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测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测绘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测绘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 江交建集企[2019]216 文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测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路线起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莲塘村,连接江肇高速公路,经蓬江区杜阮镇,鹤山市共和镇,新会区大泽镇、会城街道、双水镇,终于新会区崖门镇崖南京背村,对接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期间与江鹤高速、中开高速相交。银洲湖高速公路全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标准宽度34m,全线长53.814km。全线共设特大桥、大桥23568m/24座,中小桥486m/6座,桥梁长度共计24054m,桥梁占路线总长为44.7%,隧道 6490m/5座,桥梁、隧道占新建段路线总长为56.8%。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11处、涵洞(含通道)108 道。
2.3 合同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2.3.1本次投标设1个合同段: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测绘服务项目。
2.3.2工作内容如下: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控制测量、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土地分类核查、征地界桩放样、制作及埋设、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详查等工作,以及为配合用地报批所需的测绘成果相关数据、图件等资料。
1、控制点测量(含高程测量)
1)E级GPS点:布设E级GPS点作为高速公路勘测定界测量首级测量控制网,点位尽量选在距道路中心线外约50米~300米范围内,采用对点形式布设,沿公路设计线路每隔约2公里左右埋设一对通视点。为了保障后续1:500地形图测绘的需要,E级GPS点需联测高程。本项目共需布设35个GPS E级点(暂定)。
2) 5秒级GPS点:首级GPS E级点由于数量有限,不足以满足1:500地形图测绘、用地界桩放样测量以及征地拆迁测量工作的需要,因此需在E级GPS点基础上加密等级低一级别的5秒级GPS点,采用对点形式布设,沿公路设计线路每隔约500米左右埋设一对通视点,连同GPS E级点构成完整的土地勘测定界测绘测量控制网,5秒级GPS点需联测高程。本项目共需加密布设5秒级GPS点80个(暂定)。
2、1:500地形图测绘
按土地勘测定界和征地拆迁要求开展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地形图测绘范围按征地红线向外两侧各扩大30米,含项目主线、连接线、服务区、立交匝道、附属设施等用地(含全线补征地、边角地、夹心地等),征地红线压占的鱼塘、建(构)筑物需测绘完整,以满足后续征地拆迁工作对地形图的基本要求。
根据目前初步设计的公路占地图,项目1:500地形图测绘范围(外扩30米)面积约9.8平方公里(暂定)。
3、用地界桩制作、运输、放样、埋设及用地边线布设
根据最终用地红线坐标数据,对公路两侧征地红线进行放桩。按有关要求,征地红线主要拐点必须施放界桩,直线段按每隔约40米埋设界桩,地形变化较大及互通立交匝道弧线段按约20米的间距埋设界桩(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所有明显的转点均应埋设界桩,匝道、桥梁锥坡范围内应加密埋设,以满足勘测定界和用地报批的需要,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涉及行政区域的县界点、镇界点、村界点必须设置界桩。本项目全线埋设用地界桩约5270个(暂定)。
界桩规格为10cm×10cm×l00cm,使用 C20标号混凝土预制,且每根砼桩配设纵向贯通的两根直径8mm的纵向钢筋。界桩埋深约50cm,内侧压制“高速公路界”凹字体,并用油漆描绘,“高速公路界”字样朝向征地范围线外侧。征地界桩应确保预制件表面平整、字迹清晰、安装端正,界桩放样和埋设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供放样坐标汇总表和界桩布置平面图。
4、土地地类和权籍调查
在测绘的1:500数字化地形图的基础上,套合最终用地红线,对征地红线内的土地权属、地类进行详细调查和审核,以行政村、镇为单位统计。包含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现状界线的调绘,基本农田界线的调查,农用地转用范围线的调查等,以完成本项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为原则,且满足用地报批要求。土地地类和权籍调查面积约8360亩。
5、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电子报批盘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县(区)分阶段提供满足先行用地、整体建设用地、补充建设用地报批需要的勘测定界报告、电子报盘等需要的成果资料(勘测定界图、电子报盘等成果资料应满足自然管理部门用地报批要求)以及用地材料报送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跟踪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及其他所有的伴随服务。本项目线路总长约53.8公里(暂定)。
6、土地及地上附属物调查
土地及地上附属物调查数据是征地拆迁补偿重要依据(需用无人机对征拆区域范围进行拍摄,并提供航拍成果,作为影像资料),对征拆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开展调查,包括房屋产权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类型(住宅、厂房、大棚等)、房屋的附属设施调查、附着物的类型、数量和面积等。对征拆区域范围地上所有附着物的进行清点,包括青苗、花木、鱼塘等数量及面积(含各种青苗、附着物等的种类及数量,权属关系以行政村为准,青苗、附着物等丈量面积精确到平方米)。
编制全线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调查图件、表格,按镇、村装订成册。
2.4 项目完工期
项目完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测绘服务,包括控制测量、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土地分类核查、征地界桩放样、制作及埋设、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详查等工作,以及为配合用地报批所需的测绘成果相关数据、图件等资料。
2.6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佰零捌万元整(¥6,08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其专业范围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12 月 3日至 2019年 12 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招标代理处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凭以下资料:①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证明原件、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两套并加盖法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 00至 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40号之二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50-8220993
招标代理: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三路32号5楼
联 系 人:何小姐
电 话:0750-3560058
2019年 12 月 3 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