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JSA1-L148N50B-C1-5产线建设项目激光模切分条一体机设备采购
投标邀请函
(被邀请投标人名称):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JSA1-L148N50B-C1-5产线建设项目激光模切分条一体机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编号:zbsq-2021-03-030
二、招标内容:
主要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供货时间 |
安装调试完成时间 |
1 |
激光模切分条一体机 |
2台 |
2021年4月26日 |
2021年5月15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同投标邀请函一起发出;
2、售 价: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份,现金支付,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 3 月 17 日 9:00(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2445会议室
3、接收人:王志成 18302036816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17 日9:30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2445会议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供货时间及安装调试时间: 2021年4月26日前完成交货,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2、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少至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可以是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即期汇票、人民币转账支票或电汇,币种同本合同币种,履约保证金须经甲方及甲方银行认可。甲方应于收到前述履约保证金和乙方开具合同价格20%的增值税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20%的预付款。
2) 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依据第七条的约定到货检查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合同价格8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30%的到货款。
3) 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自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验收合格并取得双方签字的《设备验收意见及移交记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40%的验收款。
4) 若设备运行正常,在验收完成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5%的保修金。在验收完成满二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3%的维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三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2%的维保金。
5)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汇票,支付币种:人民币,发票类型: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保期: 1 年
4、交货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JSA1厂房。
5、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系人: 王志成 电 话: 18302036816
名称: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
联系人: 吕陆雯 电 话: 1335816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