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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2020年度茂名造价信息会员征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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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9年度广东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函(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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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启用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印章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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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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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建办标函〔2019〕19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
请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相关计价软件的调整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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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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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2019年度茂名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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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的通知
粤建市〔2018〕199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和《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54号),满足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计价工作需要,加快推进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弥补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依据的缺失,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凡在2018年11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均执行本综合定额;2018年1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本综合定额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 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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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岭南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粤建公告〔2018〕45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及“岭南建筑保护复兴行动,加强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建设一批彰显岭南特色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及传统村落,启动一批岭南特色老街区复兴工程”的工作部署,响应省政协提案,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填补岭南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计价依据空白,我厅组织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等有关单位编制了《广东省岭南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0日。
请社会各届人士从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gov.cn)下载本征求意见稿,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信函或电子邮件请标明“岭南文物古建定额意见”。
附件:《广东省岭南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9日
(联系人:张河;电话:020-83307912;传真:020-83301583邮箱:569284059@qq.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3楼;邮编:5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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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价协: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中价协〔2018〕56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评,中价协组织专家终评等程序,对全国1007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8年9月19日 -
广东省: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2018)(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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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我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与系列定额的勘误及补充说明 粤水造价函〔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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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宣讲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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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计价中取消防洪工程维护费计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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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心关于发展2017年度茂名工程造价信息会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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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全面整合产学研优势,促进BIM人才培养与落地应用研讨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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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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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过渡期工程计价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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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建筑业营改增工程造价政策宣贯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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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茂名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茂名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我站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从2015年10月8日至12月30日止
联系电话:0668-2881636
二、 验证对象
1、验证对象
凡2009、2012年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9、12”开头,证书有效期到2015年期满资格证书有效的造价员。
2、验证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12月30日(周六、日不办公)。
3、验证资料
到期需验证的造价员请登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www.gdeca.org.cn)”在“造价员管理系统”的“造价员业务办理”中申请填写《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
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或者个人到省造价协会办理验证手续。
4、 验证要求
4.1、按照《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第七章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造价员资格验证。
4.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2)三年内工作业绩少于3项,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5、验证换章
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新印章工本费为50元/枚,验证费20元/人。新印章发放时需回收旧印章。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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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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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6月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与考试工具用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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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15年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员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日期
星期
时间
授课内容
授课老师
5月15日
五
下午2:45~5:15
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陈滔
5月16日
六
5月17日
日
休息
5月18日
一
下午2:45~5:15
5月19日
二
5月20日
三
建筑与装饰工程
5月21日
四
5月22日
五
5月23日
六
5月24日
日
休息
5月25日
一
下午2:45~5:15
5月26日
二
5月27日
三
5月28日
四
5月29日
五
5月30日
六
5月31日
日
休息
6月1日
一
下午2:45~5:15
6月2日
二
6月3日
三
6月4日
四
6月5日
五
6月6日
六
6月7日
日
休息
6月8日
一
下午2:45~5:15
6月9日
二
6月10日
三
6月11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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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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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第一届建筑业高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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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造价信息网全新改版正式上线
尊敬的读者:
茂名造价信息网(http://www.mmcost.org.cn/)于2015年3月17日全新改版上线。由于系统维护和后台升级,网站访问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如果因此影响您的阅读,我们倍感抱歉,请您谅解。
我们会尽快完善系统,保证页面访问质量。感谢您对茂名造价信息网的支持。
谢谢! 茂名造价信息网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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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茂建培字〔2015〕5号
关于举办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考前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市将于2015年6月27、28日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为提高考生的应试水平,应广大考生的要求,决定于5月举办一期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内容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2、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3、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
4、安装工程计价应用
二、培训形式
采取半脱产培训,按专业分班:
1、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班;
2、安装工程专业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半脱产班课程安排表查询(网址:http://www.mmcost.org.cn)。
上课时间:2015年5月15日~6月11日
上课地点:市双山四路18号大院五楼教室。
四、培训收费
125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不含考试费用、教材费用)。
五、教材费用:
序号
书 名
合价(元)
1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015、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2015)
200
2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015、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2015)
200
订购教材地址: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住建局办公楼11楼定额资料室,联系电话:2867058
六、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5月10日止.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茂名市建设培训学校(市双山四路南二巷18号大院);
联系人:柯文、黄淳 电话:2297811、2297800
茂名市建设培训学校
2015年3月18日 -
关于举办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茂建培字〔2015〕4号
关于举办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
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 [2013]010号)有关规定和省造价协会的安排,我校决定组织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三)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报考需提交的资料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确认);
(二)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三)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
上述(一)、(二)、(三)为报名考试必交资料。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0日—2015年5月10日止。
(二)考试报名方式:
造价员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eca.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持报名表到市造价站现场确认报名。
(三)资料报送地点:
茂名市建设培训学校(市双山四路18号大院三楼)。
四、考试专业
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为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共二个专业。
五、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修编的2015年版《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
如需订购教材,请提前与茂名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668-2867058。严禁考生使用盗版教材参加培训。
六、考试科目、形式及答题要求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各专业统考),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该科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2.《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用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七、考试时间
2015年6月27日、28日。
八、考试费用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元/科;
2.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元/科;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不含证书、印章费及考前培训费)。
九、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打印
考生于2015年6月15日至6月25日登录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造价员管理系统” 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二)证书发放方式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公布后,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未尽事宜,将在“茂名工程造价信息网” 上通知
(网址:http://www.mmcost.org.cn)。
(四)联系方式
单位:茂名市建设培训学校
联系人:黄淳 柯文
电话:2297800 2297811
茂名市建设培训学校
2015年3月18日 -
转发《关于编制招标控制价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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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4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证章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2014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的证章已办好。请到茂名市造价站定额室领取,地址:西粤南路83号10楼1013房。证章费用:证50元,章50元。
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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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茂名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 ,我站决定开展2014年度全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从2014年10月8日至12月30日止
联系电话:0668-2296069二、 验证对象
凡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期满的造价员。
三、 验证资料
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资格验证手续。
四、 验证要求
(一)合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政策、执行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规定、法则;
(2)秉公办事,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三年内工作业绩不少于3项。
(3)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30学时。
五、验证换章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新从业印章的工本费为50元/枚。新印章发放时需回收旧印章。
附件: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流程图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