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WHA3项目仓储物流系统
投标邀请函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WHA3项目仓储物流系统进行邀请招标。
本 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WHA3项目仓储物流系统 招标人为 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WHA3项目仓储物流系统进行邀请招标。
2.1货物名称:WHA3项目仓储物流系统
2.2货物数量:1套
2.3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
2.4交货期:① 2023年 6 月 10日前设备到厂。
② 2023年 9 月 4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WHA3项目仓储物流系统相关的物流设备制造,安调,培训,试运行和售后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3.1.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同投标邀请函一起发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投标人在确定参加投标后向招标代理缴纳费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3月28日 14时 00分,地点为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中创新航新厂区R1办公楼 JS-R1-32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具体确认方式为通过邮件将确认通知(格式见附件)发送给招标代理。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1付款方式:1、合同订立后,乙方提供合同价格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设备验收后,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和合同总价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预付款。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可以是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人民币转账支票或电汇,币种同本合同币种,履约保证金须经甲方及甲方银行认可。
2、设备生产完毕并FAT后,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依据第7条的约定到货检查验收合格,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总金额 8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 %到货款。
3、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自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验收合格并取得双方签字的《设备验收意见及移交记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40%的验收款。
4、若设备运行正常,在验收完成满一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5%的质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二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3%的维保金,在验收完成满三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合同价格2%的维保金。
7.2质保期:1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3质量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
招 标 人: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 系 人:叶鹏 联 系 人:王志成
电 话:18050046627 电 话:18302036816
电子邮件:peng.ye@calb-tech.com 电子邮件:366144841@qq.com
确认通知
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我司已于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出的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WHA3项目仓储物流系统 的投标邀请函,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邀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