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401项目-化成设备采购
投标邀请函
(被邀请投标人名称) :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401项目-化成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401项目-化成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401项目-化成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货物名称:定容机、化成机、DCR测试机、1230消防设施
2.2货物数量:定容机一台,化成机一台,DCR测试机一台,1230消防设施一套,共4件
2.3交货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明湖路(369号)中试基地Y12厂房
2.4交货期:2021年12月15日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化成机1台&定容机1台&DCR测试机1台&1230消防系统1套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提供自本招标项目在发布投标邀请函前3年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提供自本招标项目在发布投标邀请函的前3年内(含发布投标邀请函之日)完成的合同金额≥400万元化成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
3.1.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同投标邀请函一起发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投标人在确定参加投标后向招标代理缴纳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月29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具体确认方式为通过邮件将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发送给招标代理。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其它应确定事项
7.1付款方式:
1) 合同订立后5日内,乙方提供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设备验收后,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预付款。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可以是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不可撤销信用证、即期汇票、人民币转账支票或电汇,币种同本合同币种,履约保证金须经甲方及甲方银行认可。
2) 设备生产完毕,发货前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初验收,并在《设备初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含13%增值税的合同总金额 100 %的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到货款。
3) 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验收合格并取得双方签字的《设备验收意见及移交记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40%的验收款,甲方退回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
4) 若设备运行正常,在验收完成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5%的质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二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3%的维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三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2%的维保金。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汇票,支付币种:人民币,发票类型:13%增值税专用发票
7.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7.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凯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金坛区科教路166号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邮 编:213000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邵炳鑫 联 系 人:王志成
电 话:15189766294 电 话:18302036816
电子邮件:bingxin.shao@calb-tech.com 电子邮件:366144841@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横街支行459869478384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