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锂电(江苏)产业园三期废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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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凯博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中航锂电(江苏)产业园三期项目废水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编号:ZBSQ-2021-09-016
二、招标内容:
主要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生产废水处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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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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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活废水处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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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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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同投标邀请函一起发出;
2、售 价: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份,现金支付,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 9 月26日 9:00 (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东大道1号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2445会议室
3、接收人:吕陆雯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1年 9 月 26 日9:30 (北京时间)
2、 接收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东大道1号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2445会议室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废水处理系统工期要求:2022年 2 月 14 日完成系统调试,具备处理条件。
2、付款方式:
(1)预付款: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10%(预付款中已包含100%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日内支付。
(2)设备到货款:设备到货款: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依据合同的约定到货检查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经审计核算后到货金额的60%。当到货款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合同设备类总金额的70%(含预付款),甲方将暂停设备到货款的支付,以避免超额付款。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为审计核准的当期工程款金额的60%,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经审计核算后当期工程款金额的60%。当工程进度款累计付款金额达到合同安装类总金额的70%(含预付款),甲方将暂停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以避免超额付款。
(4)验收款: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三期项目整体通过政府验收,竣工结算完成后,乙方取得甲方对本项目的设备及安装工程最终验收证明书、审计结算报告,并开具审计确认的合同结算总金额的剩余发票后30 天内,甲方按照经确认的审计结算的合同总价扣除质量保证金及已支付的预付款、到货款及进度款后的余额支付验收款。
(5)质保款:合同总价的 5% 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缺陷责任期内所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均已妥善处理完成,且乙方各种违约金、赔偿金、相关费用均已结清后,乙方向甲方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
(6)本合同项下所有安装工程及设备质保期2年(质保期从工程最终验收签发之日开始计算)届满时,若设备无任何问题且未发生乙方违约的情形,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7)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汇票,支付币种:人民币。发票形式: 9%增值税专用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保期: 2 年
4、交货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东大道北侧,明湖路东侧
5、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系人:王志成 电 话:18302036816
名称:凯博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江东大道1号
联系人:吕陆雯 电 话:13701487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