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军休干部学习活动场地改造项目设计服务询价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计划实施广州市荔湾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军休干部学习活动场地改造项目设计服务,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选定一家符合要求的单位负责本项目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军休干部学习活动场地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2、项目概况:该项目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对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及《广东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标准》要求建设,拟计划将作为教学点建设改造,主要承担为军休干部办学的职能,兼备承接相关培训任务等任务,主体将设置保健养生室、舞蹈瑜伽室、文化艺术学习室等功能区域,配有茶水休息室等休闲区域,同时满足多样化的教学和活动需求。
3、项目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利路73号。
4、建设投资:约100万元。
二、服务内容
完成本项目建设相应范围内与本项目建设及使用功能有关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工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
四、质量标准
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现行规范、技术标准、规程图集,确保设计成果合规、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五、报价单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2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报价方式
报价方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计算(最终结算价不超过结算评审价)。
七、报价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4 月 24 日 10 时00 分,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允许报价单位以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8楼(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3、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须包括:报价书、报价一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质证书、企业业绩、资格声明函,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报价文件格式)。
4、提交方式:密封方式,一式两份。报价文件须经报价单位签章齐全后密封递交至我单位,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八、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有效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若出现多个相同最低报价的单位,则自动随机摇号,选出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采购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该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下浮10.0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622831888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利路73号东洲大厦A座3楼
2、采购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7063447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富田中心8楼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采购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询价文件-广州市荔湾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军休干部学习活动场地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