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先进技术研究院锂硫电池项目-金属锂切叠一体机设备采购
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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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先进技术研究院锂硫电池项目金属锂切叠一体机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编号:zbsq-2021-03-035
二、招标内容:
主要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描述 |
1 |
切叠一体机 |
1 |
台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同投标邀请函一起发出;
2、售 价: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份,现金支付,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时间:2021年3月25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2311会议室
3、接收人:王志成 18302036816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时间:2021年3月25日9: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2311会议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供货时间及安装调试时间: 2021年5月4日前完成交货,2021年5月22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2、付款方式:
1) 合同订立后5日内,乙方提供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设备验收后,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预付款。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可以是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不可撤销信用证、即期汇票、人民币转账支票或电汇,币种同本合同币种,履约保证金须经甲方及甲方银行认可。
2) 设备生产完毕,发货前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初验收,并在《设备初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含13%增值税的合同总金额 100 %的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到货款。
3) 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自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验收合格并取得双方签字的《设备验收意见及移交记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40%的验收款,甲方退回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
4) 若设备运行正常,在验收完成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5%的质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二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3%的维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三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2%的维保金。
5)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汇票,支付币种:人民币,发票类型: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保期: 1 年
4、交货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科教路66号中航锂电研究院锂硫电池建设项目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系人: 王志成 电 话:18302036816
名称: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若楠 电 话:15806069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