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JSA4项目正负极辊分一体机设备采购
投标邀请函
(被邀请投标人名称):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JSA4建设项目正负极辊分一体机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编号:zbsq-2021-05-004
二、招标内容:
采购设备清单
标段一C1/C2/C3线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描述 |
1 |
正极辊分一体机 |
4台 |
L300F207A |
2 |
负极辊分一体机 |
4台 |
L300F207A |
标段二C4线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描述 |
1 |
正极辊分一体机 |
3台 |
L173F230A |
2 |
负极辊分一体机 |
3台 |
L173F230A |
标段三C5线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描述 |
1 |
正极辊分一体机 |
2台 |
L160F100A |
2 |
负极辊分一体机 |
2台 |
L160F100A |
标段四C6/C7/C8/C9/C10线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规格描述 |
1 |
正极辊分一体机 |
6台 |
L221N121A |
2 |
负极辊分一体机 |
6台 |
L221N121A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同投标邀请函一起发出;
2、售 价: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份,现金支付,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时间:2021年5月20日9:00(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2445会议室
3、接收人:王志成 18302036816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时间:2021年5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2445会议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供货时间及安装调试时间:C1/C2/C3线2021年10月5日前完成交货,2021年12月17日前完成安装调试;C4/C5线2021年11月24日前完成交货,2022年2月5日前完成安装调试;C6/C7/C8线2022年1月13日前完成交货,2022年3月27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C9/C10线2022年2月12日前完成交货,2022年4月26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2、付款方式:
1) 乙方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设备验收后,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作为预付款。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可以是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不可撤销信用证、即期汇票、人民币转账支票或电汇,币种同本合同币种,履约保证金须经甲方及甲方银行认可。
2) 因设备分批到货,设备生产完毕到甲方后,双方共同对到货设备分批进行初验收,并在《设备初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初验收合格且收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货设备合同价30%,作为到货款,总设备到货款为合同价格的30%
3) 合同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自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验收合格并取得双方签字的《设备验收意见及移交记录》和含13%增值税的合同总价100%的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40%的验收款,甲方退回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4) 若设备运行正常,在合同所有设备验收完成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5%的质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二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3%的维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三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2%的维保金。
5)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汇票,支付币种:人民币,发票类型: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保期: 1 年
4、交货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JSA4项目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系人: 王志成 电 话:18302036816
招标人名称: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震培 电 话:1506190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