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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展2019年度茂名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 关于发展2019年度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工作,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提供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阳江市工程造价协会委托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市2019年度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承办单位。2019年度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登记工作从2018年11月1日起开始办理,各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所需的信息服务形式。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刊合一的服务
       1、“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网”为阳江市工程造价站政务网站,网址为www.yjcost.net。
       2、“造价168”是为信息会员提供服务的网络平台,网址www.cost168.com。
       3、期刊:包括《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双月刊)和《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厂商报价》(季刊)。《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双月刊)主办单位为阳江市工程造价站、阳江市工程造价协会,协办单位为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厂商报价》(季刊)主办单位为阳江市工程造价协会,协办单位为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二、信息会员服务内容
       1、赠送2019年《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双月刊)、《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厂商报价》(季刊),含造价管理政策文件、人工价格、材料综合价格、厂商价格信息等;
       2、在线查询本市或全省造价站发布的信息价;
       3、在线查询全国建材商提供的最新市场价格行情;
       4、在线询价服务,获取建材市场报价及供应信息;
       5、指标分析工具;
       6、“计价优”造价软件服务。
       三、办理注意事项
       为防止其它网站冒充办理影响到本市会员的利益,要求广大用户按以下方式办理:
       1、会员可到市工程造价协会指定地点(设在阳江市漠江路139号原房管局大楼后楼11楼市工程造价站)办理。
       协会联系人:冯珊珊
       联系电话:0662-3428233、15875185246
       2、由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承办“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的发展工作,业务员上门服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本人身份证。
       承办单位联系人:曾盈
       联系电话:020-83643497、17725806155
       3、通过正确方式汇款办理
       请广大用户按以上联系方式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取得相应的汇款办理信息,按照指定方式办理登记、汇款。通过银行转帐或邮局汇款(收款人仅写单位)缴费者,交款后将填写好的信息会员登记表与转帐凭证复印件一起传真0662-3428233 “冯珊珊”收,作为交款凭证。
       4、从2018年11月1日起开始办理2019年度“阳江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登记手续,全年办理服务。无论何时入会,获得服务的时间都为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刊可补齐全年度。

       附件:
       一、2019年度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类别、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请点击下载)
       二、2019年度阳江市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登记表
       三、开发票须知

    阳江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8年11月1日



  • 造价168:2019年度“造价168-天津站”会员征订通知

    征订2019年度“造价168-天津站”会员  配送《天津工程造价信息》期刊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为天津地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完善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造价168-天津站(tj.cost168.com)为建设各方提供及时准确、丰富多元化的信息服务:全国各省(区、市)建筑材料价格、人工单价、计价依据等基础性信息,造价指数指标、典型工程案例等各类型、各专业造价信息服务,以及工具系统信息服务,务求提升企业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级数据的收集、积累、共享和应用。

      基础服务介绍:

    征订造价168-天津站会员,开通会员账号,将获得造价168网平台提供的:全国各省(区、市)动态化的工程造价人工、材料查价、下载服务;以及造价指数、指标、典型工程案例、计价依据、文库资料等信息应用服务(壹年期)。

       增值服务介绍:

     升级网员账号,享受专业的人工询价、采购代理、联盟采购、合格供应商推荐等增值服务。

     定制化的工程造价专业工具软件、系统,造价数据库服务,包括专业计价工具软件、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造价指标数据库管理系统、造价全过程项目管理系统、造价指标数据库等,可实现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数据收集、共享与应用,以及基于服务协议开展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造价168-天津站平台之间的造价信息数据共享交换,提高工程造价数据的应用价值,进一步满足企业更高层次、更多元化的信息服务需要。

    凭网员账号登录造价指标分析软件,可导入天津建经软件生成的成果文件,并可以进一步兑换审核对比、快速估算增值服务。

    2019年度《造价168-天津站》会员征订工作现已启动,欢迎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积极办理入网征订。

      办理方式:

    2019年度《造价168-天津站》会员和《天津工程造价信息》会员我公司均可办理交费手续。

    *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负责网员预约登记及相关的解释工作。

    1.会员预约办理

    办理时间:201811月开始(公休日不办理),上午8:30-12:00,下午: 13:30-17:30

    用户可电话、传真、邮件、微信等方式提前预约办理,请提供联系人、电话、邮寄通讯地址、开票名称、单位税号、订阅套餐信息,我们会安排相关服务人员为您上门办理。

    办公电话:02283558910          传真号码:02283558910

    联 系 人:白鹤飞(手机号-13682110232  微信服务号:bhf1019(注明办理造价168)

        baihf@cost168.com      会员客服Q Q: 2047429285

    办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与水上西路交口浩天天娇园16号楼21102

    2.会员服务有效期:

    201810月—12月办理的,均开通至20191231

    201911日后办理的,均开通至次年的当日(指账号开通当日)

    3.收费方式:

    办理会员交费可接收现金、支票、转账、汇款、微信和支付宝付款服务。

    详情咨询:02283558910

    收款单位: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红旗南路支行

    账号:02190501040016120

     

    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181019

      

       附表:2019年度造价168-天津站网员服务报价单(个/年)

    服务内容

    类型                                  

    查价、询价、工程信息、造价指标、咨询等查询套餐

    询价套餐

    A套餐

    B套餐(含造价信息)

    C套餐(含造价信息)

    D套餐造价大数据管理应用

    3300/

    6000/

    60000

    续费会员分别优惠300元和600

    造价168会员账号

    1/

    1/

    3/

    信息价查询

    全国

    全国

    全国

    1/

    供应商报价查询

    全国

    全国

    全国

    天津

    指标分析工具

    使用一年

    使用一年

    使用一年

    企业专属自用

    天津造价指标库查看

    赠送《天津工程造价信息》

    \

    一套

    一套

    管理子账号权限

    \

    \

    \

    财富值

    200

    100

    500

    \

    非标询价

    300

    100

    500

    \

    造价数据库和造价全过程管理系统

    送试用版

    送试用版

    送试用版

    安装调试

    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是一个对建安工程的造价指标(技术经济指标)、费用构成指标进行自动数据分析的工具。本系统支持导入符合各省、各地级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的XML文件生成指标分析。目前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数据交换接口标适用于天津市、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陕西省、山东省、辽宁省、江苏省、湖南省、黑龙江省、贵州省、甘肃省、广东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地,该产品获得“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开制发票说明:    
       《造价168》收款单位名称为: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并请用户提供开票单位税号。
       赠送2019年度《天津造价信息》,单独购买金额¥800元/年。(含邮寄)
       服务说明:
       1、“√”指包含的服务,“\”是不包含的服务;
       2、造价数据库系统最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全过程项目管理系统适用于造价咨询公司,上述两大系统需要专业人员上门讲解;指标快速估算、指标对比、指标数据库等增值服务开通,详情咨询:022-83558910
       3、询价说明:常规材料24小时内给予回复,配电箱类非标材料3天内给予回复。(工作日内)
       4、配送天津工程造价信息仅限2019年期刊征订服务,A套餐如需要造价信息期刊需要另付费用。


       附件下载:2019年度造价168-天津站信息会员入网征订登记表



  • 佛山市:2018年10月份材料“综合价格”


  • 东莞市:2018年11月主要建筑材料综合价格

    201811月东莞市主要建筑材料综合价格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综合价(元)

    不含税

    含 税

    综合折税率

    1

    复合硅酸盐水泥

    32.5R)(袋装)

    463.44

    540

    16.52%

    2

    32.5R)(散装)

    437.69

    510

    3

    普通硅酸盐水泥

    42.5R)(袋装)

    497.77

    580

    4

    42.5R)(散装)

    472.02

    550

    5

    钢筋(HPB300)

    Φ10(Φ10)

    4233.95

    4933

    6

    钢筋(HRB400)

    Φ10(Φ10)

    4337.02

    5053

    7

    Φ12-Φ16

    4336.18

    5053

    8

    Φ16外(不含Φ16

    4252.87

    4955

    9

    钢筋(HRB400E

    Φ10(Φ10)

    4353.76

    5073

    10

    Φ12-Φ16

    4353.76

    5073

    11

    Φ16外(不含Φ16

    4269.65

    4975

    12

    混凝土实心砖

    240×115×53mmMU15

    千块

    420.53

    490

    13

    蒸压加气砼砌块

    A5.0B07

    立方米

    287.50

    335

    14

    碎石

    5-25mm

    立方米

    150.60

    155

    2.92%

    15

    中砂

    立方米

    202.10

    208

    16

    汽油

    92号(V

    8454.70

    9892

    17.00%

    17

    柴油

    0号(V

    7055.56

    8255

    说明:1.以上价格含采购、保管、运输等费用。

    2.以上价格不是“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仅供编制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参考。



  • 东莞市:2018年11月预拌砂浆(湿拌)综合价格

    201811月东莞市预拌砂浆(湿拌)综合价格

    (元/立方米)

         

    砌筑砂浆综合价

    抹灰砂浆综合价

    地面砂浆综合价

    防水砂浆综合价

    综合折税率

    不含税

    含税

    不含税

    含税

    不含税

    含税

    不含税

    含税

    M5

    505.88

    520.66

    511.12

    526.05



    517.78

    532.90

    2.92%

    M7.5

    514.05

    529.06

    523.33

    538.61





    M10

    524.75

    540.08

    538.49

    554.21



    529.27

    544.73

    M15



    551.85

    567.97

    534.82

    550.43

    545.22

    561.14

    M20





    547.44

    563.42



    M25





    557.79

    574.08



    说明:1.预拌砂浆(湿拌)水泥为转窑散装水泥。

    2.以上预拌砂浆(湿拌)综合价已综合考虑了材料运杂费等运输费用。

    3.以上价格不是“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仅供编制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参考。



  • 东莞市:2018年11月预拌砼综合价格

    201811月东莞市预拌砼综合价格

    (元/立方米)

         

         

    普通砼综合价

    水下砼综合价

    防水砼综合价

    综合折税率

    不含税

    含税

    不含税

    含税

    泵送砼

    C10

    498.55

    513.11



    不同规格防水砼含税综合价在相应强度等级砼含税综合价基础上,根据不同抗渗等级增加相应金额。

    抗渗等级P6增加10/立方米;抗渗等级P8增加12/立方米; 抗渗等级P10增加15/立方米;抗渗等级P12增加20/立方米。

    2.92%

    C15

    505.69

    520.45



    C20

    515.52

    530.57

    542.40

    558.24

    C25

    529.17

    544.62

    558.68

    574.99

    C30

    543.42

    559.29

    574.96

    591.75

    C35

    568.37

    584.96

    601.57

    619.13

    C40

    586.50

    603.63

    622.37

    640.54

    C45

    602.77

    620.37



    C50

    619.43

    637.52



    非泵送砼

    C10

    491.34

    505.68



    C15

    495.94

    510.42



    C20

    505.29

    520.05

    531.87

    547.40

    C25

    519.04

    534.20

    547.74

    563.73

    C30

    532.14

    547.68

    564.09

    580.56

    C35

    555.54

    571.76

    589.93

    607.15

    C40

    573.78

    590.53

    610.65

    628.48

    C45

    589.49

    606.71



    C50

    609.01

    626.79



    说明:1.预拌砼水泥为转窑散装水泥。
    2.
    以上砼综合价已综合考虑了材料运杂费等运输费用。
    3.
    泵送增加费按定额执行。
    4.
    以上价格不是“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仅供编制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参考。



  • 乌鲁木齐地区2018年10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

     乌鲁木齐地区2018年10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
       本价格信息是根据乌鲁木齐地区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采集、整理、分析得出。为乌鲁木齐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提供依据,以及为投标报价等计价活动提供参考,并非“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建筑市场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较大时,承发包双方也可依据双方认可的材料发票价结算,并合同约定执行。

       本材料价格信息包括供应价、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为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使用时应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未发布的材料除税价格信息,可按承发包双方认定的除税价格(到工地价)与定额内除税预算价(到工地价)找差,以上价差部分只计税金。

       本月,房屋修缮工程机械费的调整,在199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以定额内机械费加中小型机械费为基数上调5.56%,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本月,仿古建筑工程机械费的调整,以199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中以百分比计算的机械费为基数上调16.89%,调整部分只计税金。

       各专业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调整,执行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同期文件。

       本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由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91-4630797,0991-4631347,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市建委四楼,邮编:830092

       下载文件:
       乌鲁木齐地区2018年10月份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xlsx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8年11月26日





  • 2018年12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201812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国标

    1

    GB/T51295-2018

    钢围堰工程技术标准

    2018/4/25

    2018/12/1

    2

    GB/T50546-2018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

    2018/4/25

    2018/12/1

    3

    GB50496-2018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

    2018/4/25

    2018/12/1

    4

    GB/T50381-2018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018/4/25

    2018/12/1

    5

    GB51289-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边坡工程设计标准

    2018/5/14

    2018/12/1

    6

    GB51298-2018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

    2018/5/14

    2018/12/1

    7

    GB/T51300-2018

    非煤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标准

    2018/5/14

    2018/12/1

    8

    GB51299-2018

    铋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2018/5/14

    2018/12/1

    9

    GB50421-2018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标准

    2018/5/14

    2018/12/1

    10

    GB/T51288-2018

    矿山斜井冻结法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

    2018/5/14

    2018/12/1

    11

    GB50348-201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2018/5/14

    2018/12/1

    12

    GB/T50130-2018

    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标准

    2018/7/10

    2018/12/1

    13

    GB50089-2018

    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2018/7/10

    2019/3/1

    14

    GB/T51307-2018

    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

    2018/7/10

    2018/12/1

    15

    GB50180-201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2018/7/10

    2018/12/1

    16

    GB/T51312-2018

    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设计标准

    2018/7/10

    2018/12/1

    17

    GB/T51305-2018

    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2018/7/10

    2018/12/1

    18

    GB/T50379-2018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

    2018/7/10

    2018/12/1

    19

    GB50364-2018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

    2018/7/10

    2018/12/1

    20

    GB/T50361-2018

    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标准

    2018/7/10

    2018/12/1

    21

    GB50336-2018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2018/7/10

    2018/12/1

    22

    GB/T50299-2018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8/7/10

    2018/12/1

    23

    GB/T51294-2018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

    2018/7/10

    2018/12/1

    24

    GB/T51310-2018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标准

    2018/7/10

    2018/12/1

    行标

    1

    JGJ/T449-2018

    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

    2018/5/28

    2018/12/1

    2

    CJJ/T286-2018

    土壤固化剂应用技术标准

    2018/5/28

    2018/12/1

    3

    JGJ/T452-2018

    建材及装饰材料经营场馆建筑设计标准

    2018/5/28

    2018/12/1

    4

    JGJ/T452-2018

    城镇供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2018/6/12

    2018/12/1

    产品标准

    1

    CJ/T51-2018

    城镇污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

    2018/6/12

    2018/12/1

    2

    JG/T24-2018

    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

    2018/6/12

    2018/12/1

    3

    CJ/T227-2018

    有机垃圾生物处理机

    2018/6/12

    2018/12/1

    4

    CJ/T514-2018

    燃气输送用金属阀门

    2018/6/12

    2018/12/1

    5

    CJ/T186-2018

    地漏

    2018/6/12

    2018/12/1

    6

    CJ/T530-2018

    饮用水处理用浸没式中空纤维超滤膜组件及装置

    2018/6/12

    2018/12/1

    7

    CJ/T199-2018

    燃烧器具用给排气管

    2018/6/12

    2018/12/1

    8

    CJ/T515-2018

    燃气锅炉烟气冷凝热能回收装置

    2018/5/30

    2018/12/1

    9

    JG/T519-2018

    建筑用热流计

    2018/5/30

    2018/12/1

    10

    JG/T143-2018

    铝制柱翼型散热器

    2018/5/30

    2018/12/1

    11

    JG/T529-2018

    空调末端冷热水分配及柔性多联装置

    2018/5/30

    2018/12/1

    12

    JG/T538-2018

    建筑用碳纤维发热线

    2018/5/30

    2018/12/1

    13

    JG/T2-2018

    钢制板型散热器

    2018/5/30

    2018/12/1

    14

    JG/T148-2018

    钢管散热器

    2018/5/30

    2018/12/1

    15

    JG/T559-2018

    建筑用免烧釉面装饰板

    2018/6/26

    2018/12/1

    16

    CJ/T532-2018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巡检监管信息系统

    2018/6/26

    2018/12/1

    17

    JG/T194-2018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排烟(气)道制品

    2018/6/26

    2018/12/1

    18

    JG/T558-2018

    楼梯栏杆及扶手

    2018/6/26

    2018/12/1

    19

    JG/T274-2018

    建筑遮阳通用技术要求

    2018/6/26

    2018/12/1

    20

    JG/T118-2018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2018/6/26

    2018/12/1

    21

    JG/T231-2018

    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2018/6/26

    2018/12/1

    22

    JG/T562-2018

    预制混凝土楼梯

    2018/6/26

    2018/12/1



  • 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启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工作

       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2018〕12号)文件精神,加快吉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步伐,经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吉林中交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双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建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嘉源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先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吉林市建铭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汇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白山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广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吉规城市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梦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作为吉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试点企业。吉林省建设监理协会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强化各试点企业规范有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协会开展试点企业的跟踪服务,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有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各项工作,更好推动吉林省高质量发展。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建办市〔201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省级通信管理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管理局: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总结本地区自查自纠情况,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二)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总结本地区全面排查工作情况,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自2019年3月起,每月5日前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上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见附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三)指导监督(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将加强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积极会同公安、网监等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二)依法从严查处。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各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快捷办理各项注销、注册等手续,确保整治期间各项注册工作有序进行。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涉及到注册建筑师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本地区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本通知要求进行。
      (三)坚持源头治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梳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钩的有关措施和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要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除资质许可外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时,不得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审批条件。
      (四)强化信息公开。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五)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知,增强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有效发挥专项整治的最大成效。
      (六)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认真梳理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总结经验,结合地区行业实际,鼓励相关单位建立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18年11月22日






  • 海珠市:关于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的通知

    珠规建招〔2018〕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中共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支持全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珠法治办〔2018〕2号)要求,决定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实施联合惩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拒绝失信被执行人投标;

    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本通知自2018年12月1日起生效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24日




         

  • 广东省: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标函〔2018〕273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决策和“数字政府”改革的工作部署,我厅将以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创新服务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试行推出“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以下简称“定额与纠纷系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着力解决工程定额滞后性问题,促进工程造价纠纷处理更加高效、规范、透明运行,更好地发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服务职能,切实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现将试运行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可径直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以下简称“省标定站”)反馈(联系方式:020-83307912,联系人:张河、方雪慧)。

      一、系统应用的介绍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

      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已在广东造价信息网(http://www.gdcost.com/)上线,可在“造价应用”功能板块中找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入口。该系统免费开放,将现有定额在线化,便民化,是一个集查阅定额内容,咨询定额应用,反馈定额存在问题,编制定额、发布定额于一体的综合化系统,使定额数据来源更真实、数据种类更丰富、数据积累更快速,充分体现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

      1.查阅定额内容。可以按专业及章节进行浏览定额子目,输入关键字或编码可以快速检索定额子目,可以查看子目工作内容及明细数据,还可以对定额子目设置和消耗量进行评价,以便省标定站及时将反馈意见较多的子目重新测算修正。

      2.咨询定额应用。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对定额存在疑问,可以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由省标定站定期统一解答。

      3.反馈定额存在问题。当存在定额含量数据与实际有差距或建议补充新定额时,可以上传反馈内容以及相关支持证明资料,由省标定站联系并邀请反馈人一起完善定额。

      (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已在广东造价信息网(http://www.gdcost.com/)上线,可在“造价应用”功能板块中找到“建设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系统”入口。该系统免费开放,将传统的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申请处理工程计价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的业务工作转移至互联网上,使工程造价纠纷处理工作留痕留迹、存档建库,充分体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高质高效和阳光透明的服务。

      1.系统受理范围。除下列情形外,涉及合同双方在工程计价中存在争议且需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出具函件予以明确的事项,均可通过系统申请受理。

      (1)工程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

      (2)仅合同一方申请的;

      (3)未经合同双方及纠纷涉及相关方(如财政评审、咨询、监理、设计等)盖章共同申请的;

      (4)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已经做出计价争议调解决定,且争议相关方同意调解意见的;

      (5)已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的;

      (6)已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的;

      (7)涉及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的;

      (8)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需要保密的。

      其中涉及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等工作的,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需要保密的,仍按现有模式由主办部门线下径直向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系统征信管理。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列入黑名单,并提交相关部门记录征信,其中虚假信息不仅限于个人信息、项目信息、相关单位信息、提交的文件资料信息。

      3.系统运行流程。试运行期间,系统已将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部分业务骨干收录建库,并建立三级审核机制,运行流程如下:

      (1)工程造价纠纷相关各方共同委托其中一方在线上传争议内容、各自观点以及相关支持证明资料等;

      (2)系统将在业务骨干库中随机抽取一位人员作为经办人,由经办人按工程造价纠纷处理规定和程序核实情况,并草拟回复意见;

      (3)系统将在业务骨干库中随机抽取两位人员作为复核人,复核经办人草拟回复意见及其相关支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无异义后提交至专家委员会,如有异议则退回经办人补充完善;

      (4)专家委员会审查无异议后,出具征求意见函征求工程造价纠纷相关各方,并做进一步的解读释疑,待征求意见结束后,由省标定站按内部管理程序盖章回函。

      期间工程造价纠纷相关各方应按经办人要求线上补充完善资料,并可在线随时查阅进度情况,线上自行下载复函,全程事项均可在线办理。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额与纠纷系统的建设是我厅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我厅在管理体制、工作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的探索创新,是推动我省工程造价领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质增效的重大举措,对于提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降低财政投入成本、建设廉洁政府具有积极意义。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引领,推动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深度融合,建立领导负责制,研究制定适应于定额与纠纷系统运行应用的配套制度和业务流程,主动指导工程各方应用定额与纠纷系统,确保系统顺利运行,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增强大局意识,主动参与、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定额与纠纷系统的应用。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切实履行指导监管职责,做好协同管理,从经费、制度、人员、岗位等方面为定额与纠纷系统应用给予必要的保障。省标定站负责统筹定额与纠纷系统的具体建设和技术支撑工作,以信息化提升公共治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牵头会同各地造价管理机构部门共同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协调推动全省定额动态管理和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线上服务业务的开展,构建全省统一运行、共享协同、服务集成的“数字造价管理站”业务体系。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的推广应用,与省标定站共同探索建立完善系统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推广。试行期间,省标定站将暂停受理来电、来访、来函的定额咨询、解释和工程造价纠纷处理业务,相应工作将转移至定额与纠纷系统开展。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定额与纠纷系统应用的良好氛围,吸引各方更多采用线上系统模式,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工程造价管理业务平台。

      (四)加强督促指导。我厅把定额与纠纷系统的建设应用作为改革任务,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指导,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总结,推动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对任务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纠正,确保任务有落实、改革有成效,群众有获得感。

       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23日






     

  • 深圳市: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各有关协会、学会和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指导作用,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更好更快发展,根据《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9号),我局决定公开征集装配式建筑专家,完善和充实我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装配式建筑建设、设计、施工、质监检测、部品部件生产、装饰装修、建设经济和科研咨询等领域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的个人应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专家入库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专家身份证明;
      (三)个人学历、职称、业绩、专业能力、标准课题等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积极做好本次推荐或自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请各单位及个人如实填报申请,并将《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以及个人学历、职称、业绩、专业能力、标准课题等书面证明材料报送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申请表电子版同步发联系邮箱。
      (二)市住房建设局将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装配式建筑相关知识考核;通过资格初审和知识考核的申请人,由市住房建设局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建设局将其纳入到专家库。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朱亮,联系电话:83787861,联系邮箱:cjzxgreen@szjs.gov.cn(注明“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递交资料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9室。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11月20日

  • 武汉市:增发市部分建筑材料市场综合信息价(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关于增发武汉市部分建筑材料市场综合信息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多种因素影响,2018年第11期武汉地区建筑材料市场综合信息价发布以后,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等部分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大幅异常上涨将可能影响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并可能带来潜在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为发承包双方合理调整价格提供参考依据,引导双方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异常上涨的风险,维护建设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现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涨幅较大的部分主要建筑材料综合信息价进行增发,在第11期综合信息价基础上予以调整发布。

       增发材料综合信息价执行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5日时间段的综合信息价以及未增发材料综合信息价仍按2018年第11期武汉地区建筑材料市场综合信息价执行。施工期发生的材料差额计算时间按上述对应时间计算。简易计税方法下,计算的材料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的材料差额乘以工程对应的材料费调整系数,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参照以上价格调整情况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申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或者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增发的建筑材料品种及具体综合信息价详见附件。

       附件:1.武汉地区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水泥综合信息价
       2.武汉地区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商品混凝土综合信息价
       3.武汉地区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预拌砂浆综合信息价


    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1.武汉地区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水泥综合信息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含税价(元)

    除税价(元)

    备注

    1

    普通硅酸盐水泥

    袋装 42.5

    596.15

    515.46


    2

    普通硅酸盐水泥

    散装 42.5

    572.22

    494.71


    3

    普通硅酸盐水泥

    袋装 52.5

    663.78

    573.76


    4

    矿渣硅酸盐水泥

    袋装 32.5 A

    564.94

    488.55


    5

    矿渣硅酸盐水泥

    散装 32.5 A

    541.01

    467.80


    6

    矿渣硅酸盐水泥

    袋装 32.5 B

    554.53

    479.58


    7

    矿渣硅酸盐水泥

    散装 32.5 B

    530.60

    458.83


    8

    矿渣硅酸盐水泥

    袋装 42.5

    575.34

    497.52


    9

    矿渣硅酸盐水泥

    散装 42.5

    551.41

    476.77




    附件2.武汉地区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商品混凝土综合信息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含税价(元)

    除税价(元)

       

    1

    普通商品混凝土

    C10(5-31.5)

    m3

    408.00

    394.54

    15公里以内运费

    2

    普通商品混凝土

    C15(5-31.5)

    m3

    421.00

    407.16

    15公里以内运费

    3

    普通商品混凝土

    C20(5-31.5)

    m3

    434.00

    419.78

    15公里以内运费

    4

    普通商品混凝土

    C25(5-31.5)

    m3

    451.00

    436.29

    15公里以内运费

    5

    普通商品混凝土

    C30(5-31.5)

    m3

    464.00

    448.91

    15公里以内运费

    6

    普通商品混凝土

    C35(5-31.5)

    m3

    485.00

    469.30

    15公里以内运费

    7

    普通商品混凝土

    C40(5-31.5)

    m3

    504.00

    487.74

    15公里以内运费

    8

    普通商品混凝土

    C45(5-31.5)

    m3

    544.00

    526.58

    15公里以内运费

    9

    普通商品混凝土

    C50(5-31.5)

    m3

    565.00

    546.97

    15公里以内运费

    10

    普通商品混凝土

    C55(5-31.5)

    m3

    589.00

    570.27

    15公里以内运费

    11

    普通商品混凝土

    C60(5-31.5)

    m3

    662.00

    641.14

    15公里以内运费

    12

    普通商品混凝土

    C70(5-31.5)

    m3

    861.00

    834.35

    15公里以内运费

    13

    防水混凝土S6

    C20(5-31.5)

    m3

    447.00

    432.40

    15公里以内运费

    14

    防水混凝土S6

    C25(5-31.5)

    m3

    461.00

    446.00

    15公里以内运费

    15

    防水混凝土S6

    C30(5-31.5)

    m3

    478.00

    462.50

    15公里以内运费

    16

    防水混凝土S6

    C35(5-31.5)

    m3

    499.00

    482.89

    15公里以内运费

    17

    防水混凝土S6

    C40(5-31.5)

    m3

    528.00

    511.05

    15公里以内运费

    18

    防水混凝土S6

    C45(5-31.5)

    m3

    558.00

    540.17

    15公里以内运费

    19

    防水混凝土S6

    C50(5-31.5)

    m3

    582.00

    563.47

    15公里以内运费

    20

    防水混凝土S6

    C55(5-31.5)

    m3

    607.00

    587.74

    15公里以内运费

    21

    防水混凝土S8

    C20(5-31.5)

    m3

    450.00

    435.32

    15公里以内运费

    22

    防水混凝土S8

    C25(5-31.5)

    m3

    467.00

    451.82

    15公里以内运费

    23

    防水混凝土S8

    C30(5-31.5)

    m3

    481.00

    465.41

    15公里以内运费

    24

    防水混凝土S8

    C35(5-31.5)

    m3

    505.00

    488.72

    15公里以内运费

    25

    防水混凝土S8

    C40(5-31.5)

    m3

    536.00

    518.81

    15公里以内运费

    26

    防水混凝土S8

    C45(5-31.5)

    m3

    560.00

    542.11

    15公里以内运费

    27

    防水混凝土S8

    C50(5-31.5)

    m3

    589.00

    570.27

    15公里以内运费

    28

    防水混凝土S8

    C55(5-31.5)

    m3

    617.00

    597.45

    15公里以内运费

    29

    防水混凝土S10

    C20(5-31.5)

    m3

    452.00

    437.26

    15公里以内运费

    30

    防水混凝土S10

    C25(5-31.5)

    m3

    472.00

    456.68

    15公里以内运费

    31

    防水混凝土S10

    C30(5-31.5)

    m3

    491.00

    475.12

    15公里以内运费

    32

    防水混凝土S10

    C35(5-31.5)

    m3

    512.00

    495.51

    15公里以内运费

    33

    防水混凝土S10

    C40(5-31.5)

    m3

    543.00

    525.61

    15公里以内运费

    34

    防水混凝土S10

    C45(5-31.5)

    m3

    573.00

    554.73

    15公里以内运费

    35

    防水混凝土S10

    C50(5-31.5)

    m3

    595.00

    576.09

    15公里以内运费

    36

    防水混凝土S10

    C55(5-31.5)

    m3

    623.00

    603.28

    15公里以内运费

    37

    防水混凝土S12

    C20(5-31.5)

    m3

    462.00

    446.97

    15公里以内运费

    38

    防水混凝土S12

    C25(5-31.5)

    m3

    480.00

    464.44

    15公里以内运费

    39

    防水混凝土S12

    C30(5-31.5)

    m3

    494.00

    478.04

    15公里以内运费

    40

    防水混凝土S12

    C35(5-31.5)

    m3

    523.00

    506.19

    15公里以内运费

    41

    防水混凝土S12

    C40(5-31.5)

    m3

    547.00

    529.49

    15公里以内运费

    42

    防水混凝土S12

    C45(5-31.5)

    m3

    581.00

    562.50

    15公里以内运费

    43

    防水混凝土S12

    C50(5-31.5)

    m3

    605.00

    585.80

    15公里以内运费

    44

    防水混凝土S12

    C55(5-31.5)

    m3

    628.00

    608.13

    15公里以内运费

    45

    道路工程混凝土

    抗折4.540mm

    m3

    505.00

    488.72

    15公里以内运费

    46

    道路工程混凝土

    抗折5.040mm

    m3

    521.00

    504.25

    15公里以内运费

    1.以上价格包含15公里以内的基本运距运输费用为综合取定,15公里以内不作调整,不含泵送费。运距超过15公里的,每超过1公里每立方运输费增加1元,不足一公里按1公里计。

    2.泵送费按车载泵和汽车泵两种方式分别取定。车载泵费用标准取定为:泵送高度120米(含)以内,为15/立方;120-150米(含),为21/立方;150-200米(含),为28/立方;超过200米的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汽车泵费用标准取定为:长度42米(含)以内,为17/立方;42-48米(含),为22/立方;50-56米(含),为26/立方;60米及以上的,为30/立方。



    附件3.武汉地区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预拌砂浆综合信息价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含税价(元)

    除税价(元)

       

    1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

    DMM5.0

    334.00

    288.89

    M2.5M5混合砂浆;
    M2.5
    M5水泥砂浆

    2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

    DMM7.5

    339.00

    293.20

    M7.5混合砂浆、
    M7.5
    水泥砂浆

    3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

    DMM10

    344.00

    297.51

    M10.0混合砂浆、
    M10.0
    水泥砂浆

    4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

    DMM15

    353.00

    305.27

    M15.0水泥砂浆

    5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

    DMM20

    383.00

    331.13

    M20.0水泥砂浆

    6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

    DMM25

    429.00

    370.79


    7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

    DMM30

    452.00

    390.61


    8

    干混抹灰砂浆(散装)

    DPM5.0

    345.00

    298.37

    1:1:61:1:51:2:11:2:31:2:61:3:9 
    混合砂浆

    9

    干混抹灰砂浆(散装)

    DPM10

    357.00

    308.72

    1:1:4混合砂浆

    10

    干混抹灰砂浆(散装)

    DPM15

    367.00

    317.34

    1:1:3混合砂浆、
    1:3
    1:4水泥砂浆

    11

    干混抹灰砂浆(散装)

    DPM20

    397.00

    343.20

    1:1:21:1:11:0.5:51:0.5:41:0.5:31:0.5:21:0.5:11:0.3:31:0.2:2混合砂浆     1:21:2.51:1.51:1水泥砂浆

    12

    干混地坪砂浆(散装)

    DSM15

    393.00

    339.75

    1:1:3混合砂浆、
    1:3
    1:4水泥砂浆

    13

    干混地坪砂浆(散装)

    DSM20

    408.00

    352.68

    1:1:21:1:11:0.5:51:0.5:41:0.5:31:0.5:21:0.5:11:0.3:31:0.2:2混合砂浆     1:21:2.51:1.51:1水泥砂浆

    14

    干混地坪砂浆(散装)

    DSM25

    437.00

    377.68


    备注:1.以上信息价包含25公里以内的基本运距运输费,为综合取定,25公里以内不作调整。超过25公里的,每超出1公里增加运输费0.7/吨。本信息价不含砂浆筒仓费,移动筒仓租赁费参考标准:50/.套。

    2.包装产品在散装产品出厂价基础上,每吨增加包装袋费用32元,包装人工费12元,上下力资费18元。包装砂浆的运输费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协商确定。



  • 广州市:2018年10月份部分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


  • 消防审查划入住建部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18年9月13日)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现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和编制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0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名(含1名总规划师)。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应核减行政编制2名。

    三、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涉及消防部队相关人员编制的划转待转隶后另行核定。

    调整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15个,机关行政编制399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 重庆市:公布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第一批)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第一批)的通知

    渝建〔2018〕610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渝建〔2018〕1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及公示,同意将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列为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基地应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质量安全管控,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每季度报送基地生产相关材料。
      二、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应加强对产业基地的技术指导、服务及监督检查,及时总结产业基地建设经验,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
      三、原市城乡建委《关于公布建筑产业现代化第一批综合试点区县和示范基地的通知》(渝建〔2016〕46号)中涉及示范基地的内容及《关于公布重庆市2016年第二批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的通知》(渝建〔2016〕481号)、《关于公布重庆市2017年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的通知》(渝建〔2017〕700号)自本文发布之日起作废。
      其他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联系。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教处 陈建名,电话:63603771。

      附件:2018年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第一批)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日



  • 重庆市:印发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和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关于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要求,促进工程咨询行业的业务融合,推进项目管理服务集成化发展,我委确定了重庆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政府投资工程带头参加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鼓励非政府工程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引导企业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拓展业务范围。切实抓好试点项目的工作推进,落地一批具有影响力、有示范作用的试点项目。
      二、试点企业要积极延伸服务内容,提供高水平全过程技术性和管理性服务项目,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水平,积累服务经验,增强企业竞争力。要确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和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将根据试点情况对试点企业名单进行调整。

      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63600477

      附件:1. 重庆市全过程工程咨询第一批试点企业名单
      2. 试点企业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章)

    2018年10月21日



  • 住建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8年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组织编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组织审定

     

    目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制说明

      大纲编码说明

      考试说明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编 制 说 明

      按照原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的规定,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于2017年4月起对2014年发布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于2018年2月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通过。

      执业资格考试是对执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的一种考核,是人才选拔的过程,也是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的过程。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此次考试大纲的修订遵循“以素质测试为基础、以工程实践内容为主导”的指导思想,坚持“与工程实践相结合,与考试命题工作相结合,与考生反馈意见相结合”的修订原则,力求在素质测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实践能力的考核,切实选拔出具有较好理论水平和施工现场实际管理能力的人才。

      考试大纲分“综合大纲”和“专业大纲”两部分。综合考试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建造师在建设工程各专业实际工作中需要掌握的通用知识,它在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各个专业工程实践中具有一定普遍性。综合大纲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个科目。

      专业考试涉及的主要内容是建造师在专业建设工程实际工作中需要掌握的专业知识,它在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各个专业中的运用较为单一、有较强的专业性。专业科目大纲《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10个专业。

      本大纲中难免有不完善之处,请批评指正。


    大 纲 编 码 说 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对专业、级别以及章、节、目、条用编码的形式表示,编码长度为8位。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位为级别代码,用“1”或“2”表示,“1”表示一级,“2”表示二级。

      ●第二位为专业代码,用字母表示,分别为:

      建筑工程………… A      公路工程………… B

      铁路工程………… C      民航机场工程…… D

      港口与航道工程… E      水利水电工程…… F

      矿业工程………… G      机电工程………… H

      市政公用工程…… K      通信与广电工程… L

      综合科目………… Z

      ●第三、四位为章代码,用“10、20、30、41、42、43”表示,分别为:

      “10”——《建设工程经济》;

      “2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3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1”——××工程技术;

      “42”——××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43”——××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

      ●第五位为节代码,用“0~9”表示。

      ●第六、七位为目代码,用“00~99”表示。

      ●  第八位为条代码,用“0~9”表示。


    考 试 说 明

      为了帮助广大应考人员了解和熟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现对考试的具体问题说明如下:

      一、 考试目的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的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建造师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也要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为了检验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岗位人员的知识结构及能力是否达到以上要求,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考试。

      二、 考试性质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可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三、 考试内容及试题类型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10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分为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分值、题型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3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时间3个小时,满分13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时间4个小时,满分160分。

      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实务操作题等。

      四、 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4个科目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六、 考试办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第三季度。

      考试时间分为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周期为2年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能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免试2个科目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2018年11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国家标准

    1

    GB51282-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矿山运输工程设计标准

    2018/3/16

    2018/11/1

    2

    GB/T50398-2018

    无缝钢管工程设计标准

    2018/3/16

    2018/11/1

    3

    GB51291-2018

    共烧陶瓷混合电路基板厂设计标准

    2018/3/16

    2018/11/1

    4

    GB/T51292-2018

    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2018/3/16

    2018/11/1

    5

    GB50288-201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2018/3/16

    2018/11/1

    6

    GB51287-2018

    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

    2018/3/16

    2018/11/1

    7

    GB/T50643-2018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8/3/16

    2018/11/1

    8

    GB51276-2018

    煤炭企业总图运输设计标准

    2018/3/16

    2018/11/1

    9

    GB51247-2018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

    2018/3/16

    2018/11/1

    10

    GB/T50643-2018

    橡胶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标准

    2018/3/16

    2018/11/1

    11

    GB/T50551-2018

    球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及质量验收标准

    2018/3/16

    2018/11/1

    12

    GB/T50363-2018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2018/3/16

    2018/11/1

    行业标准

    1

    JGJ/T435-2018

    施工现场模块化设施技术标准

    2018/3/19

    2018/11/1

    2

    JGJ158-2018

    蓄能空调工程技术标准

    2018/3/19

    2018/11/1

    3

    JGJ/T422-2018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

    2018/3/19

    2018/11/1

    4

    JGJ/T135-2018

    载体桩技术标准

    2018/3/19

    2018/11/1

    5

    JGJ/T433-2018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标准

    2018/3/19

    2018/11/1

    6

    JGJ/T396-2018

    咬合式排桩技术标准

    2018/3/19

    2018/11/1

    7

    CJJ/T275-2018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018/3/19

    2018/11/1

    产品标准

    1

    JG/T551-2018

    固定活塞薄壁取土器

    2018/4/3

    2018/11/1

    2

    JG/T549-2018

    敞口薄壁取土器

    2018/4/3

    2018/11/1

    3

    JG/T534-2018

    建筑用相变材料热可靠性测试方法

    2018/4/3

    2018/11/1

    4

    JG/T542-2018

    建筑室内装修用环氧接缝胶

    2018/4/3

    2018/11/1

    5

    CJ/T264-2018

    水处理用橡胶膜微孔曝气器

    2018/4/3

    2018/11/1

    6

    CJ/T263-2018

    水处理用刚玉微孔曝气器

    2018/4/3

    2018/11/1

    7

    CJ/T521-2018

    生活热水水质标准

    2018/4/3

    2018/11/1

    8

    CJ/T528-2018

    游泳池除湿热回收热泵

    2018/4/3

    2018/11/1

    9

    JG/T532-2018

    建筑用表面玻璃化膨胀珍珠岩保温板

    2018/3/20

    2018/11/1

    10

    JG/T196-2018

    钢板桩

    2018/3/20

    2018/11/1

    11

    CJ/T294-2018

    转碟曝气机

    2018/3/20

    2018/11/1

    12

    CJ/T513-2018

    城镇燃气设备材料分类与编码

    2018/3/20

    2018/11/1

    13

    JG/T533-2018

    厨卫装配式墙板技术要求

    2018/3/20

    2018/11/1

    14

    CJ/T522-2018

    污水处理用沉淀池行车式吸砂机

    2018/3/20

    2018/11/1

  • 中央财政拨付2018年PPP项目奖补资金

       财政部金融司近日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财政下达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0亿元,其中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达23.09亿元。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以奖代补PPP项目共计394个,其中新建项目383个,以奖代补资金规模21.07亿元;存量项目11个,以奖代补资金规模20.21亿元。

      财政部金融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依据2016年发布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权重。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旨在支持和推动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提高项目操作的规范性,保障项目实施质量,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

      从本次公布的PPP项目总数看,湖北、四川、福建、河北等省份名列前茅。从PPP项目类型上看,环保类项目172个,占比44%。

      例如,湖北省以41个项目总计2.34亿元奖补资金位列第一。湖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PPP是一个好机制,关键是要规范。湖北在推广运用PPP时,坚持项目质量第一,严把项目“质量关”和“入库关”,严守变相融资“底线”和财政承受能力“红线”,落实动态监管等措施,通过聚焦长江经济带大保护、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工程,着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益,用优质项目促进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发改委PPP双库专家,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说,财政部奖补资金机制设计有助于PPP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对地方政府来说,把PPP项目做好了,不仅对PPP本身有利,获得的奖补资金还可有效解决项目前期的工作费用。据他预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愿意聘请从业时间长、经验丰富、实力强的咨询机构为项目提供服务,从而扭转咨询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使PPP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据了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遵循惠民生、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综合运用业务奖励、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弥补市场失灵。

      财政部金融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督促各地狠抓政策落实,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经济金融发展新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财政支持普惠金融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主体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时效性和针对性,持续巩固和提升政策效果。







  • PPP管理库累计投资额12.3万亿元

       财政部近日发布统计显示,2018年三季度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环比二季度新增项目540个、投资额3471亿元。截至三季度,管理库累计项目数8289个、投资额12.3万亿元。

      财政部PPP中心介绍,各地继续加强PPP项目规范发展,持续清理不合规项目。三季度管理库共清退项目538个、涉及投资额0.9万亿元,在库项目质量有所提高。同时,三季度管理库新入库发布项目1078个、投资额1.5万亿元,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表明PPP在全国各地继续平稳推进。由于库内存量项目结构调整导致投资额变化,因此新入库项目投资额减去退库项目投资额与净增(减)项目投资额不一致。

      在落地项目方面,三季度管理库环比新增落地项目421个、投资额3135亿元;前三季度,新增落地项目1360个、投资额1.7万亿元,落地率上升11.1个百分点;管理库累计落地项目数4089个、投资额6.3万亿元,落地率49.3%。

      在行业方面,三季度环比新增项目数前三位的是市政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分别为172个、132个、56个;三季度项目环比新增投资额前三位是城镇综合开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利建设,分别为1615亿元、372亿元、305亿元。

      在民企参与方面,4089个落地项目中社会资本所有制信息完善的项目共4018个,涉及社会资本共6753家,其中民企占35.3%;民资背景项目1711个、投资额2.1万亿元,分别占4018个社会资本所有制信息完善落地项目的44.8%和34.0%。

      在示范项目执行情况方面,截至三季度,四批示范项目共计990个,投资额2.1万亿元。三季度落地示范项目净减项目1个、投资额946亿元,项目数、投资额下滑缘于落地示范项目退库。三季度末落地率比二季度末上升1.6个百分点,比年初上升1.7个百分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要聚焦脱贫攻坚、铁路、公路水运、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

    《指导意见》提出了10项配套政策措施。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储备。根据重大战略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重大建设规划以及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等,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一批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方面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三是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对确有必要、关系国计民生的在建项目,统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四是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地方政府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强地方发展改革、财政部门间的沟通衔接,确保专项债券发行收入重点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五是加大对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已签订借款合同的必要在建项目,金融机构可在依法合规和切实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保障融资。六是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七是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尽快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介一批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大的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学前教育、健康、养老等服务供给。八是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地方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九是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实行“一码运转、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切实压减审批时间。十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 梅州市:2018年第三季度建筑工程部分材料参考价格


  • 佛山市:2018年09月份材料“综合价格”


  • 佛山市:发布2018年第3季度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材料综合价格


  • 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10月29日,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对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关联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方面作用重大。服务和保障建筑业健康发展,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对统一法律适用、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保护各类主体尤其是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建筑业投资经营方式和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新问题不断涌现、亟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司法解释,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启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起草工作,经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听取有关方面及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后形成《解释》(二)送审稿,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解释》(二)送审稿主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建设工程的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和实际施工人权利的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
      会议经讨论,原则通过该《解释》。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按程序报批,适时发布。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试行)。






  • 深圳市:合同示范文本中可调差的“主要材料”如何确定?

       一、背景概述:

      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人工和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的现象,造成承包人施工成本的增加或减少。为避免合同当事人在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时就合同价格的调整问题产生争议,促进合同当事人合理分担价格波动风险,《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设置了相关条款予以引导和规范。

      在采用《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范本时,有些合同当事人对如何根据调差条款确定可调差的“主要材料”存在疑问。本案例主要围绕上述问题对相关条款进行解析,方便合同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使用。

      (一)《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2015版)通用条款:

      20.4工料机调差

      ⑴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期间因材料或劳务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有可能引起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本合同约定可调差情形除外),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

      ⑵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用于本工程的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使用的价格波动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的合同价格应按20.5款、20.6款方法在与其相关的工程完工后一次性进行调整。

      ⑶主要材料是指用于本工程的某种材料价格总额达到签约合同价5%或专用条款约定比例及以上的材料。

      ⑷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根据本工程的具体实际,在专用条款约定用于本工程的未达到20.4⑶款约定比例的其它材料中可调差的材料种类。

      ……

      (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2015版)专用条款:

      20.4工料机调差

      (2)用于本工程的人工、主要材料及机械使用发生价格波动时的自行约定。

      (3)主要材料是指用于本工程的某种材料价款总额达到签约合同价自行约定的某比例。

      (4)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本工程的具体实际,约定用于本工程的未达到第20.4(3)项约定比例的其它材料中可调差的材料种类为:□结构用钢材、□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电缆、□预拌砂浆、□柴油、□汽油、□其他。

      二、条款解析

      (一)词语定义

      1.签约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

      2.主要材料是指用于本工程的某种材料价格总额达到签约合同价5%或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比例及以上的材料。

      (二)主要材料的计算

      判定是否属于合同通用条款20.4(3)约定的可调差的“主要材料”时,应计算该种材料价格总额是否达到签约合同价的5%。

      用于本工程的某种材料价款总额/签约合同价≥5%,则该种材料属于合同通用条款约定的主要材料。

      其中,“用于本工程的某种材料价款总额”(分子)采用某种材料投标的价、实际的量计算,“签约合同价”(分母)按协议书上写明的签约合同价(即中标价)计取。

      (三)专用条款的设置

      1.不以通用条款20.4(3)“签约合同价的5%”作为判断是否属于主要材料的标准时,合同当事人可根据工程的具体实际,在专用条款20.4(3)作出具体约定。

      该处作出具体比例约定的,判定是否属于主要材料时,根据合同文件解释顺序,优先以专用条款设置的比例为计算依据,而非通用条款的5%。

      2.除主要材料以外,其他材料也可纳入工料机调差范围。合同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项目情况,在专用条款20.4(4)作出具体约定。

      该处列明的其他材料,无需判定在签约合同价中的占比是否构成主要材料,均属于可调差的材料范围。

      三、版本对比

      以上是围绕2015版施工单价合同范本相关条款的解析。目前,我市仍有较多项目参考2009版施工单价合同范本订立合同,这两版合同范本关于主要材料的计算原则一致。但是,通用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材料占比不同,2015版约定为某种材料价格总额达到签约合同价5%及以上的,2009版约定为某种材料价款总额达到合同价款8%及以上的。其中,计算占比的基数术语不同但含义相同,2015版表述为“签约合同价”,2009版表述为“合同价款”,均指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价款。

      温馨提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根据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按照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拟定,供合同当事人参考使用。各项参数适用于一般市场情况。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对相应的条款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但这些修改应遵守《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招标人应按风险共担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实际,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合理约定可调差种类、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以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方法。投标人在签约前应对招标文件约定不清晰之处及时提出澄清要求,审慎研究相关条款、合理报价;签约后则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实践中违背上述原则签定的合同极易引起合同纠纷。



  • 珠海市:珠海市2018年10月1-15日工程用砂材料信息价


  • 珠海市:各区2018年10月1-15日水泥及其以砂为原料材料信息价


  • 广州市:2018年9月份部分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

       注:本市场价格信息为含税的材料原价,未包括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费用,不能作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预结算的依据,只能作为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变动的参考数据使用。


  • 住建厅:关于同意陕西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8〕573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将我省列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省份的请示》(陕建字〔2018〕9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推进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经验请及时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1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发布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8〕4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和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主编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30-2018,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15日

  • 2018年上半年省会城市住宅工程造价指标

      

       附件:2018年上半年省会城市住宅工程造价指标


  • 辽宁省:2018年9月份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综合指数

       注:本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综合指数仅适用于使用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在建工程。



  • 辽宁省:2018年9月份市政道路工程材料价格综合指数

       注:本市政道路工程材料价格综合指数仅适用于使用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在建工程。


  • 中山市:9月建筑工程材料价格趋势

       与2018年8月份对比,2018年9月上半月份主要建筑工程材料税前综合价:原材料市场碎石下浮24.26%,毛石下浮9.3%,石粉下浮20.01%,石灰与上月基本持平,中砂下浮28.85%;普通水泥、白水泥上浮1%;钢材市场:圆钢上浮0.8%、螺纹钢上浮3.25%;混凝土制品:混凝土预制管桩、预应力方桩、预制普通方桩均下浮2%左右,商品普通混凝土上浮10%左右,泵送混凝土上浮9%左右,干混砂浆、湿混砂浆上浮3.5%左右。
  • 2018年10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 东莞市:2018年9月份预拌砂浆综合价

  • 东莞市:2018年9月份预拌砼综合价


  • 佛山市:佛山市2018年09月份材料“综合价格”

     
  • 山东省:发布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8〕3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27-2018,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9月17日



  • 东莞市:2018年8月预拌砼综合价格

    20188月东莞市预拌砼综合价格

                                       (元/立方米)

         

         

    普通砼综合价

    水下砼综合价

    防水砼综合价

    综合折税率

    不含税

    含税

    不含税

    含税

    泵送砼

    C10

    543.86

    559.74



    不同规格防水砼含税综合价在相应强度等级砼含税综合价基础上,根据不同抗渗等级增加相应金额。        抗渗等级P6增加10/立方米;抗渗等级P8增加12/立方米; 抗渗等级P10增加15/立方米;抗渗等级P12增加20/立方米。

    2.92%

    C15

    550.40

    566.47



    C20

    559.44

    575.77

    583.35

    600.39

    C25

    572.13

    588.83

    598.34

    615.81

    C30

    585.39

    602.48

    613.33

    631.24

    C35

    606.52

    624.23

    635.72

    654.28

    C40

    623.69

    641.90

    654.91

    674.04

    C45

    638.08

    656.71



    C50

    653.02

    672.09



    非泵送砼

    C10

    534.30

    549.91



    C15

    538.19

    553.91



    C20

    546.76

    562.72

    570.50

    587.16

    C25

    559.49

    575.83

    585.04

    602.13

    C30

    571.61

    588.30

    599.73

    617.24

    C35

    591.58

    608.86

    621.57

    639.72

    C40

    608.89

    626.67

    640.48

    659.18

    C45

    622.78

    640.96



    C50

    639.76

    658.45



    说明:1.预拌砼水泥为转窑散装水泥。

    2. 以上砼综合价已综合考虑了材料运杂费等运输费用。

    3. 泵送增加费按定额执行。

    4.以上价格不是“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仅供编制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参考。

  • 佛山市:2018年08月份材料“综合价格”



  • 海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实施意见

    琼建定函〔2018〕1063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国土资源与环境保护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于建设工程投资和造价控制,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维护建筑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贯彻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省工程造价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工程造价监管改革,激活企业发展动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优化资格资质管理。进一步简化资质申报材料,凡是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不见面审批”。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强化失信惩戒制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充分发挥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执业的能动性,加强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琼诚信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升级标准定额站现有《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造价咨询企业合同备案系统》、《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备案系统》、《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登记系统》、《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评价系统》监督管理系统。

       (二)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延伸信用信息应用范围,拓宽信用评价覆盖面。对入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实施信用管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专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动态采集,定期公布信用异常名录,实施企业经营和个人执业情况预警,实现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建立检举、举报奖励制度,对成果文件低劣的执业册造价师和咨询企业进行公示通报,对长期无咨询业务的僵尸企业实行清理和退出市场机制。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报公示制度,通过随机抽查,对年报不真实,虚报瞒报业绩的企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低价入围的造价咨询企业的国有投资成果文件进行重点监管,对恶意压价扰乱市场行为,一并纳入诚信评价管理。

       (三)优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工程造价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中的引导作用,积极培育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托专业优势,融合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开展全过程咨询业务。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企业以制度创新的形式,试点项目合伙制或公司合伙制,激发市场潜能。

       (四)打造工程造价咨询领军品牌企业。鼓励造价咨询企业宏观上优化重组、微观上业务细分、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形成既能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需求,又能提供精细化造价服务的合理布局。省造价协会要开展造价咨询企业年度业绩排序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确定工程造价机制

       (一)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加快编制完善我省定额体系,维护发承包双方权益,完善我省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鼓励具备技术力量的中央国有企业参与编制定额任务,发挥企业优势。改进定额编制管理模式,对定额项目实现动态增补、修订和清理。

       (二)强化重点领域造价指标编制和监管。围绕政府投资工程开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造价依据编制指标,为政府投资提供服务。

       (三)完善建设工程人工单价市场形成机制。以市场人工费为导向,在合理的定额人工消耗水平基础上,运用单价法或系数法定期测算调整人工费用。建设标准定额站要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建立人工单价信息动态发布机制,定期发布人工单价信息。

       (四)增强风险意识,合理确定建材价格。发承包双方应以建材市场价格为导向,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约定主要建材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办法,共同做好主要建材价格的鉴证认定工作。

       (五)涉及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价格波动异常的,应公平分担主要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超出发承包双方按以往经验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风险的,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8.2条原则重新协商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三、明确工程质量安全专项费用,加强建设项目工期管理

       (一)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专项费用。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创建绿色环保施工环境为目标,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中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绿色施工等有关费用计取的规定,加强对费用落实情况的监督。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制定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工程工期。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杜绝随意压缩合同工期行为,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相应增加压缩工期增加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建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提高造价纠纷调解效率

       (一)建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宣传落实工程造价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工程造价纠纷投诉调解机制和案件分析论证专家库,重点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和合同纠纷的调解,明确造价管理机构在行政调解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造价纠纷调解能力建设。培育、选拔优秀注册造价师和造价专业人员,建立工程造价专家库,搭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平台,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的造价工程师调解纠纷的专业优势,鼓励他们兼职从事有偿调解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三)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行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中的内容和要求,在开展工程造价鉴定活动中,鉴定机构应对鉴定人的鉴定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要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参与司法鉴定和仲裁行为,要在鉴定意见书上加盖公章。鉴定人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应严格遵守鉴定规范、规则、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提高工程造价鉴定质量。

       (四)遵循国家标准,提高司法鉴定效率。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鉴定机构)和造价专业人员(鉴定人),除执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国家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要应在其专业范围内接受委托,开展工程造价鉴定活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承诺遵守民事诉讼法(或仲裁法及仲裁规则)的规定,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按照委托书的要求,廉洁、高效、公平、公正地作出鉴定意见。鉴定机构应建立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或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依据进行工作。鉴定机构应按照委托书确定的鉴定范围、内容要求和期限,根据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鉴定方案等督促鉴定人完成鉴定工作。

       五、加大力度查处造价咨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维护好建筑市场秩序,省造价监管部门要重点查处有下列行为的造价咨询企业:(1)不配合监督检查,逃避监管的;(2)与相关单位串供,故意压低或抬高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价、收取不正当利益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规定的;(3)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4)被投诉或被举报未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条款和现行计价政策、依据进行计价的行为;(5)故意拖延时间,恶意扣减工程量等问题,存在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计价计量行为的;(6)出具的成果文件质量存在清单编制漏项、重项等,编制说明及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取费基数标准或工程量计算和计价明显错误,给当事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以上情况,经查属实的一律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或列入黑名单。

       六、优化工程造价服务,开展造价信息监测

       (一)着力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围绕国有投资和重点工程项目,提升工程造价服务能力。应结合工程造价全过程,在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投标、价款结算等各阶段中提供造价信息和服务,为政府当好参谋,保障国有资金的投资收益。

       (二)应用大数据手段提供造价信息服务。以国家造价信息监测平台为支撑,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鼓劢造价咨询企业上传完整的成果文件,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形成分类造价指数指标并实时发布,起到服务社会、辅助政府决策的作用。

       (三)规范计价软件市场管理。建立计价软件评审市场准入机制,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要定期开展计价软件的内容和质量检查,加强计价依据和相关标准规范的执行和监管力度,打破市场垄断,促进公平竞争,鼓励计价软件编制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和创新,研究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全过程造价咨询中的应用。

       七、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壮大造价专业人员队伍

       (一)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符合工程造价专业特点的继续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创新继续教育模式和方法,提高继续教育质量,为工程造价人才成长和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选拔和培育优秀造价领军人才。发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核心作用,引导企业构建知识管理体系。省造价协会应组织造价专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表彰一批视野开阔、专业精湛,在造价咨询领域有影响力的造价专业领军人才。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广州市: 2018年8月份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







  • 珠海市:2018年9月1-10日工程用砂材料信息价

    珠海市2018年9月1-10日工程用砂材料信息价

    区域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不含税单价()

    含税单价(元)

    综合折税率(%)

    备注

    一、主城区

    河砂

    中粗砂

    m3

    266

    276

    3.84

    运距15公里,运距增减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56

    266

    3.84

    中粗海砂

    中粗

    m3

    247

    256

    3.84

    二、保税区、洪湾、湾仔

    河砂

    中粗砂

    m3

    255

    265

    3.84

    运距8公里,每公里运距增减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46

    255

    3.84

    海砂

    中粗

    m3

    236

    245

    3.84

    三、唐家、下栅

    河砂

    中粗砂

    m3

    255

    265

    3.84

    运距8公里,运距增减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46

    255

    3.84

    海砂

    中粗

    m3

    236

    245

    3.84

    四、金湾区(红旗、小林)

    河砂

    中粗砂

    m3

    255

    265

    3.84

    运距8公里,运距增减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46

    255

    3.84

    海砂

    中粗

    m3

    236

    245

    3.84

    五、珠海机场

    河砂

    中粗砂

    m3

    255

    265

    3.84

    运距8公里,运距增减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46

    255

    3.84

    海砂

    中粗

    m3

    236

    245

    3.84

    六、南水

    河砂

    中粗砂

    m3

    255

    265

    3.84

    运距8公里,运距增减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46

    255

    3.84

    七、平沙

    河砂

    中粗砂

    m3

    255

    265

    3.84

    运距8公里,运距增减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46

    255

    3.84

    八、金海岸

    河砂

    中粗砂

    m3

    255

    265

    3.84

    运距8公里,运距增减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46

    255

    3.84

    九、珠海港

    河砂

    中粗砂

    m3

    255

    265

    3.84

    运距8公里,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46

    255

    3.84

    十、淇澳岛

    河砂

    中粗砂

    m3

    255

    265

    3.84

    运距8公里,运距增减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46

    255

    3.84

    海砂

    中粗

    m3

    236

    245

    3.84

    十一、横琴岛

    河砂

    中粗砂

    m3

    261

    271

    3.84

    运距12公里,运距增减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51

    261

    3.84

    海砂

    中粗

    m3

    242

    251

    3.84

    十二、斗门区

    河砂

    中粗砂

    m3

    255

    265

    3.84

    运距8公里,运距增减每公里1.6/立方。

    河砂

    细砂

    m3

    246

    255

    3.84

    十三、万山各岛

    河砂

    中粗砂

    m3

    283

    294

    3.84

    到码头价

    珠海市各区201891-10日水泥及其以砂为原料材料信息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不含税单价()

    含税单价(元)

    综合折税率(%)

    备注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5.0MPa

    m3

    404

    470

    16.20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7.5MPa

    m3

    491

    570

    16.20


    复合硅酸盐水泥(国产)

    PC32.5R)(袋装)

    t

    428

    498

    16.29


    普通硅酸盐水泥(国产)

    PO32.5(袋装)

    t

    463

    538

    16.29


    普通硅酸盐水泥(国产)

    PO32.5R(袋装)

    t

    471

    548

    16.29


    普通硅酸盐水泥(国产)

    PO32.5(散装)

    t

    441

    513

    16.29


    普通硅酸盐水泥(国产)

    PO32.5R(散装)

    t

    450

    523

    16.29


    普通硅酸盐水泥(国产)

    PO42.5(袋装)

    t

    497

    578

    16.29


    普通硅酸盐水泥(国产)

    PO42.5R(袋装)

    t

    506

    588

    16.29


    普通硅酸盐水泥(国产)

    PO42.5(散装)

    t

    467

    543

    16.29


    普通硅酸盐水泥(国产)

    PO42.5R(散装)

    t

    476

    553

    16.29


    普通硅酸盐水泥(国产)

    PO52.5(袋装)

    t

    510

    593

    16.29


    普通预拌混凝土

    C10

    m3

    518.73

    540

    4.1


    普通预拌混凝土

    C15

    m3

    528.34

    550

    4.1


    普通预拌混凝土

    C20

    m3

    537.94

    560

    4.1


    普通预拌混凝土

    C25

    m3

    547.55

    570

    4.1


    普通预拌混凝土

    C30

    m3

    557.16

    580

    4.1


    普通预拌混凝土

    C35

    m3

    571.57

    595

    4.1


    普通预拌混凝土

    C40

    m3

    585.98

    610

    4.1


    普通预拌混凝土

    C45

    m3

    605.19

    630

    4.1


    普通预拌混凝土

    C50

    m3

    624.40

    650

    4.1


    普通预拌混凝土

    C55

    m3

    653.22

    680

    4.1


    普通预拌混凝土

    C60

    m3

    691.64

    720

    4.1


       备注:对于有各种特殊性能要求的预拌混凝土以上面各型号、规格的普通混凝土单价为基础另外增加价格,规则如下:
       1
    、泵送混凝土单价按普通预拌混凝土单价乘系数1.03计算;
       2
    、细石混凝土:(即05石)每立方单价增加20元;
       3
    、防水混凝土P6-P8等级每立方单价增加10元,P10-P12等级每立方单价增加15元;
       4
    、水下混凝土每立方单价增加20元;自密实混凝土每立方单价按同等级增加117;
       5
    、抗折混凝土F4.0等级每立方单价增加15元,F4.5等级每立方单价增加20元,F5.0等级每立方单价增加30元;
       6
    、对于有综合性能要求的预拌混凝土,按以上规则其单价累计增加;
       7
    、普通预拌混凝土价格:包括10公里内的运输费,超过10公里,每立方米混凝土增加2/公里,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

    材料名称

    性能指标

    强度等级

    不含税
    单价

    含税单价

    综合折税率(%)

    t/m³系数

    干混砌筑砂浆

    保水率≥88%

    M5

    335.63

    390

    16.20

    1.65

    M7.5

    346.82

    403

    16.20

    M10

    357.14

    415

    16.20

    M15

    368.33

    428

    16.20

    M20

    378.66

    440

    16.20

    干混抹灰砂浆

    保水率≥88%
    拉伸粘结强度(14天)≥0.2Mp

    M5

    346.82

    403

    16.20

    M7.5

    357.14

    415

    16.20

    M10

    368.33

    428

    16.20

    M15

    378.66

    440

    16.20

    M20

    389.85

    453

    16.20

    干混地面砂浆

    保水率≥88%

    M10

    357.14

    415

    16.20

    1.65

    M15

    368.33

    428

    16.20

    M20

    378.66

    440

    16.20

    M25

    389.85

    453

    16.20

    干混防水砂浆:P6

    保水率≥88%
    拉伸粘结强度(14天)≥0.2Mpa

    M10

    464.72

    540

    16.20

    1.60

    M15

    475.90

    553

    16.20

    M20

    486.23

    565

    16.20

    干混防水砂浆:P8

    保水率≥88%
    拉伸粘结强度(14天)≥0.2Mpa

    M10

    475.90

    553

    16.20

    M15

    486.23

    565

    16.20

    M20

    497.42

    578

    16.20

    干混防水砂浆:P10

    保水率≥88%
    拉伸粘结强度(14天)≥0.2Mpa

    M10

    486.23

    565

    16.20

    M15

    497.42

    578

    16.20

    M20

    507.75

    590

    16.20

    湿拌砌筑砂浆

    保水率≥88%, 凝结时间≥8小时, 适用 砌筑灰缝≥5mm

    M5

    524.95

    545

    3.82


    M7.5

    529.76

    550

    3.82


    M10

    539.40

    560

    3.82


    M15

    544.21

    565

    3.82


    M20

    549.03

    570

    3.82


    湿拌抹灰砂浆

    湿拌抹灰砂浆 保水率≥88%。 凝结时间≥8小时 拉伸粘结强度(14天) M5≥0.15Mpa,>M5≥0.20Mpa。适用一次抹灰厚度≥5mm

    M5

    524.95

    545

    3.82


    M10

    541.32

    562

    3.82


    M15

    546.14

    567

    3.82


    M20

    551.92

    573

    3.82


    湿拌地面砂浆

    保水率≥88%。,凝结时间≥4小时 ,适用地面普通找平

    M10

    541.32

    562

    3.82


    M15

    546.14

    567

    3.82


    M20

    551.92

    573

    3.82


    M25

    562.51

    584

    3.82


    湿拌防水砂浆:P6

    抗渗压力(28天)≥0.6Mpa 保水率≥88%。凝结时间≥8小时 拉伸粘结强度(14天)≥0.2Mpa 适用于有抗渗压力要求的工程部位

    M10

    546.14

    567

    3.82


    M15

    551.92

    573

    3.82


    M20

    556.73

    578

    3.82


    湿拌防水砂浆:P8

    抗渗压力(28天)≥0.8Mpa 保水率≥88%。凝结时间≥8小时 拉伸粘结强度(14天)≥0.2Mpa 适用于有抗渗压力要求的工程部位

    M10

    546.14

    567

    3.82


    M15

    551.92

    573

    3.82


    M20

    556.73

    578

    3.82


    湿拌防水砂浆:P10

    抗渗压力(28天)≥1.0Mpa 保水率≥88%。凝结时间≥8小时 拉伸粘结强度(14天)≥0.2Mpa 适用于有抗渗压力要求的工程部位

    M10

    551.92

    573

    3.82


    M15

    556.73

    578

    3.82


    M20

    562.51

    584

    3.82


    备注:干混砂浆计价单位:元/吨;湿拌砂浆计价单位:元/立方。






  • 山东省:关于2018年1-8月全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鲁建节科字〔2018〕3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16〕12号)要求,对照《2018年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现将2018年1-8月份全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推广任务进展顺利。截至8月底,全省装配式民用建筑新开工面积1079.59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量的60%,其中混凝土建筑面积871.12万平方米,钢结构建筑面积208.47万平方米。目前,德州市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济南、日照、滨州3市完成年度任务量的80%以上,淄博、东营、临沂3市进展相对滞后,完成比例不足30%(详见附件)。

       (二)产业发展持续向好。截至8月底,新增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6个、产业基地40个,累计示范数量分别达到11个、70个。全省已投产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48家、钢结构住宅建筑部件生产企业24家、木结构建筑部件生产企业7家。4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莱芜、滨州、菏泽3市各有1个项目被列入省政府2018年重点项目,济宁、泰安、日照、滨州、菏泽5市各有1个项目入选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第一批优选项目。

       (三)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济南市实施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制度,建立部品部件网上超市,开展装配式建筑“专家下工地”服务月活动。青岛、烟台、济宁等市将装配式建筑要求纳入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明确装配式建设标准和比例要求,作为土地招拍挂的重要条件。日照、德州等市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实施计划和考核要点,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至县(市、区),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落实。威海、菏泽等市出台推行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文件,确定了总体工作目标,建立贯穿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市对装配式建筑认识不到位,发展决心不够大,存在畏难发愁情绪,推进措施不硬不实,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推广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二)项目实施情况不平衡。全省新开工项目大多集中在少数先进城市,不少市开工面积偏小,且主要集中在省级示范工程,一些棚户区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等项目未按照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

       (三)产业支撑能力不够强。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多而不强,缺乏涵盖全产业链条的骨干企业,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和一线操作人员,有的地方尚无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个别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尚未投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71号和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措施,按照全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落实全面推广政策。各市对照2018年省分解下达的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狠抓工程项目落实,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年度各项任务指标。各市要利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等制度,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装配式建设要求。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等环节进行审查、落实,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棚改安置住房及学校、医院、市政设施等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实施装配式建设。

       (二)强化示范项目监管。按照《山东省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示范工程、产业基地等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已立项的装配式建筑各类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满足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产业基地要及时提请省厅进行技术审查,已完工的示范工程要尽快申请验收,尚未开工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因故不能实施的应联合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撤项申请。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各市要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基本实现供需平衡,避免产能过剩、恶性竞争。充分发挥本地优势,着力扶持骨干企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积极创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认真抓好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建设,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培育壮大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各市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第四届绿博会及装配式建筑技术交流大会,扎实开展装配式建筑宣传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相关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鼓励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展企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确保装配式建筑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2018年1-8月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12日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公布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称,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再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第一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而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宗禾)


  • 财政部: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

      2017年下半年以来,财政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推进PPP规范发展,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PPP项目库管理。印发《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统一新项目入库标准,集中清理“僵尸”项目和违规项目,遏制泛化滥用现象。各地累计清理退库项目2148个,涉及投资额2.5万亿元。二是规范国有金融企业投融资行为。印发《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参与PPP项目融资行为,确保项目资本金来源合法合规。三是守住财政承受能力“红线”。分析全国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情况,启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预警系统。四是完善配套制度。配合推进PPP条例起草、PPP税收政策制定工作,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旅游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指导意见,研究修订PPP操作指南、物有所值评价指引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五是加强示范引领。会同18个部委推出第四批396个PPP示范项目,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会同发展改革委推选27个市县作为2017年度推广PPP工作有力市县,国务院办公厅对这27个市县给予了表扬激励。六是推进国际合作。利用APEC、金砖、世行、亚行、亚投行等多边机制,推进PPP国际交流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截至2018年7月底,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累计入库项目7867个、投资额11.8万亿元。其中,已签约落地项目3812个、投资额6.1万亿元,已开工项目1762个、投资额2.5万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强化风险防控,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有序推进PPP工作,切实发挥PPP模式在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 浙江省:公布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及实施企业名单

    关于公布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及实施企业名单的通知

    建建发〔2018〕246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建建发〔2017〕208号),为有效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各地市推荐,我厅审核,现将试点工作以来已经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并实施的部分项目作为省试点项目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实施企业名单,供各级政府部门、各相关建设单位和工程咨询企业学习和借鉴。
      各地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努力落实实施项目,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不断积累经验,确保试点工作成效。
      附件:全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及实施企业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7日


  • 住建部: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事项的复函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事项的复函
    建标造函〔2018〕188 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商请明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事项的函》 (川建造价函〔2018〕886 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 号)规定,已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书效用不变,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二)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16〕7号)要求,停止开展与造价员职业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造价员职业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因此对于造价员也不再进行继续教育、延续及变更登记工作。

      请你厅组织有关单位按此要求做好造价员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管理衔接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8 年 8 月 30 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珠海市:2018年8月21-31日工程用砂材料信息价


  • 珠海市:各区2018年8月21-31日水泥及其以砂为原料材料信息价

  • 2018年9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 广州市:2018年7月份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



  • 云浮市:7、8月份材料信息参考价格快报

    材料信息参考价格快报

    市造价[201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粤建市函[2018]2058号)和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要求,为了引导市场主体正确研判建材价格走势,我站近期会同云浮市混凝土协会调查了我市部分沙石料场和部分在建工地,收集相关价格信息。经整理分析和统计,现将7、8月我市部分主要建筑材料信息参考价格(税前价格)快报如下:


    中砂价格

    商品砼价格(C25

    碎石和水泥价格

    7月上旬

    160元/

    390元/

    不变

    7月中旬

    180元/

    398元/

    7月下旬

    260元/

    485元/

    8

    250元/

    475元/




  • 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公报

       根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相关规定,我部对2017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公布如下: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分布情况

      2017年度参加统计的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共6209个,比上年下降4.4%。按照资格等级划分,甲级机构1938个,比上年下降0.97%;乙级机构2557个,比上年下降8.22%,暂定级机构1714个,比上年下降2.17%。按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共236个,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共3174个,私营企业2689个,港澳台投资企业3个,外商投资企业4个,其他企业103个。具体分布见表一、表二:

    招标分布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情况

      2017年年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合计604173人,比上年增长3.86%。其中,正式聘用人员537889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89%;临时工作人员66284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11%。

      2017年年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正式聘用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合计457125人,比上年下降1.55%。其中,高级职称人员74779人,中级职称198455人,初级职称107080人,其他人员76811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年末正式聘用人员总数的85%。

      2017年年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正式聘用人员中注册执业人员合计134303人,比上年增长2.77%。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59606人,占总注册人数的44.38%;注册建筑师1010人,占总注册人数的0.75%;注册工程师3273人,占总注册人数的2.44%;注册建造师28580人,占总注册人数的21.28%;注册监理工程师40807人,占总注册人数的30.38%;其他注册执业人员1027人,占总注册人数的0.76%。从统计报表情况看,94.30%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能够满足企业资格标准要求,其中,96.49%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数量能够满足企业资格标准要求。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情况

      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137111.62亿元,比上年增长40.06%。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101234.06亿元,占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的73.83%;招标人为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107602.93亿元,占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的78.48%。

      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承揽合同约定酬金合计1605.51 亿元,比上年下降6%。其中,工程招标代理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252.68亿元,占总承揽合同约定酬金的15.74%;工程监理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496.87亿元;工程造价咨询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307.09亿元;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152.97亿元;其他业务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395.91亿元。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情况

      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收入总额为2277.09 亿元,比上年减少10.5%。其中,工程招标代理收入280.82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2.33%;工程监理收入458.26亿元,工程造价咨询收入362.16亿元,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收入149.73亿元,其他收入1026.12亿元。

      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成本合计1633.12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108.02亿元,营业利润合计249.39亿元,利润总额合计249.73亿元,所得税合计52.67亿元,负债合计2040.4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72.99亿元。

      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收入前100名情况

      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收入前100名中,从资质等级来看,甲级机构86个,乙级机构13个,暂定级1个。

  • 中招协:招标师证书登记服务系统9月3日上线

  • 广东省: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

    粤建市函〔2018〕20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受宏观政策、基建投资加大等影响,我省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异常,砂石、水泥、砂浆、混凝土等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超出了发承包双方所能预见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严重影响了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合理降低工程建设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切实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本着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关注建材价格异常变化,积极调节市场供需平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上半年经济分析会的部署,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积极主动会同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砂石等建材管理的动态协作工作机制,规范河、湖砂的采集活动,广泛开辟用砂来源渠道,以满足全省建设工程特别是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项目对合格工程用砂的需求。

      二、强化建材价格信息的动态发布,引导市场主体正确研判建材价格走势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的通知》(粤建价〔2017〕248号)的规定,加强对市场价格走势的监测、预研、预警,动态调整发布周期,及时发布人工和钢材、水泥、砂石、砂浆、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等主要材料价格以及各类造价指标指数,引导建筑市场主体对建材价格的变化进行研判,为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提供支撑。

      三、提高发承包双方的风险意识,合理确定建材价格
      近期砂石、水泥、预拌砂浆、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等材料价格的波动,客观因素较多,超出了发承包双方按以往经验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已造成合同双方利益的严重失衡,在编审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价、投标投价、发承包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决算)时,发承包双方应进一步增强工程风险意识。一是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应充分考虑建材价格波动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的影响。二是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建材价格波动存在的风险因素,合理报价,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按期交付使用。三是发承包双方签订发承包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可调价的主要材料范围,合理约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幅度及超出幅度后的调整办法,公平分担主要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以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四是涉及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价格波动异常,超出发承包双方按以往经验所能预见与避免的范围和承担的风险的,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9.8.2条原则重新协商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四、加大建材价格争议的调解力度,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工程建材价格争议调解机制,对发承包双方提出的建材价格争议,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快速调解,以促进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8日





  • 陕西省: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保证金调整比例落实情况和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督查

    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保证金调整比例落实情况和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督查的通知

    陕建发〔2018262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协会和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3%的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建筑施工领域有关通知精神,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一)对各设区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及省直管县做到督导检查全覆盖,督查组采取“扫马路”方式和从项目清单中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受检工程。
      (二)每个地区至少抽查6个工程项目,其中市(区)至少抽查3个工程项目,下辖县(区)至少抽查3个工程项目。
      (三)督查对象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全省所有建筑工程项目,重点督查扬尘污染严重地区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二、督查内容
      (一)在建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下调至3%规定的执行情况。在7月份复查的基础上,对各市工作安排部署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二)各地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工作情况,受检工程企业、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受检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
      (三)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工作情况。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陕建质发〔2018〕38号)落实情况。各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进情况。
      三、时间安排
      督查时间拟定为2018年9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督查组组成
      督查组分陕北、陕南、关中三组,每组共计8人,包括组长1人,副组长1人,联络员1人,专家5人(施工质量、安全和扬尘、监理、标准化考评、质量检测机构各1人)。
      五、工作安排
      (一)督查组到达后,由组长向受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介绍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安排具体检查日程。
      (二)听取受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以上四项内容的工作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受检城市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三)督查组对每个受检工程提出反馈意见,对于发现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法建议书》。
      (四)督查结束后,省厅将向全省通报督查情况,对各地主管部门、企业和项目的好的做法进行表扬,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省点名通报,并计入不良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9月1日前报至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提供所有检查范围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清单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结构类型、开工时间、形象进度、参建单位、工程类型(公共建筑、保障房、棚改房、商品住宅等)等内容。
      (三)提供受检工程相关文件材料,必要的检查设备,如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并提供检查记录表及配合人员。
      (四)在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五)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检查有关事宜,并请于2018年9月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省厅质量安全处。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25日


  • 山东省:公布2018年(第二批)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关于公布2018年(第二批)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

    鲁建节科字〔2018〕2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鲁建节科字〔2017〕29号)、《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示范工程和产业基地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17〕25号)等要求,经有关市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山东鼎瑞泰沣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2018年(第二批)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现予以公布。

    各产业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定期向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发展报告、统计报表等有关材料。产业基地研发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没有省或国家技术标准的,应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论证。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产业基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确保示范效果和质量。

    附件:2018年(第二批)山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1日

  • 珠海市:各区2018年8月11-20日水泥及其以砂为原料材料信息价

  • 珠海市:2018年8月11-20日工程用砂材料信息价


  •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自律约束、维护秩序、做好保质保量供应倡议书

     倡 议 书

    各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协会、企业:

      今年以来,我省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所依赖的原材料—水泥、砂、石,受市场供应影响,价格一路走高,尤其是砂、石近期供应尤为紧缺,货少价升,两月时间价格成倍番涨,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极大困难。

      预拌混凝土(砂浆)是建筑工程的主体材料,保质保量供应是行业应担负的责任。为做好行业的自律约束,维护好行业秩序,确保社会有序供应,为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提供保障,值此非常时期,我们倡议:

      一、全行业应有共识,加强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行业公约,做好自律约束,维护市场秩序,为社会提供有效保障。

      二、高度认识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在原材料供应紧缺、品质不稳定情况下,加强生产控制管理,严把质量关。杜绝使用假劣原材料生产,为我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创造条件。

      三、企业应密切关注原材料市场供求价格变化,适时调整混凝土供量和价格,合理安排经营生产,精细企业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利益,把经营风险尽可能降低。

      四、众志成城,抱团取暖。必须加强区域间的信息沟通、协作和联动,推进行业统一销售合同使用;抵制针对行业的不合理霸王条款;遏制低价中标、压价抢单行为,维护行业的共同利益。

      五、鉴于行业被拖欠货款严重,现原材料又必须现金高价采购,企业经营雪上加霜,不胜重负,危及行业生存,建议行业实行货款两兑交易模式,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六、顾大局、识大体。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积极反映企业诉求,以慎实稳健姿态面对市场变幻莫测挑战,携手协力共渡难关,开创行业发展新局面。



      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

      2018年8月1日


  • 全国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排汇总表

       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具体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27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客观题

    1028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主观题


      各地时间安排

    报名

    地区

    网上报名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资格审核

    时间

    四川省

    815-

    96

    1022-26

    815日至97(工作日期间)

    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青海省

    817-

    826

    10229-2524

    8179时至827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

    河北省

    821-

    93

    1019-25

    828日至93(周六日除外)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浙江省

    822-

    831

    1022-26

    考后资格审查,浙江人事考试网届时公布

    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江苏省

    816- 27

    1019-25

    先审核后缴费,各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各不相同

    资格审核查看:江苏建设人才(http://hr.jscin.gov.cn/swhyFront/default.aspx)

    云南省

    824-

    9317:00

    考试前5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

    陕西省

    817-

    82712

    考试前7日内

    网络资格审查:817-2718时止

    网络资格审核上传材料网址: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现场资格审查:82324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福建省

    817-

    95

    1019-25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93-5

    审核资料下载: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http://www.fjjszczx.org/

    海南省

    817日至93

    1022-26

    报考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817日至93日工作日期间

    报考查询及证书发放: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

    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天津市

    8179:00-2616:00

    1024900-262400

    网上资格初审核:8279:00-3016:00

    天津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tjkpzx.com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留意考后通知

    广西

    817-23

    1022-28

    现场资格审核:829- 31

    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辽宁省

    8219:00-

    9424:00

    10199:00-2524:00

    照片审核、资格审核、现场确认:821-95(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日休息)

    河南省

    8209:00-

    9317:00

    10199:00-2517:00

    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

    江西省

    8189:00-2817:00

    10199:00-2517:00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823-29(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注册: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安徽省

    8189:00-281700

    102316:00

    考前资格审核:831日前

    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现场资格审核

    北京市

    老考生:821-96

    新考生:82110:00-82717:00

    1023-26

    网上资格审核与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新考生须于201882816:00后,登录网报平台查询审核状态,通过系统审核的,可直接网上缴费,不用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还须按照要求到现场进行审核(829-31

    打印准考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www.bjrbj.gov.cn/bjpta

    湖北省

    8189:00-

    82918:00

    10229:00-102814:00

    822-30(双休日除外)

    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山东省

    8229:00

    83116:00

    1023900-10281405

    开始时间(不早于822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8941600,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安排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zyzgks.html

    西藏

    820-

    92

    1022-26

    “新考生”或“异地考生”现场资格初审:820日至93日正常工作日进行(地址: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服务大厅)

    内蒙古

    8239:00—

    9324:00

     

    93日—9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宁夏

    818日上午9:00-

    831日中午12:00

    10229:00-102518:00

    现场资格审查:829日至94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六、周日不进行现场确认),地址: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网上报名: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gov.cn)

    广东省

    8229:00

    -9617:00

    10229:00-26 17:00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复核通知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各市报名点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

    甘肃省

    8月24-8月31日 

    10月22-26日 

    现场审核:8月24-31日

    上海市

    8月24日14:00-

    9月2日16:00

    10月23日10:00-10月25日16:00

    现场审核:8月30日-9月2日(每天9:00-11:00,13:30-16:00)

    山西省

    8月24日-

    9月6日 

    10月22-25日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发布审核通知:2018年12月底前,现场资格审核:2019年1月7日至1月10日 

    湖南省

    8月28日9:00—

    9月6日17:00 

    10月22日9:00—10月25日17:00 

    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市州考试网和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新疆

    81610:00-

    9619:00

    考前一周(1022-27日)

    ——

    兵团

    821-

    96

    1019-25

    现场审核:822- 97(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核确认。

    贵州省

    8月27日-

    9月4日

    10月19-25日 

    现场资格审查:8月28日-9月4日(法定工作日)

    重庆市

    823日—

    93

    1019-25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重庆市不设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点,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

    考后资格复审:发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

    黑龙江省

    824日-

    93

    101924

    现场资格审查:830日-94(节假日休息)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 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吉林省

    8月24日—

    9月6日 

    10月19-25日 

    报名表供考生核对报考信息之用,无需上交考试机构审核。考试预合格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核,考后审核所需材料见后审公告。

    备注:

    1)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2018年暂不开考;

    2)部分地区“老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新考生”须经网络或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请考生认真阅读当地发布的考试通知;

    网报平台: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

    考试成绩公布: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 珠海市:各区2018年8月1-10日水泥及其以砂为原料材料信息价

    珠海市各区2018年8月1-10日水泥及其以砂为原料材料信息价





  • 珠海市:2018年8月1-10日用砂材料信息价




  • 浙江省: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我省制定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强调全流程整合审批环节(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按四个阶段整合办理环节,大力简化办理流程;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并则并的原则,取消了一批如施工合同、中标价备案,施工许可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等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房屋建筑附属的燃气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并办理;打造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依托政务服务网和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的统一赋码,整合施工图联审系统、“竣工测验合一”办理系统和其他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形成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系统。通过一系列措施,着力打造“五个一”的审批体系,即“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力争到今年底各设区市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到明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为了体现项目全覆盖的要求,实施方案明确交通和水利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发改、交通、水利部门制定,并同步推进实施。

      为加强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已成立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袁家军省长担任组长,彭佳学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省17个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项永丹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年5月,浙江成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唯一的试点省,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试点进入全面铺开和加速推进阶段,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走在前列。


  • 山东省:“无纸化、零见面、零跑腿”济南市招标控制价备案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为全面落实“一次办成”改革,降低企业负担,近期济南市对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经过近期持续测试、试运行,已完全实现“全程网办”、“零跑腿”、“全程无需纸质资料”,全面提高了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时,在济南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客户端上录入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系统自动读取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工程项目基础信息。企业只需录入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并提交审核,定额站工作人员即可在线查看并提交反馈意见。备案完成后,系统自动将招标控制价备案信息推送至电子评标系统中,为电子评标提供基础信息。备案全过程中,企业均可在线查看审核进度,真正实现了“无纸化、零见面、零跑腿”。

      为更好地提升服务水平,济南市定额站全力做好技术支持工作,设立了技术支持电话和客服QQ,全天候服务企业。接下来,济南市定额站将结合此次改革经验做法,继续完善其他业务事项,努力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办事。


  • 四川省:推出第三批全省PPP示范项目

       为加强示范引领、打造样板标杆,推动更多PPP项目“高标准、规范化、多领域”落地实施,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遴选2018年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经对申报项目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评定并公布第三批全省PPP示范项目20个,总投资251.26亿元。
      本次示范项目遴选坚持注重引导规范运作,突出示范引领带动效应,优先支持国务院确定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深度贫困县、民营资本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项目。遴选出的示范项目分布于全省9市(州)14县(市、区),涉及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三大领域,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市政工程、环境保护、水利建设等8个行业。
      下一步,相关市县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提供持续业务指导,加强示范项目动态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跟踪制度,督促项目实施机构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确保执行中不走偏变异。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健全示范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运作不规范、实施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信息披露不到位的项目,取消示范项目资格。

      附件:2018年全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名单





    四川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会

    2018.8.10




  • 广东省:关于公布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的通知




  • 山东省:济宁市建筑行业节能改造新规出台 改造后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

      近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节约能源办公室共同制定的《济宁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下简称《办法》),将从申报条件、申请流程、补助方案等方面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申报提供“操作手册”,意味着我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实施改造的公共建筑 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

      “改造范围包括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用房等。实施改造的公共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的公共建筑应率先落实改造任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说。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共机构带头节能,对于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能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是本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鼓励对象之一。

      节能改造项目主要对建筑的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可再生能源利用等进行二项及以上节能改造,改造后实现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的节能效果。

      据悉,公共机构类公共建筑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业主单位可自行申请政府采购也可委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集中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节能服务机构并签订合同。

      补助金额为20元/平方米

      《办法》规定,示范项目按照节能量审核机构核定的节能率和改造建筑面积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单个项目平均节能率不少于15%的,按20元/㎡进行补助,对平均节能率低于15%的不予补助。

      “示范项目完工并具备补助资金发放条件的,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发放补助资金申请。补助资金有一次发放和两次发放两种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说,一次性发放需在最终节能量核定之后,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济宁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书》、《工程验收报告》、《节能量核定报告》等。符合拨付条件的示范项目改造建筑面积、平均节能率、补贴金额等信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拨付相应的补助资金。

      两次发放补助金则分为,第一次可申请该项目60%的补助资金,需在示范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获得补助;第二次为示范项目经第三方节能量核定机构最终现场测评合格后,申请剩余补助资金。此外,经第三方节能量核定机构测评不达标的项目,应在收到项目不达标通知半年内完成整改;逾期整改平均节能率仍低于15%的项目,不予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已拨付的补助资金须在1个月内退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 佛山市:关于7月份我市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快报

  • 安徽省:调整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标准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将省级服务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元调至100万元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近期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安徽省财政厅此前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中规定,省级服务类(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该规定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所要求的1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不一致。因此,该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数额标准的通知》,将省级服务类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元调至100万元。

      此外,通知明确该省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预算金额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方式,其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预算金额未达到4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可结合项目需求特点,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项目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同样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发布《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及其英文版同时废止。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邮编:100088),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8年7月16日


  • 住建部:2017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公报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制度相关规定,我们对2017年全国具有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公布如下:


      一、企业的分布情况

      2017年全国共有7945个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参加了统计,与上年相比增长6.2%.其中,综合资质企业166个,增长11.41%;甲级资质企业3535个,增长4.62%;乙级资质企业3133个,增长9.2%;丙级资质企业1107个,增长2.41%;事务所资质企业4个,减少20%.具体分布见表一~表三:

      二、从业人员情况

      2017年年末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1071780人,与上年相比增长7.13%.其中,正式聘用人员761609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71.06%;临时聘用人员310171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28.94%;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为763943人,占年末从业总数的71.28%.

      2017年年末工程监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914580人,与上年相比增长7.67%.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38388人,中级职称人员397839人,初级职称人员223258人,其他人员155095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85.33%.

      2017年年末工程监理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为286146人,与上年相比增长12.8%.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为163944人,与上年相比增长8.36%,占总注册人数的57.29%;其他注册执业人员为122202人,占总注册人数的42.71%.

      三、业务承揽情况

      2017年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合同额3962.96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8.47%.其中工程监理合同额1676.3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9.72%;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及其它业务合同额2286.64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35.74%.工程监理合同额占总业务量的42.3%.

      四、财务收入情况

      2017年工程监理企业全年营业收入3281.7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1.74%.其中工程监理收入1185.35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7.3%;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及其它业务收入2096.37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31.78%.工程监理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36.12%.其中20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突破3亿元,50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超过2亿元,174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超过1亿元,工程监理收入过亿元的企业个数与上年相比增长12.2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7月20日


  • 中价协:2018年-201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六)已正式发行

      为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我协会选择了当前工程造价管理及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有关造价管理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级咨询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研究编写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六),作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六)主要内容:

    •   项目成本与价值集成管理
    •   PPP模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   新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   装配式建筑技术与工艺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设计与施工技术
    •   海绵城市建设

      本教材可作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教材使用,也可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学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以及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参考。


  • 陕西省:8月1日起我省将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自2018年8月1日起,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和出勤情况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各地要明确建筑企业管理职责,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机构,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完善建筑工人培训鉴定机制,做好建筑工人劳保费用返还工作,规范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方式,健全建筑工人培训管理制度;要建立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做好该平台的数据采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建筑企业应规范实名制管理方式,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实名制管理,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名制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相关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对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对不良行为进行公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严禁各地借推行实名制管理指定或暗示建筑企业采购指定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的负担。

      此外,省住建厅将对全省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运行状况实行动态监督管理,随机抽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有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 云浮市:2018年第一季度材料参考信息价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税前综合价

    1

    综合工日

    适用20100001

    工日

    95.22

    2

    型钢

    综合

    t

    4383.59

    3

    镀锌园钢

    Ф1025

    t

    4444.44

    4

    螺纹钢(三级钢)

    Ф1225 HRB400

    t

    3840

    5

    水泥

    P.O32.5(R)(袋装)

    t

    530

    6

    水泥

    P.O42.5(R)(袋装)

    t

    580

    7

    中砂

    _

    m³

    118

    8

    碎石

    10

    m³

    125

    9

    C20商品普通混凝土

    20石坍落度100mm

    m³

    348

    10

    C25商品普通混凝土

    20石坍落度100mm

    m³

    358



  • 中国财经报:正确认识当前的PPP工作

    正确认识当前的PPP工作
       从2014年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推广PPP模式开始,PPP经历了从探索发展到快速发展的阶段。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创新了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形成了一套制度体系,打造了一批优质项目,建立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全国PPP市场。

       在PPP不断为改革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一些地方违规操作累积的风险也不容忽视。2017年是PPP规范发展之年,管理不断深化。财政部出台一系列规范地方融资平台、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和PPP管理的文件,集中清理规范,就是为了在新的起点上更稳健地迈向新的征程。未来PPP应该主动聚焦助力决战攻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1.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夯实发展基础
       自2014年推广应用PPP模式以来,4年改革探索实践成效显著,在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相比规范发展的总体目标,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实际问题和倾向性风险苗头,干扰了PPP发展秩序,形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可概括为三类,即财政风险、金融风险、项目风险。这三类风险叠加在一起,对PPP事业本身造成的最大的风险就是“劣币驱逐良币”。

       为了防范化解这些风险,让PPP能够规范持续发展,财政部自去年开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17年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打响了防风险抓规范战役中的第一枪;同年7月,财政部提出要防范“四化”,即支出责任的固化、财承上限的虚化、运营内容的淡化、适用范围的泛化。针对这“四化”财政部提出要把握好“四条线”,即守住底线、严控红线、明确界线、掌握天线。同年1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开始集中清理整顿工作。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加上相关部门防控风险的举措,似乎让市场有点喘不过气,媒体也出现一定的过度解读倾向,认为是PPP急刹车、叫停。实际上,这些工作是必要的,意在正本清源,为PPP继续往前走打牢基础。

       中央领导对PPP工作要求,在推进完善PPP健康运行基础性建设的同时,当前工作特别是要强化对存量项目的监管,有问题及时化解,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财政部严格按照中央指示,通过一系列文件以及政府和市场的齐心协力,认真落实具体任务。一是对示范项目的核查处理。财政部前三批示范项目有84个项目调出了示范清单,89个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二是对项目库的PPP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全国财政系统切实贯彻中央要求,项目清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不规范的项目被清理退库或整改,并保持持续警觉,建立项目规范运行的长期机制,确保入库项目是名副其实的PPP项目。三是对已入库项目所在地的财政承受能力情况进行全面数据的提取和风险分析,对风险量化做到心中有数。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开通了对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的监测功能,将对有关情况进行实时的线上跟踪,线上和线下管理结合,确保PPP项目不产生财政风险。

       2.深刻认识把握PPP内涵不忘改革初心
       深刻认识PPP,从正面讲就要发挥PPP三个工具作用:一是效率工具。提质增效,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二是改革工具。使PPP既在公共服务创新方面发挥作用,同时发挥PPP改革的工具牵引各方面体制机制变革的重要作用。三是治理工具。和国际相比,中国的PPP已经赋予其治理工具的内涵,实际上是政府和市场合作,这是中国国情特定的要求。处理政府和市场共治这种新的治理模式,是深化改革、政府简政放权、放管服的要求赋予PPP特定的使命。在任何时候做PPP工作都要牢牢记住这三个工具,不能把PPP仅仅当成简单的投融资工具应用,只有站在更高的层面看待PPP工作,深刻把握好它的内涵,才能让PPP工作走得远,发挥更大的作用。

       正确把握PPP,从反面讲就是有三个不能做的事情。一是不能把它作为变相融资的手段,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二是不能急功近利。PPP可以平滑代际之间的财政支出分配,但做超出能力的事情就是对子孙后代不负责。急功近利的做法有的时候是以加快发展为借口,但是如果不可持续,发展是没有意义的。三是政府不能失信,防止新官不理旧账,更不能新官不理新账。要遵守契约精神,任何时候都要严格履约。

    PPP改革的初心,按照它的定义,就是要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是牵引改革的一种手段。在做PPP工作的时候要始终围绕着初心,不能因为实践的年头多了、路走远了,就忘掉起点在哪,方向在哪。

       3.站在新的起点 坚持高质量发展 
       未来PPP应该主动聚焦助力决战攻坚,用PPP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经济和公共服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在过去半年集中清理整顿中应看到,PPP发展的步伐没有停止。我们过去这段时间坚持做到九个字——“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这半年以来,在不断强调规范管理的同时,持续发展PPP的积极信号很多。今年2月6日,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第四批示范项目清单396个项目,虽然数量比前一批有所减少,但是质量更高,同时释放一个积极的信号,继续发挥示范项目的作用;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8年立法计划,明确包括了PPP条例。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原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的牵头下,各方面在立法上没有松懈,努力出一个好条例,发挥好PPP的作用,从而坚定大家的信心,为各界提供更好的保障;4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创新工作方式;4月19日,印发关于在旅游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意见;4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中提到创新公共服务发展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对落实2017年重大措施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其中表彰了27个PPP模式推广得力的市县;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其中就包括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是PPP工作的新起点。不仅是环保领域,PPP在脱贫攻坚领域同样将发挥重要作用。应该说,过去半年采取非常有力的措施,挤掉了PPP的泡沫,去伪存真,激浊扬清,让PPP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在过去半年里,我们一直是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并且准备好了再出发。 

       财政部部长刘昆强调,作为财政干部一定要明确一个道理,财政部是为党中央当家理财,也就是说我们做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中央的部署,围绕国家的重点工作。对PPP工作而言,PPP到底要发挥什么作用,其实已一目了然。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围绕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决胜全面小康,PPP一定是服务于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中发挥作用。接下来,一定是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美好生活这“两美”目标服务。如果说起步的时候是在整个公共领域全面推广PPP,党的十九大已经为中国发展确定了蓝图目标,PPP工作从三大攻坚到服务“两美”,目标更加明确,要切实发挥推动体制机制变革作用,为实现中国梦发挥应有的作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PPP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实现提质增效的目的,至少有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要做。一是继续完善制度体系。包括加快推进PPP条例和未来PPP的立法工作;修订现有的制度,包括操作指南、财承论证指引等;建立新的制度,比如绩效评价工作指引或者办法,风险控制的办法等。二是深化财政管理。推动相适应的预算体制的管理,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加强中长期规划管理。同时,加大财政绩效体系建设,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测。三是加强市场建设。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都应有公平竞争的土壤;为了适应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要着力培育运营商,加强中介机构的能力建设,让他们真正发挥专业能力。四是健全PPP项目回报机制。现在已经开始在分领域的研究,为PPP项目提供一个合理的回报基准和回报区间。为了支持回报机制的建立,在PPP项目的定价机制、调价机制上要进一步加强改革。五是支持融资创新。既要防范金融风险,同时也要加大项目融资创新的力度,不仅是为了PPP项目本身,而且通过PPP促进金融领域创新。六是优化信息平台。大数据、互联网对PPP发展非常重要,要应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升级信息平台,更有效地发挥它的监督作用,同时更好地实现信息对称,促进公平交易。信息平台提高了财政管理PPP的透明度,实现阳光财政。




    (作者系财政部PPP中心副主任)

    来源:中国财经报




  • 山东省:青岛《加快推进全市城乡建设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发布

      日前,市城乡建设委印发《加快推进全市城乡建设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到2022年,我市城乡建设领域新动能主导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行业发展质量效益显著增强,在城乡融合发展、城市功能完善、产业转型升级、绿色节能提升、城建融资模式、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走在前列。

      根据该《方案》,我市城乡建设领域将实施城乡融合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绿色节能提升、城市功能完善、资源挖潜盘活和政务服务优化六大工程。

      在城乡融合发展上,我市将以建设生态宜居村庄为着力点,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挖掘城建投资增长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着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根据配建标准,补充配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按照“引领示范一批、创建认定一批、培育预备一批”的原则,全力构建国家、省、市、区市四级特色小镇创建体系。加快特色小镇规划编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真正实现特色小镇“多规合一”。

      在产业转型升级上,我市将推进建筑业综合改革,构建以高等级企业为主,总包强、专业精、主业突出、多元经营的建筑业行业组织结构体系。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行业新模式,引导开发企业从土地开发转向全产业链开发模式,积极发展产业新业态,从提供单一的居住和商办类产品向产业、养老、文旅、长租公寓等多元化产品转变。

      在绿色节能提升上,我市将全方位发展绿色建筑。到2022年,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绿色建筑设计达标率达到100%,装配式建筑项目占全市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全市累计建成15万平方米以上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完成节能保暖改造2000万平方米,绿色建材在建筑工程中应用比例不断提升。

      在城市功能完善上,我市将全力打造“畅通路网”体系。以衔接胶东新机场,打造城区快速交通为新起点,组织实施仙山路快速路、杭鞍高架二期、银川路快速化改造,完善李村河互通立交,启动辽阳路快速路等多项关键性枢纽工程建设,提高快速路建成率,初步构建东岸城区“三纵四横”的快速路网体系。到2022年,快速路网达到110公里以上。停车设施、公用设施、公益设施、城市双修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得到全面加强,每年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2公里以上,全市35%以上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在资源挖潜盘活上,到2022年,全市将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99000户,改造腾空土地资源全面盘活,培育发展停车、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和现代服务业新业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打造绿色社区,保留内涵特色打造魅力社区,加强聚点扩面打造美丽社区,注重后续管理打造安全社区, 改善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到2022年整治改造建筑面积280万平方米、惠及居民4.3万户。

      在政务服务优化上,到2022年,审批效能全面提速,全面实现审批业务“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办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方式,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质量安全管理实现源头追溯、全面可控。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全面节约资源有效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进展顺利,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同时,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存在许多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城乡区域统筹不够,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凸显,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成为重要的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

      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许多新要求。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打好标志性的重大战役,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是统一的有机整体。必须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须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美丽中国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必须同舟共济、共同努力,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建设清洁美丽世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必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教育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三、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

      (一)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各地要制定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抓紧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情况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完善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制定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机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

      (二)强化考核问责。制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各地参照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严格责任追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以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责成其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四、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具体指标:全国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0%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1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减少1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25%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以上。

      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强化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突出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注重依法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全民共治。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

      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对国家级新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年底前,相关城市政府就此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构建绿色产业链体系。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鼓励各地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引领,着力引导绿色消费,大力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节能和环境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鼓励新业态发展和模式创新。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二)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健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鼓励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以北方采暖地区为重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扎实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筹深化低碳试点。

      (三)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行动。推行绿色消费,出台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规范标准,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提倡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

      六、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018年年底前完成,其他重点区域2019年年底前完成。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依法一律关停。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到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重点区域和大气污染严重城市加大钢铁、铸造、炼焦、建材、电解铝等产能压减力度,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电机组淘汰力度,在重点区域加快推进。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高污染燃煤电厂逐步关停。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二)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加快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高重点区域接受外输电比例。因地制宜、加快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五年规划。鼓励余热、浅层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取暖。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实施生物天然气工程。到2020年,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及珠三角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均下降10%左右,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及汾渭平原煤炭消费总量均下降5%左右;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

      (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加快淘汰老旧车,鼓励清洁能源车辆、船舶的推广使用。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推进钢铁、电力、电解铝、焦化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显著提高重点区域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货运比例,提高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重点区域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实施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排放标准。鼓励淘汰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落实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全国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电。到2020年,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基本具备船舶岸电供应能力。2019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力争重点区域提前供应。尽快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标准并轨。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

      (四)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积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快环境修复和绿化。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北方防沙带建设,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重点防护林工程,增加林草覆盖率。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落实城市道路和城市范围内施工工地等扬尘管控。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责任,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指导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推进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2018年年底前,进一步提升国家级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区域预报中心具备7至10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省级预报中心具备7天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并精确到所辖各城市。重点区域采暖季节,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重污染期间,对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错峰运输;强化城市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加强道路机扫。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推进综合利用。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

      七、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减少污染严重水体和不达标水体。

      (一)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规范化建设。强化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长江经济带于2018年年底前、其他地区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

      (二)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三)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开展长江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排查整治入河入湖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市、县级政府制定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到2020年,长江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强化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现有船舶到2020年全部完成达标改造,港口、船舶修造厂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市设施建设规划。加强沿河环湖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等水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实施长江流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保障干流、主要支流和湖泊基本生态用水。

      (四)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以渤海海区的渤海湾、辽东湾、莱州湾、辽河口、黄河口等为重点,推动河口海湾综合整治。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全部清理非法排污口。严格控制海水养殖等造成的海上污染,推进海洋垃圾防治和清理。率先在渤海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强化陆海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入海河流治理与监管。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统筹安排海洋空间利用活动。渤海禁止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存量围填海资源,已审批但未开工的项目要依法重新进行评估和清理。

      (五)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坚持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空间,深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开展重点江河湖库及重点近岸海域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八、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一)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排查和整治。2018年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严格控制用地准入,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2020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

      (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第一批分类示范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农村垃圾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

      (三)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走私,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调查、评估重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实施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活动。评估有毒有害化学品在生态环境中的风险状况,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九、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开展全国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建设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

      (二)坚决查处生态破坏行为。2018年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开展病危险尾矿库和“头顶库”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限期进行整治修复。

      (三)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20年,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区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对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封禁管理,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全面推行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的矿业权合理退出问题。全面保护天然林,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休渔禁渔管理,推进长江、渤海等重点水域禁捕限捕,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推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海洋休养生息。

      十、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保障举措,增强系统性和完整性,大幅提升治理能力。

      (一)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整合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统一监管,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和管理体制、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体系、政府企业公众共治体系。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综合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环境治理体制。健全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推进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加快组建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按海域设置监管机构。建立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国家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和质控,按照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要求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实施生态环境统一监管。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平台。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活动。

      严格生态环境质量管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地区要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的市、县级政府,要于2018年年底前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向上级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在长江经济带率先实施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体水质联动管理。2020年,将排污许可证制度建设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实现“一证式”管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监督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完善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核安全工作的统筹。

      (二)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试点城市范围,国有资本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的投入。完善居民取暖用气用电定价机制和补贴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转移支付,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给予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并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完善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价格、财税、投资等政策。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落实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比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研究出台“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对政府实施的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三)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加快建立绿色生产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加快制定和修改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国家公园、湿地、生态环境监测、排污许可、资源综合利用、空间规划、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鼓励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增强科技支撑,开展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实施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推进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开展大数据应用和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国家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省、市级政府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企业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按省、市、县、乡不同层级工作职责配备相应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确保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加强国际交流和履约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国际技术交流和务实合作,支撑核安全和核电共同走出去,积极推动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五)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推进国家及各地生态环境教育设施和场所建设,培育普及生态文化。公共机构尤其是党政机关带头使用节能环保产品,推行绿色办公,创建节约型机关。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省、市两级要依托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曝光突出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建立政府、企业环境社会风险预防与化解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2020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守法,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资金投入、物资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主体责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到2020年,实现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并将监测数据纳入长江经济带综合信息平台。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设立有奖举报基金。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 山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可享工伤保险了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出台新规,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将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今后,“未参保,先开工”和“只施工,不参保”等违法施工行为将受到严查。对已进场施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责令停工整改。

      短期用工也参保

      新规明确,我省将全面启动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推进所有新开工和在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有效保障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地上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其中,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雇用的农民工,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或项目标段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费率这样算

      在计缴方式和费率上,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本统筹地区建设施工企业行业基准费率,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新开工项目,以工程建设项目总造价(工程项目合同价及追加合同价款)的10%-20%为基数,按本统筹地区建设施工企业行业基准费率,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建项目,先按新开工项目计费办法计算应缴纳工伤保险费,再以其为基数,乘以剩余工期进度比例(剩余工期天数/总工期天数)的方式,计算并缴纳剩余工程的工伤保险费。

      此外,工伤保险期限自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截止之日止。合同工期内不能竣工的,期限可按规定顺延。

      未参保不能开工

      我省规定,建设单位要在工程建设项目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计缴方式,计提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列入工程建设项目总造价预算。

      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建设单位要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承包合同书中予以说明,并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一次性拨付工程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代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

      此外,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核发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手续时,要将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必备条件之一进行审核。对未提交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或对开工报告不予批复(备案)。

      简化工伤认定程序

      我省将简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其中,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工伤人员享受待遇资格的确认,按规定为工伤人员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在工伤保险期限内发生工伤,工期(含保修期)结束后仍处于停工留薪期的,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1至4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不受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的限制,其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长期支付。5至10级工伤职工在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内,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 海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将于7月正式展开

      近日,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明确将在全省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试点工作将于今年7月正式展开。

      据了解,所谓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此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将围绕着优化资质许可、加强事后监管、完善诚信建设三大原则展开。试点工作流程共分为四个步骤:申请人首先登录试点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随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办将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全国、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颁发资质证书,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最后,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6个月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组织核查组核查,重点是对涉及的建筑业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此外,在检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据悉,全省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目标是通过审批试点,探索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告知承诺资质审批新模式,总结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激发建设工程企业发展活力,为完善资质标准体系、优化资质审批流程、提升资质管理效能、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助推建筑业发展提供支撑。


  • 江西省:江西6月起执行新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

      江西自2018年6月7日起,开始执行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

      据了解,2017版《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市政工程在执行2017版新定额时,工程定额——直接费乘以0.98的调整系数,园林(含养护)工程在执行2006版定额、仿古建筑执行2000版相应定额时,工程定额——直接费乘以0.90的调整系数,建筑装饰、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直接费不乘调整系数。同时,对由市财政差额拨款单位负责施工的工程,除执行相应调整系数以外,计划利润减半。

      新版工程定额执行后,2004版建筑安装定额、2006版市政定额及相关费用定额同时废止;6月7日之前已签订合同或已发出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其计价办法仍按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按照期望中标价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继续执行《关于在预选承包商库中选定承包商招标时确定期望中标价的办法》(鹰财办[2014]3号文)中相应规定,工程定额——直接费不乘调整系数。


  • 重庆市: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第3期)

    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第3期)

     渝建〔2018〕298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市委“8+3”行动计划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控汛期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018年6月5日至6月6日,市城乡建委第1督查组对渝中区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大执法,市城乡建委第4督查组对綦江区、万盛经开区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大督查大执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上述3个区县的共12个在建工程项目,重点对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和实体安全隐患,以及《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行动的通知》(渝建〔2018〕152号)中明确的其他检查内容,进行了深入检查,共发现项目无证施工违法行为2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65起,实体安全隐患63项;对12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共记104分,对其中1名项目经理1次记满12分。
      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督查发现,万盛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玻璃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建平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万盛经开区滨江壹号•首座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应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便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
      三、安全管理行为情况
      (一)建设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建设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不到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等11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重庆合景天銮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建设单位为重庆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存在未在施工合同中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费、未参与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綦江中学迁建工程A区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市綦江中学),建设单位存在未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情况并督促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未参与项目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
      (二)施工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施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等45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下列项目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突出问题:
      1.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改扩建项目平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一期)项目(施工单位为江西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人员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项目经理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未有效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日检,项目未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突出问题。
      2.解放碑时尚文化城平场及边坡支护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项目人员变更未办理相关手续,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日检,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程序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3.重庆合景天銮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为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均未有效到岗履职,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并排查处理现场安全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有效开展安全日检,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程序不规范,未落实危化品安全管理措施的突出问题。
      4.綦江中学迁建工程A区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有效监控项目危大工程管理,未组织制定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清单,项目安管人员对项目危大工程安全检查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5.綦江红星国际小区B区2#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百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未及时开展周检并排查处理现场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
      6.綦江区城市交通综合体第三标段(B区)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建一局集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有效监控项目危大工程管理,未及时开展周检并排查处理现场安全隐患,项目安管人员对危大工程安全检查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7.万盛经开区滨江壹号•首座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未有效监控项目危大工程管理,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程序、交底与验收不到位,项目安管人员对危大工程安全检查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8.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一期)西城区(七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交底、验收到位,危大工程未按照方案进行施工,项目安管人员对危大工程安全检查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三)监理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监理履职不到位、人员变更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等共9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改扩建项目平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一期)项目(监理单位为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存在人员变更未及时办理监理合同变更备案,未审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突出问题。
      四、实体安全隐患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项目存在63项实体安全隐患。其中,下列项目安全隐患较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改扩建项目平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一期)项目(施工单位为江西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边防护搭设不规范,操作平台搭设不规范,存在高坠与坍塌隐患。
      2.解放碑时尚文化城平场及边坡支护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操作架搭设不规范,马道侧向支护设置滞后,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存在坍塌隐患。
      3.重庆合景天銮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为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土石方开挖施工不规范,基坑边坡支护不到位,挖孔桩施工不规范,现场危化品罐体无遮阳措施,消防措施不到位,存在坍塌、火灾隐患。
      4.綦江中学迁建工程A区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高大模板支架搭设不规范,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卸料平台锚固不到位,存在坍塌隐患。
      5.綦江红星国际小区B区2#楼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市百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外脚手架立连墙措施不到位,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存在高坠、坍塌与触电隐患。
      6.綦江区城市交通综合体第三标段(B区)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建一局集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外脚手架连墙措施不到位,采光井水平防护不到位,存在触电、坍塌与高坠隐患。
      7.万盛经开区滨江壹号•首座项目(施工单位为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人工挖孔桩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开挖中未按规定进行送风,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存在坍塌、窒息与触电隐患。
      8.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一期)西城区(七标段)项目(施工单位为重庆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边防护不到位,爬梯搭设不规范,违规采用自制简易吊篮运送人员,存在高坠隐患。
       五、处理意见
      (一)全市通报批评
      对督查发现存在无证施工违法行为的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建平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应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参建项目实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重庆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綦江中学、江西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百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重庆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纳入不良记录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管理信用信息发布行为的通知》(渝建发〔2015〕5号)规定,对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百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重庆易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对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江西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12个月。
      (三)屏蔽入渝信息
      按照《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规定,对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屏蔽企业入渝信息6个月。对违法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江西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屏蔽企业入渝信息12个月。
      (四)严格停工处罚
      万盛经开区建设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未办理建设手续便进行施工的万盛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玻璃检测中心项目、滨江壹号•首座项目,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并依法严肃快查快处。
      (五)项目经理记分
      渝中区建交委要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5〕35号)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记分各项后续处置工作。其中,对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改扩建项目平基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一期)项目1次记满12分的项目经理,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更换,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另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渝中区建交委、綦江区城乡建委和万盛经开区建设局要对督查发现存在涉嫌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线索的项目进行深入检查,对存在相关违法行为的责任单位进行严厉查处。督查发现存在无证施工、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体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行整改、消除隐患,按期报送整改情况到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要强化监督、严管重罚,加强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按期将项目整改情况和当地处罚情况报送市城乡建委。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落实责任,突出确保汛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 辽宁省:大连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我市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都体现在政策扶持方面,这些都是学习国内其他城市,并结合大连实际出台的政策。

      全面落实,分区推进的思想。为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我市对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要求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对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区市县、先导区的经济、社会状况不同,把它分区为核心区、重点区和积极发展区分类推进。其中核心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项目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重点区包括旅顺口区和金普新区,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项目,40%以上建筑面积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和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积极发展区包括普兰店区、花园口经济区、长兴岛经济区、庄河市、瓦房店市、长海县,至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0%。

      装配式建筑全部实行全装修的要求。文件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我市装配式建筑单体的装配率不低于50%。从现在开始中、西、沙、甘、高新五区,新出让土地的住宅项目,取消毛坯房,全部实行全装修。其他区域的装配式住宅项目也必须实行全装修。

      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的企业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设计、施工、开发、生产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承接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鼓励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装配式建筑项目时,与我市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组成联合体。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

      资金奖励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大。文件规定,对非政府投融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符合条件的,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100元资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符合要求的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建装配式建筑构件产业化项目,可享受市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资金补贴。对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的装配式建筑,预制夹心保温墙体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规划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可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销售备案。对购买装配式商品房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在不超过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的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 20%。

      土地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在土地供应阶段,明确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作为土地供应条件之一,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土地后,须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订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保证合同,接受监管,落实装配式建筑技术。

      为了保证《意见》的顺利实施,还将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开展建设、施工、监理、审图等从业人员培训,加大《意见》的宣传力度,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的监督管理。


  • 中国财经报: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近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发布《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咨询服务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入选第四批PPP示范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218家咨询机构进行了分析。
      近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发布《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咨询服务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入选第四批PPP示范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218家咨询机构进行了分析。就此相关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多位PPP领域资深专家。他们认为,PPP咨询机构扮演着撮合项目落地的关键角色,《报告》专门对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咨询服务情况进行分析,旨在促进咨询机构提升咨询服务质量,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报告》是对咨询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的综合评价
      专业、合格的咨询机构,是PPP项目规范实施和顺利开展的重要智力支撑,是PPP改革得以有效推进的重要参与力量。为了规范PPP咨询市场,财政部去年3月印发了首个针对PPP咨询服务业的管理办法,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入库管理约束系列条件,推动PPP咨询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此次《报告》的发布,是对咨询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一次综合评价和检索。
      《报告》显示,排名前25位咨询机构服务的项目数占第四批示范项目总数的49%,项目投资额占第四批示范项目总投资额的47%;在218家咨询机构中,约一成咨询机构在多个地区提供服务,近三成咨询机构在多个行业提供服务。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泽彩认为,财政部强化对已入库项目“两评一案”审查,不是叫停和踩刹车,而是突出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为防范政府付费和缺口适当补助项目带来的财政支付风险增加了一道“防火墙”。从《报告》可以看出,多元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机制的建立尚有很长的路要走。
      财政部PPP专家、中国投资咨询公司副总经理谭志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PPP项目未来的监管方向是信息公开,将客观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让社会公众来监督相关市场主体,通过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促进市场主体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理性看待咨询费用之间的差异
      PPP专业咨询机构是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智囊团队,是推动PPP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需要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并保持中立性。其中,咨询费金额与项目投资规模存在正相关性,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标准。财政部PPP中心发布的《报告》,旨在从监管层的角度,对咨询机构的能力、服务质量等进行在线评价,实现供需双方良性互动、规范合作。
      《报告》对咨询费用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396个第四批示范项目的咨询费总金额为3.71亿元,平均每个项目支付的咨询费为93.71万元;平均咨询费最高的行业为城镇综合开发,平均咨询费最高的地区为北京市,近八成项目咨询费集中在20万元—160万元。
      财政部PPP专家、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咨询费价格低的地区质量会相对差些,为了保证PPP项目质量,应该尽快回归到正常水平。
      王泽彩认为,从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看,项目咨询费标准基本在0.01‰—0.5%,少数高于项目投资额的1%,跨度较大,亟待规范和统一,规范和健全咨询市场的价格机制对规范发展PPP尤为重要。财政部PPP专家、光环时代咨询董事长申龙认为,政策性推动PPP项目咨询机构难免会产能过剩,必然造成恶性竞争,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统一的费用标准,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咨询公司过于分散不利于PPP高质量发展
      《报告》对咨询公司在地区和行业中的分布进行了数据分析。按咨询机构服务地区统计,218家咨询机构中,2家咨询机构服务的项目跨10个以上地区,6家咨询机构跨4—8个地区,20家咨询机构跨2—3个地区,190家咨询机构仅在1个地区服务。按咨询机构服务行业统计,218家咨询机构中,3家机构提供的服务跨7个行业,12家咨询机构跨4-6个行业,48家咨询机构跨2-3个行业,155家咨询机构仅在1个行业服务。
      如何看待咨询公司在地区和行业中的分布?谭志国认为,咨询费在行业和地区的差异能够反映出一定的市场情况,相对复杂的行业和项目咨询费用往往比较高,对咨询服务相对认可和接受度高的地区咨询费用也相对较高。但是因为样本量较小的原因,部分行业和地方有些失真,可以作为一定程度的参考,不能完全作为行业费用的依据。
      金永祥认为,从《报告》可以看出,目前PPP示范项目咨询服务机构过于分散,这种状况不利于PPP高质量发展。

      王泽彩在接受采访时谈到,咨询报告质量的差异性直接关乎到项目落地率。咨询机构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分布,说明不同行业和区域对PPP政策认知的差异和不足。要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既定政策和申报流程,在PPP项目的组织、识别、论证、采购、建设、运营、评估和移交全过程管理中,依法加强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的设计,确保多方共赢的“积德行善”工程目标的实现。决策部门和咨询机构不能因区域历史、文化、要素禀赋差异,而出现PPP项目布局的厚此薄彼。


    来源: 中国财经报



  • 北京市: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3个行业文件

       2018年6月14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指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本(试行)》三个行业文件。这3个文件是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根据行业需求编制的行业自律推荐性服务标准,旨在给市场主体在实操中提供参考和依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会长、文件编委会主任任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会长李小林、袁炳玉、石国虎出席会议。副会长贾建华主持会议。


       据介绍,《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与2016年发布的《招标采购代理规范》互为“姊妹篇”,共同构成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基本规范。《招标投标法》对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对企业生产中采购周期短、采购形式灵活的生产原材料和小额的工程项目,以及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符合法定条件可不招标或招标失败后依法不再招标的项目作出了指导。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指南》可以指导、规范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活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竞争,保证PPP项目“物有所值”价值目标的最终实现。


       制定《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本》有助于明确PPP模式核心要义、明确项目边界条件、明确项目信息披露范围、促进项目风险合理分担、完善项目融资支持、完善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社会资本方和项目公司承担责任边界、明确政府定位并防范违约行为、健全项目退出机制、明确争议解决机制。


       任珑表示,三个行业文件涉及的内容是众多市场主体成功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随着深入推广和广泛使用,未来还将结合实践不断予以完善。“标准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适应改革深化的新形势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建立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已经成为行业协会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式和主要内容。”任珑做总结发言时提出,中招协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为依据,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招标采购行业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国家标准为引领、团体标准为示范、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招标采购行业新型规范标准体系。今年4月,《招标采购代理规范》国家推荐性标准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中招协计划年底前向国家标准委报送报批稿。


       任珑对做好文件的宣传推广使用做出了四方面工作部署:一是充分认识编制三个文件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宣传培训,三是开展经验交流,四是做好文件的修订和完善。


  • 广西: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建筑模式

      6月14日,记者从建筑业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进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研讨交流会上获悉,我区正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完善总承包管理制度,推动建筑企业由偏小偏弱向提升能力、提升实力方向发展。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广西是全国第二批工程总承包试点省份,获批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近两年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等系列制度文件,积极稳妥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7年,广西在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领域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试点项目有411个,项目投资近451亿元,项目集中在办公用房、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文化场馆、生态宜民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参与工程总承包的区内外设计单位51家,施工单位81家。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发达省区市相比,我区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相关配套政策尚不健全,工程总承包操作不够规范,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不足,企业对工程总承包模式也缺乏足够的认识。下一步还要加快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尽快消除一些管理制度上的障碍,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

      研讨交流会上,与会专家、各地主管部门代表、建筑企业负责人分别就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中的问题、对策、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广西本土企业也分享了成功经验。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管理审批工作流程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进一步精简工程建设管理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一是精简了一部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按照住建部要求,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事项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入区备案工作,将入区备案改为信息报送,减少了区外建筑业企业入区承揽业务的环节,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是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工程监理资质企业管理办法>细则》,取消了之前资质审批过程中由申请人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章程等12项材料,企业申报材料再次“瘦身”。

      三是缩短和简化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时限和审批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办理由之前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对于手续齐全的申请,可做到当场办结,提交材料由之前的20项减少到11项,审批工作进一步提效。


  •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解读

      日前,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就《规定》修订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规定》自2004年10月施行,并经2014年和2015年两次局部修改,对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安排,着力精简审批事项,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公路水运工程持续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决定全面修订完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部公路局会同水运局于2016年启动了《规定》修订工作,期间广泛征求了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质监机构、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公路水运监理企业、行业专家以及社会公众意见。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坚持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坚持优化服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简化了行政审批事项。对于监理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采用“签注变更”方式,大大简化资质证书信息变更手续。

      二是完善了资质标准。对申报公路、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企业,要求具备乙级监理资质,并同时具备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增加信用管理手段,补充了企业信誉条件。

      三是简化了申报材料。申请人将人员、业绩、仪器设备情况录入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申报时将只需提交人员、业绩以及仪器设备清单,不需再报送大量纸质证明材料,大大简化了申报材料。

      四是优化审查工作。依托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将以往专家对纸质证明材料进行评审,优化为比对申报材料中人员、业绩、仪器设备清单与系统信息,将极大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批周期。同时,通过系统信息录入、审核、发布机制,以及信息公开,加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力度,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五是加强资质动态监管。补充了企业资质延续、重新核定、注销资质的有关内容,完善了资质监管和退出机制。

      三、框架结构

      修订后《规定》包括5章和3个附件。

      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目的、适用范围和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主要有: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活动,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监理业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为资质等级和从业范围,规定了公路水运监理企业资质的类别、等级和业务范围。主要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专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专业。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其取得的资质等级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监理业务。

      第三章为申请与许可,规定了资质条件、许可机关、申请材料、许可流程以及资质延续等。主要有:申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交通运输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乙级监理资质,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申请人申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应当向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和制度;

      (四)监理工程师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名单;

      (五)企业、人员从业业绩清单;

      (六)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和设备清单。

      有关许可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拟继续从事监理业务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资质申请,并按照资质延续的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第四章为监督检查,规定了定期检验、资质注销、变更等事项,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监理企业的职责。主要有:监理企业资质年满两年前30日内,应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请资质定期检验的,其资质证书失效。当监理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签注变更。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变更,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后十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由原许可机关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第五章为附则,规定了资质证书有关事项和《规定》施行日期。

      附件1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条件,规定了各项监理资质应当具备的人员、业绩、设备、信誉等条件。

      附件2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基本试验检测能力或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具体规定了各项监理资质应当具备的试验检测能力和仪器设备。

      附件3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业务分级标准,具体规定了各类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所属的业务等级。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政策宣贯、解读工作,使从业企业充分理解制度精神、改革举措和规定要求;二是配合《规定》实施,出台具体举措,将申请程序、许可流程、信息录入、材料提交、新资质证书及新旧标准过渡等有关事宜作出详细规定,确保《规定》实施顺畅,平稳过渡;三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新规定实施的各项准备,调整工作流程、理顺工作机制,确保行政许可有关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跟踪新制度推进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定实施到位、内容执行到位,使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产生实效。

      相关政策: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


  • 国务院:16个试点地区将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6月5日至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福建厦门市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培训会。北京、上海、浙江等16个试点地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会上表示,各试点地区要尽快按照既定时间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会议要求,试点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厦门等地的改革经验,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优化再造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要狠抓“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等“五个一”建设,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要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大厅的监督、协调等作用,提高审批效能。



  • 广东省:阳江市举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专题讲座

      为加快推进阳江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高建设行业各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应用水平,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和产业化转型升级,5月30日上午,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市建筑行业类培训中心举办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专题讲座。各县(市、区)住房规划建设局分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共130多人参加了讲座培训。通过培训,增加了建设行业人员对开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工作的认识,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目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 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事项问题案卷信息(2018年5月28日更新)

      经核查,下列人员的注册申报材料存在问题,现一次性告知,请于2018年6月11日前更正并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2号厅10号窗口,问题是“部级系统无数据”情况的,请在更正后告知0311-8790820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5月28日

      附件:河北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事项问题案卷信息(2018年05月28日).xlsx


  • 青海省: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建工〔2018〕41号

      现将《2018年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9日

    2018年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省建筑业监管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加快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以强化现场监管和信用管理为抓手,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广建设组织新模式,促进全省建筑业创新发展、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建筑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行业引导,深化建筑业改革发展

      (一)努力完成建筑业任务指标。2018年,全省建筑业完成增加值400亿元以上,较2017年增长8%以上。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二)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施工、竣工验收标准、规范,制定《装配式建筑省级基地评选标准》,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三)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在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中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试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四)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研究制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推进工程总承包的实施意见》,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配套管理制度及总承包项目风险分担、结余分成奖励机制,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

      (五)加强招投标监管。加强《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的宣贯和培训力度。加大招标投标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六)提升工程造价水平。适应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发展,做好《青海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青海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青海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青海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等工程建设计价依据修订、编制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工程计价依据。不断创新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二、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七)强力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通用图集。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督促企业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未达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继续开展“青海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及国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地”申报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八)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要求,制定《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开展“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日常质量管理、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工序质量过程控制等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逐步实现质量行为规范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程序化,有效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九)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工程质量安全”,搭建建筑工程远程监管平台,开展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开展质量安全监控试点,实施视频在线监控、在线巡查,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提高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

      (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行为,有效整治检测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检测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及检测机构等单位及个人的质量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虚假检测报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十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结合不同施工阶段,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全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总量下降。针对汛期防汛、防火、防煤气中毒、工地食堂安全、职业健康等特点,统筹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做好全国“两会”、中高考、节假日等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应急值守及封闭式管理,保障活动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十二)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督办通报和约谈制度,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市(州)、县(区)主管部门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停止在青投标资格。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属地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对安全事故多发的属地主管部门负责人要进行约谈。

      (十三)加大施工扬尘治理力度。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检查,加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对扬尘治理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和曝光扬尘污染企业,通过法制建设、行政手段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日常监管,全面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十四)全面构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发布2017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资质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强化信用评价应用。加强企业信息的归集、录入,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形成建筑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实现资质资格许可、动态监管、信用管理等各环节的联动,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十五)继续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建立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制度,实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制,从源头上遏制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施工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的违法行为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十六)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行电子考勤,严格进出场实名登记、务工考勤、工程量核算、持证上岗及工资银行发放,有效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七)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培训。以西宁、海东市为重点,扶持木工、砌筑工、架子工、抹灰工、钢筋工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引导企业加大本地农民工招用培训力度,逐步提高本地农民工的用工比例。完善建筑业现场管理人员统一考试制度,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开展建筑工匠技能大赛。


  •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建筑业是我区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近年来,我区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2017年全区建筑业企业总产值达4210亿元,同比增长22.1%,比全国平均增速快11.6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排名第4位;2017年全区建筑业增加值达1636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8.02%;实现建筑业税收175.97亿元,占全区税收的8.3%。但我区建筑业仍然存在产值规模较小、企业资质类别单一、核心竞争力不强、高端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对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实现“两个建成”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支撑,出台《实施意见》十分必要。

      二、主要依据及参考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通知》(桂政发〔2016〕60号)。同时参考了山东、浙江、四川、内蒙古、河南、河北、江苏、重庆、辽宁、湖南、江西、安徽、湖北、福建、陕西、吉林、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做法。

      三、起草原则

      《实施意见》起草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导向,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顺应国家有关建筑业改革方向,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深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型、深化企业管理方式创新。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我区建筑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例如国有企业活力不足、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高资质等级企业少、区外市场份额占比小、高层次人才匮乏、融资能力弱等,着力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措施。

      三是坚持借鉴创新,在充分调研和吸收国内其他省份扶持建筑业发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了近年来我区管理实践经验创新的内容,如工程总承包、电子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等。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关于发展目标。最关键的指标是全区建筑业企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可行性分析如下:2017年全区建筑业企业总产值为4210亿元。预计2018-2020年保持平均每年12%的增长速度,2021-2025年保持平均每年10%的增长速度,到2025年即有望突破10000亿元。

      (二)关于具体措施。

      ⒈ 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重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智慧审批,同时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借鉴江苏、浙江等建筑业强省的做法,提出通过简政放权、扶持打造建筑业强市、强县,带动建筑业整体快速发展。招标投标监管工作重点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这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要求一致。针对当前社会诟病较多的工程投标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单一主管部门难以有效查处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多部门联合查处机制。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旨在缩短时限、方便群众,解决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项目建设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

      ⒉ 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广西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全国8个工程总承包试点省份之一,在近年来实践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提出了对实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规模、招标实施阶段、投标人资格要求等细化内容,2017年全区实施工程总承包试点318个、合同金额332亿元。全过程工程咨询目前在全国属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可参考的经验不多,因此按照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提出通过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全过程咨询、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原则上应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探索建造师主导全过程咨询服务试点来培育市场、培育参与主体。

      ⒊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主要借鉴建筑业强省的经验做法,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建筑行业发展的巨大带动作用,同时要求专业承包企业要做专做精,劳务企业要做活做实,努力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比例协调、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对于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的产权改革,建筑业先进发达地区已经于2010年前后完成。但我区目前仍有不少市、县的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未完成改制,因此提出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要求。同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改制重点。鼓励企业提升资质、创先争优是区外普遍的经验做法,这对提升我区建筑业竞争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⒋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分别从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水平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提升工程质量水平重点在于落实参建各方终身责任,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提升质量满意度。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在于健全完善“严管重罚、惩防并举”长效机制,突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监管,充分发挥保险作用。全面提高监管水平,重点于在厘清职责、强化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

      ⒌ 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目前,广西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占全区建筑市场份额不到50%,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标志性工程及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大都由区外施工企业承建。参照江苏等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提出引导和支持区外企业与我区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关于竣工结算时限要求,是2004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同时,提出通过推行多形式工程保证担保、整合各行业之间同等级执业资格或岗位继续教育实现互认,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⒍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区建筑业高层次人才严重匮乏,截至目前,全区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岩土工程师等数量不足1.4万人,加快培养和引进建筑高层次人才十分迫切。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按照桂政办发〔2016〕11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通过银行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

      ⒎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筑是今后建筑业发展的方向,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8月22日,我厅等自治区十二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6〕64号)。在《实施意见》内容中,对与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筑密切相关的设计、科研、标准、造价、配套墙体材料等一并提出了要求。

      ⒏ 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2017年,我区建筑业企业在区外完成的建筑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仅为16.1%,而建筑业发达地区的比例已达到50%以上。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了积极拓展区外海外市场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具体措施。


  • 江西省:着力完善工程建造和组织模式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支持大型施工、设计企业相互联合,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等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装配式建筑和政府投资工程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核准部门应依法核准其招标方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单位对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负总责。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合同涵盖的全过程各专业业务,可由总承包单位依法直接发包。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行分别计价、分别核算、各计其税的税收征管。完善总承包项目风险分担机制和结余分成奖励机制。在财政审核和审计部门审计时,仅对建设单位新增变更部分进行审核,对固定总价包干部分仅审核、审计其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原设计方案和总承包合同条款要求。研究制定与总承包相适应的工程造价及财政评审标准。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支持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合并、并购重组,积极培育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立项后即可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工程咨询企业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投资额的,建设单位可给予奖励。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原则上应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引导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0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引进国内龙头装配式建筑企业,培育有竞争力的本土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南昌、九江、赣州、上饶、吉安、抚州等6个设区市发展装配式建筑试点步伐,重点支持南昌县、章贡区、湖口县、信州区、余干县等尽快形成区域性装配式建筑重点示范县区。研究制定推进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措施,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加强基础和关键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的研究运用,实现建造方式从传统到现代的跨越。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建立相应配套的计价规则。支持社会团体和企业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关键技术、配套部品部件评估机制。



  • 青海省:顺利通过2017年度住建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5月20日至24日,住建部建筑节能第四检查组对我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查阅设计文件、工程质量过程控制资料、现场对照查看、质询参建五方主体单位等方式对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9个建筑节能工程项目,6个绿色建筑项目和3个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从政策保障、技术标准体系建立、科技引领及创新、示范试点项目四个方面对我省的建筑节能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省工作目标明确,主体责任落实,法规制度健全,支持政策完善,示范引导明显,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城乡建设紧密结合,大力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检查组要求,我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的相关工作,制定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主动作为,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在“十三五”期间更上一层楼。

      下一步,全省将要着重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方面的学习和交流,提高管理能力,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以审代评的能力建设,加强绿色建筑动态管理,对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定期抽查;三是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制度,制定绿色建筑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对绿色建筑实际运营效果进行监督管理。四是结合青海省的实际情况,整合好资源,探索全省统筹协调的发展模式、路径和机制,由易而难,循序渐进,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切实发挥装配式建造方式在提高工程效率和提升质量品质功能的重要作用。五是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相关意见,继续完善绿色建材相关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绿色建材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同步发展的协调推进机制。


  • 吉林省:出台新政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坚持以加快建筑业发展为核心,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为方向,以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完善招标投资制度、改变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强技术研发应用为保障,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

      《若干意见》出台背景

      吉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2014年,吉林省将建筑业确定为新增四大支柱产业之一,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建筑支柱产业的意见》(吉政发〔2014〕42号)。2018年,景俊海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做大做强建筑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并多次对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候淅珉副省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建筑业发展较快,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达到10795亿元,比“十一五”增长120.2%;累计实现增加值达到4097.35亿元,比“十一五”增长244.3%。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始终保持在6%以上;上缴地方税收连续多年占全省地税收入15%左右,居各行业第三位,是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但从总体看,吉林省建筑业相比发达省份,差距明显,建筑业产业规模小、缺少龙头骨干企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行业外向度不高、转型升级步伐不快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坚持按新理念、新思维、新要求,全面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若干意见》主要亮点

      《若干意见》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又符合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建筑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创建“美丽吉林”,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具有很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优化企业资质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省级权限内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所覆盖的专业承包资质,按实际达到的资质等级进行核准,不再要求必须按首次从最低等级申请,极大地支持了企业发展。

      二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国家由5%降到3%的基础上,吉林省进一步降低预留比例,住宅工程单位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按1.5%预留;工业、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预留,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应用,整合资源,简化流程,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和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四是创新监管手段。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要求中标人提供全额履约担保,有效发挥履约担保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创新材料检测管理,将以往由施工单位委托材料检测并送检的传统做法,改为由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并由检测机构到现场取样,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五是推进新技术应用。推进BIM技术应用条件下的各专业协调设计、协调施工、协调管理,2019年1月1日起,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需采用BIM技术。

      《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提出22条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支持本省建筑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鼓励中直特级企业与本省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联合体中本省企业符合“优质优先”支持条件的,联合体享受相应政策。

      根据《若干意见》规定,今后吉林省民间投资的建筑工程允许业主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同时,积极改变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估,实现由“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

      《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改变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木结构公共建筑应采用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在全面公开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资料的前提下,可以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鼓励监理、设计单位联合投资咨询、勘察、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若干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六方市场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政府投资工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各级政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将各类、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将信用评价不合格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完善联合激励机制推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完善责任主体黑名单。推行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机构担保制度,探索实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对于企业提供的符合条件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机构担保保函等,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加强工程结算管理。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

      《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培养建筑人才,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劳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劳务人员的主要载体,倡导“工匠精神”,逐步实现建筑劳务人员公司化、专业化、产业化管理。建立全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开展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切实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将存在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

      《若干意见》明确,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要一次达到设计深度,不得进行预制构件二次拆分,全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一并完成,不得另行委托装修设计。新建装配式住宅及设区市条件成熟区域的商品住宅,实现全装修交付。推进木结构建筑产业化试点,以建立木结构建筑产业化 “资源链、产业链、技术链 ”和 “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市场体系 ”为核心,以加快产业基地和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为载体,促进全省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推进BIM技术应用条件下的各专业协同设计、协同施工、协同管理。2019年1月1日起,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采用BIM技术。

      《若干意见》还在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为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吉林省建立了目标考核制度,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全省建筑业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定期通报各地建筑业发展情况。省政府将建筑业发展工作纳入对省直部门和各市(州)、县(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各市(州)、县(市)政府也要将本地建筑业发展列入目标责任考核。



  • 海南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2018年5月8日上午十一时)


      张春明(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省人民政府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三项议程,第一项议程是省住建厅何小鹏处长通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第二项议程由省住建厅刘联伟副厅长就《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第三项议程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下面逐项进行:

      首先,请省住建厅何小鹏处长通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

      何小鹏(省住建厅建设市场监管处处长):大家好!下面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

      近年来,建筑业持续成为我省经济支柱产业。2017年,我省建筑业企业在省内外共完成总产值322.76亿元,同比增长4.9%,本省企业和外省企业在我省完成增加值470.01亿元,同比增长5.2%,增加值占全省GDP 10.53%。与此同时,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我省建筑业虽保持着增长态势,但增长速度趋缓,建筑业仍存在整体偏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亟待通过深化改革,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我省建筑业的发展,省领导多次深入调研我省建筑业工作并作出具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厅起草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2017年,我们先后两次征求了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及部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共46家单位的意见。今年2月26日,王路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会议精神及省法制办法核意见,我厅对《实施意见》进行多轮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张春明:下面,有请省住建厅刘联伟副厅长就《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刘联伟(省住建厅副厅长):好的,下面我对《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做一个简要的解读。这份《实施意见》内容非常丰富,是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总体指导下,针对海南建筑业的实际情况,做了这么一个具体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建筑业下一阶段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主要目标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下阶段我省将逐步实现建筑市场信用主体诚信评价全覆盖,形成以诚信评价为主的监管模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引导并鼓励市场选择诚信评价好的企业。二是以质量提升为核心,通过深化建筑项目组织模式创新、工程建造方式和施工组织模式变革,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从根本上实现建筑品质的提升,从而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到第八部分主要从七个方面分别提出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第二块内容主要是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实施意见》从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效能三个方面来提出要求。在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这方面。一是通过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严格施工图审查制度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专项审查,这个主要目的就是在设计阶段加强对主体结构安全的管控。二是通过加大原材料质量管控力度、加强常见质量通病防治,主要是针对我省目前施工阶段存在的工程质量薄弱环节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要求。三是通过建立建筑品质、配套设施完备程度、群众满意度跟新建项目的土地供应与开发形成一个关联机制、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评价体系,使工程建筑的品质、配套设施的完善情况、群众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到建设企业下一步能不能获得土地供应和开发指标,加大对建设单位的约束,使得建设单位建出的工程产品的质量与群众的满意程度以及建筑单位下一步的土地供应跟开发能够联动起来。四是强化BIM技术、隔震减震技术及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开展评优示范、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观摩,通过树立行业样板、标杆,大力推广新技术,加强技术创新,真正推动建筑品质的提升。在加强安全管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一是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标准化作业,加强安全防护,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危险性比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检查力度;二是监管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三是要发挥保险机构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的作用。在全面提高监管效能方面,《实施意见》重要提出要发挥市县属地监管作用,从经费保障、队伍能力建设、监管人员合理配备、强化监管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加强全省各级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的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质量监督检查中人手不足的问题;结合省情实际严厉打击各类造假行为。

      在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以试点项目、示范企业来带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同时要逐步提升BIM技术、隔震减震技术的应用水平,探索装配式建筑与隔震、减震技术相结合的建筑体系。这主要也是针对海南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尤其是琼北海口周边地区,抗震设防要求非常高,地震的风险比较大,对于这些区域,推广装配式建筑时,要探索与隔震减震技术相结合,主要是适应海南特殊的实际情况。为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还要结合我省省情,加快完善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适度提高各项相关指标要求。

      在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方面,《实施意见》强调以市场为导向,一是通过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的管理,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秩序。二是运用经济手段引导市场参与建设的各方主体守信履约,采取加强工程履约管理,实行双向担保制度,发挥金融服务、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对于没有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认定存在拖欠工程款并且未按时完成清偿的建设单位不予批准新项目开工,推进解决工程款结算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三是明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角色和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在承担工程项目监管职责的同时,不得担任工程项目业主,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提出了要求,要健全建筑市场法规架构,要推进信息化监管工作,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严格市场清出制度,为市场各方主体服务。

      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方面,《实施意见》强调要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意见》一是明确了实施范围,今后几年海南全省的建筑将逐步向装配式建筑转型。装配式建筑原则上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要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并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对社会投资项目也要鼓励和支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是明确了实施时间,工程总承包招标应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则是在项目立项后实施。三是鼓励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来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在推进建筑业简政放权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资质管理,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工作。优化资质管理方面,诚信评价获得优良的施工企业可直接申请部分专业承包资质,符合一定条件的已列入我省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名录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推进招标投标改革,一是要求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应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赋予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社会投资项目的自主权,同时要求其不得擅自提高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三是政府部门通过加强招标投标标准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推行评标专家标后评估制度和监理联合检查机制,来打击围标串标、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加强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从加快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和保护工人合法权益两方面进行阐述。在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方面从三个维度提出要求:一是针对专业技术人才,要放宽职称评审条件,要强化个人执业管理和信用管理,通过校企合作培养出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二是对企业提出要求,要抓好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三是对工人培养提出要求,要促进农民工向产业技术工人转型,引进、留住专业水平较高的建筑产业工人,要探索建立建筑工人实际工程生产与职业技能鉴定、薪酬的联动评价考核机制。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则主要通过抓劳动合同基本全覆盖、抓工伤保险参保、抓工资支付责任落实来实现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此外,主管部门还要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立实名制管理信息化系统,对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集访或极端讨薪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及个人,一律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公开曝光。

      在推动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方面,一是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分别提出今后的发展方向,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上市,支持央企、大型企业入琼设立分支机构、区域性总部基地;二是提高对外承包能力,政府部门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统筹协调企业“走出去”,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风险提示、投资信息、专项资金申请等服务;三是通过多种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包括持续深入清理规范保证金、推行以银行保函或者第三方保险机构保证保险方式缴纳保证金、不得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承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大力推进政府投资工程欠款清偿工作等。

      最后在结尾部分主要对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对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张春明:谢谢刘联伟副厅长和何小鹏处长对《实施意见》进行详细的解读,下面我们有请各位记者朋友提问:

      海南省电视台记者:《实施意见》涉及多方面内容,和其他省市相比,我省亮点主要有哪些?

      刘联伟:《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突出了海南的实际,结合海南建筑业当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针对性的出台了实施意见。

      一是突出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强化了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建筑品质、配套设施完备程度、群众满意度与新建项目的土地供应及开发建立关联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建设单位的要求和约束。构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评价体系。下一步将针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建筑工程“裂、漏、渗”等质量通病,《实施意见》专门提出要加强常见质量通病防治,结合省情完善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包括防水施工的标准,很快防水施工标准将会出台,这个防水标准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包括对防水做完之后的保修年限,都大幅进行了提升,对施工品质都进行了提升,提高了安全、质量、环保等指标要求,找准痛点对症下药。针对少数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测机构存在的各类造假行为,要加强打击力度。

      二是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大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力度,我省始终坚持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通过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进一步减少工地的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噪音污染等等这些问题,使得我们的建筑进一步达到“四节一环保”的建筑要求。通过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广扬尘噪音在线监测系统,同时结合海省周边地区高地震烈度设防标准的实际情况,提出要积极探索装配式建筑与隔震减震技术的深度融合,大力推广隔震减震技术的应用,将优先在我省8度抗震设防地区,包括人员密集公共建筑学校、医院等等这些地方,强制推行隔震减震技术。

      三是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实施意见》强调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做得好不好,要以市场选择、市场评价为依据为标准,最终要看市场认不认。侧重运用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引导市场参与各方主体守信履约,我们提出在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落实双向担保制度,不仅仅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出具担保,建设单位也要确保建设资金是落实到位的,未来不会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经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存在拖欠工程款且未按时完成清偿的建设单位不予批准新项目开工。《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角色。特别强调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要回归监管和服务角色,不得在承担工程项目监管职责的同时担任工程项目业主。

      这些就是《实施意见》的亮点,我就说这么多,谢谢。

      新华网海南频道记者:注意到里面讲到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目前我省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推广如何?处在哪个阶段?

      刘联伟:全过程工程咨询目前我们省还处在一个探索和摸索的阶段,在我们整个国家都在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出发点是为了让专业的企业来做专业的事,有利于整合资源、厘清责任,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工程建设。从2017年5月起,住建部在全国8个省市和40家企业开展为期两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我省有1家试点企业,目前已经在2个社会投资项目上引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覆盖前期报建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工程移交阶段。下一步我们将从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入手,进一步大力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对于这一块,我们省也组织了多次学习和专家的研论。同时也鼓励其他社会投资项目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意见》专门强调了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南海网记者:我省打算如何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刘联伟:这个问题也是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我们省本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总体偏低、资质结构不合理,长期制约着我省建筑业的发展。为加强本省建筑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补上资质这块关键短板,结合我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面施行商品住宅全装修的要求,《实施意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入手,提出了两方面举措:一是针对施工企业,加强了诚信评价的联动管理,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在诚信评价中获得优良评价的可直接申请其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二、三级资质企业在诚信评价中获得优良评价的可直接申请或放宽标准申请增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防腐防水保温工程专业等四个专业资质。对于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在诚信评价中获得优良评价的可直接申请增项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对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在诚信评价中获得优良评价的可直接申请增项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二是针对装配式建筑。已列入我省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名录的施工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下一步我厅将出台具体的办法。

      中新网记者:在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新历史使命背景下,我们海南的建筑业企业如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刘联伟:海南的企业,这些年来已经逐步的往省个拓展,也有一些项目在东南亚地区开展相关的建设。从地理位置讲,海南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占据重要位置。从历史渊源上讲,海南是传统重点侨乡之一,在东南亚国家的侨胞人数多达200万,在对外交流合作方面海南有很好的基础,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指引下,我省建筑业企业要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用好政策优势,既要大胆组织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同时也欢迎央企、大型企业乃至国外企业“走进来”。具体措施包括:一要鼓励我省大型企业积极开拓省外建筑市场,逐步树立我省建筑业企业品牌,努力形成部分重点区域的规模市场。二要加快培育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积极有序开拓国际市场,“抱团出海”,发挥企业在专业精细领域的比较优势。三要支持央企、大型省外企业入琼设立具有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和区域性总部基地。四是政府部门要做好政策指导、风险提示、提供投资信息渠道等服务工作。

      海南日报记者:在建筑业这块,大家都比较关心建筑质量问题。请问《实施意见》有哪些方面的举措?

      刘联伟:《实施意见》里面最核心的一个内容就是加强建筑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事关百姓福祉。我们把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放在紧随总体要求之后的首要位置。这也是今年2月26日王路副省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施意见》时,专门提出《实施意见》要以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为核心。所以我们在这块里面是重点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相关要求。一方面,通过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严格施工图审查制度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专项审查,通过这些措施加强在设计阶段加强对主体结构安全的管控。通过这些年的管理,我们发现海南省的工程,应该说从最近十年八年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做得非常多,全省大部分的,都是包括大跨度建筑都是最近几年建起来的,总体来说工程质量得到比较好的控制。我们也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对主体结构的质量,设计是非常关键的,特别是在八度半抗震的区域,对于超限高层的抗震审查也是非常关键的,能不能确保设计图纸在设计阶段就严格按照设计标准,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严格施工图审查,严把勘察设计质量,我们觉得这一块非常重要。《实施意见》里面专门强调了加强对设计的管控。另一方面,加大原材料质量管控,严防原材料的不合格,尤其是混泥土,包括沙石质量、水泥的质量,配合比的管控,钢材的质量等等。原材料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加强常见质量通病防治,针对当前施工阶段存在的工程质量薄弱环节问题。通过建立建筑品质、配套设施完备程度、群众满意度与新建项目的土地供应及开发关联机制、全面落实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评价体系,使建筑品质、配套设施、群众满意度影响建设企业下一步土地供应和开发指标,加大对建设单位的约束。此外,通过转型升级,改变生产方式来提高工程质量。具体来说就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就是工程建造方式的变革,实现生产方式的提升,从根本上来提高建筑品质,这一块未来几年的时间里面,海南将全面向装配式建筑与全装修,全装修也要用装配式全装修。所有的构件、部品都是从工厂生产出来,品质是比较有保障的,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要研究一个合适的结构形式,确保他的结构安全,全方位提高海南工程建筑领域建筑品质。最近八年我省拿到十项鲁班奖,鲁班奖可以说是中国工程建筑领域的质量最高奖,也叫国家优质工程,这些年我们也评出几百项海南绿岛杯,海南省优良样板工程,通过工程品质标杆,引导企业创优创精品。我们还通过技术引领,加强时下新技术的应用,通过用BIM技术、隔震减震技术、绿色建造技术,促进建筑业的转型升级。我们积极采用新的工法,近几年海南也有一些工法获得国家级工法,这些都从不同的角度加强对我省工程质量促进作用,提高了我省工程质量水平。

      张春明:今天回答记者提问时间到了,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 韶关市:废止征收排污费相关政策

    我市废止征收排污费相关政策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排污费征收文件的通知》规定,我市废止征收排污费相关政策。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排污费已改革为环境保护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最近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废止征收排污费相关政策文件;201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原文件规定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并要求各地清理、废止征收排污费相关政策文件。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强调,我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废止排污费文件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排污费征收文件的通知》的规定,废止征收排污费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此项费改税的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开展试点。

      《通知》要求,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2018年,试点地区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2019年,在全国范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上半年将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通知》明确了以下主要改革内容。

      统一审批流程。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四个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归入相应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实施分类管理。

      精简审批环节。一是“减”,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二是“放”,扩大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审批的事项范围。三是“并”,合并管理内容相近的审批事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四是“转”,转变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五是“调”,完善相应制度设计,让审批时序更加符合工作实际。

      完善审批体系。一是以“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二是以“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所有审批都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信息系统上实施。三是以“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和管理。四是用“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五是以“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

      《通知》强调,试点地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编制实施方案,确定量化目标,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通报2017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暨启动2018年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8〕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黑龙江省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推动各地方“双公示”工作全覆盖、无遗漏,我委于2017年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双公示”工作第三方评估。现通报2017年评估结果,并就启动2018年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评估结果

      2017年,我委引入13家信用服务机构通过在线评估和实地抽查,对全国31个地方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公示”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各评估机构上报评估报告后,我委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评估报告进行核验,并请各地方对各自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见附件1)进行确认。

      (一)2017年评估工作成效。

      1.“信用中国”网站“双公示”数据量明显增加。据“信用中国”网站后台统计,开展评估工作之前,“双公示”数据量每月约更新150万条。评估工作启动后,2017年4月“双公示”数据归集量为522万条,超过2017年一季度的归集总量;5月份“双公示”数据归集量为1280万条,超过2016年全年上传数据量的一半,“双公示”工作第三方评估的督促效应初步显现。2017年初,“双公示”数据归集量约2000万条。截至2018年5月,“双公示”数据归集量已逾8000万条,增幅约300%。

      2.各地方政府对“双公示”工作越来越重视。部分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主管领导和被抽查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部署第三方评估工作,出席抽签仪式,召开动员会等,促进了当地信用建设工作。第三方评估工作有力提高了各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对“双公示”工作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

      3.各地方政府“双公示”工作不断加强。评估机构结合各地方实际,在评估过程中发现了各地方“双公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各地方建立健全“双公示”工作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各地方参照评估结果和意见建议及时完善和弥补薄弱环节,“双公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4.信用服务机构的评估工作能力得到培育。13家参与“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的机构严格按照评估指南和操作守则开展评估工作,提升了业务团队的评估工作水平。与评估机构共享了“双公示”信息,为其开展信用服务提供了数据支持。信用服务机构评估工作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将其培育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二)各地方“双公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各地方“双公示”工作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空间。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1.部分地方“双公示”信息公示比例不高。经抽查,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台账涉及的“双公示”信息全部没有公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账公示率仅约0.31%,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出行政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的平均公示率分别为34.68%、21.54%、6.84%。

      2.部分地方上传“双公示”信息的单位不多。天津市、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上传“双公示”信息的单位数量占信源单位总数的比例不足20%,湖南省只有一个单位上传“双公示”信息。

      3.个别地方“双公示”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河南省许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处于建设和试用阶段,济源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投入使用,但都与省级平台的链接不稳定。安徽省“双公示”信息自动交换模式缺乏应急措施和预案,福建省、湖南省“双公示”信息单月仅一周有更新。

      4.个别地方“双公示”专栏功能有待完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公示”专栏无公示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双公示”专栏无查询功能,河北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双公示”专栏无公示时间,海南省“双公示”信息的公示标准不统一且无法更新已公示的信息。

      5.个别地方“双公示”信息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山西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方缺失五项代码等关键数据项的比例分别为78.96%、23.41%、22.05%、15.45%、8.85%。

      6.个别地方“双公示”工作基础较薄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明确“双公示”工作责任人。经抽查,青海省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未上传“双公示”目录。

      二、关于启动2018年评估工作

      (一)评估周期和范围。

      2018年“双公示”工作第三方评估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对象涵盖全国31个地方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遵循激励先进的原则,评估结果排名前8的地方,下次不再作为评估对象。根据2017年评估结果,辽宁、广东、江苏、河南、湖北、吉林、北京、云南等8个地方不参与2018年一季度评估,二季度继续参与评估。

      (二)评估机构。

      2018年一季度邀请新华信用等26家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按照一个机构一个地方的原则,通过抽签确定了24家机构参与2018年一季度评估工作(见附件2),东方金诚、量富征信作为评审机构,负责监督各家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线上评估+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评估指南和操作指引开展。评估内容涉及“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建立“双公示”专栏情况,累计数据量占比,季度上传数据覆盖范围,季度数据更新情况,季度数据质量等。评估机构与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共同抽取被评估地方的3个市(区),每个市(区)各抽取1个部门作为被抽查对象。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须经被评估地方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确认。

      (四)评估进度。

      5月中旬,评估机构入场启动评估工作;6月初,评估机构完成一季度评估工作,与地方有关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并上报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依据;6月中旬,组织评审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核验;7月,通报一季度评估结果。

      (五)监督与考核。

      评估工作严格遵守《“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廉政守则》(见附件3),全程接受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及各类机构的监督。建立对评估机构的考评机制,考评结果将作为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评审以及行业信用建设评审的重要参考。对考评分数较低的评估机构,将减少其后续参与评估工作的频率;考评不合格的评估机构,将不再邀请其参与评估工作。

      联系人:余里彪,010-68502381

      传 真:010-68502318

      附件:1.2017年“双公示”第三方评估结果

      2.2018年一季度评估机构抽签情况

      3.“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廉政守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8年5月11日


  • 广州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项目建设清单(截至4月底)



  • 人社部、财政部:印发通知 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社部和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了今年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工作。这是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之后首次提标,标志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开始运行。

      《通知》明确,统筹考虑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通知》要求,各地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通知》还要求,各地人社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举措。

      新闻链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读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2018年5月10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准确理解政策,将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惠民举措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意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09年我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1年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2014年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将此作为重要惠民工作积极推动,截至2017年12月底,城乡居保参保人数51255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15598万人,月人均待遇125元。城乡居保制度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城乡老年居民生活、调节城乡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党的基层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党的十九大要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8年3月26日,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提出了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方案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印发了《通知》。这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新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举措,启动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工作,是顺应城乡居民呼声和期盼、提高城乡参保老年居民待遇水平、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行动,有利于稳定城乡居民参保预期,有利于城乡居保事业长期稳定发展。

      二、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明确了调整标准和时间、资金来源和工作要求。

      调整标准和时间。文件中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根据《指导意见》精神,统筹考虑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研究提出意见并报请党中央和国务院确定调整标准和时间。

      资金来源。文件中明确,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2018年,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继续增加支出,提高城乡老年居民待遇水平。

      三、工作要求

      文件要求,各地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 宁夏: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近日,自治区人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局宁夏安全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启动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在各类工地上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

      《意见》结合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特点,提出可以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2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2%参保缴费。对于难以确定直接人工成本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对于因故未开工且终止施工的建设项目,可由缴费单位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终止施工的建设项目相关材料申报退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 江西省:昌九高铁年内开工,总投资209亿,采取BOOT模式引资

      江西省发改委7日公布“2018年江西省第一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省级PPP示范项目”,本次PPP示范项目总投资327.93亿元、涉及18个项目。其中,昌九客专项目设计线路全长约142公里,定位时速350公里的客运专线,总投资209.4亿元、采取BOOT模式吸引资金。

      昌九客运专线(南昌——九江),简称昌九客专,已列入江西铁路十三五规划项目,为了缓解京九铁路,昌九城际铁路的饱和,江西省政府规划一条时速350公里的铁路,线路平行于既有昌九城际铁路,长度约为120千米,是一条速度为350级客运专线,北接黄黄高铁、武九高铁、合九客运专线,南联昌景黄高铁、昌赣客运专线,为新的京港高速客运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启新的京港(北京——香港)高速客运通道,原京广高铁+广珠城际一起构成新的京澳(北京——澳门)高速客运通道。

      据了解,昌九客专计划2018年内开工建设,2020年通车。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构建安徽、湖北地区至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快速客运通道,提升既有昌九城际铁路运输能力,促进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皖江经济带、武汉城市圈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PPP项目共18个总投资327.93亿元

      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据了解,江西省自2015国家大力推广PPP模式以来,江西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做了四项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做好项目储备推介,协调支持项目推进和搭建服务信息平台。

      本次18个PPP项目中,“智慧九江”项目总投资6.42亿元,采取BOT+TOT模式吸引资本投资。该项目将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指挥管理中心、公共管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智慧环保、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安监、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旅游、新工业发展等6大体系38个模块。

      昌九客专为时速350公里的高铁

      备受关注的昌九客专项目,也就是俗称的昌九高铁,该项目线路全长约142公里,为时速350公里的客运专线,总投资209.4亿元、采取BOOT模式吸引投资。


  • 江西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发布2018年江西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第一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

      为了促进PPP模式规范有序发展,继续发挥示范项目带动作用,并充分考虑降低地方财政支出压力,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我委又在全省重点筛选了前期工作比较成熟、适合社会资本对接的18个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总投资327.93亿元,作为今年我省第一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示范项目向社会发布推介。其中,昌九客专项目是省政府按照国家政策导向,明确以PPP模式推进实施的省级重点重大项目。项目拟采用BOOT模式实施,投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此项目采取PPP模式推进,将对我省推广运用PPP模式产生重要影响。

      这批项目有2个特点:一是经营性和准经营性项目数量占比较高。其中有13个项目具备一定经营性,有利于社会资本方发挥运营和管理方面的比较优势,减轻当地财政支出压力;二是PPP前期工作较为成熟。其中有14个项目已编制完成PPP实施方案,其余4个项目也正在抓紧编制,适合社会资本方联系对接。

      这批项目明确了总联络人,每个项目又明确实施主体联系人和地方发改部门联系人。我们热忱欢迎广大社会资本方、特别是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对接有意向的项目,发挥自身优势,争取合作共赢。各级发改部门将密切跟踪,积极指导和服务项目推进,推动项目加快落地,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2018年江西省第一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推介项目



  • 发挥“集聚经济”作用 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高铁站建设有了新指南

      日前,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4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引发了各界广泛关注。《意见》指出,我国高铁车站周边区域整体开发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对高铁建设和城镇化融合发展研究还不深入,因此需要进一步推动高铁建设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有机协调。分析人士认为,该《意见》不仅是中国各地方高铁建设的重要指南,更是中国经济谋求更高质量发展的最新行动。

      站点建设量力而行

      如今,高铁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张闪亮名片。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7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万亿元,新增铁路营业里程2.94万公里。到2017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 12.7万公里。其中,高铁2.5万公里,占世界高铁总量的66.3%。

      高铁的发展,不仅带动了投资增长和装备制造水平的提升,更便捷了各地交通联系,有力地拉动了区域经济发展。不过,高铁站的建设和开发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初期规模过大、功能定位偏高、发展模式较单一、综合配套不完善、盲目搞城市扩张、潜藏着一定的社会经济风险……

      对此,《意见》明确要求,尊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不追求短期的形象效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禁借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名义盲目搞城市扩张。有关城市要根据相关规划、发展实际和财力可能,分阶段、分步骤地有序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做到开发一片、成熟一片、成功一片。

      “过去,我们主要建设的是大城市之间的干线高铁。这个时期,一方面大城市本身的财力物力足够强;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的节奏也决定了干线高铁及其站点的建设没有太多瞻前顾后的余地。如今,中国高铁逐步进入到了‘支线建设时期’,广大中小城市成为高铁站建设的主角。这也意味着,高铁站建设不能贪大求快、过度举债,而是要量力而行。”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纪嘉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科学设计合理布局

      在高铁大动脉上,不乏初具规模产业集群的高铁站。例如,广州南站商务区以商业贸易、商务服务、会展和旅游休闲为主导产业,着力打造成“一带一路”高铁经济示范区。与大城市相比,广大中小城市在高铁站规划、选址、设计时既应学习大城市的发展经验,又不能全盘照搬、不顾实际、一哄而上。

      在“高铁站怎么建”这个问题上,《意见》给出了明确答案:新建铁路选线应尽量减少对城市的分割,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确保人民群众乘坐高铁出行便利。同时,《意见》还指出,大城市高铁车站周边可研究有序发展高端服务业、商贸物流、商务会展等产业功能,中、小城市高铁车站应合理布局周边产业,稳妥发展商业零售、酒店、餐饮等产业功能。

      在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冯奎看来,《意见》明确选址模式有利于提高乘车便利,有利于发挥“集聚经济”的作用。具体来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促进交通、人口、产业活动在比较小的空间内集聚,有利于“产城一体”“站城一体”的发展,从而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精打细算注重实效

      “其实,高铁站布局存在的各类问题,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规划能力跟不上高铁发展速度。如今,在高铁站建设明显超前的地方,城市规划只能跟着高铁站走,而在还没有建设高铁站的地方,政府则应该更为科学谨慎地把握高铁站建设与自身城市发展的互动关系。”纪嘉伦说。

      那么,《意见》提出的“强化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合理确定高铁车站选址和规模”“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把握开发建设时序”“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任务和要求,是否意味着中国对发展高铁的积极态度出现转变呢?

      多位分析人士指出,高铁站作为经济高速增长阶段的重要部分,在谋求高质量发展阶段也应该率先转型。可以说,规范高铁站建设、力求精打细算、避免盲目造城,不仅不是限制高铁发展,而恰恰是为了帮助高铁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纪嘉伦进一步表示,与干线高铁建设不同,支线高铁建设更加考验地方政府筹集资金、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等方面的能力。从高铁站建设这个最基本的问题入手,使各环节都向高质量发展这个时代要求聚焦,显然有助于我们用尽可能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回报。而这,也正是中国经济谋求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 宁夏:解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发〔201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18年4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将《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我区城乡基本建设投资大幅增加,建筑业蓬勃发展,为改变城乡环境面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人民群众增收作出积极贡献。近20年来,由于相关法规制度滞后,扶持政策不足,制约着我区建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建筑业改革发展进行系统安排部署。为落实国家要求,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制定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意见,非常必要。

      《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发展壮大建筑行业。 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更加突出,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贡献力量。一要扶持行业做大做强,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区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12%左右,培育建筑总产值30亿元以上企业5家,10亿元以上企业20家,新增一级资质企业10家以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走出去”战略。二要优化发展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改革,进一步简化招投标程序,2018年底前实现电子化、无纸化招投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要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加快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四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筑设计水平。五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建筑人才培养力度,到2020年,培训各类建筑业从业人员10万人次,中级工4万人,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5个方面21条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一)扶持行业做大做强。主要从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走出去”战略3个方面,通过重点扶持建筑骨干企业、探索建设与投资一体化运行模式、鼓励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延伸产业链、建立建筑业企业区(境)外信息沟通机制等政策措施,提高我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优化发展环境。主要从深化简政放权改革、进一步简化招投标程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工程价款支付管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发展建筑业企业总部经济6个方面,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

      (三)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主要从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加快建设领域科技创新3个方面,围绕转变生产方式,提升工程建设效益,提出创新举措和激励政策。

      (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主要从提升建筑设计水平、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完善工程建设标准5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夯实各方责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从加大建筑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4个方面,为加快建筑业改革发展做好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 “天津农村危房改造”微信公众号开通,农户可直接通过微信报名

      按照市政府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进一步增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惠民政策实效,畅通农户表达参与危改诉求渠道,“天津农村危房改造”微信公众号开通。即日起,农户可自行或通过亲朋好友、镇村干部协助,在微信客户端搜索“天津农村危房改造”来关注公众号,查看危改政策,查询街镇联系方式,符合危改报名条件的即可直接提交报名信息,并到乡镇政府进行现场确认。市、区两级危改部门将通过微信平台数据进行实时监督,使农户合理诉求得到重视回应。此外,公众号还将实时发布最新的危改政策、危改动态,推送农房加固改造、节能保温技术,切实提升我市农村困难群体居住条件,助力全市农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 西藏:关于西藏第一季度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开局良好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7〕148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64号)要求,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大力推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一季度开局良好。

      推进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方面:自治区住建厅近期制定出台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项措施》,在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方面,将改进资质审批、优化城乡规划审批、规范施工图文件审查、方便企业获得水气暖、简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将落实招投标政策措施、优化投资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处积极推进资质审批改革工作,取消对区外企业入藏备案制,改为信息报送制,进一步提高全区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让企业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从市场准入的源头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拉萨市,开通审批服务QQ群和微信服务群;先后开展2次下放审批事项业务培训工作,并建立了审批事项信息月报制度及定期督查制度。日喀则市,大力推行“互联网 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山南市,根据市政府关于提升工作效率的要求,将办理施工许可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林芝市,压缩资质审批时限,做到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进行公示、资料不全的全部一次性告知;加大对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投标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昌都市,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和审核条件,压缩审批时间,全面提升资质审批效率;在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大力推行银行保函以及担保制度,取消了现金缴纳制度,进一步减轻了建筑业企业的负担。阿里地区,围绕“提质增效、服务企业”的工作思路,推动企业发展,第一季度新办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1家,延续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1家。

      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方面:拉萨市,向市政府建议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并组织本地建筑企业召开推介会。日喀则市,第一季度全市推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的项目共有9个,其中房市建项目7个,合同金额14.34亿元,市政项目2个,合同金额45.25亿元。林芝市,积极鼓励企业推行建筑业工程总承包模式,第一季度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工程有1个。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拉萨市,开展春季建筑工地消防检查、重大危险源排查活动,共检查工地230余个,排除安全隐患560余处。山南市,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开展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试点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林芝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第一季度共开展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检查4次,出动人员16人次,检查项目16个,开展施工现场巡查20次,出动人员54人次,整改问题18个。昌都市,制定并下发《昌都市住建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昌住建发〔2018〕43号),加大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力度。那曲地区,制定并实行“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制度,早交底早告知;组织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代表召开“2018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开展专项检查,对50个房建和市政项目、10个液化气站以及17个开复工项目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阿里地区,今年3月召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议,对本地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方面:拉萨市,提高企业和人员违法成本,将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第一季度共处理违法违规企业1家。山南市,积极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为满足工程项目的检测需求,积极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林芝市,召开2018年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暨保障性安居工程迎审工作部署会,总结全市2017年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后续工作任务。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方面:林芝市,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场情况及专业分包规定落实情况为抓手,构建新型建筑用工体系,逐步建立以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阿里地区,为进一步规范本地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起草《关于开展阿里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培训的请示》;为进一步促进农牧民就业,助力脱贫攻坚,召开农牧民转移就业协调会议,共有14家企业吸纳农牧民就业125人。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拉萨市,制定《关于推进拉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积极引进,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推动部分产业链发展,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日喀则市,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山南市,开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隆子玉麦边境小康示范乡建设项目)和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林芝市,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情况自查工作,根据自查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整改工作及存在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加快建筑企业“走出去”方面:林芝市,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本地企业竞争力,鼓励本地建筑业企业向落户林芝的区外优秀建筑业学习;支持本地骨干企业和成长性企业发展,在企业资质晋级、增项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昌都市,大力推进农牧民建筑施工队伍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各种方式做大做强,提升农牧区建筑市场发展水平。



  • 山东省:省住建厅部署开展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制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省、市、县各级住建部门自2018年第二季度到2019年春节前,对市、县(市、区)规划区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主体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制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农民工实名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总承包企业配备劳资专管员、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施工过程结算、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防拖欠承诺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住建部门每季度组织一轮督导检查,对存在不落实国家、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公开曝光。省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总队每季度将组织一次暗访,对各市、县(市、区)住建部门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暗访情况。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工作,把它作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先手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监督检查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福建省: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

    闽建规[2018]5号


    各市、县规划局(规划委、住建局),福州市名城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17〕212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快认定公布。2018年底前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城镇历史建筑认定、公布、保护标志牌设立和定线落图工作,完成福州、厦门、莆田村庄历史建筑普查,其它已普查的市县抓紧校核筛选审定登记的村庄历史建筑名单,年内都要认定公布第一批名录,并进行挂牌保护,将历史建筑数据录入全省传统村落与历史建筑数据库。设市城市要及时将已公布的历史建筑相关数据上传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各市县要部署开展补充调查,特别是市、县城区,发现符合条件但未公布的历史建筑,应及时予以认定公布。

      二、落实管理责任。一是指定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建筑产权人、使用人或生活在本地的退休干部或教师等热心人士、爱好者均可作为保护责任人,负责日常安全巡查管理,定期通过信息平台反馈,深入挖掘历史建筑的人文、历史等。二是指定历史建筑管理责任人。社区或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作为历史建筑管理责任人,负责片区内历史建筑保护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加强规划引导。一是防止旧城改造过程中“拆真古迹、建假古董”的建设性破坏行为。旧城改造时,要对留存的50年以上建筑进行普查甄别,符合条件的应公布为历史建筑并予以保护。二是加快推进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实施。根据国家、省保护条例规定,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由所在地城市、县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并按规定报送审批。各地要按规定期限抓紧完成编制报批工作,为保护提供基本依据。要加大周边区域规划控制,强化“两违”治理,保护好历史建筑本体及其长期赖以依存的环境。

      四、实施重点工程。一是结合海上丝绸之路、闽南红砖建筑等文化遗产申报和红色文化保护等,重点推进与海丝有关和中央苏区革命旧址群有关的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建设历史文化特色小镇。二是加强客家、古茶道、土楼、闽南番仔楼、嘉庚风格等闽东、闽南、闽西、闽北、闽中和莆仙传统六大类民居研究,深入挖掘传统建筑元素,提炼凸显地域建筑文化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进行继承和创新,融入城乡建设。

      五、推进活化利用。一是研究传统建筑改造利用的技术和方法,探索对传统建筑植入现代功能、满足现代人消费需求,以利用促保护,积极培育新业态。二是探索引入有实力国有企业共同成立古建筑活化利用租赁平台,引导历史建筑产权人将符合条件的房产租赁给政府或直接参与平台租赁,经国有企业牵头进行加固修缮后通过平台进入市场,形成稳定租赁关系,促进活化利用工作社会化、专业化、制度化。三是积极探索成立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历史建筑保护经营公司,从事历史建筑修缮、装饰装修、租赁、转让、环境建设和技术咨询等,引导金融、战略合作方注入资金,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运营。

      六、加强媒体宣传。要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历史建筑保护与新媒体结合,设立历史建筑保护微信公众号,完善保护监督机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3日


  • 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近日,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等8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实施方案,部署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方案》确定了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先参保再开工、谁审批谁负责、属地管理等原则。除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以外,《方案》适用范围还包括其他类工程建设项目。

      《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大政策宣传、明确参保方式、科学确定费率、严格施工审批、规范项目管理、完善经办服务、推进工伤预防、加强督查监管10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按照相关要求,我省将成立省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等;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为单位,原则上在项目或标段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4月至10月,安微省将启动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充分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力争将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


  • 国务院: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会议确定,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一是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二是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三是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发票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今年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多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

      会议同时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厦门、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渭南、延安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试点,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具体内容:一是精简审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境影响、节能等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评估。二是分类管理。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三是压缩流程。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等,规划、国土、市政公用等单位限时联合验收。实行“一张蓝图”明确项目建设条件、“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今年在试点地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这一目标,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会议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草案)》。草案突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细化了就业促进等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措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中国建设报:湖北推行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湖北出台二十条意见 推行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在传统建设模式中,由于监理、咨询、设计、施工等企业相互割裂带来了“各自为政”、“工期马拉松”、“投资无底洞”等问题。日前,湖北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意见》指出,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和国有投资新建项目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项目和PPP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据了解,在传统建设模式下,一项工程,业主大概需进行50多次招标采购、签订50多份合同、管理50多个供应商。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业主只需招标2次、签2份主合同、管理全过程咨询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商2家单位。

      《意见》还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湖北省工程咨询行业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咨询服务,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咨询服务。

      据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湖北省将培育一批全过程咨询企业,让项目业主省钱又省心。

      全过程咨询企业可提供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工程规划、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项目运行维护管理等全方位服务。实施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企业、工程总承包商与业主构建成的“铁三角”将成为工程建设管理关系的新常态。

      目前,湖北省已着手选取部分地区及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鼓励部分重点工程、PPP项目、政府投资及工业园等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引导咨询企业向智力密集型、技术复合型、管理集约型的综合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发展。到2020年,湖北省还将培育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中信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等10家以上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的咨询服务企业,支持建筑师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发挥主导作用、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创作出一批水平高、质量优、效益好的优秀工程项目。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修订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1年版)(以下简称原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编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化改革,各项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迫切需要对原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进行修订。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需要。修订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系统总结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实践经验,着力解决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同时,简化了招投标程序和文件编制要求,减轻了投标人负担,对切实加强政府投资管控,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招标效率,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深入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适应新的招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文件和公路工程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需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原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建设管理要求,开展修订十分必要。

      三是适应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新形势和新情况发展的需要。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择优”、“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中的应用”和“坚持信息公开”,以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均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统一交易等要求,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完善了相关条款,以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公路工程招投标市场和建设管理的健康长远发展。

      二、修订过程

      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修订自2016年启动。其间,部公路局向全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以及社会公众、行业专家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部公路局根据收集到的近400条意见,并结合国家九部委发布的《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再次修改完善了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征求意见稿)有关条款。2018年2月,部召开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征求意见稿)专家评审会后,部公路局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最终稿。

      三、修订原则

      部公路局深入研究分析了近年来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开展修订工作。

      一是合法性原则。修订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是合理性原则。合理划分发包人和设计人之间的责任和风险。在强化对招标人、投标人行为监管的基础上,给予招标人、投标人合理的权限和自由度。

      三是适用性原则。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管理实际出发,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区域不同招标人的实际需要。针对目前公路建设市场招标投标领域和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补充完善相关条款,有效保证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四是一致性原则。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在文本框架和招投标程序上均与施工、监理招标标准文件基本保持一致,以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理解和使用。

      五是前瞻性原则。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充分体现了公路行业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先进管理理念。在积极引导招投标活动有序、健康发展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全面考虑了标准文件与开展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衔接问题。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补充、调整了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相关条款。如,明确了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利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投标人单位业绩、主要人员业绩查询的条款;明确了评标办法中评标因素的类别设置和权重取值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调整了相关保证金条款;根据国家营改增新政,修改了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相关内容。

      二是充分体现国家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精神。优化、简化了部分条款。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不再要求企业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简化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签署要求,不再强制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保留对投标文件签署提出进一步要求的留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不再强制要求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取消开标过程中的监标人角色,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无须监督开标过程。

      三是更好适应电子招标投标的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电子招标投标,促进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质量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专门增加“附录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规定对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交易平台操作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要求。

      四是充分强调招标投标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的“五公开”、“三记录”制度要求,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进一步强调了全面披露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的要求,明确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具体操作路径。规定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应附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除此之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是更加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择优”的导向性。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对信用等级高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中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优惠措施。在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办法中,设置“技术能力”评分因素,侧重考察投标人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由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六是合理划分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的风险。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主体地位平等。通过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三个维度界定了勘察设计服务的具体范围,当勘察设计服务范围发生变化或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非设计人责任的情形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请求,对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勘察设计费用进行调整。明确界定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开始的时间,符合合同约定的开始勘察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起计算。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到期应付的合同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框架结构

      标准招标文件包括六章和一个附录。其中,第一章有三种类型,分别为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和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招标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和招标方式自行选择使用。

      第二章为投标人须知,阐明招标内容、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程序规则以及对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活动的具体要求,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三部分组成。

      第三章为评标办法,阐明评标方法、评标工作程序、评标因素和标准等内容,由“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两部分组成。

      第四章为合同条款及格式,阐明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权利、义务,勘察设计服务的范围和要求,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价格与支付,合同变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由“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格式”三部分组成。

      第五章为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阐明勘察设计要求、适用规范标准、成果文件要求、发包人财产清单、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发包人的其他要求等内容。

      第六章为投标文件格式,阐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使用的各类格式文件以及相关编写要求,包括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技术建议书、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其他资料等。

      附录“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和流程,对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修改、异议,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修改与撤回,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异议、中标通知等条款进行了相应调整,提供给招标人作为参考。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五章和一个附录,分别为: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附录“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招标人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招标人应当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全面实施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主体要准确把握标准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最新要求,不断强化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交通部公路局

      2018年4月23日

  • 青海省:建设监理协会举办监理工作专题讲座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8】10号)文件精神,提高我省监理人员水平,更好的服务于个人会员及会员单位,引领我省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协会于2018年3月28日、3月29日分别组织了来自青海百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王普照及青海省人防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葛明毅两名监理行业多年从事监理工作的资深总监向我协会个人会员及会员单位分享了工作经验和监理技能。

      来自全省80多家家监理企业的480名个人会员及会员单位的成员参加了此次讲座,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青海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3月29日

  •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将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修订背景、原则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1年版)(以下简称原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编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深化改革,各项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迫切需要对原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进行修订。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需要。修订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系统总结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实践经验,着力解决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同时,简化了招投标程序和文件编制要求,减轻了投标人负担,对切实加强政府投资管控,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招标效率,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深入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适应新的招投标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文件和公路工程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需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原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建设管理要求,开展修订十分必要。

      三是适应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新形势和新情况发展的需要。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择优”、“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中的应用”和“坚持信息公开”,以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均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统一交易等要求,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完善了相关条款,以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公路工程招投标市场和建设管理的健康长远发展。

      二、修订过程

      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修订自2016年启动。其间,部公路局向全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以及社会公众、行业专家广泛征求意见。2017年,部公路局根据收集到的近400条意见,并结合国家九部委发布的《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再次修改完善了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征求意见稿)有关条款。2018年2月,部召开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征求意见稿)专家评审会后,部公路局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形成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最终稿。

      三、修订原则

      部公路局深入研究分析了近年来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开展修订工作。

      一是合法性原则。修订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二是合理性原则。合理划分发包人和设计人之间的责任和风险。在强化对招标人、投标人行为监管的基础上,给予招标人、投标人合理的权限和自由度。

      三是适用性原则。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管理实际出发,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区域不同招标人的实际需要。针对目前公路建设市场招标投标领域和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补充完善相关条款,有效保证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四是一致性原则。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在文本框架和招投标程序上均与施工、监理招标标准文件基本保持一致,以便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理解和使用。

      五是前瞻性原则。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充分体现了公路行业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先进管理理念。在积极引导招投标活动有序、健康发展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全面考虑了标准文件与开展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衔接问题。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补充、调整了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相关条款。如,明确了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利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投标人单位业绩、主要人员业绩查询的条款;明确了评标办法中评标因素的类别设置和权重取值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调整了相关保证金条款;根据国家营改增新政,修改了投标人须知和合同条款相关内容。

      二是充分体现国家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精神。优化、简化了部分条款。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不再要求企业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简化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签署要求,不再强制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保留对投标文件签署提出进一步要求的留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不再强制要求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取消开标过程中的监标人角色,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无须监督开标过程。

      三是更好适应电子招标投标的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电子招标投标,促进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质量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专门增加“附录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规定对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交易平台操作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要求。

      四是充分强调招标投标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的“五公开”、“三记录”制度要求,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进一步强调了全面披露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的要求,明确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具体操作路径。规定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应附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除此之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五是更加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择优”的导向性。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对信用等级高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中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优惠措施。在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办法中,设置“技术能力”评分因素,侧重考察投标人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由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六是合理划分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的风险。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主体地位平等。通过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三个维度界定了勘察设计服务的具体范围,当勘察设计服务范围发生变化或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非设计人责任的情形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变更请求,对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勘察设计费用进行调整。明确界定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开始的时间,符合合同约定的开始勘察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7天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起计算。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到期应付的合同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框架结构

      标准招标文件包括六章和一个附录。其中,第一章有三种类型,分别为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和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招标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和招标方式自行选择使用。

      第二章为投标人须知,阐明招标内容、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程序规则以及对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活动的具体要求,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三部分组成。

      第三章为评标办法,阐明评标方法、评标工作程序、评标因素和标准等内容,由“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两部分组成。

      第四章为合同条款及格式,阐明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权利、义务,勘察设计服务的范围和要求,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价格与支付,合同变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由“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格式”三部分组成。

      第五章为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阐明勘察设计要求、适用规范标准、成果文件要求、发包人财产清单、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发包人的其他要求等内容。

      第六章为投标文件格式,阐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使用的各类格式文件以及相关编写要求,包括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技术建议书、勘察设计费用清单、其他资料等。

      附录“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和流程,对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修改、异议,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修改与撤回,开标、评标、评标结果异议、中标通知等条款进行了相应调整,提供给招标人作为参考。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五章和一个附录,分别为: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附录“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条款示例”。招标人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招标人应当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新版勘察设计招标标准文件全面实施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主体要准确把握标准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最新要求,不断强化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进一步规范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部公路局

      2018年4月23日


  • 《中山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解读

      《中山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法制局审查通过,2018年3 月1日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建〔2018〕9号)公布,自2018年5月1 日起实施。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办法》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为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仍较突出”《意见》还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因此,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我局结合了当前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基本情况,如建筑市场存在固定工、临时工、劳务发包、聘请包工头等不同形式,其中又以劳务发包为主,聘请包工头的情况也较多等建筑市场的劳务用工实际情况响应规范施工企业对劳务用工管理的迫切需要。该《办法》的出台对加快推进我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我市现有工人工资的分账管理制度和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的要求,有力减少和帮助解决拖欠劳务工人工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办法》的基本思路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中有关全面实行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是坚持问题为导向,结合目前我市建设领域劳务用工的现状,进一步将在我市从事房屋与市政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人员予以实名登记,采集其居民二代身份证信息、雇用单位、所属项目、从事岗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内容,共同形成实名制信息并进行系统化管理,完善建筑行业市场监管体系的管理工作,规范我市工程建设用工管理,保障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办法》的主要制度措施及相关依据

      (一)《办法》规定的内容有十二条,主要内容为:

      一是明确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

      二是明确《办法》管理的对象和范围。

      三是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我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信息进行系统管理的职责,以及建立“中山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等具体措施。

      四是明确了施工现场有关单位的具体职责。

      五是明确了贯彻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的方法途径及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后续保障措施。

      (二)《办法》出台的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等法规及政策文件,在制定《办法》的过程中,还参考东莞、珠海有关政策的有益尝试。

      四、如何推动《办法》更好落实

      (一)开展《办法》的宣讲培训工作,加强与各镇区住建部门、各施工企业的业务交流,指导各镇区住建部门落实好《办法》的有关工作要求。

      (二)通过协会、网站等多种途径或者宣传方式开展《办法》的解读、宣传工作,让我市建筑业行业对《办法》的内容和要求看得明白,知晓和真正落实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进一步加大对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有关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从事建设活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5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改经体〔2018〕6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物价局、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沧东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等97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附后)。

      请各地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20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各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三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8年4月18日


  • 广东省:2017年广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情况

    2017年广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情况

    单位:家

    地区名称

    合计

    资质等级

    甲级

    乙级或资信

    广东省

    402

    227

    175

    广州地区

    118

    80

    38

    深圳市

    98

    61

    37

    珠海市

    19

    12

    7

    汕头市

    13

    8

    5

    佛山市

    30

    18

    12

    韶关市

    6

    0

    6

    河源市

    2

    2

    0

    梅州市

    5

    1

    4

    惠州市

    18

    10

    8

    汕尾市

    9

    1

    8

    东莞市

    13

    7

    6

    中山市

    21

    11

    10

    江门市

    6

    2

    4

    阳江市

    5

    1

    4

    湛江市

    7

    4

    3

    茂名市

    8

    2

    6

    肇庆市

    6

    1

    5

    清远市

    9

    4

    5

    潮州市

    3

    0

    3

    揭阳市

    3

    1

    2

    云浮市

    3

    1

    2

     

    广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截止至2017年底)

    广州地区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甲级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甲级  

    3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甲级  

    4

    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

    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7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8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级  

    9

    广州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0

    广州市建鋐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1

    广州翔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2

    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13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4

    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15

    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16

    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7

    广州市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8

    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9

    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20

    广东盛建工程事务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1

    广东飞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2

    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3

    广州市吉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4

    广东明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5

    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26

    广东天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7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28

    广东天栋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甲级  

    29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30

    广东海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1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甲级  

    32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3

    广东诚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4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35

    广州众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6

    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7

    广州城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38

    广州城建开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9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0

    广东天华华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1

    广州珠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2

    广州宇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3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44

    广州市诚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5

    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6

    广州恒诺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47

    广东华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8

    广州致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9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50

    广东永拓中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1

    广东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2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53

    广东京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4

    广州同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5

    广东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6

    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57

    广州建海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8

    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59

    广州广建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0

    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1

    广州市金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62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3

    广东信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4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5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66

    广州恒生润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7

    广州翌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8

    广州尚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9

    广东恒德晟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70

    广东远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71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72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73

    广东千福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74

    广州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75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76

    广州恒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77

    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78

    广州市恒展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甲级  

    79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80

    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81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2

    广州隽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3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4

    广州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5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6

    广州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7

    广州市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8

    广州闻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9

    广东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0

    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1

    广州科瑞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2

    广州市梓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3

    广东广信粤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4

    广州蒙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5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6

    广州金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7

    广州市侨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8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9

    广州东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1

    广州宏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2

    广州宏元建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3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4

    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5

    广东富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6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7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8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9

    广州市华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0

    广州市利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1

    广州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2

    广州苏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3

    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4

    广州市顺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5

    广东宣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6

    广州市顺路工程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7

    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8

    广东永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深圳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甲级  

    2

    深圳市中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3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

    深圳市栋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5

    深圳市永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

    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7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8

    深圳市航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9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0

    深圳市欣广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1

    深圳市丰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12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13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14

    深圳市建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5

    深圳市华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16

    深圳市国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17

    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8

    深圳市国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9

    深圳市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0

    深圳华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21

    深圳市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2

    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3

    深圳市广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24

    深圳市建易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5

    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6

    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7

    深圳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8

    深圳市昌信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29

    深圳市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0

    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31

    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2

    深圳市深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3

    深圳市建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4

    深圳市宏华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甲级  

    35

    深圳市航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6

    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37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38

    深圳市鹏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9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40

    深圳市加斯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1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42

    深圳市轩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3

    深圳市鹏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4

    深圳市鹏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5

    深圳市建恒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6

    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7

    深圳市成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48

    深圳市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9

    深圳建呈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0

    深圳市振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51

    深圳市华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2

    深圳市天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3

    深圳市福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级  

    54

    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5

    深圳市德雅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6

    深圳市建艺国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57

    深圳市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8

    深圳市甘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59

    深圳市深龙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60

    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61

    深圳市中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62

    柏建建筑工程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3

    深圳市圆信工程造价评估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4

    深圳市建安业预结算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5

    深圳市众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6

    深圳市诚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7

    深圳市威宁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8

    深圳市大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9

    深圳市伟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0

    深圳市骏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1

    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2

    深圳市广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3

    深圳市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4

    深圳市瑞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5

    深圳市信任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6

    深圳市汇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7

    深圳市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8

    深圳市中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9

    深圳市腾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0

    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1

    深圳市同飞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2

    深圳市创智工程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3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4

    深圳市海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5

    深圳市东兴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6

    深圳市嘉丰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7

    深圳市确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8

    深圳市诚筑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9

    广东鲁班行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0

    深圳市精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1

    深圳市金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2

    伟历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3

    深圳市宜诚庆工程项目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4

    深圳市朋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5

    深圳市宏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6

    深圳市经申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7

    深圳市卓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8

    深圳市方圆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珠海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2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

    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5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6

    珠海鸿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7

    珠海市建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8

    广东长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9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10

    广东巨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11

    珠海市聚天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2

    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13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4

    珠海兴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5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6

    珠海市尚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7

    珠海华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8

    珠海市香洲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9

    珠海市卓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汕头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广东立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

    广东恒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

    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

    广东鮀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7

    广东晖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8

    广东佳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9

    汕头市永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

    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

    汕头市信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2

    广东昇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3

    广东中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佛山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3

    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

    佛山市盈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5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7

    佛山精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甲级  

    8

    佛山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9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0

    佛山市紫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1

    佛山市海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12

    佛山市顺德区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3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4

    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5

    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6

    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7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8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19

    佛山市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0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1

    佛山市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2

    佛山市南海区华南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或资信  

    23

    广东宏江土地房地产评估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4

    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5

    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6

    佛山市南海易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7

    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8

    佛山市顺德区金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9

    佛山市营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30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韶关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

    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3

    韶关中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4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5

    翁源县志达工程项目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

    韶关市恒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河源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广东诚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甲级  

         

    梅州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梅州市嘉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3

    广东文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4

    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5

    平远伟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惠州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广东海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3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4

    惠州市建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

    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6

    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级  

    7

    广东拓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8

    惠州城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9

    惠州市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10

    惠州市建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11

    惠州市捷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2

    惠东县建纬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3

    惠州市中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4

    惠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5

    广东建众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6

    惠州市博罗县为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或资信  

    17

    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8

    广东诚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汕尾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2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3

    汕尾市海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4

    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5

    汕尾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

    陆河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

    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

    陆丰市金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

    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东莞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东莞市华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3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

    东莞市华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5

    东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

    东莞市柏森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7

    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8

    东莞电力设计院 

    乙级或资信  

    9

    东莞市东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0

    东莞市智远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1

    广东国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2

    东莞市建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3

    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中山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广东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广东正中信德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

    中山市捷高建设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4

    中山市城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5

    中山市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6

    中山成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7

    中山市兴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8

    中山市明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级  

    9

    中山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0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1

    中山市怡兴建设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12

    中山市方圆建设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3

    中山市中盈土地房地产评估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4

    广东海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5

    中山市宏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6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7

    中山市大金正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8

    中山市中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19

    中山市易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0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1

    中山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江门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甲级  

    3

    江门市公盈建设工程计价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4

    江门市蓬江区汇和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5

    江门市科信建设工程计价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阳江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阳江市信必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2

    阳春市宏建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3

    阳江市银建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4

    阳江市新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5

    广东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湛江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湛江市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3

    湛江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4

    湛江市中信基建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级  

    5

    湛江市中誉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

    湛江明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

    湛江市太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茂名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茂名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4

    茂名市建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5

    茂名市金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或资信  

    6

    高州市高茗工程造价事务所 

    乙级或资信  

    7

    茂名市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

    广东大同建工顾问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肇庆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肇庆市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甲级  

    2

    广东肇庆信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3

    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4

    肇庆市中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5

    广东皓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

    肇庆市嘉达信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清远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清远市华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级  

    2

    广东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3

    清远市银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4

    清远智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甲级  

    5

    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6

    清远市卓越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7

    清远信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8

    清远正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9

    清远乐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潮州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潮州市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2

    饶平县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3

    潮州咨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揭阳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广东隽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揭阳市佳正工程造价咨询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3

    广东诚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云浮市

       

    序号

    企业名称

    工程造价资质等级

    1

    广东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2

    罗定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3

    广东云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或资信



  • 贵州省: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4月20日)

      截止4月20日,我站共收到57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9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722.35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16个,核减金额约3.406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0个,核增金额0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3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3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变更设计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工程

      3、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4、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5、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6、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7、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预算;

      8、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1、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工程施工图预算;

      12、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3、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4、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工程;

      15、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16、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7、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贵州省关岭等6对服务区水源、围墙及监控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19、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工程(工程审计)决算;

      20、沪昆高速凯里至麻江段凯里西收费站原赴改扩建工程概算;

      21、贵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22、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标段K4+160~K4+460段填方路基滑坡治理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3、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24、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3+600~K63+75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施工图设计预算;

      25、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收费站入口治超阻截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6、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第12合同段K103+449.291~YK120+454.114水田互通收费站入口治超阻截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7、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互通收费站(楠木渡互通、永温互通、开阳互通、禾丰互通)入口治超阻截施工图变更设计预算;

      28、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青山至羊昌段(K0+347.835~K102+973.239)施工图变更设计预算;

      29、宜宾至六盘水调整公路赫章至六盘水段(K30+600~K100+913.484)初步设计概算;

      30、镇雄(滇黔界)至赫章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31、望安高速公路ZK58+780~ZK59+180左侧路堤水毁设计变更及ZK64+965~ZK65+119左侧边坡滑塌治理变更设计施工图预算

      32、罗望高速入口治超设施建设实施变更设计施工图预算

      33、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K88+601~K88+807段边坡治理设计变更以及K92+800~K93+129段边坡治理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34、毕都T17合同段 K218+040-K218+380段右侧边坡优化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35、第LWTJ-10合同段K63+600~K63+750段挖方路基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4月20日)


  • 西藏:拉萨市场主要建材价格周报(2018年第16周)

      据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第16周,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木材、民爆品、玻璃价格总体平稳,市场供需稳定,钢材价格上涨。

      水泥价格: 1、重点项目价格执行情况: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昌都高争针对全区重点项目销售的水泥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32.5(强度)500元/吨、42.5(强度)600元/吨、52.5(强度)800元/吨。2、非重点项目出厂价格:四家企业针对全区非重点项目供应的水泥出厂价格与上周比持平。3、拉萨市场平均零售价:拉萨市场水泥平均零售价分别为32.5(强度)665元、42.5(强度)76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32.5(强度)、42.5(强度)分别下降14.19%、9.52%。

      钢材价格:重点监测的8类钢材价格“7涨1平”。其中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为4300元、4450元、4300元、4200元、4800元、4800元、5600元,与上周比价格分别上涨1.18%、1.14%、1.18%、1.20%、4.35%、4.35%、1.82%,冷轧卷板(1mm)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11.69%、12.66%、11.69%、%、9.09%,23.08%、23.08%、14.29%、21.74%。

      民爆物品:重点监测的13类民爆品与上周比价格持平。(藏产)乳化粉状管装炸药Φ32(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32(吨)、(内地)膨化24kg(吨)、(藏产)乳化粉状袋装炸药(吨)、(内地)膨化大包(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60(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70(吨)、(藏产)乳化胶装炸药Φ70(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90(吨)、(藏产)乳化胶装炸药Φ90(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100(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200(吨)、震源药柱(吨)价格与上周比持平。

      木材价格:重点监测的2类木材与上周比价格平稳。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与上周比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85%,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

      玻璃价格:重点监测的2类木材较上周持平。5mm浮法平板玻璃、8mm钢化玻璃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均持平。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建材价格波动情况,不断加强水泥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哄抬物价、串通涨降、囤积居奇、限制竞争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及严实实施行政处罚。当价格持续异常上涨时,依法及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法定程序,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1.2018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2.西藏高争民爆物品销售价格监测表.xls


  • 江苏省:审计厅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效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履行职责,实施精准审计,为推动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重点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民生审计,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动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

      (二)统筹安排,总量控制。加大审计项目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各级审计机关、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持续推进大数据审计,规范大型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成果运用,努力实现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

      (三)依法审计、确保质量。准确把握审计职能定位,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强化审计现场管控,积极推行网上审理,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三、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二)财政审计

      1.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2.2017年度税收收入征管情况审计。

      3.2017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4.省级商务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审计。

      (三)专项审计

      金融去杠杆防风险专项审计调查。

      (四)经济责任审计

      (五)资源环境审计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民生审计

      1.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2.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审计。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全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

      (八)涉外审计

      国外贷援款公证审计。

  • 西藏:拉萨市场主要建材价格周报

      水泥价格: 1、重点项目价格执行情况: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昌都高争针对全区重点项目销售的水泥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32.5(强度)500元/吨、42.5(强度)600元/吨、52.5(强度)800元/吨。2、非重点项目出厂价格:四家企业针对全区非重点项目供应的水泥出厂价格与上周比总体平稳。其中华新水泥比上周略有下降,32.5(强度)640元/吨、42.5(强度)730元/吨,分别下降9.86%、5.19%;其它三家企业与上周持平。3、拉萨市场平均零售价:拉萨市场水泥平均零售价分别为32.5(强度)665元、42.5(强度)760元,与上周比持平;与去年同期比,32.5(强度)、42.5(强度)分别下降14.19%、9.52%。

      钢材价格:重点监测的8类钢材与上周比2升6平。其中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20,HRB400E)微幅上涨,分别上涨1.19%、1.19%,其余6类与上周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10.39%、11.39%、10.39%、7.79%、17.95%,17.95%、14.29%、19.57%。

      民爆物品:重点监测的13类民爆品与上周比价格持平。(藏产)乳化粉状管装炸药Φ32(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32(吨)、(内地)膨化24kg(吨)、(藏产)乳化粉状袋装炸药(吨)、(内地)膨化大包(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60(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70(吨)、(藏产)乳化胶装炸药Φ70(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90(吨)、(藏产)乳化胶装炸药Φ90(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100(吨)、(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200(吨)、震源药柱(吨)价格与上周比持平。

      木材价格:重点监测的2类木材与上周比价格平稳。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与上周比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85%,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

      玻璃价格:重点监测的2类木材与上周比均持平。5mm浮法平板玻璃、8mm钢化玻璃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均持平。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建材价格波动情况,不断加强建材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哄抬物价、串通涨降、囤积居奇、限制竞争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及严实实施行政处罚。当价格持续异常上涨时,依法及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法定程序,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附件:1. 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2.西藏高争民爆物资炸药销售价格监测表.xls

  • 重庆市:2018年一季度建筑工程单方造价指标




  • 重庆市:2018年一季度建设工程人工工资价格指数

  • 重庆市:2018年一季度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指数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

    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

    鄂政发〔2018〕1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推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全省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8500亿元,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优化市场准入管理,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权限,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电子化审批,探索开展“承诺在先、动态核查”审批试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办事流程。试行建设工程企业和个人电子资质资格证书,简化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流程。适当放宽岗位证书、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精简注册认证环节。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试行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对列入省重点扶持范围内的企业,具备两个以上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放宽其承担相关专业工程项目的限制。

      二、深化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

      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和国有投资新建项目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项目和PPP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健全工程总承包的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和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建造和服务企业融合发展。到2020年,我省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占比,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达到30%以上,其他市州达到15%以上;到2025年,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达到50%以上,其他市州达到30%以上。充分发挥湖北工程咨询行业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咨询服务,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咨询服务。到2020年,培育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中信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等10家以上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的咨询服务企业。支持建筑师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发挥主导作用、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创作出一批水平高、质量优、效益好的优秀工程项目。

      三、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

      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职责,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标后监管职能,逐步实行“评定分离”制度,实施分类监管。全面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和实时在线监督,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逐步推行远程异地评标。以国有投资为主、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开展民间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试点。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对采用PPP模式的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合作方但合作方自身不能依法实施建设的,应当依法招标。推行建筑工程设计团队和设计方案招标,强化对建筑创意的保护,突出建筑设计水平优先的评价导向。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有效发挥履约担保的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深化建造方式改革

      加快推动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监督管理等体系,完善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规划,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和住宅全装修实施范围。加快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招投标实施办法,装配式建筑按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开展招投标。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50%以上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各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中,全面推行一体化装修技术。装配式建筑优先纳入“鲁班奖”等培育计划,符合装配式建筑而未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一般不纳入评奖范围。

      五、深化工程风险管理改革

      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扩面步伐,全面施行安全生产责任险,积极推行建筑师责任险、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建设工程担保。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先行处置和赔偿制度;推行以银行保函、保险等形式为主的替代机制;推行双向担保、保险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保险的,必须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领域保证金的规定要求,不得违法擅自设立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以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者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拒收建筑业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和担保公司保函。严格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

      六、深化工程结算制度改革

      审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设项目的独立审计督导和财务评价。任何建设单位不得以审计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产权登记,对有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设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积极推行工程价款过程结算,2018年10月1日起,建设周期超过2年以上的项目,应按照经验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同步完成进行过程结算;2020年开始,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工程价款按分部工程过程结算。

      七、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

      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适时取消省内劳务资质。建立完善以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工人为骨干、专业承包和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工人为主体、劳务派遣为补充的多元化用工方式。鼓励施工企业将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转化为自有工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单位要与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对因拖欠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

      八、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标准的有效供给和实施监督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监管等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标准,因地制宜提高标准对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积极推进设计施工、工程管理、建筑节能、安全应急、工程信息化、工程监理和监督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标准化工作,通过标准化工作水平的提升,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促进安全生产,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跟踪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和建筑业产业发展,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适合于本地行业发展、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地方标准,鼓励建筑业企业结合自身需要,自主制定更加细化、更加科学的企业标准。

      九、加快推进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

      创新建筑设计事务所等业态模式,优化产业结构,建立与建筑业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发展格局。全面深化企业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事转企”改革及国有勘察设计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满足市场化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勘察设计企业股权激励制度。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要求,提供功能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协调的建筑设计产品。创新勘察设计技术,深度推进新技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集成应用,实现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综合效益。

      十、加快推进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整合完善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丰富业务应用、提高数据质量,逐步实现与国家、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有效对接。建立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评价制度,统一规范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制定建筑行业诚信评价办法,探索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实现发改、建设、交通、水利、工商、国土、税务、人社、金融、司法等各类信息共享互认。规范各类信用信息的采集、发布、应用管理,防止信用信息失真、失效和滥用。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红榜”制度,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推行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抽查、评优评先、工程担保等关联机制,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和差别化管理,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市场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快推进建筑人才培养

      发挥政府指导作用,加快培养适应当前建筑业转型发展新要求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新方式的新型建筑专业人才,大力培养兼具国际视野和民族自信的建筑业高端人才和国际性人才。把建筑业领军技术人才纳入“千人计划”,组织开展好湖北勘察设计大师、建造大师评选。完善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探索建立理论考试与实践能力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突出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对长期在一线从事工程技术、管理的人员可优化调整考试科目。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完善激励机制,着力培育中、高级工等技能型人才。获得重大表彰项目负责人可破格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将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全面推行岗前培训。鼓励特级企业、具备条件的一级总承包企业和社会机构组织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十二、加快推进建设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

      鼓励创建精品工程,大力推进先进建造方式、智能设备、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的研究应用,通过建设科技项目计划和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强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和先进工法的推广应用。企业采用先进工程技术进行设计、施工、运维优化,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省投资、降低运维费用的,可依据合同约定给予奖励。鼓励企业投资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制造基地,通过高科技企业认证,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对获得“鲁班奖”项目的总承包企业,省政府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国优奖工程、省优“楚天杯”工程及省勘察设计优质工程奖的建筑企业,分别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建筑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按规定执行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十三、着力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

      加大对龙头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之间兼并重组和上市。按照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支持高等级资质企业、专业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低等级资质企业向高等级企业迈进,依法处置“僵尸”企业,逐步形成比例协调和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坚持扶优扶强,完善重点企业培育制度,提供“直通车”服务,在企业升级、增项和分立、成立子公司时在资质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指导和帮助龙头骨干企业提档升级、开拓市场。加快培育建筑业发展新业态和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以中建三局创新发展为引领的湖北建筑企业“十大品牌”、建筑业20强、装饰装修10强和勘察设计10强企业,着力培育湖北工程总承包20强、全过程工程咨询10强、建筑全装修10强企业。

      十四、着力支持建筑业民营企业发展

      进一步清理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性壁垒,深入推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的原则,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不得设置限制、附加条件和禁止、歧视性条款。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自主经营权和名誉权。支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发挥成员企业在不同地域、专业领域的比较优势;引导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实行资产重组,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

      十五、着力创新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保险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信用保险业务,允许建筑业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等作为抵押进行反担保。大力开展工程总承包金融创新,鼓励保险、金融等机构积极开拓工程总承包金融业务,提供各种保险服务和信贷支持。支持优质建筑业企业积极对接并利用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指导建筑业企业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资金、政府引导基金等相关政策,争取投融资支持。我省建筑业企业在省内外承接政府投资(含政府投资占主体)项目,凡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凭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可在我省的开户银行申请贷款。认真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六、着力实施建筑业“走出去”战略

      各级政府要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通过组织大型推介活动等方式,为开拓外埠市场提供有力支撑。以“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优先领域,推动我省建筑业资源整合、企业联动、项目合作、互利共赢,引导我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综合发挥各类金融工具作用,支持我省建筑业企业申请国家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专项资金等金融支持。鼓励政策性银行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积极引导我省建筑业企业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银行和保险机构合作,努力解决我省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开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困难等问题。对于我省各级政府推动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接我省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带动我省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企业“抱团出海”,共同“走出去”。

      十七、强化建筑市场管理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界定建筑市场各种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罚细则,为统一规范和整治全省建筑市场秩序提供依据。维护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秩序,全面推动建立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各市、州、县不得变相设立审批、备案等准入条件,杜绝以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竞争。加强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强化市场与现场联动,依法给予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限制招投标、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

      十八、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深化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全面实行“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竣工工程永久性标牌制度,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夯实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整治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规范质量检测机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虚假报告。开展监理单位向监督机构定期报告工程质量情况的试点工作,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十九、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违规压缩工程工期,严禁降低安全条件。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推行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模式,突出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重点领域管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深入推进“六位一体”的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安全执业人员联网监管,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准入和清退的体制机制,提高人员培训考核的规范性、实效性、多样性,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层级考核制度。

      二十、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制定完善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参建各方主体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加速监督模式的转变,将差异化管理、重点监控与“双随机”检查方式有机结合。各级政府要着力加强建设工程市场、质量、安全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配备,并将其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监管力量不足的,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升监管效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建筑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完善配套政策,搞好综合服务。省住建、统计部门要完善建筑业指标评价体系,做好行业发展的统计监测,建立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地建筑业改革发展情况。充分发挥建筑业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好业务培训、技能评价和行业自律,切实维护建筑业企业合法权益。省住建厅要加强对本意见实施情况的督促落实,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相关情况。省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2018年4月10日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了总体要求,提出了七个方面二十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是我国未来一定时期建筑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而重大的影响。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吉林省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就对《若干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建筑业的贡献和地位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全国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39万亿元,增长10.5%;实现增加值5.56万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7%;从业人员超过5100万人,其中:农民工超过4100万人,占全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

      二、建筑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产值规模已居全球首位。但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建筑业仍然大而不强,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落后、建筑设计水平有待提高、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多、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工人技能素质偏低及资源能源消耗高、扬尘噪音环境污染大、质量通病问题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含量不高、劳动生产率偏低等瓶颈问题,严重制约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2014年,将建筑业确定为我省新增四大支柱产业之一,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建筑支柱产业的意见》(吉政发〔2014〕42号),明确了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筑业发展较快,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达到10795亿元,比“十一五”增长120.2%;累计实现增加值达到4097.35亿元,比“十一五”增长244.3%。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始终保持在6%以上;上缴地方税收连续多年占全省地税收入15%左右,居各行业第三位,是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2017年,全省建筑业完成产值2219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964万元,完成省外产值290.7亿元,外向度为13.1%。但从总体看,我省建筑业仍然存在产业规模小、缺少龙头骨干企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外向度不高、现代化步伐不快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按新理念、新思维、新要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省政府对全省建筑业发展高度重视,俊海省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做大做强建筑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并多次在讲话中对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我省建筑业发展相比发达省份,差距明显,龙头骨干企业不多,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转型升级步伐不快,总产值在全国排名一直处于23位、24位左右。迫切需要按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为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相关政策,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由省住建厅牵头起草《实施意见(代拟稿)》,研究制定具体的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全省建筑业发展。

      四、《若干意见》的亮点

      《若干意见》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又符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建筑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创建“美丽吉林”,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具有很强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优化企业资质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省级权限内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所覆盖的专业承包资质,按实际达到的资质等级进行核准,不再要求必须按首次从最低等级申请,极大地支持了本省企业发展。

      二是完善招投标制度。进一步缩小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加快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提出民间投资的建筑工程允许业主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三是加强承包履约管理。针对屡禁不止的恶意低价中标问题,为有效发挥履约担保作用,提出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中标人应提供全额履约担保,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四是推行工程总承包。提出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木结构公共建筑应采用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针对以往承担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设计单位能否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缺乏明确规定问题,提出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在全面公开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资料的前提下,可以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五是创新材料检测管理。改变以往由施工单位委托材料检测并送检的传统做法,改为由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并由检测机构到现场取样,以此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六是优化施工审查流程。深化建筑市场“放管服”改革,整合施工图审查相关环节,积极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

      七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国家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基础上,提出我省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住宅工程单位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按1.5%预留;工业、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预留。

      八是推进新技术应用。2019年1月1日起,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需采用BIM技术。

      九是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装配式建筑需要二次拆分设计、全装修需要二次细化设计现状,明确要求装配式建筑要一次达到设计深度,不得进行预制构件二次拆分设计。全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一并完成,不得另行委托装修设计。

      十是加快推进全装修。新建装配式住宅及设区市条件成熟区域的商品住宅,实现全装修交付。

      五、我省建筑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加快建筑业发展为核心,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为方向,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发展新型建造方式为保障,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我省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转型发展。《若干意见》提出,支持本省建筑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鼓励中直特级企业与本省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联合体中本省企业符合“优质优先”支持条件的,联合体享受相应政策。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省级权限内的施工总承包资质所覆盖的专业承包资质,按实际达到的资质等级进行核准。经考核满足生产基本条件、具有一定装配式施工能力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可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民间投资的建筑工程允许业主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改变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估,实现由“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中标人应提供全额履约担保,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三)推行工程总承包。《若干意见》规定,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木结构公共建筑应采用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若干意见》要求,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五)优化施工审查流程。整合施工图审查相关环节,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网上服务,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水平,推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应用。

      (六)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若干意见》明确,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六方市场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企业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主要责任,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督。《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将各类、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纳入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完善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落实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检测机构现场取样的工作制度。

      (八)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吉林省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对接,实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将信用评价不合格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完善联合激励机制,推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责任主体黑名单制度。

      (九)规范建设单位行为。《若干意见》指出,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建立“双向担保”制度,在建筑工程中建立“双向担保”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支付担保。政府投资工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行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机构担保制度,探索实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对于企业提供的符合条件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机构担保保函等,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十一)加强工程结算管理。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

      (十二)加快培养建筑人才。《若干意见》提出,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劳务人员的教育培训。

      (十三)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劳务人员的主要载体,倡导“工匠精神”,逐步实现建筑劳务人员公司化、专业化、产业化管理。鼓励现有专业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增强竞争力。建立全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开展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十四)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将存在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

      (十五)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创新。

      (十六)推进木结构建筑产业化试点。以建立木结构建筑产业化 “资源链、产业链、技术链 ”和 “政策体系、标准体系、市场体系 ”为核心,促进全省木结构建筑产业化健康有序发展。

      (十七)加强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推进BIM技术应用条件下的各专业协同设计、协同施工、协同管理。2019年1月1日起,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及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采用BIM技术。

      (十八)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

      (十九)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加强BIM技术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化审图工作,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水平。

      (二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吸引中直、省外大型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区域性子公司,优先保障企业生产生活用地。

      (二十一)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建立企业及从业人员自律准则、促进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

      (二十二)实施目标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全省建筑业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定期通报各地建筑业发展情况。省政府将建筑业发展工作纳入对省直部门和各市(州)、县(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各市(州)、县(市)政府也要将本地建筑业发展列入目标责任考核。

      七、抓好《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把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并不断完善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媒体、企业与公众联动的方式,及时宣传报道建筑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重大意义及典型经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支持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 重庆市:2018年一季度建筑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形势分析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

     (2018年4月11日)

      海南建省和兴办经济特区是党中央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海南建省和兴办经济特区30周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更进一步凸显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重大意义,更进一步彰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推动海南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探索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海南省因改革开放而生,也因改革开放而兴。1988年,党中央批准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年来,海南省切实履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历史使命,大胆创新、奋勇拼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把一个边陲海岛发展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海南建省和兴办经济特区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的使命,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必将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有利于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压茬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我国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加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有利于推动海南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打造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亮点,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使命,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着力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旅游消费水平、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加强社会治理、打造一流生态环境、完善人才发展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走在前列,打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范例,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二)战略定位

      ——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经验。

      ——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大力推进旅游消费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下大气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国际化水平,打造业态丰富、品牌集聚、环境舒适、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消费胜地。

      ——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深度融入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全面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重要使命,提升海南在国家战略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

      ——坚持整体推进和稳步实施。强化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使各项改革举措相互配合、相得益彰,提高改革整体效益。科学把握改革举措实施步骤,加强风险评估和跟踪预警,注重纠错调整,积极防范潜在风险。

      ——坚持统筹陆地和海洋保护发展。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大海洋保护力度,加强海洋权益维护,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培育壮大特色海洋经济,形成陆海资源、产业、空间互动协调发展新格局。

      ——坚持发挥人才的关键性作用。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上大胆创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努力让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使海南成为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国际开放度显著提高;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制度基本建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

      到2025年,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自由贸易港制度初步建立,营商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民主法制更加健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到2035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营商环境跻身全球前列;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优质公共服务和创新创业环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到本世纪中叶,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形成高度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成为综合竞争力和文化影响力领先的地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

      三、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建立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海南的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实体经济作为发展经济的着力点,紧紧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支持海南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新动能。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重点、文体旅游和健康旅游为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统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导航、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发展虚拟现实技术,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高起点发展海洋经济,积极推进南海天然气水合物、海底矿物商业化开采,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南海资源开发,加快培育海洋生物、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与应用等新兴产业,支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打造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支持创设海南特色农产品期货品种,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向深海探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航天应用等战略性领域,支持海南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建设航天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打造空间科技创新战略高地。加强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打造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支持海南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设立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和国际科技合作机制。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

      (七)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快国有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与做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深化农垦改革,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有序推行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垦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农垦项目和国有农场改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在海南全省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不同权属、不同用途建设用地合理比价调节机制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统筹不同地区、拥有不同类型土地的农民收益。支持依法合规在海南设立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场所。创新投融资方式,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支持海南以电力和天然气体制改革为重点,开展能源综合改革。理顺民用机场管理体制,先行先试通用航空分类管理改革。

      (八)提高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按照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原则,大力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数字海南”,推进城乡光纤网络和高速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加快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着力提升南海海域通信保障能力。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推进海口机场改扩建工程,开展三亚新机场、儋州机场、东方/五指山机场前期工作,加密海南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优化整合港口资源,重点支持海口、洋浦港做优做强。推进电网主网架结构建设和城乡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开展智能电网、微电网等示范项目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供气管网。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综合管廊建设。完善海岛型水利设施网络。

      四、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分步推进、突出特色的原则,第一步,在海南全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赋予其现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第二步,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

      (九)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现有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海南特点,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为海南岛全岛。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围绕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深化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推进航运逐步开放。发挥海南岛全岛试点的整体优势,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力争取得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

      (十)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根据国家发展需要,逐步探索、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体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体现中国特色,符合海南发展定位,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建设经验,不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为重点,而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更加强调通过人的全面发展,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及时总结59国外国人入境旅游免签政策实施效果,加大出入境安全措施建设,为进一步扩大免签创造条件。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信息化平台。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支持外商全面参与自由贸易港建设。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

      (十一)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出台有关政策要深入论证、严格把关,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效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构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严厉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及逃税等金融犯罪活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优化海关监管方式,强化进出境安全准入管理,完善对国家禁止和限制入境货物、物品的监管,高效精准打击走私活动。建立检验检疫风险分类监管综合评定机制。强化企业投资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五、创新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旅游消费领域,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业态、新热点,提升高端旅游消费水平,推动旅游消费提质升级,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积极探索消费型经济发展的新路径。

      (十二)拓展旅游消费发展空间。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实现离岛旅客全覆盖,提高免税购物限额。支持海南开通跨国邮轮旅游航线,支持三亚等邮轮港口开展公海游航线试点,加快三亚向邮轮母港方向发展。放宽游艇旅游管制。有序推进西沙旅游资源开发,稳步开放海岛游。全面落实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鼓励医疗新技术、新装备、新药品的研发应用,制定支持境外患者到先行区诊疗的便利化政策。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消费,促进传统文化消费升级。允许外资在海南试点设立在本省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允许外资在海南省内经批准的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节目需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允许旅游酒店经许可接收国家批准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支持在海南建设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和省级体育中心,鼓励发展沙滩运动、水上运动、赛马运动等项目,支持打造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探索发展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探索从空间规划、土地供给、资源利用等方面支持旅游项目建设。

      (十三)提升旅游消费服务质量。鼓励海南旅游企业优化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促进旅游产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集团。推进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鼓励发展各类生态、文化主题酒店和特色化、中小型家庭旅馆,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酒店集团和著名酒店管理品牌。高标准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消费商圈,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能店铺”、“智慧商圈”,支持完善跨境消费服务功能。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健全旅游服务的标准体系、监管体系、诚信体系、投诉体系,建立企业信誉等级评价、重大信息公告、消费投诉信息和违规记录公示制度。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旅游纠纷调解机制,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支持海南整合旅游营销资源,强化整体宣传营销,促进海南旅游形象提升。

      (十四)大力推进旅游消费国际化。支持海南积极引进国际优质资本和智力资源,采用国际先进理念进行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允许在海南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支持海南积极参与国际旅游合作与分工,与国际组织和企业在引资引智、市场开发、教育培训、体育赛事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管理体制,推动更多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系统提升旅游设施和旅游要素的国际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指导海南进一步办好国际体育赛事,支持再引入一批国际一流赛事。支持海南举办国际商品博览会和国际电影节。

      六、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支持海南履行好党中央赋予的重要使命,持续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更好服务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十五)加强南海维权和开发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完善海南的维权、航运、渔业等重点基础设施,显著提升我国对管辖海域的综合管控和开发能力。实施南海保障工程,建立完善的救援保障体系。保障法院行使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司法管辖权。支持三亚海上旅游合作开发基地、澄迈等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建设。加强重点渔港和避风港建设。

      (十六)深化对外交往与合作。充分利用博鳌亚洲论坛等国际交流平台,推动海南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更加务实高效的合作,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鼓励境外机构落户海南。支持海南推进总部基地建设,鼓励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海南设立国际总部和区域总部。支持在海南设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教育、农业、旅游交流平台,推动琼海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强海南与东南亚国家的沟通交流,重点开展旅游、环境保护、海洋渔业、人文交流、创新创业、防灾减灾等领域合作。

      (十七)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落实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的有关部署,加强军地在基础设施、科技、教育和医疗服务等领域的统筹发展,建立军地共商、科技共兴、设施共建、后勤共保的体制机制,将海南打造成为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依托海南文昌航天发射场,推动建设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完善南海岛礁民事服务设施与功能,建设生态岛礁,打造南海军民融合精品工程。深化空域精细化管理改革,提升军民航空域使用效率。完善军地土地置换政策,保障军事用地需求,促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建设国家战略能源储备基地。

      (十八)加强区域合作交流互动。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鼓励海南与有关省区共同参与南海保护与开发,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密切与香港、澳门在海事、海警、渔业、海上搜救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与台湾地区在教育、医疗、现代农业、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深化琼州海峡合作,推进港航、旅游协同发展。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十九)健全改善民生长效机制。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促进脱贫提质增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大力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质量。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开展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改革试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加快完善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体现工作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创新社会救助模式,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将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延伸。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人口动态数据收集分析,建立人口监测预警报告制度。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探索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监管、加强行业自律、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全面加强基层治理,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促进乡镇(街道)治理和城乡社区治理有效衔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围绕行政管理、司法管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二十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率先完成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宜放则放、不宜放则不放的原则,赋予海南省级政府更多自主权,将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事务交由下级政府承担。推进海南行政区划改革创新,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行政区划结构体系。支持海南按照实际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推动形成全省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探索与行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改革。

      八、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

      (二十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率先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现代监管体制,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评价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支持海南在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方面率先进行探索。加快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相挂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探索建立水权制度。鼓励海南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依法合规探索开展森林经营先行先试。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研究构建绿色标准体系,建立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实行碳排放总量和能耗增量控制。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二十三)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划定工作,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对低效、零散用地进行统筹整合、统一开发,确保海南建设用地总量在现有基础上不增加,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稳步下降。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研究设立热带雨林等国家公园,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按照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鼓励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探索通过租赁、置换、地役权合同等方式规范流转集体土地和经济林,逐步恢复和扩大热带雨林等自然生态空间。实施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乡土珍稀树种木材储备基地。对生态环境脆弱和敏感区域内居民逐步实施生态移民搬迁。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更加重视以海定陆,加快建立重点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制定实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规划。

      (二十四)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推动现有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型转变,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支持海南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加快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企业切实落实废弃产品回收责任。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加快构建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建立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机制,鼓励发展度假民宿等新型租赁业态。探索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在出行、教育、职业培训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在海南岛逐步禁止销售燃油汽车。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

      九、完善人才发展制度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十五)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机制。鼓励海南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加强教育培训合作,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支持相关高校培育建设重点实验室。鼓励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鼓励海南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探索建立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省联合审批机制。支持海南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专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完善促进终身教育培训的体制机制。

      (二十六)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加大国家级人才计划对海南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紧紧围绕强化公益属性的目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除仅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外,原则上取消行政级别,允许改革后的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完善有利于激励人才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促进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合理流动。创新“候鸟型”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设立“候鸟”人才工作站,允许内地国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支持海南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允许外籍和港澳台地区技术技能人员按规定在海南就业、永久居留。允许在中国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海南就业和创业,扩大海南高校留学生规模。支持海南探索建立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的管理制度。

      (二十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助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能力。推进公务员聘任制和分类管理改革,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允许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设置高端特聘职位,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加强海南与国内发达地区的公务员学习交流,开展公务员国际交流合作,稳妥有序开展公务人员境外培训。加强优秀后备干部储备,完善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困难艰苦地区历练的机制。

      (二十八)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加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人才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需求。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高水平医疗机构,推进国际国内医疗资源合作,积极引进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深度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发展商业补充保险。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网上剧院等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出台专门政策解决引进人才的任职、住房、就医、社保、子女教育等问题。

      十、保障措施

      毫不动摇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中央统筹、部门支持、省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定自觉地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十九)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海南省委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海南党员干部。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省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坚强战斗堡垒。完善体现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坚定文化自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纪检监察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深化政治巡视。全面落实监察法。

      (三十)强化政策保障。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经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中央有关部门根据海南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实行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自由贸易港政策需要,及时向海南省下放相关管理权限,给予充分的改革自主权。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支持建立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构和国际争端调解机构等多元纠纷解决机构。

      (三十一)完善实施机制。海南省要发挥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敢为人先、大胆探索,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任接着一任干,一茬接着一茬干,将蓝图一绘到底。要制定预案,稳定市场预期,坚决防范炒房炒地投机行为。研究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工作。中央有关部门要真放真改真支持,切实贯彻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会同海南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强化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重大事项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 贵州省: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4月13日)

      截止4月13日,我站共收到55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8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722.25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16个,核减金额约3.406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0个,核增金额0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3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变更设计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工程

      3、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4、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5、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6、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7、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预算;

      8、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1、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工程施工图预算;

      12、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3、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4、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工程;

      15、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16、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7、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K21+603~K21+810边坡治理变更施工图预算;

      19、贵州省关岭等6对服务区水源、围墙及监控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0、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工程(工程审计)决算;

      21、沪昆高速凯里至麻江段凯里西收费站原赴改扩建工程概算;

      22、贵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23、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标段K4+160~K4+460段填方路基滑坡治理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4、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25、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3+600~K63+75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施工图设计预算;

      26、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收费站入口治超阻截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7、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第12合同段K103+449.291~YK120+454.114水田互通收费站入口治超阻截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8、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互通收费站(楠木渡互通、永温互通、开阳互通、禾丰互通)入口治超阻截施工图变更设计预算;

      29、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青山至羊昌段(K0+347.835~K102+973.239)施工图变更设计预算;

      30、宜宾至六盘水调整公路赫章至六盘水段(K30+600~K100+913.484)初步设计概算;

      31、镇雄(滇黔界)至赫章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32、望安高速公路ZK58+780~ZK59+180左侧路堤水毁设计变更及ZK64+965~ZK65+119左侧边坡滑塌治理变更设计施工图预算

      33、罗望高速入口治超设施建设实施变更设计施工图预算

      34、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K88+601~K88+807段边坡治理设计变更以及K92+800~K93+129段边坡治理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35、毕都T17合同段 K218+040-K218+380段右侧边坡优化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4月13日)


  • 质检局:新型墙体材料继续列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

      质检总局日前发布《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以下简称“国抽计划”),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8大类219种产品。其中,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涉及31种。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继续列入国家监督抽查计划。

      列入此次国抽计划的31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14种,具体是:热轧带肋钢筋、建筑防水卷材、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及管件、建筑用钢化玻璃、建筑用外墙涂料、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热轧光圆钢筋、水泥、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土工合成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输水管;装饰装修材料17种,具体是:聚乙烯(PE)管材、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防盗安全门、实木复合地板、壁纸、采暖散热器、陶瓷坐便器、陶瓷砖、卫生陶瓷(洗面器)、沐浴用花洒、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卫生软管、陶瓷片密封水嘴、智能坐便器、建筑用密封胶。

      质检总局在按计划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的同时,还将根据工作实际的需要,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质检总局表示,将依法履职,按照抽查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向社会公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并将对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 湖南省:株洲市2018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特别是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新“20字”要求,以“一廊十镇(片)百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为抓手,以提升农村环境面貌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核心,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环境整治的“升级版”,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努力打造一批村村宜居宜业、户户文明和谐、人人共建共享的农民幸福家园。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统筹、县(市区)为主、乡(镇)村负责”的建设模式,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与特色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与乡村全域旅游结合起来、与“文明乡村”行动结合起来,培植一批有影响、可推广、能示范的富饶美丽幸福文明新村庄。全市围绕“一廊十镇百村”美丽乡村示范工程,继续实施“106”国道和醴茶沿线优雅长廊、 10个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片区)、2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庄建设,成功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个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提升镇村建设品质,实现“布局美”。规划布局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以云田镇、仙庾镇、三门镇、白关镇、霞阳镇、枣市镇、网岭镇、枫林市镇、渌口镇、“五色九郎”等10个株洲市城乡融合发展片区为核心,培育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等专业特色镇。加快中心村房屋改造建设,引导和推动农村居民向集中居住点集聚。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利用。以50-100户农户或者2-3个村民小组为单位,加快建设以“净化、序化、绿化、亮化、美化、文化”为标准的“小微村落”建设。

      (二)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实现“环境美”。环境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突出抓好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村庄保洁筹资方式。推进田、水、路、渠综合配套建设,努力打造“路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村庄环境。禁止非法挖山、填水、砍树、改地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实施山、水、林、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鼓励各地规范农民建房,推介采取“短檐口、小青瓦、搭子墙、棱格窗、竹纹理”等徽派设计要素,改造提升民居风格。

      (三)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实现“产业美”。产业发展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鼓励探索和重点支持土地流转整村推进试点,促进土地向特色农业集中,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特。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发展“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和认证。利用农村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人文特色,改造提升一批集休闲、观光、体验、展示为一体的乡村旅游景点。加快构建适于农村电商发展的产业体系,搭建村级电商平台。鼓励和引导各地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土地经营、实体带动、服务创收和资本运作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四)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实现“生活美”。基础设施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加强村组道路提质改造建设,支持农户硬化通户便道。健全通信、广播、电视、电话、网络、邮政等公共通信设施,优化空间布局。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农村自来水普及工程建设,实现农村自来水入户率90%以上,水质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全面实施农村电网扩容增效,确保生产生活供电足量、平稳、安全。加强村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村内电视信号稳定、网络信号全覆盖。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机耕道建设。

      (五)强化乡风文明建设,实现“风尚美”。乡风文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灵魂。大力发展有历史文化记忆和地域民族特色的美丽乡村。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历史沿革,集中展示先进人物、乡贤能人,高度重视古宅、老街、古迹的保护和修缮,收集整理村规民约、村歌家训,发扬传统民俗活动、民间技艺等特色民俗文化,利用乡村景观,凝聚人心,留住乡愁,提升村民荣誉感。开展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讲好家风故事,传播治家格言,以良好的家风带动乡风民风。深入开展“星级文明农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最美农家”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向上向善。

      四、考核标准

      美丽乡村创建以及市级示范村验收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指标及验收办法另行发文)。

      五、创建方法

      1.提出创建申请。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要围绕“镇村同建”,体现“集中联片”,突出“产村相融”,注重“文旅结合”来选点布局。创建村的选择范围:全市20个特色小城镇周边的村;全市1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域内的村;106国道、醴茶高速沿线的村。优先选择申报发展潜力较好,特别是有产业基础、旅游资源、文化底蕴的村。各地根据年度示范创建村任务,采取“村申请、镇同意、县统筹、市批准”的申报流程,于当年2月15日前报市农业委审核确定。

      2.排定创建项目。县市区要组织各创建村对照创建标准,结合各村实际,邀请设计单位精心编制村庄环境(景观、文化、风貌)提升规划,排定美丽乡村创建年度计划任务,落实具体建设项目,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完成时间,并以每个示范创建村为独立单位,制定年度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建设计划任务表,于当年4月底前报市农业委新农村建设科审核、备案。

      3.加强分类指导。创建美丽乡村,要立足当地实际,顺应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变化趋势,分类型因势利导、分年度循序渐进。要按照村镇规划确定的不同类型,探索不同的创建模式,不指定一套标准,不搞“一刀切”。要注重产业发展,凸显生态文明,保护人居环境,挖掘文化内涵,展现乡村特色,防止“千村一面”。从5月份开始,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报送各个创建村的工作进度到市农业委新农村科备案。

      4.严格考评认定。11月中旬,各县市区按照株洲市美丽乡村考评指标及标准,对创建村进行初检,并于当年11月下旬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市级美丽乡村候选名单。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于12月上旬进行现场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作为推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表彰奖励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重要依据。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一把手和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各联系一个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片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同志都要联系并办好一个美丽乡村(片区),切实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项目申报范围,确保各项政策落实。

      2.构建众投模式。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坚持 “政府主导、示范带动、以奖代补、群众参与、整合资金”的投入模式,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市财政从2018年起,安排美丽乡村以奖代补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每年对效果明显、示范有力的创建村给予资金奖补。县市区每年也都要对每个创建村安排不少于市级扶持资金的配套资金。要通过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整合部门力量和调动各方面资源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要以创建美丽乡村为平台,多形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市场运作,盘活资产”为主要模式的美丽乡村建设平台公司,增强资金运作能力。要充分发挥农村“能人”、“乡贤”的带头示范作用,发挥农村各种理事会、理财小组的组织发动作用,通过建“乡贤馆”、刻石留名、宣传表彰甚至给予政治待遇的形式,让自觉捐资、乐善好施成为广大村民倍感光荣的自觉行动。

      3.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市统筹、县主导、镇负责、村实施”四级联动的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市级负责统筹制定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标准,加强对各县(市、区)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组织开展市级以上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评选。各县(市、区)要根据市级规划和标准,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建设地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负责抓好10个“风情小镇”(示范片区)和一批特色村的建设。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建设,负责区域范围内“106”国道、醴茶高速沿线的“优雅长廊”创建。各村组、社区要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制定好村庄建设规划,逐项抓好建设项目落实,组织农民群众群策群力建设自己美好家园。

      4.强化考核评比。将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坚持和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月督查、季复核、年验收”的督查考核程序。建立健全美丽乡村评价机制,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授牌并奖励。



  • 工信部:解读《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一、为什么发布《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加快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重要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将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为建材工业提供持续中高速增长空间,需求结构变化和有效供给不足,迫使建材工业优化调整产业体系,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倒逼建材工业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发展动能,推进国际产能合作,要求建材工业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面对机遇和挑战,建材工业必须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速优化产业体系,拓展发展空间。行业中长期规划是推进行业管理服务体系和管理服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为推进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加快由大变强进程,指导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便于各类发展要素选择合理流向,作为建材工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特编制发布《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是指导性文件,旨在结合建材工业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等部署,强化行业发展与新材料、节能、环保、科技、住房城乡建设、矿产资源等工作协同。《规划》是在回顾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成就、评估《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开展“十三五”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编制的,是行业集体智慧的结晶。可以说,《规划》编制过程也是行业统一认识、凝心聚力的过程。

      《规划》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力求提高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提出的“十三五”主要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力求既合乎行业发展内在规律,又最大限度发挥引领指导作用,特别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凝练为重点工程,力求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引导发展要素在业内合理流动。二是着力构建产业新体系,截长补短,扩大有效供给。建材工业涵盖非金属矿采选和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两个门类,主要面向建筑业供给建筑材料,面向工业和其他行业供给无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等产品,有80多个小类、1400多个品种。《规划》统筹小类、品种间协调发展,既大力引导供给不足的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也指导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着眼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深化产业融合。着眼新供给激发新消费、新需求拉动新供给“双轮驱动”,深化产业融合发展。面对当前传统建材产能过剩、新型建材供给能力不足的结构性矛盾,《规划》着重引导优化供给结构,尽快补齐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这些短板,增加有效供给,通过增品种提品质促行业稳增长调结构,引导行业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三、“十三五”期间,建材工业肩负的使命和功能定位,有哪些新变化?

      总体看,《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建材工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结构加速优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发展进展显著,两化融合稳步推进,国际竞争能力日益增强。但建材工业仍“大而不强”,还存在传统建材产能严重过剩、新型建材发展缓慢,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节能减排水平不高,公平竞争市场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十三五”期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100年的奋斗目标,建材工业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担负新使命、发挥新功能、拓展新空间、找到新抓手。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着力压减过剩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和建材部品部件,壮大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和建材生产性服务业,优化要素配置,构建产业新体系,拓展发展新空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建材工业“由大变强”基础。

      尤其要注重发挥建材窑炉独特优势和产业耦合能力强的特点,在协同处置城乡垃圾实现无害化、开发利用产业废物实现资源化、循环利用产业副产物实现减量化方面充分发掘产业潜能,将建材工业打造成集材料生产和生态保护为一体的绿色环保功能产业,构建产业新体系,拓展产业新空间,为产业转型升级、武器装备发展、民生福祉改善提供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为改善人居条件、治理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提供重要支撑,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四、“十三五”期间我国主要建材产品需求情况

      建材工业市场化程度高,受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影响大,产品需求随市场、投资变化而灵敏变化。《规划》发布代表性产品需求预测数,旨在引导产业理性发展和要素合理流动。主要产品需求量,是依据产业发展内在规律,根据产品生产和消费特点以及行业历年走势,结合软课题研究,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得出的。总体看,随着发展方式转变,需求结构升级,面向建筑业的传统建材产品需求量将呈基本平稳或略有下降的态势,面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绿色建材、新型部品化建材有望持续增长,面向工业的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包括矿物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等产品的需求量将持续快速增长。

      水泥产量在2015年已显露下降之势,“十三五”期间,随着32.5复合水泥逐步停产,高标号水泥、纯硅酸盐水泥占比提高,水泥产量定会大幅下降,水泥产品结构会发生明显变化,但作为水泥产品核心成分的水泥熟料会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十三五”需求预测的目标产品将水泥调整为水泥熟料。综合投资结构变化对水泥消费系数的影响走势,预计2020年水泥熟料需求量将从2015年的13.3亿吨,下降到12亿吨,年均下降2%。

      平板玻璃既用于建筑领域,也可广泛用于工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建筑领域的房地产业虽面临着去库存,但随着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平板玻璃需求量仍有望保持平稳。随着新能源、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设施农业等加快发展,非建筑领域的平板玻璃消费量将有望增加。预计2020年平板玻璃需求量将从2015年的7.5亿重量箱,小幅增长到7.8亿重量箱,有效供给品种也更加丰富。

      陶瓷砖消费主要面向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翻新装修)。目前国内陶瓷砖人均消费已基本饱和,随着节能减排力度加大和替代产品日益丰富,国内陶瓷砖需求将稳中缓降,即使对外出口仍能微幅增长,预计2020年陶瓷砖产量也将小幅下降。

      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矿物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等新材料,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保持15%以上的高增速。

      五、怎样看待《规划》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

      《规划》从质量效益、创新能力、结构调整、两化融合、绿色发展5个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并凝练成16项指导性的具体指标。拟定这些指标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设定的有关目标,分解测算建材行业应该完成的任务和要求;二是立足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提升质量效益的需要与可能,综合引领发展、技术基础和创新空间等因素,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出的。这些指标突出指导性,注重可操作性,落脚在主要任务的关联性和显示度上。其中,规上企业人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绿色建材主营业务收入在建筑业用产品中占比、两化融合等目标均为首次提出。

      关于工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速,考虑到“十三五”时期,建材工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行业发展将加速转向“提质增效”,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平稳发展,基于以往建材工业增加值增速快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的基本走势,预计“十三五”期间,随着新旧发展动能逐步转换,建材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将继续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保持同步,并有望高出1-2个百分点,预计“十三五”期间平均增速不低于8%。

      六、怎样理解《规划》提出“拓展发展新空间”?

      建材工业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寻找发展新方向、新重点、新抓手,加速孕育蓄积发展新动能,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新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升关键材料保障能力,提高工业用产品在建材产品中的比重。围绕全面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发展新型制造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任务以及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大力发展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矿物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等新材料,开发支撑先进检测控制技术的专用仪器设备和核心装备。

      二是大宗建筑材料升级换代,提高绿色建材、部品化建材在建筑业用产品中的比重。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任务和建筑能效提升、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建材生产绿色化、智能化,建筑材料部品化、高端化,建材原料标准化、系列化,建材消费便利化、可追溯。

      三是发挥建材窑炉特有优势和消纳固废能力强的特长,大力推进协同处置和构建耦合发展产业链。大力开展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拓展发掘产业绿色环保和循环发展功能,推动建材工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建材企业由单一建材生产供应商向建材系统供应服务商、生态环境公共产品承包商、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发展商和区域特色经济投资兴业商转变。

      七、如何理解《规划》提出的“构建产业新体系”?

      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和砖、瓦、砂石等产品制造是传统建材产业体系的主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建材保障,做出很大贡献。“十二五”规划引导建材工业由原材料制造向加工制品业转变,逐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经过业界努力,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产业体系正在不断优化调整。到2014年,水泥混凝土及制品业首次取代水泥制造业成为建材工业第一大产业,标志着建材工业产业体系在悄然调整中开始由量变向质变迈进。

      随着业内对新发展理念认识深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建材工业结构正在加快调整,产业体系正处在调整的关键期。当前,建材工业结构性问题仍很突出,水泥、平板玻璃等传统建材产品产能过剩、需求增长缓慢,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矿物功能材料等新产品增势较好,部分关键材料保障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工业转型升级、建造技术发展、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尚没有成为支撑建材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的主导产业。

      “十三五”期间,为适应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消费需求日趋多元的大趋势,保持行业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建材工业必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给,压减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积极面向建筑业、工业和服务业市场,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武器装备发展、民生福祉改善需要,统筹推进建材工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下大力气构建产业新体系。

      八、怎样理解《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

      为更好树立贯彻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规划》拟定的主要发展目标,《规划》结合建材工业实际,明确了建材工业必须坚持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开放发展五个原则,并依据这些原则,把主要发展目标进行合理细化分解融入具体任务和行动之中。

      《规划》提出了既有机统一、可独立组织实施,又系统平台开放、易相互联动的五项任务,每项任务为便于实施,设立了相应专栏,明确了若干具体行动,通过具体行动支撑任务落实。一是加快结构优化,旨在促进产业转型,着力构建产业新体系,包括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壮大建材新兴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区域特色产业等4个行动。二是强化协同创新,旨在引导产业由单一提供产品向提供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包括加强技术创新,完善标准规范,创新业态和模式等3个行动。三是推动绿色发展,旨在实现从生产、应用到回收全产业链的绿色发展,促进建材工业向绿色功能产业转变,包括推广绿色建材、加强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强化低碳发展等4个行动。四是促进融合发展,旨在以融合促产业转型,包括深化两化融合,加快产业融合,强化军民融合等3个行动。五是推进国际合作,旨在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将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包括深化技术服务,扩大资本合作,扩宽合作途径等3个行动。

      九、《规划》引导从哪些方面优化产业结构?

      《规划》引导通过截长补短,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来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大力压减水泥、平板玻璃过剩产能。严禁备案和新建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产能。应用差别化政策,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推进联合重组,压减过剩产能。强化社会责任,推行错峰生产。二是加快传统建材升级换代。积极适应建筑业现代化发展需要,更加重视产业链延伸,促进产业融合,创新业态和商业模式,以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需求为牵引,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推进建材部品化、原料标准化、生产绿色化、消费便利化。三是壮大建材新兴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沿着《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重点发展玻璃基材料、工业陶瓷、人工晶体、矿物功能材料、高性能无机纤维及复合材料,开发基于非金属矿物用于节能防火、无机涂敷、生态环保治理、功能性填充等方面的矿物功能材料,鼓励发展石墨烯等前沿材料。四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发挥“双创”对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往行业发展多局限于主要产品生产,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生产性服务业重视不够,服务类产品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和效益提升的薄弱环节。需大力发展建材工业研发设计、专用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检验检测和维护服务、科技咨询和远程诊断、知识产权保护、“双创”孵化等服务业。

      十、《规划》为何提出六个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是落实主要任务、指导实现主要发展目标的具体行动载体。针对主要任务难点和产业发展薄弱环节,《规划》凝炼提出了六个带动性强、示范效应明显、经努力可实施的重点工程。一是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工程,旨在通过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力争到2020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二是关键材料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旨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以应用为导向,采用“一条龙”模式,加快推进部分关键材料产业化,力争到2020年部分新材料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三是矿物功能材料发展工程,旨在以产业转型和生态环境建设需求为牵引,结合实施产业精准扶贫,加快矿物功能材料发展,打造区域特色矿物功能材料产业园区,力争2020年特色产业园区产值达百亿。四是协同处置推广工程,旨在发挥建材窑炉特性拓展产业功能,发展循环经济,稳妥推进协同处置项目,加快发展低碳水泥,力争到2020年水泥熟料原燃料中废弃物占比达到20%以上。五是“三品”行动推进工程,旨在引导增加适销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打造知名品牌,更好满足差异化消费需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六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旨在依托并整合现有各种资源,探索技术产业化的新模式,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规范相关服务标准,建设绿色建材、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基础数据库,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办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日前,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发布了《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负面清单的指引》,梳理了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共计201项负面清单。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建设工程招标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现有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负面行为进行了梳理,以清单的形式,将分散在现有招投标法律、法规中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进行汇总和明示。

      该清单分为三大部分共201项禁止性条款,分别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其相关人员的负面行为“一单尽列”,为各方主体划出一条不可触碰的红线。目前,该清单已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上公布。

      通过负面清单,各方主体可以清晰知晓哪些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以及需要符合和达到的标准要求。同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将会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的透明度和执行力,有效促进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 广州市: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下跌 木材指数平稳

       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下跌木材指数平稳

    (2018年3月11日--2018年3月20日)

    监测显示,3月中旬,我市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下跌,木材价格指数相对平稳。

    一、钢材指数继续下跌

    3月中旬,华南建筑钢材价格指数收于66.97点,较2月下旬下跌1.27点,旬环比下降1.86%。其中,线材指数收于82.05点,旬环比下降3.33%;三级螺纹钢指数收于79.22点,旬环比下降2.29%。

    二、有色金属持续下跌

    有色金属价格继续下跌。其中,A00铝、1#铅、1#锌、0#锌、1#锡、价格分别为13810元、18620元、24690元、24640元、145000元,旬环比分别下降3.29%、1.59%、5.22%、5.23%、1.36%;1#铜、1#镍价格分别为52080元、103500元,旬环比上涨0.15%、1.47%。

    三、化工指数微幅上涨

    广化指数总体微幅上涨。本旬广化指数收于1365.14点,较3月上旬上涨9.29点,环比上涨0.69%;其中甲醇收于1208.48点,旬环比上涨8.67%;硫酸、烧碱、盐酸指数分别收于1186.67点、2221.25点、625.34点,与上期持平。

    四、木材指数微幅震荡

    鱼珠?中国木材价格指数本旬收于1119.55点,较3月上旬下跌4.15点,环比下跌0.37%,其中红木、锯材指数分别收于1293.67点、1068.29点,旬环比分别下降2.95%、0.90%;原木、地板、人造板指数分别收于1131.94点、1229.12点、1071.94点,旬环比分别上涨1.15%、0.69%、0.61%。

    建材价格比较平稳。其中普通硅酸盐水泥32.5强度每吨价格为460元、42.5强度每吨价格为526元,与上期持平。

    五、液化石油气零售均价小幅下降

    监测显示,液化气零售均价为104元/瓶(14.5kg/瓶)旬环比下降2.80%、国内气批发价格、进口气批发价格分别为3669元/吨、8825元/吨,、旬环比上涨1.38%、0.57%。



  • 安徽省:关于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

    建会函〔2018〕69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城乡规划建设委)、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工程局,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宣城、铜陵市房屋征收安置办,马鞍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处),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省文明委《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要求,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以坚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开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住建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紧紧抓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

      (一)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为完成各项住建任务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牵头处室:厅机关党委)

      (二)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把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讲座辅导、专题培训、面对面宣讲、在线学习等形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战略部署上来。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和改善民生,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处室:厅机关党委)

      (三)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辛勤建设者。广泛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中国梦﹒劳动美”“贯彻十九大﹒我们在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结合自身实际,从本职工作做起,从联系服务群众做起,践行党员标准,展示先锋形象。上半年,选拔选手参加省总工会全省职工演讲比赛活动。(牵头处室:厅文明办)

      二、紧紧抓住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这个抓手,展示社会美誉度和行业影响力

      (一)点线面结合推进精神文明创建

      1.抓实文明单位“点”上创建。保持厅机关全国文明单位、省文明单位荣誉,丰富活动载体,做实创建台帐,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指导各地各单位树立合理创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创各级文明单位,为文明单位数量上有新突破、质量上有新提升奠定基础。推动文明单位落实物质奖励措施,实现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同步发展,不断满足群众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牵头处室:厅文明办)

      2.推动文明行业“线”上创建。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起行业指导的责任,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全国城市供水、城市供热、城镇燃气、园林绿化、住房公积金、城市规划、物业管理等七个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行业标准的落地生根。积极组织动员参加有关职业道德、优质服务、行业文化、志愿活动、社会治理等各类评比展示活动。加强工作调研,以厅工作简报为主阵地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今年,视情对各地各单位推动落实七个文明行业标准情况进行通报。(牵头处室:厅文明办与厅城建处、厅城管处、在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厅城市规划处、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3.融入文明城市“面”上创建。发挥行业优势,提升城市承载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强与宣传部、文明办的沟通协调,全面融入文明城市创建。要以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衡量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的成效,积极争取将住建工作重要指标纳入各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助推有关问题和困难的解决。根据职责,做好《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执行,精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有关指标,精准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有关要求。全力支持创建城市尤其是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争创住建系统主导的加分荣誉,包括:国家园林(生态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节水型城市(牵头处室:厅城建处)、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牵头处室:厅质安处)。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提供有关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测评指标的复核评价意见(牵头处室:厅文明办与规划处、城建处、城管处、综合计划处等)。督促各地,落实建筑工地围挡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面积不少于围挡总面积的30%的要求。(牵头处室:厅质安处)

      (二)发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职能作用,统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1.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印发城乡规划改革试点工作施工方案,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层级明晰、管治有效的城乡规划体系,促进城乡规划体系更完善、特色风貌更凸显、功能服务更优质、规划治理更有效。(牵头处室:厅规划处)

      2.推动城市建设绿色发展。明确城市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创新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城市建设补短板,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治理,合力推进供水事业发展,努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工作。(牵头处室:厅城建处)

      3.加强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全省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实施市容秩序提升行动、环境卫生提升行动、便民服务提升行动、规范文明执法提升行动、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不断提高城市宜居宜业水平。(牵头处室:厅城管处)

      (三)“三大革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继续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积极推进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好特色小镇培育。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反对封建迷信,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统筹平衡城乡发展。(牵头处室:厅村镇处)

      三、紧紧抓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提升队伍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

      (一)坚持价值引领铸魂育人。运用好建筑围挡、公园景区、住宅小区,播放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标语横幅、宣传橱窗,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引领行业文明风尚。(牵头处室:厅质安处、城建处、城管处、房产处等)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搭建法治文化交流平台,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与载体。(牵头处室:厅法规处)发挥物业服务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优势,提升物业服务形象,继续在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季”活动,紧密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四条价值准则,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一季一主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友善季”“敬业季”“诚信季”“爱国季”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处室: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采取上下联动、横向合作等多途径举办道德讲堂,挖掘身边好人好事,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弘扬社会正能量。广泛开展多层级的劳动竞赛、职工技术创新,弘扬“徽匠”精神,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为职工出彩搭建平台。(牵头处室:厅文明办)

      (二)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信用主体诚信自律。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等事项的关联管理机制,着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环境。(牵头处室:厅审批办)健全房地产企业信用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牵头处室:厅房产处)加大企业信用成果在招投标中的应用,有效发挥履约担保作用,推行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牵头处室:厅建管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并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将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个人诚信体系中。(牵头处室:省建设稽查局)

      (三)大力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切实把具有重要意义、重要价值的街区、建筑保留下来。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保护城市特色风貌。(牵头处室:厅规划处)鼓励建筑设计创新,促进建筑文化的继承和发展。(牵头处室:厅标准定额处)进一步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牵头处室:厅村镇处)

      (四)积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定向培养,每个地区、每个行业都有一批群众基础好、威信高、代表性强的先进典型。支持各地区各单位积极争取当地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新闻单位等支持,组织开展“最美住建人”“最美建设者”“最美城管人”等评选活动,积极参与所在地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道德讲堂、基层巡讲、故事会、报告文学等,广泛传播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争取政策支持,会同省直有关单位联合开展或单独组织有关奖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表彰活动,为完成各种推荐夯实针对性,为行业系统单位创先争优奠定相应基础。今年,要积极参与开展全国建筑行业“大国工匠”学习宣传活动,适时组织第三批劳模疗养休养活动。上半年,组织全国、省青年文明号自查互查,下半年,做好全国、省青年文明号相关表彰工作。(牵头处室:厅文明办)

      (五)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厅机关、厅直单位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围绕社会群众需求,拓展和探索志愿服务项目,营造友善奉献的社会风尚。上半年,通报表彰第三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牵头处室:厅文明办、厅机关党委)倡导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志愿服务宣传、管理和激励扶持等制度。(牵头处室:厅城管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议程,确立阶段性创建目标,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为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交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增强岗位吸引力,激发创造力。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同志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出实招、求实效,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再立新功。

      厅机关相关牵头处室在做好厅本级有关工作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属地管理与行业指导的关系,切实强化行业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行业指导职能,凝聚行业力量,推进行业发展,展示行业形象。

      请各地各单位将精神文明工作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姓名、性别、职务、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等信息于4月底前报厅文明办。请各地各单位、厅机关相关工作牵头处室于12月30日前形成全年工作总结,并报送厅文明办。

      联系人:叶雪清,联系电话:0551-62871577,QQ:1500125689



      2018年4月2日

  • 浙江省:《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将于5月起实施

      《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农房建设管理有法可依,填补长期以来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的空白,实现对城镇建设活动和农村建设活动的闭合管理。

      《管理办法》共二十六条,主要从农房建设管理职责、农房设计、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着重解决农房质量安全和风貌特色管控。

      《管理办法》明确,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规划先行、节约用地、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符合适用、环保、美观的要求,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

      在农房建设管理职责上,《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对农村住房建设的常态化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可以受委托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在农房设计上,《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农村住房,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人员进行设计;建设三层以及三层以下且不设地下室的,可以选用免费提供的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建设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免费提供建房村民选用,并根据实际需要对村民选用的设计图无偿提供适当修改服务。

      在建设施工上,《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非低层农村住房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建设低层农村住房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施工。并规定建房村民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农村建筑工匠签订的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农村住房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鼓励农村住房建设推行监理制度。

      在质量安全管理上,《管理办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农村住房施工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放在建筑放样、基槽验收、竣工验收等重要节点。建房村民负责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农村建筑工匠对农村住房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管理办法》还对建房村民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设计单位或者设计人员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低层农村住房设计,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农村建筑工匠未按要求施工等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 5月1日起,建筑业增值税税率11%降至10%,17%税率降至16%!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 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

    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

    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确保机构重置职能调整按时到位

    讨论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机构重置、职能调整按时到位;讨论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5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扩展普惠金融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部署,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同时,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初步测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左右,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会议指出,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国务院今年的一件大事。国务院已成立专项协调小组,有关工作正积极稳妥推进。会议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化机构改革同“放管服”结合起来,着力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日常管理尽责到位、应对突发事件相互补位,形成工作合力,决不允许出现管理“死角”,确保国务院机构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平稳有序、协同推进,确保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会议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决定提请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


  • 北京市: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管控

      近年来,我市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对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全过程管控的通知》。这是我市首次发布较为全面系统的装配式建筑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以下十项重要举措。

      一、质量管理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目前,装配式建筑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缺乏相配套的质量管理制度。《通知》首次对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管理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参建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了关键环节质量管控,构建了覆盖设计、构件生产、施工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对全面提升我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首次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质量责任。目前,工程总承包模式正处于推广阶段,工程总承包单位质量责任尚无具体规定。《通知》坚持问题导向,首次明确了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并确立了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对于工程总承包能力,《通知》规定应具有相应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组织等专业技术和综合管理能力,并设置单独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统筹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装配等环节。

      三、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应用BIM技术。BIM技术是加强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工程质量的重要工具。《通知》立足于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求本市政府投资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项目在设计施工全过程应用BIM技术。为了确保BIM技术真正落地,《通知》明确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策划和具体实施工作,并对BIM技术应用目标、范围、内容以及各阶段要求进行规定,实现了项目建设各环节的信息共享、有效传递和协同工作。

      四、加强设计与施工有效衔接。当前,工程设计和施工严重脱节,给工程质量造成了隐患。《通知》从设计阶段开始加强源头控制,建立技术方案专家评审制度,并明确规定设计深度应符合我市相关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求。《通知》还强调要充分发挥设计的先导作用,加强对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为施工、构件生产等环节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

      五、专家把关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指导作用。《通知》建立了施工组织设计专家评审制度,明确了审查重点,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方案可靠性、安全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审查。此外,《通知》还对专家组人数组成、专业要求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以发挥专家的审核把关作用。

      六、严格管控施工关键环节。套筒灌浆、构件安装及连接是装配式建筑施工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结构质量安全。《通知》明确规定灌浆施工环节,灌浆作业人员、施工专职检验人员、监理人员必须同时在场,制作的平行试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浆施工,并按照规定填写灌浆施工检查记录和留存影像资料。对于构件安装及连接过程中随意切割、调整受力钢筋和定位钢筋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通知》已明令禁止。

      七、“样板先行”严把施工质量。样板引路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施工重要工序、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通知》建立了首段验收和首件验收制度,要求对具有代表性的施工段和生产的同类型首个预制混凝土构件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和批量生产。

      八、“三重保险”保障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是影响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的关键因素。《通知》规定,在生产环节,生产单位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加强对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产品出厂检验及运输等环节控制;在采购环节,采购单位应对其采购质量负总责,按照规定进行采购信息填报;在施工环节,严格进场验收,坚决杜绝不合格预制混凝土构件用于工程项目。

      九、对预制混凝土构件进行“驻厂监造”。驻厂监造制度是我市质量管理一项新举措。《通知》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钢筋隐蔽验收、混凝土生产、混凝土浇筑、原材料检测、出厂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驻厂监造、旁站监理,有效提升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

      十、构建工程质量监管新格局。为强化政府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市级统筹、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的原则,《通知》明确了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质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建立了从规划到建设过程中的信息交流、联合监督执法、线索移送移交机制,形成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政府监管体系。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大幅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这是招标投标领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扩大市场主体特别是民间投资者的自主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2000年原国家发展计划委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第3号令,以下简称3号令),明确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3号令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强制招标制度体系,对促进招标投标制度的推广应用,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障公平竞争,提高招标采购质量效益,预防惩治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改革持续深化,3号令在施行中逐步出现范围过宽、标准过低的问题。同时,各省区市根据3号令规定,普遍制定了本地区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不同程度上扩大了强制招标范围,并造成了规则不统一,进一步加重了市场主体负担。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3号令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印发,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修改了三方面内容:一是缩小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从使用资金性质看,将《招标投标法》第3条中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明确为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以及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从具体项目范围看,授权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形成相关具体范围草案,与3号令相比作了大幅缩减,拟报国务院批准后,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正式实施前发布。二是提高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施工的招标限额提高到400万元人民币,将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的招标限额提高到200万元人民币,将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的招标限额提高到100万元人民币,与3号令相比翻了一番。三是明确全国执行统一的规模标准。删除了3号令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的规定,明确全国适用统一规则,各地不得另行调整。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组织清理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不一致的规定,使简政放权的效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创新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更好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 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 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

    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

    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确保机构重置职能调整按时到位

    讨论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听取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机构重置、职能调整按时到位;讨论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通过实施营改增累计减税2.1万亿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扩展普惠金融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部署,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同时,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初步测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左右,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会议指出,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国务院今年的一件大事。国务院已成立专项协调小组,有关工作正积极稳妥推进。会议要求,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化机构改革同“放管服”结合起来,着力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日常管理尽责到位、应对突发事件相互补位,形成工作合力,决不允许出现管理“死角”,确保国务院机构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平稳有序、协同推进,确保完成全年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会议通过《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草案)》,决定提请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

      为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进一步鼓励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增强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对劳动者吸引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现就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作用、工会监督作用、群团组织动员作用和社会支持作用,完善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重点突破,多措并举。以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为重点支持对象,着力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拓宽收入渠道,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强化评价使用激励,优化社会环境,全面改善技术工人待遇水平。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政策引导,着力改变技术工人社会地位偏低现状,促进广大技术工人爱岗敬业;坚持长期稳定支持,不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全体技术工人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三、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大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

      (一)全面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对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全面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服务保障和提高待遇水平。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各地要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待遇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政策。

      (二)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鼓励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多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特殊奖励。定期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国情研修考察、面向社会进行咨询服务等活动。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适当提高其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

      (三)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待遇。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对于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所在单位根据其在项目中的实际贡献给予绩效奖励。落实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制定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内部管理办法,对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绩效奖励,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对于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取消学历、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

      (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社会待遇。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购(租)住房、安家补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和发放房租补贴等方式,解决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住房问题。实施积分落户的城市,要重点考虑高技能领军人才落户需求并放宽落户条件限制。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困难的企业,要保障高技能领军人才稳定就业,对他们的配偶、子女有就业愿望但未就业的,由有关部门积极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前培训,推荐就业岗位。

      (五)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攻关活动。增加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全国创新争先奖等奖项的推荐名额。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创新成果评选、展示和创业创新等活动,切实保护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所在企业(地区、集团、行业组织)的职工教育培训,在制定人才发展规划、高技能人才选拔、职称(技能等级)评审或认定、教学实践等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多渠道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国际大型工业展、国际发明展等海外交流活动,海外交流活动可按程序报批列入政府出国培训团组计划。宣传高技能领军人才先进事迹,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推广绝招、绝技、绝活,制作教育纪录片,树立宣传典型。

      四、实施工资激励计划,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一)完善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指导企业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鼓励企业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提高技术工人津贴水平。

      (二)建立企业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科学确定技术工人工资水平并实现合理增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三)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促进长期稳定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五、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

      (一)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趋势,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根据劳动者不同就业阶段特点,加强职业素质培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工人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发挥工会支持、监督和共青团动员、组织作用,确保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资金落实到位,并向一线技术工人倾斜。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按规定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技术工人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作用,按规定为参保职工提供技能提升补贴。探索“互联网+”远程职业培训新模式。

      (二)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紧密结合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重点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师培训等项目,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青创先锋工作室等建设力度。企业可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相关工作室专项经费,支持高技能人才“师带徒”。

      (三)加大校企合作培养技术工人力度。充分发挥国民教育对技术工人成长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高校与企业充分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能力。积极发展职工培训和学历继续教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促进产教融合。完善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方式。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高校与企业共同开发教学资源和培训项目。统筹规范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鼓励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本科高校、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建设现代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中心),健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补偿等政策,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技术工人。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打造具备实践经验的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六、强化评价使用激励工作,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

      (一)完善技术工人评价工作。健全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并落实待遇。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工人的技能等级层次,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

      (二)加大劳动和技能竞赛培养选拔技术工人工作力度。制定出台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国家和行业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对优秀选手给予奖励和荣誉激励。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在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三)完善技术工人平等享受待遇政策。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或认定的政策。鼓励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四)落实好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加强劳动执法监察,确保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疗养活动。

      (五)广泛宣传技术工人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展示优秀技术工人风采。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大力开展技术工人表彰活动。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集中宣传工作,继续办好“技能中国行”、“中国大能手”等品牌活动和“大国工匠”系列专题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创作更多反映技术工人时代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使技术工人获得更多职业荣誉感,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社会地位。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大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推动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提高,对成熟有效的做法要及时上升为法规政策。建立多方协调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国资、税务、外专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要各尽其职、紧密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和对技术工人的教育管理,广泛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技术工人、社会公众的意见,密切跟踪技术工人待遇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查检查,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本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非国有企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措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一八年三月

  • 河南省:截至2017年底河北省城镇节能建筑占民用建筑46.81%

      近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2017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情况。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镇节能建筑累计达5.823亿平方米,占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46.81%。

      自2017年5月1日起,全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到2017年底,已实施75%节能标准项目1689个、建筑面积6465.7万平方米。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进展较快。秦皇岛、保定、石家庄等10个市开展了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累计竣工建筑面积15.13万平方米,其中秦皇岛市占全省竣工面积的47.72%。

      2017年5月1日起,全省城镇民用建筑也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年绿色建筑占比达37.2%,完成了35%的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全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1655个,建筑面积5474.5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到2017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2.6亿平方米,其中2017年新增4140.17万平方米,占新增建筑面积的54.87%。全省13个国家级、4个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区)积极推进示范建设任务,较好地发挥了带头作用。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有序开展。到2017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9874.77万平方米,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总量的84.56%,实现了国家要求的“到2017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80%的具备改造价值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目标。

  • 新疆:上调工伤保险待遇增幅达7%

      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3日电(记者阿依努尔)按照最新出台的政策,新疆将再次上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范围涉及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等3项,增幅达7%。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此次待遇调整适用于2016年12月3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家属抚恤金的人员,涉及人员共计8423人,上调的费用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并补发。

      在伤残津贴方面,新疆在现行计发标准上,一、二、三、四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35元、198元、186元、180元。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且由企业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则每月分别增加143元和133元。

      同时,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为工伤职工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26元、99元、78元。此外,按照新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3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42元。

  • 安微省:宿州市住建委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

      宿州市住建委按照省、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和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及装配式建筑应用。

      新建建筑节能项目增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530号)及《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省政府令243号)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至今,该全市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建筑面积约110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81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290万平方米。市新建工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节能审查率及施工现场建筑节能实施率均达到了100%。其中新建居住建筑全部按照50%节能目标设计建造,公共建筑按照65%节能目标设计建造。目前该市已建立起了从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

      城镇绿色建筑建设速度加快。2017年该全市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建筑面积约1371.13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849.2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521.9万平方米,新增一星级绿色建筑约440.71万平米,二星级绿色建筑约11万平米。新开工绿色建筑占全部新建建筑比例约32.9%。在城镇新建建筑中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工作,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先后实施了“禁止使用粘土砖”、“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目前预拌砂浆、高性能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节水器具、节能灯具等在该市广泛应用,该市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应用水平明显提升。自2015年起到2020年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年递增,计划达到65%的目标任务。

      装配式建筑投入生产。市政府与长沙远大住工有限公司组建装配式建筑研发基地,建成后产能预计达到年产120万平米。市以及县区政府积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外来企业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工厂。城东循环经济园区已落户投资年产约150万平米的生产线,道东16号地棚户区改造项目约110万平米的住宅小区将全部应用装配式设计建造。计划到2020年末,该市将形成装配式建筑年产300万平米的中心产业基地,产业基地覆盖范围包括该市四县一区及淮北市等地区。

  • 广州市:广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调整发布周期温馨提醒

      近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印发《关于发布2018年1月份广州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及有关计价办法的通知》,从2018年1月起将价格信息发布周期从季度发布调整为月度发布。

      新的价格信息发布办法主要有两大亮点。一是价格信息发布周期从季度调整为月度,进一步提高了价格信息与市场动态的联动性,有效引导建筑市场主体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为编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施工企业投标、项目结算等计价活动提供更具时效性的价格信息,进而使工程造价更加贴近市场实际。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计价依据,将劳务日工资价格引入计价体系。对不适宜按相关计价定额确定人工消耗量时人工费的计价方法做出了规定,有效解决现行定额缺项时进行子目组价,以及借工、时工、停工等人工费用的计算问题,满足市场实际计价需要,实现了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并轨。

  • 黑龙江省:建筑管理处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建筑管理工作主要思路是: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全面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工程建设领域风险,保护从业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改革非国有投资项目发包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按规定实行招标发包,对于非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并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引导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建筑业企业提高资质等级和扩展经营范围,逐步提升特一级资质企业比重。鼓励企业以资产、市场需求等为纽带,进行联合重组,培育龙头企业,扩大中高端市场、省内外市场份额。

      (三)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研究制定对依法保留的4类保证金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减轻企业流动资金负担,防范和化解工程建设风险,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制定《黑龙江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严格的市场清出机制,健全失信、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为诚实守信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全面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五)推行工程总承包。开展全省工程总承包试点,选取部分地市、企业、项目先试先行,培育一批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企业。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

      (六)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支持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政策体制机制,培育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引导有能力的企业开展覆盖工程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七)稳步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研究制定我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择优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通过培育装配式产业基地和示范工程,探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机制体系和技术体系,适时在全省范围推广。

      (八)探索推进BIM技术应用。逐步在政府投资工程和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项目中推广应用BIM技术,有效降低政府投资项目成本和缩短建设周期。引导设计、施工、咨询服务等企业提高BIM技术应用能力,提高工程设计施工服务水平。

      (九)积极推进住宅性能认定。认真抓好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和国家住宅建筑规范的宣贯,大力推广新建住宅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建立省级住宅产业项目库,鼓励支持建设单位申报国家A级住宅。

      三、规范工程建设领域秩序

      (十)规范建筑领域秩序。持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研究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负面清单》,推行“互联网+监管”,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计入“黑名单”,限制其市场行为。

      (十一)规范施工现场人员配备。研究制定《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表》,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保证现场人员在岗履职尽责。

      (十二)整顿工程监理市场。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全省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监理招标、从业人员培训、企业监管、责任落实和创新监管服务等方面规范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更好的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开展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建立准入清出机制,优化监理队伍。

      四、全面夯实行业管理基础

      (十三)建立完善部门行业统计。制定《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统计报表制度》,加强对行业统计、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基础性建设,全面了解掌握行业、企业发展动态,为领导决策、政策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十四)完善信息化平台功能。改造升级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功能模块,建立网上数据开放服务平台,将企业、人员、项目、信用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实现资源共享共用,为从业各方主体和工程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十五)推进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赋予建筑业企业更多用工选择权,企业可自主选择具备相应作业能力和从业资格的劳务队伍或建筑工人。引导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立具有稳定劳动关系的骨干技术工人队伍。


  • 中建八局招聘

      招聘岗位:造价员

      招聘数量:若干

      招聘要求:

      1.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备工程预、决算和工程管理的专业知识,了解工程造价动态,数理逻辑思维强;

      4.熟悉Office办公软件,熟练运用工程造价软件等;

      5.能够吃苦耐劳,能承受高强度工作的压力。

      工作地点:云浮药科大项目部

      联系人:周先生 15820255306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出厂价格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25.33%、23.08%、27.03%、25.33%、2.27%、2.27%、2.17%、8%。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8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邢台市:我市混凝土生产引入“黑匣子”系统从源头把控建筑材料质量关

    市建设局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将“黑匣子”系统应用到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动态监测混凝土生产流程,从源头把控建筑材料的质量关。

    所谓“黑匣子”,即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是通过物联网技术串联将混凝土生产、浇筑、检测及验收等相对独立的环节进行串联监管的一套系统。由于其数据采集终端为一个黑色的盒子,被通俗地称为“黑匣子”系统。安装上“黑匣子”系统以后,利用“黑匣子”无线传输技术,可直接将采集投料数据上传至系统平台,确保混凝土严格按配合比生产。监理单位制作带有唯一身份识别码的芯片并植入混凝土试件,可确保取样的可靠性。

    2017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理技术,“黑匣子”系统将全市22家商混站、44条生产线纳入监管范围,实现了全覆盖。

  •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年内完成农村49万座厕所改造任务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双创双服”动员会。按照全省“双创双服”活动总体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强力推进城乡厕所改造、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多项民生工程。

      厕所虽小,却是民生大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大力推进城市标准公共厕所建设。新建城区要随着公共建筑、城市道路建设,足量配建独立式公厕。老城区、人员密集区、开放式小区要配建、补建公厕设施。到2018年底,全省新增城市标准公共厕所1700座以上,完成农村49万座厕所改造任务。

      针对“垃圾围城”“垃圾下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城市粪便、医疗垃圾等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18年底,衡水市、邯郸市、张家口市等3个设区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承德市、张家口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等8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所有市、县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粪便垃圾处理设施,全部完成前期手续并达到进场条件,医疗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全部建设完成。

      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新建城区、扩建城区和新开发区建设排水管网一律实行雨污分流,旧城区随道路改造逐步实施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确实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到今年底,各地污水管网进一步完善,所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上。(有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8年2月28日

      2017年,各地区各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好于预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数说2017年中国经济(图片来源:新华社 施鳗珂编制)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2]827122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5468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334623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427032亿元,增长8.0%。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9%,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0.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1.6%。全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8.8%,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为32.1%,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率为9.1%。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9660元,比上年增长6.3%。全年国民总收入[3]825016亿元,比上年增长7.0%。


      图1:2013-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曲振东编制)


      图2:2013-2017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图片来源:新华社)

      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900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3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134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52%,比上年末提高1.17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35%,比上年末提高1.1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723万人,出生率为12.43‰;死亡人口986万人,死亡率为7.11‰;自然增长率为5.32‰。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4]2.91亿人,其中流动人口[5]2.44亿人。


      表1:2017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图片来源:新华社)

      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64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2462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51万人,比上年增加3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0%,比上年末下降0.12个百分点。全国农民工[7]总量28652万人,比上年增长1.7%。其中,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增长1.5%;本地农民工11467万人,增长2.0%。


      图3:2013-2017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图片来源:新华社 边纪红制图)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1.6%。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6.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8.1%。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5.8%。农产品生产者价格[8]下降3.5%。


      图4:2017年居民消费价格月度涨跌幅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朱禹制图)


      表2:2017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月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61个,比1月份减少5个;下降的为9个,增加5个。


      图5:2017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月同比上涨、下降城市个数变化情况(图片来源:新华社 朱禹制图)

      年末国家外汇储备31399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1294亿美元。全年人民币平均汇率为1美元兑6.7518元人民币,比上年贬值1.6%。


      图6:2013-2017年年末国家外汇储备(图片来源:新华社 李栋制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全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10]为77.0%,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能利用率为68.2%,比上年提高8.7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5.8%,提高4.1个百分点。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8923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减少10616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30163万平方米,减少10094万平方米。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5.5%,比上年末下降0.6个百分点。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4.92元,比上年下降0.25元;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费用为7.77元,下降0.2元。全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分别比上年增长23.9%、21.8%和16.4%。

      新动能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11]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1.0%。高技术制造业[12]增加值增长13.4%,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2.7%。装备制造业[13]增加值增长11.3%,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2.7%。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量69万辆,比上年增长51.2%;智能电视产量9666万台,增长3.8%;工业机器人产量13万台(套),增长81.0%;民用无人机产量290万架,增长67.0%。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14]中,战略性新兴服务业[15]营业收入41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实现营业利润7446亿元,增长30.2%。全年高技术产业投资[16]42912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6.8%;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7]105912亿元,增长16.3%,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16.8%。全年网上零售额[18]71751亿元,比上年增长32.2%。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54806亿元,增长28.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5.0%。在网上商品零售额中,吃类商品增长28.6%,穿类商品增长20.3%,用类商品增长30.8%。2016年末全国25.1%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发展质量效益改善。全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67亿元,比上年增长7.4%[19]。其中税收收入144360亿元,比上年增加13999亿元,增长10.7%。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75187亿元,比上年增长21.0%。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16651亿元,比上年增长45.1%;集体企业400亿元,下降8.5%,股份制企业52404亿元,增长23.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8753亿元,增长15.8%;私营企业23753亿元,增长11.7%。分门类看,采矿业实现利润4587亿元,比上年增长2.6倍;制造业66511亿元,增长18.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089亿元,下降10.7%。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利润23645亿元,比上年增长24.5%。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20]为101231元/人,比上年提高6.7%。全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21]为93.71%。


      图7:2013-2017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图片来源:新华社)


      图8:2013-2017年全员劳动生产率(图片来源:新华社)

      二、农业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1222万公顷,比上年减少81万公顷。其中,小麦种植面积2399万公顷,减少20万公顷;稻谷种植面积3018万公顷,减少0.2万公顷;玉米种植面积3545万公顷,减少132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323万公顷,减少12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420万公顷,增加7万公顷。糖料种植面积168万公顷,减少1万公顷。

      全年粮食产量61791万吨,比上年增加166万吨,增产0.3%。其中,夏粮产量14031万吨,增产0.8%;早稻产量3174万吨,减产3.2%;秋粮产量44585万吨,增产0.4%。全年谷物产量56455万吨,比上年减产0.1%。其中,稻谷产量20856万吨,增产0.7%;小麦产量12977万吨,增产0.7%;玉米产量21589万吨,减产1.7%。


      图9:2013-2017年粮食产量(图片来源:新华社 边纪红制图)

      全年棉花产量549万吨,比上年增产3.5%。油料产量3732万吨,增产2.8%。糖料产量12556万吨,增产1.7%。茶叶产量255万吨,增产6.0%。

      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8431万吨,比上年增长0.8%。其中,猪肉产量5340万吨,增长0.8%;牛肉产量726万吨,增长1.3%;羊肉产量468万吨,增长1.8%;禽肉产量1897万吨,增长0.5%。禽蛋产量3070万吨,下降0.8%。牛奶产量3545万吨,下降1.6%。年末生猪存栏43325万头,下降0.4%;生猪出栏68861万头,增长0.5%。

      全年水产品产量6938万吨,比上年增长0.5%。其中,养殖水产品产量5281万吨,增长2.7%;捕捞水产品产量1656万吨,下降5.8%。

      全年木材产量7682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2%。

      全年新增耕地灌溉面积109万公顷,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4万公顷。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79997亿元,比上年增长6.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6%。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长6.5%;集体企业增长0.6%,股份制企业增长6.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6.9%;私营企业增长5.9%。分门类看,采矿业下降1.5%,制造业增长7.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8.1%。


      图10:2013-2017年全部工业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边纪红制图)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8%,纺织业增长4.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3.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3.7%,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0.3%,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0.5%,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1.8%,汽车制造业增长12.2%,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0.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3.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7.8%。六大高耗能行业[22]增加值增长3.0%,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9.7%。


      表3:2017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77703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7.6%。其中[26],火电装机容量110604万千瓦,增长4.3%;水电装机容量34119万千瓦,增长2.7%;核电装机容量3582万千瓦,增长6.5%;并网风电装机容量16367万千瓦,增长10.5%;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3025万千瓦,增长68.7%。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55689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7661亿元,增长9.7%。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313亿元,增长15.1%。


      图11:2013-2017年建筑业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1238亿元,比上年增长7.0%[27]。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1684亿元,增长7.2%。分区域看[28],东部地区投资265837亿元,比上年增长8.3%;中部地区投资163400亿元,增长6.9%;西部地区投资166571亿元,增长8.5%;东北地区投资30655亿元,增长2.8%。

      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第一产业投资20892亿元,比上年增长11.8%;第二产业投资235751亿元,增长3.2%;第三产业投资375040亿元,增长9.5%。基础设施投资[29]140005亿元,增长19.0%,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22.2%。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0]381510亿元,增长6.0%,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60.4%。六大高耗能行业投资64430亿元,下降1.8%,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10.2%。


      图12:2013-2017年三次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重(图片来源:新华社 边纪红制图)


      图13:2017年按领域分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及其占比(图片来源:新华社)


      表4:2017年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表5: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新增主要生产与运营能力(图片来源:新华社)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09799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住宅投资75148亿元,增长9.4%;办公楼投资6761亿元,增长3.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5640亿元,下降1.2%。

      全年全国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609万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604万套,公租房基本建成82万套。全年全国农村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52.5万户[33]。


      表6:2017年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主要指标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6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0.2%。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14290亿元,增长10.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1972亿元,增长11.8%。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326618亿元,增长10.2%;餐饮收入额39644亿元,增长10.7%。


      图14:2013-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图片来源:新华社 边纪红制图)

      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9.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8%,化妆品类增长13.5%,金银珠宝类增长5.6%,日用品类增长8.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9.3%,中西药品类增长12.4%,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9.8%,家具类增长12.8%,通讯器材类增长11.7%,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0.3%,汽车类增长5.6%,石油及制品类增长9.2%。

      六、对外经济[34]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77923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出口153321亿元,增长10.8%;进口124602亿元,增长18.7%。货物进出口差额(出口减进口)28718亿元,比上年减少4734亿元。对“一带一路”[35]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73745亿元,比上年增长17.8%。其中,出口43045亿元,增长12.1%;进口30700亿元,增长26.8%。


      图15:2013-2017年货物进出口总额(图片来源:新华社 李栋制图)


      表7:2017年货物进出口总额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表8:2017年主要商品出口数量、金额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表9:2017年主要商品进口数量、金额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表10:2017年对主要国家和地区货物进出口额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全年服务进出口[36]总额46991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服务出口15407亿元,增长10.6%;服务进口31584亿元,增长5.1%。服务进出口逆差16177亿元。

      全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不含银行、证券、保险)新设立企业35652家,比上年增长27.8%。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8776亿元(折1310亿美元),增长7.9%,增速比上年加快3.8个百分点。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直接投资新设立企业3857家,增长32.8%;对华直接投资金额374亿元(折56亿美元)。全年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666亿元,增长11.3%。


      表11:2017年外商直接投资(不含银行、证券、保险)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全年对外直接投资额(不含银行、证券、保险)8108亿元,按美元计价为120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9.4%。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额144亿美元。


      表12:2017年对外直接投资额(不含银行、证券、保险)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全年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1383亿元,按美元计价为168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完成营业额855亿美元,增长12.6%,占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比重为50.7%。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2万人,增长5.7%。

      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货物运输总量479亿吨,比上年增长9.3%。货物运输周转量196130亿吨公里,增长5.1%。全年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26亿吨,比上年增长6.4%,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40亿吨,增长5.7%。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23680万标准箱,增长8.3%。


      表13:2017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运输量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全年旅客运输总量185亿人次,比上年下降2.6%。旅客运输周转量32813亿人公里,增长5.0%。


      表14:2017年各种运输方式完成旅客运输量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21743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820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1.8%,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18695万辆,增长12.9%。民用轿车保有量12185万辆,增长12.0%,其中私人轿车11416万辆,增长12.5%。

      全年完成邮政行业业务总量[37]9764亿元,比上年增长32.0%。邮政业全年完成邮政函件业务31.5亿件,包裹业务0.3亿件,快递业务量400.6亿件;快递业务收入4957亿元。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总量[38]27557亿元,比上年增长76.4%。电信业全年新增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39]23646万户,达到242186万户。年末全国电话用户总数161125万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141749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上升至102.5部/百人。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40]34854万户,比上年增加5133万户,其中固定互联网光纤宽带接入用户[41]29392万户,比上年增加6627万户;移动宽带用户[42]113152万户,增加19077万户。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246亿G,比上年增长162.7%。互联网上网人数7.72亿人,增加4074万人,其中手机上网人数[43]7.53亿人,增加5734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5.8%,其中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5.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完成软件业务收入55037亿元,比上年增长13.9%。


      图16:2013-2017年快递业务量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图17:2013-2017年年末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和移动宽带用户数(图片来源:新华社)

      全年国内游客50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2.8%;国内旅游收入45661亿元,增长15.9%。入境游客13948万人次,增长0.8%。其中,外国人2917万人次,增长3.6%;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11032万人次,与上年持平。在入境游客中,过夜游客6074万人次,增长2.5%。国际旅游收入1234亿美元,增长2.9%。国内居民出境14273万人次,增长5.6%。其中因私出境13582万人次,增长5.7%;赴港澳台出境8698万人次,增长3.6%。

      八、金融

      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167.7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2%;狭义货币供应量(M1)余额54.4万亿元,增长11.8%;流通中货币(M0)余额7.1万亿元,增长3.4%。

      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45]19.4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多1.6万亿元;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46]174.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0%。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9.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3.7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4.1万亿元,增加13.5万亿元。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25.6万亿元,增加13.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0.1万亿元,增加13.5万亿元。


      表15:2017年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年末主要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149820亿元,比年初增加15602亿元。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315194亿元,增加64717亿元。其中,个人短期消费贷款余额68041亿元,增加18724亿元;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247154亿元,增加45993亿元。

      全年上市公司通过境内市场累计筹资40836亿元,比上年减少12244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A股完成申购419只,筹资2186亿元;A股现金再融资(包括公开增发、定向增发、配股、优先股)9209亿元,减少4178亿元;上市公司通过沪深交易所发行债券(包括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和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筹资28105亿元,减少8563亿元。全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47]新增挂牌公司2176家,筹资1336亿元,减少3.95%。

      全年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48]5.64万亿元,比上年减少2.59万亿元。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9]36581亿元,比上年增长18.2%。其中,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1456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5291亿元,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9835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11181亿元。其中,寿险业务给付4575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赔款及给付1518亿元,财产险业务赔款5087亿元。

      九、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25974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51]22408元,增长7.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比上年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834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比上年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1969元,增长7.4%。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52],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958元,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3843元,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2495元,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4547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4934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485元,比上年增长6.4%。

      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22元,比上年增长7.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445元,增长5.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55元,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恩格尔系数为29.3%,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为28.6%,农村为31.2%。


      图18:2013-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长速度(图片来源:新华社 李栋制图)


      图19: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其构成(图片来源:新华社)

      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7年,年末农村贫困人口30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89万人[53];贫困发生率[54]3.1%,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贫困地区[5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77元,比上年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


      图20:2013-2017年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图片来源:新华社 朱禹制图)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019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6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1255万人,增加40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17664万人,增加43272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0320万人,增加78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7343万人[56],增加42483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8784万人,增加695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2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2726万人,增加836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7807万人,增加29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9240万人,增加789万人。年末全国共有1264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47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67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57]救助供养。全年资助520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3536万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859万人。

      十、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体育

      全年研究生教育[58]招生80.5万人,在学研究生263.9万人,毕业生57.8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761.5万人,在校生2753.6万人,毕业生735.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59]招生582.4万人,在校生1592.5万人,毕业生496.9万人。普通高中招生800.1万人,在校生2374.5万人,毕业生775.7万人。初中招生1547.2万人,在校生4442.1万人,毕业生1397.5万人。普通小学招生1766.6万人,在校生10093.7万人,毕业生1565.9万人。特殊教育招生11.1万人,在校生57.9万人,毕业生6.9万人。学前教育在园幼儿4600.1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3.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8.3%。


      图21:2013-2017年普通本专科、中等职业教育及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图片来源:新华社)

      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7500亿元,比上年增长11.6%,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12%,其中基础研究经费920亿元。全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共安排42个重点专项1115个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共安排454个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资助43935个项目。截至年底,累计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503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3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17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276家。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累计设立5支子基金,资金总规模247.2亿元。全年境内外专利申请369.8万件,授予专利权183.6万件;PCT专利申请受理量[60]为5.1万件。截至年底,有效专利714.8万件,其中境内有效发明专利135.6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9.8件。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36.8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3424亿元,比上年增长17.7%。


      图22:2013-2017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及其增长速度新华社发


      表16:2017年专利申请、授权和有效专利情况(图片来源:新华社)

      全年成功完成17次宇航发射。首颗高轨道高通量通信卫星实践十三号、首颗大型硬X射线空间探测卫星“慧眼”卫星成功发射;北斗导航全球卫星系统组网首发双星成功发射;天舟一号货运飞船成功发射,完成与天宫二号交会对接。“墨子号”量子卫星成功实现预定科学目标,暗物质粒子探测卫星“悟空”发现反常电子信号,C919大型客机、“鲲龙”AG600水陆两栖飞机首飞成功。

      年末全国共有产品检测实验室35000个,其中国家检测中心739个。全国现有产品质量、体系认证机构401个,已累计完成对140250个企业的产品认证。全国共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4037个,全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8326万台(件)。全年制定、修订国家标准3811项,其中新制定2684项。

      年末全国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054个,博物馆3217个。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162个,总流通[61]72641万人次;文化馆3327个。有线电视实际用户2.20亿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1.98亿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7%,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1%。全年生产电视剧310部13310集,电视动画片83599分钟。全年生产故事影片798部,科教、纪录、动画和特种影片[62]172部。出版各类报纸368亿份,各类期刊26亿册,图书90亿册(张),人均图书拥有量[63]6.49册(张)。年末全国共有档案馆4237个,已开放各类档案13806万卷(件)。2016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307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14%,比上年提高0.19个百分点。

      全年我国运动员在24个运动大项中获得106个世界冠军,共创6项世界纪录。全年我国残疾人运动员在11项国际赛事中获得160个世界冠军。2016年,体育产业增加值6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7.8%;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9%,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注:M1为M右下角加1,M2为M右下角加2,M0为M右下角加0)

      十一、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9.5万个,其中医院3.0万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1.2万个,民营医院1.8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4.0万个,其中乡镇卫生院3.7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万个,门诊部(所)23.0万个,村卫生室63.8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2万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2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133个。年末卫生技术人员891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35万人,注册护士379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785万张,其中医院609万张,乡镇卫生院125万张。全年总诊疗人次[64]81.0亿人次,出院人数[65]2.4亿人。


      图23:2013-2017年年末卫生技术人员人数(图片来源:新华社)

      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3.2万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2.9万个,儿童服务机构656个。社会服务床位[66]749.5万张,其中养老服务床位714.2万张,儿童服务床位9.6万张。年末共有社区服务中心2.5万个,社区服务站13.9万个。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7]60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6.4%。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2万公顷,增长1.6%;房地产用地[68]11.5万公顷,增长7.2%;基础设施等用地36.5万公顷,增长26.1%。

      全年水资源总量28675亿立方米。全年平均降水量640毫米。年末全国监测的604座大型水库蓄水总量3518亿立方米,比上年末蓄水量有所增加。全年总用水量609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0.8%。其中,生活用水增长2.8%,工业用水增长0.2%,农业用水增长0.6%,生态补水增长1.7%。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69]78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9立方米,下降5.9%。人均用水量439立方米,比上年增长0.3%。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736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390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53.0%。森林抚育面积830万公顷。截至年底,自然保护区达到2750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63个。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6万平方公里。

      初步核算,全年能源消费总量44.9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9%。煤炭消费量增长0.4%,原油消费量增长5.2%,天然气消费量增长14.8%,电力消费量增长6.6%。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0.4%,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0.8%,上升1.3个百分点。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重点耗能工业企业单位烧碱综合能耗下降0.3%,吨水泥综合能耗下降0.1%,吨钢综合能耗下降0.9%,吨粗铜综合能耗下降4.8%,每千瓦时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0.8%。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5.1%。


      图24:2013-2017年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图片来源:新华社)

      近岸海域417个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67.8%,三类海水占10.1%,四类、劣四类海水占22.1%。

      在监测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占29.3%,未达标的城市占70.7%。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城市(基于2015年PM2.5年平均浓度未达标的262个城市)年平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9%。

      在监测的323个城市中,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占5.9%,较好的占65.0%,一般的占27.9%,较差的占0.9%,差的占0.3%。

      全年平均气温为10.39℃,比上年上升0.03℃。共有8个台风登陆。

      全年农作物受灾面积1848万公顷,其中绝收183万公顷。全年因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10亿元,因旱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5亿元,因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因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亿元。全年大陆地区共发生5.0级以上地震13次,成灾11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8亿元。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3223起,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2.5万公顷。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37852人。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639人,比上年下降3.7%;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2.06人,下降3.7%;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106人,下降32.1%。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国民总收入,原称国民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所获得的初次分配收入总额。它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加上来自国外的初次分配收入净额。

      [4]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的人口。

      [5]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6]2017年年末,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为23348万人,15-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为91570万人。

      [7]年度农民工数量包括年内在本乡镇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外出农民工和在本乡镇内从事非农产业6个月及以上的本地农民工两部分。

      [8]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是指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出售其产品时的价格。

      [9]居住类价格包括租赁房房租、住房保养维修及管理、水电燃料等价格。

      [10]产能利用率是指实际产出与生产能力(均以价值量计量)的比率。企业的实际产出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总产值;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指报告期内,在劳动力、原材料、燃料、运输等保证供给的情况下,生产设备(机械)保持正常运行,企业可实现的、并能长期维持的产品产出。

      [11]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大产业中的工业相关行业。

      [12]高技术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

      [13]装备制造业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

      [14]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

      [15]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大产业中的服务业相关行业。

      [16]高技术产业投资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等六大类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九大类高技术服务业投资。

      [17]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是指工业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18]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主要从事实物商品交易的网上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其中,网上零售额包括的服务,以及少部分用于生产经营用或被转卖的商品不统计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

      [19]为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2017年1月1日起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烟草企业上缴专项收入3项政府性基金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为此,在2016年基数中考虑3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同口径同比增减额和增减幅。

      [20]全员劳动生产率为国内生产总值(以2015年价格计算)与全部就业人员的比率。

      [21]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是指以产品质量检验为手段,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实施质量抽样检测,判定为质量合格的样品数占全部抽样样品数的百分比,统计调查样本覆盖制造业的29个行业。

      [22]六大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3]火电包括燃煤发电量,燃油发电量,燃气发电量,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量,垃圾焚烧发电量,生物质发电量。

      [24]钢材产量数据中含企业之间重复加工钢材约24000万吨。

      [25]移动通信手持机、钢材2016年产量根据有关专项调查进行了调整,2017年产量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

      [26]少量发电装机容量(如地热等)公报中未列出。

      [27]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对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基数进行调整,2017年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注:PM2.5为PM右下角加2.5)

      [28]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按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计算的合计数据小于全国数据,是因为有部分跨地区的投资未计算在地区数据中。其中,东部地区是指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0省(市);中部地区是指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6省;西部地区是指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12省(区、市);东北地区是指辽宁、吉林和黑龙江3省。

      [29]基础设施投资是指建造或购置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提供基础性、大众性服务的工程和设施的支出。公报中的基础设施投资包括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30]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31]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

      [32]高速铁路是指线路最大速度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和200公里/小时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

      [3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上报截至2017年12月底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际竣工数。

      [34]货物进出口、服务进出口、吸收外资采用人民币计价。对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由于技术原因仍主要沿用美元计价。

      [35]“一带一路”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36]服务进出口按照《国际收支手册(第六版)》标准统计,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37]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按2010年价格计算。

      [38]电信业务总量按2015年价格计算。

      [39]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是指移动电话交换机根据一定话务模型和交换机处理能力计算出来的最大同时服务用户的数量。

      [40]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在电信企业登记注册,通过xDSL、FTTx+LAN、FTTH/O以及其他宽带接入方式和普通专线接入公众互联网的用户。

      [41]固定互联网光纤宽带接入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在电信企业登记注册,通过FTTH或FTTO方式接入公众互联网的用户。

      [42]移动宽带用户是指报告期末在计费系统拥有使用信息,占用3G或4G网络资源的在网用户。

      [43]手机上网人数是指过去半年通过手机接入并使用互联网的6周岁及以上中国居民数量。

      [4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和其他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

      [45]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

      [46]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指一定时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实体经济(境内非金融企业和个人)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余额。

      [4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是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48]公司信用类债券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以及公司债、可转债等。

      [49]原保险保费收入是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50]全国居民收入名义增速快于分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的原因是:在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在农村收入较高的人口进入城镇地区,但在城镇属于较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迁移对城乡居民收入均有拉低作用。但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其收入增长效应都会体现在全体居民收入增长中。

      [51]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或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调查户的人均收入。

      [52]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依此类推依次为中等偏上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低收入组。

      [53]减贫人口等于当年贫困人口减去上年贫困人口,也相当于当年脱贫人口减去当年返贫人口。

      [54]贫困发生率是指贫困人口占目标调查人口的比重。

      [55]贫困地区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片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共有832个县。2017年开始将新疆阿克苏地区纳入贫困监测范围。

      [56]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增加较多,一是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计;二是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57]农村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58]2017年研究生招生、在学研究生指标口径发生变化(增加非全日制研究生)。

      [59]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

      [60]PCT专利申请受理量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PCT专利申请受理局受理的PCT专利申请数量。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即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

      [61]总流通人次是指本年度内到图书馆场馆接受图书馆服务的总人次,包括借阅书刊、咨询问题以及参加各类读者活动等。

      [62]特种影片是指那些采用与常规影院放映在技术、设备、节目方面不同的电影展示方式,如巨幕电影、立体电影、立体特效(4D)电影、动感电影、球幕电影等。

      [63]人均图书拥有量是指在一年内全国平均每人能拥有的当年出版图书册数。

      [64]总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包括门诊、急诊、出诊、预约诊疗、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不含健康讲座)人次。

      [65]出院人数指报告期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66]社会服务床位数除收养性机构外,还包括救助类机构、社区类机构以及军休所、军供站等机构的床位。

      [67]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是指报告期内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依法以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总量。

      [68]房地产用地是指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的总和。

      [69]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按2015年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民用汽车、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公安部;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技工学校数据来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汇储备、汇率数据来自外汇局;财政数据来自财政部;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检验、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等数据来自质检总局;水产品产量数据来自农业部;木材产量、林业、森林火灾数据来自林业局;灌溉面积、水资源、水土流失治理数据来自水利部;发电装机容量、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数据来自中电联;新建铁路投产里程、增新建铁路复线投产里程、电气化铁路投产里程、铁路运输数据来自铁路总公司;新改建公路里程、港口万吨级码头泊位新增通过能力、公路运输、水运、港口货物吞吐量数据来自交通运输部;新增民用运输机场、民航数据来自民航局;新增光缆线路长度、电信业务总量、电话交换机容量、电话用户、宽带用户、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上网人数、互联网普及率、软件业务收入等数据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棚户区住房改造、公租房、农村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数据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货物进出口数据来自海关总署;服务进出口、外商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数据来自商务部;管道数据来自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邮政业务数据来自邮政局;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数据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旅游数据来自旅游局、公安部;货币金融、公司信用类债券数据来自人民银行;上市公司数据来自证监会;保险业数据来自保监会;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社会服务、农作物受灾面积、洪涝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旱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温冷冻和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来自民政部;教育数据来自教育部;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技术合同等数据来自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据来自自然基金委;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万元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等数据来自发展改革委;专利数据来自知识产权局;宇航发射数据来自国防科工局;艺术表演团体、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据来自文化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图书数据来自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档案数据来自档案局;体育数据来自体育总局;残疾人运动员数据来自中国残联;卫生数据来自卫生计生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据来自国土资源部;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环境保护部;平均气温、登陆台风数据来自气象局;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据来自海洋局;地震次数、地震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数据来自地震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安全监管总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国家统计局。

      (注:文中[1]、[2]、[3]……[69]为右上角)

  • 国家统计局:2017年全国建筑业增加值55689亿元

      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初步核算,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为827122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建筑业的各类数据均有较大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盛来运分析,2017年我国经济实力实现新跃升。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国经济有条件有能力延续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但同时也要看到还存在着“国际环境仍然错综复杂、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比较突出”的问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公报显示,2017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55689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7661亿元,增长9.7%。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313亿元,增长15.1%。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涨5.8%。

      统计显示,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1238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1684亿元,增长7.2%。基础设施投资140005亿元,增长19.0%,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22.2%。分区域来看,东部地区投资265837亿元,比上年增长8.3%;中部地区投资163400亿元,增长6.9%;西部地区投资166571亿元,增长8.5%;东北地区投资30655亿元,增长2.8%。分行业来看,建筑业投资3648亿元,比上年减少19.0%。房地产业投资139734亿元,比上年增加3.6%。从固定资产投资新增主要生产能力看,2017年,我国新建铁路投产里程3038公里。其中新增高速铁路2182公里;增、新建铁路复线投产3223公里;电气化铁路投产4583公里。2017年,我国新改建公路31360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数达到6796公里。我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高速公路网和高铁运营网。

      统计还显示,2017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9799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住宅投资75148亿元,增长9.4%;办公楼投资6761亿元,增长3.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5640亿元,下降1.2%。2017年,我国房屋施工面积为78148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0%;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36444万平方米,增长2.9%。房屋新开工面积为178654万平方米,增长7.0%;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28098万平方米,增长10.5%。房屋竣工面积为101486万平方米,减少4.4%;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1815万平方米,减少7.0%。

      此外,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2017年全国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609万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604万套,公租房基本建成82万套。全年全国农村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152.5万户。

      在对外投资方面,2017年我国在建筑业方面的对外直接投资额(不含银行、证券、保险)为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5%。全年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1383亿元,按美元计价为168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8%。去年我国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积极成效,“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全面务实合作新阶段。其中,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855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12.6%,占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比重为50.7%。

      在建设用地方面,2017年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0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6.4%。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2万公顷,增长1.6%;房地产用地11.5万公顷,增长7.2%;基础设施等用地36.5万公顷,增长26.1%。


  • 湖北省:2018年全省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和建设科技进步,发展绿色建筑,实施建筑节能,积极培育新业态(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为推进我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做出贡献。

      一、工作目标

      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推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施工图数字化审查试点工作,促进全省勘察设计等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行业科技水平,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扩大标准的有效供给,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组织申报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30项,批准发布15项;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低能耗标准,县以上城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全省新增建筑节能能力73.5万吨标煤,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600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发展绿色建筑1200万㎡,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巩固“禁实”成果,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推进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散装水泥供应量6800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640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供应量110万吨。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按照国家关于标准化改革的要求,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快标准的编制步伐,扩大标准的覆盖面,提升标准的技术水平,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加快在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地下管廊、污水垃圾处理、建筑与市政维护等重点领域的地方标准编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等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发布工作,支持一批技术先进、效果明显、社会反映良好的标准上升为国家或行业标准。积极培育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探索建立湖北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第三方认证公告制度,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确保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不低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继续开展强制性标准宣贯培训与实施监督,抓好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光纤到户、无障碍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标准的实施监督。

      2.促进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武汉世界“设计之都”建设,打造勘察设计强省。鼓励开展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支持项目策划、投资与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湖北自贸区率先开展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试点,扶持民营勘察设计企业加快发展。推广应用BIM技术,引导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参加相关地方标准编制,加快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工程勘察设计创新体系。健全建筑设计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严格落实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组织开展施工图数字化审查试点示范,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宜昌市开展监理企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试点,推进工程监理行业改革发展。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展湖北省2017版计价定额宣贯,定期做好建筑工程造价指数及人工成本信息数据采集、测算发布工作。

      3.增强行业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开展湖北省科技创新现状调查和建设科技专项规划编制,完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聚焦“住、治、服”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推进城镇体系规划与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老旧小区改造与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乡村振兴与村庄环境整治、村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管执法与数字化城管、市容环境卫生治理,住房保障与房屋安全鉴定、物业服务和管理。通过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集成技术、绿色生态建筑技术、安全适用保温材料和绿色建材,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继续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支持企业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试点示范。

      4.推进绿色建筑扩面提质。深入推进国家和省绿色建筑行动,进一步完善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监管等手段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将绿色发展理念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基本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鼓励开展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规范实施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标识,促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完善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办法,逐步将绿色建筑标准由推广应用转变为强制实施。加快推进《湖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与工程验收标准》实施,要求县以上城区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5.推进建筑能效水平提升。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现行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优先采用更高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武汉城市圈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统筹推进光伏发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强对高层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研究,从标准、设计、建设等方面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提高太阳能热水普及率和浅层地能建筑应用率,提升应用水平。结合《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力度。落实建筑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建筑能耗统计;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指导公共建筑按节能方式运行,进一步降低建筑能耗。对超高超限公共建筑项目,实行节能专项论证制度。鼓励新建高校、医院按“绿色学校”、“绿色医院”标准建设。

      6.推进绿色建材产业发展。巩固县以上城区和重点镇“禁实”成果,稳步推进乡镇“禁实”和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建立健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与推广应用制度,实行第三方机构评价标识,引导建材行业的转型发展和建材产品的升级换代,引导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协调发展。鼓励新建建筑使用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逐步提高预拌混凝土(砂浆)绿色生产星级水平。加强新型墙材及节能保温材料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对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的产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7.强化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与市场监管。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全省建筑节能2018年度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到市州和县(市、区),并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领导责任。强化新建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验收及产品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制度,通过省市县三级巡查、抽查和督查,实施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监督、专项验收”等制度,确保建筑节能强制性政策要求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得到全面执行。严格节能设计变更管理,执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和节能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验收制度,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根据《省住建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有关工作要求,以建设项目为依托,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的专项督查或综合检查,同步核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条件、市场行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8.做好建筑抗震和防灾减灾工作。继续开展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计管理,监督实施新修订的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严格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加强农房抗震技术指导,提高农房抗震水平。认真贯彻《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监督,消除消防设计安全隐患。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出厂价格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25.33%、23.08%、27.03%、25.33%、2.27%、2.27%、2.17%、8%。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8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西藏:拉萨建材市场钢材、水泥、木材、民爆物品价格月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2月份,拉萨建材市场钢材、水泥、木材、民爆物品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月拉萨水泥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高争建材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水泥出厂价格分别为600元、695元,与上月比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普通硅酸盐32.5(强度)价格持平、普通硅酸盐42.5(强度)价格上涨5.3%。高争建材针对全区重点项目销售的水泥实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月持平。

      钢材价格:本月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涨跌互现,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圆钢(18mm, Q235)、线材(6.5,HPB300)、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17.33%、17.95%、18.92%、17.33%、4.55%、4.55%、4.35%、10%。

      木材价格:2月份,拉萨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二等中枋木材、一二等厚板木材、一二等中板木材、一二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二等中枋木材、一二等厚板木材、一二等中板木材、二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民爆物品:2月份,重点监测的西藏高争民爆物品13个品种价格分别为(藏产)乳化粉状管装炸药Φ32(吨)1515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32(吨)15654.63元,(内地)膨化24kg(吨)15654.63元,(藏产)乳化粉状袋装炸药(吨)13839.60 元,(内地)膨化大包(吨)13839.60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60(吨)16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70(吨)16204.63 元,(藏产)乳化胶装炸药Φ70(吨)16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90(吨)16204.63 元,(藏产)乳化胶装炸药Φ90(吨)16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100(吨)16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200(吨)16204.63 元,震源药柱(吨)26657.00 元,与上月比价格持平。

      附件1、2018年2月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附件2、西藏高争民爆物品销售价格监测表.xls

  • 北京市:3月1日起施工许可证可在“家”领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住建委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改革目标,不断研究完善施工许可行政审批办公平台,自2018年3月1日起,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业务办理完成后,不必再跑去服务窗口领取施工许可证,可以直接在办公室自行打印、留存相关电子证照。

      启用电子证照功能后,业务办理流程为建设单位在网上进行申报,并将书面材料报送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批流程以审核纸质材料为主,同时一并完成网上办事流程,符合法定要求审批通过后,即可下载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并且能够自行打印施工许可证。这不仅意味着建设单位少跑一趟行政服务中心,更是解决了纸质版携带保存不便、容易遗失等问题,今后,建设单位可按需随时在电脑或手机上调取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关于备受关注的电子证照上的签章及效力问题,电子签章是由市经信委认证的施工许可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因此,建设单位自行打印的加盖了电子签章的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打印发放的施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外,每份电子证照均增设二维码,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实时读取系统数据进行电子证照内容验证,杜绝伪造的可能。

      通过推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市住建委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时限缩至6个工作日,比法定的15日大幅缩减,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

      在实现电子证照的基础上,市住建委力争2018年全面实现施工许可网上审批。按照建设单位“只跑一次”的改革思路,通过升级办公系统,实现建设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市住建委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到服务大厅窗口直接进行申报,窗口收取纸质材料与系统上报材料核实一致后,建设单位即可自行打印施工许可证。

      在审批改革方面,市住建委大力度推进施工许可审批下放,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市级只办理跨区的轨道交通等线性工程、单体规模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市级重点工程以及因工程特殊性确实需要由市级审批施工许可的工程,其他工程全部下放至区级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通过审批下放,市级审批的施工许可总量仅为10%。

  • 陕西省: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召开

      日前,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隆重召开,会议的重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延安市城乡建设暨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7年住建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

      会议指出,2017年,是住建事业奋力实现追赶超越的开局年,延安市住建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对照年初确定的“四个追赶、三个超越”的追赶超越目标路径和“1533”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危房改造、县城及“两镇”建设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一是城镇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二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建筑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四是建筑市场监管不断强化;五是中心城区市政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六是“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七是党的建设全面强化。

      会议强调,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的开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住建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五新”战略为统领,以开展“城乡建设攻坚年”活动为主线,以“打造全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为目标,以“三项机制”为保障,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住建事业追赶超越新篇章。

      会议要求,2018年住建系统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二是提升城镇建设水平。启动县城规划“双修”编制和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两镇”建设,抓好沿黄城镇带建设,加快培育特色小镇和小城镇;三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鼓励建筑业企业联合重组,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重视培育建筑业产业工人队伍,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四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五是加快市政项目建设。重视项目谋划论证储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六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会议号召延安市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盯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住建事业追赶超越新篇章。


  • 四川:农村土坯房改造首次纳入专项方案

      聚焦22个扶贫专项年度方案

      脱贫攻坚,如何让乡村家园更美?近日我省出台的《新村建设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易地扶贫搬迁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生态建设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有明确要求。作为今年脱贫攻坚的“操作手册”,以上方案有哪些亮点?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锁定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住上好房子是贫困户实现“四个好”目标的基础。锁定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今年我省出台两个扶贫专项方案——新村建设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安排补助资金54.16亿元用于3500个扶贫新村建设,安排补助资金29.06亿元,完成1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我省首次将农村土坯房改造纳入新村建设扶贫专项方案,全年计划在全省88个贫困县改造土坯房29万户。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负责人介绍,今年农村土坯房改造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优先实施。

      新村建设扶贫专项方案重点关注深度贫困县脱贫。记者梳理发现,在资金安排上,用于深度贫困县的资金达34.02亿元,占总安排资金的41%。这批资金中,有12.65亿元将用于深度贫困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其余资金将用于深度贫困县1245个扶贫新村建设、32个深度贫困县的1.68万户藏区新居建设、13个深度贫困县的1.9万户彝家新寨建设以及深度贫困县6.6万户的土坯房改造。

      除了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坯房改造,我省将继续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今年计划总投资203.84亿元,在18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对34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建设住房810万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搬迁任务最重的仍为“四大片区”,其中秦巴山区搬迁安置涉及29个县(市、区)、16.4461万人。

      在安置方式上,今年我省主要采取集中安置方式,通过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小城镇、乡村旅游区、建设移民新村、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等多种方式,计划集中安置12.5705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此外,今年我省计划在41个深度贫困县搬迁10.4421万人,占今年易地扶贫搬迁总人数的30.7%。

      保护好绿水青山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生态建设扶贫专项方案,加大生态建设保护、资源利用、污染防治和防灾减灾力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具体而言,今年我省计划安排资金34.05亿元,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35万亩、退耕还林25万亩,管护国有林13519万亩,草原禁牧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治理石漠化土地49平方公里,实施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7.1万亩;向贫困户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资金3.5亿元;开展400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和50处地质灾害治理。

      创造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是今年我省生态建设扶贫的“重中之重”。据省林业厅计财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省将安排2.6亿元中央资金用于5万个生态护林员公益岗位建设,其中,第一季度将下达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6亿元,指导督促各地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

      农村土地整治也将进一步助力脱贫。今年我省财政计划投资9.7亿元,在全省38个贫困县安排75个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项目,建设规模86.51万亩,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6.88万亩,耕地质量平均提升一个等级,直接受益人口达40万人。(有修改)

      摘自 《四川日报》 2018.02.24 记者 罗之飏

  • 西藏 :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6.23%、33.33%、38.24%、36.23%、9.76%、9.76%、9.3%、20%。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8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三

      记者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制定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快转变建设组织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等。

      到2020年四川特级建筑业企业达25家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特级建筑业企业达25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0家;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7.5%以上,建筑业在省外海外产值占全省建筑总产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和装配率达到30%以上。全省注册建造师达28万人,经鉴定或培训合格的建筑工人达150万人以上。

      制定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

      《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我省钢结构、机电安装、输变电等优势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每3年开展1次“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建筑强企”评选活动,提升建筑业规模总量、质量效益、发展潜能和品牌价值。

      同时,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制定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开展建筑行业信用评价,依法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推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

      成都、绵阳、泸州要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实施意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据合同约定依法选择分包单位,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成都、绵阳、泸州要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到2025年,全省建筑市场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普遍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明确年度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政府投资的项目特别是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各类公共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支持成都、乐山、广安、眉山和西昌五个试点市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扩大示范效应。

      到2020年90%以上农民工工资实现直接或受委托发放

      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制度,健全从业情况和工资支付记录,用工单位要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加快推行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到2020年,实现开工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比例达90%以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基本实现全覆盖。严厉查处欠薪行为,将存在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特级建筑业企业达25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0家,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在7.5%以上。

      在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上,《意见》要求清理和精简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允许业主自行决定发包方式,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和网上异地评标,推进电子招标投标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完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实现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在转变建设组织模式上,《意见》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成都、绵阳、泸州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对工程建设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全过程集约化咨询服务;政府投资的项目特别是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各类公共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上,《意见》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第一责任;加大对封闭式管理园区和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在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上,《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擅自设立和收取法定以外的保证金和费用,建筑业企业可以现金、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保函的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强化合同对工程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提倡采用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

      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上,《意见》要求对在技术创新、工程质量创优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用工单位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全覆盖。

      在强化科技设计引领上,《意见》要求推广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鼓励社会组织制定新技术和市场缺失的团体标准。

      在推动企业“走出去”发展上,《意见》要求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承包商合作,通过“靠大联强”“借船出海”等各种途径拓展境外市场,支持我省企业利用亚投行、丝路基金、中东欧基金等参与沿线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记者 罗之飏)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1月27日,记者获悉,四川省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全省特级建筑业企业达25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0家;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7.5%以上,建筑业在省外海外产值占全省建筑总产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和装配率达到30%以上。全省注册建造师达28万人,经鉴定或培训合格的建筑工人达150万人以上。

      根据《意见》,在保障工人合法权益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加快推行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到2020年,实现开工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的比例达90%以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基本实现全覆盖。严厉查处欠薪行为,将存在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

      要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50%达到绿色建筑标准,100%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科技创新方面,推广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提升工程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到2025年,四川省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普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记者 谢燃岸)

  • 《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专家座谈会在京召开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委托,近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在京召开《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第二次专家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应邀出席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介绍《招标投标法》修订原则、工作进展等。国家发改委西部司原巡视员戴桂英、工信部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副主任杨宏斌、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李小林、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袁炳玉、总工程师荆贵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总裁朱建元、江苏国际招标公司副总经理吴强、国际关系学院教授赵勇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座谈。会议由任珑会长主持,贾建华、石国虎副会长参加座谈。

      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肯定了《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18年来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大家表示,《招标投标法》的修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新时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新要求,推动招投标行业高质量、规范发展。专家们从招标人权利、评标专家构成管理、低价中标机制、事中事后监管、合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 解读:《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日前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旨在提高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效率,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更好地落实“放管服”改革。

      问:《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规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行为,我部于2001年印发《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财金〔2001〕209号)。上述规定在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面临的现实情况与制度出台时相比,已发生了较大变化,体现在:一是集中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2008年和2014年《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相继出台,此后有关部门围绕规范招投标行为和政府采购等事宜,还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国有金融企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已基本建立。国有金融企业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经营行为日益规范。三是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和企业需求的多元化,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也大幅增加。因此,有必要对原有规定进行修订。

      问:起草《规定》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我们按照“简政放权、框架指导、规范程序、加强督查”的原则,在与国有金融企业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起草了《规定》。主要思路:一是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在明确集中采购原则和管理框架的基础上,取消有关向主管财政部门报备、报告、审核等环节。二是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应做好集中采购相关的组织、制度建设,并赋予企业自主决策的灵活性。三是在取消事前报备要求的基础上,新增了集中采购的信息公开要求,同时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通过市场化手段和加强事后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国有金融企业建章立制,依法合规做好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问:《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规定》共7章34条,主要内容:一是总体原则。包括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建立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体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国家整体利益等。二是组织管理。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应建立健全集中采购决策管理职能与操作执行职能相分离的管理体制。同时,明确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作为内部管理决策机构的定位,并要求国有金融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采购项目的具体评审工作等。三是制度建设。国有金融企业应当做好内部制度建设,包括制定本企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内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四是采购方式。明确集中采购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需要采用非招标方式的,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事先履行内部管理程序。同时,明确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适用条件。五是采购管理。对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涉及具体事宜作进一步规范,包括要求集中采购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等。同时,强调国有金融企业不得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六是监督检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七是附则。明确国有金融企业使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等贷款或者赠款进行采购的,可从其约定,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6.23%、33.33%、38.24%、36.23%、9.76%、9.76%、9.3%、20%。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8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江苏省:南京长江五桥年后开始隧道盾构施工

      双向6车道,从江南到江北开车仅8分钟,开工大半年,南京长江五桥建设得怎么样了?据悉,目前,夹江隧道明挖段已经完成了60%的基坑开挖,到今年5月份,15米超大直径盾构机将正式下井组装调试,9月份开始隧道段盾构施工。

      作为南京内环的重要过江通道,南京长江五桥主桥基础工程于2017年5月8日正式开工。虽然临近春节,位于江心洲夹江隧道段工地,不少建设者仍然坚守在这里。作为隧道盾构机掘进的基础工程,长200多米、宽50多米、深20多米的盾构整体始发段基坑已经部分开挖至坑底。

      据介绍,隧道明挖段,总长600米,盾构段1.2公里。到今年8月底,隧道明挖段施工结束。预计9月份就将进行盾构段的施工。隧道段距离“南京眼”步行桥仅50米,与青奥隧道零距离衔接,邻近的建筑还有双子塔、城南水厂等,周边的环境比较复杂,在施工上面临不少难点。

      2018年11月之前克服的最大困难就是江南工作井的施工,江南工作井要与青奥隧道地下三层的主线进行零对接,难度比较大。此外,隧道盾构段要两次穿越长江大堤,盾构中要保证大堤的沉降范围在2.5公分之内,这也非常困难。

      虽然工程难点比较多,但目前进展顺利。目前主桥段三座主塔即将全部完成承台施工,春节之后即将开始主塔钢壳的吊装;南、北引桥完成80%桩基础工程,现已全面转入墩柱等下部结构施工。

      长江五桥又称梅子洲过江通道,起自南京浦口区五里桥,接拟改建的江北大道,跨越长江主航道后,经梅子洲,下穿夹江,止于夹江南岸,接已建成的江山大街,为“北桥南隧”设计,全长约10.3公里,其中跨长江大桥约4.4公里、夹江隧道约1.8公里、其余路段约4.1公里。正桥设计时速为100千米,隧道为80千米,双向六车道。

      待2020年建成通车后,这里将24小时通行,不设收费站,预计每天承担过江车流量约3万辆次。车主从江北五里桥开车到奥南地区,经此仅需8分钟左右。

  • 财政部:示范项目为PPP发展立规范

      近日,财政部发布第四批PPP示范项目。与之前三批相比,第四批示范项目规模相对较小,但条件更严格,规模更合理,不求规模求质量要求明确。此外,PPP示范项目影响力日渐增强,随着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也将带动更多项目落地实施

      近日,财政部发布北京市新机场北线高速公路(北京段)PPP项目等396个项目作为第四批PPP示范项目,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改革,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益,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PPP示范工作开展成效如何,第四批示范项目有何特点?就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学者。

      不求规模求质量

      从2014年起,财政部每年推出一批PPP示范项目,发挥引领和标杆作用。据悉,2017年,财政部联合18家部委启动第四批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各地及有关行业部委共申报项目1226个、投资额2.1万亿元。最终确定396个项目入选第四批示范项目,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3批的规模是批次放大的,而第四批示范项目规模小于第三批,‘不求规模求质量’的要求明确。”中国财科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分析。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与第三批相比,第四批示范项目呈现以下特点:

      条件更严格,规模更合理。要求项目规划立项、用地审批等前期手续完备,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与行业政策导向保持一致。入选项目中已落地项目247个、投资额4761亿元,占比均超六成,项目成熟度进一步提高。

      “总的看,与第三批的516个项目、投资额11708亿元相比,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下降了23.3%和35.2%,入选率从第三批的44%降至32.3%。”该负责人介绍。

      向基层项目和重点地区倾斜。从地域分布看,东、中、西部地区项目数分别为96个、142个和158个,投资额分别为2208亿元、1950亿元和3431亿元,其中西部地区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占比39.9%和45.2%。连片特困地区项目68个、占比17.2%,投资额1855亿元。

      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农业以及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共91个、投资额861亿元,占比分别为23%和11.3%,与第三批相比分别提高了5.3个和4.6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第四批示范项目还重点向民营企业倾斜。民营企业参与项目143个、投资额2429亿元,占比分别为57.9%和51%,高于前三批落地项目46.9%的民营企业参与率。

      “从总体上看,第四批示范项目更加注重合规性,而且重点工程、基层、中西部等倾向明确。同时,更加注重引入民营资本。”赵全厚说。

      示范项目落地率高

      “PPP示范项目影响力日渐增强,规模逐年扩大,已覆盖全国30个省份以及市政、交通、环保、水利、农业、旅游、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18个行业领域。”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前三批697个示范项目中,已有597个签约落地,涉及投资额1.5万亿元,落地率85.7%,远超入库项目平均38.2%的落地率。

      各地逐步建立省级、市级示范项目遴选机制,出台了资金奖补、政策扶持和项目推介等配套支持措施,促进了本地区PPP工作的整体推进,带动了更多项目落地实施。“总体看,落地示范项目数位居全国前列的河南、云南、山东等地,在入库项目数、落地率、开工率等方面较为领先,PPP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也较为明显。”该负责人说。

      此外,通过项目示范,一方面在市政、交通、环保等成熟领域探索项目打包、“肥瘦搭配”等创新模式,加大PPP推广力度;另一方面,通过PPP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和资源,推进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增加和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逐渐增多,占比已近两成。

      鉴于示范项目在政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规范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积极性较高。已落地的597个示范项目中,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有280个、涉及投资额4948亿元,占比46.9%。同时,许多金融机构均为示范项目提供了审贷绿色通道及利率优惠,一些项目入选示范后的融资利率由上浮变下浮,融资成本降低两成以上,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已落地示范项目中先后涌现出了云南大理洱海环湖截污项目、安徽池州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河北张家口桥西区集中供热项目等一批兼具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正面典型,验证了PPP模式的优势,提振了各方推进改革的信心。”该负责人说。

      逐步完善激励制度

      “推进PPP改革需要坚持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双轮驱动’。在逐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PPP制度体系的同时,财政部注重通过项目层面的先行先试,树立正面典型,实时检验制度,不断总结经验,推动PPP健康发展。”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示范项目的评选不断优化评选方法,提高入选项目质量。同时,注重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建立‘能进能出’机制,明确项目入选后1年内未能签约落地、经查实存在操作不规范问题以及不再适用PPP模式的,要及时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确保项目经得起检验。目前,已调出55个项目。”该负责人说。

      逐步丰富激励手段,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出台PPP以奖代补政策,对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给予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奖励,对存量项目给予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额度2%的奖励,用于项目前期开发费用或运营补贴。奖补资金支持项目须通过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审核和专家评审,确保按期落地、规范实施。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282个示范项目累计获得奖补资金16.6亿元。

      此外,财政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共同推选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的市、县,并在后续示范项目评选、安排PPP以奖代补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PPP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予以倾斜支持。目前,已有10个市、20个县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彰,获得PPP以奖代补资金1.73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助力PPP规范发展。”该负责人表示,要开展示范项目资本金回头看,确保项目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坚决防止小股大债叠加杠杆堆积风险;积极推动示范项目与民营企业对接,继续加大以奖代补资金、中国PPP基金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的倾斜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 江苏省:2018年新开工棚改房21.5万套

      从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2017年,江苏省各项指标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总计约80万棚户区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2018年江苏省将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改善,确保落实新开工棚改21.5万套、基本建成17万套的任务。

      去年,江苏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7.47万套、基本建成26.45万套,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48%和146.95%;公租房基本建成9253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32.19%;新增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164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31.33%。

      自2013年以来,江苏省对棚改这一民生工程的推进力度逐步加大,资金、土地等配套支持政策也逐步完善。2017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争取到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资金22亿元,并获得国家发改委“真抓实干奖励资金”3亿元,将补助资金按规定用途及时拨付下达到各市县。江苏省还争取到中央财政35.5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棚改补助资金5亿元,以上资金全部下拨各市县后,有力促进了各地棚改任务的完成。2017年,江苏省国土部门单列新增用地计划8800亩,全部下达各市县,专用于棚改。

      争取政策性贷款的支持,也有力推动了棚改工作顺利进行。去年江苏省新开工棚改项目共获国家开发银行授信1096亿元,发放棚改贷款606亿元;获农发行评审贷款192亿元,实际发放贷款202亿元,授信、评审额度和发放贷款额度在全国均位居前列。

      2016年起,江苏省因地制宜地推进棚改货币化。去年,江苏省对于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内和以外的城市采取了不同方式,商品住宅消化周期长的城市,更偏重于棚改货币化,江苏省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2.83%,其中南京、苏州、无锡3个全国热点城市货币化安置比例合计为19.83%,其他城市货币化安置比例为62.24%。(有修改)

      摘自 央视网 2018.02.09

  • 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新政颁布项目预算超5万元 一般均需进行审价

      昨日,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工作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根据《流程》,网上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简称“维修资金”),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另外《流程》规定,项目预算超5万元(含5万元),除按相关规定不需审价的,均应实行审价,并按预算审价后金额分摊费用。

      《流程》规定,在组织实施单位登录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https://wxzj.gzcc.gov.cn,以下简称“物维系统”)并提交后,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流程》还明确要进行预算审价。项目预算超5万元(含5万元),除按相关规定不需审价的,均应实行审价,并按预算审价后金额分摊费用。组织实施单位可通过物维系统向专户管理银行委托的审价企业进行预算审价,或自行选择审价企业进行预算审价。组织实施单位将审价报告在物业管理区域向列支范围内业主公告7日以上。

      根据《流程》,使用维修资金须征求并公示业主意见。经“双 2/3”业主同意后,组织实施单位将投票表决结果按规定时限在物业管理区域向列支范围内业主公示(采用书面征求意见产生的表决结果应当公示30日以上,采用集体讨论、电子投票形式产生的表决结果应当公示7日以上)。公示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组织实施单位将表决结果录入物维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立即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如果遇到紧急使用,则不需提供业主同意使用方案的表决结果及公示情况。(有修改)

      摘自 《广州日报》 2018.02.09

  • 中国建设报: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促进工程质量均衡发展

      明重点 抓关键 助推质量提升

      ——各地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经验分享(节选)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促进工程质量均衡发展

      为何要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原因在于工程质量发展的不充分不均衡,如工程实体质量分化较为严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仍有发生;地区之间、企业之间、项目之间质量不均衡。同时,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缺乏有效手段,管理力量较为分散,阶段性特征明显。如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着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劳务人员技能不精、企业主体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实体质量方面存在桩基础施工不规范、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控制不严等问题。

      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推进至关重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各个层面的政策文件均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推进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清晰、重点明确。

      结合具体实际,湖北提出要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施工企业为重点,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程序化、质量控制的规范化,最终建立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消除质量常见问题,促进工程质量均衡发展,持续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湖北省的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主要包括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化3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按照“体系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的要求,对应履行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做出规定,实现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二是按照“质量标准样板化、方案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规范化”的要求,对主要分项和关键工序的具体做法及管理要求等做出规定,保障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三是按照“程序清晰、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要求,细化质量监督内容、统一监督工作程序、规范质量监管行为、督促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实现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化。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落地,湖北省明确了相关的实施步骤。一是试点示范阶段(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文件,指导工作开展,确定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试点示范地区,培育试点示范企业、试点示范工程项目。二是总结推广阶段(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试点地区从主管部门、试点企业和工程项目等各层次对工作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提炼,形成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管理制度、方案、流程和评价标准等成果,在此基础上扩大推广范围。三是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月起)。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文件、体系基本形成之后,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组织专家到武汉、宜昌、襄阳和黄石等试点地区、试点企业,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巡讲,交流经验,共享成果。组织试点地区主管部门召开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交流、分析试点情况,进一步研究和部署推进试点工作的意见、措施。

      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结合,加强质量过程管控,落实质量终生责任。二是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结合,从质量常见问题入手,狠抓实体质量突出问题。三是与安全管理标准化结合,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四是与日常质量监管工作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并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广泛动员,有序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同时,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表彰试点示范企业及示范工程,下发《关于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

      通过一系列工作的推进,湖北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成效。有关人员认为,施工现场是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信息化是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支撑、参建各方共同参与是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关键。

      湖北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在推行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意义、内涵和特征理解不到位,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加大了管理成本、增加了资金投入;如工作依据不足,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实施、检查和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如激励机制不健全。参建各方管理合力尚未形成,施工企业“单打独斗”,导致积极性、主动性和普遍性不强。

      因此,在未来的工作中,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推进要明确6个“认识”。一是认识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工作,要坚持抓才能取得成效;二是认识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要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三是认识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持续改进;四是认识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不能等同于精细化;五是认识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不能一刀切,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创新,要体现企业特色、地方特色;六是认识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不能“包治百病”。

  • 贵州省: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2月9日)

      截止2月9日,我站共收到40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7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311.29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6个,核减金额约2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0个,核增金额0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1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变更设计预算;

      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3、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0、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工程施工图预算;

      11、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2、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3、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工程

      14、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15、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6、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7、花安高速K84+310~K86+592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18、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K21+603~K21+810边坡治理变更施工图预算;

      19、遵贵扩容工程GWK28+900~GWK29+200段取消临时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0、紫望高速项目ZWTJ-2合同段田干上大桥改为填方路基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1、2017年久长等四对示范服务区创建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

      22、尖小高速公路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变更施工图预算;

      23、贵州省关岭等6对服务区水源、围墙及监控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4、响水等八对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

      2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工程(工程审计)决算

      26、沪昆高速凯里至麻江段凯里西收费站原赴改扩建工程概算;

      27、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第10合同段K100+450~K100+650高填路基改桥设计变更;

      28、贵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29、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标段K4+160~K4+460段填方路基滑坡治理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30、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31、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2月9日)

  • 河南省:南阳市财政局四项措施积极推进PPP规范发展

      一是全面梳理已实施项目。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已实施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查找风险,完善手续,进一步研究制定风险预案,防止出现退库风险。围绕新政策,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项目管理标准和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两个机制”。建立能进能出机制,对于入库一年无进展的项目强制要求退库,倒逼实施机构和参与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PPP项目实行全流程监管,强化项目规范管理,推进项目提质增效。

      三是规范项目程序。在立项环节,重点选择公共服务领域和基础设施的项目,优先上马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选择关联度高、投资收益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项目信息及进度信息,确保操作规范。

      四是认真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加强与各部门、县区项目库信息沟通,加强项目管理入库标准和管理要求,提高入库项目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好项目基础工作,强化跟踪服务指导,确保严格按照流程要求规范操作,对照上级入库条件认真筛选申报项目,确保每一个申报项目符合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入库标准并规范实施和运作,提高项目入库率。

  • 河南省:焦作市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 规范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

      近日,焦作市财政局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焦作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发放范围及主体、支付标准、方式、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科学界定发放范围及主体。按照“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评审专家的评审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来支付。其中,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其他项目的评审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方面支付。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人员等,均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二是统一劳务报酬支付标准。评审时间在3小时(含)以内的,劳务报酬为每人300元。超过3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每人增加50元。超过0.5小时(含)不满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超过时间不满0.5小时的,不增加费用。评审专家因迟到而影响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每迟到0.5小时扣减50元,不满0.5小时的按0.5小时计算,依此类推。连续累计迟到3次的,暂停参加评审活动一年。

      三是规范评审交通费补助标准。焦作市城区内交通费用由评审专家自理(含解放区、山阳区、马村区、中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聘用焦作市辖县(市)评审专家的,其往返城市间的交通费用按每人80元发放;聘用焦作区域外评审专家的,与焦作地区相邻的往返城市间的交通费按每人100元发放,与焦作地区不相邻的往返城市间的交通费按每人200元发放。

      四是明确评审和劳务报酬支付时间。评审劳务报酬按照实际评审时间计算。评审时间(含资格预审)即评审专家按照通知要求时间到达评审现场签到开始至提交评审报告时间止。其间用餐与休息时间不计入评审时间。采用转账方式支付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使用现金的,由使用单位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处理。

      五是严格劳务报酬预算经费管理。评审劳务报酬经费应优先从政府采购项目结余资金中解决,不足以支付的,可以通过统筹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一般性项目支出解决。各单位要按照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年度评审劳务报酬经费,并纳入部门预算进行管理。

      该《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将使我市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趋于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

  • 河南省:去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首破万亿 2018年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将扩容

      2017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4.5%,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贡献率超过20%,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税收占全省地税收入的47%,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10%左右......2月6日上午,在郑州举行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交出了2017年的“成绩单”。

      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是省委、省政府科学推进型城镇化的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按照“以绿荫城、以水润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要求,首批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45个市县全部完成新一轮城乡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各类城市设计103项、专项规划559项,控规覆盖率达到68.93%。建立“储备一批、论证一批、建设一批”的项目滚动发展机制,入库项目9657个,总投资额2.78万亿元;在建和竣工项目4317个,完成投资2704亿元,拉动了经济,改善了民生。

      围绕一件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实事发力,让老百姓有了更多的获得感。一组数据印证了这一点:2017年,全年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58.87万套,基本建成64万套,新增公租房分配12.93万套,改造农村危房8.8万户,新建改造公厕1305座、供热管网991公里、热力站841座,新增供热面积8916万平方米、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1500吨、日收转运能力1280吨、建筑垃圾年资源化利用能力1250万吨,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安居才能乐业。我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科学定位,因城施策,限购、限价、限贷等措施与去库存并举,努力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2017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7090亿元,居中部第一、全国第四位,同比增长14.7%,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保持在7个月左右,郑州等热点城市完成调控目标;全省新市民新开住房公积金账户32万人、同比增长23倍,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45亿元,有力支持了新市民住房消费需求。全省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一年比一年敞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2年的34.7平方米提高到2016年的40.04平方米。

      当前,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突破50%,随着“三区一群”建设等战略规划的深入实施,我省发展的空间格局将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城乡经济社会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天的会议绘制出了今后5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的“路线图”。“今后5年,我省将紧紧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建设品质、创新治理模式,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革完善住房制度,提升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转型发展水平,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吴浩在会上表示。

      今年我省因城因地施策,继续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郑州市将严格执行调控政策,加大土地供应规模,加强价格指导,加快住房建设和投放,确保实现调控目标;周边商品房销售和价格过快上涨的市县将及时调整去库存鼓励政策,结合实际出台调控措施,防止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库存周期在18个月以上的县城,合理安排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等政策,进一步活跃市场,有效填补调控城市市场缺口。同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力争全省今年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主体达到500家,今年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90%完成分配,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与此同时,2018年,我省还将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力争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在首批45个市县基础上,把16个省辖市老城区和17个非贫困县纳入;全省将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8座,新增日处理能力60万吨,加快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全省新增日焚烧能力1000吨;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今年再改造农村危房6万户,让更多困难群众住上安全房、暖心房。

  • 佛山市:2017年度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总结会议顺利召开

      2017年1月26日市造价服务中心、市造价与招标协会共同召开了2017年度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总结会议。会议由市造价服务中心计价依据室主任周国亮主持,市造价服务中心主任余建平对我市信息管理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副主任黄晓敏回顾和总结了2017年造价信息管理工作并对2018年信息工作作了新的规划,市工程造价与招标协会副会长林深榆也对协会的信息工作作了总结。会议明确了2018年我市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思路和目标,同时对2017年度一批表现突出的优秀信息通讯员以及优秀建材供应商会员单位进行了表彰。

      2017年我市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顺利完成既定的目标,展望2018年我们将继续加强造价信息管理工作,重点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领域的价格以及指标指数等造价信息进行市场调研、测算和研究发布机制,以“及时、准确、实时智能”数字造价目标,及时体现市场实际情况,发布贴近市场的材料价格,持续推进我市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 合肥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全部开工 预计4月完成土建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形如铮铮铁骨,将城市生命线包裹其中。记者从市城乡建委获悉,截至目前,合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58.32公里试点项目已全部开工,形成廊体44.5公里,预计今年4月份完成全部土建施工。其中,进度较快的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已形成廊体17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形如铮铮铁骨,将城市生命线包裹其中。记者从市城乡建委获悉,截至目前,合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58.32公里试点项目已全部开工,形成廊体44.5公里,预计今年4月份完成全部土建施工。其中,进度较快的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已形成廊体17公里。

      2016年,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据介绍,我市综合管廊规划范围为合肥市区及周边9个乡镇的部分区域,总面积约1190平方公里。综合管廊规划总长度约717.7公里(含缆线管廊),其中干线综合管廊规划100.1公里、支线综合管廊规划349.5公里、缆线管廊267.2公里。管廊断面以四舱为主,入廊管线包括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等管线。

      去年底,我市制定并出台《合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应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管线、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近日,《合肥高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入廊管线竣工测量技术设计书》也顺利通过专家审查,标志着我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从单纯管线管理延伸至地下空间管理时代。

  • 在规范中引领PPP稳步发展——财政部公布第四批PPP示范项目

      开展项目示范、打造样板工程,是财政部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前三批示范项目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财政部近期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筛选出第四批396个示范项目,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

      一、不断完善项目示范工作机制

      推进PPP改革需要坚持制度创新与实践探索“双轮驱动”。在逐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PPP制度体系的同时,财政部注重通过项目层面的先行先试,树立正面典型,实时检验制度,不断总结经验,推动PPP健康发展。从2014年起,每年推出一批PPP示范项目。

      (一)不断优化评选方法,提高入选项目质量。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多方参与、协同推进。从财政系统自行组织评选,到与20家行业部委联合组织申报、评选,逐步加强横向联合,调动行业部门积极性。二是优化评选程序,确保评审公平公正。事前全面公开评审程序和标准,事中“在线”完成申报、初选和评审,事后及时披露申报材料和评审专家名单。评审时引入部委观察员制度,由系统随机抽选专家,并建立专家保密、回避和背对背评分机制。三是细化评审标准,提升评审科学性和专业性。逐步完善合规性要求和评分指标权重,确定统一分数线标准,不断细化项目行业分组,提升各组项目行业集中度、突出行业特点。

      (二)注重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一是明确对口联系人。逐步建立覆盖各有关行业部委、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的联系人网络,确保每个项目对口到人、对接到位。二是强化跟踪督导。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季报制度,持续跟踪示范项目进展情况。联合相关部委定期组织督导调研,强化政策指导、工作督查、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推动项目实施。三是建立“能进能出”机制。明确项目入选后1年内未能签约落地、经查实存在操作不规范问题以及不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要及时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确保项目经得起检验。目前,已调出55个项目。

      (三)逐步丰富激励手段,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一是出台PPP以奖代补政策。对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给予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奖励,对存量项目给予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额度2%的奖励,用于项目前期开发费用或运营补贴。奖补资金支持项目须通过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审核和专家评审,确保按期落地、规范实施。截至目前,已有282个示范项目累计获得奖补资金16.6亿元。二是开展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推选。联合发展改革委共同推选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的市、县,并在后续示范项目评选、安排PPP以奖代补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PPP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予以倾斜支持。目前,已有10个市、20个县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彰,获得PPP以奖代补资金1.73亿元。

      二、前三批示范项目取得积极成效

      PPP示范项目影响力日渐增强,规模逐年扩大,已覆盖全国30个省份以及市政、交通、环保、水利、农业、旅游、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18个行业领域。截至2017年底,前三批697个示范项目中,已有597个签约落地,涉及投资额1.5万亿元,落地率85.7%,远超入库项目平均38.2%的落地率。

      前三批示范项目情况汇总表

      (一)带动区域发展。各地逐步建立省级、市级示范项目遴选机制,出台了资金奖补、政策扶持和项目推介等配套支持措施,促进了本地区PPP工作的整体推进,带动了更多项目落地实施。总体看,落地示范项目数位居全国前列的河南、云南、山东等地,在入库项目数、落地率、开工率等方面较为领先,PPP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也较为明显。

      (二)引领行业破冰。通过项目示范,一方面在市政、交通、环保等成熟领域探索项目打包、“肥瘦搭配”等创新模式,加大PPP推广力度;另一方面,通过PPP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和资源,推进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增加和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逐渐增多,占比已近2成。

      (三)发挥增信作用。鉴于示范项目在政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规范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积极性较高。已落地的597个示范项目中,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280个、涉及投资额4948亿元,占比46.9%。同时,许多金融机构均为示范项目提供了审贷绿色通道及利率优惠,一些项目入选示范后的融资利率由上浮变下浮,融资成本降低2成以上,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四)复制经验做法。已落地示范项目中先后涌现出了云南大理洱海环湖截污项目、安徽池州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河北张家口桥西区集中供热项目等一批兼具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正面典型,验证了PPP模式的优势,提振了各方推进改革的信心。许多做法和模式通过经验交流、案例编制、媒体报道等方式得以迅速推广复制,进一步放大了示范效应。

      三、第四批示范项目步子更稳、质量更高

      2017年,我部联合18家部委启动第四批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各地及有关行业部委共申报项目1226个、投资额2.1万亿元。最终确定396个项目入选第四批示范,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与第三批相比,第四批示范项目呈现以下特点:

      (一)条件更严格,规模更合理。要求项目规划立项、用地审批等前期手续完备,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与行业政策导向保持一致。入选项目中已落地项目247个、投资额4761亿元,占比均超6成,项目成熟度进一步提高。总的看,与第三批的516个项目、投资额11708亿元相比,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下降了23.3%和35.2%,入选率从第三批的44%降至32.3%。

      (二)向基层项目和重点地区倾斜。从地域分布看,东、中、西部地区项目数分别为96个、142个和158个,投资额分别为2208亿元、1950亿元和3431亿元,其中西部地区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占比39.9%和45.2%。从项目层级看,省、市、县三级项目数分别为10个、110个和276个,投资额分别为807亿元、3328亿元和3454亿元,其中县级项目数占比69.7%,比第三批提高11个百分点。从重点支持地区看,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项目46个、占比11.6%,投资额511亿元;连片特困地区项目68个、占比17.2%,投资额1855亿元。从省份排名看,山东、云南、湖北项目数排名前三,分别为38个、36个和32个;浙江、云南、四川投资额排名前三,分别为808亿元、746亿元和629亿元。

      (三)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一是向重点领域倾斜。农业以及旅游、教育、文化、体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共91个、投资额861亿元,占比分别为23%和11.3%,比第三批相比分别提高了5.3个和4.6个百分点。市政、交通、环保、城镇综合开发等领域的项目数和投资额占比进一步下降。二是向民营企业倾斜。民营企业参与项目143个、投资额2429亿元,占比分别为57.9%和51%,高于前三批落地项目46.9%的民营企业参与率。

      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助力PPP规范发展:一是强化项目动态监管。开展示范项目资本金回头看,确保项目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坚决防止小股大债叠加杠杆堆积风险。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积极推动示范项目与民营企业对接,继续加大以奖代补资金、中国PPP基金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的倾斜力度。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适时公布第四批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及评审专家名单,加大项目全周期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处理信息造假、评审舞弊、执行走样的项目及相关责任人。四是加强案例宣传推广。注重项目跟踪和案例挖掘,对于实施效果好、代表性强、创新性突出的项目,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和提炼,持续扩大示范效应。

  • 河南将政务信息系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并要求全省各部门将政务信息系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河南省财政厅对省直各部门单位、市县财政部门提出了三项要求:

      首先,明确将政务信息系统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明确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活动。

      其次,要求系统建设符合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活动时,要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强化项目管理和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要符合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政务数据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第三,确定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方式。政务信息系统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或公开招标失败,需要变更为非公开招标方式的,经省辖市(含省直管县)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不适用政务信息系统采购。

  • 贵州以新规为准绳全面规范政采

      贵州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对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文件编制、质疑投诉受理等六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令”)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在采购信息公开方面,贵州省财政厅提出,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采购需求公示制度,及时公告履约验收报告。其中指出,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 于验收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报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采购文件编制工作,贵州省财政厅明确,要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合理设置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合理设置样品要求,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其中指出,应合理确定主观评审因素的分值,货物项目的主观评审因素分值原则上不得高于总分值的10%,服务项目的主观评审因素分值原则上不得高于总分值的1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需提高主观评审因素分值的,须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合理确定。

      针对投标人资格审查,贵州省财政厅要求,要明确资格性审查职责,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87号令依法履行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职责,不能委托评标委员会代行资格审查职责;要规范资格审查程序,招标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后,在评标开始前完成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在评标前及时告知相关供应商未通过理由,投标人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复核,资格审查及复核记录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留档备查。

      关于项目评审管理,贵州省财政厅明确了重新评审情形,并对评审专家监督管理和采购人代表的委托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指出,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重新评审条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87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不需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批。重新评审改变原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发现评审存在错误,除可以重新评审的情形外,对于其他情况,提请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对评审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在质疑投诉受理方面,贵州省财政厅明确了质疑主体和质疑受理方式,同时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供应商投诉。其中指出,投诉实行实名制,供应商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投诉书和邮寄递交投诉书的方式依法投诉,并按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通过邮寄递交投诉书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进行邮寄,并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现场身份确认,以确保其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为投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此外,贵州财政厅还对采购活动组织管理中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价、采购文件售价、自行组织招标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其中指出,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综合服务的机构,不得违法插手、干预政府采购活动,不得非法限制、剥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定职责。采购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高于人民币300元,采购文件中的清单、附件、图纸等,是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单独售卖。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免费提供。

      (黔财)

  • 四川评审专家管理强化违约责任

    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出台《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以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力促该省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办法》对专家征集、资格审核、教育培训和考核测试、聘任和续聘、终止聘任、专家管理、专家抽取和使用、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等有关专家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范,并建立健全了财政部门与评审专家之间的契约管理制度、违约处理制度、继续教育和考核测试制度等。

    在契约管理制度框架下,《办法》规定,通过终审的申请人,应与四川省财政厅统一签订《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任协议》,聘为评审专家,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聘任为评审专家的,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制作《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并将《聘任协议》和《证书》交市(州)财政部门颁发,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资料由四川省财政厅返市(州)财政部门留存归档。

    为保证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熟悉,《办法》规定申请人被聘为评审专家前和评审专家在聘期内,应当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测试。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集中培训为主。教育培训和考核测试可以由四川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政府采购业务知识、政府采购执业道德等。教育培训内容和考核测试标准由四川省财政厅统一确定。考核测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对于首次考核测试不合格的申请人、评审专家,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补充考核测试,补充考核测试事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由参加了教育培训但首次测试不合格的申请人和评审专家自愿报名参加。补充考核测试有关费用由评审专家自行负担。教育培训和考核测试中,申请人、评审专家存在冒名顶替、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组织单位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培训,取消其考核测试成绩,通报其所属单位,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办法》建立了较严格的专家违法违规和违约处理制度。比如,评审专家执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构成行政处罚的,按照有关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处理。

    根据《办法》,评审专家有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等九项违约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中止其在3-6个月内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评审专家有在四川省内多地申请评审专家的;冒充其他人参加评审或者让他人顶替自己参加评审的;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影响政府采购公正、独立评审等十一项违约情形之一的,终止聘任,并永久拒绝其评审专家聘任资格申请。

    申请人或评审专家有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的;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等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评审专家在教育培训或者考核测试过程中冒名顶替或者舞弊的,终止聘任,并在终止聘任后3年内拒绝其评审专家聘任资格申请。

    据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一是制度上解决了目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更加严密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聘任流程,建立了严进、严管的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实现了有权必有责,违规必受罚。

    《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 贵州省: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2月2日)

      截止2月2日,我站共收到36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5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309.53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4个,核减金额约1.4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0个,核增金额0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1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变更设计预算;

      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3、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0、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工程施工图预算;

      11、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2、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工程;

      13、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4、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工程;

      15、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16、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7、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花安高速K84+310~K86+592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19、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K21+603~K21+810边坡治理变更施工图预算;

      20、遵贵扩容工程GWK28+900~GWK29+200段取消临时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1、遵贵扩容工程K3+000~K3+290段右侧边坡处治设计变更预算;

      22、紫望高速项目ZWTJ-2合同段田干上大桥改为填方路基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3、2017年久长等四对示范服务区创建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

      24、尖小高速公路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变更施工图预算;

      25、贵州省关岭等6对服务区水源、围墙及监控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6、响水等八对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

      27、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工程(工程审计)决算

      28、沪昆高速凯里至麻江段凯里西收费站原赴改扩建工程概算;

      29、瓮安至开阳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2月2日)


  • 北京市:强化政府监管 落实主体责任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发布实施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的出台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督促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对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督促责任主体消除和防范质量风险、提质增效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规定》出台的主要背景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0年第5号)自2010年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和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均强调要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质监站的作用,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对新时代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新更高的要求。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明确要求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应当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义务,同时要求政府监管部门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北京市现行的依计划有差别开展监督工作、委托检测机构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购买社会专业化服务协助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督工作效率,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对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需要加以固化,以指导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

      二、《规定》强化政府质量监管

      《规定》一是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原则、范围、实施主体和程序,确保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质量监督工作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类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程序,按计划有差别地开展。二是明确了必要的监督抽查频次和抽查重点。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每个工程项目的监督抽查频次原则上不少于3次(装饰装修工程不少于1次),且每3个月不少于1次,对重点工程增加监督抽查频次,重点加强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对施工现场较严重的5种违法违规情形,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向同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合格后进行复查,确保严重质量隐患得到消除。四是明确要求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以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规定》督促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规定》一是明确要求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未配齐的,责令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工,督促参建单位配齐质量管理人员,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不安全不施工。二是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止的条件,提出责任主体在中止施工期间应当确保施工现场质量管控措施到位,停工部位处于安全稳定状态;应当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发现质量隐患要立即消除,加强对主体结构、主要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的维护保养,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建设工程终止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的条件。三是明确了恢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条件和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在恢复施工时,应当对施工现场复工条件进行自查和验收,中止施工超过一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状态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关检测,确保复工质量安全。

  • 重庆市:2017年四季度建设工程人工工资价格指数




  • 财政部:公布2017年度全国PPP项目信息情况报告 市政工程类项目居国家示范项目首位

      “2017年度全国PPP项目信息情况报告”日前由财政部PPP中心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收录到管理库和储备清单的PPP项目共有14424个,总投资额为18.2万亿元。其中,管理库项目7137个,储备清单项目7287个。

      财政部PPP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PPP改革推行4年以来,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在纠正不规范行为的同时,PPP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稳中求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控财政金融风险,支持扶贫脱贫,开展污染防治,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从此次披露的情况来看,截至2017年12月末,三批国家示范项目共计有697个,总投资额为1.8万亿元,落地597个,投资额为15303亿元、落地率85.7%。第一批22个示范项目自2016年末以来、第二批162个示范项目自2017年3月末以来已100%落地。第三批示范项目中落地项目413个,12月当月新增落地项目15个,落地率为80.5%。

      在国家示范项目当中,市政工程类项目一直居于首位。在597个落地示范项目中,市政工程类267个,占44.7%;交通运输类62个,占10.4%;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53个,占8.9%,上述三类数量季度环比分别增加11个、1个、2个,年度同比增加87个、25个、23个;其他各类共215个,占36.0%。

      按各地落地示范项目数统计,河南、云南、山东落地项目数居前三。河南已有53个示范项目签约进入执行阶段,居全国第一;其他依次为云南49个、山东(含青岛)46个、安徽38个、河北38个、湖北28个、福建(含厦门)28个、内蒙古27个、湖南27个。上述9省份合计占落地示范项目总数的半数以上。

      此外,从落地项目开工数量来看,山东和安徽两省在全国处于领先。截至12月末,已开工落地示范项目271个,占落地项目总数的45.4%。开工示范项目数前三位的地方分别是山东(含青岛)、安徽、云南,已开工项目分别为33个、32个、23个,占落地示范项目数的比例分别为71.7%、84.2%、46.9%。此三省落地示范项目数合计占全国落地示范项目数的三成左右。

      从民营企业参与的行业领域来看,民营、含民营及外资的联合体两类项目数合计280个、投资额4948亿元,分别占落地项目数、投资额的46.9%和32.3%。民企参与的行业领域有17个,其中,市政工程类占比最大,其余分别是,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养老、水利建设、医疗卫生等。


  • 海南省:一图读懂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广应用的绿色环保建筑形式,目前在海南正处于推广起步阶段。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在全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通过建造方式的变革,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确定了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并鼓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市县情况制定发展目标。

      装配式建筑有哪些特点?海南如何有序推广装配式建筑?有哪些适用于海南的具体建造方式?本期图视带您了解装配式建筑。

      一、什么是装配式建筑

      建筑的部分或全部构件在工厂预制完成

      运输到施工现场

      将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组装而建成

      称为预制装配式建筑

      二、装配式建筑的特点有哪些

      1、大量的建筑部品由车间生产加工完成,

      构件种类主要有:外墙板内墙板叠合板阳台空调板楼梯预制梁预制柱……

      2、现场大量的装配作业

      比原始现浇作业大大减少

      3、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

      理想状态是装修可随主体施工同步进行

      4、设计的标准化和管理的信息化,构件越标准,生产效率越高,相应的构件成本就会下降,配合工厂的数字化管理,整个装配式建筑的性价比会越来越高

      5、符合绿色建筑的要求

      三、我省如何制定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

      积极促进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技术标准研究

      建立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审核把关机制

      引进国内建筑业权威科研机构联合组建海南装配式建筑技术审核、实验检测工程技术中心

      针对海南高地震烈度设防标准、超强台风以及防水等影响装配式建筑安全的关键因素进行技术攻关和审核把关

      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应用标准

      逐步建立健全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和技术体系

      四、发展装配式建筑海南有哪些政策支持?

      强化用地保障

      加强财政支持

      加大金融支持

      实施税费优惠

      推行工程总承包

      优化审批服务

      鼓励项目应用

      五、有哪些适用于海南的建造方式?

      1、在中高层以下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建造中

      鼓励使用预制内外墙板、楼梯、叠合楼板、阳台板、梁以及集成式橱柜、卫生间浴室等部品部件

      2、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大跨度工业厂房建造中

      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3、在风景名胜区及园林景观、仿古建筑等领域,以及低层高档商品住宅中

      鼓励适当发展现代装配式木结构建筑

      4、在农房建造中

      积极推广轻钢结构建筑

      5、在城市桥梁、管道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造中

      积极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建造

      6、海南推广装配式建筑分4步走

      从2018年起,省政府每年对各市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提出要求,要求一定规模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外墙板、内墙板、叠合楼板、楼梯、阳台板等一定类别的部品部件,将推进装配式建造方式与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相结合

      2018年

      ■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

      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2019年起

      ■大幅度提高新建建筑部品部件的使用比例

      ■海口、三亚等城市要争取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建立符合海南地方特点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质量和计价体系

      ■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力量雄厚的研发中心、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

      到2020年

      ■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

      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

      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

      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到2022年

      ■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 贵州未来3年将开通建设多条铁路

      据贵州省铁路建设办公室介绍,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30年)》,贵州省铁路网总规模约75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约2500公里,规划目标为:到2030年,贵阳至周边省会城市和全国主要经济区2至7小时通达,至贵州省内其他市州中心城市1至2小时抵达,贵州省内相邻市州实现铁路连通。

      “十三五”期间(2016年——2020年),贵州铁路投资规模约1200亿元,预计新增铁路营运里程1500公里以上。到2020年底(“十三五”末),全省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4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速铁路1500公里以上,基本建成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铁路网。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贵州还有多条铁路开通或建设:

      铁路开通方面:预计2018年内,铜仁至玉屏城际铁路通车;2019年内,安顺至六盘水城际铁路开通;2019年9月,瓮安至马场坪铁路通车;明年底,成贵高铁(成都东——贵阳东)开通。

      铁路建设方面:2018年内,力争盘州至兴义城际铁路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前,铜仁至吉首铁路开工建设等。

  • 北京市:2017年北京市重点工程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有序推进,总投资近280亿

      为落实习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提出的“牢牢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指示精神,北京市重点工程聚焦教育、医疗两个重点疏解领域,增设非首都功能疏解类项目,并逐年增加该类项目规模。

      2017年重点工程安排了9项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1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80亿元,占重点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的10%,同比去年增长3个百分点;计划新开2项,计划完工1项,年度计划投资30亿元;截至2017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8.6亿元,占年度计划96%,实现完工1项、开工1项,其他7项在建,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有序推进。

      教育——五个校区疏解近六万师生

      5项教育项目积极推进,均计划于2020年投用,全部建成后可疏解近6万名师生。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二期工程于11月竣工投入使用,已启动三期工程征拆工作。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昌平校区B组团完成施工范围内河道清淤及S4基槽开挖施工,同步开展踩河新村非宅拆迁工作。北京电影学院怀柔新校区A-E区开展主体结构施工,F区开展地下结构施工,完成工程总量23%。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二期工程于年底取得施工许可,正开展土方施工。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正全力推进前期工作。

      医疗——四家医院疏解近五千床位

      4项医疗项目进展顺利,均完成年度计划,建成后可实现疏解床位约5000张。天坛医院迁建工程已按计划于年底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同仁医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工程完成5段屋面结构、地下二次砌筑施工,感染楼实现封顶,完成工程总量50%。昌平区回龙观西城区旧城保护定向安置房配套医院(人民医院北院区)完成二次结构施工,正开展外立面玻璃及电气机电配管安装施工,完成工程总量70%。友谊医院顺义院区已完成基础施工,完成工程总量20%。

      调度——四项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采取多种调度方式,全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建设。

      一是实行项目精细化管理:9个项目逐一建立台账,并每月及时更新工程进展情况;10月起,对计划新开项目建立周报制度,每周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密切跟踪工程进展情况。  

      二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协调推进工程建设:会同市教委协调推进教育项目,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二期工程施工许可实现了当日申报当日获批;会同市医院管理局多次调度天坛医院迁建工程,实现首个医疗疏解项目顺利竣工验收。

      三是增加现场调度频次,强调跟踪落实:9个项目全部实现现场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存在问题,并对存在问题项目开展回访复查,查看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推动工程建设。

      四是及时提高协调层级,开展集中调度: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督查室召集市级审批职能部门、相关区政府和建设单位召开会议,集中调度进度滞后项目。各相关部门对工程存在的前期手续办理、征地拆迁、资金落实等问题予以协调,督促建设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申办各项前期手续,推动项目尽早开工。


  • 河北省: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预防和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省政府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

      考核内容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机制、全面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工作成效等情况。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4名、B级8名、C级1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核等级为A级: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显著;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前4名,且未发生考核等级为C级情形的。如考核得分前4名中有C级情形的,按得分高低依次顺延,确定4名A级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发生3起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或发生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在国家对我省考核抽查中因存在重大扣分项对我省考核结果造成重大影响的;如果有多个市发生上述问题,考核得分最后一名的确定为C级。

      考核等级在A级、C级以外的为B级。

      该办法提出,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省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领导小组对该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市级政府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督促落实。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四川省: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制

      到2020年,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7.5%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成都、绵阳、泸州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到2020年基本实现用工单位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全覆盖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特级建筑业企业达25家,年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超过10家,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在7.5%以上。

      《意见》从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建设组织模式、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科技设计引领、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等方面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要求。

      在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方面,《意见》要求清理和精简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允许业主自行决定发包方式;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和网上异地评标,推进电子招标投标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完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实现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成都、绵阳、泸州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对工程建设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全过程集约化咨询服务;政府投资的项目特别是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各类公共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意见》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第一责任;加大对封闭式管理园区和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在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上,《意见》要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擅自设立和收取法定以外的保证金和费用;强化合同对工程价款的约定与调整,提倡采用全过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支付。

      在技术创新、工程质量创优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用工单位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全覆盖。

  • 邢台市:堪称史上最严,今年我市将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度

      1月30日,记者从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期,邢台市建设局将制定出台《邢台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在2018年新开工项目实行。同时,为更加充分的发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度的作用,对保证金的预留比例根据工程质量状况实施差别化管理,鼓励企业多创优质工程。

      邢台市建设局负责人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有关情况,他说,2017年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一般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预留质量保证金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施工合同顺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有利于净化建筑市场,使失信者付出经济代价。

      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积极创建国优、省优工程,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合同价款1.5%预留;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不按图施工、出现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彻底、主要建筑材料不合格、主体结构和节能实体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验收程序不符合规定质量问题的工程,其质量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3%预留。

      当日,邢台市建设局负责人,还介绍了我市正在运行的预拌混凝土生产监管“黑匣子”系统情况,为有效遏制无资质搅拌站违规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用于建设工程上,防止建筑业企业在现场养护预拌混凝土和送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问题,给建设工程埋下重大质量隐患。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并实现了市区20家商混站全覆盖。

      “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由于其数据采集终端为一个黑色的盒子,被通俗地称为“黑匣子”系统),是一个利用工业化流水线生产的管理思想,通过物联网技术串联将混凝土生产、浇筑、检测及验收等相对独立的环节进行串联监管系统。

      其主要作用如下:混凝土厂家生产数据实时上传,异常数据及时报警,可以实现监管者从生产源头抓住混凝土质量的根本。通过系统对上传数据的分析、比对,可以实现对混凝土厂家差异化管理,对多次出现异常数据的厂家,及时查找原因,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抽检频率。通过系统实现了从混凝土生产到试验的全过程管理,可以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管,增强责任意识,避免弄虚作假,确保混凝土质量。系统拥有的异常数据报警功能,以及对海量数据的分析、对比,可以大大减少监管者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有针对性的进行监督管理。

  • 海南省:厅领导带队调研装配式建筑

      刘联伟副厅长1月25日率领厅节能能科技处、建筑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和装配办相关工作人员分别赴富力红树湾、中铁四局调研装配式建筑和海口地下综合管廊预制厂项目。刘副厅长强调要认真贯彻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实做好把我省装配式工作。

      在富力红树湾装配式建筑项目所在地,刘副厅长一行参观了已落户成型的装配式木屋别墅,在详细参观装配式建筑模型、木结构房屋,以及了解了优势、性能、设计工艺、造价成本、适用范围等情况后,给予了企业高度评价。表示此类建筑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特性,非常适合以旅游度假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并鼓励企业要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拓展市场。

      在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地下综合管廊预制厂项目所在地,刘副厅长一行人参观了海口管廊展示厅、企业生产车间、缩微模型、材料展厅、装配式叠合板样品。同时还就装配式建筑政策和产业动向、装配式建筑推广过程中的主要存在问题,与传统建筑比较装配式建筑的成本经济分析,装配式部品部件在海南省地区应用的案例,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等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技术交流和探讨。

      在调研过程中,刘副厅长要求一方面要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支持企业、特别是海口及其周边地区开展装配式建筑抗震技术研究,大力推广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另一方面要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强化现场风险源管理。由于装配式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防护与传统住宅的施工工法有着明显的不同,现行的很多标准规范及各监管环节中涉及理念、方法和措施等方面机制再造等问题,因此在推行装配式建筑过程中,务必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各项配套、完善工作。


      在富力红树湾调研装配式建筑。(一)

    参观富力红树湾已落户成型的装配式木屋别墅。(二)

    在中铁四局集团海口地下综合管廊预制厂调研。(一)

    在中铁四局集团海口地下综合管廊预制厂调研。(二)

    在中铁四局集团海口地下综合管廊预制厂调研。(三)

  • 发改委:关于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农经〔2018〕91号

    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研究河北塞罕坝林场建设和解决有关问题措施的会议纪要要求,经研究,确定在河北省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自治区浑善达克沙地、青海省湟水流域开展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关键地区,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为载体,通过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造林、营林、管护,探索形成推进新时期大规模国土绿化的成功经验。

      二、试点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以市场为导向,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有效激发企业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的良好政策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以改革促进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综合运用政策工具,积极探索规模化林场多元发展,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投融资体制机制,扩大改革受益面,形成结构多元、规范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管理机制。

      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充分考虑降水、土地等自然环境条件,顺应自然、尊重规律,科学确定规模化林场空间布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理念,将培育森林作为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的中心任务,协调处理好森林生态系统和其他生态系统的关系、新建规模化林场和现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的关系,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绿色发展,惠民富民。通过规模化林场建设,增加生态护林员岗位,适度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实现荒山荒地增绿,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三、试点期限

      试点期限与规模化林场建设期一致,为2018~2025年。

      四、试点内容

      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落实人工商品林处置权、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经营等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吸引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

      (一)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创新试点。放活对人工商品林采伐和运输的管理,进一步简化采伐审批手续,改进采伐作业监管方式,规范木材运输检查执法行为,赋予新建规模化林场对商品林最大的经营自主权。对于长周期、大径级、珍贵树种商品林,鼓励林木所有权进入流通领域,通过转让、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将长期收益短期化,有效盘活林木资源资产,实现增值变现,保证经营主体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二)投融资机制创新试点。按照国家扶持、市场运作、金融支持、多方参与的原则,鼓励利用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抵押、担保、入股,通过PPP、混合所有制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拓宽新建规模化林场投融资渠道。

      (三)建设经营管理体制创新试点。结合当地实际,畅通企业参与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的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场外合作造林和森林保育经营。探索股份制、合作经营等建设管理模式,组建多方参与的规模化林场建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造林、营林、管护等任务,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管理森林资源。

      五、试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商解决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试点省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完善试点方案,尽快启动试点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试点工作各项任务。

      (二)加强检查评估。试点省区有关部门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策。对于实施中需要突破的政策和规定,要充分论证,积极探索,稳妥操作。对于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深入分析,做好预案,积极化解。对于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要及时总结,组织交流,加以推广。

      (三)加大支持力度。试点省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资金统筹,进一步加大对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注意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试点平稳推进,取得实效。国家有关部门将在安排现有渠道资金时,统筹考虑试点因素,对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予以支持。

      请试点省区有关部门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取得的成效与经验等,并于每年年底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 充分认识建筑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大趋势

      当前,我们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建筑业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正围绕着三条主线开展。

      一是建筑业深化改革主线。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就建筑市场模式改革以及政府监管方式改革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市场模式改革,明确鼓励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关于招投标制度改革,明确按投资主体重新要求,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不再简单一刀切;关于政府监管方式改革,明确对甲乙双方同等要求;关于质量监督主体责任改革,明确要研究建立质量监督体制等。这些改革都是深层次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令建筑业期待。现在,关键就是看这些改革“怎么落地,什么时候落地”,关注后续一系列的配套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要“抓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找出体制机制症结,拿出解决办法,重大改革方案制定要确保质量”。

      二是建筑业转型升级主线。以绿色发展为核心,全面深入地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发展等以及推广绿色施工、综合管廊等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当今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我国在这方面潜力巨大,可以形成很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建筑业科技跨越主线。核心是数字技术对建筑业发展的深刻广泛影响。研究BIM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及3D打印、数字孪生、区块链等对建筑及建筑业(包括项目管理、企业管理、行业管理)的深刻影响。关于数字建筑,有人认为主要就是ABC(人工智能+BIM+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我认为尚需国内专家学者深入研究梳理形成权威意见。关于数字建筑业则是一个实践层面的科技发展问题,很多建筑业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充分重视该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率先在项目管理、企业管理中综合应用数字技术。这是我国建筑业与一些发达国家建筑业并驾齐驱的领域,很有可能是中国建筑业引领世界建筑业发展方向的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住了创新,就抓住了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牛鼻子”,“国际竞争新优势也越来越体现在创新能力上。谁在创新上先行一步,谁就能拥有引领发展的主动权”,“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是更加激烈的科技竞争,如果科技创新搞不上去,发展动力就不可能实现转换,我们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就会处于下风”。

      围绕三条主线,要重点关注4个问题。

      第一,关于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国为什么要发展装配式建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我国现有的传统技术虽然对城乡建设快速发展贡献很大,但弊端亦十分突出:一是粗放式,钢材、水泥浪费严重;二是用水量过大;三是工地脏、乱、差,往往是城市可吸入颗粒物的重要污染源;四是质量通病严重,开裂渗漏问题突出;五是劳动力成本飙升,招工难管理难质量控制难。这表明,传统技术已非改不可了,必须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经过近10年的艰苦努力,我国装配式建筑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很多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模式:一是钢筋混凝土预制装配式建筑(PC),适用于量大面广的多层、小高层办公、住宅建筑。二是钢结构预制装配式建筑,适用于高层超高层办公、宾馆建筑,部分应用到住宅建筑。三是全钢结构全装配式建筑,适用于高层超高层办公、宾馆、公寓建筑,完全替代传统技术,更加节能、节钢、节混凝土、节水,部品化率可达80%~90%。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发展,上海市引领了发展方向,规定:自2016年起,外环线以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外环线以外不少于50%,并逐年增加。敦煌文博会主场馆是工厂化装配式发展的经典范例,中建总公司仅用8个月的时间就又好又省又快地建成了,不但结构装配化、机电设备装配化,装饰装修也装配化,总体装配化率达到91.92%,创造了新的“敦煌奇迹”。

      第二,关于市场模式变革。国家大力推行PPP模式,逐渐形成了巨大的市场规模。PPP项目的大市场,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如何推动民营建筑业企业参与PPP项目?

      一是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民营建筑业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各地应学习借鉴江苏的经验做法;二是民营建筑业企业要发挥自身特点,联合优势互补企业参与PPP项目,随着省、市、县级PPP项目的广泛落地,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机会将增加;三是民营建筑业企业可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积极介入已落地实施的PPP项目,承揽其总承包业务。EPC(工程总承包)的关键在于形成真正意义上优化设计、缩短工期、节省投资的甲乙双方理性契约关系。PPP则是更深入的改革,是投资方式改革的深化,必然产生公共投资项目全面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的改革效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可以断定,真正意义的PPP必然需要EPC,真正实现EPC则必然需要建筑产业综合技术的全面创新和提升。相信,这将会是经济新常态下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供给侧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

      第三,关于“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倡议将对建筑业带来深刻影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一带一路”总体规划,将覆盖全球63%约44亿人口、29%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普遍处于经济高增长时期,基建需求庞大,开展互利合作的前景广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优先建设领域,这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带一路”倡议是大格局、大思维、大战略,我们许多建筑业企业“借船出海”、“抱团出海”、“融入当地”、“深耕细作”积极实践已经取得很多令人振奋的经验,有很多生动鲜活的故事,如云南建投在东南亚、东南网架在巴拿马、中建四局在印尼雅加达的保障房项目等等。

      第四,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雄安新区建设将对建筑业转型升级起到跨越性的促进作用。中央决定规划建设雄安新区,从宏观、战略和历史的层面,如何规划建设好雄安新区?

      我们建议:一是历史性地把握好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三要素——城市天际线、建筑轮廓线、科学的交通路网。二是全面地把控好规划建设的核心价值内涵——低碳、简约、实用。三是深刻地把脉住其特殊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的重要作用——演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责任的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的经典范例,千年大计。如雄安新区的标志性建筑等都要通过碳排放方案评审;全面实现绿色建筑;大力推广装配式与超低能耗的被动式建筑(有专家指,雄安新区建筑约80%~90%应为装配式建筑);所有建筑工地都要实现绿色施工;规划建设之初就要把握好“大中水回用”的节水战略;规划建设之初就要把握好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雄安新区不但要引领数字建筑技术的发展方向,而且还要引领数字建筑业(项目、企业、行业管理)发展方向。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深入研究建筑业转型升级的“三条主线”和“四个问题”,把握好建筑业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大战略,取得创新突破新成绩。实践无止境,创新亦无止境。我们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 惠州市:召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月23日,惠州市住建局会同市安监局组织市公用事业局、市代建局、各县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270余名企业代表召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开展岁末年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确保2018 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首先,市安监局刘建斌副局长结合广州市从化区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项目“3•25”较大坍塌事故实例,为参会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安全警示教育课,深入剖析了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在该事故中所应负的责任。也指出政府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问题,对住建部门,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都有很大警示教育意义。

      最后,我局陈训政副局长表示,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每次事故教训都十分惨痛,发人深思,令人警醒!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天大的事,建设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都必须高度警惕、以事故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更加迫切的位置。同时要求各单位和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全面检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严”字当头,以铁的手腕抓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保持最清醒的头脑,着力增强安全发展的行动自觉,坚守安全底线。要层层拧紧责任和制度的“螺丝”,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全力确保岁末年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 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成效显著

      本网讯 2017年,我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进展良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设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成效显著。

      装配式建筑发展态势良好

      截止2017年底,全省已建成投产的混凝土结构建筑预制构部件生产企业4家、钢结构建筑预制构部件生产企业1家,完成厂房及生产线建成的混凝土预制构部件生产企业2家;已认定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个、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个。年度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113.38万平方米;已认定公布省级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城市1个。

      绿色建筑市场化发展水平有效提升

      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将绿色建筑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程序,严格实施四类建筑强制性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从规划设计向建造运行管理扩展,从单体建筑向区域发展提升。2017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规划、设计项目270个、3249.7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8.46%和56.69%。西安市主城区等辖区内20万㎡以上新建居住小区开始推行二星级绿色建筑建设。

      建设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工作稳步推进

      2017年,围绕中深层地热能、海绵城市建设等技术领域,省住建厅组织实施科技攻关,下发《关于征集2017年度陕西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征集科研课题,研究确定25个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开展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及集成示范、钢结构绿色建筑及工业化研究与示范、全装修成品住宅关键技术及集成示范等行业发展需求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梳理、项目申报等工作。新建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项目135万平方米,累计达320万平方米。

  • 解读:住建部发文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2月起实施——装配率不得低于50% 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通知,批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装配式标准》)为国家标准,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同时废止。

      据介绍,装配式建筑代表新一轮建筑业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既是传统建筑业转型与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更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国在积极探索发展装配式建筑过程中,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顶层设计的支撑保障方面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这使得我国的相关标准与国际可持续发展的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的先进标准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为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请开展《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函”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装配式标准的编制工作。编制组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的实施情况,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相关内容,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装配式标准》。

      《装配式标准》与201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3个标准必将有效发挥引领作用,推动我国装配式建筑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装配式标准》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装配率计算、评价等级划分5部分内容,适用于评价民用建筑的装配化程度。《装配式标准》采用装配率评价建筑的装配化程度。

      根据《装配式标准》,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并符合下列规定: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 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

      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设计阶段宜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并按竣工验收资料计算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

      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20 分;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采用全装修;装配率不低于50%。

      此外,《装配式标准》还明确,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按照要求,装配率应根据参与评价项目的评价分值进行计算,即由主体结构(50分)、围护墙和内隔墙(20分)、装修和设备管线(30分)3个指标中参与评分的项目实际得分之和与参与评价项目总分之比。



  • 广东省:《广东省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规范》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受省住建厅委托,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承担的《广东省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规范》编制工作于1月23日正式启动。来自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珠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造价中心、广州众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智远建设顾问(广东)有限公司、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聚天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广东飞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23位编制专家,认真聆听了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杨仕超关于工程标准编制规则的解读,研究讨论了编制范围、逻辑结构、格式布局、工作进度等事项并达成了一致的认识。与会专家认为,当前国家处于发展新机遇,编制《广东省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规范》有利于统一规范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活动,提升我省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水平。会议强调,编制工作必须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锐意进取,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项目管理的需求,聚焦造价管控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对标国际通行做法,坚持专业、公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建立工作模块化、流程标准化、过程可监控、质量可评价的造价咨询业务体系,引领广东造价咨询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充分发挥造价管控在提高投资效益、保证质量安全上的重要作用。



  • 北京市:2017年北京市重点工程近半数资金投向民生改善项目

      2017年,北京市重点工程圆满完成投资任务,在230项重点工程中,民生改善项目共26项,包括政策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及便民设施项目。单从项目数量来看,所占比重似乎不高,而实际上,2017年民生类项目共完成建设投资1269.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17.4%,在2017年我市重点工程完成投资总额中占比45.6%。也即是说,我市的重点工程建设近半数资金投向民生改善项目。

      保障房建设——实事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2017年政策性住房(含保障房)项目,计划投资730亿元,全年完成投资851亿元,完成当年投资计划的116.6%,超额完成任务。

      2017年,纳入今年市政府实事任务的“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户)以上,竣工6万套”已全面超额完成。全市保障房新开工65479套,完成全年5万套任务的131%,为改善我市居民居住条件提供重要保障。

      此外,2017年北京市率先将新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率先实施公租房建设与评价地方标准,全面构建起以设计、建造、评价、管理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标准化实施体系;率先实施《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从土地入市到竣工入住的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产业链加强共有产权住房的质量和品质监管,多措并举,推动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稳步迈进。

      棚改项目——“一会三函”促开工建设

      棚户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重要民生项目,2017年列入我市重点工程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共11项,10个项目为续建项目。

      一直以来,拆迁工作是棚户区改造面临的难题,怎样实现回迁房尽早开工、减少居民在外周转时间,尽快实现回迁是棚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破解这一难题,市住建委会同相关委办局加大协调力度,探索在棚户区改造中分地块按照一会三函模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力促进项目开工建设。

      其中,望坛棚改项目签约5692户,住宅签约率达98.5%,5513户居民完成了选房工作。包含4栋居民楼和配套公建、总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一期四标段按一会三函程序取得施工登记意见书,顺利开工,成功实现了“当年征收、当年拆除、当年建设”的工作目标。

      公共服务——带给百姓实实在在的生活便利

      在2017年全市重点工程中,公共服务及便民设施共14项目,新建项目8项,续建6项。其中北京儿童医院大兴院区、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华家园养老住区、门头沟区体育文化中心、丰台区老年综合服务中心、门头沟区增华兴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项目经协调实现准时开工。

      此外,一批续建项目稳步推进:北京市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工程主体结构基本完成,设置病床将达到750张;怀柔区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0%,主体结构和加固工程已经完工,设置病床将达到400张;昌平区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及改建工程新建门急诊综合楼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全部完成,主楼及裙楼二次结构施工完成80%。这批项目的建成,将实实在在地满足群众在养老、医疗、体育等方面的愿望,就近就地解决群众的生活需求。

      接下来,北京市住建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派专人负责联系各个项目,深入了解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民生改善重点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从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民生改善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 北京市:住建委修改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的安全使用、正确使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是实现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专业化的主要力量,是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201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2〕21号),加强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该文件至今已发布五年多,根据当前的实施情况,部分条款已不适用。为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29号令)规定,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2〕21号)进行了修改。

      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落实管理单位对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管理责任,取消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考试合格,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要求。再次明确了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的条件及配备标准。二是取消了原来由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组织实施的对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继续教育的规定。三是将我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信息纳入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管理。

      通过文件修改,我市对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将更加科学有效,为进一步抓好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 西藏:拉萨建材市场钢材、水泥、木材、民爆物品月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1月份,拉萨建材市场钢材、水泥、木材价格持平;民爆物品价格下降。

      水泥价格:本月拉萨水泥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高争建材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水泥出厂价格分别为600元、695元,与上月比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分别下降16.67%、13.13%。高争建材针对全区重点项目销售的水泥实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月持平。

      钢材价格:本月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涨跌互现,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圆钢(18mm, Q235)、线材(6.5,HPB300)、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27.54%、27.78%、29.41%、27.54%、12.2%、12.2%、11.63%、22.22%。

      木材价格:1月份,拉萨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二等中枋木材、一二等厚板木材、一二等中板木材、一二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二等中枋木材、一二等厚板木材、一二等中板木材、二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民爆物品:1月份,重点监测的西藏高争民爆物品13个品种价格分别为(藏产)乳化粉状管装炸药Φ32(吨)1515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32(吨)15154.63元,(内地)膨化24kg(吨)15654.63元,(藏产)乳化粉状袋装炸药(吨)13839.60 元,(内地)膨化大包(吨)13839.60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60(吨)16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70(吨)16204.63 元,(藏产)乳化胶装炸药Φ70(吨)16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90(吨)16204.63 元,(藏产)乳化胶装炸药Φ90(吨)16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100(吨)16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200(吨)16204.63 元,震源药柱(吨)26657.00 元,与上月比价格下降6.19%、9.01%、6%、6.74%、6.74%、5.81%、5.81%、5.81%、5.81%、5.81%、5.81%、5.81%、3.62%。

      附件1、2018年1月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2018年1月份拉萨建材.xls

      附件2、 西藏高争民爆物品销售价格监测表2018年1月民爆表.xls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28.77%、33.33%、38.24%、34.29%、9.76%、9.76%、9.3%、20%。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8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贵州省: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月26日)

      截止1月26日,我站共收到35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3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115.85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3个,核减金额约0.98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0个,核增金额0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0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5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变更设计预算;

      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3、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0、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工程施工图预算;

      11、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2、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3、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14、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5、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6、花安高速K84+310~K86+592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17、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K21+603~K21+810边坡治理变更施工图预算;

      18、紫望高速项目ZWTJ-2合同段田干上大桥改为填方路基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9、2017年久长等四对示范服务区创建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

      20、尖小高速公路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变更施工图预算;

      21、贵州省关岭等6对服务区水源、围墙及监控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2、响水等八对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

      23、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工程(工程审计)决算

      24、从江东收费改扩建工程预算;

      25、沪昆高速凯里至麻江段凯里西收费站原赴改扩建工程概算;

      26、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第10合同段K100+450~K100+650高填路基改桥设计变更。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月26日)

  • 首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试点城市进入实施阶段

      日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意见,原则同意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2017年8月,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第一批在13个城市试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北京、上海已先期试点,此次批复标志着第一批部署的13个试点城市全部进入实施阶段。

      意见强调,试点城市要把握正确方向。严格落实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要将项目选址、开工建设、运营等各环节监管落到实处;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好村镇集体组织、农民、企业和承租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租金监测监管机制,租赁项目要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试点建设,依法依规提供金融产品服务。

      就平稳有序实施试点工作,意见提出,试点城市要统筹规划城市、乡镇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项目应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统一考虑,明确配套设施建设主体与标准,实现与周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审批和监管程序。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发展规范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意见要求,试点城市不得随意改变试点实施方案内容,省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实施方案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适时开展调研、督导。

  • PPP:布局2018各地财政在行动

      财政部在PPP工作中,一直致力于推进信息的阳光化。特别是去年年底,财政部、国资委以及金融系统进一步规范PPP的几份重磅文件下发以后,各地PPP的工作走向更加值得关注。2018年,PPP新征程再次开启。近日,各地财政厅(局)纷纷发布了新年新计划,PPP工作推进的“关键动作”也可见一斑,本报对各地2018年的PPP工作要点进行了梳理,供读者参考。

      江苏:PPP奖补资金将向民营资本倾斜

      进一步强化PPP监管,坚持做规范的PPP项目

      一是严把PPP项目入库关。通过明确项目入库标准、建立入库管理规则、明确省级和地方相应职责、完善入库备案审核方法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优化PPP项目入库流程。对扶贫攻坚、美丽乡村、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符合PPP要求的项目重点支持。二是做好PPP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江苏省财政厅牵头做好全省PPP项目库存量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在各地对照清理要求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省厅做好省本级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对市县集中清理工作适时督导。三是强化支出责任监测。明确各市县做好已落地项目、已入库项目、拟入库项目三种口径的财政支出责任的测算,对变更项目同步做好财政支出责任的调整。加强数据信息调取、比对、审核和监控工作,对财政支出责任接近10%的地区实行风险预警。四是加大PPP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制定PPP项目平台操作管理规则,明确市县和省厅审核相应职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不按要求填报更新信息的PPP项目,采取提醒、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惩戒手段进行约束,直至项目做退出处理。五是加强PPP项目监督检查。对市县财政支出责任台账登记情况开展抽查,关注PPP项目一般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安排合规性。加强PPP项目落地率和规范性的督查,保证PPP项目实施质量。对可能存在的项目管理程序不合规、变更调整不规范等行为开展专项清理。

      修改PPP奖补资金办法,奖补资金向民营资本倾斜

      启动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5号)的修改工作,明确界定市县财政部门和省厅相应职责,进一步明确奖补条件,强调社会资本及时、规范出资,健全优化省财政评审工作。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探索建立奖补政策对社会资本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民营资本或民营资本牵头参与的PPP试点项目的奖补资金扶持力度,标准在既定标准上浮10%。

      改进基金投放方式,深化与中政企PPP基金的合作

      一是努力发挥江苏省PPP基金作用。改进省PPP基金投放方式,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推动省PPP基金对符合要求的PPP项目开展股权投资。二是加强与中政企PPP基金的对接。更好发挥中政企江苏PPP基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继续对接新的项目储备,鼓励市县财政部门积极与中政企PPP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协商,寻找合作契机。计划发起设立中政企江苏PPP基金二期。

      加强PPP咨询机构管理,推动成立PPP咨询行业协会

      建立PPP咨询服务机构的评价、考核、责任追究、退出等机制,实现PPP咨询机构库“有进有出”。探索成立江苏省PPP咨询行业协会,逐步开展包括制定服务标准、示范性文本、人员培训、引导合理收费等自律性活动,规范我省PPP项目咨询服务,提高咨询服务的质量。

      山东:坚定不移地将PPP改革推向深入

      2018年,山东省会坚定不移地将PPP改革推向深入,力争发挥更大成效。

      加强培训深度,强化科学理念引导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宣传培训的针对性,重点加强地方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的理论业务培训,特别是通过省委党校、行政管理学院等高层次培训机构,促使各级熟知掌握PPP相关政策、操作规程、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等知识,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认知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基层人员的实操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项目规范实施夯实基层基础。

      加大推广力度,对接新旧动能转换

      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新建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基础上,对有现金流、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领域,扩大“全面”实施范围。加强与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规划储备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河道流域治理、轨道交通、城际轻轨、高速公路等重大公共设施项目,打造成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的重大精品工程,弥补全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短板,进一步提升PPP模式影响力。围绕以“四新”促“四化”,以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为导向,引导各地结合区域特点和发展需要,重点聚焦农业、环保、幸福产业、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PPP模式推广工作,鼓励和引入具有新技术、新产业优势的社会资本,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资源有效整合和产业跨界融合。

      提升管理强度,优化PPP健康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PPP项目“规范发展年”活动,严格项目入库标准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将条件不符合、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着力规范项目运作,提升项目质量。依托山东省PPP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制定完善省级PPP项目库管理办法,逐级细化责任范围和责任主体,逐步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控和监督问责体系,确保PPP项目规范实施。规范咨询服务行为,推动建立咨询机构自律性组织,明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服务收费机制,加快引导形成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PPP专业咨询服务市场。

      拓宽创新维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符合PPP模式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运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强保险资金对接,大力支持PPP项目融资。加大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支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支持作用,进一步激发民营资本投资活力。

      内蒙古:综合调动各类资金,实现PPP项目精细化管理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继续统筹推进PPP改革,以推进示范项目落地实施为抓手,以制度和机制建设为保障,以规范实施PPP项目为基本要求,依法依规拓宽政府投融资渠道,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要,规范推进内蒙古PPP工作取得新成效。

      规范项目库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

      用好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PPP项目储备,关注项目落地数量的同时更加关注项目规范性,严格执行新项目入库标准,规范项目库管理,统一部署各盟市旗县区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核实项目信息,对不具备条件和不规范的项目,坚决予以剔除。创新管理方式,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适度强化奖补力度,鼓励支持好的、规范运作的项目和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促进各地PPP工作均衡协调发展。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加强与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推动更多项目落地。

      严守底线,严格风险控制

      严格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规范推进PPP工作,确保财政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更好地支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强部门监管协同联控,预防金融财政风险。

      用好PPP基金,充分发挥引导增信作用

      用好内蒙古中政企PPP基金和内蒙古PPP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增信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区铁路、公路、机场等七大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

      多措并举支持PPP项目建设

      协调各部门、各地区,综合运用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政府投资基金等多种手段,重点支持PPP项目建设,并向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倾斜。继续举办全区PPP及投融资培训班,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安徽:推进重点民生领域PPP项目建设

      加大PPP模式规范推广力度

      根据财政部规范推广PPP模式的有关要求,坚持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一是严把PPP模式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进行融资,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开展两个论证,把好项目入口关。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抓好公开公平采购,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把好项目执行关。

      推进重点领域PPP项目建设

      对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民生领域PPP项目进行优先扶持。一是组织各地精心谋划一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即报即审,优先组织开展评估论证,优先办理入库审核。二是进行重点辅导,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民生领域PPP项目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四是优先支持民生领域PPP项目申报全国示范项目,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激发、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采取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保障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加强诚信建设,促进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诚信履约。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增强项目实施透明度,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创新PPP项目融资渠道

      一是加强与中国PPP基金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将安徽省优质项目向中国PPP基金进行推介,寻求基金支持。二是鼓励地方政府与具有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PPP基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湖北:建立财政上下归口统一的PPP项目管理运行模式

      2018年,湖北省财政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规范推进,守住风险底线,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益,解决公共服务结构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为促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政策和工作指导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样化PPP政策培训,准确把握PPP模式的政策内涵和操作规程。二是建立省级PPP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政策发布、项目信息归集与发布、中介机构及专家评价、社会资本方监管,以及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支出责任的动态监管。同时,指导各地建立专家库和项目储备库,为各地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服务。三是以落实财办金〔2017〕92号文为契机,进一步规范PPP管理,建立财政上下归口统一的项目管理运行模式,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工作。

      加强部门配合

      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发改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筛选项目充实PPP项目储备库,同时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形成合力,有序推进PPP工作。

      加强示范引领

      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示范项目,抓好省级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示范新项目引领作用。同时,适时召开项目对接会,加强沟通协调和交流,促进中国PPP基金投资湖北省PPP项目。

      严守风险底线

      一是严把“一案两评”关口,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把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二是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变相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三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风险不合理转移,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

      湖南:全面开展清查行动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

      2018年,湖南省将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规范PPP发展模式

      一是重点把握好PPP工作的“四条线”:严控“红线”。坚持把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不动摇,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守住“底线”。严禁各类以PPP变相融资的行为。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设计不合理,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的,不得安排财政资金。搭好“天线”。通过对PPP项目的全面清理,了解掌握本地区全部项目PPP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明确“界线”。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加强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的审查,不允许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二是全面开展清查行动。针对目前PPP项目中存在的乱象,湖南于2017年12月起组织力量对全省PPP项目开展全面清理,通过对实施方案及正式合同的审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各项目方对于违规操作PPP模式的项目,一律要求整改到位;对于严重不规范的假PPP项目,将清理出库并禁止该项目继续采用PPP模式。

      进一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一是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按照项目类别、进度实施分类监管,充分发挥部门单位、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必要的监管审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机制,避免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促进全省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二是创新县域PPP项目推广模式。针对部分县域PPP项目存在单体规模小,经营收入少,运营成本高的问题,采取项目打包运作的方式,对盈利状况不同的项目统筹规划、集中推进,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公众“多方共赢”。重点推动湖南省垃圾焚烧发电和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PPP项目,通过科学布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招商和监管效率。三是加强项目后期绩效管理。一方面,积极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项目运作、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综合评价,激励社会资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付费、合作期限以及项目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落实社会资本建设后运营维护责任,提高项目质量,避免出现回购安排、固定收益承诺等现象。

      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重点宣传示范项目,树立成功案例,推广典型经验,突出其引领作用,以示范效应提升工作动力,推动PPP项目加快落地实施。建立正面清单,对成效明显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和适当奖补;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对检查发现的伪PPP项目、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

      进一步提升政策研究水平

      在自身加强研究的基础上,拟联合湖南大学设立PPP研究中心,并联系湖南省内外、国内外专家学者,充分利用高校智力资源,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为PPP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人力支撑。

  • 多地明确2018年PPP施工图 划定重点支持领域

      在需求加大、落地提速形势下,一些地方违规操作累积的风险不容忽视,规范化成PPP项目发展的当务之急。按照财政部和发改委的监管要求,今年各地将“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集中清理入库项目”列为年度重点任务,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市场信心

      近日,各地陆续公布了2018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工作计划。多地将“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集中清理入库项目”列为年度重点任务。这一动向背后有何原因?新一年各地对PPP有哪些支持重点?

      全方位加大规范力度

      “2017年PPP领域密集出台相关政策,特别是从基本制度、操作方式、重点行业选择这三个方面,推动全面规范和发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告诉记者。

      近年来,PPP改革取得了预期成果,但也产生了风险分配不合理、明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重建设轻运营等问题。在需求加大、落地提速的形势下,一些地方违规操作累积的风险不容忽视,规范化成当务之急。

      过去一年,PPP领域相关政策“鼓点”密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出炉;规范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推动PPP支持养老服务业、污水及垃圾处理项目、农业……

      2017年底,财政部出台新规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提出对新申请纳入项目管理库的项目严格把关,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同时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

      “这一系列以规范为导向的文件,旨在防控金融风险、去杠杆和防止一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攀升。2018年,这些政策将倒逼PPP项目行业结构转型,减少纯政府付费类项目,增加真正有经营性的项目比重。”财政部、发改委PPP专家库双库专家、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陈民说。

      “应该注意不能一哄而上,为了搞项目而搞项目,要持续深入推进PPP有效落地和规范发展。”白景明说,有效落地包括两方面,一是要确保财政可承受。要对区域内项目作出总体规划,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即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二是要确保项目运作资金到位,尤其是后期资金要跟得上。

      限期完成集中清理

      按照《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规定,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管理库集中清理工作。

      “对于逾期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区,由财政部PPP中心指导并督促其于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该地区新项目入库直至整改完成。”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从长远看,项目库有进有退,将促使各参与方更加注重规范运作和项目管理,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市场信心。

      据了解,各地已经积极行动。福建将集中清理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把不规范的PPP项目清理出库,并持续做好后续项目入库审核工作。对于无现金流、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和PPP项目支出责任占比较高地区,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山西省将对新申请纳入项目管理库的项目按规定标准严格把关,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做好项目核查与集中清理工作。陕西省将组织指导市县按时完成项目库现有项目的清理工作,确保库内项目严格规范。对纯政府付费的项目严格控制、审慎入库。对达到PPP支出上限的市县,禁止非使用者付费类项目入库。江西省也将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全面核实项目信息及相关重要文件资料,将条件不符合、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完整的项目清理出库,防止PPP项目泛化滥用增加政府债务风险。

      对此,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总监荆博认为:“前几年,由于PPP刚刚起步,相关政策法规不尽完善,有的地方操作不够规范。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PPP也将走上规范、理性的发展道路。”

      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

      1月18日,在第一届财科PPP论坛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PPP模式和项目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公众满意度,这也是PPP项目与一般商业项目的根本区别。当前,PPP发展已经由快速发展阶段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是一致的。”

      为进一步推动PPP高质量发展,各地也划出了新一年支持重点。比如,北京将积极推动冬奥会速滑馆、延庆赛区PPP项目、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承平高速公路PPP项目等重点项目。在养老产业、地下综合管廊、绿色项目等领域深入推广运用PPP模式。甘肃省、海南省将重点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PPP的发展。广东省将加大对粤东西北等贫困地区PPP模式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及时办理新增PPP项目入库审核手续。

      加大对民营资本参与PPP的支持力度,也被列入一些地区的工作重点。北京市今年将在PPP奖补资金中对民间投资的PPP项目给予倾斜。江苏省也将修改PPP奖补资金办法,加大对民营资本或民营资本牵头参与的PPP试点项目的奖补资金扶持力度,相关标准将在既定标准上浮10%。山东省将加大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支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的政策措施。

      陈民说:“PPP未来的发展方向更多的是央企与有一定实力的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大型PPP项目的投资。”

      “推广PPP模式能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帮助民间资本获得较好投资点以及长期稳定收益。应持续优化机制,确保民企和国企制度待遇平等,稳定投资意愿。”白景明建议,应强化地方政府的履约行为,研究推进PPP立法工作,完善政府资金保障机制,为社会资本参与PPP解除后顾之忧。



  • 天津市:关于《天津市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天津市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1.制定《天津市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奖励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权责清单公布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85号)要求,我委具体承担“对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的奖励、对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奖励、对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奖励、对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奖励”四项行政职权。2016年我们首次开展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出先进单位45家、先进个人19人,并于2017年5月发文对2016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发挥了非常好的激励作用。

      2.制定《天津市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奖励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2012年5月9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号)、《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2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天津市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2001年建设部令第109号)对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提出了明确要求。

      3.《天津市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奖励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为了奖励在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各单位和个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建筑行业创新发展。

      4.《天津市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奖励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散装水泥和推广应用新技术领域的奖励和表彰活动。

      5.《天津市建筑节能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奖励原则。奖励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每两年评选一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市建委负责奖励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负责奖励的具体工作。

      三是明确参评对象。先进单位的参评对象为局级以下单位,包括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相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技术咨询单位;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新型墙体材料、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预制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上述单位中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是细化禁止条件。近2年有失信或不良记录的、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的或其它不得参评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是规范参选条件。先进单位和个人应分别在在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科研课题或编制实施标准、研发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新技术和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六是规范评优程序。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需要经单位推荐、资料审核、评审小组评比,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奖励表彰。

  •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出台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和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专家征集、资格审核、教育培训和考核测试、聘任和续聘、终止聘任,专家管理,评审专家抽取和使用,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创新构建起比较健全完善的财政部门与评审专家之间的契约管理制度、违约处理制度、继续教育和考核测试制度等。

      《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一是制度上解决了目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更加严密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聘任流程,建立了严进、严管的管理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实现了有权必有责,违规必受罚。

      《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将有力促进我省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


  • 北京市:推出造价咨询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制定并发布《北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监督管理,有助于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如何对市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

      《暂行办法》通过科学合理地设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业绩信息、获奖情况、执业质量和社会责任等良好行为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良行为,实行每日动态信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监管。

      依据《暂行办法》规定,市场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良好行为信息主要由企业登录“北京市工程造价服务平台”自行填报,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方能记入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系统;不良行为信息主要通过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工作平台自动采集。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得分=基础分值+良好行为得分-不良行为积分,其中评价得分最高为100分,基础分值(或初始分值)为60分。

      如何用信用评价结果引导良好市场秩序?

      《暂行办法》规定,根据评价得分及排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分类实行差别化监管,对得分靠前者实行优先评优等激励机制,对得分低于基础分值者实行重点监管等限制机制。

      通过市场行为信用评价,遏制造价咨询过程中存在的诸如故意压低最高投标限价、恶意审减费用等违规问题;通过向社会公布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和差 别化监管措施,利用市场倒逼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为什么要实行信用评价管理?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是《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工程造价行业是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实行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加强对工程造价执业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工程造价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的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企业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推动我市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规定,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进行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 浙江省:关于2017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最美建设人”和 “最美建设集体”入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社团等单位自下而上推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厅党组研究,确定入选2017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最美建设人”“最美建设集体”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最美建设人”(10个):

      1、杨 静 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中心(危改办)科长

      2、徐海军 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道疏通工

      3、庄震愉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4、陈建录 浙江青川装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5、周成龙 海宁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户内维修工

      6、朱梅莲 衢州市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征收一组组长

      7、谢志强 浙江玉环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8、史 君 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9、金 睿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

      10、郑齐峰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一级项目经理

      二、 “最美建设集体”(10个) :

      1、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城中村改造处

      2、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杭燃优家”客户中心

      3、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4、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6、恒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兰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8、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鱼山工程项目部

      9、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

      10、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学团队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有关人选有不同意见,可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

      联系人:马新振 电话:87054482(传真)

      电子邮箱:877939633@qq.com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23日

  • 贵州省: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月19日)

      截止1月19日,我站共收到32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115.29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1个,核减金额约0.76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0个,核增金额0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0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3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变更设计预算;

      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3、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0、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工程施工图预算;

      11、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2、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3、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4、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15、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16、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7、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合同段JK66+655~JK66+945变形体处治变更设计预算;

      19、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0、花安高速K84+310~K86+592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1、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K21+603~K21+810边坡治理变更施工图预算;

      22、遵贵扩容工程GWK28+900~GWK29+200段取消临时互通说干就干变更施工图预算;

      23、遵贵扩容工程K3+000~K3+290段右侧边坡处治设计变更预算;

      24、紫望高速项目ZWTJ-2合同段田干上大桥改为填方路基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5、2017年久长等四对示范服务区创建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

      26、尖小高速公路档案馆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变更施工图预算;

      27、贵州省关岭等6对服务区水源、围墙及监控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8、响水等八对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月19日)

  • 海南省:首个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产业联盟成立

      1月20日,海南省首个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产业联盟成立大会召开,这标志着海南省建设行业今后将有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可将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服务工作进行高度地整合,助力项目实现工程管理更优化、风险更可控、投资更高效,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高品质。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前期可研、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运营保修及项目后评价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

      传统的建设模式中,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由不同单位来负责,这样不仅分割了建设工程的内在联系,也增加了成本,缺少全产业链的整体把控,也容易导致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等隐患问题。

      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其高度整合的服务内容在节约投资成本的同时也有助于缩短项目工期,提高服务质量和项目品质,有效地规避了风险,这是政策导向也是行业进步的体现。

      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周期,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显著地提高资金投资效率。



  • 深圳市:国家住房建设部专项督导组一行来我市检查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为督促加快推进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工作,12月9日至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行7人来我市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组首先组织召开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汇报会,市、光明新区两级海绵办及市发展改革委等6个海绵城市建设成员单位分别就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情况及各自的工作进展进行了汇报,并先后听取了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国家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以及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对试点区域PPP项目情况的专项汇报。随后,在市海绵办常务副主任胡细银、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副书记王浩同志等人陪同下,督导组对全市范围内15个项目进行现场查验,包括试点区域内市政道路(3个)、公共建筑(3个)、污水支管网建设(1个)、河道水系(4个)、公园绿地(3个)和旧改项目(1个)等,涵盖海绵城市建设“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技术体系。

      督导组对我市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的成效给予肯定,认为我市将海绵城市建设与治水提质、全面推行河长制、防洪排涝能力提升等工作紧密结合的整体工作思路值得推广借鉴,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的工作方法成效显著。就深圳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督导组希望我市继续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细节的把控,尽快实现海绵设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的标准化,将实用性与景观性相结合;同时应牢记“治水与治城”相融合的系统思维,发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及经济特区优势,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据介绍,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以市民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让市民在城市中享受青山绿水,充分感受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河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成效,从而实现生态、生活、生产相融合。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28.77%、33.33%、38.24%、34.29%、9.76%、9.76%、9.3%、20%。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8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

      2018年1月17日报拉萨建材周报-2.xls

  • 山东省: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开展省级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申报

      近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推荐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山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此次试点申报主要包括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两个方面。试点企业申报条件为注册地在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相应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资质,具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专业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等,具有雄厚的专业力量和优秀的工作业绩且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和业绩的企业;试点项目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该市行政区域内,正在实施或已经确定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要求,申报试点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重要意义,结合本企业、本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组织申报。列入试点的企业和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将建议省住建厅从名单中予以清出。

  • 重庆市:2017年四季度建筑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形势分析





  • 西藏:源头治理建筑工程领域欠薪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源头治理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我区社会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文件精神,区住建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源头治理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藏建市管〔2017〕3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源头治理和维护农民工权益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形成动态监管、协同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有效遏制我区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 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任务。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自治区人社厅提供的2017年度拖欠民工工资积案清单明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春节、藏历年前,主动配合人社部门完成本辖区建筑领域发生的拖欠民工工资积案的清理工作。

      为确保完成全区建筑工程领域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的目标任务,《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各方责任。规范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首要责任以及施工单位依法依规承包工程的主体责任,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对查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坚持“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的使用,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闭合式监管。开展围标、串标、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资质出借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查处工作力度,形成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常态化。三是加快建立健全预防拖欠长效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的监管。利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诚信功能,加强我区建筑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新机制。

  • 防风险将成今年PPP“重头戏”

      到目前为止,江苏、山东、内蒙古、安徽、湖南、湖北等20多个省区市已公布了2018年PPP工作计划。从这些工作计划中可以看到,2018年各地将进一步推进PPP项目落地,尤其是基础设施、大型重点项目、民生领域等成为工作推进的重点。同时,防范风险也成为2018年推进PPP工作的“重头戏”之一。

      近日,山东省提出将加大PPP项目推广力度,在公共服务领域扩大实施范围。规划一批轨道交通、城际轻轨、高速公路等重大公共设施项目。同时,重点聚焦农业、环保、幸福产业、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等领域PPP模式推广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也计划重点支持PPP项目建设,并向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倾斜。

      有专家表示,2018年PPP项目的推广规模将继续加强,尤其是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产品领域,具有较大的建设和升级方面的投资潜力,对PPP模式需求较大。

      不过,在需求加大、落地提速的背景下,一些地方违规操作累积的风险不容忽视,规范化成当务之急。

      从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释放的信号来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是2018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也将规范PPP项目实施、防范风险作为工作重点。

      江苏省计划进一步强化PPP监管,包括严把PPP项目入库关,做好PPP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监测,加大PPP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加强PPP项目监督检查等。2018年,江苏将加强数据信息监控工作,对财政支出责任接近10%的地区将实行风险预警。湖南省要求2018年进一步规范PPP发展模式,坚持把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严禁各类以PPP变相融资的行为。湖北省提出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变相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

      实际上从去年开始,中央层面就连续出台政策规范PPP项目。2017年4月,发改委、财政部等多部门发布文件,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11月,国资委发文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此外,财政部出台新规加强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对存在未按规定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情形的项目予以清退。

      财政部、发改委PPP专家陈民表示,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其背景都是为了防控金融风险、去杠杆和防止一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攀升。这些政策将倒逼2018年PPP行业结构转型,减少纯政府付费类项目,增加真正有经营性的项目比重。(李志勇)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解读

      一、 关于修改规章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府法〔2017〕39号)的要求,我市对政府规章开展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我市实际情况、与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规定提出清理意见。通过清理,市政府决定修改《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等16件政府规章中与“放管服”等改革精神和措施不相适应的内容。

      二、 关于修改规章的目标和任务

      修改16件政府规章的目标和任务是促进我市规章立法与发展改革措施的融合衔接,全面优化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重点修改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与上位法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相适应、与其他规章不相协调、与关于加强产权保护要求不一致或者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二)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制度。主要是与2013年以来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改革决定不一致的有关规定。

      (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主要是不符合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要求,存在“故意放水”、降低标准、管控不严等与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情形的内容。

      (四)涉及下放给我市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相关内容。主要是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下放给我市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含下放自贸区南沙片区事项)不一致的内容。

      三、 关于修改的具体内容

      根据清理意见,现将修改16件政府规章的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一)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

      1.第十四条修改为:“各区市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接受市市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修改说明:目前全市已建立统一的临时占用挖掘管理信息平台,各区向市报送审批情况备案已没必要,删除有关规定。

      2.删除第十六条。

      修改说明:该条属本规章刚施行时的过渡条款,有关情形已不存在,删除该条规定。

      (二)广州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

      1.第十二条修改为:“各区市政管理部门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接受市市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2.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修改说明:目前全市已建立统一的临时占用挖掘管理信息平台,各区向市报送审批情况备案已没必要,删除第十二条有关备案管理的规定,并相应删除第二十三条中的法律责任。

      (三)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

      删除第十四条。

      修改说明:第十四条规定的《保密工作专业岗位职务培训证书》,不属于国家保留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范围,删除有关条款。

      (四)广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1.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墙革办)具体负责本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墙体材料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修改说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中的“(十四)建设诚信体系。完善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新型墙材应用相关内容,利用二维码、射频识别等技术建立可追溯的新型墙材信息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墙材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体系。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的要求,在第四条第一款增加有关诚信管理的内容。

      2.将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中的“市墙革节能办”修改为“市节能墙革办”。

      修改说明:根据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穗编字〔2011〕202号),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已更名为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管理办公室,简称市节能墙革办。

      (五)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

      1.第六条第一款第(十)项修改为:“公园、会议中心、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住宅区、商业街、大型农贸市场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酒店(宾馆)、餐饮、公共娱乐场所、办公楼的大堂出入口、电梯和其他主要通道等”。

      修改说明:与2010年修订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六条以及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第九条的表述保持一致,将“娱乐场所”修改为“公共娱乐场所”。

      2.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修改为:“建筑工地、城市重要景观、应急疏散场所、大型地下空间等城建设施的重要部位”。

      修改说明:将“应急疏散场所”纳入建设视频系统应建范畴,以提高政府处置应急事件能力。

      3.增加一款,作为第六条第三款:“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内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不得采集、存储客户密码。”

      修改说明:增加一款,作为第六条第三款。增加规定在金融机构等设置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场所,其视频系统的功能只能在于维护公共安全,不得用于采集、存储客户密码,以免侵害私人的财产权。

      4.删除第八条第二款。

      修改说明:删除备案管理制度。理由如下:

      (1)备案制度的依据是省政府规章《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2号),而省公安厅8月28日印发的《关于征求<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中也明确了将取消备案。

      (2)2010年修订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以及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也没有相关规定。

      5.增加一款,作为第十六条第二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使用单位应当定期采集、录入、更新系统资源基础数据。”

      修改说明:基础信息采集是公安机关改造综合管理职责的前提和基础,增加有关要求。

      6.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视频信息的有效存储期不得少于30日,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修改说明: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二十条有关规定,将信息资料存储时间修改为不少于30日。

      (六)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1.第一条修改为:“为维护本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的维修质量和运行安全,促进机动车维修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修改说明:原《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被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所替代。

      2.删除第七条第二款。

      修改说明: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已调整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因此,删除第七条第二款关于先证后照的规定。

      3.将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违反第十一条第 (四)、(五)、(六)、(七)项规定,不按规定实施服务公开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修改说明: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三)项规定的行为,《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已规定法律责任,本规章的规定与《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存在不一致,因此删除,直接适用上位法的规定。

      (七)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删除第十三条。

      修改说明:第十三条关于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规定与《审计法》、《合同法》有关规定不一致,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纠正处理地方政府规章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函》(国法秘备函〔2017〕447号)的要求,删除该条。

      (八)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第五条修改为:“建设、水务、林业园林、港口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别负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一)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以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监督管理。(二)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水务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三)林业园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四)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港口码头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五)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路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修改说明:根据我市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管部门作相应修改。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5〕52号):“一、职能调整(三)划转的职责 5.将市交通委员会的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的开挖、占道审批许可除外)和养护维修相关职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开挖、占道审批许可职责划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二、主要职责(九)承担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相关公共场地)路政管理(不含对污染、损坏、擅自占用和开挖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的行政处罚);负责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由市本级负责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市道路附属设施(车行隔离栏、人行护栏除外)、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诱导屏、交通监控设施除外)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照明工作。”

      2.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通告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修改说明:删除了“逾期不改的”表述。在实践中,发现当事人开工后再责令其在开工前7日履行通告义务已不可能,应当直接处罚。

      (九)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1.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未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2.删除第二十二条。

      3.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利用车身进行广告宣传的,申请人还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办理车身颜色变更手续;利用船身进行广告宣传的,申请人还应当申请海事部门船检机构进行检验。”

      修改说明:《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相应修改规章上述有关条款。

      (十)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1.第七条修改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物业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2.删除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3.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并书面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4.删除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

      5.删除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6.删除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

      7.第七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企业营业执照、物业项目负责人和各项服务主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

      修改说明:《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的规定,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2017年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因此,相应删除规章中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内容。

      (十一)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1.删除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

      修改说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删除了原《办法》中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等涉及行政审批的内容。2016年9月30日起施行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142号)取消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以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因此,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有关审批和备案管理的依据已被取消,删除有关条款。

      2.删除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以及第四十条。

      修改说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79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取消了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报告编制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的中介服务。因此,删除规章中有关委托行业组织实施有关中介服务的规定,并相应删除法律责任的规定。

      (十二)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

      1.删除第三十八条。

      修改说明:《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设定了修建性详细规划(包括高压电力设施)的公示义务,但没有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规章第十五条据此设了公示义务,并在第三十八条增设法律责任,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因此,删除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2.删除第四十二条。

      修改说明:《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设定了电力工程与其他工程相遇的行为规范,但未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本规章第二十一条据此设了工程相遇行为规范,并在第四十二条增设法律责任,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因此,删除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3.删除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的“用户擅自转供电力的,责令其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修改说明: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用户“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属于转供电行为,对用户此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包括没收违法所得;而《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相关表述中,第四十四条对用户转供电违法行为的处罚又包括没收其违法所得。因此,出现本规章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鉴于上位法对用户转供电行为的处罚已经有规定,删除本规章的有关表述。

      (十三)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第二十八条修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民政部门应当作出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书面决定,并自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决定送达当事人,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一)出现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自费出国旅游的;(三)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家庭成员一个月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足60个小时的;(四)离开居住地超过3个月,未向申请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六)存在明显高于一般生活消费的情形。”

      修改说明:原规定与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五条存在不一致,根据上位法作相应修改。

      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四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十四)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1.第六条第(二)项中的“物业管理用房(含业主委员会)”修改为“物业服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与《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表述保持一致。

      2.在第七条第(二)项增加规定:“幼儿园、小学”

      修改说明:针对实践中部分居住区的建设单位拖延建设或者移交幼儿园、小学等教育配套设施,严重影响居住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入园问题,将幼儿园、小学列为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配套设施之一。

      3.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市国土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审批结果抄送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依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示。”

      修改说明:增加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方便公众获知相关信息,加强公众的监督力度。

      4.第二十五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接收、管理维护以及投入使用居住区配套设施的”。

      修改说明:明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未能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收、维护管理以及投入使用居住区配套设施的法律责任。

      5.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 情节严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该建设单位的资质年检和开发项目手册备案”修改为“情节严重的,该建设单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第二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时发现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处理。”

      修改说明:原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关于不予办理年检和备案的规定缺乏依据,且把备案作为行政处罚不合适,对条文做出相应修改。

      (十五)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1.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表述。

      修改说明: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要求,并与本《规定》第三十九条中“新出让用地应当按照停车位的一定比例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接口”的规定相衔接,在规划条件中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内容。

      2.第二十四条第五款增加规定:“幼儿园、小学”。

      修改说明:针对实践中部分居住区的建设单位拖延建设或者移交幼儿园、小学等教育配套设施,严重影响居住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入园问题,将幼儿园、小学列为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前先行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配套设施之一。

      3.第三十一条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修改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

      修改说明:本条规定内容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查的主要内容,但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不能全部记载全部内容,因此修改完善有关表述。

      (十六)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1.第七条修改为:“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场所,应当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规定通过网上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等形式,向餐饮场所所在地的区环保部门进行备案。食品药品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在受理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场所行政许可申请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删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第一款中“除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外的”表述。

      修改说明:2016年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即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现国家环保部已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将新建改建扩建餐饮场所统一列为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别,进行备案管理。据此,对《办法》的有关条款做相应修改。

      2.增加一款,作为第十二条第二款:“前款规定的餐饮场所不包括以下餐饮场所:(一)不设厨房和中央空调的兑制冷热饮品、凉茶、零售烧卤熟肉食品、食品复热的餐饮场所;(二)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和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场所。”

      修改理由:因第九条删除,相应修改本条表述,保留意思完整。

      四、 关于解读途径和时间

      本解读材料拟在市政府正式签发政府令公布规章后,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发布。

  • 江西省:南昌全面实行商品房屋租赁属地管理

      根据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1月1日起,南昌商品房屋非住宅租赁管理的发证权限下放到城区(开发区、新区)房管部门。这意味着,今年,南昌市全面实行商品房屋租赁属地管理。

      从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上级简政放权的有关规定,此前,该局已将商品房屋住宅租赁管理权限下放到城区房管部门,商品房屋非住宅租赁管理也已委托到城区房管部门管理。

      “因为非住宅租赁管理的发证权限仍归属市局,此前南昌市距离全面实行商品房屋租赁属地管理还差一步。”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要求,今年开始,非住宅租赁管理的发证权限一并下放到城区(开发区、新区)房管部门,南昌商品房屋租赁属地管理成为现实。

      按照南昌市有关要求,今年开始,南昌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草拟全市商品房屋租赁管理的制度,同时负责对城区(开发区、新区)房管局(办)开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负责对城区商品房屋租赁价格的调查统计,定期发布房屋租赁指导价格,并定期上报房屋租赁信息。

      今年,南昌市各区(开发区、新区)房管局(办)将做好辖区范围内商品房屋登记管理和登记备案工作,在本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此外,各区房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开展商品房屋租赁市场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租赁行为,同时协助当地公安、计生、税务等管理部门提供商品房屋租赁备案信息。

  • 28个省市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目标及补贴相关政策!

    北京市

       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对于未在实施范围内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3%的面积奖励;

       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制率达到50%以上、装配率达到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

       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率达到40%以上或装配率达到60%以上。外环线以内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商品住宅、公租房和廉租房项目100%采用全装修。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2016-2020发展规划》

       保障:符合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的项目(居住建筑 装配式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要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应不低于 45%或装配率不低于 65%),每平方米补贴100 元。

    ——《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

    天津市

       目标:2017年底前,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和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0%

       20182020年,新建的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中新生态城商品住宅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达到100%

       20212025年,全市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新建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保障: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装配式建筑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

    重庆市

       目标:到2017年,全市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必须采用装配式施工技术;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预制装配率达到15%以上;

       2020年,全市新开工建筑预制装配率达到20%以上;

       保障:对建筑产业现代化房屋建筑试点项目每立方米混凝土构件补助350元;

       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和钢筋加工配送等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仓储、加工、配送一体化服务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意见》

    安徽省

       目标: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到2025年,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保障:企业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工程工伤保险费计取优惠政策;差别化用地政策,土地计划保障;利率优惠等。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

    福建省

       目标:到2020年,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

       保障:用地保障;容积率奖励;购房者享受金融优惠政策;税费优惠等。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

       目标:珠三角城市群,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

       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中心城区,要求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全省其他地区,到2020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年底前,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保障: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适当的资金补助;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

       目标:从2018101日起,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不少于建筑规模30%的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

       2020年底,全省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

       2023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2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基本形成覆盖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监管和验收等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保障: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基地和项目用地;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面积奖励等。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

       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省产业布局合理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科技支撑体系、产业配套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市场推广体系。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面积核算,但不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优先支持评奖评优评先;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金融支持;免征增值税。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

       目标: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和农村居民自建装配式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予以补贴;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

       目标:到2017年,全省预制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化率达到15%以上。

       保障: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省级财政按20/㎡给予奖励,一星级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的执行定额补助上限,并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绿色建筑奖励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优惠返还政策等;容积率奖励。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

       目标:到2020年,武汉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配套资金补贴、容积率奖励、商品住宅预售许可、降低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等激励政策措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

       目标:到2020年,全省市州中心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中心城区达到50%以上。

       保障:财政奖补;纳入工程审批绿色通道;容积率奖励;税费优惠;优先办理商品房预售;优化工程招投标程序等。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

       目标:到2020年,全省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新建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全省新开工单体建筑预制率(墙体、梁柱、楼板、楼梯、阳台等结构中预制构件所占的比重)不低于20%,全省新建住宅项目中成品住房供应比例应达到25%以上。

       保障: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安排科研专项资金;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提供行政许可支持等。

    ——《海南省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指导意见》

    吉林省

       目标:到2020年,创建2—3家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长春、吉林两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达到10%以上。

       2021—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税费优惠;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用地;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参与评优评奖等。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

       目标: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将达到30%以上。

     ——《江苏省十三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

       目标:到2025年年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全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

       保障:财政扶持政策;相应税收优惠;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容积率奖励。

      ——《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江西省

       目标:2018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30%2020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50%。到2025年底,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5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

       保障: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和示范项目用地;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容积率差别核算;税收优惠;资金补贴和奖励。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

    辽宁省

       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20%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35%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25%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5%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50%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40%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30%以上。

       保障:财政补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园区)、项目建设用地;允许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5%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等。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

       目标: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西宁市、海东市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他地区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

       保障:优先保障用地;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的优惠政策;享受绿色建筑扶持政策。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

       目标:2017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左右;到2020年,济南、青岛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和县(市)分别达到25%15%以上;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保障:在建设用地安排上要优先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享受贷款贴息等税费优惠;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

       目标:2017年,太原市、大同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以上,2018年达到15%以上。

       2020年底,全省11个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太原市、大同市力争达到25%以上。

       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保障:相应税收优惠;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开辟装配式建筑工程报建绿色通道。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

       目标: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装配率达到30%以上,其中五个试点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35%以上;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50%

       2025年,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

       目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2025年全省达到30%以上。

       保障:资金支持,补助奖励;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土地供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适用15%;增值税即征即退。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

       目标:到2020年,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其他每个州、市至少有3个以上示范项目。到2025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其中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达到40%

       保障:享受增值税退(免)税;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

       目标:到2020年,浙江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30%

       保障:安排专项用地指标;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农村住房整村或连片改造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工程主体造价10%的资金补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对于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企业缴纳的质量保证金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建设单位缴纳的住宅物业保修金以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乘以2%费率计取;容积率奖励。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

       目标:到2018年底,综合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

       2020年底,综合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20%以上,新建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建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到10%以上。

       2025年底,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30%

       保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相应的减免政策;报建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

       目标:从2017年起,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的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养老等公益性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机场、车站、机关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优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

       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

       保障:实施贴息等扶持政策,强化资金撬动作用;

       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保障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20%;对以划拨方式供地、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设项目供地面积总量中保障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30%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

       目标:2020年,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以上。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余盟市均力争达到30%以上。

       保障: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用地;一定比例的后补助资金;税收优惠;积极的信贷支持;实行容积率差别核算;运输超大、超宽的预制构件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 浙江省:宁波市举行城市设计、“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推进会

      1月10日下午,宁波市政府举行城市设计、“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推进会,宁波市副市长褚银良在听取了相关部门发言后表示,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城市设计和“城市双修”工作的重要性,做好规划,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试点项目的推进,齐心协力好试点期间的各项任务,努力探索出一条城市建设转型的新路子。

      自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宁波入选城市设计试点城市;8天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将福州等19个城市列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宁波再次“城市双修”试点城市。

      南塘河的水能更清、慈城的山能更绿、北仑的滨海公园能防洪能乘凉……城市在发展,人们对城市规划建设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推进会上,宁波市规划局局长王丽萍介绍了宁波“城市双修”2年试点项目库,分修复自然生态、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活力、完善民生服务四部分。在项目库里,人们关心的西塘河沿线、东钱湖及环湖区域、北仑山区域、三江口核心区、慈城新城等都有了具体规划,并落实到了责任单位。

      会议介绍,“城市双修”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修复、提炼和延续。宁波有山有水、依江靠海,有新城也有老城。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城市设计为引领,建设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城市双修”项目,使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功能和品质得到全面提升,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城市转型发展。

      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海曙区、宁海县、鄞州区、镇海区、高新区、东部新城等相继作了发言。

      在听取了各单位的交流发言后,褚银良表示,开展城市设计和“城市双修”试点工作,是建设名城名都的需要,是城市转型发展的需要,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需要。市政府已出台“城市设计试点实施方案”和“城市双修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城市双修”长效机制,强规划、抓重点、重品质、促转型,全面推进宁波城市转型发展。同时强调,城市设计和“城市双修”,是“社会有呼声、干部能给力、百姓要点赞”的项目,各地各部门必须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双试点工作,把精力用在推动项目上,把功夫下在狠抓落实上,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有修改)

  • 江西省: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推动开展城市“双修”。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刘奇省长亲自出席全省城市“双修”现场推进会,部署推动全省城市“双修”工作。加大对景德镇市城市“双修”国家试点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推广景德镇市试点经验。

      二是海绵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部向全国推广萍乡市海绵城市试点经验,南昌市、吉安市、抚州市等3个省级试点及全省面上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建成海绵城市面积77.64平方公里。

      三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累计形成廊体41.88公里,10个设区市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景德镇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带动作用逐步显现。

      四是城市桥梁管理得到加强。组织完成全省城市道路跨铁路立交桥归属、移交情况的实地调研和比对工作,大力推动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工作。

      五是园林创建工作取得新的成果。贵溪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湖口县、靖安县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

  • 厦门市:在全市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近日,厦门保监局贯彻保监会“1+4”文件精神,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联合市建设局、市金融办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推广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运用保险机制降低建筑企业的资金成本。

      一是制定了详细的操作办法为保险运用扫清操作障碍。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作为工程保证金缴交形式之一,各担保受益人不得拒绝或限制使用。

      二是推行险种覆盖全面。包括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质量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等5个险种。

      三是简化理赔手续,方便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明确承诺在列名责任项下,接到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索赔要求时,履行先行赔付义务。四是鼓励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投保建设工程职业责任保险。

  • 沈阳市:建设工程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今年起,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和绿色建材发展,绿色施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11日,从沈阳市建委获悉:为推进沈阳市扬尘治理和抗霾攻坚工作,从今年1月10日起,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以下简称“禁现”),使用预拌砂浆。鼓励建设单位应用装配式建筑、铝模、大钢模等技术减少砂浆使用的建筑施工技术。

      沈阳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禁现”首先从设计环节入手,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预拌砂浆》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在设计文件中注明预拌砂浆的种类、强度等级等性能指标和技术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将预拌砂浆设计情况列入审查内容,对没有注明使用预拌砂浆及其种类、强度等级等性能指标和技术要求的设计文件,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现施工图“禁现”审查的常态化管理。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禁现”工作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日常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禁现”检查全面覆盖,对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施工现场扬尘不达标的项目工程,要求立即整改。建设工程应用预拌砂浆情况,将作为文明施工、优质工程、绿色建筑等各类工程评比活动的必要条件。

  • 6部门印发通知将各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近日,人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

      重申原有政策

      《通知》重申了2014年12月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主要政策,要求进一步健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启动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确保在各类工地上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

      结合行业特点

      《通知》结合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特点,提出针对性要求,明确可以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一定比例参保缴费,对工程总造价大、机械化程度高、人工成本占比较低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按照人工成本乘以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方式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强化工作抓手

      《通知》强调,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优化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要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积极探索优化适合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各地人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铁路、民航等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力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工作。

      新闻链接:

      201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做出了工伤优先,项目参保,概算提取,一次参保、全员覆盖的制度安排,并明确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参照执行。三年来,在各部门的协力推动以及各地共同努力下,住建领域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已达到99.73%,累计4000多万人次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工因建筑事故伤害致贫返贫问题。

      《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 重庆市:2017年四季度建筑工程单方造价指标

  • 重庆市:2017年四季度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指数

  • 湖北省:试点“建工保证险” 建筑企业可不缴保证金

      近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已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综合保险(以下简称“建工保证险”)试点,企业可以购买保证险来代替缴纳保证金。“建工保证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建设保证金替代机制,包括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险等。可以涵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阶段和环节。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已全部被取消。但保留的四类保证金依然会占用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往往能达到项目合同总额的15%以上,且占用时间较长。“建工保证险”则低廉得多,如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只需购买几万元的保险。

      企业购买此种保险,就不用再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按照我省试点要求,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与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具有同等效力,各单位不得拒绝或限制使用,各项保险在使用流程上与原保证金、银行保函等保持一致。

  • 贵州省: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月12日)

      截止1月12日,我站共收到27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115.29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1个,核减金额约0.76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0个,核增金额0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0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变更设计预算;

      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3、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0、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工程施工图预算;

      11、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2、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3、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4、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15、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16、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7、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合同段JK66+655~JK66+945变形体处治变更设计预算;

      19、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0、花安高速K84+310~K86+592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1、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K21+603~K21+810边坡治理变更施工图预算;

      22、遵贵扩容工程GWK28+900~GWK29+200段取消临时互通说干就干变更施工图预算;

      23、遵贵扩容工程K3+000~K3+290段右侧边坡处治设计变更预算;

      24、紫望高速项目ZWTJ-2合同段田干上大桥改为填方路基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月12日)

  • 湖北省:在自贸区开展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试点

    小小格子间,可能走出建筑大师

      1月9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已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含武汉、襄阳、宜昌三个片区)开展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试点,通过简化事务所资质标准指标和审批流程、保障市场准入等措施,激发建筑工程设计人员创新活力,培育建筑大师生长的土壤。

      1名注册建筑师也可设立事务所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是由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设计人员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或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常分为建筑设计事务所、结构设计事务所、机电设计事务所等类别。国外建筑师事务所起步较早、水平较高,如美国SOM建筑设计事务所、德国GMP建筑事务所等。

      过去,在我国设立事务所的门槛较高,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建筑设计事务所为例,合伙人中至少要有3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其中60岁以下的不少于两人。

      去年3月起,我国简化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放宽了限制条件。如今,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建筑设计事务所只需有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0年以上,其年龄不受限制。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内事务所最多的地方是上海,有大约160多家,其次是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各有50-60家。这些城市经济发达,高水平建筑设计人才众多,事务所发展较快,也使当地建筑设计水平不断与国际接轨。

      我省虽然建筑设计人才不少,但受体制、观念等因素影响,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数量极少,尚处于起步阶段。此次试点,将为有意创业的建筑师们提供机会,格子间里也可能诞生出建筑大师。

      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有望获高水平设计

      按照我省试点要求,事务所可以承接其专业范围中所有等级的建筑工程项目,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各类服务。招标人如无合理条件,不得限制或排斥事务所参加设计投标。“大型设计单位往往忙于做大工程,无暇他顾。”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相关负责人说。广大中小城市、农村地区的建筑设计水平较低,是被忽视的市场。这给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留出了发挥的舞台,有利于催生更多具有原创性的精品建筑。中小城市和农村也能以较低的费用,获得高水平的设计服务。

      事务所能与大型设计企业同台竞技,但也承担相同的工程质量责任。据了解,我省将在新成立的试点事务所推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增强事务所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现代建筑的设计极为复杂,设立事务所虽然门槛降低,但对其业务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仍需要一支精干的团队才能承接业务。”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郭和平说。一个中等规模的建筑项目,设计团队至少需要10多个人,“草台班子”是不可能胜任的。“我省此次试点创造了宽松的环境,有利于吸引更多建筑设计人才前来创业,让一棵幼苗有了长成大树的机会。”郭和平认为,随着我省城市品位的提高,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机遇会更多,但在激发创意的同时,事务所更需要科学的引导,才能多出建筑精品。 (彭一苇)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28.77%、33.33%、38.24%、34.29%、9.76%、9.76%、9.3%、20%。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8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天津市:关于《天津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天津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我市2003年印发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建筑[2003]182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工程担保业务。2005年,被建设部批准为首批工程担保试点城市。2008年,我们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建筑[2008]127号),并沿用至今。今年初,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也明确提出了以保函形式提供担保的意见。但2008年制定的政策存在不适应当前实际、履约担保和支付担保不对等实施以及与现行法规有冲突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大改革力度,通过修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承发包双方履行合同义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减轻建筑企业资金的占压,提高企业竞争活力。

      三、主要内容

      新办法将原办法51条修订为40条,主要修订了8个方面的内容:

      1、删除了对担保公司担保金账户监管的规定。原办法规定在我市承揽业务的担保公司需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由市合同站、银行和担保公司三方共同监管。此款规定无上位法依据,新办法删除了相关条款。

      2、修订了保证人的范围。原办法规定建设工程担保的保证人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企业。其中企业作为工程同业担保保证人和专业担保公司必须在本地注册的规定无上位法依据,新办法删除了相关条款,并按照住建部《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业主支付担保制度的意见》(建市〔2006〕326号)的有关规定引入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保证人,进一步开放担保市场。

      3、修订了市合同站对担保公司实施备案管理和年检的相关规定。原办法规定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对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公司实行备案管理、专业担保公司在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前,应向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专业担保公司的备案结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此几款规定无上位法依据,新办法修订为专业担保公司在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前,应向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登记结果由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部门予以公布。

      4、修订了工程担保比例。原办法规定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建设设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项目,工程履约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5%。此款规定违反了《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规定。新办法修订为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建设设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

      5、删除了财政投资类项目不提供支付担保的规定。原办法规定“对于全部或部分由国家投资资金(含财政拨款、国家各部委拨款、各类政府性基金及以财政资金还贷的贷款等)、政府提供保证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的资金以及国外赠款的资金等进行投资的建设项目,在计划、资金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后,以上述资金投资的部分可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此款规定无上位法依据,也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二条“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规定。新办法删除了相关条款,修订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6、修订了工程担保推行范围。原办法规定所有建设工程均需采用担保,新办法按照简政放权和放管服的精神,放开市场,交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担保。

      7、修订了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要求。原办法规定担保公司承揽工程担保业务需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考虑到此标准为近十年前制定,目前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建设工程规模增大,新办法修订为1亿元。

      8、新办法还调整了相关条款逻辑顺序,规范标准用语等内容。

      四、涉及范围

      在全市16个区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范围内施行。

      五、新旧政策差异及惠民利民举措

      1、进一步简政放权,删除了对担保公司担保金账户监管的要求,减轻了担保公司的资金压力。

      2、进一步放开市场,一是取消专业担保公司必须在本地注册的要求;二是取消了企业同业担保的规定;三是引入保险公司作为担保保证人;四是删除了所有建设工程必须强制采用担保的规定,交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担保。

      3、进一步规范担保行为,删除了对财政投资类项目不提供支付担保的规定,按照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必须对等实施的原则,明确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建设设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

      4、进一规范监管行为,取消了专业担保公司备案制度,简化为事前登记。同时,按照目前经济发展速度和建设工程规模的扩大,将担保公司承揽工程担保业务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从5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


  •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以下简称《意见》)。此项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具体推进。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有关精神,推动《意见》顺利实施,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均要求,出台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总体部署,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获取便利度,公共资源配置的管理透明化,交易阳光化程度显著提升,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交易公告信息、结果公示信息等基本能够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但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信息公开意识尚需强化、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尚不健全、违法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程度不够等一系列问题。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在国务院办公厅的牵头指导下,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16个部门,在摸清全国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现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共同研究起草了《意见》,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国办名义印发实施。

      问:《意见》提出的任务举措中有哪些亮点?

      答:《意见》中提出了四方面任务举措,为推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提供政策支撑。

      一是突出公开重点。明确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并根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行业特点和业务实际,聚焦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梳理提出了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6大类、37项重点公开的信息类别。

      二是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合理界定公开各类信息的责任主体。涉及行政审批结果信息的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等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予以公开。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基础,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媒体、政务客户端等,及时发布信息,提升用户体验。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数据共享平台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共享。

      四是强化公开实效。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应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具体时限要求。

      问:《意见》如何确定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答:考虑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范围广、领域多、形式多样,《意见》通过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在公开范围上,《意见》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6类属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点范围。同时,《意见》进一步明确,对于其他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也应当纳入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在公开内容上,《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后,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问:《意见》提出“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长期以来,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公共资源配置交易领域已经建成了数量众多的政府信息发布媒介,包括信息公告平台或网站专栏,彼此之间系统分割、数据离散。为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推动建设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平台纵向贯通32个省级平台和近400个市级平台,横向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成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资源共享枢纽、便民服务窗口和行政监管通道。

      《意见》提出“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具体来讲,就是要把信息共享与信息公开结合起来,通过信息数据的一体化,真正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的一体化。按照《意见》要求,公共资源交易过程所形成的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变更信息等全过程交易信息,以及有关信用信息、监管信息等公共信息,应当汇总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集中统一,公开共享。这样既便于市场主体查询,方便社会聚合监督,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实施动态监管和大数据智能监管。

      问:如何保证《意见》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答:为保证相关举措落地见实效,《意见》重点规定了三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政府办公厅(室)作为组织协调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卫生计生、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林业、铁路、民航等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监管机构,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确保任务落实。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将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

      三是做好考核评估。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未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解读一

      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我省自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水资源税改革,1月9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后称《实施办法》),不同行业用水税额正式落定。

      《实施办法》将对老百姓的生活用水成本带来怎样的影响?不同行业用水税额差别明显,这对我省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带来哪些影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

      居民自来水价不会涨

      开征水资源税,普通市民最关注的是自己用的自来水价格会不会上涨?对此,上述负责人明确表示:水资源税开征不会引起居民自来水价格上涨。

      因为此次水资源税改革实行的是税费平移原则,即把之前的水资源费直接平移为水资源税,不但不会加重自来水公司的负担,还会给自来水公司减负,《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给予自来水公司合理损耗率12%。作为终端消费者,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因此不会增加。

      农业是用水大户。水资源税改革后,此次改革,对限额内的农业生产用水是免税的,超过一定限额的会被征税。限额的标准是什么?上述负责人表示,由省水利厅等部门来研究确定。

      洗浴、洗车场等特种行业税负将会上升

      居民用自来水价格不变,但洗浴、高尔夫、滑雪场、洗车场等特种行业税负将会上升。

      数据显示,特种行业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原来的水资源费每立方米分别为0.15元和0.25元,现在水资源税每立方米分别提升到0.5元和0.8元。这将倒逼特种行业节约用水,降低成本。

      另外,使用地下水的税额明显高于使用地表水税额;特种行业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内取用地下水较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外取用地下水的税额更高。上述负责人认为,这都体现出水资源税的杠杆作用,通过不同税额引导消费者少取用地下水,尽量用公共供水管网而非自行取水,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多部门推进,考验协同能力

      此次推进水资源税改革的范围包括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其中,四川地处中国西南,水资源相对丰富,从总体来看,9个试点地区中,四川的最低平均税额是最低的,地表水最低平均税额是每立方米0.1元,只相当于最高的北京的16分之一,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是每立方米0.2元,只相当于最高的北京的20分之一。

      水资源税改革,涉及到多个部门,我省建立了财政、地税、水行政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这也是对多部门协同能力的考验。据介绍,后期在水资源征管上,我省财政、地税、水利将强化信息沟通机制。

      《实施办法》要求,试点实施后预缴的水资源费由原收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退还,缴费人欠缴、缓缴或延期缴纳的水资源费由具有水资源费相应征管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18年3月1日前足额征缴。(记者 李龙俊 魏冯)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解读二

      四川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日前,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明确除规定的6种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除规定的6种情形外 取用地表水、地下水需纳税

      《办法》规定,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个人应该缴纳水资源税,并按照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但《办法》也明确了六种情况不缴纳水资源税,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即年取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办法》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地区取用地下水的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行业,其税额标准分别按所在县(市、区)同类用途的城镇公共供水最高价格执行。

      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要在原税额基础上加征

      针对水资源浪费问题,《办法》明确规定,纳税人超过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在原税额基础上加征。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量低于30%的,超过部分按适用税额的200%征收;超过30%(含30%)的,超过部分按适用税额的300%征收。

      此外,《办法》指出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等六种情形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另外,《办法》规定,开征水资源税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降为零,水资源税改试点期间,按税费平移原则对城镇公共供水征收水资源税,各地不得因改革试点提高城镇公共供水价格,不得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和城镇公共供水企业负担。

      不同种类用水税费按照税额表缴纳

      《办法》在四川省水资源税适用税额表中对全省范围内不同种类的用水情况的税额进行明确,如规定全省范围内的农业生产者超出规定限额的地表水用水,每立方米需要缴纳0.03元,成都、绵阳、德阳、自贡、内江、资阳、乐山、遂宁等城市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等地表水用水每立方米需缴纳0.01元。

      此外,《办法》明确,试点实施后,预缴的水资源费由原收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退还,缴费人欠缴、缓缴或延期缴纳的水资源费由具有水资源费相应征管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18年3月1日前足额征缴。 (记者 李倩 实习记者 张诗萌)

  • 四川将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

      17日,记者获悉,《四川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印发。根据《方案》,到2020年,四川将力争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21.6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15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

      根据《方案》,四川将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各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控,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21.6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15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以上。

      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根据《方案》,四川将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将用水总量和强度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内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对严重缺水地区,突出节水考核要求。

      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加强对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察,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主管部门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年度绩效目标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根据《方案》,四川将做好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工作。2017年6月底前完成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2018年12月底前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

      建立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政策措施,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专项文件,明确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中的具体管理措施。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重大产业布局以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的水资源论证,保障规划发展与区域、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规划水资源论证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合理配置项目水源,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

      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四川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市(州)、县(市、区)“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和批复,制定和落实各项措施,强化节水理念和营造节水氛围,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各行业、各领域节水目标的全面落实。加强节水型社会重点县、节水型城市建设考核,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整体推进。

      强化农业节水,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实施四川省南方节水减排高效节水灌溉行动,依托中央、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现代农业示范等各类涉水涉农项目整合力度,统筹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发展。

      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工程,形成蓄、保、集、节、用一体化的节水农业新格局。以攀西地区、高原牧区、丘陵山区为重点,结合特色农业、畜牧业发展,大力推广喷灌、微灌、集雨补灌、水田控制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开展节水技术设备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粮油绿色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平台,强化农田节水示范区建设,集成示范一批简便实用的节水技术模式。

      强化工业节水,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高耗水行业空间布局,推动高耗水行业沿江布局,并向工业园区集中。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指导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印染、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支持一批重大节水改造项目,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开展“十三五”重点企业节水行动,将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纳入节水目标管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水效对标达标改造。

      强化城镇节水,大力发展城镇集中供水,大力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鼓励开展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加快进行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加强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推广普及工作,积极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和公共建筑节水达标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市(州)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成都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20%以上,其它市(州)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到10%以上。

      按照《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要求做好公共机构节水工作,到2020年,人均水耗比2015年下降15%,全部省、市(州)直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省、市(州)直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严格按照“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推进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单位创建节水载体。

      加强地下水管理 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

      四川将实施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2017年底前完成四川省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划定。要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限期关闭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加快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实现对地下水动态有效监测。

      四川将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做好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减少水资源消耗,逐步降低过度开发河流和地区的开发利用强度,退减被挤占的生态用水。加快完善流域和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积极推进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稳步推进水权制度建设 加快理顺价格税费

      四川将加快明晰区域和取用水户初始水权,稳步推进确权登记,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借鉴国家水权试点先进经验,研究区域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水权交易形式,因地制宜探索水权交易。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我省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大力提升农业用水效率。农田水利设施相对完善的大型灌区和部分重点中型灌区要率先实现改革目标。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积极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 (记者 李春雨)

  •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基本具备通车条件 迎来大桥时代

      回首8年前,伶仃浩瀚;今日,长桥飞跨,霓虹映彩。

      2017年,港珠澳大桥打响收官之战。这一年,对于港珠澳大桥来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上万名大桥建设者用自己的汗水实现了铮铮誓言:年底基本具备通车条件。

      港珠澳大桥,是一条东接香港、西连珠海和澳门的超大型跨海通道,是“一国两制”框架下粤港澳三地首次合作建设的世纪工程,全长55公里,包括13.4公里的珠海连接线、29.6公里的桥岛隧主体工程、约12公里的香港连接线以及与之配套的粤港澳三地口岸。

      2009年12月15日,港珠澳大桥正式动工。在8年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的桥梁建设精英云集伶仃洋,广大建设者披肝沥胆,历经艰苦卓绝的奋斗,用智慧和汗水浇注了这一举世瞩目的超级工程,谱写了一曲波澜壮阔的建设者之歌。

      刚刚过去的2017年,港珠澳大桥打响收官之战。4月10日,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最后一项控制性工程——拱北隧道全隧贯通,标志着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主体工程实现全线贯通;5月2日,重达6000吨的港珠澳大桥沉管隧道最终接头在经过16个多小时的吊装沉放后,最终安装成功。至此,经过我国交通建设者6年多的持续奋战,世界最大的沉管隧道——港珠澳大桥沉管隧道顺利合龙;5月18日,香港特区政府路政署公布,全长12公里的香港接线实现全线贯通;7月7日,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贯通;12月31日,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举行全线亮灯仪式,标志着大桥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具备通车条件。

      作为世界级的超级工程,港珠澳大桥实现了“六个最”:世界总体跨度最长、钢结构桥体最长、海底沉管隧道最长的跨海大桥,也是世界公路建设史上技术最复杂、施工难度最高、工程规模最庞大的桥梁。同时按照使用寿命120年、抗16级台风、8级地震设计。

      尤其是大桥的主体工程集桥、岛、隧于一体,面临诸多世界级技术挑战,包括海中快速成岛、隧道基础处理与沉降控制、隧道管节沉放对接、大规模工厂化制造、海上埋置式承台施工、水下结构止水、超长钢桥面铺装、交通工程系统集成等。其中,大桥海底隧道也是我国第一条外海沉管隧道、世界最长的公路沉管隧道和唯一的深埋沉管隧道,堪称港珠澳大桥“最难啃的骨头”,被英国《卫报》誉为“新世界七大奇迹之一”。

      作为中国从桥梁大国走向桥梁强国的里程碑之作,港珠澳大桥被业界誉为桥梁界的“珠穆朗玛峰”。如今,大桥主体工程中的东西人工岛,清水混凝土打造的建筑物如同素颜美少女令人惊叹,与青州航道桥上熠熠生辉的“中国结”,江海直达船航道桥上栩栩如生的“海豚”塔,九洲航道桥上扬帆矗立的“风帆”塔,组合成伶仃洋海面上的一道亮丽风景,成为珠江口标志性景观。

      2017年12月31日,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和珠澳口岸全线亮灯。图为灯火辉煌的口岸联检大楼。

      从700多年前南宋抗元将领文天祥“零丁洋里叹零丁”,到500年前大航海时代东西方文明的交汇,再到30多年前改革开放的大潮,伶仃洋见证了中国历史的沧桑巨变。在这片海域横空出世的港珠澳大桥,将形成一条粤港澳三地人民期盼多年的珠江两岸交通要道,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而改变珠江三角洲的经济版图,拓展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空间,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把“中国标准”带向世界。

      港珠澳大桥的建成,将首次实现澳门、珠海与香港的陆路连接,珠海成为内地唯一连接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城市,“半小时生活圈”仅一步之遥。如今的粤港澳大湾区宏图展现,港珠澳大桥必将促进大湾区形成“闭合环状”的都市经济圈,共同迎来开放、联动、合作、共享的大发展。

      2017 港珠澳大桥大事记

      ◆1月23日,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组合梁桥面铺装全面完成,于春节前实现了港珠澳大桥组合梁桥面铺装既定目标。

      ◆3月7日,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海底隧道最后一节巨型沉管E30管节安装取得圆满成功。至此,33节世界最大体量沉管全部安装完毕,距最终合龙仅差12米。

      ◆3月20日,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交通工程总长415米的样板段设备安装、送电成功,标志着港珠澳大桥交通工程建设的提速和发力。

      ◆5月2日,港珠澳大桥海底沉管隧道最终接头成功吊装,5日凌晨精调到位。为了这一天,岛隧工程项目总部人员已备战了三年多,建设者们用智慧和汗水,创造了又一个世界纪录。

      ◆7月7日,我国第一条外海沉管隧道、世界最长的公路沉管隧道和唯一的深埋沉管隧道——港珠澳大桥海底隧道顺利贯通,标志着大桥主体工程顺利贯通。

      ◆7月27日,伴随着压路机完成最后一道碾压工序,港珠澳大桥这一世界单体面积最大的铺装项目主线桥面铺装圆满完成。

      ◆8月31日,岛隧工程东人工岛主体建筑结构正式封顶。

      ◆10月13日,海底沉管隧道沥青路面摊铺正式展开。

      ◆10月18日,西人工岛风帽结构顺利实现封顶。

      ◆11月10日,港珠澳大桥江海桥动载试验顺利完成,标志着主体工程桥梁荷载试验工作全部完成。

      ◆11月16日,港珠澳大桥110千伏专用变电站成功送电。

      ◆12月4日,随着技术人员开关合闸,高压室、控制室的指示灯一一亮起,港珠澳大桥首条区间线路一次送电成功,同时,国内独一无二的兼容识别粤港澳三地车牌的收费车道开始带电测试。

      ◆12月11日,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第一批营运业务(路政、拯救、监控)新员工集中开展培训,为扎实开展港珠澳大桥营运工作作准备。

      ◆12月12日,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宣布,粤港两地政府增加港珠澳大桥香港跨境私家车(即两地牌私家车)配额数目至10000个,以回应需求。

      ◆12月14日,港珠澳大桥车辆通行费价格听证代表实地考察主体工程。

      ◆12月15日,主体工程桥梁段供水管道安装完成。

      ◆12月21日,广东召开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12月31日,88辆大巴和工程车组成的通行车队顺利穿越桥岛隧,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和珠澳口岸全线亮灯,标志着港珠澳大桥基本具备通车条件。

      珠澳口岸

      9月30日,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地面层(0米层)全面通车。

      11月25日,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旅检B区屋面板铺设完成。

      12月18日,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举行亮灯仪式,纪念澳门回归祖国18周年。

      12月28日,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旅检大楼A区屋面板全部铺设完成。

      珠海、香港连接线

      4月10日,拱北隧道全线贯通。

      5月18日,全长12公里、连接港珠澳大桥主桥与香港口岸的香港连接线正式全线贯通,这是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10月29日,港珠澳大桥拱北隧道完成全部解冻,标志着拱北隧道最后一个核心环节的风险完全解除。

      12月下旬,拱北隧道完成交工验收,标志着珠海连接线全线基本具备通车条件。

  • 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1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门印发通知,实施联合修订后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按照这一新的要求,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在机构职能、业务、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在职能定位方面,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重申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土地储备机构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同时明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名录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监管。

      在计划、入库标准和前期开发等业务工作方面,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各地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根据土地市场调控需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同时明确了计划的内容和备案审批及调整程序。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强调,入库储备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对于存在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灾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备。土地入库前,应向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土地储备机构应评估入库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保障土地供应。

      在资金管理方面,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的规定,土地储备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实行专款专用。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日常费用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的规定。

      在联合监管方面,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明确国土资源部通过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对各级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实时监管,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联合监管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对储备土地、资产、资金、专项债券进行监督和指导。

      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07年印发的原《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同时废止。

  • 贵州省: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月5日)

      截止1月5日,我站共收到26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0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0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0个,核减金额约0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0个,核增金额0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0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3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变更设计预算;

      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3、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施工图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0、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工程施工图预算;

      11、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2、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3、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4、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15、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16、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7、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合同段JK66+655~JK66+945变形体处治变更设计预算;

      19、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0、花安高速K84+310~K86+592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1、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K21+603~K21+810边坡治理变更施工图预算;

      22、遵贵扩容工程GWK28+900~GWK29+200段取消临时互通说干就干变更施工图预算;

      23、遵贵扩容工程K3+000~K3+290段右侧边坡处治设计变更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8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月5日)

  • 陕西省:2017年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超百万平方米

      1月4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2017年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装配式建筑规划、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年新建项目124.37万平方米。

      随着建筑工业化水平的提高、新型建筑材料等的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成本优势不断显现。西安市、铜川市、韩城市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发展目标,划定了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项目。

      据了解,2017年我省装配式建筑新建项目124.37万平方米。重点推进地区中,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西咸新区分别组织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35.36万平方米、2.97万平方米、4.32万平方米、60.91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地区中,渭南市、铜川市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分别组织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7.74万平方米、1.97万平方米、5.9万平方米、5.2万平方米。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细化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紧盯“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等发展目标,加快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规模。要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和服务,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的安全性、耐久性和舒适性。

  • 黑龙江省: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省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对建筑节能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在2017年度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希望获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其他单位及个人要向先进单位学习,为促进我省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全省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8年1月5日

      附件:

      2017年度全省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市级

      1、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哈尔滨市墙体材料改革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3、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佳木斯市城乡建设局

      5、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6、鸡西市城乡建设局

      7、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鹤岗市城乡建设局

      (二)县级

      1、哈尔滨市阿城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2、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宁安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北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三)企(事)业单位

      1、东北石油大学

      2、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

      3、黑龙江省建研建筑能耗检测中心

      4、鸡西美城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5、黑龙江东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6、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7、哈尔滨达城绿色建筑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黑龙江宇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9、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黑龙江伟盛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

      (一)哈尔滨市:

      1、市建委

      李亚强、王树波、马红蕾、陈旭东、赵毅武、王享邑、张新颖

      2、相关委、办、局

      市财政局:闫超、张笑非

      市质检站:单海波

      3、相关区、县(市)

      巴彦县(刘英春)、呼兰区(苑伟华)

      (二)齐齐哈尔市

      1、市本级:杨成东、徐栩

      2、相关区、县(市)

      龙沙区(刘敬民)、建华区(范建宇)、铁锋区(宗旭)、梅里斯区(王志义、)讷河市(陈永刚)、龙江县(高天宇)、克山县(钟军)、富裕县(秦劲伟)

      (三)牡丹江市

      1、市本级:纪铭、孙富利、张晓民、张博然

      2、相关区、县(市)

      宁安市(陈铁坤)、海林市(綦书怡)、穆棱市(单鹏祥)

      (四)佳木斯市

      1、市本级:金银岳、龙勇、毕荣禄

      2、相关区、县(市)

      桦南县(李强)、桦川县(单复)

      (五)大庆市

      1、市本级:曹士伟

      2、相关区、县(市)

      萨尔图区(孔宪刚)、龙凤区(李伟丽)、红岗区(朱宝华)、让胡路区(刘兴龙)、杜蒙县(董伯歆)、肇州县(邹兰生)

      (六)鸡西市

      1、市本级:鄂学民、邹旭明、黄朝阳、林海

      (七)双鸭山市

      1、市本级:岳群、赵喜库、姜瑞仁

      2、相关区、县(市):

      饶河县(金少峰)、集贤县(孙福滨)、宝清县(赵晓军)

      (八)伊春市

      1、市本级:韩冰洋

      2、相关区、县(市):新青区(于海洋)、金山屯区(王树成)

      (九)七台河市

      1、市本级:蔡琳琳、潘丽新、谢会飞

      2、相关区、县(市):勃利县(王延庆)

      (十)鹤岗市

      1、市本级:田秀娟、张起阳

      (十一)黑河市

      1、市本级:刘永强、李翔坤

      2、相关区、县(市):

      五大连池市(丁英明)、北安市(高仕玲)

      (十二)绥化市

      1、市本级:郑学锦、左彦欣

      2、相关区、县(市):北林区(满德生)、肇东市(罗继正)、庆安县(郑奎平)、兰西县(张洪亮)、明水县(吴野)

      (十三)大兴安岭行署

      1、行署住建局:张虹、张鸿雁

      2、相关区、县(市):呼玛县(王海滨)、塔河县(王鹏)

      (十四)企(事)业单位

      1、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朱广祥、马鑫、康永生、尹冬梅

      2、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勇、李珂

      3、哈尔滨达城绿色建筑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刘伟

      4、黑龙江宇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闫红缨

      5、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海云、刘军

  • 河北省:《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颁布施行

      2018年1月1日,由国家口岸办会同口岸相关部门联合编制的《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实施。《标准》适应了口岸发展新形势,填补了口岸查验设施建设国家规范缺位的空白,为解决口岸查验设施共享难、负担重、重复建设等问题提供了有力依据;《标准》以满足通关监管需要为主线,认真梳理了各查验部门的设施需求,按照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分类制定、分级管理、总量控制、共享共用”原则科学设定各项建设标准,确保了《标准》的高效实用、科学合理。这其中,共享共用原则尤为突出,《标准》总则明确要求“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共享、便利通行、有利查验、兼顾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查验机构特殊需要与共享共用的关系,正确处理现实需要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最大程度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下一步,我省将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规范口岸设施建设和口岸验收等工作。

  • 《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5年)》印发实施

      本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战略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要求,全面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近日,水利部印发《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对我国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现状与形势进行了研判,理清了发展思路,明确了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阐述了总体布局,强调了主要发展任务和主要建设内容,安排了项目实施计划,对规划的效益与环境影响进行了科学分析,并提出了保障措施,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推进河流湖泊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将重点解决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对深化水利和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着极其重要意义,是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规划》提出,至2025年,要基本改变水利风景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基本实现县域有水景、市域有精品,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管理科学的水利风景区网络,使水利风景区成为各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窗口。

      《规划》强调,各地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政策措施,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切实发挥《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推进水利风景区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作者:    责编: 胡亚利
  • 日照市规划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日照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规划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日照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规字(2017)68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测绘类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精简测绘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意见》(日办发〔2017〕36号)要求,制订了《日照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日照市规划局

      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日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国土资源局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1日

    日照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测绘类中介机构服务管理,精简测绘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意见》(日办发〔2017〕3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将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所需的规划核实竣工测绘、不动产测绘等多项测绘业务,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由建设单位选择一家测绘中介机构承担,分别向职能部门提供测绘数据和成果。

      二、适用范围

      东港区、岚山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实行“多测合一”。企业投资项目依自愿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决定是否实行“多测合一”。

      莒县、五莲县参照执行,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三、工作要求

      (一)测绘中介机构要求。拟从事“多测合一”的测绘中介机构,应向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参与:

      1.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的单位;

      2.具有工程测量专业标准的地形测量、规划测量业务范围和不动产测绘专业标准的房产测绘、地籍测绘业务范围,并同时符合国家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对作业限额规定要求的单位。

      “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机构名单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技术标准和成果质量要求。测绘中介机构严格按照《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规范》(CH/T6001-2014)、《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地籍测绘规范》(CH5002-94)、《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技术标准实施“多测合一”,并按照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制定的测绘成果报告(书)范本分别出具测绘成果报告。

      不动产测绘中的房产测绘成果在不动产登记之前,需由住建部门进行审核。

      (三)收费标准和服务时限要求。测绘中介机构要按照国家、省测绘收费计算总额(多次测量合计)的80%以下进行收费,并逐步探索“数据共享、服务并联”的工作模式,将《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规定的定额工日缩短50%以上。

      四、监督管理

      从事“多测合一”业务的测绘中介机构,应当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住建局和规划局等部门切实加强“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

      (一)在“多测合一”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测绘中介机构作为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1.超越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测绘业务的;

      2.测量未执行国家及地方的规范和标准的;

      3.测量成果质量不合格的;

      4.以其他测绘资质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或者转包测绘项目的;

      5.在“多测合一”实施过程中因服务时效、服务态度等原因被项目业主有责投诉的。

      (二)在“多测合一”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对测绘中介机构作为重大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1.谎报瞒报测量成果的;

      2.伪造、变造测量成果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三)对有以上不良行为的测绘中介机构,作出以下处理:

      1.不定期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进行通报;

      2.对记入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测绘中介机构,在已公布的“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单中撤除,并且半年之内不得纳入该名单;

      3.对累积记入二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测绘中介机构,在已公布的“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单中撤除,并且二年之内不得纳入该名单;

      4.对记入重大不良行为记录或者累积记入三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的测绘中介机构,在已公布的“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单中撤除,不得再纳入该名单;

      5.因不良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测绘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承担。

      五、组织保障

      (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编办做好“多测合一”工作的监督落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多测合一”统筹推进,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负责在市政务服务平台公布“多测合一”测绘中介名单以及测绘单位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二)市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测绘事项、测绘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测绘中介机构不良行为,要及时抄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

      (三)市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要明确相关测绘标准、规范及成果报告样本,统一对外公布,做到公开、透明、公正。

      (四)市、区两级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多测合一”规定,对“多测合一”的测绘成果要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多测合一”测绘成果。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2月29日)

      截止12月29日,我站共收到185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57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672.76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111个,核减金额约14.77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39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4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4、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5、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6、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9、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10、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1、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2、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13、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4、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5、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16、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7、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合同段JK66+655~JK66+945变形体处治变更设计;

      19、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0、黎洛高速增加贯洞至洛香一级公路连接线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1、花安高速K84+310~K86+592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2月29日)

  • 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计价管理出新规

      为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配合各有关单位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单独列项计价的通知》(京建法[2017]27号)

      《通知》本着服务市场、便于管理、规范计价的原则,结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计价依据特点,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的内容进行了界定,并将其分为弃土(石)方运输和消纳、渣土运输和消纳、施工垃圾运输和消纳等三大类别,分别对其详细内容和计价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

      在此基础上,《通知》充分考虑设计、招投标和结算等各阶段的计价需要,从工程量计量、要素价格确定和费用税金计取三方面,对各阶段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单独列项计价作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规定发承包双方宜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的结算方法,以便于合同结算。

      《通知》规定,依法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应按通知规定单独列项计价,并将2018年1月1日作为执行时间的分界,1月1日(含)以后进入招标程序或依法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均按通知要求执行。

      《通知》的发布规范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计价行为,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规范化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 北京市:住建委、规划国土委联合发文——装配式建筑试行工程总承包招投标

      2017年12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并开始试行《关于在本市装配式建筑工程中实行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以装配式建筑为试点,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该规定的制定实施是为了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

      如何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

      北京市规定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并依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具体细化了总承包的模式,即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并发包的总承包模式。在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发包活动时,应当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投标,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监督工作的职责分工实施联合监管。

      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发包项目可以在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后启动,也可以在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确定的情况下,自行确定启动招标的阶段。《若干规定》明确“宜采用综合评估法”,并根据既往对于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监管的经验,确定施工部分和设计部分的相对权重。

      什么样的单位可以成为总承包项目承包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包人应当是具有与发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或是具有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同时,考虑到目前建筑市场上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单位较少,《若干规定》还明确提出,招标人在招标时不宜将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以促进工程总承包行业的发展。

      对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为保障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制,《若干规定》还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备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

      《若干规定》还对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了要求。一方面规范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行为,明确了几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主体,不得参加投标;另一方面也对建设单位提出相应要求,指出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

      为什么要推行装配式建筑和工程总承包模式?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在寻求改革突破的关键时期,国家倡导加速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2017年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

      2017年5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工程项目为核心,以先进技术应用为手段,以专业分工为纽带,构建合理工程总分包关系,建立总包管理有力,专业分包发达,组织形式扁平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形成专业齐全、分工合理、配套成龙的新型建筑行业组织结构。

  • 五部门发文征求意见 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每到年终, 农民工欠薪问题都会成为焦点。为预防和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下简称“工资保证金”)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根据《意见》,工资保证金按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缴存标准为: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存,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

      《意见》同时针对企业有无发生拖欠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缴存企业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可降低缴存比例,降幅不低于50%;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可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对缴存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对因欠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其提高比例后的缴存金额不受缴存金额上限限制。这意味着,一旦失信,代价将是“天价”。

      《意见》还规定:缴存企业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有多个在建工程项目,或单个工程项目合同造价较高的,应适当降低缴存比例或设置缴存金额上限。其中,在同一工资保证金属地管辖区域(设区的市),缴存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对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缴存工资保证金。

      缴存企业选择银行保函或业主担保等第三方担保的方式替代缴存工资保证金的,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不得拒绝。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制。

      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或提供相应第三方担保。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向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定期通报新建工程项目信息,督促缴存企业按规定缴存,确保应缴尽缴。

      要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程序。施工企业拖欠工资被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工资。资金动用后,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要督促缴存企业限期补足工资保证金。

      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未发现拖欠工资的,经缴存企业申请并公示,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缴存企业将工资保证金本息一并转入该企业其他同名银行结算账户的决定。

      工资保证金由缴存企业存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要建立工资保证金管理台账,严格规范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账户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对擅自减免、超限额收缴、违规挪用、无故拖延返还工资保证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

  • 珠江水利委员会完成对云南、贵州、广东、海南四省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抽查

      本站讯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珠江水利委员会派出四个检查组,分别赴云南、贵州、广东、海南四省对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

      为做好此次抽查工作,珠江水利委员会专门召开主任专题办公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参与抽查工作的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负责的同志积极参与,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牵头业务部门根据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内容,收集了条例、办法、导则、规范等资料,汇编成工作手册供检查组对照核查,以确保本次抽查工作规范、客观、科学。

      四个检查组对各自负责的省份按要求分别选取了5-6座大中型水库进行重点抽查。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的方式,重点检查了已建工程的大坝注册登记、安全鉴定、水库调度规程和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大坝安全监测、运行管理、最近一次除险加固及安全隐患等内容;在建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保障措施、江河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实施、历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目标,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水库大坝未按规定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未编制调度规程,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未批复,监测设施不完备、监测资料不全、监测记录不规范,运行管理经费不足,工程局部存在安全隐患等。检查组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运行管理单位和项目法人就检查发现的问题交换了意见,下一步将尽快汇总本次抽查情况上报水利部。

      作者: 责编: 胡亚利

  • 河南省: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部署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排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12月7日全省防范治理政府项目等拖欠工程款造成欠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发改委、住建厅、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全面深入排查。要求各市县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入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已建、在建政府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改进和加强政府工程项目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和实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等情况。

      二是依法治理欠薪。要求各市县结合排查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落实,依法治理欠薪。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要在2017年底前限时清偿。欠薪企业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偿付农民工工资。

  • 住建部:10城市成为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

      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北京市、山东省烟台市、安徽省黄山市等10个城市入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对做好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通知,试点工作自2017年12月开始,为期1年。主要围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完成建档挂牌工作;创新合理利用路径,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完善技术标准,科学保护利用;历史建筑创新相关审批机制,形成保护利用合力;拓宽资金渠道,保持资金良性循环”6个方面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各试点城市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对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状作出评估,找出问题,抓住重点,明确目标,精准发力,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方案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同时,围绕破解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脱节、利用方式简单、资金来源单一等难题,创新政策机制,探索新时期全面发挥历史建筑价值的办法和保障措施。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按季度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搭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并适时向全国推广。

  • 甘肃省:《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获批 城区划定6个历史文化街区

      省政府近日批复《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下称《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明确,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为天水市域。历史城区内划定伏羲城、三新巷、自由路、澄源巷、育生巷、自治巷6个历史文化街区。天水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内容。

      《保护规划》提出,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为天水市域。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东起新华路,西至富春居小区西侧,北连成纪大道、新华路一线,南抵女娲路、南民路、光明巷、胜利巷一线,面积约178公顷。历史城区建设控制地带东至罗峪沟,西至友好路,南至天水湖,北至成纪大道、人民路、泰山东路及罗峪沟一线,面积约361公顷。历史城区内划定伏羲城、三新巷、自由路、澄源巷、育生巷、自治巷6个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分别为10.87公顷、6.88公顷、2.98公顷、2.82公顷、9.2公顷和4.81公顷。

      摘自 《兰州晚报》

  •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7)14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对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远近结合、城乡统筹,注重减量集约、多规合一,符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有利于促进上海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上海是我国直辖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上海的城市规划、建设与发展,要立足国际国内和本地实际,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切实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下功夫,在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上有新作为,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为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塑造特色风貌,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管理服务,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三、优化城市空间布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扩大生态空间、保障农业空间、优化城镇空间。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条件,提升主城区功能等级,完善新城综合功能,促进新市镇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形成“一主、两轴、四翼,多廊、多核、多圈”的空间结构和“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的城乡体系。要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在上海市域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做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覆盖全域。从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角度,充分发挥上海中心城市作用,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分工协作,构建上海大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四、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坚持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负增长,牢牢守住人口规模、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四条底线,着力治理“大城市病”,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途径。到2035年,上海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左右,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200平方公里。要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完善管控办法。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构建空间留白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规划的适应性。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要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的治理力度,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绿化美化,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强化生态基底硬约束,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人居环境。要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设高品质、人性化的公共空间,构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社区服务圈。根据人口分布,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布局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促进职住均衡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治理,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包容度和宜居性。

      七、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挖掘上海城市丰富的文化内涵,延续历史文脉,留住城市记忆,激发城市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城市软实力和吸引力。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完善城市、镇、村的保护层次和体系,强化对历史城区风貌格局的整体保护,加强对中共一大会址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外滩近代建筑保护区等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的保护。做好城市设计,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和城市肌理,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彰显自然、传统和现代有机交融,东西方文化相得益彰的城市特色。

      八、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发挥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促进区域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鼓励绿色出行,加强城市路网和轨道交通线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有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人防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各类基础设施对城市运行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危机管理能力,提高城市韧性,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九、健全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强精细化管理,在精治、共治、法治上下功夫,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努力形成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新格局。提高城市管理标准,更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激发全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继续强基础、补短板,聚焦影响城市安全、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整治,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总体规划》是上海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抓紧深化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功能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要求,明确建设重点和时序,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要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和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沪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总体规划》,支持上海市的工作,共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7年12月15日

  • 解读:《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营改增改革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有关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率先实现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统一开具。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相关事项。现将《公告》发布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公告》发布背景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1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对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鉴于公众出行服务需求及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现状,2016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对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税款问题给予了过渡期政策。

      今年,国务院第178次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年底前实现统一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为解决收费公路增值税发票开具等实际问题,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多轮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配套技术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及技术要求。各级交通运输、财税部门和相关参与方经过5个多月的不懈努力,目前基本完成相关系统改造及平台建设,已具备了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服务能力。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明确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工作有关服务方应掌握的政策要点与具体实施内容,帮助纳税人充分理解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及相关规定,顺利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更加及时充分地享受营改增政策红利,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通行费电子发票编码规则和票样。

      通行费电子发票属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一种,发票代码及号码编码规则和其他增值税发票保持一致,发票代码第11-12位为12,代表通行费电子发票。为满足收费公路行业需求,通行费电子发票在保持现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于通行费电子发票票面若干栏次进行了调整,通行费发票票面栏次包括:购买方、密码区、项目名称、车牌号、类型、通行日期起、通行日期止、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销售方、备注。

      (二)明确了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的流程。

      客户如需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经过以下步骤:

      1.办理ETC卡或用户卡。ETC卡或用户卡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用于记录用户、车辆信息的IC卡,其中ETC卡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交费功能。客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具体办理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

      2.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3.绑定ETC卡或用户卡。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

      4.发票开具。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三)明确了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基本规定。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ETC后付费(记账卡)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记账卡卡内不记录资金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可先使用后结算,其车辆在通过收费公路时,系统根据通行记录在卡账户中记账,客户按照记账结果交纳通行费。

      ETC预付费(储值卡)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不可重复开具。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开票规则与ETC后付费和用户卡客户相同。储值卡卡内电子钱包记录资金信息,客户需在卡内预存通行费,其车辆在通过收费公路时,系统直接从卡内扣除当次通行费,并根据通行记录在卡账户中记账。

      按照有关要求,为准确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需要将车辆通行记录与车辆信息以及购买方信息进行匹配,单纯使用现金交易的车辆在通行后无法验证其实际通行信息,因此需要办理用户卡或ETC卡并在通行高速公路时正常使用,才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暂按原有方式在收费车道现场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纸质票据。

      需要说明的是,用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可登录发票服务平台获取。这是由于用户通行高速公路之后,车道需要将车辆通行数据打包传输至省级联网结算管理机构,经过费用拆分、清分结算、记账等流程后,上传至发票数据汇聚平台用作发票开具核验。由于我国高速公路网分布区域广,数据传输保障能力不一,各省拆分、清分结算等流程时限不同,车辆通行数据上传至部级发票数据汇聚平台需一定时间,在正常交易情况下,10个自然日是保证用户可以取得电子发票的最长时限,如车辆通行费拆分和数据上传周期较短,最快可于当天取得。客户在充值后如需索取不征税发票的,可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获取。

      (四)明确了与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

      通行费电子发票抵扣期限同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相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五)明确了发票服务平台上线时间及相关业务咨询、投诉渠道。

      2017年12月25日起,发票服务平台注册及绑卡功能正式上线,客户可登录发票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绑卡和设置购买方信息。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2017年12月31日以前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仍按原有方式取得发票。ETC预付费卡用户2018年1月1日零时卡内仍有余额的,如之前充值时未取得充值发票,在实际交纳通行费用后可按规定索取通行费电子发票。相关问题可咨询发卡ETC客户服务机构。

      客户可以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在线客服或拨打热线电话进行业务咨询与投诉。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在线客服及热线电话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查询。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具,满足了车辆号牌与通行记录的准确对应,最大限度方便了纳税人获取发票和实现税款抵扣,打通了收费公路行业落实营改增改革“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几个问题的重点说明

      (一)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不再开具纸质票据,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二)客户注册发票服务平台时,应当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收费公路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三)客户在绑定ETC卡到注册账户时,如遇校验信息不通过,应当联系ETC卡客户服务机构(发卡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ETC预付费(储值卡)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五)单次缴费通行收费公路后可能会取得多张通行费电子发票,但电子发票合计金额和用户实际交费金额一致。

      (六)一个月内多次通行相同路段的,可以汇总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七)收费公路通行费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有关规定执行。


  • 发改委:11月份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11月份,全国粗钢产量6615万吨,同比增长2.2%,增速同比回落2.8个百分点;钢材产量下降2.9%,去年同期为增长1.7%。焦炭产量下降10.9%,去年同期为增长5.7%。铁合金产量增长1.3%,去年同期为下降0.3%。钢材出口535万吨,比上月增加37万吨;进口114万吨,比上月增加19万吨。焦炭出口97万吨,比上月增加63万吨。

      1-11月,全国粗钢产量76480万吨,同比增长5.7%,增速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钢材产量97298万吨,增长1.1%,回落1.3个百分点。焦炭产量39843万吨,下降2.7%,降幅同比扩大2.5个百分点。铁合金产量3085万吨,增长0.8%,去年同期为下降2.5%。钢材出口6983万吨,下降30.7%;进口1210万吨,增长0.6%。铁矿砂进口99073万吨,增长6%。焦炭出口705万吨,下降23.5%。

      钢材价格略有回升。11月份,国内市场钢材价格综合指数平均为116.62点,比上月提高0.92点,同比提高28.37点。6.5mm高线、1.0mm冷轧板卷平均价格分别为4212元/吨和4807元/吨,比上月上涨54元/吨和24元/吨,同比上涨36.7%和12.4%;20mm中板平均价格为4173元/吨,比上月下跌29元/吨,同比上涨29.5%。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有关协会或据此计算)

  • 发改委:11月份有色金属行业运行情况

      11月份,全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432万吨,同比下降6.9%,去年同期为增长2.3%。其中,铜产量增长9.8%,去年同期为下降1.1%;电解铝产量下降16.8%,去年同期为增长3.8%;铅产量增长7.6%,去年同期为下降10.6%;锌产量增长7.5%,增速同比回落0.2个百分点。

      1-11月,全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4934万吨,同比增长2.5%,增速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铜产量809万吨,增长6.8%,回落0.6个百分点;电解铝产量2954万吨,增长1.7%,去年同期为下降0.7%;铅产量452万吨,增长4.9%,增速同比回落0.2个百分点;锌产量565万吨,下降1.3%,去年同期为增长1.2%。氧化铝产量6514万吨,增长10.5%,增速同比提高8.1个百分点。

      铜、锌价格上涨,电解铝、铅价格回落。11月份上海期货交易所当月期货铜、锌平均价格分别为54614元/吨和25976元/吨,比上月上涨7.6%和0.9%,同比上涨41.5%和38.5%;电解铝、铅平均价格分别为16099元/吨和19689元/吨,比上月下跌2.2%和5.2%,同比上涨17.6%和23%。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有关协会或据此计算)

  • 发改委:11月份建材行业运行情况

      11月份,全国水泥产量22051万吨,同比增长4.8%,增速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商品混凝土产量增长9.4%,回落0.1个百分点。平板玻璃产量下降3.5%,去年同期为增长7.1%。

      1-11月,全国水泥产量215532万吨,同比下降0.2%,去年同期为增长2.7%;商品混凝土产量172710万立方米,增长9.5%,增速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平板玻璃产量73065万重量箱,增长3.9%,回落1个百分点。

      水泥、平板玻璃价格均上涨。11月份全国市场P.O 42.5散装水泥平均价格为379元/吨,比上月上涨27元/吨,同比上涨73元/吨,涨幅分别为7.6%和23.8%。平板玻璃(原片)平均出厂价格为70.1元/重量箱,比上月上涨1.2元/重量箱,同比上涨4.4元/重量箱,涨幅分别为1.7%和6.7%。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有关协会或据此计算)

  •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出台《目录清单》的主要背景。

      答:大力清理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强化放水养鱼意识,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和基金,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收费项目多、名称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等问题依然存在,亟需进一步规范整合。因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对中央和地方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经公开征求意见后,决定向社会公布。

      问:《目录清单》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目录清单》包括了政府定价管理的所有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现了一张清单全覆盖。其中,中央定价项目共5项,包括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沿海、长江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服务收费,征信服务收费,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地方定价项目平均每省约13项,主要集中在车辆通行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的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等。此外,还有个别省份对少数具有地域性特征的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如矿山应急救援服务费、政府投资兴办的边贸交易场所及设施交易服务收费等。同时,《目录清单》逐项列明了所有收费的项目性质、收费文件依据、定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信息,便于群众查询、使用和监督。

      问:《目录清单》是如何“瘦身”的?

      答:今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要求全面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清单外收费一律不得实行政府定价,实施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部署建立健全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按照工作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全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按照“横到边,竖到底”的原则,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坚决放开了一批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已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前置事项的、服务内容不具有强制性的项目,取消了一批收费性质发生变化、相关费用由财政保障的项目,整合规范了一批性质、内涵相近的项目。我们在广泛征求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目录清单》。清理规范后,中央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原来的13项压缩至5项,压缩幅度62%。地方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原来平均每省25项压缩至13项,压缩幅度48%。

      问:《目录清单》出台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答:首先,公布《目录清单》是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内在要求。《目录清单》明确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凡具备竞争条件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放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具备放开条件的项目,列入收费目录清单,管细管好管到位。通过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市场竞争、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各类缴费主体的负担。

      其次,公布《目录清单》有利于巩固清理规范收费的工作成果。经过集中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大幅减少,秩序逐步好转。将清理规范的工作成果以清单形式固定下来,实现全国“一张网”动态化管理,作为今后涉企收费的依据,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有政府定价收费,可以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防止已“瘦身”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反弹。

      再次,公布《目录清单》有利于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目录清单》是对政府定价目录的细化,把全国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一级一级晒明白,有利于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和查询使用的便利性,便于社会监督。

      问:《目录清单》出台后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一是要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随着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一些收费项目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也在调整变化,要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目录清单收费管理方式发生改变、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必要性已经不充分,或者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已经变化的收费及时调整。二是持续保持对违规收费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已出台清费减负措施的督促检查,防止出现反弹。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督促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加强整改。三是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收费行为。重点加强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垄断行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切实解决清理过程中企业反映较强烈的收费问题。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规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五是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举报、投诉、查处、反馈机制,继续用好中国政府网“涉企收费投诉留言”平台,充分发挥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对乱收费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

  • 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研究课题顺利通过结题评审

      经过一年的深入研究和探索创新,由市监督总站承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课题通过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质安司组织的专家评审会,顺利完成结题工作。研究成果为形成全国性的轨道交通施工前关键节点核查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市监督总站牵头成立了由江苏省建设厅、南京市轨道工程监督站、深圳市轨道建设管理公司、中铁十四局等13家单位组成的课题组,课题单位涵盖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第三方检测等参建单位,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查阅资料、发放问卷调查、组织实地调研等方式,最终形成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制度研究报告》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关键节点风险控制管理对策措施》课题成果文件,并配合住建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建办质[2017]68号)。

      下一步,市监督总站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要求,组织相关参建单位修订我市施工前关键节点条件核查办法,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

  • 北京市:新机场建设协调处组织召开东航基地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研讨会

      12月27日,市住建委新机场建设协调处在东航核心区项目部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东航基地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研讨会,新机场建设协调处成员,东航基地建设指挥部、东航投资公司,东航所属总包、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建设单位、各总包单位汇报了东航项目总体情况: 

      北京新机场东航基地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与河北廊坊广阳区交界处,距北京市中心46千米,距廊坊市中心26千米,距涿州市中心37千米。项目按 2025 年满足东航旅客吞吐量 288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 71.5 万吨、投放运力 150 至 180 架等相关指标进行规划。批复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用地总计约 930 亩,总建设规模总计约 116.98万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131.9亿元。

      第一阶段工程由五个分项工程组成,分别为:机务区(建筑面积8.5万m2)、航空食品及地面服务区工程(建筑面积8万m2)、核心工作区(建筑面积7.76万m2)、生活服务区(建筑面积7.3万m2)、货运区(建筑面积8.4万m2),五个分项工程组成,其中机务区、核心工作区、生活服务区位于北京境内,货运区位于河北,航空食品及地面服务工程跨界。机务区、核心工作区、生活服务区已取得施工登记意见书,由市监督总站监管机务区的工程质量,大兴区住建委负责核心区、生活服务区的工程质量及东航全部工程的安全监督;航空食品及地面服务区正在办理一会三函相关手续。

      目前,东航指挥部根据自身情况,已明确与东航投资公司各自职责,建立了安全质量组织机构,健全了部分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安全质量管理体系。

      为落实12月8日监管部门、建设单位联席会上,新机场建设协调处关于建立施工单位所在集团公司领导带队检查、项目交叉互查、定期检查评比制度的相关要求,东航指挥部已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所在集团公司宣贯会议精神,并制定了集团领导带队检查,各项目之间交叉互查、评分、评比的制度,定期对所在单位进行评比排名,奖优惩劣,在各项目间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新机场建设协调处认为东航基地建设项目指挥部高度重视所属项目的安全质量工作,主动承担首要职责,严格执行安全质量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市住建委关于新机场安全质量管理、绿色施工的具体要求,率先实行项目交叉互查、评比排名制度,积极督促施工单位所在集团履行安全质量管理职责,为所属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程建设中的管理工作,协调处要求:一是要管住人。项目经理、其他管理人员要依据招投标合同严格在位履职;要设立安全总监制度,成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专业工种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采取以老带薪、循序渐进的方式,帮助新工人平稳度过进入工地的适应期。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所在集团公司领导要带队检查,各项目要交叉互查,建设单位要定期进行客观公正评价、排名,要带头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切实起到以查促优、以评促优的效果。三是参建各方要严格履职。建设单位要履行首要职责,充分发挥东投公司的专业优势,展现出高水平的管理能力,要明确施工交界部位的管理,确保不出现管理盲区、争议区;监理单位要严把人员、材料、设备关口,加强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的管理;集团公司要定期到施工现场开展安全质量检查;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安全工作要实现“零伤亡、零事故、不冒烟”的目标,质量管理要瞄准鲁班奖、长城杯的目标;绿色施工要达到6个100%(监控覆盖,路面硬化、裸土覆盖、洒水降尘、冲洗车辆、密闭式垃圾站)的目标。四是管好重难点环节。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超一定规模危大工程要严格编制、审批、论证、批准、交底程序;大型机械设备要性能良好、手续齐全,按要求定期检查检验;钢筋混凝土等材料进场要严格验收程序,每一部分材料都要建立跟踪、追查制度,确保能追本溯源。


  • 水利部:2018年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公示公告

    水技推[2017]76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我中心成立专家委员会,对2018年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的申报技术进行了评审,并形成《2018年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公示稿)。现将公示稿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16日。

      受理反映问题部门: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联 系 人:魏岳翰 王海

      联系电话:010-63205494 010-63205478

      传    真:010-6320546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9层

      邮政编码:100038

      特此公告。

    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2017年12月26日

  • 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和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新闻发布会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为建设美好新海南,通过建造方式的改革,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省政府出台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省政府出台了《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好这两个《意见》,回应社会关注,经省政府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别对这两个文件进行解读。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刘联伟副厅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陈永富处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诗辉处长。我是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张春明。

      首先,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陈永富处长通报《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陈永富处长:大家好!我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以及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厅起草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代拟稿)。2016年底,我们先后征求了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省内外有关专家、部分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的意见。

      在今年6月王路副省长主持召开了省政府专题会议后,根据沈晓明省长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示精神,我厅在7月初再次组织调研考察组,专程赴浙江、上海、广东、广西进行学习调研。还专门邀请住建部装配式建筑主要技术支撑单位——住建部科技发展中心俞滨洋主任,具体分管的文林峰副主任等分别专程率工作班子到海南具体进行调研、指导,还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在海口市举办专题研讨会,并书面征求了我们国家建筑研究领域较为权威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意见。

      11月2日,沈晓明省长主持召开了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装配式建筑发展意见。我厅进行修改完善之后,11月10日,王路副省长再一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送审稿,于12月7日上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由此可见,省政府对于出台这项政策高度重视,也是高度慎重,分管的王路副省长三次召开会议研究最后上省政府常务会议,并由省政府印发实施。据我们了解,全国其它省份大多是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这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高度重视。

      通报完毕!

      主持人:下面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刘联伟副厅长就以上《意见》进行解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刘联伟副厅长: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对实施意见做一个介绍。

      第一,关于发展目标的确定。全省统筹推进,鼓励各市县根据各地情况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从2018年起,省政府每年对各市县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提出要求,要求一定规模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外墙板、内墙板、叠合楼板、楼梯、阳台板等一定类别的部品部件,将推进装配式建造方式与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相结合。

      2018年,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面向全国积极主动引进在装配式建筑领域有实践经验的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科研团队,在全省全面推进技术能力、生产能力和示范项目建设,建立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审核把关机制,引进国内建筑业权威科研机构联合组建海南装配式建筑技术审核、实验检测工程技术中心,全面开展包括积极引进国内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项目,引进和培养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的产业工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技术业务培训等系列能力建设工作,培养一批熟悉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的人才队伍。

      2018年,政府投资的机关办公、学校、医院、车站、港口、机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从2019年起,大幅度提高新建建筑部品部件的使用比例,海口、三亚等城市要争取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立符合海南地方特点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质量和计价体系。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技术力量雄厚的研发中心、特色鲜明的产业基地。

      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 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第二,关于实施意见里面明确的重点任务。

      主要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在这里重点介绍两点:

      第一点是要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省住建厅牵头编制《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各市县要根据发展规划编制本地的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落实好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分区域明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等控制性指标,将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与土地出让条件相结合,分年度将控制性指标纳入当地土地供地计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根据专项规划拟定可操作的年度建设计划。各市县的专项规划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点是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审核把关机制,引进国内建筑业权威科研机构联合组建海南装配式建筑技术审核、实验检测工程技术中心,针对海南高地震烈度设防标准、超强台风以及防水等影响装配式建筑安全的关键因素进行技术攻关和审核把关”的内容,主要是考虑到我省海口及其周边地区属于相当于8度半高烈度抗震设防区,以及海南又属于超强台风多发地区,而从现行装配式建筑国家标准来看,这两个因素对装配式建筑的安全影响最大。因此,设立这样一个技术架构,确保我省装配式建筑安全发展。

      此外还有强化能力建设、结合具体工程推广适用的建造方式、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的应用、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试点示范先行、强化项目动态监管等方面的任务。

      第三,介绍一下实施意见里面对于推进装配式建筑提出的有关优惠政策。

      主要有七个方面的政策支持,在这里重点介绍三点。

      第一是强化用地保障。强化了省级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并明确要求市县将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或发展装配式建筑等建设要求列入土地出让公告,并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予以载明。

      第二是加强财政支持,省及各市县要加大对装配式建筑资金支持力度,将推广装配式建筑和开展装配式建筑的重大技术攻关、专项课题研究和人员培训等能力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予以保证。

      第三是鼓励项目应用。为鼓励社会项目积极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底前,按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且满足国家装配式建筑认定标准的,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可按一定比例(不超过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其外还有金融支持、税费优惠、推行工程总承包、优化审批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我就解读到这里。

      主持人:谢谢刘联伟副厅长。接下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诗辉处长通报《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相关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诗辉处长:近年来,我省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但由于规划和管理体系尚未健全,有的项目存在布局不合理、项目遍地开花、开发方式粗放、品质不高等问题,特别是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尤为突出。如一些新建住宅小区已经交付使用,但供水、供电和排污等设施仍未接入市政管网或电网,道路不通,菜市场、医院等设施距离较远,造成居民生活不便,引发矛盾纠纷和投诉上访较多。解决这些矛盾纠纷,占用了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给公共服务管理带来很大压力,也影响了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形象,也不符合建设全省人民的幸福家园、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的“三大愿景”的要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的指导下,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完善配套设施,提升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实现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

      下面,我继续向大家解读《意见》里面的主要内容。

      意见一共有16条内容。第一,意见明确了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消防安全、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以及其他设施等九类设施。

      第二,为改变目前新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的现状,提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做到与住宅主体工程四个同步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三,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以及国家、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意见》专门突出强调了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套的建设要求和具体标准。

      第四,提出了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前,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该达到必须达到的条件,包括供水、供电等多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比如要求住宅小区生活用水纳入城乡自来水管网,住宅小区用电接入城市供电网络,实施供电抄表到户。

      住宅小区的雨水、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水、污水排放系统;住宅小区附近有燃气管网的,完成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燃气管网镶接;附近没有燃气管网的,完成住宅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住宅小区的通信及有线电视设施实现光纤及有线电视到户;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应与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进行。

      第五,提出市县规划部门在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当中,应当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规模和设施要求等设置标准;在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时,应当核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

      第六,提出新出让住宅用地的相关要求,要将规划部门在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的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应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载入招拍挂交易文件,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产权归属、产权移交方式,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以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序等内容。

      同时,在土地成交后,由市县相关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约定配套相关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在后期建设中严格监督落实。

      第七,明确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住建、国土等部门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移交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时,为约束建设单位,防止违约,提出不按要求建设和移交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市县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验收,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第八,为使住房人充分了解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内容,要求新建商品住宅在申请预售或现售时,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现场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并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移交等相关内容。

      第九,建设单位应按约定,采取产权无偿移交、成本价移交、全体业主共有、市场经营等方式,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给使用(管理)、经营单位或自行组织经营。并相应明确了每种移交方式的产权归属、接收单位等相关内容。同时提出,市县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范围、种类、移交方式以及税费减免的相关规定。

      第十,提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成本价移交具体内容,移交的相关要求包括移交方式、移交时间、移交资料等,要求建设单位须在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1个月内通知有关部门接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一,提出配套建设但没有约定移交的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或接收单位放弃以成本价方式移交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由建设单位按规划条件规定的使用用途管理、使用。

      第十二,为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突出强调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消防安全、市政公用、社区服务等设施,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属于业主共有或共享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得变更为经营性配套设施。

      主要内容解读完毕!

      主持人:文件解读到这里。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的记者请站起来,然后首先介绍自己。现在开始。

      人民网海南频道记者:我想问一下海南发展装配式建筑有什么优势?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发展装配式建筑对于海南来说有什么重要的意义?

      刘联伟:装配式建筑是指在设计的阶段就将建筑物分解成标准化的一个一个部品部件。然后,在工厂的流水线生产这些部品部件,经过工厂化生产的部品部件,运输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和连接,最后形成一个完整的建筑。

      通俗地讲,就是把一部分原来通过现浇成型的构配件,比如梁、柱、板,拿到工厂去生产,生产之后再运到工地来组装,把它的节点做好,然后采用一部分的现场浇筑将这两部分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建筑,这个叫做装配式建筑。也有人形象的比喻成搭积木一样造房子,这个装配式建造方式也可以理解成建造业的一个生产方式,因为它是工厂化的生产还有现场的组装。

      装配式建筑强调要进行标准化的设计,工厂化的生产,装配化的施工,一体化的装修。所以跟传统建筑相比,装配式的建筑有很多优势,其中一个就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有利于把这些现场的一线工人转型升级成为产业工人,现场工人的使用量也会减少,更多的会在工厂的流水线进行生产,精度大大提高了,精度可以提高到用毫米偏差作为控制。现场工人生产的条件跟在传统工地风吹雨淋,太阳暴晒这个生产条件有根本性的改变。

      另外,有利于减少工地的扬尘污染,也可以减少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同时有利于节能减排,我们简单来说就是符合“四节一环保”,符合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三,有利于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装配式建筑以后对于设计水平、施工建造能力和施工的质量要求都更加提高。甚至有的门窗跟墙体它是整体式的进行施工安装,现浇到一个整体里面,所以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更好,质量可控而且安全生产的问题也会大大减少,由于装配化的施工,装配式的建筑大量的减少了一线的作业工人,采用工厂的流水线生产和现场的装配化安装,所以工人的用量大大减少之后,安全生产的风险也降低。

      同时,有利于建筑业的转型升级,采用了现代化的装配式生产方式之后,要求设计跟施工是一体化的,在设计之前就要考虑到施工的能力,在施工的过程当中要完全落实设计的要求,设计施工一体化推进了工程总承包的实施,也有利于提升整个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装配式建筑对于海南来说非常有意义。海南提出生态立省、绿色崛起等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不仅是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采用装配式建筑以后,工地的扬尘污染可以大幅度减少,建筑垃圾也会大幅度减少,同时装配式建筑连一体化的装修也包含在里面,对于全装修实施之后我们也推出了污染控制,就是装修实施过程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污染产生。因此对于生态立省、绿色崛起非常有意义的。

      同时。装配式建筑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供给侧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装配式建筑建筑提升工程的质量,建筑产品的品质进一步得到提升,可以更好的满足购房需求,可以加快推进海南省建筑业的工程质量跟品质。

      另外,装配式建筑对于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展示海南的良好社会形象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海南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刘厅长,目前我省的装配式建筑发展已经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它的生产能力怎么样?在以后的推广当中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刘联伟:目前我省装配式建筑应该说才刚刚起步,跟国内的其他发达地区相比较,我省在装配式建筑领域还是处于比较落后的一个状态。针对海南发展的实际要求和目前的现实状况,我们更加感觉到海南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迫切性。目前我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生产企业包括在建的总共有7家。其中,按照构件类型分,预制混凝土的构件厂4家,钢结构的厂家3家;从地域分布来看,海口目前3家,有的还是在建。定安2家,澄迈,洋浦各有1家。目前的生产能力大致能够满足200万平方米左右的建筑面积生产需要。

      这些厂有的还在建设过程当中,还有一些扩建的计划,扩建了以后这7家生产企业预计能够满足600万到800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当然这个面积跟我们全省目前的建设量来比还是有一个差距的。目前,省住建厅正在组织编制《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该规划将在目前现有7家生产企业基础上对装配式构件生产能力进行统筹考虑和统筹布局。这是我们省目前的状况。

      另外,就是对于我们省来说推进装配式建筑面临的主要挑战是什么,对于我们来说一个是全国的共性问题。目前在推进装配式建筑过程中,就全国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是缺乏统一成熟的技术标准体系;第二,市场环境还不是非常成熟;第三,政府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第四,技术储备依然还不是非常充足。对于海南来说,除了以上的一些共性问题之外,还面临着三个方面的现实情况。

      一是海南省特殊的自然环境因素的限制,加大了推进装配式建筑难度,特别是在海口,海口跟它的周边地区我们俗称“八度半”的抗震设防,就是地震设防要求非常高。另外,海南处于台风多发的地区,台风暴雨非常多,对于建筑物的防水和防腐蚀有着更高的要求,所以从抗震、防水、防腐蚀对于海口的要求特别的明显,跟别的地方来比我们的抗震要求高得多。海口是全国抗震设防要求最高的省会城市,从整个海南省来说台风暴雨防水的要求也非常高。

      另外,海南建筑业的企业目前来说,掌握了装配式建筑设计的能力和施工能力的企业还不多,尤其是综合实施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本土企业能力还是有待提升。特别是对于设计、生产、制造、安装、研发,整个产业链提升还有一个过程,我们省装配式建筑能力跟全国内地特别是北上广深来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第三,人才队伍目前相对比较缺乏,我们省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施工安装,尤其是一线工人都面临着人才紧缺,人才还比较缺乏。

      在行政监管能力方面,各个市县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对于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也有一个重新适应转型的过程,这些都是我们将面临的一个挑战。尽管有这些挑战,我们还是千方百计想办法克服这些困难,再迎难而上。尤其是在对于全省来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非常大的好处,有利于我们海南生态环境保护,有利于绿色崛起,也有利于海南建筑业的转型升级,可以大幅度的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减少施工安全生产的一些事故,降低安全事故。这样情况下,我们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总体来说目前技术比较成熟,在上海、深圳还有国内很多地方,已经有很多建筑推行装配式建筑了,对于我们来说也有一个能力的提升的过程,所以实施意见里面采取了综合措施,一个方面大力培育本省工程总承包企业,努力打造现代产业工人的队伍,适应装配式建造需要的技术工人。

      另外一个方面,我们海南市场面向全国开放的市场,我们要大力引进省外有实力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采用新的建造方式来推进海南的装配式建筑,也鼓励省外的大企业包括设计单位跟施工企业到海南来参与建设,甚至把它的区域总部跟企业总部注册到海南,也可以有不同的企业在海南联合起来注册新的公司,注册新的总承包公司。

      我们想全方位开放市场,引进好的企业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与到我们的建设过程当中。同时,为了确保我们海南装配式建筑能够安全稳定的发展,对于高地震设防的海口跟周边地区我们在实施意见里面专门提了一个意见,就是要全面推广应用隔震、减震的技术,我们专门研究过采用隔震技术跟没有隔震技术相比较,隔震受到地震的破坏只有没隔震建筑的四分之一到八分之一,采用了隔震建筑之后整个建筑物抗震能力大幅提高,采用了隔震技术之后可以按照7.5度进行设计,我们虽然按照8.5度的高烈度设防,但是采用隔震技术之后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有保障的,可以按照7.5度进行设防设计。

      而且采用了隔震技术之后建筑设计的难度也会降低,跟没有隔震来说不用考虑建筑物整体抗震要求,整个建筑物的安全度大幅度提升了,我们研究这个之后,也是实施意见里面要求全省要鼓励推广隔震减震技术,在海口和海口周边的澄迈、文昌这些周边8.5度高烈度设防地区,我们要求全面推广隔震减震技术。同时我们对于结构安全、防水高度重视。设计图纸设计出来之后我们构建了一个技术审查把关的机制,这个全国别的地方都没有的,我们为什么构建这样一个机制,就是为了确保我们在海南特别是海口地区的建筑采用装配式以后它的结构安全跟防水性能有保障的。

      主持人:谢谢,继续提问。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我想提问一下咱们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产权无偿移交有哪些,有偿移交的有哪些?

      林诗辉:关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产权无偿移交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个是按照土地出让补充协议的约定,由建设单位出资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产权无偿移交市县人民政府。第二,社区公共用房,包括居委会办公和活动用房、派出所或警务室、公共消防服务基础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等行政管理设施,产权无偿移交市县人民政府;第三,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站以及变电站等市政公用设施,产权无偿移交归口管理部门。

      有偿移交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室外文化活动场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配套设施,其建设成本列入项目建设成本,建成后移交给全体业主;二是公交站场和邮政所等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属于专营行业运行的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以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中介组织核定的成本价移交给归口专营部门;三是菜市场、便利店、早餐店、理发店、超市等属于市场微利经营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其产权归建设单位或买受人所有,建成后按照权属移交。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我想问一下对于我们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对于它的周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将如何移交?

      林诗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移交,意见规定:建设单位须在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1个月内通知有关部门接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已按批准的规划要求实施的,接收单位不得放弃接收,并且自接到书面移交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明确交接方式;以成本价移交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接收单位应当在接到书面移交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书面向建设单位反馈移交意见,明确接洽方式,未在限期内反馈意见的,视作接收单位放弃接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移交时移交双方签订移交协议,同时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资料、报建图纸资料、建筑施工图纸资料及申报、报建、验收等有关文件作为移交协议附件一并交给接收单位。

      主持人:没有提问的问题。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有记者同志还想深入了解这个方面的情况,下来之后跟我们的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联系,三位领导同志也可以,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也行。谢谢大家!

  • 解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建设建筑业大省强省,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背景和依据

      建筑业是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对推进城乡建设,带动关联产业,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改善民生,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16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7131亿元,是2010年的2.49倍;实现增加值1783亿元,占GDP7.4%;完成税收287亿元,占全省税收总额的8.3%。目前,全省建筑业特级企业已发展到24家,居全国第6位。但从总体看,我省建筑业仍然存在产业规模不够大、核心竞争力不够强、外向度不高、现代化步伐不快等问题,迫切需要按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年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出台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列入2017年工作要点。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省政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确立了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在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省住建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3次会议审定。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10个部分,提出了30条实施意见(安徽省“30”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精品意识,加快改革创新,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壮大建筑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打造“安徽建造”品牌,建设建筑业大省强省,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达2300亿元,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达12家、超过50亿元的企业达30家,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蓬勃发展。

      (二)深化简政放权改革

      一是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直接申请省级权限内专业承包工程一级和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直接申请许可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条件,以及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从事境外承包工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扶持措施,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执业资格管理的新要求。为增强建筑市场活力和综合竞争力,《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对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建筑业企业,可按规定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资质一定范围的工程。

      二是完善招标投标制度。针对招投标市场目前存在的招标范围过宽、招投标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大力推行网上异地评标;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允许建设单位自主确定发包方式;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支持对地方就业和经济发展贡献大、具有良好信用、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且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程业绩的企业参与相应项目建设。改革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实现由“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

      (三)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一是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实施意见》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二是积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意见》要求,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支持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民用建筑项目试行建筑师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一是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建筑业企业跨行业、跨专业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安徽建筑业龙头企业;鼓励我省建筑业企业向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电力、通信、轨道交通、环保等专业领域拓展,提升高端市场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支持央企、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与我省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高端建筑市场竞争。

      二是支持建筑业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实施意见》要求,依托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支持建筑业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空间,扩大市场份额;在建筑劳务输出较多、市场潜力较大的省外地区,依托驻外骨干企业设立建筑业企业服务机构,开展全方位协调服务;努力发展总部经济,对在我省设立总部的央企和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地方政府按规定给予适当奖励,落实优惠政策,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是加强建筑业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支持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支持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争创国家级技术中心。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建筑企业技术创新为建设单位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建设单位应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四条举措:

      一是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格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建设工程“两书一牌”和质量信息档案制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推进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政府监管部门、建筑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安全防护,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试点;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以及对不良地质地区重大工程项目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风险评估或论证;加快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四是全面提高监管效能。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质量第三方检测;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的试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强化层级监管,开展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加强对各地监督机构履职能力等考核;在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和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中,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制度。

      (六)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实施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探索开展多层次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推行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评优评先、工程担保等事项关联共享机制;实行综合评价法的招标投标项目,信用评价应占一定权重。

      二是加强履约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对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凡要求承包企业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对履约情况较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依法依规采取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是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支付担保、仲裁等经济、法律手段,建立健全工程款支付保障机制,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四是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实施意见》要求,加快落实建筑业“营改增”税收过渡政策,完善抵扣链条,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支持参建各方以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方式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任何单位不得拒绝。

      (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是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建设建筑业大省强省的重要保障。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发展一批建筑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建筑工人技能考核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人员执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机制;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全面推行培训考核发证制度。

      二是改革劳务用工制度。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推动现有建筑劳务企业向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转型;引导和鼓励现有成建制的建筑劳务队伍办理工商登记,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设立安徽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为建筑农民工创建以作业为主的专业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资金支持、财务管理、经营咨询、技能培训等“保姆式”服务;搭建安徽建筑劳务人员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立足本省,打造面向全国的建筑劳务用工市场。

      三是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差异化工资保证金缴存办法,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通过银行按月足额发放,积极探索建立商业保险机制;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纳入失信监管范围,并采取限制招投标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惩戒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农民工,及时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利于节水节能节地节材,降低施工环境污染,提高建设效率,提升建筑品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轨道。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意见》共提出了三条措施:

      一是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造方式转变,加快培育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业企业,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到2020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实施意见》对装配式建筑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条件、发展用地、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等作出了规定。

      二是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改革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设计团队招标或设计方案招标,强化对设计团队人员、业绩、信用等综合能力考评;经过批准,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技术复杂的城市重要公共建筑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由杰出设计大师领衔的建筑设计团队参与投标;建立和完善建筑评价体系,试点开展城市建筑评论,遏制“垃圾建筑”。

      三是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加快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重点领域标准的供给,提升安全、质量、性能、生态、科技、健康、节能等指标要求。

      (九)实施“走出去”战略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引导和带动全省建筑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不断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与专业承包、劳务公司合作,组建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一体化的联合体,共同拓展海外建筑市场;加快与工程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的融合,鼓励通过收购、控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高品质的国际化公司;密切跟踪我国多(双)边经贸框架协议,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承接框架协议下建设项目,支持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我省推动的境外经贸园区工程建设。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意见》对企业承揽境外工程明确了具体扶持措施,并提出加快建立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协调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政企共建新模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指导、项目咨询、风险提示、投资信息、法律援助等服务。

      (十)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见效,推动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共提出四条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建筑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加快建筑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二是拓宽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银行、保险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发适合工程建设特点的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股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增信融资和信用保险业务,允许建筑业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在建工程等作为抵押进行反担保。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积极推进建筑业企业上市(挂牌)。

      三是加强建筑业企业正向激励。对建筑业企业晋升高等级资质、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标准、工法,在境外承包重大工程,以及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的,省政府及相关市、县政府根据规定给予奖励,并列入全省建筑业企业守信红名单。

      四是开展绩效考核。省政府将建筑业发展纳入对各市、县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市、县政府要将发展建筑业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落实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加强考核。

      三、政策亮点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创新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综合试点要求,转职能、提效能、强动能,突出简政放权,突出机制创新,突出转型升级,突出能力提升,突出现代化,突出合力推进,既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又注重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既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又体现改革创新,着力建设建筑业大省强省,打造“安徽建造”品牌,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创新资质资格许可方式。按照“强化个人资格、淡化企业资质、注重全过程信用”的思路,进一步优化资质资格管理,释放安徽建筑业的巨大潜能;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大数据,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人员执业资格注册“智慧审批”,推进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

      二是转变工程建设组织形式。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对实行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实施阶段、总承包企业培育、配套制度等提出了具体意见,构建适应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试行建筑师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是优化建筑业结构。通过兼并重组、发展专业企业、组建省内外企业联合体等一系列措施,解决建筑业结构不优问题,着力提升我省建筑企业在高端建筑市场的设计和建造能力,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做大做强。

      四是设立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探索设立安徽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引导建筑劳务企业向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转型,培育“铺天盖地”的“双创”小微专业企业,打造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建筑劳务用工市场。

      五是引入保函保险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机制,推行承包企业以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在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和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中,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建筑农民工工资兑付。

      六是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通过政策扶持和龙头企业示范带动,引导我省建筑企业“借舰出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及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及其他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向更大市场、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发展。


  • 安微省:将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探索设立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引导建筑劳务企业向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转型,打造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建筑劳务用工市场。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构建适应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在民用建筑项目中,试行建筑师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探索设立安徽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引导建筑劳务企业向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转型,培育“铺天盖地”的“双创”小微专业企业,打造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建筑劳务用工市场。

      通过政策扶持和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我省建筑企业将“借舰出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及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及其他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向更大市场、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发展。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4.25%、38.89%、44%、40%、12.2%、12.2%、11.63%、22.22%。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7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西藏:拉萨建材市场钢材、水泥、木材、民爆物品价格持平

      据监测数据显示,12月份,拉萨建材市场钢材、水泥、木材、民爆物品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月拉萨水泥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高争建材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水泥出厂价格分别为600元、695元,与上月比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分别下降16.67%、13.13%。高争建材针对全区重点项目销售的水泥实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月持平。

      钢材价格:本月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涨跌互现,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圆钢(18mm, Q235)、线材(6.5,HPB300)、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20.55%、27.78%、29.41%、25.71%、12.2%、12.2%、11.63%、22.22%。

      木材价格:12月份,拉萨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二等中枋木材、一二等厚板木材、一二等中板木材、一二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二等中枋木材、一二等厚板木材、一二等中板木材、二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民爆物品:12月,重点监测的西藏高争民爆物品13个品种价格分别为(藏产)乳化粉状管装炸药Φ32(吨)1615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32(吨)16654.63 元,(内地)膨化24kg(吨)16654.63 元,(藏产)乳化粉状袋装炸药(吨)14839.60 元,(内地)膨化大包(吨)14839.60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60(吨)17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70(吨)17204.63 元,(藏产)乳化胶装炸药Φ70(吨)17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90(吨)17204.63 元,(藏产)乳化胶装炸药Φ90(吨)17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100(吨)17204.63 元,(内地)乳化胶装炸药Φ200(吨)17204.63 元,震源药柱(吨)27657.00 元,与上月比价格持平。

    附件1:2017年12月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附件2 西藏高争民爆物品销售价格监测表.xls

  • 我国拟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修正案(草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审批。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说,招标代理机构是提供招标代理业务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对代理的招投标项目承担主体责任,招标方自主选择代理机构属于市场行为,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予以规范。

      袁曙宏说,发展改革、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管理措施进行监督,不需要以行政许可的方式设定准入门槛。从广东的试点情况来看,不设定行政许可是可行的。

      据此,修正案草案删去了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规定,并对第五十条的相关法律责任作了修改、加大处罚力度,规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许可取消后,有关主管部门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通过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就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编者按]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对2016年各省(区、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年度评价,联合发布了《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就年度评价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

      记者: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有何重大意义?

      宁吉喆:党的十八大作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决策。为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立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意见》和《方案》明确提出,要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建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2016年,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从而形成了“一个办法、两个体系”,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制度规范。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摒弃“唯GDP论英雄”的发展观、政绩观,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协调统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依据“一个办法、两个体系”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对于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年度评价工作重在引导各地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督促和引导各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对于推动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年度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宁吉喆:根据《办法》规定,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从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年度评价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计算绿色发展指数,即采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前6个方面55项评价指标计算各省(区、市)绿色发展指数,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区绿色发展成果;二是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通过组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的主观满意程度,突出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

      宁吉喆:为了做好年度评价工作,国家统计局制定印发了《绿色发展指数计算方法(试行)》,作为计算绿色发展指数的方法依据。制定计算方法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工作需要。根据考核工作对年度评价结果得分的要求,计算方法应满足对31个地区的绿色发展状况进行评价排序的需求,确保同一评价年度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横向可比。其次,严格依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根据《办法》规定,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因此,计算方法在数据的收集、审核、确认,绿色发展统计指标转换,数据缺失指标的处理,标准化处理,指数计算等方面均严格依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规定执行。第三,确保绿色发展评价科学客观公平。在计算方法研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各地区及有关专家的意见,最终确定采用经典、传统、公认并广泛应用的功效系数法作为绿色发展指数的标准化方法,确保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区均按照统一的方法进行评价,同一年度各地区的指数值可比较,以确保评价方法的公平性。

      按照《办法》规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采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考核认定的数据、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规定,绿色发展指数所需数据来自各地区、各部门的年度统计,各部门负责按时提供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负责。为了规范基础数据收集和报送工作,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13个部门采集基础数据,并对指标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范围和报送时间等作出规定。各有关部门均通过正式公函报送数据,并对部分地区没有数据的地域性指标进行认定,确保年度评价数据准确无误。评价过程从数据的收集、审核、确认,计算程序到评价结果的全流程,均可核查、可追溯、可解释。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和调查方法?

      宁吉喆:为了科学组织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旨在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满意程度。调查内容反映人居环境健康的各个方面,重点关注公众反映强烈且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包括社会公众对本地区生态环境总体情况的满意度,对生态环境改善状况的判断,以及对地区自然环境、市政环境卫生及污染和治理情况等三方面的满意程度。

      调查采取分层二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分别以全国31个省(区、市)为总体进行抽样,充分考虑各地区人口规模和居民城乡结构,样本代表性强。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方式,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执行。实行异地调查制度,即每个调查单位仅负责对外省进行调查,不执行本省的调查工作,并且任何两个省份之间不出现交互开展调查的情况,确保调查的独立性。各省的访问过程全程录音,访问数据实时记录,调查过程全程可回溯。通过实地抽查、按比例审核调查录音等方式控制调查质量。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出具的抽样技术报告指出,各省(区、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的方差和绝对误差均低于抽样设计方案要求,抽样方案设计科学,估计量精度较高,调查质量控制较好,调查结果真实可信。

      记者:为什么部分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排名的差别较大,如何理解两者关系?

      宁吉喆:绿色发展指数是客观评价结果,依据各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来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国家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两者反映的侧重点不同。绿色发展指数侧重于从资源、环境、生态、经济等方面多维度、多层面地综合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进展;公众满意程度侧重于调查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绿色发展指数包括6个方面55项指标,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各个方面,而公众对反映当地空气、水、居住周边环境等环境质量状况相关指标的主观感受相对更加深刻,在年度评价结果中也体现出“公众满意程度”与“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具有较为显著的相关性。

      记者:为什么有些地区的环境治理指数很高,环境质量指数很低?

      宁吉喆:“环境治理指数”重点反映主要污染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以及污染治理投资等情况,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方面开展的工作。“环境质量指数”重点反映大气、水、土壤和海洋的环境质量状况,既与当地的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也与当地的气候、自然条件、产业结构等因素有关。同时,环境质量的恶化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环境质量的改善也需要一个长期的治理和扭转过程,必须从调整经济结构、加大环境治理投入、严控环境污染等多角度共同发力,不断推进,逐步提高环境质量。

      记者:如何看待年度评价结果?

      宁吉喆:根据《办法》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评价、五年考核。五年考核重在约束,年度评价重在引导。年度评价通过衡量过去一年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同时也为五年考核打下好的基础。五年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年度评价结果可以引导各地区有的放矢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绿色发展指数是一项综合评价指标,可以利用6个分类指数来比较分析各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重点领域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具有优势的领域巩固和保持,对于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领域深入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加以落实,从而补齐绿色发展短板,从资源、环境、生态、增长质量、生活方式等全方位共同发力,实现全面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年度评价也是今后长期开展的一项常规工作,应当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根据《办法》要求,年度评价采用相同的标准来客观衡量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展和成效。我们应当把关注点放到年度评价所反映的进展和揭示的不足上,下更大力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通过持续的努力使本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共同进步,向实现绿色发展不断迈进。

      2017年是首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我们将按照《办法》要求,结合今后每年工作的开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研究改进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方法,大力加强绿色发展统计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计和监测的人员、设备、科研、信息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数据的质量,更好地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的需要,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到实处。

  •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此项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办理。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制定出台《意见》?

      答:出台《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要部署的有力举措。制定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也是《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的明确要求。

      (二)出台《意见》,是为了更好解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是也存在着批准效率不高、征收土地等关键环节透明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该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利于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出台《意见》,是为了系统提升重大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纪委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相关规定仍存在不协调、不衔接等问题。因此,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对该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十分必要。

      问:《意见》对重大建设项目是如何界定的?

      答:“重大建设项目”这一概念在我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被广泛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明确要求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情况,但目前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均未对重大建设项目的概念作出规定,学术界对此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在文件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方、各部门、各方面普遍认为,鉴于重大建设项目的行业、类型差别较大,不宜用固定资产投资额等指标进行量化,建议从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影响方面作定性描述,再由各省级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区域、行业特点和工作侧重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此外,《意见》中的重大建设项目限定为按照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是为了合理确定范围,以政府投资项目和需政府核准的项目为先导,有序推动重大建设项目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按规定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问:《意见》为什么强调重点推进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等8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答: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政府信息范围广、内容多,《意见》选取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等8个方面作为公开重点,主要是因为这8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主要过程,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比如,批准结果信息中的“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结果”等关系到项目建设以及相应的土地征收等工作是否合法合规,社会各方高度关注,应当重点予以公开。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省(区、市)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以上8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实际分别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相关领域的公开重点。

      问:《意见》对公开主体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因此“政府信息”的公开主体应当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意见》也对8类重点信息的公开主体进行了列举。此外,法律、法规、规章对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作出明确规定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监督项目法人单位依法公开项目信息;没有明确规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也不宜作出强制性规定,由项目法人单位自愿公开项目信息。

      问:《意见》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意见》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相关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从而达到以公开提升项目审批、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同时,由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况时常存在,因此对于拟公开的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同时坚决杜绝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发生。

      问:《意见》在公开渠道和公开时效上有哪些要求?

      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利用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个渠道。主动公开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综合利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特别是要用好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做好项目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同时,鼓励项目法人单位利用现场公示、网站公布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项目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依申请公开方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依法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

      在公开时效方面,对于需主动公开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重大建设项目相关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对于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该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法律、法规、规章对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作出明确规定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要依法对项目法人进行监督。

  • 四川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举措。

      2015年12月,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建筑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要求,从2016年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集中力量,深入调研,广泛了解情况,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请示。

      《实施意见》明确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解读一: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采用“引培”的方式,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

      解读二:扩大应用范围。各地要制定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发展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政府投资项目要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

      解读三:完善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

      解读四:建立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度。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制度。明确建设、设计、生产、运输、施工等环节的主要责任和监管措施。加强对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监理等主要岗位和吊装、运输和部品部件安装等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以预制芯片等信息化手段为抓手,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

      解读五:加强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积极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一是提高建筑领域的设计、生产、施工及管理各专业协同能力。二是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和管理。三是组织有关技术骨干进行BIM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用能力。

      解读六: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强调部品部件生产要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引导全省各地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包括生产规模、合理的供应半径问题,有利于规划产业布局、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二是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生产企业。

      解读七: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和配套设备,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式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整体安全性能。

      解读八:实行集成化装修。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开发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饰装修模式,提高集成化技术的应用和装饰装修水平。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服务,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选择需求。

      解读九:推广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开发应用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夹心保温复合墙体、叠合楼板、预制楼梯以及成品钢筋,积极推进临时建筑、道路硬化、工地临时性设施等配套设施使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

      解读十: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工程应当率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要健全与装配式建筑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优化管理方式。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

      解读十一: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建筑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改进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加快培养装配式建筑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为发展装配式建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解读十二:政策支持。一是各市(州)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6﹞1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钢结构应用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建发﹝2016﹞7号)相关要求,制定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一是结合节能减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二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规划审批、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财政金融、容积率奖励等相关政策措施。三是在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增加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标要求。

  • 四川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解读一

      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创新,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提出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成都、乐山、广安、眉山、西昌五个试点市加快发展,逐步在地级城市规划区内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适应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

      意见明确,到2020年,要在全省的房屋、桥梁、水利、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30%,装配率达到30%以上,其中五个试点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35%以上;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50%。

      2025年,全省范围推广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筑品质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企业。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40%;桥梁、铁路、道路、综合管廊、隧道、市政工程等建设中,除须现浇外全部采用预制装配式。新建住宅全装修达到70%。(记者 闫新宇)

  • 住建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建金[2017]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仍然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引发缴存职工不满。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缩贷款审批时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严格委贷业务考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应在委托贷款协议中明确约定职责分工和办理时限。受托银行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考核,对不履行委贷协议约定事项的,应扣减贷款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三、加强销售行为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四、提高抵押登记效率。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要应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

      五、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各地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并在业务办理网点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公告栏予以明示。

      六、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职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七、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八、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快速响应,及时查处。

      九、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

      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并报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2018年3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17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的出台背景。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于2000年印发《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依法确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下简称“三报一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并同步印发《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第4号令),明确了发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有关行为规范。同时,各省区市也普遍确定了本地区相关纸质或网络信息发布媒介。招标公告发布制度的实施,对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市场开放竞争,增强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实践不断发展,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公告发布活动不规范。一方面,一些发布媒介服务意识和能力不强,有的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需要排队等候。还有的发布媒介向招标人收取高额版面费,或向投标人收取注册会员费,给市场主体带来较大负担,也有违招标公告发布公共服务的属性。另一方面,原《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仅规范了招标公告发布行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缺乏明确规范,实践中做法比较混乱,相关信息未能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二是信息获取渠道过于狭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日益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传统纸质媒介已经难以起到广泛传播招标公告的作用。同时,由于在各发布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缺乏统一归集渠道,给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带来诸多不便。

      三是行政监管难以有效实施。一方面,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发布媒介过于分散,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难以进行集中有效监管。另一方面,一些招标人为了规避招标和监管,故意利用纸质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纸质媒介在一些情况下反而成了招标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工具。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特别是市场主体意见基础上,对原《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办法》。

      问:《办法》改变了以纸质媒介为主的招标公告发布制度,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对此有何考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明确提出,“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招标采购快速发展,为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展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等相关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有关法规制度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也有明确要求。

      一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发展电子招标投标,指导加快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行政监督三大平台建设,目前,分类清晰、功能互补、互联互通、覆盖全国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已基本形成,从招标公告发布到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标后合同管理等招标投标全部流程,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均可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开展。各地区、各行业普遍反映,实行电子化招标采购以来,信息获取和交互更加便捷,交易效率大大提升,节资率明显提高,市场竞争更加充分、透明。

      另一方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提出,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0号令)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国家、省、地市三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整合发布各类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办法》规定的“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建立的国家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定位是全国招标投标信息共享的枢纽、公共服务的载体和政府监管的重要依托,于2015年正式上线运行,并获2016年度中国“互联网+”十大优秀案例奖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汇总发布全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既是其法定职责,也是实现各类招标投标信息集中共享的迫切需要。同时,各省区市已普遍建立了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单独建立的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承担公共服务平台功能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在各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既可以满足本地区交易需要,并可以通过将相关信息汇集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集中共享、全面公开。

      问:请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方面意见,《办法》坚持“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基本定位,主要规范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立足公共服务基本定位,规范发布活动。突出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的公共属性,发布媒介应当免费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允许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免费查阅。在发布程序上要高效便捷,体现为“三个一”:一是一次发布。招标人仅需在一个发布媒介或交易平台提交一次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即可,不需要再多头重复提供。二是一次核验。由最初录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发布媒介负责对信息内容进行核验,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一网汇集。所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全部交互汇集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并与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按照应公开必公开原则,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将调整范围由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活动扩大到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发布活动,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进行澄清、修改,或者暂停、终止招标活动,采取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的,参照执行。

      第三,适应“互联网+”招标采购趋势,强化信息开放共享。国家层面不再指定“三报一网”作为发布媒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介可以依法全文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但不得改变其内容,同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

      第四,丰富监管手段严格责任追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引入社会监管。发布媒介应当设置专门栏目,方便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二是加强信用约束。发布信息应当归集至全国信息共享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强化投诉举报和事后追溯。对于发布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发布媒介应当确保发布信息的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和至少10年内可追溯,以便开展事后监管。四是严格法律责任追究。分别规定了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媒介违法违规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

      问:请介绍一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下一步推动《办法》贯彻实施的工作考虑。

      《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新旧规定的衔接,保障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顺利开展,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使各方面特别是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明确相关主体职责定位,为《办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指导协调。指导各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特别是“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各项调试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相关功能,《办法》正式实施后切实承担起发布媒介职责,使市场主体有获得感。

      三是加强上下联动。指导各地按照“放管服”要求和《办法》精神,调整完善本地区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平台对接和信息交互工作,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和交易信息全面公开共享。

  • 发改委:《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2017年第11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1号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17年12月26日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2月22日)

      截止12月22日,我站共收到183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54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669.9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108个,核减金额约14.07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39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4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4、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5、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6、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9、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10、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1、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2、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13、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4、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5、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16、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7、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毕节到格都(黔滇界)公路BD-T13合同段(ZK195+220-ZK195+570)段路线调整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9、毕节至格都(黔滇界)公路东关互通连接线延长线设计变更预算;

      20、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合同段JK66+655~JK66+945变形体处治变更设计;

      21、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2、黎洛高速增加贯洞至洛香一级公路连接线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2月22日)

  • 西藏:紧紧围绕民生重点领域我区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新实效

      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64号)精神,各(市)地、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创新方式,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全力整治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乱象。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关系民生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建材质量、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抗震救灾等重点方面,从规范用工行为、建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地震救援及受灾查勘等几个重点环节,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工程建设领域整体局势稳定,山南市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及未结算的项目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排查工作。共计排查工程领域项目632个,查出38个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的现象,其中10个项目拖欠工程款共计17368.91万元,31个项目拖欠民工工资共计6708.61万元,涉及人数3907人,现已解决3个项目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共计拨付工程款3117.98万元,解决11个项目的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共计兑现民工工资4671.72万元,涉及人数2582人。昌都市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共抽查建筑施工企业25家,督促补签及续签劳动合同70余份,督促设立劳动维权公告牌1家,受理并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案件3起。为营造良好工程建设环境,排查矛盾隐患,有效防范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截止11月底,在区公安厅的精心指导和协调下,我区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共出动警力2582余人次,车辆36台次,检查工程单位182家次,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10余次,搜集重点工程信息50余条,现场直接参与处置涉及土地征地、工程款发放、拆迁赔款等矛盾纠纷34起,登记录入工程项目工地外来流动人口1411人,为工程项目单位人员办理居住证32张,排查出3起较大的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共涉及人员76人,涉及金额475.2万元,目前已成功调处化解,其中为农民工追回工资金额共计75.2万元。

      二、开展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建材市场行为,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材市场环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对我区建材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了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本次共检查建材产品生产、销售企业30家(其中:生产企业18家,销售企业12家),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重点对钢筋、建筑门窗等建筑材料进行执法检查,主要对产品是否取得3C强制性认证、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内容进行了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生产销售伪劣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排查

      拉萨市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共检查施工工地99个,排除安全隐患130处,责令当场整改64处,限期整改147处,停产整改31家。日喀则市在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自查自纠中,检查建设项目47个,发现相关市场主体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问题18个,招标监督部门、交易中心违规问题2个,现已完成整改工作。山南市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排查全市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领域各类安全隐患,巩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向好的形势。检查中,高寒县建设项目现已基本停工,全市共排查项目84个,发现安全隐患24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林芝市对国务院安委会第二十一督导组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对涉及住建领域的2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执法检查工作,共出动人员353人次,检查在建项目134个,检查商混站5家,针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依法冻结违规监理企业1家,对2个在建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共处罚金2.5万元,查处违章建筑5起共计537平方米。11月份以来,昌都市共计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4次,共检查项目和商混站53个,排除各类安全隐患47项,现场整改35项,限期整改12项。

      四、林芝市米林县“11.18”地震抗震救灾

      11月18日,林芝市米林县发生6.9级地震,11月19日-22日区住建厅派专家组前往受灾地区查勘房屋受灾情况,林芝市住建局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开展,按照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进行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排查工作。经排查,全市严重受损房屋约4.7万平方米,一般受损房屋月30.5万平方米,全市无受损基础设施,无因地震导致房屋倒塌或人员伤亡。


  • 西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扎实推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为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资源,提升我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效能的作用,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64号)和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精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的通知》(藏建市管〔2017〕378号),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部署进一步加强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从强化平台的应用、提高数据质量、完善企业施工业绩补录信息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切实推进我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服务工作。

      强化平台应用方面:一是企业信息在平台核实通过后,地市和县区住建部门不得让企业再次重复报送信息或备案,严禁任何形式的涉企行政审批收费,坚持建筑市场监管“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方向,坚决防止业务办理与平台使用“两张皮”;二是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建筑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上岗证从平台自行打印功能,监管部门通过扫描上岗证二维码确认现场从业人员身份,作为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中,从业人员上岗情况的主要依据;三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员进行违规锁定和解锁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严禁滥用“锁定”权和“解锁”权。

      提高数据质量方面:一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地)及县(区)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业务办理及操作流程》,严把各项数据质量关,督促相关市场主体报送和完善数据,稳步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数据质量;二是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监督市场主体从工程项目报建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数据全部纳入服务平台,真正实现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闭合式监管。

      完善企业施工业绩补录信息方面:一是企业补录业绩信息时,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合同备案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和竣工验收信息等六大环节如实详细填报数据信息;二是企业完成业绩信息填报后,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业绩相关资料原件与所填报的业绩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即可入库,补录审核入库的项目业绩将同步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三是企业申请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业绩补录工作,企业申请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将业绩补报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通知》还就加快诚信建设、加强检查考核、建立联络机制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强调。“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对规范建筑业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营造良好、公平、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创造了基础条件。

  •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7〕9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简化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坚决落实清理规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有关要求,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对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核查,逐项梳理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清查各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明确办理时限。能够办理的,要尽快办理;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帮助民营企业尽快落实有关条件;依法依规确实不能办理的,要主动做好解释工作。要针对清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2.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全面梳理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编制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规范,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网上运行和并联审批,除涉密项目外,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全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现“网上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全程监管”。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在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区先行试点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推动更多项目事项管理由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转变。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力争到2018年6月底前,实现1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强化引导,拓宽民间投资领域

      3.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和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在创建“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示范区时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创新技术市场交易,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提高科技型企业投资回报水平。支持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为民营企业投资新兴产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多元化农业投资,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民间资本与农户建立股份合作等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对带动农户较多的市场主体加大支持力度。

      4.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省“三重一创”等政府性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大薄弱环节重点项目投入。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要明确规则、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采取价格扣除、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在社会保障、公共文化和市政公共服务等领域,积极培育和扶持政府购买服务市场主体。

      5.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实国家和省PPP支持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各级政府推进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优先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优先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积极采取多种PPP运作方式,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丰富民营企业投资机会,主要再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回收的资金形成新的优质资产,实现投资良性循环。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价格收费标准,通过适当延长合作期限、积极创新运营模式、充分挖掘项目商业价值等,分类明确PPP项目合理回报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着力抓好已签约PPP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PPP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鼓励民间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设立基金、组建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规模较大的PPP项目。

      三、降低成本,增强民间投资动力

      6.努力破解融资难题。鼓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科技银行、科技证券、科技保险等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起人设立金融租赁、消费金融、汽车金融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民营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等。落实完善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权利的确认、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制度,发展和丰富循环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快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对企业抽贷、压贷、断贷等融资难题。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优化授信管理和服务流程,严禁金融机构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丰富新型政银担合作风险分担业务产品,鼓励各地设立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网站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鼓励各地推进“银税互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之间的合作等,化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7.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行成本。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支持企业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作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对于建设单位拒绝以上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鼓励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区实行行政事业“零收费”。深化输变电价格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成本审核,扩大直供气规模,实行非居民用气量价挂钩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规范铁路港口收费,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监管。落实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推动各地出台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和配套措施。完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和援企稳岗补贴等政策,合理控制用工成本。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和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民营经济发展创优税收环境。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申请报告可以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写或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审批职能部门组织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所涉及的评估、论证、审查费用,一律由相应部门或所在地政府承担,不得收取项目单位的任何费用。

      四、守信履约,切实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8.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向民营企业作出政策承诺要严格依法依规,并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不得违法违规承诺优惠条件。认真履行与民营企业签订的合法合规协议或合同,不得因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因素拒不执行,不得出现“新官不理旧账”,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改变相关约定。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确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发生合同争议的,要以诚相待、平等协商、合理合法、妥善处理。对造成政府严重失信违约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9.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研究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着力破解“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问题。在全省企业中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每年集中1个月时间,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千名机关干部,深入千家企业,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进一步营造民间投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和协会商会在企业与政府沟通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工商、海关、环保等各类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自行组织的涉企执法检查,必须制定年度计划、公开公告,不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处罚。

      10.建立考核推进奖惩机制。省政府将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激励问责力度,对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的给予激励支持,对落实不力的通过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推动民间投资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全面梳理国家和省已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对尚未有效落实的政策措施,要认真分析原因,抓紧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政策尽快落地。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省政府。依托第三方机构,每年组织开展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定期发布全省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报告。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对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核查活动,逐项梳理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清查各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明确办理时限。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省人防办、省消防总队等

    201712月底前

    2

    全面梳理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编制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规范。

    省编办、省政务服务中心

    省发展改革委等

    20186月底前

    3

    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网上运行和并联审批,除涉密项目外,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全部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

    省发展改革委

    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20186月底前

    4

    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现1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有关单位

    20186月底前

    5

    研究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着力破解“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等问题。

    省监察厅

    省有关单位

    20186月底前

    6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省科技厅等

    20186月底前

    7

    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

    各市、县人民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等

    20186月底前

    8

    省政府将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

    省政府办公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

    20186月底前

    9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全面梳理国家和省已出台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对尚未有效落实的政策措施,要认真分析原因,抓紧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政策尽快落地。

    各市、县人民政府

    省有关单位

    20186月底前

  • 天津市:今年新建2900万㎡绿色建筑

      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充分采集自然光照明……近年来,具有节水、节地、节能、节材、环保等特征的绿色建筑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本市。今年全年,本市新建绿色建筑2900万平方米,43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其中25项为高星级,4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创新奖。

      据悉,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生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自2006年推行绿色建筑项目示范以来,本市在绿色建筑标准、法规体系、能力建设等方面不断推进,其中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走在全国前列。在总结单体建筑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几年来本市先后实施了中新天津生态城、东丽湖、于家堡金融商务区、塘沽南部生态新城、新梅江居住区、团泊新城、武清商务区等一批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实现区域整体绿色发展。截至目前,本市绿色建筑竣工和在建项目已超过8000万平方米,300余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29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

      2018年,本市将继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引导机制,健全管理体系,加快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推广,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未来五年计划推动30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把绿色建筑打造为城市建设的新亮点,引领城建事业转型升级,推动城市建设走绿色发展之路。

  • 湖北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不断提高全省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作出了全面安排和系统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法治工作总格局,推动全省实现党内法规制度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实施到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有力,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依规管党治党水平不断提高。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统筹谋划,按照党中央提出的“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科学编制我省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省委要支持、指导武汉市委开展好中央赋予在基层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定权试点工作。明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即时清理机制。《实施意见》提出,要提高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科学立规、民主立规、依法立规,进一步规范党内法规制度制定权限和审批程序。明确省委制定的党内法规,一般应由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重要的提请省委全会审议批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或者起草单位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估,便于省委及时了解文件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实施意见》对做好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备案工作联系点制度和备案工作年度考核通报制度。2018年底实现市(州)、县(市、区)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备案工作全覆盖,推动备案工作向乡镇延伸。《实施意见》强调,要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加强学习宣传,推动党内法规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党校课堂、进法治宣传教育、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方式,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室)统筹协调、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具体承担、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市(州)、县(市、区)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以适应工作需要。各地党内法规工作机构设置的具体形式和规格,由当地党委根据本地区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要加强党内法规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造党内法规工作的专门队伍、智力支持队伍、后备人才队伍、理论研究队伍。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与党建其他工作共同推进。建好湖北省党内法规业务专网。建设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干部的关怀培养激励机制。

  • 北京市:主动出击,防范施工现场“灰犀牛”市监督总站加强轨道交通工程电动三轮车安全使用管理

      针对目前轨道交通暗挖工程电动三轮车存在车辆自身和驾驶人员资格监管空白的状况,为规范车辆使用管理,消除洞内运输和消防安全隐患,市监督总站下发了《关于加强轨道交通暗挖工程电动三轮车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施工总包单位完善电动三轮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车辆统一采购和逐车编号报验制度,定期检查车辆自身和使用安全状况。施工分包单位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驾驶人员必须持三轮摩托车以上的驾驶证。监理单位负责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实地验证,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对相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下一步,市监督总站还将对《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 北京市:引进精密检测手段提高混凝土质量控制水平

      为贯彻落实市监督总站关于混凝土质量评估的要求,严格把控混凝土原材料试验过程,加强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北京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引进了瑞士梅特勒快速水分测定仪HR83进行外加剂含固量检测。

      该测定仪与传统设备相比具有三大优势:第一,温度可通过控制模块设定,保证样品室加热过程温度恒定;第二,通过排气系统中的水分传感器以及称量监控系统的双重监控,可得出最优化的分析结果,试验平均重复性可达±0.05%;第三,样品可在20分钟内完成检测,试验周期大幅缩短,且数据可追溯。该测定仪的引入,彻底解决了常规外加剂含固量测试手段所引起的烘箱温度不均匀、结果波动性大、试验周期长的问题。

      各搅拌站应在加强试验人员技术培训,严格规范管理的同时,注重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试验精度,为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结果。市监督总站也鼓励各搅拌站不断提升自身软硬件水平,消除质量隐患,保障全市混凝土质量。

  • 河南省:平顶山市多措并举筹集百城提质工程项目资金

      为解决百城提质建设项目资金,破解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平顶山市财政局按照上级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多种途径筹集百城提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方案。

      一是通过土地收储,解决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各区主动与市土储中心对接,对具备土地收储条件的土地纳入年度土地收储计划,凡纳入年度收储计划的,市财政将根据项目规模足额安排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或申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二是通过申请棚户区改造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城市建设资金。

      三是通过采用PPP模式筹集建设资金。针对区级PPP项目落地难、落地率低、央企参与度不高现象,鼓励市属功能类企业积极参与。

      四是市财政根据各区债务状况安排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不能纳入到棚改项目和土地收储计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投资额相对较小,不适合采取PPP模式的,市财政将通过省下达的政府债券资金予以支持。

      五是基金支持百城提质工程。利用市级新型城镇化(PPP)发展基金、市产业升级引导基金和拟成立的乡村振兴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解决征地拆迁以及安置资金。

  • 水利部: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通知,科技部现已启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科技部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详见链接)。

      具体申报流程:

      1. 请于2018年2月2日前完成预申报书的网上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2. 请于2018年2月2日前将预申报书通过系统打印出来后函报我司(1份)。如申报多个项目,来函请预先将项目排序。

      3. 我司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在收到我司审核通过电话后,请于2018年2月26日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科技部网址链接: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2/t20171222_136993.htm

      联系人:张涵

      电 话:010-63202390 传 真:63548037

      电子邮件:zhanghan@mwr.gov.cn

      国科司

      2017年12月25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调整2018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五、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六、上述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19日

  • 福建省:关于加强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建科[2017]4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推进工程总承包试点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提升试点项目建设实效,现就加强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试点方案。承揽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的试点企业,要加强试点项目组织领导,根据合同约定和试点项目特点,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报送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试点实施方案应当包括试点目标、试点措施和工作保障等内容。各试点企业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配强项目管理团队,积极稳妥推进项目试点工作,确保试点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强过程跟踪。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试点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指导。要督促试点企业严格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落实试点措施,加强工作保障,积极推进试点项目建设。要加强对试点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的监管,严格落实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在法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中增加相应试点单位信息。各试点企业对试点项目的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清出试点企业名单。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试点企业要及时总结试点项目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并及时报送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试点企业必须出试点经验,没有试点经验的,不再列入试点企业名录。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建立试点工作评估机制,收集整理试点项目的招投标监管、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移交等环节的试点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梳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工作标准,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全面推广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收集整理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相关信息及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省厅建筑业处和科技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5日


  • 南昌地铁2号线首次使用泥水盾构钢套筒接收获得成功

      12月20日,南昌地铁2号线红谷中大道站到阳明公园站区间右线隧道顺利贯通,标志着南昌地铁首次泥水盾构钢套筒接收获得成功。

      盾构钢套筒接收技术是指在盾构接收端头,预先安装直径超过盾构机外径的封闭钢构架套筒,在套筒内装入河沙、膨润土、水泥等材料,形成外延箱体,封闭后用以抵抗和平衡地下水土压力,使盾构接收过程在钢套筒中完成。

      南昌地铁2号线4标红阳区间接收端(阳明公园站西端头)位于阳明路与象山北路交叉口处,盾构接收端处于富水砂层地层,由于加固区域有过街地下通道,且地面加固区域范围内管线较多,导致此处无法采用常规搅拌桩加固,故采用钢套筒接收。该技术的运用,成功避免拆除过街通道及新增过街天桥,同时减少管线改迁造成的交通限制,节约投资近900万元,大大缩短了工期,更重要的是,降低了因盾构端头加固效果不佳引起的接收安全风险。

      据悉,南昌地铁2号线后通段设11座车站及1个过江中间风井,8座车站已封顶,3座车站及福-八明挖区间在进行主体结构施工,10条区间已贯通,3条区间在稳步掘进中。

  • 天津市:市内六区直管公房维修工程提前告捷

      为及时维护直管公房及其设备设施的使用功能,有效保障群众居住环境与房屋住用安全,市国土房管局一直将直管公房维修工程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记者日前从市房管部门获悉,截至11月中旬,2017年市内六区直管公房维修工程计划维修158.51万平方米,实际维修159.24万平方米,完成年计划的100.46%,超额完成既定目标,让3.8万户居民直接受益。

      在年度维修工程中,屋面维修工程计划维修19.07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9.09万平方米,占年计划100.1%;老旧下水管道改造工程计划维修18.09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8.22万平方米,占年计划100.72%;综合维修计划维修2.56万平方米,实际完成2.56万平方米,占年计划100%;其他专项维修工程计划维修118.79万平方米,实际完成119.37万平方米,占计划100.49%。

      在着力加大各工程项目开、竣工面的同时,市房管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抓好各个环节,有效确保工程质量,做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

  • 《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发布

      日前,国土资源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明确了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的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指标》的发布,标志着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用地从无标准控制走向有标准可依的新阶段。”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郑凌志表示,《指标》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更好保障竞技体育运动开展,促进土地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指标》的发布对于补齐城市体育设施建设短板,做好相应用地服务和保障,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指标》进一步完善了体育领域的土地使用标准体系。2005年发布实施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对群众基础健身设施建设明确了相应用地规模标准。而2014年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显示,城市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建设用地标准尚属空白且需求迫切,亟须制定。《指标》与《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完善,将为形成国家层面较为完整的体育领域用地标准体系奠定基础。

      《指标》明确了适用范围,公共体育场馆是指公众开展体育竞赛、训练和健身娱乐等体育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馆,包括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新建公共体育场馆用地规模应控制在《指标》规定范围内。改建、扩建公共体育场馆项目可参照执行。

      《指标》要求,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应当严格按照《指标》进行测算、设计和施工。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对照《指标》核定用地规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或约定《指标》的相关内容。《指标》实施后,其他各类标准、指标和考核要求中,凡相关内容不符合《指标》要求的,不得作为办理土地审批、供应和用地的依据。对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指标》的,应按有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

      《指标》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绿色发展和资源共享的总要求,明确提出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要兼顾满足公众体育和健身休闲需求、开放公共绿化空间、促进场馆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要压缩地面停车场用地,除保证赛事需要外,各类社会车辆停放应当以利用地下空间为主,对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的,鼓励探索相应支持政策。

      《指标》强调,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管,将《指标》作为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审批、供应、土地利用评价考核和供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和制度规范,督促、指导用地者和勘察设计单位落实《指标》。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实施更加节约集约的地方性控制标准。

  • 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

      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能源局、环境保护厅(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落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焚烧发电是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对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具有重要作用。科学合理确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与选址,对推进焚烧设施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各地应当高度重视,提早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厂址,切实保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序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

      按照“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等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应于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省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专项规划须列明2020年前计划开工建设的具体项目,逐项明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应明确四至边界)、建成时间、处理能力等;同时,还应提出2030年前拟建垃圾焚烧厂目标名单,包括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应明确到具体市县)等内容,纳入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应符合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省(区、市)已编制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五年规划应与专项规划做好衔接。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依法同步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为科学制定规划增强支撑。

      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项目管理系统规划库。

      (二)超前谋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

      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工作。项目选址应符合与“三区三线”配套的综合空间管控措施要求,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并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要求,设定防护距离,明确四至边界,合理安排周边项目建设时序,不得因周边项目建设影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落地。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采取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形成一体化项目群;鼓励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国家级城市群打破省域(市域)限制,探索跨地市、跨省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现一定区域内共建共享。

      纳入专项规划并拟于2020年前开工建设的具体项目,应在2018年前完成项目选址,明确建设地点(四至边界);纳入专项规划并拟于2021-2030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应至少提前3年完成项目选址工作。

      (三)加快推进专项规划项目落地实施

      对纳入专项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有关部门应依据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加快组织项目审批或核准等前期手续。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要协助项目单位抓紧落实项目开工条件,推进项目落地实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度。

      (四)定期实施评估考核和专项规划调整

      省级发展改革(能源)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于每年一季度前完成本地区专项规划上一年度实施情况评估考核。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对专项规划相关项目及时进行调整。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选址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应及时调整出专项规划;将已完成选址的新布局项目,列入专项规划。列入专项规划并拟于2020年前开工建设的项目,须充分论证确保科学慎重决策,原则上不应再调整变更项目选址。根据专项规划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管理系统规划库。

      (五)全面公开规划选址相关信息

      各省(区、市)指导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相关信息,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在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坚持开放透明,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好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的工作机制。省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落实项目所在市(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结合省级空间规划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对不利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前选址、有关规定相互矛盾的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等进行梳理,提出修订完善建议,遇到重大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并协调解决规划选址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在PPP项目推介、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面予以支持,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卫生)部门加强行业指导,优先开展选址审查,加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指导各省(区、市)编制专项规划。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专项规划之外布局建设的项目,所需补贴资金原则上由项目所在省(区、市)负责解决。

      (三)强化监督考核

      省级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增强专项规划实施和执行的约束力,项目选址确定后,禁止擅自改变用途,严格控制周边土地开发利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将定期开展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并于2019年开始发布上年度拟建项目规划选址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项目给予通报,其中工作严重不到位的,国家能源局将其从可再生能源项目管理系统规划库中删除。有关部门将逐步探索研究把规划选址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并作为考核督查重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 家 能 源 局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2017年12月12日

  • 北京市:新版《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分平台运行管理手册》投入使用

      按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电子化招投标推广、服务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等宏观新形势的要求,结合交易中心业务范围扩大、业务流程优化、服务模式多元化以及政务公开等工作实际,2017年8月以来,交易中心对旧版《北京有形建筑市场运行管理手册》进行重新修订,新版《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分平台运行管理手册》编制完成并已向市场主体免费发放,受到办事企业的好评。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分平台运行管理手册》由“交易中心文化”、“机构设置”、“交易事项”、“服务事项”、“服务方式”、“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和“法律汇编”等部分构成,其中“交易事项”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目录、进场交易范围、招投标交易流程图等八大类内容,“服务事项”明确了咨询、见证、入场登记、招标公告发布、场所预约、标书制作、CA锁办理、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十五大类服务;“法律汇编”从国家、本市级两个层面,分别梳理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电子化招投标等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新版“手册”为办事企业熟悉国家法规制度、掌握招投标业务规程起到了工具书的作用,同时也是交易中心主动接受市场主体监督、规范招投标服务行为、提升招投标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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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4.25%、38.89%、44.12%、40%、12.2%、12.2%、11.63%、22.22%。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7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西藏:编制建筑行业简易劳动合同 规范建筑领域用工管理

      随着林芝市经济社会转型的加快,用工主体更加多元,就业方式更加灵活,劳动人事争议多发高发,尤其是建筑领域内的劳动争议案件量急速飙升,劳动合同不规范,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建筑业农牧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而企业与农牧民工多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大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为农牧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样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农牧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担心要求签订合同会影响工作机会的获得。为了进一步规范林芝市建筑领域用工管理,依法维护劳动用工各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建筑市场劳动用工良好环境,我局调解仲裁管理科于2017年9月份起草了建筑行业简易劳动合同文本(附藏文版,共九条),并积极联系局财务,印制了《西藏自治区建筑行业劳动合同》5000余份,分发于各区县。为我市建筑领域用工管理实现规范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林芝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10-11月两个月的依法督促检查,林芝市建筑领域农牧民工劳动合同不规范问题得到了有效改观;建筑领域劳动合同签订率得到极大提高;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得以有效落实;有效规避了年底农牧民工讨薪扯皮、讨薪难问题。

  • 广东省:关于征求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粤建科商〔2017〕1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我厅立项,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单位负责编制的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从广东建设信息网(政务版)(网址:www.gdcic.gov.cn)下载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组织研究和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1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科技信息处(电子版请发至gdgcjsbz@126.com)。

      附件:

      1.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2.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

      3.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13日

      (联系人:江泽涛,联系电话:020-83133606,传真:020-83133514)

  •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7〕140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贵阳是贵州省省会,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区域创新中心,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贵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贵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12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贵阳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推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8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划定并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并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根据实际需求科学论证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红枫湖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南明河、百花湖沿岸等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突出山水城市的特色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治,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总体规划》是贵阳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按照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谋划城市远景发展,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要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和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贵阳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贵阳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贵阳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贵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7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过程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2016年4月5日,自治区党委深改组民主法制领域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第八次会议对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出了“两步走”的思路:即先出台《广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再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明确了改革方案步骤、改革目标方向、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

      按照专项小组第八次会议精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办、法制办采取实地调研、召开会议、发函咨询等方式摸清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建议;通过考察学习、沟通交流、专题汇报进一步了解中央关于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最新动态和要求,加强了对改革政策的把握以及地方实际情况的掌握,这为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2016年6月,南宁、柳州、北流3个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于2016年12月底结束。经检查评估,形成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9月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厅发〔2016〕22号),从13个方面明确了当前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41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其中“制定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是重点任务之一。根据改革试点经验和各责任单位提交的改革措施及实施建议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办、法制办起草了《实施意见》,并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专家评审、专项小组审议、政府审签、深改组审定、党委审定后,于2017年11月16日正式印发。

      二、《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

      《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机制体制为途径,以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为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总结了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的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的历史地位,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的部署。这也是我们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领域,是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举措。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体现,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城市治理方面的具体实践。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了文本框架、主要内容和章节安排。《实施意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开宗明义提出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明确了理顺管理体制的主要任务,包括匡定管理职责、明确主管部门、界定执法范围、综合设置机构、理顺执法关系;第三部分强调严格执法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权责清单、规范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推进科技强管;第四部分提出强化队伍建设,包括优化执法力量、严格队伍管理、加强人才培养、规范协管队伍;第五部分提出完善保障机制,包括健全法规规章、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司法衔接;第六部分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包括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健全考核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改革措施

      《实施意见》聚焦“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无论是题目和内容都聚焦“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涉及或少涉及城市管理,主要是考虑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3号)等文件已经明确了全区城市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提出了具体措施。因此,《实施意见》主要围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展开,其中以下改革措施需要重点说明。

      (一)匡定管理职责

      这里主要讲管理职责。《实施意见》沿用《指导意见》表述,明确了城市管理的主要职责和具体范围。主要职责是指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这是“大城管”的职责,往往涉及地方政府若干个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范围简单概括为“3+5”模式,“3”是指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5”是指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3”是改革的必选动作,“5”是改革的自选动作。针对自选动作,需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依法”就是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二是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三是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值得注意的是,“匡定管理职责”主要讲的是管理职责,不是执法职能,二者不能混淆。

      (二)明确主管部门

      自治区层面:《实施意见》明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为自治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及其相关职责。2017年6月30日,自治区编委批复成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监督局,明确该局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

      市、县(市、区)层面:地方人民政府要明确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主管部门”不是非要成立新的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只是强调改革中要在“三定”方案中明确本级唯一的城市管理部门,既可以是专门的城市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某个部门承担城市管理主管职责。

      乡镇层面: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主要区域是城市规划区,是有可能覆盖到乡镇区域的。从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四所合一”“多所合一”以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实施方案》明确了乡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要求。因为乡镇承担多项改革任务,要切实做好各项改革的政策衔接。

      (三)界定执法范围

      这里主要讲城市管理执法的范围、集中行使的原则和划转途径。

      一是执法范围。《指导意见》提出“1+5”,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充分采纳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意见,《实施意见》删减了“食品药品监管”,因此《实施意见》明确的执法范围是“1+4”。

      二是集中行使原则。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以外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是否可集中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行使的问题。《实施意见》沿用《指导意见》表述,必须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处罚权。

      三是划转途径。《指导意见》属政策性文件,要将文件里的各项政策精准落地,必须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内统筹解决。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实现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的主要途径有三条:一是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即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具体程序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4〕16号)确定的程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地方立法。根据《立法法》规定,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均具有地方立法权;三是机构调整,主要依据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相关规定。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稳妥选择其中一个途径,解决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问题。

      (四)综合设置机构

      《实施意见》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职能,综合设置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属于城市管理的职责,必须与城市管理执法职能整合起来,交由一个部门来综合行使。目前,一些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综合程度达不到改革要求,必须要加大整合力度,在职能划转的同时,编制、人员等同步划转。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以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就是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由一个部门综合行使。

      《实施意见》针对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下设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层级、称谓予以规范和统一,市级统称为支队,县(市、区)级统称为大队,街道统称为中队。而队伍级别在《实施意见》中没有明确,由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确定,原则上宜高不宜低。可参考当前主流级别:支队为副处;大队为正科;中队为副科。

      (五)理顺执法关系

      各设区市推行市一级或区一级执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推行市一级执法,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为全市执法主体,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可向城区、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中队。推行区一级执法,城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可向街道派驻执法中队。县(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本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所辖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指导意见》只是明确要求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要向基层倾斜,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等,但没有提出执法重心下移和适度提高比例的量化标准。广西创新性地首次提出执法重心下移的量化标准,即不少于50%行政编制和不少于70%执法力量(包括协管)下移,主要是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更重要的是为了确保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身份合法。因为行政编制执法人员可以同时履行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事业编制执法人员只能履行行政处罚权但不能履行行政强制权,协管人员无权执法。提出50%行政编制和70%执法力量(包括协管)比例,主要考虑一是为了体现重心下移和向基层倾斜;二是参考和借鉴外省城市做法,例如:呼和浩特市将85%的执法队伍充实到基层一线。

      (六)优化执法力量

      一是合理设置岗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因事设岗、层次合理、分工明确、协调联动,建立符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特点的执法岗位分类制度和等级制度,通过优化岗位结构比例和执法人员配置,满足实际需要。二是明确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配备比例标准。考虑是广西14个市、70个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区域面积、流动人口状况、执法工作特点及需要等不一,不适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在《实施意见》明确具体比例标准,因此将权利下放给地方人民政府,由其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际,从长远发展出发,科学确定配备比例标准,并且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足额配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确保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具备充分的履职能力。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高、区域面积大、流动人口多、管理执法任务重的地区,可以适当调高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三是要统筹解决执法人员身份和编制,确保城市管理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性。要研究提出分类解决当前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划转途径、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身份人员职业规范办法等。摸索建立激励制度,将协管工作满一定年份、业绩突出的同志,经相关考试合格后纳入正式编制。

      (七)建立协调机制

      根据《指导意见》“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理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务合作和协助机制,科学界定部门职责界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行政处罚权以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划转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仍要依法履行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职权后,需要明确专职部门,密切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协调和沟通联系,促进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相关信息和资源实时共享,确保城市治理科学高效。

  • 邢台将拒不停止施工建筑工地纳入“黑名单”

      12月7日上午,记者从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期间,对于责令停工的建筑工地,如发现拒不停止,将纳入邢台市建设局“黑名单”,暂停建设单位招标资格3个月。

      按照邢台市委、市政府“1+1+19”、“1+5+3”一揽子文件和《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涉及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进行公示的公告》要求,除重大民生项目外,其余所有建筑工地已于11月15日零时停止施工,并严格落实非施工期间抑尘措施。

      记者了解到,对拒不停止施工的建筑工地,顶格处罚,并纳入邢台市建设局“黑名单”,暂停建设单位招标资格3个月,暂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投标3个月。

      重大民生工程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土方施工百分之百湿法作业和塔吊喷淋百分之百覆盖)工作要求,如有违规施工,顶格处罚,并停工至2018年3月15日。

      此外,设立公开举报电话(0319——3175735),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通过拨打便民服务热线,举报反映建筑工地违法违规行为,接到举报后,邢台市建设局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依法展开调查,情况属实严肃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人。

  • 珠海市 :做好2017年建筑施工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 北京市:装配式保障房项目已有落地 2018年新建占比将达20%

      自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以来,装配式建筑发展迅猛,正在掀起一场建造方式的行业革命。

      记者注意到,作为住建部11月公布的全国首批30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之一,北京率先以保障房作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突破口,目前已有项目落地建成。同时,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了装配式建筑的具体发展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2020年这一目标为30%。

      以保障房为装配式建筑突破口

      住建部印发的《“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显示,按照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15%~20%的要求测算,2020年装配式建筑面积有望超过8亿平方米,以每平方米2500元测算,市场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

      作为首批入选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北京装配式建筑的实施从保障房入手。今年2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率先将新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

      国泰君安证券表示,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名单公布再次印证政策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重视,装配式布局将再上风口。

      上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的具体发展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此外,北京市明确有四类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第一类是新纳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第二类是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第三类是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北京市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第四类是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目前,北京市保障房实施全装配式建筑已有落地,其中通州马驹桥公租房项目就是已建成的北京市最大规模的装配式住宅小区,也是国内首个全部住宅均采用装配式剪力墙结构加装配式装修的保障房小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截至2017年11月底,北京市在土地招拍挂环节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约755万平方米,占总出让面积的74%;保障性住房实施装配式建筑约306万平方米。

      成本增加初期仍需政策鼓励

      目前,在北京已有多家房企试点发展装配式建筑。其中,长阳天地、金域华府等商品房项目均主动采用了装配式工艺进行施工,装配式建筑已在北京的众多住宅小区应用起来。

      和昌集团董事长武磊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越来越多的城市要求这种装配式施工工艺,包括穿插提效、绿色建筑。这是未来行业可能会发生变化的核心原因,不管是对环保还是节能减排、提高效率等,都将是未来中国经济升级的核心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房地产行业不可能置身事外。

      以北京万科为例,自2007年试点发展装配式建筑以来,截至8月份,主流产品全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共计约300万平方米,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项目9个,建筑面积共计37.4万平方米。2016年,北京万科确定海淀永丰项目100%实施装配式建筑,今年,翡翠长安和通州两个项目也将采用装配式住宅。

      值得注意的是,装配式建筑节能减排的同时,意味着企业需要在加工生产、运输等环节增加不小的成本。朗诗集团董事长田明坦言,现在装配式建筑的增量成本至少500元/平方米,这也意味着资源的消耗。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分析,造成装配式建筑成本提高的原因有三:首先装配式建筑未形成大规模生产,规模效益无法体现;其次,工业化生产产品需缴纳17%的增值税,增加了生产成本;第三,建设管理体制也造成了部分成本增加。

      武磊分析认为,现在做装配式建筑需要额外付出成本,对于大公司来说能够承担,而对于中型房企来说会是不小的负担。如果政府能够针对装配式建筑出台一些补贴性和支持性的政策,相信许多中小企业也会尝试。

      为支持和鼓励企业发展装配式建筑,北京明确对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企业给予一定的面积奖励以及财政奖励,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办理房屋预售时,可不受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的限制等。

      对于企业来说,实践装配式建筑还需很长一段路。正如田明所言,国内建筑业现阶段仍然是一砖一瓦水泥抹灰现场施工,装配式建筑则是将阳台、楼板、窗框等在工厂预制好,运输到工地现场吊装,这意味着装配式建筑的建筑构件面临合理运输半径问题,因此,装配式建筑应该是循序渐进成体系地推,不能一蹴而就。

  •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明年施行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明年施行

    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认定、采集、审核、更新和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暂行办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好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行政许可等方面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对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谁处罚、谁列入”的原则,将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同时,要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同时不得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

      《暂行办法》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推送情况抽查和通报制度。定期核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用信息推送情况。对于应推送而未推送或未及时推送信用信息的以及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中设置信用壁垒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中要依法履职。对于推送虚假信用信息、故意瞒报信用信息、篡改信用评价结果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2月15日)

      截止12月15日,我站共收到183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52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615.02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106个,核减金额约13.97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39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3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3、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0、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11、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2、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3、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14、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5、三黎高速盘岭隧道ZK72+585~ZK72+525、K72+545~K72+633突水、涌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6、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7、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18、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19、贵黔项目白云互通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0、毕节到格都(黔滇界)公路BD-T13合同段(ZK195+220-ZK195+570)段路线调整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1、毕节至格都(黔滇界)公路东关互通连接线延长线设计变更预算;

      22、贵州省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23、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合同段JK66+655~JK66+945变形体处治变更设计;

      24、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25、黎洛高速增加贯洞至洛香一级公路连接线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6、贵州营运高速公路安全教学汇川实训基地和紫云实训基地施工图设计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2月15日)

  • 发改委:关于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的通知

    发改外资〔2017〕2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门、人民银行分行、外事办公室、工商联:

      近年来,我国民营企业境外投资步伐明显加快,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互利友好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国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验仍然不足,境外经营水平有待提高。

      为规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提高“走出去”的质量和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制定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现予以发布,请指导有关民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人 民 银 行

      外  交  部

      全 国 工 商 联

      2017年12月6日

  • 安微省:关于扎实推进城乡基本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扎实推进城乡基本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村函〔2017〕285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39号)要求,保障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和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现对加快推进城乡基本住房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所有政府投资在建公共租赁住房基本竣工交付,分配率达90%以上。到2020年,城乡基本住房保障总体实现。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农村危房改造指标重点向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沿淮行蓄洪区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奠定基础。

      2.优先解决最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严格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申报程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扶贫、民政、残联部门进行核实比对,完善信息公示程序,确保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3.加大差异化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困难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政府实行分类补助,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加大差异化补助,县级兜底解决特困户建房。

      4.加大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贫困户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村及有关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贫困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并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5.强化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和指导监督。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

      (二)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2.将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鼓励各类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实行梯度保障、分档补贴。

      3.加快在建公租房工程建设。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公租房保障门槛,重点做好新市民的住房保障,稳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对城乡基本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督查机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城乡基本住房保障工作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加快推进城乡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支持。积极探索农房贷款,引导社会力量捐赠和资助,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

      (三)强化绩效考核。住建部门要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城乡保障性住房绩效评价制度,综合评价城乡保障性住房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四)强化推进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本地区城乡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进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017年12月15日

  •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2014年10月第1版

      外文出版社 出版

      出版说明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正在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国际社会越来越多地把目光投向中国、聚焦中国。当代中国将发生什么变化,发展的中国将给世界带来什么影响,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习近平作为中国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围绕治国理政发表了大量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集中展示了中共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治国理念和执政方略。为回应国际社会关切,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理念、发展道路、内外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编辑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

      本书收入的是习近平在2012年11月15日至2014年6月13日这段时间内的重要著作,共有讲话、谈话、演讲、答问、批示、贺信等79篇。

      针对国际社会对当代中国问题的主要关注点,本书将所选篇目分为18个专题,每个专题内容按时间顺序编排。为便于读者阅读,进一步增进对中国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的了解,本书编辑时作了必要的注释,附在篇末。

      本书还收入习近平各个时期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图片45幅,以帮助读者了解他的工作和生活。

      本书编辑组

      2014年6月

      目 录

    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全面深化改革

    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建设法治中国

    七、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

    八、建设生态文明

    九、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十、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十一、走和平发展道路

    十二、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

    十三、做好周边外交工作

    十四、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

    十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

    十七、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十八、提高党的领导水平


  •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

      2016年4月

      学习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出版

      图书简介

      本书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围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学习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等十六个专题,全面准确深入阐释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目 录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定价:58元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图解》

      

      主编:吴佐民 房春艳 征订号:27785 定价:80元

      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等9本工程计量规范,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进行了全面修订,讲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要求与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分离,形成了开放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体系,标志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基本确立与日趋成熟。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建立,对我国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的职能定位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要从传统的套定额计价工作发展到工程造价管理,为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全面项目管理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要求,广泛开展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更加关注质量、工期、安全、环境、技术进步等要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更加注重项目全寿命周期的价值管理,受到了市场的认可和好评。随着去行政化的改革要求,工程造价行业只有进一步适应市场,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与水平,为业主或委托人提供有价值的专业咨询意见,才是立足行业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更多>>

      为了便于大家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理解,推进其实施,帮助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高实际操作水平,特编写此书。本书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以及地方定额等,用图解的方式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各分项的工程量计算方法作了较详细的解释说明,内容深入浅出,从理论到案例,内容全面,针对性强,便于读者有目标性地学习与理解,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本书通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典型实例,说明实际操作中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详细阐述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编制的方法及注意事项,集标准与实务讲解于一体,兼顾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组价与分析,是进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编制与审查的实用工具用书。本书图文并茂,易学易懂,也适宜作为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进行教学的参考书。

  • 解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建筑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具有重要作用。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2022年冬奥会场馆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的实施,我省建筑业迎来大发展、大跨越的重大历史机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推动我省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总的考虑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创新、改革、开放、融合、质量提升为总体要求,瞄准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以工程项目带动技术创新应用,以技术创新应用推动产业发展,以提升标准优化产业结构,以质量、服务增强竞争能力,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意见》预期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兼顾实际与可能,立足近几年建筑业发展状况,考虑未来重大战略、重大工程的拉动提升作用,对中长期发展目标作出了预期。从产业规模看,预计到2020年我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7200亿元、年均增长7.2%,2025年总产值突破万亿元;实现增加值2500亿元,年均增长5.7%,占全省GDP比重达到6.7%以上。从企业结构看,到2020年,特、一级建筑业企业预期突破450家,形成2家年产值超500亿元企业,5家超100亿元企业,20家超50亿元企业。从人才队伍看,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预期达到400万人,其中,河北工程勘察设计大师55名以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达到10万人以上,中级工达到20万人以上。

      四、《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

      一是促进企业转型发展。从培育我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支持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走出去”战略六个方面提出了发展方向和相关措施。

      二是推进重点事项改革。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工程总承包、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改革招标投标管理、改革建筑用工制度5个方面明确了改革任务和具体要求。

      三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着眼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从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履约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强化建筑市场监管4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

      四是提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从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强化施工现场管控、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4个方面着重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实施意见》还从改革创新的角度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力量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建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开展工程监理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试点等措施。

      五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从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发展职业教育、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3个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培养、创业环境,推进建筑类职业教育培训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六是优化发展环境。从列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发挥奖励扶持作用、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5个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为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 河北省:培育3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的总产值、增加值等主要指标有较大增长。全省建筑业总产值预期年均增长7.2%,到2020年达到72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预期年均增长5.7%,到2020年达到250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7%以上;力争2025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特、一级建筑业企业预期达到450家,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为主业的大型企业明显增加。年产值500亿元以上企业不少于2家,100亿元以上企业不少于5家,超50亿元企业不少于20家。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到2020年,建筑业从业人员预期达到400万人。其中,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55名以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10万人以上,中级工20万人以上。

      我省将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中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增长较快、创新及带动能力强的建筑业龙头企业。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做好主业的同时,向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新型建材等方向多元化经营发展,做强做优;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组建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形成创新能量和竞争优势,打造“河北建造”品牌。吸引大型建筑业央企到我省设立总部或区域性中心,吸引省外优秀建筑业企业到我省落户。每个市要着力培育1-2家建筑业龙头企业,精准实施激励政策。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以项目合作为基础,带动中小微建筑业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升竞争力、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到2020年,形成建筑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中小微建筑业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推动建筑业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引导省内骨干建筑业企业与大型建筑业央企、省外骨干建筑业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共同开拓市场,逐步从房屋建筑等传统领域向轨道交通、交通、水利、机场等重点投资领域转型。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示范项目。加快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20年,培育2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大智移云”与建筑业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意见提出,要大力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省外企业与省内企业一并纳入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监管与服务。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对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范围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鼓励金融机构对信誉好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优质企业倾斜配置信贷资源,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

  • 河北省: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的总产值、增加值等主要指标有较大增长。全省建筑业总产值预期年均增长7.2%,到2020年达到72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预期年均增长5.7%,到2020年达到2500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7%以上;力争2025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特、一级建筑业企业预期达到450家,以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为主业的大型企业明显增加。年产值500亿元以上企业不少于2家,100亿元以上企业不少于5家,超50亿元企业不少于20家。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到2020年,建筑业从业人员预期达到400万人。其中,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55名以上,各类注册执业人员10万人以上,中级工20万人以上。

      我省将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中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增长较快、创新及带动能力强的建筑业龙头企业。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做好主业的同时,向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新型建材等方向多元化经营发展,做强做优;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组建大型建筑业企业集团,形成创新能量和竞争优势,打造“河北建造”品牌。吸引大型建筑业央企到我省设立总部或区域性中心,吸引省外优秀建筑业企业到我省落户。每个市要着力培育1-2家建筑业龙头企业,精准实施激励政策。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以项目合作为基础,带动中小微建筑业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升竞争力、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到2020年,形成建筑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中小微建筑业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推动建筑业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引导省内骨干建筑业企业与大型建筑业央企、省外骨干建筑业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共同开拓市场,逐步从房屋建筑等传统领域向轨道交通、交通、水利、机场等重点投资领域转型。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示范项目。加快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20年,培育2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大智移云”与建筑业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意见提出,要大力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省外企业与省内企业一并纳入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监管与服务。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对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范围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鼓励金融机构对信誉好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优质企业倾斜配置信贷资源,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



  • 河北省:图解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4.25%、38.89%、44.12%、40%、12.2%、12.2%、11.63%、22.22%。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7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福建省:关于继续做好全省村庄历史建筑实地普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继续做好全省村庄历史建筑实地普查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村[2017]23号


    福州市名城委、厦门市规划委、莆田市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2014年以来全省已完成城市、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历史建筑普查,以及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等地村庄历史建筑普查。根据工作安排,2018年要完成福州、厦门、莆田等地村庄历史建筑普查,实现全省历史建筑普查全覆盖。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省厅委托福州市规划院对福州市,厦门理工学院对厦门市、莆田市村庄中的历史建筑进行普查,普查范围包括市域范围内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

      二、普查标准。普查要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历史风貌区普查的通知》(闽建规〔2014〕1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历史风貌区实地普查的通知》(闽建规函〔2014〕95号)的要求组织实施。

      三、认真组织实施。普查工作是做好历史建筑认定、保护和利用的基础性工作。本次普查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充分挖掘本地区历史建筑资源、打牢基础工作出发,抓紧进行部署,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主动对接普查机构(名单及联系人附后),积极协调县(市、区)、乡镇、村庄提供相关材料和支持帮助,并由专人跟踪落实,及时完成实地普查工作,做到一栋不漏、信息完整,确保普查成果全面有效。请福州市名城委、厦门市规划委、莆田市规划局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联络人员,并汇总所辖县(市、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联络人员名单,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厅。

      联 系 人:金纯真

      联系电话:0591-87576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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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福建省村庄历史建筑普查机构分区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 “双11”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总体良好 进入采暖季供暖价格受关注 ——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2017年11月分析报告

      2017年11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73495件,同比上升24.5%,环比上升19.7%。其中,价格举报9200件,价格投诉6104件,价格咨询58191件。从热点看,“双11”期间网络购物市场价格秩序总体良好,快递物流价格逐步受到关注。随着北方采暖季的到来,供暖价格成为阶段性热点,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一、平台运行总体情况

      (一)受理量和地区分布。11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咨询73495件,同比上升24.5%,环比上升19.7%。其中,价格举报9200件(占总受理量的12.5%),同比下降24.1%,环比上升43.9%;价格投诉6104件(占比8.31%),同比下降8.68%,环比上升20.2%; 价格咨询58191件(占比79.2%),同比上升44.9%,环比上升16.6%。

      受理量前五的地区分别是天津、江苏、山东、陕西、上海(见图1)。


      图1:11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地区受理量分布

      (二)热点行业分布。11月份平台受理量排名前五的行业分别是停车收费(13515件)、物业管理(5581件)、资源价格(5526件)、商品零售(4487件)和交通运输(4105件)。房地产、资源价格、物业管理等环比涨幅较大,旅游、住宿、餐饮等受理量下降明显。


      图2:11月各行业受理量同比变化情况


      图3:受理热点行业分布

      二、当月价格举报热点

      (一)“双11”期间,网购市场价格秩序稳定。11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网络购物类价格举报3318件,同比下降66.60%,较今年各大电商举办“618网络购物节”的6月下降70.16%。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商平台的共同努力下,网络购物环境和价格秩序明显改善。


      图4:近两年网购行业受理量变化趋势

      从两年“双11”期间平台受理的问题看,虚假折扣、虚构原价和不履行价格承诺是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与2016年相比,由于监管规则的完善和平台管理的不断强化,“虚构原价”问题明显减少,但受今年“双11”电商平台促销规则更加复杂等因素影响,“不履行价格承诺”问题更受关注。

      图5:近两年平台反映网络购物价格问题对比

      此外,今年“双11”期间,快递物流价格也开始受到消费者关注,主要包括快递收费过高、明码标价不到位等。

      图6:消费者最关心的快递物流价格主要问题

      (二)供暖价格成为阶段热点,受理量与2016年基本持平。11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供暖价格问题2603件,同比小幅下降1.1%。其中,价格举报217件,占8.37%,价格投诉260件,占10.09%,价格咨询2126件,占81.54%。

      图7:平台两年供暖价格受理量对比

      自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今年多个省份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政策。从平台受理情况看,目前对天然气供暖价格问题反映较少。在全部2603件供暖价格问题中,与天然气相关的65件。从区域看,对天然气供暖价格最为关注的依次是北京、河北、山西、山东、陕西等地。

      按照关注度排名,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

      1.收取初装费、建设费、接口费、安装费等配套费用是否合理;

      2.咨询天然气供暖收费标准,反映由于配套费用叠加,导致实际收费高于文件标准;

      3.改天然气供暖后,取暖成本增加。如有市民反映,煤改气后,小区供暖费用由19元/平米上涨至30元/平米。

      此外,在其他供暖价格投诉举报中,反映最多的同样是收取配套费用问题。这些费用名目不一,如初装费、建设费、接口费、安装费、施工费、二次加压费 、首次(初次)供暖费、通暖费、管道费、服务费、维护费、使用费、开口费、开通费等等。

      图8:11月份全国供暖价格热点问题

      (三)群众投诉主渠道作用愈加显现。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今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平台数据显示,本月受理商品房销售价格举报和咨询共计1495件,环比增长230.75%。

      从平台数据分析,由于此次是两部委联合开展检查,因此平台受理的问题不仅有明码标价、价格欺诈、附加不合理收费等价格问题,还包括强制购买车位、捂盘惜售、阴阳合同等住建部检查范围。

      (四)长途漫游降费政策得到落实。自9月1日起,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全面取消国内手机长途和漫游通话费(不含港澳台)。政策实施之初,相关咨询和投诉较多。从11月平台数据看,降费政策已得到逐步落实。11月受理通信资费问题共273件,其中,价格举报投诉60件,价格咨询213件,自9月以来受理量逐月下降。

      图9:通信资费类案件受理量变化情况

      三、下一步关注的重点领域

      (一)密切关注雨雪冰冻可能引发的民生价格问题。进入冬季,我国多地可能迎来雨雪冰冻天气。相关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应提前做好预案,密切关注民生市场价格动态,预防雨雪冰冻可能引发的民生价格问题,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充分发挥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继续强化监管措施,保障冬季民生市场价格稳定。

      (二)加大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监管力度。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数据显示,近期对物业收费的投诉举报有所增多,各级价格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依法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

      (三)加强元旦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临近年底消费旺季,要切实加强对餐饮、旅游、交通等行业价格监管,强化价格舆情监测,确保12358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价格矛盾,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继续做好商品房价格检查工作。针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价格主管部门无权管辖的,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加强与住建或房管部门联系,妥善化解矛盾,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11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典型案例

      一、浙江省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违规销售天然气案

      浙江某公司向当地12358平台反映,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自2016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向其销售天然气197.24万方,相关价格高于政府定价标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根据《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盐县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盐发改价〔2016〕172号)文件要求,“所有煤改气用户天然气价不得超过2.79元/立方米”,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超标进行了收费。海盐县物价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全部违规多收金额共计40.19万元。

      二、甘肃省兰州市民主东路停车场违规收费案

      甘肃省兰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城关区民主东路停车场停车时,停车费用不合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停车场属于临时公用停车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兰价办发[2017]16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违规收费是由于停车场收费电脑被撞后在调试过程中出现扫码错误导致。兰州市价检局依法责令该停车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陕西省西安市泰生医药连锁店未明码标价案

      陕西省西安市一名市民反映,其在雁塔路的泰生医药连锁店购买药品强的松时,标价3.5元的药品实际结算价4.2元,要求查处。经查,相关强的松药品由于进价变动上调,泰生医药公司李家村店销售价格调整后未及时更换新的标价签。雁塔区物价局依法责令该店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1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管道燃气公司违规收费案

      广西自治区北海市一市民反映,其报装管道燃气时,被收取了管道检测费,认为收费违规,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根据北海市物价局印发的《关于北海市管道燃气基础设施配套费价格管理的通知》(北价格〔2017〕15号)文件规定,管道检测费已经不能收取,北海市物价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全部违规多收金额共计46920元。

      五、湖北省随州市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售房案

      湖北省随州市一市民反映,其购买的该市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城•大自然)6号楼1单元2001号房,实际售价71万元,房产局查询备案价格为67.6万元,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房产开发公司在营销部公示的此房屋单价为4828元,向市房产局备案单价为4828每平方米,实际销售单价为5071元每平方米,每平方米超出备案价格243元。该商品房销售总价共超出34032元。该公司相关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鄂价检〔2016〕128号)的规定,随州市物价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全部违规多收金额共计34032元。

      六、北京市首约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促销案

      北京市一市民反映,其作为首汽约车用户参与该公司“两周年欢乐送买1000最高得2000”时,充值1000元后,得到了40张50元出行券(每次只能用一张,且有效期至年底),且并未获得促销时承诺的所谓“出行卡”。举报人认为该公司促销活动存在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查处。经查,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首汽约车平台开展两周年欢乐送活动时,页面标示购买1000元尊享出行卡,根据首汽约车会员等级,可获得2000元或1600元金额不等的出行卡券包,并在页面里的表格中标示了出行卡的价格和优惠券返赠金额,实际消费者在购买出行卡后只得到优惠卡券包,并未得到出行卡。北京市东城区发展改革委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20000元的行政处罚。

  • 新疆兵团新增6家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近期,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兵团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乌鲁木齐海关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十二批)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兵团6家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7年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为: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叶河源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东纯兴纺织有限公司、伊犁香极地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北新建材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浩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涉及纺织、化工、建筑等领域。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近年来,兵团始终把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作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支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

      目前,全兵团共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5家、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61家。

  • 浙江省:关于开展2017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投票评选活动的通知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选树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社团共推荐“最美建设人”56个,“最美建设集体”50个,经省建设厅召开初步评审推荐会议,确定杨静等20人入围“最美建设人”提名候选人,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城中村改造处等20个集体入围2017年度“最美建设集体”提名候选集体。

      根据活动安排,即日起(12月11日-12月25日),候选名单和简要事迹将通过“浙江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集中刊登,并组织投票,投票方式在省建设厅信息港官网或微信上设立链接,供公众投票(每次投票须投5票即为有效票),希望建设系统广大职工踊跃投票。

      在大众票选的基础上,“选树办”将召开定评会,最终产生2017年度10名“最美建设人”和10名“最美建设集体”,并进行隆重表彰。

      附:2017年度“最美建设人(集体)”双20候选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11日


  • 云南省:保山市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快产业升级,推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促进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以开发建设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为业务主体、技术管理领先的龙头企业。加快建筑产业化发展,吸纳更多的人员成为产业工人,推进城镇化进程。

      ——技术进步目标:加大信息化推广力度,应用BIM技术的项目逐年增加。

      ——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建筑市场监管目标:加快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三、激发建筑企业发展活力

      (一)促进建筑企业拓宽发展领域。

      一是引导和帮助建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在降本增效、做强做大和做专、做精、做特、做新上下功夫,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求突破。

      二是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引导有能力的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选取试点项目开展项目投资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咨询、监理、项目运营管理等覆盖工程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三是鼓励增项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行业资质积极参与五大基础设施网络、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建设。

      四是积极引导本地建筑企业与省内外大型企业合作承接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鼓励培育企业提升竞争实力。

      一是积极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向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承包方向发展,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

      二是鼓励市内企业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和需求,以建设项目、技术、资金、管理等为纽带,在企业间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鼓励行业间互动,灵活经营、加强合作,实现企业在投竞标和施工建设等环节的合作,共同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各自的核心竞争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三)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

      一是鼓励市内企业以多种形式联合重组,发展成为工程总承包企业。

      二是鼓励总承包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规模经营效益。

      三是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以及重点工程和公共项目实行“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D—B)总承包等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实行总承包的项目,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四)落实有关奖励优惠政策。

      一是贯彻《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65号),奖励为促进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争创产值利税、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质量和安全生产争先创优、税收贡献成效显著的企业,激励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

      二是鼓励建筑、勘察、设计等企业积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持企业申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引导金融部门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好企业贷款有关优惠政策。对参与五大基础设施网络、脱贫攻坚等项目建设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建筑、勘察、设计等企业,要落实好相应税收减免政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推动实施“走出去”和“请进来”战略。

      一是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外建筑市场,努力形成部分重点区域的规模市场,逐步提升保山市建筑企业声誉并提高市外市场占有份额。

      二是紧紧抓住国家、省、市对外开放新机遇,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境外工程承包企业,鼓励和支持具有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

      三是支持市外建筑业企业到我市落户,为其在我市设立总部创造有利条件。特级、一级施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在注册所在地工业园区设立基地的,各县(市、区)、园区可参照工业企业的供地优惠政策给予安排建设用地。

      四是打破市场准入壁垒,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和省、市关于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有序健康的建筑市场秩序的要求,对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工程造价企业实行入保备案制的行业应调整为“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或取消备案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招商合作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配合)

      四、推进招标投标管理创新

      (六)大力推行电子化招投标。

      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国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加快完善本行业本部门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行业管理办法和评标标准的技术要求及规范,促进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要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加快本行业行政监督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二是要重点对国有资金项目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实施监督,做到应进场项目统一进场交易,加强招投标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坚决查处串通投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确保工程建设实施活动规范有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七)推进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制度建设。

      一是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相关规定,完善我市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制度建设。

      二是探索推行设计团队、设计方案招标方式。强化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设计人员的能力和方案的优劣作为评标标准。

      三是完善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付费的管理办法。四是鼓励市内设计企业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国有投资公共项目设计投标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财政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快建设工程推进

      (八)优化初步设计管理。除涉及国家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以外的一级建筑工程中的非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厂生活区、地下工程)、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不要求另行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九)优化施工图审查管理。

      一是对不涉及结构施工、技术特别简单的绿化、亮化、小型广场、装饰等工程,施工图可以不送审,设计质量由设计单位全面负责。

      二是简化投资小、技术简单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流程,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在保证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可直接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不再按“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流程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优化建筑施工许可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18号)关于“不得‘搭车’增设施工许可条件和审核程序”和《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中“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的要求,将人防、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消防、城建档案等审批前置调整为告知建设单位须办理的其他手续。人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消防等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履职到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防办、公安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十一)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各方工程质量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特别要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及各方主体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鼓励监管部门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对建筑企业资质和进入我市的建筑企业登记信息实行动态核查,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对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对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工资的单位,采取市场禁入、列入黑名单等措施进行惩戒。属于市外企业的,上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加大对注册执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对违规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质监局、司法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七、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十三)加强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从行政动态管理、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城建档案报送等方面对建筑市场主体进行全方位监管的制度体系。继续实施勘察设计质量与市场实时联动监控。完善统一的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等基础数据库,建成统一、开放的管理平台;严格执行《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行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鼓励社会监督,拓展行业诚信体系应用;完善“信用保山”“信用云南”相关信息,积极运用保山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管理平台等发布建筑业诚信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牵头;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四)完善工程造价计价体系。

      针对工程总承包模式,建筑产业化建造方式,绿色、环保建筑新技术、新工艺,以及市政设施管养维护新领域等专项计价依据,健全计价使用、解释、评价、增补和修订等制度。细化装配式建筑造价计价规则。积极研究境外工程计价方法,满足建筑业新发展对计价依据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技术和信息支撑平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审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五)规范工程价款确定。

      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审计监督和账务评价。发、承包双方应依法协商约定涉及工程价款的计算确定、进度计量和结算支付等合同条款并严格履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合同当事人将非协商共识内容纳入合同。发承包双方均不得以自身内部监督审计和考核评价等部门的意见为依据,强迫对方同意变更或撤销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和支付事项。合同当事人不得将审计和财政评价作为工程结算延期、拖欠和拒付工程款的理由。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严防拖欠工程款。

      未完成竣工结算,未确定具体结算金额和支付安排的项目,不得办理资产转固和产权确认登记。强化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管理,避免总承包人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建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和合同纠纷的调解,积极搭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平台,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审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八、加强建筑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加快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建立完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国家注册专业技术人才,按照规定提供优惠和便捷服务,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协调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积极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和职业教育工程,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执业资格体系。加大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造师的培训力度,确保有更多合格人才获得注册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七)提高建筑工人素质。

      严格落实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开展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培训和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使其成为工人的主要载体,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管理。推动实名制管理,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工资支付,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到2020年,建筑业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数量达到1万人,2025年达到3万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八)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督促施工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实行建设工程费中有关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拨付工程项目各类款项时优先拨付人工费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建立和完善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督促施工单位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九、加快推进先进技术应用和发展

      (十九)加快推进建筑企业产业现代化。

      努力推动建筑业企业引入工业化生产方式,加快“建筑业+互联网”信息化进程,积极探索应用信息化成果,发展在智能建筑领域的竞争能力;积极推进太阳能等清洁节能、绿色建材,大力发展绿色环保节能建筑新领域的技术与竞争优势;加快建筑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城镇化发展目标相融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统一规划建设,发展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建筑市场,为广大农村提供农民需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清洁能源(沼气池)以及抗震安全、较低成本住房的示范建筑模式,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适应市场需求,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实现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以钢结构、钢筋混凝土(PC)、木(竹)结构建筑为主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使用装配式建筑,积极探索和推广应用装配式管廊。加强研究,鼓励试点、示范,集成市场具备装配经验的生产厂商技术,提高设计能力及效率,增强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生产及装配配合度,不断提高装配效率及质量。到2025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一)强化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推广资源节约、生态环保、信息网络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推广先进适用的装修成套技术。引导和监督技术依托单位编制实施推广项目的技术规程、工法、标准图、操作手册、运行管理指南,引导企业按照规定实施备案管理。完善建筑施工标准体系,实施建筑业科技示范工程,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和信息化管理。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试点,完成乙级及以下勘察设计单位三维、协同设计及运营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的普及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十二)做好“营改增”的平稳过渡。

      深入分析研究“营改增”税制改革对建筑业的影响作用。鼓励采取清包工和甲供材料工程方式降低税率,鼓励建立建材、设备及劳务采购平台,引导建筑业企业优化管理模式、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内部管控,确保“营改增”税制改革平稳衔接,力争建筑企业的税负只减不增。(市国税局牵头;市地税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三)严格落实保证金管理规定。

      除依法保留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4类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进一步制定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保留的4类保证金具体管理办法,落实保证金收取、返还等有关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设立违规收取保证金的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确认违规的要记入信用档案,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过媒体曝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四)降低建筑业企业财务成本。

      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工程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业主合同款支付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的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单位和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排斥、限制或拒绝接受银行保函或第三方保险机构承保保函或保单,重复收取保证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局、银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十一、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直有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席会议负责牵头落实有关政策,确保对建筑企业的扶持奖励政策落实到位;规范建筑业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建筑业经济运行监测;积极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支持建筑业科技创新改革,推进建筑工业化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将建筑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建筑业发展。

      (二十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工作,让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市场主体全面了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政策举措,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十六)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本地本系统有序推进建筑业发展各项工作。对工作推进滞后、协调配合不力、延误改革发展和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建筑业发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水利部:关于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7号)和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水建管[2014]351号),我部于2017年8月至10月,组织对2016-2017年度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经我部审定,现公告如下:

      A级: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河南省、重庆市、江西省、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京市、湖北省、福建省、安徽省水利(水务)厅(局)。

      B级:辽宁省、吉林省、山西省、贵州省、黑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海南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山东省、陕西省水利(水务)厅(局)。

      水利部

      2017年12月7日

  • 珠海市:投标价过低或被视为恶意竞争《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月起实施

      本月起,珠海建设工程招投标将实行成本参考线机制,投标价低于成本线或被视为恶意竞争,不仅不能中标,还将作为不良行为计入诚信系统……备受瞩目的《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2月1日正式施行。据悉,新办法借鉴了深圳改革经验,旨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大监管措施。

      据介绍,珠海早在1999年便出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之后多次修改,对规范珠海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数量、金额和规模日益增多,在实践中出现诸如评标委员会权责不对应、监管措施未完全到位等新情况、新问题”,珠海市法制局相关人士表示,国家已多次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投标监管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珠海有必要根据现实需要,借鉴深圳改革经验,深化改革,对办法进行全面修改,进一步规范珠海招投标管理。

      新版办法共八章八十条,明确了发改部门指导和协调、建设部门监督查处、其他部门协助监管和审计部门审计监督等多方位的监管机制;明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珠海招投标信息平台、交易平台、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场所和服务等。

      亮点

      招标项目

      金额下限提高

      南都记者获悉,新版招投标管理办法提高了需要招投标的项目金额下限。过去,施工类、设备材料采购类和勘察设计、咨询服务类的单项合同金额分别达到一百万、五十万、十五万,就需要进行招投标,如今随着物价攀升,新办法将招投标的“门槛”分别提高至二百万、一百万和五十万。

      办法还加大了对国有、集体资金的监督力度,明确全部使用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的,国有、集体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同时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增加了

      不招标范围

      办法还在原办法的基础上,根据过往实践,适度扩大了“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范围,新增“建设单位及其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下属单位能够自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招标,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除外”,“经认定需向原中标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要求的可以不招标”等两种情形。

      建立成本

      参考线机制

      最令人瞩目的是,在新版办法中,珠海建立了成本参考线机制,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公布成本参考价,招标人可以结合项目情况确定成本参考线的制度。

      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投标报价低于参考线的,投标人需提供合理证明,如不能合理说明视为恶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恶意竞争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诚信信息评价系统”。

      办法还明确,服务类招标不得采用最低价的方式定标。

      定标不再是

      评标专家“说了算”

      办法的另一个亮点是,改变了以往评标专家对评标和定标起决定性作用、招标人无权定标的做法,重新界定评标权、定标权分属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

      办法明确,招标人可采用价格竞争、直接票决、集体议事和竞争性磋商四种定标方法及其基本规则;采用直接票决、集体议事和竞争性磋商定标方法时,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基础上进行定标。

      过往投标,通常是价格竞争,低价者得。采用其他方式招投标,究竟如何进行?有关人士以“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为例,称先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进行集体商议,最后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上述人士解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将仅作为招标人定标参考,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行使定标权,确保招标人负责制得以落实。

  •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正式更名为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7年12月11日上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瀛为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揭牌。 

    揭牌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函》(粤机编办发〔2017〕130号)精神,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更名为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主要任务调整为:宣传贯彻国家、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与定额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与定额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与定额的编制等具体工作;收集、监测、整理、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市场信息;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合影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2月8日)

      截止12月8日,我站共收到179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49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612.48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103个,核减金额约13.63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39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3、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2、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13、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4、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5、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1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7、三黎高速盘岭隧道ZK72+585~ZK72+525、K72+545~K72+633突水、涌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19、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20、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21、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第10合同段K100+450~K100+650高填路基改桥设计变更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2月8日)

  • 青海省: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BIM技术的通知

    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BIM技术的通知

    青建质字〔2017〕15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省BIM技术应用,现就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BIM技术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高度重视,积极推广BIM技术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以下简称“BIM”)技术是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建筑产业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基础性技术。推行BIM技术应用,发挥其可视化、虚拟化、协同管理、成本和进度控制等优势,将极大地提升工程决策、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的管理水平,减少返工浪费,有效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同时,将进一步增加建设工程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对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二、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按照“政策引领、企业主导,创新引领、协调推动,示范先行、逐步普及”的原则,以试点示范为先导,分阶段有序推进BIM技术应用。2017年我站监督的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项目、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项目等项目在施工阶段进行了BIM技术应用,并进行了示范观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8年起,各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选择一定规模的医院、学校、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工程和部分社会投资项目进行BIM技术应用试点,形成一批在提升施工质量、协同管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示范工程。

      三、各施工企业应利用BIM设计模型,进行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以及管线在施工阶段综合的碰撞检测、分析和建造模拟,减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返工及浪费,指导建筑部品构件的生产以及现场施工安装。通过虚拟建造,建立及校核项目管理方案,建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绿色施工方案,明确管控要点。在项目实体建造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模型,建立施工过程模型,反映实际施工状态信息,及时通过虚拟建造,对项目变化情况开展项目管理方案的优化调整,动态指导现场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四、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以示范工程为引导,通过示范观摩、交流学习,建立BIM技术应用示范经验交流平台和机制,交流先进经验和应用技术。组织开展项目之间、企业之间BIM技术应用交流和合作,分享BIM技术应用成果。通过各类媒体和社会组织,普及BIM技术知识,宣传BIM技术有关政策、标准和应用情况,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



      青海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7年11月22日

  • 清远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现将向我局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司予以审批前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实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来信请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3378036

      通讯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

      邮编:511518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拟审批名单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建筑业企业资质拟审批名单

    序号

    公    司   名   称

    申 请 资 质 类 别

    1

    清远市连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

    清远市电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东莞市: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东建质安〔2017〕254号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3454号)及《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3417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结合我局以下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杜绝盲目赶工期、随意抢进度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在我局部署开展2017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专项执法大检查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彻底消除施工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房屋建筑的玻璃幕墙、石材外墙等装饰装修涉及加大荷载的悬挑构件安全状况的监管,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要跟踪监管,整改到位,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建筑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3454号)

      2.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3417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8日

  • 江门市:“三价备案”培训班13号结束报名


  • 解读:《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自2013年底,国家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来,经过各方面3年多的共同努力,PPP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市场环境逐步优化,项目落地不断加快,为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泛化滥用PPP、甚至借PPP变相融资等不规范操作的问题日益凸显,加大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将防风险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均对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纠正PPP中的不规范行为作出了明确部署。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此前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对借PPP变相举债融资的行为予以严禁。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我们起草了《通知》,旨在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管理为抓手,进一步规范PPP项目运作,推动PPP回归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PPP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提出了规范项目库管理的三大举措:一是实行分类管理。将项目库按阶段分为储备清单和项目管理库,储备清单内的项目重点用于孵化和推介,项目管理库内的项目要接受严格监管,确保全生命周期规范运作。二是统一新项目入库标准。明确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不得入库,提升入库项目质量。明确下一步政策方向,即优先支持通过PPP模式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审慎开展政府付费项目,防止财政支出过快增长,突破财政承受能力上限。三是组织开展已入库项目集中清理。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将操作不规范、实施条件不具备、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推动各地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项目库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通知》在加强PPP项目绩效管理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规定?

      为贯彻PPP以运营为核心、以绩效为导向的理念,推动PPP项目由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行,《通知》在推动项目建立按效付费机制方面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要求政府付费与项目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强化项目产出绩效对社会资本回报的激励约束效果,防止政府对项目各项支出承担无条件的支付义务,使PPP异化为拉长版BT。

      二是要求政府承担的项目建设成本与运营成本均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支付,且建设成本中参与绩效考核的部分占比不得低于30%,防止当前部分项目通过所谓“工程可用性付费”方式,以“项目竣工即应支付”的名义,提前锁定政府对建设成本的无条件支付义务,弱化项目运营绩效考核的约束力。

      三是要求政府付费应在项目合作期内连续、平滑安排,防止为多上项目将财政支出责任过度后移,加剧以后年度财政支出压力、导致代际失衡,同时也防止将财政支出责任集中前移,使社会资本快速回收大部分投资从而可以实现早期退出。

      四、《通知》在规范PPP项目融资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针对当前部分PPP项目融资不到位、开工落地难,以及社会资本未实际出资或未按规定足额出资,推高项目杠杆率,降低项目公司风险抵御能力的问题,《通知》在加强项目融资管理方面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要求社会资本按合同约定落实项目债权融资义务,防止项目因融资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而搁置甚至失败。

      二是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防止因资本金“空心化”,导致社会资本长期运营责任的“虚化”,加剧重建设、轻运营现象。

      三是要求社会资本的股份不得由第三方代持,遏制当前部分社会资本中选后自行指定其关联企业、子公司、基金等第三方代为履行出资义务,以及部分联合体参与方只承揽项目施工或设计任务、不实际出资入股等不规范操作现象,确保社会资本选择程序的严肃性、公正性,夯实社会资本的投资建设运营责任。

      五、项目库清理如何组织实施?有何时限要求?

      《通知》规定,由各省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辖内市、区、县财政部门开展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财政部PPP中心负责开展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的清理工作。

      集中清理的完成时限是2018年3月31日。对于逾期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区,由财政部PPP中心指导并督促其于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该地区新项目入库直至整改完成。

      六、如何看待《通知》出台的作用和影响?

      《通知》的出台,旨在纠正当前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走偏、变异问题,进一步提高项目库入库项目质量和信息公开有效性,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一些本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退库,有利于正本清源,促进PPP项目的有序推进和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一些项目按照要求完善后,将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有助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长远看,项目库有进有退,将促使各参与方更加注重规范运作和项目管理,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市场信心,促进PPP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纵深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在去年公布《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我委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12月14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传真和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请发至:jgsdlc@ndrc.gov.cn。传真请发至010-68502730。网上请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或价格司子站。

      附件:

      1.《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8日

  • 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建函〔2017〕686号


    各市州规划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部有关建立信息平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进度,规范城乡规划成果报批备案工作,认真落实《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市规划成果信息数据有关标准规范的通知》(甘建函〔2017〕638号)以及2017年11月24日全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有关标准规范宣贯培训会议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宜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规划成果规整和上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已下发的城乡规划编制成果标准规范,加快规划成果的质检和规整进度。16个设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务必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规整和上报工作;65个县城总体规划以及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成果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规整和上报工作。没有按照规定编制报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得进行规划许可和建设。

      (二)规划许可信息上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试运行之日起,16个设市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要按照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运行要求同步上传规划许可信息和相关许可材料,并利用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打印功能模式打印规划许可证书。

      没有按照上述规定规整上报规划成果、同步上传信息并打印规划许可证的城市,不予领取法定的规划许可证书,并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管理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各市州规划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各市州规划局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制度,由主要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并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第一责任人和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传真)至省建设厅规划处。

      (二)加强工作沟通对接。各市州规划局要按照2017年11月24日全省城乡规划编制成果有关标准规范宣贯培训会议有关要求,加快规划成果的质检和规整进度。涉及具体技术问题请及时进入技术交流QQ群332884070中交流解决。具体工作情况请加强与我厅沟通,确保按时做好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三)开展市州平台建设。各市州要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市州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市州以及县、镇(乡)、村庄的规划管理水平。

      联系人:杨学文 联系电话: 0931-4609759(传真)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4日

  • 深圳市:地铁隧道被打穿涉事企业被顶格处罚

      针对6日发生的因外部施工打穿地铁隧道,造成深圳地铁11号线停运一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鉴于该事件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该局已督促南山区有关部门在查清事实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企业、人员进行顶格处罚。同时,该局将全力配合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6日上午7时许,因外部施工打穿地铁隧道,造成深圳地铁11号线停运约12个小时。事故发生在深圳南山区华润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角的一个工地。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表示,经现场初步核实,该事故系因非地铁工程施工单位(正业建设有限公司)未经申报擅自打桩施工所致,桩头击穿地铁11号线红树湾南-后海下行盾构隧道结构,致使高速行驶的列车撞断桩头,列车严重受损,相关地铁设备也不同程度受损,导致行车被迫中断。事件中无乘客受伤。11号线已于6日19时左右抢修完毕。

      下一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完善和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包括督促各区强化小散工程监管,加强地铁安全保护区监管等,以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维护地铁运营安全。

  • 安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回应网友“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留言

      当前是我省农房建设高峰期,一些地方农房建设监管不力, 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农房建设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特别是元旦、春节临近,赶工期现象较为突出,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刻不容缓。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专门就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作出部署和要求。

      一是立即开展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大排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正建的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大排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突出重点,强化对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重要施工环节的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切实履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加强指导与监督。地方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支持乡镇人民政府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乡镇建设管理机构要在施工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指导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农户,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强制性技术规范的给予劝导或制止。农房建设单位或个人对房屋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各地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乡镇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工作,督促落实重要施工环节和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要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重点是专业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和从业素质。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房建设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事故警示汲取教训,增强农村群众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农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水平,避免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造林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造林计划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7〕30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加快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全面提升林业发展质量效益,省政府确定,2018年全省计划实施营造林73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0万亩,封山育林60万亩,退化林修复60万亩,森林抚育550万亩。

      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将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经营主体。对于下达的造林任务计划,各市可在本市总任务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所辖县(市、区)计划任务,具体调整数据须报省林业厅备案。加大油茶、薄壳山核桃造林力度,对于超计划的造林面积,经省验收合格后亦予认可。优化树种结构,强化造林抚育管护措施,落实营造林质量责任制,把落实营造林计划与美丽乡村建设、森林城市(城镇)创建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紧密结合,提高造林绿化实效。要迅速掀起冬季造林整地热潮,提前做好种苗调剂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18年营造林计划目标任务。

      附件:2018年全省营造林计划任务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

      2018年全省营造林计划任务表

     

    总 计

    造林(亩)

    退化

    林修

    ()

    森林抚育(亩)


    合计

    人工造林

    封山育林

    合计

    省级

    森林

    抚育

    中央

    财政

    森林

    抚育


    小计

    退耕

    还林

    工程

    长防

    林工程

    林业

    血防

    工程

    农业综合

    开发名优

    经济林项目

    石质山造林

    其他造林(含中央造林补贴)

    小计

    长防林

    工程封育

    省级

    封育



     

    7300000

    1200000

    600000

     

    60000

    55000

    10975

    78100

    395925

    600000

    400000

    200000

    600000

    5500000

    3500000

    2000000


    合肥市

    233500

    62500

    40000

     

    3000

     

     

    4500

    32500

    22500

    15000

    7500

    14000

    157000

    136000

    21000


    肥东县

    48500

    17500

    10000

     

     

     

     

     

    10000

    7500

    5000

    2500

     

    31000

    22000

    9000


    肥西县

    33000

    10000

    5500

     

    1000

     

     

     

    4500

    4500

    3000

    1500

    3000

    20000

    20000

     


    长丰县

    24500

    10500

    10500

     

     

     

     

     

    10500

     

     

     

    3000

    11000

    11000

     


    庐江县

    53000

    11000

    6500

     

    1000

     

     

    4500

    1000

    4500

    3000

    1500

    5000

    37000

    31000

    6000


    巢湖市

    38500

    13500

    7500

     

    1000

     

     

     

    6500

    6000

    4000

    2000

    3000

    22000

    16000

    6000


    包河区

    12000

     

     

     

     

     

     

     

     

     

     

     

     

    12000

    12000

     


    庐阳区

    7000

     

     

     

     

     

     

     

     

     

     

     

     

    7000

    7000

     


    蜀山区

    16000

     

     

     

     

     

     

     

     

     

     

     

     

    16000

    16000

     


    瑶海区

    1000

     

     

     

     

     

     

     

     

     

     

     

     

    1000

    1000

     


    淮北市

    46000

    20000

    20000

     

    1000

     

     

     

    19000

     

     

     

     

    26000

    26000

     


    烈山区

    13500

    500

    500

     

     

     

     

     

    500

     

     

     

     

    13000

    13000

     


    杜集区

    8000

    1000

    1000

     

     

     

     

     

    1000

     

     

     

     

    7000

    7000

     


    相山区

    3500

    500

    500

     

     

     

     

     

    500

     

     

     

     

    3000

    3000

     


    濉溪县

    21000

    18000

    18000

     

    1000

     

     

     

    17000

     

     

     

     

    3000

    3000

     


    亳州市

    171000

    100000

    100000

     

    6000

     

     

     

    94000

     

     

     

     

    71000

    12000

    59000


    涡阳县

    44000

    24000

    24000

     

    2000

     

     

     

    22000

     

     

     

     

    20000

    2000

    18000


    蒙城县

    27000

    20000

    20000

     

     

     

     

     

    20000

     

     

     

     

    7000

    2000

    5000


    利辛县

    60000

    40000

    40000

     

    4000

     

     

     

    36000

     

     

     

     

    20000

    2000

    18000


    谯城区

    40000

    16000

    16000

     

     

     

     

     

    16000

     

     

     

     

    24000

    6000

    18000


    宿州市

    346500

    61500

    30000

     

    14000

     

    1500

    8500

    6000

    31500

    21000

    10500

    21000

    264000

    210000

    54000


    砀山县

    136000

    1000

    1000

     

     

     

     

     

    1000

     

     

     

    5000

    130000

    130000

     


     

    103000

    24000

    6000

     

    6000

     

     

     

     

    18000

    12000

    6000

    6000

    73000

    53000

    20000


    埇桥区

    56500

    23500

    13000

     

    3000

     

    1500

    8500

     

    10500

    7000

    3500

    10000

    23000

    23000

     


    灵璧县

    18000

    6000

    6000

     

    3000

     

     

     

    3000

     

     

     

     

    12000

    2000

    10000


     

    18000

    7000

    4000

     

    2000

     

     

     

    2000

    3000

    2000

    1000

     

    11000

    1000

    10000


    宿州市

    夹沟林场

    15000

     

     

     

     

     

     

     

     

     

     

     

     

    15000

    1000

    14000


    蚌埠市

    107000

    20000

    20000

     

    6000

     

     

    2700

    11300

     

     

     

     

    87000

    25000

    62000


    怀远县

    32100

    7100

    7100

     

    2000

     

     

     

    5100

     

     

     

     

    25000

    5000

    20000


    五河县

    36000

    7000

    7000

     

    2000

     

     

    2700

    2300

     

     

     

     

    29000

    6000

    23000


    固镇县

    11000

    3000

    3000

     

    2000

     

     

     

    1000

     

     

     

     

    8000

    2000

    6000


    龙子湖区

    6500

    500

    500

     

     

     

     

     

    500

     

     

     

     

    6000

    3000

    3000


    蚌山区

    7400

    400

    400

     

     

     

     

     

    400

     

     

     

     

    7000

    3000

    4000


    禹会区

    12000

    1000

    1000

     

     

     

     

     

    1000

     

     

     

     

    11000

    5000

    6000


    淮上区

    2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阜阳市

    381000

    30000

    30000

     

    10000

     

     

     

    20000

     

     

     

    10000

    341000

    233000

    108000


    临泉县

    69000

    6000

    6000

     

    2000

     

     

     

    4000

     

     

     

     

    63000

    43000

    20000


    太和县

    78000

    5000

    5000

     

    2000

     

     

     

    3000

     

     

     

     

    73000

    43000

    30000


    阜南县

    69000

    6000

    6000

     

    2000

     

     

     

    4000

     

     

     

    5000

    58000

    47000

    11000


    颍上县

    59000

    6000

    6000

     

     

     

     

     

    6000

     

     

     

    5000

    48000

    33000

    15000


    界首市

    49000

    4000

    4000

     

    4000

     

     

     

     

     

     

     

     

    45000

    33000

    12000


    颍东区

    13000

    1000

    1000

     

     

     

     

     

    1000

     

     

     

     

    12000

    12000

     


    颍泉区

    32000

    1000

    1000

     

     

     

     

     

    1000

     

     

     

     

    31000

    11000

    20000


    颍州区

    12000

    1000

    1000

     

     

     

     

     

    1000

     

     

     

     

    11000

    11000

     


    淮南市

    217000

    15000

    15000

     

    2000

     

     

     

    13000

     

     

     

     

    202000

    166000

    36000


    寿 

    46000

    5000

    5000

     

    1000

     

     

     

    4000

     

     

     

     

    41000

    41000

     


    凤台县

    71600

    3600

    3600

     

    1000

     

     

     

    2600

     

     

     

     

    68000

    43000

    25000


    田家庵区

    14100

    1100

    1100

     

     

     

     

     

    1100

     

     

     

     

    13000

    13000

     


    大通区

    18000

    1000

    1000

     

     

     

     

     

    1000

     

     

     

     

    17000

    17000

     


    谢家集区

    16000

    1000

    1000

     

     

     

     

     

    1000

     

     

     

     

    15000

    13000

    2000


    八公山区

    20100

    100

    100

     

     

     

     

     

    100

     

     

     

     

    20000

    15000

    5000


    潘集区

    15700

    2700

    2700

     

     

     

     

     

    2700

     

     

     

     

    13000

    13000

     


    毛集实验区

    11500

    500

    500

     

     

     

     

     

    500

     

     

     

     

    11000

    11000

     


    市直上窑林场

    1000

     

     

     

     

     

     

     

     

     

     

     

     

    1000

     

    1000


    市直洞山林场

    3000

     

     

     

     

     

     

     

     

     

     

     

     

    3000

     

    3000


    滁州市

    895000

    151000

    90000

     

    10000

     

    1000

    30000

    49000

    61000

    45000

    16000

    23000

    721000

    389000

    332000


    天长市

    40000

    10000

    10000

     

     

     

     

     

    10000

     

     

     

     

    30000

    30000

     


    来安县

    129400

    23400

    11400

     

    2000

     

     

     

    9400

    12000

    8000

    4000

    3000

    103000

    33000

    70000


    全椒县

    72000

    13000

    5000

     

    2000

     

    1000

     

    2000

    8000

    8000

     

    6000

    53000

    33000

    20000


    定远县

    116000

    51000

    34000

     

    2000

     

     

    27000

    5000

    17000

    10000

    7000

     

    65000

    45000

    20000


    凤阳县

    100800

    28800

    15800

     

    2000

     

     

     

    13800

    13000

    8000

    5000

    4000

    68000

    48000

    20000


    明光市

    87000

    13000

    10000

     

    2000

     

     

    3000

    5000

    3000

    3000

     

    6000

    68000

    48000

    20000


    南谯区

    98600

    9600

    1600

     

     

     

     

     

    1600

    8000

    8000

     

    4000

    85000

    40000

    45000


    琅琊区

    4200

    2200

    2200

     

     

     

     

     

    2200

     

     

     

     

    2000

    2000

     


    滁州市直(原管店、沙河集林业总场)

    233000

     

     

     

     

     

     

     

     

     

     

     

     

    233000

    100000

    133000


    大柳种羊场

    14000

     

     

     

     

     

     

     

     

     

     

     

     

    14000

    10000

    4000


    六安市

    1009000

    138000

    62000

     

    8000

     

     

    1000

    53000

    76000

    50000

    26000

    140000

    731000

    457000

    274000


    金寨县

    285000

    65000

    46000

     

    4000

     

     

     

    42000

    19000

    12000

    7000

    60000

    160000

    100000

    60000


    霍邱县

    68000

    20000

    6000

     

     

     

     

     

    6000

    14000

    9000

    5000

    2000

    46000

    14000

    32000


    金安区

    92000

    15000

    2000

     

     

     

     

     

    2000

    13000

    8000

    5000

    8000

    69000

    29000

    40000


    叶集区

    32000

    1000

    1000

     

     

     

     

     

    1000

     

     

     

     

    31000

    31000

     


    舒城县

    193000

    9000

    2000

     

     

     

     

    1000

    1000

    7000

    4000

    3000

    30000

    154000

    110000

    44000


    裕安区

    98000

    11000

    2000

     

    2000

     

     

     

     

    9000

    9000

     

     

    87000

    73000

    14000


    霍山县

    241000

    17000

    3000

     

    2000

     

     

     

    1000

    14000

    8000

    6000

    40000

    184000

    100000

    84000


    马鞍山市

    145000

    38000

    18000

     

     

    6000

     

    900

    11100

    20000

    15000

    5000

    14000

    93000

    43000

    50000


    含山县

    62900

    12900

    2900

     

     

    2000

     

    900

     

    10000

    5000

    5000

    4000

    46000

    21000

    25000


     

    36600

    13600

    8600

     

     

    2000

     

     

    6600

    5000

    5000

     

    6000

    17000

    7000

    10000


    当涂县

    32000

    10000

    5000

     

     

    2000

     

     

    3000

    5000

    5000

     

    2000

    20000

    5000

    15000


    花山区

    4200

    200

    200

     

     

     

     

     

    200

     

     

     

     

    4000

    4000

     


    雨山区

    2300

    300

    300

     

     

     

     

     

    300

     

     

     

     

    2000

    2000

     


    博望区

    6000

    1000

    1000

     

     

     

     

     

    1000

     

     

     

    2000

    3000

    3000

     


    马鞍山市直

    1000

     

     

     

     

     

     

     

     

     

     

     

     

    1000

    1000

     


    芜湖市

    219000

    46000

    30000

     

     

    11000

     

     

    19000

    16000

    13000

    3000

    19000

    154000

    124000

    30000


    无为县

    75400

    22400

    14400

     

     

    4000

     

     

    10400

    8000

    5000

    3000

    7000

    46000

    26000

    20000


    芜湖县

    35000

    5000

    5000

     

     

    2000

     

     

    3000

     

     

     

    2000

    28000

    28000

     


    繁昌县

    37000

    5000

    1000

     

     

    1000

     

     

     

    4000

    4000

     

    4000

    28000

    28000

     


    南陵县

    57000

    9000

    5000

     

     

    2000

     

     

    3000

    4000

    4000

     

    6000

    42000

    32000

    10000


    镜湖区

    2600

    600

    600

     

     

     

     

     

    600

     

     

     

     

    2000

    2000

     


    鸠江区

    6000

    1000

    1000

     

     

     

     

     

    1000

     

     

     

     

    5000

    5000

     


    弋江区

    2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三山区

    4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宣城市

    783350

    110000

    17000

     

     

    10000

    1125

    500

    5375

    93000

    56000

    37000

    59000

    614350

    431000

    183350


    宣州区

    146850

    19500

    3500

     

     

    3000

     

     

    500

    16000

    10000

    6000

    6000

    121350

    80000

    41350


    郎溪县

    66600

    1600

    1600

     

     

     

     

     

    1600

     

     

     

    5000

    60000

    40000

    20000


    宁国市

    106500

    20500

    3500

     

     

    3000

     

    500

     

    17000

    10000

    7000

    20000

    66000

    41000

    25000


     

    156000

    21000

    4000

     

     

    2000

     

     

    2000

    17000

    10000

    7000

    15000

    120000

    100000

    20000


    绩溪县

    114600

    13600

    600

     

     

     

     

     

    600

    13000

    8000

    5000

    10000

    91000

    65000

    26000


    旌德县

    79300

    16300

    3300

     

     

    2000

    1125

     

    175

    13000

    8000

    5000

    3000

    60000

    34000

    26000


    广德县

    113500

    17500

    500

     

     

     

     

     

    500

    17000

    10000

    7000

     

    96000

    71000

    25000


    铜陵市

    105000

    21000

    10000

     

     

    5000

    1500

    3000

    500

    11000

    9000

    2000

    18000

    66000

    38000

    28000


     

    18500

    500

    500

     

     

     

     

     

    500

     

     

     

    2000

    16000

    10000

    6000


    铜官区

    1000

     

     

     

     

     

     

     

     

     

     

     

     

    1000

    1000

     


    义安区

    38500

    5500

    4500

     

     

    2000

    1500

    1000

     

    1000

    1000

     

    6000

    27000

    21000

    6000


    枞阳县

    47000

    15000

    5000

     

     

    3000

     

    2000

     

    10000

    8000

    2000

    10000

    22000

    6000

    16000


    池州市

    580000

    82000

    20000

     

     

    10000

     

    10000

     

    62000

    40000

    22000

    75000

    423000

    309000

    114000


    东至县

    189500

    24500

    9500

     

     

    4000

     

    5500

     

    15000

    10000

    5000

    30000

    135000

    105000

    30000


    贵池区

    120000

    23000

    7000

     

     

    3000

     

    4000

     

    16000

    10000

    6000

    15000

    82000

    62000

    20000


    石台县

    142000

    16000

     

     

     

     

     

     

     

    16000

    10000

    6000

    20000

    106000

    88000

    18000


    青阳县

    121500

    18500

    3500

     

     

    3000

     

    500

     

    15000

    10000

    5000

    10000

    93000

    47000

    46000


    九华山

    7000

     

     

     

     

     

     

     

     

     

     

     

     

    7000

    7000

     


    安庆市

    1172800

    212000

    90000

     

     

    12000

    3000

    17000

    58000

    122000

    80000

    42000

    80000

    880800

    393000

    487800


    桐城市

    73800

    17000

    5000

     

     

    1500

     

     

    3500

    12000

    8000

    4000

    6000

    50800

    23000

    27800


    怀宁县

    72000

    18000

    6000

     

     

    3000

    1500

    500

    1000

    12000

    8000

    4000

    3000

    51000

    37000

    14000


    潜山县

    199000

    23000

    7000

     

     

     

     

    1000

    6000

    16000

    12000

    4000

    13000

    163000

    77000

    86000


    岳西县

    338000

    18000

    3000

     

     

     

     

     

    3000

    15000

    12000

    3000

    18000

    302000

    102000

    200000


    太湖县

    223000

    71000

    47000

     

     

    3000

     

    15000

    29000

    24000

    12000

    12000

    15000

    137000

    83000

    54000


    望江县

    69000

    22000

    7000

     

     

    2500

    1500

     

    3000

    15000

    10000

    5000

    10000

    37000

    25000

    12000


    宜秀区

    46000

    13000

    2000

     

     

    500

     

    500

    1000

    11000

    7000

    4000

    3000

    30000

    10000

    20000


    大观区

    59000

    3000

    3000

     

     

     

     

     

    3000

     

     

     

     

    56000

    6000

    50000


    迎江区

    5000

    1000

    1000

     

     

     

     

     

    1000

     

     

     

     

    4000

     

    4000


    宿松县

    88000

    26000

    9000

     

     

    1500

     

     

    7500

    17000

    11000

    6000

    12000

    50000

    30000

    20000


    黄山市

    808050

    93000

    8000

     

     

    1000

    2850

     

    4150

    85000

    56000

    29000

    127000

    588050

    462200

    125850


     

    93850

    11850

    2850

     

     

     

    2850

     

     

    9000

    6000

    3000

    15000

    67000

    47000

    20000


    屯溪区

    16200

    8200

    200

     

     

     

     

     

    200

    8000

    5000

    3000

    2000

    6000

    6000

     


    徽州区

    51150

    8300

    300

     

     

     

     

     

    300

    8000

    5000

    3000

    5000

    37850

    36000

    1850


    祁门县

    165500

    16300

    1300

     

     

     

     

     

    1300

    15000

    10000

    5000

    30000

    119200

    109200

    10000


     

    143550

    15550

    550

     

     

     

     

     

    550

    15000

    10000

    5000

    30000

    98000

    78000

    20000


    休宁县

    170800

    16800

    1800

     

     

     

     

     

    1800

    15000

    10000

    5000

    30000

    124000

    104000

    20000


    黄山区

    163000

    16000

    1000

     

     

    1000

     

     

     

    15000

    10000

    5000

    15000

    132000

    78000

    54000


    黄山市直

    4000

     

     

     

     

     

     

     

     

     

     

     

     

    4000

    4000

     


    省农垦事业

    管理局

    80800

     

     

     

     

     

     

     

     

     

     

     

     

    80800

    45800

    35000


    九连山茶场

    7000

     

     

     

     

     

     

     

     

     

     

     

     

    7000

    2000

    5000


    敬亭山茶场

    3800

     

     

     

     

     

     

     

     

     

     

     

     

    3800

    3800

     


    白米山农场

    70000

     

     

     

     

     

     

     

     

     

     

     

     

    70000

    40000

    30000




  • 湖北省:武汉混凝土协会关于请求政府干预水泥等建材价格暴涨乱象的紧急报告

  • 贵州严禁水泥、混凝土等主要建材产品违法垄断涨价 违反将报请依法查处

      12月5日,贵州省建筑材料联合会和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联合发文《关于响应和支持贵州省实施“大扶贫”战略攻坚阶段的工作精神,严禁水泥、混凝土等主要建材产品严重高于<贵州省工程造价信息>市场参考价格销售的通知》(黔协联通字〔2017〕08号)(下文称为《通知》)。

      《通知》指出,由于近期部分地区“大扶贫”项目开工率较高,水泥等企业有协同垄断涨价之嫌,贵州省建材联合会、省混凝土协会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特此通知请个水泥、混凝土企业依法经营,严禁实施违法垄断涨价行为。

      《通知》强调,严禁各水泥、混凝土企业实施区域性协同垄断涨价,严禁各水泥、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产品趁势涨价,价格不得高于《贵州省工程造价息》发布的市场参考价格的5%;同时,严禁牺牲质量的低价倾销,价格不得低于《贵州省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场参考价格的5%。

      对于不执行或违反通知要求的企业,贵州省建材联合会、省混凝土协会将依据行业协会职责,依法向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住建厅投诉,并报请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违法责任。




      

  • 包头市:《包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2012年,包头市制定了第一部维修资金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包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调整了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时点、方式,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程序、方案、资金分摊原则和申请主体做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应急维修机制。《办法》实施以来,我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16年底,我市维修资金归集量已达到25亿元,使用量达到6000多万元。

      但随着已建成房屋保修期的逐年期满,很多小区已进入维修资金的使用期,特别是老旧小区及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时间过长、归集续筹补建难、增值收益低、管理难度大等问题逐步显现,维修资金使用方面问题尤为突出,大部分业主对不涉及自身直接利益的维修事项,不积极参与签字表决,三分之二表决的有效比例难以达到;广大业主对维修资金政策及业务流程知晓度不高。

      为更好地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维修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推动维修资金管理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今年计划对《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初稿。修订后的《办法》将明确维修资金交存主体、时间,明确业主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应当交存维修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首期维修资金,从源头上遏制了维修资金被挤占、挪用的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建立维修资金使用的第三方监管体系,建立施工单位备选库,按照自愿原则供申请人选用,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工程监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审价、监理、验收等使用管理工作,解决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业主聘用有资质施工企业困难、施工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实行维修资金管理事权下放。明确区级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是维修资金使用的主管部门,由其具体承办辖区内维修资金使用的申请受理、现场查勘、材料审查、使用监督和验收备案等工作,充分发挥区级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的基层优势,进一步简化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方便业主申请使用,为广大业主做好服务工作

  • 内蒙古:将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

      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今后内蒙古将在保障性住房、体育馆等重点公共建筑领域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以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主要分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建筑,具有受气候条件制约小、建造速度快、省时省工、质量高等优点。

      据介绍,内蒙古鼓励各级政府在投资新建的大跨度、大空间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领域尽可能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并逐步推广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在城镇新区地下综合管廊、桥梁、轨道交通、公交站台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在旅游景区、园林景观、仿古建筑、自驾游客栈及度假区、林区等低层新建公共建筑领域率先采用现代装配式木结构建筑。

      内蒙古各级政府将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的建设用地,生产制造装配式建筑材料、部品部件的项目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可通过长期租赁、先出租后转让、出租转让结合等形式获得土地供应。内蒙古还将充分运用重点产业基金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实施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据了解,内蒙古规划到2020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

  • 天津市:关于《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的相关问答解读

      关于《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的相关问答解读

      1.制定《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在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等方面有积极成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的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5%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利用,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为了在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顺利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我委作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和自身管理职能特点印发本通知。

      2.制定《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2016﹞63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

      3.《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印发本通知的目标任务是加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监督管理,使其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4.《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通知适用范围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项目立项、图纸审查、施工监管、竣工验收、设施移交、考核评价等环节。

      5.《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范围和重要性(第一、十一条)。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适用本通知。海绵城市建设与主体工程四同步。

      二是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原则(第二条)。即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有序推进,避免大拆大建。

      三是明确了海绵城市设计编制和图纸审查要求,严格施工图审查(第四、五、六条)。如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阶段的设计编制要求及图纸审查要求等。

      四是明确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第三、七、九十、十二、十三、十六条)。如编制市、区两级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施工许可、施工监管、竣工核验、建设项目成果考核、各区海绵城市建设定期绩效评价与考核、海绵城市建设鼓励支持、推广宣传等。

      五是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的责任及要求(第七、八、十、十二、十四条)。如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履行招投标程序、施工过程留存资料、竣工验收、海绵城市设施运行效果评估、现有海绵城市设施施工保护等。

      六是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第十五条)。施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本通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录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 天津市:《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招标投标是建设工程领域中最重要的合同订立和资源配置方式,直接关系到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我市于2003年7月2日公布、2004年6月30日修订公布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以下简称61号令)。61号令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遏制腐败现象,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市建设发展局面的不断拓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中各类新情况不断涌现,61号令中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范围需要地方立法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调整;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行为还有待规范;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和投标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较为突出;评标阶段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缺乏相应的制度监管,使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缺乏有力的制度支撑。这些不规范的招标投标行为严重扰乱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致使建设工程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成为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之一。这些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规范相关主体的行为,营造一个竞争有序、阳光透明、廉洁运行的招标投标交易秩序。

      二、哪些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

      三、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已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有几种招标组织形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五、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一)建设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招标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

      (三)建设项目被市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工程,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

      六、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什么内容?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或者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或者交货的地点和时间;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和方法;

      (五)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或者资格要求。

      七、《规定》对否决性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否决性条款集中单列。

      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

      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八、《规定》对投标人参加投标有何规定?

      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参加与其资质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投标。

      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受到限制招投标处理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建设工程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九、招标人与投标人在何种情况下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泄露投标文件内容,或者授意投标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内容;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应当保密的信息;

      (三)招标人组织、授意或者暗示其他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或者提供方便;

      (四)招标人授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十、投标人之间在何种情况下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

      (一)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为谋取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动;

      (三)属于同一协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投标人之间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十一、投标人在何种情况下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一)使用其他单位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二)投标时使用其他单位印章,或者由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非本单位人员;

      (四)投标担保采用转账支票、汇款等方式,但不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等方式,但不是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

      十二、投标人在何种情况下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资质或者资格证书、印鉴参加投标;

      (二)伪造、虚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

      (三)伪造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从业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的;

      (二)是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的;

      (四)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哪些禁止性行为?

      (一) 擅离职守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二) 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回避的;

      (三) 接受授意不公正评标或者影响其他评标专家正常评标的;

      (四) 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五) 收受利害关系人好处为其提供便利的;

      (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十五、可以作为无效投标的情形有哪些?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四)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五)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六) 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且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七)未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八)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的;

      (九)属于招标文件中否决性条款规定无效情形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行为。

      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十六、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有哪些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经有关部门确定为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建设项目;

      (二)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招标人自身具有相应资质,能够自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五)停建、缓建的建设项目,原承包单位没有改变且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规划阶段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涉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或者扩初设计,不宜再进行设计招标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 天津市:关于《开展民间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住建部办公厅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1753号),明确天津等10个省市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试点期限为2年。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照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原则,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开展试点,进一步简化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提高工程发包效率,降低工程交易成本,激发企业活力。

    三、主要内容

    一是确定改革试点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全部使用民间资金或民间投资占控股(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发包活动,由建设单位自主确定是否采取招标方式。

    二是规定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在取得项目核准、备案和报建后,要通过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提交直接发包申请。市、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对项目投资性质、工程类型、承包单位资质及承揽范围等内容进行审核合格后,出具直接发包登记表。建设单位凭登记表办理后续合同备案、质量安全、施工许可等手续。

    三是明确监管责任。建设单位进行直接发包的要履行相关手续,市、区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登记。对不履行相关手续的按照有关建筑市场规定处理。

    四、试点工作范围

    在全市16个区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范围内开展试点。

    五、新旧政策差异及惠民利民举措

    放开民间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后,招标人可自主选择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的,不需进场交易以及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办理相关手续时限也由20天缩减为3个工作日。

    试点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对承发包双方来说,既提高了发包的工作效率,又降低了交易成本,充分激发了企业活力;对监管部门来说,既简化了招标投标程序,又优化了监管方式,提高了监管效能。

  • 天津市:关于《市建委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的相关问答解读

    1制定《市建委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施工工地禁止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防治我市建筑工程的扬尘污染,规范施工现场搅拌砂浆降尘防尘装置的设置,201795日,我委印发了《市建委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本市建成区内民用建筑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降尘防尘的措施提出了要求。

    2、《通知》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二是规范砂浆搅拌行为,统一降尘防尘标准;三是坚持协调联动,强化后续监管。

    3、《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施工场地的要求与粉尘控制。一是考虑到砂浆搅拌现场的规范、统一,要求场地进行混凝土路面硬化,并划分为砂料堆场和搅拌作业区。二是考虑到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知》中分别对砂料堆场和搅拌作业区的降尘防尘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水泥的防尘控制。水泥是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必不可少的原材料之一,《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使用袋装水泥。”因此,《通知》要求水泥应当存放在散装水泥罐中。同时依据《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知》对水泥的入罐和使用提出了要求。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知》中要求各区建委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大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检查力度,及时受理社会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4《通知》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通知》适用范围为本市建成区内的民用建筑工程。

  • 天津市:关于《天津市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问答解读

    1、修订《天津市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备案管理办法》的背景及基本原则?

    答: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2013年我委印发了《天津市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在本市初次销售建筑节能材料、设备或提供建筑节能技术的实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对提高我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备案要件、备案流程、以及备案范围等方面存在与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相适应的地方,为此我委对其进行修订重新发布

    《办法》修订的基本原则: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便民高效;二是简化备案要件,统一备案标准;三是深化服务意识,规范备案流程;四是坚持协调联动,强化后续监管。

    2、《办法》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答:此次修订重点修订了五方面内容:

    (一)调整备案范围。一是不再将建筑幕墙纳入备案范围,主要原因是建筑幕墙由面板和支撑结构体系组成,属于建筑结构,在工程应用中需进行二次设计,现场制作、组装和安装,节能相关数据需要通过现场复验取得,备案产品不具备均一性,不宜作为节能材料进行备案管理。二是考虑到可再生能源的不断创新,删除了“包括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电、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具体种类的表述。

    (二)统一备案管理。将备案工作纳入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申请单位通过备案系统上传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备案,同时要求对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补正,避免了企业“来回跑”。

    (三)压减备案时间。《办法》删除了10个工作日的公示环节,要求在受理备案申请2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发放天津市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备案通知书,并在天津建设网上公布。

    (四)精简备案要件。《办法》将建筑节能材料和设备备案要件由七项简化为四项,只保留了与备案直接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产品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产品(型式)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建筑节能技术备案要件由四项简化为三项,主要是结合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制度的调整,删除了“四新”技术评估证书或推广证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增加了对生产企业或技术提供方实施监管检查,以及对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和技术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

  • 天津市:《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相关政策问答解读

      《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出台后,近期,我委通过主任信箱、微博和电话、来信等渠道,收到很多群众咨询。为发挥好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新闻发言人”作用,确保政策文件解读权威性,市建委主任宋力威同志通过访谈问答形式,对《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进行了解读,经委政务公开部门整理实录如下:

      1.制定《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推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实守信、规范开展业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关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状况的评价、管理等工作。本办法还对参与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在本市行政区域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在外省市,已在本市办理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进津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由谁管理,如何分工?

      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管理工作;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市、区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相关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价;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交中心”)负责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采用何种方式进行?

      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年度综合评分,每年开展一次,按评价分数高低排名并确定信用等级,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发布。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和依据是什么?

      答:信用评价包括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身能力的信用评价及对其从事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信用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能力,技术能力,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社会评价六个方面。参与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以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备案的建设项目为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以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为依据。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如何划分?如何发布?

      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信用优秀企业;B级为信用良好企业;C级为信用警示企业;D级为严重失信企业。同时规定,新进入本市建筑市场和无信用信息记录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最高评定为B级。评价结果先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和信用平台公示7天,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可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结束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 浙江省:金华市关于2017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

    关于2017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

    金市建建〔2017〕103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金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检查考评的通知》(金市建建〔2017〕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9月20日至10月25日我局会同金华市造价管理协会相关人员成立检查考评组,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包括外地在金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了检查考评。现将检查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受检企业共有66家,其中本市咨询企业27家(甲级16家,乙级9家,暂乙级2家),外地咨询企业设立在我市的分支机构39家。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新增了2家乙级(暂定期一年)企业,1家乙级企业,2家甲级企业。甲级企业占比近60%。

      从检查的情况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认真对待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操作流程,增加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主要体现在:

      1.受检企业高度重视。大部分本地企业对一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工作亮点进行了回顾,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步工作理清了思路。

      2.操作流程日趋规范。咨询成果基本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要求。从咨询合同签订、资料交接、任务分配、现场勘查、问题确认、三级复核、咨询报告出具、回访和总结,到最后资料归档,都有一系列规范的流程。

      3.咨询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全市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总收入达21166万元,同比增长11.54%;缴税额1308万元,同比增长49%;咨询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有8家,较去年6家同比增长33%。

      4.企业制度健全。所有本地企业档案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奖惩制度、学习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的总体水平虽有了进一步提高,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改和规范。

      1.风险管理意识不强。部分企业在归档资料中缺少现场签证单、现场踏勘记录单、会议纪要等必要的计价资料,导致部分成果文件计价依据缺失或不完整;不注重委托方资料清单交接手续;对有争议的问题,未在咨询报告中阐述应保留的执业意见等,存在执业风险隐患。如:合同未明确情况下,直接将签证价按总价下浮;以口头约定作为审价依据;现场踏勘记录单没有建设方施工方签字等。

      2.质量控制执行不严。许多显而易见错误未被发现,三级质量控制仍流于形式。具体表现在:①措施费问题。同一报告中各单位工程建筑、安装费率的计取口径不统一,机械进出场费、施工排水降水、苗木支撑漏计等。②工程量计价规则问题。如预制构件制作或安装工程量未考虑1.5%的损耗率;苗木未考虑损耗率;屋面瓦和基层、抹灰层和防水层、外墙粉刷和涂料的工程量相同;③定额套用问题。砖基础抹灰没有套用砖基础定额,层高超3.6米时混凝土构件没有套用超高支模定额,装饰线条的抹灰漏计;④工程量清单问题。回填土、余土外运、路面养护清单子目漏项,混凝土强度等级、楼梯板厚、苗木养护期未描述,补充的清单子目未明确计算规则等。

      3.业务结构单一。目前咨询企业90%的业务还是仅限于预结算编制和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与去年相比也未有明显增加,BIM、PPP、EPC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业务难以涉及,影响企业转型发展。

      4.收费标准执行不到位。近年来,我市造价咨询行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逐年递增,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有部分企业缺乏诚信意识,为取得造价咨询业务,恶意压低价格。

      三、分支机构情况

      本次受检的39家分支机构中,金华27家,浦江4家,永康3家,兰溪2家,东阳1家,磐安2家。分支机构总数比去年增加了6家。分支机构总体情况不理想,主要问题如下:一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疏于管理,导致分公司业务水平低,内部管理混乱。二是专业力量薄弱。专业人员少,流动性大,企业难以建立较强的专业团队,影响咨询成果质量。三是部分企业对检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办事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永康办事处等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未到场。四是少数企业尚未录入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如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义分公司、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磐安分公司。五是许多分支机构在本检查周期内无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其中,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办事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办事处等9家企业连续两年没有在金华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详见附件2)。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把握机遇,加快转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适应咨询市场发展的需要,转变传统的经营理念,拓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不同客户提供不同服务,提高竞争力。综合型企业应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设计、监理、财务资源,积极稳妥地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小型企业应联合、并购、重组其他相关企业,取长补短,做精做强专业分包咨询市场。

      2.加快信息化建设,服务咨询全过程。积极推进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向标准化、信息化发展,建立企业大数据,尝试各分部分项流水作业,收集、分析、整理相关数据,适应新时期的造价行业的变化和发展。

      3.加强教育,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教育,守住底线,不跨红线,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坚持质量第一,提高预防风险能力。

      4.注重学习,提高业务质量。企业在建立学习制度的同时,应进一步落实质量三级复核制度,提高复核人员专业素质。

      5.创新管理机制,培育综合性人才。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通过制定激励政策,多渠道吸引和培养综合性人才,加快对BIM、EPC、PPP、装配式等新型技术项目的人才储备,为以后企业的转型发展奠定基础。

      五、考评结果运用

      1.根据《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考评办法》(金市建建〔2012〕60号),决定授予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2017年度先进单位(详见附件3),兰溪正大开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2017年度表扬单位(详见附件4),滕娟等15人为2017年度先进个人(详见附件5)。

      2.根据检查情况,对于没有录入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详见附件6)。

      各企业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制订改进措施。根据检查情况,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市场行为、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对明显低于现行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承接业务的咨询企业,要跟踪检查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通过强化监管,保证行业执业水准,遏制低价承揽业务行为。

      附件:1.金华市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考评排名

      2.2016年9月~2017年8月没有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的单位

      3.金华市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单位

      4.金华市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表扬单位

      5.金华市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先进个人名单

      6.金华市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通报批评名单

      (详见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jhjsj.gov.cn)

      附件下载:1-6(总)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11月13日

  • 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指导各级国税和地税部门持续优化税收服务环境,促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深度融合,更好地满足纳税人高效便捷服务的新需求。

      “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大国地税合作力度,适时出台和持续升级《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大力推进联合办税,有效整合了办税服务资源,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据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指导意见》在客观评估分析近年来各地国地税联合办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统筹谋划联合办税方式、持续拓展联合办税范围、合理配置联合办税窗口、探索创新联合办税形式等四方面举措,着力为纳税人提供更便利、更多样、更快捷、更优化的办税服务。

      ——联合办税方式再升级。据了解,全国目前已有6500余个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占办税服务厅总数的近70%,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办税“多头跑”、资料“多头报”等问题。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国税局、地税局要结合实际,采用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和共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式,进一步整合资源、融合升级,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绩效考评、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岗责培训,促进国税、地税办税服务的有效融合。

      ——联合办税范围再拓展。《指导意见》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拓展联合办税深度和广度,实现国税、地税纳税服务事项“一厅办理”“一窗办理”,对于涉及纳税人基本信息确认、存款账号报告等国地税共同事项,要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实现前台一次受理、后台信息共享,切实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

      目前,全国所有联合办税厅基本上实现了“一厅办税”,有2000余个联合办税厅实现“一窗办税”模式。比如湖南、江西等地税务部门共享信息包括19大类200余项,联合办税范围涵盖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税收优惠等各个环节,极大提高了税收征管和服务效能。

      ——联合办税窗口再优化。《指导意见》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科学合理配置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窗口和专业办税窗口,不搞“一刀切”,推进办税便利和管理效能的最大化,支撑各类纳税人的个性化、便利化选择。

      具体来讲,包括科学配置联合办税窗口,有机融合国地税前台办税资源,强化后台工作衔接,确保便捷、高效、规范办税;合理配置专业办税窗口,统筹评估纳税人的办税习惯及频次,动态调整窗口职能,促进办税资源的合理调配和规范运行。

      ——联合办税形式再创新。为了给纳税人创造更好更优的办税体验,各地税务部门按照“线上线下”融合的要求,积极探索联合办税的新方式、新方法,为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和“如影随形”的24小时全天候办税。目前,全国已有32个省实现联合网上办税,21个省实现联合移动互联办税。

      为进一步创新联合办税形式,《指导意见》提出,持续优化实体办税厅服务方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24小时国税、地税自助办税区域的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在纳税人比较密集的银行、商场、社区等地方设置自助式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终端;持续融合网上办税资源,着力构筑“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联合办税的新体系,方便纳税人登录一个平台、办理两家业务。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认为,《指导意见》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国地税联合办税走上“快车道”,不断提升办税服务的透明化、便捷化、智能化水平,切实增加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 陕西省:修订《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前20名排序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前20名排序办法》

    修 订 工 作 基 本 思 路

    (2017年12月3日)

      一、修订目的

      现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前20名排序办法》,由省造价总站和造价协会于2011年共同发布,2016年局部修订,作为排序活动的基本标准与基本遵循,执行7年来,对于排序活动规范进行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是,随着排序活动的深入开展,随着社会与行业对于“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20强企业”认知度与认可度越来越高,无论企业申报还是总站与协会评审,均已显示出现行《办法》已不相适应工作的需求。突出的问题主要是:一,评价指标过于单纯,仅仅以营业收入为依据,排序的结果只能表明企业经营规模的大小,不仅不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更无法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二,对营业收入的界定还缺乏更加科学的界限;三,评审工作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不够。因此,在系统总结排序活动开展7年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修订《办法》,不仅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应通过修订《办法》,并得以认真实施,以达到以下目的:

      第一,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将“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品牌企业;

      第二,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大力实施转型升级,加快由规模扩张型向品质效益型转变的步伐;

      第三,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强化诚信经营,将实施品牌战略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让20强品牌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认可度、忠诚度、美誉度更高于信用评价的3A级企业。

      第四,再经过3—5年的不懈努力,在20强品牌企业中再形成2--3家品牌知名度高、社会认可度高、顾客忠诚度高、业内影响力高的龙头企业。

      二、修订后新办法的名称

      现行办法名称为《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前20名排序办法》,每年在发布排序结果时,又特意将前20名企业称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20强企业”,并连续几年在几大媒体大力进行宣传。“工程造价咨询行业20强企业”已经在行业内外叫得响当当了!因此,此次修订工作首先修订办法的名称。经省造价总站和造价协会2017年11月25日联席会议研究,拟将新的办法名称修订为《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评价办法》。名称的改变,必将带来以下实质内涵的改变:

      一是将“营业收入排序”修改为“20强企业评价”;

      二是将排序结果“营业收入前20名企业(20强企业)”,修改为依据评价办法、评价指标,经过严格评价后的结果“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

      三是将单一的营业收入为依据进行简单的排序改为多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

      三、修订工作拟借鉴的相关评价标准或办法

      修订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为认真解决现行《办法》中存在的问题,拟借鉴或参考以下评价标准、办法:

      1.国家标准《商业企业品牌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GB|T22925-2011);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3.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建筑业企业竞争力50强评价指标》。

      四、评价指标的基本框架

      这次修订工作的重点,在于改革现行的单一指标为多指标体系,实现评价指标的重构。因此,首先必须设计好指标体系中的一级指标。

      1.确定一级指标的原则

      (1)体现品牌企业的基本内涵。企业品牌由能力、品质、价值、声誉、影响和企业文化六大要素构成,核心是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追求服务对象(顾客)的最高满意度、最高忠诚度。

      (2)充分考虑与信用评价的必要对接。虽然评价20强品牌企业与信用评价是两回事,但必须充分体现信用评价的基本要求。20强企业首先必须经过信用评价且必须是3A级企业才能参与20强企业评价。

      (3)硬指标与软指标相结合,均必须简单易行、好操作。

      2.初步考虑以下一级指标及其权重

      依据上述原则,并参考《商业企业品牌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评价指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陕西建筑业企业竞争力50强评价指标》,初步考虑我省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的一级评价指标及其权重由以下6项构成:

      (1)营业收入,权重60:一定的经营规模是一个企业强的基础,但规模大并不等于企业强。本次修订《办法》,既要坚决改变以营业收入作为唯一衡量的指标,又继续突出营业收入的地位。同时,对于营业收入既要评价总收入,又要评价收入的结构,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开发高端市场和新兴市场。因此,营业收入应当设立二级指标。初步考虑,营业收入可设企业总收入、企业造价咨询总收入和造价咨询高端市场收入三项二级指标。其中,企业总收入作为参考指标,企业造价咨询总收入与造价咨询高端市场收入作为硬指标。

      (2)人才状况,权重2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作为智力服务型企业,人才状况必须像营业收入一样,纳入评价的硬指标,并要突出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及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在企业的地位与作用。其二级指标如何设计,如何评价,请各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

      (3)企业品质,权重5:企业品质是企业所具有的企业风范、经营行为、价值取向以及企业文化的综合反映。企业品质包括服务质量,但不等同于服务质量。二级指标应首先突出诚信体系建设,只有参加信用评价且获得3A级评价的企业才有资格参与20强的评价。同时,将企业受到政府部门、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的表彰或处罚作为硬指标纳入评价指标。其次是服务质量,包括质量保证体系与已提交服务成果的质量水平。

      (4)科技进步,权重5:智力服务型企业的创新意识、创新成果应当成为至关重要的评价指标。但鉴于具体评价还存在一定难度,初步考虑先设计三项二级指标:一,是否承担或参与全国、全省与工程造价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制定;二,是否获得全国、全省造价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励;三,是否获得全国、全省的优秀服务成果奖励。

      (5)企业文化,权重5:企业文化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精神灵魂。其外在表现可初步考虑设计三项二级指标来评价:一是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二是企业内部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具体可用企业员工流失率、员工流动率来评价;二是用户的忠诚度,可包括用户对服务的满意度和用户对服务的重复度。

      (6)社会责任,权重5:社会责任是企业应有的一种社会担当,可考虑先行纳入两项二级指标,即企业注册地纳税额和企业对慈善事业、扶贫帮困的捐赠额。

      五、二级指标设计与界定及其计分办法

      为了充分体现20强企业评价的公开、公平、公正与严谨,对于各项二级指标必须严格、准确进行设计与界定。具体二级指标的设计与界定,拟在本次会议后,认真集中来自各企业的意见后再明确。

      各项二级指标的指数计算办法,拟参照“陕西建筑业竞争力50强企业”的办法,即某参评企业的一项二级指标,占所有参评企业同一类二级指标之和的比例,再乘以该项二级指标的权重,即得出某企业的该项二级指标的指数。

      六、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0强企业的评价,不再是以往简单的营业收入排序,而是依据所建立的指标体系规定,进行系统的评价。因而,更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精心实施。拟参照信用评价的规定,组成造价总站和造价协会共同负责、以站为主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组成以专家为主体的评价委员会,负责具体操作。日常操作性事务由协会分管行业发展的副会长分管,行业发展部具体负责。

      七、修订工作的程序及工作进度要求

      将原“排序办法”修订为“评价办法”,是一项涉及全行业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发展重点的大事,是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因而,修订工作需要全行业广泛参与,并积极献计献策,做到群策群力,科学决策。修订工作既要抓紧进行,又要严谨、认真。初步考虑按下列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

      第一,明确思路,动员部署。今天会议的召开,标志第一步工作正式启动。会后请各企业认真学习借鉴印发给大家的参考资料,认真回顾、总结自己企业参与营业收入排序活动的历程,认真分析现行排序办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问题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共同完善今天提交给大家的“修订工作思路”。具体要求是,每个企业都应在12月15日以前对于“修订工作思路”,重点围绕评价办法的内容、评价指标的设计,提出书面完善意见,提交协会行业发展部。

      第二,草拟评价办法,设计评价指标。以修订工作思路为基础,认真草拟评价办法、设计好评价指标,是整个修订工作最关键的一步。总站、协会将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抓紧开展起草与设计工作,用一个月的时间,于2018年1月15日以前完成初稿。

      第三,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专家委员会评审、论证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是科学决策的技术支撑。论证会拟在1月底之前召开。

      第四,网上公示,全行业审议、修改。拟依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作进一步深入细致的修改后,于3月15日前在网上公示,请全行业提出审议修改意见,公示并提交修改意见的截止时间为三月底。

      第五,综合修改,决策发布。在广泛收集来自全行业深入细致的修改意见后,再次作综合修改,并提交造价总站、造价协会联席会议审定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初步安排在4月中旬发布。

      从以上程序和进度安排,大家一定会意识到,从“排序办法”到修订为“评价办法”,就是在为“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20强企业”立规矩、定标准,这是一个十分严谨、细致的工作过程。在整个修订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公开透明,做到全行业的大事,全行业集体科学决策。

  • 广州市:发布建筑景观设计指引

      避免千城一面、打造具有特色的城市景观应该怎么做?日前发布的《广州市建筑景观设计指引》给出了答案:珠江两边的天际线要错落有致、写字楼出口处要设置防雨遮阳的顶棚、尽量设置窄马路方便行人过街。

      据广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份设计指引主要在设计环节对城市空间的质量进行源头把关,无论是单体建筑还是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在设计中务求精致和独特,突出岭南传统特色,形成广州本土风貌。“设计做好了,后面的建设和管理才能有高起点,做到高品质。”

      在内容上,该设计指引覆盖了单体建筑、天际线、广场公共空间、街道步行系统、夜景灯光、户外广告等各方面,几乎涵盖了组成城市景观的各个要素。

      在滨江或者滨海区域,广州市要求,通过超高层地标、主要高层建筑、肌理建筑、低层标志性建筑组成簇群,打造层次丰富的城市天际线。通过控制与整合各个建筑的功能、形态、色彩、材质,形成城市的地标系统,结合夜景照,丰富人们对城市天际线的感知和体验。原则上临湖泊等自然水面、绿地、广场、山体等开敞空间以及重要道路、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建筑单体应按前低后高原则控制建筑高度,形成“前低后高,错落有致”的丰富空间层次。

      按照该设计指引,大型公共建筑应在用地范围内预留足够的候车场地,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同时,根据广州的气候特点,建筑入口应设置防风雨的雨篷或门厅。此外,广州市将严控珠江两岸一线滨江建筑设置招牌广告牌,政府机构、学校、指定的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不得随意设置广告标识。

  • 吉林省:首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园”明年投产

      2016年以来,长春市建委积极响应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按照“五个升级版”和“六个目标”要求,抢抓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大机遇,围绕建设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方参与,扎实开展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引进行业龙头企业,推动长春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打造装配式建筑跨越发展“长春模式”。

      装配式建筑,是指使用工厂生产的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预制构件在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在结构形式上主要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现代木结构建筑。具有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的特点。

      在长春新区长德经济开发区,投资57亿元的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两个月有余,如今一期工程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100天时能实现软封闭。待明年6月项目达产后,这里将形成完整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项目,是省内率先开展的第一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

      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文杰介绍,该项目主要包括“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园、装配式市政预制构件生产园、被动式建筑技术产品生产园、木结构建筑配套产品生产园、建筑金属结构制品制造园、装配式装修产品生产园、建筑机电产品及装备制造园、智慧城市系统制品制造园”共八大产业集群。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加快建筑建造速度、提高建筑质量、减少气候条件制约、降低资源消耗、减轻施工污染和节约用工成本,形成集设计、研发、生产、检测、认证、管理、物流等全产业链运营体系,对促进长春市税收、提高GDP产值、转变城市建设模式、打造绿色建筑、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都具有积极作用。

      采用“一区多园”模式

      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园 近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李铁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2017年年初以来,长春市装配式建筑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立足长春市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长春市确定了采用“一区多园”模式,按照“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供给方便、辐射周边”的原则,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的发展思路。

      在引进外地企业同时,整合地方企业优势资源,2017年8月15日,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招商签约入园启动仪式在长春新区隆重举行。长春万科、亚泰集团、森工集团、轨道交通集团与园区项目实施单位润德集团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目前,中建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已经成立,正在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被动式房屋实验基地和中国“绿色之星”等称号。

      长春亚泰集团建筑工业化制品园已于5月底投产;中建科技装配式产业园区项目计划明年6月建成投产,厂房主体工程已经完成,累计完成投资5400万元;长春万科装配式装修产品生产园、森工金桥合作建设的木结构建筑配套产品生产园、轨道集团合作开发城市地下管线管片生产园,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计划2018年开工建设。引进龙头企业完善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李铁生表示,下一步,市建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政府产业招商政策,重点推进签约企业及项目尽快落位。加快推进长春万科装配式装修产品生产园、森工金桥合作建设的木结构建筑配套产品生产园、轨道集团合作开发城市地下管线管片生产园各项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建设、早投产。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引进国内行业先进企业,逐步完善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同时,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企业迅速转型,逐步培育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和项目管理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队伍。并争取产业引导基金早日落位,为入园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早日实现打造产业体系完整、行业全覆盖、国内特色领先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目标。


  • 河北省:关于废止《关于加强建设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见》等3份文件的通知

    冀海函〔2017187

    唐山、沧州市海洋局,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3份文件:

    一、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加强建设用海管理的若干意见(冀海发[2010]6号);

    二、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用海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海发[2010]7号);

    三、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印发《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冀海发[2009]21号)。

     

    河北省海洋局

                                      20171129

  • 四川省:2018年起 我省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一体化工作平台将开始运行

      12月1日,记者从省工程造价总站获悉,2018年起,我省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一体化工作平台将开始运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年度咨询收入、客户满意度评价等动态信息将通过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也将从2018年3月1日起实行网上备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项目立项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等全过程,关系到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建设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关系到建筑产品的价格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工程造价全面“上网”将给造价行业带来哪些改变?
      信息公开 提供工程建设造价参考
      2016年,我省新开工项目数量达32300多个,预计今明两年新开工项目数量将继续增长。一体化平台内含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和竣工结算文件备案系统,工程项目备案可以通过工程造价监管与信用一体化工作平台完成,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平台对备案文件进行抽查。
      省工程造价总站站长王飞介绍,通过工程造价备案信息系统,造价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能完整地采集到覆盖全省的、海量的、专业齐全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合同价和竣工结算价等工程重要造价数据,以此为基础,逐步形成全省建设工程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分类库、项目特征库和标准化材料库等造价大数据库。再对这些大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加工,就能形成人材机价格、指标数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等细化的数据,这些数据可以为政府投资工程、重大工程项目及社会各方主体提供工程造价参考。
      网上查询 建设单位可优选造价企业
      省工程造价总站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我省完成建筑工程投资近17417亿元,这些工程的建设单位大多要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项目建设各个阶段进行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如果这些工程造价偏差幅度为1%,造价总体将减少或增加170多亿元。
      因此,工程建设单位都希望找专业技术力量强、服务质量好的企业,一体化平台运行后,工程建设单位通过该平台可以查询每个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客户满意度评价、良好及不良行为等,并可对年度咨询收入、客户满意度评价、良好及不良行为进行单项自动排名,以此择优选择。
      该平台的运行,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激励诚信行为、约束失信行为,有效提高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的自觉性,提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管效率。
      数据匹配 准确预估工程造价金额
      建设单位在投资工程项目时,一定的建设规模需要多少投资?一定的投资额可以建设的规模多大?这些问题需要进行投资估算,参考以前类似工程的造价指标。
      王飞介绍,以前造价指标主要靠建设单位自己积累,而使用工程造价数据库,能基本满足投资估算的基础数据需要,特别是解决近几年推行的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采用新发包方式、新材料、新工艺的项目对造价指标的需要,使用者从海量的数据资源中匹配到类似的造价指标,可快速、较准确地进行投资估算。
      利用一体化平台提供的数据,还为确定新材料、新工艺项目的价格提供参考,通过与历史类似项目造价指标横向对比,可以高效快捷地对预结算进行指标复核。此外,利用获取到的造价指标信息还可以合理确定工程限额设计目标,这样就可以将限额范围确定得更精准,有利于造价从业人员更有效地进行工程限额设计。(记者 罗之飏)
  • 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

      一、公告出台背景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有三种: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和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另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2017年9月,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将“简化建筑业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备案事项”列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的一项任务,限时改进落实。据此,制定了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无论适用还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均实行一次备案制。纳税人只需在按简易计税方法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提供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不再备案。

      (二)明确了纳税人办理备案手续及留存备查所需资料的范围。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办理备案手续及留存备查的资料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办理备案手续及留存备查的资料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三)明确了税务机关实施后续管理的原则。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发现纳税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对少缴的税款应予追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明确了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时受理简易计税方法备案的税务机关。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无需备案。

      三、公告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税收抵免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鼓励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在境外承包工程,明确对外承包工程来源于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凭证有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告。

      二、公告主要内容

      (一)明确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分割单(或复印件)可作为境外所得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

      企业以总分包或联合体方式在境外实施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和联合体是境外所得纳税人,分包企业和联合体各方企业因无法取得其作为纳税人的直接的境外所得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导致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无法进行抵免。为消除“走出去”企业的后顾之忧,公告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明确其按本公告规定取得的分割单(或复印件)可作为境外所得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进行税收抵免。

      同时,考虑到企业在境外实施工程项目种类多样,为体现税法公平性原则,公告对项目种类不作具体限定,即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二)明确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的分配方法

      公告中明确了总承包企业、联合体主导方企业在分配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时,可按实际取得收入、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合理比例分配至分包企业、联合体各方企业予以抵免。

      此外,为便于纳税人操作,公告明确了联合体主导方企业的确认原则,即可按合同收入占比孰高原则或事先约定进行确定。

      (三)明确总承包企业、联合体主导方企业开具分割单时的备案要求和留存备查资料

      由于总承包企业或联合体企业是境外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公告明确,由总承包企业、联合体主导方企业填制分割单后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将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料留存备查。分包企业或联合体各方企业申报抵免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总承包企业或联合体主导方企业开具的分割单复印件备案。

      (四)明确取得分割单的后续管理要求

      公告明确了总承包企业、联合体主导方企业应按项目分别建立分割单台账。同时要求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联合体各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之间建立复核制度和信息交换制度,对适用本公告规定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联合体各方企业加强管理。

      (五)明确施行时间

      公告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前年度尚未进行境外税收抵免处理的,可按公告规定执行。

  • 三部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答记者问

       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1993年制定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2年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
      营改增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近年来我国实施的减税规模最大的改革措施,也是本届政府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对于推动构建统一简洁税制和消除重复征税、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拉长产业链条,扩大税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新动能成长和产业升级,带动增加就业,起到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既为当前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今后持续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为依法确定和巩固营改增试点成果,进一步稳定各方面预期,国务院决定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时对增值税暂行条例作相应修改。
      问: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具体作了哪些主要修改?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将实行营改增的纳税人,即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明确规定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这样修改后,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销售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等条款中涉及征税范围的表述相应作了调整。
      二是在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中相应增加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税率,并根据已实施的简并增值税税率改革将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调整为11%。
      三是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了相应调整。
      四是为保证增值税暂行条例与营改增有关规定以及今后出台的改革措施相衔接,规定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同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问:《决定》施行后,现行的有关营改增的过渡性政策是否还继续执行?
      答:此次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目的是为了将营改增试点主要成果法定化,没有增加新的政策措施。《决定》施行后,现行的有关营改增的过渡性政策继续执行。
      问:增值税暂行条例修改后,是否还要制定增值税法?
      答: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现行有关税收的暂行条例都要逐步上升为法律。在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施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总结实践经验,根据改革进程,积极研究起草增值税法。
  • 山东省: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就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落实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治霾治污的决策部署,确保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落实到位。近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起草了《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示的《办法》共16条,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文件,对全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监管、提取标准、拨付结算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提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提的监督管理由济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适用范围包括全市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在计提标准方面,《办法》提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其中建筑工程暂按工程造价的4.19%执行,燃气、供热工程暂按工程造价的3.9%执行,园林工程暂按工程造价的3.24%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暂按工程造价的3.93%执行。《办法》同时提出,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一次性全额拨付给总包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工程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并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监理单位应对总、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费用的拨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

      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做好节能审查“放管服”,2016年11月我委修订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7年1月1日施行。新《办法》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原6号令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从重行政审批,改为大幅度简政放权,做好政策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节能审查服务为重点,特别是在简政放权方面: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本级节能审查行政许可;企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改为开工前完成即可;提高需开展节能审查的项目用能量门槛,大幅缩减节能审查的项目数量。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以下简称《目录》)。按照不同行业特点,将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生物质能、地热能、核电站、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电网工程、输油管网、输气管网、水利、铁路(含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城市道路、内河航运、信息(通信)网络(不含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卫星地面系统列入《目录》。对于《目录》中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只需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关对《目录》中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目录》中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目录》发布后,需要开展节能审查的项目数将大幅减少,一方面减轻了相关企业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各地节能审查机关抓大放小,聚焦能耗量大的项目的节能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有效发挥节能审查对完成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促进作用。

  • 我国新批准启用35项国家计量基准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 王优玲)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司长谢军29日说,经技术改造升级,我国新批准启用35项国家计量基准,标志着我国国家计量基准体系的整体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谢军在质检总局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经依法全面复核,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定国家计量基准共177项,涵盖几何、热工、力学、电磁、无线电、时间频率、光学、电离辐射、声学、化学等10个计量专业领域,有12项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国家计量基准技术水平代表国家计量量值的源头,体现最高测量能力,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2015年以来,质检总局依法对我国保存维护的原有183项国家计量基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技术和管理复核。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计量、标准、合格评定”共同构成“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而计量基准作为国家战略资源和计量体系的量值源头,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核心要素,决定了我国科技创新和质量发展的现实能力与水平。

    据介绍,质检总局编集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基准名录》,收录了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定177项国家计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 28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2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在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以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贸易、对外金融合作为重点,加强对外经济合作信用记录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对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参与实施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等合作的对外经济合作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如出现违反国内及合作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国际公约、联合国决议,扰乱对外经济合作秩序且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危害我国家声誉利益等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失信主体、责任人和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各相关部门通过签署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 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 修订印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增强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保障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总体原则,《办法》对原有招标公告发布制度进行修订,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负责汇总公开全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应当免费提供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服务,允许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免费查阅及在线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并确保发布信息的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和至少10年内可追溯。对于发布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第4号令)和《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同时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 发改委:10月份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10月份,全国粗钢产量7236万吨,同比增长6.1%,增速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钢材产量下降1.6%,去年同期为增长4.1%。焦炭产量下降12.6%,去年同期为增长7.3%。铁合金产量增长2%,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钢材出口498万吨,比上月减少16万吨;进口95万吨,比上月减少29万吨。焦炭出口34万吨,比上月减少13万吨。

      1-10月,全国粗钢产量70950万吨,同比增长6.1%,增速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钢材产量90273万吨,增长1.1%,回落1.3个百分点。焦炭产量36476万吨,下降1.6%,降幅同比扩大0.8个百分点。铁合金产量2809万吨,增长0.8%,去年同期为下降2.1%。钢材出口6449万吨,下降30.4%;进口1096万吨,增长0.5%。铁矿砂进口89623万吨,增长6.3%。焦炭出口608万吨,下降26.6%。

      钢材价格略有回落。10月份,国内市场钢材价格综合指数平均为115.70点,比上月回落0.72点,同比提高37.01点。6.5mm高线平均价格为4158元/吨,比上月下降74元/吨,同比上涨51.8%;20mm中板、1.0mm冷轧板卷平均价格为4202元/吨和4783元/吨,分别比上月上涨75元/吨和1元/吨,同比上涨50.2%和28.7%。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有关协会或据此计算)

  • 发改委:10月份有色金属行业运行情况

      10月份,全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446万吨,同比下降3.3%,去年同期为增长3.2%。其中,铜产量增长6.3%,增速同比回落0.8个百分点;电解铝产量下降7.5%,去年同期为增长1.1%;铅产量下降1.4%,去年同期为增长7.1%;锌产量增长3.8%,同比回落0.7个百分点。

      1-10月,全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4522万吨,同比增长3.4%,增速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铜产量737万吨,增长6.3%,回落2.1个百分点;电解铝产量2723万吨,增长3.7%,去年同期为下降1.1%;铅产量418万吨,增长4.7%,同比回落1.4个百分点;锌产量505万吨,下降2.1%,去年同期为增长0.4%。氧化铝产量6028万吨,增长14.3%,同比提高13.1个百分点。

      铜、锌价格略有回落,电解铝、铅价格继续上涨。10月份上海期货交易所当月期货铜、锌平均价格分别为50766元/吨和25756元/吨,分别比上月下跌2%和0.6%,同比上涨35.1%和43.5%;电解铝、铅平均价格分别为16468元/吨和20777元/吨,分别比上月上涨1.2%和5.7%,同比上涨29.3%和40.6%。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有关协会或据此计算)

  • 江苏省:关于2017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的通知》(苏建函科〔2017〕916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了2017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评审工作。拟推荐授奖项目12项,现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及完成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盖公章或署实名的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公示日期: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7日

      联系人:邵劲松,电话:025-51868844。

      地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309房间,邮编210036)。

      附件: 2017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2017年度“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单位

    完成人

    获奖等级

    1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建设工程2号航站楼及停车楼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钱凯法、张有富、徐勇、周成益、潘一平、武瑞立、刘育航、黄德乾、费海涛、丁琛、孙林、周善林

    一等奖

    2

    苏州有轨电车研发大楼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沈文豪、周晓阳、滕磊、孙林、沈志明、曹静、郑飞、曹镇伟、朱银春、朱灿银

    二等奖

    3

    苏州2.5产业园(DK20120168地块)三期I

    苏州工业园区建屋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肖传宗、赵永刚、张宾、董天烨、严庆翱、陈胜男

    二等奖

    4

    苏州市太仓月星家居广场2#

    太仓市合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铭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倪小马、陆建林、钱建初、陶红、顾洪青、戴美新、华家民、赵春林、王啸、汪峰、

    二等奖

    5

    龙信广场一期工程

    江苏运杰置业有限公司

    杨泽华、袁征兵、宗玮、谢爱峰

    二等奖

    6

    镇江市市政府原办公区(解放路东大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镇江市西津渡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市地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江苏省第二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镇江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新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市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邵浜、吴东雷、刘明馨、何今明、徐波云、刘伟、曹静、杨丹萍、朱灿银、朱银春、孙荣、骆雁、王陈媛、邵磊、沈超伟、杨东生

    二等奖

    7

    盐城市钱江绿洲一期

    江苏卡森置业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科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丰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金静波、钱永良、徐国平、徐志红、朱哲文、陆佳琼、王佳、苏劲松、顾海峰、卞乘东、沈志明、曹静

    二等奖

    8

    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分校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江苏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黄荣生、马宏权、张志鹏、许艳梅、程敏、董斌、王文艺、孙燕

    三等奖

    9

    苏州大学附属尹山湖中学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李东平、李振全、余田、王雅钰、严丽叶、杨悦、施海星、张滨、孙承田、周琦琦、郭瑱祎

    三等奖

    10

    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三期工程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赛德)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苏州文化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周玉辉、章伟、郭新想、王朝询、吴腾飞、张洎航、夏益峰、范佳琪、梁诗灏、邹建忠、朱小波、于等春、王晓辰、赵洪波

    三等奖

    11

    南通市政务中心停车综合楼

    南通国盛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冒俊、彭婷、吴敦军、王贞、范青风、卞维峰、张果、郑伟荣、郁锋、江祯蓉

    三等奖

    12

    海门云起苑项目一期345号楼

    江苏中技天峰低碳建筑技术有限公司、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沈峰英、沈忠、朱永明、狄彦强、黄聪、陆军、崔兵、朱石匀、施泉、范华

    三等奖



  • 发改委:10月份建材行业运行情况

      10月份,全国水泥产量21990万吨,同比下降3.1%,去年同期为增长3%;商品混凝土产量增长6.7%,增速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平板玻璃产量下降0.3%,去年同期为增长8.8%。

      1-10月,全国水泥产量196288万吨,同比下降0.5%,去年同期为增长2.6%;商品混凝土产量157845万立方米,增长9.3%,增速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平板玻璃产量67118万重量箱,增长4.3%,回落0.4个百分点。

      水泥、平板玻璃价格均上涨。10月份全国市场P.O 42.5散装水泥平均价格为352元/吨,比上月上涨16元/吨,同比上涨68元/吨,涨幅分别为4.8%和23.9%。平板玻璃(原片)平均出厂价格为68.9元/重量箱,比上月上涨0.7元/重量箱,同比上涨3.4元/重量箱,涨幅分别为1%和5.2%。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有关协会或据此计算)

  • 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实、准、稳、狠”强力推进政府投资审计

      今年来,荆门市审计局突出“实、准、稳、狠”,强力推进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完成投资审计项目121个,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9个,累计节约项目建设资金3.25亿元;7份审计专报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使审计监督在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规范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建设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突出“实”。重点关注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在揭示和惩治围标骗标以及虚假招投标上求实效;重点关注工程量是否实行清单计价,在揭露和制止工程建设中的高估冒算、高套费用以及资金使用违纪违规上求实效;重点关注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建设项目使用后的社会经济效益调查评估上求实效。

      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突出“准”。准确选定跟踪项目,着力解决跟什么的问题;对跟踪审计目标、跟踪审计范围、跟踪审计方式、以及跟踪审计程序等进行细化明确,着力解决怎么跟的问题;对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和相关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着力解决跟到位的问题。

      三、审计转型发展突出“稳”。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出台后,该局取消了政府投资审计简易程序,规范跟踪审计程序,严格区分管理与监督的关系,不参加建设项目咨询决策和管理有关的会议和机构,回归审计监督主业,实现平稳过渡、转型发展。

      四、党风廉政和质量控制突出“狠”。狠抓廉政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完善制度建设,对原有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修订完善;狠抓复核复审,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对主审与助审职责进行重新划分;狠抓风险点排查,细化流程管理,对高风险点实行重点监控;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审计组长(主审)党风廉政责任清单管理台账》,从项目审计的各个环节细化明确党风廉政责任。

  • “城市之肾”有了保护伞-《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出台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指出,城市湿地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和生态空间,为切实履行《湿地公约》、全面加强城市湿地保护、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出台《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湿地是‘地球之肾’,城市湿地就是‘城市之肾’,它对城市的意义,对实现‘让城市成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的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住房城乡建设部风景园林专家委员会委员张晓鸣说,“因此,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出台《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很及时,也十分必要,体现了城市建设和管理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自然和谐理念上的清醒认知,体现了国家对城市绿地系统构建的系统性及其效益研究的重视。”

      《办法》说明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湿地资源的自然生态效能以及服务城市的社会功能及其价值,明确规定了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以及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的目标。同时,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政府职能角度对城市湿地公园管理的法律责任主体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职能,并从管理技术的角度提出了建立动态监测数据库等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办法》指出,城市湿地公园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保护城市湿地资源为目的,兼具科普教育、科学研究、休闲游览等功能的公园绿地。

      城市湿地保护是生态公益事业,应遵循全面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基本原则。

      城市湿地应纳入城市绿线划定范围。严禁破坏城市湿地水体水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湿地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自然性。

      通过设立城市湿地公园等形式,实施城市湿地资源全面保护,在不破坏湿地的自然良性演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湿地的社会效益,满足人民群众休闲休憩和科普教育需求。

      城市湿地公园及保护地带的重要地段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禁止出租转让湿地资源,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不得从事挖湖采沙、围湖造田、开荒取土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设立和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以及城市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监督,负责建立包括城市湿地资源普查、动态监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与实施等相关信息管理体系。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以及城市湿地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城市湿地实施全面保护、分级管理,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湿地公园,可以申请设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一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用地权属无争议,已按要求划定和公开绿线范围。二是湿地生态系统或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湿地生物物种独特;或者湿地面临面积缩小、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威胁,具有保护紧迫性。三是湿地面积占公园总面积50%以上。

      根据《办法》,已批准设立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应在1年内编制完成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对管理和保护不利,造成湿地生态要素、生态过程、生态功能等受到破坏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设立命名,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一部好的法规,需要认真执行才能有效促进社会健康发展。因此,期待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能够认真履职,严格依法管理,使城市湿地资源得到应有的保护与合理的利用,让城市湿地公园发挥应有的、持续的、稳定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张晓鸣强调说。

  • 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敲定

         为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文,认定北京市、杭州市、广安市等30个城市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等195个企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评估不合格的撤销认定。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11.21 宗边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部分税收票证种类的公告》的公告

    2017年第10号

    鉴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部分税收票证种类的公告》(2017年第6号)与现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符,现决定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2017年11月17日

  •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017年三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促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监督总站组织开展了2017年三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季度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试验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从检查总体情况看,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情况总体良好。

    本次共计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76家次、2107项次,合格2032项次,合格率96.4%,比上季度提高1.6个百分点(各检查项合格率见下图)。具体到企业来看,北京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中泓恒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北京诚智乾懋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宇诚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榆构有限公司等检查情况较好,监督评估分数靠前。北京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庆成伟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等出现问题较多,监督评估分数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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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试块和拌合物抽检情况

      三季度专项执法检查抽检情况良好,共抽检原材料233组,包括水泥26组、砂石81组、矿粉47组、粉煤灰48组、外加剂31组, 原材料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3.6%;抽检试块和拌合物531组,包括已成型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481组、混凝土拌合物50组,总体合格率为97.2%。

      三、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北京太平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庆成伟业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分别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上述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记分处理。

      中铁丰桥桥梁有限公司的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115%,对其下了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记分处理。

      北京金基源砼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原材料,以及供应未经验收的预拌混凝土,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其他问题

      原材料管理方面,个别企业的砂石无型检报告,或者未对型检报告进行核验和确认;配合比设计方面,部分企业混凝土试配记录存在无可溶性氯离子结果,以及未做最大水胶比试配等问题;生产管理方面,部分企业生产授权委托书授权日期不明确、授权范围过大,且存在原材料计量超偏差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查漏补缺,不断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

      针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认真、及时整改。做好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进厂核查,尤其是砂石材料;按照标准进行原材料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和填写报告;控制好混凝土标养护室温湿度,以及原材料生产计量偏差,不断消除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隐患,确保为工程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二)完善监管平台,加强信息化监管

      进一步完善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对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的实时动态监管。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6]14号)要求,下载、安装平台客户端,认真填写材料名称与类型等信息,市监督总站将严厉查处未按规定使用平台的企业。

      (三)加强冬期施工混凝土质量管理

      我市建设工程即将进入冬期施工,冬季是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的多发季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依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2011),《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DB11/T1029-2013)等规定,合理选用材料,做好混凝土强度、工作性能试验,优选混凝土配合比,保证最小水泥用量、保证防冻剂性能,确保在冬施期间供应质量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 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创新审计理念 开展地铁建设项目绩效审计

      2017年,大连市审计局在对城市地铁第五次跟踪审计中,创新审计理念,转变审计思路,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使用、合同执行、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影响绩效因素,开展绩效审计。

      一是关注资金成本。通过对建设资金筹集与资金使用进行分析对比,查找由于资金闲置增加资金成本问题。二是关注合同执行和建设工期影响建设成本因素。通过对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与实际工期执行情况进行归集对比,分析影响由于合同执行原因,导致增加建设成本因素。三是关注工程质量影响成本因素。通过对运营期间故障情况调查,对故障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客观反映地铁建设质量,查找影响地铁运营、增加维修成本因素。四是关注可研报告客流预测指标实现情况。地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的全日客流量、客运周转量、客流强度、日单向最大断面客运量等预测指标,是确定项目融资方案、建设方案以及评价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重要依据。通过对上述指标年度实现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营的绩效因素。

  • 广东省: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建许〔2017〕250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7〕6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每年以不低于5%的比例对本地区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重点核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上报信息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存在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及注册人员被撤(掉)销注册执业证书、没有按规定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等企业。对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要责令整改,整改期一般为3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其中,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许可的资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撤回资质建议及相应材料报我厅。我厅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执法检查,对各地开展动态核查工作以及勘察设计企业质量和市场行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1日

  • 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粤建金〔2017〕252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22日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规范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制度

      (一)预警和管理。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是指对我省设区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运行过程中资金运营供需情况进行预先发布警示,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的制度。

      (二)预警和管理指标。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1]、资金净流量[2]预警指标及时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情况综合分析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供需发展趋势预判,以市为单位实施预警。

      (三)预警分级管理。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有关规定,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85%设为预警临界点,按照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三级预警三个等级:

      1.一级预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85%至90%之间,资金净流量连续三个月为负数。

      2.二级预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0%至95%之间,资金净流量持续为负数。

      3.三级预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95%以上,资金净流量持续为负数。

      当个人住房贷款率、资金净流量两个预警指标同时满足条件,即触发相应预警等级。

      二、实行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

      (四)预警风险提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住房公积金统计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建立住房公积金月报制度,开展相关业务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对各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实施监控,必要时向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预警风险提示。

      (五)市级采取管控措施。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研究和判断,制定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预案,根据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防控风险。当触发风险预警时,应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可采取下列措施防控风险:

      1.触发一级预警时。预警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通过对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指标的监控,密切关注资金流量、流向和流动速度,做好数据分析,为制定防范流动性风险资金筹措方案和贷款政策调整做好准备。

      2.触发二级预警时。预警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通过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催缴力度,做好发出资金提前兑付准备,保证资金回流;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可以通过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组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力度,暂停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措施,缓解贷款资金压力,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

      3.触发三级预警时。预警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执行二级预警状态下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基础上,关注调整政策执行效果,执行住房公积金资金控制性发放政策,及时向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通过调整发放额度、时间和提取等措施,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出数量和流出速度。各预警城市拟定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前,应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加强政务公开

      预警采取的政策措施启用和取消时,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及其他渠道向社会公布。

      四、明确预警和管理责任

      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风险防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原建设部《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予以通报。

      [1]“个人住房贷款率”是指某一时点个人住房贷款使用比率。

      个人住房贷款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00%

      1.个人贷款余额是指发放尚未归还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的金额。

      2.缴存余额是指缴存总额扣除提取额后的金额。

      [2].“资金净流量”是指住房公积金外来资金流入和流出的差额。资金净流量以滚动平均值计算。

      资金净流量滚动平均值=最近三个月当期资金净流量之和/3个月

      当期资金净流量=当期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本息等)-(当期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当期住房公积金发放额等)

  • 北京市:昌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加强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监督工作

       为加强建筑工程冬期施工管理,更好的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规范、标准、规程,保证冬期施工工程质量,杜绝因冬期施工留下质量隐患,昌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对各冬期施工工程项目下发《加强冬期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冬期施工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切实将冬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落到实处。施工单位在冬季施工前应成立冬期施工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和工作任务,并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隐患排查,编制冬期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理力度,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和隐患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切实做到责任到位。

       昌平区质量监督站将对各冬施工程项目加大质量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力度,把工作落到实处,对存在质量问题未整改的工程,一经发现一律严格处理,对不具备冬施条件的工程一律停工处理,确保冬期施工工程质量。

  • 湖南省:12月1日施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于2017年12月1日施行

      什么是“打招呼”

      “打招呼”行为,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以直接或者间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干预和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开展的行为。

      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打招呼”的行为

      (一)明示或暗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采用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

      (二)明示或暗示应当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依法接受相关建设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的;

      (三)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在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时授意选择意向的;

      (四)向有关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打招呼,要求其出借资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

      (五)明示或暗示以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方式谋取中标的;

      (六)明示或暗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招标文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七)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取的;

      (八)干扰评标专家评审工作,影响评标结果的;

      (九)干扰招标人定标工作的;

      (十)明示或暗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

      (十一)干扰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工作的;

      (十二)向监管机构施加压力,干扰正常监督执法和监督检查的;

      (十三)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打招呼”必登记

      被“打招呼人”(指相关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管部门和评标专家等)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及时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打招呼”登记表》,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事先未如实报告的处理

      纪检监察等部门在查办相关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打招呼”问题而被“打招呼”人事先未如实报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约谈诫勉、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 四川省:5件省政府规章被废止

      记者近日获悉,省政府日前决定,从即日起废止《四川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与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等5件省政府规章。
      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省政府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5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分别是:《四川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与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7月1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发布);《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5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发布);《四川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2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发布);《四川省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8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发布);《四川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1999年3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发布)。 (记者 郝勇)
  • 《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管理办法》的背景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造方式变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是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提出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明确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等;8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桂建管〔2016〕64号),明确提出培育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综合试点城市,初步建成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在重点项目中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2017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17〕77号),明确对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进行规范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对我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进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带动地方乃至全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什么是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

      《管理办法》明确了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的范围和定义: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以下简称“试点示范”)主要包括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三个试点示范类型,即试点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

      试点城市是指在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并在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支持政策、技术标准、项目实施、发展机制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城市。

      示范基地是指具有明确发展目标、技术体系成熟先进、研发创新能力较强、能够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相关企业。《管理办法》还将示范基地进一步细化分为集成应用和部品部件生产两大类,分别以研发为主和生产为主。

      示范项目是指按照国家和广西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施工技术成熟先进,能够广泛使用本地部品部件,对基地的发展有助推作用,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

      (二)申请试点示范需具备什么条件?

      考虑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17年年初已经提出对申请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我厅进行了部分细化。同时,对南宁、柳州、玉林、贺州等4个已列入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的,不要求重新进行申请,但后期的监督管理要求按《管理办法》实施;对新申请试点示范的,统一按《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试点城市条件:一是具有较好的经济、建筑科技和市场发展条件;二是具备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三是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根据自身经济水平、发展现状,确定合理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四是有明确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支持政策、专项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五是当地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示范基地条件: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是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三是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体系,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水平高;四是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五是有一定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实践经验,以及与产业能力相适应的标准化水平和能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示范项目条件:一是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二是属于在建或拟建工程项目;三是项目应满足国家及自治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四是部品部件优先选用本地产品。

      (三)申请试点示范需提供什么材料?

      为使试点示范的申请程序规范、材料规范、格式规范,《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的申请种类分别制作了申请表,并对要求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试点示范如何进行评审和认定?

      《管理办法》对于试点示范的评审主体和流程进行了明确:初审工作,试点城市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复审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评审后,符合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要求的,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予以认定和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五)试点示范如何进行监督管理?

      为使试点示范有序健康发展,城市、基地和项目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管理办法》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来进行规范管理。

      ⒈ 确立了试点示范的监管主体。明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区试点城市的监督管理;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进行指导,并对试点示范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⒉ 确立了试点示范的责任与义务。被列为试点示范的应加强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试点城市应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并实施新增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报告制度。

      ⒊ 设定了试点示范的奖惩措施。一方面,对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示范带动效果突出的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将被优先推荐申请自治区级和国家级相关奖项和荣誉,并择优推荐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示范基地。另一方面,对试点示范未完成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进度严重滞后的,责令限期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撤销试点示范的认定;对在示范项目中出现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未按图施工,未选用本地部品部件,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之一的,也将取消其相关资格和优惠政策。

      三、《管理办法》征集意见有关情况

      在前期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之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3个文件,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征求意见。其中,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共收到修改意见6条,已采纳2条,不予采纳4条,不予采纳的主要理由是我区制定的管理办法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示范管理办法相衔接;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共收到修改意见4条,已采纳2条,不予采纳2条,不予采纳理由同上。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共收到修改意见20条,已采纳8条,不予采纳12条,不予采纳的主要理由是区内装配式建筑项目需带动本地产业基地的发展,两者起到互相推动的作用。

      根据各市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我厅进行了深入研究,几易其稿,并将上述3个文件予以修改、整合,最终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管理办法》,经过厅合法性审查和厅务会审议通过。

  • 贵州省:2017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1月24日)

    截止1124日,我站共收到170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43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606.2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97个,核减金额约14.78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39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3、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2、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13、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4、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5、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1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7、三黎高速盘岭隧道ZK72+585~ZK72+525K72+545~K72+633突水、涌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毕生高速第8合同段K79+670~K79+976段右侧滑坡处治设计变更预算;

    19、毕生高速第2合同段K21+400~K22+400窑上停车区设计变更预算;

    20、毕生高速第2合同段K25+800~K26+900海子街互通区设计变更预算;

    21、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22、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23、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24、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第10合同段K100+450~K100+650高填路基改桥设计变更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1月24日)


     

  • 发改委:关于印发《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基础〔2017〕19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委)、各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及铁路改革发展的要求,加强铁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发挥铁路骨干优势作用,提升铁路运输服务品质,提高铁路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将《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 通 运 输 部

    国 家 铁 路 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7年11月20日

  • 广东省审计厅:表彰参与政府审计信誉优良单位

      近日,省审计厅对2014至2017聘用年度参与政府审计信誉优良单位进行表彰。

      2014年,省审计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对省属国有企业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造价审计服务资格进行公开招标,共有38个单位中标(包括26个会计师事务所和12个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中标服务期3年。服务期内,共有34个中标单位派出专业人员676人次,参与省审计厅216个项目审计,为省审计厅顺利完成各年度审计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激励优秀的合作单位,更好发挥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审计的示范和模范作用,构筑社会审计与政府审计合作共赢和可持续发展的平台,经综合评定,省审计厅对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16个单位授予“2014至2017年聘用年度参与政府审计信誉优良单位”的荣誉匾牌及荣誉证书。

    (现场图)

      参与政府审计信誉优良单位: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州皓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州南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州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源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天津中审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

      广东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东诚安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询价公告

      按照公正公开、适度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办公室拟于近期选聘一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为2017--2018年度常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2017-2018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服务类别:维修、零散小额工程等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程项目的测算,工程预、结算财政评审的送审等相关咨询服务。

      三、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服务费用的最高限价:9.8万元。

      五、服务单位应备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格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

      (四)自2016年1月1日(指完成审核时间)以来至少完成十项工程造价审核任务,每项审核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完成委托任务的证明材料)。

      六、服务要求:

      (一)服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有关财政投资审核的规定和对审核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财政投资项目审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审核服务。

      (二)对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三)负责与有关方进行联系、现场核对和解释工作。

      (四)预、结算审核时间:工程3万以下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3万以上(含3万)100万以下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上述预、结算审核工作应出具审核报告书。

      (六)编制预算时间:5个工作日(100万以下)。

      (七)对有关项目进行测算,出具意见书。

      七、资料送达要求和时间:

      公告期限:2017年11月22日至28日。

      符合资格的服务单位请将以下要求资料(原件核对后当场退回)提交到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自2016年1月1日(指完成审核时间)以来至少完成十项工程造价审核任务(每项审核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经办人资料(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如是服务单位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上述资料(除需当场退回的原件)密封装订后加盖公章。

      八、评审时间和地点:

      自询价公告截止时间一周内在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召开评审会。

      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3877169)

  • 西藏 :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7.5%、28.57%、34.38%、41.94%、41.18%、41.18%、36.11%、41.03%。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下降,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7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通知

    国办发〔2017〕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鼓励和支持地方探索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新模式,国务院决定开展“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主体

      直辖市市辖区和副省级市、地级市均可申请创建示范区,距离相近、产业关联度高的城市可联合申请创建示范区。申请城市(群)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配套体系相对完善,在建设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二)产业创新支撑能力强,科研院所和创新人才集聚,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创新企业、载体和平台,协同创新体系较为完善。(三)微观政策支撑体系比较灵活,市场发展环境好,能够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申请城市(群)要根据地区发展实际组织编制示范区创建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

      二、创建要求

      示范区要充分发挥地区产业优势,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科学确定制造业发展方向,营造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衔接贯通的生态环境,建设先进制造业体系。紧密结合“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胆探索军民融合新模式,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平台型大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制造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若干有较强影响力的协同创新高地和优势突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对共性技术、通用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力争突破制约制造业发展的瓶颈。积极推进产融合作,建立产融信息对接平台,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提升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能力和效率。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有序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引导国内企业对照国际高端标准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塑造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实施措施,尽快取得突破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组织实施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坚持一区一案,确保差异化发展;加强对本地区示范区申报、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围绕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布局,统筹考虑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制造业发展的基础和特色,结合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等布局,鼓励不同地区探索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和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先进制造业体系。积极稳妥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统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加强总结交流,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细化完善支持政策,协调解决示范区创建中的重大问题,并加强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评估,不断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形成动态调整的良性竞争激励机制。

      各有关方面要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大力支持示范区创新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将目前已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区域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财税金融、土地供应、人才培养等有关政策扩展到示范区,并进一步细化措施。要加大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各类政府资金和产业基金,加强各类资金计划衔接,确保发挥更大效益,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普惠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成立的普惠金融事业部要着力在示范区探索积累经验;发挥财政担保体系作用,更好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试点推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等转为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好股权激励和人才优惠便利等政策,充分调动科研院所、高校的积极性。示范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可将外资管理、经贸合作、投资审批等方面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示范区,并允许示范区研究制定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示范区制定实施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实体经济发展质量,打造国家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制造强国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邢台市:市区20家混凝土企业“十个100%”抑扬尘

    近日,全省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和扬尘治理交流座谈会在我市召开。我市混凝土企业抑尘经验和成效受到与会人员的关注。

    据了解,近年来,市建设部门对全市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方式逐步实现精细化,扬尘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市区20家混凝土企业近年累计增加投资6100多万元,用于升级或配齐相关装备、工具,绿色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在十个方面均达到100%,即:扬尘管理制度和标准上墙、企业围墙永久式封闭、地面道路硬化、骨料仓全封闭、输送带密闭、除尘设备安装、厂区及骨料仓喷淋设施安装、轮胎清洗系统安装、建成三级沉淀池和废污水循环利用、混凝土罐车企业标识及防漏斗安装等方面达到100%。

  • 四川省:我站将于2018年1月1日在“价格信息”栏目中正式开通 “厂商报价”子栏目

    为了更好的为社会提供高效准确的材料价格信息,我站将于201811在“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www.sceci.net)的“价格信息”栏目中正式开通“厂商报价”子栏目。请有材料报价意向的建筑材料生产厂家及一级代理商来我站接洽相关事宜。
        厂商报价栏目包含:厂商基本信息、材料基本信息、材料价格、施工工艺等内容。

    联系人:信息科 陆晓飞

    联系电话:(028)83331071

    联系QQ760582466

  • 北京市: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市绿色建筑将执行新定额标准

      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按照国家和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的建筑等工程,按照新的计价依据——2017版《〈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执行计价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建造绿色建筑,可以节约能源资源,营造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会帮助我们的城市更加“绿色”,会有更加清洁的空气、更多的绿地公园、更加人性化的城市空间等等。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⑴节地与室外环境、⑵节能与能源利用、⑶节水与水资源利用、⑷节材料与材料资源利用、⑸室内环境质量、⑹施工管理、⑺运营管理这7类指标组成。根据7类指标的得分情况,将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达到50分)、二星级(达到60分)和三星级(达到80分)3个等级。自2013年6月1日起,北京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北京市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已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为规范全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行为,引导市场主体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构建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执行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7〕22号)。

      《通知》规定,在编制工程预算时,人工、材料、施工机具等要素的价格,执行预算编制当期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未包括的项目,应按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相关规定补充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绿建定额相关规定,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进行编制。

      所谓绿色建筑定额,就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的数量标准,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投标报价、确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办理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通知》明确了绿建定额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新建、扩建;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和市政改建等工程,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

      《通知》特别强调,绿建定额与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定额未包括的项目,除另有说明外,按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 甘肃省:12月1日起施行《甘肃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 《甘肃省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试行)》已经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提出,项目单位应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申报端口(以下简称“申报端口”)申报,根据所公开的办事指南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而相关审批部门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移交综合窗口后,综合窗口可按照项目审批要求,通知项目单位现场领取或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办理结果。

      《办法》还明确,投资项目审批坚持以并联审批为主、联审联批为辅。对并联审批中涉及审批部门多、协调难度大且难以正常审批办结的投资项目,在依法依规原则下,开辟“绿色通道”,以会议研究审批的方式进行联审联批。除法律法规明确的前置事项外,投资项目各环节审批事项不得互为前置。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审批部门不得要求其他部门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审批部门不得要求项目单位到现场办理。

      相关审批部门应积极探索运用“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区域评估”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依托在线平台电子监察功能,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监察、预警提示、督促办理,对不认真履行审批责任、不按规定时限审批办理等影响项目审批进度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务操作疑难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17〕18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近年来,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正式实施,对企业投资项目已建立新型核准制度和告知性备案制度。这些法规制度的建立,促进了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的落实,提高了投资便利化程度。一些地方反映,如何正确执行新的法规制度、在改革进程中规范履行职能,也给各地特别是基层发展改革部门带来了一系列难点问题。

      为更好地做好政策解释服务,指导地方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规范行使核准和备案管理职能,巩固改革成果,现特向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征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务操作疑难问题。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组织本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认真梳理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汇总整理后以问题清单的形式报送我委固定资产投资司。清单中的问题尽量具体详实,必要时可辅之以实际案例。对征集上来的问题,我们将组织研究后,以适当方式有针对性地作出解答。问题清单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联系人:石正华 (010)68501469 ,68501408(传真)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7年11月16日

  • 司法部 住建部: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

    司法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17]114号

    各省、自治区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司法局、城市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是创新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广东、山东等地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引入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在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处罚执行率、减少暴力抗法和争取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和职业优势,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有利于增强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也有利于引导城市管理相对人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法治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各地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指导,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通过“律师驻队”的方式,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引导城市管理相对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执法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依法履职。驻队律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向城市管理部门和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依约履职。驻队律师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承办辅助城市管理执法的法律事务。城市管理部门依约向驻队律师交办法律事务,不得将非法律专业的行政事务等交由驻队律师处理。

      ——公正履职。驻队律师要发挥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坚持第三方立场,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要及时指出,对涉嫌违法的要建议改正,促进城市管理部门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意识和水平。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事实、法律、程序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促使行政相对人理解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三、工作模式和任务

      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主要采取聘请“律师驻队”的模式。“律师驻队”是指城市管理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以上的专职律师常驻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执法。“驻队律师”不仅要为聘用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还要在聘用单位办公,随队赴执法一线提供法律服务。

      驻队律师的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法律服务协议方式约定,并在辖区内公示。驻队律师的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提供法律意见,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处置疑难复杂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参与对接受调查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执法相对人进行说服沟通工作,出具律师告知函对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进行催告。

      (三)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督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规范执法程序。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代理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的诉讼。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

      (六)开展普法教育,协助做好辖区内城市管理法治宣传和普法活动,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七)与所服务城市管理部门约定的其他职责。

      在开展“律师驻队”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发挥城市管理部门公职律师职能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构建一支既熟悉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又精通法律专业知识的公职律师队伍,实现驻队律师与本单位公职律师良性互动、优势互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要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推荐和驻队律师的选派、指导、培训、评估和奖惩工作,不断提高驻队律师工作质量和效率。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的律师应当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

      (二)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条件选派律师开展驻队工作,并建立驻队律师工作记录制度、重大疑难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等,提升驻队律师的专业化水平。

      (三)驻队律师要精通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熟悉城市管理执法的特点和要求,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明确职责定位。在为城市管理部门提供法律意见时,侧重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城市管理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面对执法相对人时,注重体现中立地位,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表达诉求,减少因执法产生的摩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城市管理部门要为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对于律师查阅执法记录、咨询了解所参与法律事务相关情况等合理要求提供支持;对于律师提出的处理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意见;对于应当听取驻队律师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制定开展律师驻队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各省(区、市)可以在全省(区、市)或者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专项经费,将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公开政府购买律师服务的信息及综合考评信息,形成长效机制。

      (三)健全协调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更好开展。

      各地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司法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11月2日

      抄送:司法部领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

      办公厅、律师公证司,全国律协。

  • 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出台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试行意见

      为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保障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和高效运行,促进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近日,济南市审计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试行意见》。

      一是政治站位高,对接省审计厅制度设计,主动融入审计“一盘棋”格局。坚决贯彻十九大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指导精神,立足新时代改革发展的要求,始终牢牢把握审计工作正确方向,服务大局、听从指挥,注重在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管理中找准定位,主动协同、积极配合,谋求把本区域审计工作置于全省审计大格局当中,着力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审计机关在计划编制、项目执行上同频共振、共同发力,提升审计成效。

      二是成果意识强,聚焦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提升审计精准服务能力。加强审计需求调研,建立了与党委政府政策研究部门的沟通交流机制,积极探索“审计+研究”合作模式;定期走访人大、政协、纪检、组织、发改、财政、建委和国资等机关,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政策执行和工作进展的动态跟踪,强调谋划项目要让其都能发挥出应有的、更大的价值,都能为党委政府决策切实发挥建设性作用。

      三是设计理念新,再造项目编制流程,全力提升编制工作效率。对照《山东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认真梳理了项目编制的全流程,提出“模块”化操作方法,分别对应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授权)、法定审计项目、党委政府交办、部门委托、自定项目和临时交办审计事项。进一步细化各“模块”具体要求,便于全市各县区及市局本级的分类实施和统一汇总,极大地提升了编制工作效率。

      四是制度涵盖全,紧贴审计工作实际,提出当前面临问题的合理解决方案。坚持内部调度挖潜,根据人力人才资源现状,在适当留有余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审计范围和项目数量。采取外部借力借智,将内审机构人员、高校实习大学生、中介机构服务和审计顾问专家纳入统筹使用平台,适度服务审计工作需要。强调项目有机结合,促进不同类型审计项目间有机搭配、同步安排、协同实施方式。严格计划审批和调整管理,强化项目计划和刚性约束;对接现场管理和限时办结等办法,加强项目执行全过程管控。

  • 广州市:严查投标业绩信息造假

      为进一步加强投标业绩信息管理,维护有形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严查投标登记的业绩信息,对伪造业绩或业绩证明材料造假的企业进行了通报并在诚信档案记录中扣诚信分。2016年至今,共查处企业28家,涉及业绩信息47个,其中广州本地业绩信息23个,外地业绩信息24个。伪造业绩信息主要表现为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造假。今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继续严查投标企业信息造假行为,把所有入库业绩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进行严格比对分析,让造假业绩现身,打造有形建筑市场的良性竞争环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招标师有关问题的说明


  • 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近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作为山东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由过去被动防事故向主动防隐患转变,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此次我省在全国住建系统率先发布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地方标准,对于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从根本上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将陆续发布实施,形成我省加快构建建筑施工“双控体系”制度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题宣贯,在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中加快组织对标贯标,尽早实现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双控体系管理全覆盖。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1月17日)

    截止1117日,我站共收到165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38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603.6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95个,核减金额约14.61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36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3、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2、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13、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4、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5、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1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7、三黎高速盘岭隧道ZK72+585~ZK72+525K72+545~K72+633突水、涌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毕生高速第8合同段K79+670~K79+976段右侧滑坡处治设计变更预算;

    19、毕生高速第2合同段K21+400~K22+400窑上停车区设计变更预算;

    20、毕生高速第2合同段K25+800~K26+900海子街互通区设计变更预算;

    21、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22、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23、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697~YK91+810 ZK91+700~ZK91+860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24、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25、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26、惠罗项目K35+650~K35+810施工图预算;

    27、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第10合同段K100+450~K100+650高填路基改桥设计变更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1月17日)

  • 中电联:关于召开2017年中国电力造价高端论坛暨第三届全国电力造价咨询企业年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电力行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健康持续发展,促进行业内交流合作,提升企业市场敏感度,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决定召开2017年中国电力造价高端论坛暨第三届全国电力造价咨询企业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知行合一,用我知,助你行。

      二、会议内容

      围绕电力行业产业政策调整、发展趋势分析、管理重点变革、咨询服务应对、国际业务开拓、国内外新技术等焦点问题进行共享与探讨。

      三、参会人员

      各电网公司、发电集团、相关协会、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电力造价咨询企业、各级电力建设定额站、科研院所主管领导及技术负责人。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报到:2017年12月14日14:00-18:00;12月15日7:50-8:30。

      地点:北京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

      五、报名方式

      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报名参加本次会议:

      报名方式一:扫描识别下面二维码,填写会议报名信息。

       

      报名方式二:点击如下网页链接(或复制网页链接到浏览器地址栏),访问本次会议邀请函页面,填写报名信息。

      http://e.eqxiu.com/s/DlgVQSMV

      六、其他事项

      1.此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住宿自理;

      2.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5日;

      3.请关注“电力发展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会议信息。

       

      七、联系人

      周 忆:15910961261

      张志霞:010-52398243

      许江燕:010-52398181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17年10 月30 日

  • 宁夏:2017年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装配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等奖补资金获自治区批准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领和激励引导作用,积极推动我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71号)要求,自2017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自治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建(科)发〔2017〕25号),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自治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市县及企业上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拟列入资金奖励项目共5类21项,其中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8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3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8个,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项以及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验收核查及绩效评价等,共计划拨付奖补资金2266万元。目前已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准,示范项目奖补资金将由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计划一次性拨付。

      此次示范项目评审活动,对培育我区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对鼓励我区建筑产业向绿色、低碳、环保、健康、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为推动我区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建筑业改革奠定了基础。

  • 水利部: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提前下达

       本站讯 10月31日,财政部、水利部提前下达了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617亿元,为地方统筹安排资金、提前谋划好2018年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优先用于高效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涉及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以及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小型水库建设、水土保持、淤地坝治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山洪灾害防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

      水利发展资金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方式下达。要求各省根据下达的工作清单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快资金分解下达,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用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规定的支出内容,确保完成工作清单。各地要认真填报绩效目标,并按要求报送财政部、水利部。

      下一步,水利部、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地方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发挥。

  • 水利部:关于发布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统计局组成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对2016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公告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高度重视,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内容和程序。遵循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结合河长制等水资源管理新要求,考核工作组联合印发《“十三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水资源〔2016〕463号),指导开展“十三五”考核工作。

      2016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落实决策部署,加强考核目标管控、加快完善制度建设、落实重点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成效,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积极进展。2016年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6040.2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7.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7.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3.4%。

      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江苏、浙江、山东、北京、重庆5个省(直辖市)考核等级为优秀。

      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过程中部分地区尚存在一些问题:对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重视不够;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任务艰巨;水资源管理基础能力仍然较为薄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快推行河长制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不断提高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严格“三条红线”管理,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

    2017年11月17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三期总体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红色旅游发展的有关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经地方申报、委托评估、地方复核和公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正式印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三期总体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围绕2016年印发的《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目录》,共确定228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方案》提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将遵照强化统筹、注重整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严格管理、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重点加强红色旅游活动所必需的旅游公路、景区内的步行道、露天停车场、供电线路、供排水线路、旅游厕所、消防安防设施、垃圾污水收集设施、展陈场馆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必要的环境整治。《建设方案》实施年限为2018—2020年,项目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
      《建设方案》的实施,将为红色旅游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基础条件。到2020年,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重要革命历史文化遗存和纪念设施将得到有效保护,群众参与积极性、满意度显著提高,红色文化和革命精神得到有效传承和弘扬,将更好发挥红色旅游的理想信念教育功能和脱贫富民作用。
  • 浙江省:3个城市入围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我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3个城市认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占比为10%。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也发布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我省的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等17个企业认定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占比为8.7%。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的题中之义,是进一步促进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耗的有力抓手,是提高建筑生产效率的有效途径。近年来,装配式建筑得到了国家、各级政府和建筑业界的高度重视。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家及省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发展,这给建筑业发展带来了更广阔的空间,也给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我省的装配式建筑在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下,凭借着我省建筑业的雄厚基础及一批龙头规模企业的探索实践,在政策环境、推进机制、标准支撑、基地建设、项目示范等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

      2016年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现绿色建筑和住宅全装修全覆盖,以及2020年装配式建筑覆盖面达到新建建筑30%等目标,全面推进建筑工业化。

  • 贵州省: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打破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瓶颈

      为加快破解贵州工程性缺水难题,贵州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20年实现“市州有大型水库、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的目标,计划在“十三五”期再新开工建设一批大型水库、100座以上中型水库和100座以上小型水库,新增供水能力40亿立方米以上。为做好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保障,贵州省多措并举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重要经验。

      一、明确各级责任措施,形成财政投入合力

      制定出台了《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省、市、县三级的事权划分和出资比例,其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对贫困地区实施倾斜支持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引领作用。在省政府批复实施的水利建设“三大会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做强做大省级水利投融资平台,多方筹集骨干水源工程的建设资金,对中央不能同期到位及省级应出资资金,由省级财政兜底给予保障。

      近年来贵州水利建设的硬投入不断增强,“十二五”全省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122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到“十一五”末总投资的3.1倍。“十三五”全省水利建设预计投资1580亿元。

      二、大力创新融资方式,用足用好金融政策

      一是充分发挥以省水投公司为代表的投融资平台在金融信贷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引银入黔”主题,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打好“短、中、长”期融贷组合拳,全省86家水利投融资平台共签订融资贷款合同572亿元。

      二是大力推行骨干水源工程“分贷”模式。贵州省水利厅与省农业发展银行合作,明确就同一骨干水源工程的省市县各级出资部分,可由省、市、县投融资平台分别向农发行申请项目贷款,省农发行同步受理、同步调查、同步审批,破解了市县级配套资金筹集难的问题。

      三是创新推出“水利投资通”金融产品。黔东南州水投公司与州建设银行合作,以企业股权作为标的,由建行建立资管计划后向合适的机构客户、私人银行客户、具有相关投资经验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高资产净值客户进行融资,所募资金用于实施水库建设前期费用。可通过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股东回购、股权分配等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以兑付投资者本金与收益。该产品在黔东南州落地后成功融资4.5亿元,解决了7座中型水库资金缺口。

      四是用好用足过桥贷款、PSL补充抵押贷款等金融政策支持。2016年与各银行签订贷款合同421.38亿元,2017年已签订贷款合同175.62亿元。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十三五”期拟支持水利建设资金1000亿元以上。

      五是加大基金投入力度。2016年,经国家批复,贵州省成立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借力金融扶持,启动总规模达3000亿元的脱贫攻坚投资基金。经积极争取,贵州省水利厅与省财政厅共同创设了200亿元的“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子基金”,其中财政性资金出资30亿元,募集金融机构资金170亿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未来通过供水收益解决基金回报或退出问题。

      三、加快探索PPP模式,促进社会资本参与

      一是探索PPP产业投资基金模式,2014年,贵州省水投公司和贵州道投融资管理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支股权型PPP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30亿元,一期已成功募集认缴资金8.8亿元,二期10亿元认筹工作正在进行。待资金落实后,将投向省内涉水PPP合作项目。

      二是探索重大水利工程PPP模式建设运营。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马岭水利枢纽PPP试点建设,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水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投资人——水电十四局和中铁建大桥工程局联合体三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马岭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目前已成功引进社会资本4.28亿元。

      三是加大基层PPP模式探索力度,贵阳市乌当区通过公开招标选取社会资本方——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柏枝田水库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出资35%,与其他投资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柏枝田水库建设与运行维护。此外,观山湖区小湾河综合治理以及遵义市正安县城供排水一体化等项目均成功采用PPP模式融资建设。2017年全省已吸引社会资本72.5亿元。 

  • 北京市:36个建筑工程项目获国家级大奖

      2016-2017年度,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抓牢夯实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鼓励引导建筑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各项创优活动,全市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共有36个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大奖。

      其中,由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科研楼等31项(含境外国优1项)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通州区马驹桥物流B东(C-02、C-03、C-05地块)公租房项目等5项(含2项保障房项目)建筑工程项目获得2017年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此外,我市永丰产业基地(新)C4、C5公租房项目,通过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住宅工程指导工作委员会专家组的现场审核,被列为“2017年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创建国内优秀小区’(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优秀住宅小区金奖)后备项目”。

  • 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建筑业行业发展报告(2017年)》

      2017年11月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召开成果发布会,正式发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上海市建筑业行业发展报告(2017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金晨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建设报》、《建筑时报》、《城市导报》、《东方网》、《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参加,会议由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徐存福主持。

      《上海市建筑业行业发展报告(2017年)》是本市建设主管部门连续第三年在对全行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正式出版的行业发展报告。报告涵盖了政府总的管理思路、专业行业分析以及典型企业的发展情况,全面反映了2016年上海市建筑业行业总体面貌,并对2017年行业的发展趋势和行业管理思路进行了展望,对建筑业改革、行业转型升级、营改增、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等相关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阐述。报告旨在为本市建筑业行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路径参考。

  • 福建省:厦门市首个通过设计阶段工业化建筑认定的工程项目顺利施工

      厦门市龙湖马銮湾H2015P05地块4#地块位于海沧区,地下1层,地上30层,标准层层高2.9米,总建筑高度91.7米,建筑面积1.39万平方米。其中1至3层、30层及屋面结构采用现浇结构,4至29层采用装配式结构。项目使用的预制构件包含预制剪力墙、叠合梁、叠合楼板、阳台板、空调板、预制楼梯等,同时内隔墙采用轻质条板墙,工厂定制,现场安装,并实现全装修交付,单体预制率约47%。2017年7月,厦门市建设局召开工业化建筑(装配式建筑)认定会,该项目成为厦门市首个通过设计阶段工业化建筑(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认定的项目。

      该项目由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厦门市中建智欣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承接预制构件生产。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参建各方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控制工序质量,目前工程已施工至4层(即已完成预制构件首层拼装)。该项目在施工中采用铝模技术,结合预制构件的特点进行整体自升式爬梯深化设计,同时也计划采用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方式,提高建造效率、减少人工用量、提升建筑品质。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厦门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公布 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新文本”)。旧版同时废止。

      据介绍,新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新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新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其中,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 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 关于公布重庆市水利工程2017年第一期 人工费价格信息的通知 渝水造价〔2017〕4号

    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

    渝水造价〔20174

    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公布重庆市水利工程2017年第一期人工费价格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中小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及《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1年版)的通知》(渝水基〔2011〕)97号规定,我站组织专家进行了测算。经研究,现将重庆市水利工程2017年第一期人工费价格信息(定额人工工时单价,单价:元/工时)公布如下:

     工种

    枢纽

    引水河道

    工长

    11.07

    7.86

    高级工

    10.29

    7.31

    中级工

    8.76

    6.21

    初级工

    4.74

    3.38

    注:1.此次发布的人工费信息价格与20162期同。

    2.本人工费价格信息与《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1年版)配套使用。

     

    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10 12


    重庆市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71013日印发

  • 北京市:12月10日起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必使用现金 我市将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为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49号文)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财政局在大量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以工程质量保证金为重点,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于近期制发了《关于推行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并将于2017年12月10日起开始施行。

      为什么要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或者承包合同的约定。同时规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银行保函将作为质保金的缴纳方式之一

      《通知》第三条对国办发49号文关于“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银行保函是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之一。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承包人有权选定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即由建筑业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为贯彻建质138号文关于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占工程结算价款比例的要求,第三条规定“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针对一些项目工程款结算周期较长,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难以根据结算价款确定比例的问题,第三条规定“在工程价款结算未完成前,发包人、承包人可以根据施工合同价款协商确定银行保函的金额”。

      同时,《通知》第四条对银行保函的提交时间也做出了规定。

      针对以往一些项目的业主在工程质量保证金到期后未及时返还保证金的问题,《通知》第七条规定“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自动失效”,明确了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与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一致,有利于建筑业企业通过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避免因业主到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督促发、承包双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及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不得违规收取或预留质保金

      为规范业主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行为,避免增加建筑业企业的负担,根据建质138号文,《通知》第六条规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已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以任何形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再另行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保障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规范了建筑业企业的行为。《通知》第五条规定“承包人应对其所出具的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发包人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

      另一方面,严禁业主强迫建筑业企业预留保证金。为防止一些业主可能强迫建筑业企业采用预留质保金方式的问题,《通知》第八条规定“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发包人强迫承包人必须采用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其他方式的,承包人应当及时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经调查属实的,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发包人改正,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通报同级相关部门”。

      此外,为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的负担,针对发包人已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或承包人已经以现金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的项目,根据自愿原则,《通知》第九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将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变更为银行保函”,明确由发、承包双方自主协商是否改变质量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针对部分市场主体很少采用或没有采用过银行保函方式缴纳质量保证金的问题,为便于发、承包双方了解质保金银行保函的格式,《通知》还配发了“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示范文本,供发、承包双方参考使用。

  • 北京市:我市修订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办法

      为进一步推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通过工程保证担保方式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规范自身的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的发生,我委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的暂行办法》(京建法〔2008〕134号,以下简称134号文)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原134号文共16条,新修订的《办法》共9条,减少了7条,除按照《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建市〔2004〕137号,以下简称建市137号文)的规定,保留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实行工程款支付、承包人履约保证担保”的要求之外,原134号文中其他可能影响市场公平竞争或已经不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实际的条款基本都已经被删除或修改。

    删除的主要内容

      一是删除原134号文第四条和第十条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和承包履约保证担保应当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相关内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在委托专业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时,是否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二是删除原134号文第十条关于“委托市信用担保业协会制定担保委托合同和保函示范文本”的内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以及作为保证人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协商确定担保委托合同及保函内容。

      三是删除原134号文第十三条关于对从事工程担保的专业担保公司的要求,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自主选择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 

      四是删除原134号文第五、六、七、八条关于“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及保函金额实行差别化等内容。

      五是删除原134号文第十二条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解决工程款结算争议行为”等内容。我委已经制发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双方解决合同纠纷以及工程款结算争议都作出了相应规定,因此,新的《办法》不再重复表述。

      六是删除原134号文第十五条关于“劳务分包付款担保参照执行”的内容。

      七是删除原134号文第三条关于“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分工”的内容。目前,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以及建筑市场行为执法等方面的分工都有明确规定,因此新的《办法》不再表述。

    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是修改《办法》的适用范围。根据建市137号文的规定,将原134号文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工程保证担保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二是修改原134号文第九、十一条关于“保函原件由政府部门保管”等内容。新的《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及合同变更备案时,应当出示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和承包人履约保证担保保函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对已超过保函有效期的保函复印件,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不再继续留存。突出工程保证担保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市场化手段,减少政府部门对双方办理保证担保的干预或限制。

    增加的主要内容

      一是根据建市137号文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实行工程保证担保的具体内容,新《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实行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和承包人履约保证担保”。

      二是明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确定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承包人履约保证担保的金额。

      三是规定工程保证担保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明确了担保费用的出处。

      四是根据建市137号文的有关规定,明确保证人应当是国内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同时还对担保公司的承保能力提出了要求,并规定,同一保证人不得为同一工程建设合同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人履约担保。

  • 广州市:制定工程总承包招标指引推动行业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近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监管标准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工作。《指引》明确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鼓励有实力的设计单位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指引》明确了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可以单独投标,也采用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的方式进行投标。对设计标和施工标的权重进行了约定,设计标权重可以在总权重【10%-35%】中选择,施工标权重可以在总权重【65%-90%】中选择。依法分包的工程,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分包的内容及分包单位名称,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施工技术标评审因素包含项目管理团队、实名制管理方案等。鼓励招标人依法创新招投标流程、评标和定标方法,促进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起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业发展。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还将继续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创新,推广鼓励智能和绿色建筑,加强承包履约及劳动用工管理,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促使企业培育工匠精神,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 发改委:前三季度钢铁行业运行情况

      前三季度,全国粗钢产量63873万吨,同比增长6.3%,增速同比提高5.9个百分点;钢材产量82986万吨,增长1.2%,回落1.1个百分点。焦炭产量33181万吨,增长0.2%,去年同期为下降1.6%。铁合金产量2578万吨,同比零增长,去年同期为下降2.1%。钢材出口5960万吨,下降29.8%;进口1001万吨,增长1.8%。铁矿砂进口81672万吨,增长7.1%。焦炭出口574万吨,下降22.5%。

      钢材价格继续上涨。9月份,国内市场钢材价格综合指数平均为116.42点,比上月提高3.64点,同比提高40.12点。6.5mm高线、20mm中板、1.0mm冷轧板卷平均价格分别为4232元/吨、4127元/吨和4782元/吨,分别比上月上涨91元/吨、166元/吨和95元/吨,同比上涨59.9%、51.6%和34.3%。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有关协会或据此计算)

  • 发改委:前三季度有色金属行业运行情况

      前三季度,全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4073万吨,同比增长4.1%,增速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其中,铜产量661万吨,增长6.3%,回落2.1个百分点;电解铝产量2466万吨,增长5%,去年同期为下降1.4%;铅产量376万吨,增长5.3%,回落1.3个百分点;锌产量449万吨,下降2.5%,降幅同比扩大2.4个百分点。氧化铝产量5486万吨,增长16.6%,增速同比提高16.2个百分点。

      主要有色金属价格继续上涨。9月份上海期货交易所当月期货铜、电解铝、铅、锌平均价格分别为51785元/吨、16267元/吨、19663元/吨和25923元/吨,分别比上月上涨5.3%、11.4%、11.6%和11.9%,同比上涨41%、29.8%、42.6%和46.5%。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有关协会或据此计算)

  • 发改委:前三季度建材行业运行情况

      前三季度,全国水泥产量176124万吨,同比下降0.5%,去年同期为增长2.6%;商品混凝土产量140985万立方米,增长9.2%,增速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平板玻璃产量60959万重量箱,增长5%,提高0.9个百分点。

      水泥、平板玻璃价格均上涨。9月份全国市场P.O 42.5散装水泥平均价格为336元/吨,比上月上涨13元/吨,同比上涨71元/吨,涨幅分别为4%和26.8%。平板玻璃(原片)平均出厂价格为68.2元/重量箱,比上月上涨1.4元/重量箱,同比上涨2.8元/重量箱,涨幅分别为2.1%和4.3%。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有关协会或据此计算)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1月10日)

    截止1110日,我站共收到164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29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414.14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87个,核减金额约11.93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35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4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3、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2、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13、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4、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5、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1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7、三黎高速盘岭隧道ZK72+585~ZK72+525K72+545~K72+633突水、涌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18、毕生高速第8合同段K79+670~K79+976段右侧滑坡处治设计变更预算;

    19、毕生高速第2合同段K21+400~K22+400窑上停车区设计变更预算;

    20、毕生高速第2合同段K25+800~K26+900海子街互通区设计变更预算;

    21、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22、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23、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697~YK91+810 ZK91+700~ZK91+860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24、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25、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26、惠罗项目K17+680~K17+920左侧边坡施工图预算;

    27、惠罗项目K35+650~K35+810施工图预算;

    282018年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费造价审查。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1月10日)

  • 广州:中新知识城拟建两条高速地铁

      11月8日,广州地铁挂出招标,就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研究项目以及4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进行前期研究。
      同时,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发布了“机场-知识城-广州东站-南沙”和“知识城-第二CBD-南沙”两条高速地铁的规划,最高时速达200公里,超过目前最快的18号线。
      拟新建350公里地铁线路
      广州地铁在官网挂出招标,为两个项目进行前期准备,分别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研究项目,以及广州市棠溪、新塘、增城开发区、增城火车站四座枢纽站配套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土建预留工程。
      招标文件指,根据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的要求,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规划建设约350公里线路。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广州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包括10条地铁新线,合共258.1公里。当时,相关部门就已表示:除了加快新一轮地铁规划实施,广州已启动下一轮轨道交通线网修编工作,以满足未来城市发展需要。此次招标,正是对该建设规划调整的落实。对于具体线路及实施时间,招标并未透露。
      两条高速地铁分四段
      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知识城对外轨道交通规划,其中计划建设高速地铁两条。记者从线路图看到,两条高速地铁分为四段,分别为:“知识城-白云机场(T3航站楼)”,全长28.2公里,30分钟到达;“知识城—第二机场”,全长38.8公里,15分钟到达;“知识城—广州东站”,全长35.5公里,12分钟到达;“知识城—南沙”,全长81.7公里,30分钟到达。
      其中,“知识城—南沙”段标出了暂定站点,分别为长平、大田、庙头、莲花山、庆盛、飞沙角、海港。“知识城—广州东站”段标出了一个中间站点:长平。至于其余两段线路则没有显示任何中途站,到底是不设站还是未标出,尚未明确。
  • 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中政府采购领域只收4项涉企保证金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对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提出要求。

      清单中列明的保证金共23项,其中,涉及政府采购领域的保证金共4项,分别为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援外项目投标保证金和援外项目履约保证金,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设立。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保证金和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为财政部设立。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竞争谈判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时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一并提交。返还时间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提交。返还时间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援外项目投标保证金和援外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商务部设立。援外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金额为援外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参与援外项目采购投标的企业按采购文件规定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未中标、未成交企业的保证金保函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企业的保证金保函在援外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援外项目履约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超过援外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10%。援外项目实施企业需在签订内部实施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援外项目实施企业在项目实施完毕或质量保证期到期后取回履约保证金保函。

      此外,纳入清单的保证金还包括发展改革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设立的储备肉糖收储投放交易投标履约保证金和储备糖竞价加工投标履约保证金,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设立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等。

      两部门在通知中要求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各地区要参照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对本地区涉企保证金进一步清理规范,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于2017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及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行政机关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加快对已取消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的清退返还,2017年12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和审计部门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对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

      通知还要求建立健全涉企保证金配套管理制度。设有涉企保证金的地区和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账,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将保证金收取及返还情况向社会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额度),适度扩大银行保函应用范围,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 五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日前联合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和细化。其中明确,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细则》分6章、共26条,按照“强化程序约束、加强实体指导、严格监督问责”的总体思路,从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规定进行了解释和细化,并绘制了审查基本流程图和审查表,供政策制定机关参考适用。

      根据《实施细则》,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以多个部门名义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由牵头部门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公平竞争审查。

      《实施细则》对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等审查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方面,《实施细则》明确,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者超出实际需要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对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以备案、登记、注册、名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置消除或者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或者退出条件。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或者拖延行政审批、重复检查、不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等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在招标投标中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组织形式,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在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方面,《实施细则》提出,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依法及时有效地发布招标信息;直接明确外地经营者不能参与本地特定的招标投标活动;对外地经营者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通过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作为参与本地招标投标、享受补贴和优惠政策等的必要条件,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等。

      《实施细则》还指出了例外规定,其中提出,政策制定机关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时,认为虽然具有一定限制竞争的效果,但属于《意见》规定的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文化安全、涉及国防建设,为实现扶贫开发、救灾救助等社会保障目的,为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形,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可或缺,即为实现相关目标必须实施此项政策措施;不会严重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明确实施期限。

      《实施细则》还强调,政策制定机关涉嫌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反映,政策制定机关应当核实有关情况。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及时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停止执行或者调整政策措施的建议。

      (综合)

  • 浙江省:出台工程咨询和监理招标示范文本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为配合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全面实施,同时更好地规范监理市场的招标投标行为,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版)及《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版)。

      此次印发的这两个示范文本,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充分考虑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特点,倡导建设管理与专业咨询服务相组合的业务模式;二是尽可能地尊重建设单位的招标意愿,适度把握了建设单位自主权和廉政建设的关系;三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监理企业的合法利益,排除了最低价中标的方式;四是明确提出了监理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五是提出了总监理工程师需要面试的规定。

      9月18日,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举办了《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和“两个文本”讲座。协会章钟秘书长详细解读了“试点方案”,就试点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试点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作了进一步说明。参与“两个文本”的起草单位代表就“两个文本”的主要内容、特点、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事项等作了重点解读。

      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方案的实施,以及“两个文本”的正式印发,必将为我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规范工程咨询和监理招标投标行为起到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徐伟民 提供)

  • 广州市:又有七条地铁线招标

    广州又有七条地铁线招标 三号线将与十号线贯通运营

    广州又有七条地铁线招标 三号线将与十号线贯通运营

      日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十号线、十二号线、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控制测量及施工测量检测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下称“公告”)。其中,明确地铁三号线将拆解,其支线天河客运站至石牌桥,将与十号线贯通运营。

      三号线主支线将拆解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共对包括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等7条线路施工测量和检测工程项目进行招标。

      公告显示,十号线起始于既有三号线支线起点天河客运站,终止于西朗站,全长约25.55km,共设置19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0座。十号线既有段(三号线支线天河客运站—石牌桥)线路长约为6.047km,设置5个车站,分别为天河客运站、五山、华师、岗顶、石牌桥,现已开通运营;三号线主、支线实施拆解后,十号线与三号线支线(天河客运站—石牌桥)贯通运营。

      根据规划,十号线新建段工程起始于石牌桥站,终止于西朗站。线路长约19.5km,共设置14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8座。全线采用6节编组的B型车,最高设计速度80km/h。

      此外,公告显示,三号线东延段(番禺广场—海傍)工程线路全长约9.58km,共设4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座,海傍站与四号线、规划八号线南延段换乘。全部为地下线,平均站间距2.38km,设计时速为120km/h,采用6节B型车编组。

      五号线东延段将与五号线一期工程贯通运营

      公告显示,五号线东延段工程建成后将与五号线一期工程贯通运营,因此采用相同的系统制式与标准,即采用6辆编组L型车,最高运行速度90km/h。

      五号线东延段起于既有五号线文冲站,南至黄埔客运港站,线路全长约9.76km。共设车站6座(不含文冲),其中换乘站2座。最大站间距2.62km,为双岗至庙头路区间,最小站间距1.01km,为广州开发区至黄埔客运港区间,平均站间距1.64km。五号线东延段设置停车场一处。

      七号线相关规划也出现在本次招标公告中。按照此前规划,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全线长54.0km,共设28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5座。其中,七号线一期(广州南站—大学城南)已于2016年12月底开通,西延段(广州南站—美的大道)目前在建。

      公告透露,七号线二期工程线路长约22.0km,共设11座车站,,最大站间距约3.28km,最小站间距约0.96km,平均站间距约2.02km,其中换乘站7座,分别为深井站(与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长洲站(与八号线)、裕丰围站(与十三号线)、大沙东站(与五号线)、姬堂站(与十九号线)、萝岗站(与六号线),水西站(与二十一号线)。

      十二号线将设15座换乘站

      本次招标还透露了八号线北延段、十二号线、十四号线二期工程等线路走向和站点信息。

      其中,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广州北站段)线路,全长约20.0km,为全地下敷设,设9座车站,全为地下站,换乘站2座,分别为江高站(与广清城际线)和广州北站(与武广高铁线、广清城际线、京广大铁线、地铁九号线)。

      作为备受关注的“明星线路”,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为“X”形对角线中西北—东南的结构骨干线,串联棠溪和科学中心交通枢纽,承担白云、越秀、海珠、番禺四大组团间的交通联系,贯穿金沙洲北片区、白云新城片区、淘金—二沙岛片区、海珠生态城片区、万亩果园片区和大学城生物岛等重点发展区域。

      公告显示,十二号线线路起始于白云区浔峰岗站,终止于大学城南站,全长约37.6km,均为地下敷设;共设置25座车站,其中换乘站15座。全线采用6节编组的A型车,最高设计速度为80km/h。

      十四号线二期工程,从广州火车站至嘉禾望岗,呈南北走向,线路长约11.74km,均为地下线,设8座车站(不含嘉禾望岗),换乘站2座,分别为广州火车站(与二、五、十一号线换乘)、新市墟站(与十二号线换乘)。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7.5%、28.57%、34.38%、41.94%、41.18%、41.18%、36.11%、41.03%。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下降,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价格持平;一等薄板木材价格上涨1.9%。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7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佛山市:地铁4号线预计于2018年上半年开建

      11月3日,佛山市禅城区政协召开四届二次常委会,专题听取了禅城区交通建设和交通综合管理情况汇报。会议透露,目前,地铁2号线二期和4号线一期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已上报广东省发改委申请立项,预计2018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力争在5年内建成运营。
      禅城区地铁建设迎来高峰期。其中,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禅城段10个站点已全面开工建设,12台盾构机已全面下井掘进,石梁站、湖涌站等主体结构已封顶,预计2019年底开通试运行。2017年3月,地铁3号线禅城段也已开工建设,已全面展开管线迁改工作,预计2022年完成建设。
      目前,地铁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佛山市政府已上报广东省发改委申请立项,禅城区正同步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规划选址、风险评估、用地预审、建设模式研究等工作,预计2018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力争在5年内建成运营。
      据介绍,4号线一期串联了西南组团、狮山组团、中心城区等3个功能组团,带动三水西南街道和南海平洲、三山新城快速发展的东西向骨干线。东起于南海三山新城港口路站,西止于三水工业大道站,全程约56公里、设33个站点。其中,三水段设5个站点,南海段设19个站点,禅城段设9个站点。4号线一期禅城段沿季华路东西向敷设,经过绿岛湖片区接入南海罗村,长度为15.8公里。
      据悉,4号线一期共设33个站点,东起南海三山新城港口路站,西至三水工业大道站。三水段设5个站点、南海段设19个站点、禅城段设9个站点:季华六路站、文华公园站、季华园站、创意产业园站、江湾路站、张槎站、莲塘站、绿岛湖中站、绿岛湖北站。
  • 云南省:首个省级PPP养老示范项目落地运营

      近年来,云南省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云南省先行先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与云南朋阳养老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瑞福养老服务中心合作,成立了云南卓越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经营云南省老年公寓,并被列入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10月27日,云南省老年公寓竣工揭牌,项目总投资10,647.00万元,设养老床位500床,总建筑面积21,645.55平方米,绿化面积达7,723.5平方米。公寓引入了上海专业运营管理团队,配备专业护士及执证养老护理员,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持续性的健康管理照护。该项目位于云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内,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优势明显,定位以专业康复理疗为特色的养老机构,收住省内外自理、旅居、失能、半失能、医疗后需康复的老年人群。项目的成功建成,为云南省养老产业创新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领域主体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 12月1日起 北京市绿色建筑执行新定额标准

      12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按照国家和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的建筑等工程,按照新的计价依据——2017版《〈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执行计价。

      为规范全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行为,引导市场主体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构建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执行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规定,在编制工程预算时,人工、材料、施工机具等要素的价格,执行预算编制当期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未包括的项目,应按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相关规定补充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绿建定额相关规定,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进行编制。

      所谓绿色建筑定额,就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的数量标准,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投标报价、确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办理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通知》明确了绿建定额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装饰、通用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新建、扩建;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和市政改建等工程,包括按照国家和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

      《通知》特别强调,绿建定额与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配套使用,定额未包括的项目,除另有说明外,按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 北京市: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二次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

      为贯彻落实《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2号令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4号令修正)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294号)要求,加强本市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监管,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提高房地产估价服务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与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估价师协会”)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的组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估价师协会成立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工作组,负责本次报告抽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抽查的对象

      2017年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分为两次,本次抽查报告范围为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在本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在此期间已经接受过估价报告抽查且报告质量评分合格的机构,此次不再抽查,但需要在系统内填报业绩。

    三、抽查的内容

      抽查房地产估价报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等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况。

    四、抽查的流程

      (一)填报业绩信息(2017年11月15日前)

      各机构于11月15日前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估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估价系统”,网址为:http://210.73.74.92/login.aspx,各机构用户名、密码与原“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 ”中的一致)填报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的房地产估价业绩信息。同时,请各机构将业绩信息列表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估价系统填报业绩信息可采用单个业绩录入或批量导入方式。填报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拨打估价系统技术支持电话59958180咨询。

      (二)提交报告(2017年11月28日前)

      工作组根据各机构填报的业绩信息,于11月27日前确定被抽查的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报告,并在估价系统中予以标记。各机构通过估价系统查看被抽查的估价报告,并于11月28日前将被抽查的报告电子版上传至估价系统,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快递或送至到北京估价师协会。电子版隐去本机构相关信息。电子版报告形式统一为PDF文档,大小不得超过2G,包括估价结果报告及技术报告,不能含有机构或估价师名称、LOGO等信息,相关隐去信息用*代替,同时将隐去相关信息的机构资质证书、估价师证书等附件内容统一粘贴到报告文档中。电子版报告统一以“XX公司抽查报告电子版”为标题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内应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专家评审(2017年12月22日前)

      工作组组织专家按照统一的评审标准进行报告评审。每份报告由两名专家背靠背进行评审,最终得分按两名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审专家由工作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书面承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出具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保密,评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回避原则。工作组应及时将评审结果告知机构,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机构可以在2日内申请复核,工作组及时组织北京估价师协会专家委员会、技术标准委员会、自律委员会专家进行异议复核,并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工作组人员、评审专家应严守工作纪律,严密组织、认真评审,确保抽查程序公开、透明,评审结果真实、公正。

      (二)各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拒不配合报告抽查工作、逾期未填报业绩信息、未按时提交报告或报告有修改、造假等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报告评审结果与监管工作密切挂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针对评审发现的问题组织集中讲评,并督促机构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约谈机构负责人,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范围。

    特此通知。

     

       联系人:田博洋 联系电话:64409671

      邮箱:bjbgps@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703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1月6日

  • 财政部:明确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此外,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附全文: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借款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7年10月26日

  • 小微企业再获税收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时,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据悉,此次免征增值税是对以往规定的延续。而在此前,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曾于2013年7月发出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这也就意味着,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全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近年来,国家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出台,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2016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减税额均超1000亿元。(吴秋余)

  • 中建协:关于举办2017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7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建协函〔2017〕71号


    各会员单位: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广大会员单位有关人员尽快理解和掌握新版规范的内容,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我会与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联合举办2017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意义

      新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在多方面做出了重要修订,强化了项目管理的要求。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快建筑业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培训对象

      各会员单位中从事工程项目全寿命期各阶段管理工作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建设类院校和科研机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出台的背景及意义,内容的重大调整和主要亮点;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的联系与区别;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全部条文核心要义的讲解;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实施的相关注意事项;

      5、典型案例分析。

      四、培训方式与主讲专家

      1、届时将邀请主(参)编单位的主要起草人及业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授课,并解答学员提出的有关疑难问题。

      2、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培训结业证书》。

      五、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8日(11月26日报到)

      2、地点:南京曙光国际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07号,南京火车站西侧。酒店电话:025-68888888,乘车路线见附件)

      六、其他

      1、请在报到时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培训费1500元/人(含中晚餐费、教材费等),通过银行汇款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请在汇款单备注处注明汇款人姓名,并在报到时凭汇款单复印件领取发票;未汇款的请在报到时交现金。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户 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账 号:0200007609014465240

      3、为便于安排食宿,请于11月22日前将报名回执发邮件或传真至我会(江苏省内企业可向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报名)。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601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关婧、张键、栾湘宁

      联系电话:010-62196736、62175131

      财 务:归维

      联系电话:010-62196738

      传 真:010-62172409

      邮 箱:23452325@qq.com

      联系单位: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云龙山路99号省建大厦B座3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缪成琪

      联系电话:025-86555905

      传 真:025-83300934

      邮 箱:1036383255@qq.com

      我会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62131831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docx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7年11月3日

  •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7)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18日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二、规范操作

      (一)制定改制方案。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三、政策支持

      (一)划拨土地处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四、统筹推进

      (一)加强党的领导。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顿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另行规定执行。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 住建部出台关键节点分类清单,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风险管控程序

      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建办质[2017]68号)为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以下简称关键节点)施工前风险预控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住建部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程序:

      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由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施工单位根据《关键节点分类清单》(见下表)编制《关键节点识别清单》,报监理单位审批。

      (二)施工单位对照经监理单位批准的《关键节点识别清单》,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自检自评,符合要求的报监理单位。

      (三)监理单位对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进行预核查,通过后报建设单位。

      (四)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核查。

      (五)通过核查的,方可进行关键节点施工;未通过核查的,相关单位按照核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重新组织核查。

  • 跨越10年的新旧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对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特级征求意见稿》),就新版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而上一版本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还要追溯到10年前的2007年。跨越10年的特级资质新旧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动:

      取消/降低

      1、取消对“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和纳税金额的要求。

      2、取消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人数、专业技术人员等考核指标。

      3、取消对企业工法/专利、获得奖项或主编标准、企业内部信息化的指标考核。

      4、修订承包范围,取消了对可互认资质承接工程范围的规定,取消了“限承担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规定。

      5、针对建筑工程,取消对“层数”、“建筑面积”、“单项建安合同额”的考核。

      增加

      1、对年营业收入的考核,近3年均在50亿元以上。

      2、信用考核。(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申报公路/港航/铁路资质的企业,另有信用考核。)

      3、“建筑工程”的业绩考核,增加对工程总承包、装配式的要求。

      提高

      1、企业净资产提高到6亿元;授信额度提高到10亿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由营业收入的0.5%提高到0.8%以上。

      3、业绩考核指标,难度增加。

      新的“资质标准”,门槛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相信看完之后,会有一个清晰的想法!

      与2007年版本相比,总体来说标准在简化,标准内容进一步能够真实体现企业综合实力,减少资质申报弄虚作假的空间。

      一、总体框架没有变

      《特级征求意见稿》分成企业资信能力、企业技术负责人、科技进步水平、企业工程业绩四个部分,与2007版的基本一致。同时还保留了十个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从这一点来看,一直提倡“淡化企业资质管理、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路,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标准内容大变动

      (一)主要删除内容: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上缴营业税要求、企业经理任职要求、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设计人员要求、工法数量要求、行业标准要求、信息化要求。

      (二)主要新增内容: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等。

      (三)主要修改内容:技术负责人任职要求、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企业工程业绩要求。

      三、新申请难点转移

      2007年版特级标准,在对原有特级资质复评时,企业比较担心信息化指标弹性非常大,导致很多特级资质企业非常担心。新申请企业真正的难点是设计人员要求,尤其是人防设计人员,因为全社会人员非常少,导致成为新申请企业难点中的难点。

      《特级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信息化和设计人员等要求,而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提升到均在50亿元以上,这必将成为新难点。

      四、资质申请难度上升了吗?

      根据内容变化,2007版标准工法、标准、设计人员、建造师等等指标要求看似很难,但不排除部分企业完全通过合作、挂证和购买方式而达到要求,完成特级资质申请。

      这些指标的取消,业绩直接提升到50个亿,尤其还需要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装配式建筑的工程业绩,同时伴随“四库一平台”上线,业绩造假难度越来越大,业绩指标将是非常难以逾越的一条硬杠杠,从这个角度《特级征求意见稿》一旦实施,申请资质的费用会大大减少,而难度将大大增加!

      五、原特级企业需要重新就位吗?

      2007年特级资质新标准颁布之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原有264家特级资质全部需按新标准重新就位,一旦不能成功就位,全公司员工饭碗都要被砸了,很多特级资质企业领导压力非常大,全国上上下下也严然成了一场运动,好在,最终264家特级基本上全部通过复评,仅有6家企业因种原因降低或取消特级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1月6日和2015年1月31日,分别出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要求除特级资质企业以外的所有各等级资质企业按新标准重新复评就位。不过,2015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原资质企业复评重新就位取消,原资质企业直接换领新资质证书。

      据此,我们判断原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按新标准复评就位的可能性不大!

      六、对其他资质企业和行业带来的影响

      (一)拉动新市场

      建筑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下列第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2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3、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建的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

      4、高度60米以上的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

      首次将工程总承包和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加入标准要求,根据住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资质修订作为工作要点之一,“工程总承包和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业绩要求是否也加入到各资质标准中,则让我们拭目以待。若是,则将对工程总承包市场和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市场将形成直接的拉动。

      (二)促进专业化分工

      《特级征求意见稿》的近三年营业收入要求直接提升到50亿,而且现在业绩都要求入“四库一平台”,造假难度非常大,可以说绝大部分企业升级基本上不太可能。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进行动态检查,则很多已经升为特级资质企业,业绩能够达到肯定也不多。我们预想未来,将形成综合实力强的大型集团和专业能力的中小型公司,我们认为中小型企业不能再一味想着资质升级,而将更多精力用在专业能力提升上来。

  •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长沙工匠”铸造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7〕5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工匠”铸造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0日

      “长沙工匠”铸造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精神,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所称的技能人才是指在长沙市工作,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至五级证书的技工。其中,高技能人才为获得一至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

      第三条 “长沙工匠”铸造工程的组织实施,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

      第二章 职业技能晋级奖励

      第四条 建立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制度,对企业新引进和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给予 5000元、2000元奖励。同一职业资格证书只能申报一次奖励。

      第五条 申报条件。申请职业技能晋级奖励的职工及所在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引进的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须是 2017年 6月 21日后引进到长沙市,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 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其职业资格证书须能在国家职业资格网站查询,查询不到的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其职业资格应是 2017年 6月 21日后获得,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年(含)以上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申报资料。

      (一)长沙市企业职工职业资格晋级奖励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新引进的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身份证、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障卡。

      第七条 申报流程。企业职工职业资格晋级奖励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按照社保登记缴费层级和属地,报送至市、园区、区县(市)人才服务窗口。

      (二)审核。受理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奖励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审批,确定拟奖励名单。

      (三)公示。将拟奖励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将奖励资金统一拨付至个人账户。

      第八条 对新引进培育的高级技师在长首次购房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具体按照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

      第三章 技能竞赛及配套奖励

      第九条 每年组织开展“十行状元、百优工匠”评选竞赛活动,对获奖者分别给予 6万元、3万元奖励,并优先推荐劳模评选,根据长沙市“十行状元、百优工匠”竞赛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条 组织和引导各类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及输送单位给予配套奖励。对新引进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 及相当层次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并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奖励,根据长沙市技能人才参加国内外技能大赛奖励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实施。

      第四章 培养输送技能人才奖励

      第十一条 奖励对象。长沙市管全日制学制2年(含)以上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以及已在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记注册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第十二条 奖励条件。

      (一)每年度累计向长沙市企业输送 100人(含)以上中级及以上技工。

      (二)应届毕业生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三)输送对象应是在长沙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长沙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第十三条 奖励标准。按每输送一人 500元的标准给予院校奖励。

      第十四条 申报资料。

      (一)长沙市培养输送技能人才奖励申报审批表;

      (二)长沙市培养输送技能人才花名册;

      (三)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四)职工劳动合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另需提供学籍档案资料。

      第十五条 申报流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年5月集中组织上一年度培养输送技能人才奖励工作。具体流程为:

      (一)申报。学校每年 4月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资料。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三)公示。将拟奖励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单位账户。

      第五章 高技能人才项目配套支持

      第十六条 支持对象。2017年 6月 21日后获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的长沙市企事业单位。

      第十七条 支持标准。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项目给予10万元配套支持。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的配套支持。

      第十八条 申报流程。高技能人才项目配套支持申报由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常年受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项目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长沙市高技能人才项目配套支持申报审批表和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配套支持建议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办审定。

      (三)公示。将拟配套支持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配套支持资金拨付至单位账户。

      第十九条 支持资金按照配套项目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列支,建立专账进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加强“长沙工匠”铸造工程平台建设,办好5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依托长沙市高级技工学校、高职院校,创办1所以上新型技师学院。技工院校建设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支持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造假单位及个人,不再享受长沙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0日印发

  •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以下简称“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奖惩、修复和退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有力有序、规范透明地推进联合奖惩,全面提升我国社会诚信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红黑名单管理中的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联合奖惩合力。

      ——依法依规,审慎认定。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相关主体行为的诚信度和发起联合奖惩的必要性,研究制定各领域红黑名单统一认定标准,依法审慎认定红黑名单。

      ——分类分级,区别对待。根据相关主体的诚信度,分别实施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联合奖惩措施。对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失信主体,可列入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重点关注名单”),加强监管。

      ——保护权益,鼓励修复。严格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奖惩等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畅通异议申诉等救济渠道,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鼓励守法诚信。

      二、科学制定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的认定标准

      (三)制定标准的部门。各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标准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者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研究制定。各省级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地方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认定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征求广大社会公众意见。出台的标准及其具体认定程序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开。

      (四)规范红黑名单认定的依据。认定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的依据主要包括:一是公共管理和服务中反映相关主体基本情况的登记类信息;二是刑事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奖励、行政给付等反映主体诚信状况的信息;三是拒不履行生效司法裁决的信息;四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或者掌握的相关主体受表彰奖励等信息;五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可作为红黑名单认定依据的其他信息。

      (五)不断完善名单认定标准。标准制定部门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监管领域联合奖惩对象名单认定标准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完善认定标准,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建立的目录清单,健全名单认定标准体系。

      三、严格红黑名单认定程序

      (六)认定名单的部门(单位)。县级以上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按照统一标准认定相关领域红黑名单,国家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授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统一标准认定红黑名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大数据企业、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各类单位和公民个人向认定部门(单位)提供相关主体的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信息,探索研究将其作为红黑名单认定的重要参考。

      (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认定程序。认定部门(单位)依据认定标准生成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初步名单,可根据需要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有异议的,由认定部门(单位)核实。自然人被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应实行事前告知。法律法规已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黑名单”形成后,应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领域“红名单”进行交叉比对,如“黑名单”主体之前已被列入“红名单”,应将其从相关“红名单”中删除。

      (八)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认定程序。认定部门(单位)依据认定标准生成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初步名单,并将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的各领域“黑名单”进行交叉比对,确保已被列入“黑名单”的主体不被列入“红名单”。筛查后的初步名单可通过认定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红名单”;有异议的,由认定部门(单位)核实。

      四、规范名单信息的共享和发布

      (九)规范名单信息内容。名单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相关主体的基本信息,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码)(或公民身份号码、港澳台居民的公民社会信用代码、外国籍人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二是列入名单的事由,包括认定诚实守信或违法失信行为的事实、认定部门(单位)、认定依据、认定日期、有效期等;三是相关主体受到联合奖惩、信用修复、退出名单的相关情况。

      (十)共享名单信息。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要建立名单信息共享目录,严格按照目录归集共享相关信息。认定部门(单位)应将认定的名单及相关信息逐级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并自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动态管理。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国联合奖惩对象名单数据库,供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共享使用。

      (十一)发布名单信息。按照依法公开、从严把关、保护权益原则,由认定部门(单位)通过其门户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红黑名单。涉及企业、社会组织、政府部门的名单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社会组织网、中国机构编制网等渠道发布。名单信息的发布,应当客观、准确、公正,保证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对于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发布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名单信息的发布时限与名单的有效期保持一致。对依法不能公开的名单信息,可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其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纪处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收集各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红黑名单,经核实后与本单位履职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名单进行整合并向社会发布。

      五、依据名单实施联合奖惩

      (十二)政府部门实施联合奖惩。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采取签署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形式,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明确对相关领域红黑名单主体的奖惩措施和实施方式,建立发起、响应、反馈的联动机制。鼓励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国务院关于联合奖惩的要求将红黑名单信息与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并创造条件嵌入本部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信息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带头查询使用红黑名单信息,及时归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统计联合奖惩情况并反馈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十三)鼓励社会力量协同参与联合奖惩。积极创造条件,向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开放全国联合奖惩对象名单数据库信息。鼓励各类社会机构查询使用红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主体实施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对列入“红名单”的主体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服务便利,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安排,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大力推介诚信市场主体。有关单位及时向红黑名单认定部门(单位)反馈红黑名单奖惩信息,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联合奖惩机制。

      六、构建自主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

      (十四)鼓励和支持自主修复信用。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认定部门(单位)可将信用修复情况作为“黑名单”退出的重要参考。

      (十五)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有关部门(单位)认定“黑名单”时,应结合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明确相关主体能否修复信用以及信用修复的方式和期限。对可通过履行相关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的“黑名单”主体,可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部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退出。

      七、建立健全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警示机制

      (十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认定部门(单位)可将在重点领域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相关主体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依法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适应的失信联合惩戒。重点关注名单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选择地对外公开。

      (十七)对诚信状况重点关注对象的警示。认定部门(单位)应通过适当方式,向重点关注名单主体发出警示并提示重点关注有效期。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将在3个以上不同的重点领域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主体转入“大数据警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出预警。重点关注名单主体有效期内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应按照“黑名单”认定标准,及时转入“黑名单”。

      八、依法依规退出名单

      (十八)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退出机制。“黑名单”的有效期、信用修复及退出方式由相关认定部门(单位)结合相关主体违法失信情况确定。“黑名单”的退出包括如下方式:一是经异议处理,“黑名单”主体认定有误的,认定部门(单位)应将相关主体从“黑名单”中删除;二是通过主动修复在“黑名单”有效期届满前提前退出,提前退出需经认定部门(单位)同意;三是待“黑名单”有效期届满自动退出;四是“黑名单”认定标准发生改变,对于不符合新认定标准的主体,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黑名单”主体退出名单后,应立即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误列入“黑名单”的除外),有效期由之前将其列入“黑名单”的部门(单位)确定。

      (十九)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退出机制。“红名单”的有效期由相关认定部门(单位)结合相关主体诚实守信情况确定。“红名单”的退出包括如下方式:一是经异议处理,“红名单”主体认定有误的,认定部门(单位)应将相关主体从“红名单”中删除;二是有效期内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或发现存在不当利用“红名单”奖励机制等不良行为的,认定部门(单位)应将相关主体从“红名单”中删除;三是待“红名单”有效期届满自动退出;四是 “红名单”认定标准发生改变,对于不符合新认定标准的主体,将其从“红名单”中删除。

      (二十)建立健全名单退出、奖惩解除和记录留存协同机制。相关主体退出红黑名单后,认定部门(单位)及时通过原发布渠道发布名单退出公告,有关联合奖惩部门应停止对其实施联合奖惩,相关名单信息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后台继续保存,信用服务机构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保留其失信记录。对于因主体认定有误而列入名单的,相关信息不予保存。

      九、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二十一)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反映监督机制。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红名单”主体的诚实守信行为有异议的,可向认定部门(单位)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认定部门(单位)应在收到反映后及时核实。经核实反映情况属实的,认定部门(单位)应重新对被反映主体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反馈反映人和当事人。

      (二十二)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异议申诉机制。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被列入“黑名单”有异议的,可向认定部门(单位)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认定部门(单位)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及时反馈是否受理,并尽快将核实和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当事人对反馈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复议。

      (二十三)建立健全名单信息更正机制。联合奖惩实施部门在依据名单执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时主动发现、经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申请或投诉发现名单信息不准确的,应及时告知认定部门(单位)核实,认定部门(单位)应及时核实并反馈。因工作失误导致有关单位或个人被误列入“黑名单”的,认定部门(单位)应及时更正当事人的诚信记录,向当事人书面道歉并进行澄清,恢复其名誉。导致当事人权益受损的,依法给予赔偿。对于被误列入“红名单”的相关主体,应尽可能收回其受到联合激励获得的权益。

      十、加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

      (二十四)保护个人隐私。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做好数据库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完善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对故意或因工作失误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要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保障信息安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障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大对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服务机构数据库的监管力度,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确保国家信息安全。

      十一、保障措施

      (二十六)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积极主动发起签署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县级以上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要严格执行相关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认定、发布、归集、共享、更新和使用红黑名单信息,严格执行各项联合奖惩措施。

      (二十七)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研究推进信用立法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强化诚信约束和协同监管要求,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提出修订建议或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

      (二十八)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倡导诚实守信,及时曝光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形成舆论压力,广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做法和经验,扩大联合奖惩对象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警示力。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 民 银 行

    2017年10月30日

  • 中建协:发布2016~2017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11月6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会议,隆重发布238项2016~2017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原副部长郑一军、总工程师陈宜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如生、建筑市场监管司巡视员张毅、人事司司长江小群,中国建筑业协会会长王铁宏,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原司长吴慧娟,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涛,副会长尤京、刘起涛、刘耀华、李宝元、杨镜璞、肖绪文、吴建军、张兆祥、林秋美、耿裕华、韩平等出席大会。会议由吴涛主持。

      易军发表讲话,他充分肯定鲁班奖对推动工程质量水平提高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就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深化建筑业改革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不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要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边界,突出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构建更加合理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招投标制度改革,缩小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改变工程招投标“一刀切”的做法,还权于业主。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质量终身责任追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特别是要加大在资质资格、从业限制等方面的处罚力度。要加快建设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工程担保制度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用市场化手段提高参建各方责任意识,规范主体行为。同时要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监督检查服务、监理单位报告等制度,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二是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工人队伍,切实夯实建筑业发展基础。要鼓励施工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工人,引导和支持农民工成立小微作业企业,逐步实现公司化管理,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提高农民工的归属感。切实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制定适合建筑业特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缴费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等社会多方参与的技能培训鉴定体系。推动建立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专项基金,用于工人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提升建筑业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积极性,切实提高技能素质。要培育一批建筑业技能鉴定机构,统一鉴定标准,确保鉴定质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开展劳动技能竞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建筑业产业工人大军。三是深化改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切实增强建筑业发展内在动力。要积极推广工程总承包,以政府投资工程和装配式建筑为突破口,提高“交钥匙”工程比例,积极开展试点,加大推广力度,尽快完善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推动修订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的责任。允许工程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合同覆盖的其他专业业务,发挥工程总承包优势,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组织效率。要加快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鼓励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积极向工程咨询各阶段拓展业务,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工程咨询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建设单位将咨询服务委托给一家工程咨询企业,为工程项目提供涵盖前期策划、设计、施工、后期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咨询服务。
      郑一军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对进一步做好鲁班奖评选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坚定不移地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奖项数量与评选标准的关系,保持鲁班奖强大的吸引力、号召力和广泛的社会认同感。二是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评审办法,全力避免极个别的拉票或类似行为,严格评审程序、办法、纪律,不断优化专家组结构。三是建筑业企业要理性对待鲁班奖参评工作,不盲目追求奖项数量,不轻易向建设方承诺创优目标。四是协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总结经验,以创新精神不断完善、改进鲁班奖评选工作,把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行业精神贯穿到建筑业企业的实际行动中。
      王铁宏在致辞中指出,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代表了当代我国工程质量的最好水平,是我国工程质量的标杆和国家级品牌。鲁班奖的开展,在全国掀起了以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创立企业品牌为目的的“创鲁班工程”活动,促进了行业管理水平、质量水平普遍提高。他号召,获奖企业要主动承担起引领行业发展的责任,要增强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意识,坚决把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成为人民放心的企业;要带头诚信经营,严禁违法违规行为,把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内涵,在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工程中引领世界城市规划建设发展方向,增强文化自信,努力建设更多的精品工程,为推动我国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今年是鲁班奖创立30周年,大会期间代表们观看了《建百年精品 树行业丰碑》纪念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创立30周年大型专题片,并就创精品工程的典型经验进行了深入交流。广大建筑业企业一致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大力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行业精神,努力建设更多的精品工程,为推动我国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健全政府定价规则,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科学公开和透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颁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是对2006年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完善,是成本监管最核心、最重要的制度,更加注重加强垄断行业监管、规范成本监审行为,标志着政府成本监管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

      新《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一是明确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或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凡有定价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制定或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前,均应按办法规定开展成本监审。二是明确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强调自然垄断环节以及依成本定价的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应当列入成本监审目录,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价格。三是严格定价成本审核,从严制定主要成本指标审核标准,严格界定不得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项目。四是完善成本监审工作程序,促进成本监审规范化。此外,新《办法》还新增了借助第三方力量、推进成本信息公开、建立成本监审档案管理制度、实行经营者失信惩戒等加强成本监审管理机制建设的内容。

      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或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是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企业成本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准确核定成本、严格加强监管要求,加强以自然垄断环节为重点的成本监审,为推进和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13-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成本监审项目近24000个,覆盖电力、天然气、城市供水、教育、有线数字电视、旅游景点、出租车等垄断行业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20多个行业,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约8000亿元。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1月3日)

    截止113日,我站共收到163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28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413.95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86个,核减金额约10.38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35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3、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2、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16、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17、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8、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9、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20、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1、三黎高速盘岭隧道ZK72+585~ZK72+525K72+545~K72+633突水、涌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2、毕生高速第8合同段K79+670~K79+976段右侧滑坡处治设计变更预算;

    23、毕生高速第2合同段K21+400~K22+400窑上停车区设计变更预算;

    24、毕生高速第2合同段K25+800~K26+900海子街互通区设计变更预算;

    25、遵绥延伸线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26、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第LWTJ-9合同段K46+300--K46+400K46+460--46+560段软基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27、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697~YK91+810 ZK91+700~ZK91+860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28、织纳高速第四合同杨保寨隧道YK91+810~YK91+935 ZK91+7860~ZK91+977穿越瓦斯段设计变更金额;

    29、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预算;

    30、惠罗项目K17+680~K17+920左侧边坡施工图预算;

    31、惠罗项目K35+650~K35+810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13日)

  • 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公布

    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新文本”)。旧版同时废止。

      据介绍,新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新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新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其中,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11.02 宗边

  • 天津市: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津建房〔2017〕365号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局,各开发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919

    (此件主动公开)

  • 海南省:2017《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通过评审

      10月31日,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海南装配式建筑工作发展,并着手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编制工作,目前该编制工作已结束。日前,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在海口市主持召开会议对2017《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进行评审。

      会上,定额编制小组成员结合海南实际分别从装配式定额现状分析、定额编制的必要性、编制内容、编制依据、编制过程、编制说明、定额水平分析、定额修正和试行、其它说明等环节详细汇报了定额编制过程。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刘副厅长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后,对装配式定额编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定额编制是一项科学严谨的系统工程,贯彻定额编制要引导建筑业转型升级,并与建筑业发展方向和海南生态环保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出规范、系统并满足行业需求的计价依据。

      与会评审专家对2017《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试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从定额编制的依据、原则入手,对各章节定额子目的人、材、机消耗量分别进行了复核。各评审专家和编制组成员积极交流意见,对本定额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最终评审委员会一致通过本定额的评审。

      据了解,此次评审工作圆满结束意味着海南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健全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将对海南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国务院:全面取消营业税,建筑业“营改增”核心政策与实施要点大盘点

      10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增值税征税范围,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并明确相应税率。根据13%这一档增值税率已取消的情况,将销售或进口粮食、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13%降至11%。同时,目前对部分行业实施的过渡性政策保持不变。此举旨在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为下一步深化改革铺路。

      草案明确,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经国务院同意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作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至此原先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统一征收增值税,意味着我国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

      建筑业“营改增”

      2016年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被纳入营改增试点。2017年5月1日,正式实施营改增。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企业管理、财税管理,以及各专业的发展,尤其是对工程造价与投资控制的影响十分深远。建筑经济与管理公众号对建筑业“营改增”的核心政策和实施要点进行大盘点,供同业交流参考。

      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召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会议强调:以营改增作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今年要全面推开。会议明确指出,全面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重头戏”。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建筑经济与管理公众号根据此《通知》,发布了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11个问题,如下:

      一、建筑业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11%,怎么还出来了3%,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阐述: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换句话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就可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按3%的比例交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那问题有来了,具体是哪些建筑服务是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呢?

      三、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四、建筑工程老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五、建筑服务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同,如何纳税?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六、进项税额中不动产如何抵扣销项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七、建筑业哪些可以免征增值税?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八、什么是建筑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九、纳税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十、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十一、建筑服务包含哪些类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2016年4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动员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切实做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

      会议强调,要重点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抓好政策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帮助企业吃透、用好营改增政策;

      二是做好新税制下的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力争在5月1日前调整到位并尽快发布;

      三是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监管,引导企业完善进项税抵扣链条;

      四是切实加强企业管理,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努力增加抵扣、减轻税负;

      五是做好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财税部门沟通,不断完善两个行业的营改增政策,确保两个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 国资委发文:央企参与PPP项目实行总量控制 PPP不再是央企的海洋

      最近一份国资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财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圈内流传,该通知明确提到央企要审慎开展PPP业务,明确自身 PPP 业务财务承受能力的上限,对PPP业务实行总量控制。

      通知称,近年来,随着国内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转变为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中央企业主动适应改革要求,积极参与PPP项目,有关业务快速增长。但PPP项目投资金额大、回报期长、部分项目操作不规范、大量资产负债表外运行等,加大了企业财务风险。为加强中央企业境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业务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并下发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四条:明确财务承受能力边界、严格财务风险源头管控、优化项目资金安排、规范 PPP 业务会计核算等,而每一条又分为具体规定。

      当初推出PPP模式,其本意之一是在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中吸引民间资本,可是放眼望去,目前的现状却是PPP已成银行的海洋、央企的饕餮大餐。纵观整个PPP市场,毫不夸张的说有些项目的招标条件和规则,就是为央企、国企量身定做的。“例如,有的PPP项目只有4亿-5亿元,却要求社会资本要有100亿元净资产。”试问有几家民企能达到?再者,中小民企资金实力弱,银行方面根本不愿意为民营企业借贷,谈之色变,所以即便是有机会拿到PPP项目也无力参与融资,导致民企的“求生之路”愈发艰难。

      目前,央企已是PPP项目的绝对玩家。根据有关数据,截止9月,今年新成交的项目已经达到3.17万亿元,而八大建筑央企上半年中标PPP项目总投资额就已超1.5万亿。目前央企的负债率普遍高企,央企参与PPP项目的资金大部分自于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今年金融工作会议以来,防控风险成为金融工作的主基调,因此文件出台也显得顺理应当。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文件下发,对央企未来PPP的市场份额的拓展在短期内影响较大,这个文件主要是规范央企的PPP项目,避免债务风险,避免预算的软约束,在规范PPP项目规范政府债务的同时,也能为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腾出一定的空间。

  •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通天津国税电子申报软件附加税费申报功能的公告

    2017年第8号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6〕94号)规定,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决定在天津国税电子申报软件开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防洪工程维护费(简称附加税费)申报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天津国税电子申报软件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可同时申报缴纳附加税费;地税网上税务局中附加税费申报功能也同时保留,纳税人可自行选择申报途径。

    二、本次系统调整操作说明详见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软件下载—电子申报平台—升级软件和升级说明”栏目和天津财税政务网网站“网上税务局—通知公告”栏目。

    特此公告。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2017年10月31日

  • 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2017年10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12月1日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

      答:机关、团体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事关党风政风,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关、团体楼堂馆所建设。早在1988年,国务院就颁布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践中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作为落实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的重要举措,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严格控制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的举措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防止公共资金用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把宝贵的资金更多用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条例》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制定的。

      问:《条例》适用于哪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是否适用《条例》?

      答:《条例》规定,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适用本条例。《条例》所说的机关是指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所说的团体,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经费和办公用房建设、维修资金都由财政给予保障,对其建设楼堂馆所应当严格控制。《条例》同时规定,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外的其他团体建设楼堂馆所,参照适用本条例。对机关、人民团体、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团体维修办公用房,《条例》规定其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维修标准,并禁止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配置超标准的设施。对财政给予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团体以及国有企业建设、维修楼堂馆所,由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管理办法。

      问:《条例》从哪些方面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

      答: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条例》在明确规定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不得以技术业务用房名义建设办公用房,不得违规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的同时,从三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严格项目审批,规定建设办公用房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建设办公用房;审批机关应当严格审核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对属于禁止建设或者建设的必要性不充分、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等情形的,不得批准;对未经批准的办公用房项目不得办理规划、用地、施工等相关手续,不得安排预算、拨付资金;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进行设计、施工,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二是强化资金管理,防止建设单位“各显神通”自筹资金违规建设办公用房,规定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资金由预算资金安排,不得有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以及接受赞助或者捐赠等情形;建设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组织编报竣工财务决算。三是严控建设标准,规定建设办公用房应当遵循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问:如何保证《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

      答:保证《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关键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条例》专设“监督检查”一章,规定审批机关、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建设楼堂馆所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机关有权要求相关单位提供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并进行现场检查,相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机关、团体应当加强办公用房项目档案管理,将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条例》还对建设楼堂馆所信息的公开和违法行为的举报作了明确规定。对建设楼堂馆所中的违法行为,《条例》区别不同情况,规定了责令停止相关建设活动或者改正,对所涉楼堂馆所予以收缴、拍卖或者责令限期腾退,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等法律责任。

      问:《条例》出台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如何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答:《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抓好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组织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的要求上来,在项目审批等工作中严格把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及时制定有关配套制度。落实《条例》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给予经费补助的团体和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建设、维修楼堂馆所的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修改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三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办法。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梳理、研究办公用房审批机关的职责分工,及时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完善、优化办公用房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工作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的有关规定。

  • PPP落地速度加快 环保养老受资本青睐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8期季报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入库项目14220个,累计投资额为17.8万亿元,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9个行业领域。其中,6778个项目处于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阶段,均已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审核,纳入管理库,投资额10.1万亿元。国家示范项目共三批合计697个,总投资1.8万亿元,落地率82.1%,比2016年落地率提高32.3个百分点。

      从PPP市场结构看,民企参与行业数比去年增多。民营、含民营及外资的联合体两类项目数合计270个,占落地项目数的47.2%。民营企业参与的行业领域达17个,其中,市政工程108个,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30个,养老20个。去年位居前列的则是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和水利建设。此外,相比去年,民企参与的行业新增了农业、林业、体育等。

      民企加速挺进环保、养老和农业领域PPP与政策驱动密不可分。今年以来,相关政策密集出台。5月份,财政部、农业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7月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8月份,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系列政策为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领域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今年以来,全国PPP项目“绿意”渐浓。“公共交通、供排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利建设、可再生能源、教育、科技、文化、养老、医疗、林业、旅游等多个领域PPP项目都具有推动经济结构绿色低碳化的作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9月末,已落地绿色低碳项目1373个、投资额15889亿元,落地率达35.9%。绿色低碳项目个数和投资额分别占全国落地项目的57.5%、38.8%。

      当前,西部地区PPP模式需求较大,无论项目数还是投资额均领先于东部、中部和东北。管理库中西部项目数为2687个,占同口径全国总数的39.7%;投资额为4.2万亿元,占同口径全国总额的41.4%。与上季度末同口径数据相比,西部项目数净增297个,投资额净增4909亿元;与去年末同口径数据相比,项目数净增1038个,投资额净增15134亿元。

      截至9月末,基本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落地投资额占比超10%。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数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教育、旅游和医疗,投资额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旅游、医疗和教育。与上季度末同口径数据相比,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净增项目数172个,净增投资额1648亿元;与去年末同口径数据相比,净增项目数494个,净增投资额4282亿元。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此前表示,推广PPP模式的初心,是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入市场的机制和资源,提升管理能力,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而不是单纯地解决融资问题。规范发展是推进PPP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只有做真正的、规范的PPP,才能为PPP发展注入持久的动力和活力。(董碧娟)

  • 河北省:关于拟提请命名河北省园林县城的公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10月22日至27日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饶阳县、赞皇县等5个县申报省级园林城工作进行评审验收。专家组认为:5个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河北省园林县城的标准。经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命名赞皇县、深泽县、无极县、涞源县、饶阳县为河北省园林县城。

      根据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河北省(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区评选办法和标准要求,现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并留下真实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期:2017年10月31日- 2017年11月9日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联系电话:0311-87905560

      传    真:0311-87904132

    2017年10月31日

  • 住建部:《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征求意见

    关爱老年人从标准做起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征求意见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发文,对重新修订完善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要求、落实“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及“按照保障安全、方便合理的原则,修订完善养老设施相关设计规范等标准”等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组织有关单位对《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原规范”)进行了修订,旨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

      经梳理发现,与原规范相比,此次修订有以下亮点。

      ■ 变更原规范名称

      将原规范更名为《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在我国正在建设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互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下,被广泛接受的“养老设施”概念内涵过于宽泛。“老年人照料设施”概念,即“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和场所”的提出,不仅明确了机构养老设施和提供照料服务的社区养老设施的适用范围,也符合国际上对此类建筑的称谓。此次更名,还能适应国家建设标准改革的总体要求。

      ■ 完善编制目的和设施的建筑设计原则

      为适应我国老年人照料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增加了“健康”和“节能”基本要求,增加了“保护老年人隐私和尊严”和“适应运营模式,保证照料服务的有效开展”设计原则。

      ■ 下调设施等级的规模指标

      原规范主要适用于各级政府运营的非营利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规模指标偏高。今后养老服务向社会投资全面开放,民办类老年人照料设施的比重将大幅增加。大力培育发展小型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将成为趋势,融入社区的中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是发展的重点。

      ■ 简化用房设置的规定

      原规范规定设置的功能用房较为齐全,主要适用于远离社区且拥有独立场址的养老机构。今后国家将提倡依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建设小型社区养老院,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并鼓励实行服务外包,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照料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相应简化了各类用房设置,适应运营服务方式的多样性与灵活性要求。

      此外,此次修订在其他方面也作出了相应调整,比如“调整日照标准”、“调整交通空间的最低标准”、“补充有关安全疏散要求的基本规定”、“补充有关建筑智能化的规定”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按照相关要求,三部门在修订《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也作出了部分调整。

  • 湖北省:孝感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10月26日,孝感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孝感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会上,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海涛要求审计部门认真履职,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推政府投资建设领域规范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办法》要求对市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实行分层分级审计制度。市审计机关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开展有关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审计,对重大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对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评审,开展有关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作。建设单位(业主)或受其委托进行项目建设管理的单位按照法定职责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财政部门的依法评审。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市人民政府指令市审计机关审计的项目,由市审计机关组织审计;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由市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市审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对未经审计机关直接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抽审。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统一由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审计部门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重大项目实施跟踪审计,以及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审计调查的监督内容和重点。明确要求财政、市发改、建设、交通、水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市审计机关通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监督情况。

      《办法》对聘请的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市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评审;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从市审计机关或财政部门依法建立的中介机构(专家)库中择优确定。发现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审计机关、财政部门、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并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相关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贵州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约谈会议纪要

  • 广州:地铁18号线和22号线计划10月底开工建设

      广州市轨道交通18号线和22号线及同步实施场站综合体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近日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招标,计划10月底开工。
      该项目招标公告显示,18号线沿线经过南沙区、番禺区、海珠区和天河区,线路全长62.7公里,共设万顷沙、横沥、番禺广场、南村万博、沙溪、石榴岗、琶洲西区、冼村、广州东站9座车站;22号线沿线经过南沙区、番禺区和荔湾区,线路全长31公里,全线共设番禺广场、祈福、广州南站、陈头岗、西三、东沙工业园、西朗和白鹅潭8座车站。该项目列车最高运行时速160公里,按照“大站快车+站站停车”的模式进行运营。18号线万顷沙至冼村段、22号线番禺广场至陈头岗段,开工时间暂定为2017年10月28日,工程竣工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而18号线冼村至广州东站段、22号线陈头岗至白鹅潭段开工时间暂定为2018年6月28日,工程竣工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该项目中标金额为436.31亿元,招标范围为18号线、22号线及同步实施场站综合体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单个招标项目。
      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实现南沙与广州中心城区间交通的快速需求,满足沿线区域客流通勤需要。18号线将承担连通万顷沙、广州东站两大枢纽,远期辐射白云机场枢纽的功能,22号线作为南站快线,实现南沙、番禺、荔湾与广州南站的快速轨道交通联系,并增强广州南站的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届时,南沙新区到广州东站只需30分钟,去白云机场只需45分钟,助力将广州打造成为国家“十三五计划”提出的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实现珠三角地区综合交通和公共交通发展战略。
  •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答记者问

      10月23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称《实施细则》)。这是继《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称34号文件)后,针对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又一指导性文件,对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问:《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34号文件印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制度的贯彻落实。目前,制度实施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国务院各部门均已建立审查机制,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31个省(区、市)均已印发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审查工作;市县政府在省政府指导下着手部署落实。同时,在制度实施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制度全面实施。基于上述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实施细则》,其重要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有利于深化政策制定机关对制度的理解和认识。由于观念转变滞后、自身能力有限等原因,一些政府部门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仍不到位,影响了工作进展。在34号文件印发一年后,经国务院批准,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细则》,对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再次提出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各地区、各部门对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形成持续推动制度实施的良好局面。

      (二)有利于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从当前制度实施情况看,虽然大多数部门和地区已经建立了审查机制,但实际运行中存在不认真审查和审查能力不足等问题。《实施细则》通过进一步明确审查机制和程序、细化审查标准、加强政策指导、强化监督问责,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制度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有利于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一项新的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34号文件对制度建立做出了全面部署,文件印发以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在审查机制、方式、程序和强化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很多有效的经验做法。《实施细则》正是在总结相关经验和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细化,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本身不断完善。

      问:《实施细则》的基本特点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细则》分6章、共26条,分别从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细化。总体思路是,坚持问题导向,在遵循34号文件基本规定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明确相关程序和规则,督促和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切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实施细则》集中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强化程序约束。有效的程序约束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在自我审查的前提下,如何设计好审查程序至关重要。《实施细则》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强化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程序约束,着力解决不审查、不认真审查问题。一是明确内部审查机制。为建立内部审查机制提供模式选择,既可以由政策制定机关的具体业务机构负责,也可以由内部特定机构统一负责。政策制定机关可以自行确定,关键要建立机制、明确责任。二是要求形成书面审查结论。未形成书面结论的视为未进行审查,而且书面结论应当体现包括核对审查标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判断是否适用例外规定等在内的整个审查流程,防止敷衍了事。三是细化征求意见规则和程序。强调公平竞争审查要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书面结论中说明征求意见情况。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四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政策制定机关需要于每年1月31日前,将公平竞争审查年度总结报告报送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便于联席会议掌握制度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指导。

      为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细则》还制定了“一图一表”,即流程图和审查表。流程图体现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基本步骤,可以概括为“三步走”:第一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二步核对是否存在违反18条标准的情形,第三步在违反相关标准的情况下确定是否适用例外规定。审查表为形成书面审查结论提供了形式参考,包括文件名称、涉及领域、起草和审查机构、效力层级、征求意见、标准核对、具体结论、是否适用例外规定等要素,反映审查工作的全过程,并由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随相关材料一并履行发文程序。下一步,将在各地区、各部门鼓励推广使用审查表,不断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统一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加强实体指导。34号文件从维护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两个维度,明确了四个方面18条审查标准,基本涵盖了当前政府部门妨碍市场竞争的主要行为类型。但是,由于经济生活的复杂性,一些政府部门在面对具体政策措施时,仍然存在难以准确把握和适用审查标准的问题。《实施细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反垄断执法实践以及各方面反映的问题,在充分征求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对四个方面18条审查标准逐条进行细化,形成了50余条二级标准。

      细化审查标准的主要思路:一是进一步明确标准内涵。比如,明确了“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退出条件”的内涵,即“不合理”指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者超出实际需要的准入退出条件;“歧视性”指对不同所有制、地区、组织形式的经营者实施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的准入退出条件。再如,明确了“不得违法披露或者违法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中的“敏感信息”概念,即除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之外,生产经营者未主动公开,通过公开渠道无法采集的生产经营数据,包括拟定价格、成本、生产数量、销售数量、生产销售计划、经销商信息、终端客户信息等。二是进一步列举表现形式。比如,列举了“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具体形式,包括实施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设置专门针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的专营、专卖、审批、许可;设置关卡或者通过软件、互联网设置屏蔽等手段等。再如,列举了“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具体形式,包括给予特定经营者财政奖励和补贴;减免特定经营者应当缴纳的税款;以优惠价格、零地价或者以划拨、作价出资方式向特定经营者供应土地;在环保标准、排污权限等方面给予特定经营者特殊待遇;对特定经营者减免、缓征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住房公积金等。三是与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相衔接。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基于经济发展需要和实现更大效率目标的考虑,对特定行业、领域和行为做出了特殊规定。《实施细则》在细化审查标准的同时注重做好相关衔接。

      为更好地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审查,《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咨询和争议协调解决机制。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审查可以咨询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的意见;也可以向履行相关职责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咨询,反垄断执法机构基于政策制定机关提供的材料,提供咨询意见。对存在较大争议或者部门意见难以达成一致的问题,政策制定机关还可以提请同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协调;仍无法协调一致的,由其提交上级机关决定。

      (三)严格监督问责。现阶段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采取“自我审查”模式。这是当前最为现实可行的方案,有利于制度的尽快出台和顺利实施。但是,仅仅依靠自我审查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使公平竞争审查真正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保障审查工作的客观性、有效性。《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监督举报和责任追究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对未进行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反映,或者向上级机关或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二是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强调政策制定机关主动纠正与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相结合。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审查出台政策措施的,应当及时补做审查;发现存在违反审查标准问题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调整相关政策措施。上级机关可以责令政策制定机关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及时改正的,要依法依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三是发挥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监督作用。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进行调查,并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停止执行或者调整政策措施的建议。

      问:下一步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实施细则》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实施细则》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做好《实施细则》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通过刊发文章、组织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宣传解读,使各地区、各部门尽快了解和掌握主要内容,将审查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实施细则》的指导作用,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二)严格审查增量政策。督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按照34号文件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落实审查责任,把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到每一项政策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切实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实际效果,防止再出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开展专项督导。以部际联席会议名义开展督导调研,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34号文件和《实施细则》,总结推广先进的经验做法,督促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改进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反垄断执法。依法加大执法力度,查处一批典型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及时公开案件情况,倒逼政策制定机关认真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使反垄断执法与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合力,共同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五)加强监督问责。对未进行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政府部门,按照34号文件和《实施细则》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处理决定,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

  • 浙江省:关于规范使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关于规范使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

    建办办字〔2017〕291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义乌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的复函》(建办市函〔2016〕97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方案的复函》(建办市函〔2017〕666号)等文件要求,我厅自2016年12月开始陆续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申报和智慧化办理。企业通过我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获得核准后系统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企业直接从PC端下载打印纸质证书,无需再到窗口领证或者物流领证。每本电子证书上有“建设部”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两处二维码,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查看资质详细信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应对企业提供的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予以认可,企业资质信息情况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上的二维码查询,也可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查询。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 江苏省:关于推进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传承工程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传承工程的实施意见

    苏建办〔2017〕51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规划局、园林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建设局、规划局,厅相关处室、单位,厅管相关社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关要求,抢救性记录与保护传承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水平,推动城乡空间文化特色彰显与建筑业转型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传统建筑和园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江苏拥有悠久的城市建设史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苏州园林和以“香山帮”为代表的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当代城乡规划建设的宝贵资源和创新源泉。在快速城镇化、工业化、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建筑市场开放和现代建造技术快速发展,传统营造技艺日渐式微,面临着传统工匠队伍老化、传统技艺后继乏人、历史建筑修复修缮“似是而非”、城乡空间特色湮灭等严峻问题,亟待加强保护和传承。

      全面系统地开展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传承工程,抢救性记录、保护和活化传承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既是城乡建设领域树立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使命,也是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历史街区、古典园林与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修复,提升城乡空间文化特色与功能品质的重要途径。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园林、建筑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传承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力量认真推进实施。

      二、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传统营造智慧,深入挖掘和抢救性记录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并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江苏传统建筑文化与营造技艺的保护传承融入当代规划建设之中,为全面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与“两聚一高”新实践,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提供重要支撑。

      2. 基本原则。

      ——原真记录与活化传承并重。在积极开展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的系统性整理、抢救性挖掘和原真性记录的同时,加强传统营造技艺的教育和培训,着力培育一支年轻化、专业化、高水平的传统营造技艺传承人和匠师队伍,使江苏优秀的传统营造技艺能够活下来、传下来、用起来。

      ——加强保护与引导应用并重。进一步加强对于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及其实物载体的保护,积极推广传统营造技艺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中的应用,使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修复更加原汁原味;积极探索传统营造技艺融入现代建筑和园林设计建造的合理途径,鼓励和引导现代建筑设计融入本土元素、体现传统文化精神、彰显地域文化特色。

      ——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并重。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注重和加强城乡建设部门与文化部门(文物部门)、高校科研单位等的统筹协作,鼓励和引导专家学者、设计师、建筑和园林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动传统营造技艺的活化传承;通过深化建筑工程管理和教育培训机制改革创新,着力形成有利于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活化传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3. 总体目标。到2020年,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保护工作在抢救性保护、原真性记录、系统性研究、人才教育培训、匠师队伍建设、传承应用与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建立一批从事研究、教学和培训的专业基地,优化完善一批制度标准,培养造就一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乡土人才;传统建筑和园林、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原真性修复与保护水平明显提升,既有传统文化精神、又具有地域特色的当代建筑和园林精品不断涌现。

      三、重点任务

      1. 组织抢救性记录。通过组织拍摄江苏传统营造技艺传承人、设计大师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的访谈和工作实景,抢救性、原真性地记录江苏传统营造技艺传承发展的历史脉络,解析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工法与特色,真实展现江苏具有代表性的古建筑构造机理、传统营造技艺、古建园林艺术等。

      2. 开展系列专题研究。在全省城乡空间特色规划对传统建筑特色分区引导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和各市传统建筑特色与传统营造技艺保护系列研究,系统调查梳理区域传统建筑及其承载的传统营造技艺,总结提炼地域传统建筑特色和传统营造技艺,明确传统营造技艺活化传承的策略和实施路径,为优化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工匠队伍教育培训和传统营造产业链培育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3. 建设数字化载体。通过微信公众号、PC网站、微网站等现代数字化网络传播平台建设“江苏古建园林营造数字博物馆”,搭建江苏传统营造技艺集中展示、科普宣传、学术研讨的在线平台,信息交流与教学培训的互动式社区和社会大众参与交互的创新空间。

      4. 完善优化制度标准。完善古建园林企业管理办法,推行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工程总承包制,实现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完善古建工程计量定额标准和招投标评标办法,编制和完善传统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规范、中高职古建筑专业教学标准、工程施工规范,建立与传统建筑形式、要求相配套的消防、人防标准等。

      5. 建立研究和培训基地。省级层面设立江苏传统营造技艺研究的新型智库,围绕传统建筑文化与传统营造技艺保护传承开展课题研究、决策咨询、学术研讨和人员培训等;在相关院校开设传统建筑设计与修建专业,编制系列培训教材,鼓励和支持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设立传统技艺技能研究基地、实训基地、重点实验室等,广泛开展传统营造人才培训,推动技术创新、创作进步、交流研讨等活动。

      6. 培育古建工匠队伍。重视乡土人才培养,健全和完善传统营造工匠的专业培训、等级认定、业绩考核的长效激励保障机制,加大对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人的抢救保护力度,重塑和推广“师带徒”模式,在设计施工、工程咨询、学术研究、交流培训等方面积极发挥传承人的作用。培育壮大古建工匠队伍,通过积极组织参与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建立大师工作室等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舞台,提高工匠队伍的社会美誉度。

      7. 培育示范企业。引导企业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推广“营造技艺传承人领衔+专业工匠”的施工模式,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传统营造技艺推广应用和转化体系,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优秀人才团队。鼓励企业走出国门,开展国际交流、研修和业务合作等,塑造江苏传统营造的国际化品牌。

      四、实施推动

      大力实施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传承工程,对于推动江苏建筑产业转型发展,培育城乡建设行业的当代工匠精神,提高江苏建筑文化的影响力和生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住建、规划、园林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传统营造技艺的挖掘、记录、研究和传承等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加强监督考核。相关单位、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推进落实。同时,要加大宣传引导,促进传统建筑和园林文化知识传播、普及和技艺交流,提高行业和社会的保护传承意识和认知水平,努力营造有利于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活化传承的社会氛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9日

  •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2017年9月份行政执法情况简报

       一、实施行政检查情况

      市监督总站共实施行政检查253件,与上月(372件)相比减少119件,降低32%

      二、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市监督总站共实施行政处罚90件,其中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19件,按照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69件,撤销立案2件。与上月(120件)相比减少30件,降低25%,与去年同期(130件)相比减少40件,同比减少31%

      三、行政处罚职权履行情况

      市监督总站共履行行政处罚职权11项,与去年同期(7项)相比增加4项,同比增长57%。履行2次及以上的7项,与去年同期(2项)相比增加5项,同比增长250%

      四、罚款金额

      市监督总站共罚款60.62万元,与上月(84.91万)相比减少24.29万元,降低28.61%,与去年同期(46.79万元)相比增加13.83万元,同比增长29.56%

      五、12345等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情况

      市监督总站共接到12345热线投诉举报1件,已立案,查处率为100%
  • 住建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的通知

    建办村函[2017]69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关于“研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的要求,自2014年起我部启动了每年一次覆盖全国所有行政村的农村人居环境调查。现就2017年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2017年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对象为全国所有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调查内容含行政村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等4大类42项指标及10项照片信息,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农户厕所粪污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指标。调整后的行政村人居环境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和信息表填报要求见附件1、附件2。

      调查期内行政村发生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行政村采集和录入信息。行政村调整情况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后提交我部村镇建设司。

      二、调查录入方式与截止时间

      以行政村为单位,调查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按照信息表内容逐村、逐项采集信息并拍摄相关照片。现场调查要真实、客观反映情况,填写内容要全面,填报数据要准确。现场调查完成后,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录入信息。

      (一)现场填写纸质信息表后在电脑终端录入。调查人员要做好照片信息与纸质信息表的对应标记,并将采集的信息完整、准确地录入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czjs.mohurd.gov.cn)。

      (二)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现场采集、录入信息。调查人员要事先下载信息系统应用程序并安装到手机等移动终端。现场调查时打开应用程序,现场采集信息、拍摄相应照片保存后即可实现即时上传信息系统。应用程序及使用说明可在信息系统下载。

      调查数据采集截止时点为2017年9月30日。各地要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今年的调查录入任务。

      三、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和培训

      我部将在信息系统更新2017年调查培训材料。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登录信息系统下载培训材料,并督促市、县及时发放给基层调查录入人员,确保人手一份。尽快召开动员和培训会,对县级相关部门、基层调查录入人员进行培训,要针对指标理解有偏差、调查不细致等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督促各县(市、区)建立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录入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组织动员、开展培训工作情况于2017年11月20日前报我部村镇建设司。

      四、加强督促检查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采取定期汇总、通报各市(州、盟)调查录入进度及排名等措施,督促进展较慢的县(市、区)加快调查录入进度。组织现场抽查,督促各县(市、区)对已录入数据进行逐村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弄虚作假较为严重的进行批评。

      联系人:村镇建设司治理处 胡建坤

      联系电话:010-58933609 传真:010-58933123

      附件:1.行政村人居环境信息表

      2.行政村人居环境信息表填报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青海新建燃气设施要与主体同步设计

      针对城镇燃气利用和发展专项规划滞后,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不统筹、不衔接等问题,日前,青海省将城镇燃气专业设计全面纳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统一管理,要求新建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燃气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纳入初步设计审查或施工图审查范围。

      该省明令禁止燃气经营企业设计审查代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要求新建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燃气设施应由建设项目主体设计单位统一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取得城镇燃气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后,应按规定进行设计招投标、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等程序。从事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禁止无资质、资质不符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接项目。燃气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城镇燃气专项规划,既有建筑燃气改造专业设计应与规划部门、建筑设计相关专业、燃气经营企业就燃气设施红线布局,与建构筑物、其它市政公用管线安全距离确认和满足日常巡视、抢修和管理的需要等做好协调沟通,确保与有关工程相协调并满足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审查资质,审查机构在审查城镇燃气工程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审查,确保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欢迎订阅《中国建设监理与咨询》(2018年度)

      《中国建设监理与咨询》面向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理企业的管理者和从业者,面向国内高校相关专业的专家学者和学生,以及其他关心我国监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人士。

      《中国建设监理与咨询》内容主要包括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监理企业管理经验介绍和人才培养等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各类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交流;监理理论研究及前沿技术介绍等。

      备  注:为便于我们更好地为您服务,以上资料请您详细填写。汇款时请注明征订《中国建设监理与咨询》并请将征订单回执与汇款底单一并传真或发邮件至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信息部,传真 010-68346832,邮箱 zgjsjlxh@163.com.

      联系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孙璐 刘基建,电话:010-68346832 88385640.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焦阳,电话:010-58337250.

      中国建筑书店 电话:010-68324255(发票咨询)。

      附件:《中国建设监理与咨询》征订单回执

  • 北京市:共有产权政策系列解读之规范管理篇

    循环使用,严格监督,彰显公平正义

      “编筐编篓,重在收口”。房子建好了,百姓入住了,并没有万事大吉,如何做好服务、让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均等的公共资源,促进社区和谐;如何规范管理,让投机钻营者在监督中付出代价,彰显公平正义,这是真正实现保障性住房公平善用的关键一环。

      为了让百姓感受到踏踏实实的“获得感”,多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保障房精细化管理力度,在全国率先建立起涵盖“使用监督、运营管理、社会化管理”三位一体的服务管理模式,一方面下大力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将保障对象纳入属地社会化管理体系,享受就近上学、就医、社保、养老等公共服务,确保保障家庭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安;一方面加强使用监督管理,推广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大人脸识别等科技监管系统覆盖面,健全动态监督管控体系,让保障房成为彰显公平正义的平台。

      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在充分总结我市多年来在住房保障使用监督和服务管理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共有产权住房的出租、回购、再上市以及后期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和提高。

      --加强出租管理,优先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出租

      《办法》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严格再上市管理,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在以往的北京市产权型保障房和政策房中,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转换为完全商品住房的。而此次《办法》中,充分考虑北京市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和当前阶段共有产权住房供需紧张的情况,在充分听取各界专家意见基础上,对共有产权住房再上市产权性质上进行了收紧,以“封闭管理、循环使用”为原则,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共有产权”性质再上市后也不能变更,真正实现“封闭管理、循环使用”,满足更多无房家庭住房刚需。

      --连通诚信系统,提高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成本

      《办法》规定,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变更家庭户籍、人口、住房、婚姻等状况,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同住人违反购房合同约定,且拒不按代持机构要求改正的,可以责令其腾退住房,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载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限制该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通过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出租、回购、再上市管理,让作为“不动产”的房屋,在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中“流动”起来,满足更多“夹心层”家庭的需求,让政策更加公平;通过加大打击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的监督力度,让投机钻营者面临更高的违规成本,凸显社会正义。未来的共有产权住房,将真正回归住房的“居住”属性,为不断完善我市基本住房制度,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和房地产调控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

  • 邢台市: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单位名称 资质
    等级
    证书编号 单位地址 法定
    代表人
    河北宏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120513000684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900号市委党校八层 马小灿
    河北风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甲001613003392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中华大街988号红星美凯龙商务综合体B1901-1912 刘素璞
    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001613003294 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205 李冬羽
    河北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甲级 甲001713003711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988号红星美凯龙西塔楼19 王志强
    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甲级  001413002739 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228号长城花园商务楼8 陈慧敏
    邢台金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001403190014 邢台市开元北路299 郝景海
    河北昌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110603190006 邢台市桥东区新兴东大街17号顺泰集团三楼 马保安
    河北卓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140603190008 邢台市桥东区泉南东大街123 陈富国
    河北艺纬格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乙级  141003190011 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西大街燕云台31号综合楼 孙力华
    河北正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151403190013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丰基大厦B14 檀会芳
    邢台城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  141303190012 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74 郭建顺
    河北千鸿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乙级  171603190016 邢台市团结西大街63 王鸿杰
    河北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乙级
     001503190015 邢台市桥西区新八一大街79号院东邻三楼 罗少彬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7〕183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物价局、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为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解决西南地区弃水问题,实现水电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引导和全局统筹,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

      (一)加强规划统筹。四川省、云南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电力供需形势,优化两省电力“十三五”发展目标,科学安排在建项目开发时序,保持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合理发展规模,力争“十三五”后期不再新增弃水问题。

      (二)加快规划内的水电送出通道建设。相关省(区、市)政府部门和电力企业要结合市场需求和电源建设,尽快按照国家确定的雅砻江中游、大渡河上游等大型水电的消纳方案开展工作,明确输电方案,配套建设水电送电通道。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尽快建成“十三五”规划的滇西北至广东±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四川水电外送江西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输电工程,结合在建梯级建设投产时序,积极协调推进白鹤滩水电站和金沙江上游水电外送通道建设工作,争取“十三五”期间新增四川送电能力2000万千瓦以上、新增云南送电能力1300万千瓦以上,确保水电送出通道需求。

      (三)加强水火互济的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省政府部门、电网企业,推进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的输电通道建设,从规划上考虑连接云南贵州电网,增加四川陕西通道能力,实现相邻电网互联互通,水火互济。

      (四)加强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省政府部门、电网公司加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之间输电通道规划研究,提高输电能力,建立水电跨网消纳机制,进一步扩大云南水电的消纳空间。

      (五)加快推进龙头水库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省政府部门、发电集团公司加快推进雅砻江两河口、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建设,推动金沙江中游龙盘水电站尽早开工,争取尽早竣工建成,增加雅砻江、大渡河和金沙江中游水电调节能力。

      二、完善价格机制,提高水电竞争力

      (六)调整富余水电消纳的价格机制。在保证跨省区送受水电一定优先发电计划的基础上,富余水电通过参与受电地区市场竞价扩大外送比例。鼓励四川、云南等省利用富余水电边际成本低的优势,积极开展水电与载能企业专线供电试点,增加本地消纳和外送。

      (七)研究完善跨省跨区输配电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指导云南省适时合理调整输配电价结构,降低省内500千伏输电价格;研究完善跨省跨区输电价格形式,采取两部制等方式实现增送电量输电费用下降,增加西南水电在受端地区竞争力。

      三、建立市场和鼓励政策等长效机制,促进水电消纳

      (八)建立健全市场化消纳机制。按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发挥北京、广州区域电力交易平台作用,完善市场规则和交易机制,推进跨省跨区水电市场化交易,鼓励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形成有利于水电优化配置的市场化机制和价格机制;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推动送受双方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方式开展跨省区市场化交易,研究开展跨省跨区水火发电置换交易,通过合理机制鼓励受电地区减少火电出力,为接纳外来水电腾出空间,促进跨省跨区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各地积极稳妥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提高电力企业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大力实施电能替代,促进水电消纳。

      (九)制定鼓励水电消纳的节能绿色低碳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消纳水电一并纳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考核体系;研究鼓励跨省跨区消纳清洁能源的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考核政策,在确保完成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条件下,受端省份超出规划部分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建立合理的碳排放交易机制,提高各地消纳水电的积极性,促进西南水电在全国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

      (十)优化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开展西南水电联合调度试点,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优势,运用“互联网+”手段,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研究健全长江流域水库群电力调度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建立流域统一协调的调度管理机制,研究流域梯级联合调度体制,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开发的整体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四、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督查落实

      (十一)有关省(区、市)政府部门、电力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执行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7年10月19日

  • 水利部:召开2017年第8次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会商会议

      本站讯 10月13日,水利部组织召开2017年第8次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视频会商会。会议听取了2017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重大水利工程和部分面上水利项目建设进展,以及2017年有关水利项目专项稽察情况的汇报。湖北、四川、云南、新疆等4省(自治区)分别介绍了中央水利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周学文副部长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刘伟平总工程师、汪安南总规划师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各地认真贯彻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视频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水利建设,9月份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提速。一是前期工作稳步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已批复可研14项,另有1项可研有望近期批复;面上水利项目累计完成初设或实施方案9724个。二是地方投资落实情况较好。截至9月底,全国共落实地方水利建设投资5570亿元,超过预期目标。三是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两项重点任务进展顺利。今年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已达12项,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0%;已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31.21万亩,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6.6%。四是9月份投资完成提速。累计完成中央投资计划1483.1亿元,同比去年增加69.7亿元,比上月提高10.1个百分点,投资计划完成明显提速。

      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水利建设目标任务:一是着力抓好项目开工。对环评未审批项目和已基本具备审批条件项目,有关地方要加强跟踪,及时协调,尽可能早批,同时压茬推进开工准备工作,落实好地方建设资金,具备条件后立即开工建设。二是全面加快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执行。对进度滞后的市县、项目要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建设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进度滞后的项目,有关司局要进一步加强督查,督促各地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三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落实好质量和安全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绝不能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此外,各地要把好统计数据质量关,落实各级统计数据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水利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城市 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贯彻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落实好《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7〕57号),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的价格监管,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此次重点检查范围为各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企业,电信企业。检查时限为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关领域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检查时间从2017年11月1日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城市供水企业供水价格及收费行为;二是城市供气企业供气价格及收费行为;三是供暖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四是电信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检查的重点是:

      (一)供水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

      1.高于政府定价销售自来水,不执行分类水价,混淆用水对象性质,变相多收水费的行为;

      2.擅自制定项目和标准并收费,或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3.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和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以及在供水安装或改造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4.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5.在代收规定的费用之外,搭车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

      6.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二)供气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

      1.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销售天然气的行为;

      2.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的行为;

      3.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4.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5.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6.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三)供暖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

      1.不按规定标准收取供暖费的行为;

      2.推迟供暖或提前结束供暖而收取全额供暖费的行为;

      3.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以及扩大范围收取供暖费的行为;

      4.对报停供热房屋不按规定标准收取供暖费或不执行优惠政策的行为;

      5.强制提前收取供暖费的行为或强制收取供暖增容费的行为;

      6.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四)电信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

      1.未明码标价,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2.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企业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2)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3)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4)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5)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3.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三、检查组织和重点

      此次重点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和具体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地检查重点,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本地情况安排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按照国务院领导要求,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7〕57号),其中第24条“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要加强监管,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要求重点围绕几个公用事业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抓紧研究出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提升公用事业单位服务质量效率的工作方案。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重点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促进公用事业单位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效率。

      (二)结合本地情况突出检查重点。本次检查领域广,任务重,各地依据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数据梳理本地反映集中的公用事业领域问题,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集中力量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以重点问题为突破口,开展重点检查。对选择开展重点检查的公用事业领域,通过外围调查摸底,深入了解情况,确定该领域重点问题和检查目标,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提高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在电信领域检查中,对投诉举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对其他电信企业,严格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检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随机抽查监督机制。

      (三)通过检查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公用事业单位及电信等服务机构,群众日常打交道最多,对其服务质量感受最深,在此次检查中,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结合运用巡查、调查等手段开展检查工作;通过提醒、告诫、警示等手段进行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对于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针对违反价格政策多收费、乱收费的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减轻群众日常生活中用水、用气、采暖、通讯的价费负担,促使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促使经营者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服务寓于监督检查之中,通过加强对相关公用事业价格行为的监督,注重探索标本兼治的措施,帮助经营者建章立制,推进其价格诚信、明码标价、物价员制度建设,促使经营者内部管理上台阶。通过查处典型案件,及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引导和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法律意识,主动加强价格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认真及时做好检查总结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反映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检查结束后,各地要认真进行总结,在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中的“专项检查”栏目中填报 “全省(区、市)公用事业领域价格重点检查汇总表”,并将重点检查总结报告及两份典型案例于2018年6月15日以前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0月1日

  • 北京市:为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部门22日起开展联合执法

       为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部门22日起对百街千巷整治工程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大扬尘治理工作部署,根据《东城区住建委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时段执法工作方案》的计划安排。区住建委22日联合环保局、百街千巷办、城管执法局、体育馆街道对体育馆街道老磁器口大街的百街千巷整治工程进行检查。发现:1.85号单体建筑施工围挡封闭不严,紧邻北侧围挡堆放有4袋水泥,且未使用阻燃材料苫盖。2.87号单体建筑施工围挡扭曲变形,围挡未设置夜间警示标记。3. 87号单体建筑施工围挡内建筑垃圾及裸露土质地面未覆盖未及时洒水。针对以上隐患已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街道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在接下来的大气治理整治行动中,区住建委将继续联合各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整治疏解提升中施工现场的抽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大气治理环保工作。
  • 西藏: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2017年8至9月份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64号)文件精神,各(市)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情况,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本地本行业内的相关工作,市场环境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

    各(市)地开展市场环境整治工作情况。拉萨市:一是在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共有5家建筑施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在拉萨市的招投标活动;二是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召开安全生产例会2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9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30余份,整改安全隐患达230余项,有效确保了全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三是在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方面,责令停工整改项目30个,打击违法违规施工企业20家,处罚施工企业8家,处罚金额达16万元,处罚建设单位8家,处罚金额达300余万元。日喀则市:日喀则市住建局联合市公安、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对市区部分在建项目、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建材供应商开展了建设领域市场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各类建设工地112个(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处罚金额达31万元,市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也对涉及本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了各相关行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山南市:一是山南市组成三个组对全市大型项目、扶贫项目和公共建筑进行督导检查,并积极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对各施工企业现场施工及建筑材料等在安全、环保水保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共检查在建项目51个(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下发停工通知书5份;二是对自治区市场环境整治督查组在督导检查时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林芝市:一是林芝市共对205个(次)在建项目进行实地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94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对5个在建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达3.86万元,查处违章建筑3起,拆除违章建筑面积约200㎡;二是对自治区市场环境整治督查组在督导检查时提出的相关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三是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住建行业、西南督查中心和自治区反馈的环境保护问题的整改工作,共办结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5件,约谈正科级干部3人,共处罚金2万元;四是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向施工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昌都市:一是在住建领域市场行为方面,共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17次,检查了226个(次)项目和9家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现场,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47项,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现场整改222项,限期整改39项,停工整改2个,下发安全生产执法文书2份,行政处罚决议书1份,查处各类违规违法企业8家,处罚金额达16万元,共关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砂石料场和砖厂11家;二是在农牧民培训方面,组织全市农牧民施工队伍中的农牧民参加焊工、水电工等技能工种的培训,已有1079人完成了培训;三是在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方面,昌都市环保局共督办案件27件,追责处罚企业16家,处罚金额达39.58万元,对整改不力、执法不严的有关县(区)责任人及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四是在水利建设领域市场行为方面,出台了《昌都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共下发检查记录卡48份,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单5份,现场整改2项;五是在交通建设领域市场行为方面,制定并下发了《农村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管理工作,规范了运输指导价,有效解决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漫天要价以及运距短运费高的现象,在项目沿线危险地段、施工便道等地段增设警惕性标识标牌;六是在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方面,共审查审批项目4项,监督招投标项目8项,制定了《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试行)》;七是在规范劳务用工行为方面,共抽查建筑施工企业34家,督促补签及续签劳动合同700余份,督促设立劳动维权公告牌3家;八是在加强建材市场监管方面,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6次,检查企业商户35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1起,与17家建设领域相关市场企业签订了质量诚信承诺书,制作了大型质量承诺宣传牌。那曲市:那曲市共检查项目400余个(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00余份,依法查处违规行为10次,针对施工现场混乱,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制定《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督促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阿里地区:阿里地区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50个,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5份,下发督办通知单8份,下发行政处罚书2份,处罚金额达13万元。

    各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市场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区发改委:制定出台了《关于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建成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和西藏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动态化监管系统。区公安厅: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各建筑领域开展市场环境整治工作,一是日喀则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232人次,检查工程单位156家次;二是山南市部分县公安局同各工地负责人签定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承诺书》,排查了2起较大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回工资金额达112万元;三是林芝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36人次,开展市场环境整治工作20余次;四是昌都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230人次开展市场环境整治工作;五是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42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0余次。区水利厅:一是七地(市)水利局分别对各县(区)在建水利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对水利项目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河道采砂、江河湖库水环境整治以及迎接中央环保督察资料整理等内容进行了检查;二是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利前期工作的意见》,率先在水利行业内规范了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区住建厅:一是在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方面,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区住建厅组织相关人员,对拉萨、林芝、山南和日喀则四市64个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以及市场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54份,执法建议书15份,责令停工项目15,网上冻结企业18家,同时,督查组再次对四市下发整改通知书和停工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回头看”,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在林芝市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区住建厅对林芝市林升森工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金额达88万元;二是在招投标方面,出台了《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随机抽取中标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各方主体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三是在环境保护方面,强化行业监管,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对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反馈的5大类15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形成了《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情况明细表》,组织人员赴各市地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对全区22个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对20座垃圾填埋场等级评定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各市地做好城市扬尘专项整治工作等,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中,责令187个项目立即整改、280个项目限期整改、40个项目停工整改,针对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43份整改通知。区质监局。共检查63家预制砖厂、电杆厂、钢化玻璃等生产企业,66家搅拌站、水泥销售店等销售企业以及45家预制产品加工企业、商品砼站、眼镜店等,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

    截止到今年9月份,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各(市)地和各相关行业部门报送信息工作情况,反映出七(市)地和大部分相关行业部门对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但仍有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全面,不能有效反映本行业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10月20日)

    截止1020日,我站共收到150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08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282.97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74个,核减金额约7.91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7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5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3、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5、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6、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2、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16、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17、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18、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19、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0、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2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2、三黎高速盘岭隧道ZK72+585~ZK72+525K72+545~K72+633突水、涌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23、毕生高速第8合同段K79+670~K79+976段右侧滑坡处治设计变更预算;

    24、毕生高速第2合同段K21+400~K22+400窑上停车区设计变更预算;

    25、毕生高速第2合同段K25+800~K26+900海子街互通区设计变更预算;

    26、清织高速公路K45+580~K45+920段左侧边坡防护设计变更金额;

    27、清织高速公路YK11+081~YK11+420段右侧边坡防护设计变更金额;

    28、清织高速公路ZK10+725~ZK11+425段右侧边坡防护设计变更金额;

    29、六镇高速安顺区域分中心设计变更金额;

    30、六镇高速第一合同段K98+960~K101+000标头改线工程设计变更金额;

    31、六镇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龙宫隧道特大溶洞工程设计变更金额;

    32、六镇高速公路第八合同段增设龙宫服务区及龙宫石碑坊至马头村原路扩宽改造工程设计变更金额;

    33、六镇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K109+420~K109+680路基边坡工程设计金额;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10月20日)

  • 北京市:共有产权政策系列解读之建设品质篇

    以卓越品质,推动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

      未来的共有产权住房盖在哪?质量怎么样?交通便不便利?环境好不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反映着百姓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的关心关注。在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导则》)中就这些问题,给出了让百姓满意的答案。

      为保证百姓住有所居,一直以来,我市在保障房规划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规划选址、土地供应、资金支持、审批办理“四个优先”措施;严把保障房建设主体、建筑材料、施工过程、市政配套“四道关口”,确保每个保障房项目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同时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房、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不断拓宽保障房建设筹集渠道。

      为保证百姓住有宜居,根据中央及北京市提出的“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我市全面提升保障房建筑品质,打造绿色宜居精品住宅,在全国范围实现“六个率先”:一是保障房率先实现绿色建筑行动、住宅产业化“两个100%”全覆盖。二是率先建立保障房规划设计方案专家预审机制。三是率先实施保障房全装修成品交房,平均每套房可减少二次装修建筑垃圾排放2吨以上。四是率先实施公租房建设与评价地方标准。五是率先将新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目前建筑规模已达240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六是率先发布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

      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这既是百姓对生活质量的更高追求,也是管理部门对“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总体思路的更深认识,这与我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和目标是一脉相承的。在总结住房保障各个时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此次推出的《办法》、《导则》,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优先选址,科学布局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进行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推动就业与居住的合理匹配,促进职住平衡。

      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

      在项目的设计建设方面,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技术导则,相关管理部门将严格按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并依法进行日常监督。

      --绿色建筑,“小户大家”

      《导则》中,对于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专家评审、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管、严格验收、售后服务、执行监管、物业管理、社区营造等进行了规定,明确要求共有产权住房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全装修成品交房,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共有产权住房推行街区制,按照“大开放,小封闭”的模式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组织交通流线,封闭组团内应实现人车分流。

      共有产权住房以集约规划为主导,倡导“小户大家”理念。其中,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8米;城六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9米。

      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工程竣工永久性标识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将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交房质量纳入工程质量重点监管范畴。

      开发建设单位应按规划设计方案,搭建“试错样板间”“工序样板间”“成品样板间”,并接受专家审查。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正式交付前一个月,开发建设单位应组织购房人进行预验房。

      --智慧社区,共治共享

      倡导“互联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理念。在共有产权住房中推广使用智能化建筑技术,全面推行三网融合,实现小区无线网络(WIFI)全覆盖。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试点建造智能化小型公用仓库;推广“参与型”社区协商模式,营造良好的社区交往空间,将图书馆、健身馆作为标准配置, 提供社区交流场所。

      《办法》、《导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保障房建设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保障性房建设品质再上新的台阶。未来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成为集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配套完善、节能环保、质量过硬、智慧科技于一体的优质项目,以其卓越品质,推动职住平衡,营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贡献力量。

  •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

    发改价格〔2017〕17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有关要求,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现就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我国水资源短缺,人均占有量低。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缺水形势日益严峻。目前,非居民用水占全国城镇供水总量的比例约50%,提高非居民用户节水意识,引导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高耗水行业和用水大户节水,是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对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一些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出台了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多数地区尚未建立有关制度,出台政策的部分地区在制度设计上也有待完善。为进一步促进节约用水,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和用水定额的引导作用,必须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要以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为依托,以改革完善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标准、落实责任、保障措施等手段,提高用水户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2020年底前,各地要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资源禀赋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方案。二是保障合理需求。科学制定定额标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保障非居民用户合理用水需求。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率先对条件较为成熟的重点行业和用水大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逐步全面推开。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范围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

      (二)用水定额。各地可选用国家分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也可结合当地非居民用户的生产、经营用水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分行业用水定额,为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奠定基础。已经制定用水定额标准的,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水资源禀赋变化和技术进步等因素,及时修订完善。

      (三)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各地要根据用水定额,充分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节水需要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0.5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不低于1倍,具体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要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水排放,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缺水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加价标准,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

      (四)加价项目。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原则上仅为自来水价加价,不包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各种附加。

      (五)计费周期。计量缴费周期由各地在充分考虑非居民用户用水习惯和生产周期性差异等因素的基础上自行确定,可以月、季度或年度作为一个周期进行核定。

      (六)资金用途。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形成的收入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主要作为供水企业收入,用于管网及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也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对节水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奖励,用于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工艺推广等。资金征收和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地方制定。

      城镇自备水源用户取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的有关规定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负主体责任。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意见要求,结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的进度和时限要求。已出台相关制度的地区应根据本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有关政策规定。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工作。价格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分档水量划分和加价标准制定等工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做好计费周期确定和超定额用水的核定等工作。

      (二)推进成本监审和公开。各地在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对供水企业成本的常态化监审,进一步健全供水企业信息披露机制,继续推进供水企业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和程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配套措施。各地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完善用水计量设施,积极推行智能化管理,提高用水计量效率和精准度,为建立健全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提供更有利的基础条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对用户定额内用水的节约部分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水权交易试点,对节约的水权进行交易。

      (四)加强督导检查。省级价格和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市县的工作指导、督导和检查,将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2020年底前,每年6月和12月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本地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适时检查通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水情教育,大力宣传我国水资源紧缺现状,引导各用水主体树立节水观念,提高节约用水自觉性。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适时宣传政策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10月12日

  • 发改委:转变管理方式 强化引导服务监督 进一步促进工程咨询行业健康发展

      工程咨询是以技术为基础,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工程咨询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产业,在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保证投资建设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咨询产业化、市场化快速发展,行业规模显著扩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工程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拓展,行业国际影响力日益增强。截至2016年底,取得资格认定的工程咨询单位约8000家,已进行执业登记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约6.5万人。

      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放开工程咨询市场准入。这是工程咨询行业的重大改革,对加快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适应了工程咨询市场化快速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工程咨询单位及市场活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为工程咨询行业带来更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带来挑战。投资决策、实施以及政府投资管理都离不开工程咨询服务。放开市场准入后,如何确保工程咨询单位能够继续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以便为投资决策、实施及政府投资管理提供更好服务,将是面临的最大问题。如何规范市场竞争,确保有序发展,这也对政府行业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指导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职责。工程咨询行业正处于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落实有关改革要求,并以此为契机,针对工程咨询行业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彻底转变对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事前许可管理的方式,将工作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加强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从业行为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行业自律,促进工程咨询市场向更高水平发展。

  • 重庆市:2017年三季度建筑工程造价技术经济形势分析



  • 上海获世界技能大赛举办权,十二类建筑项目大比拼

      近日,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举行的世界技能组织全体成员大会一致决定,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在中国上海举办。

      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视频向大会致辞,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表达对上海市承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的坚定支持,承诺上海一定能为世界奉献一届富有新意、影响深远的世界技能大赛。

      世界技能大赛是什么?

      世界技能大赛被誉为“世界技能奥林匹克”,其竞技水平代表了当今职业技能发展的世界先进水平。迄今为止,世界技能组织已成功举办了43届世界技能大赛。

      世界技能大赛由世界技能组织举办,是世界技能组织成员展示和交流职业技能的重要平台。截至2013年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共分为6个大类,分别为结构与建筑技术、制造与工程技术等共计46个竞赛项目。

      与建筑业相关的技能比赛项目共有12项:

      建筑与工艺技术ConstructionandBuildingTechnology(12项)

      1、砌砖(Bricklaying)

      2、家具制造(Cabinetmaking)

      3、石雕(Stonemasonry)

      4、木工(Carpentry)

      5、细木工(Joinery)

      6、园林设计(LandscapeGardening)

      7、室内装饰设计(PaintingandDecoration)

      8、电气技术安装(ElectricalInstallations)

      9、瓷砖贴面(WallandFloorTilling)

      10、墙面抹灰和干燥(PlasteringandDrywallSystemsL)

      11、给排水系统和供暖系统(PlumpingandHeating)

      12、制冷技术(RefrigerationandAirConditioning)

  • 北京市:首个PPP项目冬奥会标志性工程——国家速滑馆进场招标

      2022年冬奥会北京赛区标志性新建场馆——冬奥会国家速滑馆项目,于2017年9月28日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完成入场登记,9月 28日至10月11日接受投标报名,预计11月中旬完成项目招标工作。该项目是冬奥会的首个PPP项目,总投资约14.8亿元,预计在2019年12月底前建设完成,建成后将成为奥林匹克公园中的新地标。

      交易中心领导对此项目高度重视,协调业务部门指派专项工作团队进行工作对接,全力保障招投标交易全过程及时、便捷、顺畅。为满足PPP项目招投标的特殊性,交易中心岗位人员通过集中学习培训,补充相关知识结构,熟悉交易服务流程,分析PPP项目招投标的交易管理服务需求,提高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确保该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 石家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为加强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住建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制定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施工现场管理为重点,抓标准、抓责任、抓机制、抓落实,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最严厉的处罚,对全市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扬尘专项整治。到2017年,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 2018年达到100%,到2020年着力构建起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

    二、治理任务和要求 

     ()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1.裸露土方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实行分区管理,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非作业区的裸露泥土,采取严密覆盖、固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

    3)处于桩基、基础施工阶段的工程设置堆土晾晒区和泥浆池。基础施工过程中打井降水,应设置多层过滤池,并设专人随时清理过滤池中泥沙,防止泥沙流入排水管道,造成管道堵塞,降水外溢,从而形成扬尘等路面污染。

     2.建筑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按规定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墙)实施全封闭管理,安排人员定期冲洗,保持围挡(围墙)整洁、美观。

    2)对于破损、缺失的围挡(围墙)及时修复或更换。

    (3)严格控制施工围挡范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围档确需占用道路的,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施工过程的防尘降尘管理

      (1)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进出道口的所有车辆进行冲洗保洁,严禁带泥上路。

     (2)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堆放。

    (3)工程施工至2层以上(2)时,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密目网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

      (4)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5)施工现场土方、爆破施工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采取湿法作业,鼓励安装喷雾或喷淋等降尘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

     (6)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7)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8)市政工程施工中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采用预拌进场,碾压后及时洒水降尘。

     4.垃圾的处理控制

      (1)建筑物内地面清扫垃圾进行洒水抑尘,保持干净整洁。

      (2)施工层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

    3)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焚烧。

       ()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拆除作业扬尘治理

      1.拆除作业按工程性质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企业承担,并实行向监管部门报备制度。

     2.拆除作业时,在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严禁敞开式拆除。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现场配备专业洒水、喷淋、喷雾设备,拆除过程中要洒水、喷淋、喷雾降尘,控制尘土飞扬,避免扬尘污染。实施爆破作业的,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

     3.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或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拆除作业和垃圾清运,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4.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1次。拆除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全面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

    1.建立扬尘整治制度,有专职人员负责;厂区内要有封闭围墙,固体垃圾存放点要搭建房棚,做到地面硬化、道路完好清洁、未硬化空地进行绿化;配备砂石分离机、沉淀池等回收设备设施,对废弃物和废水进行回收、分离和再利用,垃圾要及时清还。

    2.骨料料仓、搅拌楼()、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等设施、设备均进行全封闭,安装降尘喷淋装置,及时降尘;搅拌主机、筒仓配备收尘设施,粉料筒仓吹灰管应采用硬式密闭接口,不得泄露。

     3.厂区门口设置喷淋设备,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驶离生产厂区和归站均要进行冲洗,严禁车轮带泥上路,行驶中应对滑槽等活动部位进行固定,按规定装载量装运混凝土,确保不产生漏洒。

    三、落实措施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含拆除作业发包单位)牵头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工作,协调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施工扬尘防治的各项措施,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拨付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相关保障经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投标时,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中应明确产生建筑渣土的类别、总量等,并将投标单位与具备市场准入资格的运输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作为招标预审的内容。

    建设单位负责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及外管网水、电、暖、气等施工场地进行覆盖或绿化,并会同具有管辖权的单位做好施工区周边相关道路的硬化、抑尘工作。

    拆除作业发包单位在拆除施工15日前向监管部门备案,并报送拆除单位资质、拟拆除建()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部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及扬尘防治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等材料。拆除施工期间,拆除作业发包单位派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到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取得建筑渣土处置许可证后方可处置建筑渣土,并在现场予以公示。

    2.施工单位(含拆除施工单位)全面负责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成立扬尘防治领导机构,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保证所需费用的投入;定期对承接工程项目的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评打分,留档备查。

    3.监理单位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巡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隐患问题的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监管机构。

    4.项目部按照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将各项防尘、抑尘、降尘措施落实到操作层。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并施行扬尘控制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设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现场清扫和保洁,在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现场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

    5.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实施意见(细则)》要求,具备绿色生产条件并办理资质证书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在生产经营中做好场区内及相部外部道路扬尘防治工作。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严格新开工程扬尘防治措施报备管理。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必须提供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的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将扬尘防治措施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2.严格建筑施工监督执法,实行“四个一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供水、供暖、燃气等外管网施工阶段的检查,严格监督执法。

    对新开工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方案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开工;

    对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一律责令整改,并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的,一律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顶格处罚,实施不良行为记录,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网络和媒体上予以公布曝光;

    对上述的企业、项目一律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参评资格。

    3.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费用的使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进行监督,并对工程项目扬尘防治污染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齐抓共管。按照省住建厅“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扬尘防治,管行业必须管扬尘防治”的原则,厘清各处室、站办在管辖范围内施工扬尘防治职责,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完善施工扬尘监管工作制度。其中:职责范围内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由质安处、安监站负责;混凝土搅拌站由质安处、质监站负责;拆除工程由危房处、征收办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由材料设备处、安监站负责。同时,强化属地管理的监管责任。

    ()严格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要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成立施工扬尘管控机构,要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做好组织协调、动员部署、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等工作。领导分片包项目,责任到人,上牌上墙公示。建立责任人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认真落实扬尘治理的吝项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死角。

    2.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考核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施工扬尘治理管控考核方案。市政府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考核,各县()、区政府负责对本辖区乡()、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考核。一级考一级,一级抓一级,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及时通报、约谈工作落后单位负责人。设立市县两级举报平台,营造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氛围。

     ()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基本消除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确保完成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1.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石家庄市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本地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一预警分级标准,与各级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增强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建设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住建部门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针对恶劣天气、严重大气污染时段等提前做好预警响应工作,将防治措施要求及时传达,迅速启动。

     2.实现现场与市场联动,建立扬尘治理红黑榜制度。将造成严重污染的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受到两次及以上处罚的企业和单位列入黑榜并向社会公布。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针对扬尘防治措施单独列项评审。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在投标评审时进行扣分处理。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顿,重拳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对重视扬尘治理工作、措施始终到位的企业和单位,列入红榜,在资质升级、评优评先上给予倾斜或加分。

    3.开展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工地创建活动。做好施工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组织和指导,发挥我省大型施工企业的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基地”。做好扬尘防治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及时召开现场观摩会,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推广使用扬尘防治新技术、新设备,如自动喷淋、喷水、喷雾、吸尘设备及可周转道路场地硬化材料,实现源头减尘。

     4.采用新技术、新手段实现现代化监管。转变现场监管单纯靠人盯守的传统方式,逐步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现代化监管模式。将建筑施工场地视频监控与住建部门监控系统联网,实时传送各工地抑尘降尘情况。探索无人机航拍监控,实时对工地空气颗粒物浓度、土方裸露、现场焚烧、夜间施工等情况进行拍照和录像取证。

    5.探索建立第三方考核通报制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探索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对所属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巡查抽查,对被巡查工地进行量化打分评价。根据工地巡查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进行通报。

     6.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和试验基地,开展课题攻关,研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相关企业参与本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将建筑垃圾再生制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建设中,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实现变废为宝,变尘源为资源。

    ()开展专项行动

    2017年作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攻坚年,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确保在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专职保洁人员)到位;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档、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1.部署阶段(3月底前)。吝级政府对全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渣土运输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渣土运输车辆、预拌混凝土企业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2.实施阶段(41-1131)。开展春季攻势。4月至7月初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百日专项行动。通过企业自查,县复查、市督查,实现市、县联动。各级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巡查、监督职能,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重点复查辖区内建筑施工、渣土车运输等企业和单位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扬尘防治制度体系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和防治标准要求,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各县()、区要培树一批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安全文明工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组织观摩交流和现场培训。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向市住建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住建局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明查暗访,督促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对扬尘防治不达标的项目以及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实施公开曝光和问责。

     3.总结阶段(121日一1231)。开展全年治理情况“回头看”,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及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落后地区和单位公开通报批评。

     

    附件: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表

  • 重庆市:2017年三季度建设工程人工工资价格指数

  • 重庆市:2017年三季度建筑工程单方造价指标

  • 重庆市:2017年三季度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指数


  •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创建基础设施领域PPP样板工作

    为加大全省基础设施领域PPP建设项目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744号)和《贵州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黔发改投资〔2017〕1166号)精神,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研究,主动作为,研究制定并于2017年9月20日印发实施了《关于创建基础设施领域PPP样板工程工作方案》(黔发改投资〔2017〕1442号),拟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重大市政工程、重大产业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领域遴选一批重点项目,创建具有行业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PPP样板工程,探索符合本省实际的PPP推广应用模式。

    申报创建PPP样板工程,需符合“5+3”要求,“5”表示申报项目需满足的基本条件:一是项目必须已经确定社会投资人并签订相关协议,二是项目必须先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四个库,三是应当已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手续,四是项目计划总投资需1亿元以上(含1亿元),五是项目合作期限不得低于10年。“3”表示申报项目的禁止性条件,即:一是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二是地方政府利用PPP模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的项目不得申报,三是社会资本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不得申报。

    为确保PPP样板工程项目审查的公平、公正、公开,省发展改革委将项目评选程序定为五个阶段,即:项目初审——专家评选——集体审议——公示——正式公布。对于正式公布的PPP样板工程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一是安排300万元或500万元不等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进行支持。二是对PPP样板工程项目单位和社会资本方在申报“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时,给予适当加分。三是对于正式公布和列入备选的PPP样板工程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在向国家申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项债券、推荐金融机构融资支持以及完善价格调整机制等方面予以支持。

    下一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对PPP样板工程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有序推进PPP,坚持科学决策,切实完善信息公开,及时开展跟踪评价,促进全省PPP样板工程有关工作取得实效。

  • 河南省:温县多举措推进PPP模式

       今年以来,焦作市温县多举措推进PPP工作开展。

       一是加大PPP政策的宣传解读。深刻领会PPP模式对于加快政府转变职能、完善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方向和要求,积极创新,大胆探索,更好地助推PPP项目落地实施。

       二是扎实推进已签约PPP项目实施。温县太极城综合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与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拟采用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一体化模式实施,项目总投资190亿元。要借鉴水务项目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理顺PPP项目操作流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范例,为后续项目的实施探好路、定好规。

       三是做好PPP项目储备。结合温县特色,认真谋划涉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项目,做好司马小镇、温县路网体系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项目的准备工作,完善PPP项目库,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以PPP模式推进实施,推进PPP推广运用取得新突破。

  • 国务院审改办:取消27项中介服务,其中13项和建筑业有关

      近日,国务院审改办发布消息,已与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

      即日起,包括验算报告、指定审图、检验报告、验资证明、遗失声明、作废声明等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正式取消,今后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这一批取消的事项,取消后的处理方式主要分为四类。

      1、第一类4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

      如在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时,不再提交验资证明。

      2、第二类2项,由原来申请人委托中介提供服务,改为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如在改造人防工程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

      3、第三类4项,由原来的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申请人可自行编制相关材料,也可选择继续委托中介编制,政府部门不得干预。

      如对申请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的,申请人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可对产品自行检验,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开展。

      4、第四类17项,申请人在遗失许可证书申请补发时,不必再到指定媒体刊发遗失声明或作废声明等无谓证明。

      如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申请补办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这是今年第二次取消此类中介服务事项。目前已共计取消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27项),涉及工程方面的有13项。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9月30日)

    截止930日,我站共收到140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07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282.55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74个,核减金额约7.91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6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4、遵贵扩容工程第1合同段青山枢纽立交设计变更预算;

    5、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6、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7、遵贵扩容高速公路羊昌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8、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9、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0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2、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8、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19、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0、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2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9月30日)

     


  • 广东省: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监测试点工作

      2017年9月25日,省住建厅下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建价函〔2017〕2737号,下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第二批工程造价监测试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7〕178号)的部署和要求,选定广州等9个市及顺德区作为试点市(区),开展我省工程造价监测工作。《通知》还明确了工程造价监测系统的构成,提出了监测任务和要求,并对工作进度进行了安排。

  • 北京市:关于对《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2017年8月17日至8月25日,我委就《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通知》得到各类媒体广泛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热切关注。截至8月25日17:00,共收到反馈意见403余件,其中电子邮件398件、传真5件。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通知》内容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将能够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住房租赁市场的矛盾问题,是落实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和完善符合首都特色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我们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就公众关注较多的几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义务教育问题。部分公众认为《通知》中关于本市户籍无房承租家庭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较严,建议进一步放开,并建议明确具体流程、要求。《通知》在我市现有义务教育政策要求的本市户籍家庭适龄子女须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基础上,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在“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赋权”方面迈进了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大教育资源配置,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制度改革,进一步满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关于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予以制定。

      二是关于户口问题。部分公众对于公租房承租人退租后户口迁出问题表示疑虑,要求明确公租房、直管公房户口登记、迁移具体流程。在我市现有户籍管理制度基础上,《通知》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从而解决本市户籍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承租人户口登记和迁移问题。承租人户口登记、迁移及迁出等具体实施细则将由我市户籍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三是其他方面。部分公众建议尽快推行使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进一步保障租赁当事人权益、稳定租赁关系。按照《通知》要求,我们已经同步抓紧开展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实施准备工作。通过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通过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责任,引导租赁当事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规范租赁行为,稳定租赁关系。

      综上,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公众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吸纳,对《通知》内容进行了完善,明确了《通知》的实施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增加了规定负责解释义务教育、户口登记和迁移等具体问题的职能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发布实施。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实施准备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钢材价格上涨;水泥、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4.35%、2.08%、2.13%、6.98%、6.98%、2.13%、8.33%;螺纹钢(Φ20,HRB400E)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50%、40%、46.88%、54.84%、35.29%、35.29%、33.33%、33.33%。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分别上涨4.88%、7.32%。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7年9月27日报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40项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另有23项依据有关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以上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市场已具备自我调节能力的事项改革后,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要重点转向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由同一部门对相同内容进行重复审批的事项改革后,相关部门在削减重复审批、合并办事环节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保留审批事项的准入把关作用,发挥认证管理的积极作用,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由不同部门多道审批改为负主要责任的部门一道审批的事项改革后,不再实施审批的部门负责制定有关行业标准规范,负责审批的部门按标准规范审核把关,遇到特殊疑难问题通过内部征求意见解决,部门间要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便利企业办事。改革涉及的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适宜公开的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确保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40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2项)

      国务院

      2017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 
    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计 40 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取消审批后,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工程咨询标准规范,加强政策引导。2.强化监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强化信用约束,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4.实施列入“黑名单”等惩戒措施。5.创造条件,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

    2

    跨省发电、供电计划和省级发电、供电计划备案核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各省(区、市)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和跨省跨区送受电优先发电计划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的“基础产业、新兴产业和部分重点领域发展计划”。2.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信用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完善考核机制。

    3

    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

    海关总署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监管内容纳入通关环节,在通关时对相关物品进行查验,防止违禁物品进境,海关总署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公开进出境物品清单。2.提供解释咨询服务。3.按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办理进出境通关手续。4.加强后续跟踪管理。采取固定电话或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抽查。5.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4

    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

    海关总署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监管内容纳入通关环节,在通关时对相关物品进行查验,防止违禁物品进境,海关总署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公开进境安家物品清单。2.提供解释咨询服务。3.按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办理进境通关手续。4.定居旅客进境机动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5.加强后续跟踪管理。采取固定电话或实地核查等方式对进境定居旅客是否存在居留时间不满两年再次出境定居的情况进行抽查。6.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5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

    国家能源局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15号)

    取消审批后,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将能源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纳入,明确规定考试、发证、收费标准、监管措施,并予以公布。2.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对持证人员培训考核、监督管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责任追溯、违规行为查处、吊销证件等制度。

    6

    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物业管理条例》

    《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64号)

    取消审批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快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规范。2.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组织自律作用。3.指导地方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5.推动与相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企业信息备案管理。

    7

    申请列入国家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审核

    国土资源部

    《土地调查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开展土地调查的标准和规范。2.充分发挥土地调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3.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土地调查任务,要加强对土地调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对委托任务承担相应行政责任。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建立土地调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8

    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国土资源部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发布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2.充分发挥地质勘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3.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对委托任务承担相应行政责任。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9

    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其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审批

    国土资源部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明确收藏单位之间转让、交换、赠与古生物化石的标准规范和条件。2.制定备案管理办法,通过备案及时掌握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流向,并更新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档案和数据库。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方式,对收藏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得到妥善保护。

    10

    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

    取消审批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对政府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2.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4.严肃查处清单外擅自新设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11

    高等学校教授评审权审批

    教育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取消审批后,教育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处罚措施,规范评审行为。2.教育行政部门开展随机抽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评审行为及时处罚纠正,并向社会公开。

    12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水利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2.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3.加强对建设项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13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水利部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完善大坝兼做公路的有关要求,包括事后备案审查、加强日常监管等内容。2.对新建大坝拟兼做公路的,在设计阶段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把关。3.对现有大坝,坝顶已兼做公路的,水利部应要求大坝管理单位按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向水利部报告;坝顶拟兼做公路的,大坝管理单位进行安全性论证,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后备案。4.督促大坝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定期进行大坝安全鉴定,严格控制超限、超重车辆通行。5.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现场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管,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14

    注册(新药用辅料和进口药用辅料注册)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药用辅料注册的有关要求纳入药品注册,与药品审批一并办理。2.明确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延伸监管,将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控风险,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5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审批的有关要求纳入药品注册,与药品审批一并办理。2.明确由药品注册申请人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延伸监管,将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纳入日常监管范围。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控风险,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6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并公布开展临床试验的标准和规范,落实申办者主体责任。2.建立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平台,机构备案信息对外公开,供公众和申办者查询,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风险控制和过程监管,对备案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对具体临床试验项目执行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控风险,确保临床试验安全。

    17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平台网站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明确通过平台从事活动的必须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落实平台的主体责任。2.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黑名单”制度。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互联网售药监管,严厉查处网上非法售药行为。

    18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验活动资格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从事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将实验室实验活动资格审批的有关要求纳入其中,通过对实验活动的审批进行把关。2.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对实验活动开展全程监管严控风险,确保病原微生物不外泄,保证实验活动的安全。

    19

    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

    国家卫生计生委

    《艾滋病防治条例》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对用于临床医疗用途的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改为禁止令,今后不得开展进出口活动。2.对用于科研及其他用途的,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和质检总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加强管理,严控风险。

    20

    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

    国家卫生计生委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2574号)

    取消审批后,国家卫生计生委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2.评审委员会要逐步去行政化,政府官员不得在评审委员会中兼职任职,政府部门不得干涉评审委员会工作。3.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实施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1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

    中国地震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8号)

    取消审批后,中国地震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并公布有关标准和规范,明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条件和要求。2.建立诚信档案,将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3.加强执法检查,建立举报平台,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22

    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审批

    国家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取消审批后,国家林业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有关标准和条件,铁路、公路等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按照标准进行审批,严格把关,并征求国家林业局意见。2.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设立举报平台,强化社会监督。3.严厉处罚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的违规建设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23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化学消油剂使用核准

    国家海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海洋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化学消油剂的使用标准和规范。2.加强对化学消油剂的使用监管,要求企业做好购买、使用、报废记录,对不按规定使用化学消油剂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3.加强对化学消油剂的质量监管,对化学消油剂进行质量检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通报不合格产品。

    24

    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审批

    国家海洋局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海洋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将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审批的有关要求纳入其中,通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进行把关。2.制定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标准和规范。3.对不执行标准和规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5

    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取消审批后,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该项审批内容纳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的“劳务派遣许可”中。2.交通运输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船员劳务派遣存在问题时,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

    26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审批

    交通运输部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取消审批后,交通运输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预案编制标准和范本,供作业单位编制预案时参照。2.改审批为备案,并要求所有相关作业单位都要制定应急预案。3.交通运输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纠正。

    27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审批

    交通运输部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交通运输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取消该项审批后,改为每次作业活动事前报告制度。2.在每次作业活动时通过现场监管,可以更直接、更有效地确保相关作业符合要求。3.进一步完善相关作业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实施监管,对不按标准作业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4.海事部门通过登船检查,以及巡逻船舶、飞机和卫星遥感等联合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未经报告的违规作业行为。

    28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单位审批

    国家密码局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密码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从管企业改为重点管产品,加强密码产品的标准规范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商用密码产品许可审批,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把密码产品市场准入关口。2.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加大商用密码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3.建立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29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单位许可

    国家密码局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密码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从管企业改为重点管产品,加强密码产品的标准规范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商用密码产品许可审批,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把密码产品市场准入关口。2.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加大商用密码产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3.建立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30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境外密码产品审批

    国家密码局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商用密码产品使用管理规定》(国家密码局公告第8号)

    取消审批后,国家密码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对进口密码产品的审批,健全相关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口,严把进口关。2.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准确掌握进口密码产品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3.建立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31

    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华使用密码产品或者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审批

    国家密码局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密码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要求境外组织和个人严格遵守《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规定,如需使用境外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必须是已取得国家密码局进口许可的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2.加强对进口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设备的审批,健全相关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口,严把进口关。3.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准确掌握进口密码产品或含有密码技术设备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4.建立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32

    装帧流通人民币审批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研究制定装帧流通人民币相关管理规定,对装帧流通人民币产品内外包装的文字、图案内容等作出相应规定,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动装帧流通人民币相关规范的普及。2.按照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在产品包装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组织分支机构加强对人民币相关信息的监测工作,对发现的涉嫌虚假违法宣传的装帧流通人民币产品信息,及时通报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其依法及时查处。

    33

    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审批

    保监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7号)

    取消审批后,保监会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实施备案制度,保险公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保监会备案。2.制订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落实保险法、资产评估法的原则要求,对保险公估机构及保险公估从业人员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3.制定保险公估基本准则,对公估业务程序、质量标准、服务要求进行约束性指导。4.推动成立保险中介行业自律组织,对保险公估机构及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实施自律管理,对外披露诚信记录、行政处罚等事项。

    34

    渔业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审批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农业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在对渔业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制式电台)认可时,加强产品频率范围的审核,检查设备的频率范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2.在渔业船舶出厂检验环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检查渔业船舶设置使用渔业无线电台的环境和条件,并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中注明电台使用的频段、呼号等信息。3.在渔业船舶营运环节,要加强对渔业无线电台使用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5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认定

    农业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农业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修改完善“从事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事项要求,严格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标准和条件,明确要求开展实验活动的单位制定有关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报备。2.强化“从事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防控风险,把住安全关。3.对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储存、保藏单位或实验室加强管理,明确有关储存、储藏要求,确保病原微生物不泄漏。4.加强对实验活动的全程监管。

    36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

    商务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

    取消审批后,商务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研究建立对外承包工程“备案+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主管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备案报告和监测机制。2.用好重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手段,指导行业组织加强协调自律。3.建立跨部门信用平台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惩处。

    37

    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

    水利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1号)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完善水利工程启闭机技术标准,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检测要求。2.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启闭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加大对水利工程启闭机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水利工程启闭机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信息联动和联合惩戒机制。3.研究制定启闭机安装使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办法,明确使用单位的责任要求,包括要求启闭机在安装前须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完善启闭机安装后的试运行验收程序等。4.强化水利工程验收关,对启闭机运行与水利工程进行整体把关,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

    3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完善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执行。2.明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3.水利部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39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完善堤防兼做公路的有关要求,包括事后备案审查、加强日常监管等内容。2.对新建堤防拟兼做公路的,在设计阶段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把关。3.对现有堤防,已兼做公路的,水利部应要求堤防管理单位按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向水利部报告;拟兼做公路的,堤防管理单位要进行安全性论证,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后备案。4.督促堤防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定期进行堤防安全鉴定,严格控制超限、超重车辆通行。5.通过现场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管,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40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

    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国民航局将转变管理方式,变审批为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措施如下:1.明确为民事权利登记,没有准入门槛,仅是对既有交易情况的登记。2.优化和完善登记程序,由原来的现场初审、审核报批、作出决定等审批程序,变为权利人按程序提交完整、合法的材料信息即可享受登记服务。3.取消登记收费,由原来的每次审批收费700元,改为向权利人提供免费登记服务。4.完善查询、公示服务,将航空器每一次交易都予以公示,由原来的仅可查询最新登记情况变为历次交易的全流程查询。

     

    附件2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计1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地质勘查资质审批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土资源部要制定开展地质勘查的标准和规范,并督促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全面掌握地质勘查单位信息,要求其按照标准规范开展工作。2.对政府部门委托的地质勘查任务,要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3.对为市场提供服务的地质勘查单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建立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2

    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许可(中资)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

    取消审批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督促国际船舶管理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和安全管理规范开展业务。2.健全有奖举报和舆情监测制度,加快完善举报激励机制,调动公众监督积极性,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核实并依法处理。

    3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要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2.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3.加强对建设项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水利部要制定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并督促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执行。2.明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3.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5

    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审批

    省、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国无管〔199613号)

    取消审批后,农业部要督促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在渔业船舶出厂检验环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要检查渔业船舶设置使用渔业无线电台的环境和条件,并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中注明电台使用的频段、呼号等信息。2.在渔业船舶营运环节,要加强对渔业无线电台使用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电影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督促地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从管企业改为重点管电影内容,加强完善电影内容的审查制度。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电影,不准发行、放映,严把电影内容审查关。2.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加大对电影内容的抽查力度。3.建立信用体系,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7

    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

    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督促地方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新建、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城市各个社区。2.规范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运营服务和安全,强化内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检修、维护和应急处置等管理。

    8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省、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林业局要督促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2.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了解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相应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9

    建立固定狩猎场所审批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林业局要督促地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依据资源状况依法规范核发特许猎捕证、狩猎证,明确狩猎活动区域、时间和狩猎动物种类、数量、方式。2.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监测工作,制定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0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初审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取消地方初审后,由国家林业局直接受理审批,并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严格把关。2.建立完善有效的举报平台或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3.加强执法检查,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11

    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初审

    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取消地方初审后,由国家林业局直接受理审批,并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国家林业局要制定完善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的相关规定,明确放生活动的范围,明确要求除为保护、拯救野生动物而进行的放归自然行为外,其他放生活动一律在限定范围内实施。2.强化“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野外放生审批”,严格把关。3.加强执法检查,严格处罚违法违规放生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国家信用平台。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设立完善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2

    海洋工程拆除或者改作他用许可

    省、市、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取消审批后,国家海洋局要制定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操作规范,并督促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对海洋工程需要拆除或者改变用途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强化“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严格把关。2.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执行。3.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北京市:完善购租并举住房体系 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 北京住房租赁新政正式发布 10月31日实施

      经过前期的公开征求意见,在吸纳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天正式发布,将于2017年10月31日起实施。《通知》从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明确住房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住房租赁是城市居民解决居住问题的重要方式,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提出要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2016年进一步明确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提出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要求。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建房〔2017〕153号),对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北京市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本《通知》的目的在于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出租住房合法、主体权责明晰、市场行为规范、租赁关系稳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制度;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引导居民形成先租后买的梯次消费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征集情况

      2017年8月17日至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就《通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通知》受到社会各界热切关注。截止8月25日17:00,共收到反馈意见403件,其中电子邮件398件、传真5件。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通知》内容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将能够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住房租赁市场的矛盾问题,是落实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和完善符合首都特色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反馈意见进行了汇总分析,并对公众关注较多的义务教育、户口等问题进行了回复。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公众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吸纳,对《通知》内容进行了完善。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通知》明确了2017年10月31日为实施日期,为保障《通知》的具体落地实施预留了一个月的缓冲期;为便于公众进一步了解关心关注的教育、户口等问题,《通知》明确,涉及义务教育、户口登记和迁移等具体问题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

      子女入学:“承租人赋权”迈出重要一步

      从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看,公众关注度最高的是义务教育问题。部分公众认为《通知》中关于本市户籍无房承租家庭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较严,建议进一步放开,并建议明确具体流程、要求。

      依据《通知》,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在我市现有义务教育政策要求的本市户籍家庭适龄子女须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基础上,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在“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赋权”方面迈进了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大教育资源配置,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制度改革,进一步满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关于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实施细则,将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予以制定。

      户口登记和迁移:户籍管理部门将出实施细则

      除了子女入学,公众关注较多还有户口问题。部分公众对于公租房承租人退租后户口迁出问题表示疑虑,要求明确公租房、直管公房户口登记、迁移具体流程。

      在我市现有户籍管理制度基础上,《通知》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从而解决本市户籍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承租人户口登记和迁移问题。承租人户口登记、迁移及迁出等具体实施细则将由我市户籍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对于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通知》仅对本市户籍的承租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

      租赁监管平台:正在抓紧筹备

      在公众的意见建议中,有部分公众建议尽快推行使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按照《通知》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经同步抓紧开展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实施准备工作。通过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接口方式,对各类市场主体运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管理。如果有市民想把房子对外出租,就可以到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信息,网络交易平台还可以向老百姓提供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信用信息查询等服务;市民也可以像淘宝用户一样,给相关企业好评、差评,作信用评价。网络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应当对获取的租赁当事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和约定使用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也会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动态核查,发现网络交易平台不符合相关条件、在住房租赁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可按规定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规范: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规定了对外出租房源的条件,保障承租人权益。除了结构、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外,出租住房还要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

      《通知》明确,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如果房东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租户。

      依据《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住建部门未来将发布的这个租金“参考价”并不是强制要求房东和租户照此出租,而是起到参考作用。房东和租户可以根据这个价格水平,约定具体的租金情况。

      在租期方面,《通知》指出,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而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也强制要求不得低于3年。

      同时,《通知》明确规定,房东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租户,未经租户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 如果房东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租户,并不得影响租户正常使用,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租赁期届满,房东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租户;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如果原租户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通知》专门对“转租”有了限制。即: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加强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

      对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通知》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实名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当事人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应当核对当事人身份证件、出租住房的权属证明,实地查看住房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出租条件的住房提供租赁经纪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协助住房租赁当事人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根据提供的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等合理收取费用。收费前,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事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以及其他与收费有关的事项,收费清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本款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此外,《通知》强调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

      根据《通知》,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新建租赁住房将优先面向产业园区、周边就业人员出租,促进职住平衡。

      同样,未来运营这些租赁房的将是更加专业的机构。本市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

      在金融支持方面,本市也将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合理测算未来租赁收入现金流,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分期还本等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

      未来,本市也将继续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试点工作,适度增加试点参与银行数量。研究制定鼓励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优惠政策,协调与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

      《通知》明确,在本市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的住房,以及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租赁住房的租赁,按照本通知执行。

  •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引进电子化审批经验

      近日,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调整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7〕1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借鉴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行的无纸化、电子化审批改革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社会公开征求所得意见,从简化申报材料、调整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等措施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作出调整,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市八千家建设工程企业、十万余注册执业人员。

      《通知》以“简政放权、轻审批重监管”的新型行业监管理念为指导,围绕如何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展开,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是简化申报材料。与以往相比,调整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对申报材料方式做了减法,除注册申请表以外,所有申报材料均不需提供纸质复印件;二是调整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申请人办理跨区变更执业企业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原聘用企业所属区住建委办理调出手续;经审批同意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的,市住建委委托区住建委制作防伪贴,加贴在其注册证书内页,并加盖骑缝印章;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的,市住建委审批结果公示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自然日。

      此《通知》是北京市住建委为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实施的组合拳之一,早在今年6月30日,我委就正式上线了全国首个建设行业执业人员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系统——“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业人员注册监管信息系统”,将二级建造师跨区县变更注册有原来的五级审批精简为现在的三级审批。未来,市住建委将继续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方向上努力,为行业监管、企业、个人带来更多的便捷服务。

  • 北京市:市住建委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考试报名工作

      担心文化程度低,无法报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时间与工作冲突,无法去现场审核材料;不知道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几年以上工作经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北京市住建委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北京市建筑业企业部分从业人员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7〕1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建筑业企业部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报名工作进行调整,上述困扰“考生”的问题将得到进一步明确和解决。

      《通知》围绕报考条件、报考方式展开,主要调整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调整了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要求,对报考三类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等条件进行了调整,学历方面提到持高中毕业证可以报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经验方面要求报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二是发挥基础信息库作用,简化了报名审批流程。往届考生、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生和经“考务与证书管理信息系统”比对,单位信息与社保权益记录信息一致的考生无需到现场审核报名材料。三是强调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应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试报名表须由本人工作单位盖章且由本人签字并签署承诺,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此外,该《通知》强调,在开展上述人员考试报名工作中,我委与任何培训机构均无合作关系,不组织培训且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 天津市:福州长平高速松下跨海特大桥桩基施工过半 2019年建成

      作为福州进出平潭的第二通道,长平高速建设一直为人关注。记者26日从长平高速项目部获悉,长平高速控制性工程——松下跨海特大桥正全力攻坚,目前桩基施工已过半。按照计划,长平高速将在2019年下半年建成通车,届时滨海新城至平潭仅需半小时车程,形成半小时生活圈,同时福州至平潭车程也将缩短为1小时。
      26日上午,记者来到松下跨海特大桥施工现场看到,工人正在桥梁上方的移动模架上,绑扎钢筋,浇筑箱梁。项目现场负责人王奎介绍,为保障在海上有效施工,共投入2台总价值2400万元的移动模架。同时,平潭海坛海峡风大浪高,在墩身浇筑时,施工方采用了独特的滑翻结合工艺,在墩身上构筑了稳定的施工平台,可保证在7级大风中安全施工,这项新工艺使工效提高2/3。
      在深入海面的钢栈桥前端,一台重型冲击钻正不断发出轰鸣。“这是最新的反循环钢板桥冲击钻孔工艺。”据介绍,松下跨海特大桥穿过地质破碎带,这项工艺可使打桩工效翻一番。
      松下跨海特大桥全长1.4公里,全线要打下180根桩基,最长的桩基达70米。目前桩基累计完成111根,已施工过半。王奎表示,明年春节前,松下跨海特大桥将全面完成桩基施工,转入下部结构施工。明年5月完成下部结构施工,明年底完成上部结构施工。
      据介绍,长平高速项目路基工程完成75%,桥梁工程完成65%,隧道工程完成70%。按照计划,明年一期工程(古槐至松下互通)建成通车,二期工程(榕岭大桥至松下特大桥)将在2019年下半年与福平高铁同步建成通车。
      长平高速全长21.703公里,起于长乐市古槐镇,终于平潭海坛海峡长乐岸,与在建的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相接,在江田、松下设互通和收费站。项目为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00km/h。
      长平高速通车后,长乐至平潭将增加一条通道,对加快滨海新城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加快沿线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目前,福州至平潭要经过福泉高速、渔平高速、平潭海峡大桥,需要1个半小时。长平高速建成后,福州市民经由绕城高速东南段、长平高速、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前往平潭,只需1小时。
  • 中建协:召开2017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座谈会,10月10日前报名

      关于召开2017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建协项〔20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2017年5月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并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规范贯彻实施,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快建筑业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7年7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将该规范的宣贯培训任务正式下达给中国建筑业协会进行组织和管理,并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宣贯培训实施工作。为了全面完成该规范的宣贯培训任务,我会定于今年10月15日在西安召开2017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讨论2017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方案;

      2、部署2017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计划;

      3、研究其他相关事项。

      二、参会人员

      各地区及有关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负责人;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培训部门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

      2017年10月15日,下午15:00—17:00

      四、会议地点

      陕西宾馆(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北路1号。酒店总机:029-68899999)。

      五、其他事项

      1、为便于会议服务,请于10月10日前报名;

      2、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婧

      联系电话:(010)62175131

      传真:(010)62172409

      附件:宣贯培训工作座谈会报名回执.doc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 青海省:关于举办2017年青海省交通建设造价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单位:

      为弘扬工匠精神,提升我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专业水平,根据青海省公路学会交通造价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造价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将于2017年10月举办“2017年青海省交通建设造价技能竞赛”。本次竞赛由造价委员会主办、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欢迎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共襄盛会。现将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2017年青海省交通建设造价技能竞赛

      二、竞赛要求

      (一)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2017年10月13日,最终报名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参赛队于2017年10月8日前将最终确定参赛选手名单填报至《2017年青海省交通建设造价技能竞赛参赛报名表》(附件)发到造价委员会秘书处邮箱:523243235@qq.com,如有疑问,可致电13639767441许老师。

      (二)报名条件

      1. 全省交通行业各单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人员。

      2. 本次竞赛以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单位组队。每单位最多可有两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设队长1名)组成。每支参赛队必须参加全部竞赛项目。

      3. 请各参赛队领队加入交通造价专业委员会QQ群:536352271,竞赛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通过QQ群发布。

      三、竞赛内容、规则、评选标准

      竞赛包括团队理论知识竞赛和个人技能操作。

      (一)团队理论知识竞答

      1.形式:分两组竞赛,现场口试竞答。

      2.题型: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

      (1)必答题:每参赛队10道必答题,答对一题加10分,答错不扣分。

      (2)抢答题:每组共10道抢答题,答对一题加10分,答错扣10分。

      (3)风险题:将题按难度分为a(30分)、b(40分)、c(50分)三类。每参赛队1题,自行选择答题难度,答对加相应分值,答错扣相应分值。

      3. 组题:题库电子版已发至交通造价专业委员会QQ群(536352271)。

      (二)技能操作

      1. 竞赛内容:运用同望造价软件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

      2. 技能操作评分标准由组委会制定。

      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个人奖以技能操作得分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团体奖以“知识问答+技能操作”总分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获奖单位和选手由青海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获奖选手优先参评“青海省公路学会2017年优秀造价工程师”。

      附件:2017年青海省交通建设造价技能竞赛参赛报名表



      青海省公路学会交通造价专业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2017年青海省交通建设造价技能竞赛参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


    领队姓名


    职务


    手机

     

    QQ


    传真

     

    参赛选手名单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岗位

    现有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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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

    (填报人:陈玩龙,联系电话:82127781,填报日期:2017年8月30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下称省注册中心)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的公益三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2人(实有在编人员18人),退休人员2名,借用27人。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合办公室、财务科、考试科、注册管理科、教育科。

      根据2012年省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省注册中心主要职能有:

      1.执行国家有关执业资格注册的方针、政策,受委托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类行政许可的有关辅助性工作。

      2.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建设执业注册资格考试人员资格审查、考核认定、考试组织和评卷等工作。

      3.承担建设执业资格注册审查、注册管理及注册后监督,推动执业人员诚信系统建设及信息公开服务。

      4.承担建设执业注册资格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二) 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注册服务水平。

      (1)实现现场办结和全流程网上办事,优化办事流程。省注册中心调整了一级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4个专业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实现现场办结和全流程网上办事的目标,办理时限从以前的20个工作日改为现场办结,优质服务获得企业和执业师的广泛好评。

      (2)积极落实改革事项,规范做好注册业务。省注册中心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继续开展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受理并按时上报部级审批的个人执业资格注册资料。推动香港专业人士在广东注册执业。

      (3)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省注册中心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安排专人到省标准化研究院办公楼现场按照审核人员的规范要求进行修改,顺利通过行政许可事项的合规性审查。按照省编办的要求,全面梳理权责清单,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及时更新网上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开展注册审批业务,保证审批时效和质量,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2.周密部署安排,做好考试组织和评卷等工作。

      (1)提前部署落实考场,顺利完成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2016年省注册中心共负责组织7项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达到75775人,实现“零泄密、零事故、零投诉”的目标。加强考试组织领导,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与省人事考试局、公安厅等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构建考试安全联防体系,确保考试安全,维护考试严肃性。规范考试程序,强化关键环节监督,进一步加强对考生报名、考场编排、试卷预订、试卷保管及运送、考务组织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加强考点培训和监督,做好考前隐患排查,完善巡考制度,严厉打击违纪违规人员,坚决查处替考、高科技作弊等违纪违规考生。

      (2)认真开展评卷工作,确保评卷工作质量。省注册中心选派15名专家参加全国一级结构工程师等专业考试评卷工作,24名专家参加我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评卷工作。

      (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高质高效地完成各类注册工程师的注册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公平公正地审核注册资格,监督各类注册师在执业期间的行为。

      2.协助省人事考试局做好省建设执业注册资格考试人员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和评卷等工作,确保考试服务到位,保障措施得力,实现考试考务工作零泄密、零事故、零投诉,圆满完成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2016年省财政批复省注册中心预算总支出指标为3,897.4万元,其中2015年度指标结转为1,467.4万元,考试考务费指标2115万元(其中890万元被省财政收回额度,实际可用指标1,225万元),取消收费后省财政保障资金315万元;实际总支出指标为2,01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5万元;年末预算支出指标结转1,885.6万元(2017年初省财政已收回890万元,实际年末预算支出指标结转995.6万元)。

      2.2016年,省注册中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工作,“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内。2016年省财政批复省注册中心“三公”经费预算为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万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按照《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价标准,省注册中心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经研究,省注册中心2016年绩效自评结果为87.5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

      按照中心制定的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注册中心按照目标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目标1:完成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和香港执业师共计约18万注册人员的注册和管理工作。

      目标2:完成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共7个专业约8万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和评卷工作;

      目标3:完成全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人员的评卷工作。组织24名专家对603名参加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试卷的评卷工作,选派15名专家参加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考试评卷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注册中心虽然在优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规范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综合进度较慢及资产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

      下一步,省注册中心将积极做好问题整改: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经费预算,避免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及年末结转率较大的问题;二是加强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做到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内控管理,狠抓落实,切实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努力使单位财务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其他自评情况。

  • 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2016年省级财政整体支出项目绩效公开

    (填报人:刘细华,联系电话:020-86302039,填报日期:2017年8月10日)

      一、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下称省散办)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参公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行政类管理。2008年6月,广东省人事厅(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粤人发〔2008〕1423号文函复:批准省散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22号),省散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2.编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发展和应用规划、制定质量管理体系;

      3.按规定承担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返退;

      4.承担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统计管理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1.部门预算单位情况。

      省散办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负责全省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2.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调研员1名,主任科员3名,副主任科员2名,科员1名。

      (三)2016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三大任务指标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量,是散装水泥发展应用水平以及工作成效的具体表现。2016年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预计达到7800万吨,为目标任务量的117%;预拌混凝土全年使用量预计达到1.78亿立方米,为目标任务量的115%;预拌砂浆全年使用量预计达到1080万吨,为目标任务量的108%。全年所完成的各项目标任务,共节约标准煤173.16万吨,减少粉尘排放383.76万吨、二氧化碳577.2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4251万吨;节约优质木材257.4万立方米。创造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2.构建监管标准体系,创新监管手段。一是出台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二是编制施行《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管理规程》;三是完成《<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广东省实施细则》编制;四是制订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3. 把握新时期发展方向,加强行业管理。一是组织召开全省散装水泥工作座谈会;二是开展“三禁”执法检查;三是推进信息平台的企业备案;四是认真做好统计和宣传;五是推动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

      4. 持续抓好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一是信息平台二期开发项目合同费用评估及拨付;二是信息平台砂浆备案子系统研发上线;三是积极做好信息平台二期开发的相关工作;四是加强信息安全工作。

      5. 认真开展行业立法工作。一是开展《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府令156号)修订工作;二是草拟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绿色建材管理条例》(或《广东省绿色建设条例》之绿色建材专篇)。

      6.积极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二是开展全省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问卷调查;三是组织专题调研;四是开展标准宣贯。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16年省散办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加强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四位一体”的规范管理,完善我省行业法律体系,科学规划全省各地区“四位一体”的生产应用,合理布局、有序竞争,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及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全省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并了解发展散装水泥,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意义,提高散装水泥的社会认知度,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四位一体”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以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以及混凝土预制构件作为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途径,为我省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做出成绩,为全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建设和保障工程质量作出贡献。

      具体包括3个方面的目标任务:

      任务1:2016年末水泥散装率60%以上;

      任务2:地级以上市城区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县城区、珠江三角洲建制镇区使用预拌混凝90%以上,其他镇区使用预拌混凝土50%以上;

      任务3:地级以上市城区均有预拌砂浆供应和使用,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50%以上。

      (五)整体支出情况。

      1.预算安排资金切实保障机构运转。从省财政资金安排额度来看,资金总量基本稳定,通过科学合理测算人员公用定员定额经费标准,做实人员公用经费,虽然2016年基本支出经费额度有所下降,但切实保障了机构运转。2016年省财政安排省散办预算项目较上年下降27.34万元,增长-10.5%。

      2.运转性支出减少,事业发展支出增长。省散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结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规定,全面加强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及散装水泥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三公”经费逐年下降,2016年公车改革后,“三公”经费支出7500元,远低于2011年的考核基数128951.32元,办公费支出8,746.70元,2011年的考核基数16315.18元,切实做到了厉行节约。2016年会议费有所增长,支出189,120.80元,原因是有多项政策和技术标准宣贯。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按照《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的评价指标,省散办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经研究,省散办2016年绩效自评结果为98分。

      (二)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

      按照省散办制定的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散办基本按照目标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目标1:2016年末水泥散装率为63.81%。

      目标2:地级以上市城区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县城区、珠江三角洲建制镇区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经济发达的镇区大部分使用预拌混凝土,其他村镇逐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

      目标3:地级以上市城区均有预拌砂浆供应和使用,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48.19%。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省散办存在散装水泥专项管理经费资金预算执行综合进度总体偏慢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问题整改,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切实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其他自评情况。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省级财政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开

    (填报人:焦虹,联系电话:38686908,填报日期:2017年8月30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22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下称省质安监总站)自2012年9月起定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7个部门:办公室、检测管理科、技术教育科、总工室、质量监督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工程鉴定所。

      主要行政职责包括:“承担中央委托省管或者省属的大型工程及石油化工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的范围内,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抽查;受委托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考核;组织质量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处理全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质安监总站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2016年度省质安监总站全年平均在编人数26人,年末实际在编人数26人,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岗位设置批复及省质安监总站现状,省质安监总站目前管理人员11人(包括正处级兼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副处级兼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副处级兼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正科兼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正科级兼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人,正科级兼专业十级技术人员1人,科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包括副高级7人,中级5人,初级2人);工勤人员1人(高级工)。此外,省质安监总站全年退休人员3人(包括正处级1人,副处级兼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  

      (三)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16年省质安监总站仅有基本支出项目(人员工资类),拟按计划及时完成支出,争取授权支付完成率达100%。

      (四)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财政拨款稳步增长,部门预算安排资金逐年增加。2016年度省质安监总站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63.29万元,年末调整预算数为380.7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包括:退休费28.29万元,在职人员工资经费352.47万元)。与2015年末调整预算收入229.51万元情况对比,年增长率65%。

      2.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运转性支出得到严格控制。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本年度实际收到上述的各项财政拨款并列入决算,共计380.76万元。在财政经费使用过程中,省质安监总站一直秉承合理安排、规范使用的原则按照年初预算明细按月实现拨付使用, 2016年末实现财政经费的正常支付共计305.29万元。除冻结的资金及于2016年12月30日后下达的资金外,自评支付完成率为100%。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按照《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价标准,省质安监总站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经研究,省质安监总站2016年绩效自评结果为100分。

      (二) 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

      2016年度基本支出情况较上年度有明显提高水平,使用及支付程度完成良好。

      (三) 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虽然省质安监总站在加强内控管理及财务规范等方面不断完善,但未能完全掌握机关事业相关制度条例,故也在摸索中前进。综合历年的经验,省质安监总站已随时跟进2016年度财政预算拨款计划,在年末,除冻结资金外,已全额支付当年财政拨款,但年终12月31日下达了一笔资金,导致省质安监总站需要结转下一年度使用,并影响了当年的财政执行率。虽然每年都会发生类似情况,但我们仍然以积极的态度应对,能较好的完成财政执行使用资金。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其他自评情况。

  •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级财政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开

    (填报人:罗黎静,联系电话:83643095,填报日期:2017年8月8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称省造价总站)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设办公室、造价管理科、建筑工程科、市政安装科、信息标准科等5个内设机构。

      根据省编办《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222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定额和计价规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参与制定本省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 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和工程建设定额的编制、修订、解释等具体工作;指导省工程建设定额的执行,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二)人员构成

      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2016年年末实有事业编制人员21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三)2016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做好我省计价依据编制和调整。一是编制《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二是积极应对“营改增”,完成我省计价依据调整。三是开展城市综合管廊计价依据应用情况调研。四是编制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方案。五是完成广东省《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立项,启动编制工作。

      2.积极参与住建部多项计价依据编制任务。一是援助编制《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2016预算定额》;二是参编《全国工期定额》通过专家技术审查;三是参与国家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编制工作。

      3.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一是有效落实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二是开展行业发展、造价人才培养、建立与建筑产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等调研。三是编制《广东省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4.推进粤港两地工程造价向深度融合。建立内地与香港造价咨询企业人才交流挂职机制。

      (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16年省造价总站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法规,扎实完成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造价体系研究,编制《广东省装配式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做好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做好计价依据应用解释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工程造价管理。

      具体的目标任务: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造价体系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适合广东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的技术路线图;制定BIM技术应用的造价费用标准,为推广BIM技术应用提供费用保障;逐步完善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依据,制定包含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在内的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定额。

      (五)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6年省造价总站整体支出基本遵照预算执行。省造价总站2016年初预算498.78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数(追加或减)239.76万元,当年预算总额738.54万元,当年支出决算635.57万元,年末结转123.8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与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数都为738.54万元,无差异。2016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8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100%。

      1.部门运转性支出方面:科学合理测算人员公用定员定额经费标准,做实人员公用经费,切实保障单位基本运转;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勤俭办事,切实加强总站运行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的预算和支出。2016年,省造价总站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万元,差旅费23.45万元,培训费0.3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2.事业发展性支出方面:2016年项目资金45万元,用于实施“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造价体系研究”项目的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咨询(测算)费及办公费。通过实施推进该项目,对我省城乡规划建设计价方面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按照《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指标,省造价总站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经研究,省造价总站2016年绩效自评结果为90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

      省造价总站基本按照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开展了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造价体系研究,提出了建立健全适合广东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的技术路线图,保障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推进,满足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的需要。

      2.制定BIM技术应用的造价费用标准,形成《关于施工阶段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费用计价的指导意见》报厅审议,对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践行广东特色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路线具有指导意义。

      3.编制了《广东省装配式建设工程综合定额》报厅审议,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计价依据逐步完善。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省造价总站在规范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管理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项目资金申请难,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问题整改:一是修订总站财务管理规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做好决算、评价,重点加大专项资金管理力度。二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与沟通,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行业管理需要提出项目内容与经费申请,不断增强承担社会责任和发挥职能的能力。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其他自评情况。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是主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本部内设办公室、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与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合署)、城乡规划处(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管理办公室、省绿道网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信息处、行政许可管理处、人事处(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执法监察局等14个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87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级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各地组织实施。

      3.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省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5.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省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交办的省城镇体系规划、珠三角城市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落实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绿道网建设管理工作。

      6.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双重遗产的申报。

      7.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工期定额和有关技术标准并监督和指导实施,负责推进工程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智慧城乡信息化工作,指导行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11.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2.承办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1.部门预算单位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有4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下称散办),负责散装水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称造价总站),负责全省工程建设定额和造价管理制度的编制;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下称质安监总站),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鉴定仲裁,业务指导;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下称注册中心),负责建设系统执业人员资格注册、培训、继续教育、考试等。

      2.人员构成情况。

      厅本部共有编制144名,其中:厅机关行政编制99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1名,工勤编制14名,省纪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行政编制8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会委员会参公事业编制2名;离退休人员共112名。下属4个二级预算单位共有事业编制85名,其中:散办有事业编制10名,造价总站有事业编制25名,质安监总站有事业编制28名,注册中心有事业编制22名;财政供养离退休人员共30名。

      (三) 2016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十三五”工作。一是组织筹备全省城市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城市工作部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指导我省新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二是科学编制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

      2.全面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力促省部合作取得新成果。一是积极创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二是务实推动部省合作2016年行动计划。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2511”试点及各类相关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3.绘就全省城乡规划一张蓝图,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一是绘就全省规划一张蓝图;二是改进规划编制审批机制;三是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四是加强城市设计工作。

      4.开展城市“双修双清”,提高城市发展宜居性。一是推动城市修补;二是加快生态修复;三是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四是开展违建清理。

      5.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巩固房地产市场向好态势。一是改善新常态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方式。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住房消费政策,研究制定加强住房保障和促进住房消费工作的意见。二是进一步做好房地产风险防控。加强房地产领域的监测预警,研究制定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的长效机制。三是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四是充分发挥公积金促进消费作用。逐步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

      6.加快构建“广东绿色建设”体系,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一是健全绿色建设法规和标准体系;二是大力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三是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四是统筹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积极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五是创新城市建设“绿色金融”体制机制.

      7.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统筹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二是切实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印发村庄规划编制指引,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改革;三是推进古驿道、水路沿线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四是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8.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筑业振兴发展。一是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二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行建筑构件部品化,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三是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四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管。

      9.加强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转移、撤销和承接工作;二是理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三是提高智慧城市管理水平,完善省规划建设遥感监测执法系统,逐步实现县城及以上城市全面推行“数字城管”;四是加强城市运营安全管理,开展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四)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16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以服务保障发展为主线,以民生实事工程为牵引,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主动适应新常态,落实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部署,突出补足建设短板,突出提升城市运营安全,强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改革创新,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构建“广东绿色建设”体系,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新体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创建国家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推动事业新发展,实现“十三五”顺利起步。

      具体包括9个方面的目标任务:

      任务1: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工作);

      任务2:支持69个“一县一场”处理场项目建设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重点工作);

      任务3:强化对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含租赁补贴)工作的部署和指导(重点工作);

      任务4:推进治污保洁污染防治减排(重点工作);

      任务5:推进宜居城乡规划和试点工作;

      任务6:推进行政执法监察与遥感监测工作;

      任务7:推进绿道网规划建设,开展南粤古驿道保护与利用开发工作;

      任务8: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规划工作;

      任务9: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合作。

      (五)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财政拨款稳步增长,部门预算安排资金逐年增加。从省财政资金安排额度来看,资金总量逐年增长,尤其是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纳入零基预算改革范围后,我们通过科学合理测算人员公用定员定额经费标准,做实人员公用经费,部门基本支出经费额度有序提高,切实保障了机关运转;同时,在项目支出方面,通过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部分专项资金提前明确支出用途、方向和金额,落实到各具体实施部门,列入部门预算,2016年省财政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门预算项目较上年增加4,495.7万元,增长了555.71%。

      2.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运转性支出得到严格控制。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结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办法》规定,全面加强公用经费、尤其是“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其中2014年下降了30.39%,2015年下降了27.84%,切实做到了厉行节约。同时,我们通过加强资金审批使用,严禁超范围、超规模、超标准开支行政经费,确保了交通费、出国费、会议费、办公费、招待费、培训费等六个经济科目实际支出数不超过行政经费节约考核基数。

      3.重点事业发展性支出和民生项目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通过专项资金的安排,进一步加强了我省各地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绿道规划建设,深化了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合作,加快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善我省村庄规划。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有效使用,切实保障了全省广大困难群众基本住房保障和城乡卫生条件改善,提升了人居环境等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按照《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表》的评价指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了认真的自评分析,经研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绩效自评结果为98分。

      (二) 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基本按照目标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目标1:完成1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其中对原中央苏区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每户分别增加补助3500元和5000元;

      目标2: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实现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到30%,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目标3:新开工7.85万套(户)棚户区改造,发放租赁补贴67362户;

      目标4:启动15个示范县的镇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对纳入计划的生态发展地区污水处理厂按日处理能力每万吨1000万元予以一次性补助;

      目标5:完成329个广东省宜居社区进行了评审认定工作,组织评选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

      目标6:重点督办大案要案,实现遥感监测范围15000平方公里,实行动态监控;

      目标7:完成我省绿道网规划建设任务,累计建成绿道12000公里,加强南粤古驿道保护与利用开发;

      目标8:实现2016年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60%;

      目标9:完成2016年度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合作重点工作任务。

      (三) 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虽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优化预算管理,加强财务规范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还存在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待完善、部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综合进度较慢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问题整改:一是结合省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与《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新修订的契机,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原6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成新型城乡规划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力争尽快出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整合后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二是积极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加快预算指标的分配下达,同时完善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大全厅通报的频率和细化程度,并实施专项资金督办制度,切实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提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综合支出进度。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其他自评情况。

      (填报人:李海平,联系电话:83133663,填报日期:2017年8月30日)

  • 湖南省:《低层全装配式混凝土密肋复合保温板住宅技术规程》征求意见反馈信息

      共征集到了网民意见70多条,采纳了33条。如有关单位提出,“防火规范一般是国家标准,去掉“国际、行业和湖南省现行。” “地面辐射供暖在湖南地区并不适宜,耗电、有火灾隐患,可引用水源热泵、水管盘的采暖方式。否则去掉这一条。”我厅都予以了采纳。

  • 趋势:大型公建主动节能改造变舒适建筑 北京:能耗限额重落实 奖罚并重有手段 节能改造奖励多

      北京城满眼都是建筑。你可能每天都会在办公室、商场、医院、酒店、学校等各种建筑里活动,但是你不一定了解他们。

      他们不简单,可以说很复杂。北京的公共建筑大部分是“80后”,面积动辄几千平米,甚至上万平米,主要靠水、气、热维持运行,种类多、能耗高。目前,北京有1.7亿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公共建筑,每天都消耗着大量的能源,急需改造。

      精细化节能改造 你想象不到的“细”

      近年来,北京的公共建筑主动开启节能改造模式:向节能公司诊断问题、“量体裁衣”设计节能改造方案、由表及里改造十几项系统、优化日常运行管理。

      一栋建筑,就像人体一样,改造起来系统而复杂。

      改造前,他们可能是这样的:一栋几万平方米的建筑,一年消耗电、水、气折合费用1000多万,整栋建筑只有一个计量系统,大量使用卤素灯、白炽灯等传统光源,热水用电加热,采暖、热水、制冷等设备靠人工经验手动调节,公共区域温控无人管理,冷热水管道及换热器的保温不良,没有节水设备和中水回收系统……

      改造前的高耗能、高成本,造成了能源的严重浪费。

      综合节能改造后,他们变成了这样:配置了智能管理系统、制冷控制系统、温控系统和统一的能源管理平台,安装了各项用能计量表等;将传统白炽灯等,更换成更节能、耐用的LED灯,配上光源调控系统,并在公共区域实现自动感应调节光源;梳理更换建筑管道线路,降低水、电、气能耗……真正实现低碳节能。

      设置“用能红线” 每年公布榜单

      要让北京近万栋公共建筑“自我改造”,不仅需要产权人有优化管理、开源节流、节能降耗的意识,更需要建立系统管理机制——建立能耗限额标准、严格奖罚公开、优化能源利用和加大节能改造资金奖励。

      对每栋公共建筑设置“用能红线”,是节能改造的第一步。2014年起从,北京市开始建立能耗限额“大数据”标准,以建筑用电量为切入点,经过3年的数据采集,已经将9610栋、1.27亿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纳入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不断更新每栋建筑的地址、面积、功能、产权人、运行管理单位和用电量等信息。今后将逐步囊括水、天然气、热力等,进行全能监测和管理。 

      除了设置“用能红线”,市住建委每年还要对每栋公共建筑面积3000平米以上,同时公共建筑面积超过50%的建筑,进行严格考核,公开奖惩名单,督促产权人加强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

      今年9月,共有52家80栋公共建筑,由于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超电耗限额20%被点名通报,对外公布项目名称、地址、产权和运行单位,从公布的名单上看,通报的建筑主要有饭店、办公楼、运动场馆、百货商场等。同时,每年也会发布“优秀榜单”,今年,共有111家单位的154栋建筑上榜,他们都是2016年实际用电降低率前5%的优秀建筑,其中33家单位的48栋建筑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成为行业节能标杆。

      自我审计 “量身定制”改造方案

      2016年对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超限额建筑进行考核,市住建委共收到能源审计报告59份,公共建筑业主提出的异议材料64份,约谈5家,对拒不进行能源审计的32家单位,移交执法部门。

      2017年被通报超限额的52家80栋公共建筑,市住建委已责令其进行能源审计,借助第三方力量进行自检,找到超限额的原因和节能潜力,以备今后“量身定制”节能改造方案。

      对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的考核和执法不是目的,如何让非节能建筑优化管理,进行节能改造才是最终目标。

      今年7月,北京市主动对实施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给予30元/平方米的市级资金奖励,让改造单位和公共建筑直接受益。按照奖励政策,如果是一栋35000平方米的大厦,实施节能改造后,大厦综合节能率达20%以上,就能申请105万元的奖励资金。

      北京市2018年底前,北京将完成不少于6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实现节能量约6万吨标准煤。


    相关阅读:北京建筑节能管理“大数据”

      1.新建建筑节能

      2016年,北京市新增城镇节能民用建筑3674.41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2003.06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671.35万平方米,全部按照现行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施工。我市累计建成城镇节能住宅47127.9万平方米,节能住宅占全部既有住宅的92.5%;累计建成城镇节能民用建筑63611.4万平方米,节能民用建筑占全部既有民用建筑总量的75.5%,节能住宅和节能民用建筑的比重继续居各省市首位。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012年起,北京市以落实国务院、住房建设部下达的住宅抗震加固和节能改造任务为切入点,发布了《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对老旧小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十二五”期间,共完成5532万平方米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340余亿元,惠及居民81.9余万户。我市从2006年开始推进郊区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对既有农宅进行节能保温改造,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完成58.35万户农宅节能改造、新建翻建和节能抗震加固综合改造,农村节能建筑比例大幅提高。2016年,我市共完成13.8万平方米中央国家机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3.绿色建筑

      2013年起全市新建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要求至少达到一星级水平,实施保障性住房房绿色建筑行动,2016年起在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中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截止到2017年7月底,北京市设计和新建符合绿色建筑标准项目1.28亿平方米,通过绿色建筑标识认证的项目共240项,建筑面积2577.8万平方米,居全国前列。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未来科技城、中关村科技园等10个园区评为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共对22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进行奖励,奖励资金5468万元,奖励面积376万平米。

      4.装配式建筑

      自2017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来,我市在土地出让、项目立项等环节加快落实,在科技研发、标准制定、产业规划等方面积极推动,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新机场等重大工程建设以及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中全面实施,实现了良好的开局。截止2017年8月底,土地招拍挂环节落实项目约360万平方米,占总出让面积的81.8%;保障性住房实施装配式建筑共27881套,约237万平方米;10家预制构件企业进入“部品目录”混凝土预制构件产能113万立方米。

      5.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

      在超高层建筑结构体系研发、大跨组合结构体系研发、城市地下空间结构建造、复杂条件下地铁设施与隧道施工等方面,取得了重要创新成果。空前规模的北京CBD东扩超大城市综合体建设,在大型复杂超高层建筑群建造、复杂地下空间结构与综合管廊系统建造技术等方面,实现了重大集成创新与关键技术突破。

      结合城乡建设重点工作,以绿色建筑技术为主导,在新型结构体系、新功能与高性能材料、再生环保材料、工业化建造、绿色建筑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系统创新成果,并完善了设计、施工、产品等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五年间,发布了40余项地方标准,涵盖建筑外墙外保温、绿色施工、建材绿色生产、供热计量施工验收、能效测评、建筑垃圾与可再生能源应用等不同方面。完成了300余项企业标准备案。

      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重大项目等技术研发课题100余项,取得了系统的创新成果。“十二五”期间,组织科技成果鉴定项目287项,其中50项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国家级工法、北京市工法等自主知识产权1000余项。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0项,其中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技术发明二等奖及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彰显了北京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作用,引领了城乡建设科技快速发展。

  • 政府制定价格范围进一步缩小

      国家发展改革委26日称,根据最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限定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等领域,逐步推进政府制定价格机制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行业特点,在更多的商品和服务领域通过建立定价机制逐步实现价格调整机制化。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价格调整的科学性、公正性、可预见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决策公信力和水平。

      此次是对2006年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完善,更加突出依法行政的要求和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修订后的规则严格规范政府价格决策程序。在现有程序基础上增加了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程序;强化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程序和成本信息公开,以及后评估和动态调整。

      修订后的规则完善了政府制定价格的依据,明确可以参考联系紧密的替代商品或服务价格,规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并强化社会参与和监督,明确可以发挥第三方机构在政府制定价格中的积极作用。(安蓓)

  • 我国将积极稳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央企重组

      中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骨干和中坚力量。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坚持深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深入推进央企优化结构、重组整合,实现更好发展。

      会议同时提出,要推动重点领域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央企重组,以重组整合为契机深化内部改革和机制创新。

      近年来央企重组整合迈出坚定步伐,中国北车与中国南车、宝钢与武钢等32家企业重组完成,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央企数量由2012年底的116户调整至98户。重组整合的效果正不断显现,去年重组企业利润总额比2012年增加四成以上。

      此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推动央企重组的重点领域,提出要在企业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的原则,稳妥推进装备制造、煤炭、电力、通信、化工等领域央企重组整合。

      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此前表示,央企重组要尊重市场、行业的发展规律和企业的实际状况,国资委并没有设定户数减少的具体目标和重组时间表。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当前的央企重组要放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考虑,一方面更重视通过重组减少重复投资建设、化解过剩产能,发挥协同效应;另一方面,执行方式和手段上更重视市场化运作。

      此次会议提出,推动央企之间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战略联盟、联合开发等方式,将资源向优势企业和企业主业集中。

      央企规模体量大,集团层面的重组整合备受关注。但事实上,近年来国资委注重打破企业边界,探索以资源为载体的多种整合方式。例如,鼓励通信、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货运等领域企业组建股份制专业化平台,减少无序竞争,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国资委改革局局长白英姿表示,下一步将坚持资源向主业企业和优势企业集中,做强做精做实央企主业,通过重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资源配置效率高、产业优势明显的领先企业,在振兴实体经济中发挥骨干作用。

      中央企业重组整合,目的在于以改革促进结构优化、效益提升。此次会议提出,积极稳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央企重组,以重组整合为契机深化内部改革和机制创新。

      业内人士表示,推动社会资本和国企“联姻”,在撬动民间投资、推动国企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其中关键在于要以市场为导向,因业制宜、因企制宜,重组之后还要在深度融合方面下功夫。(王希)

  • 贵州省:黔东南州局“四化”加强建筑业税收征管

      一是信息化强管理。与地方政府协作,依托贵州电子政务网,打造“大数据综合治税平台”,对州内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有效破解工程项目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二是共治化强管理。推动州政府召开全州建筑业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组织18个州直部门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协税护税职责,强化绩效考核,完善综合治税网络。

      三是精细化强管理。建立国地税风险分析专家团队,围绕建安和房地产创建行业风险指标特征库和风险识别模型,联合开展数据比对、疑点分析和风险应对。

      四是优质化强管理。围绕建筑业继续深化税负分析,通过纳税人“最不满意问题”大走访及税企QQ群等方式,“线上线下”征求企业意见建议,解决涉税诉求40余个。截至20178月底,该州建筑业累计入库增值税15.62亿元,占该局同期税收收入总额的22.13%

      (黔东南州局办公室)

  • 山东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举办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土建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的通知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举办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土建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的通知

      鲁标定字〔2017〕23号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土建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市级预赛已于8月19日圆满举行,根据《关于举办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土建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建标字〔2017〕21号)的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举办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土建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赛参加人员

      各市级土建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代表队选手

      二、决赛时间

      2017年10月28日

      三、决赛地点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东首4657号)。

      四、赛程安排

      10月27日下午2:00—5:00市级代表队签到及系统调试

      10月28日上午8:30—12:00开幕式及实际技能操作决赛

      10月28日下午1:30—4:00理论知识决赛及颁奖仪式

      五、决赛规则

      1.参赛选手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换。如在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市级竞赛组织机构出具书面说明。市级各专业代表队参赛选手少于6人的,不计算团体竞赛成绩,只记取选手个人成绩。

      2.各市级代表队须于竞赛规定时间签到,并在安排的时间内熟悉场地和测试自备电脑。决赛日不再接受参赛选手电脑的测试工作。选手自行对自备电脑的质量和性能负责。

      3.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凭身份证和参赛证进入赛场,按指定座位参加竞赛,竞赛开始10分钟后禁止入场。

      4.实际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竞赛系统发放电子试卷和CAD图纸(dwg格式)的方式。

      5.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可以携带: 自备电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土建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鲁建标字〔2017〕21)号)所列竞赛技术规范、计算器、直尺等工具。不可以携带移动硬盘、光盘、U盘、手机等。

      6.比赛根据裁判下达的开始或结束指令正式开始或结束比赛。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接受裁判的监督和指令。严重违反赛场纪律的,裁判有权决定中止其比赛,或判定已取得的成绩作废。

      六、其他事宜

      1.决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

      2.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0531-87087058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7年9月20日

  • 北京市:《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地方标准批准发布

      2017年6月28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地方标准。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2017年标字第10号(总第207号),标准编号为DB11/T386-2017,实施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

      新规程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等规定中涉及检测管理的内容有机的结合起来,对原规程进行补充完善,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将有效地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规范检测机构、混凝土预构件生产企业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测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管,促进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 广州市:年内第三批110个城建项目集中开工

    9月26日上午,广州市2017年第三批110个城建项目开工发布会在番禺区南大干线工程现场举行, 市政府副市长马文田宣布2017年第三批110个城建项目正式开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王宏伟作开工动员。

    据悉,这是市委市政府本年度“攻城拔寨”的第三批,也是迄今为止数量最多投资额最大的一批集中开工的城建项目。其中市政路桥项目52个,水务项目8个,园林绿化项目10个,城市更新项目37个,交通项目1个,地铁项目2个。资金来源除了市、区两级财政外,还有社会资金的参与。

    发布会强调,第三批集中开工项目中,南大干线、洛溪大桥和凤凰大道是支撑我市“南拓”战略的重要骨架道路,从化大道、知识城钟太快速路是我市“东进”“北优”战略区域路网的重要一环。这些项目的实施,必将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品质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正值施工黄金季节,全市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要素保障,用最优服务、最强合力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如期竣工,让项目早日发挥其应有的经济、社会和民生效益。

    部分项目情况简介

    一、南大干线工程

    该工程西起东新高速,东至莲花大道,长约27.2km,自西向东先后与东新高速、G105国道、新光快速、南沙港快速、东二环高速、金业大道、莲花大道等25条城市主、次干道相交,全线共设节点立交25处(其中互通立交5座,下穿隧道8座,跨线桥12座)。项目为广州市与番禺区共建项目。

    作为广州“南拓”的重点建设项目,南大干线是番禺区“六纵六横”路网规划主干线,对实现广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满足广州南站对外交通需求,加强“广州南站—番禺新城组团—大学城组团”之间的连接,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广州大道(天河北路~洛溪大桥)快捷化改造系统工程—洛溪大桥拓宽项目

    项目全长2.3公里,其中桥长1912米,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主要是在洛溪大桥旧桥两侧新建两座宽13米的单向3车道桥梁,将洛溪大桥由目前的双向4车道拓宽为双向10车道。新建桥采用双塔双索面叠合梁斜拉桥,主跨为110+305+11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绿化、交通、照明、环保设施工程等。

    三、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

    该工程属于内环路7条放射线之一,位于荔湾区,北起内环路(黄沙大道),南至芳村大道,是内环路同广州市西南片区联系的重要通道,也是连接广州市中心区(原芳村片区)以及佛山等周边地区的重要通道。工程全长约2.3公里,含如意坊立交、芳村大道立交两个节点以及过江隧道。其中,过江段沉管隧道规划宽度33米,双向6车道, 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如意坊立交新建3条匝道同内环路原预留口相接;芳村大道立交近期以平交放射连接,同时新建1条左转匝道。

    四、临江大道东延线二期工程

    该项目西起于正在建设的临江大道东延线一期,向东经深涌、九沙涌,止于鱼珠东路,全长约2.1公里。工程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50米,设计速度为 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为城市主干路。

    本项目建设是加快推进临港经济区建设的需要,同时有利于分担黄埔大道及黄埔东路交通压力。

    五、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二十二号线工程

    由广州地铁集团建设。其中十八号线全长62.7公里,

    共设9座车站;二十二号线全长31.8公里,共设6座车站。两线共设一段两场,共同承担连通万顷沙、广州东站、南站、白鹅潭枢纽的功能。对实现珠三角地区综合交通和公共交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六、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新科村、夏良村、望岗村污水治理工程

    新建DN100建筑立管985公里,DN150-d800污水管道560公里等。由白云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组织建设。


    广州市2017年第三季度110个城建项目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市政路桥项目(52个)
    1 广州大道(天河北路~洛溪大桥)快捷化改造系统工程-洛溪大桥拓宽
    2 南大干线(东新高速-莲花大道)---3标番禺大道节点立交
    3 南大干线(市新路至新化快速路)(新化快速路至莲花大道)
    4 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
    5 临江大道东延线(二期)
    6 城市道路品质化提升项目
    7 二沙岛环境品质提升工程
    8 环市路射击场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续建)
    9 广汕路天河客运站人行地道完善工程
    10 中心城区道路照明完善工程
    11 广园快速路一二三期桥底空间专项整治工程
    12 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一期工程(越秀区)
    13 珠江后航道滨水地区景观工程 (海珠涌大桥)
    14 环岛路(三围油库-科韵路)一期工程(三围油库-南沙港快速路段
    15 环岛路(滨江西路-厚德路)
    16 高尔夫地块近期交通疏导工程
    17 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一期工程(白云区)
    18 广州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地规划二路工程
    19 广州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基地规划七路工程
    20 帽峰山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21 增槎路-西洲北路人行天桥工程
    22 隔墙北路油气管整治项目周边道路工程
    23 科学城南部片区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
    24 生物岛园区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25 科学城西北片区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
    26 科学城核心区道路及绿化景观升级改造工程
    27 开发区主干道桥隧美化工程
    28 知识城钟太快速路(一期)工程一标施工总承包
    29 科学大道(大观路—开创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30 知识城南片区玉麟一路(创新大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标段一)施工总承包工程
    31 科珠路道路改造工程
    32 广新路升级改造工程
    33 云埔工业区恒达路升级改造工程
    34 九龙新区四横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第二标段 施工总承包工程
    35 东区玻斯韬与瑞松机器人项目地块间市政道路工程
    36 兴业大道(番禺大道-亭南路)整治工程
    37 番禺区市良路-西环路交叉口改造工程
    38 长堤东路道路及景观工程(环城东路-德兴大桥段)
    39 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
    40 横沥一纵路
    41 沥心沙立交连接线工程
    42 毅马三纵路工程
    43 中船中路
    44 沙仔南路
    45 口岸站-凫洲站110/220KV电力管廊工程
    46 黄阁大道道路提升工程
    47 北孖沙路
    48 万龙大道(万环西路至万新大道段)工程
    49 凤凰大道工程(进港大道至连溪大道段)
    50 增城区雁塔桥东侧桥头贯通工程
    51 从化大道建设工程(一期)
    52 北星路工程
    水务项目(8个)
    1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新科村、夏良村、望岗村污水治理工程
    2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夏茅村、环滘村、大冈村污水治理工程
    3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长湴村、东平村、南村村、m龙村污水治理工程
    4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石马村、平沙村、张村、潭村、同德村污水治理工程
    5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大源村污水治理工程
    6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槎龙村、松北村、螺涌村污水治理工程
    7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清湖村污水治理工程
    8 35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白云区永泰村污水治理工程
    林业园林项目(10个)
    1 越秀区2017年社区绿地及重点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
    2 白云区2017年重点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
    3 越秀公园广州城市公园建设展览馆改造工程
    4 广州大道(禺东西-广州大桥南)景观绿化建设
    5 广州动物园厕所改造工程
    6 广州动物园配电房改造工程
    7 市儿童公园园区防雷工程
    8 火炉山森林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9 天河区儿童公园二期建设工程
    10 国道G324(燕岭路至大观路段)中央绿化带升级改造项目
    城市更新项目(37个)
    1 岭南街(沙基社区、冼基社区)微改造项目
    2 草芳围旧城微改造项目
    3 金花街桃源社区和蟠虬社区微改造项目
    4 街口街纪念碑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
    5 多宝街(丛桂社区、恩宁社区、谊园社区)微改造项目
    6 中南街(海南社区、海中社区)微改造项目
    7 茶滘街(永安社区、红棉苑社区、茶滘新村)微改造项目
    8 吕田墟镇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
    9 稔岗社区微改造项目
    10 海龙街(东石社区)微改造项目
    11 西村街(增埗社区、广雅社区、西湾东社区)微改造项目
    12 晓港东片区微改造项目
    13 六榕街稻谷仓社区微改造项目
    14 大塘街农讲所片区微改造项目
    15 建设街拥翠小区微改造项目
    16 黄花岗街永泰小区微改造项目
    17 华乐街邮电小区微改造项目
    18 登峰街田寮13号、14号微改造项目
    19 光塔街和义社区微改造项目
    20 矿泉街明泉街小区微改造项目
    21 东山街五羊北小区微改造项目
    22 珠光街新福里社区微改造项目
    23 流花街广州大学西侧小区微改造项目
    24 沙园大街37号大院微改造项目
    25 基立新村社区兰蕙园微改造项目
    26 北京街广卫社区微改造项目
    27 北京街豪贤路微改造项目
    28 白云街东船上社区微改造项目
    29 农林街福今路3号大院微改造项目
    30 梅花村街梅花路23-69号之三大院
    31 大东街东源小区微改造项目
    32 人民街大德中小区微改造项目
    33 洪桥街德源里社区微改造项目
    34 宝山里围院小区微改造项目
    35 紫龙大街片区微改造项目
    36 晓阳街片区微改造项目
    37 紫金大街片区微改造项目
    交通项目(1个)
    1 琶洲塔公交站
    地铁项目(2个)
    1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工程
    2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工程

  • 天津市:本市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能参加投标

       本市将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行为,对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参加投标活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保障其合法权益。

      近年来,本市劳务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农民工实名制建立率达到90%,预储账户建立率达85%。但近期检查发现,仍有个别企业存在实名制台账作假、农民工工资单与现场实际人员不符、工资发放表存在代签、实名制上传瞒报少报等问题。日前,本市对天津大港油田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40家存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本市将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实名制台账、预储账户制度和“月清月结”等劳务用工制度,对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列入黑名单,限制参加投标活动;对重点拖欠隐患项目进行督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农民工工资不支付不放过,并责令其作出限期支付的承诺,持续跟踪到底。

  • 北京市:《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及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正式颁布实施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及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京建发〔2017〕35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近期正式颁布实施。

      过去的十余年,随着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也不断得到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和2014年先后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也相继印发了具体实施细则,对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分工、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法律责任均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市级层面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及督导工作需要出台规范性文件予以强化和规范。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工作中应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尤其是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朝阳CBD、丽泽商务区、冬奥会、世园会等重点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更须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监管工作。有鉴于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四章十八条。第一章总则(5条),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信息建设等工作,其中第三条强调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和督导工作遵循“依法依规、职责明确、督查指导、共同治理”的原则,第四条明确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及督导工作由市监督总站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第二章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5条),明确了工作模式、抽查形式、月度计划、抽查内容、抽查总结等工作,其中第七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包括日常执法抽查和专项执法抽查两项内容,第十条指出定期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执法抽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第三章安全质量督导工作(4条),对我市各区安全质量监督机构的督导工作独立成章进行详化,明确了督导组织、督导方式、督导内容、督导总结等工作,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安全质量督导采取督查属地安全质量监管职责落实情况与随机抽查辖区内工程安全质量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通过反馈督导意见对各区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第十四条指出安全质量督导结果可作为对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第四章附则(4条),明确了社会监督、解释说明、特别规定、实施日期等工作。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认真抓好《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秉持安全质量执法抽查、督导工作两大抓手,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安全质量主体责任,推动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稳步提升,带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实施办法》颁布实施后,原《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网格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京建质〔2006〕662号)同时废止。

  •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就修订《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委令形式颁布了修订后的规章《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以下简称新《规则》)。为此,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修订现行《规则》?
      答:现行《规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06年修订颁布的。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价格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和依法行政的不断强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对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定价提出了更高要求,现行《规则》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修订前《规则》规定的政府定价范围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发〔2015〕28号文件提出的“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要求不一致;制定价格的程序未包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要求,未对成本公开作出明确规定;对价格管理实践中的机制化定价、第三方参与部分定价工作等内容也没有明确规定。鉴此,我们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原《规则》进行了针对性的修订。
      问:新《规则》与2006年的《规则》相比较,主要修改内容有哪些?
      答:新《规则》包括总则、制定价格的程序、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与法律责任、附则等5章,共36条。与修订前《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6年第44号)相比较,涉及修改21条,保留7条,新增8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制定价格的权限范围。规定“国家实行并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将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明确了授权市、县政府制定有关价格决定的制发权限。二是推进政府制定价格机制化。在认真总结近年来价格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规则》强调政府应当根据不同行业特点,逐步建立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机制,实现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的机制化、透明化,尽可能减少直接制定具体价格水平。《规则》同步规范了政府制定定价机制的程序,提高定价机制的严肃性、规范化。三是完善政府制定价格的依据。除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制定价格外,明确规定可以参考联系紧密的替代商品或服务价格,强化对垄断行业的约束;明确规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四是进一步严格了政府价格决策的程序。在现有程序基础上增加了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程序;强化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程序和成本信息公开。强化制定价格后评估和动态调整。五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明确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积极作用;完善制定价格建议的提出方式,扩大建议人范围;丰富听取社会意见的形式。强调政府制定价格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问:新《规则》在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和依据方面有哪些调整?
      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有关要求,新《规则》明确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进一步限定、缩小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推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在政府制定价格的依据方面,原《规则》规定应当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联系紧密的,可以参考相关价格。新《规则》在此基础上作了两点补充规定:一是政府制定价格还可以参考联系紧密的替代商品或服务价格,例如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目前就是参考了公路运输价格制定;二是为强化对垄断行业的约束,明确规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
      问:为什么新《规则》突出强化定价机制制定?
      答:新《规则》第7条和相关条款,都特别强调制定定价机制,即通过制定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作价办法,实现价格调整的机制化、常态化。近年来价格主管部门大力加强定价机制建设,通过制定定价机制推动价格调整的机制化、透明化,尽可能减少直接制定价格水平。比如,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实现了价格调整公开透明化,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认可。今后,我们还将根据行业特点,在更多的商品和服务领域通过建立定价机制逐步实现价格调整机制化。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价格调整的科学性、公正性、可预见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决策公信力和水平。
      问:新《规则》对政府制定价格的程序作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决定精神,新《规则》健全了政府制定价格的程序,在现有程序基础上补充规定了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程序,并进一步强化了公众参与、集体审议程序。比如,强化公众参与决策,明确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积极作用;完善制定价格建议的提出方式,扩大建议人范围;丰富听取社会意见的形式。
      此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有关“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的要求,新《规则》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程序,并强调要逐步建立成本信息公开制度。《规则》还对定价决定做出后的后评估和动态调整作出了明确规定。
      问:新《规则》将对社会产生哪些积极作用?
      答:此次《规则》的修订,将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一是政府定价范围的缩小,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二是规范政府制定定价机制、完善定价依据、健全定价程序、强化后评估和动态调整,有利于促进价格调整的机制化、透明化、动态化,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更好地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公众参与决策和强调社会监督,既能更广泛地汇聚民意,也将促进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更加科学规范。
  •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第7号令,颁布了修订后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简称新《规则》)。新《规则》是对2006年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完善,更加突出依法行政的要求和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
      新《规则》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进一步缩小定价范围,强调定价机制化。限定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等领域,逐步推进政府制定价格机制化。二是完善政府制定价格的依据,明确可以参考联系紧密的替代商品或服务价格,规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三是严格规范政府价格决策程序。在现有程序基础上增加了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程序;强化成本监审、集体审议程序和成本信息公开,以及后评估和动态调整。四是强化社会参与和监督。明确可以发挥第三方机构在政府制定价格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了制定价格建议的提出方式,扩大建议人范围;丰富听取社会意见的形式。强调政府制定价格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新《规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水利部:兰考县为农田水利设施“上保险”

      本站讯 为加快农田水利改革步伐,河南省结合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任务,在兰考县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商业保险引入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领域,破解了以往农田水利设施重建轻管、管护资金不到位、维修效率低等问题,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持续稳定高效运行。

      一是政府加强引导,保障经费支出。兰考县研究制定了《水利设备设施财产保险项目实施方案》和《水利设备设施财产保险条款》,积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通过财政拨款、管护经费、水费收益多种渠道解决保险费用支出问题。2016年7月,兰考县谷营镇利用乡财政资金,支付保险费用10.99万元。兰考县东坝头乡利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完成保险招标。同时,利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经费的部分资金和农田水利工程灌溉征收的水费支付保险费用,不增加农户负担。

      二是创新投保模式,有效分散风险。农田水利设施商业保险涉及点多面广,是保险新领域,兰考县通过创新投保模式,有效分散风险。一是保险公司组团。由太平洋财险、人民财险、中原农业保险、平安财险、华安财险5家保险公司组成“保险项目共同体”,有效分散企业风险,集中多方智慧,协作共赢。二是承保对象组团。将水源工程(灌溉机井、小型塘坝等)、渠系工程(灌区末级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田间输水管道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设施)和其他工程(田间生产桥、承担灌溉、排涝功能的农村河道等)等各类农田水利设施整体打包投保,扩大保险受益范围,保障工程完整性。三是乡镇区域组团。以乡镇为单位,设定区域性灾害事故理赔。若在一次事故中保险标的损失大于或等于全乡镇整体投保额的10%,即按照实际发生的损失理赔,提高工程应对大灾大难的抗风险能力。

      三是企业积极参与,科学划分险种。2016年7月,“保险项目共同体”与兰考县人民政府签定了《兰考县农田水利设施保险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承保商业保险,参与到农田水利设施维修管护中来。结合实际,将农田水利设施保险划分为财产综合险、盗抢险、机损险等3个险种,分别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丢失的农田设备设施、由于电气原因造成的农田水利设备损坏等进行赔偿,保险费率分别为参保财产评估价值的6-9.5‰、2‰、4‰。同时,尽量降低理赔起点,除变压器免赔率20%以外,其余出险,经第三方公共机构估损价值500元以下或10%,二者以高者为准。

      四是激发市场活力,实现多方受益。通过商业保险,逐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毁了有人修、丢了有人赔”的运行管护机制,实现多方受益。一是政府受益。根据兰考县谷营镇试点数据分析,农田水利设施每亩保险费用仅为4.2元,远低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中每亩养护经费25元,减少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二是农户受益。2017年2月3日,兰考县谷营镇第一次报损,经现场复核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顺利达成18405元的赔款协议,赔款于2月20日支付被保险人,受损设施得到迅速修复,有效保障了农田水利工程完整运行,充分满足农民种地灌溉用水需求。三是市场受益。河南省有78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如全面参加农田水利设施商业保险,每年市场规模约3.3亿元,保险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在现有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兰考县将继续深入探索实践,不断丰富完善险种,建立和完善适应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后的水利保险体系,做好宣传推广应用。

  • 钢筋电弧焊接施工注意事项

       1、根据钢筋级别、直径、接头型式和焊接位置,选择适宜的焊条直径和焊接电流,保证焊缝与钢筋熔合良好。
       2
    、焊接时要注意保持焊条干燥,如受潮应先在150—350度下烘1—3h
       3
    、钢筋电弧焊接应注意防止钢筋的焊后变形,应采取对称、等速施焊,分层轮流施焊,选择合理的焊接顺序、缓慢冷却等措施,减少变形。
       4
    、冬期负温条件下进行级钢筋焊接时,应加大焊接电流(较夏季增大10—15%),减缓焊接速度,使焊件减小温度梯度并延缓冷却。同时从焊件中部起弧,逐渐向端部运弧,或在中间先焊一段短焊缝,以使焊件预热,减小温度梯度。
       5
    、焊接过程中若发现接头有弧坑、未填满、气孔及咬边、焊瘤等质量缺陷时,应立即修整补焊。级钢筋接头冷却后补焊,需先用氧乙炔焰预热。
  • 钢筋电渣压力焊施工注意事项

    (1)钢筋焊接的端头要直,端面要平。

    (2)上下钢筋必须同心,否则应进行调整。

    (3)焊接过程中不允许搬动钢筋,以保证钢筋自由向下正常落下,否则会产生外观虽好的“假焊”接头。

    (4)顶压钢筋时,需扶直并且不能动约0.5min,确保接头铁水固化。冷却时间约23min,然后才能拆除药盒。在焊剂盒能够周转的情况下,尽量晚拆焊剂盒,以确保接头的缓冷。

    (5)正式施焊前,应先按同批钢筋和相同焊接参数制作试件,经检验合格后,才能确定焊接参数进行施工。钢筋种类、规格变换或焊机维修后,均需进行焊前试验。

    (6)在施焊过程中,如发现铁水溢出,应及时增添焊药封闭。

    (7)当引弧后,在电弧稳定燃烧时,如发现渣池电压低,表明上、下钢筋之间的距离过小,容易发生短路;当渣池电压过高,表明上、下钢筋之间的距离过大,则容易发生断路,均需调整。

    (8)通电时间的控制,宜采用自动报警装置,以便于切断电路。

    (9)雨天或潮湿天气不得施焊。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9月22日)

    截止922日,我站共收到140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07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260.54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74个,核减金额约7.91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4、遵贵扩容工程第1合同段青山枢纽立交设计变更预算;

    5、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6、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7、遵贵扩容高速公路羊昌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8、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9、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0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2、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9、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20、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21、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2、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23、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9月22日)

  •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业政府性收费有关工作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769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业政府性收费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本周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业政府性收费的有关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先生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如生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下面就先请史耀斌先生作介绍。

    2017-06-09 100035

    史耀斌:

    谢谢。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国新办的安排,我把本周三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政府性收费的情况向大家做一个通报,我也愿意回答各位提出的问题。

    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要大幅降低非税负担,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李克强总理在315日答中外记者问时再次强调,力争减税降费能够达到万亿元人民币。

    今年以来,国务院第164次、165次、169次、173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多项减税降费措施。在减税方面,实施了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等政策;在降费方面,已出台清理规范一批涉企收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推进网络提速降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等政策。以上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7180亿元。

    2017-06-09 100547

    史耀斌:

    67日,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政府性收费的政策措施。一是在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清理规范保证金,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为3%。二是在能源领域清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三是十三五期间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2项监管费。四是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上述措施,自71日起施行。此外,按照国办部署和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地方涉企政府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

    以上合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2830亿元,加上此前已确定的减税降费措施约7180亿元,每年合计减轻企业负担约10010亿元,实现全年减税降费1万亿元以上的目标。

    为巩固好降费成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分级管理、分级公布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着力打造全国一张网,在财政部网站上汇总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上汇总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的收费目录清单。同时,财政部将抓紧研究建立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谢谢大家!

    2017-06-09 100615

    主持人 袭艳春:

    感谢史耀斌先生的介绍。下面请李如生先生做介绍。

    2017-06-09 100634

    李如生: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降费情况。6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的负担。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于保证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一般为12年)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通常按照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计取,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预留。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向承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据我们了解,工程质量保证金实际用于工程维修的费用较低,大量的质量保证金属于闲置资金,因此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会影响工程质量维修责任的履行。同时,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一方面可以有效减少建筑业企业资金占压,补充流动资金,减少银行贷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为建筑业企业减负;另一方面,企业资金充裕后,可以在更新机械设备、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尽快修订颁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的负担。谢谢。

    2017-06-09 100650

    主持人 袭艳春:

    感谢李如生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2017-06-09 100716

    中央电视台记者:

    这个问题是提给史耀斌副部长的,我们看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多项减费降税的措施,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想问一下史部长,自从本届政府以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总体情况是什么样的?谢谢。

    2017-06-09 100733

    史耀斌:

    本届政府在减税清费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是非常明显的,成效也是非常显著的,有效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第一,下大力气取消、停征和免征了一大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明确取消停征和减免59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每年可以减轻社会负担超过3200亿元,这是一个静态数,实际上动态数要高于3200多亿。同时,各个省区市也对地方设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累计取消和停征和减免770多项收费,每年可以减轻社会负担超过470亿元。

    经过持续清理规范,本届政府以来,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到51项,减少幅度超过了72%,其中涉企的收费由106项减少到33项,减少幅度超过了69%;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到21项,减少的幅度是30%。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大幅减少。

    第二,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建立和实施了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执收主体、管理方式和政策依据等,打造阳光财政,增加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

    第三,大力开展督查和检查工作。中央政府层面已经组织了多次关于清费效果的督查工作,采取双随机的方式,一旦发现问题就予以严肃的查处和处理。各级地方政府也以不同形式采取了督查和检查工作。

    2017-06-09 100844

    路透社记者:

    刚才提到现在一年减税降费有一万亿元的目标,当然这是对于公司来说是非常好的消息,但是从政府方面来说,这也意味着政府财政收入减少,会不会对我们的政府造成什么影响,而且此前财政部方面也表示说,一些地方政府已经面临着一些财政收入方面的问题和挑战。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2017-06-09 100903

    史耀斌:

    减税降费对于减低企业负担是非常有效的,同时,对政府财政收入会带来影响,怎么样来平衡财政收支问题。可以从三点来说,第一,减税降费降低了企业负担,经济主体的活力增加了,会焕发出更多的动能,经营活动不断扩大所带来的税收收入也会增加。第二,2017年预算安排,在赤字率没变的情况下,但增加了赤字规模,已经考虑到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第三,中央财政建立了转移支付制度,对于个别地方财政出现困难的地区,我们会通过转移支付保证这些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保证民生兜底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2017-06-09 100928

    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记者:

    想请问一下住建部的李司长,请问实施减负新政后,能为建筑业企业减负多少呢?谢谢。

    2017-06-09 100942

    李如生:

    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初步做了一个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左右,按照去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大约为5400亿左右。经过这次降费,将保证金预留上限从5%降到3%,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100亿左右。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测算,实际情况可能还会因地、因企、因条件不同而有区别。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促进建筑业企业减负,提升建筑业企业竞争力,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2017-06-09 101009

    中新社记者:

    请问史部长,刚才您在发言当中说财政部将抓紧研究建立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请问您建立这个清单制度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谢谢。

    2017-06-09 101035

    史耀斌:

    刚才,我介绍了近年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总体情况。经过持续清理整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收费意识明显增强,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五花八门,家底不清。个别事业单位受利益驱动,为增加经费来源等,借助垄断地位或利用公共资源,提供强制性、垄断性服务,并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加重了社会负担,有必要规范管理。

    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建立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初步考虑,按照部门主体责任、财政指导监督、清单动态管理、加强预算管理的原则,各部门负责编制并公布本部门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规范收费标准确定程序,收费收入纳入本单位财务收支,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各级财政部门汇总并公布同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加强指导和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

    2017-06-09 101053

    中国日报记者:

    我想问一下关于预留比例上限的调整,从5%降到3%,这个比例是怎么设置的?有没有统计这个调整以后预计能够降低多少负担?今年会不会推出一些其他的措施,目前推行的措施是否可以达到中央要求的减税降费一万亿的目标?谢谢。

    2017-06-09 101117

    李如生:

    前面我已经介绍过了,目前工程质量保证金测算数大概是5400亿,通过这次降费即将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从5%降到3%,我们预计能够减轻企业负担2100亿左右。这个数额,加上刚才史部长介绍的其他一些降费减税措施,这一轮的降费应该在2830亿左右,加上之前的一系列7000多亿降费措施,预计全年实现减税降费应该能够达到1万亿以上。

    第二个问题,关于有没有其他的措施。对于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我们将进一步进行清理规范,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同时会结合其他的措施,比如采用银行保函、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工程保证金的使用,要求按期返还,严格落实违约责任等。通过这些综合的措施和配套的措施,进一步落实降费举措,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提高建筑业企业竞争力。谢谢。

    2017-06-09 101545

    人民日报记者:

    请问史部长,这四项措施,一共要减2830亿。刚才李司长也说了其中第一项是减了大概2100亿,能把这四项给我们一个具体的账本或者是清单吗?第二项大概能减多少,第三项大概能减多少。

    2017-06-09 102609

    史耀斌:

    第一项,在工程建设领域清理规范保证金,刚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做了介绍。第二项,在能源领域清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一是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390亿。二是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60亿。第三项,十三五期间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84亿元。第四项,降低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26亿元。第五项,地方自主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70亿元。以上合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2830亿元。谢谢。

    2017-06-09 104543

    主持人 袭艳春:

    如果大家没有问题的话,今天的例行吹风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两位发言人,也谢谢大家。

    2017-06-09 105542

     

    信息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7615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 玻璃价格周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玻璃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43.75%、37.14%、50%、51.61%、26.47%、26.47%、30.56%、23.08%。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分别上涨7.5%、9.45%。

    玻璃价格:拉萨市玻璃市场与上周比价格持平。

    附件:2017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河南省:我省被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选为建设工程造价监测试点省份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建设工程造价监测试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7]178号),我省被选为建设工程造价监测试点省份。

     近年来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在住建厅的领导下,预见到造价监测的重要意义,设计开发了“河南省工程造价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河南省工程造价数据监管系统”及“河南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管理系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此次被住建部标定司选定为建设工程造价监测试点省份,为今后通过数据监测,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师的监督,变人工监管为智能监管、事后监控为实时监控、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提高监管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

  • 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双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双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建办规函[2017]65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委)、海南省规划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我部于2017年6月22日开展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双随机”抽查工作,对被抽中的3家单位进行了审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结果

      (一)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标准要求,通过审查。

      (二)上海雅思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创霖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因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标准要求,未通过审查。

      二、整改要求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责令上海雅思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创霖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整改结束后,我部将进行复查,如果仍不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标准要求,将按规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今后,我部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的监管,每年不定期实施“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存在的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7]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加强部门衔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等法规规章政策,现就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料移交共享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资料要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实难以拆分移交的,应复制移交,复制移交的资料应与原件一致,并于年底前全面复制移交到位。

      (二)为避免重复建设,保证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数据的一致性,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完整地拷贝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关于交易登记业务衔接

      对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的地方,要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一)一个窗口受理。两部门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置同一个受理窗口,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法定材料编制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

      (二)部门并行办理。收件后,相关资料分送两部门并行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的结果通过内部网络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

      (三)方便群众办事。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

      三、关于历史遗留问题

      (一)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

      (二)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四、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测分析工作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监测、监管和调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要通过网络实时共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住建部: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7]65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将我区列为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省份的请示》(桂建报[2017]8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厅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改革创新,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推进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经验请及时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 北京市:《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今日正式发布 2017年9月30日起开始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经市政府批准,9月20日,我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下简称《办法》), 《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作为本市加强住房制度顶层设计的落地政策,是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无房家庭解决住房刚需的长期制度安排。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保基本、分层次、广覆盖”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引导居民形成梯级消费理念,加快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

      ※《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我委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征求专家、媒体意见,并于8月3日在我委网站发布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共有产权住房新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本市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同时,针对《办法》中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也进行了讨论,主要集中在单身年龄30周岁、离婚及转出住房记录限制、东城西城区房源、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一是关于单身申请年龄。有群众反映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下一步,我委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形成租售并举、先租后售、梯度消费,确保政策有效衔接。

      二是关于离婚、有住房转出记录人员限制申请。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我委已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不满三年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对于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同时,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家成员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完善。

      三是关于东城、西城等区房源。对此,《办法》第五条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发展新区统筹部分房源用于弥补中心城区房源供应不足。根据第十一条规定,东城、西城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与项目所在区户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四是关于能否落户、入学等问题。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

      ※专家观点

      《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社会各界专家对北京市共有产权政策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

      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突破,借助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可以有效降低住房所有权进入门槛,显著提升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增加了自有住房机会,满足国人拥有住房愿望,提高住房自有自住比率;与公租房比,共有产权住房有利于减少政府财政支出和对有限财政资金的长期占用,提高住房保障体系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

      同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清晰”的特点,也为家庭持续增持产权份额提供了空间和路径,有助于鼓励家庭通过自身努力逐步积累财富,避免福利陷阱;“责权明晰”的特点,对家庭是否具有转售、转租权利,以及如何分配由此产生的收益做出了清晰界定,压缩了寻租空间,改善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

      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体现了居住(社会)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的有机统一。居住(社会)功能、保障属性与财产权利“三位一体”,使得共有产权住房在制度上具有了早期的保障性住房所没有的禀赋。其财产属性为共有产权住房的管理、运作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从政府的角度看,共有产权房除了行政手段管理,还可以通过民法手段管理,更便于贯彻落实共有产权房最基本的功能——保障居住。归根结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三位一体”的根本还是其居住(社会)属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认为: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是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是适应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在全国起到了带头引领作用。政策中提出,在兼顾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对于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的房源供应要不少于30%,扩大了保障范围,是迈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对于北京市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

      北京市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统筹各类销售型保障房,有利于制度的规范统一,住房制度也更加简洁明晰。政策明确了政府与购房家庭所持份额,对政府与购房家庭的权利界定更加清晰,政府和购房家庭之间是双向选择,可自由退出,政策弹性高,可操作性强。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认为: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推出有利于职住平衡,解决北京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提供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以区为单位优先当地户籍、就地就业的人员购买,实现了就近居住,有利于职住均衡的实现,进而有利于北京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                                             

      准入条件更加严格,聚焦无房家庭首次购房需求,有利于解决住房民生问题,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由于目前北京房价较高,使很多人没有购房能力。通过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明确了政府和个人持有的产权份额,降低了购房人的房价,有助于百姓住房梦的实现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

      北京推出了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具有重大意义。北京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在探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推进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应该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许多的创新点。它兼顾了公平、特别仍然突出以保障为主,而且从使用人的角度上看,有同质同权的创新,房屋的质量、环境、以及将来物业费的缴纳等等,各个方面都透露出同质同权的意图。

      ※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我市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通过加快房源供应,提升建设品质,公平合理分配,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有效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指导各区贯彻实施,确保政策落地。做好《办法》的政策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区成立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编制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立项目销售价格和份额比例评估机制等,确保政策平稳推进,顺利实施。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引导合理预期。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方式,对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加强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完善共有产权住房惠民便民地图网上公布、工地开放日活动等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稳定社会预期。 

      三是加快土地供应速度,推进项目入市。市相关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入市,加快形成有效供应,解决无房家庭住房需求,同时为稳控房价提供有力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住建部:调查“一级建造师考试疑泄题”

      近日,2017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以下简称“一建考试”)疑似泄题事件在网上引起大量关注。很多考生认为,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疑似存在泄题情况。19日上午,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通报称,“我们发现网络上出现涉及某科目考试相关内容的帖子,有考生反映存在疑似泄题情况。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正在对网帖内容进行核实调查,并已报公安机关介入。”据悉,住建部联合公安部等多部门已经在搜集证据,展开调查。

      考前12小时网上冒出“押题卷”

      2017年度一建考试于9月16、17日举行,试卷总分160分,96分及以上为通过。题型分为20个单选,每个1分;多选题10道,每个2分;此外还有5道120分的案例分析题。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建筑公司持有该资格证书者越多,对于公司承揽工程、资质评审都会有很大的帮助。一建考试通过率一般不到10%。

      多位考生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他们考前从论坛、QQ群等渠道看到“押题卷”。名为“2017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试卷摘选”的帖子上,有十几张手写和打印版有关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内容截图。该帖发布时间是9月17日凌晨1点24分,距离下午两点的考试还有12个小时。18日中午,该帖已被删除。

      18日晚,北青报记者从多家相关培训机构获得几份内容相同的试题,经多名考生确认系2017年考卷的部分内容。北青报记者比对发现,在市政工程专业课试卷的30道选择题中,至少有14道的题干和正确答案都可在前述帖子中找到雷同内容,其中有4道题干只有一两字之差。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很多考生在考前通过QQ群、微信群收到了“市政干货特殊渠道”、“市政偏门的题目”等多个PDF文档及打印版内容,有的重点内容还用彩色笔标出。这些文档与前述帖子内容高度重合。

      有押题机构称3万可拿明年“靠谱答案”

      考生提供的多张“一建考试VIP群”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有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在群里称,“国家开始查了,得益于咱市政和机电泄题资料的朋友,也别谈论此事,对谁都不好。不要大嘴巴,老实点。”该工作人员随后对私发红包给自己的人表示了感谢,并称,“你们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

      北青报记者添加其为QQ好友,该工作人员说,“交3万块,明年考试也可以给你靠谱答案。”当问及试题及答案来源于哪里,是不是从非法渠道获得的,对方表示“别的学员传来的内部资料,很安全,这个不用你操心。”该工作人员说,“押题卷”可保证80%的准确率,不议价、不支持考后付款。

      17日晚7点,在一名为“卧薪尝胆”的QQ群里,网友“小白龙”发布消息称,“当你们坐在考场内面对真题整理思路、组织语言的同时,小白龙团队也在关注着我们的服务效果,当第一时间看到真题的时候,我们感到了些许安慰。今天一早,各VIP群里上传了编号41,名为‘2017一建市政案例部分,整理好了直接背’的最后一份考前押题。”该网友表示,押题卷“没有水印,没有署名,你懂我懂。”

      该网友“小白龙”告诉北青报记者,“交799即可成为VIP学员,VIP学员在押题上不再另收费,将比普通群的考生更能享受到承诺和便利。”

      住建部和公安机关介入疑似泄题调查

      19日上午,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关于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报。通报称,“考试结束后,我们发现网络上出现涉及某科目考试相关内容的帖子,有考生反映存在疑似泄题情况。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正在对网帖内容进行核实调查,并已报公安机关介入。一旦发现有泄题问题,我们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一李姓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两天已接到考生们多次举报,住建部联合公安部等多部门正在搜集证据,展开调查。

  • 河北省:发布《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9月6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河北省水利厅联合发布《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13/T 2549-2017)》,这是国内首个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地方标准,自9月16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随着河道采砂企业的不断增加,采砂规模的不断扩大,采砂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做好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工作,对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10月以来,省水利厅组织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相关技术人员,在调查了解我省河道采砂现状的基础上,广泛搜集国内外有关资料,结合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际,经多次调研、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完成了《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技术规范》。2017年9月6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水利厅联合发布《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13/T 2549-2017)》,明确自9月16日起正式实施。

    《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13/T 2549-2017)》的实施,为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将有效规范、指导河道采砂安全生产,对保护河道行洪安全、保障建筑物及村庄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附件:《河道采砂安全生产技术规范(DB13/T 2549-2017)》


  •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就《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以联合令形式颁布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6号令](以下简称《办法》),拟于201831日正式实施。就社会各方面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

      问:目前节水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办法》作为我国节水工作的重要举措,请简要介绍一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答: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水情,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是解决水资源瓶颈问题的有效途径,而用水产品作为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用水器具,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用水的全过程,是提高水效的重要载体。我国作为用水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坐便器、水嘴及洗衣机等产品的市场保有量巨大,但普遍存在用水效率不高、市场不规范等问题,亟需建立高效用水产品管理制度。

      水效标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用水产品管理的重要举措。水效标识是附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用来表示产品的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目的是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节水产品。在我国建立水效标识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实施水效标识制度是我国政府节水管理方式的创新。针对用水产品建立水效标识制度,是政府转变节水管理方式的具体实践,即由过去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过去注重对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向终端产品管理转变,由过去重管理轻服务向导向服务型转变。

      二是规范用水产品市场。随着广大消费者节水意识、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节水产品需求不断增长。但节水产品市场存在着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产品节水性能真假难辨等问题,一些伪劣产品、高耗水产品使用虚假陈述,误导消费者,扰乱了节水产品市场秩序。通过建立水效标识制度,加强对用水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可有效规范节水产品行业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提升我国用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水效标识为基础,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消除绿色贸易壁垒,有利于扩大用水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同时,通过水效标识制度的建立,逐步淘汰落后产品,有助于带动节水产品的技术进步和创新,促进用水产品生产企业技术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问:《办法》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模式?

      答:水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范围是量大面广的用水产品,主要包括坐便器、水嘴、净水机等生活用水产品。此外,根据不同用水产品技术成熟度、市场监管能力和水效标准完善情况,将适时逐步拓展到商用产品、工业设备及灌溉设备等。

      水效标识制度作为针对用水产品水效水平提升的市场化管理制度,将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水效标识备案、市场监督检查的实施模式,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引导企业节水技术创新,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产品水效水平。

      企业自我声明,是水效标识制度的主要特点。在企业粘贴水效标识过程中,企业自行安排检测产品水效,依据检测结果和相关标准自行确定水效等级等标识信息。同时,企业依据相关要求自行印制和粘贴标识信息,但企业需要对标识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接受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备案,是水效标识制度的管理手段。备案是对企业提交备案材料规范性、水效标识规格准确性、企业填报信息一致性等内容的形式审查。备案是政府掌握企业产品信息,规范用水产品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公众监督的依据。

      市场监督检查,是水效标识制度的基本保障。《办法》的管理部门将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场专项监督等管理手段,加强水效标识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节水产品市场秩序,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同时,鼓励公众和行业机构开展社会监督,发挥群众力量促进水效标识制度落地。

      问:《办法》实施是否给企业增加负担?预期效益如何?

      《办法》实施中的涉及企业的两项核心内容,一是产品检测,二是水效标识备案。对于产品检测,《办法》规定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检测资源,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水效检测并出具报告。目前,很多生产企业自身具备水效指标的检测能力,因此实施成本很低。对于标识备案,《办法》已明确规定,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实施水效标识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坐便器年产量超过4000万件,水嘴年产量达1.5亿件,洗衣机年产量约3200万台,滴灌带年产量达250亿米。据初步测算,水效标识制度的实施每年将节水60亿立方米,折合水费超过120亿元。同时,水效标识制度的建立,将有助于消费者选择水效高的用水产品,促进企业生产优质的节水型产品,形成全社会的节水氛围,推动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

      问:水效标识的实施是如何促进用水产品的生产、应用以达到节水的目的?

      答:水效标识可以有效消除产品在用水节水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向消费者提供易于理解的水效信息,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水的产品,从而激励制造商和零售商生产、销售节水产品,推动市场转换,以达到节约水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

      一是给消费者提供信息,以便其能够做出知情选择。水效标识向消费者提供完整的水效信息,使消费者在做出购买决定的过程中,能够将产品的用水量或者用水效率和运行费用这两个因素,甚至环境影响特性考虑进去,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可以比较不同品牌的同类型(规格)用水产品的水效和费用情况,进而做出最佳的选择,并从总体上选择水效更高的产品。

      二是鼓励制造商改善产品的节水特性。消费者选择水效更高产品的意愿必定会激励制造商及时调整产品开发、生产和推广销售的计划,减少低效产品的生产,并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引进和开发新的、更有效的技术和产品,始终保持产品的优质高效。

      三是鼓励零售商在进货和陈列商品时选择高效节水的产品。分销商和零售商将根据产品水效标识来调整自己的库存和陈列产品。这些变化将促进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得市场上所有产品的节水性能得以提高,促进用水产品市场向高效节水市场转换。

      四是为政府决策和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信息基础。水效标识的实施可以为其他节水政策的制定,如政府节水产品采购政策、针对购买高效节水产品的消费者补贴政策、针对生产节水产品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等提供信息基础,从客观上推动节水措施的有效实施。此外,水效标识的广泛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市场节水、环境意识和资源意识,对高效产品市场的培育和节水、环保目标的实现起到催化剂作用。

      问:《办法》印发后的考虑和安排?

      答:《办法》印发后,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编制并发布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逐步开展坐便器、水嘴、净水机等重点用水产品水效标识制度管理工作,编制并发布水效标识实施规则。自201831日起,凡纳入水效标识实施规则目录的用水产品,需在产品出厂前或进口前粘贴水效标识。消费者和相关执法部门可通过标识了解该产品的用水性能信息,也可通过扫描标识上的二维码,进入水效标识信息平台,获取用水产品的水效参数、水效备案号等详细信息。

      二是做好《办法》实施的市场监管。结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场专项监督等,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方案和效果评估方案,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成功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不断完善水效标识市场监管体系。

      三是开展《办法》的宣贯工作。召开《办法》发布的新闻发布会,面向地方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生产者、进口商、销售商等各相关方,做好《办法》的宣贯、培训等工作,确保制度顺利实施。

  • 国务院:关于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7〕122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抚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抚顺是辽宁省重要的工业基地,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抚顺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结合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逐步把抚顺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85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抚顺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推进沈抚同城化发展。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5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72.5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严格石化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萨尔浒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注重挖掘工业遗产价值,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突出以近现代工业文化为特色的北方山水城市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治,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抚顺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抚顺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抚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抚顺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抚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7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2016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

      8月9日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共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发挥市场作用,注重政府引导,培育建筑产业集群,使装配式建筑发展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途径,促进我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到2020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20%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35%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25%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10%以上。

      ——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5%以上,其中沈阳市力争达到50%以上,大连市力争达到40%以上,其他城市力争达到30%以上。

      (二)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从规划制定、建立标准体系、完善市场机制、示范引领、BIM技术应用、推行工程总承包、规范招投标、推进全装修和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等九个方面明确了工作重点。

      1.科学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经济、技术标准规范体系。组织编制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部品构件图集和计价标准。

      3.大力完善市场机制。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重点做好关键技术和产品生产企业的引进。积极鼓励和引导本地有实力的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

      4.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以政府投资项目引领带动装配式建筑的市场化发展。沈阳市要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大连市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5.全面应用BIM技术。发挥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优势,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向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6.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

      7.规范招投标活动。从招标方式、评标方式和评标专家库建设三个方面对装配式建筑的招投标活动进行规范。

      8.推进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

      9.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创新并不断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

      (三)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新服务和人才培养和推广宣传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曝光电子政务平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违规收费案件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部署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价格主管部门上下联动、深入细致开展检查,查处一批隐蔽性乱收费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

      1.广东省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违反《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财综函〔201114号)关于“各级行政机关、代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或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规定,在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服务中,强制企业购买第三方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公司珠海分中心的电子认证服务。2011-20176月,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公司珠海分中心共收费57.3万元。

      2.陕西省住建厅信息中心违反财综函〔201114号文件关于“各级行政机关、代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规定,在企业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强制收取数字证书电子认证费、技术服务费,20171-6月违规收费1131万元。

      3.甘肃省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违反财综函〔201114号文件关于“各级行政机关、代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规定,收取网上房地产技术服务费,20151-20166月违规收费544.97万元。

      4.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兰州分中心违反财综函〔201114号文件关于“各级行政机关、代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的规定,收取IC卡录入费,2016318-731日违规收费1.89万元。

      二、违规收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

      5.山西省太原市城乡规划局下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关于“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对违规设立的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2号)关于“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的规定,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要求申请用地单位先行缴纳地形图服务费,2014-2015年违规收费303.36万元。

      6.江苏省徐州市工商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违反国办发〔201430号文件关于“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对违规设立的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和《江苏省价格条例》关于不得“借助行政等权力,迫使交易方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规定,在企业注册登记的行政审批流程前端设置代理服务窗口,强制收取“名称预先核准代办服务费”,201611-2017627日违规收费20.8万元。

      7.湖南省地震局违反《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关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规定,仍要求项目单位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2015111-2016223日向企业转嫁应由地震局承担的相关费用61万元。

      8.广东省清远市矿业协会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关于“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规定,向企业收取应当由审批机关支付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费,201611-2017727日违规收费33.56万元。

      三、继续收取已免征或取消的收费、保证金

      9.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国土资源局违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关于“自20151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20151-2017413日,向小微企业违规收费134.02万元。

      10.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人民政府等6家单位违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关于“铁路护路联防费自2015111日起不再征收”的规定,继续收取已取消的铁路护路联防费,2016年违规收费33万元。

      11.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关于“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要交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的规定,20167-20177月,向企业违规收取渣土清运保证金、挖掘保证金26.16万元。

      12.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反国办发〔201649号文件关于“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的规定,向办理开工(复工)手续的部分施工建设单位收取扬尘污染管理保证金,20166-20176月违规收费180万元。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收费

      13.中国工商银行广东江门分行营业部在发放对公贷款过程中捆绑收取“企业投融资顾问费”且只收费不服务,20161-20177月违规收费155.31万元。

      14.广东省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559)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费应由抵押权人缴纳的规定,向贷款客户转嫁本应由银行承担的抵押登记费,20161-20176月违规收费37.93万元。

      15.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沙湖村镇银行违反发改价格﹝20162559号文件关于不动产抵押登记费应由抵押权人缴纳的规定,向贷款客户转嫁本应由银行承担的抵押登记费,20161-20173月违规收费6.79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电子政务平台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办理有关业务,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按规定应当由审批机关承担的,审批机关及相关服务单位不得转嫁给企业;有关部门应严格落实免征或取消收费、保证金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各项优惠减免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要严格对照《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发改办价监﹝20161408号)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对各类违规收费行为要立即停止、坚决纠正。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违规收费线索,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大力查处违规收费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 北京市:本市制定“史上最严”施工扬尘治理标准

      “本市所有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这是市住建委日前发布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的内容之一,依据《通知》,北京市将在全市所有在建工地中推广强制标准: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做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

      《通知》要求,从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做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基础底板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等扬尘治理全过程、全覆盖管控。

      关于管控的标准和目标,《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本市所有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做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

      如何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达到上述标准和目标?《通知》要求,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应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新开工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出入口至少安装一个球形摄像头和一个车牌抓拍设备,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与相关执法部门信息共享。全市在建工地全部纳入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让施工扬尘“无处遁形”。

      《通知》明确,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尚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项目,要求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复工;拒不整改的项目,收回施工许可证。

      《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加大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营造政府部门严打严管严治、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浩大声势,打好施工扬尘治理攻坚战。

  • 北京市:企业施工扬尘治理不达标停标半年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启动了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并于此前专门印发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发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现场,施工、监理企业将面临全市停标的高限处罚,最长可达6个月,开发企业将暂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

      《通知》要求,对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采取全市停标高限处罚的方式;对连续三个月发现同一施工企业有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实施在北京建筑市场暂停投标资格最高限处罚;对一个月内发现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三个及以上项目扬尘治理不达标,采取项目停工、停止新开工项目手续办理,提请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暂停其在北京土地市场交易资格措施。

      采暖季期间,对拒不执行施工扬尘治理标准的项目和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记分,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停其新开工项目审批,暂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经市政府批准可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除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外,取消其土方工程作业资格。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月对辖区内所有在施工程进行至少一次全覆盖执法巡查,利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进行打分,对月排名末10位的施工工地进行曝光。对累计曝光2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查处,对辖区内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企业采取停工整改、约谈告诫、区内停标等措施。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违规企业和个人纳入信用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或扬尘治理不力的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记分,同时纳入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对于违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和企业负责人,尝试与检察机关建立移转机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接下来,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抽查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原则,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扬尘治理不达标行为,主动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各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9月15日)

    截止915日,我站共收到135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03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260.54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66个,核减金额约5.45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1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余庆至安龙高速望谟至安龙段望谟服务区土建、房建设计变更预算;

    3、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5、遵贵扩容工程第1合同段青山枢纽立交设计变更预算;

    6、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7、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8、遵贵扩容高速公路羊昌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9、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10、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1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2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20、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1、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2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23、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4、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25、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9月15日)

  • 湖北省:武汉建筑工人工资将不低于最低标准130%

      武汉市建筑行业工会联合会的职工方代表与武汉建筑业协会的企业方代表日前共同签署《武汉建筑行业集体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企业应每月足额支付现金报酬,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130%。

      按照合同规定,企业要按约定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向职工本人支付其应得劳动报酬,不得无故克扣或无故拖欠。而且,针对建筑行业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等特点,合同明确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130%。

      目前,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即该区域建筑工人每月应领取的工资不得低于2015元;6个新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这意味着该区域建筑工人每月应领取的工资不得低于1716元。

      合同还明确要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对项目使用的农民工,按项目方式参保,以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合同还增加了“在遇到极度高温、极度低温、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强对流、大气重污染等特殊天气时,应中止或减少户外工作”等内容。

      今后,武汉相关建筑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职工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规定,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规定。如果企业与职工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发生法律认可的劳动关系,在发生劳动纠纷时,集体合同也可作为“保底”合同发挥效力。

  • 北京市:一级建造师考试期间,因北京马拉松比赛我市部分道路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2017华夏幸福北京马拉松比赛定于9月17日(星期日)7时30分在北京举行,比赛时间预计6个小时。为保障比赛顺利进行及比赛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比赛期间我市部分道路将分时、分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具体管制情况请查询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网址: http://www.bjjtgl.gov.cn/)。  

      考生请提前了解交通管制信息,合理安排出行路线,预留足够的时间,避免延误考试。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 河北省:省住建厅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4个不达标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

      近日,省住建厅抽调人员和部分专家组成2个组,分别对邯郸、邢台、沧州和辛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暗查暗访。检查组随机抽查了1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其中4个存在安全隐患和扬尘治理情况不达标的项目,分别下发了执法建议书。

      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发现的问题有:施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内部检查流于形式,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未真正落实到现场;对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方案审批等方面把关不严,特别是在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面监理不到位等。扬尘治理方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有:扬尘治理和责任主体标识牌不全,现场材料堆放区和钢筋加工区未硬化或硬化不全,市区现场有搅拌砂浆的现象;现场裸露土方覆盖不严,建筑材料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作业面垃圾清运不及时,施工现场未做封闭式的垃圾池等。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各方责任主体要对暗查暗访中所暴露出的安全生产、扬尘治理问题,切实加大督导力度,确保问题按时限、按标准整改到位。

  • 上海市:关于开展评选2014-2016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2014-2016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沪建施协(2017)40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开展了2011-2013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活动,有效激励了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创建绿色施工工程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全行业以高度社会责任性,推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全市绿色施工创建活动取得了质和量的飞跃,全国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上海市绿色施工样板工程遍布全市,绿色施工工程四节一环保绩效显著,为上海建筑业节能减排降耗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巩固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评选活动的成绩与典型经验,发挥绿色施工领军单位与领军人物的榜样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本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6年度评选与表彰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2016年度,在沪承担建设工程并开展绿色施工的施工企业及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绿色施工,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节能减排降耗和绿色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

      2、企业绿色施工组织网络健全,有绿色施工年度创建目标,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完备,措施实在,管理与考核严密。

      3、坚持绿色施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综合利用与科技成果突出,节能降耗减排成绩显著,绿色施工达标工地与样板工地创建数量位列行业前茅。

      4、获得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达标竞赛获奖工程及上海市、区绿色施工观摩工程荣誉,绿色工地创建活动有典型经验,对全行业有引领作用。

      (二)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工作者: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节能减排降耗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热心绿色施工的推进,为企业开展绿色施工作出贡献。

      3、承担或参与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达标竞赛获奖工程、市、区绿色施工观摩、样板工程创建活动,在绿色施工技术和管理上有创新经验。

      三、评选组织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监总站、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成立评审委员会。

      四、评选程序

      1、企业和个人按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

      2、先进企业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与推荐,先进工作者由所在企业审查与推荐。

      3、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收集企业申报资料,组织行业内绿色施工专家对申报先进企业和个人进行资格核查和业绩核定;向评选委员会递交初审书面报告。

      4、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初审书面报告,进行综合评议,投票表决产生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与先进工作者。

      五、申报办法

      1、申报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的企业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申报表》。申报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2、申报资料要求准确、详实,重点突出先进事迹,事迹不少于500字。

      3、《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申报表》、《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请于2017年9月31日前报送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六、评选纪律

      1、申报单位与个人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不得以弄虚作假等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对违犯者给予批评警告,取消评选资格。

      2、评选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公正公平投票。

      七、评选奖励

      获“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单位与个人,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公开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报请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

      八、评选联系

      1、本办法由上海市建设施工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淳劼 手机:13916251601 传真:65755082

      电子信箱: 13916251601@163.com

      附表1:2014-2016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企业申报表

      附表2:2014-2016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7年8月1日

  • 广西:开展2017年度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活动,10月31日前报送材料

    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为提高我区工程造价成果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我会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活动。通过此次评选活动,以表彰在工程造价领域从事咨询、研究等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及个人,促进行业成果质量及服务水平的提升。希望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5年1月-2017年6月底前已经完成的,并且符合“评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申报范围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

      1.所申报的成果奖项,根据“评选办法”中不同类别的成果文件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对同一类型的成果,每个单位只能申报1个。

      2.申报单位根据“评选办法”要求申报材料,全套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含申报表),要求书面(A4纸,一份)、电子文档(其中咨询成果需提交Excel和软件版)以U盘或光盘的方式同时报送,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另单独装订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

      3.各申报的会员单位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向我会秘书处递交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智 叶羽

      联系电话:0771-5856616 5867296

      电子邮箱:370186635@qq.com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办公大楼五楼513室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办法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工程造价成果申报表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9月6日

  • 中价协:开展第八期"企业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中价协关于开展第八期"企业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中价协〔2017〕47号


    各会员单位: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拟于九月下旬开展第八期“企业开放日”活动,本期开放企业为: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促进企业交流,提高专业人才业务能力,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共同发展。

      为避免给开放企业增加负担,开放日活动应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以业务交流活动为主。

      二、活动时间及人员

      1.“企业开放日”活动拟每两月举行一期。本期报名时间截止为9月19日,企业开放日为9月20-22日(具体时间由开放企业自行确定)。

      2.参加企业开放日活动的应为中价协会员单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专业人才,每家单位限1-2人参加,食宿自理。

      3.每家开放企业名额有限,限报25人,报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

      本期开放企业名单如下,请报名企业联系人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微信群进行报名。


      四、联系人

      上海沪港 联系人:李雪莲  电 话:13661626195

      上海申元 联系人:韩秋虹  电 话:13671763376

      中价协会员和行业自律部   电 话:010-68331203(传真)  联系人:席小刚 李宏伟  电子邮箱:HYGL@ceca.org.cn

      五、“开放”企业特色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创新发展提升发展能级;以协调发展提高发展质量;以绿色发展引领发展生态;以开放发展拓展发展空间;以共享发展分享发展红利。

      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人才管理、技术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

      其他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若有意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请与中价协会员和行业自律部联系。

      附件:参加中价协“企业开放日”活动报名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9月13日

  • 甘肃省:甘南州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及招标工作室培训会

      为进一步规范甘南州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行为,依法加强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甘南州建设局邀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魏晋堂副站长、任建彪副调研员进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培训授课。


      魏晋堂副站长从工程造价人员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精神和投标报价,了解工程量清单的主要内容和强制性条文规定技巧等方面,讲解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九本规范交底材料。

      任建彪副调研员对我省现行费用定额及有关造价方面的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以现行费用定额为基础,穿插对营改增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补充通知、营改增后我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参考办法、规费改革办法、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本次讲授培训共持续三天,全州有大约100余人参加培训,会场秩序尽然、学员们热情性高,踊跃提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甘南州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工业化和信息化是建筑行业升级变革的两大方向

      近日,“新常态下的中国式慢牛”暨联讯证券2017年秋季策略会在深圳举办。

      联讯证券研究院建筑建材首席分析师刘萍在主题演讲中表示,建筑行业最近几年的大行情来自于商业模式的变化。随着估值修复告一段落,建筑央企的机会可能来自EPS的增长,而新的技术带来建筑行业产业升级,钢结构、PC、内装工业化、BIM等细分领域值得挖掘新的投资机会。

      她表示,14年以来主要建筑央企走出了一波大行情,股价翻了好几倍,背后一个大故事是在政府投资主要通过PPP模式进行的背景下,基建企业商业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前工程企业主要是乙方,竞争很激烈,毛利低、回款还慢。采用PPP模式后,工程企业既是甲方又是乙方,回款有保证,毛利率也高。当然PPP模式对企业的要求高了许多,在这方面国企央企有天然优势,所以我们看到中字头为代表的企业在过去几年的订单、盈利能力,都呈现上行态势。

      随着央企的估值修复完成,建筑行业后面的机会来自哪里?她认为行业后面的机会可能来自于技术面的革新——工业化和信息化是建筑行业未来升级变革的最大两个方向,建筑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构建护城河的时代或许已经来临,钢结构、PC、内装工业化、BIM等在政策、技术、成本等多因素的推动下,将改变行业蛋糕的分配方式,也可能创造新的盈利模式,对于建筑这样市场空间巨大的行业来说,里面完全有机会出现新的巨头。

  • 山东省:促进建筑农民工转型为产业工人

      山东省将改革建筑用工模式,促进建筑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到2020年培育100万职业化产业工人。

      根据山东省近日出台的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今后山东省将全面落实建筑业劳动合同制度,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动建筑劳务企业转型,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认定,大力发展木工、水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作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据介绍,山东省将加快建筑业人才培养,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筑工人技能培训。到2020年,培育100名勘察设计大师、100名工程建造大师、10万名项目经理、80万名专业技术人员、100万名职业化产业工人,中级工以上的建筑工人占比达到25%。

  • 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货物、服务类标准招标文件

       为深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效率,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编制印发了《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等5份货物、服务类标准招标文件(以下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与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及《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等4份施工类标准招标文件一道,共同构建形成了覆盖主要采购对象、多种合同类型、不同项目规模的标准文件体系。

      此次印发的《标准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内容,作为适用于各行业领域的通用文本。为了积极适应电子招标投标发展方向和趋势,《标准文件》对招标、投标、开标等程序分别按照传统纸质招标投标和电子招标投标要求编制,并对有关条款设置了相同的序号,供招标人选择使用。

      《标准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标准文件》的贯彻落实及相关编辑出版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 浙江省:水利厅部署实施“浙江无欠薪”行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方案

       本站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浙江无欠薪”行动部署要求,近日,浙江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印发“浙江无欠薪”行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健全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入手,优化服务、科学决策、加强监管,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2017年11月31日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浙江省的水利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摸清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现状。针对检查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建立清欠台账,对事实清楚的督促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整改,足额支付工资;对于存在纠纷的,要积极协调解决。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于拖欠农民工资企业和项目,要通过依法处置、信用惩戒等措施,督促其限期足额支付,切实保障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支付,全面推行用工实名制及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在施工现场设置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加快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治理机制。 

      《通知》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失信惩戒和应急处置。要加强失信信息报送,对存在拖欠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记录不良行为,报送水利部降低其信用等级,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要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力度,健全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格局;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 水利部:印发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冬春有利时节,组织和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持之以恒地开展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近日,水利部组织编制并印发了《2017-2018年度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总体要求、主要指标、实施重点和保障措施。

      方案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兴水惠民决策部署以及水利部关于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统筹,增加资金投入,规范建设管理,重视运行管护,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着力构建大中小微协调配套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方案明确,今冬明春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完成总投资4369亿元、农民投工投劳31.04亿个、投放机械2.93亿台(套)、完成土石方量91.85亿立方米;修复水毁灾损水利工程18.5万处、疏浚河道3.9万公里、清淤沟渠37.6万公里、新建改造大型泵站241座、水库除险加固3721座、堰塘整治33万处;预计可新增旱涝保收农田面积1523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303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3355万亩、改造中低产田面积179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69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4万平方公里。

      方案提出,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着力抓好水毁灾损水利工程修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节水灌溉发展、防洪抗旱薄弱环节建设、水利扶贫脱贫攻坚、水生态文明建设等八项重点工作。

      方案从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组织发动机制、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督导检查考核等方面,提出了保障全面完成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的措施。

  • 北京市:市住建委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9月4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工程的检查处理和媒体曝光力度。

      《通知》要求,在原有“全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规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100%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新开工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出入口至少安装一个球形摄像头和一个车牌抓拍设备,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

      为了充分发挥市级重点工程带头遵守扬尘治理各项管理规定的作用,市住建委对冬奥会、新机场、城市副中心、CBD等重点工程实施专人负责制度,其他重点工程由区住建委实施专人负责制度,并将负责人名单上报市住建委扬尘治理办公室备案。其余各工程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负责人,并将负责人名单上报所属区住建委扬尘治理管理部门备案。各工程项目扬尘治理工作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

      《通知》还要求,各区住建委要结合日常监督和网格检查等,每月对本辖区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要移交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市住建委扬尘治理办公室。

      市住建委扬尘治理办公室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对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或扬尘治理不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并视情节轻重提请国土等部门限制或暂停其开发资格;对施工企业同一施工现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因扬尘治理问题被多次处罚或者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由市住建委扬尘治理办公室进行约谈告诫,并根据情节轻重暂停其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1至6个月;对监理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将从重处理;同时对扬尘治理不达标工程的各参建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区住建委每月23日前将本月扬尘治理执法检查工作量、案件移送和处罚处理等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委扬尘治理办公室。市住建委扬尘治理办公室依据检查工作量、案件移送和处罚处理情况等数据,结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信息平台,在全市范围对各区进行考核排名,将考核结果通报各区住建委。对存在问题的区住建委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落实;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排名靠后的区住建委通报各区政府。

      《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营造政府部门严打严管严治、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的浩大声势和震慑力,也是北京市治理施工扬尘的一记重拳。从即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扬尘问题的处理力度。每月各区住建委会同区环保、区城管等相关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包括夜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 10月1日起,正式向“最低中标价、环评资质、保证金”说再见!

      “最低中标价”再见!

      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7号令要求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提供说明或证明其合理性,势必对最低价中标的现象带来一定遏制,“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现象有望得到改善! 87号令还权于采购人的同时不忘监管,规定采购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需承担规范操作、尽职监督等义务。比如,第六条中要求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第十条和第十二条要求采购人需要科学合理的进行价格测算;第二十九条规定采购方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国家发改委2017年8月30日对外公布起草形成的《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行条例规定,必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而新《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一名”不一定中标,甲方有权决定第二名或第三名中标!!

      “环评资质”再见!

      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对现行条例在以下几方面做出重大修改:

      一是删除"环评单位资质"条款,取消了资格证书审查制度的要求;

      二是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将竣工验收的主体由环保部门调整为建设单位;

      三是增加“不予审批情形”条款,明确环评审批要求;

      四是明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法律地位;

      五是取消“试生产期间要求”;

      六是进一步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

      “保证金”再见!

      2017年7月0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新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推行银行保函制度,银行保函可替代预留保证金。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担保公司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对于融资担保公司在工程领域开展投保担保、工程履约担保等担保业务是一大利好。

      保证金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保证金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积极推进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和保险保函等履约保证制度,保证金以非现金流转、银行信用担保的形式来缴纳保证金,极大的减轻了企业的压力,对规范建筑业市场有极大的作用。不过,投标担保制度的推行,涉及到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担保公司等多方利益关系,现有的招标采购业务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也必将作出进一步调整。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9月8日)

    截止98日,我站共收到133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01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259.04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66个,核减金额约5.39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余庆至安龙高速望谟至安龙段望谟服务区土建、房建设计变更预算;

    3、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5、遵贵扩容工程第1合同段青山枢纽立交设计变更预算;

    6、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7、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8、遵贵扩容高速公路羊昌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9、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10、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1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2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20、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1、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2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23、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4、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25、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9月8日)

  • 建筑业改革步入加速推进阶段 ——从2017年看“十三五”时期建筑业发展总体形势

    对于建筑业来说,2017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2017年年中刚过,业内同仁都开始意识到,建筑业发展生态正在悄然发生改变。这种改变,一方面来自于政策,另一方面则来自于企业的自觉行动。可以说,自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来,建筑业实质上已经进入系统性改革的新阶段。但经济新常态与建筑业发展速度下滑的叠加效应,使行业企业对改革的态度出现分化,这也导致行业企业在之后几年的战略选择和发展路径上出现了差异。

      从一定程度上说,2017年是对误入歧途的建筑业企业进行“纠偏”的一年。把握住2017年行业发展的总体态势,企业未来发展的前景依然广阔。

      看清形势:改革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

      2017年对建筑业的重要影响,可以从政策和经济两个方面来看。

      政策方面。2017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国家“顶层设计”为建筑业“正名”。《意见》的重要性,相信业内人士都已了解。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专家提出,若将《意见》与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比,可以发现,意见可以说是对这份文件的进一延伸。从2014年到2017年,建筑业深化改革的方向和路径逐步明确,国家此时出台《意见》,其强力推进建筑业改革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这也给最近几年在改革转型面前犹疑的企业发出了强烈的信号:不改变必将走向死亡。

      2017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期间建筑业改革重点进行了梳理,涉及企业转型的相关表述需要企业深入研究。例如,在对《规划》进行解读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原司长吴慧娟认为,未来,工程建设组织框架体系,主要责任主体将分为三大方面:一是业主即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二是工程总承包单位,负总责,承包不再分割化,总承包企业将得到快速发展;三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不再碎片化,该类企业将崛起。随着“放管服”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规划》将深入推进,必将对行业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经济方面。7月底,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数据显示,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381490亿元,同比增长6.9%;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80605亿元,同比增长8.6%。上半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85871亿元,同比增长10.9%;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9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5%。房屋施工面积69232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4%;房屋新开工面积857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6%

      这说明,自2016年取得总产值19.35万亿元、增加值4.95万亿元的好成绩之后,全国建筑业发展再次出现井喷态势,建筑业已经快速从2015年的发展低谷中走出来。这一不争的事实,证明之前几年逐步收缩战线的企业在决策上可能出现了偏差。

      建筑业是对政策和市场变化极其敏感的行业,这要求企业必须时刻关注各界的动态,认清发展方向。

      认准方向:构建以PPP模式为核心的资源配置体系

      在行业形势明朗的前提下,建筑业企业应该怎样布局?专家认为,从战略层面来说,PPP模式仍将是行业企业必须致力的重点。

      今年5月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方向、实施范围、预算管理和信息公开等事项,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通知》发布后,不少人认为,建筑业PPP模式将逐步式微。但实际上,业内专家认为,《通知》的目的和作用,是规范PPP项目发展,让政府做“真PPP”、让社会资本“真做PPP”。7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出进一步聚焦对投资主体的不合理束缚,并将“拿出更多优质资产,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各类投资”。721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通过法律形式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顶层设计和规范管理。所以,未来PPP项目将进一步规范化、加速发展。

      从建筑业企业角度而言,之所以必须走上PPP发展模式,是形势使然。

      市场需求已经发生根本改变。据统计,我国建筑业企业共8万余家,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以施工为主业的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存在的基础是城镇化快速推进下房屋施工业务总量的不断增长,但在新时期,房屋施工业务总量萎缩明显,这些企业过去几年可谓举步维艰。而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井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从国家“十三五”规划来看,未来几年,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只会增加、不会减少。这一趋势,决定了建筑业业务方向发生了根本转变,未来企业自上而下的资源配置,都要围绕这一变化来合理安排。

      国家在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意见》指出了我国建筑业目前仍然面临着“大而不强”的现实,因此要打造“中国建造”品牌,必须有一批在规模、品牌等方面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目前,国家在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走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道路。而这一模式,从根本上说就是PPP模式的缩小版。这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吴慧娟的判断。

       实际上,从建筑业近年来的资质改革中也可以看出,在“淡化企业资质”的总体形势下,企业申请特级资质增项的热情不减反增,“双特级”、“三特级”企业的数量在快速增长。这说明,有实力的企业,正在用实际行动,呼应国家和市场的需求。

    进入2017年下半年,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正在陆续出台各种改革政策。这些政策,以《意见》为纲,总体方向是“市场化、规范化、法治化”。如果说从2014年到2017年,是建筑业改革脉络梳理阶段,那么,未来几年,行业改革将真正进入落地阶段。

  • 中招协:关于举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解读及实务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培训班报名表(杭州班).doc

  • 全国PPP入库项目落地投资额达3.3万亿元

      财政部PPP中心日前发布了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第7期季报,对全国PPP入库项目、PPP示范项目及PPP落地项目投资额等情况进行了通报。

      全国入库项目13554个,累计投资额16.3万亿元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6月末,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审核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即全国入库项目有13554个,总投资额达16.4万亿元,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19个行业领域。自2016年1月末至2017年6月末,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月均增长项目386个、投资额4842亿元,PPP项目需求还在持续加大。

      在这个十几万亿元级的PPP大市场上,全国PPP示范项目的表现一直被认为是重要的参照标杆。

      从此次发布的统计数据来看,在项目库中,全国PPP示范项目共有700个、总投资额1.7万亿元。其中,2014年第一批PPP示范项目有22个、总投资额714亿元;2015年第二批PPP示范项目有162个、总投资额4846亿元;2016年第三批PPP示范项目有516个、总投资额11623亿元。

      落地率34.2%,投资额3.3万亿元

      PPP项目按全生命周期分为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5个阶段。执行和移交两个阶段项目数之和与准备、采购、执行、移交4个阶段项目数总和的比值为项目落地率。

      按照这个口径计算,截至6月末,在全国入库项目中,已签约落地的项目有2021个、投资额达到3.3万亿元,覆盖除天津、西藏以外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19个领域,整体项目落地率为34.2%

      仅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PPP项目总体推进良好,识别、准备、采购阶段示范项目数和投资额均逐月减少,落地(即已签订PPP项目合同,进入执行阶段)项目数和投资额逐月增加。截至今年6月末,落地495个、投资额12390亿元,落地率达到71%。

      从示范项目的落地率来看,第一批和第二批示范项目已100%落地。截至今年6月末,第三批示范项目已经落地311个,落地率为60.6%,环比增加15个落地项目,落地率提高2.9个百分点;与去年末相比,增加91个落地项目,落地率提高17.7个百分点。

      从地域和行业领域来看,落地项目数前三位的地方是:山东、新疆和安徽,合计占落地项目总数的30.4%。落地项目数前三位的行业领域是:市政工程、交通运输以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计占落地项目总数的64.3%。

      “幸福产业”异军突起,落地投资额占比近10%

      在本次发布的季报中,财政部PPP中心对“幸福产业”相关PPP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门统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的定义,“幸福产业”主要范围为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

      据介绍,从入库项目来看,“幸福产业”入库项目呈增长趋势,旅游作为“幸福产业”的排头兵,优势明显。

      截至6月末,“幸福产业”项目数为3012个、投资额2.2万亿元,分别占当期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22.2%和13.2%。与5月末相比,净增入库项目97个,净增投资额1013亿元;与2016年年末相比,净增入库项目为498个,净增投资额为4767亿元。

      从落地项目看,截至6月末,“幸福产业”落地项目有318个、投资额2838亿元,分别占当期落地项目总数和投资额的15.7%和8.6%。与5月末相比,当月净增落地项目23个、投资额115亿元;与2016年年末相比,上半年净增落地项目128个、投资额1026亿元。

      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类项目投资额占比近7成

      一般而言,PPP项目的回报机制有三种: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因为后两种回报机制涉及到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所以业界及社会公众对采用这两种回报机制的项目一直格外关注。

      从入库项目统计来看,截至6月末,使用者付费项目有4929个、投资额5万亿元,分别占入库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36.4%和30.5%;政府付费项目4659个、投资额4.3万亿元,分别占入库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34.4%和26.5%;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3966个、投资额7万亿元,分别占入库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29.2%和43.0%。

      从今年上半年各月、2016年年末、2016年同期的三种回报机制项目数统计来看,政府付费类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类入库项目的比重基本上呈逐月、逐季度小幅上升趋势,使用者付费类入库项目的比重变化趋势则相反。

      从落地项目来看,截至6月末,使用者付费类落地项目458个、投资额5333亿元,分别占落地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22.7%和16.2%;政府付费类落地项目867个、投资额10276元,分别占落地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42.9%和31.2%;可行性缺口补助类落地项目696个、投资额17356亿元,分别占落地项目总数和总投资额的34.4%和52.6%。

  • 中建协:关于举办建筑业企业经济纠纷调解指导研修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帮助建筑业企业领导决策层和工程法律从业人员深化理解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帮助建筑业企业和工程法律从业人员了解建设工程司法审判最新发展,并掌握以多元调解方式化解建筑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方法,我会定于10月份在长沙举办建筑业企业经济纠纷调解指导研修班,中国建筑业协会调解中心具体承办,湖南省建筑业协会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1、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请原住建部市场司负责人就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中国建造”品牌等问题进行讲解。

      2、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请最高法院民一厅法官就起草背景和条款内容进行讲解。

      3、调解中心负责人就《行业调解是解决专业合同纠纷的重要途径》进行专题讲座。

      4、专家与学员互动交流。

      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 11日~12日,10月10日报到。

      2、地点:长沙碧桂园凤凰酒店(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325号,电话:0731-88288888)。乘车路线见附件。

      三、培训对象

      会员企业中的高管、经营管理人员、项目管理负责人、相关法务人员等。

      四、其他事项

      1、为便于安排食宿,请汇总本单位所有参加人员,统一填写“建筑业企业经济纠纷调解指导研修班报名表”(见附件) ,将报名表及汇款凭证,于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发至中国建筑业协会调解中心(邮箱:CCIAMC@126.com)。

      联 系 人:杨晓华 13691383196、赵彤13910676581

      联系电话:010-83813276

      研修质量监督电话:010-62131831

      2、研修费为1500元/人(含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餐费等)。通过银行汇款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请在汇款单备注处注明汇款人姓名,并在报到时凭汇款单复印件领取发票;未汇款的请在报到时交现金。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免收我会团体会员单位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1人研修费。

      3、汇款信息

      银行账户:中国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行紫竹院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7609089112580

      附件:建筑业企业经济纠纷调解指导研修班报名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7年8月21日

  • 中建协:关于举办第二期全国建筑业企业文化高级研修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帮助会员单位迅速提升企业文化建设水平,我会将举办第二期全国建筑业企业文化高级研修培训班,具体由我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人员

      会员单位中的大中型建筑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以及企业文化宣传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研修要求

      1、本期研修班延续首期班的管理模式,白天晚上都有学习任务。为确保学习效果,请派人参加研修的单位尽量不要给学员安排其他任务。

      2、请参加研修的学员“三带来”——带来一个问题(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方面的困惑),带来一个案例(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方面的特色做法、企业文化故事等),带来一个建议(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的建议)。

      二、研修内容及师资

      (一)研修内容

      1、以文化人:理解企业文化价值功用,避免认识误区,全面掌握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落地方法。

      2、王者之道:深度解读企业文化引领大型国有企业全面改革、快速扭亏为盈并做大做强的经典案例,探寻企业管理的至高境界。

      3、品牌制胜:

      (1)分享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在品牌策划、传播、维护和提升的实战经验。

      (2)分享中亿丰建设集团在转型发展的重要节点,立足企业创新,致力企业品牌创建的做法。

      4、他山之石:全面解析著名企业海尔集团企业文化的构建与发展,为建筑行业提供借鉴。

      5、行业洞察:精准分析行业特点,深度研究当前企业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寻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势”与“事”。

      (二)讲师团队

      1、孟凡驰,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兼任北京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国资委、中宣部的企业文化讲师。

      2、杨克明,管理学博士,国资委国有企业文化标准制定专家委员,海尔企业文化体系创建人之一。

      3、 李里丁,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会长,原陕西建工集团总经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鲁贵卿,中南控股集团总裁,原中建五局董事长、中建总公司总经济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5、薛 锋,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副会长、中亿丰建设集团副总裁。

      6、阴皓明,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7、李国彦,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史志与企业文化分会秘书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杂志原主编。

      (三)其他内容

      1、企业文化沙龙:专家、企业家、企业文化部长互动讨论,观点交锋。

      2、模拟实战:设定案例,现场讨论。

      3、道德讲堂:学员自编自演,用多种艺术形式讲述建筑人的故事、传递正能量。

      4、实地观摩:金螳螂企业总部、中亿丰企业文化展厅、华为苏州企业业务项目(总建筑面积76万平米,中建一局承建)

      三、时间、地点和费用

      1、报到时间:2017年9月25日9:00~18:00。为确保教学效果,请按要求时间报到(当天晚上有活动并分组),以便更好地参与全部学习环节。

      2、上课时间:2017年9月26~28日

      3、地点:苏州会议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道前街100号;电话:0512-65220606)。

      4、培训费:2000元/人(包含场地费、资料费、餐费等),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培训费可提前汇至我会,报到时领取发票。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7609089112580

      四、其他事项

      1、请于2017年9月22日之前反馈报名表(见附件),以便妥善安排会务工作。不接受现场报名。

      2、请认真填写报名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务必填写开票信息(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开票地址、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专用发票一经开出不再重开;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填写公司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3、研修班结束后颁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培训结业证书。

      4、研修班的有关消息,将及时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中建协文化分会luban_wenhua”,敬请关注。

      联系人:梁 丽(手机:15201048775)

      唐安营(手机:18601220128)

      电话兼传真:010-62199556

      电子邮箱:jzywhfh@126.com

      培训质量监督电话:010-62131831

      附件:高级研修培训班报名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7年9月7日

  • 西藏:积极稳妥推进西藏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

      2017年9月11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召开,研究推进西藏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有关事宜。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姜杰指出,作为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装配式建筑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建造方式变革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方式,对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建筑产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重要意义。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吴英杰书记、齐扎拉主席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积极稳妥地在我区推进装配式建筑。

      姜杰强调,西藏自治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装配式建筑作为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为建筑业向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加快发展。要强化措施,健全技术标准体系,结合西藏实际,初步形成从设计、构件制作、施工安装到验收、装修的完整技术体系,建立质量标准,完善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要推进试点,在政府主导的建设工程中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选择一批项目示范试点推广,通过抓好示范项目,逐渐扩展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要力求实效,积极推进建立产业基地建设,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整体推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努力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 浙江省:关于“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竞选举行面试与现场竞答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入围选手: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竞选活动的通知》(浙建价协〔2017〕17号)规定的竞选流程和时间安排,活动主办方决定于9月20日和21日在杭州分别举行面试和现场竞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人员

      通过笔试入围的前40名省级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关于专业

      面试和现场竞答活动选手统一答题,不再区分专业。

      三、时间、地点

      1.交底

      (1)时间:9月20日上午10点

      (2)地点:浙江百瑞国际大酒店(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5号)

      2.面试

      (1)时间:9月20日下午1点;

      (2)地点:浙江百瑞国际大酒店;

      (3)流程和分数设置:

      ① 自我介绍,满分20分;

      ② 抽题论述,满分50分;

      ③ 评委提问,满分30分。

      (4)占总分比例: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比例40%,折后满分为40分;

      (5)论述题范围:

      ①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

      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③建设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承包模式(EPC)

      ④全过程工程咨询

      ⑤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

      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⑦工程造价指数、指标

      3.现场竞答

      (1)时间:9月21日上午,选手签到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浙江百瑞国际大酒店24楼百瑞国际厅;

      (3)流程和分数设置:

      ① 必答题20题,每题3分,满分60分;

      ② 抢答题20题,每题2分,满分40分;

      ③ 风险题5题,每题4分,满分20分;

      (4)占总分比例:现场竞答满分120分,占总分比例60%,折后满分为72分;

      现场统计每位选手的合计总分(满分112分),按从高往低的顺序排列,授予前10位选手“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荣誉称号。

      四、注意事项

      1.选手务必携带一份“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竞选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可登录“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竞选报名系统打印;

      2.选手务必携带一台性能良好的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推荐配置见附件一;

      3.选手必须填写《选手展示登记表》见附件二,于9月14日前发送到省造价管理协会邮箱zjgczjglxh@163.com。

      五、联系方式

      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王漪、叶勇 0571—88058079

      2.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方扬 0571—56961567

      附件一:

      选手携带笔记本电脑推荐配置:

      1.cpu:建议i5处理器以上;

      2.内存:建议8G或8G以上;

      3.硬盘:建议500G(c盘空间要求剩余空间5G以上,固态硬盘最佳);

      4.屏幕:建议14英寸或以上;

      5.网络:必须配备有线网络端口;

      6.操作系统:建议win7及以上;

      7.为确保系统兼容性与稳定性,请不要使用苹果电脑。

      附件二:

      “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竞选活动面试、现场竞答选手展示登记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从业年数:

      自我介绍(职业理念、个人梦想等内容,不超过50字。):

      请附上个人照片(电子版):

      重要说明:

      (1)个人形象照2至3张2寸大小生活照片,正面,形象清晰;

      (2)此内容用于竞答现场候场时大屏幕滚动介绍选手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9月5日

  • 陕西省:关于公布2017年8月24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个人:

      现将全省2017年8月24日受理的刘成全等770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号中:A为企业主要负责人,B为项目负责人,C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请各企业及个人将公布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进行核对,联系电话:029-63918625。

      四、考试成绩不合格(含未参加考试者)可随时免费继续参加培训和考试,联系电话同上。

      对于使用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延期申请考试报名并且成绩合格者,将视为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合格,不再需要进行书面申请。请所在企业在该三类人员有效期截止的前一个月在陕西建设网的公告公示栏目中进行查询,并按照公布的结果,按要求办理三类人员证书延期盖章手续。

      附:2017.8.24.“三类人员”延期考试公示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6日

  • 中电联:关于举办2017年度电力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建筑工程专业)岗位技能实操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7年度电力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建筑工程专业)岗位技能实操培训班的通知

      技经培训〔2017〕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电力技经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电力工程建设需要,缩短企业人才培养周期。经研究决定,在秦皇岛举办2017年度电力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建筑工程专业)岗位技能实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7日—9月24日,9月17日报到。

      地点:秦皇岛北戴河中电联培训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黑石路39号

      二、培训内容

      (一)建筑工程造价概述

      (二)主要材料及设备

      (三)设计与识图

      (四)工程施工技术

      (五)概预算编制

      三、培训教材

      培训提供教材《电力工程造价专业执业资格考试与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建筑工程分册》和案例图纸供学员使用。

      四、培训对象

      拟从事建筑工程造价工作的相关人员。

      五、培训考核

      培训课程结束后参培学员需参加考核测试,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要求

      参培学员需提前自学造价综合知识部分内容,可参考教材《电力工程造价专业执业资格考试与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综合知识分册》,请自行携带《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或《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相关定额参加培训。

      七、培训报名

      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报名参加培训课程:

      报名方式一:扫描识别下面二维码,填写本次课程报名表。


      报名方式二:点击如下网页链接(或复制网页链接到浏览器地址栏),访问本次报名填报页面,填写您的报名信息。

      http://www.jmhui.com/event/zdl001

      八、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培训费30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讲师费、培训午餐费)。请参培人员于2017年9月16日前通过网银汇款缴纳培训费用,请在汇款时备注“建筑工程”及姓名。

      本次培训会务工作委托秦皇岛北戴河中电联培训中心承办。

      缴费账户信息:

      单位全称:秦皇岛北戴河中电联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戴河支行

      账 号:0404010609300018382

      九、联系人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13601009808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2017年8月29日

  • 中电联:关于举办2017年度输电线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7年度输电线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培训的通知

      技经培训〔2017〕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造价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的全面提高,满足电力工程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湖北省宜昌市举办2017年度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4—28日,9月24日报到。

      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南津关路1号湖北省交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二、培训内容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输电线路工程清单计算规

      范解读,结合工程案例介绍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计量、综合单价组价、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

      三、培训教材

      培训提供教材《电力工程造价专业执业资格考试与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热力设备安装工程分册》和案例图纸供学员使用。

      四、培训对象

      拟从事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相关人员。

      五、培训考核

      培训课程结束后参培学员需参加考核测试,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要求

      培训学员请自带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输变电工程量计算规范及使用指南(2015年版)。

      七、培训报名

      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报名参加培训课程:

      报名方式一:扫描识别下面二维码,填写本次课程报名表。

      

      报名方式二:点击如下网页链接(或复制网页链接到浏览器地址栏),访问本次报名填报页面,填写您的报名信息。

      http://jmhui.com/event/zdl170924

      八、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培训费2400元/人(含资料费、场地费、讲师费、培训午餐费)。请参培人员于2017年9月20日前通过网银汇款缴纳培训费用,请在汇款时备注“热力设备工程”及姓名。

      本次培训会务工作委托北京电力培训中心承办。

      九、其他事项

      请仔细填写并核实发票信息,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四庆;周忆

      联系电话:13697278466;15910961261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2017年9月1日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9月1日)

    截止91日,我站共收到133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101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259.04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66个,核减金额约5.39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1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2、余庆至安龙高速望谟至安龙段望谟服务区土建、房建设计变更预算;

    3、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5、遵贵扩容工程第1合同段青山枢纽立交设计变更预算;

    6、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7、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8、遵贵扩容高速公路羊昌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9、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10、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1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2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20、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1、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2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23、贵州省2016年温泉等十四对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24、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5、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2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习酒互通ZK0+120--EK0+250段边坡、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9月1日)

  • 北京市: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北京推出新举措

      2017年8月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市持续加强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管理的又一举措。
      《通知》重点加强评标专家四个方面的管理:一是加强评标专家入库管理。评标专家候选人申请入库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专家候选人推荐单位应当对推荐人承担管理责任,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将纳入个人诚信体系管理;二是完善评标专家库功能,建立建设工程应急评标专家抽取机制。不仅解决因评标专家缺席、回避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按期开展的情形,同时实现重要工程当天抽取评标专家当天评标,有效避免评标专家的信息泄露;三是建立评标专家信用管理制度,对评标专家日常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实名公示,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实现违规评标专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四是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加强评标专家业务培训,并建立评标专家综合评标能力考核长效机制。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评标专家管理是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关系到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对政府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意义重大。本次发布的《通知》是在2016年5月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基础上对评标专家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同时也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进一步规范的具体体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表示还将继续探索和研究异地、远程评标等规范评标专家行为的多项措施,坚持在简化、优化招标投标工作的同时,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评标专家出现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确保评标专家依法依规开展评标活动,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 《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发布关于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中显示,为适应电子化招标投标发展趋势,规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等信息发布行为,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发改委对原《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8月26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等。
      详细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等信息发布行为,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等信息(以下简称“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发布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应当按照及时、公开、透明、便于获取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媒介,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投标条件和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七)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第六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交货期)、质量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还应当载明综合评估分(价)和各分项评估分(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核验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对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另有规定的,前述信息在本地区指定发布媒介核验发布后,指定发布媒介应当同步交互至本地区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国家和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上款规定的其他指定发布媒介,以下统称“发布媒介”。
      第八条 所有发布媒介应当与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按规定及时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并与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发布媒介的名称、网址、办公场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应当交互至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及时维护更新。
      第九条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进行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的,应当向发布媒介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关于时限的规定。
      第十条 核验发布媒介应当在收到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发布。交互发布媒介应当在收到其他发布媒介交互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起 1小时内发布。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核验发布媒介应当对所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发布媒介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和至少 10 年内可追溯。
      第十一条  发布媒介应当通过专门栏目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并提供信息归类和检索服务,对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作醒目标识,方便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查阅。
      发布媒介应当设置专门栏目,方便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就其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并及时反馈。
      第十二条 发布媒介应当免费提供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服务,并允许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免费、及时查阅前述公告和公示的完整信息。
      第十三条  发布媒介应当实时统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实时统计全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定期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四条 除在发布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外,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也可以同步在其他媒介发布,并确保内容一致。
      其他媒介可以依法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但不得篡改,同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
      第十五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
      (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
      (二)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
      (三)公告和公示信息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认为发布媒介在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相应的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投诉、举报。
      第十七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的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三)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中有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
      (四)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十八条  发布媒介在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应的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法收取费用;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发布或者拒不按规定交互信息;
      (三)无正当理由延误发布时间;
      (四)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生遗漏、错误;
      (五)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进行澄清、修改,或者暂停、终止招标活动,采取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发布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X 月 X 日起施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第 4  号令)和《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 号)同时废止。

  • 陕西省:关于公布2017年8月17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个人:

      现将全省2017年8月17日受理的王守峰等771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号中:A为企业主要负责人,B为项目负责人,C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请各企业及个人将公布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进行核对,联系电话:029-63918625。

      四、考试成绩不合格(含未参加考试者)可随时免费继续参加培训和考试,联系电话同上。

      对于使用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延期申请考试报名并且成绩合格者,将视为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合格,不再需要进行书面申请。请所在企业在该三类人员有效期截止的前一个月在陕西建设网的公告公示栏目中进行查询,并按照公布的结果,按要求办理三类人员证书延期盖章手续。

      附:2017.8.17“三类人员”延期考试公示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29日

  • 住建部: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7]60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将我区列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省份的请示》(桂建报[2017]9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厅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建筑师在民用建筑项目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建筑师的地位,保障建筑师合法权益,抓好试点项目的落地,提升工程建设品质,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试点工作进展和取得的经验请及时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直辖市建委。


     



  • 贵州省:多彩贵州网刊登《51.38万户!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目标已定好》

    825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规划宅基地管理推进会暨培训开班式在贵阳举行。会议提出,要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20万户农村危房“危改”和“三改”任务,并在2019年实现三年改造51.38万户农危房目标,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补齐基本居住功能,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条件。

    2008年以来,贵州省目前已累计完成292.4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了一大批住房安全有隐患的困难户“居有所安”的问题。但随着美丽乡村建设逐步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全域旅游井喷发展,仅解决住房结构安全已不能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带来的对美好家居生活的向往。

    根据脱贫攻坚“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贵州省委、省政府最终聚焦贫困户,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同步实施“危改”“三改”,解决住房安全、配套功能、卫生健康条件等问题。目前,贵州省剩下的51.3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一级危房总数占比60.5%,越到收尾越是硬骨头。

    在“危改”方面,推进会指出,要强化基础信息的数据录入,做好台账保障准确率;其次,强化资金监管,农村危房改造竣工10日内必须将农危改补助资金兑付完毕,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口推迟拨付、拒付、挪用、截留农户资金;同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房改造质量,有条件的要尽量为将来发展“乡村旅游”等预留空间和接口;此外还要做好进度把控,确保2019年彻底解决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在“三改”方面,推进会指出,首先做好分类施策,对于已经竣工的农村“危改”住房,抓紧补齐“三改”,对于正在实施的也要同步完善“三改”;其次要做好资金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三改”新增投资由财政全额补助;同时做好技术服务,要抓紧对实施危改的工匠和危改户开展政策和技术培训,让他们真正掌握“三改”技术要求。

  • 贵州省:《贵阳晚报》刊登《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补齐基本居住功能、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条件——五十万农村危房 三年内将换新颜》

    825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规划宅基地管理推进会暨培训开班式在贵阳举行。会议明确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下简称“危改”)、改厨改厕改圈(以下简称“三改”)三年行动计划,到2019年,全省51.38万户农村危房将旧貌换新颜。

    2008年以来,我省已累计完成292.4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解决了一大批住房安全有隐患的困难户“居有所安”的问题。

    此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实施“三改”三年行动计划,旨在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总体要求,保障农村住房安全,有效遏制农村建房乱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今年8月底前,全省将聚焦贫困户,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建立精准的农村危房“危改”和“三改”台账,通过层层双签字、层层留痕备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户,不漏一人、不错一人。9月底前,督促各地完成全省现有51.3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系统录入工作,确保农户档案录入率100%,农户档案不真实项所占比例为零。

    同时,还将编制有关技术标准、改造规范文本,全面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

    在全省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中,把农村危房“危改”“三改”施工质量安全作为必查内容,开展抽查工作。

    据介绍,我省剩下的51.3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一级危房总数占比60.5%。一级危房拆除需要另址新建的,引导其进入规划的30户以上居民点建设,不得批准其在承包地或道路边占用耕地、违反规划建设。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建新必须拆旧。

    根据行动计划制定的工作目标,2017年底,完成20万户农村危房“危改”和“三改”任务。2018年,完成20.64万户“危改”和“三改”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和深度贫困地区改造任务率先完成。2019年,完成剩余的10.74万户危改户改造任务,实现三年改造51.38万户农危房目标,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补齐基本居住功能,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条件。

    三改具体怎么改?

    改厨:原则上厨房独立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并同步改灶、改台、改管、改水,整体提高厨房卫生清洁程度。

    改厕:以建设完善“两池一洗”(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为主要内容,实施无害化厕所改造和厕所污水治理。原则上,厕所独立使用面积不低于2.25平方米。

    改圈:对圈舍实行粪污分离。

  • 1-7月全国公路、民航建设投资保持较快增长

    今年1-7月,公路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988亿元,同比增长27.8%,分区域看,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完成投资3371亿元、2084亿元、5533亿元,同比增长39.7%12.5%27.6%;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05亿元,同比增长2.9%;水路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5亿元,同比下降4.6%;民航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0亿元,同比增长27.0%

  • 广州市:关于补充刊登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厂商价格信息的系列报导

    关于补充刊登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

    建设工程材料厂商价格信息的系列报导

     

    一、启动会

    2017年89日下午,由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组织关于补充刊登2014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材料厂商价格信息的评审启动会按时召开。会议邀请了黄华英、周舜英、郭呈琳、董小燕、冼励贤、李志森、吴伟英、马列行、陈文楚、黄素娥、孟庆玲、王业军、苗  勇、杨文才共14位专家,会议由黄华英秘书长主持,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冯航会长、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林邦耀部长、李惠群科长、市造价管理站高昌德等出席了会议。会议上各专家积极发言讨论,为做好本次评审活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二、建材市场调研

    组织建材市场调研,814日市协会及专家组共派出4人,共走访了8个建材门店,其中车陂建材市场咨询了5个门店,在鱼珠建材市场咨询了3个门店,5个建材门店予以提供资料和报价。由于本次评审价的规格很多,且多为不常用规格,3个报价单位现在延迟报价。尚有混凝土盖板、玻璃钢盖板、水泥电线杆等材料及配件未在市场上找到销售档口。

    8月30日至96日期间,根据第二次评审结果情况,市协会将组织部分专家深入调研重点材料,同时依靠材料供应商、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单位提供相关材料价格信息。

     

    三、初次评审会

    8月18日上午召开了厂商价格评审的初评会,主要是初次评审结果的汇报,各位专家介绍自己的评审思路和方法,协会对后期评审工作作出安排及要求:将整理汇总初评结果后发给各位专家进行第二次评审,组织部分专家深入调研重点材料,9月份再次组织评审会议。

     

      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 国土部:广州等13个城市将开展集体用地改租赁住房

    8月28日消息,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一则公告,公告显示,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将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试点方案提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试点方案全文如下: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

    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有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有助于丰富农村土地管理实践,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按照中央有关精神,结合当前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为方向,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用地保障,促进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把握正确方向。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注重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协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改革合力。

    保证有序可控。政府主导,审慎稳妥推进试点。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以存量土地为主,不得占用耕地,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以满足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为主,强化监管责任,保障依法依规建设、平稳有序运营,做到供需匹配。

    坚持自主运作。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统筹考虑农民集体经济实力,以具体项目为抓手,合理确定项目运作模式,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实施、自主运作。

    提高服务效能。落实“放管服”要求,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三)试点目标。通过改革试点,在试点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四)试点范围。按照地方自愿原则,在超大、特大城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中,确定租赁住房需求较大,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建设意愿、有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较强的城市(第一批包括北京市,上海市,辽宁沈阳市,江苏南京市,浙江杭州市,安徽合肥市,福建厦门市,河南郑州市,湖北武汉市,广东广州市、佛山市、肇庆市,四川成都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除北京、上海外,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本辖区计划开展试点城市的试点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后启动试点。

    二、试点内容

    (一)完善试点项目审批程序。试点城市应当梳理项目报批(包括预审、立项、规划、占地、施工)、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管理等规范性程序,建立快速审批通道。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管理,统一相关建设标准。试点项目区域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符合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有关规范。

    (二)完善集体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机制。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兼顾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理清权利义务关系,平衡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土地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履行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

    (三)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租赁备案、税务、工商等方面加强联动,构建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秩序。


    (四)探索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部署试点。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城市政府全面负责试点组织领导工作,制定试点工作规则和组织实施方案,建立试点协调决策机构。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稳妥有序推进试点。

    (二)推进试点实施。

    1.编制实施方案。试点城市根据本方案编制实施方案,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2017年11月底前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

    2.试点实施、跟踪及总结。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11月,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试点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0年底前,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总结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强化指导监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法规范运行。要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允许进行差别化探索,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四)做好宣传引导。试点地区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妥善回应社会关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 北京市:2017年7月检测不合格数据预警情况

      2017年7月,市监督总站通过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对工程项目检测不合格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向各监督机构流转预警信息。7月,共计出现检测不合格预警13次,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6次,增长了86%;与2017年6月相比增加2次,增长了18%。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警项目分布情况

      7月,混凝土28天抗压强度项目出现超出预警值有5次,与2016年同期相比不变,与2017年6月相比减少4次;未出现混凝土7天抗压强度项目预警;钢筋项目出现超出预警值有8次,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6次,与2017年6月相比增加6次。具体情况见图。

    图 2017年7月检测不合格数据预警项目分布情况


    用于页面美化的图片

      二、预警区域分布情况

      7月,昌平区、顺义区、海淀区和延庆区出现检测不合格预警各2次;朝阳区、东城区、丰台区、通州区和大兴区出现检测不合格预警各1次。具体情况见表。

      与6月相比,朝阳区的预警减少1次,通州区和海淀区的预警次数不变,昌平区、顺义区、延庆区、东城区、丰台区和大兴区的预警数量均为新增。

      表 2017年7月各区检测不合格数据预警情况(单位:次)

    用于页面美化的图片



       三、预警处理情况

       市监督总站已将7月份共计13次不合格数据预警信息及时流转至工程所属市、区监督部门,市、区监督部门应及时对不合格检测数据进行跟踪处理,对出现预警的工程实施重点监管,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8月25日)

    截止825日,我站共收到133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98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131.12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63个,核减金额约3.73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3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2、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4、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5、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7、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8、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9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2、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19、贵州省2016年温泉等十四对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20、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1、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K53+205~K53+395段施工图预算;

    22、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23、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8月25日)

  • 河北省:衡水市全市开工棚改项目21个7836套

      日前,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就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住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7月底,全市共开工棚改项目21个7836套,开工率61%,其中采取实物安置的开工项目5468套,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开工项目2368套。

      据了解,棚户区改造的范围不仅包括城市危房,而且包括城中村等类别。下一步,该市将采取现场督导、媒体曝光、约谈问责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在8月底前实现开工80%的目标,10月底完成100%的开工目标,确保11月份完成全年的任务目标。

      为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平,该市对年老、残疾、重病等行动不便的家庭,全部分配低楼层,其余人员分配中高楼层。分配采取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分配全过程邀请公证处进行公证,监察机关、群众代表现场监督,并将分配结果在网上公示。目前,待分配公租房房源主要有隆康小区、隆兴小区,共有可分配房源200余套。另外位于永安路的永安北里小区500套公租房将于今年年底交付分配。明年,该市还将陆续有公租房房源800余套纳入分配计划。

  • 河北省:2017河北省PPP产业高峰论坛将在沧州举办

       为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共同探讨新形势下PPP模式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着力破解当前PPP遇到的难题和瓶颈,促进河北省PPP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河北省城市建设投融资协会与河北资本研究会定于2017年9月8日在沧州联合组织召开“2017河北省PPP产业高峰论坛”。

      【相关文件】关于组织召开2017河北省PPP产业高峰论坛的通知

  • 贵州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将贵安新区雷山县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函》,将贵安新区、雷山县列为贵州省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

    城市设计工作是避免“千城一面”、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等有效手段,围绕对接城乡规划体系,通过管理制度的配套、规划设计的编制、设计成果的运用,进一步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的工作要求。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要通过城市设计,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强调,不但要搞好总体规划,还要加强主要功能区块、主要景观、主要建筑物的设计,体现城市精神、展现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将57个城市列为国家城市设计试点,我省贵阳市入围国家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名单

    我省此次确定公布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旨在通过国家、省两级试点探索,总结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城市设计提供借鉴。遴选工作突出把握了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原则,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各试点城市将结合地方实际,分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城市设计。通过总体城市设计,保护城市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总体格局,让城市与山水林田湖等绿色空间有机融合。通过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立体规划、精细管理城市空间,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体现城市精神、特色、魅力。要求单体建筑设计和景观、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

  • 贵州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第一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将兴义等3个城市列为第一批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函》,将兴义、福泉、威宁等3个城市列为贵州省第一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

    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统称“城市双修”)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行动,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城市短板的客观需要,是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标志。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已经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要有机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3月6日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先后将58个城市列为国家“城市双修”试点城市,我省安顺市遵义市(含赤水、湄潭中心城区)分别入围第二批第三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名单

    我省此次确定公布一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旨在通过国家、省两级试点探索,总结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城市双修提供示范和借鉴。遴选工作结合试点范围覆盖设区市、州府所在地城市、县级市、县城各种类型的工作考虑,突出把握了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原则,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各试点城市将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探索推动“城市双修”的组织模式;二是践行规划设计的新理念新方法;三是先行先试“城市双修”的适宜技术;四是探索“城市双修”的资金筹措和使用方式;五是研究建立推动“城市双修”的长效机制。

  • 北京市:市监督总站完成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项目2017年二季度验收工作

       2017年8月8日,市监督总站召开了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项目2017年第二季度验收工作会。

      本次验收由预拌混凝土、检测领域的行业专家和市监督总站项目管理人员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在听取了评估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后,查阅了检测报告、预拌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报告等项目资料,对评估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了仔细核对,并进行了认真讨论,最终认定项目实施单位完成了项目合同要求,二季度评估工作通过验收。

  • 北京等13个城市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

    中新网8月28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方案》提出,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方案》透露试点的目标是,通过改革试点,在试点城市成功运营一批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方案》提出,将完善集体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机制。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兼顾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理清权利义务关系,平衡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土地所有权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履行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方案》也将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在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租赁备案、税务、工商等方面加强联动,构建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秩序。

    此外,《方案》还探索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

  • 解读:《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吴慧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原司长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总结了我国建筑业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的经验与成就、指出了当前建筑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改革方向与措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业改革发展,充分体现了建筑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充分体现了以市场化为基础、以国际化为方向的理念,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建筑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17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内容涵盖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造价等行业,以及政府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标准定额、建筑节能与技术进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规划》旨在贯彻落实《意见》、阐明“十三五”时期建筑业发展战略意图、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建筑业发展成就和面临的问题

    《规划》归纳了建筑业的发展成就:设计建造能力显著提高、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建筑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行业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国际市场开拓稳步增长和建筑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2006年以来,建筑业总产值持续增长,但经过2006年~2011年连续6年超过20%的高速增长后,增速开始下降,2015年增速仅为2.3%。但2016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速有所回升,完成总产值19.36万亿元,增速达7.1%;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9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66%,建筑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稳固。

    《规划》归纳了建筑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行业发展方式粗放、建筑工人技能素质不高、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建筑业仍然“大而不强”等。一是工程建设组织方式落后。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缺少整合,工程总承包推广缓慢,建设单位存在许多问题。二是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企业信息化水平低,技术创新能力和集约化程度不够。三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久治不愈,特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四是工人技能素质偏低。劳务分包方式积弊甚深,用工体制机制不合理,企业只用人不培养人。五是政府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放管服”不到位,重审批轻监管,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六是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屡禁不止,工程款拖欠普遍存在,市场信用缺失,改革任务十分艰巨。

    “十三五”建筑业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了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建筑业发展的六大目标。

    市场规模目标,主要包括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8%;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6%。

    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主要包括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龙头企业。直白地说,就是工程总承包企业一定要在“十三五”期间发育起来。大力发展专业化施工,推进专业承包企业快速发展,尤其是原有的劳务企业和工人,要组建成为小微作业专业企业。加强业态创新,实际上就是要鼓励业态的创新,比如“互联网+”等,支持新生业态的发展。

    技术进步三大目标:一是现有技术水平领先的领域要保持,二是要推进以BIM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的开发应用,三是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这对企业而言也是个巨大的挑战。

    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方面,《规划》对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均提出了量化目标。在建筑市场监管方面,《规划》提出了修订《建筑法》的要求,这是行业企业一直翘首以盼的大事情。此外,建筑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制度等市场机制的引入被重点提出。

    “十三五”建筑业发展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九大任务,在此就重点内容进行简析。

    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改革承(发)包监管方式的重点在于改革招投标制度。从趋势来看,未来,一方面,招投标的规模会不断缩小,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将坚持招投标,民用建筑将探索建设单位自主发包方式;另一方面,招投标流程将更加简化、公开透明,最低价中标制度要改革,要与高额履约担保相结合,以防止恶意低价中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一是要向工程总承包转型,二是专业企业要向专、精方向发展,三是农民工可以自主成立小微专业作业企业,实现公司化、组织化。提升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质量,目前40家企业正在进行试点,未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将是大趋势。

    发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目前,建筑业产业工人很少,这是行业面临的短板之一。劳务资质的市场准入会改革,农民工走小微专业企业发展道路是必然。届时,这样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都会有优惠政策。现在,工人与企业签订合同2年后,必须变更为长期合同,这不符合我们行业的特点,也使多数企业只用人不养人,因此要改革,建立适应建筑业特点的劳务用工制度,推动产业工人队伍的发展。健全技能培训和鉴定体系,未来培训将是社会化、市场化的,“师带徒”制度、现场培训、企业自主培训等都是可以的。而技能鉴定,必须是权威机构鉴定,同时也希望技能可以与工人薪酬挂钩。

    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目前,“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已经是发展方向,未来,不必要的资质都会逐步取消,同时试点探索有实力、有能力、有信用的企业突破资质限制进入市场竞争。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改进也是重点,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是大方向。推进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目前已经出台具体规定并已建立了问责制度。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了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可以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目前,上线已达2000余万人次,未来,该平台将在市场监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方面,《意见》关于责任体系的规定,提出了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这是之前没有过的。要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监管、施工、标准化建设不可或缺。

    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国企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或许会有重大部署。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保证金制度的规范和保证金的减免,从去年开始已经在不断推进。同时,履约担保开始被各方接受,确实为企业减轻了不少负担。

    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在这方面我们要保持比较优势,同时要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央企带动地方企业“走出去”。加强政策支持,金融支持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在与各国签订的备忘录中,将工程建设纳入其中。此外,标准的“走出去”也是关键。

  • 北京市:出台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使用规定

       为配合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装配式定额”)的顺利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规定,我市出台了《关于执行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装配式定额的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要求建设的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其中,装配式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建筑高度在60米(含)以下、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40%或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的项目。混凝土房屋建筑工程局部采用装配式构件但预制率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工程,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实体项目可执行本定额相应子目,措施项目及取费仍按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配套文件执行。

      为便于装配式定额其他材料费及其他机具费的动态调整,同步市场价格变化,《通知》规定其他材料费以除本身之外的材料费合计为基数按“%”计算,其他机具费以人工费为基数按“%”计算。

      《通知》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工程预制率变化,竣工结算时,企业管理费率和利润率的调整原则和方法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可调整的,可参考定额附录中“每增1%的费率标准”在合同中明确调整办法。

      《通知》的发布为加强北京市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市场管理,引导市场合理确定并有效控制造价,构建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支撑。

  • 云南省财政厅部署申报财政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工作

      近日,财政部会同18个行业部委启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按照财政部等部委要求,为确保云南省申报示范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云南省财政厅及时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财政部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申报范围、条件、流程和评审程序,要求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州(市)财政部门于2017年8月7日前报送备选项目,由云南省财政厅组织集中评审,筛选出具有较强示范引领效应的优质项目上报财政部。

      财政部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条件从“一个底线、两项侧重、三方面引导、四项禁令”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一个底线”要求项目必须进入采购阶段,确保纳入示范项目后能按期落地;“两项侧重”是要侧重筛选使用者付费和有完善运营绩效考核机制的项目,这是示范项目有效控制财政支出,从补“补建设”到“补运营”的有力保障。“三方面引导”是要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务院确定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的项目以及环境保护和幸福产业等三类项目,这是PPP释放市场活力、鼓励优秀市县、推广重点领域的重要手段。“四项禁令”是指不得采用BT方式实施,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这是防控财政金融风险、防止借PPP之名变相融资的有效措施。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8月18日)

    截止818日,我站共收到132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94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131.12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59个,核减金额约3.73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6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2、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4、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5、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7、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8、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9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2、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工程

    19、贵州省2016年温泉等十四对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20、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1、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K53+205~K53+395段施工图预算;

    22、兰海高速贵州境遵义至贵阳第3合同段K26+740--K36+900尚嵇互通式立交A匝道设计变更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8月18日)

  • 广东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调整

    昨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至100万元,未达标的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新规自201811起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表示,各地级以上市可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根据此前发布的《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这意味着限额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了100万元。

  • 云南省:出台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实施方案 从四方面着力减轻政府债务规模

    近日,省财政厅研究草拟了云南省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四个方面,制定了15条具体实施意见,旨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效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

    一、提出总体要求、明确化债范围

    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将截至2014年底,纳入财政部门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并且符合PPP条件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存量政府性债务项目改造为PPP项目,切实化解财政风险,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化债流程,确保工作实效

    施方案从项目遴选、识别准备、评估论证、政府采购、签署合同、项目运行、项目移交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操作流程。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需明确转型后的PPP项目债权人、债务人变更等信息。合同签署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在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中将化解的存量政府性债务作相应处理。

    三、强化政策保障,防控财政风险

    根据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规模,给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奖补。省、州(市)财政部门将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的情况,纳入对下转贷新增债券额度的测算因素。同时,完善PPP项目财政支出统计监测,加强债务分析,强化成果运用,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得超过10%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考核力度

    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定期通报PPP项目化解省级存量政府性债务的情况,把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工作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

  • 解读: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本规划力图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出了工程造价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发展理念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工程造价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工程造价事业发展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和部署,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共同推进工程造价事业健康发展。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国工程造价事业发展成绩显著。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和复杂艰巨的发展任务,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下,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仍然保持了平稳发展,工程造价事业通过工程计价制度改革、工程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信息化服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工程造价咨询业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全面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工程造价管理的市场化改革。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要求,完善了“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形成机制。发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启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的发承包及价款结算活动。各地配合改革意见的出台,立法和制度建设有序推进,公布了工程造价地方法规,开展了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工程造价管理更加规范。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信用管理制度初步建立。

      ——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发展。“十二五”末,工程造价咨询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79.47亿元,年均增长14.4%。企业数量达到7107家,其中甲级3021家,乙级408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41万余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73612人,造价员108624人,服务工程投资28万亿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结构向中高端咨询业迈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占比上升10%,全生命周期、建筑信息模型(BIM)、信息服务等新的增长点不断涌现。

      ——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素质不断提升。“十二五”末,全国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逐年攀升,共计145万人,在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招标代理等各类企业注册的造价工程师15万人,基本覆盖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全过程。开设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学历的高校增长较快,“十二五”末已超过130所,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生的基本素质不断提升。工程造价专业人才交流频繁,根据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300多名香港工料测量师获得内地造价工程师互认注册,360多名内地造价工程师获得香港工料测量师的认定。

      ——工程计价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对应的9套不同专业的工程量计算规范发布,建筑、安装、市政全国统一定额修订完成,行业、地方定额不断更新,截至“十二五”末,国家、行业、地方共发布各类定额、估概算指标1600多册,基本满足了市场需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行业自律标准相继发布。

      ——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根据工程造价信息化发展需求,制定了《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奠定了工程造价信息化发展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信息收集成效明显,专业工具软件和办公管理软件提高了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云技术和BIM技术等也取得了大量成功经验。全国各省(区、市)建筑材料价格、人工单价等信息服务实时动态发布,满足了工程建设各方需要。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旧广阔。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建设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发展释放新的动力、激发新的活力,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和转型升级的需求不断增强。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及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造价咨询业新的创新点、增长极、增长带正在不断形成。但我国仍然面临经济增速和固定资产投资放缓,经济增长驱动由投资转向创新,房地产投资增速变慢,建筑业紧缩风险加大等问题。与此同时,工程造价仍存在“计价规则不统一,计价依据满足市场需求能力有待提高,服务绿色、节能、低碳、装配式建筑的计价依据不系统,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缺乏统一规划、时效性不强、覆盖面不广,造价咨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缓慢,工程项目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造价控制理念不深入”等问题,工程造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尚需进一步完善。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事业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必须准确把握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建设的特点及国际化发展趋势,遵循规律,结合国情,坚持工程造价的市场化改革和诚信体系建设,坚持提高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坚持调动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添砖加瓦。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原则,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围绕制定规则、发布指标、动态监测、调解纠纷等内容,完善公共服务和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达到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目的。

      ——坚持计价规则全国统一。在现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规则的基础上,建立共享计价依据,进一步统一全国工程计价规则,服务全国统一建筑市场,为工程建设领域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坚持计价依据服务及时准确。在做好现有工程计价依据更新的基础上,发布工程造价综合指数、人工、材料等指数,做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专项计价依据服务及其工程造价监测。

      ——坚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优化工程造价执业资质资格管理,积极营造工程造价咨询市场良好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鼓励造价咨询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三)主要目标

      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全面覆盖、更新及时、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建立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完善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和工程计价活动监管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实施工程造价人才发展战略,加强工程造价专业队伍建设。

      ——健全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实现“制度规则统一,市场决定造价,计价活动规范”的工程造价生态环境。

      ——完善以市场交易环节为主的工程计价和计量规则,实现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专业分包工程计价和计量规则的全覆盖。

      ——优化以工程计价依据和信息为主的公共服务,实现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计价定额的全覆盖和工程计价信息的动态化。

      ——提升计价成果文件的质量,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标准规范,实现各阶段工程计价文件的规范化、数据格式的通用化,积极推进大数据服务。

      ——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模化、综合化和国际化经营,大幅度提升造价咨询服务总产值,发挥造价管理在工程咨询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化水平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完善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为龙头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通过打造100名专业领军人才、5000名金牌造价师,带动工程造价人才素质全面提升。

      (四)发展理念

      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加大新技术工程项目专题计价依据、投资估算指标、全生命周期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数据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最大限度激发各方动力,推动工程造价事业整体发展。

      必须把创新摆在工程造价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工程计价依据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

      必须正确处理工程造价管理中政府与市场、发包与承包、监管与服务等关系,促进工程造价事业协同发展。必须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等作为约束条件和目标,编制工程计价依据,大力推进工程建设绿色发展。

      必须确保全国统一的工程计价规则,促进各地区各行业的市场开放,支持企业走出去,为注册执业人员与国际接轨创造便利条件。

      积极完善工程造价数据信息标准,保证工程造价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计价软件数据库标准的统一,促进数据共享。

      二、建立统一的市场计价规则

      (一)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项目构成

      按照方便适用、统一协调的原则,完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项目构成,形成与国际工程建设计价费用构成相对接,与国内工程建设成本核算、成本管理构成相协调,适应“营改增”要求的基础标准,满足工程总承包的需要,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建设市场提供基本保障。

      (二)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完善工程量清单格式、项目组成、费用构成、编制方法及交易规则,建立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计价规则,实现全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和计价规则的统一。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推行建设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加大以价格指数调价的推广力度。研究价格指数的测算方法,定期发布价格指数。

      (三)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完成对市场化工程计量与计价基础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开展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规则、项目特征描述规则、工程量计算规则等规范的制定。建立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计价规范,建立和完善满足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适用于各专业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提升工程计价依据市场化水平

      (一)提高计价依据编制科学性和时效性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计价依据编制方式,完善人工成本、住宅、轨道交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造价信息要素收集、整理和发布的相关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加计价依据编制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编制计价依据,提高编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完善计价依据体系

      以服务工程建设全过程为目标,健全建设前期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以及使用期修缮定额等的编制。以服务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的创新发展为目标,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城市轨道交通、绿色建筑、智能和装配式建筑、低碳建筑等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以市场形成价格为目标,提高不同阶段计价依据与相应层级清单在项目划分、工作内容、计量规则等方面的匹配性。以市场化为导向,鼓励企业定额的编制和应用。

      (三)加强计价依据的动态管理

      完善计价依据的修订制度,加快推进共享计价依据的制订工作,适应新技术发展、税制改革的要求,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加快定额人工单价等要素价格的市场化调整,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岗位倾斜,逐步形成规则统一、专业化、市场化、动态化的计价依据体系。

      四、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

      (一)夯实信息化发展基础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协会参与的原则,构建高效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协同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整合全国及地区造价信息资源,建立并逐步完善包括指数指标、要素指标、典型工程案例等在内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化技术研究,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统一工程交易阶段造价信息数据交换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跨部门信息协同。

      (二)提升造价信息服务能力

      大力开展工程造价动态监测,提高工程造价综合指数、人工、材料等指数监测敏感度,建立市场行情分析、多方联动、快速反应管理机制。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基础性信息和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维修养护等重点工程的造价信息为基础,制定工程造价信息公共服务清单。加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以及工程项目造价信息等数据的积累与分析,发布工程造价人工、材料以及综合指数等指数、指标,引导市场对价格发展进行预判,为建设各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构建多元化信息服务体系

      加强对市场价格信息、造价指标指数、工程案例信息等各类型、各专业造价信息的综合开发利用,丰富多元化信息服务种类。鼓励社会团体开展细微、精准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促进多元化平台良性发展,大力推进BIM技术在工程造价事业中的应用。

      加强对商业信息服务行为监管,重点防止行业和地方技术壁垒。加强“互联网+”协同发展,促进工程计价方式改革,注重造价与设计、工期、施工的结合,提高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精准度。

      五、提升工程造价治理水平

      (一)推进工程造价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项目信息查询、披露和使用制度,完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积极开展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以及执业质量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信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探索在工程造价行政监管中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快实现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加强与各部门、各行业的协作,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

      (二)建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

      按照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的要求,充分发挥金牌造价师在调解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多元化纠纷调解中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研究并制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规则,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加强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司法及仲裁之间的联动,提高工程造价纠纷解决效率,维护建设市场稳定。

      (三)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监管

      明确执业主体责任,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员的追责机制,建立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资质资格管理制度,有序发展合伙制事务所,推动建立工程造价执业保险制度。加强对参与计价活动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参与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六、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可持续发展

      (一)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创新发展

      拓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优化业务结构,在服务阶段、服务层次、服务领域等进行全方位的业务拓展,探索研究建筑物碳计量、信息工程计价等新业务的市场开发。制定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推广以造价管理为核心的全面项目管理服务,为PPP和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发展提供投融资管理、投资控制、设计优化等咨询服务。以信息技术创新推动转型升级,向工程咨询价值链高端延伸,运用BIM、大数据、云技术等信息化先进技术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值。

      (二)打造工程造价咨询领军品牌企业

      推动大型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形成业务领域各有侧重、市场定位各有特色、业务竞争公平有序的合理布局。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采取优化重组、强强联合、战略联盟等形式实施品牌战略,着力培育100家可承担以造价管理为核心的综合工程顾问业务、产值过亿元的大中型企业。

      (三)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走出去

      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国际化战略及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模式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认证、国际交流等活动,继续推动造价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开展工程造价标准的双边合作。研究建立国有企业国外投资的风险控制机制,健全合同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国际化发展给予政策引导和支持。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以项目、资金、技术“走出去”为发展契机,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重点扶持一批大型企业走出去,探索通过新设、收购、合并、合作等公司运作方式参与国际咨询业务,推动企业提高属地化经营水平,实现与所在国家和地区互利共赢。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职业教育制度

      积极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符合工程造价专业特点的继续教育体系和培训体系,创新继续教育模式和方法,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加强交流与互动,紧抓重点领域和热点话题,为工程造价人才成长、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建设专业人才梯队,形成人才培养的常态化。发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核心作用,引导企业加强知识管理体系构建。

      (二)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德才兼备、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制定培养方案及管理制度,搭建领军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充分发挥领军人才作用。建立工程造价领军人才的培养机制,加快培养熟悉国际规则、善于处理疑难问题纠纷的金牌造价师。

      (三)引导高校专业人才培养

      制订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与发展战略规划,支持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培训工作,加强对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教学的指导,积极引导高校参与造价管理重点课题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选拔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高校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

      八、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设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明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市场中的定位,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常态。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强化工程造价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认真研究市场动态,及时发布市场价格指数信息,切实落实工程计价政策,不断提高调解工程造价纠纷的能力,着力提升国际交流和国际事务参与能力,服务于国家“走出去”战略布局。

      (二)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各级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行业协会要在加强行业自律建设、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的同时,认真研究工程造价事业发展方向、发展政策,积极参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和战略的研究,配合做好统计数据和分析、调研等事务。行业协会要建立和完善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制度建设。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8月11日)

    截止811日,我站共收到130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93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131.12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58个,核减金额约3.35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7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2、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4、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5、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7、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8、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9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2、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19、贵州省2016年温泉等十四对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20、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1、旱莲花、龙昌坪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22、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K53+205~K53+395段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8月11日)


  • 浙江省:关于开展“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竞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竞选活动的通知

      浙建价协[2017]17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各市造价管理协会:

      为贯彻党中央“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计划”的战略方针,为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汇聚创新动力,保持建筑业快速增长的发展目标,根据《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技术、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发挥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在造价行业专业人才队伍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竞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承办单位

      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3.协办单位

      市级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

      二、竞选原则

      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竞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免费的原则。

      三、时间安排和竞选流程

      本次竞选活动从8月15日启动,到9月21日结束

      1.报名阶段

      8月15日至8月24日为参选报名时间。获得本年度“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荣誉称号的造价工程师可通过浙江造价协会网(www.zjzjxh.com),进入“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报名系统”填报资料,打印准考证等。

      2.笔试阶段

      8月26日下午组织全省竞选的选手在浙江树人大学北校区(拱墅区舟山东路38号)参加笔试考核,并根据笔试的成绩选拔出参加现场面试和竞答的入围选手(不超过50名)。

      3.现场面试和竞答阶段

      (1)9月20日上午10点入围选手在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5号(与文一路交叉口附近)浙江百瑞国际大酒店1楼报到,进行现场竞选交底和培训。

      (2)9月20日下午组织专家对入围选手分别进行现场面试考核。

      (3)9月21日上午入围选手进行现场竞答考核。通过现场面试和竞答两轮考核后,根据每位选手现场面试和竞答考核获得总分的高低和入围选手的人数按比例选出“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不超过10名)。

      (4)9月21日下午对获得“浙江省金牌注册造价工程师”荣誉称号的选手,现场举行授牌表彰仪式,并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四、考核范围

      1.主要知识范围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2)《工程量计量和计价实务》;

      (3)《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4)《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5)《浙江省工业化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6)《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2010版);

      (7)《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8)《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9)《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10)《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11)《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及相关基础理论知识;

      (12)《16G101》等钢筋平法规则;

      (13)营改增相关知识;

      (14)合同管理相关知识

      (15)建筑法律法规

      (16)造价师考试相关用书

      (17)建筑信息模型(BIM)、总承包、PPP投资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相关知识

      (18)司法鉴定相关知识

      2.考核题型

      (1)笔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是非判断题和计算题;

      (2)面试题型:自我简介和选题论述;

      (3)竞答题型: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

      3.专业区分

      笔试、现场竞答按照建筑和安装两个专业分别出题。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密切配合,转发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注册造价工程师积极参选;

      2. 参选人员来杭参加笔试、面试和现场竞答考核发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人:王漪、叶勇。

      电话:0571-88058079 传真号:0571-88058515

      2.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扬

      电话: 0571-56961567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8月7日

  • 中价协: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中心成立大会讲话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中心成立大会讲话

    徐惠琴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同见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中心成立。我瑾代表中价协向对我们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高人民法院、北京仲裁委员会等单位的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向长期以来支持和配合我们各项业务工作的地方和行业协会领导,以及法律界、工程咨询界的专家、学者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依法治国的有关精神,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支持社团组织参与解决与其职能相关的纠纷。就此中价协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和筹备工作。一是我们对中价协开展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可行性进行了研讨与论证。在此基础上,在中价协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上通过了成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的决议。二是2016年7月,我们召开了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工作会议,特别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龙飞处长、北京市仲裁委王红松副主任、丁建勇处长以及部分省站、协会、律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专家代表出席了会议,共同讨论了工程造价行业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的制度建设、调解规则、组织框架等事宜。三是今年2-3月,我们先后两次召开了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筹备会议。研究确定了中价协纠纷调解机构组织形式和名称,起草了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调解规则等制度。目前,中价协成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构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今天我们在这里正式举办成立会议。借此我谈几点意见:

      一、准确认识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重要意义近年,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有序推进,但随着市场化的发展,在合同履行、工程结算等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逐渐显现,建设工程合同和工程造价纠纷等案件显著增长。因仲裁和诉讼资源,以及专业律师的不足,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较长,过程复杂,矛盾难以化解。中价协就是要利用好协会这个的平台,发挥好专业优势,“让专业人员做好专业的事”,开展好争议双方自愿委托的纠纷调解工作,同时,要通过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中心的努力工作和成果质量赢得司法或仲裁机构的信赖,协助好司法或仲裁机构做好仲裁或诉讼案件的前期调解工作,这对缓解诉讼和仲裁资源不足,解决工程造价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均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十分契合我们协会的章程和办会宗旨的。

      二、务必确保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尽管建设工程的纠纷最终大多都将以工程造价来表现,各界对我们中价协成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构非常期待和支持,但是,我们还是经过了两年多的研究和准备,主要目的是做好制度设计,确保实施效果和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这两点是我们能否获得政府部门和社会信赖的基础,因此,我们在管理制度上进行了系统设计,设定由中价协委托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制度建设和业务管理,让调解中心在案件工作上由调解员独立承办,在行政管理上接受中价协的管理与监督,以确保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独立性。另外,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协会,以及在咨询企业执业的造价工程师,一直秉承“一手托两家”的公正服务理念,我们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规则、标准、计价依据等都是要公正地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由造价协会和造价工程师为主来调解工程造价纠纷案件,恰恰具有体现公正性的独到优势,希望大家把这个传统和优势发挥好,这也是我们的特点与生命力。

      三、努力提高调解案件的成功率和效率调解工作不同于仲裁和诉讼,要经过双方合意认可方可调解,也必须经过双方对结果的确认才标志着成功。因此,我们调解中心要始终把提高调解案件的成功率和效率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前面说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是社会和公众信赖的前提,但是,我们能否办好案件,成功率是唯一的指标,我们所以必须让调解员苦练内功,让他们准确把握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非常熟悉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业务,以法律、事实和技术为依据让接受调解的双方心服口服,最终乐于接受调解结果。另外,我们还要通过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提高办案技巧,来提高办案效率,让被调解的争议双方觉得我们的工作高效、实惠,乐于来此调解。

      四、加强调解员的专业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我们工程造价纠纷案件调解的具体工作是完全依赖调解员的,由他们独立承办完成。一是要在资格认可时切实把既懂业务、又懂法律,并具有调解或仲裁经验的专业人员吸收到我们调解员队伍中;二是要在我们协会的资深会员、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以及从事工程建设案件的律师队伍中有计划地发展调解员,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三是要建立调解员的继续教育制度,让他们持续接受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水平。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调解员队伍的建设带动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成果质量的提高,带动行业专业人才在工程造价管理业务上的提升。

      五、努力取得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和地方的支持一是努力加强与法院、仲裁委员会的合作,取得他们的支持与信任,并积极协助他们或承接他们委托的业务,协助他们做好诉、裁前的调解工作。同时,要在工作当中,向他们多学习、多请教,获得他们的指导与支持,使我们的工作更严谨、更规范。二是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鉴定等相关工作,利用好调解员这一资源优势,协助他们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得到他们的支持。三是加强与地方协会的合作,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相关的工作,也可以探讨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建立区域调解中心等方式,共同做好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

      同志们:中价协的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制度才刚刚建立,很多地方还有不足之处,我希望政府部门继续给予我们指导与支持,也特别希望调解委员会的专家和调解中心的同志们要加倍的珍惜与努力。你们成为调解委员会委员或调解员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多的是责任,是我们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化解工程造价纠纷的责任。希望你们务必努力、谨慎、勤勉、尽职地工作,中价协理事会和秘书处也会对你们的工作给予坚定的支持,来共同承担起这份责任。

      谢谢大家!

      附件: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价格周报(截止至8月9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价格持平,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95元 。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7.5%、31.43%、40.63%、45.16%、5.26%、5.26%、10%、11.9%。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分别上涨7.5%、7.46%。

    附件:2017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山东省:治违办通报上半年全省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

      近日,山东省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文件,对今年上半年全省违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肯定了各地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组织领导有力。各市成立了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机构协调指挥,全面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济南、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莱芜、聊城、菏泽等市的市委书记或市长任组长,亲自指挥部署、检查督导。二是去存控增扎实有效。上半年查处城市违法建设6388.99万平方米,依法拆除5597.9万平方米、整改791.09万平方米。其中存量和新增违法建设分别为6060.02万平方米、328.97万平方米。各市进度均实现时间过半、年度治理任务过半。存量违建大幅削减,违建新增彻底遏制。济南、青岛、淄博、东营、临沂、菏泽治理占总量60%以上,超前完成年度治理任务。三是拆后整治惠民利民。各市注重拆后土地规划利用,累计投入资金20.64亿元,增加绿地面积606.85万平方米、停车位59860个、市民活动场所1201处,腾出建设用地2105.86万平方米。人民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济南、威海两市开展的治理违法建设民意调查中,支持率分别达到96.92%和90.92%。四是宣传发动全面展开。在各类新闻媒体发稿11514篇,悬挂条幅标语17617条,出动宣传车29230车次,张贴治违通告20.2万张,发放明白纸、给用户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80.4万份,淄博市设置固定LED宣传屏146块。

      通报还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治理进展总体不平衡、有些拆除违建作业现场管理不规范、有的地方拆后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通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快治理进度。要加强部门协同、创新方式方法、分解治理任务,确保今年底完成总任务量的60%不打折扣。二是规范现场管理。在违建拆除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全程留痕留印。同时,要强化安全文明施工、防尘降尘,确保拆违安全、环保。三是保障信息通畅。认真落实月调度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数据。要积极研究建立违建治理智能化信息系统,将月份调度各项指标纳入信息系统。四是加强拆后利用。违建拆除后,要同步跟进清运垃圾,做到即拆即净。对拆后土地利用,要围绕便民利民目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超前谋划、同步规划。列入开发建设用地而又不能及时开发的,要做好临时性绿化,避免土地裸露、扬尘。对实施绿化的地块,要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融合一致。五是充分发挥宣传推动作用。要用好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两种方式,既要传递治违正能量,也要让“钉子户”出丑亮相。要注重提炼总结治违成果经验,为全省推广应用好经验好做法、实现信息共用共享提供有力支持。要创新宣传方式,多管齐下、全面覆盖,形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违建治理的浓厚氛围。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8月4日)

    截止84日,我站共收到128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92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131.12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57个,核减金额约3.34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3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2、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4、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5、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7、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8、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威宁服务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服务区扩容);

    9、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LWTJ-15标段李子沟特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0、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11、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2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20、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1、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22、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23、贵州省2016年温泉等十四对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24、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5、旱莲花、龙昌坪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26、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K53+205~K53+395段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8月4日)

  • 上海市:举办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

      关于举办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的通知

      沪建施协(2017)34


    各有关企业:

      近年,BIM技术已经在建筑行业内被广泛推广和大量应用。我会分别于2014、2015、2016年成功举办了三届BIM应用大赛,并取得丰硕成果,为进一步在上海市推广和应用BIM技术,使各个施工单位信息化技术、团队建设发展进入更高的层次,我会决定继续举办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现对本届上海建筑施工行业BIM技术应用大赛作如下安排:

      一、大赛名称: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

      二、支持单位: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技术顾问单位: 上海鲁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巨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时间安排:

      1、成果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

      2、资料初审时间:2017年9月

      3、现场发布时间:2017年10月

      四、竞赛形式:

      自愿报名,免费参赛;资料初审,择优入围;现场发布,专家评分。

      五、参赛范围:

      本市施工企业全国各地(含境外)的工程项目及全国各施工企业在本市工程项目,皆可报名参赛(每个项目可报一个成果,同一企业成果数量不限,已参加本协会往年比赛的项目要求在应用阶段或内容上有所创新)。

      六、申报要求:

      1、成果申报:

      本次评选奖项分成A、B两类小组,各个参赛单位按照参赛项目和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但是不能同时申报两类小组比赛。参加A组比赛,要求企业BIM团队运行3年以上,团队实施BIM项目3个以上或参赛项目参加过往年上海市BIM应用大赛并且挖掘出更多的应用内容,着重在BIM新技术应用和推广、各类数据的应用对接、BIM团队组织和实施流程等方面有所突破,现场比赛要求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层参加BIM答辩。参加B组比赛,对BIM团队成立时间和运用项目数量不做要求,着重针对常规BIM应用点内容的工作和现场BIM应用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详细内容可参考具体评分表。

      针对参赛项目申报A、B类小组比赛,发现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明显压低申报的,协会专家组有权进行调整。

      2、申报资料内容

      (1)参赛成果情况介绍(需同时提交Word和PPT两种版本):包括单位简介、项目简介、应用BIM技术的原因;BIM团队介绍(包括成员分工及各自学习应用BIM技术的履历和水平);BIM应用的软硬件配置;BIM技术应用的情况介绍(包括成果的主要特点、亮点和创新点);人才培养及改进方向和措施;后续应用BIM技术的项目或计划。

      (2)若干能展现参赛成果主要特点、亮点和创新点的BIM视频和图片,所提供内容必须真实,且与项目配套。

      (3)在报名表中详细说明参加其他BIM比赛获奖情况。

      (4)参赛项目准备3~4页项目简介和BIM应用重点内容(word),提供给协会。协会将此内容进行整理推送到官方微信平台。

      3、提交参赛成果的BIM原始文件(文件格式可以是BIM应用所使用软件的原始模型文件格式,包括但不限任何BIM软件和厂商)。

      4、提交方式:所有参赛申报材料均从协会官网BIM大赛管理系统(bim.shjx.org.cn)提交

      5、大赛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1702室

      电话:021-63067277 传真:021-63257704

      E-mail:fazhanbu12@163.com

      七、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及细则见附件及大赛官网(bim.shjx.org.cn)

      八、组委会及评委会组成:由主管部门、协会领导,施工企业咨询机构及院校的若干专家组成。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别设A组和B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组织奖若干;

      A组比赛还单列专项奖,授予评分标准中未包含,但在实际应用中有明显应用价值,以及某些细分专业(如幕墙、钢结构、市政、桥梁等)有特色应用的成果,也可以是集中应用在施工过程中,某一重要阶段的深入挖掘;

      对获得大赛奖项的BIM团队成员授予个人奖证书;

      组织奖授予积极参加本次BIM比赛,并在BIM技术应用推广过程中卓有成效的企业。

      本次获奖的优秀项目,优先获得中建协BIM比赛等的推荐名额。

      十、参赛须知:

      参赛者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法律,组委会不接受依法禁止出版、传播或者其他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成果,保证所使用软件的正版权限。

      参赛者必须保证成果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软件及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组委会有权抽查参赛作品成果真实性,如有虚假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前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证组委会不受任何损失。

      现场评审的成果汇报,须由申报单位的BIM团队成员自行汇报。

      组委会对参赛者的抄袭、剽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一经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获奖成绩,并保留对随后可能产生的损害进行追偿的权利。同时,组委会对参赛者权利被侵犯的结果不承担法律责任,由被侵犯者自行依法追究。

      参赛成果原则上不予退还。

      十一、知识产权:

      对于参赛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等),组委会与参赛者作如下约定:组委会对参赛成果享有以下权利,其他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

      1、对参赛者提交的公开资料,组委会有权发表、展览或在网络进行传播,有权将完整成果或部分成果在媒体上宣传、展示;(非公开资料请在提交时注明)

      2、大赛期间,基于评审等合理目的需要,组委会有权对成果进行少量复制,但须注明出处。

      3、对于所有获奖成果,组委会及其相关单位享有免版税的永久性使用权利。

      4、比赛后协会有权组织各个获奖单位编写成果文件,汇总成册,以正式出版物的形式进行总结推广。

      十二、相关活动

      为了促进行业对BIM技术的认识以及探索企业如何实施BIM技术,协会将在活动期间适时举办BIM研讨会、BIM观摩会等,请关注本协会通知。

      附件:

      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专家评分标准(A类)

      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专家评分标准(B类)

      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第四届BIM技术应用大赛申报表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7年7月28日

  • 安微省:关于开展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

      皖价协〔2017〕3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造价协会:

      根据《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暂行办法》的规定,省价协在2016年造价咨询收入统计报表基础上进行营业收入百名排序(以下简称“百名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是省价协的单位会员,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参加百名排序申报工作。

      二、申报时间

      8月7日至9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 请各申报企业登陆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www.ahzj.com.cn),下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6年度营业收入百名排序申报表》(见附件),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2.企业申报的营业收入应与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中“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统计报表内上报的2016年工程造价咨询收入金额相一致。

      四、申报程序

      1. 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报所在市造价站或造价协会。

      2. 各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材料汇总后于9月15日前报送省价协。

      五、评审及公布

      1. 省价协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情况进行复核,并确定百名排序名单。

      2. 百名排序名单经公示后公布。

      3. 百名排序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洪蔚华

      联系电话(传真):0551-62877938

      电子邮箱:ahzjxh1131@163.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城乡规划建设大厦1131室

      邮政编码:230091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6年度营业收入百名排序申报表



      2017年8月4日

  • 西藏: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功能提高我区招投标服务水平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64号)文件精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提高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水平作为加强招标投标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不断完善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已实现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在线网络化管理。

    目前我区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标项目已全部实现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发布补遗文件、抽取评标专家、公示中标结果、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以及在线评标等功能,对每一个项目从招标报建到合同备案全过程实现了网上审批备案,极大的方便了招投标各方主体,提高了招标效率,在消除地域障碍、减少投标企业人力和时间成本等多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效果,此举同时有效地遏制了招投标活动中人为干预、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

    自治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按照 “一个软件、一套系统”、“一个平台”建设要求和目标,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发了我区房屋和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平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了在线交易平台,兼有面向招标人、投标人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面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平台。目前全区七个地市(除拉萨市)统一通过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招标投标。“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相较于传统招投标,优势明显,实现了对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高效、专业、规范、安全、低成本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服务水平,对市场、对企业、对廉政建设都有着十分重大的作用。

  • 注册建造师管理新规征求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注册建造师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已执行10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进行了修订。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修订后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共有7章49条。根据规定,未取得注册证书的建造师,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在“注册”章节中,规定明确,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申请初始注册时,建造师要具备“受聘且只受聘于一个单位”等条件。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从事工程建设单位的人员,通过聘用单位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也可以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主管部门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规定同时明确,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申请人有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及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等10条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注册建造师有聘用单位破产、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等7种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在“执业”章节中,规定明确,注册建造师要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师兼任。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在“法律责任”章节中,规定明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作为不良记录计入诚信档案。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注册建造师,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 工程建设标准体制将迎重大改革

      针对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目前存在的刚性约束不足、体系不尽合理、指标水平偏低、国际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发布。
      改革目标
      ● 建立以工程建设技术法规(以下简称“技术法规”)为统领、标准为配套、合规性判定为补充的技术支撑保障新模式。
      强化底线控制要求,建立工程规范体系
      ● 明确工程规范类别、层级。工程规范分为工程项目类和通用技术类;工程规范分国家、行业、地方三级。
      精简政府标准规模,增加市场化标准供给
      ● 明确标准定位。标准分为政府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政府标准分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分别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发布。
      ● 积极培育发展团体和企业标准。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特别是公益类标准化机构,对已发布的团体和企业标准内容是否符合工程规范进行判定。
      实施标准国际化战略,促进中国建造走出去
      ● 加强与国际、国外标准对接。对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技术法规和标准,要加强翻译、跟踪、比对、评估。
      ● 创建中国工程规范和标准国际品牌。完善中国工程规范和标准外文版的同步翻译、发布、宣传推广工作机制。
      ● 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团体、企业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将我国优势、特色技术纳入国际标准。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减少和消除技术壁垒,鼓励团体、企业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工作,开展长效合作,推广中国技术。
      加强基础研究,提升综合能力
      ● 加强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历史建筑建造管理技术、方法、思想研究,提炼中国传统的标准化元素。
      ● 推动标准前沿技术研究。开展国际先进技术情报工作,跟踪分析国外技术法规的先进指标。
      ● 强化标准应用技术研究。研究建立标准完善快速响应机制,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和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开展工程规范和标准评估。
      建立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
      ● 主动公开、积极宣传工程规范和标准。工程规范和政府标准应全文在政府网站公开,免费查阅下载。
      ● 加强信息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国家级工程规范和标准综合信息化平台。
      加大实施指导监督力度,提高权威性和影响力
      ● 强化企业实施标准的主体意识。推广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建立标准化工作体系,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
      ● 优化政府监管体系。监管部门应依据工程规范开展全过程监管并严格执法,检查结果要及时公开通报并与诚信体系挂钩。
      ● 建立工程项目合规性判定制度。工程项目采用工程规范之外新的技术措施且无相应标准的,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对是否满足工程规范的性能要求进行论证判定。
      强化保障,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 制度保障。修订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化条例。
      ● 人才保障。成立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研究院,建立国家级的工程规范和标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成立全国工程规范专家委员会,完善现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标准化学历教育,编制相关教材,鼓励和支持开设国际建筑标准化课程。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标准培训,纳入执业人员继续教育、专业人员岗位教育和工人培训教育。
  • 住建部:2016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公报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制度相关规定,我们对2016年全国具有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公布如下:

      一、企业的分布情况

      2016年全国共有7483个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参加了统计,与上年相比增长0.67%.其中,综合资质企业149个,增长17.32%;甲级资质企业3379个,增长4%;乙级资质企业2869个,增长0.3%;丙级资质企业1081个,减少9.01%;事务所资质企业5个,减少44.44%.具体分布见表一~表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公报

       二、从业人员情况

      2016年年末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1000489人,与上年相比增长5.78%.其中,正式聘用人员715913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71.56%;临时聘用人员284576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28.44%;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为716674人,占年末从业总数的71.63%.

      2016年年末工程监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849434人,与上年相比增长3.6%.其中,高级职称人员129695人,中级职称人员371948人,初级职称人员214107人,其他人员138890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84.9%.

      2016年年末工程监理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为253674人,与上年相比增长13.58%.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为151301人,与上年相比增长1.32%,占总注册人数的59.64%;其他注册执业人员为102373人,占总注册人数的40.36%.

      三、业务承揽情况

      2016年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合同额3084.83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8.36%.其中工程监理合同额1400.2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1.52%;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及其它业务合同额1684.6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5.87%.工程监理合同额占总业务量的45.39%.

      四、财务收入情况

      2016年工程监理企业全年营业收入2695.59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8.92%.其中工程监理收入1104.7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0.26%;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及其它业务收入1590.87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8%.工程监理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40.98%.其中18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突破3亿元,44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超过2亿元,155个企业工程监理收入超过1亿元,工程监理收入过亿元的企业个数与上年相比增长18.32%。

  • 北京市:《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公开征集意见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起草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及所附《导则》拟从土地入市到竣工入住的住宅开发建设全过程产业链加强共有产权住房的质量和品质监管,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建设标准。现就《通知》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起草的背景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同年6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也提出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全面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  

      二是总结设计方案专家审查经验。自2014年我市实施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专家审查至今,已累计审查保障性住房项目规模1400万平方米、19万套,从如何使设计更合理、使居住更舒适的角度出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通过《导则》,指导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提升住宅品质,建设宜居住宅。例如,《导则》规定,住宅的层高不低于2.8米,以得到更舒适的室内空间;电梯的设置能够更合理,以方便居民使用;窗户的尺寸应该适度,在达到节能要求的同时,能够给住户更敞亮的居住体验。

      三是新时期对建筑业发展的新要求。2014年,北京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动新建建筑装配式建造,保障性住房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推行结构装修一体化成品交房,有必要在导则中加以强化,同时鼓励超低能耗住宅等其他绿色节能环保技术在共有产权住房中的应用。

      四是《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配套措施。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强化质量和品质监管,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保驾护航。

      ※《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设计总则。共有产权住房应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规划设计建设,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全装修成品交房,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倡导“互联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理念。

      二、土地供应。鼓励带方案招标,可由区人民政府依据《导则》先行组织编制规划设计方案,方案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后作为挂牌(招标)文件的附件。

      三、规划设计。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8米;城六区以外新建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层高不应低于2.9米。起居室、卧室等主要功能空间外窗洞口高度不应小于1.4米。


      四、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将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交房质量纳入工程质量重点监管范畴。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按照合同约定,自交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对内部装饰装修进行拆除。

      五、智慧社区。推广使用智能化建筑技术。全面推行三网融合,实现小区无线网络(WIFI)全覆盖。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试点建造智能化小型公用仓库。

      六、社会服务。强化社区自治功能,营造良好的社区交往空间,创造学习、健身、交流的宜居环境,将图书馆、健身馆、咖啡馆作为标准配置。

      ※意见反馈途径

      如您对《通知》有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请于2017年8月10日17:00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传真:66411050

      邮箱:BZXXH66411050@126.com

      我们期待您的关注与参与!

      附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 财政部规范PPP行为 严禁各类变相举债

    《经济参考报》记者8月1日从财政部获悉,7月31日上午,财政部召开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明确将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

    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史耀斌坦言:“目前,一些地方政府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借债务,导致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率甚至超过了警戒线,形成潜在的风险触发点。”

    他指出,PPP改革推进三年来,成绩值得肯定,PPP发展总体形势良好。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走偏、变异问题,财政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规范引导,着力防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特别是今年以来,财政部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监督惩处力度,对严禁借PPP等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提出了更为明确的工作要求。

    史耀斌在会上强调,推广PPP模式的初心,是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入市场的机制和资源,提升管理能力,促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而不是单纯地解决融资问题。当前PPP项目出现了变相融资等不规范现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史耀斌表示,下一步,要严控“红线”。要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所有项目都必须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及时公开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有关数据。未按规定公开的,要从项目库中清退。各地要建立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统计监测体系,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接近或超出10%红线的地区,要进行风险预警。

    二是要守住“底线”。严禁各类借PPP变相举债的行为。要审慎开展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三是要搭好“天线”。要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PPP项目总体情况,对于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这里的项目不仅包括入库项目,也要包括未入库的项目,真正做到全口径统计。

    四是要明确“界线”。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要准确界定,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严格把关,不能继续任由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

    最后,他还强调,要压实管理责任。“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为了切实推动PPP规范发展,必须要压实责任、强化问责。”


  • 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纠纷调解中心成立大会在京召开

      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发挥协会在纠纷调解中的基础性和专业性优势,7月28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北京召开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纠纷调解中心成立大会。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法律、咨询界的专家、学者近80人参会。

      会议由中价协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佐民主持,中价协徐惠琴理事长,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刘昕副司长、标准定额司卫明副巡视员、赵毅明处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龙飞处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丁建勇处长,以及中价协副理事长、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会长谢洪学、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调解中心主任康俊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价协理事长徐惠琴首先介绍了协会贯彻落实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改革的一系列研究和筹备工作,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利用协会的平台,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司法或仲裁机构做好仲裁或诉讼案件的前期调解工作;二是要确保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三是要努力提高调解案件的成功率和效率;四是要加强调解员的专业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五是要取得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和地方的支持,加强与法院、仲裁委员会的合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委托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地方协会的合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定司卫明副巡视员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任务。多元化纠纷调解工作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也是行业发展的要求。在《工程造价事业“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要充分发挥金牌造价工程师在调解纠纷中的专业优势作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协会在多元化纠纷调解中创新机制,搭建平台研究并制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规则,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加强工作之间的联动,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维护建设市场稳定。要求中价协在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的过程中,务必做到公平、公正。

      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刘昕副司长在讲话中肯定了中价协成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构的重要性,中价协能够服务大局,提高效率,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公平公义公正,推动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龙飞处长指出了中价协开展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研究,建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对于发挥行业调解组织专业化、职业化优势,共同构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具有重大意义。北京仲裁委员会丁建勇处长表示成立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纠纷调解中心符合中价协专业、踏实、高效的一贯风格,顺应了国际潮流。

      中价协徐惠琴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龙飞处长和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丁建勇处长、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朱树英主任分别为中价协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纠纷调解中心揭牌。地方行业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调解中心以及造价工程师、资深会员等代表纷纷发言表示祝贺。


      纠纷调解委员会召开了第一届委员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纠纷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纠纷调解中心机构章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规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纠纷调解中心争议评审规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管理规则》等9个制度文件。

      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为工程造价行业拓展和创新业务、提升专业地位提供了平台,标志着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正式启动。

     

  •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有关负责人就《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答记者问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公告形式发布了《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有关负责人就《指南》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什么会专门就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出台指南?

      答:行业协会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业协会对经济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越来越高,其所实施的价格行为往往会对市场价格秩序造成行业性、区域性甚至全局性的影响。

      近年来,我们在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发现,行业协会触犯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情况常发、多发,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加重了企业负担,社会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一是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放开由市场定价的商品和服务越来越多,在一些竞争不充分或者准入门槛较高的行业,行业协会往往通过发布行业指导价、基准价等形式,引导、控制行业整体价格水平,损害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二是行业协会对行业自律的理解还不到位,把鼓励、引导行业内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作为价格自律的主要形式,一些行业协会组织限产保价,客观上保护了落后产能。三是部分行业协会在向社会提供培训、咨询、会展等服务过程中,欠缺规则意识,强迫接受服务、乱收费等现象还比较突出。

      为进一步引导、规范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促使行业协会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确保行业协会健康长远发展,我委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的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部署,结合价格、反垄断执法实际,发布了《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

      问:《指南》的发布将对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产生哪些积极作用?

      答:简要的说,《指南》将很大程度上解决当前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对行业协会这一特殊主体价格行为规范不细的问题,引导行业协会守法,帮助价格主管部门执法。

      《价格法》《反垄断法》虽然对行业协会价格活动作出相关规定,但比较原则。比如《价格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然而对于行业协会如何加强价格自律,价格自律行为的合法与违法边界如何划分等问题,没有更细化的规定。同样,《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不过并未对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具体表现形式作出规定。由于得不到更为细致的法律指引,行业协会往往不知晓哪些行为能做、哪些行为不能做。《指南》的发布,向行业协会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的价格行为法律引导,也为价格主管部门执法提供重要指引,是解决当前行业协会价格违法行为多发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对行业协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问:《指南》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指南》对行业协会开展普法宣传、维护行业利益、实施行业自律、发布行业信息、组织行业活动等过程中的价格行为进行梳理,通过清单式分类,分项列明了无法律风险的行为8项、法律风险较小的行为5项、法律风险较大的行为4项、法律风险很大的行为4项、法律风险极高的行为12项。具体而言,《指南》第五条明确列举行业协会在维护行业利益过程中,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提出举报等8项行为没有法律风险,对维护行业利益有积极作用。《指南》第六条列举行业协会从事推广明码标价新形式、提示或者阻止会员不得相互交流价格信息等5项行为一般没有法律风险或者风险较小。《指南》第七条从4个方面分析行业协会发布价格信息,对广大社会公众的价格预期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影响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较大法律风险。《指南》第八条列举行业协会发布价格信息法律风险很大的4种情形。《指南》第九条列明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等7种行为具有极高法律风险。《指南》第十条列明行业协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4种情形具有极高的法律风险。《指南》第十二条提示行业协会在提供培训、咨询、会展等有偿服务时,不遵守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者的相关规定,法律风险极高。

      问:在实施价格行为方面,有哪些法律风险是行业协会特别需要避免的?

      答:近年来,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业标准、价格计算公式、公布行业指导价或者基准价、交换敏感价格信息等,引导行业内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情况快速增多。行业协会的这些行为,表面上披着行业自律的合法外衣,实际上则是以更为间接和隐蔽的方式,引导、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对经营者的定价自主权乃至整个市场竞争秩序破坏极大。《指南》明确将这些行为列为风险很大、风险极高的行为,行业协会应当特别注意避免。

      《指南》还强调,行业协会在对外提供咨询、培训、会展等有偿服务时,视同为经营者。这也就意味着行业协会应当遵守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等原则,恪守经营者的各项法律义务,不得利用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优势地位乱收费。

      问:在加强行业协会价格行为监管方面,《指南》明确了哪些举措?

      答:《指南》明示了行业协会从事本指南提示的具有法律风险的行为,执法部门会依法开展调查并实施行政处罚,让行业协会能更为清晰地了解行为后果,促使行业协会在作出价格行为时更为谨慎。另外,对经营者在行业协会组织下从事了本指南提示的具有法律风险的行为的,提示其法律责任不因行业协会承担法律责任而减轻,其中起牵头、组织作用的经营者还将面临从重处罚。《指南》还提示行业协会,如违反价格、反垄断法律法规将可能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各有关部门将依法开展联合惩戒,让严重违法的行业协会寸步难行。

  • 江苏省:审计厅对2017年江苏省重大项目进度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今年3季度,省审计厅围绕省重大项目推进,继续在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上精准发力,组织13个设区市审计局对江苏省2017年重大项目进度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本次审计从2017年230个省重大项目中,选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等75个财政投资较大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大项目进行跟踪,范围覆盖重大创新载体、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生态环保、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等五大类,涉及投资额13183亿元,占2017年全部实施项目总投资额的48%。审计涉及省发改委等14个省级部门、单位,13个设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本次审计围绕项目审批、建设进度、运营效果、资金到位等方面开展,重点关注有关部门未按要求取消、下放或承接行政审批事项,违规设置前置审批条件或中介服务,项目审批过程拖延等问题,帮助打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中梗阻”;注重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效果;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揭示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重大政策有效落实,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主动作为。

      目前,各地审计组已进驻审计现场,审计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部品合同采购量上升明显 2017年下半年产能仍有富余

      为做好本市装配式建筑部品的使用管理工作,缓解部品采购单位和生产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供需矛盾,市建筑节能建材办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先后多次组织各区住建委、建设单位、大型施工集团、部品生产企业及相关行业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经验交流和供需对接。2017年7月底列入目录部品生产企业申报数据显示,下半年部品合同采购量较5月底申报数据上升明显,其中,三季度已生产及列入排产计划的部品合同采购量由5月底的12.73万立方米上升至目前的14.41万立方米;四季度列入排产计划的部品合同采购量由5月底的8.74万立方米上升至目前的13.90万立方米,另有部分处于洽谈阶段的合同采购量尚未列入排产计划。

      随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8号)的发布实施,部品生产企业积极升级改造生产设施,扩充产能。截至目前,部分企业新增自动化生产线逐步安装到位,产能扩充基本完成,其它企业也在积极拓展扩产空间,预计年底前总产能将有一定幅度提高。7月底企业申报数据显示,下半年部品产能仍有较大富余,其中三季度8、9月份空余产能11.25万立方米;四季度空余产能18.63万立方米。

      下一步,我办将联合委内外相关单位,继续加强本市装配式建筑部品供需调控和使用引导,进一步提升装配式建筑部品认定和目录管理,做好装配式建筑部品产能合理布局和本市现有产能逐步向周边省市转移等工作。

  • 北京市:2017年6月份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简报

      一、质量监督注册工作情况

      6月份,全市新注册单体工程554项/标段,比上月增加92项,环比上升19.9%,其中房建单体工程514项,比上月增加143项,环比上升38.5%,面积共计330.06万平方米;市政工程39项,比上月减少50项,环比下降56.2%,投资额(工程合同总价)共计1.67亿元;轨道交通工程1项,比上月减少1项,投资额(工程合同总价)共计5.00亿元(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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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2017年6月份监督机构新注册工程项数统计图

      二、监督在施工程情况


       6月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监督在施单体工程33407项/标段,比上月增加100项,环比基本持平,其中房建单体工程共计30050项,比上月增加64项,环比基本持平,面积共计2.39亿平方米;市政工程共计3264项,比上月增加34项,环比基本持平,投资额(工程合同总价)共计590.40亿元;轨道交通工程共计93标段,比上月增加2标段,环比上升2.2%,投资额(工程合同总价)共计986.45亿元(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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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监督在施单体工程33407项/标段,比上月增加100项,环比基本持平,其中房建单体工程共计30050项,比上月增加64项,环比基本持平,面积共计2.39亿平方米;市政工程共计3264项,比上月增加34项,环比基本持平,投资额(工程合同总价)共计590.40亿元;轨道交通工程共计93标段,比上月增加2标段,环比上升2.2%,投资额(工程合同总价)共计986.45亿元(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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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竣工工程情况

      6月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执法工程292项/标段,比上月增加53项,环比上升22.2%,其中房建工程278项,比上月增加51,环比上升22.5%,面积共计160.14万平方米;市政工程14项,比上月增加2项,环比基本持平(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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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质量监督执法抽查情况

      6月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共巡回抽查467项次,比上月增加14项次,其中抽查房建工程378项次,比上月增加47项次;市政工程33项次,比上月减少8项次;轨道交通工程56项次,比上月减少25项次。

      6月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共下发责令改正22份,比上月减少3份,全部为房建工程, 与上月减少3份(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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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质量行政处罚情况 

      6月份,全市质量监督机构共做出质量行政处罚152起,处罚金额451.12万元(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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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情况具体情况如下:施工单位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103起,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25起,使用不合格建设材料7起,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5起,检验批或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施工单位进行下一工序施工4起;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施工单位已隐蔽,监理单位未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3起,监理单位未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1起,将不合格的隐蔽工程按照合格进行验收1起;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2起;混凝土单位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1起上述案件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监督人员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记分处理(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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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 助力行业转型升级

      今年以来,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了关于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相关政策和制度,预示着这一国际成熟的建设模式将在中国慢慢生根发芽。

      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升行业集中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勘察、设计企业将借此转型升级、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建设管理服务方式接轨。

      全过程工程咨询对于传统的管理模式、建设模式、企业运行模式均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全过程工程咨询需要哪些配套政策和措施、面临哪些挑战和难题、勘察设计行业和企业如何应对建设模式转变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这些问题值得研究和探讨。

      本刊自今日起将陆续刊发相关报道和专家文章,集勘察设计行业智慧,为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出谋划策。

      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提出是政策导向和行业进步的体现。全过程工程咨询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思想,有利于革除影响行业前进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提升行业集中度,有利于集聚和培育适应新形势的新型建筑服务企业,有利于加快我国建设模式与国际建设管理服务方式的接轨。

      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策划咨询、前期可研、工程设计、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高度整合的服务有利于以更短的工期、更小的风险、更省的投资和更高的品质完成工程建设。

      全过程工程咨询具备四大优势

      在传统建设模式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负责不同环节和不同专业的工作,项目管理的阶段性、专业分工割裂了建设工程的内在联系。由于缺少全产业链的整体把控,易出现信息流断裂和信息“孤岛”,使业主难以得到完整的建筑产品和服务。

      与传统模式相比,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节约投资成本、加快工期进度、提高服务质量、有效规避风险四个方面。

      一是节约投资成本。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单次招标方式,可使合同成本大大低于传统模式下设计、造价、监理等分别多次发包的合同成本。同时,由于咨询服务覆盖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有利于整合各阶段工作内容,实现全过程投资控制,还能通过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和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提高投资收益,确保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

      二是加快工期进度。一方面,全过程工程咨询可大幅度减少业主日常管理工作和人力资源投入,有效减少信息漏斗、优化管理界面;另一方面,不同于传统模式下冗长繁多的招标次数和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可有效优化项目组织、简化合同关系,有利于解决设计、造价、招标、监理等单位之间存在的责任分离等问题,加快建设进度。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助于促进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环节、不同专业的无缝衔接,提前规避和弥补传统单一服务模式下易出现的管理漏洞和缺陷,提高建筑的质量和品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还有利于调动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

      四是有效规避风险。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咨询企业是项目管理的主要责任方,在全过程管理过程中,能通过强化管控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大降低建设单位的责任风险。同时,还可避免与多重管理伴生的腐败风险,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提升工程咨询水平与国际接轨

      工程咨询业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外的咨询业从19世纪中叶开始,有100多年的历史,已经发展得十分成熟。我国咨询业起步较晚,现代意义上的工程咨询业的出现和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助于缩小我国工程咨询水平与国际的差距,与国际接轨。

      当前,我国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面临着市场准入门槛高、刚性需求不足等问题。在市场准入方面,我国工程咨询业采取企业资质和个人资质并重的机制,不同资质由不同主管部门管理,使得我国工程咨询业的市场准入壁垒较高。在刚性需求方面,目前国内企业的咨询意识仍十分淡薄。有的企业认为没有咨询需求,也有的认为咨询机构的能力未必比自己好。此外,咨询机构本身也存在着普遍业务能力低、无法提供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服务等问题。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国家宏观政策的价值导向,更是行业发展不可阻挡的趋势。全过程工程咨询覆盖面广、涉及专业多、管理界面宽,对提供服务的企业专业资质和综合能力增多提出了较高要求。业务模式及种类的确定、相应规范和要求的出台、政策环境的构建都十分重要。

      首先,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概念、内容和相关政策。全过程设计管理、设计总包管理、项目管理、EPC总包管理等是否可以视为全过程咨询在不同层面的体现,也需要明确。

      其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投标的合法问题、资质限制等问题也亟待解决,还需进一步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总包制度、招投标制度、补充质量责任制度。

      最后,要深入开展调研和交流,特别是与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交流、学习,培养有国际竞争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高我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7月28日)

    截止728日,我站共收到126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87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131.12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57个,核减金额约3.34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11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3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2、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4、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5、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7、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8、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凌子山大桥改路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9、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威宁服务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服务区扩容);

    10、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LWTJ-15标段李子沟特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1、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12、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3、余庆至安龙高速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4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1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2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2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22、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3、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24、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25、贵州省2016年温泉等十四对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26、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7、旱莲花、龙昌坪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28、仁怀至赤水高速公路K53+205~K53+395段施工图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728日)


  • 云南省:红河州财政局全力推进PPP示范项目落地实施

    今年以来,红河州财政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PPP示范项目的落地实施。

    一是定期收集整理、适时更新各县市的PPP示范项目数据库数据,动态关注项目落地、进展情况。

    二是组织召开全州财政系统PPP示范项目及重大项目推进会,共同研究PPP示范项目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助力项目落地、开工建设。

    三是加大对PPP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从2016年起,红河州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前期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工作扎实认真,前期工作推进快的PPP项目给予相应的奖励性支持。

    四是对列入示范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过现场实地调研指导,针对各地存在的不同问题,进行问题的分析汇总和上报,有效推进了PPP项目的实施。目前,列入省部级示范的18个项目中,13个项目处于执行阶段、3个项目处于采购阶段、2个项目处于准备阶段。

  • 天津市:首个国家PPP示范项目落地新区

    记者昨日从高新区管委会获悉,天津市首个国家PPP示范项目——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建设PPP项目已完成采购程序,正式落地实施。项目总投资额20.22亿元,建安费达12.58亿元。

    据了解,项目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将短期债务转变为长期支付,有效减轻政府财政负担。PPP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将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

    据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建成后,将吸引一大批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研发及设备生产企业入驻高新区,成为中国首个年产能200兆瓦规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研发及设备制造基地。

  • 中价协:关于举办中价协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培训班的通知


      附件:乘车路线图

  • 工程咨询行业或将取消企业资质管理

      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没有“工程咨询单位应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在认定的专业和服务范围内开展工程咨询业务”的条款,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也从咨询业务范围中去除。或表示工程咨询行业或将首先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也表示发改委与住建部在管理职能上要逐步厘清。

      此次是今年发改委第二次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前在2017年1月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未见下文。两相比较,变化巨大。

      首先《办法》对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和专业划分作出规定,业务分为四大类,分别是: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咨询);(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内容;(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结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咨询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

      2017年1月的征求意见稿中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服务范围包括以下七项内容:(一)规划咨询:编制各类发展建设规划;(二)项目前期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等;(三)评估咨询:对上述(一)、(二)项内容以及初步设计等的评估咨询,以及项目后评价、项目概预结决算审查等;(四)工程设计;(五)招标代理;(六)工程(设备)监理;(七)程项目管理:对工程项目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组织实施进行管理。

      两相比较,取消了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和工程监理等由住建部管理并发放资质许可的业务内容。

      其次,在原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在认定的专业和服务范围内开展工程咨询业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包括资格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而专业被划分有三十三个之多。要取得资质需要业绩、技术水平、装备、人员、管理等条件。此次专业划分减为22个,未再提资质要求。

      第三,提出在咨询成果文件上除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印章外,首次提出要加盖主持该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本人执业专用章。

      第四,前办法提出《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颁发。中咨协还负责工程咨询单位的执业检查。

      新办法提出工程咨询单位的资信评价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具体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行业公认、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可以在自愿接受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的指导监督下,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工作。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每年对自愿申请承担资信评价工作的社会组织综合评估后选择确认一家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照。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也不得对未参加或未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设置执业限制。此意味着“唯一”的行业协会将会逐渐“多元化”。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7月21日)

    截止721日,我站共收到124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84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130.74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55个,核减金额约3.29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7个,核增金额0.207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2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3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2、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4、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5、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7、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8、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凌子山大桥改路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9、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威宁服务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服务区扩容);

    10、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LWTJ-15标段李子沟特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1、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9标段YK51+895YK52+080段路基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2、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2+855路基改桥设计变更预算;

    1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14、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5、余庆至安龙高速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6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2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2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22、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2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24、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5、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26、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27、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28、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29、贵州省2016年温泉等十四对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30、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7月21日)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价格周报(截止至7月19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自7月1日起调整挂牌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3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72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7.5%、31.43%、40.63%、45.16%、5.26%、5.26%、10%、11.9%。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分别上涨7.5%、7.46%。


    附件:2017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xls

  •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走“清包工合同”最合算

      在实际施工中,建筑劳务基本都是外包或劳务派遣。因此,也就存在建筑劳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

      营改增,对建筑劳务的选择是否有影响?

      建筑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哪个方式更合算呢?

      建筑劳务公司

      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

      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1、签清包工合同更省税

      税法规定,清包工合同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所以建筑劳务公司,跟总包公司签合同,基本上都是签清包工合同。

      这样一来,建筑劳务公司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实际上是按照3%/(1+3%)=2.91%来征税的。

      也就是说,营改增以后,建筑劳务公司的税率比营改增之前下降了0.09%。

      2、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更合算

      对于总包而言,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并签订清包工合同,总承包公司的人工费可以抵扣3%。

      如果不跟建筑劳务公司合作,那么人工费必须要做成工资表的形式,这样一来就无法抵扣,人工费纯粹是按11个税点开给业主的。

      总包选择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不需要再承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营改增之前,工程项目的建安发票是在工程所在地代开的,地税局往往在开建安发票的时候,已经一次性综合扣除了工人工资里面的个人所得税了。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要回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来申报了,在公司注册所在地开发票给对方,已经扣不到工人工资的个税了。

      依照劳动合同法来讲,建筑企业与工地民工构成雇用与被雇佣的关系。如果建筑企业以工资表形式发放工人工资(不采用建筑劳务),按照规定,还需要给所有的工人缴纳社保。

      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将不堪重负。

      因此,营改增以后,民工工资不能再走工资表形式,必须要走“跟建筑劳务公司签清包工合同”。这样是互惠互利,双赢的。

      所以,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可以考虑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首先,跟建筑劳务公司签订清包工合同,总包不需要买保险了,这叫劳务外包。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

      对于建筑劳务公司,按照2.91%计税,同时还要为民工购买保险、缴社保,建筑劳务公司是更加负担不起的。

      3、建筑劳务公司与缴纳社保问题

      就实际情况而言,民工按工作天数来算工资,可以在与工人签合同时注明:

      (1)日工资里面包含“国家基本社会保险费”;

      (2)工人自愿放弃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回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署交社保,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民工的社会保险费。

      (3)工人的工资与社会保险费,每月按时发放到工资卡中。

      劳务派遣公司

      1、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差额征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件 附件2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按照6%征收增值税(建筑企业的人工费可以抵扣6%);

      根据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16年47号文件规定,营改增以后,劳务派遣公司也可以选择差额计税,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向用人单位拿到的所有的钱减去被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费用,得到的差额部分采用简易计税,按照5%征税。

      差额征税税额=差额/(1+5%)*5%

      税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一旦选择差额征税,只能抵扣差额部分的税,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职工的公司保险福利费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举例: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人工费1000万,其中800万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福利费用。劳务派遣公司采用差额征税。

      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税额=(1000万-800万)/(1+5%)*5%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总支付1000万,只能收到800万的普通发票和2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用来抵扣的,只有200万的发票按照5%抵扣。对施工企业而言,肯定是不合算的。

      2、营改增以后,采用劳务派遣多处受限

      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是最好不要采用劳务派遣的。

      为什么这样说?

      第一点,选择劳务派遣依然要负担工人的社保费用。

      第二点,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依照劳动合同法,用工比例是订立劳动合同文书里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和来计算的。)

      实际上,大部分情况下,工地上劳务派遣的民工往往超过10%,这是不合法的。

      第三点,依照劳动合同法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任职(临时性,指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这项规定也同样限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结论

      因此,营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限制或终止使用劳务派遣,最好与建筑劳务公司合作,走清包工合同形式。

  • 四川省:2017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问题答疑

    一、问:哪类考生应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现场审核点审核?

    答:《报名表》左上角“审核点: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我站审核(星辉东路8号二楼培训室,咨询电话:028-83332590)。

       二、问:现场审核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本人现场审核需提交两种资料:报名表一份(“单位意见”栏内需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从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需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如由单位集中办理,除以上两种资料外,还需提交: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所有报名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注: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仅现场审核,不提交。)

    三、问:什么情况可以免予现场审核?

    答:如《报名表》左上角“考生类型:老考生”,则不需要到现场提交审核资料,直接在网上交费;如“考生类型:新考生”,则必须带齐审核资料到现场审核。

    四、问:现场审核还需要注意什么?

    答: 1、报名人员务必将本人手机号填写在报名表“承诺”栏内,方便考试通过后注册使用。

       2、请确保打印的报名表“报名序号条形码”栏内条形码清晰、无叠加,否则条码枪无法识别。

  •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行为,财政部对2004年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令)作了修订,公布了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要修订18号令?

      答:18号令施行后,对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家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政府采购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需要对18号令适时进行完善。

      一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新定位、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任务、“十三五”发展的新理念和放管服改革的新举措,都对优化政府采购交易规则、加强采购活动中的权力制约、落实采购政策功能、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基础性部门规章,18号令亟需进行修订。

      二是适应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需要。近年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围绕“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的思路,不断向纵深推进。针对社会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解决办法,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和监管措施,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规范管理和结果导向的制度体系。

      三是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施行以后,18号令关于招标采购程序、评标方法、交易规则、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规定已经滞后,需要进行修改。同时,18号令作为配套的部门规章,也需要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补充。

      问:本次修订突出了哪些重点?

      答:87号令共7章88条,较18号令删除36条,新增34条,修订54条。除总则和附则外,87号令按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操作流程,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以及法律责任等分章作了规定,并重点围绕三方面内容进行修订:

      一是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权责对等。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不严格与采购自主权发挥不充分问题并存。为此,87号令在明确采购人在落实采购政策、加强内部控制、编制采购需求、公开采购信息、开展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职责的同时,增加了采购人对采购活动的参与度,合理扩大了采购人的采购自主权,进一步强化了权责对等要求。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监管措施。针对社会各界反映较多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指出的价高质次、暗收回扣、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87号令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规范采购行为,并重点从加强采购需求、履约验收管理,加强评审行为监督,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强化各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

      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政策要求,87号令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进一步保障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降低了供应商参与投标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问:针对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质次价高、恶性竞争、效率低下等问题,87号令规定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政府采购实践中,质次价高、恶性竞争、效率低下等问题饱受社会诟病,87号令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从制度设计和执行机制上规定了相关解决措施。

      1.强化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减少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一是要求采购人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并进行价格测算;二是详细规定了采购需求应当包括的内容;三是规定采购人经市场调查和价格测算后,可以在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四是进一步明确了采购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五是规定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六是要求采购人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在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完善公平交易规则,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禁止暗收回扣。一是增加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设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限制;规定对于提供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只认定一家参加评标或只有一家投标人有中标资格。二是规定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列举了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种情形;规定了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禁止性行为。三是进一步细化了中标结果公告的内容,明确了中标公告期限。四是规定采购人应当加强本单位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内控管理,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完善招标采购程序,着力提高采购效率。补充了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增加了提供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以及投标有效期的规定;明确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评标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了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因素及分值设置要求。同时,在保障采购活动合法进行的前提下,允许在采购活动中及时纠正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等操作性问题,避免因微小错误“推倒重来”。

      当然,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一些“乱象”,既有政府采购制度本身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执行不规范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也有外部市场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解决。

      问:87号令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本次修订的重点之一。87号令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创新和完善:一是保障供应商平等参与权。规定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应当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或受邀请的供应商提供;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二是保障供应商知情权。对中标结果公告进行细化,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本人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三是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提高投标便利度。明确规定除特殊情况外采购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确需提供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免费提供;要求采购单位按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终止招标的应当退还招标文件费用;允许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补正投标文件,在评审期间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澄清和修正。

      问:87号令在强化采购活动各方法律责任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放管结合并重推进,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既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基本遵循。为此,87号令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一步作了明确细化和补充完善:一是规定了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懒政怠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二是规定了采购人未按规定编制采购需求、向供应商索要或接受赠品回扣、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是规定了采购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擅自终止招投标活动、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措施;四是规定了评标委员会成员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措施。

      问:87号令于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财政部打算如何贯彻和执行?

      答:为贯彻落实好87号令,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工作。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等媒体,对87号令进行广泛宣传,主动答疑释惑,回应各方关切。二是全力做好培训工作。编写解读材料,举办培训班,对中央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进行专项培训,就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和说明,帮助准确理解和把握87号令的内容和要求。三是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代理机构管理、评审专家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等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办法。

  •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定额附录(二)费用标准中有关规定第(六)条“借用其他专业工程定额子目的,仍执行本专业工程的取费标准。”是否借用任何专业都可以按照此条执行?

    答:计取基数相同的专业工程执行本专业取费标准,计取基数不同的专业工程应执行子目所属专业的取费标准。

    2整体更新改造工程如何执行定额中工程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和超高施工增加费?

    答:定额中的工程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和超高施工增加费是按单项工程整体编制的,整体更新改造工程的取费标准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二、通用安装工程

    1、定额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操作高度增加费如何计取?

    答:操作高度除各章另有规定外,均按20m以下编制的,如超过20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列系数:

    操作高度

    30 m以内

    50m以内

    超高系数

    1.2

    1.5

    2、定额第四册《电气工程》(上),第八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附表2“电缆敷设的附加长度表”,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按电缆全长计算2.5%的预留长度,如何计算?适用于何种敷设方式?

    答:“电缆全长”,指设计图示尺寸(含预留长度及附加长度)

    “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附加长度按电缆全长2.5%计算”,本条适用于除穿管敷设以外的敷设方式。

    三、市政工程

    1、管道工程附属构筑物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给水、排水(排水方沟检查井除外)、燃气管道附属构筑物增加的土方量,均折成沟槽长度计算。每座附属构筑物增加2m 沟槽长度。热力小室增加的土方量按设计图示结构外形尺寸并考虑工作面及放坡计算超出沟槽宽度及深度的土方量。

    2、市政工程构件安装定额子目中是否含构件钢筋?

    答:不含,另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厂制钢筋。

    四、园林绿化工程

    1、定额中苗木的后期养护是指什么时候?时间是多长?苗木的保存养护是指什么时候?时间是多长?

    答:后期养护是指绿化苗木种植工程完工后开始的养护,时间是苗木的一个生长周期,见到苗木成活。

    保存养护是指已经竣工验收的绿化工程,苗木已经成活后进入正常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定额中保存养护为一年的养护费用。

    2、定额中“后期养护是按有水源考虑,如现场没有水源应另计浇水车台班费”如何理解?

    答:进入后期养护的绿化工程在现场没有水源的情况下使用浇水车,只能计取浇水车台班费,水费已含在定额子目中了。

    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定额中车辆段和停车场中的房屋建筑工程如何执行定额?

    : 综合楼、食堂、锅炉房、围墙和大门等房屋建筑工程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2、定额中土方回填是否包括购土费用?

    : 不包括购土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3、定额中钻机灌注桩、地下连续墙和锚索成孔等子目泥浆外弃如何计取?

    :泥浆外弃执行第一章相应子目。

    六、其他

    1、企业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检测费在现行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中规定该费用由建设单位单独支付,应该如何计价?

    答:应扣除企业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质量检测费是依据现行规范及文件规定,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结构、建筑节能鉴定检测所发生的检测费。不包括专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取样、封样、送样等相关配合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通用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 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工程、机电工程)的企业管理费中不含工程质量检测费。其他专业企业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检测费费率如下表所示: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工程质量检测费率(%

    1

    单层建筑

    厂房

    跨度18m以内

    0.45

    2

    跨度18m以外

    0.47

    3

    其他

    0.43

     

    4

    住宅建筑

    m

    25以下

    0.46

    5

    45以下

    0.47

    6

    80以下

    0.48

    7

    80以上

    0.50

    8

    公共建筑

    25以下

    0.46

    9

    45以下

    0.48

    10

    80以下

    0.50

    11

    120以下

    0.51

    12

    200以下

    0.52

    13

    200以上

    0.52

     

    仿古建筑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工程质量检测费率(%

    1

    仿古建筑工程

    除税预算价

    0.40

     

    市政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工程质量检测费率(%

    1

    道路、桥梁工程

    道路

    0.26

    2

    桥梁

    0.26

    3

    管道工程

    给水

    0.24

    4

    排水

    0.26

    5

    燃气、热力

    0.25

     

    园林绿化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工程质量检测费率(%

    1

    庭园工程

    除税预算价

    0.25

     

    构筑物工程

    序号

    项目

    计费基数

    工程质量检测费率(%

    1

    构筑物

    烟囱、水塔、贮仓(库)

    除税预算价

    0.42

    2

    池类

    0.40

    3

    其他

    0.3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工程质量检测费率(%

    1

    土建工程

    地下工程

    明挖

    0.22

    盖挖、暗挖

    0.23

    盾构

    0.21

    地上工程

    0.24

    2

    轨道工程

    0.18

    2、风险幅度的计算

    1)当投标报价中的主要材料和机械低于基准价时,施工期市场价的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确定,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确定。怎么理解?

    答:以钢材为例,基准价以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为依据。基准价3000/t,投标报价2800/t,如施工期市场价为3100/t时,则以3000/t为基础确定,涨幅为3.33%。如施工期市场价为2700/t时,则以2800/t为基础确定,跌幅为3.57%

    2)当投标报价中的主要材料和机械高于基准价时,施工期市场价的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确定,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确定。怎么理解?

    答:以钢材为例,基准价以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为依据。基准价3000/t,投标报价3200/t,如施工期市场价为3300/t时,则以3200/t为基础确定,涨幅为3.13%。如施工期市场价为2900/t时,则以3000/t为基础确定,跌幅为3.33%

     

    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1、企业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检测费在现行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中规定该费用由建设单位单独支付,应该如何计价?

    答:应扣除企业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检测费。工程质量检测费是依据现行规范及文件规定,委托方委托检测机构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结构、建筑节能鉴定检测所发生的检测费。不包括专项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取样、封样、送样等相关配合工作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企业管理费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通信 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工程、机电工程)的企业管理费中不含工程质量检测费。其他专业企业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检测费费率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计费基数

    工程质量检测费率(%

    1

    土建工程

    地上工程

    除税预算价

    0.31

    地下工程

    0.30

    2

    轨道工程

    0.19

     

    2017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

    1、使用了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的工程,但预制率不符合“房屋建筑高度在 60 ()以下、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 40% 或建筑高度在 60 米以上、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 20% ”的要求,能否套用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的相应子目?

    答: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的实体项目可以套用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相应子目,但措施项目及取费仍按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配套文件执行。

    2、定额中其他材料费、其他机具费,分别以材料费(不含其他材料费)、人工费为基数按“%”计算。此条怎么理解?

    答:为便于两项费用动态调整,同步市场价格变化,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以除本身之外的材料费合计为基数按“%”计算,其他机具费以人工费为基数按“%”计算。

    3、定额中混凝土构件的运输及卸车费是如何考虑的?

    答:场外运输费包含在材料价格中;施工现场的卸车费及构件的翻身、就位已包含在定额子目中。

    4、定额混凝土构件子目中工字钢的作用是什么?

    答:墙体等竖向预制构件在施工现场存放时使用的“插放架”。

    5、定额第二章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和2012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的适用界限如何划分?

    答:按钢结构主要连接方式不同进行划分,装配式钢结构工程适用于以高强螺栓连接为主的钢结构工程。2012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适用于以焊接连接为主的钢结构工程。主要连接方式是以整体工程来判断的,不以单榀或单个构件划分,不存在一个工程同时使用两种定额的情况。

    6、某工程主体结构是现浇框架结构,屋面为钢屋架,其垂直运输费如何计取?

    答:以工程主体结构形式为主,按建筑面积套用2012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现浇框架结构的垂直运输费定额子目。

    7、墙面局部需要挂电视、热水器、空调等部位需要增设龙骨,如何计价?

    答:定额墙面快装龙骨子目中已包含局部加固所需的龙骨及加固板,套用时不需单独计取。

    8、定额子目中吊顶装饰板与墙面装饰板材质及厚度是否相同?

    答:材质相同,均为涂装板,厚度有区别,吊顶为5mm,墙面为8mm

    9、定额集成平开门子目中是否包含五金件的安装?

    答:包含配套的合页及门锁的安装。

    10、定额中构件连接混凝土模板子目如何使用?

    答: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构件之间进行现场浇筑混凝土使用的模板,竖向构件要求连接长度在1米以内。不适用于预制墙板与预制叠合楼板之间的少量现浇混凝土模板,该部分模板已综合在预制叠合楼板定额子目中。

    11、定额中的垂直运输费是否仅适用于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

    答:仅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建筑工程的垂直运输,且应满足相应的预制率要求。

    12、工程质量检测费是如何考虑的?

    答:根据北京市201611日实施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工程质量检测费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附录中企业管理费不再包含工程质量检测费。

    13、如何按照消耗量定额编制招标控制价?

    答: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应依据定额及有关管理文件进行编制。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价格执行招标控制价编制当期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如有缺项的,参照市场价格,市场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

    14、部品部件由建设单位购买供应后,费用如何计取?

    答:应将甲供材料、设备的预算价作为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的基数,按规定计费程序和费率进行取费后,在计算税金前将甲供材料、设备预算价扣除。

    15、定额工期如何确定?

    答: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工程的定额工期按照京建法【2017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他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的定额工期,参照2009年《北京市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及有关管理文件确定。

    16、因设计变更导致装配式混凝土住宅工程预制率变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如何调整?

    答: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约定可调整的,建议参考定额附录中“每增1%的费率标准”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办法。

  •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开展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和区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同时结合《财富》全球论坛在广州的召开,为积极推进我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形象,我局决定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我区施工围蔽管理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巩固并提升全区建设工地围蔽管理水平,减少工程建设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财富》全球论坛在广州胜利召开。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工地,重点整治番禺大道、亚运大道等主干道两旁工地,广州南站区域范围工地,万博商务区范围工地,市桥城区范围工地等。

      三、整治时间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15日~7月30日)。各工地认真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并于7月30日前向区安监站提交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照片附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8月1日~8月30日)。我局将组织区安监站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多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区各在建工地开展施工围蔽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不符合围蔽标准要求的工地,将采取限期整改、责令停工、动态扣分、录入不规范行为和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处罚。同时建立检查工作台账,重点问题将指派专人督办,确保整治效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9月1日~12月30日)。由我局下属区安监站采取加强日常巡查,对新开工工地进行严格把关审查等措施,巩固提高工作成果。

      四、整治要求

      (一)贯彻落实,严格执行。

      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委宣传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见附件)的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整治标准,明确整治目标。

      (二)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围蔽型式、材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对已破损、有污迹等问题或不达比例的公益广告及时组织整改,公益广告色彩、图案选择等尽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同时加强日常清洁和维护,确保围蔽画面长期完好、简洁美观。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doc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7月17日

  •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发展报告》(2016—2017年)编写完毕

      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秦占学、信息中心主任尹月晓执笔的《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发展报告》(2016—2017年)已编写完毕。该报告通过集成互联网公开数据、进行多样的图表运行分析,全面描述了我国建材流通行业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情况,并对2016年我国建材流通行业的市场布局、行业供给侧改革现状等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对2017年我国建材流通走势进行了权威的趋势前瞻。

      凡是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的会员单位可免费领取,联系地址如下: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507室

      电话:010-68391532/1548/1571

      传真:010-68391532/1548/1571

      邮编:100834

      附:

      目录

      一、2016年建材流通发展回顾

      (一) 2016年建材产品流通发展回顾

      1. 水泥行业发展稍有回暖

      2.玻璃行业价涨量增,行业矛盾仍未缓解

      3.2016年陶瓷行业整体略好于上年

      (二)2016年建材家居市场发展回顾

      二、2017年建材流通展望

      (一)2017年建材产品流通展望

      1. 水泥“去产能”仍是主旋律

      2. 玻璃行业仍需谨慎

      3. 陶瓷行业转型升级仍加快

      (二)2017年建材家居市场流通展望

  • 北京市:国内最高奖励标准:北京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享1000元/平方米

       日前,《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办法》规范了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和奖励资金的管理。今后,北京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享受资金奖励,标准为第一年1000元/平方米,是国内最高标准,之后逐年度递减。到2018年,北京将建设不少于30万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全市项目均可申请

      专家评审+专项检测+专项验收=示范项目

      根据《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村委会或乡(镇)政府为申报主体,城镇示范项目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农宅示范项目规模在10户以上,或总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想申报成为示范项目,需要向项目所在区住建委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市住建委官网7天公示,才能最终被确认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享受北京市的财政奖励资金。

      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还需要对建筑物的气密性进行两次专项检测,并通过专家对现场实施专项验收,才可授予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证书及标牌。

      《办法》还对项目各方提出了具体要求。建设单位(或申报单位)应组织对超低项目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集中展示有关信息及关键节点的详细做法,具备条件的可设立样板间;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应加强对屋面保温防水系统、外墙保温系统等关键节点的监督管理。

      社会和政府投资两类示范项目

      北京享国内最高奖励标准:1000元/平方米

      《办法》明确两类示范项目享受资金奖励:一类为社会投资的示范项目,其中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承诺实施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的,只对超出承诺范围的部分予以奖励;另一类为政府投资的示范项目,项目增量成本由政府资金承担,实施相应资金管理程序。

      2017年10月8日之前确认的项目,按照10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且单个项目不超过3000万元; 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8日确认的项目,按照8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500万元;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确认的项目,按照60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且单个项目不超过2000万元。

      奖励资金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是在确认为示范项目后,预拨款不超过50%,第二次是通过专项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以确保项目品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验收不合格或者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申报书承诺时限两年的,取消其示范资格,追缴扣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

      农宅示范国内首例

      环境能耗和部品性能实施“双控”

      《办法》对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的环境能耗指标和关键部品性能参数实施“双控”,室内环境方面,主要对温度、湿度、噪声和新风量做了规定,建筑能耗和部品性能方面,主要对外墙、屋面、地面、外窗等部品的气密性、传热系数、能耗指标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

      《办法》对城镇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农宅三类超低能耗建筑做了不同的技术要求。结合北京特点,分别列出了超低能耗公共租赁住房和超低能耗农宅的能耗及技术指标,这意味着,北京的农宅示范也将成为国内首例。

      延伸阅读:

      1.什么是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是指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通过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更高的围护结构(门窗、保温材料),采用高效新风热回收技术,最大程度地降低建筑供暖供冷需求,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更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的建筑。

      2.五大核心技术:高性能且连续的外围护结构、高品质的超低能耗建筑专用门窗、具有热能回收功能的通风系统、具有极佳的气密性、建筑无热桥设计、施工。

  • 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建市[2017]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指导,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有关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

      (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审改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进一步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尽快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法制办、铁路局、民航局)

      二、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三)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除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商总局、铁路局、民航局)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建筑业企业应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住宅品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商总局、铁路局、民航局)

      (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特别要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以及不良地质地区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或论证。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以及各方主体的本质安全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安全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

      (七)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明确监管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

      四、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八)建立统一开放市场。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法制办、铁路局、民航局)

      (九)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有效发挥履约担保的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工程投资不超预算。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统一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监会、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

      (十)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等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

      五、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十一)加快培养建筑人才。积极培育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加快培养熟悉国际规则的建筑业高级管理人才。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健全建筑业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发展一批建筑工人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建筑工人技能评价工作。通过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发布各个技能等级和工种的人工成本信息等手段,引导企业将工资分配向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倾斜。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到2020年,建筑业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达到300万人,2025年达到1000万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十二)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鼓励现有专业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增强竞争力,推动形成一批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企业。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着力稳定和扩大建筑业农民工就业创业。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逐步实现全覆盖。(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商总局、铁路局、民航局)

      (十三)保护工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大监察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依法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对存在拖欠工资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建立健全与建筑业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应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提升职业健康水平,促进建筑工人稳定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六、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四)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应用,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实现建筑舒适安全、节能高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五)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建筑设计应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点和时代风貌,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等要求,提供功能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协调的建筑设计产品。健全适应建筑设计特点的招投标制度,推行设计团队招标、设计方案招标等方式。促进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公平竞争,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建筑设计队伍。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住房城乡建设部)

      (十六)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险工艺工法,保障生产施工安全。积极支持建筑业科研工作,大幅提高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十七)完善工程建设标准。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适度提高对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逐步提高标准水平。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建立强制性标准与团体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供给体制,增强标准有效供给。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加快标准修订,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加强科技研发与标准制定的信息沟通,建立全国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委员会,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七、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十八)加强中外标准衔接。积极开展中外标准对比研究,适应国际通行的标准内容结构、要素指标和相关术语,缩小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差距。加大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和宣传推广力度,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优先在对外投资、技术输出和援建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积极参加国际标准认证、交流等活动,开展工程技术标准的双边合作。到2025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部有外文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

      (十九)提高对外承包能力。统筹协调建筑业“走出去”,充分发挥我国建筑业企业在高铁、公路、电力、港口、机场、油气长输管道、高层建筑等工程建设方面的比较优势,有目标、有重点、有组织地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建筑业企业要加大对国际标准研究力度,积极适应国际标准,加强对外承包工程质量、履约等方面管理,在援外住房等民生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沿海沿边地区企业合作出海,积极有序开拓国际市场,避免恶性竞争。引导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后续运营维护管理等高附加值的领域有序拓展。推动企业提高属地化经营水平,实现与所在国家和地区互利共赢。(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二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建筑业“走出去”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到2025年,与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双边工程建设合作备忘录,同时争取在双边自贸协定中纳入相关内容,推进建设领域执业资格国际互认。综合发挥各类金融工具的作用,重点支持对外经济合作中建筑领域的重大战略项目。借鉴国际通行的项目融资模式,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建筑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力度。(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建筑业改革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推动工作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发挥主动性,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7月14日)

    截止714日,我站共收到122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80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130.16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54个,核减金额约3.29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6个,核增金额0.203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20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5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2、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预算;

    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4、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5、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6、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7、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8、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凌子山大桥改路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9、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威宁服务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服务区扩容);

    10、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LWTJ-15标段李子沟特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1、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9标段YK51+895YK52+080段路基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2、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2+855路基改桥设计变更预算;

    1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14、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5、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六合同段K87+600K89+200岩脚服务区扩容设计变更金额;

    16、余庆至安龙高速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17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1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2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2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22、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23、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24、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25、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26、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27、贵阳至黄果树高速公路清镇A收费站施工图预算;

    28、沪昆高速(贵州境、清镇段)红枫湖大桥拉索维护及主桥排水改造工程变更预算;

    29、都香高速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4+960~K65+090左侧填方路基滑坡处设计变更预算;

    30、贵州省2016年温泉等十四对服务区施工图预算;

    31、盘县至兴义高速普田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32、毕节西高速交警营房施工图设计预算;

    33、旱莲花、龙昌坪服务区施工图设计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7月14日)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 木材价格周报(截止至7月12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木材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持平。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自7月1日起调整挂牌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3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725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持平,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7.5%、31.43%、40.63%、45.16%、5.26%、5.26%、10%、11.9%。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分别上涨7.5%、7.46%。

    附件:2017年7月12日报拉萨建材周报-2.xls

  • 贵州省:2017年第2期造价监督简报

    前言:随着云时代的来临,大数据技术的意义不仅在于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而在于对这些含有意义的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对海量数据进行分布式数据挖掘,提高对数据的“加工能力”,通过“加工”实现数据的“增值”。贵州省交通建设投资领域“数据铁笼”项目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安排布署下,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部分数据采集工作,下步将进行展示平台定型工作,为贵州省交通工程建设资金利用情况提升治理能力。

    2017623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科教处组织召开了“贵州省交通建设项目造价与审计基础数据采集模块研究”项目成果验收会,专家组高度评价该成果在全省29个高速公路中的应用良好效果,认为具有示范效应,总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二、2017628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州省数据铁笼工程建设规范》主要起草人陈贵平、陈建等教授专家到省交通造价站指导工作,在听取和了解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投资领城“数据铁笼”项目的建设情况后,专家们对我站该项工作进行专业分析及指导,指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遵守《贵州省数据铁笼工程建设规范》要求,按规范编写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对权力的制约和预警,采用新型技术按规范中流程进行架构设计,为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我站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及承建方参会。

    三、201766日,省交通造价站陈钢副站长在站会议室主持召开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投资领域“数据铁笼”项目建设工作会议,督促承建方陕西公众仕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调整组织机构,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四、2017612日至16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审计处、省交通造价站,对2017年在建项目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施工图复核准确性、工程计量情况、变更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工作,同时还对李子沟特大桥建设现场桥梁施工进度及工程计量情况作了检查。

    五、2017年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数据上传情况,未同步更新的项目有:德务线。详情见附表1。织普线、毕龙线、三独线、安紫线则未上传计量数据。

    六、已通车高速公路项目数据上传情况,麻驾线、平罗线开始上传数据;未更新数据的项目有:清织线、凯羊线、毕生线、织纳线、六六线、毕都线、沿德线、独平线、务正线、尖小线。详情见附表1

    附表12017年在建及已通车高速公路项目数据上传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上传计量

    月份

    最后上传月份

    合同资料

    合同

    清单

    工程

    划分

    施工图复核

    计量

    资料

    变更资料

    2017年在建项目


     


     


     


     


     


     


     

     

    1

    织金至普定

    未传计量

    -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未传

    未传

    2

    白腊坎至黔西

    2017-05

    2017-05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未传

    3

    毕节至二龙关

    未传计量

    -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未传

    未传

    4

    开阳至息烽

    2017-05

    2017-06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未传

    5

    六盘水至威宁

    2017-05

    2017-06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6

    罗甸至望谟

    2017-05

    2017-06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7

    江津经习水至古蔺

    2017-05

    2017-06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8

    遵贵扩容

    2017-05

    2017-06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9

    德江至务川

    2016-12

    2016-12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未传

    10

    平塘至罗甸

    2016-03

    2017-05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已通车项目


     


     


     


     


     


     


     


     

    1

    麻尾至驾欧

    2015-11

    2017-05

    未传

    上传

    上传

    未传

    上传

    上传

    2

    清镇至织金

    2016-01

    2016-03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3

    凯里至羊甲

    2016-11

    2016-12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4

    毕节至生机

    2016-06

    2016-07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5

    织金至纳雍

    2016-10

    2016-11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6

    六盘水至六枝

    2016-04

    2016-06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7

    余庆至凯里

    2016-12

    2017-03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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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

    8

    毕节至都格

    2016-05

    2016-06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9

    沿河至德江

    2015-07

    2015-08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未传

    10

    独山至平塘

    2015-09

    2015-10

    未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上传

    11

    务川至正安

    2016-04

    2016-07

    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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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

    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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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凯里至雷山

    2017-02

    2017-03

    上传

    上传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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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惠水至罗甸

    2017-01

    2017-03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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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尖坡至小碧

    2016-06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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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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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望谟至安龙

    2016-12

    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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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盘县至兴义

    2017-03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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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传

    17

    息烽至黔西

    2017-05

    20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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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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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传

    18

    花溪至安顺

    2017-05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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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台账建立情况

    高速项目台账建立,各项目均存在下列情况中一种或几种:存在测试合同、缺合同清单、缺工程划分标段、承包单位名称不全、缺施工图复核、缺合同资料、缺计量支付数据、缺签约合同金额、批复变更存在变更理由为空的变更令等情况。

    八、工程变更情况

    2017在建项目中,织普线、毕龙线、开息线、罗望线、德务线未产生变更数据;已通车项目中,息黔线、沿德线、盘兴线、白黔线未产生变更数据。其余项目均有变更计量,详见附表2,余凯线、清织线、凯羊线、毕生线、六六线、务正线、惠罗线及尖小线各项目存在超计量变更。

    九、截至20176月,造价数据监督系统2017年高速公路项目造价全过程管理和控制情况汇总情况见附表3。数据反映,存在超计量的项目分别是:毕都线、织纳线、六六线、凯雷线、惠罗线;累计计量金额超过概算金额的项目有:务正线、望安线。

    十、建议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各高速项目补充完善台账资料,对超计量问题、变更超计量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及把控,及时上报变更审批,加强投资管理。

  • 贯彻落实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19部委发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18个部委制订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共分为七大部分、20项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指导,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

      在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两项内容中,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内容。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同时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工程担保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

      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两项内容中,“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发展改革委共同牵头负责。

      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除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三项内容,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

      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给予注册执业人员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一定时间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等处罚。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建筑业企业应依法合规经营,提高住宅品质。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特别要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以及不良地质地区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评估或论证。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以及各方主体的本质安全水平。

      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明确监管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抽查抽测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健全质量安全管控机制。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动发展工程质量保险。

      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的三项内容,全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

      建立统一开放市场。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全面公开企业和个人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承包履约管理。引导承包企业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有效发挥履约担保的作用,防止恶意低价中标,确保工程投资不超预算。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统一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等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三项内容中,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加快培养建筑人才”和“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两项内容。

      加快培养建筑人才。积极培育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加快培养熟悉国际规则的建筑业高级管理人才。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

      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鼓励现有专业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增强竞争力,推动形成一批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企业。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着力稳定和扩大建筑业农民工就业创业。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逐步实现全覆盖。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四项内容,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

      推广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推广普及智能化应用,完善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实现建筑舒适安全、节能高效。

      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建筑设计应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点和时代风貌,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等要求,提供功能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协调的建筑设计产品。健全适应建筑设计特点的招投标制度,推行设计团队招标、设计方案招标等方式。促进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公平竞争,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建筑设计队伍。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

      加强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险工艺工法,保障生产施工安全。积极支持建筑业科研工作,大幅提高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完善工程建设标准。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适度提高对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逐步提高标准水平。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建立强制性标准与团体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供给体制,增强标准有效供给。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加快标准修订,提高标准的时效性。加强科技研发与标准制定的信息沟通,建立全国工程建设标准专家委员会,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

      在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三项内容中,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负责其中的一项内容——加强中外标准衔接。积极开展中外标准对比研究,适应国际通行的标准内容结构、要素指标和相关术语,缩小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差距。加大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和宣传推广力度,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优先在对外投资、技术输出和援建工程项目中推广应用。积极参加国际标准认证、交流等活动,开展工程技术标准的双边合作。到2025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部有外文版。

  • 河南省:公安部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

    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记者 熊丰)记者从公安部获悉,7月至12月,公安消防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以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为重点整治内容,集中查处、曝光重大隐患和消防违法责任人,对发生有人死亡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为配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动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除火灾隐患,发动群众关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公安部10日发布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

    高层建筑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对外墙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的,要及时修缮。

    严禁在高层建筑外墙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要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高层建筑要按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齐全好用;防火门要常闭。

    进入高层建筑内,请注意观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避难层所在位置;遇到火情,迅速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有序逃生,不可贪恋钱财,不要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高层建筑疏散楼梯、走道严禁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社区管委会、高层建筑物业单位要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高层建筑居民住户要制定家庭防火和火场逃生计划,备齐毛巾、防毒面罩等器材,熟记逃生路线,实地勘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高层建筑管理或使用单位,应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培训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与公安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 北京市: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17)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17)》发布(见附件)

    附件: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17).pdf

  • 北京市:全市范围、采购种类、交易流程无死角覆盖——我市建设工程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

      7月1日起,我市各区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全面上线。自此,每年全市6000余项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将全流程在电子化平台完成招标工作。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战略、公共资源平台建设的推进,北京市积极推进电子招投标的发展。以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与管理信息化水平为目标,北京市住建委大力推动行业内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建设。2016年,率先在市级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中实现了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2017年3月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全市范围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全面实施电子化的目标。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全面上线后,市级与17个区(包括亦庄开发区)的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全面贯通运行,施工、监理、材料及货物采购招投标实现全过程电子化。

      此次我市电子化招投标的全面推行,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三个覆盖”,即:市区两级电子化招投标全覆盖,施工、监理、材料及货物等采购种类全覆盖,招投标交易监管服务流程全覆盖。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从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到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招标投标全过程实现了无纸化在线交易,文件备案等监管服务事项均实现了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

      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对减轻企业负担、简化招投标程序、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等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是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企业通过专属数字身份认证及CA电子印章参与招投标活动,全部数据通过网络下载、上传,人员之间不发生接触;数据库与北京市住建委基础数据库对接,企业资质、业绩、注册人员、诚信记录等直接交互使用,数据一次填报多次使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有效遏制了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是有效约束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可以完成对投标数据的偏差审核、计算错误检查等辅助分析工作,把专家从简单劳动中解脱出来;评标系统采用模块化评审,把每个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分成不同的模块,评标专家对分散的每个模块进行逐一评审,可以有效防止专家主观臆断,保证了评审的客观性。

      三是有利于提高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效能: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了招投标信息的透明度,促进招投标参与各方的信息对称,无论是交易过程还是监管服务,所有操作留痕、可追溯,对违规操作可以实时预警,实时防控,真正做到“阳光交易”。

      我市自推行电子化招投标以来,有效降低了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提升了招投标监管服务质量和效率,遏制了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社会各方主体的肯定。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继续不断完善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全面提升招投标数据信息的分析应用,进一步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 山西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17〕6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对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化解我省过剩产能及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分区推进、逐步推广,顶层设计、协调发展,紧紧抓住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技术进步与创新,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试点示范期(2017-2018年)。结合我省现有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现状,以太原、大同两市为重点推进地区,鼓励其他地区结合自身实际统筹推进。2017年,太原市、大同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以上,2018年达到15%以上。各地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及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农村、景区要因地制宜发展木结构和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二)推广发展期(2018-2020年)。形成一批以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为核心、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的产业集群。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数量和产能基本满足全省发展需求。到2020年底,全省11个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其中太原市、大同市力争达到25%以上。

      (三)普及应用期(2021-2025年)。自2021年起,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成为我省主要建造方式之一,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市要结合本地资源禀赋、经济技术、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推进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的工作计划,明确和细化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有计划地分类、分阶段推进。倡导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科学合理布局,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太原、大同作为重点推进地区,要划定一定区域,区域内的新建建筑,在技术条件成熟和满足使用功能需求的情况下,要强制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二)引导扶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建设。

      积极引导扶持集钢结构、混凝土结构装配式建筑产业、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预制构件产业、装修一体化产业、绿色建材产业等新型建筑技术产业和仓储、物流、会展、研发基地、教育培训基地等在内的产业园区建设。通过建立战略联盟协同机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行业集聚效应,培育集约高效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基础上,结合我省抗震设防、绿色节能等要求,制定完善设计、图审、部品生产、质量检验、装配施工、一体化装修、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方面地方标准。按照装配式建筑的标准、技术形式和特征类别,积极做好装配式建筑工程造价指数和指标的采集、发布等工作。编制并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所需的工程计价定额。(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

      (四)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能力。

      设计单位要转变设计理念和方式,积极应用和完善标准化设计,优先选用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部品部件,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提高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鼓励有条件的水泥、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墙材、钢材及传统钢结构等生产企业向建筑构配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延伸或转型。施工企业要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应用结构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协同施工新模式。(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

      (五)推广建筑全装修和绿色建材。

      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一体化装修模式,提倡菜单式全装修。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研发应用。深入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提高绿色建材在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大力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保温装饰一体化、高性能节能门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应用,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

      (六)推行工程总承包。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健全与装配式建筑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制度。鼓励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企业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建立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设计、图审、部品部件生产加工、装配施工、建设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营维护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追溯制度。开展装配式建筑性能评价和部品部件认定,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和监理等相关方可采用驻厂监造等方式加强部品部件生产质量管控。加大对结构部分现场浇筑、部品部件连接节点及防水、防火、防腐等关键环节的抽查力度。(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

      (八)提高人才队伍水平。

      建立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基地,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技能人才。通过校企合作等形式,培养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的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开展多层次知识培训,提高行业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建立有利于装配式建筑工人队伍发展的长效机制,扶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着力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支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成立分管副省长任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经信、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国资、质监、金融、国税、地税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并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会议协商和责任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强化落实、严格考核,确保各项政策和推进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编制装配式建筑系列地方标准、定额给予经费支持。符合条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销售自产的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条件的新型墙体材料,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对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照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信委、省金融办)

      (三)强化用地、规划保障。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将建造方式的控制内容纳入规划条件。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含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优先保障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现有工业用地增加装配式建筑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主动采用装配式建造的住宅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项目预制外墙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装配式住宅±0.00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3%。销售及办理产证时,按照现行房屋测绘规定执行。(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加大行业扶持力度。

      鼓励开展装配式建筑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并定期发布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重点企业、示范项目名录,纳入名录的,予以重点支持。评选“太行杯”“汾水杯”“优良工程”“优秀工程设计”“标准化工地”“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康居示范工程”等要优先考虑装配式建筑。(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五)优化审批服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开辟装配式建筑工程报建绿色通道,可以采用平方米包干价方式确定工程总造价预算进行施工图合同备案。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预售项目中拟预售单幢楼盘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各级公安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所辖职能范围内,要对合法运输超大、超宽、超长部品部件的运载车辆,在物流运输、交通通畅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7日

  • 河南省:濮阳市城乡规划局加快完善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构建各类相邻建筑之间的和谐日照关系,不断提升城市居住生活环境水平,近期,濮阳市城乡规划局依据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和相关规划设计规范等规定,对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制度作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日照遮挡情况类别、日照分析对象及标准,确定日照分析参数要素,细化沿线分析、单点分析、窗户分析等方式,同时对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对日照分析报告真实性的责任进行细化明确。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濮阳市城乡规划局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早报请公布实施新的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制度。

  • 西藏: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 钢材木材价格周报(截止至7月5日)

    据监测数据显示,拉萨市建材市场水泥、钢材价格小幅上涨;木材价格持平。

    水泥价格:本周拉萨市重点监测的普通硅酸盐32.5(强度)、普通硅酸盐42.5(强度)各品牌平均零售价分别为780元、900元,与上周比价格上涨8.33%、12.5%。高争建材、华新水泥、高新雪莲等水泥生产企业,针对全区重点项目执行政府指导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50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600元、普通硅酸盐52.5(强度)800元,与上周持平。高争建材自7月1日起调整挂牌价,分别为普通硅酸盐32.5(强度)630元、普通硅酸盐42.5(强度)725元,价格分别上涨30元。

    钢材价格:本周拉萨钢材市场价格小幅上涨,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价格分别上涨2.33%、2.27%、2.27%;螺纹钢(Φ12,HRB400E)、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圆钢(18mm, Q235)、螺纹钢(Φ12,HRB400E)、螺纹钢(Φ20,HRB400E)、线材(6.5,HPB300)、热轧中厚板(20,Q235)、热轧卷板(4.75,Q235B)、冷轧卷板(1mm)、镀锌管(100,Q235)价格分别上涨37.5%、31.43%、40.63%、45.16%、5.26%、5.26%、10%、11.9%。

    木材价格:拉萨市木材市场价格持平,重点监测的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比,一等中枋木材、一等薄板木材价格分别上涨7.5%、7.46%。


    附件:2017年拉萨市主要建材价格监测表2017年7月5日报拉萨建材周报-2 .xls

  • 北京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审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市局各处、室、中心: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708号)要求,我局编制了《北京市审计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审计局

    2017年6月30日


  • 北京市:2017年5月全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

           5月份全市共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96项,较去年同期减少9%(去年同期106项)。其中,房屋建筑工程74项,建筑面积222.13万平方米,备案规模较去年同期减少20%;装饰装修工程20项,建筑面积13.32万平方米,备案规模较去年同期增加35%;市政基础设施验收备案2项,工程造价1.694亿元,工程造价较去年同期增加39%。

      5月份我委备案的工程数量为1项,约占全市备案总数

      的1%,其余大部分工程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监督和备案。其中,朝阳区备案数量最多,为14项,占全市备案总数的15%。5月份平谷区无备案项。

      据统计分析,本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数量(2项)比去年同期(13项)减少11项。由于1-4月份完成备案工程相对较为集中,目前大多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处于施工阶段,故5月份我市竣工备案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9%。

      本市1-5月共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538项,较去年增长2%。其中,房屋建筑工程371项,建筑面积1190.17万平方米,备案规模较去年下降5%;装饰装修工程97项,建筑面积85.74万平方米,备案规模较去年增长30%;市政基础设施验收备案70项,工程总造价约24.65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去年同期24.339亿元)。

  • 政策解读: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出台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出台 保证金预留比例下调两个百分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下调了两个百分点。

      根据新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进行约定,如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及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等。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新办法对保证金的预留管理也有严格的规定。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对于预留保证金的比例,新办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据了解,新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广东省: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开工率达六成

      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36736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489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52370套。截至6月底,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1974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479户、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6036套,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比例为59.8%、71.1%和68.8%,棚改进度比去年同期提高3.8个百分点,进度为历年最快;其中,棚改货币化安置户数为3994户,占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套数比例为18.2%,比去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现政府及社会投资138.8亿元。

  •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

      2017年5月1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经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务)厅(局)、商务厅(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各地区铁路监管局,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为做好《“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贯彻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还有部门省份未按《行动方案》要求报送本地区工作方案。请尚未报送工作方案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抓紧牵头建立本地区推动落实《行动方案》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未来三年推进“互联网+”招标采购的行动目标和具体工作方案,并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工作考虑,制定本地区2017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部门、考核指标和相关进度要求。各省(区、市)牵头落实部门应当于2017年6月底前,将本地区整体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要点,以及责任部门和联系人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

      二、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应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安排本地区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一是打破本地区限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专业化发展的市场壁垒和制度壁垒,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的交易平台。二是加快建设本地区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由符合要求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承担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在2017年底,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采购活动有可供使用的公共服务平台。三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2017年底前抓紧搭建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或在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开辟行政监督通道,满足本地区在线监管需要。四是加强本地区内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数据共享。

      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行动方案》和本地区工作方案的落实。各省(区、市)牵头落实部门应当于12月底前,将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组织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第三方评估,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督促。

      联系人:袁静、徐致远电话:010-68502581、2393

      附件: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2017年5月18日

      附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2017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

      2017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围绕贯彻实施《“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 推进平台建设

      (一)引导和支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专业化发展,推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采购。(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二)指导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平台建设和系统互联共享,依法及时高效提供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三)指导推进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电子招标投标有关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互,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建设本行业统一的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接。(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

      (五)指导本行业本领域加快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以行政监督的无纸化推动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化。(责任单位: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六)指导推动各行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及有关行政监督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交互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二、完善配套制度

      (一)制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明确公共服务内容、提供方式和信息集成共享要求,以及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机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编制公共服务平台技术规范,明确基本功能、数据编码、系统接口、技术支撑和保障要求。(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二)制定行政监督平台管理办法,明确在线监督权限、方式、内容、程序等。(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三)制定《机电产品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电子开标、投标、评标及法律责任和行政监督做出具体规定,为推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提供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商务部)

      (四)进一步完善各行业电子招标投标配套制度、监管机制和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三、做好试点总结交流和经验推广

      (一)组织对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进行总结交流,并提炼形成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二)部署2017年电子招标投标创新示范推广工作,将有关试点单位转为创新示范,并附试点典型经验,指导各地方、各行业深入推进电子招标投标(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三)组织召开全国“互联网+”招标采购交流推进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成效和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互联网+”招标采购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四)继续推进江苏、江西、山东三省公路建设市场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在江苏、浙江、福建开展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试点。(责任单位:交通运输部)

      四、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一)依托“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开展通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示,为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供支撑,促进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信用自律。(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进一步完善公路建设领域信息体系建设,制定实施《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标准》。推动公路和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省级平台和部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部省两级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及协同应用。(责任单位:交通运输部)

      (三)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市场主体信息和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公开力度,推进水利部信用平台和各流域机构、各省信用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责任单位:水利部)

      (四)建立全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信用档案,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设立发布蓝,公布招标投标主体信用信息,推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商务部)

      (五)推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实现招标投标信用信息与其他领域信用信息的交互共享、互认共用。建立完善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北京市:取消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取消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精简我市建筑节能领域行政管理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通知》明确,自2016年2月18日起,我市新取得立项批准文件的建设工程,取消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事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且涉及建筑节能内容的,建设单位应该重新履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程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即日起,《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行政管理事项的通知》废止。

  • 中价协: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召开专家研讨会讨论低价中标问题

    近来,招标采购领域不断出现关于低价中标问题的讨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时间似乎成了众矢之的。日前,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召集部分行业专家召开研讨会,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经过讨论,专家们形成了三点基本共识。

    第一,我国现行招投标制度不接受低于成本投标,低价中标导致的问题更多是操作层面的问题。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岳小川总监指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是从制度上制止投标人可能的恶性竞争、为投标人能够履行合同作出的制度保证。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投标是一种违法行为。评标时,对于低于成本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应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如果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其投标不低于成本,则投标应被否决。因此,招标投标制度本身是不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的。在实际招标投标中,有的投标人低于成本投标并且中标,是投标人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没有认真履行评审职责的失职行为,并不是招标投标制度本身的问题。

    北京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谭敬慧律师认为,造成低于成本价中标是招标人、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与评标办法本身无关,投标人明知招标控制价不合理仍参与投标,实则是寄希望于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导致市场恶性竞争。低价中标后承包商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中标后偷工减料,这是合同执行问题,而不是招标问题。采购人应该在合同条款中加强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罚、提高履约保证金的比例、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由专业人员对工程或货物进行验收。一旦出现合同纠纷,一定要及时解决,必要时诉诸法律。

    国际关系学院赵勇教授认为,当前我国尚未建立全国范围内完善的履约和信用评价体系。承包商一旦出现违法行为,不会及时受到处罚或者处罚的力度不足,这是低价中标现象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

    第二,《招标投标法》有多种评标方法可以选择,低价中标问题部分是由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被滥用、错用导致的。

    曾经参与起草《招标投标法》的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总裁朱建元认为,《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方法有两类,一类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另一类是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满足招标要求、评审后的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中标的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还分为折算分数、折算价格进行比较的方法供招标人选择。综合评估法是对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其投标价格、技术水平、人员、业绩等综合因素,选择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的方法。综合评估法的基准价格确定方法有中间价法、最低价法、浮动价法等。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总裁毛强指出,招标人应该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选择适合的评标方法。一般而言,采购标的物简单、规格型号统一的简单商品、半成品、设备、原材料,或者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适合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而对于类似于概念方案设计、大型成套设备、技术方案复杂的施工工程等项目,需要进行综合的性能价格比较,适合采用综合评估法。

    葛晓峰专家认为,无论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都是对于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的综合考量。出现“在招投标中,低价就能中标,造成大家不比质量,只比价格”的说法,是对招标投标制度的曲解,也反映出招标投标制度的执行方面还有改进和加强的空间。

    第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最低评标价法”也是国际常用的做法。

    世界银行中国局高级采购专家余国平介绍,世行贷款项目的土建工程招标通常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即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最低要求,评标价最低,且资格审查合格、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世行于201671日发布的“借款人采购规则”中,为防止出现以往异常低价的投标,增加了专门的条款。异常低价的投标是指其投标的价格明显偏低,使业主实质上担心投标人以其所报的价格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业主识别出潜在的异常低价的投标,应要求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包括提供详细的价格分析、工作范围、实施方法、时间表、风险和责任分配以及和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问题。如果评估了价格分析后,业主确定投标人未能证明其具有以其报价履行合同的能力,应拒绝其投标。

    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高级采购官员秦小岩认为,应该区别“恶意低价”和“合理低价”。对于治理“恶意低价”,一是要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政府应该考虑适当激发市场主体意识,同时更多地加强事后审查和合同监管,例如为低价中标而在执行合同中“不作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限制其在全国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二是要提升招标文件编制水平,招标文件越完善、漏洞越少,投标人能够投机报价的机会也就越少;三是要把好评标关,对于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投标,亚行鼓励招标人在评标阶段对工程单价进行澄清,要求投标人提供单价分析和针对低价的合理解释并使业主满意并接受,如果业主认为存在风险,可以提高履约保证金以保护业主利益;四是要加强事后合同管理,业主单位的管理水平是能否管理好低价合同的关键,以亚行项目为例,也有不少低价合同管理的成功案例,正是由于业主优秀的管理水平,使得项目最初的几个低价合同保质按期交工,而且合同变更后的总金额并没有出现明显增加。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做好招标投标工作,专家们从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履约执行和失信惩戒、提高招标采购人员能力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事中事后监督、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改善产业结构、提升采购理念,同时应加强招标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制度建设,提高专业能力素质,多管齐下,共同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秘书处

  • 四川省:至2022年成都22个区(市)县将实现轨道交通全覆盖

       据日前召开的产业大会上透露,成都将坚持以重大功能设施引导城市产业布局,推动优势资源优质企业向城市功能区和产业新城集聚。成都将强化轨道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格局。大力实施轨道交通加速成网计划,到2022年地铁运营里程600公里,实现22个区(市)县轨道交通全覆盖,基本形成半小时轨道交通通勤圈;到2045年全市轨道运营里程2450公里,线网密度达到东京水平。

       强化高快速路网建设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结合全市产业布局调整,不断优化市域高快速路网规划,到2022年形成“五环三绕”高快速路网格局,总里程达到2700公里,构建“东进”区域“5纵14横”高快速路网体系,形成市域1小时交通圈、成都平原经济区2小时交通圈。

       成都市公交集团正通过大数据,打造智能调度平台。该平台最大的特色是关注乘客的时间点,即从什么时间上车,数据生成后可与地铁对接,作为公交车到站后接驳地铁的时间标准。通过该平台让市民感受到“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共享单车”缜密、零换乘的完整供给链条,切身感受到作为成都市民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配套上的满意度。

       成都中心城区的范围拓展到原二圈层的区域,接下来该集团将研究在更大范围内如何铺开公交线网,让更多市民享受到便捷的公共交通。

       强化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按照“先公建后产业”原则,围绕产业新城发展方向、功能定位、总体规模,有侧重地配套商务办公、展览交流、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设施,科学精准配套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

  • 国务院: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

    国办发〔2017〕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李克强总理强调,我们追求的发展必须是提质增效升级的发展,提质就是要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从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彻查此事,严肃处理。国务院责成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部门联合调查组,赴陕西省开展了深入调查,并组织对“问题电缆”进行排查更换。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进行严肃问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

      通过调查核实,2014年8月至2016年底,陕西省西安市地铁3号线工程采购使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凯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线缆,用于照明、空调等电路,埋下安全隐患,造成恶劣影响。这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是有关单位和人员与奥凯公司内外勾结,在地铁工程建设中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也是相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履职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暴露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生产环节恶意制假售假。奥凯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生产过程中故意只将线缆的两端各15米左右按合同要求标准生产以备抽检,中间部分拉细“瘦身”,通过内部操作来控制产品质量等次。其产品大多未经有关机构检验,而是通过弄虚作假、私刻检验机构印章、伪造检验报告等手段蒙混过关。

      二是采购环节内外串通。在工程线缆采购招投标中,奥凯公司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人员送礼行贿。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及施工单位的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打招呼”,为“问题电缆”中标提供方便。线缆采购没有明确的采购组织模式和关键设备材料采购目录,单纯以价格为主要决定因素,不法供应商铤而走险,牺牲产品质量,恶意低价竞标。

      三是使用环节把关形同虚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责任,在线缆进场验收等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缺乏及时清出不合格材料的有效机制。个别干部职工收受钱物,与奥凯公司串通,违规默许其自行抽取样品、送检样品、领取检验报告,导致多个检验把关环节“失灵”,“问题电缆”在地铁工程建设中畅通无阻。

      四是行政监管履职不力。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及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行政执法不规范,监管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后,信息公布不及时,部门之间工作不衔接,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个别干部失职渎职,收受钱物。

      以上问题叠加,导致“问题电缆”被大量采购使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总结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尽管这些年陕西省开展了“质量强省”活动,但在思想认识上没有牢固坚持质量第一,在抓具体工作上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发文、轻检查的倾向,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督促检查不力、掉以轻心。西安市人民政府在地铁工程建设中片面追求低成本,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认识不足,为材料供应商不顾质量降低成本以最低价中标留下空间。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较少。这些都导致“问题电缆”被大量用于地铁工程建设项目,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到位。“问题电缆”能够在工程项目中一路“绿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陕西省、西安市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不扎实、不深入,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督促落实不力,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切实履职尽责。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工程中使用关键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西安地铁3号线工程的日常监管缺失。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眼皮底下”的奥凯公司严重违法行为未发现、未制止。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问题电缆”质量检查执法程序不规范。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履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不到位,管理指导不力。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违规操作,把注册年限不满三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奥凯公司商标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

      (三)协同监管执法机制不健全。陕西省、西安市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未建立执法信息互联共享、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工作不衔接,该管的没有管,或没有管住、管好。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现问题线索后,向相关部门通报不及时。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到关于奥凯公司线缆有关情况的通报后,没有引起重视和正确处理,以“层层批转”替代现场监督检查。

      (四)工程建设管理不完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反映出,当地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设计不够严密,致使一些采购单位重视价格、忽视质量。加之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监管机制不完善,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惩治不严厉,致使一些个人和企业得以钻制度漏洞,不顾质量降低成本以最低价中标,再通过供应低于合同标准的“瘦身”产品牟利。陕西省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工程监理单位管理混乱,制度措施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工程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严,致使“问题电缆”乘虚而入。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实不细。陕西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相关规定不深入,对政府系统及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抓常、抓细、抓长。西安市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力,个别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物资材料采购,违反廉洁纪律,为企业非法牟利提供方便。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部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党纪国法。

      二、责任追究情况

      (一)严肃追究相关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陕西省人民政府责令西安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进行整改,责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西安市人民政府责令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严肃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9人、解除劳动关系等其他处理4人。对其中17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陕西省对厅级人员处理如下:对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健,市委常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婧,副市长聂仲秋,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给予西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乔征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委书记张忠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作降职处理,调离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给予西安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唐宏波(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给予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景六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作降职处理,调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予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丁玉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降职处理;给予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苗宝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亚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对陕西省会展中心主任李建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牛子仲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郑建钢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徐君峰党内警告处分;对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郑成瑞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吴凯行政记过处分。

      (三)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责任。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对建设单位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对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对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等处罚。对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停止2名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并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吊销该2人的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同时,降低这2家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西安市公安和检察机关对相关中央企业驻陕单位的19人立案侦查。

      (四)严肃追究奥凯公司及涉案人员责任。西安市公安机关对奥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等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奥凯公司全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撤销奥凯公司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待对该公司债权债务、司法索赔、案件查办等妥善处理完结后,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涉及其他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核查处理。

      三、举一反三,全面加强质量安全工作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造成安全隐患和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性质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一)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部门监管作用、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监督作用,切实加强质量共治。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和质量控制力,确保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重要工程的质量安全。着力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把质量打造成为新的竞争优势,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当务之急,要全面深入排查“问题电缆”涉及的工程项目,尽快全部拆除更换“问题电缆”,同时在全国开展线缆产品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政府部门要管好该管的,放开不该管的。要明规矩于前,明确市场主体行为边界特别是不能触碰的红线;寓严管于中,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施重惩于后,严厉惩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以刚性的制度来管权限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推动部门间、地区间涉企信息交换和共享,及时公开企业不良信息,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强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审慎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完善科学监管机制,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寓监管于服务,急企业和群众所急,主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困难,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必须完善机制,加快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制度,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文件,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氛围。建立价格预警干预机制,加快改变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和价格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估,推动“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深入整顿市场秩序,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建设优质工程。特别是要“严”字当头,大幅提高涉及群众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成本,坚决把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依法逐出市场,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

      (四)必须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持廉守正,干干净净为人民做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政风作风转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执法不公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坚决惩治腐败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西藏: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64号)的工作要求,有效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

    动员部署,健全机构。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传达学习了姜杰常务副主席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按照《实施方案》总体部署要求,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召开了动员会议,动员部署了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各地(市)和各部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内容、主要措施以及责任部门等内容,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

    突出各地(市)和各部门行业特点,强化工作措施。拉萨市设立了举报电话;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和环保迎国检等工作,开展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日喀则市组织工作组赴昂仁县、萨嘎县、仲巴县和吉隆县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由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市发改、财政、住建、水利等部门组成两个检查组分赴18县(区)围绕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等展开调研工作,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山南市下放了部分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将项目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管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农牧民建筑施工队的资质审批权下放到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优化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建设环境。林芝市2家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3家施工图审查机构、5家招投标代理机构和15个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下发执法建议书20份、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8份,累计经济处罚金额达15万元。昌都市组织开展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1次;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建材专项检查活动1次;通过检查,责令相关单位现场整改22项、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组织宣传安全生产工作1次,共发放安全生产相关资料300余份。那曲地区加强建材进场检测;制定了《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与部分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阿里地区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环境整治专项检查4次,共检查在建项目28个,通过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累计经济处罚金额达8万余元。自治区法制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自治区发改委正在制定《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并加强对建材价格的指导监管。区住建厅出台了《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西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向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机关相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行业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筹备将施工图审查业务纳入“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目前,《西藏自治区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招投标随机抽取中标人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各方主体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细则》以及《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综合考评办法》等法制建设工作正在推进中;同时,为顺利开展整治工作,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下发了《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月报的通知》,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区公安厅把摸排的重点区域放在重点工程集中的乡镇和工业园区,对辖区工程涉及的不安定因素进行全面走访摸排,充分争取工作主动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制定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自治区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西藏自治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及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以及《西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区环境保护厅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完成了2个规划环评篇章以及10个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严格环评审批程序,不断规范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共完成656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区交通运输厅针对个别施工单位不按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问题,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及时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区水利厅针对全区水利工程项目前期、招投标手续、质量监督、项目建设等情况,编制了《西藏自治区水利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现场检查记录表》。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在对电杆、防水卷尺、水泥以及管件管材等九种建材产品质量进行质量监督抽查。

  • 河北省:2017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综合技能大赛冠名单位、协办单位火热招募

    为了提升会员单位员工执业能力,增加企业内部凝聚力,筛选标杆企业,为信用承诺杯筛选更多的优秀企业,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计划举办第一届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综合技能大赛,时间跨度为6~12月,现针对各会员企业及有意参与企业招募冠名单位及协办单位。

    冠名单位特权:

    1赛事冠名权:直接冠名xx杯, 年度表彰大会推出企业专题,宣传企业领袖和企业风采,信用承诺杯评选加分;

    2、宣传权:所有的宣传海报、大会背景板、宣传册、微信网络等宣传平台中突出该企业,至少三轮为造价业务圈全覆盖;

    3参与权:参与考试出题;参与决赛举办;派出答辩评委;

    4、可以参与对协办单位招募的决策。

    协办单位特权:

    1、参与权:赞助企业的总经理可以作为特邀嘉宾出席颁奖仪式;

    2、宣传权:在大会背板、宣传册、大赛网站,微信网络平台宣传中突出该企业;

    3、其他:大赛答辩阶段评委人选 

    附:大赛简介

    大赛由中国建筑信息化发展的领军企业广联达公司一直持续举办11"河北省算量大赛",直接参赛人数超过17万人次。如今算量大赛已成为建筑行业一年一度的盛事,一批又一批的行业精英从大赛中走出来,他们成就了个人梦想,成为业内专家,也为更多造价人描绘了成功的蓝图。

    为了扩大算量大赛的规模和影响力,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大力支持赛事升级,调整为由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2017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综合技能大赛隆重拉开帷幕,由广联达和一砖一瓦协同承办大赛,共同成长,进步,为河北算量技能助力。

    大赛内容:钢筋、土建算量、水暖电算量、清单;分为三个阶段:海选、决赛、答辩;参赛对象:以会员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4人(同一单位可报多个团队参赛,要求区分命名)。

    组内人员要求:参赛队员要求为毕业5年以上1+毕业5年以下3人。 

    报名阶段:730日前;预赛阶段:915日截止;决赛阶段:1111日决赛日;答辩阶段:1215日;颁奖阶段:1216日。

    奖项设置

    一等奖:3家,颁发协会荣誉证书及奖杯;广联达造价旗舰版BIM全套软件(土建BIM算量、钢筋BIM算量、安装BIM算量、市政BIM算量、钢结构BIM算量、云计价5.0、工程信息一站式服务)一年使用权;一砖一瓦免费培训(土建、安装、计价、市政、BIM实战及BIM考证培训)名额各1个;

    二等奖:6家,颁发协会荣誉证书及奖牌;广联达造价标准版BIM全套软件(土建BIM算量、钢筋BIM算量、安装BIM算量、云计价5.0、工程信息一站式服务)一年使用权;一砖一瓦免费培训名额任选其二;

    三等奖:9家,颁发协会荣誉证书及奖牌;广联达造价BIM单品BIM算量软件或广联达云计价5.0软件+工程信息一站式服务一年使用权;一砖一瓦免费培训名额任选其一;

    优胜奖:入围企业,颁发协会荣誉证书,广联达造价BIM套装系列软件购买8折卡1张,一砖一瓦7折卡1张;

    冠名支持咨询对接人:副秘书长:李先生 0311-85359800  微信:176311803

  • 住建部:要求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建设 年底前完成信息补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据了解,自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7月1日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来,先后7次发文,要求各地推进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各地积极响应,建立完善了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其中,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浙江、四川等地工作推进较快,平台功能比较完善,推广应用力度较大,数据报送情况较好。

      根据通知,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功能,指导和服务建筑市场有关主体及时通过平台办理各项业务,防止业务办理与平台使用“两张皮”。省级平台要覆盖本行政区域所有市县的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业务。采用数据对接模式建设的市县,要与省级平台保持数据一致,业务数据应及时上传至省级平台,并由省级平台上传至全国平台,确保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工作目标。

      在提高数据质量方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加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数据治理,稳步提升入库建筑市场监管数据质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审批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数据,及时通过各业务平台采集录入基础数据库;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数据全部纳入省级平台。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与全国平台对接机制,确保数据交换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省级平台与全国平台实时对接联通,保证上传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在完善项目信息方面,工程项目(包括补录的工程项目)信息应通过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平台采集录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工程项目信息采集管理办法,建立责任追溯制度,对进入省级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严格把关,防止虚假信息入库。对于在工程项目信息采集录入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依法处理,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上报全国平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项目信息,对报送到全国平台的工程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各地要加强对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加快进程,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同时,将补录的工程项目纳入日常监管,不得单独设置仅用于资质申报的补录项目库。要进一步规范对涉密工程的保密管理,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公开涉密工程信息,不得向全国平台报送涉密工程信息。对已上报全国平台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确保上报项目信息中不含涉密工程信息。

      各地要加快诚信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开工程建设企业和注册人员等建筑市场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要进一步加大不良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力度,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及时通过省级平台上报到全国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定期对各地不良信用信息上报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对于不及时上报信息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同时,要加强检查考核。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强对省级平台建设情况的检查,定期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数据报送、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对于排名靠后,平台建设推进缓慢,数据上报数量偏少、质量不高的地方进行全国通报,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推进平台建设、数据采集上报等方面的检查考核,制定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县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

      此外,还要建立联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工作联络员机制,确保省级平台稳定运行,做好技术支持及相关服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省级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分别确定1名业务管理人员和1名技术管理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协调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 湖北日报: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年增长超5%

      我省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

      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年增长超5%


      6月30日,省住建厅印发的《湖北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我省建筑业要摆脱低成本要素驱动的粗放增长方式,不断适应新需求、新技术。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每年增长不低于5%。

      “十二五”期间,我省建筑业产值突破万亿,产业规模大步迈上新台阶。《纲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不少于1000万平方米。武汉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5%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达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达到15%以上。

      建筑节能方面,《纲要》明确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以上。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以上,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5%以上。

      《纲要》还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将改革发承包监管方式,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试行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从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产业化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开展工程总承包模式试点。从重点企业入手,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

      我省还将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坚持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广泛推行银行保函,逐步取代缴纳现金、预留工程款形式的各类保证金。

  • 陕西省:政府发文力促建筑业转型升级

      近期,省政府办公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七个方面20条细项,对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具体措施,该《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制度创新,突破点较多,从中也可以看出今后建筑行业工作重点内容和未来发展趋势。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意见》提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加大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切实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全省建筑业追赶超越、持续健康发展。

      到2020年,全省特级企业总数跨入全国前列,新增一级资质企业150家,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企业10家以上;实现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8.5%以上,建筑业外向度达到40%左右。

      二、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

      优化资质资格管理

      文件:

      1.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权限,全面推行电子化审批,试行建设工程企业和个人电子资质资格证书,简化企业资质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适当放宽岗位证书、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精简注册认证环节,缩短发证、认证时限。

      3.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加大对执业人员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资格挂靠行为。

      解析:

      坚持继续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总体思路,资质资格申办更加高效快捷,且趋向于弱化和取消,建筑劳务资质取消已经是很好的应证。同时,落地和操作会更加具体。

      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文件:

      1.整合完善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制定建筑行业诚信评价办法,实现企业和人员信息、工程建设信息、信用信息实时更新,并及时将相关信用信息汇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建设、工商、税务、人社、金融、司法等各类信息共享互认。

      2.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等环节的应用,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和差别化管理,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

      解析: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实现互联互通、资质共享将是大势所趋,差别化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将促使企业和执业人员更加注重诚信、质量和信用等方面的建设,引导市场趋向更加健康。

      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

      文件:

      1.以国有投资为主、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2.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应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3.非政府投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4.完善工程招标“限高保低”管理办法和中标备案制度,整合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

      5.各级政府要结合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配齐配强招投标监管队伍,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

      解析:强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监管,放开非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权限,防止实行招标“一刀切”,发包方将获得更多的自主权,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投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将。

      三、改进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文件:

      1.各地要研究制定推进智能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具体措施,合理布局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基础和关键技术、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的研究运用,积极培育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努力实现建造方式从传统到现代的跨越发展。

      2.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解决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大问题。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将列为企业诚信评价加分范围,给予优先承揽工程项目、创优评奖等政策激励。

      3.到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2025年全省达到30%以上。

      解析:

      除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的发展目标外,加快推进建筑信息信息模型技术(BIM)技术集成应用,淘汰落后、危险的工艺,智能化应用也将为建筑行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和要求。

      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

      文件:

      1.装配式建筑和政府投资工程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对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负总责。

      2.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合同涵盖的全过程各专业业务,可以由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

      3.推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行分别计价、分别核算、各计其税的税收征管办法。

      4.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完善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配套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

      解析:

      工程总承包是未来发展趋势,而且总承包单位具有发包专业业务的专属权利,开展工程总承包试占,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税收征管等制度,将是今后主管部门的首要任务,确保工程总承包规范有序发展。

      培育全过程咨询

      文件:

      1.支持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积极培育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

      2.鼓励拥有单项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开展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3.改革工程咨询服务委托方式,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要带头推行全过程咨询服务,引导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咨询服务,鼓励民用建筑项目中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解析:

      工程咨询企业将是住建行业的一个新兴单位,并且其工作领域融合了建设工程中的多项工种,具有很强技术性。在咨询主体中,建筑师也可作为咨询服务供应商,为民用建筑提供咨询服务。

      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强化质量责任落实

      文件:

      1.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实行“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

      2.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夯实监理、监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责任,整治规范建安工程质量检测市场,规范质量检测机构行为。

      3.探索建立工程质量担保保险制度和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先行处置和赔偿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工程质量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4.严格落实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坚决纠正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不按行业规范验收等突出问题,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5.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和工程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解析:

      除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还特别强调了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增强新的质量责任主体,弥补了建设单位权责不匹配的问题。

      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

      文件:

      1.增加政府对标准编制的投入,加快编制适合陕西历史文化、时代风貌的设计标准,积极培育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立建筑标准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强制性标准与其他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系。

      2.健全全省建设标准专家委员会,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3.以创建文明工地为抓手,开展标准化示范活动。

      解析:

      对建筑设计提出明确要求,风貌、功能、节能等均要兼顾。同时,培育本土有市场竞争力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构建强制性标准与其他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系,为建筑设计营造更好的行业氛围。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文件:

      1.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创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为重点,深入推进“六位一体”的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2.推行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和安全执业人员联网监管,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层级考核制度,健全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强化质量安全信用惩戒。

      解析:

      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等是安全生产的和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将是建筑行业进行信息技术迁移和使用的重要方面。

      提升监管水平

      文件:

      1.全面落实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强化政府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关键部位和工程竣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理单位向监督机构定期报告工程质量情况的制度,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2.各地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3.监管力量不足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解析:

      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是今后市场监管的主要形式,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有了保障,执法力量必将发挥更强大的作用。

      五、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建立开放有序的市场

      文件:

      1.严格落实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有关规定,对省建筑市场诚信监管平台可查询的省内外建筑业企业,各市(区)、县不得变相设立审批、备案等准入条件。

      2.各级住建、交通、水利等职能部门要结合日常业务办理和市场监管,及时采集各类信息,加大资质动态考核和现场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支解发包、转包、非法分包、资质资格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清出管理。

      解析:

      市场准入门槛将会越来越低,同时地方保护壁垒将被打破,公平竞争将使我省建筑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面临挑战。

      全面推行双向担保制度

      文件:

      1.严格执行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的担保制度,工程建设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要向对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单位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无法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2.对采用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原则上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限高保低”办法,承包单位要按照招标最高限价提供履约担保,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解析:

      强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履约责任,并从制度设计上破解恶意低价中标的问题,恶意低价中价有望得到有效遏制,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将成为今后建筑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惩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从严规范工程价款结算

      文件:

      1.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统一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设项目的审计督导,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3.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得办理产权登记。对有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4.严格执行预付款制度,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正式开工前,要向承包单位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额 10%的预付款,重大工程项目要根据工程进度按期预付。

      解析:

      未完成审计这个拖欠工程款的“挡箭牌”将被废止,同时处罚更加明确:“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这对恶意拖欠工程款行为是直接严厉而可操作性强的打击。

      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大建筑人才培养力度

      文件: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政策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加强建筑行业高端人才、产业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2.做好建筑工人岗前培训工作,特级企业、具备条件的一级总承包企业和社会机构可组织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3.完善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突出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对长期从事工程技术、管理的人员减免考试科目。

      4.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探索建立获得重大表彰项目负责人破格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组织开展建筑工匠技能大赛,评选 “三秦鲁班大师”。

      解析: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将会继续进行,同时建筑市场上将出现工人技能鉴定的新兴业态,为工人技能评价开展服务。对培训机构来说这将是个市场机遇,而获取相关资格认定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推进劳务用工制度改革

      文件:

      1.改革建筑用工方式,在省内取消劳务资质,建立以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工人为骨干、专业承包和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工人为主体、劳务派遣为补充的多元化用工方式。

      2.鼓励施工企业将部分技能水平高的农民工转化为自有工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享受政府税收减免政策,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在建筑行业就业创业。

      3.推行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快推进建筑用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建筑工人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工资支付、诚信记录及用工信息等互联共享。

      解析:

      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企业,将是劳务企业转型的一个方向,也是建筑市场的新兴企业单位。建筑业劳务企业向专业化转型,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

      切实维护工人合法权益

      文件:

      1.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单位要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要将返还的劳保统筹费专项用于建筑工人社保缴纳,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建筑工人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在资质许可中予以认可。

      3.实行建筑工人工资月清月结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资支付和监督责任,为建筑工人工作、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4.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和法人将列入黑名单,给予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

      解析:

      劳动合同全覆盖,工资支付谁用工谁负责,工资按月发放,拖欠工资黑名单,施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都为工人享受正当权益提供多重保险。

      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大力扶持培育龙头企业

      文件:

      1.加大对龙头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之间兼并重组,培育指导龙头企业上市,大型骨干企业升级、增项和分立、成立子公司时在资质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

      2.对建筑业企业入库产值较上年增幅超过本地当年GDP增速的,应当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3.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重点扶持企业在建立技术中心、申请工法、专利及国家、省级奖项等方面优先受理和推荐,支持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自主品牌效应。

      4.对获得国家、省市优质工程和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晋升特级和一级总承包资质的,各地要制定相应奖励办法,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解析:

      培育和引导一批优秀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全省建筑业整体发展,是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重中之重。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文件:

      1.出台支持贫困县建筑业发展扶持政策,引导大型龙头企业与贫困县民营建筑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以大带小”共同发展,吸引当地农民工就业。

      2.有序推进国有和集体建筑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原企业在职职工自愿离职的,通过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用一次性补偿解决职工社保问题。信用好、实力强的优势民营企业享受与龙头骨干企业的同等扶持政策。

      3.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等部门要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搭建优势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合作的平台,切实帮助民营企业破解投融资渠道不畅、拓展市场能力不足的问题。

      解析:

      对接精准扶贫加大对贫困建筑业的扶持力度,一对一帮扶,以大带小,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方式,这些都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词。

      支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

      文件:

      1.各地要制定引导扶持政策,吸引央企、省内外大型优势企业在行政区域区内设立总部或成立子公司,优先保障企业落户所需的生产生活用地。

      2.央企或外省大型骨干企业在陕落户的,视为我省优势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3.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建筑产业园区,整合装备制造、建材生产、设计咨询、资金物流等要素,引导建筑业企业集聚发展,努力形成当地经济新的增长极。

      解析:

      打造建筑业总部产业园区,发挥聚集效应,使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拉长产业链,对增强企业融资能力、提升建整体实力意义十分重大。结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准确定位建筑产业的作用,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努力形成当地经济新的增长极。

      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

      文件:

      1.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加大对我省建筑企业拓展境外市场的支持力度,给予企业承接境外工程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贷款贴息、对外投资合作保险费补助、境外安全保障费用补助、保函费用等方面的扶持。

      2.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我省企业对外承包业务,加大建筑企业境外承接工程业务政策性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收汇和融资风险。

      3.通过举办银企合作对接会、对外企业推介会等形式,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跟踪解决企业在省境外承包工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营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

      解析:

      抢抓“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机遇,加强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推动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促进建筑产业提质增效,是我省建筑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


  •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

    国发〔201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3类工业产品由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将8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由质检总局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38类,其中,由质检总局实施的19类,由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19类。

      对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为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取证成本,由质检总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地区和行业试行简化生产许可证审批程序:一是取消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二是后置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并作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后,经形式审查合格的,可以先领取生产许可证,之后接受现场审查。对通过简化程序取证的企业,在后续的监督检查中,如发现产品检验或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由发证部门依法撤销生产许可证。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的落实和衔接,加快推进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做好经费保障,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稳妥实施相关产品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扩大抽查覆盖面,对此次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实现抽查全覆盖。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国务院将根据试行简化审批程序工作情况,适时修订相关行政法规。

      附件: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下放管理权限的产品目录(共计30类)

      2.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38类)

      国务院

      2017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取消、 
    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下放管理权限的产品目录(共计30类)

    序号

    产品名称

    目前实施机关

    调整情况

    1

    税控收款机

    质检总局

    取消

    2

    抽油设备

    质检总局

    取消

    3

    钻井悬吊工具

    质检总局

    取消

    4

    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

    质检总局

    取消

    5

    电力金具

    质检总局

    取消

    6

    输电线路铁塔

    质检总局

    取消

    7

    铜及铜合金管材

    质检总局

    取消

    8

    棉花加工机械

    质检总局

    取消

    9

    机动脱粒机

    质检总局

    取消

    10

    工厂制造型眼镜

    质检总局

    取消

    11

    铝、钛合金加工产品

    质检总局

    取消

    12

    蓄电池

    质检总局

    取消

    13

    橡胶制品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取消

    14

    电力整流器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取消

    15

    岩土工程仪器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取消

    16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取消

    17

    电力调度通讯设备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取消

    18

    水文仪器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取消

    19

    输水管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取消

    20

    电热毯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21

    助力车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22

    摩托车乘员头盔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23

    砂轮

    质检总局

    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

    24

    饲料粉碎机械

    质检总局

    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

    25

    建筑卷扬机

    质检总局

    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

    26

    钢丝绳

    质检总局

    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

    27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质检总局

    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

    28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

    质检总局

    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

    29

    预应力混凝土枕

    质检总局

    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

    30

    救生设备

    质检总局

    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发证


    附件2 

    调整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共计38类)

    序号

    产品名称

    实施机关

    1

    建筑用钢筋

    质检总局

    2

    轴承钢材

    质检总局

    3

    水泥

    质检总局

    4

    人民币鉴别仪

    质检总局

    5

    防伪技术产品

    质检总局

    6

    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

    质检总局

    7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质检总局

    8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

    质检总局

    9

    广播通信铁塔及桅杆

    质检总局

    10

    防爆电气

    质检总局

    11

    燃气器具

    质检总局

    12

    空气压缩机

    质检总局

    13

    港口装卸机械

    质检总局

    14

    摩擦材料及密封制品

    质检总局

    15

    公路桥梁支座

    质检总局

    16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

    质检总局

    17

    水工金属结构

    质检总局

    18

    制冷设备

    质检总局

    19

    内燃机

    质检总局

    20

    砂轮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1

    饲料粉碎机械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2

    建筑卷扬机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3

    钢丝绳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4

    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5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6

    预应力混凝土枕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7

    救生设备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8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9

    电线电缆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0

    耐火材料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1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2

    建筑防水卷材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3

    危险化学品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4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5

    汽车制动液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6

    人造板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7

    化肥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8

    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山东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017年4月12日,《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化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5月21日,以政府令第307号发布,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我省首次在工程建设标准化立法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要完善标准化法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出台相关文件,积极推进质量标准建设。近年来,省住建厅贯彻落实国家、省工程建设标准化有关工作要求,围绕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标准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得到不断加强。但是对标国际标准,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仍存在着供给不足、水平不高、实施不力等问题,这迫切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立法,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法规体系,以标准管理规范引导建设市场行为,保障我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二)起草过程。2013年,省住建厅在规范性文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启动了《标准化管理办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2016年,《标准化管理办法》被列为省政府规章一类立法项目。经多次讨论完善,形成《标准化管理办法》会签稿,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10部门会签; 2016年7月初,形成了《标准化管理办法》草案,报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标准化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正式发布实施。可以说,《标准化管理办法》凝聚着各方面的努力和心血,《标准化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省首次在工程建设标准化立法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这对于加强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意义重大。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标准化管理办法》共26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经费保障,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管理,工程建设标准的贯彻实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

      一是界定了适用范围和管理职责。《标准化管理办法》按照《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和新修订的省级政府部门“三定方案”职责界定,首次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住建、规划、通信、人防等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作了细化归结。

      二是规范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制管理。对地方标准的制定原则、程序和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成、成员要求作了明确;对已发布地方标准,要求根据复审结果,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及废止。

      三是首次明确了地方标准项目的分类和发起。《标准化管理办法》指出地方标准项目分为:政府委托项目和社会申报项目;政府委托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社会申报项目由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根据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需要,向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

      四是突出了团体和企业标准制定的主体和要求。为补充完善新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标准化管理办法》鼓励有能力的团体、企业制定标准。并明确团体标准由具备相应能力的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制定并发布;企业标准由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并实施。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五是强化了工程建设标准的贯彻实施。《标准化管理办法》要求工程建设要全过程执行标准,建设、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严格依据工程建设标准从事相关工程建设活动。并强调了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情况、处理结果与诚信管理体系的衔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准确宣传。召开宣传贯彻会议,通过专家解读、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准确领会《标准化管理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全面理解、精准把握办法的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贯彻执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住建行业从业人员关注的标准申报编制、标准宣贯实施、标准监督检查等重点条款,深入剖析、详细解读,切实解决当前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存在的误区和难题。统筹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百姓普法、学法热情,提高广大群众的标准化管理意识。

      (三)认真总结,学用结合。以《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研究解决规章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构筑标准化管理长效机制。结合宣传贯彻办法,全面提升工作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实现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营造良好的环境。

  • 西藏: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下发通知 树立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引领标杆 “十三五”各省(区、市)建设不少于1个重点城市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以下简称“重点城市”)建设。“十三五”时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不少于1个重点城市,树立地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引领标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接作为重点城市进行建设。

      根据通知,重点城市应完成以下目标: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直辖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副省级城市不少于240万平方米,其他城市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完成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建立健全针对节能改造的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及融资模式,形成适宜的节能改造技术及产品应用体系。建立可比对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建筑用能公示制度。

      重点城市要提高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强化标准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执行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建立节能信息服务及披露机制。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充分整合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耗动态监测数据信息,构建面向政府、市场、业主、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方的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

      在金融支持措施方面,要建立信息共享与产融合作机制。重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银监会派出机构要构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享机制,建立节能改造项目储备库,定期向金融机构等主体公开拟近期实施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建筑信息、改造计划、实施企业信息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推进全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库的建立,并逐步形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切实推动项目相关方与金融机构对接。同时,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将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列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年度检查重点内容,检查结果与国家对省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相挂钩。建立重点城市信息通报、绩效评估与日常督导工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各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此外,还要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建筑节能服务公司、节能量第三方审核机构诚信“白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申报重点城市(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省、自治区推荐城市数量不少于1个。鼓励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积极申报成为重点城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按照有关要求审核确定并公布重点城市名单。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6.28 宗边

  • 山东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试行监理报告制度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内容选自新闻发布会的记录。

      一、扩大适用范围,调整监管模式。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法定管理职责范围保持了一致。同时还对限额以下、乡村工程以外的,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如何监管进行了明确和补充,实现了全省所有城市、乡村工程质量监管的全覆盖。《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以抽查、抽测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模式。通过随机抽查抽测,可以避免受检单位做表面文章,监督人员更容易看到真实的情况,增强了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威慑力,更加灵活、合理的配置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率。

      二、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试行监理报告制度。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提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工程技术服务和辅助性事项委托给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这项规定可以有效解决当前监督机构人员数量不足、专业配置不齐全等问题,有效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同时,为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监管中的作用,《办法》明确,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企业要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目前,省住建厅已组织部分地市积极开展监理报告试点工作。

      三、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增加新的质量责任主体。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强调,建设单位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针对目前建设单位在造价、发包、工期、材料采购等方面突出存在的违规行为设立了责任界定条款,有效维护了工程参建各方的权益,弥补了建设单位权责不匹配的问题。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由于未将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检测单位、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建筑构配件生产企业列为工程质量责任单位,致使相关单位、企业的违规行为成为工程质量的突出隐患。对此,《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以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这既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效补充,也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向纵深的推广和延伸。

      四、推行制度机制创新,加大民生工程监管力度。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创新性的提出了推行工程优质优价、工程担保和工程质量保险三项制度,旨在落实国家供给侧改革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系列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施工企业加强过程控制,提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信守承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有效解决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和纠纷,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权益。同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监管,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100%的比例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突出了我省对以保障性住房工程为代表的民生工程质量重视和关怀。

  • 喜讯:工程造价专业首次列入广东省重点本科招生

      近日,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广州大学新增了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广州大学是广东省重点高校,其工程造价专业成为了广东省首次并且是全省唯一的高考重点分数线录取的本科专业,于2017年开始正式独立招生。广州大学工程造价专业前身是广东省特色专业、广州市名牌专业工程管理专业造价方向(1998年在全国首批创办)。基本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工程造价专业隶属于广州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程管理系,拥有8位教授、11位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和9位讲师,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3名和3名在读博士,两位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4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建筑与房地产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共建的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经济及管理)工程硕士点招收工程造价方向硕士生。

      为制定完善的工程造价专业培养方案,全面推进新专业发展,2017年4月18日上午,广州大学专门召开“工程造价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卢立明副站长(专家组组长)、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钟泉会长、广东工业大学马振东教授、中建三局华南公司刘纯旭副总经理和广州众为工程咨询公司罗小兰总经理五位专家组成,出席评审会的还有学院王学通副院长、陈卫旗副院长、工程管理系王亦斌主任和专业教师代表,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庞永师教授主持会议。会上,广大工商管理学院老师对工程造价专业发展历史、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发展优势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进行全面详细介绍。评审专家对新专业的培养方案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工程造价新专业的开办符合市场和行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变化,并为培养方案提出中肯建议。


      广州大学工程造价专业力图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土木工程基础知识,较系统掌握造价管理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获得造价工程师技能训练,能够在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全过程造价管理与咨询、工程合同管理、造价鉴定、工程审计等方面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有技术、懂经济、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级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学生入学后有机会参加学校专业社团组织开展的专业活动和专业教师指导的专业技能竞赛;有机会参加校企合作协调育人实验班学习。本专业毕业生能够在建设工程领域的设计、施工、监理、投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审计、金融与保险以及房地产领域等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从事工程项目决策分析与经济评价、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与咨询、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审计、工程造价鉴定等方面的技术与管理工作。

      在校期间主要学习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管理学、力学与结构、房屋建筑学、工程经济学、工程估计、施工技术与组织、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建设项目投资策划与评估、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软件应用、建设法规、工程技术规范及应用、安装工程估价、市政及园林工程估价、工程造价依据编审、工程造价管理、造价管理前言问题、工程伦理与职业操守、FIDIC合同、BIM软件应用等。

      欢迎广大考上第一批重点分数线的高考生报读工程造价专业!

  •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召开工程监理企业信息技术应用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我厅积极简政放权,多次向省政府请示取消和下放相关权力事项2016年6月16日省政府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2016年6月29日省法制办省编委办发布的《贵州省政府法制办贵州省编委办关于公布贵州省55家省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告》,调整了我厅申请下放、取消、转变管理方式(类别)的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前,我厅有行政权力事项149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0项、行政服务28项、行政处罚9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类3项。调整后,我厅现有行政权力事项47项,其中行政处罚32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6项。我厅行政权力事项减少102项,下放行政许可12项(委托办理)。据统计,我厅属全省省直单位取消行政权力事项最多的单位,也是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最多的单位之一。二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三是优化服务。印发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部分资质许可标准指标的通知》(黔建法通〔2016〕445号),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将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所有企业资质核准在受理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完成,企业资质变更事项办理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

    (二)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一是梳理我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权力事项变更情况,及时对权力清单进行调整。三是绘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公布。四是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探索实施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的负面清单制度。

    (三)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结合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推进去库存。发放52.89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1034.47亿元,个贷率100.03%;发放1.11万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撬动31.87亿元外部购房贷款资金,实现“应贷尽贷”。房地产投资完成2148.96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6.8%,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比2015年底缩短3.51个月。

    (四)加强后续监管。一是加强调研。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跃光同志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就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后的承接问题,赴贵阳市、安顺市等9个市(州)进行调研。二是专题研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证书互认、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就放管服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回访,切实为其搞好服务。三是制定政策。出台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下放权力事项加强监管的意见》(黔建法发〔2016〕1号)。《意见》要求加强审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标准,建立健全网络全程监控、办理时限预警机制,强化对下放审批事项的全程监督,加大对违规失信企业的查处力度,公开行政审批违法违规事项相关信息和处理情况,不定期开展简政放权落实情况督查,对我厅下放的权力事项提出了实施要求和监管要求。四是统筹部署。召开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培训工作会议,全省9个市(州)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工作分管负责人、法规科科长、行政审批负责人参加会议,就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承接、实施、监管等问题做了专题培训及部署。

    (五)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2016年,对一星级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和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程序化标准

    进行立项,发布《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系统技术规程》、《贵州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9项,对我省现行的46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审查,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函[2016]357号)的要求,对其中6个包含强制性条文的地方标准进行了修订。(截至目前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共计48项,2017年新增发布两项)

    二、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一)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立法。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强化法治建设。继续加强《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目前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贵州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推进《贵州省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开展《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二)提高立法水平。一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络征询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二是定期开展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三是在我厅外网信息公开专栏开通“政策解读”篇章,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厅发规范性文件一律经厅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报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并报省法制办备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对《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四)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严格按照《关于对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2011—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函》要求,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对涉及我厅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涉及我厅的规范性文件17个,废止1个,并通过我厅外网向社会公布。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和范围,向社会全面公开本单位(部门)所涉及的权力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事流程、监督方式等。二是落实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督促相关处室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信息公开等工作。三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载体的作用,统筹运用网站、政务微博等实时发布各类重要政务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畅通住建部门与群众的互动渠道,提升了政务公开的成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合理界定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将规划选址、农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关系国计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重大决策事项会前交由厅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不能做出决策。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以适当形式反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法律顾问等的意见。

    (三)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本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聘请了贵州富迪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厅法律顾问单位,归东律师作为我厅法律顾问,认真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对我厅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咨询论证。同时,指导各地住建部门聘请法律顾问,提升了各地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五)推进公职律师试点。转发了住建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方案》,鼓励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立公职律师试点,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以期下一步能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一是会同省编委办、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开展《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6〕12号)起草工作。文件从匡定管理职责、制定权责清单、推进综合执法、优化执法力量、完善监督机制、改进执法方式等多个方面对我省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并于6月1日印发。二是6月28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对“黔党发〔2016〕12号”文件进行深入学习和政策解读,指导各地制定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三是7月14日建立了贵州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8月底和9月初我厅会同省编委办对各市、州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情况和推进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四是9月19日组织开展了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专题培训会,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副主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主要起草人董红梅进行文件全文解读。五是12月5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督促会,督促各地加快出台实施方案。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为进行规范。二是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三是健全行政执法表明身份、调查取证、告知等工作程序,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正确适用行政执法措施,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强化科技、装备在城市管理、施工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三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教育、引导、服务、帮助、监督职能。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落实不同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因不执法、乱执法、暴力执法、执法不当等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或严重违法案件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才能授予执法资格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城管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我厅外网设置投诉举报信箱和投诉举报电话。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扩展监督渠道。探索建立鼓励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主动征求市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将建设活动主体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尽管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程》,我厅已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但我厅仍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一是对应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对提起行政复议的群众耐心解释《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程》,在法定时限内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二是及时将复议申请人送来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转送到贵州省行政复议委员会,并电话告知复议申请人;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对于能够协调的行政复议,积极进行协调。如遵义市名盛纸箱厂不服遵义市城乡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我厅法规处负责人亲自赴遵义市规划局,多次对该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为该局依法行政和省法制办依法行使职责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高行政应诉水平。2016年,我厅作为被告参与行政诉讼1起。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委托我厅法规处处长出庭应诉,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并取得了胜诉,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结案后,我厅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整改,并要求各市(州)住建部门注重学习《信息公开条例》,按《条例》的规定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受理、审查、答复公民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以从源头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对负有信息公开答复责任的部门与个人,加强监管,进行严格考评,特别是对由于工作失误而引发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要给予相应的处分,以工作责任心的增强和考评机制的制约,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的发生,维护好部门依法行政的社会形象。

    (四)规范信访程序。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措施,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措施,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引导群众逐级走访,着力规范信访秩序,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二)完善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在目标考核分值设定中,将依法行政考核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提高到百分之十。印发了《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要求各部门抓好落实,并作为各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及考核领导干部的依据。

    (三)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印发《2016年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黔建法通〔2016159号),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专题法制讲座,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二是开展全厅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跃光同志向全厅干部职工作“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专题培训讲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严禁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三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影片学习活动。我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石永忠同志组织全厅领导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影片,要求大家要以身作则,切不可触犯法律底线,推进了学法形式的创新。

    (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精神,出台了《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全身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学习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多层级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6月26日)

    截止623日,我站共收到118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62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96.59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40个,核减金额约3.02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5个,核增金额0.1892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17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9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2、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创建文明大道”关岭等17个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设计变更预算;

    4、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预算;

    5、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6、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7、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8、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9、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10、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凌子山大桥改路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1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威宁服务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服务区扩容);

    12、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LWTJ-15标段李子沟特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3、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9标段YK51+895YK52+080段路基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2+855路基改桥设计变更预算;

    15、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16、六六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K72+190+310右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金额;

    17、六六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中寨隧道左线出口ZK69+086ZK69+190段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金额;

    18、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三合同段YK69+490YK69+890右侧边坡防护设计变更金额;

    19、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三合同段新场南互通匝道AK6+500AK6+760段右侧边坡防护设计变更金额;

    20、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五合同段高峰隧道出口顶部边坡治理设计变更金额;

    21、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六合同段K87+600K89+200岩脚服务区扩容设计变更金额;

    22、贵阳东北绕城高速公路尖坡至小碧第1B合同段(LKK4+400.000LKK5+040.000)设计变更预算;

    23、余庆至安龙高速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24G56杭瑞高速大兴至思南段K1356+540K1356+690段右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25、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4K117+800K118+319段设计变更预算;

    26、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ZK141+180ZK141+350左侧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27、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7段黄家屯大桥改路基变更预算;

    28、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1段路基及果木冲大桥设施变更预算;

    29、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2段梅花菁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30、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BD-T14段玉舍互通式立交房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31、毕节至都格(黔滇界)高速公路水菁沟隧道瓦斯设计变更预算;

    32、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K135+600K136+700段增设巴雍互通设计变更预算;

    33、毕节至都格高速公路ZK200+010ZK200+150段路基滑坡处理设计变更预算;

    34、黎平至靖州(黔湘界)调整公路设计概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附表: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登记表(6月23日)

  • 天津市: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法制办做好津政令(2009)第18号自查工作

      为落实全国人大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和市人大法工委《关于对“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处理的函》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对牵头起草的《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应当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者竣工结算”(以下简称29条)的条款内容是否超越地方立法权限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2009年,市发展改革委相关业务处室结合天津市小城镇建设实际起草29条时,主要考虑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政府投资资金,为保障资金平衡和资金安全,在融资管理条款中增加经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内容,主要是满足实际操作需要。通过认真学习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市人大法工委有关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相关业务处室明确认识到29条的表述存在一定法律风险。3月21日,市法制办领导召集市发改、国土、建设、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研究修改《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的专题会议,在会上市发展改革委表示将积极配合市法制办按照相关立法程序做好29条修改工作,以确保天津市小城镇建设工作依法有效实施。

  • 西藏: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放部分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放、管、服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慎重研究,下放了部分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方面。项目总投资(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的审批、核准文件为准)在15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米以下的下放,由山南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管理;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山南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含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米)、高支模(支模高度大于8米)、桩基础的工程项目和市政桥梁项目。

    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权方面。山南市各县(区)辖区内的加气站经营许可下放由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批;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只负责审批山南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加气站经营许可。

    农牧民建筑施工队资质审批权方面。农牧民建筑施工队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山南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负责农牧民建筑施工队的资质审批。

    在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中,山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指导和培训,实施无缝对接。此次权限下放将有利于山南市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效、优质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建设环境。

     

                                      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7

  • 广州市:钢材价格小幅上涨 化工指数持续下跌

      监测显示,5月下旬,广州市钢材价格小幅上涨,木材价格保持平稳,化工指数持续下跌。

      一、钢材价格小幅上涨

      5月下旬,华南建筑钢材价格指数收于64.07点,较5月中旬上涨0.15点,环比上升2.97%。其中,线材指数收于75.15点,旬环比上升4.23%;三级螺纹钢指数收于76.21点,旬环比上升7.69%。有色金属价格涨跌互现,总体呈上涨趋势,其中,1#锌、1#铜、1#锡每吨价格分别为22910元、45960元、142000,旬环比分别上升3.76%、2.02%、0.71%;1#铅每吨价格为16000元,与上期保持不变;1#铅、1#镍每吨价格分别为15650元、77500元,旬环比分别下降2.19%、0.9%。

      二、化工指数持续下跌

      本旬化工产品价格继续小幅下降,广化指数收于1203.11点,较5月中旬下降28.41点,环比下降2.31%。其中,甲醇指数收于998点,旬环比上升1.3%;硫酸指数收于990点,旬环比下降9.17%。从整体市场来看,国内化工品市场将继续偏弱运行。

      三、木材价格保持稳定

      鱼珠·中国木材价格指数本旬收于1077.7点,较5月中旬下降0.81点,环比下降0.09%。其中,红木、原木、人造板分类指数分别收于1338.76点、1032.09点、1042.24点,旬环比分别下降1.21%、0.23%、0.85%。建材价格小幅下跌,其中普通硅酸盐水泥42.5强度和32.5强度每吨价格分别为441元、391元,旬环比分别下降6.17%、6.90%。

      四、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继续下跌

      本旬我市液化气零售价格继续下跌,瓶装液化气零售均价为102元/瓶(14.5kg/瓶),旬环比下降2.30%。受市场需求下降影响,国内气、进口气批发价继续下降,分别为3390元/吨、7550元/吨,旬环比分别下降2.95%、1.32%。

  •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金(2017)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类稳妥地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一)鼓励项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化融资安排。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以按照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不同类型,以能够给项目带来现金流的收益权、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项目公司应统筹融资需求、项目收益等因素,合理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和期限,着力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二)探索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除PPP合同对项目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质押等权利有限制性约定外,在项目建成运营2年后,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能够带来现金流的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股权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其中,控股股东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50%,其他股东发行规模不得超过股权带来现金流现值的70%。

      (三)支持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开展资产证券化。在项目运营阶段,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各类债权人,以及为项目公司提供建设支持的承包商等企业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以合同债权、收益权等作为基础资产,按监管规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资产,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PPP项目建设实施。

      二、严格筛选开展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

      (四)开展资产证券化的PPP项目应当运作规范、权属清晰。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同体系完备、运作模式成熟、风险分配合理,并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公司预期产生的现金流,能够覆盖项目的融资利息和股东的投资收益。拟作为基础资产的项目收益权、股权和合同债权等权属独立清晰,没有为其他融资提供质押或担保。

      (五)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当分别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的,应当已落实融资方案,前期融资实际到账。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申请通过发行主管部门绿色通道受理的,项目还应当成功运营2年以上,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信用稳健,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程序

      (六)依据合同约定自主开展资产证券化。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应在PPP合同中,通过适当的方式约定相关各方的资产证券化权利和义务,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自主决定开展资产证券化,向发行主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PPP项目相关各方应按合同约定,配合接受尽职调查,提供相关材料,协助开展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方案设计和信用评级等工作。

      (七)择优筛选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先支持水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服务需求稳定、现金流可预测性较强的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先支持政府偿付能力较好、信用水平较高,并严格履行PPP项目财政管理要求的地区开展资产证券化。重点支持符合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鼓励作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项目资产,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八)择优推荐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省级财政部门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资产证券化项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可在向发行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前,自主向省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荐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PPP项目实施方案、PPP合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项目运营年报,以及项目资产证券化方案说明书、交易结构图、法律意见书等。省级财政部门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出具推荐意见并抄报财政部。

      (九)进一步优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审核程序。发行主管部门应根据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定,对申报的PPP项目进行审核和监管。对于各省级财政部门推荐的项目和中国政企合作支持基金投资的项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单位要研究建立受理、审核及备案的绿色通道,专人专岗负责,提高注册、备案、审核、发行和挂牌的工作效率。要根据PPP项目证券化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资产证券化制度体系,指导有关单位研究完善自律规则及负面清单。

      四、着力加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

      (十)切实做好风险隔离安排。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要严格按照资产证券化规则与相关方案、合同约定,合理设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交易结构,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和必要的增信措施,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在基础资产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资产之间做好风险隔离。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要配合中介机构履行基础资产移交、现金流归集、信息披露、提供增信措施等相关义务,不得通过资产证券化改变控股股东对PPP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和项目运营责任,实现变相“退出”,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资产证券化产品如出现偿付困难,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按照资产证券化合同约定与投资人妥善解决,发起人(原始权益人)不承担约定以外的连带偿付责任。

      (十一)合理分担资产证券化的成本收益。PPP项目公司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成本应当由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不得将发行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资本方。鼓励PPP项目公司及其股东通过加强日常运营维护管理或者提供合理支持,为基础资产产生预期现金流提供必要的保障,PPP项目公司及其股东可综合采取担保、持有次级等多种方式进行增信,避免单一增信方式增加对项目公司或股东的负担。PPP项目公司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优化负债结构的,节省综合融资成本带来的超额收益,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十二)切实防范刚性兑付风险。PPP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履约管理,以PPP合同约定的支付责任为限,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含使用者付费项目),保障社会资本方获得合理回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由特殊目的载体(SPV)以其持有的基础资产和增信安排承担,不得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公众,并影响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供给。

      (十三)充分披露资产证券化相关信息。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应做好尽职调查,确保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相关政策要求。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规定,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以及市场认可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项目实施信息、资产证券化年度管理报告、收益分配报告等信息,确保项目实施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开透明、有序实施,接受社会和市场监督。

      (十四)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鼓励各类市场资金投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加大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方资产证券化业务操作能力。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建立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协同管理机制,加强沟通合作,实现PPP项目实施和风险监测信息共享。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推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6月7日

  • 宁夏:在建筑工程领域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涉及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6层以上的公共建筑

      6月14日,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为全面促进资源循环再利用,推进绿色建材发展,切实提高混凝土工程的耐久性,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7月1日起,宁夏将在全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据造价168了解,随着宁夏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建设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大量采用普通混凝土已不能适应绿色建筑发展要求。高性能混凝土被国内外专家称为“绿色混凝土”,是通过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的优化,采用活性矿物掺合料等外加剂作为必要组分拌合而成,具有混凝土结构所要求各项力学性能以及高耐久性、工作性和高体积稳定性的混凝土。“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对于有效延长建筑物全寿命周期,提高建筑物结构安全可靠度,促进固废资源循环再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推进混凝土行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自治区住建厅建筑产业化中心负责人介绍。

      宁夏要求各市、县(区)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层数为12层(含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6层(含6层)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的甲类、乙类建筑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达到C60及以上的工程;处于多种劣化因素综合作用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地下工程;地基与基础范围内(含垫层)硫酸盐含量达到抗渗透性中度侵蚀及其以上的工程,凡宁夏生产的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制混凝土管廊和管材等应当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宁夏要求,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中优先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并鼓励在其它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中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

  • 河北省:关于开展计价信用承诺杯评选的通知















      下载文件:计价信用承诺杯通知、申请表.docx

  • 国务院:政府减税降费 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两会”结束不到3个月,李克强总理五次部署减税降费措施,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承诺。

    6月7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预计每年可再减轻企业负担2830亿元,合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

    “降费举措绝不是光‘出’个文件这么简单,而要真真正正‘落’到基层,让广大企业切实受益。”总理会上强调,“各有关部门都要负起责任、主动作为,让各项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作为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此次新出台的降费举措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具体包括:

    一是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二是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

    三是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农药实验费、公安部门相关证照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四是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

    此次会议在强调将减税降费政策不打折扣落到实处的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此外,国务院主管部门要在7月1日前上网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现全国“一张网”动态化管理,从源头上防范乱收费,决不让已“瘦身”的制度性 交易成本反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图解:2017年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其他相关文件:

       2016年12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公布了其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为建筑企业减负。详见本文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6]295号).doc


  • 贵州省:2017年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截止6月16日)

       截止6月16日,我站共收到107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61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96.54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39个,核减金额约3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5个,核增金额0.1892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17个)。我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6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2、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创建文明大道”关岭等17个收费站改扩建工程设计变更预算;
       4、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预算;
       5、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8、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9、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10、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1、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12、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凌子山大桥改路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13、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威宁服务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服务区扩容);
       14、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LWTJ-15标段李子沟特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5、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9标段YK51+895~YK52+080段路基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6、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2+855路基改桥设计变更预算;
       17、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18、六六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K72+190--+310右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金额;
       19、六六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中寨隧道左线出口ZK69+086--ZK69+190段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金额;
       20、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三合同段YK69+490~YK69+890右侧边坡防护设计变更金额;
       21、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三合同段新场南互通匝道AK6+500~AK6+760段右侧边坡防护设计变更金额;
       22、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五合同段高峰隧道煤系地层瓦斯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2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五合同段高峰隧道出口顶部边坡治理设计变更金额;
       24、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六合同段K98+470~K98+685段路基左侧填方处理设计变更金额;
       25、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六合同段K87+600~K89+200岩脚服务区扩容设计变更金额;
       26、贵阳东北绕城高速公路尖坡至小碧第1B合同段(LKK4+400.000~LKK5+040.000)设计变更预算;
       27、余庆至安龙高速望谟至安龙段第1合同段(K1+900.000~K9+600.000)望谟服务区土建设计变更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我站审查。



  • 云南省:装配式建筑推动行业变革

      随着环境压力的不断加大,传统混凝土建筑正有被装配式建筑逐渐替代的趋势。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为行业带来新气象,也使得行业面临洗牌和重构。

      一栋30层的高楼,如果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投入12个工人最快只需要180天就可以建成。而如果用传统建造方式,要想在180天建成30层的高楼,肯定是无法完成的。这就是装配式建筑的神奇效率。

      随着环境压力的不断加大,传统混凝土建筑正有被装配式建筑逐渐替代的趋势。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为行业带来新气象,也使得行业面临洗牌和重构。

      装配式建筑就像一阵风刮来了。日前下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其中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达到40%;形成一批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将装配式建筑产业打造成为西南先进、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新兴产业。

      实际上,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建筑业“积木时代”正在到来,这种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将生产工地变为“总装车间”进行“拼装”的建造方式,将推动整个建筑行业的变革。

      引领建筑行业变革

      作为一个先吃螃蟹的装配式建筑先行者,得知省政府出台专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文件,云南利源金属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马跃伟欣喜不已,不仅一遍遍熟读文件,还把文件文本分享到“朋友圈”,期待更多人知晓。

      马跃伟从文件中得知,为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云南省将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混凝土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还要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竹)结构建筑。

      实际上,在过去近30年里,建筑业虽然高速发展,但也面临诸多问题。高耗能、高污染、高浪费、质量不可控等问题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装配式建筑应运而生。

      所谓装配式建筑,是指把建筑需要的墙体、叠合板等预制构件,在企业车间按标准生产好,将预制件在施工现场装配,主要包括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等,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

      通俗来讲,就是在建造过程中,像造汽车一样造住宅“零部件”;像“搭积木”一样安装房子,在流水线上“生产”房子。

      经报记者梳理发现,为加快云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将编制实施《云南省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加强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通用技术体系和住宅标准化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通用部品部件数据库;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导则、图集、评价标准和计价定额。

      与此同时,云南将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园区和部品部件生产基地,积极吸引国内外技术先进、实力雄厚的建筑产业化企业入驻,科学合理配置产能。

      实施意见强调,政府和国企投资、主导建设的建筑工程应使用装配式技术,鼓励社会投资的建筑工程使用装配式技术,大力发展装配式商品房及装配式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各地要确定商品房住宅使用装配式技术的比例,并逐年提高。

      “与传统建造方式相比,装配式建筑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节约劳动力并可提高建筑质量。”马跃伟说。

      在此前接受经报记者采访时,马跃伟透露,为迎接装配式建筑时代的到来,云南利源金属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型钢结构建筑材料——方矩管,已率先应用于红河州红河县几个乡镇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盖项目上,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合力支持提升建筑品质

      实际上,早在去年9月,国务院就出台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面积中的比例从目前的不足5%上升至30%。

      正是看到了装配式建筑的优势以及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各地对于装配式建筑也是青睐有加,不断加码。

      为了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云南省给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财政支持方面,充分发挥省财政建筑业奖励扶助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财政要按照事权划分,依法依规不断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支持,有条件的要对装配式建筑示范性工程项目给予支持。

      税费支持方面,支持拥有建筑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装配式建筑及配套新型建材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装配式建筑不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范围;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施工企业在缴纳质量保证金时,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费率按2%的标准执行等。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且属于首套房的家庭,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引导各类风险资本参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的,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给予支持等。

      为提升建筑品质,实施意见明确,昆明市要在装配式建筑中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州、市要逐年提高绿色建筑在装配式建筑中的比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节能措施,降低建筑能耗,到2020年,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和低能耗标准。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开发、设计、生产、施工、装备等全产业链的逐步形成,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将迎来春天。

  • 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出台

      为了防止不达标的劣质材料“钻空子”进入工地,全省将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伪造检测数据等行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出台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促进全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行动方案,为了防止不达标的产品钻空子蒙混过关,全省将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同时,开发应用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来减少人为因素,杜绝伪造检测数据,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自2017年6月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提升行动,将使全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重点是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加快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建设,以大数据为依托,“全程留痕”、让监管“无死角”,通过创新信息化技术应用,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

      今后,安徽还将加大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推行工程建设“两书一牌”,即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竣工后永久性标牌签订全覆盖。并在试点基础上,推动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初步建立。

  • 2017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津贴发放标准一览(时间+金额+计算方法)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2017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标准一览表(地区+金额+时间)

    高温补贴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高温加班津贴怎么算?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

      但现实中,一些建筑企业发几箱饮料就代替高温津贴了,这种做法行不行?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实物来代替。


  • 上海市:关于公布2017年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业绩综合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沪历保〔2017〕22号

    关于公布2017年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业绩综合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沪历保〔201722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应当由建筑的所有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通知》(沪府发〔200431号)保护建筑项目的检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均应由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技术水平、服务社会需要,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事务中心对公开自愿申报的28家设计单位、32家施工单位和18家监理单位经业绩调查、专家评估、网上公示征询社会意见等环节,现将评定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要求如下:

      一、在符合相应专业单位的资质业务范围要求的前提下,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宜择优选用,尤其是保护类别较高、风险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二、本次考评等级为一般的专业单位,原则上可承担保护类别为三类及以下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项目相关的业务工作。

      三、对虽未参加本次申报考核的专业单位但具有一定的保护性修缮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原则上可从三类以下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做起,相关业绩情况应纳入到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专业单位业绩诚信管理系统。

      四、本次考评结果自201761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1231日。

     

    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事务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2017年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设计单位业绩综合考评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等级

    01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2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3

    上海明悦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04

    上海建筑装饰(集团)设计有限公司

    05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06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07

    上海章明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合伙)

    08

    上海交通大学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09

    上海住总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

    上海原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1

    上海房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2

    上海建科工程改造技术有限公司

    13

    上海鼎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4

    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5

    上海创物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6

    上海东亚联合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7

    上海建为历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9

    上海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般

    20

    上海创盟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一般

    21

    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

    一般

    22

    上海江欢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一般

    23

    上海美达建筑设计事务所

    一般

    24

    戴文工程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一般

    25

    上海既有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一般

    26

    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一般

    27

    上海杨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一般

     

    2017年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施工单位业绩综合考评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等级

    01

    上海住总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2

    上海市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03

    上海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04

    上海维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05

    上海美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06

    上海龙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07

    东亚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8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09

    上海建为历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上海徐房建筑实业公司

    11

    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12

    上海方驰建设有限公司

    13

    上海甬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4

    上海静安建筑装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5

    上海新长宁集团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16

    上海康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7

    华亮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19

    上海健尔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

    上海艺翔建筑装潢工程公司

    21

    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

    上海南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一般

    23

    上海烨诺建设有限公司

    一般

    24

    上海建科工程改造技术有限公司

    一般

    25

    上海柯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般

    26

    上海通兴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一般

    27

    上海中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般

    28

    上海龙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般

    29

    上海新虹口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一般

    30

    上海泰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般

    31

    上海新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一般

    32

    上海华谊楼宇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一般

     

    2017年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监理单位业绩综合考评结果

    序号

    单位名称

    等级

    01

    上海协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2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3

    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4

    上海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

    上海住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06

    上海协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7

    上海一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08

    上海海龙良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09

    上海海龙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0

    上海房屋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1

    上海科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

    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

    13

    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一般

    14

    上海柯恒管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

    15

    上海辅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

    16

    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一般

    17

    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般

    18

    上海正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

  • 广东省:举行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在东莞

      2017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6月2日在东莞市茶山镇鲁能铂悦花园项目工地举行。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玮主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东莞市副市长张少康出席并作动员讲话,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如生宣布2017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正式启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省安委办、省消安委办、项目建设、施工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来自全省各地级市、东莞市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安全科(处)长、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行业协会代表以及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的代表等近1000人参加了活动。

      这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启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动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迅速掀起“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热潮。

      张少康在动员讲话中提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当前,我省正处于奋力决胜全面小康、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习总书记对我省工作专门作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和“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防控经济、网络、安全生产等各类风险,更加注重主动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工作要求。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刻提高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创新监管手段,敢于担当、狠抓落实,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依法治安、坚守安全红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张少康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地区和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整体部署,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把手要带头参加各项宣传活动,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到活动中来,把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最后,张少康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今年2月至10月为我省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按照今年4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针对二、三季度我省汛期气候和安全生产特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近期要重点抓好4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全力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四是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与会代表现场参观了由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鲁能铂悦花园项目,交流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以及绿色施工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还将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建筑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专家送服务下基层”和“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一系列活动。

  • 湖南:率先启动基于BIM技术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研究

      2017年5月25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成功完成全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研发基础上,为解决应用BIM技术项目施工图审查问题,在长沙组织召开基于BIM技术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研究开题报告会,正式启动基于BIM技术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研究工作。

    会议现场

      会上,项目承担单位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就课题提出的背景以及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实施方案和预期成果进行了介绍,与会领导和行业内相关专家对开题报告展开了认真讨论,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为下一步的研究指明了方向。随着这一研究课题的启动,标志着湖南省在BIM技术应用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方面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通过在原有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研发,发挥BIM模型的三维模式可视化,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可视化辅助功能和审阅辅助审查功能,实现由传统二维审查模式向三维审查模式发展。

  • 中价协:关于开展第七期“企业开放日”活动的通知

     中价协〔2017〕31号

    各会员单位: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拟于六月开展第七期“企业开放日”活动,本期开放企业为: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促进企业交流,提高专业人才业务能力,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共同发展。

      为避免给开放企业增加负担,开放日活动应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以业务交流活动为主。

      二、活动时间及人员

      1.“企业开放日”活动拟每两月举行一期。本期报名时间截止为6月23日,企业开放日为6月26-30日(具体时间由开放企业自行确定)。

      2.参加企业开放日活动的应为中价协会员单位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专业人才,每家单位限1-2人参加,食宿自理。

      3.每家开放企业名额有限,限报25人,报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

      本期开放企业名单如下,请报名企业联系人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微信群进行报名。

                      

    内蒙永泽        上海沪港         龙达恒信

      四、联系人

      内蒙永泽 联系人:王伟达  15048339699

      上海沪港 联系人:李雪莲  13661626195

      龙达恒信 联系人:袁  平  18563710371

      中价协会员和行业自律部

      电  话:010-68331203(传真)

      联系人:席小刚  李宏伟

      电子邮箱:HYGL@ceca.org.cn

      五、“开放”企业特色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BIM为依托,投资控制为目标的全生命周期阳光化项目管理,打造BIM技术与传统项目管理平台相结合的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管理信息化平台;

      公司实现业务部门五级审核制度与公司标准化流程体系相结合的管控体制,同时固化到业务信息平台中,实现线上线下、远程协同管控;

      通过“PPP+BIM+项目管理”的组合拳实现对PPP项目从项目设计、建设到运营期的全方位管控与监管,全面推动PPP项目的成功运作。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创新发展提升发展能级;以协调发展提高发展质量;以绿色发展引领发展生态;以开放发展拓展发展空间;以共享发展分享发展红利。

      山东龙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ECMS全过程造价管理、业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督查督导检查管理。

      其他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若有意开展“企业开放日”活动,请与中价协会员和行业自律部联系。

      附件:参加中价协“企业开放日”活动报名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7年6月15日

  • 河南省:《河南城市发展报告(2017)》蓝皮书发布 近5年每年约200万农民变市民

      6月15日,省社科院组织召开《河南城市发展报告(2017)》(蓝皮书)出版发布暨中原城市群发展研讨会。蓝皮书研究指出,2017年河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突破50%,从而实现乡村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历史性转变。

      该书由张占仓、王建国担任主编,以“全面提升中原城市群竞争力和影响力”为主题,把握发展趋势,立足河南实际,服务全国发展,多维度、全方位探索研究中原城市群引领河南城镇化和城镇转型发展的问题。

      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45%,比2015年年末提高1.6个百分点。近5年来每年约有200万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预计到2017年,河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突破50%。

      蓝皮书表示,虽然城镇化作为河南经济发展的“四张牌”之一,推动了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城镇化总体水平落后、发展质量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不容忽视。2017年,河南要把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作为支撑新型城镇化的主平台,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潜力,拓展全省发展新空间。

      来自省社科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研究室、省住建厅、郑州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对全面提升中原城市群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推进河南城市转型发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记者 陈小平)

  • 云南省: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6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顶层设计,是推进供给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对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产生重大影响。为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提出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同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装配式建筑的定义及基本特征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工厂生产的部品部件在工地用机械组装、连接而成的建筑。装配式主要包括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和现代木(竹)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基本特征是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安全优先的原则,结合实际及时颁布并不断修订装配式建筑工业化标准,并对作出相应规定。

      三、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建筑工业化是未来建筑产业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从本质上讲就是用工业化改造传统建筑业,是建筑工业化的过程。一是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部品部件的预制率越高,安装施工相比现场手工作业所需要的时间越短,同时还能降低工人的劳动强度。二是能够提高建筑工程标准和质量。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的工厂化生产,使建筑在耐久性等方面明显提高。比如,装修饰面与墙板一次预制,强度远高于传统人工作业。三是能够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及垃圾污染。装配式建筑相比传统建造方式,生产建造过程中能做到节水、节能、节材,减少建筑垃圾、扬尘和噪声污染。四是能够推进建筑产业的创新驱动发展。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和装饰装修一体化建造方式能加速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促进全产业链全过程、各环节的创新协同发展,改变过去设计、生产、施工和装饰装修各环节孤立分散的状态,从而促进建筑材料及各类配套产品的生产符合建筑发展的要求,保证有效供给,更好地发挥建筑业的支柱作用。

      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路径

      我省发展装配式建筑要走多元化道路,同时加快产业现代化建设。多元化发展是指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现代木(竹)结构建筑都保证合适的比例和规模,不能单一推进某一种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要充分考虑我省建筑材料生产供应能力、经济实力、自然条件以及市场多元化需求,加强产业建设,大力培育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建设,以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的生产供应能力。

      五、工作目标

      国家刚性要求,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考虑到我省在过去两年已着手推进钢结构建筑,部分州市具有一定基础,但大部分州市还刚刚起步。为此,我省提出分两个阶段制定目标。一是到2020年,初步建立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0%,其他每个州市至少有3个以上示范项目。二是到2025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其中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达到40%;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一批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将装配式建筑产业打造成为西南先进、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新兴产业。

      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建设市场规模相对较大,有实力的企业较为集中,近3年来,3个州市每年的建筑业总产值合计与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合计,占全省的比例均超过60%,在建筑工业化发展方面更具优势,因此提高了3个州市的目标。

      《实施意见》还明确:政府和国企投资、主导建设的建筑工程应使用装配式技术,鼓励社会投资的建筑工程使用装配式技术,大力发展装配式商品房及装配式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各地要确定商品房住宅使用装配式技术的比例,并逐年提高。

      六、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强调了规划的重要性,要求分级制定规划。编制实施《云南省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分类、分地区发展装配式建筑,明确技术体系和产业布局。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开展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重点实施区域和控制性指标。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完善技术标准、优化建筑设计方式、大力实施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提高装配化施工水平、创新项目管理模式、提升建筑品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七、政策支持

      一是财政支持。充分发挥省财政建筑业奖励扶助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级财政要按照事权划分,依法依规不断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支持,有条件的要对装配式建筑示范性工程项目给予支持。对属于政府承担的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和标准规范制定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二是税费支持。支持拥有建筑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装配式建筑及配套新型建材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鼓励装配式建筑企业开拓境外建筑安装市场,依法享受增值税退(免)税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于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且属于首套房的家庭,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装配式建筑不纳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范围。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在缴纳国家规定的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时,可按规定享受减免政策。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施工企业在缴纳质量保证金时,以合同总价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费率按2%的标准执行。

      三是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及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参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引导各类风险资本参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发行债券,拓宽融资渠道。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住宅的,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给予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优先放款。

      四是土地支持。根据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要求,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所需年度新增用地计划指标由各地应保尽保。在土地供应中,要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

      五是技术支持。组建云南省装配式建筑产业专家委员会,设立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建筑施工、项目管理等专家小组,为装配式建筑的标准编制、项目评审、技术论证、性能认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各地要建立专家库,协助企业解决设计、生产、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六是服务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可以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装配式建筑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招标投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障装配式建筑发展切实落到实处,《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工作考核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 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申报启动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2017年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申报工作,6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按照要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须具备“拥有5个以上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企业和3个以上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以及10个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等;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有较高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有明确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支持政策、专项管理机制和保障措施;本地区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等条件。

      产业基地须具备“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体系,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水平高,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类质量事故;设计、施工类企业应承担过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的产品应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中应用,科技研发类企业主持过3项及以上的国家或省部级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等条件。

      根据推荐程序,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示范的城市和企业进行评审后,将已通过评审的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名单及相关材料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荐。通过复核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公布通过的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名单,并将其纳入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

  • 国务院: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

      会议指出,持续推出减税降费措施,让企业轻装上阵,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我国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

      会议确定,在今年已出台4批政策减税降费7180亿元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

      一是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二是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

      三是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农药实验费、公安部门相关证照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四是暂免征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费。采取上述新措施,预计每年可再减轻企业负担2830亿元,合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万亿元,其中降费占60%以上。

      2017年1月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要点如下:

      1、两种情况,不得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2、预留金额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2017年7月1日起执行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2017年7月1日起执行3%)。

      3、预留保证金可第三方托管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4、逾期未返还,应支付违约金,并在招标、合同文件中明确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新增条款)。

      5、缺陷责任期最长2年

      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三大税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辨析

      导读:建筑业“营改增”施行一年多来,行业内有关“营改增”的讨论热度不减。 “营改增”最根本的变革,就是以营业收入为税基纳税改为以营业收入中增值收入为税基纳税。“营改增”后,三大税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各自的意义是什么?体现施工企业税负水平的究竟是什么?下面就一起看一下吧~~

      1、三大税额(应纳税额、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辨析

      增值税涉及三个税额概念,即应纳税额、进项税额及销项税额,以下从施工企业的视角作以厘清。

      应纳税额为施工企业销售建筑产品时,就产品增值额直接向税务部门缴纳的增值税,其与税前工程造价的比率(以下简称应纳税率)在0至11%之间。

      进项税额为施工企业采购材料设备、租赁机械、雇佣劳务、购置固定资产、工程分包以及进行其他购买服务(以下简称“采购材料与服务”)环节中,在向销售方给付相应价款的同时,支付和承接的由销售方传递下来的增值税,是该产品或服务截止目前在各流通环节中所累积的应纳税额之和,其与税前工程造价的比率(以下简称进项税率)决定着应纳税率的水平。

      销项税额是截至施工企业的建筑产品销售环节为止,建筑产品及其构成要素在所有流通环节所缴纳的应纳税额的总和。其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建筑产品销售环节中的应纳税额,由施工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二是在此之前各环节相应纳税人已经缴纳的应纳税额之和,即进项税额,由施工企业自上一环节承接过来并通过进项抵扣流转下去。

      2、应纳税额的突出意义在于满足征税工作需要

      税务部门是如何计征增值税的呢?

      就税务部门而言,对于建筑产品如何按照计价规则进行组价,是无需深入关注的。税务部门计算增值税是从建筑产品计价机制的末端入手,先对工程合同造价进行除税,得出税前工程造价,再计算得出销项税额,这一过程实为税务部门在增值税计征中执行的“价税分离”。

      由于产品的增值额往往难以直接计算和考量,无法通过增值额计取应纳税额,于是增值税计税体系中引入了进项抵扣机制,企业在采购材料与服务时支付的税金(即进项税额)可索取相应的税票凭证用于抵扣销项税额,抵减后的余额为上缴税务部门的应纳税额。根据财税36号文,销项税额由销售额(即税前工程造价)乘以增值税税率得出,进项税额为企业生产经营中在采购环节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票上载明税款的总和,由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最终得出应纳税额,企业据此向税务部门照章纳税。这样,直观上看来似乎应纳税额为企业的实际税负,实则不然。财税36号文之所以明确三种税额相互间的数量关系以及计算的方法和顺序,主要是出于征税工作的需要,切不可误以为应纳税额就是企业的最终税负。

      3、销项税额为企业的实际税负,体现施工企业税负水平

      通常,税负是针对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金而言,但由于增值税不仅是增值征税,而且还有“环环抵扣,层层流转”的特性,因此,在增值税税制机理下,应从广义上来理解企业税负。应纳税额作为施工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金,其属于企业税负不难理解,但施工企业的税负远不限于此。在采购材料与服务的过程中,从销售方手上承接下来的税额也是施工企业实实在在出资承担的。只不过,其相较于应纳税额而言,不是上缴税务部门,而是付给了所采购材料或服务的销售者。所以,施工企业实际上既要向税务部门缴纳税金,同时也要承接由材料与服务采购环节传递下来的增值税,作为两者之和的销项税额才是企业的全部税负。

      观点验证举例:

      对于一个设计图纸完备的工程项目,只要完成了承发包环节,甲乙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发包合同,无论是综合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若不考虑工程变更和施工签证的影响,工程的合同造价已基本确定。

      遵照财税36号文,税务部门可依据工程合同造价计算得到增值税下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工程合同造价×11%÷(1+11%)。此时,虽然工程项目尚未开始实施,但其销项税额已经确定。这就意味着,施工企业承接该工程项目需要支付和承担的增值税总额已经清晰明确,只是目前还尚未发生,将在未来工程实施过程中分由两个环节产生:

      (1)发生在采购材料与服务环节,施工企业在向销售方支付货款的同时支付并承接增值税,这部分将汇总构成进项税额。

      (2)发生在向建设单位申请拨付工程款环节,施工企业向税务部门缴交税金,该部分将汇总构成应纳税额。

      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要留待工程实施结束后才能得出该工程项目的最终金额,但无论其数值大小,两者之和的销项税额也就是施工企业的税负是不变的,始终维持在11%的税率水平。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体现施工企业税负水平的是销项税额,而非大家最为关注的应纳税额。

  • 湖南省:召开《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及《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指标》交底宣贯会

      省站召开《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及《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指标》交底宣贯会

      2017年6月1日,省造价总站在长沙召开了《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及《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指标》交底宣贯会。会议由省站计价一科彭英武科长主持,省站总经济师胡再祥、副调研员张国金在会上讲话,来自省造价站及全省14个市州造价站的站领导、业务人员、青年业务培养骨干,以及参编单位湖南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省造价总站总经济师胡再祥介绍了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计价以及湖南省政府投资工程估算现状,充分肯定了出台《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及《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指标》重要意义。参编单位分别对《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指标》编制情况及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解释。

      在此次会议上,全省造价机构人员对新计价依据进行了学习和交流,为《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及《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指标》在全省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基础。

      省站总经济师胡再祥发表讲话


      计价一科科长彭英武主持会议


      省站及全省14个市州造价站领导及业务人员参加交底会议


      湖南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介绍《湖南省装配式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试行)》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介绍《湖南省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估算指标》

  • 内蒙古: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造价总站和盟市造价站对计价依据管理工作职能划分的说明



  • 中国水泥协会:水泥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全文)

      

    水泥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前言

      水泥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工业。“十二五”期间,水泥工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结构调整、实施“创新提升,超越引领”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与进步、提升发展水平、加快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与“走出去”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水泥行业呈现出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向纵深转折,发展向中高端和高端发展转变。但是,多年来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以投资增量为主的增长方式带来的产能严重过剩的矛盾日益显现。

      “十三五”是我国建材行业转型升级,实现转折性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实施《中国制造2025》、实现中国制造强国的重要战略期,也是贯彻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文件,实施水泥工业 “创新提升,超越引领”战略,推进水泥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向纵深转折,将水泥行业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国水泥协会在总结汇集全行业的意见基础上,根据《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特制订了《水泥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规划》分析了水泥工业在新时期所处的时代特征和面临的发展的有利条件与环境及新的需求,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明确了“十三五”水泥行业的发展方向和思路、发展的主要目标、行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实施的重点工程,以期成为引领水泥工业转型发展的指导和作为政府部门决策及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

      一、水泥工业发展进步的现状

      (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量的增长明显放缓,增长方式开始转变

      水泥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为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拉动了水泥产业规模迅速扩张,年产量到2014年已经到24.8亿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逐步放缓,水泥需求呈现出下降趋势。我国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产能过剩更加突出,由此淘汰落后产能,开发新的需求,向高端发展延伸产业链和向国外发展成为转型升级的新趋势。

      (二)、科技创新推动了技术装备提升,奠定了全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基础

      “十二五”期间水泥行业科技创新取得显着进展,一批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一批国家级的研发创新中心相继建立。“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装备研发攻关在瞄准世界领先水平为目标已经完成率达到70%以上,80%以上的研发项目或部分子项已经进入工程化应用验证阶段。新型粉磨(无介质粉磨)技术、高能效烧成技术(高效燃烧器、第四代冷却机等)、燃料替代技术、水泥窑氮氧化物减排等关键技术装备以及高性能保温耐火材料工艺技术装备取得重大突破并得到推广应用;水泥行业大型化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实现超越引领世界水泥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工艺与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达到98%,比2011年提高14 %;行业集中度再有提升,2015年前十家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集中度达到54%,比2011年增长10%。

      (三)、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低碳绿色发展加快有了良好开端

      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十二五”期间,加快推广粉磨新技术、高能效烧成系统技术、大型高效袋式除尘技术等,全国水泥生产平均可比熟料综合能耗达到小于114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能耗达到小于93千克标准煤/吨。大型水泥熟料生产线安装脱硫脱硝综合治理设施和大型高效袋式除尘设施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强度明显下降,脱硝水泥熟料产能占比达90%以上。余热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水泥余热发电普及率分别达80%以上,吨熟料余热发电量进一步提高。

      绿色发展加快。水泥工业已经成为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产业之一。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建成或正在推进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污泥、危险废弃物等安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线。依托新型干法水泥窑技改建成或正在建设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产业危险废弃物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有100多条。绿色建材生产与使用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已经形成。绿色水泥工厂评价的标准体系,绿色水泥生产、使用体系开始建立。

      (四)、国际化经营步伐加快,“走出去”发展已成为新的发展亮点

      “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我国水泥行业广泛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了市场机遇。我国水泥工业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一定的产业优势。水泥建设工程项目占全球市场份额45%以上,服务总包和投资建设的国外水泥生产线熟料产能超8000万吨。水泥企业在境外收购、投资建厂步伐明显加快,已经在国外建成3500万吨熟料生产能力。水泥企业和水泥装备制造企业实施“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未来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 正在形成“产能+投资+服务业”的复合型发展道路。

      (五)、产能严重过剩,产能利用率还在下降,效益起伏不定

      随着我国水泥新的增量需求放缓,加上新增产能仍在不断增加,产能过剩的矛盾日益突出,行业产能利用率不足67-68%,部分地区不足50%,全行业生产、销售、价格和效益起伏不定,多数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去产能、调结构、稳增长、增效益将成为“十三五”期间,水泥行业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任务。

      二、水泥行业发展环境与市场需求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材工业“创新提升、超越引领”战略实施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是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夯实基础的重要时期。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水泥市场需求和水泥工业发展环境将发生深刻的变化。环境的新变化和业态发展的新变化,为水泥工业发展既带来良好机遇,又带来严峻的挑战。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补短板、调结构、增效益”是行业发展的主旋律

      水泥工业进入“十二五”以来,新的新增需求明显减缓,产能严重过剩和新的需求不足已经成为主要矛盾,由此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水泥行业应对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扭转经济效益下滑的有效手段。 “十三五”是水泥行业将进入控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新增新的需求,调整结构的转型升级转折时期。提高资源能源效率、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减少低标号水泥比例,提高功能品位向高端发展,向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将成为行业追求的主要目标。

      (二)、 “新四化”建设和我国经济整体由中低端发展向中高端发展为水泥工业发展开辟新的市场空间。

      未来五年,国内经济将处于“新常态”。我国固定投资增速虽将放缓,但城镇化建设的规模和质量都有增加与提升,特别是户籍城镇化率的提高与加快,必要的基础建设仍将有较大投资的持续。城镇基础设施、地下管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新农村建设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实施,新农村建设房屋材料和交通设施建设的需求增加,以及“十三五”仍有一批水利、高铁、公路、港口、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一带一落”牵动的产能合作和走出去步伐加快,为水泥产业的产品、装备、水泥制品以及水泥服务业发展提供较大的市场空间。

      (三)、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带动水泥产业在海洋工程领域开发新的需求。

      十八大报告提出海洋强国战略已成为我国和平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我国将从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推动海洋强国的建设。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特别是海洋工程的建设,如岛礁建设、港口建设等海洋工程建设,将带动各种特殊环境和不同特殊领域的特种硫酸盐水泥、普通、特种水泥(特种硫酸盐水泥)和特种工程材料的研发和应用,将带动海上建设需要的特种水泥材料和带动海面运输船舶和海工作业需要的各种新的高性能水泥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的开发与使用。

      (四)、“一带一路”战略落实,走出去发展,将成为水泥行业新增的市场空间。

      我国水泥工业无论技术装备还是大规模生产线的建设能力,工程总承包和各种服务都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在当前国内产能严重过剩的大环境下,水泥企业和水泥装备制造企业可依靠我国与相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贸易和合作机制,通过“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抓住推进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扩大规模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为切入口,推进海外水泥行业在国外发展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好海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带来新的机遇。通过走出去推进产能合作率先组织一批有能力的企业在国外发展。

      (五)、“补短板”向高端发展为水泥行业指出并提供了新的需求

      补短板着重要解决水泥产品结构以及开发新的需求改变用途结构,推动水泥行业开发改变功能、性能的用于已有建设领域和跨界领域的新的需求的低碳绿色新产品。增加高端产品适应特种工程特点要求和进入更广领域应用的产品、提升附加值的产品、精品与多功能制品等。短板既已有的短缺也是未来的短缺,这是行业结构调整的象征,也是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标志。为此,提升、扩展、开发新需求,既是对水泥行业提出新的挑战,又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

      (六)、资源、能源、环境约束和节能减排标准的提升与达标为水泥工业绿色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国家对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水泥工业绿色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发展所面临资源、能源和环保约束力日益加强,行业必须实现清洁生产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以废弃物替代资源能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水泥行业处置城乡垃圾、废弃物,成为既能生产物质资料,又能成为净化、美化环境的产业,又为水泥行业提供了发展提升自己的机遇,又提供了开发绿色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新需求。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办发(2016)34号文件《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联合会发布《建材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等;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着力压减过剩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把加快绿色发展、拓展延伸服务业、“走出去”国际化经营、改造传统产业向高端发展、促进现代化、智能化、绿色化,作为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主要支撑;为实现创新提升、超越引领世界水泥工业的战略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结构调整,坚持转型发展。把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作为发展的主要目标,引导要素优化配置,坚决遏制新增产能;加快压减和淘汰过剩和落后产能;加快改造提升水泥产业进而提升水泥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积极发展建材服务业,全面促进水泥行业向高科技、绿色发展和制造、服务业并举发展。

      实施创新驱动,坚持创新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在驱动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以科技创新提升改造水泥产业迈向中高端发展;以水泥“二代”技术装备达到国际领先,带动全行业的全面整体提升。

      实施节能减排,坚持绿色发展。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全面推进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推动水泥行业绿色发展,促进水泥工业向绿色功能产业转变。

      坚持开放发展,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充分发挥我国水泥工业的技术装备优势,加快国际产能合作。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资源,本着互利共赢,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实施水泥产业走出去“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和国际产能交流合作,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引领世界水泥工业发展。

      (三)、发展主要目标

      到2020年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向纵深转折取得阶段成果。产业结构优化取得重大进展,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基本解决,效益显着提高;水泥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更高,两化融合深度发展,产业集中度显着提高,国际竞争力、引领力进一步增强。

      

      

      四、结构调整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去产能,调结构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结构,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化解产能过剩,实现压减淘汰过剩熟料产能4亿吨。

      

      2、加快水泥产品升级换代,发展高端产品,延伸水泥产业链。

      

      开发生产系列化、标准化的特种专用水泥、发展高性能预拌混凝土及混凝土房屋配件、预拌砂浆、砂石骨料等。

      (二)、实施创新驱动,全面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1.加强技术创新,实施创新驱动

      依托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构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创新平台,支持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开展针对水泥行业特点的技术研发、检测测试技术研发和新型低碳水泥品种研发。以正在攻坚的“二代”技术装备创新研发与达标为牵引,实现水泥技术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参照“二代”提出技术装备研发的目标和达标的指标,全面推进水泥产业的技术装备创新与提升。到2020年,水泥、60%的生产线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支持水泥大型企业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重点研发突破智能制造、清洁生产等关键技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储备,构建专利组合和战略布局,加强知识产权建设和保护,鼓励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

      

      2.创新提升标准,促进转型升级

      修订并提升水泥行业产品能源消耗定额、污染物排放、产品质量等强制性标准,引导产业整体提升加快转型升级。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技术标准提升制定,推进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测试方法标准、应用规范标准、水泥行业绿色生产评价标准等制订。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水泥产品标准对比研究与制订,支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据市场需要,更多的制订协会团体标准。

      

      3.创新业态,加快发展建材服务业

      鼓励创新业态。推动大、中型水泥企业(集团),从单纯提供水泥基材料,向提供研发设计、工程建设、采购物流、营销融资、工厂维护和技术改造服务业转型;引导大型水泥企业(集团)向市场组合相关中介服务和采购销售等向电子商务发展,提高企业服务链和供应链资源集成配置,增加附加值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鼓励创新营销模式。在合理的区域市场范围组建联合销售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由企业共同出资、共同参股组建联合销售公司或联合投资管理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统一组织经营生产和销售,扩大规模优势,减少无序竞争。企业间可根据产能份额和市场情况综合进行市场配额分配,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稳定市场价格,实现行业在区域市场的效益提升。

      着力推动兼并重组减少企业数量,推进形成一批大型集团企业。运用政策推动兼并重组,以改变水泥行业企业数量多、管理水平低、众多企业效益差和行业集中度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劳动生产率低的局面。致力减少企业数量,“十三五”末在现有企业总数基础上减少四分之一以上,增加区域市场和全国市场产业集中度,作为推动和调整行业组织结构的主要任务。“十三五”末,水泥产业生产集中度达到80%。

      (三)、推进绿色发展,提升节能减排水平

      1、提升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

      继续支持对现有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加快新技术新装备如高效粉磨技术、高效能烧成系统技术、高效脱氮脱硫技术、燃料替代技术、协同处置技术、第二代新型干法集成创新技术、高效大型袋式除尘技术等不断提升不断推广应用。

      推进能源、环境合同管理,研究完善水泥行业清洁生产体系评价标准。加快推进水泥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做好生产前段排放控制、生产过程排放控制、生产末端排放治理等监督管理,实现达标排放。做到水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全行业覆盖。

      提高低品位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合理利用劣质原料和工业固废,推进生产环节固废“近零排放”。推广无铬耐火材料,防治重金属污染。

      全面推进水泥产业制定五年节能减排达标进程表和年度进度表,水泥产业“十三五”末全行业率先达标。

      2.发展循环经济

      支持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污染土壤和危险废物等。开展赤泥、铬渣等大宗工业有害固废的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研究;提升开展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副产石膏、矿渣、电石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在水泥产品中提高消纳产业废弃物能力,逐步增加可消纳固废的品种。

      3.加快低碳发展

      开发含能可燃废弃物替代燃料技术,鼓励生物质替代燃料的研发,提高水泥窑替代燃料比例,降低水泥工业化石能源的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实施水泥窑炉热工效率提升行动,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加快发展低钙硅酸盐水泥,推进镁质胶凝材料无氯化应用,研究新型低碳胶凝材料。开发水泥窑炉烟气中二氧化碳分离、回收和利用技术(CCUS)。加快碳资产管理系统建设,着力提升水泥企业碳交易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水泥企业加入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碳交易。

      

      (四)、加快两化融合,实施智能制造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15》,通过政策引导和鼓励,进一步加快推动水泥行业两化融合工作,提升水平全面推广,实现智能制造、控制、管理。

      深化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水泥工业中的系统应用,加快两化融合技术及管理体系标准制订与推广。重点推进水泥企业信息技术的综合集成应用,实现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过程的信息贯通。促进信息技术在节能降耗减排和循环经济等全方位应用,加快企业能源管控中心项目建设,推广水泥企业能效管理优化技术等。

      深化智能感知、物联融合技术、水泥生产全流程智能协同控制技术、生产智能监测及预警技术等在生产过程中的集成应用。推进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在线检测设备、固体废弃物智能化分选装备、智能化除尘装备等应用,推进水泥工业生产过程数字化、智能化、柔性化。重点支持开发适合水泥工业高温窑炉和大流量传输实时监测的温度、压力、质量、流量、物料成分等传感器,实现水泥生产过程数字化、可视化。开展包装“机器代人”等专项试点,应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开展智能工厂、数字矿山、工业机器人试点示范研究等。力争到2020年大中型水泥企业中全面应用智能制造水平的不少于200家。

      

      (五)、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实施“一带一路”战略

      1.扩展技术装备服务

      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做好引进来和走出去。继续发挥国内水泥成套技术、装备、标准与工程服务业竞争优势,提高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和占有率,重点保持并扩大在西亚、中亚、中东、北非、东南亚等区域市场的优势地位,积极开拓新兴经济体市场。拓展工程总承包业务领域范围。从重视单一水泥生产线项目承包向同时向余热发电、脱硫脱销除尘、垃圾焚烧等技改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从重视单一工程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和技术总承包复合发展。

      2.推进投资建厂和资本合作

      按照互利共赢原则,鼓励水泥行业骨干大中型水泥企业结合自身优势,通过资本运做,以兼并重组、参股入股等合资方式参与国际水泥市场的投资与经营。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支持在有市场需求、生产能力不足的发展中国家,结合设计、工程建设、设备供应等多种方式,联合第三方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共同建设生产线。支持有条件的优势水泥企业,通过全球资源利用、业务流程再造、产业链条整合、资本市场运作等方式,积极参与全球水泥产业分工和合作,“十三五”期间率先在国外的水泥产能达到一亿吨,全面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鼓励在我国围绕水泥相关领域设立国际合作研发机构、合作推进相关研究。

      3.拓宽合作路径

      鼓励水泥企业与下游产业如核电、高铁等装备制造企业密切协作,在“一带一路”沿线联合“走出去”。借鉴工业园项目建设经验,在有条件的海外地区,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多产业耦合发展的产业园区。

      

      五、重点推进的工程

      (一)、推进“去产能”减少低端产品工程

      以严禁水泥雷同技术新建项目,遏制盲目新增产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力度和工作力度,化解过剩产能,提高产能利用率为目标,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禁止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坚决按质量、能耗、环保、安全标准淘汰熟料产能4亿吨,严格生产许可证发放,停止生产32.5标号复合硅酸盐水泥。在争取获得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同时,行业骨干大型企业要尽社会责任,主动出资支持建立“去产能”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淘汰产能。同时开展行业自律,严控新增产能,引导落后、过剩产能退出市场,使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行业经济效益回升与提高。

      (二)、补短板向高端发展工程

      组织大企业、设计科研院所着力研究与突破水泥向新需求创新功能向高端发展,创新技术向新领域高标号发展的短板突破。围绕科技、信息、经济、建筑、国防建设的现代化需求着力攻坚,开发新需求新领域并实现向高端发展。着力研究开发特种环境、特种条件下海洋工程等应用的特种高标号水泥;着力突破在建筑、交通、国防等领域由于其进入的领域和应用方式改变而需要的水泥品种,以满足新需求。

      (三)、推进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工程

      争取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推动区域市场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变行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企业效益低和行业集中度低、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劳动生产率低的局面,致力减少企业数量,增加产业区域市场前四名企业和全国市场前十家企业的产业集中度,作为推动和调整行业组织结构的主要任务。“十三五”末,水泥减少四分之一数量的企业,产业的集中度达到80%,推进各主要产业一批骨干企业的形成。致力于有利兼并重组的优惠、补贴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创立基金补贴、碳交易、退出补贴等机制。用好用足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鼓励优势企业带头兼并与收购企业。从总体上提升水泥行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四)、实施创新驱动,推进“两个二代”工程

      制定2025中国建材技术装备创新提升规划,明确提升、达到跨越的技术目标并认真组织攻关实施。以正在攻坚的“二代”技术装备创新研发与达标为牵引,实现水泥技术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进而参照“二代”推动水泥产业提出技术装备研发的目标和达标的指标,全面促进水泥产业的技术装备创新与提升。到2020年,水泥有60%的生产线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五)、实施节能减排达标,推进水泥绿色生产、使用工程

      全面推进水泥产业制定五年节能减排达标进程表和年度进度表,水泥产业“十三五”率先达标。制定与实施绿色建材生产使用行动方案,从原料选用、产品加工过程到建筑使用都按可循环、低碳与绿色达标加以引导与推进;培育与建设绿色水泥产品应用示范工程50个;“十三五”绿色水泥产品在新建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10%以上;开发低能耗新产品以降低能耗和排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污泥和综合利用水、气、粉、尘减少各种污染与排放,使绿色水泥产品生产成为新的发展业态。

      六、保障措施

      (一)、发挥组织、协调与引领做用,强化规划的指导

      行业协会作为行业代表组织,应充分认识行业规划的重要指导作用和意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引领功能与作用,加强与行业有关部门及地方协会协调共同组织好本规划的实施,紧紧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强化规划与产业政策、标准规范的衔接,强化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依据规划和产业政策等组织实施相关建设项目,推进重点任务完成。各地方协会要结合当地水泥工业发展情况执行本规划,制定本地区水泥工业发展规划。同时要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评估机制,对规划的完成情况及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动态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以便修改。

      (二)、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善相应配套政策措施

      行业协会应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好协调服务提出行业政策建议。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完善或出台相应配套政策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

      政府应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实施绿色信贷(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强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价格、能源、环保等相关政策衔接。协会配合研究提出支持的重点技术项目清单,落实有保有控的差别化扶持政策。支持各类资本通过提供并购贷款、并购票据、直接融资等多种形式参与水泥企业兼并重组。协会要配合开展国际技术、标准、品牌等交流,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国别产业政策研究,搭建海外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品牌营销和技术标准体系的专业化服务平台,为国际产能合作提供服务。

      (三)、发挥协会的监督作用,改善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信息公开监督作用,改进完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业的管理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运行统计分析、预警体系,强化行业运行监测,适时定期向社会、行业、企业发布相关行业运行信息,及时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的制(修)定,支持建立行业信息库等。

  • 住建部:通报一季度全国转包违法分包查处情况

      近日,住建部通报了2017年一季度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一季度各地排查项目58589个,涉及建设单位42904家、施工单位48201家。主要内容如下:

      “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占八成

      各地共排查出1356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100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7.37%;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3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2.73%;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72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5.31%;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10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0.74%;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113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3.85%。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600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886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37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64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9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6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770家。

      各种措施严惩违法行为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吊销资质、限制投标资格、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终身不予注册、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149家,吊销资质的企业1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24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420家;责令停止执业1人,吊销执业资格2人,终身不予注册5人,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个人151人;罚款总额6148.84万元(含个人罚款187.97万元)。

      四省市查处力度大

      从各地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看,贵州、上海、北京、重庆4省(市)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219个、106个、100个、96个。

      从查处的转包、违法分包等4类违法行为看,湖北、辽宁2省查处项目相对较多。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上海、天津2市处罚力度较大。

      对以上查处工作力度大、位居前列的省、直辖市予以表扬。对江苏、福建、湖南、广东等报送数据不及时、把关不严的地区提出批评。

  • 住建部:通报批评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河南泰吉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通报,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据造价168了解,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河南省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委托有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群众举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进行了调查。

      经查,河南泰吉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其中,河南泰吉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河南昱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家企业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过程中,华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过程中,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过程中,均存在企业业绩弄虚作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对上述6家建筑业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1年内,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受理6家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 湖南省:关于召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信息采集工作会议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召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信息采集工作会议的通知

      湘建价建〔2017〕38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为准确采集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信息,真实反映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水平,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湘建价〔2015〕33号)规定,经研究,定于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9点在省站一楼会议室召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信息采集工作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自理,请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派有关人员准时参加。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6月5日

  • 贵州省:2017年我省造价站工程项目造价审查工作简报

      截止6月2日,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共收到108个项目的造价审查任务,完成59个项目的审查意见书,完成约89.56亿元工程建设费用的审查工作(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核减的项目有38个,核减金额约3亿元;工程建设费用核增的项目有4个,核增金额0.0293亿元;工程项目审核增减为零的项目有17个)。本站正在受理的工程项目有2个,其余工程项目因基础资料不齐全待受理,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一、在对送审项目造价文件审查过程中,存在以下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1、送审项目基础资料不规范,造价文件需按照贵州省交通厅发布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审查规定(试行)》进行编制。
      2、送审项目造价咨询意见的水平、深度参差不齐,给我单位造价审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根据各项目咨询工作质量把握审查深度和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中,交通组织费(或安全措施费、保畅费、临时交通组织措施费、交通协调费),设计图纸应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设计出养护工程维护施工作业区各类标志数量及人员配置情况等,预算编制也应按照设计图纸计算该部分费用。
      二、基础资料不齐全或基础资料存在问题的项目如下:
      1、望安高速WASGZ合同段FJ标段沿线房建设施规模扩大设计变更预算;
      2、望安高速K1+900~K20+200、K21+780~K70+023.607段路基填方96区填料设计变更预算
      3、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
      4、清镇匝A收费站改扩建工程预算;
      5、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优化设计变更预算;
      6、清织高速公路清镇服务区、匝道、连接线路面设计变更金额;
      7、遵毕高速公路增设金沙服务区设计变更预算;
      8、兰海高速(崇遵段)遵义超限检测站建设工程决算;
      9、罗望高速第五合同段ZK47+370~ZK47+540段软土路基改桥设计变更预算;
      10、德务高速公路附属工程预算;
      11、江津(渝黔界)经习水至古蔺(黔川界)高速公路(TJ11合同段)K86+135临江庙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2、望安高速ZK33+162~ZK33+588段路基左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3、望安高速ZK33+612~ZK33+780段路基左侧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14、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2标段威宁东互通弃土场优化及收费站场坪扩容设计变更预算;
      15、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凌子山大桥改路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
      16、六盘水至威宁第LWTJ-13标段威宁服务区施工图设计变更预算(服务区扩容);
      17、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LWTJ-15标段李子沟特大桥设计变更预算;
      18、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9标段YK51+895~YK52+080段路基滑坡设计变更预算;
      19、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0标段K62+855路基改桥设计变更预算;
      20、六盘水至威宁高速公路(黔滇界)段第LWTJ-11标段ZK68+630~ZK68+940左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21、六六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K72+190--+310右侧边坡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金额;
      22、六六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中寨隧道左线出口ZK69+086--ZK69+190段滑坡治理设计变更金额;
      23、余安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PLTJ-7标段YK60+390~YK60+600右侧高边坡设计变更预算;
      24、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三合同段YK69+490~YK69+890右侧边坡防护设计变更金额;
      25、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三合同段新场南互通匝道AK6+500~AK6+760段右侧边坡防护设计变更金额;
      26、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五合同段高峰隧道煤系地层瓦斯处治设计变更金额;
      27、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五合同段高峰隧道出口顶部边坡治理设计变更金额;
      28、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六合同段K98+470~K98+685段路基左侧填方处理设计变更金额;
      29、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六六高速第六合同段K87+600~K89+200岩脚服务区扩容设计变更金额;
      30、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G56杭瑞高速(铜仁境)镇家屯大桥上行2号至5号墩右侧水毁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31、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G56杭瑞高速(铜仁境)德旺连接线水毁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32、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G56杭瑞高速(铜仁境)上坝大桥12号墩上行右侧水毁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33、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G56杭瑞高速(铜仁境)K1410+095~K1410+137.72段上行右侧路堤水毁治理设计变更预算。
      请以上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按照附表所示,查询项目造价审查的基础资料报送情况,尽快补充缺少的基础资料,报送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
  • 国务院: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我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个深入” 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广泛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宣传贯彻、“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一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促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基层落地生根。

      同时,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向社会广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例,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和监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狠抓培训 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在活动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深入开展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

      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技能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

      严格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制度,积极推行体验式安全教育等新方式,提升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形成常态化的培训机制,不断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监管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按照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工程建设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人员、每个岗位。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积极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式,以规范高效的监管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结合实际 各地出台实施方案

      自2002年6月开始,我国已经连续15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是第16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纷纷制订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一系列安全宣传、安全文化、安全培训活动,进一步坚守红线意识、推动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

      记者从江苏省近日公布的活动方案中看到,该省将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观摩活动,通过现场观摩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示范企业,推广其先进做法;开展“话改革、谈责任、保安全”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生死之间”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家谈活动;开展“肩扛责任、心系安全”系列安全文化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一线行”采访活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河南省郑州市将在“安全生产月”举办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文化周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以及“安全生产中原行”等系列活动。

  • 国务院:社保全国联网打击建造师挂靠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7年7月底前,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将正式开通上线,实现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用、招投标、社保等数据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

      自2015年以来,国家不断加强社保联网建设。今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明确,将在年底基本实现全国社保一卡通。而《通知》发布后,业内人士都在讨论,社保全国联网后,建造师证书挂靠将彻底终结。

      从规定来看,社保全国联网后,“人证合一”将是基本要求。也就是说,建造师社保缴纳单位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一致。目前,业内所说的建造师证书挂靠主要是指“人证分离”的情况,尤其是“考证族”,“建造师”本身并不从事建筑业,其将证书挂靠在企业,企业以此承揽工程,其工作单位与建造师证书挂靠单位不同。更有甚者,在社保未实现联网之前,一个证书同时挂靠多个项目的现象也并不少见。这种现象,为工程质量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可以说,“人证合一”将杜绝“人证分离”、“一证多挂”现象,为行业持续发展扫清障碍。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社保全国联网后,“建造师”社保缴纳单位和证书注册单位一致而“建造师”本人并不在该单位工作的“人证合一”现象,也应该引起全行业警惕。从某种程度上说,挂靠现象能够长期存在,主要是市场的刚性需求让某些企业和“考证族”形成了“合谋”。要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还需要从市场发展角度建立长效机制。

  • 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情况公示(2017年第10批)

    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在我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3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建筑业管理处咨询。

      联系电话:010-59958817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

    1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有效期延续)

  • 阳江市:关于广东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和换证的通知

    关于广东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和换证的通知

    各县(市)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和换证实施方案》的要求,原“六大员”证书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要完成新旧证书换发工作,为更好地将我市原开展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工作,过渡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我中心将组织持有“六大员”证书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经统一考核成绩合格,可申请换发相应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三个月内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其证书将被注销。现就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后换证的岗位:

      原施工员(对应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设备安装专业)、质量员(对应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设备安装专业)、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岗位,安全员不在本次换证范围。

      二、继续教育和换证时间安排:

      1、根据省教育协会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阶段性工作安排通过继续教育及考核,完成新旧证书的换发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我省2013年以前(包括2013年)颁发的施工员、质量员(质安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卡片式《,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可通过继续教育,于2017年6月31日前完成新旧证书的换证工作。(阳江市建设类培训中心考试日期定在2017年6月15-16日,未有报名的抓紧时间报名。)

      2)、对于2014年以后(包括2014年),由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可继续正常,2017年12月31日前,须通过继续教育完成新旧证书的换证工作,也可以在今年自愿申请参加继续教育换取住建部统一证书。

      2、从2016年7月18日起我中心将接受报名,视开班人数而定,满80可开班,并组织参加全省统考,考试时间由省教育协会统一安排。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换证申请表》1式二份(单位加盖公章);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换证汇总表1 份(一个岗位一份名册,一份电子版);

      3、正反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1份(加盖单位公章);

      4、原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学历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加盖公章)

      6、一寸白底彩照相片三张(按《申请表》备注上要求贴在申请表上)。

      四、收费标准:每证450元(包含培训费、教材费和办证上费等)。

      五、报名缴费时间:2016年7月18日接受报名起,经审查合格后到中心财务交费,

      收款单位名称:阳江市建设类培训中心

      开户行:广发行阳江江城支行

      开户帐号:119004516010002461

      联系人:陈秋明(财务)、赵良敏(教务)

      联系电话:3420833

      六、上课和考试地点:阳江市石湾北路汇金大厦402室

      阳江市建设类培训中心

      2017年5月25日

  •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建筑安装工作量”的进一步说明

      广东省水利厅以粤水基〔2006〕2号颁发了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定额与相应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规》”)。鉴于近期一些造价咨询单位对《编规》中“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含义存在不同理解,现进一步说明如下。

      《编规》及我省现行有关补充规定中的“建筑安装工作量”(或称“建安工作量”)是指建设项目工程费中的建筑工程费及安装工程费的合计。具体为《编规》项目划分中的第一部分建筑工程费、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中的安装费、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中的安装费及第四部分临时工程费之和。

      特此说明。

      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造价定额站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 江苏省:常州改革评标办法 遏制围标串标和恶意低价抢标

      江苏省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该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全面推行“三合一”综合评估法、“ABC”合成评标基准价办法。此举旨在遏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抢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三合一”综合评估法即采用投标人信用、价格、技术3个因素所占比例分别为2%~7%、≥88%、≤5%,按百分制进行评标的办法。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经历及业绩部分奖项记分,不再作为评标加分依据。“ABC”合成评标基准价办法是依据相关公式确定评标基准价的办法。

      通知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全面推行“三合一”综合评估法、“ABC”合成评标基准价办法。市政(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投标可采用“ABC”评标办法、最低价或次低价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必须采用电子化招标和资格后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控制价超过1.5亿元的可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必须实行暗标且远程异地评标,技术标评委应全部远程异地抽取。

      通知强调,除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外,特大型及以上工程项目招标人可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增设且仅能增设“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招标条件。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合法设置评分条件。施工监理招标控制价在30万元以下的,实行“三合一”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办法。采用“三合一”评标办法的招投标项目,所有评标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终累计评标得分相同的,按企业信用分高低确定投标人排名次序。

  • 北京市:转发市混凝土协会关于停止“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荐名录”试行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市混凝土协会关于停止“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荐名录”试行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7〕188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混凝土协会《关于停止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荐名录试行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知悉并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6〕14号)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即时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荐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发〔2015〕149号)”和“关于转发市混凝土协会《关于发布2016年度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站点)推荐名录的通告》的通知(京建发〔2016〕203号)”同时废止。

      附件:市混凝土协会《关于停止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荐名录试行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关于停止“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荐名录”试行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站点):

      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荐名录工作自2015年开始试行两年来,在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2016年10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6 ]14号),其中提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委托的评估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每季度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状况进行评估;鼓励工程各参建单位参考评估结果选择确定技术质量保障能力强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为此,停止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混凝土承包商推荐名录试行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混凝土协会

      2017年5月12日

      (承办部门:科技部 承办人:周成斌 联系电话:63978522)

  • 北京市: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17〕195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关于开展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建质安函〔2017〕19号 )和《2017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京安办发〔2017〕1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2017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

      (联系人:魏巍;联系电话:59958843)

      附件:

      2017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年初在北京考察城市规划建设和冬奥会筹办工作中提出的“安全生产必须落实到工程建设各环节各方面,防止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施工,做到安全第一”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开展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为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自2017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贯穿全年。

      四、参加活动对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处室、事业单位,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和相关单位。

      五、组织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17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承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副组长:凌振军 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

      魏吉祥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李丽华 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

      郑 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主任

      成 员: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主管副主任,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六、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市级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1.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6月1日举行“安全生产暨绿色施工整治月”启动大会,对2016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组织标准化工地观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有关部门领导讲话并宣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2.举办2017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为促进广大安全生产从业者积极主动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于3月份启动“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分别组织复赛和决赛,赛后将对获奖个人和获奖集体进行奖励。

      3.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进行宣传表彰。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评选于5月底结束。安全生产月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荣获“十佳”协管员、“十佳”青年、安全管理标兵和突出贡献奖的先进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利用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及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动员推荐单位广大职工礼赞榜样、学习榜样。同时举办颁奖典礼,对获奖的参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4.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按照《北京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确保提升行动按步骤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工程参建单位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舆论宣传,把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半年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各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动员,制定有力措施,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半年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加大整治力度,对积极落实提升行动的单位全市表扬,并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

      5.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结合相关检查、调研活动,进入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6.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为强化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作了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系列教育光盘、编制了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将发放给各相关单位,充实安全培训教育素材,普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7.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为整治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按照《2017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重点》,安全生产月期间,建设系统将组织防汛、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临时用电及食品卫生安全,绿色施工,中高考服务保障工作的专项检查。

      8.组织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验式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7〕68号 )和《关于推广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的通知》(京建发〔2016〕73号)要求,督促各相关单位坚持开展好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9.加快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一是坚持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抓手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为抓手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根本思路,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实施企业安全总监和项目安全总监制度,进一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二是加快修订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政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拆除工程备案申请要件及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及属地监管责任,解决建筑拆除工程长期以来存在的管理职权不清的问题;四是继续研究体验式培训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力求体验式培训教育形成制度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及要求

      1.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牵头,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等文件组织一次系统地学习研究,掌握企业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结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邀请专家对2016年新出台的《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新标准规范组织一次学习。要对新入场工人进行警示教育和体验式培训教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验式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入场工人必须于5月31日前组织一次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

      2.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氛围

      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在企业和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专栏、开展图片展览、播放教育影像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单位要结合2017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有关奖项评选活动,对本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广泛宣传,树立优秀典型,号召广大职工礼赞榜样、学习榜样。

      3.加强隐患治理,坚决杜绝事故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以最高的目标、最严的标准和最重的处罚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必须以“零事故、零死亡、零火灾”的目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用最严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要重点检查深基坑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高大模板和高大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高温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火灾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监督执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是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4.及时进行总结,按时上报材料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各单位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办ppp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公益培训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公益培训

      “回报社会、感谢同仁”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大型公益培训于2017年4月27日—28日在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特邀《双赢之道》主编,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中国(PPP)项目业界名师尹贻林教授携三位名师传道解惑。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晓红在欢迎致辞中提到:为使内蒙古自治区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精准掌握和实施(PPP)项目的操作程序、要领及关键点,广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咨询行业的稳步发展,特邀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的精英团队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领域和行业同仁传经送宝。

      尹贻林教授在授课中指出: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等系列政策及指导意见。同时,尹教授还针对如何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的预期管理、PPP项目评价VFM(物有所值)、政府方运作模式、如何选择PPP咨询服务机构、P P P咨询服务机构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社会资本方的选择、社会资本的履约管理等问题的关键点做了细致的讲授。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PPP项目业界名师王翔博士及李冉老师、译筑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王思远、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BIM中心总监李强、项目管理中心总监陈瑞分别就“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审实务”、“PPP财务筹划、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EBIM平台精细化项目管控”、“BIM技术与应用”、“BIM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生动详尽的讲授。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一直致力于将建设工程咨询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价值观、创新能力和战略目标、“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深入推广,将“永泽建管”打造成全国建设工程咨询行业的知名品牌,更好地服务于政府、回馈于社会。


  • 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建市[2016]9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

      (一)充分认识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意义。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二)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模式。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三)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二、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阶段。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五)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可以是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

      (六)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选择。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总承包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设备采购方案、施工计划、工程业绩等。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合同的制订可以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七)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基本条件。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

      (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基本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具有相应工程业绩。

      (九)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十)工程总承包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分包的管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十一)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特点,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工程管理与协调制度,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合理调配设计、采购和施工力量,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控制。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分包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风险管理。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公平合理分担风险。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向工程总承包企业出具支付担保。

      (十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管手续。按照法规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单体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的设计、施工企业,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相关许可和备案表格,以及需要工程总承包企业签署意见的相关工程管理技术文件,应当增加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等栏目。

      (十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修。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的,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组织分包企业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提升企业工程总承包能力和水平

      (十五)完善工程总承包企业组织机构。工程总承包企业要根据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企业组织机构、专业设置和人员结构,形成集设计、采购和施工各阶段项目管理于一体,技术与管理密切结合,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组织体系。

      (十六)加强工程总承包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要高度重视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及从事项目控制、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加强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并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践中锻炼人才、培育人才,培养一批符合工程总承包业务需求的专业人才,为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提供人才支撑。

      (十七)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要不断建立完善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在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标准体系。加强对分包企业的跟踪、评估和管理,充分利用市场优质资源,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项目管理软件,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网络平台,完善相关数据库,提高数据统计、分析和管控水平。

      四、加强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组织和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工作,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领导,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明确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解决制约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有关问题。

      (十九)加强示范引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引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从重点企业入手,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工程总承包的供给质量和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扩大工程总承包的影响力。

      (二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过程中,行业组织要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协助政府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人才培训,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经验交流,促进工程总承包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5月20日

  • 中建西北院:入选住建部“全国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单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选择40家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入选其中。

      据造价168了解,选择这40家企业为试点,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所提出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以达到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培养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的目标。”

      根据住建部要求,中建西北院作为试点企业将创新管理机制,研究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等文件,创新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实现重点突破,探索适用的试点模式;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拓展业务范围;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积极延伸服务内容,提供高水平全过程技术性和管理性服务项目,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积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经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 北京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部署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5月1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召开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会议,各区住建委、房管局,委施工安全管理处、法制处、综合审批服务处、征收拆迁管理处、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施工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参加了会议,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有关领导应邀参加了会议。

      为加强全市建筑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明确各参建单位拆除工程主体责任,提高管理水平,施工安全管理处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在会上进行了宣贯,要求各区住建委、各相关处室认真研究,尽快反馈修改意见。会上,东城区住建委和通州区住建委分别就本辖区开展建筑拆除工程管理情况做了经验介绍,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处迟尚城副处长就企业信用监管的有关政策做了详细解读。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王承军副主任指出,此次会议的目的是落实隋振江副市长在《市长电话要情》上的批示精神以及徐贱云主任有关批示要求,强调《市长电话要情》上反映的“有关施工管理方面的来电反映增多”情况,各单位必须逐一排查,核实属实的要严肃查处。就本市建筑拆除工程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他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尽快形成文件,进一步明确建筑拆除工程备案的规模、申请要件及参建各方的责任,月底前要出台;二是要明确建筑拆除工程的管理要求,结合建筑拆除工程的特点,赋予监管部门合理的监管责任和监管内容;三是对于不需要备案的建筑拆除工程,要对参建各方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他强调,市住建委将在6月份组织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文明施工的专项整治活动,要查处一批曝光一批企业。各单位要组织一次专题会,将此次会议要求进行传达,确保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到位。

      会后,市住建委和市城管执法局就《市长电话要情》上反映的问题,联合要求所属八个区住建委逐一调查核实,要联系来电市民核实通报情况,在周一前报市住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市住建委将对有关违法违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或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 陕西省:安康市质监站举办培训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不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安康市质监站日前举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宣贯培训班。

      本次培训旨在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帮助各单位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和理解新版规范修编的背景、基本要求和主要技术内容,准确掌握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组织方式、验收实践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解决办法,加强混凝土结构施工管理和过程控制,不断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推动安康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

      培训会上重点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进行了讲解,对新规范的技术内容进行了解析,着重讲解了新旧标准、规范的不同和修订部分出台的背景、原因,结合案例分析了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对新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的修订依据、适用范围及强制性条文和技术内容进行了逐条讲解,并现场就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整个培训深入浅出、注重实践、结合案例、通俗易懂,参会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宣贯培训班,切合实际,获益匪浅,达到了预期目的。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经济要素,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切实以开放促创新、促改革、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树牢开放发展新理念

      1.突出招商引资在培育发展新动能中的地位。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招商引资作为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途径,汇聚加快发展的积极因素和强大合力。坚持以调整结构、补齐短板、促进创新、改善民生为方向,进一步扩大引智引资引企总量、提高质量效益水平,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2.聚焦优势产业、重点领域。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全部向外来投资开放。支持各地瞄准产业中高端和中高端产业,广泛汇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企业和项目,大力招引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牵动性强的重大项目,补齐、壮大、拓展创新型现代产业链条。严把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关口,避免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低产出的落后项目。

      二、大力促进精准招商

      3.依法制定和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各市、县政府及开发区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深入落实国家、省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财政性奖励等支持政策,通过多种渠道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增强我省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申请“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各类专项扶持资金。对重大产业项目,参考项目落地成本、投资进度、投产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对经济发展贡献度,分别在项目开工、投产和达产后,可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4.加大金融支持。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性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支持重大招商项目融资。鼓励各地依法合规以股权投资形式参与招商项目,并选择灵活退出机制。鼓励吸引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在我省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市、县政府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上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定额度贷款贴息。

      5.加强土地供给保障。对省重点调度的招商引资项目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对省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产业且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三、创优招商引资环境

      6.提升招商引资平台功能。坚持节俭务实高效原则,精心策划一批招商推介活动,组织一批境内外重要投资促进活动,打造好与央企、外企、民企、侨企合作和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等平台。对有实质性招商引资任务和目标的出国(境)团组,优先给予支持。支持开发区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内部分配机制,探索实行聘任(用)制、竞争上岗制、绩效考评制。完善开发区统计制度和转型升级评价办法,突出开发区分类考核,对考核先进的开发区在项目、资金、土地、扩区升级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统一的招商引资推介项目库、综合管理平台,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分别按内资、外资牵头负责,通过政府网站等对外发布,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7.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坚持依法办事,依法依规惩处故意刁难投资者、吃拿卡要、勒索企业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严禁以检查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认真履行依法和完善程序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企业诚信经营的激励约束。

      8.持续完善公共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搭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绿色通道”,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建设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广泛听取投资者诉求,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做好外来投资人员住房、落户、子女上学、医疗服务、职称待遇等服务工作。支持各地为企业配套提供员工公寓,企业自建公租房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建设合资医院、国际学校或开设国际部。

      四、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9.汇聚多元化招商力量。各地要将事业心强、开拓进取的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工作一线,打造高水平、专业化招商队伍。支持各地建立产业招商联盟和招商引资智库,建立公司化、专业化招商机构,鼓励政府购买社会招商服务。充分利用各类商会和行业协会开展委托招商、代理招商等,提升招商活动市场化水平。对成功引进省外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根据引进项目类型和实际到位资金额,按有关规定由项目受益地(园区)给予相应奖励。

      10.加强招商引资考核激励。继续将招商引资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入招商引资实绩。对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开发区给予奖励,并优先安排土地、能源等指标。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容错免责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区别对待依法依规为企业办事情与谋取私利行为、官商之间正常往来与利益输送行为、无意过失与失职渎职行为。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

      各地招商引资情况每月5日前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

  • 广东省:关于催报201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7〕126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296号)的有关要求,在广东省境内工商注册,并持有国家或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和《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证书》的企业,应在规定日期前完成数据填报,但截至4月底,仍有部分企业未上报数据。为此,特发通知,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名单见附件)于6月9日前凭粤建通法人卡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中的“广东省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平台(工程勘察设计)”,完成数据填报。对逾期仍未填报的企业,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列为动态核查的对象。

      附件:未报送201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企业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10日

  • 陕西省:修订3项、废止1项工程建设标准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管理办法》的规定,日前,省住建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我省4项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了复审,其中修订3项,废止1项。

      据造价168了解,由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陕西省房屋建筑震后重建抗震设防暂行规定》(陕建发〔2008〕145号)自即日起废止,《施工现场临时性建筑物应用技术规程》(陕建发〔2010〕272号)、《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建设评价标准》(陕建发〔2014〕126号)、《陕西省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导则》(陕建函〔2008〕408号)3项标准已被修订。

      按照要求,从5月12日起,凡公布废止的标准均被禁止使用,各设计、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凡需修编的标准,各原主编单位应积极做好修编工作,上报修编计划。

  • 甘肃省:向央企推介十五个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今年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铁路、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全力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吸引力,5月8日,该省发改委组织召开全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建设座谈会,向受邀参会的中国中铁、中铁建、中交建、中建总公司等大型央企介绍了该省PPP项目相关政策规定,并重点推介了15个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据介绍,此次重点推介的15个重大项目都是经过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反复论证,认真筛选而出的与国家总体规划紧密相关的投资项目,且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很快就可以投入实施。15个项目估算总投资2871亿元。

      其中,中卫至兰州客运专线(甘肃段)、兰州至张掖三四线铁路、兰州至合作铁路、柳沟至敦煌客运专线、西宁至合作至成都铁路(甘肃段)、平凉至庆阳铁路等6个铁路项目,甘肃境内总长1258公里,总投资1439亿元;彭阳(甘宁界)至平凉至大桥村(甘陕界)高速公路、柳格高速中的敦煌至当金山口段、武都至九寨沟(甘川界)段高速公路、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张掖至扁都口段、合作至赛尔龙(甘青界)段国家高速公路、赛尔龙(甘青界)至郎木寺(甘川界)段高速公路等6个高速公路项目及2个一级公路项目,甘肃境内长度841.93公里,总投资1172.33亿元;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1个,总投资260亿元。

  • 肇庆市:关于2017年度肇庆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 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问题的公告》

      一、背景

      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完善。2015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政策执行口径和管理要求。《通知》和97号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保证该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实施,解决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中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97号公告附件《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关系,及其报送时间要求。

      97号公告所附《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其报送时间,应当按照97号公告规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简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以下简称《优惠明细表》)填报内容,明确填报口径。

      政策调整后,《优惠明细表》中的部分内容纳税人将无法填写。为解决该问题,《公告》规定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在填写《优惠明细表》时,仅填写第10行第19列,其他内容不再填写。

      《优惠明细表》第10行第19列数据,应当来源于《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的相关行次,并保持数据一致。

      三、《公告》执行期限

      《公告》仅适用于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 图解:广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图解:广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 住建部:决定调整《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有关考核指标

      5月3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决定调整《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有关考核指标。根据有关要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不再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考核指标。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指标的考核要求为: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地级以上城市至少2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指标的考核要求为: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2-3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副省级以上城市3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指标的考核要求为: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县域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按照系列标准解释,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指由城市(县、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指导、管理本行政区域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园林和城市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

  • 广东省:全省城市桥梁管理培训班在广州召开

      5月5日上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广州召开全省城市桥梁管理培训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有关同志,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城市桥梁主管部门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全省各县(市、区)城市桥梁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共约22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2017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建成市域城市桥梁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我厅于2016年10月对原省级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扩容和升级,将系统覆盖范围扩展到县(市、区)一级,升级后的系统涵盖“档案管理”“数据信息”“日常巡查”“常规定期检测”“特殊检测”“BIC评价”等模块,基本实现了城市桥梁信息的动态管理。为使全省各地更好地使用该系统,提高系统有效性,此次培训邀请了系统开发单位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升级后的省级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辅导,有效增强了学员们对该系统的认知和使用能力。韶关市向学员们分享了该市城市桥隧检测养护信息系统的平台组成和平台亮点,该系统平台的建立能基本实现辖区内城市桥梁的多桥联动和互通共享,高效精准地实现城市桥梁的动态管理。

      培训还邀请了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对城市桥梁基本知识、城市桥梁检测与管养、城市桥梁病害及维修加固等方面进行系统讲解,向学员们普及了城市桥梁养护维修加固基本常识,提升了学员们城市桥梁管理专业化水平。现场培训氛围良好、学习气氛浓烈,培训班结束后各位学员与专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互动。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大力推动省级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向县(市、区)一级的有效覆盖和使用,力争在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各地级以上市市域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省城市桥梁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管理。

  • 陕西省:开展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的服务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5月至8月对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包括所有取得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质的本省企业及省外入陕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其中,工程监理企业每个地市随机抽查监理项目10个,主要检查方向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每个地市随机抽取10个,主要检查2016年1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项目。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明确,主要围绕:监理企业的项目监理班子人员和项目总监配备情况、项目总监是否依法到岗履职及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情况等;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服务收费情况,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等。

      检查将分陕南、关中、陕北和西安四个组,每组9人,其中包括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各领域专家6人。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地市主管部门全面排查、省厅检查组随机抽查的方式。2017年5-6月份为企业自查和地市主管部门全面排查阶段, 7-8月省厅检查组将对各地市进行专项检查。省厅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于6月15日之前将企业信息录入我省建筑企业一体化平台。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属地相关企业一个不漏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书面材料,于6月30日前报省厅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各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提供相应文档资料。同时,各组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内容,准确把握检查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被查企业充分沟通,公正、合理确定检查结论,并在检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 住建部:京津冀开展工程计价体系一体化试点

      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批准开展京津冀工程计价体系一体化试点。

      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工作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北京、天津两市建委共同推动。开展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试点,实行京津冀统一造价信息、统一计价依据、统一计算规则和方法,是促进京津冀建筑市场融合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统一开放市场,探索共建共享计价依据的有益尝试。

      据悉,三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创新工作机制,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创建工程造价信息形成和发布的一体化机制,构筑京津冀共建共享工程计价依据和监管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 江西省:五举措贯彻《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日前,江西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提出五点贯彻要求,具体如下:

      一、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二、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试行事后报告制度。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应先获取项目招标编号。

      三、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设计方案招标和设计团队招标,在我厅相配套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出台前,评标办法由招标人依法依规自行制定,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房建及市政工程设计子系统2017年5月1日同步更新,招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供投标人浏览下载,投标人携带纸质标书参加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

      五、事后报告制度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监管的新模式,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 广州市:再编制两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日前,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获悉,《广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80处)和《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88处)(以下统称“保护规划”)的专家论证会已经同意将上述规划成果提请市名城委审议,现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广州市国规委(名城办)对广州市第二、三批历史建筑进行了逐栋的入户调查,在首批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了保护规划文本内容和图则形式,并多次征求了市名城委专家意见。规划编制过程中,还组织召开多次专家评审会,并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

      “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和保护图则。文本包括:总则、分类保护、保护范围、核心价值要素和空间环境保护、历史建筑的利用、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附则七个章节。保护图则由2张图组成,一张法定保护图则和一张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

      历史建筑与文物建筑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不同,历史建筑要保护的是历史风貌和价值要素,在此基础上鼓励活化利用。因此“保护规划”的内容和要求都在保护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保护责任人合理使用和改造的限制。

      本次规划将图则内容和版式进行了优化微调。首先,第二批保护规划的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将部位、材料、构造、装饰四类价值要素合并,避免分类模糊。其次,第三批规划图则在第二批的版式基础上又增加了“建议保护价值要素”一栏,将具有一定价值,但因在修缮维护过程中可能需要更换改造而不宜列入核心价值要素的部位列入其中。

      保护规划公告实施后,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要求,在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对历史建筑建立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制订年度修缮计划,完善修缮指引,为保护责任人提供咨询服务。

      “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后,广州将着手开展广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的名录申报工作,并同时开展入户调研。

  • 住建部:刘东卫提倡完善制度建设, 提升“中国建造”品牌

      造价168了解到,5月10日,我国将迎来第一个“中国品牌日”。国家设立“中国品牌日”既是全面实施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重大战略的转型时刻,也代表了未来我国“产品消费的数量时期”进入“品质消费的质量时期”的升级方向。在建设领域,打造“中国建造”品牌成为行业一项重要目标,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东卫认为,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品质。

      刘东卫认为,中国品牌建设的核心是产品的质量和品质,当前,中国品牌建设存在亟待解决的四大突出问题,一是我国品牌发展严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二是整体来看产品质量和品质不高,三是全社会的品牌建设及其产品质量意识淡薄等认识问题突出,四是国家各个层级对品牌及其产品质量的法规制度建设亟待完善,应下大力气从以上四个方面系统性地全面解决。
      他表示,与世界建筑产业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业仍存在着资源消耗较高,劳动生产率较低,建筑质量安全存在一定隐患等问题,制约着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升级。我们要努力实现建筑业从过去依靠规模数量扩张、低价建造成本、不注重环境保护的发展模式,还应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建筑品质法》等法规制度。
      从建筑业打造“中国建造”品牌来看,要更加注重质量与品质,当务之急是要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一是全面提升建筑及其产品相关建设标准,二是从制度上杜绝招投标中“低价中标”的做法,三是大力推行《住宅性能认定标准》。(来源:中国建设报)
  • 宁夏:我区今年起推行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形成涵盖全产业链的产业集群

      4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起我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各级政府投资的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养老等公益性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机场、车站、机关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优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或单体超过10000平方米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建设项目,应因地制宜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

      装配式建筑有节能环保等优点,抗震性也高于同等类型的现浇混凝土建筑。我区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银川市列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2017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地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2025年达到30%以上。

      我区将在财政、土地、税费等方面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计划到2020年,全区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建成5个以上自治区级建筑产业化生产基地,创建2个国家建筑产业化基地,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

  • 住建部:赴我市检查2016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了解各地2016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4月11日派出专项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我市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制订的政策、措施情况,随机抽查在建项目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认真总结我市近年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组织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全力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

  • 安徽省:审计厅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017年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发展、改革、安全、绩效”目标,全面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努力推进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根据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2017年计划安排6大类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审计

      1.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扶贫审计

      3.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二、财政审计

      4.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5.2016年度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6.2016年度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7.重点事项审计调查

      8.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资金审计

      9.全省公立医院债务甄别审计

      10.2013-2016年度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11.资源税改革政策落实与征管情况审计调查

      三、公共投资审计

      12.全省灾后水利水毁修复项目审计

      13.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四、经济责任审计

      14.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5.省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6.省属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7.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五、资源环境审计

      18.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19.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 发改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7〕498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请示》(粤发改交通〔2016〕686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广州市重点区域、新区建设和南沙自贸区发展,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提升综合交通枢纽接驳水平,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原则同意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考虑到建设规划项目合理工期安排,将建设规划期调整为2017-2023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加强设施、人员配备。同时,研究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多制式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对于连接城市副中心及郊区组团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应优先采用市域快线。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项目审批(核准)工作不得进一步下放、转移审批(核准)权限,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

      四、本期建设项目要做好与铁路广州站、北站、东站、南站及南沙站枢纽等重要交通枢纽的规划无缝衔接,换乘设施工程应一次建成,可分期投入使用;不能一次建设成的,应充分做好预留。重要的地铁换乘枢纽应尽可能实现不同线路间同台换乘,不能同台换乘的,通过建设或改造配套换乘设施实现便捷立体换乘。

      五、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我委将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六、请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附件: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5日

  • 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将其作为推动建筑施工方式变革、保护生态、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大事来抓,各项工作初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我省装配式建筑处于起步阶段,并且以钢结构为主。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我省使用钢结构建筑共35.81万平方米,占同期全省新开工房屋建筑面积的6.2%,其中钢结构厂房13.87万平方米,钢结构住宅、公建21.94万平方米。西宁市在城市桥梁上首次使用钢结构,建成长度约381米的钢钢结构桥梁。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青海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34号),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装配式建设发展写入《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116号),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要确定一定比例的建筑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

      (三)积极引起装配式技术。一是支持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引进杭萧钢构“钢结构”技术建设的“新型绿色建筑工业化制造基地”项目已完成一期建设,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二是青海平兴集团引进陕西建工集团的预制混凝土装配式建筑技术完成前期工作,近期将开工建设。

      (四)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海西州、西宁市率先启动了装配式建筑试点。海西州德令哈市干部周转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6257平方米,共5栋9层,西宁市火车站综合改造工程7、8号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13.96万平方米,均为钢结构。

      三、下一步措施

      一、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推进力度。一是争取4月份出台《青海省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工作目标,明确主要任务,提出保障措施,以西宁市、海东市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重点发展预制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二是编制省级《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装配式建筑生产力布局,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二、建立健全标准体系。以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部品部件等为重点,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制定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评价认定等环节的标准和规范,研究编制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推进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模式。推广以设计为龙头的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试点,并逐步延伸至社会投资项目。完善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办法及相关指导文件,进一步明确工程总承包资质要求,总承包、承包、专业分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操作规则,以适应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需要。

      四、提高标准化设计水平。进一步研究完善模数协调、建筑部品协调等技术标准,推动保障房、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的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技术),提高各专业协同能力。鼓励设计单位参与开发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大力应用成熟的通用设计软件,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的指导和服务。制定完善装配式建筑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构件加工图设计深度的规定,开发通用设计软件,满足工厂化生产、装配式建造要求。

  • 深圳市:表彰2017年度深圳市优质工程奖的决定

    表彰2017年度深圳市优质工程奖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建筑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由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深圳市坝光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整体搬迁安置区西区第一标段工程已经通过2016年度深圳市优质工程评委会的审核,深圳建筑业协会六届十五次常务理事会议审定,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相关法定程序,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投诉。为此该项目被评为2017年度深圳市优质工程奖,予以公布并表彰。

      附件: 2017年度深圳市优质工程奖名单(第三批)

      深圳建筑业协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十七日

  • 广东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政府签订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完成2017年国家下达我省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3月17日,许瑞生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人民政府签订了《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的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包括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3.67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0.35万户,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5.24万及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任务。

      与往年目标责任书不同,《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原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租赁补贴)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目标任务,对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任务提出了具体的指标性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原则上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底前要完成分配90%;2014年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底前要完成分配85%,个别地区因项目拆迁补偿、产权纠纷、地质问题,经核实后报经省政府同意,适当调低比例。

      此外,《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还明确,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棚改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格履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签订的棚改贷款合同,确保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中央和省将按照中央规定的政策给予资金补助。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督促县、区落实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做好征收补偿工作,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编制实施棚改和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努力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推进棚改安置住房和公租房按期竣工交付、及时分配入住;健全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 2017年行业发展“重点”清晰

      2017年被经济学家称为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之年”,而从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来看,将2017年称为建筑业转型的“关键之年”同样不为过。2017年,政府不仅对建筑业关注力度不断加大,而且《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建筑业发展的内容也明显多于往年。

      政府关注

      细细浏览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可以发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与建筑业相关的内容非常多,一些省市甚至明确将推动建筑业改革等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例如,山西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17年要“做大做优建筑业”,推动建筑企业整合重组,培育扶持专业资质企业,加快形成一批专业化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企业开拓省内外市场。

      众所周知,近年来,江苏省、浙江省建筑业的跨越式发展,背后都有政府的背书,在一些陌生的市场,政府甚至充当了“开路先锋”的角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建筑业的内容明显增多,打破了以往建筑业不受重视的状况,同时政府的大力扶持,也将为当地建筑业进一步快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在2016年取得了快速发展,多数省市在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均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并制定了阶段性发展目标。在地方“两会”上,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强化了这一趋势。例如,天津市强调,要“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开展解放南路和中新生态城海绵城市试点,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进城市水电气热管网改造,建设城市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山西省也指出,要“打造省级建筑产业园区,提升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和市政构件预制加工能力。支持企业建立全产业链生产体系,实现设计、构配件生产、施工、管理一体化发展”。

      “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被普遍认为已进入2.0阶段,即从规划期开始进入实质推进落地期。

      例如,浙江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围绕打造“一带一路”战略桥头堡目标,加快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湖北省提出将“着力创造更优的营商环境,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快把湖北打造成为内陆开放新高地”;山西省将制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实施“千企百展”行动,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落实中部崛起战略,深化与中原经济区、沿黄经济区合作,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蒙晋冀长城金三角区域合作,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

      同时,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和《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等国家战略发展规划的落地,各省市都在抢抓机遇,以国家级规划为指引,加大建设步伐。这一点在各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体现。

      PPP

      专家认为,PPP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来提供公共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是当前中国城市化发展进入新阶段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与地方政府财政能力日趋紧张之间矛盾的解决方案和必然趋势。在今年各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中,PPP出现的次数明显增加,体现了政府对PPP模式的热衷。

      例如,天津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优化投资营商环境,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发展行动计划,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企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放开竞争性行业领域,推出新一批PPP项目,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山西省的目标是“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建立完善PPP有效推进机制,设立促进经济转型新动能投资基金”。

      此外,国企改革、特色小镇、绿色建筑和棚户区改造等在各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多有涉及。对多数建筑企业来说,政府对建筑业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一方面必将为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会,另一方面也将对行业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企业想要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转型的阵痛必须克服。

  • 广州市政府: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意见 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

    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2月28日下午,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研究部署广佛跨界河流治理、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等工作。

      会上,市国土规划委传达了全国、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广州市贯彻落实意见,主要包括:推进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优先保障“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统筹全市土地储备的规模和空间,重点推进功能片区、轨道交通站点枢纽综合体和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土地收储;科学管控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制订实施2017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强土地整理,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会议强调,要提前做好规划,强化规划对发展的引领作用。要加强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做好土地储备。要创新供地体制,结合广州特点采用建厂房出租、先租后出让、弹性供地等模式,确保土地精准供给。要清查处理闲置土地,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方案》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初步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中涉及广州市的问题,相应提出整改措施,并细化为具体措施,包括:整治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水平、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加快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周边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居民搬迁、解决增城区新塘镇夏埔工业园废水废气扰民问题、整治重点河涌黑臭水体、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流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巩固东江北干流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清理整顿成效等。各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职责单位、完成时限和整改目标。会议强调,要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属地区政府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要全面梳理排查流溪河流域的污染源,依法依规整治流域内的“散小乱”企业、禁养区畜禽养殖场。要明察暗访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环保执法,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对市民日常提出的环保问题投诉,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回应。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意见》对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实施。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近期以简化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推出一批立即可实施、能落地的改革举措,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下一步,以全市“多规合一”成果为支撑,形成完善的项目策划机制、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审批信息共享机制、项目服务体系,具体包括7类共18项改革创新措施。会议要求,建立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提升政务服务,形成吸引企业投资的广州优势。

      会议听取了2016年广佛跨界河流治理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2016年,广佛跨界16条河涌整治工程共111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完工44项。2017年,广州市将加快推进治理工程进度,开展城中村污染源摸查和治污试点,整治排水户违法排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会议强调,河涌治理必须有决心、有毅力,持之以恒,抓好决策部署的落实,干出实效。要全面梳理广佛跨界河流所涉及城中村的排污状况,提出截污的具体方法,落实治理责任主体,制定行动计划,并做好资金保障。

      会议听取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广州市创建“中国制 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进行考察评估的情况报告,研究推进广州创建工作。会议强调,要围绕“广州制造2025”的目标任务,加快全国试点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推动广州先进制造业发展,力争在全国率先取得示范经验。要制定创建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制定务实管用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策划引进、培育扶持一批具有高端装备制造能力的企业和项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西藏:日喀则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试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顺应提速跨越、赶超发展新形势,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日喀则市多措并举,深入调研、通力协作、先行先试,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工作。

      日喀则市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对全市钢结构住宅项目进行调查研究,要求日喀则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与调查组专家团队进行对接,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由西藏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东嘎乡装配式建筑样板房、由宝钢集团承建的江当乡装配式样板房和桑珠孜区边雄乡甲根村民房灾后重建项目作为试点,建设装配式建筑,目前试点项目已顺利启动。

      同时,日喀则市在充分学习借鉴上海、山东等内地省市发展装配式建筑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了《关于拟在本市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的报告》,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 建筑四新建筑建材展2.27北京开幕

     北方最大的综合性建筑建材展——第五届中国(北京)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以下简称:建筑四新博览会) 将于2017227-31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三元桥老国展)盛大举办。本届展会集合500余家参展企业,160多家合作媒体,配合丰富的行业活动,吸引包括经销渠道、设计机构、建筑及家装工程单位、房产开发机构在内的8万名预期观众,共同构筑全建筑产业一站式采购平台,实现丰硕的品牌及贸易推广效果。

     本届建筑四新博览会将涵盖地坪展、模板脚手架展、干混砂浆展、弹性地材展、建筑保温展、运动场地展、建筑涂料展、建筑节能展、防水材料展、海绵城市展等多个建筑建材相关展会项目,汇集了众多品牌参展企业和建筑建材行业最新的产品。博览会期间,还将举办医院建材采购对接会、房地产开发商采购配对会、中国地坪施工商峰会、中国模板脚手架行业论坛、国际采购对接会、建材采购招投标发布会、干混砂浆周峰会活动、“中国工匠节”、“中德日施工技术交流周”、中国艺术砂浆设计大赛、国际建材贸易交流对接会暨国际建筑展信息发布会等近20场活动,广泛邀请建筑及装修工程企业管理人员、材料及装备采购人员、经销商代理商、建筑师、设计师、建造师及工程人员将前往参观博览会和同期会议,合力推动建筑工业化及建筑材料、技术及装备的经贸交流。

       第五届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展出面积30000平米,规模实现翻番,将覆盖全建筑产业的展示、贸易与交流平台。让我们227-31日再度相约北京老国展,见证中国建筑工业化及建筑建材技术产品的升级发展。

    主办方联系方式:

    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青     

    咨询热线:010-5751406813671115749

  • 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春季招聘启事

    1、运营伙伴

    合作要求:

    有工程建设行业资源及建材供应商资源的上游或下游客户(包含但不限于:投资业主、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装修企业、建材供应商等)。

    运营职责:

    负责互联网+工程采购平台区域市场的推广及业务拓展工作。

    2、营销总监、市场总监、销售总监、渠道总监、分公司经理

    岗位职责:

    1、负责互联网+工程采购平台区域市场渠道的推广及业务拓展工作

    2、协助上下级管理及维护销售渠道,开拓行业市场以及收集市场信息。

    任职要求:

    1、三年以上市场推广、行业产品销售、品牌推广及文案策划工作经验,互联网、建筑行业经验优先录取;有互联网行业知识基础,了解基础的网站推广和运营;

    2、有从事工程项目、建筑、互联网行业等相关行业产品销售经验者优先;

    3、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谈判能力,工作态度及团队合作意识。

    3、大客户经理、市场经理、销售经理、渠道经理

    岗位职责:负责设计院、甲方、施工方、装饰装修企业等市场推广开发。

    任职要求: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有从事建筑及互联网等相关行业经验者优先。

    4、运营总监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与各行业协会之间的合作以及公司品牌推广和网站运营推广;

    2、制定公司市场推广计划,策划和实施推广活动,撰写分析报告和实施计划,并贯彻计划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任职要求:

    1、三年以上市场推广、品牌推广及文案策划工作经验,互联网、建筑行业经验优先录取;

    2、有互联网行业知识基础,了解基础的网站推广和运营。

    5、策划推广

    岗位职责:负责网站推广运营及维护,策划线上线下活动方案。

    任职要求:具备良好的文案撰写及活动策划能力,有建设行业或B2B网站推广经验者优先。

    6、运营专员

    岗位职责:负责微信、微博、BBS等自媒体营销图文撰写。

    任职要求:大专以上中文相关专业,有建筑及互联网行业运营经验,懂平面设计或者视频剪辑的文案达人优先录用。

    7Java开发工程师

    岗位职责:

    1、可对业务部门提出的需求按照系统框架的要求进行详细设计并能够独立编码实现;

    2、负责维护与改进系统技术框架的底层代码、解决系统技术难题;

    3、对初级工程师的代码进行审核并指导其完成分配的工作;

    4、参与系统架构、重大技术选型的决策和关键技术的攻关。

    任职要求:

    1、精通JAVASpingHibernateStructs2JSF等主流框架;

    2、熟悉Html5JavaScriptReactAngularweb前端框架技术;

    3、有两年以上JAVA程序工作经验、有电子商务网站开发经验者优先。  

    8、系统架构师:

    岗位职责:

    1、分析业务需求,搭建业务模型,设计系统架构;

    2、负责改进迭代公司系统技术架构、解决系统技术难题;

    3、负责公司DevOps系统的设计与开发;

    4、搭建公司大数据技术框架,熟练使用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工具;

    5、对其他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

    任职要求:

    1、精通JAVASpingMVCStruts2等主流JavaWeb开发框架;

    2、熟悉Html5/JavaScriptReactAngularweb前端框架技术;

    3、熟悉Linux操作系统和常用命令,熟练使用Git

    4、熟悉MySQL/Redis及相关开发技术,了解并能使用Scala

    5、对分布式计算相关技术有了解,有Hadoop/Spark/Storm等相关技术和工具有使用经验;

    6、对微服务框架有设计实现经验的优先,有开源软件开发经验者优先。

    公司福利:

    1、办公环境优越、交通方便:越秀公园附近,离地铁站10分钟路程。

    2、工资待遇优厚: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提成+保险+年终奖+节日礼品;

    3、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

    4、五险一金齐全;

    5、公司为员工提供餐饮补助;

    6、公司定期举行全体聚餐,组织内部活动;

    7、每年公司会组织全体员工出游,拓展,健康体检,发展空间大。

    关于材巴巴

    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巴巴”)是互联网+工程造价第一股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广东华联,证券代码:832643)控股的高新企业,由一批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投融资、上市运营等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组建而成。拥有员工近百人,业务及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各地。

    材巴巴是国内首个通过平台与终端管理工具(易材通)数据互联互通的“互联网+材巴巴工程采购供应链平台”(www.caibab.com),主要帮助建设投资业主、施工企业及建材供应商降低运营成本、完成工程采购资源整合,提供集中采购及工程项目众筹等服务。

    公司有完善的福利政策(五险一金、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带薪年假、带薪婚假、带薪产假、带薪丧假、员工旅游、免费体检、餐补)晋升考核机制、奖励体系、培训体系、股权激励。

    年轻活力的大小伙伴,团结协作,相亲相爱一家人;

    讲求能力与贡献、追求效率与公平,薪水不错,干得开心;

    期待,我们并肩作战,为事业、梦想,共创未来。

    如果,您充满激情和才情,这里欢迎您!

    无论您是运筹帷幄的将军,还是持矛挥戈的士兵!

    不管您是营销高手、产品大牛,还是技术大咖、设计达人;材巴巴都将为您虚位以待,这个舞台因您更精彩!


  • 广东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取得成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扎实组织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经各地、各部门清理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建筑业企业使用银行保函替代现金共盘活流动资金113.94亿元,占全国的9.5%(全国近1200亿元)。各地累计退还建筑业企业各类保证金2.40亿元,占全国的0.48%(全国496.5亿元)。其中:应取消的保证金0.42亿元,占全国的0.15%(全国280.8亿元);逾期或超额收取的投标保、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等4类保证金共计1.98亿元,占全国的0.92%(全国215.7亿元)。通过清理规范建设领域保证金,切实减轻了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

      全省各地将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保证金管理制度,主要措施包括,除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一律取消其他保证金,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全面推行银行保函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建立商业性保证保险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相关制度,逐步弱化企业诚信对保证金的依赖,最终实现全部取消保证金的目标。

  • 探讨:PPP项目采购是否必须强制资格预审?

      PPP项目采购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需要全部强制性实施资格预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PPP项目并未实施资格预审。因此,有必要从资格预审的上位法依据、设置资格预审的立法意图、资格预审的利弊、PPP项目的特殊性、PPP项目的采购方式等予以分析、反思。通过分析研究,笔者认为,应还权于招标人(采购人),由招标人(采购人)自行决定是否实施资格预审为妥。
    矛盾:实际操作与有关规定不一致
      2014年12月31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PPP项目政府采购行为,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该办法第五条规定:“PPP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这表明,按照财政部的规定,PPP项目采购必须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为“规定动作”,必不可少,且强制使用。
      但是,在PPP项目采购的具体实施过程之中,又有一些项目并未严格实施资格预审,而是采用资格后审或者模糊用语的“资格审查”。比如,2015年11月2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的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贵州省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中就明文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又如:2015年9月10日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盘县2015年城关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PPP投资合作人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5条就明文规定“本项目磋商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一边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制要求实施资格预审,另一边是实际工作中要么资格预审、要么资格后审,甚至是既不写明是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而笼统规定为资格审查。对于国家政策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的不一致,需要予以反思,究竟是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还是实际操作的不合法、不合规?
    反思:强制实施资格预审的合法性反思
      首先,政策法规制定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条的规定:“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立法时必须遵循下位法根据上位法予以制定的原则。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一是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二是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规章,要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其制定时也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须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财政部的规章等予以制定。那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制要求实施资格预审,是否有上位法的依据呢?
      其次,对PPP项目强制实施资格预审的上位法审思。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未规定“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只规定了“资格审查”,也就谈不上强制要求实施资格预审。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此的规定基本一致,即也并未规定“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只规定了“资格审查”,当然也就谈不上强制要求实施资格预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资格预审”,但并没有规定招标人必须强制实施资格预审,而是将是否实施资格预审的权力和权利赋予给了招标人,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换言之,是否采取资格预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赋予招标人的权利,而不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招标人(采购人)的义务。
      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此的规定基本一致,即虽然明确规定了“资格预审”,但并没有规定采购人必须强制实施资格预审,而是将是否实施资格预审的权力和权利赋予给了采购人,由采购人自行决定。其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并无“资格预审”一词。
      自 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明确规定了“资格预审”,但也只是要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时,才必须强制实施资格预审,对于公开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则并无强制实施资格预审的要求。其第十五条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最后,PPP项目强制实施资格预审尚无充分的上位法依据。
      前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均属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上位法,但只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邀请招标采购货物和服务时,才必须实施资格预审。而PPP项目与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之间并不能划等号,PPP项目的采购方式与邀请招标之间,也不能划等号,PPP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众多方式。
      虽然早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4年12月31日发布)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2014年11月29日发布)第十三条明确规定:“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备案。”但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均由财政部制定,且均属于政策性文件,效力层级相同,不能作为制定的依据。
      因此,从对上位法的依据进行分析可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制要求所有PPP项目均实施资格预审,并未有充分的上位法依据作为支撑,与上位法之间的规定出现了不一致。
    利弊:实施资格预审的利弊分析
      首先,研究一下实施资格预审的立法意图。从前文所述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均未明文规定“资格预审”,一直到10余年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才明文提出“资格预审”,但也均未强制要求必须实施“资格预审”。
      对于为何实施“资格预审”,有关部门做出以下解释:
      其一,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监察部执法监察司联合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一书第40页中释义为:“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筛选出满足招标项目所需资格、能力和有参与招标项目投标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最大限度地调动投标人挖掘潜能,提高竞争效果。对潜在投标人数量过多或者大型复杂等单一特征明显的项目,以及投标文件编制成本高的项目,资格预审还可以有效降低招投标的社会成本,提高评标效率。”另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于资格预审的众多条文规定,它们还特别说明两点:一是《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未对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作倾向性规定。虽然《条例》关于资格预审的规定远多于资格后审,并不意味着《条例》更重视或者鼓励资格预审。《条例》对资格预审规定的内容之所以多于资格后审,主要原因是资格预审需要经过公告发布、预审文件编制发售、澄清说明、预审文件编制提交、资格审查等一系列流程,而根据《条例》第20条规定,资格后审属于评标工作的一部分,适用现行有关评标的规定即可。二是采用何种资格审查方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在什么情况下采用资格预审?世界银行的相关规定可供参考。世界银行《货物、工程和非咨询服务采购指南》第2.9款规定:通常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工程,或在准备详细的投标文件成本很高不利于竞争的情况下,诸如专为用户设计的设备、工业成套设备、专业化服务以及交钥匙合同、设计和施工合同或管理承包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是必要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在《FIDIC招标程序》中也将资格预审列为其推荐的招投标程序的一个主要环节。但不是强制要求的环节。
      其二,在财政部国库司、财政部条法司、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联合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一书第80页释义为:“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需要说明的是,实践中很多人认为资格预审只适用于邀请招标,这是一种误解。资格预审是采购程序中一个独立的环节。除单一来源采购外,其他采购方式均可适用,具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决定。”
      因此,对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制要求所有PPP项目均实施资格预审,与国家对“资格预审”的立法意图也并不完全一致,在PPP项目采购中,如果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是不需要实施资格预审的,因为仅此一家。
      其次,实施资格预审的有利之处。资格预审,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把招标程序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选择“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第二个阶段是选择“最优的投标要约”。资格预审的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能够确保招投标活动的竞争效率。当竞争是在具有同比竞争力的投标人之间进行时,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相互竞争的投标人的潜能。投标人实力和水平差距过大,将大大降低竞争的效率,资格预审通过对申请人的资质、业绩、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人员状况等的评审,能够发挥“过滤”的作用,确保投标的竞争性。
      二是可以有效降低招投标的社会成本。过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累计的投标投入太大,而中标人只能有一个,未中标人的投标成本不可避免地会转嫁到他们今后投标并中标的工程中,必然会增大社会成本和其他投资人的负担。
      三是可以减少评标工作量。提高评标效率,从而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确保招投标目的的顺利实现。这些作用在按照择优选择原则、通过资格预审活动限制投标人数量时更为明显。
      四是资格预审能够避免履约能力不佳的企业中标,降低履约风险。资格预审过程减少了大量潜在的承包商,将潜在承包商范围缩小至那些已证明有能力执行特定质量标准的承包商。经过资格预审,能够将资信、业绩达不到招标人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排斥在投标人之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合同签订后履约风险的发生。
      最后,来谈谈实施资格预审的弊端。
      虽然资格预审有如上有利之处,但资格预审也有其弊端:
      一是采用资格预审容易形成投标人之间的串标。如果不实施资格预审而是实施资格后审,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即开标前,投标人的信息是保密的,相互之间是不知道的。但是一旦实施资格预审,不管是否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之间均会相互知晓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并是否将参与下一步的投标工作,使相互之间有了了解和知晓,对于其串标,提供了可能。而且,正因为投标人数量经过资格预审筛选后减少,使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减少了。
      二是采用资格预审,延长了招标采购的时间,降低了招标采购的核心价值。通常认为,招标投标制度的设置,最核心的价值是解决价格问题。从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到资格评审等整个资格预审程序的完成,无疑会延长招标投标的时间。以建设施工为例,许多项目因其工程性质的特殊性,工期要求紧张,在竣工时间已定情形下只能压缩施工工期,这就增加了中标人追赶工期的成本。于是,投标人会在投标报价中增加追赶工期的成本,无形中会抬高最后的中标价,降低了招标投标制度的核心价值。
      三是采用资格预审,法律法规规定对资格审查专家或资格审查主体的约束性较少。对于资格审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也仅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有相应的组建要求,对于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则没有要求。其第十八条规定:“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由此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有些项目的资格预审审查的随意性较大,容易侵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正因为资格预审的弊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均没有强制要求所有招标采购项目必须实施资格预审,而是将资格预审的选择权,赋予给了招标人(采购人),以真正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7月23日印发的《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标准文本)试行规定》第四条明文规定:“施工招标项目的工期不超过12个月(含)、技术相对简单、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含)以内的小型工程,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文件适用《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施工工期超过12个月、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或合格制。其招标文件适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采用单价合同形式。采用有限数量制的,项目投资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上时,预审合格人数下限设为9家;1000万元(含)以下时,预审合格人数下限设为7家。当投标报名人数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人数少于或等于设定数量的,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建议:针对不同的项目及采购方式确定是否资格预审
      PPP项目相互之间具有重大的区别。2014年5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出了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涵盖了铁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工程,油气管网及储气设施,现代煤化工和石化产业基地等方面,每一个项目之间,均有着重大区别。
      2014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中的30个PPP示范项目,涵盖了新能源汽车、供暖、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处理、供水、轨道交通、垃圾处理、医疗、环境综合治理、交通、体育等领域,范围之广,区别之大,不能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而且,《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明确指出:“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各类PPP项目之间,性质不同,领域不同,强制要求一刀切均实施资格预审,可能有悖其具体特点,值得探讨。
      同时,PPP项目采购方式众多,需要区别对待。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采购方式选择。项目采购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主要适用于核心边界条件和技术经济参数明确、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且采购中不作更改的项目。”因此,PPP项目采购方式目前至少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5种采购方式。
      在这5种采购方式之中,除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货物和服务需要实施资格预审外,其他4种方式,对资格审查均无强制性要求。在财政部国库司、财政部条法司、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联合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一书中写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是不需要资格预审的。因此,至少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是否必须强制实施资格预审,法有授权,授给了招标人(采购人)自行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决定。
      虽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所有的PPP项目采购必须实施资格预审,但是在现实面前,有些PPP项目并未严格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资格预审。从前文的分析不难看出,不管是从上位法的规定来看,还是从相关的立法意图以及实施资格预审的利弊,甚至PPP项目的复杂性、重大差异性、采购方式众多性来看,都应当具体事宜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将PPP项目采购是否实施资格预审,交给招标人(采购人)来综合考量决定,以便真正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 广东省:四企业共商推进全统定额修编工作

      日前,住建部下达了2017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我省四家造价咨询企业申报成功,其中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维护消耗量定额》编制任务,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房屋修缮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消防工程)》修编任务,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房屋修缮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智能化工程)》修编任务,广东建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房屋修缮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电气工程)》修编任务。虽然春节已近,但为了将全统定额修编工作抓早抓好推进,今天,四家企业领导来到省造价总站,围绕工作目标、编制原则、工作思路、组织管理、人员分工、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资料收集等展开研讨,并对节后启动工作进行了部署。

      今年22项全统定额修编任务,广东企业承担了其中4项,是住建部标定司对广东造价企业的认可和信任,但是其中《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维护消耗量定额》属于首次制定,三个房屋修缮分册定额的专业属性强,将给编制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与会企业充满信心,积极表态,珍惜机遇。会上,省造价管理总站要求参与全国全统定额修编企业和人员,一是要加强领导,不负重托。各企业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督办,加强组织管理,把编制工作转化为施展才能的机会,转化为向各省市学习的机会,转化为推动行业发展的机会,转化为打造领军企业的机会,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二是要深入学习,推陈出新。各企业要尽快组织编制人员深入学习,升华理念,认清新常态对工程定额的要求,掌握新政策、新思维、新技术的要领,站在全国行业的高度,反映市场实际,围绕使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把绿色建设的理念贯穿编制工作全过程,实现推陈出新、创新引领。三是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各企业会后要马上组建编制团队,尽快收集相关规范和各省市定额资料,抓紧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在省总站的领导下统筹推进各项编制工作。

      会上,省总站还明确表示积极面对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在我省今后的计价依据修编中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或企业承接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和企业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行业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实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行业受益的目标。


    会议现场

  •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7年工作要点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7年工作要点

    京价协[2017]001号

      一、开展优秀造价专业人员评选活动。

      二、开展北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服务收入五十名排序工作。

      三、开展北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秀造价成果文件评选活动。

      四、举办第二届“造价杯”知识竞赛。

      五、完成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委员会的换届工作。

      六、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联席会下设“北京市建设工程纠纷调解中心”,成立该中心主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和民众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推进行业自治,促进社会和谐。

      七、完成2017年《北京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北京工程造价》期刊、《〈建筑〉——工程造价专刊》、《文件汇编》的组稿、编辑、排版、印刷、发行工作。

      八、完成中价协委托的工作,主要包括:先进单位初评、先进个人初评、优秀成果文件初评等。配合中价协完成个人会员证书的发放工作。

      九、继续开展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入会工作。完成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网络系统平台建设工作。分批为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提供网络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服务工作。完成2016年至2017年度及补习往年度的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报名学习的工作。

      十、完成无造价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入个人会员未通过测评或入会前个人自愿要求学习造价业务知识的,京价协在网站上有偿提供造价专业网络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无证人员入个人会员前的免费测评工作。

      十一、为会员提供造价行业新知识、新技术类的面授培训工作。如:造价法律实务、BIM技术、PPP工程项目等。

      十二、召开期刊工作会议,对2016年所征集优秀论文的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以及2016年度评选的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

      十三、举办第四届造价行业“诚信杯”运动会。

      十四、京价协召开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十五、组织各建设集团开展个人会员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活动。

      十六、加强秘书处内部建设、完善规章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业务及综合能力、做好人员及行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七、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各项党员学习活动,发展新党员。

      十八、按照税务规定,完成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2017年各项税费申报缴纳工作。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 广东省:大盾构掘进成本分析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省造价总站将颁发指导意见

       1月10日,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持,广州地铁设计院和广州地铁提出的“广东省大盾构掘进成本分析及相关定额评审成果”正式通过专家评审。

      为了适应调结构、促转型,推动和促进广东城镇建设创新发展,结合广东地铁建设和城际轨道建设实际,更好地满足建设市场新需求,按照广东省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总站邀请了中铁大桥局、中铁隧道院、中铁铁四院、中铁十六局、中铁设计院、广东华隧、广东城际轨道、广州地铁、佛山地铁、东莞地铁、广州有轨电车、广州财评、佛山财评、珠海横琴财评、广州大学、广州地铁设计院、上海正弘咨询、广东信士德等30多名专家学者,集中到广州花都对广州地铁设计院和广州地铁提出的“广东省大盾构掘进成本分析及相关定额评审成果”进行了评审。在为期两天的评审中,专家分别对广东地铁和城际建设中的地质地貌、施工工艺及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认真研究分析了目前广东大盾构掘进实际成本与控制,并就相关定额问题进行了专题讲解与答疑,并通过了所提交的评审成果。

      据悉,评审会后,省造价总站将本着客观、公正和科学合理的原则,颁发相应的指导意见。

  • 安徽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因地制宜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创新建造方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装配式施工能力大幅提升,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到2025年,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安徽省从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实施能力建设、推行工程总承包等方面全力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设计、生产、施工企业围绕装配式建筑的先进适用技术、工法工艺和产品开展科研攻关,集中力量攻克节点连接、防火、防腐、防水、抗震等核心技术。推动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过程的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提高产业集聚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提高高强混凝土、高强钢、耐候钢等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和应用范围。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修改)

  • 广东省:大盾构掘进成本分析成果专家评审通过

      2017年1月10日,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持,广州地铁设计院和广州地铁提出的“广东省大盾构掘进成本分析及相关定额评审成果”正式获得专家评审通过。

      为了适应调结构、促转型,推动和促进我省城镇建设创新发展,结合我省地铁建设和城际轨道建设实际,更好地满足建设市场新需求,按照广东省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总站邀请了中铁大桥局、中铁隧道院、中铁铁四院、中铁十六局、中铁设计院、广东华隧、广东城际轨道、广州地铁、佛山地铁、东莞地铁、广州有轨电车、广州财评、佛山财评、珠海横琴财评、广州大学、广州地铁设计院、上海正弘咨询、广东信士德等30多名专家学者,集中到广州花都对广州地铁设计院和广州地铁提出的“广东省大盾构掘进成本分析及相关定额评审成果”进行了评审。在为期二天的评审中,专家分别对我省地铁和诚际建设中的地质地貌、施工工艺及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认真研究分析了目前我省大盾构掘进实际成本与控制,并就相关定额问题进行了专题讲解与答疑,并通过了所提交的评审成果。

      评审会后,省造价总站站将本着客观、公正和科学合理的原则,颁发相应的指导意见。

    说明: 广东省大盾构掘进成本分析成果专家评审通过

    会议现场

     

    说明: 广东省大盾构掘进成本分析成果专家评审通过2

    会议现场



  • 佛山市:招标控制价备案情况表(2016-07-01至2016-09-30)



  • 广州市: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的文件解读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的文件解读

      为了加强国有资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贯彻国家和省推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精神,运用科学的方法节约工程投资、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由市住建委组织牵头,市造价站协同市造价协会共同编制了《广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并于2016年11月发布,2017年1月实施。

      一、《规程》的编制背景和目的

      (一)贯彻国家、省推广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的精神,运用科学的方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014年住建部颁发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提出:“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首次从国家规章层面推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同年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也明确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实行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制度。推动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既是贯彻《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要求,也是我市实行工程造价精细化、专业化管理,加强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需要。

      (二)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活动,提高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水平。

      近几年,我市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活动发展迅速,

      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的项目日益增多,需要制订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建设各方对全过程造价管理的理念、做法、要求了解不够深入,实施过程中各自的做法有所不同,工作内容、深度不统一,所以,需要制订适合本市的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统一全过程造价管理活动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规程》的适用范围

      《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全过程造价技术活

      动的建设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造价技术活动的,可按照本规程实施。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规程实施全过程造价技术活动。

      三、《规程》的主要内容

      《规程》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技术成果质量控制、技术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风险管理十二节及附件、附表。

      (一)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是对规程进行概括性综述,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规程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规定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造价技术活动的主要工作、应实现的目标、技术大纲和技术实行方案编写内容与要求。

      (二)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主要规定在项目决策、设计、交易、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开展相关造价技术工作的内容、范围、方法、流程、依据、格式、工作深度和质量要求。

      (三)质量与管理要求主要是规定全过程造价技术成果质量控制、技术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风险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四)全过程造价管理各阶段表格推荐格式是统一和规

      范项目决策、设计、交易、施工、竣工等各个阶段造价控制成果的表达方式。

      四、《规程》的主要特点

      (一)《规程》从建设项目的角度规范全过程造价活动。

      《规程》从建设项目的角度规范全过程造价活动,中价协与国内其他地区发布的全过程造价规程多是咨询执业操作规程,这些规程是从咨询服务的角度规范全过程造价活动的工作流程、质量要求。《广州市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从建设项目如何实施全过程造价管理的角度规范全过程造价活动的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目前为国内唯一的从建设项目的角度编写的全过程造价技术规程。实施的对象是建设项目,实施的主体是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可以是建设业主、承接服务的造价咨询、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或从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结合本地区实际,注重务实操作。

      《规程》的编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实际操作中总结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融入《规程》之中,发布的规程更为细化与实用,操作指引更为详细。

      (三)与最新的国家规范和相关政策衔接

      《规程》的编制内容与住建部新颁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内容进行衔接;按照国家、省发改部门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政策梳理了规程中涉及的内容。

      《规程》是推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技术基础,用于规范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使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有据可依。引导建设各方有效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科学进行投资控制。它将推动以投资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推动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开展,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 河北省:已开工建设综合管廊46.1公里

      从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调度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河北省已开工建设综合管廊46.1公里。会议明确2017年底前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均要开工建设不少于1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石家庄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要力争完成45.71公里的建设任务。

      据介绍,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是未来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会议要求,各市要加强对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综合管廊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各类检查井、通风口、投料口、逃生口等露出地面的孔口全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 海南省: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海南省编制的《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标准(试行)》,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社会公共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站停车位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为使海南省停车位充电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建设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根据《标准》,新建住宅小区居民配建停车位、电动汽车充电站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该标准的出台,有利于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 住建部:今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为统筹城市各类地下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全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20日,全国147个城市28个县已累计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5公里,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年来,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有关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下,通过分解任务、对接项目、完善标准、指导试点、加强巡查调度以及实地督导等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各地高度重视管廊建设,不少省市把任务目标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绩效考核内容,通过统筹推动、规划引领、大力推进PPP模式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前提,全力以赴保开工、保进度,同步完成了本省份年度开工建设任务。

  • 中价协:造价工程师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12月1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官网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附件)。拟列入职业资格目录清单151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93项。涉及住建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1项。根据公示清单,资格类别为准入类清单中第12项职业资格是“造价工程师”,设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共计151项)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12月22日

  • 深圳市:拟推各类管线强制入地下综合管廊

      今后,市民将越来越少见到因管线铺设或维修而导致的“拉链路”,深圳拟推动各类管线强制入地下综合管廊。

      12月18日,从市法制办获悉,《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截至2017年1月15日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办法提出对已建设管廊的区域,除特定情况外所有管线应当在管廊内敷设,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管廊建设和维护,对管线单位不履责行为的拟罚款10万元。

      管线需入廊 避免道路重复开挖

      《办法》提出,对已建设管廊的城市道路,在规划期内不得再进行管廊的建设,对已建设管廊的区域强制入廊,所有城市工程管线应当在管廊内敷设,不再批准城市工程管线单位建设管线,但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规范无法入廊的管线、管廊与外部用户的连接管线、因地制宜无法入廊的雨水管线等情况可除外。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管廊建设和维护

      《办法》力争通过特区立法,就目前重点关注的管廊专项规划先行、强制入廊、有偿使用、投融资体制、运营维护特殊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

      其中,《办法》明确了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也属于管廊建设管理的重要途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管廊建设和维护。


      附件: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图解:《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 佛山市:南海区2016年度第四季度国有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南海区2016年度第四季度国有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序号

    地块位置

    土地用途

    地块面积

    拟供应时间

    1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大金智地高端产业服务区建沙路西侧地段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及其他商服用地

    119771.2

    2016年10月

    2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罗村大道旁地段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72711

    2016年11月

    3

    狮山镇华涌村土名“苦草岗”地段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务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其他商服用地及科教用地

    144563.2

    2016年12月

    4

    里水镇里广公路邓岗地段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40793.6

    2016年12月

    5

    狮山镇小塘三环东地段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务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其他商服用地及科教用地

    117893.4

    2016年12月

    小计

    495732

  •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2016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加强2016年岁末年初我区国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平安态势,根据《佛山市南海区2016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南府办函〔2016〕250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电〔2016〕19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6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协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统一部署行动,相互配合支持,提高工作成效,成立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2016年度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麦绍强(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 组 长:林兆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世荣(党组成员、执法大队长)

      成员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办公室设在国土综合室,负责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材料整理、汇总报送工作;督查室设在地矿信息科,负责对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整改督办工作。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抓好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局行业管理职能,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原则,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分解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在国土职能管理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的安全形势稳定。

      三、检查范围

      (一)矿产资源管理与土地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巡查,详细调查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等违法现象。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案件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组织查处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对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井的关闭工作及其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辖区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将非法占地、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地质灾害治理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必须为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施工,不得转包或分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制度明确,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监理单位须全程跟踪监督;参与施工人员必须为施工单位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就业合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防护用具;加强工作人员用餐管理,预防食物中毒。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检查。各国土资源管理所须认真对待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全面覆盖、合理安排、现场查勘”,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核查制度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监测到位、安全防范措施得当、信息沟通顺畅,并按照“一点一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措施,预防极端天气或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安全事故。

      (四)测绘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南海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和承担我局测绘项目的作业单位办公场所安全消防和野外测绘时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测绘单位必须有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公场所有防火设备,符合消防规定;从事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测绘作业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在公路、铁路或人员密集区域从事测绘作业必须穿反光衣,从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还需有相应的防护用具;加强外业工作人员用餐管理,预防食物中毒。

      (五)局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我局办公场所及职工宿舍的安全保卫、预防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电梯检修、用电用水安全等安全保障措施,举行一次全局工作人员应急消防演练,培训干部职工使用灭火器材及防火逃生技能;全面检查一次电气、燃气线路设施及电梯、空调等设备;检查和维护一次消防设施,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需要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其他业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要按照我局统一部署,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联合行动工作安排,结合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对照本次大检查工作内容,加大开展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严肃处理。

      (二)以“三大行动计划”为动力,增强大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在认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三大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协调推进,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成效。

      (三)加强工作总结和材料报送,建档立制,确保工作成效。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及时对检查行动进行总结,整理图片、影像资料,形成文字材料,报国土综合室汇总上报。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 深圳市: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7月28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现将《条例》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12月5日

  • 广东省: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编制启动工作会议在省造价总站召开

      2016年11月25日下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与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召集《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参编单位珠海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在省总站召开数据标准编制启动工作会议,会议由省总站杨永副站长主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信处廖江陵处长、陈梓敏科长出席会议。

      会议再次明确《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的编制目标。一是满足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需要;二是制定能够满足广东省范围计价依据规定的工程造价文件编审要求、保证重算结果一致的数据标准;三是工程计量(BIM算量)数据格式纳入本次数据标准编制范围;四是本标准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先进性。

      会议对数据标准制订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介绍了数据标准初稿编制和统稿情况,并提出具体要求。会议还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作了具体安排。


    广东省建设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数据标准编制启动工作会议

    会议现场

  • 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绿色建材与工程专业委员会成立

      2016年11月29日,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绿色建材与工程专业委员会(简称广东省绿色建材与工程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广州科学城宏达建投集团大厦隆重召开。广东省绿色建材与工程委员会是由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牵头,由二十多家有经验、已涉足绿色建材与工程业务的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一个绿色建材与工程产业联盟平台,共同推动广东省乃至全国的绿色建材产业的发展。

      我会接受邀请参加了成立大会,向广东省绿色建材与工程委员会的成立表示诚挚祝贺,衷心祝愿早日推动广东绿色建材产业快速发展,带领广东的绿色建材与工程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同行业的领先地位,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广东品牌”,推动广东绿色建材与工程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说明: D:\活动及相片\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 绿色建材与工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2016.11.29\IMG_2853.JPG
     
    说明: D:\活动及相片\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 绿色建材与工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2016.11.29\IMG_2863.JPG

  • 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为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提高审计整改质量,近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意见主要围绕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审计整改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国家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审计监督严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进行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审计机关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和报告责任,加强对审计整改过程的督促检查,依法有序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
      意见核心内容是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是首次提出建立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牵头,市纪检监察、组织、人力社保、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机制。二是建立审计整改分析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和其他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及时提出解决措施或完善政策、体制、机制、制度的具体意见,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三是建立审计整改对账销号机制。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行对账销号。四是建立审计整改约谈机制。审计机关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又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的;未及时将审计整改结果报送审计机关,或向审计机关报送的整改情况失实的;无故不按要求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屡审屡犯的,要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
      同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机制、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及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做出了制度设计。
      意见强调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和结果运用。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要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并按照要求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情况。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单位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以及对被审计单位实施绩效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也要将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对审计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 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2016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

    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建市综函[2016]122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和国土委: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在加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建立全国统一建筑市场,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随着平台应用程度的加大,平台运行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信息数据不完整,诚信信息数据较少,部省平台数据交换不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司对现有“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升级,开发完成新版平台并更名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新平台定于20161130日正式上线运行。为进一步做好新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问新平台可以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栏目链接进入,也可以通过jzsc.mohurd.gov.cn域名访问。部省平台数据交换方式维持不变。

      二、各地要继续推进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6]6号)要求,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丰富业务应用、提高数据质量。

      (一)保证部省数据交换质量,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准确。各地要按照我部印发的数据标准完整准确的采集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基础数据并及时与部中央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

      (二)保证部省联通。各地应建立保障机制,安排专人巡检,确保中间服务器正常运行,发现数据交换不成功或数据异常应及时解决或与我司联系。

      (三)完善工程项目数据库。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本地区所有地市新开工项目信息全部进入省级一体化平台。同时,要完善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录办法,回应企业诉求,方便企业办理工程项目历史数据补充入库,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补充入库数据复核,确保补录数据真实有效。

      (四)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各地要按照省级一体化平台验收评估要求,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并于20161231日前将本地区诚信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传递至我部中央数据库。

      我司将对各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我司将继续做好对各地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各地在新平台使用和省级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筑市场监管司招投标监管处  明 刚

      电话:010-58933262

      建筑市场监管司综合处     宋 涛

      电话:010-5893377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1117

  • 全面放开服务价格背景下对工程建设监理取费问题的思考

  • 甘肃省:全面完成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任务

      11月21日,从甘肃省建设厅获悉,截止10月底,甘肃省已全面完成2016年度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任务。

      2016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为:实施棚户区改造13.07万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5.76万套,公租房分配入住率达到80%以上。

      一年来,全省积极应对国家政策调整,主动谋划工作发展方向,省政府办公厅每月对14个市州和林业部门的棚改开工、基本建成、公租房分配入住等工作进度进行排名通报。截止10月底,全省累计落实到位中央棚改补助资金59.16亿元、省级补助资金8.66亿元,落实棚改专项基金44.39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13.07万户,开工率为100%;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7.12万户,货币化安置率为54.4%,在全国排名第11位;基本建成7.68万套,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为133.2%;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39.35万套,占累计开工建设任务总量44.85万套的87.7%,在全国排名第5位。

  • 广东省:农村垃圾有效处理率达83%

      截至今年10月,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83.29%,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96.94%,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3.97%,完成今年既定目标。广东已经形成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基本构建起“一县一场(厂)”、“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收运处理体系。广东全省约94%以上的村庄制订了村民保洁公约,配备保洁员开展村庄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有修改)


  • 发改委:密集批复近3000亿铁路公路项目

       11月份以来,发改委官方网站披露了8个铁路公路项目的批复公告,总投资额达2681亿元。据记者统计,这些项目多是中西部基础设施项目。专家表示,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短板,未来几年交通投资力度仍会加大。

      发改委批复的这8个项目包括:荣昌至泸州公路四川段、甘肃省甜水堡(宁甘界)经庆城至永和(甘陕界)公路、墨江至临沧公路、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新建神木至瓦塘铁路红柳林至冯家川段、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新建张家界经吉首至怀化铁路。在这8个项目中,除了荣昌至泸州公路四川段和新建神木至瓦塘铁路红柳林至冯家川段两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足百亿元,其他6个项目每个项目的投资额都在300亿元以上,其中投资最大的是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该项目的投资额641亿元。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稳增长、促投资的有力措施,各地把交通扶贫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交通部日前发布的今年前10月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显示,西部地区公路建设投资7004亿元,为去年同期的114%,占全国公路建设投资的48%。其中西藏公路建设投资339亿元,为去年同期的205%;新疆公路建设投资294亿元,为去年同期的163%;云南公路建设投资1091亿元,为去年同期的154%。

      对于“十三五”时期的交通建设重点,交通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铁路方面,“十三五”期间将加快推进中西部干线铁路、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周边互联互通铁路境内段等重大项目建设。公路方面,“十三五”将重点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畅通工程、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工程、农村公路畅通安全工程。这意味着未来几年交通投资将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表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交通在扶贫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基础作用,现在中央加大对贫困地区交通建设的投资力度,提高补助标准,银行贷款也挺支持,要注意投融资模式的创新,保证项目财务的可持续性。

  • 广州市:敲定首批 28个PPP试点项目

      广州将鼓励社会投资进入创新重点领域。18日,14届228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广州将成立PPP(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社会、企业、政府多赢”的原则,对广州各项PPP项目实施统筹管理。今年,广州首批启动六大类共28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项目,包括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及商业配套工程、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及会展物流轮候区项目、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

      规划 鼓励社会投资33类项目

      文件明确了鼓励社会投资的七大重点领域、33类项目。根据广州市投资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在交通运输、市政设施、城市更新、能源设施、信息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重点功能区等七大领域,在轨道交通、航空、港口、高速公路、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地下空间开发、公交站场等33类项目中率先实现突破。

      围绕PPP项目推进实施,广州将强化项目发起能力、规划设计和经营性资源配置能力、投资分类和投资整合能力、财政承受和财政资金保障能力、政银企社平台融资保障能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平交易能力等六大实施能力建设。

      同时,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社会投资人主动策划和发起PPP项目,政府从配置土地、物业等经营性资源,制订规划设计条件和土地综合开发方案,整合各种投资方式,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建立信息发布平台、社会资本信用体系等方面予以支持。

      措施 放宽PPP项目市场准入

      文件还提出2016年首批PPP试点项目。2016年,按照项目具备一定现金流和投资回收能力、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尚未进入实施阶段、价格机制相对灵活、需求长期稳定的标准,广州市将首批启动六大类共28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项目。

      试点项目包括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基础设施及商业配套工程、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及会展物流轮候区项目、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

      接下来,广州将放宽PPP项目市场准入。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在市场准入条件、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按照“同等待遇、公平择优”的原则,使各类国有资本、社会资本、民间资本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方式依法获得PPP项目投资、建设、经营权。

      同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策划发起、国有企业策划发起、发展改革部门策划发起、社会投资人策划发起等四种PPP项目策划和发起的渠道。结合项目特点,认真谋划招商引资模式、规划设计条件、招标条件,从项目选址、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土地综合开发等方面落实PPP项目经营性资源配置。

      保障 搭建政银企社平台提供综合服务

      根据文件,广州将建立政府投资、购买服务、收费、价格、补贴的协同制度,整合多种投资方式,支持PPP项目开展。通过适当的资源配置、合理的特许经营年限和政府补贴,提高PPP项目经营的商业价值和项目收益,使投资企业获得投资回报。

      广州还将搭建政银企社平台强化融资保障,建立PPP项目政银企社平台,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投资提供融资顾问、尽职调查、银团贷款等综合金融服务。鼓励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为社会资本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增强PPP项目融资方案的可行性,为项目落实打下良好基础。

      在完善社会资本退出机制方面,广州将发挥股权交易平台的作用,鼓励PPP项目公司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通过股权交易等多种形式,拓展引入民间投资的途径,建立通畅的退出渠道,为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供机制保障。

  • 佛山市:最长地铁线将开工 可换乘广州地铁7号线

      覆盖禅城南海顺德 可换乘广州地铁7号线 计划2022年前开通试运营

      总投资超400亿元、堪称佛山最长地铁线的佛山地铁3号线,计划于本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昨日,顺德区召开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即佛山地铁3号线)顺德段开工建设动员大会。佛山市轨道办透露,本月18日,禅城、南海、顺德三区当日均有站点开建,并逐步实现全线站点开工。按照计划,佛山地铁3号线将最快在2022年前开通试运营。

      总投资超过400亿元

      根据昨日最新公布的资料显示,佛山地铁3号线起自狮山东站,终点为顺德学院站,线路全长约66.5公里,共设置36座车站。尽管线路全长较原来设计缩短了数公里,但在佛山轨道规划线网中,它依然是最长的地铁线路。其中,顺德段线路全长约34.5公里,共设置18座车站,其中高架站2座,地下站16座。项目全线总投资逾400亿元,顺德段总投资超过200亿元,占总投资一半以上。

      不仅是最长的地铁线,总投资超过400亿元的佛山地铁3号线,也成为了继佛山一环、佛山地铁2号线之后全市最大的单体建设工程。根据设计,佛山地铁3号线覆盖了禅城、南海、顺德三区,为贯通佛山南北的主干线,也是佛山现有地铁项目中,首条呈南北走向的地铁线,未来它将成为佛山轨道线网中的南北大动脉。

      将与广州地铁7号线换乘

      佛山地铁3号线开建后,除了覆盖中心城区外,项目还覆盖了南海的狮山、顺德的陈村镇、北滘镇、伦教街道、大良街道,意味着这些非中心城区镇街也将提前进入轨道交通时代。此外,佛山地铁3号线还可在北滘站与广州地铁7号线顺德段进行换乘。今后,广州市民到佛山将更加方便快捷,到顺德觅食也有了“快车道”。

      目前,佛山地铁3号线先行段大墩站一期工程已于2016年8月30日开工建设。在昨日的动员会上,顺德区轨道办公布,大良站、顺德医院站、水口站、美旗站将于11月18日开工建设,余下站点亦将分批于明年7月前全部动工建设,并计划于2022年前全线建成试运营。

      两市地铁11号线将对接

      昨日记者还了解到有关广州地铁7号线顺德段、佛山地铁11号线、广佛环线等项目的推进进展。其中,广州地铁7号线西延顺德段今年年底将全线开工建设;广佛环线首通段已经开工,预计明年会通车,到2020年广州7号线通车后两线路将在陈村站换乘;佛山地铁11号线目前正在规划阶段,将争取在明年年底开工。佛山地铁11号线建成后,从顺德容桂出发到广州鹤洞东,将只需要39分钟。同时,佛山地铁11号线将对接广州地铁11号线,对接站点为鹤洞东,将争取在明年年底开工。

      站点首次公布

      昨日佛山地铁3号线全线图及站点首次公布。全线的36个站点中,顺德段的18个站点具体为顺德学院站(逢沙停车场)、逢沙站、创意园站、驹荣北路站、东乐路站、大良站、新松站、顺德医院站、荔村站、伦教站、三洪奇站、北滘新城站、高村站、北滘站(北滘停车场)、美旗站、水口站、大墩站、东平站;其他区的站点具体为湾华站、深村站、电视塔站、镇安站、桂城站、南海广场站、叠滘站、中山公园站、火车站站、桂丹路站、佛山机场站、罗村站、佛山西站、兴业路站、太平站、狮山站、大学城站、科技学院站(不排除个别站点已更名)。

  • 广州市:交通大升级 6000亿建国际交通枢纽

      广州交通大升级 6000亿建国际交通枢纽

      近日,市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广州市综合交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了188个交通项目(包含续建72个、新建116个),投资总额超过6000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完成项目180个,投资共计4007.5亿元,助力广州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项目:“十三五”期间总投资4000亿元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优化枢纽空间布局,建设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为此,本次交通《规划》中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三五”期末,广州市基本形成“高效畅达、便捷优质、绿色安全”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对外高速通达、对内便捷互通,形成四面八方、四通八达的大交通网络体系。

      根据《规划》项目库,广州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共计188个(包含续建72个、新建116个),“十三五”期间完成项目180个。同时,结合未来的交通发展需求以及项目的建设难度等统筹考虑,提出策划项目129个。根据《规划》,预计广州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6058.5亿元(不含策划项目),“十三五”期间投资共计4007.5亿元。其中,大交通运输体系投资约2115亿元,占“十三五”总投资比例的52.78%;客运枢纽投资约134.6亿元,道路网络投资约764.9亿元,公共交通投资约910.6亿元,分别占总投资比例的3.36%、19.09%和22.73%。

      其中投资额最多的是地铁,总投资金额达到了1955.8亿元,“十三五”期间将投入898.7亿元,“十三五”期间要完成地铁项目主要包括:广佛线(广州段)、八号线北延段、八号线延长线、十三号线首期、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九号线一期、十四号线首期、十四号线支线(知识城线)、二十一号线以及四号线南延段。此外,城际轨道也将投资902.3亿元,“十三五”期间投资777亿元,“十三五”期间要完成的项目是:广清城际(广州北站至清远广州段)、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广州段)、佛莞城际(广州南站至望洪站广州段)、穗莞深城际(新塘至洪梅广州段)、穗莞深城际(新塘经白云机场至广州北站段)、广佛环线(广州南至白云机场段)以及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

      此外,高速公路的投资也达到了795.3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投入621.7亿元,需要完成的项目主要是:虎门二桥、广清高速扩建工程、广中江高速、凤凰山隧道工程、北三环二期、佛清从高速北段、花莞高速、汕湛高速惠清段、广佛肇高速、白云机场第二高速、机场高速应急抢险综合整治工程。机场的投资金额也达到了676.2亿元,其中“十三五”期间需要完成白云机场扩建工程,机场东四、西四指廊及连接楼工程,以及机场商务航空服务基地一期工程,投资金额为247.5亿元。

  • 广州市:即将新增10条地铁路线

      近日,国家环保部正式审查通过《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至此该建设规划审批的前置要件全部完成,为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转报国家正式受理和审批提供前提和决策参考,也为后续顺利实施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依据和保障。

      该建设规划根据2015年底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广州市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方案》,按照“适度超前、合理负债、效益优先、从容建设,以及有利于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的总体要求,分批向国家提出申请建设的项目包,侧重五个方面:一是优先建设城区客流需求大、缓解交通拥堵明显的线路;二是支持南沙新区、南沙自贸区等重点发展区域;三是完善线网架构、加密线网;四是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五是促进区域交通衔接。建设规划新线包括十八号线等共10条线路(含既有线路的延长线),总长259公里,估算总投资约2198亿元。规划实施对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功能和地位、支持我市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十条地铁线路分别是:

    18号线、22号线、13号线二期

    10号线、12号线、3号线东延段

    7号线二期、5号线东延段

    14号线二期、8号线北延段工程



  • 发改委:前三季度建材行业运行情况

      前三季度,全国水泥产量176533万吨,同比增长2.6%,去年同期为下降4.7%;商品混凝土产量127249万立方米,增长7.6%,增速同比提高5.1个百分点。平板玻璃产量58367万重量箱,增长4.1%,去年同期为下降7.5%。

      水泥、平板玻璃价格均比上月回升。9月份全国市场P.O 42.5散装水泥平均价格262元/吨,比上月上涨2元/吨,同比上涨15元/吨,涨幅分别为0.8%和6.1%。平板玻璃(原片)出厂价65.4元/重量箱,比上月上涨4.1元/重量箱,同比上涨9.4元/重量箱,涨幅分别为6.7%和16.7%。

      (文中数据如无说明,均来自国家统计局、有关协会或据此计算)

  • 业务交流:招标文件发售期多长为好?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向供应商发放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长短会影响供应商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那么,招标文件的发售期多长时间合适呢?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对招标文件的发售有最短期限的限制,一般招标项目不得少于五日,政府采购项目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很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此为依据,将招标文件的发售期定为五日或五个工作日之内。这样做妥当吗?本文的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于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虽然法律法规没有对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做区别性规定,但是这两种招标方式面向的供应商不同,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的要求是有很大区别的。

      一、邀请招标时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邀请招标是招标人直接邀请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由于邀请对象已经确定,邀请信息可由招标人直接传达给被邀请的供应商,招标文件发售期不需要很长,只要符合法规规定的最短期限即可。

      对于邀请招标而言,招标文件发售期限长短一般不会影响招标的公正和程序的规范,招标人可以根据邀请供应商所在地域和招标文件发售的方式,适当缩短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如果供应商全部是本地企业,或者采用网上下载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甚至可以要求供应商在一两天内完成招标文件的领购手续。当然,如果被邀请的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领购招标文件,且招标人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少于五日或五个工作日,招标人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而应延长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如果招标文件发售期限超过五日或五个工作日,而被邀请的供应商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招标人也不必拘泥于原定的期限规定,可以延长发售时间,以便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当然,此种情况下招标人也可以选择不再向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

      邀请招标时,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的权利是招标人给予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限的长短无关乎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的权利。因此,关于邀请招标时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限,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本来就没有必要做出限制。

      二、公开招标时的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公开招标是以公告的形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由于邀请对象的不确定性和招标项目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公开招标时招标文件发售期应尽可能长,甚至在投标截止之前都应当允许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理由如下。

      (一)足够长的招标文件发售期,是《招标投标法》的要求

      招标投标的本质是竞争。只有营造出充分竞争的环境,招标人才可能取得预期的节约采购资金的效果。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的目的就是为了扩大信息的传播,吸引尽量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招标人发了招标公告邀请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同时又限制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是不符合逻辑的。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五日。此条规定的本意,是希望招标人从开始发售到投标截止前的时间段内,能够全程向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特殊情况下不能全程发售招标文件时,发售招标文件的期限不得少于五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都可以领购招标文件,会使得潜在投标人的信息成为一个不确定因素,而潜在投标人的不确定性能够最大限度的营造供应商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潜在投标人的信息保密。

      (二)足够长的招标文件发售期,是由公开招标的特点所决定的

      供应商从获取招标项目信息到领购招标文件,需要经过必要的时间。招标人在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后,供应商可以通过媒体或口口相传的方式获得招标项目信息,而信息的传播需要一定的时间。供应商获得招标项目信息后,需要对招标项目进行甄别和判断,结合本单位情况决定是否领购招标文件。有些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时,还需要供应商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因此,领购招标文件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为此,招标文件发售期应尽可能长,使得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获取招标信息和领购招标文件。

      (三)足够长的招标文件发售期,符合招标人的利益

      招标文件发售期越长,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越多,招标人选择供应商的余地越大,选择优秀中标人的机会也越大;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越多,供应商竞争越激烈,招标人支付的采购成本越低,采购效益越高;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越多,招标人的标书款收入越高。由此可见,足够长的招标文件发售期符合招标人的利益。

      (四)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涉嫌违法

      公开招标项目一般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一般经过较长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至少要经过二十天时间。从理论上讲,招标文件可以一直发售到投标截止时间。但是,很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意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限制了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的便捷性,实际上损害了供应商的权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公开招标时,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的权利是招标投标法赋予的,招标人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实际上限制了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的权利。在投标截止之前发售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而言不会存在困难,也不会影响招标人组织招标投标活动。那么招标人不必要的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会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造成障碍,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可能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违法行为。

      实践证明,不必要的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期限的招标项目,可能存在虚假招标或围标的情形。招标人为了虚假招标,尽量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期。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招标人仅通知其组织的几家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其他供应商由于获取项目信息较晚,不能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时领购招标文件,失去了参加投标的资格。由于仅有招标人组织的几家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这些供应商在投标时进行围标,必将损害国家的利益。

      (五)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形处理

      对于工程招标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因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不属于以上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情形,不适用以上规定的不再进行招标。

      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到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竞争型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不可以根据以上规定改变采购方式。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如果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如果截至投标截止时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招标采购单位才可以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竞争型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什么情况可以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从发布招标公告后开始,一直到投标截止,在此期间都应当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并且不会影响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才可以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通常属于可以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春节、国庆、中秋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正常的周六、周日,可以停止发售招标文件;

      2.需要根据投标人的数量组织踏勘项目现场、安排开标会场和评标会场、决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安排的,可以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3.需要在开标前查询投标人违法犯罪记录和信用信息的,可以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以上情况下,缩短后的时间满足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即可。过多地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可能被认为是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与供应商异议之间的联系

      很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缩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是出于处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或质疑的考虑。有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提出。既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以后供应商已经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就不应该再发售招标文件了。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供应商能否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与供应商能否领购招标文件之间完全没有关系。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领购了招标文件,虽然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但是仍然可以参加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限制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有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如果提前终止发售招标文件,例如在投标截止前七个工作日终止发售招标文件,就可以确保开标后不会有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这种观点是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能以缩小供应商领购招标文件权利的办法方便自己的工作。当然,如果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可以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但是,政府采购法规没有做这样的规定,《政府采购法》实际上是在采购效率和供应商权利之间选择了保护供应商权利。这是政府采购的制度设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服从这种制度安排。

  • 广州市:2016年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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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西站计划明年6月建成投用 周边将建17大项目

    佛山西站计划明年6月建成投用 周边将建17大项目

    计划于明年6月建成投用的佛山西站,未来将是什么样子?昨日,佛山西站周边详细规划首次披露。在面积约为92平方公里的主体区内,未来将有17个重点项目集聚在佛山西站枢纽周边,预计至2025年,这一区域地区生产总值目标为1000亿元。而这一集聚区也将打造成为粤桂黔三地开放、合作、共赢的“珠江金谷”。

    文/图 广州日报记者李传智、黄健源 通讯员黄清华

    新进展

    计划明年6月建成投用

    备受关注的佛山西站建设又有新进展。近日,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狮山镇镇长黄文富在进行上线微访谈时透露,佛山西站将于明年6月建成投用。记者了解到,佛山西站总规模10站台23线,站房建筑面积68000平方米,是我国目前最大的下进下出线下式高铁交通枢纽。

    从建设亮点来看,佛山西站换乘便捷,客流进、出分层组织。其中,负二层为佛山地铁3、4号线站台层,负一层为地下商业空间和地铁站厅层,地面层为铁路出发和接驳交通到达层,二层为高铁和城际的站台层,两层之间设置夹层,为铁路到达和接驳交通出发层,并通过东西旅客活动平台与四个配套车场连接,实现“零换乘”。

    从综合开发的角度来看,铁路站房布设于枢纽中央,社会车辆接送区、出租车接送区、公交换乘区布设在站房东西两侧,占地约21公顷,其中铁路红线外约8.8公顷作上盖开发。

    规划解读

    西站,不只是一个枢纽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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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狮山或成珠三角西岸最大枢纽城

    目前在珠三角西岸,佛山西站算得上最大的枢纽项目。2015年8月,省政府批准实施《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根据粤桂黔三省(区)合作意愿和需求,狮山将以佛山西站枢纽新城为核心,以佛山国家高新区为载体,规划建设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

    此次规划将佛山西站周边划设了面积为92平方公里的主体区,而佛山西站正位于主体区内的核心区。佛山西站建成投用后,狮山将在其周边打造一区三城、两轴三带、多组团,而一区是粤桂黔先进制造业服务集聚区,三城为佛山西站枢纽新城、博爱新城、智库科技城。

    不久前,佛山多个镇街披露了各自的轨道交通规划,而狮山未来的轨道线网非常密集,加上佛山西站枢纽,狮山镇有望成为珠三角西岸最大的枢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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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桂黔广东会展中心将落户核心区

    记者了解到,定位为粤桂黔先进制造业服务集聚区的主体区,将重点发展科研服务、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而在佛山西站周边,也将重点培育粤桂黔三省(区)合作的会展博览、商务办公、金融服务、文化休闲、高端居住、酒店商业等功能。为此,此次规划了共计17个重点项目(见左图),集聚在以佛山西站为核心的周边区域。

    其中,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会展中心是核心区的重点项目,将成为试验区(广东园)的地标性建筑以及粤桂黔区域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中心、展示中心。另外,规划提出,主体区内现有的河涌水网与珠江水系“西江、北江、东江”形态十分相似,为此将规划通过水系改造,围绕粤桂黔高铁经济合作带13个城市展开主体性的滨水景观和文化意象营造,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集聚区,打造三省(区)开放、合作、共赢的“珠江金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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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灯湖设计团队欲再造一个“千灯湖”

    狮山还将“依湖建城”,围绕佛山西站不远处的博爱湖打造“强中心”。2013年,博爱湖项目启动时提出,将以狮山为核心的南海中部片区计划用5~10年再造一个“千灯湖”。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狮山镇镇长黄文富在日前举行的微访谈节目中表示,接下来将加快推进博爱湖的建设。据介绍,博爱湖及周边景观设计委托千灯湖的设计单位,即美国SWA公司完成,规划将原有密布的水塘连为一体,形成700多亩湖面。

    链接

    佛山西站实现高铁、城轨、地铁无缝对接

    佛山西站坐落于广东经济强镇南海区狮山镇。从地理交通来看,试验区(广东园)具有十分明显的区位优势。这里拥有广州铁路客运枢纽“四主一辅”的“一主”,即佛山西站,西站引入贵广、南广、西部沿海等3条高铁,广佛肇和广佛环线2条城际轨道,佛山地铁3号线和4号线,串连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州站和广州南站。届时,以佛山西站为中心,10分钟可达广州南站,半小时可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1小时可达港澳,3小时可达南宁,4小时可达贵阳。此外,西二环、广三高速、佛山一环等高快速路纵横园区,可直达广州等周边城市。

    借助优越的区位条件,规划将在佛山西站南侧建设一座大型城市综合体——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会展中心,将成为试验区(广东园)的地标性建筑以及粤桂黔区域经济和文化的交流中心、展示中心,推动高铁经济带展览、旅游及商务经济发展。

  • 国家发改委:推出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加快补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明确了工程包的总体目标和重大项目,并对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是在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有的11个专项工程包基础上推出的一个全新工程包,将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加快落地,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的有力举措。

      实施六大重点工程 总投资超过1.6万亿元

      本次推出的工程包主要包括交通扶贫脱贫“双百”工程、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宽带网络进村入户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以工代赈工程、光伏扶贫工程等六大脱贫攻坚领域重大工程,估算总投资将超过1.6万亿元。这些工程将在打破制约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突出瓶颈发挥重要作用。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进程,如有必要,今后将把其他领域的相关重大工程纳入脱贫攻坚工程包。

      以政府投资为引导 拓展工程建设投融资渠道

      脱贫攻坚重大工程包的实施,将支持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保障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加大国家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创新完善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强政银企社合作对接,对带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具有较强外部性、公益性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等政策性方式予以支持;对农村电网等有收益的项目,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

      强调建设管理并重 切实让项目“落地生根”

      脱贫攻坚工程包对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提出严格要求,强调要遵守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同时,要坚持建管并重,有效解决“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落实管护主体,保障管护经费,强化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 广东省: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1月31日开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62952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召开的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要求,为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扭转当前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局面,确保今年第四季度至明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1021     

      (联系人:林清华,联系电话:020-83133589,传真:020-83133587,邮箱:aqglc@126.com

     

     

    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强化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扭转当前我省前三季度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局面,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我厅决定在今年4月以来已开展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明年春节前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次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汇报会、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企业自查自纠和政府抽查督查为主要方式,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现场施工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为基本内容,以推动隐患整改、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查重罚为重要手段,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为主要目的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通过百日集中严整行动,努力实现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落实监管责任和建设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到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和有明显好转的“五个进一步”目标。

      二、行动时间及范围

      时间:20161021日至2017131

      范围:全省纳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三、严查的重点内容和严处措施

      (一)严查的重点内容。本次专项行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结本地区本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找准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针对事故易发的企业、项目、部位和形式等,确定重点排查内容,全面开展排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要重点严查“三类企业、五类工程、十二种行为”:

      1.三类企业

      (1)今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

      (2)企业或工程项目负责人被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达到满分值70%的企业;

      (3)违反安全管理法规被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停工整改的企业。

      2.五类工程

      (1)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2)有深基坑、高大支模、地下开挖、使用大型起重设备的项目;

      (3)文明施工水平差、工地管理混乱的项目;

      (4)安全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的项目;

      (5)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的工程项目。

      3.十二种行为

      (1)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

      (2)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就违规开工建设;

      (3)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存在“失职”行为;

      (4)监理规划不切实、监理旁站检查不深入,监理资料造假,存在“失真”的行为;

      (5)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存在监理作用“失控”的行为;

      (6)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档案等不健全;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验收和动态检测或现场实施情况检查等未依规定落实;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特别是安全防护用具、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未按规定配备合格产品和正常使用,“四口、五临边”及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未按标准规范落实到位;

      (9)现场起重设备未纳入登记备案或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

      (10)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就上岗以及建筑工人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

      (11)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2)施工单位存在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法规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包代管的行为。

      (二)严处的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以及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的,要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肃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予以公开。其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责令停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相关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资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一律在本地区媒体上曝光,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查处并通报部分典型案件:

      1.相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本次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的;

      2.存在上述“十二种行为”的;

      3.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主管部门或质安监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未及时按规定时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5.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期间又发生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工作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61031日之前,各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好文件传达和组织部署工作,将行动方案通知到所有企业、项目和有关单位。

      (二)企业自查自纠。

      1.20161130日前,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查出有安全隐患、问题的,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整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有落实整改计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等,确保整改到位。特别是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等存在重大隐患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确保100%整改到位。

      2.201612月底前,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对滚动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要100%整改完毕。

      3.2017110日前,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对本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和总结。企业自查自改材料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经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分管安全的企业负责人签字后留在工程项目建档。

      4.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在今年11月底前和12月底前分别向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的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本企业对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本企业对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三)执法抽查。2016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市、县(区)级建设主管部门对负责施工安全监督的工程项目,按照上述“严查的重点内容和严处措施”开展监督执法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

      (四)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县(区)级建设主管部门、部分重点企业开展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对全省部分地市的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五)总结和通报。各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17110日前本地区开展本次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的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20171月底前通报全省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树立安全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指导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结合分析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别是事故多发地区要结合事故发生的类别和特点,从各方面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对策措施,既力求解决当前迫切问题,又立足长效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行动过程中注重归纳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做好本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应请媒体参与进行跟踪报道,扩大行动的影响力。

      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始终把一线作业人员的生产安全放在首位,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隐患治理迫切性的认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二)认真开展自查督查,严格跟踪整改落实

      在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要突出“严”字当头,各企业单位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即定整改措施、定责任、定时限进行处理。应将我省施工事故通报文件作为安全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项目施工对照每起事故,引以为戒。不但要严格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同时要通过企业安全制度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日常安全制度的落实,预防一般伤亡事故的发生。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档立册、跟踪到底、整改到位,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确保整治行动成果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坚决依法严厉处罚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认真开展整治工作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部门或机构,进行约谈或批评。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要确保“五个一批”的成果,即及时排查出一批问题和事故隐患,督促整改一批问题和事故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曝光一批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

      (四)及时报送信息,通报整治情况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分别于2016115日、125日和2017110日分别将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工作情况、企业自查自纠及抽查工作情况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及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处。对于重要情况和重点典型案件的查处要专报,我厅将定期通报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

        

      附件: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查重处百日专项行动情况信息统计表

     

  • 北京市: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提效率购社会服务 我市坚决遏制预拌混凝土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我市于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就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监管手段,利用信息技术,采集、上传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使用等数据,实现对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运输、使用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每季度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质量状况进行评估。

      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采购和使用过程管理。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生产配合比执行情况、混凝土工作性能等进行抽查抽测。同时,严格落实《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增加7天混凝土见证检测项目的通知》有关要求,及时了解混凝土强度状况,加强质量预控。

      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查力度。建设单位在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前,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对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进行抽样检测;工程参建单位、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配备回弹仪和钢筋扫描仪,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强度和钢筋安装质量的检查。

      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完善服务和自律机制,促使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采购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我市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坚决遏制生产和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 海南省:拿10万好处帮朋友中标经适房项目,海南海钢集团原总经理获刑

      南国都市报10月18日讯(记者何慧蓉)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海钢集团)在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时,原总经理陈斌接受了秦某带来的10万元。之后,为了及时拨付工程款,秦某又在喝茶时送给陈斌20万元。日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已缴纳)。

      2010年3月份左右,工程老板林某兴得知海钢集团准备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于是找到秦某,让秦某帮忙疏通关系,以便能够承建海钢集团的经济适用房工程,秦某表示同意,并提出如果成功拿到工程,林某兴需按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分给他工程利润。

      2010年3月份,招标公告出来之前的某一天晚上,林某兴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现金10万元开车载秦某,至时任海钢集团总经理被告人陈斌的宿舍楼下,由秦某拿着10万元去陈斌宿舍。在陈斌宿舍,秦某向陈斌提出他的朋友林某兴想要承建海钢集团经济适用房项目,让陈斌帮忙。陈斌要求秦某让他的朋友先报名投标。秦某准备离开时,将10万元送给陈斌。之后,陈斌最终同意由林某兴负责的广西二建中标承建海钢集团经济适用房一期一标工程。

      2010年12月份,林某兴和秦某再次合作挂靠广西二建承建了海钢集团经济适用房二期二标段工程。2012年7、8月份的一天,秦某约陈斌在海口市一家茶艺馆喝茶,在喝茶时秦某让陈斌帮忙催促海钢集团及时拨付经济适用房工程进度款给广西二建,陈斌表示同意。当准备离开时之后,秦某将事先准备好的用纸袋装着的20万元放在送给陈斌车内。过后,陈斌找到海钢集团分管工程部和投资部的副总经理仲某祥,要求仲某祥过问一下经济适用房拨付工程进度款一事,并在公司的会议上要求相关部门相互出面协调,及时拨付广西二建的工程进度款。

      2016年1月28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被告人陈斌涉嫌受贿一案线索。同年2月1日,文昌市人民检察法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人员通过陈斌所在公司的纪检人员通知陈斌。陈斌随后找到办案人员,接受调查。

      陈斌分两次合计共收受贿赂款30万元,均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消费。2016年3月16日,陈斌通过其亲属将30万元受贿款退至文昌市人民检察院。

      文昌法院认为,陈斌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坦白,在提起公诉前积极并全部退赃,且能够认罪、悔罪,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宣告缓刑。文昌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已缴纳)决。

  • 《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解读材料

      一、为什么发布《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加快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重要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将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基础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为建材工业提供持续中高速增长空间,需求结构变化和有效供给不足,迫使建材工业优化调整产业体系,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倒逼建材工业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发展动能,推进国际产能合作,要求建材工业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

      面对机遇和挑战,建材工业必须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加速优化产业体系,拓展发展空间。行业中长期规划是推进行业管理服务体系和管理服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为推进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加快由大变强进程,指导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便于各类发展要素选择合理流向,作为建材工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特编制发布《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是指导性文件,旨在结合建材工业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等部署,强化行业发展与新材料、节能、环保、科技、住房城乡建设、矿产资源等工作协同。《规划》是在回顾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成就、评估《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开展“十三五”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编制的,是行业集体智慧的结晶。可以说,《规划》编制过程也是行业统一认识、凝心聚力的过程。

      《规划》特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力求提高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提出的“十三五”主要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力求既合乎行业发展内在规律,又最大限度发挥引领指导作用,特别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凝练为重点工程,力求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引导发展要素在业内合理流动。二是着力构建产业新体系,截长补短,扩大有效供给。建材工业涵盖非金属矿采选和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两个门类,主要面向建筑业供给建筑材料,面向工业和其他行业供给无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等产品,有80多个小类、1400多个品种。《规划》统筹小类、品种间协调发展,既大力引导供给不足的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也指导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着眼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发力,深化产业融合。着眼新供给激发新消费、新需求拉动新供给“双轮驱动”,深化产业融合发展。面对当前传统建材产能过剩、新型建材供给能力不足的结构性矛盾,《规划》着重引导优化供给结构,尽快补齐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这些短板,增加有效供给,通过增品种提品质促行业稳增长调结构,引导行业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三、“十三五”期间,建材工业肩负的使命和功能定位,有哪些新变化?

      总体看,《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建材工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结构加速优化,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发展进展显著,两化融合稳步推进,国际竞争能力日益增强。但建材工业仍“大而不强”,还存在传统建材产能严重过剩、新型建材发展缓慢,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节能减排水平不高,公平竞争市场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十三五”期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100年的奋斗目标,建材工业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担负新使命、发挥新功能、拓展新空间、找到新抓手。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着力压减过剩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和建材部品部件,壮大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复合材料和建材生产性服务业,优化要素配置,构建产业新体系,拓展发展新空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夯实建材工业“由大变强”基础。

      尤其要注重发挥建材窑炉独特优势和产业耦合能力强的特点,在协同处置城乡垃圾实现无害化、开发利用产业废物实现资源化、循环利用产业副产物实现减量化方面充分发掘产业潜能,将建材工业打造成集材料生产和生态保护为一体的绿色环保功能产业,构建产业新体系,拓展产业新空间,为产业转型升级、武器装备发展、民生福祉改善提供多种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为改善人居条件、治理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提供重要支撑,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四、“十三五”期间我国主要建材产品需求情况

      建材工业市场化程度高,受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影响大,产品需求随市场、投资变化而灵敏变化。《规划》发布代表性产品需求预测数,旨在引导产业理性发展和要素合理流动。主要产品需求量,是依据产业发展内在规律,根据产品生产和消费特点以及行业历年走势,结合软课题研究,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得出的。总体看,随着发展方式转变,需求结构升级,面向建筑业的传统建材产品需求量将呈基本平稳或略有下降的态势,面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绿色建材、新型部品化建材有望持续增长,面向工业的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包括矿物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等产品的需求量将持续快速增长。

      水泥产量在2015年已显露下降之势,“十三五”期间,随着32.5复合水泥逐步停产,高标号水泥、纯硅酸盐水泥占比提高,水泥产量定会大幅下降,水泥产品结构会发生明显变化,但作为水泥产品核心成分的水泥熟料会保持相对稳定。因此,“十三五”需求预测的目标产品将水泥调整为水泥熟料。综合投资结构变化对水泥消费系数的影响走势,预计 2020年水泥熟料需求量将从2015年的13.3亿吨,下降到12亿吨,年均下降2%。

      平板玻璃既用于建筑领域,也可广泛用于工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建筑领域的房地产业虽面临着去库存,但随着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平板玻璃需求量仍有望保持平稳。随着新能源、高端装备、电子信息、设施农业等加快发展,非建筑领域的平板玻璃消费量将有望增加。预计2020年平板玻璃需求量将从2015年的7.5亿重量箱,小幅增长到7.8亿重量箱,有效供给品种也更加丰富。

      陶瓷砖消费主要面向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翻新装修)。目前国内陶瓷砖人均消费已基本饱和,随着节能减排力度加大和替代产品日益丰富,国内陶瓷砖需求将稳中缓降,即使对外出口仍能微幅增长,预计2020年陶瓷砖产量也将小幅下降。

      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矿物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等新材料,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保持15%以上的高增速。

      五、怎样看待《规划》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

      《规划》从质量效益、创新能力、结构调整、两化融合、绿色发展5个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并凝练成16项指导性的具体指标。拟定这些指标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设定的有关目标,分解测算建材行业应该完成的任务和要求;二是立足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提升质量效益的需要与可能,综合引领发展、技术基础和创新空间等因素,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提出的。这些指标突出指导性,注重可操作性,落脚在主要任务的关联性和显示度上。其中,规上企业人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绿色建材主营业务收入在建筑业用产品中占比、两化融合等目标均为首次提出。

      关于工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速,考虑到“十三五”时期,建材工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行业发展将加速转向“提质增效”,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平稳发展,基于以往建材工业增加值增速快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的基本走势,预计“十三五”期间,随着新旧发展动能逐步转换,建材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将继续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保持同步,并有望高出1-2个百分点,预计“十三五”期间平均增速不低于8%。

      六、怎样理解《规划》提出“拓展发展新空间”?

      建材工业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寻找发展新方向、新重点、新抓手,加速孕育蓄积发展新动能,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新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升关键材料保障能力,提高工业用产品在建材产品中的比重。围绕全面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发展新型制造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任务以及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大力发展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矿物功能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等新材料,开发支撑先进检测控制技术的专用仪器设备和核心装备。

      二是大宗建筑材料升级换代,提高绿色建材、部品化建材在建筑业用产品中的比重。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和危房改造、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任务和建筑能效提升、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建材生产绿色化、智能化,建筑材料部品化、高端化,建材原料标准化、系列化,建材消费便利化、可追溯。

      三是发挥建材窑炉特有优势和消纳固废能力强的特长,大力推进协同处置和构建耦合发展产业链。大力开展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拓展发掘产业绿色环保和循环发展功能,推动建材工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引导建材企业由单一建材生产供应商向建材系统供应服务商、生态环境公共产品承包商、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发展商和区域特色经济投资兴业商转变。

      七、如何理解《规划》提出的“构建产业新体系”?

      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和砖、瓦、砂石等产品制造是传统建材产业体系的主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建材保障,做出很大贡献。“十二五”规划引导建材工业由原材料制造向加工制品业转变,逐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经过业界努力,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产业体系正在不断优化调整。到2014年,水泥混凝土及制品业首次取代水泥制造业成为建材工业第一大产业,标志着建材工业产业体系在悄然调整中开始由量变向质变迈进。

      随着业内对新发展理念认识深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建材工业结构正在加快调整,产业体系正处在调整的关键期。当前,建材工业结构性问题仍很突出,水泥、平板玻璃等传统建材产品产能过剩、需求增长缓慢,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矿物功能材料等新产品增势较好,部分关键材料保障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工业转型升级、建造技术发展、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尚没有成为支撑建材工业经济平稳发展的主导产业。

      “十三五”期间,为适应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消费需求日趋多元的大趋势,保持行业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建材工业必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给,压减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积极面向建筑业、工业和服务业市场,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武器装备发展、民生福祉改善需要,统筹推进建材工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下大力气构建产业新体系。

      八、怎样理解《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

      为更好树立贯彻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规划》拟定的主要发展目标,《规划》结合建材工业实际,明确了建材工业必须坚持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开放发展五个原则,并依据这些原则,把主要发展目标进行合理细化分解融入具体任务和行动之中。

      《规划》提出了既有机统一、可独立组织实施,又系统平台开放、易相互联动的五项任务,每项任务为便于实施,设立了相应专栏,明确了若干具体行动,通过具体行动支撑任务落实。一是加快结构优化,旨在促进产业转型,着力构建产业新体系,包括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壮大建材新兴产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区域特色产业等4个行动。二是强化协同创新,旨在引导产业由单一提供产品向提供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转变,包括加强技术创新,完善标准规范,创新业态和模式等3个行动。三是推动绿色发展,旨在实现从生产、应用到回收全产业链的绿色发展,促进建材工业向绿色功能产业转变,包括推广绿色建材、加强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强化低碳发展等4个行动。四是促进融合发展,旨在以融合促产业转型,包括深化两化融合,加快产业融合,强化军民融合等3个行动。五是推进国际合作,旨在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将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形成新的比较优势,包括深化技术服务,扩大资本合作,扩宽合作途径等3个行动。

      九、《规划》引导从哪些方面优化产业结构?

      《规划》引导通过截长补短,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来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大力压减水泥、平板玻璃过剩产能。严禁备案和新建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产能。应用差别化政策,倒逼过剩产能退出。推进联合重组,压减过剩产能。强化社会责任,推行错峰生产。二是加快传统建材升级换代。积极适应建筑业现代化发展需要,更加重视产业链延伸,促进产业融合,创新业态和商业模式,以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需求为牵引,以创新发展为动力,推进建材部品化、原料标准化、生产绿色化、消费便利化。三是壮大建材新兴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沿着《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重点发展玻璃基材料、工业陶瓷、人工晶体、矿物功能材料、高性能无机纤维及复合材料,开发基于非金属矿物用于节能防火、无机涂敷、生态环保治理、功能性填充等方面的矿物功能材料,鼓励发展石墨烯等前沿材料。四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更好发挥“双创”对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以往行业发展多局限于主要产品生产,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生产性服务业重视不够,服务类产品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和效益提升的薄弱环节。需大力发展建材工业研发设计、专用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检验检测和维护服务、科技咨询和远程诊断、知识产权保护、“双创”孵化等服务业。

      十、《规划》为何提出六个重点工程?

      重点工程是落实主要任务、指导实现主要发展目标的具体行动载体。针对主要任务难点和产业发展薄弱环节,《规划》凝炼提出了六个带动性强、示范效应明显、经努力可实施的重点工程。一是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工程,旨在通过落实《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力争到2020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二是关键材料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旨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以应用为导向,采用“一条龙”模式,加快推进部分关键材料产业化,力争到2020年部分新材料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三是矿物功能材料发展工程,旨在以产业转型和生态环境建设需求为牵引,结合实施产业精准扶贫,加快矿物功能材料发展,打造区域特色矿物功能材料产业园区,力争2020年特色产业园区产值达百亿。四是协同处置推广工程,旨在发挥建材窑炉特性拓展产业功能,发展循环经济,稳妥推进协同处置项目,加快发展低碳水泥,力争到2020年水泥熟料原燃料中废弃物占比达到20%以上。五是“三品”行动推进工程,旨在引导增加适销品种、提升产品品质、打造知名品牌,更好满足差异化消费需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六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旨在依托并整合现有各种资源,探索技术产业化的新模式,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规范相关服务标准,建设绿色建材、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基础数据库,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 广东省:执行公开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一、重点工作名称

      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二、执行措施

      1.召开PPP模式整县推进示范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编制项目PPP实施方案。督促各示范县开展PPP项目采购等项目前期工作并加快开工建设。

      2.督促指导各地全力推进“一县一场”建设任务,完成省财政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资金分配和下达,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定《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验收评价标准》,开展全省《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宣贯培训工作。开展15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试点示范县的验收工作。

      三、实施步骤

      2016年,启动15个示范县的镇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完成“一县一场”建设任务,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四、责任分工

      村镇处 城建处

      五、监督方式

      83133585

  • 广东省:绿道网建设2016年工作要点

      决策依据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的战略部署

      草案主要内容

      以打造绿道“升级版”工作为核心,以古驿道保护利用、社区体育公园和水岸公园建设为重点,加快划定城市生态控制线,推动绿道网向绿色基础设施升级,提升珠三角绿道网管理水平和综合功能开发,推进和完善全省绿道网建设。

  • 国家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深化中小城市和市政领域相关行业PPP创新工作。

      这是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文件精神,两部门首次联合在PPP领域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更好推动PPP模式在新型城镇化中的运用,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通知》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从每个省份选择1个具有一定PPP工作基础、有较好项目储备和发展空间的中小城市,进行PPP模式创新工作。一是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结合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和发展需求,筛选一批具备一定条件、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编制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项目规划,提高PPP项目质量和水平。二是从试点城市的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项目规划中,选择若干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且具有代表意义的PPP项目,组织高水平咨询公司和资深专家等,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精心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制定规范合同文本,力争形成典型案例,供其他同类项目学习借鉴。三是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以及与全国工商联的合作,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民营企业推介项目,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投资。

      《通知》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遴选2-3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1-2个相关市政行业,开展创新工作。一是开放市场,打破地域垄断。城市政府通过规划确定需求,采取招投标等方式遴选合作伙伴,政府通过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按效付费,实现全产业链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的PPP合作。二是完善费价机制,设置平均行业基准利润率,给民间资本投资明确的市场预期,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三是针对市政领域相关行业PPP项目小而散、不利于社会资本进入的问题,选择并支持若干家实力较强的省内外专业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产业集中度。四是完善行业监管机制,重点对企业的绩效、运营成本、服务效率、产品质量进行监审。五是在总结实践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向全国推广提供借鉴。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方向的PPP创新项目,将合理安排有关资金予以支持。


  • 四川省:县以上城市年内须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近日举行的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座谈会提出,县城及以上城市年内要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会议透露,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十三五”计划建设项目1348个,海绵设施总投资450亿元。除国家级试点城市遂宁市外,今年7月我省确定了成都、自贡、泸州、绵阳、广安等共15个县级以上城市为省级试点城市。截至目前上述试点城市已启动项目87个、竣工项目38个、完成投资11亿元。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省级试点相关支持政策仍在制定中。

      会议要求县城及以上城市年内要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这不是说县以上城市都建成海绵城市,而是要在城市建设中普及‘低影响开发’理念。”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城市应以解决积水内涝、水体黑臭等具体问题为导向来编制规划,合理确定相关目标并建设各类相关设施。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执行佛山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佛府办[2016]52号)精神,现就执行我市房地产调控有关措施提出如下具体要求及指引:

      一、 限购区域:自2016年10月8日零时起,在佛山市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以下简称“限购区域”)。

      二、限购对象及购买条件: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四)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五)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六)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含网签认购)的时间为准。

      三、购房家庭认定问题

      居民家庭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

      四、拥有住房套数认定问题:

      (一)住房的认定以国土部门、规划部门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土地用途、规划用途,以及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房屋用途为准。

      (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三)已拥有住房套数的确定,以在查询时点上“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记载的住房登记套数为准。只要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是房屋现有权属人或权属人之一,无论其何种房屋产权来源,均计入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

      四、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问题

      (一)购房人是中央、省直单位等机构驻佛山的工作人员,提供的纳税或社保证明是省税务部门或省社保部门出具的,应同时提供其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证明。

      (二)驻佛山部队军人凭军官证及部队证明,拟安置到佛山定居的离退休军人凭佛山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出具的相关信函,视同本市户籍。

      五、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或有记载其配偶资料等情况的户口簿,或未婚证明、离婚证,或司法、民政、公证等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

      六、资料填写及提供:

      购房人购买限购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以下简称《申明陈述书》,见附件);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明陈述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明陈述书》。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明陈述书》。购买第二套时,同时提交购房人(夫妻双方可只提供其中一方)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件复印件作为购房合同附件。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责任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限购区域商品住房的认购书或买卖合同前,应告知购房人现行的限制措施,核验购房人提交的证件及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核对《申明陈述书》所填信息内容,并在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违反规定,未履行告知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给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市住建管理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对此类企业将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三)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和《佛山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签订合同的三十日内持合同到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开发企业违反此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记分标准”扣减企业诚信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各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职责

      (一)各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办理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备案时必须先登录“佛山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对照购房人提供的《申明陈述书》等资料对购房人资格进行核验,并打印查询核验结果,作为审查和存档依据,不符合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

      (二)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不到位,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不按规定严格核验购房人资格的、对开发商不按时进行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监督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查处。

      九、购房人责任

      购房人因提供虚假申明信息,造成的责任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此通知。

      附件: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6年10月7日

  • 四川省: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据造价168获悉,四川省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有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各地要通过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等措施,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

      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围绕推行落实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办法,做好银行代发工资工作。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四川省还将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工程款拖欠。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财政性资金比例低于30%的工程项目实行建设单位支付担保,担保费列入工程造价。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 【首届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互联网+”工程供应链大会暨“百企万亿”中国行】大会在广州举行

      9月26日,首届中国建筑装饰行业 “互联网+”工程供应链大会暨中装协“百企万亿”中国行(广州站)活动在广州粤大金融城国际酒店盛大开幕。

     

    部分与会嘉宾合影

      大会以“打造建筑装饰行业‘互联网+’工程供应链合作模式”为主题,与在座来自材料企业、采购企业的代表近500人,共同探讨在经济新常态及“互联网+”大背景下,面对新模式、新趋势,作为传统行业的工程建设企业和建材厂商如何有效应用创新思维,将“互联网+采购”深度融合于建设领域,实施联合集中采购,迈向“百企万亿”计划目标,促进企业转型、产业升级和行业创新。

      

    会议现场

      “百企万亿”计划

      在面对新时期行业改革的时候,企业必须要有新思维,新模式,新计划,来应对当前不断变化的行业趋势。从去年协会提出实施“百企万亿”计划开始,其战略总规划也在不断的完善和优化。在中装协材料分会秘书长王岳飞的带领下,“百企万亿”这艘“行业航母”也在不断的提高配置,强化装置。

    中装协材料分会秘书长王岳飞分享“百企万亿”发展思路及与材巴巴战略合作模式

      “百企万亿”是组织不同品类的百家左右的建材家居生产企业,创新一个模式,联合协同作战,经过三年时间实现每年万亿产值的目标。具体说来,百企选择是根本,体内融合是重点,品牌打造是关键,渠道对接是核心。

      据介绍,“百企万亿”通过采取百企选择、体内融合、渠道对接、品牌打造、资本助力的方式,通过第一年打基础、第二年发力、第三年全面见效三步骤,实现“万亿”目标,进而带动全产业链转型升级,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装协材料分会秘书长王岳飞结合百企万亿的发展思路,分享了以“互联网+”工程供应链的新模式,为传统建材厂商提供了搭上互联网这趟快车的转型之道。

      中装协王岳飞秘书长授予材巴巴尹绍青董事长、欧阳宏斌总经理百企万亿“互联网+”工程供应链平台及绿色装饰材料美丽中国行战略合作伙伴牌匾

      广东华联总经理、材巴巴董事长尹绍青在致辞中表示,材巴巴是广东华联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打造了国内首个通过平台与终端管理工具数据互联互通的“互联网+工程采购供应链”平台,旨在解决传统采购供应链的问题,帮助采购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广东华联总经理、材巴巴董事长尹绍青

      尹绍青说,“百企万亿”正在有条不紊的落实体内融合、体外对接等工作,而材巴巴正是为体内外采购商与供应商搭建起互联互通的桥梁,为市场提供一个互联网工程采购平台和建材家居大卖场,在“百企万亿”一盘棋框架下,实现采购商、运营商、供应商三方共赢。

      材巴巴扬帆计划启动仪式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分会秘书长王岳飞,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秘书长倪建国,中国室内环境净化行业联盟会主席顾士明,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协会会长、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尹绍青,亚欧商学院院长、首席导师李军,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张珍,重庆市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刘冰野,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协会秘书长赵乐丽,湖北武汉建筑装饰协会会长熊钢发,伊朗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伊朗商会理事副会长伊利亚,广东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林熹南,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查世伟为材巴巴共同开启“扬帆计划”。

      六大计划保障“扬帆计划”完美实施:大数据技术升级应用计划,融合第三方支付担保、物流计划,25个城市分站点合作计划,分站点运营推广计划,在线交易量保障计划,资源股权融资计划。

      “工程采购供应链商业运营模式”主题演讲

    材巴巴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

      材巴巴创始人、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给我们分享了家居建材行业的现状,他从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互联网+等跨界角度对传统采购问题的痛点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建材家居行业的发展趋势。同时介绍了材巴巴互联网+工程采购平台。材巴巴平台为采供双方搭建一条直达、互联互通的高速公路,通过一整套服务帮助采购商降低采购和管理成本,帮助供应商降低营销和管理成本,解决建材厂商、施工单位、投资业主之间的三角债。他认为,互联网改写了传统建材采购的方式,给传统建材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让他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升级挑战。大数据时代建材全渠道营销已经来临,卖场、工程集采、电商将三分天下;工程采购集采天下即将来临,代理分销模式将向服务模式转移。欧阳宏斌还介绍了材巴巴的合作盈利模式。他表示,材巴巴工程采购供应链平台将改变工程采购和建材销售的传统模式。

      

    欧阳宏斌总经理接受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腾讯家居、房天下采访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秘书长倪建国表示,广东是我国建材出土的大省,当前我们已经进去了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改变着我们的经营模式和生活品质,当前各行各业都在创新。以材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工程采购供应链平台解决了采购中的难题,实现采购“一站式”服务。材巴巴全新商业模式,可以帮助投资方、施工企业及建材厂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产能效益,使建筑装饰、建材企业摆脱发展困境。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秘书长倪建国

      采购商、供应商、运营商现场颁发授权委托书及合格供应商牌匾


      重庆易极付科技有限公司金服部总经理宋阳,为大家讲解材巴巴如何与第三方实现支付担保。

      新中源陶瓷企业集团总裁助理温桂凤分享合作供应商经验

     

      贝朗(中国)卫浴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郭婉怡进行合作供应商经验分享


      广东省企业诚信建设促进会常务理事吴志洪进行合作供应商经验分享


      武汉市建筑装饰协会熊钢发会长进行合作运营商经验分享。

     部分合作采购商代表授牌仪式

      (让工程采购更简单,相信材巴巴会为他们寻找到最优质的供应商)

      部分合作供应商代表授牌仪式

      (为材料企业授予合格供应商证书,成为采购商的合格供应商。)

      部分合作运营商代表授牌仪式

      会议期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分会常务副会长刘增辉对绿色装饰材料“美丽中国行”系列公益活动进行介绍。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分会常务副会长刘增辉

      据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分会自2013年开始开展绿色装饰材料“美丽中国”行公益活动,目的就是让广大消费者全面认识绿色装饰材料,普及绿色选材常识,让更多人了解绿色建材,使用绿色建材,让家更安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刘增辉介绍,美丽中国行的核心价值是:绿色传播、品牌推广、营销对接,今年将继续在行业内推行。

      毛泽东思想应用学院名誉院长、亚欧商学院院长/首席导师李军进行“企业智库分享——企业持续成长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主题演讲,更是将本次活动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李院长提到,远见看趋势,短见看风头,判断一个企业家是否优秀要看其思想力,他认为,“百企万亿”计划极具行业整合能力,时代呼唤领袖。

      

    亚欧商学院院长、首席导师李军

      至此,首届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互联网+”工程供应链大会,暨中装协“百企万亿”中国行(广州站)活动圆满落下帷幕。

      

    材巴巴部分工作人员上台答谢与会嘉宾

  • 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

      建筑业信息化是建筑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的必然要求,对建筑业绿色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推进信息化发展相关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及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等相关要求,实施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增强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能力,优化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环境,加快推动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发展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和支撑 作用,塑造建筑业新业态。

      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面提高建筑业信息化水平, 着力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建筑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成一体化行业监 管和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企业及具有关键自主知识产 权的建筑业信息技术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企业信息化。

      建筑企业应积极探索“互联网+”形势下管理、生产的新模式,深入研究BIM、物联网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1.勘察设计类企业。

      (1)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深度融合。

      进一步完善并集成企业运营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换代。深度融合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BIM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应用,促进企业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快BIM普及应用,实现勘察设计技术升级。

      在工程项目勘察中,推进基于BIM进行数值模拟、空间分析和可视化表达,研究构建支持异构数据和多种采集方式的工程勘察信息数据库,实现工程勘察信息的 有效传递和共享。在工程项目策划、规划及监测中,集成应用BIM、GIS、物联网等技术,对相关方案及结果进行模拟分析及可视化展示。在工程项目设计中, 普及应用BIM进行设计方案的性能和功能模拟分析、优化、绘图、审查,以及成果交付和可视化沟通,提高设计质量。

      推广基于BIM的协同设计,开展多专业间的数据共享和协同,优化设计流程,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研究开发基于BIM的集成设计系统及协同工作系统,实现建筑、结构、水暖电等专业的信息集成与共享。

      (3)强化企业知识管理,支撑智慧企业建设。

      研究改进勘察设计信息资源的获取和表达方式,探索知识管理和发展模式,建立勘察设计知识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开发勘察设计信息资源,完善知识库,实现知识的共享,充分挖掘和利用知识的价值,支撑智慧企业建设。

      2.施工类企业。

      (1)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满足企业多层级管理需求的数据中心,可采用私有云、公有云或混合云等方式。在施工现场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广泛使用无线网络及移动终端,实现项目现场与企业管理的互联互通强化信息安全,完善信息化运维管理体系,保障设施及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2)推进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换代。

      普及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施工阶段的BIM基础应用。有条件的企业应研究BIM应用条件下的施工管理模式和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基于BIM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推进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并集成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劳务管理、物资材料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企业管理与主营业务的信息化。有 条件的企业应推进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深度集成,实现业务财务管理一体化。推动基于移动通讯、互联网的施工阶段多参与方协同工作系 统的应用,实现企业与项目其他参与方的信息沟通和数据共享。注重推进企业知识管理信息系统、商业智能和决策支持系统的应用,有条件的企业应探索大数据技术 的集成应用,支撑智慧企业建设。

      (3)拓展管理信息系统新功能。

      研究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系统,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系统,开展物资设备采购和劳务分包,降低成本。开展BIM与物联网、云计算、3S等技术在施工过程中的集成应用研究,建立施工现场管理信息系统,创新施工管理模式和手段。

      3.工程总承包类企业。

      (1)优化工程总承包项目信息化管理,提升集成应用水平。

      进一步优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及信息流,持续完善项目资源分解结构和编码体系。深化应用估算、投标报价、费用控制及计划进度控制等信 息系统,逐步建立适应国际工程的估算、报价、费用及进度管控体系。继续完善商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及电子商务等信息系统,提升成本管理和 风险管控水平。利用新技术提升并深化应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企业管理等信息系统的集成及应用。

      探索PPP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信息化管理模式,研究建立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2)推进“互联网+”协同工作模式,实现全过程信息化。

      研究“互联网+”环境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多参与方协同工作模式,建立并应用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工作系统,实现工程项目多参与方之间的高效协同与信息共享。 研究制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基于BIM的多参与方成果交付标准,实现从设计、施工到运行维护阶段的数字化交付和全生命期信息共享。

      (二)行业监管与服务信息化。

      积极探索“互联网+”形势下建筑行业格局和资源整合的新模式,促进建筑业行业新业态,支持“互联网+”形势下企业创新发展。

      1.建筑市场监管。

      (1)深化行业诚信管理信息化。

      研究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诚信信息的共享模式与方法。完善行业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和项目信息的集成化信息服务。

      (2)加强电子招投标的应用。

      应用大数据技术识别围标、串标等不规范行为,保障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

      (3)推进信息技术在劳务实名制管理中应用。

      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基于位置的服务(LBS)等技术建立全国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并与诚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深层次的劳务人员信息共享。推 进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虹膜识别等技术在工程现场劳务人员管理中的应用,与工程现场劳务人员安全、职业健康、培训等信息联动。

      2.工程建设监管。

      (1)建立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体系。

      建立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审查及存档系统,推进基于二维图的、探索基于BIM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开展白图代蓝图和数字化审图试点、示范工作。完善工程竣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基于BIM的工程竣工备案模式。

      (2)加强信息技术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构建基于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讯、云计算等技术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建立完善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 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的质量行为监管信息进行采集,实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共享,保障数据可追 溯,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工程现场人员、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安全信息进行采集和汇总分析,实现施工企业、人员、 项目等安全监管信息互联共享,提高施工安全监管水平。

      (3)推进信息技术在工程现场环境、能耗监测和建筑垃圾管理中的应用。

      研究 探索基于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环境、能耗监测模式,探索建立环境、能耗分析的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对工程现场空气、粉尘、用水、用电等的实时监测。建立建 筑垃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建筑垃圾的申报、识别、计量、跟踪、结算等数据的实时监控,提升绿色建造水平。

      3.重点工程信息化。

      大力推进BIM、GIS等技术在综合管廊建设中的应用,建立综合管廊集成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形成智能化城市综合管廊运营服务能力。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积极 应用BIM、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规划、设计,探索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等的运营管理,并示范应用。加快BIM技术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应用,推 动各参建方共享多维建筑信息模型进行工程管理。在“一带一路”重点工程中应用BIM进行建设,探索云计算、大数据、GIS等技术的应用。

      4.建筑产业现代化。

      加强信息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基于BIM的建筑工程设计、生产、运输、装配及全生命期管理,促进工业化建造。建立基于BIM、物联网等技术的云服务平台,实现产业链各参与方之间在各阶段、各环节的协同工作。

      5.行业信息共享与服务。

      研究建立工程建设信息公开系统,为行业和公众提供地质勘察、环境及能耗监测等信息服务,提高行业公共信息利用水平。建立完善工程项目数字化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转变档案管理服务模式,推进可公开的档案信息共享。

      (三)专项信息技术应用。

      1.大数据技术。

      研究建立建筑业大数据应用框架,统筹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建设大数据应用系统,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汇聚整合和分析建筑企业、项目、从 业人员和信用信息等相关大数据,探索大数据在建筑业创新应用,推进数据资产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价值。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规范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应 用等各环节安全保障措施。

      2.云计算技术。

      积极利用云计算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企业信息系统及软硬件资源,降低信息化成本。挖掘云计算技术在工程建设管理及设施运行监控等方面应用潜力。

      3.物联网技术。

      结合建筑业发展需求,加强低成本、低功耗、智能化传感器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实现物联网核心芯片、仪器仪表、配套软件等在建筑业的集成应用。开展传感器、高速移动通讯、无线射频、近场通讯及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与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研究,开展示范应用。

      4.3D打印技术。

      积极开展建筑业3D打印设备及材料的研究。结合BIM技术应用,探索3D打印技术运用于建筑部品、构件生产,开展示范应用。

      5.智能化技术。

      开展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手持智能终端设备、智能监测设备、3D扫描等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研究,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安全风险。探索智能化技术与大数据、移动通讯、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建筑业中的集成应用,促进智慧建造和智慧企业发展。

      (四)信息化标准。

      强化建筑行业信息化标准顶层设计,继续完善建筑业行业与企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结合BIM等新技术应用,重点完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期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为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度挖掘奠定基础。

      加快相关信息化标准的编制,重点编制和完善建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相关的编码、数据交换、文档及图档交付等基础数据和通用标准。继续推进BIM技术应用标准的编制工作,结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应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建筑业信息化。

      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目标和措施,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信息化推进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保障。探索建立信息化条件下的电子招投标、数字化交付和电子签章等相关制度。

      建立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建筑业信息化创新体系,加强信息技术与建筑业结合的专项应用研究、建筑业信息化软科学研究。开展建筑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根据国家“双创”工程,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建筑业信息化创新创业示范。

      (二)大力增强建筑企业信息化能力。

      企业应制定企业信息化发展目标及配套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在企业标准化管理中的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按营业收入一定比例投 入信息化建设,开辟投融资渠道,保证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投入。注重引进BIM等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培育精通信息技术和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强化各类人员信息技 术应用培训,提高全员信息化应用能力。大型企业要积极探索开发自有平台,瞄准国际前沿,加强信息化关键技术应用攻关,推动行业信息化发展。

      (三)强化信息化安全建设。

      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重视数据资产管理,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信息安全水平。

  • 发改委:统一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规范助力“平台建起来、系统联起来、数据用起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联合颁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发改办法规[2016]2024号,以下简称《规范》),这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系统联通和数据交换共享的首部技术标准。《规范》的出台和实施,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数据共建共享,促进交易平台深度融合提供了顶层设计,也为实现信息统一发布查询、大数据挖掘等深度应用奠定了基础,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规范》由12项数据标准构成,涵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四大类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包括交易信息、主体信息、专家信息、信用信息、监管信息等,并通过统一标识码规则,为每一笔公共资源交易赋予了唯一的“身份证号码”,对交易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跟踪记录。

  • 中建政研:PPP众筹的核心思想与基本内涵

      众筹翻译自国外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它是指通过大众参与完成集资的活动,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众筹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早期有记录的众筹活动可以追溯到1997年,英国Marillion乐团向民众发起众筹,集资6万美元完成了美国巡演。

      现代的众筹是指通过互联网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的集资活动,通常是利用众筹网站完成的,而其与早期的众筹活动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都是通过大众参与完成筹集资金的目的。众筹不只是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还可以向他们征询意见,甚至邀请投资者一起经营项目。有些时候,投资者可以作为消费者,有时候他们可以成为股东,还有些时候他们可以成为经营者。通过众筹网站,投资者可以获得许多乐趣,提前获得投资机会,通过优先购买获得创新产品,成为潜在新公司股东,成为公司的一名管理者……它是一种天马行空的活动,汇集了资金、创意、实干和运作等多种环节,包含了真实的参与或决策。

      当代众筹从理念和内容上又有新的提升,即:由“筹集资金”延伸到“筹集资源”。 例如建造工厂的过程中,把最具有消费者资源的人请过来当股东,那么在建厂之初就已经有了潜在的消费者;请拥有供货资源的人作股东,生产过程就缺少不了资源供应。当代众筹思想的孕育,起始于笔者在大量的PPP咨询时的观察与探索。

      PPP的本质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PPP模式是一种合作文化,政府、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其中,肩负着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使命。

      PPP众筹的核心思想即紧紧围绕城镇化建设,在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之间进行需求与资源的合理对接。PPP众筹理念是互联网理念,资源在互联网平台上彼此形成网状的交叉对接,每一个交叉点会串联很多角度的思考。把许多资源信息全部集中到一个点上,就能实现PPP众筹的功能最大化。PPP众筹的内涵,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PPP众筹之一:为城市发展筹集资源

      PPP众筹可以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筹集社会资本方、专家咨询机构、政策红利。过去,中建政研为政府方提供PPP咨询技术,从项目筛选、项目的识别一直到合同的签订,护航PPP项目平稳落地;随着PPP事业的发展,政府方对投资方、建设方和运营方专业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对PPP咨询机构的期待也水涨船高,期待咨询机构能够为城市建设与公共服务带来合适的社会资本方的资源。

      PPP众筹之二:担当城市的高级顾问与智库

      新型城镇化道路要求突出城镇“内在发展质量”,摒弃“千城一面”、经济趋同、产业雷同和重“数量规模”轻“质量和文化内涵”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要形成差异化的经济功能定位、不同城市之间经济发展的互补性和要素配置的差异性,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我国下一步城镇化建设的方向是“特色城镇”与“功能城镇”,让农民就地转化为专事农业的农民工,让镇就地转换成市,让新城实现功能的单一化和优质化,以新城供应旧城,解决旧城功能不足的问题,并向其他城市提供资源支持,进一步衍生出卫星城市,完成特色城镇、功能城镇的跨越。

      PPP众筹是崭新的理念,中建政研通过PPP众筹的方式参与到城市的规划、建设与发展中来,做城市的高级专家顾问与智库。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可与政府签订协议,根据城市的要求进行规划、前期调研,进行产业布局与实施,与中建政研的项目库、成果案例库、合作伙伴库、金融库、社会资本方库、专家库有机结合,把建设资源、规划资源、可研资源、运营实施资源、金融资源有机地匹配到特色城镇、功能城镇的建设中,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PPP众筹之三:社会资本方资源对接

      对于社会资本方来说,所有的大中小型企业都是有需求的,有的需求资金,有的需求市场,中建政研针对他们的需求对接相应的资源,让社会资本方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彼此合作对接。

      PPP众筹是方兴未艾的事业,有非常深入而广泛的领域。众筹是资源的整合与筹备,这里的资源是流动的、灵活的、有需求的,中建政研能够建立单元库和平台,通过沙龙等各种形式使信息得到充分的对接,使各方找到与自己需求最相对应的资源,形成资源的合作,撬动PPP大改革、大公益、大民生的杠杆,为城市发展与民生改善做出贡献。

  • 113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征求意见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9月23日前反馈意见。

      根据计划,2017年,共有113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制订和修订。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全文)国家标准29项、工程建设推荐性国家标准46项、工程 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6项、城建建工推荐性行业产品标准32项。在29项工程建设强制性(全文)国家标准中,27项主编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其他两项分别 为交通运输部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前不久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意见明确指出,改革强制性标准是任务之一,要求加快制订全文强制性标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标准取代 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业内人士认为,明年的制订修订计划是改革精神的一个重要体现。

  • 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明年5月恢复

      为进一步加强注册建筑师队伍建设、保证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等具体实施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组织实施工作。 一级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举行,具体日期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统一另行发布。一级和二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两部门要求,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要按职责分工做好2017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命题、考试组织 及考生成绩有效期接续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 湖南省: 装配式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正式开始

      2016年9月8日下午,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总站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关于装配式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第一会议,省站颜和平站长、胡再祥总经济师、王建副站长、谢小成调研员、杨明亮秘书长,以及计价管理一科、计价管理二科、材料价格信息科、湖南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颜和平站长对装配式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做了阐述,对编制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合作单位湖南湘能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详细汇报。会议还对编制工作中的时间铺排、调查方向、子目划分、材料价格信息的采集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装配式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将填补我省装配式建设工程计价方面的空白,对我省工业化建筑的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部门负责人。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信息技术部和学术培训部负责人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学术培训部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管理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建设工程造价或工程管理工作经验;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应具有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信息技术工作经验。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6年 9月10日--9月30日接受报名。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应聘者可通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好并发送到省造价协会邮箱(hnzaojiaxiehui@163.com)。

      2.资格审查及综合测评。协会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后,协会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综合测评(含笔试和面试)。综合测评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名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体检和考察。对测评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核查档案。

      4.试用和聘用。 协会研究确定的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按协会部门负责人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五、联系人:

      罗艳华 电话:0731— 88950510

      手机:13875870721

      QQ号:617663005

      省造价协会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和馨佳园1栋201室

      湖南省建设工程管理造价协会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 第5届武汉国际太阳能利用及光伏发电展览会2017年3月29-31日举行

      武汉太阳能展已成功举办四届,成为武汉地区唯一太阳能行业年度大型交流活动。武汉太阳能展云集汉能控股光伏发电、山东中科蓝天、山东豪客太阳能、浙江合大太阳能、晶科光伏、桑乐太阳能、湖北长耀明、襄阳顺特、武汉新楚、武汉太利光电、湖北喜事多、江苏固德威等众多品牌,特展达到40%2016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研讨会系列论坛同期成功召开;来自湖北省各地市州县代理经销商、地产开发、装饰工程、设计商、节能部门等单位数千名专业观众观摩本次太阳能展。

      第5届武汉国际太阳能利用及光伏发电展览会将于2017年329-31举行,举行地点位于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汉阳);同期举办2017太阳能空气能在建筑领域应用最新发展研讨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建筑节能协会 湖北省太阳能建筑应用学会、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湖北省市政工程协会、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

      承办单位:武汉风向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
           
    国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

     

    目标观众:

      1.湖北省地市州太阳能空气能经销、代理商;

      2.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建筑装饰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3.建筑、暖通空调、市政、热力等设计院所设计师与技术管理人员;

      4.供热制冷、机电、太阳能工程公司;

      5.建材家居市场、暖通、太阳能专业卖场;

      6.各地市能源办、供热供水等公用事业单位、环保管理单位、行业协会等;

      7.超市、医疗、宾馆酒店、学校、大型厂矿等单位及广大市民。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观。


    展览内容

      1.光热整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中央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灶、太阳能空调、太阳能采暖系统;平(斜)屋顶式、壁挂式、分体式、集中采热分户取热、开水器等建筑一体化、大中型集热工程系统。
      
    2.光伏发电:大型电站/分布式/光电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发电系统、智能输配电技术及设备、智能电网通信技术及设备、智能变电站系统及设备、微电网系统及设备、屋顶组件、光伏工程系统集成公司(EPC)、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及光伏电池组件(单晶硅、多晶硅、非晶硅、薄膜和聚光电池等)、控制器、光电幕墙、超白玻璃、逆变器、蓄电池、支架系统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零部件。
      
    3.热泵产品及设备:家用空气能热水器、商用空气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地源热泵机组、电磁热泵、复合热泵、空调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泵热水器、燃气热泵热水器等。
      
    4.光热配套产品:太阳能集热管、工程控制系统、水位水温控制器、调节器、加热管、水箱、水嘴、支架、端盖、电热管、自控温电热带、管材管件、阀门、循环水泵、微型增压泵、硅胶密封圈、保温材料、聚氨酯及数码冲床、电焊机、剪板机、卷板机、折边机、真空镀膜、发泡等配套产品及设备。

      5.其他:太阳能照明产品、太阳能充电设备、便携式太阳能电源产品、空气能产品、太阳能汽车等。


    参展联络:

      20175届武汉国际太阳能利用及光伏发电展览会组织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307   邮编:430022

      电话:027-82439267   传真:027-82439316

      联系人:张凯  13971153732   QQ:272265529

      E-mail:zhangkaiexpo@163.com

  • 广东省:广州市2016年9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

      9月2日,我站召开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

      8月份合同备案222个,合同金额101.13亿元。其中施工合同98个,合同金额84.59亿元;劳务分包49个,合同金额7.18亿元;监理46个,合同金额0.76亿元;合同结算6个,结算金额3.27亿元;补充协议、变更合同16个,合同金额5.33亿元;合同终止7个。

      与2016年7月份对比,2016年8月份主要原材料市场中除了碎石价格不变,其他材料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升跌: 线材升幅在2.84%左右,螺纹钢升幅在3.75%左右,型钢升幅在7.60%左右,热轧厚钢板升幅在5.80%左右,热轧薄钢板升幅在8.63%左右,焊管升幅在8.01%左右,流体管升幅在8.32%左右,冷轧不锈钢卷板升幅在3.62%左右,球墨铸铁升幅在8.91%左右,电解铜跌幅在1.94%左右,铝锭跌幅在2.12%左右,锌锭升幅在3.96%左右,普通硅酸盐水泥P.O跌幅在0.43%左右,中砂、碎石、松杂枋板材不变,汽油跌幅在2.49%左右,柴油跌幅在1.18%左右,重交沥青跌幅在0.86%左右,高密度聚乙烯HDPE跌幅在1.06%左右,三型共聚聚丙烯PP-R升幅在2.36%左右,聚氯乙烯PVC升幅在8.32%左右。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广东省:设PPP产业基金为管廊建设“供血”

      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广东将设立PPP产业基金,努力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支持,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供血”,化解资金筹措难题。

      据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杜挺介绍,去年1月开始在全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广州、佛山、惠州、东莞、江门5市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已全面完成,珠海、中山、河源、梅州、湛江等市完成了总体进度的90%以上。

      目前,广东已经建立了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库,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已有7个城市完成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1个地级以上市均成立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协调机制;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8个,总长度约88公里。

      广州、珠海是广东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成功典型。2016年广州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珠海横琴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约20亿元,建设总长约33.4公里,是目前国内最长、一次性投资最大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广州、珠海等本省先进典型案例,积极组织开展总结推广工作,让各地学习成功经验。下一步,该厅将坚持试点带动,总结交流示范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为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此外,该厅还将成立专家库,加强对各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和建设的指导,加快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并督促各地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0公里以上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 中装协材巴巴携手举办“互联网+”工程供应链大会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建筑装饰行业由原先的线下采购逐渐向线上采购报价+线下招募对接的采购方式转变,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也急需借助互联网这一新渠道平台解决传统采购模式下的信息不对称、成本耗损大、交易效率低等问题。但如何成功转型升级?又如何优化打造互联网+工程供应链呢?成为业内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之首。

      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首届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互联网+”工程供应链大会暨中装协“百企万亿”中国行(广州站)即将在9月26日拉开序幕,届时特邀城市供应链运营商、品牌建材生产企业、工程采购商、大型公装公司、行业协会及广大媒体等业界大伽共同探讨在经济新常态及“互联网+”大背景下,面对新模式、新趋势,作为传统行业的工程建设企业和建材厂商如何有效应用创新思维,将“互联网+采购”深度融合于建设领域。


      据悉,此次会议上,中装协材料分会秘书长王岳飞将会着重讲解百企万亿的发展思路及阐述与材巴巴的战略合作事项,材巴巴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将以旗下产品材巴巴工程采购平台及易材通采购管理工具为例,深入讲解工程采购供应链商业运营模式。而邀请到场的行业大伽、采购商、供应商也将各抒已见,进行经验分享。一场思维盛宴,必定闪现更多智慧的火花。

      中装协材料分会与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信通过这次会议,能够促进建材行业采供双方的联系,搭建起更多更好的企业商城发展平台,助力建设行业传统企业快速升级转型。


      活动报名详情请点击《首届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互联网+”工程供应链大会暨中装协“百企万亿”中国行(广州站)》

  • 北京市:审计局印发“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近日,北京市审计局发布了《十三五北京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结合中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市审计工作实际,对十三五时期全市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作出了安排部署。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全市审计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首善意识,着力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为推进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更大贡献。
      《规划》要求,要以形成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队伍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审计新模式为目标。围绕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 
      《规划》明确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审计、财政审计、企业及金融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民生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八大领域审计的具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其中,《规划》特别提出创新京津冀审计机关协同机制,加强三地审计机关规划、计划等工作的协同协作,联合天津、河北审计机关对重大战略推进落实情况、重要资金保障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规划》强调以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开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审计,发挥审计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规划》强调,十三五时期要从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抓好审计队伍建设、法治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强化审计研究、加强审计宣传等六个方面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规划》提出,全市审计机关要以研究型审计为重要抓手,着力破解审计改革发展难题,着力提升审计成果,到2020年初步建立研究型审计业务操作规范体系,不断将研究型审计引向深入。
      同时,《规划》结合中央精神,对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推进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等方面工作也做了相关部署。

  • 重庆市: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湖南省:调查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

    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调查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的通知

    湘建价建〔2016〕63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有关中央和省属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提供建筑业、房地产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的通知》(建办计函〔2016〕774号)要求,为及时跟踪、掌握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确保建筑业营改增平稳推进,请各单位协助提供本地区、本企业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和分析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供本地区建筑业营改增实施进展情况,包括老项目简易征收、新项目新税率的实施情况。

      二、分析建筑企业负税变化情况,总结企业适应新税制的经验。

      三、梳理总结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后出现的问题和建议。
      请各市州站(提供两家以上施工企业调查情况)及各单位将上述要求形成详细文字材料,并填写好附件有关内容,提供本地区或本企业典型项目(包括新老项目)营改增负税分析测算明细表,于9月9日前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70570912@qq.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计价一科。
      联 系 人:任惠芬      QQ邮箱:1870570912
      联系电话:0731-85588382

      附件1.《2016年营改增实施情况表》
        2.《营改增负税情况变化表》
        3.《央企和湖南省建工集团下属企业调查单位名单》
        (下载附件1-3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8月30日
  • 发改委:谋划165项重大工程项目落地

      ‘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好这些重大工程项目的落实,就抓住了纲要实施的‘牛鼻子’,对牵引和带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和作用。

      23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发布会上表示,这些重大工程项目也是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挥作用的大舞台。为此,政府将进一步破除阻碍民间投资进入市场、进入到重大工程当中的政策障碍,最大程度地放开市场准入。

      放开民营机场、油气勘探等领域

      胡祖才说,“十三五”规划纲要在23个专栏中明确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推进这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既能扩大有效投资、提振有效需求,又能增加有效供给、推动动能转换和结构优化。

      以交通建设重点工程为例,“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达到3万公里、新建改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3万公里、新增民用运输机场50个以上、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约3000公里。这些项目对扩大有效投资有重要牵引作用。

      “这些重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推动,离不开社会资本的广泛参与,需要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推动纲要实施的强大合力。”胡祖才说,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对民间投资要给予一视同仁的投资环境,最重要的就是最大程度地放开市场准入。

      据透露,国务院已经明确要求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其中特别提到,要进一步放开民营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要消除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市场壁垒,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出台更有效的举措,使得民营投资能够公平参与。

      “还要解决好民营投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创新民间投资的参与方式。适合购买服务的,就尽可能通过购买服务,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适合通过PPP的,就通过PPP的模式,广泛吸引社会投资。”他说。

      最近发改委专门召开会议,探讨如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复制推广相关经验。“现在我们已经批复了42个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还要创造更多的方式,使社会资本能够便捷、顺畅地进入到重大工程项目中来。”胡祖才说。

      加大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力度

      胡祖才表示,165项重大工程项目不仅对民资是巨大机会,更事关全局。为此,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大重大工程项目的推进力度,细化实施方案,加大前期工作力度。

      据介绍,前不久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对165项重大工程项目的落地作出了具体部署。目前,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完善“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已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以求用机制来保障五年规划真正落地。

      胡祖才透露,为了加快项目推进,对于这些重大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正在审批核准的项目,各地区、各部门要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程序,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对已经审批核准尚未开工的重大工程项目,要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及时开工。对已经开工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加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大力推进、确保实施进度。”他说。

      另外,“‘十三五’规划纲要是顶层设计,支撑着纲要的还有专项规划、地方规划等。我们要求各专项规划和地方规划都要体现和细化这165项重点工程。国务院已经确定了22个重点专项规划,这22个规划今年将全面出台。”胡祖才说。

  • 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 广东:将实施18项“补短板”重大工程 总投资超2万亿元

    广东将实施18项“补短板”重大工程

    力争三年内建成与新供给体系相匹配的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日前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要求,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建设支撑新一轮发展的现代化基础设施。

      省发改委主任何宁卡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我省将力争用三年时间,实施18项重大工程,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新型城镇化相协调、与新供给体系相匹配的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18项重大工程总投资超2万亿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省软硬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巨大成就,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2014年跃居全国首位,2015年达7018公里,实现 县县通高速公路;高、快速铁路运营里程达1360公里,居全国前列;2015年省内电源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能源 供应能力和结构均居于全国领先水平。

      但何宁卡指出,我省软硬基础设施还存在明显薄弱环节,部分领域与全国平均水平仍有差距或没有明显优势,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差距较明显,如粤东西 北地区1023个乡镇中仅13%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5%,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比全省平均水平16%低,移动宽带用户普及 率不到50%,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教育体系和人才培训体系还不能与创新发展要求相适应等。

      “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我省要围绕软硬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加快水电气路、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 城市地下管网、城际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利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建设,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全力提升人力资本素质。”

      何宁卡表示,力争用三年时间,实施18项重大工程,使我省农村电网、供水、道路等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粤东西北地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天然气 气化率、移动宽带普及率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信息、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城市地下管网、交通互联互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人才 供给体系与创新发展相适应,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新型城镇化相协调、与新供给体系相匹配,布局科学、覆盖全面、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软硬基础 设施支撑体系。

      省发改委将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将补短板重大工程进一步分解细化,共18项245个子项,总投资22526.5亿元,2016—2018年计划投 资10834.3亿元,并要求各地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当地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分解具体项目,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补短板项 目建设。

      全面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何宁卡介绍,上半年,全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05.28亿元、增长13.5%。其中,民间投资8591亿元、增长19.6%,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3.1%,位居全国前列。

      与此同时,省发改委以省重点项目和补短板项目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今年1—6月,已争取国家安排我省项目133个、基金 256亿元;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向我省基础设施项目发放贷款300.34亿元;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累计完成放款投资106.6亿元,带动贷款 156.8亿元,投向42个项目。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上半年我省交通网络工程完成投资486.4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32.9%,且呈现逐月加速态势,为我省今年基础设施投资扭负为正奠定了坚实基础。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建设方面,上半年完成投资44.4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32.9%。其中,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全国规划内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实现时间过半进度过半。

      城乡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稳步推进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其中,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农村电网改造和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过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有效解决农村配电网“卡脖子”“低电压”问题。加快 推进超高速无线局域网等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光纤到户。集中式、分散式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别新增81座、8263个。

      新型人才供给体系方面,着力推进新型人才供给体系建设,上半年完成投资25.7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35.2%。其中,高水平大学工程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47.9%。补短板项目总体进展良好。

      何宁卡表示,下一步,省发改委将会同各地、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审批进度,筹措建设资金,落实建设用地,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推进补短板工作取得实效。

  • 中价协: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和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划分

      为了响应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号 召,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标【2014】92号文)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 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文),受住建部标定司委托,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专家于2016年7月28日在北京 召开了《工程造价费用构成研究》审查会和《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项目划分》(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处长赵毅明、中价协秘书长吴佐 民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希望可以通过研究分析梳理中国造价费用构成发展演变的规律以及现行费用构成存在的问题。提出实现“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与会计趋 同”和“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与国际趋同”的可行建议和改革方向。

      与会专家听取了课题研究成果的汇报,并审查了课题相关成果资料,经质询讨论,通过了《工程造价费用构成研究》课题的结题评审,对《建设项目总投 资费用项目划分》课题报告的组织架构、研究内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为课题的进一步研究拓宽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说明: http://www.ceca.org.cn/uploadfile/2016_08/16080811504633.jpg


    说明: http://www.ceca.org.cn/uploadfile/2016_08/1608081150782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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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8月8日

  • 江西省:关于运用PPP模式加快项目建设的思考

      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需要投资建设的项目日益增多,资金短缺逐渐成为制约跨越赶超、加速崛起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运用好PPP模式,寻求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成为各地都在探索的问题。为此,笔者带着探究的心理,以所在的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为例,就如何运用PPP模式推进项目建设进行了一些粗浅的思考,对运用PPP模式推进项目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一、成立PPP工作机构

      1.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全南县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发改委、金融局、环保局、审计局、法制办、国土局、规划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具体负责PPP模式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建议出台《全南县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做好相关政策梳理和配套、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融资支持、宣传培训等工作以及办公室日常沟通、协调服务工作;县发改委具体负责PPP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可行性论证及项目立项等;县金融局负责协调县内各金融机构支持PPP项目融资;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策划项目,参与合同、运营、绩效评价、价格调整等方面的全程管理。

      二、开展PPP项目储备

      建议由县财政局和发改委向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环保、教育、水利、医疗卫生、体育和文化等单位征集潜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梳理和筛选项目库中涉及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医疗教育、民生工程等领域的定价调价机制。透明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有一定现金流的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包装。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社会停车场项目、社会养老项目、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项目等等。

      同时,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科学制订年度PPP项目实施计划,遴选出一批优质PPP项目,积极争取进入国家、省、市层面的示范性项目库。

      三、推进PPP项目试点

      认真梳理和筛选一批收益比较稳定、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发展比较成熟的项目作为PPP模式推广的重点。对于我县已经入选《江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目录》和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库的,立即开展项目的PPP模式试点。通过不断积累经验,带动PPP模式逐步推开。同时,做好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批准我县成为PPP项目试点地区。

      四、建立PPP运行机制

      1.建立风险分担机制。PPP模式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且承担的风险程度与所得回报相匹配。在PPP项目启动前期,建议县政府要将项目潜在的风险分析透彻,然后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能力和责任,决定风险分担方式。一般情况下,社会资本承担建造、运营、技术等风险;政府承担政治、法律、政策等风险。避免出现政府为了吸引社会资本,对PPP项目承诺过多,甚至“兜底”一些市场风险的现象。

      2.建立定价调价机制。建立合理的定价调价机制,一方面通过最低的收益保障,来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另一方面通过下调产品价格的方式防止暴利,或通过涨价、补贴的方式确保项目运转。这样做,既确保了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的诉求,同时又维护了公共利益。

      3.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PPP项目大多时间跨度长,全生命周期管理意味着PPP模式的推广不是“一锤子买卖”。政府要建立覆盖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五大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确保公共资产不流失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避免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发挥城投公司平台作用

      201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原有的“土地+平台”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难以为继。这就要求城投公司转变其原有的融资载体职能,在其政府债务已经剥离且不再承担政府融资功能的前提下,通过良性资产的注入,转型为以资本和经营性项目运作为主的县属国有企业,从而参与政府PPP项目运作。一方面,作为县政府代表参股县PPP项目公司;另一方面,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外地PPP项目。

      六、强化PPP学习培训

      推广运用PPP模式归根结底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鉴于我县推行PPP模式起步时间不长,缺乏相关专业人员,培养一支熟悉PPP业务的专业队伍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由县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题业务学习和培训,重点要对PPP模式的内涵、特点和适用领域,以及如何化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中遇到的体制机制等问题进行专题学习,促使业务人员熟悉PPP运作模式,提升PPP项目运作的实践操作能力。


      摘自 中国建筑业协会网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 海南省:审计2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11个项目虚报工程造价八千多万元

        7月27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在海口开幕。海南省审计厅厅长张震华在会上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会上透露,2015年,海南审计部门审计2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154.83亿元,涉及单位239个,查处违纪违规资金5.21亿元。主要问题如下:

       一、11个项目虚报工程造价。 海南省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办公楼项目、省托老院装修和绿化工程等11个项目,由于业主、项目代建、监理等单位没有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未能认真审查、复核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造成11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失实,共虚报工程造价8238.53万元。

      二、6个项目业主单位违规招标。

      文昌市文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海南史志馆基坑支护工程等6个项目业主单位在组织招投标时,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通过量身定做招标投标条件或者设置不合理的门槛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以及串标等方式实现“内定”单位中标。涉及违规招投标的项目投资金额3,504.37万元。

      三、5个项目严重超概。 省社会福利中心项目等5个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概算情况,以及批复概算错、漏项情况较多与实际建设情况差异较大等问题,致使项目超概算6,135.65万元,平均超概41%。

      四、5个项目存在损失浪费或不合理增加投资。 省再就业培训基地与人才劳动力市场大楼、定海大桥工程等5个项目,由于工程管理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不合理增加投资3595.52万元。

      五、先行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及陵水县征地工作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致使3056.23万元征地拆迁经费被违规使用。

      评估公司通过弄虚作假、高估被征拆的3个项目的实际价值,造成多支付征地拆迁经费约995万元。陵水县椰林镇卓杰村委会支付319.58万元集体和国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款给不应享受补偿款的人员;挤占、挪用征地补偿款及工作经费1,741.65万元用作其他用途。

      针对以上问题,《报告》提出,将尽快研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严控项目超概算,建立虚报造价惩戒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

  • 第9届武汉国际制冷暖通空调净化及建筑环境技术设备展览会2017年3月29-31日举行

      武汉暖通展暨论坛已成功举办8届,成为武汉地区暖通行业年度大型交流活动。包括台州能实暖通、德国安热、德国富亿、德国IBP集团、达柏林阀门、台州振宇阀门、江门金羚排气扇、中山健泰实业、森德暖通、金牛管业、武汉天加净化等中外名家荟萃。“2016第8届武汉暖通展暨2016第二届制冷暖通空调新技术及建筑应用研讨会”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召开,展出面积7000㎡,展商300家,并专设水暖展示馆;湖北省市制冷协会下文组织参观交流,来自湖北省各地市州县代理经销商、建筑节能办、工程商、设计商、地产开发商、节能部门等单位近万名专业观众观摩本次暖通展。

      2017年第9届武汉国际制冷暖通空调净化及建筑环境技术设备展览会将于3月29-31日举行,地点位于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本次展会同期举办“2017第三届制冷暖通空调新技术及建筑应用研讨会”,将进一步利用武汉地铁六号线开通直达武汉国博中心的契机,组织湖北省地市州县建筑节能办、装饰办、工程商、设计院所等单位数千专业人士将赴会,同时还将发布国内外知名厂商产品、技术推介会。


      展会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省制冷学会、武汉制冷学会、湖北省太阳能建筑应用学会

      湖北省暨武汉土木建筑学会地源热泵专委会

      承办单位:武汉风向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武汉勘察设计协会、武汉市热能动力专委会

      中南建筑设计院、中信建筑设计院

      支持单位: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湖北省房地产协会


      目标观众:

    • 建筑、暖通空调、市政、热力等设计院所设计师与技术管理人员;
    • 高校、学会、学术研究机构、媒体等业内专业人士及专家、学者;
    • 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安装、建筑装饰装修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 供热制冷、锅炉、空调通风、地暖、水暖、机电等专业工程公司;
    • 供热、采暖、空调、制冷、通风及配套产品制造、经销、代理商;
    • 供热、供水、供气公司、建材家居市场、暖通空调设备专业卖场;
    • 建设、供热、燃气、节能、计量、能源、环保部门以及行业协会;
    • 超市、医疗、宾馆酒店等营业单位、学校、大型厂矿及广大市民。

      展览范围:

    • 供热供暖采暖技术及设备器材:燃气/电热锅炉、壁挂炉;各种供暖与热水系统;各类采暖散热器;板式换热器及热交换系统;低温热水地暖管材及施工/清洗设备、分(集)水器及附配件;热电缆、电热膜、碳晶等新型电采暖技术;太阳能光热、热泵供热与地热利用技术;燃气/电热采暖器、暖风机、取暖炉、壁炉等。
    • 地面供暖新技术及配套产品:热电缆、电热膜、碳晶采暖、地暖专用地板等新型电采暖技术;低温热水地暖管材及施工/清洗设备、分(集)水器及附配件;地暖清洗设备、施工机械;地暖网、卡钉、保温材料(苯板、反射膜)、发泡水泥、模块地暖、辐射基砖、干式地板采暖等。
    • 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机组、制冷系统设备和配件、冷冻冷藏设备、食品冷冻设备、拼装式冷库及配件、冷藏库和冷冻室、运输用制冷机组、冷藏箱及冷冻包装盒、冷链装备(冷藏车、保温车等)。
    • 热泵空调通风与建筑环境设备:中央新风换气系统;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系统;中央空调/风机/盘管/风管/风口/风幕等通风设备;中央吸尘系统;恒温恒湿系统;空调清洗检测维修设备;室内空气检测与净化处理技术设备;水处理技术;中央净水系统;建筑给排水系统等。
    • 自控设备与泵阀管等附配器材:热量表、温控阀(器);燃气锅炉/热网/空调及采暖系统自动化运 行控制设备;燃烧器、电加热器材;暖通阀门、管道管件、水泵;余热回收技术;燃气管网系统设备;节能减排技术等。

      参展联络:

      2017第9届武汉国际制冷暖通空调净化及建筑环境技术设备展览会组织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307室

      邮编:430022

      电话:027-82439267

      传真:027-82439316

      联系人:张凯 13971153732 QQ:272265529

      E-mail:zhangkaiexpo@163.com

  • 百企万亿在行动 中装协材巴巴携众企业探讨建材家居行业出路

           716日,第三届中国建材家居产业发展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大会以“发现产业新价值,百企万亿在行动——中国建材家居行业‘出路’在何方”为主题,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分会承办,嘉禾集团总冠名、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号:材巴巴)、浙江数联云集团有限公司、中装亿旺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协办。旨在让建材家居生产企业找对出路,让企业转型、行业升级在建材家居行业率先找到突破口。

    主会场

    与会嘉宾翻阅材巴巴宣传册


            针对互联网+给建材装饰行业带来的影响及如何优化当前采购供应链两个主要问题,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在会上特别分享了《建材装饰行业互联网+采购供应链的发展模式》,他表示互联网+时代将给传统建材家居企业带来重新洗牌的机会,谁能快速打通互联网+新渠道,满足市场需求,谁就能走在建材行业发展浪潮最前端。而未来采购供应链管理的优化整合必然建立在透明公开的采供上下游信息流通的基础上,实现对建材质量、采购成本、采供双方诚信度等整个采购过程的有序管理及完全掌控。欧阳宏斌也从行业转型发展的大视角,阐述了材巴巴作为专业的“互联网+工程采购平台”为建筑业更好地转型所作的努力和贡献。

    材巴巴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分享《建材装饰行业互联网+采购供应链的发展模式》

          

            互联网给传统建材家居企业带来新渠道机遇的同时,也让它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升级挑战。与金螳螂材供中心副总经理戚继军、千年舟董事长陆铜华、东方泰洋董事长郑卫兵等众多企业代表共同探讨“中国建材家居企业如何实现转型升级”时,材巴巴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提出在互联网时代,营改增、供给侧等政策实行的大环境中,传统企业应当顺势而为,借助互联网公开、共享、便捷等优势,优化整合采购供应链,而材巴巴也将继续不断探索新常态下“互联网+工程采购供应链平台”的商业模式与工程采购的融合之道,助力中国建材家居行业快速转型升级,共同构筑业内采供上下游绿色健康产业生态圈。

    材巴巴与众多企业家共同探讨中国建材家居企业如何实现转型升级


            评选颁奖典礼上,凭借着业内对“互联网+工程采购”创新商业模式的高度认可,材巴巴荣获【2015年建材家居100强及单项奖】,其创始人兼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荣获【2015年建材家居行业年度突出贡献奖】。



    材巴巴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获2015年建材家居行业年度突出贡献奖


           大会圆满落幕后,多家企业代表跟材巴巴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就会上《建材装饰行业互联网+采购供应链的发展模式》主题演讲进行了更深层次的交流,也针对如何跟材巴巴合作实现共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该主题演讲也引起了腾讯媒体、房天下、家具中国、中华建筑报、中国建材报等多家建材行业主流媒体的关注,并开展了专题采访。


    材巴巴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与建材家居企业代表合影


    材巴巴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接受多家建材行业主流媒体采访


  • 2017第10届武汉国际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展览会3月29日开幕

      第10届武汉国际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展览会将于2017329-31日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汉阳)举行,同期还将举办2017第四届武汉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论坛。

     

    ■ 展会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省建筑节能协会、湖北省市政工程协会

           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湖北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

      协办单位:湖北省室内设计行业协会、武汉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武汉建筑业协会

           武汉建筑装饰协会、武汉节能协会

      承办单位:武汉风向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湖北省建筑业协会

     

    ■ 展会概况

      武汉建筑节能展已成功举办九届,成为武汉地区建筑行业一年一度大型交流活动,湖北省住建厅、武汉市城建委等相关领导每届亲临展会现场指导。2016第九届武汉建筑节能展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召开,展出两个馆,展出面积10000㎡,展商500家,铁四院、中建科技、中建钢构、中建门窗、卓宝科技、旺德富尔、易德筑模板、嘉幅达节能、光谷动力绿产园、永隆门窗、佳德尔节能、圣戈班等中外名家荟萃,四场绿色建筑相关论坛同期召开,湖北省市15家建筑类行业协会下文组织参观交流,来自湖北省各地市州县代理经销商、建筑节能办、工程商、设计商、地产开发商、节能部门等单位近万名专业观众观摩本次建博会,尤其是全省各地30余家墙改办组团前来交流。



    ■ 展会特色

      2017武汉建筑节能展汇聚湖北建筑节能、市政、装饰三大领域渠道,将以12000㎡,500家展商规模展出,为武汉以及湖北省建设带来更多节能建材产品。

      2017武汉建博会将充分利用武汉六号线直通武汉国博中心良好契机,精心组织观众到场。

      2017武汉建筑节能展将在历届基础上,加强专业观众数据库,包括强化管理机构、设计院所、房地产开发、

    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大型工矿、湖北全省各地建材经销代理商、节能部门等主要决策者、技术人员和采购经理,多渠道多方式邀请他们到现场参观、交流。展会同期将继续举办“2017第四届武汉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论坛”等配套活动,湖北省市建筑行业15个协会将下达《参观通知》,争取专业观众数量大幅度提升。

      2017武汉建筑节能展还将在《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中国保温涂料网、建筑科技网、建筑资讯网、新能源商情、建筑节能资讯网、筑能网、武汉建设信息网、荆楚建设网等专业网刊,本地武汉晚报、楚天都市报等传媒上发布会讯或刊登广告,篇幅达一千余,全面扩大、提升本届展会影响力。

     

    ■ 展览范围  

      1、新型外墙装饰板材:各类装饰一体化保温板、建筑陶瓷薄板、陶板(陶土板)、木塑外墙挂板、PVC外墙挂板、GRC外墙材料、金属饰板、铜塑板、复合保温板、轻质隔墙板、中空隔墙板、A级防火板材等;

      2、建筑保温系统及材料:外墙保温系统、外墙内保温系统、幕墙保温系统、屋面防水保温系统、保温、隔热配套材料及防火防腐材料;各类保温砂浆、胶粘剂、矿棉、岩棉、玻璃棉、膨胀珍珠岩、隔热膜等;

      3、墙体材料及设备:各类石膏板、金属面夹芯板、轻质复合保温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设备、石膏砌块、空心砖、轻质隔墙板设备、新型钢筋及连接技术、高性能混凝土设备、墙材制造机械等;

      4、建筑防水及新型涂料:防水材料、沥青基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密封材料、防水涂料、堵漏材料、内外墙涂料、填缝剂、粘胶剂、减水剂、溶剂型涂料、水溶性涂料、涂层涂料、石膏材料、防火(木器)涂料、地面涂料及屋面涂料、地坪材料、艺术地坪、彩色地坪、无气喷涂机设备等;

      5、建筑部品件:粘结剂、锚栓、紧固件、玻纤网格布、建筑添加剂、干混砂浆、纤维素、玻化微珠、陶粒等。

      6、屋顶及立体绿化材料:保温隔热及防水材料、屋面虹吸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及设备、雨水收集模块、架空分离材料、各种屋面瓦、瓦材制品、屋顶绿化系统、种植介质、种植植物材料、园林景观材料、新型木塑材料、木结构房屋、木制别墅,生态木屋、组合木屋、景观木结构、健身游乐设施等;

      7建筑节能相关产品系统:新型建筑模板、钢结构及钢结构房屋、各种型材、节能门窗、玻璃幕墙、门窗配件、遮阳系统、智能家居系统、智能节电设备、太阳能利用、节水技术及设备等;

      8新型(低碳)建材:市政管道、建卫陶瓷、木质地板、装饰玻璃、地砖制品、活动房、家装集成等。

     

      有关参展展费用、会刊与展场广告、参展程序等详细服务信息,请联络展会组委会。

     

    参展联络

      201710届武汉国际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展览会组织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307室(邮编:430022

      电话:027-82439267   

      传真:027-82439316

      联系人:张凯(手机:13971153732QQ:272265529       

      邮箱:zhangkaiexpo@163.com

  • 展会:“到国采,更精彩!”第六届广州遮阳门窗展盛大开幕

      7月8-10日,“环保节能,创造绿色人文空间”——2016第六届广州遮阳门窗展在广州国际采购中心盛大开展。本届展会移师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展馆,邀请到了近600个厂家展示新品,展示面积突破60000平方米,同比上届整体面积扩增25%。

      本届展会由广州斯洛伽特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主办,佛山市自动门协会、佛山市门窗业协会、佛山纱窗行业分会共同协办。展会旨在打造一个针对内销工程项目和东南亚贸易商的(包括遮阳·车棚·墅装、纱窗·门窗·阳光房、电动门窗、庭院门·护栏楼梯、屏风、石材家居等)专业展览会。为企业架起连接全国及东南亚地区房地产开发商、设计单位、规划院所、工程单位、城建部门、经销商等采购买家的桥梁,构建南中国遮阳门窗交流的平台。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各界资源,为行业提供优质的商贸平台,从而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展会亮点

      近8000平方米的户外玻璃幕墙广告,品牌厂家形象展示;拱门广告大气蓬勃;指示牌清晰详细;展会现场洽谈氛围热闹和谐,打造了一场真正的厂家与经销商、工程商的盛宴。

      600家参展商品牌汇聚广州遮阳门窗展,呈现建筑家居行业的革新前沿。本届展会拥有: 遮阳·车棚、纱窗·门窗·阳光房、庭院门·护栏·楼梯、电动门窗等特色专业展区。

      活动亮点

      跨界资源整合 共创企业未来——广州国际建筑设计与门窗遮阳工程论坛9号在B1馆论坛区举行。主办方邀请了行业专家代表广东建筑科学研究院杨仕超、建筑设计代表深圳市建科院任俊、遮阳专家代表中国建筑遮阳材料协会陈为军、围栏护栏专家佛山市朗原铝制品有限公司龙海勇、自动门行业代表佛山市自动门行业协会黄锦山、纱窗门窗代表佛山市门窗业协会纱窗分会姚新涛、铜幕墙专家代表亚洲铜装饰协会刘正等专家分别从建筑设计行业、房地产行业、遮阳行业、围栏护栏行业、自动门行业、纱门窗行业、铜幕墙行业等角度,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跨行业进行思想探讨和碰撞。展会首次与地产研究院合作,现场为大众投票评选出的最受欢迎企业品牌进行颁奖,感谢他们为行业所做出贡献的。

      在这个跨界的时代,广州遮阳门窗展时刻关注行业趋势。8号下午来自佛山市晶源门控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乾峰,佛山市建星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锦山,佛山市自动门行业协会会长/佛山市金嘉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标明伸缩门行业关键性人物,以及佛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杨望成副院长携手在B1馆自动门论坛区举行以“携手共商行业发展,担当奉献社会责任”为主题的全国自动门行业高端论坛分享交流会,探讨伸缩门行业最新热点及未来发展趋势。


      此外,9号上午中国铝艺一站式采购·战略交流会也在B1论坛区举行,来自万家红铝艺董事长廖才万、沈阳机床智能云科华南业务总监刘培宾及油漆粉末专家就“智能云制造开创雕铣行业新生态”“中国铝艺产品的发展前景”主题进行探讨,并现场分享铝艺制作技术知识。

      据悉,作为华南地区专业展会,第七届广州遮阳门窗展将于2017年同期举行,新一届展会将以更多推广特色,更优质的展会服务,为参展企业和参展观众带来更高的商业价值,值得期待。

  • 江西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

      7月5日,江西省政府在景德镇召开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议,郑为文副省长到会讲话,陈平厅长主持会议并对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景德镇市委书记钟志生致词,高浪巡视员出席会议。

      郑为文强调,当前是推进棚改工作的重要窗口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借鉴景德镇、赣州棚改经验,高位推动、让利于民、创新模式,抓好棚改进度、整合融资平台及货币化安置,做好2017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圆满完成棚改目标任务。要正确认识地下综合管廊防灾减灾、美化城市、节约资源、拉动经济等重要作用,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新城、后老城”的原则,重点研究主次管网布局、新老城区衔接、入廊收费管理等问题,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会上,国开行江西省分行通报棚改融资情况,景德镇、赣州两市作典型经验发言,其他设区市作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景德镇市西城区、御窑厂周边地带及陶溪川等棚改项目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 四川省: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引导城市弹性自然生长

      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大规模扩张、高强度开发,城市地表及下垫面过度硬化,改变了城市原有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70%以上的降雨形成径流,城市“大雨必涝、雨后即旱”,造成城市水生态恶化、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以及水文化消失等现象,直接影响了人民生产生活。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建设海绵城市的重大决策,并在全国全面展开探索与实践,第一批全国试点城市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海绵城市作为城市建设绿色理念,海绵城市建设技术作为一套绿色技术体系,必将与传统的建设理念、灰色工程技术 “博弈”,加之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人才、技术、资金、产业、产品等不配套,仍有较大阻力。

      目前,海绵城市建设全国刚起步,四川同样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如何克服困难、勇于担当,落实好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大决策,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有效治理 “城市病”,必须树立先进理念、把准方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步伐,促进城市转型发展,引导城市弹性自然生长。

      深化认识 更新观念

      深入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指示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部署,深刻认识到,数十年城市的灰色发展、粗放式发展模式必须向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向转变,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转型升级重要内容,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永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发展理念和技术体系,因地制宜,加快城市绿色发展。关键是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植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努力减少硬覆盖率,让城市富有“弹性”、让城市发展更加“自然”。

      把住实质 科学规划

      按照习总书记强调的“两优先、三自然”要求,抓好海绵城市规划,关键要遵循城市发展规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重点把好“时、空”维度。

      空间上,注重城市水生态的区域性,遵循地域水循环的自然脉络,将密切相关的生态要素纳入规划;注重统筹地上地下建设,分析城市空间内外的水环境过程,规划要准确地提出对策;注重既有建筑、道路、停车场、绿地、渠灌系统和河湖水系的改造或新建,结合雨洪管理和空间使用,系统利用空间协同建设,提出可操作性方案,真正适应场地水文特征。时间上,充分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的长期性,要摸清现状、持续地监控城市水环境状态,动态调整建设措施,让海绵城市发挥 “弹性调控”的自然生态作用;规划实施要解决好理念到实践过程中的挑战,特别注意不同规划阶段的重点管控内容。

      同时,按照“弹性城市”理念、进一步采用情景规划方法,开展不同空间尺度弹性评价,提出弹性规划策略、降低硬覆盖率,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具体规定中,为规划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狠抓落实 加强建管

      海绵城市建设关键在抓好规划实施、标准执行和监管到位。一是坚持规划管控。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城市建设项目,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全部实施低影响开发,全方位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做到新建项目严格执行达标、续建项目按要求改进。二是严格标准执行。已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必须严格落实,因地制宜编制地方建设标准,及时指导本地工程项目建设,努力提高绿色基础设施增量。三是强化建设监管。结合税收、奖补、经济处罚等手段,制定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绩效考核评估监管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监管,实施规划区全域管控,促进工程项目资源节约、投资效益最大化,通过海绵城市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水泥城市向弹性城市转变。

      开拓创新 多元筹资

      海绵城市建设离不开可持续的长期投入,必须开创海绵城市多元投融资模式,打破资金制约瓶颈。一是积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大力推广PPP模式。抓紧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投融资机制,支持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基金,用好税收优惠、奖励资金、转移支付等手段,研究并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创造项目落地条件,确立科学的投资回报,通过PPP等多种举措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二是创新拓展碳交易等筹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海绵城市建设是最大的碳减排项目之一,积极争取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碳减排交易,尽快建立城市雨水排放收费机制和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基金,拓展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支持渠道。改革城市排水等价格形成机制,将排水、道路、园林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推向市场。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市场化运作的保障体系。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和特许经营等规章制度,规范海绵城市建设投资领域各项审批,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市场筹资提供有力保障。

      健全机制 强化保障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相应推进机制。组织协调上,应建立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协调机构,统筹行政资源和协调相关门部门,及时研究制定统一的技术政策、财税支持政策、人才培养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理顺城市排水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和海绵城市建设同步的流域管理体制。科技人才上,发挥财政对海绵城市科技投入的杠杆效应,激活科研、产业和市场,鼓励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持续加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材料、工法、管理运营等的投入,引导和培育新技术、新材料、新工法,形成绿色产业链,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各类人才培养和培训。法规标准上,抓紧清理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类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海绵城市工程技术体系建设,尽快制定或修订相关的法规,及时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实施低影响开发政策。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从而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宜居性,实现城市弹性自然生长、可持续发展。(作者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 海南省:印发《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与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近期,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将主要围绕十一个重点领域开展稽查执法工作,服务保障海南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将采用“整体统筹、专项分工”的方式进行,吸收行业内专家参与,综合稽查工作由厅建设执法稽查处牵头,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专项检查工作由厅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与。重点监督检查房地产市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造价、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行政审批等十一个工作领域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市场主体和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办典型案件,推进制度建设,确保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成效,确保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 《电力建设工程常用设备材料价格信息2015年》已出版发行

       为满足电力工程建设需要,准确反映设备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适应“营改增”政策,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常用设备材料价格信息2015年》(上下册)。现已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如有需要请与中国电力出版社联系。谢谢!


    当地电力发行站店联系人及电话


  • 2017第九届中国(临沂)国际板材及家居装饰材料博览会3月1 -3日举行

      作为全球领先的木业行业交流平台,临沂板材及家居装饰材料展在第八届成功举办后,再次重装来袭!大会联合了全球主要的木业协会,各木材出产国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打造全球板材产业领导平台。

    2017第九届中国(临沂)国际板材及家居装饰材料博览会将紧贴市场发展趋势,锁定全球专业买家,打造成一个提供多元化产品供应商、世界优质买家贸易洽谈、公司品牌形象推广、业务纵横向发展、市场信息交流的国际化平台。预计第九届博览会汇集800家企业参展,展出面积达到80000平方米,展会专业观众30000人次。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

          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福瑞德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印尼木材加工协会、加拿大木业协会、山东木材流通协会、河南漯河市木业协会、江苏邳州木材流通协会、安徽省人造板协会、文安县左各庄人造板行业协会等;

     

    二、展出范围

    1、板材木材类:胶合板、刨花板、细木工板、密度板、防火板、建筑模板等人造板产品;锯材、集成材、国内外进出口木材等;

       2、木屋及木结构:木屋别墅、木结构建筑建材等;

    3、家具及辅料:家具、木门、木地板、橱柜等;

    4、木工机械及配件:板材机械、木工机械、木工刀具及配件、木材检测设备等;

    5、木化工类:胶黏剂、甲醛捕捉剂、木胶粉、甲醛树脂胶、水性木器漆等。

    三、配套活动

    1、大会开幕式

    2、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板材分会年会

    3、板材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4、中国木结构发展研讨会

    5、板材行业知名企业产品推介会

    6新闻发布会

    四、宣传推广

    通过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中国木材保护工业协会、山东省贸促会、印尼木材加工协会、加拿大木业协会等全国各地协会及国外合作协会携会员企业与会参展,并组织采购商现场洽谈采购。

    与中国人造板技术装备网、中国木材网、中国木业网、满洲里木材网、造价网、木机商贸网、木工刀具网等行业内200余家网络媒体以及《林业机械与木工设备》、《中国林木机械》、《中国人造板》、《国际木业》等平面媒体联合报道,助推全产业链资源共享。

    与全国20余家专业市场合作放置户外广告;通过全国各主要高速路口及机场广告牌宣传;山东、江苏、浙江、河北等生产基地路牌广告宣传全方位整合采购商资源,达到宣传效果最大化。

    五、观众规模

    一流的观众邀请团队、86520条专业观众数据库专人、定向、一对一的邀请高品质观众,通过电话、传真、邮寄、邮件、短信、拜访等方式邀请专业观众到场。

    六、日程安排

    展览地点:临沂(河东区)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2号馆

    布展时间:2017226日—28   周日至周二

    展览时间:201731日—3

             09:00---16:30  周三至周五)

    六、参展联络                                     

    联系人:贾庆英  18743901866

              18264979787

    电话:0539-7169315   

    传真:0539-3112000                

    邮箱:18743901866@163.com

    微信:1302293516

    网址:www.chinawood365.com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河路166号(邮编:276000
  •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的意见

    建标〔2016〕13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审计局,广德、宿松县建设局、审计局:

      为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行为,提高咨询质量,督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更好的履行职责,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皖政〔2015〕3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国有资金 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75号),现就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造价咨询企业选择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选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各级审计机关应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WF-2014-05), 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服务周期、服务酬金、支付方式及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要求,造价 咨询服务费用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且不得低于成本。

      二、加强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向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基本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供公众查询使用。

      三、严格履行造价咨询职责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供咨询服务,落 实工程造价管理主体责任。审计机关或主管部门委托的协审企业,必须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得代行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责任。

      四、切实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咨询企业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格式、深度和精度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 求,以及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发现问题较多或误差率较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委托方可按合同约定扣减咨询费用;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造价咨 询企业追偿。

      五、加强造价咨询的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咨询质量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适时与审计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审计机关在 组织对年度计划内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当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成果性文件进行复审或检查,复审或检查结论由建设单位执行并依法追回损失。审 计机关根据复审或检查情况,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视情节轻重,采取审计公告、将其剔除协审机构备选库等措施进行处理。

      六、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各司其职、信息共享、移送处理等协同配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审计监督检查或复审,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存在成果性文件误差率较高,高估冒算、低估少算等重大过失行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列禁止性行为的,应转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处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对社会公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审计机关转交事项的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审计部 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审计厅

      2016年7月1日

  • 广州市:2016年7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

      7月1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召开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

      6月份合同备案272个,合同金额156.12亿元。其中施工合同96个,合同金额94.11亿元;劳务分包51个,合同金额8.37亿元;监理56个,合同金额0.84亿元;合同结算9个,结算金额0.89亿元;补充协议、变更合同9个,合同金额3.4亿元;合同终止2个。

      与2016年5月份对比,2016年6月份主要原材料市场中除了中砂、碎石、松杂枋板材价格不变,其他材料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升跌: 线材微升,螺纹钢跌幅在6.97%左右,型钢跌幅在3.92%左右,热轧厚钢板微跌,热轧薄钢板跌幅在5.55%左右,焊管跌幅在5.78%左右,流体管跌幅在7.72%左右,冷轧不锈钢卷板跌幅在2.29%左右,球墨铸铁跌幅在7.89%左右,电解铜微升,铝锭微跌,锌锭升幅在4.93%左右,普通硅酸盐水泥P.O升幅在4.20%左右,汽油跌幅在4.43%左右,柴油微跌,重交沥青升幅在5.92%左右,高密度聚乙烯HDPE微跌,三型共聚聚丙烯PP-R跌幅在1.54%左右,聚氯乙烯PVC跌幅在2.67左右。

  • 广东:2016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7月11日至15日

    广 东 省 人 事 考 试 局

    粤人考函〔2016〕57号

    关于2016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的通知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6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13078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13078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13078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13078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各市考生的考后复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执行。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暂行规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

      (三)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办〔2015〕102号),就报名条件中的一些问题做具体说明:

      1.《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二条中所称的“工程咨询机构”是指在投资建设全过程从事工程咨询类业务的单位,包括合法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格证书、工程监理企业资格证书、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格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等。

      2.《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十条中所称的“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具体如下:“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是指“工学”学科门类下的所有专业;“经济学类”专业是指“经济学”学科门类下“经济学类”中的经济学专业和经济统计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是指“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的管理科学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程管理专业、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以及工程造价专业。

      上述专业范围以外的其它专业的报考人员,其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年限均相应增加满2年。

      3.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和学位。

      4.《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十条中规定的从业年限,是指报考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考试计划”中确定的考试时间当月月底满周年计算。

      5.《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十条中所称“工程咨询业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29号)中规定的工程咨询单位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工程咨询业务。其中,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业务,以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单位资格证书中的规定为准。

      6.《实施办法》第六条(一)中所称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评选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选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人员。

      7.《实施办法》第六条(二)中所称“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设立的有关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的证书,包括: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师、招标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土木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核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4)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免考条件中指定的材料或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7月22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报表、逾期未交表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

      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2016年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考后复核人员名单(省直)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

      5.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6年7月4日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网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http://www.gdkszx.com.cn

    020-37605711

    广州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http://www.gzexam.com.cn

    020--83543605

    深圳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一楼

    http://www.testcenter.gov.cn

    0755-88100099
       

    珠海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http://zh.gdkszx.com.cn/

    0756-2288109

    汕头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平区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http://st.gdkszx.com.cn

    0754-88329783

    韶关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人事考试办公室服务窗口

    http://sg.gdkszx.com.cn/

    0751-8607083

    河源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http://hy.gdkszx.com.cn/

    0762-3687298

    梅州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梅州市新中路82号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技科

    http://mz.gdkszx.com.cn/

    0753-2128309 

    惠州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二楼

    http://hz.gdkszx.com.cn/

    0752-2872708

    汕尾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http://sw.gdkszx.com.cn/

    0660-3393252

    东莞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http://dg.gdkszx.com.cn

    0769-22203889

    中山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70、71号窗

    http://www.gdzs.lss.gov.cn/main/index.htm

    0760- 89817153、89817082

    江门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http://www.jmkszx.com/

    0750-3873700

    佛山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

    http://www.fskszx.com.cn

    0757-83874123,
         83874124

    阳江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专技科

    http://yj.gdkszx.com.cn/

    0662-2237722,
    3165253

    湛江

    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三楼308房

    http://gdzj.lss.gov.cn/outside/index.html

    0759-3119313

    茂名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5楼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http://www.mmrs.gov.cn/wsbs/rsks.php

    0668-3916623

    肇庆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http://zq.gdkszx.com.cn/

    0758-2271231 ,
    2271553

    清远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劳动大厦402室

    http://www.qyks.gov.cn

    0763-3366674

    潮州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http://www.gdcz.lss.gov.cn

    0768-2130159

    揭阳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http://www.jyrsks.com

    0663-8233640 

    云浮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浮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http://www.gdyf.lss.gov.cn/ksy/Index.aspx

    0766-8818280


    2016年咨询工程师(投资)专业考后复核人员名单(省直)

    序号

    姓名

    档案号

    1

    何梁

    0312014449914001525

    2

    侯勇

    0312013449903996773

    3

    黄志翔

    0312014449914000989

    4

    秦家科

    0312014449914001019

    5

    耿立伟

    0312014449914001110

    6

    崔建波

    0312013449903996758

    7

    刘记

    0312014449914001245

    8

    易凯敏

    0312013449903997052

    9

    罗朝林

    0312014449914001053

    10

    龙丽萍

    0312014449914001104

    11

    郑江丽

    0312016440107001189

    12

    胡德福

    0310000003112441142

    13

    许进

    0312014449914001007

    14

    严晓玲

    0312013449903997055

    15

    朱倩

    0312014449914001573

    16

    刘元平

    0312016440107001195

    17

    李鸿铭

    0312013449903996899

    18

    王利军

    0312016440107001200

    19

    万新

    0312016440107001201

    20

    李玉起

    0312013449903997402

    21

    贾斌

    0312014449914001640

    22

    官大庶

    0312016440107001207

    23

    佟鹤晶

    0312014449914001016

    24

    宋小瑞

    0310000003111440181

    25

    白金

    0312016440107001209

    26

    邓小林

    0312016440107001211

    27

    张成杰

    0312013449903997237

    28

    陈凯

    0312014449914001520

    29

    王占海

    0312016440107001217

    30

    梁超武

    0312013449903996821

    31

    徐明忠

    0312013449903997030

    32

    孙思光

    0312014449914000995

    33

    汪小霞

    0312014449914001108

    34

    李志平

    0312013449903995990

    35

    刘蔚琴

    0312013449903997117

    36

    陈良志

    0312013449903997332

    37

    郭磊

    0312013449903996752

    38

    钟澄平

    0312013449903996871

    39

    吴良峥

    0310000003110441146

    40

    张晓远

    0312014449914001585

    41

    徐灿辉

    0312013449903997212

    42

    李亮

    0310000003109440093

    43

    万磊

    0312013449903996790

    44

    马娟

    0310000003112440142

    45

    王彬

    0312014449914001043

    46

    高薇

    0312014449914001096

    47

    曲艳聪

    0312016440107001238

    48

    张丽珍

    0312013449903996874

    49

    林志洪

    0312014449914001140

    50

    陆茵

    0310000003112441245

    51

    李媛媛

    0310000003110441269

    52

    卢真建

    0310000003112441146

    53

    刘甜甜

    0312014449914001461

    54

    王铭剑

    0310000003110441088

    55

    任启伟

    0312013449903997156

    56

    李兴拼

    0312016440107001219

    57

    刘涛

    0312016440107001274

    58

    李东炜

    0312014449914001440

    59

    王子强

    0312014449914001439

    60

    董作刚

    0312016440107001279

    61

    严晨宇

    0312013449903997152

    62

    胡华俊

    0310000003112441082

    63

    郭军

    0312016440107001285

    64

    余熠

    0310000003112441017

    65

    孙骏

    0312013449903997331

    66

    邱传宝

    0312014449914001438

    67

    许佳林

    0312014449914001212

    68

    王淑君

    0310000003108440035

    69

    李旋

    0312016440107001299

    70

    张希

    0312013449903997054

    71

    严梁立

    0312014449914001389

    72

    廖程浩

    0312014449914001374

    73

    武毓璋

    0310000003109440147

    74

    王迪

    0312014449914001513

    75

    江婷

    0312016440107001306

    76

    龚贤夫

    0312016440107001308

    77

    廖中文

    0312013449903997174

    78

    沈会山

    0312013449903996741

    79

    彭彦

    0312014449914001667

    80

    马俊

    0312013449903997155

    81

    白雪梅

    0310000003112111595

    82

    李伟

    0312014449914001083

    83

    梅宝东

    0312014449914001516

    84

    邓统辉

    0312014490202000523

    85

    肖真桢

    0310000003112441156

    86

    许保华

    0312013449903997178

    87

    丘晋文

    0312014449914001384

    88

    文帅

    0312014449914001378

    89

    覃杰

    0310000003108440049

    90

    廖文来

    0312013449903996943

    91

    夏敬德

    0312014449914001504

    92

    朱泳婷

    0312016440107001371

    93

    韦文求

    0312016440107001390

    94

    张媛

    0312014490202000216

    95

    童学强

    0312013449903995993

    96

    游胜

    0312013449903997462

    97

    方慧霆

    0310000003112440224

    98

    黄丽

    0312013449903995925

    99

    韩倩

    0312013449903997057

    100

    李效臻

    0312014449914001327

    101

    王开演

    0312016440107001434

    102

    吴家冠

    0312014449914001248

    103

    李勇

    0312014449914001699

    104

    张家福

    0312016440107001459

    105

    周维

    0312013449903997042

    106

    黄兆玮

    0312016440107001464

    107

    尚洁娟

    0312013449903997352

    108

    陈雷

    0310000003112440456

    109

    刘涛

    0312014449914001117

    110

    王琦

    0310000003112441213

  • 住建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共同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会保障部

      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清理规范工程 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副部长刘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分别就有关工作在会上做了部署。住房城 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主持会议。

      陈政高指出,清理规范保证金工作,意义重大。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张高丽副总理也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将为建筑业企业盘活 近万亿资金,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为稳增长作出更大贡献;有利于建设诚信政府,提升政府良好形象;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诚信体系。

      陈政高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一是地方政府、企业自行设立的保证金要全面清理、全面停收。二是对保留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任何建设单 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建筑企业的保函形式提交的工程保证金。三是对保留的保证金要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取差异化的缴存办法;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 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同时预留工程保证金。四是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抓紧时间制定办法,确保2016年底前全部返还。对保留的保证金,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返还。五是严格禁止新设立的保证金项目,对违规新设立保证金的,要严肃查处。

      陈政高强调,要加强领导,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一是用3个月时间,在国庆节前各地要全面完成清理任务。二是要确保“一个项目不落、一个企业不落”地保质保量落实。三是住建部门要和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四是要加大督查力度,随时通报情况。同时,还要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握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重要意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地的工程 质量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财政部与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进展,对不按要求清理规范、瞒报保证 金等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抓紧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抓紧制定完善与企业守法诚信状况挂钩的工资保证金差异 化缴存办法;规范保证金管理,各地要健全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组织实 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部分中央管理企业、有关社团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 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力资源谁保障主管部门及相关 处室负责人,部分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和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以及有关社团负责人,共3万多人在分会场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

  • 168计价优工程计价软件“营改增”版本无偿提供升级服务

      自2016年5月1日建筑行业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造价圈里热议的不仅有各地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细则的解读,实务操作培训,还有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营改增”后调整升级。收费还是不免费,这是一个牵动人心的问题。最近一些抗议书、投诉、吐槽图片刷爆朋友圈,用户对有工程计价软件借“营改增”额外收费、变相收费、搭车收费表现出强烈的不满。

      姑且不论网上流传的这些图片真伪,公正、公平自有大家论断,消费者的眼镜是雪亮的。如果你此时正深刻体会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煎熬,168君深表同情并且大声疾呼 “天涯何处无芳草”,更多的选择,你值得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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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功能介绍:

      *增加“2013规范清单计价增值税”计价模式;

      *增加营业税模式工程和增值税模式工程转换的功能;

      *增加项目概算计价模式;

      *增加增值税版定额库(增加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装饰装修工 程综合定额2010、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的增值税版定额库,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 算定额2013、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3、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3、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3、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 定额2009、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安装维修工程预算定额2009)的增值税版定额库。)

      *增加增值税工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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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材巴巴成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7月1日,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材料分会在北京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建筑装饰行业采购供应链上下游的融合成功搭建了材巴巴工程采购平台,现与中装协强强联手,把多方资源有机整合起来,全方位地开展合作,进行战略性发展布局,实现共赢。


      材巴巴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跟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签约留影


      材巴巴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跟中装协材料分会秘书长王岳飞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据了解,此次战略合作协议成功签订后,材巴巴正式成为中装协“百企万亿”和绿色装饰材料“美丽中国行”等项目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通过“百企万亿”项目联合100家企业,以1000个城市布局,在3年时间完成1万亿/年的产值,帮助建筑装饰行业内企业共同成长并推动建筑装饰市场蓬勃发展。通过绿色装饰材料“美丽中国行”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倡导绿色材料生产和使用的热潮,帮助绿色装饰材料进行全方位推广,改善人们生活环境、促进国内装饰材料产业的整体绿色技术改造和升级。除此之外,材巴巴还将与中装协携手于7月1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第三届中国建材家居产业发展大会。

      为了促进采购供应双方的合作交流,促进更多采供双方成交,中装协和材巴巴后续也将共同组织以“百企万亿+材巴巴”工程采购为系列主题的沙龙、采购项目对接会、项目招商会等相关活动,线上线下全面结合,从真正意义地为建筑装饰行业打造一个采购供应链的黄金时代,扩展协作互助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拓和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多方共赢”的新局面!

  • 中建标协:关于征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项目的函

    建标协函[2016]44号

    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第二批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协会标准制订、修订申报立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结合协会标准2012年复审情况,对标龄超过5年的项目, 原则上要进行修订。对于标龄超过10年的项目,截至2017年上半年止,如原主编单位再不申请修订,原则上废止或由新的单位组织修订;

      (二)突出节能减排,新能源利用,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臭水沟整治,装配式建筑等领域内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三)鼓励现有地方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的,可申请转化为协会标准;

      (四)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非公益类推荐性标准项目,可申请转化为协会标准。

      二、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产品标准尽量通过试点专委会或分会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好《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立项申请书》(在www.cecs.org.cn下载)后,应加盖公章,并报送相关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在“专业委员会或分会”一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分支机构统一报送,也可由申报单位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2016年第二批协会标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二)本次申报一律采用新的立项申请书(2016年6月28日后从协会网站上下载的)。2016年6月28日前申报的请补充涉及专利情况。

      (三)寄送的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五)申报文件应清晰、准确,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并提交证明材料。

      (六)有标委会委员或其他行业专家推荐的,应附专家意见。

      (七)对于产品标准项目,将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产品标准试点实施方案》收取一定费用。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邮编:100037

      联系人:汤亚军

      电话:010-88082600

      邮箱:cecscode@126.com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 深圳市:“深圳市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实施细则解读暨2016深圳市计价依据”系列宣贯活动拉开帷幕

      629日上午,由市造价站举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承办的“深圳市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实施细则解读暨2016深圳市计价依据”系列宣贯活动在市科学馆拉开帷幕,来自我市政府部门及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专业人员参加了宣贯活动,现场反响热烈。

      宣贯会上,市造价站站长李冬青做了动员讲话,介绍了市造价站近两年的主要研究成果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改革方向。本次宣贯活动由市造价站课题带头人及业务骨干授课,内容综合全面,囊括了我市建筑业“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解读、建筑工业化计价研究、询价采购办法及平台应用、《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区间价+主流价”发布模式改革解读、《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技术交底等多方面内容。

      宣贯活动受到市场的积极回应,报名踊跃,计划于7月份继续举办两期,以便及时、广泛地宣贯新近的计价政策、计价标准,更好地指导、服务我市计价工作。

      

      

  • 佛山市:关于成立“造价行业发展委员会”“招标行业发展委员会”的决定


  • 佛山市:关于成立“工程造价与招标专业人员委员会”的决定


  • 2016上海国际绿色建博会 构建绿色建筑系统全产业链供需综合体

    ESBUILD20162016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上海)博览会(以下简称绿色建博会),将于75日至77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展会由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和东浩兰生集团上海现代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国绿色建筑领域的一大盛典。作为全国首家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被誉为“亚洲绿色建筑建材第一展”的上海绿色建博会,引领建筑节能十余年的成果展示,一直以凸显、发挥行业核心价值为己任,先导作用显著。

    “全面提供绿色建筑整体解决方案”是办展精髓,大会围绕着“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的主题,顺应绿色、生态、健康、舒适的建材发展趋势。

    2016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上海)博览会分12个展馆,将有来自韩国、日本、德国、英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家团组和企业参展,包括上海建材集团、天意、墙特、亚士创能、卫山多宝、舜安、江苏捷阳、东方国际、东方九龙、大禾众邦等企业纷纷参展,预计整体规模近150,000平方米,吸引专业观众10万人次。

    一、展会优势

    1、品牌展示

      在绿色建博会建筑全产业链的基础上,细分建筑智能舒适系统专业展览平台,品牌云集,专业观众汇聚,您的产品/技术/服务/品牌形象得以最佳的展示。

    2、专业采购

      深挖绿色建筑舒适系统板块数据资源进行EDM/短信等多种形式推送展会,并有针对性的对房产开发商、工程应用商、高端业主、经销/代理商、外商等通过CallCenter中心一对一邀请,形成完整采购体系。

    3、行业交流

      数十场高端论坛、行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领域内专家/学者重磅出席,与现场房产开发展、工程应用商、高端业主、经销/代理商及外商展开深度对话与交流,聚焦行业思维,构建价值人际网络。

    4、政策支持

    依托各地政府及相关协会,整合优势资源,展会现场发布和解读国家绿色建筑系统相关扶持政策及行业标准等,打造权威的行业政策支持平台,助推行业发展。

    二、专业观众

    1、采购商(房产商/工程商/业主/市政单位)

    2、渠道商(代理商/经销商/零售商/海外贸易商)

    3、技术人员(设计院/学院/建筑工程

    4、业内人士(政府相关部门/系统集成商 /配件商/服务商/施工单位等)

    三、现场亮点

    1、亮点一:

    展会同期举办的“2016绿色建筑前沿技术发展高峰论坛”主要研讨BIM解决方案与施工技术的结合;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与新型建材的结合;智能化对建筑品质提升的保证;新型建材在旧房改造中的应用等四大主题。

    2、亮点二:

    由绿色建博会及中国建筑环境设计产业联盟主导、四大设计院设计的“绿世纪环境设计 (微缩生态城实景)展”于75-7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3馆现场亮相。

    “绿世纪环境设计 (微缩生态城实景)展”将在CCTV“文明中国—环境设计”记录片及相关主流媒体进行强势宣传。涵盖时空地铁、商业中心、艺术酒店、医院、养老院、公共智能厕所、室外广场、生态城标志广告等八大单元打造500平方米实景展示体验。

    3、亮点三:

    由上海市建设协会、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绿色中心组织的“2016度假酒店建筑发展趋势论坛”,围绕景区型度假酒店在高端旅游度假市场的发展,将绿色建筑与度假型酒店的完美结合。搭建一个集设计师、配套商、开发商三位一体的高端平台,从规划应用、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等多角度共同畅谈高端度假型酒店开发与设计的理念和追求。

    4、亮点四:

    2016房产商与供应商采购对接会,由2016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上海)博览会组委会、深圳市明源云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主办。邀请了新城控股、澳海地产、杉恒地产、康桥实业、国瑞地产、上实控股、汉石投资、港城房产、水滴公寓、汇成公租、中国华信、上坤置业等十余家房产公司的全力参与。

      5、亮点五:

      2016中国建筑行业电商大会”将是一场建筑行业与互联网思想重度碰撞的电商培训大会。以“让建材企业拥有互联网+力量”为宗旨,全面剖析互联网发展趋势及互联网时代商业规律。本次大会设置主会场和舒适家居电商培训大会分会场两部分,主题涉及“传统企业的痛点与机遇”、“新思维新模式新财富”两大内容。

     

    四、宣传推广

    绿色建博览会拥有10万优质买家资源,超百万高额投入基础,组委会制定有针对性的立体式强势宣传推广方案,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精准买家邀请,确保参展效果,为广大业内人士打造极具影响力的绿色建筑建材领域专业品牌展。

     

      欢迎莅临现场考察当下国内外最前沿的产品研发及成果,感受绿色建筑建材行业带给您不一样的全新升级体验!
  • 河南省:许昌市城管局多措并举加强建筑垃圾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许昌市城管局不断加强建筑垃圾管理,认真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渣土运输车专项治理和城区堆场整治工作。督促渣土运输企业升级改造封闭不达标渣土运输车,购置新型全封闭渣土运输车,淘汰老旧渣土运输车,对渣土运输车加装北斗定位监控系统、发光标示牌等,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监管,实行严格管理,实现封闭运输;对市区范围内渣土堆场进行排查统计,督促属地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按照整治时限和要求,有效完成对不同渣土堆场的覆盖、绿化和清理。

      二是做好日常防控监管。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审批、统一收费、统一清运、统一利用;加大监管力度,要求执法人员每天对清运工地、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巡查监管,安排管理人员进行重点盯守,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是强化特许经营企业监管。严格实行封闭式运输,按规定的时间、线路清运,不得出现沿途抛撒泄露污染道路行为;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加强清运工地管理,安排专职监督员,发现违规运输现象及时给予制止、纠正;要求特许经营企业严格内部惩罚措施,落实到人。

  • 河南省:安阳市正式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莅临安阳市进行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实地勘察和调研,并牵头启动《安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编制工作。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设施意见》(豫政办[2016]39号),该市将在2016—2020年建设地下综合管廊45公里。市规划局认真制订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前期工作。通过实地踏勘,结合该市道路布局、功能分区、土地利用、地下空间等现状和规划条件,研究确定了综合管廊的主、次干道及断面类型,签订了安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合同,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及未来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 湖北省:关于征求2017版湖北省计价定额项目设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由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编制的2017版计价定额《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已完成项目设置征求意见稿。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仔细审阅,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7月1日前发至电子邮箱290404376@qq.com。

      各专业计价定额项目设置征求意见稿(2017版)请登陆湖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hbzj.net/)下载。

      联系人:彭博,电话:027-51826485

      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2016年6月15日

      相关文件下载: 附件20160620.rar

  • 推介:2016第二届中国(广州)国际木材工业博览会让您更接近买家,9月12-14日盛大开展

    912-14日,WOOD-2016中国(广州)国际木材工业博览会与广州国际整木定制家具/橱柜/衣柜展览会;广州国际门业展览会;广州国际地面材料及铺装技术展览会同期在广州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保利馆展出,形成联动效果,共享80000余 专业采购商买家资源,将汇聚全产业链供需群体的全面关注和广泛参与,以“服务参展商与专业采购观众”为宗旨,为加强参展企业与国内外用户之间的合作,协助 企业拓展更广阔的贸易空间,展会因其规模大、档次高、代表性强、信息富集、商贸性强、成效显著,得到行业的充分肯定和积极参与,是国内外木材企业参展的首 选平台,同时,也是参展企业展示成就、章显实力、推介产品、交流经验、促进合作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

     

    ■组织机构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指导单位: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主办单位: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  广州市绿浪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家具协会        亚洲家具联盟

         北京家具品牌联盟      香港家俬装饰总会

         东莞名家具俱乐部      广东省木材行业协会

    邳州市木材流通协会     临沂市木业板材行业协会

     

    海外支持:加拿大木业协会       日本木材出口协会

         马来西来木材理事会     美国阔叶木外销委员会

         法国木材协会        Midwest Hardwood Corporation

    Augusta Lumber      PRIME LUMBER COMPANY

    CW BRAZILIAN WOOD   Northwest Hardwoods,Inc

     

    ■展品范围

    进口木材:俄罗斯材、加拿大材、美国材、欧洲材、北美洲材、非洲材、南美洲材、东南亚材、澳洲材等进口材:国内木材:杉木、松木、樟木、榆木、榉木、核桃木、桉木、水曲柳 、红木、柚木、菠萝格、金不换、楠木、橡木、栎木、胡桃木、樱桃木、枫木、桦木、杨木、杜木、柏木、楸木、柞木等;

    板材产品:OSB(欧松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零甲醛环保板、麦秸人造板、木丝板、吸音板、装饰面板、密度板、防火板、木皮、木塑生态木板材等麦秸人造板;

    木皮产品:国产木皮、进口木皮 ,天然木皮、科技木皮、染色木皮、复合木皮、指接木皮、地板木皮、薄木片和封边条等;

    木材加工设备:营 林及木材采伐机械、封边机械、电脑裁板锯、雕刻机、砂光机械、制板机械、油漆涂装机械、板材生产线、干燥除尘设备、木材粉碎机、旋转抓木机、刨削机械、刃 磨机械、锯切机械、旋切机械、钻孔机械、铣削机械、木工镂铣机、木材阻燃、防腐、改性设备、木皮旋切机、木皮拼花机、木皮贴花机、木皮激光切割机、木皮拼 接机、木皮封边条机械、薄木加工设备、包装机械、喷码机械、热熔胶机、木材检测设备等;

    辅料类:胶黏剂、干燥剂、防腐剂、防裂剂、阻燃剂、染色剂、改性剂、板材添加剂、甲醛捕捉剂、木胶粉、酚醛树脂胶、水性木器漆、木蜡油等;

     

    ■参会推荐理由,让您更接近买家

    *国内采购商:大咖云集

    家具制造商:联邦集团、红苹果家具、皇朝家私、全友家私、曲美家具、健威家具、华日家具双虎家具、华丰家具、美克美家、富之岛、华源轩家具、意风家具、掌上明珠家具、玉庭家具、富得宝家具、迪诺雅家具、德泰家具、太平洋家具等8000余家家具生产企业已报名确定现场参观;

    橱柜制造商:欧派橱柜、志邦橱柜、海尔橱柜、德宝西克曼、科宝博洛尼橱柜、克洛尼橱柜月兔橱柜、我乐橱柜、金牌橱柜、康洁橱柜、能基橱柜、澳柯玛等5000余家橱柜生产企业已报名确定现场参观;

    衣柜制造商:索菲亚衣柜、尚品宅配、好莱客衣柜、亚丹衣柜、德维尔衣柜、柯拉尼、诗尼曼、百得胜、诗尼曼、顶固、劳卡等4000余家衣柜生产企业已报名确定现场参观;

    地板制造商:大自然地板、圣象地板、福人集团、亚马王 、升佳 、鸿基地板、莱茵阳光、柯菲、标王、安心地板、贝尔地板、宜华地板、菲林格尔、升达地板、西塞罗复合木地板德尔地板、贝亚克地板等10000余家地板生产企业已报名确定现场参观;

    木门制造商:TATA、盼盼木门、欧派木门、双虎木门、六喜源木门、尚品本色、3D木门、华鹤罗兰Roland、冠牛、好太太名门、华鹤集团、梦天、美心、千川、尚佰、春天金迪、金凯、惠邦、华日、霍尔茨、红塔木业、星星套装门、润成创展、孟氏大自然德森堡、三和、开开等6000余家木门生产企业已报名确定现场参观;

    装饰板制造商:永茂板饰厂、茂丰饰面板、兔宝宝、好家饰面板、天湘装饰板、好上好装饰板芙尔木业、佳圣木业、金兴木业、新华木业、意宇木业、高雅木业、东宇鸿翔木业昌盛三聚氰胺贴面板厂、富丽贴面板厂、盈宝贴面厂、金富华三聚氰胺装饰板鑫海木业等8000余家地板生产企业已报名确定现场参观;

    人造板制造商:大亚木业、亚洲创建、广西丰林、广东威华、鲁丽集团、德华集团、千年舟集团浙江升华云峰新材、杭州大王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汉木业、天湘装饰板好家集团、吉林森工、嘉汉板业等10000余家人造板生产企业已报名确定现场参观;

    其它:进出口外贸商、设计/装修工程公司相关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房地产开发商,园林景观,协会、媒体及行业人士等;

    *海外采购商:来自35个国家和地区

    亚洲国家采购团: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巴基斯坦、尼泊尔土耳其、沙特阿拉伯、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斯坦;

    中东国家采购团:阿联酋、埃及、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约旦、沙特;

    欧洲国家采购团:德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波兰、瑞士、白俄罗斯、希腊、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葡萄牙、澳大利亚、荷兰、瑞典、芬兰。

     

    参展联络

    组委会秘书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84号东圃商业大厦D3508室。  邮编:510600

    电 话:86-20-8256 2799       传 真:86-20-8256 2475

    网 址:www.cigbiexpo.com      E-maillvlangzhanlan@163.com

  • 推介:2016第二届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博览会9月12-14日,广州约你

      欢迎加入绿色建筑建材大型盛会:

      2016第二届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博览会展将于9月12--14日,在广州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保利世贸博览馆隆重开幕。该展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与中国建筑学会共同支持主办,是一个国际性建筑建材行业展览。

    •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绿色建筑行业协会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中心

      支持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绿色建材分会 中国木塑专业委员会

      中国建筑施工协会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承办单位: 广州市绿浪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该展以搭建建筑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装饰三位一体的上下游产业沟通平台为主旨,得到了国内外主流建筑设计机构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参展商和专业观众数量稳步上升,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日趋扩大,现已发展为中国建筑材料和建筑设计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品牌展览之一,并且成为引领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建筑应用发展的风向标。倡导绿色人文、低碳,追求的是一种简单、和谐的建筑和居住理念。

    • 展会优势

      新观众拓宽展会观众群,增加装饰装潢及工程应用领域的买家

      新局面广州国际化大都市的地理优势,定位高端原辅料产品及行业最新技术,精细化产品分类,引领行业趋势

      新渠道拥抱互联网,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为展商进行全年宣传,并且根据各板块打造专题,剖析行业动态。

      新市场加强亚洲、中东、俄罗斯及发展中国家的观众组织,带领更多的国内企业走出去。

      新观念鼓励协同制造,促进上下游企业优势对接,与房地产、家居装饰、建筑企业深入联动,打造最完美的办公、家居节能环境制造供应平台。

    • 展品范围

      1. 绿色建筑设计与技术:

      绿色新型节能建筑设计、绿色建筑系统、绿色建筑咨询;

      2.绿色新型建筑建材系统:

      绿色新型墙体保温、隔热、节能系统及材料;绿色建筑声学材料、工程系统;绿色外墙装饰系统及新型材料;绿色建筑金属装饰系统、新型建筑防火系统;艺术玻璃及节能系统、 立体绿化工程系统、绿色阳台整体装饰、节能天花装饰建材、 绿色建筑室内装饰材料;建筑模板、干混砂浆;隔音隔断装饰系统。

      3.绿色智能家居及建筑新能源系统:

      供暖技术设备与配套材料、建筑新能源设备、太阳能利用技术及设备;水循环利用设备、管材管件;绿色建筑环保涂料、空气净化、智能建筑电气;户外家具、护栏栅栏及园林景观;

      4.建筑施工机械、建材制造机械、:

      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装备;建筑基础处理技术及施工装备;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设备、建筑装饰五金及生产设备、金属装饰材及成型设备。

      5.绿色集成建筑:

      1、模块化房、屋装配式房屋、轻钢房屋及建筑钢构:各类集成房屋及相关配套产品;阳光房屋系统;建筑给排水系统、门窗幕墙及建筑遮阳;

      2、住宅木结构材料、各类环保木制住宅、木结构连接件、木结构、预制墙体、竹结构建筑、木结构生产加工设备、木材保护剂、木塑景观型材、木结构建筑设计咨询及相关行业产品等;

    • 参展联络

      组委会秘书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84号东圃商业大厦D座3508室 邮编510600

      电 话:020-8256 2452

      传 真:020-8256 2475

      E-mail: lvlangzhanlan@163.com

      网 址:www.cigbiexpo.com

  • 推介:2016中国(广州)国际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展览吹响参展集结号,9月12-14日不见不散

    展会介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23号)积极贯彻新型城镇化和水安全战略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016中国(广州)国际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展览会”作为“2016中国(广州)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博览会”期间重点推出的专题展,以生态为本,自然循环的原则,展示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的“渗、滞、蓄、净、用、排”等将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借助第二届中国(广州)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博览会所搭建的平台优势,共享数万名优质采购商资源,同时,展会期间还将邀请行业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就行业前沿话题举办主题论坛会和研讨会,为参展企业搭建切实的发展平台,创造更多的市场拓展机会。

      作为UFI成员与德国科隆宝马展、美国高点建筑展、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建筑展、印度国际建筑建材展、俄罗斯建筑展、中东五大行业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广交会)等UFI成员的国际知名展会共享专业买家资源,有效锁定专业采购商、确保展会效果,将秉承品牌展的理念,最大限度的为参展企业提供更为广阔的贸易空间。

    在此!我们真心希望您带上精英的团队,大气亮丽形象和高新技术的产品来展示,因为我们为您做好了一切准备。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导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办单位:中国绿色建筑材料联合会          中国建筑学会

    海外支持:亚洲建筑师协会              欧洲建筑师协会

    支持举办: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中国绿色建筑协会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中国建设报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中国石材工业协会

          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         中国复合材料工业协会

          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           中国加气混凝土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绿浪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参展内容

    雨水收集设备与再利用

    河道湖泊水体治理

    城市水安全保障

    同层排水系统

    路桥排水系统

    智慧水务

    虹吸排水设备

    建筑给排水设备

    节水技术与装置

    城市水务和水环境

    透水道路与可渗透铺装材料

    建筑防水材料

    雨水调蓄设施

    污水处理设备

    生态环境修复

    地下水和地表水综合利用

    水质监测技术

    城市园林绿化与建设

    防洪设备与排水防涝

    水资源、水生态与环境

    人工生态湿地

    城市管网建设

    种植屋面系统

    下沉式绿地


    *相关配套产品:雨水收集模块、雨水储存罐、雨水处理和雨水回用、不锈钢水箱、紫外线消毒器、精密过滤器、自动过滤装置、雨水蓄水模块、雨水加药装置、雨水弃流装置、雨污分流装置、雨水调蓄设施冲洗设备、曝气装置、PP雨水收集池、检查井、虹吸器、防渗膜、土工布、排水板、消毒处理、排水管网系统、泵、阀门组件套、仪器仪表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产品、材料、设备等。

     

    同期活动

    1.2016中国(广州)国际雨水收集与雨水利用技术展览会将启动“选择优秀的品牌推荐纳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活动。

    2.2016中国海绵城市建设与发展论坛将以“生态为本,自然循环”为主题

     

    参展联络

    组委会秘书处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284号东圃商业大厦D3508室。邮编:510660       

      话:020-8256 2742        

      真:020-8256 2475

    E-mail:lvlangzhanlan@163.com

    官方网站:www.cigbiexpo.com   

  • 住建部:750个传统村落将获中央财政支持

      据造价168网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七部门近日下发通知,公布2016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碣石村等750个中国传统村落将获得中央财政支持。

      经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中国传统村落进行技术审查,七部门确定将北京市门头沟区雁翅镇碣石村、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白鹿泉乡水峪村、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侯村乡青龙镇村等750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范围。通知显示,截至目前,前3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尚有224个村落未通过技术审查或未上报技术审查材料。通知明确,各地要尽快按照技术审查工作规则要求组织省级审查工作,今年6月30日前将通过审查的村落档案、规划、项目需求表报送七部门备案,逾期不再受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今年下半年7部门将组织工作检查。

  • 贵州省:探索建立跨省跨区的电力交易机制

      我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之一的贵州省,探索建立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拓展电力市场。

      从贵州省能源局了解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广东省、深圳市及南方电网公司等支持下,贵州初步建立了“计划+市场”的“西电东送”新机制。其中,计划数按不低于2015年送电量确定,超出部分按市场机制实施。同时,以“黔电送深”项目为基础开展跨区域直接交易试点,推进电力扶贫。

      同时,贵州省还与湖南省签订了深化能源合作框架协议,与重庆市发改委达成一致意见,将华润毕节电厂规模为4×660MW的燃煤发电项目纳入重庆“十三五”电力规划,2018年建成后贵州电量将直送重庆市。

      在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中,贵州鼓励供需双方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年度双边协商电力直接交易签约电量约417亿千瓦时,其中省内签约电量357亿千瓦时,跨省区交易签约电量约60亿千瓦时。

      贵州省能源局相关责任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周边省区市能源合作,探索建立与周边省区市互联互通电力直接交易机制,鼓励贵州发电企业不断拓展外送电渠道。

      贵州是“西电东送”南通道重要省份。近年来,电力市场出现买方市场格局,“西电东送”量、价矛盾突出,为此,贵州在电改中探索建立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提升电力行业竞争力。

  • 贵州省探索建立跨省跨区的电力交易机制

      我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之一的贵州省,探索建立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拓展电力市场。

      从贵州省能源局了解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广东省、深圳市及南方电网公司等支持下,贵州初步建立了“计划+市场”的“西电东送”新机制。其中,计划数按不低于2015年送电量确定,超出部分按市场机制实施。同时,以“黔电送深”项目为基础开展跨区域直接交易试点,推进电力扶贫。

      同时,贵州省还与湖南省签订了深化能源合作框架协议,与重庆市发改委达成一致意见,将华润毕节电厂规模为4×660MW的燃煤发电项目纳入重庆“十三五”电力规划,2018年建成后贵州电量将直送重庆市。

      在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中,贵州鼓励供需双方开展电力直接交易。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年度双边协商电力直接交易签约电量约417亿千瓦时,其中省内签约电量357亿千瓦时,跨省区交易签约电量约60亿千瓦时。

      贵州省能源局相关责任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周边省区市能源合作,探索建立与周边省区市互联互通电力直接交易机制,鼓励贵州发电企业不断拓展外送电渠道。

      贵州是“西电东送”南通道重要省份。近年来,电力市场出现买方市场格局,“西电东送”量、价矛盾突出,为此,贵州在电改中探索建立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提升电力行业竞争力。

  • 重庆市:贫困村今年已建成便道2000余公里

      造价168获悉,重庆市已硬化村社便道3569公里,其中,贫困村建成便道2072.6公里,占建成量的58%,503个贫困村、54.38万贫困人口因此受益。

      为畅通村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重庆市委、市政府将1.2万公里村社便道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确定了2015年至2017年每年硬化4000公里村社便道的建设目标。

      在巫山县官渡镇水库村,村民们这几天正紧锣密鼓地硬化村社便道。“大家的积极性很高。”水库村有关负责人说,今年该村以精准脱贫为契机,筹措农综开发、国土整治、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等资金,加快推进村社便道硬化建设进度,打通制约本村发展的道路交通“瓶颈”。

      重庆市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已累计完成总投资24315.16万元,建成宽度在1米至1.5米的村社生产生活便道3569公里,已完成全年计划的89.2%。862个项目村、76.7万农民告别了过去“晴天一脚灰,雨天一身泥”的状况。

  • 山东省:建设项目实施招标代理信用评价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已于6月1日施行。按照办法,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上半年对招标代理机构上一年度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信用评价采取积分制方式,对省内工程建设招投标机构进行企业综合素质、市场行为及社会信誉3方面的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严重违反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达不到法定资质标准条件的招标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该类企业信用等级直接评定为D级不合格。


  • 四川省:成都井盖地方标准正式实施

      由四川省成都市城管委牵头联合多家专业单位编制的地方标准《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以下简称《标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原《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检查井盖监督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同时废止。

      据介绍,《标准》是四川省首个防盗、防沉降、防响动的“三防”井盖地方标准。《标准》规定了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结构形式、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行文件、运输和贮存。为广泛宣传新《标准》,便于单位尽快熟悉掌握《标准》内容,积极推动其在市政设施建设、管理中的运用,成都市市政设施管护协会分4期对有关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制定技术标准的目的和意义、技术标准条文讲解、球墨铸铁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检测规则以及成都市城市道路设施执行标准的要求等。

  • 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 茂名市:打击无资质生产经营预拌混凝土行为

      据造价168获悉,为整顿和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打假办关于印发〈茂名市2016年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茂打假办〔2016〕3号)的工作部署,由茂名市住建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及茂南区住建部门,于6月7日对茂名市市区站前路及茂南区镇盛的两家无资质生产经营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联合执行法行动。行动过程中,对这两家企业的生产线、生产电脑、生产销售台账等进行查封。

      6月7日上午,联合执法队伍根据前期跟踪调查所掌握的线索,径直前往两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经查实,位于市区站前路的一家喷有“中铁二十二局”字样的搅拌站及茂南区镇盛的茂名市宁固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情况下擅自生产经营预拌混凝土,特别是向农村地区的违章建筑供应预拌混凝土,严重扰乱了我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增加了我市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难度。这两家企业的生产设备都是原中铁二十二局在建设茂湛铁路时遗留下来的,现在被地方经营者用作违法生产经营预拌混凝土,而且在生产预拌混凝土的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场到产品出厂都未经过专业检测,生产出来的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根本没法保障,同时也给建设工程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更是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联合执法队伍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要求这两家企业马上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并对其生产线、生产电脑、生产销售台账等进行了查封。执法人员劝诫两家企业负责人,政府支持合法经营,作为涉嫌违法经营的企业方,务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具备经营资质方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 广州市:2016年6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

      据造价168获悉,6月3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召开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

      5月份合同备案272个,合同金额156.12亿元。其中施工合同122个,合同金额125.37亿元;劳务分包47个,合同金额12.16亿元;监理84个,合同金额1.6亿元;合同结算7个,结算金额2.92亿元;补充协议、变更合同11个,合同金额14.07亿元;合同终止1个。

      与2016年4月份对比,2016年5月份主要原材料市场中除了松杂枋板材、重交沥青不变,其他材料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升跌:线材跌幅在13.87%左右,螺纹钢跌幅在6.18%左右,型钢跌幅在1.09%左右,热轧厚钢板跌幅在12.37%左右,热轧薄钢板跌幅在4.08%左右,焊管跌幅在10.15%左右,流体管升幅在1.23%左右,冷轧不锈钢卷板升幅在3.92%左右,球墨铸铁升幅在5.73%左右,电解铜跌幅在2.88%左右,铝锭升幅在3.31%左右,锌锭升幅在1.19%左右,普通硅酸盐水泥P.O升幅在3.52%左右,中砂升幅在2.38%左右,碎石升幅在1.98左右,汽油升幅在1.66%左右,柴油升幅在6.93%左右,高密度聚乙烯HDPE跌幅在7.01%左右,三型共聚聚丙烯PP-R跌幅在12.32%左右,聚氯乙烯PVC微跌。

  • 2016度假酒店建筑发展趋势论坛7月6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时间: 2016年7月6日 9:30-17:00

      地点: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主办单位: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上海)博览会组委会

      论坛特邀嘉宾:

      上海市建设协会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绿色中心

      论坛内容:

      近年来,随着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的需求转变,高端旅游度假市场的发展使得景区型度假酒店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高端度假酒店,尤其是别墅型度假酒店在打造绿色生态的过程中,也越来越多的引入绿色、健康的概念。绿色建筑强调的是一种生态体验,而将绿色建筑与度假型酒店的完美结合,不仅是依靠建造技术和材料选择来实现低资源消耗的最大化,并且通过将建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小,创造性地设计出一个生态低碳建筑。

      以上海国际绿色建博会暨上海别墅配套设施展为契机,高端酒店建筑发展趋势为主题,搭建一个集设计师、配套商、开发商三位一体的高端论坛平台,从规划应用、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等多角度共同畅谈高端度假型酒店开发与设计的理念和追求,沟通供需,阐述价值,打造一个品味独特、高端独立的度假型酒店绿色生态环境。

      论坛议程:

    序号

    时间

    报告题目

    发言嘉宾

    上午

    9:15-9:30

    开幕致辞

    上海市建设协会

    9:30-10:20

    度假酒店环境设计发展新动向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10:20-11:10

    度假酒店室内设计流行新趋势

    待定

    11:10-12:00

    高端商业休闲配套演绎旅游式度假生活

    绿地集团

     

    12:00-13:00

    午休

    下午

    13:00-14:00

    度假型酒店的绿色设计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绿色中心

    14:00-15:00

    打造高端度假地产新标准

    万科集团

    15:00-15:40

    度假酒店的绿色建材应用

    待定

    15:40-16:20

    度假酒店的绿色建材应用

    待定

    16:20-17:00

    度假酒店的绿色建材应用

    待定

       附件:参会申请

  • 2016绿色建筑前沿技术发展高峰论坛7月5日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2016绿色建筑前沿技术发展高峰论坛

    ——舒适、安全、低碳,共筑美好城市

    时  间:2016759:30-17:00

    地  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主办单位:国际绿色建筑建材(上海)博览会组委会

    组织单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协会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绿色中心

    论坛内容:

    我国当前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城市建设规模持续扩大,社会对于建筑的发展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筑质量的提升;二.施工方式的改变;三.旧房改造的需求大增。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因此越来越受到关注,而建筑设计及建筑施工技术的创新应用也将在中国绿色建筑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作用。

    2016绿色建筑前沿技术发展高峰论坛,契合绿色建博会全面提供绿色建筑整体解决方案的主题,打造“舒适、安全、低碳”理念,主要研讨四大主题:1.BIM解决方案与施工技术的结合;2.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与新型建材的结合;3.智能化对建筑品质提升的保证;4.新型建材在旧房改造中的应用。业内翘楚汇聚,共话行业发展,绿色建筑前沿技术发展高峰论坛必将成为影响中国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创新动力。

    论坛议程:

    时段

    时间

    报告题目

    发言嘉宾

    上午

    9:30-9:40

    开幕致辞

    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9:40-10:30

    十三五规划下的绿色建筑发展趋势及政策解析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10:30-11:30

    城市更新过程中的绿色建筑实践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绿色中心

    11:30-12:00

    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全程解决方案

    北新建材集团

     

    12:00-13:00

    午休

    下午

    13:00-14:10

    BIM在迪士尼项目中的应用

    迪士尼项目(中方)首席设计师

    14:10-15:20

    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趋势

    上海市建设协会

    15:20-16:30

    北外滩项目与智能化系统

    上海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16:30-17:00

    (议题待定)

    欧文斯科宁


      附件:参会申请


  • 住建部试点: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

       2016年4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随后安徽省、浙江省、陕西省陆续发布“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安徽省试点方案覆盖全省,力度非常大,并直接提出了“自试点工作开始之日起(即2016年6月1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建筑劳务资质列入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违法分包打击范围。”。

       浙江省试点范围选择了杭州市、嘉兴市,提出:逐步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积极发展建筑业专业作业企业

       陕西省决定在西安市、安康市和陕西建工集团、西安建工集团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强调了:利用互联网+新型建筑用工管理模式,建立“建筑务工信息网”。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包括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实名管理制度、工资支付制度、改革劳保统筹管理、弱化劳务企业资质及信用评级制度在内的新型建筑业劳务用工工作新体制。


    住建部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
                                                                      建市函[2016]75号   

    浙江、安徽、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要求在我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浙建建[2016]32号)、《关于上报<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建市[2016]54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我省建筑业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陕建字[2016]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请你们分别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精心组织试点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4月11日

  • 湖南省:岳阳市政府出台《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发布施行。该《办法》的出台,为岳阳市加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高投资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该《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的通知》、《湖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并以岳政办〔201619号文件形式公开发布。

      《办法》分为总则、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结算审计、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法律责任和附则等6章,共29条。主要明确了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规定了审计监督的对象、范围、内容、方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建设项目包括6 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并明确强调,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建设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机关依法对国 家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发改、财政、经信、规划、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环保、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审计机关做好国家建设项 目审计工作。

      《办法》指出,审计机关实施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时,对国家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有重点地实施跟踪审计;对投资金额大、关系社会民生、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项目预(概)算和招标控制价上限值评审结论进行审核。

      《办法》强化了对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法律责任。对承办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审核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强化了责任追究,发现有6 错误行为之一者,审计机关核查后向社会公告核查结果,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建设项目中违法违规行为,由审计机关依照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不属于审计机关处理处罚职权范围内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有关 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柴新君)

  • 2016第3届中国(西安)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8月19-21日开展

    造价168 20163届中国(西安)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于819-21日在西安隆重召开,第11届郑州建材展于201685-7日在郑州隆重召开。本次展览由海名国际会展集团、陕西省建材商会、亚洲经贸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联合会联合主办,河北省商业联合会门业专业委员会(河北省门业协会)、河南省门窗业协会、广东省佛山市门窗业协会、陕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协办支持,并由济南信展展览有限公司承办。展会规模有12000 平方米,设计标准展位600个,预计将有专业观众15000到场参观。

    据介绍,西安建博会经历两年培育,已成为西北地区唯一建材行业B2B的招商盛会。上届展会立足陕北市场,邀约云集了上海枫颖、美丽空间、圣狼门业、雅兴玻璃、伟邦门业、中山稳福、胜辉门业、铝行家橱柜、艺术金属、宝信达、福瑞迪门业、宝丽印刷、双帆门业、欧福莱门业、祥云家居、方正门业、恒日、等共计参展商150家,辐射西北五省专业观众11500人次/3天,再一次创下了西安建博会观众人次的新高,为建材行业交流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陕西作为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和欧亚大陆桥的重要枢纽,具有丰富的区位产业和经济发展优势,本届建博会,邀请西北五省(陕西,甘肃,新疆,宁夏,青海)及丝绸之路沿线城市客商参展参会,深化合作交流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 。借力陕西建材资源优势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辐射作用;济南展数十年的办展资源,行业品牌,邀约来自全国知名品牌进驻陕西市场,在建材行业低迷经营中,响应国家政策,开疆扩土。

     

    观众行业性质分析             观众地区来源分析 

       


    同期活动

      ◆ 2016西安房地产精装房建设精准对接会

      ◆ 定制家居新环境下企业多元化发展论坛

      ◆ 互联网+ 建材行业线上营销培训会

      ◆ 山东组团展商新产品发布会


    展会保障
    深入·观众邀请
      1、一流的观众组织团队、106732条专业观众数据库、562处建材市场信息,专人、定向、一对一的邀请高品质观众,主要邀请各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代理商、经销商、设计院、房地产开发企业、装饰公司、大型酒店、生产企业、原料供应企业、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关注行业发展的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传真、邮寄、邮件、短信、拜访等方式邀请确保专业观众到场。
    实力·媒体联盟
      2、拥有312家行业媒体,合作范围从杂志、报刊到网站、客户端,针对每届展会的每次爆点转载量达上万次,并有展会现场跟踪报导,实时将您的产品宣传至各大网站。
    共享·系列展资源
      3、系列展全国布点,拥有强大资源整合优势,借力济南、郑州、成都等地观众数据,大力整合华北、中部、东北、西北市场专业采购商信息数十万家,立足国内买家邀请。
    高效·互联网平台
      4、在当前网时代的领域,展会官方微信、微博、QQ群等有近50000人的专业观众群体,本届展会将结合展商、观众、媒体、官网、各个自媒体平台为一体的宣传架构,大力提升展会宣传品质,为企业提供更为有效、快速、便捷的宣传效果。


    参展范围:
      门业展区:实木门、钢木门、免漆门、生态门、推拉门、折叠门、移门、平开门、滑动门、办公间隔断、卫生间隔断、防盗门窗、金属门窗、隐形纱窗、防盗纱窗等;
      橱(衣)柜展区:整体橱柜、集成厨房、橱柜门板、人造石台面、不锈钢台面等;整体衣柜、衣帽间、浴室柜、橱柜门、配套系列(电视柜、床柜、鞋柜等)等;
      铜装饰类:铜门、铜窗、铜扶手、铜楼梯、电梯铜装饰、铜家具、铜拉手、铜家居制品;
      整体楼梯:实木楼梯、钢制楼梯、钢木楼梯、玻璃楼梯、铁艺楼梯及配套设施;
      装饰艺术玻璃展区:玻璃马赛克、艺术玻璃、安全玻璃、玻璃贴膜、卫浴玻璃等;
      家居饰品:人造花卉类;画、镜及框类;树脂、塑料及金属工艺类;陶瓷、玻璃类;灯饰类;电话、时钟类;木、石(雕)刻类;小件家具及其它;
      家居五金配件:把手,滑轨、活动轨道、移门插销锁、移门手柄锁、五金配件等。

      另悉, 2016郑州第11届建材展会于2 016年8月5-7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第3届西安建材展结合中原地区与西北地理优势,整合地域资源、品牌资源和客户资源,组委会给予参展优惠郑州、西安同时参展可享受7折优惠。

    展会联系方式
      办公室: 济南信展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华龙路28号智能园5层
      联系人:李燕15054110871
      传真:0531-88160483

  • 2016第11届中国(郑州)国际建筑装饰材料展览会8月5-7日举行

      造价168讯 2016第11届中国(郑州)国际建筑装饰材料展览会8月5-7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期展会规模将达到20000平方米,设标准展位1000个,预计将吸引专业观众30000人次到场。

      据承办方介绍,“中国国际装饰材料博览会”立足河南,辐射整个中原地区,充分利用市场优势、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在广大厂商的支持和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建设厅的倾情培育下,已经成功举办十届,前十届共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4000余家展商参加,接待各地开发商、建筑商、承包商、设计及代理经销商310000余人次,得到了参会企业、行业人士、专业媒体、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同时还受到河南省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建设厅、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会展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评价。

      展会组织

      指导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主办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联合会 海名国际会展集团

      协办支持:

      河南省建筑装饰协会   河南省房地产专委会

      河南省门窗业协会   河北省门业协会

      河南省室内装饰业协会 河南省建筑设计院

      河南省建筑材料专委会 河南省城市规划专委会

      河南省建筑施工专委会 山东省建筑装饰协会

      承办机构:济南信展展览有限公司 郑州海名汇博会展策划有限公司

      同期活动

       定制家居新环境下企业多元化发展论坛

       全国装饰材料行业链商发展论坛

       优秀参展品&装饰装修公司重点推介会

       在建精品楼盘样板间、精装房与材料供应商对接洽谈会

       互联网+ 建材行业线上营销培训会

      展会亮点

      1、推广万里行,覆盖全省287个建材市场:专员深入全省各市、区、县、镇级市场,深度邀请各代理、经销商,收集最全面真实有效的信息,全面推广,同时通过报销路费、免费大巴车接送等方式确保其与会参观,助力企业河南市场渠道拓展全面性、实效性。

      各地建材市场拟开通大巴接送路线:

      郑州:郑州东建材大世界、凤凰名优建材城、郑州西建材大世界、沙口路建材市场、好易家建材城、农业西路建材市场、郑州新家居建材城

      洛阳:同乐建材市场、王城新桥建材城、名优建材市场、洛阳百年家居建材城、关林建材市场、洛阳西建材市场

      济源:富安建材城、南街名优建材城、中盛建材城、西关建材城、恒泰建材城、物华市场

      焦作:焦东建材市场、怡光市场、车站街建材市场、新发地建材市场

      开封:豪德建材市场、开封市建材大世界、东京五金建材港、

      新乡:牛村综合建材市场、高村建材市场、新华建材市场、铁西建材城、金港装饰广场

      许昌:欧亚建材市场、集美建材市场、文峰路建材市场、双龙建材市场

      平顶山:平顶山东建材市场、平西建材城、建设路东段贸易广场

      南阳: 南阳建筑材料装饰市场、新世纪建材城、南阳光彩大世界

      以上各建材市场之外,组委会正在积极开拓更多合作市场,各参展企业若有重点客户、重点市场欢迎电话联系组委会,组委会将优先进行合作,让我们共同打造行业交流、合作盛会。

      2、展商产品线上、线下同步推广:立足展商品牌拓展需求,第一时间通过大会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等线上渠道推广,同时录入专业观众邀请函,由客服专员针对推广。并在后期录入参观指南,上门派发至专业用户手中。

      3、展商需求针对邀请,供需无缝对接:专人、定向、一对一针对邀请展商专业用户群体、建筑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商、装饰装修公司、建筑商的相关决策者、原料采购商以及展会买家数据库内的潜在采购商参会。通过展会进展电子展报对接、报销路费、提供免费住宿为方式确保采购商提前了解展会情况,提高对其展会关注度、到会率及采购针对性。

      4、大数据带来大影响:10届以来,组委会已积累10万余条专业经销代理、装饰装修公司的数据,同时与招商加盟网站、展会合作,收集众多有创业加盟意向人员的信息,专业的客服团队通过电话、传真、邮寄、邮件、短信、拜访等方式邀请确保专业观众到场。

      5、配套活动,行业交流面对面:展会现场将举办各类丰富的活动,实现参展单位同经销、代理、装饰装修公司、地产开发公司、设计院、工程公司的畅通交流。

      展品范围

      ★定制家居类:整体橱(衣)柜、移门、装饰艺术玻璃、家居五金配件、地板、楼梯等。

      ★卫浴及五金配件类:卫生洁具、感应洁具、陶瓷浴缸、淋浴房、整休浴室、桑拿游泳设备、热水器、龙头、花酒、水箱配件、洗面器、洁身器、烘手器、坐便器、浴室镜、浴室柜、旋转衣架及配套五金等。

      ★厨房设施及五金配件类:整体厨房、橱柜、水槽、厨柜门、厨房台面、UV板、微晶石板、防火板、厨房家具、家用净水设备、厨房家用电器、燃气灶、抽油烟机等。

      ★各类门业五金类:自动门、车库门、卷帘门、金属门、防盗门、保温门、仿古铜门、欧式艺术大门等及配套产品及门禁系列;各类建筑装饰五金、门控五金、卫浴配件、幕墙五金、家具五金等。

      ★装饰壁材类:涂料、硅藻泥、墙纸、墙布、墙衣、皮雕软装饰、整体墙面等。

      参展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 济南信展展览有限公司    郑州海名汇博会展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华龙路28号智能园5层      郑州经七路37号和众商务中心5层

      联系人:刘兵                 手机:18963097163

      电话:0531-83125402            传真:0531-88160483

  • 内蒙古:国税局迅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

      5月1日,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迅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后,内蒙古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社安迅速主持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传达《紧急通知》精神。

      张社安局长强调,全区各级国税机关要迅速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将《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学深、学细、学透,将其精神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系统要大力弘扬精益求精、锲而不舍的工匠精神,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骄傲自满、思想松弛情绪,不懈怠、不放松、不动摇,再接再厉、周密细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营改增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并作出四点部署:

      一是把握关键节点和重点任务。按照时间进度要求,继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做好工作,确保纳税人6月1日按月顺利申报;7月1日按季顺利申报。重点围绕5月1日之后可能出现的开票咨询、政策咨询、申报咨询高峰,提前做好准备和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实施政策效应和税负分析。采取全面统计和样本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营改增行业税负跟踪分析制度,选取新试点4个行业100户典型企业,采取“解剖麻雀”方式逐户调查分析实际税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持续开展好营改增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对外发声,强化正面宣传,避免纳税人误解、误读、误判。协同宣传、网监等部门及时处置不实舆情,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是严明改革纪律维护改革秩序。一方面,严明纪律,各级国税机关要讲政治、顾大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总局王军局长重要讲话中强调的三个“百分之百”和四个“坚决杜绝”,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及时进行督查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及时整改;持续开展营改增明察暗访,加大营改增专项绩效管理力度,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顺利实施。

  • 住建部:关于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6]37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财政局:

      为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建〔2016〕52号)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16年5月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201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了解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试点城市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督导各地按计划推进试点工作。

      二、评价内容

      本次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主要评价试点城市管廊工程开工进度、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贯彻、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具体包括:

      (一)管廊工程按计划开工建设情况,实物工程量与计划匹配性情况。

      (二)管廊工程贯彻有关工程技术标准情况。

      (三)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各级地方财政对试点工作的支持情况。

      (四)强制入廊制度、入廊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制度建立情况。

      (五)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情况。

      (六)管廊运营维护费用保障机制建立情况。

      (七)其他绩效评价有关事项。

      三、评价时间及组织方式

      (一)评价时间。2016年5月。

      (二)评价城市。包头等10个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

      (三)组织方式。

      1.城市自查。各试点城市应于2016年5月6日前完成自查,并按照绩效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备查。

      2.现场考核。2016年5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成立绩效评价小组,赴试点城市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

      到各城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价结果处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按照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导。

      五、有关要求

      (一)请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组织试点城市对照评价内容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及相关文件汇编,供绩效评价小组查阅。

      (二)请试点城市按要求提供有关项目清单,以便绩效评价小组现场查看。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安排评价事宜,切实保证评价工作廉洁、准确、高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张月

      010-58933058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王春成

      010-68552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2日

  • 住建部:关于2016年第六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03号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刘志清等43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梁金永等24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张枫等80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孙开伟等101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周文防等12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1.准予刘志清等43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梁金永等24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张枫等80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孙开伟等101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周文防等12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4月28日

  • 北京市:关于2016年至2017年度北京市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6至2017年度北京市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有关事宜的通知》(京价协[2016]00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现将北京市2016年至2017年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至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安排

      北京市2016年至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课程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提供。

      二、网络教育报名范围

      (一)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辖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但少于一个注册有效期的申请初始注册人员。

      三、学习网址、学时、课程播放时间

      (一)学习网址:www.bjzjxh.org.cn

      (二)学时:2016至2017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按照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安排,共计60学时(两年);

      (三)课程播放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五)。

      (二)选修课程:“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与发展”、“职业道德建设——北京仲裁委的经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管理和价值管理”、“建筑业价值工程(VE)”、“计量支付与结算的高级专题”、“新公司法对造价咨询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中国建筑业PPP项目:盈利模式的谋定与后动”、“结合工程造价相关案例进行法律评析及实务操作讲解”、“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新技术”、“工程定额的管理”、“工程总承包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造价管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人工费调整机制及方法专题研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中国高速铁路工程施工技术”及“中国电力工程特高压专题”、“市政工程沉管隧道施工工法”等内容。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5—9月份的每周三、周四(法定节假日休息)

      具体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崇文区夕照寺中街绿景苑3楼西门六层)

      联系电话:87774096、67116590、67130266、67796795、67182811

      (二)收费标准:2016年至2017年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600元/人年(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三)还需要补学时的人员,每补30学时网络教育,报名费为300元/人。

      (四)培训报名可采取现金或转账支票两种支付方式到报名现场进行交费,转账支票的收款人为“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培训学校”。

      (五)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报名:

      (1)已注册人员携带注册证书原件;

      (2)未注册人员携带人事局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集体报名:携带 2016至2017年造价师网络继续教育统计表(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

      3. 前来报名的人员需在现场填写注册造价师个人信息(通信地址、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等)。

      (六)参加网络教育学习人员,必修课需要通过网上考试合格,选修课需要学满学时,方可从网站下载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作为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或延续注册时继续教育证明。


      附件一:2016至2017年造价师网络继续教育统计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 广东省:关于对《建设工程定额体系框架》、《建设工程定额命名和编码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体系》征求意见的函

  •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采用全过程跟踪与阶段重点相结合的审计方式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为切实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朝阳区审计局积极完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方式,全过程跟踪与阶段重点审计相结合,对有限的审计资源进行合理有效配置,适时调整工作重心,分阶段、按重点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实现有效覆盖。以某建筑装修新建工程跟踪审计为例,不同时期审计关注的内容各有侧重。前期以基本建设程序的完备性为重点,反映新建项目前期手续、招投标等审批、备案程序的履行情况,从程序的合法合规上提建议;中期以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为重点,关注工程进度、监理履职情况,促进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后期以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评价资金效益为主,揭露违法违规活动,分析新建效果。三个阶段各有侧重、互相补充。

  • 国税局:致全国营改增纳税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营改增纳税人: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营改增工作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营改增的相关涉税业务,顺利、平稳实现税制转换,现将相关事项简要告知如下:

      一、关键时点要知晓

      2016年4月30日前,请您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

      2016年5月1日起,您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016年5月15日前,您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

      2016年6月27日前,您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您是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如果您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2016年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二、发票领用早知道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您发放发票。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您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您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您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政策了解多渠道

      全面推开营改增涉及税制转换和政策调整,较为复杂。欢迎您积极参加当地税务机关组织的免费政策培训和辅导,尽快掌握和熟悉营改增政策及征管操作流程。如果您想详细了解营改增有关政策,请您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www.chinatax.gov.cn),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微信和客户端,或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尊敬的营改增纳税人,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时间紧、任务重,如税制转换给您带来暂时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工作,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将不便留给税务人,将方便带给纳税人,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 住建部:关于征求《建设工程定额体系框架》、《建设工程定额命名和编码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体系》意见的函

    建标造函[2016]5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有关单位:

      为提高工程计价依据的管理水平,促进国家、行业、地区建设工程计价工作规范统一及协调有序开展,满足不同需求,我司组织编写《建设工程定额体系框架》、《建设工程定额命名和编码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体系》,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请你单位认真组织研究,于6月1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相关文件电子文档可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下载。

      联系人:黄维 010-58933216

      Email:kency@mail.cin.gov.cn

      附件:

      建设工程定额体系框架(征求意见稿)

      建设工程定额命名和编制规则(征求意见稿)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体系(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4月13日

  • 第五届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 2017年2月27日北京开展

      由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中国建筑业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以下简称:建筑四新博览会)集合了多个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装备领域相关展会,将于2017年2月27日-3月1日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开展,预计将有20万人次到场参观。

      第五届中国建筑四新展将依托天时地利条件,集合400余家参展企业,100家合作媒体,配合丰富的行业活动,吸引包括经销渠道、设计机构、建筑及家装工程单位、房产开发机构在内的8万名预期观众,再度构筑中国全建筑产业一站式采购及交流平台,实现丰硕的品牌及贸易推广效果。

      此外,第五届建筑四新博览会还将与第24届建材博览会、中国国际家居产业博览会同期举办,实现老国展-新国展两馆联动,共同搭建20万平米覆盖全建筑产业的展示交流平台,共享数万人次专业观众,全面推动中国建筑技术产品的升级发展。

      同期举办:

      ·2017中国国际家居产业博览会

      ·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建筑装饰及材料博览会/墙纸布艺博览会(新国展)

      子主题展会:

      ·2017北京国际建筑模板、脚手架施工技术及产品设备展览会

      ·2017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材料展览会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干混砂浆技术及产品展览会

      ·第五届中国国际地坪材料及设备展览会

      ·第五届中国国际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展览会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建筑保温、新型墙体及外墙装饰展览会

      ·2017中国国际建筑涂料及化学建材展览会

      ·2017中国(北京)国际建筑防水及屋面系统展览会

      ·2017中国(北京)国际建筑工业化展览会

      上届回顾:

      第四届建筑四新博览会已于2016年3月9-11日在京成功举办。此次盛会以建筑工程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为主体展示内容,云集了三百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整体展出面积和规模较上届增长了13%,汇聚了67000余名海内外经销商、代理商、采购人士、建筑单位、装修公司、建筑师、设计师以及房产开发机构等专业观众群体。第四届建筑四新博览会不仅为众多贸易群体和专业人士的技术交流及采购搭建了平台,也让参展企业取得了丰硕的品牌推广和贸易效果。


    观众构成 国内观众覆盖中国30个省市和地区


    参展目标达成情况

      观众构成:

      -代理商、经销商、零售商、国际采购贸易商。

      -设计单位、建筑师、房地产开发商。

      -各地大中型建筑工程公司、建筑装饰公司、市政公司、土木工程公司。

      -材料及装备采购人士、项目经理、建造师、工程监理、施工技术人员。

      -政府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市政公司、媒体人士。

      展品大类:

      -技术

      建筑节能技术、绿色建筑、智能建筑及智能家居、智慧城市、绿色施工技术。

      -材料

      地坪、保温及外墙装饰材料、干混砂浆、预制组件、建筑工业化、建筑涂料、土工合成材料、防水及屋面系统幕墙、新型墙体材料、新型混凝土、密封材料

      -装备、仪器及用品

      各类施工装备及配件、模板及脚手架、检测仪器、安全防护设备用品等。

      -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优秀企业展示示范区

      ◆丰富的组展资源 ,全面的宣传推广

      以主办机构强强合作,相关建筑展会整合为基础的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装备博览会获得了行业的普遍认可,取得了优异的展示成果。实践证明,建筑行业相关领域展会项目整合在同一平台举办,不仅将实现规模效应,也将吸引更多经销代理商、建筑工程及装饰公司、建筑设计院、房产开发商等群体到会参观,搭建行业一站式绿色展贸通道。

      建筑四新博览会也将深化与160余家海内外专业建筑行业媒体的宣传合作,完善海内外观众组织;开展前三个月继续设立观众邀请呼叫中心,电话邀请新老客户参观,并以展会赠票发放、展报通讯、短信发送、线上推广、微博互动、微信推广等,向专业群体广泛传递展会信息和参观邀请,确保理想展示效果。

      ◆ 强强携手,优势整合

      中国建筑业协会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直管的最大行业社团组织之一,现有团体会员65个,其中各地建筑业协会51个,产业部门和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14个,直属的会员单位(大型企业)千余家。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是国内多个大型建筑领域展会的主办单位,拥有丰富的组展资源和经验口碑。权威协会和专业组展企业的强强合作将从宣传推广及会展组织工作等方面相互配合,优势互补。

      ◆ 适宜时间,理想地点

      建筑工程将于春季开工,一年的起始,也是面向市场推介新品的合适时机!春季办展不仅恰逢采购旺季,也是行业供需群体、渠道环节参与展会最为方便的时段;北京作为首都,具有强大的经济辐射力和影响力,是全国推广的理想地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三环静安庄老国展)是北京城区内知名度最高的展览场地,紧挨三环,交通便利,设施一流。

      ◆ 行业协会鼎力支持,同期活动精彩纷呈

      中国国际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是中国建筑业协会唯一主办的行业技术产品展会。中建协将给予展会专业观众组织协助、行业引导和宣传支持。同时,博览会召开期间还将举办行业会议、建筑四新应用论坛、建筑技术及施工工法论坛、建筑材料及装备采购峰会、建筑师沙龙以及新产品的发布活动,并广泛通知邀请建筑及装修工程企业管理人员、材料及装备采购人员、经销商代理商、建筑师、设计师、建造师及工程人员参观博览会和同期会议,推动建筑工程材料及装备的贸易交流。

      ◆ 20万平米全建筑产业展示平台,共享丰富专业观众

      第五届ConstrucTech建筑四新博览会将携手第24届北京建博会、中国家居产业博览会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和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同期展出,共享包括经销商、渠道商、设计机构、工程甲方、施工单位、装饰公司、开发商和数千名海外买家在内的数万人次专业观众,实现丰硕贸易成果。

      凡有意参加展览会的单位,请与组委会联络。

      联系方式

      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一号馆四层387室

      联系人:梅青 电话:010-57514068 手机:13671115749

      电子邮箱/Email:2277046939@qq.com

      网址/Web: WWW.CONSTRUCTECH.CN

  • 北京市:《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工作启动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市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从事住宅工程房地产开发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投保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保险费用计入建设费用。保险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防水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险期间至少为10年,防水工程的保险期间至少为5年。鼓励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为加快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启动了《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研究制定工作。成立了以王承军副主任为组长的研究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委质量处、法制处、开发处、房屋市场处、造价处、市监督总站及四家建设单位、两家监理单位、两家施工单位、两家检测鉴定机构、四家保险公司、两家再保险公司以及一所高等院校。工作组建立了周例会制度,重点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的基本保险范围、基本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签订时间和形式、保险合同内容、保费计算、保险公司过程风险管控、保险合同调整及解除、索赔核定和维修流程、争议鉴定、承保模式、信息平台建立、行业监管、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费率标准等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探索,并邀请市保监局、市金融局参加研究工作。目前,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面临如下问题和困难:一是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上位法律法规支撑不足,缺少国家层面的顶层制度设计,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和现行的上位法规定不衔接;二是工程质量保险市场发育不成熟,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保险认识不足,工程质量保险险种不配套不完善;三是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基础薄弱,信用体系、质量风险控制机构等基本前提条件尚需时间逐步培育;四是工程质量保险横跨建设和保险两个行业,建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需要两个行业的深度有机融合,更需要有效破解两个行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目前,工作组已研究形成《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暂行办法》(三稿)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条款(含费率计算)》(三稿)。

      立足于构建既解决现实问题又着眼长远发展的北京市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下一步,工作组将继续坚持周例会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工作,不断完善《暂行办法》和《保险条款》相关内容,并适时将阶段性研究成果向委领导和市政府、市人大汇报。

  •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信息管理平台便民问答(一)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试运行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6〕50号)文件要求,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将于2016年4月1日起试运行。为进一步方便本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了解平台使用、运行情况,市监督总站、建委信息中心、市混凝土协会联合推出平台便民问答服务。用户可以及时了解平台试运行的相关情况、政策,也可以将问题发送至jcgls2014@126.com,我们将统一进行回复。

      问:平台的应用范围是什么,或者说为哪些工程供应的混凝土要上平台?

      答: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承担本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供应任务时应通过平台签订合同,上传生产数据,打印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并确保数据上传及时、准确。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涉密工程不上平台。

      问:登录了平台,应该怎么用?

      答:简单的来说,大致遵循以下过程:获取工程信息-合同备案-上传生产数据-打印混凝土运输单-打印出厂合格证。有企业反映目前系统的用户使用说明文档过于复杂,难以掌握系统使用。我们将尽快对说明文档进行优化,做到详尽和通俗易懂,并录制平台使用操作说明视频,提供给各企业观看学习。同时我们还将整理系统中的监管流程和关键的数据节点,绘制平台工作流程图方便企业观看,到时用户可以登录平台下载。

      问:平台试运行以后,原有签订的合同怎么办

      答:试运行以后新签订的合同需要上平台,试运行之前签订的合同不需要上平台。但是,各企业应做好数据对接,确保相关数据能及时上传至平台。

      问:原有混凝土运输单为针式打印机的三联单或者五联单,新的运输单由于增加了二维码等防伪手段,针式打印机打不出来,需要用喷墨或者激光打印机,是不是原有的运输单就作废了。

      答:通过平台出具的混凝土运输单是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之一交付给施工单位留存的,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保持原有五联单不变,额外打印一张带有二维码等防伪标识的运输单;

      优点:原有操作模式改变不大;

      缺点:给参建各方的和自己留存的运输单格式不一样,且现有运输单的信息较少,未来有可能对其格式、内容进行统一要求。

      2、全部用喷墨或者激光打印机打印运输单。

      优点:给参建各方的和自己留存的运输单格式全部一样,便于管理,未来运输单格式调整变动不大。

      缺点:打印5份运输单耗时较过往要长。

      问:预拌混凝土企业在过往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两个工程签订一个供货合同的情况,平台合同备案时,是不是一个合同只能对应一个工程?

      答:为了方便各系统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平台中合同跟工程应该是一对一的关系,也就是一个工程对应一个混凝土供货合同。

      问:之前怕影响正常生产,将运输单打印软件安装到别的电脑上试用,平台试运行以后要求必须打印新的运输单,能否在现在打印运输单的电脑上再装一套打印软件

      答:为打击无资质搅拌站,一个企业只能安装一套运输单打印软件,您可联系我们的软件工程师,将您试用的软件卸载以后,重新安装。

      问:之前打印运输单和出厂质量合格证是同一个软件上,但实际过程中出厂质量合格证的出具人员跟运输单出具的人员一般不是同一个,这样会导致出厂质量合格证的打印非常不便。

      答:我们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了,下一步我们会将出厂合格证的打印功能迁移到网络平台中,不再通过本地的客户端进行打印。平台目前还在试运行阶段,也请您多多试用,及时帮我们查找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我们会及时完善,务必使平台更具可操作性。

      问:目前工控系统传到运输单打印客户端的生产数据是按盘次组织的,每次打印运输单时都需要选择每车包含的盘次信息,操作不便。

      答:从试运行情况来看,目前大部分企业的生产数据是按盘次传输至运输单打印软件中。经与软件工程师联系,采集接口支持按车接收和按盘接收两种方式。如果还有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的软件工程师。

      问:随着系统的使用的时间越来越长,本地运输单打印软件的数据库会不会越来越大,会不会对服务器造成什么影响?

      答:目前系统本地存储的数据主要为数值,数据量是可控的,并且我们会做一些软件优化,避免造成太大的负担。

      问:做好数据对接以后,数据接口会不会频繁变更。

      答:随着试运行工作深入开展,平台的广泛应用,逐渐的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也可能会出现数据接口发生变更和调整。自去年发布混凝土的数据接口标准以来,仅在今年年初为了应对新的管理需要对数据接口内容进行了一次补充。不会频繁变更接口,做到尽量不影响企业生产。

      问:供应本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混凝土才需要上平台,但是企业的工控系统会不会将所有生产数据都传到了平台中?

      答:平台正式启用后,平台客户端将加入限制条件,只允许已在平台中提交了合同网签信息的生产数据上传至平台中。

  • 北京市:关于怀柔区、平谷区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复函

    京建函[2016]72号

    怀柔区政府、平谷区政府:

      怀政函[2016]4号、怀政函[2016]9号、京平政函[2015]225号、京平政函[2016]15号收悉。经研究审核,同意你们制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请你们收到此函后,10日内对外发布本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并做好政策的实施工作。遇有情况,请及时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特此函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6年3月3日

      附件:

       1.怀柔区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2.怀柔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的意见

      3.平谷区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4.平谷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

  • 北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情况公示(2016年第17批)

    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在我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4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建筑业管理处咨询。

      联系电话:010-59958817

  • 住建部: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

    建市函[2016]75号

    浙江、安徽、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要求在我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浙建建[2016]32号)、《关于上报<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建市[2016]54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上报我省建筑业用工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陕建字[2016]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请你们分别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精心组织试点工作,有效防范各类风险。要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4月11日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6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6]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现将合格的北京中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6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4月14日

  • 如何颠覆工程采购和建材销售的传统模式

    随着B2B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在贸易端已趋于饱和的状态下,许多大平台都瞄准了生产端这块尚未被分掉的蛋糕。 如中国制造网旗下新秀百卓采购、慧聪采购通等等。作为工程行业知名企业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也在2015年底成立了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加入互联网+工程采购平台的逐鹿。

    众所周知,依照线下传统的采购方式,要完成工程项目的采购必须经过多个电话、邮件到会晤,最后才能敲定采购报价,后续再进行一系列的收货收款等等流程。不仅过程复杂繁琐,还耗费了不少时间跟物力人力,而因为接触到的供应商数量不多,最后敲定的采购报价也不一定是最优价格。基于线下采购的种种问题,广东材巴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材巴巴工程采购平台及易材通采购管理工具。


    (材巴巴+易材通采购报价流程图)

    不同于其他建材采购工程,“让工程采购更简单”是材巴巴工程采购平台的唯一使命和目的。采购企业想得到最优的报价,而供应商则想得到更多的采购资源。材巴巴工程采购平台将双方需求相互结合,集采购、报价、招标于一体,贯穿整个采购流程。同时,作为采购商的委托平台,材巴巴每周也为采购商开展现场工程项目采购招标活动,增强采购供应双方的互动了解,促进采购交易合作。

    新产品需要不断探索,好产品需要时时更新。为了让采购商更好地管理采购报价工作,易材通采购管理工具于3月底进行了大幅度的升级改版,在原先的材价、供应商、采购报价管理的基础上又新增多次报价、采购中标收货付款等多个流程,实行总-分公司、企业账号权限管理制,让采购企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线下传统的工程采购环境将被互联网平台所代替已是大势所趋,材巴巴工程采购平台也将跟上互联网+的潮流,不断完善产品服务,打造覆盖全行业的上下游产业生态圈,颠覆工程采购和建材销售的传统模式,实现采购供应双方合作共赢!

    材巴巴|互联网+工程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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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首个通过平台与终端管理工具

    数据互联互通的“互联网+工程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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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国家工业化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据造价168了解到,3月30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造价站组织召开国家工业化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启动会,深圳市住建局建设科技与工业化处,以及深圳万科、中建三局、华阳国际、鹏城建筑、广胜达等多家企业参加会议。

      会上,李冬青站长介绍, 绿色建筑、工业化建筑是当前国家的政策导向,住建部要求相应的计价依据、计价标准制定工作要及时配套。按照住建部的安排,深圳市造价站作为唯一一家市级造 价机构参与到国家工业化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工作,这是对深圳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信任,也是对深圳市建筑工业化发展情况的认可。李冬青站长强调,定额编制 要杜绝闭门造车,要紧密联系、紧紧依靠企业的力量,多与企业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企业和高校的资源作用,保证定额编制工作更接地气,更贴合工业化建筑市场 实际,进一步满足工业化建筑工程的计价需要,服务好深圳市工业化建筑市场的稳健发展,也为国家工业化建筑计价标准的编制贡献专业力量。 

      深圳市住建局造价站召开国家工业化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启动会

  • 住建部:关于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村[2016]5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农委、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和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村庄绿化水平,现就绿色村庄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和指导原则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体要求,将绿色村庄创建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重点,形成政府引导、村委会为主、多部门合作的推进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建立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民个人种植、社会捐赠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大力推进村庄绿化工作,整体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绿色村庄创建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将绿色村庄创建与村庄环境整治、村庄美化和农民增收相结合;坚持尊重自然、突出本土特色,充分利用村庄闲置空地,结合废弃棚圈和旱厕等整治,运用乡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坚持创新机制、建管并举,建立有效的建设和管护机制。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全国村庄绿量明显增加,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70%以上的行政村(含所有自然村组,以下同)、以北地区6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本意见提出的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到2025年全国大部分村庄达到绿色村庄基本要求,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绿色村庄的基本要求是,村内道路、坑塘河道和公共场所普遍绿化;农户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实现绿化;村庄周边普遍有绿化林带,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绿树围合;古树名木实现调查、建档和保护;建立有效的种绿、护绿机制;淮河流域及以南地区村庄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0%,以北地区一般不低于20%。

      三、制定绿色村庄标准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上述绿色村庄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地区绿色村庄标准并指导市县实施。绿色村庄标准要结合本地自然气候、地形地貌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分类确定,明确不同类型村庄绿化覆盖率以及村内道路两边、坑塘河道两边、公共场所、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村庄周边绿化等具体指标。

      四、明确责任主体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和指导本地区绿色村庄创建工作。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会同林业、农业等部门组织实施,制定支持措施,开展日常检查和宣传动员。村委会是绿色村庄创建的责任主体,负责带领村民投工投劳,开展房前屋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绿化,组织村民按照谁的地谁负责、谁种谁受益的方法实行绿化包干,引导村民成为种绿、护绿的主要力量。

      五、建立长效机制

      支持学校、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团体单位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通过冠名植树、营造纪念林等方式参与村庄绿化。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资助绿、送苗进村、认建认养等方式支持绿色村庄建设。推动建立村集体管护、承包管护、专人管护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管护机制。村委会要与管护主体签订管护协议,明晰村内各类绿化用地的管护权,明确管护和收益的关系,落实管护责任。鼓励村民和专业绿化单位参与管护。

      六、公布名单

      绿色村庄由村委会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10月底前将通过省级认定的绿色村庄名单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年公布绿色村庄名单,并通报表扬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3月23日

  • 广东省: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5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粤府〔201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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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58项

    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5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58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日

  • 住建部:2016政府工作报告看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刚刚开幕。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哪些内容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相关?

      一、2015年工作回顾

      1.扩大有效投资,设立专项基金,加强水利、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中西部铁路和公路等薄弱环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取消和下放311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23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彻底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

      3.营改增稳步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

      4.继续推动东、中、西、东北地区“四大板块”协调发展,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在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生态环保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5.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772万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601万套,农村危房改造432万户,一大批住房困难家庭圆了安居梦。

      二、“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6.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7.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三大战略”为引领,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培育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城市群和增长极。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8.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2000万套。

      三、2016年重点工作

      9.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10.壮大网络信息、智能家居、个性时尚等新兴消费;加快建设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加强旅游交通、景区景点、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建设。

      11.今年要启动一批“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以上、公路投资1.65万亿元,再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电核电、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油气管网、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加到5000亿元。

      12.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发展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容纳更多的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

      13.今年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完善支持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的税收、信贷政策,适应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因城施策化解房地产库存。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逐步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14.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公开性,促进“多规合一”。

      15.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以上。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工程标准和质量。打造智慧城市,改善人居环境,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心、更省心、更舒心。

      16.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制定实施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实施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出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新十年规划,支持东部地区在体制创新、陆海统筹等方面率先突破。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

      17.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要加快通硬化路、通客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继续推进贫困农户危房改造。

      18.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19.支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开展全民节能、节水行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

  • 住建部:确定9个稽查重点领域,相关招标活动务必小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贯穿一条主线,促进七项任务落实”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统筹谋划和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方案》确定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要聚焦房地产市场监管、棚户区改造、城乡规划实施、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公积金、建筑节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造价实施及村镇建设规划实施管理等九个方面涉及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突出问题,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重点任务,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大执法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明确2016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按部署、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有关业务司、法规司和稽查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统筹开展各项监督检查,严查问题,强化整改,确保各项政策部署落地生根。

      《方案》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切实增强抓好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制定实施计划,抓好落实。要把发现问题和督促问题整改作为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协同性、计划性和关联性,探索采用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异地交叉互查、第三方参与评估和卫星遥感监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可采用下发执法文书、挂牌督办和约谈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边查边纠,督办到底。还要及时发现并研判苗头性问题,综合分析政策执行和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做到情况真、措施实、执法严,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方案》强调各项监督检查要强化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轻车简从,控制检查规模、频次和时间,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督检查的情况通报,表彰激励先进。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部门以适当方式表彰,在预算资金下拨、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强化执纪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行业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现以查促管;对监管不力、弄虚作假、庸政怠政的,及时将所涉部门和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

  • 环保部: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环评[2016]16

    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20163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提出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申请,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信息公开证明。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采掘、社会区域等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态类项目)申请验收调查。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污染类项目)申请验收监测


    二、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单位)分别负责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建设项目有无重大变动、是否履行环评变更手续、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公开相关信息。


    三、技术审查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确定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测算所需业务经费。


    验收调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按照受理顺序从验收调查入库单位中顺次确定;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不得承担同一建设项目验收调查。


    四、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接受委托后,签订工作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开展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不得转包或分包,不得隐瞒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编造数据。委托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按照现行财政专项经费规定执行。


    五、在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主动配合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单位开展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等相关资料。


    六、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应按照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工作,除特别重大敏感复杂项目外,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一般应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明确结论和建议。


    七、技术审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对报告质量进行评定,提出技术审查意见,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同时抄送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


    技术审查意见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条件,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质量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八、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通知建设单位正式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通知建设单位按照技术审查意见进行整改。


    九、因建设单位不配合,致使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或者提供信息资料不实的,环境保护部将中止委托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


    技术审查单位及相关人员违规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的,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清除出库,终止委托合同,收回业务经费。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的;

    (三)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结论失实,或者一年内质量被评定为2次(含)以上不合格的;

    (四)违规收取建设单位经费的。


    附件:1.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

    2.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参考标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226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226日印发

    附件1:

    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

    一、验收调查入库单位名单(按业绩排序)

    (一)交通运输行业(24家)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长安大学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采掘行业(14家)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三)农林水利行业(8家)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四)社会区域行业(10家)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长安大学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28家)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注:污染类建设项目所在省(区)暂无验收监测入库单位的,按照就近选取原则,由相邻省(区)入库单位承担。海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分别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广东省、甘肃省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或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所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


    附件2:

    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参考标准

    为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维护相关单位正当权益,提高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工作质量,制订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参考标准,作为委托开展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工作的业务经费测算依据。

    一、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原则

    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原则上以实际投资总额为计费依据。实行分档、定额、内插法计算方式,结合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行业类型,测算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

    基准费用:按照实际投资总额分为五个档次,每个档次均分为五等份,实施内插法计算;最高定额为90万元,最低定额为20万元。

    行业调整系数:分为三个档次,行业调整系数分别为1.210.8

    二、验收调查委托业务经费测算

    验收调查委托业务经费的基准费用见表1,行业调整系数见表2。委托业务经费不包括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产生的所有费用。

    1 验收调查委托业务基准费用

    投资总额(亿元)

    1~5

    (含1以下)

    5~10

    10~50

    50~100

    100~150

    (含150以上)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费用(万元)

    20-50

    50-60

    60-70

    70-80

    80-90

    2 验收调查重点行业调整系数

    重 点 行 业

    调整系数

    稀土矿、水利、水电

    1.2

    煤炭、码头(含泊位、航电枢纽)、管线、铁路

    1.0

    其  他

    0.8

    三、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

    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的基准费用见表3,行业调整系数见表4。委托业务经费不包括验收监测报告技术审查产生的所有费用。

    3 验收监测委托业务基准费用

    投资总额

    (亿元)

    1~5

    (含1以下)

    5~10

    10~50

    50~100

    100~150

    (含150以上)

    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万元)

    20-50

    50-60

    60-70

    70-80

    80-90

    4 验收监测重点行业调整系数

    重 点 行 业

    调 整 系 数

    炼油、煤化工

    1.2

    机  场

    1.0

    其  他

    0.8


  • 住建部:关于印发抗震防灾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建办质函[2016]17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抗震防灾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好今年的抗震防灾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3月2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抗震防灾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一、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国大陆地区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14次,其中尼泊尔8.1级地震(西藏灾区)和新疆皮山6.5级地震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切实抓好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管理,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一是加紧《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二是会同国家人防办起草完成《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是研究形成《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四是批准发布《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试验规程》等标准规范。

      2015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做好各地抗震防灾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共计编制地方法规21部,印发规范性文件97份,编制地方标准40个,技术导则47个。

      (二)加强新建建筑抗震设防。

      一是印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进一步规范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组织研发超限审查信息平台。二是继续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对重大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开展减隔震工程典型案例编制研究,完成《减隔震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初稿,组织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现场会。

      2015年,各地认真开展新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共计对993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审查、105项重大市政公用设施进行了抗震设防专项论证。积极推广房屋建筑工程减隔震技术,截至2015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减隔震房屋建筑工程3451栋,其中2015年当年建成468栋,新开工建设693栋。

      (三)推进既有建筑抗震设防。

      一是中央安排365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全国432万贫困农户危房改造。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推动了农房结构优化,建筑抗震性能显著提高。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防灾隐患排查治理。三是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有机更新调研工作,深入研究既有建筑抗震加固技术和政策措施。

      2015年,各地扎实推进防灾减灾相关工作,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科普宣传、防灾演练等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日活动。

      (四)强化城市综合防灾。

      一是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保障城市安全作为基本原则,要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城市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规划目标,明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城市防灾布局要求;综合城市灾害风险,提出规划措施,明确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和通道的规划要求。二是加快推进《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城市防地质灾害规划规范》等国家标准编制。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全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334个市、县(含县级市)新编或修编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另有109个正在编制。除7个省16个设市城市外,其它城市均已完成《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有关“至少建成一个防灾避险公园”的目标任务,全国设市城市防灾避险公园建设任务完成率达97.56%。

      (五)积极应对地震灾害。

      一是尼泊尔8.1级、新疆皮山6.5级等地震发生后,我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派出专家配合、指导地方开展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抢险抢修等工作。二是加强对地震灾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震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2015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计派出抗震救灾抢险抢修人员7000余人次,其中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人员1327人次,提供抗震救灾抢险抢修大型机械设备221台套。开展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城镇建筑498.47万m2,农村建筑19.31万间。

      (六)不断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一是组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城镇要害系统综合防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立项和“重要大型建筑结构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实施工作。二是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抗震防灾方面的重点研发任务建议,已纳入科技部“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等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并参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三是继续组织实施北斗卫星导航产业重大应用示范发展专项“基于北斗高精度定位的建筑安全监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四是在智慧城市试点中开展地下管线安全专项试点评审并指导试点建设工作。五是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中,将提高城乡建设防灾减灾保障水平列为重要内容。

      二、2016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加强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制定避难场所建设、震后房屋建筑安全应急评估、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等相关管理办法。二是认真做好《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抓好贯彻落实。三是研究建立抗震防灾标准体系。

      (二)确保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能力。

      一是组织开展部分地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检查工作,推进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信息化,开展减隔震工程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二是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加快完善农房建设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安全规范和标准,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房抗震减灾能力。三是积极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有机更新工作,推动开展既有房屋建筑工程抗震加固。四是落实新版区划图,推动原不设防地区做好抗震设防工作。

      (三)强化城市综合防灾。

      一是在国务院负责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中,加强有关城市抗震设防、防洪排涝、消防等专项内容审查、论证,注重完善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规划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规划内容,提高城市防灾能力。二是加强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推动全国设市城市制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三是继续推动城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开展《城市公园防灾避险设计导则》编制工作。

      (四)加强抗震防灾科技支撑。

      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要大型建筑结构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课题验收和成果推广,继续组织实施“城镇要害系统综合防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继续组织做好“基于北斗高精度定位的建筑安全监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实施、应用示范和技术交流。做好“十三五”国家重点专项既有公共建筑抗震防灾能力提升改造、新型结构体系防灾减灾、市政管网安全运行、城镇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保障等方面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 钢筋符号字体下载

      TSSDENG.TTF和SJQY.TTF是包含钢筋符号和某些特殊符号的TrueType字体文件,两个字体下载任意一个即可输入一级钢筋符号、二级钢筋符号、三级钢筋符号、钢筋直径符号等

      使用方法:

      把他们copy到c:\windows\fonts或c:\winnt\fonts目录下,便可在MicrosoftWord内使用该两种字体输入这些特殊字符。

      注意事项:

      如果需要在其他电脑上打开含有这两个字体的word文档或excel文档或其他任何文档,请将字体嵌入保存。否则可能导致其他电脑上这些符号不能正常显示。

      点此下载:

      钢筋符号字体:SJQY.ttf字体  TssdEng.ttf字体

  • 深圳市:3月3日领取2016年第1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下列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已审批通过,请凭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协会回执,前来我协会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收据可同时换取发票。

      领取地址: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4楼A409室(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3231498

      附件: 2016年第1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取证人员名单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 江苏省:3月1日《盐城市绿化条例》正式施行

      3月1日,《盐城市绿化条例》正式施行。从此,盐城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绿化的规划、建设、管护和保障将有法可循,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享受绿化生态环境的权利时,也要履行保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的义务,对破坏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的行为,有权依法进行制止、投诉和举报。据了解,条例为该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去年7月,盐城市拿到地方立法“门票”,成为苏北首家被省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报市委批准,确定将《盐城市绿化条例》作为盐城首个立法项目。随后,相关部门对全市绿化实际状况和存在的特殊问题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起草了条例草案。2015年12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盐城市绿化条例》。1月15 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

      绿色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个重要理念。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敦看来,盐城首部地方法规聚焦绿化,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关系民生福祉,惠及后人、影响深远。他说:“这是我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建设绿色宜居的生态盐城的迫切需要。”

      《盐城市绿化条例》是江苏省目前唯一的城乡统筹绿化条例。该部法规分为总则,绿化职责,绿化规划,绿化建设、管护和保障,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六章四十二条。其亮点主要体现在,一是依法保护沿海生态环境,对重点防护林、滩涂新围垦土地防护林建设面积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依法保护耕地资源,科学合理协调绿化与耕地保护的关系;三是加强永久性绿地保护,规定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永久性绿地管理和保护机制;四是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促进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五是提倡立体绿化和庭院绿化,保持城市特征和自然风貌;六是依法对义务植树作出规定,引导城乡居民植树造绿,提高公众参与度。

      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徐宏强认为,《盐城市绿化条例》通篇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表明盐城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必将对盐城的科学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盐城市绿化条例》的正式施行,将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盐城市林业局局长符文华表示,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林业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继续加大城乡绿化建设力度,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与管理,实现中心城市绿树成荫、绿色通道景观优美、田园村庄林秀水清、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的绿色盐城建设新目标。

  • 上海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工业化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启动会召开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工业化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启动会于2016年2月25日在上海召开。《城市地下综合管 廊消耗量定额》、《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工业化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组成员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部标准定额司赵毅明处长主持,标准定额 司副司长卫明到会并讲话。他要求各编制单位高度重视这三本定额的编制工作,编制成果要准确、及时,能够引领市场和行业的发展。要做好服务,既满足发改、财 政等部门项目决策需要,也满足建设、施工、咨询等建设各方计价需要。各编制单位要提高对编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抓紧落实、扎实 开展,确保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会议研讨了定额定位、编制原则、编制方法、编制内容等,明确任务分工、进度计划和工作要求。会议要求主编单位和各参编单位通力合作,确保编制任务的按时、保质完成。

  • 广东省: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厅本部内设办公室、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与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合署)、城乡规划处(珠江三角洲城镇群规划管理办公室、省绿道网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科技信息处、行政许可管理处、人事处(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执法监察局等14个机构,负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下属4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下称散办),负责散装水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称造价总站),负责全省工程建设定额和造价管理制度的编制;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下称质安监总站),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鉴定仲裁,业务指导;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下称注册中心),负责建设系统执业人员资格注册、培训、继续教育、考试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厅本部共有编制138名,其中:行政编制101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1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4名,离退休人员共112名。下属4个二级预算单位共有事业编制85名,其中:散办有事业编制10名,造价总站有事业编制25名,质安监总站有事业编制28名,注册中心有事业编制22名,财政供养离退休人员共30名。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起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承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散装水泥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建设系统执业人员的注册和培训。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预算01表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预算拨款

    10,033.73

    一、基本支出

    4,729.03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961.73

       工资福利支出

    2,212.45

        基金预算拨款

    72.00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666.85

    二、财政专户拨款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09.73

        教育收费

    0.00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40.00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0.00

     

     

    三、其他资金

    0.00

    二、项目支出

    5,304.70

        事业收入

    0.00

          行政事业类项目

    5,304.7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基本建设类项目

    0.00

        其他收入

    0.00

          其他类项目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0,033.73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0,033.73

    四、上级补助收入

    0.00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五、上缴上级支出

    0.00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00

    六、项目支出(单位自有资金)

    0.00

     

     

    七、结转下年

    0.00

    收 入 总 计

    10,033.73

    支 出 总 计

    10,033.73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0033.73万元,比上年增加4397.86万元,增长78.03%,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部分专项资金提前明确支出用途、方向和金额,落实到各具体实施部门,列入部门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61.73万元,比上年增加4397.86万元;基金预算拨款7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为零。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0033.73万元,比上年增加4397.86万元,增长78.03%,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部分专项资金提前明确支出用途、方向和金额,落实到各具体实施部门,列入部门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61.73万元,基金预算拨款72万元。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说明如下:                                               

      预算04表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名称 总计 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合计

    10,033.73

    10,033.73

    9,961.73

    72.00

    0.00

    0.00

    工资福利支出

    2,894.45

    2,894.45

    2,894.45

    0.00

    0.00

    0.00

      基本工资

    622.63

    622.63

    622.63

    0.00

    0.00

    0.00

      津贴补贴

    1,251.61

    1,251.61

    1,251.61

    0.00

    0.00

    0.00

      奖金

    115.44

    115.44

    115.44

    0.00

    0.00

    0.00

      社会保障缴费

    7.98

    7.98

    7.98

    0.00

    0.00

    0.00

      绩效工资

    214.79

    214.79

    214.79

    0.00

    0.00

    0.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82.00

    682.00

    682.00

    0.00

    0.00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3,919.55

    3,919.55

    3,870.55

    49.00

    0.00

    0.00

      办公费

    114.40

    114.40

    112.40

    2.00

    0.00

    0.00

      印刷费

    22.00

    22.00

    20.00

    2.00

    0.00

    0.00

      咨询费

    81.50

    81.50

    81.50

    0.00

    0.00

    0.00

      手续费

    1.15

    1.15

    1.15

    0.00

    0.00

    0.00

      水费

    25.65

    25.65

    25.65

    0.00

    0.00

    0.00

      电费

    31.43

    31.43

    31.43

    0.00

    0.00

    0.00

      邮电费

    24.60

    24.60

    24.60

    0.00

    0.00

    0.00

      物业管理费

    246.46

    246.46

    246.46

    0.00

    0.00

    0.00

      差旅费

    322.72

    322.72

    314.72

    8.00

    0.00

    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

    6.00

    6.00

    6.00

    0.00

    0.00

    0.00

      维修(护)费

    21.00

    21.00

    21.00

    0.00

    0.00

    0.00

      租赁费

    14.00

    14.00

    14.00

    0.00

    0.00

    0.00

      会议费

    77.00

    77.00

    67.00

    10.00

    0.00

    0.00

      培训费

    67.50

    67.50

    67.50

    0.00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0.50

    10.50

    10.50

    0.00

    0.00

    0.00

      劳务费

    98.00

    98.00

    96.00

    2.00

    0.00

    0.00

      委托业务费

    1,331.50

    1,331.50

    1,331.50

    0.00

    0.00

    0.00

      工会经费

    47.71

    47.71

    47.71

    0.00

    0.00

    0.00

      福利费

    2.00

    2.00

    2.00

    0.00

    0.00

    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1.70

    61.70

    61.70

    0.00

    0.00

    0.00

      其他交通费用

    139.13

    139.13

    139.13

    0.00

    0.00

    0.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73.60

    1,173.60

    1,148.60

    25.00

    0.00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83.73

    1,983.73

    1,983.73

    0.00

    0.00

    0.00

      离休费

    250.37

    250.37

    250.37

    0.00

    0.00

    0.00

      退休费

    176.04

    176.04

    176.04

    0.00

    0.00

    0.00

      生活补助

    1.00

    1.00

    1.00

    0.00

    0.00

    0.00

      医疗费

    10.80

    10.80

    10.80

    0.00

    0.00

    0.00

      奖励金

    20.66

    20.66

    20.66

    0.00

    0.00

    0.00

      住房公积金

    303.51

    303.51

    303.51

    0.00

    0.00

    0.00

      购房补贴

    686.37

    686.37

    686.37

    0.00

    0.00

    0.0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34.98

    534.98

    534.98

    0.00

    0.00

    0.00

    基本建设支出

    1,236.00

    1,236.00

    1,213.00

    23.00

    0.00

    0.00

      办公设备购置

    46.00

    46.00

    43.00

    3.00

    0.00

    0.00

      专用设备购置

    720.00

    720.00

    720.00

    0.00

    0.00

    0.00

      信息网络购建

    470.00

    470.00

    450.00

    20.00

    0.00

    0.00

      

      预算05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合计

    10,033.73

    10,033.73

    9,961.73

    72.00

    0.00

    0.0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37.79

    837.79

    837.79

    0.00

    0.00

    0.00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37.79

    837.79

    837.79

    0.00

    0.00

    0.00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671.54

    671.54

    671.54

    0.00

    0.00

    0.00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

    166.25

    166.25

    166.25

    0.00

    0.00

    0.00

    [212]城乡社区支出

    9,123.94

    9,123.94

    9,123.94

    0.00

    0.00

    0.00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9,123.94

    9,123.94

    9,123.94

    0.00

    0.00

    0.00

        [2120101]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418.51

    3,418.51

    3,418.51

    0.00

    0.00

    0.00

        [2120105]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382.26

    382.26

    382.26

    0.00

    0.00

    0.00

        [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

    247.47

    247.47

    247.47

    0.00

    0.00

    0.00

        [2120110]执业资格注册、资质审查

    2,115.00

    2,115.00

    2,115.00

    0.00

    0.00

    0.00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2,960.70

    2,960.70

    2,960.70

    0.00

    0.00

    0.00

    [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72.00

    72.00

    0.00

    72.00

    0.00

    0.00

      [21560]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72.00

    72.00

    0.00

    72.00

    0.00

    0.00

        [2156099]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

    72.00

    72.00

    0.00

    72.00

    0.00

    0.00

     

        1.基本支出预算。2016年共计安排基本支出4729.03万元,占47.13%,比上年减少97.84万元,下降2.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起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根据我省的改革方案,除离休人员经费继续按照原渠道发放外,按照省社保局的工作计划,退休人员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贴逐步在社保基金发放,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6.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40万元。 


      预算02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计

    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

    1

    2

    3

    4

    5

    6

    合计

    4,729.03

    4,729.03

    4,729.03

    0.00

    0.00

    0.00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部

    3,733.80

    3,733.80

    3,733.80

    0.00

    0.00

    0.00

      基本支出

    3,733.80

    3,733.80

    3,733.80

    0.00

    0.00

    0.00

        工资福利支出

    1,656.95

    1,656.95

    1,656.95

    0.00

    0.00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590.87

    590.87

    590.87

    0.00

    0.00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45.98

    1,445.98

    1,445.98

    0.00

    0.00

    0.00

        其他资本性等支出

    40.00

    40.00

    40.00

    0.00

    0.00

    0.00

    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233.16

    233.16

    233.16

    0.00

    0.00

    0.00

      基本支出

    233.16

    233.16

    233.16

    0.00

    0.00

    0.00

        工资福利支出

    101.59

    101.59

    101.59

    0.00

    0.00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66

    29.66

    29.66

    0.00

    0.00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1.91

    101.91

    101.91

    0.00

    0.00

    0.00

    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498.78

    498.78

    498.78

    0.00

    0.00

    0.00

      基本支出

    498.78

    498.78

    498.78

    0.00

    0.00

    0.00

        工资福利支出

    238.14

    238.14

    238.14

    0.00

    0.00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46.32

    46.32

    46.32

    0.00

    0.00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4.32

    214.32

    214.32

    0.00

    0.00

    0.00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263.29

    263.29

    263.29

    0.00

    0.00

    0.00

      基本支出

    263.29

    263.29

    263.29

    0.00

    0.00

    0.00

        工资福利支出

    215.77

    215.77

    215.77

    0.00

    0.00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7.52

    47.52

    47.52

    0.00

    0.00

    0.00

        2.项目支出预算。2016年共计安排项目支出5304.7万元,占52.87%,比上年增加4495.7万元,增长555.71%,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部分专项资金提前明确支出用途、方向和金额,落实到各具体实施部门,列入部门预算。主要支出项目主要分两类:一是原有2015年继续安排的项目,包括“珠三角城乡监督员工作经费”280万元、“粤财大厦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57万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385.7万元、“散装水泥管理专项经费”72万元;二是2016年部分专项资金提前明确支出用途、方向和金额,落实到各具体实施部门的支出项目,包括“其他收入(行政执法监察及市场监管经费)”1980万元、“考试考务费”2115万元、“取消收费后财政保障资金”315万元。                                                 

         预算03表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计

    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

    1

    2

    3

    4

    5

    6

    7

    合计

    5,304.70

    5,304.70

    5,232.70

    72.00

    0.00

    0.00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部

    2,802.70

    2,802.70

    2,802.70

    0.00

    0.00

    0.00

     

    珠三角城乡监督员工作经费

    280.00

    280.00

    280.00

    0.00

    0.00

    0.00

     

    其他收入

    1,980.00

    1,980.00

    1,980.00

    0.00

    0.00

    0.00

        一是建设行政职能要求。2009年,我厅专门成立执法监察局来监督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指导、监督、协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住房和建设领域重大纠纷和案件的有关工作,组织检查和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规划执法力度,实现卫星遥感技术督察。落实朱小丹省长在2014年6月15日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强化规划执法力度,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改进规划督察工作,到2015年实现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督察”及许瑞生副省长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省规划建设遥感执法系统建设工作的报告》(粤建执〔2015〕85号)上“此项工作与国家住建部的要求是一致的,请继续联合国土厅执法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批示。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建筑市场监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压力较大。我省每年纳入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超过3万项,建筑总面积超过2亿平方米。经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力打击但是,违反城乡规划建设、不重视工程质量安全、串通招标投标、扰乱房地产市场、挪用、骗取住房公积金、破坏市容市貌、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等方面的问题依然较多,亟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力量和加大打击力度。

    物业管理费

    157.00

    157.00

    157.00

    0.00

    0.00

    0.00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385.70

    385.70

    385.70

    0.00

    0.00

    0.00

     

    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72.00

    72.00

    0.00

    72.00

    0.00

    0.00

     

    散装水泥管理专项经费

    72.00

    72.00

    0.00

    72.00

    0.00

    0.00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430.00

    2,430.00

    2,430.00

    0.00

    0.00

    0.00

     

    考试考务费

    2,115.00

    2,115.00

    2,115.00

    0.00

    0.00

    0.00

        组织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共4个专业约10.29万考试人员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和评卷工作。

    取消收费后财政保障资金

    315.00

    315.00

    315.00

    0.00

    0.00

    0.00

     

      

        三、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行政经费支出预算为4517.0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78.2万元,按照对应科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6万元,与2015年度持平,计划安排2人2次参加与城乡规划建设相关的国际会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及维护支出预算61.7万元,比2015年度减少78万元,减少55.83%,主要原因是2015年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后,部分公务车辆进行取消和处置,2016年一般公务车保有量为29辆,按平均每辆2.128万元的标准,全年运行费支出预算61.7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50万元,与2015年度持平,主要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国内外访问团来粤交流考察学习所需的业务接待等费用支出。 

      预算03表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2016年行政经费

    4,517.07

        其中:“三公”经费

    78.2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6.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61.70

                        1.公务用车购置

    0.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1.7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0.50


  • 电定站:关于印发《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印发《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定额[201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模式,拓展服务领域,促进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充分结合行业改革发展现状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2016年工作要点”(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安排好2016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工作。

      附件:

      1.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印发《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定额[2016]1号

      2.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2016年工作要点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 展会:建筑四新展精英汇聚 三月北京老国展强势来袭

    第四届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简称:ConstrucTech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将于201639日至11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隆重举行。此次盛会由行业权威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和展览旗舰企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联合主办,首次启用北三环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并与第21(北京)国际墙纸壁布、软装布艺展览会同期举办,新国展-老国展将形成联动,搭建覆盖全建筑产业20万平米展会平台,共享20万人次观众,成为中国北方2016年开春以来规模最大、档次最高、最具贸易影响力的建筑工程材料展览会。

    本届ConstrucTech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精彩看点如下:

    1. 整合多个建筑工程相关展会项目,实现超越单一品类展会的贸易效果

    ConstrucTech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一举整合了包括建筑保温展、干混砂浆展、地坪展、模板脚手架展、建筑涂料展、建筑节能展、防水材料展等多个建筑工程相关展会项目,搭建行业一站式采购平台,吸引更多经销商、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工程甲方、开发商等综合采购群体到会参观,规模将扩大到4万平米,吸引6万人次专业观众,实现超越单一品类展会的贸易效果。

    2.丰富的同期活动,打造全行业年度盛会

    展会现场,将举办若干场建筑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交流会,推动行业经贸发展。中国模板脚手架协会将主办中国模板脚手架新技术产品交流会和《新常态下中国模架行业“互联网+”及新思维及新模式论坛》。砂浆协会也将再次举办“2016中国砂浆周”活动,召开中国砂浆高峰论坛、中国砂浆品牌联盟筹备会、中国砂浆产业战略研讨会、2016中国砂浆行业年度晚会、金抹刀颁奖晚会等丰富的活动。地坪工业展馆也首次增加“2016特种地坪系统大讲堂”,邀请行业内专家权威发声,讲述圈内特种地坪的应用及实操课程。保温节能展区也将举办“2016中国建筑保温技术、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趋势与应用研讨会”,邀请技术专家与行业人士进行深入的互动交流,推动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另外,应广大观众的要求,本届展会将再度开辟地坪、砂浆类的现场施工演示区和施工大赛等活动。ConstrucTech第四届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将成为2016年度建筑工程领域技术、材料和贸易趋势的风向标。

    3. 诸多知名企业亮相展会

    ConstrucTech 2016第四届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的规模将在2015年的基础上增长20%,吸引500多家行业企业参与。包括振利、金隅、东方雨虹、马贝、瓦克、湖南优冠、广州名丰、广州挚业、天地阡陌地坪、北京贝思达工贸、巴德士、圣泉、韬盛、鑫大禄、京城久筑、精碳伟业、盛大玻纤、天虹润丰、山东卓俊、北极熊、河南天盛、河北菁莱、安顺泰、苏州兴邦、德宝索、山东方达康……等一大批行业知名企业都将参加展会,展出代表当今建筑材料与技术发展趋势的主流精品。

        ConstrucTech第四届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将为众多业内企业提供品牌推广、渠道完善的绝佳展示平台。如您希望参展、合作、出席展会或是获取更多展会信息,敬请联系主办方: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参观时间:201639-10日(周三-周四)   900AM-1630PM

           311日(周五)        900AM-1230PM

      展馆信息: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国展) 

      展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    

      咨询热线:010-57514072

      展会网址:WWW.CONSTRUCTECH.CN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6年2月6日)

      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成就显著,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实施机制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务必清醒地看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城市规划前瞻性、严肃性、强制性和公开性不够,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丛生,特色缺失,文化传承堪忧;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对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着力创新城市管理服务,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二)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三)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

      二、强化城市规划工作

      (四)依法制定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的重要作用。依法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认真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由本级政府编制、社会公众参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上级政府审批的有关规定。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城市定位、谋划城市发展。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市建设约束性指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逐步调整城市用地结构,把保护基本农田放在优先地位,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市集约发展。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城市规划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一。

      (五)严格依法执行规划。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强制性,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城市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实施的基础,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得进行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对违规建设的处理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实现规划督察全覆盖。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和公众的力量,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建立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凡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处理。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六)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符合城市设计要求。抓紧制定城市设计管理法规,完善相关技术导则。支持高等学校开设城市设计相关专业,建立和培育城市设计队伍。

      (七)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完善建筑设计招投标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建筑设计市场,依法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清出。为建筑设计院和建筑师事务所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鼓励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充分竞争,使优秀作品脱颖而出。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进一步明确建筑师的权利和责任,提高建筑师的地位。倡导开展建筑评论,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交融和升华。

      (八)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通过维护加固老建筑、改造利用旧厂房、完善基础设施等措施,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保护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四、提升城市建筑水平

      (九)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特别是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充分发挥质监站的作用。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机制,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地铁等按市场化原则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工程保险。

      (十)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鉴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建立安全预警及应急控制机制。加强对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城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制定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完善部品部件标准,实现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鼓励建筑企业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

      五、推进节能城市建设

      (十二)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支持和鼓励各地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完善绿色节能建筑和建材评价体系,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分类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标准定额。

      (十三)实施城市节能工程。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明确供热采暖系统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技术要求,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估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大力推行采暖地区住宅供热分户计量,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要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

      六、完善城市公共服务

      (十四)大力推进棚改安居。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完善土地、财政和金融政策,落实税收政策。创新棚户区改造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标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

      (十五)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认真总结推广试点城市经验,逐步推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标准和技术导则。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地下综合管廊。各城市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并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完善管理制度,确保管廊正常运行。

      (十六)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提高道路安全性。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积极采用单行道路方式组织交通。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鼓励社会参与,放宽市场准入,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十七)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以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为突破口,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多种类型公共交通协调发展,到2020年,超大、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大城市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和城市内外交通之间的顺畅衔接、便捷换乘。扩大公共交通专用道的覆盖范围。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革公交公司管理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营,增强公共交通运力。

      (十八)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共享发展理念,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市、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超市、菜市场,以及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等设施,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继续推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科技馆免费向全社会开放。推动社区内公共设施向居民开放。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方便居民文体活动,促进居民交流。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城市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限期清理腾退违规占用的公共空间。顺应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住房、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证照办理服务等方面,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十九)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城市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改造。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水安全。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七、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二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建设海绵城市,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让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

      (二十一)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制定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积极推进采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恢复城市自然生态。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建设森林城市。推行生态绿化方式,保护古树名木资源,广植当地树种,减少人工干预,让乔灌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长。鼓励发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城市建成区绿地率,改变城市建设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高密度建设、大面积硬化的状况,让城市更自然、更生态、更有特色。

      (二十二)推进污水大气治理。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抓紧治理城区污水横流、河湖水系污染严重的现象。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以中水洁厕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污水利用率。新建住房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安装中水设施,老旧住房也应当逐步实施中水利用改造。培育以经营中水业务为主的水务公司,合理形成中水回用价格,鼓励按市场化方式经营中水。城市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绿化浇灌、生态景观等生产和生态用水要优先使用中水。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城市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着力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加快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社会参与改善环境质量。

      (二十三)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强化城市保洁工作,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通过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行净菜入城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八、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二十四)推进依法治理城市。适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遏制领导干部随意干预城市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的现象。研究推动城乡规划法与刑法衔接,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二十五)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确定管理范围、权力清单和责任主体,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推进市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改革,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加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

      (二十六)完善城市治理机制。落实市、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信息公开,推进城市治理阳光运行,开展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十七)推进城市智慧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推进城市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和其他一系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二十八)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城市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促进市民形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社会风尚,提高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意识和能力。从青少年抓起,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将良好校风、优良家风和社会新风有机融合。建立完善市民行为规范,增强市民法治意识。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九)加强组织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建立城市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定期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中央组织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定期组织新任市委书记、市长培训,不断提高城市主要领导规划建设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十)落实工作责任。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中央提出的总目标,确定本地区城市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城市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具体目标和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实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并作为城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中央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 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本次取消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有65项;依据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有87项,涉及33个部门。这些取消的事项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与投资、生产经营、促进就业等相关的审批事项有87项。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缩短投资审批周期、减少环节,给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多数由省、市、县三级实施,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推动地方开展工作,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由地方实施“初审”和“预审”的有53项,取消后能进一步理顺国务院部门和地方审批事项的责权关系,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率。

      经过两轮清理,已完成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的任务。同时,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决定要求,今后行政许可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

  • 2016首届建筑化学品展CCA+你更精彩

    说到化学品我们脑海出现的是不是这样的。 ↓↓↓



    大家首先想到的是有毒、爆炸、危险等关键字眼。但是今天我们说的是建筑化学品,是这样这样这样的。↓↓↓


    树脂胶粉


    聚丙烯纤维

    当然以上只是我们建筑化学品中的一部分,当中还包括可再分散乳胶粉、砂浆胶粉、淀粉醚、纤维素、各式各样的外加剂、涂料助剂、生产设备/仪器及材料、砂浆产品等。

    随着中国经济长年高速增长,全球建筑业中心与相关核心技术逐步向中国转移。尤其近年来,中国实施的“城镇化”、“保障房”等国家战略,使国内基础设施建设一日千里,发展迅猛,而“一路一带”“南亚大通道”大战略的实施,将再一次启动国内消费与基建大幕,并逐渐带动亚洲以及全球的基础建设。“十三五”期间,国内经济将持续快速发展,国内住宅与商业建筑、交通(公路、铁路、高铁等)、桥梁、水电、工程建材、大坝、港口码头、市政建设、宾馆、体育场馆等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将消耗大量的建筑材料与相关技术,而对于建筑中必不可少的建筑化学品、助剂与外加剂等必将产生巨大市场需求。

    由亚洲建筑技术联盟协会、中国贸促会建设行业分会集成建筑委员会、广东钢结构协会、广州硕信展览有限公司主办,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西班牙安达卢西亚自治区政府贸促会上海代表处、澳大利亚建筑师学会、丹麦未来产业化可持续建筑和城市发展组织、意大利钢铁建筑促进会、新西兰prefabNZ协会、澳大利亚预制建筑行业社团、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投资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商业地产投资协会、广东地坪协会协办的2016广州国际建筑化学品与外加剂展(CCA)将于513-15日在广州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举办。

    CCA还将与2016第八届中国(广州)国际集成住宅产业博览会一并展出,总面积将达70,000㎡,同期还将举办亚太建筑科技论坛,国内建材、建筑、铁路(高铁)、公路、遂道、桥梁、机场、水电、工程大坝、商业地产、港口码头、市政建设、宾馆、学校、博物馆、体育馆、地下建筑等行业的决策者、经理、工程师、采购主任、市场顾问、行业用户企业、施工单位以及来自美、德、英、法、意、澳、俄、日、韩、荷兰、巴西、加拿大、南非、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蒙古、印尼、缅甸、越南、台湾、香港等50余个国家和地区近35000余人次将参与其中,阵容强大。

    我国建筑化学品市场发展迅速,产品需求持续扩张,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建筑化学品产业向高技术产品方向发展,国内企业新增投资项目投资逐渐增多,投资者对建筑化学品市场的关注越来越密切,使得建筑化学品市场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在此大背景下,CCA将倾力打造建筑化学品与外加剂行业世界级商贸平台。CCA2016+你更精彩。

     

    了解展会:www.cca-asia.com

    预订展位:+86-20-32373488

  • 住建部:关于征求《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函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函

    建标造函[2016]2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工作,我们起草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现发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月17日之前将意见反馈我司,电子版请发chengwj@mail.cin.gov.cn。

      附件: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标准定额司

      2016年2月3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我们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现就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附加税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三、有关地区和部门可根据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其他调整方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在调整准备工作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 住建部:关于对《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征求意见的函

    关于对《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征求意见的函

    建标造[2016]19号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承担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修编工作任务的函》(建标造函〔2015〕49号)的要求,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入《回函意见表》,并于2016年3月10日前发至电子邮箱:739129054@qq.com 。 

    《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征求意见稿)请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ecn.gov.cn)下载。 

    联系人:刘大同,电话:010-5893385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016年2月1日


    >>>>附件下载地址

    因《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征求意见稿)原文较大,请您登录下列网站查看、下载: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ecn.gov.cn)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

  • 北京市: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由清华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对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修订,现已完成《规范》送审稿。《规范》送审稿审查会于2015年12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朱爱萍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姚涛博士到会并讲话。会议成立了以工程院院士缪昌文教授为主任委员,徐有邻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专家委员会。规范修订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标准技术内容的审查由正、副主任委员主持。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规范》修订组对修订过程、主要技术内容以及重点审查内容等的汇报,对《规范》送审稿的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查,经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范》修订过程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程序要求,送审资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

      二、《规范》送审稿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技术内容与相关标准协调。

      三、《规范》主要在以下方面对原规范进行了重要修订和改进:

      1. 补充了混凝土结构使用阶段维护设计的内容:

      2. 调整了不同环境作用等级下的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规定;

      3. 增加了不同种类钢筋的耐久性要求;

      4. 增加了混凝土耐久性施工与防裂要求;

      5. 增加了不同环境下结构耐久性构造和防腐蚀附加措施要求;

      6. 增加了耐久性设计定量方法的原则与规定;

      7. 修订了混凝土原材料要求与规定。

      四、《规范》送审稿主要修改意见及建议如下:

      1. 删除第3.6.2条;

      2. 第3.1.2条增加耐久性再设计内容;

      3. 将1.0.2条中条文说明中规范的不适用范围写入正文;

      4. 条文说明文字要尽量做到简洁、明确。

      其他具体修改意见及建议(略)。

      审查委员会认为,《规范》修订组较全面地总结了我国近年来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外先进技术并开展了相关专题研究。《规范》送审稿主要技术指标设置合理,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操作适用性强,无重大遗留问题,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规范》送审稿审查,建议修订组按审查会议的要求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

  • 2016年2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国标
    1
    GB/T 51057-2015
    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2015-5-22
    2016-2-1
    2
    GB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015-5-11
    2016-2-1
    3
    GB50086-2015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
    2015-5-11
    2016-2-1
    4
    GB/T 51111-2015
    露天金属矿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2015-5-11
    2016-2-1
    5
    GB51110-2015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2015-5-11
    2016-2-1
    6
    GB/T 51109-2015
    氨纶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
    2015-5-11
    2016-2-1
    7
    GB51112-2015
    针织工厂设计规范
    2015-5-11
    2016-2-1
    8
    GB51107-2015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工厂设计规范
    2015-5-11
    2016-2-1
    9
    GB/T 51106-2015
    火力发电厂节能设计规范
    2015-5-11
    2016-2-1
    10
    GB51105-2015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2015-5-11
    2016-2-1
    11
    GB51104-2015
    取向硅钢生产线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2015-5-11
    2016-2-1
    12
    GB/T 51103-2015
    电磁屏蔽室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2015-5-11
    2016-2-1
    13
    GB51108-2015
    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2015-5-11
    2016-2-1
    行标
    1
    JGJ66-2015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2015-6-30
    2016-2-1
    2
    JGJ/T359-2015
    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2015-6-30
    2016-2-1
    3
    CJJ/T234-2015
    国家重点公园评价标准
    2015-6-30
    2016-2-1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现予公布。同时,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评估检查,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营造更好激励人才发展的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让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国务院

      201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住建部:2015年1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2015年1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建安办函[2016]1号

      一、总体情况

      2015年1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22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4起、死亡人数减少38人,同比分别下降43.75%和63.33%(见图1)。


      2015年12月,全国有10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广东(6起、6人)、江苏(2起、2人)、浙江(2起、2人)、安徽(2起、2人)、贵州(1起、3人)、山东(1起、2人)、河南(1起、2人)、天津(1起、1人)、辽宁(1起、1人)、云南(1起、1人)。

      2015年1-1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442起、死亡554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80起、死亡人数减少94人,同比分别下降15.33%和14.51%(见图2、图3)。


      二、较大事故情况

      2015年1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6起,死亡人数减少28人,同比分别下降85.71%和90.32%(见图4)。


      2015年12月,贵州发生1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12月23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铁路枢纽赖头冲安置工程发生堡坎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贵阳市南明暹达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世华,项目经理:郑客华);监理单位是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君,项目总监:张振鹿)。

      2015年1-1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22起、死亡85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7起,死亡人数减少20人,同比分别下降24.14%和19.05%(见图5、图6)。


      三、较大事故督办情况

      2015年1-12月,按照《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规定,22起较大事故中到期应结案17起,实际结案10起。河南郑州“6·12”沟槽坍塌事故、天津宁河“6·12”钢结构坍塌事故、西藏林芝“7·5”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广西玉林“8·12”气体中毒事故、江苏南京“8·17”吊篮坠落事故、湖北武汉“8·21”塔吊倾覆事故、四川成都“10·5”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等7起事故发生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尚未报送较大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及处罚文件等材料。

      附件1:2015年1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附件2:2015年1-1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附件3:2015年1-1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结案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现将合格的黑龙江中广信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77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6年第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月20日

  • 住建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指导监督重点研究工作计划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指导监督重点研究工作计划的通知

    建标实函[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做好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指导监督工作,我司结合落实国家重点专项工作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需要,围绕工程建设重要领域和中心工作,经与有关单位充分协商,制定了《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指导监督重点研究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附件: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指导监督重点研究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月8日

  • 住建部 工信部:关于印发《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建标[2016]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应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建标[2014]11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我们组织制定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月13日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提高混凝土生产质量和水平,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规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评价标识是指对自愿申请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评价、确认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楼)评价标识。

      第四条 评价标识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并应做到科学、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条 标识评价的技术依据应符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标识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两部门)负责全国评价标识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开展评价标识工作。

      两部门明确日常管理机构,由该机构承担评价标识日常实施和服务工作,以及两部门委托的具体事项。

      第七条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部门。两部门和省级部门统称为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开展本地区评价标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明确承担省级评价标识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

      (二)对评价标识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报两部门;

      (三)监管本地区评价标识应用;

      (四)在两部门建立的统一信息平台上发布本地区评价标识信息等。

      第八条 评价标识工作的具体实施由评价标识机构负责。评价标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混凝土行业研究、开发、推广、应用;

      (二)不少于20名熟悉我国混凝土行业生产工艺、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得低于60%,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办公场所和其他必要办公设施;

      (四)组织或参与过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标准编制工作,或从事过相关建材产品的检测、检验或认证工作,在行业内具有权威性、影响力;

      (五)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第九条 评价标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评价标识的申请受理、申报资料审查、生产现场核查、公示、出具评价报告及颁发证书。评价报告应经评审专家签字并加盖评价标识机构公章;

      (二)负责对取得标识企业开展随时抽查和评定性复核;

      (三)建立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技术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并进行归档管理;

      (四)提交年度评价标识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五)完成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评价标识机构的评价结果,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评价报告。

      评审专家不得少于5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得低于2人。外单位专家应从两部门联合组建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指导组中聘请。

      本单位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混凝土及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熟悉混凝土及相关专业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熟悉《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相关规定;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五)没有参与被评审的评价项目;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第三章 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申请标识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楼)应当通过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申请,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从业资质;

      (二)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正常使用;

      (三)一年内未发生因其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四)一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相关格式要求。

      第十二条 申请企业向评价标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

      评价标识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标识等级,并进行生产现场核查。

      评价标识机构对通过评审的,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向省级部门出具评审报告,向省级部门申请证书编号,给申请企业颁发标识。

      第十三条 省级部门对评价信息予以公布,必要时可进行抽查。

      第十四条 省级部门负责将本行政区域内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送两部门。

      第十五条 标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可申请评定性复核,评定性复核程序与初次申请标识程序一致。

      第四章 日常监督

      第十六条 取得标识企业每年年底前应向评价标识机构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评价标识机构对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并将自查报告和复核结果报省级部门。

      第十七条 主管部门可根据评价标识监督管理要求以及社会监督等情况,对取得标识的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对于不满足相应星级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应要求评价标识机构降低标识等级或撤销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已取得标识的企业自降低或取消标识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标识。

      第十九条 相关机构或企业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级部门申诉。省级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60天内将调查核实结果反馈给相关机构或企业。

      第二十条 评价标识机构应接受省级部门监督和管理。评价标识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不按有关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申报资料审查和生产现场核查;

      (二)泄露申请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

      (三)伪造评审报告或者出具虚假评审报告;

      (四)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标识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标识包括标志和证书。由两部门统一制定式样与格式、编号和管理,根据省级部门申请进行发放。

      第二十二条 标识不得转让、伪造或冒用。

      第二十三条 申请评定性复核时,应将原标志和证书交还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使用其标识:

      (一)实际生产控制指标与要求指标不一致;

      (二)证书或标志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销其标识: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或质量事故的,或发生因其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转让标识或超范围使用的;

      (三)以虚假材料获得评价标识的;

      (四)拒绝相应机构监督检查和抽查的,或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撤销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评价标识结果可作为申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依据。各地应统筹协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两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组织修订。

  • 住建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建金[2016]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2016年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16年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附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12日

  • 住建部:关于核准2015年第五批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名单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15年第五批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21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部组织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进行了审核。现将核准的密云建设工程咨询中心等71家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11日

      附件:

      核准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名单

      1.密云建设工程咨询中心

      2.北京合力信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张家口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唐山中元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5.河北华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河北鸿翔天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河北恒信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晋城市科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0.山西容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内蒙古誉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河南世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4.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5.东营德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6.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江苏建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8.泰州嘉和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9.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舟山市中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1.绍兴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2.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江西中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4.安徽阶梯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25.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安徽省经纬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8.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9.湖南锦鑫瀚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0.湖南天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31.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2.湖南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4.湖南同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5.长沙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6.湖南睿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7.湖南楚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8.立信大华工程咨询(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39.湖北卓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0.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1.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湖北慧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4.湖北福润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5.湖北秉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6.珠海华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7.深圳市中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8.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9.广西信达友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0.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1.广西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2.海南中明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3.海南鼎铭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54.重庆中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5.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6.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7.重庆锐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8.重庆恒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9.重庆昊天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60.重庆瀚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1.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2.四川仁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3.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4.贵州慧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5.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6.云南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7.甘肃鼎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8.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9.新疆华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0.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1.新疆隆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住建部:关于核准2016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名单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16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

        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5.核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16日

  • 住建部:关于2015年第六批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19号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0日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6]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现将合格的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等109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6年第一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1月11日

  • 住建部:关于2016年第一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市监函[2016]8号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第278号),现将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的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和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http://www.zgjsjl.org.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25日。

      一、如对不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受理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10层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010-88385640

      联系传真:010-88374172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情况)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咨询监理处。

      邮政编码:100835

      举报电话:010-58933790

      举报传真:010-58933530

      附件:1、李玉通等1094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黄哲权等60名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1月12日

  • 住建部:关于批准2016年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6]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上海文讯电子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天津市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

      1.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核准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1月8日

  • 住建部:关于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通报

    建城[2016]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市政委、园林事业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城市人民政府:

      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并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授予江苏省常州市、江苏省宿迁市、河南省济源市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上海市嘉定区新城核心区生态系统规划建设等31个项目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希望获奖城市和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再接再厉,继续在人居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各地要以获奖城市、单位为榜样,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推动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附件: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6日

  • 住建部:关于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

    建城[2015]24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规委(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政策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作为重点合作银行,加强合作。积极与农发行各分行对接,沟通协商好政策性金融贷款的申请和使用,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切实增强信贷资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撑保障能力。

      二、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制度,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城市供排水设施、再生水与污泥资源化利用、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水体治理与生态修复、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等为建设重点,统筹规划、系统实施,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落实承贷主体,并组织承贷主体积极向农发行各分行提供项目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并把评估结果好且采用“技术+资本”整体运作模式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作为优先推荐项目。

      三、农发行各分行要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积极统筹调配信贷规模,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给予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符合使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条件的贷款项目可执行人民银行确定的优惠利率。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可作为农发行贷款的质押担保。

      四、农发行各分行要积极创新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融资模式,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并联合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努力拓宽海绵城市建设的融资渠道。农发行系统要积极支持具备“技术+资本”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打造大型专业化海绵城市建设运营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提供专项建设基金,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

      五、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发行各分行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共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信息及调度情况,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农发行各省级分行要及时将各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分别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农发行总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5年12月30日

  • 住建部: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通报

    建办标函[2015]120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15]615号),我部组织开展了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我部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全国30个省(区、市)(除西藏外)均如期提交了自查报告。2015年11月,我部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组成4个检查组,对浙江、云南、河北、内蒙、重庆、贵州、河南、陕西8省(区、市)进行抽查,共抽查了16个城市。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各地积极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召开全省(区、市)改革工作会议,及时传达改革精神,部署改革工作,制定了改革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力地保证了各项任务的贯彻实施。

      二、经验做法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中,大胆创新,形成了很多好的做法。

      (一)加快推进造价立法工作。造价立法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目标顺利实现的法制保障,也是工程造价行业落实全面依法行政的基础。安徽省新出台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福建、河北省新出台了工程造价管理的政府规章。北京市已基本完成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规章出台的各项准备工作,待审批后发布。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4个省出台了工程造价管理的地方性法规,19个省发布了政府规章。

      (二)围绕重大工程开展造价管理改革工作。发挥工程造价管理在投资和造价控制上的政策和技术优势,主动参与影响重大的民生工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服务采煤沉陷区棚改工作,完成300万平方米建筑的大宗建材集中采购和清单控制价的审核把关。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参与三沙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三沙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保障工程顺利推进。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发布城市综合管廊养护维修预算定额,为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提供计价依据。

      (三)发挥计价依据在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及时编制发布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等新型工程定额,推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运用。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工程计价定额》,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了《福建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正在编制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积极研究适用于工程总承包的清单计价规则。

      (四)创新监管体制。开展造价、招标、合同“三位一体”的监管体制创新,形成监管合力,起到较好效果。新疆维吾尔、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同时承担造价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职责,浙江省舟山、嘉兴、丽水三市将招标、造价、合同监管职责赋予同一机构,理顺监管体制,保证各类政策措施协调一致。

      (五)多措并举化解工程结算难。将监管措施贯穿工程招标、施工、结算全过程,事前监管和事后调解并重,化解工程结算难。湖南、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竣工结算文件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前置条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不同专业工程投标报价风险控制值,对低价中标行为实现标前预警,将造价纠纷化解在事前。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合仲裁委等机构加强造价纠纷调解,2015年解决纠纷涉及金额近10亿元。

      三、存在问题

      (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对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认识不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有关工作任务落实进度较慢,对市场监管和服务的办法比较单一,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措施不多。

      (二)部分地区定额动态调整机制未建立,定额修订不及时。由于定额修订不及时,导致定额未能反映市场实际,特别是人工单价与市场劳务单价差距大。如许多省定额人工单价小于100元/工日,影响定额公信力和科学性。

      (三)工程造价管理队伍有青黄不接的趋势。在面临新型城镇化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等新形势下,定额编制与造价管理需要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但目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吸引人才没有优势,造价站技术人员素质呈下降趋势。

      (四)工程计价行为监管不到位。部分地区对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随意计价、盲目压价、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以及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监管不到位,办法措施不多。造价咨询企业存在低价恶性竞争,执业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各地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14]42号)要求,加快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一)以查促改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要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解决,对各项改革任务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目标实现。

      (二)提高定额科学性。加快建立定额动态调整机制,保证人材机消耗量符合市场实际。按照建标[2013]44号文规定调整定额人工费构成内容,推进定额人工单价随行就市。加快编制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有关工程定额,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支撑。

      (三)加强工程计价行为监管和服务。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培育造价咨询市场。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充分发挥造价管理机构专业作用,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创新造价纠纷调解方式,解决工程结算难问题。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宣传及调查研究,营造改革良好外部环境,夯实改革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 住建部:关于2015年11月份全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11月份全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建办市函[2015]119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5年11月份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查处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要求,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15年11月份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查处汇总情况见附件)。

      根据上报数据,2015年11月,全国共有在建工程项目227601个。各地排查项目44598个,涉及建设单位31580家、施工单位34344家,比上月略有减少。排查项目数占在建项目总数的比例为19.6%。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违法行为类别情况。

      2015年11月,全国共排查出795个项目存在各类市场违法行为,比上月增加14.2%。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58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7.3%;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24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02%;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31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9%;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26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3.27%;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656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2.51%。

      各地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410家;有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596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21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30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19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15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511家。

      (二)处罚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罚款、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执业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70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15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250家;责令停止执业的注册人员10人,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个人127人;罚款总额2687万元(含个人罚款57万元),没收企业违法所得30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情况。

      从各地查处的违法工程项目数量看,安徽、四川、浙江、新疆、辽宁5省(自治区)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143个、75个、68个、64个、45个(见图1)。


      从查处的转包、挂靠等四类违法行为看,湖北、山西、上海查处项目较多,分别为22个、15个、13个。此外,安徽、北京均查处项目11个(见图2)。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上海、浙江、山东、北京、江苏、辽宁6省(直辖市)处罚力度较大(见图3)。


      对以上查处工作力度大、位居前列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表扬。

      请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建市[2014]130号和建办市函[2014]545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切实抓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加强对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数据的核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数据和基本情况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2015年11月各地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0日

  • 住建部: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

    建办标函[2015]117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现就编制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编制绿色建筑工程定额。要重点针对绿色建筑中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时补充编制绿色建筑工程定额。为方便使用,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应单独成册,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现行国家、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图集为依据,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及环境友好等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简明适用、逐步完善” 的原则编制。

      二、编制有关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工程定额。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工程定额应重点围绕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住宅全装修等工程,加强对工程计价方式和造价管理方法的探索研究。工程定额项目设置应以工地现场的安装工作为主要编制对象,工业化构件、部品、部件以成品形式表现。

      三、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典型工程造价指标编制。要积极收集整理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造价资料,对其中具有典型性的工程进行分析测算,发布不同类型的造价指标。

      四、发布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造价信息。要跟踪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工艺、建材、产品的市场价格,及时发布相应造价信息,引导市场各方主体合理计价。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充分调研需求,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全覆盖。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1日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5年第十五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5年第十五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5]18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现将合格的天津倚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93家,以及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整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5年第十五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12月31日

  • 住建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标[2015]23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提高建设工程定额科学性,规范定额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25日

  • 住建部: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5]49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4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2015年部门初审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31日

  •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报送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的函

    关于报送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的函

    建质抗函[2015]12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解各地抗震防灾工作开展情况,现就抗震防灾管理工作情况、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减隔震技术应用、专家队伍建设等内容开展统计工作。请你们根据工作实际,填写2015年度相关数据,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汇总情况报我司。

      联系人:林涛 电话:010—58933007(兼传真)

      电子邮箱:kangzhenchu@163.com

      附件:1.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抗震防灾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2.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情况统计表

            3.新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论证情况统计表

            4.减隔震技术应用情况统计表

            5.地震应急及灾后重建情况统计表

            6.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专家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7.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抗震防灾工作人员通讯录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5年12月24日

  • 2016年1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 河南省:关于2016年1月4-8号领取造价师证书的通知


  • 住建部:关于报送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建办标[2015]6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4]96号)(见附件1),为做好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的要求,结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实际情况,请各地区、各行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统计报表工作。

      二、请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军队系统的除外),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ceca.org.cn)上,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6年2月28日前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各地区、各行业应及时对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通过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打印本地区、本行业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将数据汇总表和2015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总结一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我部标准定额司。

      四、军队系统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向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上报统计数据及书面报表。请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统计数据电子版及书面汇总表报送我部标准定额司。传递数据和报表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五、各地区、各行业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标准定额司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系。

      联系人及方式:

      标准定额司 李 萍

      电话:010-58933231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朱宝瑞

      电话(传真):010-68331105

      邮箱:zbr@ceca.org.cn

      附件:1.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4]96号)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4日

  • 展会:2016年建筑工程四新展 3月老国展辉煌呈现

    第四届中国国际建筑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博览会(简称:ConstrucTech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将于201639日至11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北三环老国展)隆重举行。首次辉煌移师老国展的ConstrucTech建筑工程四新展,规模将扩大到4万平米,预期将吸引6万人次专业观众,展会效果及规模都将实现翻番。

    ConstrucTech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由行业权威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和展览旗舰企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联合主办,一举整合了包括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建材展、建筑保温展、干混砂浆展、地坪工业展、模板脚手架展、建筑涂料展等多个建筑工程相关展会项目,搭建了行业一站式采购平台,实现超越单一品类展会的贸易效果。自展会举办以来,规模不断扩大,展会效果得到诸多企业的认可。2015年展会上,特装面积与上届展会相比增长了30%ConstrucTech 2016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的特装面积将继续大幅增长,诸多企业现已纷纷落实展位,将以大特装面积盛装亮相。截止目前为止,各类别项目的黄金展位已被抢购一空。

        第四届建筑四新展会将吸引经销商、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工程甲方、开发商、建筑及装饰工程公司、国际采购商等综合采购群体参观。主办方也在中展集团的大力支持下,深化需方观众群体的邀请,为设计师、建筑设计院所等观众设有免费大巴,并投入专人前往全国各地建材城发票。ConstrucTech 2016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将与Build+Decor23届中国国际建筑装饰及材料博览会、第21(北京)国际墙纸壁布、软装布艺展览会等展会同期举办,搭建覆盖全建筑产业20万平米展会平台,共享20万人次观众,成为中国北方2016年开年以来规模最大、档次最高、最具贸易影响力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新装备展览会。

    ConstrucTech建筑工程四新博览会作为2016年行业开春第一展,拥有全年最好的推广时机。老国展交通便利,人气最旺,拥有最高的知名度。博览会期间还将举办砂浆、地坪、涂料及模板脚手架等行业的多个论坛,就行业最新技术和解决方案展开研讨。另外,应广大观众的要求,本届展会将再度开辟地坪、砂浆、防水类的现场施工演示区和施工大赛等活动。展会同期,还将隆重举办中国砂浆周、中国涂料周等丰富的行业活动。届时,新老国展将共同搭建全国北方上半年来最大的建筑建材系列展会,在行业里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如您希望参展、合作、出席展会或是获取更多展会信息,敬请联系主办方:北京中装文行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 媛              

      咨询热线:010-57514072

      传真/Fax010-84600848       

      邮    箱:3150561684@qq.com

      展会网址:WWW.CONSTRUCTECH.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一号馆四层387

  • 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年检工作2016年3月1日开始

    关于开展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年检工作的通知


    冶建定(2015)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冶建定[2012]13号)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资格管理工作,我站自2016年3月1日起开始受理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年检工作,请你单位通知需年检人员及时办理,并请各单位资格管理负责人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业资格印章及相关资料统一收齐后交至我站, 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现将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人员范围及要求
        1、凡持有我站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且截止期为2016年12月31日的造价员
        2、已按年度参加我站组织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以及参加冶金行业培训点单位组织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且合格的人员。
        二、申请资格证书年检须提供相关材料:
        1、《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汇总表》壹份;
        2、《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壹份;
        3、交回资格证书及从业资格印章原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资格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或面授培训备案信息。
        年检材料中的“汇总表”和“申请表”可通过 “冶金造价信息网(www.mcost.org.cn)”内“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三、年检费用合计100元/人(含印章费、邮寄费等),请通过银行汇款并备注单位名称简写。
        四、汇款方式
        收款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 1000 90144 84323
        注: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名称简写及造价员年检”字样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15年12月5日



  • 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 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

      (三)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五)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

      (六)编制招标文件;

      (七)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八)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接收投标文件,公开开标;

      (十)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一)公示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

      (十二)确定中标人;

      (十三)编制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四)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五)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后,按照前款程序第(七)项至第(十五)项进行。

      采用邀请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按照前款程序第(七)项至第(十五)项进行。

      第十二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专家抽取以及资格审查工作要求,应当适用本办法关于评标委员会的规定。

      第十三条 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原则上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的,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应当通过资格预审。

      第十四条 资格预审审查工作结束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编制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情况;

      (五)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以及未通过审查的理由;

      (七)评分情况;

      (八)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资格审查附表。

      除前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资格审查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上逐页签字。

      第十五条 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后3日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复的,应当及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第十六条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标准文本,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详细的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另行制定评审细则。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其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公开时间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招标人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涉及到前款规定的公开内容的,招标人应当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上传至前款规定的网站。

      第十九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对异议作出书面答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答复内容涉及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按照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规定,调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提出质量、安全目标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标段的划分应当有利于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各专业的衔接与配合,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可以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或者分专业招标。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设定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二)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亲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开标活动;

      (三)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本办法所称主要人员是指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管理和技术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或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各类保证金收取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保证金收取的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增设或者变相增设保证金或者随意更改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收取形式、金额以及返还时间。招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期间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允许分包的或者不得分包的工程和服务,分包人应当满足的资格条件以及对分包实施的管理要求。

      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对分包的歧视性条款。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前款所称的歧视性条款:

      (一)以分包的工作量规模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二)对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计划设定扣分条款;

      (三)按照分包的工作量规模对投标人进行区别评分;

      (四)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进行分包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合理划分双方风险,不得设置将应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应当设置合理的价格调整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价款支付期限、利息计付标准和日期,确保双方主体地位平等。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合理设定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中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禁止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性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中应当约定负责实施暂估价项目招标的主体以及相应的招标程序。

    第三章 投 标

      第三十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应当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第一信封内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二信封内为报价文件。

      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且评标方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或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的,投标文件应当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第一信封内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二信封内为报价文件。

      第三十三条 投标文件按照要求送达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人。

      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编制形式、密封方式、送达时间等,适用对投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且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四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分包的规定,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列入分包计划的工程或者服务,中标后不得分包,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五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投标文件应当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六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第三十七条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

      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内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开标,对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由招标人予以封存;

      第二步骤宣布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宣读投标报价。未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国家审批或者核准的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独立桥梁和独立隧道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其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专家可以从省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也可以从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

      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评标专家难以保证胜任评标工作的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三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国家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民主推荐一名主任委员,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

      评标所必需的信息主要包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开标记录、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四)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修正。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评标价得分应当根据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程度进行计算。

      第四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四十五条 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技术特点和施工难度确定评标办法。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分因素包括评标价、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设计文件的优化建议、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

      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审慎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顺序和内容逐项完成评标工作,对本人提出的评审意见以及评分的公正性、客观性、准确性负责。

      除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各项因素的评分一般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招标人应当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在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载明。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投标文件数量和评标方法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根据前款规定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为评标专家库专家,招标人应当从原评标专家库中按照原方式抽取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相应减少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数量。

      第四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第五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第五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五十二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二款规定的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五十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十四条 除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所称书面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招标过程简述;

      (三)评标情况说明;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五)中标结果;

      (六)附件,包括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说明等。

      有资格预审情况说明、异议及投诉处理情况和资格审查报告的,也应当包括在书面报告中。

      第五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安全、履行期限、主要人员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上述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招标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支付形式。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管理,建立对中标人主要人员的到位率考核制度。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同时将检查结果记入中标人单位以及主要人员个人的信用档案。

      第六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一)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

      (二)投标人少于3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四)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本条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者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加强信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招标人应当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鼓励和支持招标人优先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从业企业。

      招标人对信用等级高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人,可以给予增加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优惠措施。优惠措施以及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条件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载明。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可以作为资格审查或者评标中履约信誉项的评分因素,各信用评价等级的对应得分应当符合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并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六十三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就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六十四条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本办法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第六十五条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由具体承担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第六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六十七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包括投诉的事由、调查结果、处理决定、处罚依据以及处罚意见等内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二)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的;

      (三)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四)不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招标的;

      (五)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

      (六)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报告存在重大偏差且影响资格预审结果的;

      (七)挪用投标保证金,增设或者变相增设保证金的;

      (八)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

      (九)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信息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十)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的;

      (十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支付形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第六十九条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可以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第七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未对招标人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一)至(四)项规定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导致评标出现疏漏或者错误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七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告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的违法违规或者恶意投诉等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并将其作为招标投标不良行为信息记入相应当事人的信用档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5号)、《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1年第6号)和《关于修改〈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3号)、《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688号)、《关于公路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严禁指定材料产地的通知》(厅公路字〔2007〕224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2006〕57号)、《关于加强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4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123号)、《关于改革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制度的通知》(厅公路字〔2008〕40号)、《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交公路发〔2001〕582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2〕303号)同时废止。

  • 住建部:关于报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的函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的函

    建办质函[2015]114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今年6月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工作,请你们认真梳理本省(区、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撰写总结报告,并填写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汇总表(见附件1)和老楼危楼安全整治工作汇总表(见附件2)。请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同时附电子版)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联 系 人:曹淯博

      联系电话:010-58933293 58934250(传真)

      邮  箱:zhiliangsi@163.com

      附件:

        1.2015年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汇总表

      2.2015年老楼危楼安全整治工作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16日

  • 电造价站: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国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2015〕42号

    关于表彰2015年度全国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2013年以来,全国电力行业各级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大局,在规范电力建设市场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经广泛推荐和评定,现决定对2013年以来在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先进表率作用。全行业从业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进取,开拓创新,为推动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先进集体名单

      2.先进个人名单

      3.通知.pdf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中价协:《工程造价管理》期刊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首批学术期刊认定

      据造价168了解到,2015年10月20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首批学术期刊认定及整改意见的函》(新出报刊司[2015]569号),《工程造价管理》期刊正式被认定为学术期刊A类,成为国家第一批认定的学术期刊。

      《工程造价管理》期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的工程造价专业刊物,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优秀科技期刊。长期以来,本刊肩负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的重任,期刊刊载文章以国内外工程造价行业学术研究、理论前沿、实践交流为主,为行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较全面的专业技术服务,也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士展示专业才华创造了较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广大同仁的赞许。

      2014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先后印发《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开展学术期刊认定及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开展学术期刊资质认定和清理工作。同年6月,本刊按照总局要求的学术期刊8项认定标准,从学术出版资质和专业背景,办刊条件、开展学术研究,发布学术创新成果,编委会成员专业素质调查、主编及责辑执业资格情况等方面逐一检查核实,认真准备申报资料,严格按照送审程序,按时完成了首批学术期刊认定的申报工作。

      这次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对学术期刊进行的认定尚属首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学术期刊认定和清理工作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从期刊主办单位资质、办刊宗旨和业务范围、编辑队伍条件、审稿组稿制度、学术文章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并对认定的学术期刊进行了网上公示后,正式认定本刊进入首批国家学术期刊A类。此次认定的结果分为A.B.C.D四类,其中 D类为非学术期刊。

      全国学术期刊名单正式公布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在其官方网站的期刊查询栏目中对学术期刊与非学术期刊予以区别,并要求各学术期刊网络收录机构、学术期刊评价机构建立健全学术期刊收录、审核制度,对不予认定的期刊予以剔除。今后,总局将对学术期刊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术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组织有关机构对学术期刊出版质量、学术影响力进行评估,对学术期刊进行分级管理,对精品学术期刊予以政策扶持、资金资助,对达不到学术期刊标准的予以强制退出,建立优胜劣汰长效发展机制,不断提升学术期刊整体质量。

  • 标准定额司:《城市轨道交通宽带工程技术规范》召开(送审稿)审查会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了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宽带工程技术规范》(送审稿)的制订工作。

      2015年11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上海组织召开了《城市轨道交通宽带工程技术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审查会,会议成立了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到会并讲话。标准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和编制单位的代表共32人参加了会议。

      编制组汇报了编制情况。审查专家委员会对《规范》进行了逐章逐条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 《规范》符合标准编制的有关要求,送审资料齐全,技术内容完整,与现行相关标准相协调。

      2 编制组在调研、试验测试、专家论证、结合工程建设及参考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了本《规范》。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3 《规范》编制填补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工程技术标准的空白,符合“宽带中国”的战略要求,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4 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如下:

      1)名称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无线局域网宽带工程技术规范》。

      2)“总则”中1.0.3删除,1.0.4移至“基本规定”章节中;“基本规定”中3.0.2第3款和3.0.4、3.0.6删除。

      3)“工程规划”章节不单独设置,相关内容纳入“基本规定”和“工程设计”等章节中。

      4)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略)。

      审查专家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规范》的审查,建议编制组按审查会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按程序上报。

  • 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完善审计制度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如下框架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审计工作的职责任务和履职特点,着眼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强化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研究提出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严格执行重要审计情况报告制度,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健全审计干部培养和管理机制,合理配置审计力量。

      ——坚持依法有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破解改革难题,依法有序推进。重大改革措施需要取得法律授权的,按法律程序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制约审计监督作用发挥的体制机制障碍、影响审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审计制度完善。

      ——坚持统筹推进。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整体谋划、分类设计、分步实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各项措施相互衔接、协调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审计全覆盖。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状况,明确审计重点,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能力和效率。

      (二)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围绕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和独立性,强化全国审计工作统筹。加强审计机关干部管理,任免省级审计机关正职,须事先征得审计署党组同意;任免省级审计机关副职,须事先征求审计署党组的意见。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和管理,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省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报审计署备案。上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统筹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审计机关的重大事项和审计结果必须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同时抄报同级党委和政府。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

      (三)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2015年选择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重庆、贵州、云南等7省市开展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试点地区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管干部、统一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本地区审计试点工作的领导。市地级审计机关正职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委托市地级党委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制度,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地区审计机关的机构编制,省级审计机关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地方审计人员由省级统一招录。改进经费和资产管理制度,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预算、资产由省级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市地、县有关部门管理。地方审计机关的各项经费标准由各地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实际确定,确保不低于现有水平。建立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制度,试点地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管理,统筹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涉及全局的重大项目审计。

      (四)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根据审计职业特点,建立分类科学、权责一致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机制,确保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和审计职业特点,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分类招录,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健全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审计职业保障机制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五)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审计职业道德建设,培育和弘扬审计精神,恪守审计职业操守,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审计队伍,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六)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机关不得超越职责权限、超越自身能力、违反法定程序开展审计,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健全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纪依法查处。审计机关要进一步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听取有关主管部门和审计对象的意见,客观公正地作出审计结论,维护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七)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或其他事项,审计机关要依法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实查处,并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不得推诿、塞责。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则,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检查,推动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追责问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督促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与审查监督政府、部门预算决算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要公告整改结果。

      (八)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审计机关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探索建立对审计机关的外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外部审计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完善聘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制度。审计机关要坚持阳光法则,加大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实施。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完善审计制度的重大意义,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合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贯彻落实。

      (二)有序部署推进。审计署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框架意见和《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关于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推进国家审计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有关工作的领导,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的落实意见和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根据完善审计制度的需要,在充分总结试点及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推动修订完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根据我国国情,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制度设计,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根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行审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通过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对重点部门、单位要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1个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加大审计频次,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通过审计全覆盖发现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反映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总结经济运行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

      二、对公共资金实行审计全覆盖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政府部门管理或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公共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公共资金沉淀等情况,公共资金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等情况,公共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以及职责履行情况,以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公共资金的重要性、规模和管理分配权限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坚持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将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草案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等相结合,对涉及的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加大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

      三、对国有资产实行审计全覆盖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等管理、使用和运营的境内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运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国有资产重大投资决策及投资绩效情况,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履行情况,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绩效。根据国有资产的规模、管理状况以及管理主体的战略地位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的内容。

      四、对国有资源实行审计全覆盖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土地、矿藏、水域、森林、草原、海域等国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国有无形资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资源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国有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国有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以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有资源的稀缺性、战略性和分布情况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加大对资源富集和毁损严重地区的审计力度,对重点国有资源进行专项审计,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五、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审计机关要依法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情况及效果,重大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情况等,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等相结合,实现项目统筹安排、协同实施。

      六、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

      适应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加大审计资源统筹整合力度,避免重复审计,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在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既要突出年度审计重点,又要保证在一定周期内实现全覆盖。整合各层级审计资源,开展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全面审计,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体系,明确各项审计应遵循的具体标准和程序,提高审计的规范性。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揭示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达到以点促面的效果。建立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级审计机关、不同审计项目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审计成果和信息及时共享,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除涉密项目外,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可以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七、创新审计技术方法

      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扩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不得制定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和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已经制定的应予修订或废止。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数据定期报送制度,加大数据集中力度,对获取的数据资料严格保密。适应大数据审计需要,构建国家审计数据系统和数字化审计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实施联网审计。

  • 中建科:关于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修订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修订)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寄送至各有关单位和专家,请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1月1日前寄回或发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于 文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楼C座1102;100013

      邮 箱:yuwencabr@163.com

      传 真:010-84279246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下载:《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征求意见稿)

  • 造价168:文库专题“水运工程标准与造价管理文件”上线

    为满足水运工程计价工作需要,造价168文库编辑了水运工程标准与造价管理文件专题,包括国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定额清单等,方便用户快速查询阅读或下载。你想要的有关水运工程文件,这儿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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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社局:201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为5月21、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未列入该年度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的考试日期,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公平考试、安全考试。

      附件: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20日

  • 人社局: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15、16日

      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经公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15、16日,各位学员请做好考试准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未列入该年度考试工作计划的其他专业的考试日期,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公平考试、安全考试。

      附件: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20日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5年第十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5]1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现将合格的中咨审(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3家以及整改的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5年第十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11月5日

  • 住建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明年起网上申报审批 铁路、交通、水利等资质暂不实行

      造价168获悉,明年起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将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从而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下发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和重新核定事项,企业均须通过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的勘察、设计资质延续工作,仍按原规定执行;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

      在明确网上申报资质的企业所须提供的纸质材料的同时,通知提出,2016年2月1日起,除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外,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使用自行开发的资质申报和审批管理系统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对接的,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的数据交换文件标准进行。

      通知强调,各省级初审部门、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要加强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查验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行抽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 2015年11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国标
    1
    GB/T51097-2015
    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
    2015-3-8
    2015-11-1
    2
    GB51004-2015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2015-3-8
    2015-11-1
    3
    GB/T 51064-2015
    吹填土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2015-3-8
    2015-11-1
    4
    GB/T 51091-2015
    试听室工程技术规范
    2015-3-8
    2015-11-1
    5
    GB/T 51085-2015
    防风固沙林工程设计规范
    2015-3-8
    2015-11-1
    6
    GB50314-201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2015-3-8
    2015-11-1
    7
    GB51093-2015
    钢铁企业喷雾焙烧法盐酸废液再生工程技术规范
    2015-3-8
    2015-11-1
    8
    GB/T51094-2015
    工业企业湿式气柜技术规范
    2015-3-8
    2015-11-1
    9
    GB/T50448-2015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2015-3-8
    2015-11-1
    10
    GB/T51098-2015
    城镇燃气规划规范
    2015-3-8
    2015-11-1
    11
    GB51092-2015
    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2015-3-8
    2015-11-1
    12
    GB51096-2015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2015-3-8
    2015-11-1
    13
    GB/T51095-201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2015-3-8
    2015-11-1
    14
    GB50197-2015
    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
    2015-3-8
    2015-11-1
    行标
    1
    JGJ/T29-2015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2015-3-13
    2015-11-1
    2
    CJJ221-2015
    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2015-3-13
    2015-11-1
    3
    JGJ/T365-2015
    太阳能光伏玻璃幕墙电气设计规范
    2015-3-13
    2015-11-1
    4
    JGJ/T121-2015
    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
    2015-3-13
    2015-11-1

  • 住建部: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建办市[2015]5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对我部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起,凡涉及我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延续和重新核定事项,企业均须通过我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网址:jsb.justonetech.com)申报。2016年2月1日起,除本通知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外,我部不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

      我部委托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的勘察、设计资质延续工作,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的规定执行。

      二、网上申报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一)各省级初审部门或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同意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

      (二)加盖省级初审部门或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公章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及《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三)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企业资质申请表1式2份。

      除上述书面材料外,资质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报送。

      使用自行开发的资质申报和审批管理系统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要与我部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对接的,应按照我部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的数据交换文件标准进行。

      四、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见附件)

      五、各省级初审部门、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要加强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我部将进行抽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省级初审部门、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高度重视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尽快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培训,保证有关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4626

      技术咨询电话:13661412711,13564362912

      附件: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27日

  • 住建部:从2015年11月1日起停止收取造价工程师等注册和印章收费

  • 住建部:11月25日前提交2016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项目申报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建标实函〔2015〕141 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标准宣贯培训工作,我司拟组织制定2016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培训计划。请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培训管理办法》(建标〔2014〕62号)的有关要求,围绕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和中心工作,研究提出拟开展的标准宣贯培训项目,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我司实施指导监督处(同时报电子版)。各部门、各行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研究制定本行业、本地区工程建设标准的年度培训计划。

      联 系 人:张文会

      电话/传真:010-58933022

      电子邮箱:bzjdc@mail.cin.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10月 21日

      附件下载:

      ·2016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项目申报表

  • 住建部:2015年前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建安办函[2015]31号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12起、死亡397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95起、死亡人数减少84人(见图1、图2),同比分别下降23.34%和17.46%。

      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有31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11个地区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见附表1)。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16起、死亡65人,与去年同期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2人(见图3、图4),同比上升22.64%;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有13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其中广东、广西、陕西各发生两起较大事故(见附表2)。

      三、事故类型情况

      2015年前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162起,占总数的51.92%;物体打击事故49起,占总数的15.71%;坍塌事故42起,占总数的13.46%;起重伤害事故26起,占总数的8.33%;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33起,占总数的10.58%(见图5)。

      2015年前三季度,共发生16起较大事故,其中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5起,死亡29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1.25%和44.62%;土方坍塌事故4起,死亡12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25.00%和18.46%;起重机械坍塌事故3起,死亡11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18.75%和16.92%;钢结构坍塌事故1起,死亡4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6.25%和6.15%;外脚手架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6.25%和4.62%;气体中毒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6.25%和4.62%;吊篮坠落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6.25%和4.62%(见图6)。

      四、形势综述

      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并延续上半年良好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但部分地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其中西藏、河北、陕西等地前三季度事故死亡人数已超过2014年该地区全年事故死亡人数总和,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较大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出现反弹,其中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占总数的44.62%,依旧是房屋市政领域造成群死群伤的主要事故类型,各地需进一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重点监控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下一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15〕41号)要求,切实抓好年底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紧密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部署,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因抢工期、赶进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二是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反面典型要公开曝光、强化威慑。三是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总结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附表1:2015年前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附表2:2015年前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1日

  • 住建部:2015年10月28-30日举办《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等新标准、新技术师资培训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变更《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等新标准、新技术师资培训班地点的通知

    建标实函[2015]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等新标准、新技术师资培训班将于2015年10月28-30日举办。地点原定为北京华北宾馆,但近期接宾馆通知,因宾馆原因不能接待,现将地点变更为北京南粤苑宾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86号,玉泉营桥西200米路南,电话:010-58053333),请各位代表到南粤苑宾馆报道。其他事项不变。

      联系人及电话:

      1、建研建材有限公司

      张大朋 电话:010-64517438  手机:15801341828

      邮箱:cabrconcrete@163.com

      2、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张文会 电话/传真:010-58933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10月22日

  •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印发以来,各有关方面积极贯彻新型城镇化和水安全战略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二、加强规划引领

      (三)科学编制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划定城市蓝线时,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区域排放总量,不得违规超排。

      (四)严格实施规划。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要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提交备案机关。

      (五)完善标准规范。抓紧修订完善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突出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性内容和技术性要求。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编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图集和技术导则,指导海绵城市建设。

      三、统筹有序建设

      (六)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从2015年起,全国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各地要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编制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避免大拆大建。

      (七)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大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达标建设,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涝等要求,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八)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实施生态修复,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

      四、完善支持政策

      (九)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区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强化合同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并按效付费。鼓励有实力的科研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制造企业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等方式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发挥整体效益。

      (十)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积极引导海绵城市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的统筹,城市人民政府要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并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

      (十一)完善融资支持。各有关方面要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开展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将海绵城市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等募集资金,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五、抓好组织落实

      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海绵城市建设提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建设,抓紧启动实施,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继续抓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及时总结宣传、有效推开;发展改革委要加大专项建设基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财政部要积极推进PPP模式,并对海绵城市建设给予必要资金支持;水利部要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中水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10月11日

  • 广东省:第六届广州遮阳门窗展览会2016年7月8日开幕 易地ISC广州国际采购中心

      造价168讯 第六届广州遮阳门窗展2016年7月8-10号移师 ISC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展会规模达到60000平方米,同比上届整体面积扩增25%,实力空前。 广州国际采购中心与广交会B区展馆相连的绝佳地理优势、超过10000平方米的户外大型广告方位、5000个地面停车场及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已驻的18个国家和地区驻广州领事馆联络处的庞大国际资源——广州国际采购中心汇集了美国,欧盟,加拿大,俄罗斯,中非,韩国,香港,台湾等一批境外商协会,各商协会均与国采缔结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定点长驻国采办公,共享10万采购商资源,使国采中心成为外贸展示窗口。首次启用ISC广州国际采购中心展馆,与展商共享10万国外采购买家资源。

      建筑设计与门窗遮阳工程论坛、电动门窗安全技术市场发展论坛等高峰活动将与展会同期召开,广东建筑科学研究院杨仕超副院长、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实验室肖毅强等建筑节能专家深入探讨中西方最新生态绿色建筑设计发展趋势。

      据悉,本届展览会将重点组织以下采购买家到场参观:

      1、通过平台现有资源在全球的网络系统组织东亚及东南亚的专业买家、贸易团体、考察团、知名专家及各大国际知名企业的负责人;

      2、国内各大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区管理部门、高尔夫俱乐部、度假休闲物业公司、政府采购部门、规划设计院、建筑/景观设计公司(事务所)、建筑工程公司、装潢工程公司等;

      3、全国各省市建委、建设厅及其规划局、市政园林、旅游风景区管理部门等;

      4、国内各大装饰市场、门窗市场、建材市场、建材超市等的负责人和招商部门的负责人。

      展品范围:

      室内遮阳产品——卷帘、柔纱帘、罗马帘、斑马帘、蜂巢帘、遮光布、百褶帘、百叶窗等产品及合帘电机、管状电机、控制器等智能系统等产品,

      窗饰配件产品——卷帘配件、拉珠、制头、轨道、上下梁、罗马杆等产品,

      窗饰配套设备——切布机、窗帘盒设备、百褶帘设备、拉珠走珠机、百叶穿孔机等设备,

      户外遮阳——遮阳伞、遮阳板、户外百叶、遮阳蓬、户外遮阳面料、天棚帘、户外家具等,

      门窗纱窗——防盗防纱窗、隐形纱窗、金钢网、室内平开门、铝合金门窗、原木门、生态门、钢木门、防火门、防蚊纱窗、实木门、实木复合门、钢门窗、仿古铜门、艺术玻璃门、模压门、塑钢门窗、百叶窗、模压木门、隔断门、木塑门、折叠门、百叶门、镶嵌玻璃木门及门窗设备等产品,

      电动门、门机门控及相关配件产品——车库门、工业门、伸缩门、平移门、旋转门、自动门、庭院门、卷闸门、水晶门、卷帘门机、平移门机、车库门机、工业门机、伸缩门、电动护栏、道闸、传感器,控制系统等产品,

      窗帘电机及相关配件产品----电动开合帘电机、管状电机、控制系统、驱动产品、遥控器、同步带等产品,

      外遮阳产品——电动卷帘门窗、外遮阳板,外遮阳棚及相关配件等产品,

      各种材质护栏——新型栅栏、木制护栏、PVC 护栏、电子栅栏、塑钢护栏、铁艺护栏、不锈钢护拦、铝合金护栏、塑料护栏、乙烯基护栏、竹栅栏、混凝土护栏、护栏管等,

      各类用途护栏——阳台围栏、楼梯栏杆、园林护栏、花坛护栏、警示护拦、高速护拦、隔离拦、 公路护拦、 凉亭和花架、体育场地围护设备、管道和隧道围护设备,门卫控制系统等;

      各种金属网——护栏网、铁丝网、不锈钢网、丝网、网片、电焊网、安全网、金属板网;

      护栏原材料及配件——铁艺材料、铜材、铝材、钢材、木材、塑料、不锈钢等;

      护栏加工机械——各类喷漆、护栏保护和涂层原料、护栏填充原料、护栏生产和安装机器、 木材加工机器、护栏装饰、油漆、涂料、密封剂、护栏贴面、打桩钻孔设备和工具等。

      为保证本届展览会能够被最大程度的宣传和推广,举办方将在各个阶段进行展览会的广告投放,保证展览会被最大程度的推广。宣传媒体包括广州本地及华南地区的杂志、报纸、电视及电台、官方微信、微博、博客、国外推广平台facebook脸谱、twitter推特、Linkedin领英等,造价168网也是合作媒体之一。

      参展联络:

      广州斯洛伽特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女士

      电话:+86-20-38965077

      邮箱:sales@gzshading.cn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金怡商业大厦716

      官网: www.gzshading.cn

  •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58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国务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国务院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89项)

      国务院

      2015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国务院: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

    国函〔2015〕15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原则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并积极复制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更好地培育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新优势,加快建设开放引领、创新驱动、制度先进、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国际先进现代化高科技产业新城区,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排头兵,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经验。

      三、要发挥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联合协调理事会及中方理事会机制优势,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政策诉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加强协调指导,在体制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确保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取得积极成效。

      五、商务部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

      国务院

      201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

      为全面有效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中国与新加坡国际合作优势,主动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并积极复制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加快建设开放引领、创新驱动、制度先进、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国际先进现代化高科技产业新城区。

      (二)发展目标。

      1.打造中国开发区升级版。苏州工业园区是我国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代表,应站在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前沿,积极探索开放与创新融合、创新与产业融合、产业与城市融合的发展道路,更好地引领全国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2.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是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龙头,应坚持“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理念,构建面向未来的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国际化、开放型创新体系,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要素、服务要素和人才要素,更好地参与国际创新竞争,更好地引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3.提升国际化开放合作水平。苏州工业园区是国际合作的典范,应按照“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要求,依托中新合作优势,拓展市际合作、省际合作、国际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辐射推广园区经验,更好地践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二、主要任务

      (三)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示范平台。构建开发区产城融合背景下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的主动。

      1.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搭建中新金融创新合作平台,借鉴新加坡金融行业发展先进经验,建立创新合作的金融机构市场化准入制度,在继续推进中新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深化中新在金融机构双向设立、业务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合作、信息共享等全方位的合作。

      2.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和管理体制。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突破以绿地投资为主的单一利用外资方式,探索以参股、并购等方式整合产业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突破依靠低成本的单一引资模式,引导外资由成本取向转为市场、创新和高科技取向,努力向产业链的两端延伸。鼓励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构建战略联盟,搭建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平台,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加强内外资企业配套协作,发挥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在价值链上的协同效应,扩大技术溢出效应,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分工和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全面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劳工权益保护制度,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

      3.构建开放合作新机制。在中新两国友好合作的框架下,积极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扩大合作成果,重点推进双方在金融、科技、软件、现代服务业、智慧城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互动交流,共同推动两国在园区项目上的合作走向更高水平。准确把握和利用国家战略机遇,稳步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开展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和产业转移园区等合作共建。落实“一带一路”战略,依托中新合作优势,探索建立面向新加坡、辐射东盟的投资贸易平台,提升向东开放水平;抢抓援助建设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机遇,加快建设面向哈萨克斯坦、辐射中亚的投资贸易平台,拓展向西开放通道。积极推进苏滁现代产业园、苏宿工业园等合作共建项目,创新互利合作机制,把园区建设成为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平台和示范窗口。

      (四)建设产业优化升级示范平台。探索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开发区产业高端化发展机制,加快转方式、调结构。

      1.探索外资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机制。主动对接“中国制造2025”,进一步完善制造业产业链,抢抓全球产业布局调整机遇,积极引进高端产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研发、销售、总部等职能,推动制造业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鼓励区内优势跨国企业主动实施兼并重组,将集团海外高端产能转移到园区。鼓励现有企业主动加快转型升级,进行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技术水平,创新商业模式,发展新的业态。鼓励企业从制造环节向服务延伸,使加工制造向投资、品牌和生产性服务升级。加强对产业链前端设计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发挥其对产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2.构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机制。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引进先进工艺和设备,提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探索外资企业和本土企业融合发展机制,鼓励有自主研发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的内资加工贸易企业进入跨国公司的产业链,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和发展水平。完善落实促进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措施,引导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开展内销,扩大国内分销业务,强化本地化配套。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企业实施节能规划、使用节能技术,减少对资源要素的依赖。

      3.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以推进企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政府信息化为着力点,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为抓手,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优化信息化环境,提升信息化水平。把握“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推进电子商务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扩大工业智能化应用,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积极开展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彻和推广工作。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改善经营、销售网络,优化生产经营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发展新产业和新产品,促进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融合和产业衍生。

      4.探索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发展机制。加大政策、资源等倾斜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鼓励科研院所、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实施主导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培育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云计算三大新兴产业,探索专利导航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将新兴产业培育成为区域主导产业。深入实施自主品牌企业培育计划,推动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科技经费购买专业服务机制,不断增强自主品牌企业的发展活力。

      (五)建设国际化创新驱动示范平台。探索开发区外向型经济与自主创新有效结合机制,实现高水平开放与高层次创新协调发展。

      1.大力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以中新合作为基础,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拓展与先进发达国家及地区的创新合作,集聚国内外高端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资源要素,培育纳米技术应用等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特色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集群。完善国家、地方协同机制,探索联合共建国家纳米技术创新发展平台。加强政产学研资介合作,构建覆盖完整创新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跨地域产业创新联盟,建设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形成创新的吸附效应、聚合效应、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积极开展与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合作及学术交流,共建研究院、实验室。主动承接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溢出效应,构建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利益收入对接机制,完善创新成果产业化机制,努力建成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领区。

      2.完善国际化创新生态环境。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技术秘密管理制度,建立科技人员竞业禁止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国际专利布局,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高国际创新竞争实力。完善公开透明的科技项目申请、科技经费分配、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创新驱动评价体系。积极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创业服务业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创业服务、支撑创新发展。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构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保障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对其职务发明享有合法权益。创新科技金融模式和产品,活跃科技金融市场,加大金融对科技的投入,实现科技与金融两大要素的良性互动,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推进专利保险试点,综合运用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投资金、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财政资金后补贴等多种形式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3.完善优秀人才集聚机制。积极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营造尊重创新、保护创新、鼓励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制度环境。建立以市场、知识、业绩、素质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市场化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探索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职务发明、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使创新人才更多地分享成果收益。注重人才发展环境建设,集聚国际化创新人才,争创苏南国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借鉴国际高等教育市镇建设的成功经验,按照现代化、国际化标准推进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建设,探索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创新中外合作办学的新机制,打造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

      (六)建设行政体制改革示范平台。构建适应经济转型升级的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1.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探索构建大规划建设、大经济发展、大文化管理、大行政执法、大市场监管等大部门制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开发区灵活高效特点和行政区功能健全优势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机关把更多力量投入到政策制定、行政监管等层面,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以项目为导向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公共服务提供新机制。

      2.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精简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及前置条件,缩短办理时限,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资格认定及查验,加快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科学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完善窗口运行制度,探索实现由一站式服务向“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的综合审批服务运行模式转变,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构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推动跨部门审批流程公开透明,探索试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公开,不断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3.加强政府有效监管。完善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和制约监督体系,建立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指标为主的行政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行政监管体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在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知识产权、工商、税务等领域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实现高效监管,构建政府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引导社会征信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征信服务,构建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七)建设城市综合治理示范平台。健全完善开发区城市化转型的有效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1.创新现代化新城区发展模式。坚持产城融合、区域一体发展思路,按照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法治化、社会化要求,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深入借鉴新加坡先进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和管理法规,建立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四规融合”的新型现代化城区规划管理新体制。坚持紧凑集约发展方向,以统一规划、市场配置、收益共享为原则,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及土地持有成本,促进土地产权制度发展及土地产权流动,推进土地利用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土地综合利用方式,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探索地下空间商业化利用制度。加强土地需求科学调控,推进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实施增量土地差别化出让制度改革,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探索用地机制创新和土地集约利用新方式,提升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水平。

      2.创新智慧城市发展模式。制订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拓展智慧城市的内涵、外延及应用前景,形成更为高效、宜居、亲民的园区特色。创新城市发展动力,以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园区走新型城镇化道路。重点推进网络互联互通和资源共建共享,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推动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引导资源流动与积聚,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谐与合作,激发社会创造精神,探索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广泛参与的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3.创新生态文明促进机制。加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探索实施企业淘汰退出机制,建立完善排污总量和环境容量核算体系,推进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完善污染综合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管的环境治理模式,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

      4.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坚持以法治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借鉴新加坡法治建设在社会治理中的有益经验,深入推进法治园区建设的创新实践,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先导区。推进中新社会治理合作试点,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构建法制健全、规范有序、分类指导、监督有力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健全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制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软实力。坚持以信息化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各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同步。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

  • 中价协: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ICEC)2016年世界大会将于2016年10月8日-12日召开

     关于征集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2016年世界大会论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ICEC)2016年世界大会将于2016年10月8日-12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作为ICEC的正式成员,将配合其开展本届国际会议论文的征集活动。旨在通过加强中国与国际间工程造价理论的研究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做好论文的推荐工作,也希望国内广大的工程造价人员踊跃投稿,更多地参与到国际工程造价管理的交流与学习当中。

      投稿联系人:规划发展部 杨海欧 010-68331105,yho@ceca.org.cn

      附件1: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主席彼得·史密斯来函

      附件2: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ICEC)2016年世界大会会议通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9月25日

    附件1:

    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主席彼得·史密斯来函

      尊敬的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会员单位、会员、与会代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士,非常高兴地通知您,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第十届世界大会正在进行第一次论文征稿。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第十届世界大会,定于2016年10月9日至12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温莎巴拉酒店举行。

      2016年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理事会会议,定于2016年10月8日(周六)至10月9日(周日),在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第十届世界大会之前举行。请您找到第一次声明的附件,有关大会的更多信息请在以下网站查询:http://www.icec2016.com.论文摘要提交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5日。

      巴西工程造价协会(IBEC)为大会主办方,并为大会的圆满举办做了充足的准备。本次大会必将是一次广泛参与且具有高度专业性的大会。如需获取更多关于巴西工程造价协会(IBEC)的信息,请查询以下网站: http://www.ibec.org.br/.如果可以在协会的网页上张贴本次大会信息或采用其他各种方式告知您的会员有关本次大会的信息,帮助我们宣传本次大会,我们将感激不尽。请您转发此邮件至任何您认为对本次大会感兴趣的协会、公司或同行。当然,我们希望您能来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之一——巴西里约热内卢参加此次会议!

      祝好

      Peter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5年第三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21号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王坤等3163人符合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第三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28日

  • 住建部:关于2015年8月份全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建质质函[2015]8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请按月报送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建办质函〔2014〕844号)要求,截至2015年9月20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向我部报送了2015年8月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月报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两书一牌”制度落实情况

      各地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有关要求,持续加大力度,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制度,取得良好成效。

      2015年8月,全国新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共16091项,其中已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工程有15937项,覆盖率为99.04%,与7月份持平,山东、江苏、浙江等16个省(区、市)覆盖率达100%。全国共有6917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补签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2015年8月,全国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9131项,其中有8785项工程设立永久性标牌,覆盖率为96.21%,较7月份提高1.1个百分点,安徽、江苏、湖北等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覆盖率达100%;有7930项工程建立质量信用档案,覆盖率为86.85%,较7月份提高2.4个百分点,安徽、江苏、河北等9个省(区、市)覆盖率达100%。

      二、监督执法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持续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市县一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保持工程质量治理高压态势,确保工程质量。

      据统计,2015年8月,各地共检查工程58759项,其中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工程2509项,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工程56250项。


      各地共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单28122份、行政处罚书1187份,处罚相关单位909个,处罚相关人员469名,实施信用惩戒1000起,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283起。从行政处罚数量看,广西、山东、湖南3个省(区)处罚力度较大;从曝光典型案例数量看,江西、新疆、云南 3个省(市)曝光力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各地上报情况看,仍有部分地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效果较差,新建工程“两书一牌”制度覆盖率不高,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不够,重检查、轻处罚现象仍然突出。此外,仍有部分地区上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月报表》不及时。

      请各地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度落实情况报我司。

      附件:2015年8月全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5年9月25日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5年第十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5]13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中路华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68家,山西天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整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5年第十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9月25日

  • 住建部:关于请报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关情况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筹备建筑业工作会议,进一步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现状,我司决定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填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调查表(见附件1、2,可在www.mohurd.gov.cn网站下载)。

      二、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准备相关文字材料。包括:1、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总体状况及工作情况;2、目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主要困难;3、进一步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建议。

      三、请于9月30日前将调查表、文字材料及电子版报我司。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质量处 曹淯博 010-58933293 zhiliangsi@163.com

      安全处 楼孝荣 010-58933920 anquanchu010@163.com

      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情况调查表

            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情况调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5年9月24日

  • 广东省:2015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省直、广州、茂名、深圳可查

        造价168讯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近日发布《关于公布2015年广州等四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粤价协[2015]022号),总共4435人通过考试,省直、广州、茂名、深圳等四地考证可以合格名单(见附件)。

    2015年广州等四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数统计


    建筑与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合计

    省直

    2058

    433

    81

    2572

    广州市

    895

    186

    67

    1148

    茂名市

    79

    7

    ——

    86

    深圳市

    364

    224

    41

    629

        据悉考试合格考生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各考生留意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网站公布的信息。

       

    附件:

        1、2015年省直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2015年广州市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2015年茂名市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2015年深圳市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名单



  • 湖南省:关于公布2015年度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考试合格线的通知

    湘土建职改办[2015]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职改办:

      2015年度全省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于8月29日结束。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公布2015年度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合格线(详见附件)。

    2015年9月18日

    附件:

    2015年度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考试合格线

    专业

    合格线

    建筑工程

    40

    工程造价

    50

    城市规划

    60

    给水排水

    40

    风景园林

    50

    建筑环境与设备

    50

    建筑学

    50

  • 2015年9月《火力发电机组检修定额与费用计算规定》正式出版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编制的《火力发电机组检修定额》及《火力发电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费用计算规定》,于2015年9月由中国电力出版社正式出版。

        该套定额适用于燃煤发电机组A、B、C级检修工程。该套定额共4册,分为300MW级、600MW级和1000MW级燃煤机组检修工程三册;配套预算编制与费用计算规定一册。各册定额书名、书号、定价如下:

       

    书 号

    定价

    火力发电机组检修定额 第一册 300MW级燃煤机组检修工程

    978-7-5123-8150-6

    150

    火力发电机组检修定额 第二册 600MW级燃煤机组检修工程

    978-7-5123-8156-8

    150

    火力发电机组检修定额 第三册 1000MW级燃煤机组检修工程

    978-7-5123-8153-7

    150

    火力发电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费用计算规定

    978-7-5123-8155-1

    20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5年第九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5]12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立信中德勤(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96家,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整改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5年第九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9月8日

  • 交通运输部:关于转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经验材料的函

    关于转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经验材料的函

    交公便字〔2015〕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委、局):

      电子招标投标是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发展的方向,对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工作透明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 2013年第20号令),各地开展了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近年来,部分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电子招标投标方面积极探索,取得较好效果。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针对围标串标、违规干预招标等问题,在制度建设、平台管理、信息应用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现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的经验材料和有关文件(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当地公路建设市场实际,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积极研究探索,注重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秩序,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本文及附件电子版可在部网站“政务公告”和“全国共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载。

      附件:1.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情况的介绍

      2.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登记工作的公告

      3.关于修改《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关于调整评标专家抽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关于发布江西省公路工程电子招标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4版)的通知

      6.交通工程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招标单位操作手册(电子版)

      7.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高速公路投标单位操作手册(电子版)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15年9月9日

  • 中建联:提出淘汰落后产能六大措施

      在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向纵深转折的关键时期,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完善和提高落后产能界定标准,适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有利于遏制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遏制经济效益下滑。

      为此,建议继续推进原有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实施;同时,坚持用能耗、排放、质量等标准作为新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标准:

      一是根据新的落后产能界定标准,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建议2015年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进行修订,在目录中除保留原有内容外,新增加“淘汰达不到国家能耗标准、环保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的水泥(含粉磨站)、平板玻璃生产线,淘汰达不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和质量标准的特种水泥生产线”。

      各省市主管部门参照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制定更高标准的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提出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和实施措施,并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二是加强能耗测定和能效评价,严格执行能耗标准。

      水泥、平板玻璃企业要严格按照《水泥规范条件(2015年本)》、《平板玻璃规范条件(2014年本)》要求,企业自行定期报送单位产品能耗数据。政府主管部门可通过具有水泥企业能源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协助核查,进行准确的产品能耗测定和能效评价,每年测定、评价两次。对能耗不达标生产线,责令其在6个月内进行技术改造。对于超过期限能耗仍然不达标的生产线,地方政府将其关闭。

      三是实施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控,严格执行环保排放标准。

      水泥、平板玻璃生产线要全部安装在线污染物排放监测装置,并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网,实施远程实时监督。对发现在线排放监测不合格(按当日平均值)或政府部门抽查排放不合格的生产线(每年至少抽查三次),严格按规定进行环保处罚,并下达环保改造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实施惩罚性排污费。对超过期限环保排放仍不合格的水泥生产线,地方政府要停止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责令其关闭。

      四是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由政府部门委托有水泥、平板玻璃产品检验资质的机构,加强对水泥产品质量的检查频次,重点检查规模小、环保和能耗不易达标的生产线(每年至少抽查三次)。对检查出质量不合格且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线,政府部门要责令其关闭。

      五是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和评价。

      选择有国家级资质的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开展能耗、污染物排放和产品质量检测与评价,为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数据和依据。政府主管部门根据第三方数据,明确与推进淘汰落后生产线的时限并跟踪实施。另外,要设立专项资金支撑第三方机构的运行,同时对第三方机构要建立规则清晰的制度,保证第三方的公平性。

      六是建立有效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机制。

      为确保淘汰落后产能的顺利进行,建议对属于淘汰的水泥、平板玻璃生产线,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将其列入淘汰名单,明确淘汰的时间、责任人,并联合当地有关金融、电力部门,在6个月内采取对企业停止贷款、停止能源供应等有效措施,确保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顺利完成。

      此外,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还就推广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提出了制定出台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补贴指导价格、调整补充增加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同样享受其它处置垃圾方式的减免税率政策、对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给予资金列项的支持与优惠、将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和推广纳入国家和各地“十三五”相关规划等四方面政策建议。在推进水泥、玻璃和建筑卫生陶瓷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大金融、财政、税收政策对兼并重组的支持力度的政策建议。

  • 绿色建材十大行动启动 3年实现能耗下降8%

      日前,为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工信部与住建部联合印发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提出到2018年,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与2015年相比,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

      据了解,绿色建材指的是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本次《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中强调,到2018年,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提高到20%,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需要,与2015年相比,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70%,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80%。

      本次行动方案还提出了:建材工业绿色制造行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行动、水泥与制品性能提升行动、钢结构和木结构建筑推广行动、平板玻璃和节能门窗推广行动、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革新行动、陶瓷和化学建材消费升级行动、绿色建材下乡行动、试点示范引领行动、强化组织实施行动等10项行动举措。其中,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行动这一举措中还强调,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指导建筑业和消费者选材,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同时,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

      此外,在陶瓷和化学建材消费升级行动这一举措中强调,将推广使用大型化、薄型化的陶瓷砖,节水、轻量的座便器(小便器)。开发新型水龙头、马桶盖等智能卫浴用品,促进卫生陶瓷人性化、智能化生产,更好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

  • 广东省:2015年佛山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培训班课程表

     培训时间:2015年9月9日-10月     
      上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授课教师: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李伟昆 

    序号    授课内容 备注
    1 9月9日(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

    学员应带资料:
    1、《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015》
    2、《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3、《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6、《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      
    7、《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练习题(建筑与装饰工程)》
    8、《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2015》
    2 9月16日(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
    3 9月23日(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建筑面积、土石方工程
    4 10月5日(一)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
    5 10月6日(二)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砌筑工程、门窗工程
    6 10月7日(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
    7 10月9日(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屋面(防水\隔热)工程、楼地面工程
    8 10月14日(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油漆工程、其他装饰工程
    9 10月18日(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脚手架工程、其他项目、规费、税金
    10 10月19日(一)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及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总复习
    11 10月21日(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及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总复习
     
      注:如上课时间有变动,以协会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82626151
  • 广东省: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9月7-22日网上报名

      造价168 从“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5〕40号)”获悉,广东省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广州举行,其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9:00-9月22日17:00考试时间11月7日—8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9:00-11月6日 17:00。

      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

      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附件: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人考〔2015〕40号

  • 河北省:石家庄市2014、2015年度继续教育的造价员开展继续教育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20日

    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关于对未参加2014、2015年度继续教育的造价员开展继续教育补办工作的通知

    石建价[2015]5号

    各县(市)、矿区、高新区、正定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冀建价监〔2015〕16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2014、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补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进行资格证书验证的必要条件。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验证不合格项,将影响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的继续使用和取消级别设置后的证章换发。

      二、参加人员

      未参加2014年、2015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及未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一级、二级造价员;未参加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及未取得2014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三级造价员。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20日(周六、日休息),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地点

      槐安东路163号C座806室(槐安路与东二环西北角)。

      五、提供资料

      1、《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申请表》(需经所在单位盖章,一式两份);

      2、提供造价员本人申请补办年份上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一份;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六、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学习的方式,课程内容包括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河北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七、其他事项

      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学习、考试,2015年12月31日后将关闭网上继续教育系统。

      2、报名咨询电话:0311-89668304 0311-89668313

      3、如有网络操作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5333218996)

      2015年9月2日

  • 发改委:加快推动建材产业转型升级

      8月27日下午,林念修副主任在委内同建材联合会乔龙德会长一行就加快建材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交换了意见。

      建材联合会介绍了近年来开展的工作,分析了建材产业当前经济运行情况和面临的形势。联合会提出,一段时间以来,建材产业发展速度放缓,效益下滑,国家有必要强化政策导向,加大政策支持。建议完善淘汰落后指标体系,更好发挥能耗、排放、质量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同时,在规划、财税、金融、价格、资金、产业政策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林念修感谢建材联合会长期以来对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他指出,建材产业发展近年来取得了巨大成绩,这与联合会卓有成效的工作是分不开的。当前,建材行业转方式调结构任重道远,推动产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生态化方向发展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尽管目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工业发展减速,但这也是结构调整的窗口期和创新发展的机遇期。各方面要在政策取向上要保持定力,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抓好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建材产业装备走出去,与此同时,加强标准引领,增强产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下一步,希望建材联合会继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深入调研,加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做好行业标准、规则制定和对外合作,及时向政府提出好的政策建议。林念修还对建材联合会的具体政策建议进行了回应,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委产业司、环资司,工信部原材料司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见。

  • 吉林省: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吉建设〔2015〕1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规范我省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质量行为,按照我厅工作计划,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检查范围

      2014~2015年度在我省承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业务的单位(含外埠),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桥梁工程(含道路中的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日期为准。

      三、检查内容

      (一)技术质量

      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及从业人员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质量、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消防(含外保温防火)、无障碍环境建设、光纤到户、太阳能热水应用、绿色建筑等标准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规章制度

      1.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及规划许可情况。

      2.满足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情况。

      3.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情况。

      4.执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设[2014]27号)情况。

      (三)检查专业

      本次检查专业包括房屋建筑勘察、建筑、结构及市政桥梁(含道路中的桥梁)。

      四、检查程序

      (一)厅勘察设计处组织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深入每个市(州)进行现场检查,受检地区分别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汇报内容包括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与质量监管工作情况、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采取的主要措施等。

      (二)检查组在现场随机抽取项目,并按照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受检项目单位应按照要求上报材料和受检项目基本情况。

      (三)检查组对每个受检项目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对存在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

      (四)每个地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体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检查情况,并重点讲解有代表性的常见质量问题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等。

      (五)检查结束后向全省通报检查情况。对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控制有效、质量优秀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通报表扬。对下发执法建议书和整改通知书项目情况进行督办。对违规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资质资格依法予以降级、注销或停止执业处分。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10日前,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以2015年度已审查通过或在审的项目为主。

      (二)检查在第四季度内完成。

      六、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质量检查工作,周密安排,确保检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应选派并上报1名联络员(见附件2),专门负责本地区受检项目、受检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上报以及质量检查联络工作。

      (二)项目清单中应含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结构型式、层数、工程类型、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属于“暖房子”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应在表中注明。

      (三)受检项目报送材料图纸须按勘察、建筑、结构专业分开装订,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专业和文件图纸目录。

      (四)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检查组组织现场报送受检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细表(见附件3)和受检项目材料(见附件4)。

      联 系 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邢蕴哲

      联系电话:0431-82752399/13944881177

      传 真:0431-82752399

      邮 箱:sjc-3114@163.com

      附件:

      1.审查项目清单(附件1房建清单.xls 附件1桥梁清单.xls)

      2.联络员回执表

      3.受检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细表

      4.受检项目材料目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26日

  • 限产解除在即 玻璃难获“升”机

      虽然本周央妈在国内股市、期市遭受重创之后立即祭出“双降”大招,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很难在短期内扭转玻璃期货的下跌颓势,仅能起到放缓跌速之效。由于当前国内房地产施工面积增速继续回落,玻璃需求依然面临较大考验。尽管“阅兵蓝”令北方玻璃企业限产力度加大,供应暂时趋紧,但在下周小长假之后,未来供应压力将随之上升,玻璃期价仍可能因供需矛盾加剧而陷入持续性下跌走势中。

      双降政策对商品拉动效应有限

      在消费等新增长引擎尚未完全启动的背景下,处在“三期叠加”状态下的中国经济对以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为代表的旧增长引擎依赖性仍存。为了给传统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创造中长期低利率环境,从而减轻企业生存压力,本周二央行再度释放“降准+降息”的举措,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不过,造价168认为,当前国内货币政策传导受阻明显,实体经济的终端需求长期低迷导致企业投融资意愿不强,因此“双降”政策对经济影响虽偏多,但很难激发企业贷款需求,自然无法扩大对大宗商品的采购预期,因此政策拉动效应有限。

      “阅兵蓝”结束后,供应压力料恢复

      为了庆祝和迎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日前国家有关部门对京津冀地区的玻璃等高污染行业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控制时间共12天,其中8月28日至9月4日为保障实施阶段。由于政策限制,不但玻璃企业产能和开工率受到压缩,就连上游燃煤企业的生产装置也转入停产或检修模式。同时,运输方面,河北地区部分城市限行,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车辆实施禁止通行或绕行,因此在供应端和成本端上令现货玻璃市场在短期内出现上涨潮。

      据了解,目前沙河玻璃小板价格抬涨0.8元/平方米左右,大板提升0.4元/平方米左右。不过,造价168认为,这种涨价趋势并不可持续。

      首先,就全国而言,目前浮法玻璃生产线的开工率依然维持在80%附近,整体上供应不成问题,如果北方玻璃价格涨幅过快就会刺激其他地区的低价货源涌入。其次,随着纪念活动结束以后,京津冀等地的玻璃企业将立刻恢复产能,运输受阻现象也将消除,成本和供应会大幅改善,之前企业的涨价优势也会迅速消散,加之近期经销商自身的货源库存较高,后期抛售压力势必骤增,从而加大玻璃期价的下跌动力。

      需求旺季能否启动有待观察

      尽管接下来的“金九银十”为玻璃行业的传统消费旺季,但在国内需求市场低迷已久的背景下,消费市场能否成功切换到旺季模式仍然存在疑虑。

      首先,从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来看,今年1—7月同比仅增长3.4%,增速比1—6月回落0.9个百分点。而从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度而言,1—7月同比增长4.3%,增速又比1—6月回落0.3个百分点。下游房地产数据能否在未来两个月内企稳走强,就眼下来看,尚未出现拐点迹象。其次,多数玻璃生产企业和贸易商表态,来自深加工的订单同比减少比较明显,无论是外贸订单还是国内建筑装饰订单。在内外部需求转弱的情况下,季节性旺季恐难以到来。

      总之,近期沙河地区玻璃涨价只是低迷市场对于行业回暖寄予期盼的一个缩影,毕竟目前国内实际产能并没有明显减少,而随着未来施加在供应端源头的限产“紧箍咒”被解除后,产能过剩的压力将重新体现,预计未来在需求仍然疲弱的背景下,玻璃期价仍可能处于下跌的主旋律之中。

  • 质检总局:上半年国抽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6%

      日前,质检总局发布了《2015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详细介绍了今年上半年国内制造业产品、进出口商品、进出口食品的质量状况,介绍了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打假、缺陷产品召回、质量基础工作的相关情况。《报告》显示,上半年我国产品质量状况总体平稳,各项质量工作平稳推进。

      上半年,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2449家企业生产的2476批次产品,检出237批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6%,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大、中型企业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同比下降,小型企业同比上升;上半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共检验检疫货物450.9万批,货值4792.13亿美元,批次不合格率4.41%,货值不合格率10.6%;上半年,全国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9534批,占进口食品报检总批次的1.73%,正常贸易出口食品合格率为99.98%;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74起,死亡73人,受伤82人,事故总数减少10起,同比下降11.90%,死亡人数减少6人,同比下降7.59%;受伤人数增加20人,同比上升32.26%。

      此外,上半年质检总局还重点组织开展了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家电产品、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汽车及零部件产品、油品等产品专项打假行动,全国质监系统共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1.6万起,涉案货值14.43亿元。全系统12365机构共受理业务22.4万件,其中有效业务15.92万件。各级质监部门共受理消费者产品质量申诉8696件。申诉产品按行业分类,依据申诉量排序,前5位为:交通运输设备、通信设备、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

      上半年开展了124次汽车召回活动,涉及缺陷汽车293.14万辆,召回数量较2014年同期增长155%(2014年同期召回缺陷汽车114.83万辆),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实施召回活动55次,涉及缺陷汽车187.62万辆,占上半年汽车召回总数量的64%;共实施儿童玩具召回76次,涉及数量8.54万件,其中质检总局责令召回13次,涉及产品1.12万件;实施电子电器召回3次,涉及产品42.44万件。

      在质量基础工作方面,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认证认可方面,上半年,共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74846张;各类管理体系有效证书数656271张,同比增长9.8%;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316453张,同比增长15.1%。

      标准化方面,上半年共批准发布国家标准729项。其中,安全标准36项,产品标准273项,方法标准252项,管理标准44项,环保标准17项,基础标准101项,卫生标准4项,其他标准2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方面,备案行业标准1635项,备案地方标准1657项。

      计量方面,上半年批准国家一级标准物质24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335种;共受理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 106项,共颁发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86份、临时型式批准证书2份;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为165家。

      地理标志产品方面,上半年新增受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31件,新增审查批准71件。新增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业标志企业312家。截至2015年6月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数量达到1892件。

      技术机构建设方面,加强国家级检测机构布局,批准筹建9家国家质检中心,涉及7个省(区、市)和6个专业类别,批准12家国家质检中心成立,涉及11个省(区、市)和7个专业类别,着重抓好机器人和珠宝玉石两个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规划。

      《报告》还指出了下一步拟采取的工作措施。包括贯彻实施《中国制造2025》,切实推进制造强国战略,成立中国制造2025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四大基础”统一管理、形成合力;抓紧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强制性标准清理整合、推荐性标准复审修订、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改革试点等重点任务,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互为补充、衔接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通过加强监督抽查、强化问题处置、创新监管方式等措施,抓好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继续集中攻坚打好“三大战役”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5年第八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5]12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5年第八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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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部:发布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部长航局、珠航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部规划院、科学研究院、水运院、公路院、天科院、大连海事大学、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职业资格中心,部海事局、救捞局:

      为保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和解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

      2015年8月6日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方案

      为保障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和解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2015年交通运输行业难点问题治理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部组织开展的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水运工程及交通支持系统工程招投标及设计变更行为专项市场检查,深入查找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面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总结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本次工作的重点治理内容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包括:

      (一)设计单位未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存在错、碰、漏、缺等问题,因设计原因导致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二)建设单位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缺失,不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或肢解较大、重大变更规避审批等。

      (三)通过设计变更虚列变更项目或虚报工程量、多结算工程款谋取私利等行为。

      (四)通过设计变更掩盖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五)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2015年8月底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运工程与交通支持系统工程招标投标及设计变更行为专项市场检查的通知》和本工作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2015年12月底前组织本辖区、本系统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与交通支持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建立排查结果台账,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整改。

      (三)重点检查与抽查。2016年1-4月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在项目建设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工作,摸清设计变更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和手段,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提出解决途径和措施,形成本省或本系统设计变更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报告并报部。2016年5-9月份,部根据各省和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的治理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省市、部属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抽查,主要检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部属单位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工作情况等。

      (四)总结提高。2016年10-12月份,部对全国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设计变更行为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部将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和个人进行表扬。

      (二)完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2015年底前部将修订完成《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细化设计变更划分标准,明确管理审批流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应制定和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并严格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治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加快推进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应用力度,建立健全公路、水运建设行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和从业企业、人员自律作用,规范、约束从业企业和个人行为。

      (四)加大设计变更违规行为处理力度。对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的限期完善手续;对管理制度不健全、履责不力的单位或部门,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对通过设计变更虚列变更项目或虚报工程量、多结算工程款谋取私利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作联系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李培源,电话:010-65292737,邮箱:jsscjgc@163.com;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邹永超,电话:010-65292654,邮箱:sys653@mot.gov.cn。

  • 央企严控建筑能耗 环保欲走“混改”路

      据住建部统计,中国的建筑能耗已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3%,建筑节能迫在眉睫。记者近日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了解到,目前,央企“国家队”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全国布局已初具规模。

      作为中国唯一一家主业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中央企业,中国节能在华东地区打造的绿色产业园的园区规划建筑面积为120万平方米,位居产业园区内的杭州绿色建筑科技馆每平方米能耗只有普通建筑的1/4,节能率达到76.4%。2兆瓦屋顶光伏发电站自2009年并网发电以来累计发电800多万度,折合节约标煤近30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4000余吨。

      在固废处理方面,中国节能总经理助理曾武介绍,该集团以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BOT)等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污泥发电等一批固废环保项目,总投资近百亿元,目前已在全国16个省份30余个城市投建固废综合处理项目近50个,日均固废处理总能力达4.5万吨,日均固废处理量占到全国固废处理总量的10%。

      在国内节能环保市场“大施拳脚”的同时,大型央企也将“触角”伸向海外,积极部署海外市场。曾武告诉中新社记者,该公司在工程建设领域已落实“走出去”战略,太阳能电站的部署由早期的欧盟国家逐渐转向至新兴国家,目前已在巴基斯坦、智利、马里等多个大洲的国家建立不同兆瓦的太阳能电站。

      除建筑能耗占比较大之外,中国环保行业还存在规模小、分散化等特点。根据《2014年环保行业发展报告》显示,中国环保行业总体规模仍旧偏小,集中度偏低,中小企业众多,但专业化特色发展不突出且分布较分散,生产社会化协作尚未形成规模。

      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陈吉平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对此解释称,中国环保行业作为“朝阳产业”起步晚,占中国企业多数的中小企业资金不足、技术水平尚未成熟,造成了环保行业规模小、分散化的局面。

      针对专业化特色发展不突出且分布较分散的问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新江表示,目前该公司的环保板块占资产总比约为20%,其中马钢新区项目一年的节能环保设施运营经费超17亿元(人民币,下同),约占总投资的百分之五。其采用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循环经济生产流程,实现固体废物的100%综合回收利用,其烟气排放标准为0.0025-0.005纳克/立方米,已远超欧盟标准。

      如今,国有企业正在面临改革巨变,企业的绿色发展道路也将赋予时代意义,特别是在“混合所有制”方面的探索,已被多方期待。

      “未来,节能环保领域可以走"央企+民企"的新型商业模式,”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告诉中新社记者,将央企的品牌与技术优势和民企的活力相结合,在产业内形成完整成熟的产业链条,可以有效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中国节能副总经理张超也坦陈,节能环保行业并不是垄断行业,国资、民资、外资都将参与其中,实现以国资引领的三资融合。他表示,节能环保产业具有竞争力比较充分的市场,中国节能在引入投资时更加注重其本身的实力、对项目的贡献点及社会效益,对其资质并无严苛要求。

      目前已有三家境外投资公司入资中国节能,未来中国节能也将积极引入地方国资及民资。

  • 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师将成建筑行业重要岗位

      当前,各地的建筑节能步伐越来越快,各省市均出台了一系列建筑节能新标准、新政策,其中既有鼓励性政策同时也有强制性条款,对推动建筑节能行业迅速发展起到了激励和引导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已授权指定机构建立国家级建筑节能工程师培训体系,已有数万人参加并通过了考试,为我国建筑节能事业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

      各地政府出台建筑节能激励政策

      随着建筑节能的快速发展,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标准和政策,包括国家级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地方级的有《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北京)、《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等,天津、山东、江西等二、三线城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建筑节能行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专业建筑节能人才需求量同比上涨4.5%

      在政策的驱动下,建筑节能行业已进入到行业转型和升级阶段,据建筑英才网招聘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建筑行业的招聘需求集中于建筑节能、环保节能等专业型人才。预计今年下半年,建筑节能工程师等专业型人才将持续热招,且建筑节能工程师职位的需求缺口已不仅集中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扩展的趋势已悄然形成。

      节能领域职称增考引行业报名热

      由于专业建筑节能人才需求量的增长,针对各类相关培训日渐增多、鱼目混杂的状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已授权指定机构建立国家级的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师培训体系,其证书具有权威性且含金量高,请广大考生一定要认准正规机构。人社部的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师考试为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和11月举行,因报考人数不断增加,经人社部批准,今年8月15日增设了一次全国考试,仅北京地区一个考场就有近千人参加本次考试。预计下半年将有更多人员加入到人社部构建的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师培训体系当中来。

      建筑节能工程师制度将更规范

      发展建筑节能是我国建筑行业转变的主要趋势,随着新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的出台,专业的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师将在建筑行业中占据重要位置,同时建筑节能工程管理师的培训体系、考试制度、注册管理的规范化将是大势所趋。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5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5]11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国信精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5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8月14日

  • 中咨协:关于2015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的通知

  • 阅兵期间北京等七省水泥等工业将受影响

      近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据悉从8月28日零时至9月4日24时,北京等七省份将统一实施临时强化减排措施,确保纪念活动期间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同比减少三成,北京市减少排放四成以上,确保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七省份的一揽子“阅兵蓝”计划

      活动期间,北京全市区域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市属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机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30%,实现公务用车停驶80%。

      天津将重点限停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天津市285家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高架污染源暂停生产,421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化工、印刷、工业涂装、家具、汽车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企业采取停产、检修、限产等措施。

      河北根据夏秋季节转化期气候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排放扩散对北京市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在北京周边划定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其中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等为重点控制区域。

      山西将在活动期间每天定时会商,分析预测未来3天空气质量状况,各市均做好启动最高级别的应急准备。

      内蒙古将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设置12个进京治安检查站,对进京车辆加强检验。

      山东要求,大气污染排放浓度超标的企业实施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环保部通报的项目活动期间停产停运。

      河南组建联合督查组,通过多种方式对各地落实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工业超标排放、黄标车上路行驶、施工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七省区市均将燃煤电厂和燃煤锅炉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对不能稳定达标或未完成纪念活动前治理任务的企业,全部暂停生产,七地停产、限产企业总数达1万多家,主要涉及钢铁、化工、橡胶等污染企业。近9000个建筑工地暂停施工,严控露天烧烤、焚烧等面源污染。

      此前,各联动省份已经公布了自己的停产限产方案。根据河北省的方案,作为钢铁生产大省,河北省在钢铁生产的限制方面将分为两个阶段,8月28日-31日为第一阶段,重点控制区域钢铁等企业减排50%以上;9月1日-4日为第二阶段,所有区域钢铁等企业减排50%以上。限制时间一共为8天。

      减产781个鸟巢

      河北省大大小小正规或不正规的炼钢厂尚无确切数字。根据相关数据,2012年,河北钢铁产量2.2亿吨。中国内地2012年粗钢产量7.16亿吨,占全球钢产量的46.3%。

      根据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报告,2013年河北省全年分别生产粗钢、钢材、生铁1.88亿吨、2.29亿吨、1.70亿吨,占全国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4.20%、21.41%、24.02%。至此,河北省的钢铁产量已连续13年位居全国之首。 “全国4吨钢中就有1吨来自河北,全球9吨钢中就有1吨来自河北”,河北人如是道。

      根据方正证券的草根调研,七省市的粗钢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0-45%,水泥产量占全国的20-25%,如果按照减产30%计算,那么限产停产期间,中国12-14%的钢产量以及6-8%的水泥产量受到波及;如果减产50%,那么全国20-23%的钢产量和10-13%的水泥产量将受到影响。

      如果减产30%,那么期间钢铁产量约减少8600万吨。是什么概念呢?建造一个鸟巢大约需要11万吨钢材,而这8600万吨大概就是781个鸟巢。

      方正证券草根调研显示,工业增加值同比与粗钢产量的累计同比呈现出高度的相关性,经简单测算,粗钢产量的同比变化1%,工业增加值同步变化0.4%。

      消息人士称,重点控制区域停产、限产企业共3213家;一般控制区域停产、限产企业共572家措施以燃煤管控、工业污染减排、机动车污染治理等为重点,对可能影响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确保纪念活动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30%以上。

      APEC蓝保障措施回顾

      为了保障APEC会议的顺利进行,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五个省市从11月3日到11月12日,进行了紧急污染控制措施。

      北京、河北、天津、山东机动车辆采取单双号上路措施,受影响车辆近千万辆。

      北京、天津、河北、山东4154家工地被停产或者限产。

      五个省市的高污染企业如炼钢、煤矿等,均限产或者停产。

      北京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APEC期间放假停止办公。

      北京从11月3日开始,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拆除、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扬尘作业工序;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中,69家停产、72家限产。

      按照“APEC会议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停产限产方案”,去年11月3日零时至11日24时,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6省区市实际停产企业9298家,限产企业3900家,停工工地4万余处。此外,北京市以及乃至河北全省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2014年APEC 会议期间粗钢减产导致11 月的粗钢累计同比下调0.79%,降低工业增加值0.32 个百分点;今年8 月和9 月受“阅兵蓝”的影响,当月粗钢产量累计同比预计下调0.25%和0.29%,同期工业增加值同比下调0.10 个百分点和0.12 个百分点

      北京希望能以此长期留住“APEC蓝”。国家发改委官员在去年APEC会议后表示,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减少煤炭消费,中国到2030年有可能实现永久的“APEC蓝”。

  • 海南省:省建设标准定额站组织召开《海南省建筑防水技术规程》编制工作会议

      为确保《海南省建筑防水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编制工作顺利进行,8月14日,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在北京组织召开《规程》编制工作会议。编制单位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鲁班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参编单位海南省建筑防水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对下一阶段的编制工作提要求并进行细化部署。三家主编单位的代表对《规程》编制过程中的要点难点展开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并就目前防水技术领域的新动态进行了交流。省建筑防水协会代表对部分章节编制内容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根据工作计划,《规程》初稿的编制工作将于2016年1月1日前完成,于2016年下半年发布实施。将填补我省建筑防水工程领域地方标准的一项空白,《规程》在防水材料选择、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将成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严把关的技术依据,对有效遏制我省房屋建筑渗漏水问题的出现具有重要意义。

  • 中咨协:中国铁建设计世界最高桥梁转体成功

      8月17日凌晨4时,经过90分钟107.79度的顺时针旋转,由中国铁建铁四院设计的武汉长丰大道高架跨汉宜、汉丹铁路段的38#墩转体成功,并与13日凌晨完成转体的39#墩顺利合龙。该桥最大桥高达33米,为目前世界上最高转体桥梁。

      长丰大道高架桥设计为双向6车道,桥面宽32米,设计时速60公里,采用(55+90+90+55)m变高度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先后跨越武汉轻轨1号线、汉丹铁路、汉宜高铁。其中上跨段的汉宜、汉丹铁路为4线双层地段,每天经过高速动车、货运列车约360列,平均每4分钟就有一趟。为减少施工对铁路大动脉的的干扰,对38#、39#墩采用了转体施工,即先顺铁路方向浇注梁体,然后分别转体跨越铁路。转体桥梁重量分别为13500吨和14500

      吨。

      作为园博会的配套工程,长丰大道转体桥梁合龙后随即进入桥面附属及路面施工,预计在本月底建成通车。

  • 全国:新版“智能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陆续推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全国各审批中心陆续推出新版“智能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代替原先的蓝色工本。

       据悉,新版“智能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改变了过去纸质申报审批模式为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且该证涉及的施工企业须为已在省监管诚信系统中入库企业,其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也必须为入库人员,否则将无法实施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基本流程是由施工企业在省监管诚信系统中“施工许可申请”模块添加施工许可信息并上传相应扫描件,生成带有条形码的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施工许可证申请相关附件资料报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 门即时进行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经审核材料无误后,系统即自动生成新版施工许可证号并当场予以打印发证。

      新版施工许可证最大的亮点 是在左下角添加了二维码,具有识别真伪功能,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的二维码识别软件一“扫”,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概况 等信息一目了然,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全市施工许可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进程。



  • 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为切实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有关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在继续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三)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有序推进,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

      ——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质量标准,完善技术规范,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二、统筹规划

      (四)编制专项规划。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规划期限原则上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预留和控制有关地下空间。建立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明确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五)完善标准规范。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抗震防灾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结构设计应考虑各类管线接入、引出支线的需求,满足抗震、人防和综合防灾等需要。地下综合管廊断面应满足所在区域所有管线入廊的需要,符合入廊管线敷设、增容、运行和维护检修的空间要求,并配建行车和行人检修通道,合理设置出入口,便于维修和更换管道。地下综合管廊应配套建设消防、供电、照明、通风、给排水、视频、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监控管理水平,确保管廊安全运行。要满足各类管线独立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需要,避免产生相互干扰。

      三、有序建设

      (六)划定建设区域。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

      (七)明确实施主体。鼓励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优先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或在城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组成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标选择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积极培育大型专业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企业,支持企业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系统、规范的服务。

      (八)确保质量安全。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工程档案。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地下综合管廊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因素,考虑耐久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科学选择工程材料,主要材料宜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钢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构件标准化,积极推广应用预制拼装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有效带动工业构件生产、施工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

      四、严格管理

      (九)明确入廊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原则上应敷设于地下空间。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

      (十)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入廊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成本,以及各入廊管线单独敷设和更新改造成本确定。日常维护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更新等维护成本,以及管线占用地下综合管廊空间比例、对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有关收费标准可适当给予优惠。由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指导意见,引导规范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在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初期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视情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十一)提高管理水平。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要完善管理制度,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五、支持政策

      (十二)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引导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投入。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的统筹,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并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有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十三)完善融资支持。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支持力度。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予以长期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专项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城市人民政府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具体工作;要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组织设立地下综合管廊专家委员会;抓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有效推开,并加强对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单位等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有序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所属管线入地入廊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8月3日

  •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9月1日起施行

    国认证联〔2015〕5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经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厅(局)、水利厅(局),商务厅(局)、国资委(局)、广播电视局,各铁路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各相关认证机构、实验室:

      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认监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联合制定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认监委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2015年8月4日



  • 财政部:与亚洲开发银行完成陕西山区道路安全项目贷款谈判

      8月13日至14日,财政部组团与亚洲开发银行(下称亚行)代表就陕西山区道路安全项目进行了贷款谈判。双方详细讨论了贷款规模、条件以及项目实施方案,并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草签了《贷款协定》等法律文本。预计亚行执董会将于9月底讨论通过该项目。

      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陕西省安康、商洛2个地级市3个县(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线公路改造,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以及农村道路安全综合改善等。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陕西省路网布局,加强山区道路安全,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该项目总投资约22.8亿元人民币,其中,拟利用亚行贷款2亿美元,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亚行贷款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咨询服务、贷款利息和承诺费等方面。

  • 2015年上半年建材工业经济运行—积极应对困境 加快转型发展

      上半年建材工业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会近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对上半年建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建材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探讨,并指出,努力实现全行业平稳运行已成为当前行业的迫切需求和首要任务。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相关司局的有关领导,中国建材联合会会长乔龙德及全体驻会领导,联合会系统内各专业协会、各部门负责人,中国建材集团、中国中材集团、金隅(268.75元/吨,0%)集团、天津建材集团、上海建材集团、山东金晶集团等单位的领导出席会议。中国建材联合会副会长陈国庆主持会议。

      据了解,受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宏观市场紧缩等因素的影响,建材工业经济运行面临近年来最为严峻的困难局面。今年上半年建材工业生产增速回落,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滑,经济效益大幅下降,行业下行态势明显。在当前形势下,建材工业产业结构矛盾愈加突出、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问题依然严重、新兴产业发展更加紧迫、建材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努力实现全行业平稳运行成为当前行业的迫切需求和首要任务。但同时也要看到,面对严峻的形势,建材行业企业已经有所行动:水泥、平板玻璃新增产能有所遏制;行业投资结构持续优化;企业转型升级也正在加快推进;全行业应对困难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步加强。在当前形势下,面对建材工业面临的来自内外两方面的双重压力,继续落实“两个遏制”,继续优化存量效能,加快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应是稳定行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也是今年建材行业的主要工作任务。

      此次经济运行分析会根据当前的总体情况深入调研总结出5点主要问题:市场需求持续走弱直接导致建材工业增长困难;在行业增速下滑背景下,企业两极分化明显加大;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问题仍未有效缓解,企业开工率不足;建材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仍需加快;建材企业应收账款高居不下,企业资金紧张。其中,2014年规模以上水泥企业有3500多家,到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水泥企业下降到3300多家,有近170家规模以上企业或跌入规模以下或直接关停;在3300余家规模以上水泥企业中,扣除亏损企业,有2000余家水泥企业盈利197.3亿元,其中少数大企业集团占据了利润的很大部分,大部分企业在盈亏点附近挣扎,企业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大;平板玻璃企业也是如此。企业两极分化加剧,一方面表明目前更多的企业面临着经营压力,另一方面也表明目前我国传统产业企业间在技术和管理上的分化明显,产业转型空间依旧很大,产业转型也仍需时日。此外,会议指出,受技术储备不足和市场需求较弱影响,建材新兴产业发展缓慢,目前在建材工业比重只有10%左右,还没能形成新的增长点,也远未发挥其对建材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建材工业实质性转型仍需加快。

      天津建材集团董事长胡景山在会上表示,天津建材集团坚持着力加速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与环境协同优化路径,在深入剖析自身特点,积极与行业内优秀的兄弟企业对标后,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打造现代都市建材的“3C”理念,作为未来天津建材集团的主攻方向,即:建材产品展示流通中心、打造建材产品科技研发中心和城市有害物处理中心。在企业经济效益和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快都市建材转型发展的探索步伐。

      上海建材集团总裁赵健介绍了集团坚持以“制造+服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思路,以加快玻璃深加工和售后服务、环境服务业、建筑工业化集成、生产性服务产业四个产业体系建设的发展举措。上海建材集团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集团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实现战略目标,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中国优秀的节能环保新材料制造和服务商。

      金隅集团副总裁王肇嘉在会上谈到了,金隅集团在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以“水泥及预拌混凝土——新型建材制造及商贸物流——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与管理”四大板块为核心的产业链条,四大板块互为支撑、互相促进,呈现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近年来,集团充分发挥金隅中央研究院和各企业科技研发团队的作用,着力创新优化研发体制,着力推进研发成果转化,培育一批新产品、新技术,企业的竞争力持续争强。此外,金隅集团紧紧围绕首都功能定位和自身发展战略,强化各项节能减排措施,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坚持绿色发展。集团内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弃物及余热发电等不断增加,真正成为城市的净化器和政府的好帮手,为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金晶集团姚明舒副总经理介绍了集团近期发展情况和玻璃制品行业现状。因产能过剩、效益下滑等原因,玻璃制品价格持续走低,产销矛盾迅速加剧,供求关系的逆转导致商家倒逼供应面。金晶集团在抑制产能方面,采取控制新增、总量减产、在产限产措施,并对所有生产线做节能环保处理,面对效益下滑采取产能转移战略,缓解国内供需矛盾,增加海外市场竞争力,同时创新营销模式,形成内外联动新格局,发展玻璃期货运作,积极参加市场研讨及行情研讨会议。乔龙德会长作会议总结发言。他表示,新常态下随着转型升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行业出现负增长,随着结构的调整,两极分化将越来越明显。当前,行业整体形势非常严峻,情况错综复杂,但有望反弹,反弹程度的关键在于行业的作为。他系统讲述了六个观点:第一、从各个产业的结构状况和过去发展的手段方式来看,以往的发展方式是不可取的。传统产业中,今年虽然其他的产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但出现了水泥、玻璃两个产业负增长的情况,把整个行业增长速度一下子拉了下来,这是因为水泥、玻璃两个主要产业在建材行业中占比较大,另一方面建材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减少。这种头重脚轻的不合理产业结构产生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以前建材行业的发展很大程度是依靠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来拉动。这也反映了传统产业存量资产发挥效能不够;产品深加工、产业链延伸不够;产品的附加值挖掘不够等问题。因此继续优化存量资产,挖掘其潜力是改变行业经济发展趋缓后的基本点和薄弱点。第二、从增长的幅度、产量、效能收入和利润的下降之间严重不匹配来看,目前行业中产量增长3.3%,经济效益下降9.1%,说明价格严重降低,外部需求降低是一方面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行业内部的无序竞争。行业自律是遏制无序竞争的有效措施,是经济效益回升最根本的出路。为了行业有序发展,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第三、低能耗、轻质建材等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在建材行业中的比例也在不断增长。由此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建材产品的市场需求都是萎缩的,市场萎缩的是产能过剩的行业,开拓市场关键在于产品有没有新的功能,如果产品结构合理、功能先进,开发的新产品照样有市场。因此,关键在于将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抓住市场需求,才有发展空间。第四、比较行业中较先进的企业,其共同点是转型起步早、力度大。部分企业已经尝到转型的甜头,所以建材行业的出路在于改革,出路在于转型。转型源于自身,谁转型转得快,谁就占据主动权。要把加快自身转型升级作为应对发展挑战的重要手段。第五、近几年出口量虽然增长幅度略有降低,但出口的价格增幅加大,说明国外有较大的市场空间,这要求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的步伐,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第六、虽然经济发展方式在改变,但并不是所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均在下滑,仍存在经济效益保持两位数增长的企业。目前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不都是经济增幅降低以后带来的问题,恰恰是行业自身调整结构慢、自身应变能力不足带来的。经济效益下降为内部原因,经济增幅下降为外部原因。协会和企业要共同面对困难,加快结构调整,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作为重要手段。转型升级是未来的发展趋势,新常态下转型快慢与力度大小将成为左右行业发展方向的关键。

      经济运行分析会上还公布了联合会会同有关专业协会共同制定的《八大产业“两个遏制”、行业自律及与联合会联手合作措施》(简称《措施》)。《措施》的制定是为有效解决当前行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困难,推进建材行业更好地发展。

  • 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造价168网获悉,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说,支撑城市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是7大种、30多类的地下管线。这些管线的投资主体分离,部门不同,建设时序不一致,每每建设或者修理时,就要对路面开膛破肚,形成“马路拉链”。这不仅很不美观,也给群众出行与安全带来不利影响。

      《意见》专门提出,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并具体从统筹规划、有序建设、严格管理、支持政策等4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明确,应划定建设区域,要求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专家表示,综合管廊建设不仅是重大的民生工程,还是重大的发展工程。按照《意见》要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需要同步建设综合管廊。据测算,目前每年新建的这些道路有1.5万公里,如果20%至30%配建综合管廊,仅这部分就有4000公里左右。根据管廊截面不同,投资是不一样的。大体上,1公里廊体加上入廊管线,大概需要投资1.2亿元左右。

      如此巨量的资金从哪里来?《意见》提出,一方面,将加大政府投入。除了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安排和统筹资金予以支持以外,特别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并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有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另一方面,《意见》还提出,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与此同时,《意见》还明确综合管廊将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

  •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的公告

    2015第54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的公告

      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统一性和规范性,质检总局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结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执行情况和产品标准变化情况,组织对已发布的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并组织制定了部分新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形成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共涉及234类产品。现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予以批准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自2015年6月1日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一批)(2010年版)》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二批)》废止。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中每一类产品的具体文本详见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子网站http://cpzljds.aqsiq.gov.cn/cpzlccxx/ssgf/“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专栏。

      特此公告。

      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产品目录

      质检总局

      2015年4月29日

  • 门窗行业屡现“抄袭风” 企业终成困兽

      几十年的发展,门窗行业取得巨大发展,可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门窗行业不得不停下高速前进的脚步,接受“暴风雨”的洗礼。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除了少数资金实力雄厚的企业能够从容应对之外,大多数门窗企业不是在抄袭中挣扎,就是在“资金荒”和“人才荒”中唉声叹气,这已经成为了整个行业发展的“硬伤”。

      “抄袭风”:企业终成困兽

      我国门窗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品牌门窗企业“高成本”的产品研发投入难以获得销售“高收益”。很多新的门窗产品一经推出,往往就被众多中小门窗企业直接模仿抄袭。而且,这不仅体现在产品上的模仿,在管理、经营模式甚至品牌宣传上,众多中小门窗企业也常采用“拿来主义”。跟风经营成为了这些企业得以生存的保命法则。殊不知,长久下去,它们将无法突围市场,面临淘汰出局的恶果。

      “资金荒”:难以面对市场竞争

      门窗市场竞争激烈,且变幻莫测,很多门窗企业都难以面对。因为在整个门窗行业中,中小门窗企业占据了大半部分,它们缺乏雄厚的资金实力做后盾。而且,在近几年来,因为企业迁移、设备更新和产能扩张,资金的匮乏更是严重,贷款难、融资难成为一道摆在中小企业面前的难以跨越的门槛。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企业连开拓销售通路的资金都没有,哪会来较高的销售业绩。同时,一旦门窗市场上风吹草动,则很容易遭遇销售危机,更无法谈及渠道下沉至二三级市场。

      “招工荒”:阻碍行业长远发展

      由于工作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现在的门窗生产企业招工难度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在高峰生产时段都没有满员。特别是一线生产工人、内勤和基层业务人员缺口和需求都比较大。尽管今年大多数企业将生产工人的工资待遇都进行了提高,同时也将保险、福利、住宿等进行了完善,但不少门窗企业的招聘情况依然不很理想,“招工荒”已经制约了门窗行业长远发展。

  • 发改委:七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银监会11日对外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有效缓解停车供给不足,加强运营管理,实现停车规范有序。

      这个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4个方面加强运营管理,实现停车规范有序。

      一、市场准入方面,意见提出,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改革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消除社会参与的既有障碍。

      二、停车收费政策方面,意见指出,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三、停车智能化方面,意见明确,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订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四、停车综合治理方面,意见提出,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建成营业后,减少并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泊位,加强违法停车治理;确保路内等政府停车资源委托经营的公开透明,将收入的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停车场建设;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

      意见还明确,简化审批程序,各地最大程度地减免停车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采用PPP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研究设立引导停车设施建设专项产业投资基金。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银监会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改基础[2015]17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委)、规划委(局)、交通运输厅(委)、公安厅(局):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小汽车保有量大幅提高,停车设施供给不足问题日益凸显,挤占非机动车道等公共资源,影响交通通行,制约了城市进一步提升品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为此,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统筹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着眼当前、惠及长远,将停车管理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适度满足居住区基本停车和从严控制出行停车,以停车产业化为导向,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金融服务、收费价格、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和政策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停车供给不足,加强运营管理,实现停车规范有序,改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运作,通过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按照市场化经营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坚持集约挖潜,鼓励既有停车资源的开放共享,有效利用、充分发掘城市地上和地下空间资源,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坚持建管同步,完善路内停车泊位管理,提升停车信息化水平,加强违法行为治理。

      三、科学编制规划。各地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采用差别化的停车供给策略,修订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组织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及时纳入城市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用地管控。规划需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合理测算停车需求,明确阶段性适应目标,优化设施布局,制定近期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库,并及时公布。

      四、明确建设重点。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五、鼓励社会参与。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六、放宽市场准入。各地相关部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和投资规模的准入标准。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改革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消除社会参与的既有障碍。

      七、简化审批程序。各城市相关部门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主动服务,简化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和程序完成项目业主或投资主体提出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或核准);对于小型或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场,鼓励实行备案制。各地最大程度地减免停车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八、加强公共用地保障。各地做好用地保障,中心城区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预留用于停车设施建设;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同一地块上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九、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对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个人利用自有出让土地建设停车设施,规划部门要充分考虑停车需求的合理性,办理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规划调整手续。鼓励利用公共设施地上地下空间、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增强土地的复合利用。相关部门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投资建设主体依据相关规定取得停车设施的产权。

      十、创新投融资模式。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停车设施,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投入公共资源产权,与社会资本共同开发建设,采用放弃一定时期的收益权等形式保障社会资本的收益;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收益用于弥补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

      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动投资主体发行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研究设立引导停车设施建设专项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鼓励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提供支持。

      十二、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要统筹考虑财政投入、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十三、提升装备制造水平。支持国内停车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鼓励行业联盟等形式开展技术研发,逐步提升核心装备国产化水平;将停车产业纳入高端装备制造业清单,给予相关政策优惠,打造自主装备品牌;将停车装备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及时记录不良经营行为;积极引导自主品牌走出去,实现停车产业优势产能输出。

      十四、推动停车智能化信息化。各地加快对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实时更新数据,并对外开放共享;促进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订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

      十五、加强停车综合治理。各地同步完善停车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和停车引导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建成营业后,减少并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泊位,加强违法停车治理,保障公共停车场有效需求,提高收益水平;确保路内等政府停车资源委托经营的公开透明,将收入的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停车场建设;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

      十六、加强组织保障。城市人民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鼓励成立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委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加强联动,共同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持续快速提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银监会

      2015年8月3日

  • 广东省:深圳市第三期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改为2015年9月1-3日

    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

      现通知第三期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改为2015年9月1-3日,共2天半。报名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左侧的“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5年8月5日

  • 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为切实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有关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在继续做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的比例,全面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

      (三)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实际,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有序推进,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

      ——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质量标准,完善技术规范,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二、统筹规划

      (四)编制专项规划。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规划期限原则上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预留和控制有关地下空间。建立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明确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五)完善标准规范。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抗震防灾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结构设计应考虑各类管线接入、引出支线的需求,满足抗震、人防和综合防灾等需要。地下综合管廊断面应满足所在区域所有管线入廊的需要,符合入廊管线敷设、增容、运行和维护检修的空间要求,并配建行车和行人检修通道,合理设置出入口,便于维修和更换管道。地下综合管廊应配套建设消防、供电、照明、通风、给排水、视频、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监控管理水平,确保管廊安全运行。要满足各类管线独立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需要,避免产生相互干扰。

      三、有序建设

      (六)划定建设区域。从2015年起,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要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

      (七)明确实施主体。鼓励由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优化合同管理,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优先鼓励入廊管线单位共同组建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或在城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组成地下综合管廊业主委员会,公开招标选择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积极培育大型专业化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企业,支持企业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系统、规范的服务。

      (八)确保质量安全。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工程档案。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地下综合管廊结构类型、受力条件、使用要求和所处环境等因素,考虑耐久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科学选择工程材料,主要材料宜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钢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主体结构构件标准化,积极推广应用预制拼装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有效带动工业构件生产、施工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

      四、严格管理

      (九)明确入廊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管线原则上应敷设于地下空间。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各自管线入廊工作。

      (十)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具体收费标准要统筹考虑建设和运营、成本和收益的关系,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入廊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建设成本,以及各入廊管线单独敷设和更新改造成本确定。日常维护费主要根据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维修、更新等维护成本,以及管线占用地下综合管廊空间比例、对附属设施使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公益性文化企业的有线电视网入廊,有关收费标准可适当给予优惠。由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指导意见,引导规范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收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在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初期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视情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十一)提高管理水平。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要完善管理制度,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五、支持政策

      (十二)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引导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投入。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的统筹,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并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有条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可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十三)完善融资支持。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加大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支持力度。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予以长期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项目收益票据,专项用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城市人民政府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具体工作;要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组织设立地下综合管廊专家委员会;抓好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经验成熟后有效推开,并加强对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单位等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有序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要配合城市人民政府做好所属管线入地入廊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国土资源部:等三部委联手打击河道非法采砂

      造价168网获悉,近日,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始终保持对河道违法违规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促进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通知》明确,三部委将联合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检查行动。

      《通知》强调,各地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作为依法治国、建设生态文明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通知》要求,要统筹规划,依法科学管理。三部委正在编制《全国江河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对于其他河道,各地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尽快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统一规划制度。近期,对采砂问题突出、采砂管理任务较重,采砂可能对河势、防洪、供水、通航、生态环境等方面有较大影响的河道,各地水利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部门按管理权限抓紧编制出台河道采砂管理规划。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按《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通知》强调,要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负责除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之外的全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国土资源部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交通运输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各地要切实规范采砂许可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对同一事项只进行一次许可。要加强河道采砂日常巡查和监管,强化重要江河、重点河段、重要区域和重要时段的巡查,强化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总量和作业方式的监管,加强对涉砂船舶和采砂机具的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只。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打击。

      《通知》明确,三部委建立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成立合作机制领导小组,负责除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之外的全国河道采砂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河道采砂管理立法工作。各级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采砂管理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落实责任主体,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共同执法机制、定期会商机制、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始终保持对河道违法违规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 西藏:2015年全区第一期工程建设监理员继续教育培训班8月11日起报名

    各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

      为提高我区监理人员工作水平和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监理人员资质管理工作,促使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更好履行监理职责,从而提升全区工程建设监理水平,促进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08-05】)精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决定于8月22日举办2015年全区第一期监理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培训对象

      已持有我厅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监理员执业资格证书》到期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报名方法

      申请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www.xzcs.gov.cn)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下载《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并认真填写;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粘贴于报名表右下角,复印件必须与原件大小一致,不得用放大或缩小的扫描打印件);

      (三) 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电子档照片

      (四)报名时需提供《监理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培训内容及目的

      (一)培训内容:《监理工程师执业指导》、《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监理工程师法律基础知识》;

      (二)培训目的: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继续教育工作管理,不继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确保工程监理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为保证培训质量,结合教室的容纳量及师资力量,本期培训限招100名,报满后自行截止。请各企业做好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参加培训。

      报名时间:8月11日起

      报名地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培训管理科(金珠西路103号)。

      五、培训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8月21日至8月24日

      上课时间:上午9:00—12:30

      下午15:30—18:00

      考试时间:2015年8月27日

      (二)培训地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岗位培训中心(金珠西路103号)。

      六、报名程序

      (一)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交于培训管理科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到银行向财政指定账号转账缴费或现金缴存(未经报名资格审核直接缴费者,报名无效且费用无法退还);

      (三)将报名表和银行缴费凭证交于总务科换取发票并加盖财务收费章;

      (四)将报名表交回培训管理科编号入档,未将报名表及时交回培训科的,报名无效且无法参加考试。

      七、其它

      (一)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试时需携带的考试工具有: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

      附件:《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联系人:加措,联系电话:6862128转8301或8302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31日

  • 住建部:关于征求《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和城建建工行业产品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标函[2015]114号

    有关部门和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内有关司局,有关单位: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根据有关单位申请和现行标准复审情况,我司研究提出了《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和城建建工行业产品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你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并将书面意见于2015年8月31日前寄送我司标准规范处(如无意见,可不函复)。

      联系人:周晓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邮编:100835

      电话/传真:010-58934385

      附件: 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和城建建工行业产品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可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 下载)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7月29日

  • 工咨协:关于暂停2015年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扩大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确定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政策措施,打造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新支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会议指出,针对长期存在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落后的突出问题,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城市建造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地下综合管廊,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这是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不仅可以逐步消除“马路拉链”、“空中蜘蛛网”等问题,用好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满足民生之需,而且可以带动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会议确定,一是各城市政府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中优先安排,并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二是在全国开展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示范,在探索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等统筹安排管廊建设。已建管廊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加快现有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三是完善管廊建设和抗震防灾等标准,落实工程规划、建设、运营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终身责任和永久性标牌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创新投融资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入廊管线单位应交纳适当的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确保项目合理稳定回报。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将管廊建设列入专项金融债支持范围,支持管廊建设运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融资。通过城市集约高效安全发展提升民生福祉。

      会议认为,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对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一要改善旅游消费环境。支持加强中西部地区支线机场、连通景区道路、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建设,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二要发展个性化、特色化乡村旅游,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通过乡村旅游自主创业。推进乡村旅游扶贫。三要挖掘旅游消费新热点。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租车等“互联网+”新业态的准入和经营许可,发展旅游商品创意研发和旅游装备制造。发展老年旅游、研学旅行、健康旅游和邮轮经济等。推动各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四要加大政府投入,调动社会力量,鼓励采取PPP等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旅游项目,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让多彩的旅游丰富群众生活、助力经济发展。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草案按照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职责,并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财政部: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5]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了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污染物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2015年7月23日

      附件:

    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污染物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认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的排污权出让收入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污染物,是指国家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以及试点地区选择对本地区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其他污染物。

      试点地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污染物减排要求,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企事业单位,不得突破总量控制上限。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经核定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

      排污权由试点地区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污染源管理权限核定,并以排污许可证形式予以确认。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有偿出让方式配置排污权取得的收入,包括采取定额出让方式出让排污权收取的排污权使用费和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出让排污权取得的收入。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现有排污单位,是指试点地区核定初始排污权以及排污权有效期满后重新核定排污权时,已建成投产并通过环保验收的排污单位。

      第七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第八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征收缴库

      第九条 试点地区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定额出让或通过市场公开出让(包括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出让排污权。

      对现有排污单位取得排污权,采取定额出让方式。

      对新建项目排污权和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以及现有排污单位为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新增排污权,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

      第十条 采取定额出让方式出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确认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规定征收标准缴纳排污权使用费。

      第十一条 排污权使用费的征收标准由试点地区省级价格、财政、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当地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经济发展水平、污染治理成本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 排污权有效期原则上为五年。有效期满后,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权的,应当按照地方环境保护部门重新核定的排污权,继续缴纳排污权使用费。

      第十三条 缴纳排污权使用费金额较大、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排污单位,可在排污权有效期内分次缴纳,首次缴款不得低于应缴总额的40%。

      分次缴纳排污权使用费的具体办法由试点地区确定。

      第十四条 排污权使用费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污染源管理权限负责征收。

      负责征收排污权使用费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许可证确认的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和规定征收标准,以及分次缴纳办法,确定排污单位应缴纳的排污权使用费数额,并予以公告。

      排污权使用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征收排污权使用费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向排污单位送达排污权使用费缴纳通知单。

      排污单位应当自接到排污权使用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缴纳排污权使用费。

      第十五条 对现有排污单位取得排污权,考虑其承受能力,经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试点初期可暂免缴纳排污权使用费。

      现有排污单位将无偿取得的排污权进行转让、抵押的,应当按规定征收标准补缴转让、抵押排污权的使用费。

      第十六条 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出让排污权的,出让底价由试点地区省级价格、财政、环境保护部门参照排污权使用费的征收标准确定。

      市场公开出让排污权的具体方式、流程和管理,由试点地区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规定。

      第十七条 试点地区应当建立排污权储备制度,将储备排污权适时投放市场,调控排污权市场,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储备排污权主要来源包括:

      (一)预留初始排污权;

      (二)通过市场交易回购排污单位的富余排污权;

      (三)政府投入资金进行污染治理形成的富余排污权;

      (四)排污单位破产、关停、被取缔、迁出本行政区域或不再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等原因,收回其无偿取得的排污权。

      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通过市场公开出让方式购买政府出让的排污权的,应当一次性缴清款项,或者按照排污权交易合同的约定缴款。

      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支付购买排污权的款项,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征收或委托排污权交易机构代征。

      第二十条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或委托的排污权交易机构征收排污权出让收入时,应当向排污单位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二十一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具体缴库办法按照省级财政部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列103类07款10项“排污权出让收入”,作为地方收入科目。

      第二十三条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及委托的排污权交易机构要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时限或排污权交易合同约定征收和代征排污权出让收入,确保将排污权出让收入及时征缴到位。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自行改变排污权出让收入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也不得违反排污权交易规则低价出让排污权。

      严禁违规对排污单位减免、缓征排污权出让收入,或者以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排污权出让收入。

      第二十五条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权核定、排污权出让方式、价格和收入、排污权回购和储备等信息。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政府回购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工作经费,由地方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第二十八条 相关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减免排污权出让收入或者改变排污权出让收入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

      (二)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排污权出让收入的;

      (三)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排污权出让收入的;

      (四)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排污权出让收入缴入国库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排污权出让收入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条 排污单位不按规定缴纳排污权出让收入并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的,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不予核发或换发排污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有偿取得排污权的单位,不免除其法定污染治理责任和依法缴纳排污费等其他税费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排污权出让收入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 2015全国优质工程金奖评选活动

      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建设工程质量意识,提升施工企业的知名度和公 信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中国建筑工程管理协会组织开展“2015全国优质工程金奖”评选活动!将于2015年9月18-19日在大连国际会议中心“第九届夏季达沃斯建筑业论坛”举办隆重颁奖典礼。现公布各类评选范围及各类工程申报标准及要求。

      一、评选范围

      申报全国优质工程金奖评审的工程为2015年6月以前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工程。请各省辖市建筑(行)业协会和相关单位根据全国优质工程金奖 评选办法,将符合质量、规模、年限和建设程序等条件的工程,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优中选优,确保其示范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实际推荐申报数不得超过建议推 荐数。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

      二、申报标准

      1、公共建筑工程:除砖混结构以外的建筑面积≥10000㎡或≥10层的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0㎡的群体建筑。
      2、住宅工程:除砖混结构以外的建筑面积≥10000㎡的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0㎡的住宅小区或组团。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或单跨≥24米的单体工程,或单位工程造价≥8000万元的建设项目。
      4、交通工程:单独立项的高速公路(含改扩建);单独立项的一级公路且≥15km(含改扩建);长度≥500m的公路隧道;单孔跨径≥100m 或多孔跨径总长≥500m的,单孔跨径≥70m或多孔跨径总长≥300m、有技术(结构)创新、且总造价≥4000万元的桥梁;设有首末站的地方铁路工 程;长度≥3000m的机场跑道;内河≥3000t、沿江≥10000t、沿海≥20000t的码头;内河四级以上连续长度≥10km、沿海 ≥20000t的航道;四级航道以上的船闸;单位工程造价内河≥5000万元、沿江(海)≥10000万元的其它水运工程。
      5、电力工程:单机容量≥100MW或超超临界的发电工程;≥220kv的送变电工程(双回≥30km或单回≥40km的输电线路);装机容量 6000kw以上的太阳能发电工程;单位工程造价≥1亿元的风力发电、城市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热电联产、余热综合利用发电工程。
      6、市政工程:单位工程造价≥2000万元的城市整体道路;连续长度≥3000m的高架桥;单位工程造价≥1亿元的互通立交桥;单跨跨度 ≥40m的桥梁;断面≥20㎡的隧道;设有首末站的轨道交通工程;处理能力≥10万吨/日的给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总储存容积≥1000m3的液化气贮罐场 (站);供气规模≥15万m3/日的燃气站;工程造价≥3000万元的垃圾处理;单位工程造价≥3000万的泵站。
      7、园林和环境工程: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古建筑修缮和以城市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8、通讯工程:各基站为永久性建筑且单位工程造价≥5000万元的单独立项的通讯建设项目。
      9、水利工程:单位工程造价≥5000万元的单独立项的水利建设工程。
      参建单位工作量≥单位工程造价的10%或≥2000万元的,均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等方面的要求;
      2、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和质量验评;
      3、申报工程不符合条件的、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申报资料用印不规范的、申报资料隐瞒质量、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 住建部:派出4个督察组分赴15个城市检查整治公园私人会所

      造价168网从中国建设报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启动公园私人会所整治专项督察,4个督察组从本周起陆续出发,对在前一阶段整治工作中会所数量多、处置不完全的5个地区的15个城市进行专项督察。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严格落实进一步治理违规私人会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本地区所有公园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解决了已清理出来的私人会所的遗留问题。各地上报情况显示,截至目前,天津、重庆、山西、内蒙古等18个地区公园中的私人会所均已整改完毕,整改率为100%;上海、河北、辽宁等13个地区正在抓紧解决公园私人会所整治过程中的遗留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结合各地自查上报情况,对上海、河北、辽宁、浙江、福建5个地区的15个城市进行专项督察。

      此次专项督察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核查的方式,对有关场所上报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防止“会所中的歪风”反弹回潮。同时,督促有关城市依法依规解决合同纠纷、经济赔偿、场所转型利用等公园私人会所整治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对检查发现漏报瞒报、处置不力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行通报,并上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海南省:关于防范不法分子伪造建筑工程检测报告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防范不法分子伪造建筑工程检测报告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省出现不法分子私刻检测机构印章,用于伪造检验报告的情况。该非法行为破坏我省良好的建筑市场检测环境,严重危害建筑行业管理及工程施工质量。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不法分子依法进行处理。为了更好地规范检测机构印章管理,确保检测工作秩序正常,杜绝虚假检验报告,现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各检测机构应对本单位的经营管理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主要检查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是否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或转包检测业务是否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印章是否由专人专柜保管,是否有对外出借现象,检测报告等签章手续是否合规,是否经过主管领导签批。

      二、严格管理。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产品进行送检复检工作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三、加强监督。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重视材料检测工作,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应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对采用虚假检验报告的单位及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现私刻检测机构印章,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22日

  • 湖北省:严处特种作业资格证买卖行为

      日前,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针对个别技能培训机构出现的买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现象,重拳出击,斩断威胁安全的“黑手”。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在个别技能培训机构,不用参加培训、不用参加考试,只要交钱,就能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 证。为此,该厅迅速组成工作专班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湖北启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武汉中建职业培训学校,存在严重弄虚作假问题,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对此,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出决定,撤销武汉中建职业培训学校在全省建设类职业培训、教育、考核资格;对湖北启城建筑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迅速启动对其资质的进一步核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杨睿等25人,撤销其资格证书,禁止 其三年内参加相关资格证书考核。同时,对监管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据介绍,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此为鉴,举一反三,立即全面清理整顿全省建设类考核培训机构,深入查找问题,迅速抓好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置。

  • 发改委:推出13个PPP项目案例

      据造价168网获悉,继今年5月发布1043个PPP储备项目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再次推出13个PPP项目案例。案例涉及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涵盖BOT(建设-经营-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经营)等多种操作模式。

      据了解,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核心目的是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引入了PPP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出现了一些相对成功的典型案例。

      13个典型案例分布于12个省(直辖市),具有一定代表性、示范性,分别是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大理市生活垃圾处置城乡一体化系统工程、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项目、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项目、江西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酒泉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陕西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深圳大运中心项目、苏州市吴中静脉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天津市北水业公司部分股权转让项目、渭南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张家界市杨家溪污水处理厂项目、重庆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项目是各地引入市场机制、推进PPP模式的有益探索,在社会资本选择、交易结构设计、回报机制确定等方面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有关各方在参与和开展PPP项目时可积极学习借鉴。

      以深圳大运中心项目为例,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成功举办之后,深圳大运中心每年高达6000万元的运营维护成本成为深圳市政府的沉重负担。

      为破解赛后场馆持续亏损的难题,此项目采用ROT(重构-运营-移交)模式,即龙岗区政府将政府投资建成的大运场馆交给佳兆业集团以总运营商的身份进行运营管理,双方40年约定期限届满后,再由佳兆业集团将全部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佳兆业集团接管大运中心并不涉及房地产开发,而是依托场馆的平台,把体育与文化乃至会展、商业有机串联起来,把体育产业链植入到商业运营模式中,对化解大型体育场馆赛后运营财务可持续性难题进行了有益尝试。

      深圳大运中心项目是PPP模式在文体领域应用的典范,采取总运营商与专业团队共同运营的模式,由实力雄厚的总运营商引入AEG、英皇集团、体育之窗等具有国内外赛事、演艺资源和场馆运营经验的专业运营团队共同承担运营职责。通过构建商业-场馆-片区的联动商业模式,创立运营调蓄基金,商业运作反哺场馆运营,进而由场馆带来的人流带动大运新城开发建设。

      同时,引入财政资金支持,通过前5年运营和赛事财政补贴、演艺专项补贴等方式,扶持总运营商引进更多更好的赛事和演艺活动,尽快提升场馆的人气和档次。建立运营绩效考核机制,每年由管理部门对总运营商进行绩效评估和公众满意度测评,并邀请有国际化场馆运营的机构做出第三方评估。将考核评估与奖励挂钩,成立由文体旅游、发改、财政、公安、交通、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运营监管协调服务机构,协助总运营商做好运营。

      大赛后大型体育场馆运营是众所周知的世界性难题,在每一次大型赛事后主办城市的场馆运营便会出现困境,该现象被称为“蒙特利尔陷阱”。深圳大运中心项目采取的总运营商与专业团队共同运营大运中心的模式为项目运营质量的保障奠定了基础。项目建立运营调蓄基金,通过商业运作反哺场馆运营的资金管理办法为平衡大运场馆日常维护费用提供了资金渠道。

      从国内其他大型场馆的运营经验来看,仅仅依靠场馆的租赁费用难以为继场馆的日常维护费用,龙岗区政府与佳兆业集团吸取国内外经验,通过划拨方式将部分商业用地交由总运营商开发利用,以此产生的利润来弥补大运场馆日常运营的亏损情况,创造性地提出由政府方和运营方共同管理的调蓄基金的做法值得在更广范围内推广。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该项目在运营初期引入了有力的政府补贴机制,有效地缓解了大型场馆运营之初通常出现的较大额度的收不抵支状况,降低总运营商的资金压力。

  • 推介:2016第四届武汉国际太阳能利用及光伏发电展览会

      造价168网讯 2016第四届武汉国际太阳能利用及光伏发电展览会将于2016年3月24-26日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汉阳)举行,同期还将举办2016湖北太阳能空气能节能技术推介会,届时全国各地太阳能产品生产及经销商、采购商将云集汉阳。据悉,该展会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湖北省太阳能产业协会、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武汉市贸促会 共同主办,武汉市贸促会、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武汉风向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承办,并由武汉建筑勘察设计协会、武汉节能协会协办。

      据悉,武汉太阳能展已成功举办三届,乃武汉地区唯一太阳能行业会展交流活动。武汉太阳能展云集汉能光伏发电、山东沐阳太阳能、同益空气能、湖北长耀明太阳能等众多品牌,包含太阳能节能的绿色建筑主题论坛同期成功召开;湖北省太阳能产业协会、武汉建筑勘察设计协会等下文组织参观交流,来自湖北省各地市州县代理经销商、地产开发、设计商、工程商、节能部门等单位数千名专业观众观摩本次太阳能展。

      ■ 展览内容
      ◇ 光热整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中央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灶、太阳能空调、太阳能采暖系统;平(斜)屋顶式、壁挂式、分体式、集中采热分户取热、开水器等建筑一体化、大中型集热工程系统。
      ◇ 光伏发电:大型电站/分布式/光电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发电系统、智能输配电技术及设备、智能电网通信技术及设备、智能变电站系统及设备、微电网系统及设备、屋顶组件、光伏工程系统集成公司(EPC)、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及光伏电池组件(单晶硅、多晶硅、非晶硅、薄膜和聚光电池等)、控制器、光电幕墙、超白玻璃、逆变器、蓄电池、支架系统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零部件。
      ◇ 热泵产品及设备:家用空气能热水器、商用空气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地源热泵机组、电磁热泵、复合热泵、空调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泵热水器、燃气热泵热水器等。
      ◇ 热配套产品:太阳能集热管、工程控制系统、水位水温控制器、调节器、加热管、水箱、水嘴、支架、端盖、电热管、自控温电热带、管材管件、阀门、循环水泵、微型增压泵、硅胶密封圈、保温材料、聚氨酯及数码冲床、电焊机、剪板机、卷板机、折边机、真空镀膜、发泡等配套产品及设备。
      ◇ 其他:太阳能照明产品、太阳能充电设备、便携式太阳能电源产品、空气能产品、太阳能汽车等。

      目标观众
      ◇湖北省地市州太阳能空气能经销、代理商;
      ◇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建筑装饰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建筑、暖通空调、市政、热力等设计院所设计师与技术管理人员;
      ◇供热制冷、机电、太阳能工程公司;
      ◇建材家居市场、暖通、太阳能专业卖场 ;
      ◇各地市能源办、供热供水等公用事业单位、环保管理单位、行业协会等;
      ◇超市、医疗、宾馆酒店、学校、大型厂矿等单位及广大市民。

      有关参展展费用、会刊与展场广告、参展程序等详细服务信息,请联络展会组委会。

      附:
      2016第四届武汉国际太阳能利用及光伏发电展览会组织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5号华通大厦607室      邮 编:430010
      电话:027-82439267    传真:027-82439316
      联系人:张凯  13971153732        QQ:272265529
      E-mail:zhangkaiexpo@163.com
  • 住建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召开(送审稿)审查会议

      据造价168网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3]169号)的要求,由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已完成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

      2015年7月16日在北京召开了《规范》审查会。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与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郭明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雷丽英副处长出席会议,并对《规范》审查及编制组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编制组部分成员参加了审查会。

      会议成立了由徐亚明教授、秦长利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9位专家组成的审查专家委员会。《规范》编制组汇报了编制情况。审查专家委员会对送审稿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查,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范》修订工作符合标准编制的规定,送审资料齐全,符合审查要求。

      二、编制组在总结工程实践、充分调研、试验验证及参考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对原《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送审稿。送审稿结构合理、内容完整、技术先进、指标科学、可操作性强,与相关标准协调。

      三、《规范》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建议送审稿第3.1.1条、第3.1.6条和第3.1.7条为强制性条文。

      五、对送审稿的主要修改意见如下:

      1、第2.1节删除第2.1.32.1.8条和第2.1.13条。

      2、删除附录A、B、C,将相关内容放入相应条文说明中。

      3、对第4.9.4条、第4.9.5条增加条文说明。

      4、其他修改意见和建议(略)。

      审查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送审稿)的审查,建议《规范》编制组对送审稿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


  • 住建部:关于核准2015年度第七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名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予批准的,申请人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7月22日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5年第六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5]1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文件要求,现将各地申报审核合格的内蒙古德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5年第六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7月20日

  • 湖南:2015造价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8月15日-8月24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委员会《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1998〕49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方面上还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掌握:

      (一) 考试人员需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并能在学信网上查询,或具有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纸质学历认证报告。技校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 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全日制学历”和“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

      (三)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按照国家考试文件中的专业要求和参照国家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专业归类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不符合国家考试文件所要求的专业不得报考。

      二、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9:00-8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

      照片上传成功后,选择所要报考的考试,选择参加考试的省市和资格审核地市,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信息。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17:0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到其他未结束报名省市报考。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核和存档时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报考人员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如已经注册,则沿用以前注册账号登陆。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报名过程中,考试机构不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确保所填信息特别是身份、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确保完全自己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如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和湘人社函[2012]526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凡考生提交虚假材料(假身份证件、无效学历、资历证件、专业材料等)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弄虚作假性质严重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通知考生单位。考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已收取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5.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和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核。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且在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如级别专业等信息涉及到有效科目成绩的,修改后将按新报考进行处理,以前取得科目成绩作废。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17日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0月18日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四、考试方式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1.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从2015年度开始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五)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六)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五、资格审核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的规定,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公布考试成绩后,我省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unanpta.com)公布可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报考人员)。审核名单中的人员应在25日内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到所属考区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市州考区资格初审部门为各市州职改办,省职改办进行复审。各市州职改办须在收到市州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可进行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将未参加资格初审和初审不合格人员分别列表加盖公章,连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考试登记表》及相关复印件(见附件2)一并送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各市州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试登记表》并加盖成绩通过章后,交由省职改办进行复审。资格初审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予发证。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审核不合格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取消考试成绩,根据国家合格线标准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确认可颁证人员并予以发布,统一盖章并打印证书后,送省职改办验印。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报考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按照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所在市州考区报名,造价工程师师执业资格考试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0月12日9:00 -10月15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ta.com ”,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人每科15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

      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进行。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20日

  • 新疆:2015造价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20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试用书的征订和考前培训等工作。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设置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文件导读/人事专栏(网址:www.xjjs.gov.cn)。

      (三)报考科目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全国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15年7月20日-8月20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注册时须绑定本人手机号,网站系统向绑定手机号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只要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和“找回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要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并安装证件照辅助处理工具,该工具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可下载(网址:www.cpta.com.cn)。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5、初考考生资格审查。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乌市考生,如需发票,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先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乌市考生开票时间为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逾期将无法办理。财务室地址:乌市南湖东路19号自治区人才市场二楼10号窗口,联系电话:0991-4685892.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考试日期:2015年10月17日-10月18日

      10月17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于考前一周登录全国考试报名平台(http://zg.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区的地市代表考试地点。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成绩查询

      考后三个月左右,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再发放成绩单。

      2015年7月15日

  • 海南省:2015造价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16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现将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对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指导和监督。资格审查由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详见第四条第(二)款第(2)项),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日、18日举行。考试的科目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一。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7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考试成绩管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应考说明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上作答。开考前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时间、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8月16日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报考程序

      异地考生(外省来我省报名)、报考级别、专业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

      (1)符合条件,并愿意报名参加考试者,可登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持《个人信息表》及报名有关材料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联系电话:66219099,联系人:王建斌)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②报考条件中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交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造价工程业务工作年限的资历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④报考级别和专业与上一考试年度(2014年)不同的考生需提交一份个人申请(个人申请内容包括个人今年的报名表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报名期间内交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二楼柜台(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市场,电话:65375001)。

      (3)持经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报考资格通过后的报考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二楼柜台(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65375001)办理报考手续,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使用银联网上缴费。

      2.非首次报名考生的续考程序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经系统自动审核通过后,使用银联网上缴费。

      五、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视为违纪违规

      (一)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或者在试卷(答题卡、纸)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四)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五)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六)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七)将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带进考场,未按考场要求放置物品的,利用其他技术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八)违反《考场规则》和人社部第12号令其他规定的。

      六、考试收费

      按照“琼价费管〔2014〕5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

      七、考场设置

      全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于2015年10月9日至15日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中国人事考试(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23日

  • 国土部:上半年全国房地产用地供应同比下降38.2%

      2015年上半年国土资源主要统计数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20.62万公顷,同比下降21.4%。其中,工矿仓储用地5.13万公顷,同比下降27.2%;房地产用地4.70万公顷,同比下降38.2%;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10.79万公顷,同比下降6.8%。从二季度情况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环比增长17.4%,其中,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较快,环比增长41.4%。

      二、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情况

      二季度末,全国105个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商业、住宅、工业地价分别为3574元/平方米、6655元/平方米、5359元/平方米和752元/平方米。四类用地价格环比增长率分别为0.9%、0.9%、1.0%和0.8%,较上一季度分别上升0.37个、0.32个、0.48个和0.26个百分点。同比增长率分别为3.0%、2.9%、2.7%和3.4%,较上一季度分别回落0.24个、0.28个、0.27个和0.20个百分点。

      三、矿业权出让情况

      共出让探矿权461个,同比下降22.7%,出让价款7.06亿元,同比下降56.0%。出让采矿权1002个,同比增长19.0%;出让价款51.26亿元,同比增长208.6%。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比例分别为41.9%和89.2%,占比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2.6个和1.8个百分点,矿产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进一步提高。

      四、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5238起,共造成109人死亡、7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7.2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减少,同比分别下降0.2%和20.4%,但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增长16.0%。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53起,避免人员伤亡6620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27亿元。( 注:以上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同比是指2015年上半年与2014年上半年相比,环比指2015年二季度与一季度相比。)

  • 关于开展2015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冶建定(2015)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的规定和要求,我站从即日起受理2015年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请通知你单位需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详见附表)及时办理,并请各单位将注册证书、执业资格印章及相关资料统一收齐后交至我站,现将延续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有效期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及逾期未延续注册的人员,需登陆“冶金造价信息网”(www.mcost.org.cn),进入“注册造价工程师”栏目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办理延续注册业务。

      二、申请延续注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壹份(从网上直接打印);

      2、交回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5、前一续注期内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

      6、逾期未延续注册人员另需提交逾期注册情况说明。

      三、延续注册费用合计150元/人,包括:注册费70元、印章60元、邮寄费20元。

      四、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汇款方式:

      收款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 1000 90144 84323

      注:汇款时请注明“造价师续注费”字样

      附件:2015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15年7月17日

  • 中咨协: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附件:2014 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 广东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8月3-21日

    粤人考〔2015〕34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17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客观题

    1018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和“免二科”2个类别。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工程”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其他报“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二)参加“考全科”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1231日。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839:00-821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报考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做好报名初审。请考生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比对报考条件,进行自我审核,并填写《考生报名承诺书》(附件1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报考科目要符合条件要求。

    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进行报名。

    2.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填报信息和照片上传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请务必下载并打印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按照规定,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考生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1099:00-1015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218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本次考试全省实行考前个人初审和考后资格复核。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由于考试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报名,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均无法获取考生的联系电话,无法向考生进行一对一提醒,请考生务必在考后留意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交表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日,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接收考生复核材料并复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预审的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rsks.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有关提交复核材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上。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八、证书领取

    各市考生证书发放事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省直报名点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共设4个科目,自2015年度开始《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5.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www.jhpress.com)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附件:1.考生报名承诺书

    2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3. 工作简历表

    4.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5. 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7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考生报名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
    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5.
    本人承诺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逾期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资格申请;

    6.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附件2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3,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 1996826 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3:

    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注: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4

    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广州市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

    020--83543605

    深圳市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

    0755-83776655

         83777159

    珠海市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市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

    0754-88329783

    韶关市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705

    0751-8602028

    河源市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

    0762-3687298

    梅州市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

    0660-3393252

    东莞市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0769-22203889 

    中山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7071号窗

    0760-8981715389817082

    江门市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

    0750-3873700

    佛山市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阳江市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

    0662-3165253

    湛江市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办公大楼3

    0759-3119313

    茂名市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

    0668-2911930

    肇庆市

    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

    清远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B18

    0763-3366674

    潮州市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07668838793


    附件5

    代办委托书

     

    职称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代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本人参加                  考试已通过,因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现委托代办人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办理,本人承诺在1月内(            日前)由本人亲自带有关证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现场复审,特此承诺。







    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 上市煤企普遍陷入困境 煤炭行业整合重组步伐将提速

      中国神华20日晚发布公告称,受下游行业需求、环保压力等因素影响,上半年公司煤炭销量同比下降24.2%,连续十个月同比下降。这也是今年上半年上市煤企业绩的一个缩影。分析人士指出,目前上市煤企普遍陷入困境,预计下半年行业整合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的脚步将提速。而在“互联网+”的风口上,煤炭电商将不断崛起,成为煤炭销售渠道不可忽视的力量。

      销量大幅下滑

      上半年,中国神华商品煤产量、煤炭销售量同比均出现下降。受国内煤炭消费量同比下降以及公司适度减少贸易煤销售量影响,上半年公司煤炭销量大幅下滑24.2%。

      根据公告,中国神华商品煤产量、煤炭销售量均连续十个月下降,环比降幅分别扩大6.9个百分点和18.5个百分点。由于煤炭和电力量价双降,中国神华预计上半年净利润降幅或将超过50%。一季度,公司业绩同比下滑45%。

      无独有偶,开滦股份7月18日发布公告称,预计上半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亏损金额为1.5亿至2亿元;去年同期该盈利指标是1.03亿元。煤气化预计,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亏损金额为6.5亿至7亿元,亏损额度同比翻番,去年同期净利润亏损为3.12亿元。

      目前,在申万煤炭开采二级板块的38家上市公司中,逾半数公司已发布半年报业绩预告。在已披露中报业绩预告的20家煤炭类上市公司中,除新大洲A、露天煤业预计业绩续盈、国际实业业绩预增外,其余17家煤企均报忧,其中6家续亏、6家首亏、3家预减、1家略减、1家不确定,预计亏损额合计最高达25亿元。

      事实上,这种迹象在一季报中已显露端倪。中信证券研报指出,2014年全年及2015年一季度,煤炭类上市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55%和58%。整体来看,一季度近七成煤炭类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降幅在50%以上,行业盈利能力继续恶化。子行业中,一季度以无烟煤为主的企业净利润同比降幅最小,平均为46%;以炼焦煤为主的企业净利润同比降幅最大,为69%。

      现金流紧张

      今年上半年,由于煤炭价格低位徘徊,并持续在行业盈亏平衡点以下运行,上市煤企的亏损比例显着上升,行业整体的盈利能力继续恶化,部分银行因此收紧信贷,这令煤企的融资更加困难,现金流紧张。

      根据中煤协最新发布的数据,今年以来煤炭企业利润呈逐月下滑态势,一季度月均利润40.7亿元,4月利润32.1亿元,5月利润仅14.4亿元,同比下降85.7%。据调研,除个别优势企业和部分上市公司账面有盈利外,其他大部分企业亏损。前5个月,90家中煤协直报的大型煤炭企业出现了整体亏损。

      此外,煤炭企业还面临着货款回收困难、企业现金流紧张的窘境。中煤协数据显示,今年前5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的煤炭企业应收账款是3632.6亿元,创下历史新高。与此同时,企业回款质量下降,承兑汇票比例明显提高。中煤协会长王显政介绍,眼下因煤炭企业效益下滑和信用等级下降影响,一些银行收紧信贷,造成煤企融资受困,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十分突出。

      多家煤炭行业贸易商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现在很多煤炭企业的销售人员每天都在忙着讨债,由于行业整体不景气,很多银行也不愿意“雪中送炭”。

      分析师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由于大部分地区的煤炭产能与地方政府的利益以及银行贷款密切相关,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的过程将漫长且痛苦。对比2014年的多项重磅救市政策,2015年仍缺乏有力的措施。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整体下行态势、大气环保压力仍将中长期制约国内煤炭消费,煤炭行业的“冬天”或许才刚刚开始,未来部分抗压能力较弱的煤企将面临着被市场淘汰、被迫关停的厄运。

      山西一位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虽说今年神华、中煤产量都明显下降,但市场煤总体供应充裕且价格比神华更优惠。国有大矿多数在拼命生产,以摊薄成本,维持现金流。关停的也是个体和少数民企居多,但这些关停的小矿对平衡市场供需未能起到根本性改善作用。

      整合重组将加快

      数据显示,国内煤价自2012年以来一路走跌且趋势愈演愈烈。秦皇岛5500大卡水陆运输煤价格由2011年11月的高点860元/吨下降至410-420元/吨,价格跌幅超过50%;炼焦煤价格由高点的2100元/吨下降到900元/吨以下,价格跌幅近60%。今年以来,国内煤价继续下挫。截至7月15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为每吨417元,较今年初每吨下跌101元,跌幅达两成。

      在煤炭行业整体低迷的背景下,煤炭行业下半年的整合重组或将加剧。中信证券煤炭行业分析师祖国鹏指出,目前一些小型煤炭企业陆续谋求转型,向新兴产业领域投资,或者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对原有业务进行改造;一些大型煤炭企业下半年预计会借助国企改革的东风,增加外延式扩张机会。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分析师宋智晨认为,电商平台未来对煤企销售渠道拓展支持不可小觑。目前部分煤炭生产和贸易企业已濒临破产边缘,煤炭企业纷纷通过拓展销售渠道、降低成本来突破困境。煤炭电商预计将不断兴起,成为煤炭销售渠道的中坚力量。

      中煤协副会长刘峰建议,下半年煤炭企业应积极与发电企业开展横向联合,以争取国家优先项目批复、核准、建设电力输送通道和优先上网等扶持政策,争取跨行业整合重组,优化企业结构和产业结构。

      神华集团总经理凌文表示,煤炭企业电力板块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振煤炭行业发展的信心。上半年神华集团下属13家煤炭企业只有两家实现盈利,但神华集团仍然实现了200多亿元的利润,主要得益于煤电一体化经营的发电板块。

  • 发改委: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331号)的要求,201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资格升级和重新确认的专家评审工作已于日前结束,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现将通过专家评审的资格申请、资格升级名单的专家建议予以公示。同时,将由于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重新进行资格确认的专家评审结果,以及拟取消资格的机构名单一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1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

      咨询电话:(010)68501408,传真:(010)68501416。

      一、通过专家评审的资格申请机构名单

      (一)建议甲级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经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万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公司

      (二)建议乙级

      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英典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包头市弘誉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每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甘肃博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高智电力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三)建议预备级

      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华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洛阳市华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洛阳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博慧方舟咨询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元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良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河南开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宏圣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辽市利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万恒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亿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桦利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市惠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中筑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永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张家口鼎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邢台立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廊坊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邯郸达川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张家口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邯郸市诚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伟创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至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博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河北财隽招标有限公司

      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甘肃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

      甘肃商建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海天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宇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方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家界顺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潇湘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兰花真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太原伟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西鸿远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一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正德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中技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西安秦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宝鸡市舜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泰和力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冠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陕西鑫合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延安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夏开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夏易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久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兴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华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新概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众成招标有限公司

      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安徽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宏信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云南国内招标有限公司

      云南中汇招标有限公司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北票双兴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诚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辽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凤城金山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溪市中天招标投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葫芦岛通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汇众源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重庆向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重庆航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道尔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海南亿佳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华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连大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家渠农六师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腾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漳州市金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

      新疆新德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智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达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通过专家评审的资格升级机构名单

      (一)建议升至甲级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西辉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山西重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西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陕西西北民航招标有限公司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议升至乙级

      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建鼎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贵阳实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西智联至诚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山西晋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西世纪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山东众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银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鸿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中恒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中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安徽皖电招标有限公司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圣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

      三、重新提出资格确认申请机构的专家评审结果

      (一)建议确认甲级

      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建议确认乙级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建议确认预备级

      安阳市齐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铭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新世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夏八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建议取消资格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改委:2015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规定,现将2015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期限: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7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8337639

      附件:一、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单位名单

            二、不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单位名单

      2015年7月20日

  • 云南省: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7日-26日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考试及报名相关事项公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云南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相关规定的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必须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二、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15年10月17、18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4个科目成绩全部达标;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2个科目成绩均达标;所有人员必须在笔试成绩达标后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复核,方能取得相应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云南省考区考试流程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成绩达标后现场资格复核、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复核后办理领取相应证书事宜。

      考生应对照相关文件确定自己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相关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系统自动网上初审步骤是对考生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系统自动网上初审不代表报名人员必然符合报考条件,考后现场资格复核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条件,按人社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规定,将取消相应科目成绩。

      此项考试考点设昆明市(含呈贡区),由我中心负责相关考务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7日—7月26日

      (二)报名网址:2015年起,考试使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开展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或zg.cpta.com.cn/examfront(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登陆界面)。

      首次在此网站报名需按提示注册账号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注册成功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陆报名。

      (三)缴费: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参加考试。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

      (四)准考证打印:所有确认已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5天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订购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需订购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与昆明建科图书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13号、159号

      联系电话:0871—64177492、64168287、63195586

      六、成绩查询及办证

      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18日左右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各科试卷总分的60%(即每个科目均达到该科目试卷满分的60% )的考生必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核,复核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查询成绩时注意提示信息或留意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www.ynrsksw.cn)相关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核的,根据人社部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考后现场资格复核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复核的考生,请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证书相关事宜,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费发〔2000〕136号文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50.00元/每人每科。

      八、参加考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只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考生在作答前应注意仔细阅读相关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使用要求用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使用规定用笔作答及不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带照片带派出所公章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四)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核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5年7月13日


  • 西藏: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16日

      各位考生,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开始报名,报名时间7月20日-8月16日,资格审查时间7月27日-8月17日,缴费时间7月28日-8月18日。

  • 天津市: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7月20日至8月3日

      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人考评[2015]19号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和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5]23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考试时间

      2015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0月17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17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0月18日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0日9:00开始至8月3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2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0月14日0:00开始至10月16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2015年12月18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2003〕55号)文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报名时考生可选择其一)、《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自2000年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按照规定,2013年或2014年在天津市参加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和“新考生”均在2015年8月11日9:00至17日16:00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网上资格初审核的办理:“新考生”首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15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6:00登陆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http://218.57.145.130/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登陆”按钮进行登陆,考生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将毕业证书电子文件上传(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考生还需上传相关证书电子文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上传相关证书电子文件),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陆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15年8月11日后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可查看到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15年8月11日9:00至8月17日16:00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请于2015年8月7日10: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2015年的“新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还需携带相关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一、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照片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背景为红、兰或白色);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3、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2015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4538422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5年7月17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门决算(2014年度)

      造价168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2015年7月17日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门决算(2014年度)情况了。详情请看附件。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门决算(2014年度)

  • 吉林省:白山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

      自我省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以来,白山市超前谋划,积极运作,率先在全省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工作,第一个在全省启动招标程序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紧锣密鼓的前期准备工作,7月10日上午,该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在江源区正式开工建设,标志着白山将成为我省率先开工建设此项工程的城市。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是国家继城市棚户区改造之后的又一项拉动经济增长、惠及百姓民生的重大工程。该项目在城市道路、厂区等地下建造空间隧道,将电力、通信、燃气、给水、热力、排水等市政公用管线集中敷设在同一个建筑物内,实施市政公用管线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做到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市政公用管线的集约化建设和管理,避免城市道路产生“拉链路”。

      白山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将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整个工程概算总投资64.63亿元,建设总长度55.8公里,其中浑江区33.3公里,江源区22.5公里。该工程分4期进行建设,预计到2018年整体竣工,届时浑江区将形成长白山大街、浑江大街、南平街与向阳路、通江路、青年路、靖宇路、河口二路共同交织的“三横、五纵”综合管廊框架,江源区将形成干线、支线相结合的“回”路型管廊系统。

  • 陕西::2015造价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7月24日-8月21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2、我省报名时间为7月24日至8月21日17:00时。报名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注: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络注册。

      3、报考人员在网上(应选择陕西省)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仅参加2013年和2014年考试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审核报考资格,只需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余均视为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20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携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联系电话:029-89530805、89538291.

      四、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自2015年度开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分。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5、考生可于10月9日至15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17:00时前。

      附件: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17日

  • 楼市政策大基调不变 限购“尺度”难放松

      二季度北京楼市的迅速回暖,离不开相应政策的激励。在“9·30”、“3·30”、降息降准等利好的刺激下,二手房率先回暖,新房市场也迎头赶上,成交量出现上行。

      那么,在市场回暖的背景下,下半年北京楼市政策是否仍有调整的可能性?

      政策大基调不变

      上海市限购令的定向宽松再次引发了一线城市放开限购政策可能性的讨论。日前,上海市政府为促进人才创新创业,明确达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标准且符合个税缴纳额度等条件的非沪籍人员,将有资格在上海购房。

      不过,业内普遍表示,一线城市持续限购的核心仍将是坚定的。

      就在今年3月份,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强调,北京暂不考虑放开“限购”。这也意味着下半年北京楼市政策的大基调并不会变。

      “北京市政府正在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对于人口流入也从严把控,在这一背景下,北京楼市又继续回暖,下半年不大可能有更为激进的楼市政策出台。”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如果有,也可能是国家层面的政策从宏观层面上影响北京市场。”

      据亚豪机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北京土地市场新增土地供应仅33宗,这一数字也创造了近8年来的新低。

      “尺度”放松可期

      虽然楼市政策的主基调不会发生质的变化,但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北京楼市政策依旧存在微调的可能。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目前整个楼市基本面已经好转,一线城市下半年楼市将会继续稳定上行。在这种背景下,一线城市楼市限购仍有微调可能。比如最近上海对人才类和非沪籍单身购房者定向调整购房政策,北京也对外籍人士调整购房政策,这是一个趋势。

      伟业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全面取消限购的可能性很小,尤其是上半年伴随交易量回暖,房价上涨较为明显的上海和深圳,限购取消的可能性更小,但是尺度适度放松仍可期待。

      同时,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北京和上海此前均表态不解除限购,但有可能会对限购的执行层面加以调整。例如北京居住证办理的放松、通州的积分落户等,将会为楼市增加具有购房资格的客群规模。

      ■ 热点问题

      高端市场会否更放开?

      “限高令”解除,豪宅井喷

      近日,关于北京高端市场或将于下半年取消限购的消息在市场上广为流传。

      今年被业内称为是高端市场井喷年。不仅从供应方面出现井喷,在成交方面也是表现不俗。7月刚刚过去一周,北京10万元/平方米以上的顶级豪宅项目就签约了5套。

      亚豪机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北京单价超过10万元/平方米的豪宅总计成交金额为89.39亿元,而去年同期则仅为5.51亿元,剔除盘古大观集中成交的68亿元,今年上半年的成交额也达到去年同期的3.85倍。

      在这样的成交背景下,高端市场是否还有放开的空间?

      “现在高端市场的去化并不慢。尤其是总价3000万元以上的去化比往年都好,这也说明了市场需求仍在。因此下半年不大可能从政策层面继续刺激高端需求入市。”陈志如是说。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相关部门对豪宅市场越来越“宽容”,从现在的豪宅报价就可以看出来,单价20万元左右的项目已经不再罕见,这就是解除预售价格“限高令”的结果。

      张宏伟也表示,从目前的形势来看,顺应支持改善型需求购房的政策导向,一线城市最有可能的微调政策就是继续放开高端市场。“不过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以北京为首的一线城市高端项目放量集中。如果下半年市场出现供应过剩等压力,四季度可能是高端市场政策收紧的一个窗口期。”

      公积金有无更优惠?

      业内:降利率、税费补贴等鼓励性政策很难再现

      6月28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开始下调。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这是今年以来北京公积金第三次下调贷款利率。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首套房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此次公积金利率调整后,月供额将从之前的4631元减少到4490元。

      今年以来,公积金和房贷方面的利好频出。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会提高、银行信贷是否有进一步放松的可能等问题成为部分购房者关注的焦点。

      胡景晖分析,降准、降息或将成为下半年的新常态。在按揭贷款方面,商业贷款,尤其是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进一步放松,尤其是对自住的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盘活这一需求将有利于加快房产流通效率,消化中大户型库存。

      不过陈志、张宏伟等业内人士则表示出不同的看法。张宏伟认为,毕竟现在一线楼市已经转暖,对于政府层面来说,已经没有必要继续采取鼓励性购房政策。包括公积金、营业税、购房补贴等鼓励性购房政策将很难再现一线城市。

      “但城市之间楼市的分化,也决定了楼市政策的分化。在三四线的一些城市可能会通过补贴城商行的方式,降低购房贷款利率,刺激购房人行动。此外契税补贴、减免等政策仍将在三四线城市延续。”张宏伟表示。

      ■ 2015部分楼市新政

      “3·30”新政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其中,针对商业贷款,提出“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同一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消息,从3月31日起,个人转卖已购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此前的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含2年)。

      北京公积金三次下调贷款利率

      6月2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8日起下调。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这是今年以来北京公积金第三次下调贷款利率。

      三次降息

      央行年内三次降息,利率降至历史低水平。3月1日,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5月11日起再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6月28日,央行第三次降息,5年以上商业贷款利率降至5.4%,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3.5%,均已处于历史低位。

  • 江西省:住建部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情况

      7月6日-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第十五巡查组对我省上饶、九江两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巡查组分别听取两市汇报,查对相关资料,查看项目现场。巡查组认为我省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管理规范。巡查组还听取全省上半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汇报,到鹰潭、景德镇住房公积金中心调研,对我省积极采取措施,大力释放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取得显著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厅副巡视员齐红专程到鹰潭会见巡查组一行。

  • 河南省:2015年全省标准定额管理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

      7月14日,全省标准定额管理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总结成绩、分析形势、交流经验、部署任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华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陈华平副厅长充分肯定了上半年全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管理工作,分析了当前标准定额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明确了目标任务,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光荣感;二要充分认清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振奋精神有所作为;三要积极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四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主要负责同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主要负责同志,18个省辖市和10个直管县(市)标准定额机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 河南省:2015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6日-30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区设置

      2015年10月17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5年10月18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两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6日9:00至7月3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参加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为“新考生”,须审核报名条件。

      2、考生网上注册

      首次报考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各省直管县(市)的报名工作归原所在省辖市负责;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之后,老考生资格审核会自动通过,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新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5年7月17日至7月31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下称《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初审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省辖市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将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单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于8月4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终审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汇总审批表》电子版和“级别为免两科”已现场交费考生的信息电子版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资格终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和2013或2014年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方可进行交费。交费实行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办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实行网上交费:“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实行现场交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95元(每人每科23.75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45元

      网上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现场交费的考生,可直接领取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办公室(郑州市顺河路32号),交费时需携带本人《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5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7:00(网上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

      现场交费时间:2015年7月29日9:00至8月4日17:00(双休日除外,现场交费只限于“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及现场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5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省辖市职改部门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单位一律不予审核。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考试管理机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

      (二)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的新考生与考试全部科目的新考生分别汇总(老考生无需汇总)。

      (三)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做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六)全省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各省辖市职改部门保留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并于考试报名结束后10日内报省职改办。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10日

  • 黑龙江: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7日-30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28号)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报考一科加收31元,《建设工程计价》加收41,《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加收65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5年7月17日-7月30日 网上报名
    2015年7月27日-7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2015年7月27日-8月4日 网上缴费
    2015年8月20日前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2015年10月9日-10月15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5年10月17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5年10月18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 领取收据
    2015年12月18日前 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 广西:2015年造价师考试7月17日开始报名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为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1017日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51018日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至2015年8月6日下午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6日。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7∶00;审核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办公时间和地址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报名点名称和地址可查看报名表;报名点联系电话可查看广西人事考试网"联系各市"栏目。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4)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样式见附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原件1份(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2015年8月3日上午9∶00至2015年8月14日下午17∶00。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至2015年8月14日下午17∶00。

      3.收费标准。按照桂价费〔2005〕3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49元。

      4.票据领取。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8月21日-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 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新考生,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 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老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4.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自行更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原件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5.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12日上午10∶00至2015年10月18日下午14∶30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场设置
      本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4个科目(考全科级别)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免二科级别)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附件: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文件摘选)(略)
         2.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略)
         3.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
         4. 人事部 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15年7月9日
  • 江苏省:2015年造价师考试于7月15日开始报名

    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18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2015年起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的科目开考前,应试人员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各地要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5日~24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4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时缴费。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 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3年和2014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新报考人员应将有关材料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综合办公楼4楼410、411室(江苏开放大学院内),具体时间要求详见"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10月9日~1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报考人员可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其他事项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8日
  • 湖南省:2014年长沙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不含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专业)、招标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将于7月14日开始发放,请报名点选择为“长沙考区”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恕不接受代领),于7月14日至7月17日(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半),前往长沙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地址:芙蓉中路一段669号,芙蓉路立交桥东北角。

      7月17日后,领证地点改为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五一路549号联合商厦11楼)。请考生于工作日上班时间领取证书。咨询电话:(0731)82563172, 84413618

      特此通知。

      温馨提示:高温天气,不便久等,请考生避开高峰期领取。

  • 辽宁省:2015年度造价师考试定于10月17-18日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辽人考〔2015〕24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绥中县人事局有关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9:00 - 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 - 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9:00 - 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 - 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以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与《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3年和2014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考生)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及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7209:00

    -8924:00

    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720-811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周六、日休息)

    照片审核

    资格审核

    现场确认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7209:00

    -813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1099:00

    -15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报考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


      四、考场设置
      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收费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4〕41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57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四)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改为在专业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预订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十、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6。

      十一、其他
      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各市及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见附件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略)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7月9日



  • 广东省:2014年揭阳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关于发放2014年初(中)级药学、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招标师、

    勘察设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现在开始发放2014年初(中)级药学、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招标师、勘察设计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请有关考生持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 河南省: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7月16日至7月30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区设置

      20151017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51018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8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实行滚动管理模式的两年为一个周期,即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实行非滚动管理模式的,即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6日9:00至7月3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曾参加过2013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为“老考生”,“ 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参加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为 “新考生”,须审核报名条件。

      2、考生网上注册

      首次报考登录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各省直管县(市)的报名工作归原所在省辖市负责;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之后,老考生资格审核会自动通过,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新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5717日至731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29日至731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下称《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初审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省辖市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5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将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单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5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于84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终审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5810日前将《汇总审批表》电子版和“级别为免两科”已现场交费考生的信息电子版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资格终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和20132014年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方可进行交费。交费实行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办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实行网上交费;“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实行现场交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95元(每人每科23.75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45元。

      网上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现场交费的考生,可直接领取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办公室(郑州市顺河路32号),交费时需携带本人《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58149008201700(网上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

      现场交费时间:2015729900841700(双休日除外,现场交费只限于“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及现场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1099001015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和发行

      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统一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负责,联系电话:0371-66242998

      六、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省辖市职改部门对于注册地不在本市的考生所在单位一律不予审核。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考试管理机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

      (二)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的新考生与考试全部科目的新考生分别汇总(老考生无需汇总)。

      (三)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四)《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做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六)全省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各省辖市职改部门保留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并于考试报名结束后10日内报省职改办。

      附件: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710

  • 河北省: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7日、18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各市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17日至8月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各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各市关于报名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准备的有关材料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由各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和各市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由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当场明确告知其网上缴费时间。报考人员在告知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13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学位证、1996年8月26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3,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各市要认真做好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1份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报我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通过伪造学历或职称证件、工作单位造假、开具虚假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各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务必将下述要求明确告知报考人员: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9日至10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四、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自2015年度开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根据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15元),其他各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

      六、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七、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各市请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010-68331282)联系。

      八、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九、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3、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2015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7月17日至8月5日

    网上采集报考信息

    8月13日前

    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

    10月9日至15日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重庆市: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5〕1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15日—8月5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㈡ 免试二科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㈢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科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四、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要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㈠ 考生网上注册。报考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①注册。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已注册过账号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系统);②处理并上传照片。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自己将要上传的相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考生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审核。

      “照片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www.cqhrss.gov.cn/u/kszx)“相关下载”栏目。

      ㈡ 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①签订报名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弄虚作假或未按照报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③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校验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我市不设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点,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国家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815、86868821、8686881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㈢ 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留存。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7月15日─8月7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新考生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注意: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新考生是指2015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老考生是指2013年、2014年参加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9日至15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㈦ 证书办理。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考务文件中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㈧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㈨ 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后,将不再实行异地转考。上年度在其他省市报考的老考生到我市报名参考的报考人员,只需在报名系统中选择重庆市作为参考地即可。参考地一经确定,将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选择。

      六、考场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选择在重庆市参考的考点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到以下地点购买:重庆建兴图书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美专校街66号鑫隆达大厦A座1楼(牛角沱车站旁)联系人:王颖,电话:023-89033786、023-63622854、18983377531,网站:www.jzts.cn

      八、其它要求事项

      ㈠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办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㈡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㈢ 自2015年度开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㈣ 考试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

      ㈤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8日

  • 江西省: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5日-27日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17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7月15日9:00—27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2—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7月31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9日9:00—15日17:00。

      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和“安装”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自2015年度开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改为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其他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四、报名办法

      (一)老报考人员(即2014年已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新报考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2、现场资格审查。非免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原则上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原则上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按属地原则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联系电话)。

      参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1份留存复审部门,1份交与报考人员)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建字〔2008〕1号)执行】;

      (5)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3)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级别

    专业

    科    目

    免二科

    造价

    1.建设工程计价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四科

    土建

    1.建设工程计价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工程)

    安装

    1.建设工程计价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5.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7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7日

  • 贵州省:2015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19日-8月9日

      根据贵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贵州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2015年贵州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为7月19日-8月9日。详情请看下面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社局、建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监理、施工单位,中央在黔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为了做好2015年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免试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科(四科)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历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02免二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十五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十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二十五年。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考试分为考四科和考二科两个级别,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级别为考四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报考级别为考两科属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及要求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 在网上进行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9日至8月9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11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5360006),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网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360006,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15年10月9日至15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四、教材及培训

      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生可以到各书店自行购买。

      五、收费标准

      报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每人150元;报考3个科目或4个科目,每人180元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9日


  • 房企争晒年中成绩单:万科1099.6亿 碧桂园544.7亿

      龙湖下半年广州推别墅

      7月3日,龙湖地产有限公司公布,6月单月实现合同销售金额67.9亿元(人民币,下同),环比增长68.5%,同比增长47.6%,认购及签约金额均创历史新高。至此,龙湖地产1~6月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额216.4亿元,同比增长6.7%。随着下半年的到来,去年11月龙湖在广州市场拿到的牛奶厂地块项目即将露出真容,首批产品以别墅为主,带部分高层产品。

      碧桂园完成全年目标四成

      7月6日,碧桂园公布6月销售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30日,碧桂园连同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共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544.7亿元;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84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6.8%及3.8%。2015年,碧桂园全年业绩目标为1350亿元。

  • 宁夏: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宁建(建)发〔2015〕59号

      各市、县(区) 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管)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扎实推进我区工程质量安全年八项治理行动,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建筑工程春季复工检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4 月15 日至5月15 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督查组督查了各市、县(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推进我区工程质量安全年八项治理行动情况,重点对开展质量安全年政策法规培训和技能提升情况,履行春季复工程序情况,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情况、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终身责任制情况等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五个地级市及其所辖县、区的工程项目,共抽查项目22个,涉及19个建设单位、22个施工单位、21个监理单位。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年八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建筑从业人员及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相关政策法规培训,认真做好春季复工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改进,有效防止了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部分建设单位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部分建设单位未组织工程招标,擅自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履行春季复工检查职责,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二)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一是部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无企业检查记录或以项目分项工程检查记录代替企业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二是部分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核不严格,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预控重视不够;监理规划、细则、旁站方案的针对性较差,内容不完整,对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力。三是个别工程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不参加地基验槽,未在地基验槽记录及施工图会审记录上签字盖章。四是部分项目施工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未按规定在工程资料执行建造师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签章制度。五是商混企业与施工单位现场交货检验记录缺乏有效性和真实性。六是部分现场项目经理和总监不在岗,变更手续不符合要求;部分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与中标通知书承诺和合同约定人员不符,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施工单位现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为非本单位人员较为普遍;个别建筑企业用劳务企业质检员和安全员顶替充当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放弃总承包企业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三)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方面。一是部分工程在春季复工后企业未对冬期施工的混凝土进行质量检测;个别工程填充墙构造柱钢筋位置、锚固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部分项目模板支撑体系与施工方案不符,存在立杆不设扫地杆和顶层杆、顶部自由高度超规范现象;三是个别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网,工地存在违规搭建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苯板彩钢房;部分工程楼层、电梯井、预留洞口、楼梯临边防护缺失;四是现场使用塔吊未办理告知、使用登记手续,未悬挂使用登记牌等。

      督查组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使用不合格安全网、违规搭建不符合消防要求的金属彩钢活动板房的工程,全部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对于标养和同条件试块管理混乱的工程,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违反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规定的建造师依法进行记分处理;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成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对区外进宁企业的违法行为和处理建议录入全国建筑市场与诚信平台,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银川正大有限公司新建一期18万吨饲料厂主车间、办公楼、宿舍食堂、卸料棚、门卫、玉米筒仓工程。建设单位银川正大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戴光;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杜洪伟(暂定);监理单位宁夏五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丁玉成。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建设单位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现场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标养室砼试块标识内容不全,试块摆放、养护不规范,养护条件不达标。

      案例二:银川市银新油品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建设单位银川市银新油品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庄严;施工单位信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宫庆军;监理单位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武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员与中标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不符;施工单位未能提供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工资发放证明;无正式的劳务分包合同;未提供建筑材料(钢筋)及设备(塔吊)采购合同及工程款支付证明;屋面角柱、边柱节点钢筋锚固做法不符合要求;部分框架梁柱箍筋平直段长度不足10d;3.1/A-B轴WKL1钢筋骨架高度达不到设计要求;1-3层梁板后浇带未做支顶。

      案例三:银川市清水湾住宅区二期Ⅲ8#--12#、14#住宅楼、4#--5#地下车库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鸿禄;施工单位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忠利;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麦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及违法挂靠行为,农民工多次上访。

      案例四:宁夏金帝商贸城。建设单位宁夏金帝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新月建筑工程公司、江苏神龙海洋建筑工程公司、灵武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四川亿博监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拒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改通知。

      案例五:吴忠市利通区西花园工程(已停工)。建设单位宁夏金泰隆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江苏天宇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钱进;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设监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项目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未签订合同;停工后未采取成品保护措施,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案例六:吴忠市红寺堡区御泉明珠1#-4#楼。建设单位宁夏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公司,项目经理赵少鹏;监理单位宁夏同心县泰银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责任制未落实;施工单位未对该工程进行检查,未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证不够;现场使用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施工用电混乱,存在私拉乱接和一闸多用现象;无图纸会审记录,地基处理与原设计有重大变更,无变更文件且未经图审;地基验槽,处理记录未经设计、勘察签认,无基础分部验收记录(已进入主体施工);现场无同条件养护试块,标养箱内试块标示不清;监理单位现场人员与监理规划中人员不符,且持证上岗数量不足,总监李新未到场履职且证书过期,监理资料与工程实际不符,资料失真,监理履职不到位;现场无消防器材,无消防水源,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围挡不连续,无安全警示标志。

      案例七:青铜峡市金岸城市花园34#楼。建设单位青铜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宁夏禹鼎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刘向东;监理单位青铜峡市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杨少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建造师及总监在资料中存在代签现象;构造柱砼拆模早,砼成型差,观感质量不合格,砌体组砌方法错误,竖向灰缝不饱满,存在透明缝、瞎缝,砌筑砂浆与配合比不符,掺用砂浆王;一层模板支撑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钢木混搭,水平杆用钢丝固定;安全网材质不合格;上人马道坡度及转角平台宽度不够,并且材质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无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不符合要求,安全教育不符合要求,部分特种作业证不符合要求,部分未审核;现场使用塔吊未办理安装告知,无检测报告,未办理使用登记。

      案例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红领喜来一期(1、2、3、8#楼)、二期(6、15-17、25、26#楼)。建设单位为石嘴山市静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王强强;施工单位江苏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根强、韦羽顺;监理单位宁夏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存及石嘴山市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恒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未经春季复工检查、擅自开工;质保、安保体系建立不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洞口、临边防护措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悬挑式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作业层脚手架板未满铺,密目式安全网质量不合格,且损坏严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在建工程楼内住人;对监理下发的隐患通知单不予整改。

      案例九:石嘴山市荣达城市印象工程。建设单位为宁夏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学刚;施工单位石嘴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鲁世明;监理单位宁夏华磊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文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无施工许可证;五方责任主体不落实;质保、安保体系建立不全,项目经理、总监不到位;密目式安全网未满挂,绑扎不严,无现场抽样检测报告;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未落实工人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物料提升机首层未设置防护棚,各停层平台无防护门;安全专项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未报审,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审核、审批;氧气、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足;塔吊作业无司索指挥,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圆盘锯无安全防护未设置开关箱;现场未设置消防器材;文明施工差。

      案例十:石嘴山市铂宫尚品Ⅰ标段。建设单位为宁夏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苟建平;施工单位宁夏金丰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刘兴让;监理单位石嘴山市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赵红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物料提升机楼层停站平台防护门不及时关闭;卸料平台与架体连接前段无防护;使用不合格安全网,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绑扎不严;无临边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塔吊、物料提升机未办理使用登记;物料提升机、塔吊司索指挥人员证件不足,有无证上岗现象;宿舍在建工程坠落半径以内未设置防护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未落实;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部分混凝土梁有裂缝;个别负弯矩筋偏差过大;进户门洞口加大,钢筋长度不够;现场无施工质量保证资料。

      案例十一:平罗县体育公园改造项目7#楼工程。建设单位宁夏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召安;监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总监江鸿。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中标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要求未部署安排;项目经理未在施工资料上加盖注册章,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提供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现场使用的起重设备未办理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现场同条件试块、标养试块标识标养不符合要求,拆模时间过早,荷载堆放大,一层个别现浇板板底存在裂缝现象,商混资料不齐全。

      案例十二:平罗县34#地块棚户区安置工程。建设单位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宁夏星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任利忠;监理单位四川元丰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总监李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属于群塔作业,现场编制的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方案无可控性、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现场使用无安全装置的淘汰物料提升机,部分模板工程搭设与方案不相符,存在钢木混搭现象;混凝土标养试块留置组数和标养条件不符合要求,商混进场无检验记录,资料不齐全。

      案例十三:固原市原州区第二批劳务移民安置区住房工程(五标段)。建设单位固原市原州区生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施工单位宁夏第五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陈义军;监理单位宁夏固原六盘山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具鹏。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现场未提供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三层砌筑墙体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压筋;五方责任主体未落实加盖注册章制度;现场模板支撑及临口防护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及防火器材不符合标准要求;文明施工不达标。

      案例十四:固原市原州区西港雅居11#、14#工程。建设单位宁夏合顺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单位宁夏第四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郝治武;监理单位宁夏正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马学东。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不合格;脚手架及临边防护不合格;安全施工及消防安全体系不达标;总监、安全员不到岗;地基验槽资料勘察设计单位未签字签章;现场无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标养温度湿度失控;交货检验资料代签,无检测数据。

      案例十五:彭阳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惠民家园四标段9#楼工程。建设单位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施工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元旺;监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赵军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将不合格的检验批按合格验收,施工现场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剪力墙根部烂根、夹渣、吃模、接槎不密实现象较为普遍;楼梯施工缝存在夹渣现象;填充墙砌筑质量差,砌块破损现象普遍;窗洞口砌体局部松动现象普遍;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要求存在透亮现象,不同材料混砌现象普遍,砌体刚度、整体性差;窗台板混凝土疏松,二次混凝土构件成型质量差;卫生间防水翻边混凝土强度偏低、疏松、断裂;窗固定件数量不足,固定方法不符合要求;变压式通风道安装接口未在现浇板内,抽风道质量差,破损普遍,安装不符合要求。

      案例十六:固原市原州区华祺公寓楼12#楼工程。建设单位宁夏振祺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第一建筑公司施工,项目经理柯义武;监理单位宁夏固原六盘山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吕凤琴。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未办理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

      案例十七:固原西南新区纵四街工程。建设单位固原市建设局;施工单位江苏宇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智;监理单位固原六盘山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强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施工单位原中标通知书中组织机构人员均未到岗,项目经理张智不到岗,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均不到岗,现场实际有管理人员4人,现场无施工资料,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

      案例十八:中卫市青年创业大厦工程。建设单位宁夏盘古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赵建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未办理质量安全保监、无施工许可证,无施工、监理合同,无资质施工,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未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未落实生产安全责任,不符合生产安全条件。

      案例十九:中卫市沙坡头旅游新镇核心区项目1号、2号、3号、4号地块工程。

      3号、4号地块工程。建设单位宁夏贝隆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周喜;施工单位宁夏贝隆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陈学明;监理单位宁夏杰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伟。

      1号地块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中卫沙都酒店,项目负责人詹建国;施工单位宁夏鑫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陈旭;监理单位宁夏居安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希锋;

      2号地块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宁夏巨宁置业公司,项目负责人周强;施工单位宁夏东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晓燕;监理单位为陕西盛源鑫监理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项目总监牛金亮。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无规划、招投标手续;无图纸审查报告及合格证书;企业未委派成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施工用电不符合TN-S系统,局部存在一闸多控,三级箱距设备大于3m,PE线未连通,无保护接零及接地保护;重点防火区域未设消防器材;部分进场人员不戴安全帽;电线电缆无保护措施;现场扬尘严重;无车辆冲洗设备;边坡防护措施不到位;现场未设围挡。

      案例二十:中卫市沙坡头区和顺万家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宁夏银房置业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王五洲;施工单位中卫市宏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宁夏格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吕俊涛、孙宏伟;监理单位宁夏鸿誉建设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拓万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无招投标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三、处理决定

      (一)对违反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单位处理。

      对本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违反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建设单位,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改正,记载不良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二)对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处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质〔2014〕118号)有关规定,对涉嫌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记载不良行为,扣除企业信用分值。

      (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对未履行注册建造师法定义务的项目经理进行记分处理。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施工资料由他人代签等行为,检查中存在两项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按照“分别记分,累加分值”的规定,一次记9分,并记载不良行为。具体为:

      1、信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宫庆军;

      2、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忠利;

      3、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公司,项目经理赵少鹏;

      4、石嘴山市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鲁世明;

      5、宁夏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召安;

      6、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元旺;

      7、江苏宇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智。

      (四)对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施工现场监理项目部人员履职缺失的监理单位处理。

      监理企业现场监理机构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监理单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对重大危险源方案论证及实施管理控制不到位,违反相关监理管理规定和规范的监理企业,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记载不良行为,扣除企业信用分值。

      (五)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1、对本通报中未履行注册建造师法定义务的项目经理进行记分处理,由宁夏建筑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建质〔2014〕123号)执行。

      2、对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由宁夏建设稽查中心督办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落实对以上典型案例中相关责任主体单位限制在我区从事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

      4、对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记载不良行为、扣除企业诚信分值的处理,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录入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系统。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厉处罚,抓好整改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厉进行处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将此次检查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改进质量安全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求真务实,严格落实责任。要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扎实推进我区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认真执行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狠抓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工作,使两年行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促进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上台阶。

      (三)强化素质,提升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大力培养监管人员对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责任心、事业心、提高监督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建立长效培训和责任机制,着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监管水平。

      本通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29日

  • 吉林省:渭南今年已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27亿元

      今年以来,渭南市各级财政部门狠抓资金筹集、拨付、管理等关键环节,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前,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27亿元已经全部下达。

      2015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49868套,其中公租房建设24238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5630套。6月份,市财政局积极与市住建局沟通,联合下达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第一批)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共75568万元,涉及8个县市区3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同时,通过准确掌握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计划和实施情况,及时下达了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中省专项补助资金2193.9万元,涉及租赁补贴保障户数8973户。市财政局要求各县市区通过“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将租赁补贴按月或季度发放到申请租赁补贴户手中,年底之前全部发放到位。

  • 国务院:亮出稳增长举措 三年改造城市危房助城镇化建设

      国务院近日亮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稳增长新举措中,“进一步强化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下一步加大有效投资的重点领域。

      棚户区将改造1800万套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部署,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

      新型城镇化建设被视为中国经济转型阶段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孕育着新的发展空间。现阶段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仅事关千百万住房困难家庭生活改善,更是稳增长的重大举措。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加快审批,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城镇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保障。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改同时,针对棚改最急需的资金问题,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大政府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户,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推动市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并列入财政预算,对存在缺口的,可依法由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同时,鼓励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市场化融资,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让住房困难群众尽早搬入新居。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副院长刘洪玉表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意味着我国在住房保障领域正从过去较多由政府直接供给,向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方向转变。

      全国将排查危旧楼隐患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紧急召开全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通报近期发生的四起老旧楼房垮塌事故情况,并部署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这四起被通报的事故分别是近期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遵义市汇川区、遵义市红花岗区和天津市西青区发生的房屋垮塌事故。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表示,房屋安全事关重大,关系到社会稳定。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危旧房屋改造工程,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 交通运输部:发布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已经发放

      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过渡考试(甲级)合格人员(共1227人)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已经全部发放至各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其联系方式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的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管理平台查询。

      乙级证书将根据各省(区、市)公布合格人员名单的情况陆续发放至各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

  • 吉林省: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8日-30日

    吉人社办字〔2015〕63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日— 7月30日。

      1、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⑴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⑵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⑶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⑷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⑸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⑹手工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2、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⑴注册。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⑵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⑶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⑷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⑸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7月20日—7月31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不休息、周日休息,周六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使用假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核部门对考生所提交材料真实性有异议的,考生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明。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请留意当地政府、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其他媒体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7月20日—8月2日。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内,报考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报考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执业药师 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 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 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造价工程师 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出版 10月18日 上午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详见附件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用书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2770066。

      (二)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三)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四)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4。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2.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现场确认时,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责任事故绝不姑息。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3.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全有序的基本原则,更好的为广大考生提供便捷服务。2015年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2016年开始再报考同类别和同级别专业的考试将取消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只需网上填报信息和缴费即可,具体详情以当年的报考文件为准。为适合上述工作转变,从2015年起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务必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好所有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确保信息完整、手续完备,以备责任倒查和存档备案。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3.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4. 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负责单位联系方式

      2015年7月7 日

      抄送:吉林省军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7月7日印发


    附件1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报名费
    考务费
    房地产估价师
    13元/人
    每人每科60元。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
    执业药师
    13元/人
    每人每科44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造价工程师
    13元/人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51元,其他每人每科47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出版
    13元/人
    每人每科48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69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同上


    工程造价
    本科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大专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本科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大专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上述专业
    双学士、研究生班、硕士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博士学位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一、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 湖北省:201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5日-29日

    鄂人社考[2015]2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二科”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 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链接地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或http://www.hbsrsksy.cn(湖北人事考试网)。

      拟报考人员应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上传注册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具体要求见软件说明),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传预先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处理后生成的报名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根据属地原则选择省直或相应市州报名点,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注意事项:

      网报档案库。网报档案库是挂在统一网报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老考生界定。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

      (一)新考生

      1、报“考全科”人员。符合“考全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外的报考人员,下同),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资格审查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3楼,下同)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住建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报“免二科”人员。符合“免二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省职改办(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住建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

      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全科”或“免二科”)的老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但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并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内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三)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4、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5、报考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子专业的人员,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未通过的,可以修改专业,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否则不允许修改专业。

      6、报考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5日9:00~7月29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7月15日9:00~7月30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7月15日9:00~7月31日16: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5年10月9日9:00~10月18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15年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5年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23.造价工程师   04.考全科 01.土建 1.建设工程计价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02.安装 1.建设工程计价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5.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02.免2科 01.造价 1.建设工程计价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七、考区设置

      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各地人社、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 四川省: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是10月17-18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4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定于2015年10月17-1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7日上午 9:00-11:30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考《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上午 9:00-11:30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7月16日至8月16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7月16日至8月17日,缴费时间定于7月16日至8月18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1日至9月3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12日至10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1.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人事考 试网(www.cpta.com.cn)和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访问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4号 )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访问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各市州 资格审查具体地址,请咨询所报市州考试机构,见附件1)。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报名表时须选择“四川省直属考区”),携带上述材料到省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电话:028-83314011,联系人:郑川蓉)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 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 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各市 (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人事考试主管部门取消 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 1217号文件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85元, 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1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 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 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 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 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

      四、教材修订说明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 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及《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 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 (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五、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 1.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1日

  • 浙江省:2015年度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浙造人管[2015]3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现将本省参加2015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5275名,其中建筑专业2760名,安装专业836名,市政专业1068名,园林专业611名)公布如下(名单附后)。

      各科考试合格标准:《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建筑工程计价》、《安装工程计价》、《市政工程计价》、《园林工程计价》均为60分。关于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及合格证书的领取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2015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略)

      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
      2015年7月6日
  • 浙江省:2015年度造价师考试定于10月17日至18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 月17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考生报考事项。考生于 7月20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一)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点击“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至8月13日。报名期间,考生可同时下载打印“报名表”留存报名信息。

        (二)新考生和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7月28日至30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分别到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另外,申请免试2个科目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8月7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三)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2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置在杭州市和宁波市(其中宁波市考点只限宁波辖区内的考生报名)。

        (四)在网上报名和交费时,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重点防止报错级别和专业、选错科目、传错照片、填错姓名和各种号码、未对应人员交费等情况)。如因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或交费错误,以及提交错误或虚假审查材料,导致信息联络、报名考试、制证领证、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须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只进行网上信息填报但未参加资格审查或未进行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或“办事指南”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应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另外,对于申请免试的考生还应审查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符合条件的收下该证件复印件1份。最后,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将其退回给报考人员。

        对于“报名表”上只显示《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要特别注意报考人员是否报错级别或是否符合免试条件。

        四、参考书目。教材征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信义坊商街东200-1号;联系电话: 0571-88085976。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待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在报考资格审查中,审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和把握准确,防止违规审查和错审现象发生。要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努力为考生顺利报名和考试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和我省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专业对照表(略)
  • 宁夏:2015造价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7月15日-8月21日

    宁人社函〔2015〕297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一)“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两个子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考两科)条件。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及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三、报名办法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9时至8月21日下午17时。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0。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至21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过期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号(银川电视台西门南面),电话:(0951)6021173,6041173。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3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10月9日至15日。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注意事项

      (一)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http://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http://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改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材料要求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8日

  • 湖南省:关于申报房地产企业资质的250家企业及个人申请材料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房地产企业资质的 家企业进行了审查,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初审合格154家,不合格90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初审合格1家;物业服务企业初审合格4家,不合格1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合格28人。为保证资质审批公开、公平、公正,现拟将审查结果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 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14日。

    附件:2015年7月份房地产企业资质评审表.xls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评审合格人员汇总.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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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部:征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 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办标函[2015]57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市容委、规划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市政管理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提网速、降网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完成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 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实施“宽带中国”2015专项行动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5〕99号)确定的各项任务,我部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7月20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联系方式:

      高鹏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电话/传真:010-58933022

      邮箱:gaop@mail.cin.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6月26日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 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市容委、规划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市政管理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 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宽带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好《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发〔2013〕31号),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又进一步印发了《指导意见》,就加快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网络速率等有关事项,细化了政策、明确了要求,并确定了重点任务分工。其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强宽带网络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检查力度,支持现有住宅小区光纤改造。各地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明确工作分工,突出工作重点,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落实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宽带网络建设通行

      (一)在规划编制中明确要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统筹城市工程管线规划,合理安排通信设施布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明确通信基础设施用地位置和规模;编制道路交通、地下管线综合等专项规划时,要同步安排通信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内容。

      (二)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审查审批建设项目方案时,应严格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三)将通信设施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建城[2015]70号)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相关要求,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建设中,同步安排通信光缆等宽带网络设施。

      三、进一步加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力度,规范光纤到户建设行为

      (一)落实光纤到户工程设施建设,保障用户自由选择权。对2013年4月1日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以下简称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步建设小区红线内通信管道等配套设施,并满足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共享使用的要求。

      (二)加强设计把控,强化施工图审查。设计单位应根据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并应达到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对涉及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内容进行设计审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将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纳入住宅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光纤到户通信设施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不得通过验收,并不得投入使用。开展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现有住宅小区光纤到户改造

      (一)支持光纤到户改造。要广泛宣传光纤到户的有关政策要求,引导业主和物业服务单位为住宅小区及其他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提供条件和支持,对违规收费要坚决清理整治。现有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未经业主授权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二)将光纤到户改造纳入小区整改内容。在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时,要将光纤到户改造纳入其中,监督指导物业服务单位在尊重业主共同意愿的前提下,协助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现有住宅小区光纤改造,不得无故阻碍通信设施建设。

      (三)严格执行补偿标准。要全面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坚持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对纳入房屋征收范围的宽带网络设施,各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补偿安置,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也不得侵害宽带网络设施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

  • 住建部:印发加强顶层设计、推进BIM应用指导意见

      造价168网从中国建设报获悉,为贯彻《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的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近年来,BIM在我国建筑领域的应用逐步兴起,技术理论研究持续深入,标准编制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同时,BIM在部分重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管理中陆续得到应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推进BIM应用,已成为政府、行业和企业的共识。

      但是BIM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少顶层设计;BIM应用只停留在各企业和项目的自发层面,没有形成统一的目标和路径;项目应用中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各阶段完全割裂,没有充分体现BIM在全生命周期中的优势等。为此,迫切需要在国家层面出台纲领性文件,更好地进行指导和推进。

      为满足发展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于2012年开始组织有关协会学会、高校、设计和施工单位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在总结研究成果基础上,着手起草有关文件,并充分征求吸收各方意见,形成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BIM应用的基本原则,即“企业主导,需求牵引;行业服务,创新驱动;政策引导,示范推动”。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年底,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应用。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

      《指导意见》强调BIM的全过程应用,指出要聚焦于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普及和深化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规划和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运营维护单位的特点,分别提出BIM应用要点。要求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根据实际需求制订BIM应用发展规划、分阶段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覆盖BIM创建、更新、交换、应用和交付全过程的BIM应用流程与工作模式,通过科研合作、技术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推动相关人员掌握BIM应用技能,全面提升BIM应用能力。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7项保障措施,包括宣传BIM理念、意义、价值,梳理、修订、补充有关法律法规,建立BIM应用标准体系,自主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BIM应用软件,培育BIM应用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产业联盟,培训BIM应用人才,研究基于BIM的工程监管模式。

      《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动BIM在我国建筑领域的应用,支撑建筑行业技术升级,变革生产方式,创新管理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预见,随着《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我国建筑领域将进一步掀起BIM应用的热潮,不断推动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健康持续发展。

  • 国务院:实施棚改三年计划改造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

      造价168网从中国建设报获悉,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有效促进经济增长。

      《意见》指出,全国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当前,待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基础差、改造难度大的地块,在创新融资机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同时,农村困难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诉求比较强烈。

      《意见》提出,按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部署,实施三年计划,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任务,《意见》明确了四方面工作举措。一是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抓紧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棚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二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尽快编制2015~2017年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确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三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组织编制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及农房风貌管理和引导。四是创新融资体制机制。各省(区、市)要制订具体管理办法,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与价格补偿统筹协调机制,积极推广特许经营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成为棚改实施主体;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依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PPP合同,对项目实施主体发放贷款;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在其业务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加大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支持力度。

      《意见》还提出了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等要求。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 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有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也要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待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基础差、改造难度大的地块,在创新融资机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同时,农村困难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诉求比较强烈,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十分迫切。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计划)。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二、加大改造建设力度

      (一)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各地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一要加快棚改项目建设。依法合规推进棚改,切实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完成三年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二要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各省(区、市)要因地制宜,抓紧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数,制定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安置目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督促市、县抓好落实,加快安置棚户区居民。

      (二)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各地区要尽快编制2015—2017年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下简称配套建设计划),确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地区要对2014年底前已开工的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对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的项目要列出清单,并纳入本地区配套建设计划。

      (三)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各地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落实省级补助资金,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加大对8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改造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加强农房风貌管理和引导,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和风貌管理要求,指导到户。

      三、创新融资体制机制

      (一)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各省(区、市)应根据棚改目标任务,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要公开择优选择棚改实施主体,并与实施主体签订购买棚改服务协议。市、县人民政府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协议要求向提供棚改服务的实施主体支付。年初预算安排有缺口确需举借政府债务弥补的市、县,可通过省(区、市)人民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并优先用于棚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范围,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改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包括棚改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二)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积极推广特许经营等各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各地应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与价格补偿统筹协调机制,合理确定服务价格,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任务。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可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任务。原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改造后举借的债务实行市场化运作,不纳入政府债务。政府在出资范围内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对原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

      (四)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承接棚改任务及纳入各地区配套建设计划的项目实施主体,可依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协议、特许经营协议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合同进行市场化融资,开发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发放贷款。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银行可以通过专项过桥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供过渡性资金安排。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在其业务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加大城中村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供棚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贷款。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地方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总责,要抓紧组织落实三年计划及相关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

      (二)明确部门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尽快编制和落实三年计划及相关实施方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对困难中央企业特别是独立工矿区、三线地区和资源枯竭型城市中央企业棚改配套设施建设予以支持。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对各地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地区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国务院

      2015年6月25日

  • 中科院:关于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玻璃幕墙粘接可靠性检测评估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制订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玻璃幕墙粘接可靠性检测评估技术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一)寄送至各有关单位和专家,请按附件二的格式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5年7月30日前寄回。

      联系人:刘盈

      地 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国检中心219房间,100013

      邮 箱:liuyingbeijing@foxmail.com

      电 话:010-64517714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二O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

      ·《玻璃幕墙粘结可靠性检测评估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 关于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和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共同主编的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组织你单位有关人员研究讨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返回主编单位。

      主编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主楼

      邮政编码:100024

      联 系 人:马眷荣 刘忠伟

      电 话:13910111536/010-65764144

      电子邮箱:2070495818@qq.com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编制组

      2015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征求意见稿)

  • 广东省:关于2013年清单计价指引书籍的启示

      近日,有人在市场上销售一套名为“《2013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广东省安装、市政、园林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上 、下册”的书籍,经核实,上述书籍是冒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名义盗印的书籍,为此,我站郑重声明:

      上述书籍为非法出版物,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如发现请及时举报,我站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我站定额资料和书籍发行电话:020—83308759。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 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V1.2正式发布

      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是一个对建安工程的造价指标(技术经济指标)、费用构成指标进行自动数据分析的工具。本系统支持导入符合各省、各地级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的XML文件生成指标分析。

      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能为您的预算成果文件自动生成通用的指标分析报表,为您提供包括量、价分析在内的全面的指标分析报表。实现了对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质量的快速审查,能让新手像老手那样对成果文件的质量做出深度的自检。

      借助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您还可以建立属于自已的造价指标资料库,将新生成的指标分析与您自已的造价指标资料库或168平台提供的指标库中的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从中发现预结算成果文件中可能存在遗漏或偏差。

      产品版本说明:

    软件名称

    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

    新版本号

    V1.2

    发布日期

    20150625

    旧版本号

    V1.1.9-20150402

          下载地址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V1.2
         
    内容更新:

       在原有的单机版的指标分析系统里新增数据维护的功能,更智能的协助用户分析造价指标。数据交换接口标准增加至8个地区的,包括广东省、陕西省、内蒙古自 治区、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福建省、天津。针对天津的数据的特殊性,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同时支持导入符合数据交换标准的XML文件和 Excel报表文件。

      1. 数据维护:指标体系、工程分类、工程结构模板、自定义指标等功能,操作灵活、分析准确。

      2. 增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天津地区的数据交换接口。

      3. 天津地区的指标分析可支持导入符合数据交换标准的XML文件或Excel报表文件。


        附件: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操作手册

  • 大数据时代 规划如何应对

      大数据满足转型需要

      “过去,城市规划多数以生产空间为导向,从宏观层面入手,强调整体性。现在,城市规划开始以生活空间为导向,从社区层面入手,强调人文关怀,构建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的城市空间。”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市与经济地理学系副主任柴彦威说,城市生活空间指人在城市中进行生活活动的范围,以居住地为中心,具有空间特征长期稳定、多尺度、圈层化的特点。

      在信息技术不发达的年代,想要收集以居民个体行为为基准的数据资料非常困难,因此,在城市规划过程中缺失了一些人文关怀要素,难以真正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在当今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包括移动服务在内的各种信息技术为规划工作者提供了采集、分析居民行为的可能性。

      柴彦威将生活圈划分为基础生活圈——日常活动的区域、通勤生活圈——就业活动的范围和扩展生活圈——购物休闲活动区域三大类型。“运用大数据分析居民不同类型活动的时空行为模式,可以对城市各类生活圈进行识别,从而划定中心城区、近郊区、远郊区不同的城市生活圈理想模式,以此指导城市生活空间规划。”

      在“数据盛宴”下保持理性

      当前,大数据在应用于规划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数据决定论、数据分析方法准备不足、数据利用的隐私问题等。甄峰强调:“在当前的一场‘数据盛宴’下,我们要保持理性,要坚决避免技术主义、数据主义。”

      面对大数据,不能仅仅满怀激情,还要进行理性、合理分析,使其能够真正推动规划学科持续发展。

      甄峰回顾了大数据在我国产生和发展的历程,分析了大数据时代下规划行业面临的危机与挑战。

      大数据注重时效性,容易产生短期行为。而规划学科是一个注重长期效果且包含内容丰富的学科,因此,更应该强调信息数据的积累,强调对某一区域的深入研究。针对数据垄断可能带来研究的“数字鸿沟”,甄峰呼吁规划学科应该与其它学科实现跨界合作。

      从“规画”向“规划”转变

      大数据不仅能够在规划编制阶段发挥作用,对于规划实施也是一大助力。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程洋指出,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既要抓“头”也要顾“尾”——既要重视编制过程,也要确保落地实施。“以前,有人把‘规划’称为‘规画’。如果不能确保规划实施,这确实就是挂在墙上的一幅画。”

      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可以推动信息资源共享,让数据说话,实现规划管理部门、规划编制部门、规划专家和公众之间的协同沟通,使各级部门可以实时监控规划落实情况,有助于实现多规融合、规划检测、公众参与等多方面需求。

      程洋坚信,大数据将为新型城镇化的规划、建设与运营带来更精准的评估、分析与决策。

  • 住建部:城市综合管廊投资估算指标发布

      据造价168网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城市建设司组织部标准定额所、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于近期编制完成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以下简称《指标》)。

      《指标》由综合指标和分项指标两部分组成。综合指标可应用于项目建议书阶段与可行性研究阶段,作为编制投资估算、确定项目投资额、多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的参考依据。分项指标可应用于可行性研究阶段后,当设计建设相关条件进一步明确时,作为估算某一标准段或特殊段费用的参考依据。其中管廊本体按照断面和舱数组合,给出17个综合指标区间,基本涵盖所有管廊工程。入廊专业管线指标共39项,包括电力、通信、燃气、热力4个专业,给排水指标可参照已发布的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基本涵盖所有入廊管线。

      据标准定额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指标》覆盖新的管廊标准允许进入的所有管线,充分考虑了今后大断面管廊工程的建设,列出了人材机的消耗量以及土建和设备的主要工程量,并可根据实际工程的情况进行调整。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各地实际工程开展情况,不断完善《指标》,并要求各地特别是试点省份及时跟进,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补充细化综合管廊造价指标,为综合管廊建设提供更完善的计价依据。

  • 从国内门窗行业发展史看行业“洗牌”速度

      纵观我国门窗行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的商、周时代,是我国古代灿烂建筑文明的组成部分,门窗是中华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国内门窗行业发展史不长

      在古代,门窗主要靠手工制作,数千年以来都是以一种“卖手艺”的状态存在着。因此,门窗虽然作为一种必须的家居用品延续了数千年,但门窗产业化发展的历史却并不长。

      国内门窗行业进入发展期

      1911年钢门窗传入中国,1925年我国上海民族工业开始小批量生产钢门窗,但受当时国内国际环境的限制,直到新中国成立前,也只有20多间作坊式手工业小厂。

      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北京、西安等地先后建起了较大规模的门窗生产基地,标志着中国门窗正式进入了工业化生产阶段,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门窗行业也在不断向前,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腾飞的时代,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直接催动了相关产业的同步发展,大大小小的门窗企业,宛若雨后春笋一般涌现了出来。

      国内门窗行业进入竞争期

      据统计,中国门窗行业发展到今天已经拥有上万家生产企业,品牌无数,进入了一个激烈的竞争时期,同时又因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同质化严重、区域性限制等多方因素的综合影响,催发了门窗行业的洗牌风暴,无论是门窗企业还是商家,要想在洗牌过程中求得生存,获得发展,就必须先人一步,创新求变,变中取机,做强做大。

      激烈的市场竞争,价格越来越透明,而生产、营销成本却在不断上涨,留给厂商的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对于厂商双方来说,这都是一个艰难的寒冬,于是有些厂家选择了降低成本,从而降低了产品质量,以应对市场战争,而一部分商家同样采取了类似的做法,短期内,这种做法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很快他们就会被市场彻底淘汰,因为这种损人利己的做法最终他们损害的是自己的品牌,丢掉的是自己的信誉。

      不管市场如何的变迁,也有一部份建材自己信念的厂商,他们以管理创新来降低成本,以产品创新来保持利润,以营销创新去拓展市场,以服务创新赢得客户,所谓的“寒冬”与“风暴”在这些厂商面前,将会是机遇,他们将会笑到最后,洗牌过后,他们将领导中国的门窗行业。

  •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62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5年6月12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 根据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 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第七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一)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第十七条 发包方不得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八条 发包方可以将整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也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九条 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必须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程序。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费、设计费的管理规定。

      第四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实施

      第二十五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乡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第二十六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七条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跨部门、跨地区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设置障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建筑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勘察、设计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五条 军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住建部:因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不乐观 约谈部分地区

      造价168网了解到,6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部分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及今年6月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情 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在会上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真正做到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频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易军指出,今年以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所增加,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很不乐观。从发生的事故分析,安全生产责 任不落实是共性问题。从企业主体看,有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松懈;有的企业安全管理与项目管理脱节,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不能有效落实到 项目;有的项目管理人员知识、技能及经验欠缺,一线农民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普遍不足。从政府监管看,有的地方思想认识仍不到位,未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最 重要的位置,工作力度不够;有的监管机构和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监督执法起不到应有作用。事故也反映出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如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和 基坑坍塌事故占今年较大事故总数的80%,有的开发区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脱离安全监管等。

      对于下一步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易军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加大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 要严格执行建筑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事故信息报送工作,较大及以上事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报送初步信息;要做好对较大事 故的通报和督办工作;要强化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坚决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 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三是要强化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每个施工企业都应建立制度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措施到位的标准化《安全手册》,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到每个工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同时,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信息化。

      易军强调,汛期已经来临,各地要切实强化极端天气防范应对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严防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截至6月14日,今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48起、死亡196人,同比分别下降32.4%和24.3%。其中,共发生较大事 故10起、死亡39人,同比分别上升25%和34.5%;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6月份以来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为:6月7日,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深粮物流 有限公司粮食仓储及码头配套工程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4名施工人员死亡;6月12日,河南省郑州市龙翔二街DN600mm给水管道过东风渠工程 发生沟槽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6月12日,天津市宁河县经济开发区物联成物流有限公司仓储物流工程发生钢结构屋架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 死亡。

      会上,广东省、河南省、天津市及东莞市、郑州市、宁河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建筑市场监管司、稽查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 煤炭后市支撑仍显脆弱

      十年前,煤炭行业风生水起,多家煤企业绩蒸蒸日上。如今,告别“黄金十年”的煤炭行业正在从“全行业盈利”快速跌入“全行业亏损”。在寒意弥漫了三年的煤市面前,业界不无担忧迟来的仍然是个“倒春寒”。

      2015年煤炭行业将面临整体亏损:截至4月,全国煤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全面亏损;中煤协统计的90家大型煤企亏损4.4亿元,而其去年同期,数据显示90家大型煤企仍有217.7亿元的盈利。

      前五个月,全国原煤产量14.6亿吨,同比减少9321万吨,下降6%;全国煤炭销量13.2亿吨,同比减少1.27亿吨,下降8.8%。截至5月底,全社会煤炭库存持续41个月超过3亿吨,煤炭发运量连续九个月同比下降,煤价年内累计跌幅超百元,华北、东北多数省份煤炭行业整体亏损。

      由于煤炭需求放缓导致过剩产能难以消化,控制煤炭总量难度增加,加之国际能源行情持续疲软,煤炭新增产能虽逐渐放缓,但下游煤炭库存消化不良,持续压制煤企销量,煤炭价格更是易跌难涨,经营困难加剧。

      6月以来,尽管大型煤企上调部分煤种价格,但由于整体涨幅有限,多数煤矿到港价格依然倒挂,发运积极性并未显着回升,北方港口煤炭承运压力变化甚微。此外,在低库存的刺激下,下游采购补库需求仍在释放。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使得中国动力煤市场供需趋于弱平衡,煤价也暂时持稳运行。

      截至6月中旬,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报收于418元/吨,今年以来连续第二次上涨,累计涨幅4元/吨。近期,部分大型煤企上调煤价,5月煤炭进口量显着减少,夏季电煤高峰即将来临等积极因素,是促使近期动力煤价格指数回升的主要原因。然而,短期内市场供大于求的格局难以发生根本性转变。大型煤企此次涨价是“试探性上涨”,煤价后续上涨动力明显不足。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治理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煤炭消费或将减少。受产能过剩叠加影响,煤炭销售愈加困难,价格下行压力加大。行业效益下降,企业亏损严重,应收账款增加,融资困难加大,经营愈加困难,煤矿安全生产和矿区稳定面临严峻挑战。

      目前,经过优胜劣汰和产能调整,煤炭市场有望于两三年后逐步进入“理性发展期”,煤企将逐步演变为综合能源企业、绿色能源企业,甚至跨界经营。

      下半年全国煤炭市场可能出现好转趋势,供需矛盾或趋向缓和,但仍难以发生根本性转变,后市支撑整体来看仍显脆弱。如果煤炭主产省区和大型煤炭企业能够切实压产到位,煤炭供求关系将会得到明显改善。

  • 财政部: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

      201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

      (一)总体目标。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预算管理制度、中期财政规划、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期目标是: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进稳增长、调结构。长远目标是: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更加成熟,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主要原则。

      全面统筹。通过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执行等,构建起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总体框架。

      分层推进。以项目、科目、部门、政府预算体系、跨年度预算、各类收入、增量与存量、编制与执行等为切入点,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远近结合。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目前预算执行偏慢、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居高不下的突出问题,把盘活的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又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改革创新。既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已有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用改革创新方法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又要通过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促使各级政府和部门主动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

      依法依规。既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又要对地方先行先试予以必要授权,推动修改相关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

      二、具体措施

      (一)推进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

      做好项目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旦批复或下达,资金就能实际使用。

      加快项目预算批复和下达。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批复、下达并拨付资金。加快据实结算项目下达进度,一般采取当年列入部门预算或上半年预拨、下年清算的方式。强化年度预算理念,项目跨年度实施的,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分年下达预算。

      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同级财政可按一定比例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加强项目库管理。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预算;规范项目设置,做细做实项目库,全面反映项目的执行单位、历年预算安排、结转结余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实施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

      (二)推进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使用。

      重点推进科技、教育、农业、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重点科目资金的统筹,既要统筹安排当年预算资金,也要加快消化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加快推进科技资金优化整合。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加快推进将目前分散在各部门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

      推进教育资金优化整合。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优化各级政府教育资金支出方向。新增教育经费主要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推进节能环保资金优化整合。按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将现有节能环保领域资金按照节能减排、环境监测监察、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修复治理、生态恢复保护等六类进行统筹整合。

      推进涉农资金优化整合。进一步深入推进各个层面的涉农资金整合统筹,逐步将涉农资金整合为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等六类,突出创新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

      推进医疗卫生资金优化整合。逐步将医疗卫生领域资金整合为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三类。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并实行统一管理。尽快推进计划生育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整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基本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

      推动修订重点支出挂钩相关法律。推动尽快修订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

      (三)推进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

      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对中央基建投资、中央科技资金等切块管理的资金,应加强与其他财政资金的统筹协调,按照统一的预算管理流程进行编制。对中央基建投资、中央科技资金安排支出的项目,其他财政资金可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避免重复安排支出和固化投向。对少量的中央基建投资、中央科技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都安排支出的项目,应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

      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的统筹使用。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涵界限,除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外,逐步取消项目支出中用于本部门编制内人员经费的支出。严格控制每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项目个数,在调整优化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基础上,项级科目下一般不再拆分成不同的专项资金。

      推进跨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强跨部门资金的清理整合,对同一工作事项,原则上应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由一个部门负责,资金相应列入其部门预算;确需分解为由多个部门负责的,应按照项目和资金性质明确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分别列入各自部门预算,减少部门间横向分配资金。

      推进部门职责调整和整合。深化机构改革,理顺部门间的职责划分,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加强政府监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推进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

      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未列入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收入项目,除国务院批准的个别事项外,三年内逐步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铁路资产变现收入、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上述基金转列后,支出仍主要用于或专项用于安排相关支出,且收入规模增加的,支出规模原则上相应增加。

      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暂时保留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或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统筹使用。

      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2016年调入比例达到19%,并逐年提高调入比例。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这方面的资金逐步退出。

      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三年内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2016年先行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草原植被恢复费、海域使用金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相应推动修改法律法规,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新出台的税收收入或非税收入政策,一般不得规定以收定支、专款专用。

      (五)推进跨年度预算的统筹协调。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超收收入用于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等方式弥补,如仍难以平衡,省级以上政府可以在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后增列赤字实现平衡,市、县级政府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请临时救助,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予以弥补。

      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相衔接,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在水利投资运营、义务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点。对列入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项目资金,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各部门要及时调剂用于规划内的其他项目,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编制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强部门预算总量约束,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中央部门2016-2018年滚动财政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一般不得规定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部门、行业规划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要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

      (六)推进规范各类收入及其统筹使用。

      加大各类收入统筹使用的力度,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清理、整合和规范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逐步建立税收收入为主导、非税收入适当补充的收入体系。

      清理压缩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结合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项目。归并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重复设置的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项目。结合税制改革,依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改为税收。对决定取消、归并、调整的政府性基金,及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对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收入规模等,提高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从严控制设立收入项目。一般不新设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项目,如有必要筹集收入或调节经济行为,主要依法通过税收方式解决。个别需要新设立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项目的,应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经国务院批准,并明确征收期限。

      (七)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全面盘活结转结余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等各类存量资金。

      推进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也可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应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转项目,可不结转的项目不再结转。地方各级财政除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已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存量资金,要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在两年内使用完毕。

      推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统筹使用。根据实际需要将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用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5%。

      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从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或部门,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其中,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地区,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对其下年转移支付规模;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按一定比例相应核减其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

      (八)推进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

      统筹协调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既要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又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预算编制提供重要参考。

      严格控制代编事项,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各级财政应严格控制代编预算,对确需代编预算的事项,应及时报同级政府批准,并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逾期未下达的,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使用。提高地方预算完整性,中央将对地方的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地方,地方应足额编入本级预算,并及时组织实施。严格预算调整,硬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等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必须出台的政策,应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加快已定政策的预算执行,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等已定政策要抓紧出台实施方案,及时下达预算。

      (九)推进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

      加大存量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结合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对尚未使用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资金,一律纳入预算管理,与新增债务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一般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统筹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务资金纳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与该项政府性基金统筹用于对应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探索提前下达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同时加快发行进度。

      加强库款管理与债务发行的统筹协调。加快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发行进度。库款较高的地区,可以根据库款余额适当控制债务发行的规模和节奏,促进库款管理与债务发行有机结合。

      (十)推进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属于中央事权的,尽可能由中央本级支出安排,中央直接实施,并加强对项目遴选和执行的控制;属于地方事权的,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主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对少量的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事务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支持,并将具体资金分配权、项目确定权交给地方,中央侧重加强监管。

      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整合。对整合后的专项转移支付,应逐项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做到政策目标明确、分配主体统一、分配办法一致、审批程序唯一、资金投向协调。加强转移支付项目和部门预算项目的统筹,减少执行中的预算级次调整。

      探索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新方式。对保留的具有一定外部性的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逐步改变行政性分配方式,主要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发挥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

      推动地方先行先试。通过对地方予以必要授权或修改相关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允许地方政府在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先行先试。对上级政府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下级政府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结合本级安排的相关专项情况,加大整合力度,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

      三、组织保障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作为、主动配合。财政部要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监督,切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信息定期统计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定期统计制度,认真分析资金整合、预算执行、财政存量资金等有关情况,并及时报送财政部。

      (三)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指标,对未按规定完成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建立从项目申报到财政资金拨付全过程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明确权责。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查处直接当事人,还要追溯追查申报、审批等环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除法定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部门预决算都要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 国务院:批转《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

      造价168工程信息网从新华网获悉,6月17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这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也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和前提。

      《方案》指出,我国法人和其他组织长期存在“多头赋码”、“多码共存”现象,带来诸多问题。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相当于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通过在源头统一赋码,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多码”改为“一码”,将极大地方便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注册登记,进一步为创新创业松绑,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也将极大地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奠定基础。

      《方案》明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包括五个部分,分别是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6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1位校验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最大限度与现有各类机构代码实现兼容,也有利于社会识别机构类别、注册地和登记管理部门等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覆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一经发放,终身不变。

      《方案》提出,采取“预赋码段、实时赋码、及时回传”的赋码方式,由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预赋主体标识码码段,登记管理部门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时赋码,赋码后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回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与其他部门共享。

      《方案》要求,工商部门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其他登记管理部门在2015年底前实施。《方案》实施后,不再发放现有注册登记码和组织机构代码;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登记证照;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则上在2017年底前完成代码和证照转换,旧证照在过渡期内继续有效。发放、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登记证照不得收取费用。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15〕94号

    质检总局:

      你局关于建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国务院

      2015年6月1日

        附件: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标联席会议制度

  • 三部门: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 利好建设粮油仓储设施

      造价168网获悉,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这是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首个国家级专项规划,红色部分修改,其中《规划》第二章的建设粮油仓储设施是一大亮点。

      《规划》提到要加快仓储设施建设、维修改造“危仓老库”、建设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库等。 《规划》鼓励”创新投融资方式,通过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参与联合建仓和粮食收储,以东北地区及南方稻谷产区等为重点,加快建设粮食仓储设施,并配套建设烘干设施设备。加大政府扶持力度,2015年年底前,完成国务院 2014年第52次常务会确定的集中新建仓容5000万吨任务。

      对于“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规划》指出到2017年之前完成全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重点对仓房保温隔热、防潮防雨、气密性等进行改造,配置先进适用的仓储作业设备,提升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功能。对达到报废年限、无维修价值的“危仓老库”,按照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的原则报废重建或异地新建。 而这一庞大的维修改造工程将保温隔热、通风空调设备厂商来说是一利好。

      另外,《规划》还提及“解决大城市成品粮应急低温储备库不足、设施条件落后的突出矛盾,并优先满足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唐、成渝等大城市群成品粮储备应急保障的需要。”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 广东省:关于2015年度省直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与考场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15年度省直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准考证打印功能已开通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至6月28日。

      本次考试(省属社会考生)设二个考点:

      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只安排6月27日考试。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地址:中山大道西校区),6月27日、28日均安排考试。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场安排和注意事项。

      温馨提醒:

      1、考生请带齐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场安排和注意事项。由于考试人数众多,考场分散,到达考场后,请看清考场内的指引。

      3、考场严禁其他社会车辆包括考生驾驶的车辆驶入,两个考场选址均在地铁或BRT沿线上,请考生提前规划路线,并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考场,考试当天请提前出门防止迟到并注意安全。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 住建部:关于2015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

    建村[2015]7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5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以下简称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不同层次的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工作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美丽宜居小镇示范、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指导性要求,组织开展好省、市、县各级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形成不同类型的美丽宜居村镇优秀范例,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美丽宜居村镇建设目标和具体方法,制定基本要求或标准,推进美丽宜居村镇建设。

      二、组织推荐2015年美丽宜居示范村镇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本地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开展情况,按照自愿、择优的原则,组织推荐具有广泛示范意义的村镇作为2015年美丽宜居村镇示范候选对象(其中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推荐不超过4个建制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推荐不超过6个行政村),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附电子版)报我部。我部将组织专家审查和实地调研,审核后公布2015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

      三、2015年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推荐材料及审核要求

      各地上报的2015年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附后)、推荐说明和有关视频(可选)。推荐说明要逐项对照示范说明材料编写要求、美丽宜居村镇示范指导性要求,以文字、图纸和照片等形式编写(其中美丽宜居村庄应对20户以上自然村逐一说明“美丽宜居”内容),并统一制作成A3横向版式的PPT文件,其中照片限于近一年内拍摄。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文件格式不限。推荐表、推荐说明和视频文件应视情况提供光盘或U盘。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专家审核程序,确保示范推荐质量。一是对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代表性审核,确保在自愿上报的基础上选择推荐更具示范意义的村镇。二是对上报我部的推荐材料进行质量审核,确保如实、全面反映候选村镇情况。

      联 系 人:陈伟 卫琳

      电  话:010-58934567(兼传真)

      电子邮箱:jsyjcz@163.com

      附件:1.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推荐表

      2.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推荐表

      3.示范说明材料编写要求

      4.美丽宜居小镇示范指导性要求和说明材料要求

      5.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指导性要求和说明材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6月8日

  • 发改委:批复包括两铁路在内的七个项目 累计投资1267亿元

      造价168工程信息网从中国发改委官网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周三批复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海口美兰机场二期扩建等七个项目,累计投资1267.2亿元人民币。

      发改委官网昨日下午最新公告两项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包括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以及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

      周三稍早批复的五个项目分别为: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黑龙江省五大连池民用机场,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航空安全实验基地工程,新建新疆莎车民用机场和新疆若羌民用机场。

      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项目总投资960.8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计480.4亿元,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4.7亿元;其余资本金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使用铁路发展基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新建该铁路,意在为构建中部地区、皖江城市带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便捷运输通道,完善铁路网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沿线地区城镇化进程。

      合浦至湛江铁路项目总投资138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31.9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6.1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69亿元,占总投资的50%;其余资本金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使用铁路发展基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广西沿海铁路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铁路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设工期为三年半。

      新疆莎车民用机场项目总投资约5.58亿元,其中,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95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2.43亿元,其余投资1.2亿元由新疆自治区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新疆若羌民用机场项目总投资5.48亿元,其中,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92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2.27亿元,其余由若羌县人民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为提升民航科研实力和综合保障能力,促进民航安全发展,同意建设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航空安全实验基地。该项目总投资5.75亿元,所需资金由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

      黑龙江五大连池民用机场项目总投资6.91亿元,其中,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67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94亿元,黑龙江省政府安排财政资金1.98亿元,黑河市政府安排财政资金1.32亿元。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总投资144.68亿元。其中机场工程138.38亿元,资本金62.27亿元,由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7.84亿元,海南省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12.84亿元和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出资解决;资本金之外投资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解决。

      空管工程5.02亿元,由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供油工程1.28亿元,由海南美亚实业有限公司安排自有资金0.52亿元,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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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报名时间调整为6月1日-8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辽建价协发〔2015〕6号),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应参加考试学员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报名、审核时间进行调整,准考证打印和考试时间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8月14日。

      审核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26日,8月10日-8月21日。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6月8日
  • 辽宁省:鞍山市2015年度造价员三级资格证书考试6月1日起报名

      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辽建价协发[2015]6号)的要求,现将我市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建筑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安装、电气)共四个专业。

    二、报名条件
      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建价发[2013]11号),申报三级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2.其他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3.不具备上述学历的,须连续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三年。

    三、审核资料
      1. 网上填写打印《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需红蓝底并与上传照片一致,不粘胶照片、大头贴式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报名表所填写单位需与所盖公章单位、工作聘用单位完全一致,负责人处加盖法人印章。审核通过后考试人员自留一份报名表,待参加考试时交给考试中心;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附印件一份;

      5.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一);

      6.如填写职称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19日

      审核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五、审核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山南爱民小学南200米(新隆嘉水果超市对面)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管理科(301室)

    六、其他:
      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操作流程及相关事宜,以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辽建价协发[2015]6号)要求为准。
     

    附件一:工作年限证明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5月29日

  • 三部委: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监管 确保资金公开安全有效

      据造价168网获悉,5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召开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会议透露,2015年中央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预算安排315亿元以上,比上年增加85亿元,支持扩大100万户改造规模。

      该会议上指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一项民生工程,实施7年来,总体进展顺利,使数千万贫困农民告别原来的危房,住上了安全房。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全,必须加强完善监管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赵晖在会议上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起一个更加完善的运行和监管体系。一是做到危改政策让农户都知晓,制作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到每个危改户,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二是完善补助对象认定机制,严格执行村内民主评议确定和公示补助对象名单的程序,从今年起增加乡镇公示的要求。三是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五是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六是加大检查力度。下一步,将协商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

  • 国家发改委建立PPP项目库 总投资为1.97万亿元

      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525日,发展改革委在委门户网站开辟PPP项目库,面向全社会公开公开首批发布的PPP项目多达1043个,总投资为1.97万亿元。项目分布在北京、河北等25个省份,另外还有大连、深圳、青岛、新疆建设兵团四地,项目范围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所有项目都已明确项目所在地、所属行业、建设内容及规模、政府参与方式、拟采用的PPP模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对项目感兴趣的社会资本可以直接联系项目责任人。


    政策“保驾护航”全面推广

      自去年9月份以来,34个省市区地方政府共推出总额约为1.6万亿元的PPP项目,但真正签约的仅占总额的1/8。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契约不规范是人们存观望态度的主要原因。

      国家层面为打消民间资本的观望情绪。去年底,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 (试行)》和《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分别从政策层面和实际操作上对PPP项目予以指导。

    今年又先后出台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对PPP的推广在政策层面进行“护航”。


      附:PPP项目库

  • 发改委: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介项目

      据造价168网获悉,近日,发展改革委在委门户网站开辟PPP项目库专栏,公开发布PPP推介项目,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及运营。4月18日,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尽快搭建信息平台,及时做好PPP项目的推介工作。发展改革委以各地已公布的项目为基础,经认真审核后建立了PPP项目库,集中向社会公开推介。

      本次发布的PPP项目共计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项目范围涵盖水利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所有项目都已明确项目所在地、所属行业、建设内容及规模、政府参与方式、拟采用的PPP模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社会资本可积极联系参与。

        附件:PPP项目库

  •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为落实中价协南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于2015年5月21日召开了“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推动会,标志着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由天津协会理事长张顺民主持,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市场总监周国庆、中价协理事长助理兼规划发展部主任张兴旺、天津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站长杨树海及全市咨询企业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中价协张兴旺助理做了《工程造价行业发展概况及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题报告,对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现状及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情况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系统”软件公司的技术人员讲解并演示了咨询企业网上申报信用评价信息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天津协会常务副秘书长王润明宣布了《天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周国庆总监发言,阐明了天津市开展工程造价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天津协会为开展此项试点工作所做的各项准备给予了高度评价。

      最后,张顺民理事长要求各咨询企业负责人结合当前咨询行业发展形势和现状,为达到完善行业自律、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的目标,高度重视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按照中价协和天津协会的要求,组织好信用评价信息的申报工作,将天津市的工程造价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推向深入。
  • 辽宁省:葫芦岛市2015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6月1日开始报名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建价发[2013]11号)及《关于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辽建价协发[2015]6号)要求,现将葫芦岛市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及考试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专业设置:建筑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安装、电气)共四个专业。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包括:《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个部分,两个部分考试同时进行,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考试结束成绩同时在微机上公布。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部分的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一年内,每人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不设补考。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属葫芦岛地区,符合《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件的新考证和已具有其它专业申请三级考试的人员须完成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我省举办的造价员继续教育后 (已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但没换证的,需换证后),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

      三级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2.其他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
      3.不具备上述学历的,须连续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三年。

      三、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19日
      审核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26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月20日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6日开始考试

      四、考试方式、地点
      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地点:沈阳、大连。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沈阳考试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9号  国宏拍卖大厦610室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大连考试中心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96号 阳光数码大厦1211室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一式两份,加盖本人从业单位公章及法人名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红蓝底,不可用大头贴、不干胶照片,高清,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5.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证明

      6.不具备学历要求的提供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三)

      六、其它说明
      报名流程及考试未尽事宜详见附件二。

     
      附件:1.《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略)
         2.《关于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略)
         3.工作年限证明

     

    葫芦岛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
    2015年5月22日
  • 中价协:召开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与专业人员培养工作会议

  • 住建部:修改13项部门规章 多处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被删除

      造价168网获悉,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签署决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进行修改,并已开始施行。

      此次修改根据为《公司法》,修改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共13项部门规章。

      此次修改涉及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放宽了对注册资本金的硬性要求,其中仅删除“注册资本金不少于XXX万元”或“XXX万元以上”的修改就达15处。

      决定最后明确,该决定自发布之日(5月4日)起施行。所涉及部门规章根据该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 福建省:2015年造价员资格考试费发票需在6月30日前领取

      请在省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于 6月 30日前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到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福州市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8楼)综合科领取考试费发票,逾期未领取不予保留。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5月20日
  • 浙江省: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验证整改合格人员名单

    浙建站市[2015]28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造人管[2010]6号)和关于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整改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5﹞22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对证书号码为浙070…和100…开头的验证整改造价员进行了验证审核。

      现将验证整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验证合格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合格人员领取证章时间,由各市站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整改合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5月8日
  • 发改委:部署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

      造价168网据法制网5月19日讯 国家发改委为贯彻4月8日、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5〕4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清理涉企收费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确保为企业减负的措施落实到位,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减负清障,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增长。目前正部署在全国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此次检查把2013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取消、停征、减免的收费项目,以及行政审批前置事项较多、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较多,以及设置垄断性服务收费的部门和行业作为重点。

      发改委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创业、创新,增加经济发展动力为主线,严肃查处不执行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无法定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职能强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创新检查方式,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的作用,鼓励社会参与,务求取得实效。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结合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收费行为的意见建议,强化源头治理,重在长效机制建设。

  • 国务院:发文将推动建材等12个重点行业跨国产能合作

      造价168网获悉,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注重实效、互利共赢,积极稳妥、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将与我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合作愿望强烈、合作条件和基础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并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加强统筹协调,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开放合作发展,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力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打造经济增长新动力,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与重点国家产能合作机制基本建立,一批重点产能合作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形成若干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更加有效,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对国内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

      立足国内优势,推动钢铁、有色行业对外产能合作。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开展建材行业优势产能国际合作。加快铁路“走出去”步伐,拓展轨道交通装备国际市场。加快轨道交通装备企业整合,提升骨干企业国际经营能力和综合实力。大力开发和实施境外电力项目,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大电力“走出去”力度。加强境外资源开发,推动化工重点领域境外投资。发挥竞争优势,提高轻工纺织行业国际合作水平。通过境外设厂等方式,加快自主品牌汽车走向国际市场。推动创新升级,提高信息通信行业国际竞争力。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采取兼并收购、投资建设、设施运营等方式“走出去”。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工程机械等制造企业完善全球业务网络。加强对外合作,推动航空航天装备对外输出。在亚洲、非洲条件较好的国家探索设立合资航空运营企业。加强与发达国家在卫星设计、零部件制造、有效载荷研制等方面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国外特色优势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水平,开拓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端市场。

      《意见》明确,在继续发挥传统工程承包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我资金、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合作,有条件的项目鼓励采用BOT、PPP等方式,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装备制造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展PPP项目贷款业务,提升我国高铁、核电等重大装备和产能“走出去”的综合竞争力。

      鼓励国内金融机构提高对境外资产或权益的处置能力,支持“走出去”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矿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提高企业融资能力。鼓励在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大宗商品贸易及境外经贸合作区等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走出去”的货币错配风险。推动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使用,有序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境内外市场募集资金,用于“走出去”项目。发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用,设立业务覆盖全球的股权投资公司(即中投海外直接投资公司)。充分发挥丝路基金、中非基金、东盟基金、中投海外直接投资公司等作用,以股权投资、债务融资等方式,积极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鼓励境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走出去”,充分发挥其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等的作用。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表示,《意见》有利于推动中国具有规模、技术等优势的重大装备和优势产能走出去,深化与扩大国际经贸合作,有利于实现经济稳增长,倒逼国内产业优化升级,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促进行业并购重组,从而提升参与国际竞争实力。

      中国交建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交建将主动契合国家战略,推进国际化经营战略升级。目前,中国交建在“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追踪多类项目,运作并促成一批起点高、影响深、规模大的“一带一路”项目和互联互通项目。

  • 江苏省:南通市2015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5月18日开始验证

    通建价[201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66号令)、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14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和修改专用章式样的通知》(苏建价站〔2014〕1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5年5月18日起组织全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凡本市范围内持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且证书编号前三位是“苏110”者,均需参加本次验证。

    二、验证受理
      验证受理时间从2015年5月18日起至6月30日止,分为二个批次受理:

      第一批次的验证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31日,申请人为继续教育课时修满,主要工作业绩合格,无违法违纪以及在工程造价从业中无不良行为记录者。

      第二批次的验证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申请人为继续教育没有达到规定学时要求的。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可在“江苏造价从业人员远程教育网”上进行相关学习,补足继续教育学时,以便参加第二批次验证;如果能提前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也可申请参加第一批次验证。

    三、验证程序
      (一)造价员登录南通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ntzj.com.cn)“造价员管理系统”,在“资格验证”栏填报验证信息和造价工作业绩信息,打印验证申请表,网上提交验证申请;

      (二)持造价员资格证、验证申请表(表中已含工程造价业绩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验证(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各辖市(区)造价管理处对所属单位的持证人员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后集中报送到市造价管理处办理验证手续。单位有2名以上造价员的,由单位集中统一办理。

      (三)验证合格者由市造价管理处在管理系统中审核,并在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加盖“2015年验证合格,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印章。

      (四)造价员专用章由市造价管理处统一刻制。各辖区造价管理机构在发放新印章的时应收回旧印章,交由市造价管理处集中销毁。

    四、造价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一)2012年1月1日以来无工程造价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二)2012年1月1日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时不满40学;

      (三)2012年1月1日以来在工程造价从业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到期未参加资格证书验证的。

      以上原因造成验证不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南通造价信息网上公布,整改期限为60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验证并注销造价员资格:
      (一)验证不合格且未达到限期整改要求的;

      (二)已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三)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超过70周岁原则上不予验证。

    六、证号前三位为“苏06—苏10”的造价员,没有参加验证的处理方式:   
      (一)证号前三位为“苏06”、“苏07”的造价员,若没有参加2010年验证的,必须提供2006年—2015年期间8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或相关文件,则准予参加2015年验证;

      (二)证号前三位为“苏08”、“苏09”、“苏10”的造价员,若没有参加2014年验证的,必须提供2011年—2015年期间5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或相关文件,则准予参加2015年验证;

      (三)不能提供80学时或50学时继续教育证书或未申请2015年验证的,我站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布,限期整改,整改期限60天,逾期仍不整改的,统一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注销其造价员资格。

    七、造价员继续教育的规定
      根据中价协的规定,造价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个学时,即每四年验证周期内要完成4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足的人员,可以通过江苏省造价从业人员远程教育网补足造价员继续教育学时。

      同时具有造价师资格的造价员,凭造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予以认可。

      附: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联系方式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5月12日
  • 住建部:关于公布2015年第四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中证天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5年第四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5月14日

  • 中价协: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五点意见

    中价协〔201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精神, 各地将陆续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诉求,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减少企业恶性竞争,维护委托方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事宜提出如下五点意见:

      一、地方已发布收费标准且未取消的,按地方规定的收费管理办法和标准执行。

      二、已取消收费标准或未发布收费标准的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本着“公开透明、规范收费”的原则,根据服务类型、服务内容、深度及质量要求自行制订相应的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将收费标准张贴在公司醒目位置,并到各地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告知性备案,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委托人、行业协会及社会的监督。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义务在签订咨询合同前向委托方告知服务流程及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可由委托双方在收费标准基础上,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或竞争确定。服务收费标准应体现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社会信誉度以及项目服务的复杂程度,保持合理的差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违反规定,在收费标准外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进行价格欺诈和过度差异化。

      四、各省级协会和中价协专业委员会要发布建设项目各阶段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类别、服务内容、深度要求、收费计取基数等基本格式,但不得设定或指导费率,以指导本地区或本行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对于违反地方收费标准,没有按前款规定制定和公开收费标准,以及低于或高于企业自行设立自身收费标准20%的,要纳入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与信用评价工作联动。

      五、鼓励各协会为企业提供多样化、深层次的行业收费信息服务,收集和定期发布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引导企业有序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各地造价协会和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应根据本意见、行业执业准则、国家有关标准、协会的操作规程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制定实施办法,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和收费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反馈到我协会。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5月14日

  • 中价协:开展第六届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引领工程造价行业科学发展,促进行业学术理论的交流,推动技术进步及优秀人才成长,根据《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选办法》,中价协决定开展“第六届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的主题及内容

      (一)论文主题:专业、诚信、创新、分享

      (二)论文主要内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与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工程总承包与造价控制、价值工程在工程计价中的运用、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的计价风险与风险转移、造价信息及咨询服务、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教育、工程造价信息化、企业诚信建设、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和报价实务、工程定额研究、建筑施工新技术等。

      二、优秀论文征稿对象

      优秀论文征稿对象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业人士,各级工程造价管理单位、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技术人员,大专院校教师和学生等。(可面向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专业人士)

      三、论文推荐及相关要求

      (一)论文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负责进行本地区和部门的论文评选组织和推荐工作;其他参选论文,直接报送中价协,均以光盘形式报送中价协。

      论文报送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可以多人合著,但原则上不超过三人。论文第一作者仅限提交1篇论文,不接受中文语种以外的论文。

      2、作者须保证论文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论文内容须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3、提供参评论文登记表(电子版、纸质各一份,详见附件2);2寸电子版照片。

      4、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6000字(反映重要课题成果的论文,字数可适当放宽)。

      5、中价协对入选论文拥有公布、宣传及出版的权利。凡报送论文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评选活动的各项规定。

      四、论文评选

      中价协将成立第六届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审委员会,按照《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选办法》组织论文评选工作。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荣誉奖;为鼓励年轻专业技术人员及大专院校的学生深入学习和钻研专业知识,对30周岁以下的作者设立青年奖;对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专业委员会设立组织奖。

      中价协将对优秀论文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汇编优秀论文集,部分获奖论文在《工程造价管理》杂志上刊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蒋建斌  周杰  岳晨

      电  话:010-68331292

      传  真:010-6833116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7层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1.《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选办法》  
         2. 参评论文登记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2月11日
  • 浙江省:2015年度造价员考试5月13日-23日打印准考证

      浙江省2015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24日举行,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5月13日-23日,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军官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当地造价管理机构。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年5月8日
  • 考试:2015年全国造价员考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历年考试题型解析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全部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种。其中,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对于单项选择题来说,备选项有4个,选对得分,选错不得分也不倒扣分。而多项选择题的备选项有5个,其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备选项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也就是说正确的选项应该是2个、3个、4个);错选,本题不得分(也就是说所选择的正确选项中不能包含错误的答案,否则得0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如果所选的正确选项缺项,且没有错误的选项,那么,每选择1个正确的选项就可以得0.5分)。因此,我们建议考生对于单项选择题,宁可错选,不可不选;对于多项选择题,宁可少选,不可多选。
  • 辽宁省:葫芦岛市正式启用新版造价员证书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建价协发[2015]5号文件要求,辽宁省造价员换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工作即将结束,从2015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同时,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停止使用,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5月31日前到住建委二楼210(市造价处业务室)领取已换发完毕的证书及印章,过期后果自负。

     

    葫芦岛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
    2015年5月5日
  • 中价协:召开国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宣贯会于6-9月举行

  • 海南省:2014年下半年建设管理岗位造价员补考报名定于6月6日

    各位学员:

      2014年下半年报考建设管理岗位补考时间定于6月6日(造价员岗位)和6月27、28日(施工员等其他岗位)。请未通过考试的学员务必在2015年4月22日至5月6日期间到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补考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望互相转告。

      参加补考的学员报名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造价员岗位补考费用为200元/人、施工员等其他岗位补考费用为110元/人。

      联系方式:66217166 66111939

      网站:www.hnccp.net

      2015年4月22日
  • 云南省:安排2015年对2013年云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补考人员资格考试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14年度我省造价员考试因修编与2013版新版计价依据配套的教材停考一年。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委托,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组织2013年度云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且有合格成绩的考生进行一次性补考,现将考生补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参加过2013年度造价员考试,单科或两科成绩合格人员可报名参加补考。

      二、考试形式

      1.闭卷科目统一采用计算机网络机考(局域网)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上登录考试专用软件系统,系统根据参考人员报考专业、科目随机抽题组卷并分发。参考人员全部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结束后,由系统自动核对答案正误、计分,并现场给出考试是否合格的判定结果。

      2.开卷科目按原考试方式,采用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科目

      (一)闭卷(公共科目):

      1.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与相关法规(以下简称相关法规)

      以上科目为原《工程造价相关知识与计价》;

      2.建筑安装工程定额与造价确定(以下简称相关法规定额与造价确定)

      以上科目为原《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二)开卷科目:

      1.土建:《建筑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

      2.安装:《建筑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 以上二科目为原《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四、考试教材

      《相关法规》、《定额与造价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认证考试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计收费[2003]449号)规定,考试的收费标准为:《相关法规》30元/人,《定额与造价确定》30元/人;《建筑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50元/人

      六、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

      1.考试报名

      2013年度需补考的人员应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yncost.com)考试报名系统入口进入填报信息。

      2.资格审查

      补考人员需提交2013年度造价员考试成绩单(报名系统成绩查询内直接打印)。

      七、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9日(节假日休息);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28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试报名程序

      详见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流程。

      3.报名地点及考试地点

      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安康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 非常天地商务大厦A1016室;

      考试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头街沣源路与昆曲高速交叉口 云南省建筑技工学校。

      4.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71972

      5.注意事项

      补考人员只能一次性通过考试,其成绩不再进行滚动。

      附件:关于2015年度补考通知的常见问题解答.doc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4月27日
  • 环保部:批准广州征扬尘排污费

      建设工程信息网从广州日报讯了解到,昨日,国家环保部网站贴出了《关于广州市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三苯排放量核算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广州可以先行试点开展以建设单位为主体的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征收工作。这意味着酝酿多时的广州扬尘排污费征收已经箭在弦上。

      国家环保部在复函中说,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在我部发布挥发性有机物三苯排放量核算办法前,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编制的《广州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三苯排放量核算办法》经公示后,可用于广州市核算挥发性有机物三苯的排放量。

  • 国家发改委:将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

      造价168工程信息网获悉,国家发改委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力度,尽快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

      国家发改委还将加快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支持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筹措投资资金。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

      国家发改委将引导各方面进一步加大有效投资,积极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强水、大气、土壤等环境污染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截至目前完成投资145亿元,其中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投资85亿元,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等工程投资52亿元,秸秆综合利用投资16.8亿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实施,截至目前完成投资127亿元。

  • 住建部:批准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后评价导则

    建标[2015]52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2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192号)要求,由我部组织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后评价导则》,已经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本导则的管理和具体解释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4月14日
  • 住建部:2015年一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建安办函[2015]12号

      一、总体情况

      2015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52起、死亡6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9起、死亡人数减少34人(见图1、图2),同比分别下降42.86%和33.33%。

      2015年一季度,全国有17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4个地区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见附表1)。

      二、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5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3起、死亡14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6人(见图3、图4),同比分别上升50.00%和75.00%;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2015年一季度,全国有3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见附表2)。


      三、事故类型情况

      2015年一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类型划分,高处坠落事故25起,占总数的48.08%;坍塌事故11起,占总数的21.15%;物体打击事故7起,占总数的13.46%;起重伤害事故5起,占总数的9.62%;机械伤害、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等其他事故4起,占总数的7.69%(见图5)。


      2015年一季度,共发生3起较大事故,其中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1起,死亡8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3.33%和57.14%;土方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3.33%和21.43%;外脚手架坍塌事故1起,死亡3人,分别占较大事故总数的33.33%和21.43%。(见图6)。

     

      四、形势综述

      2015年一季度,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并呈现好转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全国有15个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有15个地区没有发生事故,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较大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上升,模板支架、脚手架、土方开挖等仍是安全防范的重点,有关地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下一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及具体实施情况为重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表1:2015年一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附表2:2015年一季度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 中价协公布第四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结果

      附件:第四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项目汇总表

  • 国土局等四部门:出台关于促进国家级新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地区[2015]7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

      国家级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近年来,新区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推动改革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新区仍不同程度存在着规划执行不严、土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产业竞争力不强、体制机制创新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新区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总体布局,严格落实新区总体方案和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突出体现落实国家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和创新体制机制的试验示范作用,加快集聚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城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促进新区健康发展,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规划引领、科学开发。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新区总体方案要求,制定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明确新区发展的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提出科学合理的开发方向、推进时序和管控措施,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加快发展、协同发展。

      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集聚与城市建设布局,促进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人口与产业协同集聚。适度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持生态功能稳定,推动新区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百姓安居乐业的良好区域。

      节约集约、集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海域等资源,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能。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主导产业,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增强规模效益。加快转变新区发展方式,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密集、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新兴产业。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建立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机制,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机制,在符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先行先试,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赋予新区更大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

      (三)发展目标。保持经济增长速度在比较长的时期内快于所在省(区、市)的总体水平,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规模,将新区打造成为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平台、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产城融合发展的重要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新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中的战略地位。

      二、优化发展环境

      (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新区内各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新区对外联系的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区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基础设施投资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改善新区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网络,降低物流成本。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五)创新招商方式。注重新区品牌营造,树立对外招商的良好形象。通过搭建各类招商引资平台,积极开展富有实效的招商活动。统筹整合招商资源,实行招商引资信息共享。通过园区招商、以商招商,创新招商选资、引智模式,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实现合作共赢。支持新区按照国家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开展合作,引导产业有序转移。

      (六)强化金融支持。支持新区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保险信托计划等多种融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提供投融资综合服务等方式支持新区发展。完善投融资体系,鼓励央企、省属国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新区建设发展。

      (七)推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鼓励新区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示范区的成功经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实现投资和优质要素进出便利化,推动新区建立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产业高度集聚、法制运行规范、监管透明高效、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综合改革创新区。

      (八)规范竞争秩序。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新区在制定税收、财政支出、产业等方面政策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避免造成非良性竞争。

      三、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九)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对产业布局的统筹规划和科学管控,支持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向新区集中。鼓励新区依托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建设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园区,不断壮大产业集群,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高新区产业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

      (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集聚创新资源,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支持人才引进培育政策向新区倾斜,探索实行国际通用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集聚一批领军人才。搭建人才创新发展平台,加快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优秀人才在新区创业。支持新区申报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新区设立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

      (十一)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结合功能定位和区域优势,支持新区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以新产业、新业态为导向,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高端服务、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完善产业链条和协作配套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辐射带动区域发展

      (十二)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坚持产城一体,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互相促进、融合发展。支持新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城市部分功能转移搬迁到新区。支持新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构建稳定的职工生活社区,吸引、留住产业技术工人,不断提高高素质人口集聚能力。

      (十三)加强区域互利合作。进一步优化新区内各类功能区布局,增强新区的整体实力及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积极创新合作模式,建立新区和周边区域招商引资合作及利益分享机制,支持新区与省内外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飞地经济”、“战略联盟”等合作机制。

      (十四)推进新型城镇化。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原则,合理做好新区空间布局和用地安排。按照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环境条件,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确保生态安全。划定城市开发边界,防治城市建设无序扩张。重视新区城市设计工作,指导新区开发建设传承历史文化,突出特色风貌。

      (十五)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城乡统筹,支持新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鼓励新区探索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高效节约利用资源

      (十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新区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的整体控制。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新区建设尽量少占或不占优质耕地,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占用基本农田,确需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的,报国务院批准。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加大土地管理改革力度。制定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考核办法,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各省(区、市)要合理安排新区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立足所在市域内解决耕地占补平衡,确实无法完成的,应在省域范围内统筹解决。加强对新区土地利用状况调整和遥感监测工作。

      (十七)加强生态保护。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新区要明确制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严格控制发展耗水型产业。加强新区内河流、湖泊、湿地、地下水的保护和生态修复,构建完整的水生态系统。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新区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加强新区生态管治,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系。

      (十八)严格环境治理。科学编制新区环保规划,严把环境准入条件,保障环境质量不下降。规范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强新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推行第三方环境服务,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动新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绿色循环经济,推进新区清洁化、循环化、生态化改造,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创建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企业和低碳小城镇,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试点示范。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十九)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新区建设发展需要,鼓励各省(区、市)最大限度地赋予新区行政管理机构相关管理权限,重点扩大新区在投资项目建设、外商投资项目立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和管理权。

      (二十)提高行政服务效能。鼓励新区按照大部制、综合性、简政效能的原则,创新整合行政管理职能,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新区总体方案和发展规划所涉及的项目,建立健全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对重大投资项目优先办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量化绩效考核标准,开展分类考核和定期考核。

      (二十一)深化重大改革创新。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有利于新区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新区要结合自身优势,每年围绕1—2个重大问题开展试验探索,力争取得进展和突破,为其他地区发展提供示范、借鉴,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机制。优先安排新区开展国家和省(区、市)重大改革试点,支持新区在改革创新中先行先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推动新区成为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先行区。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新区财税体制改革。

      (二十二)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不断探索与新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适时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不断增强新区行政统筹能力,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拓展新区的辐射带动功能。

      七、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宏观指导。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新区设立审核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新区设立审核程序。在整合现有机制基础上建立促进新区健康发展的统一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及时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切实解决新区建设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适时研究出台支持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改革委定期向国务院报告新区规划建设和发展情况,对新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省(区、市)建立新区省级议事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新区建设情况汇报,协同解决新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落实主体责任。新区应主动作为,积极承担国家赋予的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定期向发展改革委报送新区发展建设情况和推进改革示范经验。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机制,突出创新驱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不断开创新区发展新局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4月15日

  • 中价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11月1日起全国实施

      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我协会编制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现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批准发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我协会将择时组织本标准宣贯活动,请随时关注我协会网站的相关通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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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佛山市造价员考试网上报名4月23日-8月26日

    佛价协[201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2015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安排,我会将在佛山设立考点,组织考生参加2015年10月31日、11月1日的全省统考。现将具体报名确认办法、考试要求及考前培训班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

      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三、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2、《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四、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修编的2015年版《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五、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 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经济工程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 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三)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六、报名办法

      (一)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需先登录“佛山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www.fsgczj.com.cn)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

      (二)持报名表到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现场确认(禅城区人民路98号306)。

      (三)需要参加考前培训学习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报名交费。培训班安排在8月进行,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前培训

      为使考生更有系统进行复习,顺利通过考试,我会将于8月举办造价员考前培训班,特聘省造价协会专家库参与出题和评卷的专家教授进行培训辅导,并在总结以往办班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3天的课时,即各专业的培训时间为10天,根据我市近几年考生的合格率,由于授课老师讲课内容的到位,不仅使考生更好地掌握应知应会的造价知识,还能准确理解和解答考题,因而参加培训的合格率较高。

      八、报名费用

      (一)考务费 550元/人。

      (二)培训费 一个专业2000元(含教材、资料、习题等),如需参加两个专业的培训,加收1300元(含教材、资料习题等)。

      考前培训班将安排省造价协会专家库参与出题和评卷的专家授课,每个专业学习时间10天。

      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培训或直接参加考试。

      九、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至8月26日止。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7日至8月31日止(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周六、日及节假日放假)

      现场确认地点: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禅城区人民路98号306)

      十、其他

      今后的造价员资格考试,将接受广东省造价管理总站的监督和指导,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命题、阅卷、确定考试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将在网上公布,并由省造价协会颁发资格证书和印章

      联系人:江秀梅、冯洁莹

      联系电话:82626151 82626153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5年4月23日

      抄报: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 住建部: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有关事项的复函

    建办市函[2015]329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报部事项对接工作的请示》(沪建管[2015]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报我部审批资质申请事项采用电子数据文件方式上报。你委实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经后,报我部审批资质申请事项的信息统一通过我部受理信息系统传送。企业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保存在你委的信息系统中,并实现我部可即时进行事中核查和事后抽查的功能。

      二、同意你委开展电子资质证书试点工作。你委颁发的电子资质证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电子资质证书显示内容应与我部统一印制的纸质资质证书的内容一致。正式启用前,请你委将电子资质证书样式和使用方法报我部向社会公开。

      请你委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按试点方案要求,全面实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4月17日

  • 住建部:关于征求对《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稿)》意见的函

    建科节函[2015]5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新时期建筑节能工作的需要,我们组织修订了《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稿)》(请在http://www.mohurd.gov.cn/下载)。为了确保其科学性和可行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及方式:

      刘海柱 010-57811379

      电子信箱:nhtj@mail.cin.gov.cn

      附件: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5年4月20日

  • 中价协:6月28日至7月1日开展2015年AACE年会

    各有关单位:
      2015年国际造价工程师协会(AACE)年会将于2015年6月28日至7月1日在美国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召开。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加强与国际间工程造价理论的合作与交流,请各会员单位与造价专业人员积极参与会议。现将本次国际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目的
      通过专业技术讲座向参会者展示最新的策划、管理和实施项目的技术及如何将其更好有效地应用于工程实践中。

      二、讲座内容
      1.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
      2.决策和风险管理(Decision and risk management);
      3.概预算(Estimating);
      4.成本和进度控制(Cost and schedule control);
      5.策划和进度计划(Planning and scheduling);
      6.赢得值管理(Earned value management);
      7.索赔和争议解决(Claims and dispute resolution);
      8.项目管理和信息技术(IT/IM in project and cost management);
      9.建筑信息模型(BIM);
      10.国际项目(Global projects);
      11.成本工程技能和知识(Skills and knowledge of cost engineering);
      12.专业发展(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13.软件演示(software showcase)。

      三、会议日程

      6月29日 周日

      中午12:00-下午1:00  首次参会者午餐会

      下午1:30-下午5:30   技术讲座

      下午4:00-下午8:00   展示厅开放

      下午5:30-下午6:30   委员会及工作组联合酒会

      下午6:30-上午8:00   开幕酒会

      6月30日 周一

      上午7:00-下午3:30   展示厅开放

      上午7:00-上午8:00   展示厅早餐

      上午8:00-上午9:30   开幕式及主题演讲

      上午9:30-上午10:00  展示厅茶歇

      上午10:00-下午6:00  技术讲座

      中午12:15-下午1:45  午餐

      下午3:00-下午3:30   展示厅茶歇

      下午3:45-下午4:45   分会领导介绍

      下午6:30-下午7:30   颁证典礼

      6月31日 周二

      上午7:00-下午3:30   展示厅开放

      上午7:00-上午8:00   展示厅早餐

      上午8:00-下午6:00   技术讲座

      中午12:00-下午1:45  颁奖午餐

      下午3:00-下午3:30   展示厅茶歇

      下午3:30            展示厅关闭

      下午6:30-上午8:00   周二致敬酒会

      7月1日 周三

      上午7:00-上午8:00   早餐

      上午8:00-中午12:00  技术讲座

      上午9:00-上午9:30   茶歇

      四、会议注册费

      注:全职大学教授可按会员标准享有$100美元的折扣
      家属注册后可以参加年会的开幕式,主题演讲,早餐,茶歇和相关的酒会。

      五、会议住宿
      拉斯维加斯米高梅大酒店

      AACE年会团体价:
      单人/双人:$109.00/每晚
      三人/四人:$144.00/每晚

      房费包含$20的度假村费用,酒店内的网络宽带和市内电话,但不包含12%消费税。

      六、联系方式
      规划发展部:杨海欧  电话:010-68331105
                邮箱    yho@ceca.org.cn

      AACE中国管理委员会主席:沈峰  电话:13918480524
                     邮箱:aaceicn@gmail.com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4月17日
  • 发改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

    发改法规[2015]787号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要求,为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相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全国范围内招标投标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或废止了一大批不符合上位法、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促进了全国招标投标制度体系的统一。但是,清理范围不全面、内容不彻底、违反上位法的规定边清理边出台等情况仍较为突出,文件内容彼此矛盾和违法设置行政审批、备案、收费以及违规干预市场主体自主权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利受限、负担加重,严重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发挥,而且容易滋生腐败,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亟需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长效机制,切实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维护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统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二、建立招标投标规定定期清理和目录管理机制

      (一)建立定期清理机制。按照国办发〔2012〕21号文件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要商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招标投标规定定期清理工作机制,每3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纠正违法通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置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的行为,清理各个文件中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内容。清理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有关地方和部门以“红头文件”设置行政许可,限制市场竞争,以及违法实施行业保护和地区封锁,并拒不纠正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二)实行目录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本地区(包括省、市、县三级)经清理后保留的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汇编,拟订目录,在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以便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补充完善建议。根据各方面意见建议补充调整完善并与有关部门确认后形成的正式目录,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通过省级人民政府网站或省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和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动态更新。未列入目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

      三、推进招标投标规定信息公开

      (三)加强信息公开。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现行有效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连同文件全文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本级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各级公共服务平台互联共享,发布全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信息。

      (四)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有关门户网站、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以及有关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建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投诉举报栏目,便于市场主体以及社会公众在线提出咨询和有关意见建议。对属于本部门的规定,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对存在问题的内容尽快予以修改或废止;对不属于本部门的规定,要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办理情况应当及时向提出意见建议的市场主体反馈。

      四、完善招标投标规定审查和后评估机制

      (五)规范公众征求意见程序。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新制定或修改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本级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和本部门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并做好意见整理和反馈。对于社会公众意见比较集中的,应当组织专题论证。在报送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查时应对征求公众意见情况进行说明。

      (六)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发布的招标投标有关规范性文件报本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登记、编号、备案。相关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备案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究,重点审查违反上位法,擅自设置审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以注册、登记、备案为名变相审批,干预当事人自主权,搞地方或行业保护,增加企业负担等内容,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制度统一。

      (七)建立后评估制度。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于实施超过3年的招标投标规定应组织后评估,鼓励委托有关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科研院校等社会组织进行第三方评估,并及时根据评估情况修改完善有关招标投标规定。

      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长效机制,是健全招标投标法律制度体系、规范和发展招标投标市场的重要保障。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按照本意见要求建立招标投标规定清理和规范长效机制并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务院法制办

      2015年4月15日

  • 住建部:关于征求对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部分产品技术导则意见的函

    建科墙函[2015]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的实施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组织编制了关于保温材料(墙体和屋面)、墙体材料(块体类)、预拌混凝土、建筑玻璃、陶瓷砖(板)、卫生陶瓷等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的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4月30日前返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附件可从住房城乡建设部(www.mohurd.gov.cn)和工业和信息化部(www.miit.gov.cn)网站下载。

      联 系 人:何任飞 高萍

      联系电话:010-58934561,68205596

      传 真:010-58933761,68205567

      邮编:100835

      邮箱:herf@mail.cin.gov.cn,yclsjcc@miit.gov.cn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北京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附件:1.《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保温材料(墙体和屋面)(征求意见稿)

      3.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墙体材料(块体类)(征求意见稿)

      4.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预拌混凝土(征求意见稿)

      5.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建筑玻璃(征求意见稿)

      6.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陶瓷砖(板)(征求意见稿)

      7.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卫生陶瓷(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15年4月9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2015年第一批稀土生产计划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到,经商有关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了2015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并由6家稀土集团和相关省(区)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附件2:2015年第一批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表

  • 广东省:2015年各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序号

    专业类别

    计划培训时间

    (月份)

    学时有效性

    1

    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必修课

    381011

    可作为规划师选修学时

    2

    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选修课

    6811

    可作为规划师选修学时

    3

    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

    5911

    可作为土木工程师(岩土)选修学时

    4

    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

    610

    可作为土木工程师(岩土)选修学时

    5

    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必修课

    69

    可作为建筑师选修学时

    6

    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选修课

    710

    可作为建筑师选修学时

    7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必修课

    59

    可作为结构工程师选修学时

    8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继续教育选修课

    712

    可作为结构工程师选修学时

    9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

    312

     

    10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网络教育)

    112

     

    11

    外地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

    412

     

    12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

    710

     

    13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

    9

     

    14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和选修课(网络教育)

    312

     

    15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和选修课

    5811

     

    16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网络教育)

    112

     

     

    注:1专业类别栏里未注明网络教育的课程均为面授课;
        
    2、如无特殊情况将按培训计划安排课程,具体上课时间及地点请留意网上通知。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2月10

  • 建设监理:“浩智杯”第一届全国建设监理论文大赛

      为了推动建设监理行业不断创新,为我国建设监理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的平台,《建设监理》编辑部特举办“浩智杯”第一届全国建设监理论文大赛。

      “浩智杯”第一届全国建设监理论文大赛将面向全社会征稿,以探讨监理行业的改革发展和监理企业的升级转型,提高监理业务水平,激发行业创新,共同推动监理行业高速发展。欢迎建设监理和工程咨询领域从业人员的积极参与。

      大赛将组织业内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经专家审阅后符合要求的入选论文将在《建设监理》杂志中以专栏公开发表,部分入选论文作者将受邀参加论坛作主题发言或参加论坛。

      征文起止日期:

      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30日

      投稿方式:

      大赛统一收稿电子邮箱:jsjlcn@163.com。邮件标题中注明“浩智杯建设监理论文大赛”。

      征文对象:

      (1)从事建设监理和工程咨询相关专业实践工作的人员。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等从事建设监理和工程咨询行业的师生及研究人员。

      征文内容:

      (1)监理行业的改革发展与方向。

      (2)监理企业经营管理及业务升级转型。

      (3)监理技术创新,BIM应用。

      (4)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外资项目监理、招投标与造价。

      (5)监理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6)监理企业信息化建设。

      征文要求:

      (1)来稿注明“建设监理论文大赛”字样。每篇文章署名作者不能超过4位,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投稿不能超过3篇。

      (2)稿件未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过,无抄袭,文责自负。

      (3)稿件字数宜在3000-5000字范围(包括插图、表格等)。

      (4)稿件要求论点鲜明,条理性强,内容新颖实用;文字简洁通顺,图文清晰。

      (5)稿件首页包括:题目、200字以内的中文摘要和3~8条关键词;若稿件属于基金项目,请写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

      (6)文章末尾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及详细工作单位;前两位作者的简介、电话、E-mail、通信地址及邮编等联系方式。

      (7)具体稿件要求可参见本刊投稿须知。

      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奖品价值5,000元;

      二等奖 3名,奖品价值3,000元;

      三等奖 5名,奖品价值1,000元;

      优秀奖 10名,奖品价值500元;

      专项奖:监理企业信息化奖 2名,奖品价值1500元。

      联系方式:

      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建设监理》编辑部;邮编:200032

      电话:021-64271048

      传真:021-64694510

      联系人:陈 浩

      电子邮箱:jsjlcn@163.com

      网址:www.jsjlcn.com

      《建设监理》编辑部

      2015年4月1日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附: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造函[2015]4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总后营房部工程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委托人和咨询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我们委托有关单位对2002年颁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现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58933231   传真:58933216

      附件: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3月27日

  • 天津市:2015年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4月10日

      造价信息网从《2015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通知》得知,2015年天津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8日早8点——2015年4月10日下午5点(周三至周五)。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一年。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

      第一步,网上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网站:www.ceca.org.cn(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协会),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点击:“考生入口”,选择:“天津报名考生入口”,进入报名流程。

      时间:2015年4月8日早8点——2015年4月10日下午5点(周三至周五)

      第二步,资格审验及交费

      1、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17日(周四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建筑设计院旁)

      3、资格审验:需提交通知第三条所列明材料。

      4、培训考务费:1200元/人

      5、交报名表,照片,领听课证、课程表及教材。

      第三步,打印准考证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课表或网站通知:www.teca.org.cn

  • 北京市:2015年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4月13日-4月29日

      造价信息网从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建筑业从业人员考试工作计划》得知,2015年北京造价员报名时间分别为4月13日-4月29日、10月19日-11月6日。

       

      说明:

      1、不参加培训直接报名考试的请于“现场审核日期”到东、西报名处审核报名材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除外),参加培训的到培训机构审核报名材料。

      2、东部报名审核处地址:北京朝阳水碓东路18号院(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院内)、电话:85982048; 西部报名审核处地址:北京海淀西四环北路137号院(田村路街道教育中心院内)、电话:88111278

      3、最终的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根据《关于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3〕3号),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第一批培训单位:北京建工培训中心(电话64179514)、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电话84256702)、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培训中心(电话67231935)。

  • 办理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流程及应提供资料

        据造价信息网获悉,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发布办理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流程及应提供资料通知详情如下。

      一、流程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实行网上申报。

      1、进入系统。建筑施工企业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dez.sxjs.gov.cn),进入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报管理系统,点击企业注册--选择本省(外省)--填写注册信息--打印《加密锁申领表》。

      2、领取加密锁。建筑施工企业携带《加密锁申领表》及相关证明证件到所属管理机构领取加密锁。

      3、网络申报。企业通过加密锁进入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报系统按提示步骤进行网络申报 。

      4、网上审核。管理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即可打印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准表(盖公章),并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到所属管理机构进行原件核对。

      5、原件核对。管理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相关原件核对。

      6、测算。组织规费核准小组进行测算。

      7、审查。测算结果由小组组长审查。

      8、证书打印。审查通过,打印证书。

      9、受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接待加密锁开通;二、四上午接待原件核对,其余时间组织规费核准小组进行测算及证书打印。

      二、企业应上传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014年度报送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年报表(加盖统计部门印章);

      5、上年度缴纳的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原始凭证;上年度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原始凭证和参保人员代缴代扣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6、在本企业执(从)业的造价师注册证、造价员资格证;

      7、企业情况简介;

      8、省外施工企业除应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证。入晋负责人及概预算负责人相关证明(公司任命文件)、证件(入晋负责人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概预算负责人提供造价师或造价员证)。

      注:上述资料需全部提供原件。

       造价员标准.doc

  • 中价协:召开秘书长联席会议

      据造价信息网获悉,2015年3月10日至11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在广西南宁市召开。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造价管理协会理事长或秘书长共计4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由中价协吴佐民秘书长主持,广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黄健强站长致欢迎词,徐惠琴理事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在全国行业协会都面临改革和变化的形势下,大家要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继续做好当前工作,同时为改革打下好的基础。希望各省市协会围绕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和中价协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好本地区工作。

      规划发展部张兴旺主任将中价协秘书处2015年工作计划做了详细介绍,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的背景、落实情况及开展进度,以及今后的工作要求。接着汇报了由我协会编著的《中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报告(2014版)》,此报告是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的首部报告。资格部孔宪珍主任做了个人会员发展的设想介绍。会员和行业自律部李文冰主任将2014年为会员服务的项目做了归纳和介绍。为了提升秘书处自身的建设,办公室薛秀丽主任把整个协会的制度建设以及落实情况做了经验介绍。

      随后各省市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刻讨论及行业交流。大家整体感觉2015年工作计划安排得很充实,前瞻性的课题研究很有必要,也非常地及时。建议中价协能够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自身工作,为引领行业发展多做贡献。

      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为落实改革指导意见和协会2015年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 国务院:取消建筑防水、古建园林工程项目经理,装饰(住宅)监理(师),装饰项目经理等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2015年3月13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重磅发布!国务院决定,取消建筑防水、古建园林工程项目经理,装饰(住宅)监理(师),装饰项目经理等2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这批被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你躺枪了吗?

            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8项,其中准入类4项,水平评价类2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矿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准入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建人教〔2001162号)

    取消

    原实施单位为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

    2

    冶金监理工程师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准入类

    《关于印发〈冶金工业部工程建设监理(试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1994)冶建字第451号)

    取消

    3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取消

    4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证监会

    准入类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取消

    5

    建筑保温工程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协〔20067号)

    取消

    6

    地面供暖工程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协〔20067号)

    取消

    7

    建筑防水工程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协〔20067号)

    取消

    8

    古建园林工程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协〔20067号)

    取消

    9

    装饰(住宅)监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0

    装饰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1

    装饰材料管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2

    装饰资料管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3

    装饰施工管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4

    装饰质量管理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5

    建筑装饰设计师(含室内陈设、家具与厨卫、幕墙设计)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6

    建筑表现制作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建筑装饰装修从业资格培训的通知》(中装协〔200321号)

    取消

    17

    民族(古)建筑维护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8

    民族(古)建筑修缮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9

    中国古建营造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0

    民族建筑设计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1

    室内设计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重新印发〈全国室内设计师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室协〔2007026号)

    取消

    22

    景观设计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全国景观设计师技术岗位能力考核认证工作的通知》(中装协〔2007007号)

    取消

    23

    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职业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4

    建筑业企业法务总监(法务经理)、法务助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推进建筑业企业法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协〔200716号)

    取消

    25

    房地产置业法律顾问(咨询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6

    全国电气智能应用水平考试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7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上岗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单位考核办法》(水利部水保〔1997410号)

    取消

    28

    农村水电安全监察员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建立农村水电安全监察员制度和进行培训发证工作的通知》(电生字〔19947号)

    取消

      

    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9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航空摄影冲洗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民航行业已依照有关规章实施人员内部管理

    2

    航空摄影照相设备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3

    计算机系统及网络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4

    空调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5

    气象传真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6

    气象电传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7

    气象对空广播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8

    气象雷达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9

    气象填图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10

    气象卫星云图接收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11

    气象无线电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12

    气象自动观测系统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13

    气象自动填图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14

    全向信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15

    甚高频收、发信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16

    塔台集中控制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17

    通用航空报(话)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18

    无线电短波收、发信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19

    显示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20

    一次雷达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21

    仪表着陆系统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22

    油机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23

    有线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24

    着陆雷达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25

    自动转报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26

    自动转报控制席报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27

    飞机维护机械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

    取消

    28

    木地板导购员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9

    木地板工程监理师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0

    化工操作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1

    化学清洗防腐蚀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2

    旋涡炉工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

    取消

    33

    陈设艺术设计师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4

    罐头封口技能师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5

    罐头杀菌技能师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6

    室内装饰材料师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7

    室内装饰监理师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8

    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9

    中国轻工业设计师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原文阅读: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认真落实工商登记改革成果,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4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0项)

      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1项)

      5.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4项)

      国务院

      2015年2月24日

     

        附件:附件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散函〔2015453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城市城区开展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粤建散〔201466号)有关在设计文件中注明使用预拌砂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预拌砂浆设计和应用方面的管理,解决预拌砂浆生产、设计使用脱节问题,现就我省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区域的建设工程预拌砂浆设计标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计单位应根据预拌砂浆的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并考虑不同的基体、基层、砌体材料及施工工艺、环境条件等因素,选择与之配套的预拌砂浆。

        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及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注预拌砂浆的品种和等级,提交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使用预拌砂浆情况,设计单位须提供变更说明。

        二、各设计单位须根据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251812010)和行业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等规定,按强度等级进行设计,不再按照材料的比例设计。凡施工图及所选用标准图集中涉及的砌筑、抹灰和地面等砂浆,应按《预拌砂浆》GBT251812010规定标注。采用其他标准的,均应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为《预拌砂浆》GB/T25181-2010的相应标注。

     

      预拌砂浆标注对应表

    品种

    《预拌砂浆》
    GB/T25181-2010
          

         

    砌筑
    砂浆

    DM M5WM M5

    M5混合砂浆、M5水泥砂浆;  
    Mb5
    混凝土块体(砖)专用砌筑砂浆

    DM M7.5WM M7.5

    M7.5混合砂浆、M7.5水泥砂浆
    Mb7.5
    混凝土块体(砖)专用砌筑砂浆

    DM Ml0WM M10

    M10混合砂浆、M10水泥砂浆;  
    Mb10
    混凝土块体(砖)专用砌筑砂浆;  
    Ms10
    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专用砌体砂浆

    DM Ml5WM M15

    M15混合砂浆、M15 水泥砂浆; 
    Mb15
    混凝土块体(砖)专用砌筑砂浆;  
    Ms15
    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专用砌体砂浆

    DM M20WM M20

    M20水泥砂浆;  
    Mb20
    混凝土块体(砖)专用砌筑砂浆; 
    Ms20
    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专用砌体砂浆

    DM M25WM M25

    M25水泥砂浆; 
    Ms25
    蒸压灰砂普通砖、蒸压粉煤灰普通砖专用砌体砂浆

    DM M30WM M30

    M30 水泥砂浆

    抹灰
    砂浆

    DP M5WP M5

    1:l:6混合砂浆

    DP M10WP M10

    l:l:4混合砂浆

    DP M15WP M15

    l:3水泥砂浆

    DP M20WP M20

    1:2水泥砂浆、l:2.5水泥砂浆、l:l:2混合砂浆

    地面
    砂浆

    DS M15WS M15

    l:3水泥砂浆

    DS M20WS M20

    l:2水泥砂浆

    DS M25WS M25

    l:1水泥砂浆

    备注:D=Dry-mixed=干混、W=Wet-mixed=湿拌、M=Masonry=砌筑、P=Plastering=抹灰、S=Sur>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注的,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四、各级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具体负责监督落实,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逐级上报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
    39

  • 关于报送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综合评价资料有关工作的通知

     

  • 广东:2015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和学习时间为3月15日至12月31日

    关于开展2015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粤价协[2015]007

    省属、各市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的规定,我协会将开通网络继续教育系统,供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从业的造价员。

    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习课程

    本次网络继续教育为30学时,网上报名和学习时间2015315日至1231。造价员在此期限内可自行安排时间上网选择学习课程。

    学习课程:

    课程名称

    中价协2014-2015年课程

    广东省2013-2014年度网络学习课程

     

    三、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网址

    登录网址:http://www.gdeca.org.cn(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在“造价员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报名申请”。再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网络教育说明”。

    四、网络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已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两张)、《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到省造价协会或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并领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五、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20-83369292

     

    附件: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五年三月五日

     

     

  •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5年第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5]32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中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36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5年第二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33 

  • 白云嘉禾望岗规划出炉 新增240万平方米建设量

      市国土规划委3月5日公布白云区嘉禾望岗及空港大道沿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嘉禾望岗超过10平方公里面积,位于白云区中部,也是广州进行城市更新的重点区域。白云嘉禾望岗是白云区实施“政府主导、连片规划、加快旧改”的重点片区之一。

      根据规划,嘉禾望岗及空港大道沿线片区总体定位为“白云空港走廊的组团级公共中心”,将建成为组团公共服务功能片区、轨道枢纽综合开发节点以及低效物业改造升级示范。

      片区总建设量1180.8万平方米,较现状建设量增加240万平方米。重点开发禾望岗站点周边和黄边站点综合项目。嘉禾望岗站未来建成以商住混合功能为主,黄边站则规划用地以商业商务功能为主。

  • 住建部:今年1月全国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19人

    2015年1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建安办函[2015]5号

     

           2015年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19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7起、死亡人数减少12人,同比分别下降28.00%和38.71%。

      2015年1月,全国有10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湖北(3起、3人)、湖南(2起、3人)、北京(2起、2人)、河北(2起、2人)、浙江(2起、2人)、广东(2起、2人)、广西(2起、2人)、上海(1起、1人)、江苏(1起、1人)、重庆(1起、1人)。

      2015年1月,全国未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

      附件:2015年1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


  • 广东:2014年中山市主要建材价格及人工工日单价走势情况报告

    201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紧紧围绕我市投资建设的工作重点,针对建筑市场的需求和变化,不断增加和完善我市建筑材料综合价的采集、分析和发布。中山市建筑材料综合价是中山市各有关单位进行编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显得尤为重要。根据职能要求:市、县(区)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应当依照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发展规划,收集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立项至竣工验收环节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信息;根据本地市场价格行情,每13个月编制、发布本地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度我站共出版《中山建设工程经济信息》4期,利用网刊合一的办法发布建筑材料综合价信息11976条,同比增长9%,全年累计增加2232条,累计调整价格信息6844条。配合重点工程,增加了LED灯、苗木、管材、电线电缆等市政常用材料信息,为更好总结2014年材料综合价的走势情况,下面就钢材、水泥、砂、石、混凝土、电线电缆、钢管等主要材料的价格变化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1、钢材:2014年中山市钢材价格稳中有降,总体呈下行趋势。上图以三级螺纹钢φ16-25为例,由20141月份的3877/吨降至201412月份的3433/吨,降幅达11%

     

    2、水泥:2014年中山市的水泥价格平稳,全年升降幅度在15/吨左右。上图以42.5水泥为例,2014年的高位分别为1月份、6月份、12月份的505/吨,低位分别在9月份和10月份的490/吨。较2013年前三季度有约10%升幅。

     

    3、中砂:2014年中山市工程用中砂的价格上半年有小幅上涨,到8月份之后就趋于稳中有降的趋势。从7月份的93/立方降至12月份的91/立方。

    4、碎石:2014年中山市工程用碎石的价格比较平稳,全年价格在小幅度的上下波动.上图以碎石20为例,最高位为143/立方,最低位为131/立方,升降幅度保持在10%之间。

    5、混凝土:2014年中山市商品混凝土价格总体上是上升趋势的。上图以普通商品混凝土C25为例,从20142月份的350/立方逐步升至12月份的365/立方,涨幅5%左右。

    6、电线电缆:2014年中山市电线电缆价格上半年呈上升趋势,8月份后逐步下降。上图以1KV VV-3X6+2X4的电缆为例,从20141月份的21505/千米涨到8月份的21747/千米,到12月份便逐步回落到19933/千米。

     

    7、镀锌钢管:2014年中山市钢管价格比较平稳,只是年末12月份的价格有明显上涨。上图以DN25镀锌钢管为例,20141月份至12月份保持在14.6/米至14.1/米之间,12月份涨至14.83/米。

    8、人工费:按照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日单价的测算发布工作目标任务,联合市建筑业协会等部门收集了我市建筑市场部分人工费资料经测算所得,2014年中山市动态人工工日单价上半年为84/工日,下半年为94/工日,与周边市的人工水平相当。

    2014年中山市建筑业市场平稳发展。1-10月,完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报建共3348宗;总建筑面积2711.57M2,总造价276.83亿元。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共3204宗,总建筑面积1379.43M2,总造价110.34亿元。2013年我市调整新建商住项目的公建配套费,今年4月又出台闲置地政策,大批房地产项目今年集中报建开工建设,工程建设量保持在高位水平。因此,2014年中山市的建材价格总体水平趋于平稳,无短期大幅涨跌现象,波动较2013年小,价格变化主要受基建投资规模、原材料变化等正常因素影响而变化,属正常波动。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

    O一五年二月二日

  • 广东住建厅:关于发布《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房管、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统一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要求,提高应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我省工程建设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确定了《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制订计划,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标准制订工作。
          在制订标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迳向我厅科技信息处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26日    
        (联系人:陈梓敏,联系电话:020-83133697)
  • 2015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3月5日开始网上报名

        造价168从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获悉,2015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定于5月9-10日两天举行,考试科目和题型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59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主客观题混合

    14:00-17:00

    宏观经济政策

    客观题

    510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主客观题混合

    14:00-17:0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客观题

        考试地点: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359:00-32317:00

        报考通道: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51 9:00-57 17:00

        成绩公布时间:计划在2015710日前

           查看报考通知:关于2015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人考〔2015〕8号

  •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造价168从中国人事考试网获悉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 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3月5日开通报考

            造价168服务平台从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获悉, 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23-24举行,考试科目和题型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523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客观题

    524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主观题

        考试地点: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5359:00-32517:00

        网上报名通道: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515 9:00-521 17:00

        成绩公布:计划20157月底

        查看通知全文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5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人考[2015]13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5年工作要点

    建质综函[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5年工作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5年2月9日
  • 发改委:开展2015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以下简称“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现规范2015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室),各中央管理企业,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按照规定严格执行。

      详情见附件。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rar

  • 发改委住建部: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发改投资[2014]2674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有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24日
  • 住建部:公布2015年3月开始实施的14项工程建设标准

  • 广东省:开展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和资格验证工作

      附件:1. 2015年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回执.xls
         2. 广州华泰宾馆交通路线图.doc
         3. 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统计表.xlsx

  • 广东省: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补充通知

  • 广东省:2014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增考合格证明开始领取

    粤人考函〔2015〕16号

    省直考点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13日发放2014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证书及增考合格证明。请省直考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地市考点考生请与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2月28日
  • 广东省:2014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3月6日发放

    粤人考函〔2015〕17号

    省直考点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6日发放2014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请省直考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地市考点考生请与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2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已经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总 理  李克强
    2015年1月30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工作要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标综函[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协会、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工作要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5年1月22日
  • 揭阳市:2015年1月房地产业主要指标情况

        一、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3.8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0.06%;其中市区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28%。
        二、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额59418.04万元,同比增加36.33%;其中市区44217.66万元,同比增加18.82%。
        三、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均价4278元/平方米,同比上涨5.40%;其中市区均价4913元/平方米,同比上涨21.60%。
        四、全市存量房销售面积3.1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2.40%;其中市区2.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04%。
        五、全市存量房销售额6977.29万元,同比减少38.03%;其中市区5119.88万元,同比增长5%。
        六、全市存量房销售均价2229.17元/平方米,同比减少5.3%;其中市区均价2403.70元/平方米,同比减少16.68%。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 福建省:2015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开展2015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报考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附件:1.关于2015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2015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点联系表
  • 辽宁省:2015年造价员考试时间出炉了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5年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时间的通知

    辽建价协发[2015]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现将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时间通知如下: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时间:2015年6月开始考试。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时间:2015年10月开始考试。

      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具体的网上报名、预约、考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2月10日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据造价信息网获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另外,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 黑龙江:2013年考试未通过的造价员考生于2015年1月20日起开始报名

      2013年考试未通过的造价员考生于2015年1月20日起开始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用企业锁添加个人信息,注册单位提交上报(可以和去年的注册单位不相符)。系统自动提示是否是去年考生。

      2、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表格上提示是二次上报的考生)。在表格上提示提交资料的地点。(去年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20日—3月15日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开发区顺益街9号。(长江路省图书馆对面世纪广场小区里)咨询电话:总机53622964分机号码606或607;15714608421

      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试报名申请表及汇总表;
      (2)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

      3、教育中心进行网络数据和纸质文档的核对、审核。

      4、免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于2015年1月20日至3月10日,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5、考试具体时间在黑龙江建设网执业与培训栏或者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 住建部:关于通报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函

     建质质函[2015]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对54个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下发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对21个存在严重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下发了《建设工程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各地均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其中部分省市还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现将整改情况(见附件)下发,各地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形成工程参建各方不敢违法违规、不想违法违规的良好局面。

      附件:1.各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施工质量安全)所列项目整改情况表

         2.各地对《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所列项目整改情况表

         3.各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勘察设计质量)所列项目整改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5年1月22日
     

  • 【建材商年终福利】微材通上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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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部督察组:在广西要求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

      造价信息网从中国建设报获悉,1月29日~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三督察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督察。督察组要求,要特别重视市县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

      督察组听取了自治区、南宁市及相关市县负责人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情况的汇报,就安全、质量、市场行为等方面对南宁市武鸣县的两项工程和南宁市区的一项工程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下发了书面反馈意见,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武鸣县朝燕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和中旭现代城项目下发了执法建议书。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毅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南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尤其是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该停工的停工,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能复工。

      张毅强调,要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重点突出市县。加大对市县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注重问责,从严处罚,确保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精神贯彻落实到项目。项目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要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严厉处罚,并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

     

  • 四川省:关于废止《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87号

      经2015年1月21日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四川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施行。

    省长 魏宏

    2015年1月26日

  • 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市设函[2015]1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设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增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我司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2月16日前将意见函告我司勘察设计监管处。

      联系人:宋涛

      电话:010-58934169  传真:010-5893375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5年1月21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情况调查的函

    建质质函[2015]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要求,了解掌握全国工程质量检测发展现状,现就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调查。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提供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方面的有关文件,于2015年3月12日前反馈我司。

      联系人:范宏柱  电话:010-58933293(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关情况调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5年1月23日

  • 中价协:确定协会2015年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协会2015年工作,加强联系与沟通,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工作。

      附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5年工作要点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5年1月16日
  • 辽宁省:1月28日-29日召开2015年度朝阳市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

    关于召开2015年度朝阳市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的通知

    朝建造发[2015]2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施工,各造价咨询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贯彻省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精神,我站定于2015年1月28日-29日召开2015年度朝阳市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建工科长,各建设、开发、施工单位负责工程造价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各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二、 会议时间。
      (1)1月28日第一期(包括朝阳市、龙城区、双塔区、朝阳县)。上午8:20-11:30,下午13:30-16:30。

      (2)1月29月第二期(包括北票市、凌源市、建平县、喀左县)。上午8:20-11:30,下午13:30-16:30。

      三、 会议地点。
      军分区招待所6楼会议室(老客运站东100米)。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传真):0421-2897272

     

    朝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5年1月20日
  • 江苏省:开通2014年造价员考试成绩网上查询通道

      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成绩网上查询已于2015年1月20日开通,考生可以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造价员考分查询”进行查分。网上查分期限为20天,定于2月10日关闭查分系统。

      如个别考生要求核查分数,可携准考证到各省辖市以及昆山、泰兴、沭阳县造价管理机构登记统一核查。查分原则是:案例科目只合计每题得分与合计分是否相符,每题得分不重新计算。理论科目考分是机器读卡,只查无成绩者,有成绩者不予核分。核查分数登记受理截止日期为1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5/1/20
  • 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V1.1.9正式发布

      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是一个对建安工程的造价指标(技术经济指标)、费用构成指标进行自动数据分析的工具。本系统支持导入符合各省、各地级市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的XML文件生成指标分析。

      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能为您的预算成果文件自动生成通用的指标分析报表,为您提供包括量、价分析在内的全面的指标分析报表。实现了对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质量的快速审查,能让新手像老手那样对成果文件的质量做出深度的自检。

      借助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您还可以建立属于自已的造价指标资料库,将新生成的指标分析与您自已的造价指标资料库或168平台提供的指标库中的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从中发现预结算成果文件中可能存在遗漏或偏差。

      1.1 产品版本说明  

     软件名称

     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

     新版本号

     V1.1.9

     发布日期

     2015年1月21日

     适用地区

     全国

    下载地址

     http://www.cost168.com/software/ff8080813bb094e8013bb151e28b0161.html

      1.2 版本V1.1.9特征

      1) 功能优化,既满足通用指标的分析又能让用户维护属于自己的指标库。

      2) 实现对符合广东、甘肃、辽宁、陕西、内蒙古的数据标准XML文件生成指标分析。

      3) 分析全国各地数据标准XML文件的系统环境成熟。

      4) 账号登录,挣脱加密锁的羁绊。

           附件:造价168指标分析系统操作手册

  • 中国将重点建设50至100个高端智库 智库产品纳入政府采购

        2015年1月21日讯,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我国将实施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规划,重点建设50至100个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0月2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时指出:我们进行治国理政,必须善于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改革发展任务越是艰巨繁重,越需要强大的智力支持。随着形势发展,智库建设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缺乏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质量智库。要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

      目标

      形成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

      到2020年,统筹推进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军队、科研院所和企业、社会智库协调发展,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

      ——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国际知名度的高端智库;

      ——造就一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富于创新精神的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

      ——建立一套治理完善、充满活力、监管有力的智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公共外交等重要功能。

      标准

      高端智库须具备八大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

      2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及其研究成果。

      3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代表性人物和专职研究人员。

      4有保障、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5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

      6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

      7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

      8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等。

      指标

      建设50至100个高端智库

      实施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规划。加强智库建设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统筹整合现有智库优质资源,重点建设50至100个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高端智库。

      支持中央党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科协、中央重点新闻媒体、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军队系统重点教学科研单位及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开展高端智库建设试点。

      意见指出,凡属智库提供的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等,均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按需购买、以事定费、公开择优、合同管理的购买机制,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多种方式购买。

  • 财政部:公布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示范项目

      近日,造价168工程信息网获悉,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112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天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等30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示范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地下综合管廊、医疗、体育等多个领域。

      PPP示范项目实施是推广运用规范PPP模式的重要抓手,旨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形成一套有效促进PPP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推荐,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从项目采购程序的竞争性、社会资本的真实性、运作方式的合理性、交易结构的适当性和财政承受能力的持续性择优确定了30个项目。

      为保证PPP示范项目实施质量,《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并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项目实施质量提供有力保障。财政部及下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即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将对示范项目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并适时组织对示范项目实施进行督导。

  • 国家标准《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南昌召开

      据建设工程信息网了解,2014年11月28日,由华东交通大学和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主编的国家标准《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南昌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姚涛博士、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宫剑飞研究员、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刘雁翎副处长、华东交通大学雷晓燕校长、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胡新平、华东交通大学校长助理陈进教授、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院长徐长节教授等,出席会议的还有标准全体审查专家和参编人员近50 人。会议由宫剑飞研究员主持,姚涛博士、刘雁翎副处长代表标准归口管理部门发言,胡新平代表主编单位作致谢辞。

      《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是我省担任主编的第一部建筑行业国家标准,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岩溶地区建筑工程地基勘察、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和相关检验检测等内容。标准的顺利颁布实施将填补我国在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无相关国家标准的空白,为我国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处理和检测提供法律依据和保证。

      本次审查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龚晓南教授担任主任委员、天津大学顾晓鲁教授任副主任委员的11位国内知名岩土工程领域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一致认为《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内容完整、条文清晰、规定明确,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一致同意《岩溶地区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按审查委员会的意见修改后报住建部颁布实施。

  • 审计署:确定今年重点审计项目 含养老金高速公路等

      造价信息网据国家审计署网站消息,近日,审计署对2015年工作作出了部署。2015年审计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具体将组织实施以下审计:

      (一)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方面。安排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同时其他审计项目也都关注此方面的内容。

      (二)财政审计方面。安排了中央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安排了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三)金融审计方面。安排了重点商业银行贷款跟踪审计;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安排了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四)企业审计方面。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安排了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安排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高速公路建设情况审计。

      (六)资源环境审计方面。安排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情况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七)涉外审计方面。安排了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驻外经营性机构审计,驻外非经营性机构(含对外援助)审计。

      审计署在实施上述审计项目时,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用“反腐”、“改革”的双引擎,驱动“发展”这艘巨轮在“法治”的航道上行稳致远。

      审计署称,上述审计项目是初步安排,在年度组织实施中,审计署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据造价信息网获悉,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并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详情请看附件,谢谢!

      附件: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 住建部新闻办:全国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因近期全国一些地区在建工程连续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导致人员财产重大损失,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1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王宁副部长在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视频会上要求各地立即对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工伤事故发生,保障建筑工人工伤权益。

      王宁副部长指出,建筑工人的工伤权益不仅关系到建筑工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筑工人工伤权益保障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就建筑工人工伤维权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一定要把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维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维护工作。

      王宁副部长强调,加强工伤预防源头治理,是保障建筑工人工伤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现代工伤保险制度的具体要求。岁末年初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高发期,各地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在各地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1月下旬对部分地区进行安全督查。

  • 建筑业工伤不用愁 保险有保障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消息,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建筑业职工工伤维权中的突出问题,如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征缴方式不够灵活、劳动关系确认难导致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等,明确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

    扩展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

    根据《意见》,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参与竞标,并在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代缴。

    《意见》明确指出,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可以按项目参保,并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工伤保险费用如何计缴?

    工伤保险费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率如何确定?

    而工伤保险费率则根据《意见》,各地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参照本地区建筑企业行业基准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按工程总造价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关系如何认证?

    在健全劳动关系确认机制方面,《意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其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发生工伤的,参照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若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鉴定的,均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对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此外,工伤保险将落实先行支付政策,建立健全工伤赔偿连带责任追究机制。

  • 住建部:通报5人申报建造师注册“作假”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日前,陈西建等5人因申报一级建造师注册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报,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记入信用档案。

      通报称,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审查过程中发现,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陈西建已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在山西铁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程珽已作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在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武汉市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杜小军已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在湖北建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陈焰峰已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在平果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徐萍已作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在甘肃星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上述5人存在隐瞒其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已注册在其他单位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为加强注册执业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陈西建等5人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记入信用档案。

  • 广西:2014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桂建培〔2014〕92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数据统计分析及指导合格标准,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
      2014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人员共有3304人(名单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
      (一)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工程造价软件操作技能》科目考试合格后,可凭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初始注册手续。

      (二)考生初始注册须经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初审,并经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复核合格后,可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印章。具体注册事宜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另行通知,并在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上公布。

      附件:2014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人员名单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2月29日
  • 造价168通过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接口技术测评

      喜讯!新年开门传捷报!2014年12月31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关于公布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接口技术测评首次通过名单的通知》,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成为首批通过接口技术测评的四家单位之一。

      据悉,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DBJ/T 15-99-2014)已于2014年4月1日发布,并于2014年9月1日实施。12月29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就此组织首次接口技术测评工作,通知了7家软件公司,共有5家公司参会,4家公司参加测评。我公司的造价168计价优工程计价软件成功通过测试。

      造价168“计价优”工程计价软件能满足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欢迎各有关单位登录造价168服务平台(www.cost168.com),下载“计价优”共享版本,所有注册会员均可免费使用,同时升级版能兼容以往版本的所有基础数据,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放心对旧版软件进行升级操作。

      如用户下载过程如有疑问,请拨打造价168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020-1168,或在168网站点击企业QQ(4000201168)的“点击交谈”。

      附件:关于公布广东省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数据标准》接口技术测评首次通过名单的通知

  • 住建部:大事故责任企业1年内不得接新工程

      据造价信息网获悉,12月29日晚住建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批评了近期江西、广东、宁夏、河南、北京等地连续发生的5起坍塌事故,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扎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宣布对发生事故地区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发生死亡5人以上事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二是对于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三是对于事故频发、造成影响恶劣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责令当地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每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督办是否符合时限要求、督办是否合法合规、督办是否处罚到位。事故查处情况将在中国建设报上刊登。

  • 明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再获取消、停征或免征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造价168工程信息网从新华网获悉,北京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明年将取消或暂停征收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企业注册登记费在内的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

      通知明确,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包括土地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在内的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对小微企业免征,具体免征项目由各省(区、市)政府确定。

      两部门要求,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此外,要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凡未经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 五部门下发通知: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明年起取消

      造价168工程信息网获悉,12月10日,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该《通知》强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等。  

     

  • 住建部:鼓励学习广西、河南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

      造价168工程信息网获悉,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在《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中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当前,各地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逐步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现鼓励各地参考借鉴广西、河南两地在开放建筑市场方面的做法,进一部开放建筑市场。

      广西、河南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

      近年来,广西、河南等地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开放市场,简化前置性备案手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管理。主要做法是:

      取消外省企业的入省备案管理,给予外省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广西自2013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外省建筑企业审批性备案管理制度,外省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只需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即可以在广西进行招投标活动,无需再到市、县进行备案登记。根据区住建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外来企业到广西办理诚信卡,不扣押企业人员证照、缴纳费用,不要求企业成立子(分)公司、不要求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任何相关证明。为方便企业办理诚信卡,在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网上将办理流程、表格、要求等主动公开,供企业下载使用,区建设厅还简化发卡手续,优化发卡流程,做到事先预约、资料齐全、当场审结、隔天发卡。

      河南省在2013年要求外地企业进豫由省厅一次性备案,省内各地市不再对外地企业进行备案。2014年又发文要求,自2014年10月15日起,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不再要求进豫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办理标前备案手续。外省进豫企业中标后可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登记基本信息。同时不再为出省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含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和个人出具介绍信等相关证明,大大减轻了出省企业的负担。

      两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广西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区外入桂企业的动态监管,对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及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予以依法处理,并将不良行为信息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曝光。

      河南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年计划组织两次外省进豫企业专项检查,并在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中,严肃查处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将建立红黑榜制度,定期对外省进豫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 住建部:通知要求坚决制止破坏保护性建筑行为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针对近来各地时有发生的拆除保护性建筑的现象,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决制止拆毁、破坏保护性建筑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落实保护责任。历史文化名城要在2015年年底前制订完成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行动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牵头单位、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将保护性建筑的保护工作作为专项内容纳入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逐步建立保护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同时,各地要尽快启动保护性建筑的普查工作,在2015年年底之前公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性建筑名录。

      通知要求,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管理。要将保护性建筑的保护作为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合理确定保护原则,划定保护范围,提出分类保护要求,明确保护措施。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乡规划审查工作中,应加强对保护性建筑的保护措施、保护区划等内容的审查。要严格规划许可制度,对涉及保护性建筑的各类建设活动应全过程严格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未取得规划许可的不得批准用地和进行建设。

      通知强调,要将保护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方针,注重完善基础设施、修缮建筑本体,改善群众的生活条件。在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应当注重保护性建筑的保护,禁止大拆大建、拆古建新,不仅要对其建筑本体进行保护,还应当保护其历史环境、整体风貌和空间特色。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追究违法责任。

  • 辽宁省:造价员三级资格证书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省于2014年11月17日-12月13日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三级资格证书考试,考试工作现已全部结束。现将考试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2月17日
  • 浙江省: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验证合格人员名单

    关于公布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浙建站市 [2014]74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造人管[2010]6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4]63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对证书号码为浙070…和100…开头的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开展了资格验证工作。

      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验证合格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合格人员领取证章时间,请关注省造价协会和各市站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验证相关材料及近四年参加继续教育不满40学时的造价员,验证不合格,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为三个月(具体要求详见整改通知,通知另发)。

      附件: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合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海南省:建筑节能执行率超95% 太阳能系统报建3300万平方米

      造价信息网了解到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组织了全省建筑节能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分别表扬和处罚了一批企业。鉴于2014年度建筑节能完成情况较好、体制机制建设较完善、监督考核到位,海口市和三亚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到通报表扬。

      本次共抽查了45个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62个项目施工现场、建筑面积约411万平方米,抽查了62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内档。经查,全省建筑节能设计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为98%以上,施工验收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为95%以上;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施工报建面积累计达到3300万平方米;截至2014年11月底,全省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项目累计共20个、建筑面积146.74万平方米。

  • 2014年度全国各地造价工程师成绩已全部公布

      2014年度全国各地造价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自19日起已全部开通,考生可登陆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查询。由于成绩查询入口刚开通不久,访问人数较多,建议大家避开成绩查询高峰。

      成绩查询入口(全国通用):http://zg.cpta.com.cn/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CX.action

      广东地区考试入口:http://www.gdkszx.com.cn/
  • 住建部:明年争取出台城市设计管理条例 并提出建筑要求

      工程信息网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今天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要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地区间的差异,跟踪市场走势,积极应对,主动作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陈政高说,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迅速变化,住建系统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总体上保持了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虽然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但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相当数量的新市民的住房问题还没有解决。

      同时了解到,2014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0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260万户。明年计划继续推进,新开工70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

      此外,针对社会关心的城市建筑设计问题,陈政高表示,明年要争取出台《城市设计管理条例》,编制符合实际的高水平城市设计导则。建筑设计和项目审批都必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不但城市整体层面要有设计,城市的重点区域和地段也要做好设计,提出建筑风格、色彩、材质乃至高度、体量等方面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保障设计条件落地实施。”

      另据了解,明年住建系统的重点工作任务还包括,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等。

  • 住建部:关于报送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的函

      建质抗函[2014]10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解各地抗震防灾工作开展情况,现就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减隔震技术应用、专家队伍建设等内容开展统计工作。请你们根据工作实际,填写2014年度相关数据,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汇总情况报我司。

      联 系 人:赵磊

      电  话:010—58933007(兼传真)

      电子邮箱:kangzhenchu@163.com

      附  件:1.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抗震防灾管理工作情况表

      2.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情况统计表

      3.新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论证情况统计表

      4.减隔震技术应用情况统计表

      5.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专家队伍建设情况统计表

      6.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抗震防灾工作人员通讯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4年12月16日

  • 2014年12-2015年1月生效的政策法规列表

      据建材报价网了解到,2014年12月-2015年1月生效的政策法规有《墙体保温装饰一体板补充定额的通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14条。详细请看下面列表!

    2014年12-2015年1月生效的政策法规列表

     序号  文件名 标准编号/发文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墙体保温装饰一体板补充定额的通知》   桂造价〔2014〕44号   2014/12/9   2014/12/9
     2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粤府令[2014]第205号   2014/10/27   2014/12/15
     3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   2014/4/15   2015/1/1
     4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川建造价发〔2014〕439号   2014/8/19   2015/1/1
     5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   2014/11/6   2015/1/1
     6   《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   闽建价[2014]52号   2014/11/24   2015/1/1
     7   《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示范文本》   闽建价〔2014〕53号   2014/11/28   2015/1/1
     8   《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   闽建筑[2014]31号   2014/11/18   2015/1/1
     9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建稽[2014]166号   2014/11/19   2015/1/1
     10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   2014/11/6   2015/1/1
     11   《江苏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价服[2014]383号   2014/11/25   2015/1/1
     12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及投诉处理实施细则》   宁建价字〔2014〕34号   2014/12/15   2015/1/1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桂建标[2014]30号   2014/9/24   2015/1/1
     14   《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规则》   沪建管[2014]872号   2014/10/15   2014/12/1

     

  •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4年第十一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4]17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圣华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4年第十一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12月12日

  •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到,现在已经有多个省份的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已经开通。现在提供以下几个省份的造价师成绩查询网址,希望能帮到造价师的的考生查到成绩。

      天津 http://www.tjkpzx.com/cj_search.aspx

      重庆 http://www.cqhrss.gov.cn/u/kszx/

      四川 http://www.scpta.gov.cn/results/resultslist.aspx

      福建 http://zczx.fjjs.gov.cn/kscj.asp?id=59

      吉林 http://wsbm.jlzkb.com/wscj/Index.aspx

  • 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对2013佛山市建设工程补充综合定额数据库存导入计价软件测评结果的函

     

  • 宁夏:2015年公路造价员过渡考试12日截止报名

      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过渡考试报名将于2014年12月12日24点结束,请考生抓紧在交通职业资格网上报名。已经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按照《关于组织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过渡考试的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在报考地的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 住房建部办公厅:4地区试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审批

      据造价信息网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在北京、山东、江苏、四川4个地区,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就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通知,此次被列入试点范围的资质类型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以及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负责资质初审的企业,暂不列入试点范围。

      通知明确,2015年1月15日起,试点地区企业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均须通过新系统申报。2015年2月15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通知要求受理试点地区上报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申报,不再受理通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以外的纸质材料。

      通知强调,试点地区要加强对电子化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行抽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试点地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尽快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保证本地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 辽宁省:锦州市第三批第二、三部分造价员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相关单位、造价员: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第三批第二、三部分换证合格人员名单已公布,请各相关单位及造价员同志到“锦州工程造价信息网”查看名单,及时领取证书及印章。

      领取地点:锦州市古塔区北一里鑫诚园小区3-48号
           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资质办

     
    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12月9日
  • 中价协:向单位会员赠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和《中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研究报告》

    关于向单位会员赠送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为提高中价协单位会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我协会决定对2013年度交纳会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会员赠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和《中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研究报告》丛书各一本。请根据邮寄资料中所附的名单发给单位会员。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2月9日
  • 辽宁省:葫芦岛市2014年第二批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名单出炉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请于2014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按下列要求到我处领取新的造价员证书及执业印章(名单见附件)。

      1.本人身份证
      2.原造价员执业印章(未交回的)
      3.新印章费:30元/个

      联系电话:0429-3116591

      附件 :2014造价员换证名单(第二批)

     
    葫芦岛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
    2014年11月4日
  • 广东省造价站拟于12月底对计价软件进行系列技术测评

    关于对我省计价软件进行系列技术测评的预通知 

     粤建造函〔2014〕293

    各计价软件公司:

      我站拟于2014年12月底起,对各有关计价软件公司发行的计价软件进行系列技术测评工作,请各有关计价软件公司提前做好相关测评的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系列测评内容包括:符合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接口的技术测评;广东省“综合价”数据库无缝对接的技术测评;工料机汇总表价格信息采用的数据溯源技术测评等。具体事项请与省总站信息标准科联系。

      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20-83308732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1月28日

  • 江苏省:2014年12月20日造价员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
      1.基础理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上午9:00—11:00;
      2.专业案例开卷考试,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下午13:00—16:0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超过开考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提前交卷出场时间为开考时间30分钟后。
      3.严禁在考场开启、接听、查看无线通讯设备;严禁使用各种类型的电脑。
      4.专业案例考试一律使用黑色(蓝黑)钢笔或签字笔答题,用铅笔答题成绩无效。
      5.基础理论考试采用填涂答题卡形式答题,考生需带2B铅笔、橡皮和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带其他任何资料。
      6.专业案例考试初级、中级、高级为同一试卷,报考初级、中级、高级分别按试卷标注要求选做其中不同的试题。考试需带文具:钢笔或签字笔、橡皮、计算器、直尺、比例尺、铅笔(仅限用于草稿)。各专业案例考试均需带以下资料: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相关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辅导教材》(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版相关专业教材)。

      另外:
      (1)报考土建、装饰专业需带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土建中、高级还需带《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梁、板)》11G101-1。
      (2)报考安装初级电气专业需带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四册;报考安装初级给排水专业需带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九、十、十一册;报考安装中、高级需带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四、七、九、十、十一册。
      (3)报考市政专业需带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第一、二、三、六册。
      (4)各专业案例考试可以携带其他辅导及参考资料,但考生间禁止借阅和交流任何资料。


      附件: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资格考试考点路线图及考场分布图
  • 广西:2014年12月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12月8日开始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12月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准考证将于12月8日下午开放打印,请各位考生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gxzj.com.cn/)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凭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

    2014年12月04日
  • 住建部:出台规范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举报的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1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管理办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信箱、网站、电话、传真等,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举报受理工作。受理机构应在收到举报后进行登记,并在7个工作日内区分情形予以处理。举报件应在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

      《管理办法》明确,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违法违规行为预警预报制度。对举报受理工作的情况和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负责办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严禁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及与举报办理无关人员;严禁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举报材料,不得故意拖延时间;凡与举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于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及其造成的后果,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对于违反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主管部门正常工作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 2015年造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7、18日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筹备,认真组织实施。

      已明确考试日期的专业按考试工作计划要求执行,未列入计划的其他专业的考试日期,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地做好计划安排。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1月26日



  • 住建部:明确在公园设立私人会所或无缘国家园林城市

      建材询价网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跟踪整治到位、畅通监督渠道、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巩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成果。

      该通知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对本地区公园内上一阶段排查出的私人会所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各城市对有关场所分类处置、彻底整治,防止其改头换面、死灰复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对公园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保持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高压态势。要认真受理公众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对工作失职、徇私舞弊相关人员的责任追查制度。

      另外,通知强调,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结合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与复查工作,对各地落实《暂行规定》、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对检查中发现确实存在公园中设立私人会所等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公告撤销其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称号或取消其申报、考核资格。

  • 江苏省12月1日起可以打印2014年造价员考试准考证

    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网上准考证打印12月1日开通

      各位考生: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网上准考证打印定于12月1日开通,请考生登录我省造价员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并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遇登录或其他相关问题,可与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联系。苏州、无锡考点和考场号正在调整中,未开通前在预览页面截图打印的准考证可能有误,请考生等待1-2天,系统开通后打印。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11/28
  • 辽宁省锦州市第三批第一部分造价员资格证书开始领取

    锦州市关于领取第三批第一部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造价员: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第三批第一部分换证合格人员名单已公布,请各相关单位及造价员同志到“锦州工程造价信息网”查看名单,及时领取证书及印章。

      领取地点:锦州市古塔区北一里鑫诚园小区3-48号
           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资质办


    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11月27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为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同意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国办发〔2014〕55号

  • 住建部:通知要求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

      造价信息网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推进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11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

      该通知提出了“以人为本、适度超前、统筹协调、因地制宜”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基本原则,明确要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必要性,合理确定建设时序,以遏制当前个别城市不从实际出发、盲目建设的现象。

      为解决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与城市总体规划脱节以及与城市空间布局、土地使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通知明确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并要求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同步编制线网规划,做好协调与衔接工作。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审批。线网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为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通知对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期限、范围、规模、布局、成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已启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的修订工作。

      

  • 住建部:做好一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精神,11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一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的具体工作,核发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住房城乡建设部依照条例对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和执业实施指导和监督,不再进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行政审批,并对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市场秩序。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14]47号

  • 耐火材料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据建材报价网获悉,为引导耐火材料行业合理投资,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化解产能过剩,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等法律法规和规划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附件:耐火材料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 广西:补办2014年造价员初始注册及资格证书验证11月28日截止受理

    关于开展2014年造价员初始注册及资格证书验证补充办理工作的通知
     
    桂造价〔2014〕3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区于今年3至9月份分别开展了造价员资格初始注册和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我站对尚未按规定注册和验证的造价员继续开展有关手续的补充办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证书补注册、补验证受理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11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请,12月5日前到当地造价站提交书面资料;

      (二)造价员初始注册办理程序及要求,按桂造价〔2014〕3号(详见附件1);

      (三)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办理程序及要求,按桂造价〔2014〕15号(详见附件2)。

      二、本次资格证书补验范围:
      凡持有我区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桂09、桂10、桂12开头的,且2014年未参加验证的造价员,以及证书号为桂08、桂11开头的,2013年未参加验证的造价员。
        
      附件:1.《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桂造价[2014]3号(略)
         2.《关于开展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桂造价[2014]15号(略)
         3.各市站联系人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0月23日
  • 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本)

      据工程信息查询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化解产能过剩,引导合理投资,强化节能减排,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提质增效,转变发展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政策,制定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本)。

     

     

       附件: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本)(征求意见稿)

  • 国务院: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造价信息网获悉,11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本次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包括土地估价师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等26项。

      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含有安全评价人员资格、测距设备机务员、电讯材料员等共计41项。

      详情见下表:

    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处理决定

    备注

    1

    土地估价师资格 

    国土资源部 

    准入类 

    取消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取消 

     

     3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取消

     

    4

    理货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取消

     

    5

    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

    水利部 

    准入类 

    取消

     

    6

    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准入类 

    取消

    原实施单位为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 

    7

    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师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准入类 

    取消

    8

    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资格 

    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准入类 

    取消

    9

    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人员资格 

    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准入类 

    取消

    10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 

    质检总局 

    准入类 

    取消

     

    11

    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核准 

    证监会 

     准入类

    取消

     

    12

    保荐代表人资格 

    证监会 

    准入类 

    取消

     

    13

    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 

    保监会 

     准入类

    取消

     

    14

    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保监会 

    准入类 

    取消

     

    15

    注册企业培训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原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具体实施 

    16 

    中国职业经理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原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具体实施 

    17

    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具体实施 

    18

    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具体实施 

    19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0

    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 

    审计署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1

    特许经营管理师 

    中国商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原实施单位为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 

    22

    QC小组活动诊断师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3

    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员 

    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4 

    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 

    国家知识产权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5

    金融理财师 

    原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实施,2009年后由社会机构自行实施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6

    国际金融理财师 

    原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实施,2009年后由社会机构自行实施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单位)

    资格类别

    处理决定

    备注

    中央储备粮保管、检验、防治人员资格认定 

    国家粮食局 

    准入类 

    取消 

     

    长途电话交换机务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市内电话交换机务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邮电业务营销员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割草机操作工

    农业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6

    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

    农业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7

    农业技术推广员(水产) 

    农业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8

    品种试验员 

    农业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水稻直播机操作工 

    农业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0 

    植物组织培养员 

    农业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1 

    种子贮藏技术人员 

     农业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2

    健康教育指导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3 

    中国保健行业心理保健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4 

    中国保健行业营养保健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5

    安全评价人员资格 

    安全监管总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6

    松香包装工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7 

    木材搬运工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8

    挂杆复烤工 

    国家烟草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9 

    不间断电源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民航行业已依照有关规章实施人员内部管理

    20 

    测距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1 

    电话交换机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2

    电讯材料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3

    二次雷达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4

    飞机(苏式)维护电气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5

    飞机(苏式)维护无线电、雷达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6

    飞机(苏式)维护仪表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7 

    飞机电气修理工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8

    飞机机械附件修理工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29

    飞机结构修理工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0 

    飞机气动、救生设备修理工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1

    飞机维护电气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2 

    飞行计划处理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3

    归航机/指点标机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4

    航管计算机外围设备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5 

    航管计算机硬件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6

    航空材料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7

    航空电信报(话)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8 

    航空发动机附件修理工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9 

    航空发动机修理工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40 

    航管内话通信机务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41 

    航空摄影测绘员 

    中国民航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延伸阅读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4〕50号

  • 辽宁省:沈阳市11月24日开始领取第一批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

    沈阳市关于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的通知(第一批)

      请相关人员(名单见附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他人领取者持代领人及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印章交费收据,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管理科(201房间)领取新换发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未公布名单的人员请继续关注本网站发布后续通知。

      受理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5日(周六、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

      每日领取时间: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6:30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
      公交线路:114、220、115、123、129、环路和平北大街站下车247、203、249、138 市自来水公司站下车

      电话:024-22837038

      附表一: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名单(第一批)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11月21日
  • 中价协第19届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年会定于2015年5月31日在日本召开

    中价协第19届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年会会议通知

    各有关单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PAQS)是工程造价专业的国际性组织,该组织在国际工程造价专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该组织的主要宗旨是不断促进和发展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促进国际间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的相互交流,提升专业人士的综合素质,实现本专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PAQS的成员主要包括:中国(包括中国香港地区)、澳大利亚、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新西兰、加拿大、美国等在内的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业组织。

      本届年会现定于2015年5月31日-6月1日在日本横滨召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作为PAQS的正式会员国成员,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加强中国与国际间工程造价理论的研究与合作,我们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国内广大的工程造价人员踊跃投稿,更多地参与到本届国际工程造价管理的交流与学习中。

      现将本届国际论文征集及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和谐发展、共创未来”

      二、论文内容及要求
      本届论文的主要内容及详细要求,请登录第19届PAQS年会官网http://paqs2015.com进行查询。英文论文摘要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通过年会官网进行提交。

      三、其他事宜
      国内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员可自行组织参加,直接在年会官网进行注册与报名。同时,将相关出国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至协会邮箱:ydn@ceca.org.cn,以便于对外联系。

      四、联系方式
      中价协 标准学术部   010-68331195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1月6日
  • 中价协征求《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暂行办法》的修改意见

    中价协关于征求《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暂行办法》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会员违规行为的惩戒,我协会制定了《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暂行办法》(见附件),请提出修改意见,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协会。

      联系人:席小刚
      电 话:010-68331131(传真)
      邮 箱:xxg@ceca.org.cn

      附 件:《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暂行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1月17日
  • 新疆:2014版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习题集》勘误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14版)《习题集》勘误表

      P138《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答案》中的单项选择题应为:
      383.C       384.B
      P139《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答案》中的单项选择题应为:
      45.D 46.A  47.C 48.B 49.D 50.B 51.D 52.C 53.D 54.D 55.A 56.B 57.C 58.B 59.C 60.C 61.B 62.C 63.B 64.D 65.D 66.D 67.A 68.B 69.B 70.C 71.B 72.D 73.A 74.D 75.C 76.A 77.D 78.D 79.D 80.B 81.C 82.B 83.D 84.A 85.A 86.B 87.A 88.B 94.B
  • 中价协:公布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名单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公布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名单的通知

    中价协〔2014〕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4〕11号)精神,我协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百名排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进行了排序(见附件1),同时对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类企业造价咨询收入单独进行了排序(见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名单
         2.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类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名单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1月18日
  • 广西:2014年12月份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11月21日开始报名

    关于2014年12月份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14年度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的通知》(桂造价〔2014〕11号)精神,2014年12月计算机操作考试即将进行,本次考试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设考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采用汇款缴费的考生请注意,缴费账户已变更,具体信息如下:
      银行户名: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银行账号:1791012040000268
      开户银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象分社


    2014年11月19日
  • 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10日,你省朝阳市荣田尊府2号楼施工现场,塔吊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倾覆,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及督促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事项,并于2015年1月10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

  •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 填补保温防火技术空白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规范》)GB50016-2014新版国标,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规范编制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以下简称《图示》)日前已经面市。

      这个新规最大的亮点就是针对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规定。继多地重大建筑外保温火灾事故后,保温材料的防火功能得到了社会各层的高度重视。

      新版国标《规范》中明确了不同燃烧性能的保温材料适用的建筑类型及高度限制等要求,同时还对保温系统的构造提出了具体要求,严禁使用易燃保温材料,严格限制可燃保温材料,为保障建筑节能工程的防火安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

      为读者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图示》以更加直观的方式将不同情况和条件下适用的防火材料归纳成几个表格。如关于外墙保温,新版《规范》中没有明确表明隔离带适合放在哪个位置。而《图示》就含有3种比较有效的放置方式供读者选择,使得图集以及规范的实用性进一步提升。

      针对防火设计方面的要求,规范编制组为减少纠纷的产生,作出正确的引导,《图示》会将一些模棱两可、理解比较宽泛的表述具象化,让大家按照统一的尺度去理解并执行。
  • 发改委:再批复1500亿铁路项目 建设及设备商受益

      造价信息网从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5条铁路投资项目获批复信息,总投资额1526.97亿元。

      10月以来,发改委一直在密集批复相关铁路、机场项目,大量项目的审批通过,也预示着明后年铁路招标的密集释放,也意味着中国铁建(601186.SH)等铁路建设企业及南北车等车辆生产商的订单将持续增长。即国内的铁路建设在不断升温,铁路建设和车辆生产商将分享更多红利。

  • 亲!你们的工资增长率达标了吗?

      1009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公布了广东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 ,上线(警戒线)为14% ,下线为3% 。该指导线在国家有关企业工资分配政策的基础下和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下,结合全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等因素制定的。 部分行业工资增长建议(下述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参照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执行)

      (一)制造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911%
      (二)建筑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1012%
      (三)批发和零售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
    911%
      (四)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
    810%
      (五)住宿和餐饮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
    810%

      企业在执行时可根据省及本地区颁布的工资指导线,参照所属行业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实际,再与职工积极开展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或制订实施方案,以确保本企业人均工资增长水平公平公正。


      指导线的制定强调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对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6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职工,予以倾斜。
  • 贵州省:2014年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在贵阳举行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到,11月8日,2014年贵州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在贵州大学新校区举行,全省共5561人报名参加考试。

      该次考试设11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结构、城乡规划、建筑专业、建设工程造价、风景园林、暖通与燃气、给排水、岩土工程、建筑电气、市政工程。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地点、统一评分标准和统一合格标准。全省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并会同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合格人员的名单将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址:http://www.gzjs.gov.cn)、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gzrs.gov.cn)、贵州省建设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gzchrn.com.cn)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省直合格考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文确认任职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各市、州合格考生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任职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

  • 上海市:开始试点推广应用BIM技术

    关于在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4)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建设管理委《关于在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在本市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9日
  • 新疆: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关于变更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单位:

      原定于2014年11月10日—11月15日举办的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和考前培训时间,因故延期,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8日-29日
      培训时间: 11月30日-12月5日
      考试时间: 12月6日
      报名地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2014年11月3日
  • 甘肃省:11月7日起可以打印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准考证

    甘肃省2014年度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通知

      2014年度甘肃省造价工程师和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定于2014年11月22日在兰州考试。设兰州文理学院(原甘肃联合大学)和兰州交通大学铁道技术学院两个考点。准考证自2014年11月7日起由考生网上自行打印,考生登录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gsgczj.com.cn)后,进入“造价专业人员管理”,选择“考试报名”点击“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在考试前打印好准考证,无准考证者不准进入考场。准考证打印操作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0-1168、0931-8649598、0931-8862169 、13359450128、1538495708。其他问题咨询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协会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101号,电话:(0931)8829900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1月7日
  • 佛山工程造价协会:关于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会员服务的声明

  • 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14]15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发改委:21天内批复16条铁路5个机场

      工程建材价格网从中新网了解到,在10月16日到11月5日这21天的时间里,国家发改委先后批复了16条铁路和5个机场共21个基建项目,这些项目总投资达6933.74亿元。

      这一轮密集批复开始于10月16日,当天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大理至瑞丽铁路、玉溪至磨憨铁路、锦州港至内蒙古白音华铁路扩能工程,这3个项目预计总投资958.78亿元。

      随后在三季度经济数据正式公布的次日,也就是10月22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郑州至万州3条铁路项目,还批复了贵州仁怀、云南澜沧、内蒙古扎兰屯、青海果洛、吉林松原查干湖5个民用机场项目。数据显示,3个铁路项目总投资1445.16亿元,5个机场项目总投资为54.9亿元。

      在8天之后的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再次批复3个铁路项目,分别为大同至张家口铁路客运专线、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3个项目投资总额2476.3亿元。

      进入11月,在北京APEC领导人会议周启幕的11月5日,国家发改委一天内批复了7条铁路项目,包括和顺至邢台铁路、衢州至宁德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南昆铁路南宁至百色段增建二线、祥云至临沧铁路、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和南昌至赣州铁路,7个项目总投资约1998.6亿元。

      至此,在10月16日到11月5日的21天时间里,国家发改委至少批复了上述16条铁路和5个机场项目,这21个基建项目总投资约6933.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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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度造价168服务平台信息会员征订通知







  • 宁夏:开展2015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过渡考试







  • 住建部: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启动

      ◇明年2月底前市县完成第一次全面排查

      ◇定期统计汇总违法行为查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重点巡查存在问题多的地区

      据造价168工程信息网获悉,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11月起,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将进入实施检查阶段。11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全面排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重点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质量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2015年2月底前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第一次全面排查,并按时将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排查中发现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分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定期统计各地全面排查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总违法行为的查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2014年11月14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今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察组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的整改情况、处理意见以及存在问题的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承建的其他工程项目的检查情况,分别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从11月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有投诉举报的工程项目、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地区以及其前期查出有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等,进行重点巡查、飞检,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从严惩处并曝光。

  • 四川省:2014年造价员考试时间11月7日-11日

      根据造价信息网从《四川2014年造价员考试试点考试的通知》得知:

      一、试点考试的目的

      探索网络机考考试经验,检验考试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实际使用情况,同时考察参考人员对网络机考的适应性。

      二、试点考试时间、场次、科目及地点

      1、时间:11月7日至11日,共5天。

      2、场次:每天上、下午各考1场,每天2场,共10场。参考人员可自行选择考试时间。

      3、考试科目及每场考试时间:每场考试分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造价实务”2个科目,共180分钟。其中“工程造价基础知识”45分钟;“工程造价实务”120分钟。

      4、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太升路28号华信大厦18楼四川省品勤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8)86941155、(028)86941177

  • 江苏省:2014年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题型大爆料

    关于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题型的说明

      一、《工程造价基础理论》为闭卷考试,题型为单选题40题、多选题20题、判断题20题,满分100分。

      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开卷考试,分土建、安装、市政、装饰4个专业,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

      初级包括40分客观题(选择题),60分案例题(题量2~3题),满分100分;中级、高级试题相同,分数线不相同,包括40分客观题(选择题),80分案例题(题量2~3题),满分120分。

      客观题主要考察基础知识、清单计算规则、定额换算与计量、案例计算等。

      附件: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考试大纲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1月28日
  • 造价168造价软件系列启用新图标啦!

      根据企业VI应用系统要求,从2014年10月22日开始,造价168服务平台(www.cost168.com)的造价软件系列:造价168计价优工程预算软件、造价168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系统,以及造价168算量优工程算量软件,正式启用新的图标,方案现予以发布。

      

      三款软件的图标均沿袭采用造价168新Logo的椭圆形标识元素——以“168”变形的建筑物,代表着我们专注于服务建设行业。

      其中,计价优采用绿色调,造价指标分析系统采用蓝色调,算量优采用橙色调。为配合媒体发布需要,因应使用背景色的变化设计了两套用色方案。新图标将会在三款软件的升级版中使用,很快就能和广大用户见面,欢迎关注。

      新图标带来焕然一新的面貌,敬请认准造价168的造价软件系列,欢迎您登录本网站的造价软件频道下载安装使用(点击访问地址),提升造价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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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2014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统一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湖南省已经公布2014度湖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统一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尹志达、马立斌等850人通过考试。

       

        附件:湖南省2014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统一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 广东省:江门市10月25日开始造价员考试

    关于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江门)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2014年下半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与考试工具用书的通知》(粤价协[2014]028号)的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员必须于925日至1020日期间登录“广东造价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定于1025日至1026日,具体科目考试安排详见附件。

      3、考试地点设在江门市广播电视大学(胜利路116号)礼堂。

      4、考试座位请按准考证上工程计价应用的考场及座位号对号入座。

      5、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场守则,并执行。

     

      附件:《关于2014年下半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与考试工具用书的通知》

  • 盐城市: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合格证书今日开始发放

    各位考生:

      2014年度3季度全国计算机、省职称外语和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等3项考试合格证书计划从10月22日开始发放,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如需他人代领,代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样式见本网站“考试直通车”的“资料下载”栏目)。

      证书发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地址: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人才市场一楼大厅“人事考试证书发放处”。联系电话:88198604。

      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9月17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4年第九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4]14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东方宏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4年第九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10月16日

  • 2014造价师考试倒计时!可打印准考证时间还剩2天!

      造价168提醒您: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本周末(10月18日、19日)开考,网上缴费成功的造价工程师考试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3日 9:00-10月17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注意: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把握考试最后冲刺,欢迎登录造价师考试辅导专区,助您成功一臂之力!

      造价168服务平台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意见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进一步深化改革,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切实加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

      (一)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是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依据和准则。将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建设活动的技术要求制定相应标准,能够更好规范建设行为,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也能够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更加激发创新,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力水平。

      (二)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是政府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求“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标准,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切实把标准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总体要求

      围绕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和任务,着力解决标准和规范建设滞后于现实需要等问题,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支撑保障有关战略规划落实,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要目标

      ——标准体系结构更加科学。到2020年,涉及新型城镇化的各专业标准划分更加合理,基础通用与专用标准层级更加分明,服务国家战略部署的主题标准体系更加完善。

      ——标准项目覆盖更加全面。到2020年,涉及新型城镇化的各级各类标准基本健全,基本覆盖城镇建设各环节,满足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实际需要。

      ——标准编制更加及时先进。到2020年,涉及新型城镇化的标准与市场结合更加紧密,标准项目动态调整更加及时,标准编制与科技成果联动性显著增强,技术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匹配。

      (二)工作原则

      ——政策引导,把握诉求。围绕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促进节能降耗减排、传承历史文化等,及时洞悉形势发展与政策导向,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提高标准编制主动性和针对性。

      ——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标准编制既要支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又要引导相关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既要促进城乡建设快速发展,又要保障生态环境涵养保护。标准管理既要与其他行政业务协同,又要中央与地方、政府与社团上下联动。

      ——创新机制,提高水平。推进标准改革,合理定位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基础通用标准与专用标准,以及政府标准与社团标准。加强标准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及时总结吸纳城镇化发展中的实践经验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标准,推动新型城镇化科学布局

      为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化城乡规划相关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城乡居民点布局。积极探索推进“多规合一”,认真做好各专业各层级规划标准的衔接与协调,研究编制相关综合性规划标准。统筹地上地下空间规划,抓紧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竖向规划等标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切实解决重地上、轻地下问题。不断完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二)完善设施建设标准,提高保障能力和工程质量安全

      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要统筹城乡发展,认真做好镇乡村房屋建筑、村庄整治和各类基础设施相关标准编制,合理确定不同类型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水平,引导城镇各类设施向农村延伸,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和抗灾能力,完善综合交通、垃圾处理、污水污泥处理、综合管廊,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标准,加强人防、消防、防洪、排水防涝、应急避难设施等标准编制。按照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增强城镇产业承接能力的要求,加强粮食收储、灌排设施,瓜果菜和肉蛋奶等生产、加工、储运设施,小型农产品集贸市场、集配中心、资源加工、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村建材生产设施等标准编制。

      (三)健全城镇管理标准,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为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保障城镇运行安全,要切实抓好供电、供水、供气、排水、消防、信息、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的应急抢修与安全运行标准。加快制定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标准,推动智能电网、智能交通网、智能热网、智能水网和智能燃气网建设与运维。探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城镇科学管理水平。

      (四)加强绿色低碳、资源节约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降低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让群众生活更舒适”,“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要继续推进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设,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研究制定低能耗建筑标准和建筑能耗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水体涵养保护、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矿用地生态转化、城市绿道建设、建筑碳排放计算、供热计量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等相关标准编制。继续完善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应用、生态城区建设等标准。

      (五)加强文化遗产载体保护标准,保障文化传承和特色城镇建设

      为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传承民族建筑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利用等标准编制。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古建筑及历史建筑修缮相关标准的编制,切实保护历史文物和自然遗产。完善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城市主题公园等文化传承建筑标准。推动传统建筑艺术相关标准制定。

      四、主要措施

      (一)优化标准体系架构

      对应新型城镇化所涉及的领域范畴,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准体系中各专业体系,丰富支撑形势任务的主题体系,形成级配合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社团标准,以及层级分明的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体系架构。

      (二)强化重点标准编制

      以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突出问题,引导新技术应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满足城镇化健康有序推进为导向,改革国家和行业标准编制办法,强化全文强制性标准编制,突出建设工程性能和功能要求,以及相应控制性指标。做好推荐性基础通用标准和重要专用标准的编制。

      (三)推进地方标准编制

      充分认识本地自然条件对城镇化发展的影响,考虑城镇化建设差异化需求,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基础上,积极制定基于自身历史文化禀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地方地理气候特点、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的地方标准。

      (四)积极发展社团标准

      培育社会组织编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等推荐性标准,增加标准供给。社团标准要以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衔接。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编制以促进标准有效实施的技术导则、指南等标准衍生物,扩大技术支撑门类,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

      (五)完善标准管理机制

      建立标准制修订快速反应制度,及时跟踪新型城镇化发展动态,适时调整标准制修订重心。研究制定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进入标准的评估转化办法,建立标准制定与科技研究联动、标准管理与科技管理互动的协同机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标准规范制定,不断完善标准体系的要求,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对标准立项和制修订过程管理,加快编制进度,严格审查、审批,确保标准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水平。

      (二)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充实标准管理人员,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创新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模式,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要求。注重人才培养,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和廉政建设,建立高素质队伍,不断提高技术管理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开展

      调整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标准编制工作支持。对标准前瞻性、基础性研究,以及重要标准编制,要与科技研究紧密结合。积极拓展多元化经费渠道,在保证标准编制客观公正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标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中价协: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意见的函

      中价协函〔201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指导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协会组织制定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见附件1和2),请组织有关同志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协会。

      联系人:杨海欧

      电 话:010-68331105 68331954(传真)

      邮 箱:yho@ceca.org.cn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办法》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0月1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处)

  • 2015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直接网上登记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4]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有关代理机构: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自2014年8月31日起,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为做好代理机构后续管理的政策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8月31日起,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再接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已接受申请的要停止相关资格认定工作。

      二、为满足代理机构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业务工作需要,方便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管,自2015年1月1日起,凡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网上登记遵循“自愿、免费、一地登记、全国通用”的原则。

      三、登记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情况等内容,由代理机构自行填写并扫描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后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代理机构自行维护和更新。代理机构应保证登记信息真实有效。所有登记信息将通过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2015年1月1日前,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新的代理机构,可以携带网上登记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填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表》进行纸质登记。

      五、截至2014年8月31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还在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以及财政部门已经接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但尚未完成资格认定的代理机构,视同已经完成纸质登记。

      六、财政部门不再对网上登记信息和纸质登记信息进行事前审核。对于完成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系统将自动将其名称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并授予相关业务网络操作权限。对于完成纸质登记的代理机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现场为其开通相关业务网络操作权限。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做好代理机构的纸质登记和网上登记的组织工作,及时将完成纸质登记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公告。为方便社会监督,2015年1月31日前,仅完成纸质登记和视同完成纸质登记的代理机构,应当补充完成网上登记。

      八、任何个人和组织发现代理机构提供虚假登记信息,可以向登记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核实。对核实后存在提供虚假登记信息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予以公告。

      九、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将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变到事中和事后监管上来,定期对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代理机构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促进代理机构规范采购代理行为,提高专业化水平。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管理办法,财政部将另行制定。

      十、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表》(略)

      财 政 部

      2014年9月26日

  •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答记者问

      2014年10月8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自2014年8月31日起,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为此,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以下简称《通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管理有何新的变化和要求?

      答: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将会带来三点变化:第一,财政部门将取消对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自2014年8月31日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将不再需要资格证书,已取得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乙级资格证书自动失效,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再接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已接受申请的将停止相关资格认定工作。第二,财政部门将对代理机构实行网上登记管理。为满足代理机构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业务工作需要和便于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管,代理机构网上登记管理实行“自愿、免费、一地登记、全国通用”的办法。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建设新的代理机构管理系统,新系统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届时,凡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均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政府采购省级分网站(相关网址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进行网上登记。第三,财政部门将对代理机构实行“宽进严管”。目前,财政部正在按照国务院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要求,研究制定代理机构具体管理办法。一是定期对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规范采购代理行为。二是加快组建行业协会,依靠行业自律管理,强化代理机购的社会公德意识。三是制定代理机构执业能力评价方法和标准,积极开展行业评价,并打破地区行业保护,形成全国范围内政府采购评价信息的互认共享。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代理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问: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网上登记信息包括哪些内容?自愿进行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答:网上登记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情况等内容。自愿进行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需要完成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分网站在线填写上述登记信息;二是扫描上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需要说明的是,登记信息和上传资料均应由代理机构自行完成,包括登记后有关信息发生变化,也应由代理机构自行维护和更新。代理机构应对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有登记信息将通过系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问: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有意新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新、老代理机构有何政策衔接安排?

      答:这实际上包含了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网上登记系统开通前两个层面的政策衔接问题,一是系统建设期间如何保障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的正当权益,二是如何不损害原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和已申报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的权益。对于第一个层面的衔接,《通知》规定2015年1月1日前,有意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新的代理机构,可以携带网上登记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填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表》进行纸质登记,完成纸质登记后即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对于第二个层面的衔接,《通知》规定截止2014年8月31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还在有效期内的代理机构,以及财政部门已接受申请但尚未完成资格认定的代理机构,视同已经完成纸质登记,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相关业务。

      问: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财政部门是否还对代理机构的登记信息进行事前审核?出现代理机构登记资料造假情形如何处理?

      答:财政部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的有关要求,对代理机构不再提出任何资格条件,不做任何事前审核。对于完成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系统将自动将其名称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并授予相关业务网络操作权限。对于完成纸质登记的代理机构,要求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现场为其开通相关业务网络操作权限。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仍然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为防止代理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登记,《通知》规定:一是将代理机构所有登记信息通过系统向社会公开,引入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二是任何个人和组织发现代理机构提供虚假登记信息,可以向登记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举报。对于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登记的代理机构,其名称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予以公告。需要提请代理机构注意的是,为了方便社会监督,《通知》规定2015年1月31日前,仅完成纸质登记和视同完成纸质登记的代理机构,均应当补充完成网上登记。

      问:资格认定取消以后,采购人如何选择代理机构?

      答:自即日起,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公告已完成纸质和视同完成纸质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采购人可以在名单中选择代理机构。据统计,目前此类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3000多家,已经可以基本满足政府采购相关代理业务的需要,资格认定取消不会影响相关业务的开展。

           附件: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程》11月1日起施行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济南黄河路桥工程公司和山东建筑大学主编的《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5022-2014,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济南黄河路桥工程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16日
  • 江苏省:2014年度全省各地造价员报考密码查询(恢复初始密码)和政策咨询电话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

      建标[2014]14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近年来,工程造价管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工程计价制度,转变工程计价方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计价行为不规范,工程计价依据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要,造价信息服务水平不高,造价咨询市场诚信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为完善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升工程造价公共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和建筑业转型发展需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起决定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为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完成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构建多元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完善工程计价活动监管机制,推行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造价咨询业诚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培养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三)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制度

      加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工程造价管理立法,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计价行为,落实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为“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提供制度保障。细化招投标、合同订立阶段有关工程造价条款,为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工程结算与合同价款支付夯实基础。

      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原则,全面清理现有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计价依据,消除对市场主体计价行为的干扰。大力培育造价咨询市场,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在造价形成过程中的第三方专业服务的作用。

      (四)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

      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程计价规则,以工程量清单为核心,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为打破行业、地区分割,服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工程建设市场提供保障。

      完善工程项目划分,建立多层级工程量清单,形成以清单计价规范和各专(行)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配套使用的清单规范体系,满足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不同承包方式及不同管理需求下工程计价的需要。推行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和地区编制全费用定额。完善清单计价配套措施,推广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素价格指数调价法。

      研究制定工程定额编制规则,统一全国工程定额编码、子目设置、工作内容等编制要求,并与工程量清单规范衔接。厘清全国统一、行业、地区定额专业划分和管理归属,补充完善各类工程定额,形成服务于从工程建设到维修养护全过程的工程定额体系。

      (五)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工程定额管理制度

      明确工程定额定位,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作为其编制估算、概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对其他工程仅供参考。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科研单位、社团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工程定额编制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工程定额编制水平。鼓励企业编制企业定额。

      建立工程定额全面修订和局部修订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订不符合市场实际的内容,提高定额时效性。编制有关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工程定额,发挥定额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中的引导约束作用,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

      (六)改革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明晰政府与市场的服务边界,明确政府提供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清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

      建立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编制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标准,打破信息孤岛,奠定造价信息数据共享基础。建立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积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制定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编制标准,抓好造价指标指数测算发布工作。

      (七)完善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和计价活动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制度,实现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与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结算价政策衔接。注重工程造价与招投标、合同的管理制度协调,形成制度合力,保障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转变结算方式,推行过程结算,简化竣工结算。建筑工程在交付竣工验收时,必须具备完整的技术经济资料,鼓励将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引导工程竣工结算按约定及时办理,遏制工程款拖欠。创新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鼓励联合行业协会成立专家委员会进行造价纠纷专业调解。

      推行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更加注重工程项目前期和设计的造价确定。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作用,从工程立项、设计、发包、施工到竣工全过程,实现对造价的动态控制。发挥造价管理机构专业作用,加强对工程计价活动及参与计价活动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规范计价行为。

      (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研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线图,做好配套准备工作,稳步推进改革。探索造价工程师交由行业协会管理。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中的延续、变更等事项交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放宽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资质标准,调整乙级企业承接业务的范围,加强资质动态监管,强化执业责任,健全清出制度。推广合伙制企业,鼓励造价咨询企业多元化发展。

      加强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管理,打击分支机构和造价工程师挂靠现象。简化跨省承揽业务备案手续,清除地方、行业壁垒。简化申请资质资格的材料要求,推行电子化评审,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九)推进造价咨询诚信体系建设

      加快造价咨询企业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标准建设,加强执业质量监管。整合资质资格管理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依托统一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及时公开信用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建立与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探索开展以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评价,并与资质资格管理联动,营造“褒扬守信、惩戒失信”的环境。鼓励行业协会开展社会信用评价。

      (十)促进造价专业人才水平提升

      研究制定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发展战略,提升专业人才素质。注重造价工程师考试和继续教育的实务操作和专业需求。加强与大专院校联系,指导工程造价专业学科建设,保证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研究造价员从业行为监管办法。支持行业协会完善造价员全国统一自律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各地、各行业造价员的专业划分和级别设置。

      三、组织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性,解放思想,调动造价管理机构积极性,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支撑体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整体推进造价管理改革不断深化。

      (十二)加强造价管理机构自身建设

      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造价管理机构职能,强化工程造价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落实工作经费,加大造价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工程造价机构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计划,保障造价管理机构专业水平。

      (十三)做好行业协会培育

      充分发挥协会在引导行业发展、促进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强化行业自律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升为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服务能力。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9月30日

  •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使用情况调研动态

      由造价处主编的2012年《北京(楼盘)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12预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已于2013年7月1日颁发实施。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2012预算定额在具体工程中的使用情况,造价处先后到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等六大集团进行了专题调研。造价处分管业务的领导及建筑装饰定额室、市政安装定额室、纠纷调解室相关专业人员和各集团经营负责人、部门经理及其他二级公司经营预算负责人等参加了这次调研。

      这次调研,主要是围绕2012预算定额使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其配套的执行文件的可操作性、造价处需加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其他与造价处相关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具体内容展开座谈。调研期间,造价处专业人员还针对2012预算定额与2001预算定额相比市场化改革的部分做了解释,强调了2012预算定额在投标报价编制时的参照作用,同时也重点介绍了近期发布有关计价文件政策。

      通过这次调研,造价处调研人员与各集团经营预算人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深入的探讨,先后收集了各类问题、意见和建议共计330条,达到了调研工作的预期目的。下一步,造价处将根据收集的意见进行分析整理,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向社会发布2012预算定额说明解释和补充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4年9月15日

  • 中价协:10月底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联络网会议

      据造价168了解,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决定于2014年10月30-31日(10月29日报到)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东街118号福建泉州金星酒店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联络网会”。其参会人员包括:各期刊主办单位、协助中价协发行《工程造价管理》期刊的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中价协《工程造价管理》期刊通讯员。

       

       
       附件:中价协关于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联络网会议的通知

  • 海南省:2014李华等18名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公告(第十七批)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建管[2007]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李华等18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李华等18名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公告名单

      2014年9月25日

  • 中价协:国际成本工程师协会(AACE)会讯

    各会员单位:

      国际成本工程师协会(AACE)将在今年11月11日——13日在泰国举办AACE国际全面成本管理会议。届时,希望各会员单位踊跃参加。

      附件:

      1、会议资料

      2、会议日程

  • 重庆市:更改2014年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时间

    各考生:

      原定于2014年12月20日举行的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因主考场地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特将考试时间更改为2014年12月14日,打印准考证时间提前至2014年12月1日开始,请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望周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 重庆市: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延长至9月30日

    各考生:

      应广大造价从业人员报考要求,2014年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从9月22日延长至9月30日(缴费截止日期延长至10月12日)。

      特此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毛必晟等41名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协会对有关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毛必晟等4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符合暂停执业及注销注册条件,现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毛必晟等4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及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2014年9月18日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张建军等21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协会对有关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跨省或跨部门变更注册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张建军等21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符合跨省级或跨部门变更注册条件,现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张建军等21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2014年9月16日

     

  • 广东地区:2013年度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17位名单公布

      据造价168获悉,中国建筑业协会于2014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举办第13届中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峰会暨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经验交流会的通知》(建协〔2014〕31号)。该通知中公布了2013年度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通过人员名单,而广东省地区有17人,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

     

     

          附件:2013年度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通过人员名单(广东省).doc

  • 江西省:2009年至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合格人员名单汇总

      造价员验证是分批进行的,请大家下载以下汇总名单后,在名单中查找。

      名单较长,大家打开文档后,按 Ctrl+F 键,在弹出对话框中输入姓名查找。由于存在造价员姓名相同情况,找到姓名后,请核对资格证号。

      附件下载:2009-2014年全省验证合格人员名单.doc

  • 山西省大同市:2014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从业登记名单

      关于公布大同市2014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名单的通知

      同建价协字[201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建价协字[2012]6号)和《关于开展山西省2014年度造价员登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晋建价协字[2014]5号)精神,2014年大同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181人(含增项合格3人)办理了从业登记,资格证、章制作工作已完成,现将从业登记名单予以公布,请有关单位指派专人携带介绍信于9月15日—30日期间领取资格证、章。

      地址:同泉路40号院2号楼3层,电话:2197517、2197344—8007。

      附:大同市2014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名单(181人)

  • 人社部:表示11月将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考试

      造价168了解到,9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多部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状况。据悉,今年11月,人社部将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明年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表示,今年,人社部已分两批取消了58项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地方自行设置的570多项职业资格,要求各地负责取消。

      目前,各部门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还有84项,对其中不符合国务院要求的,人社部将继续取消;对各部门自行设置、没有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的大量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进一步加大力度取消合并。

      人社部将修订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完善职业标准,健全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同时,制订出台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人社部还将研究制订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动行业协会、学会开展相关工作,做好取消职业资格后的善后工作。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表示,取消职业资格,不是指取消所有职业资格,更不是指取消职业资格制度。一方面,要进一步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打掉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消除不必要的就业创业门槛;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将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确有必要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设置为准入类职业资格。“二者并不矛盾,都不可偏废。该减少的一定要减少,该准入的也要实行准入。”这位负责人说。

      延伸阅读:

      1994年,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制度,被写入劳动法。此后,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应运而生,并催生了各种培训热、考证热。

      我国对职业资格实行的是准入制度,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注册类,如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律师等;二是执业类,如教师、医生、法官等;三是许可类,如钳工、电工等。这其中,注册类与执业类,共有16个专业,并且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约束,如《执业医师法》、《教师法》等等,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对从业所需要的专业技术素质作出了规定,同时也对不具备职业资格而从业设置了法律的禁区。但是,职业资格准入许可,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确定的实行就业准入的就有87个职业目录。其中相当部分都是纯粹的专业技术,跟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什么密切的关系,可以完全交由社会自由调节。

      相反,目前职业资格准入表现出了行政对社会职业的管控过度。一方面,职业资格准入裹胁着职业资质的认定,催生出“考证经济”,通过办班、教材、考试来收取高额费用。而“考证经济”的利益冲动,又加剧了相关行政部门设置职业资格许可的冲动,造成许可越来越多,考试遍地开花的局面。

      另一方面,职业资格准入许可,导致了行业管控的种种乱象。比如,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员、监理员、建造师等“五大员”制度是工程招投标的“硬件”。这不仅使得“挂证族”有了大量存在的空间,同时,资格管控还在事实上沦为了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外衣。

      取消职业资格许可是政府转变职能的要义之一。首先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社会的界线,把能够由社会承担的职能交给社会。对职业准入作出重新法律定位,对少数有限制必要的纳入到执业资质管理中去,其他的单纯的职业能力认证交给职业教育和行业协会去组织,顺应职业社会化的客观规律。其次是进一步转变政府部门治理行业的方式,推动行业的行政调节向法律约束转变,淡化对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资质管控的依赖。

  • 江苏省:2014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 广东省广州市:关于征求《广州市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意见的函

      穗价协[2014]13号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我市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我协会参照《广东省工程造价成果评优办法(试行)》,以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等标准规程,制订了《广州市工程造价成果评优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各会员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09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协会。

      联系人:梁伟鸿,联系电话:020-83199446

      电子邮箱:gzeca2011@163.com

      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二○一四年九月六日

      《广州市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征求意见稿)》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意见的函

      粤建执商〔2014〕7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管(执法)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厅拟出台《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以下简称《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现将《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4年9月30日前反馈我厅执法监察局。

      附件: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5日

      (联系人:崔秋江,联系电话:020-83133662,传真:020-83133621)

  • 广西:即日开始打印2014年09月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准考证

    各位考生:

      2014年09月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准考证已经开放打印,打印时间截止到2014年09月24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gxzj.com.cn/)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凭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

    2014年9月12日
  • 广东省:佛山市2014年造价员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已经截止

    各有关单位
      我市2014年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因考试场地限制,现名额已满,不再接受报名交费确认。需要报考的考生,请明年再报名参加。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佛山市造价协会
    2014年9月12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通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据造价168了解,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在两年治理活动期间,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

      通知规定了工作范围和内容:对在建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存在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通知还明确了工作计划: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实施检查阶段(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至8月)。其中,实施阶段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每4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尤其是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通知还要求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

      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检查,从严执法;形成合力,务求实效;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明确信息上报责任人。

      据悉,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其网站上开设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内容有:领导讲话、政策文件、媒体报道、地方动态、曝光台等。该网站公布了举报邮箱“djzb@mail.cin.gov.cn”,接受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举报。

  • 住建部:将督察15省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据造价168了解,为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于9月份派出督察工作组,对北京、天津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一是各地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情况;二是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三是建筑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抽查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督察组采取“扫马路”和从所有在建项目中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受检工程开展检查,对受检工程进行意见反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将下发执法建议书,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 四川省:2014年起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方式新规定执行

    各市州工程造价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方便参考人员考试,经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改进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方式和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与组织
      (一)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统一采用计算机网络机考(局域网)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上登录考试专用软件系统,系统根据参考人员报考专业、级别随机抽题组卷并分发。参考人员全部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结束后,由系统自动核对答案正误、计分,并现场给出考试是否合格的判定结果。

      (二)为满足网络机考对计算机软件、硬件、数据安全环境的特殊要求,考试须在专门建设的考试中心进行。考试管理办公室根据考试报名人数及考试中心座次情况,排定并公布考试场次计划,参考人员自行选择考试场次参加考试。场次选择“先选先得”,每位参考人员在一个日历年度(365天)只能参加一场考试。

      二、考试专业及级别设置
      1、考试专业
    造价员资格考试分为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其中土建专业分为“房建”与“市政”两个方向,安装专业分为“电气”与“管道”两个方向。
      参考人员可根据自己需要登记的专业资格及擅长的知识领域选择其中一个方向进行考试。

      2、考试级别
      各专业分别设置“无审核权”与“有审核权”两个级别。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长
      1、考试科目
      各专业各级别的考试,考试科目均由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造价实务”两部分组成。

      2、考试时长
      每场考试时长为180分钟,其中“工程造价基础知识”部分45分钟,“工程造价实务”部分120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

      四、报名时效、考试场次与时间
      1、报名时效
    参考人员报名后,在一个日历年度(365天)内均有效。

      2、考试场次与时间
    采用全年陆续考试的方法进行,具体考试场次与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统一安排。
      考试场次与时间安排将在“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www.sccea.net)上发布。
        
      五、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
      1、社会报考人员
    凡在四川省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2、普通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2015年毕业的在校生
    在四川省区域内通过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审批的,设有工程造价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毕业的在校学生参加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参考。
        
      3、诚信参考
      报考人员必须同意签订《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报名。

      4、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入口在“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www.sccea.net)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合格只是登记并取得造价员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将在登记时进行资格审查。
     
      拟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理解造价员登记条件,慎重决定是否报考。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4年9月5日
  • 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章领取通知

    省属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省属单位)从业登记合格人员证、章将于2014年9月15日至19日发放,同时发放未办理从业登记人员的证书(未上交照片的请带上一寸照片)。届时请相关人员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领取,单位统一办理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增项考试合格人员需携带资格证书原件。证书工本费为20元/本,从业资格章工本费50元/枚。

      其他各市属单位造价员证、章领取,请与当地造价管理机构联系。

      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02

      电话:0571-88087612

      受理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2014年度第一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11号

      根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建科[2008]80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第一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的评定工作。经评审,核定国鑫大厦等45个项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等级(理论值),现予公布。

      附件:2014年度第一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13日
  • 辽宁省:抚顺市9月1日起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

      一. 领取事宜
      凡在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到市造价办办理换证的人员,请于9月1日至9月1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他人领取请携带他人身份证原件)到造价办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

      凡在2014年7月1日至7月30日到市造价办办理换证的人员,请于9月16日至9月3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带他人领取请携带他人身份证原件)及执业印章到市造价办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过期不予办理。

      二. 领取时间
      早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三. 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抚顺市造价办   联系电话:52603808

      附件: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名单    

     

    抚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
    2014年8月28日
  • 住建部:治理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姓名载上永久性标牌

      造价168从中国广播网了解,住建部今天部署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从今年9月到2016年6月,对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表示,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陈政高表示,通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集中解决一批现存的质量问题,并建立起一个新体制和新机制。

      陈政高:主要抓六件事,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集中打击,是以治标。

      近年来,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企业转包、非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施工企业或个人挂靠等行为时有发生。对此,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表示,将通过新出台的行政管理措施严厉打击。

      吴慧娟:因为企业最怕资质出问题、不让他招投标,个人最怕不让注册、执业,所以在行政管理措施里,一旦违规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资质要重新核定,对个人来说就不许担任施工单位负责人,停止执业,五年内不给注册、甚至终身不给注册。

      完善体制机制,是以治本。

      新出台的有关办法首次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尚春明介绍,现在一些工程事故发生后,责任企业或重组、或撤销,难以追责,新规明确,相关个人责任主体要承担质量终身责任。此外,还将推行工程竣工后的永久性标牌制度,增强责任意识。

      尚春明:在建筑物盖完之后,在比较醒目的地方放一个方牌牌,把五个单位的名字要刻上去,项目负责人的名字也刻上去,既是光荣牌,也可能是未来追究责任时的耻辱牌。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2013年以来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及转包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的通报

      建办质[2014]3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保证工程质量,现对2013年以来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及转包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2013年3月21日,安徽省桐城市盛源财富广场一期项目工程,在进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安徽盛源集团百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徽省龙达建设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华百应,项目经理王长发;监理单位:江苏安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刘保胜。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施工单位将架体施工非法分包给个人,租赁不合格建材进行违规搭设;三是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未编制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违反技术规程浇筑混凝土;四是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模板支架进行验收,口头同意该部位混凝土浇筑施工。

      处理情况:一是吊销施工单位安徽省龙达建设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吊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王长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是吊销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华百应、项目安全经理胡孔政、专职安全员方学政等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案例二:2013年7月4日,上海市上汽临港产业基地整车分拨中心和零部件物流中心工程,发生屋架钢梁倒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中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边灿才,项目经理龙祁;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上海洪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严建明,项目经理闫骏;劳务分包单位:上海荆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炳良,项目总监叶少帅。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施工总包单位违规允许个人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二是专业分包单位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个人;三是劳务分包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范围违规允许个人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四是总包、分包单位现场实际负责人不具备相应资格;五是总包、分包、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均未到岗履职,现场管理失控,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处理情况:一是暂扣施工总包单位中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上海洪辅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二是取消中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投标资格1年;三是吊销上海荆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资质证书;四是停止施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龙祁执业资格1年;五是吊销项目总监代表沈雪明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六是停止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余鳌祺执业资格1年。

      案例三:2014年2月22日,江苏省江阴市凤凰凯旋门A地块工程,作业人员在进行塔式起重机标准节安装顶升作业时,发生塔吊倾覆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江阴顺嘉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阴市先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士兴,项目经理项国金;监理单位:深圳市建艺国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晓明,项目总监柯国志。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组织施工单位进场作业;二是施工单位将塔吊安装工程违法分包给个人;三是塔吊安装承包人未编制塔吊安装施工专项方案擅自施工;四是监理单位明知塔吊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审批同意,未制止塔吊安装行为。

      处理情况:一是暂扣施工单位江阴市先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二是对监理单位深圳市建艺国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三是对建设单位江阴顺嘉置业有限公司罚款362.2万元;四是吊销项目部副经理苏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五是暂扣项目部经理项国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罚款20万元。

      案例四:2014年4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夏林业研究所办公楼工程,砖胎模外侧土方回填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宁夏林业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上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道仁,项目经理蔡学山;监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新生,项目总监史磊。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未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二是施工单位对隐患未辨识,现场管理不到位;三是监理单位伪造部分监理记录,现场监理不到位。

      处理情况:目前正在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意见,对责任企业和人员实施处罚,一是对建设单位宁夏林业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上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罚款20.5万元和22万元;二是责令施工单位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在宁夏所有工程停业整顿,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将监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清出宁夏建筑市场;四是责令项目经理蔡学山、项目总监史磊、项目监理员张凯停止执业6个月;五是吊销项目总监代表盛存瑞执业资格;六是吊销项目安全员袁成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案例五:2014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检查组抽查江西省抚州市景泰凯旋城8#楼工程。该工程建设单位:江西省景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熊小郴;监理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志忠。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施工单位出借资质证书,由自然人以公司名义承揽工程;二是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自然人承揽;三是现场实际绑扎的受力钢筋,不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四是受力钢筋搭接焊、电渣压力焊未作工艺试验;五是悬挑卸料钢平台未设置保险绳,未设置限重标识牌;六是脚手架连墙件设置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

      处理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对工程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责令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案例六:2014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及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检查组抽查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棋阳社区三组综合用房A座。该工程建设单位: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办事处棋阳社区三组;施工单位:云南绿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李云;监理单位:云南鸿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陈云元。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转包行为;二是部分梁柱节点核心区及楼梯梁板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三是未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四是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升降机基础支撑结构承载力验算及安装前验收。

      处理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对工程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责令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企业和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深刻吸取上述六起典型案例教训,引以为戒,积极开展质量隐患排查,加大对工程质量及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8月27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的通报

      建质[2014]12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年来,全国工程建设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强化质量管理,为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的持续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了一批先进企业。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和鼓励全国工程建设企业进一步重视工程质量,我部决定,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0家工程质量管理成绩突出的优秀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企业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严格落实质量责任,自觉抵制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地工程建设企业要认真学习先进企业质量管理经验,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为我国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国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8月29日

      附件

      全国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名单

      一、建筑企业

      1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陕西建工集团总公司

      6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 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9 内蒙古兴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1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 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13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16 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

      17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19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20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二、勘察设计企业

      1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2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3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 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三、监理企业

      1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 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省: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补充通知

    湘建价建〔2014〕35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已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湘建价〔2014〕113号文),为使《计价办法》与《计价规范》更好的衔接执行,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计价规范》中第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其中3.1.1条、5.1.1条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了适当修改,并在《计价办法》第63条、第99条分别表述。上述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二、《计价办法》配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均按国家颁发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执行。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9月1日
  • 江苏省: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时间调整为2014年12月中旬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鉴于2014版江苏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将于今年10月1日与国家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配套执行,造价员考试将使用新定额,考试教材也将根据新定额进行修编。考虑到新的规范和定额执行一段时间后再进行考试比较适宜,经研究并报厅人事教育处同意,原计划2014年11月举行的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将推迟到2014年12月中旬举行。正式考试通知将于近期发出,请注意及时关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8月29日
  • 宁夏: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于9月13日开始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的有关规定,协会已完成了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报名与培训工作,现将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二、考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
      公交信息:乘坐42路到“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站下车即到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要求
      (一)考生于8月28日-9月10日上网打印准考证(登录www.nxzj.org.cn考试公告-网上报名查询-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即可打印)。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准考证、身份证(第二代),放置于桌面左上角;

      (二)考生须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碳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考卷一律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碳素笔作答,(基础知识及各专业考试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写);

      (三)迟到30分钟者,以弃考处理,开考二小时之内不得离开考场;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951-5016712
      技术客服:5682726  4008859922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

      建标[2014]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重要性

      高性能混凝土是满足建设工程特定要求,采用优质常规原材料和优化配合比,通过绿色生产方式以及严格的施工措施制成的,具有优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长期性能的混凝土。作为重要的绿色建材,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对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全寿命周期的综合成本,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推进混凝土行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以混凝土结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日益增大,预拌混凝土产量迅速增加,规模以上企业年产量已超过10亿立方米。由于对高性能混凝土认识不足、基础研究滞后,基本概念不统一,以及评价体系尚未建立等原因,致使高性能混凝土应用还不广泛。同时,混凝土生产普遍存在强度等级偏低、绿色生产水平不高、质量控制不严及施工粗放等问题,制约了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的整体水平。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完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政策和相关标准,建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机制,优化混凝土产品结构,到“十三五”末,高性能混凝土得到普遍应用。

      1.提升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水平,推动建筑节材。“十三五”末,C35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占预拌混凝土总量50%以上。在超高层建筑和大跨度结构以及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应力混凝土、钢管混凝土中推广应用C60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在基础底板等采用大体积混凝土的部位中,推广大掺量掺合料混凝土,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2.提升混凝土耐久性,延长工程寿命。建立混凝土耐久性设计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广“强度与耐久性并重”的混凝土结构设计理念,强化耐久性设计,确保混凝土结构在不同环境下的可靠性。

      3.提升混凝土生产管理水平,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建立并实施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和标识制度,推广绿色生产和管理技术,“十三五”末,80%搅拌站达到绿色生产一星级及以上水平,其中50%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水平。

      4.加强全过程控制,提高混凝土工程质量。加强原材料标准化建设,从源头控制并提升质量,提高混凝土生产过程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混凝土预制件,推广精细化施工和先进施工工艺。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完善产业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高性能混凝土发展的市场环境,激发生产和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内生动力。

      2.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以大中城市新建建筑为重点,突出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公共建筑等工程,全面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自然条件和工程特点,确定本地区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发展路线,完善配套政策和相关措施。

      4.试点示范,标准先行。组织开展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和工程应用试点,完善标准,强化标准规范的引导约束作用,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发挥示范效应。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高性能混凝土应用基础研究。搭建研发平台,重点突破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控制、配合比优化设计、质量控制、耐久性指标体系、工程设计以及抗震、耐火、抗裂等关键技术。

      (二)制(修)订高性能混凝土相关标准。编制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适时修订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相关规范,完善水泥、砂石、掺合料等原材料标准,制定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技术要求。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工程标准与产品标准的联动。

      (三)推动混凝土产业转型升级。规范行业准入,推进清洁生产。制定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和标识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评价和标识工作。强化与联合重组、两化融合、淘汰落后等工作的联动。引导并支持优势企业创新经营业态和商业模式,实施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提高生产集中度。

      (四)推广混凝土生产和应用先进技术。推广骨料分级、配合比优化、试验检测和原材料质量控制技术,提高水泥混合材、外加剂成分检测及质量控制能力,加大固废消纳力度,实现水泥减量化。推广砂石、混凝土等生产装备智能化技术,混凝土构件和部件预制装配化技术,提升工业化水平。

      (五)加强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混凝土生产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环节的质量监管,实现混凝土及其原材料生产、储运、施工等环节的无缝链接,完善质量监督机制,确保高性能混凝土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工作机制,做好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及时解决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中的问题。组织开展高性能混凝土试点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标准、政策措施的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的优秀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评定、设计和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的情况作为参评、获奖或招投标优先条件之一,鼓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科学采用高性能混凝土。修订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生产高标号水泥、高性能混凝土。

      (三)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以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指南、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等为重点,广泛开展师资培训和技术培训。发挥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指导组等机构和专家的作用,为高性能混凝土的生产、应用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优化发展环境。加强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应用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行业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推进混凝土绿色生产和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良好氛围。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社会责任,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的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和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8月13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全面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

      造价168从广东造价信息网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建筑市场监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
      通知指出,按照《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保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有效运行和基础数据库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按照该数据标准、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作为转变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手段的重要工作,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的联动,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住房城乡建设部拟于今年年底、明年年中、明年年底分3批完成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工作,计划于2015年年底在全国全面实现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结合本地监管实际需求开展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边建设边完善边运用,将信息化建设成果用于本地建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企业人员资信评估、工程建设流程规范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鼓励地方增加监管内容和拓宽监管业务。

  • 陕西省: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宜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陕建发〔2014〕23号)要求,经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试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社厅、住建厅共同组织实施,现就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审核时间安排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一)审核时间:9月9日-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二)各市(区)考生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划分:

      1.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韩城市、商洛市、安康市考生审核时间为:9月9日-10日;

      2.西安市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铜川市、宝鸡市考生审核时间为:9月11日-12日;

      3.西安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杨凌示范区、渭南市考生审核时间为:9月15日-9月17日;

      4.西安市蓝田县、户县、高陵县,咸阳市、汉中市考生审核时间为:9月18日-19日;

      5.西安市周至县、延安市、榆林市考生审核时间为:9月22日-9月24日。

      二、现场资格审核

      (一)现场资格审核对象

      2014年度参加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三科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包括2013年保留合格成绩的考生(因本次为两厅共同一次性审核,审核通过方为合格人员,考生领取资格证书时不再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陕西省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表》1份(未打印资格审核表的考生登陆我中心网站办事大厅考试考务窗口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网址:http://www.sjzz.org.cn,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4.工作年限证明。

      (三)审核人数在30人以上的单位可提前进行预约审核。

      三、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采取网上诚信承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主要是复核考生网报信息。为确保资格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增强审核的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请各位考生提前备齐审核所需证件、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请前来审核的考生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安排。

      四、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茂通大厦4楼023室。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29-87217278

      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8月28日

  • 国务院:再次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取消一批建筑业相关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据造价168了解,8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其中有多项涉及建设领域。

      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有: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审批只取消交通运输部审批,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仍然保留;水利部对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的审批取消;水利部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审批取消;水利部对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年度计划审批取消;国家林业局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预审取消;国家海洋局对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取消。

      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方面,国务院取消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的房地产经纪人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实施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及由水利部实施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

  • 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督察重点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服务问题

      造价168从中国建设报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察工作。通过开展专项督察,构筑方便快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重点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服务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通知明确,此次督察工作任务包括:健全服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降低中间费用,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各地要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服务制度,明确服务内容,落实服务责任。同时,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

      另外,通知指出,此次督察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总结督促整改3个阶段进行。在各地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成10个检查组,于9月~10月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2~3个城市进行抽查。11月底之前,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12月,组织召开专项督查工作总结交流会,总结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情况,通报住房公积金服务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并交流推广住房公积金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

  • 四川省:2014年二级(临时)建造师第31批延续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领取

      二级(临时)建造师、建造员2014年第31批延续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已办结,请相关单位及个人按下列要求尽快前来领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一、省直属及中央在蓉企业

      1、领取时间:2014年8月25日—2014年9月25日,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3、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可凭身份证领取。

      4、印章费:65元/枚。

      二、成都市属企业

      领取地址: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3楼窗口(咨询电话:86632678。)

      三、各市州扩权县企业证章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若企业需自行领取,其单位介绍信上须加盖所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印章及签字。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8月25日

      四川2014年续期注册第31批

  • 中价协:关于造价咨询企业调查问卷的函

    附件下载:

  • 宁夏:201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0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1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注:10个专业分别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考试方式

      据造价168了解到,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相关要求

      (一)《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须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 海南省:2014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

        造价168了解,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9月20日、21日进行,2013年海南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为2013年12月27日,根据2013年成绩查询时间预测2014年海南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4年12月底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 浙江省:2014年造价工程师网上缴费时间

      据造价168了解,浙江2014年造价工程师网上缴费时间:8月11至15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 甘肃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考试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及《甘肃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省将举办2014年度甘肃省造价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考试内容:
      1、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Ⅰ》(案例)。《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采用答题卡计算机阅卷方式。

      2、造价工程师:《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Ⅱ》(案例)。

      三、考试使用教材: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价协编)

      2、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培训教材:
      (1)《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结算》(2014版);
      (2)《安装工程预结算》(2014版);
      (3)《清单计价规范与费用定额》(2014版);

      3、《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
      需要培训教材的,可直接到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发行部或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购买。

      四、报名条件:
      1、报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报名时必须附单位证明材料)。
      (3)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各类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大三(含大三)以上学生。在校大学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设增项专业。在校生报考由各大专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在兰学校直接将报名材料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审核;兰外学校报学校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

      2、报考造价工程师,必须已取得造价员资格满三年,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业绩;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近三年在工程造价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方面有显著业绩,即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认可的工程计价定额编制成果,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有关工程造价控制、确定、管理等方面的论文、专著或研究成果。

      3、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包括在校生)的人员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4、本次考试每人只限报考一个专业。已取得甘肃省造价工程师、全国造价员资格报考第二专业的,报名时必须与原注册(或登记)单位相一致,不一致时取消考试资格。报考第二专业人员不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5、报考人员的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五、报名时间
      个人自2014年8月1日至9月15日报名。
      省(部)属、省直管企业(单位)于2014 年9月20日前将报名表、其他书面资料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14年9月25日前将报名表、其他书面资料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六、报名办法及程序
      1、报考人员登录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gsgczj.com.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报考人员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未取得造价员资格的考生请进入“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注册账号,并登录“造价专业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已取得造价员资格的考生请使用身份证号登录“造价专业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其中标有“ 必填 ”的项目必须填写,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能超过限定的字符数。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3、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以下。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报考造价员《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Ⅰ》(案例)一科的,在网上填写“造价员资格考试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申请书”并下载打印,携带毕业证原件和申请书(各市、州报考人员由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统一办理)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名。

      4、省(部)属、省直管企业(单位)报考人员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申请初审;各市、州报考人员到所在地市、州工程造价管理站申请初审。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甘肃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网上报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名单,审查网上报考信息是否完整,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业绩、造价员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等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报考人员网上填报完成并打印报名表后,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1)网上填报后打印出的《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造价员不要求);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
      (6)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从事工程造价的成果或理论研究、著书、教学等业绩材料(报考造价员不要求)。

      5、本次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交费报名的方式,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在网上公布,不另发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密切注意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gsgczj.com.cn)上有关打印准考证的信息,登录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做到准确无误、客观公正,确保我省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考试只在兰州设考点。

      (二)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费每人10元;
      造价员考试费:《工程造价基础知识》50元,《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案例)50元;
      造价工程师考试费:《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Ⅱ》(案例)80元。(注:造价员全科合计:110元/人;
      造价员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合计:60元/人;造价工程师合计:90元/人)。

      (三)报名人员通过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www.gsgczj.com.cn缴费。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101号
      电话:(0931)8829900 、8838282、(0931)8732667(财务)
      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168、0931-8649598、13359450128。 
      总站发行部:0931-8418603

      附件:1、《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造价员资格考试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申请书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8月1日
  • 广州市截至2018年前将35个重点建设项目完工

      重点公共建设项目事关广州社会经济发展,工程项目的进展也牵动人心。据悉,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接的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目前已立项55%

      立项35个开工14

      据介绍,市重点办承接的重点公共建设项目共63个,涵盖了文化、教育、政法、卫生、金融类基础设施和其他类项目。

      在承接项目中,已立项35个,约占项目总数的55%,其中14个已开工,约占已立项的40%;其余28个项目处于前期阶段(未立项),正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逐步报批。。

      广州科学馆广州博物馆已完成立项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代表就63个重点项目中的61个项目做了简要介绍。

      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共3个,其中广州医科大学新造校区、暨南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首批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收尾阶段,计划今年9月投入使用;广州市盲人学校新校一期正在组织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共13个,广州美术馆、广州文化馆(含岭南大观园)已完成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广州科学馆、广州博物馆已完成立项;南汉二陵博物馆已完成设计工作;广州市国家档案馆二期工程、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已进入施工阶段。

      政法基础设施项目共21个。其中,广东省花都监狱正在进行装修、机电安装施工,公安物证鉴定中心、赤坭强戒所扩建工程等项目正处于设计阶段。

      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共12个,增城市中心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新址二期项目已开工;广州呼吸中心项目、市红十字会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市胸科医院整体扩建门诊楼项目处于前期设计阶段。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共12个。其中,广州超级计算中心A栋一至三层后续装修工程已完成,B栋一至二层装修工程已完成设计总量的90%

  • 广东省:造价总站于8月5日组织开展了“营改增”专题学习研讨会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依据建标造〔201451号文件,即《关于征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有关精神,并结合计价依据修订了工作,组织开展了“营改增” 专题调研,为更好地做好工作,省总站组织计价依据编制综合组专家于85日举办了专题学习研讨会。


      会上,首先讲解了“营改增”相关知识,介绍了全国各地以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的应对思路。大家就应对思路积极发言,各抒自见,认真探讨了“价税分离法”、“综合税率法”等应对策略及技术细节。


      接下来,省总站将继续围绕“营改增”征求各方意见,集思广益,进一步深入研讨在“营改增”环境下计价依据的调整方式及内容,以实现计价依据与“营改增”政策的有效衔接。


  • 国务院:发文取消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等11项职业资格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房地产经纪人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本次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涉及国际商务、质量、税务、资产评估、土地登记、矿业权评估、品牌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同时,国务院决定取消各地区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

      这次取消职业资格的主要原则是,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管理。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涉及领域多、受益面大,有利于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

      其他决定

      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助投资创业

      本次取消和下放的45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关系投资创业创新就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约30项,占三分之二,如“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矿泉水的注册登记”等。涉及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约10项,占20%,如“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等。涉及企业资质的约5项,占10%。

      本次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主要集中在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等。这些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有利于推进创业投资便利化,释放就业创业创新活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取消11项职业资格

      1 房地产经纪人

      2 注册税务师

      3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4 土地登记代理人

      5 矿业权评估师

      6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7 注册资产评估师

      8 企业法律顾问

      9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

      10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

      11 品牌管理师

         附件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印章领取

      关于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印章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注册师:

      部分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的注册证书及印章已经可以领取,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凭身份证原件或单位公函及执业资格注册受理单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号窗口)领取,详细名单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0851--5360047。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4年8月7日

      附件:领证名单

  • 北京市: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合格名单表

     

         更多的北京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合格名单表,请下载北京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合格名单表

     

  • 2014年造价员考试备考三招记忆法

      据造价168工程信息网了解到,2014年造价员考试备考有三招实用的记忆法,分别如下:

       一、压缩记忆

      压缩记忆是一个总结归纳的过程,其实就是对知识点进行理解的过程。考生可以把所有的知识点进行分类归纳,把相同的知识点归纳在一起,在按照逻辑顺序把所有知识点按照标题等级权重大小进行排列,通过这样的方式就把该知识点的零碎内容从小到大归纳成一个整体。通过加工的过程,考生就对这些知识点有了全面总体的认识,而且将各个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和异同点都进行清晰的梳理,通过这种方法再去记忆,就更加容易了。压缩机记忆法的优势就是比较全面、深入的进行记忆,有利于对考试的内容做总体的把握

      二、自检记忆

      自检记忆就是通过不断的自我检测对所学的知识进行巩固,换句话说,每次复习结束后,考生都应该把刚看的内容仔细想一遍,记住的就没必要再看。在以后的复习中,不断的重复上述的做法,就像过滤一样没记住的范围就会变得越来越少,直到全部都记住。其实,自检方法也是一种习题的方法,考生给自己出题,自己考察自己,这样哪些地方有漏洞,哪些地方已经熟记都有了一定的自我了解,这种方法的好处是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时间,就可以随时进行自检,只要脑子有空闲,就可以不断的想自己没有记住的知识。不断的重复就是将知识刻在脑海中的有效办法。

      三、联想记忆

      所谓联想记忆就是在生活和工作中去应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利用课程较强的应用性,通过这种属性用学过的知识分析身边中出现的案例,利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来理解自己所学的知识。利用联想记忆法,不仅记住了书本所涉及的知识,更是记住了案例分析,这样记忆往往比直接空洞的死记硬背要容易的多。

      在对于造价员考试的复习中,不同的考生都有不同的学习方法,而以上三种方法也是通过历届考生分享的经验得来,考生可以在借鉴的基础上自己认真思考,摸索,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记忆也是学习方法的一个关键环节,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考生对所有的知识点进行理解。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家庭、养老、健康、文化创意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与此同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水平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突出,亟待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涉及农业、工业等产业的多个环节,具有专业性强、创新活跃、产业融合度高、带动作用显著等特点,是全球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向结构调整要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重大措施,既可以有效激发内需潜力、带动扩大社会就业、持续改善人民生活,也有利于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为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科学规划布局,放宽市场准入,完善行业标准,创造环境条件,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实现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等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推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坚持突出重点。以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和产品附加值为重点,围绕全产业链的整合优化,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研发设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物流配送、节能降耗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用,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生产性服务业态。

      坚持集聚发展。适应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因地制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集中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以及有条件的城镇等区域集聚,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发展。

      二、发展导向

      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引导企业进一步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分离和外包非核心业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我国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一)鼓励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鼓励农业企业和涉农服务机构重点围绕提高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完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鼓励有能力的工业企业重点围绕提高研发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发展市场调研、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工程总包和系统控制等业务。加快发展专业化设计及相关定制、加工服务,建立健全重大技术装备第三方认证制度。促进专利技术运用和创新成果转化,健全研发设计、试验验证、运行维护和技术产品标准等体系。重点围绕市场营销和品牌服务,发展现代销售体系,增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强化期货、现货交易平台功能。鼓励分期付款等消费金融服务方式。推进仓储物流、维修维护和回收利用等专业服务的发展。

      (二)推进农业生产和工业制造现代化。

      搭建各类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加强政策法律咨询、市场信息、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种养过程监控等服务。健全农业生产资料配送网络,鼓励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承包作业、机具租赁和维修服务。推进面向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的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以及生产、检测、计量等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开展工程项目、工业设计、产品技术研发和检验检测、工艺诊断、流程优化再造、技能培训等服务外包,整合优化生产服务系统。发展技术支持和设备监理、保养、维修、改造、备品备件等专业化服务,提高设备运行质量。鼓励制造业与相关产业协同处置工业“三废”及社会废弃物,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清洁生产审核及咨询等节能环保服务。

      (三)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

      支持农业生产的信息技术服务创新和应用,发展农作物良种繁育、农业生产动态监测、环境监控等信息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鼓励将数字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广泛应用于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丰富产品功能,提高产品性能。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积极发展定制生产,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促进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相融合、数字产品与内容服务相结合,推动产品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发展服务于产业集群的电子商务、数字内容、数据托管、技术推广、管理咨询等服务平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主要任务

      现阶段,我国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

      (一)研发设计。

      积极开展研发设计服务,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培育企业品牌、丰富产品品种、提高附加值。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支持研发体现中国文化要素的设计产品。整合现有资源,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步伐。鼓励建立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服务中心,促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合作。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研发设计交易市场。开展面向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专利运营、分析评议、专利代理和专利预警等服务。建立主要由市场评价创新成果的机制,加快研发设计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第三方物流。

      优化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提高物流企业配送的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广企业零库存管理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加强核心技术开发,发展连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重点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引导企业剥离物流业务,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大型物流企业。完善物流建设和服务标准,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加强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建设,衔接货物信息,匹配运载工具,提高物流企业运输工具利用效率,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提高物流行业标准化设施、设备和器具应用水平以及托盘标准化水平。继续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工作和快递服务制造业工作,加强仓储、冷链物流服务。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道路货物甩挂运输等运输方式,推进货运汽车(挂车)、列车标准国际化。优化城市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推动城市配送车辆标准化、标识化,建立健全配送车辆运力调控机制,完善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措施。在关系民生的农产品、药品、快速消费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示范试点。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加强产销衔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加快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改造升级,拓展农产品加工服务。

      (三)融资租赁。

      建立完善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丰富租赁方式,提升专业水平,形成融资渠道多样、集约发展、监管有效、法律体系健全的融资租赁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拓国际市场。紧密联系产业需求,积极开展租赁业务创新和制度创新,拓展厂商租赁的业务范围。引导租赁服务企业加强与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多渠道拓展融资空间,实现规模化经营。建设程序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转高效的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建立和完善租赁物公示、查询系统和融资租赁资产退出机制。加快研究制定融资租赁行业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自律。建立系统性行业风险防范机制,以及融资租赁业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

      (四)信息技术服务。

      发展涉及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促进定制生产等模式创新发展。加快面向工业重点行业的知识库建设,创新面向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相关软件研发,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推动工业企业与软件提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水平。支持工业企业所属信息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五)节能环保服务。

      健全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增强节能环保指标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工程咨询、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规范引导建材、冶金、能源企业协同开展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建立交易市场。鼓励结合改善环境质量和治理污染的需要,开展环保服务活动。发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总承包。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建设“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节能量市场化交易。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积极发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六)检验检测认证。

      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增强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服务。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检验等服务。建设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构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强先进重大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加快发展药品检验检测、医疗器械检验、进出口检验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服务,发展在线检测,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开拓电子商务等服务认证领域。优化资源配置,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集聚发展,推进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检验检测标准,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和技术能力国际互认。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加大生产性服务业标准的推广应用力度,深化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七)电子商务。

      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引导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抓紧研究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意见。深化电子商务服务集成创新。加快并规范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合同、电子发票和电子签名发展的制度建设。建设开放式电子商务快递配送信息平台和社会化仓储设施网络,加快布局、规范建设快件处理中心和航空、陆运集散中心。鼓励对现有商业设施、邮政便民服务设施等的整合利用,加强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建设,推动社区商业电子商务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交易纠纷处理等服务。建立健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和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网上购销对接等多种交易方式。支持面向跨境贸易的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服务创新和应用推广。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向工业生产经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

      (八)商务咨询。

      提升商务咨询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水平。引导商务咨询企业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大力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积极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安全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发展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知识产权转化、投融资等市场化服务。重视培育品牌和商誉,发展无形资产、信用等评估服务。抓紧研究制定咨询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依法健全商务咨询服务的职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执业培训和行业自律。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推动商务咨询服务国际化发展。

      (九)服务外包。

      把握全球服务外包发展新趋势,积极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培育在岸服务外包市场。抓紧研究制定在岸与离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政策。适应生产性服务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要求,鼓励服务外包,促进企业突出核心业务、优化生产流程、创新组织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率。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业务,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加强管理创新。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在内的全过程管理。

      (十)售后服务。

      鼓励企业将售后服务作为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增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完善产品“三包”制度,推动发展产品配送、安装调试、以旧换新等售后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专业维护维修服务,加快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维护维修服务业务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开展设备监理、维护、修理和运行等全生命周期服务。积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维护维修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内设机构向专业维护维修公司转变。完善售后服务标准,加强售后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售后服务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

      (十一)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

      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力开发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需求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求对接,引导各类企业通过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型、专业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筹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各种培训资源,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加快推广中关村科技园区股权激励试点经验,调动科研人员创新进取的积极性。营造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增强独特文化特质,以品牌引领消费,带动生产制造,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机制。

      四、政策措施

      从深化改革开放、完善财税政策、强化金融创新、有效供给土地、健全价格机制和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

      (一)进一步扩大开放。

      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不得对社会资本设置歧视性障碍,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减少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加快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引导外资企业来华设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各类功能性总部和分支机构、研发中心、营运基地等。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快研究制定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对已经明确的扩大开放要求,要抓紧落实配套措施。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服务业领域先行先试的作用。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服务业合作,加快推进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广州南沙与港澳地区,福建厦门、平潭和江苏昆山与台湾地区的服务业合作试点。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现有产品贸易优势,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简化境外投资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境外投资的便利化程度。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营销渠道,积极研究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快递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加快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试点建设。鼓励设立境外投资贸易服务机构,做好境外投资需求的规模、领域和国别研究,提供对外投资准确信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咨询服务。

      (二)完善财税政策。

      尽快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到服务业全领域。根据生产性服务业产业融合度高的特点,完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税收政策。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研究适时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范围,制定产品退税目录和具体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各自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内,重点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市场诚信体系、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探索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建立统一开放、规范竞争的服务业市场体系。鼓励开发区、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服务业集聚区和发展示范区积极建设重大服务平台。积极研究自主创新产品首次应用政策,增加对研发设计成果应用的支持。完善政府采购办法,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

      (三)创新金融服务。

      鼓励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发适合生产性服务业特点的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支持节能环保服务项目以预期收益质押获得贷款。研究制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商业保理等多种方式融资的可行措施。建立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动产抵(质)押登记公示体系,建立健全动产押品管理公司监管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商业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服务小微企业。根据研发、设计、应用的阶段特征和需求,建立完善相应的融资支持体系和产品。搭建方便快捷的融资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实行免征营业税政策。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担保业务规模。

      (四)完善土地和价格政策。

      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促进节约集约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示范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土地利用工作的协同指导。

      建立完善主要以市场决定价格的生产性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服务价格。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贷款定价机制,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落实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对工业企业分离出的非核心业务,在水、气方面实行与原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可申请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违规收费项目的清理和监督检查。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加强对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创新的保护。加快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推进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建设。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创新。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创新积极性。加强政府引导,及时发布各类人才需求导向等信息。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团队培养,建立创新发展服务平台。研究促进设计、创意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办法,鼓励创新型人才发展。建设大型专业人才服务平台,增强人才供需衔接。

      (六)建立健全统计制度。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抓紧研究制定生产性服务业及重点领域统计分类,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相关统计任务。建立健全有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年度、季度信息发布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抓紧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和落实政策措施分工的具体措施,营造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每半年向国务院报告一次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同时,要围绕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继续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落实和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拓展新领域,不断丰富健康、家庭、养老等服务产品供给;发展新业态,不断提高网络购物、远程教育、旅游等服务层次水平;培育新热点,不断扩大文化创意、数字家庭、信息消费等消费市场规模,做到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切实把服务业打造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

      国务院

      2014年7月28日

  • 四川:2008-2014年二级建造师历年合格分数线

  • 广东省:2008-2014年二级建造师历年合格分数线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住建行业技术能手开始推荐申报此前已获称号的不再参与

      造价168从中国建设报了解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以下简称“建设行业技术能手”)推荐申报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推荐只面向2013年和2014年以下竞赛获奖者: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各工种优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住房城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的国家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组织的国家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前六名获得者;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各工种前三名获得者。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推荐。此前已获全国技术能手或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不再参与推荐申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推荐工作办公室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人选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和《中国建设报》上进行公示后予以确定。

  • 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

      根据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冀建价监〔2014〕43号文件要求, 2014年度(石家庄区)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具体开展工作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望广大造价员相互转告并注意浏览石家庄工程造价信息网的网上公告。

      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2014年8月4日

  • 山东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结果

    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资质标准的要求,我们对山东富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延续,济南德信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请转为乙级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研究,认为山东富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申报的材料符合乙级资质标准条件,同意其延续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济南德信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达到了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批准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

      青岛耘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有效期满,达不到乙级资质标准条件,注销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

      山东中喜信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因整改期满仍未达到乙级资质标准条件,依据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注销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

      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布(企业名单附后)。请各有关市据此及时收回上述22家企业的原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和业务专用印章,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工程造价咨询核准资质等级企业名单
         3、注销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18日
  • 广东省:佛山顺德区举办《绿色建筑策划和标识申报辅导》培训班

      为加快推进顺德区绿色建筑创建工作,使建筑行业相关人员更熟悉绿色建筑策划和标识申报流程和内容,顺德区建筑节能学会受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委托,于8月6日举办《绿色建筑策划和标识申报辅导》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仕超同志授课,请各相关单位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

      附件:关于举办《绿色建筑策划和标识申报辅导》培训班的通知
  • 广东省:佛山顺德区举办市政施工行业事故预防、隐患排查治理与应急管理培训班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帮助市政施工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一步做好事故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顺德区市政业协会受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委托,于2014年8月22日组织举办市政施工行业事故预防、隐患排查治理与应急管理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将邀请任广贤先生(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秘书长,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讲。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

      附件:顺德区市政业协会关于举办市政施工行业事故预防、隐患排查治理与应急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粤发改价格函〔2014〕270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市函〔2014〕1167号)悉。经研究,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执行,期限1年。期满前三个月内请向我委重新申请核定标准,并将有关收费的执行情况报送我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8月5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4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4]10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名单以及需整改的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4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7月3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为方便企业办理领取资质证书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将领取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提供准确、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信息

      公告发布后,若企业资质证书信息与报送的资质申请材料不一致,须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到我部领取按变更后信息打印的资质证书。

      二、领取证书方式

      (一)现场领取。有关单位持相应资料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办办理领取资质证书手续。无特殊情况,上午办理手续的,当天下午4点半后可领取证书;下午办理手续的,下个工作日上午10点半后可领取证书。

      (二)邮寄方式领取。有关单位可将领取证书所需材料邮寄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办,受理办收到邮寄材料后,对于材料齐全的予以办理证书打印手续。企业联系受理办确认证书打印后,须自行联系邮递人员到受理办办理取件手续。

      三、领取资质证书所需材料

      (一)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的建设工程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一体化资质),领取资质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

      1.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

      2.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

      3.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原资质证书原件全部交回,如不能全部交回的,按交回旧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旧证交回后领取;如旧证遗失的,持在省级主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的相应材料领取新证(资质到期延续换证的,由本企业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证书遗失情况说明即可)。

      (二)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的造价咨询、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企业,领取资质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

      1.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

      领取本企业的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提供本企业介绍信;领取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或代其他企业领取各类资质证书的,提供省级主管部门介绍信。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原资质证书原件全部交回,如不能全部交回的,按交回旧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旧证交回后领取;如旧证遗失的,持在省级主管部门办理遗失补办的相应材料领取新证(资质到期延续换证的,由本企业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证书遗失情况说明即可)。

      受理办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

      邮  编:100835

      电子邮箱:slb@mail.cin.gov.cn

      联系电话:受理勘察、设计、施工 010-58933470

      受理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城市规划、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010-58933774

      资质证书变更、招标、一体化 010-58933701

      证书领取 010-58933611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 河南省:开展2014年全省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审验登记工作

  • 广东省:佛山市2014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8月25日开班

    各有关单位、各位造价工程师:

      我会举办的2014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班定于2014年8月25日开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开班时间:
      2014年8月25日-29日(详见课程表)。

      二、 上课地点:
      佛山市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103课室(禅城区人民路99号)。

      三、 网上报名手续:
      已在我会报名并已交费的学员,请于8月8号-8月24号期间登录佛山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首页(网址:www.fsgczj.com.cn),点击左侧的“造价师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根据提示填写完相关内容;打印《学习凭证》,持《学习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到上课点学习。需要参加学习而尚未报名的学员请迅速到我会报名交费,然后按以上方法在网上报名打印学习凭证。
      我市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班是两年举办一次,即一个注册周期(4年)举办两次,共120个学时,请各位造价工程师按照注册造价师的有关管理要求,按时参加学习,以免影响续期注册。
     
      未尽事宜详见《 关于2014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报名的通知》(佛价协[2014]009)。
     
      附:佛山市2014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班课程表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4年8月1日
  • 中国计划出版社:关于《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2013年版(2014年修订)》印装质量的说明

  • 老造价员工程结算经验之谈

      造价员能够编制一个完美的预算,就可以为企业赢得很多的利润。下面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资深造价员多年的工程结算所得出来的三点经验。

      1、结算的编制

      资深造价员告诉我们,利润不是干出来的,而是算出来的。结算编制的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利润的多少。结算编制的首要问题是:结算书要整洁、美观。有审结算的过程中,有的单位结算书像投标书一样漂亮,让人看着舒服。需要注意的是,结算书最好用活页纸,不要钉死。在编制结算过程中,预算人员不要怕麻烦,最好能编制三套结算书。一套报建设方,一套报自己的领导,一套自己留用。结算书最少也应编制两套,自己的那套可以不要。报领导的要把没有30%以上把握的洽商剔除掉,并解释说这就是我们的结算目标。而报建设方的,能做多大做多大。所有建设方签认和没有签认的洽商都要编制预算,而且要就高不就低。不要怕建设方生气,只要是你能解释出原因的,都编制进去。被建设方砍掉也没关系。其实建设方也是希望砍下去的越多越好。自己留用的那套的意义就在于,这就是自己的心里底线。结算书编制过程中,一定要按日期顺序排列,编号编制。一定要有汇总,一定要有封面。

      2、 结算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问题

      某资深造价员的一个朋友,在计算基础挡土墙的时候是这么算的,240砖墙,高1米,内侧及顶面抹20厚的灰。他算立面抹灰是长度乘以1米高,这个没问题。然后算顶面的,他说,因为内侧抹了20厚的灰,所以顶面宽度应该按240+20=260宽计算。资深造价员对他的朋友说,你是施工单位的,我是建设单位的,这个20宽我给你,一定给你。但我要问,你这么算能多算出多少钱?答曰多算100多元。我告诉他,人没有完人,你一定有失误的地方。这里我给你了,但你让我反感了。在以后的结算中,别让我抓住机会,否则你将因些而损失成百上千个100多元!另外,建筑工程预算,并不是完全需要百分之百的准确,也没有人能够百分之百的计算准确,只要完成了既定目标就可以了,当然,超越更好!

      3、 如何进行结算造价分析

      经常有一些朋友,在做完某项工程之后,对自己所做的工程什么都了解,什么都清楚。这是很好的,但如果能把造价分析做出来,那就最好了。在些仅说说与造价有关的经济分析。目前市面上的造价软件,都能自动分析出所需要的材料及数量、单价、合价等数据。我的做法是,把所有权重的材料单独分析出来,计算单方用量及单方成本并制作成表格形式。在以后的工作中,如遇到相同的工程,则可以根据此工程材料单价及目前市场单价很快计算出新工程的造价,准确率极高。对于结构形式等相近的工程,也可以根据些造价分析计算出总造价。在实际工作中,多多积累这样的造价分析,在以后的工作中,不管是快速投标还是结算审核,都能做到准确与快速。

  •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2014年造价工程师报名相关事宜

      通  知

    各设区市造价站、报名参加本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生:

      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对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有明确的年限要求,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文件要求,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因此,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当提供造价员资格证书。由于各种原因,我省安装类专业造价员近几年报考培训工作开展得较少,影响了少数报考造价工程师人员的报考工作。为支持全省建筑业的发展和满足考生报名需求,经我局和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商定,今年我省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少数报考人员,暂时不能提供造价员证书的可以不提供造价员资格证书,但应统一按要求到省直单位考试报名点进行集中报名,并登记相关个人信息;在取得注册造价师考试资格后办理岗位注册登记手续前必须参加由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统一组织的造价员资格考试。

      特此通知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 2014年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考试自8月4日开始报名

      为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从业行为,提高电力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与从业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2014年为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年。为做好2014年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针对考试时间节点做出如下安排:



      其他具体事项见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2014年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2.电力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初审机构一览表
  • 四川省:2014年6月20日-2014年7月21日办理登记的全国造价员领取新章

      附件名单内2014年6月20日-2014年7月21日在省造价协会办理全国造价员登记(变更、遗失)的人员,即日起请于每周四、周五到星辉东路8号省造价师协会315室领取新章。

      本次发放的印章数量偏大,为能迅速有序的发放,同一单位的造价员请派人前来统一领取。

      附件名单内姓名前的“序号”是领取新章时必需的信息,请牢记各人的领章序号,并带上以下材料:
      1、办理初始登记的请带上资格证书;
      2、办理增升项或变更登记的请带上资格证书及旧章;
      3、办理遗失登记的请带上资格证书和未遗失的旧章。

      附件:《2014年6月20日-2014年7月21日办理全国造价员登记的人员领取新章名单》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4年7月30日
  • 辽宁省:鞍山市开展2014年度《辽宁省见习造价员证书》换证工作

    鞍山市各有关单位:

      凡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毕业并取得造价员见习资格证书,且目前工作单位为鞍山市内所属企业的在岗见习造价人员,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建价发[2013]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度见习换证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8月3日 至 2014年8月22日 (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逾期不受理。
      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 16:00。

      二、申报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表》一式一份;(登陆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 (http://www.lncci.com) ,点击标题栏 “政务系统”—— “辽宁省见习造价员换证系统”,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工作单位名称务必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 。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4.见习证书原件及复件印一份;
      5.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两张(红蓝底,不粘胶照片、大头贴式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 ) ;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7.工作单位为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的人员,需同时提交省级或市级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存档证明原件,以及区级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加盖审核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三、换证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8甲号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管理科(301室)。

     
    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4年7月31日
  • 重庆: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流程

        

      注意事项:

      1、人事考试成绩核查流程依据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及渝人发〔2005〕145号文件制定。

      2、请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核查成绩申请;超过时限,不再受理成绩核查。

      3、核查成绩免费。

      重庆市人事考试核查成绩流程

      第一步:提出申请

      特别提示: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主观题部分可申请核查,客观题部分不受理核查申请。

      (一)应试人员报考全国和我市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在合格线成绩公布后20天内,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

      (二)应试人员报考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

      (三)区县(自治县、市)机关、市级部门、事业单位现有人员或接受市、区县机关、事业、企业等社会单位委托组织的考试,应试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向报考单位提出申请,由区县人事部门或市级部门、事业单位或社会委托单位在公布成绩3个工作日之内,将区县(部门)、本单位要求核查成绩的应试人员汇总后,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申请。

      第二步:专人核查

      按照《考场规则》、《违纪人员处理规定》等规则和要求,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对应试人员申请核查成绩科目的答题卡、答题纸、答卷、考试记录等进行核查。核查的内容及方式为:核查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是否应试人员本人的;对客观题部分采取重新读卡;主观题部分检查是否有漏评,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

      核查成绩对主观题评分标准及给分细则不属于核查成绩受理范围;申请核查成绩人员不能进入评卷现场。

      第三步:通知申请人

      (一)申请核查国家级考试成绩的,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在合格线成绩公布后30天内,将申请核查成绩情况汇总上报给上级考试管理机构,由上级考试管理机构核查,市人事考试中心收到核查的成绩后及时通知应试人员本人;申请核查市级考试成绩的,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在合格线成绩公布后30天内,将核查的成绩通知应试人员本人。

      (二)申请核查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社会委托考试等成绩,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在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的成绩情况反馈给相关单位或应试人员。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核查成绩申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超过时限,不再受理核查成绩;考试管理机构核查成绩后,如发现确因评卷、统分、登分等评卷工作中因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将原成绩予以更正,通知有关部门和核查成绩申请人。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析全省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形势

      造价168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7月25日下午,江苏省2014年第二季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在南京召开。来自南京、苏州、无锡、徐州以及常州五市负责城轨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部门负责人和质监站站长参加会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学军在会上指出,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是百年大计,要确保质量永远放在第一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要坚持“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两个负责精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检验、经得起运行检验。

      会议通报了二季度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可控,五市城轨建设进展顺利。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还交流分析了当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并部署城市轨道交通系列指南及标准的编制工作,部署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重点讨论了部分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主要涉及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第三方检测及施工监测以及监测工作四个方面。这些问题的及时发现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有助于提高施工单位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施工。

      会议还对下一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地落实隐患问题的整改,强化混凝土实体及防水施工质量的控制,强化机电安装施工质量的控制,进一步规范监测和检测工作,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等。

  • 辽宁省: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三级资格证书考试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经研究决定,辽宁省将开展全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三级资格证书考试工作。



      具体事宜通知见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三级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大纲
         3. 考前培训学校、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

      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市将在2014年8月1日到12月19日期间开展换证工作。具体安排通知见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沈阳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 徐州:办理全国造价员变更等事项流程

      办理全国造价员变更等事项流程

      全国造价员省内变更、资格验证、外省转入及遗失补办流程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现将有关造价员省内变更、资格验证、外省转入及遗失补办流程说明如下:

      办理造价员省内变更、资格验证、外省转入及遗失补办事项,需要分两步进行,先提交网上申请,后递交书面资料至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资料齐全,当日即可审结。

      一、造价员省内变更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徐州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将变更单位信息输入完成后,点击“上报申请”页面中的“确认提交”,将变更申请提交至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需提供的书面资料:打印变更申请表两份、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转入单位是造价咨询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前来办理变更时,需要携带造价员本人的造价员资格证书以及执业印章;

      二、资格验证

      1、网上申报流程:登录徐州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将资格验证信息输入完成后,点击“上报申请”页面中的“确认提交”,将资格验证申请提交至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需提供的书面资料:打印资格验证申请表一份、需要提供7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同时携带造价员资格证书,前来办理即可;如果不满继续教育的学时,需要补满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验证。

      三、外省转入

      外省转入的造价员需要提供原所在省辖市的变更申请表、造价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转入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由造价处管理员将申请变更资料齐全的造价员添加到江苏省的造价员信息库里后,再由申请变更的造价员登录系统,在江苏的造价员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信息网上申报,待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通过后,由市造价处重新打印造价员证书,外省转入申报流程结束。

      四、遗失补办

      1、网上申报流程: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将补办信息输入完成后,点击“上报申请”页面中的“确认提交”,将遗失补办申请提交至徐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需提供的书面资料:打印遗失补办申请表一份、携带刊登有造价员证挂失声明的徐州市市级报纸原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 西藏自治区:2014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是7月17日至8月20日

        2014年出版、造价工程师、城市规划、招标师考试西藏考区开始报名。报名时间:7月17日至8月20日,资格审查时间:8月18日至8月21日,缴费时间:8月18日至22日18:00。报名地址:http://t.cn/apbPz8
  • 27省份明确高温津贴标准,其中多地标准数年未涨

      近段时间,高温席卷中国近半省份,高温津贴的话题也引发热议。造价168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了解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明确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北京、天津、浙江、宁夏等地今年刚刚对标准进行了上调,但也有很多地方的标准数年未涨。专家建议,各地应该建立高温津贴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其进行调整。

      27省份明确高温津贴标准 发放金额和时长不一 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除河北、黑龙江、青海、西藏这四个地区外,其余27个省份均已明确制定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但发放金额和发放时长不尽相同。在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山西和江西的标准最高,为每月240元。

      在按天发放的地区中,天津标准最高,为每天24元。而从发放时长来看,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为4-10月整整7个月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北京、天津、浙江、宁夏等地调整了高温津贴标准。其中,北京室外和室内高温作业的补贴最低标准上涨到每人每月180元和120元,分别上涨60元和30元;天津由去年每人每天21元提高到每人每天24元。

      浙江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宁夏则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分别由每人每天7元和5元提高到12元和8元,并将发放时间由7月至9月共计3个月,调整至6月至9月共计4个月。

  • 2014版《建设工程计价》教材勘误


  • 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修订意见的函

      建标造函[2014]10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造价师注册初审机关: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拟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进行修订。为做好修订工作,请组织有关管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座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于8月底前将问题和修改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人:李萍

      电话/传真:58933231/3216

      邮箱:liping@mail.cin.gov.cn

      标准定额司

      2014年7月25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6建造师注册弄虚作假被通报

      造价168从中国建设报获悉,日前,肖艳立等6人因申报一级建造师注册弄虚作假,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报,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记入信用档案。

      通报称,经查,肖艳立、王典、常英、王莹伟、李松、李净6人在申报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过程中,隐瞒其已在另一个单位注册或受聘的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为加强注册执业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肖艳立等6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同时受聘于两个单位并申请注册的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1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其不良行为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记入信用档案。

  • 广东省:中山市举办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证及考前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及学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关于印发 2014 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4〕005 号)及《关于举办2014年度省直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粤价协[2014]007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受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委托,联合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合作举办2014年度中山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证及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山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务、考试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3、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考试专业
      本次中山市造价员资格考试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三个专业。
     
      (三)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1、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2、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2)2013年修正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
      (3)广东省近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练习题。
      考试参考教材可到我协会购买,严禁考生使用盗版教材参加培训。

      (四)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2、《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六)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2014年8月20日止。
      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点击“考试报名”栏进入系统(未注册的学员,请先注册),“考试地区”请勾选“中山市”,上传照片必须与提交的相片同版,填妥报名内容,保存后导出有顺序号的《广东<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考资料
      (1)《中山市2014年度造价员考证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
      (2)《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3)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4)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的“相片”处不需另外贴相,3张相均张贴在其中一份报名表右下角的空白处)。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
      3、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 8月2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星期六、日休息)。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以上“报考资料”到中山市建筑业协会进行交费及报名确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

      (七)考务工作有关事项
      1、考场设置:考场均设在中山,详细安排将在考生的准考证号上标明。
      2、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由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费用100元/人),证书编号规则及专用章样式由中价协统一规定。

        二、中山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前培训班情况
      (一)考前培训的内容
      中山市造价员考前培训班按“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三个专业分班举办。“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为各专业必修科目,另一门课为“工程计价应用”,各专业对应的名称是:
      1、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
      2、安装工程计价应用。
      3、市政工程计价应用。
        
      (二)培训学习形式
      每周逢星期六、星期日全天上课,全期培训合计十天时间,并定于8月上旬开学,具体上课时间以开学课程表为准。
        
      (三)授课师资
      所有课程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培训考试的师资、专家授课。
        
      (四)培训地点
      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25号)。
        
      三、考证及培训费用
      1、报考一个专业、两门科目都要参加考试的学员。
      (1)考务费400元/专业;
      (2)教材资料费380元/专业;
      (3)培训费700元/专业。
      2、报考两个专业(含两个)以上的学员,每增考一个专业,总费用减收230元。
      以上收费均不含《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20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533-2005)等资料。
      拟参加考证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办理有关报名、缴费确认手续(请缴纳现金,不接受刷卡)。
      
      报名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联系人:肖斯美( 电话: 88231236)。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88337996。

      附件1:《中山市2014年度造价员考证报名汇总表》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 广东省:东莞市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送检和实体检测要求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解决我市各监督机构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场送检和实体检测方面执行标准不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送检和实体检测要求》((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检测要求》),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在建工程未进行建筑设备安装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按《检测要求》送检。

      二、在建工程已完成建筑设备安装且尚未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应按《检测要求》进行实体检测。

      三、从2014年8月1日起,取得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必须按严格执行《检测要求》。

      四、各监督机构应在日常检查及分部资料检查中严格把关。

      附件:《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送检和实体检测要求》.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14日
  • 广东省:2014年度广州市属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广州市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在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的统一组织下,2014年度广州市属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已完成。现将合格名单公布如下(名单详见附件)。考试合格考生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4年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安装工程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 计价优V3.5(001)升级版本发布说明

      一、产品版本说明

       

      二、产品概要说明

      华联计价优工程计价软件,是一款功能强大、上手容易、最具专业背景的通用工程计价软件。软件内置平台指标工具,可快捷的实现包括量、价在内的工程的技术经济分析,清单项目特征数据最完整、项目特征生成模式最多样,并拥有最全面、最准确、最智能的定额调整数据,使之更方便造价人员使用。

      专业、快捷、精准、高效——计价优工程计价软件将为您的工程造价工作水平带来极速提升。欢迎各单位使用。我们也将继续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更完善的服务。

      三、更新内容

      程序更新:

      1. 项目管理增加以下功能

      1) 新增批量修改工料机价格并同步到所有单位工种功能

      2) 新增批量打印、导出所有项目报表功能

      3) 新增三材用量汇总表功能

      4) 新增导出所有单位工程功能

      5) 新增复制、移动选定单项、单位工程功能

      6) 新增上移、下移单项、单位工程功能

      7) 改进项目文件按照选择的年份输出相应报表文件

      8) 投标项目增加支持选择清单库年份功能

      2. 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工程量清单XML数据标准接口V2.0修改了招投标XML导入导出。

      3. 工料汇总增加调整市场价支持下拉选择运算符合更新市场价

      4. 工料汇总新增保存价格文件功能

      5. 新增恢复到标准定额功能

      6. 载入报表方案默认路径修改

      7. 单位工程基本属性修改

      8. 保存文件时能把报表文件勾选保存起来

      9. 单位工程文件编辑界面增加面版设置功能

      10. 新增按照选择工程地点自动默认地区类别功能(广东版本)

      11. 钢支撑实现方法改进(广东版本)

      12. 新增自动计算超高降效费用功能(甘肃版本)

      13. 新增选择纳税地区默认税率(甘肃版本)

      14. 属性窗口“定额换算”改成“定额调整”

      15. 定额编辑器增加三材类别和系数编辑功能

      16. 更换了软件安装的界面图标和软件界面的图标、文件的图标

      17. 修改了用户登录软件的登录机制

      18. 解决了用户登录软件时提示“用户账户允许同时在线用户数已用完”的问题

      19. 解决了在线加载信息价无法加载季度的问题

      数据更新:

      广东数据:

      1. 修改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数据

      2. 修改《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勘误(二)

      3. 修改《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金属结构工程-钢结构制作基价

      增加《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桩基础工程补充子目

      4. 增加《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定额数据以及配套定额调整、报表文件等

      5. 增加修缮专业清单计价模板文件

      甘肃数据:

      1. 修改《全国工程量清单规范(2013)》清单名称错误、单位为空的问题

      2. 修改《甘肃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定额名称错误问题(2-643定额名称含“?”改成“遍”

      3. 修改《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材料名称错误问题

      4. 修改《甘肃省市政工程量消耗定额(2005)》定额关联主材不对的问题

      5. 增加《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3)》定额关联主材(书上无的补充进去)

      6. 所有定额库增加三材类别和三材系数

      7. 清单计价2013报表文件增加《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二》

      8. 修改清单计价2013所有专业的模板

      四、使用说明

      1.计价优共享版本,所有注册会员可免费使用。

      2.计价优综合业务版本比共享版本增加了打印、输出、加载在线信息价及指标生成功能,造价168的收费注册会员可使用。

      3.计价优同时兼容以往版本的所有基础数据。

      五、安装说明

      1.安装计价优版本安装包即可。下载地址:

      广东版本:http://www.cost168.com/software/ff8080814159bb0801415e21963a6795.html   

      甘肃版本:http://www.gsgczj.com.cn

      2.下载过程如有疑问,请拨打造价168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020-1168,或在168网站点击企业QQ(4000201168)的“点击交谈”。

      同时,为不断更新和优化软件,请用户及时反馈您的使用感受,我们将持续完善,感谢您的支持!

      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07月22日

  • 梅州市: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4〕5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18日9:00-8月8日17:00。

      (二)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15KB-100KB,占满图片框),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审核不通过。

      (三)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填报信息一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3日 9:00-10月17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考后资格审核。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梅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三、报考相关事项

      报名条件 、考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阅读相关报名文件。

      梅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 韶关市: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4〕5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 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18日9:00-8月8日17:00。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我市市属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韶关市”。

      2.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修改。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四、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4年10月13日 9:00-10月17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五、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2月19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我市报名点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本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对逾期不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韶关市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联系电话:8607083、8602028。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4.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附件:1.报考条件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

      附件1 报考条件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和“免二科”2个类别。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工程”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其他报“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二)参加全科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考后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 陕西省:关于201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关于安排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4〕20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建设局(规划局、建委),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3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0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1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执行(附件1)。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及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为7月4日至25日17:30时。考生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提交《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2)。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

      3 、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7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携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提供本人身份、学历(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两科的人员,须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同时要携带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划分(请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合理安排时间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①西安、咸阳、杨凌 7月7日-15日

      ②宝鸡、渭南、铜川、汉中 7月16日-21日

      ③延安、榆林、商洛、安康 7月22日-25日

      (假日除外)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5日22:00时前。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完成。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能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考生报名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按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3),在网上填写并提交《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携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7、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 联系电话:

      029 - 87440575、 87440576、 87440577、 87440578、87447652、87457210。

      四、收费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07〕146号批准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80元、其余3科每人每科41元标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1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①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②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5、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9月19日17:00时前。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规模大、专业门类杂、报考人数多,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以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

      附件: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30日

      附件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2002〕111号)

      第十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摘自《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4〕16号)

      第七条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第八条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央农办 环境保护部 农业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村[2014]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各地报送规划及年度工作情况备案、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研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统计和评价机制、向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上述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规划编制和报送工作

      各省(区、市)应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力量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规划要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财政投入等保障措施等内容。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4年12月底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备案。

      二、加强工作指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分类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技术指南和标准,总结和推广各地的优秀经验,建立纠偏机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环境保护、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工作指导。

      三、开展监督检查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将于每年12月底前联合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年度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地工作进展、主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效果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环境保护、农业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

      四、做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与评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部门每年根据各地调查上报的农村人居环境信息数据,以及年度工作检查情况和各地提交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对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报国务院。

      五、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各省(区、市)应将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的上一年度工作情况于每年2月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备案。报告内容包括已开展的工作和成效、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等。

      各省(区、市)要抓紧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经省级人民政府明确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应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的联系和沟通,并请于2014年8月底前将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4年7月14日

  • 中山市: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4〕53号),现就我市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和“免二科”2个类别。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工程”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其他报“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二)参加全科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18日9:00-8月8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中山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中山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修改。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4年10月13日 9:00-10月17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2月19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对逾期不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中山市报名点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4.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附件: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2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 惠州市: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4〕53号),现将我市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和“免二科”2个类别。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从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专业工作的人员报“安装工程”专业,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其他报“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考建筑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二)参加全科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4年12月31日 。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7月18日9:00-8月8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及资料提交提示信息)。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惠州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惠州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要前后一致。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报名上传照片与考试合格后提交的照片前后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制作发放证书。

      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修改。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状态信息作为缴费凭据,我中心不提供非税收入票据。特殊情况要求开具发票的,请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登录报名系统当前报考状态用A4纸打印的状态信息(1、已完成报名操作,2、已成功支付考试费用,3、完成全部报名操作,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到我中心办理,逾期责任自负。因申请人提供资料有误而导致开具票据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6.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4年10月13日 9:00-10月17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12月19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对逾期不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省人事考试局(预收表信息公布在www.gdkszx.com.cn网站)负责;惠州市报名点报考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有关提交资料的要求公布在网站(http://hz.gdkszx.com.cn/)上。

      八、证书领取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通知。

      九、有关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 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 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20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初级资格的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4.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5.符合报考初级条件第2款、中级条件第6、7款及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

      附件3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

  • 福建省:《2014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实际,省造价管理总站编制了《2014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闽建筑[2014]16号),经商相关部门研究同意,现予发布。

      附件:1.《2014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说明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11日
  • 河南省:开展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 北京市:对《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7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49号)的要求,在征求相关行业及市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就《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4年7月28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系电话:59958958;传真:59958959;邮箱:bjszsn@163.com)。

     
      附件:《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
  • 青海省:2014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是7月22日至31日

       一、 网上报名安排

     

          三、其它

      各项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请查看人事考试信息网首页“新闻中心”栏目“2014年度职(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文档。

      各项考试报名具体流程请报考人员查阅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青海省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文档。

      技术支持电话:0971-6123978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6日

  • 枣庄: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现将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19日举行,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有关规定执行。即: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工作。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入首页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8月6日9∶00至2014年8月14日 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8月8日9∶00至2014年8月2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我市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9∶00,截止时间定于2014年8月1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考生网上缴费后,如需要报名考务费发票可于2014年8月12日9:00至8月18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

      应试人员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10月14日9:00至2014年10月17日16: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114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57元。

      (四)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青岛市、东营市、烟台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

      (五)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具体考试用书修订事宜详见附件2。

      各区(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0一四年七月三日

  • 甘肃省: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4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务管理工作,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及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8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2日至8月12日,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com.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一)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注册信息即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

      (二)进入报名。考生需选择考试、选择省份及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

      (三)老考生及新考生。参加2013年(含2013年)以前的考试人员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重新审核报考条件。报考人员照片全部重新采集。

      (四)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标准彩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六)资格审查。由甘肃省住房和建设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实施。考生登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sszczx.com/w/Default.htm),进入“考试报名建设类资格审查系统”入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及时在注册中心缴费系统缴纳资格审核费。

      审核时间:2014年7月22日至8月11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及联系人:0931-4806670张群。

      (七)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4年7月22日至8月13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77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均为57元。

      六、其他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四)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选择老考生报名,须正确填写原档案管理号,如果填写档案号不准确造成无法滚动成绩的后果自负;参加考试人员如不准确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附件: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30日

      附件1: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因2013版教材出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另本年度多数教材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做了局部修订,提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其中《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修订内容较多,建议考生购买《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 北京: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北京地区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考发〔2014〕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原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京职改办字〔1997〕002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自收回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www.cpta.com.cn)或网报平台下载。

      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2年度或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老考生”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余视为“新考生”。台湾居民按照“新考生”管理。

      (一)“老考生”须于2014年7月22日至8月8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二)“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携带《报名表》、《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经历证明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证明均为原件。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10月14日至17日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考试大纲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使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三)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五)报考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及证书发放事宜。

      (六)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表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7月8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4]22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9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 1:2014年第七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7月16日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向单位会员赠送相关资料的通知

    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为提高中价协单位会员的业务水平和成果文件质量,我协会决定对2013年度交纳会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会员赠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释义》一本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文件一份。请你单位根据随资料所附的赠送名单发给单位会员。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7月18日

  • 陕西省:2014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25日至8月15日

      报名时间及程序

      1、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2、我省报名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15日17:00时。报名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注: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络注册。

      3 、报考人员在网上(应选择陕西省)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的精神,仅参加2012年和2013年考试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审核报考资格,只需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余均视为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4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携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 甘肃省:2013定额宣贯交底暨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



      二、授课时间:上午:9: 00—12:00
      下午:14: 00—17:00。

      三、培训地点:东方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兰州市盘旋路兰州大学正门对面)。

      四、参加培训人员请携带缴费发票、省内造价师或造价员登记证书,按安排的期数及授课时间,准时参加培训学习。

      五、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兰州市金昌北路101号
      电话(0931)8829900、8838282、8732667(财务)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7月16日
  • 河南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现已开始

    省直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4]28号)的精神,现将2014年度省直各单位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1、省直考生网上报名时间按通知上的要求统一于2014年7月17日9:00至2014年7月31日17:00。

      2、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至8月1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和“级别为免两科”报考人员的考试费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3、资格审查初审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2号(金水路与经八路交叉口原建设厅办公楼411房间)。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地址: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七
  • 山东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山东省建设机械协会主编的《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范》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016-2014,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7月4日
  •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热轧带肋高强钢筋应用技术规程》8月1日起施行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等单位主编的《热轧带肋高强钢筋应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012-2014,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7月4日
  • 辽宁省:沈阳市三级造价员7月14日开始领取执业印章

      一、 领取范围:
      凡参加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辽宁省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且已经领取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他人领取者请携带代领人及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复印件无效)、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科领取三级造价员执业印章。

      二、 领取时间:
      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30日(周六、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30

      三、 相关事宜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201房间
      联系电话:024-22837038
      公交线路:114、220、115、123、129、环路 和平北大街站下车 247、203、249、138 市自来水公司站下车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7月10日
  • 辽宁省:沈阳市2014年度市政、古建园林专业《辽宁省见习造价员证书》换证

      凡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毕业并取得造价员见习资格证书,且目前工作单位为沈阳市内所属企业的在岗见习造价人员,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建价发[2013]11号)文件要求,现将沈阳市(市政、古建园林专业)2014年度见习换证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7月14日 至 2014年7月30日 (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 ,逾期不受理。具体时间如下:

      上午: 9:00 至 11:30

      二、申报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表》一式一份;(登陆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 (http://www.lncci.com) ,点击标题栏 “政务系统”—— “辽宁省见习造价员换证系统”,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工作单位名称务必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3.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A4纸) ,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4.见习证书原件及复件印一份(A4纸);

      5.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两张(黑白照片、不粘胶照片、大头贴式照片一律视为不合格 );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三页:合同封面、聘用期限、双方签字签章);(A4纸)

      7.工作单位为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的人员,需同时提交省级或市级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存档证明原件,以及区级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加盖审核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四、换证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55号电子大厦11楼 造价管理科

      联系电话:024—22954568


    沈阳市市政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7月10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建市[2014]92号

      索 引 号:000013338/2014-00368                                                     主题信息: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成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文件名称: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有 效 期:

      文  号:建市[2014]92号                                    主题 词: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

      (二)发展目标。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

      (三)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规范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各地有关跨省承揽业务的具体管理要求,应当向社会公开。各地要加强外地企业准入后的监督管理,建立跨省承揽业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督办、协调机制,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安全事故,对于情节严重的,予以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曝光。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加快研究修订工程建设企业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取消部分资质类别设置,合并业务范围相近的企业资质,合理设置资质标准条件,注重对企业、人员信用状况、质量安全等指标的考核,强化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简政放权,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健全完善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审查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化审查,加大公开公示力度。

      (五)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并由建设单位对选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确保工程建设实施活动规范有序。各地要重点加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严格控制招标人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严禁以各种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要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进一步完善专家评标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透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标后评估。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的招标,不得以费用作为唯一的中标条件。

      (六)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全国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印发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动态记录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有效实现建筑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发布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过程监管、执法处罚等信息,公开曝光各类市场主体和人员的不良行为信息,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探索开展工程建设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行为评价办法,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究、试行开展社会信用评价,引导建设单位等市场各方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七)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分类指导不同投资类型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模式发展。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研究制定有能力的建设单位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其它管理模式的政策措施。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委托监理。推动一批有能力的监理企业做优做强。

      (八)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不得违反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不得指定分包和肢解发包,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技术咨询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拖欠工程款。政府投资工程一律不得采取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不得将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的条件。积极探索研究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制约和处罚措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大对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曝光。

      (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程计价规则,服务建筑市场。健全工程量清单和定额体系,满足建设工程全过程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多种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全面推行清单计价制度,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定额管理机制,构建多元化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清理调整与市场不符的各类计价依据,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等第三方专业服务作用,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提供保障。建立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指标指数,提升造价信息服务。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

      三、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十)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强化内部质量管控能力。健全勘察项目负责人对勘察全过程成果质量负责制度。推行勘察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动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勘察质量管理。研究建立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推行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告知制度。推行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十一)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制度,推进实施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监管。完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通报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健全工程质量激励机制,营造“优质优价”市场环境。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积极探索试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对已实行工程质量保险的工程,不再预留质量保证金。

      (十二)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责任,提高施工企业质量检验能力。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加强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监管,加大对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制度,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测。

      (十三)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项目经理责任制,不断提升项目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活动,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推动企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员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责,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企业标准化考评的主要依据。

      (十四)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研究探索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架租赁、安装(搭设)、使用、拆除、维护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专业化管理水平。规范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十五)强化施工安全监督。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管理状况为安全生产许可延期审查重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动态管理。鼓励地方探索实施企业和人员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机制,在招标时将安全生产费用单列,不得竞价,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加强企业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依法处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机制。支持监管力量不足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能力的专业社会机构作为安全监督机构辅助力量。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推动建设单位对重大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投入。鼓励建设单位聘用专业化社会机构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四、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

      (十六)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统筹规划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和路径。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结构体系、建筑设计、部品构件配件生产、施工、主体装修集成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制定完善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组织编制相应标准设计图集,指导建立标准化部品构件体系。建立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鼓励各地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以及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激励政策,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和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试点示范引导作用并适时扩大试点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十七)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关键岗位自有工人为骨干、劳务分包为主要用工来源、劳务派遣为临时用工补充的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要拥有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工人,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拥有独资或控股的施工劳务企业。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多层次的劳务人员培训体系。大力推进建筑劳务基地化建设,坚持“先培训后输出、先持证后上岗”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关键技术工种的劳务人员,应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落实企业责任,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建筑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

      (十八)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树立文化自信,鼓励建筑设计创作。树立设计企业是创新主体的意识,提倡精品设计。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间的衔接。探索放开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资质准入限制,鼓励相关专业人员和机构积极参与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完善建筑设计方案竞选制度,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方案公众参与和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在方案评审中,重视设计方案文化内涵审查。加强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开展设计评优,激发建筑设计人员的创作激情。探索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

      (十九)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推动建立适合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调整现行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现场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为推行工程总承包创造政策环境。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设计、施工业务可以不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分包单位。

      (二十)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完善以工法和专有技术成果、试点示范工程为抓手的技术转移与推广机制,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积极推动以节能环保为特征的绿色建造技术的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提高综合效益。推广建筑工程减隔震技术。探索开展白图替代蓝图、数字化审图等工作。建立技术研究应用与标准制定有效衔接的机制,促进建筑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建筑领域国际技术交流合作。

      五、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及时解决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体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

      (二十二)积极开展试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与推动本地区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分析试点进展情况,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在条件成熟时向全国推广。要加大宣传推动力度,调动全行业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建筑业的发展和改革。

      (二十三)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建立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行业自律作用,提高协会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反映企业诉求、提出政策建议等方面的服务能力。鼓励行业协会研究制定非政府投资工程咨询服务类收费行业参考价,抵制恶意低价、不合理低价竞争行为,维护行业发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意见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在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建筑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此,《意见》首先确定了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与目标。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目标是: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要进一步放开建筑市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

      《意见》要求,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主要是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安全监督。

      《意见》还要求,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试点,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和行业自律。

     

  • 广东省:关于发放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浙江省:2014年造价师考前培训班无法开班

    各位造价师考前培训预报名学员:

      由于今年预报名人数未能达到开班人数的要求,经与天津理工大学造价师培训中心商榷后,决定取消今年造价师考前冲刺班。特此告之,如有问题可与协会业务部联系(0571—88058079)。感谢大家对本协会的支持,预祝各位在造价师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7月9日
  • 中建经会7月25日举办“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务与案例解析培训班”

  •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2014年4-6月人工费指导价、各工种信息价、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价的

     

  • 广东省:发放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粤人考函〔2014〕83号

    省直考点考生,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我局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非省直考生请与报名点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7月4日
  • 广东省:公示《2014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大部署,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的需要,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组织有关专家遴选、审核,我厅拟定了《2014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14年7月7日至15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于公示截止日前通过书面形式(以邮戳为准)向我厅科信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0-83133604;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520室;
      邮政编码:510045。
     

      附件:《2014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26日
  • 广东省:肇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2014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学习培训班课程表


     
      注:*  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上课地点: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39号)。
        *  学员按编定的座位就坐
        *  课程安排若有变动,届时另行通知,请留意培训中心的通知。


    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2014年7月8日
  • 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公告

      根据《浙江省建设类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浙建考(2014)1号)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中已认定违纪违规考生的准考证号、违纪行为以及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079802。

    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 湖南省:2014年造价工程师报名2014年8月4日9:00—8月14日17:00

      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4〕20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省人事厅、原省建设委员会《转发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1998〕49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9:00—8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选择所要报考的考试,选择参加考试的省市和资格审核地市,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信息。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考生一旦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8月15日17:00。过期未缴费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核和存档时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报考人员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报名过程中,考试机构不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确保自己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和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unanpta.com)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核。

      (四)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考试报名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在上传照片前,请到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或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五)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维护修改。确认后将不允许修改任何信息。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四、考试方式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1。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资格审核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的规定,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公布考试成绩后的5个工作日内,我省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unanpta.com)公布审核人员名单(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报考人员)。相关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进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应试人员将不予受理。资格审核考生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核。“省直属考区”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各市州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市州公告。

      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须在收到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审核不合格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省人事考试院。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试人员,取消考试成绩。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各市州审核合格名单后,按照国家合格线标准确认考试合格可颁证人员名单。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将考试合格可颁证人员的《考试报名表》汇总交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盖章并打印证书后,送省职改办验印。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4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师执业资格考试在长沙(省直属考区)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0月13日9:00 —10月17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7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人每科7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

      考前业务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进行。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具体事宜详见附件2。

      附件:1.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附件2: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修订说明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因2013版教材出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另本年度多数教材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做了局部修订,提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其中《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修订内容较多,建议考生购买《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附件3:资格审核提交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湖南省教育厅教科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执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

  • 内蒙古:2014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是7月18日—7月27日

      2014年造价工程师、招标师、经济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广告师、出版专业考试报名通知

      一、造价工程师、招标师、经济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广告师、出版专业考试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考生直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时间:2014年7月18日—7月27日。

      二、现场确认:区直考区考生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金桥开发区世纪五路地调院南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7月28日—7月30日,交费时间:7月28日—8月5日。各盟市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三、滚动类资格考试,老考生无需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四、详情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查询。

      咨询电话:(0471)6288819 6281558 6601703 6287995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 肇庆市:2014年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7月7日-9月7日

      根据《肇庆市2014年造价员考试报名通知》得知如下:

      报名:

      1、报名时间安排:

      凡参加考证的人员,请在2014年7月7日-9月7日前完成考证网络报名并到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缴费(考试费)和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从9月8日起,肇庆考点停止考试报名,省、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开始审查报考人资料并在“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管理系统”确认报考人的考试资格。

      2、网络报名和报名提交的资料:

      网络报名:由于造价员资格考证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为此,先登录“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http://www.gdeca.org.cn)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注意:若要在肇庆考试,网上填写资料时要选择肇庆地区),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由工作单位(或在读院校)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报名提交的资料:携带报考人员学历证原件或在校生的学校证明、学历证、工作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表两份、小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右下角,两张相片贴在报名表的“相片”处,另1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以及缴费的银行帐单等,到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缴费的财务审核。学历证原件在核对后立即退回。

      考生须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已考科目的成绩。缴费、考试地点、联系单位和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缴费:请通过银行转帐(汇款)方式将考证费转(汇)到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指定帐户。

      户名: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中行肇庆分行工农北路支行

      帐号:714657747607

      考试地点: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单位和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39号培训大楼,电话:2260038、2280601(传真),联系人:钟华媛、黄雄卿。

  • 湖北省: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2014年8月25日开始报名

      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湖北省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主要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两个科目。考试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两个专业。
     
      凡将于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土木工程类专业在校生;或土木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考务日程安排:
      

      附件:关于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开展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实际,决定针对浙江省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含增项合格者,名单详见浙造人管〔2014〕3号),2012年度、2013年度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未办理从业登记的人员,开展省内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工作,登记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至18日。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

      附件1、浙江省2014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申请表
        2、浙江省2014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汇总表
        3、开展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意见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

      造价168从中国建设报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建筑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此,《意见》首先确定了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与目标。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紧围绕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目标是: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要进一步放开建筑市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

      《意见》要求,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主要是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推进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安全监督。

      《意见》还要求,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行力度,提升建筑业技术能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试点,加强协会能力建设和行业自律。

  • 广东省:湛江市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安装工程专业不开考

    各有关单位:

      现根据我市网上报考2014年安装工程造价专业人数的情况,由于报考该专业的人数较少,经研究2014年不开设湛江安装工程专业培训及考试,请各位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无需再交第二个专业(安装工程专业)的报名费。(具体详见“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告通知】湛建造函[2014]10号

      特此告知!


    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7月3日
  • 山东省: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及考试时间

      关于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4〕46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8号)现将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19日举行,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有关规定执行。即: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工作。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入首页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8月6日9∶00至2014年8月14日 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4年8月8日9∶00至2014年8月2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应试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4年8月7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8月18日16∶00(资格审核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应于2014年7月16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应试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4年10月14日9:00至2014年10月17日16: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114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57元。

      (四)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青岛市、东营市、烟台市、泰安市、临沂市、滨州市。

      (五)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具体考试用书修订事宜详见附件2。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27日

  • 天津市:2014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是7月17—31日

      关于2014年度经济等九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安排,现将2014年度经济等九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附表所列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方式

      所有考试均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www.tjkpzx.com,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报名时间为报名开始首日上午9时至末日下午4时,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附:《2014年度经济等九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等九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 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现将本省参加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共3100名,其中建筑专业2200名,安装专业448名,市政专业223名,园林专业229名)公布如下(名单附后)。

      各科考试合格标准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建筑工程计价》、《安装工程计价》、《园林工程计价》为60分,《市政工程计价》为50分。考生可登录浙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查询考试分数。

      关于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及合格证书的领取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
  • 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征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定额子目中材料设备及机械台班意见的函

     

  • 广东省:2014年度上半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圆满结束

      据造价168了解,省属单位、广州市、茂名市和揭阳市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于6月28-29日举行,共有10357名考生报名参加了本次考试,其中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7971人,安装工程专业1768人,市政工程专业618人。本次考试同时在广州市、茂名市和揭阳市共9个考场进行,考场秩序良好,考试圆满结束!

  • 重庆: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10月10日至16日打印准考证

      据造价168了解到,造价工程师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0日至16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 广东省:2014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是7月18日—8月8日

      2014年度下半年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预告(2)

      一、执业药师考试将于7月11日—7月31日进行全省报名。

      二、计算机软件考试将于7月14日—8月1日进行全省报名。

      三、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将于7月15日—8月4日进行全省报名。

      四、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将于7月18日—8月8日进行全省报名。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7月21日—8月10日进行全省报名。

      六、广告、出版、招标师、药学专业资格考试将于7月21日—8月11日进行全省报名。

      七、翻译考试将于8月13日—9月3日进行全省报名。

      八、工业设计师考试将于9月2日—9月25日进行全省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以本网报名文件公告为准,请广大考生留意网站信息。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7月1日

  • 贵州:2014年造价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6日

        贵州2014年造价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6日。考生请于指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 贵州省:2014年造价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

      从2014年开始,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造价工程师考试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不按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的,会直接影响合格证书的领取和以后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 清远市: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关于领取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我办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清远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代领证书,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缺其一不可代领。)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楼东门B18室

      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 广东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6月14日正式施行

      据造价168获悉,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于6月14日正式施行。该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明确了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技术方案等条件,且属于企业内部的决策权限,应该由企业自主来决策,在核准的时候,政府不应干预。今年,发展改革委拟将再次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目录。

  •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再次征求造价管理改革意见

      日前,造价168了解到,标准定额司再次就《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若干意见主要从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构建统一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工程定额管理制度、改革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方式、完善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全过程造价监管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造价咨询诚信体系建设及促进造价专业人才水平提升等八个方面制定任务和措施,着力解决工程计价依据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要,造价信息化服务水平不高,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计价行为不规范和造价咨询市场诚信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

  • 广东省:启动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据造价168了解,5月底,广东省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正式启动。6至9月期间,省住建厅拟按照“层级督查、专人落实、加大力度、社会监督”要求,采用企业自查自纠和主管部门督查等整治方式,重点整治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市大型桥涵、隧道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县(含县级市、区)、镇、工业园区(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较薄弱地区的工程。

  • 广东省:计价依据(2015)编制工作步入正轨

      据造价168了解,广东省计价依据(2015)编制工作逐步深入展开,截至6月18日已制定了工作机制和技术规则,各专业编制组工作方案也已确定,各项工作步入正轨。

      黄守新站长出席了多个专业编制组的工作会议,强调指出我省工程造价要适应建设行业改革专业化、信息化和服务化等“三化”要求,破除影响改革的束缚,大胆创新,与时俱进,计价依据编制工作要以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为主线,着力规范全过程造价管理行为,提高建设项目效益,促进造价咨询市场健康发展。

  • 中价协: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作会议

      据造价168获悉,6月17-19日,全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这次会议包括中价协理事长会议和全国工程造价秘书长会议。会议目的是提高对社会组织建设的认识,充分发挥各级协会在工程造价行业管理中的作用,共同学习交流,统一认识。会议由中价协徐惠琴理事长主持,来自全国各省市30多位协会理事长及秘书长出席会议。

      吴佐民秘书长就中价协上半年工作情况作汇报,他全面总结了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并就下半年的工作安排向大会作了介绍。下半年中价协将按照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一是做好统计分析,发布行业发展报告;二是构建工程造价咨询标准体系,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标准和规范;三是开展评优选先,树立行业典型;四是做好课题研究,加强队伍建设;五是做好“十三五”规划前期工作,科学指引行业发展;六是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丰富党建和行业文化活动。他表示,协会秘书处将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部里、司里和协会今年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扎实工作,认真负责做好行业管理及会员服务等各项工作,引领行业科学发展。理事长会一致同意了吴佐民秘书长工作汇报的内容,肯定了协会的工作。

      会议还就行政许可改革课题研究情况、关于加强个人会员发展的思路、关于诚信体系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路、关于加强会费收缴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关于造价师造价员继续教育情况、149号部令修订思路等进行了专题汇报。

      在秘书长会议上,首先邀请民政部社团一处高成运处长作题为《对行业协会转型发展的思考》的专题讲座,他提出,在当前政府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指导下,行业协会要抓住机遇,激发自身活力,苦练内功,把握行业协会改革机遇,要让行业协会出来做事,让行业协会能够做事,让行业协会有事可做,让行业协会有钱做事,让行业协会有人做事。

      与会理事长、秘书长就民政部高处长的讲座及会议各项内容逐一发言,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并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协会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表示一如既往地支持中价协的工作,按照中价协的要求开展好本省、本地区造价管理工作,为造价行业有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徐惠琴理事长最后作了总结发言,就面临的行业发展新形势,希望各地协会深入研究,多作思考,提出意见、措施和建议,为行业科学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她希望与会理事长、秘书长积极主动地履行好职责和义务,站在行业的高度,积极支持或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好各自的作用。

      这次会议得到山东省造价总站及造价协会的大力支持,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顺利落下帷幕!

  • 浙江省:绍兴市开展2014年第一次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班

    各区、县(市)建管局,有关检测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关于组织2014年第一次全省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考试的通知》 (浙建管函〔2014〕24号)和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浙建管 [2006] 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行2014年第一次绍兴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岗位考试报名并举办考前培训班。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考试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具体工作委托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

      附件:关于2014年第一次绍兴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考试报名并举办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 东莞市:举办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及《关于印发 2014 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4〕005 号)等文件精神,省造价协会决定举办东莞市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2013年6月20日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8日。具体事项通知见附件。

      附件:关于举办东莞市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19日
  • 广州遮阳门窗展同期活动抢先预览

      2014年7月8日-11日,广州遮阳门窗展览会将在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举行,期间还将会举行一系列精彩的活动。让我们一起来先“睹”为快吧!

    同期活动:
    节能与环保——创造绿色人文空间 暨电动门行业技术创新共同发展论坛
    时间:2014年7月8日下午14::00-17:00 地点:保利世贸博览馆3号馆
      届时将共同探讨电动门行业技术创新之路。为电动门行业发展指明道路。和专家一起探索电动门未来发展之路吧!

    2014广州建筑设计与门窗遮阳工程论坛
    时间:2014年7月9日 地点:保利世贸博览馆3号馆
      届时将共同探讨、推广外遮阳与门窗如何结合应用;夏热冬暖地区,外遮阳在建筑项目中的实际应用的重要性;外遮阳在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领域应用实例。

    2014年中国遮阳商城现场招商说明会
      中国遮阳商城将在2014年7月8日-11日广州遮阳门窗展览会保利3号馆现场招商。遮阳商城将提供零租金零风险、零装修费、不安排销售员、商城统一销售只收取营业额5%提成、销售价由厂家订价等优惠。快来了解一下吧!

    第二届中国梦绿色建筑设计大赛优秀作品展览暨颁奖大会
      第二届中国梦绿色建筑设计大赛优秀作品展览暨颁奖大会将在保利世贸博览馆3号馆举行,届时将会展出建筑设计获奖作品,并为获奖单位或个人进行颁奖。一起来目睹建筑师们的风采吧!
  • 成都: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是7月17日-8月17日

    造价工程师考试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4号)和四川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8月17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8月18日。

      (三)缴费时间:2014年7月17日至8月19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22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六)考试时间:2014年10月18至10月19日。

      二、考试科目

      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9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按照原人事部国人部发〔2005〕9号、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规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也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

      (一)报名注册。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填写报名表。

      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原件,要素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所历单位及起止时间)。

      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三楼312号,咨询电话:86638412.   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复审合格的考生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7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三)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

      (四)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 国家十部委:启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据造价168了解到,近日,水利部、住建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水资源[2014]61号),启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明确由水利部等十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级行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省级政府。考核内容包括各省级行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4项指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 国土部:新规控制特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据造价168获悉,6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规定》首先明确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规划、计划、用地标准、市场引导等手段,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区和中小城市、县城建设用地供给,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

  • 亚太区:第18届工料测量师协会(PAQS)年度理事会及论坛的简讯

      造价168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了解到,2014年6月8日,第18届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PAQS)理事会在中国香港正式召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徐惠琴理事长以PAQS主席身份参加并主持了本届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期间,徐理事长首先向各成员国及组织代表做了“PAQS主席工作报告”。在报告中,徐理事长向各成员国及地区组织的代表介绍了这届PAQS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下一步即将开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其中,在徐理事长的领导和关心下,香港、新加坡及PAQS各成员国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印度尼西亚作为今年新加入的PAQS的会员国组织,第一次以准会员身份正式参加本届理事会。理事长的报告得到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赞许及拥护。在为期一天的理事会期间,在徐理事长的主持下,各成员国和地区代表就会议各项日程进行了较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并就大家关心的PAQS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和建立完善的PAQS相关制度等方面的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大家各抒己见,会议始终在充满友好、祥和的气氛中进行。

      在理事会会议期间,我协会舒宇主任作为本届PAQS秘书长做了“PAQS秘书长工作报告”,就PAQS秘书处在今年开展的各项工作和2015年秘书处的工作计划向各成员国及地区组织的代表进行了详细汇报;同时,对秘书处文献的电子化存档、青年组今后的活动安排以及PAQS网站的未来建设,代表PAQS秘书处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吴佐民秘书长代表我协会在理事会上,向大会汇报了我协会一年来开展的各项活动。此届理事会共有13个成员国家和地区的6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理事会会议。

      6月9-10日,有将近400名各国和地区代表参加了为期两天的主题为:优化专业、鋭意求新、拓展机遇的第18届PAQS论坛。论坛期间,共有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工程造价及工程管理领域的近50多篇论文参加了交流,其中来自中国的论文近10篇,我协会吴秘书长就“中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做了主旨演讲。

      2014年6月12日

  • 关于征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市施函[2014]7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中央管理有关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进一步明确承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工程分包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我们委托有关单位对2003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组织起草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www.mohurd.gov.cn)下载。

      联系电话:010-58933373、58933327

      传  真:010-58934994

      附件:

      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4年6月17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4年第五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4]8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2014年第五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6月11日

  • 广东省:2014年6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

        据造价168了解到,6月6日,2014年6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如期进行。

      建筑定额科在5月份办结合同备案296个,合同总金额126.83亿元,其中:施工总承包124个,合同金额114.2亿元;劳务分包62个,合同金额7.34亿元;监理100个,合同金额2.46亿元;合同变更10个, 合同金额2.83亿元。

      与4月份对比,5月份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均有不同程度调整,线材、型钢微跌在2%左右,不锈钢卷板因镍价拉涨而涨幅在20%左右,有色金属中电解铜涨幅近4%,铝锭、锌锭涨幅在1.5-2%之间,碎石涨幅在4%左右,塑料pp-r涨幅在4%左右,水泥、木板材价格与上季度持平。

      省住建厅正在组织编制2015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造价站受省造价总站的委托,主编2015年广东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和概算定额,并参与建筑、安装、绿化定额和机械台班、材料数据的编制。通过参与省计价依据的编制,实现两个工作目标:一是对前一阶段造价调研工作中发现造价偏离的问题,通过修编计价依据修正造价偏高或偏低的项目,使工程计价依据更贴近市场;二是补充完善缺项项目,逐步完善计价体系。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14年第一季度诚信综合评价已于5月初在我站及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 河南省:郑州考生6月18日开始打印2014年造价员考试准考证

  • 福建省:2014年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重要事项公告

    现就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重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
      
      二、考前十五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他身份证明无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齐全的,一律不允许入场考试。
     
      三、严禁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参加考试。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处于关闭状态,并放在考场指定的位置,携带到座位上的一律以作弊论处。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6月18日
  • 住建部:完成绿色建材发展行动计划签署工作

      据造价168获悉,首批计划推广的绿色建材产品类型包括:节能玻璃、陶瓷薄砖、地板建材、高性能混凝土、绿色化学建材、绿色墙体材料、外墙保温材料、节水洁具、部品部件、砂浆混凝土等。未来两部委还将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计划》中,还将对到2020年绿色建材的应用比重、绿色建材产值占整个建材工业产值的比重、单位增加值的能耗、碳氧化物的排放总量等提出明确的数字要求。

      2013年我国出台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前,新建10亿平方米的绿色建筑,改建6亿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建筑。市场人士认为,这将至少可带动2万亿绿色建材消费,并为绿色建材的发展提供了可观的市场需求。

  • 三部委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造价168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该通知指出,今年中央安排230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各省(区、市)要依据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通知要求,各地要科学制订实施方案,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原则上暂不安排改造任务;已经批准的,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各地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通知强调,各地要定期监督检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资金分配和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

  • 福建省:《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数据评审暂行办法》自7月1日起执行

    各设区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数据评审工作,省造价总站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数据评审暂行办法》,现予印发,并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数据评审暂行办法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6月10日
  • 江西省:2014年6月3日已办理变更的造价员名单

      根据《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2014年4月4日-2014年6月3日申请办理全国造价员变更合格的人员,请于2014年7月31日前携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到省造价管理站造价管理科办理变更手续。
      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791-88319060
      另:请以往变更合格的造价员抓紧时间前来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2014年6月3日(省内)变更合格人员名单
  • 中价协:化工委在烟台举办造价员培训班

      据造价168了解,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于2014年5月18日至5月31日在烟台举办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取证培训班。来自设计、施工、建设、咨询等36个单位的168名学员参加了学习。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取证培训班授课现场

      

    学员正在考试

  • 佛山市造价站:5月份对建筑工程综合经济指标发布的调研报道

      造价168从佛山造价站了解到,为了更好的理顺和完善我市建筑工程经济指标发布的工作,5月份我站开展了“建筑工程综合经济指标”的专项调研。我们率先走访了南海区业内几家原有参与经济指标发布的企业,对原有的“南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模板”运用中指标形成的依据、指标模板格式、数据来源的获取整理以及指标分析中遇见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调研。

     

     

  • 青海:2014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22日—31日

      2014年青海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22日—31日,请考生及时关注!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在网上自行下载。

      一、 网上报名安排

         

      二、资格审核人员联系方式

      

      三、其它

      各项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请查看人事考试信息网首页“新闻中心”栏目“2014年度职(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文档。

      各项考试报名具体流程请报考人员查阅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青海省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流程”文档。

      技术支持电话:0971-6123978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6日

  • 盐城: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7日-23日2014年6月13日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下半年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部、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下半年开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物业管理师、经济等13项资格考试全国统一网报开通时间从6月15日陆续开始,考试种类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网址及流程

      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地址为zg.cpta.com.cn/examfront,考生须先注册后填写网报信息,经资格初审确认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

      二、下半年各项考试报名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各项考试资格初审地点

      市直现场资格初审地点: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人才市场大厅(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

      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见附件2。

      四、关于新老考生的区分

      1、网报系统挂接的档案库信息与以往有所区别,新网报档案库包含信息如下:成绩有效期1年的考试(原非滚动考试且需资格审核)网上报名时挂接上1年档案库。例如经济师成绩有效年度为1年,则2014年网报档案库中包括2013年档案信息,以此类推。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原滚动考试)网报档案库中包括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例如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年度为2年,则2014年网报档案库中包括2012年和2013年档案信息,以此类推。其他人员一律视为新考生,须重新报名,重新资格审查,重新分配档案号。

      五、关于照片问题。2014年下半年统一网报工作中,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开发了证件照片审核工具,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或盐城人事考试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

      六、关于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修改的问题,遵循如下原则:

      (一)注册阶段。报考人员的证件编号和姓名一经注册无法自行修改。确需修改的,请下载《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粘贴好身份证复印件,于网上报名期间到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数据部(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院内东南办公楼518房间,联系电话:0515-86668515)办理更正手续。

      (二)报名阶段。报考人员的证件编号和姓名引用本人注册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原则上禁止修改。报名期间确需修改注册信息的,须提供公安部门证明,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经部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方可修改。

      七、关于修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问题,遵循如下原则: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等考试,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八、从2014年开始,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发布各项资格考试的成绩和证书信息。报考人员查询成绩和证书信息请登录全国统一网报平台。

      九、报名时间安排国家如有变动,盐城人事考试网上会及时通知,请关注。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2日

        附件:

        1.我市下半年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现场资格初审时间

        2.各县(市、区)现场初审地址

  • 考试:2014年注册造价师考试各科教材修订内容详情公布

      造价168了解到,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及修改情况详细说明如下。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因2013版教材出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另本年度多数教材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做了局部修订,提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其中《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修订内容较多,建议考生购买《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网站上免费下载修改说明。

  • 江苏省:2014年造价员考试时间

    各省辖市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市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厅管各社会团体:

      现将《2014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同时,为便于系统从业人员和各地各部门合理安排全年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将2014年度厅机关、直属单位及厅管社团培训和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供参考。相关培训、考试的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可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序号

    考试项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3

    造价员

    118

    省辖市

    人教处、造价总站

    厅考试与注册中心

    张玉英

    025-51868983

      附件:1. 2014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2014培训考试时间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28

  • 华联造价168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   丰富造价资源随心掌控

        今天起,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造价168一站式专业造价服务平台开通微信公众账号。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可通过安装微信软件,搜索造价168微信号“HLcost168”或扫描官方微信二维码,就可通过微信免费获得造价168最新推送的资讯服务并参与平台话题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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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7月1日起自来水小型水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统一按3%征收

      造价168从中商网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规范税制、公平税负,有利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积极意义。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 广东省:2014年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省内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2014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省内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粤建协装〔2014〕12号


           根据《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协会于2014年5月16日至28日组织专家对省内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复审,经过评审,佛山市顺德香云纱园林酒店室内装修工程等109项公共建筑装饰类项目、百仕达大厦等8项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项目、联达大厦室外幕墙工程等27项建筑幕墙类项目符合获奖条件,予以通过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同时按优中选优的原则,拟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推荐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协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附件:2014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省内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2014年6月9日

  • 关于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讨论,并将修改意见、建议于6月13日反馈到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联系人:季彩琴                 电话:0371-66247983
            邮箱:hnsdez@126.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

    二0一四年六月六日

  • 山西省:2014年度省级监理工程师报考资格审查意见公示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2014年度省级监理工程师报考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晋建市函[2014]468号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山西省2014年度建设工程监理员和省级监理工程师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14]186号),我厅对各市上报的报考人员进行了汇总,对部分人员报考资格进行了抽查。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sxj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 6日至12日。请初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查阅,对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于6月12日之前将核实情况连同企业申诉说明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原件审核章后报我厅市场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1-3580010
     

      附件1:2014年度省级监理工程师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2213人)  

           附件2:2014年度省级监理工程师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108人)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6月6日


  • 2014年造价员资格考试通关,造价168挺你!

          

    迈入六月,考试云集热火朝天,广东地区迎来2014年上半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全国其他地区的造价员考试也陆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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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版)颁发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与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冶金工程建设的特点和总结《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7版)》在施行中的问题,参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有关规定,我们组织造价专业人员对《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7版)》进行了补充,经审定,现予颁发。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版)适用于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招投标工作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原《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7版)》停止执行。

      本规则在施行过程中的问题,请注意积累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补充完善。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2014年2月20日
  • 四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现多个突破

      经过3年多的广泛调研、科学论证和修改完善,《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该省地方审计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5月29日下午,省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指出,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要“探索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定期听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报告”。《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彭渝要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支持配合审计监督工作,积极建立与审计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着力形成执法和监督合力,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新的《条例》实现了多个突破。
      保留工程价款和将审计结果作为竣工决算的依据,这是《条例》一个核心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载明:一是保留适当比例的工程价款,在竣工决算审计后结算;二是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这对于有效保证政府投资资金的安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有效避免行政诉讼风险,确保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应用,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省审计厅总审计师王克怀说。
      构建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可行模式。将全省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对审计对象、职责、权限、程序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严格规定,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规定,全省各级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均适用本条例,这表明不论其投资区域在省内或省外,都应接受审计监督。“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审计监督全覆盖的精神,即是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的全覆盖,而不是脱离实际的平均用力、全部直接实施的简单意义的全覆盖,构建起了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可行模式。另外,随着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审计力量的不断充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可以拓展直接审计监督的覆盖面,充分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与科学性。”王克怀说。
      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可以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或组织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聘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本规定将实践中审计机关聘请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的方式用立法的形式固化下来,对切实解决全省政府投资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有着积极的意义。
      体现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权利、义务的平等,这是最大的一个看点。《条例》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分别规定了审计机关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开展审计应具备的条件、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组织方式的时限、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限,从程序上对审计机关作了约束性规定,从时限上对审计机关进行限制,有利于保证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审计的拖延导致被审计单位不能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或导致相关损失。同时,对审计机关及人员的法律责任进行规范。《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还特别规定了无故拖延导致法定期限内不能出具审计报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造价工程师考前培训教材修改详细说明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因2013版教材出版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另本年度多数教材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做了局部修订,提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其中《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修订内容较多,建议考生购买《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网站上免费下载修改说明。

      附件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修改说明.pdf

      附件2: 《建设工程计价》修改说明.pdf

      附件3: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修改说明.pdf

      附件4: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4年修订表.doc

  • 广州市:2014年上半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与考试工具用书

    关于2014年上半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与考试工具用书的通知

    粤价协[2014]018

    各位考生:

        广东省2014年度上半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将于2014628-29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628

    上午8:30-12:30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628

    下午14:30-16:30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629

    上午8:30-12:30

    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629

    下午14:00- 18:00

    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为指导考生应试,现将本次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等三个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的考试工具用书通知如下: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

      2、《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

      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4、《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含上、中、下册);

      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

      二、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

      2、《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

      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4、《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二册(含上、下册)和第八册。

      三、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

      2、《广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

      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4、《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二、三、四、五册。

      各专业考生只允许携带上述考试工具书参加《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考试,严禁携带盗版、影印或复印书籍进入考场应试,参考教材等其他书籍或资料严禁带入考场。因《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3)》没有出版书籍,考生可自行打印装订成册带入考场应试。

      特此通知。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广州、茂名、揭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 山西省:2014年度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可查询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山西省2014年度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合格分数线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60分、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60分(成绩为-1表示缺考,-2表示违纪)。成绩查询请登陆本网站首页的“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造价员考试”内的“个人信息管理”,进入“成绩查询”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5月22日

  • 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小型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JX2014060401

    称:高新园路灯改造工程

    式:公开招标 

    型:市政公用工程

    址:深圳市龙华新区

    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人:马铭     办公电话: 23336793

    招标公司: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gdhlzj.com/http://zb.gdhlzj.com/index.aspx

    人:蒋志明     办公电话:13265684881

    工程概况:观澜高新园内路灯较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园区面貌,不利于园区长远发展,因此对园内路灯进行整体改造提升。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改造296杆路灯、新建电缆等,详细施工内容见施工图。 

    本次招标估价:概算价为190万元     本次招标下浮率:10.5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53109:00 20146318:00

    本工程采用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招标承包商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施工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组。

    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抽签定标时间:20146410:30 

    抽签定标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1809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2.被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  

    其他有关要求:

    1.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 

    2.抽签定标时,投标人须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经办人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定标地点参与抽签;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招标承包商库。 

     

     

    招标公司: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530

  • 辽宁营口市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

      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营口市的换证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凡营口市企业持有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且完成2007-2010年度和2011-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到营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换发新造价员资格证书。在2014年6月15日——7月30日和2014年11月1日——12月15日的周一、三、五以单位为主集中统一到营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第143号

      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法律制度体系,提高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司法部对1979年至2013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14年4月2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3年底)》和《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司法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3年底)

      2、司法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司法部

      2014年4月4日

  • 广州市建委:工地高考期间停止夜间施工

      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造价168昨日从广州市建委获悉,广州市建委下发通知要求,6月1日至9日,建设工地从22时至次日7时一律停止夜间施工。

      据介绍,6月7日~9日考试期间,高考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建设工地,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施工计划,全天不得安排有噪声的施工作业。有关单位和个人若发现有违反夜间施工规定,未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或擅自夜间施工的行为,可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19或83301618),经查属实的,广州市建委将严肃处理。

  • 司法部:颁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一览表

     

  •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工程造价管理高级研修班在天津举办

      造价168从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获悉,为深入了解国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创新趋势和先进技术,解读《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规程(CECA/GC4-2009)》与建筑信息模型(BIM) 在建筑设计行业的应用以及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影响,提高广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省造价咨询企业做强做大,我协会委托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在5月13-15日举办工程造价管理高级研修班,并邀请了河南省造价咨询企业代表共同参加。来自广东及河南两省的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士近50名参加了研修学习。并邀请了天津市著名造价咨询企业代表进行了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造价咨询业务的信息化建设等座谈交流会。

      

      全体代表认真听尹贻林院长授课

      

      广东、天津、河南造价咨询企业交流

      

      全体代表留影合照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 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进入准考证打印阶段

      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5月25日举行,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5月19日-23日,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军官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操作步骤
      1、考生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
      2、填写身份证号码进入个人报名信息
      3、“准考证打印控件下载”安装(已下载安装打印控件的可直接点击“打印准考证”)
      4、点击“打印准考证”
      5、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完成准考证打印

      附件:考生须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 国务院部署水利建设:加快推进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字号

      工程建设网从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5月2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会议认为,在继续抓好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的同时,集中力量有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特别是在中西部严重缺水地区建设一批重大调水和饮水安全工程、大型水库和节水灌溉骨干渠网,十分紧迫和必要。

      172项重点水利工程

      此次常务会议确定,按照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在今明年和“十三五”期间分步建设纳入规划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工程建成后,将实现新增年供水能力800亿立方米和农业节水能力260亿立方米、增加灌溉面积7800多万亩,使我国骨干水利设施体系显著加强。

      一要推进重大农业节水工程,突出抓好重点灌区节水改造和严重缺水、生态脆弱地区及粮食主产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二要加快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强化节水优先、环保治污、提效控需,统筹做好调出调入区域、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用水保障。三要建设重点水源工程,增强城乡供水和应急能力。四要实施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综合考虑防洪、供水、航运、生态保护等要求,提高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五要开展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坚持高标准规划,在东北平原、长江上中游等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地区新建节水型、生态型灌区。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改革创新、加强协调,加快前期工作和审批进度。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强化建后使用和管护。要统筹使用税费、价格等改革措施促进节水增效,加强终端配套设施建设,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使重大水利工程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后盾。

      水利工程应引入民资

      中国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于法稳表示,国务院会议提出加强水利建设这一议题,并非“空穴来风”。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增加到4576亿元,重点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重大水利、中西部铁路、节能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发挥好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

      加强水利建设不仅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对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李克强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2014年国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水利工程,今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700 多亿元,支持引水调水、骨干水源、江河湖泊治理、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项目。各地要加强中小型水利项目建设,解决好用水“最后一公里”问题。

      于法稳表示,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水利改革发展,当年7月召开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水利事业日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投入到水利建设的资金逐年增加。

      按照水利部的规划,10年之内,全社会投入到水利建设的资金将达4万亿,也就是说,每年投入的资金平均在4000亿左右。

      “每年4000亿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的10%、社会资金等。”于法稳表示,2011年一号文件出来的时候,大家认为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水利建设是含金量最大的政策,但从实际效果来看,由于近几年来房地产事业没有以前红火,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日益萎缩,加上东中西部之间的地区经济差异较大,虽然政府出台了中央和省级统筹的后续办法,但实际上短板最大的中西部地区所得的水利建设资金仍然较少,仍需要中央政府投入较大的资金。

      于法稳称,政府对水利建设全部包干显然不是长久之计,因此需要根据不同项目特点进行区别化的投资政策,对于一些盈利效果好的城市供水、节水等水利工程就可以引入民间资本,这样可以减轻政府的压力。这也符合“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的执政思路。

      在今年年初的水利部厅局长会议上,水利部长陈雷作报告提到今后水利工作的重点,其中首要任务就是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在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划清政府和市场在涉水事务中的边界,使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 李克强:部署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4类概念股将受益

      造价168据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会议指出,在中西部严重缺水地区建设一批重大调水和饮水安全工程、大型水库和节水灌溉骨干渠网,十分紧迫和必要。

      会议提出,要在今明年和“十三五”期间分步建设纳入规划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工程建成后,将实现新增年供水能力800亿立方米和农业节水能力260亿立方米、增加灌溉面积7800多万亩,使中国骨干水利设施体系显著加强。

      2014年水利建设将重回高速增长。随着水利部启动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水利发展将开启新一轮投资。据业内人士估算,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投资规模同比增速有望超过20%。

      另外,平安证券指出,加快水利建设投资势在必行。“十二五”期间我国水利投资规模将达到1.8万亿元,相对“十一五”期间增加156%,年均复合增长20.7%,水利行业投资增速将是近阶段高峰期。

      平安证券认为,中部区域水利投资加快,水资源工程中PCCP细分领域成行业结构性亮点。同时,“水利”标签弱化,多元化经营易造成估值偏差,将带来投资机会。

      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涵盖农业节水、调水、环保治污、江河湖泊治理等多个方面,水利工程总包、关键设备、水泥建材等多个行业龙头公司订单有望大增。

      水利概念股:

      工程、施工类:安徽水利、葛洲坝、钱江水利、粤水电、三峡水利。

      工程施工提供材料:青龙管业、巨龙管业、龙泉股份等。

      提供节水、灌溉设备(管道、水泵及其配套):大禹节水

      节水灌溉龙头:亚盛集团、国统股份、新界泵业、利欧股份等。

  • 广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调研工作在广州、深圳、惠州开展

      根据原省物价局颁发的《关于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3]990号),我省现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简称“742号文”)将于2014年8月期满,需在6月1日前重新申请核定。为了深入了解“742号文”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相关单位的意见,省工程造价协会联合省发改委价格综合调控处组成调研组,于5月8-12日分别赴广州、深圳和惠州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邀请了当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协会的代表以及政府主管单位的领导参加,如深圳市发改委、广州/深圳/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惠州市物价局等;也邀请了业主单位代表参加,如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深圳市地铁公司、惠州市公用事业局、惠州市园林局、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等,座谈对象具有很好的代表性。代表们就“742号文”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等深入发表意见,给调研组提供了很好的修订建议。

      在三地座谈会上,参会代表肯定了“742号文”的作用,相对于原省物价局1998年颁布的收费标准“粤价[1998]72号”,“742号文”较好地完善了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为市场提供了指引,对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的收费项目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普遍反映了“742号文”存在问题,主要有:第一,“742号文”限高不限低,规定了收费的最高上限而没有规定下浮的下限,造成下浮没有底线,加剧了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恶性竞争,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代表们强烈呼吁收费标准取消最高限价的规定,参照国家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收费标准以及全国各省市的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建议改为在基准费率“上下浮动”的形式;第二,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大力推广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要求, “742号文”缺少完整的全过程造价管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重新核定时应该补充完善;第三,“742号文”个别项目的收费标准偏低,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等,应予以提高;第四,“742号文”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误解,应增加相应说明予以明晰。座谈会上,代表们还就“742号文”其他相关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应在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时进行修改完善。

      本次调研组成员分别是是:省发改委价格综合调控处崔亚军副处长、刘兴民主任科员,省工程造价协会陈柏生会长、李建辉副秘书长、林庆主任等。在调研过程中,广州、深圳和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予以衷心感谢!此外,原计划5月10日到汕头市进行调研,但由于天气原因而取消,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本市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和座谈,向调研组提交了书面报告,在此一并予以感谢!

      

      广州会场

      

      深圳会场

      

      惠州会场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 广州:关于召开“厂商价格信息”调研会议的通知

    各厂商价格信息报价单位:

      为了更好地完善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近期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与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准备共同召开“厂商价格信息”有关问题的调研会议,听取相关报价单位对“厂商价格信息”价格报送等问题的意见,共同研讨“厂商价格信息”报送工作。

      该调研会议准备分批进行,现请相关单位预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市造价协会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会议时间和地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广州市造价行业协会

      2014年5月13日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20-83199446

      报名回函请发至:gzeca2011@163.com

      下载附件:报名回函

  • 安徽省: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停考一年

      关于暂停2014年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价协函〔2014〕2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造价协会:

      我省新版计价规范及定额即将发布施行,为了让广大考生更好地熟悉掌握新规范、新定额的使用,今年将重新修订“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大纲和教材。经研究决定,2014年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停考一年。考试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安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2月21日

  • 北京:2014年造价员报名时间10月8日-30日

  • 天津:2014年造价员(建筑工程专业)考试报名时间

      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将举办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特委托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举办考前培训班,具体事宜及报名流程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一年。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

      第一步,网上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网站:www.ceca.org.cn(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点击:“考生入口”,选择:“天津报名考生入口”,进入报名流程。

      时间:2014年3月13日——2014年3月14日(周四至周五)

      第二步,资格审验及交费

      1、时间:2014年3月20日——2014年3月21日(周四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 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建筑设计院旁)

      3、资格审验:需提交通知第三条所列明材料。

      4、培训考务费:1200元/人

      5、交报名表,照片,领听课证、课程表及教材。

      第三步,打印准考证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网站通知:www.teca.org.cn或www.tjcac.gov.cn(友情链接-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三、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凡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者需提供:

      ①身份证与学生证原件;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③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

      2、凡符合报名条件第2条者需提供:

      ①身份证与毕业证原件;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③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

      3、凡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者需提供:

      ①身份证与毕业证原件;②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④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

      4、已持有其他专业造价员资格证者,报名时请携带造价员资格证。

      四、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

      1、凡受聘于一个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单位的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工作单位,考试合格颁发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2、凡应届毕业在校生及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工作单位一栏可为空,考试合格颁发资格证书,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受聘于上述工作单位后可申请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从业印章,逾期未申请登记的,应参加每两年20学时的继续教育后方可申请登记。

      3、工作单位经登记生效一年后方可进行变更,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

      五、联系电话:23699413、23699149转5002、5015、5018(造价协会)

      23016672(建筑工程职工大学)

      六、基础知识免试条件

      凡2009年以后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需增项者,可申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免试。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及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七、注意事项:

      ★1、已持有其他专业造价员资格证者,报名时请填写资格证号。

      2、培训时间及考试时间以培训课程表(报名时发)为准。(培训共17天,每周上课2-3天,全日制,每周占用1—2天工作时间)。

      3、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是津价协土建专业唯一委托的社会培训机构,请报名考生注意甄别。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 湖南:2014年造价员报名时间3月24日-3月31日

        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建价资〔2014〕10号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原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报送湖南省造价员资格管理机构的函》(湘建价函〔2005〕111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的规定和有关精神,我站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组织我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原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及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

      上午:8:30-12:00《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

      下午:14:30-16: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工程或安装工程)。考试使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的第一、二、三章内容及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修编出版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应用指南丛书》。购买考试教材时,请务必从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务工作计划详见《湖南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及获得资格条件

      1.报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取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课程体系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报考人员。

      3.报考人员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3月24日-3月31日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hnccic.com),点击“执(从)业人员园地”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需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一经打印则不能进行修改主,打印出报名表后,网上报名才算完成,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申请表,(要求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再在由报考人所在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对其进行初审,合格者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高校毕生统一由高校签署意见,并加盖高校行政公章。

      (3)各市州报考人员请于4月7日-4月9日到各市州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报考人员于4月7日至4月9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旁和馨佳园一栋301室(省造价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各市州造价管理站于4月14日-15日将所属地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信息上报省造价协会,咨询电话:0731-88950516。

      (4)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6月9日-15日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评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己承担。

      2.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高校请于2014年3月24日前办理备案手续,省直各高校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市州所属高校到各州造价管理站办理。已备案的高校不须重复办理。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造价站及各高校在资格审查时,要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查处。对符合免试科目条件人员,须在其《湖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免试基础知识科目”初审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或盖章。我站将在资格审查时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0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

      七、证书发放

      凡经过统一考试合格并填报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表》的人员,将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凭身份证领取;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和毕业证领取。

      八、考试注意事项

      应试人员参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答题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附件:湖南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4年2月26日

     

     

  • 江苏:2014年造价员考试时间11月8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2014年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市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厅管各社会团体:

      现将《2014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同时,为便于系统从业人员和各地各部门合理安排全年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将2014年度厅机关、直属单位及厅管社团培训和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供参考。相关培训、考试的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可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

      

      点击下载附件

      1、2014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2、2014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和厅管社团培训考试计划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8日

  • 浙江省:2014年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3月26日-4月9日

      关于举行浙江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浙造人管﹝2014﹞1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精神,现将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

      造价员资格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公共课)、《工程计价》(专业课)两科。其中《工程计价》按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报名时考生可选报其一。两科同时合格者方可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专业课考试内容为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含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内容截止至2014年3月底前发布),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计价培训讲义(2012版),其中安装工程计价计算题均为必做题,不细分专业选做。公共课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培训讲义(2014版)。

      二、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工程造价基础理论》科目为闭卷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卷面满分100分。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及相关证件。

      《工程计价》科目为闭卷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卷面满分为100分,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卷上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相关证件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如相关定额、规范等。不得携带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主办单位统一发放、回收。

      允许携带的资料清单如下:

      ①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

      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⑥相关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⑦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特别要注意: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等,不得带入考场。

      三、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者,无不良从业记录,可按以下条件申请报考: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学校需备案)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管理机构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1)本省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2012年5月后)

      (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4)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两科合格者。

      对于具有造价员、造价师资格,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核对现报考单位与原造价员证书单位或造价师注册单位是否一致。

      四、考试时间、考点的设置

      1、考试时间:2014年5月25日(周日);

      上午:9:00~10:30  《工程造价基础理论》

      下午:1:30~4:30   《工程计价》

      2、考点设置:

      考点统一设在各设区市中心城市。

      五、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新考生按网络报名要求填写资料,老考生只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对考试库内已有资料进行修改上报。首次报考考生和历年报考考生均应办理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3月26日-4月9日,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站(网址:www.zjzj.ne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扫描并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大头照、造价员资格证、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造价工程师考试相关科目合格成绩单,上传的扫描件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提交报考申请。考生请正确选择报考人所属辖区,省(部)属单位考生请选择省属地区。报考申请一旦递交,网上报名流程完成,报名信息不能再做修改,考生在递交前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

      本次考试分新报考和老考生报考(包括增项报考)两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名;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合格资格。

      (2)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日—4月10日(节假日除外),考生应按网上报名时的提示正确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后集中于规定时间到单位所在地的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在杭省(部)属单位考生请到省造价管理总站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

      现场确认时,新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7;

      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提供已有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申请免试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学籍证明,或造价工程师二个相关科目考试合格成绩证明等原件。

      老考生只需提供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

      符合《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免试条件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省内开设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请于3月21日前,将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的报告及开设上述专业的批文、课程设置情况、招生录取名单等相关资料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并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在杭省(部)属普通高等学校直接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经省考试领导小组核准后,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凭学籍证明和学生证,由学校统一报名,参加属地考点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凭毕业证书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2013年度以前已申请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应提供本届学生招生录取名单。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考试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于4月25日前汇总上报本地区考试人员数据库。

      六、准考证打印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5月19日-5月23日,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下载打印 “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2010)244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其中工程计价70元/人,基础理论30元/人,各市在收取的费用中,按每人单科30元,双科40元的标准在报名结束后上交省造价管理总站,余款由各市用于考试报名、考场租用等考务支出。

      八、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以自愿为原则,省属考生的考前培训由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实施。培训通知另发。

      联系电话:88058079 联系人:王漪

      九、其他

      1、考试工作在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实施,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助配合。

      2、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5月3日前将试卷预定单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本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因此,各市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每一项考务工作都要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问题要有应对措施。在考试工作中,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这次考试公平、公正地进行,并顺利完成考试任务。对提供虚假资料、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并予以全省通报。

      附件:1:考试大纲

      2:考务工作细则

      3:考场规则

      4:监考守则

      5: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6:考试报名表样式(略)

      7: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8:准考证样式(略)

      9:试卷预定单(略)

      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 云南省:2014年造价员考试停考一年

     

  • 惠州:2014年造价员报名时间6月1日—9月30日

      关于2014年度惠州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惠市造协〔20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 [2013]010号)及《关于印发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4]005号)有关规定,经请示省造价协会同意,我协会定于2014年10月在惠州市组织一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及时间

      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

      2014年10月25、26日(星期六、日),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见准考证。

      二、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2、《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三、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2、2013年修正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

      3、广东省近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练习题。

      4、根据省造价协会《关于广东省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执行2013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标准的通知》(粤价协[2014]012号)的要求,由于我省尚未修编新定额和培训教材,2014年全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和考前培训继续使用《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和省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学习培训系列教材 2011》,如该计价依据、教材与2013清单计价规范有不一致的,按省造价管理总站的实施意见(粤建造发〔2013〕4号、6号,粤建造发〔2014〕2号、3号、4号)执行

      考试参考教材可到我协会的考试报名确认点购买。严禁考生使用盗版教材参加考试。

      四、考试费用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元/科;

      2、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元/科;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不含教材费、证书印章费及考前培训费)。

      五、报名流程

      造价员考试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需先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系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持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到我协会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日—2014年9月30日止。

      我市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www.gdeca.org.cn)或在“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www.hzcost.com)进入“广东省造价员管理系统系统”报名。

      (二)报名确认及交费时间

      考生的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至 9月30日的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附件)要求的“报考资料” 到我协会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

      地址:惠州市下埔大道14号华商大厦18楼1807

      电话:0752-2101357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详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考场设置

      我市考场设在惠州市惠城区,详细地址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可于考前20天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三)证书发放方式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结果可在“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及“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站查询,资格证书及印章由我协会负责发放。

      (四)联系方式

      1、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何工0752-210357、刘工0752-2101515。地址:惠州市下埔大道14号华商大厦18楼1807。

      2、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张工,0752-2101651。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成路一号工程监督大楼七楼

      附件: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造价总站,省造价协会,市住建局,市造价站

      附件:

      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三)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报考需提交的资料

      (一)《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三)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

      上述(一)、(二)、(三)为报名考试必交资料。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 揭阳:2014年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的充实工程造价从业队伍;为建设各方提供技术储备,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揭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举办2014年度省直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粤价协[2014]007号)的有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3、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考试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资料

      1、网上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止。

      2、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14年06月15日至2014年06月29日止。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需先登录“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网址:http://www.gdeca.org.cn)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根据提示填完相关内容后,打印报名表(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3、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4、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3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

      上述2、3、4为报名考试必交资料。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2、2013年修正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

      3、广东省今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练习题。

      三、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

      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为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考试工作接受广东省建设工程管理总站的监督和指导。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命题、阅卷、确定考试合格标准、颁发造价员证书、制作专用章。

      四、考试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场地址。

      考场地址:市住建局十一楼

      五、考试科目、形式及答题要求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各专业统考),所有考试都必须参加该科考试,题目为客观题。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及相关证件。

      (二)《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和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用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不能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考室。

      考试合格者,由省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六、费用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元/科;

      2、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元/科;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考试合格者另收,证书、印章工本费为100元/人。

      七、缴费、报名确认时间及地址

      报名确认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止(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北路东市住建局大楼四楼408室

      联系人:黄少芝 陈晓霞 联系电话:0663—8291681

      缴费地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北路东市住建局三楼311室,

      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

      联系人:黄晓晖 联系电话:0663—8220392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 茂名:2014年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4月1日—30日

      茂 名 市 建 设 培 训 学 校

      茂建培字〔2014〕6号

      关于举办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 [2013]010号)有关规定和省造价协会的安排,我校决定组织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三)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报考需提交的资料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确认);

      (二)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三)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

      上述(一)、(二)、(三)为报名考试必交资料。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30日止。

      (二)考试报名方式:

      造价员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eca.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持报名表到市造价站现场确认报名。

      (三)资料报送地点:

      茂名市建设培训学校(市双山四路18号大院)。

      四、考试专业

      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为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共二个专业。

      五、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

      2、2013年修正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

      3、广东省近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安装练习题。

      如需订购教材,请提前与茂名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668-2867058。严禁考生使用盗版教材参加培训。

      六、考试科目、形式及答题要求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各专业统考),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该科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2.《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用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七、考试时间

      2014年6月28日、29日。

      八、考试费用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元/科;

      2.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元/科;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不含证书、印章费及考前培训费)。

      九、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打印

      考生于2014年6月15日至6月27日登录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二)证书发放方式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公布后,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未尽事宜,将在“茂名工程造价信息网” 上通知(网址:http://mm.gdcostzx.com/home/home.action)。

      (四)联系方式

      单位:茂名市建设培训学校

      联系人:雷雨轩、黄淳

      电话:2297822、2297800

      茂名市建设培训学校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 深圳:2014年造价员报名时间4月14日至5月16日

      关于举办深圳市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深价协〔201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今年的工作安排,我协会组织实施2014年度我市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考试专业

      本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为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四、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二)《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五、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由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修订后另行公告,考生届时可登录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http://www.szcea.org.cn/)查阅下载。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3)《201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

      (4)《2003深圳市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5)《2002深圳市政工程综合价格及工程实物量计算规则》;

      (6)深圳市地方法规和计价文件等。

      六、报名办法

      本年度造价员考试报名,按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的规定,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5月16日。

      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zjy.gdcost.com/)报名。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考生的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4年5月5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星期六、日正常上班)。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报考资料”到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进行交费及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号知本大厦23楼D室。(地铁龙华线福民站B出口)

      (三)报考资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2)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3)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

      上述(1)、(2)、(3)为报名考试必交资料。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七、考试费用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元/科;

      (二)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元/科。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资料审核与考务费、考场租用费、监考人员劳务费、改卷人员劳务费、税金及其它杂费。(不含证书、印章费及考前培训费)。

      八、其他事项

      (一)考场设在深圳市某学校,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打印

      考生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12日登录“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三)证书发放方式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结果将在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网站及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网站查询,资格证书由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负责发放。

      (四)考前培训班

      我协会委托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举办我市考生的考前培训工作,考前培训班由考生自愿选择参加,培训班详细情况另行通知,届时可登录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http://www.szcea.org.cn/)查阅。

      (五)联系方式

      1、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755-83254633

      网址:http://www.szcea.org.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四楼A409室

      2、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小姐、黄小姐、崔小姐

      电话:0755-82998552、82998556、82998251

      网址:http://www.china-haoke.com/hkpx/index.asp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号知本大厦23楼D室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

  • 佛山:2014年造价员报名时间4月15日至9月15日

      关于佛山市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确认的通知

      佛价协[2014]0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安排,我会将在佛山设立考点,组织考生参加2014年10月25、26日的全省统考,同时为使考生更有系统进行复习,顺利通过考试,我会将于8-9月举办造价员考前培训班,特聘省造价协会专家库参与出题和评卷的专家教授进行培训辅导,并在总结去年办班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3天的课时,即各专业的培训时间为10天,现将具体报名确认办法、考试要求及考前培训班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

      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时间科目

      10月25日上午8:30-12:30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工程)

      10月25日下午14:30- 16:30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全部专业统考)

      10月26日上午8:30-12:30工程计价应用(安装工程)

      10月26日下午14:00- 18:00工程计价应用(市政工程)

      三、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2、《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四、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2、2013年修正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

      3、广东省近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练习题。

      五、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 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经济工程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 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三)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六、报名办法

      (一)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需先登录“佛山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www.fsgczj.com.cn)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

      (二)持报名表到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现场确认(禅城区人民路98号306)。

      (三)需要参加考前培训学习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报名交费。培训班安排在8-9月进行,具体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报名费用

      (一)考务费 550元/人。

      (二)培训费 一个专业1900元(含教材、资料、习题等),如需参加两个专业的培训,加收1300元(含教材、资料习题等)。

      考前培训班将安排省造价协会专家库参与出题和评卷的专家授课,每个专业学习时间10天。

      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培训或直接参加考试。

      八、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9月15日止。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9月30日止(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周六、日及节假日放假)

      现场确认地点: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禅城区人民路98号306)

      九、其他

      今后的造价员资格考试,将接受广东省造价管理总站的监督和指导,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命题、阅卷、确定考试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将在网上公布,并由省造价协会颁发资格证书和印章

      联系人:江秀梅、冯洁莹

      联系电话:82626151 82626153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 珠海:2014年造价员报名时间4月16日至7月31日

      关于举办珠海市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培训考试的通知

      珠建价协[2014]006号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4]005号)精神及要求,结合本市造价行业的实际;受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委托,现决定于今年10月25-26日举办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并计划于今年8月份左右举办一期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三)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至7月31日。凡要参加珠海培训、考试的考生,请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zjy.gdcost.com/),进入“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填写资料,并按提示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一式两份。

      (二)报名确认及交费

      1、报名确认及交费时间:

      2014年4月16日至7月31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周未休息)。

      2、报名确认需要提交的资料:

      (1)网上报名时打印出来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需经工作单位(或院校)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3)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的空白处)。

      三、报考专业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二)安装工程专业;(三)市政工程专业。

      四、考试科目、形式及答题要求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各专业统考),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该科考试,题目为客观题。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

      (二)《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用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不能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考室。

      五、报名确认相关费用

      (一)不参加考前培训的报考费为每人每专业400元(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不含教材、证书、印章费,其中《工程计价基础知识》为150元/科,《工程计价应用(××工程)》为250元/科),增报一个专业加收250元;

      (二)自愿参加考前培训的为每人每专业1250元(含报名费、评卷费、考务费和培训费,不含教材、证书、印章费)。

      六、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见附件一)。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2、2013年修正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

      3、广东省近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练习题 ;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见附件二)

      需要教材及参考资料的考生,请在报名确认时交费预订。

      七、其它有关事项

      (一)考前培训班,共设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三个专业培训班,每个专业班培训时间共十二天(培训时间计划安排在8月份周五至周日的白天);培训地点:珠海市委党校。具体的培训时间及地点届时再另行通知。上述专业,如果报名参加培训人数不达标(即少于50人)的话,将取消本专业的培训,并退还培训费给考生。

      (二)考生需在考前十天内,登录广东造价信息网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考试时间定在10月25-26日。考场设在:珠海市委党校。

      (三)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将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证书及印章由本协会负责发放。

      (四)报名交费确认后,如培训班开班而本人不参加培训和考试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慎重决定。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曾小姐 0756-2271036 聂小姐 0756-2283769。

      本协会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69号(名都大厦副楼),(乘坐1路、5路、6路、8路、15路、43路、68路、204路、602路、602A路、K4路公共汽车到新村巴士站下车即可到达)。

      附件一: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年)

      附件二:《关于广东省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执行2013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标准的通知》(粤价协[2014]012号)

  • 汕头市:2014年造价员报名时间是5月5日至8月31日

      关于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汕建协字[2014]09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4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4]005号)要求,我会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委托,决定举办汕头市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可自愿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 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 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三)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考试专业及科目

      (一)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

      (二)考试科目为《工程计价基础知识》(闭卷)和《工程计价应用》(开卷)。

      报考考生均应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2014年5月5日起至8月31日止;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 http://zjy.gdcost.com/ )进入考试报名,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及工作实践经历证明、身份证和学历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二张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额管理科(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楼14楼1408室,联系人:张映丹,联系电话:88566253)办理报名确认。

      3、经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到市建筑业协会(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楼19楼1901室)交费。联系人:杨彩屏;联系电话:88561829。

      4、报名确认及交费时间:自2014年5月5日起至8月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考试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25、26日考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费用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元/科;

      2、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元/科;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不含证书、印章费及教材费。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设考前培训,各考生应自行认真学习。

      2、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3、经考试合格者,由省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证书及印章费另行收取。

      七、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2、2013年修正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

      3、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4、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编辑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练习题;

      5、关于广东省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执行2013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标准的通知(粤价协[2014]012号)。

      考生如需市造价站代购教材,应在报名的同时交费登记。

  • 房城乡建设部:防内涝设计标准首次明确

    5月11日深圳普降大到暴雨,路面积水严重。CFP 供图

      据造价168了解,5月12日新修新华社北京电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自今年2月10日起施行,首次明确城镇内涝防治设计标准。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此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内涝防治的设计标准,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增加了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和积水深度标准。

      根据新标准,关于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特大城市为50年到100年,大城市为30年到50年,中等城市和中小城市为20年到30年。这就意味着,特大城市内涝防治设施至少应能抵御50年到100年一遇的暴雨。怎样才算抵御住了呢?根据地面积水设计标准,必须同时达到两项要求,一是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二是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

      新标准还提高了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如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为3年至5年,这意味着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雨水管渠最低应能抵御3年一遇的暴雨。根据新标准,大城市中心城区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2年至5年,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中心城区为2年至3年。

      新闻链接

      3年间137座城市发生3次以上内涝

      一场暴雨再度让繁华的现代都市原形毕露。近日多地发生的内涝灾害在警醒城市管理者排水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务院颁布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2014年1月1日施行,然而,对照该条例,各地的城市排涝工作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防内涝要啃硬骨头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必须达到防治城镇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专家表示,各地要达到这一目标仍有很多硬骨头要啃:

      一是解决“九龙治水”的问题。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城市内涝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规划、国土、水务、建设等各个部门配合、协同作战,但目前的情况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没有强有力的协调机制和顶层设计很难取得大的突破。二是调整“重建轻管”的城市建设思路。例如,深圳后海高档房地产项目林立,南和香港隔海相望,是当地的一张闪亮名片。可就是这个片区,当地10个楼盘地下管网都没有建好房子就已经建成而且都售罄。

      三是历史欠账如何补足。当前很多城市的排水系统是相对固定的,也是不可逆的,排水系统一旦修建成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被“固定 ”了。因为城市排水系统工程庞大,有时候看上去是维修一个点上的问题,其实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往往是上游系统休整了,下游没有配套休整就难以匹配。

      3年间62% 城市曾内涝

      近年来,我国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取得较大发展,但“重地上、轻地下”“重面子、轻里子”的情况仍然严重。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351座城市进行了调研,结果表明,在2008年~2010年3年间,62%的城市都曾发生过内涝,发生3次以上内涝的城市有137座 。城市排水不畅,一下雨就“水漫金山”,屡次出现“海景”,城市逢雨必灾,内涝严重。据新华社

     

  • 宁夏:2014年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5月5日-31日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开展2014年宁夏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要求及时间

      凡在我区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的,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初级造价员

      1.普通高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4.已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书的造价员,若需增项其他专业者,

      应参加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的考试。(除增项专业以外,其他考

      生均必须参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

      (二)中级造价员

      1.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宁夏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8年以上(含8年);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宁夏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5年以上(含5年);

      (三)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至5月31日。

      二、报考专业

      初级造价员专业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中级造价员考试报名不分专业。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 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陆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网(http://www.nxzj.org.cn)考试公告、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原件);

      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报名费用,另行通知。详情见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网(http://www.nxzj.org.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016712 联系人:王涛

      网上报名技术客服电话:5682726 400-885-9922

  • 宁夏:2014年造价员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要求及时间

      凡在我区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的,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初级造价员

      1.普通高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4.已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书的造价员,若需增项其他专业者,

      应参加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的考试。(除增项专业以外,其他考

      生均必须参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

      (二)中级造价员

      1.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宁夏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8年以上(含8年);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宁夏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5年以上(含5年);

  • 清远:“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5月14日开班

      【工程造价信息网】昨日,清远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一则通知表示:我中心拟定将于2014年5月14日至16日在市区开办一期“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开展此次继续教育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配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办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延期工作,请有需要参加学习的单位和个人见通知后到清远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及电话:黄冰影(3375804)

      报名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后五楼

  • 湛江市:2014年造价员资格考试6月1日开始报名

      据造价168所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4]005号)要求,决定在2014年10月25、26日组织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

      为了组织好造价员考试考前培训及考试工作,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针对考试相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费用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日至30日。

      考生须于上述时间内登陆“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zj.gdcostzx.com)进入造价员考试窗口报名。

      (二)报名确认及交费时间:2014年7月1~15日(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费: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交报名费1700元,报名费包括考场租金、报名费、考务费、教材费;但不包括定额书籍、证书和印章费(考试合格者另外交150元办理资格证书和印章)。

      注:考生务必于上述时间内持“报名资料”到湛江市建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地点:湛江市海滨大道北沙湾大厦—湛江会展中心斜对面),办理缴费、报名确认手续。报名确认时间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

      二、湛江开考专业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二)安装工程。

      其中,安装工程专业具体根据拟网上报名考生数量情况,再决定是否在湛江开设考试(暂定)。

      三、报考条件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注: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学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四、资料提交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或学校审核并盖公章);

      (二)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三)近期小一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4张(两张贴在报名表的“相片”处,另2张点贴在报名表空白处);

      上述(一)、(二)、(三)为报名考试必交的资料。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资格证书。

      五、培训上课时间

      拟于2014年8月16日至31日,具体上课时间以湛江市建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另行电话通知为准(考生提交报名表中的联系电话,错误的责任自负),届时也将会在“湛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发布。

      六、其他

      (一)确认交费:当网上报名考安装工程专业的人数较多时,同时报考两个专业的考生,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再交第二个专业的报名费1500元,即共交3200元报名费。

      (二)考场设置:考场设在湛江市建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三)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于2014年10月20日前登录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证书发放: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由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证章发放: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点:湛江市海滨大道北183号—湛江海洋国际酒店斜对面)。

      (五)联系电话: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站(3588311、3588318、3588322);湛江市建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3588358、3588389)。

  • 关于召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宣贯会议(上海)的通知

      中价协〔2014〕25号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召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宣贯会议(上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办法》的宣贯工作,我协会定于2014年5月29-30日在上海市召开宣贯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办法》的主要起草人对《办法》修订说明及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2. 工程造价相关案例法律评析及实务操作讲解。

      二、参加会议人员

      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商务经理,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及相关专业人员。

      三、会议时间

      2014年5月28日报到,5月29-30日宣贯。

      四、会议地点

      (上海)好望角大饭店

      饭店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500号(近岳阳路,地铁7号线、9号线肇嘉浜路站下)5楼承嘏厅;

      酒店电话:021-64716060.

      五、会议费用

      中价协会员单位每人700元,其他单位每人9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因名额有限,报满为止。会议费用可事先通过银行转账(除上海外的省市参会人员的发票会议期间发放):

      开户名: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账 号:2163 7010 0100 030937

      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市中支行

      六、会务工作

      本次宣贯会务工作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承办。

      会务联系人:谢云飞 021-63456175-8129

      庄 筝 021-63455751 63456171

      邮 箱:xieyunfei788@sina.com

      传 真:021-63456172

      中价协联系人:郝治福

      联系电话: 010-68331282

      请有意参加学习的专业人员将报名回执表(可在中价协网站下载: www.ceca.org.cn)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送到会务组。

      附件:回执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4月30日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宣贯会在北京顺利召开

      造价168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获悉,为了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宣贯工作,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与北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京价协)于2014年4月24-25日在北京市联合召开宣贯会议,来自北京以及北方部分省市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士近300名参加了本次会议。

      京价协唐世海秘书长主持了会议,对参会代表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宣贯会的主要内容及意义,中价协吴佐民秘书长出席并作开班首日讲课。

      吴佐民秘书长介绍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展望,就行业的发展历程、阶段划分、取得成就及存在问题等方面的观点与大家分享。作为《办法》的主要起草人,吴秘书长对《办法》的修订情况和条文条款进行了详细介绍与解读,便于与会代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近27个条文的实质内涵。会后安排了答疑时间,对学员所提的问题,吴秘书长逐一作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会议的第二天,由来自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袁华之律师结合工程造价相关案例进行了法律评析及实务操作讲解,对大家从运用的层面理解条文很有意义,袁律师还结合案例就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若干实务问题进行评析,丰富的授课内容得到了学员的认可与好评。

      本次宣贯会取得圆满成功,会议得到了参会代表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

  • 海南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完成情况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729号)要求,我站于2013年12月25日将该通知转发给省内各造价咨询企业,同时为更好地了解企业2013年度生产经营、资信等情况,转发通知并要求所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填报《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统计表》和《2013年度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现将海南省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情况通报如下:

      一、需要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共30家,上报30家,完成率100%;其中甲级资质企业13家,占43%;乙级资质企业17家,占57%;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收入23610.35万元,期末从业人员1266人。
      二、我站要求所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驻琼分支机构)填报《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统计表》和《2013年度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并上报电子版,部分企业较好的完成了填报工作,予以通报表扬。表扬名单见附件。

      未完成《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人员统计表》、《2013年度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的企业请5月30日及时报送我站造价科,逾期不报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1.表扬名单
         2.2013年度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4年4月16日
  • 沈阳市2013年度第二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见习换证)开始领取

      一、沈阳市2013年度见习换证第二批审核工作已结束,请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持2011-2014年度40学时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无效),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科领取证书及印章。

      二、沈阳市2013年度见习换证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部分换证人员的上报材料经审核为不合格,请不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缴费收据,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科取回申报材料。

      三、相关事宜:
      领取时间: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30日(周六、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24-2283703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
      公交线路:114、220、115、123、129、环路 和平北大街站下车 247、203、249、138 市自来水公司站下车

      附件:1.2013年度沈阳市见习换证合格名单(第2批)
         2.2013年度沈阳市见习换证不合格名单(第2批)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4月29日
  • 陈政高同志任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

      造价168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获悉,2014年4月29日,中央组织部王尔乘副部长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宣布中央决定,陈政高同志任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免去姜伟新同志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职务。    
  • 2014年首期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宣贯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题培训班在南宁顺利完成

      

      培训班开班仪式

      据工程造价网了解,为强化全员质量意识,提高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度,有效防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同广西建筑业联合会于4月23~25日在南宁举办了2014年首期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宣贯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题培训班。来自广西、重庆、河北、上海等21个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共680余人参加了培训。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工程质量监管处范苏榕副处长、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莫兰新处长、广西建筑业联合会黄大友会长及有关专家出席开班仪式。中国建筑业协会景万副秘书长主持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莫兰新处长致欢迎辞,并就广西建筑业发展基本情况、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做了介绍,希望本省学员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执行力度,增进与兄弟省市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范苏榕副处长从三个方面介绍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她指出,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是党中央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政策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工程质量不仅关系着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到建筑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目标能否实现,更关系着国家形象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将保证工程质量的理念融入建筑业发展的全过程,是实现建筑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

      另外,她还介绍了当前全国工程质量基本形势以及2014年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希望参加培训人员充分认识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培训学习,全面、系统地了解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相关内容,严格执行落实标准规范,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有效防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发生,以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科学的施工方法,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

      

      主会场学员认真听讲

      中国建筑业协会对此次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培训计划,课程安排上注重标准规范的宣贯和工程实践相结合,既阐明标准规范制定的理论依据、适用范围、条款内容等,又通过实际案例进行说明和佐证。培训班邀请了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主编之一、北京城建集团总工程师张晋勋教授,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管处潘延平副处长,中国新兴建设集团总公司顾问总工汪道金教授三位专家授课。他们都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讲解生动有趣,授课深入浅出,语言通俗易懂,案例直观清晰。培训采取规范条文学习、案例视频讲解、课间提问交流等方式,重点讲解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住宅工程施工质量常见问题、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分析及预防措施介绍等,分别就建筑物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工程,从施工方案设计、材料的选用和检验、施工过程管理等各个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防治措施。

      学员们普遍反映培训内容切合实际工作需求。大家学习热情高涨,并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向专家请教,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培训班取得了圆满成功。

      培训班还将于6月(青岛)、7月(呼和浩特)、9月(昆明)、11月(厦门)分期举办,满足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北等地学员需求。

  •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工程造价网获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4月29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容环卫管理处等80个先进集体颁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向陈波等125名先进个人颁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全国总工会等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智勇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国家机关的党风政风,关系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为民服务、勤政廉政、务实重干是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应遵守的基本准则。要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严守法纪红线,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据造价168了解,此次受到表彰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容环卫管理处多年来指导各地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关心关爱环卫工人,保障环卫工人权益,为改善城乡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处长陈波、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获得了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陈波表示,将以此为动力,坚持严于律己,更加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抵御各种诱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廉洁自律。

  •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征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修编意见的函

      粤建造函〔2014〕72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开展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修编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将在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我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计价通则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以及其缺项漏项子目等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于5月31日前反馈到我站。

      联系人:肖润宝 联系电话:020-83308179,15360055834

      传 真:020-83301583

      电子邮箱:258526119@qq.com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3-14楼,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4月21日

  • 福建省报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数据

    有关单位:
      你单位按照《关于报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价[2014]11号)的要求报送了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现就报送具体造价指标数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你单位应根据已报送的工程项目编制工程造价指标,工程造价指标的内容应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编制暂行办法》(闽建价[2013]47号)附件的要求认真填报。
      2、工程造价指标数据(包括招标控制价或竣工结算价的编制说明),请于5 月20日前上报省造价总站。(请用电子邮件报送,邮箱:fjzj@163.com)
      3、省造价总站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工程造价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和标准另行制订)。通过评审的工程造价指标将由省造价总站汇总发布。
      4、工程造价指标被采用的,予以加分奖励,计入造价咨询企业本年度的信用综合评分。

      联系人:翁宇星       联系电话:0591-87669568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4月23 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

      确保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逾700万套

      基本建成480万套

      造价168了解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就切实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下发通知明确,今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计划基本建成480万套。同时,要求各地加大省级补助支持力度;建立省级巡查机制,加强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市县尽早开工建设,提高建成比例,尽快投入使用,确保完成年度开工和建成任务。

      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配套设施建设的省级资金支持,组织制定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布局、配套设施建设的政策,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度要求,并纳入对市县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市县科学规划选址、合理布局,实现配套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推进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通知明确,各地要抓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摸清棚户区底数,调查摸底范围应包含建制镇。抓紧完成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项目,并在规划中展望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安排。开展“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提前谋划“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

      通知强调,各地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试点城市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在12月底前报送试点工作总结,相关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以根据实际开展试点,在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同时,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在6月底前出台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指导督促市县在8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2014年年底前,各地区要把廉租住房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申请受理、统一运营管理。

      通知提出,各地要在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的同时,强化住房保障公平分配,抓好住房救助工作。要指导市县贯彻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地级以上城市和档案管理基础工作较好的县市,要在2014年年底前建立住房保障档案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信息安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实对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或其他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并纳入政府监管,确保配租对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指导市县积极配合住房保障审计工作,跟踪审计过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到边审计边整改。对于存在的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建设工程监管不到位、分配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等问题,要逐项限期整改,对重点问题督导整改,并建立纠错机制,举一反三,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此外,还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公布2014年第四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

      建标造函[2014]3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正义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4家以及3家不予延续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14年第四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未予通过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4月25日

  • 福建省开展一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督察

      工程造价网了解到,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暨2014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督察工作,从而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此次主要检查福建省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情况等。同时,检查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此外,检查也针对建设、勘察、设计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勘察设计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等。

  •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全国建筑节能检查情况 全国新增节能建筑14.4亿平方米

      造价168了解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通报2013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检查情况。通报显示,2013年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方面,2013年,全国新增节能建筑14.4亿平方米,可形成13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全国城镇累计建成节能建筑88亿平方米,约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的30%,共形成80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方面,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排2013年度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计划1.9亿平方米,截至2013年年底,各地共计完成改造面积2.24亿平方米。

      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方面,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能源审计1万余栋,能耗公示近9000栋建筑,对5000余栋建筑进行了能耗动态监测。在33个省市(含计划单列市)开展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试点。

      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27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4亿平方米,建成及正在建设的光电建筑装机容量达1875兆瓦。

      在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方面,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共有1446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超过1.6亿平方米,其中2013年度有704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为8690万平方米。(

  • 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第一期绿色建筑实务人才培训在东莞成功举行

      据造价168获悉,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与全省各市为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省市联动共同举办的“绿色建筑实务人才培训”自4月份起在全省各市陆续展开。第一期培训于4月17、18两天在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成功举办。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力组织下,来自六十多个单位的一百七十多名学员参加了第一期培训。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杨仕超副院长、吴培浩副所长、周荃主任,广州大学建筑节能研究院周孝清院长,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杨嘉总监、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关旋晖总建筑师,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谭永辉主任七位专家分别从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的各个方面做了精彩的授课,为东莞学员提供了一份绿建教育的饕餮大餐。东莞第二期绿色建筑实务人才培训预计将在五月中旬继续举办,省内其它城市的培训课程也将陆续展开,即将于各地绿建同仁会面。

      

      东莞节能办主任张桂标主持培训工作

      

      培训班现场  

      专家授课

      

      培训班现场

  •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轮训班

      

      造价168了解到,4月23日,为推动我厅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厅机关组织举办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轮训班,厅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集中轮训。本次轮训辅导共安排5场专题讲座,分别从总论、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梦论述、法制建设以及党的建设5个方面进行专题辅导,邀请广东省委党校5名教授作专题讲授。轮训班由人事处谢莉珍处长主持并做了开班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参训干部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带着动力学。特别是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学,与工作职责职能结合起来学,并进行深入思考。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供稿)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冀建市【2014】14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以第16号部长令批准发布,并且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巩固建筑工程计价模式改革成果,强化国有投资工程的造价管理,预防和化解发承包计价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贯彻执行《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办法》的宣贯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要将《办法》的宣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增强法制意识,通过举办不同形式的讲座、研讨、培训等,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基本内容,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了解、熟悉和遵守《办法》,学会运用《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采用工程类清单计价情况的监督检查,鼓励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作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贯彻落实最高投标限价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应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招标人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也可以只设标底不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招标时除了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外,还应公布组成总价的分部分项费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如果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四、加强政府监督检查工作。鼓励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和服务。落实和完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和竣工结算价的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合同价款的确定和调整、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的支付程序及时限等规定,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效预防和化解计价纠纷。。

      我省现行规定中存在与《办法》不相符的,应一律按《办法》执行。我省将按照《办法》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各地在贯彻执行《办法》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有何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筑市场建管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10日

  • 揭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造价员的声明

      据造价168了解,近日,一些造价员考生向揭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在网络上有出现虚假宣传造价员考试通过率,经向省总站、省工程造价协反映,属不实宣传,揭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现声明如下:

      1.请参加造价员考试的考生,不要相信社会上一些培训机构在网络上的不实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2.这次考试是由省造价协会命题、监考、评卷,我站没有组织培训,请考生自行复习。

      揭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 中价协化工委换届选举产生新机构

      据造价168获悉,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中价协化工委日前在福州召开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价协化工委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汉君作了题为“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为化工工程建设造价事业健康发展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致信祝贺。贺信说,多年来,中价协化工委始终坚持服务的宗旨,积极发挥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贯彻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和中价协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终保持化工工程造价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和目标;关注行业改革与发展,研究和探讨化工工程造价行业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自身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完善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要求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委员会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开拓化工工程造价工作的新局面。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高宪梅理事长出席大会祝贺会议的召开。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机构,选举刘汉君为第五届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石珺等十六人为副主任委员,选举鲁随春为秘书长(兼)。经中价协化工委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主任委员联席会议决定,聘请王文善、史学斌、袁纽、郎向发为中价协化工委第五届委员会顾问;聘请王德才为中价协化工委第五届委员会副秘书长。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价协化工委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汉君所做的工作报告和中价协化工委第四届委员会财务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价协化工委工作办法。

  • 中价协第二届企业家高层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开幕

      据造价168了解,2014年4月18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二届企业家高层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本次论坛旨在继续推动和促进造价咨询行业理清思路、把握方向、激发活力、创造未来。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专业、融合、创新、跨越。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刘嘉、周尚洁、郭怀君,秘书长吴佐民,副秘书长刘朝阳以及来自全国各地近120名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企业家代表欢聚一堂,加强合作,共谋发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长周伟群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经济系陈淮主任作为特邀嘉宾,在开幕式上做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之产业政策的十大辨析——解读与理解》主题报告及互动交流。本次论坛由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办。

  • 关于佛山市建设工程计价问题咨询办事指南

    附件:佛山市建设工程计价问题咨询申请表.doc

     

  • 海南省:2014年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间:4月1日-5月23日

      关于举办2014年度造价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琼建培注[2014] 7号

      各造价咨询公司及相关人员:

      为提高我省建设人才队伍素质,充实企业技术力量,同时为帮助我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及海南省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计划(2014年)>的通知》安排,经研究,决定分别在海口和三亚举办2014年度造价员岗位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培训、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二、专业设置

      海口班: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安装工程等4个专业;

      三亚班:建筑工程专业三、培训内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及各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

      三、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1100元/人(含培训、资料、考试和证书费);收费标准不含有关定额书籍,由学员另行自愿购买。

      四、考核与发证

      造价员岗位班学员经集中培训并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海口班: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服务窗口。联系人:王爱霞;联系电话:66217166、66111939(兼传真)。

      2.三亚班:三亚市河西区新风路创业大厦A座501室,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三亚分站办公室;联系人:朱美燕,联系电话:88256039.

      3.其他本通知及相关事项,可登陆“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网址:www.hnccp.net)”查询。

  • 北京市《关于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四次调整系数及补充规定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2014年1月15日至1月28日,《关于执行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四次调整系数及补充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662/info86957.htm),收到相关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1件,具体问题已进行沟通并答复。
  • 揭阳市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5月15日截止报名

    关于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证的通知

    揭市建造发[2014]4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的充实工程造价从业队伍;为建设各方提供技术储备,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揭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举办2014年度省直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粤价协[2014]007号)的有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3、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考试报名方式及需提交的资料

        1、网上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515日止。

        2、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140615日至20140629日止。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需先登录“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网址:http://www.gdeca.org.cn)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根据提示填完相关内容后,打印报名表(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4、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5、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3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上述234为报名考试必交资料。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22013年修正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

        3、广东省今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练习题。

        三、资格考试及考务工作

        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为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考试工作接受广东省建设工程管理总站的监督和指导。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命题、阅卷、确定考试合格标准、颁发造价员证书、制作专用章。

        四、考试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及考场地址。

    日期

    时间

    科目

    628

    上午830-1230

    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工程)

    628

    下午1430-1630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全部专业统考)

    629

    上午830-1230

    工程计价应用(安装工程)

    629

    下午1400-1800

    工程计价应用(市政工程)

        考场地址:市住建局十一楼

        五、考试科目、形式及答题要求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各专业统考),所有考试都必须参加该科考试,题目为客观题。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及相关证件。

        (二)《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和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用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不能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考室。

        考试合格者,由省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六、费用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科;

        2、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科;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考试合格者另收,证书、印章工本费为100/人。

        七、缴费、报名确认时间及地址

        报名确认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515日止(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30,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北路东市住建局大楼四楼408

        联系人:黄少芝   陈晓霞 联系电话:06638291681

        缴费地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北路东市住建局三楼311室,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

     

        联系人:黄晓晖            联系电话:06638220392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 汕头市2014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5月5日起接受报名

    关于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汕建协字[201409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4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4]005)要求,我会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委托,决定举办汕头市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可自愿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 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 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考试专业及科目

      ()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

      ()考试科目为《工程计价基础知识》(闭卷)和《工程计价应用》(开卷)

      报考考生均应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自201455日起至831日止;

      ()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 http://zjy.gdcost.com/ )进入考试报名,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及工作实践经历证明、身份证和学历证明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二张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额管理科(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楼141408室,联系人:张映丹,联系电话:88566253)办理报名确认。

      3、经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到市建筑业协会(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楼191901)交费。联系人:杨彩屏;联系电话:88561829

      4、报名确认及交费时间:自201455日起至8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考试时间、地点

      2014102526日考试(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费用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

      2、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不含证书、印章费及教材费。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设考前培训,各考生应自行认真学习。

      2、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1015日至1023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3、经考试合格者,由省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证书及印章费另行收取。

      七、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22013年修正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

      3、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4、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编辑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练习题;

      5、关于广东省2014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执行2013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标准的通知(粤价协[2014]012)

      考生如需市造价站代购教材,应在报名的同时交费登记。

      201449

  • 关于2014年4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

      4月4日,本月的工作例会如期进行。没有参加例会的朋友记得留意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行业动态》栏目和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报导》栏目中的《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

      3月份原材料价格均有不同程度跌幅,钢材跌幅在2-5%之间,有色金属中电解铜跌幅在6-7%,铝锭跌幅在3%左右,重交沥青跌幅在3%左右,中砂、碎石、板材价格与上季度持平。

      据了解,市造价协会发布的一季度的厂商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调,编审机构、项目业主确定价格水平时应考虑该因素。

      建筑定额科在3月份办结合同备案204个,合同总金额76.97亿元,其中:施工总承包79个,合同金额70.64亿元;专业分包10个,合同金额1.16亿元;劳务分包46个,合同金额3.85亿元;监理67个,合同金额1.32亿元;合同变更2个。

      我站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2013年参考造价的通知》(穗建造价【2014】25号),其中市政工程参考造价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钢筋混凝土立交高架桥、人行天桥、车行隧道等类型。具体内容可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计价依据》栏目及《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期刊查看。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发布〈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的公告》(粤建公告【2013】7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通知》(粤建市【2013】131号)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2014年第二季度定额动态人工单价的通知》(粤建造发【2014】8号),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内容可在广州城乡建设网《通知公告》栏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及《广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期刊查看。

      省造价站准备开展2015年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的编制工作,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将在执行2010年建筑与装饰、市政、安装、绿化定额、2014年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过程中遇到的使用问题以及定额水平偏高或偏低的项目、需补充的缺项内容等,向建筑定额科、市政安装定额科反映。

      为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等相关规定,加强工程最高投标限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我站草拟《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设立最高投标限价工作的通知》,近期报市建委发文执行。

  • 有关2013年第四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第四届广州(保利)遮阳门窗展览会

    第四届广州(保利)遮阳门窗展览会---电动门窗及智能窗饰展览会---外遮阳及户外家具展览会---门窗、纱窗展览会
            举办日期: 2014年7月8日-11日
                   举办地点: 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1、2、3号馆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木门窗委员会
                           广州斯洛伽特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协办单位:  漳州市电动门窗行业协会、德兴窗饰协会
                  

    展会举办背景:
            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为装饰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尤其是城市公共建筑和住宅的投资及建设发展相当迅速,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不断飚升。由2008年的1.71万亿元,占GDP的5.68%,到2011年的2.35万亿元,再到2012年的2.63万亿元。相对于2011年,2012年建筑装饰行业增长幅度高达11.2%,比宏观经济的增长速度高出3.4个百分点,2015年建筑装饰行业总产值将估计达到3.8万亿。由此可见国内装饰行业的前景和条件优势。
            为了顺应“遮阳、环保、节能、健康、舒适”的生活理念。本届展会邀请了不同国家及地区的200家展商出席,近20000平方米规模,展出时下最具发展潜力的户内外遮阳等全新产品。推出数万个展品和数百项资、技术、产权项目,供中外客商交流、交易与投资洽谈。本届展览会还将从建筑遮阳、智能家居、窗饰配件到门窗纱窗、电动门窗及各种配套设备等各方面,充分展示当今建筑节能的最新技术及前沿科技。由此,2014广州保护遮阳门窗展览会将成为历年来国内最专业、产品最齐全、服务水准最高、社会影响最广的遮阳门窗展览会。
            遮阳产品作为建筑装饰行业的重心,已经深入人心,大范围的被推广和应用。涉及领域包括:公共建筑、行政机构、交通设施、商务办公、工业制造和民用家居等,还将进一步的被推广和扩大。本次展会将着重于遮阳蓬、遮阳板、面料、窗饰配件、百叶及无纺布窗帘、智能窗饰、门窗纱窗、电动门窗等户内外遮阳产品厂家。本届展会近4万个专业采购买家出席本次展会,成为华南地区最专业的遮阳门窗展览会。

    展会精彩回顾:
    在大家的关注和支持下,本届展会得以重大突破,汇聚了200个知名厂家,本届展会总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参展商数量超过200家,参观人数18562人次。
    1,遮阳技术及智能窗饰厂家:
          面料厂家——佛山伊然(伊莎莱)、韩国大京、瑞典玛克索、汕头荣达( C依C)、上海杜玛、德州温多利、浙江永和、杭州华辰、杭州辰鸿、浙江冠豪、浙江叶尔、绍兴富丽仕、余姚柳佳、绍兴红葡萄、宁波奥狮林、绍兴方腾、山东裕鑫、顺德美途、杭州窗之廊、佛山昊源、杭州庆淼、无锡迅鹰、无锡陈晓(启明)、绍兴红宇、绍兴名都、绍兴怡帘、华舍阳光、包容恒昇、浙江凡梦、绍兴红福源、台州新华鑫、广州诚宝、绍兴金谷地、佛山缔亭尔、常州新之雅、寿光天和、绍兴扬涛、广州弘金帘等
           窗饰配件厂家——丹麦优力斯科 、广东金联、宁波振飞、余姚柳佳、广州伽瑞、广州智成、佛山金华联、余姚新锦、瑞安雅木、苏州旭东、神州禹业、佛山昊源、广州创迪、佛山赣鑫、广州瑞帘、佛山窗之铝、香港力嘉、台州好乐斯、浙江驰盛、余姚亿鑫达、南海孖宝等
           竹、木、铝百叶厂家——广州普力特、上海星芝骄、清远大中、佛山浩业、绍兴红宇、东莞绿雅、菏泽大友、台湾群盛、广州掬水帘、上海枫翔、寿光通利、江西帘邦、东莞美饰家、东莞家友、上海本祥、深圳馨帘、日照阿里、江苏桃园、上海山尔、北京粤飞、常州阿诺克邦等
           机械厂家——广州汉狮、广州思腾、兰溪宝隆、韩国金升、无锡科鼎、台州新华鑫、佛山伯莱特、东莞日东、广州敏阜帘、广州掬水帘、汕头振能、台湾久赫、深圳馨帘等
           电机、相关配件厂家——德国艾森纳、美国维斯特,台湾巨光、湖南湘联、漳州安麟、深圳奥科、宁波海誉、宁波施恩、香港凯高,深圳智力源,余姚精城(宁波拓泰)、深圳佳利美、广州睿丽斯、深圳海翔铭、深圳皇佳、力碁机电、广州奥特威、宁波破斧、广州莱锡德比、广州朗森、三门县繁盛、浙江奥力孚、广州科用等

    2,门窗、纱窗厂家:
           纱窗厂家------- 台湾钜峰、广东碧云、佛山紫涵纱窗、厦门唯自然、佛山德勋、佛山艾尚美、佛山慧宁、广州雅祥、佛山景明、绍兴景园、佛山爱的纱窗、广州津浩、南海孖宝等、河北旭森、河北辉泰、河北康悦、河北鑫泰、河北盛和、河北福鼎、河北致美、山东裕鑫等;
            门窗厂家--------佛山亿合门业、佛山爱田门业、广州好的门窗、佛山金哥门窗、深圳昊壹门窗、武义瀚泰、佛山纱三湾、温州铱窗铝业、佛山林信木业、沈阳浩译等;
    3,外遮阳及户外休闲用品厂家:
    瑞士森科、德国哈佛坎普、广州格绿朗、佛山顺彩达、佛山德锐兴、广州绿晴、深圳天佑达、广州米诺、湖州恒伟、杭州太阳花、南通田园、台湾爱尚庭、海宁尚会、上海星芝骄、广州普力特、常州阿诺克邦、德国芮米、西班牙一路、湖南湘联、佛山创中原、佛山新广大、佛山坚信美、江苏爱楃、佛山南盾、常州东升、湖州都伦等

    2014年展会简介: 
             根据本次展会展商的建议和意见,第四届广州遮阳技术及智能窗饰产品展览会将于2014年7月8-11号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举办.我司主旨是打造一个针对内销和东南亚贸易商的专业的建筑户内外遮阳、面料配件及智能窗饰产品展览会。展商主要包括做各种户外外遮阳、窗饰配件、面料、户外家具等专业厂家。我们将重点邀请来自国内外高质量专业采购买家。我们能够为参展商与来自亚洲和中国的终端用户(建筑、城建单位和工程商、建筑设计院所和设计师、建筑装饰公司和室内设计机构、建材制造商、建材贸易和经销商等)搭建一个最佳的贸易和合作平台。这样以来,可以将其打造成为窗饰户内外遮阳、面料配件、智能窗饰、门窗纱窗行业最重要的年度盛会。

    高峰论坛活动:
    建筑设计与门窗遮阳工程论坛/电动门窗安全技术市场发展论坛等高峰活动将与展会同期召开,广东建筑科学研究院杨仕超副院长、华南立功大学建筑学院、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实验室肖毅强等建筑节能专家深入探讨中西方最新生态绿色建筑设计发展趋势,赢得众多建筑设计师与室内设计师的欢迎。

    展会的宣传及推广:
    强大的宣传推广----为了保证本届展览会能够被最大程度的宣传和推广,我们将在各个阶段进行展览会的广告投放,保证展览会被最大程度的推广。包括广州本地及华南地区的杂志、报纸、电视及电台、网络宣传工作等.
    1,专业网站推广:智能建筑网、顺德装饰网、中国智能家居网、行业中国、中国建筑装饰网、中国遮阳网、中国绿色建筑设计方案交易平台--设计群网、电动窗帘网、阿里巴巴、中华门窗网、世界工厂网、中国铝型材网、盛丰建材网、中国建筑节能网、中国制造网、中国门禁网、淘金地网、铝博士网、凹凸展会网、麦动网、德兴之窗、建材咨询网、筑龙网、中国电器设备网、弱电之家、机电之家、中国门窗&配套材料网、中国门都网、中国门业网、太平洋家居网、沈阳建材网、中国会展网、淘金地网、新浪博客、搜狐视频、启程网、九正建材网、中国工业信息网、门窗幕墙网、慧聪网、全球五金网、3158展会网、中国加盟网、好居中外会展网、上门网等
    2,专业电视台推广: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广州电视台等
    (注:欢迎参展商与主办单位一起联合进行展览会的各项宣传和组织推广工作,有大家的参与,我们展会才能够更好的扩大宣传和推广的力度及范围.请加入我们吧!)
    本届展览会将重点组织以下采购买家到场参观:
    1,通过平台现有资源在全球的网络系统组织东亚及东南亚的专业买家、贸易团体、考察团、知名专家及各大国际知名企业的负责人;
    2,国内各大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区管理部门、高尔夫俱乐部、度假休闲物业公司、政府采购部门、规划设计院、建筑/景观设计公司(事务所)、建筑工程公司、装潢工程公司等;
    3,全国各省市建委、建设厅及其规划局、市政园林、旅游风景区管理部门等;
    4,国内各大装饰市场、门窗市场、建材市场、建材超市等的负责人和招商部门的负责人。

    产品范围:
    室内遮阳产品------卷帘、柔纱帘、罗马帘、斑马帘、蜂巢帘、遮光布、百褶帘、百叶窗等产品及开合帘电机、管状电机、控制器等智能系统等;
    户外遮阳------遮阳伞、遮阳板、户外百叶、遮阳蓬、户外遮阳面料、天棚帘、户外家具等;
    电动门窗及门机门控产品------车库门、工业门、伸缩门、平移门、旋转门、自动门、别墅门、卷闸门、水晶门、车库门机、工业门机、卷帘门机、伸缩门机、平移门机、电动护栏、道闸、传感器、控制系统等;
    门窗纱窗------防盗防纱窗、隐形纱窗、金钢网、室内平开门、铝合金门窗、原木门、生态门、钢木门、防火门、防蚊纱窗、实木门、实木复合门、钢门窗、仿古铜门、艺术玻璃门、模压门、塑钢门窗、百叶窗、模压木门、隔断门、木塑门、折叠门、百叶门、镶嵌玻璃木门及门窗设备等;
    窗饰配件产品------卷帘配件、拉珠、制头、轨道、上下梁、罗马杆等;
    窗饰配套设备------切布机、窗帘盒设备、百褶帘设备、拉珠走珠机、百叶穿孔机等。

    参展费用:
     选项一: 标准展位价格:       ¥1100/㎡      9平方以上36㎡以下
     选项二: 净场地展位价格:   ¥1000/㎡      36㎡以上
    (最少租用面积:36㎡ ,该费用不包含特装管理费、电费和地毯费,展商负责设计及装搭。)
    温馨提示:12月10号之前预定展位可以在原价格基础上获得八折优惠,并有优先选择广告权利

    详情请咨询:
    广州斯洛伽特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588号金怡商业大厦716室
    详情登陆:http://www.gzshading.cn

    市场经理: 李彪先生
    电话:+86-20-62359771
    邮箱:   qiuguomuhai@139.com

  • 我国建设稳增长措施近期有望密集出台 拉动基建

      据工程造价网获悉,为保证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从4月开始,一系列稳增长、扩内需措施有望密集出台,这些措施将集中于投资和消费领域。在投资方面,预计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

      在消费方面,将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着力完善内贸流通总体布局,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准入有望进一步放宽。

      稳增长仍需投资发力

      专家和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从稳增长措施的方式来看,仍将以投资为主,范围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重大水利、中西部铁路、节能环保、社会事业、城市雾霾治理、地下管网改造、给排水设施建设、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3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抓紧出台已确定的扩内需、稳增长措施,加快重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预算资金。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按期完成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预计,未来将出台更多稳增长措施,包括加快基础设施和保障房投资,增加铁路、环保和清洁能源领域的支出,同时加速实施结构性改革。今年前两个月财政盈余为7860亿元,较去年前两个月的6320亿元明显增加,而今年财政预算的目标是1.35万亿元,这意味着未来将增加支出。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预计经济政策的调整将是审慎和小幅的,财政支出的力度会加大,对经济的拉动将主要体现在基建投资方面。

      货币政策可能微调

      对于货币政策,朱海斌预计,央行将维持中性的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但可能进行微调以支持稳增长措施。央行可能在更长的时期内将银行间利率维持在较低水平,这有利于稳定最终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他并不认为央行会将下调准备金率作为一项稳增长的措施。

      李迅雷表示,货币政策会适度放宽。2月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3.3%,已经下降并接近全年目标值(13%),货币政策几乎没有收紧的空间。同时,目前通胀水平明显低于全年目标值,人民币汇率出现了贬值,外汇占款减少,但降息的可能性不大,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在投资需求下降的条件下,市场对资金的需求也会有所回落,二季度的资金面应该不会过于紧张,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的时间点可能还会延后。因此,货币政策的适度宽松将主要体现在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上。

  • 4月国务院加码稳增长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

      据造价168所知,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新一轮“稳增长”加码的信号,为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增添动力。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创新宏观调控的方式方法,在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协同并进中稳增长,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

      其中,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棚户区改造作为稳增长的“领头军”有望先行发力。会议指出,加快棚户区改造,让亿万居民早日“出棚进楼”,是改善民生的硬任务,也可以有力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据统计,2014年要实现470万户的棚户区改造,按每户50平方米推算(建安成本2000元/平方米),至少可以拉动4700亿元以上的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持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投资将继续发挥稳增长的关键作用。预计投资重点将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中西部铁路、节能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以及继续压减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发挥好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周景彤表示。

      然而,棚户区改造固然好,可是钱从哪里来?

      所谓“牵牛要牵牛鼻子”,“解决资金保障问题是落实好棚改房建设的重中之重。”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房地产研究员夏丹对笔者称,从重要性来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型产品之中,棚户区改造成为本届政府力推的重点工程。但从建设难度看,由于棚户区改造具有范围大、周期长和回报率低的特征,资金成本相对较高,推进难度相对较大,因此解决资金保障问题是落实好棚改房建设的重点。

      对此,开发性金融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了一条坚实的“供血”渠道。会议强调,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尤其要发挥好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的“供血”作用,保证棚改任务的资金需求,并努力降低资金成本。

      “开发性金融是以国家信用为支撑,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政策目标的融资手段。其优势主要是将政府组织优势和市场融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在制度建设尚未健全和市场存在失灵的情况下,运用市场化手段吸引更多商业资金和社会资金进入,将大量长期资金输送到政策需要扶持的瓶颈领域。”夏丹介绍说。

      由此可见,通过开发性金融的融资模式可在拓宽资金来源的同时激发市场活力,可谓“一举多得”。

      很显然,通过诸如加快棚户区改造等微调措施来“稳增长”的措施已相继发力。但不同的是,相比于以往通过启动大规模刺激措施来“保增长”,本轮的“稳增长”更侧重经济微调,以求通过改革来释放市场活力。

      华泰证券报告认为,本轮“稳增长”的方式将是以“点”的方式,而不是以往惯用的“组合拳”方式出台,从而避免造成再度刺激的效果,房地产再融资的放开就是一个明显信号。

      “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稳增长措施已悄然出台,但不再是粗放全面的政策刺激,而代之以促改革与调结构。重点在于定向加大财政支出投向铁路水利、保障房、清洁能源等供应薄弱的民生工程领域,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金融财税、国资国企等改革及出台扶持有就业"容纳器"之称的生产性服务业政策。”国都证券报告分析称。

  • 国务院决定吸引社会资金 建3000亿元铁路发展基金

      工程造价网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

      会议指出,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进一步创新宏观调控的方式方法,持续推出激发企业活力、有效扩大内需、促进就业创业等既利当前、更惠长远的政策举措,创新财税金融等支持方式,积极应对各种压力、风险和挑战,在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协同并进中稳增长,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

      会议认为,小微企业是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的生力军。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会议强调,加快棚户区改造,让亿万居民早日“出棚进楼”,是改善民生的硬任务,也可以有力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今年要更大规模推进棚改,必须抓住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尤其要发挥好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的“供血”作用,为棚改提速提供依法合规、操作便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保证棚改任务的资金需要,并努力降低资金成本。会议确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积极参与,重点用于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

      会议认为,加快铁路尤其是中西部铁路建设,不仅可以扩大有效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新型城镇化、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环境、帮助千百万人摆脱贫困。会议指出,今年全国铁路预计投产新线6600公里以上,比去年增加1000多公里,其中国家投资近80%将投向中西部地区。会议确定了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3000亿元。二是创新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今年向社会发行1500亿元,实施铁路债券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铁路建设,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四是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政策性运输任务,中央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补贴,逐步建立规范的补贴制度。五是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抓紧推动已批复项目全面开工,尽快开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铁路投资稳定增长和铁路建设加快推进。

      会议指出,保护好、利用好有限的航道资源,对于谋划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沿大江大河和陆路交通干线梯度推进的区域发展新棋局,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对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 两年内4000亿社会资金将进铁路工程领域

      国务院确定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两年内4000亿社会资金进铁路

      封闭15年;年化收益率或不高于6%;70%将投资中西部铁路

      工程信息网了解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今年全国铁路预计投产新线6600公里以上,比去年增加1000多公里,其中国家投资近80%将投向中西部地区。

      另外,会议确定了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亿至3000亿元。二是创新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今年向社会发行1500亿元,实施铁路债券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铁路建设,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四是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政策性运输任务,中央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补贴,逐步建立规范的补贴制度。五是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抓紧推动已批复项目全面开工,尽快开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铁路投资稳定增长和铁路建设加快推进。

      其中,铁路发展基金的推出被认为是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某媒体从权威渠道独家获得的铁路发展基金方案显示,2014年及2015年铁路发展基金计划共募集4000亿至6000亿元,每年2000亿至3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性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200亿元、车购税150亿元、铁路建设基金400亿元)与社会资金比例1:2至1:3。以此测算,今明两年铁路发展基金将吸引4000亿元社会资金进入铁路领域。

      方案显示,铁路发展基金坚持四大设立原则,一是坚持完成政府规划建设目标,筹集足够规模的资金,满足国家规定项目的资本金投入需要。

      二是坚持“桥归桥、路归路”的资金使用原则。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建设,筹措社会资金所需稳定合理回报从有关经营收益中取得。三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四是基金设立不影响既有融资渠道。

      方案还显示,铁路发展基金将优先投资于国家规定铁路项目,初期为保证大量中西部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暂要求投资国家规定铁路项目的所占比例不低于募集总额的70%,其余资金投资经营性较强的铁路和铁路综合土地开发等,“十三五”起,将根据铁路建设项目规模、发展基金市场化程度等情况适时降低国家规定项目的资金比例。

      基金管理方面,铁路发展基金将采取封闭式公司型基金形式(暂定15年),由政府委托铁路总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高信用等级机构发起设立。其中,铁路总公司是基金公司的普通股东,作为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出资人代表;其他投资人为基金公司的优先股东,不参与基金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初期以委托铁路总公司独资或控股的基金投资管理公司为主。

      基金回报方面,对优先股东按期优先支付稳定合理回报,具体回报水平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支付优先股东回报后的剩余利润对普通股东分红,普通股东将所得回报以增资方式注入发展基金。基金回报初期以铁路总公司自身经营收益、公益性运输补贴为主。

      铁路发展基金定位为有中央政府背景的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设立目的是满足国家政策意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逐步扩大建设资金规模。方案指出,铁路发展基金主要投资国家规定的项目,社会投资人不直接参与铁路建设、经营,但保证其获得稳定合理回报。

      2013年5月22日,江西省设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150亿元,首期规模50亿元,基金保证投资者年化6%的最低收益。“考虑到国家铁路发展基金信用等级高,对比江西铁路产业投资基金的收益情况,国家铁路发展基金最低年化收益率或低于6%。”消息人士称,由于铁路发展基金采取15年期封闭式运营,估计能吸引对资金有长期配置需求的资金,比如社保、保险等资金。

      中国铁路总公司负债已超过3万亿元,每年还要进行大量建设投资,如何解决资金紧缺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一直为各方关注。一方面,社会资本大量闲置,对进入铁路领域抱有兴趣,另一方面铁路项目急需资金。二者之间缺乏有效对接。

      工程建设专家表示,铁路发展基金将是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抓手,成为搭建民间资本可投资铁路的投资平台。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又将牵动铁路的政企分开改革,倒逼铁路系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自动与市场对接,它是铁路政企分开改革的前提,反过来它也将倒逼铁路加快政企分开。

  • 国务院表示今年全国铁路预计投产新线超6600公里

      造价168了解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今年全国铁路预计投产新线6600公里以上,其中国家投资近80%将投向中西部地区。

      会议认为,加快铁路尤其是中西部铁路建设,不仅可以扩大有效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新型城镇化、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环境、帮助千百万人摆脱贫困。

      会议指出,今年全国铁路预计投产新线6600公里以上,比去年增加1000多公里,其中国家投资近80%将投向中西部地区。会议确定了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3000亿元。

      二是创新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今年向社会发行1500亿元,实施铁路债券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是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铁路建设,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规模。

      四是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政策性运输任务,中央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补贴,逐步建立规范的补贴制度。

      五是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抓紧推动已批复项目全面开工,尽快开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铁路投资稳定增长和铁路建设加快推进。

  • 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中价协和本省关于造价员资格验证工作的要求,我省对证书号码为浙060…和090…开头的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开展了资格验证工作,验证合格人员名单已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验证相关材料及近四年参加继续教育不满40学时的造价员,应按要求整改。

      需整改的造价员请于2014年4月14日-18日将网络及书面申报资料提交到省造价管理协会或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资格验证整改手续;省造价管理协会或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完成初审后,于4月25日前将资格验证人员的有关申报资料、名单汇总表及网上申请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省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报资料及网上申请情况进行复审,并公布复审结果。

      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造价员,将注销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 湖北省2014年度省直、中央在汉单位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和《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52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省直、中央在汉单位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省直、中央在汉单位人员。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
    省直、中央在汉单位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形式,学习内容为中价协制作的有关专业课件。
    三、培训学时
    2014年度省直、中央在汉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按30学时必修课安排。
    四、网络培训流程
    造价工程师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报名交费后,由协会管理人员开通网络教育学习身份,学员登陆www.ceca,org,cn网页,点击“网络教育”系统,阅读“登陆说明”后,输入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学习系统。学员按照学习要求完成30学时的选修课后,直接打印出《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合格证明》,到省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加盖继续教育合格印章。
    五、网络培训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20日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培训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20日止,培训费300元/人。
    报名地点: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七楼
    联系电话:027-51826501 联系人:陈思
     


    二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 海南省开展2014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现决定开展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乙级资质的本省企业和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琼分支机构。对取得资质未满一年的企业重点检查资信情况。
       二、检查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
    (三)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8号);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13等9本国家计算规范标准;  
    (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12〕011号);  
    (六)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中价协〔2008〕013号);  
    (七)《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琼建人〔2013〕142号);
    (八)《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琼建管[2010]208号)
    三、检查内容
    (一) 企业资质情况:包括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注册资本金、股东出资、技术负责人等是否达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二) 工程计价依据执行情况:是否执行国家、省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 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工程造价文件档案管理、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四) 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分支机构是否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分支机构的办公场所、人员等是否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及《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琼建管[2010]208号)的规定;
    (五) 企业业务经营情况:是否采用不当手段承接业务,是否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标准收取咨询服务费,是否与委托方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否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六)企业专业人员情况: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等其他专业人员的从业、执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检查程序
    (一)听取企业全面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资料,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企业需提供如下资料:单位执业人员花名册、注册造价师证书、造价员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企业章程、咨询合同、成果文件、劳动合同、人事代理、缴纳养老保险凭证、2013年度的咨询业务量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所有的资料须原件核对;
    (三)对工作成果随机抽查;
    (四)对检查情况反馈意见。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
       采取企业自查和省住建厅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4月1日—5月30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表》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自查报告于2014年5月底之前报送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逾期不提交自查报告的认定本次检查不合格。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全面检查。
    (三)整改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报告送交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六、检查结论
    检查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类。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列入不良记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降级或取消备案。
    七、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牵头,会同厅执法稽查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共同开展,具体工作由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组织安排,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同参与。
    八、检查要求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如实报告自查情况和填报资料。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予以说明。被检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
    (二)成立检查组到企业注册地或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检查组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和被检企业联系。
       (三)检查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礼品等不正当利益。
    九、若有咨询事项可与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联系。
        联系人:于考明
        电 话:65346894 电子邮箱:195466654@qq.com
     
        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表


    2、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本省企业)检查表


    3、驻琼分支机构企业检查表


    4、抽检咨询项目登记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25日

  • 广西省开展2012-2013年度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为激励广大会员创先争优,促进我区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其良好的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凡在2012-2013年度能遵守协会章程,且符合《评选办法》中规定参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会员均可申报参加评选活动。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先进单位会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先进单位会员申报表》(附件2);
    2.2012~2013年度工作总结;
    3.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12~2013年度会费交费凭证复印件;
    5.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
    6.2012~2013年度单位和个人会员获政府及相关部门(如:区住建厅、工商部门或区造价站)、行业协会表彰及业主表扬证明材料复印件;
    7.2012-2013年度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8. 2012-2013年度对区住建厅或区造价站、本协会发布相关工程造价的“征集意见稿”提出的反馈或回复书面意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2012年以来单位员工参加由区住建厅、区造价站或中价协及本协会组织的宣贯培训、研讨会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10.2012年以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捐款、捐物、赞助和公益讲座等)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 申报优秀个人会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优秀个人会员申报表》(附件)
    2.执业资格证书续期验证凭证复印件;
    3. 交纳2012~2013年度会费凭证复印件;
    4. 2012~2013年度本人参与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一览表及计价规范格式封面复印件10份,一览表中需写明工程项目名称、结构、工作内容、工程总造价;
    5.2012~2013年度参加由区住建厅、区造价站或中价协、本协会组织的宣贯培训、研讨会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6.2012~2013年度为区住建厅、区造价站或中价协、本协会提供服务情况(如:参与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参编定额;提供编制工程计价依据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7.2012-2013年度参与编写书籍(或研究课题)的封面和署名页复印件,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等;
    8、2012~2013年度获政府相关部门(如:区住建厅、工商部门或区造价站)、行业协会表彰及业主表扬证明材料复印件;9、2012~2013年度本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捐款凭证复印件。【注:提交上述评审材料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向本会提交申报材料(按提交材料的顺序,编排目录、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二)本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于2014年5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在桂价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由本会授予“先进单位会员”、“优秀个人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本次将评选出先进单位会员15家,优秀个人会员15个;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单位及个人的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
    (二)申报单位及个人经过核实在2012年以来有违纪违法不良行为或被区住建厅或区造价站通报的,不能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属中国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中价协”关于印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评选办法》和“开展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中价协〔2014〕12号)”文件要求申报(中价网站查阅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斌  韦明剑
    电 话:0771-5860273、5856616
    传 真:0771-5860273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五楼511、513室
    邮 编:530022
    附件:

    1.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

     

    2.2012-2013年度先进单位会员申请表


    3.2012-2013年度先进单位会员评审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4.2012-2013年度优秀个人会员申请表


    5. 2012-2013年度优秀个人会员评审项目及标准一览表法

     

  • 四川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及增、升项登记5月10日截止

      根据《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 施 细 则》(川建价师协[2012]19号)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的规定,对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及2010年至2012年考试合格未登记人员的初始和增、升项登记工作。登记申请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5月10日。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

      附件:1.关于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及增、升项登记工作的通知
         2.各市州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间安排
         3.报名单位开具的同意到其他单位登记的证明范本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给佛山市建工程造价站的委托书

     

  • 四川省2014年2月28日-3月14日办理全国造价员登记的人员请及时领取新章

      附件名单内2014年2月28日-2014年3月14日在省造价协会办理全国造价员登记(含初始、增升项、变更、遗失)的人员,即日起请于每周四、周五到星辉东路8号省造价师协会315室领取新章。

      领取新章请报附件名单内的序号,并带上以下材料:
      1、办理初始登记的请带上资格证书;
      2、办理增升项或变更登记的请带上资格证书及旧章;
      3、办理遗失登记的请带上资格证和未遗失的旧章。

      附件:《2014年2月28日-2014年3月14日办理全国造价员登记的人员领取新章名单》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4年3月31日
  • 湖北省4月10日开始发放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章

      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造价员从业证章将于2014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发放。
      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到省站统一领取(带一张一寸彩照);省直单位(华中科技大学考点)考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带一张一寸彩照)到省站领取。造价员注册费及证章费180元/人(在校生暂收注册费50元/人)。
     
      联系电话: 51826498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 2014年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交职办函〔2014〕5号)的要求,为做好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补充申报材料问题
    补充申报人员应按照《关于开展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厅水字[2013]18号)、《关于做好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交水站字[2013]4号)和《关于开展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交职办[2014]5号)的要求于6月30日前向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人员及其工作单位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齐全,并与申报表对应一致。
    二、关于考核认定统一测试问题
    1、完成补充申报的人员应按文件要求参加考核认定统一测试。
    2、根据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申报且符合条件,但未能参加考核认定统一测试的人员可与补充申报人员一并参加考核认定统一测试。
    3、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的文件通知,按时报名并参加统一测试。
        三、关于统一测试前培训的问题
    为保障考核认定补充申报工作的有序开展,满足考核认定申报人员参加统一测试的需求,经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同意,我站将结合水运工程造价人员的继续教育,安排参加考核认定统一测试人员进行测试前培训,培训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1、请有培训要求的人员将预报名表(见附1)填好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同报送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也可以发至受理邮箱 275405462@qq.com,(表格可在www.jtsyzj.cn)下载。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前,未预报名人员将不再安排。
    2、培训班初步安排于2014年7月中旬举办。我站将根据预报名的具体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和地点,并另行通知。
    3、培训收费和报名方法及要求可参见《关于举办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测试培训班的通知》(交水站便字[2013]23号)。
    4、参与统一测试和培训所需的测试手册与培训教材可在填报预报名表时一并订购,并在培训时发放;对不参与培训人员也可单独订购测试手册和培训教材,订购单(见附2)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与申报材料一并递送至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以便安排。
       四、其他
    1、统一测试报名等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和水运工程造价网(www.jtsyzj.cn)。
    2、关于考核评价费用
    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评价费为800元/人,用于补充申报统一测试、申报材料审查和证书印制等支出。考核评价费汇至部职业资格中心子账户(交水站字[2013]4号文中账户亦可),并将汇款凭据传真至010-65299027: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亚北支行
    单位名称: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银行账号: 110061086018180025182002
    附件下载(培训预报名表《测试手册》及培训参考教材订购单)

     


    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水运工程委员会五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专委会拟于今年5月份召开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二届三次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水运工程委员会五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一、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专委会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
    2、增补专委会副主任委员、聘请专委会顾问等人事变动事项。
    3、通报新增会员单位及理事变动情况。
    4、通报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工作进展情况。
    5、有关领导讲话。
    6、水运工程造价学术交流(学术论文征集内容见附件1)。
    7、水运工程新计价软件(沿海港口、内河航运建设工程
    概预算及清单计价)发布介绍及交流。
    二、有关要求
    1、考虑到各会员单位及理事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请各会员单位填报“会员单位及理事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秘书处(现会员单位及理事名单见附件3)。
    2、为使会议达到预期效果,请会员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针对学术交流主题准备书面论文,并提交秘书处。
    3、请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务必将“会议回执”或参会人员信息反馈秘书处,以便进行会务安排。
    4、请于 2014年4月15日前将上述各项反馈信息提交秘书处,以便进行后续工作。
    三、会议有关事项
    1、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会议具体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2、会议主办单位: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协办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3、会议联系人:
    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张硕。
    电话:022-28179972 13512090929;
    传真:022-28341495;
    邮箱:947498741@qq.com (会员单位及理事登记表、会议回执可登陆http://www.jtsyzj.cn下载)

    附件下载(1:论文征集主题(供参考)2:会员单位及推荐理事登记表3:现会员单位及理事名单;4:会议回执)


    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工程造价专业委员会

  • 201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到期重新申请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4〕331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工程咨询单位2014年到期资格证书重新申请认定工作,避免一些单位错过正常申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本次需重新申请资格证书单位的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09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第8号公告)公布,并且资格证书将于2014年有效期满的单位(据统计有364家)。

    二、重新申请

    上述单位应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具体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文件(发改办投资〔2014〕331号)的规定办理。

    三、联系方式

    有问题请与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业务协调部联系。

    陈 杰 010-68364842(传真)

    白莲翠 010-88386426(传真)
    E-mail:yewuxietiao@sina.com

    地址:北京市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418室

    邮编:100037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到期的单位名单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201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室),各中央管理企业,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以下简称“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第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及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资格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本次申报范围:
        (一)初次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09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第8号公告)公布,并且资格证书将于2014年有效期满,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
        (四)获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后,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要求见附件)
        (一)单位申请书
        申请单位应当登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ndrc.gov.cn/wsbs,以下简称“认定管理系统”)填写和打印单位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申请报告(附件3);
        4、基本情况(附件4);
        5、近三年经营状况(附件5);
        6、机构设置情况(附件6);
        7、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附件7);
        8、单位行政和技术经济主要负责人简表(附件8);
        9、法定代表人简介(附件9);
        10、技术负责人简介(附件10);
        11、项目经理简介(附件11);
        12、在编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12);
        13、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13);
        14、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此表由认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附件14);
        15、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附件15);
        16、持有证书情况(附件16);
        17、计算机配备情况(附件17)。
        (二)单位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需先查验原件)
        1、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第一页复印件(初次申请的单位无需提供);
        3、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在已办理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单位变更登记的前提下,重新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除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外,还应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更名、改制等情况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复印件;
        (4)变更有关内容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6)工商部门出具的吸收合并、兼并、分立等情况的证明或被吸收合并、被兼并单位的注销证明复印件;
        (7)吸收合并、兼并、分立、转让等活动中相关企业的股东决议书或各方统一签订的吸收合并、兼并、分立、转让等协议复印件。
        4、工程咨询单位申请变更不涉及资格内容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等,应向初审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变更单位名称:
        ①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或机构编制办批复更名的文件复印件;
        ②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更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③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更名的决议复印件;
        ④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⑤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⑥原证书服务范围中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内容并要求在更名后的证书中体现的,应提供更名后取得的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⑦变更名称后的单位章程;
        ⑧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申请变更单位地址:
        ①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复印件;
        ②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③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申请变更注册资金:
        ①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复印件;
        ③变更注册资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申请变更法人代表:
        ①上级主管单位的任命文件复印件;
        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复印件;
        ③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⑤法定代表人简介(附件9);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申请变更技术负责人:
        ①有关单位的任命文件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丙级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③技术负责人简介(附件10);
        ④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要求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中体现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服务范围的单位,需提供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的以下相关证书的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1)工程勘察、设计证书;
        (2)招标代理证书;
        (3)工程监理、设备监理证书。
        6、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7、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单位章程;
        9、质量管理制度文件(不可用ISO9000证书代替)。
        (三)人员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需先查验原件)
        1、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2、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申请丙级资格的单位,也可提供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为在编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复印件,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分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还应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的授权书);事业法人单位提供在编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材料。人事证明材料必须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事业法人单位聘用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交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复印件;
        4、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复印件;
        5、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需提交所申请专业相应服务范围不少于5项的业绩合同或委托函,其中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还需提供有权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委托单位(委托人)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申请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范围的单位,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需在所申请专业中选择其中任意1个专业,分别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范本各1册。
        申请丙级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交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四、准备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承诺对申请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电子文件填写和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均需在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完成;
        1、单位申请书中除第14项外,均需填写电子文件;
        2、单位证明材料中除第8、9项外,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3、人员证明材料中除第5项外,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三)业绩完成时间限于资格申请年份的前3年;
        (四)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在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表(附件7)中除填报申请内容外,还应包括其余维持不变的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维持不变的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也应按照规定标准,提供相应业绩(丙级资格的单位除外)和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
        (五)上报申请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六)上报申请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在认定管理系统中打印档案袋封面(附件18)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七)申请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格式如实填写,每一分册封面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八)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次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九)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要按每个人员情况集中,并与附件12和附件13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十)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必须与业绩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十一)除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外,申请单位不需要在申请材料中附加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要求
        申请单位应于2014年4月18日之前按隶属关系向初审机构报送申请材料。中央管理企业下属的事业单位和全资、控股单位应向所属的中央管理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初审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对初审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初审工作的要求
        (一) 初审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的电子和文本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二)初审意见表(附件19)应放入单位申请书档案袋中,放在初审专家评审意见表之前,并扫描上传到认定管理系统中;
        (三)初审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应于2014年5月20日之前将各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统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七、申请单位未达到所申请级别要求,但符合较低级别条件,且申请单位在承诺书中明确表示接受低于申请级别资格的,将授予相应级别的资格。
        八、专家评审结果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书面质疑及投诉材料,所有咨询、质疑及投诉材料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
        九、公示结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告并颁发资格证书。

     

    附件:申报文件表格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 中共中央: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新型城镇化

      据造价168了解,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简称《规划》)提出,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在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方面,要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规划》指出,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和区际交通骨干网络,强化城市群之间交通联系,加快城市群交通一体化规划建设,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对外交通,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对城镇化格局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到2020年,普通铁路网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快速铁路网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普通国道基本覆盖县城,国家高速公路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民用航空网络不断扩展,航空服务覆盖全国90%左右的人口。

      《规划》要求,完善城市群之间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构建城市群内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条件。《规划》还要求,将公共交通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

  • 李克强强调拓宽融资渠道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

      据造价信息网了解,3月26日~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后来到辽宁、内蒙古等地考察。他强调,要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推动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聚起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强大动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实现持续增长。

      提质增效升级是当前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中心课题。沈阳远大科技创业园从建筑装饰起步,如今转型为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支撑的研发型企业。李克强走进实验室,了解企业研发和应用情况。他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就是要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打造综合竞争优势,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提升,促进协调发展。关键要以结构改革推进结构调整,以体制创新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创业,创造更多社会财富。有了创新、创业、创造这“三创”,企业就可以赢得更大天地。创新关键靠人,要通过完善股权激励等机制,使科技人员脑子里的知识、创意转化为蓬勃的创新成果。要营造环境,促进更多服务社会的创新平台成长,让技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力起跑,带动各行各业特别是制造业发展和升级。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推进新型城镇化中解决三个“一亿人”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和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举措。在赤峰铁南棚户区,李克强踩着厚厚的尘土,深一脚浅一脚攀上高坡,察看棚户区全貌,听取改造推进情况。这里不少房屋处于半地下,李克强弯腰走下几级台阶,接连进入几户居民家中。看到房屋极其简陋,特别是听到群众反映一下雨就提心吊胆,李克强说,你们的窘境和期盼,是我们沉甸甸的责任。政府一定会尽力推进棚改,大家一起努力,早日住上新楼房、过上好日子。他指出,今年全国要改造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是近年来任务最重的,越往后越是难啃的硬骨头。国家将专门研究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支持棚改的措施。各地在确保建设进度的同时,要注重设施配套和公平分配,尽快形成有效供给,为群众“住有所居”等基本民生托好底。

  • 茂名市13年竣工保障房2453套 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12%

      3月27-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李运章带领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对茂名市进行检查考核。据造价168了解,2013年茂名市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中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453套,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12%。

      据了解,茂名市去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住房保障各项政策,严格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出色完成了年度住房保障目标任务。2013年,全市共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4亿元,其中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2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4530万元。同时,通过政府新增划拨或出让土地供应、拆除原有旧公房腾出用地和鼓励建设单位利用自有土地等办法,共落实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3.54公顷,较好地满足了年度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2303套,完成目标任务107%;新增发放廉租 住房 租赁补贴647户,完成目标任务135%。

      考核期间,省考核组先后深入市区、电白以及沙琅镇实地检查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情况,并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对我市进行考核。省考核组认为,茂名市住房保障工作党委、政府重视,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并广泛动员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有效地克服了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等困难,成效明显。考核组要求,茂名市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改革创新,确保完成2014年度工作任务。

  • 关于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与省内多地达成建筑节能专项工作战略合作意向

     

      工程造价网了解到,继与东莞市节能办达成建筑节能专项工作的战略合作意向后,近期,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相继与佛山、中山、珠海和惠州等地的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就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各方热烈商讨了联合开展建筑节能培训工作、绿色建筑工程咨询企业能力认定和行业评优评奖工作、各地产业发展状况调研与研究等工作的合作事项,并就以上项目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我会将陆续与省内各地就省市联动、共同推进当地绿色建筑市场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展开合作,为推动全省城乡建设事业美丽发展,践行绿色发展模式,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增创行业发展新优势做出贡献。

      

      

  • 关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征求广东省标准《顶管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粤建科商〔2014〕20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相关单位:

      经我厅立项,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负责编制的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顶管技术规程》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各地区、各相关单位从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下载本规程的征求意见稿,组织研究和提出修改意见,并于4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我厅科技信息处。

      附:1《顶管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顶管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27日

  •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市场将多元化深入发展

      【造价工程网】从行业规模来看,长期以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主要业务领域分布在房屋建筑、交通运输、石油化工和电力等领域。从地区分布来看,亚洲和非洲是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主要市场,特别是非洲,随着中非合作的进一步加强,非洲俨然已成我国承包商们的主战场。

      由于我国对资源需求量大,资源相对供应不足,国内经济发展对国外市场和资源的依存度不断增加,以资源开发合作为导向的工程项目增长迅速是当前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的另一个重要特点。

      中石油、中冶集团、中钢集团等企业在海外资源开发合作方面迈出了新步伐。绝大部分资源开发项目需要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资源开发合作本身亦带动了工程承包的发展。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与安哥拉等国开展资源、贷款、经贸一揽子合作,并得到了亚非拉等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欢迎。

      面临挑战

      自入世以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虽然取得了辉煌的发展成就,但前进的路上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国际投资与贸易保护主义依然存在。从世界范围看,建筑业普遍涉及各种复杂的国内规章,包括建筑许可、检查监督、产权登记、专业资格、环境保护等,它们涉及安全、健康和公共利益。所以国际建筑市场是一个不完全开放的市场,开放程度仅为30%左右。大部分国家对建筑业的开放都附加了一些限制措施,主要包括如下几类:货币限制、政府补贴、投资限制、国内成分要求、税收歧视及人员资格限制等。还有的以国家安全为由排斥中国企业。如印度政府仍明文规定对来自中国的投资提案要接受印度内阁安全委员会的安全审查,近年来曾发生过以国防安全为由将已经中标的中国公司排除在外的情况。

      由于我国尚未加入WTO《政府采购协定》,阻碍了中国公司进入他国公共工程市场。2005年初希腊雅典拟建设一个地铁延伸工程,奥地利一知名建筑企业希望与我国某公司联合投标,但由于投标条款要求公司所在国必须是WTO成员并签署《政府采购协定》,而将中国公司排斥在投标资格之外。

      企业融资能力弱、渠道少。与国际大承包商强大的融资及资本运营能力相比,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资产总规模偏小,资产负债率较高,导致其融资能力有限;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我国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参与国际竞争,主要是依靠出口卖方信贷。

      生产安全和质量监管问题依然突出。随着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进一步发展,涉及的市场领域越来越多,卷入当地各种纠纷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当前,“零事故率”已经成为国际大型承包商追求的目标,境外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质量控制问题亦需企业和政府认真思考。

      多元发展

      挑战的背后必定也隐藏着潜在的机遇。展望未来,也是我国全面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时期。随着促进体系不断完善,外部环境逐渐优化,我国的对外承包工程将出现以下新特点:

      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市场多元化深入发展。市场格局将得到进一步优化,除了亚洲、非洲等传统市场得到深入开发外,拉美地区将成为新的增长点,欧美地区市场将会有新的进展。

      合作模式日趋多样化,政府合作框架下的工程承包业务将迅速扩大。未来几年,以EPC为代表的总承包模式、BOT融资模式将越来越多,实物支付模式亦会增多。随着国家对经济外交日益重视,对资源需求的持续增长,中国政府将同更多的国家签订双边合作协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的宏观环境得到改善,对于以往多年难以开拓的市场将会在政府合作框架下得以集群式、成批量开发。

      产业结构调整与境外投资的拉动作用将越来越大。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中国企业在大型机电设备、成套设备制造等方面的竞争力增强,势必推动中国公司对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开拓。无论是以资源开发合作为导向的投资,还是以出口贸易为导向的加工制造领域的投资,都将大大推动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发展。

      产业分工体系深化,竞争日趋激烈。当前,欧美日等国的大型承包商在技术专利、融资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占有明显优势,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项目上形成垄断。同时,发展中国家承包商不断进入国际市场,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国际承包工程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使得国际承包工程的产业分工体系进一步深化。在此基础上,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之间、中外承包商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将会得到加强。

      对人才的需求加大。随着对外承包工程事业的快速发展,当前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普遍缺乏适应国际市场需要的各种人才,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国际之声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

      支持企业海外投资建厂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24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年会上表示,要将化解产能过剩和鼓励企业“走出去”结合,支持国内企业在海外靠近市场、资源的地区投资建厂,引导产能过剩行业向外有序转移。

      近年来,一些行业出现严重产能过剩,2014年国家将淘汰钢铁2700万吨、水泥4200万吨、平板玻璃3500万标准箱等落后产能。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约瑟夫·斯蒂格利茨:

      中国企业走出去要有社会责任感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表示, 中国企业走出去要有社会责任感,同时眼光放长远,不要从事短期行为。另外,他认为中国应该更加积极地参与规则的制定和新制度的建立。中国在向全世界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可以更积极一点,也可进行国际性合作。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李克平:

      国内企业若想对外投资,要做充分准备

      这种准备包括多个方面:对境外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政策进行充分理解,只有在充分理解的情况下,才能更有效地进行合法、合规的投资,以及做出更合理的结构安排;对投资当地国社会福利政策要深入理解,对自己的企业在当地运作的可持续性以及成本等相关方面问题进行合理预期;对税收和劳工政策进行了解。在某些国家,这些问题可能会产生极度困扰。

      ◆赛诺菲集团首席执行官魏巴赫

      企业全球化经营中“文化融合”很重要

      对于国际投资而言,文化融合非常重要,这需要总部人才具有全局化眼光。当全球化经营时,需要思考的是做国际化还是殖民化,所谓殖民化,是根还非常牢牢地扎在本土市场总部,只是将国际作为一个出口的市场。

      ◆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

      期待国家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南存辉表示,和国外的同行互动时,发现他们是双手放开,我们是双手被绑起来,这样会错失很多机会,很可惜。

      对此,在“走出去”的国家政策层面,他给出了三点建议: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敏感行业的项目,3亿元以下可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涉及敏感国际、地区或敏感行业的项目,可以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不涉及敏感国家、地区或敏感行业的项目,3亿美元以下的项目外汇使用,若在项目投资额内,可自由兑换。同时,也可取消个人境外投资的换汇上限;可签署更多的双边税收优惠协定。

      商讯速递

      ◎孟加拉政府启动高速公路招标

      孟加拉政府计划启动 267 亿塔卡(3.38 亿美元) 的 PPP 道路建设项目。 政府计划以 PPP 模式建设 13.32 公里长的 Shantinagar 至 Dhaka-Mawa段高速公路。该项目将通过建设 - 运营 - 移交的方式开发。政府机构 Rajdhani Unnyan Kartripakkha 已完成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提出了一条路线方案。项目计划于2016 年完工。

      ◎阿曼政府启动了会议中心项目招标

      阿曼政府启动了位于马斯喀特的10亿美元阿曼会展中心主礼堂以及其他设施的招标工作,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将由阿曼旅游开发公司监督实施。中标单位将承建两座礼堂,分别容纳3100人和450人。此外,项目中标单位还将建设两座舞厅,一座美食广场,20间会议室以及办公区。项目计划于2016年底完工。

      ◎肯尼亚拟建体育会议中心

      肯尼亚纳库鲁市计划于奈瓦沙附近建设一座国际体育会议中心,该中心造价达数十亿先令。有关此项目的地块已划出,可研报告调研以及设计工作将即刻展开。该项目计划通过合营方式实施,该会议中心还包括一座会展中心,商场及酒店。

      ◎纳米比亚政府将敲定卡拉哈里铁路项目实施方案

      纳米比亚政府以及博茨瓦纳政府将很快敲定位于纳米比亚沃尔维斯湾的跨卡拉哈里铁路项目的最终方案。这一1500 公里长的跨越边境的铁路线将与跨卡拉哈里沙漠公路并行,连接博茨瓦纳的mamabula 煤矿与纳米比亚的渥尔维斯湾。刚果(金)、赞比亚、津巴布韦同南非部分地区也将使用这一铁路线运输货物。

      ◎罗马尼亚政府计划通过 PPP模式建设布加勒斯特地铁

      罗马尼亚交通部正在计划通过 PPP 模式建设布加勒斯特地铁 7 号线agadiru-Voluntari 段。这段 25 公里长的地铁线项目包括 30 个站点,一座车库以及停车场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15 亿欧元(20.4 亿美元),将于六年内完工。罗马尼亚政府的全资地铁公司 Metrorex负责运营布加勒斯特的地铁网。 此外, 该 PPP 项目还包括国内 15 座站点的重建和管理,以及苏恰瓦联运货运中心的建设。

      ◎日本指望奥运建设拉升经济

      日本指望以2020年东京奥运会扩大经济增长幅度。据东京都计算,奥运相关建设费用大约只有伦敦奥运会的三分之一,约为4554亿日元,包括扩建37个场馆和新建22个场馆。其中,11个场馆会后拆除以节约后续管理费用,所以这些场馆建设将使用低价材料。引人注目的是主会场——“新国立竞技场”的改建。

      围绕奥运场馆建设工程,周边的道路和铁路建设也已经启动,其中贯穿会场的357国道开始动工扩建。同时,东京还计划修建一条从远郊成田机场到市内羽田机场的高速轻轨,将穿过奥运会场,可以极大便捷旅客往来。今明两年东京还将开始建设数条外部环状高速公路,以便于分流车辆,为2020年奥运会时疏通道路。预计,这些针对奥运的基础建设投资将高达2万亿日元。

  • 在厦门召开中国石材协会六届六次会长办公会

      造价168据中国建材报讯 记者张华中报道 中国石材协会六届六次会长办公(扩大)会议于3月5日在福建厦门举行,来自全国石材行业各副会长单位代表,以及地方协会领导和部分石材骨干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与会代表通过并听取了中国石材协会秘书长齐子刚所做2013年协会工作总结和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对首届石材发展圆桌会议形成的“共同行动倡议”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形成高度共识。会议由中国石材协会会长邹传胜主持。

      会上,齐子刚秘书长从继续推进产业升级和布局调整;推进行业技术创新和规范化发展;加强行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信息服务,为企业和政府提供及时有效信息;发挥协会优势,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等六个方面,对2013年协会工作做了总结。齐子刚在提出2014年工作要点时指出,2014年协会工作将以深入调研,加强指导,力争在国家重点推动的连片贫困区资源调查及石材产业规划中有所建树,指导这些区域石材业的跨跃式发展;重点开展石材业节能减排,围绕“清洁生产”及“安全生产”两个标准的实施,树立不同类型的典型样板进行推广;进一步加大“天然大理石白皮书”及“联合通告”的宣传力度,推动石材产品制品化(规格化、标准化)工作和加快石材产品进入家装市场的进程等为工作重点,以改革创新发展为主线,把石材业建设成为技术先进、管理科学、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石材业。

      在此次会长办公会上,与会代表对去年12月9日在北京举行的首届石材发展圆桌会议上形成的“共同行动倡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座谈,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响应首届石材发展圆桌会议共同行动倡议的决议”,“决议”涵盖了积极行动,广泛宣传,坚决消除因放射性误解造成天然石材的应用障碍,引导企业实现石材产品规格化、标准化,开展石材产品进军家装市场的试点工作;认真抓好石材矿山的规划与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重点围绕“清洁生产”及“安全生产”两个标准的实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三个方面内容。

      会上,中国石材协会还针对2014年行业主要工作做出相关副会长分工落实。

      又讯 中国石材协会矿山资源委员会2014年主任办公会3月5日在厦门万里石集团总部会议室召开。中国石材协会会长邹传胜,秘书长齐子刚,副会长、矿山资源委员会主任田震远,副会长、厦门万里石集团董事长胡精沛,以及来自福建、广东、山东、湖北等地的副主任单位代表出席办公会。

      矿山开采,是石材行业整条产业链的首个环节,其资源利用率、开采成本、荒料规整度等诸多因素,都对整个石材行业影响重大。同时,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石材矿山的规范化开采已迫在眉睫。事实上,我国目前在石材生产、消费、进出口等方面早已确立了世界石材大国的地位,我国的石材加工工艺水平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然而,在石材矿山开采这一首要环节上,除为数不多的"达标"矿山以外,与世界石材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绝大多数石材矿山仍处于小、散、乱的局面。据此,与会代表纷纷发表观点,为促进我国石材矿山的规范化开采献计献策。

      齐子刚在发言中说,我们对石材矿山已有了四个“规范”,为推动矿山达标打下了好的基础。矿山资源委员会要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的支持,尽快掌握石材矿山资源及分布情况。矿山达标工作一方面要严格把关,按标准验收。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出一批达标矿山,对全国石材矿山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田震远认为,矿山资源委员会必须要拥有一支为全国石材矿山做好咨询、指导、服务的专家团队,帮助矿山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矿山“规范”不是为了捆住矿山开发的手脚,而是为了搭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的桥梁,影响并争取矿山所在地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整合资源,提高准入门槛,以达到更好开发、利用资源的目的。

      邹传胜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目前,在西部、中部、环渤海、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框架下,国家又作出了偌干城市群和湖北、湖南、贵州等连片贫困山区的发展规划。而国家规划的城市群和连片贫困山区则正是我们石材业市场和资源之所在。也要求矿山资源委员会要重点做好上述地区的市场调查和资源调查,为企业开拓市场、整合资源乃至行业的转型升级做好服务和引导。

  • 中国城镇化正进入高速发展期

      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是城镇化首要解决的问题

      近一年来,有关城镇化的争论越来越多。说到城镇化就必然涉及到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等等。

      任志强指出,中国由于土地制度导致的结果,就是不能买小产权房,不能私人占有或者城里人占有农村的宅基地。除了靠政府配置公共资源,我们无法通过市场化的办法,解决城镇化由城区向郊区转移,或者由郊区变成城市群的过程。

      “就拿房产税来说,从房产税变成房地产税到立法。我个人认为立法很难,或者根本实现不了,因为我们土地是国有,房子是私有的,一个税法解决连带的两个东西,但这两个东西又不是同产权的时候,就很难在立法上、法理上通过它。” 任志强说。

      在城镇化过程中,政府提出了一些户籍制度的改革,这些可能都是在今年要实现的,一旦实现必然导致人口的流动,哪些城市有吸引力,就要继续发展,哪些城市失去了吸引力,就变成了人口输出的城市。

      “所以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是城镇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任志强如此表示。

      中国的城镇化速度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按照城镇化的规律,城镇化率超过30%,就会进入一个高速发展过程,中国现在是52%,仍然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的中端。这样一个发展速度对于中国来说,到2020年,仍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任志强表示,城镇化达到60%后,还要有一个高速增长过程,到70%以后才进入缓慢增长过程,世界规律都如此。中国从1995年是进入30%,2020年大概就是达到60%多,这个发展速度还是很慢的,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要相差14到16个点,到2020年我们都追不上这条标准线,如果发展的再快一点才有可能。

      今年,政府提出的“三个一亿人”,这就是在加速城镇化的步伐,中国的城市化发展过程是不可能中断的过程。在世界上,中国和韩国、日本都差了几十年的时间,日本是1946年战败以后才开始城镇化的,韩国是因为朝鲜战争之后才实现城镇化过程。所有国家都是高速进入70%,70%以后进入平缓增长。所以中国的城镇化脚步还是相对较慢,只是时间比较集中。

      城镇化人口过于向大城市集中

      在谈到城镇化人口时,任志强表示,自己最担忧的就是城镇化人口过于向城市集中的问题。

      他说,过去10年,500万以上的人口增长的幅度是29%,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是65%,20到50万人口的城市增长是4%到5%。这样发展的结果,一、二线城市的人口增速远远超过了三、四线城市,城镇化发展严重不平衡。

      另外一个问题,在三、四线城市里,最富有的人离开了,从中小城市进入大城市。后补上来的人口,是从农村进入小城镇或者小城市中的低收入家庭或者较低收入家庭,正在提升和发展中的人群,这样差距就会越来越大。

      所以,我们要把三、四线城市都发展起来,提高到一定水平,这样才可以把总的城镇化率提起来。

  •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郭壮狮率队对各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开展专项督察

      

      造价168从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各地城乡(城市)规划委员会健全制度、依法运作,我厅执法监察局于3月5日至20日组织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对全省21个市及顺德区城乡(城市)规划委员会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郭壮狮参加了对揭阳、云浮、顺德等市(区)的督察工作。

      3月20日,专项督察组赴顺德区政府对规划委员会进行专项督察。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就规划委员会就机构设置情况及运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各位督察员查阅了资料,指出了顺德区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章程、操作规程及审议内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建议和整改意见。郭壮狮肯定了顺德区规委会近年来做的工作,指出了规委会在机构设置、规范运作、落实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地方。结合顺德区的实际,他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是严格城乡规划编制、修订、审批过程要增强公众参与,促进有序参与城市治理机制的形成。二要强化对规划实施监督,用制度强化对违法行为事前预防和事中制止。三要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对有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依法惩处,规划主管部门要主动与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沟通联动,形成操作性强又有震慑力的机制。

  • 强农惠农 中央将投资700多亿用于农业水利建设

      造价168从中国经济网获悉,2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布会,介绍就近年来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的投资无论是规模还是比重都会超过去年,将安排700多亿元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李朴民表示,长期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把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在投资方面坚持把“三农”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优先领域。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推进,狠抓落实,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作出新的努力和新的贡献。

      一方面加大投入,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的投资无论是规模还是比重都会超过去年。比如今年将安排700多亿元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引水调水、骨干水源、江河湖泊治理、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项目。继续加大农村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完善农村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道路、电网改造、农村沼气、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建设。

      另一方面落实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继续执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快构建农业科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与此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以及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

      “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广大农民朋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李朴民说。

  • 中国企业参建克拉运河意愿强烈

      受参建克拉运河传言影响,柳工集团等相关企业股价出现迅速上涨。但随后便有企业辟谣表示尚未参与筹建,让整个事件变得扑朔迷离。

      对于筹建泰国克拉运河,中国企业到底持怎样的态度?

      企业否认参与克拉运河筹建

      造价168了解到,对于参与泰国克拉运河筹建的传闻,3月15日,《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称,柳工集团是克拉运河首席赞助商的报道不属实,且柳工集团目前未与泰国克拉运河修建项目有合作计划。

      3月19日,广西柳工集团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从三个方面对此事进行了回应。

      “第一,作为柳工集团,我们并不提供土石方工程机械,只是我们的子公司柳工股份公司提供这方面的机械。第二,有消息说我们柳工集团是克拉运河首席赞助商,这个也站不住脚。因为按照我们公司规定,公司赞助必须经过董事会批准,即使是董事长批准的权限也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而且还要公告。这100万与上亿的赞助费相差实在太远。第三,就开挖运河本身而言,我们只是工程机械提供商,不是承包商,这个身份要界定清楚。开挖运河应该会在全球招商,即使是中国方面中标成功,也是那些大型的承包商。它们承包下来后,再进行工程机械招标,我们供应商进行竞标,而不可能是作承包商。”这位工作人员称。

      而“从这两天股票交易量上升来看,不排除有机构在背后炒作,这对我们公司信誉是一种损害”。上述柳工集团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说。

      据悉,有关中国多家公司开挖泰国克拉运河的消息传出后,迅速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受此传言影响,在股市大盘跌幅较大的情况下,三一重工和徐工股价涨超6%,柳工股价涨5.3%。

      随后,记者从联系地址为香港某地的“泰国克拉运河国际筹建中心”官网看到一则“泰国克拉运河赞助商变更通知”,通知称,“源于美国、新加坡压力,柳工集团自动放弃在克拉运河战略推进期的首席赞助商资质。”

      对此,记者以邮件形式联系泰国克拉运河国际筹建中心,但未获回复。而柳工集团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对《中国企业报》记者回应称,“柳工集团与此事根本就没有关系,是对方硬把我们与这件事扯在一起的。”

      和柳工集团一样,三一重工董事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也对参与筹建克拉运河之事予以否定。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曾派人参与过所谓的“克拉地峡运河筹建小组”,他们也是从网上得知的这件事。对于记者有关三一重工是否向泰国运河筹备处方面有沟通的询问,对方回应称“我们现在没有得到这方面消息的确认,也没有这方面的计划”。

      而徐工方面则回应称对此事尚不知情。

      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希望参建运河

      尽管相关企业对参与筹建克拉运河一事予以否认,但工程机械类的制造企业却对参与运河的挖掘兴趣颇高。

      广西柳工集团董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泰国方面开始运作此事,有中国企业承包,作为工程机械提供商,我们对包括泰国在内的全球都有供应网络,有技术优势,有竞争优势,肯定会受益。”

      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参与建设克拉运河的应该是带‘中’字头的大企业,如果这些企业承包克拉运河的建设,作为供应商,柳工集团肯定会积极参与竞标,提供先进的工程机械,参与到克拉运河的建设。”

      此外,记者又采访三一方面,证券事务部相关负责人明确向记者表示,三一会跟柳工一样,如果有企业承包克拉运河后对工程机械进行招标,三一肯定会积极竞标,参与克拉运河建设。

      事实上,中国企业参与建设国际水道并非没有可能,而且之前也有先例。

      早在2013年6月,就有中国企业拟耗资400亿美元建第二条“巴拿马运河”的消息。彼时,中国商务部网站援引媒体的报道称,尼加拉瓜总统丹尼尔·奥尔特加向国会递交了两份立法计划,将为中国企业建设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深水运河提供便利。该建设项目将历时10多年,耗资400亿美元,即为被外界称为“新巴拿马运河”的尼加拉瓜运河。

      据了解,克拉运河工程将有10家国际中标基建公司同步建设,预计五年内即可建设完成。有专家表示,中国工程机械制造业已经居于世界一流,中国在大型工程领域的建设实力有目共睹。

  • 2014年发改委:将提出一批拟建重大水利工程

      造价168据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26日讯,大智慧通讯社周三从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司长高俊才处了解到,现在发改委和水利部正在调查研究,将提出一批今后几年要建设的重大水利工程。

      他介绍,重大水利工程中将主要包括水资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节水工程。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抓紧研究方案,将向国务院汇报,投资中也向这方面倾斜。

      高俊才表示,水资源工程侧重于增加水资源供给量。中小河流治理上,国家已编制了中小河流治理规划,今后将加强投资力度。节水工程单项工程规模不是特别大,但是总体规模很大。水生态工程,将包括河湖连通工程以及改善水生态、改善湿地的工程。

  • 2014年第4批造价工程师省内变更注册领取注册证书

      造价168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获悉,下列造价工程师省内变更注册及印章更换已办结,请造价工程师本人携带身份证来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8:3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3月25日

      附件:2014年造价工程师省内变更注册领取注册证书及印章人员名单(第4批)

  • 广东省关于举办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

      穗价协[2014]05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关于“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落实全过程造价管理”,进一步推动我省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工作,省工程造价协会与广州、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于2014年4月23~25日在广州市共同举办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系列学习班,邀请天津理工大学尹贻林教授等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同时选用获得2013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一等奖的造价管理案例进行经验交流,为全省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士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二、参加人员

      行业主管部门、建设、造价咨询、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管理人员及造价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地点

      广州市华泰宾馆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宾馆联系电话:020-87789888)。

      四、学习费用

      协会会员单位:300元/人;非协会会员单位:500元/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因名额有限,报满即止。(广交会期间住房紧张,如需住房者请自行提前预定)。

      学习费用可通过银行汇款、支票提前交至省工程造价协会,也可在现场报到时交纳现金或支票。

      银行户名: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银行帐号:44-03130104000333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解放北路支行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请参加学习的单位于2014年4月18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省工程造价协会,传真号码020-83331494。

      2、持有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者,参加本学习班可作为造价员继续教育30学时;非造价员者,也可获得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3、造价员参加本学习班的,应按下列说明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报名及登记,否则不予登记学时。

      (1)请于2014年4月18日前登陆“造价员管理系统”,在“造价员业务办理”提交“继续教育报名申请”,并打印造价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2)已有《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在办理报到交费时,提交《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继续教育报名表,学习结束后由省造价协会进行学时登记并发还证书。

      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在办理报到交费时,提交继续教育报名表一份,相片一张,并交纳继续教育证书工本费50元/本,学习结束后由省造价协会进行学时登记并发放继续教育证书。

      六、联系方式

      1、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电话:020-83337335,传真:020-83331494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楼造价协会培训部

      2、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电话:020-83193925,传真:020-83187695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4楼1405、1406室

      3、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电话:0757-82626151,传真:0757-82626152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三、四楼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报名回执

  • 2014年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公布

      造价168了解到,2014年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其通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4年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9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6.67%,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5.71%(见图1)。

       

      图1 2014年2月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3年同期对比

      2014年2月,全国有5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分别是江苏(2起、4人)、浙江(2起、2人)、上海(1起、1人)、重庆(1起、1人)、贵州(1起、1人)。

      

      图2 2014年1~2月事故起数与2013年同期对比

      

      图3 2014年1~2月事故死亡人数与2013年同期对比

      2014年1~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8起、死亡35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2起、死亡人数减少20人,同比分别下降30.00%和36.36%(见图2、图3)。

      二、较大事故情况

      2014年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7人,同比分别下降66.67%和70.00%(见图4)。

      

      图4 2014年2月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3年同期对比

      2014年2月,江苏发生1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2月22日,江苏省江阴市凤凰凯旋门A地块2号楼工程塔吊顶升过程中发生倾覆,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江阴顺嘉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江阴市先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士兴,项目经理:项国金);监理单位是深圳建艺国际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晓明,项目总监:柯国志);塔吊生产单位是江阴市东升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该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

      

      图5 2014年1~2月较大事故起数与2013年同期对比

      

      图6 2014年1~2月较大事故死亡人数与2013年同期对比

      2014年1~2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和20.00%(见图5、图6)。

      附件1:2014年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附件2:2014年1~2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 钢铁煤炭行业遭遇转型苦恼

        造价168从经济导报获悉,“经济增速放缓是长期的。短期内,钢铁行业会一蹶不振,而焦炭行业产能过剩,没法转型,转哪儿都是过剩。虽然现在季节是春天,但行业的冬天还在后面。”山西焦炭集团总经理张岗峰日前在“2014年国际炼焦煤资源与市场高峰论坛”上如此表示。

      张岗峰的悲观和焦虑情绪在行业内有一定代表性。

      据中钢协网站消息,钢铁业2014年1、2月份行业效益比前两年更差,1月份重点统计单位又出现亏损,亏损金额达10亿元,企业亏损面达43%,创历史新高。2月份的情况也不好。“今年一季度可能是钢铁行业进入新世纪以来效益最差的一季度。这个信号很强烈,给企业的感觉是现在才开始或真正进入冬天。”中钢协副会长刘振江如此判断。

      今年初钢铁行业感到真正冬天到来,有两个刚性因素:一是市场需求真的下来了。1月份钢材需求同比回落了8.6%,钢产量也减少了3.2%,产量减少幅度远低于需求下降。二是政策的约束、环保的要求、规范条件的实行、差别电价和资金信贷的约束、现金流的紧张、税费的规范、化解产能的要求等,对于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说,力度前所未有。

      钢铁不行,直接影响煤炭。一些生产企业由于销售不畅,已经出现大量胀库的情况,而不得不降价促销。当前国内主要焦炭产地价格已经跌破千元大关,而焦煤价格自去年8月份以来累计跌幅高达500元/吨,行业内用“一泻千里”来形容。

      产能过剩的重压,无时无刻不在侵蚀着整个钢铁产业链的利润,转型升级成为大多数钢厂不得不重新思考的问题。但往哪儿转,以及怎么转,一直困扰着钢铁企业。

      电商的快速发展似乎给钢铁行业转型提供了某种借鉴。

      近日,沙钢发布公告称,将出资480万元对玖隆电商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标志着其正式进军电商平台,这是继上海钢联、河钢、宝钢等龙头钢企后又一大钢铁巨头试水电商。因为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等诸多优势,钢铁电商模式越来越多地被整个钢铁产业链所认可和接受。事实上,目前除了钢铁生产企业,中间贸易商以及第三方平台也都在积极抢滩电商市场,钢铁电商的竞争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

      电商真能救钢铁行业一命吗?未必。

      电商只是一种强化竞争的手段,对钢铁产业的供求本身并不产生任何影响。而钢铁产业当前的困境,根本原因在于供给大于需求的问题。所以,钢铁电商的竞争,只能使钢铁行业内的经营更有效率,加速形成一家独大或寡头竞争,提高产业集中度,但对整个钢铁行业的经营环境改善基本不起作用。即,钢铁电商的竞争,只可能使个别钢铁企业突出重围,但不能救整个行业于危难。

      钢铁、煤炭、水泥等过剩行业的困境,源于中国总需求和总供给矛盾突出的大背景,因而困难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结构性等特点。各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调整,应该更多地具备企业自身特点,切忌一窝蜂。先进的或理论上的“战略新兴产业”未必适合所有企业。在这方面,风力发电和光伏等新兴产业的过剩,就是惨痛的例子。

      在过剩产业调整结构的过程中,应该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尤其要防止经济过快、过大失速。所以,李克强3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要求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抓紧出台已确定的扩内需、稳增长措施,加快重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预算资金”等。无论如何,各项改革和结构调整,都必须在合理的发展速度下才能进行。

  • 行业《建筑反射隔热涂料》新版本自3月1日起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第275号 ,批准《建筑反射隔热涂料》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235—2014,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反射隔热涂料》JG/T235—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5年以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我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要求,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部决定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考评目的

      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考评主体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重要基础。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以外的本行政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具体工作可由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建筑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实施。

      三、考评实施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以建筑施工企业自评为基础,考评主体在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时,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每年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等开展自评工作,并将所属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作为企业自评工作的主要内容,形成年度自评报告。

      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提交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报告。考评主体在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延期审查时,应根据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相关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达标评定。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以建筑施工项目自评为基础,考评主体在对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监管时,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手册。

      考评主体在对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管时,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建筑施工项目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当提交项目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手册和自评报告,考评主体应根据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相关规定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达标评定。

      四、考评奖惩

      为深入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成绩突出且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项目,可评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建筑施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视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的建筑施工项目,责令停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督促力度,采取措施增强企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措施,有序推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有序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要注重四个有机结合: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考核和延期审查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三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评选与各地已开展的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等活动有机结合,四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与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有机结合。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情况,通报批评不达标建筑施工企业和不达标建筑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通报表扬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应当纳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管理信用档案,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等要尽快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平台,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1日

  • 广州市审计局和政府研究室将投逾百万装修办公室

      造价168据相关人士获悉:今年,广州市审计局和市政府研究室都将要用逾百万经费来装修办公室。

      一、广州市审计局

      据广州市审计局账本数据显示:审计局将花240万元工程造价对办公楼进行装修,另花235万购置家具。要对三处办公地点共8265.74平方米进行改造,改造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旧有装饰拆除、凿除、清运(旧有管线、旧有吊顶、旧有墙体、旧有地面铺装);

      (二)建筑装修工程(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

      (三)通风空调安装等工程所需经费。

      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项目在2013年预算已列,为跨年度项目”。市审计局办公楼有三处,分别是市政大楼、华宇大厦、华乐大厦。

      二、广州市政府研究室

      据广州市政府室的账本显示:政府研究室将花135万元修缮现有办公场所。

      在账本中有解释:我研究室搬入现在的办公场所已20年,其间于2002年作了简单装修,此后一直没有进行室内装修,目前多数办公室天花板发霉,安装吊柜松脱,立柜变形,窗户不能正常开合,办公环境差。最近市府办公厅调剂、置换了我室部分办公用房,新调给的办公用房间同样是10多年未作装修。另原机房破旧、面积小,不符合安全标准,需要进行搬迁改造。

  • 湖南省变更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现场验证时间

      因清明节放假工作时间调整的安排,原定于4月7日至9日报考人员资格现场验证和缴费工作调整到4月8日至10日。
      特此通知,尽请谅解!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3月21日
  • 佛山市催促2013年10月统考合格的造价员领取印章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造价人员:

      凡在我市参加了2013年10月份全省造价员资格统考并已合格的造价员以及持有证号为粤E06、07、08、10的造价员,你们的印章已制作完成,也已于今年2月中通知前来我会领取,现还有一部分的造价员尚未前来领取,请还未领取印章的造价员迅速前来办理,我会将延期办理至4月30号,逾期不办理者,则自行到广州省协会办理领取手续。

      特此通知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4年3月20日
  • 201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点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北京辖内各中资银行、已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各外资银行,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关于研究起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的监督管理,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于2014年4月1日起在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开展试点工作,试行期暂定一年。请北京辖内各中资银行及已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各外资银行将此文下发至相关经营机构,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辽宁抚顺市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

    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的通知》(辽建价协发[2014]2号)要求,现将我市升级考试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1.凡属抚顺市地区,发证日期在2011年4月30日前,符合《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建价发[2013]11号)报名条件的;

      2.完成2007年至2010年度和2011年至2014年度,我省举办的造价员继续教育验证合格的(已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但还没进行验证,需验证合格后),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

      二、报名、审核时间

      考试报名、审核时间: 2014年3月10日— 4月30日,周六、周日等法定假日休息。

      三、报名材料

      1.加盖本人从业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的报名表(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免冠(高清,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一寸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

      4.造价员资格证书。

      四、现场审核地点

      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老市政府院内)

      抚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四楼建经科

      咨询电话:52603808

      五、其它

      报名及考试的具体事项详见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的通知。
     

    抚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 2014年3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

      造价168获悉,14日广州召了开2014年3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

      建筑定额科在2月份办结合同备案108个,合同总金额42.6亿元,其中:施工总承包41个,合同金额34.5亿元;专业分包5个,合同金额1.8亿元;劳务分包25个,合同金额4.2亿元;监理37个,合同金额2.1亿元。

      为更好贯彻实施清单计价指引,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站向社会收集使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以便向省站反馈。请各有关单位登陆省造价站网站http://www.gdcost.com,在通知公告的栏目里下载该清单计价指引,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研讨,并将书面意见于3月31日前书面反馈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站。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站将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结合现行定额执行情况,尽早制定贯彻意见。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站将结合广州市的情况制定贯彻意见。

      3月上旬,建筑定额科与省造价总站建筑科进行了业务交流。了解到省造价总站有意对10年定额进行新材料新工艺的子目补充,以及对定额个别子目进行修正。满足市场计价需要,也为日后定额修编打好基础。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和定额使用情况,书面向我站或省造价总站反映。

      2月份原材料价格下跌幅度较大,特别是钢材和有色金属价格,跌幅在2-5%左右,塑料PPR价格跌幅近7%。中砂、碎石、砖、板材、水泥价格与上季度持平,沥青价格涨幅为3%。

      据了解,一季度的厂商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下调,编审机构、项目业主确定价格水平时应考虑该因素。

      为有效降低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市建委将于近期发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指标,要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设立施工招标控制价时,要以经财政部门评审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按照招标控制价下浮幅度编制招标控制价,并将工程造价控制指标作为施工招标控制价的目标控制值。对招标控制价超出工程造价控制指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说明原因。造价站受理招标控制价备案时将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市建委的文件精神执行。

  • 近两个月地方国企利润下降 交通钢铁等现全行业亏损

      造价168据中新网3月21日电 财政部今日公布1-2月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2014年1-2月,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增幅继续呈下降态势,地方国有企业利润负增长,国有交通、钢铁、有色和化工等出现全行业亏损。

      一、 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情况

      (一)营业总收入。1-2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69794.4亿元,同比增长6.7%。(1)中央企业43869.4亿元,同比增长5.8%。(2)地方国有企业25925亿元,同比增长8.2%。

      (二)营业总成本。1-2月,国有企业累计发生营业总成本67116.1亿元,同比增长6.6%,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同比增长8.5%、4%和15.3%。(1)中央企业41563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同比增长8.2%、2.1%和16.7%。(2)地方国有企业25553.1亿元,同比增长8.3%,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同比增长9.2%、6.3%和13.3%。

      (三)实现利润。1-2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265.4亿元,同比增长2.8%。(1)中央企业2642.7亿元,同比增长3.9%。(2)地方国有企业622.7亿元,同比下降2%。

      (四)应交税金。1-2月,国有企业应交税金6433.6亿元,同比增长3.8%。(1)中央企业5137.5亿元,同比增长4.9%。(2)地方国有企业1296.1亿元,同比下降0.3%。

      (五)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2月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923149.3亿元,同比增长10.8%;负债总额597728.8亿元,同比增长11.3%。所有者权益合计325420.6亿元,同比增长10%。(1)中央企业资产总额493409.8亿元,同比增长9%;负债总额323155亿元,同比增长8.9%;所有者权益为170254.7亿元,同比增长9.2%。(2)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29739.6亿元,同比增长13%;负债总额274573.8亿元,同比增长14.2%;所有者权益为155165.8亿元,同比增长11%。

      二、主要行业盈利情况

      1-2月,实现利润同比增幅较大的行业为国有机械、施工房地产、汽车、商贸和电力等行业。实现利润同比降幅较大的行业为国有轻工、煤炭、石化等行业。国有交通、钢铁、有色和化工等出现全行业亏损。

      以上是交通钢铁行业的近况,想了解更多关于钢铁行业的信息,请登录造价168平台(www.cost168.com),相信168可以让您了解到您想要的信息!

  • 国家发改委批复千亿铁路投资 释放稳增长信号

      尽管债务危机和建设规划等问题仍存在诸多争议,铁路项目目前的投资状况依然坚挺。近日,造价168了解到,发改委公告称有5条铁路线路建设项目获批,总投资额约1424亿元。

      这5条铁路线路分别为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哈尔滨至牡丹江、哈尔滨至佳木斯、青岛至连云港(601008,股吧)以及杭州至黄山。发改委通告显示,四条铁路建设资金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交通运输部、该条铁路所在省和世界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对于这一动作,市场人士多解读为在一季度经济有下行风险的状况下,向市场释放稳定预期信号。一名铁路系统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称,5条线路并非短时间密集批复,一些线路开建已久。但他也承认,铁路建设后期将持续释放潜力,改革红利将逐步在铁路系统显现。

      千亿铁路获批背后

      一季度批准千亿铁路投资的大手笔近年并不多见。《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数据发现, 1~2月进出口、固定资产投资、社会零售总额等均表明国内经济开局疲软,而房地产销售走弱隐含着更大的下行风险。多家机构认为,铁路作为传统投资刺激项目效果明显,此时以“投资”促经济释放出明显的稳定信号。

      中金证券一名分析师昨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铁路投资加速主要来自几个利好。一是新型城镇化规划的发布,规划称:“到2020年,普通铁路网覆盖20万以上人口城市,快速铁路网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这意味着,未来较长一段时间铁路将具有稳定的高投资保证。

      第二个利好是国内铁路基建及设备需求形势好转,出口市场也逐步复苏。3月17日,南非国家交通运输集团公布了该国“史上最大”的机车采购招标结果,中国南车(601766,股吧)的株洲机车获得21亿美元的电力机车大单,中国北车(601299,股吧)的大连机车获得近8亿美元的内燃机车订单。

      前述铁路系统人士称,原铁道部拆分后,铁路系统的运作发生了一些变化。可以明显感受到铁路总公司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市场和改革方面。他认为,铁路投资加速的另一大原因是城际铁路下放和投资结构的优化。城际铁路下放后,国家有更多的力量集中在重大项目,同时,早批复一些项目有利于为下半年打好基础,避免出现过度赶工充任务的情况。

      民资铁路显现

      上述铁路系统人士介绍,本次获批铁路并非全部新批复,有一部分已经开工。对于这种提前开工、事后追认的情况,该人士称在发改委部分审批权改为核准制后也符合规定。根据公开消息,新疆的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已经基本建设完成;杭黄客运专线中的部分前期工程已经启动,其中位于萧山区所前镇的毛蓬岗隧道今年3月开工。

      本次获批的线路中,杭州至黄山铁路的项目总投资额最高,达365.5亿元,其中工程投资336.1亿元、动车组购置费29.4亿元。整条铁路建设长度为265公里,建设工期为4年,预计于2018年开通。

      红淖铁路则是目前全国最长的民资铁路。

      作为国家发改委、铁道部“新36条”民营项目示范工程之一,该铁路建成后,主要承担淖毛湖、三塘湖矿区煤炭外运任务,近期将成功打通新疆煤炭与甘肃河西走廊之间的运输通道,远期将大力推动“疆煤东运”战略快速实施。

      发改委的批复报告显示,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08.68亿元,项目资本金30亿元,由项目股东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哈密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新疆亚欧铁路多元经济发展中心分别按82.30%、16.67%、1.00%、0.03%的比例出资。

      尽管引入民资已经提出多年,但由于铁路投资大、收益慢等原因,民资对铁路项目一直持观望态度。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实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更多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在铁路、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

      新疆铁路局一名人士在分析红淖铁路案例时称,红淖铁路完全是煤运专线,没有客运。该铁路建成后,从淖毛湖运出的货物至多可节省1000多公里的运费,如按此次调价前的每吨0.15元/公里的价格测算,13年就可收回成本

  • 广州市广州北站至白云机场拟建快速通道

      造价168据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怀宇)作为广州空港经济区的两个最重大的交通节点,广州北站与白云机场(600004,股吧)之间如何衔接一直备受关注。记者昨日获悉,广州拟在广州北站至白云国际机场建快速通道工程。该工程分为两条道路,第一条为东西走向的雅瑶路,第二条为南北走向的新街大道。

      从炭步汽车城到新白云机场的广阔区域,没有一条东西贯通的干线直线,十多年前就已规划好的雅瑶路、瑶新大道和镜湖大道等至今只修了中间一截,不到各自总长度1/3。根据招标公告,本次拟建的雅瑶路总体为东西走向,全长7.4km,规划红线宽度60m,建成后将成为一条交通干道。招标文件显示的另一条道路新街大道总体为南北走向,全长3.22km,规划红线宽度40m。这两条道路工程总投资估算约34.64亿元。

      本次招标要求对广州北站至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广州北站至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广州北站至白云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作;以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风险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 2013年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申报通知

      附件:浙江省建筑业诚信企业评审办法(2014年).doc

  • 两部门联合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成立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技术指导组并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这是两部门继高强钢筋后的又一次紧密合作。

      高性能混凝土在推动节能减排、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促进建筑技术发展与进步、实现混凝土生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4个方面具有突出作用。

      据造价168了解,两部门于2013年1月启动此项工作,赴上海、安徽等8省、市实地调研,有23个省、市、区反馈了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情况。目前,两部门起草了《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下一步,两部门将出台若干意见、建立协调机构、加快标准制订、完善相关规范、完成技术指南、开展宣传贯彻培训、搭建研发平台、推行绿色生产、完善行业管理,特别是通过政策支持和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这项工作落地。

      两部门此次集合了混凝土及原材料生产、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及相关协会、科研院所、高校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力量成立了技术指导组。下设材料和制品生产、结构设计施工、政策和标准规范3个专业组,负责收集和分析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问题、建立联合研发平台等工作,为制订修订相关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形成长效支撑。

      另悉,今后采用高性能混凝土的情况将作为优秀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评定等活动参评或获奖条件之一。鼓励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工程率先应用高性能混凝土。

  • 广东省推进国企改革率先“拥抱”民资 首批推出五十四个项目引资欲超千亿元

      造价168了解到,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在即,广东率先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日前,该省召开省属企业与民营企业对接会,推出首批54个项目,预期引入民间资本超过1000亿元,涉及交通运输、建筑建材、电力等13个行业。

      值得业内关注的是,在首批54个引资项目中,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工程承包公司、广东省建工设计公司等多家建筑业国有企业,将以征集有实力合作者项目的方式吸引民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包括梅州至潮汕铁路、广州(仙村)至汕尾铁路、云南省金平县小水电站、粤水电轨道交通、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等多个重大工程也将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建设等方式向民资全面开放。

      除了54个“待嫁”项目外,在本次对接会现场,该省省属企业与合作方签约项目10个,引入民间资本超过500亿元。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出席并见证项目签约。他表示,广东国资将在3年内完成全部省属二三级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争取到2020年,省属国企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80%。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广东国资将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模式,包括国企与民营之间、国企与外资之间互相参股,以及结构重组、共同发起产业基金等。在这一过程中,各级国资要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管股权转变,国企与民企的合作要在互相做增量上多做文章。

      据广东省国资委介绍,除承担国家政策性职能、特许专营等极少数国有企业外,其他省属国有企业均可实施资本混合。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不设下限,计划到2015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60%,到2020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80%,二级及以下竞争性国有企业基本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目前广东省省属国有企业实现混合所有制户数比重为45.19%,与80%的目标仍有较大距离。业内人士预计,广东国企集团下属公司与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进行交叉持股以形成混合所有制,有望成为新的投资亮点。

      据悉,该省将择优选取40~50家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国有股权低于50%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再参照国有企业实施管理;规范董事会建设,推行以专业人士为主的外部董事制度;并探索通过员工参股、增量奖股、岗位分红等方式改革分配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同时,将积极推动省属企业通过内部优化重组、改善组织结构,外部合作合伙、联合兼并等方式,转换经营体制;通过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主营业务IPO;通过存量转让、增资扩股、优先股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入股等方式,吸引外资或称为境外公司股东。

      在配套政策方面,广东省委省政府近期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将出台配套的《深化省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省属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操作要求。该省国资委制定详细操作指引后,将与省工商联进行第二次对接,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此外,第二季度还将举办全省国资系统推进混合所有制项目展示大会,再次面向民间资本集中推出混合所有制改制项目。

  • 珠海的横琴岛为抵恶劣天气能对外联系建海底隧道

      造价168信息网:近日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为了保障横琴岛在台风等恶劣天气下不受太大影响并能全天候对外联系,横琴新区将投入25.89亿元工程造价兴建马骝洲交通隧道。

      据了解,目前该项目已经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预计今年上半年开建,工期为35个月。

      据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工程二部经理杨小荣透露,马骝洲交通隧道是横琴岛的第三通道,该项目位于珠海市南湾城区和横琴新区,海底隧道横跨马骝洲水道,通道路线全长2802.73米,其中隧道段长2200米。

      目前横琴新区与珠海市区间联系依靠横琴大桥,第二通道横琴二桥正在紧锣密鼓建设中。其实也有市民有疑问:为何要在东距横琴大桥2300米,西离横琴二桥3500米处建一条海底隧道?

      对于上述问题,杨小荣给出的回答是:珠海平均每年受到3-4个台风影响,其中8成发生在7月至9月,台风登陆前后当地三防办会根据台风强度和影响选择封闭桥梁,而与两条桥梁通道相比,隧道抗风险能力强,在台风等恶劣天气下能完全保障横琴新区全天候对外联系。建隧道比起建大桥,能有效集约土地,并在隧道下层铺设供水、供电管线。

      据知情人士透露,马骝洲交通隧道外径为14.5米,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隧道工程将采用国内领先的双向盾构法施工。该隧道是客运专用通道,主要承担客运功能,用于岛内人流、车流的疏散。

  • 2014年度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造价员:

      根据粤价协[2013]010号《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和粤价协[2014]011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见附件一)精神和要求,受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委托,本协会于3月15日至12月31日,组织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粤06、07、08、09、10、11、12、13开头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从业的造价员。

    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习课程

    学习课程:

    课程名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概述及条款解读”和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宣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B-2013-0201)条款释义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宣贯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介绍及各阶段造价控制要点》

    本次网络继续教育学时为30学时,网上报名和学习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造价员在此期限内可自行安排时间上网学习,或学习以上课程外的其他课程。

    三、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网址

      登录网址:http://www.gdeca.org.cn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 →造价员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报名申请”。再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详见附件一内的附件:“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四、网络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已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本协会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手续。

      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相片两张)、《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到省造价协会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并领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也可委托本协会到省造价协会代办。

      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元/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五、本协会造价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756-2271036曾小姐;0756-2283769 聂小姐。

    附件一:

    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粤价协[2014]011号)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 201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及概算定额技术交底会议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已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自2014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施行。为配合概算编制办法和概算定额的贯彻执行,满足工程概算计价的需要,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特邀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专家对《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进行技术交底。

    概算是全过程造价管理的起点,技术交底会的精彩内容之一是“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涵盖了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种其他费用和计算方法。掌握概算编制方法和规则,是工程造价专业人士从事全过程造价管理高端造价咨询业务必备技术。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是广东省30年来第一部概算编制办法,改变了过去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概算、用预算定额编制概算综合单价的历史。

    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唯一获准使用“概算数据库”的计价软件单位,开发相应概算编制应用软件。省造价管理总站对易达清单大师概算编制和审核软件进行了技术评测,特别是对软件首创的概算审核、概算指标分析、通过概算控制全过程造价管理等功能给予高度评价。清单大师审核软件(版本号:清单大师2013(5.5))是概算编制和审核配套的软件工具。

     

    会议主办单位: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会议协办单位: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会议承办单位: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一、会议主要内容:

    序号 精彩内容
     1.    2014《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2014《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技术交底及案例讲解。——主编专家讲解
     2.   “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数据库”技术交底,该数据库涵盖了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种其他费用和计算方法。——主编专家讲解
     3.    清单大师概算编制和审核软件(版本号:清单大师2013(5.5))在概算编制、概算审核的应用技巧,特别是如何使用软件提高审核概算的效率和质量。
     4.    最新行业动态: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说明、条文详解及适用,相关案例法律评析及操作建议。
     

    二、会议邀请对象:

    1、建设投资管理部门(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等概算审批部门)、设计单位、审图中心、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建设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市政企业、园林企业、财评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从事项目管理的工程造价、招投标、经营、预算、合约、造价审计人员、教学人员。

    2、企业总经理、决策层高管、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成本总监、财务总监、造价师、税务师、律师。

    三、技术交底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 间:3月25日 星期二 下午2:45-5:30(2:30报到)

    地 点:珠海市望海楼(酒店) 三楼会议室

    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北路3号

    四、会议咨询:

    联系人:0756-2292217邱小姐、2292370吴小姐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及概算定额技术交底会议通知

  • 福建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各专业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实务。
    考试时间:2014 年6月29日
    上午:8:30―11:30各专业工程造价实务
    下午:2:30―5:30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及各专业工程技术,其中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的为2:30―4:00。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年龄未满60周岁(195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考试:
    1、福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请自行上网下载)专业在校生;
    2、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1、2014年福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2012年6月1日以后毕业);
    3、已通过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需要增加专业的考生;
    4、已取得交通、水利、林业等专业部门以及中央直属企业颁发的造价员资格证书,需要转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造价员的。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造价员考试系统(网址:www.fjgczj.com,以下简称“网上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考区现场审核(详见附件)。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3月1日至3月28日登录网上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用A4纸打印《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或学校公章。
    (二)现场审核: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3月17日至3月28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各一份到所属考区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
    (2)学历证件(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或学校公章)。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2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由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
    (三)考试收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房﹝2011﹞399号)规定,按照50元/科,由各报名点在现场审核申报材料时代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2014年6月20日起登录网上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
    (一)考试采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单位主编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
    (二)各专业工程造价实务考试所需工具书:
    1、各专业通用工具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建筑工程:《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或者《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常用项目汇编》、《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常用项目汇编》。
    3、市政工程:《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或者《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常用项目汇编》。
    4、安装工程:《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301-2012~FJYD-312-2012)》。
    5、园林绿化工程:《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
        六、考试有关事宜
    (一)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所有应考科目的考试,方为合格。
    (二)各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各专业《工程造价实务》考试可携带相关专业的工具书。考场备有草稿纸,用后收回。
        七、其他事宜
        各设区市造价站初审后,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黄兰,电话:0591-87610179。

        附件: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点联系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1月27日

  • 天津市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实行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7]025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和[2013]052号《关于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天津市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实行网络继续教育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仍然采用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方式,津价协将不再举行任何形式的面授培训。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根据中价协025号文件精神,每两年做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一个继续教育考核年度。造价工程师应在2014年至2015年两年内接受6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包括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

    2014年网络继续教育自通知要求报名之日起接受30学时必修课或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培训报名。

    三、参加网络继续教育人员的范围:

    (1)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的人员;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尚未注册的人员;

    (3)根据中价协025号文件第八条要求,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也在此次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范围之内。

    四、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

    五、课程播放时间:

    30学时必修课程:2014年3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2014年3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六、学习内容:

    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和“《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选修课程:“工程造价专业发展概述”、“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条款释义”、“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看工程造价鉴定的规范性和原则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宣贯”及中价协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获奖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在北京大学留学生公寓项目的应用”和“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伸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展示等内容。

    七、学时安排及考试要求:

    30学时必修课,须在开课当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可在两年内完成学习。必修课需要通过网上考试合格,选修课需要学满学时后,方可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八、收费标准:

    30学时必修课程的费用为300元/人年(含教材); 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600元/人(两年,含必修课教材)。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3月1日 开始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地点: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A区52号

    电话:23699413—5002

    十、其它:报名时需携带继续教育证书,首次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需携带资格证。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

     

  • 天津市2014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将举办建筑工程专业造价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特委托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举办考前培训班,具体事宜及报名流程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一年。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

    第一步,网上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网站:www.ceca.org.cn(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点击:“考生入口”,选择:“天津报名考生入口”,进入报名流程。

    时间:2014年3月13日——2014年3月14日(周四至周五)

    第二步,资格审验及交费

    1、时间:2014年3月20日——2014年3月21日(周四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   河西区气象台路93号(建筑设计院旁)

    3、资格审验:需提交通知第三条所列明材料。

    4、培训考务费:1200元/人

    5、交报名表,照片,领听课证、课程表及教材。

    第三步,打印准考证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间详见网站通知:www.teca.org.cnwww.tjcac.gov.cn(友情链接-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三、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凡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者需提供:

    ①身份证与学生证原件;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③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

    2、凡符合报名条件第2条者需提供:

    ①身份证与毕业证原件;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③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

    3、凡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者需提供:

    ①身份证与毕业证原件;②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④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

    4、已持有其他专业造价员资格证者,报名时请携带造价员资格证。

    四、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

    1、凡受聘于一个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单位的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工作单位,考试合格颁发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2、凡应届毕业在校生及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工作单位一栏可为空,考试合格颁发资格证书,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受聘于上述工作单位后可申请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从业印章,逾期未申请登记的,应参加每两年20学时的继续教育后方可申请登记。

    3、工作单位经登记生效一年后方可进行变更,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

    五、联系电话:23699413、23699149转5002、5015、5018(造价协会)

    23016672(建筑工程职工大学)

    六、基础知识免试条件

    凡2009年以后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需增项者,可申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免试。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及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七、注意事项:

    ★1、已持有其他专业造价员资格证者,报名时请填写资格证号。

    2、培训时间及考试时间以培训课程表(报名时发)为准。(培训共17天,每周上课2-3天,全日制,每周占用1—2天工作时间)。

    3、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是津价协土建专业唯一委托的社会培训机构,请报名考生注意甄别。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 《北京市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用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导则》开始执行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喷射混凝土用于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加固工程施工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提高了加固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并改善了施工环境质量。为保证北京市建筑结构加固工程喷射混凝土施工质量,加强喷射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喷射混凝土加固工程施工,促进技术进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用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用喷射混凝土施工技术导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3月13日  
     
  • 凡参加《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宣贯会议的请自行报名前往

    各相关单位: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于2014年3月27日在海口市召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宣贯会议。如有需要,请自行报名前往。详情请关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相关通知。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 移动互联网将催化五金产业全方位发展

      【造价168】 在全球范围内,移动信息网络技术发展速度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当中国国内还有好几亿网络文盲未能深入接触并了解传统互联网及计算机之时,短短两年时间,我们又被一个全新的网络——移动互联网紧紧包围。

      移动互联网所释放出来巨大能量,让从事五金加工行业多年的汪建中看到了巨大的商机,凭借多年的行业积累,迅速创办了“五金加工网”线上平台,而这也开始了五金加工行业涉足移动互联网领域的新里程。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也迅速融入到全球经济的大家庭中,经济增长迅速,发展成为世界上经济最活跃地区之一。五金制造业尤其因为我国产业发展形式大好和劳动力成本低廉而发展迅速。

      随着五金市场的不断开放,商战愈演愈烈,大批外资五金企业进驻中国市场开创新的领域。面临群雄逐鹿的市场竞争,如何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已成为所有五金企业决策高层都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创造中国自身与市场相称的品牌,这也是我们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使资源最大化利用,汪建中表示,这是大互联网背景时代下五金加工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市场竞争下企业想要不断强盛发展的必经之路。现如今的五金制品已不是人们印象中的样子,它们集创意与时尚于一身,受到众多消费者的喜爱,成为人们走亲访友的首选。尤其在春节前夕,五金城商家抓住商机,引进各种时尚的五金工艺品,让五金工艺品迎来了新一轮的销售热潮。

      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工艺品市场可开发空间巨大,达2300亿元。而在2300亿中去除鲜花和婚庆工艺品占据的50%份额,传统工艺品市场还有1100亿元。因此,汪建中认为,五金行业消费需求工艺品化的出现,是一个大趋势。五金企业走入工艺品业的阵营,将是五金产业转型的催化剂,促使五金产品向个性化、高端化的品牌发展。

      面临新环境、新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新阶段的背景,借助移动网络平台不仅仅是营销渠道的拓宽,同时也是服务经营产品的不断整合和丰富。一场营销革命能够带来极大的变格,这不仅是目前竞争激烈市场的方向和机会,更是整个五金加工行业继续发展的动力。

  • 国内钢价跌至近5年来低点 助长钢市恐慌心理(转载)

      产能调整的实质性效果一时难以体现,近期粗钢产量不降反增,再加上煤、焦、钢、矿等期货价格普遭重挫,国内现货钢价还是一跌再跌,目前价位已跌至近5年来的低点。有的市场人士已认为有点跌得“透支”了,可能会“跌”出一个短时的反弹空间。

      据国内知名钢铁资讯机构“我的钢铁”提供的最新市场报告,最近一周,国内钢价综合指数收报122.33点,一周下跌0.75%,这是近五年来的低点。周初,煤、焦、钢、矿等产业链上相关期货产品的价格普遍遭受重挫,钢材现货市场的信心受到打击,钢价纷纷加速下跌。直到周中,随着螺纹钢期货走强,钢坯价格回升,钢市的悲观心态才有所缓解,部分商家的报价开始上调。

      据分析,在建筑钢市场上,价格继续下跌。上海、北京等主导市场以及全国其他大多数市场吨价一周仍有10至70元的跌幅,长沙市场更是跌了110元。市场内的人士说,铁矿石等期货出现了跌停,这助长了钢市里的恐慌心理,商家对后市普遍悲观,市场价格加速下探。后来,螺纹钢期货主力又连续两天出现了1%以上的涨幅,现货钢市的信心才有所增强。目前,螺纹钢现货价格已接近2007年年初的低点,“下一步有点跌无可跌的意味,可能会有一个暂时的反弹”。

      在板材市场上,价格总体下行。热轧板卷跌势依旧,上海、广州等大部分市场的吨价周跌幅集中在20至70元之间。宝钢、武钢等主导钢厂,最新推出的4月份热卷出厂价格政策是一个“平盘”,说明对后市行情持谨慎的态度。目前,热卷价格已跌至一年半以来的最低点,与各大钢厂的边际成本接近。中厚板也是弱势运行,除了兰州等极个别市场之外,大部分地区的价格都在继续下探,上海等华东地区市场的商家有一个担心,目前南北差价过大,北方低价资源如果大批量到货,对于市场的再平衡又会添加不确定因素。

      铁矿石市场“元气”不足,与往昔相比已是大相径庭,进口矿价一度创出一年半以来的新低。据最新报告,在国产矿市场上,河北地区铁精粉价格稳中有跌。钢厂采购量较少。进口矿价在最近一周的周初一度每吨暴跌7美元,普氏62%品位铁矿石指数跌至每吨105美元,创下2012年9月以来的新低。之后,又连续反弹,但一周吨价还是下跌了0.5美元。随着矿价跌至阶段性新低,钢厂及贸易商的补库需求增强,进口矿成交较为活跃。但是,钢厂的采购总体还是十分谨慎,进口矿价反弹的空间有限。

      相关机构分析人员认为,目前来看,环保和淘汰落后产能对于钢铁业的效果还比较有限,粗钢产量近期又再次回升,而下游需求的恢复却是极其缓慢,供需的不匹配继续存在。但另一方面,钢价继续下行的空间也变得有限了,市场不宜过分“看空”,短期内有阶段性反弹的可能。

  • 2013年钢铁两指标表明行业正在好转

      根据2013年年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钢铁行业共有3家公司2013年年度净利润实现扭亏,扭亏公司占行业公司总数之比达到9.09%。

      具体来看,这3家2013年年度净利润实现扭亏的公司分别为:华菱钢铁、*ST韶钢和安阳钢铁。其中,华菱钢铁2012年年度净利润亏损346322.42万元,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14746.65万元;*ST韶钢2012年年度净利润亏损195159.46万元,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10147.03万元;安阳钢铁2012年年度净利润亏损350129.05万元,2013年年度净利润为4000.85万元。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钢铁行业实现利润2588亿元,同比增长28.9%。其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利润1050亿元,增长1.8%;钢铁冶炼及加工业利润1305亿元,增长60%。按照中钢协统计,2012年会员钢铁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54万亿元,同比下降4.31%,实现利润15.81亿元,同比下降98.22%;2013年则实现净利润228亿元,两项指标均表明行业正在好转。

      对此,造价168分析人士表示,2013年钢铁企业做了很多努力,通过降本增效,以前动辄亏损几十亿元的公司去年能够扭亏,不管“通过什么方式实现”,都表明行业确有很大起色。

      对于板块的投资机会,广发证券表示,新增供给压力较小,统计局产量因统计调整环比显著回升,2014年1月份至2月份两组粗钢日均产量环比双双上升,但中钢协产量数据仍处低位。个股方面推荐大冶特钢、宝钢股份。

  • 2014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即将开始

    省属、各市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的规定,我协会于2014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开通网络继续教育系统,供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学习。有关事宜通知见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2.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
  • 【考试】各地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根据人社厅函[2013]544号要求,2014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5月24-25日开考,各地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于2014年2月陆续开始,造价168【www.cost168.com】密切关注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动态,即时更新各地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等相关资讯,如相关信息有误,请以各主管单位相关文件为准,并请联系我们以便及时更正。

      附件:各地201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 2014-2015年的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出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部署,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包括加快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围绕工业、能源、交通、农业、建筑、资源环境等相关领域节能减排和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快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能源梯级利用、源头减量化、资源循环利用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突破交通运输工具的燃料利用效率、轻量化、尾气污染物削减等关键技术,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小型分散污染物处理等技术研发,加强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推进再生资源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染能源化资源化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究。

      针对绿色建筑领域,重点突破新型节能保温一体化结构体系、围护结构与通风遮阳建筑一体化产品、高强钢筋性能优化及生产技术研究、高效新型玻璃及门窗幕墙产业化技术、新型建筑供暖与空调设备系统、新型冷热量输配系统、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利用技术、公共机构等建筑用能管理与节能优化技术、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技术、建筑工业化设计生产与施工技术、建筑垃圾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过程中,着力推广废旧高分子材料再生利用技术与装备、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大中型沼气综合利用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建筑垃圾处理和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废旧汽车大型拆解装备等。

      大力开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示范工程。针对电力、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系统技术集成和示范应用,建设“两型”企业关键技术示范工程,大力实施智能电网综合集成示范项目、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项目、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集成应用示范项目、绿色建筑技术集成应用示范项目、太阳能光热技术与传统技术的结合推广项目。

  • 《新消法》对石材行业有何影响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2013年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15正式实施。消息已公布,众装饰建材厂商和经销商不禁大呼压力大。从“三包”规定到格式条款再到产品召回,在这些与每个消费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大修后的法律对我们石材行业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有怎样的影响?现在特别为您作出解析。

      

      《新消法》对石材行业的影响

      “举证维权”转换为“自证清白”?

      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在此看来,石材企业要想“自证清白”就必须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经得起考验,再有以次充好行为的话,只会面临败诉的下场。对于消费者,所要注意的是,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没有责任,保存证据十分重要。另外,该规则的有效期限是六个月,六个月过后将无法适用。

      对于企业和经销商来说,就需要石材生产企业需要整理分享自己渠道经销商索赔投诉的案例,把有关质量技术问题的处理案例整理出来,并给经销商交待一些质量技术数据。因此认为,企业给经销商提供一些遇到质量投诉问题时的应对办法可以化解很多矛盾,避免小事变大事。

      石材行业“霸王条款”不再有?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这些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建材类经营者经常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制定霸王条款,以此来减免自身责任并使消费者承受更多的负担。由于石材行业之前没有强制性的约束机制,导致“先款后货”这一类“霸王条款”频频出现,令消费者深恶痛绝。曾有过这样的案例,消费者在商家“不全款不下订”的“胁迫”不得已付了全款,却发现最后出来的成品根本不符合他家装修要求。要求退款,却被店家以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

      为此,相对于现行法律,新修订的消保法增加了用于认定格式条款中“不合理、不公平的规定”的一系列描述。违背公平原则,或是妨碍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仲裁机构将判定其一概无效。新法实施后,如果消费者再遇到上述案例,可以提交法院等仲裁机构裁决,如果商家给出的条款被判定为霸王条款,消费者将不受该条款的约束。有企业就表示,“这次修订的消保法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会全面修改规则,制定更符合法律精神的条款。

      不过,要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消保法并未对违规的格式条款等进行举例说明,不免让许多人失望。消费者举证维权也还有一些困难,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霸王条款的出现,仍任重而路远。只有提升企业商家自身服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才是关键。据九正建材网了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项新规的颁布,无疑增加了石材厂商和经销商的压力,对此,消费者们纷纷表示赞成,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使得消费者在购买石材和消费维权方面拥有了更大的权益和主动权。

  • 京津冀城市群建设将催热绿色建筑

      事件:近日举行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要加快走出一条科学持续的协同发展路子来。同时3 月3 日,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强调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点评:

      京津冀协调发展将掀起全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新一轮热潮。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觉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 对于促进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将产生十分积极的示范作用,其成功之处必将被其他城市圈所学习和效仿,从而掀起全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一轮热潮。

      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离不开绿色建筑。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对绿色发展的要求会更加明确,发展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产业园在京津冀地区有着现实需求。2013 年初国家发布《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标志着绿色建筑行动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也是相辅相成的。我们认为,未来在"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性的绿色建材将更有用武之地。A 股相关上市公司有望从中受益,我们维持对北新建材(成长稳健,估值优势凸出)、太空板业(绿色建筑产业化的先行者,市场空间广阔)的 "买入"评级以及对嘉寓股份(政策红利持续,大客户战略深入推进)的"增持"评级。

      京津冀生态修复及园林将得到大力发展。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京津冀地区人口密度高达484 人/平方公里, 近4 倍于全国平均人口密度,是全国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我们认为,生态建设在京津冀城市群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京津冀三地未来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目前,该区域已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未来还将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合作机制。这与国家此前大力提倡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是内在统一的,将给该区域生态建设注入新的动力。我们建议重点关注东方园林(进军生态领域,新一轮增长可期)、铁汉生态(向生态修复综合服务商转型)以及蒙草抗旱(自然生态及城市景观建设的领先者)。

      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交通先行。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把交通一体化作为先行领域,加快构建快速、便捷、高效、安全、大容量、低成本的互联互通综合交通网络。我们认为,交通在区域一体化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目前京津冀地区发展水平差别较大,随着产业、人口的转移,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将变得更加紧迫。我们认为,相关轨道交通已经成为解决城市公共交通矛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基础设施。我们维持对苏交科(多领域战略布局,打开新成空间)的"买入"评级以及对中国建筑(价值低估的城市综合商)和中国海诚(主业平稳,成长转型可期)的"增持"评级。

  • 五金行业成提高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领域之一

      五金是建筑工程材料之一,那它的发展是怎么样的呢?近两年,中国的五金市场发展势头向好,五金行业成为拉动消费和提高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领域。现阶段我国产业主要以中低端产品为主,高端产品和关键部件还未实现国产化。

      中国五金市场前景广阔,五金行业发展迅速,无论产品数量还是生产规模都有飞跃式的提高和发展,销量和出口量与日俱增。但是,中国庞大的消费市场不断吸引国外五金企业的目光,越来越多的五金跨国公司出现在中国的市场上。

      我国五金产业既要发挥作为传统产业的根基优势,又要不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高端产品市场竞争力,早日实现由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型,缩短与国际五金行业先进水平的差距。

      传统产业生产的产品是日常生产生活所必须,新型产业也大都是依靠传统产业发展起来的。我国产业就具有这样的根基优势。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产业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产业转型谋求新发展,没有落后的产业,只有落后的生产方式。五金企业应增强创新意识,培养组建专业研发团队,大力发展高端产品的研发技术,早日实现高端产品国产化;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发展产业集群,增强行业群体竞争优势;稳固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五金行业发展日渐成熟的今天,如何使行业拥有可持续的生产力和竞争力,是行业发展、企业生存所必须思考的问题。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五金行业应该保持自身优势,不断突破发展瓶颈,从而把握住市场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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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014年1月29日
  • 广东省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考务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7号),现就我省考务工作事项做出通知,详细见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3.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4年2月25日
  • 广东省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现就本省考务工作事项,如考试时间、科目、题型、地点等做出具体通知,详细见附件。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4.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5.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6.关于做好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广东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3月3日提交报名资料

    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请省直报名点考试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3月3日至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 。

      二、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三、提交材料清单:

      1.《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持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特别注意,2014年3月28日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2月21日
  • 广东省2013年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3月3日开始提交报名资料

    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

      2013年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请省直报名点考试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3月3日至3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 。

      二、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三、提交材料清单:

      1.《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如不慎遗失,请到“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应空白表格,并按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在电脑上填妥、导入电子版照片、双面打印、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持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特别注意,2014年3月28日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2月21日
  • 广东省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省直报名点考生,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我局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省直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非省直考生请与报名点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月24日
  •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即日起发放

    省直报名点考生,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我局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省直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选择证书速递的省直报名点考生的证书已寄出。邮件号码详见附件。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拨打中国邮政咨询电话11185查询。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非省直考生请与报名点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月24日
  • 2013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证书领取开始

    省直报名点考生,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我局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3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增考合格证明通过考试的省直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选择证书速递的省直报名点考生的证书已寄出。邮件号码详见附件。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拨打中国邮政咨询电话11185查询。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非省直考生请与报名点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附件:邮寄清单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月24日

  • 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软件通过评审鉴定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厅于2014年2月27日-28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广联达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弘信建设技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甘肃省建设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维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定额计价软件和清单计价软件进行了评审鉴定。

      评委会认为:广联达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和甘肃弘信建设技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甘肃省建设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维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定额计价软件和清单计价软件能正确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及计价办法,软件功能设置基本满足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预(结)算成果文件的实际工作需要,通过评审鉴定,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使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3日
  • 辽宁省2014年2月份市政道路工程材料价格综合指数

  • 辽宁省2014年2月份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综合指数

  • 湖州市举办2014年《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指引》业务培训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正确使用与之配套的本省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指引,特邀请省造价总站权威专家来湖指导授课,具体培训安排见附件。

      附表:1.关于举办《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指引》的业务培训通知
         2.业务培训报名表.doc

    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湖州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 深圳市更新了《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建设各方主体计价需求,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政策,结合当前建筑材料市场实际情况,我站对《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进行了系统更新、梳理,有关情况通知见附件。

      附件:关于更新《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2月26日
  • 中价协开展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5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决定开展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
         2.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申报表.doc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2月18日
  • 中价协3月27日召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宣贯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2013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办法》的宣贯工作,我协会定于2014年3月27日在海口市召开宣贯会议。有关事宜通知见附件。


      附件:1.回执表.doc
         2.会议地址及线路图.doc
         3.关于召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宣贯会议(海口)的通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2月17日
  • 中价协将于下月14日举办“解读新《公司法》”公益讲座

    中价协各会员:
      新《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协会会员更好的了解新《公司法》的主要内容,中价协决定邀请资深律师举办公益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题目及主要内容
      题目:论新公司法实施对造价咨询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主要内容:
      1.新《公司法》的变化及其影响;
      2.各类公司形式及其特点介绍;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组织形式的风险及防范。

      二、讲座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3月14日上午9点-12点。
      地点:北京建筑大学5号教学楼201室(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1号)。

      三、联系方式
      中价协联系人:席小刚
      电话:010-57811415

      四、其他
      此次讲座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中价协会员踊跃参加。请报名者将姓名、联系电话及单位名称发送至xxg@ceca.org.cn。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2月25日
  • 浙江省温州地区2013年度造价师延续注册证书及新印章的领取通知

    各相关单位:

      温州地区2013年度造价师延续注册工作已经通过,请各相关单位前来领取证,章。

      1、具领手续:

      单位集中领取,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

      2、领章费用:
      (1) 以旧印章换取新印章,每枚印章50元,领证时付款。

      (2) 延续注册费每人50元,领证时付款。

      3、截止日期

      自2014年2月27 日至2014年3月7日止(双休日除外)(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00),请准时领取。

      4、领取地点

      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2楼1217室温州市造价管理处监督科
      特此通知。

     

    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4年2月26日
  • 广州地铁21号线可正式动工 线路全长60公里

      2月20日,广州地铁发布二十一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省发改委批复,可正式动工建设。
      
      二十一号线起于天河区天河公园,沿棠德南路、大观路、科学大道、科丰路、水西路和广汕公路铺设,止于增城市增城广场。线路全长约60公里,设20座车站(含员村站),其中地下站17座,高架站3座。据规划部门的客流预测,二十一号线建成开通后,初期日均客运量约32万人次,采用6节编组的B型车,该车最高时速可达120公里。
      
      至2014年1月份,全线初步设计预审查、土建工程监理和施工招标、施工所涉及的用地手续、绝大部分地块的交付均已完成,而且部分车站也即将进入围护结构施工阶段。
  • 湖北省2014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鄂建造咨[2013]10号)规定,协会秘书处组织了2011年至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经2月17日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协会秘书处提出投诉或申诉。

      联 系 人:周云丽
      联系地址:武昌体育管路2号新凯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7-51826489
      邮    编:430071

      附件: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表
     
     
                                           2014年2月24日
  • 2014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供水水质现场检测技术规程》立项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需要,贯彻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规定》(鲁建标字[2011]8号)要求,在有关单位申请的基础上,经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意见,我站拟确定由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负责编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供水水质现场检测技术规程》,现在予以公示。请你们研究提出意见,于2014年3月6日前函告我站标准管理科。
      电话/传真:0531-87087057/87087056
      邮箱:sdbz1204@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省标准定额站1202室  
      邮编:250001

      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立项公示表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4年2月21日
  • 广东省举办2014年建筑节能材料质量检测员考核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筑节能材料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水平,贯彻国家有关建筑节能新标准、新规范,满足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的需要,我站定于2014年3月17至3月20日在广州举办建筑节能材料质量检测员考核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
     
      附件:关于举办二〇一四年建筑节能材料质量检测员考核培训班的通知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 广东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举办2014年度省直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粤价协【2014】007号),为帮助广大学员有效备考及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与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联合举办2014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考前培训班,从协会专家库抽调优秀师资授课,考前培训班将结合我省历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有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指导。详细培训事项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 2014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核发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建价[2014]585号)及《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甘建价[2009]406号)的要求,对2014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进行核定。具体事项通知见附件。

      附件:关于核发2014年度《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的通知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2月19日
  • 《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正式公布施行

      《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公布,对老旧宅加装电梯行为作出了规范,有效期三年。根据“意见”,在满足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和城市景观的前提下,既有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不过,已纳入市政府批准的全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近期土地整备计划的住宅不得申请加装电梯。

      “意见”中规定,业主应当承担加装电梯的相关费用,主要筹资方式包括: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按照楼层受益大小的原则等因素协商分摊比例后,由相关业主共同出资;按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按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业主住房公积金。
      
      本着利责相应、友好协商的原则,业主可以参照楼层不同、权重不同的方式自行协商出资比例,楼层越高,则出资比例相对越高。
  • 江苏省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2.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14年3月1日测算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18日
  • 惠州市即日起可换取造价员印章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从2月19日起至3月19日,请2013年11月前验证合格的造价员,在工作时间内,带上本人身份证及旧造价员印章到惠州市造价站领取新印章,如无法亲自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持委托函、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代领。

      地  址:江北文成路一号工程监督大楼七楼
      联系电话:2101651

      附件:验证合格名单
  •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审计局201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拉萨市审计局201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8日

      拉萨市审计局201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党委八届二、三次全委会精神,全区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拉萨市审计局2014年审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方针,牢固树立“审计为发展服务”的科学理念,弘扬“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精神,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总体目标

      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努力实现审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深化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动深化改革和完善国家治理方面迈上新台阶。

      三、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同时加强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使审计关口前移,变审计发现型为预防型,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实施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审计,努力深化审计内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逐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核算行为,促进资金管理合理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坚持以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为基础,加大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实和完善。重点关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公共服务、资源环境、民生利益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集中涉及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特定事项,揭示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性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审计力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按照“揭露问题、评价总体、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财政审计思路。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成效。进一步加强对本级预算执行、转移支付审计,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着力规范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深化二、三级预算单位的审计监督。一是继续强化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下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促进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履行对所属县区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职能,有计划地实施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向县(区)人大常委会做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三是打破常规,创新组织方式,加强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乡、镇、村涉及农牧民群众各种补贴、补助等政策、资金的审计,加强对县、乡两级强基础惠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四是集中力量加大对执法部门的审计力度。2014年计划完成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城关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拉萨市质监站财政收支审计,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财政收支审计。继续开展公安系统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013年项目计划,已审批未完成)。

      (二)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集中力量重点对投资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注重揭示和反映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注重反映和分析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结算和效益情况。2014年计划完成拉萨市格桑花公园竣工决算审计,继续完成拉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程2011年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013年项目计划,已审批未完成)。

      (三)切实抓好民生、农业资金审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促进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按照审计署安排,初步确定关系民生、群众关注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审计重点;加强对关系广大农牧民切身利益、关系农区、牧区生产生活、关系农牧业生产综合能力提高和国家粮食安全等强农惠农资金和项目的审计,促进农业资金整合,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2014年计划完成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全市小型农田水利项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审计厅交办项目),拉萨市财政扶贫开发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城关区区域造林项目资金审计,继续开展拉萨市周边防护林工程审计(2013年项目计划,已审批未完成)。

      (四)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区市党委、政府的要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审计思路,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内容,加强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做好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基础上,稳步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加大任中审计力度,积极探索任前审计新路子。切实抓好经济责任审计,通过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促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企业领导人员尽职、尽责、守规,并且要促进效能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2014年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完成2个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其中包括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继续开展对1名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3名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013年项目计划,已审批未完成)。

      (五)着力开展国有企业审计。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强化管理、推动改革、维护安全、促进发展”的审计思路,转变审计方式,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权力和责任的审计,推动其转变发展方式、落实宏观政策、加强经营管理、防控重大风险、创新机制制度和推进反腐倡廉。2014年计划完成西藏圣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拉萨市自来水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拉萨市置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2014年审计项目计划13个,继续认真实施未完成的2013年审计项目计划7个,共计20个审计项目。除认真完成以上审计项目外,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或授权的其他审计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 北京市《居住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和保温砌块检验

      为进一步加强民用居住建筑门窗工程质量监管,市监督总站节后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近期发布实施的《居住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DB11/1028-2013)。同时还组织学习了保温砌块进场检验相关要求。

      大家重点学习了新地标的特点及与老地标的异同、门窗工程相关规范要求、门窗工程资料及实体检查质量控制要点和检查方法。通过这次学习进一步明确了门窗工程质量控制要点,强化了执法人员相关知识储备。下一步市监督总站还将就门窗工程相关规范标准对执法人员组织测试,以加深大家的理解和应用熟练度。
  • 浙江省省属单位合格造价员证书及新印章开始领取

    各相关单位和造价员:

      浙0600…,0900开头的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省属造价员开展了资格验证工作。合格名单附表详见省造价协会网站。请相关单位或个人按时到本会领取证书及新印章。

      1、具领手续:
      (1)本人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凡代领或单位集中领取:应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

      2、领章费用
      以旧印章换取新印章,每枚印章50元,领证时付款。

      3、截止日期
      自2014年2月14 日至2014年2月 28日止(双休日除外)[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6:30],请准时领取。

      4、领取地点
      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本协会四楼业务部(402室)。
      特此通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 辽宁省2014年1月份市政道路工程材料价格综合指数

  • 肇庆市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及专用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2013年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已出,按照《关于公布2013年度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函》(粤价协函[2013]038号)文件公布的结果,我市共有建筑与装饰工程合格人员曾健波等49人、安装工程合格人员陈月珍等23人、市政工程合格人员陈耿槟等13人,并请考试合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领取证书及专用章:
      1、领证时间:2014年2月11日-2月28日(节假日除外)。
      2、领证地点:肇庆市城中路49号36栋106室(联系电话:2278392)。
      3、领取证书及专用章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得代领。已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需交回旧资格证书换取新资格证书。
      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咨询(电话:0758-2278392)。
      特此通知。

    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4年2月11日
  • 惠州市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领取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从2月17日起,请2013年参加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合格的学员,在我协会正常上班时间内,带上本人身份证到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领取,如无法亲自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持委托函、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代领。
      地  址:惠州市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8楼
      联系电话:2101357
      附件:合格名单查看:《关于公布2013年度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函》


  • 中价协关于召开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学会第18届年会的预通知

  • 广西2013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颁布实施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规范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第六条的规定,我站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2013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以    下称本标准),现予颁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标准是我区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分析、处理、传输和再利用的电子数据交换标准;是我区电子评标系统、成果文件管理系统和工程造价指数指标等软件系统电子数据的编制依据;是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工作的测试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计价依据、计价方法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
      4.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
      5. 《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

      三、本标准于2014年1月1日起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施行。2009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在原计价依据、计价方法范围内继续使用。

      四、2013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在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提供下载。

      五、本标准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解释,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2366092,电子邮箱:16748717@qq.com。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23日
  • 浙江省举办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全日制基础培训班预报名开始

    各单位(团体)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市场需求,培养和造就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引导广大学员掌握一门造价专业技术,扩大社会就业机会,迎接2014年度“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经研究决定,本协会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2014年全日制造价专业基础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见附件。


      附件:1.关于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全日制基础培训班的预报名通知
         2.名单回执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1月22日
  • 天津市201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即将开展

    各有关施工企业: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我市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三类人员”,统一由施工企业办理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取证手续。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详见《“三类人员”报考取证程序指南》(附件3)。

      二、时间安排:全年共安排四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见附件4)

      三、报名、发证地点
      报名、发证地点: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联系电话2352.9060)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doc
        2.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汇总表.doc  
        3.“三类人员”考核报考取证程序指南.doc
        4.具体考核时间.doc

              

     

                                                          工程技术处

                                                       2014年1月20日
  • 安徽省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标准》宣贯培训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安徽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标准》(DB34/T1948-2013,以下简称《标准》)已于2013年10月23日批准发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标准》贯彻实施, 2014年初将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工作,现就宣贯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标准》宣贯,确保《标准》实施,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及其归档工作,全面提高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提升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监管水平。

    加强对《标准》宣贯工作的领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培训活动,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单位及所有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都熟悉掌握《标准》的具体要求,自觉遵守执行;使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具体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标准》,能够按照《标准》的要求开展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职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负责《标准》宣贯的统一管理,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全省《标准》宣贯的组织实施,各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标准》宣贯工作的协调管理,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三、工作计划

    1、2014年1月15日组织对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负责人进行《标准》的宣贯培训。

    2、2014年3月底前,各市完成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技术负责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

    3、2014年上半年,各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在各自领域内广泛开展《标准》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贯标氛围。

    4、2014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省造价咨询档案立卷标准贯标观摩活动。以合肥市为示范,培育2-3家造价咨询企业率先实施《标准》,树立贯标“样板”,组织观摩学习,以点带面,全力推进贯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标准》宣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贯标工作落到实处。

    2、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标准》宣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2014年底前每市应培育贯标示范企业不少于2家。

    3、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制定具体的《标准》宣贯、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督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行标准。

    4、加强《标准》宣贯工作的统计汇总和经验总结。及时进行经验交流推广,贯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反馈,相关反馈意见及统计报告请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人:蒋华明,联系电话:0551-62880052

    邮  箱:34923627@qq.com

     

    附件下载 

                                  2014年1月9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 川办发〔2014〕5号

    川办发〔201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对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坚持审计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按照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分管审计工作。要把审计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督促审计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审计执法和审计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报经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批准。经批准执行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二)加强审计事项办理督促检查。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政府常务会议涉及审计工作的议定事项、政府领导对重大审计情况反映的批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审计法制意识,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严格履行审计整改责任。
      二、健全依法审计工作制度
      (一)认真落实同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时,政府要依法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按要求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相关部门要认真办理落实,并由审计机关汇总后,按程序报告人大常委会。
      (二)依法接受和配合审计监督。凡是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依法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包括业务财务电子数据、计算机信息系统文件,不得给审计监督工作设立禁区和障碍。
      (三)建立部门间审计联动机制。完善审计机关与司法、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等部门(单位)的协作机制,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办案件、结果运用、推动整改等方面形成合力。审计机关移送处理的事项,相关受理部门要及时查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在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要充分征求有关综合管理部门的意见,审计工作情况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四)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各被审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建立健全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对审计反映的普遍性和屡审屡犯问题,有关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抓好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采取措施,建立规范管理和防范违纪违规问题的长效机制。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和相关部门配合、协助落实审计意见的情况,要及时报送审计机关。
      三、不断改进审计方式方法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审计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重点检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宏观调控措施及“三大发展战略”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政令畅通。加强对预算执行、公共资金的绩效审计,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结合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及相关领域改革,有重点地加强对社会保障、教育、医疗、资源环保、扶贫、“三农”和地方金融机构等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民生民利。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任中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结合开展的实施模式,促进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
      (二)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对所有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要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要建立预算执行审计轮审制度,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自然灾害救灾物资资金,要扩大跟踪审计面,对地方金融机构、规模以上国有企业、运用外资项目,要加强常规审计。
      (三)加快推进数字化联网审计。加快审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依托各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逐步实现审计网络系统与财政、税务、社会保障等重要行业的数据共享,积极推行省级部门信息集中管理下的联网审计模式。
      (四)加大审计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行审计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审计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审计公告制度,细化审计公告程序和办法,审计结果、典型案例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开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要逐步向社会全面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
      四、切实加强审计能力建设
      (一)完善审计机构和人员配置。科学划分审计机关岗位职责,实行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审理、审计执行督查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审计职权运行体系;完善审计执法程序,规范审计执法自由裁量权。结合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审计力量,探索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审计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促进依法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单位健全机构、配置人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基础性作用。
      (二)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府审计实际需求,积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制度,明确社会审计组织参与国家审计机关相关工作的具体方式,规范中介机构参与政府审计的操作流程和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加强资源整合,增强审计监督效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月15日

  • 河北省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7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办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二、凡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甲级、乙级、暂定乙级)的企业,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网站(www.ccost.com)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如实填报2013年度各项统计指标。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纸质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2月18日前报送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盖企业公章的各企业书面报表、加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各市上报数据汇总表和未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名单,于2014年2月28日前一并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 系 人:王 崇    邮箱:HEBJL@163.com

        联系电话:0311-87903933(传真)

  • 江西省关于暂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办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协会联络处,设有工程造价专业相关高校及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培训质量和效率,改革现行人工培训所存在的弊端和现行培训教材内容滞后问题,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自2014年2月1日起暂停所有全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办班。待协会组织新修编的我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教材正式出版发行之后,再采用网络教育培训的方式进行统一培训工作。实行网络培训工作,仍将实行全省统一报名审核、统一网上培训教育、统一命题、统一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在网上公布成绩并划定合格分数线、统一颁发证书的方式进行,统一集中考试每年度原则上进行二次,一次为设有工程造价专业的省内国有高校应届毕业生开设;另一次为全省社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开设。调整培训方式和重新开班的有关工作事宜另行通知。
      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培训工作不仅涉及到行业各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企业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设有工程造价专业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利益。为此,望请各设区市协会联络处负责通知辖区内各相关单位;协会秘书处负责通知省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建立和实施我省新的科学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制度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 江西省召开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为总结全省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1月下旬在南昌召开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各设区市站汇报交流2013年度本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
      2、总结全省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并部署全省2014年度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3、布置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几项具体工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1月21日下午报到,22日开会,会期一天;
      2、地点:南昌市湖滨南路58号(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
      3、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
      三、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要负责人(站长、书记),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有关负责人。相关参会人员请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四、要求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请准备好书面材料并准时赴会进行交流。
      五、联系方式
      省造价管理局联系电话:0791—88317160
      联系人:李一乔    电话:15870031339
      酒店总台电话:0791—88688788
      特此通知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2014年1月10日

  • 天津市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安装专业(暖通、电气)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及领取资格证、章的通知

    参加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举办的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安装专业(暖通、电气)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携带身份证(已持有造价员资格证者须持原证做增项),按以下时间、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及印章(应届毕业生及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考试合格只颁发资格证书)。

        领取时间:2014年1月22日 — 1月23日(周三至周四)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领取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A区52号

                  (水上北道与水上西路交口)

        联系电话:23699413、23699149—5002、5015、5018

     

    附件一:暖通合格名单

    附件二:电气合格名单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 浙江省2013年第四季度跨省变更造价员专业测试合格人员名单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根据《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了2013年四季度跨省变更造价员工程计价专业测试,现将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名单附后):

      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2014年1月29日前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证、章,并做好各项后续管理工作。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何颖  联系电话:0571-88087612

      附件: 浙江省2013年第四季度跨省变更造价员专业测试合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 北京市《2014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京建发[2014]8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建设系统做好2014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2014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月8日
  • 《建筑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和晟元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送审稿。
      2013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建筑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会议成立了审查专家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标准定额所、编制组成员及《标准》编制领域专家出席了会议。
      审查专家委员会听取了编制组关于《标准》编制工作情况汇报,经逐条讨论,认真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编制组提供的送审文件齐全、资料详实,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的有关规定和送审要求。
      二、《标准》针对建筑业基础数据做出了基本规定,梳理出了通用信息、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和人员信息的数据元,并对每一个数据元给出了标识类属性、定义类属性、关系类属性、管理类属性和附加类属性,《标准》结构科学合理,实现了数据的统一分类和定义。
      三、《标准》采用面向对象方法, 使用统一建模语言(UML)描述,为建筑业信息化系统涉及的数据建库、采集与共享奠定了基础,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填补了国内空白。
      四、提出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如下:
      1)标准名称建议修改为《建筑业信息基础元数据标准》。
      2)删除“总则”部分的1.0.3和1.0.4。
      3)将第五章“通用信息”部分的两个分类合并。
      其他修改意见和建议见附件3(略)。
      审查专家委员会认为,《标准》完成了立项申请的全部内容,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同意通过审查。
      建议编制组按修改意见和建议尽快完善,形成报批稿,按程序报批。
  • 201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司局和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做好标准宣贯培训工作,我司拟组织制定《201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计划》,请你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保障民生和工程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研究提出拟开展的标准宣贯培训项目,于2014年1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我司(同时报电子版)。
      联 系 人:标准定额司实施指导监督处  张磊
      联系电话:010-58933022,010-58933901(传真)
      电子邮箱:bzjdc@mail.cin.gov.cn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1月9日

    附件下载:
    201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宣贯培训项目申报表
     

  • 浙江省2013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动态核查不达标企业的通报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召开宣贯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2013年12月11日,我部批准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办法》的宣贯工作,我司拟召开宣贯会,并同时研讨相关工作,请你单位派分管造价管理工作的处、站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宣贯;
        2、关于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工作方案研究;
        3、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方案讨论。
        二、会议时间
        2014年1月21~22日,会期2天,20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北京永兴花园饭店,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01号,西三环航天桥西一公里处,电话:010-88111188。
        四、具体会务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承办。
        五、会议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请参会人员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回执发至邮箱zbr@ceca.org.cn。
        七、联系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程文锦
        电  话:010-58933216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朱宝瑞
        电 话: 010-57811495/1480(传真)      18611609949


     
     
        附件:回执
     
     
                                                                 标准定额司
                                                                 2014年1月7日

    附件:
    回   执
     
    姓  名
    单位及地址
    联系电话
    航 班
    到达时间
     
     
     
     
     
     
     
     
     
     
  • 2014年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筑衡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等107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4年1月2日

  • 吉林省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通过人员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注册造价工程师:

    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已经结束,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规定,李金等447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符合要求,并通过延续审核。

    请有关人员在每周一、三、五下午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55号窗口领取注册证书及印章。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注册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人民币;执业印章办理换发,印章社收取印章成本费每人100元人民币。

     

    附件: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2014年1月6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12月第一批造价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建设部审核结果,龚远基等380人符合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

        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携原注册证书至我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加盖延续印章手续,同时领取新的执业印章。

        附件:龚远基等380名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通过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2014年1月2日
  • 四川省2013年11月16日-12月19日办理全国造价员登记业务的请尽快领取新章

      附件名单内2013年11月16日-2013年12月19日在省造价站办理全国造价员变更等登记业务的人员,即日起请于每周四、周五到省造价师协会315室领取新章。

      领取新章请牢记附件名单内的序号,并带上以下材料:

      1、办理变更登记的请带上资格证及旧章;

      2、办理遗失登记的请带上资格证和未遗失的旧章。

      附件:《2013年11月16日-2013年12月19日办理全国造价员登记业务的领取新章》名单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4年1月6日
  • 四川省2013年10-11月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领取通知

      附件名单内人员即日起请于每周四、周五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8室领取执业专用章,需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附件:《2013年10-11月造价工程师领取印章》名单
  • 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造人管[2010]6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3﹞55号)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对证书号码为浙060…和090…开头的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开展了资格验证工作。


      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验证合格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验证相关材料及近四年参加继续教育不满40学时的造价员,验证不合格,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为三个月。


      需整改的造价员应于2014年4月7日-11日将网络及书面申报资料提交到省造价管理协会或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资格验证整改手续;省造价管理协会或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完成初审后,于4月18日前将资格验证人员的有关申报资料、名单汇总表及网上申请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省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报资料及网上申请情况进行复审,并公布复审结果。


      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造价员,将注销造价员资格证和专用章。
      附件: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合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四川省关于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及增、升项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各考试合格人员:
    根据《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 施 细 则》(川建价师协[2012]19号)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的规定,对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及2010年至2012年考试合格未登记人员的初始和增、升项登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登记时间
    登记申请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5月10日。具体规定如下:
    (一)登记单位为省直属的人员,请于2014年2月10日至5月10日的每周一至周三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315室 (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3楼)办理登记事项。
    (二)登记单位为各市、州管辖范围的人员,请于2014年2月10日起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各市、州受理截止时间请咨询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收齐资料后按附件1的时间安排到省协会办理。
    (三)2010年考试合格的人员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成绩将过期作废。
    二、申报登记程序及提交的书面材料
    登记工作采取先网上申报再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应登陆“四川造价信息网(网址:www.sceci.net)”“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络办公平台(网址:http://www.sceci.net:8088/Main.htm)”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信息应如实填写并完整上传扫描件,信息填写完成后保存并上报数据到登记单位所属地的造价管理机构。
    (二)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网上申报完成后,即可提交书面材料到登记单位所属地的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1、《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登记申请表》或《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增(升)项登记申请表》,在网络办公平台上报数据后即可打印《申请表》。在省协会办理登记的人员一式1份,在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办理登记的人员一式2份;
    2、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
    3、与登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登记单位为无一级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的,在网上申报时“登记单位”栏填写具有一级法人资质的总公司名称,《申请表》“登记单位意见”栏加盖分支机构及总公司公章,劳动合同原件提供与分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4、登记单位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的人员,应当提交该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及人事档案关系证明的原件。
    5、登记单位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发生变更的,需报名单位开具同意到其他单位登记的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2)。
    6、登记增、升项的人员需提交《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7、登记增、升项的人员,现登记单位与原单位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登记申请表》。在省协会办理登记的人员一式1份,在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办理登记的人员一式2份。在“网络办公平台”填报增、升项登记时“登记地区”及“现登记单位”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打印表格时系统即可同时生成《增(升)项登记表》及《变更登记表》,不需要再单独申报变更登记。
    三、登记费用
    每人收取登记费50元,刻章费20元。
    附件:

    1、各市州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间安排
    2、报名单位开具的同意到其他单位登记的证明范本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4年1月3日

  • 2014年至2015年度全国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

      为贯彻执行《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造价员行业自律管理,提高造价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我协会组织专家结合新近颁布的法律、规范,根据造价员工作的特点,制作完成了2014年至2015年度全国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课程,供全国造价员学习,请各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参照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网络教育网址

      www.ceca.org.cn,进入“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

      三、学时安排和考试要求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造价员应接受继续教育,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0学时。

      参加网上学习的学员应按本归口管理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学习满20学时课程并要通过网上考试,方可取得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四、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有:“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交底”、 “工程造价专业发展概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概述及条款解读”和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宣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条款释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宣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介绍及各阶段造价控制要点”、“建筑施工新技术”等。

      另外,中价协将适时增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颁部令的宣贯内容。同时鼓励各管理机构结合自身情况制作补充课程。

      五、收费标准

      20学时网络教育课程的收费标准为200元/人。

      六、其他事宜

      1.中价协资格和教育培训部负责造价员网络教育的各项工作;

      2.网络运行、技术服务、收费发票及服务咨询等工作委托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中价协联系人:郝治福;联系电话:010-57811489.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2月27日

  • 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

      为贯彻执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150号部令)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执业资格人员的教育培训。经研究决定,现提出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组织落实。具体如下:

      一、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一)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内容

      中价协组织编写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作为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的统一教材(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统一教材)。主要内容包括:“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概述及条款解读”、“工程定额的应用、研究与展望”、“《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CECA/GC 8-2012)阐释与实务”、“与工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合同要点解答”、及“BIM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应用”等有关内容。

      必修课的补充学习内容、选修课学习内容及教材由各有关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并报送中价协备案。

      (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和形式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规定,各管理机构应按照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主要学习形式为: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中价协倡导开展以网络教育形式为主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二、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安排

      (一)网络教育安排

      1.网络教育网址:www.ceca.org.cn,进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

      2.课程播放时间:

      (1)30学时必修(或选修)课程: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学习内容:

      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和“《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选修课程:“工程造价专业发展概述”、“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条款释义”、“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看工程造价鉴定的规范性和原则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宣贯”及中价协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获奖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在北京大学留学生公寓项目的应用”和“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伸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服务”展示等内容。

      4.学时安排及考试要求:

      30学时必修课或30学时选修课,须在开课当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可在两年内完成学习。必修课需要通过网上考试合格,选修课需要学满学时后,方可打印“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5.收费标准:

      30学时必修课程的费用为300元/人年(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300元/人年;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的费用为600元/人年(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二)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参加网络教育学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报名、收费、网络学习身份开通及发放继续教育统一教材。同时,根据中价协会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我们将对上一年度按规定交纳会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下一年度每个单位有10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享受30学时网络学习,请各管理机构给予支持。

      三、报送工作总结及计划的安排

      依照中价协《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请各管理机构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及2014年至2015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我协会将进一步加强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附件: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总结和计划汇总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2月23日

  • 广州市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延期报名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造价员每三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的规定,为规范我市造价员从业行为,提高从业水平,我协会已在2013年12月31日结束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由于还有部分造价员因故而未及时报名学习,现决定网络继续教育报名学习时间延期至2014年6月31日(报名学习网址:http://www.nywlzx.net),请还未报名学习的造价员尽早学习并参加验证手续。


    二O一四年一月三日

  • 内蒙古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内建建﹝2004﹞139号),经审核,张飞鹏等173名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符合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条件,准予考核合格。
      
      特此公告。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首次)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3日
  • 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并受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委托,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河北建设网(http://www.hebjs.gov.cn)予以公示。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可点击“河北建设网主页→通知公示栏”即可查询。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15日。
      
      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0311-87904537
      行政审批办公室   0311-87908207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甲级资质延续评审意见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2日
  • 吉林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有关问题

    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工作已经进入汇总阶段,还有部分企业(附企业名录)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备案,经研究决定,对没有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的企业,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抓紧时间进行备案,不按规定备案的企业将进行通报并记入企业信用评价中,特此通知。
                                  

                          长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
  • 河南省造价师证书及印章的领取通知

  • 江西省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5日已办理造价员变更的通知【转载】

      请大家下载以下链接查看变更名单。名单较长,大家打开文档后,按 Ctrl+F 键,在弹出对话框中输入姓名查找。由于存在造价员姓名相同情况,找到姓名后,请核对资格证号。
      
      附件:关于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5日已办理造价员变更的通知
  • 辽宁省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根据《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辽建价协发〔2013〕4号)、《关于开展辽宁省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建价协发〔2013〕5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市考核组初评、省造价协会考核组复评,现将辽宁东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AAA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70家AA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辽宁中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8家A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15日)。公示期内,欢迎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公布企业信用等级最终评价结果提出意见及建议。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14年1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单位: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龙凤寺巷43-1号
      邮政编码:110011
      联系电话:024-24131254
      联系传真:024-24131254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企业名单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AA级企业名单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A级企业名单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 湖北省造价师2013年应延续注册但尚未办理延续注册手续的通知

    2013年应延续注册,但尚未办理延续注册手续的造价工程师,请于2014年2月7日至2月28日,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补办,过时不再办理。
    造价工程师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有:
    (1)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两份);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两年来的工作业绩证明复印件;
    (4)继续教育证明情况复印件;(2010年至2013年)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复印件;
    (7)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要核对原件;
  • 甘肃省办理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初始登记和续期登记的补充通知

    按照甘价协[2013] 6号文《甘肃省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暨登记的通知》及《甘肃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取得造价员资格初始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完成网上初始登记或续期登记,且已提交书面资料的省内造价师、全国造价员,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已完成登记证书年检、执业印章制作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所属的造价专业人员的登记证书、执业印章、办理续期登记手续,由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统一领取和负责,其所属人员到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领取登记证书、执业印章和办理有关手续。

    二、省属造价专业人员的领取登记证书、执业印章,办理续期登记手续,直接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理。

    三、领取和办理时间: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4122014125;省属造价人员2014122014125(每周星期二、四、五全天领取)。                      

    四、各有关单位、人员按以上规定时间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领取办理有关手续时,请携带有关交费发票,并交回到期执业印章。

    五、尚未在网上初始登记和继续教育的造价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抓紧网上初始登记、继续教育学习及续期登记。

    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101

    联系电话:8838282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1230

     

  • 甘肃省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72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ceca.org.cn)上,登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按照建办标函[2013]729号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要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填报统计报表,对于未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或者对于填报工作不负责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作为今后企业办理资质延续和升级的考核依据之一。
    三、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填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联 系 人:冯建平
    联系电话:0931-8840480
    附件1: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28号)
    附件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729号)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31日

  • 住宅室内用防水涂料进场复验增加有害物质限量检测【转载】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已于2013年05月13日发布,并于2013年12月01日实施。

    该规范规定防水涂料、防水卷材、防水砂浆和密封胶等防水、密封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其中防水涂料的进场复验项目变化较大,增加了有害物质的检测项目,详见附件。

    各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应严格按《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的规定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复验工作。

     

    附件:住宅室内用防水涂料进场复验增加有害物质限量检测

     

  • 北京市2014年第2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情况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在我委网站(http://www.bjjs.gov.cn)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15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委建筑业管理处咨询。

      联系电话:010-59958817

          

  • 中山市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用章领取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第二十五条:“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粤价协[2013]003号),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工作已圆满完成,请于2013年9月27日前通过验证的人员按以下要求领取专用章:
        1、领证时间:2013年12月30日-1月17日(节假日除外)。
        2、领证地点:中山市博爱五路60号505室
        3、领取专用章时请出示收款凭据和旧专用章。 
    特此通知。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中山市分站
    2013年12月30日

  • 关于延长2013年深圳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时间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造价员:

        本协会自2013122日办理我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以来,仍有部分造价员未办理验证,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验证时间,本协会决定:验证时间延长至2014123止。请未办理验证的造价员,从速前来本协会办理。验证资料及有关要求请查阅《关于开展2013年度深圳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深价协[2013]50)

        验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4A409室。(地铁蛇口线燕南路站B出口)

        联系电话:83254633    崔先生

        验证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双休日、节假日不办公)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贵州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公示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及《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建施通〔2006〕188号)、《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87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建施通[2007]578号的规定,核定以下企业申请符合要求: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厅建筑业管理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以上单位凭单位公函(应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延安西路二号建设大厦西楼6楼618室领取证书。
      联系电话:0851-5360306
      监督电话:0851-5360371
     
    2013年12月30日
  • 丽水市2013年度造价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证章领取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丽水市2013年度造价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证章将于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10日(节假日除外)发放,届时请初始注册合格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到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领取。
      联系人:章黎。电话:2120523
     
                               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台州市关于领取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换发印章的通知

      请已递交换章申请表的造价员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0日(节假日除外),到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台州市府大道465号510室,电话:88517958)领取执业章。
                                          
    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 江西省省直、南昌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领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3年南昌市建筑(装饰)专业造价员培训考试合格人员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改卷、后续制作证书等工作已完成。现将合格人员及不合格名单予以公布。以后参加补考的人员可根据不合格名单参加相对应专业的补考。为节约大家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现就领取证章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制作造价员资格证书、执业印章预计在12月30日完成。请需领证人员12月30日后前来领取证书、印章。
      2、前来领取资格证书、执业印章的同志请根据汇总表记好:总序号或资格证号(资格证号参见附表)。
      3、前来领取证书、印章的同志请携带好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4、增项人员请带好主专业资格证书前来签发新专业。
      5、领证人员请先与本地市站联系后再来领取,人数较少的地市可直接到省造价协会秘书处领取。
      联系电话如下:
      省直:0791—88319767 吴波;
      南昌市造价管理站:0791—88383972 喻兰、吴芳;
      附录一:南昌市建筑(装饰)造价员培训合格人员发号汇总.xls
      附录二:南昌市建筑(装饰)造价员培训不合格人员汇总.xls
     


    2013年12月23日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秘书处

  • 住建部印发关于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权力运行,预防和治理建筑市场监管中的腐败,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按照部党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意义

      由于当前建筑市场运行机制不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制不完善,建设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转包、违法分包,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在建筑市场监管中存在违法违纪,少数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腐败问题等,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是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和程序上遏制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中各种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准确把握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总体要求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权力运行程序的公开透明为基础,以建筑市场监管法规政策制定、资质资格审批、动态监管及行政处罚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对存在廉政风险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明确各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逐步建立覆盖整个建筑市场监管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配套制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合理的奖惩措施,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成效。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应按照“业务融合、因地制宜、责任落实”的要求,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把廉政风险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的原则,将廉政风险点防控设置到相应的业务环节中,并做到所有监管业务的全覆盖。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建筑业发展实际和建筑市场监管特点,有针对性的合理确定工作目标。

      三是要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工作流程,完善防控措施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惩治腐败、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原则,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风险防范为重点、强化监督制约为保证、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力清晰、风险明确、防范有效、预警及时的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水平。

      要对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部门的各种权利事项、岗位职责、业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参照建筑市场监管法规政策制定、资质资格审批、动态监管及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流程图(参见附件),结合本地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细致排查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审查、企业跨省承揽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通报等权力集中、自由裁量权幅度大的岗位和监管工作环节的廉政风险。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重点开展以下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拟定建筑市场监管法规政策。坚持责权法定、依法行政的原则,在制定法规政策时严格依照《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上位法的规定,避免法规制度设计不完善、不合理带来的廉政风险;规范法规政策制定程序,广泛征求所涉层面及公众的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方案,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质资格审查。完善企业资质审批和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市场准入管理,降低廉政风险。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改革,推广行政审批网上申报、评审,减少人为干预,公开行政审批条件和审查标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简化合并各类资质标准,优化审批程序,市场能办的,放给市场,杜绝人为设置的保护壁垒,保证市场准入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三)招投标监管。改进招投标监管方式,规范招投标行为。推动电子招投标,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专家库建设,加强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重点解决围标、串标等问题;规范业主在项目发包中提出过高资质要求,禁止未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式,维护正当的竞争秩序。

      (四)施工许可管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管理,依法明确施工许可证管理的程序、条件、时限,杜绝违规核发施工许可证,重点解决无证施工、未批先建,先开工、后补证、擅自改变施工许可证内容等问题。

      (五)跨省承揽业务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给予外地建筑企业和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清理地方关于跨省承揽业务的相关文件,构建全国统一市场;简化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备案手续,规范办理行为;转变监管思路,加大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后的监管力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六)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备案管理机制,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注重对双方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和权益平衡;健全合同履约监管机制,重点解决建筑市场拖欠工程款、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

      (七)动态监管。加大监管力度,转变监管方式,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固化动态监管程序,加强对各类企业和注册人员达标情况的动态核查力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被动监管局面,完善市场清出机制,建立事中、事后有效的动态监管制度。

      (八)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建立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融合发展,整合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数据库和企业诚信信息;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效推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推行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落实责任,加强执行监督,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教育活动,增进防范意识。开展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腐败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腐败危害的认识,切实增进对廉政风险的防范意识。

      (三)突出重点环节,注重工作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监管内容,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建筑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流程,着重加强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防控力度,实现权力透明公开运行、接受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效。

      (四)加强监督考核,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制,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紧迫感。

     

    附件:

    风险点防控措施及一览表

    建筑市场监管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目录

    建筑市场监管系统总图

    建筑市场监管主要业务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7日

  • 江苏省201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第二十八批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建市【2007】241号)、《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苏建管企【2007】45号)等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办对近期51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附件:201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第28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98号)的要求。我办对近期4家甲级延续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附件:1.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的公示
              2.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延续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四川省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详情请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cjst.gov.cn、四川省政务服务网:www.sczw.gov.cn和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www.cqss.gov.cn。

      附件:四川省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xls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24日
  • 贵州省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729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2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统计报表工作。
    二、已经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企业(军队系统的除外),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ccost.com)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4年2月20日前报送至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便我们及时汇总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请你们高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填报统计报表,对于未按规定填报统计报表或者对于填报工作不负责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我们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作为今后企业办理资质延续和升级的考核依据之一。
      
    联系人:张晓玉 
    联系电话:0851——5360197
     
    附件:1、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28号)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25日

  • 2013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

      根据《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在企业申请、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初审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工程资料进行了审查。经评委会评审,杭州市钱江新城•城市之星A标等263项等工程被评为“2013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附后),现予公布。

      对获得“2013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主要获奖企业,授予证书和奖杯。希望获奖企业要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更大的成绩。全省广大建筑业企业要学习先进,多创标化,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提高。


      附件:2013年度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2013年12月25日
  •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的通知【转发】

    各相关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3]52号)转发你们,可查询http://www.mohurd.gov.cn/gsgg/gs/jsbgs/201312/t20131224_216660.html下载住建部审查意见。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提供书面陈述及有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1月3日前报送我厅办事窗口,由我厅统一报住建部,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申辩材料要求:①统一用纸质资料袋包装;②包装袋外贴封面,按统一格式填写(格式附后)。
     
      报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2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事窗口。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13年12月25日
  •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4年1月9日在惠州市召开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听取和审议第二届理事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2014年工作计划。
          2、审议和表决《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3、表彰2013年度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
          4、表决通过协会新增会员单位。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1月8日10︰00-18︰00;
         2、会议时间:1月9日 9︰00-12︰00;
         3、会议地点:惠州市汤泉春天高尔夫酒店(惠州市博罗汤泉高尔夫俱乐部内,电话:0752-6488888)。
         三、其他有关事宜
         1、每个会员单位原则上派一名代表出席会议,请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省工程造价协会。
         2、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郭亚莹、林秀春;联系电话:020-83346219;传真:020-83331494;电子邮箱:gdeca.admin@gmail.com
     
         附件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 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分工通知

    各标准主编部门相关管理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标准主编单位: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及《关于印发2014年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70号)要求,为做好标准编制工作,确保标准编制质量及进度,现将2014年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遵照相关规定和计划要求落实项目管理与审查、审核工作。

    附件
    1、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分工-工业领域
    2、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管理工作分工-城建、建工领域
    3、各标委会联系方式
    4、责任人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12月18日

  •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及整改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整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8日

  • 河北省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整改合格人员名单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验证整改工作。现将验证整改合格人员吴瑶等382人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整改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佛山顺德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年终大检查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召开2013 年第四季度全省防范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粤建通〔2013〕12 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3〕111 号)等文件的要求,确保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我局于11 月11 日至12 月5 日开展了2013年顺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年终大检查,具体情况通报见附加。

        附件:顺德区2013 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年终大检查通报情况汇总表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3年12月23日
  • 甘肃省核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按照《行政许可法》、《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甘建价[2008]337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22家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进行了审查,并于2013年12月17日至23日在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站进行了公示,现将核准的企业名单公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23日
  • 山东省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2—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具体事项见附件。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准备资料清单
              2、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考核表
         3、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信用评价标准考核表
         4、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汇总表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浙江省2012-2013年度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公示【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2012-2013年度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评选的通知》(浙建站市〔2013〕50号)精神,我们组织开展了2012-2013年度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评选工作。经申报、初评及评定等程序,拟定了优秀造价工程师100名,优秀造价员200名。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具体名单在“浙江造价信息网”和“浙江造价协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4年1月3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达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

      邮编:310005

      附件1.浙江省2012-2013年度优秀造价工程师名单

        2.浙江省2012-2013年度优秀造价员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江苏省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无锡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根据苏价服(2004)483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和《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规定,对你们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苏价服(2004)483号文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服务内容包含提供整套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报告及分项费用汇总表给业主,未包含最后的竣工结算审核。

      对由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书的审核需要双方重新订立结算审核合同后,重新按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二、审核收费追加费以“项目核减额的绝对值加核增额之和为基数按5%的费率计算,核增额和核减额不抵销。

      三、造价变更合同收费,要经双方协商,不能单方面变更。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23日
  •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证书、章及发票领取通知

      以下造价员的证书、章及发票均已到:

      一、2012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印章换发的章和发票(详见http://www.tzzj.cn/2012/13.shtml)

      二、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的证书、章及发票(详见http://www.tzzj.cn/2013/835.shtml)

      三、造价员变更、补办等的证书及发票(详见http://www.tzzj.cn/2013/912.shtml、 http://www.tzzj.cn/2013/925.shtml、 http://www.tzzj.cn/2013/957.shtml 、http://www.tzzj.cn/2013/1028.shtml )

      四、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补办的证书、章及发票,详见http://www.tzzj.cn/2013/965.shtml)

      如涉及到上述相关通知,请未领取的单位和个人于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至12月27日(星期五)到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台州市府大道465号510室,电话:88517958)领取。
  • 宋友春副司长在中价协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

    宋友春副司长讲话

    尊敬的徐惠琴理事长、李明副主任,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来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暨秘书长工作会议,并与大家相识。首先,我代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我今年 9月开始分管工程造价工作,应该讲,我是工程造价行业的一个新兵。今天,我借这次会议的机会,就对工程造价工作的理解、对协会工作的认识和下一步工作的打算,跟大家做一交流。

      一、 对工程造价工作的理解

      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宏观方面涉及到国家的投资管理体制,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和形成机制,建设市场秩序的监管依据;微观方面涉及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项目的投资效益,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公正、公平,以及国有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的有效监管等。多年来,工程造价行业的同仁们,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战略机遇,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成绩斐然。主要有:

      1.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我部为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发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会同财政部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为建立工程造价咨询制度,我部发布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区在我部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和有关制度基础上,相继出台了配套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通过规章制度的完善,为稳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和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2.工程造价形成机制的改革取得较大进展

      为深化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003年我们以国家标准形式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08年、2013年我们及时总结实施中的问题和经验,对“规范”进行了两次系统修订,配套实施了招标控制价制度,使工程造价管理的内容从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拓展到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强化了强制性条文,增加了可操作性,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保证了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使工程造价形成机制的改革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与此同时,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量计算规范,工程计价定额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工程计价依据的体系框架,基本满足了各类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

      3.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迅速,业务范围逐步扩展

      自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建立以来,通过市场培育,拓展了造价咨询的业务范围,造价工程师的地位和作用显著增强,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12年底,我国共有甲级资质咨询企业已达2235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产值达776亿元,其中纯粹工程造价咨询为352亿元。2012年,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收入110多亿元,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比例为30%,且呈逐年成上升趋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造价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4.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通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和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形成了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两个层次的专业人员结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不断规范、完善,人才队伍的执业能力和发展能力显著增强,造价工程师的业务范围从工程计价拓展到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全过程造价管理。到2012年年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已达到13.27万人,取得造价员从业资格的人员近90万人,满足了工程建设领域对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的需求。

      5.工程造价行业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

      在我部和外交部的支持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中国唯一代表的身份分别于2003年、2007年,加入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PAQS)和国际造价工程联合会(ICEC)。协会认真履行会员国的国际义务,积极组织国际交流,并在今年5月在中国西安成功举办了亚太工料测量师协会第17届年会,受到了各成员国的赞许,同时,亚太工料测量师协会理事会选举徐惠琴同志出任了亚太工料测量师协会主席,我国在国际工程造价领域的低位不断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行业同仁,特别是原来分管工程造价工作的徐惠琴司长与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代表部标准定额司向参加会议的各位理事,并通过大家向辛勤工作在造价管理、咨询第一线的所有从业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

      各位代表:最近结束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 “决定”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 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为了贯彻“决定”精神,工程造价行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我们也将于近期出台“关于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对协会工作的认识

      10月中旬,受徐惠琴理事长的邀请,我到中价协听取了协会工作汇报,并进行工作调研,吴佐民秘书长就协会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进行了全面的汇报。11月上旬,刘灿司长、传海副所长和我就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工作到协会调研,协会再次就“英国工程造价信息化的情况和对我们的启发”进行了报告。

      通过这两次汇报使我感受到:中价协的定位准确、思路清晰、目标和职责明确,并且大家精神饱满,工作充实。中价协第六届理事会及协会秘书处是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想干事、有事干、能干事的队伍,我们标准定额司把工作交给他们也是放心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标准定额司也会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我们也希望各地方、各行业的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地协会,要从深化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组织功能的高度,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发挥好协会的作用。借此我也就协会工作提四点建议:

      1.进一步发挥协会的优势,为政府部门出谋划策

      协会具有联系政府,调动行业内专业、技术、人才的优势,协会要紧紧围绕部里工程造价管理的中心工作,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和联系,深入开展工程造价管理热点、难点、前瞻性、系统性问题研究和探讨,切实做好行业立法的前期研究与准备,行业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与起草,并协助政府部门进行制度建设、管理平台建设,积极为政府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出谋划策,做好助手与参谋。

      2. 切实做好会员服务

      协会要坚持服务的宗旨,要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转变观念,创新服务、扎实工作、提高质量,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过去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价协和各级造价协会具有的提供交流平台、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公平竞争、协调各种矛盾和维护合法权益的作用。要全心全意为行业和会员做好服务,不断增强服务观念,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内容,做细服务工作,做到让行业满意、让广大会员满意。

      3. 完善行业自律体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监管

      加强行业监管、完善行业自律、建立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也是保证行业健康的重要举措。政府部门会适时建立行业监管制度,并做好行业监管。协会要积极做好全国统一的监管和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并根据需要完善工程造价咨询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政府主管部门和各级行业协会要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实现平台统一,信息共享,分层管理,使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落到实处,建立并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信用体系,改善执业环境。

      4.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中价协和各级协会承担着工程造价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的具体工作。要从有利于行业发展的高度,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注重资格准入、人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做好考试大纲、培训教材、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写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协会,要加强自身的队伍建设和素质教育,通过学习与实践,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今年11月中下旬,司、所、协会分4个组,就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情况、工程造价信息化等赴10个省市开展了专题调研。最近,我们司、所、协会多次就调研情况进行沟通与梳理,并进行了专题讨论。为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工程造价工作,我们拟系统地提出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制度安排,并落实实施方案。出台“关于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主要打算有:

      一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深化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

      二是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为重点,注重工程计价依据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其配套制度,推进工程量清单各专业、多层次的适应性。

      三是以编制全国统一预算定额为契机,完善工程计价定额体系,进一步适应不同设计阶段,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满足政府投资管理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工程计价的需要。

      四是建立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作制度,通过立法解决工程造价信息采集难的问题,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化的标准,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发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共服务职能。

      五是完善工程造价行业监管的有关制度,推进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通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六是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特别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行业协会人员的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各类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工程造价执业质量和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要完成这些工作,需要工程造价行业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各级协会的共同努力,我希望各地政府部门、定额站、协会要着眼于我们共同的事业,精诚团结,密切合作,相互支持。目前,我们司、所、协会经常就各类问题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和学习,我也希望各地可以借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是完善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协会的工作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希望协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坚持服务的宗旨,为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祝大会圆满成功!

  • 《中价协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工作报告》全文

    吴佐民秘书长作第六届理事会成立一年来工作报告

    尊敬的宋友春副司长、李明副主任,各位常务理事、秘书长:

      大家上午好!现在我就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完成的主要工作和明年的工作计划向大会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换届以来,协会按照第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提出的“推进法制建设、夯实技术基础、完善行业自律、引导科学发展”总体思路,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积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秘书处自身建设不断完善,顺利完成社团评估工作

      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后,为更好地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结合行业发展思路,对秘书处内设机构重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秘书处,强化了对行业科学发展的引导,突出了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行业标准编制和科研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发展的领导力得到增强,资质和资格管理更加高效。协会业务正逐渐向两头延伸,一是在行业的战略研究、立法和发展规划方面的引领作用更加显现,二是在完善行业自律方面,扎实推进。

      与此同时,为加强协会秘书处的规范管理,秘书处就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中,协会多次研究,细化指标,确保各项制度符合实际且具有可操作性。在广泛征求秘书处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原《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等制度的修订。同时新制定了《奖金分配管理规定》、《会议管理规定》等制度。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协会的工作制度与激励机制,有效弥补了协会在规范化管理上的不足,使协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律可依、规范运行。目前,协会已经将涵盖内部管理规范的19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作为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行为指引。

      在此基础上,协会主动向民政部申请了全国性社团评估工作。对于此次评估,我协会高度重视。徐惠琴理事长亲自挂帅,协会秘书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部门全程参与,并制定了详尽的《迎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评估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方法步骤及主要措施。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评估资料的收集与上报工作,并于十月初顺利通过了民政部评估专家的实地考核。此次评估,对促进协会科学发展,提高管理的科学化和社会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使协会通过查缺补漏,对自身完善制度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通过评估,我们认为,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健全我国社会服务功能,完善协会制度和能力建设,提高协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借此机会,我们也希望各地方协会能够积极参与社团评估工作,以评估促改革、以评估促建设、以评估促管理、以评估促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评估为契机,大力推进行业组织建设。

      另外,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对专家委员会进行了换届,成立了第二届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作为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高级咨询机构,围绕标准编制、考试与教育培训、热(难)点问题研究、行业自律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已逐渐成为协会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本次换届,更多年富力强、热爱行业发展、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丰富的专家学者被补充进专家委员会。上个月,专家委员会在广东省顺德市召开了工程计价模式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会议围绕如何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传承好工程计价定额,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领域建言献策,提供改革与发展新思路,司、所、协会的领导均莅临会议指导和聆听,宋友春副司长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年,协会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点聚焦“四风”方面的问题,围绕协会中心工作,通过学习、谈心等方式,认真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完善改进措施。

      二、深化改革,加强行业自律,努力适应新形式

      今年四月,国务院办公厅与中央编办先后下发了《关于抓紧研究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意见的函》,刚刚结束的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些文件均释放出行政审批制度即将面临改革的强烈信号。

      为应对形势变化,继续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引导,协会受部标准定额司委托,多次组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咨询企业展开调研与座谈。围绕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和资格保留行政许可的必要性,以及在行政许可面临取消、下放或转移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做好行业自律工作,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与建议。对保留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和资格行政许可的必要性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论证,目前,我们正在梳理具体建议和措施,我也希望各位理事和各级协会要顺应形势,转变观念,从依靠资质的行政管理转变到行业制度和规则建设、监管和行业自律上来。

      为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行业自律的配套建设,协会委托武汉理工大学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研究”,课题将结合目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发展现状、行业自律以及国家减政放权的精神,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出实施方案、实施步骤和方法。同时,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基本完成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基本信息查询平台,为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打下了基础。

      另外,我们委托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和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制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拟对工程咨询企业的资信状况、执业质量、经营业绩、行为记录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这次会议我们也将《办法》和《标准》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届时请多提宝贵建议。

      多年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一直未能形成全国范围内的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今年七月,协会在收集、整理和分析各地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的实际情况,发布了《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用以指导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行为,维护企业核心利益,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统一认识,以信息化促进行业发展转型升级

      21世纪,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与高度融合,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将促进企业传统的生产和经营模式发生变革,信息化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竞争力以及生产力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以BIM技术、云计算和移动应用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推广应用,这势必也将会给工程造价行业带来巨大变革。

      协会十分重视信息化对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在协会参与制定的工程造价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要构建以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为制度依据,以工程造价标准规范和工程计价定额为核心内容,以工程造价信息为服务手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和《关于做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我们制定了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

      今年,协会与重庆大学联合开展了“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战略研究”课题,通过对我国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国内外造价信息化发展情况进行对比研究。以期制订出适合我国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战略的总体框架,明确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指导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方法与路径,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基础。

      此外,由协会主办的“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研讨会”于今年10月在北京顺利召开。会议涉及“行业方向”、“管理系统”和“BIM专场”三大主题。来自造价管理部门、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校的40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徐惠琴理事长做了重要讲话,郭怀君副理事长和刘嘉副理事长分别作了题为《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基于BIM技术为上海中心项目提供的价值》主旨演讲。我本人也在大会上作了题为《中国工程造价信息化的回顾与展望》的发言,总结了我国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工作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建议。这次研讨会,尽管时间不长,但使大家深刻认识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起到了促进企业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变革,通过信息化带动企业的技术升级,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绩效的目的。

      四、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的地位显著提升

      今年5月,我们在西安成功举办了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第17届年会。这次国际会议,进一步展现了我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有力提升了我国工程造价行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和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重同志在开幕式的讲话中指出,本届年会以“信息——价值管理的基石”为主题,探讨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服务于工程造价管理和项目价值的提升,探寻机遇、开拓发展,很有意义。大会邀请了国内外工程造价专业优秀专家和学者作了专题发言,内容涵盖价值管理、信息管理、成本效益分析、等10余项内容。同时应有关会员国的要求,我们创新性地增设了BIM专题论坛。该组织前任主席高顿先生高度赞扬了本届大会的组织工作,称赞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大会。在大会前夕,在各国代表参加的PAQS理事会上,徐惠琴理事长被推选为新一届理事会主席,中价协也将作为该组织的新任主席国发挥更大的作用。

      今年7月,应美国国际工程造价协会(AACEI)的邀请,协会派出以徐惠琴理事长为团长的代表团出席了该协会在华盛顿召开的第57届年会,该组织特意为中国代表做了中文的同声传译。会后该组织与我协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在交流与合作、高层互访、论坛和杂志信息共享、专业培训等多个方面达成了共识。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借鉴前苏联国家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模式与方法,应俄罗斯、捷克两国同业组织的邀请,协会组织部分管理机构和院校代表对上述两个国家进行了考察。重点了解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建筑市场合同管理、工程计价等方面情况,并代表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了解了俄罗斯加入PAQS的意向。

      五、倾听会员呼声,行业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

      今年,协会参与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的修订工作。在这次修订过程中,我们重点提出和完善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最高投标限价制度、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国有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查制度、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结算备案制度、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制度等,并提出了鼓励推进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细化了合同价款的调整内容和工程款支付保证措施。目前该办法部长已经签发,该办法的出台不经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发承包的计价行为,也将进一步明确工程造价咨询的法定业务内容,推进工程造价信息收集的制度化。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自2006年7月施行以来,对推进工程造价咨询制度,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该办法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会员反映强烈,亟待重新修订。根据标定司的委托,协会组织了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展开了调研和座谈,了解情况、剖析问题、研究对策,面向行业广泛征求意见,针对企业关切、机构重视的部分条款多次展开论证,分别给出修订意见与建议,近期将形成该办法的修订建议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由协会牵头组织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立法研究课题,目前已经完成论证报告。该课题对《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系统梳理了我国目前建设工程造价立法的历史、现状,为今后顺利推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打下基础。

      六、社会活动丰富多彩,协会凝聚力不断增强

      服务会员是协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为吸引会员共同关注和参与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协会组织开展了多项富有成效的社会活动,受到了广大会员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参与,与会员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今年7月,协会举办的“第一届企业家高层论坛”在吉林省长春市圆满落下帷幕。这次论坛的主题是:适应变革,实现价值。由于受到恶劣天气的影响,个别代表未能搭乘航班前往长春参加论坛,但凭着对行业的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连夜驱车千余公里从北京赶往长春与代表们会合,让我们深受感动。大家在论坛上围绕主题进行自由发言,分享成功经验与发展理念,气氛热烈。现了搭建平台与空间,企业家唱戏的目的。代表们纷纷表示意犹未尽,期待形成惯例。

      会后,根据刘嘉副理事长的提议,协会建立了微信交流群,利用现代互联技术,针对行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实时交流与探讨。如:去行政化、分支机构设立、项目备案等,大家讨论热烈,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共同推进行业向健康方向发展。

      今年,协会还开展了针对本行业的扶贫助贫公益活动,得到了各省市自治区工程造价协会的积极响应。总计25万元的物资和捐款分别送到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贫困地区小学和相关学校。这次扶贫助贫公益活动,提升了行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也进一步提高了协会和行业的社会影响力与知名度,提高了行业意识,也宣传了行业协会服务社会的宗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新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务水平的提高,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倡议,今年7月我们借为新疆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行公益培训之际,还召开了北京市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单位对口援疆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要在管理理念、人才培养、管理水平等3个方面切实为新疆咨询企业提供服务,促进新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大做强,并建立长效联系机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明副厅长高度赞扬了此次援疆工作,他指出,新形势下技术援疆、理念援疆、经济援疆对于促进新疆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并希望这项工作要继续开展下去。

      七、加强人才培养,用理论成果

      推动行业科学发展人才培养不仅关系到行业能否长久发展,也是协会历届理事会非常重视的工作。今年,协会对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中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汇总,组织有关专家提出修改意见,调整了考试大纲及教材内容,并对院校教师进行交底培训。

      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继续教育一直是协会的核心工作。今年协会完成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的升级,为推动今后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全年共有近九万名造价工程师选择上网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凭借上网学习省时、省费,以及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等优质服务,造价师和造价员网络教育也越来越得到大家认可。今年山西、辽宁、上海、江苏等十多个管理机构,共计86000多名造价员参加了协会组织的网络教育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素质教育,提高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适应计价模式的变革以及新技术对工程造价行业的影响,中价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帮助部分省市完成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13版《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培训和宣贯工作。共计3000多位专业人士参加了宣贯活动,社会反响强烈,也为其他省市宣贯起到了示范作用。

      为指导行业科学发展,协会深入开展课题研究、标准编制,为工作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今年,协会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和中和惠源造价咨询公司编制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均已顺利完成审查。由协会组织编制的《工程造价术语标准》和《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编审规程》已经完成出版和发行。《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和《建设项目概算编审规程》以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修编工作已经开始启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已经完成上报,近期将发布实施。

      八、继续做好助手,完成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行业管理工作

      今年协会完成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和咨询企业管理系统的平稳转移和升级,为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技术保障。此外,全年共协助标准定额司完成31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申报材料和281家甲级资质企业延续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对24家申报甲级资质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完成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9213人、续期注册11706人次,累计受理变更注册、暂停执业和注销注册共计3155人次。

      受标准定额司委托,协会完成了2012年度行业统计工作,形成了《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资料汇编》。另外,按照计财司的要求,我们编写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情况报告》,介绍近年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工作情况,提出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九、利用一刊一网,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期刊作为我们行业唯一的全国性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肩负着行业宣传和理论研讨与实践经验推广的重大责任和意义。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块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的宣传主阵地。去年协会完成理事会换届后,期刊重新调整并充实编委会的组成,由徐惠琴理事长亲自担任编委会主任,对期刊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为适应行业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修改完善了《编辑委员会工作规则》和《通讯员工作办法》。在办刊过程中,认真听取广大读者和作者的意见与建议,适时对期刊内容做出调整和优化,栏目设置更加全面,选题更加新颖,通过编委会和通讯员以及作者群的共同努力,期刊内容越来越贴近行业的工作实际,不断受到业内好评,期刊订户逐年增加,实现稳定增长。

      协会网站也进一步发挥宣传窗口作用,充分利用网络的便利性,及时跟进行业有关热点和资讯。在今年举办的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第17届年会和第一届企业家高层论坛上,我们为了便于全国各地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士第一时间了解会议进程和内容,通过协会网站以专题的形式,对大会进行实时直播,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

      一年来,协会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勤奋工作,扎实、稳健的推进各项工作。尽管在某些方面还存在发展不协调、措施不完善、处理不及时等问题,但总的发展趋势是向好的,开展的各项工作也得到了广大会员的认可。目前,正值全国抓紧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协会也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力推动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接下来,我就协会明年的工作计划向大家做一介绍,并请各位常务理事、各位秘书长提出宝贵建议,会后我们将在此基础上形成协会2014年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进行业立法工作,维护行业地位

      协会组织开展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立法研究课题,已经完成论证报告。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标准定额司做好深入研究,为立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依据。

      目前,我们正在起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宣贯材料,明年我们将认真做好该办法的宣贯工作,指导地方做好实施细则。同时,我们将继续协助标准定额司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监督指导意见的实施。

      二、提升专业人员素质,保持行业可持续发展

      今年,我们将深入开展《工程造价行业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通过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行业人才建设。指导行业人才培养。关注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大力加强高端人才培养,通过不断完善行业人才选拔和准入制度,积极创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能力和发展能力。

      三、完善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后,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将越来越快。协会将积极协助标准定额司做好充分准备,按照“积极、稳妥、渐进”的原则,推进和适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改革。在此背景下,我们将继续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后的措施和对策研究。系统性地分析各方面的利弊及影响,研究应对措施。

      明年,我们将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研究”课题,发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并做好前期试点工作,开始在行业内建立诚信体系,为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完善行业自律措施。

      四、做好行业统计,发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统计制度已经开展了3年,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编制《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创造了有利条件。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行业统计工作,重视经济运行的监测和分析,为行业发展、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行业发展

      创新信息产业已发展为世界范围内的朝阳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信息化水平则成为一个行业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今年,我们拟通过《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战略研究》课题,对我国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归纳总结,深入分析目前造价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比研究国内外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情况,探索适合我国的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模式。进而提出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组织体系和具体内容,构建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明确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的方向、思路、组织、内容及路径。

      六、加快标准规范编制,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标准体系建设

      继续依托专家委员会的优势,做好工程造价领域各项标准和规程的编制和宣贯工作。一要全面做好国家标准《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宣贯工作,将该规范作为指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专业人员规范服务,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质量的要求来抓落实。二是要以此作为开展工程造价成果质量检查依据来抓实施。

      另外,以协会标准形式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和《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已经部标准定额司同意上升为国家标准,我们将尽快组织修订,争取年内以发布。

      各位常务理事,各位秘书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协会秘书处决心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工作部署,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努力将协会建设成国家宏观政策的建言者,行业科学发展的引领者,行业信息的发布者,更要做到会员关系的协调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会员利益的服务者。

      谢谢大家!

  • 认清形势 团结协作 共同谱写新篇章

    ——徐惠琴理事长在中价协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常务理事、秘书长:

      大家好!很高兴与大家相聚一堂,共同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这里,我代表理事会对大家在百忙之中前来参加会议,以及一年来给予中价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和充分肯定表示衷心的感谢!

      昨天,宋司长在讲话中对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认可,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希望。下午,大家围绕第六届理事会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与《标准》进行了热烈讨论。刚才三个组分别报告了讨论情况,各组都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一天半的会议尽管时间不长,但信息量很大,内容丰富,达到了预期目的。会后秘书处尽快将大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进行梳理和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落实和完善。下面我就面临的新形势和讨论中的问题与建议谈几点我的想法,供大家在安排2014年工作时考虑。

      一是要认清形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更值得关注的是“决定”中释放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与政府脱钩改制的信号,有可能出现一业多会的局面;最近民政部门也正准备推出只有经过评估、且具备一定等级的社会组织才能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这些重大改革措施,势必会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协会以及我们整个行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因此,我希望各位常务理事、各位秘书长要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清形势、把握机遇,为应对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准备。一是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转变观念、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是要清醒认识当前我们要想真正接住政府职能转移的差距还很大,能力仍有待提升,只有我们自身素质提高了,各项工作才能开拓新局面,做出新贡献;三是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严密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是确保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各级协会积极主动的参加民政部组织的社团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健全自律的各项制度,为社会和行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总之,在当前全面市场化和改革的新形势下,一个封闭的行业,没有创新和开拓的行业是没有竞争力的,这个大形势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二是要带头讲诚信。行业自律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中价协多年来的主要工作。为了在行业内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中价协在行业内发出了“爱国守法、诚信服务、敬业奉献、和谐发展”的倡议,并初步构建了“以执业道德准则、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规章制度、执业质量检查、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基本档案”等为主要内容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行业内不良竞争的局面依然广泛存在。

      今天在座的各位常务理事,大部分是来自企业的代表。你们身在基层,冲在前沿,面向服务各方更要带头讲诚信、讲自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来自造价管理机构的代表,要为行业今后的发展、生存定位提前谋划,做好顶层设计。我们各级秘书长要增强服务意识,协会也要在诚信建设方面做出新的探索和尝试,既要规范行为,也要维护企业的核心利益。大家有好的建议或措施,请及时反映给我们,让我们一起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努力。

      三是要充分发挥好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中价协和各级协会都设有专家委员会,明年中价协秘书处和各级协会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要更加注重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近年来,专家委员会起到了重要作用。围绕协会开展了各项标准编制、热点问题研究、考试与培训以及学术交流等活动,专家委员会付出了辛勤劳动,充分发挥高参与智囊作用,引领行业科学发展。今后,我们要进一步依托专家熟悉、了解行业的优势,加强对行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各地协会要做好针对本地区行业和企业发展中前瞻性、全局性、倾向性、体制性等主要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意见、措施和政策建议,共同为行业科学发展把关引路。

      各位代表,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协会领导机构得到了加强,各位副理事长亲自领导或参与协会的主要工作,各地方协会和各专委会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与配合,在这里再次表示感谢!2013年即将过去,在大家总结过去思考未来的时候,我希望各位常务理事积极主动地履行你们的职责和义务,站在协会的角度和行业的高度,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支持或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好你们的作用。

      同志们!改革即将赋予行业新的活力,改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不管前面是荆棘还是坦途,让我们拿出更大的勇气,携起手来,抓住机遇,共同谱写工程造价事业新的篇章!

      最后,新年和春节即将来临,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祝新的一年大家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快乐健康!

      谢谢!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决议[转载]

     (2013年12月12日通过)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于2013年12月12日在重庆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常务理事106人,实际参加8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价协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吴佐民秘书长所做的工作报告
         《中价协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工作报告》回顾和总结了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完成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2014年工作计划。一年来,中价协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勤奋工作,扎实、稳健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尽管在某些方面存在发展不协调、措施不完善、处理不及时等问题,但总的发展趋势是向好的,开展的各项工作也得到了广大会员的认可。
           表决结果为:同意8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了待议文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标准”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服务。中价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制定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大会同意中价协修订完善后,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表决结果为:同意8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2月18日


  • 秸秆板材绿色环保成本低

      目前,我国每年庄稼收割完后,可产生8亿多吨秸秆,但绝大多数被当作废物烧掉了,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而我国每年要生产2.6亿立方米的建筑用人造板,这需要砍伐3.9亿立方的木材,造成大量资源损耗。
      
      在第七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大会上,广州木易木制品有限公司展示了用秸秆生产的板材。这种板材用温度达到1800℃的火苗子烧,持续半分钟后除了被焚烧部位有些泛黑之外,没有一点被引燃。而且这种秸秆板材防水、防火、防虫蛀、无甲醛、成本只有木制人造板的70-80%。
      
        秸秆替木材作为原料制作板材,广州木易木制品有限公司还以此获得国家科技二等奖和世界绿色设计国际金奖。
  • 路面铺筑新技术——斜向预应力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

      陕西省铜川市召开了水泥混凝土路面新技术推广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路面专家对斜向预应力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参观了路面铺筑现场——布设钢筋,浇筑水泥,拆模养护,预应力筋张拉。
      
      斜向预应力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对提升水泥混凝土路面性能、延长寿命、改善舒适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科研从实践中来,还要到实践中去,希望该项技术在今后推广过程中继续总结和提升。今后将继续利用自身的专家资源和渠道资源为新技术的推广贡献力量。
      
      与沥青混凝土路面相比,水泥混凝土路面具有成本低、节能环保和长寿命等优势,随着包括斜向预应力水泥混凝土路面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的行车舒适性和安全性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我国高速公路路面“黑白并举”指日可待。
  • 深圳市公示第二十二、二十三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我局组织完成了 “深圳市盐港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等9个项目绿色建筑设计阶段专家评审工作。现将该两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2014年1月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得“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的项目有异议,均可以提出书面意见送市住房和建设局。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许媛媛,联系电话:83786612,传真8378869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9

      附件:深圳市第二十二、二十三批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2月19日
  • 四川省2013年第三批审查符合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要求的产品公示【转载】

      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受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根据《四川省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川建勘设科发【2011】173号)及住建部有关文件的要求,于2013年12月13日在成都组织我省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专家组对绵阳天阳建材加工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申报的90个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产品的测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符合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要求的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来信请寄: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
      邮编:610041
      电话:028-69889387  69889388

      附件:四川省2013年第三批审查符合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要求的产品    

    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
    2013年12月20日
  • 2013年浙江省第四季度建筑业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

      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在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专业厅局初审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家对申报建筑业企业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12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1楼

      附:2013年第四度建筑业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公示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20日
  • 中价协公布于贵春等1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恢复执业及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协会对有关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公布于贵春等1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符合恢复执业及注销注册等条件,现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于贵春等1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恢复执业及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十九日
  • 绍兴市2013年度造价师初始注册证书领取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造价师初始注册证书、发票已可以领取(注册章还未刻好),届时请相关人员到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401室领取,单位统一办理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


                         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12月20日
  • 新疆省2013年市政工程计价依据技术交底及信息平台操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州、市造价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1-9册)及配套的《乌鲁木齐地区市政工程单位估价汇总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新疆工程造价信息平台改版升级已通过自治区住建厅评审验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为了帮助工程概、预算及相关人员,尽快熟悉、掌握和正确使用市政计价依据和信息平台操作,方便快捷的开展工作,经研究决定2013年12月23—26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2013年市政工程计价依据技术交底和信息平台操作培训班。由于时间原因,原定南、北疆分别办一期培训班计划取消,培训班由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承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2012版市政工程计价依据技术交底;
    2、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平台操作培训。
    二、培训人员
    乌鲁木齐市、伊犁地区、博州、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造价站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概预算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2013年12月24日(星期二)培训, 12月23日报到。;
    第二期培训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培训,12月25日报到。
    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市西北路68号新疆哈密大厦
    四、其他事项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会务费:260元/人(不含资料费)。请各地、州、市造价站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13年12月19日下班前反馈培训人数(回执单见附件)。
    联系人:陈强 0991—8891663【15899126062】
    周学海  13999237497
    0991-8884395(传真)
    邮箱:106157290@qq.com


    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12日

  •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质量监督工作通报会

      2013年12月,市监督总站组织召开了“北京市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通报会”。参会人员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质量处王鑫处长、建管处张彦良调研员、建材处闫乃斌调研员、建材办散装水泥管理室何惠勇主任和监督总站丁胜站长、白建红副站长、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共200余人。
      
      会上,丁站长介绍了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监督管理机制的情况,对2013年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质量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分别指出业内存在的问题和今后今后工作的重点。
      
      建材办散装水泥管理室何惠勇主任、建管处张彦良调研员、质量处王鑫处长分别对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企业资质和构件管理等工作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工作的改进意见,进一步提高预拌混凝土生产的质量,及加大对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监管力度。
  • 陕西省2013年11月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首次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个人:
      现将我省2013年11月份考试的2985名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号中:A为企业主要负责人,B为项目负责人,C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59分及以下者为不合格;
      三、成绩栏中代号A为未参加考试人员,代号B为代考人员,代号C为考场违纪人员;
      四、请各企业及个人将公布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进行核对,如发现有误,请立即联系更改,电话:029-87297249;
      五、考试成绩不合格以及未参加考试者可随时免费继续参加培训和考试,补考报名程序与首次考试报名程序相同,联系电话同上;
      六、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申报“三类人员”个人安全生产考核申请材料。

      附表1.2013年11月11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成绩
           2.2013年11月14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成绩
           3.2013年11月19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成绩
           4.2013年11月24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成绩


    2013年12月19日
  • 陕西省2013年11月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已出

    有关建筑施工企业、个人:

      现将我省2013年11月1496名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考证号中:A为企业主要负责人,B为项目负责人,C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请各企业及个人将公布的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进行核对,如发现有误,请立即联系更改,电话:029-87297249。

      四、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及时领取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地址:省政府东院一楼15号;考试成绩不合格以及未参加考试者可随时免费继续参加培训和考试,联系电话同上。

      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三类人员证书延期手续:
      对于使用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延期申请考试报名并且成绩合格者,将视为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合格,不再需要进行书面申请。请所在企业在该三类人员有效期截止的前一个月在陕西建设网的公告公示栏目中进行查询,并按照公布的结果,按要求办理三类人员证书延期盖章手续。

      附件1.2013年11月4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表(636人)
           2.2013年11月5日(西安市建总公司)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表(214人)
           3.2013年11月25日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成绩表(646人)

    2013年12月19日
  • 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监管系统培训工作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已经试运行,为做好平台推进工作,我厅开发了《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监管系统》(简称“监管通”)。“监管通”将于2014年1月1日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正式投入使用。经研究,定于12月下旬开展“监管通”系统的培训工作。

      附件:1.安徽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监管系统培训工作的通知
              2.全省“监管通”培训报名表

       2013年12月18日
  • 2013年贵州省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备案、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号)和《关于实行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备案制度的通知》(黔建科通[2010]396号)以及《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经组织专家评审,对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备案和新技术推广认定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反映。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4楼)
      邮政编码:550003
      联系电话:0851-5360425
     
      附件: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备案和新技术推广认定项目

    2013年12月18日
  • 2013年江苏省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第九批延续报部审查意见

      根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及资质审批有关管理规定,我办对近期网上申报的4家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江苏建筑业网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01月02日。

      二、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补正材料上传”中补正,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逾期不予受理。如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办咨询。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或信件方式向我办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具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四、我办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八楼(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230、51868202。

      附件:2013年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第九批延续报部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 浙江省公示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桥梁检测技术规程》(报批稿)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号),由浙江华东工程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桥梁检测技术规程》已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现将《城市桥梁检测技术规程》(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2014年1月18日。

      联系人:王伟军, 0571-87052842

      附件:《城市桥梁检测技术规程》(报批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9日
  • 佛山顺德举办道路桥梁施工、检测、运营安全、管理高级研修班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我区城市转型升级,加强我区道路桥梁施工检测维护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规范管理。协会举办道路桥梁施工、检测、运营安全、管理高级研修班,特邀请国家住建部桥梁专家钱寅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授课,请各企业积极参加。

      时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17:00(14:00起签到)。

      地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郑裕彤楼2212(顺德区德胜东路)。

      请各有关单位市政设施管养、检测以及施工、监理单位派分员参加学习,并将参加学习人员名单于12月25日前报区市政建设工程协会。

      联系电话:22801555            传真:22911678

      邮箱:2668296764@qq.com

                                

                                  佛山市顺德区市政建设工程协会
                                             2013年12月18日
  • 佛山顺德2013年冬明春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方案 顺建发〔2013〕84 号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各上级主管部门和《佛山市顺德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3 年12 月18 日
  • 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第七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京建科教〔2008〕275号),经审核,2013年第七期“三类人员”共有779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其中:主要负责人42人;项目负责人62人;专职安全员675人。现在北京建设网(http:// www.bjjs.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一、如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工作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向北京市建委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黄力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 100039

      联系电话: 59958253

      联系传真: 59958981

      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第七期“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

     

     

                                                            2013年12月19日
  • 北京市2013年各专业造价员考试成绩公布通知

    各位考生:

      北京市2013年造价员考试结果现已公布,请考生通过报名渠道查询考试结果,或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在“网上办事大厅”经注册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员考务与证书管理系统”,在“成绩公告”栏目中查询成绩。

      凡在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东、西部报名点报名审核的合格人员,请于2014年1月20、21日凭准考证到东、西部报名点领取证书;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4年1月20日起联系培训机构领取证书和印章。

      增项考试的合格人员,即日起一个月内由报名机构统一持原证书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综合服务大厅(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人员资格窗口办理增项手续。
     

                                                          2013年12月19日
  • 广东省关于2013年度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转载]

    粤价协函[2013]04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成果评优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粤价协[2013]023号),我协会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收到了会员单位申报的工程造价成果共58项。我协会组建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按评选办法和评分标准认真严格打分评审,共评选出2013年度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15项,其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2项。现将获奖项目在我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1217-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协会提出意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01室,邮编:510040,联系电话:020-83344491)。意见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2013年度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 广东省关于2013年度先进会员单位评选结果的公示[转载]

    粤价协函[2013]04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粤价协[2013]024号),我协会组织专家成立了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委员会,按评选办法和评分标准对各会员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2013年度先进会员单位26家,名单详见附件。现将评选结果在我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1217-3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协会提出意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01室,邮编:510040,联系电话:020-83344491)。意见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2013年度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 北京市2013年各专业造价员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位考生:

      北京市2013年造价员考试结果现已公布,请考生通过报名渠道查询考试结果,或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在“网上办事大厅”经注册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员考务与证书管理系统”,在“成绩公告”栏目中查询成绩。

      凡在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东、西部报名点报名审核的合格人员,请于2014年1月20、21日凭准考证到东、西部报名点领取证书;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4年1月20日起联系培训机构领取证书和印章。

      增项考试的合格人员,即日起一个月内由报名机构统一持原证书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综合服务大厅(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人员资格窗口办理增项手续

       

                                                          2013年12月19日

  • 深圳市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2013版计价规范、规程、计价费率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已正式实施。目前,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信息化系统也在根据新的规定进行升级更新,为方便各招标、投标人,实现新旧版本的紧密衔接和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141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其工程量清单仍采用旧版计价规范、规程编制;201411日后,采用工程量清单形式招标的项目,其工程量清单应一律采用2013版计价规范、规程编制。

      工程量清单采用2013版计价规范、规程编制的招标工程,投标人商务标清单单项偏离度通过其构成要素来计算,清单单价构成要素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税设备费、管理费、利润。如果送审招标控制价清单综合单价构成项中出现0值情况,则直接计算清单综合单价偏离度。

      二、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3)的通知》(深建价〔201357号)的要求,2013121日应执行新的费率标准,但考虑到过渡期的实际情况,在2013121日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其计价费率标准可按旧版的费率标准执行。

      三、各计价软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现有规程、规范、标准等对其开发的计价软件进行调整,并对数据交换规则进行升级。升级调整不及时引起的后果由计价软件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1213

  • 陕西省关于召开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座谈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省造价管理协会为会员服务的质量与水平,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加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2月20日召开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部甲级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负责人及部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负责人。

    二、会议内容:

    1.传达中价协会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2.传达中价协第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暨秘书长联席会议工作报告;

    3.发布2013年度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排序前20名企业(20强企业)名单;

    4.讨论“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加强会员管理工

    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5.讨论“关于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先进企业及优秀

    执业人员评选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13年12月20日下午2:30开会,会期半天。

    会议地址:西安市文景路南段18号时代大酒店18楼会议室联系人:丛梅       联系电话:029-82258330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座谈会参会企业名单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2月17日       

  • 广东省2013年度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评选活动的通知》(粤价协[2013]025号),我协会对各会员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2013年度优秀造价工程师92名,优秀造价员88名,名单详见附件。现将评选结果在我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9-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协会提出意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01室,邮编:510040,联系电话:020-83344491)。意见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 甘肃省关于在兰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咨询等单位及造价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系统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升级改版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为了使在兰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咨询等单位及造价从业人员尽快熟悉掌握申请办证、工程造价备案、软件应用等工作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好服务,经省造价总站研究决定:由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对在兰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咨询等单位及造价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系统免费培训。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8:30
      二、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金城大剧院(武都路大众市场内)
      三、参加人员
    各单位主管造价负责人及造价从业人员(2人)
      四、联系人及电话
    郭瑾  张喜明   8446036


    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 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工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经与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协商,我部组织制定了《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
     
      附件: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22日

  • 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监管系统培训工作12月26日进行

        造价168讯,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监管系统将于201411日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正式投入使用。为做好平台推进工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于12月下旬开展“监管通”系统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集中培训学习,系统演示,以及上机实际操作。

    本次培训面向安徽全省各市、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包括聘用人员)。

    培训定于1226日至27日期间分两期进行,每期培训半天。第一期于1225日下午报到,26日上午培训;第二期于1226日下午报到,27日上午培训。

    培训地点:安徽省行政管理学院兴正苑

     

    附件: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监管系统培训工作的通知

     

  • 沈阳市现代建筑产业预计全年实现产值1500亿

           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作为国内首个现代建筑产业化试点城市,今年以来,沈阳市现代建筑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今年前10个月实现产值1280亿元,预计全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四大产业园区蓬勃发展,现代建筑产业化装备制造基地和产品基地也在加紧建设中,现代建筑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沈阳市在2013年提出了推动现代建筑产业化装备制造和产品“两个基地”建设,以铁西现代建筑产业园为主的建筑装备制造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正在加快建设;沈阳浑南万融现代建筑产业园引进德国艾巴维建筑构件生产线,北方重工、新松机器人等沈阳本土企业也参与到相关研发工作中,带动现代建筑产业向高端建筑装备制造方向发展;沈北亚泰产业园以混凝土制品、建筑五金为主要发展方向,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库陶瓷产业园的陶瓷、卫浴产品正在向高端化、集成化发展。产业园区的不断发展、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奠定了现代建筑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地位的基础。

  • 东莞执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吃拿卡要”将被通报批评

           12月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东莞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本次考评对象为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单位、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市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市各级各部门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个人。据记者了解,考评分为自考自评、互考互评、综合评选三个部分,各单位的综合得分由自评分的30%、互评分30%和市重大办评分的40%组成。

     考评办法对建设管理单位还设置了扣分标准,“有年度重大项目被取消的,每取消1个扣5分,不设上限”。“服务到位”成为服务保障单位的最重要考评条目,所占分值接近总分的一半。考评办法明确规定,服务保障单位需要有完整公开的工作指引和服务规范,“无工作指引扣3分,无服务规范扣3分,业务咨询及指导不到位扣4分。”另外,收到服务方面的有效投诉每次扣5分;牵头不力,配合不积极,工作皮沓拖拉的也要酌情扣分。

     本年度重大项目建设考评,市政府设置东莞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管理、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年度先进集体奖各10个,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若干名。各类别前十名的集体,将获得先进集体奖牌,各单位先进工作者将获得证书。

    年度考评综合排名后三名的建设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将被通报批评。除此之外,出现单个重大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达不到60%、因“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而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等现象的单位或个人,也会被通报批评。

  • 东莞拟豪掷388亿元启动84个重点项目 大力创建国家生态市

    “提升城市承载力,建设更具生态文明的美丽东莞。”2013年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打造美丽东莞。随后,东莞市正式启动国家生态市和国家森林城市两项争创“国字号”工作,同时,在与省水利厅共建“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基础上,今年7月东莞成为全国首批45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之一。

     9月,随着《东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纸成文,东莞创建国家生态市的路线图清晰浮现。在试点期(2014-2016年),东莞提出建设五大体系目标(科学高效的水管理体系、配置合理的水保障体系、系统完善的水安全体系、人水和谐的水环境体系、岭南特色的水文化体系),推动全市水域的“六水”(水通、水清、水动、水美、水合、水兴)建设。

     在上述政策背景下,东莞开展了《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于今年3月、6月分别通过环保部专家论证和市人大审议后印发实施。为保障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实施方案》还规划建设总投资估算达388亿元的84个重点项目,具体经费将来源于市镇(街道、管委会)各级财政和企业、市场等多方面投入。

     按照路线图,至2016年,东莞将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创建成为广东省生态市;至2017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向环保部申报验收;至2020年,全面建立起良性循环的生态安全格局,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培育具有东莞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奠定基础。

     根据“创森”工作要求,至2020年我市将建成20个森林公园。为此,东莞市将加大森林公园建设力度,新建常平旗岭、谢岗崖山和虎门威远岛等森林公园。未来,东莞还将筹建更多森林公园、休闲公园和街心公园,努力使山体农田变森林公园、山塘河涌变湿地公园、闲置地变郊野公园,让市民一走出家门就能享受绿色。

     结合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林业部门提出围绕水乡10个特色片区和6个特色村庄,大规模种植本土阔叶林,营建色彩斑斓、四季有花的水乡绿化景观。与此同时,每年营建水乡生态林网100公里,补植补种农田、河涌、农耕路周边的残缺林网,形成林网、水网、路网“三网”结合的生态格局。

     

  • 江苏省公示2013年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第27批的审查意见

      根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及资质审批有关管理规定,我办对近期网上申报的14家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江苏建筑业网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4日。

      二、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补正材料上传”中补正,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逾期不予受理。如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办咨询。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电话或信件方式向我办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具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四、我办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八楼(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208。

      附件:2013年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第二十七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 江苏省2013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甲级延续审查意见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98号)的要求。我办对近期7家甲级延续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30日。

      二、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陈述补正,并经市(县)主管部门网上审批同意,逾期不予受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办询问。

      三、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办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四、我办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230。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甲级延续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 内蒙古开展2013年度建筑业企业发展运行情况调查工作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近年来,经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区建筑业企业有了较快较大的发展,企业队伍总数特别是二级资质以上企业数量有了大幅度提升,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但从宏观掌握的情况看,由于受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些建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及资质结构单一的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有的甚至歇业或解体,管理和技术人员流动性加快,可能导致部分企业的资质条件已不满足现行标准。

      为进一步真实准确掌握全区建筑业企业发展运行情况,同时做好与正在修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衔接工作,决定对全区建筑业企业发展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工作。具体调查事项见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发展运行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专业承包)情况调查表(一)
                3.内蒙古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专业承包)情况调查表(二)
                4.内蒙古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情况调查表(三)

     2013年12月18日
  • 深圳市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情况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规范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从业执业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深府240号令)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深圳实际,我站制定工作方案,于6月18日开始对全市的8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了一次执法检查活动。

        附件:1.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2.关于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及附件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12月17日
  • 国家2013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及相关新定额宣贯工作会议简讯

            国家2013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及相关新定额宣贯工作会议于12月10日在南宁市顺利召开。

        本次工作会议邀请了各市住建委(住建局)分管领导、建管科长、招标办(站)主任(站长)、造价管理站站长和在邕各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等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参加。
        会上,造价总站专家对国家2013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及配套定额进行了解读和说明,对2013年广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广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进行交底。

  • 江西省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第一批合格人员名单

             日前,江西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 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第一批)合格人员名单》,共计257人。

        延续合格人员可于20131212日开始,带好造价工程师证书和印章到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6号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延续注册更换新章手续。联系人:赖玮,联系电话:0791-86223771

     

        附件: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第一批)合格人员名单

  • 中价协第六届理事会二次常务理事会暨秘书长联席会议简讯

          12月12日-13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重庆市召开了第六届理事会二次常务理事暨秘书长联席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宋友春副司长、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李明副主任、中价协徐惠琴理事长等领导同志和来自全国各地的116位常务理事及秘书长出席会议。

           会议由徐惠琴理事长主持,李明副主任致欢迎词并介绍了重庆市近年来建设发展概况,宋友春副司长代表部标准定额司做了重要发言,大会认真听取了吴佐民秘书长关于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并就报告中的内容进行了分组审议,同时讨论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实施步骤、方法和具体措施。

           宋友春副司长在讲话中对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一年来的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些年取得的成绩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工程造价专业拥有一支和谐的队伍,是行业的宝贵财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危机、新的挑战。各级管理机构要更好的服务于市场,做到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创新也要永无止境,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他强调,中价协是一个团结的集体,多年来紧密联系广大会员,定位准确,思路清晰,目标、职责明确,做了大量开拓性工作,相信将来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标准定额司也将继续支持、培育协会发展壮大,希望协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政府出谋划策,为行业反映诉求。在立法研究、规划发展、课题研究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当好政府的左膀右臂;同时做好会员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体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行业监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目前管理机构人才断档、青黄不接的严峻形势。

           他表示,下一步要继续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做好清单改革,使市场主动选择清单计价方式;完善定额体系,明确清单的表现形式和定额的组价方式;加快信息化建设,使信息化成为行业发展的利器;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对于不讲诚信、恶性竞争的现象,要加大惩戒力度;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他最后希望大家拧成一股绳,共同把工程造价事业做好!

           吴佐民秘书长在工作报告中全面总结了新一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完成的主要工作,并就明年的工作计划向大会作介绍。他指出协会2014年将按照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开展工作,分别是:积极推进行业立法工作,维护行业地位;提升专业人员素质,保持行业可持续发展;完善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做好行业统计,发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行业发展创新;加快标准规范编制,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标准体系建设。他表示,协会秘书处决心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工作部署,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努力将协会建设成国家宏观政策的建言者,行业科学发展的引领者,行业信息的发布者,会员关系的协调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会员利益的服务者。

           徐惠琴理事长在13日的大会上作了总结发言,并就面临的新形势和2014年的工作部署向大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认清形势,希望各位常务理事、各位秘书长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清形势、把握机遇,为应对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准备;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积极主动地参加民政部组织的社团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健全自律的各项制度,为社会和行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要带头讲诚信,各位常务理事大部分是来自企业的代表,身在基层、冲在前沿,面向服务各方更要带头讲诚信、讲自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协会也要在诚信建设方面做出新的探索和尝试,既要规范行为,也要维护企业的核心利益,共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努力。三是要充分发挥好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今后要进一步依托专家熟悉、了解行业的优势,加强对行业、企业发展过程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各地协会要做好针对本地区行业和企业发展中前瞻性、全局性、倾向性、体制性等主要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意见、措施和政策建议,为行业科学发展把关引路。她最后希望各位常务理事积极主动地履行好职责和义务,站在协会的角度和行业的高度,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支持或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好各自的作用。

           会议期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张克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王红松副主任受邀分别在大会作了“相互借鉴共襄大举”和“北仲文化和仲裁员职业道德”讲座。张克副会长在讲座中介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历程,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可资借鉴或参考的做法和经验;王红松副主任通过生动案例,阐述了北京仲裁委的职业文化,二者的精彩演讲为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和行业自律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与启迪。

          本次会议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大力支持下顺利落下帷幕。


  • 河北省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公布

      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2013年度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各专业级别合格分数线均为55分。现将 2013 年造价员考试成绩予以公布。考生可于12月16日至2014年1月15日期间,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aheca.com.cn造价员管理系统,查询本人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在各设区市造价站登记复查。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16日
  • 甘肃省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

      依据《行政许可法》、《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甘建价[2008]337号)的规定和要求,造价咨询资质评审委员会对近期受理的2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核查、评审,现将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http://www.gsgczj.com.cn/)。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3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评审意见有异议,可书面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109号

      附件:/upload/public/file/20131217/20131217180339_197.doc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17日

  • 常州市2013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会议召开通知

    各辖市(区)工程造价管理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总结2013年全市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工作,部署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决定召开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2013年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工作;
      2、通报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和工程造价管理论文评优结果;
      3、传达2014年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
      4、布置我市2014年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12月20日(周五)下午2:30
      会议地点:香树湾花园酒店  唐风厅 ,地址:新区汉江东路2号(中华恐龙园旁)。

      三、参会人员
      各辖市(区)造价管理处负责人一名,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
      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12月16日
  • 2013年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领取证、章通知【转载】

      附件名单内人员即日起请于每周四、周五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8室领取执业专用章。前来领取印章时需带上:
     
      1、原造价员证、章

      2、两寸及一寸彩色证件照各一张(用于领取注册证书及到301室领取继续教育证书)
      注意:请牢记造价师姓名前对应的编号,以方便领取证章。

      附件:《2013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领取证、章》名单

    省造价站综合科
    2013年12月16日
  • 宁波市2013年度造价员补从业登记合格人员证章于16日开始领取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造价员补从业登记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现将我市合格人员证、章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取地点: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综合业务科(东部新城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9楼904)。
      二、 领取时间:
      2013年12月16日—12月20日。
      三、注意事项:
      (一)合格人员须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领取资格证、章;
      (二) 对未交纳证、章费用的,将收取20元/证,50元/章的工本费。
      2013年考试合格但未参加从业登记的造价员请在本期内将造价员证书领走,并将收取20元/证的工本费。
      希相关人员相互转告,严格按照本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章,以免造成不便。
     
      联系人:谢辰杰    联系电话:87183233
     
      附件:宁波市2013年度造价员补从业登记合格人员领取证章名单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12月16日
  • 宁波市关于2013年6月-11月跨市变更及2013年第三季度跨省变更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领取通知

      2013年6月——11月跨市变更及2013年第三季度跨省变更的造价员请于2013年12月21日-25日(节假日除外)至造价处(东部新城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9楼904),凭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前几个月未领取的造价员请尽快领取。
     
      附件:2013年6-11月宁波市造价员跨市变更人员领取证章名单
                2013年第三季度宁波市造价员跨省变更人员领取证章名单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12月16日
  • 2013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的公告

        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2013年度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各专业级别合格分数线均为55分。现将 2013 年造价员考试成绩予以公布。考生可于12月16日至2014年1月15日期间,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aheca.com.cn造价员管理系统,查询本人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在各设区市造价站登记复查。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16日

  • 浙江省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本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的交底培训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造价从业人员:
    为做好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4年1月1日起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帮助我省广大工程造价执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计价规范体系的相关内容、正确使用本省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指引,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本会受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委托,决定举办《计价规范》和《清单指引》交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本省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指引,请培训学员自备《计价规范》和《清单指引》。
    本次培训教育结束后,可作为造价从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二、参加对象
    在杭省(部)属有关造价执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 12月25日一天;
    地点:浙江三立开元名都大酒店(地址:杭州市绍兴路538号)。
    四、授课专家
    本会特邀请省造价管理总站汪亚峰副站长,田忠玉科长,蔡临申、李江波副科长等专家授课。
    五、培训费用
    300元/人·天(未含《计价规范》、《清单指引》等资料费用),培训自愿报名,报名员额300人,额满截止(报名表附后)。需安排午餐的学员,自助餐另按每人80元收费。
    六、报名受理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2日- 19日(以传真报名表为准,传真后须与协会联系人确认);
    缴费时间:2013年12月20日- 24日(双休日除外);
    培训缴费报名地点: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四楼综合部(杭州市莫干山路693-1号)。
    联系人:王漪、叶勇(培训部)、 程珺(综合部)
    联系电话:0571-88058079
    传真:0571-88058515
    附表:交底培训报名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教处、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省造价管理总站,各市造价协会及相关造价管理机构

  • 甘肃省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

         依据《行政许可法》、《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甘建价[2008]337号)的规定和要求,造价咨询资质评审委员会对近期受理的2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核查、评审,现将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http://www.gsgczj.com.cn)。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3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评审意见有异议,可书面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109号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17日

     

  • 关于2013年征求对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解决工程造价管理中深层次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工程造价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履行好政府职能,我们拟启动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并草拟了《关于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意见提纲》(见附件)。
        各管理机构要站在全国全局的角度,系统、整体、协调思考谋划各项改革措施,按照提纲所列的8个方面的工作提出纲领意见,起草的纲领意见要包含但不限于提纲中所列内容。要按照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原因分析、5年工作目标、解决措施等要求详细撰写,字数不限,力争做到内容全面,问题准确,分析深刻,措施可行。
        各管理机构于12月16日之前将纲领意见反馈标准定额司。电子版发送至chengwj@mail.cin.gov.cn
     
     
    联系人:程文锦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标准定额司

    2013年12月6日

     
    附件:

    关于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意见提纲

    一、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包括认清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凝聚各方认识等内容。
    二、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设
          包括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规范计价依据编制与管理,规范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加强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做好建筑市场计价服务和造价咨询市场服务等制度建设内容。
     三、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加强清单计价的贯彻落实
          包括建立服务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多层次、多维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清单中外对比,清单贯彻落实配套措施等内容。
    四、做好工程计价定额编制与管理
          包括建立服务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清单计价体系相适应的工程计价定额体系,定额编制规则,动态调整机制,表现形式,定额人工费等内容。
    五、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
          包括工程造价信息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指数指标体系建设、人材机价格信息发布机制等内容。
    六、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包括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修订,标准体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监管措施、壮大咨询企业等内容。
    七、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体制改革
          包括理顺工程造价管理中政府、事业单位、协会三者关系,明确各级造价站的职能定位等内容。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包括造价管理机构和咨询企业人才培养、造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完善、造价员制度、学科建设等内容。
    九、其他。

  • 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28号)(见附件1),为做好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的要求,结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实际情况,请各地区、各行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2)的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统计报表工作。

      二、请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军队系统的除外),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ceca.org.cn)上,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各地区、各行业应及时对企业网上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通过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打印本地区、本行业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并完成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总结后,将数据汇总表和总结报告一并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我部标准定额司。

      四、军队系统管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向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上报统计数据及书面报表。请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统计数据电子版及书面汇总表报送我部标准定额司。传递数据和报表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五、各地区、各行业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标准定额司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系。

        联系人及方式:

        (一)标准定额司 李 萍

           电话:010-58933231

        (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席小刚

           电话(传真):010-57811415

           邮箱:ceca@ceca.org.cn

      附件:1.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28号)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10日

  •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明年1月9日惠州召开

     关于召开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粤价协[2013]027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419日在惠州市召开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听取和审议第二届理事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2014年工作计划。

        2、审议和表决《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3、表彰2013年度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

        4、表决通过协会新增会员单位。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1810:00-18:00

        2、会议时间:19 9:00-12:00

        3、会议地点:惠州市汤泉春天高尔夫酒店(惠州市博罗汤泉高尔夫俱乐部内,电话:0752-6488888)。

        三、其他有关事宜

        1、每个会员单位原则上派一名代表出席会议,请于20131231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省工程造价协会。

        2、会议食宿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郭亚莹、林秀春;联系电话:020-83346219;传真:020-83331494;电子邮箱:gdeca.admin@gmail.com

     

        附件:

        1会议回执

        2、交通路线图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0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推迟公布2013年度一建考试成绩[转载]

    关于推迟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间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因全国统一组织评阅的成绩未下发,成绩公布时间推迟。具体成绩公布时间,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
    1216

  • 广州南沙体育馆工程摘得“2012-201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月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站发布《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决定》,221项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包括11项境外工程),其中金质奖11项(包括1项境外工程)。广州市申报的由广州协安建设工程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广州南沙体育馆工程获奖;同时,评选出3名参与广州南沙体育馆工程施工的人员获得“2012-201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突出贡献者”称号,分别是: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孙一民,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朱景豪,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李德钧。

    在此,向为广州赢得荣誉的获得“2012-201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殊荣的企业及突出贡献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查看附件:

        12012-201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获奖名单

        22012-201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境外工程)获奖名单

     

  • 2014年汕头加推西片区“民生路”改造升级工程

           据媒体报道,汕头市已谋划了2014年一批事关百姓出行、提升城市形象,以及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城市发展空间拓展的市政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心城市路网建设。

      据悉,近两年来,汕头已先后启动了大华路、外马路、西堤路、滨港路、金湖路等十多条急需修缮路段的升级改造工程,明年汕头将对西片区“民生路”改造建设进一步推进,春节后,将首先启动跃进路(新兴路-利安路)改造工程及新兴路(海滨路-外马路)改造工程。外马路(大华路-汕樟路)及中山中路(金环路-汕樟路)应急维修工程也将于明年上半年动工建设。汕头市住建局局长裴庆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批道路的修缮、整修完成后,将打通金环路以西“两横四纵”路网(两横为东西走向的中山路、外马路;四纵为南北走向的大华路、新兴路、利安路、西堤路),使老城区城市主干道有根本性改变,解决困扰西片区市民的出行问题,形成该片区良好的基础道路服务设施。此外,为解决城市道路“水浸街”的问题,汕头也已经把金砂路(金新路-汕樟路)段的修缮纳入2014年的改造计划。

      对于东片区长江路的道路破损问题,汕头市住建局表示也将在春节过后马上启动长江路(金环路-天山南路)的改造工程项目。龙湖区将负责实施建设长江路(天山路-泰山路)道路改造工程,从而解决长江路路面破损、积水,路面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路面通行能力,缓解东部城区的交通压力。

      工业园区建设及其道路配套改造建设也将提升日程。2014年,汕头市将率先启动西港河桥建设工程,将金平工业园区和升平工业园区的连通起来,为整个工业片区的拓展升级提供基本条件。同时重点建设周边的普宁路、潮阳路、揭阳路、南澳路、惠来路等五条道路,缓解金凤路桥交通压力,为金凤立交的建设打下基础。为充分改善城市保障性住房片区道路配套,汕头明年将投资3000万元在安居工程片区动工建设长1400米、宽34米的安居工程北侧道路,为该片区的居民出行提供保障。

      裴庆科告诉记者,黄厝围片区路网建设和中山中路东延工程也已列入明年城市道路建设计划。

      按照汕头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这批市政项目建设过程中,道路配套设施特别是路灯改造将做到物尽其用,旧物新用;同时慎挖树、少挖路,对地下管线做到及时清淤,减少修路造成的道路拥堵和资金浪费。在工程建造工程中,施工部门将注重提高设计水平,抓好施工质量,确保工程使用寿命。

  • 白云国际机场拟投2亿改造一号航站楼 预计2014年底完工

           据新快报报道,白云国际机场拟投2亿元改造一号航站楼,以增加多项便民服务设施。预计该工程项目会在2014年11月初通过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

           方案中,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东二指廊9个近机位及候机区调整为国际区域,两个近机位及候机区和远机位候机区继续作为国内区域使用。令东二指廊新增一个A380的近机位,搭乘这个巨无霸登记将更方便。

      方案还在1号贵宾室以及原海关旅检办公区增设中转旅客休息区。主要服务和设施包括:礼宾接待区、公共休息区、自助餐台、客房套间、淋浴服务、商务服务、美容美甲及按摩服务等。

      此外,东一、东二指廊间将加建长约400米,宽12米的连接廊道,廊道设置单向自动手扶步梯。国际行李提取转盘将由3个增加至6个。

           改造中还包含国际出入境查验区改造。国际出境查验区将增加国际出境安检通道数量,除了新增5条安检通道外,还将现有国际安检通道改为复式,东面国内8条安检通道改造为可转换通道。通过调整商业区域,增加边检出境查验柜台。令出境查验柜台数量大大增加,有助提高旅客通关速度。

      国际入境查验区改造中,将扩大国际入境边检查验区排队空间。同时在3号转盘上方加建楼板,新增5条边检通道,用于处理东二指廊到达的国际业务。现有国际到达一层办公区将西扩至玻璃幕墙和现有麦当劳餐厅,并加建出面积约960平方米的二层办公区域。

  • 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名单出炉

    关于公布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名单的通知

    中价协〔2013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13022号)文件精神,我协会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百名排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收入进行了排序(见附件1),同时对民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咨询收入单独排序(见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名单
          2
    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类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名单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
    1129

     

  • 勾画城镇化发展路线 带动32个城市群建设[转载]

           中国证券报报道,以城市群为轴心的城镇化发展路线已明晰,城市群目标定位基本明确。专家建议,城市群建设可从三个层次推进:一是已基本建成的11个城市群,二是正在建设的14个城市群,三是7个潜在城市群。预计到2030年,32个城市群将建设成熟,城市群人口达8亿左右,城市带人口达12亿左右。

    业内人士表示,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确认了次级城市或二三线城市为中心的城镇化建设方向。大城市资源环保承接能力有限,县域城市建设条件差距仍较大。目前,二三线城市是打造新型城镇化的突破口。

    专家认为,城市群建设可从三个层次推进:一是已基本建成的11个城市群,包括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山东半岛、辽宁半岛、长江中游、中原、成渝、关中、海峡西岸、海峡东岸。

    二是正在建设的14个城市群,包括武汉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江淮城市群、呼包鄂城市群、兰州城市群、乌昌城市群、黔中城市群、银川城市群、拉萨城市群、太原城市群、石家庄城市群、滇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南宁城市群。

    三是7个潜在城市群,包括豫皖城市群、冀鲁豫城市群、鄂豫城市群、徐州城市群、浙东城市群、汕头城市群、琼海城市群。其中,豫皖城市群、冀鲁豫城市群、鄂豫城市群均属于区域级城市群,豫皖城市群包含城市:阜阳、亳州、商丘、周口;冀鲁豫城市群包含城市:安阳、鹤壁、濮阳、聊城、菏泽、邯郸;鄂豫城市群包含城市:信阳、南阳、襄樊、随州、驻马店。

     另,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日前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了推进城镇化的六大主要任务,包括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减少工业用地适当增加生活用地、完善地方税体系等方面。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城镇化虽然不是房地产化,但是将对房地产内需起到拉动作用,未来市场成交量与价格都将持续回升。


  • 江苏省召开2013年度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形势分析会

    各有关质监站: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徐州市召开2013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形势分析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2013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2、讨论研究2014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思路和重点;
           3、参观徐州奥体中心工程。
           二、参加人员
           各省辖市质监站站长,南京、无锡市政质监站,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质监站,南京市雨花台、栖霞区、无锡市锡山区、宜兴市、徐州市铜山区、常州市新北区、张家港市、太仓市、海安县、东海县、盐城市盐都区、阜宁县、涟水县、江都市、丹阳市、兴化市、沭阳县质监站站长。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4日上午9:00,会期一天;
           报到时间: 2013年12月23日下午5:00前;
           会议地点: 徐州市云泉山庄酒店(地址:徐州市金山东路18号;总台电话:0516-87789999)。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质监站接通知后,要认真准备总结交流材料,材料内容包括:2013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总结(重点反映本站工作概况、亮点、本地区工程质量形势分析)和2014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打算以及监督工作创新的意见、建议。汇报材料打印一式45份,带到会上交会务组;
           2、务必于12月18日前请将参会人员姓名报省质监总站监督科;
           3、会务保障工作请徐州市质监站负责;
           4、省质监总站联系人:刘明亮,电话:02551868716;徐州市质监站联系人:高巍,电话:051685649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3年12月16日
  • 江苏省2013年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第14批审查意见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第141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经对近期9家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资质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办询问。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

      联系电话:025-51868207 51868220

     

      附件:2013年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第14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 2013年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第二十七批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建市【2007】241号)、《江苏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苏建管企【2007】45号)等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办对近期37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2013年12月23日。

      二、申报建筑业资质企业对我办的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请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报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并加盖印章后,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资质补正核查”通道,将陈述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若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办咨询。

      三、公示期内,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办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现场反映情况的,请出示身份证明。

      四、我办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51868217。

      附件:201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第27批审查意见汇总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 关于2013年第十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转载]

    建市监函[2013]116号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第278号),现将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报材料的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和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http://www.zgjsjl.org.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30日。

      一、如对不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其书面陈述材料经受理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10层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邮政编码:100142。

      联系电话:010-88385640,88374175。

      联系传真:010-88374172。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包括违法违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不予注册的情况)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咨询监理处。

      邮政编码:100835。

      举报电话:010-58933790。

      举报传真:010-58933530。

      附件:1、唐骞等2330名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袁中君等23名不符合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12月16日


  • 山西省2013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晋建科函〔2013〕1111号

      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晋建科字[2011]11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及《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完成了对太原市棕榈·佳园(太原工具厂)住宅小区3#、6#-10#楼等12个项目的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工作(名单附后)。现对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13年12月3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异议,请于2013年12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不再受理。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邢 娟      
      联系电话:0351-3581209

      附件:山西省2013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3日
  • 天津市关于印发《防止工程建设浪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杜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浪费现象,用合理的成本建设优质工程,市委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规划局共同制定了《防止工程建设浪费有关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防止工程建设浪费有关规定》
     

    2013年11月22日
  • 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西藏自治区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暂行管理办法〉细则》,结合我区实际,现予以公布2013年度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分数线     (分)

    土建工程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100

     

    40

     

    专业

    100

     

    45

     

    安装工程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100

     

    40

     

    专业

    100

     

    45

     

     

    备注:-2为违纪人员,-1为缺考人员。

    2013年度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成绩通过查询系统查询,查询地址为:http://www.xzcs.gov.cn/safeCer.jspx?type=B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浙江省2013年四季度跨省变更造价员专业测试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根据《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自2011年开始,对跨省变更造价员实施工程计价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后,核发本省造价员证书。现将今年四季度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3年四季度申请转入本省、且已提交符合变更要求资料的外省造价员。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下午14:00-16:00;

      2.地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杭州市学院路126号)。

      三、测试要求

      1.本次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实际运用本省2010版计价依据的能力;

      2.测试采用闭卷方式;

      3.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文具、浙江省2010版相关专业计价依据等资料参加专业测试;

      不得携带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

      允许携带的资料清单如下:

      ①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

      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4.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主办单位统一发放、回收。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何颖

      联系电话:0571-88087612

      附件: 浙江省2013年第四季度跨省变更造价员测试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 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编写申报研修班明年1月在深圳举办

           造价168获悉,“第九届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拟于2014年二季度举行。为保证这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中国建筑业协会定于2014年1月上旬在深圳市举办“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编写申报研修班”,参会对象是各建筑业企业(包括申报“第九届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的企业或拟申报2014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企业)项目经理、有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人员。研修班时间定于2014年1月6日—8日,共3天,1月5日全天报到;地点在深圳市南山区紫荆山庄

            附件:关于举办“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编写申报研修班”的通知


  • 广州城建委调整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 12月3日施行

         造价168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综合诚信评价的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结合广州市建筑行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运行情况,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现行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进行了调整,建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并通过了程序性审查。调整后的《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自施行之日起,原《关于建立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1〕820 号)附件 3《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正式予以废止。

        根据广州城建委最新公布的《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说明,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是诚信综合评价的一部分,采用百分制,由工程质量管理评价、工程安全管理评价、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组成,其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权重为40%,工程安全管理评价权重为60%,企业良好评价、企业不良评价按实计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每人每年培训一次,每考试合格通过一人得0.002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并在施工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诚信评价得分上增加。

         关于工程评价的评价范围、标准、周期、计算和得分规定,细则规定如下:企业评价由广州市建委和各区(县级市)建设局按照广州市建委负责制定的《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企业评价标准》和《建筑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企业评价标准》实施。企业发生评价表中行为时,应由经办人填写评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专人在次个工作日结束前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完成录入,并通知企业。当日18时前录入的企业评价评分参与本日计算,当日超过18时录入的企业评价评分参与次日计算。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依托 “监督管理系统”、“混凝土追踪系统”、“检测监管系统”、“深基坑和地下工程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筑起重设备实时监控系统”及 “现场考勤定位系统”、“现场诚信评价资料上传模块”等子系统运行。自动评分系统评价标准分为①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②建设(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③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⑤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五部分。 

        细则规定:广州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自报监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除因法定节假日、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停工外,施工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应根据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进行评分;施工企业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应根据建设(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进行评分;监理企业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进行评分;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标准进行评分,监理企业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进行评分。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要求对各阶段工程的质量安全自动进行评价;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与施工企业同期进行;建筑施工企业每日的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得分由企业评价评分、工程评价评分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分相加组成,得出其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最终得分;监理企业每日的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得分由企业评价评分和工程评价评分相加组成,得出其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的最终得分。得分超过100分的,计100分,得分低于0分的,计0分。

        计算日18时前通过自动评分系统采集的数据参与当日计算,计算日18时后通过自动评分系统采集的数据参与第二天计算,计算日当日无在建工程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系统分别赋予质量管理评价和安全管理评价水准分30分。

          查看附件: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质量安全管理评价细则暨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诚信评价自动评分系统的通知  穗建质〔2013〕1854号

     

  • 2013中国广州国际绿色建筑与节能展览会在琶洲举行

          2013中国广州国际绿色建筑与节能展览会于12月11日-13日在广州琶洲保利世贸博览馆隆重召开。这次展会是由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广州市建筑节能科技协会主办,万科地产、招商地产等单位协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新加坡建设局(BCA)、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等机构支持,是广州及华南地区首个专门针对开发商、业主单位、设计机构领域的绿色建筑专业盛会。

    该展会以“绿色建筑、构建未来”为主题,从筹备期就定位明确,专注打造面向开发商、设计机构、业主单位的绿色建筑集成展会。展会汇集了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家企业联合参展,包括美国、新加坡展团及万科地产、招商地产,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市设计院、广东省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科院、广州市建科院、瀚华设计、天作设计、澳大利亚柏涛设计、棕榈集团、尚若设计、意大利迈丘设计、深圳华艺设计、南海国际设计、ABB欧明电子、汉能光伏、创明遮阳、高衡力、保赐利、绿建构、Q-Solar、银达建材等众多业界知名企业,涵盖绿色建筑从设计、咨询、项目开发到各环节节能和环保产品全产业链,目的是让更多前来参会的开发商、设计单位清晰的获得发展绿色建筑的先进理念和新思维、新模式。

          同期,2013广州家庭绿房子行动计划公益活动12月11日在广州琶洲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国际绿色建筑专家齐聚羊城论坛,为市民家居节能架“绿色桥梁”。现场将派发为广大市民精心印刷的居家节能手册,展示本次活动入围家庭的实际节能案例和心得。针对居家节能,提高居家舒适度的产品将在展会一一亮相展会,帮助广大市民解决隔音、隔热、室内空气质量、节能省电、屋顶绿化等问题。

  • 深圳市关于领取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发票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或个人:

        2013年9月16 20131031日期间在协会办理造价师延续注册的发票已从广东省注册中心取回。即日起可带收款“收据”到协会换取发票。(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A409,83231498)

        特此通知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 2013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整改期验证结果的公示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自2013年8月起我省组织开展了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证工作,于2013年11月分别公示和公告了验证结果,给予不合格人员20天整改期。整改期全省共有550人参加验证,经核查,合格人员375名,不合格人员161名,不在本次验证范围人员14名。现将整改期验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验证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7903933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
    1.合格人员名单.xls


    2.不合格人员名单.xls


    3.不在验证范围人员名单.xls

  • 广西省2013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及相关新定额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造价咨询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567号令)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54~62-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568号令)并落实广西新定额的施行,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国家2013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及相关新定额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建人〔2013〕104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3月上旬在全区举办国家2013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及相关新定额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一)详细解读国家2013年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及配套定额使用说明

    (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交底;

    (三)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交底。

    二、宣贯对象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二)设计、施工、投资业主、房地产开发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培训按建筑工程专业班和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专业综合班分期分批举办,要求有多项专业资格人员分别参加有关专业学习。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二)本次培训学时作为我区造价工程师2014-2015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时,同时可作为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员2013-2014年度继续教育课时,2013-2014年不再另外举办其他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班。

    四、报名方式

    (一)本次培训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到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 月18日~12月8日,请参加学习人员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西造价信息网”网页(www.gxzj.com.cn )报名。

    五、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工作由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共同组织,具体会务工作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配合实施。

    六、收费标准及方式  

    (一)收费标准(含培训费和教材资料等工本费) 

    1.建筑工程500元/人,安装工程300元/人,市政工程300元/人,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400元/人。

    2.增加专业学习加收费用:建筑工程250元/人,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150元/人,安装工程50元/人,市政工程50元/人。增加学习安装和市政工程专业的收费不含资料费。

    (二)交费方式

    1.银行交费:要求参加学习5人以上的单位采取银行转帐(汇款)交费方式,在开学前10日将学习费转到区造价管理协会账户,转账成功后请电话告知区造价管理协会办公室,培训学习报到时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和转帐单(复印件)领取发票。

    2.现金交费:培训学习报到时现场交纳。

    七、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培训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时通知、组织好本市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各单位根据本企业工作情况择期报名参加,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报到参加学习。

    (二)外地学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培训结束后,颁发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印的培训证书(网上打印),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依据。

    (四)联系人及电话:

    具体培训会务事宜请联系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协会,联系人:韦明剑、邱扬光,联系电话:0771—5856616、5867296;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联系人:程 騑,联系电话:0771-5535077。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771-2366323;

    各市造价站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国家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及相关定额交底宣贯培训班次安排表

     


    广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1月15日  

  • 《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技术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湖南长沙召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经完成送审稿。2013年12月5日,《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湖南长沙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何瑞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姚涛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叶昂出席了会议,姚涛同志对标准的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出席会议的有施工、设计、监理等方面的专家、代表及标准编制组全体成员共38人。会议成立了以王铁梦教授级高工为主任委员、张希黔教授级高工和孙永民教授级高工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委员会。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规范》编制组对编制过程、主要技术内容、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的汇报,对《规范》(送审稿)的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查,经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范》编制过程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程序要求,送审资料齐全,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审查要求。
      二、《规范》(送审稿)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要求,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技术内容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
      三、《规范》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结合我国超大面积混凝土地面无缝施工的现状、要求和经验,保证了标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四、《规范》(送审稿)主要修改意见及建议如下:
      1. 第3章基本规定中,增加对地基的基本要求。
      2. 删除4.2.5条第2款。
      3. 第6章6.5节内容调整至“6.4节混凝土工程”中,合并为一条。
      4. 删除“第8章质量检验与验收”内容。
      5. 删除“附录B”。
      审查委员会认为《规范》内容全面、主要技术指标设置合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遗留问题。《规范》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会议一致同意《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按审查会议的意见和建议对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 2013年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2日

  • 广乐高速将于明年10月通车 总投资预计达333.42亿元

      省交通集团透露,到本月月底,已开工4年的广乐高速路基工程将全部完工,全长302公里、总投资预计达333.42亿元,到明年10月将实现全线通车。
      
      广乐高速是中国迄今为止线路最长、投资建设规模最大、技术难度奇高的高速公路。广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表示,计划到本月月底,广乐高速的路基工程、隧道工程和桥梁桩基都将全部完成,到明年5月底,广乐高速的土建工程(路基、桥涵、隧道)将全部完工,而绿化、管道、机电等后续工程则将在明年8月完成,到明年9月份,广乐高速就将进行交工验收,最终于明年10月1日实现通车。
      
      广乐高速项目主线新建线路长约270公里(含扩建段约5公里),连接线约32公里,合计总长302公里,总投资将达333.42亿元,其投资和建设规模创下了中国高速公路建设史上之最。
  • 贵州省报送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建设规划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0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3〕707号),为做好我省201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监理企业应于2014年2月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3年度的各项统计数据。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与网页内容一致的书面报表(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企业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我省监理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组织并督促辖区各工程监理企业按时完成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并负责对各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汇总,于2013年3月10日前,将本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省建设监理协会。省属工程监理企业的书面报表请直接报送省建设监理协会审核。

      三、各工程监理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按时完成统计工作,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并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不按要求开展报送工作,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的工程监理企业和责任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全省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贵州省建设监理协会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11楼

      联系人:高汝扬
      联系电话(传真):0851-5360095
      邮箱:gzjsjlxh@sina.com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2日
  • 浙江省2013年10月审查合格建筑业企业(交通)资质的公示【转载】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及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厅审查,杭州高运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5家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12月19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12月20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杭州市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1楼)
      邮政编码:310025
      咨询电话/联系人: 0571-85216022 徐婷婷

      附:2013年10月审查合格的建筑业企业(专业厅局)资质汇总表

                  
    2013年12月12日
  •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系统试点工作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施工图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区施工图审查行为,我厅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系统》。为保障系统的顺利运行,定于2013年12月11日至25日在全区部分盟市开展系统试点运行工作。详细试点工作安排见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信息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3年12月11日
  • 山西省2013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示范项目

      根据《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及调整资金分配管理方式的通知》(财建[2012]604号)和《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和验收指南>的通知》(晋建科字[2013]85号)的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申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评审和实地考查,吕梁市离石区交口村热泵供热工程等8个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12月20日前提出书面意见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科技与节能处。
     

      联 系 人:王世超 刘瑞瑞
      联系电话:0351-3580066   3580189
     

      附件:2013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示范项目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2日
  • 天津市对《QS建筑保温砂浆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备案的批复

    天津市庆顺海蓝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QS建筑保温砂浆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的备案申请收悉。经审查,同意该规程作为“天津市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在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备案。

      备案号为:DBQ29-60-2013。

     

    2013年12月11日


      (联系人:邵忠国;联系电话:022-28468603)
  • 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开展建设领域2013年度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通知,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通过检查,总结推广各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将分9个检查组,根据国务院明确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检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供热计量改革及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安排检查事宜,切实保证检查过程廉洁、节约、高效。检查完成后,检查组集中向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导。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工程项目,下发执法告知书。

      通知明确,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将针对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由高到低排序。同时将公布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收费检查省级和城市得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此外,城镇污水处理检查结果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报中予以公布。
  • 湖州市2013年四季度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申报审查意见

    县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的规定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7〕106号)文件精神,在各有关企业申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我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013年四季度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查意见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各县区建设局申诉。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由各县区建设局进行核查;审查意见中要求企业提供原件进行核对的,企业需将相关复印件上报的同时单独附上原件以备查。各县区建设局应于2013年12月19日前将公示中要求的核查事项和申诉材料的核查意见及相关原件材料汇总报我局建筑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同时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个人、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等对审查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结束日前(邮戳为准)以书面、电话形式函告我局建筑业处。单位反映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建设局建筑业处。
      联系电话:2053887, 2055671。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9日。

      特此公示。

      另外: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及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收取相关费用。


      附件:2013年四季度三级资质申报企业初审意见汇总表
  • 佛山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第四期继续教育学习班开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文的要求,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且证书号为“粤E06、粤E07、粤E08、粤E10”,其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期满的造价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及年审验证。学习班现已举办了三期,按计划第四期定于2013年12月25日-27日开班,高明区的另行通知(大概在2014年1月份)凡属于今年学习和年审验证范围的造价员且尚未参加学习的请于12月25日上午8:30时报到参加学习。本次为今年最后一期年审验证学习,凡缺课者将不予办理年审验证手续,其证书作失效处理,不再补办。

      如属于以上证书号且尚未报名确认的造价员,请迅速到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报名确认。

      上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3楼课室。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12月12日
  • 广州市农业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公告[转载]

        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纪字〔20133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广州市农业局决定建立“广州市农业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现公开接受入库申请人报名,经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选定入库企业。

        一、建库名称

        按照我市农业建设工程特点,建立如下4个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1、广州市农田建设工程施工小额工程企业库

        2、广州市涉农建筑工程施工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3、广州市农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4、广州市农田建设工程监理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上述企业库的承担内容详见《农业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内容和要求表》(附件1)。

        二、建库单位情况

        1、建库单位:广州市农业局    联系人:于玲、郭延坤 联系电话:8639553586392281

        2、监督单位:广州市监察局派驻市农业局监察室  联系人:黄秋红  联系电话:86394879

        3. 代理机构: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健鹏  联系电话:8955015215989294689

        三、建库地点:广州地区

        四、建库目的(建库内容)

        企业库正式建立后,广州市全市各级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和农村集体资金的农业建设工程施工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施工单项合同投资估算1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小额建设工程项目,统一在相关小额工程企业库中随机抽取(摇珠)方式选取。

        五、入库单位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申请人入库意愿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申请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定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资质要求详见农业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内容和资质要求表(附件1)。

        4、申请人具有承担相应项目的技术人员。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人员要求详见农业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内容和资质要求表(附件1)。

        5、申请人近两年(从201111  日至入库申请人报名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相应的工程项目业绩。各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业绩证明资料要求详见农业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内容和资质要求表(附件1)。

        6、申请人信誉良好,近两年未受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对质量安全和建设工程违规违约方面的处罚,没有被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

        7、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

        8、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格式提交申请人声明。

        9、不接受联合体入库申请。

        六、建库公告发布、入库申请报名和提交《入库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1、建库公告发布时间:201312 11 日至20131215

        2入库申请报名和提交《入库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时间20131216

        报名截至日期(含本日):201312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报名窗口25

    如有某个企业库报名入库申请人少于5家时,建库单位在确认正式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当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有企业库的报名申请人不足5家时,该企业库本次建库失败。

    七、确定入库企业的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多于N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入库企业。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多于N名额时,则对满足审查资格合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择优评分(择优评分表详见附件3),根据评分结果取得分高的排前N名的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入库企业。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单位将调整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

        注:N为各企业库的入库单位上限额。

        八、提交资料。

        入库申请人报名时须按入库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提交《入库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附件4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入库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建库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入库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后入库。

        九、企业库管理

        1、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建库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予以理解并自愿遵守这些管理制度、办法,接受建库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

        2、如发现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暂停半年或半年以上入库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库资格:

        (1)成为“入库企业”后,在具体项目的随机抽取时被抽中后,借故推、拖、扯皮延误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成为“入库企业”后,在中标后,30天内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

       (2)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不积极配合业主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业主工作被动及重大损失的;

       (3)索取、收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4)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5)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承包业务或非法转让、转包所承揽项目的;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6)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项目业主的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的;

        (7)被发现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

        (8)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3、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建库单位将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作不良记录,并取消其在下次建库时的入库资格。

        资格审查前,申请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IC卡)。注:诚信档案(AIC卡)应在有效期内。注:1、在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申请人的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2、未在本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入库企业承接任务,应当按照行业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并确保到位,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降低施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5、建库单位原则上每年对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库进行更新一次,本年度企业库有效期从企业库公布之日至下年度企业库公布之日。建库单位有权根据项目需要以公告形式,增加、减少企业库入库的数量,或对企业库进行调整,直至终止企业库,入库单位不得因此请求建库单位赔偿任何损失。

        如入库单位提出退库书面申请,自入库单位递交退库申请之日起,不得参与小额工程竞投。

        十、其他说明

        1、本建库公告及修改、补充相关结果公布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农业信息网(网址:http://www.gzagri.gov.cn)公布。

        2、企业库实行动态、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信息化管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并公布。

        3、潜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异议的,向建库单位书面提出,受理部门:广州市监察局派驻市农业局监察室,受理电话:86394879,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

        4、本公告由建库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农业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内容和资质要求表

        2.入库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一览表

        3.择优评分表

        4.《入库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

    广州市农业局    

    20131210

    附件:广州市农业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公告
  • 国内首条钢卷表面免酸洗处理线在太钢投产

      第一卷免酸洗的钢卷在太钢热连轧厂的下线,标志着国内首条钢卷表面免酸洗处理线在太钢正式投产。
      
      太钢采用EPS处理新技术,建设钢卷表面免酸洗处理线。该处理线革新了依靠酸洗处理钢卷表面质量的传统工艺,取消了钢卷的酸洗环节,杜绝了废弃物的产生,介质全部循环利用,钢卷表面也更为清洁,具有更强的抗腐性能;同时拓宽了产品的应用范围。
      
      该处理线大大提升了钢卷后部工序的生产效率、节能环保水平和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成为实现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树立国内采用全新技术处理钢卷表面质量的新标杆。
  • 陶瓷行业首创新技术——“增白”

      “增白”新技术本质上就是除铁提纯。低含铁一直都是陶瓷材料追求的,除铁提纯问题也是陶瓷行业一直困扰的问题,现在这种“增白”技术能够很大程度缓解这个问题。

      陶瓷产品的档次,关键在于它的外观与内质,而影响陶瓷产品外观与内质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陶瓷原料含铁量的高低问题。尽管铁元素在陶瓷工艺着色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白色或浅色坯料釉料中铁质的存在,将严重影响产品的色泽和光洁度,尤其是白度。

      传统的除铁措施往往存在能耗高、除铁成本高、质量不稳定等问题。而陶瓷材料中需要除铁的产品越来越多,除铁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条生产线由原来不用除铁器,到安装一个除铁器,发展到安装3-4个多级串联除铁器,一个除铁槽的吸铁磁棒也由原来的一二十支发展到二三百支,投资越来越大。
      
      而零挥发5.5T低温超导磁选机采用低温超导技术,与常导磁体相比将节电90%。该磁选机磁场强度达到5.5T,其产生的磁场力度能有效分出弱磁性杂质,大幅度提高非金属矿的品质,满足高端产品的要求。
      
      新技术的运用,将助推泉州陶瓷企业往绿色、高端的新型陶瓷产业转型。
  • 慈溪市报建施工图联合审批制度启动

      2013年3月开始,慈溪市启动了纳入市政府快速审批项目的报建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加快了慈溪市投资项目审批速度,同时也提高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效率。
      
      慈溪市住建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同时组织市规划局、市消防大队、市气象局等审批部门,通过联审会议进行集中审查、协调问题、督促办理、收集整理和报告实施情况,并邀请市投资项目快速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参与,进行全程协调、监督。通过各相关审批部门集中进行施工图审批的方式,审批时间由原来的几个月缩短到现在的半个月,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至目前,该市长河镇“农房两改”大牌头农民公寓、慈溪市瑞丰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杏鲍菇工厂化生产建设等9个项目首先试点,涉及建筑面积达215682万平方米。
  • 82省道复线全线贯通 总投资8.04亿

      历时三年,82省道复线(黄岩段)第四标段即下洋顾至王林段工程终于基本完成,全线贯通了。开通当天,一位出租车司机表示走82省道复线从椒江到台州站由原本的30分钟减少到15分钟。
      
      82省道复线(椒江大桥至黄岩马鞍山)起点位于椒江大桥,与75省道相接,经三山村,跨永宁江,经黄岩王林村,终点为马鞍山。82省道复线与104国道相接,全线长约13.6公里,主要路段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32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总投资8.04亿元。
      
      除了缓解82省道的交通压力之外,82省道复线还为将来的甬台温铁路台州客运站提供集输通道。
  • 云南省调研组到广西调研工程质量安全立法工作【转载】

      12月9日至10日,云南省法制办主任张宪伟、住建厅总工程师郭敏率队到广西,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立法工作进行调研。

      10日,云南省调研组和我厅在南宁召开座谈会。我厅副厅长金昌宁向云南调研组简要介绍了广西建筑业发展情况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做法。他说,近年来广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相对比较平稳,但基础仍不牢固,针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不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尚不健全、安全监督机构的定位和工作内容不明朗等突出问题,广西住建厅在积极探索,加强立法规范工作。云南省建筑业发展迅速,有很多先进经验,希望两省区厅加强交流,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张宪伟对广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做法表示赞许,尤其是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等管理模式,很值得云南省学习借鉴。为顺应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云南省正加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立法步伐。希望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理顺监管部门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强相互间的学习交流,一起探索新做法、新举措,为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广东省2013年度第十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2013年第十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113号)转发你们,可点击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312/t20131210_216504.html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许可管理处
    2013年12月11日
  •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位理事:
    定于2013年12月23日上午在成都新华宾馆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请准时参加。
    一、会议内容:
    1.总结2013年工作,研究2014年工作。
    2.表彰2012年度先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秀工程造价人员,工程造价优秀成果等。
    二、开会时间:
    上午8:30报到,9:30准时开会。
    三、会议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江汉路29号,成都军区旁
    四、联系方式:
    协会联系人:国鲁皖  电话:83336131  83336232
    宾馆联系人:刘娅姝  电话:13882200456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 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汇编》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兰州新区规划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

      为了适应我省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如实反映当前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水平,按照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理的要求,我厅组织全省各地区对二〇〇四年全省材料预算价格统一汇编成《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汇编》(DBJD25-50-2013)(共计五册),予以印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汇编材料预算价格是编制全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竣工结算、确定施工发包承包合同价、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的依据,也可作为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未列入本汇编各县、区的材料预算价格,由各市、州建设局(建委)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本汇编印发后,各市、州不再另行印发地区价格单行本,全省统一按汇编价格执行。

      四、本汇编自2012年10月1日起生效。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6日
  • 湖南省2013年度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情况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了对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情况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和平社区(汽车南站斜对面)
      邮    编:410116
      联系电话:0731-88950146  0731-85660287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情况公示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2日
  • 金华市201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检查考核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市本级各开发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质量。根据《金华市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动态监督考核办法》(金市建建〔2011〕77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考核工作。详细检查相关事项见附件。

      附件: 1.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检查考核的通知
             2.检测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
             3.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4.金华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考核评分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2月5日
  • 湖州市2014年1月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查意见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的规定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7〕106号)文件精神,在各有关企业申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我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014年1月份建筑业企业资质(报省)申报审查意见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各县区建设局申诉。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由各县区建设局进行核查;审查意见中要求企业提供原件进行核对的,企业需将相关复印件上报的同时单独附上原件以备查。各县区建设局应于2013年12月17日前将公示中要求的核查事项和申诉材料的核查意见及相关原件材料汇总报我局建筑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同时为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个人、企业和有关管理部门等对审查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结束日前(邮戳为准)以书面、电话形式函告我局建筑业处。单位反映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联系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建设局建筑业处。

      联系电话:2035770, 2053887。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17日。
      特此公示。

      另外: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及个人借资质审查名义收取相关费用。

      附件:2014年1月份建筑业企业资质报省初审情况汇总表


        2013年12月10日
  • 绿色家居建材涂料市场的“宠儿”——硅藻泥

      伴随着广州经济的发展,广州建筑装修行业也迅速的崛起。人们收入的增长,让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着重大的变化,环保、低碳的消费观念已成为家装的潮流。而在众多的家居建材中,硅藻泥俨然成为广州绿色家居建材涂料市场中的“宠儿”。

      硅藻泥是近年来广受欢迎的绿色家居建材涂料,是专为治理室内污染而创新研制而成的天然内墙装饰材料。硅藻泥以亿万年形成的硅藻泥土为原料,具有极强的吸附性和离子交换性,因此具有祛除异味、防火阻燃、调节湿度、分解甲醛、杀菌消毒、隔热节能、降低噪音等功能,是传统墙材——墙纸、乳胶漆等无法比拟的,越来越受到追求健康生活家庭的亲睐。
  • 山西省住建厅公布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名单及信息变更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加强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管理,促进建设类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13年11月在我省备案的省外建设类企业备案名单及信息变更情况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2013年11月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名单(72件)
         2. 2013年11月山西省省外建设类企业入晋备案企业信息变更名单(5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0日 
  • 钢结构可提高户内有效使用面积约6%

      我国自2003年推行钢结构住宅至今的10年间,国内钢结构建筑占整个建筑比例不到5%,甚至有专家指出真正称得上钢结构住宅的比例仅1%。因为与传统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钢结构所需要的直接成本增加了很多,而且钢结构是一种新结构其配套标准以及配套构件都有待完善,这些都导致了作为钢结构住宅应用主体的房地产商对钢结构并不十分感兴趣的原因。
      
      在2012年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作为牵头,向住建部提出了关于在保障性住房推广使用钢结构建筑体系的建议,并得到肯定。到目前为止,全国各省市的保障性住房采用钢结构的工作已经开始。北京、上海、福建、杭州等省市已有8个项目采用钢结构,建筑总面积近200万平方米。
      
      在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10周年活动时,该公司总工程师为小业主算起了一笔钢结构住宅的“经济账”,称买100平方米的钢结构住宅比普通的钢筋混凝土住宅,最多可多出一间10平方米的房子。
      
      业内人士介绍,钢结构住宅比传统建筑能更好地满足建筑上大开间灵活分隔的要求,并可通过减少柱的截面面积和使用轻质墙板,提高面积使用率,户内有效使用面积可提高约6%。而且钢结构建筑是绿色建筑的典型代表,大量推广钢结构住宅将消化上亿吨钢铁产能,这不仅能缓解钢铁过剩的现象,还能促进我国绿色建筑相关产业的大规模发展。
  •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内环路及放射线沿线安静工程建设的通告》公开征询意见

    各有关单位、专家、市民:

      为了加快推进内环路及放射线沿线安静工程建设,我委草拟了《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内环路及放射线沿线安静工程建设的通告》(征询意见稿,见附件),现就该稿在网上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期限为:2013年12月7日至2013年12月22日。欢迎广大市民、专家、学者提出宝贵意见,可于2013年12月22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网络邮件方式反馈意见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路桥建设处。

      地址:广州市府前路 1 号;邮政编码:510032;传真:020-83124263;电子邮箱:anli@gzcc.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内环路及放射线沿线安静工程建设的通告(征询意见稿)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9日
  • “石材放射说”被打破 天然大理石安全无辐射

      大理石具有天然之美、华丽高贵、色彩柔和、经久耐用的特点,但在家居装饰中却很少见到大理石的身影。调查发现人们不使用大理石是因为都认为大理石会释放出对人体有害的反射性物质。
      
      其实这是媒体宣传造成的,开始国内的少数几家媒体大肆报道石材产品的负面消息,随之,其他的许多媒体跟风盲目报道一些不实的消息,搞得人心惶惶,个个都唯恐避“石”不及。因为事关自己的身体健康,消费者都相继将石材产品列入到“有害装饰材料”的“黑名单”中。这些石材产品的传言,在中国石材协会2013年12月10日举行的“《中国天然大理石白皮书(2013)》新书发布会”上得到澄清了,会上宣布了天然大理石对人体健康无任何危害。
      
      在《白皮书》中写道,石材产品是天然装饰装修材料,根据其成因和成分不同,主要分为大理石和花岗石等。众所周知,岩石、土壤,与水、空气一样,是自然界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我们所生存的地球是由103种天然元素构成,其中就包含着放射性元素。人类已经在具有放射性的环境中生存、繁衍了几十万年。作为天然材料的石材,自然也含有放射性元素,这是客观存在不容否认的,关键是其放射性含量是否大到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据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数据表明,近10年来,对市场上常用的100余种国产和进口的大理石样品进行了放射性检验,所有被检大理石样品的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平均为0.02,仅为国家标准A类指标的五十分之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其数值远优于其他现在通用的装饰材料。而且,在《天然大理石荒料》(JC/T 202-2011)和《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 19766-20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法规中均没有对大理石要求进行放射性检验的内容,说明大理石产品无任何影响人体健康的放射性危害。
  • 贵州省2013年第19期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延期考试成绩公示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贵州省建设厅关于举行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黔建施通〔2007〕412号)要求,我厅于2013年11月24日组织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延期考试(总第84期)。报名人数397人,实际报到人数304人,其中代考2人,缺考20人,206人合格,76人不合格。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

      我厅已建立了“三类人员”考试的常态机制,成绩不合格者、缺考者请与贵州省建筑业协会联系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851-5360458,联系人:钟建华、叶令。

      对下列有代考行为的人员,一年内不得参加“三类人员”考试:
      贵州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B类项目负责人李宏;
      贵州泰盛电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刘炜。
     
     
     
    2013年12月9日
  • 温州市2014年将重点整治房屋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隐患

       2013年以来,温州市房屋建筑工程事故频发,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0%。根据开展温州市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文件精神,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全市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整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隐患。

      整治重点包括:
      1、项目部是否认真研究本工程特点,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辨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明确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2、施工单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体检合格后上岗,施工单位有否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签字。

      4、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施工现场搭设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时,有无按照JGJ130-2011新标准执行,尤其是型钢悬挑脚手架型钢悬挑部位有无按照标准设置悬挑端根部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穿墙型钢有无木楔楔紧),脚手架作业层、斜道有无在上栏杆(1.2m)与挡脚板(180mm)之间设置居中中栏。

      5、杜绝“三违”现象和强令冒险作业。

      2014年1月,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在温州各县、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在建工程开展防止高处坠落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工程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 2013年度广东省碳排放有偿配额300万吨 竞买底价每吨60元

           继十一月份,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首次分配及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后,12月10日 ,省发改委网站公布了《2013年度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有偿发放公告》,受省发改委委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简称广碳所)将于今年12月16日举行2013年度有偿配额竞价发放。本次发放的有偿配额量为300万吨。发放时间为今年12月16日。竞买底价为每吨60元人民币。

      这也意味着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即将进入启动前的配额发放阶段,并有望成为我国首个启动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省份。届时,企业登录广东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输入意向买入量,系统自动锁定保证金(意向买入价格乘以买入量的5%),企业确认后进入系统排序。随后,企业确认缴款,配额划转完成后即可在广东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后续买卖交易。

      此前,省政府批复了《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首次分配及工作方案(试行)》。根据《方案》,首批纳入碳排放权管理的企业涉及电力、钢铁、石化、水泥,共242家,有偿配额比例为3%;年底前,我省将正式启动碳排放权配额在线交易。

      据省发改委透露,今年以来,我省完成了首批电力、水泥钢铁、石化四个行业240多家企业历史碳排放信息报告与盘查工作。已完成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碳排放权配额注册登记与碳排放权交易三个信息系统建设前期工作。

      《方案》显示,2013年配额总量约为3.88亿吨(1吨配额等于1吨二氧化碳排放),其中,控排企业配额3.5亿吨,储备配额0.38亿吨,储备配额包括新建项目企业配额和调节配额。2013—2014年控排企业、新建项目企业的免费配额和有偿配额比例分别为97%和3%,2015年比例为90%和10%,“十三五”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再逐步提高有偿配额比例。


            附件:2013年度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有偿发放公告
  • 2013年1-8月份建材产业经济运行情况一览

           2013年1-8月份建材产业经济运行情况,1-8月,建材工业完成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7891亿元,尽管增速与去年同期水平相比有所回落,但增幅仍达14.5%。从投资领域看,投资向制品、深加工产品业倾斜态势明显,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位于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建筑用石开采与加工、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业,1-8月完成投资分别为1279亿元、946亿元、8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9%、24.4%、19.3%。

      制品及深加工产品业发展态势好。1-8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商品混凝土产量6.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1.6%;预应力混凝土桩产量1.9亿米,同比增长11.1%。石膏板产量17.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4.2%。大理石板材产量1.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0.6%;花岗石板材3.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1.9%;砖产量2608万块,同比增长13%。

  • 海南省2013年抗震减灾暨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培训

    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企业:

      为落实国家抗震减灾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提高我省的抗震减灾能力水平,我厅决定举办全省抗震减灾暨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培训班。培训班由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承办,将邀请周福霖院士、海南省地震局专家和云南省、四川省等抗震专家分别讲解海南省地震构造、地震活动、地震预测,当今抗震技术,减隔震技术的推广应用和设计施工方法,云南、四川省的抗震减灾工作经验等。培训对象为各市县建设和地震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注册岩土工程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邀请各有关企业派一至两名人技术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点:海口市红城湖路10号中共海南省委党校18号楼大礼堂旁第一和第二会议室。

      二、课程安排:
      (一)13日上午8:30-9:00,省住建厅和省地震局领导讲话;
      (二)13日上午9:00-10:30,省地震局专家讲课;
      (三)13日上午10:45-11:45,周福霖院士讲课;
      (四)13日下午3:00-6:00,周福霖院士讲课;
      (五)14日上午8:30-10:00,云南省抗震专家讲课;
      (六)14日上午10:15-11:45,四川省抗震专家讲课。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0日
  • 2014第六届建筑节能及智能家居展览会2014年4月2日开展

        造价168中国国际低碳建筑及智能家居博览会组委会获悉,由低碳产业协会主办的2014第六届建筑节能及智能家居展览会将于2014年4月2日在北京展览馆开幕,据悉本届展览同期活动还包括2014中国智能家居新技术研讨会、2014中国智能家居新产品推介会、2014中国建筑节能综合采购大会,参展企业将有500家。

        展出范围涵盖:建筑节能、智能建筑、建筑智能化综合解决方案,预计将吸引3-4万人次入场。大会将展示未在市场上进行推广的产品近600种。具体涵盖:低碳建筑成功典范展示;建筑外保温系统及配套材料;节能门窗、屋顶、幕墙与遮阳系统;新型涂料及防水材料;绿色照明及节电设备;建筑节能解决方案及节能改造工程对接;采暖、制冷和照明节能及节电设备;室内空气净化及通风设备;建筑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 2013年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结论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3]49号)要求,省厅于4月至7月开展了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共检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共365家,其中检查结论为良好企业126家,检查结论为合格企业225家,检查结论为不合格企业14家。现将检查结论予以公告。

      请各地根据本次检查情况,督促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027-68873063
      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总站:027-51826501

      附件: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结论
  • 2013年度焦作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及资质年检的通知

    各县(市)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业务素质,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豫价协[2006]13号)的规定,决定对全市2009年工程造价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资质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年检参加人员范围

      凡在2009年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的人员且已参加2013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和9本专业工程计算规范宣贯会议。

      二、资质年检的步骤

      1、资质年检时间: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20日;

      2、资质年检需提交资料:造价员资格证书、资质年检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工作业绩2份。

      3、凡符合年检条件的造价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焦作市造价管理协会递交资料,逾期不予办理。市造价协会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和资质审验登记信息情况进行审核,确定为合格后,办理相关年检手续。

      4、发放审验合格的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

      四、收费标准:100元/人(包含刻章费、年检审验费)。

      五、有关要求:

      1、此次审验登记中,持证人员如需变更从业单位或补办资格证书,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见附件2)。

        2、各县(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积极配合做好继续教育和审验登记工作,并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 0391-3557270,3557227

      联系人:李小军  孙樵

      附件:1、2010年焦作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资质年检登记汇总表

            2、造价员变更和补办证书程序

              3、2009年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人员名单



     

                                             焦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2月5日
  • 第十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将于2014年3月28日在京召开

           第十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和中国生态城市研究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定于2014年3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主题为“普及绿色建筑,促进节能减排”。

            据介绍,本次大会共设立17个专题,包括:绿色建筑设计理论、技术和实践、绿色建筑智能化与数字技术、绿色建筑与室内环境优化、绿色建材在绿色建筑中的应用、绿色照明中的新光源和新技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及工程实践、绿色施工最新进展等热门、新兴行业专题。

           参展企业将涉及房地产开发、绿色建材、科研机构、装饰设计、节能服务、建筑施工、智能楼宇、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照明、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新型墙体材料、暖通空调类、智能电气、等国内外过百家企业参与,展览会还将设立省市特别展区及大型建材展区、行业展区等等。

  • 工程计价模式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在广东顺德召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于2013年11月19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召开了“工程计价模式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宋友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台然、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胡传海副所长,以及中价协理事长徐惠琴、秘书长吴佐民及40多位业内的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已推行十年,对推进国内的建设工程计价方式的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工程量清单和传统定额两种计价模式仍将同时并存,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应相辅相成、互为依托、互为补充,共同发展。本次会议就如何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传承好工程计价定额,形成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动态管理机制,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领域,促进我国工程造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期间,宋司长及协会徐会长就目前工程计价改革的目的、意义,以及今后开展工作的重点给予了重要指示。同时,专家学者们纷纷踊跃发言,献计献策,会场始终洋溢着浓厚的学术气氛。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协会领导对本次高层次研讨会议的成功举办均给予了高度评价,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 浙江省领取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补从业登记资格证章的通知【转载】

    省属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省属单位)补从业登记合格人员证、章将于2013年12月16日至20日发放。届时请相关人员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领取,单位统一办理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证书工本费为20元/本,从业资格章工本费50元/枚。

      其他各市属单位造价员证、章领取,请与当地造价管理机构联系。

      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02

      电话:0571-88087612

      受理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 广西省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以下简称计价软件)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根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工作的通知》(桂建标〔2013〕21号)要求,现就开展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根据以下计价依据、计价方法进行研制且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中应用的计价软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
            4.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费用定额。
            二、测评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有关规定;
            2.是否符合测评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方法的有关规定;
            3.是否符合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广西建设工程计算机数据交换标准》的要求;
            4.计价软件生成的成果表格、电子文档是否符合国家、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
            5.是否符合“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系统”的要求。
            三、申请测评需报送如下材料:
            1.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申请表;
            2.计价软件开发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拟测评的软件一套;
            4.软件的技术资料,包括资料目录、技术报告、技术手册、用户手册等;
            5.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四、报送时间:2013年12月15日—2014年1月31日
            五、经测评合格的计价软件,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广西建设信息网上公布。
            六、经测评合格的计价软件开发及销售单位在销售软件时,应建立用户档案,发放用户手册时应注明本软件测评合格编号,并在软件启动界面和输出成果的封面上自动注明“广西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测评合格编号××”字样。
            七、经测评合格的计价软件,开发单位对其进行修改、升级的,应重新提出符合性测评申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测评: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发、销售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
            2.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进行计价软件开发、销售的;
            3.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测评相关资料的。
     
            附件:广西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申请表(含表1~7)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韶关市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转载】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计算规范(以下简称2013计算规范)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现就实施2013计算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程量计算除遵守2013计算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除另有规定外,2013计算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选择适用于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的其中一个计量单位,并严格执行相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应计入相应土方项目的清单工程量中。
        3、土壤、岩石类别按照2013计算规范的规定确定;如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说明岩土分类的基本构成情况,并载明“具体以地勘报告为准”字样。
        4、挖土石方工程工作内容“运输”只考虑场内运输。场外运输按照 “表A.3余方弃置(编码:010103002)” 列项计算。
        5、废料及余方弃置清单项目如需发生弃置、堆放费用的,弃置、堆放费用应在“表A.3余方弃置(编码:010103002)”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6、挖土方项目的围护(挡土板)指木竹挡土板、支撑。如设计要求混凝土墙、钢挡土墙或圆木桩、混凝土桩、钢挡土桩等的,应另行列项计算。
        7、打(压)预制混凝土桩的送桩工程量另行列项计算,项目名称明确为“xxx的送桩”。
        8、预制混凝土管桩的桩长不包括桩尖长度,其桩尖另行列项计算。桩尖按粤表C.1.1的规定执行。

    粤表C.1.1 预制混凝土管桩桩尖(编码:粤010301005)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0301005

    桩尖

    1.桩尖类型2.设计材质3.桩尖质量

    4.规格尺寸

    以个计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制作、运输、安装

        9、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的入岩增加费按粤表C.2.1另行列项计算。如设计要求有空桩的,空桩单独列项计算,项目名称明确为“xxx的空桩”。
    粤表C.2.1入岩增加费(编码:粤010302008)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0302008

    入岩增加费

    1.地层情况

    2.入岩厚度

    3.成孔方法

    m3

    按入岩厚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入岩成孔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

     

        10、人工挖孔灌注桩暂不执行(010302005),混凝土护壁、桩芯分别按照粤表C.2.2的规定执行。
    粤表C.2.2 人工挖孔混凝土护壁、桩芯(编码:粤010302009、粤010302010)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0302009

    人工挖孔

    混凝土护壁

     

    1.护壁厚度、高度

    2.护壁混凝土种类、强度等级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截面积(含护壁)乘以成孔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1.模板制作、安装

    2.混凝土制作、运输

    3.护壁浇捣、养护

    010302010

    人工挖孔

    混凝土桩芯

    1.桩芯长度

    2.桩芯直径、扩底直径、扩底高度

    3.桩芯混凝土种类、强度等级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截面积乘以桩芯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1.混凝土制作、运输

    2.桩芯灌注、振捣、养护

        11、现浇混凝土项目的模板按照S.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支撑)相应规则单独列项,计入相应的措施项目中;预制混凝土的模板应包含在相应预制混凝土的项目中。
        12.、金属结构工程中的钢结构构件按成品考虑,应包括制作价,但不包括除锈、场外运输、油漆、专用措施项目等工作内容。油漆按照“表P.5金属面油漆(编码:011405001)”项目执行,除锈、场外运输按照粤表F.9执行,专用措施项目按照粤表S.8执行。
    粤表F.9 钢结构构件除锈及场外运输(编码:粤010609001、粤010609002)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0609001

    钢结构构

    件除锈

    1.构件名称

    2.除锈级别

    以平方米计量,按设计展开面积计算。

    1.除锈

    2.清理

    010609002

    钢结构构件场外运输

    1.构件类别

    2.运距

    t

    以吨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1.装卸

    2.运输

    注:招标时,钢结构制作厂已选定的,应按照钢结构制作厂至施工地的运输距离描述运距;招标时尚未选定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可以暂定运距,结算时按双方确认的实际运距调整综合单价。

    粤表S.8 专用措施项目(编码:粤011708001、粤011708002、粤011708003)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1708001

    支承胎架

    1.支承高度

    2.规格尺寸

    3.防锈要求

    以座计量

    1制作

    2安装

    3除锈油漆

    4拆除、场内、场外运输

    011708002

    拼装平台

    1.支承高度

    2.规格尺寸

    3.防锈要求

    t

    按拼装构件

    质量计算。

    1.制作

    2.安装

    3.除锈、油漆

    4.拆除、场内、场外运输

    011708003

    耳板

    1.材质

    2.其他要求

    t

    按设计图示尺寸

    以质量计算

    1.制作

    2.安装

    3.除锈、油漆

    4.拆除、场内、场外运输

    注:1、支承胎架、拼装平台,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根据2011钢结构定额确定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按照审批的方案确认实际工程量。

    2、耳板,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根据2011钢结构定额确定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按照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

        13、表P.5金属面油漆(编码:011405001)以平方米计算,钢结构构件按照构件展开面积计算,其余构件根据构件质量和综合定额的面积系数折算为面积计算。
        14、钢结构工程中的结构性锚栓、栓钉、高强螺栓应单独列项计算,执行“E.16螺栓、铁件”相应项目。
        15、砖砌体拆除包括砌体表面附着的抹灰层、镶贴(粘贴)块料层,不包括干挂或挂贴的龙骨和面层。拆除干挂或挂贴龙骨和面层适用于“表R.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编码:011606002)”项目。
        二、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计价,单价项目都必须填报单价和合价,总价项目都必须填报合价。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措施项目按常规施工方案编制,投标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和(或)合价;竣工结算时,经审定施工方案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措施项目不一致的,应按审定施工方案调整措施项目费。
        招标文件允许依据拟定投标施工方案报价,若拟定投标施工方案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措施项目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根据2013清单计算规范和拟定投标施工方案列项报价;竣工结算时,除了非承包人的原因外,措施项目费不得调整。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若设计图纸中有措施项目的专项设计方案,应按专项设计方案和计算规范规定描述项目、明确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
        若无相关设计方案:
        1、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常规施工方案和2013计算规范编制;大型机械进退场及安拆、排水降水(昼夜)等宜以“项” 为计量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
        2、投标报价: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施工方案和2013计算规范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
        3、工程结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措施项目,合同范围内的不做调整;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根据变化情况调整措施项目及费用。
        四、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计算暂不执行表S.1的有关规定,按照粤表S.1.1的规定执行。
    粤表S.1.1 脚手架工程(编码:粤011701008~粤011701018)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1701008

    综合钢脚手架

    搭设高度

    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脚手架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相关规定计算。

    1.场内外材料搬运

    2.搭、拆脚手架、斜道、上料平台

    3.安全网的铺设

    4.拆除脚手架后材料的堆放

    011701009

    单排钢脚手架

    搭设高度

     

    1.场内、场外材料搬运

    2.搭设

    3.拆除脚手架后材料的堆放

    011701010

    满堂脚手架

    011701011

    里脚手架

    011701012

    活动脚手架

    搭设部位

    011701013

    靠脚手架安全板

    搭设高度

    011701014

    独立安全挡板

    搭设方式

    搭设高度

    011701015

    电梯井脚手架

    搭设高度

    011701016

    烟囱脚手架

    直径大小

    搭设高度

    011701017

    架空运输道

    搭设高度

    011701018

    围尼龙编织布

    搭设高度

    1.场内、场外材料搬运

    2.围尼龙编织布

    3.拆除后材料堆放

    011701019

    单独挂尼龙安全网

    搭设高度

    1.场内、场外材料搬运

    2.安全网的铺设

    3.拆除后材料的堆放

        五、垂直运输。建筑工程垂直运输执行“S.3垂直运输”,单独装饰装修工程按照粤表S.3 的规定执行。
    粤表S.3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工程(编号:粤011703002)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1703002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

    1.装饰高度、层数

    2.装饰内容

    3.运输条件或方式

    1.机械垂直运输,按装饰楼层不同垂直运输高度以定额工日计算。

    2.人工垂直运输,按不同装饰楼层和不同材料以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1.垂直运输机械的固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拆除或原有垂直运输机械的保护

    2.材料、设备的垂直运输

        六、措施项目S.7中的“非夜间施工照明(011707003)”不单独列项计算,应在相应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七、招标人应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等合理确定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标准工期的20%。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开列赶工措施项目和在招标控制价中单独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按照现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在其他项目中开列,根据总承包服务的内容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仅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计算。
        2、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3~5%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的要求确定。
        3、配合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不含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保管费)。
        4、承包人保管发包人供应材料所需或发生的费用,按照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的1.5%计算材料保管费。
        九、各专业工程执行相对应的计算规范,发生缺项的套用其他专业工程的计算规范。
        十、规费、税金应依据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十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 江苏省住建厅调研常州市建筑市场联动监管工作

      11月25日,省住建厅徐学军副厅长率队来常州市调研建筑市场联动监管有关工作。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介绍了常州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成效,着重汇报了“三合一”综合评估法在规范招投标市场等方面的成效、下步计划,以及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得分的详细构成和建筑企业、人员、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在各行政管理部门、单位之间的共建共享等情况。
      
      省厅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与会人员并就政府导向、执法公正性、标后管理及省级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提出的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建筑业企业围标、串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 赣深高铁将进行工程可行性考察研究

      为缓解江西至深圳间的客货运输紧张局面,国家铁路部门计划修建一条贯通江西南昌至广东深圳的铁路——昌吉赣深客运专线,其中又分为昌吉赣客专和赣深高铁两条线路。
      
      12月5日,河源市交通运输部门透露,铁路勘察设计部门已计划12月到河源等地,对赣深高铁进行工程可行性考察研究,未来赣深高铁有望作为京九铁路的辅线,贯通连接粤赣两省。
      
      赣深高铁将连接昌吉赣客专,从江西赣州进入广东河源、惠州,最后抵达深圳。待其全线贯通后,未来从深圳出发,将可北上经惠州、河源,进入江西赣州、吉安,最后进入南昌。从深圳至南昌,也将有望实现4小时高铁直达。
  • 《江西省商品混凝土单价测算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

      为加强我省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动态管理,提高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格的透明度。现将《关于做好全省商品混凝土单价测算工作指导意见》送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3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造价信息科。

      特此通知


                                                             2013年12月10号

    附件:关于做好全省商品混凝土单价测算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常州市明年起按“规”补偿因房屋征收停产停业的损失

      日前,为了加强市区国有土地上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活动,保障征收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市城乡建设局会同物价部门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国有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规定》。

      《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国有土地上因房屋征收所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规定》明确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同时对补偿标准的确定明确了评估方式、对不同的房屋性质、经营时间分别明确了补偿方式。《规定》对擅自改变住宅房屋为经营性用房的,明确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本《规定》将于2014年1月1日施行。
  • 江苏常州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自行查询

      2013年江苏省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已出,请考生登录江苏省造价信息网网页左侧“造价员考分查询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成绩。因遗失造价员准考证号的考生较多,为方便查询,现将准考证号查询表公布出来,请下载附件自行查询。(考虑到个人隐私,查询表只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性别等信息,如发现有重名重姓的请自行筛选。)

    附件:2013年度江苏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常州市)考生准考证查询表
  • 明年起福建省大型公建和保障房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经福建省政府同意,已于月前正式下发。从2014年起,福建省公益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大型住宅小区和保障房将全面执行绿色标准。实施方案明确,明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十二五”期间,福建省要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0万平方米。2015年末,全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到2020年末,4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拆除大型公共建筑,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民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同事方案公布了绿色建筑行动百项重点示范工程项目

  • 内蒙古关于举办全区建筑节能新技术应用交流会的通知 内建科函[2013]718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及EPS模块保温技术的应用,逐步推广建筑装配式技术,促进建筑产业化升级,我厅定于2013年12月11日在华辰大酒店四楼会议中心举办全区建筑新技术应用技术交流会。

      交流会主要讨论关于CL建筑节能一体化结构体系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要点、EPS模块外保温建筑节能体系应用、FS外模板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体系应用、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装配式建筑体系技术应用等的相关内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造价员变更申报验证等业务的办理时间通知

      为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及工作需要,从2013年12月9日起,每星期的周一、周三、周五(节假日除外)办理造价员的变更、领取证章、申报验证等相关业务。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特提醒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相互转告,遵此执行。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2013年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的函【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技术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2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联 系 人:吴德敏;

      地    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

      联系电话:025-51868153;

      邮政编码:210036;

      电子邮箱:woo_0512@hotmail.com

      附    件: 《绿色混凝土搅拌站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2013年11月23日
  • 辽宁葫芦岛市2013年工程结算会议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机构:

      为了继续贯彻执行好工程量清单计价,解决好工程结算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市定于2013年12月11日在兴城市召开2013年工程价款结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3年12月11日周三上午8:00--10:00报到。

      2013年12月11日10:20开会,会期一天。

      二、 会议地点

      兴城市海德隆大酒店(滨海大道兴城海滨浴场入口斜对过)

      三、 联系电话

      0429-3116591,3116623
     


    葫芦岛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 2013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整改期验证结果的公示【转载】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自2013年8月起我省组织开展了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证工作,于2013年11月分别公示和公告了验证结果,给予不合格人员20天整改期。整改期全省共有550人参加验证,经核查,合格人员375名,不合格人员161名,不在本次验证范围人员14名。现将整改期验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验证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7903933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

    1、合格人员名单

    2、不合格人员名单

    3、不在验证范围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 陕西省报送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机构,做好统计报表的布置、上报、审核、汇总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
      二、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ed.gov.cn-办事指南--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上,填报2013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确认无误再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逾期不报的企业,将记入建设行业信用体系不良档案。
      三、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统计报表责任制,明确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的书面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省厅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 超  029-87292025
     附 件:关于报送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3]37号)
  • 2013年12月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准考证开放打印通知【转载】

    各位考生:
        2013年12月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准考证已经开放打印 ,各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南宁市考点:2013年12月14日-17日
        柳州市考点:2013年12月21日
        桂林市考点:2013年12月23日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gxzj.com.cn/)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准考证。


    2013年12月6日

  • 湖南省关于重新调查收集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转载】

    有关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为准确反映当前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的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现对我省近期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统计工作,为拟定我省建筑市场人工单价提供参考数据。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人工工资单价不分工种按建筑安装工程与装饰工程填报;人工工资单价应结合定额(06消耗量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工工日数与实际支付的人工费(不含管理人员工资、不包括周转材料、零星材料费)计算,即实际支付的总的劳务人工费除以总的人工工日数(按06消耗量标准计算的总的人工工日数)。
    2.各市州的资料,请市州造价站统一收集、整理和统计并形成书面资料上报。
    3. 时间要求:2013年12月13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造价总站计价一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黄  斌   0731-85584341
    任惠芬   0731-85588382
    地    址:长沙市雨花亭桔园路125号
    邮    编:410004
    电子邮箱:hnccicjjk@163.com

    附表:建筑工程市场工资单价调查表附表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9日

  • 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及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等实施规定的温馨提示【转载】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及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3)、《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定(GB50854-862-2013)的规定》、《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3)相关通知的内容详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网。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 2013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优秀信息员评选结果的公示【转载】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员管理暂行办法》(浙建站信【2012】51号)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评选办法》(浙建站信[2012]52号)等文件精神,我们评选出董磊等10名优秀信息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12月11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评选结果有疑议的,请于12月11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站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902室),邮政编码:310005,联系电话:0571-88835928,联系人:徐成

      附件:2013年度优秀信息员公示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2013年度优秀信息员公示名单

      董  磊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甄瑞妙     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

      谈勇勇     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王明辉     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郁  萌    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陈朝阳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王荣洲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

      张文洁    杭州燃气工程安装公司

      裘  强    浙江川科防保材料有限公司

      朱云峰    浙江天健东方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沈阳大力推广绿色建材——砂加气混凝土

      2013年1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将砂加气混凝土制品列为重点支持和发展的绿色建材。而辽宁省政府也将砂加气混凝土制品列入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类目录。近日,沈阳市建委发布消息称,今后将在沈阳大力推广具有防火、抗震和保温效果的砂加气混凝土墙体材料的使用。
      
      砂加气混凝土是以硅质材料——砂为核心原料,钙质材料——水泥和石灰为主要原料,掺加石膏、发气剂——铝粉、稳泡剂等制成的轻质多孔硅酸盐制品。因它经过发气后会产生大量均匀且细小的气孔而被命名为加气混凝土。

      砂加气混凝土使用的原材料以石英砂替代了传统的粉煤灰,在强度、抗渗性、干燥收缩和γ射线照量方面都取得了质的飞跃。在生产过程中,砂加气混凝土采用全自动机械生产的方式,降低了产品误差,保证了产品的高标准。产品因其精确的尺寸,根本上解决了加气砌块粉刷开裂的难题。成品的应用范围也比较灵活,做板材、砌块,使用功能较全。
      
      政府部门对绿色建材的研发和生产给予大力扶持,目前由辽宁某建材公司投资8000余万元建成的砂加气混凝土制品生产线已经投产使用,预计年产量将达48万立方米。实现建筑结构与建筑节能一体化,不仅能够解决保温体系与建筑的同寿命问题,还能够加强建筑的抗震、防火安全等性能。
  • 河南确山建筑工地死亡事故零发生的“三部曲”

      建筑工地事故屡屡发生的情况一直都是政府部门头痛的难题。针对这一难题,减低甚至杜绝事故的发生,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使用了三招,这个地区半年内都没有发生过建筑工地工伤死亡事故了。那到底是哪三招那么厉害呢?
      一、服务性管理
      除督察监管外,该县为施工单位提供了法律法规咨询、安全防范技能培训、雨雪大风天气预警等服务,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拉近与被监管者的距离。
      二、标准化管理
      该县编印了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内容涵盖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小常识等方面,并严格按手册内容规范建筑工地,进行标准化管理。
      三、开展3级安全教育,将“过场”走到底
      事故的发生源于侥幸,很多人对日复一日的安全教育不以为然,称之为“走过场”。该县积极进行从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到工地班组长,再到岗位工人的3级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将“过场”走到底,把好做法变成习惯,把好习惯变成制度。
  • 揭博高速计划2015年完工通车 广汕车程缩短至4小时

      春运将至,潮汕人又开始对那条逢节必堵的深汕高速犯愁了。往年从广州到汕头,如果自驾车一般都是往东走上广惠高速,到凌坑收费站后转深汕高速,再一直走到汕头,全程接近5小时左右。而这种状况在揭博高速通车后将会有所改善。
      
      根据省交通集团介绍,揭博高速项目于2013年6月正式动工,计划2015年底完工通车,将成为广州连接汕头的第二条高速公路。揭博高速全场160.34公里,起于揭西县大溪镇,与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相接,终点与广河高速顺接。深汕高速是双向4车道,限速100公里,而揭博高速将设双向六车道,限速120公里。通车后从广州前往汕头车程可从目前的5个小时,缩短至4个小时,且可比原来线路少走约70公里的路程。
      
      揭博高速通车后,广州至汕头间将新增一条黄金高速通道,而河源紫金县、揭阳揭西县也将告别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
  • 《合肥市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导则》通过验收【转载】

      为推进合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11月29日,由我委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召开了《合肥市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导则》课题和成果专家验收评审会,市城乡建委马道云副主任、丁学福总工以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参会。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美菱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等编制单位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离子体所、合肥工业大学、省电力设计院、中铁合肥建筑市政设计院和省城乡规划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了本次评审验收委员会。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导则》编制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审查验收。

      《导则》的顺利验收,对推动我市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填补了安徽省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标准的空白。
  • 关于拟准予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各盟市上报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合格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持有异议,均可以实名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

      邮政编码:010055

      电话及传真:0471-6944410


      附件:拟准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单

     

    2013年12月6日
  • 2013市监督总站10-11月开展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网格执法检查【转载】

      北京市监督总站于2013年10-11月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质量状况测评工作,开展了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网格执法检查,以加强全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各工程建设主体安全质量责任意识。检查覆盖了朝阳、丰台、石景山、门头沟、大兴、房山等6个区县共11项市政工程,工程总造价为90643万元。

      通过网格执法检查,发现市政工程施工在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沟槽及基坑工程安全措施不到位,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隐蔽工程隐蔽前未按照要求进行隐蔽验收或未形成隐蔽工程验收文件,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职安全员、质量检查员和试验员配备不符合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质量类责改2份,质量类立案处罚1起。并要求各参建单位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尤其要加强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加强雨污水检查井井周的质量控制,同时应按有关要求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 海南省:关于市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情况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规范造价资讯行为,维护建设市场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省住建厅工作部署,我站于12月22日至28日先后深入文昌、三亚、定安、万宁、东方、儋州等6个市县对文昌建衡造价资讯有限公司等9家海口以外的市县造价资讯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详细情况见附件。

      附件:关于市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检查情况


    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3年12月6日
  • 2013年12月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准考证开放打印通知【转载】

    各位考生:
      2013年12月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准考证已经开放打印 ,各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南宁市考点:2013年12月14日-17日
      柳州市考点:2013年12月21日
      桂林市考点:2013年12月23日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gxzj.com.cn/)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准考证。


    2013年12月6日
  • 发改委:2020年前改造7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转载]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表示,资源型城市是否考核GDP,要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的规划。

      67个城市被列入衰退型

      《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昨日发布。《规划》首次划定262个资源型城市,并要求资源型城市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规划》将262个城市分为成长型(31个)、成熟型(141个)、衰退型(67个)和再生型(23个)四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资源型城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举例,对衰退型城市,核心是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同时解决最突出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对再生型城市,核心是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同时率先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2020年前改造7000万平方米“棚户区”

      杜鹰表示,对于资源枯竭城市,已经改造了9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还有7000多万平方米,到2020年甚至要提前全部改造完。

      杜鹰举例称,国务院此前界定的69个资源枯竭城市,人口只占全国的4%,但是棚户区占了全国的1/4,失业矿工占全国采矿从业人员的1/10,低保人口也占全国的1/10,需要治理的沉陷区占了全国的1/3。另外,他还指出资源型城市,普遍存在资源型产业“一业独大”的问题。这会导致其他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后,一旦资源开发接近枯竭,就会出现“矿竭城衰”的现象。

  • 北京市关于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结构性部品生产企业评审结果

      依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抗震节能改造工程结构性部品评审的通知》(京建发〔2012〕20号),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对申请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结构性部品评审的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水泥构件厂、中铁丰桥桥梁有限公司分别进行了专家评审,通过对送审资料及生产实地进行核验,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水泥构件厂与中铁丰桥桥梁有限公司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59958941。

     
                                                                                                                      2013年12月6日
  • 北京市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京建发〔2013〕55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20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单位主编的《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T 1029-2013,代替DBJ/T01-64-2002《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混凝土协会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21日
  • 北京市居住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京建发〔2013〕55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09〕76号)的要求,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单位主编的《居住建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 1028-2013,代替DBJ01-79-2004《住宅建筑门窗应用技术规范》,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5、3.3.2、3.3.3、4.4.2、4.5.2、4.9.2、4.9.3、4.10.1、4.10.2、4.10.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建筑五金水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21日
  • 北京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 京建发〔2013〕550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2〕301号)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主编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T 1030-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21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对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意见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解决工程造价管理中深层次问题,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工程造价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履行好政府职能,我们拟启动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并草拟了《关于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意见提纲》(见附件)。
        各管理机构要站在全国全局的角度,系统、整体、协调思考谋划各项改革措施,按照提纲所列的8个方面的工作提出纲领意见,起草的纲领意见要包含但不限于提纲中所列内容。要按照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原因分析、5年工作目标、解决措施等要求详细撰写,字数不限,力争做到内容全面,问题准确,分析深刻,措施可行。
        各管理机构于12月16日之前将纲领意见反馈标准定额司。电子版发送至chengwj@mail.cin.gov.cn
        联系人:程文锦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标准定额司

    2013年12月6日
     
    附件:
    关于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意见提纲
     
          一、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
          包括认清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凝聚各方认识等内容。
          二、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设
          包括规范建筑市场计价秩序,规范计价依据编制与管理,规范造价咨询市场秩序,加强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做好建筑市场计价服务和造价咨询市场服务等制度建设内容。
          三、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加强清单计价的贯彻落实
          包括建立服务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多层次、多维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清单中外对比,清单贯彻落实配套措施等内容。
          四、做好工程计价定额编制与管理
          包括建立服务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清单计价体系相适应的工程计价定额体系,定额编制规则,动态调整机制,表现形式,定额人工费等内容。
          五、加快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
          包括工程造价信息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工程造价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国家工程造价数据库建设,指数指标体系建设、人材机价格信息发布机制等内容。
          六、推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包括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修订,标准体系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监管措施、壮大咨询企业等内容。
          七、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体制改革
          包括理顺工程造价管理中政府、事业单位、协会三者关系,明确各级造价站的职能定位等内容。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包括造价管理机构和咨询企业人才培养、造价师执业资格制度完善、造价员制度、学科建设等内容。
     
  • 长沙优化道路交通 贯通城南东路和解放东路横跨京广铁路

      由于京广铁路的阻隔,长沙城南东路和解放东路都出现“西通东不通”的现象,都只能拉通到车站路。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长沙市中心分区湘湖、火车站周边地区和暮云分区相关管理单元出示了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受京广铁路阻隔的城南东路、解放东路均有望打破阻隔,向东延伸。
      
      此次控规编制对道路交通进一步优化,解放路规划下穿京广铁路,向东延伸至东二环;城南东路规划上跨京广路,对接东二环东侧的朝晖路。对于湘湖管理单元的路网,其中留园路是南湖大市场内的一条东西向道路,目前东至东二环、西至湘湖路,控规编制拟将该路向西延伸至车站路,打通后将有效分担晚报大道东西向通行压力。

  • 人民路高架桥等多项安静工程最迟将于明年春节完成

      继白云大道南云东花园隔音窗安装工程后,人民路高架、内环路广佛放射线和东晓南放射线等多项安静工程陆续动工,并分别计划于今年年底至明年春节完成。
      
      根据建设单位介绍,由广园公司负责的人民路高架的安静工程,根据高架桥两侧居民楼的现状、桥梁现有绿化整饰和周边景观情况,采用了不同的模式,其中,西濠二马路至中山路段安装隔音屏;中山路至市第一人民医院路段安装隔音屏和隔声窗;市第一人民医院以北段安装隔声窗。共需安装隔音屏约5000米,隔声窗6700平方米。安装工程将快速推进,隔声屏计划今年底前完成,隔声窗力争在明年春节前完成。
      
      与此同时,由市中心区交通项目办负责的内环路安静工程也在抓紧推进,广佛放射线二期邻近中山八路段和芳村大道段、东晓南放射线芳草轩段、内环路梅东路段先后动工,均计划今年底前完成。
  • 《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通过将大力推广绿色低碳技术

      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日前批准通过了《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绿色低碳技术,构建绿色建筑体系,发展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绿色建筑。
      
      条例规定,下列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全面应用绿色建筑技术:
      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
      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
      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学生公寓。
      确定为国家、省、市绿色生态示范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等。
      
      为保证绿色建筑的质量和安全,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等单位应当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为了加快扩大绿色建筑的覆盖面积,政府部门对建设绿色建筑采取鼓励、支持和奖励的政策。凡被国家或省确定为绿色城区或者绿色建筑的,按照国家、省及本市有关规定都会给予补贴奖励。
  • 《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将于2014年底编制完毕

      2013年1月14日,根据建标[201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相关章程,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行业标准《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编制,计划第20项,由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和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主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苏州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

      《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适用于建筑门窗幕墙粘接装配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内容主要包括门窗幕墙粘接装配用硅酮结构密封胶术语、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结构胶疲劳、蠕变、模量(柔量)试验方法、胶的耐久年限。该标准将于2014年年底编制完毕。
  • 深圳建筑工务署:举报政府工程用伪劣建材最高奖5万元

        为防止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设备流入政府工程工地,进一步提高政府工程建设质量,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将严厉打击政府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伪劣行为材料设备行为,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奖金幅度在1000~50000元不等

        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发现该署负责建设的政府工程项目中有使用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的行为,均可向该署或相关部门举报,且举报一经查实,市建筑工务署将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按照市建筑工务署《假冒伪劣建筑材料设备有奖举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人民币1000~50000元的奖励。市建筑工务署设立了举报专线和信箱,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件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同时,鼓励举报人以实名方式举报,市建筑工务署将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表示,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政府工程建设中的假冒伪劣行为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工程质量、践行“深圳质量”的重要举措。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将对举报假冒伪劣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对于举报查实,的确存在假冒伪劣行为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将按照市建筑工务署《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监督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办法》及合同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对政府工程建设中的假冒伪劣行为进行监督并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755-82104113、82104173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工务署410室 李工收

    举报邮箱:jmwl@szwb.gov.cn

    纪检监督电话:0755-82104369


  •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印章换发的通知【转载】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 021号)关于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上每四年验证一次的精神,我市2011年底前取得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时间将作相应延长。为使证书和印章有效期一致,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现有造价员执业印章已到期的进行换发。具体说明如下:

      一、换章对象
      1、浙070J年开头且2010年验证合格的造价员及浙100J开头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将延迟到2014年12月31日。其中,执业印章刻明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造价员需进行换章。
      2、浙080J年开头且2011年验证合格的造价员及浙110J开头的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将延迟到2015年12月31日,其中,执业印章刻明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的造价员需进行换章。
      造价员的原始从业印章未注明有效期的,可自动顺延,不办理印章换发。

      二、受理时间和方式
      受理时间:2013年12月9日---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印章换发的造价员,应填写《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员换章申请表》(见附件),上报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台州市府大道465号510室,电话:88517958)。
      执业印章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员换章申请表


     
                                                                           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0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 广州地铁启动新一轮线网规划 多个项目现开始公开招标[转载]

        广州地铁正启动新一轮规划和建设的优化调整,线网规划优化专题研究和近期(2020年)建设规划等多个相关项目现已开始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透露,线网规划优化专题研究和近期(2020年)建设规划客流预测与分析专题研究的范围为广州市行政区范围,覆盖十区及增城、从化市,面积7434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0年。

    招标文件显示,下一轮地铁建设将根据“1-2-3城市空间战略作出调整,两个新城区的轨道交通将得到强化和落实,三个副中心与中心城区的时空效率将会提升,中心区的线网将结合有轨电车进行优化,地铁与城际轨道重点枢纽的接驳将更完善,第二机场将有轨道交通衔接。

        招标文件称,在“1-2-3城市空间战略的背景下,三个副中心的城市规划和功能定位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进一步研究线网规划方案,对已经批复的广州市2020年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针对性地修改与优化。

        现在,花都、从化的地铁线路相对稳定。穿行花都主城区、与三号线换乘的九号线正在施工中,截至11月土建工程累计完成42%。从嘉禾望岗至从化街口的十四号线已开始土建招标,环评报告正在批复过程中。

        连接增城的地铁除了二十一号线已确定之外,还有十六号线。按照新规划,十六号线将由新塘出发,终于荔城。而正在招标的规划优化研究项目则提到,要进一步研究十六号线的走向。记者留意到,增城正重点规划建设挂绿新城,地铁十六号线恰好从中穿过。根据最近一版的地铁规划,东部山水新城未来将有六号线二期、知识城线和二十一号线经过,其中六号线二期正在建设,其余两条线路已经启动土建招标。


  • 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将于12月27日在京召开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
    122

     

          附件下载:附件一:合同范本

          附件二:合同填写、制作说明

          附件三:参会回执

  • 关于河南省补办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转载】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文件和河南省《关于办理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标定[2013]40号文件,我省已于2013年9月份对注册有效期已满的造价工程师办理了延续注册手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仍有人员未及时参加延续注册,请相关人员在2013年12月9日—11日办理延续注册补报手续,否则,将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371—66035218  0371—66248042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 云南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转载】

    各州、市住建局及专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的规定,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内容详解;
    (二)《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发展展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
        二、培训对象
    云南省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云09开头的从业人员及2012年到期的限期改正人员。(具体培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学习形式
    (一)本次继续教育采用视频授课及考试形式。学员请于12月15日前登陆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在线参加考试;
    (二)在线考试及学时证明打印等具体操作使用说明请进入系统自行查看,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71-65619966咨询;
    (三)考核合格人员,记录继续教育学时20学时。
        四、报名事项
    (一)昆明地区报名人员请按以下规定集中报名:
    1.时间:201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节假日正常办公)上午9:00-下午17:00;
    2.地点:昆明市安康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非常天地商务大厦A座8楼0801室;
    3.报名资料: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收费标准:培训费为290元/人(含资料费);
    5.联系电话:0871-64171972 。
    (二)各州、市(昆明地区除外)人员报名事项请与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1. 2013年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名单
              2. 各州、市住建局定额站及行业、各集团公司造价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2月3日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座谈会在沪召开[转载]

            2013年11月14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中价协)在上海市组织召开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修订工作座谈会。来自上海、江苏、安徽、陕西等造价咨询企业代表共计2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中价协刘嘉副理事长主持。首先刘嘉副理事长向与会代表说明了建设部第149号令实施7年来,对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起到了规范性的作用,但随着行业的发展壮大,社会需求的提高,该部令已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与会代表围绕修订的必要性,改革的方向、准入门槛、业务范围、分支机构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等议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为修订建设部第149号令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期间中价协徐惠琴理事长希望各位代表针对现实情况,抓住机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从加强监管上多提合理化建议。上海建设工程咨询协会邵晓燕副秘书长认为,行业协会任务艰巨,如将来资质弱化,规范管理很重要,要引导企业增加抗风险能力,靠信誉、靠品牌、靠优质服务发展壮大,真正做到优胜劣汰。

           最后,中价协吴佐民秘书长做了会议总结,并提出要求:一是大家要团结一致,保持行业和专业优势,适应改革、技术变革的要求。与时俱进的企业和造价工程师要推动并督促各级协会发挥保护行业和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同时也要接受行业自律,积极响应行业的统一行动。二是正确认识这次改革,要按照“积极、稳妥、渐进”的原则有序推进。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要考虑好各种对策和措施,循序渐进。希望来自企业的理事长、各地企业董事长等要给行业和企业正面的引导,传递正能量,更要从行业的角度,多提可落地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从行业发展的角度,重点考虑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意见,形成共识,一致行动。

  • 湖北省关于进行工程造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通知【转载】

           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需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符合性评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我站拟组织对使用的2013版定额数据库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进行符合性评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工程计价活动的建设工程造价清单计价软件,均应具备如下条件:
    1、符合《湖北建设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数据交换规范》(DB42/T 749-2011)的要求;
    2、必须经过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授权使用的2013版定额数据库;
    3、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
    4、功能完整,计算准确;
    5、能够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6、符合其它国家、省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或标准;
    二、申请造价软件评测,需向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计价软件评测申请表(一式二份);
     3、提供完整的造价软件一套(含加密锁、安装程序、使用说明和参评软件版本编号);
    4、造价软件运行的软件、硬件环境;
    5、运算完整的工程数据测试资料(工程测算资料由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统一提供);
    6、售后及技术服务人员相关资料;
    7、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提供房产证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核查);
    8、评审专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三、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评测工作由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凡通过评测的计价软件,将在网站和期刊上向社会发布并推荐。
    四、参加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软件公司请于12月13日至12月20日期间,到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报名,由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具体负责造价软件符合性评测及相关资料的组织,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7-51826486
    联 系 人:张 华
                                                                                                                                                                                                                            二0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评测申请表
  • 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第一届第三次会员大会12月12日召开

    关于召开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第一届第三次会员大会的通知

     穗价协【201323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31212日在广州市召开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第一届第三次会员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2013年的工作报告及2014年的工作设想》;

        2、审议《20131月至10月份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介绍行业情况。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1212日上午830-1200

        2、会议地点:广州市小北路198号越秀宾馆5楼越秀厅

        三、其他有关事宜

        1、请各会员单位务必派代表出席会议,并于1210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2、联系人:李银秀、郑秀兰;联系电话:020-8319392583195679;传真:83187695;电子邮箱:GZECA2011@163.com.

     

      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会议回执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移动电话

    邮箱

  • 2013年度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综合信用评价的通知【转载】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自2010年开展实施《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诚信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渝建价协[2010]35号)以来,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规范企业管理、推进行业自律、提升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提高经营业绩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自律行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工程造价咨询的良性循环,依据协会章程,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对《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诚信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渝建价协[2010]35号)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协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开展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综合信用评价,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综合信用评价的范围为在本市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不含暂定级)并为协会会员的咨询企业和入渝备案并为协会会员的工程造价咨询分支机构;
            二、综合信用评价采取企业自查,协会抽查的方式进行。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1月30日,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照《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综合信用评价表》自查并打分,将结果报送协会(纸质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协会邮箱:21061787@qq.com);
            三、要求各咨询企业认真如实填报,协会将组织专家对所报资料进行抽查,按照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公布,并将结果呈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抄送财政、审计、司法等相关部门。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 飞 67530872
            联 系 人:宋欣逾 67538825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24-1

            附件: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综合信用评价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 浙江省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通知【转载 】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以下统称《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相关要求,为使《规范》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做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全面推行清单计价模式

      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制度,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工程建设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建设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秩序的建立,提高投资效益。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各方主体自觉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招标控制价应按本省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监管,充分发挥招标控制价对预防围标串标、虚抬价格的作用,遏制不合理压低工程造价的行为。

      二、结合实际,稳妥做好《规范》贯彻实施工作

      我省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规范》,为保持我省现行计价依据(政策、规则)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本省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规定仍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以下简称计价规则)执行,同时结合《规范》对以下方面做相应调整。

      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 措施项目清单按我省计价规则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其中,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按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编制,并按44号文要求取消检验试验费项目(检验试验费并入企业管理费),增加工程定位复测费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二个措施项目清单。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的其他规定按本省现行计价依据执行。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本省计价依据的规定计算,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规定的下限费率。

            3.规费和税金必须按我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按44号文要求,本省现行规费中取消“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意外伤害保险费”作为企业管理费的内容单独列项计算。其他规费项目仍按我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各市要按我省统一要求加强工伤保险费率的测算和制定。

      5. 清单工程量必须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计价行为

      1.做好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市场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继续健全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动态调整和发布机制。

      2.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合同备案管理,加强合同条款内容审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履约监管,规范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建设工程发承包时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施工企业应提高风险意识,精心制定施工方案,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完善工程计价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将计价依据争议解释、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根据本通知及44号文要求,制定相关的综合解释,调整施工取费相关费率,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抓紧编制完成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

           各市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关于报部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部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部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12月5日
  • 2013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结果的公示【转载】

     根据有关部委的要求,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建协〔2008〕36号),经企业申报、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协会推荐、在建设系统相关网站上筛查、专家评审组初评、全国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初定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3家企业为2013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名单见附件)。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增加透明度,现将评价结果通过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中国建筑业协会网(www.zgjzy.org)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12月9日前(以发出邮戳为准)书面将有关情况寄至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会员管理部
      联 系 人:安静
      电  话:010-62135075
      地  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04
      邮  编:100081
      附  件:2013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名单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11月29日

  • 温州市苍南县矾山镇中心集聚点农房改造工程完成招标【转载】

       日前,温州市苍南县矾山镇中心集聚点农房改造一期工程,在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招标工作,福建省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1738.8867万元投标价取得该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据了解,该工程位于矾山镇朝阳路原矾都淀粉厂地块内,用地面积8.88亩,总建筑面积11581㎡,总投资3000万元,主要建设两幢6层高的住宅。建成后,主要安置符合《苍南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暂行规定》文件规定的对象。
  • 《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审查通过

      日前,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国家标准《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送审稿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结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专家审查。审查委员会认为,《规范》送审稿内容较全面,主要技术指标设置合理,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操作适用性强,无重大遗留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海建股份公司将以此申报2014年海南省科技进步奖,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争取引领行业规范。
  • 北京市地铁16号线的丰台段建设工程动员大会召开

      2013年12月4日,地铁16号线(丰台段)工程启动动员会在丰台区住建委201会议室召开,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区住建委、区房屋征收办、区房屋征收中心等相关委办局、街乡属地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介绍了地铁16号线丰台段工程的基本情况;刘文洪副区长就全区轨道建设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地铁16号线丰台段工程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区属各职能部门表示将认真履行职责,凝聚力量,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我区轨道交通建设有序推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 成都新机场高速预计明年完成招商并启动建设

      成都新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报告评审会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院举行。会上专家组同意项目组提出了K+A路线(K指的是主线,A指的是支线)方案。
      
      按照该方案,成都新机场高速公路道路全长合计96.847公里,起于成都市三环路,止于资阳市雁江区中和南遂资眉高速公路。其中成都境内34.235公里,资阳境内62.612公里,主线K线长82.682公里,天府支线A线长10.715公里,起点(三环路)至绕城高速长3.450公里。总投资估算205.32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 21201万元。预计明年将完成招商并启动建设。
  • 建设工程向“绿色、节能、环保、信息化”方向进发

      安康市第11次以“绿色、节能、环保、信息化”为主题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现场会在今日召开了。由安康市规划局主办、市质量监督中心站协办,来自各县区的规划、住建等部门负责人以及资质企业、监理公司、中心城区在建项目经理等200余人参会,参会人员下到建设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参观。
      
      在施工现场,各企业负责人向前来参观学习的人员热情推介各自先进的管理经验,展示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据观察,工地四处安装的电子眼和监控系统,与公司总部联网,公司高层能随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使安全生产管理在信息化的应用下得到有效监控。
      
      此外,施工方严格按照市规划局制定的《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深化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通知》,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同时,大力支持工程项目使用环保、节能材料,推广“绿色”施工,提升建筑工地信息化管理水平。
  • 贵州省“第三十四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新办、复审)考核情况公示【转载】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黔建施通〔2008〕525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厅组织对中铁五局培训中心考核点“第二十五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新取证、延期复审进行考核。参加考核总人数共468人(新办385人、复审83人),合格人数368人(新办296人、复审72人),不合格人数100人(新办89人、复审11人),现将考核情况予以公布。

      其中,有考核资料不够完善的人员,请按《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黔建施通〔2008〕525号)等文件的要求,及时补充考核申报资料,以便我厅考核发证。

      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需要补考的,请及时与考核点联系,三个月内完成补考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51-4840368
     

    2013年12月4日
     
    附表:第三十四期 “贵州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情况表(新办、复审)
  • 宿豫住建局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整改工作【转载】

      近日,宿豫区住建局根据市住建局局11月份对市区14个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暗访通报情况,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整改落实。
      11月份,市住建局对宿豫区环保局周边项目江山一品、金色家园和御景龙庭二期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暗访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部分项目存在场内垃圾多,未及时清理、道口硬化不规范及道口扬尘污染较重、车辆冲洗设施未有效使用、场内材料乱堆乱放现象严重等问题,下一步,区住建局将采取多项措施,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加强宣传。加强对建筑企业现场治理扬尘重要性的宣传,通过座谈会、现场检查、合理利用施工现场宣传栏等措施扩大宣传效果,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大局意识、参与意识,积极营造全员动手灭扬尘的氛围。
      强化整改。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暴露出来的问题,区住建局将安排专人对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加强管理。下一步区住建局将按照创卫要求,对每个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责任人进行督查考核,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对负责工地扬尘的检查力度,要求不减创卫工作的强度。
  • “中国杭州-英国绿色建筑技术论坛”召开促进两国行业文化交流

      11月29日,英国从事城建事业的规划、设计、建造、节能技术咨询和绿色建筑认证等领域的专家受邀来到杭州参加由建委、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及英中贸易协会联合举办“中国杭州-英国可持续建筑技术论坛”。受邀嘉宾在论坛上为为该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2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介绍可持续发展规划和绿色建筑设计理念、建筑节能新材料和新环保技术应用等经验、成果,促进了中英两国技术和文化交流,推动了该市绿色建筑和低碳城市创建工作。
  • 宁波东部新城C1二期配套道路工程完成勘察设计招标【转载】

      日前,宁波东部新城C1二期配套道路工程完成勘察设计招标。

      该工程位于东部新城C1地块内,南至宁穿路,北至C1一期配套道路工程2-1路,东至河清路,西至在建2-4路,道路总长约820米,路幅宽1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小型桥梁2座、给排水管道、电缆沟、路灯、绿化及交通环卫设施及临时绿化等,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立项总投8462万元,由东部新城自筹解决,下一步将加快推进初步设计,争取按节点完成前期各项工作。
  • 湖北省关于进行工程造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需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符合性评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我站拟组织对使用的2013版定额数据库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进行符合性评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工程计价活动的建设工程造价清单计价软件,均应具备如下条件:
      1、符合《湖北建设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数据交换规范》(DB42/T 749-2011)的要求;
      2、必须经过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授权使用的2013版定额数据库;
      3、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
      4、功能完整,计算准确;
      5、能够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6、符合其它国家、省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或标准;
      二、申请造价软件评测,需向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2、计价软件评测申请表(一式二份);
      3、提供完整的造价软件一套(含加密锁、安装程序、使用说明和参评软件版本编号);
      4、造价软件运行的软件、硬件环境;
      5、运算完整的工程数据测试资料(工程测算资料由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统一提供);
      6、售后及技术服务人员相关资料;
      7、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提供房产证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核查);
      8、评审专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三、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评测工作由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凡通过评测的计价软件,将在网站和期刊上向社会发布并推荐。
      四、参加计价软件符合性评测的软件公司请于12月13日至12月20日期间,到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报名,由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具体负责造价软件符合性评测及相关资料的组织,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7-51826486
      联 系 人:张 华


    二0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评测申请表
  •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及造价工程师信息实行网上报备的通知【转载】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27号)精神,现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及在分支机构执业的造价工程师信息实行网上报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省外入闽企业)应在2013年12月20日之前将分支机构及在分支机构执业的造价工程师信息进行网上报备。具体做法是: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fjgczj.com)的“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及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系统”,在“企业管理”模块下,通过“分支机构”和“造价师”子模块进行报备。

      二、凡在分支机构执业的造价工程师数量未能满足闽建筑〔2013〕27号文件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采取撤销分支机构或增加造价工程师等措施进行整改,并应于2014年3月31日之前整改到位。整改结果应报备企业及分支机构所在地的设区市造价站。对逾期不整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网上报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91-87619236。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3日
  • 福建省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12月修订)的通知

    各设区市造价站、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城市建设处、省直有关单位:

      为改进服务,方便造价从业人员,我站对《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闽建价〔2013〕16号)进行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迳向我站反映。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3日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12月修订)
  • 2013年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再通知

      本协会自今年3月7日发放《关于开展2013年度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珠建价协[2013]003号)(见附件)至今,已有部分造价员按要求办理了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证手续;但到现在为止,经广东省造价员管理系统统计,还有五百多于今年12月31日将过期的造价员资格证没有验证。为此,本协会再次通知需要验证而还没有申请验证的造价员,尽快抓紧时间办理验证手续,否则证书过期将失效,并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12月4日
  • 2013年度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再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造价员:

    本协会自今年3月7日发放《关于开展2013年度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珠建价协[2013]003号)(见附件)至今,已有部分造价员按要求办理了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证手续;但到现在为止,经广东省造价员管理系统统计,还有五百多于今年12月31日将过期的造价员资格证没有验证。为此,本协会再次通知需要验证而还没有申请验证的造价员,尽快抓紧时间办理验证手续,否则证书过期将失效,并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12月4日

  • 地源热泵应用将是未来绿色建筑的发展趋势

      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行业是高耗能行业,未来甚至现在都必须向节能环保方向转型。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建筑行业内开始大力推行绿色节能环保的新建筑。
      在许多的绿色建筑中都可以看到地缘热泵的身影,如世博园区内世博轴项目就完全采用了地热源和江水源进行供暖制冷,该项目也成为了园区内唯一全部使用地源热泵和江水源热泵技术的空调冷热源系统集成项目。
      采暖、制冷是建筑中能耗较大的部分,地源热泵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节能新技术,运用到建筑中可以有效地提高一次能源利用率,减少温室效应气体和其他燃烧产生的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建筑节能环保要求。
      相比现有的同规模的暖通空调,地源热泵比传统空调运行效率要高30%-60%;与电供暖相比,地源热泵可减少70%以上的污染物排放,真正实现了节能减排。地源热泵是我国有效降低建筑能耗的建筑节能技术之一,利用地源热泵系统,可以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且与节能、绿色建筑的需求相符合,成为绿色建筑未来的发展趋势。
  • 聚氨酯开始逐渐扩大建筑保温市场的份额

      11月22日天津举行了“创新,与市场共发展——聚氨酯管道保温技术研讨交流会”,在会上,聚氨酯在管道保温应用领域上占据着卓越的地位,其中在供热和建筑节能方面的应用是最有潜力的。
      
      聚氨酯具有划不伤,无噪音,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其耐温性也非常强,零下20度~高温120度都没问题;而且聚氨酯的产品都属于无污染,无毒无味的“绿色”产品。
      
      在国外,聚氨酯在建筑保温材料市场中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额。有数据显示,从2005年至2010年,聚氨酯保温材料在我国建筑节能材料市场中的占有率不足10%。
      
      聚氨酯作为最有发展前景的建筑节能材料,美国亨斯迈聚氨酯事业部对未来中国聚氨酯保温材料市场的前景充满信心,并将致力于推动中国聚氨酯保温市场的发展。
  • 河南汝州新建保障房全面使用新型墙材其监管力度加大【转载】

      在2013年里,河南省汝州市新建的保障房工程全部使用了新型墙材。为把好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第一关,让困难群众住上“放心房”,汝州从6个方面加强了新型墙材应用质量监管。
      一是将保障房工程建设项目列为重点,加大新型墙材应用执法巡查力度,发现问题,严格依法处理并跟踪监督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新型墙材企业管理,通过新型墙材产品认定,进一步规范新型墙材企业的基础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是加强合同和票据管理,规定已取得确认的新型墙材产品销往保障房工地时,应签订购销合同并开具正规票据,不得弄虚作假。
      四是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用于保障房工程的新型墙材产品进行质量抽检。
      五是严格新型墙材产品标识管理,要求已取得确认的新型墙材产品必须打上企业标识,没有获得确认和获得确认但没有企业标识的新型墙材产品,一律不得在保障房工程中使用。
      六是实行新型墙材产品进场前的质量检查和批次质量检测,对不符合保障房施工质量要求的一律清除出施工现场。
  • 串联厦汕深三地的厦深铁路12月1日起进入试运阶段

      12月1日起,连接闽东南和珠三角两大经济发达板块,将我国厦门、汕头、深圳三个特区串成一线的快速铁路——厦深铁路开始全线试运行。这条铁路将贯通整个东南沿海快速铁路通道,形成我国东南沿海地区骨干铁路线。
      
      厦深铁路为国家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于2008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20日全线贯通,2013年9月开始联调联试,结束联调联试后,随即转入运行试验。
      
      该线路全长502.4公里,其中福建境内全长144.2公里,广东省境内全长358.2公里。该线路北起福建厦门市,终到广东省深圳市,全线设厦门北、角美、漳州、漳浦、云霄、诏安、饶平、潮汕等18个车站。
  • 深圳新客运码头预计3年内投入使用

      为应对蛇口客运码头运营30余年,空间狭小局促、设施陈旧等问题已日益突出的问题,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对此表示,新的客运码头正在加紧建设当中,预计3年内投入使用。
      蛇口片区土地资源紧缺,新的规划方案需要填海造地。目前工期进度已经抓得非常紧,但由于填海工程审批过程较为复杂,量很大,预计新的客运码头将会在3年内建成,届时将成为水上客运、城市地铁、公交、长途客运和相关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交通枢纽。
      
      根据规划,蛇口客运码头所在的太子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内,拟新建深圳蛇口邮轮中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于2011年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了太子湾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用地,并与规土委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该项目总竣工时间为10年。邮轮中心建成后,蛇口客运码头将搬迁至新建邮轮中心运营。至于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时间安排,需要向相关企业了解情况。
  • 板材类建材甲醛超标现象严重 地板购买有诀窍

      最近一段时间,政府部门陆续开展了各种产品的质量检查活动,发现建材行业的板材类产品的甲醛超标现象相当严重。

      温州市工商局在一项质量专项监测中,随机抽检了木门木地板20批次产品,涉及江苏、上海、浙江等地的企业,有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辽宁省和广东省公布的板材类产品的检测报告中都显示,甲醛释放量超标是板材类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

      在相关的市场调查中,大多板材类销售门店都会向消费者表示其产品材料都是环保的,不含甲醛,却拿不出丝毫的检测数据证明其说法。而且业内人士透露,板材产品在生产环节都会使用以甲醛为主要原料的醛类胶黏剂,所以就算有些商家可以提供材料的认证标准,但也无法保证产品真正环保。因此,请勿轻易相信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说法,在购买时要理性判断。

      那么,到底应该怎样判断呢?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国内最高标准的绿色环保认证是中国环境标志(俗称“十环”标志)。这个标志是由原国家环保总局授权的绿色认证,也是我国唯一由政府颁布的最高权威环保产品标志。

      此外,商务部印发的《绿色板材采购规范》已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将绿色板材产品划分为G1级、G2级和G3级,其中G1级为最高级别,为无醛胶生产的板材,称之为无醛级;G2级是目前国际上最高的环保级别,称之为安醛级;G3级为绿色板材的最低级别,等同于我国现行的最高环保级别E0级(甲醛释放量0.5mg/L)。

      今后,消费者选购环保家具、地板等产品,只需查看相应产品有无贴上3G标签就可知道产品是否“绿色”。
  • 咸阳渭城桥维修加固全面完工 12月1日通行小车【转载】

      11月28日,记者在咸阳渭城桥上看到,工作人员正在清洁桥面、划水线、打底胶、施划道路标线,整座大桥的维修加固工程已全面完工。据了解,经过维修加固后的渭城桥将进一步提升桥梁承载力,12月1日开始通行小车,12月7日恢复大型车辆通行。

      为确保跨渭河桥梁安全运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2年5月咸阳市城建局委托长安大学对咸阳桥、渭城桥、秦都桥、上林大桥进行了安全监测。渭城桥由于建成时间较早,近几年车流量猛增,在检测中发现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为此咸阳局委托设计单位研究制定了维修加固方案,并于今年9月初开始组织维修加固工程。

      为确保按时完成维修加固任务,咸阳市城建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施工一线,研究优化施工组织方案,确保施工单位科学组织,按规范操作,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措施,遵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科学高效促进渭城桥维修加固工程全面完工。
  •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鄂建审示【2013】73号 【转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组织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定、延续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至12月11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 027-6887307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二十楼,邮编:430071,电话: 027-68873498,027-68873496.


      附件: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审查意见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审查意见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 青海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关于组织青海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青建价〔2013〕14号

      根据《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青海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此次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青海省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生(青海籍);

      2、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届满一年。

      二、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青海籍);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3、已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书,申请增项专业考试的考生。

      三、报考专业

      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管道)两个专业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29日

      2、报名地点: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10号杰森大厦北4楼)

      3、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同版)、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

      (2)加盖单位公章的《青海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叁份;

      (3)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生(青海籍)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

      (4)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青海籍)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5)申请增项专业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需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1、考试时间: 2014年3月9 日(星期日、全天);

      2、考试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

      程造价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2、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者,其持两个专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业资格印章只能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执业;

      3、凡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凭本人身份证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领取;

      4、准考证须凭本人身份证于考试前一个星期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领取;

      5、考生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置于桌面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核验;

      6、客观题、主观题全部采取笔试。考生须携带钢笔、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等相关工具。主观题考试时,可携带相关定额;

      7、为使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拟在考前举办辅导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971- 6146178

      联 系 人:胡国琴

      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3日

  • 湖北省关于《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规程》征求意见的函【转载】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3年湖北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鄂质监标[2013]50号)的要求,由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会同中建钢构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并于2013年12月12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至如下地址:
      单    位: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技术科
      地    址:汉口建设大道721号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甘春华
      电    话:13995567166
      电子邮件:49376991@qq.com

      附件:1、《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规程》报批稿
              2、《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规程》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2日
  •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及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会议召开【转载】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求,12月3日,我厅召开2013年度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及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会议。
      会上,厅安委会对此次考核督查的内容、方式、步骤等作出具体部署。厅副巡视员吴公稳强调,此次考核督查要取得实效,在方式方法上指导、引领市州,达到“检查一个、影响一地”、“检查一项、威慑一片”的效果;要突出重点,切实落实鄂建文【2013】137号文“四个一律”的要求,对重点地区、企业、项目、内容进行检查;要保证质量,既要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又要保证督查内容的深度、细度;要认真负责,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确保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负责同志;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督办通知书【转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2日,你省长乐市永大纺织有限公司厂区纺丝车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的规定,现对该起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

      请你厅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本部门及督促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事故查处事项,并于2014年1月22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告我部(附事故调查报告、政府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处罚文件等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3年12月2日
  • 北京市轨道交通暗挖施工推广钢筋直螺纹连接工艺避免作业烟尘【转载】

      为有效减少暗挖施工风险,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保证施工质量,轨道交通15号线在施7个标段工程、7号线广渠门内站在暗挖初支施工时格栅连接筋推行直螺纹连接工艺。

      以往,格栅连接筋采用焊接工艺,专业焊工焊接一根格栅连接筋需要10-15分钟,而暗挖施工在地下封闭环境内进行,钢筋接头搭接焊产生焊烟和焊弧光恶化了现场环境,对施工人员健康不利,且连接筋有效长度受接头搭接长度误差的影响不利于质量控制。采用直螺纹连接工艺后,连接一根格栅连接筋仅需要3-5分钟,能明显节省施工时间,减少掌子面的暴露时间,有效实现掌子面的早封闭。此外,采用钢筋接头直螺纹连接工艺的接头长度是固定的,便于控制格栅步距,操作简单,便于工人掌握,而且能明显改善施工作业环境。

      本着“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建设理念,新工艺对同类工程项目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起到了示范作用,市监督总站将联合相关部门推动新工艺在北京地铁工程中进一步推广使用。
  • 关于印发2014年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根据我国城乡建设与建筑工业行业发展的需要,经与有关单位协商,我部组织制定了《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

     

    附件: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26日

  • 2015年底福建将有1000万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福建省将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0万平方米。到2020年,福建省40%的新建建筑都将是绿色建筑。

      根据方案,从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推进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建设,编制绿色农房建设技术指南和推广图集,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推广适宜节能技术,建成一批绿色村镇住宅优秀小区。各地要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合理引导建设绿色农房。
  • 浙江蓝剑6号严肃整治建材行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全省质监系统“蓝剑6号”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有效提升建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净化建材产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0月起,浙江湖州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蓝剑6号”专项执法行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重点有两个。
      
      一是以涂料、人造板等室内装饰材料产品为重点产品的“清新居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无证生产以及生产游离甲醛、铅镉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苯、TDI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室内装饰材料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以电缆电线、建筑保温材料等直接关系安全或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为重点产品的大宗建材产品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上述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的违法行为。
      
      根据辖区实际,执法人员于先后对十余家多孔烧结砖生产企业、11批次多孔烧结砖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立案10起,均为不符合新标;对7家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查处无证生产6家;查处无证生产地板2家,2家地板定检不合格;检查钢结构生产企业5家,送检5批次。
  • 港珠澳大桥首片梁架设成功 上部工程开始【转载】

      12月3日9点56分,港珠澳大桥首片组合梁被稳稳地安装在伶仃洋中的桥墩之上。首片组合梁的成功架设,标志着港珠澳大桥施工实现了由下部工程向上部工程施工转化。
      
      首片组合梁长85.3米、宽16.3米、中心梁高4.3米、重约1900吨,由中铁大桥局专门打造的“天一号”3000吨运架一体船整体运输安装。
      
      港珠澳大桥桥梁工程全长22.9公里,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各有一个通航孔桥,分别青州航道桥、江海直达航道桥和九州航道桥,其余皆为非通航孔桥。三座通航孔桥将分别呈现中国结、海豚和风帆造型。

      据中铁大桥局港珠澳大桥CB05标项目部经理谭国顺介绍,CB05标共有组合梁148片,采用大型化、工厂化、标准化流水线施工。为实现港珠海澳大桥120年的使用寿命的目标,CB05标组合梁采用了多项新工艺、新结构和新材料,包括采用环氧树脂钢筋、不锈钢钢筋、高性能海工混凝土等,提高组合梁的抗腐蚀能力;采用高阻尼橡胶隔震制作,提高桥梁的抗震能力等。
  • 江苏首个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建成【转载】

      近日,江苏省昆山市花桥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区顺利通过验收,成为该省首个通过验收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标志着花桥国际商务城迈入“绿色建筑时代”。
      
      2009年年底,作为江苏省转型发展的试验区,花桥国际商务城明确提出了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的发展战略,同时正式启动低碳生态城市规划研究编制工作。花桥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区是花桥国际商务城主导产业基地之一,自2010年获批省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区以来,坚持以生态低碳为规划核心原则,累计实施绿色建筑项目15个,总建筑面积为138.82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项目比例达到75%;13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标识,总建筑面积为129.12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以上项目有8个。
      
      示范区中总建筑面积为16万平方米的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群——金融园实现了绿色节能与智能现代化的完美结合,获批国家智能建筑设计创新试点项目,并获得了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花桥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区由于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大胆创新和勇于实践,于2013年9月获批江苏省首批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区,开启了新一轮提档升级工作。
  • 再生混凝土变废为宝绿色又环保

      新加坡一个工业区的一栋大楼——三和环保大楼,在2010年曾获新加坡建设局颁发的绿色建筑标志白金奖。这栋大楼最大的特色就是采用混凝土建筑废料循环生成的混凝土骨料。
      往常使用的混凝土,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砂石骨料,这种天然骨料已经日趋枯竭,其开采费用也十分惊人,还会产生大量的废弃混凝土块,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而混凝土骨料是指在混凝土中起骨架或填充作用的粒状松散材料。分粗骨料和细骨料。粗骨料包括卵石、碎石、废渣等,细骨料包括中细砂,粉煤灰等,这些都是使用这些废料循环生成的。
      
      充分利用再生骨料混凝土,不但能有效降低建筑垃圾的数量,减少建筑垃圾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同时,利用再生骨料制造再生骨料混凝土还能减少建筑工程中对天然骨料的开采,达到了保护环境的目的。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再生混凝土的基本性能。

      再生混凝土的抗压强度
      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再生骨料的替代率密切相关,当再生骨料替代率在30%以下时,再生骨料混凝土与普通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差距不大,再生骨料混凝土抗压强度随着再生骨料替代率的增大而降低。
      
      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拉强度也和再生骨料的替代率密切相关,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拉强度随再生骨料的替代率的提高而降低,当再生骨料100%替代天然骨料时,再生骨料混凝土对比天然骨料混凝土抗拉强度降低6.9%。
      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受再生骨料的替代率影响并没有抗压强度大,因此采用抗压强度的10%作为再生骨料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是比较保守和偏于安全的。
      
      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坍落度
      在同一水灰比下,再生骨料混凝土随着再生骨料替代率的增高坍落度急剧下降。由于再生骨料比天然骨料的空隙多,吸水率大,所以在相同水灰比的条件下再生骨料的取代率越高,再生骨料混凝土的坍落度就越低。同时再生骨料表面粗糙,棱角众多,增大了拌和物在搅拌与浇筑时的摩擦力,降低了再生骨料混凝土坍落度。同时再生骨料混凝土坍落度问题可以通过在再生骨料混凝土中加入适量的粉煤灰或高效减水剂来提高坍落度的同时可以保证有较好的保水性和粘聚性。
  • 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暗访情况的通报 陕建发[2013]350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确保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持续推进,近期省厅对部分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暗访。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建筑工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效果明显。但仍有个别工地存在扬尘治理不到位现象,现将暗访中发现问题较为严重的6个工地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请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即督促整改。对通报中不属于本部门监管的工地,应将有关情况通知负责该工程监管的部门落实整改,并报送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附件: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存在问题较多的工地名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8日
  • 四川省智能建筑设计技术规程立项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智能建筑工程设计,提高智能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厅拟立项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制订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智能建筑设计技术规程》。
      适用范围:适用于四川省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办公、商业、文化、媒体、体育、医院、学校、交通和住宅等民用建筑及通用工业建筑等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
      主要内容:总则、术语、设计要素、办公建筑智能化设计、商业建筑智能化设计、文化建筑智能化设计、媒体建筑智能化设计、体育建筑智能化设计、医院建筑智能化设计、学校建筑智能化设计、交通建筑智能化设计、住宅建筑智能化设计。
      现予以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12月22日前反馈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及电话:牟  斌   028-85568205
                            清  沉   028-85568204
      电子邮箱:mubin55@163.com
                     40124523@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2013年12月2日
  • 关于2013年第九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建发〔2012〕259号)和《转发关于建筑智能化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函建字673号),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建筑企业资质延续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2013年12月9日。
      申报企业需要申诉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书面说明材料可以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
      请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2月9日前将申诉材料、核查意见一并行文上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窗口不接受企业单独送报申诉材料。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12月9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杭州市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1楼)
      咨询电话/联系人:0571-85216022 徐婷婷
               0571-85213535(设计) 潘可杰

      附:2013年第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汇总表
        2013年第九批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汇总表
     

    2013年12月2日
  • 浙江省关于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的公示

      根据我厅《2009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建设发〔2009〕306号),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浙江大学主编的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已完成报批稿的编制工作。现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报批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2014年1月1日。
      联系人:王伟军, 0571-87052842

      附件:《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报批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2日
  • 关于2013年建筑节能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规划局,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和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根据我厅《关于开展2013年建筑节能和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和《2013年全省建筑节能和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现场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厅于10月对全省建筑节能和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详细见附件。

    附件:关于2013年建筑节能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7日
  • 山西省关于2013年第五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资料审查意见的公示 晋建质函[2013]1046号

      根据《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建建字[2009]152号)有关规定,现将 2013年11月审查的刘焱等2081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首次考核的审查意见(见附件1)及石磊等1179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考核的审查意见(见附件2)进行公示。
      若有异议,企业应在公示期2013年12月2日至12月9日间进行申诉,并由初审部门在公示期间将企业申诉材料(格式见附件3)报至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特此公示。
      
      联 系 人:叶  萍   
      联系电话:0351-3580075
        
      附件: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首次申请资料审查意见汇总表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申请资料审查意见汇总表
      3.申述说明材料格式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2月1日
  • 关于补办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转载】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标准定额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文件和河南省《关于办理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建标定[2013]40号文件,我省已于2013年9月份对注册有效期已满的造价工程师办理了延续注册手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仍有人员未及时参加延续注册,请相关人员在2013年12月9日—11日办理延续注册补报手续,否则,将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371—66035218  0371—66248042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 关于山东省成品住宅装修技术标准的立项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需要,贯彻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规定》(鲁建标字[2011]8号)要求,在有关单位申请的基础上,经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意见,我站拟确定由山东省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编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成品住宅装修技术标准》,现在予以公示。请你们研究提出意见,于2013年12月15日前函告我站标准管理科。
      电话/传真:0531-87087057/87087056
      邮箱:sdbz1204@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省标准定额站1202室  
      邮编:250001
     
      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立项公示表
     
    省标准定额站
                             2013年12月2日
  • 关于2013年四季宁波中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申报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的审查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暂定期)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 2013年12月12日。

           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我处申诉。书面说明材料可以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但不得增加新的业绩、人员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13年12月12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宁波市东部新城和济街118号A座903室)

      邮政编码:315040

           联系电话:0574-87183203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12月2日
  • 2013—2014年度(第一批)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公示【转载】

      根据《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评审标准》,在企业自愿申请、申报的基础上,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专家现场实地检查及资料核查,共评审出2013—2014年度(第一批)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101项,现将拟获奖工程和获奖单位面向社会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如拟获奖工程存在安全质量等方面问题,请及时向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或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反馈并留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59958849,63379523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3#楼;

      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59958849

      E-mail:bjjwzlc@163.com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地址:东城区安定门外地兴居6号

      联系电话:63379523

      邮编:100011

      E-mail:lingdian1700@sina.com

      附件:2013—2014年度(第一批)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名单

      2013年12月2日
  •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调整《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转载】


  • 佛山地铁2号线预计2018年底通车

      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结果于11月29日揭晓,该线路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三者组成的联合体中标,轨道项目总投资为198亿多元,此前预计投资额为206亿多元。
      
      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全长32.3公里,17个站点从佛山市南庄站出发,呈东西向横贯禅城、顺德和南海三区,最后接入广州南站,可与广佛线、今年先后动工的南海区新交通、广佛环线及规划中的佛山3、5、6号线等换乘。
      
      继去年获国务院批准拿到“准生证”后,关于佛山地铁2号线(佛山南庄—广州南站)最为关键的业主招标近日完成,开工时间将从预期的2014年提前到今年年底,预计2018年底可通广州南站。
  • 2013年广州市建筑钢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转载】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建筑钢材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受检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701-200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 1499.1-200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和GB/T 706-2008《热轧型钢》等标准,对Si、S、P、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试验等项目进行检验。

    附件:2013年广州市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 广东清远市开始进入水泥控排阶段

      广东省作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省,清远市的英德海螺水泥、盈泉钢制品等17家企业被列入首批的控排企业。

      广东省发改委公布了《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首次分配及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首次公布配额。2013年配额总量约为3.88亿吨(1吨配额等于1吨二氧化碳排放)。12月10日前,完成首批免费配额发放,控排企业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配额注册登记系统获得免费配额;12月中旬,完成首批有偿配额发放。2013年底前,启动碳排放权配额在线交易。这改变全部免费排放的现状,试点企业在免费额度用尽后,将要花钱买3%额度的排放权。

      全省首批纳入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的企业共242家。涉及水泥行业的有,清远市有广英水泥、清新水泥、台泥(英德)水泥、海螺水泥、龙山水泥、宝江水泥、英马水泥和新南华水泥8家公司。
  • "搭积木"式建房 新型建材节能环保又抗震

      最近,在广安市广安区光明村村民中津津乐道的是在农村用新型建材修房子,这种房子还抗得住8-9级地震……
      
      这种新型住宅就是2013年8月在成都举行的C21(2013)圆桌对话中,广安市副市长席世洪提出的一个,在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中,广安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找到了一个切入点。
      
      这种从工厂流水线上走下来的住宅,在施工现场只需像“搭积木”般的简单拼装,极大地缩短建造周期,同时,节能环保、隔音隔热防潮,使住房更为安全、舒适。而且还能抗8-9级地震。
      
      以往房子的建设周期很长,现在以卫生间为例。传统的建筑方式建造卫生间,其施工周期长,一套卫生间至少需要两周的时间,并且现场脏、乱、噪音大,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建材资源耗费大,人力成本高,而且施工质量难以保证,瓷砖铺设不平整,常有脱落、开裂等现象。
      
      而通过拼装的方式,采用搭积木式安装,一个卫生间只需2个工人花4个小时即可装好。在拼装时通常采用整体卫浴的方式,预制式产品,材料采用航空材料,并由工厂标准化生产,集合卫浴设施以及上下水系统、电路系统等配套,有机整合了沐浴、洗漱和如厕三大功能。不仅降低了采购、运输、安装等成本,减少了社会资源耗费,也节省了工期。
  • “绿色材料”微晶玻璃坚硬无污染

      在日常生活中,玻璃材质的东西越来越普遍,餐具、桌子、屏风、窗口……但普通玻璃内部的原子排列是没有规则的特性使玻璃特别易碎,因此,玻璃产品的消耗量也很大。我们既想使用漂亮的玻璃,又怕它打碎,怎么办呢?“绿色材料”微晶玻璃就应运而生了。那么微晶玻璃有什么特性呢?
      
      良好的耐受性和耐用性:与天然的大理石和花岗岩相比,微晶玻璃的尺寸稳定性、耐磨性、耐酸性、耐碱性以及强度都优于它们。即使长期处于风吹日晒和污染的环境中,还能保持强度、不褪色。
      
      类似钻石的光学效果:由于微晶玻璃是透明、半透明和不透明等多相组成均匀分布的复合材料,光线可以从微晶玻璃的表面和内部反射出来,反射出来的光线既柔和,又具有深度,类似于钻石般的光学效果。
      
      零吸水性、无污染:微晶玻璃的吸水率几近为零,所以水不易渗入,不必担心冻结破坏以及铁锈、混凝土泥浆、灰色污染物渗透内部,所以没有石材吐汁的现象,附着于表面的污物也很容易擦洗干净。
      
      强度大,可轻量化:微晶玻璃比天然石更坚硬,不易受损,材料厚度可配合施工方法,符合现代建筑物轻巧、坚固的主流。
      
      弯曲成型容易,经济省时:微晶玻璃的弧面或曲面,可将其加热到760℃~800℃左右。因此与天然石材相比,具有强度均匀、工艺简单、成本较低等优点。
  • 2013年广州市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转载】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受检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6987.1~6987.32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228《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4957《非磁性金属基体上非导电覆盖层厚度测量涡流方法》和GB/T14952.1《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膜的封孔质量评定 磷-铬酸法》等标准,对尺寸偏差(壁厚)、单件局部膜厚、单件平均膜厚、封孔质量、复合膜局部厚度和铅笔硬度(电)等项目进行检验。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铝合金建筑型材阳极氧化膜的维护小知识:

           铝合金阳极氧化膜损坏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尘垢沉积,而吸收水分遭受腐蚀,特别是当空气中含有硫化物时,更易腐蚀。建筑型材在长期使用时必须按时把氧化膜表面清理干净,以延长使用寿命。

           附件:2013年广州市铝合金建筑型材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 四川省关于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的公示

           为规范我省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和工程验收,我厅拟立项由西南交通大学、中誉远发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编制订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规程》。

           适用范围:适用于四川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上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与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运行与管理。

           现予以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12月19日前反馈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及电话:牟  斌   028-85568205
                                   清  沉   028-85568204
           电子邮箱:mubin55@163.com
                            40124523@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额定处

    2013年11月29日
  • 国家检查组检查我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转载】

           11月25日至27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检查组一行五人,对我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省建设厅副厅长梁文钊主持了情况汇报会。检查组听取了甘肃省、兰州市、定西市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的相关文件、记录材料,了解了我省推广应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扶持政策,核实了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培训、标准宣贯等情况,对兰州市、定西市的五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

           检查组认为我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成效,统一了思想、牢固认识、基本完成推广应用目标与任务,能认真执行标准、应用比例逐年提高,促进了钢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了节能、节材与减排。
  • 国家检查组检查我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转载】

           11月25日至27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检查组一行五人,对我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省建设厅副厅长梁文钊主持了情况汇报会。检查组听取了甘肃省、兰州市、定西市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开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的相关文件、记录材料,了解了我省推广应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扶持政策,核实了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培训、标准宣贯等情况,对兰州市、定西市的五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

           检查组认为我省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成效,统一了思想、牢固认识、基本完成推广应用目标与任务,能认真执行标准、应用比例逐年提高,促进了钢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了节能、节材与减排。
  • 山西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首次(延期)申请资料审查意见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和《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晋建建字〔2004〕28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晋建建字〔2007〕447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11月审查的山西唯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资料审查意见、山西省森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资料审查意见、刘胜利等448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审查意见、李小刚等267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延期)申请材料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若有异议,企业应在2013年11月9日前由初审部门将企业申诉材料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处。特此公示。
        
      联 系 人:贺荟锦    李志峰
      联系电话:0351-3580265    3580074

           附件: 1.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审查意见汇总表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意见汇总表
          3.“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审查意见汇总表
          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延期)审查意见汇总表
          5.申述说明材料格式
           

    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9日
  • BIM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中应用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有关单位:

      为加快研究和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应用,按照《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培训计划》(建办人[2013]10号),定于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举办“BIM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中应用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三维协同设计软件展示和BIM技术整体解决方案

      (二)基于BIM技术的结构设计软件解决方案

      (三)三维管线综合设计和建筑、结构、给排水、水暖电、总图等专业BIM应用

      (四)BIM技术在施工阶段应用案例讲解

      (五)BIM技术在运营阶段应用探索

      (六)BIM招投标文件编制

      二、培训对象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知识、具备建筑信息化基础知识、希望了解、掌握BIM技术的人员:

      (一)勘察设计单位设计与管理人员

      (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管理部门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12月11日报到)

      培训地点:北京建筑大学(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四、其它事项

      (一)培训费75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加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请学员自带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培训由我司主办,中国图学学会土木工程图学分会承办,请有关单位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并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于2013年12月6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图学学会土木工程图学分会。

      联系人:

      中国图学学会土木工程图学分会 张昆 张建奇 曲径

      电 话:13901086546 13366465781 010-64518451

      传 真:010-64517655

      E-mail:zhangkun@cabrtech.com

      联系人: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朱乐

      电 话:010-58933282

      附件:“BIM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中应用培训班”回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3年11月28日
  • 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挂失补证、机构外变更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最近一批造价工程师挂失补证、机构外变更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请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一层领取下列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领取证书时,请携带受理通知书或单位介绍信、合格人员2吋彩色证件照一张。
          补章请到北京艺力达印章公司(海淀区田村路43号院)领取执业印章。联系电话:62189949、62189929。


          特此通知。
          附件:注册造价工程师挂失补证审批汇总表   
                    注册造价工程师机构外变更注册审批汇总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2013年 11月 29日
  • 云南省关于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办理证章的通知【转载】

    各州、市住建局,各专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参加考试人员:
    2013年度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阅卷工作现已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办理证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查询及相关事宜
    (一)考试合格标准
    本次考试共分三科,根据2013年度我省造价员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确定如下:
    1.土建专业合格标准 
    序号
    科目名称
    合格分数
    1
    工程造价相关知识与计价
    48
    2
    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8
    3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60
    2.安装专业合格标准
    序号
    科目名称
    合格分数
    1
    工程造价相关知识与计价
    48
    2
    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60
    3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60
    3.考生三科考试成绩均达到以上确定的合格标准,视为本次考试通过。
    (二)成绩查询
    考生登陆“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yncost.com)进入“云南省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点击“考生登录”进入个人系统查询。
    (三)其他事宜
    1.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查分,请于2013年12月6日前向省工程造价协会递交要求核查考试成绩的书面申请,协会将统一安排专人查卷,逾期不再办理。核查后的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12月10日后电话通知。
    2.云南省造价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制,在两年内有效。考生今年合格科目成绩将予以保留,如考生在后一次的造价员考试中通过剩余科目考核,视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
    二、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和从业专用章事宜
    (一)办理证章初审受理原则
    1.含昆明市在内的各州市合格人员到当地州(市)住建局标准定额站(科)申请办理;
    2.各行业(化工、电力、冶金、铁路等行业)合格人员到各行业定额站申请办理;
    3.云南建工集团合格人员到集团总公司企业管理部申请办理;十四冶金建设集团合格人员到集团市场开发部申请办理;
    4.在校学生及无工作单位合格人员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申请办理。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1.个人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yncost.com),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按提示填报初次申领证章业务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合格人员请携带“全国造价员认证审批表”(提交网络申请后自行在线打印)一式两份、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有则提交)、学历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合同证明(证明在职在岗)、成绩单(网上直接打印)及半寸免冠照片3张(2张分别粘贴于审批表照片栏内,1张轻贴于审批表右上角),到本通知上述受理原则规定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在校学生及无工作单位的合格人员请携带“全国造价员认证审批表”(提交网络申请后自行在线打印)一式两份、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有则提交)、学历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成绩单(网上直接打印)及半寸免冠照片3张(2张分别粘贴于审批表照片栏内,1张轻贴于审批表右上角),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申请办理(网络所属机构请选择:其他)。
    4.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复印件经查与原件相符后才予以接收。
    (三)时间要求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可申请办理。网络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24时,届时网络系统将关闭;书面资料接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18时。
    (四)程序要求
    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作为办证初审部门,应对申报人的网上申报资料与书面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办证程序。于2013年12月23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汇总后通过网络上报到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另需书面提交“全国造价员认证审批表”(初审合格人员每人一份)。
    (五)证章发放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对上报资料进行复核确认,统一制作证书、印章,由各初审部门发放。
    附件:1.各州、市建设局定额站联系方式
       2.各行业、各集团公司造价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1月28日 
     
    附件1
    各州、市建设局定额站联系方法
    单 位 名 称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
    昆明市呈贡新区行政中心四号楼
    0871-3166177
    曲靖市建设局标准定额管理站
    曲靖市南城门曲靖市建设局3楼
    0874-3219556
    玉溪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玉溪市聂耳路37号
    0877-2057598
    昭通市建设局标准定额管理科
    昭通市昭阳区朱提大道4公理处(市广电中心旁)
    0870-2126773
    红河州建设局定额站
    蒙自文翠小区含笑路北段
    0873-3730834
    普洱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思茅市月光路1号
    0879-2124153
    文山州建设局定额科
    文山州建委大院
    0876-2192466
    西双版纳州建设局标准定额科
    景洪市民族南路4号
    0691-2150558
    大理州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处
    大理市龙溪路85号
    0872-2191228
    保山市建设局标准定额科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中段
    0875-2207298
    丽江市规划与建设局造价管理办公室
    丽江市香格里拉大道北段
    0888-5152676
    怒江州建设局标准定额站
    怒江州建设局定额站
    0886-3624112
    迪庆州建设局标准定额站
    香格里拉县环城东路
    0887-8222724
    临沧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临沧市临翔凤翔镇旗山路市建设局
    0883-2157291
    楚雄州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楚雄市鹿城东路楚雄州建设局四楼
    0878-3017924
    德宏州建设局标准定额站
    潞西市芒市丙午路1号
    0692-2129684
    附件2:
    各行业、各集团公司造价管理部门联系方法
    单 位 名 称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安康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非常天地商务大厦A座10楼1016室
    63636226
    云南省化工建设造价管理站
    昆明市人民东路137号
    63175162
    昆明铁路局建管处工程定额站
    昆明市塘双路南站新村548号
    66123737
    云南省冶金定额站
    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冶金大厦7楼7-4
    68891839
    省建工集团总公司企业管理部
    昆明市东风东路36号建工大楼9楼
    63109451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市场开发部
    昆明市五华区西站12号
    65372632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
    昆明市拓东路49号
    63012190
  • 江西省关于2013年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员赣州市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赣州市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3年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在赣州市举办一期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一)省直和赣州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相关中介单位符合条件从事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以及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查、咨询等工作且未取得造价工程师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同时符合2013年11月30日前满50周岁,从事工程造价工作20年以上,并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三个条件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但须参加工程造价管理案例的考试。
      (二)凡预报名合格人员,均可参加本期培训班相关科目的考试。
      二、培训考试专业及内容
      本次培训考试的专业为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内容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工程造价管理案例。
      三、培训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2013年12月7日报到,12月8日至12月17日培训,12月18日、12月19日考试。
      (二)地点
      地址:赣州市文明大道105号、7天连锁店(原人事大厦)乘9路公交车至人才市场下车即到。
      总台联系电话:0797-8236777
      四、培训考试及资料费用
      (一)培训考试费用每人500元,教材费每人31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符合条件不参加培训但须参加工程造价案例考试的人员,每人缴纳考试等相关费用200元,教材费用310元。
      (三)已取得其他专业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期建筑(装饰)专业造价员培训,可不购买教材,但须参加建筑(装饰)工程定额与预算、工程造价管理案例两科的培训及考试,培训考试费用350元。若需购《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的人员需交教材费80元。
      (四)补考人员按每科60元交纳费用。
      五、其他要求
      (一)造价员报名合格人员可参加本期培训、考试。
      (二)培训统一使用《江西省造价员培训教材》,参训学员报到时一并购买,其他有关参考资料自备。
      (三)造价员培训为全脱产培训,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参训学员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省工程造价协会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791-88319767
      (二)赣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系人:周运兰    
      联系电话:0797-8218392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1日

  • 2013年度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诚信评价活动结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执业诚信管理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诚信评价活动的通知》(甘建价协[2013] 4号)的要求,属于本年度评价范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全省共108家,其中12家未参加评价。经过企业自评、各市组织专家实地初评、省协会组织专家核查、专家委员会审查等程序,评出5家优秀企业(见附件一)、67家良好企业(见附件二)、24家合格企业(见附件三),现予以公布。
    附件一: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执业诚信评价优秀企业名单
    附件二: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执业诚信评价良好企业名单
    附件三: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执业诚信评价合格企业名单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1月29日

  • 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相关内容的宣贯培训学习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第156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13规范)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同时废止。依照《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市府令第24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委托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承办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的宣贯培训工作,主要对照现行08规范及我市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对13规范及主要专业计量规范实施细则进行详尽解读及宣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等;

    2、《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862-2013)的规定》;

    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及费率标准(2013)。

    二、学习对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企业等相关单位的从业人员。(注:造价员参加本次学习可作为继续教育的10个学时。学时认定详见协会后续通知)。

    三、学习地点:

    深圳市科学馆三楼会议厅(上步路深圳会堂对面)。

    四、学习时间:

    第一期:12月2日------3日;

    第二期:12月5日------6日;

    第三期:12月9日------10日;

    第四期:12月12日-----13日;

    期数

    日期

    上午

    下午

    备注

    第一天

    9:00-12:00

    领导致辞

    计价规程(张红标)

    建筑装饰(赛绪志)

    2:00-6:00

    轨道交通(高年鹏)

    安装工程(颜斌)

     

    第二天

    9:00-12:00

    市政工程(邬鹏华)

     

     

    五、学习费用:

    免费听课(交通自理,请大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方法:网上报名

    第一步:登陆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szcea.org.cn),点击“学习班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完整填报相关内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持报名登记表到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确认并打印《学习凭证》,凭《学习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到上课地点参加学习。

    2、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节假日不办公)。

    3、报名地点:深圳市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4楼A409室(地铁2号线燕南站B出口)。

    七、温馨提示:

    1报名登记表不用粘贴照片;

    2、提交报名资料后未进行打印或需修改资料的,可登陆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修改资料图标进行打印及修改资料。

    联系人:刘静、龙超平、吴慧燕、崔莹莹

    联系电话:83231498      83254633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3年11月22日

  • 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相关内容的宣贯培训学习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第156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13规范)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同时废止。依照《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市府令第24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委托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承办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的宣贯培训工作,主要对照现行08规范及我市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对13规范及主要专业计量规范实施细则进行详尽解读及宣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及《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等;

    2、《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862-2013)的规定》;

    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及费率标准(2013)。

    二、学习对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企业等相关单位的从业人员。(注:造价员参加本次学习可作为继续教育的10个学时。学时认定详见协会后续通知)。

    三、学习地点:

    深圳市科学馆三楼会议厅(上步路深圳会堂对面)。

    四、学习时间:

    第一期:12月2日------3日;

    第二期:12月5日------6日;

    第三期:12月9日------10日;

    第四期:12月12日-----13日;

    期数

    日期

    上午

    下午

    备注

    第一天

    9:00-12:00

    领导致辞

    计价规程(张红标)

    建筑装饰(赛绪志)

    2:00-6:00

    轨道交通(高年鹏)

    安装工程(颜斌)

     

    第二天

    9:00-12:00

    市政工程(邬鹏华)

     

     

    五、学习费用:

    免费听课(交通自理,请大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方法:网上报名

    第一步:登陆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szcea.org.cn),点击“学习班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完整填报相关内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持报名登记表到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确认并打印《学习凭证》,凭《学习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到上课地点参加学习。

    2、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节假日不办公)。

    3、报名地点:深圳市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4楼A409室(地铁2号线燕南站B出口)。

    七、温馨提示:

    1报名登记表不用粘贴照片;

    2、提交报名资料后未进行打印或需修改资料的,可登陆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首页右上角,点击修改资料图标进行打印及修改资料。

    联系人:刘静、龙超平、吴慧燕、崔莹莹

    联系电话:83231498      83254633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3年11月22日

  • 关于贺州市开展工程勘察质量及钻探现场报告制度的检查工作

      11月26日,自治区住房呈现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调研员黄克明率专家检查组一行3人到贺州市开展工程勘察质量及钻探现场报告制度检查工作。

      检查组抽取了4份工程勘察报告,依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11〕10号),仔细检查这些工程勘察报告执行文件精神的情况,并对这些报告执行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还深入贺州市钻探现场工地开展质量检查工作,逐一检查现场钻机,检查钻探编录人和记录人的上岗证书,并询问他们地质情况,实地查看现场钻探记录表和取土质量。

      通过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贺州市加强勘察质量管理所做的工作,并在继续完善钻探现场报告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持续改进的要求,以进一步抓好工程勘察文件质量。
  •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3年12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通过传真反馈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邮 箱:dtz411@126.com

      传 真:83297865         

      详见附件。


    附件: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暂行办法
  • 北京市2013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顺利结束【转载】

      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切实消除起重机械实体隐患,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作部署,市监督总站于3月至11月组织开展2013年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目前本年度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已顺利结束。

      本年度专项检查共抽检建筑起重机械350台(其中塔式起重机279台,施工升降机71台),涉及全市16个区、县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97项工程、144家产权单位(其中资信等级一级39家,二级15家,叁级82家,设备内部使用8家;共占全市具有资信等级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数量的21.52%),经实体检测整机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294台,整体合格率为84%;不合格56台(塔式起重机42台,施工升降机14台),其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36台(塔式起重机28台,施工升降机8台)。我站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机械产权单位实施了立案处罚,并责令拆除5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塔式起重机。

      同时,由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机械分会启动了对被管理较差的机械产权单位的资信等级动态核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对9家被处罚产权单位的资信等级动态核查,并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核查工作。通过核查,切实提升了产权单位管理水平,督促产权单位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械实体日常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运行。

      下一步,市监督总站将继续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作部署,及时、有序、高效开展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继续开展对雁栖湖国际会都工程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专项检查。
  • 公布许晓波等19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及注销注册人员名单【转载】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协会对有关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许晓波等19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符合暂停执业及注销注册等条件,现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许晓波等19名注册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及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2013年10月18日-11月15日办理全国造价员登记业务的领取新章通知【转载】

    附件名单内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1月15日在省造价站办理全国造价员变更等登记业务的人员,即日起请于每周四、周五到省造价师协会315室领取新章。

    领取新章请牢记附件名单内的序号,并带上以下材料:

    1、办理变更登记的请带上资格证及旧章;

    2、办理遗失登记的请带上资格证和未遗失的旧章。

    附件:《2013年10月18日-2013年11月15日办理全国造价员登记业务的领取新章》名单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3年11月28日
  • 2013年山东省第三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名单【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3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审核了由相关市报送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分支机构的材料,现将审核合格的2013年第三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至12月12日。如对公示企业申报的分支机构有异议,可向省造价管理机构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
     
      联系电话:0531-87087058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省建设厅标准定额站综合科
      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2013年第三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公示名单

     
    省标准定额站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12月1日起沈阳将严厉打击“黑装修”

      11月28日,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整顿和规范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将对全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开展联合大检查,对黑装修企业将予以取缔。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和《辽宁省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暂行)》等都对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的从业资格有严格的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必须要在证书许可范围内。

      沈阳市建委建管站负责人表示,从现在开始,所有未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已取得营业执照、无资质证书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要立即到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通过沈阳市建筑装饰协会咨询办理相应资质证书。从12月1日起,建委建管站将联合房产局、行政执法局和工商局开展联合大检查,一旦发现有住宅装饰装修企业无照无证经营将予以取缔。

      沈阳市建委建管站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无住宅装饰装修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拨打电话:22948361进行举报。同时可以拨打22933530住宅装饰装修资质咨询电话询问。
  • 辽宁省发布的质量检测显示:多批板材商品“体检”未过关

      省工商局开展了流通领域板材类商品的监测工作,其检测情况已在11月25日公布。监测情况显示,36批次板材商品“体检”未过关,其中,35批次板材甲醛释放量超标。
      
      沈阳市友家地板厂生产的标称“木朗”牌的木质地板,抚顺市盛凯隆复合地板厂生产的标称“盛凯隆”牌的木质地板,盛翔胶合板厂生产的标称“盛翔”牌的细木工板均被检测出甲醛释放量超标。
      
      另外,还有17批次板材类商品在本次监测中静曲强度抽检不合格。据了解,静曲强度不合格的细木工板及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在受力时极易出现裂纹甚至出现断裂现象,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那么,消费者应该如何挑选板材呢,现在省工商局为消费者提出了两点:

      一、消费者在选择地板类商品时,可以通过观察花色(表面发暗,无光泽,花纹纹理模糊,效果差,一般为伪劣产品)来辨别商品质量的优劣,也可以通过观察拼接效果(将三块地板交叉拼接在一起,观察地板的缝隙大小,有无香蕉板、高低差、直角度、接口花纹变化等)辨别商品质量的优劣。
      
      二、消费者在选择细木工板类商品时,可以通过测量尺寸(常用的细木工板尺寸为长2440mm,宽1220mm,偏差为0~+5mm)来辨别商品质量的优劣,也可以通过缝隙的大小(国标规定芯条侧面缝隙不超过1mm,芯条端面缝隙不超过3mm)辨别商品质量的优劣。
  • 北京发布新家居装修合同征求意见稿【转载】

      日前,最新修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新意见稿对于家装过程中造成的一系列问题责任认定和赔偿工作做出具体规定。
      
      按照新征求意见稿要求,房主和家装公司装修在未经有关部门的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拆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能随意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同时要求每天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家装公司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并特别强调因家装造成邻居住房管道故障的,由家装公司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新征求意见稿还特别对家装期限和家装施工后的空气质量验收做了规定,要求供应的家装材料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由于家装公司施工导致出现空气质量问题的,须由当事方负责整治并支付违约金。
  • 关于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鄂建办〔2013〕23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相关部署和省审改办的要求,我厅决定自2013年12月1日开始,在全省实施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审批工作。由省厅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丙级资质和住建部审批的甲级资质延续初审事项,自12月1日起,均通过省厅行政审批信息平台进行审批。住建部审批资质的申请、升级和延续,仍按原资质申报程序和方式申请。网上审批的申请资料、工作程序及工作要求按《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鄂建文【2013】5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在使用“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申报时,需同时使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企业基本信息及申报人员信息。
           网上申报审批工作联系方式:省建设信息中心:027-68873052、027-68873473;厅行政审批办公室:027-6887349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27日
  • 山东省关于EPS模块框(刚)架结构工业节能建筑工程技术规程等的立项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需要,贯彻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规定》(鲁建标字[2011]8号)要求,在有关单位申请的基础上,经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意见,我站拟确定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和山东金富地新型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编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EPS模块框(刚)架结构工业节能建筑工程技术规程》、《EPS模块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体系应用技术规程》以及《EPS模块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现在予以公示。请你们研究提出意见,于2013年12月10日前函告我站标准管理科。
      电话/传真:0531-87087057/87087056
      邮箱:sdbz1204@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省标准定额站1202室  
      邮编:250001
     
      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立项公示表
     
     
    省标准定额站
                             2013年11月27日
  • 关于2013年度第四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转载】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唐书娟等1277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7811521

      联系传真:010-57811494

      附件:唐书娟等1277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11月26日
  • 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会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机构、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了加强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管理,根据工作安排,市造价处和市招标办定于2013年12月3日召开“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会”,请各相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12月3日(周二)下午2点30分。

        二、会议地点

        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报告厅(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88号,具体行车或乘车路线可登录北京会议中心网站http://www.beijinghuiyizhongxin.com/contact/12.html查看)。

        三、注意事项

        1.签到时间:会务组于当天13:30起组织签到,请各单位参会人员于当天14:30前签到。

        2.签到规则:分8个组进行签到,按各单位名称前四个字的拼音首位字母进行编号、分组(后附单位分组及编号),请各单位参会人员到现场看好所属签到组排队签到。

        3.同时具有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两个资质的单位,请按签到要求在签到簿上注明。


        附件:2013咨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大会分组
                  签到分组说明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
  • 成昆新线攀枝花段下月开建【转载】

      11月27日,记者从攀枝花市发改委获悉,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成昆新线)攀枝花段,将于下月中下旬正式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建成通车,今后从攀枝花到成都坐火车仅需 5小时。

      成昆铁路新线攀枝花段北起米易县城,向南经米易县丙谷镇、盐边县城、东区阿署达、仁和区仁和镇、啊喇乡,止于川滇交界的云南永仁县,主线全长108公里。目前,成昆新线西昌至峨眉段正在加快推进中,有望明年动工。全线贯通后,将改变攀西地区没有高铁的历史,届时从成都坐火车到攀枝花只需 5小时。
  • 泸州港年底建成228米高程滚装码头【转载】

      泸州港二期续建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预计228米高程平台滚装码头和泸州市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工程主体工程,将于12月底全面完工。

      据泸州港二期续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二处处长邵长春介绍,现在正在建高程228米平台滚装码头,面积约9500平方米,目前桩基工程已完成80%,回填20%,预计今年年底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 多款知名品牌装修材料检出致癌物

      在2013年广东省省级定期监督检验质量状况公告中,显示有多重家装材料质量不合格,如人造板、防水涂料、厨房家具等,更甚者在其中的产品中检测出致癌物质,知名品牌的也不能幸免。
      
      接受检验的企业又199家,大多分布在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检验了人造板产品322批次就发现了38个批次不合格。在这些不合格产品中有12家是甲醛超标的,其中不少知名品牌也榜上有名。
      
      佛山市欧勃伦卫浴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勃伦”牌浴室柜、广州市逸桦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橱柜吊柜均被检测出甲醛超标。甲醛对皮肤黏膜具有刺激作用,与皮肤接触更是会发生过敏性皮炎;如果甲醛浓度过高,则会诱发支气管哮喘、鼻咽肿瘤等。
      
      此外,不及格率比较高的还有防水涂料方面的,如佛山市欧奇涂料有限公司的“欧奇”牌911聚氨酯防水涂料(5L/套)、佛山市三水俊甫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911双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20kg/桶)都被检测出蒽、萘。这两种物质是属于多环芳烃,是强致癌物质。
      
      消费者在购买前应向经销商申请出示相应产品的第三方权威性检测报告以保证产品质量,以及产品标志(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附件:2013年广东省人造板等15种产品省级定期监督检验质量状况公告
  • 广州市海珠广场将新建两个项目 包括7万平方米地下商城

        1122日,广州市规委会审议通过了《越秀区恒基中心地块及海珠广场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根据最新规划显示,整个海珠广场将新建两个项目——恒基中心和海珠广场地下空间。据悉,恒基中心项目是香港恒基兆业地产集团在华南地区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越秀区海珠广场及其西侧地块,用地内有地铁二号线与地铁六号线交汇海珠广场站。总用地面积约57705平方米,,其中包括恒基中心地块26325㎡、海珠广场西广场和侨光西路地下空间 14889㎡、海珠广场东广场地下空间16500㎡。

      恒基中心地块将开发城市综合体项目,包含办公、商业商务和康体娱乐功能,恒基中心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兼容文化娱乐用地,容积率为4.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8582㎡,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少于30%

        未来,海珠广场的地下空间将连片打造,包括海珠广场西广场、东广场和恒基中心三块。根据海珠广场地下空间规划显示,海珠广场共增加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根据最新规划,海珠广场西广场和侨光西路新增地下建设规模41715平方米,两层为商业、一层为停车,而海珠广场东广场新增地下建设规模47100平方米,共计增加地下商铺面积55000平方米。加上恒基中心地下商业 16800平方米,整个项目地下商业空间总面积达到了71800平方米。地下空间将结合地铁站点,将地下商场、人行隧道等连成一片,打造包含10条地下步行连接通道,20个地面与地下层步行通道口的地下过街隧道系统,服务辐射范围包括侨光东路-一德路-解放南路-沿江西路,实现区域人车分流交通体系,大大提高区域的交通组织能力。

        据悉,地块内还包括了广州市文保单位——五仙门发电厂旧址。2013419日,陈建华市长主持广州市文化设施规划建设会议,会议议定广州华侨博物馆选址五仙门发电厂旧址。恒基公司将五仙门发电厂旧址无偿赠归政府所有。

  • 2014年《甘肃工程造价管理》等专业期刊即日起开始征订【转载】

    一、《甘肃工程造价管理》是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暨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的工程造价专业性通讯刊物,是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优秀刊物。它的任务是宣传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经济法规;交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经验;研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供确定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本刊全年出版6期,设有:《专题报道》、《文件选登》、《专业论坛》、《工作交流》、《清单计价工作经验》、《造价资料》、《业务知识》、《综合信息》等栏目。
    本刊全年定价120.00元。欢迎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积极订阅。兰州地区用户直接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资料发行部订阅,地址:兰州市民主东路109号,邮编:730000,电话:0931-8418603,传真:09318814994,邮箱:502140123@qq.con;兰州以外用户,可办理邮购,也可就近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站订阅。
    二、《甘肃工程造价信息》是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暨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支持协办的工程造价专业性信息刊物。2014年,《甘肃工程造价信息》将扩编“厂商价格信息”,扩编后,《甘肃工程造价信息》不再以《甘肃工程造价管理》副刊形式出现,将作为“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刊,采取会员赠送和单独发行订阅的方式,以指导性、实用性、可靠性的特点,及时、快捷地为广大读者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各方面的最新信息。本刊扩充改版后,每年出版6期,全年定价980.00元。欢迎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积极订阅。委托征订单位: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民主东路375号中铁科技大厦C塔8楼,电话:400-020-1168,传真:0931-8649598,邮编:730000,兰州地区用户可到上述地址订购,兰州以外用户,可回传登记表(请联系索要)办理邮购。
    三、《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程造价管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出版的国家一级刊物、全国工程造价行业权威刊物、建设部优秀期刊。全年出版六期,定价90.00元。《工程建设标准化》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建设工程标准化协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联合主办、全国唯一工程建设标准化权威刊物。全年出版12期,定价180.00元。请大家联系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资料发行部踊跃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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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资料发行部
                                        2013年11月11日

  • 广东省2013年造价工程师(第21批)变更注册领取注册证书及印章的通知【转载】

    下列造价工程师省内变更注册及印章更换已办结,请造价工程师本人携带身份证来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8:3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四;周五上午)。

     附件:2013年造价工程师省内变更注册领取注册证书及印章人员名单(第21批)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11月22日

  • 广州市天河区启动建设工程竣工清产核资财务结算工作

           天河区多年来,建设工程项目部分竣工后一直未能如期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工作,导致引发社会稳定的矛盾发生。

      天河规划分局积极配合天河区政府启动建设工程竣工清产核资财务结算工作。对于部分工程竣工后进行规划验收问题,专门落实业务科室派员跟进这部分工作进度,主动做好规划验收的服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建设单位解决规划方面的难题,力争尽快通过规划验收,最终完成清产核资财务结算工作。

  • 兰州市将建设国际港务区 计划用时5年投资千亿

           11月24日,兰州市政府邀请相关专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在西固区召开“兰州国际港务区总体规划及有关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确定兰州市将建设国际港务区,规划面积约80平方公里。据悉兰州市计划利用5年时间,努力打造“一中心、四大产业区”的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集聚群,累计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生产总值达到500亿元,在城区面积拓展和经济总量上再造一个新西固。

      兰州国际港务区将形成具有铁路、公路和铁海联运等多式联运方式和沿海港口功能的国际港务区,建设成为西北地区面向西南、中东部地区的货物集散基地,连接中亚、欧洲市场的综合物流枢纽,国家一流的现代服务业示范园区、黄河中上游最大的商贸物流集散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的重要支点。

      兰州国际港务区规划范围东至柳泉乡岸门村,西至达川三江口,南北至黄河两岸山体,面积约80平方公里,具体划分为“一中心、四大产业区”。一中心即居住商务服务中心,范围东起五〇四黄河大桥,西至新城旧桥,南至西行线,北至黄河南岸,主要建设行政、商务、居住、公共服务中心。四大产业区,即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区,东起东川镇坡底下村,西至蝎子尾,南至南山山体,北至西行线,总面积约11000亩,主要建设以兰州东川铁路货运中心站、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兰州东川物流园(公路集装箱中心站)、兰州“无水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五大重点项目为核心的综合物流园;新材料基地,东起蝎子尾,西至新城镇青春村,南至南山,北至黄河南岸,总面积约8270亩,主要建设蓝星新材料基地等项目;新能源基地,黄河以北(原五〇四厂区),总面积约4000亩,主要建设中核五〇四厂能源生产基地;生态休闲旅游区,以达川、河口川台地为主体,总面积约24000亩,主要建设沿黄经济旅游带、生态旅游商贸区。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思路,兰州国际港务区计划利用7年时间分三期建成。兰州国际港务区一期开发土地8000亩,以公共服务中心、铁路货运中心站、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兰州东川物流园(公路集装箱中心站)、兰州“无水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华尊立达国际钢材物流城、中核五〇四厂国产设备示范项目四期工程、省物产集团河口南物流园、霖磊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为主,计划总投资100亿元。其中:公共服务中心,投资10亿元,占地350亩;综合物流产业园,投资40亿元,占地6250亩;新材料基地,投资10亿元,占地1400亩;新能源基地,投资10亿元;土地基础设施配套投资30亿元。建成后,基本满足西北地区现有的国际物流、国内物流和国际保税商贸物流业务需求,初步形成综合性现代物流园区。

           二期计划开发建设5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主要包括河口、达川、柳泉3个乡镇,建成以达川三江口万亩湿地公园和河口古镇为主的生态休闲旅游区和柳泉坪台地区为主的生活商贸区,大力发展综合性商贸物流产业。

           2019年—2020年为功能完善阶段:继续开发柳泉乡4100亩土地,建成功能齐全、生活资料聚集的大型商贸市场;开发扎马台、青石台6000亩土地,重点发展生产加工、农业观光等产业;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对达家台、张家台等坪台地区进行选择性开发。集中开发剩余5000亩土地,建立全国物流网络、专业化综合物流园、高技术支持的电子商务平台等产业基地。

  • 2013年度第四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转载】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唐书娟等1277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7811521

      联系传真:010-57811494

      附件:唐书娟等1277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11月26日

  • 《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珠海工程材料信息》期刊2014年度分发订阅办法的通知【转载】

    《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珠海工程材料信息》期刊是由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协办的唯一一本发布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的刊物。本刊每月一期,主要内容是刊登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性文件、珠海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发布建材厂商的材料报价、典型工程的中标价格、工程造价指数指标,推介新材料、新技术等。本刊是珠海市工程造价执业人员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工程计价时的重要参考书刊之一。

    《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珠海工程材料信息》期刊为珠海地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内部刊物,与“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网”实行网刊合一、统一运营、不单独零售;将向本协会会员单位、珠海工程造价信息会员、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查询会员免费赠阅(凡未缴纳2013年度会费的协会会员单位,暂停2014年度的赠阅)。2014年度期刊赠阅数量分别如下:

    1、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赠阅2套;

    2、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理事、团体会员单位赠阅1套;

    3、 珠海工程造价信息会员赠阅1套;

    4、 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查询会员赠阅1套;

    请以上有关单位及个人会员凭赠阅单位有效证明,到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办理《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取书卡》手续。如需邮寄,另交挂号邮寄工本费120元/年。单位或个人在高层楼房办公的,若寄挂号信,邮局有可能发放《邮件领取通知书》给单位或个人到邮局领取,为保证期刊送到单位或个人手中,建议选取“快递到付”的邮寄方式进行邮寄(选取“快递到付”的邮寄方式邮寄的,免收挂号邮寄工本费)。

    其他与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需本刊,请尽快到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办理“珠海工程造价信息会员”入会手续(常年发展,会费800元/年,详见附件一),或“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查询会员”入会手续(入会办法详见附件二)。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69号(名都大厦副楼);

    联系人:侯小姐, 联系电话:2271028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4年11月26日

     

  • 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12月9日开始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通知,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提交报名资料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省直报名点考试全科合格考生请于2013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期间到省人事局提交报名资料。

        提交材料清单

        1.《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如不慎遗失,请到“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应空白表格,并按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在电脑上填妥、导入电子版照片、双面打印、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设计院(所)、监理公司及政府职能部门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持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特别注意,2013年12月23日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

      提交资料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 广东即日起对外发放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日前发出通知,即日起对外发放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省直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选择证书速递的省直报名点考生的证书已寄出。邮件号码详见附件。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拨打中国邮政咨询电话11185查询。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非省直考生请与报名点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附件:邮寄清单 

    姓名

    资格名称

    邮寄单号

    叶丽雅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86506

    李红蕾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87906

    张靖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88206

    许琨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89606

    叶丹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90506

    李纬宁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91906

    林和杉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92206

    刘伟新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93606

    易田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94006

    黎少华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95306

    王扬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96706

    余庆羽

    二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97506

    陈嘉华

    二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98406

    赵心

    二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299806

    梁兆钦

    二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300406

    陈水洁

    二级注册建筑师

    1018989001106

  • 福建省关于46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闽建科[2008]69号),经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备案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现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46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在建筑工程中应优先使用,备案有效期为2年。原闽建科[2011]33号文公布的备案材料和产品,现有效期已满,请各地及时通知备案企业重新申报。

      各地要加强对备案材料和产品的管理,所有进入工程使用的材料和产品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发现有不合格材料和产品在工地使用的,经查实后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责成备案登记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附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46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5日
  • 湖北省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鄂建函〔2013〕28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1年湖北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鄂质监标[2011]54号)的要求,由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已完成报批稿。
           因该报批稿中涉及引用强制性条文,现将该报批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全面、仔细审阅,重点针对所引用的强制性条文,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并于2013年12月6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至如下地址:
           单    位: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6-1号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吴  刚
           电    话:13871347688
           电子邮件:hbjkwg@163.com

           附件:1、《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报批稿     

                      2、《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1月25日
  • “绿色”将是广东新大型公建的主流【转载】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广州、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这标志着广东省将以低碳绿色建筑建设,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根据《方案》,广东省将合理确定符合本省实际的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两万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房为重点,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全省新建建筑中的比重。

      按照《方案》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广东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以及广州市、深圳市新建的保障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新建保障房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广州市、深圳市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到“十二五”期末,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0个以上的绿色生态城(园)区。到2020年年底,绿色建筑占全省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0%以上,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同期发达国家水平,公共建筑全面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据了解,《方案》包括大力实施城市降温行动,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建筑节能环保要求,完善绿色建筑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全力打造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不断加强建筑节能科学研究和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规范建筑拆除及建筑废弃物利用工作等内容。
  • 造价员资格验证温馨提示:2014整改期可补报

        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验证工作11月22日结束,对06开头与09开头未验证的以及继续教育未满40学时的造价员,请继续关注温州造价网与浙江省造价信息网,明年有一次补报整改的机会,在整改期内省内会组织继续教育的,对于继续教育学时未达到40学时的造价员请在整改期间,完成40学时的继续教育,以免影响补报机会。                                                     

     

                                                                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11月25日
  • 2013年度金华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考评情况

      通过本次检查情况对比近三年来检查情况可以看出,今年金华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又有了新的提高,主要表现在:

      1.行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一是企业不断做强做大,今年又有两家咨询企业被建设部核准为甲级资质,甲级咨询企业已占全市咨询企业的50%;二是成果质量进一步得到稳固并有提升,今年300万以上项目抽查误差率均在3%以内,其中1%以内占50%;三是营业收入有较快增长,有两家企业突破千万大关,500万以上的企业已占全市咨询企业的45%,总营业收入达1.28亿,同比增长9%;四是更注重制度的落实,从原先的应付检查到自觉按制度办事,大部分企业都较好地执行了服务反馈制度,业主方及施工方对企业评价满意度较高,档案的装订与管理等方面较往年也有了明显提高。

      2.企业更加注重文化建设,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部分企业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捐款。

      在有了提高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下几个问题:

      1.业务规模不大

      检查发现,我市咨询企业的总体营业收入虽有增长,但经营业务范围窄、服务品种单一,多数企业整体实力较弱,人均产值不高。据统计,今年我市甲级企业年均营业收入635万,人均产值18.89万,乙级企业年均营业收入351万,人均产值17.41万,其中有三家造价咨询年营业收入不足100万,人均产值只有4万。同时,从咨询业务检查台账上可以看到,咨询企业承揽业务规模小、大项目数量不多,造价在300万以上项目仅占10%。

      2.专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专业人员应是以工程技术为基础,兼有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当前从事的大多数专业人员只满足于识图、计量、套定额、换算、取价、汇总等传统的、简单的概预算工作,其他法律法规知识、举一反三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欠缺,不能为客户提供充分高效、优良、全方位的服务,还未达到参与建设项目的造价全过程确定和控制管理水平。再则,专业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风险意识淡薄,责任意识差,已经严重制约企业向多元经济发展。

      3.内部管理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完善不及时,部分咨询企业的相关制度未及时修订。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三级复核仍然流于形式,只签字盖章,无具体自校、审核、复核意见,造成了成果文件不严谨,矛盾较多;业务学习深度不够,组织学习讨论的问题未形成统一执行意见;对重大疑难专业问题处理不够重视,有些审核没有书面依据;业务台账文号不连续,存在有项目逃避检查的嫌疑。

      4.按标准收费难以贯彻执行

      检查发现各咨询企业还存在较多相互压价的现象。少数企业为了多揽业务,不在服务上下工夫,只是一味压价,降低收费标准,甚至免除委托方应支付的费用,仅向施工单位收取费用。而部分政府部门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咨询服务收费偏低,一定程度上也在引导咨询收费下降。所以,虽然咨询收入比往年有所提高,但咨询企业的利润比往年下降很多。
  •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回头查”的通知 清建[2013]26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查”行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3]19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结合2013年全国性安全生产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督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认真对照通知的要求,制定“回头查”行动方案,严格组织落实。突出的安全管理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前阶段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及管理上的不足范围是否已经“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请各县(市、区)住建局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及时做好本地区开展“回头查”行动的总结工作,于12月13日前将行动方案及书面总结材料报送我局安全监督站。我局将组织对部分地区进行督查。
     
      附件:粤建质函〔2013〕1957号.doc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1月25日
  • 北京市2013年下半年关于建设领域散装预拌砂浆应用的通报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北京市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的通知》(京政办〔2013〕9号)推行使用散装预拌砂浆促进施工现场扬尘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任务,并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建筑市场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3〕128号)工作安排,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13年9-10月对本市建设工程散装预拌砂浆应用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属于“禁现”工程43个,建筑面积296.63万平方米,其中,进入建筑砂浆施工阶段工程38个,建筑面积265.39万平方米。

      本次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规定落实散装预拌砂浆的比例为55.3%,较上半年有较大提升;检查施工图纸设计按规定明确了预拌砂浆及品种、等级的比例为81.6%,较上半年进一步提高;检查施工现场有3个项目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行为。

      东城、门头沟、延庆等区县及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八达岭金宸建筑有限公司等施工企业对散装预拌砂浆相关政策落实较好。

      二、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处理情况

      对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按政策规定予以落实违规行为轻微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已要求其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3家施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行为(见附件),依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散装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号)相关规定,已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825号)对前述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予以记分处理。

      三、依法推进散装预拌砂浆应用政策全面落实

      (一)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期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到位。其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引以为戒,认真对照文件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设计上明确使用预拌砂浆的品类和等级,从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落实使用预拌砂浆,尽快清退袋装砂浆、袋装水泥、砂子等原材料,严格按政策要求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建材使用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属地内在施工程散装预拌砂浆应用情况的检查工作,尤其是本次专项检查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县,更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推动我市散装预拌砂浆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通报。

      附件:2013年下半年建设领域散装预拌砂浆应用专项检查处理违规参建单位名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22日
  • 武汉雄楚大道改造工程实行双侧同时施工

      雄楚大街快速路改造工程西起楚平路,东至三环线立交,主线全程高架,长6.58公里,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该路地面为辅线,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雄楚大道开始施工北侧桥墩了。局部实现换边后,雄楚大道改造工程全线高架段宣告进入南北侧同时施工阶段。

      11月26日凌晨,雄楚大道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已有标段开始拆除南侧桥墩围挡,转至北侧施工,南侧120米道路交通已恢复。此前途经雄楚大道的公交线路因施工而取消站点的情况将随之改变,乘坐公交的市民需留意。

      雄楚大道改造完成后,将是一条重要的城市快速路,还是继武汉大道、长江大道之后的又一条景观大道。
  • 如何做好工程预算?

    孙宏艳

    建筑工程预算是以货币形式来反映建筑工程的价值。提高工程预算编制质量,对搞好基本建设计划和投资管理,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对推行投资包干和招标承包制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施工图,按照相关的规定,计算出建设该工程所需费用。编制方法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单价法,一种是实物量法。

    1.收集资料,做好准备工作。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资料主要有:施工图纸及其有关说明,各种标准图集,工程地质报告;掌握现行工程预算定额或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使用方法,取费标准,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价格取定方法;深入现场了解施工环境,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2.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工程量计算和定额套用、清单计价规则。在编制之前,充分熟悉总说明及每章节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说明,了解子目中所包含的内容。认真全面地阅读、理解图纸和图纸交底材料,随时了解设计人员的意图以及图纸所表达的内容。深入现场,了解施工工序、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工程中的应用,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将工程进行合理地分部分项计算出工程量,准确地计价,避免漏算、重算、错套。

    3.合理取费,正确操作。工程取费标准的确定要根据工程概况,参加投标单位的情况,合理划分工程类别,公正、合理地确定取费标准。

    4.加强学习,精通设计、施工规范。针对目前建筑施工图设计方面的实际情况,预算专业人员必须掌握和熟悉设计、施工规范,如果规范不精通,必然造成漏项或差错。例如,设计施工规范规定了现浇混凝土构造柱与圈梁相交节点处,其圈梁上、下的六分之一层高或450毫米范围内,构造柱的箍筋间距为100毫米;现浇混凝土圈梁的转角和丁角处增加构造筋以及300毫米的拐角弯锚固长度,而大多数设计施工图没给详图,顶多交代一句如圈梁、构造柱构造措施见某某图集,如果对规范不熟悉,就会影响预算的准确性,甚至有的预算人员忘记计算上述部位的钢筋量。如果对这些规范上的细节比较熟悉,就不会出现计算错误或漏项的情况。

    5.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为编制出符合施工实际的工程预算,必须掌握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例如,施工现场障碍物拆除情况,场地平整情况,土方开挖和基础施工情况,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施工顺序和施工项目划分情况,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制品的供应情况,以及其他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和技术组织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等。这些现场施工情况,对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影响很大,必须随时观察和掌握,并做好记录以备应用。

    二、正确进行建筑工程预算编制

    1.合理确定计算项目

    凡是预算项目中综合的工作内容,编制预算时均不得再另列项目计算。这就要求预算人员必须熟悉定额子目所含工作内容,材料的类别、数量、价格和考虑到的正常工作程序,并把定额的总说明、分部说明及有关说明,真正了解透彻,否则势必造成重复计算或漏算的错误。

    2.准确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是编制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原始数据,是编制预算的核心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工程量计算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定额直接费及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因此,工程量计算要真实准确,经得起审查的考验,计算工程量时应注意:

    1)合理安排工程量计算顺序。合理安排预算工程量计算顺序,是准确快速计算工程量的关键之一。例如,带形基础工程一般是由挖基槽土方、做垫层、砌基础和回填土4个分项工程组成,各分项工程量计算顺序要自下而上,按预算定额单价要求逐项进行,这样既有利于价值表的工程量列项排列,又便于凭施工经验审核是否有漏、重项。

    2)严格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熟悉和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准确计算工程量的重要因素。例如,墙体工程中计算砖墙面积时,墙体高度的确定。

    3)统筹主体兼顾其他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量计算是全部工程量计算的核心。在计算主体工程量时,要积极地为其他工程量计算提供基本数据。这不但能加快预算编制速度,还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正确套用定额与计算定额直接费

    定额直接费的准确与否,对工程造价的确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计算出的定额直接费是工程造价中各项费用取费的基础,所以计算定额直接费时,必须实事求是,马虎不得。

    1)要注意工程内容与定额不一致又不允许换算时,必须执行定额,不得任意修改或调整定额。例如,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柱,定额按钢模板规定其消耗量,而实际施工中采用木模板,就不能在用定额时给予调整。

    2)当工程内容与定额内容不一致,但允许换算时,应按定额的换算方法和范围进行换算,然后计算定额直接费,并在定额编号下注明该项目换算,以便审查时核对。例如,砖砌体中砂浆标号、混凝土工程中混凝土标号,定额与实际不同时允许换算,但只限于调整材料费,而人工费、机械费不得调整。

      每做完一次预算后,都要进行一些总结,做一次经济指标分析,如造价指标、项目直接费指标、总人工指标,以便再做同类型项目的工程预算时作为参考,检查工程量及造价的准确性。

  • 案例分析:从本案看BOT项目施工合同中各方的责任

      晶(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一、案 

    2004年,经某省政府批准同意,该省内的一条高速公路决定采用BOT方式进行项目融资建设。受省交通厅委托,2005113日,某县政府与A公司签订BOT特许经营权合同,约定:县政府为工程项目行使BOT招标管理权的主体,享有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权;A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主体,对工程项目享有特许经营权,享有对本项目进行招标及评标方式的选择权、定标权等与特许经营权合同相关的一揽子合同条款拟定权、自主签约权;A公司全权负责本工程项目资金的筹措,并享有为项目建设进行融资贷款的权利,融资渠道不限,由A公司承担融资过程中的一切债务及相应的责任。A公司作为委托人于2006625日与受托人某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书。随后,该条高速公路施工工程资格预审公告由招标公司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某工程公司看到公告后参与了投标。2006915日,A公司和招标公司向工程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工程公司被确定为该条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施工工程的中标单位。20061017日,A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应A公司要求,工程公司向A公司预交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和招标代理费485583元(后通过公安机关A公司退还200万元)。但是,该条高速公路施工项目除第一合同段外至今未施工。从2006420日起,县政府多次函告A公司称:目前不具备招标条件,不能进行招标投标工作,已收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尽快足额退还,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经查,A公司于200422日成立,注册资本2500万元。A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罪在被公安机关讯问时承认:上述注册资金是借来的,注册后就归还了;在签订BOT合同时,A公司应县政府要求曾向其提供过2000万元现金和3000万元的银行保函。目前,A公司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不具有偿债能力。

    工程公司认为,县政府没有通过招投标方式违法将涉案项目特许授权给A公司,存在严重过错。招标公司与A公司的招投标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项目应当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落实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行为。工程公司的损失是由于A公司、招标公司和县政府的违法行为导致的,因此,将A公司、招标公司和县政府一并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招投标行为和工程承包合同无效,并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8485583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时,A公司未出庭。招标公司答辩认为:招标投标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对招标人的要求,而不是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因此,其公司没有过错,不应对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县政府答辩认为:其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A公司并与之签订BOT特许经营权合同,并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对于A公司尤其是资金到位情况也尽了事前审查、事后监督的义务,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经过一、二审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招标行为和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由A公司返还工程公司8485583元及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二、分 

    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中存在分歧意见:

    1、招投标行为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

    对此,有两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涉案工程项目有政府的批准立项文件,况且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仅是要求招标人落实资金来源即可,A公司当时的资金来源状况也符合该规定,故A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工程承包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招投标行为和工程承包合同均为有效。第二种意见认为,招投标行为和工程承包合同均为无效。

    2、本案中各方的责任问题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A公司对于工程公司的损失应当承担责任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对于招标公司和县政府的责任,尤其是他们应否对A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的BOT项目没有履行审批手续,A公司资金不足,招标公司存在对这两点审查不严就违法招标的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直至连带责任;县政府选择BOT项目合作者没有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而是仅仅进行了邀请招标就违反规定与A公司签订了BOT合同,存在严重过错,更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直至连带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招标公司和县政府均不应承担责任。

    三、评 

    BOT”一词对大众来说比较陌生,它始于17世纪的英国,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BOT特许合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工程项目发包,其实质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它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本案中,县政府与A公司签订的BOT特许经营权合同,即属于此类合同。由这个合同,还引申出后续的招标代理合同、招投标行为和工程承包合同。

    在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分歧的两个问题,我们的意见是:针对第一个问题,即招投标行为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问题,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A公司作为招标人在对涉案项目进行招标时,资金不到位,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九条关于“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强制性规定,因此,A公司委托招标公司进行的招标行为无效,该行为的无效直接导致作为行为结果的工程公司的投标行为和工程承包合同均归于无效。

    针对第二问题,我们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因此,对于A公司是原告所有损失的承担者,是毫无疑问的。招标公司和县政府的责任,我们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是:

    1、招标公司的委托代理行为并未违反相关规定,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首先,本案所涉BOT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约定政府不出资,建设资金全权由A公司负责筹措。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此类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招标投标法第九条关于“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的规定,是针对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作出的规定要求,故不适用本案的情形。工程公司基于本案中没有项目审批手续,因而认为招标公司接受A公司委托进行代理招标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主张招标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于法无据;其次,依照BOT合同中的约定,A公司拥有多种融资渠道,其资金状况必然处于不断变化中。招标公司在接受招标代理委托前,对于A公司在招标时是否拥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只能进行形式性审查,且原告不能证明招标公司明知A公司资金未到位而与之恶意串通接受招标代理的委托,因此,工程公司提出招标公司系明知A公司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违法招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主张,依据不足,不能成立;最后,招标公司接受委托代理的行为并不违法,结合招标公司就本次招标仅从A公司收取了5万元代理费的情况,招标公司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代理人要负连带责任的情形,因而,工程公司请求招标公司对A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不予支持。

    2、县政府已经尽到了相关的审查义务,因此也不应承担责任,具体说来:首先,县政府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与A公司签订BOT合同,并不违反我国现行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相悖;其次,县政府与A公司签订的BOT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工程项目资金的筹措由A公司全权负责,A公司享有为项目建设进行融资贷款的权利,由A公司承担融资过程中的一切债务及相应的责任;再次,县政府于20041216日签发的文件,以及A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在公安机关所作的笔录,能够证实县政府在签订BOT合同前,对A公司的资金状况做了一定程度的审查。最后,从县政府2005120日签发的批复以及2006420日之后发给A公司的函件、签发的文件都可以看出,县政府在发现A公司资金未到位后对A公司进行了监督,不同意其进行招标,要求该公司停止招标活动。因此,原告提出的县政府违反规定未依法公开招标选择投资者即签订BOT合同,以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张,应不予支持。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BOT合同项目往往风险较大。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应谨慎从事,应要先了解BOT合同的特点和实质,充分认识到BOT合同潜在的巨大风险,而不能简单地仅仅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的项目公告,查询到项目确实存在并有着政府背景,就认为进了“保险箱”,就放心大胆地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投入大量投入资金,这样做的风险很大,有时可能会出现损失无法弥补的情况。同时,也建议国家对BOT合同加大法律上的规制和监管,以免产生更多的纠纷。


  •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风险与索赔管理实践


    唐江华 李 

    一、工程概况

    利比亚西部陆上天然气管道工程,业主为意大利阿吉普利比亚(Agip Gas Bv)分公司,与业主合作的监理方为意大利泰克尼普(Technip)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在中国石油(CNPC)的支持下与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CPECC)联手,经过激烈的国际竞标,一举中标获得了该工程EPC总承包。管道工程起点为撒哈拉沙漠的Wafa首站,终点为地中海海岸的Mellitan末站。该工程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承担设计、采购、施工、预试运行、试运行和管道的性能测试。合同总价为1.461亿欧元(不包括主管材费和试运等费用)。项目采用欧洲和美国标准,设计和施工难度之大,对健康、安全、环境的要求之高,尤其对合同风险管理和合同索赔管理控制之严,在以往的境内、外长输管道工程中都是罕见的。

    二、合同风险管理

    ()合同谈判中的风险规避

    合同的生效日期是2002617(授标函的日期),尽管双方签署合同的日期是同年1023日,但合同都被认为从生效日期起全部具有效力和生效。合同条款在签署授标函时就被限定,没有多少谈判的余地,在合同签署前,仅给中国承包方一次合同澄清谈判的机会。

    814,业主根据招标文件和双方确认的来往传真、信函、投标文件、罗马澄清会议纪要、双方签署的授标函以及按授标函内容起草的合同草稿一并交给中方征求意见。通过对合同条款和ITT文件认真复阅、评审,特别对不确定因素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中方共提出30条修改意见,其中包括:合同文件第“C”部分承包商工作范围”14.3.2条,履约保证中的输油能力540Smm3/h。由于16英寸管子的壁厚从7.9mm(ITT)增加到了11.9mm17.5mm(钢管订单),根据理论计算,管道的输油能力也应从540Sm3/h降到510Sm3/h。这样就与原要求的数据有偏离,需要中方在合同谈判时加以解决。

    国际工程没有慈善家,任何一个业主都是以自身利益为重。这样中方将合同谈判的重点列为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目的是规避合同风险,保护自身的利益。
      谈判非常艰难,当中方提出有关原则性的条款和对索赔有利的条款的修改意见等业主比较敏感的问题时,业主以投标过程中中方对合同条款已经确认,并已签署授标函为由,拒绝中方的修改意见,并明确表示这些意见在签署授标函以前提出有可能接受,但这些合同修改意见会直接影响到中方的中标。在谈判过程中,通过有效的沟通,第一轮谈判双方对17条修改意见达成共识并签字通过,遗留13条修改意见留着第二轮合同谈判解决。第二轮合同谈判遗留4个问题,其中3个问题中方是可以让步的,但为了稳妥解决输油管道的输油能力问题,中方把可退让的3个问题一起放到第三轮合同谈判中加以解决。通过进一步的沟通、磋商、妥协,逐步减少了双方的不同认识,增加了相同点,业主在第三轮谈判中,不仅同意履约保证中的输油能力从540Sm3/h降到510Sm3/h,还同意中方修改的变更指示程序以及在业主选项中提高中方后勤保障人工单价的意见。经过三轮历时一个月的紧张、艰难的合同谈判,中方按预期目标顺利完成合同签署工作。

    合同签署标志着利比亚西部陆上天然气管道项目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得到双方的确认生效,为整个项目的执行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化解

    利比亚西部陆上天然气管道项目地质条件十分复杂,80%为岩石地段。尤其是该项目采用海水从最低端上水试压,淡水从最高端注水试压,高端与低端有370米的高差,这在管道局的经历中尚属首次。

    在淡水注水试压前,业主和监理按合同规定,要求中方进行水质分析化验。中方在监理监督下取出水样,在利比亚权威机构进行水质分析化验,其结果硫酸盐指标为246ppm
      在预试运和试运指南T-70-S-Z-0002-00中,第5.1条水质化验标准:对试压管段首先要注入填充水,水质要满足以下上限:硫酸盐42ppm;脂肪酸14ppm;氨3ppm”。水质化验结果大大超出合同规定的指标,业主和监理要求中方再次化验,结果不能如愿。

    因为水质硫酸盐指标严重超标,业主和监理要求中方打井。合同规定,业主在沙漠提供淡水井。打井,一是时间不允许,二是费用不在合同总价之中。一场合同纠纷摆在中方面前。

    中方先从文件的优先权顺序人手进行争辩。依据澄清和修改文件第42条相关数据进行判断,在澄清和修改文件中,水质化验标准硫酸盐239ppm,脂肪酸和氨的指标虽然没有被提到,但应按上述5.1条水质化验标准给出同样脂肪酸和氨的数据作为水质化验标准:硫酸盐239 ppm;脂肪酸14ppm;氨3ppm。尽管业主和监理同意了中方提出的建议,水质化验硫酸盐指标还是比合同规定指标超出7ppm,合同纠纷没有停止。如何说服业主现有水源水质是满足试压水质标准的,成为双方的关注点。

    中方把利比亚境内几种品牌矿泉水商标汇集在一起,把水质化验数据与商标显示的数据进行比较,结果发现,水质化验数据都在矿泉水商标显示的水质化验数据范围内,一场水质化验合同纠纷在铁的事实面前结束了。
      通过这场合同纠纷,中方认识到,在项目实施中,中方一定严格按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标准履行合同,避免违约。充分利用合同中对中方有利的条款,在工作中规避风险,预防合同纠纷,并及时收集有关索赔资料、依据,使整个项目在执行中能处于有利地位。

    三、合同索赔管理

    ()合同变更问题

    在光缆施工中,由于业主没有按合同要求提供PVC套管,在三方(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协调会上,因中方急于施工,建议业主在《三方界面会议纪要》上增加一条,PVC套管由承包商供货。由于当时现场对PVC套管由谁供货的合同要求不是很了解,尽管事后中方在合同文件中找到了PVC套管属于业主供货的有利证据,业主仍以签署的《三方会议纪要》为依据,认为会议纪要优于原合同,驳回了中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通过这个案例,中方对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变更培训,让大家进一步熟悉合同文件并充分认识合同变更的重要性,提醒大家合同变更工作要提到工作日程上来,在熟悉合同文件基础上,掌握合同变更相关条款,积极开展项目索赔工作。

    合同条款非常苛刻,对中方项目执行不利。尽管如此,通过全面分析后,中方仍然发现有许多工作值得重视,特别是索赔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业主已经批准的或已确认的方案,要求中方重新修改的,要做好人工时统计工作;(2)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要做好与原标准费用差价比较工作;(3)做好界面的综合登记管理工作,界面的变化是整个项目合同变更的突破口;(4)做好沙尘暴、下雨天的记录工作,并及时与业主共同签字确认;(5)业主对设计、采购、施工方案等的调整(包括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在合同变更时,中方一定以业主的变更指示或相关信函为依据,严格执行变更指令程序。

    在合同变更工作中,中方要掌握合同文件优先权顺序。在准备支持文件过程中,如出现合同文件相互抵触或矛盾的地方,中方应该按照合同文件优先权顺序执行。如果在合同一般条款和合同特殊应用条款之间出现抵触或矛盾,后者优先。

    特别注意的是,中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所签署的协议或备忘录要优于合同,所以,要求中方有关专业人员在与业主签署澄清协议或备忘录过程中,要按合同文件的优先权顺序核对相关的内容,如果所签署的内容已包含在合同文件中,要以合同文件为准。反之,根据双方谈判情况签署相关协议或备忘录。

    ()保持合同变更的权利

    在管线施工中,由于业主提供的坐标错误,导致管线走向的修改。由于施工人员没有按合同变更程序的要求进行工作,在没有业主指示和设计变更情况下,没有通过项目部直接按监理要求改变了管线走向,事后中方提出索赔,业主以没有业主指示和设计变更为由,使中方丧失了合同变更的权利。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方遇到的一些合同变更问题,大都是业主提出问题以后,中方马上拿出解决方案,这种做法经常得到业主和监理的默许。从表面上看,中方这种做法提高了工作效率,体现出中方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仅是有利于现场施工的一面。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中方处理问题既要对施工有利,又要为索赔工作创造条件。所以,在中方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过程中,一定注意业主是否有相关信函或变更指示,要求中方解决合同变更问题。一般说来,业主遇到合同变更是不会主动给中方发变更指示,中方只能巧妙地要求业主解决合同变更问题,从而获得业主有暗示性的变更指示或相关信函。


    业主对合同变更问题非常敏感。中方遇到与合同变更有关问题要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给业主去一封信函,提出问题,需要业主尽快解决。在中方等待业主回复时,中方内部进行充分协调和沟通,以便做好应对方案的准备。第二步,通常业主的回复会非常巧妙,如果遇到计算你们的工期、交货期等与时间有关的词语和请你们拿出方案、报人工时、估算等与费用有关的词语的暗示性信函,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认,如果属于合同变更,中方以此信函作为业主变更指示,按变更程序向业主提出变更索赔。

    值得强调的是,合同变更是有程序的,合同变更工作是一个艰苦、细致、大家相互配合的过程,不是一次性了结的事情。要求中方在今后工作中,向业主提出问题,待业主发给中方变更指示或有暗示性的相关信函之后,再对业主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样会使中方合同变更工作处于有利地位。在变更准备工作过程中,需要有双方文字记录作为依据,既不给业主提供可乘之机,又提高中方全员合同意识、索赔意识,从而降低风险,保持中方合同变更的权力。

    ()索赔与反索赔

    此项合同纠纷是由后勤物资保障问题引起的。业主给中方发来一封信函,要求中方给业主增加办公室,中方后勤人员以书面形式要求业主付费(索赔),结果业主以此为契机提出反索赔,原因是按合同要求,中方提供给业主办公面积不够,房间数量不够,要求中方按合同办事,把不足面积的费用单发给他们,使得中方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最后中方只好付出一定的代价来了结这场索赔纠纷。

    随着中国在海外承包工程的增多,会遇到各种风险和索赔问题。如本案例提到的在对合同条款和ITT文件认真复阅、评审后,对不确定因素进行了风险评估,在合同谈判中,巧妙地利用了沟通、磋商、妥协等手段,解决了中方提出的30条修改意见,极大地减少了后续工程中的风险问题。此外,要高度认识到合同管理过程即是合同履行的过程,也是项目执行过程,尤其在国际工程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标准履行,避免违约。还要充分利用合同中对中方有利的条款,在工作中规避风险,预防合同纠纷,并及时收集有关索赔资料、依据,使项目管理在执行中能处于有利地位。

    重视合同变更问题,掌握合同文件优先权顺序。在准备支持文件过程中,如出现合同文件相互抵触或矛盾的地方,应该按照合同文件优先权顺序执行。如果在合同一般条款和合同特殊应用条款之间出现抵触或矛盾,特殊应用条款优先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双方所签署的协议或备忘录要优于合同。

    在合同变更准备工作过程中,注意保留有双方签字的文字记录,作为索赔依据,不给业主提供可乘之机,提高全员合同意识、索赔意识和反索赔意识,从而降低风险。

  • 潼关古城打造国家5A级景区计划总投资25亿元【转载】

      近日,从潼关县古城办获悉,该县将计划总投资25亿元,力争通过3-5年时间把潼关古城打造成国家5A级景区。该工程主要恢复清代旧城原貌,按照原来路网格局,由政府部门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古城墙的提示性恢复、古城东门、西门、南水关、黄河码头恢复;潼关古城原有景点钟鼓楼、贞观塔、文庙、金陵寺具象性恢复;古城饮食一条街、潼河一条街、金银首饰一条街的修建及商业开发;古城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古城东山景区山河一览楼、道观神钟、女娲祠修建等五大部分。恢复后的潼关古城将重现当年易守难攻之势,并成为集观光、凭吊、写生、购物于一体的旅游度假中心。

      目前,该县已委托同济大学国家名城研究保护中心编制潼关古城保护和恢复总规划及四个详规,正在进行招商引资。
  • 旬阳麻坪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示范项目通过验收

      11月22日,省、市专家组一行赴旬阳县检查验收麻坪镇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示范项目。验收组一行来到麻坪镇桥南小区实地查看了整个小区的建设情况,进入到住户家中详细询问了房屋的相关建设、居住情况,经过专家综合讨论后,对该项目整体完成情况给予了肯定,项目评估验收通过。

      按照验收工作安排,麻坪镇汇报了工程建设的相关情况,提请专家验收组对工程的施工验收资料和实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专家组通过对实体和资料的验收,认为该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符合各项规范要求。外墙使用页岩多孔砖,外保温为25mm玻化微珠保温砂浆,门窗为塑钢玻璃窗,屋顶为坡屋面,集中使用太阳能等,满足陕南地区节能保温规范要求。工程建设中采用各项节能保温措施,极大增强了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性能,既保持了村民住房的整齐美观,又改善了村民生活条件,节能效果显著。

      验收组对该县近年来在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示范项目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建议该县在农村建设中继续加大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示范项目建设推广力度,挖掘潜力,进一步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促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墙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 10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5起 同比有所下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通报了10月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当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48人,同比分别下降33.96%和37.66%。

      通报称,2013年10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5起、死亡48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8起、死亡人数减少29人,同比分别下降33.96%和37.66%。全国有19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1月至10月,全国有14个地区的事故起数同比上升。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事故迟报现象比较突出,截至10月份全国发生的430起事故,迟报超过20天的76起,占事故总数的18%。10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3起、死亡12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12人,同比均下降50%。青海、吉林、黑龙江各发生1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10月12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工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施工单位是浙江中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泉;项目经理:宋国台),监理单位是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吴祥福)。

      10月13日,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南校区图书信息综合楼工程,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吉林大学,施工单位是吉林省新生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耀广;项目经理:张富在),监理单位是长春教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盛炎;项目总监:刘长佶)。

      10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鲁商松江新城工程17号楼塔吊拆除过程中,发生倾覆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哈尔滨鲁商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立辉;项目经理:王德才),监理单位是东北林业大学工程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炜;项目总监:曲安斌),塔吊出租、安拆单位是哈尔滨红兴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塔吊生产单位是东营新东方建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4个建材项目入选电商集成创新试点工程

          月前,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公布2013年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入选项目的通告》,有4个建材项目,2个采购项目,76个钢铁项目等入选。

    其中,在74个“大企业电子商务和供应链信息化提升方向”项目中,建材行业有1个项目入选,该项目是由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水泥散装智能发运系统;在146个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创新方向项目中,建材行业有3个项目入选,分别是建筑装饰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中国木材与制品现货交易平台、九正建材网公共服务平台商集成创新。另外,采购项目也有两个入选,分别是:云南省招标采购服务行业电子化平台构建及运营以及

    据悉, 国家级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是为贯彻落实《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物流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部署,工信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的。该项目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专家评审,产生了342个2013年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入选项目。

    附件:2013年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入选项目名单

  • 11月28日第二届重塑东北陶瓷商业模式研讨会在辽宁营口举行

           11月28-29日,由沈阳五洲城.瓷海国际陶瓷展贸中心举办的“商聚五洲城,智创大瓷海”温泉峰会暨第二届重塑东北陶瓷商业模式研讨会将在辽宁营口举行,记者从主办方了解到,本次活动名企云集,房地产、陶瓷、卫浴、卖场、设计、家装、工装等一百多家企业高管及人民网、中国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陶瓷家居网等20余家媒体出席本次峰会活动。冠珠、宏宇、马可波罗、萨米特、金意陶、简一、蒙娜丽莎、顺辉、L&D、金丝玉玛、欧雅、荣高、箭牌、法恩莎等一百多位陶瓷行业知名品牌厂家高管及当地经商老板应邀莅临盛会对话。

           据主办方透露,本次峰会以“电商崛起时代,家居卖场及商家营销模式的挑战与机遇”为主题,采用主题演讲、跨界对话、休闲交流洽谈等形式相结合,通过专业化、前瞻性、多维度、针对性、跨界性等五大功能定位,将峰会打造成充满创意、活力,具有前瞻性和一定区域权威性,致力于推动五洲瓷海国际软实力建设的高端盛典。  

           了解,东北陶瓷市场拥有1516亿元的容量,其中建筑陶瓷占47.4%,达677.6亿元。法库、营口已形成为东北陶瓷最大的集散地,广东陶企也出现了于当地设厂、设仓的现象。广袤的东北区域蕴含了巨大商机;其中,沈阳处于东北商业龙头地位,其规模在中国15个副省级城市位居第四。作为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沈阳有着巨大的城市发展潜力,并且房地产市场一贯健康、平稳,开发商看准了这块肥沃的土地,越来越多城市综合体项目拔地而起。沈阳城市的扩容,及商业地产的诱惑,给陶瓷市场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 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正式揭牌成立 争夺佛山建材价格话语权

        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于11月12日下午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佛山市建材企业将抱团出征国内外市场,争夺佛山建材价格话语权。当日,来自佛山市科技局、环保局、经贸局、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等领导嘉宾,以及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20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

    大会以民主方式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单位29名,涵盖了五区建材行业中的陶瓷、卫浴、铝材等领域,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萧礼标当选为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协会将以“促进建材行业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和产业提升”为宗旨,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会还将承接政府专题项目,也为企业提供经贸、技术等方面服务,争取在第一届任期内实现5A评级!

    据透露,协会还将规划建设商业展览服务、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技术扶持、清洁生产、人才培训、创意设计等服务平台,提升建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建材企业抱团征战国内外市场,提高佛山建材企业在市场的价格话语权!

  •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和交易公告范本发布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发布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和交易公告范本的通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纪字〔201333号)的要求,为规范办事程序,优化交易流程,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交易备案办事指南》、《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交易公告范本》以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服务项目交易公告范本》。现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

        为提高办事效率,从即日起,我局小额建设工程交易采取全程网上办理。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网站(http://59.41.9.53:8081)注册并开展相关备案申请。具体操作详见网站内相关指引。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交易备案办事指南

        2.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交易公告范本

        3.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小额建设工程服务项目交易公告范本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31119

       

    (联系人:罗碧君,电话:83865773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电子资审、电子评标系统合并等事项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按照业务要求设计系统操作流程,使评标系统适应评审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简化系统操作,我中心对电子评标系统的功能进行了改造,并将于1124日(星期日)对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内容如下。此次系统更新涉及未进入资审环节或未进入评标环节的项目,请有关人员下载操作手册认真学习。

        一、 资审系统与评标系统合并:

        1、将目前电子资审系统(用于资格预审项目)和电子评标系统(用于资格后审项目的资审和评标)合二为一,用户统一从电子评标系统入口登陆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

        2、系统合并后,所有的电子评标和电子资审项目均在电子评标系统中评审,根据项目不同,系统显示对应的范本信息以及对应的资审或评标流程。

         3、严格按照业务规则将电子资审与电子评标两阶段评审进行逻辑分离,完成电子资审后需签章、打印资审报告以及提交资审结果后才可进入评标阶段,满足资审失败后即可结束评审工作的需要。

         4、已经完成资格预审的项目,如果需要进行重新资审的,则需要在旧的电子资审系统中查看和进行重评操作。

        5、采用007范本的项目的操作方式可参考《电子评标系统008-2(评委)1121版操作手册(资审评标合并)》。

      二. 美化评审资料打印报表格式。

      附件:《《电子评标系统008-2(评委)1121版操作手册(资审评标合并)》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1121

  • 江苏沭阳县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转载】

        近年来,沭阳县始终坚持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住房保障分配管理全过程,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民心工程、廉洁工程,未发生一起弄虚作假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性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县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加强制度防控。该县先后出台《保障性住房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信访举报投诉制度》、《住房保障工作举报奖励制度》、《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保障性住房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住房保障机构内务部监督制度》等6项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从而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阳光操作。为有效防止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和虚假购房申请行为,该县按照保障性住房申领规定,对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在城区各居委会均设立住房保障服务窗口,接受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状况、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核,公示并报送沭城镇政府、县民政局核准,手续齐全后提交县住房保障部门再次对申请家庭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进行二次公示,符合条件的立即纳入保障范围。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租金补贴发放管理,实行“管发分离”,住房保障部门与银行签订代发租金补贴协议,由银行将租金补贴直接代发给廉租住房出租方,防止租金补贴资金被截留、挪用;创新廉租实物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形式,实行“租补分离”。根据廉租住房的各项成本及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廉租住房标准租金,并按照廉租住房家庭不同收入给予相应的租金补贴,从而使补贴数额一目了然。(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晓春报道)
  • 浙江省关于多层厂房建设与加层改造设计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的函【转载】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空间换地”战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我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编制的《浙江省多层厂房建设与加层改造设计技术指南》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征求各相关单位书面意见,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主编单位。
      联系方式:李冰河,电话:13655718387,传真:0571-85158674;E-mail:Libinghe2009@qq.co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
      附件:《浙江省多层厂房建设与加层改造设计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20日
  • 山东省关于硅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应用技术的通知【转载】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和临沂君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主编的《硅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应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004-2013,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1月21日
  • 湖北襄阳的一起较大模板坍塌事故致7人死亡【转载】

      2013年11月20日18时20分左右,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金南漳国际大酒店工程,在进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目前,事故发生的原因仍未明确。

      据了解,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南漳县金南漳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湖北宏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秋成,项目经理胡金德;监理单位是襄阳市大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显峰,项目总监刘明章。
  • 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转载】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重庆市工程造价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各项管理制度,抓好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企业形象,提高服务质量,经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咨询企业遵照执行。
      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管理办法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山东省关于《装配整体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的立项公示【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适应我省经济建设需要,贯彻落实产业规划和政策,促进工程建设领域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管理规定》(鲁建标字[2011]8号)要求,在有关单位申请的基础上,经调研并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意见,我站拟确定由山东万斯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整体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现在予以公示。请你们研究提出意见,于2013年12月5日前函告我站标准管理科。
      电话/传真:0531-87087057/87087056
      邮箱:sdbz1204@163.com
      地址: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省标准定额站1202室    邮编:250001
     
      附件: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立项公示表
     
    省标准定额站
    2013年11月22日
  • 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9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11月18日   

  • 广西省关于2013年12月份建设工程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的通知【转载】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13年度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的通知》(桂造价〔2013〕16号)精神,2013年12月计算机操作考试即将进行,本次考试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设考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相关文件:桂造价[2013]16号   关于2013年度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计算机操作科目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年11月19日

  • 福建省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各参考人员:
        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由机器阅卷和评分,我站对阅卷和评分环节已进行了反复校验和确认,故此,除以下情况外,原则上不安排成绩复核:
        (一)考生参加了考试但查询结果为缺考的;
        (二)出现异常考试违纪记录的;
        (三)考生信息填涂错误的。
        考生如有以上情况,可在2013年11月30日之前,将要求复核的书面报告传真至0591-87613711。报告上要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联系电话、要复核的科目和目前成绩,并详细说明申请复核的理由。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需在申请报告上加盖公章,报考时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报告。
        我站收到报告后,经复核确需更正的,将于12月10日之前将更正结果反馈考生。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中山市关于2013年调整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13计价规范》)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以下简称《2010计价通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13计价规范》和《2010计价通则》的要求,中山市(包括镇区)规定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备案工作在中山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zsgczj.com)或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zsjyzx.gov.cn)网上实施。
        二、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后就可办理招标控制价备案,在网上提交完整备案资料,经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确认已备案后即完成备案工作。招标人可在网上打印《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即可凭《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表》办理招标相关手续。招标控制价未经备案的项目不予开标。
        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负责招标控制价的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将对已备案的招标控制价采用抽查、重点核查、专项审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四、已备案的招标控制价经监督检查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现行计价依据、相关规定的,将对造价咨询机构依法处理并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处理。
        五、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招标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单位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不按要求进行备案,影响招投标开标的,将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处理。
        六、本通知自20131125日执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3年度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结果【转载】

    江门市造价员管理机构:

        现将2013年度你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发给你们,建筑与装饰工程合格人员陈鹏锋等76人、安装工程合格人员陈杏源等11人、市政工程合格人员陈焕新等17人(名单详见附件)。请将合格人员的资料及相片(一张)于11月20日前送我协会审核发证。

        附件一:2013年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二:2013年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安装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三:2013年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市政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 肇庆市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2013年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已出,按照《关于公布2013年度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函》(粤价协函[2013]038号)文件公布的结果,我市共有建筑与装饰工程合格人员曾健波等49人、安装工程合格人员陈月珍等23人、市政工程合格人员陈耿槟等13人,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请考试合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缴交证书及专用章工本费:
        1、时间:2013年11月25日-12月6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36栋106室(联系电话:0758-2278392)。
        3、费用:证书及专用章工本费共100元;如已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的增考人员或在校生,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人50元。
        本次考试为全省统考,并由省协会组织有关老师、专家改卷评分、确定合格标准。本次考试试卷及成绩由省协会统一存档,没有下发给市级有关管理部门。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广东省造价协会咨询(电话:020-83369292、83337335)。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公布2013年度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函》(粤价协函[2013]038号)

        附件二:2013年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三:2013年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安装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四:2013年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市政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 甘肃争取2020年太阳能占建筑用能超15%



     11月13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规模化应用指导意见,要求切实提高太阳能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力争在2020年达到15%以上。意见明确,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应当优先安装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同时,努力扩大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应用范围,鼓励集中建设的农村新建居住点安装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意见要求,切实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配套政策体系,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推广机制和模式,并制定促进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明确推进目标和责任,加快推广应用。

     指导意见明确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本辖区内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的管理;同时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分工做了明确规定。



     

  • 珠海11月20日开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质量情况大检查及建材打假行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日前发出通知,将于2013年11月20日-29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质量情况大检查及建材打假行动。检查范围包括全市在产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共计29家。

      主查内容:

    (一)检查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活动情况;

    (二)抽样检查原材料,主要抽检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砂质量;

    (三)2013年日常监督检查中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下半年涉及标准更新的标准实施情况;

    (五)检查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管理  防止在工程上违规使用海砂的通知》(粤建质〔2013450号文)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重点考核检测能力,现场进行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检测操作及溶液中氯离子含量测定(滴定法、快速法)考核。

    附件:全市2013年下半年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暨建材打假实施方案

          珠海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专用表

  • 2013年度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公布

        附件:关于公布2013年度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函

  • 2013年度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出炉

     转发粤价协《关于公布2013年度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函》的通知

    珠建价协[2013]010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人员:

    今年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已出,现将《关于公布2013年度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函》(粤价协函[2013028号)转发给你们。

        本协会正在整理报送合格人员的资料给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等手续。当办好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后,协会将另行通知领取。

        本次考试为全省统考,并由省协会组织有关老师、专家改卷评分、确定合格标准。本次考试试卷及成绩由省协会统一存档,没有下发给市级有关管理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公布2013年度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函》(粤价协函[2013]028号)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31113

     

  • 2013年顺德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公布

        附件下载:2013年顺德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函

  • 广州市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11月下旬进行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标准的通知》(穗建筑〔2010〕1186 号),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结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工作,我委组织开展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凡在广州地区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含甲级、乙级、暂定乙级),均应按本通知要求接受我委组织的专项检查。
        二、检查安排
        (一)未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http://www.gzgczj.com)“造价监管系统”进行“企业注册”及“人员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在11月20日前在该系统内完成本企业及所属从业人员有关信息的录入和核对确认工作。
        (二)所有受检造价咨询企业须在11月20日前进入“造价监管系统”的“专项检查”栏内,按要求填好《广州市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见附件)备查。
        (三)我委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专项检查组,将于11月25日—12月15日,抽取一定数量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成果文件检查对受检企业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质量抽查,重点对财政投资工程的成果文件进行检查。
        (二)诚信综合评价上报资料检查对受检企业上报 2013 年度诚信综合评价上报资料审核通过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质量抽查,内容包括:诚信综合评价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及上述第(一)点成果文件检查内容。
        (三)企业资质条件情况:专职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注册资本金、技术负责人、专职人员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是否齐全、造价员是否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验证等,是否达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四)企业内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企业技术档案管理是否完善。
        (五)企业分支机构情况:注册地不在广州市的企业是否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否按要求办理了备案(办理A类IC卡)手续,分支机构的办公场所、人员等是否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六)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开展业务是否与委托方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否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签订合同,是否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咨询服务费。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积极配合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及时、准确地提供检查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
        为加强社会监督,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秩序,我委设立专门投诉受理电话(020-83630981),并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受理网上投诉。我委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违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附件:广州市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12日

    (联系人:张湘翎,电话:83630981)

     
  • 2013“工程建设市场的治理与信息化”国际研讨会12月6日召开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建筑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将联合主办,并由工程担保与建筑市场治理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3S中心联合承办“建筑市场的治理与信息化”国际研讨会将于2013年12月6日~8日在清华大学隆重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财政部研究所和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投资协会、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建筑分会、中国节能协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国际设施管理学会 中国分会、美国忠诚与担保协会(SFAA)、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B)、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等国内外众多代表性行业组织及相关学术组织和地方住建部门为支持单位。
      会议将从“建筑市场监管的市场化”、“BIM、集成交付与建筑市场治理”、“数字城市、智慧城市与建筑市场治理”以及“职业道德、诚信体系与建筑市场治理”等不同视角,深入研讨并展望大数据时代实现建筑市场良治的共同未来。

        在线会议注册与报名缴费 请登录

  • 广州大桥拓宽工程力争在两年内完成

        18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广州大桥拓宽工程最终方案:将在东侧新建一座新桥、维修旧桥。新桥、旧桥工程力争在两年内全部完成。

      广州大桥1985年建成通车,全长988米、宽约24米、双向6车道,是广州市第三座跨江大桥。广州大桥作为连接珠江两岸的南北交通干道,且地处市中心咽喉要道、车流量巨大,而大桥南北两端道路均为10车道,这样便形成两头宽、中间(大桥)窄的交通瓶颈,成为广州著名交通黑点之一。

      从2002年起,“拓宽广州大桥、疏通交通大动脉”的提法不时出现在报端,但直至2012年“广州大桥扩宽及客村立交工程”才进行首次环评报告。时至今日,广州大桥历经10余年才等来大修方案。

      广州市建委官员称,广州大桥拓宽后,可有效解决交通瓶颈现状,同时也能减轻广州另外几条跨江大桥——如海印桥、猎德大桥的过江交通压力,广州过江通道供不应求的状况可得到有效缓解。此外,广州大桥拓宽后可令周边约4公里路段的市区整体交通状况均有改善。

  • 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考试定于10月18、19日

        造价168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日前公布了《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定于201441213日考试,监理工程师专业于201452425日考试,一级建造师(10个专业)定于201492021日考试,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将于2014101819日考试。

        有关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的详细内容,请查看附件。

     

        附件下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3年度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结果公布

       附件下载

  • 中价协常务理事会暨秘书长会议12月12日召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召开中价协常务理事会暨秘书长会议的通知 

    中价协〔2013〕47号

    各位常务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工作)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理事会及各级协会在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中的作用,经研究,定于在重庆市召开中价协常务理事暨秘书长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听取协会秘书处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二)研讨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及信用评价办法与标准;

      (三)学习或专题讲座。

      二、参加人员

      中价协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每单位限1人出席会议。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2日-13日,会期2天,11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五公里学府大道19号学豪酒店(工商大学正门口);

      (三)中价协联系人:

      薛秀丽   电 话010-57811500;  李宏伟   电 话010-57811486.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委托重庆大新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具体承办,为便于会议安排,请参会代表填写好回执于2013年12月6日前将参会回执表传真至023-61212747,或发送邮箱至313235397@qq.com

      会务联系人:彭婕  电话:023-61212753,13983045388.

      附件参会回执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1月15日

     

  •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机构:

     

    现将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辽建价发[2013]1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辽建价发[2013]12号) 

     

    营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 辽宁省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已下发,望遵照执行。根据主管部门安排,我市造价管理协会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负责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初评工作。望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文件要求,积极参与,及时上报信用评价申请和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企业自查自评应在2013年11月19日前完成,参评企业需按文件要求将《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及相应的书面材料上报到市造价管理协会。上报材料要求真实、有效,有关业绩、咨询成果、咨询合同、经营收入及相关专职专业人员等方面证明材料应是2012年度的,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

    二、我市造价协会从2013年11月20日起,开始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初评,并根据情况到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说明:文件《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辽宁省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表格下载可登录http://www.lnzj.com.cn(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窗口)。

     

     

    营口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 甘肃省关于开展2012年至2013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补充通知【转载】

    经省建设厅研究决定: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交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现将2012年至2013年有关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补充通知如下:


    一、根据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造价工程师必须每年参加30学时的继续教育,各单位根据各单位注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查看所学继续教育。2012年考取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必须参加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并学满30学时。2012年以前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必须参加2012年至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每年30学时)。以上人员至今还未参加学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见附件)见此通知后及时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报名程序:
    1、下载表格,按要求填写打印(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继续教育报名表.doc)。
    2、携带表格、造价资格证、注册证、继续教育登记本及复印件,在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报名。
    3、报名交完费后,两三天后登录继续教育网站(http://zaojiashijxjy.jianshe99.com/asp/wangxiao/zaojia_jxjy/index.asp)学习。
    4、学习考试完成后,打印学时证明。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程序,严格按照“造价工程师注册细则”步骤完成。

    三、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101号。
          联系人:孙梓轩 联系电话:0931-8838282
    附件:参加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名单(262人)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1月14日

  • 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联络网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了促进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当前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中价协决定于2013年12月18日在海南省万宁市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联络网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近一年工作情况,介绍协会新一届理事会工作思路;
        (二)期刊办刊交流;
        (三)表彰2013年《工程造价管理》期刊发行先进单位及优秀通讯员;
        (四)其他事宜。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期刊主办单位、协助中价协发行《工程造价管理》期刊的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
        (二)中价协《工程造价管理》期刊通讯员。
        各地市参会人员由各省造价协会(总站)统一组织,确定参会名单,并于12月6日前务必将参会人员回执表填写完整后(可在中价协网站下载:www.ceca.org.cn)传真到会务组。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8-20日,12月17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海南省万宁市神州半岛福朋酒店
        (三)地    址:海南省万宁市神州半岛
              电    话:0898-62538868
    四、费用及其他
        (一)会务费:每人800元(含会务、资料费等),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务工作由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淀营业部承办,请予协助支持。
    五、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电话:孙彦青  010-51267335,13501243269
        传真:010-82397010
        邮箱:coits_1@126.com
        中价协联系人:蒋建斌  010-57811492
      
     
    附件:回执表.doc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1月12日

     

  • 上海将在2014年8月前完成4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转载】

            11月12日,上海市建交委宣布,上海已经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将在2014年8月前完成4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降耗20%的目标任务,每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享受每平方米20元的国家财政补贴。如果能达到其他节能要求,国家补贴加上海地方补贴,补贴金额将达到每平方米80元。

      上海已经创建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截至今年9月底,平台共有431幢建筑纳入上传实时数据之列。据介绍,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能够实时采集能耗数据,实时掌握建筑用能状况且诊断发现用能问题,清楚地看到节能改造的效果。

  • 《广州市预拌砂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就《广州市预拌砂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13年11月26日前将意见传真至020-62602986或发送邮件至wuyunqiong@gzcc.gov.cn

        附件:广州市预拌砂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 《化工建设概算定额》初审会议11月5日在太原召开

        《化工建设概算定额》初审会议于2013年11月5日-7日在太原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调研员白洁如、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处长杨建海、山西省建设标准定额站站长、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长郭瑜、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李虎、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敏等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中价协化工委组成了定额审查委员会,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煤炭、神华集团应邀选派专家担任审查委员会委员,共同参与了定额审查。

        《化工建设概算定额》审查委员会主任刘汉君同志提出了审查的要求;杨建海处长宣读了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听取了编制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和各编制单位对《化工建设概算定额》编制情况汇报,采取分组对《化工建设概算定额》 初稿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审查委员会听取各组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初审意见及会议纪要,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 北京市档案馆新馆中标造价近6亿 计划11月25日开工

        据媒体报道,北京住总集团中标北京市档案馆新馆工程,中标造价近6亿元,这是近年来住总集团中标的最大的单体公建工程。工程计划2013年11月25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2月2日。

    北京市档案馆新馆工程南立面效果图

        该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总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地上10层,地下2层,包括档案库房、档案技术用房、能容纳200人的会议厅和能容纳500人的展览厅等。建成后的北京市档案馆新馆将展现“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电子文件管理中心”五位一体功能,成为北京的新名片和独特的人文景观。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印发《佛山市民用建筑人防工程技术经济指标(2012)》的通知【转载】

  • 广州市11月组织合同备案人员培训 11月25日前网上报名

  • 2013年11月份广州市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转载】

        10月份,钢材价格升幅不大,有色金属价格走势平稳。水泥、石价格变化幅度较大,混凝土亦因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压力或会调升价格。三季度结算文件增加了管桩、母线槽综合价格,希望各有关单位及人员在使用中及时反馈意见。9月份开始,每月发布广州市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主要是钢材、有色金属、水泥、燃料、塑料、沥青、砂石等原材料的价格及价格变动数据。原主要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及其价格指数201312月后停止发布。
        建筑定额部在十月份办结合同备案161个,其中施工72个,监理63个,劳务21个,变更5个。自合同备案开始至今,办理数量持续增加。合同备案、定额咨询、纠纷处理等要同时兼顾,工作紧张繁重。为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建筑部拟将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回复、释义于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网上公布。希望通过此举较为有效地解决当前问题。
        新的一年将至,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着手准备广州市建设工程2013年参考造价,有意对原有数据库进行补充,现向社会征集数据模型,主要分类有住宅(分6层及6层以下、7层及7层以上)、办公楼(分5层及5层以下,6层及6层以上)、商场、教学楼、图书馆、厂房仓库(层高6米内)。工程应符合设计深度要求,项目完整。首选结算项目,预算项目符合要求亦可。有关单位若有适合的数据模型,请提供计价软件(广联达、易达、殷雷),邮箱地址:2428349617@qq.com
        为提高工作效能,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近期将实现企业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全过程网上办理,相关的备案表也实现电子化方式运作。企业在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时,只要向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及各区招标管理办公室提交自行打印的《招标控制价备案表》即可。请留意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即将发布的实施通知。
        各有关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监管系统变更企业或人员信息后,请及时带原件到我站办理确认手续,以利于招标控制价备案及诚信评价工作。
  • 辽宁省关于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绥中、昌图县建设局:

    为做好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沈阳召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讨论有关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的问题;

    2.讨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工程造价相关问题;

    3.规费、人工费等有关文件执行问题。

    二、参会人员:各市造价站(处)负责业务的领导1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1-2名。

    三、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2日11:00前报到,11月12日下午1:00开会,会期两天;食宿统一安排,宿费自理。

    四、会议地点:金城宾馆(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号,宾馆联系电话:024-23168888)。

    联系电话:024-24119229

    联 系 人:王伟明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 重庆市关于推荐重庆市建筑行业专家库工程造价专家的通知【转载】

     各区县城乡建委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城乡建委《重庆市建筑行业专家管理办法》(渝建发〔2013〕8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行业专家管理,完善专家评审、咨询制度,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组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和工程造价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从区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的专职(兼职)人员中推选。

    (二)工程造价技术专家:从区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设及开发单位、设计单位,监理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中推选。工程造价技术专家分土建及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及仿古、轨道交通五个专业工程类别。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不少于10年。

    (三)区县城乡建委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从事造价管理3年以上。

    (四)熟悉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

    (五)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判断能力,掌握本行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除外)。

    三、推荐方式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和工程造价技术专家,由所在单位推荐,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个单位可分别各推荐一名人选。

    (三)资质评审专家与技术专家不同时推荐。

    (四)技术专家每人可最多推荐三个类别。

    四、审核与聘用

    (一)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对推荐人员进行初审。

    (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将初审意见报市城乡建委审定。

    (三)推荐专家经审核合格,按照《重庆市建筑行业专家管理办法》(渝建发〔2013〕89号)聘任程序发文通知专家所在单位,并发给聘书。

    五、推荐时间

    2013年12月10日前(以收到推荐表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宜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专家联系人及电话:

    叶发春    023-63672039(传真)

    工程造价技术专家联系人及电话:

    黄怀      023-63672044(传真)

     

    附件:工程造价专家推荐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1月6日

     

  • 浙江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工作的通知【转载】

    为提高我省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确保造价工程师注册质量,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等文件精神及本省有关规定,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授对象
      1、2013年度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见浙江造价信息网);
      2、历年来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未注册人员;
      3、2013年度跨省变更到浙江且未参加网络教育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已取得浙江注册号);
    4、历年初始注册未参加面授学习,现申请补习的造价工程师。(需提前电话报名)


      二、面授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三)
      2、时间:2013年11月17日~12月2日(共四期,每期4天,详见附件1)。
      3、地点:杭州
      具体地址:西湖区灵溪北路21号恒景国贸酒店(天目山路与灵溪北路交叉口,或者西溪路与灵溪北路交叉口),地理位置及周边公交车见附件2。


      三、费用标准
      每位学员报到时须缴纳继续教育培训费350元,教材费70元。
      外地学员食宿委托恒景国贸酒店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每期第一天的上午为报到时间(9:00-11:30),下午为上课时间,不作延时报到,不作调整期次安排,请各位学员提前安排好自身工作,按培训期次规定的日期、时间报到、缴费。(注:为确保学员按时到达培训点正常学习,报到、缴费一律由本人办理,不接受代办,除历年初始注册未参加面授学习,现申请补习的造价工程师需提前电话报名外,其它人员均不需要报名,直接按规定的期次参加学习。)
      2、学员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未注册的造价工程师还需携带执业资格证书、跨省变更的造价工程师还需携带注册证书原件。
      3、联系电话:0571-85269209、88079802


     附件

    1:培训期次表

    2:恒景国贸酒店地理位置及周边公交车

  • 浙江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补办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转载】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补办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3﹞52号 )要求,我们对补办从业登记的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11月30日前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执业印章(合格人员领取证章时间,请关注各市站通知),并做好从业登记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管理工作。

     附件: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补从业登记合格人员名单

  • 湖南省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甲级资质的通知【转载】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建设部149号令)及相关规定,我省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甲级资质的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凡已符合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均可
    申报。
    二、  申报晋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请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住建部办公厅建办标【2011】29号)的要求,于2013年11月25日-29日将申报资料上报省住建厅政务中心,并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和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wsbs.hunan.gov.cn)完成网上申报。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 甘肃省关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乙级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甘建价[2008]337号文和甘建价[2011]245号文的要求,你单位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须办理资质延续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延续申报工作的要求
    (一)网上申报 通过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www.gsgczj.com.cn)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并将相关扫描件补充完善后上传;
    (二)书面材料 依据甘建价[2011]245号文的有关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2013年12月5日前,申报企业应将申报材料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资质管理科。
    二、实地核查
    我站将结合企业的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小组对资质延续的企业进行实地抽查。届时企业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抽查的企业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建平
    联系电话:0931-8840480
    网站技术支持: 0931-8649598
    通讯地址:兰州市民主东路109号4楼资质管理科
    邮政编码:730000
    附件:申报资质延续的企业名单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1月4日

  • 甘肃省关于贯彻执行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范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兰州新区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过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等(以下简称《2013规范》),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规范建设工程各方的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贯彻执行《2013规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2013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二、在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中,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期中(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工程计价表格等,均按照《2013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我省已有的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编制规定与《2013规范》不符的,以《2013规范》为准。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31日

  • 广东省关于2013年度广东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的决定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依据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粤建管字[2001]49号)的有关规定,组织评审组对申报2013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进行评选,经协会网站公示征求意见、并将结果报省建设厅备案。今年共有31项工程被评定为2013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获得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的承建单位、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在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网站上公布。
        二、对获得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的承建单位、参建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建议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地区实际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招投标工作中加分。
        三、协会将在2013年全体会员大会上,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
     
        附:《2013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名单》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2013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受理申报项目公示 共31项
    广州(9项)
    序号
    工程名称
    承建、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造价
    (万元)
    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
    1
    猎德大桥系统工程北延线金穗路~黄埔大道节点第四标段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0840
    谢新民
    任利华
    2
    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盾构8标段【天河客运站~元岗站盾构区间】土建工程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4655.75
    李建国
    陆志生
    3
    广州市轨道交通六号线浔峰岗停车场
    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3433
    王明军
    张亮通
    4
    金山大道延长线改造工程(国贸大道至龙港路段南半幅)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协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广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7272.8307
    刘国慧
    王衎
    5
    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第六区工程施工总承包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广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269
    余群锐
    陈少加
    6
    新光快速路-南洲立交工程土建二标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
    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6261.2934
    余剑峰
    葛折贵
    7
    广州新客站地区市政道路及相关附属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84759
    李小琴
    刘昭民
    8
    新塘水厂技术改造项目—生物预处理建安工程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825.4646
    王学勤
    赵仕武
    9
    从化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及厂外泵站土建施工[标段2-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及厂外泵站土建施工]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明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119.1
    刘雄辉
    杨增兴
    深圳(10项)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造价
    (万元)
    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
    1
    深圳市地铁一号线机场站接驳设施工程
    深圳市金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5007.7397
    李志军
    宋仪力
    2
    深圳市大工业区锦绣东路市政工程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252.5042
    王志旭
    赵富平
    3
    深圳市大工业区人民东路市政工程施工
    深圳市天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兆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6343.4166
    卓训平
    刘建库
    4
    宝龙工业城炳坑水库下游小区市政工程第二标段
    深圳市承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192
    王堂宇
    季震国
    5
    龙峰三路市政工程
     厦门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
    深圳市中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084.176
    李瑞春
    龚裕祥
    6
    北环大道路面修缮及交通改善工程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公司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研究设计院
    74903
    朱惠诚
    孙成斌
    7
    深圳市龙岗区仙岭路市政工程第Ⅰ标段
    深圳市交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5150
    连家辉
    陈宇
    8
    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续建工程(I区)库区填埋工程
    深圳市交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胜义环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
    深圳市监控地盘监理有限公司
    14831.613
     玮
    黄杰文
    9
    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二期主线工程(A段)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兴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1545.35
    殷文虎
    于锦波
    10
    大运场馆配套道路路面修缮及交通工程1标段之爱心路、沙园路、青松路
    深圳南海岸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深圳市霍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262.56
    裴俊宁
    朱应祥
    珠海(6项)
    序号
    工程名称
    承建、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造价
    (万元)
    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
    1
    丰华路和明达路市政工程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市城市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6021.26
    陈杏林
    柳景辉
    2
    珠海市金凤路凤凰山公路隧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市路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52676.07
    段文玉
    黄志为
    3
    港湾北路中珠渠桥梁工程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恒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45.48
    任旭东
    李柯
    4
    金海岸大道东段道路改造工程
    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8397.3
    曾源新
    胡恒亮
    5
    金海岸大道西段道路改造工程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金湾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632.28
    刘传达
    卢炳南
    6
    珠海市金岛路道路改造工程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市金湾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珠海市城市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6186.73
    梁权基
    项东才
    中山(1项)
    序号
    工程名称
    承建、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造价
    (万元)
    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
    1
    中山市南区东环路(大风车段)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中山市宏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897.6
    徐名慎
    苏云
    江门(4项)
    序号
    工程名称
    承建、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造价
    (万元)
    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
    1
    开平市东兴大道(325国道~苍江桥头)改造工程
    江门市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开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江门市建设监理顾问公司
    1733.69
    赖春喜
    梁和生
    2
    开平市梁金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改造工程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254.74
    余惠平
    腾明强
    3
    省道S272肇珠线江门市区复线东华大桥工
    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广州市穗高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3627.4832
    曾炯导
    谢代元
    4
    江门市旗杆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
    江门市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市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594.37
    赵坚伟
    梅美洲
    佛山(1项)
    序号
    工程名称
    承建、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造价
    (万元)
    项目经理
    监理工程师
    1
    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富逸湾段)道路工程施工
    佛山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佛山市建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674.03
    王少华
    赵丽莉
  • 广东省关于继续开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宣贯培训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注册城市规划师:

      为配合《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省注册中心)已在全省部分片区举办了六期《条例》宣贯培训班,共有近1400人完成了学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在年底前能按计划完成全省的宣贯培训工作,现继续组织举办三期宣贯培训班,请有关单位及时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班安排:

    (一)宣贯培训班的安排表:

    地区 班次 时间 培训地点 地址
    东莞 第一期 11月14日,
    15日上午。 东莞市住建局建设培训中心 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连马路
    深圳 第二期 11月20日,
    21日上午。 深圳市科学馆多功能厅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
    广州 第三期 11月26日,
    27日上午。 长城宾馆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2号之18


    (二)培训对象: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建规〔2013〕84号)要求,以下人员须参加宣贯学习。

    1.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分管法规和规划编制的领导,有关法规、规划编制、用地、工程、施工等科室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2.县及县级市。分管城乡规划的副县(市)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领导及业务骨干。

    3.在省内注册的各规划编制单位可自主选择参加培训的人员。

    4.注册城市规划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省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宣贯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完相关内容,并打印《学习凭证》;

    第三步:携带《学习凭证》按规定的时间到上课地点签到上课。

    三、其它事项

    (一)须参加宣贯学习的人员,请及时选择培训班报名学习,此后不再分片组织举办该类培训班,培训班结束后省注册中心将汇总各市参加学习人员情况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此次培训内容作为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

    (三)完成本次培训的人员予以学习登记,省注册中心网站提供查询及下载打印学习证明。

    (四)本次培训为免费培训,培训期间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五)为提高宣贯培训的针对性,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将规划编制、设计、实施、监督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书面提交到省注册中心继续教育咨询信箱(778315450@qq.com邮箱),省注册中心将定期汇总并送交相关宣贯老师,以便在宣贯培训中作出相应的解答或说明。

    (六)联系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2,联系人:靳建民。

    (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0-86372198、86565561转3101。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11月1日

  • 甘肃省关于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转载】

    依据《行政许可法》、《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甘肃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甘建价[2008]337号)的规定和要求,造价咨询资质评审委员会对近期受理的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核查、评审,现将评审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http://www.gsgczj.com.cn/)。公示时间为:2013115日至20131111日。

    在公示期内,如对评审意见有异议,可书面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109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1月5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内容

    评审意见

    1

    武威市国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暂定级-升乙级

    同意工程造价咨询暂定级升乙级

    2

    甘肃夏林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新申请-乙级

    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

    3

    甘肃元邦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新申请-乙级

    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

    4

    甘肃陇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新申请-乙级

    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

    5

    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新申请-乙级

    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暂定]

    6

    甘肃坤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新申请-乙级

    待核查:原因1.房屋租赁合同不符合规定;2.职称批准文件有疑义。

  •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

      为进一步做好报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提高总体规划成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我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本省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指导督促相关城市提高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规范性。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成果的规定(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9月2日

  • 佛山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的开班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各位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文的要求,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且证书号为“粤E06、粤E07、粤E08、粤E10”,其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期满的造价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及年审验证。现根据我市的报名情况,计划分四期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第一期  9月25日-29日(上课地点:南海区,已结束)
    第二期   11月13日-15日上午8:00(上课地点: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佛山市建筑业协会3楼)
    第三期   11月21日-23日上午8:00(上课地点:三水区广海大道29号金盛大厦13楼会议室) 注:(高明区另行通知)
    第四期    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课地点: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佛山市建筑业协会3楼)
        现按报名先后和区属范围,分别以短信形式通知到个人,请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缺席。凡缺课者将不予办理年审验证手续,其证书作失效处理。如属于以上证书号且尚未报名确认的造价员,请迅速到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报名确认。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11月4日

  • 天津市关于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市政专业(道路、排水、桥梁)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及领取资格证、章的通知

        参加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举办的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市政专业(道路、排水、桥梁)资格考试的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已持有造价员资格证者须持原证做增项),按以下时间、地点领取资格证书及印章(应届毕业生及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考试合格只颁发资格证书)。
        领取时间:2013年11月14日 — 11月15日(周四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领取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A区52号
                  (水上北道与水上西路交口)
        联系电话:23699413、23699149—5002、5015、5018

     

    道路合格名单附件1

    桥梁合格名单附件2

    排水合格名单附件3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 惠州市关于召开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座谈会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省造价总站工作安排,省造价总站定于11月5日召开我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座谈会,请贵单位派人依时参加,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1月5日前传真至市造价站。联系人:张梅0752-2101651;传真:0752-2109596。
        会议时间:11月5日上午9:30-11:30。
        会议地点:江北工程监督大楼五楼会议室(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号)。
        座谈内容提纲:
        1、各单位在自身内部工程造价控制的经验;
        2、各单位在行业发展情况、收费情况、人员管理情况;
        3、自身发展存在的困难;
        4、对造价管理部门和行业发展的建议。

    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11月1日

    ~~~~~~~~~~~~~~~~~~~~~~~~~~~~~~~~~~~~~~~~~~~~~~~

    造价行业座谈会议回执

    参会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务

     

    手机

     

    姓名

     

    性别

     

    职务

     

    手机

     

  • 2013年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现行资质资格标准和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限组织审查工作,将审查意见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按规定时限复审企业陈述材料,并调查核实有关举报投诉材料。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或简化上述工作程序,凡未公示的或举报投诉材料未核实的,不得将审查结果报送我部。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情况汇总表》以本通知为准(见附件1)。

      三、我部审批的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消防等方面的资质(详见附件2),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申请由我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其资质延续审查工作仍由我部组织实施,按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司企业资质审查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4626(兼传真)

     

    附件:1.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情况汇总表

               2.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消防等方面的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10月28日

  • 天津市2013年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暨企业人才发展战略研讨会邀请函【转载】

    各有关单位:
        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如何把握即将来临的国家新政契机;如何有效运用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如何进行有效的人才遴选、组建过硬的核心团队、提高核心竞争力;如何对企业的业务能力、项目进度、成果质量、项目服务、收支等情况做到实时掌握等。本次研讨会特邀专家与企业管理者现场交流相关技巧并就共性问题作深入交流与分析。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09:00-17:00
            会议地点:汇高花园酒店(南开区白堤路与航星道交口,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院内)
    二、会议主题:
        1、识人定天下——企业如何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2、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新技术应用
    三、专家介绍:
        李  军,清华大学国家CIMS中心EMBA客座教授、人才识别洞察力的创始人
        张立杰,斯维儿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欧阳宏斌,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参会人员:
        工程咨询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因席位有限,每单位限一人与会;请有意参会单位于2013年11月4日17:00前将回执表回传津价协,本次会议免费。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  晖23699410、13502008154   
    张利亚23699413转5018、13512461504
    冯世泽13610212074
    联系电话:23699410(传 真)
    E-mail:zhanghui1970@eyou.com    1015487688@qq.com
    QQ: 1015487688

    附件下载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 “中东、非洲地区建筑业及其发展”主题公益讲座在京举行【转载】

          10月29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CECA)与英国特许土木工程测量师学会(ICES)在北京建筑大学联合举办了一场主题为“中东、非洲地区建筑业及其发展——工程项目采购及涉外法律的解读与实践”的公益讲座。

      此次讲座特邀国际知名专家为大家带来了关于中东、北非等国家的建筑业最新发展状况信息和相关法律的深入解读,得到了协办单位北京建筑大学、北京金马威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其礼律师事务所及行业内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行业内近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副理事长、铁路工程定额所所长王中和亲临现场并发表重要讲话,北京建筑大学经管学院院长姜军和英国特许土木工程测量师学会(ICES)香港区高级副会长吕静仪共同主持了本次会议。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听众对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提问,现场来自英国、澳大利亚及南非的外国专家对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达到了促进行业内国际化交流与合作的目的。

      参会人员纷纷对此次公益性讲座予以好评,并希望协会作为行业内信息交流平台,今后能多举办此类活动,提供更多工程造价领域的最新国际资讯,进一步提高国内造价咨询行业的国际化水平。

  • 重庆市关于开展施工单位档案编制费用调查的通知【转载】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重府令第240号),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合理反映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费用投入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费用发生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10年后已竣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调查内容
        (一)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的工作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工具设备投入、收集整理内容等基本情况。
    (二)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档案费用支出情况。
    三、调查要求
    (一)请贵单位根据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实际施工情况,按房屋建筑、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园林和风景名胜、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地下管线等不同工程类别填写,每个专业工程不少于三个项目。
    (二)请贵单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测算,务必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调查表邮寄至市城建档案馆。
    四、联系方式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联系人:吴红杰            
    联系电话:023-63672044 手机:13527470809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联系人:陈芳            
    联系电话:023-63618352 手机:13996479474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69号
    邮政编码:400015
     
    附件:建设工程档案编制实际费用调查表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0月25日

  • 2013年度浙江造价信息网“优秀诚信网员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转载】

    各网员单位:

      为倡导“浙江造价信息网”A类网员单位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扩大企业的社会知名度,按照《浙江造价信息优秀诚信网员单位评选暂行办法》(浙广信【201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优秀诚信网员单位”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对象

      1.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浙江广达工程信息中心A类网员单位,并在2013年度《价格信息》上刊登过价格信息的生产(经营)企业;

      2.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良好、在浙江市场应用广泛;

      3.具有诚信理念,按照《浙江造价信息》编辑部要求提供真实的产品价格信息;

      4.积极参与《浙江造价信息》的编辑工作,协助市场调研,监控、反馈市场价格行情;

      5.2013年度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评选流程

      1.企业自荐申报

      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优秀诚信网员单位”评选活动的企业,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

      (1)“优秀诚信网员单位”申请表一份;

      (2)申报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近一年内在浙江省境内承接5个大中型项目业绩清单列表,其中3个项目的成交合同和发票的复印件(包括部分发票);

      (4)近两年企业的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

      (5)2013年度刊登信息价格的期次及目录。

      2.综合评审

      由浙江广达工程信息中心和《浙江造价信息》编辑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

      评审结果通过浙江造价信息网(www.zjzj.net)予以公示一周,公示期间无异议,发文予以公布。

      4.表彰

      授牌表彰

      三、联系方式

      企业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11月20日前送(寄)达浙江广达工程信息中心(传真件无效)。

      联系人:徐成

      联系电话:(0571)88835928

      地址:杭州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楼902室

      邮编:310005

      附件:2013年度“优秀诚信网员单位”申请表

     

    浙江广达工程信息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 云南省关于延迟举办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各造价员: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今年我省应按规定组织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鉴于我省正在组织修编的<2013版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按计划将于今年12月底配套国家2013计价规范颁布实施,为使新版计价依据宣贯交底与常规造价员继续教育相结合,避免相关专业人员重复学习、加重企业及个人负担,经研究决定,推迟举行今年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请各单位及个人关注具体的培训通知。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0月15日

  • 云南省关于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考核情况及不合格人员补充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我省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已于2013年8月中下旬期间顺利完成。经考核,对合格人员记合格学时32学时。合格学时记录已登记进入 造价工程师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并提供公众查询。需查询学时、打印书面证明材料的可以登录“云南省工程造价专业教育网络平台”(互联网网址:http://www.e-cost.cn:8100/)在线办理。对查询学时有疑义的,请联系我会确认。经核对,有209名人员未按要求参加2013年度继续教育或未达到学习要求。经研究,决定针对继续教育不合格人员补办一次补充学习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不合格人员不合格情形
    (一)已报名但未参加学习及考核者;或缺课三次以上者(含三次);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未报名学习者或报名手续不全者;
    (三)在考核中不符合要求或严重违规者;
    (四)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尚未注册且未报名参加学习者,,请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补充学习。
    二、补充学习及考核方式
    (一)学习方式:统一组织,统一内容,视频教学,分散自学,集中考核。
    (二)考核方式:提交论文考核。
    三、学习及考核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20)。
    (二)个人自学时间:报名取得学习资料后至考核前。
    (三)考核地点:昆明(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及费用
    (一)报名地点: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安康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非常天地商务大厦A座1016室)。
    (二)报名电话:0871-4171972。
    (三)经办人:莫老师、张老师
    (四)学习费用: 1. 原已报名参加学习者,须交纳补充学习资料及考核费用150元/人; 2. 原未报名学习者,须交纳学习资料费1500元/人。
    五、其他
    (一)本年度未报名学习者除须参加本次学习及考核外,须提交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未参加学习原因说明。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不按规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其行为将记入其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诚信行为信息档案,本年度继续教育成绩“不合格”,并报请注册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但尚未注册人员,申请初始注册时需查验取得资格当年起各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学时记录,未达到合格学时要求的,不予注册。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山西省关于领取2013年考试造价员资格证章的通知【转载】

    一、2013年8月在省价协办理登记和增项手续(省属)的人员:

    1、领取人需凭本人身份证(代领的需另外提供所代人的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未办理增项手续的人员需提交造价员资格证书。

    2、领取时间:2013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领取。

    3、领取地点:太原市五一路亚特商务大厦14层1410房间。

    二、在各市办理登记和增项手续的人员请向所属市造价员管理机构领取。

    三、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没有造价员资格证章。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0月30日

  • 辽宁省关于召开全省造价管理部门业务工作会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绥中、昌图县建委:

    为了加强我省工程造价行业管理,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1月5日在沈阳召开全省造价管理部门业务工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部署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2.研究讨论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备案系统;

    3.部署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工作。

    二、参会人员: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负责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员1-2名。

    三、会议时间:

    11月5日上午11点前报到,11月5日下午2点开会,会期两天。食宿统一安排,宿费自理。

    四、会议地点:

    金城宾馆(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024-24131254 13889845008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 2013年度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暨新规范宣贯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及市住建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中建通[2010]28号)等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计价水平,更好地掌握新规范、新技术,并能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9项工程量计算国家新规范,结合中山市的实际情况,受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的委托,我会与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共同举办2013年度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暨新规范宣贯班,现将有关办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及宣贯对象
        中山市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粤06、07、08、09、10、11、12开头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有效从业的造价员
        建设投资管理部门、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单位等有关造价从业人员(如注册造价师)参加本继教的,可按照本文第六条第2点作专业技术人员继教课时登记。
        二、学时及学习形式
        根据我市建设行业的现状特别是造价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并结合中建通[2010]28号文件精神,我们将采取面授的形式开展中山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全期培训32学时,计划在12月下旬前完成该项培训工作。
        三、学习内容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2、国家标准《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50875-2013);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共同颁布);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粤建法[2012]112号);
        5、《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粤建市函[2011]397号);
        6、工程预算、结算案例分析。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工程造价协会粤价协[2013]02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中山企业的实际负担情况,每位学员按以下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1、培训费、资料费300元;
        2、代省工程造价协会收取的《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工本费50元(已有继续教育证书者不用交此项费用)。
        五、上课地点
        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25号)。
        六、结业待遇
        1、在造价员的《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上作32学习学时2013清单计价规范学习的登记。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规定:“造价员每三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在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学时的造价员,不予办理验证”,所以该学习内容作为我市造价员验证的必备条件。
        2、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确认中山市建筑业协会继续教育课程开办、学时批量上传等工作并备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由我会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为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作32学时2013清单计价规范学习专业课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未持有造价员证的,11月1日至11月15日前提交《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班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并与电子文档一并提交)到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办理报名手续。
        持有造价员证的,请于11月1日至11月15日前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报名后5天内统一提交以下资料到我会办理缴费和资料确认手续,请尽早报名,以便安排班次。
        1、《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班报名汇总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并与电子文档一并提交。
        2、网上报名后打印由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的继教报名表一式三份,白底半寸彩色照片三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三张。每份报名表各粘贴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三张白底半寸彩色照片粘贴在同一张报名表空白处;需办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另加1张白底彩色半寸相片。
        3、已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须提交该证书。
        4、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8:30-11:30,14:30-16:00(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蒋淑仪(电话:88337621,88337891转332)
        确认及缴费地点: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培训鉴定部,88230289,88337891转331。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 发改委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10月30日前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的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31030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或法规司子站,进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阐释了“工程建设项目”及“与政府采购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的内涵,并对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等5类项目的招标范围进行了调整,同时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限额标准。按照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由200万元以上调整为4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100万元以上调整为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50万元以上调整为100万元以上。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补充说明,单项合同估算价应根据项目所处阶段的估算投资额、概算、施工图预算等确定。同一工程建设项目12个月内发生的同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总估算价达到规定标准的,每次采购须招标。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4种情况,包括在安排投资补助或贴息前已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等。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公告【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86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部组织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审核工作。现将核准的北京中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71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0月24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716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 徐惠琴理事长在“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研讨会”上的讲话

    提高认识 真抓实干推动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徐惠琴理事长
    2013年10月22日

    各位代表、各位专家:
       
    大家上午好!
        “
    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研讨会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中价协组织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工程造价信息化的研讨会。我代表协会对各位代表莅临大会表示真诚的感谢!
       
    这次研讨会,是协会为会员、为行业提供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宣传工程造价信息化政策,交流信息化的成功经验,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全行业信息化意识。参加今天研讨会的有政府部门、协会、企业、科研院校、中介咨询单位等各方面代表。大家欢聚一堂,共商全国工程造价信息化发展大计,研讨推进工程造价行业的信息化进程的措施与方法。与会专家有在信息化领域做出先行探索,取得较好成果的代表,也有热心关注造价信息化的发展、方向的代表希望大家在研讨会中深入交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进入21世纪,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高度融合,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将促进企业传统的生产和经营模式的变革,信息化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竞争力、生产力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信息化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要过程。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组织、整合和开发利用,可以大大提升企业的管理、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这是已经开展信息化建设企业的经验的总结和形成的共识。
       
    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发展和提升软件产业。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构建以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为制度依据,以工程造价标准规范和工程计价定额为核心内容,以工程造价信息为服务手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二五的攻坚时期。中价协将充分发挥协会职责,大力推进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工作,积极应对行业信息化进程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为行业的科学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今天,我们在这里一起研讨全国工程造价信息化的开发、应用和发展,交流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促进全国工程造价信息化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下面我就如何促进全国工程造价信息化的发展,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提高认识,深刻认清信息化建设意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的精神,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高度重视信息化对建筑业发展的推动作用,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
       
    此外,《纲要》中提出的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目标是十二五期间,要基本实现建筑企业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基于网络的协同工作等新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推动信息化标准建设,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的产业化,形成一批信息技术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建筑企业。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已经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我们要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认识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工程造价信息化主要就是要解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依然薄弱;工程造价管理软件的连贯性,互交性不强;工程计价信息的标准化、时效性、准确性、网络化尚待提高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因此,我们造价行业要有清醒认识,通过不断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
        二、真抓实干,积极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发展进程中,随着经济总量扩大和人口增长,我国战略性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锐,因此,必须抓住科技进步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要不断提高信息化在行业的应用水平。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协会、企业的各自职责,调动好市场主体的积极主动性。
       
    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指出,协会要做好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增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近年来中价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们将继续在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与行业一道,为行业信息化发展提供一个全面高效的信息平台。重点加强行业信息化标准研究与编制,规范信息资源,促进信息共享与集成;组织行业信息化经验和技术交流,开展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活动,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开展行业信息化培训,推动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
        三、适应新形势,为工程建设市场服务
        近年来,BIM、云计算、物联网、移动应用等先进的信息技术在建筑行业得到推广应用,这必将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巨大变革。工程造价信息化应该适应建设市场的新形势,围绕为工程建设市场服务,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服务这条主线,开展信息化建设。
       
    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要为行业和企业信息化的发展服好务,要深入开展事关全局的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对行业信息化的发展提出战略、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和工作框架,要做好工程造价信息化制度建设,编制并发布行业必须要统一的有关标准,做好信息化发布平台的建设。企业也要深入、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牢记行业使命,自觉将企业发展与政府、行业监管相结合,在推进信息化中发挥主体作用。
       
    工程造价信息化是一项大有可为的事业,我希望通过大家广泛的沟通、交流与研讨,能够放眼未来,适应体制改革和信息技术发展的变革,与时俱进,以信息化带动工程造价的技术升级,进一步拓展我们工程造价行业在工程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各位代表、各位专家:本次大会得到了各省、地市造价站、协会的大力协助,今天,专家、代表云集,大家精神振奋,充满对行业发展的良好信念与热情,这说明,我们这个行业是具有蓬勃向上的精神和凝聚力,也说明了大家对我们协会的工作非常非常的支持,在此,我也代表中价协向大家表示诚挚的谢意!让我们紧紧把握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与机遇,统一认识、加强协作,共同促进我国工程造价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最后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 中价协“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转载】

       10月22-23日,中价协“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这是继2005年天津召开的行业发展论坛、2013年西安召开的亚太工料测量师年会论坛后,中价协举办的又一次关于行业发展的大会,也是中价协组织的第一次全国性行业信息化研讨会。研讨会主题全面、内容充实,涉及“行业方向”、“管理系统”和“BIM专场”三大主题,目的是宣传工程造价信息化政策,交流信息化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全行业信息化意识,推进工程造价行业的信息化进程的措施与方法。

    大会现场盛况

       中价协徐惠琴理事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理事长沈维春、王中和、谢洪学、郭瑜、刘嘉、郭怀君,秘书长吴佐民、期刊信息部李文冰主任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研讨会分别由副理事长沈维春、郭怀君、王中和、郭瑜主持。参加研讨会的有各省及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协会、企业、科研院校、中介咨询单位等各方面代表共计400余人。

       徐惠琴理事长在讲话中指出,中价协高度重视行业信息化工作,希望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促进全行业深刻认识信息化建设意义,以真抓实干的精神,积极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适应全国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服务好工程建设市场。

       根据会议议程,吴佐民秘书长首先作了题为《中国工程造价信息化的回顾与展望》的主旨演讲,他全面总结了我国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建议。副理事长郭怀君、刘嘉分别作了题为《利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竞争力》、《基于BIM技术为上海中心项目提供的价值》的主旨演讲。来自软件企业的演讲嘉宾分别从各自公司角度阐述对信息化的认识、应用、开发、服务,并在提问环节与代表进行了现场互动交流,代表所提问题有针对性较强,有的也较为尖锐;演讲嘉宾回答问题也非常耐心坦诚,有的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向提问代表做出郑重承诺,进一步进满足企业需求更好的为企业服务。这次研讨会,尽管只有两天时间,但是各位专家的发言很精彩,很有见地,使大家开拓了视野,能够未雨绸缪,适应信息化带来的理念与方法的变革。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

       相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必将对行业信息化工作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二五”的攻坚时期,以信息技术等高科技带动传统工业的转型升级的速度日益加快,BIM、云计算、物联网、移动应用等信息技术在建筑行业得到推广应用,这必将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巨大变革。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要为行业和企业信息化的发展作好服务,要深入开展事关全局的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做好工程造价信息化制度建设,编制好有关行业标准,做好信息化发布平台的建设等工作。企业也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牢记行业使命,自觉将企业发展与政府、行业监管相结合,在推进信息化中发挥主体作用。

         

  •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14年4月1日起施行【转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通知

    粤建市〔2013131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等规定和我省完善建筑市场计价依据的需要,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现印发给你们,自201441日起施行。
      本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确定建设项目全部投资的依据,是编制和审查设计概算的依据,是编制投资计划、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优化设计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是编制概算指标的基础。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本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
    1021

  • 揭阳12月举办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班【转载】

    关于举办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继续开展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的通知》(粤建协〔2012135号)的精神,揭阳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将于201312月份举办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6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

        1、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有2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4、持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企业岗位证者,有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可视为符合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报名条件。

        二、培训课时及内容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时间共90学时。分别为法律法规课16学时、施工管理课28学时、专业实务课40学时、考核考试6学时。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采用书籍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相关教材,及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编印的《培训教材补充资料》。书目如下:

        公共课:(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规知识》

        专业课:(3)《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4)《机电工程管理实务》

       5)《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6)《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7)《园林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考试形式
         
    (一)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为闭卷考试,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试卷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总时间为6小时。其中公共通用课《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规知识》和《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等专业课考试时间各180 分钟。

        (二)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每份考卷满分为100分。三份考卷综合分满180分以上为合格(专业实务课考分不低于60分、公共通用课考分各不低于50分)。

        (三)考核工作由省建筑业协会按照《教学考核大纲》、《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并指派专人负责考场发卷、监考、收卷工作,组织评卷及在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网站公布考核成绩(20个工作日后)。

        (四)学员凭身份证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不准代考。考试不合格者,准予补考一次。补考免交培训费。

        另:6月份考试不合格者,将合并在此次考试中补考。

        四、报名须提交资料
        1
    、填写《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1

        2、填写《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见附件2);

        3、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相关学历证书、岗位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

        6、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证明。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22(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揭阳市住建局三楼(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

        3收费标准:920/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核费、办证费等)。

        联系电话:0663-8220392   传真:0663-8210438

        联系人:黄正金

        附:附件1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报名汇总表

        附件2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

     

    揭阳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 广东省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函【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函》(建市施〔2013〕84号)转发你们,请组织有关力量研究、讨论,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3年11月5日前书面反馈给我厅。

     

    附件下载: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24日

  • 湛江市关于开展2013年度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转载】

                    湛建造涵[2013]20号

    各有关单位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文件精神,我站在9月下旬组织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粤06、07、09、10、11、12开头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有效从业的造价员。
      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习课程
      本次网络继续教育学时为30学时,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28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学习课程:
    课程名称 授课老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谢洪学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张宗辉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A\C\D\E\F\I\N》 雷春林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H\J\K\G\L》 刘维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朱树英
     
    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至2013年
    12月31日,造价员在此期限内可自行安排时间上网学习。
    三、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网址
    登录网址:http://www.gdeca.org.cn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 →造价员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报名申请”。再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网络教育说明”。
    四、网络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已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
    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我站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
    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相片两张)、《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到我站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统一由省造价协会制作《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元/
    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五、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咨询电话:3588333、3588311。
    附件1: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湛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9月26日


    附件1: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一、网络继续教育流程
    流程:学员登陆→填写资料→交纳学费→开通学习→在线听课→网络考试→打印证书
    1、学员登录
    点击进入“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后,输入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登录网络继续教育系统。
    2、填写资料
    登录“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后,为了保证网络继续教育学费的确定和继续教育学时的记录,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
    3、交纳学费
    填写完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进入交纳学费流程,具体要求按交费方式操作。
    4、开通学习
    网络继续教育交费确认后,需再次登陆“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开通学习。
    5、在线听课
    造价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在线学习时,可随时查看学习时间,以便了解课程的学习情况及取得的学时数。
    6、打印合格证书
    造价员参加本次网络继续教育学满30学时后,即可在网上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交费方式
    按照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费用核算,本次网络继续教育30学时的学费标准为300元/人。造价员应按以下方式交费并索取发票:
    1、交费
    (1)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邮局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3)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号:100730370350010001
    说明: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的,需在汇款单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广东省造价员网络教育”。汇款后一般需等待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加急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至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
    2、索取发票
    学员登录后点击“发票索取”,按照“发票索取”程序索取发票。
    三、网络技术支持
    造价员在学习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技术问题,请拨打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105999、010-82326699。

  • 韶关市关于领取2013年造价员继续教育证及新印章的通知【转载】

     请完成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号为(06、07、08)F的造价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旧印章到市造价站领取继续教育证及新印章(不得代领)。领证时间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

    地址:韶关市和平路73号12楼
    时间:9:00--11:30  15:00--17:00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51-8918737
                                        韶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九

      (粤06﹑08)领取证章名单

      (粤07)领取证章名单

  • 辽宁省关于2013年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转载】

    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的通知》(辽建价发〔2013〕9号),经研究决定,现将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审核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的报名、审核将于2013年11月15日全部结束。

    二、考试时间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6日开始考试。

    考生可在考试时间范围内自主选择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生确定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后,不得更改。

    考生在开始考试前15天,可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答题。

    四、考试内容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物》实行开卷考试。

    五、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沈阳、大连。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沈阳考试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9号国宏拍卖大厦610室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大连考试中心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火炬路1号 海外学子创业园413-2楼

    六、其它

    考生对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通知有不清楚的,请详读《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的通知》(辽建价发〔2013〕9号)文件。

    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审核的报名表、相关专业定额、计算器、笔和草纸等。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 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补办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文件精神及本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我省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补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业登记补办范围

      纳入《关于开展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3﹞37号)的从业登记范围内,未能及时参加的人员。

      二、从业登记条件

      (一)受聘于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二)无下列不予登记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业的;

      3、逾期登记且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

      4、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受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6、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受行政处罚,且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登记被注销的,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它情形。

      三、从业登记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时间为:自2013年10月14日起至10月18日止。

      申请人按本通知要求准备有关书面资料,经所在单位对“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审核同意后盖章。市属单位的造价员从业登记申报资料上报市造价管理机构,省属单位造价员从业登记申报资料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后,将从业登记汇总表(附件2)与1份申请表于10月25日前报送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公布从业登记合格人员名单,并核发造价员从业专用章。

      四、申请从业登记应提供下列资料

      1.造价员从业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

      2.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造价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人事存档证明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6.2012年度考试合格的造价员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10学时);

      7.如本人工作单位已做变更,从业登记时应办理变更手续,资质资格监管系统内也需提交变更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造人管〔2010〕6号)的规定。

      以上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

      五、办理机构

      省属单位造价员请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理(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02室,咨询电话:0571-88087612、88079802)

      各市属单位造价员请到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办理。

      附件 

    1: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补办申请表

    2: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补办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O一三年十月十日

  • 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转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2013年10月16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二款、原第二十四条第五款中“城镇房屋拆迁”修改为“房屋征收”。

      二、第五条第一款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二款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房地产主管部门”。

      其余条款依此修改。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人员注册、信用档案管理等信息关联共享。”

      四、原第七条修改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资质许可条件,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资质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许可中的违法行为。”

      五、原第十二条修改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中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应当执行全国统一的标准。”

      六、原第十三条修改为“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资质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七、原第二十七条第(五)项修改为“价值时点”。

      八、原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 转发省建筑业协会关于拟组织成立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的有关通知【转载】

    汕建协字[2013]21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拟组织成立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的有关通知》(粤建协[2013]138号)转发给你们,请有业务需求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自行与省建筑业协会联系。

      附件:关于拟组织成立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的有关通知

      2013年10月18日

     

  • 2013年第十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转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上海广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工程勘察资质延续,北京建磊国际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23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北京园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4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79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北京达明平安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未予批准的,我司将通过有关初审部门告知申请人。

      特此通知。

      附件:1. 工程勘察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2. 工程设计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核准名单

         5. 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10月18日

     

  • 珠海市关于领取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的通知【转载】

    各会员单位:

    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交纳2013年度会费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纳会费单位:凡已申请加入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的单位会员。

    二、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15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8000元/年;

    3、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4、理事单位:3000元/年;

    5、一般会员单位: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2000元/年;

    (2)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1000元/年。

    三、办理程序

    1、凡已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还没有入会的单位,可到本协会网站上下载《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填写后交到本协会办理入会手续。

    2、会员单位可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交纳会费。

    3、会员单位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章程》将视为自动退会。

    四、服务内容

    1、赠送《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珠海市工程材料参考信息》期刊(会长及常务理事单位赠阅2套/年,其它会员单位赠阅1套/年);

    2、在本协会网站上免费登载会员企业简介及造价咨询资质等级情况等;

    3、会员单位可以优惠价格在《珠海市工程材料参考信息》月刊上刊登广告等信息;

    4、会员单位可以优惠价格申请成为协会信息查询会员,享受网上快速查询珠海工程材料市场价格等信息,并获赠《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珠海市工程材料参考信息》期刊;

    5、提供工程造价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提供会员单位之间及省内外交流与合作服务等。

    五、交纳会费时间:2013年10月25日-11月30日。

    六、汇款账户及联系方式

    银行户名: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银行帐号:1100420915540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珠海香洲支行

    联系电话:(0756)2271036

    传真号码:(0756)2283769

    联系人:卢小姐

    注:请在汇款单用途栏注明“协会会费”字样,并将银行回执传真至本协会。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10月23日
     

  • 江西拟于明年融资300亿加快棚户区改造【转载】

        10月18日,江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江西将通过政府融资平台,统一向金融机构融资300亿元,分借给各市县用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破解资金瓶颈。这将是江西首次专门针对棚户区改造的大规模、大范围融资。

     2013年至2017年,江西棚户区改造计划为63.7万户,其中2014年任务最多,有15.3万户。如果按照每户80平方米、每平方米3000元的建设成本计算,未来5年全省棚改总投资将达1500亿元以上,资金压力巨大。

     10月18日,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为破解资金难题,江西按照“统一融资、委责代建,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整合资源、统一还款”的总体思路,把全省各市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作为子项目,汇总成一个总项目,以省资产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省城投公司为融资主体,统一向银团融资。银团则由省国开行牵头,联合其他银行组成。

     本次融资工作是以市县财政部门为借款主体,向省城投公司办理借款手续。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为确保按期还款,项目市县要与省财政厅签订还款承诺书,并建立还款准备金。这次项目融资借款期限较长,最长达15年,利率也较低,再加上中央补贴、省市县各级配套资金,各级财政的棚改资金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此外,江西还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通过直接投资、民间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 广东省2013年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1月份举行

           造价168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获悉,2013年我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于11月份在广州分批分期开展,主要面向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乙级资格的广东省从业人员,以及没有持证但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

           培训时间、人员安排:

        详情请下载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正式发布 诚征厂商报价

    会员免费订阅  欢迎厂商入库  诚征信息数据

    201310月创刊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是由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 会、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一本综合性建材采购信息指南手册,从201310月起正式与同业见面。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含金量高,内容涵盖各地区节能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行业论文、产品特性及政策法规等。它面向全国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造价人员发行,可与各省编制的“建筑安装工程节能综合定额”配合使用(如出现内容不一致,以各省编制的“建筑安装节能综合定额”为准)。每期读物将以印刷品及电子杂志两种形式发行,免费赠阅,供会员读者灵活查阅参考。

    会员免费订阅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是为您专属定制的采购商情指南。

    指南定位:低碳环保节能建材的资源整合者,建工行业的创新应用采购指南。

    目标订户:全国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人员及高等院校等。

    即日起登录“造价168信息服务平台www.cost168.com),一经注册成为会员,即可定制订阅《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每期发送至用户邮箱,您不会错过任何一期重要的信息。

    欢迎厂商入库

    “造价168信息服务平台www.cost168.com)材价频道功能齐全,材料数据存储量大,应用广泛,包含:“商场报价”、“找厂商”、“在线询价”、“信息价”、“采购信息”、“建材商城”、“168参考价”等七大板块,收录5万家注册建材厂商、1200万条材料价格信息、2003年至今的广东省21地市信息价,供会员定制查阅,满足不同用户的实际需求。

    1)应用服务

     ①华联计价优工程预算软件与造价68平台无缝对接,用户在软件界面中能直接搜索材料、在线询价、加载在线信息价,实时接收材价数据的桌面推送;

     ②可以对材料的地区、时间、规格型号、品牌进行选择,应用到软件工料汇总里面去,大大节省工作时间;

     ③会员云盘:储存用户询价记录及其他工作文件,自己积累定额材料与市场价材料,方便日后查询,满足多次使用需求。

    2)数据服务

     ①所有材价一律按照国家材料标准编制,规格参数齐全,厂商报价合理实用;

     ②每条市场材料都与定额材料直接对应,还有非标材料、特种材料、特种设备价格数据补充。

     ③配套《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电子读物,极大满了足用户存档查询需求。

    3)在线询价

     ①选择在线发布,造价1685万家注册建材电商随时为您提供报价;

     ②选择线下委托:人工服务常用材料询价,24小时内回复;批量询价,专人跟进。

    4)期刊收录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目标打造成为专业的建筑安装工程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每期精选收录各大建工材料厂商名录、动态市场信息价,为工程造价行业提供专业实用指南,让你第一时间了解行业风向标。加入《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入库厂商名录,积极参与造价168信息服务平台回复询盘,应征采购指南报价,不仅仅是提供产品介绍和报价单,还有机会实现高效率转化客户。在与网站用户互动的同时,发掘洽购商机。

     5)广告合作

    注册成为造价168信息平台的采购商认证会、供应商认证会员即可享受多项会员特权,其中就有同时在网站、采购指南、企业报刊三大传播平台进行项目合作、广告投放、软文推广、竞价排名等。(等多详细信息......)

     诚征信息数据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从201310月起编制,特向各建筑安装工程节能材料(设备)生产厂商及总代理、经销商征集相关信息。

    各厂商、经销商提交的信息数据,经审核通过后将收录于《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并在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主办的“造价168信息服务平台”(www.cost168.com)上发布。

    信息数据提供单位将成为“造价168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库”会员,由中国建筑经济网、造价168造价信息服务平台联合颁“联合采购诚信供应商”证书,并获得中国建筑经济网、造价168造价信息服务平台材料发布资格。

    对成功提交相关内容和数据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主办方将优先推荐其成为各相关省市造价站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会员。

    信息数据的征集工作由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承办,欢迎各建筑安装工程节能材料与设备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踊跃参与!

    联系方式

    电话:400-020-1168

    手机:18022427988(赖先生)

          13060672544(陈先生)                 

    信息数据征集邮箱:laiwh@cost168.com

                      chensg@cost168.com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的通知

     

  • 《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2013—2020年)》日前发布【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民航地区管理局、邮政管理局、质量监督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工作,制定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我国物流园区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下载: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铁路局
    民航局
    邮政局
    国家标准委
    2013年9月30日

  • 10月23至11月10日广东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督查【转载】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督查的通知

    粤建科函〔2013〕1757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配合做好全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加强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建科函〔2013〕27号)工作安排,定于10月23号至11月10号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一)了解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13建筑年节能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及“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计划开展情况;
      (二)对各地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
      (三)对列入第一批“限粘”的城市及“禁实”县城“限粘”、“禁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全省各地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经验,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督查形式及地区
      (一)督查形式:采取各地自查和省督察组现场督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现场督查城市:惠州、河源、梅州、肇庆、清远、韶关、阳江、茂名、湛江。

      三、督查时间
      2013年10月23至11月10日。
      各地自查应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由建筑节能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内容和方式参照省现场督查的内容和方式进行。

      四、督查内容和方式
      (一)听取汇报:包括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措施制定情况、绿色建筑发展、新建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2013年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查阅资料和抽查项目:一是政策措施制定情况。包括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情况,根据
      《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督查表》的要求,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资料和台帐。二是建筑节能设计、施工阶段落实情况。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节以及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由督查组随机抽查3个2012年以来在建或竣工验收阶段的民用建筑项目(设计督查与施工督查抽查同一个项目,原则上公共建筑不少于居住建筑)。
      对现场督查中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由督查组现场下发执法建议书,由各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按照《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所得罚款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三)反馈意见:每个城市督查完毕后,由督查组汇总督查情况,并召开督查意见反馈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反馈督查情况。

      五、督查分组
      现场督查分3个督查组进行,每个督查组负责督查3个城市。分组如下(分组名单附后):
      第一组:肇庆、清远、韶关
      第二组:惠州、河源、梅州
      第三组:阳江、茂名、湛江
      各督察组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一)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针对本次督查的内容,认真组织自查,督查组到达后应提交本地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自查情况报告,以及向督查组的书面汇报材料,并按通知要求填写好附件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现场督查城市应根据督查分组情况,落实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督查组工作,并指定一名督查工作联系人,于10月20日前将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报我厅科信处。
      (三)各督查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须向督查组提供属于督查范围的全部项目清单(含工程的进度情况),并提供当地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市场和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资料。
      (四)督查组成员从各地主管部门和部分科研单位抽取,并已按各单位推荐的人员名单进行了初步分组,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地区组员参加。如有人员变动,请各地安排对应专业的代替人员并于10月20日前报我厅科信处。各组督查行程由各组组长决定后,由各组联络人另行通知。
      (五)未列入现场督查的城市,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于11月1日前报送本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自查报告,以及《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督查表》和相关证明政策文件、资料和台帐。
      (六)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附:(点击下载

            1.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督查表
        2.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督查工程一览表(设计督查)
        3.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督查工程一览表(施工督查)
        4.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督查工程基本情况表(设计督查)
        5.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督查工程基本情况表(施工督查)
        6.2013年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督查表
        7.2013年广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督查表
        8.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督查表
        9.广东省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
        10.2013年全省建筑节能监督督查分组情况(初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15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吴瑜灵020-83133606,传真:020-83301324,邮箱:gdsjstkjc@163.com

     

  • 江苏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转载】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等规定,现就我省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的范围

    1、对于2009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合格(即:注册证书编号为“建〔造〕0932XXXXXX”)及注册有效期满仍未办理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2、继续教育要求在注册期内达到120个学时(2010年—2013年)。

    3、有效期已到期但仍未办理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名单附后,详见附件3),可参加今年的延续注册。

    二、延续注册的申报方式和程序

    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采取网上申请和书面资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系统”),填写基本情况和上传相关扫描件,打印《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上需要注册人员本人签字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将数据上报初审机关。

    2、申请人在“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www.jscin.gov.cn/web/zyzc/)(以下简称“省系统”)中申报流程。

    3、申请人将书面资料报单位所在市造价管理机构,由市造价管理机构核对书面资料是否齐全、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无误后书面资料和注册证书原件按附件1、2分类汇总,同时在省系统中签署核对意见,并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

    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申请人的网上申请和书面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5、对于延续注册合格的,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统一向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发放《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补正材料要求、初审结果、证章发放情况等信息均在省系统首页“申请事项查询”中查询。如需补正材料,按照要求及时补正,超时按不合格处理。

    三、延续注册的材料要求

    1、《申请表》(一式两份,省市各存一份);

    2、《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各项按序装订,其中《申请表》为原件,其余为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交市造价管理机构,其他资料由市造价管理机构将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给申请人)。

    需要重新打印新注册证书的请提交一张两寸免冠照片(背后注上姓名和单位)。有以下两种情况:

    (1)持老版证书到期未及时办理延续注册;

    (2)注册证书遗失(请同时在省级报纸申明遗失,并提交报纸原件)。

    四、延续注册的办理时间

    1、申请人请于2013年9月16日-10月9日申报网上延续注册数据及书面资料;

    2、2013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上报资料进行核对并汇总。2013年10月24日前将相关资料、汇总表上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执业资格注册窗口。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注册收费标准为50元/人,执业专用章费30元/枚。

    联系人:刘初蕾,025-51868919。材料报送地点: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

    2、部系统操作如遇疑难问题,可咨询部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2336666。

    3、省系统用户注册指南请到“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用户登录”区下方点击“注册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省系统操作如遇疑难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刘洁,025-51868276。


    附件:

    1、 市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汇总表

    2、 市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换新证)人员汇总表

    3、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效期满仍未办理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16日

     

    附件1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注册证号

    现聘用单位

    市核验意见

    证书上交情况

    注:此表汇总的延续注册人员,不需要更换新注册证书且聘用单位名称没有变化。

    附件2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换新证)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注册证号

    现聘用单位

    市核验意见

    证书上交情况

    注:此表汇总的延续注册人员,需要更换新注册证书。

    注册证书遗失补办人员在此表汇总。


    附件3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效期满仍未办理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证号

    聘用单位名称

    分公司

    所在城市

    杨玉良

    320105640802141

    []01323100021

    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金尚德

    320105440507141

    []01323100026

    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南京市

    杨绍银

    320113451002523

    []01323100039

    中国建材建设南京矿山工程公司

     

    南京市

    杜利同

    320502361011251

    []01323100044

    苏州市新天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王业瑞

    340304380925081

    []01343100006

    中国凯盛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周玲玲

    340304441010082

    []01343100008

    中国凯盛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张钧

    320106660112087

    []01320000008

    江苏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冉小林

    320111620803047

    []01320000028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新寿

    320211193602151032

    []01320000034

    江苏无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

     

     

    吴春兰

    320125701026004

    []01320000048

    江苏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冯旭娜

    342201721130062

    []01320000049

    徐州中兴迅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徐州市

    陈民苏

    320106391116044

    []01320000074

    南京永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喜德生

    320102391213204

    []01320000078

    南京永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徐祖庭

    320504194006281532

    []01320000089

    苏州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市

    朱伟阳

    320203660127002

    []01320000098

    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伟斌

    320202520614101

    []01320000100

    无锡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陈德松

    320203371108153

    []01320000111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朱建初

    120107651201211

    []01320000123

    常熟市常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市

    赵守权

    320503371005053

    []0132000013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苏州市

    周殿宝

    320114400807001

    []01320000149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夏小江

    320106690306163

    []01320000153

    江苏省通源工程项目咨询中心

     

     

    王光懋

    320113350318241

    []01320000185

    江苏省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钟太平

    320107360513131

    []01320000186

    南京天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永峰

    320106640819125

    []01320000189

    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

     

    南京市

    孙沪兵

    320902721109301

    []01320000202

    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

     

    南京市

    周修昌

    320102370219001

    []01320000229

    江苏东方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

    陈亦贵

    320106400706161

    []01320000230

    江苏东方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

    乔勇

    320102690912283

    []01320000233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

    王国庆

    320104690430001

    []01320000238

    江苏苏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敏娟

    320102381017202

    []01320000283

    南京天宏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

    周效法

    320113370106481

    []01320000293

    江苏众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羊力

    320107640210343

    []01320000295

    南京中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市

    唐新平

    320103660202183

    []01320000296

    南京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宗靖

    320112380715167

    []01320000309

    南京华盛兴伟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张恩标

    320105400712141

    []01320000317

    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张骏

    320107660515035

    []01320000340

    江苏紫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

    邰传金

    320107400429261

    []01320000350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无锡市

    耿章大

    320106401110083

    []01320000356

    南京筑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吕善榛

    320504390127201

    []01320000358

    江苏星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仲华

    320105640820101

    []01320000377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

    朱涛

    320106680405001

    []01320000380

    江苏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茅建新

    320103620112151

    []01320000381

    南京商社

     

     

    丁菁

    320114701007246

    []01320000384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朱世亮

    320103380705177

    []01320000389

    南京天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

    张平

    320103621214181

    []01320000391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栾尚培

    320105390514021

    []01320000400

    江苏东方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

    王继宁

    320102700422289

    []01320000402

    南京市玄武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贺科伟

    321019710206753

    []01320000440

    江苏华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王传奇

    370727197104082033

    []01320000458

    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彭欣祥

    320105390313001

    []01320000462

    南京全盛建设工程招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唐国芳

    210102196501015791

    []01320000482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谢安娜

    320113360621322

    []01320000499

    南京师范大学

     

     

    陆建南

    320102661126283

    []01320000501

     

     

     

    何志昂

    320112380716165

    []01320000517

    扬子石化喜洋洋科工贸有限公司

     

     

    吴正洪

    320106660819083

    []01320000527

    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厂

     

     

    许爱俊

    321081196507020010

    []01320000546

    扬州同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扬州市

    张振兴

    320102193912312012

    []01320000566

    南京建凯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南京市

    赵延福

    321002196611101819

    []01320000569

    镇江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镇江市

    罗永云

    321102197111104319

    []01320000635

    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镇江市

    金一

    320404620625001

    []013200006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汪润清

    320404330703101

    []01320000701

    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丁顺皋

    320404640714063

    []01320000733

    常州市延陵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

    孙红飞

    320102690916281

    []01320000738

    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许建跃

    320405591124001

    []01320000751

    常州圩墩公园

     

     

    蔡益新

    320404650116063

    []0132000076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培训中心

     

    常州市

    陈磊

    320106671208245

    []0132000076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培训中心

     

    常州市

    陈彬

    320203690208091

    []01320000812

    无锡市花园城广场大酒店有限公司

     

     

    唐建川

    320203680903151

    []01320000821

    无锡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

    惠出云

    320204390804061

    []01320000848

    无锡翔顺建设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无锡市

    周德敏

    320204670902133

    []01320000859

    无锡市锡惠公园管理处

     

     

    楼兆栋

    130602370801091

    []01320000863

    无锡江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

    陶文松

    320211701012341

    []01320000867

    无锡智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顾云龙

    320211450831101

    []01320000880

    无锡市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丁汇芳

    320106196901312438

    []01320000905

    江苏宏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

    李新群

    320223680719021

    []01320000909

    宜兴市工程建设定额管理站

     

    无锡市

    吕建

    320106690927241

    []01320000926

    江阴建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薛娣

    320219670806752

    []01320000927

    江阴建业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廖当琼

    420500470726132

    []01320000981

    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州市

    金建清

    320504670729151

    []01320000994

    苏州信谊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陈际新

    320525195901220011

    []0132000104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钱生荣

    320523700402555

    []01320001050

    昆山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

    徐晓华

    310104680613046

    []01320001060

    苏州诚信基建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州市

    朱瑞栋

    320521680107851

    []01320001091

    张家港市南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

    刘健

    320521660504003

    []01320001097

    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市房产信贷部

     

     

    马灿明

    320521701001081

    []01320001099

    张家港市苏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市

    包仁平

    320521580104853

    []01320001104

    张家港南城房地产总公司

     

    苏州市

    关徐成

    320303620707241

    []0132000116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苗景升

    320325371226001

    []01320001241

    徐州市彭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徐州市

    缪娟

    320705420126102

    []01320001288

    连云港中瑞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

    陈勇

    321102661122043

    []01320001292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崔美琳

    320705410522352

    []01320001299

    连云港益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连云港市

    杨海

    320102196612112434

    []01320001304

    连云港市豫诚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

    陈聂

    320705490209351

    []01320001313

    连云港连桥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

    景厚文

    320802370319201

    []0132000136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淮安市

    蒋守宽

    320304571014481

    []01320001398

    江苏省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宿迁市

    汪庆扬

    320902197009061052

    []013200014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盐城市

    熊良兵

    320902196810290031

    []01320001487

    深圳市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祁成兵

    321019701226759

    []01320001495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顾中和

    321002193909082418

    []01320001527

    扬州高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扬州市

    杨平南

    321019380803751

    []01320001548

    无锡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

    王训明

    321002640827303

    []01320001550

    江苏苏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扬州市

    刘兰军

    321002720213131

    []01320001565

    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陈余云

    321020670426031

    []01320001594

    江苏正飞建设有限公司

     

    泰州市

    李庆发

    321020660616031

    []01320001595

    泰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泰州市

    孔志勇

    321025660713005

    []01320001616

    泰兴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许荣明

    321087196701130238

    []01320001621

    江苏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陈学俊

    321002691005189

    []01320001653

    兴化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周正跃

    321083196405096017

    []01320001664

    泰州经纬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泰州市

    沈红

    320602700420160

    []01320001704

    南通市建筑设计院

     

     

    朱烨

    320624621030003

    []01320001781

    南通首佳建设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南通市

    吴建奇

    320624197201090074

    []01320001793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市

    张志华

    320624641226063

    []01320001811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市

    徐拥军

    321006196901140832

    []013200018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丁志建

    320211670807413

    []01320001837

    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南通市

    达峻

    320123700323002

    []01320001873

    江苏华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

    陈宪仁

    320106193809230436

    []01320001880

    南京城建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

    王凯

    320106710505121

    []01320001889

    江苏首佳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

    周洪心

    320105381104161

    []01320001896

    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桑丽丽

    510213730325052

    []01320001926

    南京第二道路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程建军

    320113630417163

    []01320001940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市

    王传明

    320106710310243

    []01320001946

    南京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分公司

     

    南京市

    冯耘

    321025700920826

    []01320001964

    江苏省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张其锋

    220104720916037

    []01320001971

    南京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杨利伟

    320106197311152416

    []01320001974

    南京江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曾佑华

    321019691018755

    []01320002001

    常州杰灵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常州市

    夏志刚

    320203640206121

    []01320002022

    无锡润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无锡市

    陈志刚

    410223721121201

    []01320002077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

     

     

    刘森

    320321690728101

    []01320002081

    丰县铸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徐州市

    袁朝华

    320311640423083

    []01320002131

    徐州市彭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徐州市

    高敏求

    320522410324001

    []01320002281

    太仓安信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州市

    李影松

    320520196402060335

    []01320002311

    苏州天狮建设监理公司

     

    苏州市

    廖志

    310107197101035451

    []01320002331

    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兆祥

    320822711210423

    []01320002419

    江苏汤沟酒业有限公司

     

     

    余秀萍

    320404197402250621

    []01320002478

    淮安市华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淮安市

    赵学斌

    320925196905020013

    []01320002525

    建湖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张静明

    321101700808401

    []01320002608

    江苏恒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镇江市

    王明华

    321081197301267813

    []01320002656

    仪化兴达装璜服务部

     

     

    陆永林

    320521660319003

    []01320002698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

    谈飞

    320106590518083

    []01320002717

    镇江市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镇江市

    顾华敏

    320102620521203

    []01320002735

    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

     

    南京市

    凌德明

    410105671225275

    []01320002743

    江苏兴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罗永兴

    430221197108216810

    []01320002781

    江苏德道天诚土地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吴明灏

    420106196505243710

    []01320005093

    苏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王锡根

    320502194504072511

    []01320005109

    苏州市协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莫炯琦

    320102341223121

    []01320006922

    南京东元房地产开发公司

     

    南京市

    殷乃宝

    321019390825751

    []01320006960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常州市

    陆尚洪

    321019580905751

    []01320006971

    扬州市宏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扬州市

    孙步法

    320303380927241

    []01320006978

    江苏天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

    唐玉连

    321002640729121

    []01320008672

    江苏扬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市

    陈正明

    320811196601280533

    []01320010748

    江苏天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淮安市

    王洪娟

    320106196603052420

    []02320002813

    南京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

    张杰

    320621196905103511

    []02320002820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市

    王璇

    410405196708052748

    []02320002834

    南京中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陈懋官

    321020431229033

    []02320002885

    南京建凯工程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南京市

    邓惠良

    410203391228201

    []02320002973

    无锡中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朱佐贤

    321021701123635

    []02320003009

    无锡市房屋拆迁公司

     

    无锡市

    陈炜

    320202700629103

    []02320003027

    无锡市城建职工大学

     

    无锡市

    沈荣杰

    320223730119487

    []02320003034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李玮

    320326730301033

    []023200031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徐州市

    刘晓娟

    320303590710042

    []02320003126

    江苏中勤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徐州市

    褚媛媛

    320305631009044

    []02320003143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徐州市

    刘方

    320303691024284

    []02320003145

    徐州市人防工程设计室

     

    徐州市

    梅韶军

    422130730611001

    []02320003233

    常州市泽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

    陶云芬

    320502196705010527

    []02320003245

    苏州市天仁房地产评估价格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市

    孙宝同

    321002700114183

    []02320003269

    苏州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苏州市

    张华芳

    320502680123052

    []02320003288

    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苏州市

    陆瑞生

    320502661109153

    []02320003292

    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苏州市

    张玲

    510225710522382

    []02320003295

    苏州市给排水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市

    朱荣香

    230302197204095667

    []02320003327

    张家港市给排水公司

     

    苏州市

    顾林英

    320582751004881

    []02320003328

    张家港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苏州市

    范晓玲

    320621750611222

    []02320003338

    昆山市城区建设管理处

     

    苏州市

    朱兵

    320602680821005

    []02320003380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南通市

    曹勇

    320602690106051

    []02320003381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南通市

    陆迎辉

    32062419710207006x

    []02320003449

    南京瑞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吴文康

    320705690311251

    []02320003478

    江苏邮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吴宜民

    320706700308005

    []02320003495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分公司

    连云港市

    朱绍贵

    320802630208155

    []02320003528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

    梁井军

    320826671012021

    []02320003543

    江苏兴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市

    孙忠

    320802196706012518

    []0232000357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

     

    淮安市

    胥东升

    320924196710260117

    []02320003613

    盐城天元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盐城市

    刘晓敏

    32090219730428302X

    []02320003646

    盐城翔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马洪斌

    410127701009257

    []02320003662

    江都市龙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市

    周余民

    321002681014101

    []02320003702

    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市

    李剑

    321081196808080033

    []02320003767

    江苏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扬州市

    郭永国

    321124671206103

    []02320003816

    扬中市新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镇江市

    刘强

    321002196707311837

    []02320003823

    泰州市诚功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泰州市

    徐兴莲

    620103620717232

    []02320003840

    泰州市兴和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泰州市

    王永东

    321025550907023

    []02320003843

    江苏省电力公司泰兴市供电公司

     

    泰州市

    高卫平

    320102530625361

    []02320003905

    江苏开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路平

    320112680309041

    []02320003913

    南京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钱萍

    321024197102080629

    []02320003920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

     

    南京市

    查水明

    32010619690111081X

    []02320003929

    第三航务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

     

     

    周义荣

    320621681125731

    []02320003931

    江苏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金瑞

    412931720822212

    []02320003945

    江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谢金阳

    440225690324043

    []02320003948

    南京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

    丁玫宁

    320114197105270040

    []02320003950

    江苏省电信公司南京分公司

     

     

    许伟良

    330106640727045

    []02320003973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

    伍还林

    422130630710601

    []02320003984

    中铁大桥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王罡

    230102731023311

    []02320003988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

     

     

    贺志良

    320106611101081

    []02320004002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

     

     

    郭学军

    642221197306301419

    []02320004045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周宁

    320106700613122

    []02320004048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

     

     

    白渔

    320404197201010613

    []02320005098

    南京东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杨帅

    120228197303075912

    []02320009803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

    丁邦勇

    320621690512331

    []02320009859

    江苏蓝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连云港市

    金光

    320103194402230034

    []03320004134

    无锡正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

    杨拥军

    310104196807190513

    []03320004176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

    赵军

    420106661218483

    []03320004178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

    夏敏慧

    320112660107166

    []03320004185

    扬子石化喜洋洋科工贸有限公司

     

     

    魏松

    342423701005591

    []03320004216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肖飞

    321002700406185

    []03320004273

    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

    周红

    320102680820004

    []03320004274

    江苏省无锡市蠡园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无锡市

    项振

    320311197308024617

    []03320004345

    徐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

    黄翔勇

    320423700531201

    []03320004414

    溧阳市市政公用事业处

     

    常州市

    宁宁

    130102730820150

    []03320004460

    苏州致朗景观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苏州市

    陈显林

    310107197409055432

    []0332000449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苏州市

    丁云生

    340504196812060235

    []03320004537

    裕廊国际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市

    李云新

    320624670709001

    []03320004575

    南通宏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南通市

    周爱军

    321002711020195

    []03320004609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市

    应华

    320828196612292510

    []0332000469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淮安市

    周云峰

    321002680329241

    []03320004793

    江苏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扬州市

    张德松

    321081196909240075

    []03320004794

    江苏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扬州市

    马兰

    321081651224752

    []03320004801

    苏州天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苏州市

    蒋虹露

    321102197105021066

    []03320004820

    镇江市港务管理局

     

     

    时晓

    320827680730003

    []03320004868

    宿迁市仁和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宿迁市

    朱茂魁

    320423196511186635

    []03320004889

    江苏宏图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

    邹振球

    320113650513121

    []03320004906

    南京圣诺热管有限公司

     

    南京市

    王宝贵

    320112520314041

    []03320004916

    南化集团建设公司

     

     

    程勇

    320106471022245

    []03320004939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

    黄亦明

    320103730824101

    []03320004946

    江苏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李华震

    321028761209241

    []03320004988

    南京中江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

    聂运先

    120104661201634

    []03320005073

    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

    翟永芳

    320113197403244821

    []03320009287

    南京中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

    杨琴

    441611710420052

    []03320011447

    苏州基业景观营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

    顾泽波

    320622580705005

    []04320005168

    如皋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

    周世新

    321081741028001

    []04320005191

    仪征市伊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

    董舒

    321002730827331

    []04320005261

    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

    伍天云

    320621197311064521

    []04320005319

    南京德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市

    朱兵

    320102691208125

    []04320005332

    南京新开源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陈欣

    320602711016001

    []04320005353

    常熟市永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陈露

    320106710512242

    []04320005391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市

    管刚

    320111760409325

    []04320005435

    江苏省邮政局

     

     

    解坚

    320602751130251

    []04320005483

    苏州新型建材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市

    徐庆宏

    420106680713483

    []04320005485

    江苏金宏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吕冰

    321081721230754

    []04320005494

    仪征星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扬州市

    单涛

    340323197511242812

    []04320005540

    江苏东大园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颜琳

    320404691024122

    []04320005549

    常州华嘉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常州市

    葛蓉

    320104197209220029

    []04320005558

    南京绿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

    于建宁

    320113700207402

    []04320005567

    南京柏海建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南京市

    杨正超

    320902750718001

    []04320005576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马智奎

    511028196902217319

    []04320005589

    百达建设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市

    卢泽人

    320113460303163

    []04320005605

    江苏星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

    郑开沛

    420111720221429

    []04320005636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李桂荣

    320503660715155

    []04320005653

    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苏州市

    周鹏

    321001760202001

    []04320005672

    扬州市市政建设处

     

    扬州市

    刘尊福

    320113570713321

    []04320005700

    南京市仪表房地产开发公司

     

    南京市

    顾伟春

    321111720215291

    []04320005709

    江苏华东建设基础工程总公司

     

     

    张惠

    320521690311854

    []04320005716

    张家港市基建审核中心

     

    苏州市

    陈慧玲

    320105641029142

    []04320005770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於兵

    320106641218245

    []04320005782

    南通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南通市

    朱林栋

    320914710114087

    []04320005834

    苏州鹏程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市

    耿皓

    231027740629501

    []04320005856

    江苏恒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镇江市

    陈学斌

    342625196404040293

    []04320005879

    南京恒永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

    曹东明

    321025681209001

    []04320005922

    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泰州市

    王华

    320524740124681

    []04320005923

    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直属审计一所

     

    苏州市

    骆永光

    320303196409051637

    []04320005933

    江苏省第二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周明淑

    320102710403282

    []04320005953

    中惠(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

    张术军

    130206780723031

    []04320006023

    南京天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朱仕虎

    360430731113111

    []04320006036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市

    沈永生

    321088691223361

    []04320006037

    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

    刘建

    320502660516101

    []04320006074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直属房屋所

     

    苏州市

    葛卫

    340104680322205

    []04320008021

    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南京市

    田杰

    320107740513181

    []05320006272

    南京飞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

    李军

    370522197601210419

    []05320006386

    南京久大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市

    杨洋

    320113650429321

    []05320006483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南京市

    钱新松

    320222760516227

    []05320006487

    江苏省电信有限公司

     

    南京市

    左平

    330106651109053

    []05320006615

    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

    章梅兰

    450204197211301447

    []05320006635

    常州环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常州市

    郭则志

    321102660720003

    []05320006651

    南京全盛建设工程招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何昌圣

    320622720202779

    []05320006772

    南通安信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

    徐崇斌

    360502197603080032

    []05320006819

    南京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市

    冷信祥

    321002197304251838

    []05320006845

    扬州自来水总公司

     

    扬州市

    林福东

    37062819710908221x

    []05320008728

    江苏怡成屏障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

    王晓娟

    610125741010122

    []05320008777

    江苏万顺安装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吴建华

    430603197002243035

    []05320009187

    江苏文通建设有限公司

     

    淮安市

    童斌

    320113691221122

    []05320009799

    南京伟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朱平

    321283197604170254

    []05320009872

    江苏鹏腾建筑有限公司

     

    泰州市

    刘琼

    320621197712098749

    []06320006990

    江苏润宇建设有限公司

     

    南通市

    王璠

    320114720122122

    []06320007008

    南京康特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尹新民

    32062219750227435x

    []06320007017

    如皋市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

    王永春

    320819640305001

    []06320007041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宿迁市

    钱军

    321082730701031

    []06320007048

    江苏祥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泰州市

    张成标

    320821197603200311

    []06320007083

    江苏天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淮安市

    诸新春

    320125750321331

    []06320007101

    江苏省宏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

    吕肇光

    320107570226425

    []06320007132

    江苏金陵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卜广海

    321019671103763

    []06320007162

    江苏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扬州市

    朱建刚

    320305710509081

    []06320007201

    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

     

    南京市

    陈建超

    320323750604185

    []06320007244

    南通景创建设有限公司

     

    南通市

    杨虎

    321002750107181

    []06320007250

    南京钟山国际高尔夫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

    陈宇飞

    32050219771007401x

    []06320007269

    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州市

    谢荣

    321001780201001

    []06320007297

    江苏宏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

    王东海

    320902701114451

    []06320007330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盐城市

    吴学志

    421003740619051

    []06320007344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市

    张欣

    320583197805106318

    []06320007353

    天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

    方海龙

    370782197604095513

    []06320007359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

    姚晓峰

    320624740617003

    []06320007400

    南京国豪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吴志红

    362502750115624

    []06320007415

    常州市东方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常州市

    王剑

    320103197406170511

    []06320007432

    南京银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南京市

    张辉

    320626197002110637

    []06320007469

    启东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

    俞昭刚

    321002197202251837

    []06320007512

    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盐城市

    颜怀勇

    320825197010013372

    []06320007540

    江苏创一佳照明有限公司

     

    南京市

    陈永进

    321024731002001

    []06320007557

    昆山市恒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苏州市

    路则民

    370829730515061

    []06320007572

    江苏天永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市

    祝青

    320622730407003

    []06320007581

    南通跃龙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南通市

    李葆定

    321002193612160016

    []06320007595

    扬州教高土木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市

    赵新永

    410224197411150717

    []06320007608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

    贾子健

    372928197510056016

    []06320007662

    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无锡市

    刘小平

    510129197503273538

    []06320007720

    路桥华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

    陈扣保

    320923197810262126

    []06320007760

    江苏德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市

    吴明

    320402741124141

    []06320007897

    常州中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市

    张根双

    340204721017033

    []06320008696

    江苏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

    李建军

    320922730825391

    []06320008781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

    张圣成

    370911197911040016

    []06320010727

    苏州艾维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市

    房伟

    321102197709060410

    []07320008062

    镇江市给排水工程公司

     

    镇江市

    徐剑

    320223197709232899

    []07320008071

    镇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镇江市

    王加宾

    320831670301003

    []07320008090

    盐城市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盐城市

    张榆

    320113197101271242

    []07320008121

    南京金炼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市

    徐峰

    320624197108200419

    []07320008159

    南通华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南通市

    张建华

    320112680601043

    []07320008168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市

    邱建秋

    320705730901102

    []07320008172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连云港市

    王志平

    320911691126663

    []07320008184

    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盐城市

    周志军

    320621197510246934

    []07320008209

    南通通明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南通市

    陈严

    320111197201243238

    []07320008241

    江苏瑞桓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市

    袁雅芳

    310110197410243623

    []07320008243

    江苏华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

    王晶

    220582197612273945

    []07320008305

    苏州建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市

    苏娜

    321302800710084

    []07320008341

    苏州森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

    张雁

    320404790110312

    []07320008411

    启东市银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

    缪杰

    320219780421751

    []07320008439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南京市

    乐军

    320222720613003

    []07320008512

    江苏华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无锡市

    王新全

    320326720825321

    []07320008524

    苏州市伟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

    曹新玉

    320623197607191880

    []07320008594

    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南通市

    郑永

    430124197910213477

    []07320008609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

    曹才红

    410411198012293036

    []07320009246

    昆山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市

    孙建勋

    370204197707213117

    []07320009256

    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公司

     

    南京市

    赵厚祥

    372424196906053017

    []07320009804

    昆山市中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苏州市

    战术文

    379002197404107055

    []07320010708

    启东市银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市

    孙小花

    360430197503093514

    []07320011574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市

     

     

     

  • 江西省关于2013年召开施工企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宣贯和技术业务交底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已于2012年12月25日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个工程量计算规范,并规定于2013年7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施行。为做好我省推行和执行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作,指导和帮助全省骨干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准确把握和理解新规范的内容和技术要点,拟定于10月21日在南昌召开全省有关施工企业新规范宣贯和技术业务交底会议。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相关骨干施工企业分别指派2名从事工程造价或市场经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其中一名为公司级分管工程造价方面的负责人;另一名为公司概预算部门负责人或骨干业务人员。
      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及时通知本地本部门后表所列相关施工单位派员准时参加会议。

    二、会议时间
      10月20日报到,21-22日开会,会期二天。

    三、会议地点
      南昌市瑶湖明珠大酒店(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江西省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内北门附近)(具体方位在江西师大瑶湖校区西面)。

    四、费用及其它
      本次宣贯会由南昌市瑶湖明珠大酒店安排相关会务事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负责会议的具体业务培训和组织工作。宣贯会只收必要的培训资料和会务成本费;食宿统一安排,宿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联系人:李一乔,联系电话:0791-88317160 15870031339
      瑶湖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魏女士 手机:15070906688
      各相关参会单位请将参会人员名单、性别于10月19日前电话报至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以便安排相关会务事宜。
     
      附件:参会施工企业名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12日

    附件:
    参会施工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前后)
     
    一、省直建筑施工企业
    1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 .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江西省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 .江西省发达建筑集团
    6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8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9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10 .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公司 
    11 .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13 .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
    14 .江西省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 .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 .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17 .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
    18 .江西省送变电建设公司
    19 .江西省水电工程局
    20 .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1 .江西交建工程集团公司
    22 .江西省万通建设有限公司
    23 .江西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4 .江西省丰和营造集团有限公司
    25 .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6 .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27 .江西省公路机械工程局
    28 .江西省地质工程总公司
    29 .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
    30 .江西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 .江西中耀建设有限公司
    32 .江西云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3 .江西利达装饰有限公司
    34 .江西省康盛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5 .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6 .江西省建设施工有限公司
    37 .江西忠信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8 .中际联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39 .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二、南昌市建筑施工企业
    1 .江西中恒建设集团公司   
    2 .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海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 .宏盛建业投资集团
    5 .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6 .江西中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7 .江西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8 .洪宇建设集团公司
    9 .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 .江西美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 .南昌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13 .南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14 .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 .中国南昌对外工程总公司
    16 .南昌市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7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
    18 .江西省国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 .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
    20 .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21 .江西中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 .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3 .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4 .江西雄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 .丰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6 .江西省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7 .中承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8 .江西汉威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九江市建筑施工企业
    1 .江西共青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2 .江西共青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3 .江西共青城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4 .江西省共青城永达水利建筑有限公司
    5 .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6 .江西赣北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7 .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 .九江市庐山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四、景德镇市建筑施工企业
    1 .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萍乡市建筑施工企业
    1 .江西安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六、新余市建筑施工企业
    1 .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新余市仙女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余工程有限公司
    4 .江西中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赣州地区建筑施工企业
    1 .鑫业集团有限公司
    2 .赣州汇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上犹县三星建筑有限公司
    4 .江西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江西东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八、宜春地区建筑施工企业
    1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上饶地区建筑施工企业
    1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江西省顶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4 .江西洲际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 .江西省宝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江西现代路桥工程总公司
    7 .江西宇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 .江西新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十、吉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
    1 .江西省吉安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2 .金光道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 抚州地区建筑施工企业
    1 .抚州玉茗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江西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4 .抚州市赣东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注册造价工程师:

    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开始集中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受理范围

    凡注册有效期已满需继续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手续。

    二、办理程序及要求

    申请延续注册的人员应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并将“延续注册申请表”网上第1、2页正反面直接打印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三、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

    1、 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换证需要粘贴照片);

    2、 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档案关系证明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前一个注册期内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四、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时间:2013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集中受理(法定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55号窗口(贵阳街287号 建设大厦)

    咨询电话:0431-82752875    联系人:隋成力

    五、 其他事项

    1、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注册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人民币。

    2、执业印章办理换发,印章社收取印章成本费每人100元人民币。

    3、书面申请材料要求用A4纸张胶装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办理时提供原件由受理部门核实是否与复印件相符。

     

     

                                       2013年10月16日

  • 湖南省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以及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湘建价资〔2012〕25号)精神,为提高我省造价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实际操作能力,满足社会需求,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将联合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土建工程专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凡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优先招收具备工程造价从业经历或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为保证足额学习时间,保障培训质量,要求学员全脱产参加培训授课学习,举办机构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二、培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培训现场报名交费时间2013年10月21日开始,节假日恕不接待,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5日;因受规模限制,请从速报名,额满为止,以交费先后顺序安排座位。
    现场报名交费地点: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财务室(长沙市洞井街道和平社区【长沙汽车南站西面800米、高升路东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访楼二楼204房间),须带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0731-88950152
        咨询电话:0731-88950155、88950154
    工作QQ号码:2591703814
    培训班集中授课学习时间二个月。
    报到、学习时间、地点:10月28日持交费发票前往长沙汇聚酒店(地图附后)办理报到手续,10月29日开始上课。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陡岭路43号
    长沙汇聚酒店前台电话:0731-88790555、88675666
    公交车路线:
        从长沙火车站乘136路到九尾冲站下车,沿三一大道从立交桥下往西至陡岭路往北步行约180米即到。
        从长沙汽车南站乘801路到九尾冲站下车,沿三一大道从立交桥下往西至陡岭路往北步行约180米即到。
        从长沙汽车西站乘603路到九尾冲站下车,沿三一大道从立交桥下往西至陡岭路往北步行约180米即到。
        从长沙汽车东站乘501路到达长沙晚报站改乘906路到达水木轩站步行180米即到。
        从长沙汽车北站乘801路到九尾冲下车,沿三一大道往西返回从立交桥下至陡岭路步行150米即到。
    地  图: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按物价核定标准收取:培训费1500元/人,教材费350元/人,报考费120元/人,共1970元/人。可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即省建设干部学校负责培训教学,省造价协会负责组织考试。培训结束即组织考试,考试合格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自备我省现行的《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10月17日

     

  • 2013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转载】

    各联络处、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8日在武汉召开2013年度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2013年协会工作报告及2014年协会工作要点。
    2、《未来十年中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发展大趋势》专题讲座。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13118上午08301200
    2、会议地点:洪广大酒店(武昌区民主路782洪山广场旁)三楼会议厅。
    3、报到时间:2013117下午。
    三、会议费用:
    协会统一安排会议食宿,住宿自理。酒店标间会议价:368/*天(不含早,需住宿的人员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
    四、有关要求
    请各联络处、各会员单位派一名单位负责同志按时参加会议。会议回执请于2013114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至协会秘书处。
    五、会务联系
    秘书处联系人:左虹 
    联系电话:02751826501  
    传真电话:02751826488
    邮箱地址:hbzjxh@sina.com
    附件:会议回执
     
    二○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住宿要求
    合住□         单间□
  • 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测评管理办法(试行)【转载】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领域内的计价软件测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软件(以下简称计价软件)市场,促进计价软件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应用,维护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严肃性,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测评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测评管理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是指根据国家和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开发的适用于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编制、审核、咨询等方面的计算机软件。


    第三条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计价软件测评的管理工作,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具体负责全省计价软件日常监督管理和测评工作。

    第四条 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在计价软件测评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省建设工程造价相关电子数据标准;
    (二)制定计价软件测评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实施全省计价软件技术测评的受理、测评、登记、公告;
     (四)组织推广先进计价软件技术,促进计价软件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条 各建设主体利用计价软件生成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概算、预算、竣工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应符合省统一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


    第六条 在全省销售、使用的计价软件需经技术测评,测评工作由省建设标准定额统一组织。
    测评内容:计价软件的计算规则、数据库的基础数据、定额子目以及软件的编制水平等内容。


    第七条 申请测评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填写《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测评申请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
    (三)软件技术手册、用户手册、产品使用说明书;
    (四)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版权有效证明和计价软件一套(正式版本)。


    第八条 计价软件测评程序和办法:
    测评程序:
    (一)省内外软件开发单位(代理商)向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提出测评申请;
    (二)省建设标准定额站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计价软件相关内容进行技术测评,并出具测评合格证书。
    测评办法:
    (一)由省建设标准定额站选定用于软件测评的工程项目;
    (二)根据现行的计价依据及指定的信息价,对选定项目分别采用人工和计价软件计算项目的工程量和计价结果。
    (三)以人工计算的工程量及计价结果为标准,计价软件计算结果与标准结果误差在正负5%以内(含5%)为合格。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测评为不合格:
    (一)不按国家、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规定开发的计价软件;
    (二)申请测评资料的内容不完整、不真实的;
    (三)计价软件经测评存在质量问题、技术缺陷的;
    (四)软件计算结果与标准结果误差在正负5%以外的;
    (五)违反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十条 经测评合格的计价软件,由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进行登记编号管理,并向社会公告。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使用经测评合格的工程计价软件。


    第十一条 计价软件测评合格证书有效期与我省现行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计价依据使用周期相一致。工程计价软件技术测评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应进行续期。续期需提交的材料:售后服务情况报告、用户使用意见、软件存在问题,以及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修改的软件一套。


    第十二条 公告的计价软件在有效期内设计程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办理技术测评。


    第十三条公告的计价软件开发单位,不得将登记编号转让或转借。一经查实,予以注销登记编号并进行公告,且有效期内不再重新办理登记。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印发

     

  • 贵州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核查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动态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切实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九条、三十条以及《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的规定,2013年继续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核查范围
    1.2013年11月30日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2.2013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黔分支机构核验的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新成立而尚未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需提交有效的说明材料。
    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报送日期及地点
    报送日期: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未在规定日期内报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按未报送成果文件处理。
    报送地点: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东楼1805室。
    三、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报送数量
    201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完成的完整的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报送数量为一个项目,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各一份。
    四、报送成果文件专业要求
    1.报送专业范围(任选其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含通用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及其他;
    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类型:招标控制价(含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书、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3.成果文件范本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玉  电 话:5360197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范本
     


    2013年10月18日

  • 2013年甘肃省造价工程师和全国造价员停考的通知【转载】

        鉴于国家新修订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配套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九本计量规范,已于2013年7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执行,我省现有考试培训教材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已不适应新规范的要求。同时,我省2013版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已编制完成,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我省现有考试培训教材中的定额与预算也不适应目前的工作需要。我站决定2013年甘肃省造价工程师和全国造价员停考一年。另外,我站积极组织新的考试培训教材的编制工作,明年恢复考试。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0月17日

  • 福建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各省直和省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和验证的通知》(闽建价〔2013〕18号),现将省直和省属单位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已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继续教育在线考试的省直和省属单位造价员。
            二、验证时间: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
            三、办理方式:由各单位负责收集汇总符合条件造价员的资格证书,统一到我站综合科办理(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8楼,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联系人:赵忠,联系电话:0591-87615396。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0月16日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推广使用办法征求意见

    10月14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推广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推广使用办法》,于2013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期间征求意见,市民可在10月25日之前将意见传真至83124967或发送邮件至huangdawei@gzcc.gov.cn 。据悉,《推广使用办法》规定,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工程项目使用再生建材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不低于30%,财政和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工程、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等项目,比例不低于15%。

    据了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均应在房屋建筑的非承重墙体、砌筑围墙、人行道、广场、公园、绿道、室外绿化停车场和路基垫层等工程部位使用再生建材。《推广使用办法》要求,政府投资工程应按本办法带头使用再生建材特许经营企业生产的产品。

    《推广使用办法》指出, 市政工程、园林工程、道路(公路)工程、水务工程等项目,在可使用再生建材部位使用再生建材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应不低于30%,财政和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工程、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等项目,在可使用再生建材部位使用再生建材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应不低于15%。

    据悉,建设单位应明确在成建材的应用要求并组织验收,设计单位需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再生建材的使用情况,而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使用再生建材。

    该《推广使用办法》鼓励达到一定规模的城市更新项目在建筑拆除现场采取建筑废弃物移动处理方式,循环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再生建材,并优先应用于该地块的重建项目。

    据了解,市建设行政部门会将再生建材的各相关责任主体行为纳入建设系统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市及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建设工程中再生建材应用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再生建材质量进行监督抽检。此外,再生建材的推广使用情况纳入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为了激励企业对再生建材合理应用,《推广使用办法》规定再生建材生产项目、再生建材工程应用项目以及拆除现场实施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项目,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示范项目。若评定为示范项目的,在各类奖项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

    据介绍,再生建材生产企业原则上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授予的特许经营权限,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组织生产和提供工程应用服务。

    延伸阅读: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平整、修缮、拆除、清理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场地、道路、河道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等。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是指以建筑废弃物作为原材料,通过一定技术手段回收、加工处理后,达到相关质量标准的建材产品的统称。

    附件下载: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征求《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推广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石家庄逐年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供热计量收费【转载】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13年——2017年,石家庄计划逐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512.39万平方米,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6万平方米。改造后的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实行按照供热计量收费。

      据介绍,此次改造范围为:石家庄市内五区2005年前建成的公共建筑及2001年前建成能继续正常使用20年的居住建筑,未达到节能50%标准且不属于城市征收范围的既有建筑。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内容为:对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对热源和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对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推行集中连片住宅小区规模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内容: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暖通风空调和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节能改造;供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

      石家庄市支持具备改造条件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提倡改造项目利用国家、省的支持政策,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降低建筑能耗。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区财政将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设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

      政府鼓励条件允许的受益产权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或原产权单位积极筹措改造资金;鼓励供热企业、燃气企业、能源服务公司以及融资机构等社会力量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筹措资金。

      《意见》要求,省会供热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出台省会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具体措施,确保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实施计量收费,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降低集中供热能耗和碳排放量。

  • 在中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峰会暨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转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王宁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同志们:

      很荣幸参加这次论坛和表彰大会。看到大家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大会的表彰,感到很高兴,也很受鼓舞。在此我代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向获奖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表示祝贺!希望你们回到工作岗位以后,能够珍惜荣誉,继续做好工作。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建筑业发展及工程项目管理创新”,我认为这个主题选得好,它不仅符合国家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根本要求,同时也预示新型城镇化对于我们建筑业来讲又是一次发展的机遇。大家要结合形势,围绕这个主题深入研究,探讨发展思路,交流工程项目管理创新发展经验。

      借此机会,我想和同志们交流两点看法:

      一、我国建筑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仍然很多。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任务十分艰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有了飞速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第一,产业规模不断创新高。2012年,全国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近13.5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8%,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位列第5;建筑业全社会从业人数达到4100万以上,成为大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增强。

      第二,技术进步和创新有成效。许多大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加大了科技投入,建立了企业技术开发中心,重视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开展技术攻关,设计、建造能力显著提高,建成了一批设计理念超前、结构造型复杂、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令世界瞩目的重大工程。有的工程施工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

      第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不断增强。2012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约150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根据美国《工程新闻记录》杂志公布的2012年度全球225家国际承包商中,我国内地共有52家企业入围,持续呈现平稳增长的良好趋势。

      第四,建筑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各地政府积极推动以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改革,引导企业整合改组。一批国有企业通过改革,企业活力、竞争力不断增强,继续在技术进步、项目管理、人才培养方面,引领行业发展。同时,我们通过一系列产权制度变革,民营建筑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在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市场竞争、容纳劳动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第五,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近几年,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定额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监管机制逐步健全,监管力度逐步加大。

      建筑业尽管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仍面临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一是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严重不足。建筑业发展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高速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发展模式粗放,生产方式落后、管理手段落后;建造过程中资源耗费多,碳排放量突出,企业始终在低层面上发展。我们有不少企业,看似规模不小,而且产值逐年提升,但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实力很弱,表现出企业的规模扩张与企业管理实力、人员素质严重脱节。

      二是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任意压缩工期、恶意压价、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等情况较为普遍;建筑企业出卖、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情况依然突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有些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三是企业技术开发资金投入普遍偏少,特别是中小企业基本没有投入。据不完全统计,企业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资仅占营业额的0.3-0.5%, 而发达国家一般达3%,高的接近10%,差距很大。在技术贡献率方面,我国建筑业仅为25-35%, 发达国家已达到70%左右,差距比较明显。

      四是建筑业企业技术工人严重匮乏。目前, 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多达4100万,其中农民工占相当大的比重,有素质、有技能的操作人员比例很低,而且逐年呈下降趋势。另外,随着近年来不少企业效益呈现滑坡状态,施工生产环境恶劣、福利待遇差,人员外流情况加剧,人工成本将大幅上升,竞争势必更加激烈。

      五是我们与国外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处于劣势地位。无论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劳动生产率, 还有是获利能力方面都处在追赶的状态。2012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仅占全球建筑市场份额的很小部分,这与我们拥有4000万人庞大建筑大军相比很不成比例。

      总的看,这种状况不能适应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的需要,不能适应确保质量安全的需要。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建筑业可持续发展。至于如何深化改革,如何转变发展方式,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进行探索和研究。这是个大题目,近来我们一直在思考。我感到,当前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和研究:第一,这种转变首先应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为先导,或者说为动力。通过技术进步,使企业的生产方式、管理方式、运作方式以及企业组织结构、服务内容发生全面的变化或者显著进步。第二,就是通过发展方式的转变,最终实现企业或行业,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从低附加值转向高附加值,从高能耗高污染转向节能减排。但无论怎样转变,必须从每一个工程项目上做起,必须加强和提升项目管理。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工程项目管理,为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奠定良好基础

      我想,当前应抓好四件事:

      一是要继续推进和深化工程项目管理,实现“四个提升”。工程项目是建筑业生产要素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载体,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其基础还是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在座的同志都知道,我国建筑业改革从1983年开始,而且建筑业的改革在各行业的改革中是率先进行的。在近30年的改革进程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是建筑业改革当中比较成功、有效的,也是普遍被社会认可的一项改革。它不仅在理论创新上,而且在实践的探索上都有着丰富的成果。应该说,我们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通过大家在实践当中的不断探索,建成了一批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精品工程,培养了一批优秀的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管理改革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的,在每一个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内容和主题,所以这一改革也是在不断深化、不断完善、不断推进的过程。即使到今天,这一改革也仍然在延续,没有停止。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不断推进和深化工程项目管理仍然是我们全行业今后一项长期的工作。

      通过实施项目管理,要努力实现“四个提升”:第一,实现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当前要尽快使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运行机制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接轨。我们有些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甚至在国际上是领先的、有影响的,国际上的同行对我们的项目也是认可的。有些大企业在国际建筑市场上之所以有竞争力,凭借的就是具有较高现代化项目管理水平。所以我认为过去三十年我国项目管理的推进既提升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也提升了我们建筑业的地位。

      第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多年的实践证明,企业的效益关键取决于项目管理的成功,因为项目经济效益的提高是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核心。很多企业通过科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组织施工,减少材料浪费,降低工程成本,企业的效益明显提高。

      第三,实现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建筑业的技术创新大多是来源于施工现场和生产一线。因此在实施项目管理中,要注重工艺革新与工法研发,定期总结梳理施工现场在技术革新方面取得的成效。通过建立技术创新小组等形式,有意识的研究解决施工作业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简便易行、经济实惠的革新成果。实现技术创新,企业必须加大资金投入,鼓励一线操作工人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在施工现场营造浓厚的氛围。过去的工地都有很多小组,搞技术攻关、科技攻关、设备攻关,现在越来越少了。日本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通过施工现场发明创造的小型施工机具很多,施工效率、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第四,实现项目文化建设水平的提升。项目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现场加强项目文化建设,必须抓住“四个要素”:一是学习。我希望所有的项目经理部都是一个学习型的集体,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项目部活动,提高文化素养、提升文化形象。二是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必须走信息化管理的路子,只有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才能带动和促进项目管理集成化、现代化和科学化,企业才能优化升级。三是绿色施工。施工现场对周围环境的保护,对嗓音、粉尘污染的控制,建筑垃圾的妥善处理等,是衡量项目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四是诚信。项目经理部是企业品牌建设的窗口,一定要坚持诚信待人、注重信用,取信于所有合作方。

      二是要至始至终坚定不移地抓好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建高品质工程。今年以来,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根据统计,截至到8月底,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49起、死亡434人,同比分别上升7%11%;其中,较大事故16起、死亡66人,同比分别上升14%29%,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78月份,各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房屋和市政项目16000多个,下发整改通知书9000多份,停工整改项目1500余个,发现和整治了一批有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各地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又组织检查组重点对城市轨道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检查,共下发执法建议书24份,提出书面意见约2600条。由此可见,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我列举几个典型的事例来说明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性。第一个例子:某市财富广场工程,在浇筑主楼5层楼面梁柱混凝土过程中,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造成8人死亡、6人受伤。其主要原因是:项目经理没有负起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擅自将架体非法分包给个人,而且不管理;在没有专项施工方案,也未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交底的情况下,抢工期搭设架子;而且现场混凝土浇筑采取梁、柱、板一起进行浇筑,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范,最终酿成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个例子:某市住宅楼工程在地下车库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38万元。导致这起事故的原因是,项目经理将施工现场生产管理交由不具有资格的人员负责,自己不履职;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方案未经审核,模板支护和混凝土浇筑未进行交底,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严重不到位,本能事先发现隐患,但由于不履职,造成重大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被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个例子:某市生态旅游区在建的住宅楼工程,33层混凝土结构,在装饰阶段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造成19人死亡的重大建筑施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万元。导致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均不具备相应的岗位执业资格,管理能力严重不足。再加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混乱;对在用施工升降机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发现升降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该项目经理和负责人已被批捕。

      以上3起事故,近两年来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项目经理没有尽到责任、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我今天给在座的项目经理提个建议:大家每年要认真解剖2-3个典型事例,分析事故的原因,就会得出项目经理如何抓质量安全,抓哪几个关键环节。一般来讲,我看主要是抓好四点:一是项目经理必须要有抓好质量安全的强烈意识,要把质量安全作为加强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二是切实履行项目经理对质量安全监控、把关的责任,要经常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抓住关键点、关键环节,必须亲自过问、检查;三是要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技能训练,提高操作工人质量安全技能;四是扎实有效的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改善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事故预防的能力。只要项目经理真正负起责任,许多质量安全事故就可以有效避免。

      三是继续抓好从业人员素质,特别是一线工人操作技能水平的提高。我今天重点讲讲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这是企业推进技术进步、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民工业余学校既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农民工技能的有效渠道。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相继开展了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累计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9万多所,培训农民工1000多万人次。通过培训,核发了职业资格证、技能岗位证等各类证书200多万本,为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受到表彰的项目经理部,在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方面,也都有各自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大家很好学习和推广。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企业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少企业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创建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有的企业、有的项目部至今还没有启动这项工作。据了解,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管理层与劳务层分离后,企业自身大多不带劳务队伍,且农民工流动性强,所以部分企业对农民工培训缺乏积极性。有的即使是开展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企业,也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一些企业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只是挂个牌子,摆张桌子,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一些企业没有按要求制定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师资、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工作流于形式。

      几年的实践证明,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其意义和作用十分重要,现在的关键,是通过各种办法,把政府、企业、农民工自身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从我们政府管理部门的角度来讲,主要是搞好顶层设计,从政策制定、资质管理等方面入手,引导企业加强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引导企业加强对一线人员的技能训练;同时,通过推行执业资格或者按照技能水平确定薪酬的办法,提高一线操作工人的就业门槛,从另外一个层面,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比如在制度设计上,能不能考虑让总包企业都要有自己的劳务队伍,把加强管理层和劳务层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让总包企业履行好培训农民工的主体责任;再比如,我们还要研究在“标准化工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优秀项目经理部”等各类评优评奖中,把业余学校创建情况作为评比条件之一。另外,我们还将从政策层面上,研究解决创建农民工业务学校工作经费问题,明确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经费应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支出(不列入招投标竞标的费用)。今天建筑市场司和人事司的同志也在场,他们正在研究,从资质准入的环节,提出人员素质和培训的要求。在资质审批中,鼓励总包企业带基本的劳务队伍,鼓励他们建训练基地,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训练。这方面,德国、香港做得很好,我们要努力借鉴。在这些政策措施还没有出台之前,各位项目经理应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是把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从确保质量安全、打造精品项目的角度,力所能及的提供场地、时间等基础条件,真正把业余学校创建起来。二是要从项目管理的角度,采取措施,引导和督促农民工参加业余学校的培训。农民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基本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

      四是继续推动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这是长期战略性的任务。大家知道,工程总承包是国际上通用的工程承包模式,也是一种高端的建设方式。对大型项目应该鼓励实施这种建设方式,有利于承包商统筹协调安排,有效地对质量、安全、成本和进度进行综合控制,有利于技术创新,有利于节省投资、缩短工期、提高质量。

      客观地讲,2003年,我国开始推行工程总承包,并作为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但进展一直比较慢,有些部门对此还不能完全理解,甚至限制和制约,与整个行业的期望、与国际通行做法有不小的差距。究其原因,我认为首先从体制机制上讲,主要是投资主体与建设管理分离,造成投资管理方式不能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发展要求。第二是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和强大经济技术实力的大企业比较少。特别是在资金运作和融资能力等方面,与国际工程总承包商相比有较大的差距。第三是小而专、小而精、小而活的专业公司少,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经营能力趋同的中型企业很多。第四是规范业主行为的法律法规严重缺失,对承包商垫资施工缺乏法律保障,导致承包商缺乏融资条件并承担很大的资金风险。

      值得欣喜的是,近几年来,许多有发展战略眼光的企业,在工程总承包市场不够规范的情况下,通过实施EPCBOT等建设模式,较好的推动了我国工程建设承包模式的多样化发展。

      下面我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中国中铁公司投资的深圳市地铁5号线的建设,该工程总投资200亿元,全长40公里,是深圳市举办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城市轨道交通配套项目。总承包单位利用统筹设计、施工和融资的优势,从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入手,合理调配人力物力,从源头上节省了资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再例如,今年七月份竣工的沈阳四环快速路工程,由中国中铁与沈阳市政府战略合作以BT模式投资建设,全长132公里,工程总造价约83亿元。总承包单位通过质量创优、科技创新、安全保障、精细管理等措施,实现了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以上两个典型,我希望有关方面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

      大家知道,“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国建筑业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为建筑业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我国建筑业总量将会持续稳定增长。具体表现在: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使得基础设施和住房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大;第二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建筑需求将更加旺盛;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将形成更大的发展规模;党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将成为重要的潜在市场。这种发展趋势,必将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我们应抓住机遇,大力推动工程总承包。

      下一步,我看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认真研究阻碍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示范推广等方面,研究对策。二是引导总承包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全面负责,切实体现出总承包企业应有的综合素质,提升企业实施工程总承包的能力。三是施工企业要大胆创新,积极开展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要把国家关于调整产业结构、企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与推行对工程总承包结合起来,在保证投资效益的同时,实现企业走向高端市场的发展目标。

      最后,对协会的工作和项目经理的学习提点要求。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面向市场,立足企业,研究为主,服务为本”的办会宗旨, 始终不渝地引领着工程项目管理改革、创新和国际化发展方向,始终注重组织研究探讨、总结和推广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为推进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培养职业化项目经理人才,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协会多年的工作已经得到广大会员的肯定和认可。我希望你们要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下一步,你们要围绕当前国家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绿色节能环保建筑的趋势,充分发挥专家、科研院所的作用,认真研究建筑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供良好服务;同时,要继续发挥协会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优势,紧紧把会员单位团结起来,凝聚起来,集思广益,一起为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贡献力量。你们还要加强自身建设,在队伍培养、内部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更好更快发展。

      我还要对项目经理说句话,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你们工作在一线,肩上的责任大、担子重。要履行好项目经理的职责,学习很重要。因此,希望你们要勤于学习。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国际杰出项目经理都应该成为学习的楷模。同时,要把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比如,在国内的项目管理实践中,要研究解决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多项目和跨专业管理目标,要研究解决绿色建造过程的最优化等诸多方面的难题;在国际市场开拓中,要研究解决中西文化的融合、规则的掌握、风险的防控、资源的配置、管理的创新等等,这些都需要大家去攻坚克难。总之,希望通过你们的努力学习、认真思考,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为社会奉献更多更好的建筑精品。同时,也为行业留下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为我们绘就了宏伟蓝图,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建筑业又将迎来一个改革发展的春天。建筑行业任重道远,广大企业责任重大。让我们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共同努力,为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 2013年下半年“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10月15日起受理申报

        造价168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获悉2013年下半年《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已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期限为20131015日至1031日。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 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在1029日前提交到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审核(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核对完后返还),并统一盖章推荐申报。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5楼。

        附件: 

        1、关于受理2013年下半年《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材料的通知(粤建安协[2013]023号)

        2、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 关于发布《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统一格式(试行)》的通知【转载】

        附件(下载全部) 

      1.估算书格式

      2.概算书格式

      3.预算书格式

      4.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

      5.招标控制价格式

      6.工程结算审查书格式

      7.鉴定书格式

      8.编制依据和目的

      9.要求与说明

      10.设计概算编制

      11.封面

      12.封底设计

      13.关于征求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统一格式修改意见的函

  • 2013年10月份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作例会综述【转载】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广州市建委成立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领导小组由建委主任、副主任担任组长、副组长,组员为各处室处长或副处长以及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项目办、标办、科技委领导。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材料价格水平的合理性,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自本季度起每季度召开材料价格征询意见会议,就材料价格水平向受邀单位征求意见。自9月份起,每月5日前公布广州市市场主要原材料价格,便于招标人编制控制价时作参考。

        九月份大部分材料价格较为平稳,但水泥、碎石价格涨幅较大,水泥、砂、石价格的连续走高,或将对混凝土的价格形成较大的影响。

        三季度钢材价格波动不大,水泥、碎石、预拌混凝土、瓷片、瓷砖价格有一定的升幅,铝合金型材、塑料管、电线电缆价格有所下降,从本季度起增加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母线槽的综合价。

        九月份,合同备案办结151个(增长25%),其中施工合同69个,监理合同59个,劳务合同21个,变更合同2个。就近期合同备案中出现的问题,经梳理后在《温馨提示》中做了补充并于108日挂网,请备案人认真阅读。

    省建设厅对《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分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请到广东造价信息网上查看并下载附件,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市政安装科联系,联系电话83630560

        为加强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原招标控制价信息化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改版。新版招标控制价信息化备案系统已于2013 9 1日起正式启用。各有关单位须进入造价监管系统完成企业注册人员注册程序,才能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系统升级改版的通知》穗建造价【201375号。

        广州市造价协会已发出《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州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价协【201316号)和《关于广州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穗价协【201315号),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工作。验证时间:97-1231日。

  • 2013年四川省部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专用章到期换领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相关造价人员、各市州造价协会:
    我省部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专用章将于2013年底到期,还有部分造价员执业专用章往年到期未办理,现就这些造价员换领新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领范围
    1、执业专用章有效期为2013年12月底止的;
    2、执业专用章有效期为2013年之前到期未办理换领的。
    二、换领方式及时间
    换领工作采取现场申请的方式,申请人需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专用章”到所属造价协会办理。
    换领时间自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2月13日止。
    省直属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在规定换领时间内的每周二、三到省造价协会(星辉东路8号315室)办理手续。
    各市州完成换领工作后申报给省造价协会,申报时间见附件。
    三、换领费用
    换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专用章每枚20元。
     
    附件:各市州造价协会到省造价协会办理换领的时间安排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 2013年四川省部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相关造价人员、各市州造价协会:
    我省部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证书 “验证记录栏”已盖满“继续教育专用章”,现就这部分造价员换领新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领范围
    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已盖满继续教育专用章的,需换领新证。
    二、换领方式及时间
    换领工作采取现场申请的方式,申请人须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到所属造价协会办理。
    换领时间自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2月13日止。
    省直属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在规定换领时间内的每周二、三到省造价协会(星辉东路8号315室)办理手续。
    各市州协会完成换领工作后申报省造价协会,申报时间见附件。
    三、换领费用
    换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每本50元。
     
    附件:各市州造价协会到省造价协会办理换领的时间安排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 山东省关于公布2013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山东中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3家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市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领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证明。
     
    附件:2013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8日

  • 深茂高速铁路将在今年内动工建设 计划于2017年建成

        日前,泛珠秘书处常务副秘书长、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春洪做客泛珠网直播室网络访谈时提到,连通珠三角与粤西地区的铁路——深茂高速铁路将在今年内动工建设,未来,广东跟周边省份的交通连接将更加方便快捷。

        据李春洪介绍,目前,广东与周边的海南、广西、湖南、江西、福建五省共规划铁路21条,现已建设了9条。高速公路规划了33条,已建成12条。到2020年,广东与周边省区基本上每个省区都有三到四条高速公路。

      “除了跟周边省打通之外,我们内部的交通基础设施也在优化,比如粤东西北跟珠三角连通的高速公路、铁路、普通公路。”李春洪透露,连接珠三角与粤西地区的铁路——深茂高速铁路将在今年内动工建设。

      记者了解到,深茂高速铁路建设规模为394公里,计划于2017年建成,项目总投资为609亿元。深茂铁路线路共设18个站,东起深圳北站,终点到茂名东站,沿线站名设计还包括深圳机场北站、虎门南站、南沙站、民众站、中山北、横栏、江门南、双水、台山、开平、恩平、合山、阳江、阳西、马踏、观珠等16个站。全线主要工程包括路基土石方、正线特大桥和隧道工程等,其中正线设65座特大桥、20座隧道,轨道工程正线785.247铺轨公里、站线106.55铺轨公里。此外,线路施工还包括通信光缆、供电线路、接触导线等。其建成后,深圳至茂名的时间将由目前的6-9小时减至不到3小时;而广州至茂名,将由现在的5至8小时减至不到2小时。

  • 广州2400万改造珠江沿岸临水设施 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

           广州市水务局日前发布: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拟进行珠江沿岸临水设施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和广州市珠江前航道亲水平台栏杆改造工程施工经批准,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显示,该项目施工总招标合同价约2400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暂定57万元。本次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报名时间:2013 1017日至2013 1021日,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河天润路3331楼报名窗口17)。

          工程概况改造无护栏公共岸线9000米,无护栏的临水台阶共49个,亲水平台两个。与此同时,堤防防洪(潮)标准也提高到200年一遇。计划工期4个月。

          招标文件显示,此次需要改造的珠江沿岸临水设施安全隐患位于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及大学城等珠江沿岸。其中,海珠区段无护栏公共岸线栏杆整治岸线长3398米,招标合同价约800万元。临水台阶栏杆整治和海珠区段无护栏公共岸线栏杆整治岸线长3039米,招标合同价约800万元。天河区、荔湾区、白云区段无护栏公共岸线栏杆整治和荔湾区木栈桥段,招标合同价约800万元。

         无护栏公共岸线段将根据原有珠江堤防的设计断面,结合现状地形条件建设。栏杆基本上采用两种材料,一是花岗岩,二是钢筋混凝土仿木。无栏杆的临水台阶,如果其没有水上交通功能,则在临江侧统一安装固定式栏杆,并闭合。如其有水上交通功能,则安装加锁的活动式栏杆,并落实专人管理。

          亲水平台栏杆改造工程主要针对荔湾区南方大厦亲水平台、天河区员村亲水平台、海珠区会展中心上游亲水平台、海珠区会展中心下游亲水平台和海珠区琶洲亲水平台。栏杆高度将定为1.05米,材质为花岗岩,与珠江堤岸已建有的栏杆形式相同。堤防防洪(潮)将采用200年一遇的标准。

  • 广东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10月14日-18日打印准考证

            造价168提醒: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0月19日-20日举行,请广东地区考生于10149:00- 10月1817:00在报名网站(zg.cpta.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考试局提醒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另附:

           北京造价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5日-19日;

           新疆造价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4日-20日。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19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20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造价168从省考试中心获悉,广东省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定于:20131021日至1031日,省直报名点考试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

    粤人考函〔2013113

    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请省直报名点考试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31021日至10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二、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三、提交材料清单:

        1.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如不慎遗失,请到“相关表格下载”栏目 (资格证书增考专业)下载相应空白表格,并按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在电脑上填妥、导入电子照片、双面打印、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1-4项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增考专业”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持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特别注意,20131111日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31011

        附件:1.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增考专业)

     

  • 10月8日起惠州市造价管理站搬迁至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号

        造价168提醒您:惠州市造价管理站从2013926日开始搬迁,从108日始开始在新办公场所办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6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三楼;新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号,工程监督大楼七楼。

          新办公场所咨询电话:0752-2101651

        站长室:0752-2113636

        副站长室:0752-21051212109596

        主任科员室:0752-21016522100036

        办 室:0752-2101651

        定额管理室:0752-2101653

        造价审价室:0752-2100221

        造价信息室:0752-2101565

     

      

  • 10月21日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搬迁至新地址

        造价168获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将20131021日搬迁至新地址。搬迁公告通知如下:

        1新场地地址:从化市江浦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6169层;

        2原电话号码和传真号不变;

        3原定于旧场址的招投标活动场地安排从1021日零时起变更到新场址安排;

        4、为了不影响招投标活动,请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以及监管机构相互转告。

     

  • 广东住建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转移实施方案的公告【转载】

    粤建公告〔201356

        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的转移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具备《转移方案》所列相关条件且拟承接本转移事项的社会组织,请于201310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受理窗口。我厅对申报承接主体进行审核和竞争评审,择优选取承接上述职能的社会组织。

     

      联系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许欣毅

      联系电话:020-83133522

      传真号码:020-83133587

      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2楼,    

      邮编:510045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的转移实施方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1011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的转移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为规范和推进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的行政审批职能向社会转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发〔201224号)、省编委《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转移实施方案。

      

      一、转移内容和分类

      (一)转移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包括考核发证、延期、注销、遗失补办以及继续教育,具体工种有: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电工、桩机工。

      (二)事项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这项职能属于充分竞争性事项,采取竞争转移的方式进行。

     

      二、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为保证职能转移后的工作质量和绩效,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属于广东省民政厅列入广东省本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目录的单位。

      (三)有与承担本转移工作事项相适应的部门设置,并配备管理人员,组织开展考核所依托的场地、设备等符合要求。

      (四)有健全的培训考核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能确保本转移事项顺利承接并有效实施。

     

      三、转移程序

      (一)公告事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本转移方案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网址:www.gdbs.gov.cn)和本厅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下同)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竞争

      1.接受报名。具备本转移方案所列相关条件且拟承接本转移事项的社会组织,应当于20131030日之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申报时应提交本单位法人资格相关材料、内设部门设置情况、管理人员和开展考核所依托场地和设备配置情况、培训考核管理体系、相关管理制度,以及近三年来组织开展与培训考核相关工作的自评报告。如报名竞争的社会组织少于3家,将采取邀请参加竞争的方式,邀请3家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进行承接竞争。

     

      2.组织评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成评审组,成员7名,其中2名为本部门相关业务处的负责人,另外5名从本省建筑行业专家中抽取。评审采取书面资料评审和公开答辩结合的形式进行。

     

      3. 实地考察。如评审组多数成员认为有必要,可增加实地考察的程序。

     

      (三)公示承接主体名单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评审组的评审结果,于2013115日前将拟定的承接主体通过本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承接主体有异议的,应当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书面告知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

     

      (四)签订协议

      1.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承接主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20131113日前与其签订承接转移职能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2.协议报省编办备案,并抄送省监察、民政、法制等部门。

     

      (五)转移事项交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核发事项移交工作,并通过本厅网站向社会公告。

     

      四、转移承接期限

      转移承接期限以一年为周期。首次转移承接时限自2013 121日至20141130日。

      转移承接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承接主体进行评估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原承接主体续签承接转移职能协议;评估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本实施方案的程序重新选择转移承接主体。

     

      五、转移后的监督管理

      (一)工作措施

      1.转移后由承接主体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是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操作资格证,无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2.转移后的证书名称仍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加盖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业务专用章和承接主体的公章,受理资格证的考核渠道和方式由承接主体公布。

       3.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继续保留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建设信息网)上,作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相关行业管理大信息系统的子系统,统一对外发布相关证书核发以及后续管理的相关信息,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查询途径。

       4.原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厅)颁发的资格证在副证复核记录栏使用完毕前仍继续使用,资格证有效期满需延期的,由承接主体办理延期手续,加盖其公章;资格证副证复核记录栏使用完毕的,由承接主体负责换发加盖其公章的新资格证书,同时收回旧证书交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注销。遗失资格证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补办,由承接主体换发加盖其公章的新资格证书。

     

      (二)监督检查

      1.承接主体应当健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制度,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检查。

      2.承接主体应当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每半年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工作报告。

      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对承接主体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培训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公布工作监督电话(020-83133522),接受社会和个人的举报,进行核查处理。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定期评估考核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对承接主体开展转移事项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若考核不合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权调整转移承接主体。

      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现承接主体违反协议的,将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或出现协议约定必须取消承接资格情形的,将取消其承接转移事项的资格,并重新确定其他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承接相应工作。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组织实施

      (一)实施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实施,联系电话:020-83133522,传真号码:020-83133587

      (二)实施时间。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实施。

  • 江苏造价总站公布简化后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程序

        造价168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后,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日前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公布简化后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及网上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苏建价站(201310

    各市、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等事项的通知》(苏建价501号),现将精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办理程序、下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承接业务权限、精简外省造价员转入本省登记程序的具体操作程序和网上操作指南发给你们(见附件),自20131015日起按调整后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管理系统同时更新。请各单位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认真对待本次简政放权工作,明确岗位和责任,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作顺利衔接,便利企业和从业人员办理业务。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1010

    附件

        附件一:调整后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二:网上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 重庆市关于加入2014年度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工程造价人员:
    为做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给广大用户提供政策法规、行业动态、政务信息、计价依据、人材机价格、定额咨询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指导我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及工程造价人员进行工程项目投资决策、招标投标、合同管理、预结算等工作。经研究,从即日起开始办理2014年度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入网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网原则
    (一)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及广大造价工作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入网。
    (二)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按年度加入,不办理分月、跨年入网。
    二、入网程序及方式
    (一)办理入网的单位和个人,需填写并提交入网申请表(入网申请表详见附件,也可进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cqsgczjxx.org)下载。
    (二)申办入网手续
    1.主城区入网的单位和个人请到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12楼)资料室办理。2013年已入网的用户,在办理2014年入网时请带上加密锁。
    2.远郊区县入网的单位和个人,可将入网费通过银行汇至指定账户,并将填写好的入网申请表(2013年已入网的用户,请将加密锁编码填写在入网申请表的网员编码处)及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用挂号信寄至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信息科。
    3.新用户获取加密锁。
    三、收费标准及收款单位
    (一)收费标准
    1.自取用户:入网服务费840元/户·年
    2.邮寄用户:入网服务费900元/户·年
    3.快递用户:入网服务费960元/户·年
    4.加密锁成本费:60元/个(2014年度新入网用户)
    (二)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渝中区支行   
    帐    号:083944120100302022880
    四、服务内容
    (一)网站及《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期刊提供政策法规、行业动态、政务信息、计价依据、人材机价格信息、定额解释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查询、下载、咨询等服务。
    (二)网内免费赠送2014年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期刊(1-12期),2014年《重庆市建设工程人材机价格信息汇总表》、2014年《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文件汇编》各一本。
    五、入网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联系电话:63661431   63672050
    联系人:别  松   张玥玥   彭显志           
    邮  编:400014
    六、其他事项
    (一)入网会员实行网员制管理。
    (二)自取用户每月凭取书卡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资料室(12楼)领取。
    (三)用户未收到网内赠刊的,请在次月凭入网联系人姓名,及时与邮政部门或快递公司联系查询。
    (四)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科室联系电话,定额咨询、材料价格咨询及期刊查收电话见期刊目录。
     
    附件:2014年度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入网申请表(http://www.cqsgczjxx.org
  • 2013年辽宁省关于搜集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工作问题的函【转载】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绥中县建设局、昌图县建设局:

    为了做好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工作,请各市搜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以下要求分类、分专业整理,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定额科。

    一、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

    二、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

    三、执行2010年辽宁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

    四、执行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

    五、规费核定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

    六、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中的其他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

    联系电话:024-24119229

    邮 箱:279070488@qq.com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 甘肃关于建立和使用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给企业和社会提供更多、更好服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站以《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为依据,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以甘肃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站为平台,建立了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系统,从2013年10月1日起,将以《甘肃工程造价信息》刊物和网站信息平台向社会提供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以下简称“厂商价格信息”),满足社会需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厂商价格信息”是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对各市(州)发布的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补充和完善,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二、“厂商价格信息”是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收集厂商报价后,根据市场情况审核发布的各种价格信息。一般情况下,“厂商价格信息”会高于实际成交价,因此,在建设项目使用“厂商价格信息”进行造价计算的过程中,不能直接套用“厂商价格信息”,应该先进行市场调研,根据当时市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之后才能使用。
    三、使用“厂商价格信息”的相关单位、企业,在了解市场的情况时,如果发现市场实际情况和“厂商价格信息”所发布的价格差距较大或者产品质量有问题,请向我站反映情况。对于报价虚高或产品质量有问题的生产厂商,经调查落实后,将根据 “清退报价企业有关规定”,从“厂商价格信息”中将其清退。
    四、建设项目采用的材料,如果“厂商价格信息”和“指导价”同时发布时,应首先参考使用“指导价”。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9月28日

  • 揭阳市10月15日-16日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

        造价168讯,揭阳市市住建局将在2013年10月15日-16日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工程报建、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抽查施工现场等形式进行。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的通知

    揭市建城[2013]15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市工程质监站: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揭阳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措施,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揭阳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揭阳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揭市建[2008]23号)等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2013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节能监管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政策措施的情况。重点检查:

        1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备案登记工作的开展情况;

        2、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的开展情况;

        3、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揭阳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揭市建[2013]28号)、《关于贯彻执行<揭阳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市建[2013]62号)等文件的情况

       (二)2013年度在建工程项目建筑节能施工情况。重点检查:

        1工程项目是否有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并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图纸;

        2、施工单位是否按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施工;

        3、工程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图纸实施监理;

        4、工程质监部门是否按照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设计图纸实施监督。

        二、检查方式

       (一)开展自查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提出的检查范围及内容,立即对建筑节能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在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妥附表2《工程项目一览表》,连同本次节能检查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于20131014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揭阳市住建局城建科。自查报告要包含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开展检查时间、20121月至现在已竣工验收项目总数,2013年度在建项目总数,检查项目数,检查项目的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内容。

       (二)组织抽查

        市住建局将组成检查组,在20131015-16日(具体时间安排和人员组成见附件1)对各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工程报建、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抽查施工现场等形式进行。检查组首先听取各县(市、区)建设局关于今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及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揭阳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的通知》(揭市建[2013]28号)、《关于贯彻执行<揭阳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揭市建[2013]62号)等文件的情况汇报(包括本年度能耗统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情况、创建绿色建筑工作开展情况等),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然后随机抽查在建工程项目。

        受检查项目业主单位须通知各方主体准时到施工现场配合检查工作。受检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将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建筑节能专项技术交底、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节能材料的检测报告、现场抽检复检资料、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有关资料准备齐全,以备检查。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节能监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的重要性,结合今年的工作安排,加大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政策法规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备案登记和专项验收备案等工作落到实处;要各负其责,认真开展自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落实整改;按照本次检查要求和安排,准备好相关文件、资料,各单位书面汇报材料在检查组到达时送交。

        对本次检查中应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而未执行的工程项目,将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负责属地报建的建设主管部门要书面说明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由各县(市、区)建设局落实各责任单位对市局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建设工程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必要时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表:1、《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人员分组表》

        2、《工程项目一览表123

        (联系人:黄映鹏,手机:13822045988 电话及传真: 8291685,邮箱:99850019qq.com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 江苏10月15日起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

        造价168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从2013年10月15日起,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下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承接业务备案权限、精简外省造价员转入本省登记程序。通知全文如下: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等事项的通知

     苏建价[2013]501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等事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程序

        1、分支机构所在地省辖市(含省管县,以下同)造价管理机构,将分支机构录入管理系统单位库(属省外企业的,还需核验其企业资质),省造价管理总站开通用户登录系统权限。

        2、企业登录系统填报分支机构备案信息(属省外企业的,还需填报母公司备案信息),并将书面资料报送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初审。

        3、市造价管理机构初审同意后,网上提交到省造价管理总站复核,复核同意的,省造价管理总站在网上发布备案公告。

        二、下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省承接业务备案权限

        1、企业登录系统填报咨询项目备案信息,并网上提交到项目所在地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属省外企业的,还需核验其企业资质,录入管理系统单位库,省造价管理总站开通用户登录系统权限)。

        2、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在网上对备案项目信息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在网上公布备案信息。

        三、精简外省造价员转入本省登记程序

        1、转入地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核验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跨省变更申请表,根据相关资料核定专业等级,将申请人信息录入系统。

        2、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并提交相关信息。

        3、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在系统核验申请人提交信息,符合要求的网上提交到省造价管理总站;省造价管理总站在网上审核同意后,编排资格证号和专业等级号。

        4、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制作和发放造价员证章。

        

        以上工作调整自20131015日起执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1008


  • 10月10日-18日可领深圳市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证、章

        造价168获悉,从2013年10月10日-10月18日,深圳市造价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的通知

    深价协[2013]042

    各有关人员:

        经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及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审核,我市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已制作完毕。

        现将领取资格证书和专用章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120131010日~1018(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请各位造价员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逾期将退回省造价协会自行领取;容许委托代领及单位集体领取,但必须提供以下第四条的规定资料。

        二、领取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A409(地铁2号线燕南站B出口)

        三、费用

        证书及专用章工本费120元。

        四、领证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准考证;

        4、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需交回旧证旧章换取新证新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254633

        附:

        1、深圳市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名单

        2、深圳市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造价员专用章名单格人员证书名单

        (由于证章较多,请各位前来领取的造价员记住附件中自己证的序号和章的序号以便领取时查找)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0一三年十月十日

     

  • 广州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筹建专家库及专家委员会

        造价168获悉,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拟筹建工程造价行业协会专家库及专家委员会,并就此工作下发通知,各有关单位、个人及企业可推选候选人,并于20131110日前将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报送或传真至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筹建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专家库及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促进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为政府主管部门出谋献策。经研究,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决定成立协会专家库及专家委员会,以探讨解决工程造价领域的专业问题,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现将筹建专家库及专家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库专家的主要任务

        1、负责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课题研究、行业标准规范的宣贯和推广;

        2 负责研究工程造价专业发展方向、解决疑难问题;

        3、研究工程造价专业教育相关问题;

        4、为建设市场各方主体提供有效的信息和专业咨询,调解、解决有关造价纠纷。

        5 评选工程造价行业优秀成果和组织成果交流等学术活动;

        6 经同意和授权,代表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参加工程造价的相关业务活动。

        二、专家库专家推荐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责任心强;

        2. 热爱工程造价工作,身体健康、愿意为我市工程造价行业提供相关服务;

        3. 有较深的工程造价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等工作经验;

        4. 具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及以上职称;

        5. 具有造价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水平;

        6. 从事工程造价管理及咨询等相关业务工作10年以上(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推选办法

        1、专家库专家推选办法

        由各有关单位、个人及企业根据以上条件推选候选人,并于20131110日前将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报送或传真至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由协会选聘。

        2、专家委员会委员产生

        专家委员会委员是从专家库中选出优秀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1414051406

        电话:020-8319392583195679   传真:020-83187695

        邮箱:GZECA2011@163.com

        联系人:李小姐、郑小姐  

        附件: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O一三年十月十日

  • 深圳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 75人持证可进入工地现场监督

          2013923日下午,由广东省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组织筹建的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 该监督委员会由市人大代表(16人)、政协委员(20人)、建筑领域专家(19人)和市民代表(20人)组成,共75人。这批社会监督员获颁聘书,社会监督员可随时凭证件进入建工署负责的政府工程工地进行监督。据了解,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建筑领域的专家分别由深圳市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和建筑业协会、监理工程师协会等社团体推荐产生,市民代表则由公开报名,择优选聘产生。

    为了让社会监督员更好地发挥作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制定了《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章程》,明确了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员的权利和职责。

      根据章程,社会监督员的权利主要包括:应邀参加工务署组织的有关工作会议、检查、调研、培训等活动,了解相关信息,获得与工务署负责的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活动相关的有关文件、材料;了解工务署负责建设的政府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所反馈、转递、提供的群众意见的办理情况;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获邀参与工务署组织的检查、调查时,持颁发的《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员证》,享有与开展该项工作相适应的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

      同时,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参与深圳市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出谋划策,问诊把脉的作用,对政府工程项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监督工务署各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情况;监督该署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收集、反映市民对工务署政府工程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办理工务署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据悉,除了保密项目外,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的政府工程将全部对社会监督员开放,无论工作时间还是非工作时间,社会监督员凭《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员证》可以随时进入工地现场开展监督工作,并查阅相关资料。

    此外,为了方便社会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还印制了《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员服务手册》,手册中列明了工务署目前所有在建项目的名称、地址、项目主任名单和联系方式。

        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在成立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尤其对如何开展好监督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工务署要为社会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要认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要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全体社会监督员要出于公心,认真履责,积极投身政府工程建设的监督工作,充分体现大家对深圳特区的深厚感情,体现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三是要把加强政府工程建设工作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把加强政府工程的监督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以社会监督工作的新成效推动政府作风建设,推动政府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升,开创政府工程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延伸阅读: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构职能

        根据《印发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深府办[2004]72号)规定,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为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按正局级待遇,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

      1、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市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政府公共房屋本体结构性维修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负责对部分适合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代建制。

        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署长杨胜军介绍,自2002年成立建筑工务局(署),对政府工程实行专业化集中管理以来,该署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已达264项,计划总投资1153亿元。目前已顺利完成了大运中心、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南方科技大学、深圳湾公园、会展中心、西部通道深圳侧接线,福龙路、福田口岸联检楼等152个项目的建设任务,累计完成投资达625亿元。

        另悉,目前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的在建项目共有50个,包括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外科住院楼、大学城学生公寓扩建项目、港中大深圳校区、皇岗口岸改造工程等,这也意味着,这50个政府工程项目将接受监督员的全程监督。

     

  • 关于2013年度第三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转载】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规定,经审核,程鹏等5794人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1022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名单中有疑义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7811521

      联系传真:010-57811494

      附件:程鹏等5794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109

  • 水利部发文:明确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的管理工作

           今年八月份,水利部印发《关于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3331)》(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水利工程开工审批取消后的管理措施,做好衔接工作,加强后续监管,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要求,不得继续以审批或变相审批方式批复水利工程开工,不得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

    《通知》规定了水利工程开工条件为:工程项目法人已设立,初步设计已批准,施工详图设计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建设资金已落实,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规定选定并依法签订了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已明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已办理,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落实来源,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等。同时,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由项目法人自主确定工程开工。工程项目法人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此外,《通知》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应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工程不具备条件违规开工、开工后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的,应责令项目法人立即整改;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应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对项目法人给予通报批评。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44号)同时废止。此前水利部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水建管〔2013331号通知为准。

  • 广东省质监局抽检212批次内外墙涂料产品 发现不合格13批次

        造价168获悉,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了《2013年广东省内外墙涂料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结果》。

    检验报告显示:该次定期监督检验涉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茂名、肇庆、潮州和顺德等13个地市(区)159家企业生产的内外墙涂料产品212批次,发现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1%不合格原因涉及游离甲醛、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洗刷性、粘结强度项目。

    面对市场上品种繁多、价格悬殊的国内外品牌的内、外墙涂料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给消费者提出了几点选购建议:

      (一)注意产品包装标志。首先要确保包装桶完好,特别是在铁桶的接缝或焊缝处应没有锈蚀渗漏现象;然后再查看外观和标识,合格产品的包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注册商标;产品型号和中文名称;产品标准号(包括类型和质量等级);净含量;生产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批次;有效贮存期(保质期);产品合格证;简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等。

      (二)涂料使用的环境。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如日照、风雨、温湿度等。临海城市的建筑物要重点选择耐盐雾性好的涂料;在酸雨污染的地区,应选择具有耐酸雨性质的外墙涂料;南方多雨地区应选择防霉、抗藻性能好的外墙涂料。如气温低于5℃,不宜使用乳液涂料,否则涂层成膜不好,易出现开裂、脱落等问题,应选择溶剂型涂料。

      (三)注意选择品牌。目前市场上涂料品牌很多,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确定选购知名品牌。目前市场上不论是国外或国内的品牌,一般均为系列产品,不同的品牌,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其价格与质量的可比性较差,而同一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越高,则产品质量越好。

      (四)从感官和手感上辨别好坏。质量好的涂料,开罐后没有刺激性气味,外观细腻、丰满,具有流动性,色泽柔和,粘度高而均匀,施工性好,涂刷墙面后涂膜平整光滑。而质次的涂料开罐后有刺激性气味,涂料分层,只有通过搅拌后才能均匀,特别是色漆常有浮色,有些涂料粘度较高,但没有流动性,丰满度差,施工易产生刷痕。

    附件:1.2013年广东省内外墙涂料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2013年广东省内外墙涂料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 2013年广东省木家具最新抽检结果:不合格发现率为11.6%

        造价168获悉,广东省质监局9日公布《2013年广东省木家具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结果》,检报告显示,本次定期监督检验涉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肇庆、顺德等11个地市(区)502家企业生产的747批次木家具产品,发现8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1.6%

    该次检验发现8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木家具涉及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力学性能、漆膜理化性能、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木工要求、人造板件外观等项目;儿童家具涉及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含量)、警示标识、外观要求(木制件外观)等项目。其中抽检项目涉及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等多个项目。从不合格产品企业名单中注意到,87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多达36批次产地来自佛山,占总批次的41%;此外,中山、鹤山等地也有多个批次产品被抽检出不合格。

      广东省是中国家具产业最重要的生产、流通、出口基地;来自国家海关总署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家具出口121.07亿美元,继续蝉联中国家具出口龙头,佛山、中山、东莞等地是闻名海内外的家具生产制造基地。

         针对木家具的采购问题,广东省质监局提出了几点消费建议:

      (一)可在商家处查阅本年度或近期的检测报告,看检测报告中有无甲醛释放量的检测,勿偏听企业的口头承诺。

      (二)检查木家具产品的工艺,例如人造板的封边情况是否良好,装配的缝隙是否过大,抽屉、开门等启闭部件是否滑畅等。

      (三)靠近木家具,或者打开柜门、抽屉等,检查产品是否有令人感到不舒适的气味,特别是购买板式家具在用户家里安装的,应在与销售方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如有严重气味,应予更换,因为家具样品在展厅放置时间长,选购时可能觉得气味小,但购置安装后,有可能新家具会有强烈气味。

      (四)检查或询问销售商是否有使用说明,并且说明中是否对使用材料进行明确说明、是否有日常保养方法及注意事项、是否有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是否有三包内容及售后服务要求。当然企业的厂名厂址及联系方式是必不可少的。

     

        附件:1.2013年广东省木家具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2013年广东省木家具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 广东省造价协关于征求优秀成果奖、先进会员单位评分标准意见的函【转载】

    粤价协函[2013]024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我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工作,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成果评优办法(试行)》、《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试行)》,以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等标准规程,我协会制订了《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分标准》和《先进会员单位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310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协会。

        联系人:林庆,联系电话:020-83344491

        电子邮箱:805060862@qq.com

        附件:1、《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2、《先进会员单位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 关于征求《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分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转载】

    粤建市商〔201375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制订和推行建筑节能计价依据,补充完善我省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提升我省建筑节能应用水平,现将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制订的《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分册)(征求意见稿)发与你们征求意见,相关资料请登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cic.net)下载。请你们组织有关力量研究、讨论,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31025日前书面反馈给我厅。
     
      附件:《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分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
    930    


     (联系人:黄守新,联系电话:020-83133610;何明强,电话:020-83307961,传真:020-83301583,电子邮箱:hemingqiang@21cn.com
  • 2013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造价168从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知悉,2013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经公布,提醒考生在看到合格标准文件后,确认自己成绩是否已全科合格。成绩全科合格考生须密切留意所属报名点(各地市或省直)发布的网站通知或手机短信提醒,按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资料接受资格审核。
      特别注意,20131111日为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省直报名点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在本网站公布,敬请留意。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公布2013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3229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各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通过对2013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研究,现将2013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

    6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

    72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均为120

    66

    水利水电工程

    66

    市政公用工程

    66

    建筑工程

    66

    矿业工程

    66

    机电工程

    66

           合格人员名单另行公布,考生可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查询本人成绩。请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108

     

  •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问题的通知 清建[2013]227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322号),做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管理工作,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根据信用分值设定,分为4个等级。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采用百分制,120分(含120分)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90-119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良好;60-89分为C,表示信用一般。60分以下的(不含60分)为D,表示信用缺失。

    招标代理机构初次办理《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手册》时,初始的分值为100分。

    二、招标代理机构发生良好行为依据《招标代理机构良好行为记分标准》进行加分。

    招标代理机构发生不良行为依据《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分标准》进行扣分,分值使用期限为1年。若企业在使用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使用期限将加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为1年、9个月、6个月。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市辖区承接招标代理业务后,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申领《信用管理手册》,招投标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质量情况如实录入《信用管理手册》。

    四、招标代理机构须在《信用管理手册》“承接业务记录表”如实填写承接业务基本情况及参与业务人员情况信息,作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主管部门评价的依据。

    五、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专业招投标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全过程的工作进行监督,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修订)(ZB)》将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良行为信息如实录入《信用管理手册》。

    六、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各专业招投标监督部门应及时将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信息报送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

    七、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要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的质量情况记录其累计信用分值,评定其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

     

    附件:1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分标准(修订)(ZB).doc

       2招标代理机构良好行为记分标准.doc

       3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流程指引.doc

       4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质量招标人评价表.doc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929

  • 江西建筑业今后将大力推广使用“复合建筑塑料模板”

        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建筑业今后将大力推广使用新研发生产的塑料模板,以解决目前竹木质和钢质模板消耗浪费资源、不可重复利用等方面的问题。这种名为复合建筑塑料模板新材料,近100%利用废旧塑料制作而成。

        据介绍,目前,江西省建筑模板主要使用竹木质和钢质两种,两者都均存在大量资源消耗和浪费的情况,竹木质模板还存在吸水受潮及暴晒后易腐烂变形、不可重复利用等问题;钢质模板存在安装技术繁琐、施工操作不方便等问题。建筑复合塑料模板这一新型建筑材料具有防水、防潮、防晒、防火、环保节能、可循环利用、安装简单、可塑性强等特点。建筑模板以塑代木、以塑代钢,能推动江西省建筑业加快技术进步与转型升级,其经济和社会效益都可观。

        “复合建筑塑料模板是由江西省住建厅申报、中阳集团公司研发的新科技产品,已被住建部列入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推广项目。江西省住建厅新技术推广站已专门下发通知,将这种模板列入全省重点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同时,正在大力完善推广应用建筑复合塑料模板的扶持、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快编制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复合塑料模板工程技术规程》。

  • 自今年10月1日起,五类白色家电执行新能效标准

        根据此前,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批准发布<沉头方颈螺栓>61项国家标准的公告》明确规定,自今年101日起,变频空调、平板电视、洗衣机、空气能热水器和吸油烟机等五类家电,开始执行新的能效标准。其中,吸油烟机和热泵热水器的能效标准是首次制订并颁布实施。

    记者注意到,即将实施的新标对变频空调增加了APF考核。据业内人士介绍,APF与旧有能效指标SEER不同之处在于,SEER仅考核某一时段内的能耗,APF考核的是全年的能耗,且包括制冷和制热。

    而且,新标规定洗衣机除了要考核电消耗,还要考核水消耗,此外还增加了产品洗净性能指标。这意味着产品必须同时满足省水、省电和洗净衣服的要求。

    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对洗衣机耗电量和用水量的限定值的要求提高了几个台阶。以目前市面上的一级能效滚筒洗衣机为例,每公斤衣服洗1次标准洗涤程序(国家测算时加温在40℃左右),所用的水最多不能超过12升,用电量不能超过0.19度。

    但是按照新的能效标准,同样的衣服量、同样的洗涤程序,耗水量不能超过7升,耗电量不能超过0.11度。由此可见,新能效标准的洗衣机,至少比老产品节省42%的水电费。

      记者还发现,吸油烟机和空气能热水器的能效标准是首次制订并实施。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这两个行业缺乏统一的能效标准,且业内厂商实力参差不齐,有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空气能热水器能效虚标、低温机频死机,甚至以二手压缩机以次充好等。

      实施新标能规范吸油烟机和空气能热水器行业,无牌低能效的企业将遭淘汰。

    记者获悉,在执行新标准进行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主管部门还将对龙头企业给予更多的支持。

      据悉,家电企业将在四季度集中把符合要求的产品集中申报,在完成评审后,明年我国家电市场将出现宣传标签为节能领跑者的产品。国家将把领跑者的补贴直接返给企业而不是消费者。

      据了解,此次政策扶持计划将对部分企业高能效产品进行补贴,主要参照三个方面,企业大部分产品已经达到高等能效标准要求;产品自身有实质节能技术;产品在市场上有一定推广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达到标准的企业可以自行申报产品,并领取补贴。

  • 我国提出并主导制订的第二项国际标准ISO17095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国际标准“ISO 170952013 精细陶瓷(高性能陶瓷,高技术陶瓷)-陶瓷材料高温界面粘结强度试验方法”( Fine ceramics (advanced ceramics, advanced technical ceramics) Test method for interfacial bond strength of ceramic materials at elevated temperatures)于2013731日由ISO正式发布。据悉,该国际标准由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CTC)提出草案并牵头制订,它有效解决了陶瓷材料高温界面评价的技术难题,填补了高温界面强度评价领域的空白,适用于航空航天材料、特种工业材料、无机非金属建材制造、建筑工程等研究和应用领域,对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

        这是继国际标准“ISO 13124: 2011精细陶瓷(高性能陶瓷,高技术陶瓷)—陶瓷材料界面粘结强度测试方法”发布后,我国提出并主导制订的第二项国际标准。ISO 13124ISO 17095均由CTC首席科学家包亦望教授带领的团队完成,是我国建材行业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转化而成的国际标准。该系列标准提供了一种测试室温和高温环境下陶瓷材料的界面拉伸和剪切强度的新型方法-十字交叉法,可准确评价固体材料及构件之间的界面粘结强度,也可以用于各种常温和高温粘结剂的粘结性能评价。该技术大幅度提高了全世界科研工作者和工程技术人员在研究和应用陶瓷玻璃等脆性材料过程中的设计优化率和应用效率,同时为检测服务类型的企业提供了一种全新、快捷、便利的检测技术和全新标准,为提升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供了一种高效的技术手段。

  • 2013年9月开始实施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一览

     

    序号

    上网日期

    公告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有无强条

    1

    2013.02.28

    1623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GB/T50770-2013

    2013.02.07

    2013.09.01

     

    2

    2013.02.28

    1624

    电子工程建设术语标准

    GB/T50780-2013

    2013.02.07

    2013.09.01

     

    3

    2013.02.28

    1625

    建筑工程容许振动标准

    GB50868-2013

    2013.01.28

    2013.09.01

    4

    2013.02.28

    1626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GB/T50866-2013

    2013.01.28

    2013.09.01

     

    5

    2013.02.28

    1627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13

    2013.01.28

    2013.09.01

    6

    2013.02.28

    1628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

    GB/T50853-2013

    2013.01.28

    2013.09.01

     

    7

    2013.02.28

    1629

    铀矿石和铀化合物贮存设施安全技术规范

    GB50807-2013

    2013.01.28

    2013.09.01

    8

    2013.03.01

    1630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2013

    2013.01.28

    2013.09.01

    9

    2013.03.01

    1631

    化工厂蒸汽凝结水系统设计规范

    GB/T50812-2013

    2013.01.28

    2013.09.01

     

    10

    2013.03.01

    1632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50260-2013

    2013.01.28

    2013.09.01

    11

    2013.03.01

    1633

    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T50266-2013

    2013.01.28

    2013.09.01

     

    12

    2013.03.01

    1634

    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T50784-2013

    2013.02.07

    2013.09.01

     

    13

    2013.03.01

    1635

    工程造价术语标准

    GB/T50875-2013

    2013.02.07

    2013.09.01

     

  • 迎国庆,造价168重磅惊喜三重奏

       

     

        2013年国庆节到来之际,我站于930日重磅推出三重惊喜,献礼祖国64华诞,同时也献给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造价168一站式专业造价服务平台的广大客户。

    惊喜第一重:含2013新清单规范的华联计价优工程预算软件(V3.3版日前正式发布,面向所有用户升级免费!此版本修正了前期版本存在一些的缺陷漏洞、报表错误,新增“报表设计器”、“撤消恢复”、结算相关操作等14项功能,并对软件进行相应的优化工作。

    专业、快捷、精准、高效——华联计价优工程预算软件将为您的工程造价工作水平带来极速提升。欢迎各单位使用。我们也将继续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更完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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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喜第二重:为充分发挥整合了行业的优势资源,与国内外市场相结合,为建设行业搭建成熟而实用的专业造价服务平台,与建材企业共享资源,寻找合作伙伴和发展机遇"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澳洲慧地绿都集团联手造价168共同举办“慧地绿都集装箱房屋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时间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购:201391日至20131015日;第二阶段采购:20131020日至2013115日;第三阶段采购:20131110日至20131130日;第四阶段采购:2013121日至20131220日。该采购项目包含五大材料类别、800种家居装饰材料的真实采购信息,采购总金额超过3亿元等着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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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喜第三重: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决定从201310月起编制《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该指南的发行将有效推进节能材料(设备)的推广应用。该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面向全国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造价人员发行,可与各省编制的“建筑安装工程节能综合定额”配合使用。

    各厂商、经销商提交的信息数据,经审核通过后将收录于《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并在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主办的“造价168信息服务平台”(www.cost168.com)上发布。

    信息数据提供单位将成为“造价168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库”会员,由中国建筑经济网、造价168造价信息服务平台联合颁“联合采购诚信供应商”证书,并获得中国建筑经济网、造价168造价信息服务平台材料发布资格。

    对成功提交相关内容和数据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主办方将优先推荐其成为各相关省市造价站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会员。

    信息数据的征集工作由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承办,欢迎各建筑安装工程节能材料与设备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踊跃参与!

    相关信息按附件表格填写,发送至laiwh@cost168.com

    附件:关于印发《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的通知

    加入《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认证商户会员,与四海商户结盟为友请点击

    在此,造价168祝您国庆节快乐!选择造价168,开创智能造价,引领产业未来!

  • 湖南省关于召开全省造价管理系统计价工作业务研讨会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根据省站工作安排,为加强全省造价系统专业人员的业务学习,交流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造价系统计价工作业务研讨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安装工程中常见问题的处理
    2.计价工作中遇到典型案例分析
    3.概算审查工作的实践探索
    4.各市州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计价问题的座谈交流
    5.四个市州站专题讲座。
    二、参会人员
    各市州(县)造价站具体分管计价工作的负责人及计价专业业务人员(每单位2~3人)。
    三、会议时间
    2013年10月16日-17日 (16日报到)。
    四、会议地址
    湖南丰竹园山庄(即湖南省七三一办公室,浏阳市永安镇)。行车路线:长永高速公路永安收费站出口约100米处左转(731办公室标志牌处),直行第二个红绿灯右转,约8KM即到。
    五、注意事项
    1.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因会务安排需统计人数,请各市州站于10月10号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至长沙站。
    六、联系人、联系电话
    省 站:张少玲    13973122860
             何 斌     13875857398
    长沙站:胡鹏飞     13974889540
                 李  敏      13677600665
     传真电话: 0731-84199917
    酒店总机: 0731-83261818
    酒店徐经理:15207483930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9月30日

  • 2013年度第三批核定《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规费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公示【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的公告(第1号)》(甘政发[2006]33号)关于“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核定”的有关规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甘建价[2009]358号)及《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计取管理规定》(甘建价[2009]406号)的要求,对我省建筑业企业《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规费标准进行了核定工作,现将2013年度第三批甘肃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经核定通过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在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站(http://www.gsgczj.com.cn)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8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站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站咨询。
    联系电话:0931-8414603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109号
    邮政编码:730000
      附件:第三批核定规费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请公示企业将现持有的全部《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于2013年10月8日前送达省造价总站造价管理科)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三批核定规费标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甘肃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万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大地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玉树园艺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华兴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油第二建设公司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兰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嘉峪关市绿野草坪园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正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酒泉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通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台县光发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润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陇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誉鑫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致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恒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掖市华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瑞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铭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大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陇南博源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陇南市宏福建筑有限公司
    庆阳长庆巨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庆阳宇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庆阳弘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兰州昶荣园林温室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废除广州建交(公)中字【2013】第【4465】号的声明[转载]

        我局于2013年6月19日-2013年7月11日期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了“广州民俗博物馆土方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按程序选择了广东华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华坤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于2013年8月6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广州建交(公)中字【2013】第【4465】号),该中标单位于2013年8月14日领取了《中标通知书》。
        按招标文件30.1条规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
        由于华坤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提交履约担保,违反了招标文件第30.1条规定。按招标文件30.2条规定,决定解除该中标通知书(广州建交(公)中字【2013】第【4465】号)。
        我局于2013年9月16日,将《关于解除中标通知书的函》送到华坤公司,华坤公司当场确认签收。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1.废除我局于2013年8月6日发出的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广州建交(公)中字【2013】第【4465】号)
        2.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第38.3条、38.4条规定,按程序重新选择本工程的中标单位。


        特此声明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9月22日

  • 关于增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试点地区的通知【转载】

     北京、辽宁、内蒙古、宁夏、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省(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增加北京等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一)增加试点地区:北京、辽宁、内蒙古、宁夏、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四川。

      (二)试点资质类型:由我部负责审批的工程监理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

      上述地区中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的工程监理资质,暂不列入试点范围。

      二、试点方式

      北京、辽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内蒙古、宁夏、江苏、浙江、湖北、湖南使用我部开发的企业申报软件和省级管理软件进行申报和审批;辽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广东、四川使用本地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批,按照统一的接口标准,与我部新系统进行对接。

      三、试点地区企业资质资格申报材料

      (一)省级初审部门同意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

      (二)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及《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三)通过新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企业资质申请表1式2份。

      除上述书面材料外,企业资质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均须通过新系统进行电子化申报。

      四、有关要求

      (一)试点地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与审批的范围和程序不变。

      (二)2013年11月4日起,以上试点地区报我部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报资质资格的,均须通过新系统申报。

      (三)2013年12月2日起,我部将按本通知要求受理以上地区报我部审批的工程监理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申报,不再受理本通知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以外的纸质附件材料。

      (四)试点地区要加强对电子化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我部将进行抽查,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试点地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尽快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保证本地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7日

  • 广东省造价总站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转载]

    粤建造发〔20134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计算规范(以下简称2013计算规范)从201371日起实施。现就实施2013计算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程量计算除遵守2013计算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除另有规定外,2013计算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选择适用于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的其中一个计量单位,并严格执行相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2、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应计入相应土方项目的清单工程量中。

            3、土壤、岩石类别按照2013计算规范的规定确定;如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说明岩土分类的基本构成情况,并载明具体以地勘报告为准字样。

            4、挖土石方工程工作内容运输只考虑场内运输。场外运输按照A.3余方弃置(编码:010103002)” 列项计算。

            5、废料及余方弃置清单项目如需发生弃置、堆放费用的,弃置、堆放费用应在A.3余方弃置(编码:010103002)”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6、挖土方项目的围护(挡土板)指木竹挡土板、支撑。如设计要求混凝土墙、钢挡土墙或圆木桩、混凝土桩、钢挡土桩等的,应另行列项计算。

            7、打(压)预制混凝土桩的送桩工程量另行列项计算,项目名称明确为“xxx的送桩

            8、预制混凝土管桩的桩长不包括桩尖长度,其桩尖另行列项计算。桩尖按粤表C.1.1的规定执行。 

    粤表C.1.1 预制混凝土管桩桩尖(编码:粤010301005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0301005

    桩尖

    1.桩尖类型2.设计材质3.桩尖质量

    4.规格尺寸

    以个计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制作、运输、安装

            9、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的入岩增加费按粤表C.2.1另行列项计算。如设计要求有空桩的,空桩单独列项计算,项目名称明确为“xxx的空桩

    粤表C.2.1入岩增加费(编码:粤010302008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0302008

    入岩增加费

    1.地层情况

    2.入岩厚度

    3.成孔方法

    m3

    按入岩厚度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入岩成孔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

            10、人工挖孔灌注桩暂不执行(010302005),混凝土护壁、桩芯分别按照粤表C.2.2的规定执行。 

    粤表C.2.2 人工挖孔混凝土护壁、桩芯(编码:粤010302009、粤010302010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0302009

    人工挖孔

    混凝土护壁

    1.护壁厚度、高度

    2.护壁混凝土种类、强度等级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截面积(含护壁)乘以成孔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1.模板制作、安装

    2.混凝土制作、运输

    3.护壁浇捣、养护

    010302010

    人工挖孔

    混凝土桩芯

    1.桩芯长度

    2.桩芯直径、扩底直径、扩底高度

    3.桩芯混凝土种类、强度等级

    m3

    按设计图示尺寸截面积乘以桩芯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1.混凝土制作、运输

    2.桩芯灌注、振捣、养护

            11、现浇混凝土项目的模板按照S.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支撑)相应规则单独列项,计入相应的措施项目中;预制混凝土的模板应包含在相应预制混凝土的项目中。

            12.、金属结构工程中的钢结构构件按成品考虑,应包括制作价,但不包括除锈、场外运输、油漆、专用措施项目等工作内容。油漆按照P.5金属面油漆(编码:011405001项目执行,除锈、场外运输按照粤表F.9执行,专用措施项目按照粤表S.8执行。 

    粤表F.9 钢结构构件除锈及场外运输(编码:粤010609001、粤010609002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0609001

    钢结构构

    件除锈

    1.构件名称

    2.除锈级别

    以平方米计量,按设计展开面积计算。

    1.除锈

    2.清理

    010609002

    钢结构构件场外运输

    1.构件类别

    2.运距

    t

    以吨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1.装卸

    2.运输

    注:招标时,钢结构制作厂已选定的,应按照钢结构制作厂至施工地的运输距离描述运距;招标时尚未选定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可以暂定运距,结算时按双方确认的实际运距调整综合单价。

     

    粤表S.8 专用措施项目(编码:粤011708001、粤011708002、粤011708003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1708001

    支承胎架

    1.支承高度

    2.规格尺寸

    3.防锈要求

    以座计量

    1制作

    2安装

    3除锈油漆

    4拆除、场内、场外运输

    011708002

    拼装平台

    1.支承高度

    2.规格尺寸

    3.防锈要求

    t

    按拼装构件

    质量计算。

    1.制作

    2.安装

    3.除锈、油漆

    4.拆除、场内、场外运输

    011708003

    耳板

    1.材质

    2.其他要求

    t

    按设计图示尺寸

    以质量计算

    1.制作

    2.安装

    3.除锈、油漆

    4.拆除、场内、场外运输

    注:1、支承胎架、拼装平台,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根据2011钢结构定额确定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按照审批的方案确认实际工程量。

    2、耳板,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根据2011钢结构定额确定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按照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

            13、表P.5金属面油漆(编码:011405001)以平方米计算,钢结构构件按照构件展开面积计算,其余构件根据构件质量和综合定额的面积系数折算为面积计算。

            14、钢结构工程中的结构性锚栓、栓钉、高强螺栓应单独列项计算,执行“E.16螺栓、铁件相应项目。

            15、砖砌体拆除包括砌体表面附着的抹灰层、镶贴(粘贴)块料层,不包括干挂或挂贴的龙骨和面层。拆除干挂或挂贴龙骨和面层适用于R.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编码:011606002项目。

            二、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投标计价,单价项目都必须填报单价和合价,总价项目都必须填报合价。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措施项目按常规施工方案编制,投标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和(或)合价;竣工结算时,经审定施工方案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措施项目不一致的,应按审定施工方案调整措施项目费。

            招标文件允许依据拟定投标施工方案报价,若拟定投标施工方案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措施项目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根据2013清单计算规范和拟定投标施工方案列项报价;竣工结算时,除了非承包人的原因外,措施项目费不得调整。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若设计图纸中有措施项目的专项设计方案,应按专项设计方案和计算规范规定描述项目、明确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

    若无相关设计方案:

            1、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常规施工方案和2013计算规范编制;大型机械进退场及安拆、排水降水(昼夜)等宜以为计量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

            2、投标报价:以为计量单位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施工方案和2013计算规范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

            3、工程结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以为计量单位的措施项目,合同范围内的不做调整;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根据变化情况调整措施项目及费用。

            四、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计算暂不执行表S.1的有关规定,按照粤表S.1.1的规定执行。

    粤表S.1.1 脚手架工程(编码:粤011701008~粤011701018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1701008

    综合钢脚手架

    搭设高度

    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脚手架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相关规定计算。

    1.场内外材料搬运

    2.搭、拆脚手架、斜道、上料平台

    3.安全网的铺设

    4.拆除脚手架后材料的堆放

    011701009

    单排钢脚手架

    搭设高度

    1.场内、场外材料搬运

    2.搭设

    3.拆除脚手架后材料的堆放

    011701010

    满堂脚手架

    011701011

    里脚手架

    011701012

    活动脚手架

    搭设部位

    011701013

    靠脚手架安全板

    搭设高度

    011701014

    独立安全挡板

    搭设方式

    搭设高度

    011701015

    电梯井脚手架

    搭设高度

    011701016

    烟囱脚手架

    直径大小

    搭设高度

    011701017

    架空运输道

    搭设高度

    011701018

    围尼龙编织布

    搭设高度

    1.场内、场外材料搬运

    2.围尼龙编织布

    3.拆除后材料堆放

    011701019

    单独挂尼龙安全网

    搭设高度

    1.场内、场外材料搬运

    2.安全网的铺设

    3.拆除后材料的堆放

     

     

     

     

     

     

     

     

     

     

     

     

     

     

     

     

     

     

     

     

     

     

     

     

     

     

     

     

     

        

        五、垂直运输。建筑工程垂直运输执行“S.3垂直运输,单独装饰装修工程按照粤表S.3 的规定执行。  

    粤表S.3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工程(编号:粤011703002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作内容

    011703002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

    1.装饰高度、层数

    2.装饰内容

    3.运输条件或方式

    1.机械垂直运输,按装饰楼层不同垂直运输高度以定额工日计算。

    2.人工垂直运输,按不同装饰楼层和不同材料以定额所示的计量单位计算。

    1.垂直运输机械的固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拆除或原有垂直运输机械的保护

    2.材料、设备的垂直运输

            六、措施项目S.7中的非夜间施工照明(011707003不单独列项计算,应在相应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考虑。

            七、招标人应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2011)等合理确定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标准工期的20%。招标工期短于标准工期的,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开列赶工措施项目和在招标控制价中单独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按照现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在其他项目中开列,根据总承包服务的内容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仅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专业工程造价的1.5%计算。

            2、要求对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和服务,按专业工程造价的35%计算,具体应根据配合服务的内容和的要求确定。

            3、配合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不含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保管费)。

            4、承包人保管发包人供应材料所需或发生的费用,按照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的1.5%计算材料保管费。

            九、各专业工程执行相对应的计算规范,发生缺项的套用其他专业工程的计算规范。

            十、规费、税金应依据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十一、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 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1]29号)的有关规定,我司对近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8日)。

      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申辩或举报:

      申辩应以书面形式提供材料,经原初审管理机构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申辩材料由初审管理机构统一上报,并附报送申辩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

      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上述有关申辩和举报的材料均应在公示期内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无任何关系,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不挂钩。

      联系电话: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9月30日
     

     


                      

  • 新疆省关于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和考前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区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根据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印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新建价协[2013]2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新疆实际,拟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和考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培训对象
    (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生;
    (二)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一年(从业年限以取得预算员上岗证时间为准);
    (四)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需增项专业的人员;
    (五)2012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未通过,需参加滚动考试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资格考试和考前培训,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请登录“新疆建设培训网”(详情见附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10月25日。
    2、网上报名后,请携带“报名表”“报到通知单”及以下资料于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到。
    (1)符合报考条件(一)人员携带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报考条件(二)人员携带学历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三)(四)人员携带预算员岗位证书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原件(留存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报考条件(五)人员携带上一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留存复印件)。
    以上人员按照要求于规定时间及地点交费报到。
    三、培训及统考时间
    (一)报到时间
    网上已报名的学员请于下列时间现场报到
    1、2012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未通过,需参加滚动考试人员
    报到时间:2013年10月28日-11月5日
    2、2013年度报名考试人员
    报到时间:2013年11月9日-10日
    (二)培训时间:2013年11月11日-16日
    (三)考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
    四、培训考试科目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2、《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3、《法律法规》(2013版)
    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三)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增项专业的考生。
    六、培训费用、地点及范围:
    (一)培训费用:
    1、2013年度报名考试人员培训费用:935元/人(含报名费,考试费);教材资料费另计。
    2、2012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未通过参加滚动考试人员费用:考试费40元/科。为提升合格率,学员可选择科目培训,选修一门390元、两门600元、三门935元(含报名费,考试费)。
    (二)报到地点及范围:
    1、阿克苏市:(建设职工培训中心)
    范围:和田、克州、喀什、阿克苏、巴州等地区。
    报到地点:阿克苏市塔北路15号B区住建局5楼511
    联系人:潘军    0997-2621731
    2、奎屯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范围:伊犁州、博州、阿勒泰、塔城、克拉玛依、石河子等地区。
    报到地点:奎屯市团结南街58号锦源宾馆
    联系人:刘雪丽     0992-3319892
    0992-3212365(11月9日后拨打)
    3、乌鲁木齐市:(建设厅培训中心)
    范围: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昌吉、五家渠等地区。
    报到地点:乌市红山西路106号新疆建设大厦(乘BRT2号线、902、14路公交车“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站或58、29路公交车“煤气站”站下车)。
    联系人:阿丽娅、周慧    0991-8835196
    请各负责组织造价员培训考试的机构严格按照“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的原则,组织做好造价员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工作。

    新疆省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二O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网上报名程序
    1、参加人员于文件发布之日期起至月日前登录“新疆建设培训网”(http://jypx.xjjs.gov.cn/)报名(详见网站下方公众报名流程);
    2、报名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一寸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
    3、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方可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及“报到通知单”(自动生成);
    4、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报到通知单”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请报名人员根据所报时间如期参加。
    如有技术疑问致电:0991-6120690

  • 新疆省关于开展全区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研究,定于今年11月份组织开展全区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口管理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由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员自律工作的通知》(新建标[2011]6号)的文件要求,全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从业资格由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管理。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生;
    (二)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一年(从业年限以取得预算人员上岗证时间为准);
    (四)已取得行业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需增项专业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
    全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通用专业为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工程造价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三)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增项专业的考生。
    五、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制,在两年内有效。上一年度考试末通过人员,须携带本人上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及准考证等,报名参加本年度造价员考试。
    (二)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承办。具体培训、考试报名事宜由其另行通知。考前培训,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三)培训教材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的《建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的《新疆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讲义—11G101平法基础知识》和《工程造价政策文件选编(2013版)》。
    查阅文件请登录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www.xjzjxh.org.cn]或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www.xjzj.com]。
    联系人及电话: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李盛芳 
    0991-8874001  18099220232 8874298(传真);
    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阿丽娅   0991-8835196。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 浙江省2012-2013年度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评选的通知【转载】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市造价管理协会:

      为提升我省工程造价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充分调动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示范作用,省造价管理总站和省造价管理协会联合开展浙江省2012-2013年度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符合条件的省内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评选。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申报

      2013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符合评选条件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根据评选要求准备相应申报资料,向所在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申报,省属单位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直接向省造价管理协会申报。

      2、初评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省造价管理协会,对申请参加评选的从业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根据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有需要的项目可在初评的基础上对项目的委托单位和第三方进行社会诚信、职业道德、执业质量、合同履行等方面进行社会调查,根据初审情况,各市确定初评推荐名单,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3、评定

      省造价管理总站和省造价管理协会联合组织专家进行评优考核,对各市推荐的从业人员申报材料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查,综合各类条件进行评选,确定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初步名单。

      经评选确定的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初步名单在浙江造价信息网和省造价协会信息网上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投诉或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三、申报材料

      1、《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2);

      2、个人完成造价业务项目汇总表;

      3、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员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4、评价期内获得参与专业课题研究、发表专业论文及造价案例分析、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等其它奖项。

      5、近两年内完成的典型工程经济指标(根据申报人业务任选两项)

      (1)建筑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要求:应选择采用2010版计价依据,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或竣工结算价,并采用广达、品茗、广联达计价软件的指标分析系统(可登陆相应软件公司网站下载分析系统),自动统计分析生成经济技术指标(表1工程概况、表2工程造价费用组成分析表、表3清单项目主要工程量分析表、表4工料机消耗量分析表、表5工料机价格汇总表),将表1-4打印提交并与其它资料一并装订成册,表5的内容以电子文本格式提交。

      (2)分析市政、园林等其他专业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要求参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指标模板,手工分析汇总。

      (3)以上数据分析指标格式按Excel电子文本格式提交,并将电子文本发送zjzjzz@vip.126.com。其中,文件名设定为:XX市造价师(员)姓名--单位--工程名称,例如“XX市张三-浙江万邦-杭州体育馆.xls”

      四、评选工作的要求

      1、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先进性、真实性;

      2、评选工作中要注重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审查,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且记入诚信档案;

      3、严格按时间进度上报相关资料。

      附件:

    1: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评选办法

    2:浙江省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申报表

    3:个人完成造价业务项目汇总表

    4:市优秀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 四川省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修订意见的通知 【转载】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以来,对规范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拟对《办法》进行修订。为了做好修订前的准备工作,请你们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就以下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于10月12日以前将书面意见电子版发至邮箱scszjz@126.com,以便汇总上报。
    一、《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二、修改的建议及理由。
    联系人:傅正平
    联系电话:028-8332459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9月24日

  • 甘肃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毕业生取得造价员资格初始登记通知【转载】

      甘肃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造价员资格的人员(见附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登录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www.gsgczj.com.cn,打开“造价人员管理系统”窗口,按网上提示操作进入“甘肃省工程造价人员管理系统” 中的“初始登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以上操作过程中如遇网络技术问题,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0-1168、0931-8649598、13359450128。初始登记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至11月30日。
      初始登记人员网上申报完成后,携带以下资料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初审:
      1、《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初始登记申请表》(网上申报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工程造价岗位业绩(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建院应届毕业生不提供本表)。
    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101号,电话:0931-8829900
    附件:甘肃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应届生取得全国造价员资格名单
     


    2013年9月27日

  • 2013年河北省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转载】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从今年3月开始,我厅组织了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期间,相继组织开展了企业自查、各市普查、省厅抽查和复审工作,并根据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数据库,重点核查了各企业实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情况。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全省工作统一要求,各地对开展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通过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召开动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了本地监督检查工作,挑选精干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到企业办公地点现场查阅相关证件、票据、业务台账、造价咨询合同、过程文件和成果文件等材料,从资质条件、市场行为和工作质量三个方面进行了严格检查。从监督检查情况看,我省大部分企业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自查,能够达到并持续保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要求的资质标准;能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扩大企业经营规摸。监督检查未发现企业有倒卖、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承接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但是,部分企业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极少数企业未参加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或拟注销企业资质。

        本次共监督检查342家,其中:合格企业131家,基本合格需要适当整改的企业38家,限期整改企业163家,未参加检查或拟注销企业10家(名单附后)。

        二、存在问题

        (一)资质条件方面

        1、少数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不达标,注册造价师调离本企业后未及时补充,注册造价师出资人数和出资额比例低于60%。

        2、部分专职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应当换发新证而未换发新证,或无批准文件。

        3、部分企业未按要求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

        4、部分企业资质证书的注册地址变更不及时,与营业执照或实际办公场所不一致,房屋产权证明不规范。

        5、部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经营业绩偏低,造价咨询专项业务收入未单列,个别企业无企业执业印章。

        6、部分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不齐全且未上墙。

        (二)市场行为方面

         1、部分企业恶意压价进行不正当竞争。

         2、个别企业一味追求审减额,漏报项目不予追加。

         3、个别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跨单位、超范围执业。

        (三)工作质量方面

        1、部分企业没有参照建设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规范的咨询合同,签订内容不完整、不具体,签订时间不及时、不严谨。

        2、部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缺少编制说明或者过于简单,装订不规范,签字、盖章、编制日期不齐全。

        3、部分企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未按规定顺序编码,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

        4、部分企业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三级审核制度流于形式,复核人员不到位,只签章不签署意见,有的甚至没有签章,有的复核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签章。

        5、部分企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没有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且未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部分企业档案管理不规范,存档资料不齐全。

        三、处理意见

        (一)合格企业。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前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收集工作,务于2013年10月20日前,统一到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加盖“监督检查合格”印章。

        (二)基本合格需要适当整改的企业。各企业针对自身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将整改过程、措施和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所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复审合格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报省,同时收齐企业资质证书,务于2013年10月20日前,统一到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加盖“监督检查合格”印章。

        (三)限期整改企业。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三条规定,限期于2013年11月10日前进行整改。涉及资质条件方面的整改结果证明材料仍按《河北建设网》上《办事指南》中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相关方面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涉及市场行为和工作质量方面的整改结果证明材料要求将整改过程、措施和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所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务于2013年11月30日前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省厅将组织进一步核查后确定结论意见。在未整改合格或省厅未作出结论决定前,一律不受理其资质延续和资格升级。整改结论合格的加盖“监督检查合格”印章;整改结论不合格或逾期不改的,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无法满足现行资质条件的,撤回其资质。

        (四)未参加检查或拟注销企业。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务于2013年10月20日前,向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书面提出相关解释、注销资质申请并交回资质证书。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及资质证书的,将视为同意注销资质。

    附件下载

  • 山西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晋建价协字[2013]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省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现将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2012年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和以前年度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尚未注册的人员均应参加面授培训学习。

    二、培训内容:

    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教育、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发展展望及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

    三、报名及面授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

    培训时间:第一期 10月22日下午14:30—18:00

    第二期 10月23日上午8:30—12:00。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2012年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2、以前年度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尚未注册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五、培训地点:太航大酒店东楼(太原市亲贤北街东口22号)。电话:0351—7589918

    六、培训费用:300元/人,食宿自理。

    七、联系方式:0351—3575130

    八、联 系 人:张国萍  郭爱英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9月25日

  • 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有关工作的说明【转载】

    各省级、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并参照(建标造函[2007]7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范围

      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有效期已满未申请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

      二、申请方式

       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采用网上申请注册的方式,申请人应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www.ceca.org.cn),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办理网上登记注册。

      三、延续注册申报程序

      1、申请人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个人申报系统,选择“延续注册”部分,填写或修改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及继续教育等有关内容,同时将相关证件或证明扫描齐全上传至系统、打印延续注册申请表后,将数据上传到所属的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如:北京或中石化),并将申请表打印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2.申请人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延续注册申请表等资料,到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3.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及网上申请情况进行审核(界面内相关扫描件应齐全、可辨认,不齐全或辨认还清应打回,通知本人重新申报),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初审机关在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结束后,将延续注册初审意见、汇总人员名单及网上审核数据报送住建部备案。

      四、延续注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l.《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5.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五、延续注册受理时间

    请各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严格按照延续注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于2013年11月20日前(可分两批上报,最晚不超过年底)将延续注册审查情况报告、合格名单等相关资料报送住建部,并将延续注册人员的网上审批数据通过“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同时上报。

      六、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1. 符合延续注册的,注册机关应在其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栏内注明“延续注册合格及注册有效日期”、加盖管理机构公章、填写办理日期。并在12月31日前完成执业专用章的换发工作,同时将原执业印章收回,逾期不办理换发的,原执业印章失效。

    2.新执业专用章的有效期为四年,即:截止为2017年12月31日(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应与系统内审批的有效期一致)。

    七、其它有关问题

    1. 如申请人注册单位发生变更的,请先办理变更业务及申报流程,经审批合格后,再申报延续注册(即,变更注册业务与延续注册申报分别处理)。
    2. 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其证书应为新版证书,因此不涉及重新换发的问题。如确有个别人员仍为旧版证书,请各管理机构在延续注册数据上报时点击“换证”,同时在上报文件中说明更换原因、数量,单独附上换证人员名单汇总表,并将原旧版证书寄一同寄回。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 2013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开始 10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造价168从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获悉,2013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现正开始,会员单位需于201310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省造价协会秘书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评选资格。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价协[2013]024

    各会员单位:

        为表彰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积极支持协会工作与行业发展的会员单位,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协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遵守和贯彻执行工程造价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行规行约,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在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贡献突出,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领导集体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4、职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5、工作业绩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优秀;

        6、鼓励职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行业先进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专业课题研究、编写专业论著等;

        72011年以前加入省造价协会,认真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每年按时交纳协会会费;

        8、积极参加或承办省造价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大力支持行业协会工作。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一式五份);

        2、提交反映企业主要业绩、财务状况、技术力量情况、获奖情况、参与行业协会活动及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证明材料;

        3、提交近两年来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成功经验等。

        三、20131030日前,会员单位将申报材料送至省造价协会秘书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庆,联系电话:020-83344491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01

        附件:

        1、《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试行)》

        2、《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先进会员单位申报表》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 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评选活动启动【转载】

        造价168从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获悉,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评选活动现正启动,申报者请于201310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省造价协会秘书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价协[2013]025

    各会员单位:

        为表彰我省工程造价行业优秀的从业人员,调动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学习先进的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协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和优秀造价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11年以前考取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在我协会的会员单位注册和从事造价专业工作,按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优秀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在目前单位持续工作6年以上的造价技术骨干;

        优秀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8年以上,在目前单位持续工作5年以上的造价技术骨干;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近两年来为单位创造的产值:造价工程师不低于100万元,造价员不低于60万元;或者参与编制省级或国家级工程定额、工程技术标准,贡献突出。

        5、积极参加行业主管机构,省、市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常为工程造价行业人才培养做义务工作,积极为协会和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二、申报材料

        1、填写《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申请表》(一式两份);

        2、提交反映个人主要业绩、获奖情况、参与行业协会活动及其他符合评选条件的证明材料;

        3、提交个人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成功经验总结等。

        三、申报者于201310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省造价协会秘书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庆,联系电话:020-83344491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01

        附件:

        1、《广东省优秀造价工程师申请表》

        2、《广东省优秀造价员申请表》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 2013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正开始[转载]

        造价168从广东省工程获悉,2013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正开始,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价协[2013]023

    各会员单位:

        为表彰我省在工程造价行业从事咨询、研究等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促进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程造价成果质量,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成果评优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优办法”),我协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范围是:2011-2012年完成的,建设项目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以及工程造价指标指数成果、造价应用软件成果等,申报范围和条件详见“评优办法”。

        二、申报单位按照《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申请书》格式填写(详见附件二),附件中的成果文件要求书面和电子(U盘)文档同时报送,内容一致。申请书提交一式十份,其余资料一式一份。

        三、2013115日前,各会员单位向省造价协会秘书处递交申报材料。

        四、201311月中下旬,省造价协会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庆,联系电话:020-83344491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01

        附件一:《广东省工程造价成果评优办法(试行)》

        附件二:《广东省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申请书》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 广西省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业执业情况检查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我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等相关规定,我厅定于2013年10月份组织5个检查小组赴全区各设区市(含所辖县(市))开展2013年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一)在我区范围内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乙级(含暂定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区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广西区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三)未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但在区内承接了相关业务的区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  检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就位情况。

    1.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已取得资质证书的资质等级标准;资质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限;

    2.现有人员(含专业人员)数量、人事关系、聘用情况,注册情况及社会保险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4.制度是否健全(主要检查:有无项目登记表、归档资料是否完整)。

    (二)执业情况。

    1.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证书核准范围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情况;

    2.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有无跨单位执业情况,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转让资格证书的行为;是否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3.是否存在转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行为;

    4.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主要检查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工程结算以及此期间参与财政、审计机关结算审核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业主对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情况的评价;

    6.是否如期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13年10月8至12日,具体出发时间、地点由各检查小组另行通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安排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建管、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配合做好检查工作,认真选派业务骨干参与自治区检查组的检查,并切实做好本辖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情况摸底,督促受检企业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二)各受检企业要认真对待本次检查,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各企业需在2013年10月7日前登陆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下载并认真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行情况检查登记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叶梁君   0771-2260359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陈  晓   0771-2366063

    附件下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情况检查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18日

  • 北京市关于开展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要求,我委决定于2013年9月25日至11月28日开展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所需相关资料

      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服务大厅人员资格栏目,按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要求整理相关资料。

    二、延续注册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延续注册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大厅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到期名单.xls

  • 住建部关于2013年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10月11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4日

  • 广东省关于2013年下半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与工具用书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位考生:

    省工程造价协会组织的2013年度下半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将于10月12-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请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按要求做好考前考务工作。

    日期

    时  间

    科   目

    10月12日

    上午8:30-12:30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0月12日

    下午14:30-16:30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10月13日

    上午8:30-12:30

    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0月13日

    下午14:00- 18:00

    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为指导考生应试,现将本次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等三个专业的《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可携带的考试工具用书通知如下:

    一、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2、《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3、《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含上、中、下册);

    4、《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0);

    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

    二、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2、《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3、《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二册(含上、下册)和第八册;

    4、《广东省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0)。

    三、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2、《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二、三、五册;

    4、《广东省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10)。

    各专业考生只许携带上述考试工具书参加《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考试,严禁携带盗版、影印或复印书籍进入考场应试。


        特此通知!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 辽宁省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绥中、昌图县建委: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造价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我省将组织造价员参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组织管理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组织管理。

    省造价管理总站负责我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

    市造价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继续教育人员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造价员每4年需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

    凡持有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均参加“中价协”开展的网络继续教育的学习。

    本次开展的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是: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年度的继续教育。

    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并且在2007年至2010年度,没有完成30学时继续教育的造价员,本次可补习15学时或30学时的继续教育,补习课程内容为2007年至2010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课程。补学完成后方可参加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年度的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时间及内容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时间:从2013年9月23日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结束。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内容,全部采用“中价协”编制的学习课程。造价员在网上学习时可选修学习课程,但必需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学习课程。

    附件:继续教育流程、交费方式(点击下载)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 广州市关于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的补充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广州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穗价协[2013]15号)”的精神,本次继续教育面授班报名确认及缴费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2013年9月23日-10月18日;
        二、报名确认及缴费地址
        1、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四楼,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联系电话:
       020-22266088、22266188;
        2、安装工程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4数,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联系电话:
       020-83867768、 020-83821257。
       三、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经承办培训机构费和测算,本次继续教育面授班学习费用如下:
       1、培训费260元;
       2、资料费40元。
       四、协会联系方式
       电话:83193925、83195679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4楼1405、1406室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 2013年度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证变更考试时间的通知【转载】

          接省造价协会的最新通知,中山市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有所变动,最新的考试安排如下,请各考生相互知照: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10月12日

    上午8:30-12:30

    工程计价应用

    (建筑与装饰工程)

    10月12日

    下午2:30- 4: 30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全部专业统考)

    10月13日

    上午8:30-12:30

    工程计价应用(安装工程)

    10月13日

    下午2:00- 6:00

    工程计价应用(市政工程)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2013年9月23日
  • 2013年度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转载】

    有关单位及造价员:

      根据粤价协[2013]010号《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和粤价协[2013]021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精神,受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委托,本协会9月下旬开始,组织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粤06、07、08、09、10、11、12开头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有效从业的造价员。

      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习课程

    本次网络继续教育学时为30学时,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12月28日。

    学习课程:

    课程名称

    授课老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谢洪学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张宗辉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A\C\D\E\F\I\N》

    雷春林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H\J\K\G\L》

    刘维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朱树英

      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开通时间2013年9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造价员在此期限内可自行安排时间上网学习。

      三、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网址

      登录网址:http://www.gdeca.org.cn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 →造价员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报名申请”。再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网络教育说明”。

      四、网络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已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本协会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手续

      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相片两张)、《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到省造价协会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并领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也可委托本协会到省造价协会代办。

      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元/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五、本协会造价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756-2271036曾小姐;0756-2283769 聂小姐

      附件1: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

  • 深圳市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转载】

    省属、各市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文件精神,我协会在9月下旬组织全省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粤06、07、08、09、10、11、12开头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有效从业的造价员。

    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习课程

    本次网络继续教育学时为30学时,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学习课程:

    课程名称

    授课老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谢洪学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张宗辉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A\C\D\E\F\I\N》

    雷春林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H\J\K\G\L》

    刘维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朱树英

    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开通时间2013年9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造价员在此期限内可自行安排时间上网学习。

    三、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网址

    登录网址:http://www.gdeca.org.cn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 →造价员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报名申请”。再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网络教育说明”。

    四、网络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已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相片两张)、《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到省造价协会或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并领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元/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五、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20-83369292。

    附件1: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 2013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定州市造价管理站,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一)证书编号为“冀09×××××××”、冀10×××××××”的造价员;

    (二)证书编号为“冀06×××××××”、“冀07×××××××”、“冀08×××××××”,参加过2010年度验证且合格的造价员(名单附后)。

    二、验证时间

    全省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9月30日(现场提交资料的时间按各造价管理站验证工作安排通知)。

    三、验证内容

    验证内容为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从业行为、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信息表》(一式两份);

    (三)2011~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四)近三年内完成的两项工程造价业绩证明(需核对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四、验证步骤

    (一)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考生入口-河北报名考生入口,填写造价员验证信息,并打印《审核信息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持造价员资格证书、《审核信息表》、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业绩证明等资料,到属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和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提交资料、办理验证手续;

    (三)各造价管理站对造价员的申请验证资料逐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网上标记为“通过”,审核不通过的标记为“不通过”;

    (四)10月15日前,各造价管理站完成初审后,将网上导出的验证人员信息数据、《2013年度验证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及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五)省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网上申请情况复核整理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处审定前后在《河北建设网》分别公示和公告验证结果。

    五、验证结果

    验证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注销三种。验证结果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造价员管理系统”中查询。

    (一)造价员按照规定申请验证,资料齐全符合要求,验证审核合格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换发新的资格证书和印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近三年内无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2.近三年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3.到期无故不参加验证的。

    整改期限为20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整改资料,按验证步骤重新申报和审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1.验证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2.有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的;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

    4.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各造价管理站应按本通知要求,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正规和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和人员,认真审核验证人员信息,按时并一次性上报审核结果,做好本地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

    (二)各相关企业按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要求应及时通知本单位造价员参加验证,对本单位的造价员验证申报工作负责。

    (三)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010-82326699

     

    相关附件下载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8月19日

  • 广东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第一次督查情况公布 19个工程项目需整改【转载】

         造价168获悉,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对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第一次督查情况的通报,被检的80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中,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较突出的19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暂时停工并限期整改的要求全文如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第一次督查情况的通报

    粤建质函〔20131619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今年8月上旬,我厅对部分地区和企业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第一次督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组织开展的第一次督查情况以及各地上报的阶段性工作总结材料来看,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都予以高度重视,针对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督促和指导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主要安全隐患都明确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第一次督查的基本情况
      85日至81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4个督查组,对广州、韶关、佛山、阳江、惠州、河源、茂名、湛江8个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共抽查了8个地级以上市、24个县(县级市、区)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6月以来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并随机抽查了80家建筑施工企业、80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近期开展施工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较突出的19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暂时停工并限期整改的要求(详见附件《第一次督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的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
      
    三、各地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结合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做了大量工作,在消除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各方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企业负责人带队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深入查找并消除企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和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力度有所加强,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能根据我厅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制定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相关工作的全面开展,一些地区的做法值得肯定,如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采取12名委领导带队分片巡查的方式,推进全省12个区(县级市)相关工作的部署开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大检查过程中一并推进对施工企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巡检、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规章制度情况的专项检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局对承建工程规模较大的大型施工企业进行重点督查;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方案》,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会同当地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活动板房消防专项整治。各地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都能建档登记,落实专人跟踪整改情况。
      
    (三)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得到消除。据统计,6月份以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成立专项检查组126个,检查房屋市政工地10127项,出动检查人员5269人次,发现安全隐患3213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1732份,局部停工通知书915份,作出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记录1605条。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了一大批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来看,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力,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仍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没有予以足够重视,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二是企业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带队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三是项目部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四是未能认真自查自纠自身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和承建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排查整改的具体措施,对管理问题或主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五是各地检查以及我厅突击抽查仍发现一些工程项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
      
    (二)部分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重视,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不落实。一是没有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方案,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没有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二是没有督促工程项目部切实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三是没有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或对指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没有落实专人跟踪整改;四是安全监理细则内容不全面,缺乏针对性,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没有逐一制定监理细则。

      (三)部分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不明显。一是未能认真督促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了解不够,未能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三是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
      
    五、通报批评
      根据本次全省各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阶段性情况,我厅决定对第一次督查的在建工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较突出的19家建筑施工企业、19家工程监理企业及38名相关责任人(详见附件《第一次督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的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中)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六、几点工作要求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相关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上述被通报批评的施工、监理企业记入安全生产不良行为档案,作出动态扣分处理,并根据督查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采取突击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督查等方式,认真核查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行为,对未部署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不到位或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的相关企业,各地要通过采取曝光典型、通报批评、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列为下半年当地安全重点监管对象、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提请我厅核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等方式,依法严肃处理,并不断加大通报力度,切实推动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到位的通知》(粤建质〔201385号)的要求,督促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认真制定下一阶段的隐患排查整改方案,按照全覆盖要求,派出检查组对其在本省承建的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开展不少于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治工作台帐,对台帐所列的每个问题,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期限、工作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坚决防止反弹。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要继续深化以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严防较大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有效推进消防排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根据我厅7月份印发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并结合开展,有效预防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96

           附件:第一次督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的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

  • 湛江市关于召开2013计价规范宣贯会的通知【转载】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市奋勇经济区规划建设局,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施工、设计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我局决定召开2013计价规范等国家标准宣贯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3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45~5︰00。

    二、会议地址

    湛江皇冠假日酒店三楼皇冠厅(湛江市开发区乐山大道31号)。

    三、会议内容

    (一)宣贯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计算规范;

    (二)讲解2013新规范及操作;

    (三)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粤建法[2012]112号)。

    四、参会人员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市场建管科(股)业务负责人、招标办(中心)业务负责人、造价站站长和业务负责人、技术骨干;

    (二)市、县(市、区)财政局、审计局业务科(股)业务负责人,审核中心业务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三)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施工、设计单位的业务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四)各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的业务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五、各县(市、区)财政局、审计局参会人员请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自负责通知。其他不明事宜,请电话联系:3588311、3588322、3588333。

     

    2013年9月12日

  • 世界客商文化中心动工 预计工程总投资约4.5亿元

        据媒体报道,由世界客商大会发起筹建的世界客商文化中心,目前已在广东梅州正式动工,工程预计总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三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据介绍,世界客商文化中心选址在梅州市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区,占地面积83万亩,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岭南建筑大师、华南理工大学何镜堂教授领衔设计,以传统客家围屋意象为出发点,以“聚”字为设计创意,层层向上,四方汇聚,蕴含四海客商相聚之意。世界客商文化中心楼高5层,采用现代经典建筑对称布局,建筑典雅、稳重、大气。

      世界客商文化中心的建设得到了海内外客商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目前已获得海内外客商捐资1.049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客商认捐9600万元人民币,海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客商认捐893万元人民币。

      梅州市常务副市长丁文表示,世界客商文化中心将成为展示和传播世界客商文化的重要平台,其得到了广大客商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凝聚了广大客商的智慧,梅州市将把世界客商文化中心建成梅州的标志性建筑,打造成世界客都的又一道亮丽风景。

  • 2013年1-7月份全国水泥产量同比增长9.6%【转载】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水泥产量21182万吨,同比增长9.1%,1-7月份水泥产量已达13.06亿吨,同比增长9.6%。

      2013年1-7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21722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0.1%,增速与1-6月份持平。从环比看,7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58%。

      2013年1-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4302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0.5%,增速比1-6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30318亿元,增长20.2%,增速回落0.6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8.4%。

  • 重庆市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一)执业印章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注册有效期已过,未按时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师本次可申请补办。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延续注册。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CCOST.COM)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录”,选择“延续注册”,填写基本情况并上传相关扫描文件,确认无误后打印《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点击“延续注册上报”,完成网上数据申报。
    (二)注册单位在申请表上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等资料到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办理中心(四楼六号窗口)申报延续注册。
    (四)凡持有注册建造师、监理师、结构师、建筑师等证书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注册在同一个单位。
    (五)逾期不办理延续注册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其注册证书作废。
         三、申报材料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和注册期内每年不少于30课时的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申请人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程造价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近两年完成的盖有本人执业印章和建设单位公章的两个建设工程工作业绩报告封面复印件)。
    (五)申请人近三个月内社保部门确认的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六)申请人近期二寸红色背景免冠彩色相片一张(相片后面盖上执业印章)。
        四、受理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0日为受理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一) 建[造]0150000开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请于2013年10月8日—10月18日报送申请材料;
    (二) 建[造]0350000开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请于2013年10月21日—10月31日报送申请材料;
    (三) 建[造]0550000开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请于2013年11月1日—11月8日报送申请材料;
    (四) 建[造]0950000开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请于2013年11月11日—11月20日报送申请材料;
    (五)注册在同一个单位的人员可统一申报。领取新的证章时间,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另行通知。
    五、资料报送地点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办理中心四楼6号窗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发春    联系电话:63672118
             张寿娉    联系电话:63673008。
     


                                 2013年9月16日

  • 重庆市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及电子评标系统软件测评合格名单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2013版国家清单规范及本市清单规则已在我市全面实施,为正确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并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与电子评标系统软件的交换和对接,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的需要,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组织专家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及电子评标系统软件进行了符合性测评。经测评,重庆市兴鹏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软件公司研发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产品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标准》的规定,可在我市推广应用;其中,重庆市兴鹏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软件公司研发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产品及北京金润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电子评标系统软件产品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电子评标系统的要求,可在重庆市建设工程电子评标系统中使用。现将测评合格的软件公司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测评合格名单
    重庆市兴鹏软件有限责任公司:鹏业—预算通i9(重庆);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广联达计价软件GBQ4.0;
    重庆耀伟科技有限公司:神机造价—重庆2013清单计价软件;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斯维尔清单计价2013;
    四川锦瑞青山科技有限公司:青山.net清单计价软件;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新点清单造价重庆版;
    重庆浩元软件有限公司:浩元工程造价管理软件V8.3。
    二、重庆市建设工程电子评标系统软件测评合格名单
    重庆市兴鹏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重庆浩元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金润方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13年9月16日

  • 浙江省2013年三季度跨省变更造价员专业测试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根据《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自2011年开始,对跨省变更造价员实施工程计价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后,核发本省造价员证书。现将今年三季度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13年三季度申请转入本省、且已提交符合变更要求资料的外省造价员。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9月27日下午14:00-16:00。

      2.地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杭州市学院路126号)。

      三、测试要求

      1.本次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实际运用本省2010版计价依据的能力;

      2.测试采用闭卷方式;

      3.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文具、浙江省2010版相关专业计价依据等资料参加专业测试;

      不得携带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

      允许携带的资料清单如下:

      ①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②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

      ④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

      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4.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主办单位统一发放、回收。

      省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何颖

      联系电话:0571-88087612

      附件: 2013年第三季度跨省变更造价员测试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 新疆省关于2013年调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费用开支情况的通知【转载】

    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为满足我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我站正在组织修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为如实地反映施工企业的各项费用开支水平,决定进行施工企业费用开支情况调查,现发放各项费用开支情况调查表,请各施工企业负责人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各部门认真填报,并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调查资料报送我站。
    联系人:唐亚丽  潘多娇  电话:0991—8843870   8856876
    联系地址:乌市光明路建设广场13楼   新疆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邮政编码:830002                 邮箱:xjgczj1313@126.com

    附件1

    施工企业情况调查表封皮

    附件二调查表说明

    附件二调查表格一~八

    新疆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9月16日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强台风“天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转载】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天兔”2117时位于距离我市东南方约672公里的洋面上,预计“天兔”将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偏西方向移动,趋向我省东中部海面。受其影响21日夜间起我市风力逐渐加大,22日陆地最大平均风力8级,阵风9-11级。我市将于921日晚19:30分启动防风III级应急响应。为做好台风“天兔”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92118时至923日上午12:00,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全面停工,集中力量做好台风暴雨防范工作。923日上午12:00后,如果市三防指挥部防风III级应急响应仍在生效中,各在建工地应继续停工。

        二、超强台风“天兔”对我市影响较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御工作,不能掉以轻心,要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关于印发深圳市台风暴雨灾害公众防御指引(试行)的通知》(深建质安〔2013108)要求,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各区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地处危险边坡、河道、邻近挡土墙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工棚、围墙的排查和管理,落实加固等防范措施,对存在防汛防风安全隐患的部位、地段以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的工棚,应立即撤离人员。

        四、各单位应切实加强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管沟工程的安全监控,落实防汛防风措施。对深基坑、地下暗挖、管沟工程周边载荷、排水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强化对雨后基坑、边坡稳定性检查和管沟毒气检测,防范坍塌事故、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地处低洼地带的建筑工地,要储备潜水泵、砂包等防汛物资和设备,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防止建筑工地因暴雨受淹、受涝,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六、各单位在降雨期间要加强值守,密切注意天气动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发生灾情、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市住房和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785028,83785038

        七、我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八、市、区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防御台风“天兔”工作要求通知到各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并督促其落实台风“天兔”的防御工作。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921

    (联系人:郭晓宁  83788051

  •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工程等定额及地区基价暨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审定会在兰州召开【转载】

        95-6日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兰组织召开了新修编的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地区基价、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地区基价、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肃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地区基价、甘肃省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及地区基价、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及地区基价报批稿的审定会议。

     

        会议邀请有关建设、施工、造价站、造价咨询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约80人参加了审定会议。

        省建设厅副厅长梁文钊、省建设厅设计处处长火宏参加了会议。

        省建设厅副厅长梁文钊就本次审定会和定额发布后的宣贯工作谈了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计价定额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尽快推行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三是做好2013定额和《计价规范》的宣贯工作,并要求省造价管理总站加强对2013定额发布后的跟踪管理,以此定额为基础,根据市场发展的需求,及时调整、发布有关内容,建立不定期、适时补充工程计价定额制度。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赵雁龙主持了本次会议。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站长秦绍佰就2013版定额修编情况和特点做了大会说明,2013修编情况:一是定额修编工作的指导原则及依据;二是定额编制过程;三是新编定额的基本情况;四是新编定额与原定额的变化情况;五是新、旧定额对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情况。2013定额的特点:一是补充了已被广泛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定额项目,删除了淘汰过时的定额项目;二是为使定额人工费接近于建筑市场人工费,将定额人工按人工工种类别划分为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三是将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园林绿化、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定额的人工单价彻底放开,由发承包双方参照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指导价格,结合市场价格确定,并在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人工单价。

        与会专家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对提交本次会议的1140册定额及基价的报批稿逐册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一是新修编的2013版定额的项目设置合理,基本能够满足我省一个时期建设工程计价工作的需要;二是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水平和单价符合市场实际,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明适用,可操作性强;三是定额的人工单价由发承包双方以2013定额、指导价为基础,根据市场实际,合理确定合同价,从政策和计价方式上,基本能够解决定额人工费跟不上市场变化需要的问题。会后,我们将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定额,尽快上报省建设厅审批后颁布实施。


  • 湖北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转载】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具有协会会员资格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转正满一年及以上的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
    二、评价工作内容和标准
    依据《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鄂建造咨[2013]10号)中规定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详见附件2)。
    三、评价工作程序
    咨询企业对照“2013年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附件2)内容自评打分,并准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规定的资料,按隶属关系报所在地联络处或武汉市协会。各联络处、武汉市协会根据咨询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评,并将初评分在80分以上咨询企业申报资料、评分表报协会秘书处;省直咨询企业申报资料由协会秘书处受理并评分;协会秘书处对全省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后,报协会常务理事会评审并将评审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四、评价工作时间安排
    1、2013年10月8日—11月8日,咨询企业自评并报送申报资料;
    2、2013年11月20日前,各联络处、武汉市协会初评,并将初评意见报协会秘书处;
    3、2013年12月,协会秘书处将全省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资料整理汇总后提交协会常务理事会评审并将评审情况进行公示、公告。
    五、信用评价时间区间
    本次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时间区间为:2011年10月—2013年10月。
    六、有关说明及要求
    1、附件2中的资信状况评价,以咨询企业2013年9月的实际状况为准;执业质量评价,使用2012年、2013年执业质量检查结论;经营业绩评价,按2011年、2012年咨询收入计算;行为记录评价,为2011年10月—2013年10月的企业行为记录。
    2、因网上技术指标系统升级,尚不能正常使用。评分表资信状况第三项中关于为技术指标系统输入项目得分,均按2分计。
    3、信用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各联络处要设专人负责信用评价资料的受理,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印章;信用评分表需经企业代表和考核小组成员签字。
    4、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周云丽
       联系电话:027-51826494(此号码10月1日后启用)
            027-51826489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2、2013年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分数汇总表
     
                   

    二○一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专职专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
    3、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产权证;
    4、近一个月企业为工程造价专职专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发票、社保机构出具的人员明细表和企业养老保险账户;
    5、企业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人员名单和近一个月缴费发票;
    6、年咨询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咨询企业提供湖北省2011年度、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信息,年咨询收入低于100万元的咨询企业提供2011年度、2012年度缴纳协会会费收据;
    7、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在各级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8、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所有获奖的奖状、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
    9、2011年10月至2013年10月参加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活动的书面资料。
    10、根据信用评价标准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A4复印纸装订)
    附件2:2013年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附件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分数汇总表

  • 佛山市顺德区关于举办2013年第一期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广东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造师取得临时执业证书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313号)文件精神。为方便我区二级建造师就近参加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和提高我区二级建造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我中心联合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于1022-26日举办一期二级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今年内即将到期(或已过期)尚未完成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备注:本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班先安排二级临时建造师报名学习,待这批次报名完毕后再安排二级注册建造师报名,敬请各有关单位留意注册中心网站。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本次学习内容为必修课,计60学时。)

       1022日至26,共4天半时间,于顺德中专学校培训大楼一楼报告厅学习(地址:105国道顺德大良段)。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自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开通“顺德学习班”网上报名之日开始接受报名,人数300/期,报满即止。
         2
    、报名方式及步骤: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执业师之家里面的“二级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并打印报名表;
        
    第三步:报名确认,持报名表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及缴费。

        四、继续教育收费及报到:

        收费标准:750/(含培训费及资料费),请已在网上报名学习的学员于1010-11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打印2份,提交1)到顺德建设技术培训中心办公室报名及缴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有需要食宿的学员请联系中专学校培训部英老师,电话(075722617717

         五、其它事项: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行全程网络考勤监督制度,请各有关单位督促好各自建造师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今后,为方便我区二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我中心将与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积极联系,不定期举办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班。敬请各有关单位和各建造师密切关注。

        报名缴费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嘉信城市广场二期E501号区建设技术培训中心办公室;

        培训学习地址:顺德区大良105国道旁  顺德中专学校培训大楼一楼。

        联系人:吴伟桐,郑敏婷

        电话:2283650522836860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技术培训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

  • 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影响开题报告会在沪召开【转载】

    会场盛况。

       《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体系影响》开题报告会于2013830日在上海召开。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沈红华站长主持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王海宏处长、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徐存福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课题组其他参加单位派员参加了会议。

  • 中价协会员管理工作会议9月13日在宜昌召开【转载】

    会议现场。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13913日在湖北宜昌市组织召开了中价协会员管理工作会议。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相关会员管理的负责同志共计7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价协秘书长吴佐民主持,湖北省造价总站站长胡曙海同志致欢迎词,理事长徐惠琴对会员管理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副秘书长刘朝阳同志对近年来会员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协会副理事长郭瑜、王中和先生出席了会议。北京、辽宁协会的同志做了经验介绍。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工作交流和讨论,对今后更好地开展会员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大会还进行了分组讨论。代表们表示要团结协作,共同为工程造价的行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 广州造价站2013年9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转载】

        96日,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39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如期召开。会议内容综述如下:

        大部分材料价格经过56月份低位盘整7月回升,8月份大部分材料升势开始放缓。钢筋价格上升幅度在3.73%-4.42之间%,价格为3780-3890/吨。复合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上升2.86%,价格为360/吨;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下降1.23%,价格为400/吨。碎石、灰砂砖价格亦略有上升。

        应市场要求,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将在材料价格公布工作上进行一些新的尝试:拟从三季度起,增加管桩等综合价格目录,9月份起在每月5日发布原材料价格变动指数。

        8月份,合同备案办结121个(增长34%),其中施工合同69个,监理合同38个,劳务合同12个,变更合同2个。85日合同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企业可在用户端自行打印受理通知书、退件通知书、备案表,无须到市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合同备案专用章盖章事宜。从91日起,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等业务时,应向广州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或相关区建设局办理相关业务窗口提交自行打印的《合同备案表》。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及各区建设局按合同备案系统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到合同备案系统查询相关的《合同备案表》信息,核实企业合同备案的办理情况(详见穗建筑[2013]1267号文)。

        近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到一些单位进行了走访和专题调研,在定额水平、人工价格、材料价格等方面进行了交流,交流中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也给我们的工作思路带来一些启发。如实物工程量劳务综合单价加上适用条件(如钢筋含量、支模高度等),分类更细一些(如地下室钢筋、标准层钢筋等),这都是很好的建议,但目前收集的数据还不够充分,还不具备条件,希望企业能更多地提供数据,经筛选处理,取之于市场作用于市场,形成良好互动。

        目前,是否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暂不作为招标控制价备案不良行为评价标准。

  • 2013年度从化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及穗价协[2013]16号文的要求,我站决定开展2013年度从化市市属单位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2006、2007、2010年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6、07、10”开头的造价员,以及有效期到2013年期满的造价员。
      二、验证交资料时间:2013年9月7日至10月31日
      三、验证资料:
      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验证申请表》交到广州冀能教育中心,由广州冀能教育中心集中到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统一办理验证手续。
      四、验证要求:
      1、按照《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第五章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造价员资格验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2)三年内工作业绩少于3项,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五、验证换章
      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新印章工本费为50元/枚,在办理验证手续时交纳。验证结束后按协会通知的时间、凭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旧的从业印章前来换领新印章。
      六、验证交资料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从化江埔街河东南路51号三楼(从化市卫生监督所) 联系方式:020-87980386 陈老师13928984203
     


     
                                                                                     从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 从化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造价员每三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的规定,及穗价协[2013]15号文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我市造价员从业行为,提高从业水平,我站决定组织2013年度从化市市属单位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业单位为从化市市属单位的造价员。
      二、继续教育学时及学习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学时为30学时,我站委托广州冀能教育中心承办本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班的培训工作,学习内容主要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三个专业,造价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参加学习。
      三、继续教育报名时间
      面授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10月15日;
      四、继续教育报名方式
      1、面授班:登录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教育培训系统(http://www.nywlzx.nethttp://www.gzeca.org登录“教育培训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持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广州冀能教育中心交费确认。
      五、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经承办培训机构费用测算,本次继续教育学习费用如下:
      1、面授班学习费用:300元/人,其中:
      (1)培训费260元;
      (2)资料费40元;
      2、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元/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六、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面授班:造价员在学习课程结束的第五个工作日起登录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教育培训系统”(http://nywlzx.net )打印证书(注:同一用户名只能打印证书一次,打印后请保管好,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时需出示证书)。如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在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时,提交《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分,小一寸彩照3张);继续教育学习结束后,由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后统一交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制作和发放《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七、报名确认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从化江埔街河东南路51号三楼(从化市卫生监督所)
      联系电话:020-87980386   陈老师13928984203
     


                                                                                   从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 惠州市关于2013年造价员考试安排的通告【转载】

  • 2013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转载】

    省属、各市造价员: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文件精神,我协会在9月下旬组织全省范围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粤06、07、08、09、10、11、12开头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有效从业的造价员。
      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和学习课程
      本次网络继续教育学时为30学时,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
        

    课程名称

    授课老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谢洪学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张宗辉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A\C\D\E\F\I\N

    雷春林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H\J\K\G\L

    刘维

    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朱树英

     
    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造价员在此期限内可自行安排时间上网学习。
    三、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网址
    登录网址:http://www.gdeca.org.cn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 →造价员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报名申请”。再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详见附件1“网络教育说明”。
    四、网络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已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相片两张)、《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到省造价协会或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并领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元/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五、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20-83369292。
    附件1: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抄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

  • 转发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转载】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市图审中心:
    现将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3]94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绿色建筑审查。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在送审时应当书面告知项目所执行的绿色建筑设计相关标准的等级。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时应当审查项目是否落实绿色建筑设计相关标准,并在审查合格书中注明。
    二、关于审查备案。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材料应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审查合格书以及审查过程中的审查意见告知书。
    三、关于信息化工作。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每年1月25日前,将上一年度全市(按项目所在地分类)施工图审查情况统计信息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料报送包括《 年度施工图审查情况统计表》纸质一份及电子文档。
     
    附件: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


    二、《 年度施工图审查情况统计表》;、


    三、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3]94号)。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人:黄映鹏 电话/传真:0663-8291685  邮箱:99850019@qq.com

  • 江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辅导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家标准,做好我市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工程造价人员的从业水平,我中心受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委托,将于9月底起在我市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江门市(四市三区)的注册造价师、造价员
        以上培训对象均以自愿形式参培。
        二、培训组织
        1、我中心负责本次辅导班的统一组织,请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配合,以便有需要参加培训的各个企业的注册造价师、造价员能顺利完成这次学习。
        2、江门市直的人员(含蓬江区、江海区)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各市及新会区负责组织本地的人员报名及培训,并将上课地点及参加本期继续教育的人员名册于2013年9月28日前报我中心。
        3、市直辅导班聘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赖明华科长亲临现场授课,届时请各市及新会区各派一名授课老师前来交流。
        三、学习内容
        本次辅导班将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作为教学内容及考查内容,请学员自备。
        四、培训时间、地点
        1、市直培训时间:9月28日至9月29日。
        市直培训地点:江门市广播电视大学(胜利路116号)礼堂。
        2、各市及新会区培训时间:
        新会区:10月18日至10月19日。
        鹤山市:10月20日至10月21日。
        开平市:10月25日至10月26日。
        台山市:10月27日至10月28日。
        恩平市:11月1日至11月2日。
        以上时间为暂定,各市及新会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有变动,请于9月30日前报我中心。
        五、报名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9月24日。
        请造价员在此段期间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点击“造价员业务办理”栏提交“继续教育报名申请”。
        2、市直班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2013年9月23日至9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3、市直班报名地点: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三楼培训中心2室。
        4、报名提交资料:
        (1)网上导出的继续教育报名表一份。
        (2)除报名表上的一寸照片外,另交一张免冠彩照。
        (3)请以企业为单位统一报名,填妥《2013年江门市建设工程计价规范辅导班汇总表》(附件)交到我中心。
        5、收费标准:请致电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咨询。
        六、学习结束后领取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本次辅导班培训学时为16学时,可作为继续教育的凭证。
        七、注意事项
        1、如需订购《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请致电020-85584043进行咨询。
        2、与本期培训班的相关信息,请登录“www.jmzjj.gov.cn”查询。

        联系人:  庄小姐、 苏小姐、 温小姐。 
        联系电话:3831904、3831905、3831903.

        附件:2013年江门市建设工程计价规范辅导班汇总表

    二0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抄送: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门市住建局人事科     各市(区)住建局    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

  • 2013年度广州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我协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州市属单位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2006、2007、2010年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6、07、10”开头的造价员,以及有效期到2013年期满的造价员。
    二、验证时间
    2013年9月7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周六、日不办公)。
    三、验证资料
    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验证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到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办理验证手续。
    四、验证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4楼1405、1406室
    五、验证要求
    1、按照《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第五章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造价员资格验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2)三年内工作业绩少于3项,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六、验证换章
    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新印章工本费为50元/枚,在办理验证手续时交纳。验证结束后按协会通知的时间、凭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旧的从业印章前来换领新印章。
     
     


    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抄送: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 广州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造价员每三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的规定,为规范我市造价员从业行为,提高从业水平,我协会决定组织2013年度广州市市属单位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业单位为广州市市属单位的造价员。
    二、继续教育学时及学习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学时为30学时,学习形式分为面授班和网络学习班,造价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面授班学习内容主要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三个专业,我协会分别委托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承办本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班,造价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专业参加学习。
    三、继续教育报名时间
    1、面授报名时间:2013年9月15日-10月15日;
    2、网络学习报名时间:9月15日-12月20日。
    四、继续教育报名方式
    1、面授班:登录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教育培训系统(http://www.nywlzx.nethttp://www.gzeca.org登录“教育培训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
    (1)广州市市区造价员在指定时间内带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面授班报名确认、交费及上课时间等由当地造价员管理机构负责安排,联系方式和地址如下:
    花都:联系电话:36897085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39号
    从化:联系电话:87980386、13928984203,联系人:陈老师;
    地址:广州从化市河东南路51号三楼(从化市卫生监督所)
    增城:联系电话:32821158,联系人:王小姐;
    地址:增城市荔诚街荔乡路81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13楼增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网络班:登录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教育培训系统(http://www.nywlzx.nethttp://www.gzeca.org登录“教育培训系统”)进行报名、交费、学习。
    五、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经承办培训机构费用测算,本次继续教育学习费用如下:
    1、面授班学习费用:300元/人,其中:
    (1)培训费260元;
    (2)资料费40元;
    2、网络班学习费用:300元/人;
    3、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元/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六、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1、面授班:造价员在学习课程结束的第五个工作日起登录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教育培训系统”(http://nywlzx.net )打印证书(注:同一用户名只能打印证书一次,打印后请保管好,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时需出示证书)。如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在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时,提交《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分,小一寸彩照3张);继续教育学习结束后,由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后统一交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制作和发放《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银秀、郑秀兰
    电话:83193925、83195679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4楼1405、1406室
    二O一三年九月四日
    抄送: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附件:1、2013年度广州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及验证流程图 
  • 浙江省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宁波市发改委、义乌市建设局: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精神和《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文)的要求,现就我省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范围

      凡2013年底前注册有效期已满需继续执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延续注册申报时间

      9月16日至9月27日,市属单位造价工程师到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申报延续注册,省属单位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资料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三、申请方式

      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采用网上申请和书面资料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应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办理网上登记注册,并向有关造价管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资料。

      四、延续注册申报程序

      1.申请人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登录个人申报系统,选择“延续注册”部分,将基本情况填写清楚后,进行网上数据上传,网上申请及扫描件上传务必准确、有效、完整,并将“延续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2.申请人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申请表等资料,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3.2013年10月20日前,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延续注册人员的有关申报资料及“各市地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及网上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及情况说明、汇总人员名单及网上审批数据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对准予延续注册的合格人员,在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栏”内加盖“延续注册合格”专用章(注明有效期)和公章。

      五、延续注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1.《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注册证书和身份证;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典型工程造价业务报告)两份;

      5.前一个注册期内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申请首次延续注册的,含初始注册当年的继续教育证明);

      (注:上述资料中 2 .3 .4 .5 都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六、执业印章和证书的换发工作

      执业印章已到期的造价工程师,应办理执业印章的换发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原执业印章失效。

      持有老版注册证书的造价工程师,需要申请证书换发,请在汇总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以便办理证书换发。(已持有新版证书的不需办理证书换发)

      七、其他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8〕839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的规定,注册费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执业印章按实际制作成本收取(每枚50元)。上述费用请在提交书面资料时一并上交。

      注册有效期已满,未在附件1名单中的造价工程师,请联系省住建厅政务办理中心。

      八、办理机构

      浙江省住建厅政务办理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1楼

      联系电话:0571-85216767;(若申请网上资料退回,请发传真至0571-85216024,自动接收。)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02室

      延续注册咨询电话:0571-88087612    联系人:陈莉

      继续教育咨询电话:0571-85269209,88079802

      附件:

    1.浙江省2013年度需要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

    2.各市地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汇总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11日

  • 2013年肇庆市造价员考试考前相关事宜的通知【转载】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肇庆市举办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证班的复函》(粤价协函[2013]009号)及《肇庆市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及专业资格考试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决定在10月12、13日举行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等三个专业的资格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考生在9月1日开始可上网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zjy.gdcost.com/),并详细阅读准考证内的内容。
        2、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内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得离场。
        3、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原件(与报考一致),方可进入考场,核对考场号、座号确认无误后将以上证件放置桌面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核查(考场安排表详见附件1)。
        4、考生只准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和电子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声、无编辑功能)考试,开卷考试,可携带规定的应试工具、用书(含定额)。随身携带的其他一切物品(电子记事本、移动通讯工具等须关闭电源)及手袋一律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准带至座位(《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所需携带的考试工具用书详见附件2)。
        5、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视为考试违纪行为,成绩按零分处理。
        (1)应考人员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的。
        (2)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或作其他标记,不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不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答卷的。
        (4)开考30分钟后,不服从监考人员劝阻进入考场的;开考30分钟内,不服从监考人员劝阻离开考场的。
        (5)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未按指定座位就座或强行调换座位的。
        (6)考试结束后,不听从监考人员的告诫继续答卷的。
        (7)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8)偷看、互相交换试卷、传递纸条答案、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冒名、顶替他人考试;带走或者销毁试卷的。
        (9)使用通讯工具拍照、接收或传递考试信息的。
        (10)答卷中被确认雷同的。


                                       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9月13日

  • 深圳市关于2013造价工程师申报系统扫描件上传的说明【转载】

         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申报系统已启用,关于网上扫描件上传的数据,有较多造价师上传的扫描件不符合规定,导致不能审批,现就上传扫描件的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需要上传的扫描件共有11类,都必须使用原件上传,并且要准确、清楚。
     
    1.照片:本人的近期免冠彩照;
    2.身份证:没有上传身份证者,需上传本人的身份证正面,若为二代证的需上传正、反两面;
    3.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本人注册后的最新注册证书,上传有照片及姓名的页面,若有变更记录的需把记录页面一并上传;
    4.职称证书:本人的职称证书有照片有内容的页面,无职称的可不上传;
    5.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人员上传注册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存档证明。
    6.执业资格证书:本人考试合格的、由人事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上传含证书编号、相片姓名页面。
    7.毕业证:本人的毕业证书,须与网上本人的学历及毕业院校相对应;若资料有误的可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直主管部门修改。
    8.劳动合同: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传合同封面、签定合同期限页面、签字盖章页面。)
    9.社保证明: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人员上传在社保局打印的本人社保凭证。
    10.继续教育证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网上继续教育学时查询后打印上传。
    11.造价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人员上传企业造价资质证书副本。
     
    申报注册造价师的各类注册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将资料上传完整,若缺上传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及审批。
  • 广东省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今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工作,现将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注册有效期为2013年12月31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注册有效期已满但未申请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资质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先在系统申请基本信息变更,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我中心,待变更手续完成后方可申请延续注册业务。
    (二)延续注册业务与变更注册业务不能同时办理。
    (三)注册有效期已过的造价工程师只能办理延续注册业务,不能办理变更注册业务。
    三、申报指引
    (一) 所有申请延续注册的人员必须通过注册管理系统申报。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eca.org.cn)“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或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www.gdzczx.com)“注册大厅”下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系统页面后,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个人系统。登陆后点击左侧“业务办理办理与查询”下的“延续注册”,按照系统的提示将个人基本信息、工作业绩、继续教育等资料完整输入,并按要求将照片、资格证书、学历、学时证明、劳动合同等扫描件上传。扫描件要求完整和清楚可辨认。确认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
    (二) 打印申请表后,必须点击“上报数据”按钮,将数据上报。未上报数据的人员将无法办理延续注册。
    (三) 注册单位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 由注册单位统一将申请延续注册的有关材料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
    四、申报材料
    (一) 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 劳动合同复印件(要求采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合同文本,合同有效期不少于1年且应有本人签字);
    (三) 继续教育证明(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直接打印);
    (四) 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须提交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五、其它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延续注册:
    1.无工作业绩的;
    2.同时在两个单位执业的;
    3.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4.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5.在工程造价业务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未能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或延续注册不合格的人员,收回并注销其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并由建设部予以公告。
        六、申报时间
    注册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9月16日至9月27日、10月21至11月8日期间报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若无另行通知,逾期未报者2013年不再受理。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公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
    咨询电话:020-86373218    传真:020-83754622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年8月29日

  • 深圳市关于办理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会员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经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同意,本协会代办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工作,现将本协会办理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延续注册温馨提示:
    1.代收取延续注册费225元;
    2.协会代办费100元,(本协会单位及个人会员免收代办费);
    3.交造价师本人蓝底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4.交延续注册资料时,需提供造价师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5.同一个单位注册的人员,省注册中心只能统一开一张发票;
    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本协会自2013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法定假日不办理)期间办理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工作,具体事项请详阅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开展广东省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3〕55号)的有关规定要求及(造价工程师申报系统扫描件上传的说明)。(见附件)。
     
    协会办公地址:
    福田区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4楼A409室
    联系电话:83231498   联系人:刘静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 云南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冲刺班的通知【转载】

    各州、市定额站及相关单位:

      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日益临近,为提高云南省考生的考试通过率,全面系统的帮助我省考生做好理论、实作知识的学习及备考工作,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云南省人才培训中心,计划在十一国庆节期间举办“冲刺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课程、师资及时间安排,见下表

    班次

    时间

    课程

    教师

    上课时段

    冲刺班

    103

    建设工程计价

      

    全天
    上午83011:40
    下午14:0017:30

    104

    技术与计量(土建)

      

    105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6-7

    案例分析

    何增勤

    108

    技术与计量(安装)

    赵志曼

    二、培训报名地点: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昆明市环城西路与安康路交叉口非常天地商务大厦A80801室)0871-64135969

    (二)云南省人才培训中心(文林街40号文林雅居4201室)0871-65336402

    (三)103-8日上课地点接受现场报名。

    三、上课地址及收费。

    (一)上课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赵家堆红菱路原昆明学院西园停车场内阶梯教室。

    (二)收费明细。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技术与计量每个科目收费300元每人,案例科目收费600元每人。

    2、四个科目都报的,新考考生总价优惠200元,合计1300元;补考考生总价优惠300元,合计1200元;其他情况无优惠。

    (三)开学时间:2013103日上午8:00

    四、咨询老师:李老师,电话:13759459957;刘老师,电电话:18987099287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云南省人才培训中心

                                          2013年9月10日
              

  • 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函【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下简称《办法》)颁布以来,对规范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拟对该《办法》进行修订。为做好修订前的准备工作,为《办法》的修订打好基础,请组织力量,结合实际情况,就以下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于10月底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电子版发至邮箱chengwj@mail.cin.gov.cn
        一、《办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二、修改的建议及理由。

        联系人:程文锦
        电  话:010-58933216
                                         

    标准定额司
                                        2013年9月10日

  • 重庆市关于开展2013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建筑工程节能计价定额》第四期宣贯学习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已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新规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配套标准,与此同时,重庆市《建筑工程节能计价定额》也已编制完成。新标准及节能定额拟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广大使用者较好地了解、掌握新规范及我市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特点,8月29日至9月3日,在主城片区已开展了三期宣贯培训。近段时间以来,社会各方纷纷致电造价管理总站和造价管理协会,请求增加宣贯培训期次。为满足建设各方工程造价管理及专业人员需求,经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开展第四期新规范和新定额的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宣贯学习内容
    2013年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节能计价定额》。
    二、  参加人员
    市级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各区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人员,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企业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三、  宣贯时间及地点
    第四期宣贯时间:2013年9月28日至9月29日
    第四期授课地点:渝中区两路口文化宫礼堂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9月26日
    报名地点: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24-1(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人:宋欣逾  电话:67538825  13527446836
    五、  其它事项
    (一)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宣贯学习授课工作;
    (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宣贯学习会务工作,会务费830元/人(包括午餐费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工程节能计价定额》资料费);
    (三)听课现场可购买2013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黄怀 63672044  13635415289。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9月11日

  • 2013年第一届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召开通知【转载】

    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机构,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各理事、常务理事,各专家委员、学术委员,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化在促进“四化同步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系统性支撑作用,拟定于2013年11月8日在上海市举办第一届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研讨内容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创新推动标准化,全面服务新四化”。会议将围绕以下议题进行研讨:
      1.工程建设标准化对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的战略意义和重要作用;
      2.工程建设标准化与生态文明建设及低碳、绿色、循环发展模式,资源能源节约及新能源推广使用,经济增长方式战略调整及产业结构升级,企业核心竞争力及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3.工程建设标准化与新型城镇化,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城市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标准化与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
      4.工程建设标准化与信息化,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信息基础设施与智慧城市建设;
      5.工程建设标准化与新型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及城乡发展一体化、村镇发展集约化;
      6.工程建设标准体制与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标准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7.工程建设标准化与国际化发展战略及措施,国外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最新发展动态。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13年11月8日上午8:30开始,会期一天。
       报到时间:11月7日全天,8日上午8:20之前。
      2.会议地点:上海市华亭宾馆。
       酒店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1200号
       酒店总机:021-64396000
       网    址:http://huating.jinjianghotels.com

      三、主办、协办和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农业部农业规划设计院。
      2.战略协办单位: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承办单位: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四、参会人员
      各有关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机构负责人;协会各理事、常务理事,协会专家委员、学术委员、资深会员,协会各分支机构代表,有奖征文活动论文作者,协会有关会员单位代表,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各参会人员请于2013年10月18日前,将《参会回执表》(附件1)通过邮件或传真发送至协会办公室。

      五、会议费用
      会议费(含资料费、餐费等):1500元/人。会议统一安排住宿,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届论坛为首次全国性的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将邀请国家及各有关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主管机构的领导,各有关工程建设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国内各有关工程建设大型企业领导、技术精英等,围绕工程建设标准化与“新四化”这一主题,聚焦工程建设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及其综合性、应用性、前瞻性等重大问题和热点议题,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交流和讨论。
      2.本届论坛得到了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请各有关行业、地方标准化机构和单位积极支持,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分支机构请委派副秘书长以上人员3~5人参会。
      3.本届论坛的会务工作,委托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4.具体有关事宜,请与本协会或上海建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联系。

      协会办公室:许诗影  梁  燕  蔡成军
      电  话:010-58934012、4617  传真:010-58934410
      手  机:13488836913(许)   qq:93027628
              13671082155(蔡)   qq:1316289024
      邮  箱:cecs@mail.cin.gov.cn
      期刊编辑部:邓风琴  陈一平

      电  话:010-58934102  传真:010-58933608
      手  机:13681389523(邓)   qq:1294960739
      邮  箱:cecsforum@sina.com

      建科商务公司:张  崎  朱洁珉
      电  话:13918931134(张)  021-64390809-390 
              13564587422(朱)  021-64390809-367
      邮  箱:228792082@qq.com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 山西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决定开展我省2013年度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人员范围:

    1、持有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2、2012、2013年度造价员考试合格,未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流程:

    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ceca.org .cn),点击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请先选择 “晋”,然后再输入资格证书号(或考试合格证号)、身份证号、验证码登陆系统,按照“学员登录→填写资料→交纳学费→开通学习→在线听课→打印证书”的流程进行操作。    

    1、2012、2013年度造价员考试合格但未办理登记,未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填写考试合格证号、身份证号、验证码登陆系统。

    2、已办理2013年度造价员登记手续,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查询资格证书号请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dez.sxjs.gov.cn)“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进入“续期验证”内的“信息查询”。

    三、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2013年9月20日—2014年1月20日。

    四、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课程目录:

    (一)、必修课程目录

    1、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教育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6、新版安装工程计算规范总体编制概况及主要变化及其附录

    (二)、选修课程目录

    1、2013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等教材的主要内容和调整情况介绍

    2、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处理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

    3、《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4、深基坑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

    5、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在鲁班钢筋算量软件方面的应用

    6、解读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7、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在广联达钢筋算量软件方面的应用

    8、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在斯维尔钢筋算量软件方面的应用

    五、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完成必修课程学习达到20学时,方为合格。造价员按要求完成网络教育学习后,打印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作为下一年度续期考核的依据。选修课程的内容,学员可以任意选学。

    六 、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收费标准:200元/人。

    七、2006至2011年期间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未参加2011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的人员需另外参加补习学习。

    1、登陆系统方式: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ceca.org .cn),点击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请先选择 “晋补”,然后再输入资格证书号、身份证号、验证码。例如“ 晋补*********”。

    2、课程播放时间:2013年9月20至10月20日。

    3、课程内容:2011年度继续教育规定课程。

    4、学时要求:不少于30学时。

    5、收费标准:300元/人。

    6、补习学习合格后,请于2013年10月25日之前提交下列材料至所属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2011年度续期考核手续,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10月30日前汇总报省价协。

    (1)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2)网络继续教育补习合格证明一份(A4纸);

    (3)造价员续期验证申请表一份(A4纸)。

    请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dez.sxjs.gov.cn)“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续期验证”,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

    八、交费方式: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网络教育系统的运行、技术服务、收费工作。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 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 邮局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 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注:邮局汇款单附言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山西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

      3. 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  号:100730370350010001

      注: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山西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

    说明: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一般需等待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加急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至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传真:010-82330766;客服(技术支持)专线:010-82326699。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9月4日

  • 新疆省关于2013年度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培训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为加强全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决定于2013年9-10月组织开展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
    本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可一并进行。
    由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负责辖区内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一)验证及培训的范围
    凡持有造价员资格证书编号为新0765XXXXX的人员均须参加本年度资格证书验证和继续教育培训。另,在以往年度未按时参加验证和继续教育培训的其他编号人员也应参加本年度验证和培训。
    (二)验证程序
    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一并上报。
     1、申请造价员验证人员应先完成网上申报,登录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www.xjzjxh.org.cn], 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栏目,点击“造价员登录”,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录。申请验证人员应如实填写“验证申请表”,填写完整个人信息,需扫描上传本人照片,点击“提交信息”上报,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2、申请验证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须持打印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见附表),经聘用单位同意并由单位负责人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的单位意见栏内签署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资料(见第四项)一并报送所在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验证和报名培训。
    (三)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受理申请验证和培训程序:
    1、应对申报人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和网络资料进行核对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相应栏上签字盖章,并将网络资料点击上报。
    2、初审机构请于10月10日之前,将本地申报验证的有关资料及《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继续教育人员汇总表》(见附表2)统一报送自治区造价协会秘书处。
    3、验证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由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负责发放给造价员本人。
    (四)验证提交材料的要求
    1、造价员提出验证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资格专用章;
    (3)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无继续教育证书人员需提供1寸照片一张);
    (4)聘用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5)近三年工作业绩复印件,可提供2份典型业务报告封面及造价员本人签字,并加盖资格印章;
    (6)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是指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应收核定缴费人员名单及缴费发票复印件)、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应提交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2、申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资料必须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装订;
    (2)除两份申请表外,其余资料应装订成册提供一份。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人签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等)、目录、资格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人事档案代理合同复印件、工作业绩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两份申请表各须贴照片)
    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审核上述材料时,要核对原件,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原件核对后退还造价员。
    (五)验证要求
    1、验证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注销三种。
    造价员按照规定申请验证,对于符合验证条件的,本协会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签署验证日期,加盖“验证合格和有效期”的印样及协会公章,重新核发包括造价员姓名、从业单位名称、证书编号和有效期的资格专用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近三年内无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2)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3)到期无故不参加验证的。
    整改期限为两个月,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整改资料且符合要求的,视为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1)验证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2)有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的;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
    (4)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2、造价员如变更从业单位,应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和验证工作可一并进行。
    二、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
    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进行资格证书验证的必要条件。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验证不合格项,将影响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的继续使用。
    (一)培训内容:
    1、宣贯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宣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3、学习《11G101平法基础知识》(采用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编制的《新疆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讲义-11G101平法基础知识》);
    4、宣讲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协会的自律性文件。
    (二)费用: 400元/人(含培训费260元、资料费40元;咨询服务费100元(验证及印章工本费)。每期培训30学时(三天)。由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代收,缴至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处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人员必须提供缴费单位的地税税号)。
    (三)培训设点及范围划分
    因本年度应参加培训人数分布不均等原因,经与各地造价站协商同意,将在以下四个地区设点培训:
    1、乌鲁木齐市:
    参加范围:乌鲁木齐、昌吉、五家渠、石河子、吐鲁番、哈密、伊犁、阿勒泰等地区。
    联系人及电话:徐波      0991-4610534
    2、克拉玛依
    参加范围:克拉玛依、奎屯、博州、塔城等地区。
    联系人及电话:高燕      0990-6863793
    3、阿克苏
    参加范围: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等地区。
    联系人及电话:张淑珍    0997-2628783
     4、巴州
    参加范围:巴州
    联系人及电话:王新宝    0996-2018256
    请以上地州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将培训时间、地点提前告知协会秘书处及相关地区造价站,以便做好相互协调配合工作。
        三、其他要求
    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及分片培训工作,并于2013年10月上旬完成本年度验证和培训工作。
    在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本协会秘书处联系。
    查阅文件或下载表格请登录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www.xjzjxh.org.cn]或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www.xjzj.com]。
    协会联系人及电话:李盛芳  0991-8874001 8874298
    协会网络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
    常艳  0991-8818004
    马志国 13899976219    包峰 13439509004
    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协会联络站)联系人及电话见附表2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B座20楼c室
    邮编:830002
    银行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银行账号:10821344724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光明路支行
    附表:
    表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
    表2、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联系电话汇总表
    表3、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继续教育人员汇总表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 吉林省人防工程定额站关于发布2013年人防工程造价指标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县(市)人防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人防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国家和人防工程建设各方的利益,我站组织测算了防空地下室工程造价,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了人防工程造价指标,现予发布,同时在省人防办官方网站上公布。我站将视建筑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省人防工程定额站

    2013521 

    附:人防工程造价指标

    序号

    工程的防护等级

    造价指标(元/平方米)

    1

    6级、常6

    3 300

    2

    6b级、常6

    2 950

    3

    6

    2 950


  • 2013年顺德区造价员办理验证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和造价人员: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粤价协[2013]003号)和有关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管理规定,我区决定开始办理2013年度造价员验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顺德区造价员,如果验证记录栏上盖有“2010-XX-XX”验证章的,按规定该证书验证合格有效期至20131231日止。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组织本单位的造价人员参加今年验证工作。若过期不验证,所持证书在“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将处于无效状态。

    顺德区造价员资格证书状态统计表

    有效年份

    证书状态

    人数

    2013 年度验证

    2010

    失效

    23

    不办理,等省协会补办验证通知

    2011

    0

    2012

    无效

    159

    不办理,等省协会补办验证通知

    2013

    (盖2010-XX-XX验证章)

    有效

    1173

    有效期至20131231日,

    参加2013年度验证

    2014

    (盖有效至2014.12.31验证章)

    有效

    3

    未到期,不办理

    2015

    (盖有效至2015.12.31验证章,

    包括2012年新考证的)

    有效

    473

    未到期,不办理

    2016

    有效

    4

    未到期,不办理

    1835

        二、验证资料及费用
        1
    、登陆http://zjy.gdcost.com/办理验证申请业务,打印《验证申请表》(详见粤价协[2013]003号文件)。
        2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3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2010-2013年度需有30学时继续教育),或者近三年内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络培训的“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打印件。(未有继续教育证书的需补办,工本费50元)
        4
    、近三年内的工作业绩3项(3项业绩指盖有公章和本人专用章的投标书、招标控制价、其他造价或咨询成果文件,复印件亦可。资料要求包括封面、编制说明、工程项目汇总表、各单位工程汇总表,不用提交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等内容)。
        5
    、验证费50/人,新印章费50/个。
       
    三、验证地点及时间
        1
    、时间:2013826日至913日集中办理(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
    、地点: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造价管理股(地址:顺德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二楼)
        3
    、办理程序:先由区造价与监理协会收集验证资料和收费,再由市场站完成验证、加盖验证章和管理机构印章。当天发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全国建设工程继续教育证书》。
       
    四、其它事项
        1
    、旧的造价员从业印章可使用至20131231日,新印章发放时间另行通知。由区造价与监理协会发放新印章,同时收回旧印章。
        2
    、逾期未办理的,请到区造价与监理协会(大良新桂南路16号四楼,罗定邦中学对面)提交验证资料及费用,协会收集送市场站办理验证。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梁韵欢(协会) 22622130
       
    李庆强(市场站) 22836725

     

                                                                                                                              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顺德区造价与监理协会
                                                                                                                                     2013
    819

  • 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发布会召开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
      根据《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评价办法》(建协〔2013〕12 号),经企业申报、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为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家企业为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成长性百强企业。
      为展示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风采,树立行业品牌,引导和促进建筑业企业科学发展,我会定于10月17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发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发布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
      2、向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颁发牌证;
      3、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代表交流经验;
      4、有关领导和专家就城镇化建设与建筑业发展等问题作专题讲座。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负责人;
      2、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代表。
      三、会议时间、地点与费用
      1、会议时间:10月16日报到,10月17日开会。
      2、会议地点:厦门福佑大饭店(厦门市同益路48号,湖滨北路与东渡路交界处,总机电话:0592-2658888)
      3、乘车路线:
      (1)从机场乘出租车到厦门福佑大饭店,全程约12公里(约30元)。
      (2)从火车站乘26路公交车到国际油轮码头站下车,向对面方向走约80米即到厦门福佑大饭店。乘出租车全程约6公里(约15元)。
      4、费用:参会代表每人交纳会务资料费2000元,免收各地区和有关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1名代表会务资料费。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自理。
      四、其他事项
      1、请有关协会和有关单位协助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2、为便于安排会务工作,请参会代表于10月10日前将报名反馈表传真至我会信息传媒部。
      联 系 人: 王承玮 江兆尧
      联系电话:(010)62133975
      传  真:(010)62196537
      附件: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发布会报名反馈表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8月28日

  • 2013年度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神,决定开展我省2013年度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人员范围:

    1、持有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2、2012、2013年度造价员考试合格,未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流程:

    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ceca.org .cn),点击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请先选择 “晋”,然后再输入资格证书号(或考试合格证号)、身份证号、验证码登陆系统,按照“学员登录→填写资料→交纳学费→开通学习→在线听课→打印证书”的流程进行操作。    

    1、2012、2013年度造价员考试合格但未办理登记,未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填写考试合格证号、身份证号、验证码登陆系统。

    2、已办理2013年度造价员登记手续,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查询资格证书号请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dez.sxjs.gov.cn)“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进入“续期验证”内的“信息查询”。

    三、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2013年9月20日—2014年1月20日。

    四、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课程目录:

    (一)、必修课程目录

    1、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教育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5、《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6、新版安装工程计算规范总体编制概况及主要变化及其附录

    (二)、选修课程目录

    1、2013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等教材的主要内容和调整情况介绍

    2、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处理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

    3、《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4、深基坑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

    5、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在鲁班钢筋算量软件方面的应用

    6、解读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7、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在广联达钢筋算量软件方面的应用

    8、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在斯维尔钢筋算量软件方面的应用

    五、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完成必修课程学习达到20学时,方为合格。造价员按要求完成网络教育学习后,打印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作为下一年度续期考核的依据。选修课程的内容,学员可以任意选学。

    六 、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收费标准:200元/人。

    七、2006至2011年期间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未参加2011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的人员需另外参加补习学习。

    1、登陆系统方式: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ceca.org .cn),点击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请先选择 “晋补”,然后再输入资格证书号、身份证号、验证码。例如“ 晋补*********”。

    2、课程播放时间:2013年9月20至10月20日。

    3、课程内容:2011年度继续教育规定课程。

    4、学时要求:不少于30学时。

    5、收费标准:300元/人。

    6、补习学习合格后,请于2013年10月25日之前提交下列材料至所属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2011年度续期考核手续,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10月30日前汇总报省价协。

    (1)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2)网络继续教育补习合格证明一份(A4纸);

    (3)造价员续期验证申请表一份(A4纸)。

    请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dez.sxjs.gov.cn)“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续期验证”,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

    八、交费方式: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网络教育系统的运行、技术服务、收费工作。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 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 邮局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 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注:邮局汇款单附言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山西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

      3. 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  号:100730370350010001

      注: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山西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

    说明: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一般需等待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加急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至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传真:010-82330766;客服(技术支持)专线:010-82326699。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9月4日

  •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转载】

    第一条 为适应我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我市工程造价专家的积极作用,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是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领导下,由全市工程造价行业的不同专业和知识结构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组成。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专家委员会成员20人。下设建筑专业组、安装专业组、市政专业组、教育培训组,各专业小组分别设组长1人。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执行国家政策,以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发展为目标,构筑专家交流、合作与创新的平台,为政府部门、会员单位及社会提供专业服务,为工程项目造价论证、咨询、鉴定等提供技术支持,为我市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在开展各项服务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各专业小组应根据各专业的责任范围开展工作。
    第六条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行业的发展规划、技术政策以及重大课题的论证或理论研究工作;
            (二)参与行业工程造价的决策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三)参与行业的业务培训,开展行业交流,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
            (四)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咨询活动,对有关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等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参与工程造价鉴定工作;
            (五)参与工程造价行业新理念、新技术、操作规程的宣传贯彻活动,参与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优秀论文等评审工作;
            (六)参与国内外工程造价领域的学术交流、研讨等活动;
            (七)向协会提出工程造价行业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八)承担协会交办的工程造价行业相关工作。
    第七条 专家委员会委员及专家具备的条件:
            (一)热爱工程造价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熟悉和掌握国家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方面的政策法规,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具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资格,年龄在70岁以内,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委员会交办的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各项工作;
            (四)从事工程造价行业及相关工作满十年以上,具有或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中级技术职称的造价员;
            (五)本人自愿,能积极参与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专家的权利:
            (一)享有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及专家的荣誉和称号;
            (二)向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专家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发表个人意见和见解;
            (四)享有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及活动信息,对其成果文件有署名权;
            (五)享有自愿退出专家委员会的权利。
    第九条 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二)参加专家委员会的有关活动,完成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专家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三)向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专家委员会提供工程造价行业的相关资料及咨询意见;
            (四)维护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的社会形象及行业信誉。
    第十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专家委员会会议,副主任委员受主任委员委托,可召集和主持专家委员会会议,各专业组长负责本专业组的具体工作事宜。
    第十一条 专家委员会未经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许可,不得以专家委员会名义组织任何活动;专家委员及专家,不得以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或专家个人名义在社会上从事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 专家委员或专家在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名目收取不正当的报酬或礼品(金)。
    第十三条 专家委员会在开展活动时所形成的研讨、评审和论证意见等,应由参会专家委员或专家签名确认。
    第十四条 本届专家委员会任期五年,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专家参加的专业会议。
    第十五条 专家委员及专家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在执业、从业过程中有严重过失的,将罢免其专家委员或专家资格。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9月5日

  • 浙江省关于领取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章的通知【转载】

    省属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省属单位)从业登记合格人员证、章将于2013年9月9日至13日发放,同时发放未办理从业登记人员的证书。届时请相关人员到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领取,单位统一办理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增项考试合格人员还需携带资格证书原件。证书工本费为20元/本,从业资格章工本费50元/枚。

      其他各市属单位造价员证、章领取,请与当地造价管理机构联系。 

      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号迪尚商务大厦中楼902

      电话:0571-88087612

      受理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15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

  • 2013年度广东省直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转载】

    省直、中央驻穗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我协会决定在9月开展2013年度省直、中央驻穗单位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2006、2007、2010年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6、07、10”开头的造价员,以及有效期到2013年期满的造价员。
           二、验证时间
           2013年9月2日至12月31日(周六、日不办公)。
          三、验证资料
          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验证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到省造价协会办理验证手续。
          四、验证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楼省工程造价协会培训部,联系电话:020-83337335。
          五、验证要求
          1、按照《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第五章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造价员资格验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2)三年内工作业绩少于3项,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六、验证换章
          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新印章工本费为50元/枚,在办理验证手续时交纳。验证结束后按省工程造价协会通知的时间、凭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旧的从业印章前来换领新印章。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 深圳市关于组织召开造价工程师协会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的通知【转载】

    各位常务理事、监事: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换届工作于近期全部结束。换届过程中,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和协会秘书处通过不懈努力,完成了2013年度造价员考试、造价师继续教育等工作。目前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造价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课题申报正待市住建局审批。为规范协会的各项工作,便于下一步工作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协会秘书处定于2013年9月5日下午16:00点在银湖会议中心8号别墅组织召开协会五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请各位常务理事、监事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会议。
    特此通知。
     


    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 湖南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延续注册、年检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通知》(湘建办〔20122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省将开展全国造价工程师、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继续教育以及全国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续期注册、年检工作。全国造价工程师、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的继续教育由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组织和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所有在湖南省注册的全国造价工程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但尚未注册的人员(含20138月份初始注册人员)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

    二、学习时间及方式

      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13109日-19日,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131019-23日。继续教育工作采用分期分批、集中授课的方式。(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三、学习地点

    迎宾楼欧雅快捷酒店(中南大学铁道校区院内体育场旁),地址为长沙市韶山南路58号,市内可乘7107103152702603602145705、旅游2路等在铁道学院站下车可直达。

    四、受理资料时间及方式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受理按属地原则。全国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资料受理时间为1028-1115日(详见附件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年检、续期注册资料受理时间为2013122-13日(节假日除外)。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的资料报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市、州所属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的资料报送至所属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站),报送时间由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站)自行确定。各市、州所属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料按附件3的时间报送至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的资料在20131211-13日报送至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超过上述报送资料规定时间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延续注册、执业资格年检和续期注册对象及要求

    (一)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对象及要求

    1.凡注册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底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办理延续注册。

    2.延续注册先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按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通知》(湘建办〔201227号)的要求,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和“湖南省网上政务虚拟大厅”(wsbs.huan.gov.cn)完成网上申报。延续注册网上申报完成后,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一张近期2寸免冠相片,并按要求用信封装好并署姓名;

    2)注册证书;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5)前一个注册期内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执业印章已到期的人员应提交执业印章。

    以上资料35项要求附上封面并装订成册。

       (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执业资格年检、续期注册对象及要求

    1.2002年初始注册的人员进行年检,提交年检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可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hnccic.com)协会园地下载

    2.2003年及2005年初始注册的人员进行续期注册,提交续期注册申请表一份,申请表可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hnccic.com)协会园地下载;还需交回注册证及执业专用章,并用信封装好的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以换发新的注册证及执业专用章;

    3.进行续期注册或执业年检的人员都需将注册证书和继续教育合格证缩小复印,贴在申请表的填表说明处。

    六、继续教育费用

    按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全国造价工程师、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继续教育费用为5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等),会费200元。学习费用可转帐,也可现场缴费。如转帐,请按以下帐号转帐。

    银行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雨花支行

    银行帐号:18070201040000886

    七、其他事项
      学习期间食宿自理,学员可入住迎宾楼欧雅快捷酒店,酒店提供平价用餐。

    欧雅快捷酒店:0731-82535788  82655344(酒店住宿)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073185588252  85657473

    附件1.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

    附件2.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

    附件3.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受理时间安排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92


    附件1

    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

    批次

    时间

    参加的市(州)或单位所属人员

    1

    109-11

    长沙市及省直单位(2001年、2010年初始注册)、常德

    2

    1011-13

    长沙市及省直单位(2003年、2008年初始注册)、湘潭、衡阳、邵阳

    3

    1013-15

    长沙市及省直单位(2005年、2006年、2007年初始注册)、益阳、娄底、永州

    4

    1015-17

    长沙市及省直单位(2002年、2009年、2013年初始注册)、湘西自治州、怀化、株州

    5

    1017-19

    长沙市及省直单位(2004年、2011年、2012年初始注册)、张家界、岳阳、郴州、未取得注册证仅取得资格证的造价工程师

    注:每批次第一天为报名时间


    附件2

    2013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表

    批次

    时间

    参加的市(州)或单位所属人员

    1

    1019-21

    省直(200220032005年初始注册)、怀化、邵阳、永州、湘西自治州、郴州、衡阳、张家界

    2

    1021-23

    岳阳、益阳、株洲、湘潭、常德、娄底、长沙

     注:每批次第一天为报名时间

      

    附件3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受理时间安排

           1028日至118日(节假日除外)

    张家界     1111           1111

           1111           1112

    怀       1112           1112

           1113           1113

           1114           1114

           1114           1115

    自治州     1115           1115

     

  • 2013年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业务系统培训会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造价管理站:
    在省建设厅的支持指导下,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升级改版建设工作已全面完成,为使省市(州)造价站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和应用网站各业务系统功能,为社会及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提供更好服务,根据工作计划和要求,现定于2013年9月24日至9月25日,在兰州召开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业务系统培训会,请各市、州造价管理站站长1人和负责材料价格信息或人员资质、费用证书工作的相关人员1人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人员需带笔记本电脑)。
    一、开会时间:2013年9月23日报到,24至25日培训。
    二、会议地点:甘肃交警大厦(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12号)。
    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联系电话:信息科   张 珺  0931-8846064
     


        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9月2日

  •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转载】


    粤价函〔2013990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市函〔2013〕1357号)悉。经研究,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执行,期限1年。请于2014年6月1日前向我局重新申请核定标准,并将有关收费的全省执行情况报送我局。


    二○一三年九月四日

  • 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转载】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和《关于开展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浙建站市﹝2013﹞37号)要求,我们对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的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从业登记合格的3217名造价员名单公布如下(名单附后)。

      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9月6日前到省造价管理总站领取从业证、章(合格人员领取证章时间,请关注各市站通知),并切实加强从业登记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的管理工作。

      未从业登记的造价员可在10月份申请补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合格人员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 关于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转载】

    粤人考函〔2013〕101号

    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考生:

        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请省直报名点考试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13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

        二、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三、提交材料清单:

       一)《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如不慎遗失,请到“相关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应空白表格,并按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填妥 、打印(含照片)、盖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持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特别注意,2013年9月30日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证书将无法制发。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8月30日

     

        附件:2021-2013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 山东省关于2013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名单的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3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审核了由相关市报送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分支机构的材料,现将审核合格的2013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3日至月16日。如对公示企业申报的分支机构有异议,可向省造价管理机构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
     
      联系电话:0531-87087058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省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综合科
      邮政编码:250001
     
      附件:2013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公示名单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 内蒙古呼市地区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验证的通知【转载】

    各相关单位造价员:
    为加强造价员的资格管理,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中“造价员每四年验证一次,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的规定,我站已组织进行了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宣贯培训班。并决定对2006年、2007年、2010年取得的资格证书进行验证工作(也可随班验证)现将验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验证时间:
           2013年10月21日-2013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
        2、验证地点:呼市造价站307室( 地址:锡林南路23 号建委北三楼、电话:5964253)
    3、验证依据:
       (1)参加呼市造价站组织培训的造价员凭“听课证”(已签到)进行验证。
       (2)参加内蒙造价总站培训的造价员凭“结业证书”进行验证。
       (3)未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不予验证。
        4、注意事项:
       (1)在2009年已参加继续教育未进行验证的造价员(2005年-2008年取得资格证书)可在2013年12月30日前进行补验。
       (2)2013年12月30日前未按规定进行验证的造价员,均视为验证不合格;同时,将注销资格证书及职业印章,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编号将在“造价信息”或网上公布。
       (3)在规定期限内,所有未进行验证的造价员,逾期不再办理补验,请各位造价员相互转告。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 江西省关于2013年建筑(装饰)工程专业造价员南昌市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3年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南昌市举办一期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一)省直和南昌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相关中介单位符合条件从事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以及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查、咨询等工作且未取得造价工程师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同时符合2013年8月31日前满50周岁,从事工程造价工作20年以上,并取得工程或经济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三个条件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但须参加工程造价管理案例的考试。
      (二)以往各期造价员培训班未能参加考试的人员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均可参加本期培训班相关科目的考试。


    二、培训考试专业及内容
      本次培训考试的专业为建筑(装饰)工程专业。内容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筑(装饰)工程定额与预算、工程造价管理案例。

    三、培训考试时间与地点
      2013年9月3日报到,9月4日至9月13日培训,9月14日、9月15日考试。
      地点:南昌市建筑工程中专学校
      南昌市井冈山大道842号(徐家坊客运站旁),市内乘1号、88路、201路、203路、212路、236路、239路到建设东路口站下车即到(建议乘坐公交车前往、校内车位非常有限!)。
      联系人:陈文辉
      联系电话:0791-85232080


    四、培训考试及资料费用
      (一)培训考试费用每人500元,教材费每人31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符合条件不参加培训但须参加工程造价案例考试的人员,每人缴纳考试等相关费用200元,教材费用310元。
      (三)已取得其他专业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期建筑(装饰)专业造价员培训,可不购买教材,但须参加建筑(装饰)工程定额与预算、工程造价管理案例两科的培训及考试,培训考试费用350元。若需购《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的人员需交教材费80元。
      (四)补考人员按每科60元交纳费用。


    五、其他要求
      (一)造价员报名合格人员可参加本期培训、考试。
      (二)培训统一使用《江西省造价员培训教材》,参训学员报到时一并购买,其他有关参考资料自备。
      (三)造价员培训为全脱产培训,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参训学员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省工程造价协会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791-88319767
      (二)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联系人:喻兰
      联系电话:0791-8383937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29日

  • 关于招标人填写《业主代表进场登记表》和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了维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业主代表进场从事招标业务活动,需提交《业主代表进场登记表》(见附表)和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给开评标区管理部,中心一楼咨询台只受理登记表上人员的“业主马夹”租借,开评标区管理部在场内巡检过程中,将按照登记表和有效证明材料对现场人员进行核验,如非登记表上的人员将不能代表业主受理业务。业主受理招标业务要求穿着统一的“业主马夹”,租借马夹手续请联系一楼咨询台(联系电话:28866110)。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业主代表进场登记表

     

  • 9月16日开始第一期广东省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报

        造价168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获悉,我省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即将展开,面向对象为:注册有效期为20131231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以及注册有效期已满但未申请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申报时间分两期,分别是今年的916日至927日、10211115日期间。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广东省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粤建注函〔20135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今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工作,现将2013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注册有效期为20131231日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注册有效期已满但未申请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企业资质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先在系统申请基本信息变更,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我中心,待变更手续完成后方可申请延续注册业务。

       (二)延续注册业务与变更注册业务不能同时办理。

       (三)注册有效期已过的造价工程师只能办理延续注册业务,不能办理变更注册业务。

        三、申报指引

        (一) 所有申请延续注册的人员必须通过注册管理系统申报。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eca.org.cn)“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或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www.gdzczx.com)“注册大厅”下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入系统页面后,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个人系统。登陆后点击左侧“业务办理办理与查询”下的“延续注册”,按照系统的提示将个人基本信息、工作业绩、继续教育等资料完整输入,并按要求将照片、学时证明、劳动合同等扫描件上传。扫描件要求完整和清楚可辨认。确认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

        (二) 打印申请表后,必须点击“上报数据”按钮,将数据上报。未上报数据的人员将无法办理延续注册。

        (三) 注册单位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 由注册单位统一将申请延续注册的有关材料送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

         四、申报材料

        (一) 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 劳动合同复印件(要求采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合同文本,合同有效期不少于1年且应有本人签字);

        (三) 继续教育证明(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直接打印);

        (四) 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须提交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五、其它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延续注册:

        1.无工作业绩的;

        2.同时在两个单位执业的;

        3.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4.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5.在工程造价业务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并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未能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或延续注册不合格的人员,收回并注销其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并由建设部予以公告。

        六、申报时间

        注册申报材料请于2013916日至927日、10211115日期间报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若无另行通知,逾期未报者2013年不再受理。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办公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

        咨询电话:020-86373218    传真:020-83754622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829  

  • 关于广东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粤建注发〔2013〕19号

     各有关单位、监理工程师:

       为加强我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管理,完善监理工程师个人信息档案建设,确保注册监理工程师能切实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同意(以下简称中监协),从201391日起,我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中监协网站参加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网络学习须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申请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和选修)网络教育学习,须在注册有效期最后三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参加监理工程师网络教育学习须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省注册中心)网站上报名,经省注册中心按以下条件审核汇总后报中监协。

       监理工程师在下列情况下可参加网络教育学习:

       1.申请延续注册且注册有效期已不足两个月;

       2.申请专业变更、逾期、重新注册。

       三、省注册中心于每个月底审核并上报参加监理工程师网络教育学习的人员。中监协按省注册中心审核上报的名单接受网络教育学习,不再直接受理监理工程师个人网络教育学习申请。

       四、审核通过人员务必于次月初自行登陆中监协网站办理网上交费并开通学习。审核不通过人员可登陆省注册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查询原因,并另行安排时间参加学习。

       五、在省注册中心网站的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省注册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首页左侧的“网络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选择专业、学习班后,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

       六、网络学习的学时登记。

       网络教育课程学习结束并通过考核后在中监协网站打印学时证明作为注册凭证。

       省注册中心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邮政编码:510060;联系电话:020-83754265(兼传真);联系人:于泳谦。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3829

  • 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转载】

    建标造函[2013]92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中逸茂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828

     

  • 深圳市关于2013造价员继续教育的紧急提示【转载】

    深圳市各造价员:

        协会已开通2013年度第三期造价员继续报名工作。因今天暴雨和周六、日休息等原因,现将造价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和交报名表的时间延至2013年9月6日,请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造价员尽快报名。以后的班期视报名人数而定。

    交报名表请注意:

    一、“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报名表”(两份)中右上角的方框贴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处)并贴身份证复印件。

    需办继续教育证的另贴两张照片。

    二、“报名登记表”一份(不用贴照片和盖章)。

    三、报名前请详读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协会通知”:深价协[2013]第036号 “关于举办2013年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班的通知”。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O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 荔湾拟建464米长观涛路延长线

        近日,广州市环保局正式受理荔湾区观涛路延长线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观涛路延长线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起于东沙大道,沿平洲水道由西往东延伸,止于广东塑料交易所东侧规划路,总长度约464m。
      环评报告称,项目规划路宽40m,近期按27m宽实施,设计车速40km/h,双向4车道。道路相应范围新建雨水管道、交通、照明、绿化景观等设施。对于本工程的建设,公众基本持赞成态度,但有市民表示担心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其中施工期的扬尘影响为主要关注对象,另外施工进度方面希望尽量缩短道路施工时间,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
  • 佛山市宣传贯彻“2013清单计价规范”工作会议召开

        816上午,佛山市宣传贯彻“2013清单计价规范”工作会议召开,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副局长林振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杨永副站长和赖铭华科长到会作了指示和精彩宣讲,在主席台就坐的还有市住建管理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古瑞芳科长和市造价站站长余建平,会议由市造价站黄晓敏副站长主持。全市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主办科室负责人,市发改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新城城建局、市水业集团公司、燃气集团公司、铁投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等代表约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林振汉副局长充分肯定了佛山市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分析了现时建筑市场计价存在的问题以及清单计价新规范的特质,最后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市内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必须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其他非国有工程应逐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二是建设单位要按基本建设程序,防止“三边”工程发生,应重视引入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控制,加强合同管理和过程结算控制,逐步改变秋后算账的结算方式。施工招标时图纸应达到规定深度要求,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及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文件应向投标单位公布,让投标单位正确报价;三是施工企业应注重资料积累,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报价能力合同实施过程中,要有效利用清单计价灵活的特点,及时算清工程进度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四是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中介单位要尽快掌握新规范的使用,以专业品质和职业道德服务好招投标和工程造价市场等。省造价管理总站杨永副站长提出贯彻“2013清单计价新规范”要和新颁布的工料机数据标准一并使用,他希望佛山市造价站能在造价管理工作信息化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

        最后,由省造价管理总站赖铭华科长对“2013清单计价新规范”的强制性条款等重要内容进行了精彩的解读和讲解。

  • 关于公布2013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获奖名单的通知【转载】

    粤建协装[2013]20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协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我省建筑装饰企业抓好工程质量,努力创建装饰精品工程,根据《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办法》,我协会组织开展了2013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经业内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共有161项工程评为2013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其中,公共建筑装饰类126项,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4项,建筑幕墙31项),现予以公布表彰。

           希望各获奖企业不断总结创优经验,不断抓好工程质量,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精品工程。同时要积极发挥我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的示范作用,推广工程质量创优经验,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装饰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3年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获奖项目名单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建筑装饰分会

       2013年8月12

     

  • 关于2013年度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审的项目的公示【转载】

    粤建协〔20139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协会《关于“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更名为“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通知》(粤建协〔201224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粤建协〔201368号)文件要求,协会于5月至6月份开展了本年度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工作,经评定,共有112项工程通过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审。按评审程序,现将评审通过的项目及其承建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建造师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我协会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情况。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邮编:510050

    电话:02083642201   传真:02083642502

    附件:2013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公示名单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379

     

  • 关于2011-2012年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优质奖”项目的公示【转载】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申报2011-2012年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优质奖”的通知》(粤建监协【2013】05号)的要求,我协会对申报的“建设工程监理优质奖”项目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的基础上,由会长会议进行了研究,并报省住建厅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现将评审合格的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优质奖”47个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2013年8月31日,对所公示企业和项目有异议或投诉的,均可向我协会投诉或反映,以单位名义投诉或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或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

        公示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有误的,应及时与我协会联系。

      

    联系单位: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行业发展部

    联系人:梁红娟  黄鸿钦  

    联系电话:020-83568955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优质奖名单

    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3年8月20日

  • 第二十六届国际龙家具展览会9月6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开幕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政府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第二十六届国际龙家具展览会和第十六届亚洲国际家具材料博览会分别于9月6日-8日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前进汇展中心和亚洲国际家具材料交易中心同时举行。据介绍,“龙”家具展览会和“亚洲国际家具材料博览会”作为展示顺德龙江优质家具和材料的窗口,已成为广东“四大家具展”之一。

      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第26届国际龙家具展览会有参展企业超过423家;其中,民用展区参展企业200多家,重点展示软体系列、实木系列、板木系列、金属客厅系列;办公展区参展企业近百家,重点展示各类的办公座椅;原辅材料展区参展企业112家,重点展示家具行业的新工艺、新设备、新原料。

      同期举办的第16届亚洲国际家具材料博览会(AIFME),共启用了A-H共9大展馆,综合展览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展店联动模式共吸引来自国内外的1500多家企业参展;其中,主展馆面积达3万平方米,展位750多个,分别比上届增长17%和22%,进一步巩固“全球家具材料交易中心”和全国新品发布的“策源地”和“风向标”的地位,呈现亚洲家具材料第一展之品牌魅力。

      据悉,组委会还将携手顺德家具研究开发院共同举办环保材料应用与技术研讨会,以“倡导环保、拒绝有害、健康生活”为主题,共同探讨环保木器涂料在家具行业中应用与发展。

      

  • 第十一届詹天佑奖颁奖大会在京举行 32项科技创新工程获奖

        第十一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颁奖典礼月前在北京举行,天津环球金融中心、广州塔、武汉阳逻长江公路大桥、上海崇明越江通道、云南新街至河口高速公路、浙江曹娥江大闸枢纽工程、北京地铁四号线、深圳布吉污水处理厂、北京中信城(大吉危改项目)、“西气东输”上海天然气主干管网系统工程等32项科技创新工程喜获詹天佑奖,227家主要承建单位获得表彰。7月9日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理事长郭允冲,中国科协党组成员沈爱民讲话,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主持并致欢迎辞,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及詹天佑基金会名誉理事长谭庆琏,詹天佑基金会副理事长蔡庆华、胡希捷等出席了颁奖典礼

    颁奖典礼现成。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在颁奖典礼上表示,本届詹天佑奖评选,坚持按照“高标准、严要求、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严格的评选程序,从200多个申报的优秀项目中,评选出了32个获奖工程项目。这批工程项目在工程技术、绿色节能技术、生态环保技术、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全寿命安全监测等方面都具有较大创新

      詹天佑奖自1999年创立以来已评选11届,共有308项工程、近2000家单位获此殊荣。郭允冲表示,这些获奖工程反映了我国当前土木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技术方面的最高水平和最新科技的创新与应用。目前,詹天佑奖已经发展成为涵盖我国工程建设各领域的科技创新最高奖项,在发挥科技奖励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激发工程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促进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查看附件:第十一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入选工程名单

  • 1000亿元软性贷款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

        6月26日,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有关工作。会议提出了包括“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在内的多项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配套政策。在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的背景下,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特大型城市,都已准备了按照国务院要求开展棚户区改造的计划。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已经与多个地方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其大规模旧城改造提供政策性贷款支持。与此同时,国开行已经从人民银行获得约1000亿元规模的软性贷款,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配套信贷投入。受此举措利好,各地大型和特大型城市的旧城改造工作有望即将提速。

     在此之前,大型、特大型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一直由于改造成本高昂而进展相对缓慢。不过面对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的不断增长,通过旧城改造盘活存量土地供应已经势在必行。但由于旧城危改所产生的被动购房需求以及“影子地价”,特大型城市的房价控涨将再次承压。

     国开行是一家政策性银行,于1994年3月成立,相比于其他商业银行,国开行承担更多政策性信贷业务,主要通过信贷投放的方式,配合政府有关经济发展政策的落实。在此之前,国开行曾与多个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以贷款的方式支持城市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工作。

       目前,为落实这一要求,人民银行已经确定给予国开行1000亿元的“软贷款”。所谓“软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可以通过政府或国有公司的融资平台进行贷款,其贷款允许用于国家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资本金或股本投入,相比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国开行的软贷款利息较低,还款周期较长。


  • 广州市深层隧道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环评报告获通过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环保局了解到,广州深层隧道排水系统东濠涌试验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通过市环保局批准。该局表示,根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此工程是2013年广州新型城市化建设十大重点工程之一,建设单位为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为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项目位于越秀区,北起东风路以南的东濠涌高架桥西侧绿化用地,沿越秀北路、越秀中路、越秀南路以南,终点位于江湾大酒店东侧的补水泵站。

      项目将新建外径6米的深层隧道约1770米;新建直径3米的新河浦涌截污管道约1390米;深层隧道沿线建设4座入流竖井;在深层隧道尾端的原东濠涌补水泵站用地新建江湾泵站。

      项目估算投资772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937万元。

      广州市环保局表示,此工程为全国首个地下深层隧道工程项目,为科学掌握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严格把好环评审批关,该局提前介入,审慎论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和审批阶段,三次召开专家技术评估会,并进行了审批前公示。经认真审查,并通过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集体审议,该局近日批准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工程此前备受争议的地方在于深隧收集的是污水,深埋在地下,如果渗漏会否影响地下水质等。

      据此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出,在地表水环境影响方面,旱季及小、中雨情况下,深层隧道均不直接对外界水体排水,不存在水污染物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大、暴雨情况下深隧运行后对前航道水质影响均好于深隧建设前。

      综上所述,深隧运行后对水环境有一定改善作用。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了项目建设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工程采用耐久、防渗、防腐设计,隧道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按100年耐久,管壁为350毫米混凝土管片自防水,管片间设置双道三元乙丙止水橡胶。而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需选用低噪型设备并置于地下室,对地下室墙体及房顶铺设吸声结构,对生产设备进行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降噪处理。

  • 未来五年国家电网将投6200亿元建设20条特高压线路【转载】

        国家电网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张正陵近日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表示,特高压(UHV)智能电网对内地电力发展是必须的,未来五年国家电网将投入6200亿元人民币,建设20条特高压线路,被称为“三纵三横一环网加上13条特高压直流线路”,以将西南的水电和西北的风电传输至中国东部。发展特高压电网不仅是技术革新,还实现远距离运输,解决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且能改善当前中东部面临的严峻环境压力。

        所谓特高压电网是指交流1000千伏、直流正负80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网络,它的最大特点是可以长距离、大容量、低损耗输送电力。内地76%的煤炭资源在北部和西北部,80%的水能资源在西南部,而70%以上的能源需求在中东部,普通电网的传输距离只有500公里左右,无法满足传输要求。

        截至目前,内地特高压电网已完成一条特高压交流线路和两条特高压直流线路,共达4633公里,在建的有两条交流和两条直流线路,达6412公里。未来几年将是我国特高压建设的黄金时期。特高压的大规模建设,必将带动产品研发和招标需求,从而有望推动高压电器检测的发展。

  • 广东省防总发出通知要求做好热带风暴“康妮”防御工作

        据气象部门报告,今年第15号热带风暴“康妮”将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向北方向移动,强度维持或缓慢减弱,逐渐向浙江沿海靠近,29日夜间开始转向北偏东方向移动。预计, 30日到9月1日,受弱冷空气和切变线共同影响,我省大部市县先后转为大雨局部暴雨天气,30日,粤北和粤东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其余市县有(雷)阵雨,部分市县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和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31日-9月1日,粤东、珠江三角洲、粤北市县和肇庆云浮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其余市县有中雨局部大雨。

        为切实做好“康妮”有关防御工作,省防总日前印发《关于做好热带风暴“康妮”防御工作的通知》(粤防电〔2013〕9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继续加强监测,加强滚动预报,及时发布预警。要密切关注“康妮”发展动态,及时组织会商分析,落实防御措施。要加强海上和滨海区域安全管理,及时通知海上做业船只做好防范措施,并做好相关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热带风暴“康妮”防御工作的通知

     

  • 广州第二机场选址确定在南沙

        日前,广州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和《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城市设计及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显示,广州第二机场将落户在南沙,但具体位置待定。规划提出未来南沙要增加多条轨道交通线——4条国家铁路、5条地铁、4条城轨,构建“15—30—60”时效圈。

        本次总体规划范围为803平方公里,并在此基础上,划定了南沙新区80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283平方公里—明珠湾区103平方公里—起步区33平方公里的规划层次体系。至2020年,人口规模总人口200万人。至2025年总人口按300万人进行调控,其中常住人口270万,流动人口30万。构建宜居生态环境,全区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30%,全区生态用地率和陆域绿地率均达60%以上。

    据规划,明珠湾区起步区位于明珠湾区西北部,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18 .38平方公里。明珠湾区以内部主要水道为界,正分步推进开发建设工作。至2016年,完成明珠湾区起步区新增11 .9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的储备工作,已新增7350亩土地征收工作。安置区将分布在横沥安置区和灵山安置区。

        该规划提出,要构建“15—30—60”时效圈:即南沙新区各组团内部15分钟通行可达;各组团间30分钟通行可达;南沙新区至珠三角湾区城市群60分钟可达。而轨道交通方面,规划提出要在既有规划肇顺南城际铁路、中南莞城际铁路的基础上,新增规划广中珠澳城际铁路、湾区东线城际铁路,快速联系珠三角城市群;在既有4号线、15号线、18号线的城市地铁基础上,提高18号线建设标准,新增规划南沙西线、南沙南线,完善南沙新区内部城市地铁网络。

    未来南沙的交通体系规划将划分成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对外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内部轨道交通系统规划、道路系统规划、水上交通系统规划、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等。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确定南沙新区将建设一主三副六节点的客运枢纽体系。即一个南沙新区万顷沙一级枢纽;南沙客运港、庆盛枢纽和南沙商务机场三个二级枢纽;蕉门、横沥、大岗、榄核、C B D枢纽和万顷沙南六个综合换乘节点。

        南沙新区产业方面将重点发展航运物流、装备制造、科技智慧、商业服务和健康旅游五大主导产业,并积极申报粤港澳自由贸易园区。

  • 江苏省2013年度造价员考试8月25日起网上报名 11月9日开考

        造价168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13年度江苏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已经启动,网上报名时间定825日—925日,现场审核时间为828日至925日(双休日除外),考试时间定于201311910日。其中:9日上午考工程造价基础理论(闭卷)(9:0011:00),9日下午考土建、安装专业案例(开卷)(13:0016:00),10日上午考市政、装饰专业案例(开卷)(9:0012:00)。

        本次考试使用2013版(与2011版同)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四本教材。

        详情见于附件:

        附件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2.江苏省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汕头2013年造价员证章换领时间到8月31日结束

            造价168提醒您,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日前通知,2013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人员自即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正常办公时间),携带旧证章及缴费凭证到汕头市造价站换领新证章及发票。联系电话:88566253。

  • 南沙启动今年第三季度重大项目 总投资24亿元【转载】

        造价168从媒体上获悉,广州南沙新区27日启动了今年第三季度重大项目,涉及总投资24亿元人民币。

      参加本次动员大会的重大项目共有10个,包括南沙滨海游艇高端商务综合体(一期)等5个产业项目、南沙三民岛外江堤防整治工程等2个基础设施项目和华师附属小学(南沙分校)等3个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在开工(奠基)的10个项目中,南沙滨海游艇高端商务综合体(一期)项目尤为瞩目。该项目作为南沙游艇会的配套项目,将打造成一个具备滨海风情的特色休闲、度假精品项目。项目运用具有乡村景致的城市规划理念来进行,建设工期从2013年至2015年。

      华师附属小学(南沙分校)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也一并开工。该工程项目位于南沙街港前大道英东中学旁的“星河山海湾”住宅小区用地西侧。学校占地面积约30000平米,建筑面积约16560平米。建设工期从2013年至2015年,预计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建成后可为南沙区提供1656优质公办小学学位,有利于缓解该区公办优质小学学位不足的困难,提升南沙新区整体教育水平。

  • 广州小额工程今后也要采取摇珠、询价等方法交易

           造价168从媒体上获悉,广州市建委于2013年8月26日发布11个小额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企业库建库公告,今后,小额工程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小额企业库中采取摇珠、询价等方法交易。

     据了解,所谓小额工程是指工程规模达不到国家标准,不需要招标的工程。一直以来,小额工程一直都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承包单位,其中存在不少漏洞。今年6月,广州市纪委、市建委等六部门发出《关于印发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立小额工程企业库,全市各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和农村集体资金,未达到国家法定招标规模要求的小额工程,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采取摇珠方法交易,其中,1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还可以采取询价方式交易。

    此次市建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公告,将建立招标代理、勘察、2类设计、2类施工图审查、2类监理、3类施工共11个小额工程企业库,并将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入库企业发生中标后30天内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被清出小额工程企业库。原则每年根据上一年企业的诚信情况对小型工程企业库进行维护更新一次。

     

    附件: 广州市公路工程设计审查咨询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建库公告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紧急通知!【转载】

    各单位:

        由于市建委诚信系统出现故障,原定今天开标的需要导入诚信分数的房建市政项目将要推迟,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投标监管部门的通知为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 造价168热烈祝贺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网站开通

         

        造价168热烈祝贺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网站从2013年8月27日起开通运行,工程造价行业拓展服务渠道,搭建交流、合作与宣传的平台!
        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网址:http://www.gzeca.org/

  • 8月28日起广州市属考生可领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

        造价168获悉,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日前发文,通知广州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于828-1031日到市造价行业协会领取资格证书和专用章。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广州市属考生领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的通知

    穗价协【201313

    广州市各有关单位:

           2013年广州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已办理完毕,现将有关证书、专用章的核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828-10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周六、日不上班)。

           二、领取地点:

           广州市东风中路31814楼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办公室。

           三、费用:

           造价员证书工本费:50元;

           造价员专用章工本费:50元。

           四、其他事项

           1、领取证书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委托代理人需出示书面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需交回旧证与旧章换取新证书与新章。

           3、在校生合格人员,只领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毕业后在有效期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中登记从业申请,持《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登记申请表》到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办理登记。

    五、联系方式

    李小姐:020-83193925

    郑小姐:020-83195679

    O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关于造价员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转载】

    隶属深圳市的造价员:

        本年度深圳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已开始接受报名,截止目前,报名情况与预期的报名人数相差较大。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造价员每三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在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未达到规定学时的造价员,不予办理验证。为确保各位造价员能顺利参加三年一度的造价员验证,提请造价员证号为粤060BXXXXXX、粤070BXXXXXX、粤100BXXXXXX造价员留意自已的造价员证是否到期,每三年的学时为30学时。达到验证期且不够30学时的请尽快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协会将按报名先后和报名人数排定继续教育班期。

    特此提示。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O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 珠海低标准县道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获批 总投资约1.6亿元

         记者从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获悉:珠海市将对一些建设时间较早、损坏严重的低标准县道进行升级改造。目前,该项目建议书已获珠海市发改局批复,预计明年开工建设。
      珠海市发改局批复称,项目建设地点为珠海市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区和高新区。低标准县道升级改造建设工程共计18项县道路段,其中斗门区12项、金湾区1项、高栏港区4项、高新区1项,总建设里程53.5公里。高栏港区X582赤三线平东大道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余17项均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低标准县道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16099万元。

      据珠海市地方公路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处正着手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预计明年可开工建设,整个工期大约两年左右。
  • 10月中旬横琴全部码头将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造价168从媒体上获悉,8月27日上午,珠海市政府督办组组织交通运输、市政园林等部门前往横琴新区,现场督办珠海市大交通建设工作座谈会落实情况。督办组要求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工程质量,按时打通交通节点,迎接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开业和首届中国国际马戏节的举办。

        今年4月召开的珠海全市大交通建设工作座谈会提出,为确保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开业和首届中国国际马戏节举办,珠海市将在横琴大桥北建设换乘中心,在横琴大桥北引桥两侧、保税区对面及中航通飞对面建设3个生态停车场;对昌盛路、南湾大道、南琴路、迎宾南路等7条重要道路进行维修改造;同时在横琴岛内建设客运码头等。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交通组织工程项目必须在11月10日前全部完工。

        在横琴大桥北换乘中心的施工现场,施工方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桩基础施工已经完成总量的90%,换乘中心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总停车位5600多个的停车场将在11月15日前完工。督办组现场要求施工单位加快进程,力争提前5天完工,方便验收尽早投入使用。

        此外,媒体报道,横琴岛内客运码头将于10月中旬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 东莞市关于进一步明确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时限要求的通知【转载】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对2009年9月1日后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建设单位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的时限要求,我局于2012年4月发文《关于变更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时限要求的通知》(东建节能〔2012〕13号)。然而,由于多种原因,部分建设单位未能按文件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后180日内及时办理专项基金返退申请。为进一步方便建设单位办理专项基金返退,经我局研究并与市财政局协商,决定进一步明确申请办理专项基金返退的时限要求。申请单位可以分别以主体分部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的日期来计算办理专项基金返退时限,只要其中一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与竣工验收备案时间超过三个月则只能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未超过180日(即六个月),均可申请办理专项基金返退手续,逾期将不接受专项基金返退申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8月26日

  • 浙江省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转载】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各市造价管理协会: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3〕17号文)精神,我省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申报及自评、市地初审、专家复查、网上公示等程序,现确定6家企业为AAA工程造价咨询企业,7家企业为AA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现将具体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1:信用评价AAA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附件2:信用评价AA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 2013年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2013年度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将于9月14日、15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其严肃性及客观公正性,经商省监察厅,各市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监察厅选派的巡视人员组成巡视组,对全省各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进行督考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视组工作职责
      (一)对当地的考务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考试记录。对不符合《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工作制度》中规定的做法提出批评,责令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立即向省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考前、考后负责监管试卷。试卷于开考前半小时内分发给各考场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半小时内收齐试卷,妥善保管,并按规定时间交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三)对试卷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省考务工作负责人联系,由省考务工作负责人作出统一解释。

      二、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市纪委效能监察室(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各安排一名同志参加巡视工作。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安排的巡视人员参加异地巡视工作,市纪委效能监察室(效能监察工作机构)安排的巡视人员参加当地巡视工作。请各市务必将巡视人员名单于9月2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
      三、参加异地巡视工作的同志,请9月12日随本市领取试卷的同志一同到省报到,9月12日下午16:00,省里组织召开巡视工作会议,9月13日上午按规定领取试卷后,各巡视组立即分赴各市。
      四、望各市按照上述部署,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报到地点:长城大厦(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539号,电话:0531-51624280,51624288)
      联系人:赵诚田
      联系电话:(0531)87910946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14日

  • 2013年重庆市全国造价员考试考前培训班通知【转载】

    2013年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于2013年12月21日举行。为提高重庆市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帮助考生掌握考试科目的有关知识,以提高造价员考试的通过率,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受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委托,举办2013年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已在造价协会报名参加2013年造价员考试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根据考试大纲要求,分别针对《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及案例分析》(分土建和安装)进行培训,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培训两种方式进行。

    三、培训教材:2013年新版重庆市造价员考试教材:《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四、培训师资:由长期参与全国造价工程师、重庆市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教材编写与修订等工作的、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相应课程的培训任务。 

    五、培训形式和时间
            2013年造价员考试考前培训以集中面授、网络培训两种方式进行,参加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1、集中面授
            报名人员在进行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选择集中面授,完成缴费手续。具体开课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报名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按通知培训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前往,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参加培训。
            2、网络培训
            报名人员在进行造价员考试报名时,选择网络培训(仅开设建筑专业),并完成缴费手续。开课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报名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报名人员收到开课通知后登陆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点击考前培训进行学习,请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六、培训费用
            1、集中面授
            全科:每人950元(6天)。
            单科:每人550元(3天)。
            2、网络培训
            全科(仅开设建筑专业):每人600元。
            单科(仅开设建筑专业):每人400元。
            3、本次培训网络运行、技术服务、收费及服务咨询等工作委托重庆易建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七、报名日期和地点
            集中面授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9月26日。
            网络培训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11月30日。
            报名咨询地址及电话: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2401;67538825、67538826
            集中面授培训地点及电话: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培训办公室(319室);65120841、65123336


    重庆大学(B区)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 广东省2013年省直考生领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及专用章的通知【转载】

    省直、中央驻穗各有关单位的考生:
    参加2013年度省直、中央驻穗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专用章已办理完毕,现将领取证书、专用章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9月2日—10月20日(节假日不上班)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领取地点: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四楼培训部)。
    三、费用:
    造价员证书及专用章工本费各50元。
    四、其他事项
    1、领取证书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2、已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需交回旧证与旧章换取新证书与新章。
    3、在校生合格人员,只领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毕业后在有效期内有工作单位的,登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www.gdeca.org.cn)造价员管理系统,在“造价员业务办理”中提交“从业登记申请”,持《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登记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原件到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委托人的代领委托书。
    五、联系方式
    培训学校:李老师020-22266088、22266188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 河北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定州市造价管理站,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关于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7〕12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11月2日,8:00-9:00闭卷考试,9:30-12:00开卷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专业、级别设置

    (一)考试科目。造价员资格考试分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个科目,各占50分,满分100分。两个科目成绩总分合格者,发放造价员资格证(章)。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机读卡答卷,需用2B铅笔涂写,只允许携带笔、橡皮和计算器应考。“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开卷考试,允许携带与所考专业相关的消耗量定额等资料。

    (二)专业、级别设置。考试分土建(含装饰装修)、安装电气、安装管道、市政道桥、市政管道工程五个专业,每个专业分一、二、三级。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三级造价员。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毕业生,具体要求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参加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冀建价〔2009〕33号)。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二级造价员。

    1.取得相应专业三级造价员资格证书满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

    3.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满三年;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满两年。

    (三)具备下列条件可报考一级造价员。

    取得相应专业二级造价员资格证书满三年,近三年至少完成10项造价编审、管理等工程造价方面工作成果且无不良信用纪录。

    四、报名流程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结合现场审核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15日;现场审核时间由各市造价站酌情安排确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考人员登陆网站www.chinaheca.com.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下的“造价员登录”。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需要增项或升级报考的人员,在用户登录页面上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造价员管理系统;新申请报考人员需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登录造价员管理系统。登录后按照报名须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实无误后,打印《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网上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按要求携带下列资料到所在市造价站审核。

    1.《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已取得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业绩资料,并加盖公章。

    五、考试参考用书

    《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协会主编,2013年出版);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造价站要高度重视此次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要严格报名审核,考场安排要隔列排座。考试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省站将向各市派出巡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二)各市造价站在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将下列资料于10月12日前报省站。

    1.造价员报名信息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2. 201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场考卷统计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三)题库征集。为做好考试的命题工作,请各市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专业及范围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命题,并于10月 12日前将电子版报省站形成题库。

    技术支持:010-82342565

    附件: 2013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场考卷统计表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8月8日

    附件:

    2013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市(盖章)各考场考卷统计表

     

    考场

    专业

    级别

    份数

    合计

    备注

    第一考场

     

     

     

     

     

    第二考场

     

     

     

     

     

    第三考场

     

     

     

     

     

    第四考场

     

     

     

     

     

    ……

     

     

     

     

     

    合计

    专业

    级别

    份数

    合计

    土建(含装饰装修)

    一级

     

     

    二级

     

    三级

     

    安装管道

    一级

     

     

    二级

     

    三级

     

    安装电气

    一级

     

     

    二级

     

    三级

     

    市政管道

    一级

     

     

    二级

     

    三级

     

    市政道桥

    一级

     

     

    二级

     

    三级

     

     

    联系人:                电话:

     

  • 河北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定州市造价管理站,辛集市招标投标造价管理办公室,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一)证书编号为“冀09×××××××”、冀10×××××××”的造价员;
    (二)证书编号为“冀06×××××××”、“冀07×××××××”、“冀08×××××××”,参加过2010年度验证且合格的造价员(名单附后)。
    二、验证时间
    全省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9月30日(现场提交资料的时间按各造价管理站验证工作安排通知)。
    三、验证内容
    验证内容为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从业行为、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信息表》(一式两份);
    (三)2011~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四)近三年内完成的两项工程造价业绩证明(需核对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四、验证步骤
    (一)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考生入口-河北报名考生入口,填写造价员验证信息,并打印《审核信息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持造价员资格证书、《审核信息表》、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业绩证明等资料,到属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和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提交资料、办理验证手续;
    (三)各造价管理站对造价员的申请验证资料逐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网上标记为“通过”,审核不通过的标记为“不通过”;
    (四)10月15日前,各造价管理站完成初审后,将网上导出的验证人员信息数据、《2013年度验证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及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五)省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网上申请情况复核整理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处审定前后在《河北建设网》分别公示和公告验证结果。
    五、验证结果
    验证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注销三种。验证结果可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造价员管理系统”中查询。
    (一)造价员按照规定申请验证,资料齐全符合要求,验证审核合格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换发新的资格证书和印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近三年内无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2.近三年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3.到期无故不参加验证的。
    整改期限为20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整改资料,按验证步骤重新申报和审核。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1.验证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2.有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的;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
    4.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各造价管理站应按本通知要求,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正规和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和人员,认真审核验证人员信息,按时并一次性上报审核结果,做好本地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
    (二)各相关企业按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要求应及时通知本单位造价员参加验证,对本单位的造价员验证申报工作负责。
    (三)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010-82326699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8月19日

  • 2013年第三批审查合格的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产品的公示【转载】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06]319号)的要求,经我所组织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专家委员会的审查,鞍山雨虹门窗有限公司、保定昌润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宏昊华昌塑钢加工厂、北京鸿恒基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河和平铝材厂有限公司、山东百成工贸有限公司、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四川天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阿德勒门窗型材有限公司、昌吉山河工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盛世华业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现代国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提交的标识申请符合要求。现将产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工程标准处,100835
      电  话:010-58933180   010-5893347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013年8月23日

  • 河南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时间的通知【转载】

          为使我省造价员继续教育期间的网络流畅,现将全省造价员继续教育时间安排如下,望造价员尽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2013年9月1日—30日:洛阳、平顶山、驻马店、济源、永城
         2013年10月1日—31日:安阳、鹤壁、漯河、商丘
                                        三门峡、南阳、长垣、固始
         2013年11月1日—30日:周口、郑州
         2013年12月1日—31日:郑州
  • 福建省关于启用新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合格章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自2013年8月26日起启用新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合格章”(附印模),验证章的验证有效年份最后1位数由省级及各设区市造价管理机构在验证时手工填写。旧版验证合格章同时作废。
            为提高新证发放效率,省造价管理总站在制作各归属地造价员资格证书时,直接在新制作的证书上加盖省属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合格章(K),与归属地造价管理机构加盖的验证章同等有效。
            专此通知。

    附件:

    1、印模
    2、各归属地验证合格章编号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8月15日

  • 吉林省关于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根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定于2013年11月30日(9:00—11:30)进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专业:土建、装饰、水暖、电气、市政、安装等六个专业(科目)。

    (二)报考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学校同意,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在校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并就读三年以上的学生;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三)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机关现职公务人员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10月25日。

    (二)考生须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www.ceca.org.cn造价员管理系统,选择考生入口进入吉林报名考生入口,根据报名流程操作完毕后,携带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粘贴在一张报名申请表下方),到考生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于2013年11月4日前将书面材料及分专业汇总后的电子文档(EXCEL文档表格形式,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属地/市、报考专业、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民族、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顺序)一并报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由省造价站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教材

    (一)考试教材:《吉林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考试培训教材》。

    (二)辅助教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现行的吉林省计价定额、国家和省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考前培训

    (一)师资培训由省造价站负责组织,培训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生的培训工作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培训教材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省造价协会订购。

    五、考试

    (一)本次考试工作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各地区分设考场,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本次实行闭卷考试,草纸由省里统一准备,随试卷发放。

     

    附件:各地区造价站联系电话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14日

  • 四川省关于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2]19号)和《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川建价师协[2007]0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考试于2013年10月27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于2013年10月27日举行。10月27日上午9:00至11:00闭卷考试,下午13:00至16:00开卷考试。
    (二)考试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其中安装闭卷试题涉及安装专业的全部知识,安装开卷试题分“电气”和“管道”,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答其一。上、下午的考试题均在答题卷(卡)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凡在四川省区域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二)已取得造价员资格需报考另一专业者(即增项专业),在坚持一人一证且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的前提下,允许报考另一专业(限无审核权)。
    (三)报考无“审核”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或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经济职称。
    (四)报考有“审核”权造价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含考试合格但未登记的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技术职称。
    三、闭卷免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管理机构申请免考闭卷: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
    2.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含考试合格但未登记的人员)。
    四、闭卷不免考条件
    无造价员(无“审核权”)资格且直接报考“审核”权的考生。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参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8月30日至9月18日。现场资格审查、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3年9月2日至9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前办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二)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各市、州报名。中央在蓉以及四川省属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单位(企业)以及管理部门中从事造价工作的人员也可在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报名。
    2.在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免审者除外),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9月22日截止, 领取发票时间9月23日截止。凡网上成功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恕不退款。
    3.在各市、州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缴费、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免审者除外)。
    4.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造价信息网(www.sceci.net)点击“2013年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或直接键入网址http://182.140.139.151/signup(推荐)进入报名网页。
    5.报考者需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然后将报名申请提交到拟报考地区,并打印申报表(在各市、州资格审查的为一式2份,在省造价师协会资格审查的为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网上报名已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者,在 10月7日至10月27日(截止13:00前)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
    2.新考生携带《报名表》、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3.升考“有审核”权或增项专业的考生以及曾参加2010年至2012年考试不合格今年重考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范围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2010版)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2.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3.《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指南》,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4.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5.《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辅导》;
    6.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7.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9.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印发的《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价师协[2012]19号);
    10.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0号);
    11.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1号);
    12.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9]67号);
    1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09]75号);
    1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
    (五)考试报名费
    闭卷考试每人80元,开卷考试每人120元。在四川省造价协会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造价师协会(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领取发票。
    (六)考试合格名单于2013年12月底通知各市、州造价站,并在四川造价信息网上公布。
    (七)其他要求
    1、各市、州工程造价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申请参加资格考试者进行审查。
    2、考点考场设置由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和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携带事项
    ①闭卷考试考生可携带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
    ②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以及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③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室,违者按违纪处理。
    4、考生答题事项
    ①闭卷考试的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和考号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填写清楚,并使用2B铅笔填涂考生考号以及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
    ②开卷考试的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和考号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填写清楚,并使用2B铅笔填涂考生考号,试题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纸上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卷上答题无效。(严格按照以上要求答题,否则读卡机无法识别)。
    5、联系事项
    联系人:张蓉春
    联系电话:028—83314011
    联系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3年8月16日

  • 浙江省2013年第二季度核准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的通知【转载】

    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各扩权县(市、区)建设局(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宁波市发改委: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直接实施的部分建筑业类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发〔2005〕8号),经我厅审查,核准宁波德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现将有关企业资质等级公布如下(名单附后),请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文后,到我厅办理领取企业资质证书事宜。

      附件:2013年二季度核准为乙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5

  • 北京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集团总公司、各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

      0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造价员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补充规定的通知》(中价协[2011]024号)规定,为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造价员的从业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2012定额,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现将我市2013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证范围

      取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人员以及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的人员。

      其中,2013年12月31日到期证书应于证书到期前申请办理验证手续;2014年12月31日到期的证书应于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办理验证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二、组织方式

      为确保造价员证书验证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设立两个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站(见附件1)作为验证材料的初审单位,初审单位应按照统一的要求做好验证材料的受理工作,完成初审和资料汇总工作,并负责将初审合格材料分期、分批报送至注册中心审核。

      三、验证的内容及要求

      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内容为本人近三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业绩、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职业道德等。

      依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一)三年内无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二)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三)到期无故不参加验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一)验证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二)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列举行为之一的;

      (三)信用档案信息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

      (六)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如再取得造价员资格,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参加资格考试。

      根据《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第三十条规定,资格证书改为每四年验证一次,此次验证合格后有效期顺延四年。根据《补充通知》(中价协[2011]024号)文件规定,申请证书验证人员应在验证合格后及时办理新的从业印章,原有印章停止使用,新的从业印章通过继续教育机构办理。

      四、验证办理方式

      申请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申请验证人员须以企业或个人名义登录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网上办事大厅-考务与证书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验证申请表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及造价员从业印章,并在工作业绩栏填写近三年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主要工作业绩,所有提交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继续教育合格后,将此表连同本人证书原件一并交验证工作站进行初审。

      验证工作站应按有关规定检查、监督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做好验证初审工作。验证工作站在初审合格人员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表、“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一并报注册中心审核。

      注册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验证合格的证书上加盖验证合格专用章后返还初审单位。

      五、有关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201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由注册中心制定并公布(见附件2)。

      造价员继续教育有面授和网络教育两种方式,造价员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面授(培训机构名录见附件3)或网络教育(www.bjzjxh.org.cn)方式。201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由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此次继续教育内容为2012预算定额概要,时间从2013年8月开始,至2014年上半年结束。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及证书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到期的人员均须参加此次继续教育,此次继续教育是今、明两年验证的必要条件。继续教育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申请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需求选择参加继续教育。

      凡承担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应统一填写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登记表,并在培训前将登记表报注册中心备案。注册中心将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验证审核的重要依据。各培训单位应做好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收费应符合市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禁止出现借机乱培训、乱收费或只盖章不培训的现象,在培训工作中出现任何违纪现象,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举办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资格及合格培训机构称号。

      六、办理时间

      2013年验证工作办理日期:201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2014年验证工作办理日期: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七、验证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注册中心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市住房城乡建设委9层)

      联系电话:59958249、59958248

      举报投诉电话:59958253、59958979

    附件下载:

    1.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站名录

    第一工作站: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8号小楼108室,联系电话:85982711。

    第二工作站: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中街绿景苑3号楼西门612室,联系电话:87774096,67796795

    2.2013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大纲

    3.第一批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推荐名录

     

    第一批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推荐名录

    1、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

    联系方式:64167305、64178860

    2、北京城市建设学校培训学校

    地址: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8号

    联系方式:85982058、85982048

    3、北京城乡集团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丰台区六里桥北里甲七号兴海大厦南侧

    联系方式:63484348

    4、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

    地址: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

    联系方式:82456702、51099987、51099626

    5、北京市丰台区华晨培训学校

    地址:丰台区靛厂路千禧街休闲购物广场A座四层

    联系方式:63490481、88177801、88177802

    6、北京市东城区黎明培训学校

    地址:朝阳区水碓子东路甲23号

    联系方式:85981998

    7、北京市朝阳区建业培训中心

    地址: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8号

    联系方式:85964627、85963726、85970242

    8、北京市城建技术培训中心

    地址:西城区天宁寺东里9号楼1层底商

    联系方式:68014485、68038396

    9、北京外施建筑业职工培训中心

    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31号华亨大厦611室

    联系方式:63545966

    10、北京市石景山区升华培训学校

    地址:石景山区万达广场E座2211

    联系方式:88977726

    11、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培训中心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36号

    联系方式:68227714

    12、北京市朝阳区大展培训中心

    地址:朝阳区金台甲1号

    联系方式:85983055

    13、北京市海淀区建筑行业协会培训中心

    地址:海淀区知春路55号

    联系方式:62578972

    14、北京市大兴区中天培训中心

    地址:西城区白纸坊东街盆儿胡同5号

    联系方式:88389203、64011068

    15、北京怀柔建业培训学校

    地址: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69694063

    16、北京慈航培训中心

    地址:东城区东四九条55号

    联系方式:64018740

    17、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

    地址:海淀区阜成路42号中裕商务花园41B东一层

    联系方式:63372430

    18、北京市海淀区合诚汇智培训学校

    地址: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

    联系方式:82657469

    19、昌平区晨新培训学校

    地址:昌平区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2楼502、503

    联系方式:80106522

     

     

      

      2013年8月6日

     

     


     

  • 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评价结果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今年我会继续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评价工作。按照《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评价办法》,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了核实,对有关数据进行了统计和计算。7月18日召开了评价工作会议,专家组对申报企业的基础数据、有关指数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和审查,同意取竞争力指数和成长性指数前100位的企业作为入围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并公示。对于公示期间的反馈信息,我会进行了核实处理,确定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为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家企业为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成长性百强企业。现将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双百强企业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下载:

    1、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名单
    2、2012年度中国建筑业成长性百强企业名单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8月12日

  • 第12届中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峰会暨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经验交流会召开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中国国际杰出项目经理,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建筑业企业关爱农民工优秀项目部,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获奖单位,本会单位会员,各项目管理专业人士: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在这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中国梦”的历史任务。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将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工程项目管理作为重要的管理学科,对解放和发展建筑生产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新任务,不断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促进建筑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已成为全行业共同关注的问题。为此,我会定于2013年9月22日至23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第12届中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峰会暨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经验交流会,并就“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建筑业发展及项目管理创新”展开深入研讨。本次会议规模大、范围广、内容新,将有来自亚洲、欧洲、美洲七国九方的项目管理组织及业内人士,围绕国内外城镇化建设、建筑业发展、项目管理发展趋势等问题同与会代表进行交流分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陕西省建筑业协会、陕西省建工集团总公司
      (三)媒体支持
      《中国建设报》、《建筑时报》、《中华建筑报》、《中国建筑业》、《陕西建筑报》、《项目管理与建筑经理人》、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等

    二、会议内容
      (一)第12届国际工程项目管理论坛
      主题: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建筑业发展及项目管理创新
      1、国际项目管理协会及相关组织负责人致辞;
      2、国内外项目管理领域著名专家、学者专题演讲。
      (二)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表彰与经验交流
      1、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领导讲话;
      2、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交流;
      3、表彰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杰出项目经理、2012年度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建筑业企业关爱农民工优秀项目部、第八届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获奖单位。
      (三)观摩鲁班奖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三、参会人员
      各地区及有关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负责人,中国国际杰出项目经理,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建筑业企业关爱农民工优秀项目部和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等获奖单位代表,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各会员单位负责人,科研院所与大专院校专家学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四、会议时间
      2013年9月22日至23日(9月21日全天报到)。

    五、会议地点
      报到地点为陕西宾馆(又称陕西丈八沟宾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北路1号,西安奥林匹克公园西北角,酒店总机: 029-68899999)。如乘高铁至西安北站,高铁站到陕西宾馆约24公里,乘出租车费用约为60元。或在高铁站内乘坐地铁2号线到会展中心站,再乘出租车至陕西宾馆,费用约为22元。如乘坐火车至西安火车站,火车站到陕西宾馆约15公里,乘出租车费用约为34元。如乘飞机到咸阳国际机场,咸阳机场到陕西宾馆距离约44公里,乘出租车费用约为110元。

    六、其他
      1、请各地区及有关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积极协助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优秀项目经理、关爱农民工优秀项目部、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获奖人员和单位参加。由于本次会议规模大,人员多,为便于预约住房,请参会人员将回执于9月15日前传真至我会。
      2、会务资料费为1600元人民币/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请在报到时现金交费,或于9月10日前汇款,并在报到时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
      户    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    号:0200007609014465240。
      3、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A座601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张键、栾湘宁
      联系电话:010-62196736
      传  真:010-62172409
      附  件:报名回执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8月13日

  • 四川省普通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工程造价站及有关院校:
    根据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普通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无“审核”权造价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有工程造价专业并有2014年夏季毕业生的学校,如要组织学生参加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可自愿向我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附国家教育部或四川省教育厅同意设立工程造价专业的批复及其招生计划、学校对该专业的课程设置及学时等。
    学校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
    二、提出申请的学校经我会派员到校实地考核并批准同意后,由学校组织本校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自愿报考。参加过2012年度四川省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院校不再实地考核。
    三、学校报名从我会批复同意日期起至2013年9月18日止。
    四、报名结束后学校应向我会提交考生考试报名表及考生花名册,考生花名册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专业(土建或安装)等。
    考试报名表及考生花名册应加盖学校公章。
    五、造价员资格考试统一于2013年10月27日举行。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闭卷考试,只参加下午13:00至16: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开卷考试。
    六、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考生应缴考试报名费120.00元。
    七、学校负责本校考室设置及监考,每考室考生30人。届时我会将派人巡考。有关考试的其他事项按我会《关于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川建价师协[2013]23号)执行。
    八、考试结束后,各校务必在10月28日中午12:00以前将封装好的本校试卷送至指定的阅卷地点。
    九、考试阅卷结束后,我会将通知学校考生考试合格名单。待学校确认考试合格的考生取得毕业资格后,由我会发给考生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学校统一到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办理。
    考试申请联系人:夏永安   电话:028-83375590,13808001100
    证书办理联系人:闵弘  电话:028-83336103,028-83352062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3年8月16日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召开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研讨会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各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的健康发展,适应新形式行业发展要求,中价协决定于2013年10月22-23日在北京举办“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中国工程造价信息化的回顾与展望;
        (二)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造价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
        (三)项目管理信息化;
        (四)全过程造价管理信息化方案;
        (五)全过程工程造价审计管理系统;
        (六)BIM技术在地标建筑应用案例分享;
        (七)软件公司BIM成功实践案例分享(广联达、斯维尔、鲁班)等。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站、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领导及主管信息化负责人,中价协期刊通讯员;
        (二)造价咨询企业、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相关高级管理及技术人员;
        (三)其他相关单位技术、管理人员。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3年10月22-23日,10月21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北京友谊宾馆
        (三)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电    话:010-68498888

        四、费用及其他
        (一)会议培训费:每人1500元(含资料费),协会会员单位每人13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参会人员凭《参会证》准时参加,确保出勤;
        (三)本次研讨会务工作由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海淀营业部承办。

        五、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电话:孙彦青  010-51267335,13501243269
        传真:010-82397010   
        邮箱:coits_1@126.com
        中价协联系人:蒋建斌  010-57811492   
        陈  成  18611107413
        参会人员由各省造价协会(总站)统一组织,确定参会名单,并于9月20日前务必将参会人员回执填写完整后(可在中价协网站下载:www.ceca.org.cn)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到会务组。因场地原因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附件下载:

    1、工程造价行业信息化发展研讨会报名回执表

    2、会议地点路线信息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8月16日

  • 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通道今日开通

          造价168获悉,广东人事考试局于8月20日开通了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考专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http://www.gdkszx.com.cn/index.asp)查询。

     

        

  • 佛山第二期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班11月举行

        造价168获悉,为了方便佛山市区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参加继续教育,佛山市建筑业协会与广州大学合作举办《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班》,第二期继续教育佛山班【选修课】上课时间定于2013113-9日,【必修课】上课时间定于2013121-7日,授课地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佛山市建筑业协会三楼多媒体教室。

        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举办第二期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班的通知》要求,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为:1.所有注册期已超过三年或即将三年的一级注册建造师;2.所有正常延续注册的、增项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3.所有逾期(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建造师;4.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一级建造师

        第二期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网上预报名时间为即日至1020日前,现场报名确认时价是1022日(上午93012:00 下午13:30--3:00)。敬请报明者密切留意。

     

        查看附件:1.《广东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第二期佛山班开班通知

                  2.《广东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单位报名汇总表

  • 广州造价站8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纪要【转载】

        8月2日下午,广州市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会议如期举行,会议纪要如下:
        金属材料价格经过5、6月份在低位维持一段时间后在7月份有所回升。水泥价格较平稳,砂的价格仍上升,但混凝土价格平稳。钢筋价格上升幅度在1.63%-1.67之间%,价格为1620-1750元/吨。复合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上升1.45%,价格为350元/吨;普通硅酸盐水泥同上期。
        7月份,合同备案办结90个,其中施工合同40个,监理合同32个,劳务合同18个。
        为方便企业合同备案并提高办事效率,经市建委同意,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企业对合同备案的全过程网上办理,相关的“三书一表”也实现电子化方式运作。为便于备案人适应新系统,市站对温馨提示、操作指引等进行了修改,请登陆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合同备案栏目下查看。
         铝合金门窗类型按《铝合金门窗幕墙工程型材用量计算手册》图例确定。凡与图例组合形式相符且整体使用材料一致的不拆分套价;与图例组合形式相符但使用材料种类不一致的,以不同用料拆分计算并分别套价;与图例组合形式不相符,以框中心线区分推拉窗与固定窗,工程量分别计算。
  • 海珠广场西侧临江地块将建两栋高层商业中心

        造价168获悉,海珠广场西侧临江地块原“艺景园”旧址将兴建两栋100米左右的高层商业中心,相关规划正在广州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详见批前公示《越秀区AY0142规划管理单元(恒基中心地块)控制性规划导则更改》一文。

        据了解,项目的业主单位是广州市三家房地产公司。该地块位于海珠广场西侧,一德路以南、沿江西路以北、侨光路以西、解放南路以东,规划将建设南北两栋塔楼,临江一线的南塔楼高99米,23层;临江二线的北塔楼高150米,30层,还包括6-7层的裙楼。最新规划显示,该项目的容积率高达7.7,总计算容积率面积165000平方米,建筑密度66%,绿地率10%。为了弥补绿地率太低的问题,项目的裙楼上设计了两个大型屋顶花园,进行立体绿化。而该项目将打造成集办公写字楼、酒店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档商贸大厦。

        规划还提出在地块内新增居委会(不少于100平方米)、星光老人之家(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厕(不少于70平方米)、博物馆等设施和一座110千伏变电站。

    据规划,文保单位——五仙门发电厂位于项目规划范围内。为了保护五仙门发电厂,规划拟保留沿江西路现状道路边线,控规道路按现状35—20米控制,而按照现行控规沿江路要拓宽至45米。此外,还计划取消原控规东西向10米支路和南北向7米支路,调整为西北角围绕五仙门变电站7米规划路。

        在保护五仙门发电厂主体建筑方面,规划要求遵守不改变文物主体原状、充分展现文物本体东、南、西三个主要立面为原则,北面新建建筑主体结构须与文物本体脱离;建设控制地带内距文物保护范围5米以内不得建设,5-15米范围可建高度不得高于9米。裙楼应朝文物方向高度递减。

        该规划公示期间为:2013731日至829日,市民陈述申辩意见可向广州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处反馈,或可登陆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网站留言。
  • 住建部关于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结果及注销企业的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1]29号)的有关规定,我司对近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8月30日)。

      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申辩或举报:

      申辩应以书面形式提供材料,经原初审管理机构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申辩材料由初审管理机构统一上报,并附报送申辩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

      举报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上述有关申辩和举报的材料均应在公示期内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无任何关系,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不挂钩。

      联系电话: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010-58933231

      通讯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升级审核结果汇总表

         2、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注销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8月16日

  • 龙建文会长主持召开《建设工程监理实务》评审会

        712日,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会长龙建文主持召开了《建设工程监理实务》评审会。广东省住建厅李台然副厅长、建筑市场监管处廖江陵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梁志华、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吴松站长,以及协会秘书长朱本祥、行业发展部高峰,《建设工程监理实务》编写组的专家倪建国、吴学勇、金向龙、张原、蔡建原、杜根生、赵海涛、林小琼等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龙建文会长介绍了《建设工程监理实务》的编制目的、编写背景、主要内容、编制过程以及今后出版后如何在全省行业内监理从业人员中贯彻学习的初步计划。《建设工程监理实务》由4位中国监理大师及7位监理行业的专家撰写而成,至今已历时一年。内容以建设工程实施阶段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为主,精心选材、认真编写,以满足我省监理从业人员学习监理基础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的需要。培训教材结合新修订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涵盖了与施工现场监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施工质量安全基本技能方面的知识。《建设工程监理实务》以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需要出发,详细介绍了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方法,并结合了适当的案例和监理管理资料表格填写范例。全书共计133个专题,采用专题专项解析编写方式,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针对性、操作性强,既是一本新上岗监理人员培训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其他监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工作指导的参考用书。

        省住建厅李台然副厅长及各处(站)领导一致认为《建设工程监理实务》编写及时,很有实用性,对提高我省监理从业人员掌握监理方面的法规、规定及质量、安全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很有帮助,是一本操作性较强的培训教材。建议增加一些施工阶段常见质量通病问题的监理处置方法,安全常见隐患及事故典型案例分析,重点说明如何操作,着力提高监理人员实操能力,并建议教材内容要注意业务范围的前瞻性,如建筑节能、设备监理、四新技术等,也可予介绍,有待今后完善。

        会上各位专家对实务各章节的内容进行了详细阐释和充分的讨论,并结合省厅领导意见和建议提出了各自所编写的章节应增加的新内容,大家一致表示会后将认真对实务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协会龙会长总结指出:评审会开得很成功,厅领导也很重视,对各位领导提出的宝贵建议,协会一定认真考虑,全面吸收,尽快落实,重新修改。《建设工程监理实务》教材各位编写组专家要按照领导建议,认真修改补充,高质量完善原稿,务必从我省监理行业发展的高度,力求使《建设工程监理实务》成为一本好的监理培训教材,成为对工程建设各方都有所帮助的指导用书。

  •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正式发布 诚征厂商报价

        会员免费订阅  欢迎厂商入库  诚征信息数据

    201310月创刊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是由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 会、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的一本综合性建材采购信息指南手册,从201310月起正式与同业见面。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含金量高,内容涵盖各地区节能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行业论文、产品特性及政策法规等。它面向全国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造价人员发行,可与各省编制的“建筑安装工程节能综合定额”配合使用(如出现内容不一致,以各省编制的“建筑安装节能综合定额”为准)。每期读物将以印刷品及电子杂志两种形式发行,免费赠阅,供会员读者灵活查阅参考。

    会员免费订阅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是为您专属定制的采购商情指南。

    指南定位:低碳环保节能建材的资源整合者,建工行业的创新应用采购指南。

    目标订户:全国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人员及高等院校等。

    即日起登录“造价168信息服务平台www.cost168.com),一经注册成为会员,即可定制订阅《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每期发送至用户邮箱,您不会错过任何一期重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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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可以对材料的地区、时间、规格型号、品牌进行选择,应用到软件工料汇总里面去,大大节省工作时间;

     ③会员云盘:储存用户询价记录及其他工作文件,自己积累定额材料与市场价材料,方便日后查询,满足多次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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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所有材价一律按照国家材料标准编制,规格参数齐全,厂商报价合理实用;

     ②每条市场材料都与定额材料直接对应,还有非标材料、特种材料、特种设备价格数据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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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征信息数据

    《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从201310月起编制,特向各建筑安装工程节能材料(设备)生产厂商及总代理、经销商征集相关信息。

    各厂商、经销商提交的信息数据,经审核通过后将收录于《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并在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主办的“造价168信息服务平台”(www.cost168.com)上发布。

    信息数据提供单位将成为“造价168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库”会员,由中国建筑经济网、造价168造价信息服务平台联合颁“联合采购诚信供应商”证书,并获得中国建筑经济网、造价168造价信息服务平台材料发布资格。

    对成功提交相关内容和数据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主办方将优先推荐其成为各相关省市造价站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商会员。

    信息数据的征集工作由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承办,欢迎各建筑安装工程节能材料与设备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踊跃参与!

    联系方式

    电话:400-020-1168

    手机:18022427988(赖先生)

          13060672544(陈先生)                 

    信息数据征集邮箱:laiwh@cost168.com

                      chensg@cost168.com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节能材料(设备)采购指南》的通知

     

  • 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

        造价168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获悉,参加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以及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公布。各科考试合格标准为:《工程造价计价基础理论》、《建筑工程计价》、《安装工程计价》、《市政工程计价》、《园林工程计价》均为60分。

        按照上述标准,通过本次考试的合格人员共4285名,其中建筑专业2577名,安装专业423名,市政专业819名,园林专业466名。关于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及合格证书的领取,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将另行通知,考生也可关注造价168资讯频道,及时掌握各地造价员考试动态。

     

        查看附件:浙江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 江西省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宣贯交底办班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
      根据近期召开的全省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负责人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做好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进行宣贯交底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进一步明确如下:
      本次宣贯交底工作对象主要是针对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和有关业主单位。为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宣贯工作面的全覆盖,交底宣贯办班拟采用省、设区市两级分工负责组织进行,具体为:
      一、全省甲级造价咨询企业、一级施工企业、各设区市造价管理机构、大型业主由省局直接负责组织进行,省局统一教材、统一教员、统一时间分期集中办班授课;
      二、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负责组织本地区其它机构、施工企业、业主的宣贯交底办班工作。办班由各设区市站统一组织实施,教材由省局统一提供;本地若有师资能力上课的,由各设区市造价站自主安排授课;本地师资缺乏的则由省局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授课。
      三、自行办班交底存在工作困难的设区市,省局将分片指定一个设区市牵头联合组织进行。教材由省局统一提供,且由省局统一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授课。
      四、各设区市要按以上要求,在8月20日前将本地宣贯形式和需要教材数量报我局预算定额科。
      联 系 人:陈屹  
      联系电话:13870963160;88319775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2013年8月12日

  • 湖南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转载】

    关于公布我省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站《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建价资〔2013〕9号)精神,今年我省组织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统一考试,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科目名称                       合格线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60分
    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60分

    考生可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hnccic.com)查询成绩(查询方法:点击进入造价师园地,再进入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
    按照上述标准,经核准,朱奕青等1044 名考生考试成绩合格,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考试合格者,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发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印制并用印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根据《湖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建价资〔2012〕25号)的规定,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登记取得从业印章后,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从业。
    造价员登记应该提交下列资料:
    1.造价员登记表(见附件2);
    2.造价员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造价员登记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23日,按属地原则进行申请,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人员将资料上报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市、州所属单位人员上报到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上报时间市、州自定),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初审后,于8月30日前将登记情况的书面报告及汇总的登记申请表上报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从业印章。未申请登记的或经审核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核发从业印章。证书及从业印章领取事宜请留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hnccic.com)的通知。
    附件下载.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2013年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统一格式评审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标准要求,确保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是提高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整体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统一格式》(送审稿)业已完成。经研究,我站决定召开《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统一格式》(送审稿)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评议《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统一格式》(送审稿)。
    二、会议时间
        2013820(星期二)上午8:30,会期时间一天。
        上午8:30报到。
    三、会议地点
        美华荷泰酒店美兰2厅(海口市白龙南路77号)。
    四、参加会议人员
        (见附件)
    请各参加会议人员依时到会。
     
     
     
     
    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3813
     
    参加《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统一格式》评审会议人员  
    工作单位 姓名 职务 备注  
    省定额站 陈东海 站长    
    余明恭 副站长    
    邱东雄 总工    
    廉生中 助理调研员    
    陈作奎 主任科员    
    陈育卓 主任科员    
    唐小征 主任科员    
    省造价协会 林克旺 理事长    
    省建行造价部 高越 技术负责人    
    海南定宇 张裕林 总经理    
    海南中正联 陈昌伟 技术负责人    
    海南华联 王爽 技术负责人    
    海南博泉 王余玲 技术负责人    
    海南通正 匡岳 法人    
    海南天行键 麦寿年 技术负责人    
    海南佳衡 张爱民 总经理    
    海南汇德 陈洪霞 技术负责人    
    海南华硕 张英男 副总经理    
    海南博信 周俊华 技术负责人    
    海南华鹏 陈运平 总经理    
    海南佳深 林海 技术负责人    
    海南定瑞 吴伟 技术负责人    
    海南嘉禾源 贺磊 总经理  
     
  • 从司法实践看工程造价鉴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转载】

     

        近几年来,因建设工程造价纠纷问题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不断增加,争议标的都比较大,由于原、被告对工程造价的确认分歧意见较大,因此也就出现了不断增加的诉讼过程中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目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相应成为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颁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26、27、28、29条对鉴定的申请、鉴定机构的确定、重新鉴定以及鉴定书的内容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但是,这些滚动条和有执行效力的司法并没有工程造价鉴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的规定。因此,确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是当前准确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一个重要的司法实践问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既是工程造价专业性技术工作,本身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而且由于鉴定结论是一份重要的证据,司法鉴定又成为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何科学、客观、公正、合法地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帮助法院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执业造价工程师应当具备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首选,同时也是我们从事造价鉴定的基本准则。

        在纷繁复杂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就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个实际问题决定了工程造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也决定了诉讼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客观公正。由于我国法律对民事诉讼中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无明确的规定,而司法实践又迫切需要有鉴定人员共同遵守的工作准则。下面谈谈工程司法鉴定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业界商榷。 

        其一:公正原则
        作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咨询机构和专业鉴定人员,接受法院的委托对案件造价进行鉴定,首选应体现公正原则。所谓公正原则,是指鉴定机构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站在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公平地作为鉴定的依据,不得因当事人的地位不同适用不同的标准,从而使利益失去平衡。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是对已经过去的客观事实重新确认,它必须反映客观的真实。经过法庭质证的鉴定结论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往往成为判决的主要依据,因此,公正原则是工程造价鉴定最重要的原则。鉴定机构和具体的鉴定人员只有严格、准确地贯彻公正原则,才能使鉴定结论公正、客观,才能经得起法庭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才能顺利地为法庭处理案件所采信。 

        其二:从约原则 
        在工程合同造价纠纷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在合同或者签证中的特别的约定,有的约定是明显高于或低于定额计价标准或市场价格的。在发生争议后,当事人会提出要求撤销或改变原有约定,于是如何处理这些特别约定便成为鉴定人员的难题。根据《合同法》的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即只要与法无悖,不管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具体条款是否合理,鉴定人员均无权否定当事人之间有效的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内容,这就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必须遵循的从约原则。

        其三:合法原则 
        上述从约原则的适用,前提是双方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凡需要委托司法鉴定的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通常都是双方当事人对工程造价持有争议各执一词。究其原因,是当事人的合同对造价条款约定不明或意义相歧,有的甚至是阴阳两份合同,当事人各自均可作出有利自己的解释。两种不同的解释,又往往涉及巨大的利益差异。这种情况下,鉴定的依据只能是国家对建设工程计价的定额标准。定额计费包含着利润以及工程类别及企业取费的不同标准,因此,完全适用定额也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合同本身是合法有效的。由于鉴定机构只对案件涉及技术性的专门问题作鉴定,不能就合同或者具体条款是否合法作出有效的判断。因此,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必须遵循的第三个原则是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原则,基本有两条内容,一是被鉴定的合同或条款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是被鉴定的工程质量已被确认合格。鉴定人员不问合同是否有效,均以定额标准计算造价,是违背了合法原则的。在具体案件处理时,如委托鉴定的法院已对合法性确认的,鉴定人应在法庭确定的合法性前提下进行鉴定;如法庭尚未确认合法性或有待庭审后确认的,鉴定人应在合法性尚未确定的前提下出具不同的结论供法庭酌情采信。
        涉及到具体的案件,鉴定人员在接受委托时可要求法院等待对鉴定所涉的合同或有关鉴定材料给予是否合法有效的确认;如果尚不能作出确认的,鉴定人员则应在征得法院的同意后在出具鉴定报告时,对合同是否有效出具两个不同的计价原则和鉴定结论,供法院在进一步庭审后根据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选择一个鉴定结论作为判案的依据。这样处理,作为鉴定人既解决了专门的技术问题,又为法院处理有效力争议合同的造价问题提供了选择余地。 

        其四:证据原则 
        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对某事件的解释或主张与证据发生矛盾,由于当事人在合同履约管理中不重证据,未加强签证和索赔管理,使很多情况在证据形成过程中发生失真。但作为鉴定人员必须以能够为证据证明的事实作为鉴定结论的依据,否则就不能确认,不能计取价款,这也为司法鉴定的公正性所决定。 

        其五:独立原则 
        不管是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还是工程停工损失的司法鉴定,均会遇到原、被告双方的主张对立的情况,当双方无法提供全面有效的局面证据来支持己方的主张或否定对方的主张时,鉴定人员就应当不受当事人的干扰,独立地利用工程造价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行业规定,出具司法鉴定报告。 

        其六:取舍原则 
        由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够完善,或者因案情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致使工程司法鉴定难以得出确定的结论时,鉴定人员应结合案情按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法,作为有争议的意见提供当事人进一步举证,并根据证据能否成立给出不同的数据,让法院根据开庭和评议对鉴定结论进行取舍。根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复杂情况,确定取舍原则也是十分必要的,这能有效防止鉴定结论未审先定或不当影响案件准确判决。
        关于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及其基本原则,不仅仅是鉴定人员应当遵循的工作准则,同时也是委托人即各级法院应当引起调试重视的司法实践问题。鉴定人员能否遵循这些原则,很大程度上与委托人委托鉴定时的鉴定要求、范围、标准等事项是否明确有一定的关系,而且本文探讨的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的原则,委托人有义务予以明确。作为司法鉴定人员,我们期待国家立法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能够及时制定相关的规定,使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能够尽快纳入法制轨道。

  • 《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现正公开征求意见

       

        造价168获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现向社会各界公正征求《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3814日至2013828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建设工程预拌砂浆使用量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低于0.2吨计算。“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应使用预拌砂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除‘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工程;紧急抢险救灾工程’以外”。

        征求意见稿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所应尽的职责均做了明确规定。例如“设计单位应根据预拌砂浆有关标准和规程设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其品种、等级和用量。”“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交预拌砂浆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应包含建筑面积,预拌砂浆使用量等数据。” 工程监理单位“对不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使用质量不合格预拌砂浆、使用未经备案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应向施工企业发出书面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得签署同意文件,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另外,征求意见稿对预拌砂浆原材料、预拌砂浆企业、湿拌砂浆企业等都有详细的管理要求。为保证预拌砂浆的产品质量以及施工质量,征求意见稿规定预拌砂浆企业应每月10日前,向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报表,不得拒报、虚报、瞒报。对于违反《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人员,将会受到相应的严肃处理。

        征求意见稿反馈途径:传真至83124459或发送邮件至dujuan@gzcc.gov.cn

     

        附件:《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我省建设监理协会顺利召开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宣贯培训班

       

        造价168从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获悉,726-27日在东莞市红梅汇景酒店召开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下简称“《规范》”)宣贯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全省监理企业与监理行业协会代表共约23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监理协会会长龙建文主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廖江陵处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温健副秘书长应邀参加会议,并对新《规范》的编写过程及特点做了详细介绍。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长朱本祥出席会议,并对新《规范》的内容以及应用做重要讲解。

    廖江陵处长在会上发言,对省建设监理协会及时、高效地举办新《规范》宣贯培训班的举措表示肯定。他要求学员要认真听讲,尽快熟悉掌握原文的含义,学习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弄懂解决监理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并将心得体会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廖处长还对我省建设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传达。一是加大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加大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优化市场环境,重点加大信息化建设。三是研究建筑行业如何转型升级。

    接着,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温健副秘书长向与会代表详细介绍了新《规范》编写的过程,以及新《规范》编写时间长、修订内容多、突出解决行业问题、与政策法规相协调一致等特点。同时,他还强调,要做好新《规范》的贯彻执行,必须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结合监理工作实际来贯彻执行。二是结合国家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来贯彻执行。三是结合工程建设的合同文件来贯彻执行。四是结合工程建设行业的其他标准来贯彻执行。

        会上,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长朱本祥对新《规范》的内容以及应用做了综合讲解。

  •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9月6日前征民意

     关于征求对《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粤建造函〔2013107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2013版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本国家标准从201371日起实施。现就实施2013计算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我们起草了《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

        请你们组织有关单位认真研究,于9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站,电子版发至邮箱lyw1306@126.com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3306903

        传真:020-83301583

        通讯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3楼,邮编510040

        附件:关于实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 中价协定于9月13-15日在宜昌召开会员管理工作会议【转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召开会员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中价协〔201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为推进各协会的会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简称中价协)定于2013年9月13-15日召开会员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近年会员管理工作情况,介绍会费调整及交纳情况;
       (二)交流会员管理工作经验;
       (三)听取对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的主要负责人和会员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1人;中价协各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会员管理工作的负责人1人。
        因住宿床位有限,请严格控制参会人数。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3年9月13-15日开会,9月12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宜昌均瑶锦江国际大酒店  
        电  话:0717-8868888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51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代表于2013年8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附件,可在中价协网站下载)发至会务组邮箱:1910106700@qq.com
    会议报到住宿安排以收到的回执为准。
       (二)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本次会议委托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办。
        联系人:丁婷婷         电  话:010-51261637
        传  真:010-51417886   手  机:18611977373
        中价协联系人:闫明相   电  话:010-57811497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doc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8月9日

  • 2013年广东省两类LED照明示范工程补贴申请已经开始 最高可获30%补贴

        造价168获悉,东莞市科技局日前发布《关于受理省LED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和省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补贴申请的通知》:2013年广东省两类LED照明示范工程补贴申请已经开始,在东莞注册登记的业主单位或承担单位,可于89日起至1231日期间,向东莞市半导体照明推广应用中心提交申报资料。本次补贴涵盖的两类工程包括:省LED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路灯)和省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室内照明)。

        通知强调,由于本项目属省LED示范项目,省财政补贴资金按照申请先后顺序优先安排,直至用完为止,因此有意申报省两类LED照明示范工程补贴申请的单位要注意把握时间。

    通知规定,申请补贴的LED照明产品照明项目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第一、项目所采用的LED照明产品必须通过广东省LED照明标杆体系检测;第二、由各级财政投资的LED公共照明推广应用项目,原则上必须在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安装完成;第三、工程完成后必须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标杆产品质量一致性核查评估,评估合格后出具相关报告;第四、工程没有获得过其它项目补贴。

        东莞市照明推广应用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东莞日报采访时称:如果项目获得了省、市等各级财政投资的,将按照工程灯具总价的20%进行补贴,未获财政投资的则按30%补贴。

        查看通知原文:《关于受理省LED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和省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补贴申请的通知

  • 安徽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精神,为方便考生,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用、实行考后资格审核。现将具体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不免试考4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免试考2科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考生按如下流程完成报名工作:
    第一步,7月24日8:00至8月7日17: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信息,上传照片,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
        第二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照片审核是否通过,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于8月9日17:00前登陆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用。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首次采用全国统一平台网上报名,所有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准确填写。其它注意事项,请及时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首次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用,考生缴费成功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收到所缴费用为准。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0。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首次采取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人社、住建部门共同负责。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详细核对报名条件,确认符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保证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考试后须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考生,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10月16日至18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费按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科7元的标准收取,每科计收57元。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实施办法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皖人社发〔2013〕2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报名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 广东住建厅8月中下旬举办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培训交流会

    造价168获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于2013年8-9月分批举办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培训交流会。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举办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培训交流会的通知

    粤建办许函〔2013〕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协会、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查工作,服务基层和企业,促进企业积极、顺利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企业资质,提升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企业资质竞争能力,我厅拟于2013年8-9月分批举办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培训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交流内容

      培训和交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有关的申报方式和程序以及对相关政策和标准的理解、材料组织和相关服务措施等,涵盖勘察设计、施工、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城乡规划编制、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造价咨询、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等11个行业。

      二、培训交流对象

      拟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资质的企业的申报负责人;各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单位资质审批工作需要,派员参加。

         三、时间和地点安排

      

        1.举办培训交流是我厅服务基层、支持企业发展的一项措施,自愿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机关派员参会人数可按实际需要报名;企业每家只限1名(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会可报2名);各相关行业协会可报1名负责人。机关人员及协会负责人凭会议回执登记进入会场,企业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进入会场。

      3.拟参会的单位和企业请于8月16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本厅行政许可管理处。

      四、有关说明  

        按企业资质类型,拟定如下时间安排,地点初定在我厅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发手机短信通知。

     

        附件:参会回执(/upload/public/file/20130814/20130814135917_980.doc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8月12日

    (联系人:黄嘉维;联系电话:020-83133642;传真:020-83133517)

     

     

  • 关于2013年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前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现将沈阳苍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7家资质延续合格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辽宁诚发招标有限公司等9家需整改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审批前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企业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省造价管理总站将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龙凤寺巷43-1号

    邮政编码:110011

    联系电话:024-24131254

    联系传真:024-24131254 

    附  件 :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延续合格的企业名单(点击下载浏览)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需整改的企业名单(点击下载浏览)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 关于《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绥中、昌图县建委:

    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精神,现将《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 山西省关于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议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标准定额(建经)站,各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帮助工程造价人员学习掌握其主要内容和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定于2013年9月11-13日在太原市召开上述规范和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贯会议。为配合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宣贯效果,现将宣贯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宣贯会议由中价协组织国家级知名专家进行宣贯讲解,在我省只举办一次,望各单位积极参加,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二、经与中价协请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单位会员可部分享受中价协单位会员优惠;
    三、由于宣贯会议场地限制,参加宣贯名额报满为止,各单位尽快将回执反馈中价协,并于8月26日前将报名情况及参加宣贯人数反馈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联系人:刘志刚  王  涛  曹  红
    电  话:3580121  3070218


                       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3年8月13日

  • 珠海市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为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7〕025号)及《关于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1〕030 号)的要求,受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委托,我协会决定于今年八月底九月初,在珠海举办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面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教育科确定(正在拟定中)。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定于2013年8月30日至9月1日(周五至周日三天共30学时,上课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培训地点设在珠海市委党校教学大楼一楼报告厅;地址:珠海香洲梅华东路276号。

    三、培训师资及收费

    培训师资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指派;培训收费为450元/人(含培训资料、师资、场地和管理费等)。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8月28日。

    2、报名方式及步骤:

    第一步: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左侧的“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根据网上系统操作指引,点击专业类型“注册造价师”进入学习班列表,再选择班号:EX20130830C 进入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第三步:在报名时间内,持报名表到本协会二楼交费确认;

    第四步:交费确认后,自行上网打印学习凭证(届时,学员持学习凭证考勤上课)。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培训学习,凡考勤不合格的,将要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补课学习。 

    2、学习结束2周后可在省注册中心网站上查询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可作为注册凭证)。

    3、报名确认地点:本协会办公室。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69号(新村巴士站旁,名都大厦附楼)。

    4、咨询电话及联系人:2271036曾小姐;  2283769聂小姐。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8月13日
     

  • 2013年验证“桂08、桂11”开头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发放

        造价168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获悉,2013年验证“桂08、桂11”开头造价员资格证书已办理好,协会日前发文通知相关造价员前往领取。

        地址:南宁市东宝路8号茶花园小区1栋2单元102室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706834

        注意事项:1、单位集体领取,请列好所需领取造价员的名单及每个造价员的证书编号;
                  2、个人领取,请报上被领取的造价员姓名及造价员证书的编号。
          
  • 2013年度深圳市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计1322人

        造价168从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获悉,2013年度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今天正式公布!根据通知文件显示,共计有1322人通过本次考试,其中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合格人员843人,安装工程专业合格人员378人,市政工程专业合格人员101人。

        合格人员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留意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公布的信息。

        查看全部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请点击附件:

        关于公布2013年度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深价协[2013]038

     

  • 2013年度广西造价员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的补充通知【转载】

    各位考生:

            根据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实际情况,现将资格审核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延长至8月7日下午17︰00截止。
            二、区直单位现场审核时间延长一天,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8月5日~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参照此时间执行。
            三、现场审核确认地点见下表(注意:今年单位所在地为“区直单位”、“南宁市”的考生,审核地点不同)。网上报名表审核及现场审核确认相关事项请咨询考生单位所在地对应的联系部门和联系电话,以免耽误您的报名。
          

    序号

    考生单位所在地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

    区直单位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二楼教室(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从五象大酒店大堂进入)

    0771-22601602366378谢爱军,潘仕将

     
     

    2

    南宁市

    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科办公室

    0771-38508913831536刘会平

     

    3

    柳州市

    柳州市北雀路100号广西建工集团柳州培训中心

    0772-2521045吴忠剑

     

    4

    桂林市

    桂林市西环二路92号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3-3855317杨频华

     

    5

    贺州市

    贺州市新风街46贺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4-5137861梁中平

     

    6

    梧州市

    梧州市新兴一路5-2梧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4-3847022梁敏书

     

    7

    玉林市

    玉林市百利街11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5-2672560李佶莲

     

    8

    贵港市

    贵港市解放路121贵港市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5-4228708唐锡永

     

    9

    北海市

    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二楼北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9-2031593陈晓梅

     

    10

    钦州市

    钦州市三沿路建规委大楼A212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7-2223303吴日莲

     

    11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城管大院2栋一楼防城港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0-2824100万凤萍

     

    12

    河池市

    河池市江南东路29河池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8-2283647罗利娜

     

    13

    百色市

    百色市城东路百色市住委办公楼302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6-2855622 

     

    14

    来宾市

    来宾市盘古大道1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来宾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2-4219326 

     

    15

    崇左市

    崇左市城南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崇左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1-7829259陶振思

     

    16

    凭祥市

    凭祥市建设局四楼凭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0771-8523470刘日宏

     
           
            四、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使用标准证件电子照(不合标准的照片将可能无法审核通过)。
            五、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相关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71-2366323(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赵继曼、张 婷)。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考试科
                           2013年8月1日
  • 厦门市关于召开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站、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造价咨询及相关单位: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等,上述标准及示范文本已于2013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我协会与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于2013年9月26—28日在厦门联合召开上述规范和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贯会议。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宣贯,讲解人:吴佐民。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宣贯,讲解人:张丽萍。
        (三)《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总体编制概况及主要变化,讲解人:刘维。
        (四)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编概况,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主要条款释义以及实际使用技巧,司法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研判与准确处置,讲解人:何佰洲。

        二、参加会议人员:
    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相关负责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及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

        三、会议时间:2013年9月25日报到,26—28日宣贯。

        四、会议地点:
        酒店名称:厦门和悦酒店,酒店电话:0592-6215888 
        酒店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151号

        五、费用及其它:
        1.会议培训费:每人1500元(含资料费),中价协会员单位每人1200元(含资料费);
        2.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因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六、会务工作:
        本次宣贯会务工作由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办。
        会务公司联系人:张红莲18601123437    丁婷婷18611977373
        电  话:010-51261637       传  真:010-51417886
        邮  箱:1910106700@qq.com
        中价协联系人:朱宝瑞       联系电话:010-57811495
        请有意参加学习的专业人员将报名回执表(可在中价协网站下载:www.ceca.org.cn)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会务公司。
    附件:清单计价规范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议回执表.doc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8月6日

  • 广东省关于2013举办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培训交流会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协会、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查工作,服务基层和企业,促进企业积极、顺利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企业资质,提升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企业资质竞争能力,我厅拟于2013年8-9月分批举办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培训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交流内容

      培训和交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企业资质有关的申报方式和程序以及对相关政策和标准的理解、材料组织和相关服务措施等,涵盖勘察设计、施工、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城乡规划编制、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造价咨询、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等11个行业。

      二、培训交流对象

      拟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资质的企业的申报负责人;各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单位资质审批工作需要,派员参加。

      三、时间和地点安排

      按企业资质类型,拟定如下时间安排,地点初定在我厅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发手机短信通知。

     

      四、有关说明

      1.举办培训交流是我厅服务基层、支持企业发展的一项措施,自愿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机关派员参会人数可按实际需要报名;企业每家只限1名(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会可报2名);各相关行业协会可报1名负责人。机关人员及协会负责人凭会议回执登记进入会场,企业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进入会场。

      3.拟参会的单位和企业请于8月16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本厅行政许可管理处。

      附件下载:参会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8月12日            

      (联系人:黄嘉维;联系电话:020-83133642;传真:020-83133517)

  • 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实施2013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567号)和《九个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第1568、1569、1570、1571、1572、1573、1574、1575、1576号)的国家标准,结合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情况,现决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2013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具体如下:
    一、2013年9月1日前报送备案的招标项目,允许采用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若9月1日后报送备案的招标项目,必须采用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13《9个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三、在我区从事计价活动的工程造价人员应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2013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严格执行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特此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3 年8 月6 日

  • 汕头市201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加强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结合我市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与管理要求,现将2013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一)编制依据
    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上报,同步审核,同步调整,同步批复。各级部门(单位)在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时,要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201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汕市财采购【2012】8号)确定的政府采购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编制范围
    凡是与市财政具有缴拨款关系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预算内(外)资金、政府性基金以及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支出,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也应当依法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
    (三)编制要求
    1、制定采购需求标准,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各部门(单位)根据2013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对正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公用经费支出、专项项目支出等资金中的采购项目支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项目要充分搞好市场调研,科学制定项目需求标准,依法确定采购方式,明确采购项目的品名编码、品名名称、计量单位、单价、数量、资金类型、资金合计、需求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采购项目不得指定品牌,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进口设备,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119号)规定要求进行论证、申报、审核。
    2、注重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法律法规,将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的项目依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自觉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自觉采购节能产品、环境保护产品等。
    3、采购预算编报与批复。预算单位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使用“部门预算编报系统”软件,将年度内使用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并附编表说明。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编制与审核程序实施,与部门预算同步进行审核与批复。
    二、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执行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实施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一)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各部门(单位)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依据《汕头市201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等法规制度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1、政府采购计划应当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并完整反映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资金来源应与政府采购预算规定的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资金来源相对应,不得编制资金尚未落实的政府采购计划。
    2、政府采购计划应严格按采购品目的分类和顺序编制,同类的采购项目应归并在一起。其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计划,按照《汕头市201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品目分类和顺序编制;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计划,按A.货物类、B.工程类和C.服务类三大类分类编制。
    3、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应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以上。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品目,同一品目的采购,每季度内不得超过两次(含两次)。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范围
    1、编制单位范围。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单位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简称采购人)。采购人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经费领拨关系,分为主管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2、编制资金范围。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资金范围包括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以及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
    3、编制项目范围。纳入《汕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按(季)分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1)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通用类的政府采购项目应编入政府集中采购计划。
    (2)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类的政府采购项目应编入部门集中采购计划。
    (3)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应编入分散采购计划。
    (4)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应编入协议采购计划表。
    (5)属于建设工程类且按规定应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单独编入建设工程采购计划。
    (6)列入国家、省及市环境保护产品、节能产品等清单的项目,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应分别填报环境保护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计划内容
    1、政府采购计划包括品目代码、品目名称、主要技术需求或参数、计量单位、单价、采购数量、采购预算、资金来源构成、需求时间、采购方式等。
    2、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或者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外国产品、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应该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同时提出申请报告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
    (四)报送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按财务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审核、汇总形成部门政府采购计划,于每季度前的十五日前按统一规格样式(表格从汕头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报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报送采购计划的同时应附上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如:(1)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应附有市经信局备案表或批复意见;(2)公务车辆采购应附有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批复意见;(3)建设项目采购应附市财政局评审意见;(4)其他项目采购,若财政部门不能出具评审意见的,采购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评审咨询机构进行评审。
    (五)审核政府采购计划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对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的主管部门报送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核、下达,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下达给所属单位。
    (六)调整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作调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采购项目变更、终止、追加或减少调整计划的、必须按计划编制程序报批。
    (七)实施政府采购计划
    1、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应当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采购人可以在集中采购机构范围内择优选择委托代理。
    2、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计划或分散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可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也可以依法自行组织实施。
    3、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应按市财政局有关协议供货的规定执行。
    4、属于应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的建设工程采购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责任,提高采购运行效率。一是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政府采购管理责任制度和采购专管员制度,做好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全面提升自身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水平。二是财政部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帮助解决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督促部门、单位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政府采购业务。三是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将采购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提高采购项目的办结率。
     (二)优化监管工作机制,严格采购预算执行监督检查。一是各部门(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系统,要定期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自查,及时掌握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采购合同履约情况及采购资金支付情况,并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财政部门。二是财政部门加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力度,运用电子化平台,定期通报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对未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进度执行的项目实行督办制度。三是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机构,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完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情况预警监控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水平。
    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并反馈。 
     

    【附】:
    1、汕头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表(  年第  季度)
     2、汕头市市级部门集中采购计划表(  年第  季度)
     3、汕头市市级分散采购计划表(   年第  季度)
     4、汕头市市级协议采购计划表(   年第  季度)
    5、汕头市市级建设工程采购计划(   年第  季度)

  • 上半年我国建筑卫生陶瓷出口增长乏力

        2013年上半年已经过去,针对建筑材料行业内的陶瓷产品出口情况,本文对各地区数据报告做了全面盘点,总体来说,目前国内的建筑卫生陶瓷出口目的地格局基本不变,北美、亚洲和欧洲依然是出口主要地区;粤、闽、浙、冀位居全国产区的前四位,占据了全国出口量的绝大部分。但从整体来说,各地出口增长依然乏力。

       各地出口表现不一

    根据佛山检验检疫局近日发布的数据,在2013年上半年,经该局辖区出口的建筑卫生陶瓷产品总货值为6.47亿美元,同比下降8.23%。其中,建筑陶瓷出口货值为6.23亿美元,同比下降了8.60%;卫生陶瓷出口货值为0.24亿美元,同比下降了0.7%。这是佛山建筑卫生陶瓷半年出口货值同比在近几年来首次下降。有商家反映今年的外贸生意比往年更加难做,其中欧盟市场是降幅最大的市场,而近几年新兴的东南亚、中东市场实际表现并没有预期那么热,出口美国市场的卫浴产品相对比较稳定,而俄罗斯、韩国等市场反而被普遍看好,增速也非常明显。

    另一个陶瓷出口重镇潮州,情况也不容乐观。201314月份潮州检验检疫局辖区(不含饶平)共检验出口欧盟日用陶瓷1733批,货值5232万美元,同比下降 32.91%26.12%,数据显示,欧盟对华陶瓷反倾销的影响渐渐明显。而卫生陶瓷出口方面,潮州依靠原来性价比优势的出口方式也显得乏力,从去年下半年和今年的出口市场表现来看,也是呈下降的趋势。
      一部分地区出口表现在下滑,另一部分地区在出口形势严峻的时候表现出逆市反弹的现象。据唐山海关数显示,上半年,各类陶瓷产品出口20987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7.2%,同比增长5.9%。其中卫生陶瓷15009万美元,占全部陶瓷产品出口的71.5%,同比增长17.8%。另外,泉州海关提供的数据也显示,上半年,泉州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39.4亿美元,同比增长19.4%。出口方面,对东盟出口13.3亿美元,对欧盟出口13.3亿美元,对美国出口9.1亿美元,三者合计占同期泉州出口总额的49.5%。其中卫浴出口份额也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达到了17.2%

    粤、浙、闽出口地位不变
      据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卫生陶瓷产量增长5.8%,达到9347万件,其中河南、广东、河北三省产量总和超过6000万件。而出口方面,一季度有微幅增长,达到2.2%,其中一月出口501万件,同比增长6.44%;二月出口305万件,增长幅度高达18.15%,但是三月份则遭遇了滑铁卢,出口只有350万件,降幅也达到惊人的13.02%
      从几大出口产区来看,河北的出口量为39.86%的比重,位居第一,广东达到33.71.%位居第二,福建以8.04%位列第三,而生产大省河南的出口量只有4.15%;从出口额方面来看,河北、广东、福建分别以37.51%35.49%7.42位居前三。
      从出口目的地来看,美国、韩国、加拿大、尼日利亚、英国、菲律宾、澳大利亚、西班牙、印度、俄罗斯则为前十大出口国,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北美、亚洲和欧洲依然是出口主要地区,但是整体来看,出口增长依然乏力。
      以美国为例,2012年二季度卫生陶瓷出口量为480万件,而今年45月出口总量为290万件,也就是只有6月份出口190万件,才能与去年持平,而从目前的出口形势来看,单月要出口190万件是很难达到的。
      从卫浴的另一大品类水龙头来看,今年1-5月份出口量最多的是浙江、福建和广东三省,其中浙江以63.31%的比重占据全国水龙头出口的6成多,福建以14.71%位居第二,广东则占据14.09%的比重;但在出口额方面,浙江只有38.23%的比例,广东则以27.34%紧随其后,而福建则以23.84%位列第三。
      从该数据可以看出,浙江虽然在单品价格方面处于劣势,但依靠其巨大的出口数量优势,在每年高达近40亿美元的出口面前占据重要地位,而广东产区则凭借其较高的品质和价位占据优势,在单价方面远远高于浙江和福建产区。同时也可以看到,这三个地区占据全国水暖卫浴出口量的九成以上,出口额也达到九成。
      在出口目的地方面,出口亚洲的量最大,达到42.05%的比重,欧洲和北美次之,分别达到24.30%13.82%,再次是南美和非洲;但是在出口额上欧洲则占据35.74%的比重,亚洲只有26.58%,北美占据24.13%的比例。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出口亚洲的水龙头一般为低价的产品,而北美价格最高,欧洲次之。水龙头等水暖卫浴产品出口位于前十位的国家分别是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菲律宾、荷兰、澳大利亚、法国、西班牙和香港,传统的欧美仍然是出口重地。
      除此之外,在淋浴房方面,浙江、广东出口量位居前列,分别达到33.37%20.14%,但在价格方面广东地区则占优势,达到了27.28% 比重,浙江也达到29.53%。在塑料浴缸方面,广东、浙江和上海分列前三,分别为37.41%21.73%17.37%,在单价方面广东产区仍然占据优势,出口额几乎接近半壁江山,达到48.82%的比重。在坐便器盖圈方面,广东、福建和浙江则位列前三,分别达到32.30%28.45% 14.08%,但在出口额上福建稍占优势,达到32.08%,广东产区则为31.33%。在水箱配件方面,广东产区的出口则一家独大,以55.75%的出口量和58.28%的出口额占据绝对优势,浙江产区的出口量达到11.98%的比重,但是出口额也只有829%,其他产区则均在10%以下。
      综合以上数据,各产区的出口特点也各不相同,出口目的地也不一样,单位产值相差也甚大,从整个卫浴产业的出口情况来看,广东、浙江、福建和河北位居全国产区的前四位,占据了全国出口量的绝大部分。
      出口形势总体不容乐观
      目前,外部市场需求持续低迷,汇率、劳动力工资等出口成本正在持续上升,国际贸易壁垒亦在不断增多,我国今年上半年出口产品的增长空间受到抑制,我国出口企业外贸正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
      前段时间,阿根廷外交部有关人员宣称,阿根廷已经决定对国外瓷砖进口企业实行延长反倾销调查期,那么意味着其他国企的陶瓷卫浴企业将在阿根廷受到极大的限制,这些国家主要包括:巴西、西班牙、中国等主要陶瓷卫浴出口大国。调查的产品则主要是陶瓷类产品以及玻璃制瓷砖腰线、大理石等。阿根廷这一决定将导致我国不少出口卫浴陶瓷企业面临更为严重的困境。
      继阿根廷之后,巴西也要对我国的瓷砖进行反倾销调查。南美洲目前最大的两个国家的行为,极大地限制了国内企业在这两大市场的发展态势,这两个国家的人口数量在整个世界也是居于靠前位置的,因此使得原本积极开展南美业务的中国卫浴企业丧失了不少的客户量。而那些能够进入这些国家的企业也不太好过,因为手续检测程序等规范要求也出现了大幅度的增加。
      根据有关业内人士的估计,因为近年来巴西和阿根廷国内的陶瓷卫浴行业发展迅速所以导致其国内市场显得是非常拥挤,因而只能是采取限制国外瓷砖卫浴产品的措施使得其国内企业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归属感,这种结果对于我国出口企业则是非常不利的。
      据统计,在接受海关总署月度调查的近2000家出口企业当中,有49.2%的企业反映新订单金额同比减少,这已经是连续第二个月有企业反映订单下降的比例在扩大。在这种环境下,各个产业理应着力在转方式、调结构上下功夫,力争稳住我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上的总体份额。国家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综合统计司司长郑跃声认为,只是在短期内,影响我国外贸进出口的主要制约因素还难以消除,下半年,外贸进出口仍然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局面。
      不过,我国出口企业的优势仍然存在,随着世界经济向好,尤其是美国等对卫浴产品需求的稳定回升,长期来看,卫浴出口形势依然被看好。

  • 住建部发布《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公报》

      根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相关规定,我部对2012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公布如下: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分布情况

      2012年度参加统计的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共5522个,比上年增长8%。按照资格等级划分,甲级机构1336个,比上年增长6.54%;乙级机构2858个,比上年增长11.77%;暂定级机构1328个,比上年增长2%。按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共230个,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共2935个,私营企业2231个,港澳台投资企业9个,外商投资企业4个,其他企业113个。具体分布见表一、表二:

                                         表一、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地区分布情况

    区名称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企业个数

    272

    19

    247

    176

    131

    240

    151

    121

    地区名称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企业个数

    130

    459

    374

    250

    123

    176

    476

    228

    地区名称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企业个数

    183

    145

    430

    110

    27

    121

    251

    95

    地区名称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企业个数

    144

    12

    169

    78

    26

    41

    117



                                            表二、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拥有资质数量分布情况

    资质数量

    具有单一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

    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资质的企业

    企业个数

    1510

    4012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情况

      2012年年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合计445445人,比上年增长14.62%。其中,正式聘用人员398617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89.49%;临时工作人员46828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10.51%

      2012年年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正式聘用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合计351086人,比上年增长14.44%。其中,高级职称人员61438人,中级职称164243人,初级职称80929人,其他人员44476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年末正式聘用人员总数的88.08%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情况

      2012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91857.60亿元,比上年增长65.48%。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59759.27亿元,占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的65.06%;招标人为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54056.25亿元,占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的58.85%

      2012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承揽合同约定酬金合计970.76亿元,比上年增长17.64%。其中,工程招标代理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198.05亿元,占总承揽合同约定酬金的20.40%;工程监理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276.70亿元;工程造价咨询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114.41亿元;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84.38亿元;其他业务承揽合同约定酬金为297.22亿元。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情况

      2012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收入总额为2173.40亿元,比上年增长26.95%。其中,工程招标代理收入182.92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8.42%;工程监理收入277.97亿元,工程造价咨询收入156.71亿元,工程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收入150.82亿元,其他收入1404.98亿元。

      2012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成本合计4614.24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合计164.25亿元,营业利润合计469.95亿元,利润总额合计537.50亿元,所得税合计99.69亿元,负债合计3693.7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306.28亿元。

      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前100名企业的情况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招标代理收入前100名中,从资质等级来看,甲级机构82个,乙级机构16个。

  • 住建部:拟用10年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入汛以来,多地出现强降雨,让一座又一座城市陷入内涝之困。近日,记者分别探访城市“出口”现状,发现西安主城区排水管网管径设计较小、老城区路段设计标准低,武汉抵抗暴雨排水标准仅为一年一遇……

      专家建议,内涝敲响了警钟,必须改变“重地上轻地下”的城市发展观念,纠正“重建设轻维护”的市政管理模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 探访

      出口不畅 西安武汉“看海”

      今年5月,西安因突降大雨出现多处“看海”景观,管网设施欠账是积水的主因。西安主城区排水管网大多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布局,管径设计较小,许多老城区路段设计标准很低,一些新建城区的管道也不能满足发展需求。

      武汉市在7月初的梅雨季,也出现城区大面积内涝现象。武汉市水务局介绍,内涝的原因在于降雨量大幅超过全市现有排水设施承受能力,武汉市现有排水系统抵抗暴雨排水标准仅为“一年一遇”。

      18日晚至19日,昆明市遭遇近四年以来的最强降雨天气,春城一夜变“水城”。昆明 市防汛办表示,昆明出现下雨积水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地形总体较为平缓,使得排水速度不快,其次是昆明城市扩张太快,带来的弊端就是排水的硬件与软件跟不上。 昆明市城市建设排水专家也坦承,目前昆明排水管网不够完善。主要排水沟渠行洪力不足且中下游存在瓶颈,造成严重积水并形成淹水点。

      ■ 原因

      重地上轻地下 排水标准低

      去年北京“7·21”特大暴雨给全国城市上了严峻的一课。时隔一年,城市内涝仍在多座城市重复上演,原因何在?

      “重地上轻地下”的发展观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据权威部门官员介绍,目前排水设施标准相对低,绝大部分城市没有编制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滞后,一个突出表现就是雨污分流不彻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全国每年要处理400多亿吨污水,但是管网没有到位,实际上是按照过去的雨水系统在收集大量的污水,一个冬天下来,所有的雨水系统都开始淤积,造成了疏通的问题难以解决。

      “重建设轻维护”的管理模式,也往往令“小患”积成大祸。记者日前在北京北小河污水处理厂流域的一条地下管线污水口看到,管径近两米的管道,四分之三左右的面积都被乌黑的淤泥、杂物堵塞。

      ■ 举措

      5年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我国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暴雨等极端天气对社会管理、城市运行等造成了巨大影响,加之部分城市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调蓄雨洪应急管理能力不足,出现了严重的暴雨内涝灾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编制了《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指导各地编制 符合当地实际的综合规划,还组织编制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各地结合普查,全面评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风险,建 立规范的普查信息数据库,为建立数字化城市排水防涝管控平台创造条件。

  • 《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两项标准宣贯会成功举办

           为配合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组织召开了《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和《天津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标准》两项标准宣贯会。我市建设、设计、施工、监督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区县建委等47家相关单位的330名人员参 加了宣贯会议。《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天津市民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设计标准》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主编。其中,《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是对原标准的全面修订,在修订中提高了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要求的标准,补充、修编了设备专业的节能设计内容。会议对原标准与现标准的不同进行详细讲解, 并对下一步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 天津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情况

          2012 年全年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及通知程序运行基本正常,数据库运行状况、网络通畅情况、软件运行情况基本稳定。截至2012年底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 实有在库专家3834人,比2011年同期新增建设工程评标专家693人,增长率为18.1%。目前在库专家专业分类为三级;一级分类为勘察、设计、监 理、施工、设备、经济、法律七个大类;二级共涉及102个细化专业分类;三级共涉及157个擅长专业分类。全年组织新申报专家培训2批次,共计培训专家 438人。2012年全年全市累计完成开评标项目5599项,专家抽取总呼叫105836人次,实际应答参加28541人次。全年各区县评标专家抽取终端 运行基本正常,专家库既有评标专家能够满足日常开评标需求。全年未出现一例因评标专家抽取困难影响正常评标现象。今后我中心专家库还将继续开拓评标专家管 理思路,优化评标专家管理系统,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开评标工作有序进行。
  • 天津市环境装饰和古建筑营造协会深入企业调研帮扶

        按照今年“促惠上”活动部署,日前,市环境装饰和古建筑营造协会王文贵会长、李守武秘书长及部分常务理事单位代表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圣美装饰公司进行调 研帮扶。工作组认真听取了企业汇报,并围绕全国和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发展趋势,立足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的双向职能,针对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 题,帮助企业科学规划未来发展模式。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寻找差距、明确目标。我市建筑装饰企业在市场占有率、规模化经营、资本运营,以及精细化管理、设 计先导先行等方面与国内发达地区还有明显差距。今后协会将积极搭建会员企业之间的学习交流平台,广泛组织座谈交流、参观考察、评优评奖等活动,帮助我市装 饰行业企业开拓思路、开阔眼界。二是选好定位、适者生存。企业要想在当前建筑装饰行业立足,必须做大做强、做精做细。协会今后将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行业 服务和行业指导作用,引领业内企业正确选择发展思路,提高装饰行业科技含量,积极打造品牌优势,帮助更多企业入围全国百强行列。三是搞好服务、发挥作用。 协会要始终坚持“大家办协会、协会为大家”的办会治会方针,努力将协会办成“会员之家”,彻底由“收费型、被动型”向“服务型、实干型”转变。加强行业自 律,争创精品工程,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积极探讨企业发展模式,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抢抓发展机遇,从而促进我市建筑装饰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 天津市多家单位、个人荣获中国建筑业协会创先争优奖项

        我市多家单位、个人荣获中国建筑业协会创先争优奖项。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队伍建设、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中国建筑业协会在全国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经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推荐,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荣获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先进单位,于越、 白锡庆、吕颖先、路芳、韩立刚等5名同志荣获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先进个人。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开展“促惠上”活动为契机,鼓 励所属社团大力开展评先评优工作,积极推介优秀建筑企业参评国家各类奖励奖项,参与我市城市建设,为实现中央对我市的城市定位做出更大贡献。
  • 国际工程造价联合会(ICEC)第九届世界大会征集论文【转载】

        造价168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获悉,ICEC大会召开在即,现面向社会征集论文。通知如下:

      关于征集国际会议论文的通知

        国际工程造价联合会(ICEC)第九届世界大会将于20141022-24日在意大利米兰召开。大会主题是:“重建工程的全面造价管理—将语言转化为数字”。本次会议的焦点将集中在全面造价管理的实际应用以及其在如何应对严峻的全球经济危机中的作用,重点研究全面造价管理应用如何可持续地促进经济发展。论文的主题内容包括:全面造价管理行业特性、良好实践、标准、组织以及发展;实际应用所获得的知识及相关能力(项目和实施过程);全面造价管理教育和技能中心:新的培训流程;针对个人或公司的认证;支持全面造价管理的专业领域研究及量化方法;信息与通讯技术在全面造价管理实践中的支支撑;全面造价管理作为公司管理体系中增进可信度和透明度的途径;全面造价管理在以工程为基础的企业或组织中的应用经验(公共管理);在以工程为基础的企业或组织中的职业角色;行业术语等。

        中价协作为ICEC的会员国现面向社会征集论文。请有关专业人士根据以下要求提交论文:

        1.20131015日之前提交中英文的论文摘要,400字以内;

        2.文字格式为WORD 电子版,并附上作者中英文简介、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E-MAIL信箱;

        3.请注明会议论文投稿至2014ICEC会议;

        4.被本次会议选中的论文,至少有一位作者应能够注册参加大会并进行论文演讲;

        5.出国费用和大会注册费用由作者自理。

        联系人:张兴旺      联系电话:010-57811488

        传真:010-57811480  E-MAIL: jazen@ceca.org.cn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86

     

  • 上海市关于开展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转载】

    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质量,规范计价行为,加强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管,促进造价咨询行业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业务,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定于2013年8月开始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形式
      由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 ,各专业定额站、各专业专家参与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 检查范围
      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本市企业,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所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
     
      三、 检查内容
     (一)贯彻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沪建交〔2011〕584号)、《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试行工程竣工结算价格备案的通知》(沪建交〔2011〕1037号)、《关于实施在沪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12〕508号)情况;
     (二)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标准及国家、本市建设管理部门有关工程计价的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的社会保障费费用标准》(沪建市管〔2012〕74号)执行情况;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五)工程竣工结算价格备案执行情况;
     (六)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印章制度执行情况;
     (七)工程价款调整、工程签证、会商纪要等是否规范,定价是否合理;
     (八)档案资料完整性;
     (九)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中是否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等。
      咨询成果文件时间段原则上设定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以出具咨询报告文件时间为准)。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
      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学习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财政部和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以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试行工程竣工结算价格备案的通知》(沪建交〔2011〕1037号)、《关于实施在沪施工企业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12〕508号)等相关配套文件,对照自身做法,自觉纠正本单位不规范的计价行为。
    各单位请将自查报告于2013年8月20日前交市市场管理总站造价管理科(详见填表说明)。
      (二)检查阶段(9月~10月)
    由市市场管理总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成立检查组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检查组将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被检查的咨询企业,以抽查的形式检查在规定时间段内的咨询成果文件。对本市在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检查组可进驻造价咨询企业所承担的咨询服务项目所在工地,抽查相关造价咨询文档。咨询成果文件包括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招标及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委托送审资料、造价审核资料等。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
    在专项检查基础上,针对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召开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总结会议,对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进行点评,并提出加强监管的有效措施。
    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约谈、书面承诺、记入诚信档案、整改以及行政处罚(或拟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以此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有序、健康的发展。
     
    附件: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自查部分)填报表式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 云南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注册合格人员办理领取证、章事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13年我省造价工程师新注册合格人员共计:327人(含初始注册、跨省变更、遗失补办及部分延续注册),现将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料要求:
    (一)新注册合格人员
    新注册合格人员每人需提交并张贴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受理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23日);
    新注册合格人员提交并张贴照片后,自2013年8月26日至9月13日方可领取注册证书及执业用章;(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省内变更注册合格人员
    省内变更注册合格的人员,照片不用提交,并于2013年8月12日至8月23日期间领取注册证书并登记相关信息补刻执业用章;(名单详见附件二)
    注:1.企业信息员领取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本人领取需查验身份证原件;3.请按规定时限办理,以免贻误注册。
    二、受理地点及联系办法
    (一)联系人:胡 鹏 电 话:0871-6432064
    (二)受理地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1楼119室(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2013年8月5日
    附件一:
    2013年新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周金毅
    杨光荣
    张静
    李秀梅
    张建华
    李树蝶
    曹智伟
    郭丽华
    李培强
    朱刚宏
    刘蔚
    蔡奕
    李贵江
    张自强
    杨红
    巴理飞
    王安友
    李芳
    李飞
    钱金鹏
    梁娥芬
    夏仁伟
    王宗芬
    杜春鹞
    付天翠
    王立辉
    梁丽芬
    杨勇
    张娟
    范雄伟
    张霞
    王卉
    王云翠
    李红蕊
    周绍兴
    甘英
    刘金龙
    陕娟
    周苇航
    董志海
    肖梅玲
    谭晶微
    胡映媛
    王艳苏
    何晓芳
    付勇智
    海宏
    朱维杰
    易谷
    字忠位
    王清义
    朱爱华
    李世川
    肖科兰
    杨如君
    陈羽
    杨自祥
    王会琼
    王祖和
    杨春贵
    侯朝辉
    李显芳
    罗美聪
    王青薇
    吴丽
    易法宝
    陈祎楠
    赵黄熠
    胡素红
    黄春红
    赵萃
    张学朝
    毕翠
    肖莉
    陈蕊
    何先民
    张怀林
    李荣生
    李祖学
    郭雪琴
    王剑斌
    郑修军
    康贤军
    彭坚朝
    邹川
    闵新红
    奠丽琼
    孙亚玲
    夏勇
    农群
    张正周
    欧宏
    李玉芬
    丁文坤
    李德强
    刘丽莉
    罗旭伟
    陈辅贤
    杨若清
    王凤亭
    李顺涛
    王芳
    旷琴
    林艳秋
    杨自荣
    陈玉姜
    李春芳
    王安军
    杨永忠
    刘璐
    王贤志
    宋朝辉
    赵丹凤
    吕施
    赵凤芝
    胡艳琼
    刘伟
    李明
    徐丽娟
    常识琴
    杨选择
    郭萍
    王旭娟
    查艳芬
    谢宽玲
    李术兴
    周惠武
    刘少伟
    王琳
    张莹
    彭玉林
    李竹琼
    樊寒艳
    唐坤丽
    马丽
    余丹
    王魁
    韩英
    欧文萍
    张琼
    张连祥
    赵菲
    吴亚锋
    刘才勇
    王茹
    王光鸿
    马秋英
    黄应
    傅必盛
    杨晟孙
    丁为明
    师文双
    李志章
    李林澳
    王毅恒
    于雪洁
    浦绍明
    李山丹
    郑悦春
    符春琼
    李成献
    阳悦
    邵炳安
    王宗霖
    施国斌
    杨加顺
    赵金成
    王吉英
    滕晶媛
    刘哲
    李向珍
    刘国芳
    王守来
    罗云玲
    祝金阳
    徐新芳
    王兴春
    张献华
    阳化芬
    吕艳
    段立敏
    饶俊波
    王天文
    何鹏
    李媛
    张俊霞
    万单君
    王夏冰
    李志友
    朱金仙
    王春
    金立彬
    孔艳梅
    李丽娟
    胡爱华
    王德平
    李虹霖
    胡章
    谢和宇
    曾宇东
    李玲玲
    唐敏
    郑芳
    朱富荣
    商佳玉
    王燕
    周天霞
    谭茂森
    宋会霖
    薛名雄
    张利
    唐荣
    徐小鸣
    苏金勇
    杨丽云
    邓先德
    聂莎
    李鹏飞
    邱竹青
    毛巍
    曾敏
    雷波
    程亚娟
    娄玉梅
    万鑫
    纪敏雪
    凌志刚
    史春霞
    聂玮
    汤琼华
    吴雅清
    张盛浩
    李玉龙
    太顺芬
    李宇江
    杨建美
    吴桂月
    彭惠
    段国银
    范光龙
    李泽跃
    袁永定
    傅芳
    陈林花
    吴江华
    张翠娥
    徐乾文
    程昌英
    罗婷婷
    赵莉
    蔡朝晖
    杨淑俊
    汤秀萍
    王晓炜
    周庆芬
    孙传立
    周海芸
    胡启云
    李列锐
    李杰
    范志诚
    黄立武
    齐立欣
    王庆
    李黎
    许俊虎
    金华
    王德凯
    郑小龄
    汪洁
    王静月
    张秀英
    李绍芹
    宋锦阳
    陈凤春
    丁于
    陈泽滨
    王丽娴
    刘天林
    王云艳
    冯江华
    夏东青
    汪保全
    张远昆
    赵永龙
    熬能
    周宏明
    屈奇勋
    吴选珍
    白利波
    黄英
    夏映华
    殷瑞华
    邵芬
    赵翠仙
    罗敏
    胡月华
    马丽
    张云霞
    蒋喜珍
    许艳梅
    赖轶咏
    花艳
    杨畅抒
    孙家寿
    和丽
    金鑫
    陈秀明
    吴桂荣
    陈登光
    王谊
    陶伟玲
    郭联卫
    白于红
    樊艳瑾
    程凤仙
    张志光
    罗国煜
    杨焰
    王茂荣
    方志红
    王树华
    师尚川
    李旻
    李庆
    龙翠元
    钟萍
    邓云芬
    附件二:
    省内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
    盛建国
    张荣丽
    周继洪
    李建国
    李海英
    陈海清
    肖永彬
    郭建坤
    张婧
    卢凤娥
    陈敏洁
    龚惠怡
    严艳霞
    汪桂芳
    梁丽萍
    郭小伟
    胡德会
    杨志华
    梁瑛
    韦元芳
    胥文华
    黄艳
    刘华
    黄滇林
    李莉
    张学云
    徐菲
    梁胜栋
    唐建强
    郭德珍
    孔群娥
    陈颖
    曾铭
    黄琼仙
    董雄勇
    许龙
    胡其麟
    杨笛
    张云武
    王世武
    刘燕
    赖素琴
    任建明
    杜保成
    刘泽俊
    张纯梅
    康保明
    行沛
    张弘
    卢本越
    杨玉梅
    伍丹
    倪劲玲
    陈茵
    付永彪
    顾剑
    谢菊兰
    刘炳胜
    肖伟
    陈远云
    邬祝梅
    尹智琳
    吴子萍
    陈培江
    贾瑞芳
  • 四川省关于2013年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通告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13年3月31日资质到期,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资质到期。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们对其资质延续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延续合格。现将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3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合格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合格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6日

  • 惠州市关于2013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开课通知【转载】

    各造价员:
    我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定于2013年8月14、15日开课,现将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上课地点: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附九楼(市下埔路16号)。
    三、请2012年及2013年已报名未上课学员按时上课,并于课后将造价员资格证及造价员继续培训证书交造价协会盖章。
     
     


     
              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8月6日

  • 广州市:关于升级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系统的通知【转载】

     

  • 佛山市关于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的开班通知【转载】

    各位学员:

    2013造价员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定于820日(星期二)开班,凡已报名参加学习的学员,请于820日上午8:30时带备201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编的造价员培训教材中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011》前往报到上课(尚未领教材的学员请到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领取,地址:人民路98306)。

    上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同济小学后面、鸿业公园侧),佛山市建筑业协会。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和禅城区科学文化培训中心均为省工程造价协会授权指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培训以及继续教育的佛山培训机构。本次培训聘请省造价协会专家库并参与出题、评卷的专家教授授课。如需参加培训且尚未报名的考生请迅速报名。

    联系人:钟小姐 82626151  冯小姐  82626153

     

    附:考前培训课程表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禅城区科学文化培训中心

    201386

     

     

    2013年佛山造价员培训课程表

    日期

    星期

    专业

    上课内容

    授课老师

    8

    20

    建筑/安装/市政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李伟昆

    21

    建筑/安装/市政

    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李伟昆

    24

    市政

    市政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杨玉衡

    26

    建筑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李伟昆

    27

    市政

    市政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梅胜

    28

    建筑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李伟昆

    29

    市政

    市政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梅胜

    30

    安装

    安装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李自春

    9

    2

    建筑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李伟昆

    3

    安装

    安装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李自春

    4

    建筑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李伟昆

    5

    市政

    市政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杨玉衡

    6

    安装

    安装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李自春

    9

    建筑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李伟昆

    10

    安装

    安装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李自春

    11

    安装

    安装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李自春

    12

    市政

    市政工程计价应用案例

    杨玉衡

    上课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 山东省关于公布2013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字[2008]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北京中瑞岳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等26家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因企业未申报分支机构延续,注销北京华建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等4家工程造价咨询分支机构。
      请各有关市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领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证明。
     
    附件:2013年第一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名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注销资质名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29日

  • 江西省关于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9日已办理造价员变更(跨省变更)的通知【转载】

    根据《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2013年6月17日-2013年7月19日申请办理全国造价员变更合格的人员,请于2013年8月31日前携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到省造价管理站造价管理科办理变更手续。
    联系电话:0791-88319060


    另:请以往变更合格的造价员抓紧时间前来办理变更手续。

  • 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的通知【转载】

    东建质安〔2013117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建筑行业市场监管体系的管理工作,促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落实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规范管理,从201385日起,开展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信息集中采集及录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安排

       (一)信息采集需提供的相关证书文件

        1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施工员的岗位证复印件、质检员的岗位证复印件、材料员的岗位证复印件、资料员的岗位证复印件;以上人员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监理单位提供以下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复印件、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监理员的监理员证复印件;以上人员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3、设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设计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或执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4、勘察单位提供以下资料: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或执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以上人员必须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办理承接业务登记和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时配备的项目管理人员。设计、勘察单位不纳入本次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另外安排在市质监站交底和分部验收时完成。

        上述人员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的,须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并在相关人员承担岗位工作前将变更的相关资料及变更人员的相关证件提交给市住建局和相关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

        各相关单位须提供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以总公司或东莞分公司名义在企业注册地或东莞参加的社保)及填写《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信息登记表》、《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承诺书》,并提交纸质表格(加盖总公司公章)及电子版。

        (二)信息采集及录入人员安排

        1、共分成六个组,每组由两名安监员、两名质监员、一名技术公司人员及两名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工作人员。所有人员每天由各负责部门随机安排。

        2、安监员负责核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质监员负责核对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技术公司工作人员根据核实完整的人员信息进行采集及录入。

        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工作。

        (三)工程信息采集及录入时间、地点安排

        据统计,目前全市在我局领取施工许可和报建证明的在建工程总数为522个。为合理安排各在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我局拟在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设点进行信息录入工作,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见附件3:《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信息采集时间及地点安排》,信息采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项目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录入。

        二、已放权由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监督项目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安排

        已放权由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由所属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依据全市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

        镇街核发施工许可的项目信息采集及录入时间由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拟定,上报市住建局质安科,由质安科统一安排技术公司工作人员协助工作。

        三、违规行为处理

        (一)在指模初次录入或变更录入过程中,市住建局发现有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采用指模套代替某位管理人员进行考勤等虚假行为的,经核实,给予每次按市信用平台对该企业扣50分,暂停使用《信用管理手册》1个月,网上公示的处理,每多1人次增加暂停1个月,情节严重的,给予收回《信用管理手册》处理。

        (二)对市安监站、市质监站、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模录入(或变更录入)时配合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核实,将予以警告、记过、通报批评、直至辞退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市住建局纪检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未在201391日前安排人员及相关资料配合完成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的在建工程,市住建局将该在建工程名单作网上公示,并按市信用平台对该企业按每人次5分进行扣分处理。

        附件: 1.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信息登记表(/upload/public/file/20130805/20130805175952_182.doc

        2.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承诺书(/upload/public/file/20130805/20130805180059_105.doc

        3.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信息采集时间及地点安排(/upload/public/file/20130805/20130805180203_764.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81

  • 江门市工程造价管理站从8月5日正式运作【转载】

     

  • 中山: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8月26日开始【转载】

     

     

     

  • 广州市关于2013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系统升级改版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文件精神,加强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广州市造 价站”)对原招标控制价信息化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改版。新版招标控制价信息化备案系统将于2013年9月1曰起正式启用。

    8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须完成系统“企业注册”及“人员注册” 程序,以保证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一)《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
    (三)(市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 69号)第二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备案的网址、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备案网址:http: //www. gzgczj. com

    (二)备案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0楼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价部。

    上午:8: 30 — 12: 00 下午:14: 00 — 17: 00

    (三)联系电话:020-83630981

    传 真:020-83630941

    电子邮箱:maximal-bp@163. com

    三、备案程序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含花都、增城、从化地区)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程序如下:

    (一)凡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案的企业即招标控制价备案申请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须进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管系统(以下简称“造价监管系统”)进行“企业注册”及“人员注册”。在造价监管系统登记企业及所属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二)申请人将备案所需的电子文件上传到招标控制价备案系 统,申请备案。

    资料符合要求,备案申请人在收到“备案成功”的短讯后, 打印出招标控制价备案表,并加盖“招标人”和“编制单位”公 章,报送我站确认盖章。

    资料不符合要求,备案申请人在收到“不予通过”的短讯后 补正材料,将补正材料重新上传到招标控制价备案系统申请第二 次备案。

    对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案且公布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广州市造价站将会同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 简称“广州市招标办”)暂停其下一步招投标活动,并按规定查处。

    (三)申请人将已盖备案章的《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表》(附件2 )原件分别报送一份给 广州市招标办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州交易中心)

    5 )广州交易中心在收到备案表后丁以安排招标合招标活动日程。

    (四)申请人修改招标控制价时,将招标控制价变更报告(含具体调整内容)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及招标人公章的 扫描件再次上传至备案系统的其他电子文件,重新申请备案。备案表报送造价站确认时,应在《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表》中“招标人”栏里列明修改原因。

    (五)异地工程备案,上传备案资料时,须提交异地工程备 案情况报告(加盖招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四、备案时应提供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一)电子文件

    1.招标文件(WORD)、工程量清单(EXCEL)、澄清答疑(盖公章扫描件);

    2.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加盖印章的扫描件)(附件3);

    3.工程量清单封面(加盖印章的扫描件)、招标控制价编制 书封lil (加盖印章的扫描件)、负责编制的造价员及复核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 描件);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书的封面应由编制人(造价员 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4.招标控制价编制书的编制说明及工程概况(EXCEL);

    5.工程指标(EXCEL);

    6.招标控制价编制书软件版本,由预算软件导出的XML文件及EXCEL文件。

    编制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工程指标须按照《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参考范本》(适用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简 称《参考范本》)(附件4 )及工程指标格式(附件5 )执行。 招标控制价备案表及工程指标格式(附件2附件5 )的电子文件可进入广州市造价站信息网(网址:http: //www. gzgcz j. com ) 的下载区域下载。

    7.异地工程备案情况报告扫描件。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 所在地、规模、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含计价规范、计价办法、 计价程序表(含具体费率)、人材机台班单价、材料价格取定时间)等,内容参考(附件4)。

    (二)纸质文件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 表(附件2 )原件一式五份。

    五、备案投诉 (一)投诉时效及受理机构

    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当在投标截 止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 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7曰前报送广 州市造价站,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对招标人重新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仍有异议的,应当在 投标截止5日前向广州市造价站提交书面意见,经核查确有错误 的,招标人应及时调整招标控制价,报送广州市造价站,重新发 布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日期顺延。

    (二)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由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2.投诉的招标工程名称、具体事项及理由;

    3.投诉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 )详细的预算编制书原件一份(编制书的格式详见附件4,

    编制书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2)预算编制书电子文件包括预算软件版、由预算软件导出 的EXCEL文件。

    4.相关的请求及主张。

    (三)投诉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 的正常进行。(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未在广州市造价站进行招标控制价备案的工程;

    2.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工程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投诉书提交的时间超过投诉时效的;

    4-投诉书不符合本指引规定的;

    5.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认为可能存在影响中标结果 的违规行为的,将会同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并建议招标人中止招标事宜。

    六、备案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示 (一)招标人在设立招标控制价时,发生如下行为,均作为严 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示。

    1.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招标 人没有执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等法律法规设立招标控制价。

    2.招标人没有严格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根据招标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广东省统一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订的有关计价规定和发 布的人工日工资价格、常用材料综合价格等设立招标控制价。

    (二 )招标控制价编常单位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在设立招标控制 价时,发生如下行为,均作为严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示。

    1.对于招标人的第(一)点的第2点规定的行为,招标控制价 编审单位和造价从业人员(造价员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承担连带责任。
    2.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有意抬简、压低招标控制价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4.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建设市场的诚信档案,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个人)进行资质(资格)管理和升级评审的依据。

    附件1:招标控制价备案流程图

    附件2: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表

    附件3: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附件4: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编制参考范本(适用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

    附件5:工程指标范本

     

  • 2013年度陕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晋级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02]68号)文件精神和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的工作安排,现就有关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晋级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
            1.凡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级证书,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完成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能力,并按规定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均可自愿申请参加中级造价员资格考试。

            2.初级造价员晋升中级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从2013年6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

     二、报名办法及专业:
            1.凡是符合晋升中级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请登陆陕西工程造价信息网(www.sxzj.net),点击右侧“造价员管理系统”按钮,再点击“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按钮,进入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后,应仔细阅读申报说明及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2.网上填报造价员晋级考试申请表信息结束后,请将所填报申请表信息打印一式二份并加盖注册单位公章,附上本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携带本人身份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到注册单位所在地的市级造价管理机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各设区(市)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报考人员信息的审查工作。

            3.凡申报晋级考试的造价员每次考试,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4.晋级考试专业:建筑(含装饰)、管道、电气。

    三、考试收费标准:

            1.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工程造价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0]75号)及省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省110404号收费标准,造价员考试每人每科45元,共两科(基础理论与实作)合计每人收费90元。

            2.考试费用中不含晋级考试辅导资料费(自愿另购)以及考试合格人员的证章费(领证章时另交)。

    四、考试工作安排:

            1.报名结束后,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造价管理机构应对本区市报名的人数、专业进行确认,并将报名参加造价员晋级考试考生的报名申请表一份、报名申请汇总表的书面资料和报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于2013年8月10日前一并上报省造价总站。由省造价总站根据各上报的人数、专业统一安排考试地点、考场设置、印发试卷等。

            2.考试地点统一集中设在西安市,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待考试地点、考场安排确定后,由考生自行在陕西工程造价信息网(www.sxzj.net)上打印准考证书,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阅卷工作结束后,由省造价总站将考生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陕西工程造价信息网(www.sxzj.net)上发布,同时发往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造价站进行造价员证书的打印发放工作。

    五、考试时间、方式、地点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13年9月15日上午8:00-12:00。

            2.考试方式:实行开卷考试。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科目及内容:本次考试科目为专业理论和实作试题共两科,内容详见《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员晋级考试复习大纲》,各专业理论试题占30分,实作试题占70分,两科合计60分以上为合格。

    六、准考证编码:

            准考证编码由考区编码+专业代码+准考序号组成

            考区编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二位代表年份,后二位代表考区排序。即西安市1301、咸阳市1302、宝鸡市1303、杨凌区1304、铜川市1305、渭南市1306、商洛市1307、汉中市1308、安康市1309、延安市1310、榆林市1311。

            专业代码为建筑(含装饰)专业J、管道专业G、电气专业D。

            准考序号由四位数字组成,各设区(市)按专业报名先后顺序,从0001起顺序编码。

            例如某考生的考区为西安市,晋级考试年份2013年,报考专业为建筑,报名顺序排在85位,其准考证号应为:1301J0085。

            应将各专业(建筑含装饰、管道、电气)的考生分别编排、汇总上报。

           

     附件下载 

      附件1 2013年造价员晋级考试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2013年度造价员晋级考试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3 2013年度造价员晋级考试准考证.doc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 沈阳市造价站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通知【转载】

    各相关单位:

    沈阳市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及造价工程师依据《辽宁省〈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09】6号)的规定要求,办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申报材料

    1.《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批表》(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lncci.com 相关表格下载 word填报、打印3份);

    2.《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lncci.com造价工程师管理查询系统、填写上报并打印3份);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4. 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编码页、基本信息页各1份);

    5.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聘用期不少于二年);申请人报考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单位与申请初始注册的单位不一致时,需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调动证明;

    7. 受聘于中介企业的,应提供就业人才服务局的人事存档证明原件(1个月内出具并加盖存档证明章)、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1个月内出具并加盖社保专用章);复印件无效;

    8.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9. 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须提供加盖造价员资格专用章及单位公章的工程造价工作业绩成果(如:概预算 标书 工程量清单等); 造价员资格证书要求与初始注册单位一致,如不一致,须先办理造价员变更手续;

    10. 逾期初始注册者,需提供历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上述要求提交的书面材料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纸张为 A4 格式)。

     

    二、受理时间:

    2013年8月—2013年12月

    每月11日至20日集中受理(周六、周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其他:

    初始注册材料分网上材料和文字材料两部分,申报人员将初始注册材料先在网上点击上报以后方可将文字材料上报到市造价管理站。

     

    四、办公地点: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室(和平北大街41号,市水务集团北侧)

    乘车路线:114、115、123、125、129、环路 和平北大街站

              247、249、203、138、269 自来水公司站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 海南省关于2013年印发《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转载】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造价公司及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下载:《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24日

  • 福建省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的通知【转载】

        近期陆续接到会员单位来电,咨询我会是否举办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或要求提供辅导班信息。我会目前暂不举办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现将我会会员单位福建工程学院举办考前辅导班的信息提供给你们,需要参加的单位、个人请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7月30日

    福建工程学院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精神,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10月19~20日举行。为了帮助广大参加考试的人员作好考前准备,提高应试水平和通过率,福建工程学院决定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该班将聘请资深专家授课专门针对考试知识结构的重点、难点进行讲评、辅导,满足考试人员对考试教材深入系统学习的要求,以达到帮助考生尽快熟知考试要求及内容,强化备考阶段的复习效果,增强考试信心,提高考试通过率之目的。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条件的相关人员。 
    授课方式 
        知识要点精讲+解题技巧辅导+试题讲解相结合,采用独特的授课模式,使考生掌握考试考点和难点,清晰解题思路,掌握考前冲刺阶段的复习重点与考试范围,提高应考能力。 
    每门课程串讲,准确把握考点和难点,直击考试命题精髓,使学员提高考试通过率。 
    授课老师和辅导课程


    考试类别

    注册造价工程师

    辅导课程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700元/门,3天;8月21/23日; 
    2.建设工程计价                       500元/门,2天;8月24/25日; 
    3.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500元/门,2天;8月29/30日;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500元/门,2天;8月29/30日;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800元/门,2天;8月31/01日。

    授课老师

    案例分析: 仇一颗(湖南大学教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师);
    造价管理: 陈云川(福建工程学院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师);
    工程计价: 张廷拯(福建工程学院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师); 
    技术与计量(土建):陈曼英(福建工程学院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 
    技术与计量(安装):董  骊(福建工程学院注册造价师)。

    授课时间:2013年8月下旬。 
    辅导费用:见上表。可报单门或多门,报四门优惠300元。所报课程资料不另外收费。 
    授课地点:福州市华林路环南新村8村6号楼福建省建筑业协会五层(斗门、茶园派出所对面) 
    教学期望 
        近三年统计,各科通过率达到38~63%。 
        所有授课教师都具有丰富的执业资格考前教学经验、执业考试经验和案例试卷评阅的应试辅导水平,具有把握本次考试重点的能力,精心设计教学课程,经过这些资深专家老师的授课与辅导,与考生自学相比可压缩70%左右的学习时间。福建工大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系福建工程学院全资国有公司,现已代表学校和各地联合举办了多年执业资格考前辅导,效果较好。 
    本次辅导将以系统讲解、应试辅导、服务学员、树立品牌的理念,开展辅导服务。

    报名联系方式 
         即日起接受报名,可填写下表发到陈云川老师信箱,以便统计和准备参考资料,并及时通知具体培训时间和相关事宜。 
    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工大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培训班负责人 陈云川:13705066630   yun201@163.com

                                           承办单位:福建工大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报名表


    姓  名

     

    手机
    号码

     

    QQ或电子信箱

     

    报名
    培训
    课程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建设工程计价 
    3.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4.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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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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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或(×)

    单位名称

     

    注意

    此表填好发到yun201@163.com  以便统计和准备参考资料。

    (福建工大科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上级管理与监督机构 福建工程学院产业处0591-22863171)

  • 广东省关于印发《2013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房屋征收部门: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指导各地做好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附件下载: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指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29日

  • 广东省造价站关于完善《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综合定额》编制内容的函【转载】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由我站组织主办的《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综合定额》编制方案基本确定,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和建筑安装工程节能综合定额编制内容,满足建筑节能工程造价计价需要,需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征集有关编制内容和数据。请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推荐建筑节能有关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征集表(见附件)填好并盖章后提交我站。
            联系人:何明强、刘  军
           传  真:020-66222198-814
           电  话:020-66222198            13825077588
           电子邮箱:aky678@126.com
           地  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3-14楼(市政安装科)
           邮  编:510040

    附件:建筑安装工程节能产品征集表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 2012~201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复查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08〕1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13〕14号)要求,我会已对各地区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工程进行了初审,其中有125项工程符合申报条件(名单见附件),我会将对这些工程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
      复查时间定于2013年8月上旬开始,9月上旬结束,约25天。每项工程具体复查时间由复查组与各推荐单位联系后确定。

    二、复查要求
      (一)复查工作要执行《办法》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作细则(试行)》(建协〔2011〕19号)(以下简称《细则》)。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配合鲁班奖现场复查工作,督促申报单位按《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要求做好复查准备工作。
      (三)复查时若遇到节假日,请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工作安排。

    三、复查纪律
      为严肃鲁班奖复查工作纪律,规范参与复查工作人员行为,请各推荐、申报单位及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与评选工作的若干纪律(试行)》(建协〔2007〕23号)的相关规定。
      

    附件下载: 2012~201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复查工程名单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7月24日

  • 广东省2013年度工程造价师考试网上报名:7月23日-8月12日

        造价168从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获悉,2013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已经启动,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时间定于:20137239:00-8月1217:00,考生可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报名。同时,考试中心提醒: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1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见下图:

    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10149:00-10月18日17:00。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更多的报考细则,请点击查看附件:

    1.《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40号)》 

    2.《广东省人事考试局: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 2013年宁夏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课程表【转载】

    (银川市

        授课地点:银川市玉皇阁北街长相忆宾馆(七楼)会议中心。

  • 广东省2013年《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培训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定,及我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字〔2008〕30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我厅结合近两年在全省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实践,组织制定了《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研究,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24日     


    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定,及我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字〔2008〕30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现结合近两年在全省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实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通过统一组织、统一师资、统一教材、统一标准方式,采取全省定点培训、集中面授、网络教育等形式,有序开展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使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与时俱进,熟悉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新方法、新技术,增强法律和诚信意识,全面增进提高综合素质、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
      (一)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实施,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有关规定统一部署,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的落实,确保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具体执行和监管工作,确保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和培训质量。具体负责制订本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相应的管理制度;负责本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的组织编写及审定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单位(以下简称“教学单位”)、定点培训单位,并参与对以上单位的审查工作;建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信息平台,及时向全省发布有关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定点培训单位、培训班安排、报名情况、培训实施情况等信息,并提供网上报名、培训过程管理、学时查询及下载打印学时证明等服务;负责在开展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期间,每半年将全省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总体情况书面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实行教学单位与定点培训单位相结合,具体负责继续教育管理机制。
        教学单位负责按审定的继续教育教学大纲为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选派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队伍,前往全省各定点培训单位承担培训班的教学工作,并对教学质量负责;同时负责拟订教学大纲、编写教材、课程设计,网络教育课件制作并参与审定等项工作。
        定点培训单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培训场地、并负责所办培训班的学员报名、班务管理、考核、及将有关情况汇总统计上报的工作。
        本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可自愿异地参加公布的定点培训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教学单位选定和定点培训单位的设立
      (一)教学单位的选定,在我省专业力量强、行业影响大、培训质量高的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中,选择两到三家作为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教学单位。
        每个教学单位须配备有符合要求的专职教师队伍,担任继续教育的专职教师,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五项条件。专职教师队伍与在行业专家中选出的兼职教师队伍一起,共同组成多套二级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专项培训合格后负责全省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
       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均可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出申请,填报《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单位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单位。
      (二)定点培训单位的设立,为方便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能就近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减轻学员及企业的负担,每个地级及以上市原则要求设立一家定点培训单位。
      定点培训单位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基本规定,具有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固定教学场所、有相应的培训管理人员,并得到当地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符合以上要求的培训机构可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出申请,填报《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培训单位申请表》,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定、公布后方可作为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培训单位。
      (三)教学单位和定点培训单位,应自觉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委托的机构组织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继续教育培训的方式及教材
      (一)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分为集中脱产面授和业余参加网络教育两种方式进行,部分内容采用讲座、现场参观、互动交流形式进行。有关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等信息,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统一继续教育信息平台上及时发布。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者均可在该信息平台查询学时及打印学时证明。
      (二)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教学大纲、教材与课件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组织教学单位、企业、行业专家按以下程序编制:
      1.组织教学单位、企业、行业专家根据行业发展的新动向、新法规、新技术、新材料、新问题,选定当期(注册期)的继续教育内容或专题。
      2.由教学单位根据所选定的继续教育内容或专题编写教学大纲。
      3.组织教学单位、企业、行业专家审定教学大纲。
      4.由教学单位根据所审定的教学大纲编写继续教育教材、网络教育课件初稿。
      5.组织教学单位、企业、行业专家审定继续教育教材、网络教育课件初稿。
      6.审定及修订后形成当期的继续教育专用教材和课件。作为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当期继续教育的统一教材和课件。


      五、继续教育培训总体安排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必要条件”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对象为:
      1.所有注册期已经超过三年或即将三年的二级注册建造师。
       2.所有正常延续注册或增项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
       3.所有逾期(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4.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二)继续教育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既要让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及时学习与熟悉工程建设新法规、新技术、新材料、解决新问题,还要满足其各类注册的需要。时间安排如下:
      1.至2013年年底,完成2013年年底以前须办理延续注册、逾期初始注册、增项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必修课和选修课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2.以后每年度须完成当年要办理延续注册、逾期初始注册、增项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必修课和选修课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3.集中脱产面授课程、网络教育学习课程原则上同步开展,以方便注册人员能及时完成学习。
      (三)报名方法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统一继续教育信息平台上发布全省的培训班信息。参加集中脱产面授培训班的人员,可登陆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在继续教育信息平台报名,然后按所报学的班次到相应的定点培训单位参加学习;参加网络教育学习的人员,可登陆继续教育信息平台报名,然后进入设在平台上的网络教育学习系统进行学习。


      六、教学实施及管理
      (一)面授培训班
      1.定点培训单位举办面授培训班,由定点培训单位根据当地注册人员情况向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出申请,对符合举办面授培训班条件的,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协调组织安排教学单位选派师资前往开展教学。
      2.教学管理分别实行考勤和学习考核管理。
      面授课采取电脑考勤管理制度,各培训班均应安排专人负责电脑记录学员学习考勤情况。学员凭本人《学习凭证》参加考勤,缺课累积达到或超过课程学时四分之一者,或培训期间有重大违规行为的视为考勤不及格。
      学习考核在面授课学习结束后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学员只有在考勤、学习考核两项及格后,才能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未取得本期相应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可免费参加下期相应的继续教育学习。
        (二)网络学习
      1.网络学习班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网站安排设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按照本人的情况自由选择内容和时间直接在网上报名学习。
      2.网络学习实行过程全程视频管理和不定时测试考核。非本人完成的学习,所完成的学时无效。学习过程中进行不定时测试考核,未能正确解答超过60%问题的,须重新学习该部分内容。
      (三)继续教育学时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选修课60学时的继续教育。
      (四)允抵学时
      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1.参加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60学时。
      2.从事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60学时。
      3.参加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评卷工作,每次计60学时。
      4.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3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着、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60学时。
      5.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七、学时登记及查询
      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结果评定,分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次,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的继续教育平台公布,并提供下载打印学习证明。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结果评定为不及格的,须重新报名参加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结果评定为不及格者,不得申办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执业。


      八、培训收费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是指经认定的定点继续教育培训单位为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培训服务而收取的相应费用。继续教育培训收费,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全省各定点培训单位培训班实行统一收费标准,教材费按实际发生收取。严禁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 住建部关于印发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90号),为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水平,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我部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最低建设要求)。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列入政府补助范围的农村危房改造(含新疆农村安居工程)要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后每户住房均不低于最低建设要求。

      二、加强指导与监督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现场指导和巡查。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并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最低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记录。

      三、建立验收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的机制。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按照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建立验收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的机制,凡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整改合格方能拨付全额补助款项。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推广。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最低建设要求的学习和培训,从建设和验收等环节帮助乡镇建设管理员熟练掌握最低建设要求。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积极引导工匠在施工中自觉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在村庄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每个农户都知晓最低建设要求。

      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联系部村镇建设司。

    附件下载: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7月1日

  • 2013年江门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区)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第二十五条:“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的规定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粤价协[2013]003号),现将我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取得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6、07、10”开头的(如:粤060XXXXXX),以及有效期到2013年期满的造价员。
        二、验证时间
        2013年9月1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止(节假日除外)。
        三、验证资料及步骤
        造价员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及换发新的从业印章的工本费(50元)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到所辖行政区域(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的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办理,各行政区域的造价管理机构对以上验证资料初审后上报市造价站办理资格验证手续。
        验证地点、联系电话蓬江区造价站:蓬江区水南会龙里155号五楼、电话:3167320;江海区造价站:江海区富民路15号108室(建设大厦)、电话:3880713;新会区造价站:新会区会城知政北路13号、电话:6637881;鹤山市造价站:沙坪镇新华路163号、电话:8965862;台山市造价站:台城镇环城西路55号5楼(旧房产大楼)、电话: 5529959;开平市造价站:长沙东郊新村13号、电话:2230679;恩平市住建局:恩城沿江中路5号、电话:7731363。
    验证要求
        1、按照《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第五章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内容进行验证,并在验证合格者的《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加盖造价员验证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三年内工作业绩少于3项,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到期无故不参加验证的。
        五、验证换章
        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新印章的工本费为50元/枚,在办理验证手续时交纳。银行户名: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银行帐号: 44-03130104000333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解放北路支行。新印章制作后,我站另行通知领取新印章的时间,凭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旧的印章到各市、区造价站换领新印章。

    附件下载: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流程图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 2013年度广州市属单位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

        造价168获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日前已经公布2013年度广州市属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其中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数为665人,大专院校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数为43人。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2013年度广州市属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

    穗价协[2013]010号

    广州市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在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的统一组织下,2013年度广州市属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已完成。现将合格名单公布如下(名单详见附件)。考试合格考生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一:2013年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安装工程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名单(/upload/public/file/20130730/20130730130223_222.xls
        附件二:2013年广州市大专院校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安装工程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 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对18个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使用权出让、非金属矿办理采矿许可证等18个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制度。
        一次性告知内容包含:服务对象所要办理事项的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拉萨市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在受理业务时,由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并对服务对象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审核。为方便办事群众随时咨询,在一次性告知内容中公开了各业务科室的联系电话,同时公布了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广州大桥拓宽工程无期 新方案咨询公众【转载】

        广州大桥拓宽工程日前召开咨询会,提出取消部分工程、砍掉近70%预算,这是广州大桥蹉跎十年的最新进展,但开工仍无期

      广州大桥1985年建成通车,全长988米、宽约24米、双向6车道,是广州市第三座跨江大桥。广州大桥作为连接珠江两岸的南北交通干道,且地处市中心咽喉要道、车流量巨大,而大桥南北两端道路均为10车道,这样便形成两头宽、中间(大桥)窄的交通瓶颈。于是,每天早、晚高峰,广州大桥便会发生梗阻,广州最重要的交通大动脉成为最著名的交通黑点之一。

      从2002年起,就已有拓宽广州大桥、疏通交通大动脉的提法,2003年有关拓宽方案出现在当地媒体上;2006年公布的《广州市建设规划2006-2010》将搁置多年的广州大桥拓宽工程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并计划“2008年开工;但时隔5年、直至2011年,有关大桥拓宽工程的专题报告才提交市政府讨论。2012年,广州大桥扩宽及客村立交工程进行了第一次环评报告。

      今年初,广州大桥扩宽及客村立交工程第二次环评报告出炉,并进行了工程新增内容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广州市政府也举行发布会正式公布:广州大桥将扩建至双向10车道,两侧各设4米宽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工程造价大约10亿元(人民币,下同)

      广州大桥拓宽工程可谓雷声大、雨点小,拖得久、动得慢,对此,广州市有关官员及桥梁专家均认为,之所以迟迟未能开工,是因该工程项目是一个非常敏感的交通点,如果不研究透再开工,可能在施工期间对广州交通负面影响更大。扩建工程在技术方面不存在难题,但交通疏导和征地折迁问题将是广州大桥拓宽工程的最大拦路虎

      据了解,由于大桥处于市中心繁华地区、周边楼盘林立,大桥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不到200米范围内共涉及39个小区、2间学校,拓宽后距大桥最近的小区只有约10多米远。

      今年初工程第二次环评报告公布以来,有关项目单位两次组织小区业主座谈会,明确将对受影响的住宅加装隔音屏,但一些业主因担心扩建后噪音、尾气污染加剧,对工程始终不买账

      根据年初公示的《报告书》,项目全长约3.87公里,工程包括在大桥东侧新建一座与现有大桥规模一样的孖桥,以及客村立交、二沙岛立交改造等,预算造价约为10.04亿元。而本月底刚刚公布的方案,工程总长减至1.73公里,取消客村立交改造,减少造价7亿多元、预算砍至约2.99亿元,方案为:在现广州大桥东侧新建一座长0.98公里、宽24米的新桥,维修、加固旧桥,对二沙岛立交、临江大道立交进行改造等。工程施工总工期预计为24个月。

      对于方案的改变,建设单位给出的原因是原方案中客村立交改造所涉及的拆迁量较大、难度不小。

    广州大桥拓宽项目是广州市重大城建项目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简称公咨委”)第一个正式项目。进入公众意见收集阶段。在此时段内,欢迎所有关心广州大桥拓宽工程的市民踊跃发表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发至5位代表的电子邮箱,也可发至广州市重大城建项目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的公开邮箱gz_gzw_yx@163.com5名代表下阶段将向广州重大项目公咨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姓名     小区                     电子邮箱

    廖江秀   米兰苑                   iaojx_163@ hotmail.com

        琴海居                   362814459@ qq.com

    杨冠华   江畔华庭(南贤居委会)   85006448@ qq.com

    冯子为   鸿景大厦                 2920433743@ qq.com

    江云     猎德街办事处(远洋居委会)yun_yun123@ qq.com

  • 山东:2013年第2批省建材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造价168获悉,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3日公布了2013年第2批省建材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结果,产品涉及玻璃纤维、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硅砖、铝合金建筑型材,以及中空玻璃等四项。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玻璃纤维产品抽查发现有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产品抽查有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硅砖产品抽查发现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发现有1家企业的1个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中空玻璃产品抽查发现有6家企业的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相关结果摘录如下:

        玻璃纤维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断裂强度、碱金属氧化物含量、含水率、线密度等。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规格尺寸(平均外径)、标识、静液压试验(95℃×165h)等。 

     

        硅砖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热膨胀率、常温耐压强度、残余石英。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耐碱性。

     
        中空玻璃产品不合格项目涉及双道密封外层密封胶层厚度、密封性能。

  • 今年首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140家水泥企业入选

        造价168获悉,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今年首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其中涉及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含再生铜)冶炼、铅(含再生铅)冶炼、锌(含再生锌)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19个工业行业,共计1294家企业,其中造纸业需要淘汰的企业最多为274家,水泥(熟料及磨机)企业紧随其后为140家,而平板玻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涉及14家。

        2013年水泥(熟料及磨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涉及产能共计9297.4万吨,福建与河北占了半壁江山,合计有78家。其中,金隅股份旗下的承德金隅和邯郸金隅太行水泥继去年分别淘汰产能17万吨和140万吨后,今年又将分别淘汰产能10万吨和10万吨。另外,天山股份淘汰产能45万吨;冀东水泥旗下公司张家口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淘汰产能80万吨。

        工信部指出,按照相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将2013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公告企业名单。有关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39月底前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2013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发布任务完成公告工作。

        附件: 2013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upload/public/file/20130729/20130729095701_128.zip

       

  • 四川省关于2012年高等院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并取得全国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办理登记单位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你们通过2012年高等院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并取得的证书号为“川13XX”号段的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你们与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需要将资格证书登记到工作单位。登记流程如下:
    一、先网上申报
    进入四川省造价信息网(www.sceci.net)上的“造价人员管理系统”(http://www.sceci.net:8088/login.jsp)。
    由已登记人员窗口登陆,先申请密码,再进入系统填报“变更登记”或“跨省(部门)调出申请”。
    1、工作单位在四川省内的,进入“变更登记”,变更类型选择“跨市州变更”,所属市州请选择你现在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归属地。(如四川省工商局取得的营业执照就选择“四川省直属”,成都市及下属各区县工商局取得的营业执照就选择“成都市”。)表格内其余情况如实填写,扫描件需清晰上传。
    2、工作单位在省外的,进入“跨省(部门)调出申请”填报,扫描件需清晰上传。
    3、所有数据及扫描件填报完成之后,点击“上报数据”。
    二、然后提交书面资料到造价管理机构
    1、工作单位在四川省内的,提交以下资料到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归属地的造价管理机构审批。(如四川省工商局取得的营业执照就提交到省造价协会,成都市及下属各区县工商局取得的营业执照就提交到成都市造价站。)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本人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三)造价员资格证。
    (四)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册在具有造价咨询资质总公司下设的各地区分公司人员,申请表应填写总公司的名称并分别加盖总公司公章及分公司公章,其注册人员应提供分公司所在地区交纳的社会保险及人事代理证明资料。需在总公司下设的各地区分公司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作单位在省外的,提交以下资料到省造价协会518室进行调出审批。
    (一)《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部门)调出申请表》一式3份;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收费
    每人收取登记费50元、刻章费20元。调出本省的不收取费用。
    在网上申报及准备书面资料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上四川省造价信息网首页右下角办事指南里下载《造价员办事指南》,参考相关条款。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3年7月25日
     

  • 广西省关于开办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考前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帮助考生准确理解和全面掌握《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的主要内容,提高应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及应考能力,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经研究,决定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于2013年9月至10月中旬在南宁市开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2.广西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培训教材《建筑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
    二、辅导课时安排基础知识1.5天;专业知识2.5天(其中计价软件0.5天)。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学习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
    2.预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地点: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办公楼2楼201
    (2)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771-3850891(建院管理系),13669688133 (刘老师)
    (3)网上报名 QQ:2230958430
    3.学习时间:暂定于9月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在广西造价信息网另行通知)
    学习地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四、费用:基础知识:250元/人;专业知识:400元/人(一个专业)(含自编讲义,不含培训教材)。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培训班由本协会主办,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2.需要参加培训的考生,请尽快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行政办公室联系报名。
    3. 外地学员如需住宿可参考:
    (1)一佳便捷酒店
    地址:农院火炬路口6-22号(财经学院旁)电话:3858881
    (2)社院大酒店
    地址:南宁市火炬路11号(西大正门旁)电话:6115188
    (3)7天连锁酒店
    地址:南宁市火炬一支路1号电话:2208988(4)城市便捷酒
    地址:南宁市火炬路1号(西大正门旁)电话:6115111
    (学员可乘坐84路、218路公共汽车到我院,用餐自理)
     4.咨询电话:0771-3831536(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培训科) 
        0771-5856616(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 福建省关于2013年度省直和省属单位造价员继续教育报名的通知【转载】

    省直和省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和验证的通知》(闽建价〔2013〕18号),现就省直和省属单位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和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所需材料和要求:由各单位汇总本单位人员的《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办理。
        二、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7楼
        联系人:上官芳菲   联系电话:0591-87613519。
        四、继续教育和验证安排另行通知。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7月22日

  • 住建部关于2013年第二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转载】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宋红亮等682人符合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2013年第二批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7月15日

  • 佛山:关于参加2013年造价员考试培训学员领取培训教材的通知【转载】

    各相关单位:

        凡参加了2013造价员考试培训的学员,已交纳教材费的,请各单位统一人数后前往禅城区人民路98号造价协会306室领取,特此通知!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3725

     

  • 关于广东省2013年第一批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名单的公告【转载】

    粤建造函〔201399

        经核定,现将我省2013年第一批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有异议的,请径向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反映。

     

        附件(批量下载:/upload/public/file/20130725/20130725112329_211.zip):

        1、省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合格人员名单

        2、省直大专院校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合格人员名单

        3、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专业合格人员名单

        4、广州市大专院校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合格人员名单

        5、茂名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 中国位居2012年全球建筑资产财富榜第二 【转载】

        据报道,国外专业机构日前发布的“全球建筑资产财富指数”(Global Built Asset Wealth Index)显示,2012年美国建筑资产总计39.7万亿美元,排名全球第一,而中国则以微弱差距——35.45万亿美元建筑资产值位居榜单第二名。该项调查报告还预测,中国最早将于2014年赶超美国。

    建筑资产财富指数是以房地产、商业和居住空间、公路和铁路、机场、发电厂等社会基础设施的价值衡量一国财富。该指数是由克力思咨询有限公司对30个国家和城市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论。

        在此次排行中,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1.03万亿美元建筑资产排名第24位。日本和印度分列第三和第四位,韩国排在第八位,新加坡排在第27位。前10个最富有的国家中,4个来自亚洲。

    该报告称:“建筑资产水平高的国家更有可能获得较高水平的经济产值,因此收入水平也会更高,这能体现全球经济实力的分配。”

        报告发现,2012年中国建筑资产约相当于GDP286%,而国际平均水平是284%

        研究表示:“这显示,认为中国投资过量的说法并不对,至少现在不对。”

        另外研究还指出,中国按人均计算的建筑资产依然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或地区。2012年中国人均建筑资产财富为26,000美元,在全世界排名第24位,略高于美国人均水平的五分之一。而新加坡人均建筑资产价值约为15.6万美元,在全球排名位居第一。香港地区人均14万美元,名列第五。研究表明,到2022年,中国人均建筑资产财富仍将比美国低61%

  • 国家从8月1起暂免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

        造价168获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此举也有助于营造更加公平的商业环境和支持就业。
        据权威部门测算,此次减税新政实施后,小微企业年减税规模将近300亿元,按照从今年8月1日期执行估算,今年将减税120亿元。

        会议强调,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要按照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基本思路,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这是继铁路机构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通过改革,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优先建设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铁路及相关设施。这将有力推动扶贫攻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更好地实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收入的迫切期盼。为此,一要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以中央财政性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创新铁路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二要向地方和社会资本开放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等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三要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搞好综合开发利用,以开发收益支持铁路发展。四要加快前期工作,使“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及时开工,按合理工期推进,确保工程质量。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 五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楼堂馆所【转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一)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

    (二)停止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购置楼堂馆所。

    (三)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严禁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

    (四)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二、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中央直属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中直管理局审批。国务院各部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由国管局审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审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

    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按照200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纳入预算安排财政资金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三、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二)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复原使用功能。

    (三)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四)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已占用的,原则上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五)部门和单位在机构变动中转为企业的,所占用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批准可租用原办公用房或按规定程序转为企业国有资本金。

    (六)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没有安排办公用房的,由原单位根据本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的,由协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四、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部门各单位“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在本部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部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办公用房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级党政机关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制度,并结合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推进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社会化。

    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下达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年终应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得供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管,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及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2013年9月30日前,各地区要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按系统分别报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汇总后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视情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本通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所称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领导干部是指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本通知执行。

  • 江苏省关于举办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培训的通知【转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本为一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为在我省做好宣贯工作,我站将于2013年7月28日至8月1日组织两期“计价规范”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第一期:7月28日下午14:00-17:30报到,29日、30日培训;第二期:7月30日下午14:00-17:30报到,7月31日、8月1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南京市双门楼宾馆(虎踞北路185号),联系电话025-58800888。

    三、培训内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建安工程费用组成、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四、参加人员:各市造价管理处(定额站)管理人员、有关造价咨询企业专业人员,具体参加人数按省站分配各市的名额。

    五、有关要求:

    1.报到地点:南京市双门楼宾馆主楼一楼大厅;

    2.“计价规范”培训资料由学员按培训内容自带,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培训时发放;

    3.收费标准:培训费等每人450 元,食宿费自理;

    4.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各市造价处(站)安排、汇总,通过OA报至省站办公室;

    5.由于培训人数较多,请各市不要自主增加人数。

    省站联系人:朱红 

    电话:025-51868982,13951891854,

    传真:025-51868981。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0 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 2013年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转载】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具体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造价员每两年应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四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方可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证。今年继续教育仍采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的网络继续教育。

    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课题安排                               
    随着各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将至,为配合持有上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验证需要,安排各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学员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下列课时参加继续教育:
    1.造价员证书编号为“沪0631”和“沪0931”开头的,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在本证验证年度内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可开通一次性4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者可参加本年度的验证换章;
    2.造价员证书编号为“沪0631”和“沪0931”开头的,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在本证验证年度内已参加过20学时继续教育的,需再开通一次2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者可参加本年度的验证换章;
    3.造价员证书编号为“沪0631”开头的,发证至今未参加过验证的,需开通70学时的继续教育,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本年度验证换章;
    4.其他编号的造价员证书,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每两年参加一次2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员可自行开通2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造价员资格证书到期后可凭相关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参加验证换章。
    注:验证年度即指上一次从业资格证书验证之后至本证书到期之前这一段时间。


    三、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网址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联合举办,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运行和技术服务公司。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www.ceca.org.cn),点击进入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四、网络继续教育课程播放时间及内容
    课程播放时间:2013年04月02日——2013年12月31日。
    考试课程: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解读及主要条款对照;
    2.施工阶段的项目投资控制;
    3.工程签证的理论和实务。
    其余课程,学员可自行选学。
    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对学员所选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考试试题出自考试课程。
    五、网络继续教育考试
    造价员参加网络教育的课程学习,满规定学时后,方可参加网络考试,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作为资格证书验证的依据。
    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课程并且通过考试。

    六、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中价协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10学时为100元/人、20学时为200元/人、40学时为400元/人、50学时为500元/人、70学时为700元/人,学员可在登录网站后按个人要求自行选择相关学时,付费后开通学习。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费工作,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 银行网上支付:登录网站,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 邮局汇款:
    收 款 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06室
    邮政编码:100083
    注:邮局汇款单附言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上海市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
        3. 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 号:100730370350010001
    注: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上海市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
    说明:学员通过邮局或银行汇款,一般需等待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加急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至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传真:010-82330766;客服专线:010-82326699。


    七、网络技术支持
    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网络技术问题或者按上述学习类型需开通学时的有关问题,可拨打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2326699。


    八、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成都北路600号中华保险华盛大厦23楼;
    联系电话:63456171—8125
    传    真:63456172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 2013年上海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前辅导班报名通知【转载】

        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日期定为10月19、20日,为帮助广大考生提高应试能力,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特组织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由历年参加全国造价师考前辅导的资深教师亲自授课,并由上海市建智建设工程咨询人才培训中心为考生做好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报名参加培训者,均应先完成造价工程师的考试报名的各项必需手续。
    二、培训内容: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2.《建设工程计价》
    3.《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4.《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学费及上课时间地点:
    1. 学费:每科300元/人,可报全科,也可报单科。
    2. 上课时间及地点:
    上课时间:8月上旬至9月中旬,利用双休日上课(具体时间见课程表)。
    上课地点:长寿路652号(近胶州路)上海纺织职工大学 (附近公交:13、24、36、40、54、63、94、105、136、138、223、708、786、830、837、966路)
    四、培训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北宝兴路355号226室(工作时间)
    成都北路600号23楼(工作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
    2.咨询电话: 56384101、56384657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日(工作日报名,但在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期间的双休日成都北路报名点同时接受培训报名)
    具体时间:上午 9:30-11:00 下午1:00-4:00

    附件: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前辅导班报名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2013年7月
     

  • 住建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转载】

        记者22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2013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中央补助标准户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3年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

        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通知要求:列入政府补助范围的农村危房改造(含新疆农村安居工程)要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后每户住房均不低于最低建设要求。并且《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中也明确规定了危房建筑的建设标准:1.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2.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3.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

        另外,对于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等均有严格规定。

     

        查看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3]104号)

  • 2013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本会有关分支机构:
      根据《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和《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建协〔2008〕36号)的要求,我会将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价工作仅对第二批(2010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进行复评,仍然采取企业自愿申请、行业协会或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价的办法。2012年未参加复评的首批(2009年度)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也可申报。
      二、请申请复评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办法》(建协〔2008〕36号)第十二条的要求提供有关书面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解放军建筑业(建设)协会、有关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报送我会。
      三、对参评企业的考核期为2010年至2012年,其中对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10年至评价时。
      四、对通过评价的企业,将颁发“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和标牌。
      五、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字〔2009〕7号)要求,评价工作不收取申报费,通过评价的企业将交纳宣传、会议等费用。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研究发展部
      联系人:安  静、李燕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06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35382、62135622
      传真:(010)62135622
      附件:第二批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2010年度)名单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3年7月12日

  • 广东从8月1日起阶段下调省直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转载】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3日称,广东将于81日起,阶段下调省直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比例达50%,预计将减少征缴省直工伤保险费逾2.22亿元人民币。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联合出台了《关于阶段下调省本级统筹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从201381日至20141231日期间,在省直参加工伤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其月缴费基数的0.4%执行,并在参保缴费申报信息系统直接调整缴费费率,不需要用人单位另行申请。

      广东省人社厅称,费率下调,将有力地减轻广东省直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负担,帮助企业单位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由于这次调整仅涉及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而不涉及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因此不会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据测算,随着本次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调政策的实施,广东省直工伤保险费预计减少征缴超过2.22亿元,惠及参保企业单位5000多家、参保人员超过52万人。
  • 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转载】

    粤建协〔201310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精神,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精神,为了加强我省工程建设过程中绿色施工管理,充分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导向引领作用,推进我省建筑业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我省建筑业绿色水平,经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协会开展我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评审活动。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绿色施工导则》和国家新颁发的《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我协会草拟了《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3815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我协会。

    联系电话:020-83642201

        真:020-83642502

    电子邮箱:gdcia@vip.163.com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3719

  • 珠海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造价3亿元/公里 全线12站【转载】

        造价168获悉,珠海市发改局日前批复了市城建集团《关于提请审批珠海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珠海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线路总长8.917公里,均为地面线,线路从海天公园站开始,经梅华东路、梅华西路、翠屏路至上冲站,全线设车站12座。设车辆基地1处,位于翠屏路西侧的上冲车辆段,占地面积约7.5公顷(未考虑车辆段综合开发)。有轨电车建设占用原有市政道路8米路幅宽度,需要同步改造沿线道路,总长度约8.433公里,双向六车道。

        批复文件显示,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总投资估算26.8亿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7.57亿元,二类费用2 .23亿元,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珠海城建集团融资解决。根据之前公布的信息,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平均每公里的造价约1 .7亿元。现代有轨电车工程造价“突飞猛进”,由此也引发了网民热议。

        对此,珠海市城建集团相关负责人解释,有轨电车的工程造价增加,是因为包含了多个相关的配套项目,单纯有轨电车的造价基本上没有变化,依然是1.7亿元/公里左右。该负责人说,在26.8亿元的投资中,包括在上冲建一个包括车辆调度指挥、停放、维修和员工生活区等设施的车辆段,将承担有轨电车近期数年内的调度等功能。有轨电车建在梅华路上将破坏现有道路,要对梅华路进行改造,同时沿线还要建9个人行过街地道以及1个车行隧道。与其他城市相比,珠海有轨电车所采用的“100%低地板有轨电动车,是国内首次采用的先进现代化有轨电车,造价也相对高一些。

        据珠海市城建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有轨电车于今年8月底或9月初动工的计划没有变化。而在此之前,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曾表示,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工程将于今年第三季度开工,2014年航展前完工。

  • 广州市关于2013年启用新版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及电子评标的施工招标项目)GZZB2010-008-2的使用,我中心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均进行了升级,现将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均升级到v2.1版。工具软件及系统更新时间为720日至21日两天,届时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将暂停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仍可使用。

        2.722日起,所有新进场交易的电子评标项目应使用新版(v2.1)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版(v2.1)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新版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使用旧版(v2.1版之前版本)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招标文件保持兼容。

        3.722日至811日,设定为系统升级过渡期。过渡期内,投标人使用旧版(v2.1之前版本)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仍可上传。812日起,系统只允许使用新版(v2.1)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上传。

        4.如在使用新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中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15360503495,15360503496。

     

        特此通知。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718

  • 广州市关于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系统升级改版演示会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文件精神, 加强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广州市造价站)对原招标控制价信息化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改版。新版招标控制价信息化备案系统将于201391日起启用。

           为使改版后备案工作能顺利衔接,我站现定于726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华泰宾馆召开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备案系统升级改版演示会。会议重要,请派员依时参加。

        会议地点: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三楼1号会议室

        联系人:张湘翎

        联系电话:83630981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7.23

  • 重庆市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19、20日两天举行。为帮助参考人员适应2013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更好的掌握和熟悉考试科目的有关知识,顺利应考,提高考试通过率。造价协会特邀请相关专家举办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在重庆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2013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对四个科目进行全面考前培训,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培训教材
            采用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2013年新版统编教材,由各学员自备。

    四、培训师资
            特邀请参加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交底会及长期参与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相应课程的培训任务。

    五、培训时间
            2013年8月1日—6日,8月9日—14日,全科共12天,单科3天。

    六、培训费用
            全科:4800元/人。
            单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1100元、《建设工程计价》1100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1100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1500元。 

     七、培训地点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沙坪坝重庆大学B区)

    八、报名日期及地点
            即日起至开课前到造价协会报名缴费并领取听课证,凭听课证入场培训。
            报名地点及电话: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24-1)
            协会联系人:宋老师江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67538825
            培训地点及电话: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沙坪坝重庆大学B区)
            重大联系人:吴老师 陈老师 单老师   联系电话:65120841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 2013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的安排,《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已列入预备审议类项目。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立法民主性和针对性,现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刊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3年7月31日前通过信函邮寄、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以信函方式邮寄的,信封上请注明“《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电话:0551-62871260 、62635816(传真)
       电子邮箱:jstfgc@sohu.com
        地    址:合肥市东流路28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013年7月12日

  • 云南省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10月19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上午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使用涂改带(液)。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州、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1)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
    三、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及要求。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此项考试的考点均设在昆明市,由我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9日—8月12日
    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zg.cpta.com.cn,注册成功后上传照片和填写报名信息。
    新考生和老考生(今年首次报考的视为新考生,参加2011年或2012年考试的视为老考生。)报名时都须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有误,并选择一个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资格复审和领证地点。
    考试须进行网络初审,考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缴费成功就能确认报名成功。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所有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10月14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址(zg.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须对提交的报考资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证书领取地点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我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将认定为无效,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五、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云价费发[2000]136号文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50.00元/每人每科。
    我中心根据考生自行选填的“报名点(州、市首府所在地)”来统计考试报名数据,各州、市据此数据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经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云财行函[2008]32号)文件的规定留取考试费用,用于考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开支。
    六、考试用书订购。
    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需订购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的考生请与昆明建科图书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13号、159号
    电话:0871-64177492、64168287、63195586
    七、成绩查询及合格办证。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左右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查询成绩及资格复审和办证事宜。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持成绩单到报名点进行考后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州、市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云南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考试报名条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 执业资格考试通知抄送:省级各部、委、办、厅(局)、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中央驻滇有关单位人事(职称)处(室)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发【1996】77号)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 浙江省关于2013年二季度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许可审查意见的公示【转载】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令)和我厅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组织审核工作组对申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暂定级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期为 2013年7月22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由设区市及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疑义需要申诉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向设区市及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书面说明材料可以对原申报资料进行解释,但不得增加新的业绩、人员等材料。设区市、扩权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013年7月22日前将公示中要求的核查事项和申诉材料的核查意见及相关材料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2013年7月22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一楼)

      邮政编码:310025

      联系电话:0571-85216021

      联系人:张美娟

      附:2013年二季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许可审查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 中国建筑业2013年一季报综述

        据国家统计局消息,建筑业逆势吐气扬眉,一扫2012年的阴霾,2013年首季度现开门红。

      一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
      一季度,总产值22634亿元,业绩增幅重回20%,达到20.2%。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60.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6.3%。建筑业新签合同额29705亿元,同比增幅23.2%。较2012年年底14.6%的新签合同额增幅,已大为改善。2013年一季度,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251.9亿美元,同比增长20.6%,比2012年增幅低出1.4个百分点。2013年1月,新签合同额401.2亿美元,同比增幅高达43%,增幅远超过2011年7月份的25.2%,创下增幅多年新高。51家上市建筑企业共创营业收入5545亿元,同比增加20.3%,与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增幅基本持平。业绩增长同比增幅50%以上的企业有15家,业绩增幅超过100%的有5家。

      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为58092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1%,增速与去年同期持平,比去年全年加快0.3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18029亿元,增长18.7%;民间投资36763亿元,增长24.1%。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41429亿元,同比增长14.0%;新开工项目67698个,同比增加5920个。细分行业看,铁路基础建设投资545.1亿元,同比增加28%;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828.4亿元,同比下降1.4%,其中公路建设投资1572.2亿元,同比下降0.5%。水利建设固定资产投资588.5亿元,同比增长33.5%,创多年新高。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额51046亿元,同比增长15.4%;住宅开发投资额35126亿元,同比增长10.5%。

      一季度建筑业重要资讯
      一季度,国务院先后批复《太湖流域综合规划》、《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住建部确定90个城市,作为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第一批十点,以推动集约、智能、绿色、地毯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拉动内需,带动产业升级,国开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智慧城市将撬动资金规模达800亿元;铁道部进行了大部制改革,新的铁路总公司将负责拟定铁路投资建设计划,提出国家铁路网建设和筹资方案建议等,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设项目,不过盛光祖表示,铁路投资将不会因此缩减,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6300亿元左右。
      去年投资规划的热潮一直延续至今,部分省市继续出台投资规划中。重庆计划实施项目群50个,年度计划投资近3000亿元,用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市开发等板块;贵州452个项目在各地区开工,包含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等领域在内的项目受益,总投资将达2111亿元;上海市全年重大工程项目计划亦排定,年计划投资1193亿元;北京市发改委则发布了“城南行动计划”,三年总投资约3960亿元。
      “BIM”成为建筑行业的最大热点。一季度相关会议、论坛在全国各地展开。

      二季度建筑业发展
      根据一季度经营数据,在房屋建设领域,业内人士认为,二季度房地产调控方向依然不会动摇,调控力度也不会有较大的放松,虽然拿地热情有所高涨,但新开工增长并不高,同时在国家积极推进保障安居工程建设情况下,预计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为20%左右;基建领域,铁路投资方面,铁道部改革让铁路部门存在一定的不可知性,但暂时未对铁路建设投资有较大的影响,而且铁路基建投资增长较快,预计上半年铁路基础建设投资增长在25%左右;交通建设方面,因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还未从2012年全年负增长的压抑中完全摆脱,资金落实是重要困难,这与各地庞大的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形成鲜明对比,预计上半年全国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投资增长在5%左右;水利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水利建设安排1.8万亿的投资计划,两年完成了7500亿元投资(41.5%的投资任务),虽然后三年投资建设任务不高,一季度水利建设投资热度不减,预计上半年投资额增长约达30%。
      2013年,中国经济增速依然不高,投资增速放缓将是趋势。未来施工企业业务将出现下滑,行业将进入能力竞争时代,行业将出现新的重组机会,施工企业亟需提升品牌价值、提升管理内功,才能在能力竞争时代生存。

  • 钢材市场供需矛盾突出 预测钢价将低位波动运行

    6月末,中国钢铁工业协会CSPI钢材综合价格指数跌破100点,达到98.52点,比5月末下降3.31点,降幅为3.25%,比5月份收窄0.36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96点,降幅为14.69%。

    长材价格降幅大于板材。6月末,CSPI长材指数为99.87点,环比下降4.54点,降幅为4.35%,比5月份增加1.17个百分点;板材指数为98.43点,环比下降2.31点,降幅为2.29%,比5月份收窄2.29个百分点,比长材降幅低2.06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长材指数下降19.67点,降幅为16.45%;板材指数下降14.75点,降幅为13.03%。

    主要品种价格继续下跌。6月末,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监测的八大钢材品种价格均继续下跌,除高线和螺纹钢价格降幅有所加大外,其他品种价格降幅均比5月份收窄。其中高线、螺纹钢和角钢价格分别环比下降157元/吨、164元/吨和159元/吨,中厚板、热轧卷板、冷轧薄板和镀锌板价格分别下降107元/吨、72元/吨、145元/吨和108元/吨,热轧无缝钢管价格下降77元/吨。

    钢价7月上旬首现回升。6月份,CSPI钢材综合价格指数继续呈逐周下行走势;进入7月份,第一周钢材价格继续下降;第二周小幅回升,这也是自今年4月份起连续12周持续下跌以来的首次回升。

    在需求增长疲软的形势下,粗钢供给量仍保持增长,加剧了市场的供需矛盾。上半年,受需求增长低于预期、钢铁产能释放较快影响,市场仍呈现供大于求的状况。进入7月份,在市场预期不高的情况下,钢材库存还在下降,截至7月份第二周,已比6月末下降了4.52%。后期,随着钢铁产量下降、企业亏损增加,钢价跌势也将接近底部,将呈低位波动运行态势。 

    后市需要关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市场供需矛盾未有明显改善。尽管6月份全国粗钢日产水平连续第二个月小幅下降,但同比增长4.6%,仍比去年同期加快2.8个百分点,市场供需矛盾仍然尖锐。钢铁生产企业应有针对性地安排生产,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积极适应市场变化。

    二是铁矿石价格仍有下降空间。6月末,CSPI中国钢材价格指数比年初下降了6.45%,但CIOPI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中的进口铁矿石价格只下降了1.57%,明显小于钢价降幅。后期铁矿石价格仍有下降空间。

    三是钢铁产品出口形势不乐观。据海关统计,1月~6月份,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额同比增长10.7%,比1月~5月份回落了3.5个百分点,年内已连续第5个月增速回落。从国际经济形势看,由于世界经济复苏缓慢,美国、日本等国家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倒逼人民币升值,再加上贸易摩擦日渐增多,我国钢铁产品出口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后期形势不容乐观。

  • 贵州省2013年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8月31日开考

        造价168获悉,2013年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已经启动,网上报名也已于7月12日结束。考生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查询报名审核结果,报名成功(经主管部门资格预审通过)后,请于20137151730时前凭《报名审核信息表》到所在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缴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859:00时至20138319:00

        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科目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筑(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
      考试时间:2013831(星期六)全天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闭卷)
      下午:1400—1730《建筑(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开卷)

        详情可查看附件关于2013年贵州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 吉林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8月3日开始

        造价168从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获悉,该省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网上报名时间:8月3日—8日;现场确认时间: 8月5日—9日;网上缴费时间:8月5日—11日。

        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详细考试考务信息请查看附件:《吉林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公告

  • 关于投标单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转载】

    各招标人、投标人及招标代理:

      根据穗建筑[2013]246号文的要求,自201371日起,在交易中心投标的工程项目,将停止使用年度保证金。投标单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所有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为全面执行穗建筑[2013]246号文的要求,我中心将于201381日起,停止使用非基本户保证金。计算基准时点为招标项目开标时间;即81日零点后开标的项目,必须使用基本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对于开标时间定在201381日零点之后,而尚未有明确规定使用基本户保证金的招标项目,请招标人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修改,并通知投标人。

      特此通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717

  • 关于举行广东省201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的公告【转载】

    各建筑施工企业:

    我站定于201382425日组织已报名参加考试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731日前确认报名成功(不参加考前辅导班)的人员,请于201389日前登录粤建网本企业账户查看具体的考试安排。
      二、请各有关单位派人务必于2013816日凭企业介绍信,到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统一领取本企业参加直接考试人员的准考证。报名资料错漏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将不得参加此次直接考试
      三、考试安排

    人员类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主要负责人

    2013824

    1430—1630

    广州市

    项目负责人

    2013825

    900—1100

    广州市

    专职安全员

    2013825

    1430—1630

    广州市


      四、 考试有关事项
      考试内容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等。
      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作答。
      考试使用的2B铅笔、橡皮擦等文具自备。参试人员对号入座,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备查。
      五、领取准考证的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西108号(黄埔大道与海乐路交界处)奥园大厦121201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 02038686960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温馨提示:考试报名上传的相片应为一寸红底且无印痕的证件照。

  • 2013年7月份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转载】

         75日,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会议在当月第一个星期五召开。会议摘要如下:

       6月份钢筋的市场价格下跌幅度较上月大,下跌幅度在3.235.14%之间,价格在3560~3690/吨;水泥市场价格微升,复合硅酸盐水泥升1.47%345/吨,普通硅酸盐水泥升1.25%405/吨;其余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不大。

       2013年第二季度广州市建设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干混砂浆、加气混凝土砌块、钢防火门、电线电缆、电缆桥架、镀锌水管等,这类建材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人工日工资价格有所上升。

       至6月底,合同备案办结33个,其中监理合同16个,施工合同13个,劳务合同4个。
      
    近期,省造价总站组织了2013规范的宣贯和培训,一些具体执行方面的问题成为会上积极讨论的话题。2013规范更体现了对等、公平的原则,在计量、计价及合同内容上做了更完善的规定,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更具操作性。但也提出了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计量规范对结构以及项目设置、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算规则、工作内容等7个方面进行了调整,需要管理部门对可组合的主要内容对应的综合定额子目做进一步的计价指引,以免因不同理解而产生纠纷;13规范对规费等内容进行了调整,需要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计费程序。

       
  • 南通:2013年造价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18日截止

        造价168从江苏省南通人事考试网获悉,南通市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5日-7月18日。还没报名的考生请抓紧时间进行报上报名。

        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9日(周六)、10月20日(周日)两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9日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月19日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安装)
        10月20日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据通知规定,新老考生网上报名审核流程有所不同,因此考生在填报“考生类型”时需特别注意,区分清楚。

        考试通知列明,“新考生”是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以及更改报考级别或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老考生”又分为两类,一类是“2011年度和2012年度已报名且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且有档案号,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和更改报专业的人员”;另一类是“2010年度及以前年份已报名且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新考生,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和更改报专业的人员”。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可于2013年10月10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或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附件: 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3年度汕头市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启动

        造价168获悉,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出通知,该市2013年度建筑工程高级(含教授级,下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受理申报资格材料时间:市直单位为723日至813区县单位为88日至818日。逾期不予受理。

      通知规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条件按照《广东省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粤人职[2000]14)、《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粤人职〔200015)和《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189)的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度我市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级)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建职评〔201303

  • 广东省关于2013年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系统情况调查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规划国土委)、 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的通知》(粤府〔2013〕48号),加快推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深化信息资源整合和建设,现决定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系统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或业务指导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各类已建、在建、需建的信息系统项目的情况(不含已建弃用或未设置数据库的项目)。

      二、调查内容
      (一)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内设机构、人员情况;
      (二)近三年来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情况,其中财政拨款多少?单位自筹多少?
      (三)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资源整合和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四)已建成的信息系统项目情况(见附件一);
      (五)在建的信息系统项目情况(见附件二);
      (六)需建的信息系统项目情况(见附件三)。

      三、调查材料汇总及报送方式
      (一)本次调查的责任单位为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及我厅直属单位。请各责任单位做好本地区所属部门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及其管理或业务指导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信息系统情况调查和材料汇总工作。
      (二)本次调查材料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委托广东建设信息中心具体负责。请各负责调查工作的单位于2013年7月30曰前,按照以下方式报送调查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1.通过电子邮件打包上传所填材料。收件电子邮箱为LSS@gdcic.net
      2.将上传的材料打印成文,并加盖公章后传真到广东建设信息中心。传真号码为020-87251025。

      附件:1.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系统项目情况表(已建)
         2.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系统项目情况表(在建)
         3.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息系统项目情况表(需建)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5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周政,电话:020-83133606   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人:龙赛姗,电话:020-87259834)

  • 造价168一建考试辅导专题7月15日正式上线!

        好消息!造价168制作的“2013年广东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备考攻略”专题今起与广大行业人员正式见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安排(人社厅函〔2012448号),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14日至15日,考试科目共设4个。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

    对于即将到来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你准备好了吗?

    为了让大家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好备考冲刺,查找考试培训讲义、历年真题、模拟试题等学习资料,造价168隆重推出“2013年广东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备考攻略”专题,助力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针对各地近期陆续启动的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第二批)、全国建设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等,造价168一站式专业造价服务平台(www.cost168.com)将在第一时间网罗各地消息,在官网资讯频道及时对外公布,向您传递最新考试资讯;并且联手国内知名培训类网站合作,提供优质、丰富的考试辅导材料、考试试题,以飨用户。

    同时,造价168也真诚希望广大用户积极参与互动交流,提供意见反馈,或者在造价168一站式专业造价服务平台分享您个人的考试心得或价值文档,兑换财富值。分享传递力量,让更多业内朋友受惠,在线学习,轻松增值。

    欢迎关注“造价168”官方微信,掌握第一手行业消息: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或在微信上搜索“造价168”(英文IDHLcost168)。

  • 辽宁省关于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前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经核查,现将辽宁精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资质延续合格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审批前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企业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省造价管理总站将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龙凤寺巷43-1号

    邮政编码:110011

    联系电话:024-24131254

    联系传真:024-24131254
    附  件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延续合格名单(点击下载浏览)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 重庆市2013年初始注册合格的造价工程师开展初始注册教育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个人:
            按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的文件要求,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的人员当年应参加所在省级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初始注册教育。经研究决定,将对2013年初始注册合格的造价工程师进行初始注册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13年初始注册合格的造价工程师。
    二、学习安排
            学习时间2014年3月中上旬,具体初始注册教育日期、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报名方式及费用
            即日起在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四楼六号窗口递交初始注册申报资料时,须一并进行造价师初始注册教育报名缴费。
            收费标准:700元/人(其中:初始注册教育费用:500元,含学习资料、午餐费用;2014年造价工程师会费200元/人。)
    四、其它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在参加初始注册教育前,应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缴纳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背面注明注册单位及姓名)。
            2、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中,原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在初始教育结束领取继续教育证书的同时,需交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
            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24-1
            联系人:宋主任、江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7538825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 云南省关于2013年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不合格整改上报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 )的规定,我厅于2013年4月至5月上旬开展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部分造价工程师注册不合格,现将整改上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不合格人员名单

    2013年,云南省共计70名造价工程师注册不合格。(详见下表)

    和素芳

    黄永志

    李本金

    杨菊香

    木丽珍

    段孝云

    徐文彬

    饶翠宏

    孙树林

    魏志坚

    黄昊

    李永明

    成应华

    曾琼元

    黄怀英

    周亚京

    崔洁

    堵澍

    莫金想

    王松锐

    杨连骅

    郑昆

    可立盛

    郭秀莲

    陶泓宁

    施继雄

    徐兴丽

    吕艳

    郭花

    尹明春

    孟萍

    董相宏

    孙绮瑞

    闻巧芬

    周斌华

    李永堂

    和承锦

    刘海英

    玉应罕

    王强

    周洪

    李娜

    任陆明

    寸学燕

    吴光洲

    刘莉娇

    杨晓银

    陈蓉

    韩军

    庞玉有

    王锋宪

    程磊

    范钰

    李炜煜

    杨松山

    何红

    许海晖

    廖友强

    万春燕

    成云

    韩团齐

    李晓艳

    何臻

    李红锦

    杨克伟

    王娟娟

    汪朝明

    李碧娟

    卢中华

    邵章富

    二、整改上报要求

    (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造价工程师必须注册合格并取得注册证书后才能执业,为避免注册不合格而影响个人开展相关工作,上述不合格人员应高度重视注册工作,认真核对注册信息,严格按照整改上报的时限及网络系统打回原因补充或改正上报材料(注:只需重新上报网络资料,书面资料不用提交)。

    (二)注册不合格原因主要有:

    1.相关扫描件未上报或不清晰无法辨认;

    2.考试合格证上传错误;(应上传执业资格证书);

    3.劳动合同无签订时限页;

    4.填写的专业年限与工作经历不符;

    5.2012年以前通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未上报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扫描件(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应登录网站:http://www.e-cost.cn/ 填写姓名及有效证件号后进入继续教育栏目查询并下载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关于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的相关问题可联系:种旭,电话:0871-64171972);

    (三)本次注册只针对上述不合格人员整改上报,需新申报注册人员延至下一年度办理。其余注册人员的合格情况可

    (四)办理时限:2013年7月1日至7月5日;

    联系人:胡鹏       电话:0871-64320642;

    单位名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119室;

        单位地址: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2日

     

  • 云南省关于2013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事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受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决定组织2013年度云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执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
    (二)实行网络预报名
    1. 报名人员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yncost.com),进入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根据个人情况注册并填报表内信息,信息填报无误后打印《云南省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即预报名完成。
    2.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9日15:00~7月21日 17∶30。
    (三)报名机构及办理程序
    1.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办理造价员考试报名工作。
    2. 7月15日~7月26日,网络预报名成功人员,按要求省造价协会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
    (1)新报考人员:①本年度考试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证复印件(在读报名人员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2)补考人员:①本年度考试报名表;②上一年度准考证复印件或上一年度成绩通知单;
    (3)增项人员:①本年度考试报名表;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资料,需带原件交验核对。
    3.资格审查(缴费)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7月26日工作时间:9∶00~12∶00和13∶30~17∶00。节假日正常办公。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根据省造价协会要求完成缴费手续即考试报名完成。
    5.本年度参加经备案登记的考前培训的报名人员,由培训机构代为办理资格审查、缴费及报名完成手续,请向培训机构咨询办理。
    (四)考试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考试报名地点:安康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非常天地商务大厦A座10楼1016室,联系电话:0871-63636226。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云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8日两天,详见附件。
    (二)考试专业及科目
    1.土建专业。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相关知识与计价》(公共科目)、《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2.安装专业。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相关知识与计价》(公共科目)、《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三)考试地点
    设昆明及安宁两个考区。具体考点、考场及座位号将在准考证上载明。
    (四)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认证考试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计收费[2003]449号)规定,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工程造价相关知识与计价》30元/人,《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30元/人,《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50元/人。
     
    三、注意事项
    (一)考试报名完成人员应在参加考试前登录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粘贴照片。
    (二)系统开放打印准考证功能时间另行通知,请考试报名完成人员在8月19日后注意上网查看,并尽早打印。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6月29日
    附件
    2013年度云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9月7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相关知识与计价
    14∶00—18∶00
    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9月8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 云南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研讨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广大工程造价从、执业人员工作学习需要,经研究,我省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研讨班定于七月下旬、8月上旬举办两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完成年度造价师继续教育任务,学习本轮次必修课程,交流研讨国内造价咨询及相关领域先进理念和实务经验,提高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能力,规范执业行为。
    二、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
    三、培训对象
    (一)在云南省辖区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取得国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尚未注册的人员;
    (二)愿意参加学习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安排
    所有参加培训单位及个人由省造价管理协会对报名的人员进行分班,并网络公布名单。(尚未在名单之内的培训人员参加第二期培训)
    联系电话:0871—64171972、65619966
    (二)缴费
     开班前两天在培训点现场报到缴费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
    第一期:2013年7月27日-28日报到,29-31日培训。
    第二期:2013年8月7日-8日报到,9-11日培训。
    2.地点:昆明云安会都酒店,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石安公路马街路口。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培训将根据出勤及考核情况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通过者,其本年度继续教育确认相应学时,制发学时证明。
    (二)培训费用为1100元/人、资料费400元、共计1500元、食宿自理。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7月10日

  • 湖北省关于2013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安排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3]49号)要求,我厅将于7月15日至7月19日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内容
    抽查对象: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十堰市、孝感市、荆门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潜江市所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抽查内容:《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3]49号)中规定的内容。

    二、抽查工作安排
    本次抽查工作分3个组。
    第一组:组长:李天福    成员:左虹、李卫、王琳
    抽查:鄂州市、黄冈市、黄石市、咸宁市
    第二组:组长:吴青山    成员:华桦、刘江
    抽查:十堰市、襄阳市、随州市、孝感市
    第三组:组长:洪金平  成员:程征、刘宏锦
    抽查:宜昌市、荆门市、荆州市、潜江市
    武汉市抽查工作另行安排。

    三、抽查方法
    听取各地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确定抽查企业数量,每家企业抽查2个2012年度完成的咨询项目。

    四、有关要求
    1、各企业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3]49号)中附件4的要求准备好相关备检资料。
    2、各地提供检查情况报告、《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汇总表》、《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记录表》。

  • 河南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转载】

    省直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3]27号)的精神,现将2013年度省直各单位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1、省直考生网上报名时间按通知上的要求统一于2013年7月8日9:00至2013年7月22日17:00。
    2、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3、资格审查初审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2号(金水路与经八路交叉口原建设厅办公楼411房间)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地址: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
         另附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 福建省关于变更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变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中秋节放假调整公休日,9月22日(星期日)公休调至9月20日,9月2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因此,将原定9月22日的考试日期调整为9月21日(星期六)。
        考试时间和科目:
        上午:8:30—11:30 各专业工程造价实务
        下午:2:30—5:30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及各专业工程技术,其中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的为2:30—4:00。
        二、今年各专业工程造价实务考试的主观题改为客观题,考试时间缩短为3个小时,考试内容和要求不变。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上海市关于召开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安装、市政及轨道交通工程量计算规范宣贯会议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站、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各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部令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本规范,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定于2013年8月29-31日三天在上海联合召开上述规范的宣贯会议。现将有关宣贯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

      5.《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以上各册新规范的总体编制概况、主要变化及其附录。

    二、参加会议人员:

      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相关负责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及相关单位的造价、合同管理人员。

    三、费用及其它:

      1.会议培训费:每人1200元,协会会员单位每人900元(均不含资料费);清单计价及规范教材如有需要,请在报名表上注明。

      2.此次宣贯会议可计入全国造价师个人继续教育学时;

      3.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本次宣贯会务工作由大新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办。

      会务联系电话:

      彭春丽010-52361307,52361308,13141188462

      传真:010-64368190

      邮箱:313235397@qq.com
      公司账号:

      户名:大新华运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账号:110060635018150158876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

      中价协咨询电话:010-57811466

      请参加学习的人员速将报名回执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可在中价协网站下载:www.ceca.org.cn)发送到会务组。因名额有限,报满为止。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惠州市关于举办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造价员: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广东省造价协会《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我市造价从业人员计价水平,更好掌握新规范新技术,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9项工程量计算规范国家的贯彻执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省造价协会同意,我协会会同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中心决定于8月至9月期间,在我市举办2013年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我市各县、区造价管理机构相关人员。
    2、建设投资管理部门、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单位等有关造价人员。
    3、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均可参加学习,培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二、培训内容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2、国家标准《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50875-2013);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共同颁布);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粤建法[2012]112号);
    5、《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粤建市函[2011]397号)。
    三、学习费用
    培训费400元/人(不含教材资料费)。
    四、上课时间、地点及上课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上课时间,定于2013年8月至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上课采用面授形式。学习时间三天,全脱产,本次培训计入造价员继续教育30学时。
    培训地点暂定在惠州市工程监督大楼4楼培训教室(江北文成路1号)。具体地点另行安排。
    五、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到8月20日。
    六、报名方式及步骤
    1.登陆广东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进入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造价员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报名申请”报名页面。
    2.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签名后由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3.造价员持《继续教育报名表》到市造价协会确认报名并缴费。
    4. 报名地点:惠州市下埔华商大厦18楼惠州市造价协会,电话2101357,联系人:何素芳、黄润萱。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造价员继续教育学时规定为每三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
    2、本次培训计入造价从业人员2013年继续教育学时。
     

    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 2013年度广东省直、中央驻穗单位造价员验证工作9月开始【转载】

        造价168获悉,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日前发出通知,2013年度省直、中央驻穗单位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时间定于:92日至1231日(周六、日不办公)。

        200620072010年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60710”开头的造价员,以及有效期到2013年期满的造价员,届时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验证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到省造价协会办理验证手续。

       验证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楼省工程造价协会培训部,联系电话:020-83337335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直单位《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 广东省造价协拟于8月8-9日在穗举办2013清单计价规范培训班

         造价168获悉,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日前发布《关于举办2013清单计价规范培训班的通知》,于88-9日在广州举办2013清单计价规范培训班,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按各地需求组织开展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本次造价员培训可作继续教育学时。

    本次培训网上报名时间:2013710-85日,造价员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按要求填报申请表。

    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序号

    学习内容

    学习时间

    主讲嘉宾

    1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编变革和创新,2013版与2008版条文变化,通用和专用条文和新增强制条文释义以及实际应用。

    2013889

    谢洪学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与《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各专业)的软件应用和案例讲解。

    行业专家

  • 关于对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转载】

    建市招函[2013]53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成立了“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组。为掌握各地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现状、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现对各地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问卷调查(见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可下载),请收到问卷的有关企业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于2013年7月20日前将调查结果反馈课题组。

      (注:该调查问卷不记名,有兴趣的企业和个人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下载填写后,以电子邮件或者信件等方式反馈课题组。)

      附件: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联 系 人:解秀丽、杨紫烟

      电  话:18810325504、010-58933373

      电子信箱:xiexiuli007@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杨紫烟收(100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7月2日

     

        附件: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情况调查问卷(/upload/public/file/20130710/20130710100319_690.doc

  • 湖南省关于2013年举办《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GB/T 50851-2013)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我中心为主编单位。该标准首次建立了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的基础数据国家标准,其应用将使得分处不同行业的各类产品、设备,在进入建设工程领域时,有一个可供遵循的、国家标准层面上相对统一的表述格式,从而有利于建设工程领域信息化处理水平的提高,是新时期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本重要标准。
    按照《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培训计划》(建办人[2013] 10号),我中心今年将分两期举办《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一期:
    培训时间:2013年8月7日至9日,报到时间:8月6日,报名截止时间:7月26日,地点:青岛市
    第二期:
    培训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6日,报到时间:12月3日,报名截止时间:11月22日,地点:厦门市
    (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1)《标准》内容解读
    (2)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编码维护系统介绍
    (3)《标准》在行业的具体应用解读
    (4)造价管理站《标准》应用案例介绍


    三、培训对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站,各市造价管理站、地产及施工企业、材料设备厂商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四、其它事项
    培训费80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请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培训时间,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并请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组委会。
    联系人:李洁、赵昕
    电  话:010-58934877 88083298
    传  真:010-88083298
    E-mail:372170507@qq.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邮  编:100835

  • 东莞市关于2013年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秩序,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的通知》(东府〔2008〕86号),结合东莞招标投标 “一加两减”和“企业信用分值投标差异化”措施试行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在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一资质要求的公开招标项目中,试行以下措施:

    一、实施全过程网上电子招标投标

            (一)总体要求

            对采用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和抽签定标法项目(简称“非评标项目”)以及采用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项目(简称“评标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

            (二)具体实施措施

            1、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负责为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提供平台和技术服务,根据行业监督部门发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开发专用工具,制定和发布数据交换标准,保障平台的建设、运行、安全与稳定。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参与人(以下简称交易参与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东莞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提供的模板和专用工具制作招投标相关文件,使用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字证书加密锁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3、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组织实施,并接受招标投标行业监督部门监督。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电子文件;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二、完善招标择优机制

            修订企业信用分值招投标差异化措施,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突出择优;提高信用好、分值高企业入围机率,完善企业信用正向激励机制。

            (一)调整A、B、C类企业的分类范围。扩大A、B类企业的选取范围,将信用分值排序前10%(含10%)的企业划为A类企业,信用分值排序前10-30%(含30%)的企业划为B类企业,其余企业划为C类企业;

            (二)调整分类差异化抽取比例。“非评标项目”摇珠抽取确定15家正式投标人时,第一次仅抽取A类企业,第二次对未被抽中的A类企业和B类企业(A+B)进行抽取,第三次对未被抽中的A类、B类企业和C类企业(A+B+C)进行抽取(以下简称“三次抽取”,下同),从现行的“2、3、10”调整为“4、5、6”;“评标项目”在技术标合格投标人中摇珠抽取确定9家为商务标开标企业名单时,“三次抽取”家数从现行的“2、3、4”调整为“4、3、2”。

    三、改革评标方式方法

            改革评标方式方法,对于实施评标的项目实行三阶段择优评标法(“六次摇珠法”),确保评标公平公正。

            (一)确定进入技术标评审的企业范围。为保障专家充裕的评标时间,又体现信用分值差异化择优措施,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按企业信用分值分类(A、B、C类企业)“三次抽取”7家、8家、15家企业进入技术标评审,原则上投标企业超过30家时抽取30家,不足30家时全部进入技术标评审。

            (二)实行评标“三公开”。为确保评标“公平、公正、公开”,进入评标的30家企业的技术标采用全过程模板化合格制评审,完成技术标评审环节后,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环节的所有标书公开、技术标评审结果公开、评标专家(专家编码)公开,并在市交易中心网(http://www.dgzb.com.cn)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启商务标确定中标人。技术标评审、“三公开”结束后,再在技术标合格企业中按企业信用分值分类(A、B、C类企业)“三次抽取”4家、3家、2家确定进入商务标开标企业名单开启商务标,按合理低价确定中标人。如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9家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试行)》(东建函〔2007〕191号)的相关规定重新招标。

     四、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标后履约监管

            (一)严禁中标企业更换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严格执行《东莞市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中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因刑事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死亡、伤病等丧失履约能力或因辞职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必须由中标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签署意见,按《实名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报市住建局和项目所在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备案。擅自更换管理人员的,业主单位应将被更换的人员名单抄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处罚并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二)严禁中标企业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严厉打击资质出卖出借行为
            中标企业必须由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部人员自行组织完成主体结构施工,不得违法分包。业主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业主单位认可。业主单位发现中标企业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要依据合同约定及时制止,并将违法行为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现业主单位与中标企业串通,任其转包、违法分包的,市住建局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凡中标企业发生合同违约被清退出场、出卖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建局将依法对违规违法的中标企业进行处罚并将其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2日

  • 山西省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日、20日举行,考点全部设在太原市。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组织工作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规范性审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凡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并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名工作流程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查询信息、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模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于7月8日—7月21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或通过山西人事考试(www.sxpta.com)网上报名系统的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注册说明和报考须知并遵守报名协议。
      为了提高系统运行效率,网上报名系统中2011年度或2012年度参加过该考试的人员视为续考考生,其他报考人员视为新考生,需重新审核报考条件。为统一照片标准,报考人员照片全部重新采集,请提前准备底色为红色且大小小于50KB的电子证件照。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名信息,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二)报名资格审查
      1.各初审部门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于7月17日—7月23日,持本人签字确认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由报考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的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新考生(含首次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提供2013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2)。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同时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附件3)和“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考部分科目)”(附件4)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续考考生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2011或2012年度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资格审查
      各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审查人需签字),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查。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和“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考部分科目)”各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5),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第4条所列出的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或提供2013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一份;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初审部门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材料的时间为7月29日—7月31日。为保证审查工作有序进行,各初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省厅报送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7月29日:太原、大同、运城
      7月30日:朔州、吕梁、忻州、阳泉
      7月31日:临汾、晋中、晋城、长治
      省厅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初审部门应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有关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如报考人员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各初审部门应在本部门接收终审通知单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考人员的申述说明材料统一上报至省厅。逾期不报送的,视为放弃申述。
     
      (三)初审部门报送“资格考试报名表”
      各初审部门应在省厅资格审查结束后的当天持移送函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四)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于8月5日至8月9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需通过网上银行交纳考试费用(包括报名费、考务费)。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以及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人员应缴纳下列费用:
      1.报名费每人10元,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收取。
      2.考务费47元/人/科,其中上缴人社部考试中心7元/人/科,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需领取考务费发票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6日至10月18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领取(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302房间)。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即10月15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助打印准考证,不再另发。
       
    四、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19

    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20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应考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
        

    五、考试成绩管理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连续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2个应试科目为合格。
      2.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共有4科。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六、考试教材及说明
      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2010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以下简称“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由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
        
      报考人员应注意以下变化:
      1.《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150号部长令)已于2006年12月11日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月21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原建设部第75号部长令)已经废止。《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www.cin.gov.cn)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下载。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发改投资〔2006〕1325号)已于2006年7月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建设部共同发布,原《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计投〔1993〕530号)已经停止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相应要求不做调整,但《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的相关内容要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进行调整。

     

    附件:
      1.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
      2.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
      3.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参加全部科目)
      4.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免考部分科目)
      5.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装订封皮及报考人员汇总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3日 (主动公开)

  • 2013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第一期宣贯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培训工作的通知》(建标实函〔2013〕19号)要求,由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主编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GB50829-2013被列为2013年重点培训项目。为了做好该规范的贯彻工作,帮助各有关单位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新颁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订背景、依据及主要技术内容,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将联合举办该标准的宣贯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东北地区各省、市住建委、安监局相关监督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模板脚手架租赁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等。

     

    二、培训主要内容
      1.《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主要内容及其背景;
      2.《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说明;
      3.《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主要内容解析。

     

    三、培训老师
      1.培训将由主编《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并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专家授课;
      2.培训结束颁发《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3.培训专家
      刘能文:高级工程师,规范主编;
      胡  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规范起草人;
      王  峰:高级工程师,规范审查专家;
      沈  邕:高级工程师,规范起草人;
      殷  刚:一级建造师,规范起草人;
      陈新双:高级工程师,规范起草单位人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7月25-26日(24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亚泰饭店
      宾馆电话:0431—88931777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968号

      路线:
      1.机场:
    ① 机场大巴: 20元/人,时间约为1小时,人民广场下车,步行约200米。
    ② 出租车约120-150元。
      2.火车站:
    ① 火车站坐公交车6路、306路、62路、362路,至人民广场或重庆路。
    ② 出租车约6元。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方式
      1.培训费:1200元/人(含资料费、学费、餐费等)。
      住宿将根据回执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各单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见附件1)填写后,于2013年6月30日前返回秘书处。
      3.请每位参加培训的学员将填写好的《标准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2)于2013年6月30日前返回秘书处。并同时交来2张两寸彩色近照,或报到时面交。
      4.联系方式
      中建租协秘书处联系人:马守华  张少芳
      电    话:010—68392936  68391872(兼传真)
                13661108828    15801266166
      长春市租赁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淑云
      电    话:13943095150

     

    附件下载:
    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第一期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
    2. 《租赁模板脚手架维修保养技术规范》标准培训学员登记表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 

    中国基建物资租赁承包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 广州南沙凤凰三桥成功合龙 预计明年底可竣工

        75日,广州市南沙新区凤凰三桥跨度308米的钢箱拱胜利合龙,成功实现了钢箱拱一大件拼装、一大段提拱、一次性架设成功,创造了我国桥梁建设史上的又一个奇迹。

        广州南沙凤凰三桥位于广州新区南沙区的综合服务中心区,跨越珠江口重要一级航道下横沥水道,是广州重点市政建设项目,由中铁港航局二公司负责施工,该桥主桥拱由广州打捞局安装,全长237米、拱顶高达43米、重达4400吨。

    广州市南沙新区凤凰三桥合龙后全景

        大桥钢箱拱整体提升安装方案工艺先进、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为了确保提升安装施工安全,中铁港航局多次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郑皆连、设计大师王用中、徐恭义等中国桥梁界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科学评审论证。大桥钢箱拱首先在工厂分节段进行制造,之后再通过水路运输至钢箱拱拼装场。钢箱拱各节段在预拼场进行低位拼装成整体。相当于23层楼高的钢箱拱在预拼场滑道上同步纵移到15000吨驳船上就位,然后浮运5.2公里至桥址,再利用提升架同步液压整体垂直提升系统,一次性将重量达4690吨的钢箱拱整体提升至23米,相当于7层楼高的位置进行合龙。提升的钢拱肋重量、高度和长度的综合指数,创世界大吨位钢拱肋整体提升新纪录。

        凤凰三桥施工方中铁港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凤凰三桥主桥跨越下横沥水道,大桥主线全长3.131公里,由桥梁工程和部分引道组成。大桥主跨308米,全长510米,是一座无推力提篮式钢箱系杆拱桥,投资总额达5.8亿元 。

        凤凰三桥是连接黄阁、灵山半岛、横沥半岛和珠江管理区的重要通道,预计明年底便可竣工。整个工程建成之后,从南沙万顷沙交通枢纽中心到南沙最大的公交和轨道交通换乘枢纽蕉门仅需10分钟车程,南沙新区交通运输网络得到极大改善。

  • 贵州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造价中介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受理范围

    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建设项目法人、房地产开发商)、设计、施工、招标代理、监理及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并于2012年及以前年度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未办理初始注册的人员均可申请初始注册,在职公务员不予办理注册。

    二、申报方式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采用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将个人基础数据输入后,上传至“本级注册机构(贵州省)”,同时将申报资料送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申报资料: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直接从注册系统打印《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名字;

    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申请人近两年完成的工作业绩简介和证明;

    5.有效的人事档案证明或者离、退休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学历证明、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申请人与注册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部门专用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交纳社保清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每年度不少于40学时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

    (二)申报要求:

    1.以上所有附件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用A4规格纸张;

    2.除申请表(在www.ccost.com.下载),附件资料(复印件)按“申报资料”内容排序装订成册;

    3.申请人及聘用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真实、齐全、有效,如发现申请注册的个人和单位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注册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13年6月28日—7月24日

    2.申报地点: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

    (联系人:陈学林; 联系电话:0851-5360016)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28日

  • 福建省关于开展201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检查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县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动态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时间
      检查对象: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我省建筑业企业。2012年已列为整改仍未通过资质检查的企业、2012年列入红色类监管且未通过资质检查的企业,不列入本次检查范围。
      检查时间:自2013年7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一)分级组织检查
      资质检查分别由省、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资质检查部门”)组织实施。
      1.根据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主项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厅审批的建筑业企业,由省厅组织资质检查;
      2.根据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主项资质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资质检查,省厅视情况进行抽查。
      (二)分类实施监管
      企业划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监管三类,实行差异化检查。红色监管企业和黄色监管企业名单另行通知。
      1.红色监管类企业:
      (1)资质申请中有弄虚作假的企业;
      (2)参加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企业;
      (3)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含监督机构)检查时被责令全面停工3次以上(含3次)的企业;
      (4)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含监督机构)检查时,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处罚2次以上(含2次)的企业;
      (5)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动态考核记分累计值达到100分及以上的责任人单位;
      (6)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工人工资被行政处罚或列为“黑名单”的企业;
      (7)列入2012年黄色类监管且未通过资质检查的企业。
      2.黄色监管类企业:
      (1)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含监督机构)检查时被责令全面停工2次的企业;
      (2)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含监督机构)检查时,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处罚1次的企业;
      (3)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动态考核记分累计值达到80分及以上的责任人单位;
      (4)未按规定向统计部门报送2012年统计年报或建筑业产值为零的企业;
      (5)列入2012年绿色类监管且未通过资质检查的企业。
      3.绿色监管类企业:
      除上述红色和黄色监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三、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出现问题和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进行差异化核查。
      (一)红色监管企业:
      1.企业通过《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送数据;
      2.书面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需经初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
      3.提交企业有职称的技术经济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
      4.提交企业资质申报要求的人员近3个月中的1个月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缴费明细。
      (二)黄色监管企业:
      1.企业通过《系统》报送数据;
      2.书面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需经初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
      3.提交企业资质申报要求的人员近3个月中的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及缴费明细。
      (三)绿色监管企业:
      无需报送任何数据材料,资质检查部门直接给予确认通过。  
      四、检查程序与做法
      (一)被列为红色、黄色监管类企业要及时填报网络《系统》数据并点击上报初审部门,填报网络《系统》数据必须完整、真实,对填报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二)主项资质为交通、水利、电力、信息、通信行业的企业由省直相关专业厅局初审,其余企业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三)初审部门要及时组织审核确认红色、黄色监管企业网络《系统》数据和书面检查材料,并按资质检查方式权限,将书面检查材料分别转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或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企业的书面检查材料和网络《系统》数据,于2013年8月31日前报初审部门审查确认;初审部门于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并于2013年10月15日前报相应的资质检查部门。
      (五)各级审查部门要根据现行的资质标准和条件要求及时组织审查,并于2013年12月27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和未通过资质检查(不符合资质条件或逾期未参加资质检查)的企业名单报送省厅建筑业处和行政许可管理处。
      五、检查结果处理
      (一)经检查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无需加盖“资质检查合格专用章”或换发证书。
      (二)对未通过资质检查的企业,由本《通知》“检查方式”中规定的资质检查部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从2014年1月1日起,由省厅统一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动态公布全省未通过资质检查企业名单,每周更新一次。从责令限期整改之日起,企业暂停承接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不改或未整改到位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按有关规定撤回并注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各地市和省直有关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3日

  • 海南省关于2013年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房产局、环卫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00号),现将我省2013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中、高、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及对象

      建设工程系列初、中、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为城市规划、建筑学(含景观建筑)、岩土工程(含工程测量)、建筑工程(含钢结构、建筑幕墙)、装修装饰工程、给水排水(含消防设备)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含建筑智能化)、建筑设备安装、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风景园林(含高尔夫球场)工程、工程管理(含建设工程定额与预算)等13个专业。评审对象为从事建设工程科研、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装修装饰、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程监理、工程管理、定额预算、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可自主申报一个或多个专业技术资格。

    二、评审条件

      (一)外语条件

      1.职称外语条件按照《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7]24号)要求执行(该文件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政策文件”栏目中查阅)。

      2.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二)计算机条件

      计算机条件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2]147号)要求执行(该文件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查阅)。

      (三)接受继续教育条件

      依据原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原建设部《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及《海南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暂行)2006年修订本》(琼人劳保专[2006]89号)、《海南省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琼人社发[2009]81号)规定,申报中、高、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继续教育证明。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年不少于48学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强制性条文和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四)工作经历、能力、业绩等条件参看《海南省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和《海南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请登录“海南省建设人才与教育培训网,网址:www.hnjsrc.net,办事指南”、“教育培训”栏目查阅。

    三、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初、中级一式2份,高级、正高级一式3份)。

      (二)《个人综述材料》。此材料由本人撰写,内容包括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现职业绩、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及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

      (三)身份证、学历证书(2000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业务进修培训结业证书,《海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中必须有接受《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培训的登记),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或省级学术机构论文评审证书(证明),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等。

      (四)《业务考绩档案》。内容包括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登记表。

      (五)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规划主要文件成果;初步(方案)设计文本、设计图文本、设计图图签及项目竣工相片资料;施工报建文件、验收(备案)文件;监理项目规划或项目实施细则;工程预(结)算书;装修合同书;省优质样板工程证书、项目经理荣誉证书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证明材料等。

      以上申报材料除特别说明的外,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3份(学历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须收取原件,待评审工作结束后退还,其它原件审核后即退还)。材料要按个人综述材料、单位公示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聘任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获奖证书、业务进修培训结业证书、海南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论文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论文(原文)等顺序装订成册(不便装订的业绩材料可单列,《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业务考绩档案无需装订),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单位,第二面附目录及页码。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有关转评事项

      凡改变原职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中、高、正高级人员,必须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方可申报同级转评,原则上不允许在申报转评的同时又申报转升或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资格。工作岗位未变更的,原则上不实行转评。      

    五、加强申报材料审查和公示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前审查和公示工作,即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在单位公开展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单位要对公示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鉴定。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凡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或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时间、地点和收费标准

      请申报人于2013年9月16日至9月30日(每天下午)将申报材料送至省建设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办公室(地址:海口市琼苑路省府住宅南区24幢301室,琼苑宾馆后门对面;联系人:刘志伟、易新立、权蓓;联系电话:65326216)。评审费按统一标准收取。

    七、其它

      (一)除准备大一寸照片2张贴在《评审表》的“贴相片处”外,另附2张(贴在评审表次页)用于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二)提交申报材料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填写《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概况表样式附后),并附电子版光盘一张。《概况表》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八、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并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

      (二)要严格按照此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对材料的要求(包括材料的装订顺序)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凡有伪造学历、资格证书,虚报资历、业绩者,三年内不得申报。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海南省建设人才与教育培训网”(网址:www.hnjsrc.net)或“海南建设信息网”(网址:www.hnjst.gov.cn)上查询、下载。

     

    附件:申报(  )年度()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样式)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3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等三个标准文件的通知【转载】

    为了规范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我厅结合广西实际,组织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范本(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等三个标准文件,现印发给你们。

        上述三个标准文件自2013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三个月。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2260138。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2《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3《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20日

  •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宣贯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县(市、区)住建局、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最近,国家建设部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为认真贯彻国家标准,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召开2013计价规范等宣贯会议的通知》(粤建造函[2013]78号)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定于2013年7月16日召开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宣贯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7月16日上午9:00-12:00,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36幢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四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宣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粤建法[2012]112号)等。
        四、参加人员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分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副局长、造价管理站站长或造价管理负责人;
        (二)市属各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招标代理、房地产企业等各有关单位的造价管理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有关事宜请与市造价站联系,联系人:姚晔,联系电话:2278392。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7月3日

  • 四川省关于2013年报送代表性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2]664号),我站已组织完成了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工作的各项基础工作,包括组织开发了“工程造价数据积累信息管理系统”并已在“四川造价信息网”(http://www.sceci.net)开通,组织有关在我省取得计价软件开发销售资格的四川宏业建设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锦瑞青山科技有限公司四家计价软件企业开发了具有辅助生成《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功能的计价软件,现将代表性工程的《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代表性工程的要求

    要求选择的工程具有通用性、综合性和代表性,数据真实、完整,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

    二、报送的《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要求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整理、分析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统一编码和《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的规定,保证信息真实、数据准确。每次上报的代表性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应尽量选择不同专业、结构类型和使用功能的工程。

    三、报送时间及工程个数等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每年7月底以前,登录“四川造价信息网”(http://www.sceci.net),通过“工程造价数据积累信息管理系统”链接登录系统并完成工程报送工作。登录时要求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咨询企业账号信息通过注册申请获得(需经企业工商登记所属地的省或相应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注册及报送相关功能的使用说明可在登录界面点击查阅“用户手册”)。工程报送要求将《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和原始工程造价数据交换文件按造价咨询企业工商登记所属地上报省或相应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省外入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市、州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所属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个甲级造价咨询企业每年提供不少于2个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的省内代表性工程的造价数据,每个乙级造价咨询企业和省外入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每年提供不少于1个工程造价不低于500万的省内代表性工程的造价数据。

    2、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年9月底以前,登录“四川造价信息网”(http://www.sceci.net),通过“工程造价数据积累信息管理系统”链接登录系统(账号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分配),对本地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填报的《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后的《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通过“工程造价数据积累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今年是该系统的首次运行,各造价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须于7月初同步上网,及时受理造价咨询企业的注册申请,否则造价咨询企业将不能登录系统上报工程。

    四、填报人员的要求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安排责任心强、熟悉计价工作的专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工作责任制,准确、及时、有效地进行工程造价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复核和上报工作。

    五、各单位上报代表性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工作情况作为评奖、评优和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

    六、各单位在填报代表性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分析表》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站联系,联系人:胡元琳,联系电话:028-83373994。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7月5日

  •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2013】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10日止,逾期当年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负责我市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初审,经市城乡建委审查同意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

    三、资料报送地点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办理中心四楼6号窗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发春  张寿娉 联系电话:63672118  63673008

    具体内容请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渝建[2012]345号)文件执行。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6月28日

  • 云南省关于2013年做好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换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规范建筑业从业人员行为,现就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换证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换发新版资格证书但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建筑业从业人员,可在2013年6月30日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换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过期的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二、未参加2011年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证但原资格证书仍在有效期的,可在2013年6月30日以后至2013年7月30日以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换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三、自2013年6月30日以后,除本通知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凡是申请换证的建筑业从业人员,必须在其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换证申请,否则,逾期不予受理,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四、建筑业从业人员申请资格证书到期换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建筑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期换证及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登陆“云南省建筑管理信息网”办事指南栏中下载)。

    (二)云南省建筑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汇总表均需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电子表格。

    五、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证、变更等相关手续,由现聘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统计信息员或申请人本人(上述人员中的其中一人)持有效证件办理。

    六、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遗失需补办的,申请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创新管理方式,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证工作。

    以上业务受理地点:昆明市红塔东路1号5楼云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4163856。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浙江省关于2013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81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浙建站市〔201316号)等文件规定,我站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分支机构定期检查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经公示后无异议,现将审查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经审核共有167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44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定期检查为合格。

      附件

    1浙江省2013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2浙江省2013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O一三年七月一日

  • 佛山市关于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相关事项调整的通知【转载】

     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3]3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对《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相关要求事项作出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凡进驻佛山市建筑市场的市外建筑企业,即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等单位,在申办诚信手册时可不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不需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相关资料。

        二、《办法》中市外建筑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驻佛山办公场地租赁(或产权)证明(包括办公场地核查)、企业承诺、备案人员情况及要求、诚信证明及其他要求事项仍保持不变。

        三、已进驻佛山市建筑市场并设立了分支机构的市外建筑企业是否保留分支机构,由市外建筑企业自行决定。

        四、对省内、省外以及国家部委直属的市外建筑企业,特别是省、国家部委直属建筑企业未能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书时,可提供市级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出具的诚信证明书。

        五、企业备案人员的社会保险由该企业在当地申办缴纳,并出具相关社保证明,无需提交市外建筑企业以佛山分公司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市外建筑企业若仍保留公司分支机构,则可提供该公司以佛山分公司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对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不予认可。

      (咨询电话:82130477,82294065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361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召开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站、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造价咨询及相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567号部令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本规范,以“建市〔2013〕56号”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帮助工程造价人员学习掌握其主要内容和要求,我协会定于2013年7月24-26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上述规范和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贯会议。现将有关宣贯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二)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编概况,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主要条款释义以及实际使用技巧,司法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研判与准确处置;

    (三)《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CECA/GC 8-2012)讲解。

     

    二、参加会议人员

    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相关负责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及相关单位的造价、合同管理人员。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7月23日报到,24-26日宣贯。

     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22号(文庙旁)自治区党校。联系电话:0991-2664002。

     

    四、费用及其他

    会议费(含资料费):中价协会员每人900元,非中价协会员每人11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本次会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和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共同承办。请参加会议人员于7月19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可在中价协网站下载:www.ceca.org.cn)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会务组。

     

    会务组传真:0991-8884395,邮箱:1917396517@qq.com

     

     联  系  人:

        王佳宾  电话:0991-8863247   手机:18099220258

        赵卫红  电话:0991-8853075   手机:13319884299

        肖红万  电话:0991-8891663   手机:18099220256

        中价协联系人:郝治福         电话:010-57811489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7月2日

  • 广东省关于2013年度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受理申报项目公示【转载】

    各有关单位:

      由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的2013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受理申报项目公示如下,如对公示项目的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等有异议,可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提出,逾期不做有异议处理。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刘宇飞

    电  话:020-83335747

    传  真:020-83190452

    网  站:www.gdszxh.com

    Email:  1945927159@qq.com

    协会QQ:1945927159(省优用)

    地  址:广州市惠福西路375号大院内之8六楼

     

  • 广东省关于2013年度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省直各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度我省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 受理材料时间
      9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的人员,由其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核实同意后报其省主管单位,由省主管单位统一报送至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没有主管单位且在省工商注册的单位由其单位集中报送我厅。不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 受理材料地点
      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五楼506房。

      二、申报条件要求
      (一)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文件要求:
      ①《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粤人职〔2000〕15号);②《广东省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粤人职〔2000〕14号);③《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④《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 ⑤《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⑥《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
      2.凡申报建筑工程管理类专业的人员,其有关资格条件请参考《建筑工程管理类工程师资格条件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1)。

      (二)外语条件
      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的规定执行。
      1.考试等级: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
      2.有效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3.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
      (1)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
      (2)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人员(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4)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I)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人员。
      (5)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发明人。
      (6)在县属单位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7)1960年(含)以前出生,或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人员。
      (8)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4.1961-1965年(含)出生,或在县(不含市辖区)属单位工作的人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放宽到40分以上。

      (三)计算机条件
      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的有关规定。
      1.申报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的合格证书。(地级以上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4个模块,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3个模块;其他人员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取得3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1)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
      (3)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或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3.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四)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员任现职以后,应按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的需要,主动接受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
      1.根据粤人社发〔2010〕89号文精神,申报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2.继续教育的形式可灵活多样,如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讨班等形式进行。包括相关协会主办的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为内容的建设行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研修班。

      (五)有关政策
      1.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资历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有效日期计算的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
      2.事业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要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提高申报和评审质量,并逐步实现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3.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执行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人职发〔1991〕17号)、人社部发〔2011〕90号文,以及原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粤人函〔2005〕301号)、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规定。凡与上述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资格,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
      5.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受理申报材料后,申报人应缴纳评审费450元/人,助理工程师280元/人。评审费直接纳入省财政专项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 申报人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必填栏目不得留有空白,文字表述要清楚,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补),并送单位审核、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1. 《(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见附件2之表一),粘贴于送评材料袋上。
      2.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见附件2之表二)。按照省人社厅的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必填项目不得留有空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技术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见附件3)规范表述,此表共16页,用A4纸双面打印,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3. 《(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见附件2之表三)采用竖表,要求电脑打印,一式15份,其中1份为原件。
      4. 《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见附件2之表四)。(必须要填写申报人目前的工作电话、家庭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码)。(注:必须是本人手机,因手机号码填写错误或填写非本人号码的后果自负)
      5. 提交申请人的《证书、证明材料》(见附件2之表五),包括学历(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证明)、职称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书、继续教育证书(证明)等证明材料,验证后交复印件(加盖验证单位印章)1份。职称外语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继续教育证书(证明)需提供原件。
      6. 《业绩、成果材料》1份(见附件2之表六,包括<获奖材料>、<科研成果、专利材料>、<论文、论著材料>、<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设计人员附图纸图签复印件;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排列名次),合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个人签章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必须在申报材料中如实注明本人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申报人获得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等的奖励、表彰,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审核人须签名,加具单位公章)。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提交的著作(限1本)应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且申报人必须是著作的主要作者;申报工程师资格提供论文发表的1本专业期刊。
      7. 《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1份(见附件2之表七,按新增后的内容进行填写)。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上(每张照片黏贴三分之一部分即可,以便揭取)。
      8.《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见附件2之表八)。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见附件2之表九)。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用A4纸单面打印,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不超过3000字。
      11.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不得申报。
      12.外省企事业单位及央企需委托我省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企业所在地省(部)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不提交委托函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资料提交应注意问题
      1.送评材料应装入加厚牛皮纸档案袋内(每人1袋),档案袋左上角要填写单位所属地区或主管单位名称。
      2.申报人对粘贴在文件袋上的《(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2之表一)中申报专业栏要准确填写。所申报的专业和级别错报、漏报、专业填报不准确导致错误的,后果自负。
      3.必须提交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一份:文档内容包括(1)《(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见附件2之表三)、(2)《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见附件2之表四),内容应与报送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用光盘制作,盘面用油性笔注明基本信息,勿加贴标签)。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审查:
      (一)合法性。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省相应专业资格条件的申报条件要求;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是否符合执业类别和范围的规定。
      (二)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论文、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三)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
      (四)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并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2之表二)和《( )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见附件2之表三)。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及其真实性进行核实,符合要求且材料真实的才能报送,并在报送材料上加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章,加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章的资料不予受理。

      五、各有关单位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 在申报材料袋左上角标明申报人所在单位的省主管单位名称。
      (二)填写2013年    申报   级工程师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表按申报专业排序,同一专业集中排序,提交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版各一份。申报材料按汇总表序号排序整理。
      (三)汇总所有申报人的《(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见附件2之表三),《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见附件2之表四),即表三、表四电子版(以word格式),一人一文件夹并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按申报名单汇总表顺序排列。
      (四)各有关单位在申报前从申报人资料袋中抽出各申报人的相片页(见附件2之表七)及《(    )级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见附件2之表三)一份,按本注意事项(二)排序,与申报资料共三部分一并报送。
      (五)汇总全部申报人的资料录入省人社厅开发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并提交导出数据。(确保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专业三项信息准确无误。)

      六、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
      (二)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三)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申报资料非电脑输入打印。
      (四)申报同一个系列或同一个专业的两个资格的。
      (五)未提交申报人在现工作单位缴交今年度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

      七、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向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表格及评审材料。
      (二)单位审核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按要求审核申报人的资料并公示,并将合格者申报资料送主管部门审核。
      (三)各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加具审核意见后按时统一报送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要求组织专家对各有关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者按申报渠道返回原单位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人社厅复核,并由省人社厅颁发证书。

      八、职称认定
      厅直属单位职称认定办法参照职称评审方法进行。直属各单位必须严格要求申报者按职称评审要求认真组织材料,特别应注意提交业绩证明(包括辅助证明材料)、社保证明、论文等。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资料不齐全者,不得提交省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

      九、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今年申报(或评审通过)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1.建筑工程管理类工程师资格条件指导意见(试行)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用表(评审申报09版表)
         3.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技术资格专业名称参照表
         4.2013年____申报____ 级工程师申报名单汇总表        
         5.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1日

  • 浙江省关于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1〕0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我省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从业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从业登记范围

      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含增项合格者,名单详见浙造人管〔2013〕2号),2012年度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而没有从业登记的人员一并受理。

      二、从业登记条件

      (一)受聘于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二)无下列不予登记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业的;

      3、逾期登记且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

      4、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受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的;

      6、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受行政处罚,且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登记被注销的,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它情形。

      三、申请从业登记应提供下列资料

      1、考试合格人员上交一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增项考试合格人员只需上交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原件。

      2、从业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

      3、身份证复印件;

      4、2013年度造价员考试合格证明(可通过造价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下载打印),2012年度考试合格的人员需要提供造价员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10学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人事存档证明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7、如本人工作单位已做变更,从业登记时应一并办理变更手续,需递交书面申请同时在资质资格监管系统内提交变更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造人管〔2010〕6号)的规定。

      以上复印件均需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

      四、从业登记申报时间及程序

      7月15日至19日,申请人按规定和要求准备照片及有关书面资料,经所在单位对“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审核同意后,市属单位的从业登记申报资料报市造价管理机构,省属单位从业登记申报资料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后,将从业登记汇总表(附件2)与1份申请表,于7月30日前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公布从业登记合格人员名单,并核发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本次未从业登记的人员只核发造价员资格证书,造价员资格仍然保留,1年后申请登记的,须符合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登记。)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申请表

    2、浙江省2013年度造价员从业登记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宣贯会议报到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3717日在哈尔滨举办的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 T50319-2013)宣贯会议的报到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717日—18日,716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赛丽斯大酒店。(哈尔滨道里区中央大街85号,酒店电话:0451-87066338)。

    三、联 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姜树青,电话:13911763377 黑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尹莉,电话:13159806669

    四、其它: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已经缴费的人员在报到时请出示缴费凭证复印件。

    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酒店报到,准时参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373

  • 关于2013年度深圳市造价员资格考试工具书等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转载】

    各位考生:

        我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于76日至7日在深圳市莲花中学南()校区同时开考,现对资格考试相关事项作以下几点补充提示:

        1、请各位考生对照准考证上的地址、课室、开考时间准时参加考试,并带齐考试需用工具。

        2、考生考前可对照准考证上的准确地址在地图上查阅,并分清南、北考场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

        3、关于2013625公布的《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可携带考试工具书问题,少数考生可能存在工具书不齐的情况,请缺工具书的考生尽量自行解决,实在有困难的请在2013741700前将考生信息(含报考专业)和所缺工具书名称传真至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以便协会协调解决。

        传真电话:075583233528

        联系电话:075583231498  83254633

        特此提示。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O一三年七月三日

  • 我省2013计价规范等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一期顺利举行

         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举办的2013计价规范等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班(第一期)于6月25至28日在广州顺利举行。本次培训内容涵盖了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数据标准及广东省工期管理定额等内容,由相关标准、定额的主要起草人讲授,培训班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第二期培训将于7月9至11日开班。
     
    培训班现场。
  • 第一批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延续合格企业名单出炉

        造价168获悉,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在网上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延续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延续合格企业名单,总共有127家企业获得通过。

        《通知》表示,如有单位和个人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可向该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汕头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506房;联系人:曾嘉峰;联系电话:0754-88572051。

         

           附件:关于公布第一批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延续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 顺德区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培训班7月9日举办

       造价168获悉,佛山市顺德区市政建设工程协会日前发文,决定于7 月9 日星期二下午三时举办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培训班,诚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股长冯伟工程师主讲。通知要求各会员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人员准时参加,培训结束派发专业技术人员续教育学时。

        据了解,本次培训班旨在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

        通知规定,要参会的企业于7月8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回执,本次培训班地点设在顺德区市政建设工程协会多功能室,即大良德胜中路新天地高尔夫球场东一层。

     

        附件:关于举办市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培训班的通知 

      ( /upload/public/file/20130704/20130704165630_188.pdf

                

  • 广州市将启动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诚信综合评分办法

        日前,记者从广州市建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广州市建委近期拟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诚信综合评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正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办法》规定,评分范围为在广州地区建筑市场从业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诚信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其中基本评价为其当前负责项目的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诚信评价分之和,由系统自动生成。
        据悉,诚信评价的基准分为50分(未参与评价的取基准分)。《办法》规定,项目竣工后半年内(含半年)如未取得新项目,其评价分按原项目得分;超过半年的其基本评价按基准分计。
       《办法》还规定,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综合诚信总得分为近两年诚信评价分的算术平均值。当该分值低于 50 分(不包括 50 分)的,2年不得参与建设工程投标。采用诚信法进行评标时,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个人的诚信分占企业诚信总分的20%。其不良行为扣分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执行。

  •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召开《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宣贯会议的通知【转载】

     中建监协[2013]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城市建设监理协会,有关专业监理委员会(分会):

    513,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由我协会主编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下简称《规范》)。为了做好《规范》宣贯工作,准确讲解《规范》修订的内容、背景、原则以及有关事项,充分发挥我协会作为该《规范》主编单位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服务好监理行业和企业,我协会编制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应用指南》宣贯教材,组织了参编专家组成的宣贯组,拟分区域有序组织《规范》宣贯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2013717-18日,16日报到,地点:哈尔滨市。

    22013730-31日,29日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市。

    32013814-15日,13日报到,地点:重庆市。

    42013821-22日,20日报到,地点:长沙市。

    52013828-29日,27日报到,地点:南京市。

    二、参加会议人员

    地方和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协会的领导,监理企业的负责人。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为每期会议召开前15天。

    2.请将《规范》宣贯会议报名表(见附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培训部,联系人:姜树青、王慧梅,传真电话:010-68346982,电子邮箱:jiangsq3377@126.com

    四、其他

    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按照以会养会的原则,会议收取每人会务费的标准是:我协会会员450/人(含教材费),非会员500/人(含教材费)。报名的同时请与会单位提前将会务费汇至我协会账号,收款单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账号:0200001409014459682

    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宣贯会议报名表

          /upload/public/file/20130704/20130704172930_407.doc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368

  • 关于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履约评价办法的公告【转载】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1820号)规定,我办制定了《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履约评价办法》,拟于近期开始实施,现予公告。公告期间(201374-10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各单位书面反馈(来文请加盖本单位公章)。

    附件: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履约评价办法

    广州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373

     

    联系人:张俊胜、李满生、梁水银

    联系电话:83313830;邮箱:zbbazdcz@163.com

     

  • 《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严控城镇违法建筑

        2012年11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对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建筑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对城镇违法建筑的监控方法、查处机制和强制处理程序以及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相关职责的处理方法。《规定》的出台,从制度上解决了违法建筑查处过程中不同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和重叠问题,为海南省打击违法建筑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附件: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附件下载:/upload/public/file/20130703/20130703172442_556.doc

  • 山西省太原市2013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登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山西省2013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登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晋建价协字[2013]11号)文件精神, 开展2013年太原市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登记及相关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及造价员按照省价协文件要求准备登记资料;

    二、现场登记受理时间:2013年8月6日至8月9日.

    其中:造价员合格人数在5人以上的单位,指派专人携带登记资料前来登记,照片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写上姓名,要求提供汇总表,汇总表及照片不要编号,登记时现场进行编号。

    三、登记地点:太原市金刚堰路22号造价协会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山西省2013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登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晋建价协字[2013]11号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精神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13年造价员登记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工作:

    1、登记范围:

    2012年、2013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不包括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

    2、登记条件:

    (1)取得造价员考试合格证;

    (2)受聘于一个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予登记的情形。

    3、登记申报程序:

    (1)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网址:dez.sxjs.gov.cn),选择“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的“造价员登记”,进入“登记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报后打印《造价员申请登记表》。

    (2)市属单位的报名材料报送属地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审核。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汇总报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

    (3)中央直属、专业部属、省属单位的报名材料报送省价协审核。

    (4)五人(含五人)以上的单位须指定专人统一办理。

    4、申请登记应提供下列资料:

    (1)造价员申请登记表一份;

    (2)造价员考试合格证一份(进入“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的“造价员考试”,在“个人信息管理”内的“打印合格证”打印即可);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原件。

    5、登记时间:

    (1)网络登记申报时间:2013年7月1日至8月8日;

    (2)现场受理时间:省属受理时间:2013年8月1日至9日(节假日休息)。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市的情况自行安排。

    二、增项办理:

    1、办理范围:

    2013年造价员考试增项合格的人员。

    2、办理增项应提供下列资料:

    (1)造价员考试合格证一份;

    (2)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3、办理时间:2013年8月1日至9日(节假日休息)。

    4、办理程序:

    (1)市属造价员报送属地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初审后报省价协。

    (2)省属造价员报送省价协。

    三、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按规定时间上报省价协书面汇总资料及电子文档。

    8月14日:太原  忻州  晋中  大同  朔州

    8月15日:长治  晋城  临汾  运城  吕梁   阳泉

    四、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6月25日

  • 福建省福州市关于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专业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科目: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各专业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实务。

        考试时间:2013年9月22日

        上午:8:30—12:00各专业工程造价实务

        下午:2:30—5:30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及各专业工程技术,其中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的为2:30—4:00。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年龄未满60周岁(195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请自行上网下载)专业在校生;

        2、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截止至2013年5月31日)。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2011年6月1日以后毕业);

        3、往年已经通过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造价员资格考试系统(网址:www.fjgczj.com,以下简称“网上资格考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2)办理。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4月15日至5月31日登录网上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用A4纸打印《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报名表》上须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张(申请增项考试的无需贴照片)。

      (二)现场审核: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5月20日至5月31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各一份到所属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

      (2)学历证件(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考试收费: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房﹝2011﹞399号)规定,按照50元∕科,由各报名点在现场审核申报材料时代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2013年9月16日起登录网上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

        (一)考试采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等单位主编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

        (二)各专业工程造价实务考试允许携带的工具书:

        1、各专业通用工具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建筑工程:《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或者《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常用项目汇编》、《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常用项目汇编》。

        3、市政工程:《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或《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常用项目汇编》。

        4、安装工程:《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301-2012~FJYD-312-2012)。

        六、考试有关事宜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各专业《工程造价实务》考试可携带相关专业的工具书。

        (二)《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及各专业《工程技术》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各专业《工程造价实务》为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

        (三)考试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所有应考科目的考试,方为合格。

        (四)中直驻闽单位、省直(省属)单位以及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为福建省工商管理局的企业报考人员请到省造价总站报考并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到各设区市造价站报考并进行现场审核。非独立法人单位的分公司人员申报考试,由总公司盖章同意后,可在分公司所在地报考。

        (五)各设区市造价站初审后,于2013年6月14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黄  兰,电话:0591- 87610179。

          附件: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点联系表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宁夏市2013年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宁夏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已在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网预报名成功的人员,请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1、固原市   

    时间:7月15日、16日(8:30-11:30,14:30-17:30)          

    地点:固原市兴学路正祥国际饭店402房间

    2、中卫市      

    时间:7月18日、19日 (8:30-11:30,14:30-17:30)     

    地点:中卫市鼓楼东街五环广场西侧中卫市隆城酒店325房间

    3、吴忠市     

    时间:7月21日、22日 (8:30-11:30,14:30-17:30)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吴忠宾馆1009房间

    4、石嘴山市            

    时间:7月24日、25日、26日(8:30-11:30,2:30-5:30)

    地点:大武口区朝阳东街19号(怡兴花园对面)海华国际饭店6012房间

    5、银川市              

    时间:7月29日-8月2日(8:30-11:30,14:30-17:00)

    地点:银川市玉皇阁北街长相忆宾馆七楼贵宾休息室

    二、提交资料要求:

    1.现场确认对象必须是在2013年5月3日至6月7日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

    2.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确认:

    (1)、初级造价员(新考造价员)

    ①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报名表》;②毕业证原件;③身份证原件;④非工程造价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证明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增项

    ①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增项)报名表》;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及《继续教育证》原件。

    (3)、中级造价员

    ①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中级)报名表》;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及《继续教育证》原件;③毕业证原件。

    三、现场审查确认合格后,缴纳培训费,领取听课证

    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按时到各市规定的现场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宁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 江苏省于开展2012—2013年度全国造价员继续教育以及2009—2011年度造价员补习的通知【转载】

     各省辖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今年组织开展我省2012—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同时,对于没有参加2009—2011年造价员继续教育的进行网络教育补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凡持有我省全国造价员证书的人员(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不参加)均需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
           二、培训形式
          2012—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锡、南通、淮安三市自行组织集中培训,其余全部参加中价协的网络教育。     
          1、集中培训:各市统一组织,要求造价员携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参加培训,每期培训结束后由各市进行考试,合格后,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验证记录栏加盖“12—13年继续教育合格(20)”章(各市自制)和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考试不合格者组织补考。
          2、网络教育:
        (1) 登录“www.ceca.org .cn”,点击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
         (2)在登录“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时,参加2012年—2013年网络教育学习的,请先选择 “苏”,然后再输入证书号,例如“苏*********”;参加2009年—2011年网络教育补习的,请先选择“苏补”,然后再输入证书号,例如“苏补*********”。
         (3)交费方式:按照中价协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中提示的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注意:不要汇到省造价总站),交费附言中注明:姓名、造价员证书号、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写明“2012年—2013年江苏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或“2009年—2011年江苏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补习”。
          (4)课程播放时间: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5)按规定完成学习后,请打印“造价员网络教育合格证”或“造价员网络教育补习合格证”。
          (6)网络运行、技术服务、收费发票及服务咨询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电话:010—82326699、4008105990、010—82318888。
          (7)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做好通知、解释以及督促工作,凡是已开通到期没学完的一律无效。
            三、培训内容及师资安排
          (一)2012—2013年集中培训内容、师资由各市自行安排。
          (二)网络教育课程:
     
    2012年—2013年网络教育课程:
          1、深基坑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                  11.6小时
          2、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在鲁班钢筋算量软件方面的应用            5.3小时
          3、解读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7.4小时
          4、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在广联达钢筋算量软件方面的应用          4.6小时
          5、新国标设计图集《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在斯维尔钢筋算量软件方面的应用          2.3小时
          6、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                            11.6小时
          7、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教育                                    6.5小时
          8、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处理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     3.9小时
     
    2009—2011年网络教育补习课程:
          1.工程经济学                                7小时41分
          2.房屋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3小时31分
          3.国家体育场(鸟巢)关键施工技术            1小时33分
          4.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工程技术科技创新    2小时30分
          5.国家大剧院工程造价管理实践                      1小时25分
          6.浅谈当今国内建筑钢结构的制作、安装与组价  1小时18分
          7.运用典型造价案例解读相关造价条款              6小时21分
          8.上海世博场馆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1小时31分
          9.上海世博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1小时43分
        10.《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规程》解读及实务 2小时08分
        11.算量软件的操作应用讲解                    5小时31分
             系统标注考试课程的必须选择学习,学完相应学时后,参加网上考试。
           四、培训时间
           2012年—2013年集中培训时间每期为2天半,网络教育学习时间为20学时,2009—2011年网络教育补习时间为30学时,全省培训工作在12月底前全部结束。
           五、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根据中价协的规定,2012—2013年20学时网络教育学习课程收费标准为200元/人,2009年—2011年30学时网络教育补习课程的收费标准为300元/人;集中培训费用由各市到物价部门核准。
           请组织集中培训的市接到通知后,尽快制定本市的2012—2013年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含集中培训师资安排),于2月20日前将“造价员培训安排计划”通过办公系统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毛薇(025-51868985)。
    本次造价员继续教育由各市造价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与各市造价处联系。
            南京市造价处         025-84784533
            无锡市造价处        0510-81822752
            徐州市造价处        0516-83908106
            常州市造价处        0519-86633477
            苏州市造价处        0512-65183950
            南通市造价处        0513-85093182
            连云港市造价处      0518-85410315
            淮安市造价处        0517-83658165
            盐城市造价处        0515-88117744
            扬州市造价处        0514-87970608
            镇江市造价处        0511-85581885
            泰州市造价处        0523-86882382
            宿迁市造价处        0527-84387273
            昆山市造价处        0512-57363507
            泰兴市造价处        0523-87723050
            沭阳县建管处        0527-80818099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O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交底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近年来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需要, 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下称《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同时,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编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培训教材进行了全面修订。
        为指导工程造价行业相关院校的师资能够准确掌握本次考试大纲和教材修编的主要内容,提高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的质量,我协会定于2013年7月15-16日在北戴河举办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交底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由主编教师重点讲解2013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等教材的主要内容和调整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及各管理机构有关人员;
        2.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及各有关管理机构推荐的造价工程师考前培训院校的教师;
        3.其他有关培训机构负责造价工程师考前培训的教师等。
    三、会议时间
        2013年7月14日报到,15-16日开会,讲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四、会议地点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戴河)培训中心 
        会议地址: 河北省秦皇岛北戴河黑石路39号 
        联系电话: 0335-4045045转8000
        联 系 人: 刘   震         手机:13601009808
    五、费用及其他
        会议费:每人800元(含教材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师资培训人员于7月5日前与会务组联系,并将报名回执表(可在中价协网站下载:www.ceca.org.cn)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张志霞      
        电  话:010-52398243   13910584327
        传  真:010-52398104   邮箱:cecpeixun@163.com
        会议组联系人:郝治福       电话:010-57811489

    附件:

    回执表.doc

    地址及路线图.doc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 辽宁省沈阳市2013年《辽宁省见习造价员证书》换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通知【转载】

    凡于2010、2011、2012年取得辽宁省造价员见习证书,且目前工作单位为沈阳市所属企业的在岗从业满1年的见习造价人员(以毕业证、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请按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到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换证申报手续:

    一、申报换证时间:

    本次申报换证工作从 2013年7月8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休息)结束,逾期不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请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按本时间规定前来办理。

    二、申报材料

    1.网上下载见习证换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4.见习证书原件、复件印一份

    5.工作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从业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投标代理企业的见习造价员,须同时提交人才就业服务局一个月内出具的人事存档证明原件、社保中心一个月内出具的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

    三、有关申请表格下载

    登陆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lncci.com,点击:“造价员管理、查询系统”—“辽宁省见习造价员换证系统”,在网上填写并打印表格(不得手写),加盖单位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

    四、换证地点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1号201室

    公交线路:114、220、115、123、129、环路 和平北大街站下车

    247、203、249、138 市自来水公司站下车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 2013年-2030年湖北省新调增公路7637公里【转载】

        据报道,2013年—2030年,湖北省新调增公路7637公里,比原规划增加一倍。到2030年,湖北省将建成布局合理、内畅外联、覆盖广泛、安全环保的公路网,实现高速公路内畅外联、国省干线沟通城乡、农村公路通村达户。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介绍,湖北省国家高速公路网内高速公路建设历程,从3121公里新调增至4994公里。全省“七纵五横三环”的高速公路格局逐步形成。湖北省普通国道由3616公里新调增至9380公里,实现所有县都有普通国道覆盖。
      截至去年底,湖北省公路网规模已达21.8万公里。到2015年,湖北省力争实现县县通高速,武汉城市圈各县市实现15分钟上高速,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基本实现30分钟上高速。


  • 海南4大重点交通项目下半年开工 预计投资37亿

        溪至白马井段改建工程、海榆中线永兴至枫木段改建工程4大重点项目,总里程297.5公里,预计投资37亿多元。目前,4项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正加紧推进。
      定海大桥位于定安县城北面与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马坡村一江之隔的南渡江段,是定安、海口、澄迈3市县的交通要道。修建定海大桥,将方便南渡江两岸10个乡镇约30多万群众的出行。据悉,该工程起点位于定安县城,终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马坡村,由主桥、定安侧的引桥、海口侧的引桥三部分组成,全长1.64公里,其中桥梁总长1.103公里,项目预算投资4.6亿元。目前代建招标已完成,正在开展施工监理招投标,征地拆迁已提前开展,预计8月左右可开工建设。
      海文高速公路是文昌乃至琼东北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条重要“生命线”,于2002年9月建成通车。因该路投入使用时间长,加上超载超限车辆碾压,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出现网裂、错抬等病害,影响了行车稳定性和舒适性,有必要改建。该工程的实施对于改善现有通行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满足海南航天发射场交通运输需求等意义重大。据了解,海文高速公路将由原来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改为沥青路面,以增强行车舒适性。目前,海文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正加紧推进,正进入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阶段,计划7月中旬开工建设。项目全长59.4公里,计划投资7.5亿元,其中,国家补助3.05亿元,预计2014年1月底前竣工。
      为改善中部地区的交通条件,海南将实施国道G224海榆中线永兴至枫木段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海屯高速永兴互通海榆中线改线段终点,终点位于枫木木色湖风景区,全长96.5公里,概算投资7.34亿元。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目前该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复,正在开展施工前的招投标,预计7月份可开工建设。
      另悉,环岛高速九所至八所段及邦溪至白马井段改建工程也将于近期启动。项目全长140公里,估算投资17.8亿元,预计9月份开工建设。
  • 厦深铁路潮阳站站前广场和进出站路项目开工【转载】

         首期投资50亿元的厦深铁路潮阳站站前广场和进出站路项目29日在汕头市潮阳区举行奠基开工仪式。汕头市委书记陈茂辉,汕头市委常委、秘书长张应杰,深圳市潮汕商会会长、潮商集团董事长吴开松,深圳市潮汕商会名誉会长、潮商集团董事局主席黄振达,深圳市潮汕商会名誉会长、加拿大潮汕商会会长林少毅,潮阳区委书记陈新造,区长林定亮等嘉宾出席项目奠基开工仪式。

      厦深铁路潮阳站是厦深铁路在汕头市设置的唯一客运、货运中间站,是汕头市乃至粤东地区的重要交通运输枢纽。潮阳站站前广场和进出站路项目作为厦深铁路潮阳站的重点配套项目,是2013年广东省重点预备项目和汕头市推动重点交通设施项目之一。更是深圳市潮汕商会反哺家乡、造福桑梓、改善民生、提升汕头潮阳的首个投资项目。

      据介绍,厦深铁路潮阳站站前广场和进出站路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位于汕头潮阳区谷饶镇,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配套公共汽车站、长途汽车站、行政办公楼等设施,以及站前广场周边土地的一级开发。首期投资50亿元,其中站前广场占地面积约8.7万平方米,进出站路全长约19.5公里,总投资约16.08亿元。

      厦深铁路潮阳站站前广场和进出站路项目,计划于201312月厦深铁路全线开通时部分建成交付使用。该工程项目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心工程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打造潮阳谷饶高铁物流经济区、带动和提升乡贤反哺工程成效、加快汕潮揭同城化进程,实现粤东地区协调发展将起重要作用。将成为汕头乃至粤东新的经济亮点。

  • 珠海市关于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前培训班开学等相关事宜通知【转载】

    各会员单位及考生:

    根据考生报名确认和信息调查情况得知,到目前为止,建筑与装饰和安装专业的考生,报名参加考前培训班学习的人数已达到办班要求,但报市政专业考前培训班学习的人数还没有达到办班要求;现将办班开学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决定开办建筑与装饰和安装两个专业的考前培训班。凡需参加这两个专业考前培训班学习的考生,还没有办理交费确认手续的,请于7月15日之前来本协会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二、建筑与装饰和安装两个专业的考前培训班开学时间定于7月20日,具体上课时间请参看附件《2013年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前培训班课程表》。

    三、因学习人数有限,今年不办市政专业考前培训班,并决定退还已交市政专业考前培训费给考生。退费时间,从本通知发放之日起至8月30日止。咨询电话:2271036。

     

    附件下载:

    《2013年珠海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前培训班课程表》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7月1日

  • 7月1日起湖南省政府水利工程招投标进入公共交易市场【转载】

        从2013年7月1日起,湖南省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必须全面进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并且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市场运行环节中全面应用市场主体单位信用信息。

        近日,湖南省水利厅已经出台了《关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通知》和《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两个通知对湖南省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明确了以上规定。

        建设并运行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出台这两个通知是省水利厅确定的2013年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湖南省水利厅还狠抓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发建设了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 黑龙江2013年造价师报名时间:6月28日-7月14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rsks.gov.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逾期不予补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

      根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每报考一科加收27元考务费,《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报考一科加收37元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场设置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 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转载】

    建标造函[2013]7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北京市中航建中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等65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upload/public/file/20130701/20130701182719_894.xls 

  • 云南省关于2013年举办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前培训相关事宜通知【转载】

    各地州、市定额站及相关单位:
    为提高“2013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云南省考生的考试通过率,帮助我省考生做好备考工作,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云南省人才培训中心就今年最新考前培训工作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事宜。考试报名地址: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报名、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尽快取得考试资格、防止漏报。二、“考试”最新动向。
    (一)考试大纲修订情况。本次考试修订在保持考试大纲整
    体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对科目名称及相关内容做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一是对考试科目名称进行了更改并调整了相关内容,更改后的科目名称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将原第二科目中涉及工程造价控制的内容全部纳入第一科目。二是根据执业资格考试加强技能考核的要求,删减了部分科目中基本概念的内容。三是增补了最新出台的涉及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内容。四是对《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科目的专业进行了调整,选考部分由原来的三个专业合并为两个专业:A.管道和设备工程;B.电气和自动化控制工程。)
    (二)“考试”的具体变化和调整,以及考试的具体应对,今
    年组织的各阶段培训班都有系统的跟进和分析。
    (三)新教材已经面市,各相关正规书店都有售。
     
    三、教学设计。为帮助考生提前布局、尽早进入复习状态,为帮助考生由浅入深、由易入难进入良好的复习节奏,为帮助考生做好时间规划、提高学习效率,今年进行了“基础班-精讲班-冲刺班”阶梯式教学设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了长期执掌工程造价教育、长期跟踪行业发展变化和长期跟踪“全国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执教团队,教学实力雄厚,全国知名、全省知名。师资情况查看附件:2013年造价师考前培训课程安排与收费表。
    (二)“基础班”,7月6日开课,课程跨度27天,注重基础性和系统性的“面”复习。
    (三)“精讲班”,8月3日开课,课程跨度10天,注重对“难点”、“重点深度解析、深度搓揉把握。
    (四)“冲刺班”,10月3日开课,课程跨度5天,注重对本年度“热点”、“关键点”的把握。
    (五)三个班,前后呼应,点面结合,阶梯而上,有利于发挥系统威力。
     
    四、课程安排变更和上课地址变更特别说明。
    (一)根据今年“考试”变化情况,以及“考试”报名相对近年报名情况有所延迟,课程开班时间和进度安排有所调整,最新培训课程安排,请参见附件:2013年造价师考前培训课程安排与收费表。
    (二)上课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赵家堆原昆明学院西苑内阶梯教室。(原昆明学院出大门右边红菱路262号院内)
    (三)开学时间:2013年7月6日上午8:00。
     
    五、培训报名:
    (一)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昆明市环城西路与安康路交叉口非常天地商务大厦A座8楼0801室)0871-64135969。
    (二)云南省人才培训中心(文林街40号文林雅居4栋201室)0871-65336402。
    (三)7月6现场报名值班老师联系方式:李老师,手机:13759459957。陈老师,手机:18987099317。
     
     
    附件:2013年造价师考前培训课程安排与收费表
      
     
    附件:
    2013年造价师考前培训课程安排与收费表
    班次
    时间
    课程
    教师
    收费
    (元/人)
    组合优惠
    上课时段
     
    7月6日(上午、下午、晚),7月7、19、22、23、24、25日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张普伟
    400
     
    1、全报班次总费用基础上减免600元。
    2上年度考生凭准考证在选修班次总费用基础上减免300元。
    3、本年度考生在选修班次总费用基础上减免200元。
    4补考学员凭成绩证明和准考证全报班次、费用基础上:选修三科减免500元,选修两科减免300元,选修一科减免200元。
    5、优惠学员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周一至周五晚上 19:00至22:00;
    周六、周日全天
    8:00至12:00
    14:00至18:00
    7月7-11日
    技术与计量(土)
    丁佳佳
    400
    7月7-10日
    技术与计量(安)
    赵志曼
    400
    7月12-18日
    建设工程计价
    张普伟
    400
    7月20、21、27、28(上午、下午、晚),7月26、29、30、31日晚,8月1日晚
    案例分析(土建)
    解永明
    500
     
    7月30、31日晚,8月1日晚
    案例分析(安装)
    杨张鉴镜
     
    8月3-5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杨强
    400
    全天
    8:30至11:40
    14:00至18:00
    8月6-8日
    技术与计量(安装)
    赵志曼
    400
    8月6-8日
    技术与计量(土建)
    李毅佳
    400
    8月9-11日
    建设工程计价
    吴绍艳
    400
    8月12-14日
    案例分析
    吴静
    500
    8月15日
    考试分析
    张建平
     
    10月3日
    建设工程计价
    柯洪
    300
    全天
    8:30至11:40
    14:00至15:30
    10月4日
    技术与计量(土 )
    王英
    300
    10月4日
    技术与计量(安)
     
    300
    10月5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杨强
    300
    10月6-7日
    案例分析
    何增勤
    600
  • 湖北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二科”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    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要求,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上进行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jpg格式, 小于100Kb,占满图片框),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为提高系统运行效率,网上报名挂接的档案库只包括2011和2012年度报考信息。曾参加过2011或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其它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重新审核报考条件。为统一照片标准,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全部重新采集。
    (一)新考生
    1、报“考全科”人员。符合“考全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除曾参加过2011或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之外的报考人员,下同),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各报名点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7楼,下同)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州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报“免二科”人员。符合“免二科”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各报名点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聘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经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和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盖章),持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确认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二)老考生
    曾参加过2011或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全科”或“免二科”)的老考生,凭档案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须各报名点审核通过),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打印《报名表》留存),但须在规定的时间缴费确认。
    (1)选择省直报名点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审核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选择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报名点的人员,由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审核后,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日9:00~7月15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7月1日9:00~7月16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3年7月1日9:00~7月17日16:00。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3年10月14日9:00~10月20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g.cpta.com.cn
    (五)考试时间
    2013年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3年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的决定,第一代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3个科目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23.造价工程师
    04.考全科
    01.土建
    1.建设工程计价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
    02.安装
    1.建设工程计价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5.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作)
    02.免二科
    01.造价
    1.建设工程计价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七、考区设置
    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各地人社、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组织工作。各考区要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 江西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事宜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19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6月26日9:00—7月3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27—7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7月6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4日9:00—18日17:00。
      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和“安装”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四、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携带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南昌的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资格初审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及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区合署办公,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咨询电话:12333)。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贴在报名表上);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建字〔2008〕1号)执行】
      4、报名表一式2份。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六、考试用书
      为方便考生,凡需购买相关考试用书及辅导资料的考生,可在报名同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江西分站(book.jxrk.cn)进行预订,联系电话: 400-068-8005。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57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6月26日9:00—
    7月3日17:00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6月27日—7月4日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7月6日17:00
    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10月14日9:00—
    18日17:00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9月6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
    考试
    时间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0月25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12月20日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 深圳前海合作区基准规模2600万平方米 总建设投资约3898亿【转载】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下称《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公布, 《规划》披露,前海合作区总用地面积1492公顷,总建设规模约2600万至3000万平方米,优先满足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同步保障公共服务及市政文化设施发展需要。

        2600万平方米的基准规模中,办公建筑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230万平方米,居住及商务公寓建筑面积约380万平方米,公共服务及市政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弹性控制指标约260万平方米。

    《规划》估算了涵盖土地整备、填海工程、基础设施、建筑工程、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5大类。前海合作区总建设投资约3898亿元,其中土地整备投资约178亿元、填海工程投资约52亿元、基础设施投资约682亿元、建筑工程投资约2800亿元、其他不可预见费用投资约186亿元。

    《规划》提出,前海合作区应以大融资、低成本、易操作为融资原则,建议采取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融资、银行贷款、B T (委托建设-移交)BOT (委托建设-运营-移交)BT O(委托移交-移交-运营)、保险机构贷款融资、中期票据、企业债券等多种模式。前海管理局作为融资主体,应具体落实投融资规划和实施方式,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能。

    《规划》指出,前海合作区初步划定22个开发单元,每个开发单元由若干个街坊组成,共划定102个街坊。前海合作区规划基准就业人口约65万人、居住人口约15万人,规划上限就业人口约75万人、居住人口约22万人。前海的产业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500亿元人民币。

    《规划》明确了前海合作区构建三区两带的城市规划结构。三区为桂湾片区、铲湾片区、妈湾片区,定位和产业发展各有侧重,两带为滨海休闲带和综合功能发展带。滨海休闲带和三条水廊道作为空间框架,为桂湾片区、铲湾片区、妈湾片区的高层建筑群体提供绿色的开放空间缓冲。

    《规划》提出,前海建设要依据城市空间结构,依托得天独厚的山海景观,形成富于海湾风貌的立体化多层次城市空间形态,包括了重要两点。一点是要打造富于变化的海湾天际线,形成多层次立体的天际线结构。第一层为近海建筑天际线,第二层为高层建筑天际线,第三层为大小南山为主体的绿色背景天际线。

    另一点是打造标志性建筑簇群,桂湾、铲湾、妈湾三大片区均以轨道站点为核心,布局多种类型的都市综合体,形成多组标志性建筑簇群景观。桂湾片区将安排标志性的超高层建筑簇群,统领整个前海湾区,并成为景观视线焦点,打造深圳滨海城市中心的新地标。

    前海规划布局滨海休闲带公园及水廊道公园,打造一批知名开放空间精品工程项目,包括枢纽广场、铁路公园、高架公园、艺术公园、低碳公园、海湾步行街、夜市水道等。

    按照《规划》,近期将加快推进前海合作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备工作。2013年启动水廊道、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启动重大基础设施搬迁工作,全面展开土地整备工作。2014年全面推进交通及市政设施建设,主干路及市政管线基本形成,土地整备工作基本完成。2015年前海合作区基础设施全面建成,具备基本建设条件,初步形成优良的营商环境,具备招商引资条件。

  • 预计钢材市场第三季度需求难有明显好转

          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价格走势较其他商品期货明显偏强,这让投资者抱有钢价已经筑底的错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市场波动剧烈,从最近走势来看,钢材价格难言筑底。

        6月26日,螺纹钢期货继续小幅下挫,主力1310合约收于每吨3425元,跌幅达0.49%。市场人士认为,钢材市场依然处于去库存阶段,在宏观经济、基本面疲软的大背景下,螺纹钢仍有下行空间,离底部还有距离。

     去库存还将继续

        经过4个月去库存,钢材社会库存有了明显下降。以唐山钢坯为例,6月中旬,唐山钢坯库存为91.16万吨,相比3月中旬时的库存197.59万吨下降54%。与此同时,自3月下旬以来,钢材社会库存连续13周下滑,由3月的2251万吨跌至本周的1761万吨,螺纹钢社会库存由1080万吨跌至784万吨,螺纹钢社会库存跌幅为28%。此外,钢协重点钢铁企业库存也出现下降,5月下旬库存为1296.4万吨,相比5月中旬库存1368.05万吨下降71.65万吨。

      上海中期期货分析师黄慧雯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钢材去库存化依然持续,依去年经验来看,产量高企价格回落的背景下,螺纹钢年度去库存化进程可能会拉长,2012年第四季度以前库存都维持下降态势,今年可能会有相同的情况发生。”

      光大期货分析师唐嘉宾也表示:“钢材库存的低位一般出现在第四季度。根据季节性规律,钢厂在经历夏季大幅减产,第三季度金九银十的需求旺季,钢材需求回暖快速消化库存,这个时候去库存才称得上临近结束。截至目前,钢材产量还处于高位,库存较去年同期依然有明显增幅,因此还称不上临近尾声。”

      三季度销售难言乐观

      今年以来,房屋销售数据、房屋价格等主要指标均出现回暖。如1至5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3911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6%,增速比1-4月份回落2.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37.6%,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35.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11.8%。一线城市5月房价同比高于去年12.5%,

      不过,房地产市场依然有不利因素存在。截至5月,地产商相对于去年的累计购置土地面积已经下降约13.1%,新购置土地面积的减少将削弱房地产业对钢材的需求。

      此外,6月中旬,华东地区正式进入梅雨季节,基建、地产项目开工率都将下降,进而影响需求。再加上最近银行闹钱荒,尽管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刘宏宇日前表示,银监会继续引导银行优化信贷结构,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对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但市场人士认为,资金紧张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房贷,而本来就被纳入严格监管的钢贸融资也将更为困难。

      黄慧雯认为,目前银行资金借贷出现一定的问题,房地产开发面临的资金问题将继续恶化,预计下游基建启动进程将继续放缓。

      唐嘉宾指出,钢材市场第三季度需求难以有明显的好转。刚刚爆发了银行业资金荒,以及美国收紧货币的预期,使得国内股市及商品一再疲软走弱,尤其钢价与股市关联性非常大,这使得从价格上来看,有起色的难度较大,而从目前贷款难度增大的角度来看,第三季度需求预计也很难出现重大改观。

  • 惠州颁布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8月实施【转载】

        日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监督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市政府审批,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是指采用预应力先张法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桩(以下简称管桩)。《办法》强调,从生产、使用、质量检测等几个环节加强对管桩的产品质量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管桩生产原材料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管桩生产及试验所用的计量仪器、检验设备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查或校验。管桩生产企业应留置混凝土试块,并建立混凝土试块留置台账。
      管桩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相应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并由建设或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管桩供应单位逐节核对品种、外观、型号、规格,并进行抽检。管桩抽检采取对单位工程同一规格、同一厂家的管桩抽取不少于1根进行人工破桩的方式,复核管桩的预应力钢筋的配筋、螺旋筋的配置、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等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施工企业对管桩抽检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办法》规定,管桩生产企业存在未取得生产资质证书以及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进行生产,产品质量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标准等行为的,由市城管执法、市、县(区)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管桩,由市城管执法、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或者管桩生产企业串通,将不合格管桩按照合格签字的,由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广州从7月1日起调整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日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文,宣布自7月1日起调整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广州201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3945元相应调整为26565元,以单位和个人各缴存最高20%比例计算,每月最高可缴交的住房公积金额度达到10626元,比之前的水平足足增加了1048元,首次突破万元大关。

      自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在此基数上,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公积金中心表示,按照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免税措施。按照广州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5313元计算,即缴存基数在15939元以内,且缴存比例低于12%的,即月缴存额最高为3825元及以内的,可以免税。

      不过,即使月缴存金额在3825元以内,无论单位还是个人,若任何一方的缴存比例,又或是缴存基数超过上述规定,超过部分则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据悉,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短信平台向各缴存职工发送缴存、提取、结息和年度调整等信息,职工没有收到账户短信息的,可由本人持身份证前往中心各经办网点办理手机号码变更业务;职工收到短信息显示非本人账户信息的,可直接拨打12329(移动手机用户拨打96155转人工服务反映。)

  • 山西省关于2013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人员登记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精神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13年造价员登记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工作:

    1、登记范围:

    2012年、2013年造价员考试合格(不包括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

    2、登记条件:

    (1)取得造价员考试合格证;

    (2)受聘于一个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予登记的情形。

    3、登记申报程序:

    (1)登陆“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网址:dez.sxjs.gov.cn),选择“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的“造价员登记”,进入“登记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报后打印《造价员申请登记表》。

    (2)市属单位的报名材料报送属地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审核。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汇总报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

    (3)中央直属、专业部属、省属单位的报名材料报送省价协审核。

    (4)五人(含五人)以上的单位须指定专人统一办理。

    4、申请登记应提供下列资料:

    (1)造价员申请登记表一份;

    (2)造价员考试合格证一份(进入“造价员信息管理系统”内的“造价员考试”,在“个人信息管理”内的“打印合格证”打印即可);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证书原件。

    5、登记时间:

    (1)网络登记申报时间:2013年7月1日至8月8日;

    (2)现场受理时间:省属受理时间:2013年8月1日至9日(节假日休息)。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市的情况自行安排。

    二、增项办理:

    1、办理范围:

    2013年造价员考试增项合格的人员。

    2、办理增项应提供下列资料:

    (1)造价员考试合格证一份;

    (2)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3、办理时间:2013年8月1日至9日(节假日休息)。

    4、办理程序:

    (1)市属造价员报送属地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初审后报省价协。

    (2)省属造价员报送省价协。

    三、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按规定时间上报省价协书面汇总资料及电子文档。

    8月14日:太原  忻州  晋中  大同  朔州

    8月15日:长治  晋城  临汾  运城  吕梁   阳泉

    四、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6月25日

     

                                                                                                    全省造价员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序号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1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太原市五一路亚特商务大厦14层1410房间

    0351-3575130

    2

    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

    0351-3336860

    3

    大同市建筑经济管理站

    大同市同泉路40号

    0352-2197517

    4

    朔州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朔州市府西街4号

    0349-2024350

    5

    忻州市建筑经济管理站

    忻州市七一北路学府街64号

    0350-3140008

    6

    阳泉市建筑经济管理站

    阳泉市桃北中路建设大厦

    0353-6668211

    7

    晋中市建筑安装标准定额管理站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路194号

    0354-3201227

    8

    长治市建筑经济管理站

    长治市长兴南路103号307室

    0355-3020859

    9

    晋城市建筑经济管理站

    晋城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商务大厦六楼

    0356-2085468

    10

    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临汾市体育北街73号

    0357-2037942

    11

    吕梁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吕梁市离市区建设南街28号

    0358-3398183

    12

    运城市建筑经济定额管理站

    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506室

    0359-2222937

     

  • 关于2013年浙江省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通知【转载】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题型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7月10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 .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7月23日至25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杭的省直和中央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7月31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1年或2012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交费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8月6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10月16日至1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序号报送等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等费用,按每人2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教材征订。教材征订联系电话:0571-88085976.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rar
    2.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rar

     

  • 关于2013年四川省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10月19-20日举行。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考《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分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
      下午14:00-18:00  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报考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6月26日至8月4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7月9日至8月5日,缴费时间定于7月10日至8月8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8月20日至8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报名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1.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仍按属地划分进行。由于今年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根据该服务平台要求,仅2011、2012两年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审核报考资格,只需照片审核后即可缴费完成报名,其余均视为新考生,需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才能缴费完成报名。
      新考生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再于7月9日至8月5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资格审核。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选择“四川省直属考区”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电话:83314011,联系人:郑川蓉)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人员应在《审核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审核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老考生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应首先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3.资格审核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核、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新考生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新上传照片后由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造价工程师全部通过网上缴费,不受理现场缴费。
      2.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57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准考证打印
      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10月14日至10月20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五、考点考场设置
      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19日

  • 云浮市2013年关于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3]001号)和《关于云浮市举办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证班的复函》(粤价协函[2013]008号)的要求,我站定于今年10月12日至13日组织造价员资格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时须选择云浮市考区,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由工作单位(或在读院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名确认:在2013年8月9日前携带报名表两份、小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5张(两张贴在报名表的“相片”处,另3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学历证复印件(在校生须提交学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等,到云浮市建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名点)进行报考资格确认。所提交的资料均用A4,复印件均需携原件核查。
    三、其他事项:
    1、考试专业、报考条件、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等请参阅文件《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预报名的通知》(云建造﹝2013﹞2号)。
    2、考试地点:新兴县龙山建兴山庄,报到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下午。
    3、准考证打印:凡通过考试资格确认的报考人,从9月9日起,登录“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打印准考证。
    4、考试费用:
    ① 报考费(上缴省协会,报名确认时现金缴纳):参加一个专业考证的报考费为100元/人,若同时参加多个专业考证的,每增考一个专业加收80元。
    ② 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印章费(考试合格后现金缴纳):考试合格者的证书和印章费根据省造价协会的有关规定按实收取。
    ③ 食宿及考务费等(参加考试时统一缴纳):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由建兴山庄出具发票)。
    ④ 教材费:教材名称详见附件《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学习培训系列教材》征订回执。需订购教材者,在报名确认时一并交纳教材款,集中代购。
    附件:《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学习培训系列教材》征订回执。
     
    2013年6月13日
    附件:
    征订回执 《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学习培训系列教材》

    单位名称(盖章):                      时间:           日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单价
    (元/本)
    数量
    小计(元)
    备注
    1
    《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80
     
     
     
    2
    《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70
     
     
     
    3
    《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
    230
     
     
     
    4
    《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安装工程)
    150
     
     
     
    5
    《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市政工程)
    120
     
     
     
     
    合计(元)
     
     
     
     
     
     注:
    1、在报名确认时交回执并缴纳款项(现金)。
    2、其他考试使用的工具书(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综合定额等)请自行购买。

     

  • 汕尾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转载】

         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建注发〔2013〕12号),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9:00- 7月12日17:00。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按程序进行报名。
      我市考生交费及报名确认的时间为:2013年7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受理考生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大楼5楼科技教育科(电话、传真:0660-3328605)。
      考试具体事项见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相关考试文件(www.gdkszx.com.cn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2013年6月14日

  • 2013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3〕7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7日9:00-6月28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6月28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在2013年7月9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报送省人事考试局。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9月7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8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三、报考条件
    (一)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和往年相同,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 陆网站(www.gdkszx.com.cn),在首页右上角“考试规定”栏目内查询有关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陆http://edu.mohurd.gov.cn查询。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放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号)要求,为便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报考专业考试,从2010年起对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成绩合格通知单,该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2010年前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按原有途径在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外省基础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供所在省考试机构盖章的成绩合格证明。请各地市考试管理机构做好相应审核工作。
    (三)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四、考试方式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三)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考试成绩无效。
    (五)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陆http://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
    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9月2日9:00-9月6日17:00期间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六)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152文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
    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237
    (七)考试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主题词:人事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考试△ 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附件1
     2013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附件2    报名发证登记表1
    2013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大一寸)
    国籍地区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专业名称
     
    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证书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移动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基础考试通过时间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将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3年9月7、8日
    资格证书编号
     
     
     
     
     
     
     
                        ( 盖 章 )
     
                                 
        注: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 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报名发证登记表2
     2013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大一寸)
    国籍地区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专业名称
     
    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证书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移动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基础考试通过时间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
    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3年9月7、8日
    资格证书编号
     
     
     
     
     
     
     
                        ( 盖 章 )
     
                                 
        注: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 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报名发证登记表3
    2013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大一寸)
    国籍地区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专业名称
     
    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证书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移动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基础考试通过时间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
    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3年9月7、8日
    资格证书编号
     
     
     
     
     
     
     
                        ( 盖 章 )
     
                                 
        注: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 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报名发证登记表4
    2013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大一寸)
    国籍地区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专业名称
     
    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证书时间
     
    专业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移动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报考级别
     
    报考专业
     
    基础考试通过时间
     
             
    起 止 年 月
    单 位 名 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审核”栏由单位填写。单位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
    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
    时间
    2013年9月7、8日
    资格证书编号
     
     
     
     
     
     
     
                        ( 盖 章 )
     
                                 
        注:1. 单位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 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
    2013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名称及代码
    011.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01.基础
    01.基础.发输变电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发输变电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名称及代码
    012.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01.基础
    01.基础.供配电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供配电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名称及代码
    01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01.基础
    01.基础.给水排水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给水排水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名称及代码
    01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暧通空调)
    01.基础
    01.基础.暖通空调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暖通空调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名称及代码
    015.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01.基础
    01.基础.动力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动力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名称及代码
    016.注册化工工程师
    01.基础
    01.基础.化工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化工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名称及代码
    017.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01.基础
    01.基础
    港口与航道工程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02.专业
    01.专业
    港口与航道工程
    1.专业知识考试(上)
    2.专业知识考试(下)
    3.专业案例考试(上)
    4.专业案例考试(下)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新版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对应一致。
  • 关于2013年陕西省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及相关事宜的通知【转载】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2、我省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9日17:00时。报名应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1)。
    3 、报考人员在网上(应选择陕西省)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
       由于今年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根据该服务平台要求,仅参加2011或2012年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审核报考资格,只需照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时须填正确的档案号);其余均视为新考生,须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4、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9日(节假日除外)。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携带《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报名确认结束。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四、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批准的每人每科4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3、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5、考生可于10月12日至18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开取发票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17:00时前。
      7、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附件下载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rar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表.rar

                                                                                                                              

  • 江西省关于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17日已办理造价员证书变更的通知【转载】

       根据《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2013年5月10日-2013年6月17日申请办理全国造价员变更合格的人员,请于2013年7月31日前携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到省造价管理站造价管理科办理变更手续。
    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0791-88319060
    另:请以往变更合格的造价员抓紧时间前来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下载:请点击

  • 海南省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宣贯暨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加适应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住建部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为《13规范》)。另外,为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匹配,住建部和财政部修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为《费用组成》)。《13规范》和《费用组成》均将于2013 年7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我省有关人员全面把握、正确理解《13规范》的有关条文内容,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计划(2013年)>的通知》(琼建人函[2013]63号)和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10本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宣贯的通知》(琼建标定函[2013]42号)精神,我中心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定于7月中旬起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10本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宣贯暨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
    2.工程造价、招投标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我省注册执业的人员;
    4.全省已取得造价员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
    5.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单位相关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介绍《13规范》修订的背景、原则及主要思路;
    2.宣讲修订后新规范的主要内容,并重点介绍与原规范相比有变化的内容;解读《费用组成》;
    3.对下一步贯彻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三、培训师资
    届时我们将邀请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有关领导及编制《13规范》的有关专家到会进行主讲、现场答疑及交流经验。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1.培训时间:7月中旬起(具体培训时间另行短信息通知);
    2.培训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
    3.培训费用:680元/人(含培训、证书费);教材费用:600元/人;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及其他
    1.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报名时,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其他人员交《海南省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没有《继续教育证书》人员交一吋彩色照片一张);培训后经考核合格人员计入继续教育30学时。
    2.报名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服务窗口。
    3.培训费用可以用现金或转账支付(转账后请将报名表传真至中心;教材费用不能通过转账支付),转账账户如下:
    户 名: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账 号:21-228001040007365
    开户行:农行海口文明支行
    4.根据《关于举办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与应用实务培训班的通知》(琼建培注[2013]4号)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将转至本次培训班,并补交教材费用。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5.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请提前做好工作生产计划,并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避免工学矛盾。
    6.本通知及相关事项,可登陆 “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网址:www.hnccp.net)”和“海南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hngczj.net)”查询。
    7.联系人:黄德琴、勒亮;联系电话:66217166、66111939(兼传真)。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10本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宣贯暨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报名表
     
     2013年6月6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10本规范和《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宣贯暨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备注
     
     
     
     
     
     
     
     
     
     
     
     
     
     
     
     
     
     
     
     
     
     
     
     
     
     
     
     
     
     
     
     
     
     
     
     
     
     
     
     
     

     

  • 2013年肇庆市召开造价员考证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位学员:
        根据《肇庆市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及专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及2013年肇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报名情况,确定培训班将于2013年6月29日至9月1日举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39号培训大楼。
        二、培训上课时间
        上午8:45—12:00,下午14:30—17:30。
        二、课程安排
        详见附件。
        三、培训要求
        1、参加上课面授的学员需自带计算器。
        2、参加上课面授的学员须凭听课证听课,配合培训班的管理。
        3、课程安排若有变动,届时另行通知,请留意培训中心的通知。
        四、联系方式
        电话:2260028、2260038
     
    附件下载:

    2013年肇庆市造价员考证培训班课程表    

                                        
    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2013年6月25日

  • 浅谈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而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的决策,对项目的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选择、设备选用等,都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最高,可达到80-90%。因此,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它直接影响着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否科学合理。

        在项目建设各阶段,即决策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工程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工程造价的控制,相应形成了投资估算、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承包合同价及竣工决策、这些造价形式之间存在着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的相互作用关系。按照“前者控制后者”制约关系,意味着投资估算对其后面的各种形式造价起着制约作用,作为限额目标。由此可见,只有加强项目决策的尝试,采用科学的估算,细致做好估算,才能保证其他阶段的造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使投资控制目标能够实现,避免“三超”现象的发生。因此,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

        一、确定项目合理规模

        1、规模效益。当项目单位产品的报酬为一定时,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生产规模成正比。效益规模的客观存在对项目规模的合理选择意义重大而深远,可以充分利用规模效益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须注意,规模扩大所产生的效益不是无限的,它受技术进步、管理水平、项目经济技术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超过一定的限度,规模效益将不再出现,甚至不能出现规模报酬递减。

        2、项目规模合理化受三方面的因素制约:A、市场因素。市场因素是项目规模决定中需考虑的首要因素。其中,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是确定项目生产规模的前提。B、技术因素。先进的生产技术及技术装备是项目规模效益赖以存在的基础,而相应的管理技术水平则是实现规模的保证。若与经济规模生产相适应的先进技术及其装备的来源没有保障,或获取技术的成本过高,或管理水平跟不上,则不仅预期的规模效益难以实现,还会给项目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危机,导致项目投资效益低下,工程造价支出严重浪费。C、环境因素。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经营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项目规模确定中需的主要环境有:政策因素,燃料动力供应,协作及土地条件,运输及通信条件等等。

        二、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

        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工艺装备、建筑标准、配套工程、劳动定员等方面的标准或指标。建设标准的编制、评优、审批是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工程造价是否合理及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的客观尺度。

        建设标准能否直至控制工程造价、指导建设作用、关键在于标准水平订得是否合理,因此,建设标准水平应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区别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等级、不同功能的合理确定。在建筑方面,应坚持适用、经济安全、朴实的原则。建设项目标准中各项规定,能定量的应尽是给出指标,不能规定指标的要有定性的原则要求。

        三、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的选择

        建设地区的选择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

        1、靠近原料、燃料提供地和产品消费地原则。满足了这一要求,在项目建成后,可避免原料、燃料和产品的长期运输,减小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并且缩短流通时间,加快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

        2、工业项目适当取信的原则。在工业布局中,通常是一系列相关的项目正确性 工业基地和城镇,从而有利发挥“集聚效益”。集聚效益形成的客观基础是:第一,现代化处理问题一个复杂的分工合作,只有相关企业集中配置,对种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充分利用,才能便于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尤其对那些具有密切投入产出链环关系的项目,集聚效益尤为明显;第二,现代产业需要有相应的生产性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相配合,其能力和效率才能充分发挥,企业布点适当集中,才可能统一建设比较齐全的基础结构设施,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提高这些设施的效益;第三,企业布点适当集中,才能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提供多种就业机会。

        另外,厂址的选择还应满足以下的要求:1、节约用地。项目的建设应尽可能节约土地,尽量把厂址放在荒地和不可耕种的地点,避免大量占用耕地,节约土地的补偿费用。2、应尽量选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好的地段。3、厂区土地面积与外形能满足厨房与各构筑物的需要,并适合于按科学的工艺流程布置厨房与构筑物。4、应靠近铁路、公路、水路,以缩短运输距离,减少建设投资。5、应便于供电和其它协作条件的取得。6、应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以上条件不仅关系到建设造价的高低和建设期限,对项目投产后的运营状况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确定厂址时,也应进行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最佳厂址。

        四、生产工艺确定

        1、工艺方案的确定。评价及确定采用的工艺是否可行,主要有两项标准:先进适用和经济合理。这是评定工艺的最基本的标准。先进与适用,是对立的统一。保证工艺的先进性是首先要满足的,它能够带来产品质量、生产成品的优势,但是不能单独强调先进而忽视适用。还要考察工艺是否符合我国国情和国力,是否符合我国的技术发展政策。

        2、经济合理。在可靠性研究中可能提出几个不同的工艺方案,各方案的需要量、能源消耗量、投资数量等可能不同,在产品的质量和产品成本等方面也有差异,因而应反复进行比较,从中挑选最经济合理的工艺。

        五、设备的选用

        在设备的选用中,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能降低产品成本,从而降低工程造价。

        1、要尽是选用国产设备。凡国内能够制造,并能保证质量、数量和按期供货的设备,或者进口一些技术资料就能仿制的设备,原则上必须国内生产,不必从国外进口。

        2、要注意进口设备之间以及国内设备之间的行业配套问题。

        3、要注意进口设备与原有国产设备、厂房之间的配套问题。

        4、要注意进口设备与原材料、部件及维修能力之间的配套问题。

        5、引进技术资料应注意的问题。

        综上所述,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投资阶段的造价控制,应重视项目投资决策的尝试和广度,以达到未雨绸缪,事半功倍的效果。
  • 未来5年,广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将超过千亿【转载】

         在日前举行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广州市发改委主任潘建国作的报告披露,到2016年,广州将在现有已开通8条线(含APM线、广佛地铁广州段)基础上,再建成开通12条地铁线(六号线一期、二期算做两条,以此类推),届时广州地铁里程将达508公里,覆盖十区两市。

      2016年新开通的12条地铁线路包括:

      六号线首期:浔峰岗-长湴,预计今年12月通车;

      六号线二期:长湴-香雪,预计2015年通车;

      七号线一期:广州南站-大学城南,预计2016年通车;

      八号线:凤凰新村-文化公园,预计2016年通车;

      九号线一期:飞鹅岭-高增,预计2016年通车;

      广佛地铁:西朗-沥滘(广州段),预计2015年通车;

      八号线北延段:文化公园-白云湖,预计2016年通车;

      十三号首期:鱼珠-象颈岭,预计2016年通车;

      十四号线一期:嘉禾望岗-街口,预计2016年通车;

      二十一号线:员村-增城广场,预计2016年通车;

      四号线南延段:金洲-南沙客运港,预计2016年通车;

      知识城线:新和-镇龙,预计2016年通车。

        火车站至东站将通地铁环线

      广州目前已建成开通地铁一至五号线、八号线、广佛线广州段、珠江新城旅客自动输送系统,共8条线路222公里,日均客流量接近500万人次。同时目前在建的还有六号线首期、广佛线西朗至沥滘段、八号线凤凰新村至文化公园段、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和九号线一期等6条线路,长约93.8公里。

      报告披露,在建的六条线路中,6号线首期计划今年12月开通,其余五条线路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开通。此外,国家发改委去年新批复的7条线路,除了地铁十一号线(火车站-东站-火车站,广州唯一环线)预计开通时间为2018年外,其他6条线路开通时间均在2016年前。这样,预计到2016年,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累计里程将达508公里,覆盖十区两市,网络日均客运量也将达到800多万人次。

      据悉,十一号环线,火车站-东站-火车站,广州市唯一的环线,由于它同多条线换乘,拆迁量大、对城市道路交通影响大、工程方案复杂。发改委批复建设工期是2014年至2018年。目前主要是施工许可前的准备工作,预计2018年开通。

      已建成地铁每公里造价4.2亿

      报告介绍,截至2012年底,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累计投资1009亿元,已建成运营线路的平均工程造价约4.2亿元/公里,在国内处于较低水平。今年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229亿元,其中1-5月完成建设投资75.02亿元。资金方面,初步测算,未来5年,广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将超过千亿。

  • 案例分析:如何控制土石方工程的造价【转载】

    张烽民 陈希成

        一、工程概述

        某工程占地面积约3.6万㎡,场内西部有一突出小山,西北有一小山丘,其他部位地势较为平坦。整个场地的大体走势南高北低、东低西高,山体部分位置表面有裸露的岩石。本工程东边的一侧为规划的别墅区,场地西部为高层住宅和配套等公用建筑。由于地势原因,本工程将要进行大量的土石方开挖。众所周知,开挖土方和石方的工程单价有较大的差别,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如何正确区分土方和石方成了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也是工程参建各方极为关注的问题。

        二、在施工中如何判别土方和石方

        经地质勘探,本工程的土层较为复杂,须开挖的土方和石方没有明显的分界线。由于本工程的土石方开挖量大,故所涉及的工程造价也高,土方和石方的造价又相差较大,所以必须首先解决开挖过程中土方和石方的分界问题,以便分别计算造价,这也是本工程计价碰到的第一个难题。针对该问题,建设单位先后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召开了数次会议,最终公平、公正、客观地解决了该问题,也为以后土石方工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具体过程如下: 在本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山体开挖到挖掘机挖不动的岩层时,进行山体测绘,测绘数据经过甲乙双方确认后,已开挖的部分按土方挖运计费;乙方采用重型机械或爆破等措施进行开挖的部分按石方挖运单价计费。” 开工后,由于岩面形态较复杂,不能一次性将全部岩面挖出来,经过合同双方协商,采用间隔15m的挖一道1m宽的探槽,即在表层植被清除后,用挖掘机开始挖探槽,在确实挖不动后,工程各方进行合验。

        在首次合验时,各有关单位在现场进行察看后,监理单位认为:1.双方所拟定的合同中的问题较多,“挖掘机挖不动”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需要业主方和施工方就合同的模糊部分,进一步明确此项约定。 2.探槽开挖点太少,间距太大,易造成较大误差,不能准确反映岩面形态,确认不了石方体积。而现场的实际情况是挖掘机在挖掘探槽底的岩土时,挖掘机效率已经急剧降低,由原来的一铲1m3的工作量降低至0.1m3 ~0.2m3左右,且挖掘已无法正常作业。如无法确定为岩石层,仍要用挖掘机挖掘的话,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均认为无法操作,且会严重滞后工期。

        现场察看结束后,各方在现场办公室召开会议后,决定如下: 1.施工单位拟定一个石方确认方案给建设单位确认。 2.安排会议就石方确认问题进行复议。3.所需确认的探槽点较多,操作起来费时、费工,三方(业主、施工、监理)需参与共同讨论一个便于检查抽查的方案。 在首次合验未达成统一意见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到现场察看后,针对石方的界定标准和石方测量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

       经与会人员研究,决定如下: 1.关于合同中“挖掘机挖不动”的确定标准为:进入完整的、新鲜的、连续的中风化岩石。 2.石方的测量工作由建设单位聘请专业测绘公司负责测量。技术标准依据《城市测量规范》CJJ8-99、《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 建设单位根据该会议精神,与施工单位协商后,在现场挖方区布置为15m´15m的方格网,在网点处用挖掘机进行挖掘。剥离表层土后,露出完整的、新鲜的、连续的中风化岩石,由施工单位报建设单位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确认,并让专业测绘公司测量岩石层标高。

         但是在该测量方法实施后,现场实际操作又遇到以下问题: ①无法准确判断中风化岩层:由于现场监理人员对岩土等级判断有差异,经常出现同一岩层,有人判别为微风化,有人判别为中风化,现场意见不能统一。 ②中风化岩层夹土:现场判定出来的中风化岩层中夹有土层,或多或少,含量不均。这就使得在现场判定时,须由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根据探点的情况,测定出土石比例。但由于探点的土石比例就代表了该点范围内225m3的土石比例,这就使得施工单位由于造价的因素在现场判定方面与监理人员分歧很大,经常要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就该比例进行协商,耗时而且费力。 ③现场岩层变化多样:经过土方开挖的情况和开挖后的断面反映,挖方区的主山头为一发育不完整的石山,存在岩层重叠、交叉且变化多样的特点。比如说:1m厚的中风化岩层下面是5m厚的土层或土层等等。这就给现场判定又带来了新的困难。监理人员在判定了中风化岩层后,在开挖过程中又发现了土层,即要求重新判断,施工单位则不置可否,坚持以前的判别为准。

         基于以上三个问题,现场实际操作中,反复判别和意见不统一的情况很多,使得现场施工仍是无法顺利进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解决问题,建设单位再次组织召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专业测绘公司、施工单位根据现场的土方工程施工情况,现场存在大量石夹土、土夹石和挖掘机施工效率急剧降低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经与会人员研究,决定如下: 1.根据现场施工、现场岩土的具体情况,并且根据钻探公司已完成的钻探情况和具体孔位的岩层柱状图,与会各方研究认为:强风化层以下(包括强风化层)就是现场存在的岩土互层,也就是合同中“挖掘机挖不动”的界定标准。由于该岩层的施工难度比合同规定的爆破施工方式低,所以合同中的“山体石方开挖即将石方进行场内道路回填或场内堆放(采用重型机械或爆破)”的单位包干价已不能满足现场需求,各方同意由建设单位合约部与施工单位对该岩土互层的单位包干价进行协商确定。 2.对于现场的岩土互层的工程数量的确认: ①在建筑物以外的区域:布置45m´45m的挖探网点,挖探至强风化岩层为止,现场由建设单位、施工方、监理公司、钻探公司、测绘公司五方共同确认,相应三维坐标值由测绘公司测量,强风化层顶面以上为土层,强风化层顶面以下至挖方完成面为岩土互层。 ②建筑物以内则采用已有的钻点,根据钻探结果,强风化层顶面以上为土层,强风化层顶面以下至挖方完成面为岩土互层。 自此,按照该次会议精神,监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配合测量公司与施工单位一起,圆满地完成了岩土互层面的判定测量。 在此次土石分界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这次土方工程遇到的难点和重点就是石方的判定,合同里规定“挖掘机挖不动”就是需要动用重型机械或者爆破,“挖掘机挖不动”的单价与普通土的单价相差较大。为了体现一个较为准确的工程造价,必须对“挖掘机挖不动”的含义要有一个明确的如何判断并分解土方与石方的内容。

        三、工程实践总结: 对于以后,如果要避免或者妥善的处理好土方和石方的分界或区分问题,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1.山体的事先考察 在签订合同之前就要对山体进行考察,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判定山体是属于发育良好的石山(从外到里分别为土、强风化、中风化、微风化),还是不完整的石山(从外到里为石夹土、土夹石,情况十分复杂),或者就是一个完全是土的山体。判定的依据可以事先进行钻探;或者进行爆破,破出一个剖面;或者请地质专家来现场判别。最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来签订合同。避免在合同中出现“挖掘机挖不动”这样内容含混的用词或句子,造成工程造价有空可钻,而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带来困难。

        2.应该使用重型机械或采用爆破的层面的判定无论山体是属于那种情况,都有可能会使用到重型机械或者爆破。用挖掘机一铲一铲的挖是远远满足不了工期需要的,那么到了哪一层就需要爆破了呢?

       (1)对于发育良好的石山,可以到了中风化这一层就开始,再往下也就是微风化,难以施工。这里的使用重型机械或爆破的单价就可以适当的调高些。

       (2)对于发育不完整的山体,可以等剥离的表层土,见到强风化就开始,再往下可能是土,也可能是石。这里的单价就要适当的低些,要考虑一部分的挖土单价。

        (3)对于完全是土的山体,可以到了六、七类土,也就是坚土的时候就开始使用重型机械或者爆破,这样单价就更低了,即可降低工程造价。

        3.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量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现场的监理人员只须对工程总量进行确认,也就是对原始地形测量一次标高,挖方完成面再测量一次标高,算出中间工程量,至于爆破或使用重型机械的工程量,客观的判定,一是根据钻探图上的判定土层,而是合同事先就规定好表层土下浮几米就是判定土层。这样判定土层上到表面,下到挖土完成面两层的工程量就是固定的,客观的。

        4.在采用探点的形式进行测量的时候,放标尺要清理测点出的石渣和浮土,并露出石面,或者统一对测量标高下浮10cm~15cm,扣除浮土层厚计算工程量。 

        5.必要时应该请专业的测绘和土方勘察单位参与,请专业岩土工程师进行土方的精确划分,以避免施工方与监理方或建设单位因土层分界的分歧而发生不必要的争执,从而可以有效的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


  • 2013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公示【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重大部署,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组织有关专家遴选、审核,我厅拟定了《2013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13年6月19日至25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我厅科教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0-83133603;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520室;

    邮政编码:510045。

    附件下载:

    《2013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18日

  • 广州计划今年建11条生态景观林带 增加林带90公里【转载】

        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了解到,去年该市共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158公里。今年,广州市将开展京珠、广深、广河、增从高速等11条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总面积约1.2万亩,增加林带90公里。

        去年我省启动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行动,短短1年,全省基本建成2568公里生态景观林带。今年,全省将完成3000公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和300万亩碳汇林建设。全省有16个市完成100公里以上的建设任务,广州市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去年广州市共完成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158公里,首个启动建设的生态景观林带广惠高速增曾石滩段初现“车在画中游”的景观,黄槐、紫荆、火焰木等开花树种形成了四季花开的景观。

        除越秀、海珠区外,其余区、县级市都下达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任务,并根据各区、县级市的实际情况和现有资源,分年度重点打造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示范区域。今年全省要完成3000公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及300万亩碳汇林建设。

        此外,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将生态景观林的概念引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倡导“城市生态景观林”,并融合道路绿化改造、公园、绿道建设和生态景观林建设,先后完成了机场高速生态景观林建设、临江沿岸花景建设、麓湖周边花景建设、白云湖、海珠湖公园等重点工程项目,打造了一批各具特色、生态效益良好、体现岭南园林特点的精品工程。

          生态景观林带建成后,沿高速公路将形成具有特色、富于变化的森林景观,多种多样的植物在不同季节、不同生长阶段,叶色、花色、果形与色泽的变化,将呈现色彩斑斓的自然画面。

  • 海南拟投32亿用于绿化宝岛大行动工程建设 三年造林150万亩

        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绿化宝岛大行动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总规划提出,“绿化宝岛大行动”工程建设总投资32.23亿元,至2015年全省规划造林绿化总任务1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2%以上。

        据省林业厅厅长关进平介绍,绿化宝岛工程规划的总体思路是将海南岛作为一个整体、一个城市、一个花园进行规划布局。以中部地区大面积森林为基底,生态廊道为骨架,经济林为支撑,绿带为网络,整体构建点线面、园林水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系统。以“一区一带,两环两点,四园万村,五河多廊”为重点,以八大工程为支撑。

        “一区一带”是指中部热带雨林生态保护核心区和沿海防护林带;“两环两点”是指环岛高速、环岛高铁和海口美兰、三亚凤凰两个国际机场;“四园万村”是指森林公园、城镇公园、水上公园、观光果园和万个文明生态村;“五河多廊”是指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陵水河、宁远河等五大河流以及国道、省级、县道、乡道、村道等8900多条道路构成的绿色廊道网络;八大工程是指城市森林建设工程、通道绿化工程、河流水库绿化工程、海防林建设工程、热带雨林和湿地保护工程、林业开发和林场建设工程、村庄绿化工程、盆景花卉与种苗工程。

        工程规划目标为:至2015年,全省规划造林绿化总任务1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2%以上,各市县城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森林结构更加合理,生态防护功能更加强大。环岛高速公路、环岛铁路、两大机场、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景观绿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人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初步建成,世界一流的热带海岛旅游景观生态环境基本形成。

        根据《总规》,全省规划的150万亩造林绿化总任务中,包括建城镇公园、水上公园、观光果园各100个,还有森林公园50个;建4个国家级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湿地公园;建热带花卉生产示范基地14个、盆景花卉生产示范基地5个。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体现绿化宝岛的富民宗旨,将建设商品林92万亩,其中包括花梨、沉香等珍贵乡村树种30万亩,橡胶林23.38万亩,龙眼、荔枝、芒果、咖啡等果树为主的经济林20万亩。

        经估算,绿化宝岛大行动工程建设总投资为32.234亿元。资金来源有中央、省级和市县的财政投入,以及社会投资或捐资四个渠道。工程建设可由中央、省级、市县财政及社会投入共同投资建设,也可以由受益主体单独投资建设。


  • 北京将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转载】

        北京市住建委消息,根据“国办1号文”的要求,北京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即将印发。方案的具体工作目标是: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2013年开始贯彻落实节能7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4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自今年6月1日始,新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基本达到绿色建筑等级评定一星级以上标准。

        2015年,保障性住房基本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新建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累计完成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3500万平方米,产业化住宅不少于1500万平方米,全市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面积达到存量建筑总面积的8%。

        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十二五”时期,完成600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1.5亿平方米既有节能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基本完成全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

        为保障重点任务的落实,北京将研究完善激励政策。包括延续面积奖励政策并延伸到保障性住房;对非强制项目,若投标人承诺建设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和实施住宅产业化,在土地入市交易评标中给予适当加分;对二、三星级的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分别给予每平方米22.5元和40元的财政资金奖励;将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内容纳入企业资质动态管理、信用体系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

  • 海南强力打造全省公共机构绿色照明示范试点工程【转载】

         海南省近日印发《公共机构照明领域亮点工程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2015年10月底前,全省公共机构绿色照明示范试点工程T5荧光灯使用率达到100%。

       《方案》要求抓好全省公共机构绿色照明示范试点工程,2015年10月底前,实施的亮点工程既有建筑、在建建筑T5荧光灯管使用率达到100%,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效果更加明显的LED灯及其它高光效灯具。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争取节能专项资金。同时,利用自有资金落实亮点工程改造项目。

        按照《方案》要求,海南省公共机构绿色照明示范试点工程分为三个实施阶段。第一阶段要求对确定实施亮点工程的建筑,进行采集数据,研究制定建设方案,明确部门分工。第二阶段时间为2013年8月至2015年10月底,要求按照实施计划、工作目标、相关要求开展亮点工程项目建设。第三阶段将对全省亮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结果将报海南省政府。

  • 厦门推动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只需38天【转载】

        厦门市政务中心管委会自成立以来不断推动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走在全国前列。从建设项目立项到办好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如今在厦门市平均只需38个工作日了。

      据悉,厦门市政务中心建设综合服务区,进驻单位由原来进驻原建设管理中心的21个单位增至35个,包括二手房过户配套水、电、燃气等进驻,实现项目审批“一条龙、一站式”办理。

      厦门市政务中心管委会还重新修订《建设项目阶段式审核基本流程表》,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科学划分为工可、方案、施工图、实施、竣工验收等环节,使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整体审批时限由原来的45个工作日缩短为38个工作日。记者了解到,这样的审批效率在全国都是少见的。

      “首席代表”也是政务中心力推的一项改革。据悉,入驻厦门市政务中心的各相关部门都要设立以处级干部为主的“首席代表”,对所审批事项有话语权,提高审批效率。

  • 2013年6月份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 【转载】

        6月7日,每月一次的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会议在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主要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咨询企业,会议主要事项如下:

        一、5月份整体材料价格仍在较低位水平。钢筋市场价格仍在下跌,下跌幅度在1.27~2.62%之间,价格在3710~3890元/吨;水泥市场价格略升,复合硅酸盐水泥升6.25%为340元/吨,普通硅酸盐水泥升5.26%为400元/吨;其余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不大。

        有色金属、石油制品的价格仍在下跌,2013年第二季度电线电缆、沥青等与上述材料关系密切的产品价格是否下调要根据人工、市场等情况确定。

        为使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材料价格发布工作更合理更到位,请各企业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及时反馈意见。

        二、2013年5月29日起,招标控制价备案受理工作地点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迁至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10楼审价部,联系电话:83630981


  • 锦州市造价工程师2012年至2013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载】

    锦州地区各相关单位 :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0号)和关于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建价发[2013]7号)要求,锦州市2012年至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包括中央各部委驻辽单位),无论是否注册每年都需按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进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续期和变更注册。

    二、学时安排及学习方式

    2012年至2013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将在2013年进行,并全部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络教育,需完成60学时的课程,其中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

    必修课需要通过网上学习、考试;选修课需要通过网上学满学时,方可取得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三、时间安排

    1.具体报名交费时间:2013年6月18日-2013年7月5日(节假日休息)到锦州市造价站交费并领取继续教育学习教材;

    2.开通学习时间:2013年7月15日-2013年11月30日。

    四、收费标准

    1、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收费,根据“中价协”规定,收费标准为:60学时6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

    2、由“中价协”开具发票,领取发票时间另行通知。

    3、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价协”单位会员,可申请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参加60学时的网络继续教育。报名时,须提交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名单报锦州市造价站。

    六、报名资料

    1、已注册造价师须提供姓名、性别、登录名、单位、联系电话;

    2、暂未注册的造价师另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资质管理办

    联系电话:0416-2938833

    电子邮箱:1163042825@qq.com
     

     

    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修缮定额费用问题的定额解释【转载】

    一、房屋修缮工程取费问题

    2004年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中,没有制定房屋修缮工程的取费费率。房屋修缮工程综合取费应该按照定额总说明规定执行。

    总说明中,综合费率包括的内容,是除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但措施项目费中只包括“费用计算规则”内按费率形式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雨施费、已完未完工程保护费和环境保护费。专业项目措施费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符合规定的应该按照“计算规则”另行计算。综合费率中包括的社会保障费为不含税工程造价的1%,是按不向有关部门缴纳、参与社会调节考虑的。施工单位应按现行规定为职工办理各项保障手续。

    二、劳保费调节费费率问题

    2004年内蒙古费用计算规则中,由于排版问题,容易使应用人员对劳调费费率理解产生错误。

    “费用计算规则”规定,社会保障费费率为3.5%。社会保障费包括三项内容,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两项费用,是由劳调费管理部门收取并向施工企业进行调节的费用,其费率为2.83%,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0.67%,由施工企业收取,用于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

     

                                 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定额科

  • 北京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站、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各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部令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本规范,以 “建市〔2013〕56号”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上述标准或示范文本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定于2013年7月2-4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上述规范和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贯会议。现将有关宣贯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讲解人:谢洪学;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讲解人:张丽萍;
        3. 新版安装工程计算规范总体编制概况及主要变化及其附录,讲解人:刘维;
        4.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编概况及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主要条款释义以及实际使用技巧,司法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的研判与准确处置,讲解人:何佰州。

    二、参加会议人员:
        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相关负责人、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及相关单位的造价、合同管理人员。

    三、会议时间:
        2013年7月1日报到,2-4日宣贯,讲课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四、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呼家楼朝阳剧场(会场附近停车位紧张,请参会人员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地铁:10号线、6号线呼家楼站;公交:673、440、113、402、405、420、671、707、601、特8外、126、440、75、运通107呼家楼站)。

    五、费用及其它:
        1.会议培训费:每人1500元(含资料费),协会会员单位每人1200元;
        2.请各位学员准时参加,确保出勤,并记录继续教育学时;
        3.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会务工作:
        本次宣贯会务工作委托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办。
        会议联系人:丁婷婷         联系电话:010-51261637
        传真:010-51417886         邮    箱:1910106700@qq.com
        手机:丁婷婷 18611977373, 张红莲 18601123437
        中价协联系人:陈光云       联系电话:010-57811466
        北京市价协联系人:刘  扬   QQ号码:64410742
        联系电话:13581730201
        请参加学习的人员速将报名回执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可在中价协网站下载:www.ceca.org.cn)发送到会务组。因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 2013年天津市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市政专业)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的通知【转载】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举办2013年市政工程(道路、排水、桥梁)专业造价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特委托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举办考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满一年。
        二、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凡符合报名条件第1条者需提供:
           ①身份证与学生证原件;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报一专业三张,两专业四张,三专业五张,含报名表上贴的);③考试报名表(见附件)。(登录网站www.tjcac.gov.cn/teca下载,用A4纸打印)
        2、凡符合报名条件第2条者需提供:
           ①身份证与毕业证原件;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报一专业三张,两专业四张,三专业五张,含报名表上贴的);③考试报名表。(登录网站www.tjcac.gov.cn/teca下载,用A4纸打印)
        3、凡符合报名条件第3条者需提供:
           ①身份证与毕业证原件;②本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报一专业三张,两专业四张,三专业五张,含报名表上贴的);③考试报名表。(登录网站www.tjcac.gov.cn/teca下载,用A4纸打印)
        4、已持有其他专业造价员资格证者,报名时请携带造价员资格证。
        三、培训内容
        基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实务:《工程计量与计价(市政工程专业)》,包括市政工程计算编制理论和方法;市政工程预算实务;市政工程预算软件的使用方法等。
        四、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
        1、凡受聘于一个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单位的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工作单位,考试合格颁发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2、凡应届毕业在校生及无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工作单位一栏可为空,考试合格颁发资格证书,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受聘于上述工作单位后可申请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从业印章,逾期未申请登记的,应参加每两年20学时的继续教育后方可申请登记。
        3、工作单位经登记生效一年后方可进行变更,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
        五、费用: 800元/每专业(培训考务费)
        六:报名人数:每专业200人,额满为止。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日(周二)
                  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澧水道42号   市政教育中心一分部
            电话:28332232、28333161、23699149—5002
        八、基础知识免试条件
        凡08年以后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土建或安装专业)需增项者,可申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免试。报名时需携带免试申请表(见附件)(登录网站www.tjcac.gov.cn/teca下载,用A4纸打印)及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九、注意事项
        培训时间及考试时间以培训课程表(报名时发)为准。(每专业每周上课3天,全日制,需占用一部分工作时间)

    附件下载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doc
    造价员基础知识免试申请表.doc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

  • 中价协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百名排序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5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决定开展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价协单位会员。


    二、工程造价营业收入统计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
        (一)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申报表(登陆中价协网站下载)。
        (二)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12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附注),如财务报表中涉及工程造价咨询以外收入的,应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将上述材料按顺序简易装订即可。

     

    四、申报要求
        企业申报的工程造价咨询收入,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699号)要求填报的工程造价统计报表的数据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供有关证明(或说明)材料。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企业应于2013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其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或中价协专业委员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或中价协专业委员会对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可对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抽查,于8月30日前将初审结果及企业的申报材料(一份)报送中价协。
        (三)中价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于11月30日前将百名排序名单在中价协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排序结果。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 系 人:闫明相     电话:010-57811497
        附件: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咨询收入百名排序申报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 2013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我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园林局、水务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全省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细化了我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制定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我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13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我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细化了我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有关意见如下:

      一、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建筑业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质量检测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通报的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信息和通报信息。通报信息以行政机关正式发文为准。

      二、对《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中所列的不良行为,明确了各种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具体公布期限(详见附件)。
      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的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布期限,参考执行。

      三、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对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有异议的,可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通报的机关申请修正,经核查,不良行为信息确实有误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通报的机关应予以修正,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新发布或撤销。

      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发布本辖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和制定诚信体系管理制度时,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五、本意见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建设单位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2.勘察单位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3.设计单位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4.施工单位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5..监理单位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6.招标代理单位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7.造价咨询单位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8.检测机构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9.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10.注册建筑师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1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12.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13.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

  • 2013年度新疆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登记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协会联络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由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员自律工作的通知》(新建标[2011]6号)文件要求,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0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建价协[2012]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登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始登记的范围
    按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的规定,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已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须经申报初始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由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核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
    凡在我区通过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及上年度参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逾期登记人员,且参加初始登记前培训合格、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均可申请初始登记。
    各地州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负责所辖区造价员初始登记的初审工作。
    二、初始登记的程序
    考试合格人员申报初始登记,办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初始登记采取网上申报与提交书面材料一并上报。
    1、申报初始登记人员应先完成网上申报,登录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www.xjzjxh.org.cn),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栏目,点击“造价员登录”,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初始密码。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申请表”,输入个人基本信息,扫描上传本人照片,点击“提交信息”上报,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初始登记(或增项专业登记)申请表》。
    2、初始登记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后,须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初始登记(或增项专业登记)申请表》(见附表),经聘用单位同意并由单位负责人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初始登记(或增项专业登记)申请表》的单位意见栏内签署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资料(见第四项)一并报所在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
    三、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受理申请初始登记的程序:
    1、应对申报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网络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初始登记(或增项专业登记)申请表》相应栏上签字盖章,并将网络资料点击上报。
    2、初审机构请于7月15日前,将本地申报初始登记的有关资料及《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申报登记汇总表》统一上报自治区造价协会秘书处。
    3、自治区造价协会秘书处在初审机构交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交初审机构发放。
    四、初始登记提交材料的要求
    1、申报初始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新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初始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考试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初始登记前继续教育学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4)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在职在岗);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6)登记单位与考试报名单位发生变更的,须由原考试报名单位开具同意到其他单位从业的证明;
    (7)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资质等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是指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应收核定缴费人员名单及缴费发票复印件)、人事档案代理合同复印件,退休人员应附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新增专业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需提交《新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增项专业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前款(2)、(3)。
     3、申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资料必须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装订;
    (2)除两份申请表外,其余资料应装订成册提供一份。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人签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等)、目录、考试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人事档案代理合同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两份申请表各须贴照片;另备用照片一张,用于制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照片背面署名,点贴在申请表右上方空白处。)
    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审核上述材料时,要核对原件,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
    五、受理时间
    本年度造价员初始登记受理时间为6月3日至7月15日,逾期不予办理。尚未登记人员可在此后连续三个年度规定时间内,且符合继续教育要求(每两年继续教育不少于20学时),申请办理初始登记。
    六、其他事项
    1、申报造价员初始登记时需交纳费用250元/人(含资格证书、印章、继续教育证书和咨询服务费),由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代收,缴至新疆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处开具发票(须提供缴费单位的地税税号)。
    2、请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站或协会联络站)组织做好本地区2013年度造价员初始登记工作,严格核查登记人员执业和登记单位,确保造价员初始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查阅文件或下载表格请登录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www.xjzjxh.org.cn)或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造价协会栏目(www.xjzj.com])。
    3、协会联系人:李盛芳 电话:0991-8874001 18099220232,各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协会联络站)联系电话见附表4。
    附表:
    表1:新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初始登记申请表
    表2:新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增项专业登记申请表
    表3: 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申报登记汇总表
    表4:各地州市初始登记单位联系电话汇总表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0一三年五月二日

  • 到2030年,我国国家公路网建设投资约4.7万亿

        近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今天上午,国新办新闻发布厅举办《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总规划师戴东昌和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司长黄民将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规划》首次研究了我国未来公路网的总体规模和层次结构,提出未来我国公路网总规模约580万公里,其中国家公路约40万公里,占总规模的7%,省级公路占9%,乡村公路占84%。根据《规划》内容,普通国道需新建路段只有8000公里,另有10万公里需原路升级改造;国家高速公路待建路段约2.5万公里。“经测算,土地、资金都是有保障的。环境影响评价已经通过环保部审查。”

        根据这份规划,我们国家的干线公路网络到2030年会实现首都辐射省会,省际多路联通,地市高速通达,县县国道覆盖,1000公里以内的省会、县可以当天到达,东中部地区省会到地市可以当天往返,西部地区省会到地市可以当天到达,区域中心城市重要的经济区,城市群内外的交通也非常紧密,沿边沿海的公路也会贯通。同时与东北亚、中亚、南亚、东南亚联系会更加便捷。

        针对这串数字,按照静态投资匡算,到2030年,国家公路网建设总的投资大约是4.7万亿。其中普通国道大概是2.2万亿,国家高速公路大约需要2.5万亿。



  • 2013年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7月3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陈述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

    1.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新申请、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评审意见汇总表

    5.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评审意见汇总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6月19日

  • 住建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发布《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载】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本月起分4个阶段在全国继续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

      《方案》提出,此次将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整治,内容包括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7个方面。整治工作将分4个阶段进行:6月底之前部署启动,7月至9月自查自纠,10月至11月中旬检查督导,11月下旬至12月总结分析。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对部分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察。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统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 清远市关于造价员变更及2013年造价员年审(验证)集中办理的通知【转载】

    各造价员:
    因造价站工作安排需要,我站决定自今日起,造价员变更及2013年造价员年审(验证)时间,集中安排在每周一、周三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316室、324室。联系电话:0763-3375890 或 0763-3375197。
    特此通知!

    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 2013年惠州市建设工程人工单价调整征求意见会议的通知

    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代建局、公用事业局,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企业:
    我局定于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惠东县召开惠州市建设工程人工单价调整征求意见专项会议,请贵单位派人依时参加,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6月21日前传真至我局造价站。
    会议地址:惠东县恒升国际酒店五楼会议室(惠东县惠东大道526号沃尔玛旁,联系电话:0752-8168888)。
    联系人:张梅0752-2101651;传真:0752-2109596。
     
     
     附件下载:惠州市建设工程人工单价调整征求意见工作会议回执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6月17日

  • 2013年《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发布函【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划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城建档案主管部门:

      现将《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令第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 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征文通知【转载】

    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机构,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单位,各理事、常务理事,各专家委员、学术委员,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在规范建设市场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资源、促进科技进步发展、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拟于2013年11月在上海市举办第一届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以下简称论坛)。本次论坛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中冶科工建设集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农业部农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联合主办,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协办,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负责承办。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创新推动标准化,全面服务“新四化”。
      为使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充分总结和交流工程建设标准化创新成果及工作经验,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脉搏,聚焦工程建设标准化焦点领域、热点议题,论坛组委会决定举办“中光杯”第一届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有奖征文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创新推动标准化、全面服务“新四化”为主题的论文征集工作。论文征集工作由《工程建设标准化》期刊编辑部具体负责。现将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1.工程建设标准化对推动“新四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意义;
    2.工程建设标准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数据统计或相关案例分析,便于论坛交流);
    3.工程建设标准体制与体系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4.工程建设标准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低碳、绿色、循环发展模式,资源能源节约及新能源推广使用;
    5.工程建设标准化与经济增长方式战略调整,产业结构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6.工程建设标准化与新型城镇化及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建设标准与城市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标准化与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
    7.工程建设标准化与信息化,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8.工程建设标准化与新型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及城乡发展一体化、村镇发展集约化;
    9.工程建设标准化与国际化发展战略及措施,国外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最新发展动态;
    10.其他与“新四化”相关的专题。

    二、说明及要求
    1.此次论坛为首次全国性的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得到了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论坛期间将邀请国内外工程建设标准化领域著名专家和有关行业、地方标准化管理机构代表,以及部分论文作者作为主讲嘉宾。希望工程建设标准化领域各行各业的专家和学者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2.要求论文内容翔实,论点清晰,建议尽量用案例或数据阐述论点,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论文稿请作者存档,来稿恕不退还。
    3.入选论文,将编辑出版《第一届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论文集》。
    4.征文活动得到了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本次论坛将从征集的论文中,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优秀论文若干,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论文将入编《同济大学学报》(增刊),同时颁发由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丰厚奖品。论坛期间,将邀请获奖论文作者进行专题报告。
    5.论文作者请于8月3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Word)及作者登记表(附件1,含200字以内简历)、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发至:cecsforum@sina.com,亦可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邮编100835),收件人:邓凤琴。
    6.咨询电话:010-58934102  传真:010-58933608 
    联系人:邓凤琴   手机:13681389523

    附件下载:

     附件1:

    第一届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论文作者登记表.doc      

    附件2:

    第一届工程建设标准化高峰论坛论文格式要求.doc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 2013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造价站(处,办)、造价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31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我省2013年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每两年完成20学时的要求。
    二、继续教育对象及范围
    (一)凡2013年前取得在我省注册的工程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今年均应参加继续教育。
    (二)鼓励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上教育(以中价协确认参加人员为准)。
    三、继续教育形式
    采取集中面授教育
    四、继续教育组织
    (一)办理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8月24日(此项工作结束后,按附表要求填报培训人员名单,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学习期满后在《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验证记录栏中加盖“继续教育合格”章。
    (三)各地将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证书收齐签署意见后送省造价师协会加盖审核合格章。
    五、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
     
    附件: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名册汇总表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 海南省2013年征求《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统一格式》(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造价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最近,我们组织业内有关资深专家依照《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要求,编制了《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统一格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内容包括:投资估算编制、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等7个方面。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印(传)发给你们(从我会网站下载,网址www.hngczj.net),请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在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也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759574740@qq.com)反馈到我会。


    附件下载:《海南省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统一格式》(征求意见稿)
    01估算书格式.xls
    02概算书格式.xls
    03预算书格式.xls
    04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xls
    05招标控制价格式.xls
    06工程结算审查书格式.xls
    07鉴定书格式.xls
    封底设计.xls

    要求与说明.doc

    2013年 6 月 12 日

  •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转载】

       为了保证广西建设工程计价数据库的通用性和正确性,为了方便不同计价软件之间正确的数据交换,以及广西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顺利运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持研究,特别制订并颁布本标准。供建设工程计价、审计、招投标、评标等软件共同遵循采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造价软件数据交换标准,反映了广西建设工程计价工作中分部分项工程综合价格、工料机消耗、工程量清单及其输出项目文件的数据库结构和数据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广西建设工程计价软件数据库,以及广西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商务标招投标文件交换格式的通用标准。

    附件下载 1:2013广西造价数据交换标准说明
     

  • 广州计划今年启动100个“三旧”改造项目

        在近日举行的部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会议上,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介绍了广州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城市的工作经验。陈建华表示,广州土地总面积7246平方公里,人口约1600万,人多地少、资源禀赋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为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广州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约集约用地摆到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来谋划,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几年的不断探索创新,广州市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产出率由2007年的4.4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8亿元,增长0.8倍;每增加1亿元GDP的土地消耗率从2007年的3.5公顷减少到2012年的1.13公顷,下降68%。

        会上,陈建华市长介绍,目前,广州市正在制订“三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三旧”改造力度,计划今年启动100个“三旧”改造项目

  • 关于持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佛山市从业人员参加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题论坛学习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部令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本规范,以“建市〔2013〕56号”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上述标准和示范文本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宣传学习新的清单计价规范与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新的清单规范的理解,以利我市的专业人员更好地执行新规范,我会在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鼎力支持下,特邀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起草编写专家谭敬慧、朱树英和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高峰总经理于2013年6月26日来我市授课、现场答疑、交流经验,(详见佛山工程造价信息网),我市的造价师造价员均需参加该新规范的学习。凡参加该论坛学习的造价师、造价员,我会将作8个学时登记,作为下次继续教育学习中减少8个学时的学习。

        请我市的造价师、造价员按通知要求迅速前往造价协会报名学习。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6月18日

     

  • 浅析施工企业对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转载】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控制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最终目的是盈利,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命脉。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就是利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合理的确定造价和有利的控制造价,已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权益。

        工程造价控制始终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自工程招投标开始,至整个工程竣工结算为止。

      一、投标报价阶段

      合理的投标报价是做好工程造价过程控制所采取的事前措施。投标报价是进行工程投标的核心,报价过高会失去承包机会;而报价过低,虽然可能中标,但会给工程承包带来亏损的风险。这就要求我们的报价人员必须做出合理的报价,编制出既能中标,又能获利的投标报价。因此,在投标报价是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1、编制投标报价之前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以满足《招标投标法》中“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综合评价标准”或“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2、编制人员与技术人员沟通,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3、充分利用现场考察、调研成果、市场价格信息和行情资料,编制基价,确定调价方法。

        4、以反映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作为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量的基本依据。

      目前许多施工企业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投标报价仍以国家、省制度的预算定额为依据。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已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同时全部放开工、料、机价格,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施工企业应逐步建立反映自身施工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程度的企业定额。

      5、报价人员应运用一定的策略,既能使招标人可以接受报价,又能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比如在不影响总报价的前提下,采用不平衡报价,将某些分部项工程的单价定得比正常水平高一些或低一些。

      (1)前高后低。对能早期到结算付款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等)的单价定得较高,对后期的施工分项(如粉刷、油漆、电气设备安装等单价适当降低。

      (2)工程量增加的报高价。估计施工中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量有可能增减的情况有:

      1)在校核工程量清单时发现的实际工程量将增减的项目;

      2)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修改后工程量将增减的项目;

      3)暂定工程中实施不明确的项目所包含的分部分项工程等。

      (3)零星用(计日工)的报价高于一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工资单价,因为安下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价高些会多获利。

      我们以往的投标报价过多注重总报价,常常忽略报价策略。为了编制出既能中标、又能盈利的投标报价,报价人员在掌握政策、法规、建筑市场信息的同时,还要灵活运用报价策略,使企业多获利、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见成效。

        二、施工合同签订阶段

      施工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结算的效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合同签订是否完善非常重要。合同的签订人员应掌握《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注意:

      1、采用固定合同价,一定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费用和承担风险的范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比如明确合同价款包括的具本内容,未包括的内容发生时如何计取。

      应当注意,固定总价适合于:

      (1)招标时的设计深造已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图纸完整齐全,项目范围及工程计算依据确切,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承包方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的差异;

      (2)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承包方一般在报价时可以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3)合同工期较短,一般为工期在一年之内的工程。因此,我们在签订总价包死合同时,一定要结合承包范围,经过系统测算后才能签订合同。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可调价,是指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用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

      目前我们多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签定施工合同,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应当注意可调价格合同中价格调整的范围,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或增减。

      3、合同语言要严谨,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为施工期间向业主索赔提供依据。

       三、工程施工阶段

      施工是形成建设工程实体,实现建设工程使用价值的过程,是大量投入资金的过程,是许多结算依据形成的过程。因此,在施工阶段,既要注重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施工成本,又要注重结算证据的保全。

      工程项目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两两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对立关系比较直观,易于理解。一般来说,如果对建设工程的功能和质量要求较高,就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同时,还需要精工细作,严格管理,不仅增加人力的投入(人工费相应增加),而且需要较长的建设时间。如果要加快进度,缩短工期,则需要加班加点或适当增加施工机械和人力,从而使工程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加快进度往往会打乱原有的计划,会对工程质量带来利影响或留下工程质量隐患。如果要降低成本,只能按费用最低的原则安排计划,整个工程需要的施工时间就较长。

      以上分析表明,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存在对立的关系。因此,不能奢望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同时达到“最优”,即:既要投资少,又要工期短,还要质量好。在确定建设工程目标时,不能将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割裂开来,分别孤立,不能奢望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同时达到“最优”,即:既要投资少,又要工期短,还要质量好。在确定建设工程目标时,不能将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割裂开来,分别孤立地分析和论证,更不能片面强调某一目标而忽略其对其他两个目标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反复协调和平衡,力求实现整个目标系统最优。

      对于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统一关系,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理解。例如:加快、缩短工期虽然需要增加一定的投资,但是可以减少企业管理费用现场经费的支出。另外,从质量控制的角度,如果在实现施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可以减少实施过程中的返工费用。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质量还能起到保证进度的作用。

      正是由于造价、工期、质量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我们不能孤立地强调某一方面,必须将造价、工期、质量三大目标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实现三大目标的统一,在满足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分别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控制工程造价,从而加强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一)组织措施

      从组织管理方面采取措施控制工程造价,如落实三大目标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权力和责任。组织措施是其他各类措施的前提和保障,而且一般不需要增加什么费用,运用得当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1)将单项工程的经济责任分解到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成本、效益及工期和质量负主要责任。

      (2)核算员是项目部经营结算工作的核心,是结算工作的具体执行者。

      (3)其他管理人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重视成本和效益,做好本职工作。

      (二)技术措施

      不仅是解决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不可缺少的,而且对控制工程造价亦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技术方案都有基本确定的经济效果,不同的技术方案就有着不同的经济效果。在实践中,要避免仅从技术角度选定技术方案而忽视对其经济效果的分析论证。

      (1)合理安排进度计划,尽量减少机械停歇和人工窝工;

      (2)对不同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在保证工期、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费用最低的技术方案;

      (3)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和技术签证,作为结算依据;

      (4)按规定程序对材料进行场前的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以免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5)严格按合同质量标准施工,认真按照质量验收,程序进行中间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避免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三)经济措施是最易为人接受和采用的控制造价措施

      (1)项目部预算员应当在合同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或甲代表),工程师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列入工程结算。工程师收到通知后14天内不作答复也不提出改进意见,视为该调整已经同意(或按合同约定)

      (2)认真核对工程量,做好中间计量工作,对非施工企业原因增加的工程量及时提报给工程师(或业主)审批,作为合同的追加价款。

      (3)及时办理经济签证。

        (四)合同措施

      由于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因此合同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造价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内容,对非施工企业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及时向业主索赔。

      索赔是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施工企业过错,而是由于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提出补偿要求。可以向业主索赔的情况包括:

      (1)业主违约:比如业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工程款;业主未能按规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场地使用权;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有关图纸,指示、指令或批复;业主提供材料等的延误或不符合合同标准;还有工程师的不适当决定和苛刻检查等。

      (2)合同缺陷:这不仅包括商务条款中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有权作出解释,但如果我们执行工程师的解释后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

      (3)施工条件变化: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很大。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及障碍、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事前预料的变化,常常导致变更、工期延长或成本大幅度增加,可以向业主索赔。

      (4)工程变更:工程施工中,工程量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发现设计、质量标准和施工顺序等问题时,往往会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这些变更指令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都迫使我们承包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所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5)工期拖延:由于受天气、水文地质等因素的影响,常常出现工期拖延,其责任不在施工企业,可以向业主索赔。

      (6)工程师指令:为了保证合同达到既定目标,工程师可以发布各种必要的指令。相应地,因这种指令(包括指令错误)而造成的成本和(或)工期延误,施工企业当然可以向业主索赔。

      掌握了可以向业主索赔的情况,还必须按索赔程序进行操作,索赔报告才有效:

      (1)施工企业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是施工企业就具体珠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施工企业的索赔要求。

      (2)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此项索赔要求补偿的款项、工期拖延天数和详细计算等有关材料。

      四、年度结算或竣工结算阶段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年度结算或竣工结算。

      前三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基础工作完成得好,结算阶段的工作会很顺利。结算阶段,在对比成本、造价基础上,做到心中有数,汇总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索赔价款形成结算总造价,上报业主审批。结算过程中,要据理力争、分毫不让,既要西瓜,也要芝麻,做到颗粒归仓,达到结算的最终目的,即为施工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

      以上从四个阶段阐述了施工企业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事前措施、事中措施和事后措施。施工企业应针对各自的特点,一方面对已完工程采取“亡羊补牢”的事后措施。另一方面,采取主动的事前、事中措施做好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从而使施工企业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 浅析工程造价审计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工程造价审计是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审计部门,对施工方上报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定案。从工程技术的角度来说,是对建设项目投资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公证的一种监督活动。具体指由审计机构,按照相关法规和各项技术指标,对建设项目投资所花费的全部费用进行的审核与监督;并通过审计监督,保证建设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准确性及竣工决算编制方法的合法性。

      工程项目涉及的专业复杂多样,不同的项目技术特征差别很大,相应的工程造价审计程序也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甲方在委托审计之前,要将与工程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施工协议、竣工图、变更图、工程变更单、签证,以及有甲乙双方签字的材料认价单、施工方上报的结算书等全部整理备齐,确认资料无误后才进行正式委托。审计部门在接到甲方委托后,一般先熟悉图纸和资料,继而依据甲乙双方施工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和结算方式展开工程审计中的各项工作。如果工程造价控制的过程以时间节点为划分界限,则工程造价的实施过程可分为3个阶段,即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

      事前审计必不可少。一般工程造价审计大多是对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交工资料来审查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但这样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会提前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做高标底,故意提高造价,这样投标方就可高价中标,而在审计时却审查不出问题。所以工程审计不能只对决算审计,还应对大型招投标项目实施标底审计,即事前审计。造价的事前审计要重视对招标文件及合同的审核。目前一般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审计工作可提前介入,即在概算、签订合同后的清单复核时介入,确保招标过程中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

      事中审计要严格把关各个环节。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也要进行审计监督,尤其是要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要深入现场调查、取证、记录,必要时进行拍照,跟踪审计勘查,并且记录要由甲乙双方和审计人员三方签字认可。造价的事中审计要重视设计图纸与变更的审核,必须跟踪施工进度,与甲方、监理协调配合,确保在各个环节中充分发挥控制、把关与监督的作用,既确保真实性、客观性,又使工作快捷高效,以实现在提高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目的。

      事后审计至关重要,竣工决算审计就是事后审计。对于有图纸的工程项目,要仔细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工程项目是否按图完成,防止出现故意计算、合计错误、笔误等错误;对于无图纸的项目要深入到现场,对照结算项目,采用现场实测的方式以确保造价的真实性。工程决算审计是对整个工程项目总造价的审计,除了核定工程量外还应对定额套用及费用标准进行审计,杜绝高套定额和不合理取费现象。

      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甲方一般都在施工过程中对建筑材料的品牌和价格进行购前审批,并按审批价格进行结算。要核对施工方上报的材料认价单是否与甲方原批相符。审计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一是构建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调查信息网络,定期进行调查;二是审查施工企业材料成本账;三是调查了解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情况;四是直接到供应厂(商)考察认证。只有在做好上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最终决算价格。

      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若把关不严,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计算时要尊重实际情况,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保证工程结算的良性循环。


  • 国内玻璃产业短期内出现产能过剩【转载】

        玻璃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产品价格受市场供求变化的影响而呈现周期性波动。再加受玻璃产品同质化、下游房地产和汽车行业需求的影响,其波动性更加剧烈。短期来看,目前国内玻璃市场处于行业低谷时期,出现一定程度的产能过剩;中长期来看,玻璃产业仍具有一定的上升空间。

        尚普咨询建材行业分析师认为:国内玻璃产业短期内出现产能过剩,玻璃企业需要协同遏制产能过剩,同时还应当利用机会,加大玻璃产品的创新力度,提高产品质量,重点突破高端产品市场。

        玻璃一般分为平板玻璃特种玻璃。据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国内平板玻璃产量为7.6亿重量箱,销量为7.22亿重量箱,玻璃行业产能过剩接近40%。因而,从短期来看,由于该行业严重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玻璃市场正处于行业低谷,亟待行业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又据有关资料显示,玻璃需求的整张速度高于 GDP的增长速度,深加工玻璃增长速度更快。这说明国内玻璃行业仍然存在一定的发展可能性,只是不同于过去传统的领域。

        目前国内玻璃行业还存在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全国各地玻璃价格变动基本一致;第二,平板玻璃的生产技术相对成熟,玻璃产业投资侧重于固定投资;第三,玻璃行业受上下游产业链影响较大。以我国玻璃下游市场为例,玻璃产品的消费主要依靠建筑业、汽车行业和出口,分别占据玻璃消费总量的75%、10%和5%。在进行玻璃产业投资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以上因素。虽然我国是全球玻璃产销量最大的国家,但是大部分都集中在低端产品市场。未来中国玻璃产品应该重点发展高端产品,而相关的科技创新是唯一的突破口。虽然国内玻璃生产技术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在玻璃产品质量、品种结构和自主研发能力上面,和其他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不小差距。

        据尚普咨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玻璃行业分析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显示,短期内国内玻璃市场会处于行业低谷,长期来看仍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国内玻璃产业需要重点发展高端产品市场,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玻璃产品质量,完善玻璃产品结构。

  • 浅议设备监理与建设监理的区别【转载】

        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建设监理制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体制中的一项重大改革。自1988年建设部提出实施建设监理制以来,我国的监理事业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已经取得了迅猛发展。1988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又为建设监理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但设备监理制度却是近年来我国在建设领域实行的一项新制度。上海市从1994年开始试行工程设备监理制,为在全国推行设备监理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原水利部等国务院部委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亦开展了设备监理的试行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于2001年11月1日联合发布了《国家检质联[2001]174号》文件及附件《设备监理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对建设项目重要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等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由此可以看出设备监理是工程监理中的一项新制度。

        设备监理与建设监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监理对象不同。建设监理的对象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其中也包括设备的安装过程,但仅限于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土建工程部分;设备监理的对象则是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储运、安装、调试等过程。在设备安装过程中与建设监理之间是上下工序的关系。

        时间和空间跨度不同。建设监理的工作一般都有明确的地点或地域划分,且主要限于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某个部分,介入项目的时间相对较少。设备监理的对象在时间分布上涉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设备设计、采购、制造、安装和调试工作;在空间分布上遍及设备供货商或制造商的发运地或生产地、设备运输的线路、设备储存地、设备安装和调试地等,其时空跨度与一般建设监理比较相对大得多。

        协调工作量不同。由于设备工程的参与方众多,涉及的单位、部门、各承包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特点、方法、目标各有差异;设备系统不同项目专业之间、设备系统与土建工程间存在大量接口;同一系统设备在项目实施中的不同过程或同一过程中不同承包商间亦存在关联事项,因此在设备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之间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尤其是地铁的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由于施工地点狭小、工作环境恶劣,多单位施工的矛盾和冲突就更为突出。为保证设备工程的顺利进行,设备监理必然就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而建设监理需要完成的协调工作量就小得多。

        对监理工程师要求不同。目前,国内正在建设的地铁工程中设备系统一般包括车辆、车辆电气牵引系统及空气制动系统、电梯、自动扶梯、屏蔽门/安全门、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化集成系统、无线通信系统、传输及电话系统、车站通信系统、信号系统、供电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等项目和专业。设备监理需要专门对口的监理工程师,要求监理工程师不仅需要精通监理业务,同时也需要渊博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的工程经验,还要求对其他标段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这方面对建设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相对起来就比较低。


  • 近期钢材市场需求仍将持续疲软

       

    建筑钢材价格走势   

           与火辣炎夏持续攀升的气温相反,钢市需求淡季效应似乎已经开始逐步显现,下游需求仍显疲软,随着国内经济面回暖乏力,制造等行业复苏仍较为缓慢,导致对钢材的消耗难以放量,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将继续高难低就。

      随着端午节前五月份数据的公布,再次释放出经济艰难复苏的信号,已经让市场商家对后期市场失去了大部分信心。五月宏观经济数据中,投资,出口,以及消费均低于其实预期,三驾马车集体哑火,上半年终将是被贴上了弱复苏标签。在此大环境背景下,钢市难以反弹上涨。

      而与钢市息息相关的下游产业来看,五月份汇丰PMI指数创下八个月最低位,全国社会融资规模为1.19万亿元,环比降幅逾三成之多;5月新增贷款创三个月新低;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工业增加值等数据更是创下近期新低。由此可见,下游产业复苏艰难,钢材市场需求仍将持续疲软。

      面对如此疲软的市场经济,加上中央对经济放缓的更大容忍度,无一利好刺激政策出台,似乎在等待市场自然淘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这样让人压抑的大环境下,各地方政府终于是按捺不住了,有传闻说,中国地方政府将掀起新一轮大项目热潮,又开始让人热血沸腾了起来。

      然则地方政府虽然借助项目审批权限增加大肆加大投资项目,可实际上项目资金到位问题不容乐观,各银行放贷十分有限,银行内部人士表示,符合放贷要求的项目相对较少。一来地方政府大举项目投资计划,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少之与少,甚至无拨款;二来地方债务危机本就越来越严重;其三,来自银行贷款将受到一定的限制,最后如果想通过民间资本融资那就更加是难上加难。所以综合来看,地方政府的的投资热情或许将继续面对融资寒冰潮,终究对市场难能带来很大的实质性利好。

      加上随着淡季的来临,下游行业用钢需求或将进一步减弱,钢价难有反弹基础,加上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供应压力逐步增加,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今年1—5月我国钢材产量42616万吨,同比增长10.8%,其中5月份9119万吨,同比增长11.3%,日均产量294.2万吨,日均环比增长0.7%,再创历史新高。供需矛盾越发尖锐,将一直抑制后期钢价上涨势头。

      那么对于眼下来看,时至六月中旬,夏季高温酷暑,户外工程开工或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加上工业、制造业等低迷势头,板材需求亦将受到压制。下游需求整体偏弱,钢市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恐无力反弹,而面对价格的不断走低,商家亦是不可承受,后期钢价或仍延续弱势震荡格局。

      6月11日,沙钢出台中旬建筑钢厂价格政策,所有品种保持不变。此次出厂建筑钢材价格平盘基本符合市场预期,基本面仍然偏弱,高库存、高产能的隐忧未除,钢厂或维持看空思路,但基于中旬仅五个有效交易日,市价调整空间有限,且持续阴跌行情,钢厂亏损严重,挺价意愿逐步彰显。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内整个经济大背景环境并不乐观,周末公布的5月经济数据逊于预期,二季度经济快速复苏的希望落空。5月PPI创下8个月以来的最低位,显示工业领域持续疲弱,需求低迷。上海三级螺纹钢价格从2月初的3770元/吨下跌到6月初的3150元/吨,跌幅为16.5%。同期,期货主力合约价格下跌了22%左右。供给飙升、冶炼成本下降是钢材价格下跌的主要原因,1—4月粗钢产量为2.58亿吨,去年为2.34亿吨,增幅为10.25%,远超一季度的GDP增速。

      端午放假前期螺、原材料止跌反弹,加之上旬钢厂大幅补跌,贸易商略盈余,均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市场久违的盼涨情绪,各个地区皆有一定的拉涨情况出现,无奈实际需求跟进不足,拉涨情绪很快被浇灭。节前原料价格先扬后抑,整体变化不大,钢厂生产成本亦相对平稳,一定程度支撑市价。

      另盈利方面,上旬钢厂大幅补跌,且对完成任务量商家进行补差,贸易商有一定盈余。而当前市场倒挂情况来看,依旧存在,不过跌幅明显收窄。钢厂也亏损严重,从风险共担原则来说,不可能一直迁就贸易商。

      而且我国钢铁行业一直存在的顽疾——产能过剩导致的供求失衡同样不容小觑。中钢协最近数据显示,5月全国粗钢产量为215.4万吨,旬环比下降1.4%,如按照中钢协统计口径计算,5月全月粗钢日产为217.73万吨,为中钢协有统计以来的新高。虽然统计局统计口径和中钢协统计口径有差异,但可以预测,5月全国粗钢日产仍将维持在210万吨,连续5个月超过200万吨,粗钢产量继续高位运行,供给压力仍在发酵。今年1—5月我国钢材产量42616万吨,同比增长10.8%,其中5月份9119万吨,同比增长11.3%,日均产量294.2万吨,日均环比增长0.7%,再创历史新高。在全球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原材料价格跌幅更大,铁矿石价格相比3月初下跌近20%,焦炭价格相比3月初下降逾30%。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6月已经有生产企业开始检修,唐山地区钢厂高炉开工率降至近半年的低点,多数钢厂是例行检修,少数钢厂则由于市场下跌将检修计划提前。总体来看,减产力度较弱,尚未出现行业内大规模减产、停产现象,预计短期暂难对市场产生重要支撑作用,但如果市场行情仍维持目前状况,行业内大面积减产检修现象将出现在6月末或7月份,粗钢产量将会出现明显回落。结合实际行情走势,以及对后市的判断,未来钢厂在调价方面,也会更加谨慎,大幅度动作可能会较少出现了。


  • 住建部2013年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市政委、园林事业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期以来,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发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威胁。为切实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始终做到安全常抓不懈,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要结合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气、市容环卫、城市桥梁、风景园林等行业的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强化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要督促指导各地全面排查城市供水系统,强化输水管线、水厂、加压泵站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应急预案,重点保证高峰用水时段的供水生产调度、应急水源调配、备用电力设施储备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汛期及高温条件下供水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增加水源、出厂水和重点用水单位的水质监测项目和频率,并根据原水水质变化及时调整药剂投加量,严格防范急性传染性疾病发生。要强化汛期地下水井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雨水污染地下水源。

    三、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各地燃气管理部门要以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1号)等相关要求为重点,督促指导燃气经营者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以及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贯彻执行燃气法规制度、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者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责任,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燃气经营者、社区管理(服务)组织、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优势和作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全社会积极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公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四、切实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线的检修维护,及时清淤管渠、检查井、雨水进水口,检修维护泵站,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区、立交桥、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要落实城市防涝物资和强制排水设施,组织抢险队伍,加强暴雨期间的人员疏散、交通组织管理,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处理内涝险情。加强排水防涝意识与自救知识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城市汛情预警信息,共同做好应对准备。

    五、加强城市市容环卫行业安全管理。各地要完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提高环卫工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规范清扫作业操作,严禁将道路清扫垃圾倒入排水窨井行为,确保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及时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认真检查填埋场填埋气导排、防爆、灭火设施的设置,禁止火种入场,防止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认真检查焚烧厂各类管道、阀门、设备等设施,防止因管道破裂、阀门损坏等引起的安全事故。认真检查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导排及处理等配套设施,防止因渗滤液外溢、渗漏引起水体污染事故。严禁拾荒者进入垃圾处理设施捡拾垃圾,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城市桥梁等市政设施安全管理。各地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城市桥梁管理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城市桥梁(包括高架桥、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要组织力量对使用年限长、荷载标准低、交通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桥梁进行安全检测,及时排查险情。要完善城市桥梁档案信息和应急预案,将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纳入当地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2013]68号)要求,加强井盖巡查,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对易发生冒溢地段的管道检查井,通过加装安全防护网等措施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要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系统在城市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效率。

    七、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要督促指导拟建或正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细化安全防范措施,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防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0]94号)各项要求,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重视安防体系的构建,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安防水平,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城市轨道交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八、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督促各城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建城[2013]73号),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公园内举办大型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合理确定游客容量,做好人员疏导、消防安全和交通组织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公园内电瓶车、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各类游乐项目的维护和检查,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加强公园内湖泊水系的安全管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救护设施,防止因野泳引起溺水事件。对各类城市绿地内树木的枯枝、残枝要及时清理,防止树枝坠落或树木倒伏引发伤人事件。加强城市动物园安全管理,保证安全运营。

    九、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各地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及景区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游览区、游乐设施、交通设施和有关规划核定的合理容量,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游览活动,认真做好节假日、恶劣天气条件下游览活动的管理和游客的疏导、分流工作。对游人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段,如险要路段、重要游览区、游人集中的景点等地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执勤,严格防范,对游客、车、船及时予以组织和疏导。对景区内正在使用或施工的游览步道、栈道、护栏、码头、缆车、索道以及各种游船、车辆等设施,要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不符合要求或暂时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地区,应禁止使用或开放游览。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部署各地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各地在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6月9日

  • 关于举办2013年第一期市政工程资料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市政协会定于6月24日—27日在广州市城建党校举办市政工程资料员岗位培训班。

         本次培训由参加编写《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和具有管理工程资料经验的专家讲授资料填写、工程资料归档指南等内容,时间三天半,考试及格后,颁发资料员岗位证书和继续教育证明。

         请各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参加学习:

         1、从事日常工程资料工作的人员;

         2、申报市优工程、省优工程、金杯示范工程中从事工程资料填报的人员;

         请参加学习的学员各备小一寸彩色照片三张(照片后面需注明单位和姓名),并把学员登记表(见附表2)填写完整交给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

         交费时间及地点: 2013年6月14日至6月21日交至广州市惠福西路375号之八6楼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

         上课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五马路34号城建党校3楼(花园酒店旁)

         协会联系人:林辉荣    罗少珍

         电  话:020-83373351   83335747

         传  真:020-83190452

         邮  箱:649522342@qq.com

     

    二0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表1:

                              回 执 表

     

    单位名称

    姓名

    电话

    手机

    是否住宿

     

     

     

     

     

     

     

     

     

     

     

     

     

     

     

     

     

     

     

     

     

     

     

     

     

    需要另外加订资料数量:

    附表:

       2013年第一期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现职务

     

    文化

    程度

     

     

    工 作

    单 位

     

    身份证号码

         

    手 机

    号 码

         

    工作年限

     

    通 讯

    地 址

     

     

     

    起止年月

    在   何   单   位   何   部   门

    任何职务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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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  章

    年   月   日

     

     

     

     

  • 2013国标工程量清单规范变化与亮点【转载】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新《规范》)的编制是对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原《规范》)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它不仅较好地解决了原《规范》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编制和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动态监管、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决定价格”的基础上,新《规范》规定了合同价款约定、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中期支付、竣工结算支付以及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展现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措施,强化了清单计价的执行力度。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建设行业在突飞猛进快速发展。随着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步深化,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也一直经受着重大的改革与考验,工程造价管理模式正在不断演进,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更是经历了三次重大的变革,从原先传统的定额计价方式转变为2003清单计价,后又转换为2008清单计价,最近发布的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工程造价即将面临的第四次革新。
    现阶段,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两种计价模式并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造价管理方式仍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新《规范》的发布施行,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
    1、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
    2、更加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
    3、更加有利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4、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转变工作职能的有效途径;
    5、是快速实现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重要手段;
    6、是进一步推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迈上新台阶的里程碑。
    新《规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工程价款管理迈入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新时代,工程价款管理将向集约型管理、科学化管理、全过程管理、重在前期管理的方向转变和发展。

     

    【亮点一】  专业划分更加精细
      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
     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
     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3、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由此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亮点二】  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2.0.2、2.0.3)
    (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2.2、3.2.3、3.2.4、3.2.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5.3.1~5.3.9)
    (4)规定了合同价款调整中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的解决办法与计算公式(9.2-9.7)
    【亮点三】   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1、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
      2、明确了术语的概念,要求提高使用术语的精确度;
      3、提高了合同各方面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
      4、细化了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和列项的规定,加大了工程造价管理复杂度;
      5、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
    【亮点四】  合同价款调整更加完善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发承包双方应当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物价变化
     (7)暂估价                   (8)计日工
     (9)现场签证                 (10)不可抗力
     (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2)误期赔偿
    (13)索赔                    (14)暂列金额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亮点五】  风险分担更加合理
     强制了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明确了应由发、承包人各自分别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应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完全不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
    【亮点六】  招标控制价编制、复核、投诉、处理的方法、程序更加法治和明晰。

  • 国际审计署公布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转载】

    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2013年第23号)

        日前,中国国家审计署公布了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这也是迄今我国首次发布三峡工程完整审计公告以及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公告显示: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三峡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和国务院的部署,审计署于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对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具体包括: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编制的枢纽工程1和输变电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峡办)编制的移民资金财务决算草案。审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反复听取了三峡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电网公司、三峡集团公司等单位以及重庆、湖北、湖南、上海等省市政府的意见。截至2012年11月底,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三峡工程位于重庆市市区到湖北省宜昌市之间的长江干流上,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水利水电工程。该项目包括三峡枢纽工程、输变电工程、移民工程三大板块。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电网收益再投入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利用外资等。

        按照三峡集团公司总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草案,三峡工程财务决算总金额为2078.73亿元人民币。7日公布的这份审计公告显示,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共多计投资7.55亿元。对此,三峡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相应调整了决算及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增减相抵后调减5.97亿元。调整后决算总金额为2072.76亿元。

    调整后的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如下表(单位:亿元):


    项   目

    决算草案金额

    调减

    调增

    调整后金额

    合   计

    2078.73

    7.55

    1.58

    2072.76

    其中:枢纽工程

    873.61

    3.24

    1.58

    871.95

    输变电工程

    348.59

    4.31

    0

    344.28

    移民资金

    856.53

    0

    0

    856.53

    注:按照任务和资金“双包干”原则,本调整不涉及移民资金。(资料摘自《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

        三峡工程1994年开工建设,2003年开始蓄水发电,并于2009年如期完成初步设计建设任务。审计署发布的长江三峡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显示,三峡工程质量总体优良。对于三峡工程的质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枢纽工程质量检查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厚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三峡工程质量始终是在可控状态,施工过程发生的质量问题都得到了认真的处理,所以中国工程院这个评估报告,对三峡枢纽工程质量的总体评价,因为分三期,一期工程是质量良好,二期工程质量总体优良,三期工程质量达到优良。三期工程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任何裂缝,这也是世界上少有的。”

      三峡工程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发电方面。三峡工程是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截止2012年年底,三峡累计输送电量6237亿千瓦时,与火电相比,累计节约原煤2亿多吨,减少了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的排放。

      在外界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方面,审计结果对库区长江在确保水质、治理水土流失、处理泥沙淤积、保护动植物以及防治地质灾害等各方面的工作予以了肯定。

      自1994年三峡工程开工以来审计署先后组织对枢纽工程和输变电工程进行了6次审计,对移民资金进行了13次审计。本次竣工决算审计,如实反映了三峡工程决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对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和建设效果等进行了客观评价。谈到本次审计的难点,审计署投资司副司长姜江华在受访时说:“最大的难点我想还是专业性很强,另外从现场组织管理上,因为人员很多,也是个比较难的一个问题,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我们一个是聘请一些专家参与我们的审计,第二个我们现场管理进行了创新,在组织方式方面,另外在技术创新方面我们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计,效果还是比较好的。”

      据介绍,包括300名熟悉水电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在内,参与本次竣工结算审计的工作人员近1400人。他们当中有不少是参与过灾后重建、京沪高铁、西气东输、南水北调等重点项目审计工作的业务骨干。

      审计署投资司副司长姜江华表示,本次三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截止目前单个项目最大规模的审计工程。“这次审计我们觉得应该说我们首先做到了,我们审深审透了。”

      姜江华表示,经过这次锻炼,审计团队能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中更有效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当好公共财政的“卫士”。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严禁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转载】

    要求各地建立健全不合格企业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
    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近期,一些地方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甚至使用不合格的海砂、麻刚沙生产预拌混凝土,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为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从生产、施工、质量监管等方面,就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台账,实现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生产、运输预拌混凝土。加强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通知要求,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严禁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和混凝土结构暴露的环境类别,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坍落度检测和抗压、抗渗强度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坍落度,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确保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格禁止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通知强调,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地要建立健全不合格企业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要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严禁使用超标海砂及麻刚沙等不合格建筑用砂拌制混凝土,严防氯离子含量超标等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 海南省举办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了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不断深化和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住建部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为《13规范》)。另外,为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匹配,住建部和财政部修订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以下简称为《费用组成》)。《13规范》和《费用组成》均将于2013 年7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我省有关人员全面把握、正确理解《13规范》的有关条文内容,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计划(2013年)>的通知》(琼建人函[2013]63号)和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10本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宣贯的通知》(琼建标定函[2013]42号)精神,我中心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定于7月中旬起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10本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宣贯暨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
    2.工程造价、招投标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站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我省注册执业的人员;
    4.全省已取得造价员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
    5.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单位相关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介绍《13规范》修订的背景、原则及主要思路;
    2.宣讲修订后新规范的主要内容,并重点介绍与原规范相比有变化的内容;解读《费用组成》;
    3.对下一步贯彻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三、培训师资
    届时我们将邀请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有关领导及编制《13规范》的有关专家到会进行主讲、现场答疑及交流经验。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1.培训时间:7月中旬起(具体培训时间另行短信息通知);
    2.培训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
    3.培训费用:680元/人(含培训、证书费);教材费用:600元/人;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及其他
    1.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报名时,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其他人员交《海南省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没有《继续教育证书》人员交一吋彩色照片一张);培训后经考核合格人员计入继续教育30学时。
    2.报名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服务窗口。
    3.培训费用可以用现金或转账支付(转账后请将报名表传真至中心;教材费用不能通过转账支付),转账账户如下:
    户 名: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账 号:21-228001040007365
    开户行:农行海口文明支行
    4.根据《关于举办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与应用实务培训班的通知》(琼建培注[2013]4号)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将转至本次培训班,并补交教材费用。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5.各单位及相关人员请提前做好工作生产计划,并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避免工学矛盾。
    6.本通知及相关事项,可登陆 “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网址:www.hnccp.net)”和“海南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hngczj.net)”查询。
    7.联系人:黄德琴、勒亮;联系电话:66217166、66111939(兼传真)。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10本规范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宣贯暨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报名表

     

    2013年6月6日
     

     
    附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10本规范和《建筑安装
    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宣贯暨2013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选修课)培训班报名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备注
     
     
     
     
     
     
     
     
     
     
     
     
     
     
     
     
     
     
     
     
     
     
     
     
     
     
     
     
     
     
     
     
     
     
     
     
     
     
     
     
     
     

     

  • 海南省举办2013年度造价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造价咨询公司及相关人员:
        为提高我省建设人才队伍素质,充实企业技术力量,同时为帮助我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及海南省工程造价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计划(2013年)>的通知》(琼建人函[2013]63号)安排,我中心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联合在海口和三亚市举办2013年度造价员岗位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培训、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
    业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二、专业设置
    海口班: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安装工程等4个专业;
    三亚班:建筑工程专业

     

    三、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及各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

     

    四、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1100元/人(含培训、资料、考试和证书费);收费标准不含有关定额书籍,由学员另行自愿购买。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7月下旬起(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海口班为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三亚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与发证
    造价员岗位班学员经集中培训并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七、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海口班: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服务窗口。联系人:黄德琴、勒亮;联系电话:66217166、66111939(兼传真)。
    2.三亚班:三亚市河西区新风路创业大厦A座501室,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三亚分站办公室;联系人:朱美燕,联系电话:88256039。
    八、其他
    1.请各单位做好生产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班次的学习。
    2.本通知及相关事项,可登陆“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网址:www.hnccp.net)”和“海南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hngczj.net)”查询。

     

    附件下载:海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点击下载)

  • 项目竣工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的区别

        1、两者依据不同
        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基建审计内容为   (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人;(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
        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

        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的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2、两者标的不同
        审计以基建项目为标,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工程造价审核以单位工种为标的,只对单位工程造价的合理负责。

        3、两者从业人员不同
        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审计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而工程造价审核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目前国家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将以造价工程师为主。

        4、两者法律效力不同
        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是一种审计行政法律关系,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只对被审计单位产生法律效力,对其它单位不产生连带法律约束力。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

        5、两者的目的不同
        审计定义为: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本、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有制投资者资金进行有效的控制,减少投资者滥用职权截留资金,转移资金于小金库,造成建设资金流失,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其职能是一种监督行为。
        工程造价审核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经济效益目的的行为,是确定造价的实施过程和行为。

        综上所述,根据项目审计与工程造价审核在依据、标的、目的、法律效力、从业人员等方面是有本质区别。


  • 广州市关于举办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务操作专题学习的通知【转载】

     

     

     

     

     

     

     

     

     

     

     

     

  • 广西省2013年开展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符合性测评工作的通知【转载】

  • 广西省2013年造价员算机操作考试更改考试时间的紧急通知【转载】

    各位考生:
        由于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考试考场被紧急征用,现将原定于6月16日上午的考试安排调整到6月18日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原定日期

    原定时间

    调整后日期

    调整后时间

    2013616

    8:15-9:00

    2013618

    8:15-9:00

    2013616

    9:15-10:00

    2013618

    9:15-10:00

    2013616

    10:15-11:00

    2013618

    10:15-11:00

    2013616

    11:15-12:00

    2013618

    11:15-12:00

        以上考试除考试时间发生变化外,考试教室和座位号不变。特此通知!

  • 2013年山东省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为了解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实际情况,维护造价咨询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和秩序,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做好修订《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工作。经研究,现对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服务内容、费率及收费模式。

    二、工作程序
      (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辖区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认真学习讨论《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提出书面意见。如对我省收费模式、计费基数等有其他建议和意见可一并上报。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取咨询过的各种类型的典型工程填写《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调查表》(详见附件2)。
      (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汇总企业数据,填写《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调查汇总表》(详见附件3),应保证每项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均有丰富详实的调查数据。并依据调查汇总情况填报《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表》(详见附件4、5)。
      (四)省里依据各市上报数据,按不同种类、级别抽取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进行测算。

    三、时间要求
      参加调查的造价咨询企业于6月20日前,将《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调查表》报送至所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于7月15日前向省里报送《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调查表》、《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调查汇总表》、《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表》及书面意见,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ezlilei@163.com

    四、工作要求
      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情况调查是修订《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希各市造价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辖区内的调查工作并做好指导、监督和数据汇总上报。各参加调查的造价咨询企业要本着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做好调查表格的填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为制订收费标准提供科学第一手资料。

    附件1: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业务类别及服务内容
    附件2: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调查表
    附件3: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调查汇总表
    附件4: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
    附件5: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表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 南昌市青山湖区临江区域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公开招标【转载】

        造价168获悉,江西省南昌市城乡规划局日前刊登《南昌市青山湖区临江区域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邀标公告》,就青山湖区临江区域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向国内外公开招标。

        青山湖区临江区域是指青山湖以北,昌航大道(规划)以北,青山湖电排站以东,富大有路以南,高新大道以西的区域。为了以国际化的视野谋求高水平的规划指导,推动该地区的整体跨越式发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现组织开展青山湖区临江区域概念规划及城市设计方案邀标工作,通过邀请国内外一流的设计单位征集具有远见、富有创意、因地制宜的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方案,以国际性视野、前瞻性理念确定青山湖东北岸地区的产业定位、功能分区及发展策略,进一步形成该地区的空间发展结构,营造富有特色的城市风貌。
        该区域规划总用地约450公顷,滨江岸线长约2.8公里,临湖岸线长约1.5公里。按照要求,设计单位须对该地区的经济、社会、环境进行全面把握,对生产、生活、生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系统分析南昌全市和该片区的关系,提出该地区的整体发展思路、产业类型、主要功能、空间结构、用地布局方案、综合交通组织方案、生态与环境保护方案、实施策略和指引以及空间形态设计等。

        有关部门将召集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评定名次。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将分别获得含税设计补偿金130万元、100万元、60万元、50万元。

        文件规定,2013年8月25日设计单位递送全部设计成果。中期设计单位可前往南昌与组织单位进行方案沟通。


  •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升级、新设立的公示

     

     

  •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会的通知【转载】

    附件下载:回执 

     

  • 山西省2011年工程造价员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续期考核不合格的造价员作如下限期整改:

    一、已参加2011年度继续教育且合格,但未参加续期考核的造价员请于2013年7月1日至10日期间到所属造价员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续期考核手续:

    1、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2、2011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1份(A4纸);

    3、《造价员续期验证申请表》1份(A4纸)。请于2013年7月10日前登陆(http://218.26.173.92/zjysys/zjy/index3.htm)内“续期验证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上报,打印《造价员续期验证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未参加2011年度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不合格的造价员,请于2013年7月1日至10日期间到所属造价员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补习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于2013年7月15日前按附件2分别汇总报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人:张国萍   王毅

    联系电话:0351-3575130或0351-3575131


    附件1:

    造价员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6月9日

  • 韶关市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转载】

  • 住建部关于严禁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通知【转载】

          针对一些地方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甚至使用不合格的海砂、麻刚沙生产预拌混凝土,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为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从生产、施工、质量监管等方面,就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台账,实现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生产、运输预拌混凝土。加强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通知要求,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严禁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和混凝土结构暴露的环境类别,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坍落度检测和抗压、抗渗强度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坍落度,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确保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格禁止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通知强调,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地要建立健全不合格企业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要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严禁使用超标海砂及麻刚沙等不合格建筑用砂拌制混凝土,严防氯离子含量超标等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 住建部2013年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27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附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6月13日

  • 浙江省2013年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6号)、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建标造函[2011]46号)文件要求,现就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范围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分招标控制价编审、竣工结算价编审、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其他业务。其他业务:投资估算、概预算编审、清单单独编制、司法鉴定和仲裁等。

      二、报送种类

      1.季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将上一季度完成的咨询成果汇总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通过浙江造价网(www.zjzj.net)“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资质监管系统”上报。报送内容见附表。

      2.年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每年2月底前,将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信息通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www.ccost.com)“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系统”上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季报信息掌握企业业务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与服务。通过分析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三价信息情况,及时督促建设单位上报三价信息,并做好信息核查和公开工作。

      2.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涉及企业核心利益、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应做好保密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如实填报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报送信息工作,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延续的考核内容,也是年度检查、先进评选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4.各咨询企业确定信息报送责任人和信息报送联络员,于7月30日前登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资质监管系统”上报人员名单。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季报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 贵港市计划投入5300万元用于城乡风貌改造第五期工程【转载】

        日前,贵港市召开城乡风貌改造会议,记者获悉,去年贵港筹集建设资金1.3亿元,完成外墙改造8468户,7个综合整治村全部完成,并对沿线60多个村屯进行规划、绿化。建设了一批篮球场、农家书屋、垃圾池等惠民基础设施。

        6月7日,贵港市启动城乡风貌改造第五期工程,计划投入5300万元,对公路沿线4242户房屋进行外墙改造,对4个村屯进行综合整治改造。

  • 42个项目摘得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报,公布了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名单。上海崇明陈家镇生态办公示范建筑、深圳南山区丽湖中学建设工程、天津万科锦庐园等42个项目名列其中。

        通报指出,为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标,根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和《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完成了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项目的评审和公示工作。经审定,上海崇明陈家镇生态办公示范建筑等7个项目获2013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深圳南山区丽湖中学建设工程等20个项目获二等奖,天津万科锦庐园等15个项目获三等奖。

        据了解,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设3个等级,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对象为,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明显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以及在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 广东LED产品质量自律联盟成立 严把质量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6月11日,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质量自律联盟成立大会在广州举行,这是国内首个LED业自律联盟。

        据了解,广东LED照明产品标杆质量自律联盟主要由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广东省半导体照明产业联合创新中心牵头,广东昭信、国晟投资、国星光电、德豪润达、勤上光电、洲明科技、TCL照明和木林森股份8家龙头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科技厅有关领导表示,自律联盟成立将进一步提升广东省LED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推动产业健康有序。

        省科技厅在坚持标杆体系的同时,仍将高度重视并配合省质监局等部门抓好LED产品质量,凡是依据国家和省现行标准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申请标杆体系检测。对于列入标杆产品目录的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经质监部门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标杆体系推荐产品资格,生产厂商两年内不得申请标杆体系检测。

        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陈志祥介绍,自我省首创2010年“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以来,“标杆体系”的运用和推行保证了工程质量,促进了产业发展,为产业标准的制订提供了支撑。截至目前,共完成10批次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评定工作,发布10批LED照明产品推荐目录,推荐超过1200个标杆产品,为保证政府采购LED照明产品的质量和LED照明工程实施效果提供了专业依据。

     广东省是国内LED产业发展最快的区域,该产业被列入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我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方面标新领异,积极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应用和商业运作,以能源托管等创新模式,拉动LED消费市场,一年来取得明显成效。2012年5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要求3年内在公共照明领域全面应用LED照明产品,并且在全国率先推介了合同能源管理应用模式。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应用模式,即由承担项目改造的企业先出资金、技术、设备和服务,然后从节省的电费中逐年回收投资及取得利润,客户则在合同结束后无偿得到有关的照明设备和节能效益。此举由此拉开了政府促进LED应用推广及产业发展的序幕。记者近日从省科技厅了解到,我省迄今已招标和安装LED路灯超过80万盏,应用路段达2万公里;室内照明产品超过210万盏,应用路段超过2万公里,总体节能55%,累计节约用电近1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煤35万吨,应用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在全省各级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广东LED产业及应用规模均居全国第一。

        广东的这些创新措施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和兄弟省份的高度关注。今年5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也推出了类似的LED应用方案。另外,广东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也已经被其他省份的应用单位所接受。



  • 310米高迪拜“卡延塔”大厦落成 设计灵感来源人体DNA【转载】

       目前世界最高转体大厦——卡延塔在迪拜落成

        据《每日邮报》10日报道,总高310米、共73层的“卡延塔”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海滨区正式落成,这座摩天大厦外观新颖别致,最大特点是楼体实现了90度扭曲旋转,堪称全球最高的“扭曲塔”,有人又戏称其是全世界“最高最拧巴”的大厦。

        据悉,这栋大厦花了8年时间,耗资达81亿美金,总高310米、共73层。大厦由总部设在美国芝加哥的斯基德莫尔—奥因斯—梅里尔建筑事务所负责方案设计,来自迪拜和黎巴嫩的三家建筑公司联合完成了大厦的施工。斯基德莫尔—奥因斯—梅里尔建筑事务所也是位于迪拜市中心的全球第一高楼、总高828米的哈利法塔的主要设计方。

        据当地媒体报道,卡延塔作为一座公寓楼,不仅是迪拜房地产市场上的一个旗舰项目,也已成为迪拜地平线上崛起的一座新地标。尽管刚刚落成,楼内住宅部分已实现80%的售出率。

        卡延集团主席艾哈迈德·阿尔哈提在落成典礼上介绍说,大厦的设计灵感来源于人体DNA的双螺旋结构,楼体每一层之间都有1.2度的旋转错落,从而实现了总体90度转角的独特外观。卡延塔位于迪拜码头,可以饱览人工运河和波斯湾风光,可作为居住和会议用途。大厦底层有一座购物中心,还包括住宅公寓、会议室、网球场、游泳池、健身房、幼儿园,水疗中心等。卡延塔如今成为迪拜地平线上崛起的一座新地标。


  • 从2013年6月10日起 广州市规划局正式启用存档章【转载】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广州市规划局关于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规〔2013〕108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以外的设计图纸不再加盖市规划局业务专用章,而仅加盖存档章。从2013年6月10日起,我局正式启用存档章。在我局发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如调整设计图纸,应到我局更换存档图纸。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存档章样式




  • 东莞市关于6月14日电子招投标全真模拟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我市房建市政施工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办理事项的补充通知》(东建市〔2013〕43号)有关要求,中心对电子标书系统进行了相应调整,拟在2013年6月14日再次举办电子标书系统全真模拟测试,现将模拟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四投标室

        二、测试工程:

        1、招标编号:XXAXXXX1300004

        工程名称:厚街镇中心幼儿园工程(测试工程)

        2、招标编号:XXAXXXX1300003

        工程名称:东莞职教城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测试工程)

        上述两项目的具体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工程信息

        三、测试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3:00-17:30

        四、注意事项:

        1、参与测试的各投标单位请在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相关程序中下载最新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2、各投标单位请提前在交易中心网上会员专区或一体机上传投标文件,并请携带相关数字CA证书现场解密。

        3、投标测试会现场执行刷IC卡签到,无需项目负责人打指纹,签到后凭网上上传回执进行项目负责人签到。

        4、为使测试工作能顺利进行,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会上递交刻录有投标文件的光盘。

        5、投标单位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22670103、22265795,联系人:姚工、潘工

        EMAIL:dgjjzx@21cn.com

        本次培训望各投标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特此通知。


                            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06-09


  • 广东省2013年关于举办“《夏热冷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班(珠三角片区)”的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家对建筑节能要求的深入、节能标准更加严格和细化,节能标准的应用和节能计算成为了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也对节能技术与产品企业、建筑节能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各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2012年11月2日第1533号公告《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编号为JGJ75-2012,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4、4.0.5、4.0.6、4.0.7、4.0.8、4.0.10、4.0.13、6.0.2、6.0.4、6.0.5、6.0.8、6.0.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同时废止。
    为促进《本标准》的贯彻实施,使建筑节能各环节对《本标准》的理解应用更准确,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会同广东省建设科技标准化协会联合举办“《夏热冷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建筑、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等专业人员;
    各级建筑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建筑、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等专业人员;建筑节能管理部门技术人员,各地建筑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房地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
     
    二、    培训内容
    1、夏热冷暖地区建筑节能技术路线及当前形势、存在问题及发展模式建议;
    2、《夏热冷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解析之建筑节能设计要点;
    3、《夏热冷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解析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4、《夏热冷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解析之建筑节能相关环节协同应用要点。
     
    三、举办方式及主讲专家
    此次培训将在全省范围内开设四期培训班,分别是珠三角片区、粤东片区、粤西片区、粤北片区。其中:
    1、珠三角片区培训班:以广州市为中心,组织深圳、珠海、中山、佛山(顺德区)、东莞、惠州、江门地区的学员参加培训;计划于7月初举办。
    2、粤东片区培训班:组织潮州、汕头、揭阳、汕尾、梅州、河源等地学员,计划于7月下旬举办。
    3、粤西片区培训班:组织云浮、阳江、茂名、湛江,肇庆(江门)等地学员,计划于8月中旬举办。
    4、粤北片区培训班:组织韶关,清远等地学员;计划于8月下旬举办。
    届时将邀请参与标准编制的专家进行授课,并解答学员提出的疑难热点问题。
     
    四、    培训时间及地点
    珠三角片区培训班于2013年7月1日——2日(1日报到)。其他片区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    培训费用及报名办法
    1、培训费320元/人,含资料费、会务费、专家费、人工费、培训当天餐费(酒店围餐800元/桌,80元/人)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间240元左右/间,可自行到酒店前台办理)。各单位确定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后,请将报名表传真至或电邮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处。
    2、商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建筑节能事业发展的相关协会组织本地的建筑设计、咨询、审图单位,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各地建筑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房地产企业,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企业等相关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3、各单位确定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后,请于6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名表请注明是否住宿)传真或电邮至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秘书处:
    电话:020-66205763,传真:020-87114461;邮箱:cao2622737@163.com.
    联系人:曹先慧,手机:18664787312
     
    六、    其他
    1、      协会秘书处将根据报名表提前5天发报到通知(短信及文件),告知具体培训起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具体事宜。
    2、      培训结束后,计入专业技术人员10学时继续教育学分。
    3、      培训名单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和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网站上(www.gbeca.org)上公布,节能检查时将进行抽查。
     
    附件:报名回执表
     
     


           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              广东省建设科技标准化协会
                        2013年6月7日

  • 2013年中国BIM标准制修订计划(草案)的公示【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科学的中国BIM标准体系,促进中国BIM技术、标准、软件协调配套发展,我会组织制订了2013年中国BIM标准制修订计划(草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
      公示期间,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或建议,并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我会秘书处。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应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人:张淼,刘雅芹
      地  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处(100013)
      电  话:010-64517711,64517912
      传  真:010-64517912
      电  邮:chinabimstandards@126.com

     

    附件下载:
    · 2013年中国BIM标准制修订计划(草案)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 住建部关于2013年调查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情况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掌握各地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应用现状,加快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决定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情况
    1.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和规章制度。
    2.2010~2012年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监管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措施,包括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监管情况。
    3.推广高性能混凝土(含高强混凝土)制定的政策措施、技术指南及地方标准。
    4.影响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因素,对下一步推广高性能混凝土工作及混凝土相关标准制修订的建议。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情况
    1.预拌混凝土生产总体情况及水泥、砂石骨料(天然和机制)、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混凝土原材料生产与供应情况。
    2.提供3~4个代表性城市(省会、地级和县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及数量、产能及2010~2012年生产销售情况和运输中采用第三方物流的比例。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情况并填写附表1~附表3。
    (三)预拌混凝土应用情况
    1.各强度等级混凝土及高性能混凝土(含高强混凝土)工程应用总体情况。
    2.选择3~4个代表性城市(省会、地级和县级)进行调查,每个城市提供30个典型工程项目(应包含超高层、高层、多层建筑,及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筒体等结构形式)混凝土应用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情况并填写附表4~附表5。

    二、有关要求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调查,并形成联合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及相关调查表(包括各调查城市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分表)请于2013年7月15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附表1~附表5电子格式可以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www.ccsn.gov.cn)下载。

    三、联系方式
     张磊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电话 010-58933022   传真 010-58933901
        邮箱:zhanglei@mail.cin.gov.cn
     徐磊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电话 010-68205567(带传真)
     邮箱:yclsjcc@miit.gov.cn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5月29日

  • 最新标准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10月1日实施

        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火材料分技委归口管理,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已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2013年10月1日实施。

        该标准代替了原标准GB 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主要修改了燃烧性能等级的划分和分级判据; 增加了特定用途制品的燃烧性能分级;修改了附加信息和燃烧性能等级标识等内容。

        2012版标准明确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仍为A、B1、B2、B3,同时建立了与欧盟标准分级A1、A2、B、C、D、E、F的对应关系,并采用了欧盟标准EN13501-1:2007的分级判据。与GB8624—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修改了前言、引言以及部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符号和缩写。

     2、修改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划分和分级判据。

     3、增加了建筑用制品的燃烧性能分级(部分替代GB20286-2006)。

     4、删除了试验方法、试验原理和试样制备、分级试验数量、建筑制品(除铺地材料以外)的试验、铺地材料试验、本分级的应用范围。

     5、修改了燃烧性能等级标识,以及附加信息和标识。

     6、删除原附录A、附录B、附录C的内容,补充了新附录A、附录B、附录C的内容。

        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对提高建筑材料及制品在实际工程应用的防火安全、减少火灾隐患,规范企业生产和便于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发布的还有推荐性国家标准GB/T29416-201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

  • 2013年《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5号)的要求,结合我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附件:《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


    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5号)的要求,结合我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维修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4、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实施情况;

      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定型化、工具式模板支撑系统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7、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

      三、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6月底之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至9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3年10月至11月中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我部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对部分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的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工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针对建筑行业特点,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统筹工作,有序推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专项整治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2013年11月30日之前,要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送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 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对我市造价咨询企业诚信动态检查的通知【转载】

    附件一: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情况表.doc

    附件二:佛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外分支机构检查情况表.doc

     

     

     

  • 厦门市规划局编制加油站、变电站建筑设计参照模板【转载】

        针对加油站、变电站等一些小型建筑的外观设计长期以来过于迁就功能性需求,不注重建筑外观设计,导致申报后反复修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等问题,厦门市规划局会同相关单位,专门组织编制了《加油站建筑设计模板》、《变电站建筑设计模板》。其中,加油站设计了9种参照模板,变电站设计了8种参照模板。

     加油站、变电站建筑设计模板的出台实施,为建设单位和设计院、设计师提供了相关类型建筑外观的设计参考,大大提升了加油站、变电站建筑项目的外观品质。同时,厦门市规划局强调,凡是厦门市域范围内的加油站、变电站建筑项目的外观设计,只要采用图集中的模板作为设计参考,就可直接办理方案审批手续,使方案审批发生了质了飞跃,得到行业的充分认可。

  • 北京新机场预计明年全面开工建设【转发】

        记者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备受关注的北京新机场预计明年全面开工建设,按照现有规划,将有机场轨道、地铁4号线南延、R4线南延3条地铁线直通新机场。

     北京新机场选址在大兴区礼贤镇、榆垡镇,预计明年全面开工建设。根据规划,新机场一期将修建4条跑道,有望2017年建成。北京市还将同步规划新航城,预计投资840亿元。新航城将形成“一轴两核三区四组团”的产业空间布局,拟规划建设300平方公里,主要发展航空运输产业、航空物流业、临空高新技术产业、商务会展业、休闲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

        北京新机场定位为综合性大型国际枢纽机场。据了解,首都机场2012年旅客吞吐量超过8180万人次,非常繁忙。大兴区位于北京市南部,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中心。

  •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召开2013计价规范等宣贯会议的通知【转载】

        附件:宣贯会议参加回执

  • 6月1日起 在广州开挖地下工程须先探查地下管线

        记者日前从市建委获悉,今年6月1日起,广州市有关单位在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发展区进行开挖实施地下工程(含基坑、地基基础、隧道和顶管工程等)前,必须开展地下管线探查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探测,有效期为5年。

        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施工前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建设单位应落实地下管线的探测费用和第三方探测单位,并在探测工作开始前查询地下管线资料,保证探测工作需要,在探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地下管线探测报告交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线权属(或管理)单位,并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督促勘察、施工单位落实有关保护措施。探测单位应当根据《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和探测合同开展工作,出具加盖CMA章的探测报告,并对探测作业中留下的坑洞的进行填或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通知对探测范围也作了具体规定,应包括开挖区域、周边可能因开挖导致地下管线损坏的区域,以及为查明地下管线所必需的其他区域。探测的范围涉及市政道路的,还应当探明市政道路下方是否存在影响地下管线安全的溶洞、空洞。

        《通知》还明确,凡是涉及地下工程的,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地下管线探测报告及已将其交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线权属(或管理)单位的证明材料。

  • 2013年中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关于印发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3]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受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委托,联合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合作举办2013年度中山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证及考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山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务、考试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3、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考试专业
        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2、《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10月12日     上午9:00-11:00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全部专业统考)
    10月12日     下午2:00- 6: 00                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工程)
    10月13日     上午8:30-12:30             工程计价应用(安装工程)
    10月13日     下午2:00- 6:00              工程计价应用(市政工程)


    (六)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13年6月9日—2013年7月7日止)。
        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造价信息网”进入“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zjy.gdcost.com/)报名。注:请在选择考试地区(在职单位或在读院校所在地区)项里选“中山市”。
        2、报考资料
        (1)《中山市2013年度造价员考证报名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
        (2)《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3)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4)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4张(两张贴在报名表的“相片”处,另2张点贴在其中一份报名表空白处)。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资格证书。
        3、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2013年6月9日至 7月1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星期六、日休息)。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以上“报考资料”到中山市建筑业协会进行交费及报名确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
        (七)考务工作有关事项
        1、考场设置:考场均设在中山,详细安排将在考生的准考证号上标明。
        2、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由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费用100元/人),证书编号规则及专用章样式由中价协统一规定。

     

    二、中山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前培训班情况
        (一)考前培训的内容
        中山市造价员考前培训班按“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三个专业分班举办。“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为各专业必修科目,另一门课为“工程计价应用”,各专业对应的名称是:
        1、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
        2、安装工程计价应用。
        3、市政工程计价应用。
        (二)考试参考教材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2011》、《标准施工合同应用2011》。
        2、《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2011》(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3、《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2010)》。
        4、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533-2005)。
        (三)培训学习形式
        全期培训合计十天时间,暂定计划7月中、下旬开学,具体上课时间以开学课程表为准。
        (四)授课师资
        所有课程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培训考试的师资、专家授课。
        (五)培训地点

      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25号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原围垦实业开发公司综合楼)

    三、考证及培训费用
        1、报考一个专业、两门科目都要参加考试的学员。
        (1)考务费400元/专业;
        (2)教材资料费380元/专业;
        (3)培训费700元/专业。
        2、报考两个专业(含两个)以上的学员,每增考一个专业,总费用减收230元。
        以上收费均不含《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201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533-2005)等资料。
        拟参加考证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中山市建筑业协会办理有关报名、缴费确认手续。
        报名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联系人:肖斯美( 电话: 88230289)。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88337996。

        附件1:《中山市2013年度造价员考证报名汇总表》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六日

  • 竣工结算审计案例分析

       明刚  明俊莉

         一、项目背景

        某研究所科研试验配套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8968.95m2,其中车间3896.57m2,框架2层,其它综合楼5077.75m2,五层,建筑高度19.8米,桩基础,包含科研、试验、联调、库房、办公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室内外装饰(不含室内橡胶地板、外墙铝合金玻璃幕墙及塑钢窗)、给排水系统,不含电气及塑钢窗工程。合同包干价11,262,000.00元,建设时间为:2008年05月-2009年03月,本项目结算审核结果为:总造价14,440,443.14元(含合同包干价),变更增加3,178,443.14元。

        二、案例分析

        (一)审计过程

        1、整理送审资料

        对建设单位的送审资料进行整理,备齐审计依据。本项目收集整理了以下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施工图及竣工图,开、竣工报告、桩基检测报告及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地基验槽记录及其他与造价有关的文件。

        2、熟悉并甄别送审资料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上述送审资料进行熟悉,然后进行甄别,初步判断哪些资料会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对此类资料重点分析与审核,对与造价无关的资料如: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案,开、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明确表示不追究工期延误的责任),作为备查资料留用。

        3、现场踏勘

        根据上述送审资料及对项目的了解,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核对实际施工情况与合同包干内容是否相符,并有针对性的拍照取样,填写施工现场勘察记录单,作为审计依据。

        4、计算工程量,确定初审造价

        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及对本项目掌握的情况和资料进行工程量计算,核实工程内容,重点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的真实性与关联性,从而确定初审结果。

        5、核对工程量

        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对无争议的项目双方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对有争议及依据不充分的项目,尤其是现场签证单,组织参与本项目的各个单位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等以协调会的形式进行沟通与核实,又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资料。本项目在审核过程中补充了桩基检测报告、地基验槽记录、施工日志等,同时召开协调会四次,有争议项目的工程量解决后再次填写工程量核实记录单。

        6、确定工程审定价

        根据已核对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工程结算造价的确定,对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调整工程合同价款,对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采取与合同包干价中相同取费费率标准进行重新组价,并在双方认可的结算书上签字形成初审结果。

        7、形成审核结果

        将初审结果报建设单位复核,同时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内审确认表”。对建设单位及内部复核的意见进行调整与修改,最终形成审核成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三方在“建筑工程造价编审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咨询报告。

        (二)审计发现

        1、通过现场踏勘发现合同包干价内有部分工程内容未按图纸施工,即未按包干内容执行,如:室

        外坡道外栏杆、卫生间纸盒及烘手器等;

        2、合同第六、23.2(1)条约定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与施工图误差在10%以内……”,针对此条施工单位不主张标底多算的扣减,只主张少算的增加。而且合同没有约定漏项和错算的计算方式;

        3、投标报价与结算报价计价方式不统一,投标报价按清单计价,而合同约定合同外变更及签证按定额计价;

        4、施工过程中随意变化太多,如砌体砌了拆,拆了砌又没有相应的记录或是签证,竣工图与施工图室内部分未施工的墙体是先砌后拆除还是原本就没有施工,无法确认。

        三、审计评析

        通过对本项目的结算审核分析.发现建设单位对整个项目的造价控制相当到位。比如:

        1、在合同中约定了变更工程的人工及主材价差计取综合费(见合同第六、23.2(1)条),为审核工作减少了争议与分歧;

        2、在合同中约定了材料价差变化的处理原则(见合同第六、23.3条),使审核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3、现场签证及联系函建设单位代表签字比较灵活但不失原则;

        4、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在整个审核过程中的立场分明,从而保证了审核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合理。

        四、审计建议

        本项目从造价的角度看,合同外增加比例为合同价的28.22%,远远大于常规的5%-10%,分析原因并总结体会与建议如下,供建设单位及同行参考:

        (一)招投标阶段

        1、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给施工单位减少索赔机会

        工程量清单是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重要的依据,其项目特征的描述与数量的准确直接影响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也是影响合同价的最基本因素。本项目合同第六、23.2(1)条约定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与施工图误差在10%以内……”,而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存在严重的漏项和工程量错误,主要表现在桩基础的钢筋笼(漏项)及预应力钢筋工程量(错误),仅预应力钢筋工程在结算时就增加了23.18万元。

        针对此种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先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可以是两家咨询公司背对背的计算后再进行核对.以最大程度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包括工程量及项目特征的描述),然后再对招标控制价(拦标价或标底价)进行审核,可以把造价控制在招投标阶段,同时杜绝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也减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索赔的机会,从而保证合同价或综合单价真正意义上的包干。

        2、对大宗材料(尤其是装饰及安装材料)指定品牌、档次或价格,不给施工单位创造增加造价的条件本项目在招标阶段没有对装饰及安装材料指定品牌、档次或暂定价,但在施工过程中才确定了很多装饰材料及安装材料的价格,这些价格比方施工单位投标时的价格高出许多,仅此项费用约增加50.60万元,占合同外增加费用的15.92%,是本次结算增加费用比例较大的。

        为此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投标阶段指定装饰材料的品牌、规格或是档次,可以提供三个以上的品牌供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在施工过程中只要能满足投标时的档次要求,品牌、规格与投标时一致,就可以合理控制合同外的增加费用。

        3、对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清标。不给施工单位留下增加合同外费用的伏笔

        本项目的屋面工程(Ⅱ级防水)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上很清楚,有砂浆找平层、聚氨脂隔气层、2厚双面及1.5厚单面自粘橡胶沥青卷材防水层(Ⅱ级防水)、陶粒找坡层、40厚聚苯乙烯保温层、屋面缸砖面层,可施工单位报价仅105元/m2(综合单价),远远低于武汉市当时的市场价,可以判为低于成本价。实际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以防水和保温隔热效果更好为由建议建设单位将陶粒找坡层变更成现浇泡沫砼找坡,将双面及单面自粘橡胶沥青卷材防水层变更成三元乙丙橡胶及SBS改性沥青卷材,屋面缸砖改为釉面砖等,最终建设单位同意此变更,由此增加费用35.55万元,占合同外变更增加费用的11.18%;另有因预应力钢筋的工程量严重少算,施工单位采取了不平衡报价将此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得很高,致使结算时此项目增加费用的比例也很大。

        针对此种现象,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中标后由咨询公司对其投标报价进行“清标”,对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现象要求施工单位作出书面整改或书面澄清,杜绝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以联系函的方式、以建设单位利益为名誉进行建议或变更等来达到低价进高价出的目的。

        (二)签订合同阶段

        施工合同条款的字斟句酌对项目结算造价的增加与否起着关键作用。本项目合同第六、23.2(1)条约定“……设计变更等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定额直接费(含主材及人工费调整差值)后另取10%综合费……”,仅此一条就有三个问题给结算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1、此条款针对的内容仅仅是设计变更的计价方式,但没有对合同外的内容进行约定,尤其是室外工程如外网、道路项目没有约定。在结算时施工单位认为室外工程不属于设计变更则要求按市政工程计算,且应脱离合同另外计取各项费用。但从专业的角度分析,此类室外工程如外网、道路等是附属于主体工程的,主体工程的合同条款对此类室外工程照样适用,虽然最终这样结算了,但给结算带来了多次协调、沟通,还使合同外费用增加比例加大。本项目增加费用53.94万元,占合同外增加费用的16.97%。

        建议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把“设计变更”改为“合同外增加项目”,这样就避免了争议,并对室外工程设置预留金,使合同外增加费用占的比例控制在常规中;

        2、此条款约定了主材及人工费允许调整差值即价差,但调整差值的标准没有约定,是参照原投标时的价格还是参照变更当期的市场价还是信息价,施工单位抓住这个漏洞,要求按当年信息价的最高一期执行,最终审定价参照了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第八条第31.1条,即合同中已有或适用或类似的价格,则按已有或参照类似价格执行,没有的则按当期信息价执行;

        3、计价方式有误,使变更增减的标准不统一。本项目招投标时采用清单计价,而本条款为定额计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工程计价方式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但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混合使用”。

        针对此类合同文字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字斟句酌并咨询专业公司,让咨询公司对此合同从造价专业的角度对合同条款尤其是专用条款进行仔细推敲与斟酌,不为结算留隐患。从而规避争议、歧义与风险。

        (三)施工阶段

        1、办理签证资料时说清事实,标明时间,为结算争取有力的依据

        现场签证是证明施工过程和实事,但并不是每一份签证都会引起费用的增加,要分清是哪一方的责任引起的签证,因而签证资料发生的时间就尤其重要。本项目签证单比较多,但签字资料上没有签注时间,比如:竣工图上有些部位未标注墙体。而施工图上该部位又有墙体,那么这些部位的墙体是先砌后拆除还是原本就没有施工,施工单位说先砌后拆的还有口头叫拆除的但都没有相应的资料,这样就得既要算砌墙的费用还要算拆墙的费用,如果是本身就没有施工,则应从原合同中将此部分造价扣除,而签证资料上没有时间进行推敲,虽然最终解决办法只能以现场签证为准.涉及到拆除的就是先砌后拆,没涉及到的就定论为没有施工,但使审核过程变得非常艰难。

        对此类问题建议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在签字时把实事说清楚,并签注上时间,涉及到的费用待结算时由专业人员根据签证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应该调整费用。

        2、熟悉招投标文件,减少施工过程中签证的发生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应充分了解并熟悉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上有一些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要求,尤其是报价方面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施工单位可能也会对建设单位进行一些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会对现场发生的一些情况进行签证申请,如果不熟悉招投标文件,则会签批不应发生费用的签证,结算时就不好再控制费用了,比如本项目中23号签证是施工单位为确保整体工期及安全文明现场达标将钢筋制作区迁移到场外加工而申请的加工转运费,在招标文件第7页第13.10.9条明确了“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因此对施工单位的申请完全可以不签批.但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签字认可了这一申请,还将费用明确(按贰万元包干计取)。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文件(财建【2004】369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凡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的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费用,应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如实办理……”,因此,在结算中对此类签证只能合理计取。

        3、图纸变更或签证频繁时,应收集相关的记录与完整的资料本项目送审资料有三套图纸,其出图时间分别是2007年8月份(结施)、2007年12月(结施修)、2008年5月(建施修),但没有完整的竣工图,投标报价及施工过程中分别采用的图纸是什么时间的图纸,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里。也记不清楚了,最终只得以施工单位所申报的造价来计算。针对此类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就注意收集整理相关的记录与完整的变更资料,至少要要求施工单位将变更单、签证单、工程联系单等资料连续编号,防止施工单位只提供增加费用的资料,不提供减少费用的资料。

        总之,工程结算审核关系着甲乙双方的利益审核只有有理有据,合理合法,有法可依,有理可循,才能使结算公平、公正,才能使利益双方达到共赢。

     

  • 案例思考:不可忽视投标书的法律效力【转载】

        案例回放:

        一机械制造公司将一厂房工程发包给一建筑公司,合同价为人民币5000万元,采固定总价方式,承包范围为施工图上的工程量,包工包料。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投标文件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投标文件由《标书编制综合说明》、《报价书》、《施工组织设计》三部分组成。在《标书编制综合说明》中,建筑公司确定以5000万为最终报价,同时用了20个条款对该5000万元报价的基础性条件进行了陈述,其中一个条款规定,工程用钢筋工程量暂按上海市93定额含量计入报价,最终按实际使用数量按实调整。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未能达成一致。

        建筑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机械制造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人民币1500余万元。法院委托审价公司对增加的工程量进行审价,审价结论为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为人民币1400余万元,其中因钢筋翻样增加的工程量的工程款有800余万元,该部分被列入争议项目由法院决定。诉讼中双方就实际钢筋用量超过定额含量部分的工程量是否属于增加的工程量进行激烈的争论。建筑公司认为根据投标文件,5000万元报价的基础之一是钢筋用量按93定额含量计算,如果实际用量超过93定额含量,超过部分的量为报价范围外的增加的工程量,机械制造公司应支付该部分工程款。机械制造公司认为,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5000万元的价款是一个固定价,其包含的工程量范围为施工图上的所有工程量。实际的钢筋用量与施工图上要求的用量是一致的,并没有增加,因此钢筋用量部分根本不存在增加的工程量。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有关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的约定,投标书的效力要优先于合同专用条款,故关于钢筋用量是否存在增加的问题应根据投标书的约定来判断和处理。法院最终支持了建筑公司的诉请。

        案例分析

        上述案件中,近千万元工程款的出入唯取决于投标书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何者得优先适用。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第2条为“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7)图纸……”。所以,除非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对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作出与《通用条款》不同的约定(实际,很少会有承发包人通过《专用条款》更改《通用条款》中有关文件解释顺序的约定),投标书要优先于合同专用条款而得适用。

        之所以如此,本人认为,原因可能有两点:1.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投标书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发出的一份要约,建设单位一旦接受该要约形成承诺(即向某一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都不能再有变化或反悔,而应以投标书(或其主要内容)为准制作和签订施工合同。所以,我国的招投标法也规定,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由此可见,投标书是施工合同内容的基础,施工合同的内容应与投标书一致。如果发生不一致,则优先适用投标书的约定(或有人说,《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组成部分,根据《通用条款》第2条的约定,其解释顺序排在投标书之前,可见投标书不一定优先于施工合同。)对此,本人认为,首先《协议书》与投标书不一致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施工合同登记备案时行政部门就要审查《协议书》内容是否与投标书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备案;其次,如果《协议书》与投标书不一致,即施工合同主要内容与投标书不一致,该施工合同就有“黑合同”之嫌,根据有关规定,整个施工合同包括《协议书》部分将都不被适用。2. 从形式上来看,投标书内容比较详细,能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合同《专用条款》囿于文本的要求不能将全部内容充分展开,在细节方面未必能与投标书一一呼应。二者有不一致时,当然适用更严谨、更详细的投标书。

        上述案件中,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5000万元是固定总价,风险范围是施工图纸上的所有工程内容。甚至《协议书》部分也约定“合同价款5000万元,指总价一次包干,除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外”。

        而投标文件中的《标书编制综合说明》中,也讲明5000万元报价是根据施工图纸、上海市93定额、当前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而进行的。但同时又用了20个条款对报价的一些细节性条件进行了陈述,比如报价中未考虑土方余缺的费用,玻璃幕墙用的玻璃按5毫米钢化镀膜玻璃计算、移动灭火器不计入报价、钢筋用量暂按93定额含量计入,最终按实际用量计算等。显然,这些细节性条件是对报价的基本条件的修正和补充,将图纸无法表达、或对图纸的表达有异议的部分用文字的形式进行补充、限制和修改。

        涉案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约定5000万元合同价所含的范围为施工图纸上的所有工程内容,抓住了投标报价的基础性条件,但没有将细节性条件含入。原因很可能是这些细节性条件的内容过多,无法一一在合同中写入(这从双方在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投标文件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也可看出)。但《专用条款》在这一点上的缺失(即未与投标文件上的内容完全一致)不能颠覆一个事实,即5000万元报价中含这些细节性条件,这是当时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这些细节性条件作为对基础性条件的补充、例外和限制,当然要优先于基础性条件得到适用。

        至于有人认为,所涉施工合同的《协议书》中,约定了5000万元价款为总价一次包干,除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外不作调整,这与投标文件中钢筋用量按实结算的约定矛盾,而《协议书》效力又优先于投标书,所以应适用《协议书》的约定,不应增加钢筋工程款。这种观点貌似有理,其实逻辑混乱。因为《协议书》只是笼统地说一次性包干,没有明确包干范围,就没有实质性的意义,没有明确比较对象,也无法判断何为变更,何为增加。故《协议书》的这一约定要得到操作和履行,还要看投标书中关于报价基础的描述、看《专用条款》中关于风险范围的约定。所以说《协议书》的这一约定和投标书有关约定是一种补充关系,而非矛盾关系。

        案件启示

        上述案例说明,投标文件在施工合同文件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也无论工程发包采招投标方式还是采直接发包的方式,都应该重视该文件。作为施工单位,应认真制作投标文件,尤其是有关报价条件的描述,凡是需要明确的,都应一一列明,既有利于分清权利义务的界限,也有利于发生争议时的维权。作为建设单位,应认真审核投标文件的内容,对于投标文件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在直接发包的情况下,应要求施工单位将投标文件中的该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后再进行备案,在招投标的情况下,应不给予该施工单位中标的机会。

     

  • 浅谈企业编制内部定额和不断完善定额数据库的重要性

    罗萍

    达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随着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发展,使我国建设工程计价的定额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发生翻天覆地的演变过程,自从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以来,我国建筑市场发展迈入了一个更高更新的台阶,特别是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模式下,本人就结合这些年的实际工作,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工程造价计价的经验,谈谈企业在编制内部定额和建立内部数据库的重要性和方法,仅供同行参考。

        一、我国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的演变过程

        1、计划经济时期的计价定额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

        由我们使用了几十年,参照前苏联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各项费用+有关文件规定可以调整部份费用的计划经济定额计价组成的价格管理模式,作为当时法定强制执行唯一的依据,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不利于发包人选择承包人的工作开展,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投标人不但要计算工程量,还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计取各项费用等。这样从理论上讲,是招、投标人双方共享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编制标底价和投标报价,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各投标企业的造价员业务水平有高低,对定额标准图纸认知度不同,电脑操作时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承包人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造价员的理解、业务水平能力和运气,谁编制的工程投标报价跟该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不适宜在市场经济形式大环境下的竞争模式。

        2、与国际接轨市场竞争为主体的计价定额管理方式和计价模式现状

        自从2003年国家颁布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03规范)后,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指导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既代表着我国工程计价技术的重大进步,同时为建设市场主体创造了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03规范”要求的是提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是计价规则、计价办法以及定额消耗量,摆脱了定额标准价格的概念,真正实现了量价分离、市场有序竞争形式价格。工程量清单报价按相同的工程量和统一的计量规则,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报出综合单价,价格高低完全由企业自己确定,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实力,同时也真正体现出科学、客观、独立、公正,彻底改变了以往只能采用行业统一定额计价,投标企业没有定价的发言权,只能被动接受的计价模式。经过几年的实施,在“03规范”基础上进行了修编,国家于2008年颁布实施了“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体系,更加合理、完善、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

        二、施工企业编制内部定额的必然性及重要性

        1、施工企业编制计价定额的必然性

        随着国家“08规范”颁布和我省相继出台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发[2009]60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川建发[2009]67号)的通知要求。目前我省发布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是按照全省平均先进原则编制的,施工单位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大多数生产者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和超过水平,是反映比较成熟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有利于降低工料消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达到鼓励先进,提醒中间,鞭策落后的水平。就企业参与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竞争的工程项目而言,需要施工企业根据自身特点、技术专长、施工机械装备程度、材料来源渠道和价格情况、内部管理水平等综合实力来确定工程成本和投标报价。

        2、施工企业编制内部计价定额的重要性

        当前建筑市场的环境因素决定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自己的企业内部计价定额,适应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要求。如果施工企业不编制和完善自己的内部计价定额,在报价中不按自己的企业内部计价定额进行报价,仍然依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自己在支付人工、购买材料、使用机械和消耗能源方面的市场价格再加上分摊在项目清单上的其他费用,这样形成的投标报价不能反映企业自己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能体现自己的优势,这就意味着严重地削弱了自己的竞争能力。如果运用自己企业内部计价定额去编制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表现了自己企业施工和管理上的个性特点,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既符合《招标投标法》中“合理低价中标,且不低于成本价”的宗旨,也符合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今[第107号])“投标报价应当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的要求。

        企业内部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资料、机械的消耗量的确定,是建立在价格与价值基本统一的基础上,是反映一定时期企业平均先进的消耗水平,体现了企业的实力,反映了企业建筑产品的个别成本标准,用此个别成本标准编制的投标报价反映的是企业的实际消耗水平。企业的实力强,技术经济水平高,企业定额的水平就高,实现消耗量就小,以此编制的报价就低于竞争对手,用这样的合理低价参与市场竞争,中标的可能性就大,中标后获取利润的机会也多,反之企业的综合实力弱,自身的水平就低,编制的报价就高,中标的机会少,获取利润的机会也少。因此,施工企业应尽快编制和完善自己的企业内部计价定额,以适应《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

        3、企业编制内部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应该考虑的问题

        企业编制内部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首先要成立以总工程师任组长的编制小组,全面收集本企业近年来施工的已完工程与未完工程的材料消耗与费用资料,汇总所收集按“量”、“价”分离的原则,进行科学分析和确定定额含量,特别要重视代表性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工序单价,以及承包及结算资料。这些资料反映了企业在不同地区、不同构造、不同施工方法及不同的施工条件下的项目管理与施工水平。综合整理、以此作为计取有关间接费用的基数。编制定额时应考虑当地统一基础定额的水平,同时更要兼顾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形成一个切实可行,事实求是的企业计价定额。更应符合“08规范”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川建发[2009]67号)的通知要求。企业内部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设置应简单明了,便于查阅,计算要满足劳动组织分工,经济责任与核算个人生产成本的劳动报酬的需要。同时,企业自行编制的定额标准也要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个统一”的要求,定额项目的设置要尽量齐全完备,根据企业的特点合理划分定额步距,常用的对工料消耗影响大的定额项目步距可小一些,反之步距可大一些,这样有利于企业报价与成本分析。还应考虑的特殊事项如下。

        (1)、应考虑跨多行业跨多部门的关系协调施工过程中断或受到干扰造成成本增加的影响。

        市政工程参加项目实施的单位多,涉及到道路、排水、桥梁、照明电器、绿化及供水、供电、电信等工程,需要跨行业跨部门协调。项目各参加者由于自己的利益,容易造成各单位在目标、时间、空间上协调困难或分离,项目参加者的疏忽、失误不仅会影响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而且会使项目实施过程中断或受到干扰,这些都会对项目成本造成影响。

        (2)、应考虑工程项目施工地点位置的不同影响因素多的成本增加

        现在许多城市都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加大了文明施工及创卫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市政工程多为道路拓宽改建工程,在施工中大多要求交通不能中断,城市交通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为此,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疏导施工措施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施工区域,优化施工方案,有助于成本的降低。同时市政工程大多处于城市闹区,施工必然会对周围群众的出行及休息带来一定影响。所以应切实做好文明施工,防止扬尘,减少噪音,缩短夜间施工的措施等。

        (3)应考虑难以组织均衡施工的项目而施工成本的增加

    目前的市政工程大多旧工程拆迁与新工程施工同时进行。开工时拆迁及征地不到位,项目部应经常与拆迁工作人员联系,应了解拆迁的计划、进度。根据拆迁进程,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劳动力、施工机械,尽可能减少建筑材料及土石方的二次倒运。减少拆迁不到位期间难以组织均衡施工而增加的成本。

        (4)应考虑工程项目处于繁华地带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成本增加

        当市政工程处于繁华地带时,寸土如金,一般拆迁最多至道路红线,施工用地紧张。有限的空问给我们施工现场布置增加了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调查,避免因现场布置不当的工程成本增加。

        (5)应考虑成本变动大影响其他各项费用

        市政工程成本组成是个变值,只有当工程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后,成本值才能核算出来。核算出的成本值主要由三大块组成,根据统计结果,建筑材料的成本占到总成本的65%左右,有较大的节约潜力,机械设备的使用费约占总施工成本的2O%左右,因不同机械台班价格及利用率相差较大,为降低成本提供较大空间;施工人员的人工费、管理费及税费等约占总成本的15%左右,该项费用虽在成本控制中所占比重较少,但它主要涉及对人的管理,是一个充满活力与创造力的管理,而且会影响其他各项费用。所以最能体现项目成本的管理水平。(6)、应考虑符合企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的需要

        完成企业内部定额初稿后,对新开工项目进行实地试用,要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进行修订和完善,条件成熟时正式实施。通过检验、修正与完善的过程,保证企业内部计价定额符合实际、先进合理并具有活力和竞争力,顺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形势。采用计算机进行编制与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质量,满足招投标快节奏、高标准的需要。

        三、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计价定额数据库的重要性

        要用先进的思想和科学的手段来管理企业内部计价定额。企业生产技术的发展,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出现,会有一些建筑产品被淘汰,一些施工工艺落伍,因此施工定额总有一定的滞后性,施工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及时搜集和了解各类市场信息和变化因素的具体资料,对企业内部计价定额进行不断的补充和完善,调整,使之更具生命力和科学性,同时改进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保持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竞争优势。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不同的项目工程,有不同的工程特征,施工方案等等因素,报价方式也有所不同,因此对施工企业内部计价定额要进行科学有效的动态管理,针对不同的项目工程,灵活使用企业内部计价定额,建立完整的工程资料数据库。施工单位应利用现代高科技发展的计算机建立起完善的工程测算信息系统,从而提高企业定额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 《空气过滤器用滤料》产品标准6月1日起实施【转载】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空气过滤器用滤料》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51号

        现批准《空气过滤器用滤料》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404-2013,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3月12日


  • 2013年全国建筑业统计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统计工作,提高建筑业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分析写作水平,为行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统计服务,根据部2013年培训计划安排,我司将举办建筑业统计培训班,培训班共分四期,具体由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和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承办。同时结合第一期培训班,将举办全国建筑业统计分析优秀论文征集与评选活动获奖作者与单位交流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介绍国家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建筑业核心统计指标的统计方法,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快速调查制度,以及企业网上直报计算机程序的使用方法。

    (二)2012年全国建筑业发展情况分析,建筑业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问题与对策。

    (三)我部2012年建筑业统计分析优秀论文获奖作品解析,介绍统计分析及分析报告撰写方法。

    (四)建筑市场发展状况与企业应对措施。

    二、培训对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央有关单位(企业)负责管理或从事建筑业统计的人员,以及建筑业企业管理与统计人员。

    三、培训授课人员

      我部、国家统计局有关司业务主管、从事建筑业统计实践及研究的有关专业人员,建筑业税制改革研究人员,研发《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快速调查网上申报系统》计算机程序的技术人员。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期

      时间:2013年4月22-25日(报名截止日期4月16日)。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二)第二期

      时间:6月18-21日(报名截止日期6月8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三)第三期

      时间:8月(报名截止日期7月31日)

      地点:待定

      (四)第四期

      时间:10月(报名截止日期9月30日)

      地点:北京市

      第二、三、四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有关事项

      (一)培训费用960元/人(不含培训资料费),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颁发我部继续教育证书,请学员自带二寸照片1张。

      (三)第一、三、四期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

          张成汉 戴桂芳 陆健

      电 话:010-68330041  传 真:010-58933771

      (四)第二期联系方式

      联系人: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陈芸华 李晓焕

      电 话:010-64926989  传 真:010-64914592

    六、第一期培训班和全国建筑业统计分析优秀论文交流活动具体安排

      (一)报到时间

      1.4月21日,参加建筑业统计分析优秀论文交流活动的代表报到。

      2.4月22日,参加第一期建筑业统计培训班的学员报到。

      (二)参加建筑业统计分析优秀论文交流活动的人员

      1.有关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负责统计工作人员。

      2.2012年建筑业统计分析优秀论文获奖作者和获奖单位的代表(名单见建办计函[2013]77号文),获奖论文若有多名作者,均可参会。

      (三)报到地点

      长沙市枫林宾馆(长沙市枫林一路43号,电话0731-88798999)

      联系人:郑海波 13787115257

      (四)乘车路线

      1.长沙火车站:距宾馆5公里,乘坐12路、312路、旅游1路、彭立珊专线公共汽车抵达荣湾镇车站(宾馆对面)即到,乘出租车约15元。

      2.武广高铁长沙站:距宾馆25公里,乘63路公共汽车抵达荣湾镇车站(宾馆对面)即到,乘出租车约50元。

      3.机场:距宾馆50分钟路程,乘机场大巴(15元)到达民航大酒店(距火车站200米),再转乘12路、312路、旅游1路、彭立珊专线公共汽车抵达荣湾镇车站(宾馆对面)即到,乘出租车约100元。

      (五)与会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六)请于4月16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中国建筑业协会统计专业委员会。

      附件:1.建筑业统计培训班报名表

         2.建筑业统计分析优秀论文交流活动报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2013年3月12日

  • 2013年关于全国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转载】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将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各地交流经验。

      通知指出,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7个方面: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情况,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和健全工作机制情况以及相关人员、办公设施和经费保障情况,普法重点内容落实情况,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成效,围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

      通知明确,今年5月至6月,各地要对本单位的“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6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根据检查情况,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总结宣传推广地方普法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以适当形式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通知强调,各地要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制订自查工作计划,保证检查工作有序进行。检查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下一步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建议。同时,要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普法宣传的效果进行认真分析并作出评价,特别是要认真评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结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 佛山市举办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题论坛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部令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本规范,以“建市〔2013〕56号”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上述标准和示范文本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宣传学习新的清单计价规范与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新的清单规范的理解,以利我市的专业人员更好地执行新规范,我会在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鼎力支持下,特邀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起草编写专家谭敬慧、朱树英和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高峰总经理来我市授课、现场答疑、交流经验,特此举办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题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二、参加对象

    1、市直及各区造价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及我会会员单位人员;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部令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本规范,以“建市〔2013〕56号”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上述标准和示范文本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宣传学习新的清单计价规范与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对新的清单规范的理解,以利我市的专业人员更好地执行新规范,我会在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鼎力支持下,特邀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起草编写专家谭敬慧、朱树英和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高峰总经理来我市授课、现场答疑、交流经验,特此举办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题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易达建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二、参加对象

    1、市直及各区造价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及我会会员单位人员;

    2、建设投资管理部门、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建设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市政企业、园林企业、财评机构、大专院校等单位从事项目管理的工程、招投标、经营、预算、合约、审计造价人员、教学人员;

    3、企业总经理、决策层高管、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成本总监、财务总监、造价师、税务师、律师。
    三、论坛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会议地点:佛山·禅城区·琼花大剧院  (祖庙路22号)
     
    四、 报名费
    80元/人
     
    五、报名地点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禅城区人民路98号306,佛山电大对面)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
     
    六、其他
    1、  凡持有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市直、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南海区(顺德区除外)的造价员,可作继续教育的8个学时,在下次的继续教育学习中可减少8个学时的学习。
    2、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监事以及协会专家库的专家,请于6月7日至14日到造价协会取票。
    3、参加培训人员当天均可8.5折优惠购买“13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系列书籍,报名时请做好购买登记。
    联系人:钟小姐  冯小姐  杨先生
    联系电话:82626151  82626153  13902803836
     
     


                                                       2013年6月5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就2013版施工合同答记者问【转载】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将于7月1日起执行。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京召开宣贯会,推进2013版施工合同的贯彻实施。会议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就2013版施工合同涉及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施工合同管理有何重要性?

        答:首先,加强合同管理符合政府转变职能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承发包双方的权力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来确定的。而施工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因此,通过合同管理制度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更多地运用法律、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其次,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确定了工程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规定了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是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核心和灵魂,对施工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等方面管理起着总控制和总协调的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更好地促使承发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并处理所发生的争执与纠纷,起到规范承发包双方市场行为的积极作用,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

        问:为何要修订1999版施工合同,出台2013版施工合同?

        答:1999年12月原建设部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1999版施工合同以来,对于规范承发包双方行为、防止和解决纠纷以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规范的完善,1999版施工合同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以下两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1999版施工合同与现行法律规范不相适应。从1999版施工合同颁布实施至今已有近14年时间,其间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安全生产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大量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999版施工合同内容与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以及合同风险控制等方面,尤其对于解决施工合同中暴露出来的典型问题显得乏力,比如招标发包的合同效力问题、转包挂靠问题、暂估价项目的管理问题、情势变更问题、迟延结算和支付问题、暂停施工问题、竣工验收与移交问题、缺陷责任问题、质量保证金返还问题、合同解除问题。因此,对1999版施工合同进行修订势所必然。

        二是1999版施工合同结构和内容与建筑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1999版施工合同颁布实施之前,我国建筑市场的专业化程度较低、行政管制较多,因此在合同条款设置上较为粗放,更多地体现了行政力量的介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的专业化、市场化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融合,对于合同文本的专业性和操作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1999版施工合同中没有考虑暂停施工的问题,而暂停施工作为目前施工合同履行中的常见现象和纠纷争议事项,亟待予以规范。再如开工问题,1999版施工合同中没有对开工的程序进行约定。另外,1999版施工合同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条款设置粗放、权利义务设置及风险分配不明确等问题,不能有效地指导复杂的工程活动。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因合同约定不明确产生纠纷的情况非常常见,有关各方呼吁对1999版施工合同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

        问:2013版施工合同起草遵循了什么原则?起草和修订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答:2013版施工合同的起草工作遵循了4条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即新版施工合同范本应当充分反映工程建设领域立法的最新成果,使新版合同与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规定相一致。二是适当引导原则,即新版施工合同范本应当注重对发包人与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和规范,有利于建立公平合理的交易习惯,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三是实践性原则,即新版施工合同范本应当与我国的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相协调,并适应工程计价与工程实践模式的发展需要。四是先进性原则,即新版施工合同范本应当与国内外其他主流施工合同理念相衔接,增设相应合同制度,确保其先进性。

        自2009年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先后委托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和建纬律师事务所组织课题小组进行专门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主要过程如下:

        一是全面梳理法律规范,研究相关合同文本,完成征求意见稿。为推动2013版施工合同起草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09年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课题组。课题组全面梳理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充分吸收了10余年来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成果。

        此外,在2013版施工合同的起草过程中,课题组考虑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合同管理理念以及计价模式等实际发展情况,对比分析了国内外建设工程领域的常用合同文本,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等,在充分吸收了前述文本的成熟内容并结合国内建设工程实践需要的基础上,对1999版合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并于2011年3月9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二是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形成送审稿初稿。施工合同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后,引起了各方的极大反响,纷纷就此建言献策,包括来自海外与港、澳、台地区的宝贵建议。截至2011年5月,建筑市场监管司共收到了来自各方反馈建议近500条,建议主要集中在监理人权限、合同计价方式、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承包人人员管理、缺陷责任期、变更、暂停施工、计量与支付、造价咨询人、争议评审小组、合同备案效力等条款。

        为了进一步完善征求意见稿的体系和内容,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纬律师事务所受建筑市场监管司委托,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分类汇总,并结合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现状以及国内外建筑市场的最新发展情况,本着审慎的原则,认真分析各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于2011年6月形成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送审稿初稿。

        三是邀请专家论证,形成2013版施工合同报批稿。自2011年6月至2012年6月,建筑市场监管司共召开了4次专家论证会议,反复听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高校、专业律师事务所等各方面专家和代表的意见,对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送审稿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2013版施工合同送审稿。为了慎重起见,2012年10月,建筑市场监管司又组织召开了施工合同送审稿审定会,再次听取了有关专家学者意见,并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有关意见,对合同送审稿做了进一步完善修改,形成了2013版施工合同报批稿。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建筑市场监管司先后两次将2013版施工合同报批稿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程质量安全司意见,并根据他们的意见对报批稿进行了最后的完善。2013年4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了印发2013版施工合同的通知。

        问:2013版施工合同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答:与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

        第一,增加了8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2013版施工合同借鉴国内外相关合同文本的成功经验,在通用条款中增加了以下8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双向担保制度。为了解决施工合同中的履约担保,尤其是为了有效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借鉴FIDIC合同,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第2.5款规定了发包人的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第3.7款则规定了承包人的履约担保。这两个条款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各自以其合同义务向对方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以保证实现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的目的。此种安排在已经颁布的部门规章中有类似规定,既符合国家对投资人合理审慎投资的要求,也符合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履约保障的惯例做法,同时还能促进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保证工期和质量等综合目标的完成。

        二是合理调价制度。为解决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合同履行的风险问题,2013版施工合同中引入了适度风险适度调价的制度,亦称之为合理调价制度,其法律基础是合同风险的公平合理分担原则。通用条款第11.1款规定,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这一规定与国内目前各省市执行的工程造价部门规定的调价规范的精神是一致的,具体的调价方式与其他标准文本相一致,有利于解决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纠纷。

        三是缺陷责任期制度。为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合同当事人约定“保修期满返还保修金”的争议,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5条引入了缺陷责任与保修制度,明确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目前我国规定工程保修期限相对较长,尤其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在建设工程实践中,存在大量发包人以保修期未届满为由不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情形,由此导致的部分工程款久拖不决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正常发展,缺陷责任期制度在施工合同文本中的落实可进一步有效解决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和工程质量保修之间的冲突。

        四是工程系列保险制度。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8条除对工程保险作出规定外,还根据全国人大对《建筑法》的修改意见,对工伤保险作了规定,同时还增加了其他保险的条款。工程系列保险制度不仅完善了我国工程保险制度,还对今后可能会推行的工程保修保险等制度预留了执行的空间,这与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已基本接轨。

        五是商定或确定制度。合同履行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即为发承包双方就履行事项产生分歧,如分歧不予及时处理即可转化成为合同履行的障碍,最终致使合同不能履行。2013版施工合同在处理该问题时,借鉴了FIDIC合同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的做法,在通用合同条款的第4.4条引入了“商定或确定”制度,明确由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商定与确定的组织和实施责任,并明确了该项制度起动的前提条件。

        六是索赔期限制度。工程索赔无明确时效要求,是1999版合同较大的缺陷,对此2013版施工合同予以了调整。为了确保工程索赔的及时性,同时便于合同双方及时进行索赔证据的收集和评估,借鉴国外众多施工合同的规定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的规定,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19条对发承包双方的索赔期限都规定为28天,并明确规定,如当事人未在28天内对索赔事项提出书面的索赔通知,视为该项索赔的权利已经丧失。

        七是双倍赔偿制度。为了解决发包人拖欠工程款问题,从违约责任承担的法律原则出发,在2013版施工合同中设立了迟延支付工程价款的双倍赔偿制度,该制度中包括了通知、合理期限改正等程序性规定,最终仍不履约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该规定在竣工结算审核、最终结清两个对应条款中均有体现。

        八是争议评审解决制度。关于争议解决机制,鉴于施工合同周期长、合同管理要素多的特点,借鉴国外合同中普遍引用的争端裁决机制,2013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0.3款引入了争议评审解决机制,以期提高工程合同争议解决的效率,并保障其专业性。争议评审解决机制根据合同各方约定,可以由专家全过程参与,也可以单独发表评审意见,如此可以极大地消化工程合同履行中的分歧,减少合同履行困难,防止合同履行障碍,快速定纷止争,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从另一角度看,争议评审解决制度属于增加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同时也为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建筑市场提供了新的纠纷解决路径。

        第二,调整完善了合同结构体系。

        一是合同结构体系更为完善,权利义务分配具体明确,有利于引导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2013版施工合同对合同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在合同要素上进行优化、合并与补充。2013版施工合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三大部分组成,并同时附具了11个合同附件格式。其中协议书共计12条;通用合同条款的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又照顾到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充分考虑到了各方的意见,较好地平衡了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是建立了以监理人为施工管理和文件传递核心的合同体系,提高施工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1999版施工合同将发包人代表和监理人的现场工程师均列在工程师名下,当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时存在时,将无法进行有效区分,易导致工程施工管理的混乱。2013版合同将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进行了区分,建立了以监理人为施工管理和文件传递核心的合同体系。在2013版施工合同中,从尊重发包人权利角度和便于高效管理合同的角度出发,对于监理人相关事项做了相应规定,如强调发包人对监理人进行合理授权,并将授权事项告知承包人;明确监理人作为合同履行文件传递中心,即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文件往来均通过监理人来中转,确保监理人能够全面畅通地了解合同管理信息,以完成其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第三,完善了合同价格类型,增加了暂估价规定。

        一是完善合同价格类型,适应工程计价模式发展和工程管理实践需要。2003年以来,我国开始在建设工程领域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并陆续发布了2003版、2008版、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999版合同囿于当时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3种合同计价形式。考虑到实践中对于固定价格合同存在一定的误解和歧义,为避免将固定价格合同理解为不可调价合同,2013版施工合同按照价格形式将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及其他方式合同,其中由于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的实践不具有典型性,故而在2013版施工合同文本中予以省略,归入其他方式合同,其他方式合同中还包含了采用定额计价的合同,还原了上述计价方式真实含义,并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以满足建设工程发展的需要,便于合同双方的实践操作。此外,在总价合同的计量环节,2013版施工合同还引入了支付分解表,有利于提高总价合同计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是增加暂估价的规定,规定了暂估价项目的操作程序。相对于1999版施工合同,2013版施工合同新增了暂估价内容,并根据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不同情况,结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的规定,明确了暂估价项目的选择方式和程序。2013版施工合同将暂估价项目具体分为两类,分别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和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并根据不同类别规定了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程序及时间节点,便于暂估价项目的实施,提高工程的效率和效益,以保证暂估价项目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第四,更加注重对发包人、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和权益平衡。

        一是重视合同文本的指引和指导作用,在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的设置上充分尊重发承包双方的意思自治。2013版施工合同充分考虑了建设工程项目专业性强和管理复杂的特点,在合同条款的设置上,对于发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妥善的安排,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积极引导发承包双方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规定,合法行使各项权利,切实履行各项义务。同时考虑到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在条款内容上安排时,给发承包双方预留了充分的协商空间。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对通用合同条款中需要补充的内容,均在专用合同条款预留了补充和完善的空间,供双方自行协商完善,兼顾示范文本的指引和指导作用。

        二是增加了防范阴阳合同、违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内容,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违法转包和挂靠是建筑市场长期以来的顽疾,严重破坏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客观上也是诱发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因素之一。鉴于此,2013版施工合同通过在协议书中引入宣誓性承诺条款及合同备案条款以遏制阴阳合同的发生;在通用合同条款中,通过增加限定新增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条款、限定专业分包人及劳务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条款、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人员违约责任、工程款支付账户约定等条款,保证承包人实际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员名单保持一致,有利于解决承包人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细化了暂停施工条款,有利于避免因工程暂停导致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权益受损。暂停施工在工程实践中属于常见的现象,对于工程本身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影响均非常大,因此对于该条款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并具备极强的可操作性。虽然1999版施工合同第12条专条约定了暂停施工的内容,但该条约定过于简单,对于暂停施工的程序设置和复工的约定存在缺陷,且对暂停施工造成的不利后果的承担责任不明,无法有效指导工程实践。2013版施工合同立足建设工程实践,在综合各方建议的基础上,结合FIDIC合同等,完善了暂停施工条款,增加了暂停施工后的复工和暂停施工解约条款,希望以此解决工程长期停工致使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悬而未决等问题,避免因此影响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同时增加了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的约定,避免因暂停施工对工程后续施工造成不可补救的损失,导致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双重受损,以平衡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四是更加合理平衡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如1999版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规定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这样规定既过于简单又不尽合理。2013版施工合同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进行了调整,明确“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第五,加强了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保证合同的适用性。

        在法律层面,2013版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的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健康保障和工程担保等条款中充分体现了《建筑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以及《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精神。

        在行政法规层面,2013版施工合同在具体约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方面体现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的精神。

        在部门规章和政策方面,2013版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结算、保修等条款中体现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规定,在计价模式上兼顾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

        另外,为了保证2013版施工合同的适用,充分借鉴了FIDIC合同文本及现行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合同文本等特点。2013版施工合同在保证文本内容的适用性和特殊性的基础上,在内容和适用范围上较好地考虑了与其他现行合同文本的衔接,同时有适度的前瞻性,并且在文字处理上,力求文本表述简练、通俗易懂、全面系统、有机统一。

        问:2013版施工合同的宣贯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工程合同管理是我国工程建设的四项基本管理制度之一。各地需要做好分层次、分类型的宣传贯彻工作,使有关各方都能准确理解和掌握2013版施工合同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从而更好地发挥2013版施工合同的指导作用。为了做好2013版施工合同的宣传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组织编制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使用手册》,对合同条文进行了逐条解释,并与1999版施工合同进行了对比,列举了若干工程事例,可以帮助大家正确理解和使用2013版施工合同。


  • 湖北省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
        为切实反映建筑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情况,保障建设工程领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测算,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标准
        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形式表现的,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56元/工日;技工86元/工日;高级技工129元/工日。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
        2、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形式表现的,综合工日调整为:75元/工日。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综合工日标准调整。

     

    三、调整方法
        不论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
        1、2012年12月1日前已完成的工程量,定额人工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2、从2012年12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3、2012年12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定额人工单价和调整方法计算招标控制价。
        4、从2012年12月1日起鄂建文[2011]80号文停止执行。

  • 2013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工作通知【转载】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3年工作要点,根据《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2013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切实做好标准编制工作。

    附件下载:2013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3年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造价员的从业水平,规范执业行为,宣传贯彻新的计价规范,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价协【2012】039号)文和《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文的精神,我会决定开展2013年造价员继续教育和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和证书验证对象
    凡持有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市直、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南海区(顺德区除外)且证号为“粤E06、粤E07、粤E08、粤E10”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期满的造价员。
    证号为粤E09的并在2012年12月已参加继续教育通过验证的造价员不属于这次学习验证范围,但若有未参加去年学习验证的可以参加这次的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时及内容
    1.   本次继续教育学时为32学时;
    2.   学习内容:
    ①《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定额》(2012)。
    ②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③2012年全国工程优秀成果一等奖项目案例分析。
    ④佛山市近年有关计价文件。

     

    三、学习班的时间安排
    学习班将安排在7月下旬至11月分别在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高明区学习,具体的上课时间地点届时会有详细通知。


    四、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1、报名办法:
        ①网上报名:登陆佛山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www.fsgczj.com.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
        a、点击“造价员业务办理”进入系统,点击继续教育报名申请,选择“可报名学习班”打印报名表格(一式两份)。
    b、点击“造价员业务办理”进入系统,点击验证申请,点击“新建申请”、“提交申请”,打印一份验证申请表。
    以上表格单位盖章后一并交到报名处。
     ②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按区属划分,南海区的造价员持继续教育表格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南海区建筑技术学校办理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高明区的造价员持继续教育表格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高明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市直和禅城区、三水区的造价员持继续教育表格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办理现场确认和缴费手续。
      ③   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00时-4:00时)

     

    五、费用
     学习费:350元/人 验证费:50元/人   换章费:55/元
    今后,我省将加强对造价员的资格考证、学习和管理,逐步提高造价员在工程造价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希望各位造价员对每一次的学习、验证都加以重视,按时报名参加学习,以后对逾期者不予补办。
     
    附:现场报名确认地址:
    市直、禅城区、三水区的现场确认地址: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禅城区人民路98号306室佛山电大对面)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82626151  82626153
    南海区的现场确认地址:南海区建筑技术学校(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7号四楼)
    联系人:何校长  电话:86224079
    高明区的现场确认地址:高明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
    联系人:严小姐   联系电话:88827342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6月3日

  • 阳江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阳住建〔2012〕58号)【转载】

    各县(市、区)住房规划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进入我市承揽建设工程任务的市外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前按规定办理进市登记手续。

     

    二、在一个年度内,有资格在我市从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的市内企业和已办理年度登记的市外企业,凡具有参加我市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年度内应至少参加我市两项符合本企业资格的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由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投标企业“黑名单”,取消其第二年度参加我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
     

    三、企业在参加投标过程中,凡具有下列情形的,由监察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进行调查:
    (一)在同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少于1.5%(含1.5%)的;
    (二)在同一市政公用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少于2%(含2%)的;
    (三)在同一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性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相差少于3%(含3%)的。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2013年四川省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整改的通知【转载】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经核查,截止5月22日,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不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九条第(四)项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的规定;成都市蜀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3家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不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十条第(三)项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的规定。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三个月,限2013年9月2日前整改达标(整改企业名单见附件)。
    上述企业整改期内不能承接新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逾期未整改合格的企业将依法降级或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附件下载:责令整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2日

     

  • 安徽省2013年造价员考试成绩查询及查卷的通知【转载】

       参加2013年5月18日造价员考试的考生,请于5月24日至6月24日登陆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查询卷面分数,具体要求如下:
     

    1、考试客观题为机器阅卷不受理查询,只受理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主观题查询。
    2、考生请于6月4日之前与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系查询登记,联系电话:0551-62886989。
    3、考生本人于6月5日~6日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合肥市宣城路91号)二楼查询卷面分数,逾期不再办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5月28日

     

  • 2013年河源市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转载】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和《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机构必须实行诚信管理,办理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以下简称《诚信手册》),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二、本市招标代理机构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诚信手册》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一)《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二)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实名栏使用印刷体记载姓名,签名栏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名,企业预留法人章样本,注册师预留注册章样本。
        市外招标代理机构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诚信手册》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一)《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申请表》;
        (二)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河源已办理分支机构的应一并提供河源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标代理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河源已办理分支机构的应一并提供河源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近2年未发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第二十五条所列举行为的承诺函;
        (六)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包括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备案的租赁期为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办公场所使用功能为商用综合、写字楼或商铺,一处办公场所只能由一家企业使用,并有与管理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办公桌、固定电话、电脑等)。
        (七)招标代理机构派驻在本市的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企业派驻本市的技术、经济等管理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注册资格的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所有管理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以本单位或河源分支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报月份前6个月,加盖社保局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表,实名栏使用印刷体记载姓名,签名栏由专业技术人员亲自签名,注册师预留注册章样本。
        (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加盖法人及法人代表印章,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非法人分支机构”)在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时,其在代理过程中签订的代理合同、出具的各类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必须使用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章,不得使用分支机构的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代理招标人委托的事宜。
     

     四、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发布工程招标公告前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招标审查备案手续。招标代理机构在办理招标审查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从事该工程代理的工作人员名单,工作人员应是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每个工程的招标代理配备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应设代理项目负责人1名,该负责人必须是在册人员,且具备注册工程造价师执业资格,新聘用人员符合条件的,经备案后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
     

    五、招标代理机构实行项目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内容见附件。在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后10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诚信手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量化考核扣分情况在《诚信手册》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栏上签署考评意见。考评意见将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诚信手册》办理时间、《诚信手册》管理和年度考评按照《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附件:河源市建设工程招标行为量化考核记录记分表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5月28日
     
      抄送:市政府建文、扬达、朋添同志,市府办,市监察局。

     

    河源市建设工程招标行为量化考核记录记分表

     

    序号

    内    容

    记分值

    记分细则

    扣分情况

    1

    不符合招标前提条件办理招标手续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2

    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接业务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3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审核备案通过之前发布招标公告。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4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存在明显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妨碍公平竞争以及其它明显违法的内容。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5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存在自相矛盾、表述歧义、或存在主要内容不全、关键文字错误等现象。

    10<, o:p>

    发现一次扣10分

    6

    不按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的要求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7

    发放未经审核备案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8

    答疑违反招标文件确定的基本原则。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9

    不按照规定发放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导致投标人异议。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10

    超过规定标准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或收取费用不向投标人出具发票导致投标人异议。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11

    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接受投标报名导致投标人异议,或由于招标公告内容不全或表述有误导致错误接受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12

    不按照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未准时到达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会场影响正常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13

    工作人员未做好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准备工作影响正常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14

    工作人员未掌握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程序影响正常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15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存在自相矛盾、表述歧义、内容不全、文字错误等现象影响正常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16

    收取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或截止时间之后未履行撤回程序允许投标人擅自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投标文件。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17

    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或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18

    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不办理中标通知书。

    10

    发现一次扣10分

     

  • 2013年东莞市房建市政施工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办理事项的补充通知【转载】

    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企业以及造价咨询企业:

            为配合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现将电子化招投标中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标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招标人至少应办理一个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和一个机构业务数字证书。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内应写入组织机构公章,该证书主要用于招标文件盖章。机构业务数字证书不写入任何章,主要用于投标会开标系统的启用及开标记录的确认等。

            注意事项:

            招标人办理机构数字证书和业务数字证书必须提供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招标人不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应提供招标人设立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二、招标代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招标代理至少应办理一个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和一个机构业务数字证书。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内应写入组织机构公章该证书主要用于招标文件盖章、加密、上传。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可写入企业资质章,机构业务数字证书主要用于投标会现场招标文件的导入、解密等。

            注意事项:

            1、招标代理法定代表人应办理个人数字证书,并在证书内写入个人手写签名及个人私章。

            2、招标文件的编制人及复核人应办理个人数字证书,并在证书内写入个人手写签名。

    三、投标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投标人至少应办理一个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和一个机构业务数字证书。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内应写入组织机构公章该证书主要用于投标文件盖章、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可用于投标文件解密。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可写入企业资质章,机构业务数字证书主要用于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及投标会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等。

            注意事项: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办理个人数字证书,并在证书内写入个人手写签名及个人私章。

            2、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该委托代理人需办理个人数字证书,并在证书内写入个人手写签名。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单位无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本单位的造价执业从业人员填报时,填报人应办理个人数字证书,并在证书内写入个人手写签名及个人执业资格章。

    四、造价咨询公司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电子招投标中涉及的造价咨询公司,至少应办理一个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和一个机构业务数字证书。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内应写入组织机构公章,该证书主要用于工程量清单的盖章。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可写入企业资质章,机构业务数字证书主要用于工程量清单的盖章。

            造价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办理个人数字证书,并在证书内写入个人手写签名及个人私章。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人及复核人还应办理个人数字证书,并在证书内写入个人手写签名及个人执业资格章。

            有关企业、个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办理请详阅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

            (http://www.dgzb.com.cn/dgjyweb/sitemanage/Notify_List.aspx?ModeId=1)。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31日

     

  • 四川省关于对德阳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批复【转载】

    各有关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你们关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及《关于明确计日工人工单价计算方法的通知》(川建价发〔2011〕17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德阳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13年7月1日起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2013年7月1日以前开工,但未竣工的工程,按结转工程量分段执行。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
     
    附件下载:德阳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5月30日

     

  • 2013年关于参加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园林绿化高层论坛暨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中国人居环境奖授牌仪式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第九届园博会)将于2013年5月18日在北京开幕,期间将举办园林绿化高层论坛和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中国人居环境奖授牌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授牌仪式时间:2013年5月18日下午14:00-14:30,5月17日全天报到。

    高层论坛时间:2013年5月18日下午14:30-17:30

    授牌仪式和高层论坛地点:北京市大成路九号饭店

    二、参会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园林绿化主管处室负责同志。

    (二)第九届园博会各参展城市代表。

    (三)2011-2012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命名的城市(县城、城镇)有关领导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2010-2012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命名的城市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相关城市、县城和城镇参会代表限3人。

    三、其他事项

    (一)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中国人居环境奖授牌仪式筹备工作委托第九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为便于会议组织,请参加授牌仪式的城市、县城和城镇代表务必入住京都信苑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北京西三环中路莲花桥东北角北京西客站北广场对面西侧;电话:010-63901166)。会议将统一安排大客车前往大成路九号饭店。

    (三)请有关省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做好参会组织工作,及时通知本地区获得命名的城市、县城和城镇做好参会准备,并将报名表于2013年4月28日前报送至第九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省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各参展城市代表按开幕活动邀请函填写回执,无须重复填写此参会回执。

    (五)请按规定名额参会,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方式:

    1.第九届园博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陈雯雯 电话:010-84236267,18601918510

          传真:010-62052243

          邮箱:chenwenwen0413@163.com

      宋庆新 电话:010-84236212,13901067886

          传真:010-84236983

          邮箱:songqingxin@bjfb.gov.cn

    2.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张书博 蔡文婷 白亮亮

      电话:010-58934023,010-58933089

      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中国人居环境奖授牌仪式参会回执表

         2.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中国人居环境奖授牌仪式日程安排表

         3.京都信苑酒店地址及地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4月22日

  • 2013年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第一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2013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13年3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451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45亿立方米/日,较2012年底新增污水处理厂111座,新增处理能力约300万立方米/日。

      截至2013年3月底,全国已有649个设市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约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8.8%;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981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19亿立方米/日,较2012年底增加了200万立方米/日。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黑龙江省尚志、五常、密山、铁力、海伦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市等8个城市尚未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

      截至2013年3月底,全国已有1313个县城建有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81%;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470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2518万立方米/日,较2012年底增加了97万立方米/日。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本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0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4%;运行负荷率达到78.8%,同比提高了1.3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71.0万吨,同比增长4.3%;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264.5mg/L,同比增长2.5%。

      本季度,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量36.8亿立方米,运行负荷率为83.2%,与去年同期持平;平均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达到292.4mg/L,同比提高了3.3%;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107.6万吨,同比增长2.8%。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的要求,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数据,我部对各省区和36个大中城市2013年第一季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排序。省级考核前三名是北京、山东和天津,36个大中城市考核前三名是西安、昆明和太原市。

    四、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情况

      本季度运营项目信息上报情况整体较好,按规模统计的上报率为98.8%;其中,北京、天津、辽宁、吉林、上海、安徽、湖北、海南、重庆运营项目上报率为100%。

      本季度在建项目整体上报率为71%;其中,北京、天津、辽宁、吉林、安徽、西藏在建项目上报率为100%,江西、河南的上报率不足20%。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建设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与建设;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长期偏低、雨季水量波动大的地区,要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效能。

    (二)做好国家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3]328号,下称“通知”)的要求,我部已将《“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下称“规划”)纳入中期评估工作,请各地按《通知》要求抓紧开展自评,并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我部将在各地自评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评估。评估《规划》确定的城镇污水处理率、污泥处理处置率等各项约束性指标的完成进度,以及实现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情况。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截止时间到2013年6月30日。二是工作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对已开展的工作、出台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5月4日

     

  • 2013年住建部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和《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的通知》(司发通[2013]79号)的要求,我部将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各地交流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和各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检查“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情况。各单位普法规划制定、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程情况。

    (二)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和健全工作机制情况,以及相关人员、办公设施和经费保障情况。

    (三)普法重点内容落实情况。

    1.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情况,重点是学习宣传《宪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学习宣传《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

    3.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节约能源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

    4.学习宣传《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培训情况。

    2.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五)围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包括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六)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情况。包括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情况。

    (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我部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

    (二)要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制定自查工作计划,保证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三)检查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下一步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建议。

    (四)要在检查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普法宣传的效果作出认真分析和评价,特别要认真评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结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我部将根据检查情况,总结宣传推广地方普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以适当形式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四、时间安排

    2013年5月-6月,各地开展自查。

    2013年7月,我部组织抽查。

    2013年8月,我部组织召开经验交流活动。

    请于2013年6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报我部法规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5月14日

  • 珠海市关于2013年度造价员资格考前培训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经统计,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考前培训班学习的各专业人数,到目前为止均未达到办班最低人数(60人)的要求(现报名人数为:建筑与装饰专业45人,安装专业28人,市政专业11人);根据考生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推迟考前培训班开学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前培训班学习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7月15日;

    二、考前培训班开学时间:由原来的6月8日开学推迟到7月底8月初开学,具体时间参看开学前10天公布的培训班课程表(主要利用双休日进行培训学习)。

    三、根据部分考生的要求,本次考前培训班,将同意考生单独报名参加公共基础课的培训学习,学习时间为两天,报名学习费为180元/人。

    四、报名时间截止时,协会将再次统计报名参加培训学习的人数。如果学习人数还没有达到办班要求的,将取消该专业的培训学习,并退还培训费给考生。

    五、根据目前的报名人数分析,报学建筑与装饰专业的人数届时将会达到办班要求,并按预定时间开学;而安装和市政专业就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为了减少办不成班而带来退款的麻烦,从现在开始,凡报名参加安装或市政专业培训班学习的考生,先交报考费(报考一个专业400元/人),培训费暂时不用交,等到报名人数达到办班要求时,协会再通知补交培训费。

    六、为了减少考生复习的盲目性,提高培训学习效果,本协会将会邀请到具有丰富教学和应试辅导经验的专家教授前来给考生作考前培训辅导。

    特此通知

     

    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5月27日

  • 深圳市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的通知【转载】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专业人员的从业执业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升行业的整体水平,根据部、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我站定于2013年6月18日开始对全市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年度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已取得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注册资本、股份结构、办公场所和专业人员等资质条件是否达标;

    (二)企业专业人员的聘用关系、社会保险是否齐全;

    (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是否健全;

    (四)企业造价成果文件是否合法、准确;

    (五)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从业执业行为是否规范。    

     三、检查程序及考评方式
    (一)现场检查

    检查时,受检企业负责人(法人或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应到场。检查程序为:
    1.企业负责人介绍企业管理和发展方面的整体情况;
    2.企业技术负责人介绍企业的技术管理和业务情况;

    3.现场检查企业的资质、人员和经营管理等情况(检查资料见附件2);

    4.随机抽取3份成果文件,现场检查其签字盖章、编制说明等情况是否齐全、规范,并按要求另外抽取1份带回交给成果文件检查组(原则应抽取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完成的执行深圳市计价标准的竣工结算或招标控制价,且甲级企业的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在5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乙级企业的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在1千万元以上5千万元以下。企业成果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年度执法检查表中“成果文件抽取标准”一项不得分);

    5.向受检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受检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成果文件检查

    成果文件检查组对所抽取成果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

    (三)考评方式

    为全面反映企业的综合情况,将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纳入年度执法检查一并考评,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得分每年汇总一次,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执法检查结束之日至本年度执法检查结束之日。

    制定《2013年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表》和《2013年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表》,现场执法检查部分85分,成果文件检查部分100分,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部分15分。企业年度执法检查得分=(现场执法检查得分+成果文件检查得分+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得分)÷2。

    四、检查安排

    (一)准备阶段 (5月30日-6月17日)
        成立领导小组和执法检查小组,准备检查资料,召开检查预备会议,通知受检企业相关检查事项。     

    (二)现场检查阶段 (6月18日-7月3日)
        各现场检查组根据《2013年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表(现场检查)》,分别到指定企业核查受检资料,对发现的不良行为收集证据材料,现场签发“不良行为认定书”;现场抽取成果文件,带回交由成果文件检查组进行检查。

    (三)造价成果文件检查阶段(6月27日-8月26日)
        成果文件检查组根据《2013年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执法检查表(成果文件)》,逐项核查抽取的成果文件,对发现的不良行为签发“不良行为认定书 ”。检查结束后撰写检查报告,对造价成果文件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作出结论,并通知企业凭抽查回执取回成果文件。

    五、检查总结
         (一)对现场检查、成果文件检查、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得分进行汇总,撰写执法检查总结。在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网上通报年度执法检查情况;

    (二)依照程序将签发的“不良行为认定书”进行上网公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后,移交局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三)督促存在不良行为的企业在规定日期内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根据企业整改情况择时复查,对于不按时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撤销资质。

    请各造价咨询企业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受检资料,积极配合检查,共同推动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的通知及附件.rar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5月28日

  • 2013年关于更新《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建安材料意见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单位及各位信息员: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计价人员计价需求,更好地为新形势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理确定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服务,我站拟组织专业人员重新调研、梳理、更新《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的“常用建材”、“安装材料”的品种、型号及规格,淘汰原模版中与市场及施工实际脱节的材料,补充必要的新材料。请各造价咨询单位及各位信息员认真填报更新《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建安材料征询意见调查表。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把建议删除的材料填写在附件1中;

    二、请把建议增加的常用主要材料填写在附件2中(材料的型号及规格要填写齐全);

    三、请把其它建议填写在附件3中;

    四、附件1~3可根据填报的实际情况扩充;

    五、按我站提供的相关表格(可在http://www.szcost.cn网站下载)填写,以书面形式报送我站(造价咨询单位要加盖公章,信息员要本人签字);

    六、报送时间:2013年6月28日前报送我站计价标准科。

    请各造价咨询单位及各位信息员积极配合,认真填报。各位信息员本次所提交报表的数量及质量情况将作为我站信息员对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建议删除材料汇总表

    2.建议增加的材料汇总表

    3.其它建议汇总表。

    (联系人:朱长亮;联系电话:83788645)

    附件下载:关于征询更新《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建安材料意见的通知及附件.rar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5月27日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月底前挂牌 整合5大交易市场【转载】

        5月27日,广州市政府14届6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广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将实现“管办分离”,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的职责,以及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交易项目,整合划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张伟成介绍,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格为副局级,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组建挂牌工作。

        据介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隶属市政府,规格按照目前各中心最高的级别,为副局级单位,下设建设工程交易部、政府采购部、土地交易部、广州交易所集团四个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一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一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模式,陈建华市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常务副市长陈如桂任副主任,实现决策统一,交易统一,管理统一。

        《方案》要求该中心按照统一交易平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监督管理的要求,通过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建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规范和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着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行为,努力做到公开、透明运行。


  • 6月至10月期间 广东高温津贴每人每月150元

       5月30日,广州市气象部门发出了今年第一个高温黄色预警信号,由此也拉开了高温季节的序幕。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18号)规定,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若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根据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两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 2013年广东省关于对申请入粤从业造价员专业知识测试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的规定,为了保证我省造价员队伍水平,对调入我省从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要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持外省造价员管理机构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在其验证期(有效期)范围内,可以申请入粤从业。
    二、申请入粤从业登记变更,应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deca.org.cnhttp://zjy.gdcost.com)申请,填写打印《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调入)变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到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
    1、   《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跨省调入)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造价员资格证书;
    3、   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
    4、   申请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两张。
    三、资料核实无误后,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测试的主要内容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法规规定等。
    四、测试合格者,给予办理入粤变更手续,在十二个工作日后领取新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测试不合格者须参加省造价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学习。
    本通知自2013年6月1日起实行。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抄送: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交通部专项整治工程项目从5月16日开始【转载】

        交通运输部决定从5月16日起至12月开展全国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实现2013年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死亡总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1%的目标。

        专项整治分为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检查督导和总结分析四个阶段。在10月至11月中旬的检查督导阶段,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严肃处理,按规定上限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通报批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建议清退。交通运输部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专项督察。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高速公路、大型水运工程等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对前两年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查找顽症痼疾,集中解决。要抓好汛期、台风季节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预控预警预案管理。

        重点预防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作业环节或场所可能引发的高处坠落事故: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模板体系及外用电梯的安装拆除作业;临边、洞口、水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及人员上下通道。

        重点治理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三违”行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危险性较大工程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未经审批或不按方案施工;特种设备、钢管扣件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培训流于形式;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组织施工;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不到位上岗作业;违规使用吊机运载人员;违规运输、储存和使用民爆物品;吊装与安装拆除作业无专业人员指挥。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实施。要注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并在12月1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总结报送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 单层屋面技术已经进入标准化时代 应用实践障碍亟待破除【转载】

        单层屋面即单层卷材防水屋面,是屋面工程的一个重要部分,单层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PVC)防水卷材、三元乙丙橡胶(EPDM)防水卷材等外露使用,以机械固定施工方式为主、满粘或空铺压顶施工方式为辅的屋面系统。一般来说,与传统屋面相比,单层屋面更具柔软性和延伸性,节点部位的防止漏水性能比刚性节点屋面强很多。此外,由于减少了屋面构造层次,单层屋面易于设计、施工,更加节约资源、减少成本和提高工效;由于采用了机械固定方法,可以进行防水保温一体化施工,这些是其他类型屋面所不具备的优点。

        从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单层屋面技术分会了解到,在各方的努力下,单层屋面技术在国内逐渐发展并被应用到更广的领域,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正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单层屋面技术已经进入标准化时代。然而,在单层屋面建设开始步入正轨的时候,也逐渐暴露出该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何应用、实践单层屋面新技术是目前行业必须克服的困难。

        单层屋面技术取得较快发展

        尽管单层屋面在1999年才被正式引入国内并在各种不同的工程中得到应用,但是鉴于其诸多显著的优点,很快被国内市场认可接受并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理事长朱冬青表示,在最近的五六年里,单层屋面技术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刚刚送审的单层屋面技术规程,对GB50345-2012屋面工程技术规范有了重大的突破,允许在一级建筑的屋面防水中使用单层防水设防;在防火方面,经过协会4年多的努力,终于推翻了使用A级不燃材料对防水层全面覆盖的要求,为单层屋面在我国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在职业技能方面,行业内也逐渐意识到施工培训对单层屋面技术发展至关重要。

        质量问题成“拦路虎”

        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单层屋面技术分会会长吴经德介绍,2012年国内单层屋面市场应用总面积大约在1200万平方米至1500万平方米。与单层屋面应用相关的市场总需求面积已超过1.5亿平方米。但是以百分比计算,中国采用单层屋面技术的房屋比例要远远低于欧美国家,我国的屋面市场总需求面积目前仅有4亿平方米。

        朱冬青说,单层屋面的卷材质量存在一些质量问题,树状的开裂是单层屋面里面出现问题的最集中的表现。这些工程都是在三四年后出现的问题,即使做过修补,但是之后修补的部位会继续出现开裂的状况,可能只有一两年的时间就变样了。

        造成单层屋面工程大面积树状开裂的原因是什么?据欧美同行在沙漠地带检测TPO性能表明,把它放在29个反光镜的聚光中心上,测试其抗高温和抗紫外线的性能,每平方米材料每年接受的紫外线照射的总量超过17000兆焦。参加测试的TPO卷材,要经过13个月的测试仍保持完好才能使用。

        对此,吴经德认为,“相比欧美国家,国内单层屋面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工程质量控制的不同态度导致国内单层屋面工程时常漏雨。很多国内生产线实际是不合格的,但是企业没有加以控制。卷材一旦上了屋面,造成的影响和隐患是相当大的。”

        施工自动化及新技术注入新活力

        对于未来的发展,吴经德表示,单层屋面不仅仅是传统的防水概念,而是涉及基层结构、隔汽、保温、防水、通风、采光等环节,构造层次密、覆盖材料多、专业工种广,是一项需要一次性作业完成的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子系统的衔接和配合。为此,需要具有专业素养和有相应资质的队伍实施操作。

        施工自动化是必然的趋势。一方面单层屋面本身就是专业性比较强的,区别于传统的防水,本身就需要专业装备。另一方面,随着近几年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要大力采购自动化设备来替代人工,降低人工的不稳定性。

        新的施工工艺也是未来的一个基本趋向。一些新的工艺得以开发和应用。目前,美国OMG公司和瑞士SFS公司都已经开发了无穿孔机械固定系统,不但节省人工,还降低了材料损耗,明显改善了卷材的受力形式,使得屋面系统抗风载能力加强,屋面系统的长期抗风揭表现得到改善。只有行业内精诚合作,才能共同推动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 广东质监局抽检儿童家具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高达64.4%【转载】

        近日,广东省质监局公布近期生产领域质量抽检结果,涉及到儿童家具、童鞋、童装、学生产品、婴幼儿食品等多类儿童用品。记者注意到,除儿童家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高达64.4%外,童鞋和童装产品也分别成为重灾区,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37.0%和28.0%。

     在本次公布的抽检结果中,问题最严重的是儿童家具产品,共发现不合格产品2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高达64.4%。据省质监局介绍,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顺德、东莞等7个市(区)42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儿童家具产品,检验内容涉及到外观要求、金属件理化性能、木材含水率、结构安全、警示标识等49个项目

     在抽查发现的29批次儿童家具不合格产品中,涉及到木制件外观、结构安全(边缘及尖端)、结构安全(突出物)、结构安全(孔及间隙)、有害物质限量(甲醛释放量)等12个项目。其中,有13批次产品仅警示标识项目不合格。七彩虹、星光大道、有爱有家等商标均在不合格产品之列。

  • 关于深圳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课程安排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考生及学员:

        深圳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将于6月8~9日在深圳科学馆举办。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请按时参加。

     

    培训专业

    培训日期

    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

    培训地点

    备注

    建筑与装饰工程

    6月8日

    (星期六)

    上午9:00-12:00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科学馆三楼会议厅

    《报名回执》编号为0001-0700范围内“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学员

    下午2:00-5:00

    工程计价应用

    上午9:00-12:00

    工程计价应用

    科学馆一楼会议厅

    《报名回执》编号为0701-0951范围内“建筑与装饰工程”专业学员

    下午2:00-5:00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安装工程

    6月9日

    (星期日)

    上午9:00-12:00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科学馆三楼会议厅

     

    下午2:00-5:00

    工程计价应用

    市政工程

    6月9日

    (星期日)

    上午9:00-12:00

    工程计价应用

    科学馆二楼201室

     

    下午2:00-5:00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说明

    1、请已报名缴费的学员严格按照培训专业所对应的培训时间、地点及编号范围凭《报名回执》进场听课

    2、请自备培训资料(考试大纲、参考教材等);

    3、培训现场不接受报名,请预参加考前培训的人员提前到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4、上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深圳科学馆(地铁科学馆站A出口往北100米)。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

    二O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 关于2013年度深圳市造价员考试温馨提示【转载】

    各有关单位、考生:

        我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就造价员资格考试相关事项作以下几点提示:

        1、凡参加我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并已在“造价员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因故尚未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者,可于6月5日前持“报考资料”到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逾期不再受理;

        2、《深圳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大纲》已于2013年4月17日在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http://www.szcea.org.cn/)公布,考生可自行查阅下载;

        3、预购考试参考教材者可到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购买;

        4、预购各专业工程预算定额者可到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市造价站资料发售室)购买;

        5、深圳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将于6月8~9日在深圳科学馆举办,预报考前培训班者可于6月5日前到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提示。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

    二O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 国务院安委会:5-12月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转载】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下发通知,定于2013年5月到12月在工程建设领域继续深入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旨在强化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规范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租赁等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知提出,要减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类事故总量,努力实现2013年度建筑业坍塌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赁、安装企业准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加大对施工材料制售环节的管控力度,杜绝未经检验、经检验不合格、残次、报废起重机械和严重弯曲变形、锈蚀等劣质钢管、扣件流入市场和进入施工现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安委会要求,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并于5月底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 广州市重大城建项目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转载】

        5月28日,广州市重大城建项目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咨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并选举产生了主任、副主任和新闻发言人。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咨委”选举采取了自由民主的方式进行,8位委员“毛遂自荐”发表竞选宣言,并最终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了各负责人。

        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名单揭晓后,将上报给市政府最后批准。他还透露,公咨委正式运作后第一个要征询公众意见的项目将是“广州大桥拓宽”工程。


  • 广州锦汉展览中心地块规划出炉 项目命名“越秀展览中心”【转载】

        造价168获悉,广州市规划局网站于5月25日登出《越秀区广州越秀展览中心项目地块(AY01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征询意见公示》,根据规划显示,去年11月进入全面撤场清拆的广州锦汉展览中心,将改造建设为限高60米的展贸综合体——项目命名为:“越秀展览中心”。

    规划效果示意图

        资料显示,广州锦汉展览中心地处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9号,展馆南面是中国大酒店、西面是原广交会流花展馆;项目由广州市东泰骏城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及经营,中心占地2.5万平方米,设有3个展馆,其中主展馆2号馆共分3层,展馆面积2.3万平方米。

        2012年3月,该地块的设计招标后,关于其原址的兴建计划和用途一直备受社会关注,相关规划日前公布后尘埃落定,确定将兴建全新的“越秀展览中心”项目,定位为“展贸综合体”。项目建设单位是早前成立的广州体育大厦有限公司,是越秀集团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

        广州市规划局规划显示,锦汉展览中心项目调整AY010514、AY010516、与AY010517三个地块用地,合并为AY010514地块,共23358平方米,用地面积从18770㎡增加至23358㎡,容积率将从原来的2.5提高至4.3,建筑面积将增加53515㎡,建筑密度增加至50%,绿地率不变,主塔楼建筑限高60米。

        此外,该地块还将保留公交站场功能,公共绿地面积不减少,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B1/B2/A21,以作为发展展贸综合体。

        规划提出,“广州越秀展览中心项目作为支持广交会做大做强、完善广州国际会展中心配套功能设施的重点工作之一,符合市委打造全球会展中心的工作精神。”

  • 广州地铁九号线花城路站正式动工建设【转载】

        据相关人士介绍,广州地铁9号线是目前广州地铁施工难度最大的一条,地铁线都建在岩溶地质上,施工过程中时刻应对突发涌水、涌泥、塌陷的各种地质风险。日前,九号线最难的一个标段――花城路站、花果山公园站及相关隧道区间,在相继完成管线迁改、工地围蔽、临电临水敷设等前期工作后,开始进行连续墙成槽施工,土建工程进入实施阶段。

        花城站所在的施工三标段,堪称“九号线最难的工点”,该标段主体工程包括花城路站、花果山公园站、广花区间、花园区间和园花区间。“这个标段被专家概括为‘五个难’。”施工方负责人说,第一难是车站施工区域的岩面高、强度大,土石方开挖需进行爆破,但爆破对周边的环境又会产生影响。第二难是溶洞多,岩溶见洞率达到60%,比九号线平均的43.4%高出将近一半。第三难是线路和车站周边存在众多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第四难是盾构隧道存在异常坚硬的微风化岩层,地层上软下硬。最后一难是隧道下穿京广高铁,高铁运行对地表变化要求很高,盾构施工时地面要实现“零沉降”。

        为确保施工顺利推进,花城路站引入了一台高端“碎石机”――双轮铣槽机,这种机器可以将地下坚硬的石灰岩磨成粉末,大幅提升施工效率。地铁公司称,花城路站是九号线首个引入该机器的工点,目前国内仅有六台双轮铣槽机。据悉,双轮铣槽机目前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硬岩成槽设备之一,主要用于建筑基础及地下连续墙施工,该设备适用于地质情况复杂、岩层较硬和特殊岩性的地层,具有适应范围广,施工效率高,成槽过程全自动控制,成槽精度高,成墙质量好,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影响小的特点。

        至于如何安全穿过京广高铁,地铁公司邀请了国内隧道及地下工程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作专题研究。

        据悉,九号线全线共投入17台盾构机掘进隧道,目前10座车站已有8座开工,地铁公司表示,力争在2016年前开通。

        延伸阅读:

        广州地铁9号线是广州地铁的建设中路线之一,线路呈东西走向,全长20.1公里。全线设置10座车站,以花都飞鹅岭为起点,经花都汽车城、花都中心城区新华,至白云区高增与三号线换乘,建成后改线将优化广州市北部市区内的交通,同时亦能加强花都与广州城区联系。

     

  • 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转载】

    粤价协〔2013〕010号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从业行为。根据中价协印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 审计署发布公告:查出5条高速公路问题资金超93亿元【转载】

         2012年,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司组织西安、重庆、长春、广州、上海5个特派办,对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安康至毛坝段和彭水至黔江段、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长春至珲春支线江密峰至珲春段和广州绕城路南段、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石城至吉安段5条高速公路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2013年5月27日,审计署发布了2012年对5条高速公路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查出5条高速公路问题资金达93.581亿元,45亿多元工程违规分包,不公开招标;8822余万元假发票违规充账。主要问题表现在:概算执行方面,个别项目存在超概算投资的问题;工程价款结算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个别项目存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以及施工单位对票据审核不严、用假发票作为财务凭证入账的问题;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管理方面,个别项目存在设计、施工及部分物资采购未公开招标的问题。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回应:此次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如实反映上述5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客观评价工程建设效果,揭示和反映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审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一是5个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来源和管理使用、投资控制、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真实完整等情况;二是建设管理情况,包括招投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管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情况;三是工程造价情况,包括工程量的计量、工程变更以及材料价差管理等;四是资产交付及运营管理情况。

        详细内容:

     石吉高速12单位违规转包分包(2013年第21号公告)

     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石城至吉安段(以下简称石吉高速)全长190.31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100.83亿元。

     审计署在对石吉高速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石吉项目办在预留费用中重复计列建设单位管理费,多计监理费和设计费共计616.18万元。

     审计查出,石吉高速项目办在与68家施工单位结算时,多结算工程价款4817.86万元;在工程实施中,未按规定将44个施工、检测、仓储、物流运输和改性沥青加工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58亿元。

     公告还透露,石吉高速在工程建设中,有12家施工单位存在出借资质或违规转包、分包工程问题,涉及金额4.82亿元。此外,审计还查出石吉高速的8家施工单位对票据审核不严,作为财务凭证报账的发票中,有1001.37万元假发票。

     黔彭高速查出7千万假发票(2013年第20号公告)

     重庆至长沙高速公路彭水至黔江段(以下简称黔彭高速)全长70.63公里。

     审计署在对黔彭高速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中查出,黔彭高速超出批复概算11.39亿元(占概算投资的20.13%);在与44家施工单位结算时,多结算工程价款1.02亿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黔彭高速12家施工单位对票据审核不严,作为财务凭证报账的发票中,有7821.17万元假发票。重庆高速集团在工程实施中,未按规定将184个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采购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44亿元。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查出与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公司等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许可,将承接的工程违规分包,涉及金额4587.44万元。

     审计结果公告说,黔彭高速于2006年4月开工建设,但重庆高速集团2007年1月才着手办理施工许可,至4月才上报交通运输部并获得批复,晚于开工时间近1年。

     江珲高速166个项目未公开招标(2013年第19号公告)

     在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长春至珲春支线江密峰至珲春段(以下简称江珲高速)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扩大7个服务区建设规模,超概算投资7200万元;高建局在与34家施工单位结算时,多结算工程价款5752.34万元。高建局还被查出,在工程实施中未按规定将166个施工、设计、监理、采购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0.51亿元。

     公告表示,在江珲高速建设中,有10家施工和设计单位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工程问题,涉及金额8.5亿元;珲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办公室挪用江珲高速征地拆迁资金300万元,用于支付珲春市公路客运站土地出让金及测绘费。

     广州南二环高速多结算6千万(2013年第18号公告)

     2010年12月建成通车的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广州绕城公路南段(以下简称广州南二环高速)也被审计查出多项资金问题。

     据介绍,公路建设公司在与31家施工、勘查设计、监理和行业主管单位结算时,多结算工程价款6635.35万元;公路建设公司下属南二环分公司自行变更鱼窝头互通匝道设计,造成损失160万元。

     同时,公路建设公司在工程实施中,未将62个电力、通信线路拆迁和部分技术咨询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53亿元;公路建设公司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把关不严格,使不符合条件的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并中标,涉及金额1.17亿元。

     公告称,上海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设广州南二环高速过程中违规分包工程,涉及金额1.68亿元。

     安毛高速投资超出概算40%(2013年第17号公告)

     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安康至毛坝段(以下简称安毛高速)也因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桥梁隧道设计变更较多等原因超出批复概算,资金达到31.51亿元,占概算投资的40.91%。

     审计还查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外资办)在与17家施工单位结算时,多结算工程价款4178.49万元。公告说,外资办在编制安毛高速竣工财务决算草案中,多计费用2846.87万元。其中,多分摊毛坝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费用871.13万元、多计预留费用832万元、多计车辆购置费用1143.74万元;外资办在工程实施中,未按规定将安毛高速汉滨段供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合同项目和少量改性沥青采购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792.28万元。

     此外,审计发现,安毛高速在工程建设中,有6家施工和设计单位存在违规分包问题,涉及金额2.62亿元;外资办所属安川建设管理处违规以各种名义向施工单位收取费用348万元,并截留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临时供电费30万元,上述378万元均未纳入法定账户核算,主要用于安毛高速米溪梁隧道会战指挥部公务支出;外资办所属的陕西兴达交通工程公司通过虚列成本套取资金176.5万元,用于向职工发放补助。

     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主要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单位边审边改,已对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

  • 福建省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软件测评的通知【转载】

    各计价软件公司: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计价软件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26号,以下简称“测评通知”),现将2013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价软件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请测评的计价软件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等五个专业。
        二、计价软件企业应按照测评通知要求报送测评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省造价总站统一提供计价依据标准数据库,包括人材机数据库、定额消耗量数据库、费用定额数据库以及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数据库,由申报测评企业自愿选择有偿使用。
        四、各个专业的典型工程,由省造价总站统一提供。计价软件生成的成果表格和电子文档,均要按照典型工程完成。
        五、省造价总站将组织对已受理的申报测评计价软件进行初审。
        六、申报测评材料报送省造价总站信息科,受理申报测评材料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联系人:陈晓玲,联系电话:0591-87612769,


        附件下载: 测评申报材料要求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4月10日

  • 肇庆市2013年度造价员培训及专业资格考试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今年本市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及专业资格考试的预报名工作已基本结束。现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部署及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肇庆市举办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证班的复函》(粤价协函[2013]009号)的要求,决定于今年6月底举办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等三个专业造价员的培训,并按省工程造价协会的规定,在10月12、13日进行这三个专业的资格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
        应社会需求,对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等三个专业将举办培训学习班,不再另外举办考前辅导。培训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面授约10天,安排在周五、六、日上课。培训均邀请省的有关专家任课,具体的面授时间以课程表为准。

     

    二、考试:
        报考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大专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1年;
        (3)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考试规定:按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3]001号)的规定:
        1、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2、考试科目、形式及答题要求: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各专业统考),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该科考试,题目为客观题。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
        (2)《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计算器(无声无文字编辑功能)及在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用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不能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考室。
        (3)各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试套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印发的“广东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进行计算。

     

    三、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2、《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分为: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三个专业)。

     

    四、收费:
        培训费:上述三个专业的培训费均880元/专业,参加多专业的,每多一个专业加收600元(培训费不包含教材费、考试费)。
        考试费:参加一个专业考证的考试费为200元/人,若同时参加多个专业考证的,每多考一个专业需多交150元。
        证书和资格印章费:考试合格者的证书和资格印章费根据省协会的有关规定按实收取。
        教材费:教材名称及价格详见附件一《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学习培训系列教材》征订回执。需订购教材,可自购或委托培训中心代购。若委托培训中心代购的,请在6月18日前把购教材的现金按单位集中交到培训中心,然后集中代购(发票由省机构开出)。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安排:
        凡参加培训及考证的人员,请在2013年6月20日前完成考证网络报名并到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缴费(包括培训费、考试费)和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若仅参加考证的人员,请在2013年7月31日前完成考证网络报名并到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缴费(考试费)和提交相关报名资料。
        从8月1日起,肇庆考点停止考试报名,省、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开始审查报考人资料并在“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管理系统”确认报考人的考试资格。
        凡通过考试资格确认的报考人,从9月1日起,可以登录“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http://www.gdeca.org.cn)造价员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2、网络报名和报名提交的资料:
    网络报名:由于造价员资格考证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为此,先登录“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http://www.gdeca.org.cn)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注意:若要在肇庆考试,网上填写资料时要选择肇庆地区),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由工作单位(或在读院校)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
        报名提交的资料:携带报考人员学历证原件或在校生的学校证明、学历证和身份证A4规格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表两份、小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5张(两张贴在报名表的“相片”处,另3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以及缴费的银行帐单等,到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缴费的财务审核。学历证原件在核对后立即退回。
        考生须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已考科目的成绩。

     

    六、缴费、上课和考试地点、联系单位和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缴费:请通过银行转帐(汇款)方式将培训费、考证费转(汇)到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指定帐户。
        户名: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中行肇庆分行工农北路支行
        帐号:714657747607
        上课和考试地点: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单位和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工农北路39号培训大楼,电话:2260038、2280601(传真),联系人:钟华媛、黄雄卿。


        附件下载:

    《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学习培训系列教材》征订回执。

    肇庆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二O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控制价备案受理工作地点迁改的通知【转载】

  • 福建省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和验证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造价站: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和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在我省登记从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除下列两种情况之外均应参加验证:
        (一)年满60周岁(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或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自行失效,不再参加验证。
        (二)以往年度验证手续不全的,应先按照相关要求补办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和验证手续后方能申请。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2013年6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的造价员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由工作单位盖章汇总后,统一到所属造价站办理验证申请手续。
        (二)培训和考试。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申请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后,登陆“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的继续教育在线考试系统参加继续教育考试。
        (三)办理验证手续。申请人通过继续教育在线考试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携带资格证书到所属造价站办理验证手续。
    三、费用
        (一)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费用为170元,其中:继续教育培训费:120元,网络考试费:20元,资料费:30元。
        (二)以上费用在办理申请时,由各报名点代为收取,发票在办理验证手续时统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受理申请、组织培训以及办理验证手续的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各造价站自行通知。
        (二)具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应由总公司统一向所属造价站办理申请及验证手续。
        (三)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站联系。联系人:赵忠,联系电话:0591- 87615396。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5月21日

  • 浙江省造价站2013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的通知【转载】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浙江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2006〕82号)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建站市〔2008〕16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3年度浙江省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检查的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省内、外甲级造价咨询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定期检查的内容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符合现行资质等级标准的情况;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市场行为;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情况;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情况。

    三、定期检查的程序

      1、企业自查并填报《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1),于3月底前将检查表交企业注册地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检查表的有关数据按截止2013年2月28日的情况填写。分支机构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并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造价师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固定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权属证明(复印件需由各市站审验原件);

    2、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于4月底前将《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和初审结果一并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3、定期检查结果于5月底前公布。

    四、定期检查的结论

      定期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符合现行资质等级标准、不符合市场行为要求、严重存在执业质量或信用管理问题,以及不按规定报送定期检查材料的,定期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五、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定期检查工作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助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于 4月底前完成,并在5月底前将《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六、根据定期检查结果,省造价管理总站将组织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印发。

      附件下载

    1、《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表》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

     3、《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定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2013年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为进一步扩大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交流与合作,展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最新成果,传播园林文化和生态环保理念,引导技术创新,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武汉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和中国公园协会承办的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届园博会”)将于2015年9月底至2016年4月在武汉园博园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加大宣传,充分调动有关方面积极参展,按照第十届园博会方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武汉市人民政府按《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及其申办承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广泛邀请国际友好城市、港澳台地区及相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设计师参展,并为参展城市、单位和个人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附件下载:

    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回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5月18日

  •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2)》调整关于地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轨道交通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最新标准及要求,我站对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了测算,现将《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2)(深建价[2013]8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表3)的“市政工程-地铁”综合推荐费率调整为1.8%,其中临时设施推荐费率调整为0.5%,文明施工推荐费率调整为0.7%。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关于调整《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2)中地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5月1日

  • 关于《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为保障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水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06]62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财政部关于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调整规定的补充通知》(财教[2012]277号)、《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08]117号)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我们制定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下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PAQS)第17届年会简报【转载】

         5月20日上午9时,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主办的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PAQS)第17届年会在古都西安正式拉开序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重先生、PAQS主席高顿先生、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郑建钢先生、中价协理事长徐惠琴女士、秘书长吴佐民先生以及PAQS各成员国主席和来自国内外的450名会议代表出席了本届年会。

        本届年会是中价协继2005年在大连成功举办第9届年会后的又一次举办亚太地区工料测量师年会。旨在通过举办这次国际会议,进一步展现我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果,提高我国工程造价行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和地位,推动本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年会以“信息——价值管理的基石”为主题,主要内容涵盖:价值管理、信息管理、成本效益分析、建筑管理、风险管理、工程计价、工程造价纠纷和争议的解决、教育培训和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等内容。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中价协还邀请了部分国内外专家和学者在大会作专题发言。期中主题发言共5篇,分别是:中价协吴佐民秘书长的“中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回顾与展望”、马来西亚工料测量师协会前主席王书燐先生的“信息化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得以顺利实施的角色”、清华大学教务委员会副主任马智亮教授的“BIM在中国的应用现状及未来展望”、香港大学廖美薇教授的“项目建设中的价值共创理念”、国际造价工程师联合会主席卡斯腾先生的“国际建设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其他一般性发言共39篇。另外,应有关会员国的要求,本次年会增加了“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ring,建筑信息模型)”专题论坛。

        在正式年会之前的5月19日,PAQS召开了由各国代表参加的PAQS理事会,在理事会上通过了中价协理事长徐惠琴女士代表中国出任下届理事会主席的决议(任期两年)。

    中价协理事长徐惠琴当选新一届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主席

        21日下午,历时四天的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PAQS)第十七届年会胜利落下帷幕,并举行了隆重的闭幕仪式。

        闭幕仪式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CECA)秘书长吴佐民先生主持。亚太区工料测量师协会前主席高顿先生在发言中高度赞扬了本届大会的组织工作,他称赞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大会。

        按照惯例,大会对获得本届年会优秀主题演讲的论文及作者进行了表彰,并向获奖者进行了颁奖。同时对获得高尔夫比赛的优胜者及其他各项活动的获奖者进行了颁奖。

        国际测量师联盟(FIG)张志海先生就PAQS与FIG的合作事宜进行了发言,随后双方负责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徐惠琴理事长作为PAQS新任主席在备忘录上签了字。

        作为PAQS第十八届年会的主办方,香港工料测量师学会在闭幕仪式上播放了宣传片,欢迎各国代表届时莅临年会。CECA向香港工料测量师学会移交了会旗。至此,本届大会圆满落下帷幕。

        延伸阅读:

        PAQS是亚洲和太平洋工料测量师协会(The Pacific Association of Quantity Surveyors)的简称, 是由代表亚太地区工料测量师的国家或地区组织组成的国际性协会。PAQS现有来自12个国家的13个会员组织。其中正式会员有:中国、中国香港、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斯里兰卡;非正式会员有:文莱、斐济、菲律宾;观察员有:南非。PAQS有4个委员会,分别是:认证和教育委员会,研究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PAQS的主要职责是促进该协会成员国之间在工料测量(工程造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帮助成员国中的会员在其他成员国家和地区开展工作。

  • 广州今、明两年预投资10.3亿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转载】

        记者从广州发改委获悉,广州今、明两年之间将投资约10.3亿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此轮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是在广州启动122条美丽乡村试点建设,重点推进和完成14条市级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在乡村乡村升级升级建设过程中,强调全面落实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搞“大拆大建”,以微干预、微改造为主,尽量保护好原生态。

  • 广州将豪掷11亿用于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改造项目【转载】

        记者从广州市发改委获悉,广州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改造项目,预计将于2015年完成一期保护工程。目前,该项目已纳入市2013年重大投资项目,立项范围主要为书院街核心区,用地面积约1.5公顷,总投资估算11亿元。

        据了解,大小马站书院群是目前广州仅存规模最大的清代古书院群,位于广州市中心的北京路商圈核心区。去年,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与更新项目纳入广州市未来5年重点发展项目。按照规划,越秀拟推动其连片升级改造,形成广府文化体验空间和重要文化地标。

        按照早前公示的《广州市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与更新规划》及相关资料显示,古书院群所在区域除保存修缮现有的庐江书院外,还将重现考亭、冠英、濂溪等书院的历史风貌,形成以书院群为核心的书院文化都市休闲游憩区。同时,规划将重点保护书院、药洲遗址、南方剧院等历史建筑传统风貌,保护古树名木、古井、古围墙、石板路等历史环境要素,使整个片区与书院街的街巷空间相衔接,体现书院建筑群的历史文化内涵。

        截至目前,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第一期工程已完成立项,其中第一阶段用地已取得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781平方米,涉及流水井31号、南朝街2-4号门牌房屋,约70户。

        越秀区方面也在今年年初,对涉及拆迁的住户专门制定出台了拆迁补偿方案,被拆迁户最高可以获得每平方米2.14万元的补偿。成为广州市三旧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征收首次超过2万元/平方米的补偿单价。

        按照越秀区规划,省非遗馆与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将连片规划,规划范围东至大马站路、南至西湖路、西至教育路、北至中山五路,总用地5.2万平方米。其中,省非遗馆的净用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按照规划,省非遗馆将与大小马站古书院群复建相互融合,连片打造,建成北京路广府文化商贸旅游区的“广府文化地标建筑”。

        此外,周边区域还将规划岭南民俗一条街和文化广场,供游客观赏、品尝购物、休闲娱乐之用。


  • 第八届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暨设备博览会10月30日在京举行【转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司、国家遥感中心、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应用管理中心等五家单位将于2013年10月30日~31日在北京共同主办“第八届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技术研讨会暨设备博览会”,5月23日,举办了新闻发布会。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大会组委会主席唐凯介绍,本届智慧城市大会的主题是“智慧、创新、服务”,旨在通过各城市信息化建设主管领导与建设界、科技界、IT界、金融界等业界专家人士的互动研讨,在政府宏观决策指导、政策法规配套、建设运作机制、科技创新攻关、行业应用实践、产业发展思路等方面,激发创新、商讨对策;借助展览的直观可视性,展示近年来信息技术及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果,推介相关智慧城市建设经验技术、设备及产品,促进我国城市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培育智慧城市产业链,共同推进建设行业信息化的健康持续发展;从城市大规模三维模型建设与应用、智慧城市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建设、城市信息化顶层构架、物联网与云计算、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等方面,引导智慧城市的和谐发展。

     大会同期将举办展览、论坛、产品推荐、智慧城市发展报告发布、智慧城市建设成果表彰等系列活动。

  • 梅州市2013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工作通知【转载】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要求,我局决定于5月25日至6月25日对我市部分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注册资金和净资产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二)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人数、注册建造师的人数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三)企业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四)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五)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情况);

    (六)其它需核查的有关情况。

    二、受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企业社保缴费清单;

    (三)企业验资报告、2012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四)2010年至2012年企业完成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或备案资料;

    (五)企业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六)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

    (七)企业章程、质量手册或管理制度汇编;

    (八)其它有关资料。

    三、受核查企业名单:

    接受核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四、核查工作要求

    受核查企业必须提供真实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核查时必须到场,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予以说明。受核查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核查不合格处理。

    五、核查处理意见

    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给予两个月的整改期,整改过程中企业暂停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不改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撤回资质。核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通报核查结果。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7日

     

  • 梅州市2013年关于重新组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现有评标专家238名,聘用期将于2013年6月30日结束,为配合使用“评标专家自动抽取语音通知系统”,经研究,决定重新组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的范围和条件
    (一)涵盖范围
    评标专家由建筑、工业(电力)等相关行业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组成,归属工程类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工程施工共5个专业类别。
    (二)申报条件
    1.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熟悉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实践经验;
    3.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上述专业类别范围内的注册执业资格;
    4.1950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分担的任务。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接受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2.依法并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3.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付的评标劳务报酬;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务:
    1.认真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政策,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2.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者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按时参加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积极协助、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实施管理和监督,及时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公正评标的行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评标专家的申报及审查程序
    (一)申报方式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专业人员,需登录“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http://market.meizhou.gov.cn/website/stuff/js),填写并打印《梅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申请表》,并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时同时出示相关原件以供核对,经初审合格的须采集本人指纹信息。
    (二)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所在单位盖章后的《梅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申请表》2份;
    2.两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6.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其它证明具备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在专家认定后建档统一管理。
        (三)审查程序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工业(电力)行业专家的材料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局最终审定,其余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最终审定。
     经审查合格的同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文聘用,委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管理。

     

    四、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3年6月14日止,行业主管部门于2013年6月21日前完成最终审定工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于2013年6月28日前完成专家的入库、建档工作。
    本次重新组建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聘用期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两年)。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13日

  • 东莞市2013年关于做好工程勘察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工程勘察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3〕70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工程勘察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注册地在我市并具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等级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均需报送。

    二、报送方式

            请各工程勘察企业按照住建部标准EXCEL表格形式(请勿更改表格形式)填报,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表格(表格上方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手机号)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东莞市住建局一楼办事大厅技术科信箱(技术科联系电话:0769-22630278),并将电子表格(EXCEL格式)发至技术科电子邮箱:jskwjj@163.COM

     

    三、时间安排

    (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专业甲级资质企业请于2013年5月22日前完成电子数据报送工作。其中企业资质范围数据应包括该企业持有的所有工程勘察资质。

    (二)具有工程勘察乙、丙级、劳务资质企业请于2013年6月28日前完成的电子数据报送工作。其中企业资质范围数据应包括该企业持有的所有工程勘察企业资质。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本市工程勘察企业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报送工作。住建部强调,自2013年8月1日起,凡未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的企业,将不再受理该企业新的资质升级、增项申请。

    (二)企业应主动配合完成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并将资质信息录入到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附件:

    1.《关于做好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3〕707号)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数据标准EXCEL表

    3.填表说明

    (附件2、3请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304/t20130419_213476.html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21日   

  • 东莞市举办2013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造价员每三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的规定,为规范我市造价员从业行为,提高从业水平,我站将于今年上半年组织2013年度东莞市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东莞开展造价业务活动的单位的造价员。

    二、继续教育学时及学习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学时为32学时,学习形式分为面授班和网络学习班,学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面授班上课时间由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确定(详细培训情况请点击http://www.dgjspx.com/zh-CN/displaynews.html?newsID=100173419查询,咨询电话:0769-22299503);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开通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学员在此期限内自行安排时间上网学习。

    三、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技术交底、《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工程造价行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筑市场展望与思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2012年全国工程造价优秀成果一等奖项目案例分析等。

    四、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一)、面授班费用。委托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举办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学习班,培训费用由该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二)、网络继续教育费用。根据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费用核算,本次网络继续教育32学时的学费标准为300元/人。

    五、继续教育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面授学习班: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日-2013年7月31日

     报名网址:http://zjy.gdcost.com/

     面授班上课地点: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详细地址及开车路线请点http://www.dgjspx.com/zh-CN/contactus.html

    (二)、网络学习班:详见附件2“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六、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一)、面授学习班:已有《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在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时,需提交《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学习结束后,由我站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再到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领回证书;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在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时,提交《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小一寸白底彩照三张),学习结束后,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代发省造价协会制作的《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网络学习班:已有《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我站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小一寸白底彩照三张)、《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到我站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并在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领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工本费50元/本,由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代收后交省造价协会。

    附件:

    1、2013年度广东省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流程图.doc

    2、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doc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一三年五月九日

  • 惠州市关于征求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意见的函【转发】

  • 海南省2013年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报送电子数据的通知【转载】

    各工程勘察企业、建筑业企业:
      为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全国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基础数据库,实现网上数据共享,方便公众进行查询,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2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注册地在我省、取得我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等级工程勘察、建筑业资质的企业均需报送。

     

    二、报送工作安排
    (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专业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应于2013年5月25日前将电子数据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二)具有工程勘察乙、丙级、劳务资质,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三级资质和劳务资质企业应于2013年6月30日将电子数据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三)企业资质范围数据应包括企业持有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信息。若一个企业同时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应按本通知要求分别报送。请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版发送至: zjruc@163.com,工程勘察企业资质电子版发送至:61710890@qq.com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数据,是健全和完善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核查企业资质证书等资料原件,确保数据完整、准确,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完成报送工作。  
    (二)自8月1日起,凡未按时报送的企业,我厅将不再受理其新的资质升级、增项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不再受理该企业新的资质升级、增项申请。
    (三)请各有关企业相互转告周知,做好此项工作。
    联系人: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周  隽 
    联系方式:65330431

     

    附件:

    1.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数据标准

    2.  建筑业企业资质数据标准

    3. 填表说明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 山东省关于2013年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转载】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做好今年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科目、时间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做好全省统一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考试专业范围及类别
    专业
    建筑
    工程
    装饰
    工程
    电气
    工程
    管道
    工程
    市政
    道桥
    市政
    管道
    园林
    绿化
    初级
    初级
    初级
    初级
    初级
    初级
    初级
    中级
    中级
    中级
    中级
    中级
    中级
    中级
    高级
    高级
    高级
    高级
    高级
    高级
    高级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参加各专业考试人员应符合鲁建标字[2004]8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以下要求。
      1、初级
      ⑴拟取初级证人员;
      ⑵2012年首次参加全省统一初级考试,部分科目未通过的人员(保留2012年已通过考试科目成绩)。
      2、中级
      2011年以前(含2011年)经全省统一考试,获得相应专业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初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
      3、高级
      2008年以前(含2008年)经全省统一考试,获得相应专业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中级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根据考试时间安排,可参加不同专业不同级别的考试。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日-6月30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www.sdzjy.org)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扫描并上传本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上传的扫描件大小控制在100KB以内),提交报考申请。考生请正确选择报考人所属辖区。报考申请一旦递交,网上报名流程完成,报名信息不能再做修改,考生在递交前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是否准确。
      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合格资格。
      (2)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7月12日。考生需注意网上审核意见,不予审核通过的应及时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应按网上报名时的提示正确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工作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后,由本人于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
      ②申请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③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④申请参加增项和升级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已有的《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考试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于8月10日前向省里汇总上报本地区考试人员数据。
      (四)准考证打印
      已完成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请于9月9日-13日,登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 “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包括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请各市于8月10日前将试卷份数汇总表(见附件二),按统一格式,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考试科目、试卷类型
      (一)初级考试包括《XX工程技术基础知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XX工程编制与应用》三门。
      (二)中级、高级考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XX工程编制与应用》二门。
      (三)试卷类型:
      1、各专业的《XX工程技术基础知识》试题,采用标准化试题(答题卡),每个专业一份试卷,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试题,采用标准化试题(答题卡),各专业同一份试卷,闭卷考试。试卷中按初级、中级、高级,满分分别为100分、120分、14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各专业的《XX工程编制与应用》试题,每专业一份试卷,开卷考试,独立答题。试卷中按初级、中级、高级,满分分别为100分、120分、14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四、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
    形式
    考试时间
    9月14日上午
    建筑工程编制与应用
    开卷
    8:00—11:00
    电气安装工程编制与应用
    市政管道工程编制与应用
    园林绿化编制与应用
    9月14日下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闭卷
    1:30—3: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基础知识
    3:30—5:00
    电气安装工程技术基础知识
    市政管道工程技术基础知识
    园林绿化技术基础知识
    9月15日上午
    装饰工程编制与应用
    开卷
    8:00—11:00
    管道安装工程编制与应用
    市政道桥工程编制与应用
    9月15日下午
    管道安装工程技术基础知识
    闭卷
    1:30—3:00
    市政道桥工程技术基础知识
    五、考前培训
      希望各市以考生自愿参加为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参加《XX工程编制与应用》科目考试时,只允许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相应橡皮、卷(削)笔刀、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相关证件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如相关定额、规范等。不得携带培训教材、讲义、模拟试卷、各类复印(翻印、盗印)的定额资料以及考生事先书写的任何资料、复印件。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主办单位统一发放、回收。
      (二)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证件和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各市考点均应设在省辖市所在地,原则上设置一处考点,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设置两处考点,须事先报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请各市严格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工作制度》做好考前各项工作,确保2013年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5月10日
  • 江西省2013年关于规范造价员培训报名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造价站(协会联络处):
      由于近期各设区市造价员培训工作任务比较繁重,报名参加造价员培训人员较多,为保持各地市开班秩序,发挥各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在办班过程的把关作用,缓解办班前期报名的工作矛盾,坚持报名标准,提高培训质量和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所举办的各期造价员培训班在开班前实行预报名资格审查制度,具体方式和流程如下:
      一、各设区市造价站(协会联络处)在申请开班前,应提前按以下条件和应提供的报名材料组织好申请参加培训人员进行前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为:
      (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三)工程、工程经济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报名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培训考试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留存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留存复印件);
      (四)从事工程造价年限证明;
      (五)3张一寸免冠照片;
      (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由本企业支付劳动部门要求缴纳的强制性保险凭证;
      二、各设区市站(协会联络处)在组织本地参加培训人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一般在每年的4月至8月期间进行,对报名资格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的人员,应准予报名。经办工作人员在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原件材料和复印件是否一致后,在留存的复印件材料上加盖统一制定的“经审核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并同其它应当留存的报名原件材料一起归档留存;报名者提供复印件的原证件可归还报名者本人。当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累计达到规定的开班人员数量时,各设区市可根据各专业预报名的情况,按附表汇总后,连同接受报名人员相关报名资料一并报省协会秘书处尽快审定。
      三、经省协会秘书处审定最后确定实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后,由各设区市站(协会联络处)根据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协调落实好培训场地、考场;协会根据省造价局工作安排,确定开班周期;根据培训专业协调好讲课老师和有关事项;各方协调一致后,再发文确定具体的开班时间。如遇开班报名人数过多时,各设区市又因场地限制难以一期班容纳的,按报名先后顺序可连续举办第二期或第三期培训班。由于场地、时间和师资资源配置的限制,原则上同一年度不再接受同一个设区市同一专业的二次开班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一:造价员报名材料审核印章式样(各地市自行雕刻);
     经审核 与原件一致
     
     X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附表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报名汇总表.xls(点击下载)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 辽宁省2013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前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经核查,辽宁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家资质延续合格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沈阳建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经整改后资质延续合格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鞍山世纪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资质注销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审批前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企业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省造价管理总站将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龙凤寺巷43-1号

    邮政编码:110011

    联系电话:024-24131254

    联系传真:024-24131254

    附  件 :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延续合格的企业名单(点击下载浏览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整改后延续合格的企业名单(点击下载浏览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注销的企业名单(点击下载浏览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 江西省2013年开展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 (赣建字[2008]1号)的规定,造价员资格证书每三年须验证一次,验证合格者其资格证书与专用章延续三年有效期。为做好我省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人员范围
      1、取得江西省建设厅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已满或以前验证合格有效期已满,未申请办理或未通过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人员;
      2、验证人员年龄要求在65周岁以下。
      二、验证须提交的材料
      1、凡符合验证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一式两份(设区市留一份)。此表可从“江西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网址:www.jxzj.net.cn;
      2、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变更记录和验证记录的需将有关记录栏复印);
      3、近三年个人完成或参与编审的两项工程造价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可提供预(结)算书封面并加盖个人执业印章和单位公章等),资格证书工作单位为学校的可不提供业绩材料;
      4、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验证程序及时间
      1、申请人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将有关申请材料按要求报所属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初审,原件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后,当场退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2、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通过“江西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jxzj.net.cn)进入“造价监管系统”,将本辖区审查通过的验证人员情况录入并在网上进行上报,同时将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连同自动形成的汇总表于每年8月1日-15日(第二批于每年11月15日-30日)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3、省直单位及中直在昌单位的人员验证工作由所在单位参照上述程序、要求于每年7月15日-31日(第二批于11月1日-15日)直接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四、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结论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三种。
      1、合格者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在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加盖“验证合格”和“有效期至XXXX年底”印章和公章。验证合格者的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延续三年有效期。
      2、验证不合格者在三个月内限期整改,自限期整改人员名单在江西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告之日起计算。
      3、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和不按规定申请验证的,将注销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请需办理验证的人员注意资格证书验证的条件及要求,按规定准备好相关资料。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请尽快按照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2013年江西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赣建价发[2012]10号)要求,务必在申请验证之前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以便顺利通过验证。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 重庆市召开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办法暨咨询企业交流研讨会的通知【转载】

    各甲级咨询单位:
            为推动工程造价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和执业行为,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开展咨询企业间的交流学习活动。经研究,决定召开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办法暨咨询企业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5月29日上午9:30, 报到时间上午9:00。

     

    二、会议内容:
    1、研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办法;
    2、开展企业交流学习活动。
           

    三、参会人员:
            各甲级咨询单位负责人。

     

    四、会议地点:
            重庆铂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区江北嘴金融街金融中心A幢25楼。)

     

    五、会议联系人及电话:
            协  会 联 系 人:邓 飞 67530872 13896103146
            铂码公司联系人:陈 霞 138 8392 4031
            (请各单位负责人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 2013年广西造价员计算机操作科目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转载】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员计算机操作科目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建培〔2010〕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员计算机操作科目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6月份考试日期定于6月15、16日, 9月份考试日期定于9月22、23日,12月考试日期定于12月14、15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1.  6月份考试报名时间:5月21日至6月1日
        2.  9月份考试报名时间:8月21日至9月1日
        3.  12月份考试报名时间:11月21日至12月1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http://www.gxzj.com.cn/)的造价员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收费标准及方式  
        考试费用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代收。考试工本费为60元/人,请于考试报名截止日前交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可选择银行汇款或现金缴纳两种方式。 
     
    (一)采用汇款方式缴费的考生,须在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并将汇款单传真到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公室(0771—5860273),否则将会影响准考证的打印。
    银行汇款账户如下:
     银行户名: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银行账号:1791012040000268
     开户银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琅东分社 
    (二)采用现金缴费方式的考生,须携《报名表》1份到属地市造价管理机构报名缴费(交费地点及联系人见附件)。
    (三)外地考生凭缴费单据在考试现场领取缴费发票。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缴费后,于考试前7天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二)联系方式、电话 
        1.  政策文件咨询及监督电话:0771-2260160、5856616;
        2.  缴费咨询联系电话:0771-5856616、2366323;
        3. 网上报名及准考证下载咨询联系电话:0771-2366092;
     
      附件:现金交费地点及联系人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2013年5月13日
     

    序号

    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1

    南宁市造价管理站

    南宁市东宝路8号茶花园小区12单元102   

    周庆麟

    0771--5706834

    2

    柳州市质安处

    柳州市广雅路10

    李冰

    0772--2827448

    3

    桂林市造价管理站

    桂林市西环二路92  

    杨频华

    0773--3855317

    4

    贺州市造价管理站

    贺州市新风街46

    梁中平

    0774--5137861

    5

    梧州市造价管理站

    梧州市新兴一路5-2

    梁敏书

    0774--3847022

    6

    玉林市造价管理站

    玉林市百利街11

    李佶莲

    0775--2672560

    7

    贵港市造价管理站

    贵港市解放路121

    唐锡永

    0775--4228708

    8

    北海市造价管理站

    北海市北海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陈晓梅

    0779--2031593

    9

    钦州市造价管理站

    钦州市三沿路建规委大楼A212           

    吴日莲

    0777-2223303

    10

    防城港市造价管理站

    防城港市港口区凯乐路城管大院2栋一楼     

    万凤萍

    0770--2824100

    11

    河池市造价管理站

    河池市江南东路29

    罗利娜

    0778--2283647

    12

    百色市造价管理站

    百色市城东路百色市住建委办公楼302

     

    0776--2855622

    13

    来宾市造价管理站

    来宾市盘古大道123  

     

    0772-4219326

    14

    崇左市造价管理站

    崇左市城南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

    陶振思

    0771--7829259

    15

    凭祥站造价管理站

    凭祥市建设局四楼

    刘日宏

    0771--8523470

     

     

  • 广东省关于做好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通知》(建市资函〔2013〕2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电子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注册地在本省并具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等级工程勘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均需报送。

      二、报送方式
      各地主管部门负责将注册地在本市(区)的企业(含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省国资委管理的省属企业)按照住建部标准EXCEL表格形式(请勿更改表格形式)上报我厅,由我厅统一汇总后上报住建部。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13年5月10日前就该项工作确定1名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印章后传真至020-83133517(格式附后)。
      (二)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13年5月24日前完成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专业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的数据报送工作。其中企业资质范围数据应包括该企业持有的所有工程勘察或建筑业企业资质。
      (三)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13年7月5日前完成具有工程勘察乙、丙级、劳务资质,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的二、三级资质和劳务资质企业的电子数据报送工作。其中企业资质范围数据应包括该企业持有的所有工程勘察或建筑业企业资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报送工作。住建部强调,自8月1日起,凡未按要求完成报送工作的企业,将不再受理该企业新的资质升级、增项申请。
      (二)企业应主动配合完成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并将资质信息录入到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三)请各地主管部门将填写完成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表格,邮寄至我厅行政许可管理处,并将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gdszjtxkc@163.com
      
       附件:1.企业资质电子数据报送工作联系人名单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数据标准EXCEL表
          3.建筑业企业资质数据标准EXCEL表
          4.填表说明
           (附件2、3、4请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jzsc/201304/t20130419_213476.html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5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20-83133517;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邮编:510045)

  • 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公告【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海南博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下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5月16日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现印发给你们。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本合同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 
    2013年4月3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
      为适应住房城乡建设标准化管理需求,进一步增强标准化技术管理力度,保障标准的编制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标准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撑保障作用,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及业务范围》(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准则》(附件2)印发给你们。

     
      原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调整我部标准管理单位和印发工作准则等四个文件的通知》([90]建标字第408号)、《关于第三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管理组启用业务印章的函》([95]建标技字第43号)、《关于成立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建人[1996]625号)、《关于成立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建标[1999]316号)、《关于批准试点成立<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的函》(建标标[2000]31号)、《关于组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咨询委员会的通知》(建办标[2001]33号)、《关于成立建设部住宅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建办标 [2003]15号)和《关于调整“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标准技术归口单位”的通知》(建标函[2004]174号)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名称及业务范围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O一一年 七月十二日

  • 穗凤凰山隧道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 有望今年10月动工【转载】

        造价168获悉,凤凰山隧道项目现正在市环保局网站进行环评审批前公示,该项目有望今年10月动工,3年后建成。届时,广州市区与增城之间的车程将缩短至半个小时之内,相比以往可节省20分钟。

        凤凰山隧道位于广州市东部,连接广河高速和广惠高速,推荐方案全长14.17公里。环评材料显示,项目的建设期拟为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施工工期为36个月。总投资约31.8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1617.1万元。

        路线起点广河高速春岗互通,工程起点接春岗互通E、F匝道加(减)速车道终(起)点,道路工程起点为广河高速K0+830(广河K1+730),路线向东与广河共线,加宽广河高速为10车道高速公路断面至鱼坦沙互通后与广河高速分离,于K2+560设隧道穿凤凰山后,于K5+577上跨天鹿南路(预留立交,本项目不实施),于K7+290设隧道穿牛鼻山后,沿山谷布线,至黄麻村后转向西南,于K10+900上跨广汕公路,于K11+130设隧道穿越斜山,经萝岗镇水西村后跨水西路及北二环高速公路,终于广惠高速公路萝岗互通D匝道。

        隧道全长14.17公里。项目按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广河共线段采用原广河六车道路基断面扩宽为十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环评材料显示,凤凰山隧道的修建将对沿线多个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其中,包括了规划的萝岗区水西村保障性住房项目,最近的敏感建筑为中学。因此环评要求,在保障房路段安装全封闭声屏障

        此外,渔沙坦村居民区段也要求安装4米高声屏障,临渔东路预测点的超标主要是由于渔东路现有交通噪声的影响。除2幢A3敏感建筑超标较大外,其他为达标或超标量很少。建议进一步进行跟踪监测,并预留噪声治理费用。

        意见反馈:

     (1)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8号邮编:510080

     电话:87621009

     联系人:敖工

     (2)环评机构

     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24号

     邮编:510620电话:020-87515087

     传真:020-87515759

        联系人:彭工



  • 北京拟出台雨水利用地方标准 减轻市区洪涝灾害【转载】

        为保障雨水利用工程的安全高效运行和首都可持续发展,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研究与制定了雨水利用相关政策文件和地方标准。其中,《建筑、小区及市政雨水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简称《规范》)于近期通过专家审查。

        《规范》结合北京地区的气候、地质条件和工程建设特点,在现行《城市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程》基础上,通过结合北京市气象及雨水计算参数,细化雨水利用工程做法,针对北京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提出了“建设工程硬化地面后,不增加建设区域内雨水径流量和外排雨水量”的目标,为雨洪下渗、集用、调蓄提供了比较完整的技术方法,为雨水利用规划、系统选型、雨水利用设施设计提供了技术保证。

        按照该规范,今后,城市的一般人行步道、商业步行街均应采用透水铺装路面,其使用年限不得低于8年,路面下需装雨水收集设施。

        标准提出,市政工程应采用透水人行道结构,非重型车道、硬质地面应采用透水地面。城市下穿立交和下沉广场最好在立交区域建蓄水池,与泵站联合控制,削减洪峰,进而提高相应排水标准。

        城市的一般人行步道、商业步行街应采用透水铺装路面。使用透水铺装的路面,其使用年限不能低于8年,下面需设置雨水收集设施。

     对于立体交叉道路来说,雨水利用重在削减雨峰,避免道路低点积水。如超标降雨会引起立体交叉道路积水,应考虑在附近建设大型蓄水设施。城市重要地下空间开发区域,以及公共活动、集散、交通、纪念性、商业类大型城市广场下也应建雨水调蓄设施。


  • 南沙港铁路项目正在进行中铁四局网站进行环评公示【转载】

        记者今日获悉,南沙港铁路项目正在进行中铁四局网站进行环评公示。

     环评文件显示,该铁路广州南沙港铁路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三角洲中部地区。途径广东省江门、中山、佛山及广州四市,该项目总投资为115.63亿元,全长约八十公里。线路自广珠铁路鹤山南新建车站引出,往东南方向经鹤山与江门交界处,顺德均安,中山小榄、东凤、南头、黄圃、广州万顷沙至南沙港,新建正线长80.783km,总工期为四年。

     据了解,该工程项目已经完成了完成初测及勘探工作,也已经初步完成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可行性研究编制工作。

  • 刘灿司长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暨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宣贯会上的讲话【转载】

    同志们:

        本月初,新修订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9本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已由我部批准发布,今年7月1日起将全面施行。这次修订是继2008年局部修订后的一次全面修订。专家们认为,这次修订专业更广泛、结构更合理、内容更充实、操作性更强,标志着清单计价规范体系初步形成。

        今天的宣贯大会,就是要更好地宣传新规范,贯彻新规范。为了开好这次会议,主编单位标准定额研究所和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做了认真的准备,组织编写了辅导教材,有助于大家理解、学习新规范。下面,我就13规范发布后的宣贯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大家知道,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是我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工程造价领域推出的一项重大的改革性措施,具有里程碑性质。自2003年开始实施以来,它不仅在工程造价领域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同时在工程建设以至国家经济运行领域也带来了积极效果。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将过去“事后算总账”的概预算方式,变为“事前算细账”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这种变化符合工程招投标竞价的需要,也是我国计价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应该说,这些年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贯彻实施,对于规范招投标市场、合理确定造价、防止高估冒算,甚至防止“三超”现象,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方便了变更、调整、索赔、结算等工作。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对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计价行为和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发挥了重大的作用。10年来,在各地、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已成为工程建设的主流计价方式,全国已有90%以上的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工程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10年的实践证明,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道路是正确的。

        10年来,我们在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是与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及规范的主参编单位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经验有四条:一是大力宣贯,积极推进。03、08规范发布后,各地区、各部门都及时组织了宣贯会,对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重要意义等进行了宣传,同时开展了大规模的培训工作,确保规范的贯彻执行。二是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配套的制度办法、实施细则、计价依据等,保障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贯彻实施。三是把计价规范的贯彻执行,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全面改革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针对一些地区工程建设市场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工程评标定标、合同管理、工程结算等制度和措施,加强了各方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管工作。四是规范的主参编单位认真负责,及时跟进,不断完善规范内容,使计价规范更符合市场,更便于操作。

        这些经验,我们在贯彻落实新版规范时要继续坚持。

        二、新规范更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

        新发布的13规范,是在全面总结“03、08规范”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所存在问题进行全面修订的成果。此次修订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将原来的1本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几个附录,拆分成1本计价规范、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特别是9个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单独成册,不仅更加清晰且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下一步构建工程量清单规范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体现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改革方向。“13规范”坚持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按照“工程计量规则标准化、工程计价行为规范化、工程造价形成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条文设置。三是增加了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13规范”在保留“08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又在一些重要环节新增了部分强制性条文,规范了发承包双方计价行为。四是进一步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13规范”在“08规范”计价风险条文的基础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细分了发承包阶段工程计价风险,并提出了风险的分类及合理分担规定,为发承包双方共同应对计价风险提供了依据。五是提出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的原则。“13规范”从合同约定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均设置了可操作性的条文,明确规定竣工结算应依据施工过程中的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计量、计价资料办理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竣工结算提供了依据。

        总之,新规范充分考虑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市场对计价的要求,能够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工程计价工作的需要。

        三、要切实加强新规范的贯彻实施

        新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广和应用,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这次宣贯会为契机,领会掌握新规范的主要内容,继续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我部也将出台有关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意见,推进新规范的贯彻实施。下面,我就如何贯彻新规范提四点要求。

        (一)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的形成机制。一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思想认识。工程建设各方必须充分认识到,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形成机制的根本变革。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企业根据清单自主报价是工程交易竞争的基本规则。清单计价制度为避免工程建设存在的“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为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创造条件。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工程项目具备一定的深度要求,方能编制出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和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从而使施工企业正确报价。否则,就难以达到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因此,要按基本建设程序,防止“三边”工程的发生。三是加强成本核算,增强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变了传统预结算制度按实结算的计价方式,施工企业既要承担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示分担的计价风险,还要承担投标报价失误的决策风险。因此,施工企业应注重资料积累,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报价能力。

        (二)务实制定计价依据,使其反映工程实际,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一是要逐步统一计价定额的表现形式。要将计价定额表现形式统一到方便清单计价上来,建立人工、材料、机械、企业管理、利润等各项费用组成的统一表现形式,简化计价程序,方便建筑市场各方组价。要规范定额编制原则、程序,理顺各类定额层次、定位,减少交叉、矛盾,提高编制水平,方便市场应用。二是建立计价定额定期修订、动态补充机制。各地各行业要建立定期修订、适时补充工程计价定额制度,科学设置定额子目,合理确定定额人工消耗量,使计价定额的各生产要素消耗量反映市场实际,保证定额专业和权威性。要创新定额管理模式,探索消耗量测定新方法,加强补充定额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制度。三是健全定额人工单价及人工费定期调整制度。各地各行业要充分认识定额人工单价在市场中的指导性作用,纠正定额人工单价偏离市场实际的情况,按照紧贴市场、服务企业的要求,完善构成内容,开展动态发布。四是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制度。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广泛收集、测算并发布市场人工成本信息、材料价格信息,租赁市场信息、综合单价信息、各类工程计价指标及指数等,逐步构建工程造价信息指标体系,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服务。

        (三)加强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章立制,确保“13规范”的贯彻执行。各地各行业应依据“13规范”,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和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13规范”的贯彻实施。二是严格“13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各地各行业在管理招标文件或合同备案时,对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违反“13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条款应责成招标人整改,从源头上预防不公正条款对施工过程的影响,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三是规范工程计价风险分担行为。各地各行业应按照“13规范”的要求,制定工程计价风险分担办法,规范建设各方工程计价风险分担行为,引导建设各方公平、合理的签订合同。四要严格竣工结算备案制度,杜绝工程款拖欠。要按照“13规范”的规定,将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工程验收备案的必备文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竣工结算备案工作,通过这一程序,切实促进建设各方依约结算,杜绝工程款拖欠。五要建立工程计价纠纷投诉处理制度,将计价依据争议解释、认定工作落到实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积极处理计价纠纷投诉和开展计价依据争议解释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计价工作的监管。

        (四)大力开展新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这次由我司组织各省及国务院各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参加的宣贯会只是一个开始,近期标准定额研究所还将组织技术交底。要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人员尽快熟悉规范的内容,准确把握规范的有关规定。培训和宣传工作量是比较大的,希望各地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积极准备,认真组织实施,在培训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及时沟通,共同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为贯彻好新规范打下良好的基础。

        同志们,新规范很快就要实施了,让我们认真做好新规范的宣贯工作,大力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为国家工程建设事业,合理确定建设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

  • 2013年5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纪要【转发】

        5月10日,每月一次的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在本站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主要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咨询企业,主要事项如下:

        一、4月份钢价格有所下降,φ10内圆钢较上期降2.56%,为3800元/吨;φ10外圆钢较上期降1.5%,为3940元/吨;φ10外螺纹钢较上期降4.03%,为3810元/吨;复合普通硅酸盐水泥较上期升3.23%,为320元/吨;普通硅酸盐水泥价格无变化。

        二、合同备案系统已于5月1日正式启动,并已有项目成功备案,备案结果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首页及广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共享平台“工程库”查询。

        需要办理合同备案,可查看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有关备案范围、CA证书办理的通知,具体操作可通过“合同备案”导航条进入合同备案界面,阅读“办事指南”、“工作指引”、“温馨提示”。

        三、4月16日,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参加了省造价总站召开的《关于人工动态管理研讨会议》,主要研究讨论人工单价调整机制的方法,会上提出讨论方案拟采用与市场的实物工程量人工费挂钩方式,随市场人工价格变化而变化;会议还讨论了人工单价动态管理的发展方向的问题,并探讨以后动态工资发布趋势不再采用综合工日形式,而是发布各种工种工资价格的可能性。

        四、根据《关于征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修编项目划分意见的函》的要求,将相关资料分发到有关企业征求意见。

        五、行业动态:

        1.《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预算定额(2013)》已呈省住建厅审批。

        2.4月18、19日省站组织召开《广东省建筑工程概算编制办法》(报批稿)校审工作会议。

        3.省建设厅正组织编制《广东省安装工程节能定额(2013)》,包括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建筑智能化、绝热工程五册。我站作为参编单位参与该定额的编制工作。

  • 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控制价备案窗口迁改地点的通知 【转载】

  • 为缓解用电紧张,沙特从9月7日起禁止进口高耗能空调【转载】

        据沙特媒体报道,从今年9月7日起,沙特将禁止进口高耗能空调

     报道说,沙特工商部日前颁布的这项禁令旨在为缓解因空调耗电逐年增长而导致的用电紧张。据了解,沙特属热带沙漠气候,常年高温,特别是在日最高温50摄氏度以上的夏季,空调被普遍频繁使用。

     一项调查显示,沙特的空调用电量占到居民家电和办公用电的65%。如采用节能空调,至少可以节省25%的用电量。中国的格力、美的、海尔和海信等品牌的空调在沙特都有销售,而且占据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

  • 惠州造价站通知5月31日后将不再接受办理换领印章手续

        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日前发出通知,凡未换领验证合格换新印章的惠州市造价员,要求在5月31日前,在正常上班时间到该站换领新印章,原造价员印章需收回。如无法亲自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代领。5月31日后将不再接受办理换领印章手续

        本次换领新印章对象是于2009年取得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90L”开头的(如:粤090LXXXXX)以及有效期到2012年期满并已办理验证手续的惠州市造价员。

        附:

        联系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6号惠州市住建局副三楼市造价站

        联系电话:0752-2101651

  • 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2)》意见的公告【转发】

    粤建公告〔2013〕28号

      为增强政府制订工程计价依据的透明度,提高我省工程计价依据的制订质量,规范环卫作业计价,解决概算编制的依据等问题,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2)》(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主要内容介绍

      《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是编制审查设计概算文件的技术准则,共分八章,分别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则、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及标准、三类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概算管理及调整、文件格式及使用规则,附录等。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是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计价的基础性依据,主要由总说明、分项工程、计价程序及费用标准、附录等几部分组成。其中,分项工程有十章共945个子目,以结构部位为基本划分原则,项目设置与划分以初步设计深度为依据,包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砌筑工程、±0.00以上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及外墙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工程。

      《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2)》主要由总说明、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和计价、附录等几部分组成。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运营等三章。附录包括广东省环卫作业工料机编码与价格表、广东省环卫作业机械台班,并附有关标准。

      二、提出意见方式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3年6月10日前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通讯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13楼省造价总站(邮政编码:510040),并请在信函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gdokeke@163.com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514

  • 广州大岗垃圾焚烧厂通过环评审批

     近日,广州市环保局向媒体通报称,大岗垃圾焚烧厂环评报告于本月16日即上周四通过审批。广州市环保局称,大岗垃圾焚烧项目的环评,系经过该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集体审议后通过的。   

     广州市环保局表示,在环保局对该项目审批前,已要求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该项目环评过程中,认真按照国家技术导则规范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结合国内同类型项目的环境影响特征,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并经专家反复论证评估。广州市环保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认为,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番禺区生活垃圾处理规划,与广州市城市定位和城市发展目标相协调。根据环评结论和专家评估意见,该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都处于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后,该局将按职责加强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方面实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 工信部发布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

        为加强行业管理,促进铸造行业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推进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更好地为装备制造业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并于2013年5月10日予以发布。

        准入条件对铸造企业的建设条件和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装备、企业规模、产品质量、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人员素质、监督管理等十个方面对铸造行业准入条件进行规范,准入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附件: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 《广州市功能片区设置方案》出炉 设置22个功能片区

        广州市政府16日下午公布《功能片区设置方案》,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审批机制,包括越秀核心发展、荔湾核心发展、天河智慧城、海珠生态城、黄埔综合服务、白云综合服务、番禺综合发展、东部山水新城综合服务、中新知识城、东部山水新城生活科教、南沙新区综合发展、空港经济区南部、白云健康产业、空港经济区北部、花都综合服务、花都先进制造业、花都生态休闲、增城综合服务、增城高新技术产业、增城山地生态休闲、从化综合服务、从化山地生态旅游等功能片区。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功能片区设置方案是编制功能片区土地规划的依据,功能片区土规可以代替原区(县)、镇级土规,作为土地利用和用地审批的依据。

        目前,功能片区土规编制技术规程已发布实施,编制政策指引和生态用地划定标准也将于近期出台。功能片区设置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各区(县级市)将结合“三规合一”工作,同步启动功能片区土规编制工作,计划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三规合一”即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涉及到的相同内容统一起来,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各规划的其它内容按相关专业要求各自补充完成,即为“三规合一”。

        延伸阅读:22个功能片区划分情况

        越秀区(独立功能片区)

        越秀区独立形成越秀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即越秀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包括越秀区行政范围,总面积约34平方公里。将作为广州城市的核心,建设成为广府文化源地、千年商都核心、全市公共服务中心。

        荔湾区(独立功能片区)

        荔湾区独立形成荔湾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即荔湾核心发展功能片区,包括荔湾区行政范围,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将打造广佛同城化的示范区和优质生活区。

        天河区(独立功能片区)

        天河区独立形成天河智慧城功能片区,即天河智慧城功能片区,包括天河区行政范围,总面积约137平方公里。将打造“天河路商圈”。

        海珠区(独立功能片区)

        海珠区独立形成海珠生态城功能片区,即海珠生态城功能片区,包括海珠区行政范围,总面积约92平方公里。将以海珠生态城建设为契机,争创人民满意的理想城市建设典范区。

        黄埔区(独立功能片区)

        黄埔区独立形成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即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包括黄埔区行政范围,总面积约88平方公里。

        番禺区(独立功能片区)

        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番禺区独立形成番禺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即番禺综合发展功能片区,包括市桥街、桥南街、东环街、沙头街、洛浦街、大石街、小谷围街、石壁街、钟村街、南村镇、沙湾镇、大龙街、石碁镇、石楼镇、新造镇、化龙镇。

        白云区(含3个功能片区)

        白云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主要包括白云综合服务功能片区、空港经济区南部功能片区、白云健康产业功能片区等3个功能片区。

        花都区(含4个功能片区)

        花都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主要包括空港经济区北部功能片区、花都综合服务功能片区、花都先进制造业功能片区、花都生态休闲功能片区等4个功能片区。

        从化市(含2个功能片区)

        从化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主要包括从化综合服务功能片区、从化山地生态旅游功能片区。其中,从化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包括街口街、江埔街道和城郊街。从化山地生态旅游功能片区包括流温泉镇、良口镇、溪河林场和大岭山林场。

        增城市(含4个功能片区)

        增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主要包括增城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增城高新技术产业功能片区、增城山地生态休闲功能片区、东部山水新城生活科教功能片区等4个片区。其中增城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包括荔城街道、增江街道、石滩镇。增城高新技术产业功能片区包括新塘镇。增城山地生态休闲功能片区包括正果镇、派潭镇、小楼镇。东部山水新城生活科教功能片区包括朱村街道和中新镇。

        萝岗区(含2个功能片区)

        萝岗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主要包括中新知识城功能片区、东部山水新城综合服务功能片区等2个功能片区。其中,中新知识城功能片区涵盖九龙镇域,东部山水新城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包括夏港街道、萝岗街道、东区街道、联和街道、联和街道。

        南沙区(独立功能片区)

        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南沙区独立设置南沙新区综合发展功能片区,包括榄核镇、东涌镇、大岗镇、南沙经济开发区、珠江管理区、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

  • 广州海珠大桥引桥开始吊装 分时段分幅围蔽施工【转载】

        据施工单位介绍,按照海珠桥大修工程的施工计划,2013年5月18-28日、6月1-10日,将分别进行南、北引桥跨滨江路、沿江路段钢箱梁的吊装。在这两个时段内,交通不会完全中断,但因现场大型机械较多且桥底净空不足,为确保交通安全,必须分别对滨江路、沿江路车行道及人行道进行分时段分幅围蔽施工,届时封闭和交通分流措施如下:

        滨江路(海珠桥底路段)

        封闭时间

        5月18-23日:封闭北面两条车道及人行道进行施工;车辆从靠南的两条车道双向通行。

        5月24-28日:封闭南面两条车道及人行道进行施工;车辆从靠北的两条车道双向通行。

        绕行路线西往东方向车辆,通过宝岗大道-滨江路路口、同庆路-滨江路路口提前分流,经同福路、晓港路、南华东路、草芳围等道路绕行至滨江中路;东往西方向的车辆,需在滨江中路-滨江横路路口进行引导,经南华中路绕行至宝岗大道、滨江西路。

        沿江路(海珠桥底路段)

        封闭时间

        6月1-4日:封闭南侧车道及人行道施工。车辆从靠北的两条车道双向通行。

        6月5-7日:封闭中间一个车行道施工。车辆从两侧的两条车道双向通行。

        6月8-10日:封闭北面一个车道及人行道施工。车辆从靠南的两条车道双向通行。

        绕行路线西往东方向的车辆,通过沿江西路-解放南路路口和沿江西路-侨光西路路口提前分流,经一德路、侨光路绕行至沿江中路;

        东往西方向的车辆,在八旗二马路-文德南路路口、八旗二马路-北京南路路口、沿江中路-回龙路路口、沿江中路-侨光路路口连续引导车辆提前分流,利用泰康路、北京南路、起义路、惠福东路等道路绕行,经解放南路行至沿江西路。

  • 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经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7号),现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标准作如下划分和认定: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万元,但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工程质量问题,可按一般事故认定和处理。
     上述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更换团体会员、单位会员证书的通告【转载】

    中建监协[2013]17号

    各团体会员、单位会员:

        延续多年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证书已不能适应现行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于2013年6月开始进行更换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团体会员证书》、《单位会员证书》工作,请各地区、行业监理协会协助办理此次换证工作,现将换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于2013年4月前加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除外)均需更换会员证书;

        二、请各单位详细填写单位情况登记表,并附原单位会员证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上;

        三、原单位会员证书遗失的企业,请来函说明。已办理了单位更名的企业请附更名报告;

        四、拖欠会费的企业,请在换证时一并补齐;

        五、原颁发的单位会员证书自2013年8月31日起自行作废;

        六、此次更换会员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建设监理协会协助汇总各企业信息,并于6月30日前报我协会联络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东10楼

        联系电话:010—88374174;传真:010-88374174

        联 系 人:协会秘书处联络部 王北卫、张胜利

        附:1、团体会员情况登记表

        2、单位会员情况登记表   

        3、各单位会员汇总表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13年5月14日

  • 广州市建委召开《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与节能设计新标准宣贯会【转载】

    各相关单位:

        市政府近期发布的《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穗府令第92号)将于6月1日施行。同时,住建部修订发布的新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已于4月1日起实施。为宣传贯彻绿色节能最新政策和推进节能设计新标准的实施,提高我市相关单位管理及技术人员推进绿色节能工作的政策和技术水平,我委拟组织召开《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与节能设计标准宣贯会。宣贯会由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组织,广州市建筑节能科技协会承办,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贯对象
        1、各区(县级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市、区(县级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2、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和建筑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建筑、暖通空调等专业技术人员;
        3、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
        4、市重点办、住房保障办等建设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宣贯时间
        2013年5月23日上午,8:30-11:45。
        三、宣贯地点
        广州市起义路144号广州社会主义学院9楼礼堂。
        四、宣贯费用
        本次宣贯活动费用由组织单位承担,对参加人员免费提供。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报名表提交至广州市建筑节能科技协会,本次宣贯会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5月16日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举办《住宅设计规范》宣贯培训班【转载】

        受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的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组织举办《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宣贯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住宅设计规范》参编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建筑师黄佳主讲。

        一、培训对象

        各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房地产等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当前我国住宅设计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住宅设计规范》修订背景、基本思路、特点及适用范围;

      (三)《住宅设计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解析;

      (四)《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及其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

      (五)《住宅建筑规范》执行中遇到的疑点难点解答;

      (六)住宅设计案例分析与疑难解答。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全天)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地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郑裕彤楼2214报告厅)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

        培训结束后,给予学员授课学时;

        (三)请各单位于5月17前将报名回执填好并加盖公章发至本协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22600325、22600318  传真:0757-22600319  联系人:谢健仪  杨叶仪)

  • 广州市规划局回应:环市东广场规划方案正修改完善【转发】

        最近有消息称,广州环市东花园酒店地下广场最新规划——“广州地铁五号线淘金站地下空间工程”,在去年底进行公示后未能完成有关报批手续,项目已经中止。对此,广州市规划局回应表示,目前广州市地铁公司已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方案确定后将报规划部门审查,再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地铁公司正修改完善方案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广州就提出在花园酒店建城市广场,但因多方面原因使该计划未实行。去年底起,市规划局公示淘金地铁站地下空间规划——“广州地铁五号线淘金站地下空间工程”规划。从规划看,地下空间有两层,总建筑面积47758平方米,主要用于增加车位627个。地下广场还将在环市东路下的负一层增加配套商业14305平方米。该规划公示期在今年1月19日结束,但公示期结束后广州市规划局未就其规划进度进行发布和说明。

      日前有消息称,去年底进行公示的“广州地铁五号线淘金站地下空间工程”未能完成有关报批手续,规划方案被否决,项目已经中止。方案被否原因包括商家酒店不支持等。

      对此,昨日市规划局回应称,该局已要求市地铁公司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方案,目前由市地铁公司负责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市地铁公司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查后,再提交市规委会审议。

      结合地铁淘金站开发地下空间

      据了解,环市东路花园酒店地下空间建设规划经历了多次搁置。其中,上世纪90年代末,规划专家袁奇峰主导的项目组提出的环市东路“城市广场”方案最受关注。该方案提出,利用修建地铁站开挖的机会,把环市路的机动车道下沉,把地下一层作为车行隧道和公交换乘点,而将地面改造成为城市步行广场,给城市增加绿地和生活情趣。但“城市广场“方案在2004年再度提出受多方阻力,2009年方案基本被否决。在去年年底主建停车场和商场的方案提出后,袁奇峰认为这是商业的力量战胜了专业的力量,需要政府部门进行协调。

      昨日,市规划局首度就该方案进行回应称,1998年的环市东路花园城市广场方案,即在地面层形成大规模的连片步行绿化广场,环市路下穿的规划方案,因地铁五号线已经建成,采用环市路下穿方案较难实现。规划部门关注的是,结合地铁五号线淘金站,充分开发地下空间,改善过街条件,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公共通道,提供更多的为市民服务的公共设施。

  • 环保部通报暂停部分项目环评审查【转发】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14日向媒体通报,对电力行业脱硝脱硫项目未按《“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贵州省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暂停审批燃煤机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

        该负责人表示,环保部近日组织完成了2012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并对《“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年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实,仍有少数地方和企业在总量减排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

        其中,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内蒙古巴彦淖尔、河南濮阳、湖北襄阳、广东揭阳、海南东方、甘肃武威等城市,自公布之日起暂停审批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

        对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建设运行的天津北辰区大张庄风电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等16家企业和南宁市造纸行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河北钢铁集团、华电山西大同第一热电厂有限公司、华电内蒙古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神华内蒙古萨拉齐电厂等15家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其中享受脱硫电价补贴的,按规定扣减脱硫电价款,并予以经济处罚。

        这位负责人表示,环保部将跟踪上述地区和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阳江今年投资2.5亿建设十大供水项目

        记者5月13日从阳江市自来水公司获悉,今年是阳江市供水事业的大发展年,年内将投资2.5亿建设十大供水项目,其中总投资近2.4亿元的第二水厂一期工程有望6月底前动工建设。

        近年来,随着阳江市城市建设不断拓展,工业企业迅速崛起,用水需求量快速增长。目前,漠江水厂日设计供水能力26万吨,去年高峰期日供水已达24.5万吨,按前三年平均增长10%计,今年高峰供水将达到满负荷。随着西南片区尤其是高新区临港工业园工业企业快速发展,海陵试验区旅游业、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用水需求急剧增长,西南片区2012年用水量比上年增长51%,今年1至4月份用水量大增55%,而江闸供水主管道由于管径小,而且是单线供水,供水能力严重受阻,管网制约瓶颈问题非常突出。

        城市供水能力已接近满负荷,我市加快供水事业发展迫在眉睫。市自来水公司把今年定位为发展提升年,结合城区和各地供水用水的发展形势,投资2.5亿元建设十大供水项目,以破解供水发展“瓶颈”。十大项目分别是:第二水厂一期10万吨供水工程、中洲大道管道工程、海陵岛备用水源工程、临港工业园管道续建工程、阳闸公路供水管道工程、城北片区管道工程、城南新区管道续建工程、原X594线江闸管道改造工程、中心化验室升级改造工程。其中,第二水厂项目总投资为2.389亿元,年内投资7000万元。

        据介绍,目前十大供水项目筹建工作在紧张有序推进中。供水一号工程——第二水厂征地及各项前期工作抓紧进行,近日开展现场勘探工作,力争在6月中旬进行施工招标,6月底前动工建设;中洲大道供水工程各项工作基本就绪,近日进行建设施工招投标,力争8月底前建成供水;海陵岛备用水源项目已进场施工,力争7月底建成投产。其他项目也在有序推进之中。

  • 建材商必看:2013年建材展览会日历

        为方便广大建材厂家、采购商、装饰装修业主参加本年度的建材展,造价168精心网罗搜集了2013年全国及国外的一些知名建材展览会以飨读者,具体信息以展览会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仅供参考。更多建材类信息,请密切留意造价168材价频道。

    序号
    展会标题
    参展范围
    举办地点
    展会时间
    1 2013第16届广州阀门管件+流体设备+过程装备展览会 全球阀门进出口、阀门贴牌代工、阀门经销代理、阀门用户见面洽谈会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C区,15.1馆/14.1馆 5月15-17日
    2 2013第10届中国(重庆)国际绿色建筑及建筑装饰博览会 绿色建筑涂料、绿色装饰照明、绿色建材及各种新型建材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5月16-18日
    3 2013中国(潍坊)门窗幕墙博览会 门窗及型材、加工设备、五金附件、玻璃及玻璃纤维、各类胶及胶条、幕墙及板材、相关工业协会及服务机构、各种设计软件、建筑刊物、新成果、新技术等 潍坊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5月16-18日
    4 2013中国(天津)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 建筑装饰材料、LED照明、建筑五金及配件、厨房及卫浴设备、门及门窗幕墙与结构、家具及木工机械、太阳能光伏、空调暖通及制冷、门禁及智能化防护产品、玻璃、天花吊顶、墙纸布艺及家居软装、涂料化学建材、石材园艺、楼梯、橱柜衣柜整体厨房设备、地面材料及铺装技术、家庭装修装饰等。  天津滨海国际会展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大街天津滨海会展中心D208室) 5月18-20日
    5 2013第七届中国(天津)国际门业展览会 综合门业馆、门业新材料及机械馆 天津梅江会展中心 5月18-20日
    6 2013第七届中国(天津)国际电梯及楼梯产业展览会 电梯部件及整梯馆、 天津梅江会展中心 5月18-20日
    7 2013第七届中国(天津)国际厨房、卫浴设施展览会 橱柜、电器、水槽、五金、卫浴洁具、淋浴房、浴缸、浴室柜、集成吊顶、智能卫浴、龙头、五金等配套产品 天津梅江会展中心 5月18-20日
    8 2013第七届中国(天津)国际玻璃幕墙展览会 玻璃、玻璃幕墙、幕墙、幕墙材料、墙材等  天津梅江会展中心 5月18-20日
    9 2013第七届中国(天津)国际墙纸布艺及软包装展览会 壁纸、墙纸布艺、家纺设计窗饰产品 天津梅江会展中心 5月18-20日
    10 2013第二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 建筑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配件、太阳能其他产品:太阳能制冷产品及系统、地源热泵、再生能源产品等 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沈阳市苏家屯区会展路9号) 5月20-22日
    11 第二届中国(沈阳)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展览会 墙材保温系统、内墙保温装饰系统、外墙保温装饰板、新型建筑装饰防火材料、干混砂浆产品、添加剂及技术设备、建筑部品件、屋顶及立体绿化材料 沈阳国际展览中心 沈阳市苏家屯区会展路9号 5月20-22日
    12 2013第三届中国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展览会 建筑保温系统、保温隔热材料、新型防火材料、建筑配套产品、门窗幕墙遮阳、屋面屋顶系统、生态装饰建材、建筑节能相关产品及服务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5月22-24日
    13 第七届中国(西安)国际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博览会 建筑外保温系统及配套材料、各类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内保温系统、外墙自动保温系统材料、各种瓦材、屋顶绿化、各类板材、新型装饰装修材料等、建筑节能解决方案 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市雁展路1号) 5月22-24日
    14 2013第十届中国(厦门)国际建筑节能展门窗幕墙、钢结构及遮阳产品展览会 可再生能源展区、绿色照明与节能光电展区、门窗钢构展区、建筑空调展区、建筑节水展区、新型墙体材料展区、隔热与防水材料展区、建筑智能化展区、绿色科技展区 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厦门会展路198号) 5月24-26日
    15 2013中国国际建筑贸易博览会 各类建筑材料、绿色建材、化学建材、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等 上海世博展览馆(国展路1099号) 5月28-30日
    16 第18届中国国际厨房、卫浴设施展览会 厨房浴室成套家具、设备及其配套用品,各类龙头、洁具、淋浴房、整体浴室、电脑蒸汽房及卫浴五金配件,采暖换热设备,通风设备和系统,供水和污水处理技术及装备、家庭水净化、水质分析仪器、软化装置、给排水系统等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 5月28-31日
    17 2013第二十七届中国广州国际陶瓷工业技术与产品展览会 陶瓷生产/加工技术、装备、原辅料、色釉料、建筑卫生陶瓷及日用工艺陶瓷制品等全系列产品和相关服务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展馆 5月29日-6月1日
    18 2013第六届中国成都门业及建筑装饰五金展览会 门、窗系列、 建筑装饰五金系列 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 5月30日-6月1日
    19 2013第3届武汉国际桥梁科技产业展览会 桥梁、公路、隧道与钢结构产业技术设备展区、交通工程材料、筑养路设备及公路建设展、工程建设机械、建筑机械展 武汉国际会展中心(江汉区解放大道696号) 5月30日-6月1日
    20 2013第十届中国成都建筑装饰材料(夏季)博览会 软装饰材料、整体衣柜及家居、地铺材料、橱柜及卫浴产品、石材产品、机械设备、家用供暖产品、其它装饰材料等 成都新会展中心5、6、7号馆 5月30-6月1日
    21 2013第二届上海国际线材制品及设备展览会 线、棒材:不锈钢棒材、优质碳素钢盘条、制钢丝绳用盘条、不锈钢盘条、碳素焊条盘条、调质螺纹盘条、琴钢丝用盘条、普线、辅助及检测设备等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6月4-6日
    22 第九届上海国际钢管工业展览会、第九届中国(上海)国际管件展览会 钢管产品、钢管设备、管道辅助设备及钢管加工、管件产品、法兰阀门、管件设备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6月4-6日
    23 2013国际泵管阀展 泵、阀门、管道等 上海世博展览馆(国展路1099号) 6月5-7日
    24 2013第二届中国(嘉兴)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展览会 LED及节能照明展区、节能展区(工业节能、建筑节能、节水及民用节能)、环境保护与水处理展区、太阳能光伏与新能源展区  嘉兴国际会展中心 6月5-7日
    25 2013中国(山西)门业门控及五金博览会 门业、门业辅料、门禁系统、门业化工、门业机械 太原煤炭博物馆 6月6-8日
    26 2013第七届亚洲(北京)国际五金博览会 工具五金、五金机械、机电五金、金属加工及机床附件及其它产品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中国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 6月6-8日
    27 2013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家具暨木工机械展览会 家具展区、家居饰品及布艺展区、木门、地板展区、木工机械展区、辅料展区 大连世界博览广场(辽宁省大连市星海广场F区10号) 6月6-8日
    28 2013第二届中国天津国际建筑石材产品及设备博览会 板材、异型制品、装饰材料等 天津梅江国际会展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18号) 6月18-21日
    29 2013第四届(上海)紧固件专业展暨上海汽车紧固件、冲压件、车床件展 标准紧固件、行业专用紧固件、冲压件和车床件、紧固件材料、紧固件用模具及耗品、紧固件设备及技术、紧固件技术及服务等 上海世博展览馆(国展路1099号) 6月20-22日
    30 2013中国国际混凝土产业展览会 混凝土制造、外加剂、特种水泥、水泥替代产品、混凝土输送泵、建筑模板、混凝土检测设备、钢筋、维修及破碎设备、密封剂、防护涂料、移动式、固定式搅拌设备、手工工具、电动工具及精整设备等 上海世博展览馆(国展路1099号) 6月26-28日
    31 尚格第44届武汉家装(建材)展览会 家装公司;地板、门窗、洁具、瓷砖;橱柜、烟机灶、消毒柜、水槽;衣柜、书柜、移门、整体家居;集成吊顶、智能家居、供暧、涂料、管材、五金、开关等 武汉国际会展中心(江汉区解放大道696号) 6月28-30日
    32 2013第十届金蜘蛛(广州)紧固件交易展 紧固件、设备、工具、模具、表面处理工艺、原材料等 广州保利世贸展览馆(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 7月3-4日
    33 2013年第十五届中国(广州)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 地面铺装材料展区、厨房设备及配件展区、卫浴陶瓷专业展区、其它装饰性和功能性材料、衣柜展区、门窗展区、装饰玻璃/移门展区、墙纸/布艺及辅料展区、建筑装饰照明展区、建筑涂料及化学建材展区、石材、园艺展区、楼梯展区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场馆(琶洲馆:中国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 7月8-11日
    34 2013广州建筑遮阳及门禁系统展览会 建筑遮阳类、窗饰配件类、智能家居类 、门窗幕墙类产品 广州保利世贸展览馆(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 7月8-10日
    35 2013第十五届中国(广州)国际建筑装饰博览会 “亚洲建材第一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展馆 7月8-7月11日
    36 2013中国(广州)国际厨房及设备配件展 整体橱柜、集成厨房、智能厨房、燃气灶、集成灶、抽油烟机、微波炉、烘烤设备、制冷设备、水槽、龙头、厨配五金挂件、净水设备、产品设计软件、工程软件、五金、台面、门板、板材、照明、面漆及其它装饰性和功能性材料等 7月8-7月11日
    37 2013中国(广州)国际卫浴及建筑陶瓷展 游泳设备及配件、SPA及桑拿设备、循环过滤产品、整体浴室、浴缸类、淋浴类、座便器、台盆、浴室五金/配件类、卫浴室镜、泳池设施、热水器、取暖器、浴室柜、各类墙地砖、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等 7月8-7月11日
    38 2013中国(广州)国际衣柜展 入墙柜、衣柜、书柜、组合柜、衣柜系统五金配件、板材、涂料及其他辅材、木工机械等 7月8-7月11日
    39 2013中国(广州)国际地面铺装材料展  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木地板、软木地板、竹地板、手工、机制地毯及纺织地铺材料等、地面石材、其它地面铺装材料、地面材料原料、配件、用品等、各种地板材料 7月8-7月11日
    40 2013中国(广州)国际门窗展 各式门窗产品、专业配件及机械、木门成套生产、加工设备及门业辅助材料 7月8-7月11日
    41 第六届中国兰州建筑节能新型建材与装饰材料博览会      2013中国(兰州)建筑机械、工程机械博览会            2013第六届中国(兰州)建筑节能新型墙材干混砂浆与设备博览会 建筑保温系统、保温隔热材料、墙体材料、生产设备、建筑机械、建筑砂浆产品、砂浆设备、内外墙涂料、添加剂等 甘肃国际会展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路) 7月16-18日
    42 第七届中国(青岛)国际石材工业及机械设备展览会 石材类、板材类、人造石类、墓碑类、艺术石、石材机械及加工设备、养护材料及设备等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世纪广场(苗岭路9号) 7月18-21日
    43 2013中国西部国际管道工程暨非开挖技术装备展览会 管道工程展区、非开挖展区、配套展区 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路198号) 7月18-20日
    44 第三届中国(青岛)国际建筑装饰涂料及化学建材展览会    第三届中国(青岛)国际建筑防水及屋面系统展览会 建筑涂料、木器涂料、特种涂料、原材料、化学建材、设备工具、防水卷材、屋面材料、防水涂料、堵漏及密封材料、其他产品及服务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世纪广场:苗岭路9号) 7月19-21日
    45 2013第七届中国(青岛)国际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博览会 建筑节能保温系统、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装饰涂料类、屋面系统、化学建材、热泵空调技术及产品、防水材料、能源统计监测、太阳能、绿色照明、新型建筑模板相关产品和技术、节地技术等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世纪广场:苗岭路9号) 7月19-21日
    46 2013第九届中国(青岛)国际门窗幕墙及相关设备展览会 窗系列、门系列、幕墙钢结构类、玻璃类、五金胶粘剂类、遮阳系统、相关加工设备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世纪广场:苗岭路9号) 7月19-21日
    47 2013第九届中国(青岛)国际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博览会 建筑幕墙与门窗、玻璃及相关设备;木门及木工机械;木屋、木结构及配套设施;橱柜衣柜及配套材料;地板及整木家装;供热采暖产品、技术及相关设备;木塑装饰及景观材料;天花吊顶及墙纸布艺;建筑、装饰石材;地面铺装材料;建筑装饰五金;建筑陶瓷及厨房卫浴设施;工程设计等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世纪广场:苗岭路9号) 7月19-21日
    48 第二届中国(青岛)橱柜衣柜展览会国际木屋、木结构及配套设施展览会 整体橱柜、集成厨房:消毒柜、吊柜、面装饰板、uv装饰板﹑uv高光板等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世纪广场:苗岭路9号) 7月19-21日
    49 2013第十六届中国(上海)国际墙纸、布艺展览会 类壁纸壁布、墙纸生产及辅料、家纺布艺、地毯系列、窗饰产品系列、窗饰配件系列、各类家居软装饰品、家居挂件、摆件、艺术雕塑、工艺品等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8月7-9日
    50 2013第九届中国(上海)国际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展览会 墙材保温系统、内墙保温装饰系统、外墙保温装饰板、新型建筑装饰防火材料、建筑部品件、屋顶及立体绿化材料、节能建材制造机械及施工机械、建筑节能相关产品系统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8月15-17日
    51 2013第十二届中国北方(青岛)国际五金机电展览会 五金工具、五金机电、机械设备、五金制品及其它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世纪广场:苗岭路9号) 8月15-17日
    52 2013第五届上海木制环保住宅及集成房屋博览会 住宅木结构材料、各类环保木制住宅、木结构连接件、钉连接金属构件、木行架屋顶、木结构预制墙体、竹结构建筑(原竹及重组竹材)、木结构生产加工设备、木材保护剂、木塑景观型材、木结构建筑设计咨询及相关行业产品等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8月15-17日
    53 2013浙江(杭州)紧固件产业专业展 标准紧固件、行业专用紧固件、冲压件和车床件、紧固件材料、紧固件用模具及耗品、紧固件设备及技术、紧固件技术及服务等 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浙江省杭州市绍兴路158号) 8月23-25日
    54 2013第四届贵州家装建材展览会 家装建材、软装配饰等 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1号峰会国际大厦20楼) 8月23-25日
    55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屋面和建筑防水技术展览会 沥青基防水卷材、单层屋面系统和高分子卷材、密封材料、种植屋面系统、基础设施及市政工程用防水材料等 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 8月28-30日
    56 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五金博览会暨2012秋季(124届)全国五金商品交易会 手动工具、电动工具、机械设备、焊接设备、机电产品、五金制品、制造设备、其他产品等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 北京市顺义区裕祥路88号) 9月11-13日
    57 2013中国(重庆)国际耐火材料技术应用及陶瓷展览会 耐火材料、耐火原材料、天然非金属矿物原料、工合成耐火原、耐火材料制备技术与成型设备、相关的耐火材料技术科研成果 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 9月11-13日
    58 2013第八届中国(郑州)建筑涂料及化学建材展览会 外墙涂料、内墙涂料、家居装饰涂料、防火涂料、化学建材 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中国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中央公园1号) 9月13-15日
    59 2013第八届中国(郑州)国际门业展览会 门业、门业辅料、门禁五金、门业化工、门业机械 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中国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中央公园1号) 9月13-15日
    60 2013广州国际林业装备及园林机械展览会 林业装备、园林机械、园林工具、其他工具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展馆“广交会馆” 9月23-25日
    61 2013第十三届广州国际人造板工业展览会 板材类、人造板成套生产设备、人造板热压设备、木材染色剂、木材胶粘剂等辅料助剂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展馆“广交会馆” 9月23-25日
    62 2013第十三届广州国际木工机械及配件展览会 家具、橱壁柜、建筑、装饰、地板、工艺品、玩具、礼品盒、音箱器材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展馆“广交会馆” 9月23-25日
    63 2013第十三届广州国际木材、木地板、木门及设备展览会 木材类、木地板类、木门类、木材干燥设备、木材旋切设备、木板激光雕刻设备、人造板材生产设备、木门生产成套生产及加工设备、人造板热压设备、木地板生产设备、木业用胶等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展馆“广交会馆” 9月23-25日
    64 2013广州国际家具原辅材料及五金配件展览会 家具、橱壁柜、建筑、装饰、家具辅料、五金配件等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展馆“广交会馆” 9月23-25日
    65 2013第七届中国(广州)国际竹藤产业贸易博览会 竹藤家装装潢区、竹藤小工艺精品区、机械展区等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展馆“广交会馆” 9月23-25日
    66 2013第六届广州国际木塑(生态木)材料、制品及设备展览会 板材、包装、包装制品、仓储、车厢、成套设备、成型、成型设备、地板、电缆、房屋、扶手、管材、护栏、火车、挤出、建材、建筑、建筑模板、井盖、景观、凉亭、门窗等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展馆“广交会馆” 9月23-25日
    67 2013中国国际金属成形展览会 材料、成形零部件、模具、锻造设备及附件、自动化、咨询服务、锻造模具制造技术及设备、钣金机械、成型机械、液压机械等 上海世博展览馆(上海浦东新区国展路1099号) 9月24-27日
    68 2013上海第七届国际智能建筑展览会 楼宇自控系统、智能家居产品、综合布线产品、楼宇对讲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广播会议系统、酒店智能化产品、背景音乐系统、智能遮阳产品、酒店客房控制系统、电动窗帘系统、 智能灯光系统、暧通空调自控系统、智能门窗产品、防雷安全产品、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卡产品等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9月25-27日
    69 2013上海国际绿色建筑与节能展览会 门窗幕墙系统、外遮阳系统、建筑新材料、BAU-未来建筑、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外墙外保温系统、屋面材料及防水系统、建筑化学产品等 上海世博展览馆(上海浦东新区国展路1099号) 10月9-11日 
    70 2013年第八届广州五金建材交易会 建筑装饰五金类、天花吊顶类、地铺材料类、石材及生产设备类、建筑装饰照明类、机电类 广州保利世贸展览馆(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 10月14-17日 
    71 2013北京木屋木结构木质住宅别墅与园林景观展览会        2013北京中国国际木屋木结构木质住宅木质别墅展览会 木结构建筑;木屋、木结构材料、设备;木塑景观型材;环境景观规划、建设、
    维护、管理、园林工程设计、高尔夫球场设计建造;住宅区环境营造;户外家具及休闲用品;花卉园艺产品等
    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10月23-25日 
    72 第十二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 “中国明日之家2013”主题示范展          木屋木结构与园林景观建造展示区               国家会议中心(奥林匹克公园水立方北) 10月23-25日 
    73 2013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木材及木制品展览会 原木板材类、木制品类、木结构类、其他相关单位和企业 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 10月23-25日
    74 俄罗斯莫斯科国际家具展览会 家具原材料、胶合板、家具表面饰物、室内装饰及配件、化工原料、家具加工、家具配件、锁类装置、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 俄罗斯莫斯科 11月18-22日
    75 2013第十届中国(上海)国际地坪工业展览会、第九届上海干混砂浆技术及产品展览会 地坪材料、水泥基骨料耐磨地坪、地坪机械、清洁设备等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11月20-22日
    76 第六届上海建筑防水材料及屋面技术展览会  各种屋面系统材料、各种太阳能光伏材料、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种植屋面系统工程、沥青基防水卷材、单层屋面系统和高分子卷材、防水涂料等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11月20-22日
    77 2013第九届上海外墙装饰材料及粘结技术展览会 砂浆成品及辅材、砂浆生产及施工设施设备、砂浆添加剂及原料、不燃/阻燃类外墙保温系统、岩棉/玻璃棉类外保温系统、无机类抹灰外墙保温系统、玻化微珠轻骨料浆料外墙保温系统等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11月20-22日
    78 2013中国国际建筑五金展 紧固件、丝网、钉、装饰五金、家具五金、门窗五金及配件、管道链接件及玛钢产品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11月26-28日
    国外展览
    79 俄罗斯莫斯科国际石材展览与交易展览会 石材、石材工具设备制造商与天然石加工 莫斯科全俄展览中心69号馆 6月25-28日
    80 意大利维罗纳国际石材展览会 全面介绍当今国际石材工业发展趋势和市场信息,展示国际上的石材高新技术、产品及先进的设备和仪器 意大利维罗纳 9月25-28日
    81 俄罗斯圣彼得堡国际建筑材料展览会 建筑材料及机械、建筑装饰、门窗、顶棚和房顶材料、采暖、通风材料 俄罗斯圣彼得堡 9月11-13日




  • 安徽省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的受理范围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无“150号部令”第十二条不予注册情形的人员,均可申请初始注册。
     
    二、初始注册申报程序
    1、申请人通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程序为:
    (1)申请人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选择“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登录”,申请获取密码后登录。
    (2)填写申请信息(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3)填写完信息后保存,打印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最后点击初始注册上报。
    2、申请人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各市造价(定额)站。申请时间为5月27日~6月2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3、各市站应同时审核书面申报材料与系统申报材料,初审后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并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行文,于7月5日前报送省总站。
     
    三、初始注册申报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二份。
    2、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4、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者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该证明应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签署意见),以及申请人近两年完成的主要工作成果两项。
    5、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供1~4项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交所在市站,照片背面写清楚申请人姓名和注册单位名称。
    以上2~6项材料原件(除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由各市站收回外)各市站初审核验后当场退还。
    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规格,一式一份,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人姓名、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注册单位(盖章)、申报日期);目录;初始注册申请表二份(其中一份不要装订);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原件;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中介机构的还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申请人近两年完成的两项主要工作成果复印件。
     
    四、注册费用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建办标函〔2008〕134号文件和有关规定,造价工程师注册费待申请人初始注册后进行初始注册教育时一并收取。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 2012年至2013年辽阳市关于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施工相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150号) 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关于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 [2011]03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范围:
     
    凡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注册每年都需按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能进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续期和变更注册。
     
    二、报名方式:
     
    单位集体或个人报名两种方式均可。请报名人员持相应表格及继续教育费用办理报名手续。
     
    1.已注册执业人员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报名表》。
     
    2.未注册执业人员填写《继续教育临时编号报名表》。
     
    3.甲级造价咨询公司还需另外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免费学习人员名单》
     
    三、学习时间
     
    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时间: 2013年5月6日-2013年10月30日 。
     
    四、学时安排及学习方式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在每一注册期内(4年)应达到120学时,其中60学时必须课和60学时选修课。
     
    2012年至2013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将在2013年进行,并全部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网络教育,需完成60学时的课程,其中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网络教育网址: www.ceca.org.cn )。
     
    必修课需要通过网上学习、考试;选修课需要通过网上学满学时,方可取得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
     
    五、收费标准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收费,根据“中价协”规定,收费标准为: 60学时600元/人(含继续教育统一教材),由“中价协”开具发票。
     
    六、其它
     
    1.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价协”单位会员,可申请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参加60学时的网络继续教育。将你单位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免费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名单,报各市造价管理站(处)。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辽阳市建设工程造价处—白塔区北园路15号
     
    联系电话: 0419—3133307
    附表:
     
     
     
    辽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 辽宁省2013年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前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经核查,辽宁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等2家资质延续合格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沈阳建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经整改后资质延续合格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鞍山世纪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资质注销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审批前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所公示企业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省造价管理总站将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
     
    联系单位: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龙凤寺巷43-1号
     
    邮政编码:110011
     
    联系电话:024-24131254
     
    联系传真:024-24131254
    附  件 :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 2013年呼和浩特关于举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的通知【转载】

    呼市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关于组织2013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内建工函【2013】116号)文件精神,定于2013年5月25日进行资格考试。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资格考试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资料审验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仍在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ceca.org.cn网址),通过“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程序
    (1)流程:
         考试网上报名-下载报名表-到报名指定地点核验资料-交费-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2)提交资料:
    报考初级造价员需提交:工程造价、工程经济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上登录造价员考试报名表一份。
              报考中级造价员需提交:初级造价员证(取得初级造价员证书满两年,并已按规定验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和近两年至少两项工程造价方面的业绩证明;网上登录造价员考试报名表一份。
    3、 要求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及报名表中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地填报报考人员信息,在网上审核通过,即显示流水号后,方可打印报名表,并附一寸彩色照片1张。
    4、报送审验资料时间、地点:
    1、在校考生:
    在本校审验资料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4月22日
    2、社会考生:
    时间:2013年4月23日-4月30日(审核、交费)
    地点: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周六、日不休息)。
    5、 培训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21日(采用全日制脱产培训方式)
    6、 培训及考试地点: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呼市新华西街工人西村 
    联系电话:3955175、3963221(建校)     5964253(呼市站)
     
    二、培训费、考务费及食宿
    1、   初级造价员每人680元。其中考务费100元(包括阅卷、证、章费等)、培训费500元、教材费80元。
    2、   中级造价员每人800元。其中考务费150元(包括阅卷、证、章费等)、培训费550元、教材费100元。
    3、   报考初级造价员的考生,必须参加考前培训。报考中级造价员的考生,自愿参加考前培训;直接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250元。
    4、   市政、园林绿化专业今年停考。
    5、   外地学员食宿自理。
     
    三、    其它:
    1、   考试范围、考试专业、培训教材等内容详见内蒙工程造价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内建工【2013】116号)
    2、   考试合格者,由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核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合格人员名单、领取证、章时间及地点将在网上通知。(网址为http://www.nmeci.net)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 2013年佛山市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正式报名确认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我市今年的造价员资格考试将安排在2013年10月12、13日进行。为使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顺利参加考试,我会将委托禅城区科学文化培训中心和南海区建筑技术学校在8月底到9月初举办考前培训班。现将具体的报名确认办法和考试要求等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
        2013年造价员考试专业分为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三个专业。
        二、考试科目、形式: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各专业统考),题目为客观题。
      (二)《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
        三、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试题由省造价协会统一命题、评卷,故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1.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2. 《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四、考试时间
        2013年10月12、13日。
        五、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经济工程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三)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六、报名办法
     (一)统一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需先登录“佛山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www.fsgczj.com.cn),点主页右边"造价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资料,按照提示打印报名表;
    (二)持报名表到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现场确认(禅城区人民路98号306)。
    (三)需要参加考前培训学习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报名。
    (四)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A4)及毕业证复印件各一张。
        七、报名费用
     (一)考务费  500元/人。
     (二)培训费一个专业1450元(含教材、资料等),如需参加两个专业的培训,加收1000元(含教材、资料)。
        考前培训班将安排我省高校教授或省协会专家库参与题库的专家授课,每个专业学习时间7天。
        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培训或直接参加考试。
        八、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九、其他
        今后的造价员资格考试,将接受广东省造价管理总站的监督和指导,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命题、阅卷、确定考试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将在网上公布,并由省造价协会颁发资格证书和印章
        为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需要报考的考生请抓紧时间报名;已在佛山工程造价信息网进行预报名的考生,也请按以上要求进入省造价员管理系统,正式办理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
        另06~08年的继续教育大概月底开通接受报名,敬请留意通知。
        联系人:冯洁莹  钟编妹 
        联系电话:82626151  82626153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2013年5月10日
  • 2013年河北省关于开展度建筑业企业规费费率核定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为改善我省建筑业发展环境,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冀建市﹝2012﹞406号)精神,经请示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河北省建筑业企业规费费率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
     
    二、核定分工
     
    (一)中央直属、省属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专业承包、外埠入冀的企业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直接提出规费费率复核意见。
     
    (二)上述之外的企业规费费率,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设区市(含华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初核意见报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复核。
     
    (三)经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复核的企业规费费率意见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定。
     
    三、核定程序和时间
     
    (一)申请规费费率核定的企业,按要求整理完善申请资料后报省或市(含华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直接复核的企业请于5月20日之前上报资料;其他企业报送时间安排以各设区市(含华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通知为准。
     
    (二)各设区市(含华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查验资料,初核规费费率,于6月10日前将本地《建筑业企业规费费率核定统计表》(附件1)及企业相关申请资料上报至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复核。
     
    (三)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进行规费费率复核,7月10日前上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定。
     
    (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定后发放《河北省建筑业企业规费费率核定书》。
     
    四、申报资料内容
     
    (一)企业规费费率核定申请表(附件2),要求报送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二)其他资料按附件3要求组卷上报,附件2请勿与附件3要求资料装订在一起(附表1,附表2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未办理或未出示《河北省建筑业企业规费费率核定书》的企业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时,其规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由企业与建设单位协商计取。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本着对企业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核实企业所填报的各项数据及相应材料的原件。
     
    联系人:史新权          联系电话:87805282
     
    邮  箱:hebeizjz@163.com
     
    地  址:石家庄新华路501号5309办公室
  • 2013年河北省关于开展度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7〕124号)及工作安排,经研究,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进行资格证书验证的必要条件。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验证不合格项,将影响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的继续使用。
     
    二、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各设区市分段开通。
        1.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开通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6月20日。
        2.其他各造价站开通时间为6月21日--7月15日。
     
    三、参加人员
        (一)证书编号为“冀06×××××××、冀07×××××××、冀08×××××××”的造价员且参加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并验证合格人员;
        (二)200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即证书编号为“冀09×××××××”、“冀10×××××××”、“冀11×××××××”和“冀12×××××××”的造价员。
     
     四、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课程包括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清单计价规范三部分内容。造价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时需要根据网络提示结合各自专业选择课程。
     
    五、继续教育流程
        (一)造价员填写身份证号及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aheca.com.cn)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填写并打印《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含华油)造价管理站。
        (二)各造价站对造价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通网上继续教育权限。
        (三)造价员在网络继续教育权限开通后,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aheca.com.cn)中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在线参加继续教育。
        (四)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对造价员所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满10个学时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资格证书验证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未参加2012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及未取得“2012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人员(不含2012年应验证而未参加或验证不合格人员及2012年之前未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可申请一次补考机会(开通流程同上)。补考人员可在补考合格后自行打印2012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二)本次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如有网络操作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5725310115)。
        联系人:彭颖、刘敏      电 话:0311-85213258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5月7日
  • 东莞市关于修改和简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竣工评价及安全评价书签发程序的通知【转载】

    各镇街(园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站经研究,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竣工评价及安全评价书签发程序进行了修改和简化,办事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现重新发布,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竣工评价及安全评价书签发程序规定作废。

        附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竣工评价及安全评价书签发办事指南

        附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竣工评价及发放安全评价书流程图

        附件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竣工评价及办理安全评价书申请表

    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 江苏省关于2013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软件测评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企业:
     
    为正确执行2013版《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应用软件的管理,本站拟在近期组织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计算机应用软件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凡依据《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表》开发并合法销售的计价软件,均应通过本站组织的测评。
     
    二、测评程序
     
    (一)软件开发商提出书面测评申请;
     
    (二)向申请人提供电子版计价表、工料机编码库和试算工程资料;
     
    (三)本站组织测评组对应用软件的数据库、计价程序、基本功能、计算结果、输出文件进行测评;
     
    (四)通过测评的应用软件由省造价管理总站向社会公布。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认定资料
     
    (一)《江苏省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测评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一);
     
    (二)申请人研发的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正版一套(含加密锁);
     
    (三)工程造价计价软件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一份;
     
    (四)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申请人试算工程结果按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规定的格式输出一式六份;
     
    (七)工程投标数据库文件(光盘)一张。
     
    四、试算工程说明
     
    (一)管理费、利润按计价表计取;
     
    (二)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费率由省造价总站统一给定;
     
    (二)材料、机械、人工价格按计价表价格取定,部分主材价格由省站统一给定(见附件二)。
     
    五、认定地点和时间
     
    每套软件测评时间为半天,认定日期和地点由本站另行通知。认定申请表请于五月十五日前报本站。
     
    联系电话:025-51868988(报名联系),51868986(试算工程联系)。
     
    特此通知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 东莞住建局将开展201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东建质安〔2013〕60号)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秩序,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市已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的生产企业。

        二、核查内容

        企业资质条件、人力资源、质量管理、试验室条件、安全文明生产等情况,详见《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评定表》(附件)。

        三、核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分为企业自查和市住建局分批核查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从通知发出之日起至6月16日)

        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对照《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评定表》内容进行自查,并积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将填写好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评定表》及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局质安科(电话:22671091,传真:22263097)。

        (二)第二阶段(6月17日至9月30日)

        由市住建局组成的核查小组在企业自查后分批进行核查。

        四、检查工作要求

        1、各企业应做好相关准备,提供真实资料,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

        2、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企业整改。经核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依法撤回其资质。

        附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评定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5月10日  

  • 广州14个儿童公园规划将在6月1日进行公示【转载】

        5月12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出席了“广州妈妈对话市长”座谈会,与参会代表代表就市民关心的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话题展开讨论。座谈会上,陈建华表示,广州作为历史名城,应该让每个孩子都有幸福的童年,让他们有属于自己的乐园。他透露,市区两级新儿童公园将按照“2+12”方案执行,14个儿童公园的具体规划将在6月1日进行公示。

     “今年年底开工,明年9月1日,一半公园都能投入使用。”陈建华说,新儿童公园会建在风景好、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地方。除了征地外,投入的资金也不会太多。新儿童公园全部是公益性,免费开放。

       

  • 广州拟建8条深层隧道排水系统 预计花费约250亿元【转载】

    排水管道线路图  

        日前,广州市水务局首次向媒体披露了深层隧道建设的规划——将修建“一主七副”8条深层隧道,预计花费约250亿元,建成后将解决老城区内涝难题并大幅减少排入珠江的污染物。由于这些排水管道被深埋地下四五十米的地方,因此被称为深层隧道排水系统,而此举在国内尚属首次。“一主七副”规划建设内容包括:拟建1条临江主隧道(约30公里)、7条分支隧道(约60公里)和一座初雨污水处理厂,并与现有的大坦沙、猎德、大沙地3座污水处理厂衔接。旱季和小雨时,深层隧道作为部分污水输送通道;中等雨量时,深隧系统发挥调蓄治污功能;大暴雨时,深隧系统发挥防洪排涝功能。通过深隧实现两大目标:一是提高排水主渠道的排水标准,为全面提高城市排水标准创造条件;二是基本消除溢流污染和初雨污染,大幅改善河涌水质。

        7条分支隧道包括:1.9公里的荔枝湾涌分支隧道、3.6公里的西濠涌分支隧道、2公里的东濠涌分支隧道、8.3公里的沙河涌分支隧道、4.1公里的猎德涌分支隧道、6.1公里的车陂涌分支隧道;还有一条石井河分支隧道因为条件较好将修建29.4公里浅层渠箱。此外,还将在黄埔区大濠沙岛建一座大型初雨处理厂,处理深隧收集的大量雨水。

        目前东濠涌试验段已初步完成设计,6月将提交至人大审议,如进展顺利,预计最快可于9、10月破土动工。正在环评公示的深隧东濠涌试验段每公里工程造价近3亿元,据悉最快10月前开工。广州市水务局了透露,目前已经完成东濠涌试验段的初步设计,近期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而《广州市中心城区深层隧道排水系统规划》正在编制中,其投资总规模还需要根据规划的深化进一步明确。

        有市民质疑这个造价是否太高了?维护费用又如何?

        广州市水务局表示,从经济性来分析,相对于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在城市人口密集区建设深层隧道造价相对较低。据测算,在东濠涌流域实施雨污分流,需要投资16.13亿元;而建设深层隧道,投资将降至7.7亿元。在司马涌和西濠涌流域实施雨污分流,需要投资34.4亿元;而建设深层隧道,投资将降至8.9亿元。

        深隧建设资金从何而来?市水务局表示,将采用财政拨款和融资相结合的办法。“搬迁沿线大坦沙、大沙地和猎德三个污水厂,可以腾出80万平方米建设用地,能赚300~400亿元。”该负责人强调,这只是解决资金问题的一个设想,并非三个污水厂马上要搬迁;像猎德三期、四期亚运前才做,马上搬迁没必要,但过一二十年情况又不一样。

        为了广泛听取市民对深层排水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市水务局欢迎市民拨打市水务服务热线8755555、同时可通过深层隧道建设的意见邮箱gzssjs@126.com反映意见和建议。

  • 建行广东省分行与佛山市府签署500亿战略合作协议 支持城镇化

        佛山市政府与建行广东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行广东省分行将与佛山签订总额高达500亿元的合作协议,未来五年为佛山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打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其中,首期支持佛山西站、三水新城等项目81.5亿元,已启动融资方案。在会上,刘悦伦市长介绍了佛山“强中心”战略,称很需要资金支持,诚邀金融机构合作。

        近年来,佛山市委、市政府推出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强中心”战略,以创新驱动支持和引领佛山产业和城市长级,创建金融科技产业三融合实验区等工作。

        建行将有50亿元贷款支持,投向佛山西站综合整治,包括拆迁补偿、配套设施建设等。佛山西站位于南海区,拟于2017年6月底全面建成,将成为广州铁路枢纽第五大主要客运站。西站于今年2月启动建设,按原计划,今年内要全部完成征拆,需要的资金量很大。

     刘悦伦表示,2012年,佛山经济保持健康稳步发展,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709.02亿元,增长8.2%,人均GDP达到1.5万美元,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接下来,佛山要在2017年-2020年间实现人均GDP翻一番目标,使人均GDP达到2.5万-3万美元,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资金支持,诚邀金融机构合作。以“强中心”建设为例,佛山有200-300平方公里的新城建设项目载体待资金投入。

        建行广东省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行在佛山目前贷款余额为657亿元,近四年来的贷款投放总额比2008年底的余额增长了2.7倍。

  • 解析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和构成

        一、本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

        刑法第223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这里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串通投标的行为给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所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

        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应当立案追究。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对投标招标活动的其他参加人,采用精神强制的方法使其产生恐惧,而被迫接受行为人提出的招投标条件的行为。

        所谓欺骗,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其他招标人、投标人“自愿地”接受行为人提出的招投标条件的行为。这种“自愿”,实际上是受行为人的欺骗而上当所致,并非真正自愿接受。

        立案标准的第3项规定,“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本罪的构成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要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竞争秩序以及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国家、集体、公民的权益。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串通投标行为,即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

        (1)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为。具体包括两种情况:其一,投标人为了谋取高额利润,相互作弊提高标价,迫使招标人不得不在过高的标价中选择。其二,投标者为了限制彼此之间的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利益.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标价,或者协议在类似的项目中轮流中标,使招标者无法择优选择。同时使一些竞争对手的正常标价显得过高,使其不能入围,阻止其进入本应进入的经营领域。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串通投标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由于串通报价,而使招标人无法达到最佳的竞标结果,或者其他投标人无法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参与竞争投标而受到损害的;造成招标投标工作严重混乱的;使招标人蒙受重大损失等情形。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明知自己的串通投标行为会造成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仍然希望并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从而实施犯罪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本罪的认定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投标人相互串通报标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上述损害行为,但情节并不严重或者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利益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2.本罪是必要的共同犯罪,即只有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共同实施犯罪才能完成。至于投标人、招标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刑事责任,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本罪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223条的规定,犯串通投标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 广东省:发放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关于发放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粤人考函〔201352

    省直报名点考生,省直及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我局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省直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选择证书速递的省直报名点考生的证书已寄出。邮件号码详见附件。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拨打中国邮政咨询电话11185查询。

        咨询电话:020376057110208723361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非省直考生请与报名点所属地市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359

     

     

     

    附件:邮寄清单

     

    资格名称

    邮寄单号

    曹威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84502

    胡嗣超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85902

    马靓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86202

    林丽婷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87602

    罗良繁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88002

    许爱斌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89302

    林勇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90202

    林超生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91602

    叶晓霞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92002

    谢小吉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93302

    苏东旭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94702

    马东博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95502

    袁群鉴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96402

    钟太源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97802

    廖贵冬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98102

    熊振杰

    造价工程师

    1093619199502

    韩静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00102

    毛惠敏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01502

    范卫龙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02902

    叶娟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03202

    杜友庚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04602

    卢普伟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05002

    张崇锋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06302

    夏斌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07702

    季玉华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08502

    廖甘标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09402

    陈林刚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10302

    罗成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11702

    刘建中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12502

    涂娟

    造价工程师

    1093619213402

  • 考务信息速递:茂名市2013年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员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 考务信息速递:茂名市2013年安装工程造价员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 河北省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和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7〕124号)及工作安排,经研究,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进行资格证书验证的必要条件。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验证不合格项,将影响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的继续使用。
     
    二、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各设区市分段开通。
    1.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开通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6月20日。
    2.其他各造价站开通时间为6月21日—7月15日。
     
    三、参加人员
    (一)证书编号为“冀06×××××××、冀07×××××××、冀08×××××××”的造价员且参加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并验证合格人员;
    (二)200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即证书编号为“冀09×××××××”、“冀10×××××××”、“冀11×××××××”和“冀12×××××××”的造价员。
     
    四、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课程包括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清单计价规范三部分内容。造价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时需要根据网络提示结合各自专业选择课程。
     
    五、继续教育流程
    (一)造价员填写身份证号及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aheca.com.cn)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填写并打印《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含华油)造价管理站。
    (二)各造价站对造价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通网上继续教育权限。
    (三)造价员在网络继续教育权限开通后,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aheca.com.cn)中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在线参加继续教育。
    (四)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对造价员所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满10个学时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资格证书验证的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未参加2012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及未取得“2012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人员(不含2012年应验证而未参加或验证不合格人员及2012年之前未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可申请一次补考机会(开通流程同上)。补考人员可在补考合格后自行打印2012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二)本次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具体组织实施。
    (三)如有网络操作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5725310115)。
    联系人:彭颖、刘敏      电 话:0311-85213258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
  • 河北政府采购中心细化同一供应商投标行为判定方法【转载】

        近日,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了规范和修订,细化了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投标的判定方法。依据规定,组织单一货物采购项目时,将严格按照“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生产”为一家投标商计算;对多品种、多类别的货物采购项目,则以授权产品或重要货物所占的比例来确定是否为同一家供应商。即产品要授权时,如果是纯货物类采购项目,且授权货物占投标价比例超过30%的,视为一家投标供应商;如果是网络集成项目,且超过投标价20%的,同样视为一家;无需授权的项目,则依据重要货物占投标价比例是否超过50%来区别对待,若超过则视为一家。

        据了解,自2003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文,以下简称《复函》)以来,大多数省市均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生产’为一家投标商”载入招标文件,河北省也不例外。然而对于多品种、多类别的货物采购项目,如何判定是否为同一家供应商投标,尚无明确规定。

         “《复函》着重指出,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采购中心主任辛培堂告诉记者,采购中心多年来一直严格遵循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要求,有效解决了供应商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为确保充分竞争、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采购中心进一步明确了多品种、多类别货物采购项目中判定同一供应商投标行为的方法,并将其写入招标文件,使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能够规范供应商依法参与投标,净化政府采购市场。

         据介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新政策和文件精神,为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自今年4月起,采购中心着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招标文件范本。除上述规定外,还在不同方面有所创新。如根据采购中心项目类别,将招标文件范本细分为货物类、服装类、家具类、汽车类和服务类5种范本;改变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制且技术标必须匿名的做法,将技术标与商务标合二为一;增加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此表将采购要求、注意事项等用同一张表格的形式作了表述;明确联合体投标中资质从低、至少一方对应满足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且整体应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问题。这些新内容,既方便了评标,又减少了投标商因为技术标制作不当而被废标的现象。

  • 安徽宣城招投标中心取消网上报名环节 实行“采购需求标前公示”制度【转载】

        为防止投标人报名信息泄露,确保投标人信息的安全、保密,市招投标中心从4月9日起取消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环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可以进入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此举打破了报名时间的限制,进一步提升了招投标的竞争性。

        5月3日,首例取消报名环节的项目—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路绿岛绿化工程,吸引了67家投标单位参加竞争。最终,江苏瑞青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3313276.24元,低于项目控制价33.5%。

        另,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制定了《采购需求标前公示暂行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在宣城市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的重大、复杂或技术需求合理性难以确定的招标采购项目。现有12个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标前公示,有多个潜在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中心及时组织采购人、专家进行论证,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正和完善,保证了采购活动顺利进行。


  •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开展建筑业施工作业班组建设调研工作

        造价168获悉,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日前在网上公布《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班组建设》调研工作实施计划,时间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调研以班组为单位,组织人员对目前建筑业施工作业班组的发展现状及班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从而为构建建筑业班组建设规范标准以及加强班组长的能力培训及信用评价措施提供科学的经验依据和支撑。

        据悉,本次专题调研的范围是北京建筑业中的房屋建筑、市政路桥、轨道交通、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建筑环保等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建材及科研设计咨询等企业),目前选定了北京建工集团、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市政路桥集团等12家建筑企业集团及其劳务分包企业作为参调单位,重点调研建筑业施工作业队班组建设基本情况,以及班组长的基本情况及培训方面的调查。

        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表示,希望借此调研活动,摸清施工作业班组的现状,找出影响班组建设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加强施工作业班组的建设,为行业行政主管单位及总承包企业和建筑劳务企业延伸管理深度、加强班组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高作业队伍素质提供参考,同时,填补建筑业作业班组建设研究方面的空白。

  • 福建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5月17日开始网上报名【转载】

    福建省关于2013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人[2013]1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函[2012]44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7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8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下同),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指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人事部门用印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商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5月17日至6月14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两吋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无变更的无需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于2013年6月13日-14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实践经历证明,含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6月13日-14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3、今年从省外转入的考生除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外,还须提供该省人事考试中心的成绩转移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6月23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试考务费。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13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每人每科75元;主观题考试科目(《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每人每科8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8月28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级别为免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2、《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  

      3、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对《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其他  

      1、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应于6月19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后,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2、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3、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电话: 0591-87667921、87610301。

      附件:2013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 2103年北京市住建委建设行业专业人员考试5月20日网上报名【转载】

        国家住建部编制的新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简称“新标准”)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将执行新标准,所有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组织考试并颁发,是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上岗的必备证件。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注册中心考试计划,2013年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将于5月20日开始网上报名(6月2日截止),6月22-23日进行考试。有培训取证需求的各有关单位组织应及时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考试,取证上岗。

  • 上海市关于试点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事信息系统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招投标办事系统)已完成开发,定于2013年5月1日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招投标办事系统适用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及一体化招标投标管理事项的办理。办理事项包括招标登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备案、投标人获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备案、资格预审情况备案、踏勘答疑异议情况信息提交、开评标情况备案、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中标通知书备案)。

        二、试点安排

        2013年5月1日起,办理招标登记的市管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事项办事使用招投标办事系统,市受理服务窗口不再受理监理招标登记。招投标办事系统逐步在全市各类招投标管理事项办事中推行,2013年9月30日起全面使用。具体安排见“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通知。

        三、使用方法

        招标项目负责人应当使用个人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的“网上招投标”栏目办理相关事项。招标项目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办事权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使用企业法人数字证书,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数字证书专区”开通。企业和个人数字证书办理和管理见数字证书专区说明。

        招标项目负责人登录招投标办事系统后,在招投标办事系统中按招标进度,分别完成招标登记、招标文件备案、开评标情况备案、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备案环节的操作。操作指南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另行制定,并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网上办事”栏目中发布。

        四、设施配备

        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受理服务中心)、各区(县)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和园林绿化工程交易分中心,应当在开评标场所配备开评标专用电脑、扫描和打印机、二代身份证读卡机等设备,并通过政务外网与市中心网络联通。市受理服务中心应做好相关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

  • 广东省关于举办2013计价规范等宣贯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市造价管理站,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标准,做好宣传贯彻和业务培训工作,我站将于6至7月举办清单计价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工期管理办法和工期定额等的宣贯培训班,请各单位安排主要业务相关人员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2、国家标准《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50875-2013);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共同颁布);
    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粤建法[2012]112号);
    5、《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粤建市函[2011]397号)。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包括县、区)造价管理机构相关人员。
    2、建设投资管理部门、勘察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建设监理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市政企业、园林企业、财评机构计价软件公司等单位有关造价人员。
    培训由有关规范、办法、定额的主要起草人授课,并邀请国家标准的主要编写专家主讲。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学习时间每期三天,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我站将根据预报名情况安排班次,欢迎造价人员自愿参加培训,请关注广东造价信息网的开班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30日。
    登录www.gdcost.com,进入培训预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五、其他
    1、本次宣贯培训班委托广州同望软件有限公司承办。
    2、参训人员均可以优先预定国家标准书籍,享受我省定额7折购书优惠,登录wssd.gdcost.com“广东标准定额”网上书店购买。
    3、免费获得价值300元的广东造价在线查询会员资格(有效期1个月)。
    4、培训联系人:吴先生(020-83306803);购书联系人:朱小姐(020-83309017)。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 泉州市将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7月1日起将实施,特别强调了派遣劳务同工同酬的制度,提出用工单位应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应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泉州市人社局等4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泉州市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调查泉州到底有多少家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摸底,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落实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要求等。

        依照方案,从5月11日起,泉州各地要对照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对本地已制定出台的涉及劳务派遣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民清理,对与法律相抵触的,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修订或废止。

        下月起,各地要加强对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规范指导。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克扣劳动报酬、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押金,以及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等违法行为。对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按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规定的,要督促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整。

        6月21日至30日,拉网式检查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劳务派遣单位。

        7月1日起,依法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整顿用人单位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行为。

      延伸阅读:劳务派遣与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通俗说来,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向用工单位派出与之合同约定的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工作。例如,保安公司将培训领证后的保安外派到用工单位。

        作为用工形式的补充,劳务派遣可为用工单位直接输送经培训可直接上岗的人才,可减少企业招聘、用工成本。目前,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如移动、通信、银行、加油站、家政服务等行业。

        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收取派遣员工工资、福利等,再支付给派遣员工。

        新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该法并在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2013年北京造价员考试报名9月29日开始【转载】

    2013年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经研究,现将2013年度部分专业人员考试计划予以公布。

        因2013年北京市将启用新定额、执行新标准,所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造价员考试大纲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大纲另行公布。

        说明:

        1、企业、个人报考(不参加培训直接报名考试的)请于“现场审核日期”到东、西报名处审核报名材料。

        2、东区报名处地址:北京朝阳水碓东路18号院报名处、电话:85982048;

        西区报名处地址:北京海淀西四环北路137号院报名处(田村路街道教育中心院内)电话:88111278

        3、最终的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2013年建筑业从业人员考试工作计划(公布).rar

  • 住建部关于召开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宣贯会【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施工合同)。为使有关主管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能够更好地理解、使用2013版施工合同,我司决定召开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系统介绍2013版施工合同的结构、条款内容和适用范围,解答参会代表对2013版施工合同中有关条款的疑问。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5月29日(9:00-17:00),会期一天,5月28日报到。
     
      会议地点:北京国谊宾馆,迎宾楼3层第1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总机电话:010-68316611,订房电话:010-88393017)
     
      三、参会人员
     
      请各有关单位选派1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同志参会(其中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选派2-3名地市建设主管部门代表或企业代表参会)。
     
      四、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施工监管处
     
      联 系 人:黄锐
     
      联系电话:(010)58933373,58933327
     
      传真电话:(010)58934994
     
      请各单位将会议回执(附后)于5月24日下班前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参会地点,会议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5月6日
  • 广西省开展2013年度全省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转载】

    柳州市质安处、贵港市建管处,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满二年者需进行验证。现就资格证书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编号为“桂08、桂11”开头的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采取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二者缺一不可。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1.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4月20日至6月20日:申报人登录“广西造价信息网”(www.gxzj.com.cn),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系统,按操作指南进行网上申报。
         2. 网上申报确认和书面申报材料审查时间。5月20日至6月25日:申请人须对网上申报内容进行确认,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其聘用单位,由申请人聘用单位到证书注册所在地的市造价管理机构办理验证手续。各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审查验证书面申报材料。
         3.材料汇总上报和集中审批时间。6月25日至6月30日: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将本市审查合格的书面材料整理汇总,统一报送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批。 
    (二)提交书面材料要求  
         1.《广西〈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验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2.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
         3.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表中业绩栏,要求填报不少于4个工程项目。
    (二)尚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造价员,请到中国造价管理协会网上进行补足,达到规定学时后,再申请办理验证。
    (三)需要扫描上传的证件:
    1.正常验证:继续教育合格证,2份成果文件封面。
    2.补验证:照片、身份证(正、背面)、学历证书、职称证、继续教育合格证及2份成果文件封面。
    (四) 验证证书时间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另行通知。      
    (五) 联系方式,详见广西造价信息网上造价员管理系统公告栏。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4月17日
     
  • 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工作指引【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广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事项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后,施工合同备案表将作为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的依据之一;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包括变更、结算),方可作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业绩入库的依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受市建委委托具体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为便利企业,现将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一、备案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以及相关的合同变更、结算。

        二、2013年5月1日起,尚未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尚未竣工验收工程的施工合同,应办理合同备案。在2013年5月1日前已竣工工程需申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业绩入库或因办理其他事项需要,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可以办理备案。

        三、合同备案办事指南、操作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gzgczj.com )“合同备案”栏目公布,请登陆查询。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4月11日

        附件:[2013]34号文

     

     

     

  • 东莞住建部门第一季度全市在建工程质量检查结果出炉【转载】

        建筑质量直接关乎房屋安全,东莞住建部门近日对第一季度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做了一次大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在抽查的93项在建工程中,有63项工程都存在安全隐患,占被抽查项目的67%,其中有36项工程存在一般安全隐患,27项工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是按照全市各镇街在建工程项目的数量比例进行的随机抽查,一共抽查了93项,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占了大头,有70项,里面还包括了16个保障房项目;还有13项是轨道交通工程;10项是市政工程。

        从抽查的结果来看,情况不容乐观。

        比如市住建局对被抽查到的70项房屋建筑签发了79份“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暨扣分通知书”,其中有39份发给了施工单位;还有40份发给了监理单位。

        而在安全隐患方面,仅70项房屋建筑工程中,就有63项工程都存在安全隐患,达9成,其中36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已被住建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还有27项工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被住建部门下发了局部停止施工通知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质量安全大检查还对东莞地铁R2线的所有在建标段(13个标段)都进行了检查,一个都没有漏掉。

        检查结果显示,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无重大质量问题出现,但东莞住建部门依然对地铁R2线的在建工程下发了18份“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暨扣分通知书”,其中有8份发给了施工单位,还有10份发给了监理单位。

        除此之外,东莞住建部门还对地铁R2线某标段签发了一份局部停工通知书和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此,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坦言,“R2线的施工安全生产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

        比如,R2线某标段施工现场存在盾构管片破损、管片拼装错台、矿山法隧道和盾构隧道渗水等现象。

        此外,此次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中还对抽检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进行了抽检,抽检材料主要以钢筋原材、水泥、砌体材料、水电材料(管材、管件)、防水材料为主。

        检查结果显示,抽检钢筋原材合格率为95%,水泥抽检合格率为100%,砌体材料抽检合格率为78.3%,防水材料抽检合格率100%,水电的管材管件抽检合格率为72.7%,对抽检不合格的材料已安排各项目的联络员、监督员负责跟进处理。

  • 广东省今年投676亿元资金推进6个高速路工程项目【转载】

        广东省政府昨日召开专题办公会,贯彻落实全省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粤东西北地区今年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的关键环节、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指出,要力争今年计划安排的6个项目关键工程早日动工。要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将审批工作具体细化并落实牵头单位,明确项目审批、先期工程、全线开工的时间节点;要主动作为,着力攻克资金、征拆、各类审批环节多等困难,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措施加快推进,既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坚决制止各类抢种抢建行为。

        刘志庚副省长围绕加快项目核准、落实资金、征地拆迁、勘察设计、协作督导等五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按照工作计划,今年粤东西北地区新开工高速公路广佛肇高速公路肇庆大旺至封开江口段、包茂高速公路信宜(桂粤段)至茂名段等6个工程项目,总里程630.8公里,总投资676.5亿元。

  • 关于申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填报《业绩汇总表》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2012〕36号文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业绩核查工作,自2013年5月13日起,凡报我厅审批(含报部初审)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计与施工、招标代理资质首次申请、升级申请、增项申请的单位,在提交申请资料同时,还应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汇总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汇总表》。

        申报单位在填报企业、个人业绩汇总表时应按在省外、省内的业绩分别制表,业绩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版(EXCEL格式)光盘一并随申报材料上报(监理企业按原申报程序直接上传)。材料提交不全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汇总表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个人业绩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管理处

    2013年4月28日                

  • 揭阳市开展2013年度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及继续教育培训【转载】

    关于开展2013年度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及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揭市建〔2013〕3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查实施细则》(粤建安字[2007]91号)和我局的工作安排,为做好201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及继续教育,服务我市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我局决定开展2013年度“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考核辅导班

        1.培训对象

        ①项目负责人B证(包括二级建造师和取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合格证而未持有B证的人员);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③原参加过安全考核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报名要求

        ①参加安全考核人员由所在企业将名单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执业中心根据预报名人数确定办班时间后再通知各企业统一网上报名(拟定于2013年6月底举办,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0日止,学员每人收取辅导、考核等费用450元,教材另购)。

        ②相片要求:网上报名时,请将红底一寸相片扫描上传。

        二、“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

        1.培训对象

        全市各施工企业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A、B、C证)的人员。

        2.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3年6月-11月市直、市区(含榕城、空港、揭东、蓝城)

        2013年9月(普宁)

        2013年9月(惠来)

        2013年9月(揭西)

        3.报名及培训费用

        即日起接受报名,培训费用220元/人,包括资料费、考务费及证书工本费等。

        4.培训安排及要求

        ①培训时间安排:市直、市区(含榕城、空港、揭东、蓝城)的企业应根据本单位“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到期时间,尽快报名。其中普宁、揭西、惠来集中安排在9月份,统一在各自县(市)设点办班,未及时参加各自县(市)培训班学习的人员以后须直接到市直参加培训。

        ②培训要求:企业应科学统筹、合理组织好本单位“三类人员”按照培训时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本次培训考勤占45%,笔试占55%,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凡缺课或未按时参加培训考核者将给予相应处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企业和本人负责。

        报名地点:揭阳市住建局三楼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3-8210438(传真)      0663-8220392

        电子邮箱:1076284607@qq.com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 湖北2013年造价员考试报名5月20日开始【转载】

        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我省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造价员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两个科目。考试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两个专业。报名时考生可按实际从事专业选择(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专业、园林专业报建筑工程专业)。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在校生;

      (二)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

      三、考试管理

      各专业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科成绩同时合格方能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及程序

      1、报考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登陆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造价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交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携带1寸彩照二张及学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按属地原则到各地建设工程标造价管理站办理资格审核及报名手续。省直及中央在汉企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到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办理资格审核及报名手续。

      2、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办理报名手续。登陆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造价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核对报考人员信息、收取考试费用及照片。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时间一天,上午客观题,下午主观题。客观题的考试内容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基础知识》,题型分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种。主观题考试内容为《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2010年出版)《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装饰、装修)》(2008年出版)《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出版)《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8年出版),题型为案例分析。

        六、考务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0日~2013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4:00,双休日除外)

      2、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9日——10月23日

      3、考试时间

      2013年10月27日

      上午:9:3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下午:1:30~4:3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

      4、考试由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全省考点设置视各市、州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七、考试费用

      考务费110元。

      八、其它

      1、客观题、主观题全部采取笔试。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涂答题卡必须使用2B铅笔)。主观题考试时,可携带相关定额。

      2、全省造价员的考试教材请与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发行部联系。

      3、省直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七楼。

      联系电话:(027)51826498

      (027)87816284(教材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红、汤志芳


  • 深圳市关于催领2012年度市造价员资格验证人员印章及补办继续教育证书的通知【转载】

    有关单位、各造价员

         本协会已从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取回2012年度在我市参加造价员资格验证的印章及补办继续教育证书,到目前为止还有大批造价员章和补办继续教育证书未有人来领取, 请抓紧时间过来领回,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发放的是分别是“粤09”开头的(如:粤090××××××)2012年度已验证人员和“粤06、粤07、粤08开头”补办验证人员。

    二、请携带旧的《造价员印章》和《造价员证》到本协会领取。旧印章由省协会回收。如已丢失请登陆http://zjy.gdcost.com/在“遗失补办申请流程”做补办申请,带上申请表以及上交省协会50元公告费领取。

    三、领取可个人或集体、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出示本人《造价员证》及《居民身份证》。

    四、领证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3年5月20日止。

    上午:9~12时,下午:2~5时,节假日不办公。

    领证地点:福田区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四楼A409室

                  (地铁2号线燕南路B出口,沃尔玛超市对面)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话:83254633

        特此通知。

    (注:为方便领取,请抄录附件中所领证、章的序号。)

     

    附件:

           1、12年深圳市09年度造价员验证名单

           2、2012年深圳市06、07、08年度造价员补验证名单

           3、2012年深圳市造价员补继续教育证书汇总表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 关于受理清远市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备案的通知【转载】

    各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清建[2009]77号)的精神,我局将受理清远市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备案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到清远市住建局办理备案手续。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申请年度备案:
    1、具有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2、在清远市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
    3、在清远市有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配备必要的网上收发文设施及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建筑面积须不少于150平方米。
    4、驻清远市分支机构的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10以上(含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3人以上(含3人),其他专职技术人员应具有造价员资格证书;
     5、在申请备案的前三年内,在清远市至少承接了三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该三项业务均在市建设局办理了单项备案),且有委托方的良好评价。
     6、在申请备案的前一年内未发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七、二十八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诚信记录良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首次申请年度备案的企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清远市外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
     4、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
    5、本次申请之前的一年内未发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十七、二十八条所列行为的证明(外省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本省企业由当地地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中央部属、广东省省属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出具);
    6、严格遵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承诺书,以及造价成果文件使用经广东省造价站测评合格的造价软件的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任职文件;
    8、驻清远市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
    9、驻清远市分支机构在清远市的办公场所证明(房地产权证或租赁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办公设备台帐、使用工程造价软件台帐;
    10、驻清远市分支机构造价工程师、专职技术人员的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人事代理合同、聘用合同、社保证明;
    11、提供前三年在清远承接至少三个项目的业务清单汇总表及相应委托方的良好评价;
    12、《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驻审批表》。
    以上资料除第1、5、6、7、11项须提交原件之外,其余均应提供原件审核,留存复印件备案,留存备案的资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
     
    四、办理年度续期备案的企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诚信证明。
    2、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造价工程师等变更资料。
    3、《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驻审批表》。
    4、上年度在清远市业务清单汇总表及相应委托方的良好评价。
     
    五、受理日期:每年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受理部门: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电话:3375890、3375197,清远市新城2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三楼315室。
     
    七、上年度外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清业务清单汇总表及《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驻备案表》请到清远市住建局网站造价管理栏目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qyjs.gov.cn/。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 关于在江门市举办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充实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我中心受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和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委托,拟于8月在江门市举办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考证培训辅导班(自愿参培形式,各班超过50人才开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报考)条件
        参培人员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3、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 报名事项
        (一) 网上报名时间
        4月22日至 7月20日。
        参培人员务必在核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 “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点击“考试报名”栏进入系统(未注册的学员,请先注册),“考试地区”请勾选“江门市”,上传照片请按要求,填妥报名内容,保存后导出有顺序号的《广东<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提交资料
        1、《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2、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3、近期小一寸白底同版免冠彩照4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相片处;其它贴在报名表左上角);
        4、《2013年江门市造价员考证培训班汇总表》(附件),并将此表的电子版于现场交费确认前发送至我中心邮箱P3273823@163.com。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学员需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确认及交费时间
        2013年7月22日至7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四)报名地点 
        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三楼培训中心2室。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请学员于2013年9月16日至9月30日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3]001号)的要求,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2至10月13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庄小姐  3831904;苏小姐  3831905;温小姐  3831903。
     
    三、课程设置
        按照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规定教材及考试大纲进行课程设置(详见课程表):
        1、建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所有专业集中上课);
        2、计价应用(按各专业分班)。
     
    四、培训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半脱产培训方式,每周两、三天课程,培训时间约两个月,拟于2013年8月开课(详见课程表)。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大纲及参考用书
        (一)考试大纲
        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年)。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2、《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六、收费标准
        请致电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咨询。
     
    七、考试形式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二)《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八、证书发放方式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将在“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查询,资格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九、其他
        1、培训配套资料:各专业工程综合定额、计价规范由学员自备。
        2、与之本期有关信息变更、课程表等最新情况,请学员登录www.jmzjj.gov.cn查询。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报名及资审系统上线使用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电子报名及电子资审系统从即日起投入使用,具体功能如下: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招标申请时可以通过设置“是否网上报名”来选择该项目是否采用网上报名。

        2、投标人可以使用投标人专区的“我要网上报名”功能进行网上报名。

        3、投标人完成报名后,可以通过“我要上传报名资料”功能上传需要递交的电子文件,如报名资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等。

        4、在电子资审系统中,资审专家可以查看投标人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可以进行电子资审及择优评审工作。

        5、以上功能适用于所有工程类别,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是否采用,具体操作详见用户操作手册。

     

        附:电子报名系统操作用户手册.rar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年5月6日

  • 关于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8号),有效推动施工许可阶段的并联审批工作,经与各并联审批部门研究,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

     

  • 关于做好汕头市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转载】

    汕建价通[201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程造价协会《广东省实施 <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 细则》(粤价协 [2009]011 号)和《关于做好 2013 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粤价协 [2013]003 号)精神,我站决定开展 2013 年度本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至 2013 年期满的造价员(证书号以“粤 060 、粤 070 、粤 090 、粤 100 ”开头)。

      二、验证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三、验证资料

      造价员验证资料包括《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验证申请表》。原则上由各单位集中收取后派专人到我站办理验证手续,具体验证流程见附件 1 。

      四、验证要求

      1 、造价员三年内工作业绩不少于 3 项,且继续教育学时符合以下要求的,为验证合格,我站将在《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加盖造价员验证章:

      ( 1 )证书号以“粤 060 、粤 070 ”开头的,参加继续教育满 60 学时的;

      ( 2 )证书号以“粤 090 、粤 100 ”开头的,参加继续教育满 30 学时的。

      2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第五章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的规定,造价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 1 )三年内工作业绩少于 3 项,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 2 )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 30 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造价员继续教育学时未符合以上要求的,需先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有关说明及流程详见附件 2 和附件 3 。

      五、验证换章

      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领取新印章时收回旧印章。换发新从业印章的工本费 50 元 / 枚。

      六、验证地点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额管理科(汕头市中山路 213 号建设大楼 1408 ,电话: 88566253 ,联系人:张映丹)

      附件 1 :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流程图

      附件 2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附件 3 :2012年度广东省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流程图

     

    2013 年 5 月 6 日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范天津宣贯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参会学员:
        现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规范天津宣贯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万源龙顺庄园(从天津滨海机场和天津火车站打车约30分钟的路程;公交610路由唐山道开往柴楼新庄园、公交810路由西站南广场开往柴楼新庄园)。
        2、会议时间:2013年5月15日—16日(5月14日全天报到)。
        3、会议费用:
        天津市参会单位,请于2013年5月6日—10日(周一至周五)到津价协交培训费和资料料费(没有提前回传《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班回执表》的单位,交费时请携带此表)。
        外省市学员于报到当天办理交费和入住手续。
        4、住宿费用:标准间328元/天(含双早餐)。
        5、交通示意图:见附件
        6、功能区划图:见附件
        天津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晖   联系电话:022-23699410 (传真)手机:13502008154
        邮箱:teca@eyou.com     QQ:1015487688
        请登陆www.tjcac.gov.cn/teca相关通知查看附件所列示意图。

        附件一: 龙顺庄园线路图.doc   
        附件二: 龙顺庄园平面图.doc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

  • 北京市关于执行2012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转载】

    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时间
    (一)2013年7月1日(含)起,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整体更新改造及复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应按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
    (二)2013年7月1日以前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或依法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配套管理文件的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的计价依据按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计价依据的要求执行。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一)定额综合单价
    1.定额综合单价应由预算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构成。其中预算单价应按本规定的第三条执行。
    清单综合单价可由一个或几个定额综合单价组成。
    2.分部分项工程和按分部分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应采用定额综合单价计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部分组成。
        1.2012年预算定额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预算定额各章节(措施项目章节除外)费用合计金额。
    2.2012年预算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指各专业预算定额措施项目章节费用合计金额。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合理确定相关费用,预算定额中的措施项目可作为计价的参考依据。预算定额中不包括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二次搬运费是指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3)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3.其他项目费包括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暂估价、暂列金额等内容。
    材料(设备)暂估单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定额综合单价。材料(设备)暂估价中的损耗率应按预算定额损耗率执行。
    4.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2012年预算定额中的规费包括: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生育保险七项费用。应按投标期人工市场价计算出的人工费作为取费基数。费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发布,进行调整。
    5.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预算定额费率标准,应单独列出,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三、预算单价的确定
    2012年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和以“元”形式出现的费用均为定额编制期的市场预算价格,在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工程预算、工程结算时,应全部实行当期市场预算价格。
     
    四、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
    (一)招标控制价应依据2012年预算定额和相关计价办法及《北京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进行编制。
    (二)招标人列出的暂估价应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包承包活动的通知(京建发【2011】130号)”文件中第十条规定执行。
    (三)定额综合单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按现行定额费率标准执行。
    (四)招标控制价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五部分公布相应合计金额。
    (五)标底编制应合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六)最高投标限价视同于招标控制价。
     
    五、投标报价编制
    (一)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2012年预算定额进行报价,定额综合单价中应考虑风险费用。
    (二)定额综合单价中的利润为可竞争费用,企业管理费可根据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自主报价,但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安全、成本。
     
    六、风险范围及幅度的规定
    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应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范围及幅度。主要材料和机械以及人工风险幅度在±3%~±6%区间内约定。
    (一)风险幅度变化确定原则
    1.基准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的具体月份为基准期,与基准期对应的主要材料和机械以及人工市场价格为基准价。
    基准价应以《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以下简称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格为依据确定。造价信息价格中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为准;造价信息价格缺项时,应以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2.施工期市场价应以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为准。若发包人、承包人未能就施工期市场价格达成一致,可以参考施工期的造价信息价格。
    3.风险幅度的计算:
    (1)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主要材料和机械以及人工单价低于基准价时,施工期市场价的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确定,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确定,涨(跌)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第六.(二)条的规定执行。
    (2)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主要材料和机械以及人工单价高于基准价时,施工期市场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确定,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确定,涨(跌)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第六.(二)条的规定执行。
    (3)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主要材料和机械以及人工单价等于基准价时,施工期市场价涨(跌)幅度以基准价格为基础确定,涨(跌)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第六.(二)条的规定执行。
    (二)超过风险幅度的调整原则
    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单价调整办法,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算术平均法或其他计算方法。
    2.主要材料和机械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格差额,其价格差额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3.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全部价格差额,其价格差额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4.人工费价格差额不计取规费;人工、材料、机械计算后的价格差额只计取税金。
     
    七、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审核。
    (一)材料(设备)暂估价的调整办法
    编制竣工结算时,材料(设备)暂估价若是招标采购的,应按中标价调整;若为非招标采购的,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材料(设备)单价调整。材料(设备)暂估价价格差额只计取税金。
    (二)专业工程结算价
    专业工程结算价中应包括专业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专业施工的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八、其他有关说明
    (一)2012年预算定额企业管理费中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已包括一线生产工人教育培训费,一线生产工人教育培训费占企业管理费费率的1.55%,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
    (二)各专业定额中的现场管理费费率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的参考费率,已包括在企业管理费费率中;工程质量检测费费率是计算检测费时的参考费率,已包括在现场管理费费率中;企业内部核算或计算检测费时应以预算价(或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得重复计算。
     
     
  •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交纳2013年度会员会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转载】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章程》和《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现将交纳2013年度会费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纳会费范围
    1、已申请加入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的单位会员;
    2、属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单位会员,因经费方面确有困难,可申请减免。
     
    二、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20000元/年;
    2、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3、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4、理事单位:2000元/年;
    5、一般会员单位:1000元/年。
     
    三、办理程序
    1、申请新入会的单位可在协会网站(www.gdeca.org.cn)下载《会员申请表》,填写后交到我协会办理入会手续。
    2、会员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汇款、支票或现金支付等方式交纳会费。
    3、对一年不交纳会费且没有澄清理由的会员单位,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将其视为自动退会。
     
    四、服务内容
    1、理事及以上单位足额交纳会费的,赠送2014年《广东工程造价》期刊一份;
    2、连续两年足额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可在协会网站(www.gdeca.org.cn)按规定的模板免费挂载单位宣传资料;
    3、免费为会员单位办理造价员跨市变更执业单位;
    4、免费为会员单位赴住建部办理甲级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或延续手续;
    5、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先进会员单位评选等活动;
    6、优先、优惠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班、研讨会;
    7、优先参加国内与境外测量师协会、学会组织的业务技术交流、考察等活动;
    8、提供会员单位之间以及省外行业有关方面交流与合作的服务。
     
    五、交纳会费时间:2013年3月25日—2013年5月31日。
     
    六、汇款账户
    银行户名: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银行帐号:44-03130104000333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解放北路支行
    注:请在汇款单用途栏注明“协会会费”字样,并将银行回执传真或发邮件给协会。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亚莹、林秀春
    联系电话:020-83346219     传真:020-83331494
    协会网址:http://www.gdeca.org.cn
    电子邮箱:gdeca.admin@gmail.com
    会员QQ群号:73254911(尚未加入Q群的会员单位,请安排联络员加入,以便及时发布信息和沟通交流)。
    通讯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5楼1501室
    邮编:510040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0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水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4月17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建稽〔2013〕26号)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就2013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路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按照惩防并举、重在预防,查、纠、建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对当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项目开工竣工、工程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和检查。督促各地加快工程进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竣工总量。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和分配方面的监督,确保已建成保障房尽早投入使用,防范和严查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及以权谋私等行为。加强保障性住房使用和退出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出售、转借、出租、闲置保障性住房等行为。
    (二)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继续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中小套型住房建设。加快推进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统一改造各地房地产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搭建贯通省、市(县)的数据交换网络,建设全省住房信息中心数据库和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实现全省住房信息联网。对商品房预售、房屋征收等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规转存资金、违规开立银行账户、骗提骗贷等问题。继续推进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进行督察巡查。
    (四)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处分办法》,加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完善规划管理体制。开展对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建设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加快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员巡查制度,推动我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上水平。
    (五)加强对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监督检查。加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随意变更建筑节能设计、违规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材料、对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予以验收通过等行为。加强“禁实”目标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监督检查。
    (六)加强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运作,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资质、违规招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市场主体资质(资格)动态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资质资格条件的企业。健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管理机制和制度,开展高强钢筋生产、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房屋建筑勘察设计质量和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方面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整治,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约谈、地区挂牌整治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红、黄牌警告制度,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水平。
    (七)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我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开展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检查,促进各部门实现行政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提高依法执法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部署阶段(2013年4月)。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
      实施阶段(2013年4月至10月)。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好本地区的相关自查工作,并配合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的检查。要及时梳理分析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提升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效能,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总结阶段(2013年11月)。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对本地区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月底前报送我厅。我厅将对全省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分工合作。厅有关业务处、法规处、执法监察局根据分工,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各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计划安排汇总表中第4项、第9项监督检查工作由执法监察局牵头,相关业务处参与;第1、2、3、5、6、7、8项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对口的业务处牵头,相关处室和执法监察局参与。在上述各项稽查执法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存在执法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的,移交执法监察局专案调查处理。以厅名义开展的各项调研、检查、督察工作,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时间和地点等进行适当合并,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要站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中心任务顺利完成,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高度,将开展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作为2013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强化对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检查,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有效落实。要着力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三)实现纠偏补漏。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要通过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及时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度,改进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纠正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四)创新体制机制。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主管部门,要将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实现稽查执法与行业监管、稽查执法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相衔接。要注重总结归纳稽查执法经验,发现的行业管理的问题和漏洞,加强长效机制的建设,并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纳入“两建”工作内容,提高行业监管水平,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 2013年关于全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公示【转载】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了对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为保证审核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合格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28日至2013年5月15日,对所公示企业资质延续有问题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们对投诉单位或投诉人给予保密。公示企业的名称有误的,应与资质管理机构取得联系,报标准定额司进行更改。
     
      任何借公示之名,要求公示企业参加任何公告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无关系。
     
      联系单位:标准定额司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58933231
     
           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传真:010-589332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4月28日
  • 造价员资格考试应试备战策略

        阳春三月,又是一个生机盎然的季节,迎着春风,2013年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也在火热进行中。

        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各管理机构和专委会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考试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价应用(**工程)》两个科目。通用性较强的是建筑和安装两个专业,全国有个别省份分别还有(市政、装饰等专业)。建筑工程,指各类房屋建筑。土建专业内容大致包括土石方砌筑和装饰工程。土建需要了解柱梁板基础等构件的计算规则,定额书均有详细章说明。安装工程,指各种设备,装置项目的安装。通常包括电气、通风、给排水以及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工业设备及管道等往往也涵盖在安装工程的范围内。造价员考试实行各省分片考试,统一阅卷;考试采用笔试。

        今年的省考定在6月22日至23日举行,如何才能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复习时间来进行充分的备考工作,顺利通过造价员考试呢?下面造价168与各位考生分享一些应试策略、技巧。

        首先必须要制订一个比较好的复习计划。不管是在职人员还是在校学生,都必须针对自己的水平和学习时间安排一个合理有效的备战考试计划,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复习效果。

        但凡备考均离不开不断的学习和练习。考生制订考试复习计划应该以天为单位,必须坚持每天看书。所谓“温顾而知新”,只有经过反复强化的学习,才能更好地熟习、掌握所学知识。建议每天抽出1~2小时看书,最好挑一天当中头脑比较清醒的时间,这样看书才有效果。每天安排的学习时间和内容不宜过多,否则会由于劳累致失去后续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因此要针对自己的工作情况制定一个计划,并认真付诸实施。看书要坚持做到多看,起码有两遍。第一遍是通读全书,对各章节的内容有个大概的了解,产生总体印象。第二遍是重点把握,紧紧抓住每章节论述的主要问题去理解,对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区别要进行更深入的学习和巩固。

        其次,经常做一些练习题或真题,找到自己在专业上掌握得比较薄弱的环节,这样在复习时就可以更有针对性和重点性,节约时间,提高应试的能力水平。此外,书中的例题也不能忽视。它既可帮助理解讲授的内容,又与考试的题型大同小异,考生应认真对待。在做练习题的前期,侧重知识面的把握和整体作答能力的提高,后期则主要注重各类题型综合的解题思路及答题技巧的培养,要注意捕捉命题者的出题思路;最后的阶段就是培养整体的做题感觉,进行一些考前强化训练,做模拟冲刺试题,营造环境来培养考前应有的应试状态。造价168网站的资讯频道提供了一批造价文档,包括造价员考试模拟题、复习教程等供广大会员学习使用。

        至于考试环节,考生在拿到试卷后,务必谨记要先填写上姓名、考号,防止考试结束,紧张慌乱而遗忘。填好后再专心答题,不管考场发生什么情况,都有监考老师及考务工作人员解决,不是自己关心的事情少费心思。正确的答卷顺序以按卷面排列次序,先易后难逐题解答,会一题答一题,对把握不大的题目画上记号待查。遇到不会做(或难度较大)的题先跳过去,待完成一个轮次之后再回过头来解答跳过去的问题,这样可以有效控制答题时间。其实,归根到底只要掌握了培训教材的基本内容,临场发挥正常,轻松过关不会是难事。

        最后,提醒各位考生一定要对考试有信心,对学习有信心。考试的信心对考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信心才有动力,才有克服复习考试时遇到的一切困难的勇气。希望各位考生能做好造价员考试的充分准备,取得好的成绩。

  • 中价协会专家委员会换届会议在京召开[转载]

       

    (会场盛况。)

        2013年4月27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专家委员会换届会议在京召开。百余位专家委员齐聚一堂,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上一届专家委员会主任张允宽、中价协理事长徐惠琴、秘书长吴佐民等出席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造价处谭华处长特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谢洪学副理事长主持。

        谭华处长在讲话中指出,中价协专家委员会是工程造价领域全国性的民间专业学术性委员会。自2008年成立以来,在行业课题研究、标准制定、行业的发展规划以及加强行业内部的交流与合作等诸多方面,起到了积极地作用。同时也得到了住建部、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工程造价管理专业院校学者、教授等专业人士的鼓励与支持,得到行业内人士的认可,其重要性与日俱增。此次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建的新一届专家委员会,相信也将成为我国工程造价行业发展中新的重要力量。

        徐惠琴理事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上一届专家委员会所取得的成绩。她指出,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行业共同拼搏努力的结果,也饱含着各位专家委员付出的辛勤劳动。她同时对新一届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进一步加强形势政策的分析研究,围绕部中心工作,加快改革发展,及时提出真知灼见。二是希望进一步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开展好事关行业发展的体制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为行业科学发展发挥作用,并以高水平的成果指导实践。三是希望各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与协会重点工作的融合,带好队伍,形成合力,发挥智囊的辐射作用。

        吴佐民秘书长向会议作了专家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报告,同时介绍了新一届专家委员会机构设置情况。本届专家委员会共设发展、自律、标准、学术、教育及信息六个专委会。谢洪学副理事长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各专委会的基本职能设置,并就下午的分组讨论提出要求。

        当天下午各专委会召开分组会,讨论落实今后四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与会专家分别就新一届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各委员会专业分工、及专家具体工作划分等提出意见,围绕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新的改革形势以及对工程造价行业的影响和推动,专家发挥各自专业特长,提出许多建议。中价协秘书处会后将根据会议纪要,汇总专家意见,进一步形成今后各专委会的具体工作纲要。在下午的各分组讨论会中,与会专家认为专委会工作首先要抓准大的方向,紧密围绕行业改革和发展的形势来开展工作;其次专委会工作要做好系统性安排、发挥专家特长做好顶层设计,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事项,来扎实开展工作;另外专家们突出强调专委会工作要重视调查研究,要切实反映行业和会员的实际需求,深入到行业第一线做实调查研究,以此提出专委会今后几年的工作方向和具体的工作纲要。

        与会专家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会场气氛热烈,为行业和协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思路、措施和建议。

  •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6月中举行【转载】

        造价168从顺德区人民政府网获悉,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28日发布《关于举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定于2013 年6 月中旬就顺德区2012 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会议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通知表示,凡户籍在佛山市顺德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注册地址在佛山市顺德区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举办单位将根据申请情况选定听证会代表,其中具有土地、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凡有意参加听证会者,请于2013 年5 月27 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

        详细信息,市民可登陆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查询。

  • 关于印发《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转载】

    粤勘设协字〔2013〕第08号

    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做好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有关工作。原《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粤勘设协字[2007]8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奖评选办法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 山东潍坊出台新规加强劳务用工管理【转载】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用工管理,防止务工人员工资拖欠,保障建筑企业和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2013年潍坊市建筑市场管理包靠督导和考核通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日前,潍坊市建工处下发通知,要求凡在该市辖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自4月1日起每个施工现场均须配备“劳务用工管理员”,这是继要求设立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维权公示栏后,该市出台的针对建筑劳务用工人员的又一专项文件,为维护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上了“双保险”。“劳务用工管理员”代表企业进行施工现场自有劳务人员和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工作,掌握劳务用工合同签订情况并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台账,负责劳务人员考勤、汇总工资报表并建档,指导和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及撤场劳务人员工资清算,掌握现场劳务人员的调剂和流向,做好工地农民工夜校教学管理,处理项目劳务人员的工资拖欠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欠薪上访事件等工作。

  • 一季度钢铁企业库超一千万吨【转载】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继民27日表示,今年以来,钢材社会库存呈逐月增加态势。至3月末,全国主要钢材市场、主要钢材品种社会库存量比上年末增加了1000多万吨,增幅超过80%。钢材库存的不断攀升,给钢材市场带来较大压力。

        钢铁企业库存也明显增加,据中钢协统计,到3月末钢铁企业库存为1483万吨,比年初的1006万吨增加了477万吨,增幅47.4%。

  • 江门市拟于8月举办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班

        造价168从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获悉,江门市建设培训中心拟于8月在江门市举办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考证培训辅导班(自愿参培形式,各班超过50人才开班)。有关事宜摘录如下:

        一、 培训(报考)条件
        参培人员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并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3、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 报名事项
        (一) 网上报名时间
        4月22日至 7月20日。
        参培人员务必在核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 “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点击“考试报名”栏进入系统(未注册的学员,请先注册),“考试地区”请勾选“江门市”,上传照片请按要求,填妥报名内容,保存后导出有顺序号的《广东<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提交资料
        1、《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2、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3、近期小一寸白底同版免冠彩照4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相片处;其它贴在报名表左上角);
        4、《2013年江门市造价员考证培训班汇总表》(附件),并将此表的电子版于现场交费确认前发送至我中心邮箱P3273823@163.com。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学员需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确认及交费时间
        2013年7月22日至7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四)报名地点 
        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三楼培训中心2室。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请学员于2013年9月16日至9月30日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粤价协[2013]001号)的要求,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2至10月13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庄小姐  3831904;苏小姐  3831905;温小姐  3831903。
        三、课程设置
        按照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规定教材及考试大纲进行课程设置(详见课程表):
        1、建设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所有专业集中上课);
        2、计价应用(按各专业分班)。
     

  • 中山市“五一”起上调污水处理费【转载】

        造价168获悉,5月1日起,中山生活污水处理费要涨价,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统一为每立方米0.90元,非居民1.08元。据了解,本次污水处理费的涨价在3月底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已经审议并获得原则同意。

        调整后,城区和镇区同类用水户统一征收标准,具体为:一是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学校和集体宿舍用水,污水处理费统一为每立方米0.9元,即石岐区、东区、西区(不含沙朗片)的征收标准维持原来不变;镇区(含沙朗片)居民的征收标准从原来的每立方米0.7元调整为0.9元。二是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统一为每立方米1.08元,即城区和镇区分别从原来的每立方米1元、0.8元调整为1.08元。缴纳污水处理费仍按实际用水量的90%计收。

        据中山市物价局介绍,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支出,同时明确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公立医疗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以及低收入家庭等用水户继续免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及内容和方法【转载】

    金丽英

        【简  介】  工程项目管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成本控制则是创造利润的有效手段。本文从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内容和方法,作一浅述。

        【关键词】  工程项目 成本控制 原则 内容 方法


        工程项目管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成本控制则是创造利润的有效手段。本文从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内容和方法,作一浅述。

        一、成本控制的原则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要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一是材料控制。材料占工程成本的60%左右,是成本控制的大头,项目财会人员要严格审核材料中发生的每笔金额较大的费用,确保不超计划和预算。二是加强全面控制。项目成本形成过程涉及项目部各部门和每个员工,成本控制不仅需要项目经理和专业成本管理人员的努力,更需要所有项目建设者的群策群力,才能收到预期效果。为此,要建立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的成本责任网络和班组经济核算体制,形成全员成本控制体系。三是动态控制。项目部要根据施工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变化,实行动态控制,不断纠正成本形成过程中的偏差,保证最终实现成本目标。四是过程监控。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消耗、施工方案优化、验工计价、现场管理等内容进行监控,达到成本的最小支出。

        二、成本控制的内容

        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投标阶段:根据施工现场的勘察、工程量细目和招标文件,对项目成本进行预测。

        2.施工准备阶段:根据设计文件和其他资料,通过多方案技术经济评价,选择经济合理、先进可行的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具体的成本计划及成本控制措施,对项目成本进行事前控制。

        3.施工阶段:根据施工预算、各种消耗定额费用开支标准和已确定的成本计划和成本控制措施,对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控制。

        三、成本控制的方法

        1.以施工图、工程量细目编制预算控制成本。

        (1)人工费控制。项目经理部与施工队签订劳务合同时,应将人工费单价定得低于对外承包合同中签订的人工费单价,其余留部分考虑用于定额外人工费和关键工序的奖励费等,以保证人工费不超支。

        (2)材料费控制。材料成本的控制主要是对“三材”价格控制,主要材料一般都是建设单位指定商家供应,地方材料由项目部按其预算价格控制;零星材料要限额购买。此外,当市场的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发生预算价格与投标价格严重背离而使成本骤增时,应向建设单位反映,争取补贴。

        (3)周转材料控制。施工使用的脚手架、钢模板、风水管等,属于周转材料,要定量使用,缩短使用时间,增加使用次数,从而降低成本。

    (4)机械使用控制。施工中的机械,要根据施工方案合理配备,避免超配、少配。超配,增加机械费支出;少配,因不能保证工期,必然以增加投入的办法来抢工期。机械要成龙配套,形成作业流水线。

        2.以施工预算控制人力和物资资源的消耗。

        (1)在项目开工前,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并按照企业定额或统一的施工预算定额编制整个工程项目或分阶段的施工预算,作为指导和管理施工的依据。若遇设计或施工方法变更,应由预算员对施工预算做统一调整。

        (2)对生产班组的任务安排,应严格按施工预算签发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并向现场施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3)根据完成任务量和材料消耗情况进行结算,并按结算内容支付报酬。

        3.建立资源消耗台账,实行资源消耗的中间控制。

        财务成员应于每月初根据资源消耗台账的记录,分别填制各种资源的消耗情况信息表,向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反馈。当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收到各种资源情况信息表后,应立即分析资源消耗水平和节超原因,对有节约的资源应继续从总量上控制以后的资源消耗,保证最终有所节约;对已超支的资源,应根据分析的原因,制定资源节约使用的措施,分别落实到有关人员和生产班组。

        4.建立项目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制度,以用款计划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1)以月度计划产值作为当月财务收入计划,同时由项目各部门根据月度施工作业计划的具体内容编制本部门的用款计划。

        (2)项目财务成本员根据各部门的月度用款计划进行汇总、平衡、调度,同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3)在月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财务成本员应根据各部门的实际用款做好记录,并于下月初反馈给相关部门,由各部门自行检查分析节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对超支幅度大的部门,应以书面分析报告分送项目经理和财务部门,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

        5.建立项目成本审核签证制度,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由有关项目管理人员审核,最后经项目经理签订后支付。

        6.坚持现场管理标准化,堵塞浪费漏洞。施工项目一定要强化现场平面布置,堵塞一切可能发生的。

        7.坚持“三同步”核算,防止项目成本盈亏异常,根据项目经济活动规律,完成多少产值、消耗多少资源、发生多少成本三者应该同步,否则,项目成本就势必出现了盈亏异常。

        8.用成本分析表控制项目成本。用于成本分析控制手段的成本分析表,包括月度直接成本分析表、月度间接成本分析表和最终成本控制报告表。

  • 东莞市关于开展电子招投标全真模拟测试的通知【转载】

    东建交 [2013] 8号

        为使投标单位能更好地掌握新版电子标书系统编制、上传投标文件,顺利推进我市全数字化电子招投标工作,现举办新版电子标书系统全真模拟测试,有关模拟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模拟测试工程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要求的模拟测试工程

        招标编号:XXAXXXX1300002

        工程名称:龙湾湿地公园市政配套工程(测试工程)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要求的模拟测试工程

        招标编号:XXAXXXX1300001

        工程名称:中堂支行业务大楼工程(测试工程)

        上述两项目的具体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工程信息

        二、参加本次模拟测试的工作要求

        (一)投标单位下载相关招标文件,以新版的电子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单位按招标公告要求通过网站会员或一体机递交投标文件;

        (三)投标单位按招标公告要求参加投标会,投标会现场投标人执行刷IC卡签到,无需项目负责人打指纹。

        (四)为使测试工作能顺利进行,请投标单位在投标会上递交刻录有投标文件的光盘。

        (五)投标单位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22670103、22265795,联系人:姚工、潘工

        EMAIL:dgjjzx@21cn.com

        本次培训望各投标单位积极参与配合,特此通知。

     

    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 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13年4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综述 【转载】

    4月份造价管理信息工作例会主要事项如下:

        一、根据穗府令90号、建设部第89号令,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受市建委委托具体负责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管理。2013年5月1日起,尚未申领施工许可或尚未竣工验收工程的施工合同,应办理合同备案。在2013年5月1日前已竣工工程需申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业绩入库或因办理其他事项需要,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可以办理备案。事项重要,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及早做好充分准备。实施通知请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合同备案办事指南、操作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合同备案”栏目登载。

        二、3月份圆钢价格平稳,φ10内为3900元/吨,φ10外为4000元/吨;螺纹钢价格下降2.22%,为3970元/吨;水泥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复合普通硅酸盐水泥下降8.82%,为310元/吨,普通硅酸盐水泥下降7.32%,为380元/吨。   

        结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在季度文件中调整和增加了部分材料的综合价格,包括有:

        钢筋:由于国家线材生产标准提高,圆钢相应地由Q235过渡为HPB300;

        细砂:按国家标准将“填土砂”改为“细砂”;

        道路砖:“连锁砖”不分形状统一称为“道路砖”;

        花岗岩路石:为配合《广州市城市道路人行道设计指引》的推广使用,增加花岗岩路石,包括侧石、平石、车止石等;

        为引导综合价格的合理使用,对“细砂”和“中砂”注明细度模数,对“透水砖”注明透水系数,使用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选用相应材料价格。

        为满足钢结构工程计价需要,对钢结构中大量使用的Q345厚钢板单独列项,使计价更合理;

        三、2013年1季度对综合工日日工资价格进行了调整:2010年各专业综合定额、2011年市政补充定额、2012年修缮定额,综合工日、借工和时工的日工资价格按98元计算,停工和窝工的日工资价格按74元计算;98修缮人工日工资价格按54元计算;2001地铁综合成本指导价人工日工资价格按74元计算。

        四、3月18日,在我站组织施工企业、劳务公司召开了人工价格、劳务分包信息交流会议。为规范市场行为,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大力推进劳务市场体系建设。近期,市建委制定印发了《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劳务分包形式优势在于:1、劳务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在法律上能够承担劳资纠纷的责任;2、能够减少总承包直接管理工人产生的工作量;3、协助总承包加强工地质量管理;4、处理工人工伤事故、协助工人办理工伤保险赔偿等后续的工作,减少了工人与总承包的矛盾。5、发挥掌握大量工人来源的自身优势,及时为工地提供足够的劳动力。

        我市劳务市场起步较晚,劳务行为还不够规范,建立长远、稳定的信息采集机制和建立合理的价格制定机制,对劳务工资的合理确定,保护工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五、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共同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具体见穗建筑【2013】103号文,其内容可于广州城乡建设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下载。劳务合同的推广使用有利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加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六、为配合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管理工作方案》(穗建质[2012]1767号)的落实执行,我站结合现行计价依据对材料检验试验费的计算进行了调整,具体见穗建造价【2013】29号文。

        七、2013年度广州市造价员资格考试于6月22、23日进行,具体事项见《关于广州市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穗价协【2013】04号),请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

  • 论述工程定额在建设工程交易阶段的作用【转载】

        唐健青

        工程建设定额是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管理体制及制度,在工程建设中单位产出人工、材料、机械消耗的规定额度。不同定额的用途和适用范围,由指定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度审批并颁布执行。以概预算定额、各种费用定额为基础依据,按照规定的计算程序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称为定额计价法。在建设工程进入市场发生交易以前,投资者根据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调整定额的价格要素,如人工、材料和机械价格等;用调整后的单位价格乘以工程定额中的额定数量,经过累加汇总得到单项工程造价。因为,造价管理部门不可能把握市场价格的即时变化,其公布的造价信息与市场实际价格信息总有一定的滞后与偏离,所以,由定额计价模式形成的工程造价存在局限性。

        一、定额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应用

        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造价,不论是招标控制价,还是投标报价,都是根据工程定额编制的。政府管理机构(或者是接受委托行使政府职能的机构)对工程的招标投标环节,特别是当中的评标方法,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要求。根据我国建设部的规定,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及比较。实际上,那些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投标者进行投标竞争的焦点只在于建设工程造价;投资者进行招标活动,允许建设工程的价格展开市场化竞争的根本目的,也是在招标活动中找到质优价廉的合作者,以图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的投入。因此,由工程定额形成的工程造价金额不是工程的成交金额。

        二,定额在工程施工合同订立阶段的应用

        在工程施工合同订立阶段,为了防止承包商低于成本进行恶性竞争,保证最终的工程质量,投资者会参照套用工程定额估算的工程造价作价格的上下浮动。那么,怎样的价格水平才算合理呢?我们需要进一步思量。首先,工程定额反映的是过去一段时期整个建筑行业的平均价格水平,对于一些优秀的施工企业来说,由于管理科学、技术先进,其单位成本很可能低于定额水平,以定额为依据的工程造价对这些企业来说,无法发挥其竞争优势;其次,国家对建设工程的监控得当与否很关键。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受到过多的限制,使价格竞争受阻.必然会对合同的执行和工程结算埋下隐忧。诚然,市场形成价格是建筑市场价格体制的核心,要让价格回到交易中去.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来形成;所以,绝大多数工程价格是由承包人之间的竞争和承包人与发包人的谈判来确定的。在市场竞争中,表面上享有定价权的承包人,实际上受着市场的支配,任何单个的承包人都不能独立地、主观地决定市场价格,而只能接受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而且需要不断调整项目管理方案和资源投入,引导生产要素在不同环节、不同施工项目之间的合理流转。由市场形成的价格机制是一个内在的能使价格趋向合理的自动调节机制。利用这种高度灵活、自动调节的价格形成机制,能够及时反映工程发承包人供求关系的价格信号,把有限的人、财、物等生产资源不断地以优化的配置流向工程建造的各个相关领域,促进工程项目宏观和微观结构的一致,达到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

        三、定额在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应用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受到严峻的威胁,巨额房产损失和重大人员伤亡的恶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有些人把原因归究于建设工程项目低价中标,认为质量与价格直接相关,即低价必然导致劣质。然而事故调查结果却显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问题不是施工技术水平低.而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所致。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任何一个企业的目标。如果说施工企业在低于成本进行竞争的前提下获取利润会引致偷工减料。那么也不排除其在正常价格下为获取更高的利润仍然会偷工减科。所以.出现质量事故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其价格是否低于成本,而在于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部分是当事人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基于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的工程质量标准,它既体现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严格管理,同时也在保证工程自身的质量水平。可见,只要当事人严格守约,质量事故是可以避免发生的。想象一下,如果监管有效、制裁严厉,即使承包商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获得工程,也会因为在施工过程中无机可乘和畏惧惩罚而不得不在亏本的情况下如约完成工程任务;反之,如果监管无序、制裁不力,承包商偷工减料的行为得不到相应的制裁。那么,无论以多高的价格获取工程,承包商仍然会偷工减科以获取更高的利润。所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要逐步摆脱以工程定额为唯一控制手段的定价方式,从实质上依靠经济和法律手段间接调控价格,通过让价值规律、供求关系成为价格基本支配规律的方式来控制工程价格的总水平。

        四、定额在建设工程合同结算阶段的应用

        在建设工程合同结算阶段,工程定额对解决工程价款纠纷,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合同履行时,因各种原因影响引起工程量以及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在合同中无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争议项目,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计算工程款。这里所用的是”参照”.而非“按照”,是”可以”,而非”应当”;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为原则,在原有施工条件和施工设备前提下,只有工程量增减的,应按照当事人约定的计价方法结算工程款;如果施工条件、进度、工程质量发生了质的改变,即在原有状态下完成工程已成为不可能的,以及按照约定价格结算将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失衡的,则应参照当地工程定额作为结算依据。

        推行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格新体制,是我国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根本任务。如何驾驭市场形成价格与政府宏观调控二者的关系尤其重要。对微观的具体价格,除极少数直接管理外,绝大部分不再由国家直接干预,主要通过平衡宏观总量,调节建筑产品供求,培育和发展市场,限制垄断,促进竞争,规范和指导建筑市场行为来影响价格的形成和变动。另外,国家调控下的价格由于有基准价(由工程定额形成的工程造价)和浮动幅度的控制,自然形成一个价格区间,使价格水平成为可控的和有边界的,达到控制价格水平的目的。这样。工程造价既体现出国家宏观调控性,也能让发承包人相对灵活地确定价格。

  • 莞惠城轨惠州段一季度完成投资4.42亿元【转载】

        记者从惠州市发改局了解到目前在建的三大重点项目——莞惠城轨惠州段、厦深铁路惠州段、惠州机场改造及配套工程的最新进展。其中莞惠城轨惠州段一季度完成投资4.42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7%。项目完成路基土石方40.2万立方米,完成总量的83.2%,完成桥梁15476成桥米,隧道完成12138双延米。

     厦门至深圳铁路惠州段1-3月份完成投资0.8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3.33%。项目路基土石方累计完成514.4万立方米,桥梁累计完成23727米,涵洞累计完成2010米,隧道累计完成16068成洞米。

     惠州机场改造及配套道路工程1-3月份完成投资0.05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43%。项目进行场道路路面工程。支线Ⅱ、支线Ⅲ路基全部完成,完成9座涵洞工程。

  • 已约定仲裁条款的合同法院能否受理?【转载】

    罗源法院:林彬卿  

        2009年6月1日,武汉某加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加固实业)与上海某建设公司(以下称建设公司)福州项目部签订一份《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罗源县某钢厂钢筋混凝土梁检测,工程内容为对罗源县某钢厂内火灾后2条主梁、2条次梁粘钢板加固,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期为同年6月18日前完工。工程价款80000元,在加固工程验收合格后7日内,天德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同时双方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合同签订后,加固实业依约进行施工,2009年6月18日完工,建设公司接收后交付罗源某钢厂使用至今,但未支付工程款,引起纠纷。

        由于工程项目早已完工,而建设公司迟迟不肯给付工程款,加固实业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院。罗源法院认为加固实业、建设公司虽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为仲裁,但建设公司未在开庭前对本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原告加固实业与被告建设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已实际履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庭审中,建设公司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予以认可,对加固实业完成工程内容并无异议,应视为有效合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法院判决建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加固实业工程款人民币80000元,并从2009年6月2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付款期限届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欠款利息。

        判决下来后,建设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公司认为,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仲裁条款,一审法院受理没有管辖权的案件,违反法定程序;且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合同约定工程款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而至今建设公司未收到加固实业发来的工程竣工要求验收通知函。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加固实业与建设公司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为仲裁,但被告未在开庭前对本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另涉案工程于2009年已竣工并交付建设公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三)款“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的约定,建设公司称工程未竣工验收故付款条件不成就的上诉理由,无法无据,不予采纳,故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江西免费发放特色农房设计图集【转载】

        造价168获悉,近日,数万套科学规范、美观精致、安全实用的《江西省和谐秀美乡村特色农房设计图集》(以下简称“图集”)全部免费发放至江西省每一个乡镇和村委会,供农民建房使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建设具有江西鲜明地域和传统文化特色住房的部署,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全省20多家设计院所的设计人员,开展江西特色农房设计工作,通过两轮设计方案的优化和专家评审,按照“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突出特色”的设计理念以及“安全、经济、适用、节约、美观”的原则,彰显江西农耕文化特色,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对建筑风格、户型结构、工程造价等的要求,从50个农房设计方案中精选出30个优秀方案,汇编成图集。
      图集分富裕型、小康型、经济型3类户型,全部编制配齐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和水电施工图。为推广和发挥图集的功用,更好地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美观实用和具有鲜明江西特色的新民居,提高农村建房水平和质量,展现江西和谐秀美乡村新风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将图集批准为江西省地方标准,由江西美术出版社出版,现已完成印制并发行。

  • 山西长治市投资47亿实施境内公路建设 【转载】

        造价168获悉,山西省长治市今年计划投资47亿元用于境内的公路建设,其中高速公路41.6亿元,国省干线2.8亿元,农村公路2.6亿元,逐步形成以环形放射状高速公路为主骨架,以干线快速路为次骨架,以等级化县乡公路为支线的大公路交通网络。
      今年,长治市境内将迎来高速公路建设热潮,长平高速主线段5月底完成扫尾工程,通车运营;黎左高速已全面开工建设;长临高速迁坟工作已经完成,6月份开工建设;黎霍高速和长邯高速拓宽改造工程积极做好前期工作,力争开工。
      在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改造方面,今年该市境内将完成平顺至长治公路路基桥涵工程,国道207线黎城县阳南河至潞城市张庄段,国道208线长治过境段一级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省道黄龙线首钢长钢过境段改线工程前期工作。
      投资2.6亿元的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是县乡旅游公路。今年,该市将开工建设武乡县北社~王家峪~砖壁红色旅游公路,壶关县北庄~三嵕庙旅游公路;黎城县红石公园旅游公路、平顺天脊山旅游公路年内竣工;沁源县灵空山旅游公路完成前期工作;进一步推进中华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公路、平顺县西沟红色旅游公路不断进展。
      除此之外,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该市还把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和危桥改造任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探索建立乡级养护机构、制度和机制,切实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召开四届四次会议【转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化工委)第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4月11~13日在苏州召开。中价协副秘书长刘朝阳、中国石油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名誉理事长袁纽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化工集团规划发展部投资建设处处长姜东升应邀出席会议。中价协化工委主任委员刘汉君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价协化工委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关于开展授予荣誉称号活动的决定两项议案,与会代表在分组讨论中,对化工委的工作和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 厦门市正式实施电子招投标【转载】

        自4月15日起,厦门市正式实施电子招投标,在厦门市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该平台实现招投标数据实时传输、在线备案审核、在线流转信息。招标、投标、评标,实现从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网上答疑、网上投标、电子开标、电子评标、在网上办理中标的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并将其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程监察、动态监察。

  • 广州市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需办理CA证书的补充通知【转载】

  • 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工作指引 【转载】

  • 转发关于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转载】

    各冶金工程造价管理分站、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精神,“工程定额测定费”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由我站委托各冶金工程造价管理分站代收代缴的工程定额测定费不再收取。2009年1月1日前收取的工程定额测定费余额,应严格按照原有渠道全部上缴国库。
        二、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2006年颁发的《冶金工厂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冶建定〔2006〕11号)和《冶金矿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冶建定〔2006〕36号)规费中规定收取的“工程定额测定费”也一并取消,在建安工程招投标中不再计取此项费用。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
  • 转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相关规范宣贯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各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已于日前发布。我协会定于5月9-10日在北京,5月15-16日在天津,5月23-24日在西安召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标准宣贯会,将邀请本规范主编专家对修订概况及规范内容作详细解读及交底。请各有关单位按会议时间、地点要求,将报名回执表发送到会议承办单位,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主讲人:清单规范主要编制人:谢洪学);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主讲人:清单规范主要编制人:张宗辉 ); 
        3.《总体情况(概况、主要变化)、附录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附录N措施项目(主讲人:清单规范主要编制人:雷春林 );
        4. 附录H工艺管道工程、附录J消防工程、附录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附录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主讲人:清单规范主要编制人:刘维 )。

    二、参加会议对象:负责造价管理的负责人及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及相关单位的专业人员等。

    三、会议时间:
        1.北京于2013年5月8日报到,9-10日宣贯;
        2.天津于2013年5月14日报到,15-16日宣贯;
        3.西安于2013年5月22日报到,23-24日宣贯。

    四、会议地点:会议地点将在会议前一周以手机短信方式发送到每一位学员,同时将在中价协网站上挂载。因场地原因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五、会议其他事项:
        1.会议培训费(不含资料费:每人900元,会员单位700元(以2012年已交会费单位);
        2.请各位学员准时参加,确保出勤,记录继续教育学时;
        3.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北京、西安会议会务工作委托北京王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承办,天津会议由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承办。

        六、会务组联系方式:
        1.北京、西安会议联系人:丁婷婷 电话:010-51261637 
        传真:010-51417886 邮箱:1910106700@qq.com 手机:18611977373
        2.天津会议联系人:张晖 电话:022-23699410 (传真)
        邮箱:teca@eyou.com  手机:13502008154
        3.中价协联系人:陈光云 电话:010-57811466;

     

    附件:清单计价规范宣贯班回执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 转发2013年度第三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示【转载】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经审核,欧阳斌等1492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陈成勇等98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刘强步等229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程伟鸷等3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谯家康等29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郑家威1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2日。
     
      一、如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8963,68317359
     
      联系传真:010-68317359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869
     
      联系传真:010-58933913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4月17日
     
  • 关于2013年全国报送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委,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健全和完善全国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方便公众进行查询。我司决定开展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基础电子数据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凡取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等级工程勘察、建筑业资质的企业均需报送。
     
      二、报送方式
     
      我司制定了统一的涵盖企业数据字段的标准EXCEL表格(详见附件)。各地负责将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含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按照标准EXCEL表格形式进行汇总报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负责本部门所属企业按照标准EXCEL表格形式进行汇总报送;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负责军队有关企业按照标准EXCEL表格形式进行汇总报送。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地、各部门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专业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一级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的电子数据报送工作。其中企业资质范围数据应包括该企业持有的所有工程勘察或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请各地、各部门于2013年7月15日前完成具有工程勘察乙、丙级、劳务资质,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的二、三级资质和劳务资质企业的电子数据报送工作。其中企业资质范围数据应包括该企业持有的所有工程勘察或建筑业企业资质。
     
      (三)请各地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前,将填写完成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程勘察资质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EXCEL表格,邮寄至我司企业资质审查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zc@cein.gov.cn。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安排完成报送工作。自8月1日起,凡未入库的企业,我部将不再受理该企业新的资质升级、增项申请。
     
      (二)我司将对各地、各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对符合要求的数据予以入库,并向社会公开。
     
      (三)我部将根据企业数据库的建立情况,适时启动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管理系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数据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审核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认真做好本次工程勘察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数据的报送工作。
     
      联 系 人:米凯 杨然然
     
      联系方式:010-58934626(兼传真)
     
     
     
         3.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4月16日
  • 转发2013年第四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85家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 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4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山东金马工业集团日照日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未予批准的,我司将通过有关初审部门告知申请人。

      特此通知。

      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2.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3.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核准名单    

         4. 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延续核准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4月16日

  • 转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转载】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情况、代表工程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建筑市场监管→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即可查询企业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7日。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及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陈述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企业不应随行。如原初审单位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初审单位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初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 010-58934626;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2年4月16日
     
     
     
  • 转发2013-2014年度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冶建定[2012]1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冶金行业将开展2013-201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造价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
    造价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是进行资格证书验证的必要条件。《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造价员验证有效期为四年且每两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应少于20学时,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属于年检验证不合格,将注销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二、继续教育学习人员范围
    凡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并在冶金行业登记的造价员;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和截止期
    1、2013-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采用面授、网教两种学习形式,井巷专业造价员只可参加网教学习。
    2、各单位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继续教育学习形式,于2014年10月31日前组织完成本单位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
     
    四、面授教育
    1、经我站备案批准的各冶金行业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培训点单位均可以组织开展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工作,面授培训前请按要求将培训计划报至我站备案;
    2、2013-2014年度冶金行业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学习费用由各培训点根据现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自行调整,原则上保持收支平衡。
    3、土建及安装专业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教材名称为:《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案例分析)》和《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综合知识)》。
     
    五、网络教育
    1、登陆“冶金造价信息网(www.mcost.org.cn)”,点击造价员网络教育模块,进入“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按照流程操作并购买相关专业课程。
    2、课程播放时间: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
    3、土建及安装专业课件内容
    (1)工程经济学;
    (2)房屋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规程》解读;
    (4)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实务讲解;
    (5)深基坑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
    (6)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
    (7)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处理及工程造价鉴定制度;
    (8)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教育。
    4、井巷专业课件内容
    (1)《冶金工业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问题解答汇编;
    (2)《冶金矿山2010计价管理软件》技术讲座;
    (3)冶金行业井巷专业造价员预算实例。
    网络教育系统对学员所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 参加网络教育学习满20学时后,可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并需妥善保存。
    5、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课程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此费用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取,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
    (1)银行网上支付:在造价员网络教育系统内,点击支付系统,进行即时交费,即时开通。
    (2)银行汇款  
    收款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知春路支行
    账号:100730370350010001
    注:银行汇款单事由栏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并请简写“冶金造价员网教”。
    说明:学员通过银行汇款,一般需等待2-3天方可开通学习,如需加急开通学习,请将汇款回单发传真至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传真:010-82330766;客服专线:010-82326699。
     
    六、冶金定额总站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单位名称: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邮政编码:100711
    联系人:余铁明、刘畅
    联系电话:010-65267080、010-65220789(兼传真)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 山东日照推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联审制度【转载】

        今年以来,山东省日照市招标办在总结以往招标文件备案管理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主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在市管区范围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实行联审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制度对招标文件联审范围、参审人员、联审程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与要求。其中,联审程序为:一是对于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不再进行初审,直接进入联审环节。二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等基本情况如实作出说明,联审小组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要求和评标标准内容等项目的规范性、合法性、实用性、科学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条款当场提出修改意见,由招标代理机构修改后重新上传,经确认后最终形成正式文件对外发布实施。涉及特别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由招标人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招标文件会审。三是根据联审会议讨论决定形成会审记录,并经现场所有参与会审审查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存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按照会审形成的审查意见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形成定稿,由招投标监管机构对会审后的招标文件依法进行备案。

        对未执行招标文件会审程序和会审后要求整改未及时进行整改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特别是对因招标文件问题引起的信访投诉,将严格追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

  • “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炉【转载】

        实施100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
        2014年起直辖市等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将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015年起直辖市等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力争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
       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节能示范住宅40万套。

        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的《“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公布。《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实施路径以及重点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凸显。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不仅是转变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和城乡建设模式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也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长远利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规划》,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实现美丽中国、永续发展的目标。

        按照《规划》提出的具体目标,“十二五”时期,将选择10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将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2015年起直辖市及东部沿海省市城镇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力争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此外,将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节能示范住宅40万套。

        《规划》明确,到“十二五”期末,绿色发展的理念为社会普遍接受,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农房,引导农村建筑按绿色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造。

        在确定发展目标的同时,《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实施路径以及重点任务。为确保上述目标实现,《规划》还明确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在强化目标责任方面,《规划》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将规划目标任务科学分解到地方,将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节能减排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责任追究。

        在完善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标准体系的基础上,《规划》要求加强制度监管,实行绿色建筑审查制度,建立绿色土地转让制度,实行绿色建筑设计专项审查制度、施工的绿色许可制度和民用建筑绿色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节水器具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强制推广制度,建立建筑的精装修制度,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建立建筑报废审批制度,建立绿色建筑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规划》明确,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能效交易机制;积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积极推动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制;加快培育和形成绿色建筑的测评标识体系。同时,要强化技术产业支撑,完善经济激励政策,加强能力建设,并开展宣传培训。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开通使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转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通使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土石方管理,方便企业和市民查询土石方工程信息,规范施工单位雇请泥头车行为,根据市安委会《关于转发市泥头车整治办关于开展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2012〕13号)和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泥安管〔2013〕6号)相关部署,我局开发了“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包含有工地雇请的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等信息。现就开通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属市住房建设局项目管理权限的、含土石方专业工程且土石方需外运的建设工程,在申报施工许可手续的同时,施工企业应当将土石方运输合同报我局备案。

      二、在建设单位网上报建成功后,且办理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和施工许可手续前,施工企业应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工地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相关信息。填报程序如下:

      (一)施工单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www.szjs.com.cn)的“建筑业企业及人员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土石方信息管理”栏目后,填写建设工程、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等信息。

      (二)打印《运输合同附件_泥头车信息》(该表格作为土石方运输合同的附件)。

      三、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工地土石方运输单位和泥头车相关信息成功后,15日内携相关资料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办理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手续。

      四、如工地泥头车信息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变更相关信息,打印《运输合同附件_泥头车信息》并加盖合同双方公章后,及时携该表格到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办理泥头车信息变更手续。

      五、土石方运输合同备案手续完成后,泥头车信息将在我局网站的“专题专栏”(http://www.szjs.gov.cn/ztzl/sdlj.aspx?type=42)的“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栏目中公布,并作为执法监督机构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六、“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自2013年4月22日起正式开通使用。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使用本平台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见附件《“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操作指南》或见“建筑业企业及人员网上申报系统中的操作指南(http://61.144.226.2:8080//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83788608;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3785020;市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83134277。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工程土石方信息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3年4月10日

  • 深圳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开始【转载】

    关于举办深圳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深价协[2013]第0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的通知》精神,和省协会针对我协会“关于《深圳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方案》的复函”内容,我协会组织实施2013年我市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三)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考试专业

        本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时    间

    科    目

    7月6日

    上午9:00-11:00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全部专业统考)

    7月6日

    下午2:00- 6: 00

    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工程)

    7月7日

    上午8:30-12:30

    工程计价应用(安装工程)

    工程计价应用(市政工程)

        四、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二)《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五、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由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修订后另行公告,考生届时可登录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http://www.szcea.org.cn/)查阅下载。

        (二)参考教材

        1、参考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学习培训系列教材》之《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考试参考教材可到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报名确认点购买;

        2、深圳市地方法规和计价文件。

        六、报名办法

        本年度造价员考试报名,按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的规定,实行网上报名的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5月5日

        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eca.org.cn /)报名。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考生的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至5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星期六、日正常上班,4月29日~5月1日“五一”法定假期除外)。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报考资料”到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进行交费及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号知本大厦23楼D。(地铁龙华线福民站B出口)

        (三)报考资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2)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3)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

        上述(1)、(2)、(3)为报名考试必交资料。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七、考试费用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元/科;

        (二)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元/科。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资料审核与考务费、考场租用费、监考人员劳务费、改卷人员劳务费、税金及其他杂费。(不含证书、印章费及考前培训费)。

        八、其他事项

        (一)考场设在深圳市某学校,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于2013年6月24日至7月5日登录“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造价员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三)证书发放方式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将在“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站及“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网站查询,资格证书由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负责发放。

        (四)考前培训班

    我协会委托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举办我市考生的考前培训工作,考前培训班由考生自愿选择参加,培训班详细情况另行通知。届时可登录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网(http://www.szcea.org.cn/)查阅。

        (五)联系方式

        1、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755-83254633    网址:http://www.szcea.org.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45号汽车大厦四楼A409室

        2、深圳市豪科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小姐、尹小姐

        电话:0755-82998552、82998556、82998251

        网址:http://www.china-haoke.com/hkpx/index.asp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号知本大厦23楼D室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日

     

    附件:深圳市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试大纲

  • 佛山市顺德区将开展大型复杂建筑结构设计创新与实践专题技术讲座【转载】

    关于开展大型复杂建筑结构设计创新与实践专题技术讲座的通知

    各位会员:
        为普及我区大型复杂建筑结构设计项目的创新与实践,顺德区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结构专业学术委员会特邀知名结构大师傅学怡教授前来顺德开展专题讲座。有关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  顺德区土木建筑学会个人会员
        2.  顺德区土木建筑学会单位会员相关人员
        二、特邀主讲嘉宾简介:
        傅学怡是我国建筑结构界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的结构工程专家,是第七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深圳推选的将报国家评审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之一。他主持设计的工程有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深圳特区报业大厦、五洲宾馆、多哈卡塔尔外交部大厦,济南奥运主体育场结构等。
        傅学怡,研究员,现任深圳大学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深圳大学建筑结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导师,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他还担任中国建筑学会结构分会理事、建筑结构学报编委、空间结构编委、深圳大学学报编委、中国高层建筑结构委员会委员、中国高层建筑抗震委员会委员、英国注册结构工程师协会资深会员等职。多年来,他共主持、参与了国家和省市自然科学基金6个科研项目,发表了十余篇论文和两本专著,现任《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编制组主要成员,《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构造手册》常务副主编,专著有《实用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7月版。
        主讲内容:
        平安中心大厦(塔顶高660米)和中钢两个超高层建筑以及深圳北站和太原体育中心复杂大跨结构设计创新报告。
        三、讲座时间及地点:
        1.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时间为1天。
        2.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郑裕彤楼1楼国际会议厅。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专题讲座,本学会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免费,并作为专业资格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凡参加者请填写《大型复杂建筑结构设计创新与实践专题技术讲座报名表》于4月24日中午下班前发邮件至邮箱sdtmjzxh@163.com(请注意:以收到回复邮件视为成功报名)。 
        联系人:区蕴莹
        联系电话:22836441;邮箱:sdtmjzxh@163.com

    顺德区土木建筑学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 第十二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推评工作启动【转载】

        造价168从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获悉,第十二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推评工作已经启动,本届评选将按照推荐申报―资格审核―专业预评―评审大会评审―“詹天佑奖指导委员会”和“詹天佑基金会”审定―公示的程序进行。网上申报及审核,时间:2013年5月1日~6月30日。

        据悉,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以下简称詹天佑奖)是经科技部核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和詹天佑土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主办,面向我国土木工程行业的科技创新最高奖。詹天佑奖在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等建设主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采取“推荐制”的办法,由“詹天佑奖指导委员会”和“詹天佑奖评选委员会”评定。

         参选工程范围包括:
        1、公共、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含高层建筑、大跨度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另住宅小区工程由我会住宅分会负责组织推荐);
        2、桥梁工程(含铁路、公路及城市桥梁);
        3、隧道及地下结构工程;
        4、公共交通工程(含铁路、公路、轨道工程等);
        5、港口与水利水电工程;
        6、市政工程(含给排水、垃圾处理、燃气热力工程等);
        7、特种工程(含塔桅工程、防护工程、核工程、管道工程、航空航天工程等)。

        参选工程条件包括以下五点:
        (一)必须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及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尤其是自主创新),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二)必须突出体现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三)必须贯彻执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以及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方针,在技术方面有创新或形成成套技术。
        (四)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质工程。
        (五)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对建筑、市政等实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是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对铁路、公路、水运、水利等实行“交工验收或初验”与“正式竣工验收”两阶段验收的工程,必须是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的工程。

         参赛详情及相关参赛申报文件可登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官方网站(www.cces.net.cn)查询下载。

  • 沈阳今年将重点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收费管理【转载】

        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沈阳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该市将重点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收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将予以全市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被清出沈阳建筑市场。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工程监理企业共有78家,资质范围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13个类别,从业人员达到8198人,全行业去年承揽监理合同金额达到12.5亿元。针对全市建设工程陆续复工的情况,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内容履行监理职责,增加现场监理人员配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工期,提高工程综合效益。

     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将加大检查整治力度,加强监理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整治,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不履行责任的行为,将作为不良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和公示,并作为企业资质审验和执业人员延续注册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将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等级证书,或被清出沈阳建筑市场。

  • 自4月1日起,天津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联合审批【转载】

        造价168获悉,天津市人民政府于今年3月份下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全部进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联合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政发[2013]8号)明确,自4月1日起,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全部进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联合审批。

      据了解,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是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多部门、分环节独立进行行政审批的模式转为集中到许可中心集中办理的模式,包括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开工许可审批、验收与确权等各个阶段和概算预算审查、办理竣工决算、转固定资产、办理房地产权证等各个环节。

      通知明确指出,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行统一办理规程,全程办理时限累计为125个工作日。2013年1月1日至联合审批正式启动前已经立项、正在办理其他手续的政府投资项目,要补录进入联合审批系统继续办理。

      为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行政监察,通知要求,市和区县行政监察机关要制订具体措施,对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手续进入许可中心有关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并对联合审批全程进行廉政监督和效能监察,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顺利实施。

      据介绍,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使用政府性资金(含自筹资金)建设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住房城乡建设部抗震防灾2013年工作重点加强新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管【转载】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抗震防灾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要点》,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抗震防灾工作。

        2013年,住建部将继续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以切实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监管为目标,以制、修订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重点,加强抗震设防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加强新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施工质量监管,加强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继续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推动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和加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防灾和工程抗震水平。

        根据《工作要点》,今年,住建部将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做好《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开展《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的修订研究工作;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继续开展城镇排水与暴雨内涝防治的汛前检查与督查;并在年内召开全国抗震办主任工作座谈会。

        同时,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包括加快《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村镇综合防灾规划标准》等标准规范制订工作;开展《城镇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等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我国抗震防灾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工作要点》还要求,强化新建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监管。一是建立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超限审查工作。二是继续推动各地实施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制度。三是加强供水、供热、供气、城市桥梁、地下工程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城市内涝。四是开展第五届全国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委员会换届工作。五是积极稳妥推广减隔震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并适时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工作要点》提出通过以下四种措施切实提高既有建筑抗震防灾能力:一是开展既有建筑抗震设防对策研究,推动各地逐步开展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等工作,推动加强抗震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监管,同时,对没有政府补贴的农民自建房加强抗震安全指导,推动农房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建立;三是继续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员培训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考核及监管;四是继续支持和指导喀什市老城区危旧房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实施。

        《工作要点》强调将继续推动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


  • 广州市建委启用施工许可信息移动查询系统 手机动态查违建【转载】

        造价168获悉,日前,广州市建委开发了“施工许可信息移动查询系统”,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负责该系统的用户管理和日常维护。

        该系统利用手机移动网络,可随时随地快速查询有关工程的施工许可信息,为工程监督执法和行政监管人员核实工程基本建设信息,辨别违法建设工地,加强查控违法建设提供了一条便捷高效的途径。目前,该系统已投入使用,将向广州市的建设、规划、城管部门开放,成为加强在建工程监管的又一有力手段。

        4月15日,广州城乡建设网已发布《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施工许可信息移动查询系统的通知》穗建质[2013]581号,全文摘录如下: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施工许可信息移动查询系统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领导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在建工程监管,我委开发并启用了施工许可信息移动查询系统(以下简称查询系统),现将使用查询系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询系统主要用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监督执法人员快速查询工程施工许可信息,辅助核实工程基本建设信息,查控违法建设。
        二、手机开通移动互联网后,在手机浏览器输入地址:http://w.gzcc.gov.cn,进入查询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可查询权限区域内的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系统使用操作可参照《施工许可信息移动查询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
        三、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负责查询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帐号管理,如遇到系统操作问题,或需索取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联系(联系人:唐柱鹏,电话:83124991),由其提供有关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施工许可信息移动查询系统使用说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4月15日

     

  • 2012年5月1日起广州市正式实施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转载】

        今年5月1日起,广州市将正式实施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实施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后,合同备案表将作为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的依据之一,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包括变更、结算),方可作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业绩入库的依据。

        据介绍,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由广州市建委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具体负责。备案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以及相关的合同变更、结算。

        自今年5月1日起,尚未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尚未竣工验收工程的施工合同,应办理合同备案。今年5月1日前已竣工工程需申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业绩入库或因办理其他事项需要,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可以办理备案。合同备案办事指南、操作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合同备案”栏目公布。

        现将《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工作指引》(穗建造价[2013]34号)全文摘录如下: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参与招标工作条件有有变【转载】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广州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明确了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资格条件:①年龄不满60周岁;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③2013年底前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的回执。

     

  • 广州市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需办理CA证书的通知 【转载】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新指引 细化界定串通投标具体情形【转载】

        记者日前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新一期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指引充实细化了界定串通投标的具体情形。其中,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机器码相同,将依规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此举在华南地区尚属首次。

        据了解,依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新一期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指引中明确,在施工招标项目的评标阶段中,除了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可变动的“规费”以外,工程量清单单价相似度达到80%或以上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已公开的招标控制价内容(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提供),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审定,排除投标人报价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正常相同、自主报价项目具有合理共同性及其他合理相同项目。如工程量清单单价相似度仍达到80%或以上的,则属于工程量清单单价异常雷同,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另外,开标后评标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系统应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电脑机器码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机器码相同的投标文件加以标注,在评标阶段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凡属于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机器码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规认定其为串通投标。

        据介绍,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新指引实施将有效遏制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串通投标行为,规范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对广州地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 广州力争在2016年前2016年前新建12条292公里地铁【转载】

        造价168获悉,日前,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赴荔湾、从化、萝岗专题调研地铁建设工作,并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在工作会议上,万庆良听取了广州市地铁总公司负责人关于全市地铁建设进展和存在问题的汇报,并对所有线路逐条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加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开工建设、建成试运营的时间表,最后作总结讲话。 

        万庆良指出,地铁总公司在各区(县级市)和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支持下,有序推进在建6条线路、新一轮轨道交通规划7条线路的建设,扎实开展工程实施、招投标、资金筹措、征地拆迁等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全市加快推进地铁建设的强大声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地铁建设对加快发展促转型、推进城乡一体发展、实现“123”功能布局的重大意义,按照省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到2018年前完成新建地铁13条(段)333公里,2016年前完成其中12条292公里为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争分夺秒,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如期推进。重点要抓好立项报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形成工作合力、新一轮建设规划论证等六项工作,各项工作要列出进度表,逐项抓好落实,其中,新一轮建设规划编制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各区、县级市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地铁建设,要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地铁建设提速增效。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市地铁公司要发挥工程建设主体作用,全力以赴,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要加强督办,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逐月进行通报,确保地铁建设又好又快。 

  • 广州今年开展中心城区开展路灯节能改造需要7.5万盏高压钠灯和金卤灯【转载】

        造价168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获悉,广州拟在中心城区开展路灯节能改造工作并在2013年内完成,本次路灯节能改造工作共需改造约7.5万盏高压钠灯和金卤灯,为了解市场情况,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征集广州市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潜在投标企业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广州市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供货地点为广州市中心城区。该项目旨在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征集对象为:潜在投标企业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能够承接路灯节能改造工作的企业。

        从4月23日至27日内,该项目开始接收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料。

        详情可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或点击以下附件:

        关于征集广州市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潜在投标企业的公告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市政工程设计分会、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牵头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4月10日

     

  •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中标通知书》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中标通知书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为进一步规范中标通知书的确认和发放,体现中标通知书的严肃性,依据穗建筑函[2013]746号文的要求,现定于从2013年4月16日起,在我中心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统一采用含二维码的进口防伪纸张印刷(模板详见附件)。中心各业务部门将为每个中标项目提供8份中标通知书用纸,超出部分请项目招标人于中心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购买。

        特此通知

     

        附件:中标通知书模板.jpg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年4月12日 

  • 转发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培训单位:
     
    为加强我省临时建造师的管理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该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在我省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现年龄不满60周岁仍在岗执业者,均应参加目前在我省同时开展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到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延续注册执业,未延续注册的人员,自2014年1月1日起,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我省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首个注册期满后经批准延续注册2年的,注册有效期统一为2013年12月31日。
        我省各定点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应当增加接纳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报名,并安排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一级注册建造师(包括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各专业的继续教育定点培训等信息,可查阅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我省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由省建筑业协会牵头负责并在网上公布;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建造师)继续教育,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并在网上公布。
     
    二、 建筑业企业申请企业资质(含新申请、升级、增项),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再列入申请企业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4月2日
  • 转发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4月9日
  • 转发广东省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转载】

    广州市城建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委)、市政园林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地区、单位的建筑节能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建筑节能工作任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4月2日
     
     
    2013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科综函〔2013〕12号),做好我省2013年建筑节能工作,现制定如下计划:
    一、继续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产品。
      工作目标:
      1.加大绿色建筑的宣传力度。结合建筑节能工作重点,以绿色建筑为主题的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2.制订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的实施,深入开展一、二星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
      3.以珠三角地区绿色建筑发展较好城市为模范,带动粤东、西、北地区绿色建筑的全面发展。
      4.因地制宜,推动各地特色绿色建筑的发展,不断丰富我省绿色建筑模式。
      5.结合国家和我省“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目标,2013年,全省建成2个以上的绿色园区示范区,新增绿色建筑面积总量达到1100万平方米以上(各地级以上城市完成绿色建筑面积见附件)。
      6.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积极鼓励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的研究和生产,定期公布绿色节能产品的推广目录,坚决淘汰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各类产品。
     
     
      具体措施:
      1.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2.结合国家要求,出台《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绿色建筑推广应用扶持政策,进一步深化已有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措施及扶持政策。
      3.继续完善并落实好我省发展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做好《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发布《广东省绿色住区评价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4.大力推进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我省低碳绿色城区、绿色小区和绿色建筑的标识认定,扩大项目库,丰富我省一、二星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模式,积极组织推荐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切实加强当地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组织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5.继续推进绿色建筑的考核机制。将绿色建筑的目标纳入全省各级政府节能考核指标和建筑节能专项考核,并作为每年一度的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
      6.推广绿色低碳技术产品,鼓励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的研究和生产。会同有关部门征集发布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的推广目录及相关扶持政策,做好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的相关鉴定工作。
      7.根据各地绿色建筑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多期绿色建筑技术和评价标识培训。
     
     
    二、保障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
      工作目标:
      2013年新建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例达99%以上。
      具体措施:
      1.继续推进建筑专业从业人员建筑节能技术培训。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的要求,组织本地区内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绿色建筑、节能标准等内容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普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知识。
      2.加强对建筑节能设计的监管力度,提高设计文件质量,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强化节能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节能审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定期开展建筑节能设计质量检查,不断提高本地建筑节能设计水平。
      3.强化对施工阶段的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督,对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坚决不予验收。对违反建筑节能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
      4.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当地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审查备案制度,保障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要求。
     
     
    三、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规模
      工作目标:
      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已出台当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条件的,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推广力度,促进各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模式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规模。
      具体措施:
      1.扎实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及县级示范。做好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的监督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2.结合国家政策要求,推动全省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工作,鼓励自发自用光伏建筑应用项目发展。
      3.完善我省太阳能建筑应用标准体系,做好全省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标准及相关图集与全省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标准及相关图集的编制工作。
      4.各地要继续制定完成当地的太阳能建筑应用的条件和实施办法,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全面推进推广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建筑的应用。
     
     
    四、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工作目标:
      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示范项目,以商业建筑、酒店建筑、办公建筑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开展能源审计,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按计划开展改造。按照全省“十二五”目标,2013年完成既有建筑改造面积400万平方米。
      具体措施:
      1.积极研究制定建筑能耗定额和超定额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的研究。
      2.指导各市完成对全市城区的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的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和强制措施。确立一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示范项目,以商业建筑、酒店建筑、办公建筑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开展能源审计,制定节能改造方案,按计划开展改造。
      3.指导各地选择能耗较高的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改造重点,积极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造条件,积极确立当地建筑节能改造试点,进行改造跟踪,鼓励并推行既有建筑与绿色建筑相结合的改造模式,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点的总结和推广工作。
     
     
    五、继续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工作目标:
      根据继续做好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和监测平台的建设。
      具体措施:
      1.发布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实施细则、能源审计工作手册。
      2.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和能效公示,统计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指除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之外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2012年年度建筑能耗,统计建筑数量应不少于2012年统计的数量。要求10月前完成统计和公示,并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电子信息统计系统”报送统计数据,同时上报统计分析工作报告。我厅委托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统计调查的日常管理工作,10月15日前,技术支撑单位完成全省统计数据的汇总,12月底前完成全省能耗统计工作分析报告。
      3.广州、深圳、佛山(含顺德区)、珠海、惠州、东莞、中山要求各完成12栋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江门、肇庆要求各完成8栋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4.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惠州、东莞、中山等7个市在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的基础上推进两类建筑节能监管平台的建设,继续推进大型公共建筑能效监测工作,广州市今年实时监测的建筑年底前要求新增30栋以上,深圳市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推进,确保完成试点任务。佛山、珠海、惠州、东莞、中山实时监测的建筑年底前要求新增5栋以上。
     
     
    六、继续推进规划建设用地用电指标的核定工作
      工作目标:
      继续推进我省规划用地用电指标核定工作,出台我省规划建设用地用电约束性指标导则,开展公共建筑用电限额编制办法的研究。抓好已立项规划用地用电指标试点城市试行工作,新增1个规划用地用电指标核定工作的试点城市。
      具体措施:
      1.出台我省规划建设用地用电约束性指标导则,开展我省公共建筑用电限额编制办法相关研究。
      2.各级城乡规划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范,制定本地区规划用地用电指标定额,并开展规划建设用地用电指标核定的试点工作。
      3.抓好已立项规划用地用电指标试点城市项目试行工作。
      4.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城市确立规划用地用电指标试点。
     
     
    七、新型墙体材料革新
      工作目标:
      列入“限粘”、“禁实”名单的市、县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13年底基本完成“限粘”、“禁实”任务。
      具体措施:
      1.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 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的要求,重点抓好列入第一批“限粘”城市、“禁实”县城名单的地区做好城市限粘、县城禁实工作。其中,“限粘”城市为: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从化市、增城市等11个城市;“禁实”县城为:南澳县、仁化县、始兴县、梅县、蕉岭县、博罗县、阳西县、佛冈县、揭东县等9个县。
      2.巩固“禁实”成果。各地要继续加强领导,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有效遏制粘土制品生产企业的发展,并加大对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设计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单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把“禁实”工作纳入全省建筑节能监督检查范畴。
      3.12月底前各地要按要求完成年度的墙材革新及专项基金征收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上报我厅科教处。
      八、其他重要措施和任务
      1.启用《广东省建筑节能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并通过该系统定期上报建筑节能数据。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年度建筑节能工作目标。各地级以上市要在9月中旬前组织完成本地区建筑节能和“禁实”工作的专项检查,9月底前将检查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附件:2013年全省绿色建筑建设任务
    2013年全省绿色建筑建设任务
    地区
    绿色建筑建筑面积(万㎡)
    全省
    1100
    广州市
    250
    深圳市
    250
    珠海市
    50
    汕头市
    25
    佛山市
    60
    韶关市
    24
    河源市
    20
    梅州市
    16
    惠州市
    50
    汕尾市
    16
    东莞市
    50
    中山市
    64
    江门市
    36
    阳江市
    15
    湛江市
    24
    茂名市
    20
    肇庆市
    40
    清远市
    22
    潮州市
    16
    揭阳市
    16
    云浮市
    16
    顺德区
    20

     

  • 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第二批建筑业企业(部分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要求,结合我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人员流动的统计数据,经研究,我厅定于2013年4月8日至5月10日对部分设计与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1.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净资产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2.企业的主要管理和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的人数、注册建造师的人数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4.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工程造价文件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检测检验管理、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情况);
    6.其他需核查的情况。
     
    二、被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主要管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企业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及银行缴款凭证;
    3.企业验资报告、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企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企业章程及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
    6.其他有关资料。
     
    三、被核查企业名单
    被核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四、核查工作要求
    1.本次核查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专项核查组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时间、核查方式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核查企业联系。
    2.企业有多项设计与施工业企业资质的,分项进行核查;企业注册建造师、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按企业取得的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企业在2011年3月31日后申请并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的,需考核注册电气工程师人数。
    3.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规定的,现场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附件3)责令整改,整改期限至2013年8月10日,《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企业、发文单位各留存一份;发现企业存在其他问题的,各市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或责令整改,整改期限至2013年8月10日。整改期满后,各市组织复查,并将核查、复查情况和建筑业企业(设计与施工)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电子邮箱:gd83133513@sina.com)于8月25日前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4.对整改后仍不合格企业,各市同时将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复印件)一并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我厅将依据相关规定撤回其行政许可。
    5.被核查企业应按照提供资料目录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予以说明。被核查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
    6. 被核查企业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附件5)于4月12日前传真至各有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广州:020-83124967;深圳:0755-83788016;珠海:0756-2251402;汕头:0754-88562182;佛山:0757-82224136;江门:0750-3831600;东莞:0769-22207166;顺德:0757-22836664)。
     
    附件下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4月7日
     
  • 转发广东省村镇建设处2013年工作要点【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安排好今年的村镇建设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 
     
  • 梅州市关于发放2012年建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和清退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梅州市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请有关单位派员到市住建局人事科领取相关材料。领取证书和材料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

        联系电话:0753-2244606.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4月9日

     

  • 转发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需办理CA证书的通知 【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受市建委委托具体负责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管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将有关备案人(合同各方)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均应办理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以及相关的合同变更备案、结算备案。2013年5月1日起,以《施工合同备案表》办理施工许可。
     
    二、CA认证:
    合同备案采取网上备案方式,由备案人共同完成。为方便企业,保证备案材料的有效性和保密性,备案人在登陆合同备案系统时,均需经过电子政务认证中心发放的CA证书认证身份。已办理交易中心招投标CA证书的单位,需前往发放证书的认证中心开通合同备案业务;没有CA证书的单位需先购买CA证书后开通合同备案业务。
     
    三、CA证书办理:
    登陆GDCA公司网站://www.gdca.com.cn查询
    或拨打GDCA证书客户服务热线:020-22098091 / 95105813咨询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4月11日
  • 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工作指引【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9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广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事项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后,施工合同备案表将作为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的依据之一;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包括变更、结算),方可作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业绩入库的依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受市建委委托具体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为便利企业,现将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一、备案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以及相关的合同变更、结算。
     
        二、2013年5月1日起,尚未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尚未竣工验收工程的施工合同,应办理合同备案。在2013年5月1日前已竣工工程需申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业绩入库或因办理其他事项需要,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可以办理备案。
     
        三、合同备案办事指南、操作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gzgczj.com)“合同备案”栏目公布,请登陆查询。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3年4月10日
  • 关于东莞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2013年度)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粤价协[2013]003号)文件精神,我站决定开展2013年度全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凡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到2013年期满的造价员。

         二、验证时间:2013年4月至12月。

         三、验证资料

         造价员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验证申请表》到市造价站办理验证手续。

         四、验证换章

         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新印章换发工作待与省造价协会联系制作后由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发给造价员,同时需回收原持有的旧印章。换发新的从业印章的工本费为50元/枚(由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为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代收)。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doc

    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 转发关于2013年度第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转载】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我部组织完成了2013年度第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13年5月1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高雪峰 电话:010-58933823

      附件:2013年度第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3年4月12日

      附件

    2013年度第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013年度第五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标识类型

    标识星级

    1

    公共建筑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商业、办公楼一幢 B2-10 地块 ( 财富中心 )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设计标识

    ★★★

    2

    石家庄华夏商务中心

    石家庄市华夏企业集团公司、北京好瑞思建筑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

    3

    中国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

    中国国家博物馆、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4

    中新天津生态城国际学校项目

    天津生态城杰美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

    5

    广西临桂县人民医院医技住院综合楼

    临桂县人民医院、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6

    广西桂林投资发展商务大厦

    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7

    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三期展馆

    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

    ★★

    8

    公共建筑

    抚顺万达广场嘉华酒店

    抚顺万达广场有限公司

    设计标识

    9

    住宅建筑

    威海古陌祥云花园(D1~D13、G1~G13号楼)

    威海家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唯绿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

    济宁太白路万达广场8号楼

    济宁太白路万达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

    11

    上海朗诗未来树1~24号楼

    上海朗宏置业有限公司

    ★★

    12

    上海地产馨越公寓

    上海地产馨越置业有限公司

    13

    上海创新家苑

    上海建创置业有限公司

    14

    上海浦东新区唐镇1号区级动迁基地W18-6街坊经适房项目

    上海冠利虹置业有限公司

     

  • 河北省关于2012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整改期验证结果的公示【转载】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自2012年7月起我省组织开展了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证工作,于2013年1月分别公示和公告了验证结果,给予不合格人员两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全省共有3183人参加验证,经核查,合格人员3093名,不合格人员90名。现将整改期验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29日至4月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验证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7903933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下载:人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 河北省关于2012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及印章领取与启用的通知【转载】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要求,2012年我省相继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资格考试工作,确定了合格人员名单。为规范我省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管理工作,参照其他省做法,决定对我省造价员原资格证书及印章上的记载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在资格证书上增加证书有效期,在印章上增加工作单位、专业、级别和有效期等内容,全省从本次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开始,启用新资格证书及印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周密安排,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或个人做好证章收集和领取工作,按时统一到省厅完成证章换取和发放工作。在对造价活动的日常监管工作中须查验新资格证书及印章使用情况,并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全省启用新资格证书及印章工作顺利开展。
     
        二、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齐并携带辖区内所有参加本次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合格人员的旧资格证书及印章,务于2013年4月20日前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统一换取新资格证书及印章。未交回旧资格证书及印章者将不能领取新资格证书和印章。
     
        在换取验证合格人员证书和印章的同时,统一领取辖区内所有参加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印章。
     
        三、全省编号为“冀060XXXXXX”和“冀080XXXXXX”的造价员旧资格证书及印章,于2013年5月1日起作废并停止使用,同时启用新资格证书及印章。
     
        联系电话:0311-87903933,8780525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3月29日
  • 转发关于2012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检查情况的通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2012年12月7日至26日,我部组织了对全国建筑节能工作的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了除西藏自治区外的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包括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26个地级城市以及26个县(市),共抽查了936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58份执法建议书。现将检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12年,各地围绕国务院明确的建筑节能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汇总,2012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基本达到100%,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0.8亿平方米,可形成1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全国城镇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69亿平方米,共形成6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截至2012年底,北方15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2.2亿平方米。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山东等5个与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约的重点省(区、市)共计完成改造面积8969万平方米。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已经启动,共安排改造计划1200万平方米,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南、贵州等省市改造工作进展较好,部分项目已经改造完成。
     
      (三)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能耗统计40000余栋,能源审计9675栋,能耗公示8342栋建筑,对3860余栋建筑进行了能耗动态监测。确定山西、辽宁、吉林、安徽、河南、湖北6省为第五批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试点,确定上海市为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确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侨大学等77所高等院校为节约型校园建设试点,中共中央党校、清华大学等14所高校为节能综合改造示范。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截至2012年底,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24.6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3亿平方米,光电建筑已建成及正在建设装机容量达到1079兆瓦。将21个城市、52个县、3个区、10个镇确定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区、镇)。在山东、江苏启动了2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区。将江苏、青海、新疆等8个省(区)确定为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综合示范省。
     
      (五)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742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7543万平方米,其中2012年当年有389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达到4094万平方米。上海、江苏、深圳等省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全面强制推广绿色建筑。天津市中新生态城、河北省唐山市唐山湾新城、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湖南省长沙市梅溪湖新城、重庆市悦来生态城、贵州省贵阳市中天未来方舟生态城、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深圳市光明新区等被确定为首批绿色生态城区示范。
     
      2012年度,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青海、宁夏、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湖北、福建、广西、海南、云南等省(区、市),以及深圳、青岛、宁波、厦门、太原、沈阳、哈尔滨、银川、乌鲁木齐、南京、杭州、合肥、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昆明等城市建筑节能重点工作进展较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比较到位,给予表扬。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构与能力建设。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四川、贵州等省(区、市)建立了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建筑节能组织领导及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能力进一步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均设置了建筑节能专门处室,配备了专门人员。山西、内蒙古、上海等省市成立了专门的建筑节能监管(监察)机构。
     
      (二)完善法规体系与制度创新。各地切实加强建筑节能法制化建设,天津、河北、山西、上海、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贵州、青岛、深圳等地制定了专门的建筑节能条例,及时将建筑节能成熟实践上升为法规制度,天津、山东在条例中设置了绿色建筑专门章节及条款发展,其他省市的地方法规规定了民用建筑项目规划阶段节能审查、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及信息公示、既有建筑节能运行及改造、可再生能源强制推广、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技术标准等多项制度,为建筑节能法制化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资金投入与政策激励。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度,在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建筑等方面,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50亿元,地方省、市两级财政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超过130亿元,其中,北京、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山东、青海、宁夏等地资金投入力度较大。部分地区出台了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配套费减免、可再生能源应用减免水资源费及享受优惠电价、太阳能建筑应用容积率奖励、墙改基金减免与返还等激励政策。
     
      (四)突出标准引导与科技支撑。北方采暖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各省市及时修订地方标准,适应国家标准的新要求。北京市出台国内第一部节能7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北京、天津、河南、上海、江苏等省市逐步开始建立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型建筑材料及产品、绿色施工等多个领域的标准规范、图集、工法等不断健全。建筑节能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科研开发项目等,对建筑节能关键技术、产品进行研发,并通过制定发布技术公告、推广目录等形式,对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等进行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五)严格监督管理与目标考核。各地在现行法律法规设置的行政许可范围内,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办法。浙江省全面推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估,既确保标准执行,又对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天津、山西等省市实行规划阶段节能审查、施工图专项设计与审查、节能产品质量认定与备案、节能施工专项资格认证、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与信息公示等制度,监管效果明显。各地不断强化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各省在建筑节能检查中共下发执法告知书500份。部分省市通过政府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的方式,对建筑节能目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并按期进行考核,保障了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节能能力建设依然不足。一是管理力度不够,部分地区对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专项工作缺乏专门机构及人员进行管理,工作进度、质量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二是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尤其是中央财政大力投入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部分地区没有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二)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仍有不到位情况。一是部分省市对新颁布建筑节能国家标准执行不及时,地方实施细则没有及时出台,设置执行过渡期过长。二是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性及精细度不够,不能有效指导施工。节能设计软件管理比较混乱,存在设计指标明显不够而由软件权衡计算通过的现象。三是施工现场随意变更节能设计、偷工减料的现象仍有发生。部分地区在施工标准、工艺不健全情况下,推广使用新型外墙外保温,造成质量隐患。四是部分地区对保温材料、门窗、采暖设备等节能关键材料产品的性能检测能力不足,检测质量监管有漏洞,存在检测结果与工程实际应用情况不符情况。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质量及效益水平仍需提高。一是部分节能改造项目质量存在问题,部分完成的改造项目已经出现保温层破损、脱落,供热计量表具安装不到位等情况。二是供热计量改革滞后,部分北方地区城市尚未制定供热计量收费办法,导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后,没有同步实现计量收费,造成“节能不节钱”,影响了节能企业居民参与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三是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度滞后,改造项目落实及实施情况不理想。
     
      (四)绿色建筑发展相对缓慢。一是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还不健全,目前仍以评价标准为主,缺乏针对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标准,绿色建筑与现有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结合程度不足。二是绿色建筑配套政策不落实,包括支持绿色建筑的财税政策、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筑强制推广绿色建筑等的相关政策不配套。三是绿色建筑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缺乏针对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系统技术解决方案。相关设计、咨询、评估机构服务能力不强。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管理水平仍需加强。一是部分示范市县实施进度缓慢。据统计,2011年批准的96个示范市(县、区、镇)中,项目开工率小于20%的有21个,占批准示范数量的22%;2012年批复的112个示范市(县、区、镇)中,项目开工率小于20%的有38个,占批准示范数量的34%。二是技术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示范专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部分偏远地区、经济落后地区的市县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跟不上,技术支撑力量薄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业主的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能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行动。做好首批8个绿色生态城区组织实施。启动第二批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发布绿色生态城区规划编制办法及指标体系。加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广力度,强化标识质量审查及备案管理。启动高星级绿色建筑财政奖励工作。引导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筑强制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逐步增强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设计咨询、第三方评价等市场服务能力。加快国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二)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质量及水平。继续做好北方采暖地区及夏热冬冷地区新颁布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总结北京、天津经验,督促指导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着力抓好新建建筑在施工阶段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设计及计算模拟软件、材料产品性能检测等行为。全面推行民用建筑规划阶段节能审查、节能评估、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能效测评标识等制度。加快新建建筑节能管理体制建设,增强市县的监管能力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能力。
     
      (三)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加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力度,力争2013年完成改造面积1.9亿平方米以上。强化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选材、验收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总结地方实践经验,修订改造技术导则及验收办法。督促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切实加强建筑保温工程施工的防火安全管理。力争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200万平方米以上,下达改造计划指标1500万平方米以上。选择有工作基础、积极性高、配套政策落实的城市,实行规模化改造试点。
     
      (四)加大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力度。进一步扩大省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范围,力争到2015年,建设完成覆盖全国的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体系。推动公益性行业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开展“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创建工作。启动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推动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指导各地分类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并建立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效交易等节能新机制。
     
      (五)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高水平应用。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做好中央财政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工作。选择有条件区域打造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推动已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进一步挖掘推广潜力。加快示范市县的验收进度。加大“太阳能屋顶计划”实施力度,调整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支持政策,扩大自发自用光伏建筑应用规模。推动资源条件具备的省(区、市)针对成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尽快制定强制性推广政策。加快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在设计、施工、能效检测等各环节的工程建设标准。
     
      (六)加强建筑节能相关支撑能力建设。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加快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针对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建设环节,制定修订绿色建筑、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相关标准。加强建筑节能科技创新,组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共性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加快国家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工作,增强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能力。
     
      (七)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建立完善建筑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国务院明确的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等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核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组织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重点核查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等进展情况及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及效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3月25日
  • 转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转载】

         为加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城镇供水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城镇供水方面的标准规范,制订发布了《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对象为市县(区)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考核内容主要为部门职责、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平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
     
      同时发布的《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明确指出,考核项目为部门职责、规范化管理制度制订、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并规定了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方法和依据。《办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将考核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辖区内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督促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考核不合格者要对整改情况加强督办。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每年应将考核情况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视各地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可根据《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细则。
  •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3年2月20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全面部署,协调推进,抓好重点,以点带面,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始终坚持为民服务、求真务实、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疑难问题及时开展调研和专题研讨,把握问题的实质和关键,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通过解决重点问题促进工作开展。
     
    二、着力抓好建筑节能
    (一)继续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稳步实施“节能暖房”工程,促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二)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抓好上海、天津、重庆、深圳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的实施工作,确定第三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积极推动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及校园建筑节能改造综合示范。启动“节约型医院”建设工作。
    (三)扎实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示范、城市及县级示范。选择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到位的地区,扩大实行集中连片推广应用。
    (四)调整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支持政策,扩大自发自用光伏建筑应用规模。
     
    三、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一)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落实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的奖励政策。抓好首批8个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确保质量与进度,启动第二批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推动有条件地区开展强制性推广绿色建筑试点,启动绿色建筑区域推广示范工作。
    (二)继续完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研究制定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技术细则,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研究和标识评价工作。
    (三)加大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的指导监督力度。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强化业务培训,积极指导和支持地方绿色建筑健康发展,保证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提高工作质量。
    (四)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加快绿色建筑相关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围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各阶段的技术需求,组织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配套适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提升绿色建筑技术集成水平,并组织工程示范。
     
    四、加强科技创新
    (一)通过制定行业技术政策、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评估推广,引导和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促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继续组织实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优化“十二五”阶段目标和任务,为《“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规划》的实施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直排重点领域尤其是湖泊地区的典型城市高标准减排综合示范。
    (三)组织实施高分专项《城市精细化管理遥感应用示范系统》项目,在城乡规划和动态监测评价等方面开展遥感技术应用示范,加强遥感数据获取、存储、处理和应用服务能力建设。
    (四)组织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研究建立智慧城市技术标准和评价体系,引导城市政府整合信息资源,开展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在建筑节能监管和地下管网管理等领域的开发利用,优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五、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科技合作
    (一)继续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国际合作。继续支持、指导北戴河新区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作,总结经验,扩大影响,加快推广;继续组织“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建筑节能合作项目”,开展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研究与示范。完成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总结项目成果并宣传推广。与教育部、卫生部共同指导完成“公共建筑(中小学校和医院)节能项目”学校节能改造示范、医院节能改造工程示范。启动“中国城市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项目”,从城市规划层面研究促进建筑节能,开展公共建筑能效对标与信息披露研究与试点。继续推进中加现代木结构合作,组织木结构建筑发展现状调研,研究制订木结构建筑发展规划,推广现代木结构建筑技术。
    (二)大力开展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技术合作。确定与德国、美国、加拿大、丹麦等合作开展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技术示范的城市,督促落实示范内容并组织实施。启动“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开展低碳生态城市相关技术与管理方法研究与宣传。
    (三)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天津、乌鲁木齐组织开展供热系统热源和热网能效调查,完成中国北方既有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基准线研究,组织开展中国建筑领域低碳发展战略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建筑低碳标准和制度研究与推广等项目。
    (四)继续组织中国市长赴德国、美国进行建筑节能与低碳生态城市专题培训。继续依托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组织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出国学习考察。
     
    六、积极推进墙材革新
    (一)组织研究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指南等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二)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评价体系,开展绿色建材评价试点工作,完善绿色建材用于绿色建筑的相关标准。
    (三)组织研究建筑工业化部品生产、装配等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研究,支持建筑工业化发展和全装修住宅建设。
    (四)提高外墙外保温施工人员技术和操作水平,组织编制岗位培训教材,研究开展外墙外保温施工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工作。
  • 转发关于2013年第四批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转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郭静等70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网上办理企业外出经营介绍信和赴部领取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改正机关作风,为民便民的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从即日起,凡本省建设行业企业出省经营业务和前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取证书需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介绍信,可实行网上办理。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参照《网上办理建设行业企业外出经营介绍信指南》和《网上办理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取资质证书介绍信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8日
  • 转发关于发布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的通知【转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原建设部令第81号)的有关规定,铁道部组织有关单位对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经审查,现予批准,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同时废止。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现行工程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均在文本中以黑体字标志,并适时编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01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由铁道部负责具体管理、解释和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2月27日
  • 转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晋升一级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3]13号 】【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各申报企业: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关于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9]101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组织专家对近期申报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的评审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请评审意见为待定的企业与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联系,获取评审意见。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3日至4月17日,如企业对专家评审意见有异议,需在2013年5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办公厅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010-5893305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3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  件:
    1、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北京中联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3、秦皇岛万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5、九鼎房地产有限公司
     
    6、福清中联置业有限公司
     
    7、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东阿县昌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9、惠州市德威集团有限公司
     
    10、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江西龙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河南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南阳市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武汉光谷地产有限公司
     
    15、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16、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广西旺达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8、重庆市祥瑞实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重庆康田置业有限公司
     
    20、四川宜宾华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1、新疆亚中(集团)有限公司
     
    22、黄骅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迁西县隆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4、苏州隽御地产有限公司
     
    25、江苏凌云置业有限公司
     
    26、萍乡市城北房地产有限公司
     
    27、内蒙古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8、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评审待定的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1、张家口市宏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上海汇成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3、江苏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富建集团有限公司
     
    5、江苏登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徐州城置有限公司
     
    8、苏州市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
     
    9、浙江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10、台州万邦置业有限公司
     
    11、浙江华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浙江八达置业有限公司
     
    13、福州高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山东省倪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九江信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7、武汉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19、湖南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四川南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金堂县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4月3日
  • 转发关于2013年第一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关规定,经审核,熊灵等6336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3年3月29日
  • 转发关于公布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审核结果的函【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司组织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的审核工作。现将合格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3年4月1日
  • 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构建工作的通知【转载】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实现全国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的合理布局及动态管理,促进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更大程度地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作用,经研究,拟对现有各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行全面梳理,以建立科学规范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范围
    (一)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各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二)已列入计划,正在制修订过程中的各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三)各行业领域自行编制的本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建设和房屋建筑产品标准体系。

    二、工作要求
    (一)各部分标准体系应以行业、专业作为基本划分类别,确定本部分标准体系框架及层级。
    (二)对照体系发布后新下达的标准编制计划及发布公告,核对、调整和补充标准项目名称及内容,并结合对2008年及以前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标注体系中各标准项目的状态(现行、修订或制订中、待修订或待制订),废止标准不再列出。
    (三)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体系中所有标准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编码统一规则》(附件1)的规定进行编码。
    (四)结合新时期形势任务的需要,按照《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项目主题词标注方案》(附件2)的要求,根据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完成标准项目特征属性的标注。
    (五)将体系梳理后的所有项目填入《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项目梳理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并于2013年5月30日前报送我部标准定额司。 

    三、联系人及电话
    陈国义   58933592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

    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编码统一规则

    2.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项目主题词标注方案(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项目梳理汇总表

  • 关于实施网上办理企业外出经营介绍信和赴部领取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转载】

    粤建许函〔2013〕449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改正机关作风,为民便民的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从即日起,凡本省建设行业企业出省经营业务和前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取证书需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介绍信,可实行网上办理。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参照《网上办理建设行业企业外出经营介绍信指南》和《网上办理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取资质证书介绍信指南》。

        特此通知

     

      附:1.网上办理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取资质证书介绍信指南

            2.网上办理建设行业企业外出经营介绍信指南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8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用砂管理 防止在工程上违规使用海砂的通知【转载】

    粤建质函〔2013〕450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近期,有媒体报道深圳市一些混凝土搅拌站违规使用海砂生产混凝土,并流入建筑工地,给工程带来质量隐患。为严格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用砂管理,防止违规使用海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严格建筑用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海砂氯离子含量大,对钢筋具有较强腐蚀性,使用未经处理及处理后氯离子含量超规定值的海砂(以下简称超标海砂)配制混凝土,可能会导致混凝土氯离子含量超过规定值,将严重影响工程的结构安全和耐久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将防止超标海砂用作建筑用砂作为工程质量监管的重点之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防超标海砂流入建筑工地和用于工程上。建设、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生产、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要充分认识将超标海砂用作建筑用砂可能导致的严重危害,强化质量责任,严格内部管理,共同把好防止超标海砂用作建筑用砂质量关。

      二、严格工程建设使用海砂管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的建筑用砂应尽量用河砂、机制砂,如受条件所限需使用海砂的,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处理,使相关指标尤其是氯离子含量不超过规定上限值。超标海砂不得在建筑工地使用,严禁在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禁止使用海砂的工程部位、构件(如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及预制构件)使用海砂。设计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010-2010)等技术规范进行工程设计,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混凝土结构的氯离子含量上限值,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其作为审查的一项内容。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的约定严格控制氯离子含量,应明确建筑用砂进厂验收、检验及所配制混凝土出厂检验责任人,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经处理合格的海砂,建立建筑用砂进厂验收、检验及所配制混凝土出厂检验台账,除进行自检外,按自检总量的30%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建筑用砂和出厂混凝土氯离子含量检验,保证所使用建筑用砂和生产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的约定。施工单位应明确工地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质量验收和取样送检责任人,建立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建筑用砂等的进场验收、取样送检和使用部位的台账,签订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明确混凝土的氯离子含量上限值,对进入工地的商品混凝土应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第7.2.2条的规定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氯离子含量超过规定值的,应迅速向委托检验的单位反馈情况。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管理措施,防止氯离子含量超过规定值混凝土和超标海砂用于工程上。

      三、迅速开展工地建筑用砂质量大检查。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用砂质量大检查,对商品混凝土、工地建筑用砂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使用海砂进行专项整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检查范围为本地区全部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和所监管的工程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加大工程建设用砂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把加强建筑用砂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来抓,在本次专项大检查的基础上,梳理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制定相应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持严管态势。要不定期抽查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进入工地的商品混凝土和建筑用砂,有条件的地区应配备快速检验建筑用砂和混凝土氯离子含量的仪器。对抽查发现使用超标海砂或混凝土氯离子含量超过规定值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或停工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请各地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2013年5月20日前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aqglc@126.com)。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8日

  • 关于举办2012年度省属单位造价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造价员每三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的规定,为规范我省造价员从业行为,提高从业水平,我协会决定组织2012年度省属、中央驻穗单位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业单位为省属、中央驻穗单位的造价员。
     
    二、继续教育学时及学习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学时为32学时,学习形式分面授班和网络学习班,造价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我协会委托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承办本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面授班,上课时间为2012年10月27-30日;网络学习班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委托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开通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6月30日,造价员在此期限内自行安排时间上网学习。
     
    三、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及时间
     
     
    四、继续教育报名时间及地点
    1、面授学习班: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24日,报名网址:http://zjy.gdcost.com/;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2012年10月15—24日(周六日照常上班);
        现场确认及缴费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四楼,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联系电话:020-22266088、22266188。
    2、网络学习班:详见附件2“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说明”。
     
    五、继续教育学习费用
        1、面授班学费标准由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依法依规确定,详见该校发布的继续教育开班通知。
        2、网络继续教育学费标准详见附件2。
     
    六、继续教育学时确认及证书登记
    1、面授学习班:已有《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在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时,同时提交《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学习结束后,由省造价协会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后,领回证书;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在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时,提交《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三张);继续教育学习结束后,由省造价协会制作和发放《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2、网络学习班:已有《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和《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到省造价协会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未办理《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的造价员,完成网络学习后,持《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三张)、《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到省造价协会办理确认和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并领取《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
    3、新办《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需交纳证书工本费50元/本,已有证书者不用交工本费。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13}179号】【转载】

    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经研究,从即日起征集201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程建设科学发展,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为总体要求。重点突出节能减排,新能源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新农村基础设施、涉老设施建设和建筑工业化,工程质量安全和公共利益保障等。同时,为保证标准的科学合理、先进可行,201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要结合标准全面复审情况,以修订现行标准为主。对2000年以前发布的标准,原则上要进行修订,并鼓励各相关现行标准整合成综合性、骨干性标准。
     
    二、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程建设城建行业标准、建工行业标准,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行业标准三类。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为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项目,应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履行主管部门职能的行业协会)同意,在纸质《申请表》(由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生成)“主编部门”一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统一报送,也可由申报单位报送。申报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作为“主编部门”的,可直接报送,也可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二)申报为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和我部归口管理的工业产品行业标准的项目,《申请表》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也可由相应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四、相关事宜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从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申请表》,申请立项标准的内容应完整、准确,立项理由充分。同时将2份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表》寄送我部标准定额司。纸质《申请表》应与网上提交的《申请表》一致(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可凭账号密码进行修改)
    (二)填写《申请表》“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一栏时,应准确、具体,主要技术内容应表述出标准拟作哪些方面的技术规定,而不是列出标准的章节条目。修订项目应表述具体拟作修订的主要条款和技术内容。
    (三)申报项目应提交标准立项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报告,以及相应的工程应用情况。
    (四)对现行标准的修订,原则上鼓励主编单位申报,若是其他单位申报,应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原主编单位”字样。
    (五)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我部下达的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项目计划。
    (六)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0日。纸质《申请表》请于2013年6月30日前送达我部标准定额司。 
     
    五、联系方式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电话/传真:010-58934385
         电子信箱:gfc@mail.cin.gov.cn
    (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电话:010-58934077
    (三)纸质文件寄送
         邮编:10083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收件人:周晓杰
         电话:010-58934385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9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17号】【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为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更加注重区域差异,加强分类指导。对行政区域内住房供不应求、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应指导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存在住房供过于求等情况的城市,也应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稳定。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各地区要根据供需情况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原则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以及前两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进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比例。加大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各地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出让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宅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各地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各地区要抓紧把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确保资金尽快到位,尽早开工建设。继续抓好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重点抓好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

      强化规划统筹,从城镇化发展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实际需要出发,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发展充分结合起来,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住房建设等规划中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把好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合理安排布局,改进户型设计,方便保障对象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

      加强分配管理。要继续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确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开力度。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要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居住环境。

      五、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

      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加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风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对诱导购房者违反限购、限贷等政策措施,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机构、媒体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快研究提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框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和住房用地供应机制,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2月26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粤建房〔2013〕26号】【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从实施主体、法律关系、管理体制、征收程序、强制执行模式等层面上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作了重大调整。为规范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主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充实必要的工作人员,确保正常运转。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市、区两级房屋征收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履行监督职责。房屋征收部门委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权限、范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加强对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二、关于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按规定通过资格审核和公示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实际搬迁后的当月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在轮候时采取加分等方式给予优先安排。
    三、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的规定开展。地级以上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统一公布具有相应资质、有意向从事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并实行动态更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后30个工作日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参加随机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三家。随机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时应当由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四、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因征收合法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其中,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1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或者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停产停业期限的确定,选择货币补偿的按6个月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
    五、关于条例施行前拆迁项目的衔接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在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体制的同时,要指定部门负责《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未完成项目的后续工作,沿用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好补偿安置事宜,确保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5日

     

  • 关于举办二O一三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设备专业)上岗证考核培训班的通知【粤建监站函〔2013〕42号】【转载】

    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的规定,质量监督人员应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为满足质量监督员持证上岗的需要,我站定于2013年4月23日至27日在广州市举办一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上岗证考核培训班(设备专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培训老师
    聘请专家讲授建设工程质量法规与政府监督管理、建筑设备工程基本知识、建筑设备质量检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强制性条文等内容。
    二、培训对象及报名条件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第十三条要求的在职质量监督人员。
    三、考核形式
    理论考试。
    四、培训地点、时间和报名
    培训地点及联系人:广州市环市东路420号(区庄侧)华山宾馆一楼大堂,联系人及电话:陈部长:13556132163;
    报到和上课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下午14:30时至18时报到,4月24日至4月27日上课、考试;
    请尽快在网上报名并确认交费成功(额满即止),网址:http://bm.guoguoguo.com
    五、其它
    确认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及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理论考试合格、符合质量监督员资格条件的学员可申请领取“质量监督员资格证书”。合格人员名单及领证事项将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bm.guoguoguo.com ;szjz.gdcic.net技术教育栏目或www.gdcic.net监督检测栏目)。学员培训费、资料费、证件工本费、理论考试费共300元(网上支付)。食宿费自理,费用在办理报到手续时缴交。
    请学员报到时交一张小一寸红底相片用于制作证书,且要求提交的相片应与网上上传的相片及附表一所贴相片同版。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资格证书申请表》(附表一)以及填表说明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学员报到时未能提交以上材料的暂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省质监总站联系人:郭云山;联系电话:020-38686961。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 关于举办二〇一三年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员考核培训班的通知【粤建监站函〔2013〕40号】【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人员的检测水平,满足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的需求,我站定于2013年4月22日至26日在广州市举办一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员上岗证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培训老师

      由资深专家讲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相关规范,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原理、检测技术、检测报告编写要求等。

      二、考核培训形式

      脱产学习、自愿参加、理论考试和实操实习。

      三、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条件

      具有工程类中专或以上学历,从事工程检测实际工作满1年以上的检测机构在职人员。

      四、培训地点、时间和报名

      报到和培训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2号“东风大酒店”大堂,联系人:蒋助理,联系电话:020—83839339转3188,13902229618; 

      报到和上课时间:2013年4月22日下午14:30至18:00时报到,4月23日至4月26日上课、考试。

      请尽快在网上报名并确认交费成功(额满即止),网址:http://bm.guoguoguo.com

      五、其它

      确认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及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并贴在继续教育证上以便盖章。学员参加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合格的,由我站核发检测员证,合格人员名单及领证事项将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bm.guoguoguo.comwww.gdcic.net监督检测栏目)。本期培训费、操作实习费、资料费共600元(网上支付)。食宿可参加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在办理报到手续时缴交。请学员带一台有统计功能的计算器、身份证。

      省质监总站联系人:林帆;联系电话:020-38686963;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2)【转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3楼,邮编:510045;电话:020-83133542)。

      一、概述

      201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抓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扎实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一)着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厅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厅办公室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职责,指派一名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厅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厅长信箱等载体管理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不断丰富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提升网站服务水平。2012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提高网站服务质量。一是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建设。按照省政府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窗口于10月19日正式开通,提供企业办事和个人办事服务,每个事项均设有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办理、进度查询、网上咨询等功能,并在所有省直单位中率先实现行政复议在线申请。二是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基本实现行政许可、行业管理和执法监察“一体化”工作机制。以图形化方式动态展示审批流程,全面展现各岗位责任视图;建立电子证照数据库,实现业务全程无纸化办理;无缝集成全程化的企业档案,全面追踪企业申报事项办理的全过程信息、企业资质变更信息、企业人员变更信息等。三是进粤信息备案平台上线运行。采用远程模式和窗口现场模式开展信息备案及变更业务申请与办理,实现企业信息备案、备案信息变更以及单项备案三项业务的申请办理和清出管理功能。

      (三)着力推进我省住房保障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要求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推动住房保障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厅长信箱、网络问政平台、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等途径,主动公开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勘察设计、建筑管理、安全管理、科技教育、房地产业、住房保障、建筑节能、工程造价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包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文件、公告、公示、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动态、新闻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2781条(最新动态724条、会议动态23条、各地动态1910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动态124条)、公告公示385条、公布下发文件195份、工作通告143条。全网站共发布建设行业新闻信息5498条。

      (二)其他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7月3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线访谈,围绕“加快广东绿道网建设,全面提升全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主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宗,主要涉及城乡规划、房地产、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其中,有4宗申请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申请信息公开范围,均按时依法答复申请人并提供有关政府信息;有4宗申请依法不属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已按时答复并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有1宗不属于政府信息、1宗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1宗重复申请,均已书面告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112元(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201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完善网上办事流程,提高网上企业资质申办电子化的比例,方便企业办事;加强与用户互动交流;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扩大网站影响力。

      (三)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与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交流,指导和督促其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转载】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厅本部内设办公室、法规处、计财处、城乡规划处、城乡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建管处、安全处、房管处、住房保障处、公积金管理处、科教处、行政许可处、人事处、执法监督局等15个职能处室,负责全省建设行政管理;省散装水泥办公室(下称省散办)内设人秘科、计财科、业务科等3个部门,负责散装水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下称造价站)内设办公室、定额一科、定额二科、工程造价科、信息与培训科和标准数据科等6个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定额和造价管理制度的编制;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下称质检站)内设办公室、总工程师室、工程质量鉴定所、技术教育科、质量监督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检测管理科等7个部门,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鉴定仲裁、业务指导等;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下称注册中心)内设办公室、考试科、注册科、教育科、电脑室等5个部门,负责建设系统执业人员资格注册、培训、继续教育、考试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厅本部共有编制138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核拨事业编制37人,离退休人员101人。下属预算单位4个,省散办(依公)事业编制10人,退休人员10人;造价站(核拨)事业编制25人、退休人员1人;质检站(核补)事业编制28人;注册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2人,离退休人员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起草全省建设法规,承担全省建设行政管理、散装水泥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设系统执业人员的注册和培训。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3年收入预算5139.99万元,其中:预算收入5139.99万元,其他收入为零。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3年支出预算5,139.9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5,139.99万元。

      2013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4,295.99万元,占83.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16.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2.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44万元,占16.42%,主要支出项目有“广东省城乡规划督察经费”80万元、“村镇规划事业费”285万元、“行政事业收费工本费”250万元、“物业管理专项经费”157万元、“散装水泥管理专项费用”72万元。

    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3

    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项目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共8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预算支出772万元,比上年预算615万元增加15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厅办公场地从省政府大院搬迁到东风中路粤财大厦31至35层,建筑面积10973.13平方米。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省府办公厅统一招标选择的物业管理公司购买物业管理服务及支付各类费用,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12元/m2,2013年全年需缴付物业管理费157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有“广东省城乡规划督察经费”80万元、“村镇规划事业费”285万元、“行政事业收费工本费”250万元、“物业管理专项经费”157万元。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预算支出7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主要支出项目是“散装水泥管理专项费用”72万元。

     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2

  • 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3〕68号】【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企业:

      我厅于2012年2月27日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该办法的施行旨在规范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粤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服务和监管。

      该办法施行已一年,在实施过程有何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厅真诚期待着你们对该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年3月底前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33632,传真:020-83302269,电子邮箱:jzscjg@gdcic.net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 关于举办国标新版清单计价规范形势下的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专家讲座的通知【转载】

    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各有关单位:

          2013年,我们即将迎来新的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相比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新规范发生了五大改变: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明确了术语的概念、增强了对风险分担的规范、细化了措施项目费计算的规定、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的出台,标志着工程价款管理迈入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新时代,将向集约型管理、科学化管理、全过程管理、重在前期管理的方向转变。

    为使从业人员开拓视野,更好地了解新规范下的工作变化,特邀请国家级教学名师尹贻林教授亲临南宁作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8:30~12:00(周二)

    二、讲座地点:南宁市双拥路20号南鹰宾馆大礼堂(附近交通站:医科大学)

    三、参加人员:全区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工作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科研、教育、管理、中介机构等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四、讲座内容

    1、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起草背景与亮点分析;

    2、基于全生命周期理论的工程造价控制、项目价值增值解决方案;

    3、基于2013版《规范》下工程计量环节相关条款解读与应用要领;

    4、基于2013版《规范》下合同价款约定、调整、支付环节条款解读与应用要领;

    5、基于2013版《规范》下竣工结算环节相关条款解读与应用要领。

    注意事项:本次讲座免费,凭票入场,请通过电话或网络提前预订讲座门票,座位有限,派完即止。

    订票网页:http://www.guanglongsoft.com/bm/index.asp

    订票电话:13197713533

    传    真:0771—2823283

    本次讲座委托南宁市共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感谢广龙斯维尔软件提供赞助。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3年3月27日 

  • 造价咨询企业(华东区)部分负责人座谈会在南京召开【转载】

          2013年3月23日,中价协造价企业(华东区)部分负责人座谈会在南京召开。六省一市的近十家造价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本次座谈会由企业自愿发起,中价协牵头联系,组织与费用由造价企业承担,创新了中价协跨地区企业学习交流合作的方式与平台。为了贯彻中价协2013年工作要点,顺应广大造价企业相互学习、借鉴、交流、合作的强烈呼声和愿望,中价协计划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造价企业交流平台和机制,以进一步提高造价行业的整体水平。此次座谈会的主要议题就是学习和分享不同地区造价企业的发展经验和主要成果并就改进巿场环境的若干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展开讨论,会议取得园满的成功。全体代表对座谈会的评价是:盼望已久,十分必要,不虚此行,再接再励。中价协副理长刘嘉、郭怀君,中价协副秘书长刘朝阳等参加了座谈会。组办方表示在总结此次座谈会的基础上将分片区再组织几次座谈会,欢迎业内企业踊跃参与。
     
        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东道主,为本次会议提供了良好的会务服务工作。
  •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宣贯会议简讯【转载】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活动, 提高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成果质量,我协会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我协会于2012年12月19-21日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联合组织召开了该规程的首次宣贯会,会议宣贯内容受到一致好评。应广大专业人员的要求,我协会于2013年3月20-22日在重庆举办了第二次宣贯会议,会议受到行业广泛关注,参会人员达到400多人。5位行业内和来自司法、仲裁部门的专家进行了精彩讲解,同时与广大学员进行了互动交流,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起得圆满成功。
     
    附件下载:

     

  • 福建省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6年度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7号】【转载】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类别管理,促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做好社会保险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13~2016年度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含装修)、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和抗震加固等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以及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 

     

     二、核定程序 
        (一)施工企业自2013年4月15日起可通过福建省造价信息网的“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网上管理系统”(下称“劳保管理系统”)申请劳保取费类别核定。 
        (二)施工企业通过劳保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投保数据后,持在线打印的《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核定申请表》,连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报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设区市管理部门”)初审。各设区市管理部门将初审结果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复审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定,并核发《劳保核定卡》。《劳保核定卡》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三、核定标准 
        (一)凡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取得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可核定为丁类。 
        (二)本省施工企业申请甲、乙、丙3个取费类别的,根据施工企业上年度管理人员“五险一金”的综合参保比例(以下简称“综合参保比例”,以“Z”表示)以及劳务人员“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进行核定。 
        1、取费类别与综合参保比例的对应关系如下: 

    取费类别
    甲类
    乙类
    丙类
    综合参保比例
    Z≥80%
    80%>Z≥60%
    60%>Z≥35%

     

        综合参保比例=养老保险参保比例×50%+失业保险参保比例×5%+工伤保险参保比例×2%+生育保险参保比例×2%+医疗保险参保比例×34%+住房公积金参保比例×7%。
        各项参保比例以实际参保人数除以应参保人数计算。
        实际参保人数按照上年度月均实际参保人数确定。凡已开通网络查询投保信息的地区,“五险一金”实际参保人数应以税务、社保、医保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等网上查询的缴费人数数据为准;未开通网络查询的地区以及“五险一金”实行行业或总公司统筹的企业,以相关部门确认的“五险一金”投保人数为准。
    应参保人数按照申请劳保取费类别核定时厅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企业管理人员数量确定,其中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按照相应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数量确定;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按照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数量之和确定。
        2、施工企业应依法为劳务人员缴交劳保费用,劳务人员要求自行缴交的,劳务工资应包含劳保费用。
    施工企业在申请核定劳保取费类别时,应提供上年度劳务人员劳保费用的缴交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三)设立未满一年(指上年度7月1日以后取得资质)的本省施工企业按丁类核定。

     

     四、动态管理
        (一)《劳保核定卡》有效期最长为三年,其中2013年6月30日以前核定的,有效期为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3年7月1日之后核定的,有效期为我厅核定其劳保取费类别的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二)《劳保核定卡》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应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劳保管理系统填报上年度“五险一金”缴交情况。其中因综合参保比例发生变化造成劳保取费类别降低的,企业应于3月31日之前重新申请核定劳保取费类别;因综合参保比例发生变化造成劳保取费类别升高的,企业可申请重新核定劳保取费类别。
        施工企业逾期未通过劳保管理系统填报上年度“五险一金”缴交情况的,由各设区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三)《劳保核定卡》有效期内,因资质等级变化引起应参保人数增加的,企业应在资质等级发生变化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核定劳保取费类别。其实际参保人数按照申请核定前6个月的月均参保人数确定。
        (四)《劳保核定卡》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发生变动的,施工企业应在发生变动后的一个月内将原《劳保核定卡》交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记录变动前后的劳保取费类别及对应的有效期。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劳保核定卡》,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更名。
        (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不定期抽查。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不按时填报数据且拒不改正,以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当年度的劳保取费类别直接降为丁类,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施工企业交回已发放的《劳保核定卡》,重新记载劳保取费类别和有效期,且第二年度不受理企业提高劳保取费类别的申请。
        (六)施工企业逾期未按上述规定交回《劳保核定卡》的,其已取得的《劳保核定卡》作废,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告。
        (七)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劳保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工程项目承发包双方应严格根据施工企业持有的《劳保核定卡》上注明的取费类别和有效期,按照费用定额和本通知的规定计取劳保费用。
        (二)施工企业依法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的,应向承揽分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企业支付相应的劳保费用,具体费率或金额由分包工程的承发包双方依据总包合同协商确定。
        (三)施工企业未取得《劳保核定卡》或者《劳保核定卡》过期的,不得计取劳保费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劳保取费类别发生变化的,劳保费用应分段计取。本通知实施之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者已签订施工合同的,按照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
        (四)本通知发布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27日

  • 关于申报2013年造价标准编制项目的通知(铁工定[2013]01号)【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铁建设函[2013]39号《关于印发2013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的任务安排,2013年铁路工程造价标准新开项目10项(见附件1)。请有意主编或参编造价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各单位于3月15日前填报《造价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报送铁路工程定额所。
     
        联系人:李连顺     电话:021—76948、010—5187694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乙29号
        邮政编码:100038     电子邮箱:LLS301@126.com
        附件:通知及附表下载  
  • 开《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版)交底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1年冶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计划,由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负责组织编制的《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版)已编制完成。经审查,已于2012年9月19日颁发,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
     
       为使各单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了解该套定额的编制情况,利于理解执行,兹定于2013年3月28日至30日在深圳市深圳雅园风尚酒店(原深圳雅园宾馆)召开《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版)交底会议。本次会议由北京燕泰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承办,请你单位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单务必于2013年3月22日前传真给我站,以便会议安排。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由各册主编单位的主编人员对《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版)各册的编制内容进行交底;
     
    2、对与上述定额配套的《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软件》进行系统的操作讲解并演示。
     
    二、参加会议对象:
     
    1、《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版)各册主编及软件编辑人员。
     
    2、从事冶金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的造价管理人员。
     
    三、报到时间:2013年3月27日全天报到
     
    四、报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01号深圳雅园风尚酒店。
     
    五、乘车线路:
     
    1、乘坐火车抵达深圳雅园风尚酒店。
     
    (1)深圳北站-酒店:乘坐地铁龙华线(5站),在少年宫站下车,换成龙岗线(7站),在翠竹站下车 (D口出),步行至酒店(约300米);乘坐出租车约100元左右。
     
    (2)深圳火车站-酒店:乘坐地铁罗宝线(2站),在老街站下车,换成龙岗线(2站),在翠竹站下车 (D口出),步行至酒店(约300米);乘坐出租车约20元左右。
     
    2、乘坐飞机抵达深圳雅园风尚酒店。
     
    乘坐地铁罗宝线(27站)在老街站下车,换龙岗线(2站),在翠竹站下车 (D口出),步行至酒店(约300米);乘坐出租车约150元左右。
     
    六、会议要求及其他事项:
     
    1、交底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议费:1200元/人,请各位代表于3月22日前将会议费汇入我站银行账户,会场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2、收款单位: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银行账号:0200010009014484323
     
    注:汇款时请备注清楚“姓名”、“单位简写”。
     
    七、其他:
     
    1、深圳市深圳雅园风尚酒店联系电话(总服务台):0755-25605888;北京燕泰会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王阳13552051967。
     
    2、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电话:010—65268572、65267080(均兼传真),联系人:余铁明、姚波。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 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粤建办市函〔2013〕6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各有关企业:

        我厅于2012年2月27日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该办法的施行旨在规范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粤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服务和监管。

     该办法施行已一年,在实施过程有何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厅真诚期待着你们对该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3年3月底前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33632,传真:020-83302269,电子邮箱:jzscjg@gdcic.net。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地下工程施工前开展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转载】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地下管线设施的保护,我委起草了《关于地下工程施工前开展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至3月29日,各界人士可通过传真或网络邮件方式反馈意见(传真:83124459,电子邮箱:longshaohai@gzcc.gov.cn),欢迎踊跃参与。
        

        附件:关于地下工程施工前开展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19日

        (联系人:龙绍海,联系电话:83124461)

     

    附件

    关于地下工程施工前开展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设施的保护,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26号)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地下管线设施探测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地下工程(含基坑、地基基础、隧道和顶管工程等)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承担施工场地的管线探测工作,对管线资料进行核实,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跟踪探测。
        二、建设单位委托探测的范围应包括开挖、可能受开挖影响地下管线安全以及为查明地下管线所必需的区域。探测范围内有道路设施的,还应对道路下部是否存在空洞、溶洞等地质隐患进行探测。
        三、地下管线探测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地下管线探测成果书面交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线权属单位,并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保护方案,督促勘察、施工单位落实保护措施。
        四、探测单位必须根据《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出具的探测报告需加盖CMA章。因探测工作质量有误造成地下管线事故或其他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根据委托探测合同条款的约定追究相关责任。
        五、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时,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线探测报告,由专家组审查基坑开挖对周边管线设施的影响。
        六、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在办理建设单位申请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时,要按照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审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核实建设单位是否提供第三方地下管线探测报告。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发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特此通知

  • 关于广州市2013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转载】

    穗价协【2013】04号

    广州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有关规定,我协会决定举办2013年度广州市造价员考前培训及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

    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6月22日

    上午9:00-11:00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全部专业统考)

    6月22日

    下午2:00- 6: 00

    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工程)

    6月23日

    上午8:30-12:30

    工程计价应用(安装工程)

    6月23日

    下午2:00- 6:00

    工程计价应用(市政工程)

    三、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题目为客观题,一律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试题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有考生均须作答)和专业基础知识(考生按其所报考专业选做;报考多专业的考生,任选一个报考专业作答)。

    (二)《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前公布的考试工具书参加本科目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资料一律禁止带入考室。

    四、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2、《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五、考试费用

    (一)工程计价基础知识:150元/科;

    (二)工程计价应用(××工程):250元/科;

    以上费用包含报名费、评卷费和考务费(不含证书、印章费及考前培训费)。

    六、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1日—2013年4月20日止。

    广州市属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点选 广州市进入报名。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

    考生的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4月2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日正常上班)。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资料”按报考专业分别到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建筑与装饰工程)进行交费及报名确认。

    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四楼

    电话:22266088 22266188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

    地址: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

    电话:83867768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见(附件1)。

    七、考前培训班

    我协会委托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和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负责举办广州市属考生考前培训班,培训班详细资料请见(附件2),考前培训班由考生自愿选择参加。培训费用由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和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根据教材、场租、聘请师资人员授课等各项费用实际支出成本核算确定。

    八、其他事项

    (一)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报名确认及交纳考试费用集中在当地造价员管理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当地造价员管理机构通知。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考场集中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三)准考证的打印

    考生于2013年6月10日至6月22日登录 “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四)证书发放方式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将在“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查询,资格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

    李小姐:83193925   郑小姐:83195679

    网址:http://www.gzgczj.com/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31号2楼

     

    附件1: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

    附件2: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广州市属考生考前培训班介绍

     

                                       二O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抄送: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附件1:

    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三)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报考需提交的资料

    (一)《广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三)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空白处);

    上述(一)、(二)、(三)为报名考试必交资料。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资历、学历等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取消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附件2:

    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介绍(1)

     

        受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委托,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计划举办广州市属单位安装工程与市政工程专业造价员考生的考前培训班,欢迎广大考生踊跃参加。考前培训班详情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2、安装工程计价应用;

    3、市政工程计价应用。

    二、培训形式

    采取脱产、半脱产培训,按报名人数分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脱产班:连续10天上课;

    2、半脱产班:逢周六、日全天,星期一、三、五晚上课,全期培训合计10天。

    3、上课时间:2013年4月至5月下旬,按计划安排分期举办。

    4、上课地点: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内(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4楼)。

    四、培训收费

    培训费每专业每人7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不含考试费、教材费)。

    五、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广州市华乐路华乐大厦(北塔)四楼,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

    服务热线:020-22266088、22266188;

    联系人:欧老师、招老师、余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gdccen.com(广东城市建设教育网)。

     

     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介绍(2)

     

    受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委托,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计划举办广州市属单位建筑与装饰专业造价员考生的考前培训班,欢迎广大考生踊跃参加。考前培训班详情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工程计价基础知识;

    2、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应用。

    二、培训形式

    采取脱产、半脱产培训,按报名人数分班: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脱产班:连续10天上课;

    2、半脱产班:逢周六、日全天,星期一、三、五晚上课,全期培训合计10天。

    3、上课时间:2013年4月至5月下旬,按计划安排分期举办。(具体上课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4、上课地点: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

    四、培训收费

    培训费每专业每人7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不含考试费、教材费)

    五、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正常接受报名);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中心

    地点: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四楼

    服务热线:020-83867768 83821257(传真)

     

  • 关于延续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向注册建造师和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过渡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提高绿化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力,并根据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将园林绿化工程师或项目经理向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过渡期暂延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应引导工程技术人员,向考取建造师方向发展,积极完善培训、考核等相关手续。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制[2012]1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的要求,请各咨询单位按照新修订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尽快登录www.ccost.com网站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3年4月9日17:00时前报送至津价协。
        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报送打印报表!
        联系人:张  晖    联系电话:23699410    QQ号:1015487688
        报送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A区52号

    附件:1、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函.rar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doc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 造价168“计价优”成功通过东莞E网通二期系统计价软件接口测试

        3月15日,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就“东莞E网通二期系统计价软件接口联合测试结果”发出通报,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造价168“计价优”工程预算软件在单系统的软件评标平台上,以案例工程为覆盖面的相互交叉测试中,获得通过。这将为今后参加东莞电子招投标活动的广大招投标单位在选择计价软件时提供一个更好的选择,并为招投标单位在对电子标书的计价接口文件进行编制时提供专业、快捷、精准、高效的软件应用。

        据悉,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为适应新形势,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E网通系统拟升级为二期系统。2013年3月11日,该中心组织各计价软件公司,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和《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电子招投标)》,对工程量清单导入数据进行了联合测试。

        当天,我公司派出技术开发部程序员陈付军、造价168产品专员李淑红两名代表参与本次标准接口的联合测试工作。根据交易中心公布的《东莞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电子招投标)》文件对电子标书的计价接口文件,我公司测试人员在交易中心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制作八个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导入到各自的计价软件中,制作相应的投标工程量清单,最后使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E网通系统二期系统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相应的电子投标书。经交易中心的系统检测,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造价168“计价优”工程预算软件顺利获得通过。

        成功通过本次接口技术现场测试,再一次彰显了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造价168“计价优”工程预算软件稳定的产品性能和优秀的产品品质。不断升级完善的造价168“计价优”工程预算软件将为用户带来良好持续的应用体验。

        在国家不断深化电子招投标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公司将继续深入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在建设领域的广泛运用,为业界用户提供一站式专业造价服务;同时,我公司今后也将大力配合与支持全国各地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为各地电子招投标活动高效、有序开展作出积极贡献,为招投标单位提供畅通无阻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 关于佛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转载】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www.fsjw.gov.cn/)予以公示。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9日。在公示期间,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咨询(82621505)。
     
        附件下载
     
     
  • 中国建筑建材企业海外逐浪弄潮回顾【转载】

    编者按:自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十年间,中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堪称世界经济最重要的事件之一。期间,在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支持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由2002年的27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746.5亿美元,年均增长26.9%。而中国企业也在经历国际市场的风雨磨炼后,由海外市场的观海者变为弄潮儿,在国际领域一展风姿。
     
    中国建筑企业:激流勇进
    中国工程机械企业:踏浪而行
    这是中国建筑企业激流勇进的十年。中国建筑工程大军开始扬帆远航,征战海外。一座座拔地而起的建筑凝聚着东方智慧,在世界各地留下了来自中国的印记。
    这十年,对外承包工程规模迅速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和营业额分别由2002年的150.5亿美元和111.9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1423.3亿美元和1034.2亿美元。而2012年上半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503.5亿美元,同比增长18.4%;新签合同额667.6亿美元,同比增长0.9%。
    这十年,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逐年增多且大型化。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数由2002年的53个增至2011年的498个,其中上亿美元大项目已增至266个。
    这十年,对外承包工程市场趋向多元化。在巩固亚非传统市场的同时,拉美、中亚等非传统市场不断开拓,进军发达国家市场也取得积极进展。
    这十年,对外承包工程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EPC总承包已成为主要方式,规划设计发挥先导作用带动承包工程项目实施,包括运营管理环节的特许经营方式取得很大进展。
     
    中国工程机械企业:踏浪而行
    在《国际建设》杂志最新公布的年度Yellow Table排行榜调查中显示,在过去10年里,中国工程机械企业的销售额在全球50强中的比例增加了至少10倍。在这十年里,中国工程机械企业放眼海外,勇于开拓,虽有惊涛骇浪,但依然踏浪而行。
    十年间,中国工程机械行业保持持续增长。以2006年为分水岭,中国工程机械进出口由逆差转为顺差。2011年,全国工程机械出口额刷新纪录,达到150亿美元。2012年上半年,行业出口金额为92.40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36.9%,贸易顺差为59亿美元,比2011年同期扩大43.8亿美元。
    十年间,中国工程机械的出口方式由外贸公司转向以企业自营出口为主;由贴牌生产转向以企业自主品牌出口为主;由主要向第三世界国家出口转向发达和次发达国家出口;销售模式由直销转向代理制。同时,在开发海外市场过程中,中国工程机械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也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海外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海外投资和资本运作步伐加大,中国工程机械整体的国际化战略布局初见端倪。
     
    中国建材企业:“我”主沉浮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建筑材料生产、消费以及出口大国,并保持持续增长。2002年,我国建材及非金属矿全部出口商品总额约为41.77亿美元。而到2011年,建材工业产品出口额飙升至242亿美元。主要建材产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石材和墙体材料等产量多年居世界首位。
    十年间,以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新型干法水泥成套技术为依托,中国建材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工程建设领域的竞争,目前已占到国际水泥工程建设市场份额的40%以上,并由此带动了成套技术装备和劳务的出口。玻璃纤维行业大企业启动实施了海外投资战略,瞄准海外市场,“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了行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影响力。
     
    中国建筑企业海外承建的重点项目:
    1. 中国企业承建的最大海外总承包工程——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工程
    2006年5月,中信-中铁建联合体中标阿尔及利亚东西高速公路中、西两个标段工程,
    框架合同总金额约为62.5亿美元,最终合同金额达70亿美元。这是中国施工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获得的各类工程中技术等级最高、工期最短的大型国际设计和建造总承包工程。
    2. 中国企业在海外承建的最大住房类工程——安哥拉社会住房工程
    2008年9月开工建设的安哥拉社会住房工程是安哥拉政府为缓解国内住房压力、维护
    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建设的政府工程,是目前安哥拉最大的住房类工程,也是中国施工企业在海外以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承揽的单项合同额最大的住房类工程。
    3.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中标的最大工程——尼日利亚拉各斯至卡诺铁路工程
    在2006年11月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召开前夕,中国政府与尼日利亚政府签订合同,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和其所属的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司承建尼日利亚全长1315公里、耗资83亿美元的拉各斯至卡诺铁路工程,这是中国施工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中标的最大工程。
    4.中国企业在欧美市场上取得重要突破的工程——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大桥改造工程
    2009年3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美国公司(下称美国公司)中标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大桥改造工程,授标金额为4.07亿美元。美国公司承揽该工程,标志着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在欧美发达国家主流建筑市场上取得了重要突破。
     
    中国工程机械企业频签大单:
    1.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出口第一大单
    2011年徐工与委内瑞拉石油公司分公司签署了重大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48.42亿元人民币,包括6025部工程机械设备,涵盖工程机械领域的各种门类。该订单在总金额和设备数量上创造了中国工程机械单笔出口和世界工程机械市场单笔成交量之最。
    2.全球履带吊机械产品单笔数量最大订单
    2011年,中联重科海外公司与印度RELIANCE ADA集团签署产品采购订单,包括30部260吨级履带吊和60部80吨级履带吊,总价值超过3亿元人民币。这是迄今全球履带吊产品单笔数量最大的订单。
    3.中国单笔最大履带起重机出口订单
    2009年末,三一重工与印度最大的吊装公司桑微公司签订了56部、共计4亿多元人民币的履带起重机销售合同,这是国内单笔最大履带起重机出口合同。
    4.中国环卫机械出口的第一大单
    2010年,中联重科签订的出口沙特阿拉伯的110辆、总价值近3000万元人民币的环卫车辆大单成功交付,创下了我国环卫机械出口的第一大单,意味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环卫机械,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5.中国重卡行业整车一次性出口最大订单
    2011年3月,中国重汽与尼日利亚一家非洲最大的企业集团成功签下了1500辆的出口订单,为国内重卡行业整车一次性出口最大订单。
    跨国并购潮:
    2008年9月,中联重科联合合作伙伴,以2.71亿欧元收购意大利混凝土机械企业CIFA100%股权;
    2011年7月,徐工机械收购液压件零部件制造商德国AMCA公司和荷兰FT公司;
    2012年1月,山东重工控斥资3.74亿欧元收购了全球豪华游艇巨头法拉帝集团75%控股权;
    2012年1月,三一重工联合中信产业投资基金共计出资3.6亿欧元收购德国工程机械制造巨头普茨迈斯特公司100%股权,其中三一获得90%股份;
    2012年1月,柳工斥资3.35亿元人民币并购东欧最大的波兰工程机械企业HSW的工程机械事业部;
    2012年7月,徐工机械成功将德国混凝土巨头施维英的控股权收入囊中;
    2012年9月,潍柴动力斥资7.38亿欧元入股德国凯傲集团。
     
    中国建材企业海外并购案:
    1.尚德出资约3亿美元并购日本MSK
    2006年8月,中国光伏电池制造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宣布,将耗资1.6亿美元~3亿美元、分两步收购日本大型光伏制造商MSK公司。第一步,以1.07亿美元的现金收购MSK2/3的股权;第二步,依照MSK营运指标完成情况支付价值0.53亿元~1.93亿美元的无锡尚德太阳能股票。此次并购让无锡尚德拥有了MSK的销售网络,并获得了MSK领先的建筑集成光伏组件生产技术。
    2.中国复材全资并购德国NOI
    2004年7月,世界顶级风力叶片研发企业德国NOI公司申请破产。2006年,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努力,以比当初预想几乎少一半的价格成功拿下NOI。此次国际并购开了中国本土企业收购国外风电设备公司的先河,打通了国内企业获取海外风电核心技术的通道。
    3.隆盛以2000万欧元并购法国普利索洛尔
    2008年,法国第2大胶合板制造商普利索洛尔集团陷入了经营困境。在得知该集团要拍卖的消息后,山东隆盛进出口集团联合加蓬诚信木业共同出资2000万欧元收购了该集团。收购了法国普利索洛尔集团后,山东隆盛集团每年近40万立方米的木材产品可以顺利通过法国普利索洛尔集团的销售网络进入欧洲市场,真正做到了“借船出海”。
    4.长青以3000万美元并购美国Plow & Hearth
    2006年,宁波长青工艺品公司成功收购了在美国主营古典家具和墙挂系列产品的Cape Craftsmen公司。 2009年,宁波长青工艺品公司收购了在美国有30多年历史的New Creative公司。之后,宁波长青工艺品公司的产品涵盖厨房用品、古典家具、铁艺等多个领域,位居美国家居品牌榜榜首。
  • 2013年度省直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 6月22日开考

        造价168从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获悉,2013年度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造价员考前培训及资格考试定于6月22-23日举行,考试专业分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共三个专业。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科目

    6月22日

    上午9:00-11:00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全部专业统考)

    6月22日

    下午2:00- 6: 00

    工程计价应用(建筑与装饰工程)

    6月23日

    上午8:30-12:30

    工程计价应用(安装工程)

    6月23日

    下午2:00- 6:00

    工程计价应用(市政工程)

        本次造价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3日—2013年4月17日止。省直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进入“造价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eca.org.cn /)报名。

        考生的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至4月2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星期六、日正常上班)。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附件2)要求的“报考资料”到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部进行交费及报名确认,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北塔)四楼。

        另悉,本次造价员考前培训及考试具体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委托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负责。

     

        附件:1.关于举办2013年度省直单位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2.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资料

  • 天津市关于印发《2013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将《2013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3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13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天津市委“十届”历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努力打造优质、安全、廉洁工程”的工作要求,继续以“不出事、出好活、管得对、抓得好”为工 作目标,抓牢“规范政府监管行为”和“推动责任主体履责”两条主线,围绕政府驱动、企业主动、多项联动、持续推动,创新招法,强化落实,确保质量安全管理 工作面上管住、点上抓牢,形成点面结合的工作局面,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天津做出更大贡献。
      一、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一是创优目标:创鲁班奖和国优奖12项、海河杯奖260项,创市级文明工地奖400个、创市级示范观摩工地65个;
      二是质量目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率要达到100%,工程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创结构海河杯780项,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
      三是安全目标:严格控制伤亡指标,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夯实监管基础,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政府驱动到位
       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工作基础。出台《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施工安全责任,树立无隐患作业观念,严控重大风险点位,强化施 工机械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责任追究。研究制定贯彻《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的一系列配套文件,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2.推行公共服务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一是强化市区两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标准》向区县延伸,统一全市监督检查工作内 容和工作流程,规定公开政务信息和业务政策、办件程序,以及信访投诉举报等与服务有关的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以市总队监管信息平台 为载体,在重大风险源监管、机械设备管理、现场计算机辅助执法等方面,实现市区两级监管手段同步提升;三是树立典型样板区县,组织经验推广,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3.明晰职责,实现监管全覆盖。一方面,对区县开发区、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乡镇辖区等“边缘”、“夹层”项目,区县政府主管部门 要明晰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实现监管全覆盖。另一方面,理顺总队与市政公路、电力、工业设备安装、港口等专 业管理站之间的工作关系,明确分工,规范工作程序。
      4.深化点位监管,规范监管工作。落实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监督点位监管机制,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质量,确保履责到位、执法得力、工作闭合。
       5.拓展监管信息系统,丰富“技防”手段。一是研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信息系统多点采集、各子系统高效互联,形成信息化监管的门户平台;二是研发施工现场材料检测数据同步监控系统,与检测机构试验数据进行对接,出现不合格检测项目时,信息中心自动报警,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用 于工程;三是推行超深基坑监控系统,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自动预警,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避免险情扩大引发事故;四是试推行载货、载人升降机 安装超员报警装置,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恶性事故发生。
      6.开展质量安全评价,实现优胜劣汰。试行施工、监理企业自评价与政府评价相结合的 管理模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工程竣工后,出具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建立质量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对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执行法律、 法规和国家标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进行评价,并与企业自评价进行比对,形成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诚信等级,与市场挂钩、与评优挂 钩,形成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威立信。一是编制培训计划,对监督执法人员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 工作艺术、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培养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素养,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加强人才 队伍建设,开展总队和区县支队人员双向交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使挂职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干部异地挂职交流;三是积极推 行“师徒帮带”管理机制,选取专业技术骨干,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帮助、指导,充分发挥导师传帮带的作用,促使新职工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提高岗位技能和职业素 质。
      8.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编制《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市、区(县)两级科学高效的应急抢险体系,实行应急 抢险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预警和分级响应机制,形成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的应急管理模式。开展应急抢险演练,优化应急抢险指挥系统,提高抢险现场远程指 挥和决策能力。针对基坑渗漏、管涌,地铁盾构透水等险情,探索高效应急的新技术、新手段。
      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对施工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进行培训,计划完成培训8000人,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减少重大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自律意识,确保企业主动履责
       1.强化建设单位职责,落实项目管理实名制。施工、监理企业要保证中标文件中的管理人员到岗到位,不得擅自调离、更换。建设单位要主动发挥好质量安全第 一责任人作用,强化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依据合同约定、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文件规定,建立对施工、监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情 况的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形成记录。树立建设单位典型标杆,交流管理经验,组织推广,发挥优秀企业引领示范作用。
      2.公开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 材料。工程使用的钢筋、混凝土等结构性材料和门、窗等影响使用功能的成品部件,施工单位应标明产品各类信息,以及供应企业和负责人,竣工验收时,明细交付 建设单位,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将其作为合同附件交付业主,使建筑材料的每个环节质量都有可追溯性,发生质量问题追究相关责任。
      3.加强施工机械 管理。一是依托机械设备监管信息平台,对施工机械备案、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使用注销以及特工种上岗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杜绝施工机械带病作 业和超过使用年限的机械设备进入工地;二是严格机械设备性能检测,进一步明确机械设备的检测范围和内容,引入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机械设备 检测市场行为,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有效;三是实施盾构机安全评估制度,从盾构机采购、进场、转场、穿越海河、重要建筑等重点环节对盾构机工况条件和机械性能 进行评估,加强组装调试,确保盾构机各项功能满足要求。
      4.强化监理工程师报告制度。实行监理工程师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治理防范措施;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险情的,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5.严控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坚持重大风险点位管理各项规定。以落实重大风险源管理办法和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为重点,盯紧重大危险 源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领导带班、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管理环节,实施信息化动态监管,加大对规定动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证各项管控措施落 地。特别是建设单位定期组织召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例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对各方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6.实施每日班前隐患排查,树立无隐患作业观念。每日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隐患未消除不得施工,防范事故发生。
      7.实施企业负责人检查制度。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应当对其所承包的建设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每个项目每月检查不得少于1次。检查情况要进行分析总结,查找突出问题,制定治理措施。
       8.创建优质精品工程。贯彻创精品工程的有关文件,主动创优与指定创优相结合,地标性工程、社会影响性较大项目等市重点建设项目都要获得“海河杯”以上 奖项,项目开工前,确定质量目标,先预评后施工;推动工程创优计划实施,落实精品项目储备库,提前做好鲁班奖、国优奖和海河杯金奖申报项目储备;推动成片 建筑创优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创优,将工程创优由单体工程向成片建筑延伸,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创优扶持力度,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严格规划设计、施工标 准、指标体系、监督要点、成品保护等环节创优要求落实精细化管理,将创优管理经验进行全市面推广,使创建质量精品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完善协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发挥多项联动合力
       1.强化行政监管“多部门”联动。加强与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劳动社保、市容园林、环境保护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在查处违法建设、不合格建材产品、人员资 格、市容环境整治、施工扰民、“三超”治理等工作中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在建设项目执法检查中,发现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沟通和 移交。形成各职能部门各尽其力、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以多部门联动管理的组合拳,强化执行力,提高综合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合力。
      2.强化质量安全监督与建设市场的“两场”联动。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的安全质量监管机制,以监管信息平台为载体,建立企业和个人质量安全生产行为管理的 动态数据库;企业和个人的质量安全行为表现,与招投标、资质资格管理、评优挂钩,引导市场择优选择质量安全管理过硬企业,淘汰业绩不良企业,营造公平、有 序、规范的建设市场环境,为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3.强化市、区县两级监督机构的联动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断提高市、区两级监督机构 联动工作水平。强化区县监督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完善考核评议标准,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确保公正、公平;强化区县支队长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区县落 实监管责任,及时准确采集数据,掌握各区县监督工作动态和各项法规政策落实情况;继续深化区县监管工作任务单制度,明确区县监管职责,明确项目重大风险点 位施工时间段,明确五方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把重大风险点位的防范责任化、具体化。
      4.强化行政监督与行业协会的联动管理。充分发挥建筑业、 建材业、监理、工程机械、检测、混凝土等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培训和咨询活动,开展创优评优活动,组织和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开展 诚信建设,使行业发展的信息及时传递到监管部门,为行政监管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将行业方针政策贯彻到企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坚持有效措施,强化长效管理,形成持续推动机制
      1.坚持分析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通报各项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行政处罚和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监督封样抽测情况,部署下季度工作安排和治理重点,确保我市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受控。
       2.坚持文明施工管理不放松。一是提升施工围挡水平,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图集》和《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加强主 干道路、繁华场所、重点地区工地围挡的排查治理,努力使工地围挡成为城市亮丽风景的一部分;二是加强治理施工噪声扰民。完善监管网络体系,设立市、区建设 主管部门值班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处置,及时解决施工扰民问题;三是加强治理施工扬尘污染。施工现场采取硬化措施,减少裸露面积。建筑密 目网应当封闭严密,严禁破损。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四是加 强治理道路管线施工占路、污染环境问题。道路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道路标准设置临时辅路,保证群众正常出行。设专人对工地周边卫生及时进行清扫,严禁污染 周边环境,减少施工对群众生活的干扰,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样板引路。所有项目都要施做工序样板,都要争创标准化工地和市级示范观摩工地,全年将组织7次示范工地观摩交流活动,交流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持续推动质量安全上水平。
       4.坚持百日质量安全大检查。以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全年计划开展三个百日20项28次专项检查,继续聚焦高难深大项 目、地铁轨道交通工程、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医院、学校等生命线工程,结构性建筑材料五项重点,关注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安全用电、一般安 全事故防范五大环节,突出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火灾“六防”检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施工管理、监理 履责、隐患消除、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七到位”,持续营造管理高压态势。
  • 关于佛山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预报名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程造价协会的有关通知要求,我市2013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计划安排在今年10月份进行,现将考试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

        2013年造价员考试专业分为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三个专业。

        二、考试科目、形式

        (一) 《工程计价基础知识》科目为闭卷考试(各专业统考),题目为客观题。

        (二) 《工程计价应用》为案例分析题,在给定的计量与计价表格上答题。

        三、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大纲

        考试试题由省造价协会统一命题、评卷,故考试大纲统一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员专业资格考试大纲》(2012)。

        (二)参考教材

        1.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1年主编的《建设工程计价基础知识》、《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2. 《建设工程计价应用与案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

        四、考试时间

        2013年10月12、13日。

        五、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或院校同意,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经济工程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三)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或大学专科二年级在校学生。

        六、报名费用

        (一)考务费  500元/人。(暂定)

        (二)培训费(含教材、资料等)1450元(暂定)。考前培训班将委托经省造价协会认证的佛山市禅城区科学文化培训中心和南海区建筑技术学校举办,计划安排在9月初开班,每个专业学习时间是7天。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培训或直接参加考试。

        七、其他

        凡我市市属、区属(南海区、三水区、高明区、禅城区)单位的考生,应按属地管理,参加佛山市的考试。以利今后的学习和年审等各方面的管理。为按以上要求充分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先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根据报名人数举办考前培训班,考生可先行在网上填报,具体的缴费确认等手续届时将在网上及短信形式通知。

    八、网上预报名方法:登录佛山工程造价信息网www.fsgczj.com.cn主页—点击“2013造价员预报名系统”,按相关资料填写提交即可。

     

                                                             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 关于佛山2012年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年度综合考评的通知【转载】

    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佛山新城管委会城市建设管理局,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办法》实施后的相关衔接工作以及2012年诚信管理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实现诚信综合考评由定期集中考评向滚动考评过渡。现将2012年度诚信综合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领取了《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以下简称《诚信手册》)的建筑行业企业,包括市内、市外企业。
    二、考评时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
    三、考评要求
    企业按照《办法》年度综合考评办事指南要求,在诚信管理平台上提出申请,电子化上传相关资料参加年度考评(不必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市外企业应重点补充完善以下几方面的信息资料:
    (一)佛山分公司基本信息、诚信证明、分公司办公场所面积标准及设施配置等是否满足《办法》要求;
    (二)派驻佛山分公司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办法》条件,省外企业派驻佛山分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员(含已在佛山市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管理人员)是否已在省厅备案;
    (三)是否按要求存储了诚信保证金。
    企业存储诚信保证金办理机构:佛山市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fsjx.org/),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东一路20号;咨询电话:83214153。
    四、考评程序
    本次诚信年度综合考评的实施,本市企业由注册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市外企业分公司设在顺德区的,由顺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市外企业分公司设在其它区的,由我局组织评定。
    为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网络塞车现象,请市外企业先行办理相关事项变更手续,再提交年度综合考评申请。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一)企业登录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提出变更申请,上传电子化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受理。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的,企业应根据不予受理的原因,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变更申请。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的变更审批,企业上网查询电子证书即可,不需提交纸质资料,也不需要来我局窗口领取纸质证书。
    (二)企业对照《办法》考评要求,完成所有的变更事项后提交年度综合考评申请,操作流程按照《建筑行业企业年度综合考评》办事指南办理。对于市外企业驻佛山分公司办公场所和派驻的管理人员,我局将采取抽查和日常动态监管等方式进行现场核查。
    (三)符合考评条件的,主管部门根据企业2012年诚信分值及工程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结果实时对外公布。对于本次考评诚信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同时发放新版《诚信手册》。
    五、其他事项
    (一)未按要求参加本次年度综合考评的企业,不予补办考评手续,且2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诚信手册》。
    (二)自2013年5月1日起,原旧版《诚信手册》自行失效。取得新版《诚信手册》的企业,今后的综合考评按照《办法》要求,每满一年考评一次。
    (三)市外企业年度综合考评办理及咨询机构: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住建管理局窗口(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五楼509、510窗口),咨询电话:82130477、83805052、83280852。
        
                                                                                                                                  2012年12月17日
  • 发改委:关于2013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2013]4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室),各中央管理企业,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以下简称“第29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根据第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及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资格申请材料,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本次申报范围:
        (一)初次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2008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63号公告)公布,并且资格证书将于2013年有效期满,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
        (四)获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后,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相应资格的单位。
        三、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四部分,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要求见附件)
        (一)单位申请书
        申请单位应当登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管理系统》(http://www.ndrc.gov.cn/wsbs,以下简称“认定管理系统”)填写和打印单位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封面)(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申请报告(附件3);
        4、基本情况(附件4);
        5、近三年经营状况(附件5);
        6、机构设置情况(附件6);
        7、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附件7);
        8、单位行政和技术经济主要负责人简表(附件8);
        9、法定代表人简介(附件9);
        10、技术负责人简介(附件10);
        11、项目经理简介(附件11);
        12、在编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12);
        13、聘用专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件13);
        14、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此表由认定管理系统自动生成)(附件14);
        15、近三年独立承担的主要工程咨询业绩(附件15);
        16、持有证书情况(附件16);
        17、计算机配备情况(附件17)。
        (二)单位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需先查验原件)
        1、正在生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第一页复印件(初次申请的单位无需提供);
        3、工程咨询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兼并、改制、转让等情况,应在已办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单位变更注册的前提下,重新申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除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外,还应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更名、改制等情况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复印件;
        (4)变更有关内容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6)工商部门出具的吸收合并、兼并、分立等情况的证明或被吸收合并、被兼并单位的注销证明复印件;
        (7)吸收合并、兼并、分立、转让等活动中相关企业的股东决议书或各方统一签订的吸收合并、兼并、分立、转让等协议复印件。
        4、工程咨询单位申请变更不涉及资格内容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注册资金、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等,应向初审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变更单位名称:
        ①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或机构编制办批复更名的文件复印件;
        ②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更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③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更名的决议复印件;
        ④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⑤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⑥原证书服务范围中包括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内容并要求在更名后的证书中体现的,应提供更名后取得的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⑦变更名称后的单位章程;
        ⑧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申请变更单位地址:
        ①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复印件;
        ②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③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申请变更注册资金:
        ①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复印件;
        ③变更注册资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申请变更法人代表:
        ①上级主管单位的任命文件复印件;
        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有关决议复印件;
        ③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⑤法定代表人简介(附件9);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申请变更技术负责人:
        ①有关单位的任命文件复印件;
        ②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或丙级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③技术负责人简介(附件10);
        ④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及副本第一页);
        ⑤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要求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中体现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监理服务范围的单位,需提供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的以下相关证书的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1)工程勘察、设计证书;
        (2)招标代理证书;
        (3)工程监理、设备监理证书。
        6、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7、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单位章程;
        9、质量管理制度文件(不可用ISO9000证书代替)。
        (三)人员证明材料(要求提交复印件的,需先查验原件)
        1、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复印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2、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申请丙级资格的单位,也可提供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为在编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复印件,内容包括:参保单位名称及公章、交费人员姓名及社会保险号、社保部门有效印章(分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还应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总公司的授权书);事业法人单位提供在编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证明材料。人事证明材料必须由上级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事业法人单位聘用事业编制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交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汇总表复印件;
        4、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复印件;
        5、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业绩证明材料
        申请单位需提交所申请专业相应服务范围不少于5项的业绩合同或委托函,其中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还需提供有权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委托单位(委托人)出具的业绩完成证明。申请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范围的单位,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需在所申请专业中选择其中任意1个专业,分别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范本各1册。
        申请丙级资格的单位无需提交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四、准备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必须填写承诺书,承诺对申请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电子文件填写和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均需在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完成;
        1、单位申请书中除第14项外,均需填写电子文件;
        2、单位证明材料中除第8、9项外,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3、人员证明材料中除第5项外,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三)业绩完成时间限于资格申请年份的前3年;
        (四)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的单位,在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表(附件7)中除填报申请内容外,还应包括其余维持不变的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维持不变的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也应按照规定标准,提供相应业绩(丙级资格的单位除外)和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
        (五)上报申请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打印,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六)上报申请材料应装入档案袋,在认定管理系统中打印档案袋封面(附件18)并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七)申请材料必须按照要求格式如实填写,每一分册封面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八)申请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次序装订,不能擅自调整;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九)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要按每个人员情况集中,并与附件12和附件13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十)业绩证明复印件的装订,必须与业绩表中的顺序相对应;
        (十一)除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外,申请单位不需要在申请材料中附加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要求
        申请单位应于2013年4月19日之前按隶属关系向初审机构报送申请材料。中央管理企业下属的事业单位和全资、控股单位应向所属的中央管理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初审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对初审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初审工作的要求
        (一) 初审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的电子和文本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二)初审意见表(附件19)应放入单位申请书档案袋中,放在初审专家评审意见表之前,并扫描上传到认定管理系统中;
        (三)初审机构和中央管理企业应于2013年5月17日之前将各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统一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七、申请单位未达到所申请级别要求,但符合较低级别条件,且申请单位在承诺书中明确表示接受低于申请级别资格的,将授予相应级别的资格。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门户网站上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书面质疑及投诉材料,所有咨询、质疑及投诉材料均应据实署名并有确切联系方式。
        九、公示结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告并颁发资格证书。

     

        附件:关于2013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3年2月18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2年广东省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含助理级)资格评审、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转载】

       经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陈虹等215人经评审获得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资格;温丽芬等10人经评审获得建筑建材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刘穗兴等5人经认定获得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资格,王耕野等62人经认定获得建筑建材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通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认定人员的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负责本单位评审、认定通过人员的公示和信访受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登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dcic.net)下载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均应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13年2月18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投诉。单位投诉要加盖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评委会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及有关投诉信件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506室,邮编:510405。联系人:邱晓敏、林佳衡,联系电话:020-86387392,86585561转506。
     
     
    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28日
     
  • 关于《珠海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转载】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过程管理的企业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建造师),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有效的合格证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场所。
     
    第四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
    的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定期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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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补充规定【转载】

    为加强本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和《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建筑面积计算的补充规定
    第一条  飘窗建筑面积计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飘窗为窗台高度大于等于0.40米,飘出建筑结构外围(即建筑最外轮廓的柱、墙等)的部分。
    2、飘窗的窗台高度为房间室内地面(楼板结构板上缘)至窗台台面(窗台板上缘)的垂直距离;飘窗的高度为窗台台面至凸窗顶板板面(顶板上缘)的垂直距离;飘窗的进深为室外墙面(外墙外缘)至凸窗的外边沿的水平距离。
    3、当飘窗高度不超过2.20米 ,进深不超过0.60米时,飘窗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否则按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窗体未飘出于外墙的窗,或窗体上(下)方凹入部分的外侧以各种类型建筑材料(不包括百叶)封闭的窗均不视为凸窗,此时,窗体部分与套内其它部分一样按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飘窗向阳台内凸出时,飘窗所占用的阳台空间仍计入阳台。
    第二条   凸出外墙的落地窗,当其进深不大于0.60米且窗体高度小于2.20米时,落地窗按投影面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否则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第三条   避难层、结构转换层、设备层等,层高2.2米以上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不足2.2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第四条   花池、结构板、空调挂机搁板建筑面积计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花池、结构板、空调外挂机搁板等飘出建筑结构(不含阳台)外围、无围护结构(不包括百叶),与室内不连通且净深不超过0.6米的,属建筑外墙附属物,不计算建筑面积,
    2、花池、结构板、空调挂机搁板按下列情况设置的,则按投影面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1有围护结构;2位于建筑主体结构内;3阳台结构内、外侧;4进深超过0.6米的有盖花池、结构板、空调外挂机搁板。上述计算一半建筑面积部分将视为阳台计入每户住宅阳台比例予以核算。
    第五条   有顶盖的不封闭阳台,按其围护结构或围护物外围水平投影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当其上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自然层,如在阳台底板至阳台上盖的垂直空间范围内,有水平镂空楼板,或连接横梁,或沿阳台开敞面或主开敞面有水平横梁、挂墙等结构体时,阳台按计算自然层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第六条  住宅标准层层高按C.0.9.1的相关规定执行,低层住宅的客厅和跃层(含复式)住宅的客厅层高不受该条限制,但不得超过两个自然层的高度,住宅(含LOFE公寓)标准层公共部分(含楼梯间、电梯间、公共走廊等)的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第七条   地下室设计的相关规定
    1、地下室及半地下车库的的建筑面积按C.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场地周边已有建成或规划的市政道路,室外地面标高以周边市政路的平均标高为计算标准,如场地周边无建成或规划的市政道路,室外地面标高以现状场地平均标高为计算标准。
    2、独立式别墅、联排式别墅、低、多层复式住宅中,为各户专用且层高在2.2米以上的半地下室,当其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大于1.5米,或作为坡地建筑有一面以上(含一面)位于地面或相邻小区路以上时,无论其作何使用,其层数均计入地面以上层数,建筑面积均计入各户建筑面积中。
     
     
    二、关于建筑日照的补充规定
    1、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日照影响分析软件必须采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正版软件。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
    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新建居住建筑住宅获得日照标准为不低于大寒日3
    小时:旧区的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可以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1小时的标准,新建住宅日照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设计单位应在总平面图上注明未达到日照要求户型的具体位置和数量,建设单位需出具承诺在房屋销售时应向购房者告
    知和签订书面协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除原有住宅日照达不到3小时,且新建建筑对其日照不构成影响的情况外,新建建筑对周边原有住宅日照产生遮挡的,应保证被遮挡住宅日照达到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
     
    三、关于办公建筑的补充规定
    1、本规定适用商业性办公用地(C2)范畴内的办公建筑。
    2、城市的商业性办公楼应建设开放式办公,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含酒店式办公)。
    3、位于重要金融商业中心、重要景观节点及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办公建筑,其开放式办公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400平方米/间,位于其他地段内的,不应小于 200平方米/间。
    4、办公建筑内部平面应避免类似住宅、公寓、别墅、单身宿舍等居住建筑平面形式,其建筑主要立面应当具备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形式与建筑特点,禁止设置外挑式阳台、开敞式阳台,立面设计注意城市景观要求。
    5、对于不同项目非居住建筑间距按10.4控制,对于同一项目内部的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的间距按10.4.3.1的最小值控制,其它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控制。
     
    四、关于增设室外消防楼梯的补充规定
    消防楼梯原则上应与主体建筑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完成,在已建成的建筑外墙原则上不同意增设消防楼梯,确因消防要求需要增设的,须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项目虽按原批准图纸使用,但仍不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2增设室外消防楼梯不得超出建筑红线、不得影响原有消防通道、不得严重影响城市景观;3如增设室外消防楼梯占用公共场地(含公共绿地),需取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加建的意见。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需增设消防楼梯的,应在建筑物内部解决。
  • 广东省科技厅、省住建厅关于征集第二批《广东省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的通知〔2013〕【转载】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省住建厅《关于征集第二批<广东省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3〕1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申报。
     
    附件下载:
  • 惠州:关于通过2012年造价员验证的造价员换领造价员新印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请于2009年取得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90L”开头的(如:粤090LXXXXX)以及有效期到2012年期满并已办理验证手续的我市造价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到我站换领新印章,原造价员印章需收回。如无法亲自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代领。

     

    领取时间:3月11日-3月15日

    地  址:下埔路16号市住建局副三楼市造价站

    联系电话:2101651

    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 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本月15日结束

    造价168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3]1号),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9:00-3月15日17:00。请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省直报名点定于2013年3月11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受理考生报名确认。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3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审核,同时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省直报名点只能使用银行卡(卡面有“银联”标志的均可)缴费,使用现金缴费必须到工商、建设和农业三大银行柜台。省直报名点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1。

        各市报名确认和缴费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网站通知。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并在2013年3月26日前将报名人数汇总表和考生报考材料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考试级别、时间及科目

     

    级别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一级

     

    5月11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2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13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4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11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2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5月6日9:00-5月10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考务信息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 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本月15日结束

    造价168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7号),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9:00-3月15日17:00。请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3月15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5月2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6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考务信息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 关于《珠海市村居规划建设指引》的通知【转载】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职能部门,市幸福村居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村和社区:
     
         为科学指导幸福村居规划建设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珠海市村居规划建设指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村居规划建设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在关键时期,房价上涨预期增强,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为继续做好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
     
         认真落实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更加注重区域差异,加强分类指导。对行政区域内住房供不应求、房价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应指导其增加住房及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存在住房供过于求等情况的城市,也应指导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市场稳定。要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所辖城市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执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购措施。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连续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要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严调整限购措施;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要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各地区要根据供需情况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保持合理、稳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原则上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部分热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以及前两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率偏低的城市,要进一步增加年度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提高其占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比例。加大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市、县人民政府应于一季度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各地区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土地出让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宅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各地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各地区要抓紧把建设任务落实到项目和地块,确保资金尽快到位,尽早开工建设。继续抓好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重点抓好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
     
         强化规划统筹,从城镇化发展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实际需要出发,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发展充分结合起来,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住房建设等规划中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把好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合理安排布局,改进户型设计,方便保障对象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
     
         加强分配管理。要继续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确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开力度。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要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居住环境。
     
         五、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
     
         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各地区要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尚未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地区,要加快制定本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或没有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各地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原则上要实现联网。
     
         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研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联动共享的信用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要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对房屋中介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本金管理,加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监测力度,有效防范风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建设、交易及房价、房租等方面的权威信息,正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有关调控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对诱导购房者违反限购、限贷等政策措施,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企业、机构、媒体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快研究提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运行和监管机制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框架,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和住房用地供应机制,推进住宅产业化,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2月26日
  •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本月18日结束

        造价168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一三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73号),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19日9:00-3月18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按程序进行报名(深圳市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通道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有两个报名通道:

        1.报考“二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二级建造师增考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二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登录我局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6月1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部分市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5月27日9:00-3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考务信息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 关于公布2012年度立项的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217号)【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2〕173号)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05〕26号)精神,我厅于2013年1月上旬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全省申报立项的84项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进行评选。经评选,选出符合条件的73项在建工程作为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立项为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的执行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按《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认真抓好各项应用新技术的实施落实工作,认真研究总结应用过程处理的问题和经验,同时做好每项应用新技术过程的资料记录和整理工作(包括关键技术部位的摄像和影像资料),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申报应用成果专项验收。
     
    二、示范工程新技术应用成果申报专项验收,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建筑企业完成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任务进行专项验收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23号)要求进行,由执行施工单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或委托单位省建筑业协会申请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颁发“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荣誉证书”,作为建筑企业应用新技术业绩,以及本工程项目提高科技含量业绩。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原立项为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自动取消,不发“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荣誉证书”。
     
    三、建筑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所在地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日常工作检查中要加强对已立项为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检查指导,大力支持执行施工单位做好推广应用建筑新技术实践工作,并通过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动和扩大本地区应用国家确定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技术水平。
     
         列入立项的示范工程,执行施工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在工地入口处自行制作设立标示牌,标示牌采取统一格式,材质及规格大小不作统一规定(详见本文附图)。自觉接受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监督。
     
    附件下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30日
     
  • 关于2013年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延续有关情况的通知(建城园函[2013]24号)【转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城〔2009〕158号),将2013年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延续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资质延续范围
     
      2010年获得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企业证书的135家企业(企业名单附后)。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资质延续申请和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请参阅《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详见建城〔2009〕1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主管部门要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城〔2009〕157号)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指导服务及初审工作。
     
      各有关企业要在资质延续申请截止日期前完成:
     
      1.网上申报;
     
      2.将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的纸质申请材料及网上申报确认单报送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三、申请截止时间
     
      2010年6月23日(建设部公告第653号)公告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企业延续申请截止到2013年5月23日;2010年10月14日(建设部公告第769号)公告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企业延续申请截止到2013年9月14日。凡未按期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凡不在到期延期名单之列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提前延续申报。
     
      四、资质证书延期
     
      申请资质延续的上述企业,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到相对应批次资质延续审核结果公告发布为止。上述企业如需办理证书延期,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联系。
     
      五、联系方式
     
      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  
     
      联系电话: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100835)
     
      2.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园林绿化处
     
      联系电话:010-58934023 
     
      传  真:010-5893469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2013年2月16日
     
     
     
  • 关于开展2013年广东省第一批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270号)【转载】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要求,结合我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人员流动的统计数据,经研究,我厅定于2013年2月28日至3月15日对部分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净资产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2.企业的主要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3.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人数、注册建造师的人数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4.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5.经营管理情况(包括招标投标管理、工程造价文件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检测检验管理、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情况);
    6.其他需核查的情况。
    动态核查表详见附件2。
     
    二、被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主要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企业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及银行缴款凭证;
    3.企业验资报告、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2010年至2012年企业完成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或备案资料;
    5.企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6.2010年至2012年企业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
    7.企业章程及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
    8.其他有关资料。
     
    三、被核查企业(单位)名单
    被核查企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四、核查工作要求
    1.本次核查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专项核查组到企业注册地或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各核查组具体核查时间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核查企业联系。
    2.企业有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主要核查企业主项资质;企业注册建造师、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数量按企业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企业在2011年6月1日后提交申请资料并取得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其三级项目经理人员的考核按我厅《关于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348号)的规定执行。
    3.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规定的,现场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附件3)责令整改,整改期限至2013年6月15日,《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企业、发文单位各留存一份;发现企业存在其他问题的,各市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或责令整改,整改期限至2013年6月15日。整改期满后,各市组织复查,并将核查、复查情况和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汇总表(附件4)及电子版(电子邮箱:gd83133513@sina.com)于6月25日前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4.被核查企业应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予以说明。被核查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并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
    5.被核查企业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含手机)于3月1日前报送(传真)各有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020-83133513,传真:020-83302269)
     
     
    附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21日  
     
     
     
  • 关于撤回广州景致风景园林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的公告【转载】

        粤建公告〔2013〕8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粤建市函〔2010〕444号)的要求,经核查,现对广州景致风景园林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不符合资质条件的121家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行政许可予以撤回。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4日
  • 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转载】

     

    附件下载
  • 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第一批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第一批建筑业企业(部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27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建筑企业引起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做好核查准备工作。

    附件下载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 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调查的通知【转载】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我省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调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12]99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按时做好调查工作。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
  • 《珠海城建》2013年征稿通知【转载】

    各位会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由珠海市土木建筑学会主办的纯学术性建筑期刊《珠海城建》为季刊,是经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批复准办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本刊已于2009年进行全面改版。为满足我市土木建筑行业内工程技术人员评定中级职称发表论文的需求,我会现面向会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征集稿件。
     
        鉴于职称评审有时间要求,敬请论文作者按以下投稿要求准备好2013年稿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我会《珠海城建》编委会审核发表。来稿请注意的事项:稿件涉及专业方向大致为建筑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建筑电气)等,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房屋改造与加固、工程事故分析、新材料应用、工程测试等方面的技术进步、科研成果、实践经验,其它对建筑工程设计、科研和生产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和工程经验。
     
    具体要求如下:
    1. 要求来稿理论和技术观点明确、数据准确可靠、内容充实、结构严谨。文章字数不限。中文摘要不超过300字。摘要应含有论文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等内容。
    2. 来稿应包括下述内容:(1)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2)文章的中文题目、摘要和关键词(可附英文版);(3)正文;(4)参考文献。
    3. 正文标题层次编排方式:一、二、…;1、2、…;1,1、1,2、…;a、b、c…。文中公式、表格、插图均按全文统一编排序号。
    4. 来稿中引用他人的作品,按著作权法的要求在正文中应以参考文献的形式予以注明(注在引文的右上角“[ ]”内),文尾列出的参考文献不宜超过5篇。参考文献的标准格式为:
    (1) 图书:序号.著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页次.
    (2) 期刊:序号.著者.题(篇)名.刊名,出版年,卷号(期号):页次.
    (3) 论文集:序号.著者.题(篇)名.见:整体文集编者.文集名.出版地:
    出版者,出版年:页次
    5. 请论文作者于2013年5月1日前:
    (1)将论文稿件电子版发至专用征稿邮箱zhcjbjb@163.com,注明《珠海城建》2013投稿。(如邮件发送成功,邮箱将自动回复“编辑部感谢您的来件”,请等待评审委员会审核论文);
    (2)作者接我会“修改稿件”电话通知后,取回意见稿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修改;
    (3)作者将修改好的稿件打印一份并与意见稿一起交回学会确认后,再将修改后的稿件电子版发至zhcjbjb@163.com,注明《珠海城建》2013定稿;
    (4)收费标准:会 员:100元/篇(免交当年会费);非会员:300元/篇。
     
    珠海市土木建筑学会
    办公地址: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格力集团三楼
    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廖永萍  8308383  2238194  13302876099
    珠海市土木建筑学会
    2013年2月26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转载】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粤建市函[2012]10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建筑 业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建筑业企业须于 2013年3月20日前完成2012年度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并对本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纸质报表应于2013年3月25日前上报到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县区属企业上报县区住建局);
    二、各建筑业企业须每月月后10日前网上报送2013年月度统计数据,并将纸质报表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县区属企业上报区县住建局);
    三、各企业应按要求报名并参加省建筑业统计报表培训班的学习;
    四、各县(区)住建局要明确建筑业统计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负责本地区建筑业企业报表催报,汇总本地区统计数据后上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并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相关责任人和具体办理人名单上报我局。
     
      联系人:辜晓芹;电话:239340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于 2013年3月5日前完成2012年度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并对本单位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纸质报表应于2013年3月10日前上报到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二、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每季季后10个工作日内网上报送2013年季度统计数据;
    三、各企业应按要求报名并参加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培训班的学习。
     
      联系人:辜晓芹;电话:2393405
     
  • 省科技厅省住建厅关于征集第二批《 广东省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的通知【转载】

    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
        现将省科技厅、省住建厅关于征集第二批《 广东省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 的通知(粤科函高字[ 2013 ] 172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 2013 年广东省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组织、发掘,做好本地区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产品的征集和推荐工作。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验证考核情况的通报 梅市建函〔2013〕38号【转载】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验证考核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3〕122号)转发给你们,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顺利开展证书办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切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下称“市质监站”)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在3月底完成监督机构证书领取和人员资格证书签注工作。
     二、我局委托市质监站负责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书面测试复试。市质监站应做好相关的复试准备工作,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由市质监站通知实施,市质监站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于3月25日前报局建管科。
     
     (联系人:钟丹,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szjjjgk888@sohu.com)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2月27日
     
  • 关于潮州市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和中央、省驻潮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2号),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6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19日9:00-3月18日17:00。
     
      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考生本人近半年内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表格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并附上报名的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名点通过审验(含递交相关材料,交纳考务费等)。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我市考生将《报名发证登记表》和相关报名材料于2013年3月18日下午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电话:2130159),统一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确认,并持“银联”卡在报名现场刷卡缴费。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5月27日9:00-3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二)网上报名条件、材料报送要求和收费标准,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查询。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 关于潮州市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转载】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和中央、省驻潮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3号),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5月25、26日举行。现将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9:00-3月15日17:00。
     
      2013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进行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表格打印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附上报名的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名点通过审验(含递交相关材料、交纳考务费等),即完成报名手续。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确认
     
      我市考生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于2013年3月15日下午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电话:2130159),统一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确认,并持“银联”卡在报名现场刷卡缴费。
     
      三、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的获取。考生必须在2013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7:00期间自行从网上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二)网上报名的程序、方法,报考条件、材料报送要求及考试等有关事项,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查询。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 关于2013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转载】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我部组织完成了2013年度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13年2月22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高雪峰  电话:010-58933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3年1月24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13年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名单的公告【转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审查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未予批准的,我部将通过有关初审部门告知申请人。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声明
      我司郑重声明,我司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陈述、公告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任何部门或个人以资质审查名义开展有关活动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可向我司进行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建筑杂志社声明
      我社郑重声明,我社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惟一直属杂志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接主管下主办《建筑》杂志和《城乡建设》杂志。宣传、服务中国建筑业和建筑企业是我社的宗旨。
     
      我社经过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批准,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开展正当的广告经营,帮助企业开展市场推广工作。
     
      在此郑重声明,任何以我社名义,以电话恐吓、欺骗等方式借企业资质集中展示业绩公告等活动,强令企业交费,称不交费就无法取证的行为与我社没有任何关系。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社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64。我社保留向损害我社声誉和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建筑杂志社
     
    关于领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说明
      为了规范证书管理,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凡经我部核准的取得甲级或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在我司负责颁发新证书时,需将原乙级或二级旧证书,统一交我司集中销毁,原则上证书领取由初审单位统一领取,因特殊原因,初审部门委托企业领取证书的,需由初审单位出具介绍证明及领证人的身份证明,以防证书冒领。
    建筑市场监管司

     

  • 电子招投标办法 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电子招投标办法》(后简称办法)已经发布。该办法为全面实施电子招标投标提供了一个总体规划思路、技术和管理依据,将在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业内有分析指出,随着《办法》的出台,我国招投标环境将发生巨大变化,电子招投标市场目前基本供需平衡,未来市场容量会随着各地方政府招投标平台的电子化过程而逐渐扩大。《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秘书长李小林认为,《办法》较之前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不同在于,明确了各部门在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能分工和责任。

        例如,该办法第4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指导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检测、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确保公平公开竞争

        国家鼓励多个电子招投标平台展开竞争。该办法第6条明确,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类别,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办法》第11条特别强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信息技术、招标专业人员。

        此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任何手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或者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提供便利。

        为了保证电子招投标的公平开展,该办法对相关技术标准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办法》第8条指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规定,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要求。

        另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口应当保持技术中立,与各类需要分离开发的工具软件相兼容对接,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工具软件与其对接。

        《办法》还规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允许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登录和获取依法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评选办法(试行)【转载】

     

    第一条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决定开展先进单位会员和优秀个人会员的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中价协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选结果由中价协公布。
    第四条  各省级造价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评选活动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第五条     评选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先进单位会员50家,优秀个人会员100名。
     
    二、评选条件
    第六条  中价协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连续两年以上的会员)均可自愿参加评选活动。
    第七条   先进单位会员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等行规行约,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在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中贡献突出,能够自觉维护行业的社会形象,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领导集体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责任感,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4.职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5.工作业绩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本地区或本部门名列前茅;
    6.鼓励职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行业先进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编写专业论著等;
    7.积极参加中价协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行业协会的工作。
    第八条  优秀个人会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2.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突出,工程造价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4.努力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研究中,贡献较突出;
    5.积极参加中价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工程造价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
     
    三、评选程序
    第九条  参加评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将申报材料上报所属的省级造价协会或专业委员会,并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各省级造价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单位及个人名单,并将名单、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一并报送至中价协。
    第十一条  中价协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造价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评选结果。
    第十二条  在中价协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凡被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由中价协授予“先进单位会员”、“优秀个人会员”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附    则
    第十四条  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严重失实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办法【转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工程造价成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可持续发展,表彰和奖励在工程造价行业从事咨询、研究等活动中获得优秀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是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设立,由工程造价行业的单位或个人为主完成,在国内同类成果中具有先进水平的奖项。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是全国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的最高奖项。
    第三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主要适用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项目。成果奖评选范围包括:优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优秀管理标准或规范、理论研究成果和造价应用软件等。
    第四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第五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的原则。
    第六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每两年评选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者推迟评选。
     
    第二章 申报条件与标准
    第七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申报范围包括:
    (一)已经建成投入使用1年以上、3年以内,建设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二)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布的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标准或规范和其他计价依据;
    (三)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过实践检验并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成果;
    (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引进后进行二次创新开发,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投入使用两年以上的软件或者数据库;
    (五)其他具有突出创新性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
    第八条  申报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造价咨询项目应以建设项目申报,不得以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申报;理论研究应以完整的课题项目申报,并应有鉴定意见;申报的标准或规范应有独立的标准编号或批准文件;造价应用软件应具有完整和独立的使用功能。
    第九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是中价协的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
    第十条  申报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项目,在申报前无任何争议,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或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编制规范、依据合理、计算准确,具有先进的工程造价理念;
    (三)成果文件的内容、深度及质量均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各项手续完备;
    (四)具有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特点,综合效益比已经完成的同类型项目有明显提高;
    (五)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或者成果鉴定,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达到国家、地区先进技术水平,具有同期同类的示范作用。
    第十一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奖项等级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一等奖,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具有很高的咨询、研究水平,有突出的创新性,社会、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二)二等奖,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具有较高的咨询、研究水平,有较大的创新性,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接近国家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三)三等奖,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具有一定的咨询、研究水平,有一定的创新性,社会、经济效益比较显著,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科学。
    第十二条  获奖项目中一等奖、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获奖总数的5%和10%,三等奖获奖比例不超过参评项目的20%,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空缺。获奖人员一等奖不超过8人、二等奖不超过6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三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由中价协组织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具体实施。
    (一)评选委员会由工程造价行业专家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委员人数应当为11-15人。其中专家委员不得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选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1名。评选委员会专家委员从中价协专家库中抽选。  
    第十四条  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按当届中价协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通知的要求,依据本办法组织本地区或本部门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并在规定日期内向中价协推荐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参评项目;
    (二)中价协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项目初审后,将初审结果和申报材料提交评选委员会评审;
    (三)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后对参评项目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评选结果;
    (四)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报中价协审批、公示和公布。
    评选委员会对所公示的一等奖的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应选择部分项目在评选后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五条  申报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应当报送下列基本材料:
    (一)《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推荐表》(由管理机构推荐及填报);
    (二)《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申报表》一式15份;其中,项目介绍,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特点,主要技术要求,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采用新技术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对比等;
    (三)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文件;
    (四)全套成果文件复印件;
    (五)实践检验证明或者成果鉴定材料;
    (六)成果参与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复印件;
    (七)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成果文件还须提供:
    1、项目建议书(含投资估算);
    2、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
    3、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书、评审意见;
    4、修正初步设计概算书;
    5、施工图预算书、审核意见;
    6、标底预算书、标底审核意见、中标预算书、招标文件;
    7、施工合同;
    8、竣工结算书。
    (八)阶段性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还须提供: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
    2、初步设计概算: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书、评审意见;
    3、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书、审核意见;
    4、标底预算:标底预算书、标底审核意见、招标文件;
    5、竣工结算审查:竣工结算书、结算审核书、施工合同、中标预算书、标底预算书、招标文件。
    (九)管理标准或规范、理论研究成果文件包括:已发布的标准规范或理论研究的原文、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证明材料。
    (十)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成果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需求分析报告;
    2、系统设计报告;
    3、测试报告;
    4、使用说明或用户手册;
    5、全套应用软件或者数据库系统;
    6、3个以上用户的使用评价意见。
    第十六条  申报材料(除以形成的成果文件外)要求使用A4规格纸张,除《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推荐表》、《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申报表》外,其余装订成一册。并应同时提供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文档。
    第十七条  评选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确定评选初步结果,包括奖励项目、奖励等级、奖励单位和奖励人员。
    第十八条  评选委员会认为资料不全或暂时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以确定为缓评项目,缓评项目可以参加以后评选。
    第十九条  中价协根据评选委员会评选初步结果在中价协网站“www.ceca.org.cn”上公示2周。
    第二十条  公示期无异议的项目或虽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项目由中价协确定为获奖项目,并公布获奖名单。
     
    第四章 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一条  获得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单位,由中价协颁发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奖牌及证书。对获得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项目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由中价协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第二十二条  以剽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撤消奖励,吊销奖牌和证书,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  参与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活动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在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评选活动的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有保密要求的申报项目,若参加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可另行制定评选办法,并应在中价协指导下单独组织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中价协关于召开《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宣贯会议的通知【转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站、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
    由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已颁布施行。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工程造价鉴定业务活动,提高鉴定程序管理质量和业务成果质量,我协会决定与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组织召开本规程宣贯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1.工程造价专业发展展望,主讲人:吴佐民(中价协秘书长);
    2.司法及仲裁鉴定中的若干问题,主讲人:陈旻(北京高院法官); 
    3.《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讲解,主讲人:恽其鋆(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造价鉴定有关内容讲解,主讲人:谢洪学(中价协副理事长);
    5.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看工程造价鉴定的规范性和原则性,主讲人:朱树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二、参加会议对象:
    1.各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协会,各部门造价管理站(处)、中价协专业委员会负责造价管理及专业人员;
    2.各造价咨询企业负责人及从事造价鉴定业务的专业人员;
    3.法官、仲裁员、律师。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3月19日报到,20-22日宣贯(每日8:30-11:45,14:00-18:00);
    地点:重庆海德大酒店(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69号,酒店电话:023-62838888 )。
     
    四、会议安排事项:
    1.会议收费:每人1800元,会员单位1500元;
    2. 各省、市、部门组织超过10人免1人会议费用;
    3. 以上费用含资料费、培训费及证书费。
     
    五、会议要求及其他事宜:
    1.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各位学员准时参加,确保出勤;
    3.宣贯会议培训合格的学员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共同颁发结业证书; 
    4.本次会议会务工作委托大新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承办。
     
    六、会务联系人:
    中价协联系人:朱宝瑞电 话:010-57811495;
    会展公司联系人:朱红 电 话:023-61212751,
    传 真:023-61212747, 手 机:13983165418,
    邮箱地址:zhuyuanhong8@126.com。
     
    附件:回执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 “2+12”广州市区两级新儿童公园规划选址方案征民意【转载】

        造价168获悉,日前,广州市规划局公布了两个市级儿童公园和12个区级儿童公园选址的最终方案,并就公园如何建设向公众征询意见。公众可登录广州市规划局浏览方案详情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根据方案,“2+12”市级和区级儿童公园选址(市级将建设2个儿童公园,各区(县级市)建设1个儿童公园)用地面积共约217公顷(超2平方公里),其中市级儿童公园选址分别位于广州市西部白云区和东部天河区,总用地面积约为53.4公顷,12个区(县级市)级儿童公园选址总用地面积约为164公顷。本次选址在数量和总规模上堪称全国第一。

        “2+12”市级和区级儿童公园选址方案位于环境好、交通便利、便于建设、区位条件好的地块。大部分选址充分与现有公园、青少年活动设施(场地)、体育活动设施相结合,增设或升级改造专门面向儿童的活动设施(场地),便于各年龄段的群众资源共享。全市其余各公园和社区也计划增加儿童活动和科教设施。

        白云区儿童公园选址位于金沙洲滨江公园地块,用地面积7.29公顷。地块西面临彩滨中路,西南角规划有地铁6号线横沙站(约400米)。

        荔湾区儿童公园选址位于花湾路东侧,用地面积2.2公顷,距离广佛线规划站点约300米,交通便利。

        越秀区儿童公园选址位于二沙岛东侧、广州大桥西侧、大通路北侧,用地面积7.8公顷,现状已为传祺公园。

        海珠区儿童公园选址位于洛溪桥以东,环城高速以南,用地面积65公顷。现状空旷,可近期实施建设。

        花都区儿童公园选址位于规划中的百寿路东侧,景天路北侧,面积18.8公顷。

        白云区白云公园地块位于广州重点功能片区白云新城内,用地面积20.4公顷。周边紧邻多条城市干道,南面有地铁二号线白云公园站。

        番禺区儿童公园选址位于市桥街和东环街交接处,东临番禺大道,南近东环路,面积约为6.7公顷。

        从化市儿童公园选址位于河滨北路南侧(原河岛公园),用地面积约为4.1公顷。

        增城市儿童公园选址位于挂绿新城增江街,增江河东岸,爱民路以北,用地面积约11公顷,周边环境优美。

        萝岗区儿童公园选址位于开创大道以北、水西路以东暹岗公园地块,用地面积约为5公顷。

        天河区儿童公园选址位于珠吉路以东、橄榄公园以北地块,用地面积为18.4公顷。该地块用地面积大,毗邻橄榄公园。

        黄埔区儿童公园选址位于区法院周边、文涌河湿地公园,用地面积为4.8公顷,距离地铁5号线大沙东站约300米,文冲站约800米。现状大部分已是公园。

        南沙区儿童公园选址位于市南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口西北侧黄阁公园处,面积约13公顷。

        天河区杨桃公园东侧地块位于黄埔大道与中山大道之间,杨桃公园东南侧,距离地铁五号线三溪站约400米。占地面积33公顷。

        根据方案介绍,未来,各区儿童公园将开展风格主题各异的个性化设计,在儿童公园选址周边优化配套各类服务设施,儿童公园亦将免费开放,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和游玩提供便利。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3〕281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我厅于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部署开展2012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申报和评审工作,并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具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选、评委会审议,对拟评定的省级工法经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现已完成审定程序。经我厅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被评定为广东省省级工法的208项工法(名单附后)予以公布,并对本次评定的省级工法颁发“广东省省级工法证书”。

      希望全省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管理工作,加强工法的开发和应用,把工法开发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作为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对获得省级工法的企业和个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附:2012年度广东省省级工法名单

  • 教育部发文要求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

        造价168获悉,26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通知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朴素、实用、适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建设学校校舍,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不得搞豪华装修,坚决杜绝“豪华校门”“豪华办公楼(室)”“豪华宾馆”和“豪华电梯”等。严格执行住房、用车以及各种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用房、设备和家具。公务接待一般在学校餐厅安排工作餐,在学校招待所安排住宿。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控制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着力形成制度、形成风气、形成习惯,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常抓常新,防止搞成新的形式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厉行勤俭节约。要把执行情况纳入教职员工管理和考核,对浪费现象进行批评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 花费1130亿 广州亚运场馆和城建结算评审推进不理想【转载】

        近日,《关于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场馆建设和城市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提交会议书面审议。报告介绍了亚运场馆、治水工程和“穿衣戴帽”工程等建设的审计情况。市财政局在报告中介绍,亚运会和亚残运会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仍在进行中;审计发现,两个亚运场馆的设计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部分施工单位转包、违规分包。“穿衣戴帽”项目中,审计发现部分工程招标程序不规范,有29个工程施工单位转包、违规分包,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

        据介绍,《关于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场馆建设和城市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包括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场馆建设、城市建设两大方面,资金总投入将近1130亿元,时间跨度六年(2005年至2010年)。其中亚运会和亚残运会场馆建设涉及市属亚运会场馆建设和改造、大学城院校场馆改造等十大方面工程项目,超过400个子项。”

      0 .05%项目完成绩效评价

      拟接受绩效评价的共有873个项目,已有绩效评价情况的46个,仅占总项目数的0 .05%,其中仅有1项“优”,1项“差”,2项“低”,其余为“良”和“中”。

        为何只有这么少项目纳入绩效评价?市财政局解释称,因市本级绩效评价的范围不仅包括基建类项目,还包括市直单位部门预算和公共专项支出的项目,“数量大、范围广、类别多”,市财政部门每年对市级财政当年及跨年度安排5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资金抽取15%至20%实施绩效评价,基建类项目一般选择已完工结算项目,而亚运场馆和城建项目大部分尚未完成结算。

        市财政局称,今后还将继续加快推进亚运场馆和城建项目的结算和绩效评价。

        为解决上述遗留问题,市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同时提出了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裁决机制、建立督察机制、纳入绿色通道、建立结算甩项制度、纳入诚信评价体系等加快结算工作的6点措施建议。

      亚运场馆:7所绩效均为

      报告称,市本级财政出资的亚运场馆建设10大项目中,7个项目已送市财政投资评审。未做投资评审的三个项目包括:海心沙(正由城投集团内部审核);省奥体中心(由省负责评审);场馆红线外输电线路建设投资项目(已纳入南方电网赞助项目,市财政未安排资金)。

      在参与评审的7个项目中,共435个子项目,此次审计共抽查了其中200项,占比46%,发出整改文书44份,揭示存在问题448个,依法出具审计报告18份。总体评价是:“资金使用基本合规,工程建设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也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

      绩效评价方面,目前仅有7所场馆已进行绩效评价,等级均为“良”。

      治水:14个项目13个仅为

      被审查的城建项目,共包括四个方面:轨道交通、公益性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其中公益性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共有640个项目,已完成绩效评价仅14个。这14个项目中,绩效等级为“优”的仅有“车陂涌整治工程”,其余13个均为“中”。

      审计报告称,治水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暂未发现截留、挪用资金的问题”。

      但审计报告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如不平衡报价、未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违规分包等。报告称,所发现的49项问题,现已经整改47项。

      城市道路:不到三成项目进入结算

      城市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中,报告称由于大部分项目为2009年后开工,目前尚处于竣工验收和结算资料的监理审核阶段,现仅有不到三成项目进入结算程序,已完成和正在评审中的资金共10 .6亿元,仅占总投资185.1亿元的5.73%。

      144个项目中,仅25个已完成绩效评价。记者看到,车陂路南延长线绩效评价为差,是所有项目中唯一一个获得“差评”的,临江大道东延长线等11个项目绩效等级为“中”。

      报告还介绍了对市政道路两侧、重点区域周边环境、老城区人居环境等综合整治工程的部分项目(俗称“穿衣戴帽”工程)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部分工程招标程序不规范,招标工程量和中标综合单价控制不严;有29个工程施工单位转包、违规分包,部分工程发包或分包给无资质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部分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或设计要求;有6个迎亚运环境整治工程的项目经理长期不在现场管理,监理不到位。

        市财政局:建设时间跨度大、经办单位多致延报

        原定1个月内就要交的报告,最终花了12个月才交到财局;又过了7个月才交到人大。这份报告的内容,是关于亚运场馆建设和城建资金使用情况。

      昨日,广州市财政局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迟交说明”中称:市财政局于2011年8月就要求各单位在一个月内向市财政局汇报,但实际上“个别单位在市财政局多次催促下”,才于2012年7月“交货”。

        广州市财政局还表示,由于涉及单位众多,导致各有关单位汇总上报时,难免出现漏报、重报等情况,财政局在汇总上报时,需多次与各有关单位进行沟通、核对,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 4月1日起 广西将实施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

        造价168获悉,《关于建立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实行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正式发布,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和工程检测活动的企业(以下统称为“建筑业企业”)统一进行诚信行为的动态管理,建立“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诚信库”),实行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该制度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2013年3月25日起,凡参加广西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活动的建筑业企业须完成诚信库的入库工作。

        《通知》要求,凡进入交易中心参加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工作人员应取得“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代表本单位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或项目投标活动和承发包活动。建筑业企业可按《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申领招标代理员或专职投标员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招投标活动。一个项目的招投标事宜只能由一个招标代理员和一个专职投标员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为其他招标代理员或专职投标员的,需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其他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诚信库包括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区内和区外建筑业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资格信息、质量安全信息、业绩信息、信用信息等方面的内容,是广西招投标网络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库相关信息将应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项目承发包活动中,以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凡因建筑业企业和个人的不诚信行为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被限制参与相关的招投标活动和项目承发包活动。今后,建筑业企业的诚信评价得分也将运用于电子招投标过程中。

        《通知》规定,项目部的指定专人诚信卡在合同备案后,属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将自动锁定;属总监的,该总监在同一设区市任满3个项目部总监职务的,将被锁定。在未按《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解锁之前,相关人员的诚信卡将失效,以确保有关人员到岗履职。

        据介绍,诚信库的管理将依托网络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以建筑业企业和人员身份识别信息IC卡为介质,实现建筑业企业和人员全区联网动态监管。经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其他职能部门认可的IC卡,是建筑业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惟一从业诚信记录凭证,在建设项目生命周期内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各类监管软件系统,在IC卡上记录或读取企业和人员的登记、注册、从业信息和不良行为,判明在办理某一类业务时IC卡有效与否的状态。

        据了解,招标投标专人定岗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筑业企业指定具备资格的专职人员代表本单位开展相关招标投标业务。同时,企业中标后(直接发包项目进行备案)的合同必须明确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中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和项目总监为指定专人。

  • 广铁枢纽佛山西站今日动工 预计2017年6月底建成【转载】

        广铁集团25日晚发布消息称,广佛都市圈四大铁路客运枢纽之一的佛山西站工程于26日正式开工建设,并将引入新建的贵广、南广铁路和珠三角城际铁路广佛环线、佛肇线以及规划建设的深茂铁路等5条线路。

        广铁集团介绍,佛山西站指挥部自2012年8月成立以来,在5个多月时间内,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2年12月3日,广州枢纽佛山西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铁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2012年12月24日,佛山西站先期工程贵广铁路类变更设计获批复。2013年2月26日正式开工建设。

     据悉,佛山西站的总投资高达138亿多。建设选址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街道及大沥镇。按照计划,佛山西站及相关工程包括贵广南广客专车场、城际车场、客专运用所和城际动车运用所四部分,建设用地2316.2亩。建设工期到2014年年底完成贵广、南广正线工程,确保贵广、南广开通目标,2015年6月完成佛肇城际正线,拟于2017年6月底全面建成投入运营。主要承担珠三角地区面向西部地区的客流以及城际客流,是广州枢纽以及广佛都市圈面向西南地区辐射的重要节点,与广州站、广州东站和广州南站形成广州铁路枢纽四大主要客运站。

     据介绍,佛山西站还将引入新建的贵广、南广铁路和珠三角城际铁路广佛环线、佛肇线以及规划建设的深茂铁路等5条线路。车站总规模为10台23线,其中客专车场6台15线,城际车场4台8线。分设南北两个站房,站房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车站采用全高架方案,西咽喉区为桥梁,东咽喉区为路基,佛山地铁3号线和8号线垂直引入佛山西站,建成后预计年发送旅客量近期将达到5470万人次、远期将达到7590万人次,高峰小时可达6000人次,承担始发客车对数近期将达到日均214对、远期将达到日均305对。

     据广铁集团介绍,佛山西站工程项目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征地拆迁工作量大。佛山西站及相关工程需要永久征地约2316.2亩、各类建筑物拆迁约65万平方米、改移既有道路15条、河涌4处,以及大量的四电、给排水、燃气管线需要改移,工作量极大。

        另外就是重点工程技术复杂。据介绍,佛山西站是桂丹路立交桥跨越目前佛山市繁忙城市主干道,桥梁跨度大,施工难度大;此外,客专场下行动车走行线隧道及城南上行联络线隧道总长2130米,最大开挖深度25米,施工作业面狭窄,施工条件困难。

  • 佛山顺德明确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要求 2013年3月1日起执行新规【转载】

        26日,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要求的通知》,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备案提出以下要求:

        一、受委托的招标代理在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后,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招标文件送审说明》(格式见附件),从专业的角度向招标人强调和说明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否决性条款、评分条件设置依据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因素,提醒招标人提前做好风险分析和研判。

        二、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在发售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将招标文件及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招标文件送审说明》一并送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各案。从2013年3月1日起开始招标公告的项目,未提交《招标文件送审说明》的,市场站将不受理其招标文件的各案。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要求的通知

  • 陕西省最大水库建设全面启动 工程投资约120亿元

        造价168获悉,2月24日上午10时许,陕西省最大水库——泾河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全面启动。该工程是陕西省重要的防洪骨干、水源工程,项目以防洪减淤为主,兼顾供水、发电和生态环境改善,总库容30.6亿立方米,规划建设时间8年,建成后将与渭河全线整治工程一起,形成完整的渭河防洪体系。

        据《陕西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介绍,关中地区水资源占全省的20%。2010年缺水21亿立方米,缺水十分严重,尤其是关中渭北地区,人均水资源131立方米,亩均水资源量68立方米,大大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泾河东庄水利枢纽工程是陕西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关中经济区发展的重大水利项目,是国务院批复的《黄河流域防洪规划》和《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的重要防洪骨干工程。工程位于泾河下游峡谷末端礼泉县东庄乡、淳化县车坞乡河段处,距西安市100公里,下距泾惠渠张家山渠首20公里,上距彬县县城120公里。库坝区深切河谷200-300米,灰岩坝址地形、地貌条件好,水库淹没较少,建库条件十分优越。

      泾河东庄水库工程系大(Ⅰ)型工程项目,其开发目标为“以防洪、减淤为主,兼顾供水、发电及生态环境”。混凝土双曲拱坝高228米;总库容30.6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4.2亿立方米,调洪库容8.38亿立方米;电站装机8万千瓦。

      工程建成后,将极大提高泾、渭河下游防洪能力,同时为黄河防洪发挥重要作用;将减少渭河下游及三门峡库区的泥沙淤积,降低潼关高程,增大河道平槽流量;为关中经济区的泾惠灌区和铜川、泾渭新区、富平等渭北工业和城镇地区供水6亿立方米;可使泾、渭河下游水环境和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年发电量3.3亿度。

       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长娄勤俭介绍,近五年陕西累计完成水利投资566亿元,启动建设了引汉济渭、陕北黄河引水、榆林王圪堵水库和渭河全线治理等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水利工程。累计投资89.5亿元,有效解决了1847万人的饮水困难。累计投资170亿元治理渭河污染,去年又开始对汉江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水资源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 广州计划年内完成1142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工作【转载】

         造价168获悉,月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方案》(简称《规划方案》)及其配套文件。以村民参与和“三规合一”为主要方法,在2013年完成全市1142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据悉,此举将有效破解村民住宅建房难的问题。

        《规划方案》将部署开展五区两县(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114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的4个方面15项具体工作。

        据有关人士介绍,“本次村庄规划最大的亮点在于分类引导,将全市行政村分成城中村(城镇型)、城边村(郊区型)、城郊村(田园型)和全迁村(生态型)四类村庄,分类提出相应的规划管理政策和规划编制要求。”

        具体而言,城中村(城镇型村庄),按照城市社区建设的理念指导新社区建设,可编制改造专项规划或整治专项规划;城边村(郊区型村庄),按照农村社区发展的要求,优化现有控规,做好村庄近远期发展的衔接;城郊村(田园型村庄),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村域用地布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并重点对村民关心的经济发展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和村容村貌整治进行规划;全迁村,可编制整治专项规划,保障基本需求。

  • 投入1.71亿 汕头潮阳区打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

         22日当天开工的三个改造建设项目是汕头潮阳区集中力量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民办好事实事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落实乡贤“反哺”家乡公益项目的重点工程。中山中路、中山西路改造建设总投资约1878万元,道路累计长约1091米,设计宽度为24米,双向4车道,得到陈才雄等乡贤的积极响应,慷慨相助;由陈锡强等乡贤踊跃捐助的东山大道改造建设工程总投资约1.53亿元,设计里程4573米,全线按双向6车道重新进行设计并建设。道路改造工程同时配套绿化、道路照明、排水系统、给水系统和交通管制系统等建设设施,改造后对推动商贸业发展、改善城区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为解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潮阳区将在今年掀起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由于财政资金缺乏,该区将通过政府筹措、争取上级支持、引进战略投资合作伙伴、BT、动员乡贤“反哺”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以潮阳港、厦深铁路潮阳站为重要枢纽,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为主要干线,集中全区的资源和力量,加快构筑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港口并举的崭新交通格局,以非常之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构筑大交通来呼应大发展。该区表示将力争2013年上半年启动国道324线、省道234线揭海路段大修改造工程;抓紧完成新华东路改造工程,用一至两年的时间实现对城区18条主干道的拓宽改建,并全部铺设沥青路面。

  •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简况

        1月21日,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五年工作,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省政府罗欧副秘书长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王芃主持。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现场

        受许瑞生副省长委托,罗欧副秘书长作会议讲话。罗欧指出,五年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牢牢把握主题主线,以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为统领,以开展宜居城乡创建活动为手段,在推进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出色完成了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罗欧强调,未来五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水平,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具体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二是以绿色发展为重点,推进宜居城乡建设;三是以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为重点,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以建设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推进优化建设行业营商环境;五是以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房庆方在会上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报告。房庆方回顾了过去五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取得的成绩,一是领全国之先,建成珠江三角洲绿道网;二是加快宜居城乡建设,不断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三是狠抓住房保障和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四是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提升建筑业发展整体水平;五是推进建设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六是努力转变政府职能,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七是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出色完成对口援建汶川、陇南、甘南任务;八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房庆方要求,2013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一是要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我省区域发展格局;二是要全面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建立“美丽发展”新模式;三是要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积极推进住有所居;四是要以科技和文化双核创新为引领,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五是要坚持市场经济和法治导向,再造体制竞争力新优势;六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省纪委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长、厅党组成员李锡洪同志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1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强调201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狠抓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改进主管部门以及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证。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政府分管领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长,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 “珠江黄金岸线”投资总额超230亿 建设跨度2012-2020年

        造价168获悉,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珠江黄金岸线”建设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按实施计划,从宏观上促进滨水公共空间不足、滨江景观环境较差等城市问题的解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城市环境品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珠江黄金岸线”建设范围包括从白鹅潭起至南海神庙的珠江前航道沿岸地区,水道长约58公里,岸线共长约122公里,沿岸纵深100到500米范围。黄金岸线以广州大桥为界,分为东部重点打造区、西部提升完善区,将重点打造建筑环境、码头升级改造、珠江文化复兴、堤防及水环境治理、公共休闲空间及绿化景观等“六大”环境惠民亮点工程。《工作方案》跨越2012年至2020年,分4个工作阶段,目标是一年建设有序开展、三年初显成果、五年提升达到国际一流、十年引领示范地区发展。

        “珠江黄金岸线”的建设主要包含规划、土地利用、产业转型升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港口产业转型升级、珠江水文化挖掘和利用等“六大任务”,细分为45项工作任务。
      此外,重点打造建筑环境、码头升级改造、珠江文化复兴、堤防及水环境治理、公共休闲空间及绿化景观等“六大”环境惠民亮点工程,细分为52项工作任务。据不完全统计,上述亮点项目中,明确的投资总额已超过230亿元。

        《工作方案》提出选择示范性项目作为近期的突破口,为加快沿岸东部重点地区项目的建设,应选择影响力大、示范作用强的项目,例如鱼珠木材市场和物流基地改造项目、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等项目作为近期启动建设的突破口,尽快启动建设。

        在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建委总经济师赖慧芳就记者提问的珠江景观问题时表示,市规划部门已经编制了白鹅潭地区、珠江新城、海珠生态城、员村金融城等规划,滨海新城的规划也正在做。与此同时,规划部门还就重点地区的景观设计进行审查,保证江边不会盖一排密集的高楼。楼宇的整体布局是从主要江边往纵深逐步升高、展开,形成有层次、有韵律又有高低交错、疏密相间的景象。江边建筑首层尽量架空,保证居民有足够的公共活动空间来观赏珠江美景。

        变工业岸线为生活岸线、商业岸线的急迫性,涉及多方面利益格局的调整,需要“大拆大建”。 去年,市经贸委组织对珠江沿岸地区的企业进行了摸查,核实珠江沿岸地区分布有规模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共39家,沿岸港口物流企业大部分分布在黄埔区,共有12家。为推动沿岸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搬迁,市发改委正在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二进三”工作,加快沿岸企业转型升级。同时会同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沿岸污染企业搬迁的激励政策和安置办法,以及关闭企业的补偿办法;制定沿岸污染企业搬迁标准和实施计划,动员市属企业带头做好搬迁计划;采取整体搬迁、异地建厂、升级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快低端产业转移,为现代产业发展腾出空间。

        延伸阅读:部分项目进展

        荔湾区渔人码头项目:已经开始前期研究工作。

        荔枝湾三期河涌治理工程(食养坊至大地涌段):已完成大部分。
      海心沙东区观光游艇码头升级工程、海心沙东区(亚运之舟)改造工程:已由市城投集团编制了规划方案,待市政府审批实施。
      新电视塔码头改造工程:已完成编制项目建议书。
      太古仓游艇码头工程一期:已正式开业,二期工程正在报建。
      中大北门广场周边景观工程:正在推进前期工作。
      琶洲有轨电车试验段: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部分工程项目实施计划表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实施时间

    花城大道东延线二期

    员村一横路-科韵路

    待定

    阅江路东延线

    科韵路-东环高速

    待定

    广州大桥拓宽

    客村立交-珠江新城隧道南侧口

    2012-2015年

    完善水上交通系统建设

    水上巴士码头建设,包括新建水上客运码头10座,升级改造现有码头27座(共37座)

    2013-2016年

    推动穗港澳游艇自由行

    不详

    待定

    (黄埔)孙中山纪念公园

    将长洲中山公园扩建为孙中山纪念公园

    2012-2015年

    (荔湾)沙面岛步行街

    沙面岛步行化建设

    待定

    (海珠)新电视塔码头工程

    将海心沙对面现状18个泊位新电视塔码头改造为集旅游、观光、客运、游艇一体化的永久码头

     2012-2014年

    (海珠)中大北门景观工程

    从中大北门广场至珠江泳场,增加历史人物景观,建设集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大型游乐场,增加配套设施,并对沿线绿化景观进行升级改造

    2013-2015年

    (天河)海心沙东区改造工程

    打造为集文化、旅游、休闲、公共服务和市民公园为一体的“城市名片”

    2012-2014年

    (越秀)广州长堤民间金融街

    建设国内首条集资金借贷、财富管理、支付结算、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民间金融街

    2012年

     

  • 江西新修订的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5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2013年1号文件,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监管办法》。该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原《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投标资格预审试行办法》(赣建字[2004]10号)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办法》(赣建字[2005]5号)同时废止。

        《办法》规定,资格审查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的投标申请活动。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将投标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比对、核验。为此,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应用信息数据库,并对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办法》明确,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分为合格制法和优选评分法。资格审查的条件和标准,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资格审查文件中事先约定。凡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项目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投资规模(总投资)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省管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其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签名后立即生效。当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35家时,可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事先约定随机抽签产生不少于15家投标人或者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15名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投资规模(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单项专业工程3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不设置业绩条件。禁止以细微偏差缺陷拒绝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

     《办法》同时规定,招标人可以在资格审查文件中事先设置下列拒绝投标申请人投标的条件:近3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涉嫌违法,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调查的,近6个月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不良行为限制期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投标申请人在以往承担的工程施工中,因投标申请人原因合同履约失信于招标人的。

  • 广州大桥拓宽工程仍处于环评阶段 争取年内动工【转载】

        广州大桥何时拓宽?在19日举行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3月动工不可能了,目前该项目仍处于环评阶段。”

        他同时表示年内一定会动工,建设工期约为两年,“通过环评后,还要将广州大桥拓宽可行性报告送发改委审批,通过之后,还要进入招投标程序,这之后才能动工。所以3月肯定开不了工。”

        广州市有关部门早在2005年便开始组织研究广州大桥拓宽工程的可行性,但一直没有透露任何明确的建设方案。

        据了解,广州大桥现宽24米,双向6车道,两侧各设宽1.75米的人行道。亚运会前后,大桥南、北的地面道路已扩建为双向10车道(部分路段14车道),而大桥目前仍为双向六车道,已成为广州大道上最主要的交通瓶颈。广州大桥拓宽至双向10车道,与现有的桥南、桥北道路相匹配,不仅有利于缓解大桥本身的交通压力,还可以大大减轻广州大道隧道和中山一立交的交通拥堵。

        此前有媒体报道说,拓宽工程是在广州大桥东侧再度新建一座同样规模的大桥。对此,市建委相关负责人19日表示:“两座大桥的跨度和宽度大致相同,但不可能一模一样。”据其介绍,相关部门早在当年广州大桥动工建设,大桥南侧道路两边土地尚未开发的时候,就在大桥的东侧作了扩建工程的规划预留,广州大桥扩宽将在预留的位置进行。大桥及其两端的引道已按双向10-14个车道建成,其规划位置始终没有改变过,沿线城区建设也是根据该道路红线确定的。

        据介绍,新、旧两座广州大桥将相隔2米。新桥建设期间将维持旧桥通行,新桥建成后再改造旧桥。项目动工前,建设单位将认真组织交通疏解方案的论证评审。

        有市民担心广州大桥拓宽后,可能增加噪音污染。对此,广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距离最近的米兰苑小区位于广州大桥引道东侧,与大桥距离超过90米,目前该小区与路边最近距离为50米。据监测,白天噪音超标3.8分贝,夜间超标12.4分贝。大桥扩宽后预测昼间噪音增加2.3-5.6分贝,夜间增加1.7-4.9分贝,最大增值约5.6分贝。噪音增量大于3分贝人体才有感觉。“工程将同步落实一系列的环保措施,如为噪音增大3分贝以上的建筑加装隔声窗,将人行道移至绿化带中,还将加大绿化面积,增大道路与建筑物的距离。此外,大桥扩宽后道路变得顺畅,汽车怠速行驶带来的尾气污染将大大减少,该区域的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

        目前,环评单位已向项目周边小区业主派发了调查问卷,市民自行复印填写的表格也为有效环评数据。建设单位还将在“琴海居”、“米兰苑”等小区召开业主座谈会,面对面进行沟通,听取市民意见。

  • 去年建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 增速回落8个百分点

        造价168获悉,18日工信部网站发布《2012年建材工业运行情况及2013年展望》,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建材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增速回落8个百分点,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6.6%。

        报告介绍,2012年建材工业运行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主要产品产量有增有降,工业增加值增速大幅回落。全年水泥产量21.8亿吨、同比增长7.4%,陶瓷砖92亿平方米、同比增长9.4%,天然花岗岩石材4.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7.2%。平板玻璃7.1亿重量箱、同比下降3.2%,卫生陶瓷产量1.6亿件、同比下降13.1%。

        第二、行业整体效益平稳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12年底规模以上企业3.4万家,全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3万亿元,同比增长13.4%。水泥制品、轻质建筑材料、建筑陶瓷、耐火材料制品、金属门窗和玻纤增强塑料材料等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22.5%、21.8%、33.8%、10.5%、26.9%和30.6%,全行业利润总额仍创3750亿元新高,同比增长3.5%。

        第三、主要产品价格下滑库存增加,企业经营压力增大。受大宗产品出厂价格下滑影响,建材及非矿产品出厂价格总水平全年同比降低2.2%。截至12月,水泥制造业存货790亿元,同比增加1.8%;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业存货590亿元,同比增加15.7%;玻璃制品制造业存货319亿元,同比增加15.8%。

        第四、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趋缓,但新型建材业和中西部地区增长较快。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1.1万亿元,同比增长17.5%,低于全国制造业增速近5个百分点。从区域看,西部和中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分别增长25.7%、18.7%,均高于东部地区,中部已超过东部成为投资完成额最多地区。

        第五、淘汰落后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全年淘汰落后水泥(熟料及磨机)产能近2.2亿吨,落后平板玻璃产能4700万重量箱。

        第六、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有所提升。2012年,行业出口交货值约2250亿元,同比增长7.9%,出口商品离岸价格上涨9.3%。其中,建筑卫生陶瓷、建筑和技术玻璃、玻璃纤维及制品出口额同比分别增长31.5%、10%、5.7%。进口方面,导电玻璃、碳纤维及制品、密封制品等深加工产品进口下降,大理石和花岗岩等产品进口增长。水泥技术装备工程业出口交货额350多亿元,连续五年位居全球首位。

        同时,报告指出,目前建材行业运行存在着四大问题,分别是产能过剩势头尚难遏制,节能减排技术和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化亟待加强,绿色建材发展滞后,水泥质量标准亟待修订细化。展望2013年,预计建筑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主要产品产量增速保持平稳,水泥产量增速可能降到5%以内,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产量基本持平或微涨,绿色建材和制品业将继续保持两位以上增速。今年,建材行业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绿色建材认证标准和办法,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和推动绿色建材、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发展,带动行业转型升级;制定《促进耐火材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发展非金属矿加工业,以及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促进建材工业绿色发展。

  • 2013年起广州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转载】

        从今年起,报名参与广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这一证明由当地检查机关出具。除此之外,供应商还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也须在采购公告中明确这一内容。

      作为代理机构,须告知采购人或受采购人委托,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间,对供应商资格及时依法行使审查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资质证明文件,作为资格条件的业绩合同等。

      这一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是为加强政府采购市场监管,培育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环境。《政府采购法》第23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 广东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方案 5月1日起实施

        造价168获悉,2月5日,广东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平均提高19%。此次调整,同时提高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第一类地区广州市,提高19.2%,即从原来1300元/月调整为1550元/月。根据最新标准,广州市最低工资已经是全国最高。

      最高1550元/月,最低1010元/月

      本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平均增幅19.1%。其中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第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提高19.1%,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增加了肇庆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广东上一次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是2011年3月1日,当时一类地区标准调高至每月1300元,二类地区每月1100元。

      为企业设置三个月缓冲期

      根据通知,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本次调整工作自去年10月开始启动,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近两年我省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保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并充分考虑企业当前的承受能力。

      据介绍,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承受能力,本次调整设置了近3个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省人社厅将在5月1日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施行后,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执行新标准。

  • 佛山市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获奖项目公布 华联2项目获奖

       喜     讯

        造价168  2月4日,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公布《关于佛山市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的评选结果》,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的2个项目获得了三等奖,具体获奖信息见截图。

       

        据悉,为表彰和奖励我市在工程造价咨询、研究等成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佛山市工程造价协会于2012年底组织了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此次评选工作按照会员单位自愿申报、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的原则,并参照中价协颁布的《工程造价优秀成果评奖办法(试行)》(中价协[2007]012号)和《广东省优秀成果评选方案》,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进行评选,共评出工程造价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5项,三等奖8项,鼓励奖7项。

        在此对受到表彰的项目单位和人员表示热烈的祝贺!

     

     

     

  • 服务提醒: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

        造价168获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于2月9日至2月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 广州市城乡照明新规:主干道的亮灯率要达98%【转载】

       获悉,《广州市城乡照明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7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14届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办法》废止。

        该《办法》明确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乡照明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市照明建设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具体负责全市城乡照明的相关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同时,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以下三个方面:一、市与区(县级市)在城乡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环节的职责分工;二、建筑物业主在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和维护管养的责任和义务;三、市照明建设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实施城乡照明节能计划,制定节能技术措施,严格控制城市景观照明的范围、亮度和能耗密度,控制城市景观照明规模和开启时间。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保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保证道路照明主干道的亮灯率达到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达到96%。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发生故障的,24小时接受报修,接受报修的电话号码应当向社会公布。一般故障应当在24小时之内处理完毕;严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外,应当于5日内处理完毕。

        因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迁移、拆除、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应当先征求该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意见,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委托相关单位采取迁移、防护、设立临时道路照明设施等必要措施后方可动工。工程完成时,应当同时恢复或者新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因应急抢险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急抢险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该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并在应急抢险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并通知所在地的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修复。

        同时,《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主体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中应当包含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设计方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审查该项内容。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影响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审查。

        已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设置人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中关于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验收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所在地的区、县级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该《办法》明确明确规定了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开启时间。平日开启时间:4月1日至9月30日的开启时间为每日19:30至22:30;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开启时间为每日19:00至22:30。城市景观照明的重点地区在传统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开启时间按第(一)项规定开启并延长至23:00。

        于2012年6月份成立的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正在依照该《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稳步推进《广州市照明专项规划》和《广州市照明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广州市照明设施维护管养综合考核办法》、《广州市道路照明设施迁移、拆除、改动审批指南》等配套制度的编制以及照明设施维护管养市场化、路灯节能改造等各项工作。

  • 广州紧急启动在建工程地下开挖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转载】

        造价168获悉,1月28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南路的地铁六号线文化公园站隧道暗挖施工过程中,发生路面和房屋坍塌事故。当晚10时许,事发现场再次发生塌陷。据了解,塌方约100平方米,深10多米,共造成10间商铺坍塌,所幸无造成人员伤亡。

        为了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事故发生次日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地下开挖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月5日前对全市在建工程开挖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通知》要求全市在建工程必须即刻暂停施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面排查,经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确认(有关监督员必须对确认意见签名)后方可复工。本轮排查对象包括在建的地铁隧道开挖施工,深基坑开挖施工,隧道暗挖施工,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开挖施工。

     

  • 《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2011-2030)纲要》中期成果公示【转载】

        1月29日,广州市规划局公示了《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2011-2030)纲要》中期成果,正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自2013年1月28日起,至2013年2月26日结束,为期30天。

        《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2011-2030)纲要》中期成果分区位分析、目标与策略、空间结构、土地利用与空间指引、产业布局规划、交通设施支撑、市政设施支撑、发展单元指引、近期建设等九大内容版块。公示显示,南沙把城市性质定位为国家粤港澳合作和新型城市化综合示范区,内地与港澳、国际接轨的服务平台,珠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的枢纽型城市以及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海上门户。到2030年,南沙将规划7处生态绿核,形成“一城、三区、一轴、四带”的城市空间布局。城乡建设用地300万方公里,规划全区生态用地率和陆域绿地率均达到60%。

        4号线延长线及沿线站点以及其副线(湾区枢纽至琶洲快线)的建设被纳进南沙近期重点项目安排中,可见交通是生态外,南沙规划最重视的一环。根据公示,南沙未来将构建以南沙为中心,面向湾区区域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发展经顺德至肇庆、至东莞深圳、至江门茂名甚至与香港机场快线接驳的7条轨道交通网络,并利用水网密布的自然环境优势发展特色交通——水上交通。

        目标与策略:要成为内地与港澳、国际接轨的滨海新城区

        随着珠三角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区域城镇格局发生微妙变化,在延续“一脊三轴五带”的基础上,逐渐出现“一湾三级多轴”的区域城镇形态,珠江口湾区对区域的统领和带动作用不断显现。广州城市总体固化确定市域“中心城区(主城区)—外围城区—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体系,其中南沙新区作为外围新城的重点发展地区,将发展成为“服务内地、连接港澳的盛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临港产业配套服务合作区。

        南沙城市性质将定位为国家粤港澳合作和新型城市化综合示范区,内地与港澳、国际接轨的服务平台,珠江三角洲世界级城市群的枢纽型城市以及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海上门户。在明确发展目标和城市性质的基础上,构建“两区、两中心、两基地”的城市智能:

        1、两区:粤港澳深化合作的示范区;探索新型城市化的试验区;

        2、两中心:区域高端现代服务业中心;国际航运和现代物流中心;

        3、两基地:国家科技和创新产业基地;海洋产业与装备制造创造基地。

        土地利用规划:未来城乡建设用地300万平方公里

        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将综合考虑吧新区生态环境、建设现状、发展目标和规模需求,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总体原则下,规划至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300平方公里,约占全区面积的38%,规划全区生态用地率和陆域绿地率均达到60%。其中,城乡据居民见者用地245平方公里,交通设施及公用设施用地50平方公里,特殊和其他建设用地5平方公里。

        土地布局原则以“大分区、小混合”为原则。“大分区”指以组团为单元、土地利用突出组团自身的产业职能和空间特色,“小混合”指以社区为单元,土地利用平衡本地就业、居住、服务,促进各类用地在小尺度混合布局。

        土地利用布局方面,商业办公用地和科技研发主要在中部布局,形成具有城市凝聚力的核心服务区;工业用地主要沿北部区域装备产业带布局,形成以汽车、船舶为主导,其他机械为补充的装备产业发展带;物流展销及贸易用地主要沿南部海洋经济区布局,形成以港口物流为基础、以航运、金融、贸易为尖端发展的新型海洋经济区;居住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围绕就业中心开展布局,在降低相互干扰的前提下,尽量靠近就业地并营造优质的居住环境。

        交通设施:7条区域轨道勾连省港 发展特色水上交通

        公示显示,南沙城市交通发展总目标为构建快速、便捷的对外交通体系,引导和支撑城市区域性只能布局、发展;构建舒适、安全的内部交通体系,引导和支撑城市绿色、特色发展。

        在此目标下,南沙将开展区域轨道交通布局,即在现有轨道系统基础上,构建以南沙为中心,面向湾区的区域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区域轨道路网共有7条。

        肇顺南城际线由湾区枢纽经顺德至肇庆;中南莞城际线由中山经湾区枢纽至东莞、深圳;西部沿海铁路:由深圳北经湾区枢纽至江门、茂名方向;湾区东线由湾区枢纽经虎门至深圳机场,与港深机场快线接驳,至香港机场;湾区西线由湾区枢纽至翠亨,与广珠城际铁路接驳至珠海拱北口岸;湾区北线由湾区枢纽经庆盛、主城区至广州白云机场;南站联络线由湾区枢纽连接广州南站枢纽的专用联络线。

        道路交通布局方面将以快速路作为组团间交通联系的主要框架,主干道作为组团内片区联系的主要框架,次干、支路作为城市生活的网络框架组织城市道路系统。降低高快速路对城市空间的分隔,加密城市路网密度,提高微循环交通效率。

        交通枢纽布局上则规划三级综合交通枢纽,分别是湾区枢纽、庆盛枢纽和主要轨道换乘点,形成新区内部快慢不同的公共交通系统的无缝转换。

        值得注意的是,南沙丰富的水网结构也将发展为特色交通——水上交通。据了解,水上公交系统,构建对外航道和内部航道。对外航线重点发展与湾区城市和重大设施的联系;内部航线重点发展跨蕉门河水道、上下横沥水道、凫洲水道、龙穴水道的水上摆渡,降低核心明珠湾城通勤交通压力。此外,特色交通还包括绿道系统和慢行单元两部分。

        近期重心:重点打造7全面推进4号线延长线建设

        2030年的南沙对于2013年的南沙来说还是很遥远。在南沙总体规划中,把上述规划分成了两个阶段,确定了近期规划重心,至2020年初步构建高端产业体系,实施1—2项具有创新和示范意义的重大项目。

        在近期工作重点中,蕉门河中心、智慧谷、横沥岛尖、南沙岛东部、庆盛枢纽地区、南沙湾区枢纽以及珠江滨海CBD是7个重点打造区域。蕉门河中心要成为吸引人口在中心区集聚的区域。智慧谷逐步推进资讯产业园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和南沙岛西部工业区的三旧改造。横沥岛尖整备土地资源,迁改零散的工业企业。南沙岛东部以南沙客运港为交通依托,以游艇会、南沙大酒店、珠三角世贸中心等设施为硬件依托,以霍英东基金会、中华总商会为人脉依托,吸引港澳人士在南沙岛东部地区投资建设。

        庆盛枢纽地区要加快推进轨道4号线庆盛站的实施建设,择机开展轨道18号线(南沙—中心城区—白云机场快线)的建设,提升庆盛站作为现有高速铁路枢纽的服务能力和枢纽地位。南沙湾区枢纽则是发展站前商业、商务、贸易、会展等产业,形成以交通辐射为依托、服务辐射为内涵的区域综合枢纽。珠江滨海CBD则是待产业、交通、土地开发等条件逐渐成熟,启动珠江滨海CBD(南海之门)建设,形成核心明珠湾最具代表性和带动力的高端服务产业中心和新型城市高端形象的集中展示区。

        全面推进轨道4号线延长线及沿线站点的建设,开展其副线(湾区枢纽至琶洲快线)的建设,以及实施建设一所国际化高校、一所国际高水平医院、一座国际展览中心均纳入南沙近期重点发展项目安排计划中。

     延伸阅读:

        《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纲要》中期成果公示网站:“规划在线”(www.upo.gov.cn)、“南沙区政府”(www.gzns.gov.cn)。公示展板摆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广州市规划局首层、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堂。
      公示时间为自2013年1月28日起,至2013年2月26日结束,为期30天。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反馈意见请发至:
      1、电子邮箱:gznsgg@163.com;
      2、传真: 020-84986936;
      3、邮寄通信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4楼,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邮政编码:511455。
      无论通过上述何种方式反馈意见,均请注明“南沙新区总规反馈意见”的字样。

  • 广州今年加快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 一批重点工程上马【转载】

        造价168从广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会议政府报告中获悉,2013年广州市政府将对加快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并做了以下工作部署,内容包括:协调推进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北部空铁联运国际交通枢纽中心和南航飞机维修基地建设,启动白云国际机场第四、五跑道建设前期工作。

        加快推进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和南沙港区三期工程。推进贵广、南广铁路广州枢纽工程、南沙港区疏港铁路建设。

        加快广州东部、北部、南部交通枢纽规划建设。做好穗莞深、广佛环线、广清城际轨道项目资金筹集和征地拆迁工作。

        加快国家批复同意的地铁线路可研报告报批进程。实现六号线一期开通运营,推进7条地铁工程项目建设。建设海珠区环岛路和环岛新型有轨电车系统试验段项目,建设黄埔疏港道路网络工程,推进打通一批断头路建设,加快洲头咀隧道、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凤凰山隧道、新洲至化龙快速路、花城大道东延线、猎德大道北延线等工程的规划建设,开工建设新广从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和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

        推进大广、广明高速公路建设。做好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到户、TD-LTE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无线城市、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能源保障设施,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全面建成投产,电网建设加快推进。

  • 服务提醒:2012年工程监理企业年报统计工作正在进行

        造价168获悉,2012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工作已经展开。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报送2012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2〕656号),2012年执行新修订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通过网上在线直报的方式报送报表。

        具体做法如下:各监理企业须于2013 年2 月29 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2 年度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负责。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与网页内容一致的书面报表(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附件:《关于报送2012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2〕656号)

  • 2012年全国GDP增速7.8% 建筑业总产值增速16.2%

        日前,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2012年国民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一文,公布了2012年度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1932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8%。2012年度全国建筑业总产值135303亿元,同比增长16.2%。全国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98.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5.2%。以下是造价168对《2012年12月份及全年主要统计数据》所做的截图。

       

  • 东莞从3月起开展住宅工程装饰装修分部验收前外墙淋水试验【转载】

        造价168获悉,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1月17日在网上发布《关于在我市开展住宅工程装饰装修分部验收前外墙淋水试验的通知(东建质安〔2013〕7号)》,明确要求,从2013年3月1日起对当地尚未进行工程装饰装修分部验收的住宅工程进行外墙淋水试验,淋水试验不通过的住宅工程不能进行装饰装修分部验收。

        通知指出,外墙淋水试验范围包括建筑外墙、铝合金门窗、幕墙等,玻璃与墙体未脱开的玻璃天窗、雨棚应进行24小时蓄水检验。

        外墙淋水试验应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实施,铝合金门窗、幕墙等专业分包单位应进行参与和配合。具体实施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外墙淋水试验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另外建设单位在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外墙淋水试验前,应将外墙淋水试验方案报质监机构,质监机构将安排监督人员对淋水布管情况、淋水过程、渗漏情况、修补整改情况以及有关记录进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不进行整改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对施工单位依据SG-083条款进行不良行为扣5分处理,对监理单位依据JL-056条款进行不良行为扣5分处理。

        附件:关于在我市开展住宅工程装饰装修分部验收前外墙淋水试验的通知(东建质安〔2013〕7号)

       

  • 佛山一环南延线等10项琮琤通车 南海还拟3年修9条路接禅南【转载】

        获悉,日前,佛山一环南延线主线、高富路、番村立交、高赞立交、荷岳路(二期)、五沙大桥扩建工程、百安路光华路口跨线桥、羊大路(北岸)、国道G325线顺德龙洲路口立交工程、佛开高速公路扩建工程10项交通工程正式通车,同时启动甲子路延伸线、新市良路等10项交通工程建设,顺德路网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20项交通工程打通禅桂顺

        10项重点交通工程通车,10项交通工程开工建设,不仅让顺德区内路网更趋完善便捷,同时也让整个大佛山地区的连接更加紧密,尤其是禅城、南海与顺德三区,随着重点道路的通车或开工建设,不少交通瓶颈已成为历史。

         作为南北向、东西向的两条城市快速干线,一环南延线、高富路的建成通车,标志着顺德再添两条交通大动脉,彻底改变东密西疏的路网格局。

        据了解,一环南延线北起佛山一环,途经黄龙特大桥、番村立交、冲鹤大桥、南国路至高赞公路主干线工程段、高赞至均安南沙公路主干线工程段、高赞立交、马宁特大桥等,终于均安南沙均南路。全线总长约22公里,完全串起北滘、伦教、勒流、杏坛、均安五个镇街。

        另外,结合多个主干道的出口,该线路辐射至大良、容桂等中心城区,各个镇街基本实现了全部串联。往来各镇街可缩短至半小时内,更能加强顺德与佛山各区,特别是禅城、南海的联系。

      南延线通车,受益最大的是顺德杏坛、均安两镇,其中南延线直通均安镇中心。全长13.16公里的东西走向的高富路位于杏坛镇,东起于高赞大桥,向西终于甘竹滩大桥,向东可到红旗路,再到105国道和碧桂路,它将是沟通杏坛东西向的大动脉。

      两大主干道建成后,以往禅城、南海的市民要前往杏坛旅游热点逢简水乡,要品尝央视节目提及的“舌尖上的美食”——均安蒸猪,都需要超过1小时的车程,现在只需要通过佛山一环,再接一环南延线,40分钟内就能一路无红绿灯快速抵达。目前,佛山车主往来一环南延线都将免费。而未来一环南延线将与江珠高速联通,改高速将取道一环南延线一段通行。“预计在2至3年内将与江珠高速打通。”道路建设方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的方案,如接通后,佛山籍车经过该路段将不收费,而其它区域牌照车辆将按照省的批复收取通行费用。

       

        3年再修9条路链接禅南

        继前不久禅城区交通部门发布禅城南海合作框架协议的相关交通举措后,南海区昨日也正式回应了未来在与禅城对接上的交通“牵手计划”。在3年内,南海将在与禅城交界的区域打造9项道路工程,促使两区对接更加顺畅。交通部门表示,目前,所有项目均按计划往前推进,计划在3年内完成。

        会上除了通报3年内南海将在与禅城交界的区域打造9项道路工程外,同时还通报了预计今年完工通车的工程项目,包括有南九复线、崇民西路接崇民东路(龙湾大桥),将为南海区中西部地区进出佛山中心城区新增两条主要通道。

      另外,预计今年开工项目有禅西大道北延线、魁奇路东延线二期,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禅桂新中心城区的路网结构,分担季华路、佛山大道的交通压力,方便市区内交通流迅速向外疏解,同时又成为与高铁联系的重要通道。

  • 青岛CBD地下将连通 中央广场项目规划建筑方案现正公示

        近日,青岛市市规划局发布中央商务区中心广场及周边道路地下空间(青岛中央广场)项目规划公示。

    规划效果图

         造价168获悉,根据规划公示,本项目位于连云港路和敦化路交界区域,其地面部分为一座由两个下沉式广场和一座钢结构建筑组成的休闲广场,独特的造型、幻彩的夜景使其成为全新地标。红线内用地面积约为9.5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相当于10个标准足球场,是迄今亚洲最大的纯地下商业项目。青岛商务区地下空间项目是中央商务区总体规划的核心组成部分,在之前的拍卖会上成交价仅为950元/平方米。

        据介绍,周边数十条公交路线、规划中的M3、M4、M5地铁,立体交通辐射全城。项目不仅是青岛CBD中央之中的地标建筑,强大的生活包容性以及空间营造水平,将使项目成为青岛首屈一指的全时态都市生活中心。

        据了解,在业态规划上,青岛中央广场设置超市购物、餐饮娱乐、精品售展、康体运动、时尚家居、休闲生活6大生活模块。中心广场引进3万㎡大型超市;中央东街规划中高档珠宝、服饰、文艺精品,以及展售与体验结合的特色运动产品消费;中央西街,包含餐饮、健身、KTV、咖啡厅等;龙城路乐淘巷,主要以时尚店铺,辅以网店,充满情趣、包罗万象;中央北街,设置各地特色民俗小吃街;中央南街规划流行时尚精品,家居电子产品等。

        该项目由青岛华筑置地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是公开竞标所得的全产权商业,所有商业网点以及车库、停车场等均拥有40年商业产权。规划为纯地下一至三层,底层为设置1100个停车位的超大停车场。首层和二层为体验式商业中心。

        据悉,青岛中央广场项目总投资约20个亿,项目总建筑面积156870平方米,规划为纯地下一至三层,规划有车行出入口7个,人行出入口近30个,底层为设置1100个停车位的超大停车场。首层和二层为体验式商业,设计与周边万达广场、诺德广场、卓越大厦、欧亚中心等项目全部实现地下连通。

        据介绍,青岛中央广场项目于2012年12月7日至2014年12月实行全封闭施工,敦化路(南京路至山东路段)和连云港路(延吉路至辽阳西路段)实行道路封闭。工程项目全部完工的时间预计是明年年底。

        中央广场并不是青岛唯一的地铁商街,随着地铁交通的建设发展,青岛市陆续开发建设香港中路金街广场和书院路中防商街两大地铁商街。

  • 3月1日起,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固定投标员制度

    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固定投标员制度的通知

    湛建管招〔2013〕1号

    各施工、监理、设计、勘察企业:

        根据我省开展工程建设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经研究,我局决定对进入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实行固定投标员进场投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时间

        自2013年3月1日起,凡在我市参加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当由固定投标员持湛江市建设工程投标员IC卡(以下简称“IC卡”)代表本企业在我市参加投标。

        二、有关要求

        (一)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必须由投标员代表企业办理有关业务。

        (二)固定投标员应当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我局将组织投标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及法律知识培训,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可取得投标员资格,对其发放“IC卡”。为保证企业投标活动的正常运作,每个投标企业应配备不少于2名投标员;

        (四)我局将对投标员上岗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与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挂钩。投标员上岗资格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由管理部门重新对投标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员“IC卡”进行续期,逾期未审、资格审核通不过的投标员资格将被取消,其“IC卡”自动失效。

        三、投标员申办条件和程序

        (一)必须是聘任企业在册正式员工,并按规定缴纳社保;

        (二)在我市接受投标业务及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符合上述条件,由企业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审核后发放“IC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投标员离开原单位后,须将“IC卡”交到管理部门更新资料;

        (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投标员的日常管理,我局委托湛江市建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负责投标员的培训。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 马鞍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公开招标 项目最高限价1300万

        造价168获悉,日前,马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挂出《马鞍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这意味着马鞍山即将成为安徽省内第二座拥有轨道交通的城市。该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马鞍山轨道交通建设终于跨出“实质性的一步”。据了解,经过有关部门预先估算,马鞍山率先招标的两条轨道线路总投资将超百亿元。

         该招标公告显示,项目内容为马鞍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编制,项目最高限价为1300万元人民币,其投标人必须此前完成过3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项目和工程研究设计报告的业绩。 “而且这些业绩必须已经上报国家相关部门待批。”

         与合肥的地铁相比,马鞍山这次建的属于城市轻轨,根据此前的初步规划,马鞍山城市轨道1号线将从城区的慈湖站一直连接至当涂县的太白镇;2号线将起步于马鞍山市的秀山新区,终点站位于滨江新区,2号线未来还将修过江通道,联系郑蒲港新区,增强马鞍山中心城区对江北的辐射带动作用,据马鞍山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王彬科长介绍,此次建设规划中,两条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将超过40公里,估算总投资将达100多亿。

  • 全国南水北调投资创新高 重点水利项目进入建设高峰

     

        随着南水北调工程逐渐进入冲刺阶段,去年该工程加快推进,投资额创出新高。近日在全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的数据显示,2012年南水北调工程完成投资额超过652亿元,创开工以来年度投资完成情况的最高纪录。

        据了解,随着资金问题的缓解,水利建设投资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提速,相关水利管材等上市公司订单逐渐增厚。有业内人士认为,南水北调等重点水利项目将在2013年进一步迎来建设高峰期。

        “结合相关建设规划和重点工程进度,2013年水利投资规模有望大幅增加。”东方证券分析师邵宇认为,此前水利部曾明确表示,到2015年,全国水利投资累计总额将达1.8万亿元,其中2013年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关键年,相关投资增长或迎来新一轮高峰。

        东方证券研究认为,在未来水利建设的提速中,三类公司受益将最为明显:一是主营水利工程承包施工业务的上市公司,如中国水电、葛洲坝、粤水电、安徽水利等;二是生产水利管材的上市公司,如青龙管业、国统股份、巨龙管业等;三是主营水泵设备制造的上市公司,如新界泵业、利欧股份等。建议重点关注中国水电、青龙管业和新界泵业。

  • 全国造价员管理工作会议在珠海召开

        继全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之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1月9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国造价员管理工作会议。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相关造价员管理的负责同志共计6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价协秘书长吴佐民主持,理事长徐惠琴做了重要讲话,副秘书长刘朝阳同志对一年来造价员管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2013年度的工作建议。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的工作交流,并对中价协新制定的《造价员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暂行办法》(试行)进行了讨论,对今后更好地开展造价员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代表们表示要团结协作,共同为造价行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 2013年广州市拟安排重点工程项目125个 投资额约860亿元【转载】

        1月10日,广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上,市长陈建华总结去年全市经济工作,并部署今年经济工作。尽管去年是广州市经济面临较大困难的一年,但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13500亿元,增长10.5%左右,离预期目标仅差0.5%。预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500亿元,增长10.5%左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88亿元,增长11.1%;固定资产投资3753亿元,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70亿元,增长15%;商品出口总值约590亿美元,增长超过4%;实际使用外资45.7亿美元,增长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在全市经济发展方面,陈建华表示,今年全市的投资总额大概是4000亿,按照过去3年的情况,房地产投入大概占38%,剩下的2400亿,其中接近1000亿纳入政府重点管理项目。今年,广州市拟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25个,年度投资额约860亿元,增长20%以上。今年投资的重点是加快机场、港口、城际轨道、高速公路、地铁、新型有轨电车、电网、超算中心等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组织召开2013年中大投资项目推介会,围绕南沙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等重点战略发展平台建设,瞄准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外资总部企业开展招商选资,吸引更多的高端优质项目落户广州。

     陈建华透露,广州机场的两条跑道已经完全饱和,去年机场的吞吐量达到4800万人次以上。今年,估计有5000万人次在机场进出,接近火车站的水平。机场第三跑道已经开建,今年将启动第四、第五跑道的申报、规划。到2020年,广州的机场将达到8000万的吞吐量。

     陈建华指出,广州将加大统筹力度,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长期以来,企业反映行政审批程序很差,主要问题出现在土地问题上。往往是土地没有规模、没有指标,或是建设用地与国土规模不相符。不相符的话,起码要报到国土厅,多数要报到国土资源部去调整,这样一来,要半年甚至一年的审批时间就不奇怪了。

     他表示,今年要强化规划引领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完成“三规合一”工作,加快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与实施。全面实施“123”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开展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三大区域性交通枢纽规划设计。

        陈建华透露,近期广州市召开地铁土地拆迁动员大会,第一批要求今年3月底完成交地拆迁,第二批也要到6月底前完成拆迁。到2016年底,广州地铁线路将达到520公里。

        至于水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明年6月底前让全市水质达标。未达标水厂,陈建华透露将一律由政府收购改造。

     重点工程花钱表(单位:元)

        建设廉洁广州 1139 万

        创新社会管理、建设 3605 万

        党建创新工程 4357 万

        推进人才集聚工程 3.79 亿

        建设智慧广州 8.83 亿

        培育世界文化名城 16.94 亿

        科技创新工程 45.74 亿

        建设国际商贸中心 60.67 亿

        产业提升工程 108.16 亿

        民生幸福工程 121.26 亿

        推进城乡一体工程 122 亿

        建设生态城市 143.14 亿

        节约集约用地 457.97 亿

        “三个重大突破” 810.23 亿

  • 中价协召开全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

        1月8日,全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在珠海召开。来自全国各省、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的秘书长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价协秘书长吴佐民主持,理事长徐惠琴做了主要讲话。部标定司造价处谭华处长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会议主要内容,向各位秘书长介绍了中价协第六届理事会的情况及2013年工作要点;介绍了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及第17届亚太工料测量师协会年会(PAQS会议)的筹备情况。代表们对会员管理办法等事宜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各位秘书长对本省、本部门的会员管理情况及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交流。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协会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和需要改进的想法。秘书长们纷纷表示,一如既往地支持中价协的工作,按照中价协的要求开展好本省、本部门造价管理工作,为造价行业有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 翰景路拓宽至40米华师墙外规划路取消不建

        一年多前拥堵的翰景路传来将拓宽的消息,时至今日相关规划再次提请修改,拟将翰景路一口气拓至40米宽,同时增加两条隧道连接广园快速路。不过,这些交通利好实现的前提是华师以北翰景路地块将建起大型软件园,开发商将承担并先行完成上述交通改善的任务。

        据造价168了解,项目地块位于翰景路,天河北商圈五山高教科研区内,广深铁路以南,华南师范大学以北。地块虽与天河北商圈近在咫尺,但目前仍为农科所办公用房和农科所试验基地,以农田为主,几乎没什么建筑群,容积率低至0.2-1.0。

        规划拟在该地块建设集科研办公、商务展览、服务配套等为一体的软件创意设计中心,总用地面积约19.6公顷,项目已获得广州市科技局支持,建成后将与科韵路软件园区相连成片。2011年12月,项目规划获广州市规委会发展策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此前审批的规划,地块南侧本打算新建一条与翰景路相平行、东西向的道路,形成区域内微循环。但由于该马路毗邻华师校园围墙,遭到华师师生的反对。在公示的规划修改中,开发单位取消了东西向道路设置,而改为规划设置4条南北向支路以疏通地块对外交通。

  • 深圳机场扩建项目变更未报批被环保部叫停并处罚金20万

       1月7日,国家环保部网站发布了对深圳机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和飞行区扩建工程二跑道延长项目,在其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未经过环保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环评制度的规定,责令深圳机场上述项目停止建设,并处罚金20万元。

        记者从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1年4月出具的《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了解到,深圳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在2005年已经获得了原国家环保局的批准 (环审[2005]242号),但是随后发生了变更,表现在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第二跑道及平行滑行道长度从原来3600米调整为3800米,并相应建设排水沟、围场路、围界、安防报警、助航灯光及消防救援工程。航站区扩建工程在2008年获得了原环保局批复 (环审[2008]94号)的基础上也发生了变更。其中原规划建设的T3航站楼建筑面积由35万平方米增加为45.1万平方米,增建一座建筑面积为9万平方米的地面交通中心,新增2条3400米长的平行滑行道,增加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建筑面积5916平方米,另外停车楼建筑面积、客机站坪、主进场道路等都发生了变化。

        但是深圳机场上述项目的变更没有经过环保局的批复就在2009年开始建设。2011年7月第二跑道正式投入使用,同时T3航站楼钢结构正式封顶。

        深圳机场扩建工程被环保部叫停的消息一经公布就引起了多方关注,部分深圳市民更是对记者表示非常意外。

        一位林姓市民对记者说:“深圳机场第二跑道都用了一年了,扩建也建了三年了,为什么现在才说环评不过关?”

        为什么2009年开建的工程到现在才叫停?深圳机场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对记者道出原委:深圳机场的上述项目较早前就已经获批了,后来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调整并随后开工,当时他们并不知道需要重新报批。2011年环保部告知他们违犯了环评制度,必须重新报批,他们也重新找了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制作了补充报告书,但是申报时间已经错过,违法事实已经造成,没法改变。

        该负责人表示,深圳机场在2012年7月份就接到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承认违法事实,但是当时希望能够不罚钱,因此与环保部进行了多次沟通。如今的处罚结果他们完全接受,并且将尽快进行整改,争取早日复工,“我们的人已经去北京了,希望尽快走完程序,尽快复工。”

  • 2013建陶行业将步入调整年

        在进入2013年前的这一年中,不少业内人士在探讨:在新的一年,我国陶筑陶瓷行业将如何发展?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以来,我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长足发展,导致市场竞争无序,价格战此起彼伏,企业利润空间不断缩水。但建陶行业上马容易见效快,吸引了全国各地招商引资不断推进,生产线不断增加,生产总量不断提升,导至供需差距不断扩大。因而造成建筑陶瓷产能与产量严重过剩。

        产能过剩是行业自然发展所要经历的一个必然阶段,它的到来将加快行业的调整速度,促使行业进行资源整合,最终使得建筑陶瓷行业生产理智、规范、有序、健康、平稳发展。

        陶瓷行业目前所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几十年的高速发展,让老板们来不及思考。现在被迫“歇”下来了,回头一看,过去确实“操之过急”。

        这个行业差不多全是“无主管”的民营企业。而行业协会早年提出的“要发财,搞建材”以及“做大做强建陶行业” 的口号,几乎影响了两代建陶老扳的决策。让整个行业陷入窘境。

        2011年12月30日,在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和陶瓷信息报社联合主办的首届全国陶瓷人大会上,公布了“2011年全国陶瓷砖总产量87.01亿平方米,相对2010年75.76亿平方米的产量增长了14.86%,自2004年以来连续第八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如果按全年310个工作日,全国的陶瓷砖产能已经突破100亿平方米。”

        从上面这组数据分析,假如产能全部释放,仅2011年一年的产量,全国人均可消费量达8平方米!十分惊人。

        另据《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年鉴(建筑陶瓷卫生洁具2010)》2010年我国建筑陶瓷砖产量达75.76亿平方米。而当年国内消费量为35亿平方米;出口量为7.05亿平方米。两项相加只消化了当年55%的产量。另外那45%的砖全躺在仓库里。如果再加上历年来的库存,说产量过剩是个“天文数字” 一点也不夸张!

  • 城镇化规划或两会前出台 涉20城市群上万城镇

        未来的中国城镇化道路该怎么走?一份国家层面上的规划给出了答案。

        据造价168获悉,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十多个部委参与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将于今年全国两会前后对外颁布。该规划将涉及全国20多个城市群、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和1万多个城镇的建设,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发展思路,提出了具体要求。

        具体到对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布局,更进一步的规划是,在东部地区,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在此基础上,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创造新需求,我们了解到,围绕未来城镇化战略布局,下一步国家将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输油气管道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来发挥其对城镇化发展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为破解城镇化的改革难题,未来除了将大幅度提高农村征地补偿,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之外,还有可能在全国统一推行居住证,而这样的改革,势必也会对解决收入分配、扩大内需等问题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实施“城市群”战略

        十八大之前,对于城镇化建设,十六大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十七大的进一步补充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业内人士普遍的说法是,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是在未来城镇化发展方向上释放出了“转型”的“新信号”。

        土地制度是障碍

        按照一些业内专家的观点,要破解中国城镇化的改革难题,现行的土地和户籍管理制度是两个绕不开的障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等对此开出的药方是,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改革要联动,户籍方面,先让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能够市民化;土地方面,要提高农村征地补偿,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同权同价参与城镇开发。

        郑风田、李铁等专家都认为现行的土地制度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最大障碍。由于城乡差距很大,农民工在城市买不起房子,很多人挤在一块,住的是“老鼠窝”,而他们老家的房子是“空心村”,耕地也被荒芜了,这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土地改革应该尽快破除政府垄断征地,实行同地地权同利,让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能够真正入市。

  • 广州荔湾区首个旧城“宝盛新家园”改造安置房落成【转载】

        1月6日广州荔湾区首个旧城改造安置房“宝盛新家园”落成入伙,该项目为“三旧”改造以来市中心最大回迁房小区,有超过1100户居民因此受惠。

        记者还了解到,荔湾茶滘900多套安置房将于近期竣工,荔枝湾三期工程预计今年中期完成。

        据介绍,宝盛新家园现处的这片约1.46万平方米的土地旧称“宝盛沙地”。2009年以前,这里是连片低矮的危破旧房,狭窄的街巷蜿蜒其中,住着超过400户人家,建筑密集,老屋内通风采光不佳,消防隐患严重,雨天水浸街频发。2009年,荔湾区政府决定对宝盛沙地实施连片改造,拆除旧建筑,新建宜居住宅社区并回迁安置居民,以彻底改善人居环境。宝盛新家园是荔湾区第一批启动的旧城改造项目,也是由区统筹实施的首个安置房项目。

        从启动拆迁至今3年多时间,原地实现了连片低矮危破旧房到现代高层住宅小区的蜕变。荔湾区城市更新改造办负责人介绍,小区内有5栋住宅楼,每栋层数为28至31层,总建筑面积达8.82万平方米,可提供安置房源1138套。项目建筑密度仅为28.2%,绿地率33.5%,超过了很多以“低密度、大绿地”的商品房小区。

        据悉,宝盛新家园共有40至90平方米的9种户型供回迁户选择,有2梯6户和3梯8户。各种户型统一按照经济适用房装修标准交付到新业主手中。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虑到拆迁范围的老区居民大多看重实用面积,户型上已经做了精心设计。

        据介绍,部分条件相对宽裕业主也提出自己装修,根据协调结果,这批安置房根据其意愿按毛坯交楼。

        除外观和结构外,宝盛新家园小区的配套设置也比较完善。在小区东北侧,一座2200平方米的幼儿园已经封顶,预计今年9月入学前将能交付使用。其次,小区南侧将建成一个公交首末站。由于工程项目距离长寿路地铁站不足300米,以后居民出行非常方便。

        据透露,为满足业主需求,小区还建成1.64万平方米的地下室,配建380个机动车停泊位。此外,包括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居民健身场所、居委会等公共设施也将陆续交付。

        目前,小区管理费是1.98元/平方米,属于市场价。今后政府将协助小区成立业委会,由业主选择合适的物管。

        据悉,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拆迁过程中,只要是符合住房保障政策条件的,都一律给予了困难补助。例如: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水平属于广州低收入标准,拆迁房屋属于业主及其配偶唯一产权住宅,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都按照40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偿。宝盛新家园回迁居民中有55户家庭享受到了这项补助。

         “宝盛新家园落成、居民欢庆入伙,不仅兑现了宝盛沙地原址住户回迁安置的承诺,更实现了恩宁路和泮溪停车场改造数百户家庭的就近安置。”荔湾区有关负责人称,接下来,将组织好居民的分批收楼入住工作,并落实好小区的管理维护和配套服务,将宝盛新家园打造成居民满意的安置房示范社区。

        荔湾区表示,将进一步扩充旧城改造安置房源,茶滘900多套安置房将于近期竣工,西湾路4800多套安置房正加紧建设。另外,荔枝湾水系将继续延伸,三期工程预计今年中期完成,沿线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西关美食文化博物馆等文化节点已加快建设步伐,以更完整地展现岭南特色风情、延续荔湾文化脉络。

     

  • “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审查会议成功召开

        2012年12月27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审查会议在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造价处谭华处长、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胡传海副所长、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吴佐民秘书长、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唐榕辉处长及课题编制组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选举胡传海为课题审查小组组长,并担任审查会议主持人。

        谭华处长在发言中表示,部标准定额司非常重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战略研究”这项课题,并代表司里对各位同仁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借助这次课题研究,总结以往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思考,提出下一步解决问题的方法。谭华处长在会上还就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以及解决问题的各项措施向与会代表做了介绍。

        吴佐民秘书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通过开展理论研究,理清问题,是指导实际工作的关键。本课题尽管尚未结题,但研究内容及成果已经在实际工作中有所体现,对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改革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与会专家进行了充分发言,认为该课题技术路线正确,目标清晰,整体结构合理,结论和建议及应对措施较为完善。同时提出部分具体修改意见与建议,请课题组会后进行补充与完善。

        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 港珠澳大桥目前进行沉管隧道基础载荷试验

        近日,在港珠澳大桥西人工岛附近海域,一艘起重船将巨大的钢筋混凝土模块缓缓放入海中,这个重达760吨的压载块,将放入水下44米的深海,测试海底的地质基础是否适合沉管隧道的安放,为大桥工程中最难的海底沉管隧道对接作最后的准备。据悉,目前各项条件已经基本就绪,被称为“深海之吻”的海底沉管隧道对接,预计第一节沉管将在春节前后完成对接。

      港珠澳大桥是粤港澳首次合作共建的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是我国桥隧建造史上里程最长、投资最多、制造标准最高、施工难度最大的跨海桥梁工程,总投资超过1050亿元。

      采取桥隧结合的港珠澳大桥,其海底隧道部分是整个工程中最难的部分,也是世界桥梁史上最难的一个工程。海底沉管隧道全长5664米,一共由33个管节组成,单节重约7.4万吨,每节的重量就如一艘航空母舰。33个管节在桂山岛的工厂预制好之后,将在海面上浮运7海里,然后沉放到海底,33个管节无缝对接形成海底隧道,整个过程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这个高难度的施工过程,被人们形象地称之为“深海之吻”。据介绍,目前海底基槽的处理已经完成70%左右的工作量,预计春节前后将会进行首节沉管隧道的对接。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项目总经理部副总工程师刘亚平介绍,由于港珠澳大桥沉管隧道埋得深,截面宽度大,隧道上部不均匀荷载大,隧道纵向将穿越海底多种不同的地层,使沉管隧道的设计施工面临巨大挑战。在沉管隧道沉放海底不同的地层时,各节沉管的沉降量也会有所不同,因此要先在安放沉管的海底基槽做试验,然后根据测得的数据,对基槽和沉管作进一步处理,做到每一节沉管的沉降量最接近,这样由33节沉管组成的隧道才会平整连成一条线。

      据介绍,这次的荷载试验选择在第12号管节的位置,水深44米,是最深的一个地方,钢筋混凝土的压载块重达760吨,虽然远不及沉管的重量,但单位面积上的荷载是相同的。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将要在海底选择20多个点做这种试验,是世界上最大的沉管隧道基础载荷试验。

  • 广通至大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正式启动

        据造价168获悉,近日,昆明铁路局滇西铁路建设指挥部与中铁十二局施工人员炸响了开挖普棚隧道的第一炮,标志着泛亚铁路西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广通至大理铁路复线扩能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长13708米的普棚隧道位于南华县沙桥镇,是广通至大理铁路扩能改造的控制性工程。

        既有的广通至大理铁路为合资铁路,线路标准较低,大部分区段采用内燃机车牵引,1999年9月投入运营以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目前,每天途经广大线的旅客列车最多时达9对,客货运输瓶颈日益明显。

        广通至大理铁路原有线路等级低、弯道大、列车开行速度慢。为提高铁路运输能力,铁道部和云南省将其列入铁路建设重点工程,进行扩能改造。线路全长174.45公里,共设8个车站,新建桥梁78座、隧道42座,桥隧总长达109.88公里,约占全线总长的63%,设计时速200公里,工程概算投资总额为139.36亿元,预计2017年5月完工。届时,广大铁路将从国家Ⅱ级单线铁路提升为国家Ⅰ级双线电气化铁路,与正在建设的昆明至广通复线相连,构成昆明至大理、昆明至丽江之间快速便捷的铁路运输大通道,对完善云南铁路网布局、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长13708米的普棚隧道是广通至大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中的控制性工程,对全线贯通意义重大。

        按照国家中长期规划,泛亚铁路分东、中、西三条线路,目前,途经云南省境内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州的东线玉溪至蒙自铁路已开通试营运,蒙自至河口铁路正在建设之中。中线玉溪至磨憨铁路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西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昆复线、大瑞铁路大理至保山段正在加紧建设中。

  • 平远至兴宁公路项目开建 拟于2015年建成通车

       造价168获悉,位于粤东北山区的平远(赣粤界)至兴宁公路项目12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拟于2015年建成通车,届时平远至广州的车程将缩短约半个小时,将彻底结束平远县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

      据介绍,平兴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的“7918”高速公路网中的第四纵——济南至广州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第二纵——汕尾至江西寻乌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也是广东省“十二五”规划中“县县通高速公路”的重点项目之一。

      该项目路线起于江西省瑞金寻乌县的赣粤交界处,途经梅州市平远县、梅县、兴宁市和五华县,终于已建成的梅河高速公路青西大桥。主线全长98.544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每小时100公里,同步建设河头、石正、大坪连接线共21.2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据悉,平兴项目路线经过的区域属山岭重丘区,地形条件和自然环境复杂,路基土石方工程量巨大,软基、岩溶、采空区等不良地质路段长,高填深挖路基众多、填挖交界频繁,桥隧路段多次跨越国、省交通干线和山涧深谷,地质情况复杂、墩柱高、跨径大,施工难度大,管理难度大。

      广东省交通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前期的勘察设计中,平兴项目全面贯彻价值工程理念,反复优化设计方案,路线里程、高边坡、桥隧比、征用土地面积都大大减少,在节约工程造价的同时,使高速公路更加平整、安全、环保和舒适。

      据了解,平兴项目控制性工程先行段分别位于梅州市平远县八尺镇、中行镇和兴宁市黄陂、大坪镇,总长约7公里,有大、中桥6座,桥梁最大跨径40米,最高墩高40米,有的位于地震烈度Ⅶ度区域,桥位区覆盖层存在软土、高液限土和煤系土等不良土质,并存在可溶性炭质灰岩、溶洞,处理困难,工期较长。为确保工程进度,打造精品工程,控制性工程今年底正式动工,全线2013年初开工。

  • 华润水泥与中铁大桥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2年12月19日下午,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内知名水泥企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武汉市凤凰山接待中心会议室隆重举行,参加此次签字仪式的共有九家国内知名水泥企业,华润水泥作为华南地区唯一一家受邀战略合作单位也参加了此次签字仪式。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大区总经理王军祥代表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与中铁大桥局集团签署了《水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仪式前,宾主双方在中铁大桥局凤凰山会议中心会议室进行了友好会谈。胡汉舟总经理对各位水泥战略合作企业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表示热烈欢迎。中铁大桥局一直倡导“尊重业主、尊重员工、尊重伙伴、尊重对手”的经营理念,希望能与各主要水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参与国内工程市场的竞争。王军祥总经理对中铁大桥局选择华润水泥作为华南地区唯一战略合作伙伴表示感谢,并充分肯定了其与水泥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模式。华润水泥已进入了新一轮的发展阶段,藉此次战略合作契机,希望与中铁大桥局集团共同拓展桥梁、高铁等高端工程市场,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实现“强强连手,共同发展”。

        会谈前,在中铁大桥局集团的安排下,参会水泥企业一行参观了中铁大桥局展览馆,听取了中铁大桥局的发展历程介绍。

        华南地区中铁大桥局的项目:全部使用华润水泥建设的广深沿江高速CB01标段、CB02标段项目还在施工中,已使用华润水泥约9万吨;全部使用华润水泥建设的广深沿江高速(深圳段)B03标段中山制粱项目已完工,使用华润水泥约6万吨。部分施工,全部使用华润水泥建设的南广铁路NGZQ-8标段、西江桥项目、逢远河桥的项目还在施工中,已使用华润水泥约5万吨;2012年9月份刚刚签约的全部使用华润水泥建设的港珠澳大桥CB05标段项目即将开工,预计使用华润水泥约25万吨。

  • 广州科技金融服务网27日正式启动通知【转载】

        广州科技金融服务网27日正式启动,将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和融资条件,为企业提供差异化的、综合性的专业服务。

      据广州市科信局副局长王桂林透露,所谓科技金融,是通过给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来促进他们的发展,届时广州各级科技相关政府部门会拿出配套资金,为科技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做保证。

      目前,广州市拿出8亿元来用于科技金融,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

      在诸多银行的科技金融业务中,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都可以作为质押物,银行估价给予贷款,让知识产权摆脱掉虚拟的概念,而是成为抵押的实物。

      现场不少企业表示,这样的规定,对于白手起家的科技中小企业,无疑是巨大的鼓舞。除了将知识产权可以作抵押外,获得国家、省、市创新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若补助资金尚未到位,银行也会凭此资质发放贷款,解决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

      目前,广州已经在番禺、开发区成立科技支行,对科技中小企业做出针对性更强的服务,而科技金融业务也在各大银行逐步推开。

      当天,活动上还举行了广州(海珠区)科技金融银企对接会。

      记者在活动上了解到,“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在广州海珠区成立,未来基金将拿出5千万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3至5亿,吸引5到10家境内外创业投资企业在海珠区落户,培育30到50家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和总部企业。

  • 顺德新: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米可奖励80元

        造价168获悉,日前《关于顺德区加快推广绿色建筑的意见》出炉,从本月开始,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等建筑项目被纳入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而今后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可获80元/平方米奖励。

      德胜河一河两岸建设被纳入

      《意见》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南方智谷B区、德胜商务区、德胜河一河两岸等顺德新城部分区域范围内;云近东沿桂畔海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均纳入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

      据介绍,这些项目需按照《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造,并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或《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其中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公共建筑项目应达到二星(含二星A、B)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等级标准。

      绿色建筑可获多项资金补贴

      《意见》表示,“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内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项目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产生热水量应不低于建筑生活热水消耗量的10%。”

      据了解,顺德下一阶段将推进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民用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及节能示范工程等工作。示范项目的评审将优先考虑已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或运行评价标识的项目,审批通过后将按相关规定采取补贴的方式给予资金鼓励。

      此外,按照有关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二星级绿色建筑可获45元/平方米奖励,三星级绿色建筑则可获80元/平方米奖励。

      《意见》中指出,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绿色建筑项目, 建设单位依法享受该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设项目在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内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条件的,或使用列入省推广目录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的,同样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考务信息:2013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执业资格考试

        造价168获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2号),2013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9:00-2013年1月18日17:00。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1月18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4月13日

    8:30—11:00

    工程咨询概论

    13:00—15: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16:30—19:0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14日

    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考试方式

        (一)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3年,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为主观题试卷,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4月8日9:00-4月12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 考务信息: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造价168获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1号),我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9:00-2013年1月18日17:00,考生可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 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1月18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5月11日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14:00—17:00

    宏观经济政策

    5月12日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14:00—17:0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考试方式

        (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 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场设置

        全省考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5月6日9:00-5月10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366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 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国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基本完成

        据造价168获悉,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部署,扎实推进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积极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逐步开展基础设施简陋、建筑密度大的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着力推进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到“十二五”末,全国成片棚户区(危旧房)力争基本完成改造,住房使用功能得到改善,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居住质量得到提高。

        在全面推进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方面,通知提出,要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注重旧住宅区有机更新、旧住宅性能充分利用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在改造中可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要按照城镇规划稳步实施改造。对城市建成区内,已无农村户口和集体用地、撤消了乡村行政建制、实施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的区域,要优先安排改造。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已被全部或部分征用、原农村居民已全部或部分转变为城镇户口、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自然村,要稳步实施改造。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其他自然村,要结合当地城镇化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有序实施改造。

        针对加快推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通知明确,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要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位于城市规划区外的,要统一纳入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铁路、钢铁、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各地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已纳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范围的煤矿棚户区,2013年年底前要基本建成,其他煤矿棚户区统一纳入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国有工矿(煤矿)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工矿(煤矿)企业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投入力度,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通知同时要求,大力推进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较少的省(区、市)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其他省(区、市)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对林区(场)没有经济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要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尽快研究房屋产权证明办理问题,健全具有林业特色的住房管理办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其他林业基层单位符合条件住房困难职工,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

        通知还要求,积极推进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在2014年年底基本完成。要注重规划先行,优化垦区危房改造布局,方便生产生活,促进垦区产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切实解决好特困职工安居问题。华侨农场非归难侨危房改造,统一纳入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支持范围,加快实施改造。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各类棚户区(危旧房)调查摸底,切实抓好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安排改造时序,有序推进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要充分尊重居民群众的意愿,扩大群众参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落实好土地、财税、信贷等各项优惠政策。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完善小区居住功能。要把好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加强改造后的住房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确保居民安居乐业。

  •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预计明年3月正式开业【转载】

        日前,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举行“‘新格局·大未来’中国家居品牌联盟入驻装修启动仪式暨中国(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品牌升级发布会”,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刘金良说,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开创全球家居产业新格局,中国家居产业升级在这里寻找到答案,也将引领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据项目投资方相关负责人介绍,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将于今年年底试业,预计明年3月正式开业。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地处澜石佛山大道西侧,是佛山市三旧改造项目,被业界称为“家居航母”。首期建筑面积达80万平方米,是目前世界单体面积最大的家居博览城。该项目定位为批零结合的国际化顶级家居主题博览中心和全球一站式贸易平台,将建设成为集商铺展示、贸易、创意研发、物流、信息流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交易平台。目前已完成全部主体基础工程的施工,并全面进入招商签约工作阶段。

  • 外墙保温材料如何在“烈火”中重生

        12月5日,公安部消防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50号文),称国家决定取消执行2011年3月14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俗称65号文)。

        墙体保温材料终于不用再强制采用A级材料了。这一消息,无疑解决了为期近2年的外墙保温材料之争。XPS(聚苯乙烯挤塑板)作为外墙保温材料的一种,其优势较为明显,但其使用场合大多数对阻燃有较高的要求。XPS如何应对愈发严峻的阻燃要求是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业内人士指出,推广应用安全耐久的节能建筑墙体材料势在必行。

        外墙保温材料如何在“烈火”中重生

        外墙保温材料之争终止

        2009年的央视大火、2011年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大火……一场场大火是对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的考问。由此也引出了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下称46号文),与2011年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两文件关于外墙保温A类与B类材料之争。

        据介绍,前者要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而后者规定只能“选用不燃材料”。据报道,由于各地执行65号文,造成大量的外墙保温改造项目被迫中止。在我国建材市场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建筑节能专家表示,无机材料防火性能最好,保温性能最差。如果强行推行A级材料,可能会使我国建筑节能产业倒退。

        12月5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2012年7月17日新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使用外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及监督管理工作作了明确规定。经研究,《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不再执行。

        此通知的发布结束了为期近2年的墙体保温A、B材料之争。今年国内有机保温材料的推广逐渐复苏,350号文的出台对此更是利好消息。

  • 穗总体规划提交人大审议 番禺纳入“都会区”

        2020年全市地下商业空间面积将达现在的7倍多

        据造价168了解,经过30天的草案公示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总规”)昨日提交市人大审议。此次新的总规在广州的城市性质方面不再提及“区域金融中心”的定位。而番禺三镇划入南沙区后,整个番禺区都被划入“都会区”。此外,到2020年,广州地下商业空间有望达到800万平方米,将达现在的7倍多。

        区域金融中心定位不再单提

        值得关注的是,在最新版本的总规中,广州的城市性质定位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南方国际航运中心”,而此前规划中“区域金融中心”的说法则不再提及。

        对此,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总规是广州唯一一例需上报国家层面审批的规划,因此在制定时会考虑到与深圳等国内其他城市的性质协调;而作为全国仅有5个的“国家中心城市”性质定位,其涵盖面很广,其中其实就包括了区域金融中心的概念,将来也能在发展中享受国家相关政策。

        都会区分三个不同层次区域

        在“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城市空间功能规划上,此前的规划草案中,番禺区以沙湾水道为界南北分别划入了都会区和南沙滨海新城区,草案公示后的最终版本上,却都划归“一个都会区”之中。

        对此,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这是因为番禺区与原老八区的职能更相近,与南沙滨海新城区职能差异明显;而原番禺区内位于沙湾水道以南的东涌、大岗、榄核三镇划入南沙区又恰好提供了契机,最终整个番禺区才得以纳入都会区。

        不过广州市规划局相关人士表示,虽然番禺被划入了一个都会区,但都会区之中又有三个不同层次的区域,其中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等属于传统核心区;黄埔区、白云区南部、番禺区北部等为提升区域,应提升专业化职能;白云区北部、萝岗区南部和番禺区南部属于完善与培育区域,应重点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职能,培育专业市场和仓储物流功能的发展。

        2020年地下商业空间800万㎡

        在地下空间规划方面,总规中提出大力开发地下空间,广州规划将在2020年市域地下空间开发规模约为9000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商业空间约800万平方米。对此,规划专家表示,地下空间开发作为城市发展的规律,广州既面临地上空间不足的局限,又相应获得了“地上空间越拥挤,地下空间价值越大”的发展优势,因此将规划目标定为与北京、上海相同的人均5平方米,而广州近期规划的包括国际金融城、中轴线南部等项目都有完善的地下空间开发计划。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8月,包括南方大厦地下商场、流行前线、花城汇、时尚天河、天河直通车商业广场以及规划中的宏城广场地下空间、中信北地下商场、广州塔地下商业广场在内的广州16个主要地下商场面积总和已达到111.01万平方米。如果到2020年达到800万平方米,将是现在的7倍多。

  • 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 明年6月前完成征地拆迁

       据造价168获悉, 昨日,广州市轨道交通征地拆迁动员大会透露,广州正密锣紧鼓推进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到2016年底轨道交通开通里程增加284公里。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表示,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征地拆迁工作,要确保明年6月前全面完成。

        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万庆良提出,各区(县级市)要成立征地拆迁指挥部,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长陈建华提出,市领导要挂点督导,强力推动各区(县级市)攻坚克难。

  • 统一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据造价168获悉,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收备案办理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统一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对擅自增加的前置条件以及搭车收费、搭车审批的行为进行整治,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意见》明确,要按照法律法规统一全省办理条件,将要件“菜单”化,清理各地擅自增加的前置条件;编制全省统一的施工许可申请表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办理要件需提交的材料进行规范,编制标准用表,全省统一格式、统一编号。

        《意见》规定,对大型的、技术难度大的或者专业性强的工程,允许容缺预审,可办理单项施工许可证。办理桩基施工许可证时,可容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仅凭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即可办理。

        此外,《意见》要求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等前置条件的办理时限缩减至1个工作日,将施工许可证和竣工收备案的办理时限从目前的3个~1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 地铁建设将使不少城市深陷财政泥潭

        据造价168了解,国家发改委运输所完成的《2012-2013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报告》中,展示了中国愈加庞大的城市轨道交通(主要是地铁)建设计划。据统计,2013年,已批准的项目将进入规模建设阶段,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规模有望达到2800亿元-2900亿元。

        根据国内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的进展,预计在2013年,将获得批准新一轮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的城市为:西安市、天津市、重庆市、成都市、杭州市、宁波市、昆明市、青岛市、无锡市和东莞等10个以上城市;预计在2013年,徐州市、温州市作为新增城市将会获得批准。届时,我国获得国家批准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将达到37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继续高居世界第一。而根据过去的有关计划,到2015年,全国地铁运营总里程将达3000公里;到2020年,全国将有40个城市建设地铁,总规划里程达7000公里。

        从前述计划可以看到,一轮大规模城轨建设已经在国内开闸,并且这一轮城轨建设热潮中,二、三线城市开始成为主力军。尤其是无锡、东莞、徐州、温州等城市也踊跃加入城轨建设队伍,让人颇为吃惊。

        中国的地方政府喜欢搞基建、搞城市扩张,这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规律。不过,再强的扩张冲动,也必须考虑城市的基本条件和现实。每一个城市都会列出一大堆建设城轨的理由,但对于诸多二三线城市来说,城轨建设实际上暗藏着巨大的风险。

        首先,城轨交通建设需要投入巨资。随着中国城市的地价上涨、房价上涨,城轨建设的综合成本上涨很快。据铁道部专家估计,中国修建地铁每公里的成本高达5亿元人民币,如果按一条地铁长30公里计算,其修建成本或可达到150亿元,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一年的财政收入。中国的规律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就从银行贷款。据了解,目前国内轨道交通建设70%以上的资金都从银行贷款而来。而偿还银行贷款,最终也要以地方财政做基础。事实上,国内城市地铁建设不乏因为缺乏资金而搁置的先例。

        其次,城轨建成之后的运营管理也投入不菲。城轨交通是个公共交通系统,靠交通本身很难赢利。事实上,国内目前的城轨交通没有一家是赢利的,全都要地方财政来补贴。以北京为例,2010年补贴地面交通和轨道交通达135.3亿元,占当年北京市地方财政收入的5.7%!全国有几个城市有财力来持续补贴城铁交通?

        最终分析结论(Final Analysis Conclusion):

        在我们看来,如果有大量二三线城市开建城市轨道交通,那将是一幅暗藏风险的图景。不少地方政府已经为地方负债所累,如果再背上城轨交通的包袱,恐怕不少城市将会深陷财政泥潭,难以自拔。

  • 从2011年开始,广东将在10年内投3000亿发展水利

        造价168从相关媒体获悉,据统计,今年广东全省有19个市103个县(市、区)约380万人受灾,共转移34万人,因灾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是近7年来平均值的46%、50%。特别是强台风“启德”正面袭击粤西,全省实现了零伤亡。

      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介绍,近年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主要打了三场 “战役”,使全省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升。第一场战役:人大议案让5000多座小型水库由“病险”转“安康”。1997年至2007年的10年间,我省投入50多亿元实施《关于解决小型水库安全隐患问题的决议》,全面加固小型水库,使5000多座小型水库由“病险”转“安康”。第二场战役:“五位一体”防灾减灾体系覆盖全省。第三场战役:1761亿元建1.7万宗民生水利工程。

      据介绍,从2011年开始,广东将在10年内投入3000亿元发展水利,重点开展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同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投资1761亿元,建设17000宗民生水利工程。

  • 汕头针对中心区工地围墙设置管理立新规

     

        造价168获悉,日前,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管理的通知》(汕府建通[2012]256号),加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管理。

        自2013年1月1日起,汕头市中心区(金平、龙湖、濠江区)范围内建筑工地的新设置临时围墙,除必须符合一般规范、标准和规定外,还必须符合最新的通知管理要求。其它区域的工地围墙设置管理,由所在地住建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通知执行。

      通知规定,工期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应采用木塑复合板围墙或砌砖围墙。木塑复合板围墙应采用合格型材,设置立柱(含造型柱头)和上、下卡口梁,下梁离地高度不得大于3厘米。砌砖围墙应砌筑压顶、基础底脚和墙柱,围墙厚度不得小于18厘米,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宜小于50厘米,立柱间距不宜超过3米,显眼处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外墙面应批荡抹光并对临街部分进行美化处理(如布设公益广告或企业形象广告等),有条件的应积极以墙体文化的形式反映我市的城市风景、历史风貌和人文风情。

       工期在30日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应采用彩钢板或木塑复合板围墙。围墙高度不得小于1.8米,通过立柱与地面连结固定,立柱间距不宜大于3米。彩钢板围墙宜设置脚线,脚线宜采用不小于20厘米高、18厘米厚砖砌体。

      各单位可参照通知附件所列的围墙设计参考方案进行围墙设计和施工,自行设计的围墙设置方案须报经项目安监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围墙的日常维护工作,保持围墙整洁美观、稳固安全,对出现污染或破损的部位应及时进行清理或修复。在围墙附近进行开挖、震捣等施工专业时,应认真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防止围墙坍塌安全事故的发生。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地围墙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的监理,发现问题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

        查看原件: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管理的通知

  • 2013年中国瓷砖行业六大趋势

        最近,建筑陶瓷行业的各种评选已有多起,比如陶瓷行业名牌产品、陶瓷十大品牌榜等等,据赢道顾问观察,2012年中虽然整个家装市场没有出现太多的惊喜,但陶瓷品牌中仍然不乏大刀阔斧的企业。

        针对2013年的情况,行业专家与媒体人也在做一些梳理、分析和观察,比较有共识趋势包括陶瓷品牌建设、高端陶瓷品牌建设、电子商务、渠道细分等,赢道顾问作为长期专注家居建材行业的网络整合营销机构,一直对陶瓷行业保持了敏锐把握和分析,积极投身于陶瓷品牌营销与产品营销,针对2013年建筑陶瓷行业的情况,赢道顾问认为,品牌、电子商务、网络传播、渠道细分、产区变革、环保节能等,将成为六大最主要的趋势,而上市、并购,则可能成为一种逐渐浮出水面的走向。

        趋势一:品牌符号

        在品牌名称、品牌形象方面,以博德、马可波罗、诺贝尔等品牌为例,已经做足了功课,每年都会投入专门的力量展开品牌知名度、品牌口碑的持续传播,并且定位相当清晰,在目标消费群体享有盛誉。不过,还有一些知名陶瓷品牌在形象、宣传口径上并未一致,缺少统一的品牌口号,在2013年中,陶瓷企业应该会中强这方面的系统化梳理。另有迹象表明,一些区域陶瓷企业在2013年也可能做一些品牌建设的工作,形成鲜明的品牌符号。

        趋势二:环保节能

        在2013年中,一线陶瓷品牌无疑会继续探索节能减排的措施,并且在环保瓷砖的生产上会迈出更大的步伐。比如瓷砖的减轻减薄等、瓷砖生产原材料的利用、瓷砖产品本身的环保健康性能等,都可能有新的进步出现。博德磁砖在新一代“精工玉石”上已经有所体现;而蒙娜丽莎薄板、新中源EP板、BOBO陶瓷薄板、皇磁TT薄板等已经在薄型化瓷砖生产上往规模化发展。

        趋势三:高端集结

        在玻化砖、抛光砖、仿古砖、微晶石、瓷片等多个细分品类里,都有这类具备广泛代表意义的高端瓷砖,比如微晶石瓷砖领域,博德精工玉石已经相当出名;玻化砖领域,特地陶瓷的龙岩、玉麒麟等,都在向高端靠拢,都是数一数二的高端产品,代表着行业的发展趋势。2013年中,这种高端品牌发展,将继续集结。

        趋势四:电子商务

        卫浴行业的电子商务已经如火如荼开展,并且已经有主打五金卫浴产品的企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功,比如九牧等,但建筑陶瓷行业的电子商务刚刚打开大门,和马赛克行业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不同的是,瓷砖行业近两年才有企业开始试水发展网上商城,基本上都没有成规模。

        由于瓷砖不属于成品范畴,瓷砖产品的电商还需要一段时期的探路,可能需要做体验,还需要线上线下的协同合作。2013年中,一些陶瓷企业仍然会尝试,但不会走红。

        趋势五:产区变革

        国内几大建筑陶瓷的产区中,佛山陶瓷的品牌优势相当明显,而山东淄博、四川夹江、福建晋江等老产区仍然处于相对落后状态,在目前家装用的瓷砖领域,知名度较高的,大多数集中在佛山。

        趋势六:网络传播

        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瓷砖的大部分消费群体都是由网民构成,互联网传播已经成为企业营销计划里的重要构成,尤其是面对个体家装用户的瓷砖品牌。陶瓷企业采用的网络传播手段会继续增加,会有更多的企业采用网络营销,像赢道顾问所推出的FEA网络整合营销、F4网络话题整合营销、FM网络整合营销、FV网络整合营销、FA网络整合营销等网络整合营销解决方案将更有市场,这种更加系统的网络营销方式在挖掘互联网的营销价值方面更为深入彻底,更适合企业品牌推广,产品推广,赢道顾问认为,2013年的网络整合营销浪潮将更加汹涌,相应地,竞争也将进一步白热化。

  • 土地法修正案上午初审 补偿款不到位禁止征地

        据造价168获悉,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草案加入“公平补偿”内容,即土地被征收时,按照市场价格或同类土地的价格进行补偿。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据悉,我国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正式公布实施,随后在1988年、1998年和2004年作了3次修订,内容有所完善,但事关土地征收等实质问题至今也未解决。在土地征收问题上,公共利益的范围怎么确定,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做到既符合中国国情,又有利于推进现代化建设、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耕地,在此问题上一直存在分歧。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占地过快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农村稳定,而且威胁粮食安全,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

        现行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农村征地补偿款太低并落实不到位被看成征地的矛盾产生的主因。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草案明确:“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另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认为,土地管理法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只是补偿的问题,未来还要明确谁是土地交易主体的问题。目前,大量的土地搞开发,有的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未来土地流转应该是两个途径,其中20%—30%的搞征收,如地铁、高速公路建设等;70%—80%应该是市场交易,比如用于商业住宅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等。”姜明安说。

        删除征地补偿30倍上限条款

        草案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内容,更加严格地约束政府征地行为。

  • 明年取消和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

        造价168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采矿登记费、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房屋租赁管理费,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简化出入境检验检疫计费方式。共计涉及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105亿元。

        通知规定,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费标准由原来的分别按货物总值1.5‰、1.2‰计收,降为按货物总值0.8‰一次性收取;其中,介质土、植物油由按货物总值的0.67‰降为0.3‰收取;小批量食品由按货物总值的4‰降为0.8‰收取。边境口岸每批次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边境小额贸易、对台小额贸易货物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统一降为按每批次30元收取。仅实施卫生检疫的,不收费。

        通知将部分资源类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定额收取。对矿砂、矿渣和矿灰等商品按每吨0.6元收取;对液化天然气、气态天然气和石油原油按每吨0.08元收取。

        通知还简化了计费方式。将货物检验检疫费由原来的按品质检验、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动植物产品检疫等各项分别计收,合并为按货物检验检疫费一项计收,取消累计收费。

  • 奥园地产牵手保利 双雄联合开发长隆综合体

        据造价168获悉,继早前成功以34亿元夺得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商业金融地块后,中国奥园今日宣布,该地块将由全资附属公司奥园集团与广东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地产附属公司)联合开发,且于12月10日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双方已订立合作协议。

        对于此次联手保利地产,中国奥园表示,集团及保利将各自负责开发及管理四幅该等土地,并且按50:50基准共同开发一幅该等土地,奥园集团及保利地产将单独负责各自负责开发的该等土地的损益。根据合作协议,广东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承担其负责该土地的总收购代价及其将与奥园共同开发的该等土地代价的50%。

        据悉,番禺汉溪村一至九商地由奥园地产于今年11月30日以341087万的底价夺得,地块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锺村街汉溪村(汉溪长隆站地铁上盖),总占地面积约为120,442平方米,其中,七幅土地的容积率不多于4.0及两幅土地的容积率不多于5.0,该地块规划打造为都市中心的大型商务综合体。

        数据显示,今年1-11月奥园地产录得销售额45.78亿,绩较去年上升9%,但有业内人士质疑,按照奥园的规模,单独开发地价达34亿元的汉溪村商业金融用地过于激进。成功牵手实力强大的保利地产,有效打消了业界对于奥园地产单独开发的质疑声音。

        据了解,今年前11月保利地产销售额高达920亿元,极有可能在今年内跻身千亿大军。

  • 九龙湖投62亿元建150公里管道路网等设施建设

        国体大道、学府南大道等7条道路开工

        据造价168获悉,12月20日,九龙湖新城22条主干道路中的国体大道、学府南大道、城运大道、规划A4路、生米大道、物华路、希望大道7条道路同步启动建设,拉开了新城150公里市政道路大建设的序幕。

        按照开发计划,红谷滩新区在九龙湖新城范围内,选定了30平方公里作为核心起步区,争取用两年半左右的时间高标准建成起步区道路、管网、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并完成商业、学校、医院等公建配套设施。起步区内市政道路总长约150公里,总投资约62亿元。红谷滩新区利用省市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对起步区的22条主干路网工程,率先推行了BT融资建设模式和项目技术咨询管理模式,引外来资金为建设所用。

  • 穗获批成土地管理“特区”南沙试点围填海造地

        广州获批成为土地管理“特区”

        广州每年平均新增建设用地5 .79万亩,缺口达3 .74万亩。番禺的建设用地甚至已超过2020年的控制规模,未来需要实行“减量规划”。据造价168获悉,《广州市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方案》(下简称《方案》)已获国土资源部原则同意。《方案》赋予了广州19条先行先试的措施,3大类10项激励性优惠政策,首次赋予了广州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土地管理权限,包括允许南沙新区试点围填海造地;将低丘缓坡土地列入全国开发试点,引导工业和城镇建设尽可能利用劣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等亮点。

        昨日,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主持召开广州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听取了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耀光对政策的辅导报告。

        解读

        1、 南沙围填海造地 填多少用多少

        《方案》赋予南沙新区围填海造地进行试点权力。首先强调,南沙围填海一定要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进行,并探索填海造地新机制,新增土地可以争取不占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填多少,用多少。

        2、土地税费创新 引导利用低丘缓坡

        广州属多山丘陵地区,呈现“五山一水四分田”的地形地貌特征。数据显示,广州所有土地丘陵山地面积为3447平方公里,占48%;平地面积为3000平方公里,占41%;水面面积为800平方公里,占11%。如果扣除掉平地上的基本农田和已经使用的建设用地,全市未来可新增用于城市建设的平地资源总量约600平方公里。按照目前的耗地速度,不到15年广州将用完可用的平地资源。

        占土地面积分量最大的丘陵山地能否加以利用呢?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表示,我国低丘缓坡开发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偏小,主要受到了先行用地管理制度的制约。山地与使用平地相比,土地利用率平均降低了30%—50%,但现行建设用地标准和规划、计划指标安排等,并未区分山地和平地,影响了山地开发的积极性。另外,低丘缓坡土地平整和布设基础设施需要较长时间,还增加土地平整、水土保持、地灾防治等额外投入,但现行的基准地价评定、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取等并未考虑这些因素。使用低丘缓坡土地费用上不见得便宜,而且手续麻烦,所以很多项目干脆选择了平地。

        《方案》明确,广州列入全国低丘缓坡土地开发试点。试点在土地规划计划管控、土地审批等方面将实行差别化管理,引导工业和城镇建设尽可能利用劣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既缓解平地资源的消耗压力,促进耕地保护,又拓展了建设用地新空间。国家还允许广州在低丘缓坡土地税费方面做出一定的创新。

  • 2012年11月29日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简讯【转载】

        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于2012年11月29日在广州华泰宾馆隆重召开。会议由协会秘书长许锡雁主持。广州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处长陈桓军、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副站长杨永、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罗峰、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价部部长李琳等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与会并发表讲话。全体会员单位代表约70人参加会议。

        陈桓军处长对工程造价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注重行业规划发展,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二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三要开展各种形式活动,增强行业凝聚力;四要注重学习研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建筑业的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

        要求开展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试点,先期将在上海、山东、河南的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进行

        据造价168获悉为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在上海、山东、河南三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试点工作,并于近日下发通知就试点的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试点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开展,旨在通过试点工作完成新系统功能和工作流程以及与其他系统衔接能力测试、编写建设工程企业网上申报数据字典表和数据标准等工作,初步实现试点地区企业资质申报电子化,为下一步全面推行建设工程企业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积累经验。

        此次试点将在上海、山东、河南三地区开展,试点专业为工程监理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通知指出,根据试点省市信息化建设的不同情况,上海、河南使用本地系统进行申报、审批,按照统一的接口标准,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系统进行对接;山东使用新系统的申报软件和省级管理软件进行申报、审批,并直接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系统连接。

        通知明确,试点地区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资格申报与审批的范围和程序不变。2012年12月25日起,上海、山东的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报资质资格,均须通过新系统申报;2013年1月25日起,河南的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报资质资格,须通过新系统申报。2013年1月4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通知要求受理上海、山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程监理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2013年2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通知要求受理河南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程监理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

        通知强调,试点地区要加强电子化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行抽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希望试点地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尽快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保证本地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 广州市六个工程项目获得“2011-2012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

        获悉,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公布,广州市共有六个工程项目获得“2011-2012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它们分别是:“广州市白云区江高-石井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厂区工程”、“广州2010年亚运场馆及配套工程(包含广州亚运城综合体育馆、珠江新城海心沙地下空间及公园工程、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网球中心、广州市花都区亚运新体育馆)”、“广州交通信息指挥中心”。

        向广州市获得“2011-2012年度度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企业表示热烈的祝贺。

      

  • 中国卫浴产品销量跃居世界第一

        “目前,中国卫浴产品的产销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其中卫生洁具产量超过世界总产量的四成,2011年卫浴行业工业总产值超过1800亿元,比上年增长27.89%。”记者从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卫浴分会10周年庆典大会上获息。

        中国建筑陶瓷协会卫浴分会成立10年以来,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卫浴行业向质量提升、品牌战略、企业管理、技术创新、转型升绞方向发展。卫浴分会成立的10年,正是中国卫浴产业高速发展的10年。10年间,在全国普及使用节水型坐便器和节水型陶瓷片密封水嘴,减少了数百亿吨自来水的浪费,为国家创造了数千亿元的社会经济效益。国际市场上,我国卫生洁具出口量已经占到全球总量的1/3以上,去年出口额超过了65亿美元,赢得了世人注目的发展。

  • 建材业商标侵权成风 东鹏和蒙娜丽莎“躺着中枪”

        傍名牌之风已经不是针对国外品牌的专利,国内知名品牌同样遭遇被拷贝的烦恼。如今,这股风已经刮到了建筑陶瓷领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日前,广东省质监局公布的针对卫生洁具抽检的最新结果显示,卫浴产品中的东鹏等知名品牌登上质量黑榜。但广东佛山东鹏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洁具)调查后发现,虽然同样地处广东,但彼东鹏却非此东鹏,而是来自开平市东鹏卫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卫浴)的产品。

        虽然只是虚惊一场,但东鹏洁具却尝到了“躺着中枪”的滋味,同时也感到深深的无奈。事实上,面对傍名牌的混乱情况,行业巨头们在头疼之余也无能为力。

        东鹏和蒙娜丽莎均上黑榜

        据了解,在近日公布的2012年广东省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和2012年广东省卫浴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上,商标名称为东鹏、蒙娜丽莎的两款产品分别被列入不合格名单。前者为东鹏密封水嘴产品,后者为蒙娜丽莎喷水按摩浴缸

        但是,位于佛山的东鹏洁具和蒙娜丽莎两家陶瓷品牌公司均澄清这两款产品和品牌与自身无关。在不合格产品名单上,东鹏和蒙娜丽莎两款不合格产品分别隶属于开平市东鹏卫浴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蒙娜丽莎建材有限公司。

        尽管如此,由于担心媒体报道给品牌带来负面影响,近日,位于佛山的东鹏洁具召开媒体发布会,澄清彼东鹏非此东鹏。东鹏洁具相关人士表示,佛山东鹏洁具股份有限公司与开平市东鹏卫浴实业有限公司不是同一品牌,两者不存在任何关系。该事件已经对东鹏洁具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 700米超高层建筑将与苏州“秋裤楼”做邻居

        不久前,“小蛮腰”将要添新邻居,地标性酒店商场的规划刚出,现在“秋裤楼”也将迎来“新伙伴”。12月16日,在苏州红极一时的“秋裤楼”旁,中南建设将新建一座7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这将有望成为中国第一高楼,超过规划中的深圳平安金融中心(660米)和在建的武汉绿地中心(预计636米)。

        今年6月,中南建设竞得该项目所在地块,地块面积1.65万平方米,容积率16~20,成交总价共计6630万元,折合楼板价仅200元/平方米。有关招标文件显示,这一项目的整体高度将超过700米,上人高度小于550米。中南建设的公告显示,该项目未来将涵盖商务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城镇住宅(酒店式公寓)等业态,其中酒店式公寓比例不超过四成。

        地块出让公告中,相关条款还要求,项目内须设置一家达到超白金五星级标准酒店,且不少于15%的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含上述酒店)须由竞得人长期持有,不得出售、出租或作其他用途,此外,地上建筑须按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中南建设证券事务代表表示,由于项目刚刚进入规划招标阶段,无法透露有关投资规模、开工时间等具体细节

        据介绍,中南建设投资这一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开知名度、塑造品牌。

        资料显示,中南建设总部位于南通,主营业务包括建筑施工业务和房屋开发销售两部分,项目主要在长三角和山东半岛的三、四线市常公司今年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九个月营业收入为82亿元。而投资这样一个超高层项目,对中南建设而言尚属首次,同时也将是一个考验。

  • 发改委:未来节能重要内容是照明用电

        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家节能中心近日在北京举行“高效照明节电技术最佳实践案例”发布会。据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节能减排处蒋炳荣介绍,照明用电在全国电力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越来越高。2010年,照明用电已经占到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的13%。因此,照明用电成为未来我国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国内外照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不断涌现,照明效率的日益提高,也为照明节电提供了技术上和经济上的保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白炽灯市场正被节能灯、特别是LED灯等新型光源逐步取代。

        在“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的支持下,国家节能中心在深入调研和专题论证的基础上开发完成了10个高效照明节电技术最佳实践案例。这些案例包括:“大功率LED舞台照明灯具在长安大戏院的应用”、“LED自调光灯具在公共区域照明中的应用”、“高效节能灯具在清华同方知网大楼的应用”等。

        在案例开发过程中,国家节能中心高度重视技术的先进性和节能潜力,这次“高效照明节电技术最佳实践案例”发布会,涉及LED照明的案例就有5项,占总案例数的一半。其他技术如陶瓷金卤灯、高效照明灯具等也都是目前最先进的照明节电技术,符合国家未来照明节电技术推广的方向。这些案例对于引导用户采用高效照明节电技术、促进照明节电技术进步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称 上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通报了11月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当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32人,同比分别下降51.06%和51.52%。

        通报称,2012年1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32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24起,死亡人数减少34人,同比分别下降51.06%和51.52%。全国有12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11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3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25.00%和43.75%。辽宁、天津、江苏各发生1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11月6日,辽宁省沈阳市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仓库工程,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沈阳双兴建设集团荣兴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卫国;项目经理:信观尧);监理单位是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法人代表:刘德良;项目总监:王柱)。

        11月29日,天津市武清区天津君利供热有限公司热源工程在高支模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天津市君利供热有限公司,劳务单位是孝感市澴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劳务公司,未办理施工许可,无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11月29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大马路小学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手架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徐州市大马路小学,施工单位是徐州宏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尊栋,项目经理:刘召峰),监理单位是江苏创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匡慧,项目总监:马传林)。(有修改)

  • 原木材质打造音乐阶梯 踩着地板听音乐

        在都市中习惯了快节奏生活的人们,总是容易忽视简单而又有益的生活体验。这个冬季,脚踩原木走出乐曲的欢乐旅程会让你欲罢不能。武林广场地下西通道音乐阶梯今天完成升级改造,54个阶梯全部采用原木地板制作而成。

        世界上第一部音乐阶梯的创意始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其创建的本意是希望吸引更多的人选择爬楼梯而不是乘电动扶梯。在这之后,音乐阶梯在法国、智利等国相继推出,2011年,国内首部音乐阶梯在南京投入使用。这些为数不多的音乐阶梯项目大多借鉴斯德哥尔摩的材质和造型,缺乏创意和特色,而改造后的武林广场音乐阶梯是国内首个选用原木材质打造的音乐阶梯,恐怕在全世界都很难找到同样的版本。

        原木音乐阶梯的搭建方是闻名国内家居界的富得利地板。“之所以入选武林广场音乐阶梯改造工程,是因为富得利的品牌定位和产品文化与杭州这个品质之城的城市内涵高度契合。音乐阶梯倡导步行的环保初衷,与富得利所引领的原木品质生活方式一样,都是希望唤起都市人群对生活本义的尊重和回归。”富得利地板杭州公司总经理王国华说。

        音乐阶梯所在的特定户外环境对铺装材质的品质是一个挑战,需要性能保持稳定,使用期才能更长。用于铺设音乐阶梯的地板是富得利特别为户外环境定制的产品,经过防腐工艺的处理,原材来自印尼苏门答腊岛热带雨林中的珍贵木材印茄木。改造升级的音乐阶梯不止铺上了原木地板,而且打破了原来只有一种钢琴音乐的单调感觉,共设置了100多种乐器的声音。这100多种乐器声每隔1分钟就会循环发音,有“乐活”心情的朋友,可以上上下下多踩几次,玩转音乐天堂。

  • 哈密石材生产加工突破500万平方米

        拥有石材资源储量大、质量好、品种多的哈密,随着地质勘探工作的不断深入,目前新发现9大石材矿区,55个石材矿体,16个石材新品种,新增资源量近千万立方米,已探明储量6940万立方米,居全疆第一,通过招优商、选强商,一批实力强、资金技术力量雄厚大企业陆续进入哈密投资发展,目前在哈密地区从事石材加工的企业达到40家,石材年加工能力将突破500万平方米。

        在哈密有色工业园区,新疆银玉石材集团累计完成投资8000万元,建成了哈密年产120万平方米石材板材最大加工生产线,企业生产的咖啡钻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受到了欢迎。

        哈密市胜拓石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永灿:我们今年总量做到85万平方米,我们在福建厦门、水洮、广东的云浮等几个主要石材市场都有自己的销售点,包括北京市场,整个中国我们在国内开拓了26个市场,总的销路还挺好的,总的销量到目前为止发货量已经达到40万平方米。

        随着一期顺利投产,企业依托拥有丰富“咖啡钻”花岗岩石矿区,着手投资5000万元投资建设二期项目,达到年加工石材200万平方米,项目投产后将成为哈密最大的石材加工企业,并规划者下一步快速发展及一条异型石材加工生产线,到2015年实现年产值8亿元。

        哈密市胜拓石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永灿:我们第二期工程基本上在5月份进入生产阶段,在哈密石材业里面,计划在5年之内,我们要做到年产能达到1000万平方米,作为哈密乃至新疆最大石材生产基地。

  • 市规划局立足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创新名城保护规划

        一是明确市名城委会议的审议内容和组织程序,制定并公布了议事制度,完善市名城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并规范了市名城委议事的全过程,为名城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确定山水环境与格局保护的整体框架,探索性地延伸和拓展了传统名城保护体系,分市域历史城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等四个层面进行保护规划。三是制定《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与更新规划》、《广州市番禺区大岭村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严格保护规划区内历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地区功能,积极营造历史城区公共空间。四是保障公众参与,监督规划决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须征求各相关区、县级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并在规划草案中予以回应,并在提交审议前,进行批前公示,报上级政府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依法公开,充分体现了广州推行“阳光规划”的地方特色。

  •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会议举行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在北京召开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会议,介绍了智慧城市的建设思路和指标体系、智慧城市试点申报方法程序。会议指出,智慧城市是一项新生事物,通过试点可能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并在实践中持续创新、智慧地进行城镇建设,积极促进我国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参会城市应积极申报。国家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资本、运营等支撑。

        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智慧城市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据悉,智慧城市试点管理流程为申报、评审、签订任务书、创建及验收。申报的城市(区、镇)应具备4个条件: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已有明确的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动员社会各种要素参与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行,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希望各试点城镇合理规划、创新思路、找准城市发展定位,进行城市创新指标和项目建设。

  • 首个国家级木材价格指数发布

        首个国家级木材价格指数“鱼珠中国木材价格指数”已正式发布,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评审,认为该指数已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对于增强广东乃至我国木材产品价格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该指数是国家发改委计划编制发布的12个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之一,包括1个总指数、13个一级分类指数、21个二级分类指数和108个代表品价格指数,涵盖红木、原木、人造板、地板等,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成为全国木材市场定价、调整经营品种、控制库存的重要依据。

        作为木材生产消费和进口大国,拥有木材市场的价格话语权是非常重要的,建立木材价格指数不仅是增加中国在国际木材市场价格话语权的重要手段和抓手,而且是政府宏观调控,制定木材进出口政策、产业政策,降低中国成本的重要手段和抓手,通过价格指数的编制和发布,来引导企业生产、引导社会合理消费、厉行节约,正当及时。

  • 广州东塔“身高”破百米【转载】

       12月13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树坚率人大代表视察组视察城建工作。据了解,目前广州东塔项目主塔楼核心筒高度已成功突破百米大关。

        在现场我们了解到,广州东塔项目于2011年8月6日正式开工建设,2011年10月16日开始钢结构施工,今年11月25日该项目钢结构主塔楼核心筒高度达到104.15米,成功突破百米大关。目前钢结构核心筒安装至23层,外框筒安装至15层。预计2013年春节前(2013年1月28日前)完成核心筒29层,外框筒24层以下的全部钢结构安装。

        广州东塔项目位于珠江新城核心位置,地处新中轴线东侧,与西塔隔中轴线相望,是一座复合功能的建筑,包括一座超五星级酒店、最高服务标准的国际化公寓、国际标准的甲级写字楼和大型商场。广州东塔的建筑外观按不同功能定位分为三节,呈节节高升之势,建筑楼层为地下5层、地上112层。由下至上依次为:国际标准的甲级写字楼和商场、超五星级酒店、最高服务标准的国际化公寓。

        据该项目经理介绍,广州东塔项目在11月成功驶入4天一层快车道。主塔楼钢结构预计在2013年12月底封顶,2016年竣工并交付使用。建成后建筑地上总高度为530米,东塔将成为华南地区第一高楼。该项目是在建的华南地区第一高楼,全国第三高楼,落成后更将成为广州国际化地标群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届时,在广州长达12公里的中轴线上,东塔将与西塔、电视塔相互辉映,一同构筑广州乃至全国具有高度影响力的地标建筑群。

  • 珠江帝景C4地块或成未来新地标

        在昨日召开的规委会上,对珠江帝景C4地块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了讨论。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副市长王东出席了会议。

        珠江帝景北面的临江地块将新建一座大型商业建筑,包括酒店和商场,体量约是太古汇的1/4,将成为滨江路一带,甚至琶洲地区重要的商业配套。

        实际上,珠江帝景C4地块早就通过审批,但因为是地处一线江景的临江地块,又是中轴线的重要位置,其规划几经修改。

        项目用地位于艺苑东路以东,阅江西路以南,轮廓呈不规则长条形分布,西邻广州塔。原来批复的是居住用地,计划修建6栋高层住宅塔楼。之后,该地块规划几经修改。2011年《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该地块用地性质变为商业金融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待定。由于该控规中调整了该项目地块的用地性质,建设单位无法按原来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居住功能),因此计划改建酒店和商场。

        陈建华还建议,未来要将APM线引入到该建筑的地下,加上即将建设的海珠环岛有轨电车也将在此设站,这里的交通将十分便捷。陈建华还要求,要将该建筑打造成一个精品、地标式建筑,与旁边的广州塔协调,而且要加分。

        根据最新规划,新项目为1栋12层(局部4层、11层)商业、酒店工程,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与历史批复相比,减少约2万平方米。

        由于该项目位于临江一线重要景观地段,景观要求高,此前提交了三个方案给市规委会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三个方案都是以玻璃幕墙为主,建筑物长度超过300米,高度50米。

  • 陶瓷业未来竞争激烈 高端市场有望复苏

        陶瓷用品是家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众多顾客的消费热点。近年来,陶瓷行业虽在总体上实现持续发展,但也显现了很多问题,比如产品的同质化竞争加剧、生产能耗大、原材料价格提升、受楼市调控加剧影响等,这些因素都制约着陶瓷行业的健康发展。

        不少人疑问:未来整个陶瓷行业将会沿着什么样的轨迹发展,将会出现怎样的发展趋势?对此,记者带着相关问题采访了佛山市鹏诺陶瓷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未来陶瓷市场的发展趋势将体现为品牌化竞争、向高端靠拢、强调环保节能、走网络整合营销道路等。

        据鹏诺负责人介绍,在未来的陶瓷市场,竞争将愈加激烈,而这种竞争不只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立体化的,涵盖了质量、服务、口碑等方面,综合来说就是品牌力的竞争。随着消费者品牌意识的提高,企业的品牌价值越来越重要。包括鹏诺磁砖在内的不少企业加大了对品牌的重视力度,从品牌形象、品牌理念、企业文化等各方面入手,着力打造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比如鹏诺磁砖围绕“守梦、追梦”的品牌精神,整合资源,打造了一个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品牌形象。在业内如同一颗冉冉上升的新星,在消费者当中也获得了良好的口碑。

        除了品牌化竞争的优势之外,向高端靠拢也是今后陶瓷市场的发展趋势。今年业内一大趋势便是高端瓷砖产品市场的复苏。高端瓷砖要求在技术、外观、纹理、装饰方面都超越普通瓷砖,可以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高要求。目前,包括鹏诺在内的众多较有实力的品牌都把目光瞄准了高端市场。而鹏诺磁砖的抛光砖、仿古砖、3D喷墨瓷片既满足高品质要求,也具备较高性价比,必将在未来群雄逐鹿的局面中占据一定优势。

        节能环保是整个社会的共识,对陶瓷行业来说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随着燃油及各种原材料的价格不断上涨,耗能较高的陶瓷企业倍感压力,特别是利润空间较小的中小企业,往往感到生存的压力。为此,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众多实力品牌将会持续投入科研力量,研究环保节能技术,在环保瓷砖的生产上加大投入,以期能在生产过程中降低能耗,降低成本。另外,对人体健康有益也是环保的一个重要方面,低辐射、负离子释放的品类也是未来的瓷砖产品的重要门类。

        除了品牌、技术等因素,营销方式也是陶瓷企业成败的关键。网络营销由于受众广、传播快、成本低,具有传统营销手段所无可比拟的优势,在未来将掀起业内的营销革命。目前行业市场内品牌众多,竞争激烈,谁能在网络营销方面占得先机,就会有更大的发展优势。据鹏诺负责人介绍,鹏诺磁砖非常重视开展网络营销,并在网络平台上积极自己的品牌形象,比如鹏诺的官方微博就是与消费者进行互动的一个很不错的平台。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未来的陶瓷市场竞争将是一场全面的、立体的竞争,以鹏诺为代表的众多陶瓷品牌将会如何发展,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 简一大理石瓷砖为建设美丽中国“添砖加瓦”

        建设美丽中国添砖加瓦之外,也在为这一品类的推广运用不断进行积极的努力。

        近年来民生、幸福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词汇,而在不久前召开的预示着中国社会未来十年走向的十八大上提出的“美丽中国”——山要绿起来,人要富起来,这无疑是对身处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普通民众内心最热切期盼的准确概括。会议期间,与“美丽中国”一并明确提出的还有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这说明中国未来发展的重心仍然是经济建设、改善民生,而支持中国发展的核心引擎就是城镇化建设,以中国目前约50%的城镇化率,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依然巨大。作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建筑陶瓷、瓷砖行业依然大有可为。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大会明确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科学发展观,其中生态文明就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核心之一。建设美丽中国首先要解决的是当前发展中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成本问题,以及由环境恶化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影响社会和谐安定的重大因素之一。已在政府和民众心智印象中形成“三高一低”印象的建筑陶瓷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在生产和运用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加强产品创新,加速替换天然不可再生资源在在建筑装饰领域的运用,淘汰落后产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

        众所周知,天然大理石是目前普遍运用建筑装饰材料之一,但其开采、加工过程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极大影响。同时,天然大理石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当前,与城市化建设带来的对装饰类天然大理石的巨大需求相对应的是其资源供应的有限性和开采过程带来的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与其开采利用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对应的是这一过程带来的生态环境的退化。

        现代意义上的瓷砖的出现即是为了替代天然石材(主要是大理石)和木材在建筑装饰领域的运用,只是受限于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瓷砖的装饰效果始终无法达到天然大理石的水平,因此在供需关系这一市场经济的铁律下,供应相对有限的天然大理石始终占据着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的制高点,形成高端场所用天然大理石中低端场所用瓷砖的格局。

  • 家居装修中油漆开关价格水分最大

        近日,百安居方面曝料称,作为家居装修必需品的油漆和开关这两类商品,市场上的仿冒产品较多,且危害较大。

        据百安居门店经理介绍,主要因为这两类产品从外观上较难分辨。比如说市场上的假油漆,大多使用正品的油漆桶装,包装上提供的生产日期、产地,以及一些质量认证、防伪标志等信息都不会少,因此辨别真伪,唯有从内部着手。拆开包装后,如果是假油漆,便会散发出刺激的味道,呛鼻辣眼,又或者是粉刷后,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

        “开关更是如此,剖开里面才会发现造假者偷工减料,原本接触点该使用的银锡铜,换成了其他金属合金或者掺了杂质,导致接触点性能下降,导电性不高,不耐热,不抗氧化,更有甚者,使用后容易引发火灾。”

        据了解,目前国内的家居建材市场,小商家基本通过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甚至是三级经销商进货,进货成本相对较高。由于正品售价过高会导致难以经营,为了维持高利润,不少小商家就会选择销售仿冒产品,而且很多小商家售后都不会提供发票,所以消费者碰到假货也很难维权。

        走访市场发现,同样一款15L立邦涂料,福州市场上售价从300元~600元不等,且不知真假;开关面板也是如此,一般行情价从五六元到三四十元不等。

  • 中国实木地板1-10月产量统计

    中国实木地板1-10月产量统计

        2012年1-10月中国实木地板产量为780万平方米,其中浙江省实木地板产量达283万平方米位于第一,广东,和黑龙江省的实木地板产量全国居前。(分省市统计数据)

     

    省市

    产品

    10月产量(平方米)

    1-10月产量(平方米)

    全国

    实木地板

    7276802.42

    78035985.75

    天津市

    实木地板

    5455

    94402

    河北省

    实木地板

    153044

    1983931

    辽宁省

    实木地板

    599766

    6322259

    吉林省

    实木地板

    886946

    10783306

    黑龙江省

    实木地板

    403796.4

    4107540.57

    上海市

    实木地板

    528671

    4731203

    江苏省

    实木地板

    139171

    862837

    浙江省

    实木地板

    2559356

    28325057.92

    安徽省

    实木地板

    158246

    1255069

    福建省

    实木地板

    23754

    241402

    江西省

    实木地板

    13001

    115462

    山东省

    实木地板

    17408

    226543

    河南省

    实木地板

    176111

    2082677

    湖南省

    实木地板

    5881

    196184

    广东省

    实木地板

    1314794.02

    14234589.26

    广西

    实木地板

    136004

    1042222

    重庆市

    实木地板

    12400

    177094

    四川省

    实木地板

    137325

    985392

    贵州省

    实木地板

    5673

    268815

     
  • 打造河池家居建材行业“精品工程”

        广西铜业有限公司出资打造的鸿宇国际建材城,凭借着精细的施工质量、完善的硬件设施、人性化的后期服务,努力打造河池家居建材行业的精品工程、标杆工程,引起区内外家居建材品牌商家的竞相入驻。

        日前,鸿宇建材综合交易中心总经理朱宇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鸿宇国际建材城作为河池市首席一站式家居建材市场,要打造成为精品,就必须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最好的设施、一流的服务。”

        鸿宇国际建材城采用扎实可靠的框架式结构,其中,一层为专业市场铺面,二、三层设办公区、产品展示厅、居住用房,一层铺位设计面积规格8×10米,整间铺面总面积270平方米;建筑外墙风格将采用统一装饰,使用弹性外墙涂料,既整洁美观,又健康环保,且大部分临街铺面均提供巨型广告牌给商家使用。

        据了解,鸿宇国际建材城项目分两期施工,一期工程将于明年3月底正式交付商户使用。一期工程规划宏大,能将现在河池市建材行业全部经营业态囊括在内,包括陶瓷、卫浴、地板、灯饰、吊顶、窗帘、布艺、地毯、五金电器、橱柜、衣柜、管材、铝材、门窗等,且经营铺面分区科学,配备有餐饮店、小型超市、农贸市场,设有休闲长椅等,并采用特征明显、整齐统一的公共标识系统,为消费者提供准确清晰的引导,免去消费者在建材城内东奔西走的麻烦,集中化的商铺经营模式,既节约选购时间,更能做到“货比三家”,更容易买到物美价廉的货品。

        作为我市实施“城乡新风新貌工程”和城区环境整治工作,打造市城区专业市场建设的重要建设项目,越来越多的商家看准了鸿宇国际建材城的发展前景。某品牌建材商告诉记者,建材城区位优势明显,西邻环城快速路,可直达天峨、南丹等县域,北接河池市城区,东靠宜州,距金城江火车站仅15分钟的距离,距离六宜高速仅5分钟车程,交通路网四通八达,物流配送方便快捷。

  • 中国涂料技术创新高峰论坛在青岛举办

        12月11日,海洋涂料国家重点实验室联手中国料工业协会在青岛市举办了“中国涂料技术创新高峰论坛”,本次论坛吸引国内涂料界十余位专家学者及全国5多家涂料生产企业。会上,专家学围绕国家政策环境与涂料创新进行热烈的讨论,并就仿生技术在涂料应用、海洋石油防腐涂装系统的设与挑战、涂料技术中科学问题等进了主题报告。

        涂料是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中必不可少的功能材料,随着中国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最的涂料生产国,但不是涂料强国。年来,国外涂料企业纷纷进驻中国,过建厂、并购和设立研发中心等方抢占中国涂料市场,对本土的涂料业生存和发展造成严峻局面。

        此外,中国涂料企业发展的瓶之一是自主创新能力缺乏,尽管已许多涂料企业建起了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以及省市涂料工程技术心,由于缺乏战略规划、研发经费的入和研发流程的不规范,未能充分挥作用。,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高速发展涂和海洋开发利用不断深入、世界各国料海洋开发利用、海洋工程、设施、装备了的快速发展,海洋涂料的应用日益广泛。随着对环保和涂料产品的质量和者性能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海洋涂料已经难以满足要求,涂料企业及涂料的研究工作者也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论坛的召开显得尤行为及时,为业界提供了一个探讨涂料领域的科学与技术问题和分享涂料相设关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成果的经交流平台,并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大搭建产学研合作桥梁,其中,环境部认近证中心有关专家对水性涂料环境标志通标准做了解析后,引起了企业的广泛式关注,共享了行业最新标准和成果,以此提升我国涂料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及科学与技术水平,促进涂料企业做大颈做强。

  • 地暖地板市场混乱 安全环保要优先考虑

        近一段时间,国内各地天气愈加寒气逼人。而作为市场“暖经济”的典型代表,地暖地板的受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一些使用地暖取暖的用户网上抱怨称,开始供暖后,自家的地暖地板出现受潮变形开裂及遇热甲醛释放量过高等问题。

        记者近日走访建材市场发现,销售地板的商户纷纷打出“地暖专用”、“地热专用”的旗号,市面上的地暖地板质量各异、鱼龙混杂。消费者该如何选择地暖地板?一贯受欢迎的纯实木地板能否用于地暖?甲醛含量指标又该如何辨别?

        “专用”旗号被滥用

        近日,青岛新闻网家居论坛发起“冬季装修,咱家会选地暖地板吗?”的投票活动显示,有70.2%的网友选择会选购地暖地板。搜狐家居地板频道日前策划“秋冬装修,你会选购地暖地板吗”消费者行为调查,当被问及“如果家里装修,是否会选购地暖地板?”时,85.71%的网友表示会考虑。

        一些商家正是看准了消费者的潜在购买意愿与购买热情,大肆宣传地暖地板。其中,一大表现是滥用“专用”旗号,地暖专用、地热专用、取暖专用等宣传概念,充斥着各大建材市场及网络。

  • 老龄化社会获将催生地热地板市场前景

        按国际通例,65岁以上的人口比率超过总人口的7%,就被称为“老龄化社会”,而超过了14%就被称为“老龄社会”。实际上中国在2001年就已开始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不少儿女为了让家里老人能安享幸福生活,都纷纷在家装上了地热地板。随着地热地板领域的产品和标准制度越加成熟,普及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长江以南的冬天更“刺骨” 地热建设需重视

        在传统意义上我国长江以北的地区才称为北方,也只有北方才普遍有地热供应。而长江以南的南方绝大多数地方缺乏地热供应。但事实并非我国的南方就不冷,不需要地热供应。确确相反,在长江以南很多地区的人们都反映冬天没有地热冷得让人瑟瑟发抖,希望能够政府能够尽快提供集中地地热供应。

        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长江以南广大地区的老年人同样需要在寒冷的冬天里有地热。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温反常带来的极冷天气,给老年人带来比较大的麻烦。所以,长江以南的地热建设必需重视。

        选好地热地板是地热建设的首要条件

        与地热建设相配套的地热地板很重要,在地热建设的同时必须把地热地板的选择重视起来。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的地热地板市场还尚处在发展阶段,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问题。所以地热地板专家特别提醒,选择地热地板有两个问题必须重视:

        一是,地热地板的绿色环保问题。因为目前市场上仍然以强化复合地板作为地热地板的主要材料,这种材料或多或少的含有甲醛,这对人体健康,特别是老年人的健康有很大的威胁。在选择强化复合材料做地热时一定要选择大品牌有相关环保资格证书的产品。

        二是,地热地板的地热效果问题。市面上销售的地热地板有很多并没能起到真正的地热效果,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产品的导热系数。如果选择木地板做地热则宜薄不宜厚,如果选择瓷砖材料的地热板则最好是选择木纹砖,而且要选择木纹砖的高端产品,虽然会稍微贵点,但是比较耐用,且节能环保。

  • 定制浴室柜2013年仍将走俏卫浴市场

        十八世纪,浴室柜开始流行于欧美等上流社会,到了二十世纪末,浴室柜开始走进中国,那时所使用的材质还只是玻璃。作为舶来品的浴室柜到了2003年开始在卫浴市场渐露头角,那时,材质以吸塑面板为主。直到2005年,浴室柜行业的发展才开始处于井喷的状态,实木浴室柜也大受市场欢迎。但至今,已是浴室柜百花齐放的“盛世”,不锈钢、大理石等多种材质开始与实木争夺市场蛋糕。

        浴室柜作为家具行业和卫浴行业交叉的新行业,在短短的几年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逐渐从单一的设计走向多样化。近年来,随着“定制化”的盛行,众多卫浴企业也开始走定制路线,其中不乏有欧派卫浴等大品牌企业早已将“定制概念”深入企业产品的核心。

        其实,不管是哪行哪业,新颖的设计层出不穷,确实起到倡导了创新精神的作用,但这些所谓的创新产品究竟有多少能够真正地走进老百姓家中,真正的解决我们的需求?如果只为创新而创新,而不考虑实用性,这就失去了“创新”本身的意义。因此,“定制化”在一定程度上更能解决产品的实用性。

        2012年,虽是家居行业比较难熬的一年,但据了解,定制浴室柜所受影响并不大。浴室柜凭借着“定制”不断地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定制”概念也因此得到更多消费者的接受和认可。据相关人士透露,定制浴室柜在2013年仍将继续走俏卫浴市场。

        如今,浴室柜已成为一个强调个性化定制的产业,欧派卫浴贾志勇认为,浴室柜行业的发展可以参考橱柜的发展之路,将标准化和个性化定制结合起来。浴室柜定制讲究的是将风格和功能设计结合起来,让浴室成为一个多功能的卫浴空间。除此之外,定制浴室柜还体现出人性化的一点——既节约材料又节约空间。

        总而言之,定制浴室柜的人性化及个性化是为了整体卫浴空间而打造,因此更能迎合市场的需求。面临即将到来的2013年,即使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或者市场经济情况依然并无好转,但人们对整体浴室空间的需求却不会“缩水”,企业只有拥有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才是真正的“王道”。

  • 追寻商业共赢的卫浴行业最明智

        弱肉强食,这是一切自然生物的生存法则,也是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顾名思义,社会只有强者才能长久生存,但并不是强者就可以为所欲为,一山更比一山高,只有名誉才让你获得不被侵犯的权力。诚信第一、公平原则,这是关乎名誉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同样也是一个商业社会不断走向繁荣的基本信条。如果缺乏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如果一味的以渠道霸权欺压弱势,则会助霸气、欺弱势,让双方无法在共赢共荣的驱动下长足发展。

        正如很多建材超市所惯用的伎俩,超市的霸权往往体现在不平等条约,以及回款慢、压款等方面。难怪有人评论,渠道压供应商的货款就相当于拿到巨额的无息贷款。更有业内人士揭发,多少建材超市就是靠着这些可怜的供应商们卖货的血汗钱迅速开店、扩张、膨胀。

        就目前多家国内外知名超市的生存状况来看,由于普遍存在的渠道霸权之风,让众多供应商对建材超市望而却步、诚惶诚恐,导致的结果是,大品牌不屑于进、中等品牌不敢进、小品牌进不起。过于看重自身利益的超市渠道商,在把其供货方逼上绝路的同时,其实也是对自身渠道品牌的毁灭性打击。试想,一个大量好货品缺失的超市,一个充斥着不知名小品牌的超市,一个满货架都把自有品牌放在最好位置的超市,顾客会对超市的价值有多少认同。

        更何况,卫浴是特殊耐用品,一旦售出,起码在三至五年之内,都有可能涉及到售后服务问题。在中国,一年有多少个不知名的小品牌卫浴商品涌现出来,一年之后,又有多少品牌再也不见踪影,而作为一个有长远发展考虑的渠道商,能够允许你的顾客在买了这个牌子的卫浴产品,过一年需要修理的时候,再也找不到厂商吗?寻求商业共赢才是渠道商与供应商的必然之路。渠道霸权,也许能在短期内获取暴利,但最终会让那些自以为强势者死得很惨。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

        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提出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并就做好2012年度申报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智慧城市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旨在探索智慧城市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和发展的科学方式。

        通知强调,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通过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通知指出,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城市(区、镇),应制订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国家智慧城市创建目标并编制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体系。各地要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今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 瓷砖聚焦 特地“玉麒麟”玻化砖成明星产品

        “玉麒麟”在满足室内设计需求方面有独到之处,远远超越此前的玻化砖,它在研发中注入了浓厚的设计美学元素,主要款式产品中的玉质晶体含量竟高达60%,产品整体呈出玉石般温润、雅致的气质,这构成了其装饰效果方面的竞争优势。

        瓷砖领域的流行趋势,人们不断寻求瓷砖、科技与艺术、时尚高度融合,超越传统,不断创新,敢于追求心中所想,敢于显露个性与自我。这种需求在瓷砖上也有明显表现。

        在2012年中,微晶石、抛光砖、瓷片、仿古砖等,各领风骚,虽然微晶石瓷砖在高端市场很热,博德、特地、嘉俊、冠珠、新中源等都有重磅产品面世,但玻化砖依然风采不减当年,特地陶瓷的“玉麒麟”以仿玉这一卖点广受市场欢迎。就如一篇权威报道透露“玉石般的纹理和效果,这才是玉麒麟真正的与众不同。”

        有据可查的是,玻化砖是80年代后期由意大利、西班牙引入中国。自1993年起中国的产量一直居世界首位,并且诞生了多家知名品牌。因它具有表面光洁、易清洁保养、耐磨耐腐蚀、强度高、装饰效果好、用途广、用量大等特点,而被称之为“地砖之王”。

        在玻化砖发展史上,金花米黄、兴辉石、大地红岩、欧神诺的铂金、特地陶瓷的龙岩,都相继成为旗帜性的代表产品,不过均走的是仿石材路线。特地“玉麒麟”实现了新的突破,以“麒麟玉”、“彩虹玉”为产品创意灵感,保留了天然玉石丰富的纹理变化和玉石晶莹、温润、细腻的自然特征,成为全球首款仿“玉”的通体抛光砖,开创玻化砖新时代。

        每一款瓷砖的流行,产品本身的技术优势和性能是基础,同时离不开室内设计界和家装界的认可,每一名设计师都想创作出让客户满意,又能让自己满意的作品,优秀的装修材质不可缺少,瓷砖是相当关键的。在选择材质时,材质的性能、外观、纹理、整体效果、尺寸、价格等,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玉麒麟”在满足室内设计需求方面有独到之处,远远超越此前的玻化砖,它在研发中注入了浓厚的设计美学元素,主要款式产品中的玉质晶体含量竟高达60%,产品整体呈出玉石般温润、雅致的气质,这构成了其装饰效果方面的竞争优势。

        初次接触和欣赏“玉麒麟”,包括室内设计师在内的众多人士都会为其温润细腻的风度打动,灵动纹理流淌形成的艺术氛围更让人爱不释手,而由它创造的空间,让人感受到的是无与伦比的舒适和奢华,尤其是该款产品的性价比相当高,故此既能够让室内设计师喜欢,也能让业主迅速接受。

        市场信息显示,玉麒麟正袭卷瓷砖界与家居设计界,所代表玻化砖成为陶瓷行业新的发展趋势,与那些站在时尚巅峰的产品一样,带给人们不拘一格的生活体验。

  • 中小地板企业开始急功近利 设陷阱“圈”销量

        地板行业洗牌进程依然在不断推进中,面对这种有些残忍的行业规范历程,不少中小地板难免自乱正脚,开始急功近利向消费者“设陷阱”,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地板建材时尽管事先做足了功课,但是,一旦进入地板卖场,仍不免被商家忽悠。接下来笔者将引用实例为大家披露部分常见的陷阱,希望能够为你的消费带来更多的便利。

        陷阱一:保修承诺夸大其辞

        近期,北京的一位消费者购买了某知名地板品牌的产品,商家承诺地板有10年的售后保修期。但是,当地板出现问题,消费者要求保修时,店员却长期推脱责任,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卫浴陶瓷领域也十分常见,很多商家在卖场宣传时都会打出“配件终身免费维修、水龙头保修5年、淋浴房终身维修”之类的广告语。事实上,这些大多是口头承诺,并没有写进合同里,也没有明确标注在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上。

        点评:一旦出现类似的消费纠纷,消费者一定要有证据保全意识。如果商家只是做出了口头承诺,没有书面证据,那么出现消费纠纷后,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所以,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千万别被商家所忽悠,要仔细询问店员保修范围,如果商品关键的零部件、易损件不给保修,那么保修承诺就名不副实。

        陷阱二:实木地板被偷梁换柱

        6月中旬,湖南长沙的陈先生打算装修新房子,他和妻子去装饰城挑选地板。一走进装饰城,夫妻俩就被散发传单的促销人员带到一家地板店。陈先生在店老板的热情推荐下,仔细对比了木质、花纹、光泽和价格,最终决定购买一款实木地板

        由于装修工作承包给了装修公司,因此,在地板送到家中时陈先生并未亲自查看。7月初,陈先生来到正在装修中的新家,想看看工程进度,没想到,地面上铺的木地板让他大吃一惊。“这根本不是我当初选购的地板。”陈先生表示,铺装好的木地板无论是弹性、亮度,还是花纹、颜色,都不是自己当时挑选的那款实木地板。装修工人告诉陈先生,根据他多年的从业经验,家中铺的木地板不像是实木的,倒像是普通的强化木地板或者合成地板。

        陈先生立刻与地板店取得联系,结果店老板一口咬定这就是陈先生当初选购的地板,并强调地板只存在“色差”,没有其他问题。陈先生再次来到地板店,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当初选定的那款地板,其与自己家里铺装的地板相比较,简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无论陈先生怎么质疑,店老板都一口咬定地板没问题,就是不肯退货或换货。

        点评:家具建材领域偷梁换柱的现象司空见惯,比原定的马桶小一号、比原定的门材质差、比原定的家具尺寸小等等,不法商家的种种做法令消费者十分气愤。消费者在购物时不要贪图便宜,要尽量在正规卖场购买有品牌的商品,要有一定的消费维权意识,比如,可以向商家索要一小块样品,在合同中对尺寸、材质做出明确约定,或者现场拍照当作证据。

  • 京广铁路涵洞墙壁洞顶刷漆替瓷砖

        天上掉馅饼,谁都想遇见,但你遇见过天上掉瓷砖吗?郑州市中原路下穿京广铁路的涵洞墙壁上的瓷砖,就经常会突然掉落,危及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对此,市政工程管理处桥梁维护所有关负责人称,当初在涵洞内贴瓷砖本来就是错误的决策,目前每周都要维修3次。他们已向市政府打过报告,建议将瓷砖全部更换,刷上油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10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原路下穿京广铁路5个涵洞中的一个人行通道涵洞。该涵洞位于最南侧,不少行人和电动车从此由西向东行进。在右侧的墙壁上,上下共贴了6层白色瓷砖,其中最上和最下一层瓷砖宽度较小,而中间4层的瓷砖长宽都在60厘米左右。记者注意到,贴近墙壁的人行道上,散落着一片片摔碎了的瓷砖。而在内侧墙壁上,还有不少块瓷砖翘起,接缝处已完全中空,随时都有掉落的危险。这些快要掉落的瓷砖的高度有一人多高。

        在其他几个涵洞,也存在瓷砖脱落的现象,更多的是那些悬在高处的尚未脱落的瓷砖。而不少地方的瓷砖,明显是后来粘贴上去的,接缝处还有白色的泥浆。常在此处经过的市民说,经常见有人来这儿修补瓷砖,但光修补,也不能彻底消除隐患啊。

        10日下午,市政工程管理处桥梁维护所有关负责人说,当初瓷砖是由中原区一个综合整治项目部贴上去的,主要是考虑到提升档次,使涵洞美观。但不到一个月,瓷砖就开始晃荡,随后就开始一片片脱落。

        他介绍说,瓷砖都是60cm×60cm的,本身就比较重,仅是靠四个角和三角铁进行粘贴,除这4个接触点外,其他部位都处于中空状态。由于上面过的是火车,震动使得瓷砖出现自然脱落。另外,夏天下雨,经雨水浸泡,瓷砖也会出现松动。

        该负责人说:“我们已向市政府打过报告,请求将此处瓷砖全部拆掉,直接刷上,提高安全性。在市政府采取行动之前,目前靠经常检查和维修。”

  • 龙溪铺为石材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

        近年来,湖南邵阳龙溪铺镇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积极实施“政府主导、企业主动”的招商新机制。认真落实《龙溪铺镇石材企业优惠实施办法》,在企业用工、用电、税收等方面提供帮助,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为企业发展提供“保姆式”、“一条龙”服务保驾护航。帮助企业协调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办事事项,力争项目早落地、早投产。

        龙溪铺镇的石材企业是特色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全镇有各类石材企业家。针对该镇石材资源丰富的特点,组织力量编写了专门的招商册子,宣传推介石材招商;组织大型的石材考察,组织板材企业老板到福建、汩罗等地考察,直接促成了投资7600万元的龙溪铺华大石材的引进和龙溪铺石材工业区板材企业投资2000万元的环保整治和技术升级。

        2011年,溪铺镇镇石材企业产值达2.3亿元,创造数百万元的税收,成为该镇的一项支柱产业。该镇境内花岗岩资源总储量达12亿立方米,提出打造“邵阳石都”的目标。积极开展招商活动,改善投资环境。

  • 我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及抗震管理

        造价168获悉,日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及抗震管理工作发出通知(粤建村函〔2012〕969号),明确规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对工程质量安全及抗震管理工作负总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相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及建筑工匠按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及抗震主体责任,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等批准手续。市县有关部门和镇乡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规划审查,重点审查建设地点是否处于自然灾害(地质、气象灾害)易发地带,是否符合村镇规划等,从源头上把好工程质量安全关口。

        针对施工管理,通知规定,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镇政府提出开工申请。开工申请的批准部门应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设计图集选用、抗震要求、基础形式、砌筑墙体、预制楼板及构件、搭拆脚手架等重要工序给予指导和技术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队伍(建筑工匠)进行设计、施工,积极引导农民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进行竣工验收,并到批准开工的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 总投资约280亿元 广州市大坦沙岛地区更新改造启动【转载】

         近日,广州市大坦沙岛地区更新改造启动。新加坡交通部部长吕德耀先生,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总领事罗德伟先生,嘉德置地集团总裁廖文良先生,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和嘉德置地集团的领导和嘉宾,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有关负责人出席仪式,并为大坦沙岛地区更新改造项目奠基培土。

        据了解,大坦沙整岛用地均纳入此次更新改造的规划范围,面积共355.42公顷,其中集体用地225.3公顷,国有用地130.12公顷。在上述用地中,规划保留用地116.11公顷,“三旧”实际改造范围239.31公顷。大坦沙连片改造总投资约280亿元。

        “大坦沙岛改造预计要分十年完成”,荔湾区旧城改造更新办负责人表示,改造后,大坦沙岛绿地率将高达43%,全岛人居环境将实现彻底改善,居民生活品质将大幅提升。

        该负责人表示,更新改造规划通过对岛屿发展模式的对比分析,提出“城市岛”的发展模式,其内涵包括:充分运用水元素,建设富有个性的城市商务岛;借鉴新加坡“花园城市”的建设经验,建设宜居的“花园城”;结合优美的滨江资源,营造岭南文化展示平台,建设独一无二的“岭南文化水岸”,将大坦沙岛建设成为低碳经济示范区。

        村民安置房最快三年内建成

        “村民安置房预计三年内完工”,荔湾区旧城改造更新办负责人表示,荔湾区计划以先建安置房、后拆迁的方式进行大坦沙城中村改造,首期安置房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

        目前,大坦沙岛内分布有三条“城中村”(河沙、西郊和坦尾)及数十宗国有用地,建筑形态以城中村的低矮破旧房屋为主,医疗、卫生及消防等公建配套设施不足,整体环境差,社会管理成本高。岛内村民陈伯对改造充满希望,“村内还没有进行征询村民意见,但是,我们还是很希望改造快点来临。”

        “村民安置房主要分布在岛内北部、西部、中部和南部,共四块”,该负责人介绍,大坦沙岛内用于安置村民的面积达到230万平方米,涉及安置房建设、村集体物业、村中道路改造等方面,“其中,安置房楼高初步设计方案是100米高。”

     创新社会管理

        在启动仪式上,荔湾区相关职能部门与新加坡对口机构签订了四份合作备忘录,分别在干部教育培训、垃圾分类处理、学前教育、社区管理领域展开广泛合作,期待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取得突破,全面提升大坦沙岛地区发展软实力。

        根据协议,小小学庭国际幼儿园私人有限公司是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旗下学前教育专业机构,在学前教育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及专业技术优势。该机构有意向根据荔湾区教育局的需要提供学前教育专业顾问服务或设立学前教育机构。同时,双方在荔湾区大坦沙岛更新改造项目引进乙方学前教育经验和技术等具体事宜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

        景观营造或参考新加坡克拉码头

        “我们或克隆新加坡克拉码头”,荔湾区旧城改造更新办负责人说,大坦沙岛与南海、金沙洲隔江相望,拥有8700米优美绵长的江岸线,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码头是我们重点打造的地块,其中,临水的文化设施用地正在设计,参考新加坡克拉码头等工程建设。” 

        据悉,新加坡克拉码头是世界购物、就餐、娱乐的天堂,原来的60家仓库和商店已发展成约200家商店、餐厅、酒吧和娱乐场所。该负责人说,大坦沙岛将引进国际开发公司参与全岛策划、开发和管理,并邀请国际知名设计师参与全岛城市设计工作。

  • 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联络网会议在广西召开

        2012年11月28日,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联络网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来自30多个省市自治区、部门专委会及有关地市18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中价协原理事长、《工程造价管理》期刊编委会主任张允宽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中价协编辑部主任李文冰同志主持。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黄健强站长、陈挺副站长出席会议,黄健强站长并致欢迎辞。

        张允宽同志代表中价协和编委会充分肯定了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近年来在宣传报道工程造价管理取得的成就,提升造价管理在社会的影响力,坚持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会员服务的宗旨,为造价专业人士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信息和专业知识,广大期刊工作者为此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无闻长期从事细致的文字编辑工作,对期刊工作者表示真诚的敬意!并对今后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发挥期刊的宣传窗口作用,牢固树立办刊宗旨;二是发挥期刊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中的舆论监督作用;三是发挥期刊的信息平台作用,并进一步做好期刊信息化工作;四是发挥期刊编辑队伍的作用,坚持制度化办刊。

        李文冰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今年第十二届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优秀期刊评审的情况和参评期刊存在的问题及今后需注意改进的有关事项。她在肯定期刊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期刊存在的一些问题;她希望与会代表今后更加努力工作,共同促进工程造价期刊水平的提高,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服务。

        会议还邀请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江苏省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5家单位代表交流期刊办刊工作经验。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期刊交流发言,会场反应非常积极,不少与会代表希望再和发言的同志作进一步的交流和探讨。

        会议最后表彰了第十二届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优秀期刊暨2012年《工程造价管理》期刊发行先进单位及优秀通讯员,并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及奖品。

        这次会议得到了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大力支持。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取得圆满成功。

  • 广州地铁6号线开创大道路段,施工导致局部路面沉降【转载】

         12月6日上午,广州地铁6号线二期萝岗至香雪段工地,工人在盾构隧道施工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开创大道大塱村路段出现局部路面沉降,最大沉降量为15厘米。

      有关部门当即对该路段进行路面修复,目前,沉降情况得到控制。开创大道路面力争在12月8日中午前恢复交通。造成沉降的原因是地下遇到孤石,在施工掘进中导致地层扰动,引致附近路面出现沉降。

      据工地负责人介绍,隧道在地下20米处施工,事件并未对工程项目造成影响。但因萝岗区这边的地形比较复杂,地层埋有很多孤石,加上地表层是流沙层,所以在盾构机挖掘前进时,挖到孤石就容易导致流沙层扰动从而引发附近路面出现沉降。

      工地负责人说,之前别的路线也遇到类似情况,多半采用爆破孤石的方法来处理,但开创大道居民担心这会对房屋带来影响,所以施工队只能弃之不用。“现在我们用盾构机的刀盘慢慢磨碎孤石,但难免还会出现沉降情况。”凌先生说。

      广州地铁方面表示,事件除路面受损外,没有造成其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 清远规定公租房轮候期不超5年 租住合同期不超3年

        造价168获悉,清远市人民政府日前正式公布实施《清远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产权管理、申请条件和后续管理等问题。《办法》中对公租房的申请和退出机制、政府为公租房租赁者提供的补贴政策等均有具体的规定,下面将逐一解读。

        申请标准: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自有产权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办法》明确了保障对象:一是具有城镇居民户籍的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二是新就业无房职工;三是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主要通过社会力量(以用人单位为主)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其阶段性居住需求。

       《办法》明确了对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包括政府提供或社会力量投资金建设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当年公布的保障面积、申请人及家庭资产总额符合政府当年公布规定的资产限额、申请人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政府当年公布的标准等条件的,以及户籍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例如,2012年清城区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基本准入标准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以下、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同时,还规定了申请住房保障所需提交的资料、程序。

        公租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逾期未签或拒签合同视为放弃该年住房保障权

        《办法》明确了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每年根据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及住房保障需求登记、定点登记等情况拟定年度公租房分配预案。公租房分配预案经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公布实施。公租房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符合申请承租政府所有的公租房条件的本市行政区域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人士,可以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属居委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以直接选择申请租赁补贴。

        该《办法》明确了经审核批准后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产权人(或出租人)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与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签订租赁补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申请人逾期未签或者明确表示拒签租赁合同或者租赁补贴协议的,视为放弃其该年度取得住房保障的权利。再次申请的,应当重新进行轮候。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租金不得超过市场平均租金的80%

        《办法》明确了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所有权人与承租人是合同关系,所有权力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管理。合同对退出保障性住房的情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含本数)未在公租房内居住的、经审核不再符合租住公租房资格条件的等多种违反合同条款或不再属于保障性住房的范围情况。并明确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法》明确了租金标准由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原则上应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不超过市场平均租金的80%)确定,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另外,《办法》还同时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房源筹集渠道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明确。

        截止11月底 我市完成开工保障性住房2471套  开工率在全省排名第一

        据了解,今年省下达我市的保障性住房任务为2083套,为了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市委市政府把目标任务增加至2505套即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595套,并作为10件民生实事之一向全市人民作出了承诺。截止11月底,我市完成开工2471套,完成率98.64%,开工率在全省排名第一,如按省下达的任务计算,我市的开工率为118.6%。扎实的工作,使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由全省的中后位跃进到前列。

        该《办法》中所指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或者提供优惠政策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筹集,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房。它包括属政府所有的(或可由政府支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 高铁福田站预计2014年7月建成 往香港西九龙仅需14分钟

    广深港客运专线福田站示意图

        造价168获悉,全国最大的地下火车站——广深港客运专线福田站将在2014年7月正式建成,届时,市民从福田火车站搭乘高铁前往香港西九龙仅需14分钟左右,到广州新客站约需34分钟。

        高铁福田站是福田综合交通枢纽的核心部分。市民通过该枢纽将实现高铁、地铁、公交以及出租车的便捷换乘。据了解,高铁福田站位于益田路与深南大道交叉口,呈南北向布置,车站总长1024米,宽78米,车站共设八线四站台,为地下3层车站,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是内地第一座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全地下火车站。车站位于地下30米,共建三层,地下一层是高铁和地铁换乘层,广深港客运专线与地铁2、3、11号线共用的换乘大厅,购票、检票等都在这里完成;地下二层是高铁候车层,与城市轨道交通接驳,包括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穗莞深城际线等;地下三层是高铁站台层,共设有四座岛式站台。

        今年2月份,福田站主体结构已经建设完工。市民非常关注福田火车站何时通车,方便市民搭乘高铁。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段(深圳北站至福田站)有望2013年年底实现洞通,隧道修通后再铺设轨道、进行装修,预计2014年高铁才能通到福田站。据介绍,深圳北站至福田站之间的隧道从2010年底开始修建,但是受地质条件限制,工程进展缓慢。

        按照计划,广深港客运专线将于2015年实现全线贯通。按照分工,建成后的福田站主要是服务广深港间高端商务客流的城际列车到发站,而深圳北站则是主要服务长途客流及部分广深港城际客流的到发站。届时,深圳市民从福田火车站搭乘高铁前往香港九龙仅需14分钟左右,到广州新客站约需34分钟。

        作为深圳市建市以来单项投资最大的交通枢纽工程,福田火车站是集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以及出租等多种交通设施于一体。该工程造价约70亿元。截至10月末,福田综合交通枢纽今年已完成投资17423万元,占年度计划2.34亿元的74%,开工累计完成18.77亿元。

     

  • 辞旧迎新 地板行业消费趋势悄然换季

        三、四线城市,强化地板优势明显

        有地板行业权威人士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消费群体来看,强化地板的受众比例为75%,而实木类地板的消费者占25%。他认为,强化地板的价格优势仍然会让其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市场销量的首位,尤其是在三、四线城市,其市场占有率处于绝对优势,并且一些农村也开始受到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使得强化地板在这些地区的销售优势比较明显。

        一线城市,强化地板逐渐被取代

        随着人们消费实力的提升,不少消费者购买地板时会选择比强化地板更为高档的产品,某地板总裁闫先生表示,这种情况在一线城市最为普遍,但由于消费群体的多样性,强化地板仍然有其生存空间,例如北京目前有大量的出租房以及保障房业主大多会选择价格较为便宜的强化地板。

        实木类地板销售增幅加快

        上游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对下游地板企业的影响也比较明显,虽然没有透露具体的下降数据,但不少地板企业都表示,今年的零售业绩增幅的确出现了放缓的迹象,不过实木类产品却成为疲软市场中的亮点。

        地板行业权威人士告诉记者,近三年来实木地板的销量明显增加,以他们的销售数据为例,2009年至2010年增幅达30%,而2010年至2011 年增幅升至50%左右。业内人士也表示,三层实木复合地板与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等实木类产品市场增幅最快,而由于价格居高不下以及日常保养复杂等问题,纯实木地板的销量则在下滑。

        实木类地板的市场占有率逐渐提高有其深层次的市场原因。经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处于一线城市的消费者,不论是首次置业还是改善型置业,只要人们选择自己居住,在地板的选择上就更加用心,因此会选择更为环保实木类地板。

        不过,仍然有一部分具有经济实力的业主青睐强化地板,有关数据显示,与原来偏重价格因素不同,这部分消费者更喜欢高端的强化地板,进口类产品就比较吃香。

  • 东鹏陶瓷引领家居消费走出低迷

        2012年房地产成交量呈节节下降的趋势,下游第一行业家居建筑材料业备受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下,行业领头羊东鹏陶瓷有自己独到的发展之道,总裁蔡初阳在专访中表示,要突出重围,就要“因势而生,逆势而起,以品质、服务、创新不断成就客户价值”!2012年的东鹏可谓动作频频:音乐之旅明星巡回演唱会风生水起,全国联动终端活动此起彼伏,品牌推广活动有声有色。据介绍,东鹏今年在国内市场依然取得了两位数的增长,不仅入选十大陶瓷品牌行业第一,还第四次蝉联行业唯一的中国建陶行业标志性品牌,展现强大的品牌生机。对于东鹏这样“反常规”的发展路线,东鹏总裁蔡初阳先生如是说,其实陶瓷市场的低迷正是促发“强者愈强,弱者愈弱”马太效应的触点,东鹏坚持深耕市场、品牌,逆势中不仅没有受其影响,反而占领了更大的市场份额。实际上,成立40周年以来,东鹏就一直紧扣市场,经历了一个从卖产品走向卖空间,再从卖空间迈向了卖文化、卖品牌的发展过程。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2012年市场形势严峻,但东鹏危中求机,实现了快速增长,为业界树立了一个务实而进取的、一个摆脱市场运势而有着内生增长的行业标杆,东鹏把握市场和塑造品牌的举措正为行业突围提供了范本。另据蔡初阳先生介绍,为感谢2012年客户对东鹏成长所给予的支持,继“足go精彩”和“冠军联盟超级团购中国行”之后,从11 月底开始,东鹏再一次面向全国抛出重磅优惠活动,以实在的消费者价值与大家一起辞旧迎新。

  • 焦作中站区许衡街道全力建设环保涂料等项目

        近期,中站区许衡街道围绕项目建设、服务工业集聚区建设、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进度,克难攻坚,全力冲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该街道推行项目建设“全程一站式”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12年以来,该街道辖区在建、续建项目共23家,这些项目计划总投资80.6亿元,其中项目本年度计划总投资20.6亿元,目前实际完成投资14.3亿元。续建项目中,投资5000万元的鑫诚公司25万吨耐火材料项目、投资2000万元的东王封新农村建设项目已经完工;维纳陶瓷结构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稳定电熔锆项目、焦作市宏达力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超高分子量聚丙烯酰胺项目、多氟多公司年产1亿AH动力锂电池项目、焦作市昊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氯化石蜡及10万吨聚合氯化物项目、河南汉莎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涂料项目、焦作市大常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矿山设备、除尘器生产线项目,合晶科技公司年产1000吨气相白炭黑和809B项目等7家项目正在安装设备;投资1.2亿元的豫通物流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正在订购车辆。新开工项目中鑫诚耐火材料公司年产15万吨特种耐火材料项目、开元化工公司年产15万吨环氧氯丙烷、年产8万吨环氧树脂项目,佰利联公司年产6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等正在进行基建。

  • 惠澳大道本月10日起全线施工 届时将实行交通管制

        造价168获悉,惠大疏港高速公路惠澳大道段将于本月10日起全线施工,届时将实行交通管制,三类车辆禁行,沿线单位居民受限车辆将发放通行证。据交通部门统计,此次管制将涉及上万人出行问题。

      据介绍,此次管制内容包括,禁止核载1.75吨(含)以上货运和12座(含)以上的客运车辆通行(公交、惠澳大道施工、沿线单位及居民的车辆除外)。按此前指定路线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需在管制时间内绕道四环路、惠南大道、潮莞高速、济广高速(原广惠高速)、沈海高速(原深汕高速)、惠深沿海高速、大亚湾石化大道。另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视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确定解除惠澳大道交通管制时间。

      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建议,在交通管制未撤销前,前往大亚湾区或惠阳区的私家车和禁行车辆一样,按照交通标志的指引绕道惠南大道、S356线(平龙公路)、S357线(永良公路)、潮莞高速、济广高速(原广惠高速)、沈海高速(原深汕高速)、惠深沿海高速等道路。

      惠澳大道沿线单位及居民的受限车辆可到大亚湾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惠澳中队(地址:S357线永湖路口附近,电话:07523712999),领取《惠大疏港高速公路惠澳大道段施工期间通行证》。

      据悉,惠大疏港高速公路起于惠城区汝湖镇长湖,终点位于大亚湾区风田变电站西侧。全线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为100公里。预计2014年建成通车。通车后将连接起济广高速(原广惠高速)、沈海高速(原深汕高速)、惠莞高速、长深高速(原惠河、惠盐高速)、广河高速、揭茂高速、惠深沿海高速等7条高速公路,由于惠大疏港高速公路串起惠城区、惠阳区和大亚湾区,因此未来惠大疏港高速公路通车后,将可以间接实现一条高速通达全省的愿望。

  • 集成吊顶开发新品 紧抓绿色环保 把握财富动脉

        而今集成吊顶进入百花齐放时代,“全屋吊顶”、“音乐吊顶”、“复式吊顶”等风格各异的产品丰富了吊顶产品线,日益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未来集成吊顶行业的产品趋势要紧抓绿色环保宗旨。

        解密市场玄机

        市场玄机一:据中国国家住建部居民住宅情况资料显示,中国居民对住宅安全环保的概念认识逐渐清晰。集成吊顶产品已渗透到全国绝大部分上规模的装修装饰材料市。未来,随着居民收入提高不断推动消费升级,人们更加注重提高生活质量,对家居环境的美观性、舒适性和安全环保提出更高要求,普通居民对健康家居环境的诉求日益强烈,集成吊顶将逐步取代传统吊顶成为市场首选已是必然,而环保顶的问世更是集成吊顶行业可喜的一面。

        市场玄机二:国家宏观政策指引财富动脉。“每一条政策的出炉,都会蕴藏着亿万财富”。近年,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大形式对家居建材业的影响,让本来就已经处于低迷的集成吊顶行业更是“雪上加霜”。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集成吊顶企业面临的最大主要危机是生产成本剧增、利润大幅下滑,并为建立“安全”销售渠道。

        市场玄机三:“在竞争中获胜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开竞争。秉承“环保低碳”的生活理念,公司开发的全球首创新型吊顶——环保顶,首先,在材质的选择上它就有别与传统的集成吊顶,它采用的是各种环保低碳板材,包括高聚物合金低碳板、层层板、高聚板,生产的环保板材在生产及使用过程中无污染、保温隔热隔音、比强度高、寿命长、抗氧化、阻燃、绝缘、防水。其次,在电器的选择上又别出心裁,它选用的是智能电器,由智能热泵驱动、LED照明和换气模块组成,它能实现内循环加热、除湿、除雾、照明、换气的数字化智能控制,热效率高,实现节能环保,让科技给你带来惬意的生活。

        市场玄机四:品牌集成吊顶企业将迎来一次难得的焠变机会。相信,未来集成吊顶的发展方向必定也是绿色的、环保的、低碳的,致力以消费者的标准为标准,通过科技创新,才能不断突破自我,为消费者奉献低碳时代的吊顶科技与卓越体验。部分中小集成吊顶企业将可能遭到市场淘汰,而品牌企业则以不同的创新手段来适应市场,力图从险恶的环境中胜出。随着国家政策的倾斜,精装修成为未来家装的主要趋势。

        由此带来的巨大市场价值也引起集成吊顶行业的重视,一些企业也开始跃跃欲试准备分一杯羹,一个巨大的市场商机就显露无疑了。

  • 发挥陶瓷产业生态优势展中国陶瓷产业实力

        在全国都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而激情勃发的日子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是十八大的关键词,也意味着2012年是陶瓷业从“被环保”走向自觉环保的元年。在节约资源、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的大趋势下,陶瓷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挑战和大机遇。而景德镇作为世界瓷都,陶瓷之源,有着1700余年的制瓷史世界名都,将如何进一步挖掘和弘扬中国传统陶瓷文化,增强中国陶瓷产业实力。

        建设世界新瓷都,必将进一步挖掘和弘扬中国传统陶瓷文化,增强中国陶瓷产业实力。在千年窑火不息的瓷都景德镇,看到的不仅是琳琅满目的各色瓷器,还有景德镇坚持“陶瓷发展优先”,改造和提升陶瓷产业带来的新格局。自2009年以来,景德镇市紧紧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按照绿色、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不断优化结构、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形成以高技术陶瓷为核心竞争力,以陶瓷文化创意为特色,以陈设艺术陶瓷和高档日用陶瓷为主体,以建筑卫生陶瓷为补充的陶瓷产业发展新格局,通过5年或更多一点时间的努力,将陶瓷打造成千亿产业,擦亮景德镇金字品牌。

        “瓷业兴、百业兴”,景德镇充分认识到陶瓷在全市各项工作中的特殊地位,牢固树立了陶瓷优先发展的思想,紧紧围绕陶瓷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着力推进高技术陶瓷和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大力发展中高档日用瓷,支持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创新和产品艺术化发展,提升青花、玲珑、粉彩、颜色釉等传统名瓷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重点打造“一轴四片六厂”陶瓷工业文脉,做好老城区近现代陶瓷工业遗存保护、开发、利用及规划,将近现代陶瓷工业生产空间、里弄生活空间与当代陶瓷文化创意产业有机结合,形成了一条现代陶瓷工业文脉的陶瓷工业遗存保护区。《关于加快陶瓷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陆续出台,使得陶瓷发展优先战略有了更加实实在在的内容和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陶瓷产业跨越发展,增长幅度居全国产瓷区前列。2011年,景德镇陶瓷产业规模在国内主要产瓷区的排位从2007年的第九位上升到了第五位,并且持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今年上半年,我市陶瓷工业总产值116.2亿元, 同比增长13.81%;陶瓷出口5420.3万美元;陶瓷固定资产投资达34.6 亿元,同比增长14.95%;陶瓷税收1.95亿元,同比增长31.92%。

        为进一步有效地促进我市陶瓷产业的快速发展,共享“景德镇”的城市品牌资源,打造自主品牌。景德镇市陶瓷产业从2009年起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品牌创建经历了从少到多、从低到高的跨越。现如今,景德镇市陶瓷行业已拥有1个中国驰名商标,23个江西省著名商标,28个市知名商标,陶瓷注册商标达到500件,实现了三年连续翻番增长的可喜局面。今后的五年,是景德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瓷都品牌快速发展、经济效益日益显现的关键时期。各陶瓷企业加快“走出去、请进来”的步伐,形成合力,坚持创新,走一条具有行业特色的发展之路。

  • 切实加强公路施工安全

        目前正值施工高峰期,淮安公路处高度重视公路施工安全,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措施,多管齐下,确保工程进展安全顺利。

        一是提高安全意识,全员持证上岗。重视安全教育学习,尤其是对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保证机械设备操作工、特殊工种等全员持证上岗;对搅拌、运输、摊铺及碾压等工序按规定施工,充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实施区域分离,保障施工期间车辆通行安全。对开放路段派专人砌水泥墩、隔离墙,隔离往返车辆,杜绝往返车辆在施工路段行驶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交通隐患;对全面封闭施工路段,在封闭路段的路口摆放导向牌、警示牌及各种安全标志标牌,避免通行车辆对施工路段造成的各种危害,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三是预防为主,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防护用具、消防、食堂等,坚持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 五金机电联手浙江大学 打造数字化设计中心

        近日,由高级技工学校与浙江大学现代制造工程研究所联姻,双方将建设五金机电快速数字化设计与精密检测中心,以服务好本地的五金机电产业。

        随着国内五金机电行业的发展,来自各省的竞争日益激烈,五金机电行业内无序竞争的情况开始出现,出现五金的低成本、产品结构档次和技术含量不高等弊端也日益显露。这一情况急需解决,否则五金行业可能会出现一次较大的动荡。

        这次举措无疑是采取了较对的方式,即开发新技术。进军高端市场,离不开高新技术和新近设备。只有拥有先进的设备资源,技术应用上比较先进,新技术才能在行业内应用广泛、迅速,从设计制造到相关材料生产、热处理等,形成产业链,集成化优势突出。

        在这过程中,有一点还要格外关注。五金机电产业转型要从过去主要依靠规模扩张和数量增加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与提高产品质量及水平为重点的精益型发展模式转变。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重点抓好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的减量化,积极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开展废蓄电池、废旧家电、旧家具的再利用,竹木加工剩余物、矿山废弃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和不锈钢加工废渣的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以推进清洁生产。只有这样,转型的成功才能“可持续发展”。

  •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指导意见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从战略和全局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城市园林绿化作为为城市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工程,承担着生态环保、休闲游憩、景观营造、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多种功能,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城市园林绿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推动园林绿化从重数量向量质并举转变,从单一功能向复合功能转变,从重建设向建管并重、管养并重转变,实现城乡绿化面积的拓展、绿地质量的提高和管养水平的提升,促进城市生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要遵循生态优先、科学发展,量质并举、功能完善,因地制宜、资源节约,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

        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国设市城市要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完成等级评定工作,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其中已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要达到国家Ⅰ级标准。当前园林绿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积极拓展城市绿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均衡绿地分布,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紧密结合城市居民日常游憩、出行等需求,加快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和绿道建设;继续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不断完善绿地系统综合功能;以保护城市规划区内水系、山体、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为依托,统筹城乡绿化发展。

        《意见》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第一,坚持公益性、专业化发展方向。城市园林绿化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不能将城市公园绿地片面视为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内容,违背其公益性质进行经营性开发。第二,加强科学规划设计。各设市城市、县城要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依法报批。批准后的绿地系统规划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把好城市绿地设计方案审查、论证关。要将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的具体要求落实到设计方案审查要求中。第三,提升绿地建设品质。积极拓展绿化空间;均衡城市绿地分布,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快公园绿地建设,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打造精品公园;完善居住区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服务功能;建设林荫道路,达到“有路就有树,有树就有荫”的效果;增强绿地防灾避险功能;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城乡绿化,加强城乡大环境绿化,县、镇园林绿化建设不能简单模仿城市,要充分体现对县、镇自然山水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第四,规范市场监管。加强从业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严格招投标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第五,强化日常管护。切实执行绿线管理制度,对城市绿线内的用地进行严格管理,对侵占绿地、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等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保护园林树木,因同一个工程项目需砍伐大树超过2株,或移植大树、实施大修剪超过10株,或需迁移古树名木的,必须在工程规划设计阶段进行专项论证,采取听证会、公示等形式,就砍伐、移植树木种类和数量、修剪程度等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公园绿地监管,禁止借改造、搬迁等名义侵占公园绿地,禁止将公园用地或园内设施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强化专业化、精细化管护,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和养护定额标准,加快培养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养护资金投入。第六,推动科技创新。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调研和应用研究,充实科研队伍,落实科研经费,加大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 城镇化概念提振 昨日水泥板块大涨4.13%

        昨日两市行业概念板块普涨,其中水泥板块以4.13%的涨幅位居各板块之首。水泥板块大涨受益于城镇化概念的提振,11月份以来水泥板块连续下跌,有券商人士指出,昨日水泥板块表现是受消息刺激的超跌反弹。

        水泥建材板块超跌反弹昨日受城镇化概念的影响,包括地产、水泥建材、工程建设等板块纷纷走强。而随着此前公布的各项基建项目逐渐开工,水泥建材行业也将首当其冲受益。昨日,秦岭水泥、同力水泥强势涨停,板块半数个股涨幅超4%。建筑建材板块大涨2.36%,宁波建工涨停,中国铁建大涨8.02%。

        其中,同力水泥大涨受中原经济区规划获批利好消息直接刺激。作为河南地区唯一的水泥行业上市公司,2012年中报显示在河南地区的收入占到公司总营收的96%。宁波建工则是受益于新的工程建设订单利好影响。

        事实上,进入11月份以来水泥板块失去消息利好支撑开始连续下跌。有券商人士称,昨日水泥建材板块表现是受消息刺激的超跌反弹,进入冬季后水泥价格和需求将较为疲弱,未来板块持续走强仍需要新的基建项目支撑。

        水泥价格拐点已经显现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截至9月份全国累计完成水泥产量15.91亿吨,同比增长6.68%,其中,9月份单月产量达到2.1亿吨,同比增长12%,较8月的8.7%大幅提升,并为历史新高。9月份后全国水泥行业走出了前8个月不同的走势,呈现量价齐涨的局面。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由于水泥市场需求和价格连续低迷,多数地区的水泥价已跌至成本线附近,企业纷纷控制产能减少亏损。9月份随着一系列基建投资项目逐渐公布动工,水泥市场呈现恢复性增长。

        水泥协会数据显示,上周全国水泥综合价格结束了连续10周上涨。部分地区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水泥市场行情。国泰君安国际分析指出,目前水泥的价格拐点显现,水泥旺季已经结束,北方施工结束较早的省份(河北、辽宁和山东)的水泥正在往南运输至华东华南,造成水泥价格见顶回落。

  • 前香港立法会议员到华阴市进行石材交流与合作

        近日,前香港立法会议员、金融巨鳄詹培忠先生及其企业高管来到华阴市对白麻矿山、石材企业进行考察,听取了华阴龙王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汇报,并对后期双方的合作和发展进行了全面交流。

        在考察中,詹培忠先生亲临矿山实地考察,对矿山的储量及开采条件进行全面了解,并仔细了解了华阴市独特的白麻石材资源。考察中詹培忠先生表示,意与华阴市龙王石业有限公司全面合作,计划在政府确定的该企业采矿范围内投2亿资金,将该企业打造成西北地区白麻供应基地,并将该企业建设成开发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环保型石材企业。

  • 广州报业文化中心总投资约17.6亿元 预计2015年投入使用【转载】

       

    广州报业文化中心效果图

         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奠基典礼日前在海珠区阅江西路隆重举行。广州报业文化中心是广州市重点项目,地处琶洲会展总部功能区的西北滨水地带,通过国际设计竞赛,最后确定德国GMP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设计院联合体的方案为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约17.6亿元人民币(含土地成本),预计在2015年投入使用。

        广州报业文化中心位置显要,北倚珠江,东邻珠江啤酒博览园,与广州塔、广交会展馆比邻而居,占据着琶洲会展总部功能区的西部桥头堡,通过猎德大桥与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紧密联结。

        项目净用地面积503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7.6亿元人民币(含土地成本),资金以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自筹为主。目前资金已落实,由广州市重点项目办负责建设。

        项目主要包括广州日报社业务用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业务用房、报业博物馆、媒介创意企业以及文化休闲、展示、餐饮、健身等配套设施,属于大型综合性文化办公建筑。

        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建筑设计国际竞赛于2011年启动,共计收到123家国内外设计单位(或联合体)的正式报名。最终确定由德国GMP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设计院联合体设计的方案为实施方案,并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设计方案基础概念为120米高的双塔和报业博物馆三栋主要建筑通过裙楼的连廊建筑连接,在顶部各处设置屋顶花园。建成后有望成为广州新岭南建筑的代表。目前已启动前期工程总承包施工招标,计划于2015年3月竣工。

        亮点一

        全媒体发展平台国际领先

        广州报业文化中心是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及广州日报社采编、经营及管理的重要场所,新闻采编中心以国际最先进的中央放射式方式灵活布局。

        建成后,将根据全媒体数字出版的需要再造新闻业务流程,加快采编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开发和建立全媒体统一的投票投稿系统、共同稿库管理编辑系统、多渠道发布系统,打破报刊、网站以及其他新媒体之间的界限。做到新闻内容的“一次采集,多次发布、多元出版”,实现资源共享和跨媒体融合,进一步提升广州日报的行业龙头地位。

        亮点二

        绿色建筑彰显岭南文化

        广州报业文化中心设计方案反映了广州地理气候特征,融会了亲水喜绿、自然采光通风等岭南建筑的元素,严格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将打造成彰显岭南文化的绿色建筑典范,建成后有望成为广州新岭南建筑的代表。

        为了突出地块的滨水品质,项目三栋主要建筑通过连廊连接,拥有朝向珠江的较长立面,亦可充分利用多个屋顶花园饱览江景。

        亮点三

         增添广州文化新景观

        广州报业文化中心的一个重要功能分区是面向公众开放的报业博物馆和市民文化休闲广场。广州报业博物馆集展览、收藏、科普教育、研究为一体,参观者可从中了解广州乃至中国报业的发展历史。市民文化休闲广场可供市民观景、纳凉、休闲、观看广场表演,还可以在这里举办小型戏剧表演、城市论坛、文化沙龙等多样的公共文化活动。

        亮点四

        多种项目增经营能力

        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将开发多种项目,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写字楼、会议中心、户外广告、餐饮服务、配套体育设施等将改善集团经营结构和服务条件。

        凭借琶洲岛西北滨水地带和毗邻猎德大桥的地理优势,珠江两岸过往车辆可与报业文化中心建筑群形成直接的视觉联系,形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建筑展示面,同时也为通过LED屏传播信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

        亮点五

        提升集团品牌形象和价值

        创刊六十周年的《广州日报》,日均发行量名列华南地区第一,广告收入连续18年位居全国平面媒体首位。2012年,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广州日报》品牌价值126.27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大关,继续稳坐中国报业品牌第二。

        迈入新甲子征程的广州日报确立了新的发展思路:“以人为本、共创共享”的核心理念,“以媒为本、多元多赢”的战略定位,“引领时代、大家风范”的价值追求,为把集团建设成为中国最好、世界知名的综合性传媒集团而努力奋斗。

        在新的战略定位下,根据集团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末实现资产规模超百亿,加快成为以传媒产业和文化产业为支柱产业的大型综合性传媒集团。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建成后,将充分展示广州日报发展的新形象、新优势,提升集团品牌价值,增加在国内国际的综合竞争力影响力。

     

  •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召开

        马馼姜伟新臧献甫熊建平韩启祥沈东海出席 杜鹃主持

        11月27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在天津召开。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杜鹃,天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臧献甫,天津市副市长熊建平,天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韩启祥,天津市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委书记沈东海出席。杜鹃主持。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150人参加了会议。

        杜鹃在讲话中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着力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各项牵头任务,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对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出部署,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即将进入总结阶段;地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积累了有益经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学习这些好经验、好做法。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在全面防控的同时,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继续把保障性住房、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公积金、城镇房屋拆迁等中央纪委监察部交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牵头的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继续把拥有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人事任免、项目分配、资金管理、行政执法、评优评奖审定等各类职权的部位作为重点,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杜鹃强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立问责和纠错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细化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确保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要深化改革,强化市场机制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要加快基础信息数据库、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科技防控水平。

        姜伟新在总结时说,召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是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交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促进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继续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各地创造的新鲜工作经验融入全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中,进一步推动我们的工作,取得工作实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学习、借鉴创新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取得更大成效。

        会上,天津市城乡规划建设交通系统介绍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7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印发了25个单位的交流材料。与会人员还参观考察了天津市文化中心、国土房管局和规划展览馆。

  •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召开

        马馼姜伟新臧献甫熊建平韩启祥沈东海出席 杜鹃主持

        11月27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在天津召开。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杜鹃,天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臧献甫,天津市副市长熊建平,天津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韩启祥,天津市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委书记沈东海出席。杜鹃主持。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150人参加了会议。

        杜鹃在讲话中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着力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各项牵头任务,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为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对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出部署,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即将进入总结阶段;地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积累了有益经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学习这些好经验、好做法。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在全面防控的同时,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继续把保障性住房、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公积金、城镇房屋拆迁等中央纪委监察部交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牵头的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继续把拥有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人事任免、项目分配、资金管理、行政执法、评优评奖审定等各类职权的部位作为重点,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杜鹃强调,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立问责和纠错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要细化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确保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要深化改革,强化市场机制作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要加快基础信息数据库、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科技防控水平。

        姜伟新在总结时说,召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交流会,是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交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创新经验,促进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继续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各地创造的新鲜工作经验融入全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中,进一步推动我们的工作,取得工作实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学习、借鉴创新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取得更大成效。

        会上,天津市城乡规划建设交通系统介绍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7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印发了25个单位的交流材料。与会人员还参观考察了天津市文化中心、国土房管局和规划展览馆。

  • 江苏15家骨干涂料企业发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倡议

        随着“美丽中国”成为十八大热词,江苏涂料行业做出了快速反应。上周,江苏省涂料行业协会在镇江召开了江苏省涂料企业经济交流会,包括江苏长江涂料有限公司等15家骨干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向全国涂料同行发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倡议,提出涂料企业应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实施清洁工厂计划、积极推行责任关怀,从我做起,做“美丽中国”的积极建设者和推动者,为生态文明作出新贡献。

        作为国内涂料三大板块之一的长三角区域,目前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涂料消费和生产中心,在全国涂料行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江苏省涂料产量长期位列全国前三甲,而常州不久前刚刚被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命名为“中国涂料之乡”。在交流会上,当议到十八大报告以独立篇章系统提出今后5年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议题时,江苏涂料业界人士深感肩上担负的责任重大,他们针对涂料企业如何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行业整体水平进行了探讨。

        江苏省涂料协会理事长张卫中表示,江苏涂料企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应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通过调整科技结构、产品结构、生产结构和管理结构,坚持走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之路,为建设“美丽中国”而有所作为。

        张卫中以自己所在的江苏长江涂料有限公司为例,阐明了企业发展要符合社会及行业发展方向的重要性。近年来,长江涂料围绕低碳、环保、高性能、一体化的企业经营战略,利用大化工PTA下脚料代替苯酐,以可再生资源植物油下脚料制成的油酸作为树脂原料,实现了产业链延伸和资源的循环使用。他们还加大了水性木器、水性工业漆、水性醇酸树脂类等环境友好型产品的开发生产,在清洁生产等方面走在了行业前列,从而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使得公司今年在整个经济环境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近两位数的增长。

        “下一步,长江涂料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低VOC的水性工业漆、粉末涂料、风电涂料为主攻方向,力争‘十二五’末,低碳、高性能产品占比超过30%,高新技术产品占75%以上。”张卫中说。

  •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召开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

        姜伟新致贺信 陈大卫出席 姚兵当选会长

        11月22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发来贺信,副部长陈大卫出席会议并宣读了贺信。陈大卫被聘为协会第十届理事会顾问,姚兵再次当选会长。

        姜伟新在贺信中指出,协会在第九届理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国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健全机构、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大力推动建筑部品生产的标准化、系列化,组织开展了新型门窗和钢结构住宅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工作,为建筑业节能减排和行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姚兵在讲话中指出,协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社团组织,肩负着壮大行业、做强企业的使命,更应该努力创新、突出服务。协会自1981年8月成立以来,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9届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已成为拥有建筑钢结构、建筑门窗幕墙、采暖散热器等15个专业委员会、3784家会员单位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协会的各项工作开展得卓有成效,不仅被民政部授予“

  •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指导意见

        加强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尽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行业统计工作水平。

        《意见》要求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工作制度,明确综合统计管理机构,配备综合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项目报批备案制度,规范统计信息发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法定统计调查项目数据,经部门综合统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由主管领导签署发布。统计数据正式发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和使用。

        《意见》指出,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实用性,建立适应部门管理需要和行业发展要求的统计指标体系。丰富调查方法,要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和有关监测管理系统收集统计信息,避免重复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持会审会商制度,规范数据调整程序。

        《意见》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构建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统计信息系统;要加强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与分析,为政府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和政策建议;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工作经费和信息设备落实到位,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 “四纵四横”高铁网已初具规模 北京至广州最快8小时【转载】

        日前,京广高铁北京至石家庄至郑州段开始进入按运行图模拟运行试验阶段。此次按图试运行,标志着京广高铁全线贯通进入最后准备。今年年底前,2200余公里,世界上最长、设计标准最高的京广高铁将全线贯通,我国南北高速通道彻底打通。

     京广高铁 

     北京至广州全程8小时左右 

        京广高铁全长约2200公里、是纵贯中国南北的快速客运大通道。2009年12月,京广高铁武广段开通运营;2012年9月,京广高铁郑武段开通。至此,京广高铁只剩京郑段尚未开通。待全线打通后,北京至广州全程缩短至8小时左右。 

         据介绍,京广高铁全线将经过如下城市:北京、保定、定州、石家庄、邢台、邯郸、安阳、鹤壁、新乡、郑州、许昌、漯河、驻马店、信阳、孝感、武汉、咸宁、赤壁、岳阳、汨罗、长沙、株洲、衡阳、郴州、韶关、清远、广州、深圳,未来还将连接香港。

        今年以来,一批重要的高铁干线和高铁连接线相继通车运营,中国规划的“四纵四横”高铁网已经初具规模:郑武高铁在今年国庆长假前通车,打通了京广与郑西高铁;合蚌高铁10月份开通后,把京广、京沪、沪汉蓉三条高铁主干线紧密联结起来。12月1日,中国横跨东北三省的第一条高寒高铁——哈大高铁也将开通运营。

        记者从铁道部了解到,作为世界上第一条投入运营的新建高寒地区长大高速铁路,哈尔滨至大连高速铁路目前已完成开通运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哈大高铁营业里程921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纵贯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途经23个车站。作为我国“四纵四横”高速铁路中的重要“一纵”,哈大高铁可以通过既有的秦沈客运专线和京秦铁路,实现同已经运营的京沪高铁和即将全线贯通的京广高铁相连。 

     哈大高铁 

     东北与关内地区时空距离缩短 

        虽然在运行试验期间动车组最高试验时速达到385公里,但鉴于哈大高铁是世界上第一条投入运营的新建高寒地区长大高速铁路,为了探索积累高寒地区高铁运营管理经验,同时增加哈大高铁运营的安全冗余,尤其是确保冬季运营安全,铁路部门在哈大高铁运营初期,实行冬季和夏季“两张列车运行图”,分别按时速200公里和300公里两个速度等级开行动车组列车,同时实行与两个速度等级相对应的票价。 

        铁道部科学技术司司长周黎介绍,哈大高铁的建成通车,标志着我国已经掌握了在高寒地区修建高速铁路的技术。哈大高铁沿线冬季极端最低温度零下40℃左右,最大积雪厚度30厘米,沿线土壤最大冻结深度达205厘米。针对高寒地区的特殊环境,铁道部专题组织了22项科研课题,系统开展了技术创新工作,解决了路基“冻胀”控制技术难题,并研制了适应低温运营环境的高寒动车组,掌握了牵引供电、通信信号等设备低温适应性技术,形成了高寒地区高速铁路成套技术。“目前,相关技术都经过了试验验证和运行试验,试验考验结果表明,哈大高铁技术是可靠的。”周黎说。   

        据了解,哈大高铁开通运营,对促进东北三省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快速流动,缩短东北与关内广大地区的时空距离,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具有重要意义。初步估算,哈大高铁通车初期,沈大线每年可增加货运能力1150万吨,京哈线沈阳至哈尔滨区段每年可增加货运能力1000万吨,可大大缓解目前哈大铁路通道运输能力紧张局面。 

      【链 接】 

        四纵四横铁路网 

     根据我国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四纵四横”客运专线将成为连接大城市的快速通道。   

     四纵: 

     北京—上海客运专线,贯通京津至长江三角洲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北京—武汉—广州—深圳客运专线,连接华北和华南地区 

     北京—沈阳—哈尔滨(大连)客运专线,连接东北和关内地区 

     上海—杭州—宁波—福州—深圳客运专线,连接长江、珠江三角洲和东南沿海地区 

     四横: 

     徐州—郑州—兰州客运专线,连接西北和华东地区 

     杭州—南昌—长沙—贵阳—昆明客运专线,连接西南、华中和华东地区 

     青岛—石家庄—太原客运专线,连接华北和华东地区 

     南京—武汉—重庆—成都客运专线,连接西南和华东地区 

     

  • 中国房地产战略合作大会召开

        中国房地产采购平台隆重上线

        11月22日由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主办,北京中房研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办,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作为惟一技术支持单位,中房网、新浪地产网为网络载体的中国房地产采购平台以扩大合作资源、优化采购成本、提升建筑品质为宗旨,促进全国优秀房地产企业与产业链优质部品部件、设计、施工企业进行产业对接协作。平台将积极推动行业转型,改变生产方式,走绿色、可持续之路,打造品质建筑,让消费者住上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住房。

        战略合作大会现场名企云集,世茂、恒大、远洋等60余家知名房企工程采购高管,以及东方雨虹、中宇集团、金牌厨柜、联塑集团、亚士漆、北京特普丽装饰装帧材料有限公司、厦门狄耐克、中国国际门窗城等120多家供应商企业代表参会,大家纷纷对采购平台能为产业链上下游创造的价值给予肯定。

        采购平台建设有利于提高建筑质量 优化采购成本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志峰指出,建立集中采购平台有利于提高采购产品的质量,优化采购成本,特别是帮助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展。供需双方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发布、对接乃至未来交易,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且难以通过集中采购买到优质部品的开发商可以在采购平台上,通过工程团购,或者说联合采购,把大量的需求汇集起来,给建材单位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带来规模效益,实现按需定产,这对每一家房地产企业而言都将享受扩大采购规模而带来的采购成本降低。于此同时,建设采购平台更有利于部品部件的标准化和住宅产业化的推进。

        采购平台为房地产企业打造专业招投标发布渠道

        北京中房研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丁祖昱则对中国房地产采购平台做了详细的解读。采购平台分为产品库、服务库、案例库、招标采购、拟在建项目、地产黄页、优选部品库几大核心栏目。采购平台把建材产品分成了23类,125个子行业。其中产品库又分为基本库和优选库——基本库是海量信息,凡注册会员都可以发布,目前有64万个产品和服务商,优选库必须经过中国建筑标准研究院把关,目前包含16类160家企业的产品,也就是今年500强开发商首选供应商品牌企业的产品,丁祖昱表示,采购平台的功能未来还会不断地拓展和完善,目前已经试运行为恒大集团、建业集团等品牌房地产企业发布了招投标信息,反响十分强烈。

  • 重庆建筑保温隔热板材应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进展顺利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节能技术路线,保障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质量和节能效果,推动建筑保温隔热材料走工厂化、成品化、板材化和规范化发展道路,今年以来,我委根据建筑保温隔热板材产业发展现状和国家及我市相关民用建筑工程防火安全管理要求,组织中煤科工集团重庆市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科院上海分院重庆研发中心、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和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开展了岩棉板、硅酸铝棉板、难燃型复合酚醛泡沫板、难燃型膨胀聚苯板、难燃型挤塑聚苯板、难燃型复合硬泡聚氨酯板、真空绝热板、保温装饰复合板等8项建筑保温隔热板材的应用技术标准与建筑构造图集编制工作。

        为保证编制工作质量,我委组织编制单位深入施工现场及生产企业实地调研,组织多家权威检测机构对标准所定技术性能指标进行检测验证,广泛征求区县城乡建委以及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单位意见,确保了该系列标准与图集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目前整体编写工作进展顺利,《岩棉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41-2012)和《复合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44-2012)已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硅酸铝棉板建筑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已形成报批稿,《难燃型复合硬泡聚氨酯板建筑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难燃型膨胀聚苯板建筑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等5项技术标准以及《岩棉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复合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构造》等8项构造图集已形成送审稿,拟于近期组织专家审查,有望于今年内全部发布实施。该系列标准和图集覆盖了当前全国常见及常用建筑保温隔热板材,这将使重庆在全国率先系统建立形成建筑保温隔热板材应用技术标准体系,既为我市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保温隔热板材、调整提升建筑保温产业结构提供技术支撑,也为夏热冬冷地区优化建筑节能技术路线、提高建筑保温隔热工程质量提供参考借鉴。

        下一阶段,我委还将组织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广大开发、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和材料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建筑保温隔热板材系列标准与图集的宣贯培训,提高建筑保温隔热板材应用水平,引导建筑保温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建筑保温隔热工程实施质量。

  • 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公报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制度相关规定,我部对2011年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公布如下:

          一、企业的分布情况

        2011年全国共有6493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加了统计,比上年增长了8.3%。其中,甲级企业2045家,增长了18.2%;乙级资质企业4448家,增长了3.7%。专营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有2611家,增长了1.1%;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3882家,增长了13.2%。

        二、从业人员情况

         2011年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237,100人,比上年增长7.6%。其中,正式聘用员工218,267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92.06%;临时聘用人员18,833人,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7.9%。

         2011年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共有注册造价工程师58,907人,比上年增长11.3%,占全部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的24.8%;造价员79,048人,占全部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的33.3%。

         2011年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有专业技术人员合计205,927人,比上年增长8.4%,占年末从业人员总数的86.9%。其中,高级职称人员39,355人,中级职称人员96,514人,初级职称人员42,560人,各级别职称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分别为19.1%、46.9%、20.7%。

        三、业务情况

         201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营业收入为806.8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2.9%。其中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305.5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5.8%,所占比例为37.9%;招标代理业务收入所占比例8.0%;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所占比例18.4%;项目管理业务收入所占比例24.6%;工程咨询业务收入所占比例11.2%。

         上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中:

         按所涉及专业划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收入177.43亿元、市政工程专业收入39.10亿元、公路工程专业收入12.87亿元、火电工程专业收入10.81亿元、冶金工程专业收入6.38亿元,各专业工程业务收入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8.1%、12.8%、4.2%、3.5%、2.1%。此外,其他各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收入合计58.91亿元,占比19.3%。

         按工程建设的阶段划分,其中前期决策阶段咨询业务收入为29.41亿元、实施阶段咨询业务收入59.21亿元、结算审核阶段咨询业务收入136.53亿元、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69.69亿元、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业务收入3.77亿元,各类业务收入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62%、19.38%、44.69%、22.81%和1.23%。此外,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6.92亿元,占比2.27%。

  •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 12月22日前可提意

        中国建筑市场乱象有望进一步依法规制。11月22日,国务院法制办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33条,直面我国建筑市场存在的四大问题做出了明确有力的解决措施,内容主要关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动态监管制度,禁止政府违法干预工程建设,严格法律责任追究。征求意见稿规定,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已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企业和个人的监督检查。政府有关部门违法干预工程建设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政府及其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注册执业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第五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一条)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防止暗箱操作。国家建立劳务用工信息共享制度;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施工许可或者开工报告等作为重点公开内容,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违法违规情况等进行采集和记录,逐步建立诚信记录查询系统。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诚信记录应当作为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依据。(第七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三是完善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工程造价控制,严禁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投资工程未取得投资部门投资计划和财政部门拨款证明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当执行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劳务企业核定劳务量,结算劳务费用;施工单位或者劳务企业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劳务费用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其中第十三条明文规定:国家鼓励建设单位推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四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管理,严禁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强化对施工单位的要求,禁止任意压缩工期,加强施工监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征求意见稿规定,“建设工程实施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不得强迫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从事工程建设”。建设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将已经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指定单位;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将总承包人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两个以上单位;政府投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等六种行为。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违规单位将面临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未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支付监理费用、办理竣工结算并支付竣工结算款或者任意压缩工期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征求意见稿规定,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发包给两个以上单位;分包工程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其他单位不得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技术、安全生产等管理人员;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工期,确需压缩工期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论证,并支付因缩短工期增加的相关费用,压缩工期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不得压缩;工程监理单位要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2年12月22日前提出意见,方法之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 6条轨道交通线有望年底开工 地铁工程建设将步入密集期

       

    到2016年广州地铁线路将从现在的8条增加到15条

         记者近日从广州地铁公司获悉,目前广州共有六号线首期、二期,七号线一期,八号线延长线,九号线一期,广佛线二期6条线路正在建设当中,而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的7条规划线路中,有6条也有望于年底实现进场开工。这意味着,明年开始广州将有12条线路同时动工,规模之大为历年之最。

      广州地铁总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到2016年底,广州要新建284公里轨道交通线网,这相当于用5年时间完成超过以往20年的工程任务。届时,广州运行的地铁线路将从现在的8条增加到15条。

      记者查阅线路规划发现,这些线路主要辐射南沙、黄埔、白云、增城、从化等周边区域。专家表示,这是广州城市布局由中心向周边拓展的信号,“用交通引导城市布局,是一种进步的做法。”对于地铁建设带来的扰民影响,专家认为市民应该用长远目光看待,“沿路居民确实会承担一定的痛苦,但将来受益最多的也是他们。”

      6条新线年底开工

      日前,广州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广州全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情况。其间,广州地铁总公司全面介绍了目前广州地铁的建设情况。目前广州在建的6条线路分别为六号线首期、二期,七号线一期,八号线延长线,九号线一期以及广佛线二期。此外,在今年7月份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的7条轨道交通线路中,除十一号线外,其余均正在推进前期准备工作,预计试验工点今年可以进场施工。

      据了解,今年1到10月份,广州地铁共完成工程建设投资86亿元,资金支付61亿元。而根据预测,未来2012年到2016年,广州轨道交通线网建设资金需求将达到1929亿元。资金需求巨大,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地铁建设资金的安排原则,未来建设资金来源除财政资金、市区共建各区(县级市)分摊资金外,其余共需通过多种债务融资方式解决。

      昨日,记者通过地铁公司以及规划公告搜集出目前在建以及将要建设的地铁线路的大致状况。通过查阅站点记者发现,除七号线一期、八号线延长线等线路外,其余站点均辐射市区周边郊区,囊括从化、南沙、增城等区域。这样的线路设置是否预示着广州未来城市格局将有所改变,建设过程中会否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就这些问题,记者昨晚采访了华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交通学院教授徐建闽。

      徐建闽介绍,相比先建好城市,再建设道路的做法,以交通引导城市发展布局明显更为科学。目前,广州中心城区过于集中,交通、居住压力大,需要往周边转移。在转移过程中需要交通线路拉动,因为只有交通便利了,才能吸引居民前往居住。“沿着交通线路建设紧凑型社区,像香港那样。城市布局自然就形成了,从而缓解中心城区的压力。”徐建闽说。他认为,地铁线路辐射周边郊区,既是拓展外围空间的信号,同时也是最好的方法之一。

      按照计划,明年广州将有12条线路动工,徐建闽认为施工沿路居民无法避免会受到影响,但应理性面对。“BRT建设的时候,周边影响却是很大,但是建好了我们发现,他对沿路的居民都是有好处的。痛苦由他们来承担,得到的好处也是他们的。”徐建闽呼吁,市民应从长远角度看待地铁工程建设

  • 兴丰二期填埋场进行二次环评公示 拟在2014年年底前建成

        近日,《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场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公示,记者获悉,目前广州市中心城区仅建设了广州市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下简称“兴丰填埋一场”)收纳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最后的填埋库容也在2012年中投入使用,预计至2014年底兴丰填埋一场库容耗尽并实施最终的封场。

        根据《广州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2010-2020)》,为解决2014年后的生活垃圾及其处理残渣的填埋问题,规划在白云区兴丰村兴太公路南侧兴丰填埋一场的西侧兴建兴丰填埋二场工程,拟在2014年年底前建成。据悉,兴丰二期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约35年。

      环评透露,兴丰二期填埋场服务范围包括市中心城区和南部区域,近期主要收纳广州市中心城区原生垃圾及李坑垃圾焚烧厂的稳定化飞灰;中远期主要为广州市中心城区及南部资源热力电厂等其他原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产生的残渣提供填埋服务,同时兼顾原生生活垃圾的应急填埋。

        根据预计,二场区域填埋气的产生量预计在2015年达到最高峰,然后回落并逐年下降。因此,二场参照一场设计了完善的填埋气导排系统,并拟依托兴丰一场现有的填埋气处理系统,直接将收集的填埋气导送过去进行处理。将约70%的填埋气收集起来,并通过专用集气管输送到兴丰填埋一场的沼气发电区,前三年以点火炬方式处理填埋气体,后三年采用焚烧发电的形式对填埋气体加以综合利用。

        垃圾运输车辆渗滤液滴漏等所造成的恶臭扩散是垃圾运输线路最大的不良影响。环评透露,为减少对居民点等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该项目已应周边公众要求规划建设新的垃圾运输进场道路。新规划的进场道路拟直接从广汕公路李伯坳附近开辟专门的道路直通填埋场区,垃圾运输车辆直接经广汕公路进场,不再经兴太公路,尽量绕避了沿途的居民敏感点。此外,还将新建从进场区到填埋场区及渗滤液调节池等设施之间的道路。

      两村一校搬迁预计2016年完成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环评对兴丰二期项目设置了以填埋库区和渗滤液调节池为边界起点,外扩5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为确保居民、学校等敏感点不受本项目建设运营的影响,将对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学校等敏感点实施搬迁。经建设单位初步调查,位于此环境防护距离内的敏感点包括兴丰村506户居民、穗丰村581户居民和广州市华大外语外贸专修学院白云校区1所学校。

      根据白云区政府委托广州市白云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所制定的兴丰垃圾填埋二场项目环保搬迁方案,兴丰村拟实施整村搬迁,搬迁村民户数为1099户(包括环境防护距离内的506户和环境防护距离外的593户),穗丰村拟搬迁项目5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的581户,搬迁安置点为太和镇沙亭村南部的沙亭岗地块,广州市华大外语外贸专修学院白云校区整体搬迁方案正在磋商中。

      搬迁安置方案的细节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照目前政府拟定的搬迁方案,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将于2016 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搬迁。

  • 第59期全国市长研究班举办

        仇保兴结合“十八大”精神为学员授课

        中共中央组织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主办,全国市长研修学院承办的第59期全国市长研究班近日在京举办。本期研究班的学习专题是城市基础设施与人居环境建设。全国市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全国市长研修学院院长仇保兴为40位来自各地的城市行政领导讲授了《重建微循环——城市生态化改造的必由之路》。

        仇保兴表示,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针对这些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造福人民群众。

        他在授课中结合转型的条件、转型的紧迫性以及微降解、微能源、微冲击、微更新、微交通、微创业、微绿地、微医疗、微农场、微调控等方面的中外实例,就实现生态文明时代的城市转型、生态城和城市住宅规划建设的新原则进行了讲解,并回答了学员们提出的问题。

  • 广清城轨近期将动工 搭乘全程约半小时

        记者日前从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三角城轨公司”)处获悉,备受关注的广清城轨将于近期举行开工仪式。这是6条近期要开工的珠三角城轨中的首条。

        据介绍,广清城轨从广州北站至清远站线路全长38.36公里(其中花都区范围内18.31公里,清远市范围内20.05公里),项目工程投资约为140亿元,项目工期四年,全程共设6站,分别为广州北站、石陂站、狮岭站、银盏站、龙塘站、清远站。除了主线外,广清城轨将分出支线对接白云机场,主、支线呈倒Y字形。

        未来广清城轨建成后,从起点广州北站至终点清远站约半个小时,再加上坐地铁9号线进入广州市区的时间,从广州市区到清远只需要一小时,大大缩短了清远与广州市区的空间距离,能让清远真正融入广州及珠三角地区。

        之前在广铁集团关于珠三角城轨建设的进度通报中,公布了广清线、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穗莞深线新塘至洪梅段、佛莞线、穗莞深线新塘至白云机场段、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等6条新线,将于近期开工建设。广清城轨将是这6条线路中首次开工建设的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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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期规划20条市内轨道交通

      日前,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其网站公示了《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修编)》(以下简称“规划”),其中公布了深圳市远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方案。按照规划,深圳远期将有20条市内轨道交通线路和5条城际轨道交通线路,从深圳可轨道直达东莞、惠州、香港、珠海等地。

      按照规划,深圳未来将有20条城市内轨道交通线路,总长720公里,以及5条城际间轨道交通线路,总长146.2公里。记者了解到,20条城市内轨道线路除了已经开通的深圳地铁1—5号线,还有光明线、西丽线、盐田线、梅林线、南宝线、机场线、龙坪线、沙井线、东部快线、石岩线、坂田线、前南线、平湖线、坪山线、福永线。而5条城际线路则包括深惠城际线、穗莞深城际线、港深西部快轨、虎龙城际线、深珠城际线。

  • 广百集团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落户广州光谷【转载】

        日前,由广百集团主办的LED照明示范工程启动仪式在广州光谷隆重举行,总额达1.6亿元的照明示范工程正式落户广州光谷。

        “LED照明示范工程项目”指在经营场所、商场门店、购物中心、展贸市场、主题商城、配送中心、物流仓库、度假村、办公楼、停车场及新开发地产项目等区域实施LED照明示范改造工程。LED照明示范工程主要采取直接采购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同时利用广州光谷的流通平台大力向社会推广广东省LED产品。

  • 十八大代表周明觉来我协会与全体职工畅谈参会感想

         2012年11月16日上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处在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之际,邀请十八大代表、中价协常务理事、北京信永中和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中价协有色金属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明觉先生,与我协会全体职工畅谈参会感想,中价协党支部书记刘朝阳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周明觉先生就十八大会议精神谈了自己的深刻体会,认为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落实科学发展观是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需要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协会新任理事长徐惠琴和秘书长吴佐民参加座谈并讲话。通过与十八大代表的近距离交流,秘书处全体职工深受振奋和鼓舞,在全协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进一步鼓舞斗志、激励干劲,要在新一届党中央领导下,为祖国的伟大复兴贡献出微薄的力量!

  • 佛山将掷138亿打造西站成为综合型铁路客运枢纽【转载】

        11月8日,新建铁路广州枢纽佛山西站及相关工程在省环保厅网站进行环评公示,站场内部设置与详细规划首次披露,佛山西站将耗资138亿打造一个综合型铁路客运枢纽,连接5条高铁城际,是广佛肇城际和广佛环线的唯一换乘站。

         据悉,佛山西站选址佛山南海狮山镇、罗村街道及大沥镇,项目工程造价将高达138亿,建设内容包括5条铁路干线工程、车站、动车运用所、综合维修车间、相关联络线、走行线、4座桥涵和5座隧道等。建成后的佛山西站将是集铁路、城际线、地铁、公交、长途巴士等多种交通方式的综合交通客运枢纽,将连接贵广、南广线、西部沿海铁路和广佛肇城际、广佛环线城际,是广佛肇城际和广佛环线的唯一换乘站,规模稍小于广州南站。

      记者了解到,佛山西站片区南抵桂丹路、西靠工业大道,北至兴业路,东邻兴塱路。规划与铁路进站厅相连的高架车道相连,高架车道从车站南北广场进站厅平台伸出,与疏解环通过上下匝道相连。至于站内道路,则于站房南北侧分别各设置3个出入口,作为车流主要交通。

      环评显示,规划的地铁3、8号线将南北方向穿过佛山西站,站厅层出入口毗邻佛山西站出站厅。

      此外,公交车位于东西广场上近站房位置接送旅客。各类送站车辆自站前主要道路进入车站区,经匝道到达南北两侧的基本站台落客区(高架方案),分类停靠下客后至地面匝道离站,出租车可沿站区内东西两侧道路驶入出租车蓄车区排队,载客后经出口离站。社会车从站场东路、站场西路分别进入社会停车场,长途车站位于广场西南侧。

      记者从环评中发现,佛山西站将分三层设置,一层为出站层,以南北为主轴对称布置;二层为站台层,离地面10米,设置部分售票厅和候车室;三层为高架层,离地面19米,横跨整个站场,设置候车厅及辅助用房(包括问讯、盥洗间、设备和餐厅等),候车厅两侧的辅助用房上方设商业夹层,设休息、餐饮、商业等。

      据悉,佛山西站将在车站东北部设置一个动车运用所,承担动车组的存放和检修,分为高铁运用所和城际运用所。

      环评认为,佛山西站附近涉及桃源村蔡边村的6处居民区敏感点,夜间噪声将会有一定的超标,届时需采取防噪措施。

  • 北京交通规划增3条地铁新线 估算总投资为707亿元

        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07-2016年),据悉北京又有3条地铁新线获批,在规划调整方案中看到,新增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07亿元。

        规划调整方案中新增3条地铁新线,包括自王府至五福堂路的8号线三期;自永丰至榆树庄站的16号线;以及北京南站至北京新机场的新机场快线;另外,将S1线东段工程调整为6号线西延工程,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总工程师杨广武透露,6号线西延工程早已获批,将是这几条线路中最早开工的项目。

        此前,北京市将2015年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目标锁定为666公里。地铁8号线三期、6号线西延也是2015年规划线路中最后开建的两条新线,原计划在2011年年底开工。但线路的前期进展超出预期。杨广武表示,现在拿到“最高机构的批复”,会尽快组织开工建设,但项目招投标有公示时间的要求,所以这两条新线“年内开工”基本无法实现。

        杨广武表示,“二机场线”的新机场快线,其建设要受第二机场的建设速度制约,项目争取与新机场同步建设。而调整为6号线西延工程的S1线东段工程,是已经获批的项目,因此会是规划调整方案中最早开工的项目。

        新增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07亿元,其中,8号线三期自王府井至五福堂站,线路长16公里,估算投资144亿元;16号线自永丰至榆树庄站,线路长36公里,估算投资366亿元,这两条线路的规划建设期均为2012年至2016年。

       新机场快线自中心城区至北京新机场,采用快速轨道交通方式以实现“半小时”到达。线路暂以北京南站至北京新机场计列,长37公里,估算投资197亿元。中心城区起点的具体位置在可研阶段论证确定。

       此外,将S1线东段工程(自五路居至苹果园,长8.9公里)调整为6号线西延工程。调整后新增线路里程89公里,预计到2016年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将达到664公里。

       另外,海淀山后线永丰至北安河段和燕房线,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选择建设时机,适时启动建设。

  • 增城研发创意产业园区拟建北三环连接线工程

         为了完善位于石滩镇的增城研发创意产业园区与周边道路的连接,将从园区内的广本研发中心建设一条连接线联上北三环。其项目昨日起进行环评公示,市民可向相关单位反映环保意见。

     据悉,广本研发中心至北三环连接线工程选址于石滩镇增城研发创意产业园区内,起点与理念路相接,经过创意产业园东北部,上跨北三环高速,终点接荔湖大道,道路总长4.24km。本项目定位为东西走向城市次干道,规划红线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

     项目目前正在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建设项目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民居、文教、医院、办公、企业、政府机关。

  • 广深高速鹤洲立交改造项目启动 将与机场T3片区快速路贯通

       

    路网图(深圳交委供图)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交委建设中心获悉,为实现深圳机场T3片区快速路与高速道路系统相贯通,提升机场南路通行能力,广深高速和机荷高速交汇处的鹤洲立交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该工程计划在明年年底前整体完工,建成后将实现机场T3片区快速路与高速道路系统便捷贯通。

        广深高速鹤洲立交位于广深高速公路和机荷高速公路的交汇处,毗邻宝安国际机场,规划连接机荷高速连接线、广深高速、机荷高速、机场南路和107国道,是连通深圳、广州、中山地区的枢纽立交。根据规划,鹤洲立交划分为近期、远期两阶段实施。本次改造为近期工程,拟对广深高速主线路基拼宽改造长度约1.535km,并新建7条匝道,全长6.353km,其中新建桥梁5座,新建涵洞12道,设置收费广场和发卡广场各1处,迁建广深高速管理用房屋17000平方米。

        深圳市交委建设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鹤洲立交的改造将实现机场T3片区快速路与周边高速道路系统的便捷贯通。据了解,由于机荷高速连接线(规划中深中通道)尚未纳入建设计划,T3航站楼建成后,近期客运交通将主要依托机场南路进出。机场南路向东直接联系鹤洲立交,使鹤洲立交成为深圳机场对外最主要交通转换节点。

        按计划,此次工程将确保2013年8月底前完成进入机场方向的匝道建设,2013年底前项目整体完工。

     

  • 省市共建广佛江珠城轨 投资额高达400亿

        广铁集团前日通报了珠三角城际轨道的建设进度,广佛江珠城际轨道将在2015年前开工建设。据媒体了解,目前广佛江珠城轨的“预可”报告正在接受铁道部复审。

        据悉,连接珠三角4城的广佛江珠城轨,将预留与高铁对接条件,作为全国高速铁路网延伸的支线。据悉,目前广佛江珠城轨的投资模式,已经由原来的省部共建,变为省市共建,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江门市、珠海市共同出资,投资额度高达400亿元。今年7月广东省政府将该项目作为重点项目推出向民间资本招标

      目前,广佛江珠城际轨道项目仍在进行前期工作,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在今年的工作中积极配合推进广佛江珠城轨前期工作,目前,广佛江珠城轨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报给了铁道部,铁道部要对报告进行复审。据参与前期工作的江门市发改局工交能源科人士表示,“现在铁道部还没有完成复审。”

      按照预可报告的线路走向,广佛江珠城轨江门段从滨江新区东北部接入,经过鹤山市,蓬江区的滨江新区、杜阮,新会区,进入珠海,计划设鹤山东、滨江新区、江门、新会南站等四个站点,其中一个站点与广珠城轨的站点合并,但由于预可报告的复审仍未完成,目前走线及站点设置仍存在变数。

      虽然前期工作仍未完成,在前日广铁的通告中,仍然将其列入2015年前开工建设的珠三角城际轨道项目中。

  • 家电下乡政策广东2013年1月31日如期结束

          造价168获悉,11月7日,财政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发文,通知2013年1月31日全国家电下乡政策将全部执行到期。其中,2012年11月30日,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以下简称十省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2013年1月31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江西、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二十二省市)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

        广东将在2013年1月31日结束家电下乡政策。自2013年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为广东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地方自主增加品种),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 相信本土卫浴品牌 梳理卫浴业发展危机

        关于卫浴品牌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和产业不断升级的的大时代背景中,卫浴行业的竞争已经从企业间的竞争升级到区域产业链甚至各个国家间的竞争。近年来,中国卫浴行业涌现了众多优秀企业,我们已经从“把陶土塑模烧成座便器”和“把铜棒压铸加工成水龙头”,转变为能够全面开展高端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和整体卫浴空间设计,我们同样拥有品牌化带来的高附加值,这正是中国和中国企业的快速发展的神奇之处。

        到今天,我们的本土卫浴已经能和国际一流品牌进入同样级别的酒店,能够受到部分高端消费群体的关注,当然更进入了千万家庭的卫浴间里。消费者所享受到的优质的民族卫浴产品质量和服务,让我们更有理由信任中国本土卫浴!

        满怀着对三十年来本土卫浴产业所取得成绩的骄傲之情,我们不能忽视的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站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有必要梳理本土卫浴企业发展现状,探讨行业建设的瓶颈及出路。因此,作为卫浴行业成立最早、影响最大的行业媒体,中洁网将发起新的一轮大讨论——通过采访、论坛、行业评介等多种方式,对中国本土卫浴的行业现状、企业发展、行业精英进行新闻报道,对中国本土卫浴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

  • 近期三角城轨将有6条新线开工建设

        造价168获悉,广清线、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穗莞深线新塘至洪梅段、佛莞线、穗莞深线新塘至白云机场段、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等6条新线,将于近期开工建设。

        按照规划,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的建设时间最远将至2020年前后。2015年前开工建设广佛环线(佛山西至广州南段)、广州至清远城际、佛山至东莞城际、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广佛江珠城际、广佛环线(除佛山西至广州南段)、穗莞深城际新塘至白云机场段(穗莞深城际延伸线)、中南虎城际(南沙至虎门段);2020年前开工建设深圳至惠州城际、肇庆至南沙城际(高明至南沙段);2020年以后根据客流需要适时开工建设江门至恩平城际项目。

        目前,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已经建成了广珠城际、广佛地铁2条线路。在建项目有3个,分别是佛山至肇庆、东莞至惠州、穗莞深线洪梅至深圳段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在建项目总里程为235.8公里。其中,佛肇项目起点为佛山西站,终点为肇庆站,全长79.7公里;莞惠项目起点为东莞道滘站,终点为惠州客运北站,全长99.8公里,以上两个项目设计时速为200km/小时,预计于2014年底建成通车。穗莞深线洪梅至深圳段起点为东莞市洪梅站,终点为深圳机场站,全长56.3公里,设计时速为140km/小时,预计于2015年建成通车。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最大的特点是充分利用广州铁路枢纽的既有铁路网资源,实现城际网与国铁网的互连互通。据介绍,按照2009年9月国家发改委批复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09年修订)》,以及广东省、铁道部共同批复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实施方案》,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明确建成16条线路长度1430公里,形成“三环八射”的路网格局。届时,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不仅将大大缓解珠三角9城市和清远市的交通拥堵压力,而且会将珠三角城市融合为一个超级“大社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均衡发展。同时还会打造出珠三角“9+1”城市“一小时生活圈”。

        据长期从事轨道交通研究的金一兵教授分析,建成后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有望赶上伦敦。金一兵指出,伦敦都市圈面积为4.5万公里,其轨道交通是4000公里。而珠三角面积为4.1万公里,建成后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含高铁)将达到3800公里左右,将形成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要枢纽,覆盖区域内主要城镇,便捷、快速、安全、高效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交通密度和辐射力将有望赶上伦敦。

  • 穗拟建“地铁+物业”开发体系 创新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

        12日下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本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会议通报了广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情况和广州国际金融城近期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推进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和物业开发工作方案》、《2012-2016年广州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储备规划(首批)》、《关于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2-2016)》、《关于广州教育城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明确我市堤围防护费征收使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等文件稿。

        努力实现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土地和物业开发“三同步”

        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强调,要认真吸取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在发展轨道交通、大力改善交通的同时,抓住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和物业增值的机会,筹集资金,满足新一轮交通建设的需要。结合全市的“三规合一”工作,在今年年底前将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进行梳理。

        根据广州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创新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广州市有关部门联合编制了《广州市推进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和物业开发工作方案(稿)》和《2012-2016年广州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储备规划(首批)(稿)》。该工作方案提出,要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实现轨道交通建设与沿线土地和物业开发“三同步”,形成结构合理的“地铁+物业”开发体系。通过加强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和物业开发的投资控制和成本效益管理,建立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建设和运营资金保障机制。

        陈建华表示,在进行物业开发的同时,要做好公建配套的同步建设,特别是新建的轨道交通线路与公交的接驳率要力争达到90%。

        据广州地铁总经理丁建隆此前介绍,根据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未来几年,广州还将建设六号线一期二期、广佛线二期、九号线首期、四号线南延线、八号线北延段、十三号线、二十一号线等11条、共计284公里的城市轨道线。到2016年,广州城市轨道线累计通车运营里程将达到500公里。目前广州已建成8条地铁线(含广佛线),总长度236公里。

        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广州教育城一期将有13所学校进驻

        当天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广州教育城建设的工作方案(稿)》。广州教育城选址位于增城市朱村街,根据广州市职业院校的总体情况及各院校意愿,6所高职院校、12所中职学校和6所技工院校共24所院校,以及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将迁入广州教育城,同时预留2所“3+2”五年制学校和2所高职合作办学学校的用地。广州教育城一期将有3所高职院校、6所中职学校和4所技工院校共13所院校及广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一期)迁入。在加快推进广州教育城的同时,同步推进白云区钟落潭高校园区的优化和提升,并考虑部队院校、部分省属院校和民办院校入驻。

     陈建华表示,广州在全省职业教育方面排名靠前,但软件强于硬件,基础设施有待改善。广州教育城要做好规划、设计、建设、配套、管理,做大做强广州市的职业教育,使其成为南方职业教育的龙头和核心。要科学论证教育城的发展规模和用地需求,入驻院校要合理确定建设规模,适当进行专业整合,统筹利用教育资源。可考虑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建设资金,并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规划出炉 11月底公开出让第一批9宗地块

    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规划示意图

        另外,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金融城起步区城市设计》, 最新的规划方案显示,广州国际金融城总面积8平方公里,起步区西起科韵路,东至车陂路,北至黄埔大道,占地1.32平方公里,主要由昊天化工厂、广州电池厂、广州热电厂、车陂水厂、广东玻璃厂及棠下村构成,规划形成金融总部区、金融办公区、商业综合区、滨水休闲区和配套居住区五大分区,主要以金融办公、商业、酒店、文化、居住及相关配套服务供能为主,规划居住人口2.4万,提供16.4万个就业岗位。

        起步区内的五个旧工厂,将在保留的基础上改造,建设九号码头文化公园、热电现代艺术公园、昊天工业纪念馆;旧厂房的构件、工业器件,经过艺术改造后,作为特色雕塑,分布在金融城内部。金融城还将打造立体分流、低碳环保的交通体系,以轨道交通为主,步行、自行车、公交等绿色交通方式占出行比例8成以上,公交站点200米全覆盖,1公里自行车换乘、步行10分钟到枢纽,乘坐城际轨道10分钟到广州南站,20分钟到白云机场,1小时到达珠三角各地。

         金融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组织开展评估环境安全和地质灾害,摸查地下管线和古树名木。国际金融城正式起步,本月将公开出让起步区第一批9宗地块,金融城地下空间计划2013年春节前动工,2016年底基本建成。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要点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总体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工程造价行业发展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工程造价行业“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有关任务,以“推进法制建设、夯实专业基础、完善行业自律、引导科学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使协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六届理事会要在第五届理事会工作的基础上,除继续做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资质管理、继续教育、一网一刊和行业统计等日常工作外,重点推进和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 推进法制建设

         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立法的前期研究,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参与《建筑工程市场条例》、《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

         二、夯实专业基础

         1.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标准体系。一是做好《工程造价术语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的编制工作;二是继续完善协会标准,并逐步将成熟的协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三是积极配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修订工作,并组织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做好专业工程计量规范的编制工作。

         2.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造价工程师知识结构和相关考试内容,并以此带动学历教育课程的优化。

         3.组织好《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扶持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开展专业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工作。

         4.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备案的基础上,建立典型工程数据库,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

         三、完善行业自律

         1.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参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实施监督指导意见》制订和宣贯工作,完善中价协实施行业自律的有关制度与措施。

         2.建立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对已有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统计等各类管理系统进行整合和优化,并增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动态管理系统。

         3.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制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适时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 玻璃钢沼气池落户 退耕还林乌什农户受益

        由新疆泰治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乌什县玻璃钢沼气池建设项目,日前正式开工建设,这是玻璃钢沼气池首次落户国家级边境贫困县乌什县农村。

        据该项目负责人阿布力克木阿不拉介绍,传统的混凝土沼气池往往因为自然灾害或天气原因,1~2年后沼气池就会出现裂缝,导致漏气现象,开裂后需多次维修。玻璃钢沼气池具有耐腐蚀、抗老化、密封性好、价格低、维护方便等特点,可解决部分村庄地下水位高、易翻浆,不适宜建造混凝土沼气池的问题,使退耕还林农户也能用上清洁能源。建成后的沼气池产气利用率将提高35%,使用寿命延长至25年以上。该项目总投资247.1万元,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41.2万元,即折合每户农户2000元;农户自筹资金105.9万元,即每户筹资1500元,将于年底前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该项目的实施,可使乌什县7个乡706户退耕还林农户从中受益,在改变农民传统的炊事方式,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的同时,还可以变废为宝,使养殖业、种植业有机结合,实现农业的高效循环。目前,该县正抓紧将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与富民安居工程、农村改厕、改厨工程相结合,将项目捆绑使用,配套推动,将提高农村户用沼气池使用效率。截至目前,该县建成使用的农村户用沼气已超过1万户。

  • 姜伟新在“十八大”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提出 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

        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住有所居

        11月12日,在“十八大”新闻中心举办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之鑫,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杨志明介绍了中国城乡住房建设等民生领域工作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姜伟新在讲话中指出,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自“十六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国不断深化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解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问题。同时,坚持城乡统筹,逐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力度,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经过不断探索和努力,城乡住房建设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住房保障取得历史性进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快速增长。10年来,中国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加大。特别是2008年第四季度以后,保障性住房规模空前。2009~2011年年底,全国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达2100多万套(基本建成1100万套)。其中,租赁型保障房(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756万套,购置型保障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480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882万套。到2011年年底,全国累计以实物方式解决了2600多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11%。到2011年年末,全国还有45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在住房保障工作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同时注重借鉴国际做法,加快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目前,初步形成了覆盖不同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等实物为主,以发放廉租住房补贴为补充的多层次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相关配套政策比较健全。为实施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使住房困难群众真正受益,在狠抓建设进度的同时,重视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和分配公平,把质量作为“硬杠杠”,把分配公平作为“生命线”,完善质量、分配和运营管理的一系列配套政策。重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方便群众生活。此外,建立了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制订了土地、信贷、税费等配套政策。

  • 广州市立新规:规范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转载】

        今年11月1日下午1时40分许,在荔湾区旧龙溪路的芳村AF030448地块住宅楼工程(自编6-10栋)项目建设工地,4名作业工人在地下室消防水池内进行模板拆除作业时,发生疑似窒息死亡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荔湾区“11.1”事故发生后,广州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安监局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组织对有限空间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同时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获悉,继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之后,广州城乡建设委员会再出重拳,制订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近日在网上公布了全文,于本月10日至20期间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隧道、涵洞、地下管沟(道)、地坑、地窖、水池、水井(含人工挖孔桩)、地下室及其附属的硐室仓池、容器等。”但凡广州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均适用该规定,涉及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监督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均要遵守该规定。

         《管理办法》全文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向地下管线档案管理机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取得施工现场区域内涉及地下管线的详细资料,并移交施工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同时应设专人对直接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单位进行协调和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填写《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报项目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批的项目不能动工作业。

        同时,《管理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评估,后安排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估。除了安排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健康检查证明的作业人员,还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从施工的各个环节严抓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4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2年。根据往年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预计,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预计将于2013年6月开始。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 人民高架桥沿线安装隔音窗 预计明年动工

        近日,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办正在实施内环路隔声屏采购安装二期工程,计划安装2749米隔音屏,现已基本完成1984米,覆盖6个居民集中地段,1个办公点,前进路224户、南田路94户、东华南约128户、中山一路东方花园72户、梅东路约40户、东风西路和平新村约192户,将于12月中旬完成剩余工作量。据悉,内环路沿线的隔音降噪一期工程已在内环路32个路段的两侧分批建成总长约12公里的隔声屏障。

        从明年开始,人民路高架沿线全线将安装隔音窗。实施单位——广园路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关设计方案已完成,正在按程序申请财政资金,预计明年可以启动,分段实施”。 据专家介绍,虽然通风隔音窗每平方米造价要比隔音屏贵1000元,但效果更明显,可使噪音下降20~30分贝。

        焦点问答

     问:人民路高架沿线装隔音窗是全线安装还是分段装?哪些房子有份?

     答: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分段实施。在先有道路、桥,后有建筑物的噪声敏感区域,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推进道路、桥隔声屏(窗)建设,居民楼、学校、医院优先。

     问:是否每户都装隔音窗?

     答:只有面向人民路高架正面第一排的楼房,侧面第一户可以免费安装。对于“先有路后有房”的小区,应由房屋建设单位承担采取防噪、降噪措施的义务。

     问:不想装隔音窗怎么办?

     答:“24小时紧闭窗户,实在憋得难受”,也有住户对安装隔音窗不买账。广园路公司负责人对此表示,安装前将逐户调查,对于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比如商住楼或嫌隔音窗太封闭的居民楼住户,可以视情况安装隔音屏。

     

  •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指导意见

        深入支持大别山片区城乡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关于支持大别山片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着“立足大别山片区实际,发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势,尽力而为,真诚帮扶”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支持大别山片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意见》要求重点完成以下任务: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十二五”末将完成片区70%的农村存量危房改造;支持和指导城乡规划建设,加快改善片区城乡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支持人力资源开发和建筑业等产业发展,加快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从“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支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等9个方面确定支持措施,促进大别山片区扶贫攻坚和区域发展。《意见》提出了具体帮扶攻坚措施,主要有:加大对安徽、河南、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安排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0万户以上;协调加大对片区财政困难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力度;选择并指导片区9个试点县编制或修订城镇给排水规划、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大对片区内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建筑业发展政策咨询与指导;“十二五”期间帮助片区36个县各创建1个示范村,在新一轮全国重点镇名单调整中支持片区新增10个以上全国重点镇;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并给予补贴。同时,为提高片区的人力资源水平,将陆续选派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赴片区挂职,接收片区干部到部机关或直属单位挂职锻炼培养。

  • 中价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12年10月1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刘灿、巡视员徐惠琴、人事司副司长郭鹏伟、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俊明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近300名会议代表欢聚一堂,共同迎来大会胜利召开。

        大会首先由刘灿司长宣读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陈大卫副部长发来的贺信。陈大卫副部长在贺信中指出,近年来,中价协围绕服务国家工程建设大局,积极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与发展,在基础建设、公共服务、行业管理、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实效的工作,很好地发挥了政府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希望中价协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健全现代市场体系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市场主体诉求和行业发展需求,秉承“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理念,为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会议代表审议通过了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以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修改说明》和《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组成方案的说明》。选举产生了以徐惠琴同志为理事长、吴佐民同志为秘书长的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及理事、常务理事。

        新当选的徐惠琴理事长表示,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转型发展的形势下,行业协会的工作越来越重要。协会将认真开展行业发展系统性、前瞻性问题调查和理论研究工作,积极探索行业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夯实工程造价专业业务基础,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和造价工程师知识结构;大力加强行业自律,构建全国统一的动态监管平台和诚信系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为树立行业典型,表彰先进,会议对获得“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先进单位会员”和“第三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的部分单位颁发了奖牌及证书。本次大会在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的大力支持下圆满落下帷幕。

  • 广州白鹅潭边将建三大超高层地标建筑【转载】

        获悉,近日召开的广州市荔湾区“三个重大突破”现场会透露,芳村白鹅潭边将崛起三大地标建筑,分别为500米高的钻石大厦、400米高的金色大厦和300米高的银色大厦。

     会议透露,由同济大学和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所联合编制的《白鹅潭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市政府审批。根据规划,芳村白鹅潭江边将崛起一个高层建筑群,其中包括三大地标建筑———钻石大厦、金色大厦和银色大厦。

     《白鹅潭规划深化思路》显示,钻石大厦、金色大厦和银色大厦分别高500米、400米和300米。其中,钻石大厦比最初公布的规划高度600米“降低”了100米,将不会超过珠江新城东塔的规划高度530米。此外,芳村白鹅潭还将建设钢琴大厦(300米)和立白大厦(110米),其中立白大厦作为白鹅潭经济圈的首个启动项目,目前已开工。

  • 2012年11月5日起广州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转载】

         获悉,广州市建委11月5日发布消息称,从即日起,广州将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组织对有限空间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同时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应急抢险预案不具可操作性的项目将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市建委要求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立即对监管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检查,对经检查发现不符合有限作业空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不完善,应急抢险预案不具可操作性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 广州教育城将启动广州教育城 地铁13号线计划年底动工

        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广州地铁13号线工程计划今年底动工兴建,地铁21号线也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立项,已列入广州重大项目建设计划。11月6日下午,中共增城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开幕,会议听取了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所作的工作报告。此前一天刚刚到任的增城市委副书记、增城市政府党组书记、增城市市长提名候选人罗思源在讲话中对外披露了上述消息。

        增城所有水库集雨区内都不搞房地产开发

        曹鉴燎在报告中指出,围绕贯彻落实广州“1+15”文件精神,增城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的决定》(稿)以及13个配套文件,形成了“1+13”政策体系。这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紧扣“四大一美”:即“大生态”、“大交通”、“大产业”、“大管理”和“美丽乡村”五方面工作,明确了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的蓝图和具体举措。

     在空间布局上,增城将推动“一核三区”组团发展:以荔城、增江、石滩为主体,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核心区;以新塘、永宁、仙村为主体,建设东江新区;以中新、朱村为组团,建设山水田园式科教生活新区;以派潭、小楼、正果为主体,建设北部生态区。在城市定位上,增城将突出“生态、休闲、智慧、幸福”目标,将全市1616平方公里的城乡区域纳入广州城市副中心发展体系。

     曹鉴燎强调,接下来,增城在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方面,将重点推进7大方面的工作,其中包括:强化规划引领,把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的宏伟蓝图落实到高水平规划中;举全市之力推进挂绿湖规划建设,确保2013年3月底前建成3平方公里水面,2014年年底左右建成8平方公里水面。全面保护大中小型水库,集雨面积纳入保护线,坚决不搞房地产和工业开发,保障备用水源和饮用水安全。除了在挂绿湖景区内要建设三大主题公园外,全市各镇街都要规划建设一个200亩~500亩的花园,并力争2014年年底建成。

     20平方公里广州教育城落户增城分两期建

     针对新近确定落户增城的广州教育城,曹鉴燎表示,广州教育城已正式确定在增城市的朱村街和中新镇之间选址建设,并列入广州市重点工程。广州教育城一期、二期规划面积为20平方公里,并预留了拓展空间,将建成岭南风格、低碳智慧、山水田园型的生态教育城。当前要立即启动一期10平方公里规划建设,严控新建房屋,遏止抢建违建,加快安置区选址和建设,以人为本推进征地拆迁,全力确保项目如期推进。下一步,他们还将在挂绿湖边启动增城歌剧院、增城文化会议中心、增城少年宫规划建设,增强城市文化内涵。

     地铁13号线年底动工21号线已获立项

     罗思源指出,在今年年底之前,增城除了要启动国家橄榄球比赛和训练基地增城大球场,以及增城歌剧院、增城少年宫、增城文化会议中心等一批标志性功能设施的规划建设外,还计划开工建设广州地铁13号线和穗莞深城际轨道新塘至洪梅段工程。

     目前,广州地铁21号工程也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已列入广州重大项目建设计划。依托地铁21号线的增城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中心,及挂绿新城核心区的新型有轨电车项目也已启动规划,广惠高速西延线项目基本完成前期工作,计划年内动工兴建。此外,北三环二汽、花莞高速公路项目也已列入建设计划,广汕公路增江段、新新公路、增城大桥等增城一批道路改造工程正在抓紧推进。

     根据增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未来几年里,增城将要动工兴建的轨道交通项目涵盖了国铁、城际轨道、地铁、有轨电车及枢纽站场等五类共计13个项目。

     其中,广州地铁13号线由白云区凰岗起步,自西向东横贯广州,最终连接增城市南部的新塘镇象颈岭;广州地铁21号线起点位于天河公园,途径萝岗以及增城中西部的中心镇、朱村街和荔城街,终点止于增城广场;而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则从新塘、中新两镇之间横穿而过,向东连接东莞和深圳,向西向北直通白云国际机场。

  • 珠海“大动脉”:明珠路、港昌路每公里造价1.2亿创记录

        造价168获悉,珠海前山和新香洲片区的“大动脉”———明珠路、港昌路改造工程正式完结,并于日前顺利通车。据悉,该项改造工程为珠海市2011年重点工程,也是迄今为止投资最大的市政道路改造项目,总投资9.5亿元,平均每公里工程造价1.2亿多元,创下珠海市政道路改造投资的最高纪录。

        对此,城建集团相关负责人解释,该项目建设规模大,增设的交通设施多,路灯采用较贵的LED灯,管线迁移比较复杂,另外还要在施工中考虑对沿线城轨桥墩的保护和维护,使得造价比其他道路要高出不少。

         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目主干道通车之后,还有后续工程要继续施工,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可全部完工。

        明珠路、港昌路是珠海由南至北贯穿主城区的主干道之一,广珠城轨即沿该线抵达拱北,因修建广珠城轨以及道路本身的老化,以前该路段坑洼不平,经常出现大塞车的情形,民间对该道路改造的呼声非常高。去年8月底,作为珠海市2011年重点工程之一,该项目正式动工,工期为480天,改造后梅华西路至九洲大道路段是双向八车道,九洲大道至昌盛路段是双向六车道,为沥青路面。

  • 福建豪迪年产30万吨涂料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

        11月5日,福建豪迪涂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涂料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该项目是福建省2009年和2010年度重点工业项目,它首创了全自动化在线检测酸值、粘度、醇解度,全自动化粉体投料,采用机器人加入助剂和色浆和自动制作及加入膨润土设备、固液混合分散器,实现出入库全自动智能化,构建实时、自动、领先的质量控制体系,实现实验室和车间的化学气体收集并经催化剂处理成无味无毒后排放。项目占地138亩,投资超过2亿元,达产后年产值将达40亿元,将成为亚洲单厂最大的涂料企业之一。豪迪涂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内,它的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龙岩市豪迪化工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涂料和涂料稀释剂

  • 佛山轨道交通二三号线获批 两工程项目总投资498.1亿元【转载】

        获悉,《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建设,它将改变佛山现有广佛线单一轨道交通运行的格局,进一步完善佛山轨道交通布局,且将成为国内首个获批轨道交通规划连接成网的地级市。

        根据10月底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佛山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1-2018年)》,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和3号线工程将在2011-2018年动工建设,线路总长102.2公里,贯穿城市东西、南北主轴,链接城市和区域交通枢纽,与1号线构成覆盖中心城区的轨道交通骨架网。此外还包括新建2号线林岳综合维修基地、湖涌停车场和3号线大塱车辆段、沙洲停车场、容桂停车场等5处车辆基地,在2、3号线换乘站湾华站附近设共同控制中心1座,与已建成通车运营的1号线(广佛线)相连。据悉,两项目工程造价498.1亿元,资金如何筹措亟待佛山破题。

        目前,广佛线二期已全面开工,而佛山2号线一期和佛山3号线正在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

  •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全长约51公里 有望2015年年底开工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东隧西桥方案预想图

        酝酿近10年的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有了实质性进展,近日,该项目开始进行环评公示。根据环评公示内容,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起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黄鹤互通,与机荷高速对接,终点在中山港口镇新隆立交,与中江高速对接。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51公里,全线拟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特大、大桥19座,共42703米;海底长隧道一座,共6720米。该工程项目预计2015年开工,2021年建成。建成后将可改善深莞惠与珠中江两大经济圈通行速度,车辆无需全部挤到虎门大桥或虎门轮渡通行。

        环评中透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了4种有代表性的线位方案: Al(全桥方案)、A2(东桥西隧方案,伶仃航道隧道+矶石水道桥梁)、A3(东隧西桥方案,伶仃航道桥梁+ 矶石水道隧道)、A4(长隧方案,伶仃航道、矶石水道均为隧道),其中A4线位又分为双隧方案和全隧方案。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A3东隧西桥方案。

        本次环评的就是最关键的一段海中桥隧工程,工程造价将达到324亿元。海中桥隧工程全长22公里,采用桥隧组合方案,共设两处通航孔。穿越深圳机场支航道与矾石水道处采用海底沉管隧道,隧道总长6.72公里,两侧分别设置一座625米×150米的人工岛,拟建工程的东西2个人工岛填海面积约13公顷。据悉,伶仃西水道采用桥梁跨越,推荐方案一采用主跨为1638米的悬索桥,方案二采用主跨1180米斜拉桥方案。横门东水道桥推荐采用双塔钢箱梁斜拉桥。其余段均为非通航孔桥,非通航孔桥总长约11公里。

     近7公里的海底隧道,则东起深圳侧人工岛,下穿沿江高速、深圳宝安机场支航道、矾石水道,在伶仃水道和矾石水道之间的西人工岛结束,隧道两端采用直线,中间以半径为6000米的圆曲线连接,采用沉管隧道建设方案。

        环评显示,深中跨江通道工程拟下穿伶仃洋经济鱼类繁育场和伶仃洋预留保护区,并沿途涉及离工程不远的珠江口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广州万顷沙海洋保护区、珠海淇澳岛海洋保护区等多个敏感区域。为了避免施工污染海洋,保护海洋生物,环评提出,打桩、爆破作业时应采取措施,无害驱赶中华白海豚,而基槽开挖和人工岛充填等悬浮物排放量大的作业应尽可能避开鱼、虾、贝、蟹产卵和幼体生长的高峰期。同时,环评还提出拟对车辆进行限速,并针对危险品货物车辆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大桥危险品、化学品事故的防污染应急系统,减少船舶与桥墩碰撞导致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件的发生。

        环评最终认为,海底隧道采用沉管法具有综合优势,从环境影响角度上可行。

  • 广州市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启动【转载】

        广州市造价行业协会11月5日发布《关于广州市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从2012年11月5日至12月31日(周六、日不办公)期间,凡2009年取得由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证书号为粤“09”开头的(如:粤090XXXXXX)以及有效期到2012年期满的造价员,带齐《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和《验证申请表》原件交到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集中到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办理验证手续。

        验证合格者将由省工程造价协会换发新的造价员从业印章,新印章工本费50元/枚。验证结束后按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通知的时间,凭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旧的从业印章前来换领新印章。

     
  • 建筑钢材钢厂调价普遍下调

        30日全国主要钢厂有4家发布建材价格调整信息,调价钢厂数量较前一日大幅收缩,价格再次全线下跌。这4家钢厂全部对建筑钢材出厂价格进行调整,下调幅度从10元/吨到60元/吨不等。

        从地区看来,本次出台钢厂调价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华东、中南和华北等地区,价格全部下跌。其中,华北地区主要钢厂建筑钢材出厂价格下跌幅度在10-60元/吨;中南地区主要钢厂建筑钢材出厂价格下跌幅度在50元/吨;华北地区主要钢厂建筑钢材出厂价格下跌幅度在20元/吨。

        建材主要品种中,Φ6.5mmQ235高线调价钢厂数量偏多,其余钢厂调价数量少,不过价格普跌。其中,Φ6.5mmQ235高线出厂价格下调幅度在10-50元/吨;HRB400Φ20mm螺纹钢出厂价格下调幅度在60元/吨;HRB400盘螺Φ8-10建材出厂价格下调幅度在10-40元/吨。华东地区雨花钢铁分别下调旗下Φ6.5mmQ235高线、HRB400Φ20mm螺纹钢和HRB400盘螺Φ8-10出厂价格40、60和40元/吨。

        随着钢厂建筑钢材出厂价格再次下调,以及天气的转阴,市场需求再次转弱,成交明显下滑,市场心态趋弱,商家报价稍有松动。数据显示,30日全国25个主要市场HRB40020MM螺纹钢和全国24个主要市场6.5mm高线均价较前一日分别跌5和3元/吨,跌幅基本与前一日持平。线材上海继续跌,广州、北京持稳;螺纹上海、广州持稳,北京涨20元/吨。

        综合而言,昨日期螺继续走低,钢坯也弱势回调,市场心态逐渐悲观,加上临近月底市场资金偏紧,而到货量以及钢厂粗钢产量在增加,加重了商家的悲观预期,预计短期国内钢材市场或将继续弱势下跌,钢厂调价也将延续下调态势。

  • 住房城乡建设部开通网上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

        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为提高服务质量、推进资质审批工作公开透明,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部网站首页增设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以下简称“专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负责的建设工程企业行政许可事项共分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设计施工一体化6大类,每类均有相应的部令、标准和实施意见作为审批依据。此前,在部网站中,各类建设工程企业的审批依据、公示公告等文件分散在历年的“政策发布”板块中,不便于企业使用和查询。部分企业在申报资质时花费大量经费委托非法中介公司代为准备申报材料、多方打听资质审查情况,极易发生腐败案件。“专栏”的开通旨在更好地为企业服务,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据介绍,“专栏”将各类相关部令、标准、实施意见、公示公告及弄虚作假处罚通报等内容集中汇总,同时将现有的建筑市场监管司板块的“建设工程企业申报资质基本信息公开栏”一并纳入,方便企业查阅和了解相关审批标准、审批程序、申报条件、办事方法、公示意见、审批结论等,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网上查询服务。另外,针对资质审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了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并在网上公布,便于企业理解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实现“阳光审批”。

  • 报废节能灯汞污染严重 亟待回收处理

        从2008年开始,国家启动了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市民购买节能灯给予50%的补贴,企业用户也可享受30%的补贴。之后,国家每年推广的高效照明产品均过亿只。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9年5月至2011年初,全国推广节能灯数量达3.6亿只;截至2011年年底,通过财政补贴方式累计推广节能灯5亿只以上,加上补贴范围外的数量,可能超过10亿只。今年,国家继续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全国计划推广1.5亿只以上,其中,下达给广东省的任务是500万只。

        根据国家标准规定,节能灯的寿命应不低于8000小时,如果按每天使用12小时计算,一只节能灯的寿命约为3年。理论上说,2008年、2009年上市的节能灯已经到集中报废期。相关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报废的节能灯有上亿只,而广东省则有数千万只。

        根据环保总局2006年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节能灯》的规定,常见的双端荧光灯、单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其汞含量均不得超过10毫克。如按照地表水三类水质要求计算,1只节能灯的含汞量即可污染100吨水。专家介绍,废弃的节能灯管破碎后,瞬间可使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严重超标。一旦进入人体,可能破坏人的中枢神经。

        业内人士认为,节能灯回收应当由生产企业牵头。但记者咨询广东多家节能灯生产企业,发现要么没有回收意向,要么没有回收能力。据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数据,对于一只直管荧光灯,企业回收成本至少为0.6元,而回收后经济价值不足0.1元。另外,一套回收处理废旧节能灯的设备也动辄上千万元,对于企业来讲也是成本。

        因为种种原因,废旧节能灯的处理和废旧电池一样,至今仍是“老大难”问题。

        相比而言,发达国家在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中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发展体系。在美国,不少州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明确征收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费,如加州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法案,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新的电脑或电视机时,要交纳一定的处理费。在欧盟颁布的《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中明确规定了生产者应负责废旧电器设备的回收和处理费用,各成员国对电子电器设备、包装材料,甚至细化到电池、冷冻剂、润滑油、油漆等在内的产品都推行了生产者责任制。

        其实,无论是美国的消费者缴费还是欧盟的生产者负责,都是以一种相对合理的机制解决环境问题。他山之石给我们借鉴。省电的节能灯却不环保,这种局面的造成恐怕违背推广时的初衷。但从环保的角度来看,回收节能灯正是其推广的应有之义。这需要建立一种权责明晰的科学机制。明确回收物品具体明细有哪些,回收的责任者是哪一方,回收的费用需让谁承担,这些问题都是这个机制所要回答的。而且,从目前环境的恶化程度上看,这个机制的建立宜早不宜迟。

     

  • 深圳新规:所有泥头车强制安装GPS 施行“黑名单”管理

        造价168讯 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10月31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厉的执法,加强泥头车运输管理,遏制泥头车致人伤亡等恶性事故。

        《意见》规定,对从事泥头车运输经营的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予以行政许可管理,实行“一证双限”交通管理措施(即凭证、限时、限路行驶),限制泥头车在全市范围通行。

        此外,管理部门将严格施行“黑名单”管理。泥头车在通行证有效期内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及以上,或者有超载、超速、遮挡污损号牌、冲禁令、冲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三次以上(含三次)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并由公安交警部门收回通行证,将该泥头车及驾驶员列入“黑名单”。泥头车企业所管辖的泥头车有30%以上被列入“黑名单”的,该泥头车企业也列入“黑名单”。“黑名单”由公安交警部门专人负责、重点监管。凡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人员及车辆,两年内不予办理通行证;被列入“黑名单”两次及以上的,取消其在深营运、承包、运输余泥渣土和驾驶泥头车的资格。

        《意见》指出,对所有泥头车强制安装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GPS),实施统一的24小时不间断动态监控,一旦发现泥头车有超载、超速、冲红灯以及不按限定路线、限定时间行驶的行为,立即视情况采取远程监控技术手段,强制其停驶。

         严格泥头车定期检验和维修保养,《意见》规定“所有泥头车必须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强制性的保养、检测,并到公安交警部门验车,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泥头车保养、检测的书面记录由保养、检测机构加盖公章,并保存三年”。同时,《意见》为从源头上遏制泥头车非法营运及层层转包行为,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将土石方工程的余泥渣土运输业务单列招标,不得将余泥渣土的运输费与受纳处置费捆绑招标。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 建设美好城乡 迈向住有所居

        《建设美好城乡 迈向住有所居——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2002~2012)》一书出版发行 姜伟新作序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的《建设美好城乡 迈向住有所居——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2002~2012)》一书日前正式出版发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原建设部部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担任该书编委会主任。姜伟新为该书作序。

        姜伟新在序言中指出,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住房建设与发展、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发展、法规标准建设与科技进步、人才队伍建设与基础保障等工作,努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为总结这些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了《建设美好城乡 迈向住有所居——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2002~2012)》一书,力求客观、准确、全面、系统地展示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工作的历程、取得的成绩、创造的经验以及对下一步的工作展望。

        姜伟新强调,当前,我国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尖锐和复杂。相信该书的出版,必将激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要坚定信心,勇敢直面困难和挑战,在继承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促进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建设美好城乡 迈向住有所居——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2002~2012)》一书约69万字,共分上下两篇。上篇为综合篇,下篇为地方、部属单位及人物篇。上篇总览性地概括介绍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住房建设与发展、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发展、法规标准建设与科技进步、人才队伍建设与基础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与成就。下篇分别介绍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发展成就、代表城市的先进经验、部属单位的建设成就和典型人物的优秀事迹。全书内容全面、资料详实、图文并茂,是全系统上下一心、紧密团结、艰苦奋斗、共创伟业的真实写照,值得认真研读、参阅借鉴。

        《建设美好城乡 迈向住有所居——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住房城乡建设工作(2002~2012)》一书,是“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宣传系列丛书中的住房城乡建设卷。该丛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就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概括提炼了各领域10年来科学发展的丰富实践、宝贵历史经验与启示。

  • 木门新国标11月出台

        近日获悉,中国木门行业第一个细分的专业标准将在11月出台。“新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木门行业的标准化,对生产销售等环节提出更严格的统一化要求。

        据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木门“新国标”将加强整个行业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其规定的标准化木门在多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采用新型工艺、新材料对木门的功能、质量等性能实现关键性指标提升;产品采用国际先进自动化设备,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实现设计、制造、安装标准的一体化,以形成木门标准化、产业化等。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我国住宅产业化的推进以及木门产业技术的不断进步,“标准化”木门的生产已日渐成为趋势,不过在“定制门”为主的市场环境下,从政策出台到大范围执行,可能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过渡。

        据代理某品牌木门的市区门店负责人介绍,一般来说门的规格是90cm×210cm的,但在装修当中门的规格没这么严格,有时候宽度会短1~2cm,有时高度会缩8~9cm,而门的厚度更是随业主的喜好而变化。

     “木门是一种一次性制作产品,材料成品之后就难以再次修改,在每一次装修的时候都需要工人到现场测量,然后再根据尺寸定制,如果批量引进标准化木门产品,确实能做到省时省力,但不同的规格就会造成产品的积压。”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的木门市场中,木门的规格主要是由上游行业的建筑规格决定的,木门“新国标”的顺利执行,主要还在于建筑行业实现产业化生产并由此为下游行业带来便利。

  • 北京今起一个月内试点家具以旧换新 四类家具受益

        10月31日,北京市商务委宣布从11月1日起试行家具以旧换新政策,为期一个月,11月30日截止。其间,个人消费者在试点家具销售企业购买四类家具时,单件家具将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以旧换新补贴。

        四类家具可享补贴

      根据市商务委昨天下发的《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实施办法》,11月1日至30日,个人消费者在试点家具销售企业购买四类新家具(柜体、沙发、床具、桌椅,而且必须可以移动。不可移动的例如橱柜、步入式衣柜等则不符合要求)并交送旧家具,将可获得家具销售价格10%的补贴,补贴由政府和家具销售企业各负担5%。单件家具的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市商务委服务交易处副处长张炳词告诉记者,以旧换新政策对于消费者置换的旧家具新旧程度不做要求,但购买的新家具与交送的旧家具应为同一种类、同等数量。同时,新家具的购买人、旧家具的交送人、补贴的申请人应为同一人。

      商家不得变相提价

      通过公开招标,市商务委确定了5家参与以旧换新试点的家具销售企业,具体包括: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集美家居、城外诚家居、蓝景丽家等5家企业,个人消费者在这5家企业的16家门店都可以旧换新。 

      《办法》规定,家具销售企业应及时向购买人兑付补贴,不得随意或变相提价;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的家具产品,侵害消费者利益;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限制消费者同时享受企业促销优惠和政府以旧换新试点补贴。 

      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为期一个月的家具以旧换新试点,主要目的是为了检验评估政策的流程设计和实施效果,为今后是否推广实施提供实践基础。

      旧家具将回收利用

      根据《办法》,家具销售企业回收的旧家具,可再使用的将交合法的二手家具经营者回收或进行公益捐赠;不可再使用的将全部拆解,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回收利用。无利用价值的拆解废物将按环保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另据了解,在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中,新家具销售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销售合同须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试点结束后,将安排一定时间的过渡期,用于新家具送货、旧家具交送、购买人领取补贴。交送旧家具及发放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凭证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0日;购买人申领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

      □商家说法

      并非所有商户都参与

      记者昨天采访了参与本次以旧换新试点的几家企业,各企业都表示做好了准备。蓝景丽家已经在官网上挂出了“家具以旧换新”的相关细则,其总经理尹勃表示企业方面早已准备完毕,政策、系统和人员都已调整到位。“但是,现在各企业的管理系统与市商务委的系统还未形成直接对接,数据上传还需要录入两遍,因此领取补贴的速度可能会受到影响。”尹勃表示,据其了解,如果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家具以旧换新可能会长期开展,这对于拉动内需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好事。 

      记者还了解到,参与以旧换新的家具卖场里的商户并非都参与此次活动。一家卖场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户是否参与家具以旧换新,主要凭商户自愿。

      □答疑

      1.哪些人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参与家具以旧换新试点的本市个人消费者可以享受补贴,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申报补贴要提供哪些资料

      购买人申报补贴时应提供: 

      1)《北京市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凭证》(回收联); 

      2)购买新家具的发票(出示原件,企业留存复印件)与合同; 

      3)购买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企业留存复印件)。 

      家具销售企业经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指导购买人填写《家具以旧换新试点购买人补贴资金报表》,并将10%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支付给购买人。

      3.在试点商家买家具能否砍价

      ■试点企业名单

      居然之家北四环店居然之家十里河店居然之家玉泉营店居然之家金源店居然之家丽泽店居然之家顺义店红星美凯龙西四环商场红星美凯龙北四环商场星凯京洲家具广场 

      (北五环商场)东方欧美时代家居广场(朝阳路商场)集美家具大红门店集美家具定慧桥店集美家具北苑店集美家具水屯店城外诚家居广场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

      ■试点咨询电话 

      市商务委设立了家具以旧换新咨询电话。 

      工作日咨询电话为:65253682 

      非工作时间咨询电话为:132615283561369364225813901374250

      □以旧换新办理流程

      消费者购买新家具

      购买人与试点家具销售企业签订购买新家具的合同,家具销售企业按销售合同约定的价格统一向购买人收取货款、开具发票。

      交旧家具换取回收联

      家具销售企业在配送新家具的同时,购买人无偿交出、家具销售企业免费回收旧家具,并向购买人开具以旧换新凭证(回收联)。购买人也可自行将旧家具交送销售企业的仓库,家具销售企业也可与购买人协商提供有偿的旧家具上门回收服务。

      消费者 

      申领补贴款 

      购买人按要求备齐资料,在规定期限内到家具销售企业申请补贴,家具销售企业指导其填写《家具以旧换新试点购买人补贴资金报表》,并将10%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支付给购买人。至此,购买人完成所有流程。

      旧家具或捐赠或拆解

      回收的旧家具,可再使用的由家具销售企业交合法的二手家具经营者回收或进行公益捐赠,不可再使用的须由家具销售企业自行或委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全部拆解。

      商家   申领补贴 

      家具以旧换新试点结束后,家具销售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向市商务委申领垫付的补贴资金;废料处理企业提交拆解废物收集、处理记录,申领运输和处理补贴资金。

      商务委   支付补贴 

      经审核,市商务委将家具销售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支付到家具销售企业的银行账户;将家具废料无害化处理企业补贴资金支付到家具废料处理企业的银行账户。

  • 2012中国建材家居企业绿色年会11月5日在京召开

        2012中国建材家居企业绿色年会暨‘绿色品牌’年度发布活动将于2012年11月5-6日在北京长安大饭店隆重召开,年会以诚信塑造品牌、绿色赢得未来为主题,主力打造良性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品牌”。

       活动将通过对当下房地产业、建材行业、家居行业、装修装饰、建材家居流通等行业的分析和探讨,探索未来行业发展的方向,拓展行业发展新的战略空间。

  • 巴斯夫:提供混凝土装置防腐涂料

        2012年10月30日讯:巴斯夫为混凝土装置提供防腐蚀涂料方案。据中国涂料在线了解,巴斯夫涂料(BASF Coatings)为意大利IMER集团旗下的混凝土混合装置,提供彩色的工业涂料保护技术。巴斯夫为其提供的工业涂料从防腐蚀底漆一直到水性面漆,在涂料色彩上选择了灰色和绿色,这也是LeORU的标志性色彩。巴斯夫的工业涂料将应用于混凝土装置中不同的金属零部件部分,其中包括储料装置、混合装置、转换装置、地窖、水塔以及计量装置。

        来自巴斯夫涂料的高质量产品、强大的专家团队以及周到的技术支持,可以为用户提供可靠的防腐涂料解决方案,作为意大利IMER的长期合作伙伴,双方成功的合作经验也是LeORU选择巴斯夫工业涂料的重要原因。双方的此次合作,也为巴斯夫和LeORU打开了未来进一步合作的大门,巴斯夫涂料业务市场经理Luca Cerini说:“为工业设备提供防腐蚀和其他防护保护,是巴斯夫涂料的一个重要业务。未来我们将继续寻求同Le ORU的进一步合作,以求帮助用户实现更大的产品附加值或帮助用户找到新的市场商机。”

  • 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广东考点3月开考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组织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粤交人函〔2012〕2097号),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定于2013年3月23日~24日举行,符合报考条件的现职在岗人员即日起可网上报名参加考试。报考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3年

    3月23日

    9: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

    14:00~16:30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

    2013年

    3月24日

    8:00~11:30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0~16:30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岗人员:

        (一)报考甲级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报考乙级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

        (三)参加2012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只补考不合格的科目。

        (四)在《关于组织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的通知》(交职办函〔2012〕13号)印发之日前(即2012年9月3日),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刷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12月2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12月26日。具体报考详情考生可登陆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查看。

  • 广佛肇2020年实现交通一体化 跨市轨道线迎来建设高峰

    广佛肇路网:双核双环十九射八条公路

        日前,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官网公布了《广佛肇交通基础设施衔接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介绍的相关方案,2020年后,广佛肇将在高速路网上打造“双核双环十九射八条重要公路”,总里程2373公里;在区域干线布局上打造“十横八纵”;将在广佛间新增加13条轨道线,佛肇间增加4条轨道线;在年票互认上,推进广州市互认范围扩大至花都、增城、番禺等区域。此外,《规划》还提出将佛山机场定位为白云机场的重要补充和备降机场,与白云机场差异化发展。

        根据《规划》,在2011至2020年期间,近期规划为2015年,中远期为2020年。到2015年,基本建立广佛肇经济圈的协调机制,初步完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基础设施一体化体系。同时,力争到2015年前基本完善市际交通网络,特别是轨道交通网络。而到2020年,全面实现广佛肇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即建成开放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城市公交“一卡通”全面延伸到城际轨道等公共交通领域;一体化管理体制障碍基本消除。 

        轨道交通

        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

        根据轨道交通布局方案,未来将在广佛之间新增加13条轨道线,佛肇之间新增4条轨道线。其中,近期铁路和轨道交通主要是建设4条国家铁路、5条城际轨道、3条城市轨道。4条国家铁路分别是南沙港疏港铁路、广珠铁路、南广铁路、贵广铁路;5条城际轨道分别是:广佛环线、广佛江珠城际轨道、佛肇城际轨道、佛莞城际轨道、肇顺南城际轨道(前期研究工作);3条城市轨道分别是:广佛线二期、佛山二号线一期工程、佛山三号线。

        《规划》还提出,以运输一体化为目的加强铁路枢纽功能整合和空间布局,还要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即将重点科学研究广州火车南站铁路和城市轨道以及公路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城市轨道二号线与武广客运专线、贵广铁路、南广铁路、广佛环线、广珠城际等对外交通客流的无缝衔接,加快广明高速的建设,改善广州火车南站对外公路衔接条件;加快规划和建设佛山西站,处理好广佛环线和佛肇城际轨道、佛山地铁3号线的相互衔接,从而实现利用佛山地铁3号线和广佛环线加快佛山市中心区、顺德与机场的联系,利用佛肇城际轨道加强佛山与肇庆人员来往的目的,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

        航运交通

        加强肇庆港佛山港南沙港联运

        广佛肇经济圈范围内主要的港口有广州港、佛山港和肇庆港。首先应加快三大港口的疏港公路和铁路的建设,扩大港口的腹地范围。在公路方面,重点推进广明高速、沙湾快线、黄阁干线的建设,增强佛山与南沙港快速、东新高速等疏港公路的联系,为港区疏港提供大容量及快速集散条件。同时,完善港区及周边区域性道路系统,为合理分流客货交通提供条件;在轨道方面,尽快开通南沙港疏港铁路,并与广珠铁路相衔接,形成南沙港区对外疏港通道的主骨架。

        其次,广佛肇经济圈范围内的三个港口要充分结合各自的区位优势,加强肇庆港和佛山港与南沙港的水水联运;依托区域铁路和铁路枢纽物流体系,充分发挥铁水联运优势。

        公路交通

        “双核”“双环”实现全面衔接

        在高速路网的布局上,《规划》则认为,要增加广佛肇经济圈高快速路网的辐射功能,加强内部联系,即要打造“双核双环十九射八条公路”。由“双核”“双环”进一步辐射整个经济圈的其他高速路网,实现全面衔接。

        从近期实施计划来看,根据广佛肇经济圈高快速路布局,三市高快速路衔接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广佛肇高速公路、珠三环线高速(江肇二期、肇花高速、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汕湛高速(肇庆段)、广昆高速(广肇高速公路路段)扩建、广明高速陈村至西樵段、广明高速陈村至化龙(广州段)、广明高速西延线、深罗高速(江罗高速高明段)、广三高速东延线、江珠高速北延线(佛山段)、江番高速(佛山段)、花莞高速、佛清从高速的建设,尽快形成三市之间快速的高速公路网络,加强区域间交通联系,推进地区融合。

        此外,《规划》还制定了14条区域干线的衔接方案。其中,新建项目包括广佛出口放射线二期南海段—珠江大桥放射线、魁奇路东延线—平南高速、金利至白坭西江大桥工程、鼎湖凤凰至三水青岐公路新建工程、大旺至三水一级公路工程;改扩建项目包括G321线城际间快速化改造、海八路快速化—龙溪大道快速化、五沙大桥扩建、三善大桥扩建、S118(三水六和至四会城区)、三水范湖至大塘段、广州段改建工程、S273高要活道至高明合水段改建、S362金渡至金利市界段扩建、肇庆X503复线工程。

        建设模式各自推进

        建设投资属地平摊

        据透露,《规划》已明确,列入近5年工作内容的项目,将建立工作责任目标体系,由各牵头单位协调组织各责任单位具体推进计划或方案,按照“属地负责、分别立项、协调设计、同步实施”的建设模式各自推进,涉及跨河大桥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按两市各50%分摊。

        链接:

        双核:广州环城高速和佛山一环高速
     双环:广州绕城高速、珠三角环线高速+深罗高速
     十九射:广佛高速—佛开高速、广明高速、广昆高速、广佛肇高速、二广高速及其广州支线、佛清从高速、广清高速、机场高速—广乐高速
     八条重要公路:新光快速路、广珠东线高速、广深沿江高速广州段、花莞高速、增从高速及其支线、汕湛高速(广州段、肇庆端)、汕昆高速肇庆段、怀罗高速
     5条新建公路和8条改扩建公路
     新建项目:
     广佛出口放射线二期南海段珠江大桥放射线
     魁奇路东延线平南高速
     金利至白坭西江大桥工程
     鼎湖凤凰至三水青岐公路新建工程
     大旺至三水一级公路工程
     改扩建项目:
     G321线城际间快速化改造
     海八路快速化龙溪大道快速化
     五沙大桥扩建
     三善大桥扩建
     S118(三水六和至四会城区、三水范湖至大塘段、广州段)改建工程
     S273高要活道至高明合水段改建
     S362金渡至金利市界段扩建
     肇庆X503复线工程
     

  • 王建林出席建筑施工与市政运营安全汇报会

        10月29日下午,以省住建厅纪检组长郝耀平带队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暨建筑施工与市政运营安全生产督查组在我市督查。副市长王建林作情况汇报。

        王建林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问题整改和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及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三个方面,就我市有关情况作了汇报。他指出,晋中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会后,督查组将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还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建筑施工与市政运营安全生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

  • 南大干线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 每公里造价约3亿

        造价168获悉,南大干线(省妇幼医院至市新路段)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已经开始。招标文件显示,番禺区南大干线(省妇幼医院至市新路段)工程位于番禺区南村镇,西起省妇幼医院,向东延伸至接市新路止,路线全长4.24公里。全线主干道按城市快速路和辅道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路宽8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干道双向八车道、辅道双向四车道,建下穿隧道、立交和中桥各1座,人行天桥2座,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另建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等。总投资人民币127856.46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3亿元。原定为收费公路,因群众对环保等问题强烈抗议而停建。

        此前该南大干线(省妇幼医院至市新路段)首期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显示,南大干线首期工程的建安费、全段80米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费和相关费用合共暂定1.53亿元。另外该项目全段80米宽范围的征地拆迁费用暂定5亿元,本次招标项目投资合共暂定6.53亿元。

     据番禺区相关人士介绍,南大干线目前招标的省妇幼医院至市新路一段是整个工程的“先行段”。整个南大干线西起石壁,接在建的钟三路,途经石壁街、大石街、南村镇、新造镇、化龙镇、石楼镇,东止于石楼镇,再接拟建的莲花大道,全长约30公里。

     
     

  • 家居业进军衣柜行业 加速行业竞争

        近年来,衣柜行业的快速发展,引起了家居企业的高度关注,家居企业都想进军衣柜行业,捞取家居市场上的“最后一桶金”,使衣柜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潜力巨大争夺激烈

        有潜力才有争夺。家居企业蜂拥而进,看中的就是中国衣柜市场背后强大的需求市场。近年来,作为家居市场的细分领域,衣柜业的发展速度惊人。另外,某 些家电企业进军衣柜行业,也引起业内的一片躁动。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这些企业涌向这一细分领域,最重要的就是想抢占建材市场,特别是整体衣柜市场。

        据了解,整体衣柜的概念进入中国也不过是10年时间,在国内形成产业并达到一定规模的时间则更短,可以说得上是一个新兴的细分行业。但从数据上看, 这一行业在国内的发展却是十分快速。而最主要的是,由于是新兴的行业,市场的空间非常大。据资料显示,目前在我国城市居民家庭中,整体衣柜拥有率仅有 6.8%,这个数字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72%的平均水平。在未来的两三年中,整体衣柜的市场容量有望扩大一倍。

        事实上,对于家居行业而言,经过多年的发展,竞争已经开始白热化,而如今衣柜市场却被认为是行业内的“最后一桶金”。有家居企业的负责人就曾表示,相对于橱柜、衣柜这样的细分领域而言,低集中度和未来巨大的想象空间,成为企业进军的最大动力。

        行业起步品牌为王

        衣柜业的市场潜力显而易见,但也并非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在其中大捞一把。现在,包括一些大牌的企业都在往这一细分市场中挤,这一现象引起 了业内的担忧。对于国内的市场而言,衣柜业的起步非常晚,可以说得上是家居行业中最晚出现的专业领域。事实上,也就是近年来整体衣柜的概念被引入国内后, 才引起了众多家居企业对这一行业的高度关注。

        对于衣柜企业而言,迅速建立起强有力的品牌是关键。这无论是对于企业个体,还是行业的良性发展而言,都是急迫的需求。特别是针对新兴起的整体衣柜概 念,某种程度上,品牌建设相比于销售数据更为重要。事实上,据相关分析显示,围绕着整体衣柜品牌建设和竞争的商战已经早在2009年就开始打响,而这一过 程仍在延续。在未来的3-5年时间内,整体衣柜的行业格局将会发生相当大的变化。

  • 木纹再袭橱柜市场 流行走势看点

        在整体厨房、整体卫浴逐渐普及的今天,厨卫产品从材质、功能到设计,也有着自己的潮流变化。一个完美的厨房不仅外观要符合主人的品位,在功能使用上更要顺应主人的习惯。随着高科技、新材料、新工艺和新的设计理念不断更新、颠覆,使得厨卫间日渐成为家居中投入最大的空间。除了日益注重风格与功能的完整性外,人们开始学会享受厨房。

        从橱柜色彩上来说,前几年是以纯色为主,单色高光材料,如黑色、白色、红色、橄榄绿、香草黄等将继续流行。但在单色背景下,局部进行木纹的点缀或自然的木纹在2012年也将会很受欢迎。另外80后的人将占一定比例市场份额,视觉冲击或简约时尚会成为一大亮点。

        橱柜的主材将强调使用健康材料,天然环保型或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材料(如石英石台面)的应用早已很广;高光烤漆、金属和玻璃的应用、不锈钢台面板的应用也会越来越广泛。

        橱柜的材质由基材和面材两部分组成。基材即柜体部分,主要有实木板、不锈钢、刨花板。实木板因其造价昂贵,仅在高档橱柜使用。不锈钢也已退出家用橱柜的用材。刨花板现在是橱柜基材的主流材料。

        消费者在选购橱柜时,选择的品牌店往往基材基本上是既定的,没什么可挑选余地。需要了解的主要应是台面的选择。目前做台面最好的材料就是高分子人造石,俗称人造大理石。需要提醒的是,虽然人造石耐高温,但也不能把热锅直接放在上面,须用锅垫或锅架。石英石在12年价格会有所下降,耐磨和不怕烫的优点将使石英石成为选择热点,不锈钢台面也会得到一部分人的青睐。

  • 广州市6个地铁出入口正式开始土建施工招标【转载】

        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部分地铁未开通出入口工程近日取得新进展。近日,广州地铁公司表示,中山八等站的6个出入口已正式开始土建施工的招标工作,招标工作完成后将全面推进上述出入口的工程建设。据了解,已开通线路多年来仍存在部分出入口未开通的遗留问题,出现了单边出口、出口少、出口离居民区较远等现象。这些都是由于征地拆迁和其他建筑物合建或者用地产权单位协调不成等原因造成的。

        据悉,此次开展土建施工招标的出入口共有6个,分别是中山八站Ⅰ号出入口(位于荔湖大厦旁)、黄边站Ⅲ号出入口(位于时代玫瑰园旁)、南浦站Ⅰ号出入口(位于黄鳝世家旁)、凤凰新村站Ⅲ号出入口(位于龙凤街办事处旁)、科韵路站Ⅲ号出入口(位于黄埔大道北侧)和广佛线西朗站Ⅵ号出入口(位于花地大道东侧)。其中,中山八站和科韵路站增设的出入口均很好地解决了现有单边出口的问题,而黄边站、南浦站、凤凰新村站等站增设的出入口均靠近小区、办事机构和商业设施,对市民的出行也带来方便。

        同时,部分与其他建筑物合建、由对方施工的出入口,如华师站Ⅰ号出入口、岗顶站Ⅱ号出入口、车坡站Ⅳ号出入口、猎德站Ⅰ号出入口等也有新的进展。其中,猎德站Ⅰ号出入口土建工程已进入最后施工阶段,西村站Ⅲ号出入口土建工程将在明年完成。

  • 广州轨道交通1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获批 工程将于2016年通车【转载】

       日前从“新从化、新机遇”从化城市运营发展论坛上获悉,轨道交通2016年将进从化,轨道14号线从化境内将设9站。

        广州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李晓军在论坛上说根据规划,轨道交通14号线将有25.9公里穿过从化境内,一期将设5个站点,计划于2016年通车,二期工程将设4个站点,预计通到从化的良口镇。“轨道交通建了以后,从从化到广州市区时间会减少一半。”

  • 铁道部招标采购15000辆货车 总价约61亿元人民币

        从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下称中国铁投)获悉,铁道部在10月24日启动了年内第二次货车招标,中国铁投发布公告显示,本次招标采购的货车为P70型通用棚车和C70E型通用敞车,数量分别为5000辆和10000辆,据了解,C70E型通用敞车单价约在38万元左右,P70型通用棚车价格约在45万元左右,此次15000辆货车招标总价约在61亿元人民币左右。

         中国铁投称,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将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进行,中国铁投还表示,本次招标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而今年2月份,铁道部曾招标25000辆货车,如加上此次招标的15000辆,铁道部今年货车采购量已达40000辆,超过2011年的30000辆。

        另据报道,在此轮货车招标后,铁道部有望近期启动1200辆客车招标。这同样是继今年5月铁道部招标2500辆客车后,年内第二次客车招标,不过,让业内人士望眼欲穿的动车组招标今年尚未启动。与单价几十万元至千万元不等的铁路货车、客车、城轨地铁、机车四种车辆相比,单价动辄过亿元的动车组招标能让铁路车辆制造企业获得更高的利润。

        日前,铁道部第四次追加固定资产投资至6300亿元,据铁道部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每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中,机车车辆购置约占16%,以此算来,今年的机车车辆购置费应在1008亿元左右。

  • 海珠有轨电车试验段设十个站 工程开始第一次环评公示

       

    广州市海珠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走向示意图

        10月24日,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发布了《广州市海珠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万胜围~广州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一次公告)》,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环评,首段工程起始于万胜围、终止于广州塔,线路大致沿新港东路和阅江路布设,从万胜围开始,沿新港东路到琶洲塔附近往北拐向珠江边的阅江西路,一路往西,经过琶洲展馆、猎德大桥,一直延伸至广州地标“小蛮腰”。线路全长约7.7公里,均为地面线;共设置10座车站,均为地面站;设置停车场一座,位于琶洲大桥附近。而且在广州塔附近未来还将建设一条中轴线新型轻轨。

        据悉,该项目主要为了观光,电车时速预计20公里,工程有望年底开工,完工时间待定。

        对于环岛轻轨的建设,市民意见不一,有市民表示欢迎,有市民认为没必要,还有市民担心噪音扰民问题。针对后者,海珠区环保部门表示,此前已经对海珠区环岛有轨电车的噪声问题进行过监测,涉及的环境敏感点达到80个,其中九成以上是住宅,其中包括滨江路沿线的众多楼盘:珠江帝景苑、丽水庭园等,此外,中山大学、大元帅府也在敏感点内。但由于环岛轻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在做,具体建设方案、线路、车辆位置等基本情况尚未确定,环岛新型有轨电车试验段工程是否会对沿线民居造成像地铁经过一样的震动,还需要进一步环评。

        延伸阅读

    优点

      1.无需在地下挖掘隧道,成本较低;

      2.速度慢,更能有效减少交通意外比率;

      3.以电力推动,不排废气,无污染而环保。

    缺点

      1.成本将比公共汽车要高;

      2.速度要比地铁慢不少,运客量也比地铁少;

      3.路轨要占用路面,须调整路面交通车道。

  • 地板行业利润削减成常态 企业应“苦练内功”抵抗市场风浪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中央调控房价的决心不减反增,四季度,房地产调控绝不会放松而且会持续下去。因此,那些与房地产业相关的产业如想期盼“一夜翻身”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所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地板行业作为房地产业的下游产业,也是伴随着房地产业的“萧条”而“熄灭”了先前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热火发展势头。这一现状的出现主要与以下几点相关。首先,中央调控房价的决心一直不变,再加之地板行业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全新发展阶段,或者说是行业“洗牌期”的临近,这几点都迫使地板行业即将迈入节约、高质量增长的时代发展阶段。地板行业经营利润普遍削减将成为今后行业的发展常态,这一时代号召的提出要求地板企业要加快对落后生产力的淘汰,并进行行之有效的资源整合,把品牌、产品、团队、企业文化等均要做优做细。

        在当前的这一大环境下,地板企业如还只是想通过依靠上游房地产来实现自己企业的复苏,那这份希望是十分渺茫的。唯有自救,才能实现根基的长存。例如,地板行业的龙头企业——大自然,在第四季度,它将把战略调整到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上,更加注重技术创新方面的费用投入,为明年的战略调整和转移作准备。从大自然的这一系列发展举措来看,大自然还是将突破口放在了自己身上,注重深挖内部潜力与资源节约,并根据市场进行战略的转移。

        “轻房产”、“重内部”,完善提升自己,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地板企业面对行业大风大浪必备的求生技艺。

  • 浅谈道路低温施工质量存隐患

        大家都知道道路在低温时施工会影响道路质量,那么当外界温度较低时修筑道路会用那些质量隐患,本文将通过低温施工对道路基层与面层的危害进行探讨。

        当外界温度较低时铺筑基层,低温对基层的压实度影响不大,充分压实后能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但是施工时气温偏低(等于或低于规范要求5℃),则基层强度上升慢,基层本身产生的强度,不足以克服温差产生的收缩应力,因而造成裂缝,该裂缝时间久了就会发射到路面上去。

        低温时如进行面层施工会带来以下三点问题,第一是减少沥青混合料的有效压实时间,路面很难达到规范要求的压实度,等夏天到来路面温度较高时经车辆荷载反复作用后产生二次压实,路面出现车辙;第二是温度较低时压实,混合料骨料容易破碎破坏混合料级配组成,并且当温度低时压实路表面容易产生细微裂缝;第三是压实度不足及细微裂缝会引起路面渗水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当雨季到来雨水会渗入到路面内部带来严重的路面病害。

        综上所述,我们应尽量避免道路在低温季节施工,如果在低温季节施工应制定低温季节施工工程质量控制方案,并加大对修筑道路关键指标的检查频率,确保铺筑合格的道路。

  • 浅析:耐高漆温节能涂料前景无限

        耐高温漆节能涂料一般是指在较高的温度与较强的冲击下,漆膜不脱落剥离,仍能保持适当物理机械性能,降低涂膜热交换效率,提高隔热保温性的高温涂料。耐高温节能涂料为灰色和骨白色的浆体,选用纳米陶瓷空心颗粒、硅铝纤维、耐高温溶液,各种反射材料为主要原料,导热系数只0.03W/mK,采用志盛威华特制高温溶液,耐温幅度在-81-1700℃,能有效抑制并屏蔽红外线的辐射热和热量的传导,隔热保温抑制效率可达90%左右,节能率可以达到90%,可抑制高温物体的热辐射和热量传导的散失,对室内热量可保持70%不散失,在建筑上涂刷ZS-1耐高温隔热保温涂料,防火等级可以达到A级,可以有效防火阻燃,无任何挥发气体产生,防水防潮,使用寿命长,是建筑防火隔热保温最好的材料。对低温物体可有效保冷并能抑制环境辐射热而引起的冷量损失,可防止冷凝发生。

        它们都在大量消耗能源并且污染环境。在高温管道、设备、容器的外表面喷涂,可以有效抑制热辐射和热量的损失,经测试:在工业窑炉外表面仅涂6mm厚的ZS-1耐高温隔热保温涂料就可以减少热量损失30%以上,涂刷在窑炉内壁会比任何材料表面平整光滑和火焰红外线反射功能,减少炉壁的吸热,使炉膛的火焰温度生高。在零下30℃的箱体涂10mm厚的耐高温隔热保温涂料,24小时箱体里的温度不低于0℃。另外该高温隔热保温涂料氯离子含量为零,还可防止空气或工艺中湿的氯化物进入,接触金属表面,不会导致金属焊接的焊缝脆化。

        耐高温涂料研发的技术需要材料技术、化工技术、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能源技术、纳米技术、环保技术、空间技术、计算机技术、海洋工程技术等现代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整体配套支持。耐高温涂料不仅对高新技术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和支撑作用,还对我国相关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从目前的发展形势来说,节能环保低污染的水性耐高温涂料被普遍认为将最终取代溶剂型耐高温涂料。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工业高温涂料已经占世界工业高温涂料的20%左右,估计到2010年这一比例会上升到30%。而在欧洲发达地区,这一比例目前已经达到30%的水平,工业耐高温涂料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 9月全国建材家居景气指数环比上升4.12% 市场前景仍难乐观

        由商务部流通司、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共同发布的全国建材家居景气指数BHI 9月份数据为116.58,环比上升了4.12%,同比下降了4.75%。全国规模以上建材家居卖场1-9月累计销售额为8792亿元,同比下降6.57%。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副会长秦占学从专家的角度就本期BHI数据解读道:BHI环比上升即是建材家居市场加大双节前的月度促销力度的结果,也是房产“刚需”对房地产价格涨价预期增强的结果。“刚需”在这种预期下抓紧买房,在好季节装修从而推升了BHI。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报道:房地产百城价格指数九月为8753元/平方米,是自6月止跌后连续第四个月环比上涨,环比八月上涨0.17%,同比下跌1.4%,。今年三季度全国及主要城市房产成交量普遍好于去年同期,多数房地产企业采取“稳价保量”的推盘策略,进一步加强销售手段,以确保年度销售目标的实现,也对BHI连两月上升起到了致关重要的作用。

        建材家居市场是否就此转好呢?答案是:否!从九月份BHI同比下降4.75%看,反映了国家对房地产调控并没有放松,也说明建材家居市场比去年更为严峻,本月BHI人气指数同比下降12.06%,销售能力指数同比下降4.75%,已显示出目前建材家居市场人气不旺、经营艰难的景象,也许九、十月份是建材家居市场今年最后的盛宴。

  • 深圳地铁7号线全面动工 预计2016年底前开通

        造价168获悉,深圳市地铁7号线项目于日前举行了开工仪式。作为深圳轨道三期工程今年以来开工的第2条线路,7号线的开工建设,标志着深圳地铁三期工程全面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预计7号线到2016年10月正式投入运营。

        据了解,7号线全长约30 .2公里,总投资近200亿元,起于南山区丽水站,终于罗湖区太安站,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8座,其中13 座为换乘站。项目计划工期53个月。7号线连接西丽、龙珠、车公庙、华强北、布心等片区,是深圳原特区内南半环主要居住区与就业区的局域线,对完善深圳市轨道交通网络,促进华强北等重要商业圈的繁荣,推动深圳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为配合地铁七号线施工和增加更多的商业步行空间,2013年初至2016年,华强北路红荔路至深南中路段机动车将被禁行,禁行道路近900米。届时,原有的公交路线将会改道振华路、华富路等绕行。对此,深圳市轨道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禁行一方面是施工方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建立步行街做尝试,希望市民给予理解和配合。这部分禁行的道路将在明年尝试改造成步行街。此外,为了解决市民出行的要求,群星广场附近将设立公交总站。

        按照方案,整个工程建设将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前期施工阶段,持续时间约3个月,接着是围护结构施工,为期月11个月,第三阶段是主体结构施工,为期21个月。据悉,目前正在进行的是管线迁改施工,其中横跨振兴、振中、振华的过路利用夜间施工、白天恢复通车。围挡也采用专用围挡,比普通的围挡低一半。预计到元旦后将进行围护结构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届时华强北机动车道将封闭,保留东西向的振中、振兴、振华的通行。施工方表示,为保证施工的安全,7号线首次采用自动喷泥的设备,同时将全面加强对泥头车的管理。在地铁施工期间,对路面的交通枢纽采取减噪的处理,保证施工安全,并尽可能地减少地铁施工对市民生活造成影响。

        延伸阅读

        深圳轨道交通目前总长178公里,通车里程仅次于上海、北京、广州。预计到2016年,地铁基本覆盖深圳全境,总长将超过350公里,轨道线网规模居全国第四,步入国际化大都市前列。据介绍,地铁三期工程是深圳市委、市政府“十二五”期间推进城市发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重大民生工程,三期5条线全长170公里,总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率先建设的7、9、11号线全部采用BT建设模式,规模堪称全国之最。据悉,目前地铁11号线、7号线已经开工,而9号线也将在今年年内开工建设。

        据了解,7号线是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实施的第一个BT建设项目(BT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深圳地铁三期工程由5条线170多公里组成,工程总投资约为1600亿元人民币。先行开工建设7、9、11号线三条线总长约107公里,投资约800多亿元人民币,全部推行BT建设投融资模式。

        三期工程建设中将采用“地铁+上盖物业”的投融资模式建设,初步明确同步开发7个上盖物业,用地面积17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79万平方米,可售面积763万平方米,投资约1844亿元。包括11号线的松岗车辆段、前海枢纽上盖物业,7号线安托山停车场、深云站、深云车辆段上盖物业,9号线深湾站、彩电工业区停车场上盖物业。

        “一、二期线路主要覆盖就业区,例如CBD、车公庙等,而三期线路的设计强化了对住宅区的覆盖,龙华、黄贝岭、莲塘、梅林、后海、黄木岗等,都是住宅密集区,建成通车后,市民出行会更加方便、快捷。”轨道办的相关负责人透露。
     

        相关链接

      6号线:起于龙华深圳北站,止于松岗站,连接龙华新城、石岩、光明新城、公明、松岗等片区。线路全长37.85公里,全线共设车站20座。

      7号线:西起于南山区丽水路,经西丽、安托山、车公庙、上沙、石厦、皇岗口岸、华强北、八卦岭、笋岗、田贝至太安路。全长约30.2公里,全线共设车站28座。

      8号线:连接罗湖区和盐田区,沿途经过仙湖、弘法寺、梧桐山、大小梅沙、东部华侨城等景点,线路暂设14座高架站,线路总长26.4公里。

      9号线:起于南山区红树湾站,经下沙、车公庙、景田、梅林、泥岗、红岭至人民南、文锦。线路全长约25.33公里,设站22座。

      11号线:连接福田中心区、南山、前海、机场、福永、沙井、松岗等片区,是城市核心区与西部滨海地区的组团快线,同时兼有机场快线的功能。全长约51.7公里,暂设17座车站。

  • 地板促销:实现产业联动 获取利润双赢

        现在地板行业的促销团购活动此起彼伏,可谓是不绝于耳。但是现在的团购促销购买地板不再仅仅只是单纯购买地板这一单一项目了。例如富得利地板第二届团购旅游节之有鲁迅故居、永吉地板万人大型工厂团购之游南浔古镇、百居佳丽地板仁黄山一日游……随着地板行业团购促销活动的循序渐进,一种新的产业联盟模式,或者说是一条全新的利润产业链诞生了。购买地板+旅游已成为了一种当下十分盛行的营销模式,旅游业的参与加入不仅增加了团购促销的吸引力,也打造了地板领域一种全新的营销特色。

        对于地板企业这一方来说,旅游这一精神消费的加入使得本次团购促销增加了更多的吸引点与卖点,成为了各位消费者前来购买此品牌地板的其中的吸引点之一,对于地板产品的购买与品牌的影响力必定能起到刺激推动的作用。与此同时,对于当地旅游业来说,地板行业与当地旅游项目实现“牵手”,可以更好地扩大其旅游生源,刺激当地旅游业的激增,并能增加当地旅游产业的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产生晕圈效应,实现并打开了旅游品牌特色的外销之路。

        地板行业与旅游业实现产业联动,使双方均获取了不错的收益,也可谓是一条双方互惠互利的良好合作途径。

        地板行业这一模式的诞生还没多久,但是蔓延速度确是十分惊人,大有星火燎原之势,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营销模式引发了各地板企业的争相效仿。但是任何一种全新模式用久了都会给消费大众造成审美疲劳,尤其是在地板行业这个高度同质化的产业领域,所以是要效颦还是创新?地板企业还需创立自己的营销特色。

  • 解读LED行业的羊群效应

        台湾东贝光电集团投资2500万美元的LED光电器件生产项目日前在北京数字电视产业园正式开工、江苏东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建设LED光电产业园项目、云南华尔贝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投资1.1亿元的LED照明产品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落成......近年来,LED投资现象日趋明显,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民营企业、外企,仿佛认定了“LED”等同于“赚大钱”,甚至连做服装的、做面板的、做房地产的、做手机的都涌进来,想投资LED行业。笔者担忧,这种“羊群效应”的产生,恐怕会令LED“投资”变成“透支”,最终让投资者“无福消受”。

        羊群效应是指人们经常受到多数人影响,而跟从大众的思想或行为,也被称为“从众效应”。人们会追随大众所同意的,自己并不会思考事件的意义。羊群效应是诉诸群众谬误的基础。 “羊群效应”就是比喻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从众心理很容易导致盲从,而盲从往往会陷入骗局或遭到失败。

        毋庸置疑的是,如今LED产业巨大的市场潜力显出无限商机。由于LED光源具有节能、环保、可数字化设计等优势,可广泛应用于背光源、广告显示屏、汽车照明及交通信息标识、通用照明等领域,其对传统光源的替代正在加速。尤其是国家于本月开始逐渐淘汰白炽灯,这无疑为节能灯和LED照明腾出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然而,资深造价师看来,广阔的市场前景是LED投资热潮的主要诱因。LED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学习与模仿现象,“有样学样”,盲目效仿别人,形成所谓的“从众心理”,这也是在管理学上一些企业的市场行为的一种常见现象。由于对LED行业的信息认知不充分和缺乏了解,LED投资者很难对市场未来的不确定性作出合理的预期,往往是通过观察其他行内企业、人士的行为而提取信息,在这种信息的不断传递中,许多人的信息将大致相同且彼此强化,从而产生的从众行为。LED投资的“羊群效应”是由个人理性行为导致的集体的非理性行为的一种非线性机制。

  • 海秀快速路项目将开建 一期工程建安费用46亿元

        海口市政府日前发布消息,海口市快速路网骨干工程海秀快速路项目将于本月开始施工,项目一期工程建筑安装费用约46.4亿元,预计2年内建成后,将极大改善海口市交通环境。

        据了解,海秀快速路全长18.42公里,东起海口市国兴大道西段,西至海口火车站。项目一期总长14.3公里,东起国兴大道西段,向西上跨南大桥、龙昆南路和南沙路至海秀路,西至长滨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主线设计车速为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桥宽25.5米,设置4处立交,5对平行匝道;桥梁总长20公里。

        据该项目建设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工程建设期为两年,新建4座天桥,并安排大型公交专用道。项目建成后,将明显改善海口市内的交通环境,缓解中心组团的交通压力,将大大带动海口市江东组团和长流组团的发展。

  • 美国对中国硬木和装饰用胶合板发起双反调查

        美国商务部18日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硬木装饰用胶合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这是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发起的第4项反倾销调查和第3项反补贴调查。今年是美国大选年,奥巴马政府出于竞选目的而频繁“敲打中国”,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升温。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 国内首个绿色板材认定标准将出台

        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之后,我国建筑领域与绿色相关的另一行业标准《绿色板材评价标准》即将出台。记者从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获悉,目前该行标正在征求意见当中,一旦获批,中国板材行业的首个绿色板材认定标准将正式“上岗”,对于规范我国绿色板材市场,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作为家居装饰主要材料的板材,其质量的安全可靠,与所有消费者的健康息息相关,然而时下板材市场良莠不齐的现状、愈发严峻的室内空气污染,对家居行业产生极恶劣的影响,同时也深度危害着消费者的居家环境。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绿色环保板材横空出世,成为市场的“新宠”。据初步估计,2012年绿色板材占板材类总产值的15%,有300多亿元的产值。按市场预期,如果明年绿色板材占比增长到25%的话,将有500亿元的产值。然而到底什么样的板材才是“绿色板材”,似乎陷入了“各说各话”的尴尬境地。

        据商务部《2012年第一批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绿色板材评价标准》已列入商务部2012年度标准制定计划,并授权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节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起草工作。这套标准将是目前家居行业最权威的绿色板材标准,“该标准注重从家居生活的源头开始严控家居板材质量,这对肃清行业乱象、提升行业产品质量、厘清家居市场消费有着重大的意义,绿色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利于中国家居板材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陶以明说。

        据了解,首个绿色板材的行业评价标准,重点放在了涉及人身安全的环保指标上,如最为关键的甲醛释放量,提出了近乎“零甲醛”的高标准、高要求。对不同的产品,依照安全指标要求的不同,还区分了不同的等级。

       在陶以明看来,绿色板材的产品达到标准,只是绿色板材的第一步。真正的绿色板材,应该是全产业链的“绿色”,包括木材的种植、采伐到板材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终端产品的设计、材料、性能等,全部达到“绿色”的要求,属于一个“大绿色”的范畴,才能最终真正实现产业的绿色发展。 据悉,标准实施之后,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还会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标准的实施细则,目的是加强标准的可操作性和落实。

           

  • 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调查现正在进行

         造价168获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月前发出《关于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建市施函〔2012〕80号),近期将对全国建筑业中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进行调查。

        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各建筑业企业要如实填写本企业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同时在中国建造师网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11月2日前报送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属企业于11月2日前直接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大西北板材市场拟整体搬迁

        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兰州大西北板材市场拟整体搬迁,初步选址在南山公路北口与柳忠高速公路之间的桃树坪。据了解,桃树坪已建成面积达3万平方米、总层高为四层的大型建材商场,商场布局为现代化商超模式。桃树坪场地平坦、开阔,加上312国道的整治拓建,交通方便,有利于家具市场的长远发展。

        板材市场拟整体动迁

        大西北板材市场由宋家滩村社区居民集资3000余万元兴建,2004年11月10日正式试营业。伴随着雁滩整个家居建材行业的兴起,板材市场的发展也驶上了快车道,随着品牌影响力的扩张,逐渐形成了如今大规模、集约化、专业化的大型装饰板材市场,也逐步赢得了百姓的口碑,认可度迅即攀升。

        如今,大西北板材市场商户云集,400多家商户所经营的板材辐射整个西北地区,大宗的板材批发生意结合市内零售,市场每年吞吐量达十几亿。据相关造价员介绍,现在大西北板材市场的大多数经营户投资一间上百平方米的商铺都得200万元左右,而很多商户都在雁滩地区建有自己的木材加工厂。目前,大西北板材市场采取独立经营的方式,由市场办每年向宋家滩村社区支付300万元的整租租金,租金每五年上浮5%。

        尽管大西北板材市场的经营状况很好,但位于天水路北口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域如今已成为外地宾客进入兰州市区的门户地段,而位于这一区域的大西北板材市场和雁滩黄河大桥区域黄河沿线脏乱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兰州市北大门的形象。在兰州市北出口,大西北板材市场的广告林立,等候拉货的小车排了一排,环境嘈杂;另外,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大型建材企业出城入园是必然。为此,兰州市政府决定拟将大西北板材市场整体搬迁至位于兰州市东出口的桃树坪。

  • 佛山市九江大道全线通车 工程项目造价达10亿元【转载】

       获悉,佛山市南海区西部路网建设重点工程之一的九江大道于10月19日全线正式通车。这也是九江城市升级九大项目中第一个完成的改造项目,前后历时4年。据了解,该项目全长约10.5公里,总投资约10亿元。路基宽度为55米,双向八车道,起于龙高公路,途经九江镇南村、河清社区、上西村、下西社区,在大伸路段连接旧九江大道。据悉,这是目前九江镇投入最多、建设档次最高的一条主干道。

         通车当天,南海区委书记邓伟根也在微博上表示祝贺:“一个镇,十亿投资的九江大道终于通车了,给力吧”。不过,也有人对1公里1亿元的造价表示质疑,对此,九江镇相关负责人表示,1公里1亿元的造价还是挺正常的,主要是该条道路途经4个村居,涉及到征地拆迁,拆迁费用也占据了总造价相当一部分的比重。

      据透露,九江镇将继续推进教育路西延线等九江大道支线及相关市政、绿化配套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的综合配套。

  • 地板行业新气象:领军企业带来新意

        近来,地板行业萧条异常,许多企业都像热锅上的蚂蚁,虽然忙得团团转,但是却没任何起色。但是放眼木地板行业,圣象、安信等领军企业却出其不意,走出了一条大胆创新的道路。

        产品创新有新招

        作为地板行业的巨头,圣象在三层实木与多层实木两个创新品类上建立了无可比拟的技术优势。而现在,当实木地板不景气之时,圣象不负所望,推出了新品“树码芯”系列实木地板。“树码芯”产品是高科技和自然的完美结合,它独有的4大核心技术赋予了“树码芯”产品非同寻常的意义:它独有的欧L锁扣技术,让安装变的更加简单;它采用的蜂巢递热技术能让热传导速度更快、更加节能环保;它采用纵横交错互锁的弹性结构,不易变形,且运动缓冲性能卓越,改善脚感的同时也提高了地板的使用寿命;它采用径向锯切的芯板条取材方式,既保留了木材的天然属性,又提高了地板的稳定性。相信,“树码芯”的出现将会在中国地板界掀起一场创新革命。

        理念也创新

        一般人们能想到要铺地板的地方无疑就是在房子里,而近来,房车内铺设实木地板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比如最近,安信实木地板铺进了“移动的总裁办公室”,成为奔驰商务房车VIANO(维雅诺)的汽车内饰地面形象材料。安信地板凭借其作为“国内实木地板龙头企业”的品牌美誉度与品牌实力,满足“奔驰房车使用的车内地板必须满足减震性、耐磨性、防水性以及美观性等几大指标”近乎苛刻的要求,而获得该款奔驰房车的首肯,这也见证了安信地板的品质。

        在木地板行业,产品同质化已然是地板企业最想改变而无力改变的事实。而理念的创新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只要木地板企业能集众人之志,形成一种良性竞争之风气,相信总有一天业内会掀起一番创新浪潮。

  • 南刘集乡“外引内培”做强木材产业

        近年来,南刘集乡通过“外引内培”等方式,逐步升级本地木材加工企业生产工艺,提升企业产品档次和市场的竞争力;延伸木材加工产业链条,提升企业生存能力和拓展企业发展空间。联林木业、金亿木业、尤佳木业、兴达木业等一大批企业规模、产值实现翻番。

        科技创新,实现提档升级。金亿木业与北林大合作,成立了无醛胶实验基地。运用无醛胶生产的3CM-30CM系列高光、高密、高硬度多层胶合板,通过了美国SGS环保质量认证,达到P2标准。尤佳木业与上海交大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开发出复合材料底板,此项技术获得了省级专利。企业产品主要销往全球最大的集装箱供应商中集集团、世界上最大的班轮航运公司马士基、新加坡最大的集装箱企业广益集团以及坦克集团。其中销售量占新加坡坦克集团使用量的60%,广益集团的50%。

        延伸产业,实现多元化经营。金亿木业与苏州溢隆家具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出资组建江苏溢隆家具有限公司。企业产品从原来单一的半成品(多层胶合板),延伸到生产成品(出口沙发),该企业投产后年可实现产值1亿元。同时,一大批沙发加工配套型企业将相继落户泗阳。南刘集乡木材加工业从原来单一的生产胶合板,发展成为集生产胶合板、集装箱底板、木地板基板、沙发等较为完备的木材加工链条。

  •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 全国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全国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建设工程企业7905家、注册执业人员461人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建设工程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显示,今年以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大了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建设工程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上半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工程企业7905家、注册执业人员461人。

        通报显示,在被查处的7905家建设工程企业中,撤销、撤回资质2923家,注销资质535家,吊销资质523家,降低资质15家,警告罚款1837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201家,停业整顿169家,暂停招投标455家,通报批评1247家。在被查处的461名注册执业人员中,吊销执业资格7人、停止执业55人、警告罚款15人、通报批评192人、其他处罚192人。

        通报指出,从统计数据看,各地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宽严”差别较大,有的处罚得较多、较严,有的处罚得较少、较轻,处罚种类不平衡。希望各地进一步提高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清出不合格的企业和人员,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 新建的21座BRT天桥雨篷将改用铝塑板

        因为采用透明材质,BRT系统首个天桥雨篷受到了不少市民质疑。近日,广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广泛听取广大市民对雨篷的意见和建议后,建设部门决定将原方案中拟采用的半透明的钢化玻璃,全部改为不透明的铝塑板

        据了解,师大暨大BRT雨篷建成后,采用了透明玻璃作为顶棚材质。尽管工程管理人员称,采用的透明玻璃为Low-E玻璃(又称低辐射玻璃),其镀膜层具有对可见光高透过及对中远红外线高反射的特性,具有优异的隔热效果和良好的透光性。

     但是据日常观察所见,不少来往的乘车市民还是会撑伞甚至用手来挡太阳,采访中不少市民质疑透明玻璃不防晒。

     近日,广州市建委负责人表示,BRT系统师大暨大人行天桥加建雨篷试点工程已经完工。BRT系统沿线的人行天桥,除了岗顶东站天桥因为原设计为临时天桥,华景新城站天桥因为主梁为预应力结构,技术处理工艺较为复杂,目前不宜加建外,其余21座天桥均计划安装雨篷。目前建设部门根据国庆节前收集到的市民意见,进一步完善了21座天桥加建雨篷的建设方案,密锣紧鼓地落实各项报批手续,旋即全面展开施工。

     市建委表示,国庆黄金周前,为使加建设施既能满足遮阳挡雨的功能,又能兼顾美化环境的需要,建设部门经过3轮方案比选和优化设计后,推荐A、B两个方案用于另外21座天桥,并初步确定了实施地点。9月21日至10月1日凌晨止,市建委广泛听取广大市民对这一民生工程的意见和建议,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对建设方案提出选取意见。

     从反馈的信息看,市民对A、B两个方案所投票数的比例基本持平,也有部分是投了C方案,即师大暨大天桥方案的。鉴于部分市民对Loe-E玻璃的遮阳效果心存疑虑,建设部门决定将原B方案拟采用的钢化玻璃全部改为铝塑板,这也意味着剩余21座天桥将全部采用不透明材质。

  • 我国引进现代有轨电车技术 首先在珠海应用

        风靡欧洲的“无辫”现代有轨电车地面供电技术将被首度引入中国,并首先在珠海应用。日前,中国北车旗下大连机车有限公司在京与意大利安萨尔多百瑞达有限公司签约,引进后者的有轨电车及地面供电系统技术。

    分析人士称,地面有轨电车是继地铁和轻轨之外的中国城市解决交通拥堵以及环境问题的替代选择,市场潜力保守预计将超2000亿元。

    珠海生产基地明年投产

    “无辫”有轨电车,依靠地面供电系统,空中无吊挂电力网。列车采用嵌入式轨道,无需专用道,可与其他车辆路桥共享,且零排放,对环境无污染。

    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副司长陈建国日前出席发布会,希望北车能通过此项合作真正掌握核心技术尤其是牵引技术。大连机车副总经理张志穹表示,与意大利公司的合作是深度的,意方会将技术全部转让,但他未透露具体合作细节。

    目前中国北车已与珠海、泉州、锦州签订了地面轨道交通建设框架协议,未来有可能继续在珠三角等其他城市建设该项目。今年3月中国在珠海兴建有轨电车和地面供电系统生产基地,计划明年10月投产,国产化率达到80%以上。珠海已将地面有轨电车列入《珠海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珠海市十大重点建设项目,最快2014年7月在珠海运行。

    造价是地铁的1/4-1/3

    据业内人士介绍,与地铁和城市轻轨相比,地面有轨列车投资成本低,且作为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并不像地铁一样需要国家发改委审批,潜力巨大。

    据中国北车披露,有轨电车整体投资仅为1-2亿元,是地铁造价的1/4-1/3。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浙江、辽宁、山东、安徽、海南等省市已经规划了大约54条现代有轨电车线路,需要车辆1200余列。

    据中国北车相关人士介绍,地面轨道交通建设不仅包含车辆采购成本,还包括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一条线路25公里,一公里约2个亿造价计算,一条线路投资就达50亿元,54条线路保守估计投资也达2700亿元。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规划中就包含采用有轨电车的西郊线。

  • 汕头征聘建筑工程评标专家

       造价168获悉,汕头市住建局近日发布《关于征聘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工程评标专家的公告》,公开征聘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进入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公告对聘期作了规定:聘期5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公告指出,凡从事建设工程,具有规划、建筑、经济造价、路桥市政、交通工程、电气、燃气、给排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质岩土、水利工程、水工港口、港航、通信工程、环保工程、风景园林、环境卫生以及机械机电、暖通空调、消防工程、会计等专业且符合评标专家条件的企事业(含中介机构)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加入专家库。详情可登录汕头建设网浏览。
     
     
  • 前9个月全国保障房新开工720万套

        基本建成480万套,完成投资9600亿元

        日前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1至9月份,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20万套,开工率为97%,基本建成480万套,完成总工程造价9600亿元。

        今年,中央加大了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并专门安排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近日,中央财政追加下达2012年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50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根据安排,2012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

  • 广州市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转载】

        获悉,10月8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建设方案》。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城乡自来水全面普及。

     《方案》确定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完善和提升农村供水设施的功能及水平,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扩大市政供水范围。改造现有农村净水、供水设施,装表到户,保证水质达到新国标要求,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城乡自来水全面普及。

     为此,广州市将采取政府补助、地方包干解决建设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投入3.56亿元,按受益农村户籍人口给予定额补助,受惠人口约160万人。同时对城中村(转制社区)等按城市供水设施进行改造,采取“三个一点”方式,由供水企业、区政府、村集体共同筹资,结合市“三旧”改造,同步实施。

     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欧阳明表示,根据《方案》,广州北部8个山区镇将享受优惠政策,区政府部分资金将由市财政承担。

     同时,欧阳明透露,对于备受诟病的城中村高水价,省物价局目前正准备出台相关政策。届时,广州水务局将联合物价局制定新的城中村水价。

     据了解,广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早在1979年起,就将农村改水作为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重点;2003年通过开展农村“五通工程”,实现了农村饮水从“有水喝”到“有干净水喝”的跨越。2004年至2007年,全面实现全市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的目标。

  • 官方回应珠海横琴大桥护栏水泥脱落不存在结构危险

        针对有媒体曝光连接珠海横琴新区与珠海市区唯一的通道横琴大桥栏杆水泥脱落、锈蚀的钢筋暴露在外的情况,珠海市交通运输局13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栏杆出现上述情况可能与当年施工质量以及受海水侵蚀等情况有关,但整座大桥的安全并无问题。

     总投资约3.2亿元的珠海横琴大桥北起洪湾岸保税区与南湾大道相接,南接横琴新区环岛公路,是跨越马骝洲水道的特大桥梁。大桥全长1425米,宽31米,6车道,中间2米宽分隔带,两侧2米宽人行道。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顾盛杰说,这座大桥在使用13年后,其引桥部分确有栏杆出现了开裂情况,开裂较严重的栏杆,外包的水泥层已经完全脱落,只剩下已经腐蚀生锈的钢筋。出现这种情况,与此前修建大桥时的施工质量以及材料等有关,而带有海水的空气通过裂缝进入更加剧了钢筋锈蚀。

     他说,这些有问题的栏杆仅占全部栏杆的一成左右。从整体而言,这类栏杆不存在结构危险,仍可承担围护隔离功能。隔栏混凝土开裂剥落已影响美观,随着病害发展将影响护栏功能。为此,该局已制定两套计划,一套是用强劲的树脂材料添补其裂缝,这样成本低;另一套是用高标准的材料和样式更换全部的栏杆,但需要更多的成本和时间。这两套方案都将交给上级衡量、定夺。另外,对已13年的斜拉索也将采用缠包带进行预防性防腐养护。

     他表示,虽然栏杆出现上述情况,但整座大桥绝对是安全的。2007年和2010年,该局已两次分别委托广州港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对大桥进行了特殊检查。其结论为:其水下结构存在几处病害和缺陷,但其水下结构的技术状态是安全的。在上部结构中,该桥整体技术状况等级评定为二类,静载试验结果表明能满足正常合用状态。

  • 低辐射玻璃的发展与政府的支持息息相关

        2011-2012全球及中国低辐射玻璃市场报告就目前的市场现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这份报告对4家跨国公司(PPG工业有限公司,NSG,AGC和圣戈班集团)和13家中国企业(包括CSG,TGI和耀华皮尔金顿)进行了调研。

        总的来说,低辐射玻璃产业的发展和政府对节能建筑的支持息息相关。在连续7年的政府政策支持下,欧美国家的低辐射玻璃的渗透率迅速攀升至85%,目前,中国也在走政策支持这条道路。2011,中国低辐射玻璃行业仍保持强劲的势头,年出口量达到了0.87亿平方米,比上一年增长了38%。但是,2011年中国低辐射玻璃的需求量为0.927亿平方米,供销仍不平衡。2012年5月。中国实施十二五建筑节能计划,为低辐射玻璃产业的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剂。

        2011年,随着大量生产线的竣工和投产,中国低辐射玻璃的产量飙升,突破了1亿平方米。同时,还有20条生产线正在建设中,大部分年产量均超过200万平方米,其中最大的一条年产量超过了1000万平方米。

        今年上半年,在线低辐射玻璃发展迅猛。在这些新的生产线中,产量为1000万平方米的在线低辐射生产线数量呈递增状态,在线低辐射玻璃有望成为投资新热点。

        目前,我国的低辐射玻璃生产技术和设备主要靠从欧美,日本和其它国家进口,这也是中国低辐射玻璃成本高的主要原因。为了突破技术瓶颈,一些中国企业建立了数十个独立生产线,进行了一些列的产品测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011年,为了保持商业巨头的地位,CSG致力于扩大生产线,拓展市场份额。据预测,其2013年低辐射玻璃的年产量将达到0.294亿平方米。

        同样,在2011年,TGI也加快了扩张的步伐。其目标年产量计划达到0.36亿平方米,有望超越CSG成为新的行业龙头老大。目前,TGI有5条生产线正在建设中,其中咸阳和凤阳项目均为在线低辐射玻璃生产线,其年产量均为1000万平方米,为亚洲最大生产线。

        2011年,信义玻璃在天津的投资项目顺利完成,新加产量400万平方米,其目标产量为0.318亿平方米,实际产量约为1600万平方米。

  • 广州5家企业因向违建提供混凝土被拉入黑名单【转载】

    据悉,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通告》精神,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管理,市建委开展了严查严控预拌混凝土企业参与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行动。市建委副主任王宏伟组织召开严禁向违法建设项目供应混凝土动员大会,要求全市混凝土企业不得参与违法建设。同时,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市建委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严查严控预拌混凝土企业参与违法建设的通知》,要求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在签订混凝土供货合同时,要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法的报建手续,对参与违法建设的企业进行处理,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通报批评。该通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的职责,对广州市混凝土协会提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和约束各会员单位的要求。

    在这次严查严控预拌混凝土企业参与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广州市建委收到投诉及举报预拌混凝土企业向违法建设项目供应混凝土行为6宗后,对相应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立即进行了严厉查处。其中,对5家向违法建设项目供应混凝土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进行了通报批评,对无资质向违建供货的广州市天佑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建议工商局对其进行取缔。
     

  • 厚街体育馆项目开工奠基 总投资1.2亿元

       

        备受外界瞩目的“飞碟”型建筑,厚街体育馆于10月9日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工程建设进入到实质性的施工阶段,预计工期为19个月,建成后将成为一座具有时代气息与地域特色的城市标志性建筑。

        据造价168了解,厚街体育位于东莞市厚街镇河田村龙阁山,是市属重点工程和厚街镇的重点民心工程。场馆总投资1.2亿元,占地160亩,由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建筑面积2.28万平方米,设观众席位7830个,是以室内篮球、羽毛球等球类比赛为主体,文化活动为辅的综合性体育场馆,重点满足国家级篮球、羽毛球比赛和青少年活动场地需求,兼顾举办各类大型文艺演出及会议、展览。到2014年建成后,东莞市民运动健身、休闲娱乐将有了新的去处。

  • 珠海市第十一中学开建 预计明年9月交付使用

        造价168获悉,珠海市第十一中学工程建设项目已于10月10日开始了进场施工。

        该建设项目位于前山大桥南侧,夏湾和前山交界区域,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投资为5851万元,工程建设为期11个月,预计于2013年9月交付使用。据了解,珠海市第十一中学是珠海市政府十大民心工程之一,是为了缓解该市初中学位紧张问题而立项的重要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规模为30个教学班。香洲区教育局已经将原珠海七中校长龚德万配备到十一中担任校长,届时一所崭新的现代化学校将为拱北、前山、南湾地区的居民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 第十二届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优秀期刊评审会议在天津召开

        2012年9月20-21日,第十二届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优秀期刊评审会议在天津召开。本届期刊评审由各有关期刊的主管单位进行初审,并向中价协推荐期刊74家。中价协成立了由期刊编委会代表和通讯员代表组成的优秀期刊评审小组,中价协副理事长于业伟同志任评审小组组长,中价协副秘书长吴佐民、编辑部主任李文冰同志任副组长。

        根据工程造价期刊发展的最新形势,中价协在往年优秀期刊评审基础上,对《优秀期刊评审标准》做了进一步调整,适当增加建材价格信息的比分权重,并在今年6月中价协通讯员工作会议上进行广泛讨论研究,与会通讯员根据各地工程造价期刊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许多好的建议,中价协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了《优秀期刊评审标准》。

        这次评审会议由于业伟同志主持,他介绍了本届期刊评审的有关要求及评审标准和程序;吴佐民副秘书长在会上积极评价与会评委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参加评审,要求评委认真履行职责;编辑部主任李文冰同志介绍了本届参评期刊审查的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位评委按照《优秀期刊评审标准》对参评期刊进行仔细审阅提出意见;并就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的发展交换了各自的看法。中价协希望通过优秀期刊评选活动,能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办刊质量,充分发挥行业期刊窗口作用,更好地服务于行业发展。本届优秀期刊评审结果将在中价协年底召开的全国工程造价期刊联络网会上公布,并在《工程造价管理》期刊上刊登。

  • 违法工程项目违法勘探 广州地铁三号线一隧道被凿穿【转载】

        10月12日上午9时21分,地铁三号线北延段嘉禾望岗至龙归下行区间隧道(距龙归站2公里,地面靠近106国道)有钻管突然掉到正在运行的地铁列车上,两列列车车头玻璃受损,造成地铁短暂停运。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广州市地铁总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接报后,市应急办、建委、安全监管局、公安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会同市地铁总公司、白云区政府研究落实排险措施,确保地铁安全。12时08分,地铁恢复正常行车。

        经初步调查,该地块位于白云区太和镇南岭村,属龙归经济发展公司。1988年该公司在上述地块建设龙归加油站,至1997年因经营不善关闭,地块荒废。2011年该公司将地块出租给商人周某某。2012年10月12日周某某委托广州市东勘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开展地质勘探,没有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向市地铁总公司申报。经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地铁隧道上方违法地块违法勘探造成的地铁运营安全事故。目前,涉事工人已经被警方控制,移交安监部门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万庆良书记、陈建华市长立即作出指示,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排除险情,确保地铁运营安全。随后召开的事件处置工作会议要求,对全市地铁沿线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控制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广州市拟建白云山双向8车道隧道【转载】

        获悉,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建华在日前举行的广州市“三个重大突破”现场会白云区汇报会上透露,广州市正在研究论证,建设一条穿过白云山的双向8车道隧道,连通白云山东西两麓地区,该项工程最早或于今年底将开工。若这一战略性基础设施项目得以建成,届时从白云区黄石片区到天河区只需5分钟车程。

        据了解,白云山隧道即结合白云山南门改造,把600米广园中路改成下沉式隧道,双向8车道,以解决广园路的直行车流,同时通过连接地下空间的匝道实现与地面道路特定方向的交通转换。这样一来,广园路让步于地面广场,白云山和麓湖将“山湖连通”。

  • 越浮法玻璃面临国外商品的竞争压力

        越媒日前报道,越玻璃协会主席称,越国内一些玻璃生产企业因产品积压过多不得不减产。在建筑市场仍不景气的同时,已加工好的玻璃仍在不断地进口至越南,尤其是进口自中国的玻璃已对越国内生产企业造成很大损失。目前,越国内企业库存玻璃达39万吨,相当于全行业5个月的产量。

        目前越南有8家总产能达2600吨/天的浮法玻璃生产企业和上百家玻璃加工企业,能够满足越国内市场需求。目前已有3家企业处于半停工状态。

  • 广州市三旧改造立新规 旧村改造需九成村民同意【转载】

        获悉,广州市政府对三旧改造推进工作过程再出新规。今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要求改造方案必须获9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广东是全国唯一试点“三旧”改造的省份。2009年,广东省与国土资源部合作,在广东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并提出“一年初见成效、两年突破性进展、三年大改观”的阶段性目标。

     如今,三年的期限已到。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今年5月视察广州三旧改造时,就督促广州应全面总结梳理“三旧”改造试点和节约集约示范建设的具体做法经验,争取尽早形成一套能够推而广之的制度。

     广州市“三旧”改造办总经济师邓堪强表示,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成片改造、配套优先、分类处理、节约集约、应储尽储”的原则,《“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报批管理规定》重点突出了计划管理、准入门槛、责任主体、公共利益保障、民主决策等事项。

     《规定》明确旧村改造民主表决的具体操作程序,要求改造方案必须获9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邓堪强表示,从必须80%以上同意提升到现在的90%,表明政府将更尊重民意,更注重保护村民合法权益。

  • 环保部华东减排 各地水泥行业有新举措和新做法

        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华东地区减排工作座谈会,通报了今年前三季度各省、市减排工作做法与进度、日常督察情况、年底之前减排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华东地区各地创新出台了许多污染减排新举措和新做法。浙江省推行企业刷卡排污制度。建立市场化排污权交易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编制了浙江省水泥行业的减排核算办法,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全省3万吨以下造纸、3千万米以下印染全部淘汰。

        上海市新出台审批项目核定总量办法,不批排水量大的项目。提出了黄标车全部淘汰、清洁能源替代目标。出台了绿色发电政策。将重点脱硝工程建设项目列入了市重大工程办公室调度项目名单。

        江苏省将氮氧化物排放强度等指标列入目标考核体系。将减排目标任务以责任书的形式下达给各地各部门及重点减排企业。环保与农业部门共同出台了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办法、建立了污染防治机制。各部门联合推动脱硝电价考核和补助办法的执行。

        安徽省对今年上半年未完成减排任务的6个城市进行了通报,实行“区域限批”。对没有完成减排工程建设任务的10家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明确规定2009年以后新建的水泥生产线没有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的一律不得试生产,已试生产的立即停产整改。

        江西省大力推动电力、水泥、钢铁等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设,对进展缓慢的地市开展预警。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列入了省纪委效能办稽查内容。环保厅和建设厅联合检查污水处理厂,对上年运行较差的6个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处罚。

        福建省大力推进造纸、合成氨、纺织印染集控区的废水深度治理和回用。补充出台了电厂烟气旁路拆除政策。出台钢铁烧结机和玻璃炉窑差别电价政策。制定了水泥、造纸行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

        山东省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减排工作格局。省环保厅与监察厅联合约谈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地市政府领导,建立了约谈机制。省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通报一次减排工作情况;制订了电力行业上大压小、淘汰落后和外电入鲁的调控方针。

  • 2012年广州市质监局公布的不合格家居建材产品一览(一)【转载】

        针对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公布的一系列监督抽查公告,对有关建材、家具的质量抽查结果进行了整合,以供读者分享。

        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金属家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1、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是焊接质量不过关。 2、标识和使用说明书:本次抽查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标准的不熟悉或不重视,甚至有个别企业为了逃避产品质量责任,故意不标示。

    2012年广州市金属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1

    广州翔特钢艺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书踏

    ----

    Ф400×400

    2012-02-05

    不合格

    产品标志及使用说明

    2

    广州博生家具有限公司

    金属办公椅

    ----

    460×500×780Hmm/张

    2012-06

    不合格

    产品标志及使用说明

    3

    广州市白云区派生家具厂

    餐椅

    派生

    D113 43×48×90cm

    2012-06-09

    不合格

    产品标志及使用说明;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电热水器(含热泵热水器)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2012年广州市电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1

    广州百顺佳中央热水设备有限公司

    空气能中央热水机

    Bosika

    BSJ-15/D-000-01

    2011-11-25

    不合格

    标志和说明

    2

    广州九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空气源热泵热水器

    九恒

    SKR-020-200L 220V~ 50Hz R22

    2012-01-13

    不合格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节能灯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1、能效标识: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表现为样品型号、功率与其包装上加贴能效标识不一致。2、 2000h光通维持率: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2000h光通维持率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自镇流荧光灯电子部件寿命可靠性较差和灯管上荧光粉衰减太快所造成。

    2012年广州市节能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1

    广州市波迪照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高效迷尔螺旋节能灯

    波迪

    YPZ220/13-MS

    2012-02

    不合格

    灯功率;能效标识

    2

    广州市强辉照明电器厂有限公司

    高效电子节能灯

    强辉照明

    9W YPZ220/9-2U.RR.D

    ----

    不合格

    2000h光通维持率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在于材料方面。产品不合格表现为水带挂架相临两梳齿间的空隙不够,梳齿材料强度达不到要求。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不按标准生产,有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采用劣质材料、偷工减料或减少工序等办法。

    2012年广州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1

    广州市芳村恒安消防器材厂

    灭火器箱

    ----

    (510×340×200)mm/个

    2012-05-15

    不合格

    材料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人造板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68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甲醛释放量: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甲醛是一种无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醇与醚。甲醛的危害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与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

        2、吸水厚度膨胀率:本次抽查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吸水厚度膨胀率是人造板的一项重要的质量指标,是考核人造板在使用过程中随空气湿度发生变化时的尺寸稳定性的指标。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合格,人造板在受潮后强度就会明显下降,且会出现表面突起甚至脱落,严重影响使用寿命。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基材热压工艺不过关或施胶工艺质量差。

        3、静曲强度: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静曲强度是人造板一项重要的力学指标,是考核人造板在使用过程中承受载荷的能力。静曲强度不合格,人造板在受力时极易出现裂纹甚至出现断裂现象,对生命财产有极大的安在安全隐患。

    2012年广州市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1

    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华美装饰材料厂

    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

    (1220×2440×18)mm E1级

    2012-04-30

    不合格

    甲醛释放限量

    2

    广州市崇森木业有限公司

    浸渍胶膜纸饰面刨花板

    ----

    (1220×2440×16)mm E1级

    2012-04

    不合格

    吸水厚度膨胀率

    3

    广州市穗丰永利木业制品有限公司

    刨花板(干燥状态下普通家具用板)

    ----

    (1220×2440×15)mm E2级

    2012-04-12

    不合格

    2h吸水厚度膨胀率

    4

    广州市番禺宏开木制品厂

    刨花板(干燥状态下家具用板)

    ----

    (1220×2440×15)mm E2级

    2012-04-02

    不合格

    2h吸水厚度膨胀率

    5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鼎森加工厂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

    (1220×2440×18)mm E1级

    2012-04-01

    不合格

    静曲强度

     

  • 2012年广州市质监局公布的不合格家居建材产品一览(二)【转载】

    获悉,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防水材料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9家企业的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标志:本次抽查有4批次不合格。造成不合格原因是企业对产品标志规范性重视不够,没能完全按照产品标准要求进行标识标注。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易误导用户。

        2、低温柔性、加热处理后拉伸强度保持率、热处理后断裂伸长率、断裂伸长率(无处理):本次抽查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这些项目是防水产品最基本的物理性能项目,直接反映产品使用性能的好坏。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聚合物含量偏低,配方不合理,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或使用了劣质的化工原料。

        3、低温弯折性、热处理后低温弯折性:本次抽查有1批次不合格。该项目是防水材料产品耐低温性能的主要性能指标,如果产品的耐低温性能不过关,在日后的使用中,尤其是在天气较冷情况下(主要指冬季),产品就可能脆裂,失去防水抗渗的作用而导致房屋漏水。

        4、拉伸强度、撕裂强度、不透水性: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这些项目是防水涂料产品最基础的物理性能项目,直接反映该产品的使用性能。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聚合物含量低,配方不合理。

    2012年广州市防水材料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1

    广州市多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K11通用防水浆料

    多邦

    (5kg粉料+1.8kg乳液)/桶

    2012-2-18

    不合格

    低温柔性;不透水性

    2

    广州德星美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K11柔韧防水涂料

    德安密

    1.68kg/套

    2012-2-10

    不合格

    加热处理后拉伸强度保持率;断裂伸长率(无处理)

    3

    广州市白云区良田荆龙防水建材厂

    JLP-非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911)

    荆龙

    甲=10kg、乙=20kg Ⅰ型

    2012-1-8

    不合格

    断裂伸长率(无处理);低温弯折性;热处理 断裂伸长率;热处理 低温弯折性

    4

    广州大禹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DY-911非常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

    大禹

    6kg/2桶(双组份)

    2012-1-7

    不合格

    热处理断裂伸长率;标志

    5

    广东俊瑞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JR-6聚氨酯防水涂料(911)

    俊瑞

    甲料20kg Ⅲ型

    2012-2-8

    不合格

    热处理 断裂伸长率

    6

    广州市萝岗区能旭建筑防水材料厂

    911非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

    耐博牌

    甲料:10kg 乙料:20kg Ⅲ型

    2012-2-14

    不合格

    加热处理后拉伸强度保持率

    7

    广州市白云建工防水材料厂

    建工牌《911》聚氨酯防水涂料

    建工牌

    甲组份2公斤 乙组份4公斤 Ⅰ型

    2012-2-3

    不合格

    热处理断裂伸长率;标志

    8

    广州市立高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911非焦油型聚酯防水涂料

    利高

    Ⅰ型

    ----

    不合格

    拉伸强度;撕裂强度;标志

    9

    广州市岳衡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911聚氨酯防水涂料

    隔水龙

    A:10kg B:20kg Ⅰ型

    2012-2-15

    不合格

    加热处理后拉伸强度保持率;标志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防火材料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燃烧增长速率指数: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火灾发生时,燃烧的主要是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有些建筑装修材料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的剧毒烟雾和热量。毒烟会令人窒息、昏迷,大量的热会助长火势,从而产生更大的危害。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意识不高,使用了质量较差的原材料或者是阻燃处理工艺不合理。

    2012年广州市防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号型规格

    生产日期/批号

    综合判定

    不合格项目

    1

    广州市木易木制品有限公司

    高性能阻燃合成木

    木易

    (1220×2440×12)mm

    2012-03-19

    不合格

    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

    2

    广州优比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橡塑保温材料

    优比复力斯

    15.6平方米/卷 厚度:15mm

    2012-03-10

    不合格

    燃烧增长速率指数(FIGRA)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现正公开意见征求

        造价168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在官网发布了《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开意见征求的公告》,就其起草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意见征求。该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根据功能的不同,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分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三个平台应相互连接并交互信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诸如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由于各方面对电子招标投标的认识程度不同,以及各地区、各行业电子招标投标发展情况不同,《办法》既没有规定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以电子方式进行,也没有规定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所有环节必须实现电子化。另外,《办法》要求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应当统一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标准(第9 条第1 款,第46条第2款,第46条第3款)。实现电子身份证书的兼容互认(第45 条第1 款)。强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保持技术中立,与各类需要分离开发的工具软件兼容,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工具软件与其对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2年10月14日前,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或法规司子站,进入“《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开意见征求”栏目,对《办法》及其所附技术规范提出意见。
     


     

  • 地板行业:没有低碳制造 哪来低碳产品?

        地板行业出现了一个概念叫“低碳制造”,何为“低碳制造”?“低碳制造”就是,用合理的方式开发能源,用先进的方法有效利用和使用资源。其目的是降低能源消耗,提高材料利用率,减少浪费及垃圾排放,并在同等时间各项资源消耗相对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产出的数量与价值最大化。

        地板行业:没有低碳制造 哪来低碳产品?

        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生产出不会危害消费者的产品,这是企业对产品品质的底线保障,也是企业必须肩负起的基本责任。而产业发展强调的“低碳”是旨在保护人类生存的大环境,是对生态的尊重,是对自然的呵护。因此,地板产品的环保与否,只是解决地板产品的品质问题,与地板产业本身的“低碳”毫无瓜葛。企业使用了环保材料便摇旗呐喊“低碳”,是偷换“低碳”概念,是不负责任的。

        建筑材料的供应方,是地板制造的上游企业,材料环保低碳是上游企业制造过程中的责任,应用无害的材料是我们地板制造业的义务,是对消费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制造企业在工业生产当中的技术水平才是衡量“低碳制造”的最终标准,企业不能拿环保产品混淆概念充当“低碳”。“低碳经济”所强调的环保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秩序,是对能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是为了生态平衡的环境保护,是指人的意识、态度、及行为方式的过程,它是人们对社会的责任,对全人类的责任,是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用低效而落后的方式不管生产出来的产品有多么环保,都与“低碳”的真实意义无关,只能是假借时尚概念的自我炒作。

        另外,对于制造行业而言,“低碳”是指产品在设计生产过程中对每个环节的控制和把握,使之达到建筑材料利用率的最大化、同等时间的各项资源消耗下的产出效率最大化,同时还要达到垃圾污染及有害排放的最小化。提高工业设计技术手段,运用先进科学的生产方法,才是解决“低碳”之道。没有低碳制造,何来低碳产品!

  • 中国水泥协会会长雷前治到华新水泥西藏公司考察

        9月26日上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水泥协会会长雷前治一行来华新西藏公司考察。

        雷前治会长一行首先深入生产现场、余热发电车间、中央控制室等地,对该公司整洁优美的厂区和工作环境、一流的现代化设施和设备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中央控制室,他与当班操作员亲切交谈,还详细询问员工的食宿等生活情况。在行政办公楼会议室,听取了华新西藏公司执行总经理倪卫东关于企业建设和发展经营情况的工作汇报后,他称赞华新水泥果然名不虚传,华新西藏公司是雪域高原建材行业的一个杰出典范,对公司位居行业前茅的产能规模、发展速度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公司重视清洁生产、加强环境保护和创建融洽、和谐的藏汉民族关系表示赞赏。

        雷前治会长表示,华新作为一家百年企业,要主动与自治区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建议西藏水泥行业合理控制总量,不要重蹈产能过剩的覆辙。他希望华新西藏公司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继续走低碳经济和节能减排之路,抓住西藏建材行业大好发展机遇,把企业打造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区域大型水泥企业。

  • 长株潭城际铁路株洲段整体工程预计2015年完工

        长株潭城际铁路是连接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的城际快速铁路,运营时速为160公里。线路全长95.513公里,共设车站21个,其中全线高架站8个,地下车站8个,其余5个为地面车站。

        长株潭城际铁路于2010年6月30日开工,受部、省投资计划的影响,株洲段部分施工点停工了几个月。

     2010年3月,湖南省发改委发出消息称,《关于新建长沙至株洲、湘潭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的请示》获铁道部、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据预计,长株潭城际铁路投资估算总额为233.2亿元。项目由铁道部和湖南省合资建设,其中铁道部、湖南省各出资50%。

      “停工原因主要是铁道部资金紧缩,以及银行收紧银根,城际铁路的施工受到了影响。”中铁二十五局长株潭城铁综合Ⅲ标项目经理部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该标段部分工区因为资金紧张问题缓建,但控制性工程(指一个工程里面最难的一个或者是几个项目,并且是对整个工程的建设进程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和瓶颈工程一直在施工。

     据了解,长株潭城际铁路株洲段线路全长32.905公里,市区长度为23.188公里,控制性工程包括2处隧道(贺家冲、黄泥坪)、4座特大桥(鸭婆塘、白石港、云龙、黄泥坪)。记者从综合Ⅲ标项目经理部了解到,时代特大桥已推进198.79米,占设计长度6.4%;贺家冲隧道已推进360米,占设计长度32%;黄泥坪隧道推进57.97米,占设计长度20.2%。

        据悉,长株潭城际铁路株洲段共有10个施工点,目前已有3个正在施工,3个准备施工。

     上月29日,在长沙召开的长株潭城铁长沙段建设工作调度会传出消息,长沙段有6处正在施工,湘潭段也正在做复工准备。今年9月12日,铁道部与湖南省政府在长沙进行第19次会谈,部省就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将长株潭城铁全线的运营时速从200公里降到160公里。根据部省安排,2015年前要拉通长沙站至株洲、长沙站至湘潭段,2017年前拉通长沙站至雷锋大道站。开通后,长株潭三市之间的交通时间缩短至30分钟以内。

  • 京广高铁郑州至武汉段28日正式开通

        造价168获悉,28日,京广高铁郑州至武汉段正式开通,郑州东站也同时建成启用。今后,郑州市民乘高铁去武汉、长沙、广州、深圳的时间将缩短一半。郑州东站还将引入郑州至重庆、郑州至济南、郑州至太原、郑州至合肥客运专线,承担郑州至机场、郑州至开封等多条城际铁路的运输。

    京广高铁郑州武汉段票价

     据郑州晚报报道,京广高铁郑武段开通初期,每天开行1对D字头动车组,24对G字头高铁动车组,开通方向为信阳、长沙、武汉、广州、深圳方向和西安方向。售票方式有电话订票、互联网购票、自动售票机、人工窗口售票、代售点购票等5种。

     京广高铁郑武段上运行的是新一代CRH380AL“和谐号”动车组,采用16辆编组,14动2拖配置,列车总长403米。全列共16节车厢,定员1061人。其中1号和16号车厢为商务舱,定员13人;2、3车为一等座车,定员56人;其余为二等座车,定员85人;餐车是9号车,定员38人。目前,郑州铁路局共配置13组。

  • 如何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

        在持续了两年多的严厉房地产调控下,今年年初,一线城市房价出现了明显的回落。然而,随着3月份开始成交量持续回暖,房价也出现了回升的态势。楼市的回暖是什么因素造成的?房价会不会出现大幅反弹?在稳增长和稳楼市的双重压力下,房地产调控又该如何坚持?据造价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

        首次置业需求推动楼市回暖

        今年3月份以来,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持续回暖,部分区域的房价也出现了明显的上涨。与此同时,关于“房价将出现报复性反弹”、“楼市库存降至低点,未来将严重供不应求”的言论也充斥在房地产市场上。不少购房者担心,如果市场成交量继续回升,房价会不会真的出现暴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总体看,去年下半年以来形成的市场格局尚未出现根本性改变,投机投资性购房得到明显抑制,房价基本平稳,住房库存量基本保持稳定。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8月全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5.7亿平方米,同比下降4.1%。

        “据我们监测,6、7月份一些城市住房成交量有明显回升,主要原因是大量新楼盘陆续上市,商业银行连续下调购房贷款利率,并在基准利率水平上进一步下浮了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减轻了居民购房的实际负担,使一段时期以来积累的住房需求集中释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述负责人表示,也有一部分群众受社会舆论的影响,改变了市场预期,急于购房。总体来看,当前市场的购房者多为首次置业的自住住房需求,大部分城市这个比例高达90%以上。

        进入8月份后,在中央多次强调坚持调控不动摇、国务院派出督查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文遏制地价非理性上涨、有关部门多次通过媒体加强正面宣传等一系列措施的作用下,交易量回升势头开始放缓。

        供应方面,房地产开发投资等指标继续保持增长,新建商品住房面积可售量仍居历史高位。今年1—8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4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增幅比1—7月提高0.2个百分点。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11.1%,降幅比1—7月明显缩小2.3个百分点,新房开工持续下滑的情况有所缓解。截至8月底,全国重点城市可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仍处于历史高位,短期内楼市不会出现严重的供不应求。

        房价尚不具备全面反弹的条件

        社会各界对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房价的下一步走势尤为关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房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20个,上涨的有36个,环比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6%。新建商品房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53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14个。8月份,同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1.3%,涨幅比7月份回落的城市有2个。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交易量回升,部分城市房价环比出现微涨,但多数城市房价同比仍为下降。从近期督查情况看,尽管不少城市环比上涨,但同比涨幅普遍仍为回落,有的仍是负增长,没有出现大范围的房价大幅反弹现象。

        但是,从近期市场表现及其影响因素看,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下一阶段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的任务仍然很艰巨。

        “中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巩固调控成果。各地各部门应坚持调控政策不动摇、不放松,坚决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随着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建成投入使用,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房价尚不具备全面反弹的条件。”据资深造价师介绍。

  • 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公开征民意【转载】

        获悉,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日前公布了《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10月24日,社会公众可以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或提交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绿色建筑范围包括全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旧城改造项目;进入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海珠生态城、国际金融城、中新广州知识城、白云新城、天河中央商务区(CBD)、天河智慧城、白鹅潭商务区、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南站商务区、琶洲片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大学城南区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并鼓励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此外,为鼓励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自然采光照明、热泵热水、空调热回收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新建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宿舍、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确定无法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制备热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并经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估和公示后方可获得豁免。

        事实上,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在国家和省层面都有立法,但具体实施操作仍存有不少的难度。政府的公开文件显示,目前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仍未形成真正的闭合管理链条,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和用地规划环节的监管缺位造成后期建筑节能标准实施难度大、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不合理等问题,同时建筑投入使用后用能运行情况监管的缺位造成建成的“节能建筑”不节能现象;二是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相关规定过于空泛,缺乏具体措施;三是随着产业经济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轻工业产业的建筑使用能耗越来越大,而对此类工业建筑的节能监管仍然空白;四是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包括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能效测评等)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缺乏法规支撑,推进难度大;五是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有待完善。本次制定《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目的就是针对上位法的空白和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中逐步显现的新矛盾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以立法的形式提出具体、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因此,本次地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规定的出台值得期许。至于具体实施效果如何,还有待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 两部门要求为保障房供电必须“快好省”

        今天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与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电力部门必须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加快报装接电速度,降低建设费用,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

        两部门要求,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建设的收费标准,让利于民。实施配电设施工程建设配套费的地区,可根据收费标准情况予以一定优惠;未实施配电设施工程建设配套费的地区,各施工单位应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收取费用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鼓励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配套的供配电设施。

        意见要求,开辟保障性安居工程用电报装接电绿色通道,建立项目专人负责制。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立项批复、用地预审手续后,供电企业要积极介入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必要指导和服务;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提供有关政府部门必要证明材料后,尽快办理用电手续,指定专人全程跟踪负责。

        意见明确,各地供电企业在接到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清单后,提前规划电源建设,完善电力配套工程,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优先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用电需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的电力设施建设,要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制度,择优选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供应单位。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意见强调,供电企业要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制度,畅通供电服务投诉举报渠道,加大供电服务监管力度,切实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服务水平。

  • 2012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快讯

        造价168近日从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获悉,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安排于10月27、28日开考,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在10月22日9:00-26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的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部分市设分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考生应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附: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10月27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3类节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粤多款产品不合格

        造价168近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今年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共同组织对国内生产的陶瓷片密封水嘴陶瓷坐便器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等3类节水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并于9月13日公布了抽查结果。详情请参看《关于公布2012年3类节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联合公告2012年第136号)。

        本次共抽查了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0种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抽查发现有32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管螺纹精度、酸性盐雾试验、冷热疲劳试验、流量(不带附件)、冷热水标志项目,其中来自广东的11款抽检产品不合格,在不合格抽样产品数量中中占到了1/3。   

        具体抽查结果见下表。    

    表1  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广东地区)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

    1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

    陶瓷片密封水嘴

    Gobo

    GB-1255CP

    2011-09-15

    流量(不带附件)

    国家排灌及节水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

    乔登卫浴(江门)有限公司

    单把单孔面盆龙头

    JODEN 喬登

    DN15、1008B344C

    2012-03-07

    酸性盐雾试验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

    鹤山市安蒙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单柄面盆龙头

    //ABM

    DN15、041490

    2012-05-07

    管螺纹精度、酸性盐雾试验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4

    鹤山市苹果卫浴实业有限公司

    单把面盆龙头

    (图形商标)

    DN15、95101

    2012-05-14

    酸性盐雾试验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5

    鹤山市亿峰卫浴实业有限公司

    GD9206面盆龙头

    --

    DN15、GD9206

    2012-05-18

    冷热水标志、酸性盐雾试验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

    鹤山市国美卫浴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单把单孔面盆龙头

    柯尼

    DN15、E7116

    2012-05-12

    管螺纹精度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7

    鹤山市洁丽实业有限公司

    单把手单孔面盆龙头

    GICEEPO

    DN15、0714000C

    2012-04-19

    酸性盐雾试验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8

    开平市尼可卫浴有限公司

    单柄单冷入墙式菜盆龙头

    nicoR

    DN15、26-1101

    2012-05-18

    管螺纹精度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9

    开平市水口镇顺博卫浴厂

    龙头

    --

    DN15、00611

    2011-08-10

    管螺纹精度、酸性盐雾试验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0

    广东粤轻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单柄双控面盆水嘴

    --

    DN15、GB1800

    2011-12

    管螺纹精度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1

    鹤山市莱雅斯顿卫浴实业有限公司

    单柄单孔厨房龙头

    --

    DN15、189C

    2012-04-29

    管螺纹精度、冷热疲劳试验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3个省、直辖市160家企业生产的160种陶瓷坐便器产品。抽查发现有12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其中广东生产的6款产品上榜,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到吸水率、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密封性能、安全水位技术要求、安装相对位置项目。
        具体抽查结果见下表。

    表2  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陶瓷坐便器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广东地区)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

    1

    潮安县古巷镇伯朗陶瓷厂

    陶瓷坐便器

    露意莎

    HK-8168(普通型)

    2012-05-16

    安全水位技术要求、安装相对位置

    国家排灌及节水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

    潮州市新群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卫生陶瓷(坐便器)

    华斯顿

    870

    2012-04-04

    洗净功能

    国家陶瓷及水暧卫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

    潮州市枫溪锦辉陶瓷厂

    陶瓷坐便器

    LMD

    050

    2012-05-14

    吸水率

    国家陶瓷及水暧卫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

    佛山市爱立华卫浴洁具有限公司

    连体座便器

    Gemy

    G6213(节水型)

    2012-03-19

    便器用水量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

    佛山市伊丽卫浴设备有限公司

    连体坐便器

    伊丽

    1304(普通型)

    2012-05-21

    安全水位技术要求、安装相对位置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6

    佛山市安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连体座便器

    ABM

    993005(节水型)

    2011-07-05

    便器用水量、安全水位技术要求、安装相对位置、吸水率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的150家企业生产的150种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产品中,有16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平均外径、壁厚偏差、静液压试验(95℃×22h、95℃×165h)、熔融温度项目。而设计这一项的不合格产品,广东企业生产的只有1种。

        具体抽查结果见下表。

    表3  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产品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广东地区)   

     

    序号

    企业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

    1

    东莞市泰至塑料五金有限公司

    泰至

    S3.2 dn32×en4.4(mm)

    2012-03-18

    平均外径

    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福州)

      

        附件:

        2012年3类节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 工信部制定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新门槛,征求意见稿已公布

        造价168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近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和《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此举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引导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健康发展,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其中,《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准入条件》)指出,新建和改扩建改性沥青类(含自粘)防水卷材项目单线产能规模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年,新建和改扩建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项目单线产能规模不低于300万平方米/年,并对防水卷材生产能源消耗和环保方面提出要求。准入条件还显示,严禁新建和改扩建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项目,逐步淘汰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另外,准入条件还要求,对于新建和改扩建建筑防水卷材项目应符合本准入条件,已建项目除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外,其他方面达不到本准入要求的,应通过整改于2014年底前达到。

        有关证券机构的分析人士表态,该项措施整体利好行业发展,实施上仍存难度。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涉及一半的行业内从业者没有生产许可证,监管层整改任务显得异常艰巨。另外,仅对防水卷材的限制或将加剧防水涂料市场的恶性竞争,损害部分以防水涂料为主营业务的骨干企业,不过却有利于行业内大型企业发挥规模和资金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实现超越行业增长的收益。

        另外,《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国境内所有类型的建筑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受理准入公告申请不涉及任何费用。该暂行办法对申请准入公告的企业条件、审查与监督管理均做了清晰规定。审查部门将对照准入条件,在建设条件、生产布局、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产品质量、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对申请企业进行严格审查。

  • 金属地暖地板暂露头角 前景有待市场检验

        眼下,一种新型地暖地板—金属地暖地板正悄然走入消费者的视野。针对这种产品“可杜绝‘甲醛’隐患”的相关介绍,一些消费者的关注。浏览有关这种地暖地板的网络评价,认可、质疑之声和观望态度皆有。当然,最终的发言权还是掌握在建筑材料市场场应用效果和时间的手里。

        据厂家介绍,金属地暖地板采用的是纳米技术,另外结合、利用二氧化钛纳米涂层技术和光触媒效应,达到灭菌、除静电、减少室内地面灰尘污染的目的。同时,由于升级了整体结构,地板无划痕,脚部触感更佳,弹性、稳定性更强,更不易变形,并且可回收、循环利用,而且完全不含甲醛。

        对于这种说法,我们了解到,在有潜在购买需求的消费者当中,怀疑、质疑的声音高于认可者,甚至有些人断然认为其只是“概念炒作,根本不靠谱”。但更多的人表示根本没有听说过,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其中不少消费者感到很新鲜,被其“不含甲醛”的特性所吸引,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着这种产品技术的相关数据报告和信息等。

        对此,业内人士称,按照传热原理,金属地暖地板应该是很不错的选择,但是防锈设计是一大挑战。

        我们相信,凡是好产品终将会得到市场的认可、接受和尊重。但对于目前“才露尖角”的金属地暖地板来说,尚需接受建材市场的考验和时间的验证。毕竟,实践是检验“概念”的唯一标准。

  •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10月1日起实施

        造价168获悉,工信部9月3日发布了《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下称《规范条件》),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规范条件》从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等六个方面对行业进行了规范。同时废止了工信部与2010年6月21日发布的《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与2010年发布的《规范条件》相比,新规定在钢铁产能要求上变化不大,即都以淘汰粗钢年产量100万吨以下的普钢企业为目标。新《规范条件》要求,钢铁企业的生产规模须达到2010年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30万吨及以上,且合金钢比大于60%(不含合金钢比100%的高速钢、工模具钢等专业化企业)。此外,钢铁企业的高炉容积还必须达到400立方米以上,否则将被淘汰。

      在环保指标上,新《规范条件》比2010年版本有所变化。新规定要求,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63千克,吨钢新水消耗不超过4.1立方米,这两项指标在旧版本中分别为1.80千克和5.0立方米;而钢铁企业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19千克的新指标比2010年版本要求增加了0.19千克。

      在钢铁企业符合规范条件的申请、审核及公告的管理办法上,《规范条件》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钢铁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中央企业自审。初审或自审须按《规范条件》要求对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或自审意见,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这一条与旧版规定相比,取消了“附企业申请材料及有关土地、项目核准或备案等审批文件、证明文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表述。

      同时,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新规定表示,“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对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不给予政策支持。”而这一条在旧版规定中的表述则是: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有关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新的项目、不予配置新的矿山资源和土地、不予新发放产品生产许可证、不予提供信贷支持。

      综合对比新旧《规范条件》对管理办法的不同表述,有钢铁分析人士认为,新政策或许可以理解为,不管以前是否有审批文件,只要符合修订版规定的六个方面的条件,就可以绕开项目审批这一关,直接进行申请。也就是说,许多地方原来没有得到审批的钢铁产能,在10月1日新规定实施后,也能申请纳入政府监管范围。据业内测算,目前国内未批先建的钢铁产能高达3亿吨,这部分产能或许自新规实施后就有望能申请“户口”,一改过去“黑户”的尴尬。

  • 广深港高铁因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被责令改正

        造价168获悉,9月18日,环保部在其官网挂出一则“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指责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的铁路,广深港客运专线广州至深圳段工程(以下简称广深港高铁)“自2011年12月26日投入试运行至今,未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根据环保部表述,作为上述“环境违法”事实证据的是,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今年6月26日提交的《关于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广州至深圳段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报告》(华南环督函〔2012〕94号)等数份文件。

        环保部门责令公司于2013年3月1日前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公开资料表明,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起自广州市的广州南站,线路经过广州市番禺、南沙、东莞市沙田、虎门、长安、深圳市公明、光明、石岩、龙华等地,止于深圳龙华深圳北站。负责建设运营的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由铁道部与广东省各出资50%组建,为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 广物九江金属物流基地正式动工

        造价168获悉,2012年9月18日,“广东物资集团九江金属物流服务基地”(以下简称“广物九江基地”)动工仪式在佛山南海九江隆重举行。

        据介绍“广物九江基地”占地80亩,预计建成后年销售钢材超过200万吨、80亿元,将综合集成仓储、运输、货代、质押融资、加工剪切、配送、信息处理、电子商务等多种功能,形成金属材料区域性交易、集散、价格和信息中心。

        “我们的远期目标是年销售额达到200亿元。”广东物资集团总经理助理王建平介绍。

        广东物资集团是省属国企和国家商务部等8部委选定的全国15家重点培育的流通大集团之一,位居中国500强企业前位和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前列,是广东省商贸流通企业进入全国500强的第一名,拥有20多家成员企业(专业公司)和多家号外分支经营机构的大型综合商贸服务企业集团。

        据了解,广东物资集团与南海九江镇政府签订了涵盖品牌建设、金属材料、码头建设等现代流通服务基地建设的战略合作协议,总投资约30亿元。“广物九江基地”是双方落实全面合作的首期项目,是广东物资集团与九江镇政府继2011年签订《“广东物资现代流通服务基地”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书》后,集团金属材料产业立足九江,推进金属材料流通战略合作发展,携手九江金属材料市场,壮大“广东金属物资市场”品牌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利用各方资源优势,整合各种要素,拓宽合作领域,探索加快国企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重要合作模式。

  •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54号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我部组织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审核工作。现将核准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40家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的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2年8月28日

  • 转发《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设备安全》

    穗建质[2012]1250号

     

    各有关单位:
      据媒体报道,2012年9月13日,武汉市位于欢乐大道的在建工地东湖景园C区7-1楼工程,一台施工升降机升至约100米高处时突然坠落地面,导致19人死亡。据报道,该工程的相关主体单位分别是:建设单位为武汉万嘉置业责任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湖北祥和建设集团,监理单位为武汉博特监理公司,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为武汉中汇机械公司。为吸取安全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9月15日起,全市存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建筑起重设备的在建工地立即停工,开展施工安全检查,检查工作由各工程的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和建设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 按照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2]952号)要求,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专家论证”、“专家验收”和“现场双确认”制度,是否在施工管理中加强“变形监测”,确保信息化施工。
      (二)检查建筑起重设备(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机和钢井架等)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备案登记、使用登记、安全检测、安装告知等手续,投入使用的建筑起重设备是否取得了使用登记牌,设备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安全检测,最新的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起重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方案编制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起重设备安装、顶升、拆卸是否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是否严格按方案实施。
      (四)特种作业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严格执行了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
      (五)是否执行建筑起重设备班前交底制度、交接班制度。日常使用期间,施工升降机一次乘员人数是否符合设备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是否有超载现象。
      (六)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起重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维修、保养单位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保养频率是否符合设备使用的规定。
      二、各工地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设备逐项建立检查台帐,包括以上要求检查内容的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各工地完成整改后,将检查情况及整改结果经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由施工单位书面报该工程的安全监督站。
      三、各级工程安全监督站收到工地的书面报告后,安排监督员到现场核实安全检查情况。不符合整改要求的,工地不得强行施工。
      四、各区(县级市)建设局要抓好本辖区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对工地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全面掌握本辖区安全检查情况,并于9月21日前书面报市建委(市管工程的安全检查情况由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分别报送)。
      五、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市建委将同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发现未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违规施工或冒险作业的,将对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联系人:吴成勇,电话:83124252)

     

     

  •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8月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全国共发生两起较大事故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通报了8月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当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9起、死亡51人,同比分别下降46.58%和42.70%。

        通报称,2012年8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9起、死亡51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34起、死亡人数减少38人,同比分别下降46.58%和42.70%。全国有19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2012年8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2起、死亡7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和46.15%。吉林、湖北各发生1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具体情况如下:

        8月2日,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万科城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塔吊倒塌事故,造成4名作业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长春万科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江苏南通第六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正洪;项目经理:冒宏伟),监理单位是长春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法人代表:卞延彬;项目总监:张立宪)。

        8月29日,湖北省武汉市福星惠誉福星城工程8号楼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拆卸塔吊过程中,塔吊平衡臂倾覆,造成3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是湖北福星惠誉汉口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鞠建中;项目经理:袁顺根),监理单位是湖北九州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刘理钧;项目总监:窦怀金)。

  • 珠江新城豪宅采用全玻璃幕墙

        侨鑫集团在珠江新城打造的豪宅———侨鑫汇悦台上周日在项目现场举行了八大品牌签约仪式和广州建筑成就设计师峰会。

        活动当日,汇悦台并未向媒体开放样板房,但在现场举办的“广州建筑成就设计师峰会”上,汇悦台首席设计师、RTKL全球副总裁DaunPaulst.Amand(唐圣艾曼达)表示,汇悦台最大的特点就是其通透的自上而下的玻璃幕墙,真正取消住户跟景观之间的阻隔。全玻璃幕墙是否会带来光污染,设计师表示,项目使用的是高成本的高新科技玻璃材料,反射率非常低。在设计师看来,汇悦台另一个重要元素就是私人电梯服务,通过服务走廊和电梯来分离服务设施,地下层会所后面的灰色走廊,把服务平台和塔楼服务电梯连接起来,从而直接与住户后院连接,让佣人和服务人员秘密地进入单元。此外,项目的下沉式园林、负一层豪华会所等也独具匠心。而针对珠江新城住宅车位普遍不足的问题,汇悦台预计能提供超过900个私家车位。

  • 中山所有施工路段停工 提高假日道路通行效率

        今年的国庆中秋长假,是国家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这一政策的首个假日,对于可能出现的“扎堆”出行、高速拥堵的状况,中山市政府在今天召开了会议,讨论实施此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工作部署。
      据中山市交警表示,为了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他们已做了详细的部署和应急预案:公安交警部门将每日投入2/3警力,重点加强各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和路面的巡逻管控,高速公路沿线各镇区交警大队在出入口所延伸的地方公路设置定点执勤岗,采取远端分流疏导措施。同时协调各收费站、服务区所在的镇区公安分局派出警力,加强治安管理,及时处置纠纷和治安案件。
      此外,该市交通管理和运输部门在国庆节来临前,将对高速公路上可能存在的隐患路段和施工路段进行排查,同时检查路上的各个管理设施及标志标线,对道路实行施工管制,落实防护措施。国庆期间,中山市内除新建公路外,所有旧路改造、公路维修养护项目都将停止施工,以恢复路面的运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 钢筋新国标或将于年底实施 推进高强钢筋应用

        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的修订版,正处在报批阶段,预计将于今年年底正式实施。
      在9月8日的“2012中国首届建筑用钢产业链高端论坛”上,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副院长王丽敏透露了上述消息。据悉,新标准将取消HRB335级钢筋(即二级钢),而这对整个钢筋产品和产业结构的影响巨大。
      为了提高400MPa(兆帕)以上高强钢筋的用量,新标准取消了HRB335级钢筋。但在实质上,按目前钢铁市场的二级钢应用情况,高强钢筋的推广或许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GB1499.2-2007修订版将于年底实施
      据造价168悉,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是国标中为数不多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该标准曾替代了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到今年年底,该标准将可能被新的标准进一步取代。
      王丽敏表示,修订该标准的目的在于通过标准中淘汰335级钢筋,推进高强钢筋的应用,达到减少钢筋用量,节约钢材的目的,并最终实现钢筋的高效利用、高安全性、高可靠性、钢筋质量的均质性以及低成本目标。
      据王丽敏介绍,为提高高强钢筋的用量,新标准取消了HRB335级钢筋;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新标准适度加严了钢筋重量负偏差要求;此外,600MPa钢筋被纳入新标准,以引导、促使有关单位尽早研发与应用;同时,新标准增加了带E的牌号,突出了抗震钢筋的牌号要求。
      据悉,目前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基本淘汰了200、300MPa钢筋,目前主要使用400MPa和500MPa的钢筋。
      而近年来,我国高强钢筋的应用虽在逐年提高,但进展缓慢。王丽敏列举数据称,截至2011年,400MPa以上钢筋产量仅占钢筋总产量的48.3%,不到一半,其中,400MPa占比39.8%,500MPa占比8.1%,600MPa占比0.4%。
      但相比之下,我国的钢筋产量在全球中已经占了绝对比重。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钢筋产量为1.4亿吨,占全球的79.42%,而在2005年我国钢筋产量尚为5800万吨,到2011年则上升至16640.4万吨,即7年间增长了近3倍。

        在产量为世界第一,二级钢应用却仍占大部分的情况下,推进高强钢筋的应用显得较为紧迫。王丽敏表示,高强钢筋推广与应用自去年开始有了真正的突破。
      资料显示,2011年7月,住建部与工信部正式成立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协调组;2012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加速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优先使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积极推广5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目标。
      《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还提出了诸多目标,如2013年底,在建筑工程中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2015年底,高强钢筋的产量占螺纹钢筋总产量的80%,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65%以上;在应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为主的基础上,对大型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公共建筑,优先采用500兆帕级螺纹钢筋,逐年提高5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生产和使用比例;对于地震多发地区,重点应用高强屈比、均匀伸长率高的高强抗震钢筋。
      2012年2月,《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实施方案》获通过;
      2012年2月,《推广高强钢筋示范工作方案》通过,河北、云南、江苏、新疆、重庆五大省区在5月被确定为示范试点省;
      2012年3月,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技术指导组正式成立;
      王丽敏表示,2012年5月,GB1499.2标准的审定工作完成,确定淘汰HRB335钢筋。
      二级钢市场量大高强钢筋推广存难度
      值得一提的是,王丽敏介绍说,今年年初,工信部和住建部到河北、江苏、云南、新疆等地调查发现,我国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100%完全具备了生产400MPa钢筋的生产能力。

        而正是基于具有资质的钢铁企业装备完全具备了生产高强钢筋条件这一点,新标准明确提出了“取消335MPa钢筋”。
      具备生产资质的钢铁企业,特指获得了钢筋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据王丽敏介绍,钢筋生产许可证制度是近年来规范生产企业准入条件的一个制度。在1999年,带肋钢筋发证数量有近1000家,而现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300多家,且近年来原则上不再增加许可证。
      而在实际上,除了上述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钢企外,市场上还存在一部分小企业“共享”着国营大钢厂的生产许可证,且这些企业并未在前述工信部和住建部的调查范围内,是否具备高强钢筋的生产能力尚不得知。
      另需补充的是,建筑业内去年营业收入位列前8的一家央企采购经理告诉钢联资讯,其公司每年采购量约500-600万吨,其中70-80%为钢材,尤其以建筑钢材为主,但是用的建筑钢材绝大多数都是二级钢,“大量的桥梁、道路、隧道都是用的二级钢”,“大量的项目是隐蔽工程,钢材大部分是埋在地底下的”,“除了房地产和重点、特殊的桥梁项目,或者设计单位提出一定要用三级钢的,会用到三级钢或者抗震钢筋,其他都是二级钢。三级钢用的还是小部分”。
      “施工企业在设计标准达到的前提下,要想他主动提高用材的选用标准,会造成成本的提高”,该采购经理直言,施工企业实际是不能自行变更用材的,除非跟设计单位沟通后修正调整,即高强度材料或高性能钢材的推广应用,施工企业不起直接退订作用,而是需要设计规范的提高,以及市场对高强钢筋的认可。
      有意思的是,虽然新标准已经处在报批阶段,且已经确定了今年年底实施的目标,但是该标准牵扯甚广,王丽敏透露说,当前仍存在较大争议,不少人提出淘汰二级钢需要1-2年的缓冲期。且对于新标准正式实施的时间节点,她说“目标是今年年底”,也可能会延后到明年年初。

  • 8月空调采购额飙升,高达4.23亿元

        造价168获悉,8月空调采购额环比增长5%,达到了4.23亿元。业内人士分析,几年前一度非常罕见的千万元大金额空调项目已寻常可见,月度榜单(采购额排名前十)项目迈入"千万元"时代指日可待,突发大金额项目对月度空调采购规模的影响日趋减弱,下半年政府采购空调规模进入持续稳步增长...

      进入2012年下半年,政府采购空调项目继续延续了上半年迅猛增长的势头。继7月空调采购额第二次超过4亿元后,8月空调采购额环比增长5%,达到了4.23亿元。中央空调采购额稳定保持在3亿元以上,同时家用空调与机房空调均出现一定幅度增长,销售额环比增长率分别为36%和62%。

      业内人士分析,几年前一度非常罕见的千万元大金额空调项目已寻常可见,月度榜单(采购额排名前十)项目迈入"千万元"时代指日可待,突发大金额项目对月度空调采购规模的影响日趋减弱,下半年政府采购空调规模进入持续稳步增长阶段。

      千万元项目寻常可见

      2012年8月,《政府采购信息报》统计的空调"中标榜中榜"分外抢眼。在当月空调采购额排名前十的项目中,采购金额超过千万元的项目数量达到了7个,远超今年前7个月。由于采购金额巨大,千万元项目在空调采购中一直具有标志性作用,是政府采购空调规模和专业化程度以及企业技术水平的体现。据《政府采购信息报》统计,2011年全年千万元以上空调项目为26个,2012年前7个月千万元项目月均数量为4个。

      显然,在政府采购空调规模整体增长的影响下,空调单项采购金额也在稳步提升,在月度空调采购中,千万元项目不再屈指可数。从月度榜单中可以看到,项目发生地域涵盖了福建、浙江、北京、江苏、河北、山东、河南7个地区,政府采购空调项目增长正在由沿海向内陆地区发展,呈现"遍地开花"之势。

      从采购类型上看,家用空调增长最为迅速,原因是出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对外物资赠送项目第一期空调子项目"和"南京师范大学空调采购项目"两个千万元级别项目,带动了整体规模增长。中央空调采购额基本与上月持平,连续两个月保持在3.1亿元左右的采购规模。

      在政府采购的三类空调产品中,机房空调再次回到千万元采购规模,但与2011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机房空调公开招标规模下降与其被多数地区纳入空调协议供货不无关系,除中央国家机关、中直单位外,国税系统以及天津、辽宁、广州、太原等采购单位均开始通过协议供货购买机房空调设备。

      浙江福建领跑8月采购

      2012年,由于空调月度采购金额开始由2亿元向4亿元跨越,采购规模不断增长,由个别地区和少数大金额空调项目主导的采购月份越来越少。8月空调采购规模高歌猛进,同样是全国各地区合力采购的结果。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不完全统计,8月份全国共有6个省、直辖市空调采购项目金额超过3000万元,4个省、直辖市空调采购额为1000万~3000万元,7个省、直辖市未发生空调公开招标项目,其余地区空调采购额多为500万~1000万元。其中,浙江地区空调采购额高达7545万元,位居全国各地区之首,福建地区以6456万元紧随其后。

      由于地处沿海、经济发达,浙江一直是空调采购的重点地区。2012年,浙江是为数不多月均采购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地区。8月份,浙江地区空调项目数量高达57个,同时有"宁海县金融中心VRF空调设备及新风系统采购和安装项目"和"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风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等大金额项目,成功领跑全国空调采购。

      学校单月空调采购破亿元

      南京师范大学空调采购各类空调6316套,中标金额1217万元;西安市教育局委托采购2012年学前教育设备,其中空调项目中标金额561万元;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为新建教学楼购买空调,中标金额552万元;北京市西城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办学条件达标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一至三包)中标金额536万元……8月份,学校采购空调项目数量首次达到100个,采购金额高达1.2亿元,实现环比50%的高速增长。

      在暑假的最后一个月,学校空调采购上演了"最后的疯狂",空调项目数量和采购金额出现了大幅度增长。由于扩招、搬迁等带来了校区新建、扩建,从而使空调配套设备项目在假期集中爆发。

      学校采购经历了暑假的"井喷"后,由于学校开始进入正常教学阶段,将进入一段沉寂期,受此影响,连续增长的家用空调采购规模将会出现回落。

  • 港铁与佛山合作建广佛环线城轨工程项目【转载】

        获悉,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十五次会议14日在广州举行。会上,港铁公司与佛山市政府签署合作意向书,就广佛环线城际轨道(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项目合作及该项目的土地广佛环线城轨工程项目广佛环线城轨工程项目探讨可行性。

        根据该协议,港铁公司、佛山市政府、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将探讨广佛环线城际轨道(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的合作机会,包括参与该线的投资、建设、营运。签署各方还将探讨于沿线三个车站在物业发展方面的合作机会,寻求以公交导向型发展规划,通过“站场+小区”的模式发展沿线土地。

        港铁公司行政总裁韦达诚说,此次合作是港铁公司首次探讨参与内地城际轨道项目。港铁已为各方研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期望将港铁在铁路及土地开发方面的丰富经验带到广东省,务求做到小区可持续发展。

        广佛环线城际轨道(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全长36公里。项目落成后,乘客可于广州南站转车乘搭广深港高铁。

        会上,粤港双方还签署了《粤港共同推动率先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合作协议》、《粤港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与香港科技园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合作协议。

  • 国家发改委批复二十五项轨道建设规划

        9月5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全国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总投资规模预计超过8000亿元。其中广州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投资最高,预计工程造价总投资为1241亿元。

        此次批复的内容涉及全国19个城市、两个地区和一条线路。太原、兰州、广州、沈阳、厦门、常州等6个城市的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获批,哈尔滨、上海等城市的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获得批准,另外还有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交网、内蒙古呼包鄂地区城际铁路规划等区域轨交铁路规划获批。

        广州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包括7条线路,合计总长度约228.9公里,设置车站数量92座,总投资居25条线路之首。

        根据这些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的资本金通常占总投资30%到50%不等,均由各自当地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譬如,《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8年)》明确,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36.5亿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计134.6亿元,由常州市政府财政资金解决。

        业相关造价员认为,这些项目的获批符合当前稳增长的政策基调,通过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大、创新能力强的产业项目,有利于缓解当前疲弱的经济走势。

        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要求今年要建成一批重大铁路项目,适时开工一批急需必需项目;温家宝总理也指出要确保今年铁路5000亿元的投资到位;《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满足我国铁路快速客运网络、大运量货运通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此次国家发改委密集批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望进一步推升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的投入,相关设备和基建企业有望直接受益

  • 《高分子防水材料第1部分:片材》国标修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标准号GB 18173.1-2012,替代GB 18173.1-2006。新标准将于2013-06-01正式实施。

  • 广东水泥率先提价 湖南水泥价继续探底

        华南区广东P.O.42.5水泥率先提价,揭开华南、华东和华中地区进入下半年需求旺季后的提价序幕。据行业人士分析认为,此次提价符合此前关于“水泥行业回暖将从供给压力相对较小的华南开始”的复苏顺序的判断。

        据了相关造价员解,广东省水泥价格率先回升一方面是因为该省水泥投资相对缓和,同时近期房地产开工有所回暖也是促成此次提价的重要因素。预计从8月下旬进入传统需求旺季后,华南、华东和华中的其他省份也将陆续出现一定幅度的水泥价格提升。

        水泥价格提升有助于改善华南、华东和华中地区相关上市公司下半年的业绩表现,但明年的全行业整体利润增速仍具较大的不确定性。预计随着09年下半年由于新房开工的阶段性释放因素可能带来短期需求超越供给,到11月底华南、华东和华中多数地区的水泥价格有可能实现较目前水平40-50元/吨的涨幅,从而有助于改善上述地区相关上市公司在下半年的业绩表现,对此次率先提价的海螺水泥维持09年EPS在1.70-1.80元之间的判断。

  • 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快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

        姜伟新主持仇保兴徐宪平王保安讲话

        5年来,中央累计安排补助资金681.72亿元,支持973.4万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直接带动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投资约3300亿元,间接拉动投资和消费约950亿元,创造了约20亿工日的农村就业;

        全国目前仍有约2000万户危房待改造。

        9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召开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农村危房改造5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0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根据相关造价师介绍,5年来,中央累计安排补助资金681.72亿元,支持973.4万贫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已覆盖全国农村地区。2012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和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补助2500元。各地也积极筹措资金,制订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政策,重点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政府支持其修缮加固或新建40至60平方米的安全住房。

        5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和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管理。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及标准的审核审批。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改造后农房的抗震防灾能力。三是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四是建立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监管到户和档案资料长久保存。五是建立逐级监察与绩效评价制度。

        5年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已成为深受农村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欢迎的一项民心工程。据对20个省份2008年~2011年实施危房改造农户的随机电话调查,87.6%的受访农户对危房改造表示很满意,92.2%的受访农户认为改造危房是家中的头等大事。农村危房改造直接带动地方政府投入和社会投资约3300亿元,间接拉动投资和消费约950亿元,创造了约20亿工日的农村就业。农村危房改造还推动了抗震安全、节能保温、改良传统工艺、传承民居风格、引进新技术新型建筑材料等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在提升基层管理能力、密切干群关系、美化乡村风貌及巩固边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议表示,全国目前仍有约2000万户危房待改造。今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与监督管理,加快改善广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

  • 上海迪士尼今年计划完成投资百亿 2015年开园

        造价68从相关媒体获悉,上海市旅游局局长道书明透露,目前,列入《上海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市级旅游重点项目共20个,预计总投资额将超过1000亿元。上海迪士尼主题乐园及配套设施项目,2012年计划完成投资100亿元。

      道书明表示,上海迪士尼将在2015年年底准时开园,开园时间节点不会改变,目前基础设施建设已全面展开,完全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之中。

      资料显示,上海迪士尼乐园是中国第二个、亚洲第三个,世界第六个迪士尼主题公园,乐园主体工程已于2011年4月8日正式破土动工。

      据了解,上海市级旅游重点项目中已有6个项目正式开工,完成投资约100亿元。已开工项目除迪士尼以外,还有:上海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项目,2012年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上海之鱼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2.6亿元;吴越界河文化旅游区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滨海旅游度假区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1000万元;徐家汇中心综合旅游项目,目前已进行了部分改造工程

  • 涂料行业电商营销或将“拔云见日”

        在时代改革变迁、信息化进程加快的推动下,电子商务已成为时代的必然产物,吸纳了市场的各行各业。在涂料行业中,几乎每家涂料企业都有了自己的官网,但真正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却为数不多,涂料产品的销售仍然以传统的专卖店或卖场为主。更多部分建筑涂料企业上网,只为吸引客户,扩大品牌宣传和进行一些简单的售前服务。

        正确定位电子商务

        从传统销售模式转向与电子商务相结合,已经成为了建筑材料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对企业而言,不是要不要选择电子商务的问题,而是该选择怎样的电子商务之路,才能在保证网上效益增长的同时,不影响实体店的销售及品牌的推广。如何将企业电子商务化与实体店相结合呢?

        目前大部分涂料品牌都已有经销商加盟,网络销售必然会影响到经销商的利益;其次,并不是所有的品牌都能够建立起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大部分通过与淘宝结盟的方式来推进其网络渠道建设。即使那些拥有自己网上商城的商家,人们在选择网购时,大多也是出于低建材价格的意识,对高端产品来讲,电子商务是否会影响品牌定位值得深思。

        以加盟方式完美结合线上线下

        涂料企业电子商务化与实体店相结合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涂料行业电子商务化还存在的很严重问题,大部分涂料企业的经营方式选择的都是直营或者经销商代理制,而开展电子商务,会对区域经销商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电子商务的定价比原来渠道商的价格低,势必影响到渠道商的利益,从而引发跟渠道商之间的矛盾。如果电子商务的价格跟传统得渠道商得价格相同,跟同类型得电子商务网站相比,价格又要高出很多,也势必影响到电子商务网站的利益。

        对于这些问题,涂料企业可以通过“网购平台”+“实体体验店”+“客服支持中心”三大系统共同支持,实现盈利能力的极大提高,解决了电子商务在涂料行业的粘贴性问题。同时在全国各大城市布设以展示为主的加盟店,让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看得见、摸得着”,为他们提供心理上的交易保障,也为习惯于实物交易的消费者提供了传统的交易方式。

        这些建材实体店同时还负责所在区域所有产品的售后服务,这就解决了很多涂料网店售后服务无法保障的“瓶颈”,另外,在线下的涂料实体店从各个方面为消费者提供心理上的交易保障,这样做可以说是弥补了建材网络营销的很多不足。

  • 房产税或将开征 四川地税已做准备

        四川各级地税系统正着手开展有关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对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开展征税试点做技术准备。一旦房产税在四川落地,存量房房产税有望随之铺开。

        据相关造价师了解,自国务院督查组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查后,房产税扩大试点信号再次传来。有业内人士近日透露,在既有房产税试点向新增住房交易征税的基础上,存量房房产税将被推出。近日,全国包括四川在内,已有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

        据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郭洪麟介绍,“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或试点征税的非经营性消费房产,就是除用于经营的店面、商铺等之外,消费者购买多套住房所存起来的房量。根据资深造价师介绍,存量房房产税除对城市所有已购房地产采取“普遍征收原则”外,也可对开发商已建未售的房地产设置一个销售期,并对逾期未售的房地产征税,从而有力地防止开发商捂盘惜售;也或对购房者的二套(含)以上住房征税,从而提高闲置住房的出租率。限购是控制“买”,房产税是控制“卖”,“买”向“卖”的转变,增加房屋持有成本,将对投资、投机型购房者有一定威慑作用,使房地产交易更为良性,更加市场化。

  • 广州市7月-8月共49项工程项目被认定为“末位工程”【转载】

        获悉,广州市建委近日公布了首个评价周期建设工程“末位管理法”制度实行情况。七月和八月,一共有49项工程被认定为末位工程,这些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违规行为已被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挂牌”督办。

        广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实施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制度以来,仍有少数企业消极应对诚信评价制度,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低,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程度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甚至导致发生事故。

        为加强对此类企业的行业管理,市建委出台了《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末位管理法”制度的通知》,并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末位管理法”是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制度施工现场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工程施工现场日常管理情况,评定出管理水平较低的工程(以下简称“末位工程”),通过对末位工程的施工和监理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激励和约束措施,督促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方法。实施“末位管理法”制度的目的,是以循环激励末端工地和企业的途径,整体提升全市建筑工地的管理水平。

        截止到8月31日,7月-8月首个评价周期内统计出末位工程有49项。这些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违规行为已被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挂牌”督办;对涉及的施工和监理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所承担的其它工程,监督机构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督检查;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照监管范围约谈了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广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市建委建立了“一插到底的全覆盖式”培训制度,培训不搞层层传达,培训不遗漏一个工地,市建委莫仕容副主任直接对全市每一个工地的管理人员上课,巡回培训十二个区(县级市),保证新出台的“末位工程”管理制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三项新制度”落到实处。

  • 让更多棚户区居民实现安居梦——我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综述

        这是一组令人欣喜的数据:自2006年至2011年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2012年,全国还将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300万户。

        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越来越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愿望。

        一项公共职责: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这是一道关于资金投向的选择题。一边是建于上世纪60年代,墙体开裂、墙皮脱落、管线老化,已列入危房改造规划的办公楼,一边是全省规模最大的南市区棚户区改造。

        黑龙江双鸭山市委、市政府的答案是:停建已规划设计好的党政办公中心大楼,将政府有限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

        近年来,对于棚户区改造,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无论是财政投入、建设用地还是税费和信贷政策等,都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造价师介绍,2007年至2011年间,中央政府共安排补助资金730亿元。截至7月,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201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277亿元。

        地方政府通过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市场开发、群众自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如吉林省近年来通过财政直接投入、政策性减免等方式已投入资金330余亿元。

        为了确保棚户区改造顺利推进,今年,安徽省按照各地年度城市棚户区计划改造面积的四分之一,对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市、县(区)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各地还创新措施办法,化解不利因素。受气候条件制约,黑龙江省一年中有效施工期仅半年左右。为如期建成棚改回迁房,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月的工程进度都做出不同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义不容辞的公共职责,今后,中央政府将以各项规划为指引,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一条铁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群众意愿是否得到充分尊重,是关系棚户区改造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因素。

        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相关造价员了解到,不少地方拆迁评估机构由居民投票选定,评估结果、补偿标准、安置房源全部向群众公示。还有的地方在报纸上开辟专版,网站办专题、走进电台与群众连线、走进电视直播间与群众对话,保证让群众广泛知晓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

        山东临沂市国棉八厂棚户区项目改造过程中,成立了由5名住户代表组成的征收改造小组,全过程参与动迁工作,并负责监督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要钱还是要房、要什么地方的房,由居民自行选择。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

  • 高明大道沿线绿化提升工程预计年底启动

        造价168获悉,作为高明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之一,高明大道沿线景观提升项目正加快推进。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投资的近30%,绿化提升、道路优化等正开展前期工作。

        今年5月26日以来,高明区接连开展整治行动,对高明大道沿线乱搭乱建物、违规广告牌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清除各类乱搭建、乱拉挂的物品近千件(处)。根据该项目规划,高明将用三年时间,对高明大道沿线景观、道路环境实施“五位一体”的改造,包括主车道、辅车道、人行道、绿化、附属设施在内,都将全面改观。

        绿化提升是该项目的“重头戏”之一。据高明环运部门介绍,高明大道沿江路至三洲桥路段的绿化提升也已完成了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正报区政府审批,预计今年年底前动工。

        而在沿线基础设施提升方面,高明已经完成摸底调查,正进行方案设计。相关工程包括高明大道与跃华路交叉口、沧江路南侧、顺安路口三地导流岛的改造,对损坏的人行道和排水设施的修复等。

        高明环运部门表示,除加紧推进以上工程外,还将从2013年起,结合海天路口立交工程的建设,启动高明大道三洲桥至杨和桥路段的景观提升工程,确保在2014年底之前完成整个高明大道沿线景观提升项目。

  • 里水镇启动“美村计划” 首批8条村居改造工程即将投标

        造价168获悉,今年年初,佛山市启动了城市升级的三年行动计划,将围绕城市升级和环境再造,提升城市化发展水平。而南海也在“中枢两翼,核心带动”的战略指导下,引导工业南海向城市南海转型,促进城市与产业、环境、科技的融合,从而推动高品质城市的建设。在此背景下,作为佛山非中心组团城市之一的里水镇启动了以“美村计划”为切入口的 城市升级工作。

        自今年3月以来,里水“美村计划”先后完成了申报、启动、问卷调研、规划设计等阶段,截至目前,已有首批8条村居:河村、里水、草场、大步、赤山、新联、白岗、共同等已完成规划设计和项目库确认,即将开展招投标工作,进入施工建设和提升改造阶段。

        目前已经确定的8个村居的项目库,共计有各类项目225项,涉及增设绿化、建设公园、规划停车位、下水道整改、旧民居修缮等多个方面,预计需耗资9000多万元。

        如此名目繁多的工程,哪些要先启动?施工主体如何确定?工程款项如何监管?根据《里水镇“美村计划”实施指引》的规定,规划设计完成并确定项目库后,即进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单位在与村居委会签订施工图设计合同后,根据村(居)规划方案和镇领导组已同意的实施项目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初稿必须交由村居进行初审,村居可通过村民大会或召集村民代表、股东代表、理事会代表共同商议等方式,对施工图提出修改意见。

        最终施工方案须经村居复审通过,然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而整个招投标过程由村(居)美村计划理事会负责组织。

        工程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也必须征询村民的意见,接受村民的监督。根据规定,各村(居)“美村计划”实施资金必须确保专款专用,同时须经村组干部、股东代表、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据悉,里水计划每年推进约10条美丽乡村的提升改造,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全镇各村(居)完成“美丽乡村”的建设。各入选村居根据基础条件、资金安排、项目缓急、建设意愿等实际情况,实行分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镇政府将按照1:1的资金配套给予支持。

  • 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 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姜伟新郭允冲出席并讲话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座谈会及李克强副总理讲话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日前召开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副部长郭允冲出席会议并讲话。

        姜伟新主持会议并强调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工期服从质量,要把加强质量管理贯穿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严把勘察设计、建材采购与核验、施工和竣工验收关;要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永久性标牌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责任;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郭允冲通报了今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和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郭允冲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集中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克服一切困难,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二是要认真做好质量问题整改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坚决做到“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消除质量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罚。三是要不断完善层级负责的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四是要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执法检查,逐步完善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要大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质量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郭允冲最后强调,要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公共建筑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排除隐患,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对违法违规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及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 前八月全国累计水泥产量增速为5.9%

        造价168获悉,国家统计局公布8月份全国水泥产量19555万吨,同比增长8.7%,1-8月份累计水泥产量达138146万吨,同比增长5.9%。

        国家统计局公布8月份全国水泥产量19555万吨,同比增长8.7%,1-8月份累计水泥产量达138146万吨,同比增长5.9%。

        2012年1-8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17958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0.2%,增速比1-7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从环比看,8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33%。

        2012年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3688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5.6%,增速比1-7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29990亿元,增长10.6%,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8.6%。

  • 6家企业授权使用“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

        9月7日,2012“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第五批授权使用仪式在国家陶瓷与耐火材料产品监督检验中心举行,6家企业授权使用“淄博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9家企业被省经信委授予“山东省品牌建设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信委“品牌建设年”活动及“名家、名企、名品”推选活动,今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打造“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高度重视,自2009年始连续四批授权使用“淄博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的9家企业成为品牌企业培育的重点,被省经信委授予“山东省品牌建设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根据企业申请使用情况,经建筑材料市场调研信息反馈、企业考察、产品抽检、评价评审,决定第五批授权淄博银海瓷业有限公司、淄博中意陶瓷有限公司使用“淄博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淄博陶瓷 当代国窑”地域品牌。山东省淄博华洋陶瓷有限公司、山东国华瓷器有限公司、淄博泰山瓷业有限公司、山东福泰陶瓷有限公司4家企业延续使用。为加大品牌企业培育和陶瓷文化产业发展力度,淄博市陶瓷行业协会与中国陶瓷管合作,建立了淄博“国瓷汇”陶瓷文化创意园,9月5日,淄博市陶瓷行业协会授权的9家企业已率先全部入驻园区。

  • 中国木门行业首个专业标准有望年底出台

        年产值已经突破1000亿元的木门产业,竟然没有针对性、专业性的细分国家标准。造价168最近获悉,中国推进木门产品标准化研讨会召开。会上专家透露,中国木门行业第一个细分的专业标准《木门窗》将在今年11月出台。

      据了解,《木门窗》标准从2004年申请起草,前后经过10次行业内讨论,一旦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复就可出台。

      目前涉及到木门行业的国标有两个,一个是1986年出台的有关木结构建筑方面的标准,一个是2002年3月1日施行的代号为GB50210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两个标准里虽然都涉及到木门领域,但针对性和专业性不强,涵盖内容也比较宽泛。每当消费者与企业出现质量方面的纠纷时,很难查询到可依据的权威标准。

        “现有的国标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和产业的发展。”业内人士说,近几年来中国木门产业发展速度非常快,2011年木门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工业化生产的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生产企业多,产品品类也丰富多样,生态门、环保门、免漆门等各种用新型材料制作的木门层出不穷。相较之下,原有国标很难具有约束力,与时俱进推出新国标的呼声越来越高。

  • 第十七届粤东片区工程造价管理交流会在汕尾市召开

        为期二天的第十七届粤东片区工程造价管理交流会于2012年8月15日在汕尾市海丰县莲花山召开。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惠州、河源、梅州等粤东7市造价管理站站长和业务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刘宗孝同志、汕尾市住建局副局长孙振冰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汕尾市造价管理站王静钦站长主持,孙振冰同志向会议介绍了汕尾市的基本建设概况。会上,代表们就各市近年来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状况、如何适应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后的工作模式、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证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并对《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讨。刘宗孝同志在会上作了讲话,肯定了粤东7市造价管理机构克服各种困难为本市造价管理工作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刘宗孝同志指出,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在进行,各地造价管理机构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明确工作思路,在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中有所作为,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汕尾市的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和城市建设等进行实地调研。

  • 深圳国际低碳城核心区项目启动 总投资逾60亿

        造价168获悉,深圳国际低碳城核心区项目日前举行了启动仪式,该项目,总规划面积约57平方公里,以高桥片区中部33公顷已经完成土地整备的用地,和22公顷绿色低碳改造区为核心启动区,启动区规划面积55公顷,建筑面积约180万平米,总投资约103.7亿元(人民币,下同),预计国际低碳城规划将在2020年实现。

        17项目今年启动涉逾60亿

         深圳国际低碳城核心区今年将启动项目17个,总投资额超过60亿元,其中包括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6个项目,投资近30亿元。

        深圳国际低碳城近期重点启动的基础项目是对生态景观项目进行整治;第二是产业项目,在现有工业厂区绿色建筑改造;第三类是亮点项目,现有客家围屋的低碳城区改造。客家围屋总建筑面积是1万平方米左右,将投入8,000万元。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廷忠表示,深圳国际低碳城选址龙岗坪地街道,这里土地集约利用,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单位产值能耗相对较高,是一个典型的、迫切需要实现转型升级的产业地区。通过国际低碳城的规划和建设,将有效促进当地产业升级和地区发展,实现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突破,并形成低碳发展,产城融合的示范效应,走出一条“深圳特色”的低碳发展之路。

  • 发改委:今年企业债申报开通绿色通道

        造价168从据中国证券报报道获悉,发改委已按照债券资金投资的领域,将今年企业债申报分为绿色通道、重点支持和正常审批三类。其中,绿色通道类项目将即报即审、简化程序、尽快发行;重点支持类项目将分类排队、加快审核;正常审核类项目则视为普通类别对待。

        进入绿色通道类的产业项目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在建续建项目,具体包括重大交通、通讯、能源、原材料、水利电网改造、洁净煤发电、智能电网等。其中,能源通道建设将获企业债大力扶持,具体包括:油气管网、LNG存储接收、西电东送、高速公路剩余路段和内河水运项目。

        此外,发改委对铁路建设债券也实施一次核准、分次发行的简化程序。进入绿色通道的还有关系全局的重点结构调整项目,包括大飞机和重点航空航天工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

  • 广州7项轨道交通规划获批 工程项目总投资1241亿【转载】

        获悉,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全国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总投资规模预计超过8000亿。其中广州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投资最高,预计总投资为1241亿元。

      此次批复的内容涉及全国19个城市、两个地区和一条线路。太原、兰州、广州、沈阳、厦门、常州等6个城市的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获批,哈尔滨、上海等城市的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获得批准,另外还有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交网、内蒙古呼包鄂地区城际铁路规划等区域轨交铁路规划获批。

      广州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包括7条线路,合计总长度约228.9公里,设置车站数量92座,总投资居25条线路之首。

      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要求今年要建成一批重大铁路项目,适时开工一批急需必需项目;温家宝总理也指出要确保今年铁路5000亿元的投资到位;《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满足我国铁路快速客运网络、大运量货运通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此次国家发改委密集批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望进一步推升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的投入,相关设备和基建企业有望直接受益。

  • 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市〔2012〕85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等文件和我省完善建筑市场计价依据的需要,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以下简称本修缮定额),本修缮定额包括《第一册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第二册安装修缮工程》、《第三册市政修缮工程》。现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修缮定额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设计概算、招投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本修缮定额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 铁道部严控铁路工程招标评标 实行标前廉政告知

        9月4日,据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消息,为深化铁路建设项目进入地方交易市场招投标工作,铁道部下发通知,规范铁路工程招标评标活动,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

      一是保证评委独立公正评标严格执行“不准非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现场”的规定,防范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评标现场。继续实行多项目一次进场评标,凡在北京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中心招标的铁路项目,应有3个及以上项目同日开、评标;在其他地方交易中心招标的,应有2个及以上项目同日开、评标,防止开、评标前人为干预评标工作。力争在8月31日前将铁道行业评标专家库纳入地方交易市场语音自动抽取系统,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防止评标前招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接触。在甲供物资设备招标中开展招标人不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的试点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并推荐选择中标候选人。积极研发铁路专业工程电子评标系统,并于四季度开展电子招投标试点工作,实现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二是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督促各铁路局配合地方交易市场制定铁路建设项目交易规则,并认真遵照执行。做好进入北京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中心招标铁路项目的进场协调,由部工管中心统一负责,服从承包发包中心安排。将铁路建设工程网、铁道质量技术监督网等公布的铁路参建单位及物资供应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及使用情况、不良行为记录,链接到当地交易市场网站,便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查询。

      三是强化招投标监管。实行标前廉政告知,并要求招标人代表签署廉政承诺,督促其自觉遵守评标工作秩序。落实驻场监管职责,安排专人通过音像监控系统全过程监督项目评标,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并落实监督及抽查计划,受理并组织调查招标投标活动投诉举报,把对有关问题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对建设单位的检查考核内容。

  • 目前我国防火保温涂料的主要问题浅析

        在现如今的社会当中,防火外墙保温材料被不断是使用,外墙保温材料已经成为建筑工程上必不可少的一种材料。

        那么防火涂料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那些问题呢?

        如多数企业的生产规模都不大,工艺流程自动化水平不高,不少产品的配方工艺大同小异,缺乏固有特性;对专用于防火涂料的原料研究不够,缺乏专用于膨胀型防火涂料的树脂;防火涂料生产与施工的设备还不配套;防火涂料在工程中应用,对类型品种的选择、保护层厚度的确定、施工质量的监管、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修复等都存在着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目前消防执法中对各种装修饰面材料的阻燃监督依旧停留在“经验时代”,用眼看、手摸和用打火机烧。不可否认,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是,其最大缺点是不准确,不但不能确定经过阻燃处理后防火等级为一级还是二级,而且容易受被监督部的蒙蔽:用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涂喷与装修饰面材料上。了解到有些娱乐场所都愿意对各种可燃装修进行阻燃处理,其防火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是一个方面,而防火涂料价格偏高,阻燃效果不佳也是他们不愿意使用的重要原因。

        据资深造价师了解到根据国外发达国家的同类技术经验和我国广大用户不断提出的更高要求,防火涂料的开发与应用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

  • 广东质监抽查内外墙涂料 不合格发现率为6.7%

        广东省质监局9月3日通报内墙及外墙涂料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6.7%。

      本次检验了广州、深圳、佛山、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潮州、顺德等11个地区164家企业生产的内墙及外墙涂料产品共225批次。依据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9756-2009《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JG/T298-2010《建筑室内用腻子》、JG/T210-2007《建筑内外墙用底漆》、GB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T9755-2001《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GB/T9757-2001《溶剂型外墙涂料》、JG/T210-2007《建筑内外墙用底漆》、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内墙及外墙涂料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可溶性重金属铅(Pb),可溶性重金属镉(Cd),可溶性重金属铬(Cr),可溶性重金属汞(Hg),容器中状态,施工性,低温稳定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对比率(白色和浅色),耐碱性,耐洗刷性,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总和(限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和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六价铬,耐水性,耐沾污性,涂层耐温变性,低温贮存稳定性,初期干燥抗裂性,打磨性,粘结强度,附着力,透水性,抗泛碱性,抗盐析性,不挥发物含量,遮盖力,硬度,外观,耐人工气候老化性,粘度,细度,白度,耐干擦性等3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验发现15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到游离甲醛、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洗刷性和耐沾污性项目。其中,标称深圳市千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6.5kg/桶合格品丙烯酸外墙专用漆(白色)(2011-11-16)、标称潮安县东凤镇华尔斯粉墙剂厂20kg/桶内墙墙面漆(2012-04-18),游离甲醛含量不合格。

      据悉,广东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定期监督检验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下文附2012年广东省内墙及外墙涂料产品质量省级定期监督检验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备注:排名不分先后。

  • 信息膨胀时代 涂料品牌信息如何简化

        众所周知,在当今信息膨胀的文化背景下,涂料品牌的增生速度非常快,零售业的市场环境已变成了视觉垃圾,使我们吃得太多、营养不良。

        信息膨胀时代涂料品牌信息如何进行简化

        复杂且过分详细的品牌描述反而得不偿失。这些表述为“说明性的”文字,带给消费者个性化的东西太少。所以那些成功的品牌都是利用有效的“视觉速览”方法,与他们的核心用户建立联系。利用色彩、标识、图标和简单的视觉焦点,就可以使品牌形象克服外观的杂乱。一些新的成功品牌所具备的关键战略就是他们的信息、特性和人性化的架构。

        新出现的消费者行为支持简约化的趋势。瞬时的反应促使我们的决策,不仅与购买的品牌相关,而且更与我们所做的其他选择有关。自我检验一下,特别是围绕涂料品牌选择的那些决策。如果进入了一个布置良好的商店,要购买一样商品,但出来时会购买了一套件。即那一全套商品的购买决定是在一瞬间作出的,出乎本能,仅受到简单的视觉冲击提示。

        简约但是不简单

        如果将涂料品牌的信息进行简化,那么为什么那么多的品牌没有这么做?原因很简单,要想简单是很困难的。对于传统的建筑材料市场营销人员来说,困难在于要放弃他们已经习惯了的语汇,而运用新的形象语言。

        聪明的市场营销人员能够理解品牌“看似薄、实则厚”的信息,因为这些品牌是通过形象而不是文字与用户沟通的。

  • 揭阳新规:300平方米以上住宅装修须先审批

        造价168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的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日前,揭阳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

      《通知》要求,凡在该市从事装饰装修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以及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其居住的房屋进行室内装饰装修,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通知》明确,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开工登记。凡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另建门窗等,须持有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后,方可施工。

      同时,《通知》强调要加强对装饰装修企业和人员管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和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凡进入物业服务区域进行住宅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家装准入证书及从业人员上岗证书。严禁物业管理单位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经营单位和搬运队伍签订住宅小区(大厦)带有垄断性质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推销和搬运协议,保证所有的业主有自由选择搬运队伍、搬运方式和自主购买装饰装修建筑材料的权利。

  • 上思投资逾亿元修建农村水泥路

        8月30日,走在上思县七门至玉沙平整又宽敞的水泥路上,农用车、轿车不时奔驰而过,昔日“车子一过尘满天”的场景已不复存在。

        近两年来,上思县在83个行政村大力推进农村“村村通”水泥路建设。该县2011年实施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项目15个,总里程117.8公里,工程造价总投资7393万元,修通建制村16个。到目前已完成112公里,累计完成投资7023万元。七门至玉沙通村公路作为2011年“村村通”项目之一,共经板文、岽僚等两个行政村,全长21公里,现已基本建成。

        据造价168获悉,上思县今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项目10个,共计89.7公里,总投资5382万元。全县力争2014年底实现所有村委修通水泥公路。

  • 呼伦贝尔市开展装饰涂料产品专项检查

        近日,呼伦贝尔市质计所与呼伦贝尔市工商局联合,从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两方面,对部分生产厂家及销售商家的水溶内墙涂料、腻子粉、合成树脂乳液内外墙涂料等产品,进行了一次专项抽检。通过抽检发现,部分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检定标准,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游离甲醛超标,不耐洗刷、耐碱性差,涂料对比率低等,检验不合格报告送与了有关部门,待进一步进行处理。

        168造价提醒消费者,购买涂料时应做到“一看、二闻、三擦”,即一看涂料有无沉降、结块现象,认清商品包装上的标识,特别是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有效期、施工说明书和认证标志等,包装破损或胀听的不要购买;二闻涂料有无发臭、刺激性气味;三擦,将涂料涂刷于水泥地板上,等涂层干后,用湿的抹布来回擦洗,如果是内墙涂料,涂层一般不会破坏;如果是水溶性涂料,擦洗几次到几十次涂料就会发生掉粉现象,还有分层、沉底结块和胶结现象。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沿革及大事记》出版

        据造价168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沿革及大事记》日前正式出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为其作序。姜伟新在序言中指出,从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成立起,中央人民政府主管建设行政的机构历经变迁、融合和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已经走过了60年波澜壮阔的历程。部党组决定组织编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沿革及大事记》,是为了深入汲取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经验,承前启后,继往开来。

        根据168造价了解,这是一部系统反映中央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机构沿革和职能变迁、全面再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职工奋斗历程和重要事件的大型书籍,是研究和传承住房和城乡建设历史经验及光荣传统的珍贵资料。这部书内容丰富、史料详实,凝聚了数十位编纂人员的智慧和辛劳。

        据造价168网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沿革及大事记》共80余万字,由4编组成。第一编为机构沿革,包括历届部机关机构名称、成立依据、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名称、机构调整情况;第二编为领导班子与内设机构,包括历届领导班子任免及届中变动情况;第三编为大事要述,主要记述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主体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颁布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等内容;第四编为直属机构,介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脱钩单位的基本情况。

  • 前七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下降2.7%

        造价168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消息,1~7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6785亿元,同比下降2.7%。7月当月实现利润3668亿元,同比下降5.4%。
       1~7月份,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7847亿元,同比下降12.2%;集体企业实现利润426亿元,同比增长7.8%;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15682亿元,同比下降1.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6090亿元,同比下降12.6%;私营企业实现利润8187亿元,同比增长15.5%。

  • 江西将建首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经过3年的筹备,江西省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终于进入实质性运作,启动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即将开工建设。据造价168获悉,作为江西省首家垃圾焚烧发电厂,江西省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每天可“吃”进1200吨垃圾,“吐”出30万千瓦时的绿色电能。按照规划,到2015年,江西省垃圾发电装机容量要达到10.5万千瓦,年发电量5.25亿千瓦时,可满足约20万户家庭一年的用电需求。
      根据城市垃圾发电项目布局规划,江西省将根据各地市日处理垃圾量的大小,在南昌、赣州、九江、抚州等地市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1.8万千瓦;在进贤、都昌、景德镇、吉安和鄱阳等地新建垃圾焚烧式发电厂,总装机容量8.7万千瓦。

  • 穗2012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实物量劳务综合单价参考信息

  • 检察官披露工程腐败案背后的“非常手段”

        非常案件

        2012年4月20日,深圳市市“三打两建”专项领导小组成立专案组,对政府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调查,事后共有14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立案侦查,目前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中。

        2012年6月13日,南京市纪委牵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对发生在江宁招标办的仪器围标串标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黄萍抓获归案。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黄萍竟然串通5家公司投标,将1.3亿工程收入囊中......

        近年来,招投标领域因易滋生腐败而备受社会关注。而具体谈到“工程勘察、设计”,一般人并不了解其背后的潜规则。

        “由于勘察设计环节的专业性较强,表面上看起来合法合规的设计图,只要不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般难以被‘圈外人’发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王岩说:“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起始环节,勘察、设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由于勘察设计环节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施工图的一撇一捺都关系到相关主体的经济利益,因此在勘察设计环节中极易产生贿赂、渎职案件。”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近日开展了工程勘察、设计环节职务犯罪预防专项调研工作。调研小组通过对2001年至2011年间,发生在工程勘察设计环节的30起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文书(首都检察网案例库)进行研究分析发现,工程勘察、设计环节职务犯罪具有隐蔽性强、发案周期长、共同逐利现象明显、渎职与受贿犯罪相随等特点,其犯罪主要集中在工程项目的承揽过程中,约占全部环节的65%,罪名以贿赂犯罪为主。该类犯罪的危害性较大,看似设计图纸上一点一横的改变都可能影响工程的安全、合理,关系到投资的经济、适用,甚至会严重危害人民的生命安全。

        收受贿赂名堂繁多

        原三峡水务巫溪排水有限公司经理万信高,利用组织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活动进行招投标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贿赂款98.8万元和价值50余万元的房屋一套。2009年4月28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万信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万信高受贿案的判决书显示,重庆市巫溪县垃圾处理厂要搞一个垃圾填埋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万信高代表业主单位选定了重钢设计院。之后,重钢设计院以劳务费的名义支付给万信高1.8万元。对此万信高辩称:“我帮设计单位收集地质、气象等资料,且实际也支付了相关费用,这1.8万元是个人应得的劳务费。”经过法庭审理,万信高提供了相应的劳务并支付了相关费用的说法缺乏证据,该1.8万元实则为贿赂款。

        类似的受贿行为不止一次。巫溪县污水处理厂要对配套管网工程的地形、地质进行勘察勘测,万信高选择了136地质队勘测设计院来做这个项目。在洽谈合同时,万信高提出有两万元费用要处理,地质队勘测院院长王泽河明白“费用”的意思。“如果不给,在谈合同细节时就不可能很顺利。而且万信高作为业主代表,和他搞好关系也有利于以后从万手上接更多的工程。”王泽河提供的证言显示。

        西城区检察院调研人员表示:“勘察设计单位以劳务费、好处费、感谢费、提成、回扣等各种名义向建设单位行贿以承揽业务,或者勘察设计单位通过向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行贿的方式谋取中标已是惯用伎俩。”据调研人员统计,在30件案件中,因承揽项目、招投标活动而发生的行受贿犯罪超过总案件数的60%.

        变更设计暗藏猫腻

        在万信高的判决书中多次出现了一个词,“变更设计”,万信高供述:“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需要变更设计方案的时候,由施工方提出来,然后由设计方、监理方、业主方到现场察看,并现场决定是否同意变更。在管网确实需要变更时,我一般都是同意的。”重庆大学建筑设计院的技术人员杨文德提供的证言也显示,“在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要经过万信高的同意,否则工程就无法顺利进行。为感谢万信高给予的帮助和照顾,我送给万信高人民币3万元”。

        调研人员解释说:“通过设计变更往往提高了工程造价,降低了技术标准等,相关主体可以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设计方案一变更,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往往随之产生。”

        利益面前放弃标准

        据调研人员分析,工程勘察设计环节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市场竞争不充分,尤其在不发达地区地方保护问题较为严重,加之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较少,致使部分勘察设计单位稳居垄断地位。”西城区检察院调研人员说,这些被指定的勘察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管部门之间往往因为长期合作而维持着较好的“关系”,久而久之形成“利益同盟”。

        调研人员告诉记者,另外,缺乏质量责任制度也是一大原因。现有管理制度对勘察设计活动的执业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规定不具体,责、权、利不匹配。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往往只是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责任,而注册执业人员却只签字不担责,这就难以避免执业人员在利益面前放弃质量标准。

        “第三个原因在于法律规定不完善。”调研人员说,一些现行法律法规之间没有形成配套的体系,内部不衔接,可操作性较差,约束力不强。比如关于设计变更,什么情况是“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法律法规作用的发挥,致使腐败渎职行为在行业内长期蔓延。

        有效监督防止腐败

        在谈到如何预防工程勘察设计环节职务犯罪时,王岩建议,首先要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通过整合勘察设计市场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比如,建立个人注册资格数据库、企业资质数据库以及重大工程数据库,实现“三库”联动的动态监管。取消一批不再符合资质资格条件、违法违规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的资质资格,使企业和执业人员的数量控制在合理水平。

        此外,要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一项工程自启动时,必须对外公布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尤其是注册执业人员姓名。一方面实现注册执业人员与勘察设计单位绑定,避免执业人员出卖资质、私自为多家单位承揽项目乱签字等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确保关键人员按各自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负终身责任。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各参与主体权责明确,各项监管制度有效衔接。

        安全无小事,工程的质量问题,直接或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安全,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对于勘察设计行业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索贿、渎职案件,应该严厉查处。通过严厉打击此类行为,将腐败必严惩的理念辐射到社会,给腐败分子以强有力的震慑。

  • 广州市2012年8月25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转载】

        获悉,日前广州市建委发布紧急通知称,将在全市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高大模板、外脚手架和钢结构工程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治理工作。隐患较大的工程将被责令暂停施工,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采取动态扣分、记录不良行为。

      8月25日,海珠区广州大道三滘村一正在施工的自建消防站两层钢架结构房屋发生垮塌,事故导致4人死亡,5人受伤。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广州市建委特组织了本次大检查。

      按照通知要求,各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工程建设涉及高大支模、外脚手架工程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消除。

      广州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和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立即对本辖区的建设工程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检查高大支模和外脚手架的构造和用材是否符合专项方案的规定,构件材料检测结果是否合格。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的分段卸荷措施是否合理和有效,外脚手架连墙件的分布和设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投入使用前是否有完备的验收手续等。

      广州各区(县级市)要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对隐患较大的要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采取动态扣分、记录不良行为等措施。按照分片管理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市建委将组成多个督查组,检查在建工地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

  • 珠海推行“一体系三平台”严抓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造价168获悉,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应用,逐步建立科学、依法、动态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造价168了解到,“一体系三平台”是指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监管系统的基础信息平台、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平台和安全生产责任质量化绩效考核平台。“一体系三平台”的创建工作于2011年6月在珠海全面实行。

      通知要求,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在日常的检查过程中,发现工地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一体系三平台”,不得避重就轻、少报和不报。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加大对建筑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的培训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对企业的指导,督促企业应用自查自报系统上报隐患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上报的隐患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绩效考核量化指标管理和录入工作,及时录入和上传绩效考核量化指标的相关情况。

      据悉,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定期对建筑企业应用“一体系三平台”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屡教不改的企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处以诚信扣分。

  • 东莞市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转载】

        获悉,针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

     据悉,早在2009年,东莞就对该市所有在建工地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施视频实时检查,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在监管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维护、应用和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该局要求进一步规范视频监控检查扣分管理。对视频监控检查中施工、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的,该局视频监控中心将即时签发扣分通知书,并用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监理企业总监)到该局签收扣分通知书,同时立即将该不良行为记录在企业的信用档案中并予以公示。

     针对不少工程项目的视频监控摄像头经常损坏的现象,为加强视频系统维护管理,避免相关责任单位为规避视频检查故意损坏视频监控摄像头的行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管理。每日对各在建工程项目视频监控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视频监控摄像头无信号的工程及时反馈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及电信部门,由安监站督促电信部门及时抢修。对抢修发现存在故意损坏、阻挠抢修工作造成长期无信号的项目,由安监站组织到现场对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现场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同时严格按有关规定签发执法文书并按省动态管理办法由市企业信用监管平台进行扣分。

  • 关于《2001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计价办法的通知【转载】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方便广州地区地铁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结算,现发布《2001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相应的计价规定。

    一、 关于人工、材料、机械价格问题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每季度我站发布的工程结算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二、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在含税工程造价中提取,占含税工程造价的2.78%。对公开招标工程,此费用按照招标控制价与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乘积计算,不得增减;对邀请招标工程,此费用按照工程项目中标价与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乘积计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包括: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含临水、临电)、安全施工;综合脚手架、靠脚手架安全挡板、围尼龙编织布、现场围挡、围墙。

    三、关于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计价规定

            根据穗建质【2009】981、983号文的精神,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用计价规定如下:

           (一)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独立设置“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项目。

           (二)在编制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综合单价时,要明确弃置点,按实际运距计算运输距离,如未能明确的,位于中心城区(越秀、荔湾、天河、黄埔、海珠、白云)的建设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距离宜按20公里计算。

           (三)建筑垃圾处置费:如需施工单位缴纳的,应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入综合单价中。

           (四)在使用“挖土机挖、装土石方自卸汽车配合运土石方”(1-98、1-99)子目时,需单独计算土石方运输费用,可按原基价乘以0.75系数计算,需单独计算挖土石方费用,可按原基价乘以0.25系数计算。

             本通知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7月1日前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附件:《2001年广州地铁工程主要项目综合成本指导价》计价程序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 打造全国一流的专业吊顶城

        王店国际吊顶城位于王店镇中心区域,属嘉兴市重点项目,按照四星级市场建造,是创都国际名城的核心组成部分,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900多间独立商铺,主体三层,局部四层。

        走进展厅,一组组精致的模型,全方位展现了王店国际吊顶城的蓝图。相关造价员在现场看到:正在兴建的王店国际吊顶城一层为集成吊顶品牌交易区和集成吊顶配件和原材料交易区,二层为集成吊顶交易区和厨卫、集成环保灶及太阳能热水器交易区,三层为集成吊顶交易及仓储、浅加工等,四层为市场配套功能区。这一精心打造的平台集展示、销售、交流于一体,通过完善五星级酒店、大型商场、创业公寓、配套住宅和商务楼宇等配套设施,将为入驻者提供工作、生活、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住宿一站式服务。

        据造价168了解,王店国际吊顶城还将着力打造电子商务信息、产品展示、衍生产品、会展推广、仓储物流、商务办公、研发设计人才、行业自律标准、装饰文化发布、政府职能与金融服务等各种各样的交流平台,力争在5年内,实现年销售额100亿元。“以后我们了解集成吊顶市场行情、采购原材料什么的都非常方便。”对于在王店镇从事集成吊顶行业已有5年的重庆人莫方军来说,王店国际吊顶城的建成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凭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王店镇目前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集成吊顶生产基地、泡沫玻璃保温材料生产基地和部省共建重点物流基地。作为全国集成吊顶产业基地,王店镇为集成吊顶行业的兴起打下了坚实的产业基础。经过多年努力,集成吊顶产业销售额保持年均30%的增幅,全镇共有集成吊顶企业500多家,其中规上企业近50家,占全国同行业生产份额的80%以上,而以王店镇为核心的周边地区,集成吊顶及配件企业已达到1000多家。

        王店镇副镇长魏国俊说,从浴霸到集成吊顶,王店镇的集成吊顶行业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当地人热衷于低层次仿造,之后又追随领头企业的步伐,到如今却成了全国同行业的“领头羊”。王店国际吊顶城这个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我国第一个专业的集成吊顶城,有利于集聚人气,发挥产业优势,提升产业档次。随着配套设施的不断完善,还将有效提升区域功能。

  • 壁纸价格不透明 选购困惑大

        壁纸,作为环保、时尚、个性的室内装修材料,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很多消费者在选购时,面对琳琅满目的壁纸样册,困惑多多:无纺的、PVC的、纯纸的,到底好在哪里?进口的、国产的,怎么区别?看上去差不多的东西,价格差距几百块,买贵的还是便宜的?

        此篇,主要向大家介绍一下目前壁纸市场价格体系混乱的现象,希望通过造价168的建议能拨开层层迷雾,帮助大家买到物有所值的壁纸。

        目前,国内壁纸行业有很多混乱现象:市场管理乱、产品乱、价格乱、服务乱,行业标准也相对滞后,导致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建立规范的渠道管理体系。经销商对于所代理产品的价格可进行随意定价,而公司又没有相对有力的监督机制。那么由于利益的驱使,经销商的定价混乱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据相关造价员介绍,壁纸市场上价格混乱的情况尤为普遍,相近的产品售价在不同店面相差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壁纸的施工和售后保障无法得到保证,这些问题都增加了消费者在选购时产生消费顾虑。

  • 2012年度广东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圆满结束

        造价168获悉,2012年度广东省造价员资格考试从5月26开考,分4批次于8月19日圆满结束。全省共16000多名考生先后在广州、江门、佛山、中山、惠州市、茂名、阳江、顺德、清远、珠海、东莞、河源、湛江、韶关、汕头、惠州市分别参加了工程计价基础知识、建筑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等专业科目的考试。此次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考前为密切配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打击制假售假与盗版造价员培训考试教材、工程计价依据类书籍等不法行为,从第一期考试,省造价总站、省造价协会及时发出了造价员资格开卷考试参考用书和有关打击盗版工程造价类书籍、教材的通知与声明。考试中,全省各级造价管理机构与各地培训学校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在不影响考试工作进行的同时,宣传开展“三打两建”及打击盗版行为的工作重要意义,检查并收缴了部分盗版教材和书籍。在不影响考务工作的同时进行检查、宣传与教育,通过4期的考试,广大考生打击制假售假与盗版行为的意识普遍提高。

        省造价总站、省造价协会,在认真总结2012年全省造价员考试工作经验教训的同时,下一步将不断建立和完善考务工作制度,加强和提高广东省造价员管理及培训工作水平。

  • 哈市坍塌匝道造价709万 涉事方均称严格按规范操作

        造价168获悉,本月27日下午,哈尔滨市政府通报了坍塌桥梁的设计、承建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为哈尔滨市政工程设计院,施工单位为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黑龙江百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接受采访时均自称严格按规范操作。据哈尔滨市政府网站此前发布的消息,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曾更改结构,将原工程设计的混凝土结构改成钢混结构,缩短了工期并节约钢材费用2亿元。

        发布会公布具体伤情

        发布会上,哈尔滨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公布了4辆事故车的牌照以及车型。从前到后编号为1-4,其中1号车黑AH3976为东风牌重型仓栅式货车。2号车辽M45170,为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3号车黑E52268,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4号车黑L82392,豪沥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对于伤者,除1名病情较重外,其余4人已有所好转。

        坍塌匝道造价709万

        此次发布会共持续了5分钟。会后,阳明滩大桥总指挥、哈尔滨市建委副主任吴向阳再次遭到媒体的“围追堵截”,但面对追问,吴向阳依旧沉默。

        发布会上,哈尔滨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再次强调:坍塌桥梁与阳明滩大桥没有关系,事故地段为上三环路群力高架桥的分离式匝道,梁体长121米,宽9米,坡度3.5%,是一个独立的整体钢-混凝土叠合梁。黄玉生称,根据相关工程资料,该匝道工程造价为709.42万元,施工期为90天。

        据介绍,坍塌桥梁的设计单位为哈尔滨市政工程设计院,资质为市政行业甲级;施工单位为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福建交建集团),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1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1级;监理单位为黑龙江百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吴向阳称,哈市建委招标时用“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作为事故地段的名称是“俗称”。

        记者查询该工程招标书获悉,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总长8.3公里,规划红线70米。其中高架桥长6000米、道路长2300米,高架桥延线设5对匝道。工程质量要求争创优质工程鲁班奖,工期要求在2011年10月31日前通车。坍塌地段便是5个匝道中的一个。

        专家取证已经完毕

        黄玉生介绍,事故鉴定组7名国家级专家25日晚全部抵哈后,进一步踏查了现场,将现场实测的情况与桥梁设计、施工标准、墩柱支撑箱梁结构、桥面质量等相关数据进行反复核算,并相继约谈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目前,现场查验、取证等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核算核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履行相关程序。

        27日在事故现场,记者看到坍塌的桥面与桥墩上都用红漆标上了号码,桥面标着从“K1”到“K10”,桥墩上标着从“0115”到“0118”。

        对于何时公布调查结果,吴向阳称“这得问专家”。

        设计单位回应:经过计算设计没问题

        27日上午,哈尔滨市政工程设计院办公室李主任称,坍塌的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是他们单位设计的,工程师也是本单位的。设计院的相关领导及设计人员一直在现场,积极配合国家安监局及专家组的调查,他们也希望能尽快出结论。根据当时的设计图纸及数据,通过计算,他们认为设计没有问题。

        据李主任介绍,设计院主要承建市政工程,以哈尔滨市重点工程为主,他们的主管部门是哈尔滨市城管局。

        据了解,哈尔滨市政设计院具备甲级城市道路、交通、桥梁、给水、排水设计资格,营业范围还包括甲级城市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工业与民用建筑、电气工程、工程勘察等;院内设有道路桥梁、给排水、建筑、园林、电气、测绘六个专业科室和经营部、总工办、办公室三个管理科室。

        施工单位回应:没有外包甲方供料

        福建交建集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27日证实,他们确为坍塌大桥的承建方。事发当天早上,公司领导及总工程师立即前往哈尔滨。公司也就此事成立了调查组。

        该负责人称,坍塌的大桥他们并没有外包,是公司自己建设的,施工人员是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标准来建设的,他们是一家有实力的公司,这个工程不是很大,对他们没有太大难度。对于施工用的材料都由甲方提供。据其介绍,交建集团之前主要从事省内及周边工程,为拓展业务参与了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的招投标。对于坍塌原因,其表示不好表态,称只要是稍微专业点人就明白。

        据了解,该公司曾经参与建设厦门演武大桥、五缘大桥、机场路等多个重点工程。该公司还曾获得2006-2011各年度“放心工程示范单位”,2009年詹天佑大奖,2006-2011各年度“AAA级信用企业”荣誉等。

        监理公司27日晚表示,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标准实施,但一切都要等调查结果出炉后再说。

        疏解工程改结构省2亿

        记者27日查询发现,哈尔滨市政府官网2011年9月29日发文称,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全线采用8段“U型钢梁”与钢筋砼(tóng,意为混凝土)叠合成的组合连续梁结构。而按原工程设计,疏解工程8处跨主要地面路段均采用砼梁结构,但由于该种结构存在工程量大、工期长、质量不容易控制的实际问题,指挥部组织设计单位经过反复论证,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桥梁结构成果,决定在全线采用8段“U型钢梁‘与钢筋砼叠合成的组合连续梁结构。

        文中还称,新型“组合梁”中钢梁部分每平方米用钢量为300公斤,常规使用的闭口钢箱梁每平方米用钢量需在650-750公斤,因此每平方米可节省钢材300多公斤,8段“U型钢梁”共节省钢材约2万吨,节约资金2亿多元。“U型钢梁”安装后具有承受压力大、桥梁钢度性能好、造价经济等特点。

        疏解工程的“U型钢梁”采用在工厂加工预制,运抵现场安装的工法施工,其制作加工可与下部砼基础结构同步进行,大大缩短了工期,并使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对于上述说法,吴向阳予以证实。

       专家说法:改结构影响桥梁平衡

        一位不愿具名的桥梁专家称,砼梁结构就是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与钢-混凝土叠合结构(简称钢混结构)最大的区别是在重量上,混凝土要比钢重得多。工期上,混凝土是浇筑的,工序繁杂;钢结构只需绑起来即可,所以更省时间。

        专家表示,这次坍塌最主要的就是平衡性问题,砼结构比钢结构要稳定得多,因为重量不同,好比一个大汉和一个瘦小的人站在那里,你推一下,大汉可能动都不动,瘦小的人可能就倒了。重量集中在一侧,而另一侧没有,加上大桥平衡性不够,自然就倒了。

  • 粤自镇流LED灯七成样品不合格 名牌上黑榜

        LED灯因其寿命长、低功耗等优势成为灯具市场的新宠。但消费者在购买LED时却不能掉以轻心。造价168获悉,日前,省质监局发布了广东省自镇流LED灯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抽检结果显示,在抽查的23批次自镇流LED中,检验不合格17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73.9%。
      据介绍,本次抽查涉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惠州、东莞等7个地市21家企业生产的自镇流LED灯。不合格项目涉及到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故障状态、色品容差、一般显色指数、骚扰电压、灯功率、耐热性、互换性、功率因数、初始光效/光通量、防火与防燃等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中山市普利亚照明灯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普利亚、东莞安尚崇光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箭牌、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比亚迪照明等四大品牌LED灯均登黑榜。其中,中山市耐特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耐特森照明”LED大功率球泡灯被检机械强度、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等高达十项不合格项目。专家介绍,这些不合格项目容易产生变形、燃烧等危险,使灯具原有的防触电保护性能失效。

  • 广东家具上半年增长放缓 出口增速低于全国

        面对欧美经济危机和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双重压力,享有“中国家具看广东”美誉的广东家具行业的形势如何?目前的形势又有着怎样的特点?这对于广东乃至全国家具行业下半年的趋势判断至关重要。造价168从日前召开的第六届广东家具行业经济运行分析会议上获悉,今年1-6月份广东家具总销售额106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2%。其中,内销565亿元,同比增长10%;出口75.1亿美元,同比增长4.4%,明显低于全国出口增长速度。

        会议透露,1-6月,全国规模以上家具企业累计工业总产值2590.18亿,同比增长16.7%,其中出口交货值229.93亿美元,同比增长26.16%;进口10.79亿美元,同比增长5.63%。据不完全估计,1-6月份广东省规模以上家具企业累计工业总产值504.15亿,增长7.7%,广东省家具总销售额1060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980亿元增长8.2%。其中,内销565亿元,比去年同期513亿元增长10%;出口交货值75.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71.9亿美元增长4.4%。

        广东省家具协会会长王克在会上对上半年广东家具行业的特点进行了总结分析。内销方面,1、增长速度放缓。1-6月,内销市场比较困难,全面放缓,与近五年来广东家具行业一直保持16.3%的年均递增速度形成反差。2、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开始正面影响家具行业。1-6月,由于消费者在消费品方面的消费信心不足,内销企业普遍感到一线城市限购产生的巨大市场压力,二线、三线城市稍好一些,可能是近五年来最困难的半年。3、小企业比骨干企业、品牌企业困难。上半年,中小企业开工不足、裁员的现象比较普遍,个别企业倒闭。其中,骨干企业、品牌企业比小企业情况明显要好一些,与网点多、规模化、品牌力、产品新、资金多等因素有关。4、酒店家具、办公家具还是比民用家具好一些。随着国家大力开发文化旅游产业,酒店家具、办公家具由于是订单式以销定产,没有大量开店和库存压力,相对民用家具来说市场、订单稳定。5、一些地区家居市场建设步伐过快。专业市场越开越多,单店营业额和单店利润普遍下降,使得在当前市场不太景气的形势下,出现减租、免租、自营、推迟等现象,甚至个别的抗租、撤场、关门情况。

        出口方面:1、整体呈现小幅增长态势。2、美国排在首位不可动摇。3、美洲仍是我省家具出口的第一主战场。4、亚洲继续保持我省家具出口的第二重要战场。5、欧洲是我省家具出口不断加强的战场。6、中东是我省家具出口值得继续重视开发的新战场。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出

        房地产市场将会保持基本稳定态势

        据造价168了解,近两三个月以来,由于大量新楼盘陆续上市,商业银行连续下调购房贷款利率,并在基准利率水平上进一步下浮了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利率,减轻了居民购房的实际负担,使一段时期以来积累的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当前市场的购房者多为首次置业的自住住房需求。最新的市场监测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国重点城市可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仍处于历史高位。进入8月份以来,部分热点城市住房成交量环比稳中有降。房地产市场将会保持基本稳定的态势。

        168造价从这次对全国16个省(市)开展的督察情况看,个别地方出现了为强调稳增长,通过放松住房限购条件、发放购房补贴等方式,刺激住房消费的苗头。对此,国务院督察组已向有关地方政府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要求出现放松调控政策的地区立即予以纠正,并强调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放松调控。住房城乡建设部按照国务院要求,正在密切监测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强化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 地板营销跳出价格 消费需求做增值服务

        当前,中国地板行业正值发展瓶颈,几年之前,幸运的我们生正逢时,遇上了蓬勃发展的经济盛世,搭上了快速的营销列车,而地板企业则扮演着列车长这一角色,为了领先到达目的地,悄悄地发动了营销这场建筑材料的战争,促销战、广告战,大张旗鼓的进行,拼得头破血流、死去活来。

        地板营销:活化终端成发展关键

        如今传统营销已陷局,要维持建材价格营销车厢的高效益。就要做到速度提升、价格适当、服务超值,这样的列车才能真正适应时代潮流。

        跳出价格,洞察消费需求做增值服务

        传统营销常常干的活儿,就是打建材价格战,不管价格战处于主动还是被动,但结局相同,都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即使把竞争对手杀死后,自己也是元气大伤。在繁争无序的建筑材料市场,要寻找属于自己的蓝海,就得跳出价格的围墙,做一只增值服务的袋鼠。

        活化终端,让广告更加鲜活

        这是一个信息泛滥成灾的时代,当我们打开电视,漫天的广告冲进我们的耳朵,当我们打开一个网站,遍布的广告涌进我们的视线,现在的人开始对传统的广告开始排斥,开始厌恶。那企业怎样活化终端,给我们的广告添加一勺鲜美的鸡精呢,能够让我们广大的消费者更容

        造价168认为市场好比江湖,营销如剑法,如何新生?根据处于不同的市场环境,如何出剑快?招法准?战胜对方才是硬道理,当我们深陷广告战、促销战之中,疲惫之后不妨试试新招,寻找营销列车提升之道。在地板市场不景气的时间,改变营销策略,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 广东省确定首批LED照明产业地方标准

        造价168获悉广东省质监局会同省科技厅近日组织专家组对464项LED照明申报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确定了广东省首批LED照明产业立项地方标准项目87项,广东省共有93家建筑材料企事业单位牵头,486家单位参与,标准研制周期6—12个月。标准项目内容包括光生物安全、光舒适度、产品寿命快速检测及主流产品性能要求等安全、质量和检测方法标准等。

        广东省是LED照明产品制造大省,2011年LED产值达到1500亿元,约占全国的70%,全球的50%。但由于LED照明属新兴产业,技术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缺乏统一的产品质量评价标准和对产品制造、产品应用效果、产品安全的统一规范,致使LED照明产品质量良莠不一,在建筑材料市场推广应用受到严重制约。

        为突破制约广东省LED照明产业发展的瓶颈,2011年初,广东省质监局组织开展了广东省LED照明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研制,运用综合标准化理念,从加强产业标准顶层设计入手,提出了支持广东省LED照明产业发展需要的130项预立项地方标准;今年1月,省质监局联合省科技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了《广东省LED照明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开征集LED照明产业130项预立项地方标准研制工作的承担单位。

        征集活动得到了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LED相关企业的积极响应。

        据168造价了解今年5月以来,广东省共有662家企事业单位提交了464份项目承担申报书,申报项目除标准体系规划提出的130项预立项项目外,还提出了19项申请新增项目。随着广东省LED照明产业地方标准的不断建立完善,必将有力推动LED照明产业科学健康发展。

  • 都昌县成功引进两个亿元石材项目

        近日,造价168了解第十七届中国国际石材工业展览会暨第十届中国(莱州)国际石材展览会组委会获悉,今年展会将有山东省建筑装饰设计师会议、建筑石材幕墙设计研讨会、建筑装饰设计研讨会和石材文化交流研讨会等活动举办,200多名省内建筑设计师、20多名装饰设计院院长和部分工艺美术设计师、石材雕塑设计师将会参加活动。

        近几年,随着住宅业的持续升温,建筑、装饰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国外对中国石材的需求持续不断的增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为石材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空间。设计师就成为石材产品与终端建筑材料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而展会也就成为两者结合的最直观、最高效的平台。

  • 中国陶瓷馆升级改造

        连日来,中国陶瓷馆加快升级改造步伐,全力以赴备战第十二届中国(淄博)国际陶瓷博览会。

        展馆入口悄然变脸。中国陶瓷馆投入100多万元对西门主入口实施改造,兼顾陶瓷馆正门景观提升和当代国窑陶瓷文化广场入口双重功能,打通淄博当代国窑陶瓷文化广场的消防通道,使游客参观购物更加便捷。造价168获悉8月底竣工后,主入口将与陶瓷广场景观融为一体,更加壮观、畅通和美观。

        淄博当代国窑陶瓷文化广场工程加快建设。该项目位于中国陶瓷馆所在建筑的一层、负一层,首期面积7000平方米,总工程造价投资1000万元。除陶瓷文化广场的东门(主入口)、东立面外墙、内部主框架进行大规模改造、装修外,消防、空调、电力系统等配套设施改造也在加紧进行。据168材价目前正在全省陶瓷企业、陶瓷大师和全国陶瓷产区中广泛招商,吸引全国陶瓷名家名企名牌来淄发展“淘金”,共同打造国内陶瓷文化产业创作发展的重要平台。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全面铺开。2011年10月,中国陶瓷馆获批中央免费开放博物馆并正式纳入文博系统管理,安全级别上升到二级风险安全防护单位。目前安防系统升级改造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陶艺馆维修改造工程进入尾声。最大限度节约建材价格经费,将原计划的大规模改造调整为局部维修,总投入6万元,对陶艺馆受损展橱、展带、展台、玻璃等进行维修改造,有效改善展示效果,确保展品安全。

  • 橱柜产品的规范化出产优惠消费者

        造价168获悉这两年来,一线橱柜品牌正在积极选拔门板、五金、配件的规范化出产比例;另一方面,消费者对橱柜产物的特性化、定制化需求愈来愈强;这种矛盾使得建筑材料行业和企业堕入窘迫之中。

        中国修建装饰协会厨卫委秘书长高世彦剖析以为,由于国内商品房户型多样、墙角管道结构纷歧,橱柜产物要做到完好规范化出产难度很大。然而,相关业建筑材料行业人士认为规范化出产是橱柜行业展开的必定趋向,也是家电行业带给橱柜业的最大影响。根据造价168 了解,在日本,全国的商品房只需11个户型;在德国,一切的橱柜品牌都是按规范柜中止发卖,普通一套橱柜最多只需一个非规范柜,规范化出产率高达90%。其实,只需把柜体分歧几个规格,单位柜的组合搭配或直接供应“积木”式组件、柜体间运用规范衔接件,就能根本完成橱柜的规范化出产。

        进步橱柜规范化程度有哪些益处?规范化的最大益处是能降低产物犯错率。橱柜产物要经由设计、下单、开料、包装、发货、装置等环节,因而凡间出产时间长达15天到1个月。比方,出产一块荣耀亮丽的烤漆门板需求20~30天,出产一块纹理美观的实木门板需求45~60天。任何一个环节犯错,都能够耽搁消费者的装置运用时间。

        其次,规范化出产能使厂家和消费者都获得实惠。时下,非规范柜依照规范柜30%收取,非规范柜越多,消费者的破费就越高。规范化出产降低了厂家的出产建材价格的本钱,数字化出产替代人任务业,有了库存,就能做到像电器一样次日发货。

  • 陶瓷行业发展不利 研发新产品成机遇

        近一段时期,建筑材料市场低迷,企业生存较为艰难是不争的事实,但对于陶瓷行业而言,造价168认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6月,规模以上企业的建筑陶瓷产量达42.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5%;卫生陶瓷制品产量达7137万件,同比下降13.5%;建筑陶瓷出口交货值为44.31亿元,同比增长9.3%。1月~5月,建筑陶瓷实现利润50亿元,同比增长44%。

        据168材价了解,在7月底召开的北京陶瓷卫浴2012年中行业峰会上表示,受楼市调控影响,众多陶瓷卫浴企业开工不足,产能过剩矛盾凸显。“如果按照去年的市场需求量来看,当前陶卫行业的产能大概有10%~15%属于过剩”。

        对于陶瓷行业产能过剩的原因,陶瓷行业和水泥、玻璃行业不同,准入门槛较低,但国际需求量较大。缪斌还曾表示,陶瓷行业产能过剩的深层原因还在于2008年末出台的“四万亿”刺激计划,使得全国陶瓷产区遍地开花。“多年来,我国的陶瓷产品占据国际陶瓷市场的半壁江山。随着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全球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海外建筑材料市场的需求 量减小,再加上欧债危机的影响,使陶瓷出口受到严重冲击。”

        根据建筑材料相关数据显示国外市场上推出的这种发光陶瓷,它是在瓷砖光泽釉丧面利用丝网印刷方法,在所定图案下放以仅在紫外线照射下产生萤光的颜料,并采用荧光颜料与热固性树脂混合加热或在800摄氏度下烘烤处理法,该陶瓷用于室内外墙面装饰具有独特的装饰效果。

        美国科研人员发明了一种增强木材陶瓷。它是将木材浸入四乙氧荃硅烷中待吸足后放入500摄氏度的固化炉中,在炉内木材细胞内的热量和水分将四乙氧荃硅烧变成陶瓷与普通木材相比,硬度更大,强度更好,是一种极有广泛用途的装饰建筑料材

  • 七月份以来部分省市投资计划

        7月份以来,全国各省各地区都公布了下半年的投资计划,在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下,这或将是一个利好水泥业的局面。其中,天津,重庆地区的工程造价的投资额都将达万亿。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初步确定今后4年将投入1.5万亿元重点建设10条建筑材料产业链。

        广东:7月决定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向民间投资公开招标,首批共推出44项,总投资额2353亿元。

        根据造价168了解,8月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决定》以及五个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177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万亿元。

        长沙:2012年重大推介项目195个,总投资额达8292亿元。

        贵州:未来10年完成投资3万亿元。按照10年投资预期,政府每年为此规划需投入1000亿元左右,主要用于交通和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

        重庆:“十二五”期间,全市工业将累计投入1.5万亿元,建成7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和3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

        福建:“十二五”期间将累计完成技术改造工程造价投资达1.4万亿元,2012年和2013年分别完成技术改造投资2000亿元和2600亿元。

  • 通车时间一年不到 哈尔滨一跨江大桥突发垮塌

        8月24日5点30分左右,通车时间一年不到的哈尔滨阳明滩跨江大桥发生了断裂,致使四辆大货车坠桥。目前这次事故已经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2人是当场死亡,后来有一名伤者在哈尔滨中心医院经过抢救无效死亡。

         据造价168了解得知,阳明滩大桥位于哈尔滨市西部松花江干流上,因主桥穿越松花江阳明滩岛而得名,工程于2009年12月5日开工建设,2011年11月6日建成通车,估算总投资18.82亿元。为哈尔滨市首座悬索桥(双塔自锚式悬索桥),全长7133米,其中桥梁部分长6464米,接线道路长669米,每小时车流量可达9800辆,桥面宽度41.5米,双向8车道,主桥跨度427米,主塔高80米,桥下通航净高不小于10米,可满足松花江三级航道通航要求。

        另外据了解,哈尔滨市已经组织抢险队员,卫生部门和相关医院现在也正在全力救援伤者。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准备做好遇难家属的善后工作。另外,事故组也组织市安监局、交通局、公安交管局对事故车辆货主荷载重量进行调查,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 第二届中国厦门国际厨房卫浴用品展10月举行

        造价168获悉,第二届中国厦门国际厨房卫浴用品展将于2012年10月11-14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展出面积将超过3.5万平方米,设置1500个标准展位。本届展会将将进一步优化展区布局,深化展会“以进出口贸易为导向,加盟采购订货相结合”的优势,通过多元的配套活动,并利用全球招商渠道邀请海内外高质量买家,全面打造一个国际化程度更高,内涵更丰富,效果更显著的厨卫贸易交流平台。  

        据造价168介绍,此次展会展品范围包括橱柜及组件、厨房卫浴五金产品及配件、淋浴房、浴室柜及配件、厨房卫浴电器(集成环保灶、微波炉、家用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消毒柜、洗碗机)、家用水处理技术及装备等。
      
      厦门是中国十大最佳会议会展城市,具有良好的旅游环境、交通、展馆及接待能力,同时,厦门作为“海西卫厨产业基地中心”的地位日趋明显。本届展会将把握厦门地域优势,举办2012全国房地产采购年会、2012全国设计师论坛等专业年会及论坛,同时组织工厂参观、城市观光、金门旅游等增值活动,通过丰富多元的活动,发挥展会的龙头作用,提升企业的参展效果,促进行业间交流发展。

  • 港珠澳大桥主体钢箱梁工程全面开工

        造价168获悉,中船重工集团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武船集团”)22日举行仪式,正式启动港珠澳大桥主体钢箱梁工程建设,此举标志着备受瞩目的港珠澳大桥主体钢箱梁工程全面开工。

      港珠澳大桥是由中央和粤、港、澳三地政府共同出资兴建的超大型基础设施,也是我国交通建设史上技术最复杂,建设要求及标准最高的工程之一,预计2016年建成通车。港珠澳大桥全长49.968公里,是连接香港、珠海及澳门的大型跨海通道,建设内容包括大桥主体工程、香港口岸、珠海口岸、澳门口岸、香港接线以及珠海接线等。该桥集桥、岛、隧道为一体,是中国继三峡工程、青藏铁路、南水北调、西气东输、京沪高铁之后又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总投资729亿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347.2亿元。

      在22日举行的开工仪式上,港珠澳大桥管理局常务副局长余烈说,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共分六个标段,其中CB01、CB02、CB05三个标段为钢箱梁制造项目,重达42万吨,包括跨越深水区非通航孔桥和青州航道、江海直达船航道、九洲航道的三座通航孔桥上部钢结构,分别由中铁山桥集团、武船集团、中铁宝鸡桥梁厂和上海振华重工4家企业中标。今年7月18日,由中铁山桥集团承建、重达18万吨的CB01标段已经开工建设。

      据武船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杨志钢介绍,由该集团承建的港珠澳大桥主体钢箱梁工程CB02标段,全长7.154公里,钢箱梁重达16万余吨,钢结构制造安装总工期为36个月,总投资24.5亿元。其中,江海直达船航道桥钢索塔是港珠澳大桥最具代表性的地标建筑之一,钢塔起吊高度、重量及吊装难度均堪称全国之最。

  • 近期国内木材市场动态扫描

            时下是各大行业、企业年中盘点的旺季,下面,造价168对近期的国内木材市场行情走势做一个全面扫描,动态新鲜资讯让商家提前做好市场布局。

        一、原木市场
      大红酸枝行情持续回暖,梢木山樟走货顺畅;非洲小叶红檀走货放缓,张家港非洲原木行情低迷;阔变豆一枝独秀交易上扬,铁木豆企稳;俄罗斯木材价格企稳。
      1、东南亚原木市场:宏观经济下行波及到了红木收藏领域。据调查了解,在目前经济形势下,除极度稀缺的黄花梨产品外,各类红木产品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价格回调。"昨天,有人为了买一套越南黄花梨皇宫椅,砍了一个多小时价,最后这套标价50多万元的椅子以26万元成交。如果放到以前,这样的越南皇宫椅很快就会出手。"有藏家透露。面对此番低迷态势,多数红木企业老板认为,今年内红木家具市场能否回暖,仍不太明朗。由于受房地产调控影响,加上银行放贷限制及民间游资的不稳定性,市场何日回暖需要看经济大环境的发展趋势。在他们看来,市场低迷的主要原因是受楼市萧条和资金链制约,所以暂时难以恢复。但他们表示仍然看好红木市场长远前景,从未丧失信心。
      本周红木原材方面,交趾黄檀(俗称大红酸枝)延续上周回暖行情,本周销量有小幅度提升。商家表示,虽然下游厂家还是以小批量拿货为主,但相对顺畅的走货速度却也提振了市场经营信心,预计大红酸枝市场是否能够真正回暖将在9月份见真晓。目前交趾黄檀长2m、厚度20-30cm、北京市场报至9-11万元/吨,福建仙游市场报至9-10万元/吨,平稳。
      大果紫檀(俗称缅甸花梨)本周走货一般,行情企稳,直径30-40cm、原木报至1.4-1.5万元/吨,鸟足紫檀直径30-40cm、方材、长料报至1.4-1.5万元/吨。奥氏黄檀(俗称缅甸酸枝)直径20-30cm、原木报至1.4-1.5万元/吨,方材报至1.6-1.7万元/吨。平稳。
      东南亚其他木材,山樟、梢木一如既往地保持顺畅行情,销量稳步增加。值得一提的是,在其他东南亚材种纷纷通过调整价格来吸引采购商的情况下,山樟、梢木价格却相当坚挺,这一方面与产地价高企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山樟、梢木市场的需求的稳定性较强,虽然在外围环境的影响下,整体出货量有所减少,但相对顺畅的走货速度也让木材商信心十足。目前广东市场梢木直径80cm报至5200-5300元/立方米,山樟报至3100-3300元/立方米。
      缅甸柚木直径30-60左右的大贸材价格报至6500-12000元/立方米,甘拔直径60cm以上报至2000-2100元/立方米。柳安报至1800-2100元/立方米。
      2、非洲原木市场:在外围经济下行的影响下,本周非洲原木市场仍旧表现低迷,刺猬紫檀(俗称非洲黄花梨)、马达加斯加铁木豆(俗称非洲小叶红檀)走货明显放缓,交易量下滑。商家表示,主要是因为下游家具厂成品家具积压太严重,资金紧张得别提买材料了,连工人的工资发放都存在困难,江门新会某家具厂仅非洲小叶红檀家具就压了一千多万,可见库存压力之大。目前广东市场非洲黄花梨方材统货价报至4200-4300元/吨,非洲小叶红檀板材报至5700-5800元/吨。较稳。

        此外,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市场需求过于低迷,张家港原木货源大量积压,一些实力雄厚的木材商为防止原木质量下滑,只好选择开成板材存放着,而实力较差的木材商就直接抛货处理,有些木材每立方一两千块的亏本甩卖。清库存,回笼资金已经成为当下木材商迫切需要做的事情。目前张家港奥古曼报至1700-3200元/立方米,大比马报至1600-2400元/立方米,绿柄桑报至2800元/立方米,塔利报至2300-2400元/立方米,大斑马报至5000-5600元/立方米,巴帝报至2200-2800元/立方米,非洲柚木报至5500-6500元/立方米。
      3、南美原木市场:阔变豆成为当下南美材市场的一匹“黑马”,市场走货十分顺畅。据造价168了解,凭借着实惠的价格优势,近日阔变豆成交量大幅增加,在采购商热抢之下,市场甚至出现脱销的可喜局面。商家透露,与其他同等材质的南美材相比,每吨六七千元的价格相当吸引下游厂家,因此不少刚到新货很快就给商家订走。目前广东市场阔变豆原木直径30cm左右。长度2.7-7m报至6500-6800元/吨。
      微凹黄檀延续上周回暖行情,本周采购商已经可以试探性小批量拿货了,价格表现较稳。目前尼加拉瓜精枋料(白边较多)报至2.5-2.6万元/吨。墨西哥微凹黄檀方材统货价报至3.5万元/吨,平稳。
      铁木豆在价格的小幅让步之下,本周成交量也有所增加,但涨幅不大。据造价168了解,目前铁木豆市场货源相当充足,木材商回笼资金欲望也十分强烈。目前广东市场铁木豆价格报至3050-3150元/立方米。
      4、东北原木市场:作为世界上的木材消费和生产大国,中国和俄罗斯本应在木材合作方面潜力巨大。但是,在全球通胀预期强烈、资源型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的趋势下,中俄木材贸易正面临新的考验,成本的不断上升正使中俄双方的木材交易难度不断加大。
      “木材贸易的主体是资源型的大宗商品。在全球通胀预期强烈的背景下,大宗商品价格一直大幅上涨,不断推高的进口成本挤压了进口商盈利的空间,这使得交易的难度不断增加,出口商的利益也随之受到影响。”某木业董事长蔡慧星表示,现在,中俄木材贸易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短时间内还将存在,在这种情况下,降低成本是下下策,应该在转变贸易方式上多下功夫。
      目前绥芬河口岸俄罗斯白桦4米、25—28厘米径级的加工材,价格1020-1050元/立方米。柞木长4米、直径40厘米、一等材报至4400元/立方米,枫桦长4米、直径28至40厘米、好加工材报至1100元/立方米,樟子松直径28至40厘米、长4m、一般加工材报至980元/立方米。平稳。

       二、锯材市场
      克隆销量较好;小斑马寻货问价者少;北美材行情冷清;松木销量惨淡,桦木行情低位。
      1、东南亚锯材市场:东南亚缅甸材继续低迷震荡,整体形势跟之前基本没有变化。据商家反映,虽然近段时间缅甸材整体价格出现回落,但是依然偏高,下游商家的接受程度不高,而且在货源上难以得到稳定供应的保证,因此导致缅甸材整体的吸引力仍然不高,下游商家采购意向不够积极。
      克隆销量较好。据商家反映,在缅甸材各种类品种当中,就克隆销量稍好一些,这主要得益于克隆较为稳定实惠的价格,再加上较好的材质,一直备受下游市场的青睐。不过在货源方面,商家表示今年克隆的产量偏少,导致现阶段市场上克隆的货源较为紧缺。目前广东市场克隆长2.2—2.6m、厚5cm、A级报价4600—4800元/立方米。
      黄云香行情低迷。作为缅甸材的冷门材种,黄云香走货一直冷清,再遭受外界大环境低迷的冲击,行情更加低迷不堪。据商家反映,黄云香主要以刨切材为主,主要用于制作木皮,由于其本身颜色偏黄,下游市场难以接受,因此导致其销量一直处于低迷的态势。目前广东市场黄云香长2.2—2.6m、厚5cm、A级报价5200—5500元/立方米。
      其他木材如金丝柚,行情平稳。目前广东市场金丝柚报价5300—5600元/立方米。
      2、非洲锯材市场:非洲锯材市场平静低迷,各种类木材的出货量基本与上月同期相当,并没有明显的起色。据商家反映,现阶段除了沙比利之外,其他材种行情均低迷难振,庞大的库存积压也使得商家信心全无,对后市预期看淡。另外,由于行情过于低迷,商家之间的恶性竞争也逾演逾烈,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非洲材市场。
      小斑马寻货问价者少。据商家反映,与去年小斑马的火热场面相反,近段时间小斑马寻货问价的人少之又少,走货严重受阻,库存相当庞大。目前广东市场小斑马长2—4m、厚5cm、A级报价6500—7500元/立方米。
      奥古慢行情冷清。在现阶段木材市场冷清,以及奥古曼价格偏高的情况下,下游商家对奥古曼几无采购意向,奥古曼行情回暖无望。目前广东市场奥古曼长2—4m、厚5cm、A级报价4200—4500元/立方米。

       其他木材如沙比利,走量偏好,目前广东市场沙比利长2—4m、厚5cm、A级报价6400—6600元/立方米。
      3、欧美锯材市场:近段时间北美木材市场继续地位平稳,行情没有明显的变化,基本和之前相当。据商家反映,受到欧美地区经济低迷的影响,自今年以来,北美材的销量便一直处于低迷平淡的状态,其中如橡木、樱桃、黑桃等整体出货量较去年同期减少大约50%。由于行情过于冷清,自今年来大部分商家都停止进购北美材,主要以经营去年库存为主,让人郁闷的是,2012年已经过去大半年了,商家去年的库存至今还没消耗完。目前广东市场红橡长2.15—3.05m、厚1—2寸、1com报价4000—4500元/立方米;樱桃长2.15—3.05m、厚1—2寸、FAS级报价8000—11500元/立方米。
      4、东北锯材市场:东北锯材市场谷底徘徊,各种类品种的出货量一直低迷难振。有商家反映,现阶段东北材的库存积压相当严重,销量的严重受阻使得经销商的经营压力越来越大。从现阶段外围市场的形势来看,预计短市东北材行情将持续震荡低迷。
      松木销量平淡。据商家反映,楼市调控、淡季情绪等因素的影响是导致松木销量低迷冷清的“罪魁祸首”。另外,SPF、辐射松等材种不断蚕食松木的市场份额,也使得松木销量受到影响。据了解,自今年以来,辐射松等价格不断下跌,一些规格材价格已经跌至800元/立方米以下,与东北松木相比便宜了将近1000元/立方米,价格优势相当大。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商家都更加愿意采购辐射松,东北松木行情因此更显低迷。目前广东市场俄罗斯白松长2—4m、厚2.5—5cm、统材报价2100—2200元/立方米。
      桦木乏人问津。据商家反映,因为自身的用途较为狭窄,以及结疤较多的原因,加上市场大环境低迷,近期桦木乏人问津,走货寥寥无几,行情相当低迷。目前广东市场桦木长2—4m、厚5cm、统材报价2400—2600元/立方米。
      三、人造板市场
      人造板市场本周总体情况较上周好,总体成交量较上周增加了12.88%,其中刨花板、胶合板和细木工板放量上涨的幅度较大,中纤板和指接板的出货较上周差。
      刨花板:本周出现了较大的转机,从上周的缩量上涨,到本周的放量上涨发生了质的飞跃,总体成交量较上周增加了63.3%,其15厘和18厘刨花板作了小幅的让利,收到了成交量六成以上的佳绩,而20厘的价格上调了1.49%,成交价报至75元/张,成交量方面也出现了三成多的增幅。

            胶合板:6-8月份是国内人造板市场的传统淡季,受此影响,人造板市场持续低迷,需求不断下滑,从而导致胶合板生产企业的库存不断增大。商家透露,国外市场对胶合板需求的已有持续增长的趋势,使得我国胶合板出口的增长,从而国内胶合板生产企业的库存得到一定的消化,同时提升了胶合板生产企业的信心。在价格方面,由于人造板市场目前依然还处在淡季的影响之下,出货较为缓慢,经销商都表示价格暂时不会有变动。目前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柳桉胶合板2440×1220×15mm报价为102元/张。
      四、地板
      本周地板市场出货仍然较为平缓,本周只有实木地板和强化地板出货量较上周有所增长,但幅度也不到一成。
      实木地板:据经销商透露,近期地板市场依然没有太大起色。商家表示,现在主要都是以做老客户的生意为主,主要接的都是工程单,私人客户订购地板的暂时还少得可怜。但工程单中真的采用实木地板的较少,这主要是因为实木地板的价格过高,加上龙骨和人造板的成本,普通工程根本难以接受。因此,近期实木地板的销量依然低迷,成交量普遍不足。这种情况应该会持续到8月底,目前大部分商家都在等待装修旺季的到来,希望到时候能够改变地板市场目前的困局。
      抗菌地板:随着环保建材健康理念的日益深入人心,一款款打着“抗菌”招牌的抗菌地板不断进入人们的视线。所称抗菌原理五花八门,银抗菌技术、纳米光触媒抗菌、氧化锌杀菌等众多抗菌专业术语都被地板厂商用上了,成了推销产品的新噱头。针对这情况,木材行业协会秘书长指出,目前国家木地板标准中并无抗菌检测指标,既然无标准,“抗菌地板”的叫法就没有依据,商家称地板抗菌有炒作之嫌,消费者大可不必追求抗菌之类的概念。所以“抗菌地板”现身市场消费者还需谨慎。
      五、木皮市场
      木皮的市场表现仍然低迷震荡,在遭受到国内楼市调控的不断深入蔓延,家具、装饰等行业行情严重不振的冲击之下,木皮的出货量一直陷入低迷的状态。据商家反映,今年以来,木皮的整体销量较去年要缩水40%以上,市场形势相当低迷。目前广东市场沙比利厚0.6mm、AA级报价8元/平方米;水曲柳厚0.3mm、AAA级报价8元/平方米;金丝柚厚0.3mm、AAA级报价6元/平方米。

  •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过程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规范跟踪审计行为

    在土地储备、轨道交通建设、校舍安全加固等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任务不断增加的趋势下,朝阳区审计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行为,强化对实施过程的管理,根据审计署新颁布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制定了《朝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过程跟踪审计操作规程》。重点从跟踪方式、跟踪内容等五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一是明确跟踪审计的方式。跟踪审计一般分为定期审计、定点审计、驻场审计等形式。根据审计中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和审计工作目的,选择不同的审计方式,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是明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关键控制点及主要审计内容。对工程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十三个关键控制点及主要审计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强化了规程的可操作性,使审计人员能够更准确的把握跟踪审计的主要环节和主要审计内容。

    三是创新跟踪审计项目管理方法。对过程跟踪项目实行库、表管理,对能够完成的项目列入审计计划,纳入年度考核和管理,对跨年度不易完成的项目列入项目库,随时跟踪项目情况,分年度出具年度跟踪情况汇报。

    四是适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做到问题随时整改。按照跟踪审计、分期报告、迅速提出、及时纠正的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适时下达《过程跟踪审计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落实问题整改情况,防止问题进一步发生。

    五是建立跟踪记录,量化审计成果。在跟踪过程中,审计组应建立对过程跟踪事项的《跟踪审计记录》,记录要明确时间、工作纪实(包括审计内容、项目现状、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等)。记录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要反映出跟踪审计的过程。


  • 万亩果园拟投千万建隔音屏减噪 现正招标

        造价168获悉,为解决万亩果园湿地一期周边快速路带来的噪音问题,华南快速路、新光快速路、科韵路靠近万亩果园的地带都将建隔声屏障。日前,该项目招标已经展开。减噪系列工程完工后,在万亩果园只要离开这些道路100米的地方,噪音即可小于55分贝。

        万亩果园湿地一期示范区紧靠新光快速路和华南快速路。造价168了解到,目前园区靠近这两条路的地方噪音超过90分贝,有时甚至会达到110分贝,庞大的车流量将会给园区带来严重的噪音污染。

        据海珠区负责人此前表示,噪音是万亩果园一期建设时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他们计划在靠近新光快速路和华南快速路方向堆一些土坡,然后在土坡上移植7-8米的密林,以此来隔绝噪音。

        除此之外,从8月20日开始,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万亩果园湿地一期周边快速路隔声屏障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该项目包括华南快速路隔声屏障(新滘路~华泰路,长1200米)、新光快速路隔声屏障(南洲立交上桥位~华泰路,双侧,共800米)、科韵路隔声屏障(普通隔音屏,位于科韵路南段的跨南环高速公路跨线桥上,单侧,约387米)共三个子项。招标内容包括万亩果园湿地一期周边快速路隔声屏障的供货、测试、质量保证、缺陷修补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等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工作。招标控制价为1084.40万元。

        海珠区负责人表示,经过改造后,园区内靠近新光快速路和华南快速路等快速路的地方的噪音可控制在60分贝左右,只要离开道路100米的地方,噪音即可小于55分贝。

  • 两部门规范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管理

        明确不得用于回迁安置之外的住房开发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

        近日造价168获悉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修订了《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更好地支持地方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据168造价了解,两部门明确,《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出台的现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充分考虑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的新情况、新要求。《办法》明确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已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煤矿、垦区和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根据《办法》,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分配给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专项用于纳入补助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收购)、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程造价开支,不得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回迁安置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

  • 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信访工作座谈会

        要求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据造价168 获悉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访工作座谈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赵建才到会致辞。

        郭允冲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访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信访工作形势,部署了今后一段时间信访工作任务。他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下大力气督促化解信访积案,认真处理好初信初访,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源头预防力度,努力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抓好部门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168造价了解21个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及河南、河北、安徽、浙江、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信访工作经验。

  • 地板价格呈现反弹趋势 建材市场活跃度增加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逐渐提高,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实木地板以其自然的纹理和环保、舒适的脚感备受人们的喜爱。冬暖夏凉,能调节室内的温度和湿度等天然因素,也促使了产业发展的前景非常广阔以及富有持续性。随着市场的一步步成熟,实木地板以其优越的性能伴随着消费者的成熟,实木地板正以一种欣欣向荣的姿态不断崛起,展现出蓬勃的生命力。

        受全球资源型商品回调作用地板价格或有反弹趋势

        根据材料价格数据显示,全球商品期货市场08年跌幅惨重,但近期所有商品价格都回升明显,尤其是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石油、木材等资源性商品。最近,木材交易市场的价格已经逐步走出了低谷,开始小幅上升,因此实木地板的价格也将出现稳步上涨的趋势。同时,受去年以来的经济环境影响,国内大型木材供应商的信心受挫,在原材市场的总存量相对并不高,另外工厂、经销商的库存也不大,加之3-5月份的销售情况不错,即将到来的装修提货高峰期需求增加,短期的供求关系也是导致近期木材价格开始有所上扬的重要原因。随着全球金融危机逐步走出低谷,出口需求的拉动也推动了建筑材料价格的上升。

        据造价168了解,国内早期生产实木地板的木材,基本全部从东南亚进口,材种不多,但数量不小,单一的供应模式致使局部森林资源过度开发。现在,非洲、南美、东欧等国家拥有大量森林资源有待开发,木材的采购也走向了全球100多个国家的渠道供应、100多个木种品类建筑材料的多元发展。

  • 承德市将对建筑材料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造价168获悉即日起承德市将对建材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整治范围为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

        此次整治行动中,主要整治内容包括查验已淘汰和限制使用产品有无用于建设工程情况、查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实施情况、查验施工现场建材设备的质量情况等。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比例将不低于总数的30%,主要包括预拌商品混凝土、钢材、水泥、等大宗建材产品;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电线电缆、建筑扣件等关系安全的产品;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建筑材料产品;其他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

  • 涂料选购中不能忽视的三大方法

      涂料在家居装修中被广泛应用,对装修美观效果起到重要的作用。专家建议,消费者选购涂料类建筑材料时可采用多看、多闻、多比的“三多”方法。

        造价168介绍,“三多”方法是指:

        一看外观,黏稠度高、拉丝效果好的涂料,质量就比较好。

        二闻味道,涂料开罐后贴近罐口闻一闻气味,质量好的涂料味道不会很刺激,使用后味道更淡。如果涂料开罐后刺激性较强,最好不要使用。除了颜色和光泽外,涂料的内在品质和环保性是最重要因素。

        三比品牌,一般来说合资、进口品牌的涂料的质量和环保性都比较有保证。

        168造价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涂料时,最好能到指定的品牌专卖店购买,避免使用过程中出现投诉无门的情况。进了专卖店后,首先要看专卖店是否真的是某一品牌涂料的建筑材料专卖场,如果店里代理品牌繁多,其专卖的可靠性就要多多考虑了;其次,正规的品牌代理商都有一系列证明文件,在销售人员介绍产品前,最好先验明其代理身份,看看品牌授权证明文件;第三,知名品牌的专营店工作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对其产品特点、用途、涂料用量计算等相关知识均有一定了解,可以解答很多专业问题。消费者可以先提问一下,考考他们,如果连简单的涂料知识都不具备,这样的专卖店的可信度就要大打折扣。

        选购涂料时除了要去伪存真,还要注意施工中辅料的使用,特别是和底漆。即使选择了环保涂料,在基底处理时也不能马虎,知名品牌的底漆不仅能保证整体效果,从环保的角度考虑也绝对必要。另外胶的使用也要注意,107胶内含有害物质,国家有关建筑材料管理的相关条例已经明令禁止在家庭装修中使用。对于这些容易被忽略的辅料,一定要特别注意。

  • 价格供应不给力致成交回调 楼市8月重陷僵持

        据造价168了解,上周(8月13日—8月19日)上海市内新建商品住宅成交15.2万平方米,连续两周在15万平方米的水平,仍处近期低位。业内分析前期供应不足,加上刚需楼盘在价格上“诚意”有限,让市场前期的回暖趋势告终,近期重回僵持。

        168造价从具体楼盘的情况看,除了因“赔本销售”而引人瞩目的常发豪庭售出58套房源外,上周没有别的项目成交套数超过40套,延续了近期散乱的局面。值得注意的是,常发豪庭成交相对不错,与它的成交均价不足13000元/平方米有很大关系。据了解,这个价格不但已几乎和其12000元/平方米工程造价成本持平,在所处的嘉定新城板块也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

  • 自来水公司供水管网铺设首次使用新型管材

        据造价168获悉,8月16日,一根直径250毫米的钢丝骨架塑料复合管在湖田大桥至画眉楼路段“下榻”。钢丝骨架塑料复合管是首次在我市供水管网铺设中使用,全长近1000米的路段将全线铺设这种新型管材,它是由塑料管的内、外层和夹在其间的以缠绕钢丝为骨架层组成的新型耐压管材,既具有PE管环保特性又具备钢管坚固性。

        为保证施工质量,市自来水公司现场施工人员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用起重吊机小心地把钢丝骨架塑料复合管吊入排管沟槽。此新型管材的使用将减少管道破损,进一步提高居民用水质量。

  • 金融城欲建全国最大地下空间引发热议

        造价168获悉,国际金融城不仅想拔得广州第一高,地下空间的体量也将刷新广州乃至全国纪录。日前公布的广州国际金融城3组优胜规划方案分别规划了建筑面积为150万平方米、170.83万-190.83万平方米、240万平方米的地下巨无霸,均远远超过广州已公布的最大地下空间———111万平方米的南站地区(尚未建)。

        金融城地下空间夺第一

        向地下要空间已成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地下空间的规划也是广州国际金融城规划竞赛的重要比拼因素。造价168从日前公布的金融城3组优胜方案获悉,方案分别规划了建筑面积高达150万平方米、170.83万-190.83万平方米、240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用途则囊括了商业、停车场、市政设备等。

        一旦这一超级地下城建成,相邻的珠江新城地下空间再也不敢妄称“巨无霸”。珠江新城地下空间整体建筑面积约为50万平方米,建成时是世界上单次完工的最大规模地下空间。而金融城按照3组方案所规划,其地下空间至少是珠江新城地下空间的3倍。广州南站曾提出要打造全国最大规模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达到111万平方米,虽然尚未建好,南站地下空间“争第一”的念头却已在图纸上被金融城打败。

        率先尝试地下空间出让

        地下空间建这么大,其用意是在集约使用土地的同时增加财政收入。记者了解到,广州国际金融城将率先进行地下空间出让,以取得建设融资。

        3组规划方案中都特别表明了金融城地下空间的可出让建筑面积,其中3号方案地下空间可出让面积是60万平方米,6号方案是115万平方米,7号方案是172万平方米。按照广州的最新规定《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这些推向土地市场的地下空间一旦全部用作商业用途,将按照地上商业计收标准的50%计收土地出让金。

        专家提醒加强地质勘查

        到国际金融城为止,天河区开挖地下空间的总规模相当大。仅拿地下商业来说,广州新中轴线及天河路商圈的地下商业面积已接近90万平方米,被称作全球最大地下商业群。

        在此基础上,继续大面积地开发地下空间是否会危及地质安全?珠江新城此前曾因为没有对地下20米的软土层进行统一工程处理,引发了地下水土流失严重、地面塌陷等问题。金融城的地质条件是否经得起大挖,目前尚不得而知。

        广东省地质学会水工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贾建业表示,尽管现代工程技术可以挖到地下很多层,但这并不意味可以随便开挖,政府对大型地下空间立项前应加强地质勘查,尤其要进行地质灾害的专项勘查。而现在只是做一般性的工程地质勘查,对地质灾害的专项勘查没怎么做,未来需要补齐。

  • 红木家具新国标出台,见实效还要等半年

        8月1日,《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颁布,这是儿童家具领域首部国家标准。同样是8月1日,《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出台,这是红木家具行业首个国家级强制性标准。既然有了新国标,那么消费者当然希望买到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红木家具,这样他们才能感觉更加踏实。然而,事实是,从国标颁布到真正见到市场反应,你得耐心等待半年。

        市场上尚无符合新国标的红木家具

        记者走访中也发现,虽然新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红木家具原材料树种和木材名称、使用比例、使用范围、装饰工艺和维修系统都有严格要求,但目前消费者尚无法在市场中看到符合以上标准的产品或品牌。

        对此,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张冰冰表示,我国的强制性标准通常会有6个月的缓冲期,这段时间是让厂家进行自身调整,以达到新国标要求用的。同时我们发现,《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前言部分也明确写着:“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因而,对红木家具有所期待的消费者须搞明白,6个月后,你才能看到所谓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

        购买时搞清红木硬木的区别

        造价168了解,目前,我国市场中常用的与红木相关的标准有两个:其一,是国家标准《红木》(GB/T18107-2000),确定红木有33个树种;其二,是2008年行业标准《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共标定硬木有101种,《红木》中的33种也被纳入其范畴。今年8月1日,有关红木家具的标准再添一员,即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10-2011)。据悉,该标准是我国针对红木家具的首个强制性标准。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的家具标明符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只说明其用材应该在101种之内,不说明在33种以内。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的是名贵硬木家具,但未必是红木家具。《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不是对国家标准《红木》的修订和扩大,两个标准论述的对象范围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此外,新出台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也是一个全新的独立标准,主要针对红木家具提出强制要求,并非是对《红木》标准的修改、补充和更新。

        国家对原材料产地暂无验证方法

        在即将实施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中,有一点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此版新国标有别于过去行业标准对树种的限制,提倡开发和使用新型的红木木料,并规定生产前木材须进行检测。

        据造价168了解,近年来由于非洲、东南亚等地区纷纷收紧红木等名贵木材的出口,许多家具厂商开始争相采购货源,使得红木变得更加紧俏,有专家指出,当传统老红木满足不了生产时,新的红木品种势必出现。而这也注定了红木标准将不再拘泥于传统的5属8类33种。

        红木新标准中明确表示,今后红木家具产品必须配备“产品明示卡”,而明示卡中最受关注的内容非“产品名称”莫属。除了用材树种中文名、拉丁名、产品件数和产品品种外,树种或木材的产地是否一并写入其中成为行业内外争议的又一焦点。对此,有商家直言,红木家具“产品明示卡”标注到树种或木材为宜,标注到“产地”可能会为消费者和商家带来更多纠纷。因为,就目前中国对原材料的鉴定技术而言,尚无法鉴定出树种或木材的具体产地,不具备验证性的承诺意义不大。

        看懂《红木》国标规定的五属八类

        2000年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红木》国家标准(GB/T18107-2000),确定红木的33个树种,隶属于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归为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和鸡翅木八类,即众所周知的“五属八类”。

        红木家具新标准出台,除了规范行业,营造更轻松的消费环境外,也无形中在维权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更深层的法律保障。“新国标的出台,尤其是三个保证文件的规定,对整个红木家具行业起到一个规范的作用,也可以使得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做到心知肚明。”红木新标中要求厂家出示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明示卡及产品合格证三项文件,可成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应,并且长久有效。消费者应尽量保留这些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广东省家具商会副秘书长刘秀认为,“对木材的材料、产地、制造技术等的鉴定是关键,新标准中如果明确了具体细则,以及厂家如何来做的话,有关部门也要加大执行的力度。”

     

     

  • 福建拟用三年完成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

        近日,造价168从德化召开的全省普通公路安保工程现场会获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决定,用3年时间,对路面已硬化但未完善安保工程的2.2万公里通建制村公路,实施年万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到2014年基本完成符合实施条件的建制村通农村客车线路的安保工程,以提升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同时,加大力度推进国省干线安保提升工程,到2014年完成6700公里,使现有国省干线基本达到交通运输部公路安保工程技术指南要求。

        据造价168了解,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是为贯彻福建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精神,交通运输部门的最新动作之一。

        福建普通公路、农村公路已基本成网,群众出行问题基本解决,出行安全问题成为当务之急。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建设放心路、平安路,因此被称为“生命工程”。

        根据方案,在2.2万公里通建制村公路中,今年实施6000公里,基本完成765个未通客车建制村公路安保工程,县道安保工程实施率从39%提升至60%;

        2013年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8000公里,县道安保工程实施率达100%;2014年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8000公里。国省干线今年底前完成3000公里整治,2013-2014年完成3700公里。今年确保完成整治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553处,2013-2014年逐年实施福建省预防办排查下发的年度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任务。同时,按照“发现一座、改造一座、消除隐患一座”原则,推进已认定的1066座危桥改造,确保桥梁运行安全总体稳定。今年完成300座,2013年完成380座,2014年完成剩余的危桥改造。

        为此,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要求交通公路部门全面排查隐患,建立排查责任制,“谁排查谁负责”;按照“一村一档、一路一档、一桥一档”建立台账,并加强后续评价跟踪。8月20日前要完成农村公路未通客车路线情况上报,9月底前完成国省干线3700公里安保提升工程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临水临崖路段的排查,10月20日前上报排查结果,要细化计划,明确每一路段、桥梁的实施时间节点、完工时限、项目责任人。能快则快,鼓励早完成、早销号、早消除隐患。

        据造价168获悉,此前国省干线安保工程已完成5300公里,农村公路已完成23000公里。

  • 东南亚木塑复合材料快速发展

        造价168获悉,奥地利AstaEderCompositesConsulting公司近日公布的'2011东南亚WPC市场'的调查报告称,从现在起到2015年,规模较小的东南亚木塑复合材料(WPC)行业有望以每年10%的速度保持增长,产量将达55000吨。

        该报告称,东南亚国家的木塑行业规模仍较小,相比之下中国的木塑市场产能约达100万吨。不过东南亚地区在2008-2011年间的增速已经超过欧洲,且与欧洲的发展期相当。在2008-2011年间,东南亚木塑产量达到34000吨,该调查预测今后还将显现出快速增长。

        据造价168了解,欧洲木塑市场经历了6年的发展,在2005年达到了这一产量数字。而在过去四年里,东南亚木塑市场的发展在进出口和产量的增长百分比超过了欧洲在2000-2003年间的增幅。

        该报告说,亚洲木塑行业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除装饰板外,还包括门框和窗框、内墙板、壁板和托盘。

  • 苏州铝型材等材料市场在逐渐扩大

        近几年来,国内外的气候环境十分的严峻,可以说是自然灾害频发。在这样的环境下,对人们的居住环境的考验便显得十分的严峻,也考验着房屋门窗类建筑材料的抗风压性能和防水性能。狂风和暴雨天气,对门窗的防水和抗压性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近年来断桥铝门窗因性能优势突出,材料节能环保受到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对于铝型材的需求便逐渐的增加。而在这个行业当中,苏州地区的生产制造的技术显得比较成熟。近年来,苏州铝型材深加工,苏州工业铝型材,苏州铝型材等材料市场在逐渐的扩大。

        根据建筑材料数据显示,苏州工业铝型材由于材质强度和钢性低,它的抗风压和水密性能要比铝合金门窗低不少。而且,由于苏州铝型材的衬钢并未在其型材内腔角部连接成完整的框架体系,窗框、扇四角及丁字节点的塑料焊接角强度比较低。而断桥铝门窗利用压力平衡原理设计有结构排水系统,下滑设计斜面阶梯式,设排水口,排水畅通,水密性好。

        除了突出的抗风压和防水的特点,苏州铝型材还具有密封性强、隔音保温效果好等特点。铝合金门窗如今在建筑中应用广泛,之前的铝合金窗虽然规避掉了钢窗的一些缺点,但型材本身为金属材料,冷热传导快,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密封、保温等问题。

        无论苏州工业铝型材、塑钢,只要是正规厂家、质量可靠、安装合理均可有效防风。在台风中受损门窗多是贴牌假冒的塑钢门窗、厚度不够的铝合金。造价168提醒:市民切不可随便找五金店便宜了事,应让专业门窗商出具详细方案,自己再上网查询确定材质。塑钢窗应选正品的并且最好是知名品牌;铝合金的厚度不能低于1.2毫米。尤其是阳光房的重力支撑,直接影响其防风能力与寿命。

  • 竣工入市的保障房现阶段难以立刻撼动房价

        从提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再到“决不让房价反弹”,房价始终是衡量房地产调控成效的标准,随着大批保障房竣工入市,各界期待着保障房能够发挥平抑房价的作用。

        但由于开工与竣工存在时间差,在保障房大量开工的同时,竣工入市的保障房规模却仍难以对抑制房价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据造价168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7月份,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580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77%,基本建成的保障房数量则为360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72%。数据反映出,是期内保障房开工数量超出了竣工数量六成。

        以江苏为例,今年上半年,江苏省各地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2.99万套,但竣工数量仅为8.2万套,同时有4个城市未达50%的竣工任务,还有7个县(市、区)竣工套数为零。当外界普遍关注保障房开工指标完成情况的同时,竣工情况也许更值得关注。而另一方面,即使部分已竣工入市的保障房也仍然面临空置的现象,令效果大打折扣。

        据建筑材料相关部门介绍,除了保障房直接入市带给商品房价格的冲击,增加保障房用地供应也一直被寄希望从土地源头对房价起到抑制作用。国土资源部最新发布的全国保障性住房落实情况显示,截至7月末,全国保障性住房供地落实率达到了80%。

        国土资源部统计数据还显示,近3年来,全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成逐年增长势头。2010年全国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2.51万公顷,2011年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4.36万公顷,2012年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4.76万公顷,为年度测算需求的1.76倍,今年计划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近三成。

        然而土地供应对房价的影响也存在滞后效应,难以立刻撼动房价。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曾对媒体大胆预测,只有保障房的套数占到商品房一半左右的时候,商品房的价格才不会增长,而这个时间还需要8至10年。

        此外,有业内人士认为,保障房在短期内能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但从长期来看,“它(房价)也会涨”

  • 房地产调控思路需要总结和改进

        房价又涨了。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表明:7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有50个,比6月份增加了25个。整个7月份,为了防范房价上涨,可谓“警钟常鸣”。7月7日,温总理在江苏调研时强调:绝不允许房价反弹。7月19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防止房价反弹。7月24日,国务院决定派出8个督查组。7月31日,中央政治局提出:切实防止房价反弹。

        这一套组合拳打出去,效果应该是有一些的,比如部分城市住宅成交量已有所下滑。但是,作为调控的核心目标,房价却依旧上涨。据造价168了解,去年10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首次出现环比下跌,连跌8个月后,今年6月首次止跌反涨,平均涨幅为0.02%,7月的涨幅扩大至0.14%。

        中央“三令五申”,仍拉不住房价反弹的笼头。面对这一现象,调控政策该怎么办?我们认为,首先应反思调控目标的合理性。2005年以来,房价是主要调控目标,2010年以来更上升为惟一目标。具体措辞有:稳定房价、扼制房价过快上涨、促使房价回归合理、促使房价合理回归、防范房价反弹等。长期而论,在国际上,房价具有准资产价格的属性,具有较强的波动性,而且涨多跌少;短期来看,我国尚处于房地产快速发展期,客观上房价上涨的压力较大,况且还有推高房价的“土地财政”、“购房偏好”等特殊国情。

        在这种情况下,将房价作为调控直接目标,注定在大部分时间段,都难以取得显著效果。从价格机制分析,商品价格的终极的决定因素是供求关系。稳定房价首先应追求住宅供求平衡,可以将平衡供求作为调控主要目标。如此则调控逻辑也就清晰了。反思过去十多年,住宅市场的主要矛盾是“住宅开发和供应无法满足人们过去几十年积累的与现在日益增长的需求”。这是两个层次的问题:第一个层次是保障房建设滞后,导致中低收入家庭、过渡性住房困难家庭需求得不到满足。第二个层次是商品房供应规模、产品类型、产品质量,还不能全方位满足中高收入家庭的需求。

        根据资深造价师分析,近些年房价调控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偏重于抑制需求,轻视了增加供应。抑制需求方向正确,紧缩个人房贷、提高二手房交易税,以及当前的限购、限贷,皆有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限购、限贷这类行政干预手段,短期效果显著,但不宜长期“吃猛药”。为了长期性抑制投机需求,首先应使用税收手段。其次,可动用信贷工具,提高房贷门槛,尤其是上调个贷利率。

        关于增加市场供应,过去重视不够,遑论落实,未来急需进行大力度的制度改革。造成住宅供应偏紧的根源,在于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的垄断性,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改革严重滞后,其中又牵涉到地方土地财政的痼疾,以及小产权房的乱象丛生。另外还有一点,过去被忽视,那就是当房价下跌或涨幅回落的时候,企业开发投资的积极性随之下滑,从而为下一轮市场供应短缺埋下“祸根”。

        房地产调控,已到了总结、反思、改进的时候了。应考虑改变调控目标,由抑制房价,转向追求供应平衡;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转向更具持续性、长期性、系统性的治疗方式。

  • 上海将设建材质量“红黑榜”,严管建材市场

        造价168从近日召开的2012年上海市建材质量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市将以“管两头、控中间”的方式,加大建材质量监管力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潘延平指出,上海以监督抽检为抓手,整顿建材市场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市、区、县和专业监督站构成的政府监督抽查网络,在建工程有50%的结构性建材得到抽检。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将每隔半年公布差劣企业名单,实施“黑名单”清出制度,并联合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混凝土行业协会,开展诚信考评制度,对质量好、服务优、信誉佳的企业不仅给予全市表彰,还将被推荐在市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工程、保障性住房及其他工程项目中优先采用。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以保障房工程为重点的工程用建材质量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建材质量检测体系,切实落实监理责任,强化监理对现场不规范的建材使用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的管理职责。在以保障房工程为主的政府投资工程中,推荐使用质量诚信优的企业产品,禁止使用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合格或假冒伪劣建材。保障房工程主要结构性材料(尤其是混凝土)质量责任监管实施效能监察机制,执行红黄牌制度。此外,上海市还将建立假冒伪劣建材的举报投诉制度。

  • 7500万变垃圾场为高尔夫球场?如何实现

        火烧岗垃圾填埋场臭气将用作发电

        番禺区火烧岗垃圾填埋场臭气熏天,人人避之不及。造价168最近从广州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布的一份资料了解到,今后这个填埋场要对臭气进行收集、处理再利用。最终还将在填埋场表面建成高尔夫练习场。真能处理到一点臭味都没有还能吸引人们去打高尔夫?专家表示,国外确实有很好的例子。

        7500万变垃圾场为高尔夫球场?

        造价168获悉,火烧岗生活垃圾填埋场是番禺区现有唯一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场,建于1989年,离市桥城区6公里,西邻番禺大道约100米,北靠金山大道约60米。随着填埋垃圾量的不断增加,火烧岗填埋场也越来越臭,附近的自在城市花园以及华南碧桂园的业主经常因为一阵风,而被这个填埋场的臭气熏得直作呕。

        本月初,火烧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温室效应气体治理及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审批前环评公示。项目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850平方米,总投资约7500万元。

        根据公示资料,能源利用项目将对垃圾填埋场散发出的气体进行全面的收集、净化,将比较纯的沼气用于发电,将其他成分的气体直接燃烧掉,将有毒害的臭气等转化为二氧化碳、少量的二氧化硫、微量的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公示资料中描述的这个项目给市民描绘了非常美好的蓝图:项目的C 3模式就是对垃圾填埋场的固体废物所占用的土地进行美化处理和再利用的方案,最终将在垃圾填埋场表面建成高尔夫练习场或花木培植场。

        首尔的垃圾场表面改成了公园

    一个臭烘烘的、谁都不愿意靠近的垃圾填埋场,会变成高尔夫练习场?要处理到什么程度,人们才会去那里玩这项“贵族运动”?

        根据研究,垃圾填埋场产生的难闻气体,是以沼气为主,此外还检测出其它140多种气体,统称为填埋气。到底是什么气体在发臭?能不能针对性地解决?暨南大学环境工程系王伯光教授表示,臭气是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人的鼻子比监测仪器灵敏,经常检测仪器没有监测到有异味的气体,但人闻起来却很臭。但目前确实有很多种方法可以将臭味除去。

        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朱能武解释,按照专业的讲法,叫做填埋气的处理和再利用。专业领域内,并没有只针对臭气的处理工艺,不过填埋气被处理了之后,臭气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朱能武说,因为填埋气中大部分都是易燃的沼气,所以在填埋场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将填埋气导出来,否则其中的沼气遇到雷电天气将非常危险。所以每个填埋场基本都已经有了气体导出设备。

        朱能武表示,他见过国外最成功的例子就是韩国首尔市中心的垃圾填埋场。他说,当年为了举办2002年世界杯,首尔对垃圾填埋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完毕后,不但完全没有臭味,而且在表面建成了一个公园。而当时世界杯的主赛场离这个垃圾填埋场公园只有几百米。

        燃烧前不处理干净污染会更大

        记者查询学术文献了解到,垃圾填埋气不但臭、易燃,而且主要成分沼气产生的温室效应比当量体积的C O 2高20倍以上,因此它对大气臭氧层有破坏作用。但是,每吨垃圾在填埋场寿命期内大约可产生100-200m 3的沼气,因此它又是一种潜在的清洁能源。

        资料显示,填埋沼气的回收利用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目前,有20多个国家的270多个垃圾填埋场安装了填埋沼气的回收利用装置。国外每年从垃圾填埋气中回收的能量约相当于200万吨的原煤资源,垃圾填埋气回收用于发电占55%、锅炉占23%、熔炉和烧窑占13%,管道供气占9%,目前,较新的沼气利用技术还包括用作汽车的替代燃料,生产甲醇或者燃料电池等。

        如何变废为宝呢?朱能武介绍,由于填埋场早期的气体中会有很多氧气,氧气又会使得填埋场发生耗氧发酵,又产生其他气体,因此早期的填埋气中的沼气不纯,无法直接燃烧。即便是到了后期,沼气相对比较纯了,也需要对其中的惰性气体二氧化碳、氮气和有害的微量组分硫化氢、硅氧烷、卤代烃、可挥发性有机物等进行去除,否则热值不高,而且燃烧之后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会进一步污染环境。

        王伯光教授表示,最终的处理效果如何还需要对整个过程的控制,因为处理填埋气不是简单安装一个设备就可以了,它引进的是一整套工艺,如果在前端收集气体过程中不彻底,还没有处理就跑出去了,还是会臭。

        技术路线

        第一步:铺设管道设备从垃圾填埋场中导出填埋气。

        第二步:由收集井、集气柜、输气管道和抽气泵站等组成的收集系统将填埋气进行收集。

        第三步:脱除其中的惰性气体(如CO2,N2等)和有害的微量组分(H2S、硅氧烷、卤代烃、VOCs等)。

        第四步:经冷凝脱水后即可供直接燃烧,或经净化处理送入内燃机或发电机组燃烧。

  • 广州市建材家居装饰材料城一览表

        目前广州市建材家居装饰材料城大概有40多家,良萎不齐。格局逐步由集散型向专业型转变。集散型建材城注重的是物流环境和批发环境。专业型建材城注重的是地理位置及附近潜在客户的需求。这一点尤其体现在装饰、家具为主的建材城上。受历史、经济、地理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广州建材已大体形成了五大商业圈,分别为黄埔大道、南岸路、海珠区、白云区、番禺区等。

    •  黄埔大道——广州建材市场的浓缩版

        黄埔大道代表了广州建材发展的过程与格局。首先,从规模上讲,作为广州东西向要线,黄埔大道沿途建材卖场不断,从东边的鱼珠钢富城钢材市场、广东鱼珠国际建材市场、到西边的百安居、金海马家居、越和国际建材中心、马会家居、维家思广场,云集了十多家大型卖场。其次,从业态上讲,黄埔大道集中了传统卖场、专卖店、高级商场、建材超市等各种形式。传统卖场有东宏、瀛富等,高级商场有极具代表性的马会家居、越和国际,专卖店则以员村一带为中心,包括橱柜、壁柜、五金、灯饰等。建材超市更是有百安居天河店、靓家居员村店以及金海马家居。再次,从产品种类上讲,更是包罗了建筑装饰材料各种类别,诸如陶瓷、地砖、柜类、五金、涂料等。究其原因,一方面黄埔大道有建材传统,另一方面,广州经济重心东移给黄埔大道沿线带来了极大的商机。但是今天,也正因为经济中心的形成,致使这个地段租金昂贵,不少建材商城已经拆除。如:天马,喜龙,世贸建材广场等

    •   南岸路——传统建材市场的集散地

        南岸路可说是广州最早的建材集散地,其传统优势不言而喻;曾经一度,“买建材,去南岸”成为广州人的口头禅。即便是在建材超市布满全城的今天,其最大最集中的建材集散地的地位犹在。南岸路包括了广州最早的广东装饰材料市场、广州装饰材料市场、羊城装饰材料市场以及后来的红基装饰材料市场、南北装饰材料城、世纪金源装饰材料城、金翔装饰材料市场、华南国际装饰材料交易市场等,至今仍是工程及装饰公司的最爱。近两年,以外贸为主的盛贤登云天下装饰材料城,带来了很多外商,使得南岸建材商圈散发出更大的魅力!

    • 海珠区——广州建材市场的潜力股和不确定股

        这个地方的商业不是很发达,客流比较低 ,但周边地区的小区比较多,市场需求潜力大;另一方面,海珠区物业成本比较低,租金成本低,因此可以有更低的成本,用更低的价格卖给广州的消费者。近年来,以南洲路的和丰五金交电城和粤景五金交电批发市场为主导,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迅速成为广州市乃至整个华南地区最大的五金交电集散地,辐射周边的石溪装饰材料城、宜美家居博览中心等,形成海珠区海一个新的潜力建材商圈。另外,海珠区区中心还有一个定位中高端、有空调扶梯的卖场百康居以及靓家居昌岗店。

    • 白云区——广州建材市场的后起之秀

        近年来,广州西北板块楼市开发逐渐升温,市场需求趋向发达,加上旧机场的搬迁及开发,白云新城项目的开发,带动了广州北部的房产建设热潮,白云区很快成为广州材市的后起之秀。除了原有的安华建材城,更有靓家居同和店、好美家白云店等。 十全十美家居中心、百安居、东方家园等也都在白云黄石开新店。 飞马装饰总汇面积3万多平方米,是集档口,仓库和写字楼出租三者结合的建材城,开启了建材城的新模式。特别是去年9月份在黄石路开业的著名连锁品牌--欧亚达家居,填补了白云区没有高档规格的家居建材城,使黄石路形成了低中高端三者合一,种类齐全,在广州渐渐形成主导的建材商圈,也可能成为未来人们挑选品牌家居建材的必至之地。白云区离市中心较远,但居住人口密集,其消费潜力巨大。 白云区背后的花都,由于新机场的搬迁以及花都区的“广州后花园”发展定位将极大带动花都的房地产开发,花都居民、企业对建材的需求将极大地被激发出来。

    •  天河区——广州建材市场的活跃区

        早期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造就了建材行业的大商机。大量的楼盘供应量、大量的二次装修和软装修需求,带旺了天河区建材消费市场强劲发展,而黄埔大道沿线一带,已经逐渐形成一个大型建材物流中心和集散地,非常方便于客商采购。 从洗村旁的维家思广场起,一路排布到10多公里开外的鱼珠木材市场等等,其间既有面积达数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卖场如维家思家居广场、广州东宏材料装饰城、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等,也有大中型建材超市如百安居、马会家居等,还有传统的专业市场如瀛富五金装饰建材广场,另外还有科宝博洛尼、欧派、金海马等大型家居旗舰店等等。 黄埔大道一带,由于知名楼盘众多,白领云集,市场潜在的消费能力也很庞大,有利于建材市场的发展。但是现在,受到房地产行业低迷的冲击以及天河区较昂贵的租金,此地的建材商城也面临着巨大挑战,不少建材商城已经搬迁或是拆除,如南兴、天马、喜龙、新羊等。

    附表:

    广州市建材家居装饰材料城一览表

    区域

    建材城

    地址

    白云区

    广东天健家居装饰广场

    广州市沙太北路283号

    白云区

    十全十美国际装饰材料城

    白云区黄石西路188号

    白云区

    安华装饰材料城

    广州市黄石路22

    白云区

    合城装饰材料城

    白云区云城西路路口

    白云区

    欧亚达家居

    白云区黄石西路222号

    白云区

    飞马装饰总汇

    黄石西路268号

    白云区

    百福成装饰材料市场

    黄石西路389号

    白云区

    天州家居建材城

    广州大道北1451号

    番禺区

    新安居装饰建材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新桥村段1号

    番禺区

    五洲装饰材料世界

    番禺区番禺区大石镇迎宾路上漖村段五洲城商务中心

    番禺区

    钟村装饰材料城

    番禺钟村镇105国道旁

    海珠区

    百康居现代装饰材料广场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279-281号

    海珠区

    江南泰康装饰材料城

    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东路31-49号天汇大厦一二层

    海珠区

    石溪装饰材料城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656号

    海珠区

    和丰五金交电城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南天路83号

    海珠区

    粤景五金交电批发市场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83号

    黄浦区

    富林国际家居建材博览中心

    广州黄埔大道东800号

    黄浦区

    鱼珠钢富城钢材市场

    黄埔大道东自编29-32号

    荔湾区

    盛贤登云天下装饰材料城

    南岸路45号

    荔湾区

    广东装饰材料市场

    荔湾区南岸路20号-26号

    荔湾区

    羊城装饰材料市场

    荔湾区南岸路20号-26号

    荔湾区

    南北装饰材料市场

    南岸路17-19号

    荔湾区

    华南国际装饰材料城

    南岸路44号

    荔湾区

    红基装饰材料市场

    荔湾区南岸公路18号后座

    荔湾区

    广州市环翠园五金批发市场

    南岸路河柳街23号

    荔湾区

    广州装饰材料市场

    荔湾区南岸路30号

    荔湾区

    金翔装饰材料市场

    荔湾区南岸路20号

    天河区

    越和国际建材中心

    广州市黄埔大道中员村山顶恒隆街一号

    天河区

    天平架装饰材料城

    天河区广州大道北512号

    天河区

    马会家居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8号马会家居

    天河区

    广东鱼珠国际建材市场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鱼珠东路3号鱼珠码头(汇彩路口)

    天河区

    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

    广州黄埔大道东838号广东鱼珠国际木材市场信息中心

    天河区

    天海装饰材料城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555号

    天河区

    广州正建装饰材料城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车陂坑地段

    天河区

    天河亿富钢材市场

    黄埔大道东552

    天河区

    广州东宏材料装饰城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86号

    天河区

    南兴国际照明中心

    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地大道1号

    天河区

    维家思广场

    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88号

    天河区

    员村康湖装饰材料商业街

    广州市黄埔大道中员村山顶站

    天河区

    瀛富五金装饰建材广场

    天河区东圃镇车陂路2号

    天河区

    天隆装饰材料城

    广州市车陂路

    天河区

    迅发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市场

    广州市黄埔大道东车陂公交场旁

    天河区

    金海马家居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3号

    天河区

    百安居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3号

     


     

  • 广东省住建厅专项检查建筑工地“安全三宝”

        造价168获悉, 作为省、市住建系统的“三打两建” 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内容,5月1日起,广东省内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钢管所用扣件等产品组织了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规范省建材市场秩序、确保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为目的展开,是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及钢管所用扣件等产品打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建筑工地‘安全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打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悉,下一步,针对当地媒体曝光的劣质安全网产业黑幕问题,省建材打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及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将部署对各地使用“安全三宝”及钢管所用扣件情况进行回头抽查,对检查中仍发现使用假冒伪劣“安全三宝”和扣件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严肃处罚,并计入不良记录。并将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处罚一批质量问题较多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

  • 广州市通过《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城区建筑将控高【转载】

        获悉,《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目前已经市规委会、市长办公会、全国专家论证会审议通过,已完成规划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下阶段将提交市名城委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批。

     规划以1949年为界,第一次系统、明确地划定了广州的历史城区范围,面积为20.39平方公里。历史城区职能调整为维护历史城区传统风貌特色,疏散历史城区功能、人口和交通等,使保护与发展有机结合。

     历史城区核心保护范围面积约2.5平方公里,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住宅不超过4层,办公不超过3层);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2.5平方公里,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住宅不超过6层,办公不超过4层);环境协调区面积约15平方公里,原则上新建建筑高度宜控制在30米以下(住宅不超过10层,办公不超过7层)。

     规划还提出,历史城区内,现状建筑的高度可维持不变。对高度超过30米的已批未建的项目,则需要进行核查研究后分类处理。

  •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

        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再添两处

        据造价168获悉,近日,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山东省寿光市滨河城市湿地公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青格达湖湿地公园成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按照《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环保局审查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山东省寿光市滨河城市湿地公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青格达湖湿地公园为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被批准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坚持“重在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良性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保护管理机构,按照《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编制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严格保护管理。同时,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跟踪监督,切实做好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维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基本功能和生态平衡,增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湿地保护意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 公主岭百万立方米玻璃制品项目竣工

        8月16日上午,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年产100万立方米的吉林永和玻璃制品公司正式竣工投产,这标志着公主岭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据相关造价168了解 ,公司的前身是秦皇岛百多玻璃,今年正式落户于公主岭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达产后年可实现产值2352万元,实现利税400万元。年初以来,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并实施三大攻坚战略。面向国家大型企业或集团招商,先后吸引长春博超、一汽四环等20多个投资额度超亿元的大项目、重点项目落地。瞄准一汽集团和长春市向外转移企事业单位,常年攻坚。抓住长春市开展“腾笼换鸟”和一汽集团“缩短配套半径”的机会,组织上门招商。

        截至目前,开发区入区项目64个,计划总工程造价84.2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68.5亿元;63个项目中亿元以上项目25个,计划总投资64.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51.7亿元。

  • 单方造价达25.7万元打通断头路的天价工程

    汕路建设工程造价总投资将达到5.4亿元

          近日,造价168从最近公布的广州市今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城建项目)项目表中了解到,市区打通断头路工程将启动沙汕路的建设,总投资将达到5.4亿元,2100米的道路平均每米造价高达25.7万元,堪称“天价”,广州北部、东北部两大交通动脉沙太路、广汕路换行车辆将不必绕道天平架,仅需5分钟走过沙汕路(沙太路—广汕路)即可。

    沙汕路:沙太路和广汕路将相通

          据168造价了解沙太路与广汕路两条虽然相隔很近,但没有一条道路直接相连,广州自北二环以南至天平架间30多公里的范围内,没有一条市政路可以在广汕路和沙太路这两条重要的城市出入通道间形成横向连通,巨大的车流只得涌向天平架地区,使得这一地区成了拥堵不堪的交通黑点。

          项目表显示,今年市区打通断头路工程将启动沙汕路(沙太路—广汕路)的建设。这条路全长2100米,路宽40米,城市次干道,双向6车道,总投资将达到5.4亿元,今年将开始施工,以此计算,这一道路平均每米造价高达25.7万元,堪称“天价”,虽然造价昂贵,不过沙汕路建成后,广州北部、东北部两大交通动脉沙太路、广汕路换行车辆不必再绕至天平架,仅需5分钟走过沙汕路即可。

          另外,由于红绿灯太多、行人随意过马路,广汕路广州境内沙河立交至开创大道路口段车速一直行车较为缓慢。项目表显示,今年这段路将实施快速化改造。这段道路规划宽度将达到60米,双向6车道,全场约14.7公里。快速化改造工程将新建人行天桥或(人行隧道)5座,新建下穿车行隧道和桥梁各1座。该项目总投资将超过3亿元。

    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去年投资近4.4亿

          记者根据公布的项目表,广州市将于今年投资78个人行过街设施项目,分别由广园市政、市隧道公司、新中轴公司等7个不同的单位实施。记者了解到,本次公布的这些人行过街设施项目中,有不少是2008年甚至更早开始建设的,目前已经完工进入结算阶段;另外一些项目则完成了招标正在抓紧施工中;还有一些则正在进行招标等前期准备。

          在列出的项目表中,此前多次报道过的广州大道中—金穗路人行天桥也位列其中,据了解,这些天桥的建设的资金来源大部分为市城投集团代表市级财政支出。海珠、白云建设部门实施的项目则除了市级财政支出外,还有30%为区级财政支出。这些项目去年累计完成的投资近4.4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工程造价1.8亿。

    新电视塔码头:今年进行施工和工程结算

          在海心沙对面珠江岸线现有一个18个泊位的新电视塔码头,该码头亚运前是按临时码头性质建设以作为迎亚运珠江巡游码头。为了提升广州塔地区文化旅游品位及该珠江段岸线形象,广州市结合花城广场、海心沙等城市亮点,将该码头改造为集旅游、观光、客运、游艇一体化的永久码头。

          该项目由广州市客轮公司组织实施,除了18个游船泊位外,还包括一个消防船泊位。项目表显示,这个项目今年要进入施工、工程结算阶段。

  • 广州地铁计划2016年开通14号线,工程项目造价达336亿【转载】

          14号线工程初期工程项目造价约336亿元 共设13个站

          近日,从广州至萝岗、从化的轨道交通14号线一期工程以及其知识城支线工程开始第二次环评公示,工程造价和工程计划首次露面:环评报告表示工程初期造价约336亿元,计划在2016年8月开通,这也是目前广州总工程造价最高的轨道交通项目。

      14号线工程全称广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工程(嘉禾望岗~街口、新和~镇龙),建设单位是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分为两部分工程。

          其中,14号线一期可研阶段线路全长约54.1公里,其中地下线长约15.6公里,比广州市区至增城的地铁21号线的60公里长度略短。地上线长38.5公里,设13座车站,其中地下站5座,高架站8座,换乘站两座,为嘉禾望岗站(与二号线、三号线换乘 ),新和站(十四号线一期与知识城支线换乘)。

      知识城支线(新和~镇龙)线路长约21.8公里,地下线长约19.6公里,地上线长约2.2公里,共设7座车站(不含新和站),全为地下站。

      14号线一期工程设嘉禾望岗站、东平站、石湖站、太和站、竹料站、钟落潭站、黎家塘站、新和站、太平站、神岗站、邓村站、江埔站、街口站共13个站。知识城支线工程始于新和站,设知识城北站、马头庄站、知识城站、知识城南站、康大站、镇龙北站、镇龙站。14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工程设车辆段一处,位于从化邓村;停车场两座,分别位于东平和镇龙。工程初、近、远期全部采用 6 辆编组列车;最高速度 120公里/小时。

      环评报告还首次披露了项目投资和工程计划:初期的投资估算总额工程造价约为336.21亿元,计划于2016年8月建成运营。


      

  • 1.16亿天价天桥雨篷 建安造价只占5900万引质疑

    23座雨篷总工程造价5900万

      造价168获悉8月10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挂出“人行过街设施建设二期-BRT工程沿线其他23座人行天桥增建雨篷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告显示招标单位为广州市广园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包括中山大道BRT沿线23座人行天桥,总造价约5900万元,平均每顶雨篷的建安费约260万元,全部出自财政资金。

      未来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将对每座天桥依次调整桥上花槽;加固天桥及梯道;修改人行栏杆;焊接主桥及梯道雨篷立柱;开挖扶梯雨篷立柱基础;焊接雨篷支架;安装雨篷构件等附属工程。

    1.16亿建BRT天桥雨篷 建安造价只占5900万

      值得一提的是,23座天桥雨篷最早在发改委立项时的总投资高达1.16亿元,是此次公布的施工总工程造价的近两倍,即便考虑财政预算的浮动,前后相差这么多仍然令人费解。

          对此,广州市建委昨天解释称,1.16亿元只是投资估算,雨篷加建除了建安费外,还有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费用。也就是说,雨篷加建的前期费用与建安费相近,广州23座BRT天桥雨篷开始施工招标,前期费用占总投资近一半引疑问。

      总投资是建安费近两倍?

      施工招标公告虽然没有说明23座BRT天桥雨篷的具体开工日期,但对等待雨篷遮阳挡雨的市民来说,总算有了些许盼头。

      而23座BRT天桥雨篷工程的总投资高达1.16亿元,平均每座雨篷投资额度为400万元,这遭到不少市民的质疑,昨天发布的施工招标却显示招标总控制价约为5900万元,只有1.16亿元总投资的一半。

      为何会存在如此大的落差?广州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5900万元只是雨篷的建安费用,雨篷加建工程除了建安费之外,还有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前期费用。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前期费用“根本用不了这么多”,而且按照现有的财政预算体制,经过方案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等多个流程到最后允许产生的浮动一般也只有10%—15%。

          建筑造价的业内人士表示,问题的关键在于申请立项方当初在“报大数”,“在上报的时候将投资估算上浮,这种情况十分普遍”。

  • 巴基斯坦欲建“三峡工程” 工程造价或超35亿美元

      造价168获悉葛洲坝集团承建的中国与巴基斯坦大型合作项目——尼鲁姆-杰卢姆水电工程硬岩掘进主机正式启动,总投资超过35亿美元的尼鲁姆-杰卢姆水电工程,是巴基斯坦最大的水电工程,也是中国水电施工企业在国外承建的最大工程,巴基斯坦总理阿什拉夫出席启动仪式,称赞葛洲坝集团承建该工程为巴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该项目处于地震断裂带,地质条件极为复杂,施工难度世界罕见,葛洲坝集团施工人员在前期工程中已创造多项施工新技术和新纪录,为攻克高达353米的世界第一跳崖竖井和长达64公里的地下廊道工程,葛洲坝集团引进了世界最先进的硬岩掘进机,将大幅提高施工进度,预计可缩短工期18个月。

        据168造价了解该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969兆瓦,年发电量51.5亿千瓦时,被称为巴基斯坦的“三峡工程”,阿什拉夫总理在致辞中说,巴基斯坦面临严重的电力短缺问题,该项目对巴基斯坦降低对火电的依赖、缓解能源危机、降低能源成本、改善民生有着重大意义。

  • 八届中国(上海)国际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展闪亮开展

        造价168获悉,8月15日至17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建筑节能及新型建材展,把新能源利用、绿化景观、钢结构、防水、智能家居等专业的产品和设备经过集成技术处理展现出亲和的“人情味”,参观者可以亲身体验未来的生活。

     作为首家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建材类展览,让科技与生活更紧密是本次展会的核心内涵。5个独立主题馆、1000多家参展商、6万平方米展出面积,将充分展示科技创新在建筑领域的发展前景,如采暖系统和新能源结合、给建筑穿上防火保温外衣、科技与人文结合的人性化设计等,让参观者“身临其境”感受未来生活,成为展会的最大亮点。现在,让造价168带您发掘“绿博会”的新鲜之处。

     看什么:创新节能风靡展会

     每一届的“绿博会”都着重于专业技术成果转化和产品特色功能的展示,让科技与生活更紧密是展会的核心内涵。事实上,展会提供的许多成熟技术与材料,已进入我们寻常的生活之中。

     例如,搭建好的新型环保住宅会告诉你,木制房屋冬暖夏凉,不仅让人柔软舒适、呼吸透畅、返璞归真,其保温性能也十分卓著,是钢材400倍、混凝土16倍。50mm厚的木结构墙体,保温性能相当于610mm厚的砖墙,隔热效果要高出空心砖墙3倍之多。采用防火石膏板作保护层,可达到1~2小时的耐火等级;现场也会告诉你,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电热膜等采、供暖技术以及冷凝壁挂炉、高效发热电缆等新品的进入市场,使采暖不再是高端人群的生活“特供”;传统的采暖应用领域得到全新延伸,并彻底改变了装得起用不起的市场状况。诸如此类,体现节能、舒适、生活品位的新品展示,在展会中俯拾即是。

     怎么看:五大主题内容丰富

     5个独立主题馆、1000多家参展商、60000平方米展出面积。其中,建筑节能、采暖系统、防水系统集成房屋、别墅配套等领域的装饰保温一体化、防火与保温、隔热,采暖、太阳能、屋顶及墙体绿化等材料,以及给排水等业内最新技术与产品,琳琅满目。为使更多专业观众受益,展会还将展出产业地产等一些项目的规划方案。此外,中国智能家居设计与生活艺术高端论坛、上海采暖与建筑新能源应用发展趋势对话论坛、创意城市·创新动力·创意新产品发展论坛、中国集成建筑行业发展论坛、中国防水协会建筑师研讨会等,话题颇丰,大多也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有新意:前沿科技令人瞩目

     通过多项集成技术与体系,充分展示科技创新在可持续建筑领域的发展前景,如采暖系统和新能源结合、给建筑穿上防火保温、节能美观的外衣,科技与人文结合的人性化设计等,以达到绿色节能的效果,把这些先进技术与生活运用集中展示,是展会的最亮点。

     例如,对我国节能意义重大的太阳能,可为用户节省大量费用,如何实现每家每户住宅和公共建筑太阳能系统的利用,参展商北京海林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带来的是用太阳能集热器代替建筑材料,直接做成阳台、屋顶和幕墙,而且既能保持建筑美观及安全,又能节省大量建材,为城市大面积普及应用太阳能热水器提供了方向,将让参观者视野大开。又如拜耳材料科技展示的青岛零能耗生态示范项目办公楼计划,采用高效能的围护结构和地源热泵系统等多种综合节能方案,建筑电力的能耗不仅比传统减少约55%,其自身可再生的光伏能源所产生的电量足以满足整栋建筑的用电需求。且该办公楼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95吨。此外,“无机”与“有机”保温材料针对各自特需的领域,携手竞技,势必引来业界的高度关注。包括越来越多已进入市民眼帘的民用轻钢住宅设计、制作系统,遮阳体系,高等级防火体系等等,引人入胜,启迪了思想。

     品重点:“感同身受”未来生活

     由于展会所展示的技术与产品不仅业内领先,相当一部分处于世界高端,具有“中国道路,世界价值”的风向标内涵。展示未来的发展前景,集中典范,起到引领效应,是展会的重中之重。

     例如,山东力诺瑞特“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体系以及太阳能海水淡化、发电等热能、热电领域创新成果的集中展示,令您深切感受无论在社会公共领域还是普通家庭,都会面临生活方式的巨大演变。在屋顶和墙体绿化专区,相关技术与产品的日臻成熟,人们虽然不住别墅,却也能享受花园般的环境;智能建筑专区中,不断升级的技术与网络结合,带来更多的生活便捷与安全,令人遐想无限——未来不是梦。在现场,我们就能“身临其境”地“感受”未来的生活。

     荟萃于展会中的科技创新,会方方面面深刻影响人们的生活与工作;环保、无污染、低碳、节能、舒适、可再生……无不都是当今人们所积极倡导的理念。因此,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专业人士,看展会一是广开眼界,二是预知、想象并勾画未来的生活方式,无疑,这,也是参观者所能得到的最大收获。

  • 五仙观周边保护规划实施,新建筑物须限高

        作为广州市起源的重要历史古迹,位于惠福西路上的五仙观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造价168日前从市规划局获悉,《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五仙观及岭南第一楼保护规划》已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今后五仙观及岭南第一楼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筑必须保持古朴风格,且最高点控制应低于后殿正脊上皮2米。

      旅游大巴临时停靠米市路

      目前,五仙观及岭南第一楼所属文物建筑主体结构稳定,日常维护良好。沿惠福西路设置五仙观、南粤先贤馆一期和二期参观主入口,前设绿化广场,作为人流集散功用。

      此外,前广场地下设置地下停车93辆,并酌情考虑在米市路路边设置旅游大巴临时停靠车位,沿前广场路边设置有出租车临时停靠车位。

      日前公布的保护规划对五仙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作了调整。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米市路道路中心线;南至惠福西路规划路南侧边线;西至甜水巷道路中心线;北至洪德新街及和义巷道路中心线。总面积为19765.2平方米。保护规划规定,新建工程仅限于满足文物保护、游览展示、社区配套建设需要,不得污染文物及其环境、不得破坏文物的历史环境风貌。新建筑的建筑形式必须与五仙观的风貌相协调,风格古朴,体量上应化整为零,不宜尺度过大,色彩素雅,屋顶形式以坡屋顶为主。

      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筑高度要分区严格控制,处理好与文物建筑的关系。新建建筑物的最高点控制应低于后殿正脊上皮2米。

      该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年。近期保护与建设为2011~2016年,中远期规划为2017~2031年,整个工程造价1560万元。在“保护规划”中,近期将完成中路五仙观现存文物的修缮工作,包括“仙人拇迹”、后殿和岭南第一楼。同时,五仙观山门前两侧廊子要拆除,将牌坊迁于原址;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给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供电工程、邮电、通信等工程建设。五仙观西路南粤先贤馆一期工程(包括地上地下部分)的建设,地下车库、地下馆藏空间将一次性建成。

      据造价168了解,修缮完成后,将在五仙观山门、后殿、岭南第一楼、“仙人拇迹”文物建筑与古遗址,展示与祭祀活动相关的器物、古碑刻、石麒麟和广东传统民俗作品等。展示方式以组织穿越式游线为主,使参观者进入建筑内部及其周边近距离观赏。除此之外还将在南粤先贤展示区,展示广州人的民俗生活;展示在广州城市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对国家、民族、城市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届时将模拟或再现历史场景,结合各类标识、资料说明及讲解,提供历史影像资料,强调公众参与。

      延伸阅读:五仙观简介

      广州有仙人五羊的美好神话,因此又被称为“五羊城”或“穗城”。

      五仙观正是为纪念五位仙人而建的神庙,是反映广州城市起源的重要历史古迹。观内的钟楼有“岭南第一楼”之称,是广州现存唯一的明代钟楼建筑。

  • 亚洲化企上半年业绩普遍不理想

        据造价168获悉,近期,全球各大化工企业的第二季度和上半年业绩报告密集公布。分析这些业绩报告发现,亚洲化工企业普遍业绩不佳。除了极少数企业实现利润增长外,亚洲石化公司经营基本全线飘绿,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降,部分公司还出现了净亏损。这主要是因为受全球经济低迷影响,市场需求疲软行情糟糕,导致产品价格下跌,直接影响了企业利润。

        据造价员介绍,日本化企业绩普遍下滑。日本化企发布的财报显示,受欧洲债务危机导致经济低迷和中国经济减速影响,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石化产品向欧洲和中国的出口大幅减少,同时需求疲软导致产品价格下跌,从而影响公司利润。

        日本宇部兴产第二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54%,降至23亿日元(约合2950万美元)。旭化成公司虽然盈利31亿日元,但净利润同比下降了84%。

        根据建筑材料相关部门调查,日本一部分化工企业还出现了净亏损。2012年第二季度,昭和电工的石化产品业务销售额同比下降42.9%,降至725.9亿日元,净亏损21.8亿日元。化工板块上半年的销售额同比下降5.4%,降至627.1亿日元,亏损2.11亿日元,而去年同期盈利28.4亿日元。

        根据资深造价师分析,韩国大部分化企利润下降。第二季度,韩国LG化学净利润同比下挫40%,降至3738亿韩元(3.31亿美元);LG化学公司旗下石化业务的营业利润同比下挫47%,降至3436亿韩元。LG化学表示,二季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出现大幅下挫反映出了原材料成本上涨以及中国需求疲软的影响。韩国OCI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挫76%,降至707亿韩元,营业利润同比下降74%,降至940亿韩元。二季度OCI公司旗下多晶硅业务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为2469亿韩元和126亿韩元,上年同期这两个数字分别为5718亿韩元和2836亿韩元。OCI表示,公司已经暂停了韩国第四套和第五套多晶硅装置建设,主要是因为市场形势非常严峻。这两个项目的总投资约30亿美元。

        据168造价了解,韩国SK全球化学公司是极少数实现利润增长的企业之一。二季度该公司实现了营业利润同比增加23.5%,增至1642亿韩元。但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3.5%,降至3.19万亿韩元。二季度公司总体的石化产品销售量大幅削减至198万吨,去年同期为272万吨。其中乙烯销售量从9.3万吨降至8.8万吨,对二甲苯销售量从56.8万吨降至36.8万吨,苯乙烯销售量从22.7万吨降至14.8万吨。

  • 三水厂家直供价完美闭幕 力擒67单成绩

        据造价168获悉,8月4号,由中团动力为策划主导的“首届三水家居建材工厂直供会”在广海大道花园酒店完美落幕。在持续4个小时的活动中,MIDAS美莱集成吊顶受到了广东消费者的认同与追捧,签下了67单的佳绩。

        根据相关造价员介绍,活动前期,MIDAS美莱集成吊顶三水专卖店全体人员精心准备,为本次活动的开展投入了大力度、大幅度、大范围的宣传推广资源。尽可能地让有装修意向的业主能够在活动前期收到“四小时赚回一个家”、“各大品牌,厂家直供价格,全年仅限一次,保价120天,差价10倍返还”的年度最优惠信息!

        活动期间,MIDAS美莱集成吊顶作为集成吊顶行业领军品牌、2011-2012年度集成吊顶行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中国集成吊顶行业十大知名品牌、中国著名品牌、世博会展示品牌,以其可靠的产品品质、强大的市场影响力、良好的口碑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大量的人气。其优惠的价格、给力的折扣、精美的礼品……更是获得了现场消费者的热捧,人气火爆非凡。

        活动由中午12点开始到结束,MIDAS美莱集成吊顶斩获了可喜的67单,为美莱本次活动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 广州地铁21号线有望2016年开通 将增设智慧城站【转载】

        增设智慧城站 7个换乘站串联起9条地铁和城际

        获悉,承载着广州市中心区东部地区快速联系的地铁21号线近日开始第二次环评公示,与此前公布的站点不同的是,从17个站点变成了18个,增加了智慧城站;此外,换乘站点也变成了7个,串联起9条地铁和城际。公示资料还显示,21号线预计今年开工,2016年开通,对广州实现“东进”具有重要意义。

        7座换乘站 4座高架站

        广州地铁21号线,又称为东部新城快线, 在线网规划中的功能定位为加强科学城及萝岗中心区、东部新城以及增城市与广州市中心区的快速交通联系,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功能带的发展,对支持中新知识城起步区的建设和城市“东进”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广州市大都市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21号线西起天河区员村、天河公园,经过萝岗区、增城市,止于增城市荔城区增城广场。线路全长约61.2公里,其中地下线长约37.2公里,穿山隧道6公里,地上线18.0公里(包括1.8公里地面线)。与今年进行的第一次环评公示相比,21号线的站点还是略有调整,设置员村、天河公园等18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14座,高架车站4座,共有7座换乘站。

        原本只有17个站点,但由于天河智慧城的建设,一直希望在附近设置地铁站,所以最终方案增加了智慧站点。而7座换乘站分别串联起9条地铁和城际,分别为员村(5号线)、天河公园(11、13号线)、黄村(4号线)、世界大观(19号线)、暹岗(6号线)、镇龙(知识城线、穗莞深城际线)、增城广场(16号线)。

        时速120公里 设两处停车场

        此外了解,全线设置一段两场,在萝岗区九龙镇设镇龙车辆段,在萝岗区水西村(小区网 论坛)南侧设水西停车场,在增城市山田村东侧设象岭停车场。采用6辆编组B型车,最高运行速度120公里/小时。工程计划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6年建成开通。初期高峰小时开行12对,近期高峰小时开行20对,远期高峰小时开行24对。列车运营时间为早6点至晚12点,全天运营18小时。

        全线18座车站总建筑面积485452.5m2,全线总拆迁面积193476.8m2。征用土地约845258.17m2,施工临时租用土地约1404952m2。

  • 广州市审议通过成立土地管理委员会【转载】

        市长陈建华担任主任

        获悉,8月13日,广州市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成立广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和《广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新成立的广州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将由广州市长陈建华担任主任。

     市国土局副局长黄文波介绍,土地是城市发展最重要的资源、资本和资产,是全社会共同的财富。加强土地管理、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关系广州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需要加快形成全社会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共识和合力,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的组织领导,提高土地管理统筹决策水平,构建“大家用、大家管”的土地管理工作格局。鉴于此,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把土地工作上升到市政府的决策层面来谋划研究,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珍惜好、保护好、利用好土地资源。

     黄文波介绍,新成立的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土地管理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与土地管理相关的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

     土地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议节约集约用地、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文件;科学分配新增用地计划指标;研究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协调解决土地供应、土地执法、土地储备等方面重点工作。土地管理委员会以委员会会议为议事平台,为加强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委员会可邀请土地管理专家、公众代表参加。

     据介绍,市国土房管局将以此为契机,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导向,会同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加快实现土地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保障和服务新型城市化发展。

     相关

        土地储备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1000万以上项目需报批

     13日举行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市发展改革委、国土房管局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发改委副主任曾进泽表示,根据《意见》,广州将对土地储备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曾进泽介绍,土地储备项目投资内容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两部分,征地拆迁补偿金额一般占总投资的70%以上。他说,土地储备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是《意见》的亮点。

     他介绍,将近年储备条件较为成熟的土地储备项目编制纳入《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土地储备项目近期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实施规划》经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评审后并报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实施规划》中的土地储备项目视同批准项目建议书,并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

     此外,只有征地拆迁和土地平整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再单独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如果涉及有基础设施建设的,将按照《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储备项目需按要求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曾进泽表示,根据《意见》,列入《实施规划》,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土地储备项目,可先行安排征地拆迁部分资金,按程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后,方可下达基础设施建设部分投资。

  • 广州国际金融城或建广州第一高楼【转载】

      获悉,一栋600米高的广州最高建筑将有望在员村附近的珠江边崛起;员村、琶洲地区还将建轻轨连接白云机场和广州南站;而红专厂计划保留,并改造南方面粉厂,建设金融博物馆……在昨日的广州国际金融城城市设计国际竞赛上,最终3套方案出炉。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次金融城的规划中,提出了很多崭新的交通理念:包括建设空中轻轨、低空飞机、水上BRT、过江缆车等。

        地标建筑

        3套方案都有摩天大楼

        注意到,优胜的三套方案中,都强调了地标式建筑,而且都非常高,3号、6号和7号方案中,最高建筑高度分别是600米、580米、450米。

        3号方案将该地标式建筑命名为“金融塔”,位于员村热电厂附近,方案明确地将之称为“广州最高建筑,也是广州城市天际线上最显著坐标”。计划将之建成第一个融合最新科技的生态高层建筑,可自行利用太阳能装置发电,是世界上唯一设有顶层活动及观临空间的建筑。

        交通规划

        五纵五横解决交通难题

        一个新区的建设,交通无疑是成败关键。7号方案提出“五纵五横”的道路交通疏导系统——五横:重点疏解东西向过境交通,道路功能朝珠江方向逐渐进行生态化、慢速化过渡。五纵:通过五条桥隧,加强与南岸会展中心及海珠生态城的交通联系。

        3号方案则提出,广佛城际环线从金融城核心区穿过,方案设计在金融城核心区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在枢纽中设置广佛城际轨道线站点,金融城核心区可在10分钟内直达广州南站,20分钟内直达白云机场候机大厅。

        岭南特色

        保留红专厂建两层骑楼

        广州金融城如何与国际上其他知名金融城相区分呢?岭南特色无疑是一大亮点。方案7的名字干脆就叫做“金山银谷·花廊水街”,在起步区地上打造具有岭南特点的公共空间步行系统、二层骑楼系统,开放公共屋顶平台。

        方案7还计划保留红专厂、改造南方面粉厂,发展滨水文化创意产业、科技金融、创意金融;建设金融博物馆、金融展示中心,通过立体绿廊、步行桥、APM线和对岸会展中心相联系。

        绿色建筑

        用河涌活水冷却降热

        在建筑节能方面,方案3勾画了一个“三联产能源中心”,这是一个生态型中央能源处理系统,将为金融城提供持续而高效的能源监控,最大限度地优化城市的能源使用效率。这一绿色核心将发挥中央神经系统的功能,其核心的部件是能源中心。

        方案3考虑河涌水循环的技术应用,在起步区和联动区及河涌绿地的地下空间配置三套分布式能源站,利用河涌活水冷却,使电、冷、热能三联产所产生的热量大幅降低。

  • 2012年把脉陶瓷卫浴市场流通形态

        7月27日下午,由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与陶瓷信息报社联合主办的“陶业长征Ⅱ读城——全国终端建筑材料市场发展及消费调查”在佛山中国陶瓷城五楼会议室正式启动。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缪斌、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秘书长尹虹、陶瓷信息报社社长欧阳天生及全程冠名企业代表广东安蒙卫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晖、佛山市施琅陶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范桂方等出席了启动仪式,20余家媒体代表见证了“陶业长征Ⅱ”正式启动。

        中国陶瓷网三家合作媒体授予了调查旗帜,正式拉开“陶业长征Ⅱ”的序幕。

        “陶业长征”成陶瓷卫浴产业链调研及信息发布权威平台

        2011年,“陶业长征Ⅰ”全面还原了全国陶瓷砖整体生产规模、结构与实际产能。2012年,“陶业长征”再度启程,将触角延伸到终端建筑材料市场,以还原陶瓷卫浴终端销售及产品流通形态。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秘书长尹虹指出,“陶业长征Ⅱ”将与去年的产能调查高度互补,让企业通过产能透析行业发展,通过市场流通分析产能,是对整个建筑卫生陶瓷产业链形态完整、客观的反映,有助于陶瓷行业和企业找到产销决策的重要依据。

        据相关造价员了解,在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与各陶瓷卫浴企业的大力支持下,“陶业长征”已经成为陶瓷卫浴产业链实地调研与信息发布权威平台。

        还原市场消费及产品流通形态

        据相关造价师介绍,“陶业长征Ⅱ”将对包括全国31个省会城市、直辖市和9个发达城市在内的40个一二级城市的陶瓷卫浴市场发展情况、消费形态、产品流通现状以及经销商经营情况、各大市场发展形态、陶瓷卫浴品牌影响力等多项指标进行全面调研。同时,本次调研还将对当地在建及即将开建的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城市发展趋势等进行基础调研,梳理陶瓷卫浴产品在未来1~2年内的基本市场容量。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缪斌表示,国家统计部门、行业协会在生产、进出口方面都有一些统计数据,但是较为缺乏市场、销售方面的系统信息和分析,而“陶业长征Ⅱ”可以弥补这一空缺,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陶业长征调研组的规划,自今年4月份起,调查人员就已经开始深入40个城市进行了建筑材料市场的前期摸底。目前调查组成员已经抵达南昌、武汉、济南、成都、石家庄等多个城市。

  • 欧斯宝长沙联盟团购首战62单精彩又给力

        改变您的装修方式!让您装修买建筑材料像喝茶一样轻松。由至尊联盟组委会主办,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协办、长沙消费者协会监督、湖南团购网策划的“至尊联盟家居建材电器工厂直供会”于2012年8月5日12点30在长沙圣爵菲斯大酒店隆重举行。欧斯宝健康吊顶等13家国内知名一线家居品牌参加了本次厂家直供会。活动中欧斯宝激流勇进,进军长沙首场联盟团购签下给力的62单,以独特的品牌魅力成功叩开长沙团购之门。

        工厂直供会活动现场

        据造价168了解本次至尊联盟家居建材电器工厂直供会的活动宗旨是:同样的品牌,我们的价格最低;同样的价格,我们服务更好;同样的服务,我们更用心;亮点联购工厂直补,只为让广大市民买的顺心、用的安心。省钱,永远是团购的王道。活动当天,600多户业主亲临现场畅享千万直惠、免费抽奖还有礼品拿,中国首席砍价师现场PK各大知名一线品牌厂家老总,价格一砍到底,全年仅限一次,厂家承诺年度最低,保价120天,买贵十倍返差,绝对实惠,消费有保障,怎能不心动?

        活动现场欧斯宝健康吊顶展位

        欧斯宝展位火爆的咨询下单场景

        据168造价了解,活动期间,欧斯宝健康吊顶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为广大市民提供贴心的服务、舒心的优惠。厂家直供价格优惠、产品保证优质、无忧消费保障、一站式的售后服务等惠民政策绽放出欧斯宝大品牌的大气魅力,使欧斯宝展位客流不断。一番砍价结束后,大家都相约拥奔至欧斯宝展位咨询下单,活动6小时,欧斯宝健康吊顶以62单的好成绩为精彩又给力的首场长沙联盟团购圆满落下帷幕。

  • 3.5亿改造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

         现有公交站场约1.2万平方米

      8月9日,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发布了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造价168从中获悉,中山八路公交总站总面积约为3万多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6万平方米,土地权属单位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规划用地性质为公交站场用地,公交站场约1.2万平方米。中山八路公交总站现有27条公交线始发,地铁5号线和规划的地铁11号线在此交汇,站内现有3层办公楼、7层综合办公楼、公交停车棚、LPG加气站等建筑物。

      改造后增至2万平方米以上

      造价168从公告中了解到,改造后,中山八路公交总站的公共交通功能将会得到提升,交通功能面积由现有1.2万平方米增加到2万平方米以上,还将按规划配建小汽车停车场。同时,改造后的中山八路公交总站还会配以商业、行政办公等功能,打造交通、商业及行政结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的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项目施工准备期1年,计划2013年8月正式开工,2015年8月建成,工期3年。

      据造价168了解,本次招标是为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综合开发改造项目选择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经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合同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合同协议的约定将站场(含土地使用权)、站场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改造情况

      时间:项目施工准备期1年,计划2013年8月正式开工,2015年8月建成,工期3年;

      投入资金:中山八路交通换乘枢纽的项目工程造价约3.5亿元;

      改造情况:目前有公交站场约1.2万平方米,改造后将增加到2万平方米以上,还将按规划配建小汽车停车场。同时,改造后的中山八路公交总站还会配以商业、行政办公等功能,打造交通、商业及行政结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

  • 大横琴山隧道贯通,金融产业服务基地落成

        横琴新区实现“三年大变化”热潮迭起。8月9日上午,大横琴山隧道贯通仪式和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一期竣工移交仪式在横琴新区举行。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及市领导钱芳莉、王广泉、刘小龙、刘佳,横琴新区管委会主任牛敬等先后出席了大横琴山隧道贯通仪式、金融基地落成仪式。

        造价168获悉,大横琴山隧道从2011年3月19日进入施工准备阶段,到今年6月5日全洞贯通,施工历经了378天。大横琴山隧道全长约2320米,设计为双向四车道,时速60km/h,工程造价3.68亿元。其历时16个月顺利贯通,将承担起富祥湾片区及深井片区的交通疏散及转换功能,对保障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项目的正常运营起重要作用。大横琴山隧道贯通,是横琴市政基础设施BT项目的一项重要建设成果,意味着富祥湾片区与深井片区在空间上连成一体,在时间上把距离缩短为10分钟车程,且最大限度保护了大横琴山植被的自然环境,年底将实现全线通车。环岛东路亦于昨日顺利实现东半幅通车,至此,横琴新区主次干道交通网络已基本成型。横琴市政BT项目工程造价135亿元人民币,由中国中冶投资建设,主要建设横琴新区 “两横、一纵、一环”的主干路网骨架、城市地下综合管网设施及堤岸和景观工程。   

        据介绍,环岛东路、大横琴山隧道全部工程预计于今年12月18日实现全线通车。

        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落成仪式也在当天上午举行。造价168获悉,该基地总建筑面积5万平米,分两期修建。一期工程共建设9栋办公楼,2栋配套设施式,这是横琴新区成立两年多以来第一个落成的产业项目,中国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产学研金融培训中心等11家机构成为基地首批入驻企业,年底将正式开展金融服务、高端人才交流和培训等办公运营,打造产业集聚发展平台。金控公司将扎根横琴、服务珠海,按照国际一流金融机构的战略目标运营发展,打造成横琴金融创新的核心平台和珠海金融业跨越发展的动力源泉,拉动珠海“三高一特”产业的科学发展。

  • 增城拟用四年打造28条美丽乡村

        造价168获悉,根据广州市“2012~2016年全市10%的行政村完成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要求,增城中新镇霞迳村将打造广州市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造价168了解到,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霞迳村将该村划分为农民居住区、旅游开发区、生态农业区、村内企业发展区等四个功能区,预计项目投资2570多万元,将在2013年12月完工。

     目前,增城市已确定荔城街庆东村温山吓社、中新镇霞迳村、派潭镇高滩村田心塘社、小楼镇西园村、增江街初溪村、朱村街丹邱村、新塘镇(基岗村、郭村)、石滩镇仙塘村、正果镇黄屋村等10个村为增城市2012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其中中新镇霞迳村为广州市级试点村。为此,增城市今年将累计投入1.4亿元资金,用于扶持这10条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而荔城街、派潭镇、小楼镇、增江街、朱村街、新塘镇、石滩镇、正果镇试点村已编制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方案,初步确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广州电气输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在榄核开建【转载】

        获悉,广州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广州电气输配电设备产业基地”8月8日在番禺区榄核镇新涌工业区开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出席开工仪式。

        广州电气是华南地区机电装备制造行业的领军企业集团。位于番禺区榄核镇的“广州电气输配电设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造价达12亿元,规划用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分两期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预计明年建成投产,年产值可达30亿元;项目全部建成后,年产值将超过60亿元。该项目融聚了广州电气装备集团属下的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和广州南洋电器有限公司的优质生产经营资源,持有与德国西门子集团合资的广州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37%的股权,已经初步整合成具有完善输配电装备产品链的产业集群,在华南地区的输配电设备行业中具有显著的技术和规模优势。

        据了解,按照广州“退二进三”计划,位于增槎路的广州电缆厂将于明年全部搬迁至产业基地。电缆厂地块将用于发展服务业。

  • 浴室家具追踪:“零甲醛”纯属噱头

        据造价168获悉,今年西安市消协组织了一次专门针对儿童房间空气质量的抽查检测,对32户儿童房进行了甲醛检测,其中19户超标,超标率高达59.4%,甲醛含量最高值达到0.64毫克/立方米,超出国家标准安全值的6倍之多。

        而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家具领域应用较广的刨花板进行抽检,结果显示近2成刨花板存在甲醛含量超标等问题。据建筑材料市场了解,甲醛主要存在于浴室家具所使用的板材和胶水等粘合剂当中,目前家装中常用的板材分类多样,除实木板外,其他板材和部分复合板中基本都要使用胶水。其中刨花板和颗粒板胶水用量最多,因此存在甲醛含量问题。相关抽查及检测结果的公布,再次引起人们对于室内甲醛问题的高度关注。

        甲醛释放量是浴室家具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性指标,如果甲醛释放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限量值,就可能对使用者身体造成多种健康威胁,尤其是家中的儿童和老人。甲醛的挥发时间很长,可能5年、10年后还在少量释放。一旦在体内累积,那么最严重的后果是引起细胞恶变,恶性肿瘤,白血病等。

        近年来,“零甲醛”在家具领域兴起,但业内外对于“零甲醛”一说存在争议。在造价员的走访中,对于“浴室柜领域是否存在‘零甲醛’”、“产品店面购买是否配备甲醛检测说明书”等问题,不少卫浴品牌坦言“‘零甲醛’浴室柜不存在”,“店面不提供甲醛检测合格证明”。

        “‘零甲醛’只是将甲醛风险降到最低,不含甲醛是基本不可能的。这些是什么?这就是甲醛。实木在处理过程中肯定会存在甲醛。因为有油漆,有粘合胶。做得再好的品牌,也肯定含有甲醛,只是量多量少的问题。 ‘零甲醛’只是一种噱头,任何一种建筑材料产品,不可能一点甲醛都不含。”

  • 推动转型重塑生态环境 晋江石材行业全面退出

        造价168近日获悉,截至7月31日,晋江全市461个无证矿山开采点已全部关闭。682家石材加工企业,除了109家纳入工艺石认定范围的企业外,其余573家石材企业已全部关闭退出。

        面对石材企业污染严重的情况,晋江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淘汰石材业落后产能。去年9月,在多次深入石材集中镇、石材企业调查的基础上,晋江市综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晋江市建筑饰面石材行业整体退出转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今年7月31日,晋江市建筑材料饰面石材行业全面退出转型。

        168造价获悉此次石材业退出转型,涉及永和、英林、东石等多个镇。在永和镇,石材产业是当地支柱产业,其石材企业数量位居晋江所有乡镇首位。如今,这里的石材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只留下一片废墟,难以想象曾经的繁忙。

        石材行业的全面退出转型,首先是“退出”,但最根本的还是转型。据工程造价相关行业人士了解,目前关停的石材企业中有43家确定转产方向,9家已经启动实质性转产建设。下一阶段,晋江市相关部门还将继续强化巡查,防止关闭企业“回潮”,并立即启动石窟回填、废渣清理、植被修复,重塑生态环境。对退出的企业,相关部门将帮助企业策划转产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推动更多石材企业转型转产。

  • 山东省汶上县考察团到莱州参观石材行业

        据造价168获悉,近日,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岳耀寅带领汶上县党政考察团抵莱参观石材行业,考察团一行18人先后参观了环球石材(山东)有限公司和山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就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和环保设备情况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谈。

        参观结束后,在莱州宾馆会议中心召开座谈会,会议由莱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牟照旭主持,石材产业局、国土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相关同志参加座谈。会上牟照旭主任代表莱州市人民政府对汶上县考察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莱州市石材产业发展情况。随后由两地相关镇街、部门对口进行问答,对土地、税收、电力、交通、审批、安全等方面问题深入交谈。

        最后岳县长对莱州市人民政府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对莱州建筑材料石材产业发展给予高度评价,指出两地应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石材行业共同发展,此次考察达到预期目的,取得圆满成功。

  • 镶黄旗上半年石材产业实现产值10.09亿

        上半年,镶黄旗全旗工业企业完成现价产值284094万元,同比增加59356万元,增长26.41%。建筑材料石材企业累计开采荒料40.83万立方米,同比增加18.78万立方米,增长85.17%;加工板材1224.9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63.56万平方米,增长85.21%,实现产值195995万元,同比增加100090万元,增长104.36%。

        据造价168了解,前不久,首届中国塞北国际石材博览会在镶黄旗开展。通过举办石博会,旗委书记周金桩这样说:“我们与俄罗斯、蒙古国、爱沙尼亚、土耳其合作,把石材产业做大,做强,做精,用五到八年的时间培育成镶黄旗的支柱产业,产值达到一百亿元,推动石材产业向高端建筑材料市场迈进”。

  • BRT师大暨大天桥雨篷工程 或9月上旬建成完工

        备受关注的中山大道BRT师大暨大站人行天桥加建雨篷工程将于本周末进入结构吊装施工阶段,计划9月上旬建成完工。

     据介绍,这次工程包括拆除主桥栏杆,焊接主桥桁架支架,加固天桥梯道;修改人行栏杆设计;焊接梯道雨篷立柱基础;安装雨篷构件。6月底开工至今,先后完成16个楼梯雨棚基础浇注,钢结构备料、开料、组件焊接和雨棚玻璃定版。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对交通的影响,所有钢结构均在工厂完成制作,再将成品运至现场,利用夜间进行安装。

     按照计划,8月10日至13日将连续4个晚上,从11:30至翌日凌晨5:00进行施工。建设单位提醒市民,施工期间将作临时交通封闭,除沿线单位及居民外,其余过往社会车辆请绕道行驶。

     此外,造价168获悉,BRT其余23座人行天桥加建雨篷工程已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准备进行施工招标,计划今年底前建成。

     临时交通封闭

     施工时间:11:30至翌日凌晨5:00

     8月10日晚,封闭中山大道西往东社会车道的师大暨大BRT站路段和该人行天桥;

     8月11日晚,封闭BRT车道(双向)的师大暨大BRT站路段和该人行天桥;

     8月12日晚,封闭东往西社会车道师大暨大BRT站路段和该人行天桥;

     8月13日晚,封闭BRT车道(双向)的师大暨大BRT站路段和该人行天桥。

       

  • 广州国际金融城城市设计国际竞赛正式开展,展现广州智慧城市之窗【转载】

        广州国际金融城的规划一直备受关注,从市规划局获悉,该项目的城市设计国际竞赛已有了初步成果,11家参赛单位提交了方案。广州国际金融城的规划可谓亮点频出,不仅要将其打造成世界一流的金融总部聚集区,突出中西合璧的岭南建筑风格,还将重点打造智能交通,包括空中轻轨、过江缆车、低空航道、水上BRT、地铁、过江隧道、地下人行道、步行道、自行车道、过江步行桥、独立步行系统和绿道等多种地下、地面、空中、水上的交通组织方式。

        选3个优胜方案向市民公布

        了解到,今年5月,广州国际金融城城市设计国际竞赛正式开展,共有123家设计单位或联合体报名。通过组织参赛单位评选会议,对各报名参赛单位的资质、业绩进行认真的评估和评选,最终遴选了国内外11家具有全球金融城规划经验的知名设计团队参加。7月31日,11家参赛单位按时提交了竞赛成果。8月6日,广州市金融城城市设计国际竞赛委员会组织召开金融城城市设计成果技术审查会,对11家参赛单位提交的竞赛成果从专业技术角度进行审查。8月9日至11日,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将选定3个优胜方案。规划部门表示,最终胜出的3个方案将向市民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竞赛的工作任务包括金融城整体规划研究、起步区城市设计两个层面。

        整体规划研究范围北起黄埔大道、中山大道,南至珠江,东至天河区界,西至华南快速干线,总面积7.5平方公里。起步区范围北至黄埔大道,南至珠江岸线,东至车陂路,西至科韵路,面积1.32平方公里。

        组成世界级的中央活力区

        市规划局表示,本次竞赛确立的工作目标是:以“低碳、智慧、幸福”为主题,突出以人为本、服务配套、岭南特色、绿色低碳新理念,把广州国际金融城建成立足广州、依托珠三角、面向东南亚,金融机构集中、金融要素市场齐备、金融交易活跃、金融服务完善,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金融总部聚集区,成为广东金融强省和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形象代表。

        首先,规划立足全球的金融功能战略定位。从全球、东南亚地区和华南地区三个层面培育广州国际金融城的功能特色,强化华南金融中心、区域监管中心、金融总部聚集区、金融市场服务平台集聚区、新兴市场交易中心、广州国际财富中心、后金融时代的专业型金融中心等多种核心职能,将广州国际金融城打造成为具有岭南特色的国际性区域金融中心、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核心引擎,并与珠江新城、琶洲地区共同组成世界级的中央活力区。

        此外,以“一行三局”为龙头,带动金融机构的聚集和发展,配套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构建金融创新平台和总部经济平台,扩充金融产业的外延和内涵,提出了包括辐射华南的金融总部、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平台、紧密联系实体经济的贸易、融资、支付结算等金融创新业务等金融核心产业。

        24小时全天候服务保障

        规划非常注重综合完善的公共服务配套。规划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为金融城工作和生活提供充足的配套设施,明确金融办公、商业、酒店、文化、居住及相关配套服务的规模比例。规划注重为工作、生活服务的咖啡店、便利店和茶室等“小配套”,确保在广州国际金融城既有一流的金融业态运作,也有24小时全天候的城市服务保障。

        在城市景观环境设计上注重以人为本,注重城市使用者的感受,保证空间的连续性、多元性、便利性、怡人性。既有大尺度的开敞空间供市民观赏、游览,又有小尺度的半开敞空间供金融城从业者交流和休憩。

        空中轻轨时速可达50公里

        公交优先的智能交通无疑是广州国际金融城规划的最大亮点。规划以打造一个高效、通畅之城作为交通组织的总体目标,提出了都市公交、立体人车分流的理念,运用包括空中轻轨、过江缆车、低空航道、水上BRT、地铁、过江隧道、地下人行道、步行道、自行车道、过江步行桥、独立步行系统和绿道等多种地下、地面、空中、水陆的交通组织方式,全面保障金融城发展需求。

        空中轻轨意为倒挂的轨道交通,在德国出现较早。这种悬挂式单轨交通系统只需要立柱和轨道建设,在城市上空,在拥挤的公路上方,“空轨”以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悄无声息地穿梭,安全、经济、快捷、舒适、无噪声、无污染。

        垃圾真空运输 雨水收集

        规划突出“人性化、生态化、智能化”三大理念,实现“智能城市、分布式能源、太阳能光电、集中供冷、集群开发、垃圾分类与固体废弃物真空运输、绿色社区、雨水收集、中水回用、混合通风”等十大技术。

        同时,国际金融城将为高强度的城市中心区提供一套完整的智慧基础设施解决方案,包括智慧交通、智慧金融、智慧办公、智慧公共服务等,使金融城成为广州智慧城市的最佳实践区。

     

  • 港珠澳大桥各项工程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造价168获悉,继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桥梁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多项工程签署合同、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工程动工后,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首段沉管近日开始在珠海市桂山岛上开始浇筑。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表示,港珠澳大桥各项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造价168了解到,目前港珠澳大桥关键性的岛隧工程已取得重要的节点胜利。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是大桥主体工程技术最复杂、建设难度最大的部分。工程起于粤港分界线,止于西人工岛结合部非通航孔桥西端,全长约7440米,内容包括东人工岛、沉管隧道、西人工岛等。这一工程所涉及的关键技术,均是世界桥梁建设史上要求最高的。

        目前,西人工岛、东人工岛都已合龙。东人工岛于日前完成最后120立方钢圆筒及副格加高施工任务,这标志着为期近两个月的钢圆筒及副格围堰加高施工结束。

        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的首段沉管管节,也于近期在位于桂山岛的沉管预制厂开始浇筑,预计浇筑时间约需35小时-40小时。首段管节预计年底前运往西人工岛沉放安装。

       “如果按照2吨一辆的汽车来计算,一个沉管就相当于3.7万辆轿车的重量,一个运输时两端封闭的沉管的排水量相当于一艘航空母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奋健介绍说。

        此外,总长约13公里的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近期也已正式开工。这一工程起点位于珠澳口岸人工岛,终点与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月环至南屏支线延长线连接,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时速为80公里。这条连接线虽然不长,但因需修建拱北隧道和穿越将军山的南湾隧道,以及多处的高架桥,使桥梁和隧道的比例达到95%,工程造价91.5亿元,平均每公里建筑造价6.8亿元。

        据介绍,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全程将设3个互通立交,除了南湾立交,还在横琴大桥北端设置横琴北立交,在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月环至南屏支线延长线设置洪湾互通立交。届时,从香港过来的车辆可以直接进入横琴新区,或通过洪湾互通进入西部沿海高速,进入广东省的高速公路网。

  • 江苏二季度质量抽检 申星涂料 正新漆业上黑榜

        据造价168 了解,2012年第二季度,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100类工业产品(含儿童用品)质量进行了省级监督检查。

        铜山县森帝家具厂、苏州市相城区北桥雅乐办公家具厂、苏州市相城区黄桥秦莉家具厂、苏州市相城区蠡口红海龙家具厂苏州市相城区黄桥四方家具厂、苏州市相城区太平好想你家具厂、苏州市相城区蠡口富贵家具厂、苏州市相城区太平云林家具厂、苏州市相城区太平宏烨家具厂等企产的家具检出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另外,有两家涂料企业涂料产品不合格。

        168造价提醒危害:甲醛是一种极其容易挥发的化学溶剂,其危害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与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 闽产部分水龙头被检不达标

        近日造价168获悉,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陶瓷片密封水嘴(龙头)比较试验结果,50个样品中,有17个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中Orans欧路莎、KEJIA科家、B&Q百安居等品牌也上榜。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表示,比较试验的结果只对购买的建筑材料样品负责。

        本次比较试验涉及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江西、河北等8个省市的50家建筑材料企业生产的50个样品,均为陶瓷片密封厨房水嘴。其中我省有部分龙头被检不达标

        另外,水嘴铅析出浓度也是本次比对试验的一个项目。本次试验模拟消费者的使用习惯,用试剂分别对水嘴样品浸泡10小时和24小时,然后提取试剂在原子分光光度计下进行分析,得出水嘴铅析出浓度。

        根据相关造价师人士了解,试验结果表明,除个别水嘴样品无铅析出外,样品在10小时浸泡下铅析出浓度范围在0.002mg/L~0.223mg/L,24小时浸泡下铅析出浓度范围在0.001mg/L~0.208mg/L。而从公布的比较试验看,我省南安市广宇水暖洁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宇GUANGYU牌、泉州市南荣水暖洁具有限公司生产的NOSOU雷盛牌水龙头样品在比较试验中,均未检出铅析出。

        

        水龙头内为何有铅析出?造价168揭秘,在水龙头生产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可能会使用含铅量较高的劣质铜合金,导致水龙头在使用中析出铅。滞留在龙头里的“隔夜水”,铅含量更高。专家建议,每天早上打开水龙头时,可先空放一会儿,将这些水盛装好,用来冲洗卫生间、拖地等。

  • 将建高铁城轨快速衔接白云机场【转载】

       随着白云机场扩建工程开工,如何依托白云机场打造广州世界综合交通枢纽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从广州市发改委获悉,将利用地理位置的便利性,将白云机场与广州北站打造成国际级的大型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引入高铁、城际轻轨等大容量快速衔接通道。广州将以白云机场扩建工程建设为新起点,推进广州世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空港经济区跨白云花都

     据介绍,广州空港经济区东起京珠高速、西至凤凰南路、北起山前旅游大道、南至北二环,规划面积约288平方公里。空港经济区地跨白云、花都两区,涉及人和、太和、钟落潭、江高、花东、花山、新华、雅瑶等8个街镇。

     目前,广州空港经济区功能定位是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功能区、珠三角连接世界的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国家级临空产业基地、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示范区。

     根据广州空港经济发展目标和要求,近期将重点推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枢纽、广州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广州空港现代物流枢纽、广州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广州空港商务服务区建设。

     机场与南站北站交通不便

     据了解,目前,白云机场对外交通主要依靠机场高速公路和广州地铁三号线,交通衔接方式不够丰富,缺少连通广、速度快的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服务,与广州南站、广州北站等综合交通枢纽联系不够便捷。

     随着本次扩建工程的开展,目前广州市政府提出了将白云机场与广州北站打造成为一体化的综合交通枢纽的设想。广州北站距白云机场约10公里,是白云机场最近的高铁站,容易与机场枢纽构建便捷联系,引入高铁、城际轨道等大容量快速衔接通道,并依托白云机场与广州北站的地理优势及设施条件,把白云机场与广州北站打造成为一体的国际级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将能发挥综合效应,全面提升白云机场及各种交通方式的综合效能。

     机场与北站还有地铁

     了解到,白云机场与广州北站的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将由白云机场综合枢纽、广州北站、广清城际、穗莞深城际、广佛环城际、地铁9号线、地铁3号线、机场高速以及专用轻轨系统等一系列大型交通基础建设组成。其中,还有待“深化”的专用轻轨系统将连接器广州北站以及白云机场的T1、T2航站楼。这一规划将全面提升白云机场及各种交通方式的综合效能。

  • 贵州锦屏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快速推进

        据造价168获悉,连日来,贵州省锦屏县日产2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场平工程快速推进,目前已累计完成土石方开挖50.8万立方米,整个场平工程已完成72.6%。

        据建筑材料数据显示,日产2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是锦屏县近年来引资兴建的重点项目之一,由杭州和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投资4亿元兴建,于今年2月18日开工,建设工期为1年,设计年平均销售收入5亿元,实现年利润总额6000万元以上,解决当地群众400余人转移就业。

  • 山东省枣庄市年底前水泥机立窑全淘汰

        据造价168获悉,今年年底前,山东省枣庄市将关停淘汰全市所有水泥机立窑及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枣庄市要求,列入工业和经济信息化部《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的落后产能,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全部生产设备和供电设施;对环城森林公园,城市规划控制区、各类风景名胜保护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铁路沿线以及国道、省道沿线两侧等“一园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水泥机立窑和水泥粉磨设备,拆除关键生产设备和关键供电设施;对公告之外的、市境内水泥机立窑及直径3米以下的水泥粉磨设备,今年11月30日前,拆除关键生产设备和关键供电设施。

        据华联软件了解,为做好这项工作,枣庄市政府专门设立了市级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专项补助资金。对当前正常生产、各项手续完备的水泥机立窑和水泥粉磨企业,按期关停淘汰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每条水泥机立窑生产线包括水泥生料、熟料粉磨设备,给予20万元的补助,对单纯水泥粉磨站的每条水泥粉磨生产线给予15万元的补助。

  • 2012中国南部城市发展与产业升级高峰论坛启动

        造价168获悉,8月5日上午,“2012中国南部城市发展与产业升级高峰论坛暨中国南部五金建材城全球招商启动仪式”在南部县举行。10家代表企业现场签约入驻中国南部五金建材城。
     此次论坛由全国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中国商业联合会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委员会、中国建材家居交易市场协会、南部县人民政府、亿联控股集团主办,南部县亿联置业有限公司协办。
     在当天的论坛上,全国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会长劳健斌代表全国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授予南部五金建材城“全国工商联五金机电商会重点培育市场”称号。意大利摩西亚陶瓷、香港好家居、聚会建材等10家国际国内知名建材企业现场签约入驻。
     造价168了解到,南部五金建材城项目是亿联控股集团投资兴建的专业建材市场。项目占地500亩,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建设完成后,这里将建成集五金、机电、建材、家居的批发、零售、展示、仓储、物流、商务办公、网络交易于一体的川东北最大的专业化、新概念、国际化的商贸自由港。”南部亿联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
     造价168从亿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彭作伦处获悉,南部亿联置业有限公司将把南部五金建材城打造成日均人流量破2万,日均交易量1亿元,创造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年纳税2亿元以上的专业化市场。目前已有来自国内外的近500家五金、建材经销商签约入驻。
     通过招商引资,打造新型城市综合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西部地区县城城市化进程,带动老百姓增收致富,这样的城市发展与产业升级之路得到了出席高峰论坛的专家、学者的广泛赞同。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在高峰论坛上指出,南部大胆引进商业地产这样的项目,实现“城”与“市”的同步发展,不仅能给南部带来好产品,更为南部发展带来了先进理念,推动南部城市化,让更多的南部老百姓可以分享城市化的好处。
     著名经济学家、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8月4日从欧洲赶赴南部参加论坛。他认为,南部这样的人口大县正在实施产城互动,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投资者的首选地。而地方政府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密切留意外部环境变化,做好规划和实施准备工作。

  • 祥芝12家无证照石材加工厂被取缔

        据相关造价员介绍,祥芝辖区内石材资源丰富,不少人纷纷投资兴办石材开采加工厂,但这些工厂却都没有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也没有采取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其中有些石材加工厂建在居民区附近,噪声很大,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

        据造价168了解,针对这一情况,祥芝工商所与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石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一方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行为给予严厉查处取缔;另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行政指导提高广大石材加工建筑材料经营者自觉依法经营的意识,使广大经营户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依法登记。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目前已有12家无照石材加工厂被依法取缔。

  • 我省石材产量一季度增幅居全国首位

        据造价168 获悉,昨日,石材行业协会传来好消息,今年第一季度我省石材产量增幅达30%以上,增幅居全国首位,已成为全国石材的主要产区。

        据建筑材料数据显示,2012年1~3月,全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生产位居前3名的是福建、广西和广东,分别占总产量的37.68%、18.29%和6.33%。

        2012年3月,我国生产的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3278.56万㎡,同比增长36.22%。从各省市的产量来看,2012年1~3月,福建省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的产量达4147.66万㎡,同比增长34.93%,占全国总产量的55.60%。紧随其后的是山东、广西和河南。

  • 白云机场扩建工程正式开工

        造价168获悉,8月3日上午,白云机场扩建工程开工仪式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出席仪式并宣布工程开工。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广州军区空军司令员张建平出席仪式并致辞。空军副参谋长徐安详、广州军区空军政委王玉发等部队领导;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林木声,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副省长刘志庚等省、市领导出席了仪式。开工仪式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主持。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和《珠三角规划纲要》明确加快发展的重点项目。扩建工程造价188.54亿元,以2020年为设计目标年,设计年旅客吞吐量为8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50万吨、飞机起降量62万架次。

        开工仪式前,汪洋、朱小丹会见了李家祥一行,并一同参观了白云机场扩建工程沙盘模型及展板,认真听取了项目情况介绍。

        解密白云机场扩建工程

        投资总额达188.54亿元的白云机场扩建工程,未来其新建的第三跑道和二号航站楼将盖成什么样,将给市民带来什么变化,也是广大市民盼望了解的问题。

        第三跑道

        将与现有东跑道“搭档”起降架次预计提升40%

        造价168了解到,此次建设的第三跑道位于白云机场现有东跑道的东侧,长3800米,宽60米,飞行区等级4F,和现有东跑道的数据标准基本一致。

        据省机场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白云机场的两条跑道是独立运行,即两条跑道均可独立进行航班起飞和降落。但白云机场的第三跑道在投产后并不独立运行,而是与现有的东跑道形成组合跑道。在这组跑道的功能设置上,第三跑道是降落跑道,现有的东跑道则成为起飞跑道。“这样有利于提高白云机场的航班起降容量。据我们初步估算,第三跑道投入使用后,东跑道高峰小时航班起降架次预计会提升40%。”

        二号航站楼

        国际国内航班中转不用再乘坐摆渡车

        比一号航站楼面积还将大出8万平方米的白云机场二号航站楼,其最大特色又是什么?记者了解到,楼面面积将近60万平方米的二号航站楼,未来将主要突出其机场的中转功能。

        省机场集团负责人介绍,加快白云机场的建设步伐,及推进白云机场世界级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将是省机场集团随后几年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二号航站楼就是为了满足白云机场的枢纽功能建设。”省机场集团负责人表示。据该负责人介绍,二号航站楼从设计上将重点满足国际转国内、国际转国际和国内转国际等中转客人的需求。

        相对于白云机场现有航站楼国内区域与国际区域彼此隔离开来,缺乏连通,国内转国际或国际转国内的旅客,都需要乘坐摆渡车进行中转的问题,省机场集团负责人表示,未来二号航站楼将注重建设具有中转客流的“混流功能”和具有“可转换机位”。二号航站楼在设计上将多出一个“旅客中转混流层”和“可转换机位”,从而使得中转旅客的出港和进港不再分流,旅客在航站楼内即可实现中转,无需再乘坐摆渡车,“此外,二号航站楼还将设计建造国际中转大厅,内部考虑设计休息区域,以便中转时间较长的旅客在航站楼内休息放松。”

        立体式综合交通枢纽

        二号航站楼将连接地铁、广佛环线及APM线

        那么,扩建后的白云机场,又将与外部交通体系实现怎样的连接?省机场集团负责人表示,根据设计规划,地铁3号线、广佛环线以及规划的A PM线,都将可连接现有的航站楼和未来的二号航站楼,从而使得白云机场成为集民航、城轨、地铁、高速公路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于一体的立体式综合交通枢纽。

        造价168获悉,按照规划,未来白云机场枢纽将主要通过广佛环线与佛山西站、广州北站、广州南站相衔接,广佛环线的大站快车自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沿线将停靠4站,运行时间约28分钟,以满足机场枢纽与广州南站的快速沟通需求;另外,佛山西站作为广佛地区的四大主客运站之一,将成为贵广、南广等高速铁路的重要集散站。通过广佛环线的沟通,贵州、广西等内陆航空客流,将实现与白云机场的便捷联系,使得白云机场对内陆航空市场的辐射力大为增强。

        据省机场集团介绍,目前该集团正积极推动与省铁投集团的战略合作,抓紧研究落实在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部分站场设置值机服务柜台的条件和措施,为广大旅客提供更加人性化、便捷化的远程值机服务。根据规划,白云机场今年还将计划延伸城市候机楼和异地货站布局,争取在广州火车南站、花都北站、城际轨道枢纽站和南沙港、莲花山码头等地至少建成一个城市候机楼,实现空铁联运和空海联运。

        工程简介

        设计年旅客吞吐量为8000万人次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包括机场、空管、供油工程3部分,本期设计目标年为2020年,建设项目包括建设第三条跑道及滑行系统,2号航站楼主楼及指廊和连接楼,100个机位的站坪,以及空管、供油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88.54亿元。

        其中机场工程造价为179.81亿元,空管工程造价为2亿元,供油工程造价为6.72亿元。项目建设周期为5年,机场扩建拟新增用地3392.34亩。本期设计目标年为2020年,设计年旅客吞吐量为8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50万吨、飞机起降量62万架次。

        本期新建一条长3800米,宽60米的第三跑道和滑行道系统和Ⅱ类精密进近助航灯管系统,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F;新建约60万平方米的二号航站楼主楼及东西两侧5、6号候机指廊;新建100个停机位的站坪及附属设施;建设停车楼及交通中心17.1万平方米,停车场6.1万平方米,建设航站区道路等附属设施;建设110千伏变电站工程及场内供电工程。工程投资179.81亿元。

        第三跑道工程计划于2014年建成,二号航站楼工程计划于2016年建成。

  • 菲律宾家具制造业呼吁政府解除对木材进口管制

        据造价168 了解,菲律宾《马尼拉旗帜报》7月30日报道,菲家具制造企业呼吁政府解除对木材的进口管制。菲律宾家具业商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解除木材进口管制有利于缓解当地木材采伐的压力,拯救濒临倒闭的菲律宾家具业。此前,菲律宾政府颁布树木禁伐令,又禁止木材进口,使家具业难以获得原材料。菲律宾家具业有就业人数100万人,家具是菲律宾主要出口商品之一。

  • 需求不足打击市场 钢材价格全面转跌

        根据建材价格数据显示,钢材价格反弹不到一周,由于需求不足,以及钢厂下调出厂价格,市场信心再次遭受打击,8月2日,螺纹钢、热轧板卷等前期领涨的主导品种重新下跌,意味着钢材价格全面转跌。

        从上周末开始,受部分钢厂检修和减产信息带动,螺纹钢、热轧板卷等部分主导品种企稳反弹,进入到本周初,螺纹钢市场出现普遍上涨,并且幅度较大。但连续上涨过程中,下游需求并未相应跟进,多地市场成交持续低迷,价格涨势因此受阻。8月1日,国内热轧板卷停止反弹,价格下跌的市场增多,部分螺纹钢市场也出现下跌。

        据造价168获悉,8月1日,华东主导钢厂沙钢出台新一期钢材出厂价格,其中建筑钢材稳中有降,热轧板卷和中厚板继续大幅下调。其他各地主导钢厂价格调整也多以下调为主。与此同时,7月制造业PMI显示,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较大。7月百城房价也继续反弹,引发房地产调控加码的担忧。多重压力之下,钢材市场价格在8月2日出现全面下跌。

        根据建筑材料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和广州等主导市场螺纹钢均出现下跌,其中北京20mm三级螺纹钢主流盘中多次降价,累计跌幅达到70元/吨;上海、广州跌幅也在20-30元/吨,前期涨势喜人的上海市场高线价格也出现跌幅达60元/吨的回落。其他下跌的市场数也较昨日明显增多。热轧板卷市场方面,下跌市场数也有增加,并且上海、天津和乐从等主导市场都出现下跌。

        受天气影响,8月份仍是国内钢材消费的传统淡季,而国内钢厂实质检修和减产并不明显,加上调控压力依然较大,钢材建筑材料市场心态仍然较为脆弱,短期价格仍可能反复。

  • 广州日报报业大楼2012年12月1日动工,工程项目造价达15个亿【转载】

      获悉,粤传媒重大资产重组成功,正式更名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8月2日,“新蓝图·大未来”粤传媒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客户答谢会举行。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汤应武宣布,工程项目造价达15个亿的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新大楼,将于今年12月1日、广州日报诞生60周年之际,在琶洲破土动工。

    琶洲总部商贸区鸟瞰示意图

        选址紧邻广州塔

        在琶洲总部商贸区(即琶洲A区)西北角,猎德大桥东侧,珠江啤酒博览园西侧,不久之后,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新大楼就将在这里拔地而起。北倚珠江,西望广州塔,与广交会展馆比邻而居,这里有着绝佳的区位优势,与城市新地标的广州塔的直线距离仅约一公里,占据着未来琶洲核心区的西部桥头堡。

        “从中山纪念堂、爱群大厦、白天鹅宾馆到63层、小蛮腰,近现代广州向来不乏引领中国具有岭南特色的地标建筑。此次设计的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将致力于再创新的岭南特色建筑,要把它打造成一座代表21世纪具有国际水准的标志性文化建筑。”广州日报社项目办负责人介绍,它的建成对建设文化广州、活力广州将发挥重要作用,也将成为广州市一个新的文化景观。该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在国内国际的综合竞争力,展示广州报业发展的新形象、新优势。

        花重金面向全球征集优秀设计方案

        为将新报业大楼打造成具有国际水准的广州标志性文化建筑,报业集团更于去年11月举办了限制性建筑设计国际竞赛,不惜重金设立竞赛奖金,向全球征集优秀的设计方案,优胜方案最高可获奖金140万元。竞赛组委会由广州日报社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规划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等多个部门联合组建。

        报业博物馆向公众开放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新大楼是广州市重点项目。据造价168了解,项目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工程造价达15亿元人民币。主要功能构成包括广州日报社业务用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业务用房及接待用房、报业博物馆、配套设施以及地下停车库等。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新大楼的一个重要功能分区是面向公众开放的报业博物馆和市民文化休闲广场,届时读者可从中了解广州乃至中国报业的发展历史。这座集展览、收藏、科普教育、研究为一体的博物馆,除了致力于打造一个高尚、活跃、有品位的文化阵地,也将成为与广大读者交流互动的文化休闲广场和精神家园。

  • 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

        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姜伟新郭允冲出席并讲话

        据造价168获悉,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座谈会及李克强副总理讲话精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日前召开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副部长郭允冲出席会议并讲话。

        姜伟新主持会议并强调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工期服从质量,要把加强质量管理贯穿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严把勘察设计、建材采购与核验、施工和竣工验收关;要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永久性标牌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责任;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据造价软件了解,郭允冲通报了今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和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了下一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郭允冲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集中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克服一切困难,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二是要认真做好质量问题整改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坚决做到“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消除质量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罚。三是要不断完善层级负责的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四是要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执法检查,逐步完善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机制,加大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五是要大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质量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据建筑造价了解,郭允冲最后强调,要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公共建筑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排除隐患,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对违法违规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及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全国各市(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共约4.7万人参加了会议。

  • 经济低迷涂料助剂企业如何生存

        据造价168了解,虽然目前涂料市场不是很乐观,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涂料产业的发展态势还是非常十分良好的,未来涂料行业也趋向于高中档产品发展,所以这就需要好的原材料做依托,当然助剂也是其中一部分。但是,目前国内助剂行业还缺乏系统和深入的技术研究,未形成系列化的产品,国内市场还需要依赖国外的产品进口,这无疑是我国助剂行业的一个软肋。此外我国产量前50名的涂料企业,大部分都在使用国外企业的产品,国内的助剂产品使量只占很少一部分。同时也对中国本土助剂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制约和影响。

        据造价员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国的涂料市场一直持续低迷态势,市场需求量不断的降低,从成品市场到原材料市场都呈现出了产能过剩的情况。对此我们采访了营口新世美涂料厂的李经理,李经理介绍说,目前国内大环境都不好,大众产品的价格都在下降,涂料市场需求也呈现出产能过剩的状况,整个涂料市场的波动越来越大了,涂料上游企业的日子也是越来越不好过了。涂料助剂企业的利润也在不降的降低,目前助剂企业为的不是盈利,而是为了生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助剂企业应该如何渡过难关呢?资深造价师为我们介绍了两种改善方法:

        一、优化产业结构:

        由于我国的助剂行业中中低档产品产能严重过剩,再加上当前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不断上涨,从而导致不少助剂企业的经营环境不断恶化,企业亏损面积进一步扩大。

        国内助剂行业应需转型升级才能破解当前的行业困境。具体说来,据目前塑料助剂市场出现的变化,今后我国助剂行业将不断推动产品的优化升级,着重开发出绿色、环保、无毒、高效产品以满足消费市场的需求。

        二、建设精英团队

        建设精英团队一直以为是每个企业的重中之重,在目前这种大环境不好情况下,建设精英团队就更有必要了。一个企业的人数不在多而在于是否精干,俗话说“天下事为能者居之”,而今的人才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

        总之,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涂料助剂企业面临的压力已经不是光靠企业自身能够完全化解的。而是需要通过自身调整来消化一部分的成本压力。内外结合,相信定能尽快扫除涂料助剂行业的阴霾。

  • 广州地铁七号线一期招标 工程项目造价达28.9亿元【转载】

         获悉,广州地铁七号线一期工程经历了三年多的等待,终于在7月22 日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可行性研报,确定设置9 个站,全长约18.6 公里。7月31 日, 广州市地铁总公司发布其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按照惯例, 监理单位确定后就将开展施工招标,之后只要征地、进场等施工条件准备妥当,即可开工建设。

        招标公告显示,一共9个站点、8条分路段的七号线工程将分为5段进行施工建设,工程造价达28.9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6亿,这个价格比目前广州地铁平均每公里造价2亿略低,本次建设资金全部来自政府筹资。工程根据此前公布的地铁七号线的9个站点及8条分路段,将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每个标段的投资额从3.7亿元到6.7亿元之间不等。每个标段的工程内容均包括车站及区间主体两个部分,线路终点站大学城南站的建设则主要以内部改造为主。

        获批和招标等消息也让番禺华南板块的业主兴奋不已,由于距离地铁三号线太远,目前钟村附近以及华南板块将近20万业主基本出行均依赖小区楼巴。而随着油价高升,各小区楼巴经营也存在困难,不少楼盘更因为各种原因而逐渐取消了楼巴服务。地铁七号线开通后,可以惠及番禺区域内近20个楼盘。

       获悉,在一期开始招标后,未来七号线二期工程将继续延伸至黄埔区,覆盖深井和长洲岛历史文化保护区、黄埔区商业中心,终点在黄埔大沙东站。线路延伸使七号线作为接运线的功能增强,将二号线、三号线、四号线与五号线、十三号线串接,远期还与八号线、十二号线、广莞惠城际线形成换乘,不仅方便沿线客流进入新、老城区中心,亦减轻地面交通的过江通道压力。

        5个工程标段及工程造价一览

        广州南站—石壁东—谢村(不包括谢村站点)投资67302.2819万

        谢村—钟村—汉溪长隆(不包括汉溪长隆站点)投资65617.5606万

        汉溪长隆—鹤庄—官堂(不包括官堂站点) 投资67179.9430万

        官堂—南村(不包括南村站点)投资37939.1958万

        南村—大学城南站投资50991.5357万

      

  • 江西30亿扩建南昌滕王阁

      造价168获悉南昌滕王阁景区扩建工程项目,将于2012年12月底前完成一期阁前广场复建、双廊四亭新建、主阁文化提升工程。

      据资深造价师估计,该项目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以现有滕王阁景区为核心,向东(通)、南(扩)、西(连)、北(延)四个方向拓展,形成大滕王阁旅游区格局,预计扩建总工程造价30亿元。

      从7月10日起,南昌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日组织来自全国、省、市人大的26名代表,集中视察南昌市2012年重大重点项目,全面了解当前全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在视察期间,26名人大代表还重点了解有关交通项目建设情况。

      据悉,井冈山大道南延段提升改造项目已于7月5日正式施工,争取按计划于今年10月31日竣工通车。同时,作为南昌又一快速出城通道的昌南大道,总工程造价312.63亿元,全长约10.926公里。其中,昌南大道东延已于2011年12月开工,预计2013年10月完工;昌九大道西延于2011年12月开工,计划今年底完工。

  • 建筑工人高温津贴 结算列入造价

      造价168获悉东莞市住建局发出通知称:为保障东莞市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从6月起至10月,工作岗位温度超过33℃(含33℃)的,施工单位需向建筑工人支付每天6.9元的高温津贴;同时,高温天气出现后,施工单位须把施工人数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共同签证,核定每天施工的实际人数,工程结算按所签证的总人数计算高温津贴总额,作独立费列入总工程造价

     

      高温津贴的发放期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在此期间,当建筑工人的工作岗位温度超过33℃以上(含33℃)的,施工单位应按每人每天6.90元的标准,先行向建筑工人支付高温津贴。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加强定额人工动态单价管理的通知》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为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建筑施工单位应先行向建筑工人支付高温津贴。

     

     

  •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修订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据造价168获悉,继《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修订工作准备会在京召开后,7月17日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召开的第一次修编工作会议在北京香山饭店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研究所等领导及各册定额主编单位的领导、主编参加会议。

        会议由中价协副秘书长吴佐民同志主持,马桂芝秘书长到会讲话。她表示,非常感谢标准定额司、标准定额研究所将本次定额修订的牵头工作交给协会来做,中价协将力争在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各主参编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保质保量完成好本次定额修订任务。

        据资深造价师介绍,与会领导和专家认真听取了铁路工程定额所王中和所长关于《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编制工作大纲(草稿)》和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王海宏处长关于《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编制统一性规定》等的介绍。各位与会代表结合各册定额修编情况,围绕工作大纲及统一性规定中的编制原则、依据和消耗量的确定、水平测算与分析等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具有许多建设性的建议。

  • 内地富豪投资首选房产

        据造价168获悉,胡润财富昨日发布研究报告显示,对内地已超过一百万数量之众的千万富豪来说,炒房仍然是其投资首选,但人数占比从去年的72%减少到60%。

        根据建筑造价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内地(不包括港澳台)千万富豪人数首次突破100万人,比上一年增加了64260人达102万人

        据造价168获悉,中国内地的千万富豪主要可分为四种类型,其中50%为企业主,20%为“职业股民”,“炒房者”和“金领”数量则均占15%。

  • 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据造价168了解,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发布《全国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十一五”期间,各地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在气源供给、消费规模、管网建设、应用领域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城镇燃气的发展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天然气利用发展迅速,成为城镇燃气的主要气源之一;城镇燃气行业积极稳妥地引入了市场机制;行业技术进步成果显著;城镇燃气法规及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燃气经营者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机制初步形成;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应急保障等职能进一步加强。但在发展中还存在城镇燃气需求增长迅速,供需矛盾凸显;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不足;城镇燃气价格调整机制不适应发展需要;城镇燃气地区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规划》在总结分析全国城镇燃气“十一五”发展现状、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燃气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据资深造价师了解,到“十二五”末,城镇燃气供气总量约1782亿立方米,较“十一五”期末增加113%。其中天然气供应规模约1200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应规模约1800万吨、人工煤气供应规模约300亿立方米、其他替代性气体能源约50亿立方米。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4%以上,县城及小城镇的燃气普及率达到65%以上。其中居民用气人口达到6.25亿以上,用气家庭数达到两亿户,居民用气量达到330亿立方米;工业、商业及服务企业用气量达到810亿立方米;交通运输用气量达到300亿立方米;分布式能源项目用气量达到120亿立方米;其他用气量达到222亿立方米。“十二五”期间,我国新建城镇燃气管道约25万公里,到“十二五”末,城镇燃气管道总长度达到60万公里。城镇燃气应急气源储备能力提高,到“十二五”末,城镇应急气源储气设施建设规模约达到15亿立方米。

        据建筑造价了解,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快城镇燃气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和当地燃气发展特点和需求,大力推进城镇燃气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缩小区域间的燃气利用水平差距,缩小中心城市与周边城镇的燃气利用水平差距。加快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燃气调峰、应急、储备能力。各地应从保障燃气供应和运行安全出发,合理布局、明确重点地配套建设相应储气设施,可灵活采用高压管网、液化天然气储气、发展可中断用户等多种方式,增强调峰应急能力,确保燃气供应。拓展燃气应用领域,促进燃气高效利用。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安徽省签署合作协议

        姜伟新张宝顺李斌出席签约仪式

        据造价168获悉,7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合肥市签署了《共同推进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合作协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斌,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唐承沛,副省长倪发科,省政府秘书长韩先聪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建筑造价了解,仪式上,姜伟新、李斌分别代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合作协议涉及城乡统筹发展、中心镇建设、村庄整治、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与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协议的签署,对于加快安徽省城乡统筹、推进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7月26日上午,姜伟新在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副省长倪发科,省政府副秘书长余焰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李明陪同下,现场考察了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沈福村,详细了解了沈福村开展村庄整治、改善人居环境等情况。

  • 工程造价达三千万的最牛边坡

       造价168获悉近日深圳水库一处边坡正在做整治工程,该工程公布造价为3000万元,而且修了大半年至今仍未完工。原来这个边坡上只有一些野草和少部分树木,可能是担心山体滑坡,冲入下方的深圳水库,因此从2011年开始做边坡整治,这个工程开工已经有半年多,一直修修停停,也不知道何时完工。

         

      这项工程的工程造价确实有些高,14000平方米的面积,只是铺设排水管、覆绿、加建水泥格,居然要花费3000万元,相当于每平方米要花2000多元,不知道这些钱是怎么花出去的。

     

       市民质疑,为何修缮一处边坡要花费如此巨资,钱到底用在了哪些地方?希望相关部门能公布工程预算明细。

     

       该处施工工程位于东湖公园内,紧靠深圳水库,该施工项目名为“深圳水库左副坝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总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施工面积14000平方米,开工日期为2011年12月30日,预计8月份完工。

  • 造价5500万美元几乎荒废的奥林匹克水上公园

    造价168获悉,位于顺义马坡乡的北京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当时是皮划艇、赛艇项目比赛场馆,建造费用5500万美元,超国际奥委会2012年场馆建设标准2800万美元近一倍。如今几乎荒废。

    168造价了解,2008年北京奥运结束后不久,“鸟巢”、“水立方”的游客数量曾一度超过故宫等传统热门景点,门票收入一度占到经营收入的70%~90%,随着时间推移,这一收入占比已滑落至40%~50%。

           世界性难题之难

      1972年慕尼黑奥林匹克公园在奥运会结束以后,每年的运营维护费用平均达到3000万美元。1988年汉城奥运会建设的奥林匹克公园尽管规模较小,但奥运会结束以后每年的维护费用也超过800万美元。

      在奥运场馆维护方面,亏损最为严重的是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3年一年当中奥林匹克公园运营支出为1.39亿澳元,收入仅为5443万澳元,亏损竟达到8539万澳元。

      北京奥运主要场馆“鸟巢”、“水立方”的业主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曾公开表示,造价高达35.96亿元的“鸟巢”,每年的基本运行维护费用达到8000万元,每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近1亿元。大体量、高成本使得鸟巢无法承接中超赛事,而普通演艺活动的观众数量一般很难达到鸟巢9万容量的规模,所以不会选择鸟巢。北京市国资公司董事长李爱庆给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鸟巢三年多时间,举办社会公益、文化演出、商业推广等各类大型活动总共只有61场。

      据建筑造价数据研究显示, 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其场馆建设的规格均超过国际奥委会规定的2012年奥运会的场馆建设标准。“雅典奥运会场馆建设过程中实际支出比预算高出30%~50%。”

      位于顺义马坡乡的北京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当时是皮划艇、赛艇项目比赛场馆,工程造价费用5500万美元,超国际奥委会2012年场馆建设标准2800万美元近一倍。如今几乎荒废。

      许多主办城市对奥运场馆建设规划不够,尤其对奥运场馆赛后利用和需求考虑不足。北京奥运场馆是在奥运结束一年之后才开始考虑经营规划的问题。而悉尼奥运主场馆的闲置时间更是长达三年,才有公司接受。

      无形资产经营是关键

      在过去三年中,鸟巢累计接待游客1623万人次,举办社会公益、文化演出、商业推广等各类大型活动61场,累计运营收入8.3亿元;水立方累计接待游客850万人次,举办社会公益、文化演出、商业推广等各类大型活动310场,累计运营收入3.56亿元。2011年,两个场馆都取得了现金流平衡,特别是水立方还实现了盈亏平衡。2011年,水立方的自营收入约为8800万元,其中包括在跳水、短池和花游3项国际赛事中获得的北京市体育产业引导资金960.20万元。但包括场馆维护、二期资产折旧、能耗等在内的成本费用税金总计却达到了9929.9万元。其中,水立方每年的能耗、场馆维护和劳动力,工程造价成本共计5756.3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58%。

      然而,北京市政府担心对“鸟巢”、“水立方”进行商业冠名会引发大量的社会争议,不愿接受商业冠名。

      目前据造价168来了解,在北京具备多用途模式的19个奥运场馆中,只有五棵松体育馆进行了商业冠名。2011年1月21日,万事达卡取得5年冠名权,五棵松体育馆正式更名为“万事达中心”。北京五棵松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国今娇曾公开表示,目前冠名和商业赞助收入占到万事达中心总收入的70%-80%。“场馆瘦身”也是解决经营困难的一个选择。国际奥委会成立了“奥运会研究委员会”(Olympic Games Study Commission)专门研究如何控制奥运会的规模,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建设奥运场馆问题,推动奥运场馆建设瘦身。

     

     

     

  • 海藻造房,造价低防虫防水还防火经久不坏,你知道吗?

      据造价168了解,  海草房工程造价不高,却可经久不坏不漏。 海草房的造型、颜色也传递着丰富的审美信息,灰褐色的海草苫成50度角的人字坡形屋顶,石头和黄泥塑就的马鞍式屋脊厚重而高耸,在蓝天 、碧海、绿树的映衬下愈加显得古朴而稳重,用来做海草房的海带草,随着海潮涨落而被成团成团地卷到海岸滩涂,渔民在退潮时便把它们捞上来晒干,这个过程需要经过风吹雨淋等大约一年时间,目的是去掉海草中的盐分。海带草长在水深3至5米的海湾,叶宽不足1厘米,叶长却可达到3米。

      海带草中含有卤和胶质,除了保湿性能好以外,防虫蛀、防霉烂、不容易燃烧是最大的特点。而且,盖海草房的人都是高手,由于晒干的海草蓬松开来体积庞大,把海草“束”起来就是个很关键的技术活,这个人往往在屋子下面自己先“束草”,然后再上屋顶用腿夹紧一把一把地将海草“挤”在屋顶上,在屋顶从下往上苫草的过程中不使用其他建筑材料,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

      烟台长岛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出现了搭建的海草窝棚样式,这可能也是最早的海草房,在元明清时代开始兴盛。原来烟台的福山、牟平等地海草房非常普遍,近年来逐渐减少。提起大叶藻作为建筑材料的好处,简直多得说不完。据研究表明,大叶藻通常在沿海潮间带和潮下带较浅的水域形成广大的群落,海草床缓冲了水流对海底基质的扰动,并且从水流中过滤沉积物和营养物质,成为一些海产鱼类的栖息场所和育幼场。此外,它们的根和茎也对海底的沉积物有很强的固定作用,从而有利于保持海水的透明度。

     

     

     
     
  • 造价超10亿美元的牛人住宅堪比皇冠

      造价168获悉,印度第一富翁穆克什.安巴尼为自己建造了据称是“世界最昂贵住宅”的一座27层塔楼,其内部图片近日首次公布。

    据报道,这栋豪华大楼位于孟买地价昂贵的阿尔塔芒特路,大楼根据一个神话岛屿起名为“安提列亚”(Antilia)。报道说,这座大楼工程造价超过了10亿美元。但这个数目对于穆克什.安巴尼来说不过是个零头。《福布斯》杂志估计,穆克什.安巴尼的身家超过220亿美元。

    参观过的人称,大楼拥有数个直升机停机坪,一个巨大的图书馆,豪华的餐厅、昂贵的大理石地板,甚至有一个雪屋。到目前为止,其主人都缄口不谈自己的豪宅。

    一张发表的图片显示了豪宅中的一个房间:落地的大窗,房间的布置和摆设像是一个五星级酒店的大堂。许多房间的层高都高达两三层楼。不过女主人说,“我必须得说媒体的有关报道有所夸张。

    相当一部分媒体报道都在猜测穆克什.安巴尼一家人是否真的在这座豪宅中居住。有报纸报道说,穆克什.安巴尼决定不搬入豪宅,因为根据印度堪舆术,这座建筑存在问题。

    在去年11月的一次采访中,穆克什.安巴尼夫人证实他们去年9月就搬进了新居居住。穆克什.安巴尼夫人说,“我们住在最顶层因为我们希望得到阳光……所以这是个架在花园上面的房子。”

    她还说,房子是根据莲花和太阳设计的,房子用稀有木材、大理石、珍珠母贝和水晶等建筑材料装饰,由印度匠人精心制作。和很多印度家庭一样,豪宅里也有印度教的祷告室。她说,“把庙(祷告室)建好非常重要。

     

  • 解读建筑材料与奥运“不解之缘”

      如果说哪个行业和奥运会关系最为紧密,建筑材料业绝对是首当其冲的代表。尽管,这似乎并不是人们常规意识中的概念,但从奥运会场馆建设开始,到世界巡游的火炬,再到每种体育器械的演变升级,奖牌的制作设计,等等,哪一样不是各种材料的博弈和示范?

     从辩证的角度理解,体育与建筑材料,越来越成为分不开的共生体。两个行业的交织与合作,所产生的效应和价值,早已超越了奥运会举办的三周时间,而关乎于经济、文化、科技等等相关领域的求索突破,甚至,关乎一个国家的整体形象和世界影响力。

     奥运会至今,不过百年,我们能够预想得出,在未来的一百年,很难再有大型体育赛事可以超越奥运会的规模和影响力,那么,每4年一届的奥运会,无疑为整个建筑材料行业酝酿着不同的创新和提升空间,关键是,谁能抓住机遇。

     体育与材料,相伴相携,缺一不可。

      体育与建筑材料,之所以相辅相成,材料在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同时,越来越多的体育赛事,也为大材料产业提供着大展拳脚的空间和舞台。

      这一点,中国资源协会木塑复合材料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嘉的感受相当炽烈,因为“绿色奥运”的召唤,让新型木塑复合材料大展拳脚。北京奥运会之前,全国只有50多家木塑企业,2006年,当木塑复合材料作为新型绿色环保材料,被奥运会相关部分确定为鸟巢、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等场馆建设中,木塑行业可谓柳暗花明,春色绽放。

      如今,中国木塑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上下产业链企业,生产量与出口量均列世界第一。

      不仅如此,木塑复合材料的行业标准,也是伴随着奥运会的应用而诞生。总言之,如果没有奥运的辅助和传播,中国木塑业的发展,远不是今天的规模和态势。

      陶瓷行业同样感受明显,伦敦奥运会对于陶瓷制品的喜爱可见一斑,从地砖墙砖、陶瓷卫浴等基本陶瓷材料的应用,到礼品、纪念品等艺术陶瓷的引入,都无疑是为陶瓷行业提供着最具传播效应的空间。

      毫无疑问,奥运会在中国的举办,给了中国建材业一次集体行动的良机,但是,中国建材如何走出国门,成为世界奥运的重要角色,似乎还存在着一定的桎梏。

      放眼国际,建材与奥运最着名的联姻,源自美国陶氏集团,2010年,陶氏集团开始成为奥运会的全球合作伙伴,一直到2020年。

      伦敦奥运会主场馆“伦敦碗”装饰外壳,就是采用陶氏的新材料——一种比传统材料重量轻35%的树脂材料,而其发明的挤塑聚苯乙烯隔热保温材料,也在奥运会场馆中被应用。

      造价168认为不能否认的是,相对其他行业的奥运营销,建材企业的传播意识和合作方式,已呈现出全球化相形见绌的态势。上百年来,大量的建筑材料应用于奥运建设,但榜上有名的却寥寥无几。

      纵览奥运会赞助商的大名单,各行业的品牌企业占据着9成以上的比例。建材业品牌意识的缺失,桎梏着传播力度释放,这恐怕是建材产品“只出力不留名”的重要原因之一。

      加强品牌传播力度,还能收获更多合作拓展的机会,尤其在当下,东方元素和东方艺术文化日益成为全世界的新宠,似乎可以为建材业的品牌意识觉醒带来一些刺激。

      剥离建材重工业的影子,人们越发意识到建筑材料同样是民族元素与民族文化艺术的表达方式之一,那么,利用像奥运会这样世界瞩目的大型平台,无论从材料的实地应用抑或文化交流等方面,都可以创造带动起全行业走向国际的绝佳契机。

  • 解谜建材价格“水分”之谜

      标价17万元的沙发,9万元就可售……眼下正值建材商品销售淡季,各商家都在极力降价促销。但有市民反映,在商家看似高额让利的背后,却暴露出部分建材商销售商品建材价格“水分”过大。

      眼下正值建筑材料市场淡季,不少已购买家具的市民表示,在淡季选购建材商品,明显会感到差价和“水分”有些大。“前两个月看好的木床标价5500元,说只能打8.5折,而最近一看,竟标着特价3900元。”市民刘女士表示。

      炎炎夏日,不但建材市场中客流下降明显,很多出售家具的服务人员也变懒散,一些出售床品的销售人员,甚至直接倒在床上睡了起来。和三四月份的旺季相比,不但特价商品比比皆是,多数商品的标价也下降了一到两成,一些平时就“高高在上”的家居商品,眼下的标价甚至下降了三四成。市民王女士介绍说,前两个月看好的窗帘,当时标价为1000元,可近日询问时,窗帘的要价已经降到了500元。而且服务员还表示,如果当天购买还有折扣。

      对此,据造价168了解,建材商品的出售价格也是靠市场调节,商家定价自然随意,越高端的家具商品,定价也就越容易标高。然而在销售淡季,商家只想着能靠让利手段吸引客流,没想到很多提前“踩盘子”的市民早已掌握商品价格,也就暴露了其中“水分”的多少。

      不过,也有一些品牌商家在其中躺着“中枪”。部分建材商表示,因淡季时商家会推出一些近似于零利润的商品吸引市民,靠走量来赚取厂家的返点回扣,而如果市民以零利润商品作为“水分”参考,不免冤枉了很多商家。所以市民“踩盘子”时,也要看出售的商品的建材价格是否为特价商品,再对商品销售的“水分”做判断。

  • 2012下半年钢材建材价格走势预测

      据造价168获悉最近微博上流传这样一个段子:夜。一女遭遇劫匪,颤抖曰:“大哥,我是做钢材的,两个月没发工资了,还刚被裁员,你看报道就知道了,真的没有钱……”劫匪听后痛哭流涕,“妹子,同行,俺原来是做热轧的,你拿好工牌,后面那帮抢劫的是做线材和螺纹的,你放心,我们绝不抢自己人。”这则笑话的走红,背后是因钢材在建筑材料市场的持续低迷引发了一部分人的共鸣。

      影响房地产萎靡 钢铁水泥价格下滑

      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国内十大城市综合指数(新房)平均环比连续下跌,上半年房企业绩出现分化。与房地产投资增速放缓密不可分,钢铁、水泥等行业需求不振。钢材、水泥等行业,从2012年年初以来,建材价格已阴跌半年之久。

      据显示,上半年螺纹钢、热轧、冷轧、线材、中厚板等均价分别同比下跌9.35%、6.27%、4.88%、10.89%和7.35%。6月底钢材库存1585万吨,较2011年底上涨约20%。在上游成本增加、下游需求放缓、产能过剩等的行业困境下,业内预计下半年钢铁业绩难以出现明显改观。

     市场经销商诉苦销量减幅超过50%

      7月16日,海盛路钢材交易市场附近,一家经营钢材加工、批发的店面里,一名中年人正看电视,声音开得有些大,店铺门前的钢材上生满铁锈,中年男人是该家店铺的老板。看到有人过来,对方颇为热情,当商报记者说明来意后,老板开始倒起了苦水。“在以前像你们这样找上门买钢材的每天有好几个,现在派业务员下去谈,都卖不动。”据该店老板介绍,店铺以前有两三个工人,现在就剩夫妻两人,入不敷出的营收只能压缩成本。春节过后,海南的钢材价格一直下跌,以螺纹钢为例,2月份出货价格为4500元/吨左右,现在3900元/吨还可以议价。以往每月能出货100多吨,现在半年过去才卖出十几吨。老板还告诉记者,他们属于钢材代理商,不存在库存压力,受影响更为严重的是那些大型批发商。

      在不远处经营同样业务的一家店铺门前几个工人正在作业,店铺里有人在咨询,看样子销量稍好。随后该店老板陈先生告诉记者,随着钢材价格持续走低,自家店铺也受较大影响。“最直接的影响表现在出货量上,在2010年、2011年每月平均出货量300-500吨,今年半年才卖出1000吨。”陈先生坦言,在钢材市场普遍萎靡的情况下,他店遭受的打击还不算太大,其主要业务来自于政府工程,营业较为稳定,另外,提供垫付业务使其在市场中颇具竞争力。“每次跌个五六十元,心里也没个底,以前我们这排有7家店铺,如今已经倒闭了4家。”言谈间陈先生充满焦虑。

      预测海口市场继续盘整 下半年形势不乐观

      据造价168目前已有14家上市钢企发布2012年中报业绩预告,而除宝钢股份与久立特材外,其余12家钢企不是预亏就是业绩大幅下降。其中,仅鞍钢股份一家就巨亏19.7亿元,比上年同期大幅下滑998.18%。

      据7月钢材建材价格指数显示,海口市场建材价格弱势持稳,本周市场价格连续下跌,周一至今,海口市场建材价格下跌幅度达到40元/吨,跌幅较其他地区小,其主要原因是近期北方资源价格居高不下,南北价差依旧保持在低位水平,因此北方资源很难往海口地区运送。而北京、上海、广州等主导城市建材价格继续下行,跌幅在10-20元/吨,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7.6%,创13个季度新低;因此预计本周海口市场建材价格或将继续盘整。预测,价格下跌与产能过剩同时出现,2012年下半年的建筑材料市场走向不容乐观

  • 从应用谈环保建筑材料的发展趋势

      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成为许多国家的选择。在此背景下,绿色建筑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随着环保型产品逐渐在市场上成为主角,消费者对建材提出了安全、健康、低碳等要求。推广应用绿色技术,使用无公害、无污染、无放射性的环保型建筑材料,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传统建筑材料产生污染的原因

    造价168获悉一些传统建材是由化工材料制成的,含有有毒物质。这种建筑材料不断向室内释放有毒气体,对人体健康有害。据媒体报道,美国环境保护局的专家曾经对10栋新建房屋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建筑室内空气中有500多种化学物质,比室外高许多倍。

    研究结果表明,2%~3%的房子里有石棉和氡,10%左右的房子里有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室内有这些有害物质的建筑被称为“病态建筑”。这些“有病”的建筑会把自身的“病”传染给房屋的使用者。事实证明,劣质建材释放的各种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非常不利。封闭的建筑内温度较高,为细菌繁殖提供了有利环境,对人体的危害更大。

    环保型建筑材料的应用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认为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认为中国人拥有的自然资源非常丰富。事实上,我国的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何让更多的中国企业家和普通居民认识到节能的重要性,是值得每一个人思考的。

    2003年,上海的节能环保建筑非常少。多数人已经习惯了冬冷夏热的室内环境,对绿色建筑没有清晰的认识。如今,随着政府的有力支持和大力推动,上海的节能环保建筑渐渐多起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10年上海世博会展馆、绿洲仕格维花园酒店、长江科文交流中心、浦江智谷招商服务大厦、青浦别墅、普陀区旧房改造项目等一系列新建、改建节能建筑比上海的普通建筑节能75%。

    环保建筑材料的发展

    色建筑就是有效利用资源的建筑,即节能、环保、舒适、健康的建筑。绿色建筑选择建筑材料应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个是尽量使用3R(Reduce、Reuse、Recycle,即可重复使用、可循环使用、可再生使用)材料;另一个是选用无毒、无害、不污染环境、对人体健康有益的材料和产品,最好是有国家环境保护标志的材料和产品。

    与传统建材相比,新型建材不仅可以降低建筑能耗,还能合理利用工业废弃物。新型建材不仅不会污染室内环境,还有益于人体健康,有助于改善建筑环境,能起到防霉、隔音、隔热、杀菌、调温、调湿、调光、阻燃、除臭的作用。新型环保建材的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不会生成新的废弃物,而且大多可以回收再利用。

    从我国的市场情况来看,多数企业并不了解自己生产或销售的建材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更谈不上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或销售建筑材料。

    现代社会经济发达,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建筑材料的大量生产和使用为改善人类居住环境提供了物质保障,但也付出了过度消耗能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等代价。因此,要想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的建筑设计,必须把原材料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纳入衡量建筑价值的标准体系中。建筑是来源于自然又回归自然的,其使用的材料不应对人体和周边环境造成危害。以黏土砖为例,其生产过程就会破坏土壤环境。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在建筑中使用木材应加倍谨慎。大量砍伐树木会导致一系列问题出现,如增加运输能耗、破坏局部经济环境和生态环境等。环境友好型建筑应该有出众的耐久性,易于维护管理,不释放或很少释放有害物质。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将建筑材料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减到最小,须研发无污染建造技术和环保型建筑材料。例如,利用工业废料(粉煤灰、矿渣、煤矸石等)生产水泥、砌块等建筑材料,利用废弃泡沫生产保温墙体,利用废玻璃生产贴面材料等。这种做法既可以利用工业废料,减轻环境污染,又可节约自然资源。

    节能环保材料未来将成主流

    节能环保材料在建筑领域已得到广泛使用,未来将成为市场上的主流。据造价168了解,欧洲目前已掀起建筑革命的浪潮。人们期待未来的房屋不仅能实现能源自给自足,还能将剩余的电能输入电网。这是人们对建筑业提出的新要求。

     

  • 工程造价纠纷的四大特点和对策

    造价168获悉近几年来,法院受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不断上升,此类案件专业性强、争议多、案情复杂,审理难度相对较大,而绝大多数案件还需历经工程造价鉴定这一步骤,更延长了审理周期。随着我国房地产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迅猛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特别是以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作为主要诉因引发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有了审价报告,案件的审结就有了可预期性;没有审价报告,案件的审结就变成遥遥无期。因此,如何规范工程造价鉴定、缩短鉴定周期、提高鉴定质量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应着重于探讨在目前的工程造价鉴定模式下如何改进存在的问题,提高鉴定质量与效率,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结。

    分析工程造价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特点一:工程造价评估案件种类繁多,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农村房屋建设中的财产损害赔偿、居民房屋装修中财产损害赔偿等类案件。

    特点二:工程造价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在鉴定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较为混乱,有些鉴定报告说服力不强,致使当事人对鉴定报告的信服力较弱。在国家法律法规层面,工程造价鉴定方面的法律相当匮乏。长久以来,对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立法体系中也没有专门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或行政法规,这是现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环节中最重要的法律缺陷。现行有效的建筑法对此缺乏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实体要求及操作程序未作具体规定。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涉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也仅只有两条,条文少,操作性不强。如:居民生活中由于楼上业主用水管理不善,致使楼下住户的楼板、地板、墙面等被水浸泡,造成损失。该损失究竟有多大、维修费用为多少、怎样鉴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另外,这类案件应该是否需要先由有资质的鉴定单位针对房屋损害情况先做出维修方案,然后再由工程造价单位依据维修方案作出评估报告。如果按这种方式做,不但做两个鉴定费用很大,而且目前徐州尚无有做维修方案的鉴定资质单位,所有类似鉴定都要到外地去做,那么周期会很长。如果只由工程造价根据损失情况评估,法律依据又不强。

    特点三: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存在多层转包现象,从而导致一个工程多家施工现象。监管也不到位,施工资料杂乱无章,加之设计图纸多次变更,造成双方当事人对施工的工程量难以达成一致,从而使案件承办人及鉴定专家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如:武献峰诉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睢宁县建筑工程公司一案。该案的第二被告人睢宁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了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的土建工程后,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原告武献峰。该案于2008年10月24日立案,2008年12月该案承办人将案件移送至司法鉴定中心,要求对原告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造价、租赁设备的租赁费用、停工期间留守人员工资进行评估。在鉴定过程中,由于该工程管理混乱,资料缺失严重,导致办案人员、司法鉴定辅助人员、鉴定专家一次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次次去看现场,一次次调取资料,终于于2009年1月20日形成鉴定报告。2009年7月2日,该案被告徐州科博机电有限公司又提出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于是再次启动鉴定程序,对电器车间防水屋面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是否需要拆除重新施工,还是进行修复,2009年9月10日鉴定结束。2009年12月2日被告科博公司(简称)又要求进入鉴定程序,对原被告双方一致认可被告科博公司支付的材料设备款项,对该对帐帐目的部分数额进行确定,并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对工程质量问题的修复方案的造价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中心汇同案件承办人、鉴定专家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看现场、补充材料等鉴定过程。2010年1月20日鉴定结束,现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特点四:工程造价鉴定案件中,多次鉴定的比率较高。如我院21件工程造价案件,一个案件,二、三次鉴定的就占7件(无重新鉴定案件),这种情况在其它鉴定案件中是不存在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建设施工纠纷案件的案由是被告拖欠原告的工程款,而被告则认为:为什么会拖欠原告的工程款,是因为原告所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因此,一个案件即出现两个鉴定案件:1.工程质量鉴定;2.工程造价评估。另外还有一类案件:即农村房屋建设中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原告起诉被告拖欠建房款,被告则认为原告所建房屋有质量问题,由此可能牵出三个鉴定案件,即,1.房屋质量鉴定。2.如该房存在质量问题,要做维修或拆除方案鉴定。3.实现维修、拆除方案所需费用鉴定。从而造成案件的鉴定周期较长、鉴定次数较多的现象。

    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复杂,鉴定周期较长的后果。为改善工程造价评估工作,建议全国人大、最高院尽快出台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建议各地高院定期对工程造价评估进行培训,统一工程造价评估使用的标准、计算方式。使鉴定报告更加规范,更具说服力;加强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争取做到:在启动鉴定程序前,将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搞清楚,将施工工程的具体情况搞清楚,将鉴定的目的及要求搞清楚。同时尽量提供全施工过程中的证据材料,从而使鉴定案件一气呵成,以缩短办案周期。

  • 2012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温馨提示【转载】

      据造价168获悉:201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亦可关注网校造价师频道成绩查询栏目信息。

    证书领取  

     造价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单位代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原件。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 

    准考证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原件;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注册 

     (一)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二)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1)取得执业资格;

      (2)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注册证书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 警惕上当受骗,造价168提醒,交钱拿造价员证书 女子被骗2万元

     

     

     造价168获悉711日早上,田女士收到一条短信,称交了钱就包她拿到造价员的证书,由于田女士之前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考工程造价员没有及格,对方告诉她,一门课不及格2000元,田女士有两门课不及格,总共应交4000元钱。

       心存疑惑的田女士按对方短信上告知的号码将钱打了过去。“他们说会在网上帮我操作,先交1000元预付款到他们的账号上,剩下的3000元等他们办好后再让我交给他们。”汇完钱后,对方又以保证金为由,骗走田女士近2万元钱。

       婺城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的吴警官介绍,目前常见的电信诈骗分为四类:一是谎称电话欠费,引诱上当;二是群发短信,谎称信用卡透支、被人冒用等;三是退税,谎称国家政策调整可以退车辆购置税等,引诱市民使用信用卡,遥控转账;四是网上诈骗,比如冒充QQ好友等。警方提醒,不要轻信来电显示,因为骗子使用任意显号软件,可把任何号码显示在你家的电话上;到银行转账时,要咨询工作人员。

  • 云南造价出新规 根治“低价中标 高价结算”

      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局发布了《公路工程新增子目计价规定》,据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为根治多年来工程造价领域设计变更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顽症而出台的新规,该制度属全国首创。

      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单价水平的合理确定及有效控制是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预算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如何确定新增子目单价,至今没有形成全省统一的计价规定,目前,云南省公路工程新增子目单价的管理基本上是各项目根据自身的管理习惯或约定俗成的粗放式管理,较普遍的做法是将新增子目单价管理作为计量支付管理的一部分,在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中仅有为数不多的条款说明,缺乏专门的新增子目单价计价规定或是管理办法。

      造价168获悉,《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计价规定》对新增子目单价概念进行了科学定义,对新增子目计价的监管制度作了相应的解释,并规定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及运营维护项目实施此项新规。此外,新规还对执业资格、计价原则与报批制度都做了相关规定。

      据介绍,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资金庞大,如“十一五”期间我省交通投资就达2042亿元,资金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政府性,投资效果倍受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在整个工程的投资物化过程中,工程的实施阶段约占工程预算其中的70%以上,因此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对工程投资效益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计价规定》的出台基于合同优先、风险共担的原则,与不平衡报价等定价规则构成合理定价机制。《规定》最大程度规范工程变更中新增子目的计价行为,不仅避免定价纠纷,将多年来人为定价权变为程序定价,实现定价机制的公正与公平。

  • 工程招投标中现三大不规律性特征解析

      造价168获悉珠海市住建局通过对过去3年的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即201061日至2012620日期间该市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列入了此次排查行动,投资额在2000万以上的169个项目、评标办法为两阶段评分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与工程造价相比降幅低于5%的项目,均列入了重点进行排查。

          重点排查的内容为在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投标人在提供业绩、信誉证明时,因不带或少带业绩原件导致绩信得分为零或明显偏低的;在单一类型的多个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同一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得分相差悬殊的;招标失败的项目。经排查后,其中有60个项目呈现出三大不规律性特征:

         一是中标单位相对集中在少部分投标人;

         二是60个项目中有59个项目的中标人都参与了多个项目的投标,所占比例非常高;

         三是个别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得分明显偏低甚至为零。

     

     据造价168了解,这三大不规律性特征,是该局集中有经验的评标专家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后得出的。该局将联合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继续对此深入摸排,争取通过摸排掌握更多高质量、有价值的涉嫌围标、串标的线索,在案件线索摸排上取得重大突破。

      

  • 200万元工程变身600万,造价师锒铛入狱

      造价168获悉造价师李某因贪图两万元的小利,不顾职业操守,生生将标的200万元左右的工程核价近600万元,让国家蒙受巨大损失,目前,这位造价师已经因涉嫌商业贿赂落入法网。 

          2004年,某园林公司参加一个路段绿化工程的招标,当时的中标价也就120多万元,在实际施工中该公司发现工程中有一些工程量漏算,造成工程预算的成本高于中标价,园林公司杜老板向公路处索要500多万院的工程款,公路处无法接受这个价格,找南京一家审计公司核价,核算结果为200万左右。

          双方各执一词闹了1年多,最后请市仲裁委仲裁。市仲裁委决定指定淮安某知名的审计事务所来重新核算。

          杜老板打听到该所工程造价师李某将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审计,想方设法找人联系,安排饭局。当天饭局两人一句跟工程有关的事情都没提,杜林只在饭局结束时要了李某的电话号码。

         几天后杜老板打电话约李某单独去茶吧谈事。 李某心领神会,收下纸包,说句“能关照的一定关照。”两人便各自离开。李某回家查看,纸包里是两万元现金。

          大约半个月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出来了,李某的“核价”竟然是近600万,比杜老板想象的还多。结果杜老板自己都不好意思,经协商主动“请降”至470万元。对于这个荒唐的审计报告,公路处也不愿认可,但最后还是以此为依据,支付给杜林440万元。

          2011年9月杜老板因其它经济问题被市检察机关审查,李某怕受贿的事情败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彻夜难眠。

          当年11月,杜老板将这两万元从银行汇到市纪委的廉政账户上,希望能躲避打击,可是事情并没有如他所愿。

         2012年年初,此事还是被翻了出来。一名工程造价师,原本应当不偏不倚,按照市场行情实事求是地为工程双方核算出合理的价位, 李某却为了贪图这两万元的利益,使国家蒙受数百万损失,已经涉嫌商业贿赂,被清河公安分局依法拘留。李某在看守所里深深后悔,这两万元并不能使其发财,反而让他身败名裂,再也不能从事自己熟悉的工程造价行业了。

  • 造价168一站式专业服务平台举行第一期技能培训班

       7月21日,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查世伟,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咨询”)总经理尹绍青,副总经理胡灼贞、黄淑权以及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科技”)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等公司领导,率领七十多名员工前往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第一期造价168一站式服务平台技能培训班。此次培训课得到了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力支持。

    (华联咨询、华联科技董事长查世伟体验实战操作)

    (华联咨询总经理尹绍青与员工一起听课)

    (造价168第一期技能培训班现场实况)

    造价168一站式专业服务平台举办培训班,目的是为提高企业广大员工,尤其是业务骨干人员对造价168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的认识,以及熟练掌握我司自行研发的“计价优”工程计价软件的使用操作。务求从内到外,以点带面的形式,推广造价168智能技术的应用与用户认知度。

    (造价168第一期技能培训班集体合影)

     

    第一期技能培训班,华联咨询东莞分公司、南海分公司、广州三部以及华联科技运营、销售、材价部均有派员参加。培训课由讲师示范操作以及学员实战演练两部分构成。在学员上机操练过程中,讲师从旁指导,及时答疑解惑。经过一天的培训,学员们基本上能做到独立操作软件,达到了本次培训的预期效果。在吸取本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造价168一站式服务平台今后会举办多期技能培训班,面向的对象或将从企业员工拓展至注册客户、专业院校人员等,让更多人接触造价168智能造价技术,让造价工作变得更加专业、快捷、精准、高效。

    (华联科技运营部黄巧玲供稿)

  • 科学建设智慧城市 高效运营智慧城市

        第一届中国智慧城市高峰论坛召开

        仇保兴作主题发言

        据造价168获悉,7月19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等单位主办的第一届中国智慧城市高峰论坛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仇保兴在会上作了“智慧地进行城镇建设,积极促进我国城镇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智慧城市论坛智库专家辜胜阻,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潘云鹤、中国邮电大学校长方滨兴作主题发言。会上,还举行了国家智慧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中国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筹)、中国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管理基金(筹)揭牌仪式。

        仇保兴从“十一五”城市信息化建设情况、“十二五”城镇化建设新形势、更加智慧地推进城镇化建设、做好智慧城市研究和保障工作4个方面阐述了建设智慧城市的重要性。

        据建筑造价了解,仇保兴指出,应从以下3方面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第一,从社会发展的整体角度,系统谋划城市的发展。第二,从有效的可执行的角度来分析,实现智慧城市建设过程可执行、可落实、可检验、可考核。其中,必须关注并解决产业、民生、环境、行政、资本这5个问题。第三,要从现代科学技术应用的角度来思考,特别是运用信息技术成果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据造价168获悉,仇保兴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智慧城市管理公共信息平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和“高分辨率对地观测重大专项”,不仅要做好启动工作,更要做好研究和示范工作,把有能力向智慧化发展升级的城市作为示范,探索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科学途径。据仇保兴介绍,未来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在华东、华南、华北、华中、西部分别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将从智慧城市、智慧城镇、智慧城区3个层面分别选择若干个典型城市作为试点示范,实现智慧城市(镇)建设全面提速。每年选择总计约15个城市、城区、城镇作为创建试点。

  • 首钢集团重组钢厂多数亏损 京唐钢铁去年亏51亿

        据造价168获悉,首钢集团最引以为豪的曹妃甸高端炼铁炼钢项目一直没有实现盈利,且去年出现巨额亏损。与此同时,首钢集团最近几年在全国各地重组的几家钢厂大部分都处于亏损状态。

        ,首钢股份(000959.SZ)昨晚公布的公司资产重组方案披露的数据显示,首钢曹妃甸项目——成立于2005年的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715.75亿元,所有者权益211.86亿元,2011年营业收入294.88亿元,净利润为亏损51.41亿元。

        此外,首钢集团此前重组的贵州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去年都是亏损的,只有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伊犁钢铁有限公司实现微薄的利润。

        首钢在搬迁之后,为了生存,开始到全国各地寻求兼并重组的目标,相继在贵州、山西、吉林、新疆等省份收购了一些钢厂,这些钢厂曾经盈利过,但是去年几乎全部陷入亏损。

        根据建材价格数据数据显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去年亏损2.25亿元,营业收入172.46亿元;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去年亏损0.5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9.15亿元;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去年亏损3.5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6.34亿元。

        盈利的收编企业只有两家,吉林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去年实现净利润2.27亿元,营业收入268.12亿元;首钢伊犁钢铁有限公司去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9亿元,营业收入18.10亿元。

  • 水泥行业好景不再 半年全面停窑5次

        今年水泥生产行业继前4次全面限产停窑后,7月3日开始又全面停窑,时间共为10天。

        水泥生产行业自去年7月开始,市场行情连连下滑,销量、市场价格、经济效益都出现下降,到目前为止,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已下跌到每吨260元至270元。

        “前年价格最高的时候达到每吨400多元,去年价格比较平稳,都稳定在每吨300元以上,是历史上经济效益最好的一年。”市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周藻生告诉造价168,但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水泥行情好景不再,销售连连受阻。

        根据建材价格数据显示,以1月至5月的统计为例,去年1月至5月累计水泥产量达767万吨,累计销售收入35亿元,分别比前一年同期增长21.4%、107.2%,平均销价每吨389元。而今年同期累计产量却只有571万吨,累计销售收入20亿元,平均销价每吨只有304元。

        “估计再下跌的幅度不是很大,但仍会略有下跌。”周藻生说,按现在的水泥市场价格,生产企业已处于微利状态,小规模企业已出现亏损。按目前的煤、人工等生产成本,32.5强度等级的水泥的保本价为245元。为了防止产能过剩,市场出现无序竞争,根据省水泥行业协会的统一安排,水泥生产从今年春节开始就实行节能减产,全面停窑,前后共实行5次,其停窑次数之多、停窑时间之长,也达历史之最,与前年半年之内就上涨了10次的疯涨状况形成鲜明反差。

        周藻生告诉建筑造价相关负责人,今年水泥市场行情连连下滑,主要是由于目前经济状况还没有得到恢复造成的,高铁建设、房地产开发、开发区建设等涉及建筑行业目前仍然疲弱,从而导致水泥需求量下降,用量减少。

        面对目前的水泥建筑材料市场行情,水泥生产企业纷纷停窑检修,以期通过降低生产能力,减小市场供应,来稳住市场。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修明相告,他们企业的水泥生产量已比去年同期下滑了20%至30%,1月至6月累计产量从去年的150吨下降到130吨。为度过低谷期,一方面他们自律,严格执行协会规定;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技术改造,来节支降耗,降低生产成本。

  • 房地产不松动 地板商纷纷抢滩工程单

        因前期红星美凯龙进驻兰州的消息被媒体吵得沸沸扬扬,时至今日却杳无音信,兰州地板经销商们的希望面临破灭。7月17日,相关造价员在走访了兰州三森美居、雁滩家具超市等市场后发现,零售单已经是寥寥无几,经销商们已经把方向转向了工程单。

        今年以来,商家们苦苦期盼房地产并无松动的迹象,眼看着零售单份额在逐步缩小,经销商的压力着实不小。某品牌地板负责人对建筑造价负责人说,房地产调控不松动,下游产业就跟着下滑。近段时间房子的销售量也在逐步萎缩,大部分的消费者持币观望或者有房子的也不急于装修。再加上天气的炎热,市场里的很冷清。家家户户都在守房度日。

        造价168了解到,因为零售单的份额缩小,经销商们已经开始着手工程单的开发。有经销商说,如果房地产不松动,廉租房、公租房、保障房的工程单也许会成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否则就得关门走人。另外还有部分的总代理商不顾辖区划分直接跑到地级市和县城接单,总代理商和分销商诚信危机将再现。

  • 铁路基建投资下降38.6% 水泥需求下降

        据造价软件获悉,7月13日,铁道部披露,今年上半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777.51亿元,同比下降36.1%;其中基本建设投资为1487.06亿元,同比下降38.6%。

        根据铁道部规划,全国铁路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规模为5160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为4060亿元。

        造价168获悉中国工程院院士、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梦恕向透露:“今年上半年铁路基建投资数据距离全年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由于资金不到位,国内客运铁路专线完工日期一再推迟。北京—广州、北京—哈尔滨等客运专线完工期限将有可能延迟到年底,时速均为350公里左右。部分地方铁路局只能暂时通过银行贷款支付铁路基建款项,利息费用较高。”

        中金公司此前称,截至今年5月,国内铁路全线复工的项目有9条,投资额为6754亿元,占总工程预算投资额的27.7%;部分复工的项目有9条,投资额为3864亿元,占总投资额的15.8%;已停工、尚未复工的项目有7条,投资额2184亿元,占总投资额比重的9.0%。

        和上半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下滑相反的是,今年1至6月,全国铁路客、货运量同比出现较快增长。

        168造价获悉铁道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铁路累计发送旅客91836万人,同比增长3.4%。货运方面,今年1至6月,全国铁路货运总发送量完成199847万吨,同比增长2.6%。其中,货物发送量完成199205万吨,同比增长2.6%。

  • 金顶金隅成为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大户

        据造价168获悉,7月9日,工信部发布了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涉及企业共计2579家,淘汰落后产能规模与今年4月份下达的目标任务基本一致。其中,水泥行业上榜企业多达1053家,西部地区成为产能“瘦身”重点。

        ST金顶淘汰落后水泥产能高达435万吨,是淘汰规模最大的建筑材料企业之一。淘汰落后产能较多的上市公司还有金隅股份——承德金隅17万吨、张家口金隅90万吨、邯郸金隅太行水泥140万吨合计247万吨(持股比例:承德金隅12.52%、张家口金隅90%、邯郸金隅95.46%)。

        据造价员介绍结合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和今年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河北、山东、山西、甘肃等省的水泥具备相对投资机会,因为这些省份在高额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相对高。

  • 河南省二季度室内装饰材料抽检半数不合格

        据建筑造价获悉,7月13日,河南省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布消息,该中心刚刚完成了今年第二季度室内装饰材料商品检测工作,全省76个批次样品抽检中,合格37个批次,平均合格率仅为49%。造价师提醒消费者,面对良莠不齐的室内装饰产品,购买时要认清标志,尽量查看检验报告原件。

        此次抽查的商品包括济源、平顶山、驻马店、商丘4地市主要建筑材料批发市场、超市销售的木地板、人造板产品等室内装饰材料。按照各自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本次主要检测项目为气体甲醛释放量、含水率、静曲强度、表面耐磨等。

        抽检结果显示,76个批次的样品共合格37个批次,平均合格率仅为49%。其中,人造板合格率33%,主要为甲醛释放量超标和静曲强度不合格;地板类合格率68%,主要是表面耐磨和静曲强度不合格。

        面对众多人造板及地板类室内装饰产品,消费者应如何选择?造价168建议,一定要认清标志,查验产品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出具日期一般要求在半年之内,为防止个别企业或销售商伪造,要尽量查看检验报告原件。

  • 国内首台防火涂料喷涂装备通过验收

        7月6日,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油工程)青岛公司腐蚀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承担的科研项目——《海洋工程防火涂料喷涂机的研制》正式通过专家验收。

        据相关造价师介绍,该设备采用了多项专利技术,从根本上解决和改变了国外双组分防火涂料喷涂机目前存在的多种问题,喷涂效率提高108%。与国外同类设备相比,国产设备购置费降低51.08%,后期易损件的工程预算中的建材购置费也大幅降低,设备购置周期可缩短3至4个月。

        这标志着海油工程青岛公司在防火涂料喷涂设备技术上打破了国外公司长期在双组分防火涂料喷涂技术上的垄断,开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防火涂料喷涂机,填补了国内建筑材料技术空白。

  • 中国原点国际石材交易中心盛大开业

        据造价168获悉,近日,位于陕西省泾阳县“中国原点石材城”举行了盛大的开业庆典活动。

        西咸新区,是比肩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中国第四个副省级新区,中国原点新城位于“西咸新区”的核心区。中国原点新城是由西安明珠国际集团投资兴建的项目,总占地面积2万亩。中国原点新城与中国大地原点(泾阳县境内)相距很近,中国原点新城因此而得名。

        中国原点新城,是一个以家居建筑材料产业为主导,以高度聚合的产业链集群为支撑,集产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科技教育、生态居住为一体,通过主导产业集群效应,提升产业综合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强、高度国际化、基础设施完善的家居特色产业新城。

        中国原点石材城的开业,对于中国原点新城来说,是又一件喜事。继原点家居博览中心、原点家居批发交易中心、原点灯饰苑、原点建材城、原点酒店用品国际采购中心、西安海宁皮草城之后,近日,中国原点国际石材交易中心终于迎来了盛大的开业,至此,中国原点新城产业商贸集群初步形成,为大西安带来了全新的一站式购物消费体验。

        中国原点石材城作为中国原点新城建设的又一亮点工程,位于中国原点新城园区西部,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主要经营国际、国内精品石材展示、加工、检测鉴别、物流、仓储以及批发零售等多元化建筑造价业务,为西北地区最大的专业石材交易中心,背靠大西安乃至整个西部浩瀚消费市场,全面引领着西部石材产业发展风向。

  • 二连浩特口岸出口水泥大幅增长

        日前,造价员从内蒙古二连浩特检验检疫局看到一组数字,今年该局共受理报检出口水泥47万吨,货值2500余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9.4%和111.8%。这是从2009年以来水泥出口连续4年保持大幅增长。

        据造价168了解,为促进辖区水泥生产企业扩大出口,二连浩特局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一是实施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和产品进出口情况的变化,随时对其检验监管模式进行调整,使检验监管工作更具实效性和科学性。目前,该局辖区有出口水泥二类建筑材料企业两家,三类企业一家。二是提高验放速度,缩短流程时限,为企业营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

  • 中央商务区将打造陶瓷“华尔街”

        据造价168获悉,上周五,南庄镇12项重点项目举行启动仪式,其中包括中国陶瓷中央商务区、新明珠智能卫浴数控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及东鹏、法恩、兴发总部等一批项目,总投资额达46.8亿元。佛山市委常委、禅城区委书记区邦敏在启动仪式上发言称,禅西将产业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将展现出融入中心特有竞争力。

        中央商务区将建十大项目

        据造价师介绍,本次启动项目分两大类,一类是动工建设类,包括中国陶瓷中央商务区的华夏中央广场,东鹏、法恩洁具、兴发总部,新明珠智能卫浴数控产业园、菲锐科技、新明纤维全球研发中心、天安塑料、杏头商业中心等9个项目,一类是建成开业类,包括佛山国际水暖卫浴城、佛山市东承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华南生物质能研究院等3个项目。

        此次启动的中国陶瓷中央商务区为龙头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包括陶瓷商城、写字楼、五星级酒店、企业总部大楼以及公寓住宅等。上周五开始动工的是商务区的华夏中央广场,南庄镇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中国陶瓷中央商务区定位为陶瓷产业商务和建筑材料商业高端集聚平台,打造为陶瓷产业的‘华尔街’”。

        七成升级路网布局禅西

        近年来,南庄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在季华西路建设总部集聚区,尤其是陶瓷总部的发展,目前在南庄的陶瓷企业营销中心多达1200多家,属于陶瓷总部的150多家。而在此次动工的12个项目中,也有3个属于企业总部项目,包括兴发、东鹏、法恩3家企业总部,年创税预计都将超过千万元。据相关造价师透露,3家企业总部各投资2亿元,都将在2年内全面建成。

  • 欧洲:钢铁需求下降或将导致更多钢厂关闭

        据造价168获悉,印度媒体7月11日消息:市场对欧洲钢厂将出现进一步关闭的担忧继续,因钢价暴跌没有任何衰退的迹象。2009钢铁需求大幅下降(薄钢板需求下降30%)后,2010年欧洲钢铁市场出现强劲复苏,因欧洲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刺激了钢铁需求,包括旧车换新车计划。

        钢铁工程咨询公司首席顾问JohnKovacs称,2011年钢价无多大变化,原先预计2012年钢价将有所上涨,但自去年年中开始情况就明朗起来,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将成为一个大问题,而且最近状况又出现恶化。其预计今年薄钢板需求将同比下降2-3%,而长材需求(取决于欧洲身陷困境的建筑材料领域)将下降9%。

        评级机构惠誉警告称,未来12个月欧洲将很可能出现进一步的钢厂关闭,因2013年钢铁需求将依旧温和,产能过剩依旧,成本压力仍然较大,并且钢厂提价困难。随着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钢厂的唯一选择只能是削减高成本的产能。其他的机构警示称,南欧钢价的不断下跌将对北欧的价格施加压力,尽管钢厂努力保持价格稳定。

        168造价获悉,瑞士信贷在一份投资者报告中称,安赛乐米塔尔一直将热轧钢卷的目标价格定为540欧元/吨,但是实际价格更接近480-530欧元/吨。该始于四月的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下滑使得钢铁生产商在与汽车工业的合同谈判中位置受到削弱。

  • 做好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据造价168获悉,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切实做好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2012年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范围是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市、区、旗)和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省全部县(市、区),实施任务是支持完成400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其中,优先完成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3万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支持东北、西北、华北“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13.08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作。

        据168造价了解,通知强调,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建筑材料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

  • 城乡规划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研究班举办

        仇保兴出席开班式并授课

        据造价168获悉,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主办的城乡规划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题研究班(第58期全国市长研究班)近日在京举办。全国市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全国市长研修学院院长仇保兴出席开班式并作了题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形势、问题及对策》的授课。

        据造价168获悉仇保兴在授课中结合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形势、问题及对策谈了国家名城保护制度设立30年来取得的成绩、当前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及进一步加强名城保护工作的几点意见。他在讲到成绩时表示,我国已有118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57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81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与119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还在各地建立了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25处。,仇保兴指出,国家有关部委开展了检查工作,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亡羊补牢,有的对法规、体系、管理制度的建设提出了要求。根据检查,汇集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的措施,国家法规、政策需作哪些补充都已经有了非常清晰的脉络。

  • 住房保障半年盘点

        中央政策给力 地方不遗余力

        据造价168获悉,自今年年初中央明确“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以上”工作任务以来,各地及时把今年的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同时,抓紧落实资金和土地,努力加快建设进度,并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准入协调机制,确保保障房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截至6月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470万套,开工率为63%,基本建成260万套,完成投资5070亿元。

        积极落实支持政策 整体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建筑造价了解,今年年初,中央明确加大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向地方下达了1543亿元的补助资金,并于近期再次追加65亿元用以支持各地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仅此一项,较2011年就超出了78亿元。

        在积极落实资金、用地等相关政策指标的同时,中央还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及质量管理进行督察。近期,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1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着力提高建设水准 确保分配公正公平

        资深造价师介绍,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老百姓来说,最为关注的便是建设水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在这方面,各地均开展了大量工作,以求住房保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惠及民众。

        在质量监管方面,江西省实行3个“百分之百”质量监管措施——新建项目百分之百推行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百分之百设立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牌、百分之百推行远程视频在线即时监控。同时,江西省还坚持“省每半年、市每季度、县每月”开展拉网式质量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已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604份。在陕西省,所有保障房小区都设置了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志,所有楼栋安装了永久性工程标识牌,接受全社会监督;保障房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材料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小区逐渐成为区域内最漂亮住宅小区,成为推动城镇化发展的新亮点。

  • 中价协通讯员工作会议在河南省焦作市召开

        据造价168获悉,2012年6月27-28日,中价协在河南省焦作市召开了通讯员工作会议。会议就通讯员的有关工作和工程造价管理类优秀期刊评审以及期刊信息化等内容进行交流与研讨,并向中价协重新聘请的《工程造价管理》期刊通讯员颁发了聘书。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副处长胡智慧、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会长谢葆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中价协副理事长于业伟同志主持,中价协副秘书长吴佐民及编辑部主任李文冰等同志参加会议。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地市造价管理站及造价协会,中价协专委会的代表共计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郜顺利站长、张丽萍书记在百忙之中来到焦作对会议召开表示祝贺并给予大力的支持。

         吴佐民副秘书长代表中价协对与会通讯员表示衷心祝贺和诚挚欢迎。希望通讯员尽心尽责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共同为建筑造价行业的发展服务。他向各位通报了中价协今年的主要工作,并就通讯员工作以及优秀期刊评审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开展通讯员工作,是为更好地服务于行业的发展,更好地为会员服务,希望通讯员结合当前行业发展形势,特别是行业信息化发展的趋势,要有紧跟行业发展的迫切感,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二是中价协组织的历届期刊评审工作,有力促进了工程造价管理类期刊质量水平的提高,现在制订和完善“优秀期刊评审标准”正是为进一步提高期刊质量,使得评刊工作更加客观、公平,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更加有利于期刊开展信息化工作。

  • 煤价连跌十周 水泥生产成本下降

        据造价168了解,昨日,海运煤炭网指数中心发布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显示:本期5500大卡动力煤综合平均价格报收为652元/吨,较前一期再次大幅下降24元/吨,环比跌幅达3.55%,较去年同比下跌22%。生意社动力煤分析人士认为,七八月份随着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期的到来,煤炭市场去库存过程将会来临,届时煤价或将触底维稳。

        根据建材价格数据显示,在依然较强“买方市场”特征的情况下,部分煤企上市公司在近日再下调煤价。公开资料显示,开滦股份在7月9日将动力煤Q4000出厂价下调40元/吨降至450元/吨、肥精煤G95出厂价下调10元降至1500元/吨、焦精煤G75出厂价下调20元至1530元/吨;兖州煤业在5日将气精煤(A9)G75车板价下调75元/吨……

        煤炭行情一片哀鸿,煤炭大省很失落。据168造价获悉,因煤炭价格大幅下跌,煤炭行业利润增幅也大幅跳水。1~5月,山西煤炭行业利润400.8亿元,同比增长3.2%,比上年同期回落33.6个百分点。

  • 新疆铁矿石价格也持续走低

        据造价168了解,受钢材价格下跌的影响,新疆铁矿石的价格也持续走低,目前每吨铁金粉(品位在65%以上)的价格由去年年初的840元下降到了目前的710元左右。由于价格不理想,我区一些铁矿石生产企业出现惜售现象,库存逐渐增多。

        据建筑材料数据显示,全国钢材市场也处于产能过剩阶段,铁矿石价格逐步走跌。最新公布的“新华—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显示,截至告期(6月26日至7月2日)末,中国港口铁矿石库存(沿海25港)为9746万吨,较上一报告期末增加70万吨。中国进口品位63.5%的铁矿石价格指数为139,环比下降1个单位;58%品位的铁矿石价格指数为118,环比同样下降1个单位。

        据建筑材料数据显示,由于铁矿石价格走低,新疆铁矿石生产企业出现惜售现象,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也在逐渐减弱。受此影响,我区一方面出现了铁精粉库存量增多的情况,另一方面则是钢企铁精粉的需求难以满足。

        据168造价获悉,矿企惜售的另一个原因是存在铁矿石价格上涨的预期。有矿企认为,“十二五”期间,新疆新型城镇化、安居富民、保障性住房等工程建设以及铁路、公路、煤电、煤化工等基础设施建设,加之援疆项目,这将迎来一个钢材需求高峰期,因此企业预期钢材价格会逐步走高,铁精粉价格自然会水涨船高。自治区地矿局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郑建则认为,根据新疆目前区域情况来看,预计铁精粉价格会长期稳定在一定区间之内,不会有太大波动,价格不会过高也不会太低。

        根据目前情况看,疆内企业生产的铁精粉等原材料主要供于疆内钢企,只有很小一部分供应到了疆外,如酒钢等建材材料。按照当前我区钢铁行业的发展情况看,估计以后新疆的铁精粉供应会出现很大缺口。

  • 废弃陶泥变身环保免烧砖 清远源谭项目投资3亿元

        近日,造价168从清城区源潭镇了解到,该镇引进的“清远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已完成厂房的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在9月份可投产试运行。届时,源潭镇内的陶瓷企业所产生的陶瓷抛光泥等垃圾可通过环保免烧结砖技术变身为一块块的环保广场砖、墙体砖等,使得原来只能通过填埋处理的陶瓷抛光泥真正实现变废为宝。

        据168造价了解,从2002年开始,源潭镇先后引进十多家品牌陶瓷企业落户,建成了集瓷土、原料、生产、科研、包装、运输等陶瓷产业集聚的建材陶瓷工业城。随着陶瓷企业的不断增加,陶瓷抛光泥不断增加,因技术问题,到目前为止陶瓷抛光泥还不能大量回收利用,只能集中堆放处理。源潭镇政府于2007年采取对全镇的抛光泥统一清运、统一填满、集中处理的方式,但此种处理方式不仅大量占用土地,还污染了周边环境。为减少污染,实现变废为宝,源潭镇政府从2009年开始积极引进环保企业,绿由企业的投产实现了陶瓷抛光泥等垃圾建筑材料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据168造价获悉由绿由公司投资的“清远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建设位于源潭东坑工业区,首期投资3亿元。该项目被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发改委纳入广东省“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之一。项目建设包括固体废物填埋场、环保烧结砖厂、环保免烧砖厂、污泥减量化和稳定化处理厂、土地利用介质土生产厂、污水处理厂等,主要通过机械回收利用陶瓷边角料、抛光泥、各类市政污泥、印染污泥等工业废弃物生产环保砖。该项目将有望成为广东省建筑材料废物最终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示范基地。

  • 管道预埋费与房子大小有关

        管道燃气的使用者越来越多,从7月1日起,如果你需要装管道燃气,再也不用缴纳初装费了。昨天,造价168获悉,市发改委已经下发有关文件,从7月1日起,现行的管道燃气开户费、初装费等收费停止执行。

        7月6日,《关于规范全市管道燃气设施预埋和改造收费的通知》出台。根据《通知》规定,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向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开发企业收取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预埋费按建筑面积收取。

        我市规定,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计入新建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建筑材料成本,不得在住房销售价格以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其中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以29元/平方米收取预埋费,最高每户不超过3500元。排屋、别墅按建筑面积以29元/平方米收取预埋费,最高每户不超过9000元。地上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0米的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以30元/平方米收取预埋费,最高每户不超过3500元。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新建成套住宅按建筑面积以26元/平方米收取,最高每户不超过2800元。

        据168造价获悉,据新的收费政策,对已投入使用但未通气的居民住宅,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向居民用户收取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每套2200元。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首次安装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为每套1500元;民政部门确定的“三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两参”人员,免缴首次安装管道燃气设施改造费。

  • 强化复合木地板被驱赶 是趋势还是谣言

        据造价168了解,因为环保的观念大势所趋,实木地板将逐步取代复合地板。强化复合木地板现在还是国家允许生产、销售并被广大消费者采用的木地板。强化木地板含有甲醛,装修污染主要来自甲醛胶,从环保的角度来说,一切有人工添加甲醛的产品,都应该逐步退出市场,被没有甲醛释放或没有添加甲醛的产品(负离子地板、实木地板)取代,这是大趋势,是谁也阻挡不了的。

        根据建筑材料数据显示90%以上的家庭装修后空气质量不合格很多人装修时选用的地板、衣柜、夹板、涂料、瓷砖都是名牌或大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有些产品甚至获得绿色环保证书及国家质量免检证书,可为什么装修好的家里空气质量仍不达标,往往超标几倍、几十倍,你把这些产品送去检测,大都是合格的,可为什么不能实现空气质量合格呢?原因有:国家制定产品标准时没有承诺,采用该标准生产的产品能使空气质量合格。它只表示符合标准的产品比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在有害物排放方面要少一些,达标产品并不保证它排放的有害物不会让人致病及不会使空气超标。强化复合木地板具有释放甲醛、污染空气的缺点,它不会因为合格就无害。强化木地板就像“敌敌畏”作杀虫剂一样,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其将淘汰。

        据168造价了解,造成家庭装修空气污染的主要有害物有25种之多,有四大污染源头(1夹板2复合木地板3板式家私4涂料)。有90%的新房空气质量不达标,有30%新装修户严重超标,最高的超标达120倍,有六成的疾病因空气污染而引起,九成的白血病小孩家中刚装修过,我们不难想象因家装使小孩失去生命的父母,是多么的后悔、多么的痛若。我们大多数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是心肝宝贝,为她们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继续默认家装污染存在,我们无法向小孩做解释。

  • 中小地板企业突破发展阻碍要破的五大关

        据造价168获悉,地板市场的冷淡已经持续一段时间,在遭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小地板企业不论从渠道还是成本上的收缩都意识到,当下中小地板企业发展遭遇到成本关、汇率关、资金关、技术关、品牌关等阻碍,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这些阻碍短时间内仍存在。

        通过对建筑材料市场的调查显示,优胜劣汰,对整个地板市场来说应该是好事。但是,众多中小地板企业被震荡出局也会带来很多问题,比如售后无门,对消费者承诺的保修服务无人承担,这会极大地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一位中小地板企业主感叹道,现在中小地板企业要想发展真的很不容易,还得需要过五关,斩六将。

        成本关

        据造价员分析,今年上半年以来,由于原材料、劳动力、租金、资金等多项成本的大幅上涨,一大批中小地板企业在原材料涨价与终端销售不畅的挤压下选择关停,在产业链中缺乏议价能力,无法通过定价转移成本,利润空间遭到压缩,处于亏损边缘。

        由于缺乏规模支撑,在原材料涨价和终端销售不畅的压力下,很多地板企业的经营较为艰难,开始进行战略收缩。

        汇率关

        由于人民币持续升值,外贸型中小地板企业仍然受到“汇率关”的冲击。

        许多外贸出口型中小地板企业,其产品附加值低,利润较低,如果以美元计价的销售收入兑换成人民币,人民币出现较大比例升值,企业将很难盈利甚至亏损。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原材料涨价对企业冲击比较大,再加上人民币升值压力,我们想提高出口价格。但是,欧洲的客户也因为市场不景气想跟我们削减定额。在这种情况下价格是不可能提起来的,只好自己消化。

        资金关

        根据168造价调查,当前,许多地板企业都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而资金是企业的生命线,它的短缺将导致推广费用不足;招商难,经销商团队培育落不到实处;自身营销团队的建设不完善。

  • 天基板引领国内建筑轻板业发展

        根据造价168了解,经过十多年的磨砺,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自身的科技优势与国内权威科研部门横向联合,成功研发了专利产品----天基钢骨架轻型层面板、楼层板、墙板等系列(简称“天基板”)。产品不仅继承了传统钢筋混凝土板承重性、耐久性,同时也吸纳了现代钢结构板材的轻型化、复合化的特点,是国内建筑轻板产业的重大突破,填补了国内空白。

        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率先涉足轻钢结构建材领域的科技型企业,是集研发、制造、销售、施工、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天基板已经获得国家多项专利,并通过了国家住建部及北京市建委等国家权威部门鉴定,是国家标准设计研究院多次推荐选用产品。据悉,自1997年至今天基板已在各类建筑上使用几百万平方米,深受用户好评。  

        据资深造价师表示,天基钢骨架轻型板在国家众多大型重点公共建筑中的应用中赢得了信誉和成功,为2008年奥运工程增添了光彩。他们服务过的重点项目还有:人民大会堂2006年改造工程,2008年北京奥运场馆项目(鸟巢地下自行车库和奥运棒球场馆),北京地铁和深圳地铁多个厂房和车库、国家最高法院办公楼以及汽车、烟草、石化、电力等主要工业部门的重大项目;公司本着“优质、创新、求实、守信”的企业精神,以先进的技术,优质的品质,竞争性 的价格站在建筑轻板业发展的前沿。

        天基新材料公司从构件的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出发,力求以最经济的途径,在结构的可靠与经济之间选择一种合理的平衡,这也成为天基公司研制天基板的基本宗旨。

        根据建筑材料数据显示,如今在国外,越来越多地使用轻质混凝土板的重要原因是它的耐久性、保温隔热隔声性能、抗疲劳性、抗渗性,在我国,轻质混凝土板的研究和在结构中的应用刚刚起步,近年来发展还是很快的,市场需求也大,发展前景很好,因此,天基新材料公司进一步完善体系,持续创新,已在北京、江苏、陕西、湖南等地拥有规模化工厂,业务遍及全国。

  • 世界建筑节能巨头助阵 森鹰木窗新品7月发布

        据造价168了解,凭借在哈洽会上的精彩亮相,森鹰木窗吸引了更多来自全球的关注。记者日前获悉,森鹰木窗将在7月份举行一场极具国际水准的“2012节能新品发布会”,届时,除了赶超全球顶尖标准的节能新品闪耀亮相,还将有众多世界建筑节能巨头与会,就建筑节能、木窗发展等话题展开深入的交流,包括德国被动式住宅研究所资深专家鲁道夫约瑟夫弗伦多夫、德国木窗协会主席爱德华玛利亚阿佩尔汉斯等。

        毫无疑问,作为中国铝包木窗的创始者和领导者,森鹰木窗再一次让整个行业和中国建筑节能领域充满期待。

        被动式建筑具有卓越的宜居、生态、节能、环保等特点,目前获得了欧洲国家的普遍高度赞誉和支持,并围绕其形成了庞大而完整的产业体系,而且该体系已经成为欧洲低碳建筑材料、零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欧洲新经济的最大亮点之一。如今包括中日韩在内的亚洲国家也已经行动起来,积极规划着被动式建筑的未来。

        造价168建筑知识普及被动式建筑兴起于德国,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德国被动式住宅研究所仍是最具权威的被动式建筑认证机构,许多技术必须通过该研究所的认证后才能运用在建筑上,例如被动式建筑的窗户。因为门窗构造的设计不当是导致建筑热量流失的重要原因,而被动式节能建筑要求门窗的整窗传热系数极低,密封性极高,必须经过严苛的专业测试,才能保证达到被动式建筑的要求。

        鲁道夫约瑟夫弗伦多夫是德国被动式建筑研究所的资深专家,在节能建筑构造、隔音、防火门窗幕墙等建筑材料建造等领域造诣颇深,他现身此次森鹰木窗新品发布会,既标志着森鹰木窗已晋升为全球顶级节能窗品牌,同时也为中国木窗行业提供了一次把握世界建筑节能趋势、向领先者学习、交流的机会。另外,德国木窗协会主席爱德华玛利亚阿佩尔汉斯的现身也颇为引人关注,在全球木制门窗行业,德国木窗代表着最先进的技术和最精密的制造水平,而阿佩尔汉斯在这个领域更是首屈一指的专家。

        业内造价师认为,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的是巨大的能源消耗,所以我国目前的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其中建筑能耗作为最大的能耗黑洞,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而被动式建筑所倡导的低能耗和零能耗,显然十分切合中国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需求。

  • 交银:内地水泥市场价格战加剧,后市价格或继续下跌

        交银国际最新研报指出,上周内地水泥价格跌势依旧,环比下跌0.78%。大部分地区受持续雨水天气影响,发货量有所减少,导致竞争积累区域价格进一步下调。但该行并未对水泥行业给出评级。
     
        据造价168调查,华北地区天津、石家庄、保定等周边地区价格每吨再次下调20至30元(人民币,下同),原因是主导企业为增加发货量,主动参与区域内的价格战。内蒙呼和浩特市价格暂稳,后市有走低趋势。
     
        华东地区基本稳定,浙江宁波区域价格每吨大幅下调60元,主要因持续雨水天气影响,市场需求量明显下降,本地企业为阻挡外来水泥进入,主动下调价格缩小价差。另外,苏南和浙北主导企业为抑制价格继续下跌,缓解淡季市场供应压力,已决定于7月1日起50%熟料产能将执行为期30天的限产。
     
        中南地区相关水泥建筑材料价格继续走低。受两广地区价格不断走低影响,海口市场价格也出现回落,幅度每吨20元。另外,广西贵港个别企业价格每吨小幅下调10至15元,珠三角价格受此影响有可能再次跟跌。河南中部郑州和周边地区价格每吨小幅下调10元,企业挂牌价格平稳,但出台返利优惠活动,属于变相下调价格。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贵州省签署合作协议

        共同推进贵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据造价168获悉,7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同推进贵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合作协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栗战书,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克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谌贻琴,副省长慕德贵,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杜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齐骥、郭允冲,部总规划师唐凯,贵州省政府秘书长唐德智等出席仪式。

        仪式上,姜伟新、赵克志分别代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在合作协议上签字。合作协议涉及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城镇综合承载力提升、风景园林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建筑材料节能、行业信息化等方面内容。协议的签署,对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贵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和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 16家佛山企业入榜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其中72%为建材【转载】

       获悉世界品牌实验室近日发布了2012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广东有84个品牌上榜,其中有16个来自佛山,著名家电品牌美的、格兰仕以及陶瓷领军品牌东鹏却都榜上无名。

        此次入选的16个佛山品牌来自15家企业,从行业属性上看,建筑材料12个品牌占到约72%的比重,其余为家电、食品、照明电器。2011年没有上榜的顺德“大自然”品牌,今年以121.04亿元的价值排名第110位,为佛企第一;“志高”排到209位,为佛企第二;排名237位的“万和”是佛企第三。意外的是,美的、格兰仕、东鹏等著名品牌却榜上无名。与2011年对比,佛山品牌今年的上榜数比去年多了2个。

        建材知识科普世界品牌实验室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欧元之父”罗伯特蒙代尔担任主席,其研究成果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并购过程中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依据。但该实验室也曾深受质疑,2009年20名学者上书商务部指世界品牌实验室造假。

  • 节水卫浴市场一路飘红 产品质量是关键

        根据建筑造价调查,卫浴行业的不断发展,卫浴企业也在不断的提升自己,卫浴产品不断的突破,花样繁多的节水卫浴产品一片繁花似锦,但是消费者选购起来却感觉吃力。

        不难看出,虽然眼下节水洁具、卫浴已经成为市场主流,但消费者的消费态度并没有完全以节水为指导,而是更多地看重价格以及外观。一些造价员表示,随着水价的上调,节水产品无疑将迎来一次市场高峰期,但目前的节水产品市场,节水产品的节水性能却参差不齐,容易为消费者带来困扰。

        部分节水产品不成熟

        目前3/6升双键双冲洁具为消费者选购的主流产品,3/6升洁具的冲水方式多为冲落式,也有一部分消费者会尝试4.8升、4.5升的“超节水”洁具,这类洁具多采用虹吸式或虹吸喷射式冲水,冲水强度更大,冲射能力更远,噪音也比较小,但是价格相对一些冲落式洁具稍高一些。

        据造价师介绍,除了节水洁具,一些水龙头也通过采用增加阻力以及起泡器等方法来减低水龙头的实际水流量,同时不损害水流的手感,达到节水目的。以往在公共场所使用较为普遍的感应式水龙头也开始在市场上盛行。但是由于国内的节水产品生产水平参差不齐,直接导致节水产品性能千差万别。

        由于生产技术以及节水设计技术的差异,节水产品市场并不清净,虽然一些商家表示其产品为节水产品,尤其是洁具,使用时仍然需要反复冲洗,实际用水量巨大。

        此外,根据建材价格数据显示一些卖场内,有些千元以下的洁具也号称“节水性能良好”,目前节水洁具在出厂时并没有强制性节水检测,价格不能成为判断洁具节水性能的唯一标准,但是一些极其夸张的仅有2、3升用水量的洁具并不可靠,这种洁具冲洗力很难达到12.5米的要求,容易造成堵塞等问题。造价168提醒,在购买卫浴产品的时候一定要关注的还是卫浴的质量问题。

  • 2015年重点钢铁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将降低10%

        随着公众环境要求的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污染因子受到关注。据造价168获悉,“十二五”期间,国家增加了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将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的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新增了氮氧化物、二噁英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比如二噁英,《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以铁矿石烧结、电弧炉炼钢、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的二噁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到2015年,重点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降低10%。

        钢铁企业在实施污染防治项目时,有必要未雨绸缪,考虑到在建筑材料中含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治理、综合防治,减少后续治理投资和土地占用。比如,烧结烟气的成分复杂,含有二氧化硫、氮氮化物、重金属、二噁英等多种污染物,但大部分企业在实施烧结机头烟气脱硫时,未考虑多种污染物的综合治理。因此,他还特别强调:“烧结烟气治理不只是单一的脱硫问题,而是要通过对其多种污染物进行协同控制,优化集成相关节能环保技术,从而努力攻克烧结生产节能减排的技术堡垒。”

        据168造价建材知识科普:,烧结工序能耗占钢铁生产总能耗的10%~15%,烧结机头烟气产生的二氧化硫占钢铁企业排放总量的70%以上,烧结工序排放的烟尘、粉尘、氮氧化物均占钢铁企业烟尘、粉尘、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40%左右,烧结工序产生的二噁英占钢铁工业二噁英排放总量的90%以上。目前,二噁英、氮氧化物、重金属等建筑材料污染物在钢铁生产烟气中的末端治理技术成熟性不够,经济合理性不好,国际同行成功的经验案例也不多。因此,“十二五”期间的钢铁工业环境保护工作应以烧结工序为突破口,并在选择污染治理方案时,统筹兼顾,考虑多污染物的协同处理或留有必要的接口。

  • 2012赣州(东莞)有色金属产业合作推进会会议报道【转载】

        6月29日,2012赣州(东莞)铜铝有色金属产业合作推进会在东莞举行,邀请了知名企业家共话合作情谊,共商发展大计。赣州市委巡视员赖联明、赣州市政府副市长刘建萍出席会议。会上详细介绍赣州市铜铝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情况,特别是国务院发布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意见后,赣州会给外来投资企业带来的发展潜力和巨大商机。

        赣州市铜铝有色金属产业基础良好,铜铝有色金属产业的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采选-冶炼-加工-应用产业体系,全市铜铝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共有100多家。赣州市铜铝有色金属产业的技术工艺水平较为先进,拥有赣州有色冶金研究所、国家铜冶炼及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平台。同时,赣州市发展铜铝有色金属产业还有六大承接平台,即赣州开发区铜铝深加工基地、章贡区水西有色金属冶炼基地等。

        此次推介会上,共有8个项目签约,签约项目合同资金达25.46亿元。其中,湖南金源矿业有限公司投资6亿元在南康市兴建精锡生产线改造项目;广东攀荣金属有限公司投资5.76亿元在赣县兴建废旧金属等建筑材料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天清再生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3.7亿元在龙南县兴建再生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等。

  • 地板流通专委会:携手民生银行助力小微企业

        据造价168获悉,7月2日,在北京南粤苑宾馆,中国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北京分委会成立暨民生银行助力小微企业信贷签约仪式隆重举行。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会长刘能文、副会长兼秘书长陶以明、副会长李佳峰、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行长于海英、副行长吕晓勇莅临活动现场并分别致辞。另外有各木地板品牌北京代理商及企业近100位代表参加了活动。

        ,本次中国木地板流通专委会携手民生银行助力北京小微木制品企业授信总额为2亿元,目前已成功为5家企业或经销商签约授信,最小额度为80万元,最大为300万元。会上,中国木地板流通专委会会长李佳峰表示,北京分委会的成立将会对北京木地板建筑材料市场的经营活动起到规范的作用,同时也将大力提高北京经销商在市场活动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 中国木地板国际市场占有率为何下降

        从8年前开始,在美洲、欧洲和其他的一些国际大市场,中国木地板逐渐把其他国家的产品挤出去,占据了20%的市场份额,这说明中国生态木地板产业在国际市场上有非常强大的优势。但在近3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建材价格数据显示,一方面是价格,北美、欧洲等地在尽量把价格压低;另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国际市场开始实行认证,这对中国的木地板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门槛;再就是运输物流成本加大、原材料供应短缺,也使中国的木地板企业运营成本加大。

        对不同的木地板厂家或供应商来讲,最大的贸易壁垒就是合法木材。这种贸易壁垒将来会越来越坚固,也会越来越多。现在日本政府采购法、美国的雷斯法案、欧洲的采伐政策等都越来越严格。所以,年初以来一直呈现的趋势是中国木地板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不断下降。根据造价员分析个中原因很多:

        文化方面的差异

        中国木地板的性价比在国际市场上很高,然而中国企业无法逾越的是产品的设计和服务瓶颈,这就很难满足当地消费者的口味。因为缺乏对异域文化的了解,而文化就成为市场交易的壁垒。面对不同的文化背景,对供应商来说,纵使价格很好,树种再多,也是跟在别人后面走。基于这种情况,很多中国产品在国外只能走大众化路线,在一些个性或者附加值较高的市场领域鲜有立足之地。

        其次是外贸壁垒

        随着欧洲市场金融危机的第二次探底,外贸市场的贸易保护再一次兴起。这一次建筑材料行业成为了主角,先是我国百名建材企业遭美诉讼索要天价赔偿,后是佛山陶瓷或将遭遇欧盟最大规模反倾销调查,我国输美石膏板遭美国方面的诉讼事件。造价168获悉世界银行5月26日发布的监测全球贸易保护措施的《临时贸易壁垒数据库》报告显示,中国出口商继续成为贸易救济调查案的头号目标,一季度47%的新发起贸易调查与82%的已完成的贸易调查均针对或涉及中国。

  • 万科单月销售创年内新高

        近期楼市升温已经连续在上市公司业绩中体现出来,万科6月份销售达到133.2亿元,创下年内新高。上半年累计卖楼收入也超过625亿元。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行业风向标,万科连续在积极拿地,6月份又斥资21亿元新增了5个项目。分析认为,万科销售大幅回暖预示地产行业基本面好转,地产股预计还有得炒。

        万科A今天发布的销售快报显示,该公司在刚刚过去的6月份,实现销售面积122.4 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33.2 亿元,为今年以来的单月最高销售金额。而且截至目前,万科今年已有4个月的单月销售额在百亿元以上,而表现最差的2月份也有73.4亿元。上半年,该公司累计销售额达到625.4亿元。瑞银证券指出,万科初步完成对重点城市的全面覆盖,已进入54个城市,估计对应房地产市场规模2.7万亿。而且受益于市场环境改善和推盘量增长,预计万科今年全年销售额将达1450亿元,同比增长19.2%。

        随着市场的逐步回暖,万科也开始积极拿地,继5月份增加3宗土地储备后,6月份更是增加了5个项目,累计支付的地价款为21亿元。有市场分析认为,万科资金充足,一季末持有货币资金391亿元,净负债率仅23.0%,已为土地市场机遇做好准备。

        二级市场,万科A昨日报收9.11元,微跌0.11%,目前的动态市盈率为17.9倍。瑞银证券表示,未来12个月,万科的目标价应该为11.20元。而万科股价上一次超越10元是在2009年的小牛市中。

  • 下半年房地产市场或走稳回升

         3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发布的2012年6月份的中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6.7%,比上月上升1.5个百分点,结束连续两个月环比回落趋势,继续位于临界点50%以上。

        6月非制造业PMI回升同时,房地产指数表现强势。从各单项指数看,6月非制造业PMI除在手订单指数和中间投入价格指数环比回落外,其余指数环比均呈现不同程度上升。其中房地产商务活动指数为58.2%,达到2010年12月以来的新高,而其新订单指数结束近一年半的下降趋势,回升至55.7%。统计局数据还显示,6月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8.1%,新订单指数为54.2%,虽然较上月有所回落,但仍处于较高的景气区间。

        6月房地产商务活动指数、建筑活动指数及新订单指数均有所放大,多家分析机构认为,多地调控政策微调,市场信心全面复苏,政策的松动不仅影响了购房者,对开发商拿地和开工的积极性也有提振作用,调控政策的松紧决定楼市的根本走向,下半年房地产市场或走稳上升。

        今年为了稳定度过经济的不景气,政策微调给房地产带来了喘息的良机。房地产市场从3月份开始的成交量比较乐观,特别是5-6月的主要城市全面复苏,对价格的支撑作用也已经体现。但中原地产认为,房价再跌的可能性接近于零。今年下半年再次降息、下调存准的可能性依然非常大,楼市资金面将明显好转。但是因为新开工全面触底的影响,七八月淡季推盘量较小,预计整体市场的成交量可能环比轻微回落。全年成交量最高点在9月至11月出现的可能性非常大。下半年整体市场成交量将会超过上半年,在调控微松的影响下,恐慌性入市量是可以支持目前的成交量继续放大20%左右,除刚需外,一些企业主为了资金保值避险也已开始进入楼市,选择投资性价比相对高的高端项目,但在总体政策没变的情况下,成交量恢复到2009-2010年的可能性不存在。

        链家地产认为,房地产商务指数自今年2月份开始触底反弹,逐渐走出下行通道,但供需关系一直相对处于平缓。而本月房地产活动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双双出现了回暖,表明市场需求释放开始由弱转强,供需达到全面活跃。虽然目前无论从成交量还是从市场信心来看,房地产市场正逐渐走出低迷,复苏迹象不断增强,但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策微调触碰红线的把控依旧十分严格,调控整体趋势没有改变。累积的高库存依旧需要市场长期消化,供需短期不会发生明显的改变,市场下半年走向仍会以稳定为主。

  • 万柳地块延迟竞拍 北京“准地王”再生悬念

        原本预计于7月4日下午3点竞价出让的万柳地块,被各界公认为近期北京土地市场上罕见的重量级地块。就在前日,这块被业内预测为极有可能再度引发许久未曾出现的北京“地王”争夺战的地块,却被主管部门突然宣布延迟竞拍。

        7月3日下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突然发布公告称,“因故暂停海淀区万柳地区居住用地项目(六郎庄搬迁平衡资金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将2012年7月4日的交易活动调至7月10日进行”。而对于具体延迟交易原因,相关部门并未做具体的说明。

        有业内人士分析,无论从该地块的地段、品质还是从众多参与竞争的开发企业的高关注度来看,该地块成为单价地王并不意外。在当前楼市回暖、开发商拿地热情上升,但调控仍强调不放松的基调下,地王的诞生恐怕并不合时宜,这可能是相关部门所担忧的。

        据了解,作为近年来罕见的优质地块,万柳地块已引起包括万科、融创、保利、方兴、华远、龙湖、金地等在内的多家知名房企的关注。甚至有消息称,曾因开发北京最贵豪宅——钓鱼台七号院而为公众所知的中赫地产也正在关注该地块。

        根据北京国土资源局的挂牌交易系统显示,该地块自6月19日起接到首次报价以来,截至目前,已经达到10次报价,最高至19.56亿元,最后一次报价时间在7月3日下午16点55分。

        地块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区,东至北京华联万柳购物中心,南至万柳小区4号街,西至圣华寺路,北至巴沟村北路。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38869.64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77739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为18.66亿元,楼面底价为24003元/平方米。照此计算,楼面底价已近2.52万元/平方米。

        由于该地块无特殊限高等方面的要求,被开发企业视做一块难得的“净地”,同时,该地块周边二手房均价已经达到7万元/平方米,市场普遍预期,该地块的成交价格将突破3万元/平方米,将超过2009年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29859元/平方米的单价,成为北京市有记录以来新的“单价地王”。

        随着市国土局宣布延期竞拍,准地王能否成为“新地王”再度生出悬念。

  • 7月银行房贷并未收紧

        自降息之后,紧闭一年多的信贷闸门开始逐渐打开,成为了近期楼市回暖的主要助力,可以说楼市冷热悬于信贷一线。日前有媒体报道称,进入7月后房贷的审批和发放速度明显放缓。

        记者随即联系了一家银行负责信贷方面的人士,他表示:“现在的信贷很宽松,每月的额度很大,现在企业只要资质满足条件贷款就非常宽松,甚至叫停多时的流贷(无抵押贷款)已经恢复了,房贷感觉速度慢可能是现在单子比较多。”

        随即记者又采访了“伟嘉安捷”,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经历去年紧张的市场环境之后,刚需购房人的交易热情在近段时间开始恢复,房贷交易量节节攀升的同时,银行在办理贷款方面的程序并没有因为交易量的上涨而从简,银行的批贷和放款必须要经过一个正规的审核周期。由于住房贷款及抵押贷款业务量的增大,导致银行难免会出现部分单子的积压,从而导致批贷放款速度放缓。

        同时今年整体贷款环境与去年有所不同的是,去年各大银行是按月配比额度发放贷款,每个月控制额度较为严格,几乎每个月的批贷速度都较为缓慢。而今年银行上半年放贷政策较为宽松,按照上半年的批贷、放款情况来看,银行方面出手比较“阔绰”,这也导致银行对于整年的批贷额度发放较快,以至于进入7月出现“分水岭”。“伟嘉安捷”预计,下半年银行对于批贷的速度会越来越严,一方面是传统交易规律使然,越是临近年底银行发放贷款会越来越严格;另一方面则是受额度限制影响。

        据“伟嘉安捷”数据统计,6月北京个贷交易量同比去年翻一番,环比5月个贷交易量增长31%。

  • 业界肯定楼市调控成效 称全国房价涨幅下降18%

        “应该说楼市调控使房价涨幅降了18%,调控是非常有效的。房价快速上涨被遏制了,筑底趋势明显了。”这是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昨天在海南举行的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上透露出来的一个数字。

        聂梅生表示,从2008年开始,房价涨幅从21.3%一路下降,2010年降至7.2%,2011年降至6.7%,今年前5月是3.8%,基本跟中国的CPI靠近。“这是国家统计局公布出来的情况,应该说调控使房价涨幅降了18%,调控是非常有效的。”在聂梅生看来,住宅价格从6月份开始筑底。而中国也不会发生房价下跌50%的硬着陆。

        针对限购政策要不要延续,经济学家许小年和董藩昨天也发表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许小年认为,在经济增速下降、外部需求恶化的背景下,房地产是可以拉动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行业,所以建议取消限购和限贷政策,“同时,我们必须考虑推出新的改革措施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董藩则认为,限购不会被取消,“要取消,也要有替代的方案”,否则,取消后住房价格无法保证,退房潮会大量出现。

        而针对楼市成交的攀升,《人民日报》昨日发文表示“楼市回暖已成事实”,但再次重申“调控不能放松”。其中,特别强调“楼市的全面回暖,或许已是不争的事实。部分地方政府不断试探调控政策底线、对限购政策落实不力。有关部门应拿出更多的办法,严格落实调控政策。”

  • 水泥产能持续释放 价格战加剧破位下跌

        临近水泥销售淡季,记者了解到,由于北方地区新产能持续释放,原本清淡的市场更是面临价格破位下跌的压力。

        目前华北市场水泥产能过剩较为严重。作为产能大省,河北省的行情表现可以说是全国市场的缩影。据中宇资讯分析师刘晴晴介绍,由于当地小厂众多,水泥市场协同能力欠佳,而需求远远跟不上产能释放速度,因此6月以来,当地市场上低价竞争不断。

        据了解,进入4月以来,河北省新增水泥生产线4条,合计日新增产能1.55万吨。一些水泥龙头企业在新收购小厂后,不惜以低价出货占领市场。目前,冀东、金隅、曲寨等前三大水泥企业在河北省的市场份额合计占比接近70%。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河北水泥市场疲态难抑,甚至可以用‘哀鸿遍野’来形容。”由于华北地区水泥产能投放速度过快,市场情况复杂,基础价格差异很大,5月以来,当地水泥报价持续下行,甚至已有不合标准水泥进入工地,整个行业健康运行堪忧。

        截至6月末的监测价格显示,河北北部地区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报价是260元/吨,较5月初已跌去40元/吨,其中普通散装水泥毛利润只有30元/吨左右,冀北地区多数水泥企业都在成本线上挣扎。业内预计6~8月份,华北地区水泥市场或仍难以摆脱疲软状态。

        内地水泥市场价格战加剧,后市价格或继续下跌

        中金在线

        交银国际最新研报指出,上周内地水泥价格跌势依旧,环比下跌0﹒78%?大部分地区受持续雨水天气影响,发货量有所减少,导致竞争积累区域价格进一步下调?但该行并未对水泥行业给出评级?

        报告称,华北地区天津?石家庄?保定等周边地区价格每吨再次下调20-30元(人民币。下同),原因是主导企业为增加发货量,主动参与区域内的价格战?内蒙呼和浩特市价格暂稳,后市有走低趋势?

        华东地区基本稳定,浙江宁波区域价格每吨大幅下调60元,主要因持续雨水天气影响,市场需求量明显下降,本地企业为阻挡外来水泥进入,主动下调价格缩小价差?另外,苏南和浙北主导企业为抑制价格继续下跌,缓解淡季市场供应压力,已决定于7月1日起50%熟料产能将执行为期30天的限产?

        中南地区价格继续走低?受两广地区价格不断走低影响,海口市场价格也出现回落,幅度每吨20元?另外,广西贵港个别企业价格每吨小幅下调10-15元,珠三角价格受此影响有可能再次跟跌?河南中部郑州和周边地区价格每吨小幅下调10元,企业挂牌价格平稳,但出台返利优惠活动,属于变相下调价格?

  • 中国城镇建筑节能存在四大问题

        近年来,我国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比例不断提高。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数据统计,2011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基本达到100%,施工阶段的执行比例为95.5%,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3.9亿平方米,可形成13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但是,截至2011年底,我国城镇节能建筑仅仅占既有建筑总面积的23%,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水平还需要继续提高。在对我国建筑节能取得成就肯定的同时,也应认真思考这其中存在的问题。

        安邦首席研究员陈功认为,我国在建筑节能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标准问题,住建部的标准要有远见,现在还不够,比如太阳能设备与屋顶设计的关系,与墙体的关系等等,就没有标准指导,基本上是各行其是的状态;二是规划问题,规划本来对各种设计是有指导之责的,但现在基本上仅仅流于形式,起不到对建筑设计和具体施工建设的指导作用;三是市场问题,宣传和拓展的力度不够,没有让购房者了解到节能建筑在成本上的综合优势和使用上的便利;四是管理问题,政府指导及要求存在明显的缺陷,能耗统计、审计以及供热计量改革等远远滞后。只有认真解决以上四方面问题,中国城镇建筑节能工程才能获得更大的、实质性进步。

  • 巨头居然之家山东开店遭“排挤”

        记者近日从居然之家获悉,在6月4日居然之家枣庄店启动招商后,当地卖场森博家居于6月11日向场内商户下发通知,对欲进驻其他卖场进行销售的商户提出涨租等惩处措施。

        据悉,森博家居下发给商户的通知中称:“为了本地市场的良好发展,商场通知现行规定:1、凡在本地区其他商城开设同一品牌专卖店的业户房租金额在同期租金的基础上上涨50%—80%;2、商场内业户在其他某一指定商城开设其他品牌专卖店给予最低100%的租金涨幅;3、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规范执行”。

        资料显示,已经具有十余年历史的森博家居经营面积11万平方米。业内人士称,森博家居赶在居然之家启动招商之后随即下发该通知,目的不言而喻。据悉,居然之家此前在沈阳、西安、济南开店招商时都曾遭遇到类似的来自同行的“排挤”。

  • 陶瓷卫浴三四级市场趋饱和 下沉需谨慎

        近来,乘着降息的春风,房地产市场似乎荣光再现,排队买房的现象又出现在人们面前。同时,也让受累于房地产的陶瓷行业感觉到了一丝暖意。但是记者走访重庆、四川近20个市、县的建材市场后,发现此番暖意难以抵挡建材行业的寒意。

        随着房地产的复苏,建陶行业得到迅猛的发展。全国各大城市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比如重庆市主城区就有超过50家建材卖场,陶瓷代理商也有近千家。一线城市发展迅猛,三四线城市建陶商家也不甘落后。走进四川的县级城市,让人吃惊的是那一座座高耸的现代化高楼,更能引人注意的便是那整条街的建材经营门面,这些建材商家给县城注入了活力。

        受到房地产催长的建陶行业已经在区县市场星罗密布,使这个行业的竞争异常的激烈。在四川省南充市的南部县,据不完全统计,销售陶瓷、卫浴的商家多达200家,马可波罗、欧神诺、诺贝尔、蒙娜丽莎等著名品牌皆已经入驻。遂宁的射洪县也有大小陶瓷商家约150家。据了解,南部县、射洪县均是人口超百万的大县,上述地区近年新楼盘规模建设空前,导致了建陶的旺盛需求,从而使商家云集。但这两个县城的陶瓷代理商并不集中,都是零散的。据了解,广安邻水县有近百家陶瓷商家,而且形成一个专门建材市场,并且建材市场商家的入住率达到98%。就连朱德故乡的老仪陇县城金城镇的陶瓷卫浴商家也达30家。

        据分析,随着近年来房地产的飞速发展,建材装饰行业也突飞猛进。陶瓷行业不仅产能过剩,而且各地陶瓷代理商家也过剩,其内部竞争也日趋加大。一位经营十年的陶瓷商家介绍到:四川遂宁大阴县的陶瓷商家5.12地震前不过数十家,而如今已经有近50家,这可能是地震灾区重建给陶瓷带来旺盛的需求,最主要的还是现在大英县的新楼盘的大力建设,拉动大英县的建材业发展。

        另外,由于目前国家对地产采取严厉的调控政策,致使一二线城市的地产业遭受重创,陶瓷市场需求极度萎缩。于是在巨大的陶瓷产能下,许多商家为了保持销量进行渠道下沉,大举进军三四级市场。致使现在三四级市场代理商家猛增,市场商家过剩,让商家感到压力重重。蓬安县一个新楼盘就聚集了10多家的陶瓷商家,商家抱怨道“现在做陶瓷的人太多,生意不好做!”其实,现在陶瓷销售渠道下沉,并非一定能拯救疲软的陶瓷市场。三四级城市这块蛋糕难以喂食如此多的陶瓷商家。许多三四级市场商家已经达到饱和甚至过剩,渠道下沉看来还需谨慎。不过三四级市场的商家大多经营较原始,离品牌化销售之路甚远,渠道下沉也有空间。

  • “调控使房价涨幅下降18%” 业界肯定调控成效

        “应该说楼市调控使房价涨幅降了18%,调控是非常有效的。房价快速上涨被遏制了,筑底趋势明显了。”这是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昨天在海南举行的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上透露出来的一个数字。

        聂梅生表示,从2008年开始,房价涨幅从21.3%一路下降,2010年降至7.2%,2011年降至6.7%,今年前5月是3.8%,基本跟中国的CPI靠近。“这是国家统计局公布出来的情况,应该说调控使房价涨幅降了18%,调控是非常有效的。”在聂梅生看来,住宅价格从6月份开始筑底。而中国也不会发生房价下跌50%的硬着陆。

        针对限购政策要不要延续,经济学家许小年和董藩昨天也发表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许小年认为,在经济增速下降、外部需求恶化的背景下,房地产是可以拉动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行业,所以建议取消限购和限贷政策,“同时,我们必须考虑推出新的改革措施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董藩则认为,限购不会被取消,“要取消,也要有替代的方案”,否则,取消后住房价格无法保证,退房潮会大量出现。

        而针对楼市成交的攀升,《人民日报》昨日发文表示“楼市回暖已成事实”,但再次重申“调控不能放松”。其中,特别强调“楼市的全面回暖,或许已是不争的事实。部分地方政府不断试探调控政策底线、对限购政策落实不力。有关部门应拿出更多的办法,严格落实调控政策。”

  • LED产业投资又现失败案例

        6月18日晚,方大集团预告上半年净利润将同比下降50%至80%。公司称业绩变动主要系董事会决定停止控股子公司沈阳方大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下称沈阳方大)的经营,沈阳方大对相关资产减值所致。

        方大集团当晚发布的董事会公告显示,自沈阳方大2007年成立以来,由于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的价格不断下跌,市场竞争激烈,LED的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及生产需大量资金投入,而资金投入不足,导致沈阳方大的产业规模过小,经营未得到改善,2011年即亏损1729万元,占到方大集团当年净利润比例的-17%,为此集团决定停止沈阳方大经营。

        点评:

        近年来LED产业景气度不如预期,而前期许多企业一拥而上,导致产能出现过剩。对这批企业来说,倘若没有技术优势,良品率不高,在价格战中落败,一些企业挺不过就会关停,沈阳方大正是投资LED产业的一个失败案例。

        在业内人士看来,沈阳方大的主要问题应是核心技术和产品质量不过关,对方大集团的利润没有正面贡献,且短期改善余地很小,公司可能考虑现在先剥离这块占营收较小的资产,以后若沈阳方大能稳定盈利了再拿回来。

  • 建筑钢化玻璃抽查 12种产品碎片状态不合格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抽查结果显示,有12种产品的碎片状态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据悉,本次共抽查了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地90家企业生产的90种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依据《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2005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的碎片状态、抗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能、耐热冲击性能、表面应力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12种产品的碎片状态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上海帅鸿玻璃有限公司、杭州鑫品玻璃有限公司、杭州大庄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台州市锡龙钢化有限公司、瑞安市瑞耀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福州金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理。

  • 国土部:政府原因致土地闲置需强化问责

        国土资源部于2012年6月1日以国土资源部第5号令修订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简称5号令)本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再次明确闲置土地的定义,不仅是满一年未动工的,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在昨天(7月2日)国土部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5号令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有三点,因政府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占了较大比例,需要妥善处置盘活利用等是其中之一。他说,5号令对因不可抗力和政府原因造成的动工开发延迟情形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实践中很难把握。

        王守智表示,闲置土地处置重在预防。这次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土地出让必须是“净地”出让,禁止“毛地”出让,避免因拆迁等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新修订的办法中规定,市、县政府供应的土地应当是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基本条件。

        此外,办法还指出,不依法履行闲置土地监督检查职责,在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住建部:个人住房信息联网最终将覆盖500城市

        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大限已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尚未公开通报该项工程的进展。

        有媒体从住建部内部获悉,6月30日前全国已有40多个城市的住建部门,完成了与住建部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住建部将从中最终选择40个城市作为第一期的联网城市,将由住建部领导确定后,上报国务院。

        消息还声称,住建部已经召集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关负责人进京,对40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后的操作和使用进行培训。首批联网城市名单还待定,按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去年10月接受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联组会议询问时的表态,这40个城市包括所有的省会城市,还有计划单列城市,极个别的是一些比较大的地级市。

        此外,援引一家媒体的最先报道,住建部已经开始考虑逐步扩大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覆盖范围,最终将联网覆盖到约500个内地地级城市。除已经达标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外,100城市住房公积金联网和各主要城市保障房联网亦在进行当中,而相比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后两者面临的挑战更大。

  • 十城住宅库存减少7.6万套 北京6月去库存率创新高

        “今年5月以来,楼市成交量明显恢复,全国主要的城市成交量均创造了限购来的最高点,市场消化库存明显加速。”一位市场人士向记者如是表示。

        实际上,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1日,全国十大典型城库存比年初减少了76515套,即使排除3月底北京清理掉的3万多套无效库存,上半年商品住宅库存也至少减少了4万多套。值得一提的是,北京6月纯商品住宅成交量达到10247套,达到近18个月以来的最高值。

        其中,这十个纳入统计的典型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苏州、厦门、福州,青岛以及惠州。

        对于库存开始逐渐下行,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向记者表示,这意味着楼市库存进入“负增长”阶段。

        无独有偶,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6月底,京沪广深四大一线城市的库存住宅套数为222450套,环比5月底的232630套,下调了4.4%。其中,以北京为例,从3月修改库存统计办法后,库存可售住宅套数从3月27日的90556套,下调到目前的81587套,库存已经降低了10%。

        对此,陈雪向记者表示,在信贷定向宽松和部分城市政策微调后,长期积压的购买力逐渐释放,购房者的观望情绪减弱,成交上涨迅速。此外,今年年初以来,多数开发商执行“现金为王”的降价促销策略,致力于快速周转套现,“以价换量”的策略明显取得了成效。

        “今年以来,房企地产业务投资有所缩减,缓开工、少拿地成为房企的普遍选择,这也拉低了楼市库存激增的速度。”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不过,上述统计数据还显示,今年上半年,上述十大典型城市商品住宅存量达到475889套,存量面积为5974.63万平方米,环比上月分别下降了3%和1.9%,不排除北京市清理库存的影响,同比去年分别上涨20.5%和21.4%。

        对此,有业内人士称,虽然楼市去化率上升,但库存量依然不小,消化库存依然房企首要解决的问题。

        陈雪则向记者表示,如果下半年库存仍持续负增长,周转率提高,开发商的推盘积极性将会有所增加,但降价速度有可能放缓。预计下半年,在9-10月份间,商品住宅的供应和成交会再次出现高峰,整个下半年的商品住宅的成交量会明显高于上半年。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也表示,预计下半年楼市成交量将会超过上半年,但恢复到2009年-2010年的高成交量可能性不存在。

  • 中建材28亿增资扩股北方水泥所为何来?

        中国建材(03323.HK)宣布联合辽源金刚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圳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向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增资,其中中国建材增资28.125亿元,包括9.793亿元货币出资和18.332亿元债权出资;金刚集团出资4.375亿元,上海圳通出资5亿元。增资完成后,北方水泥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至40亿元;中国建材持有北方水泥的股权由55%增至70%,金刚集团、上海圳通分别持有北方水泥20%和10%的股权。

        中国建材管理层表示,此次增资将改善北方水泥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加快中国建材在东北地区的联合重组、完善战略布局和巩固、扩大核心利润区,提升在东北市场的竞争力。

        北方水泥是中国建材水泥板块的核心企业之一,成立于2009年3月,市场区域覆盖我国东北三省。成立三年以来,北方水泥积极推动在东北地区的联合重组和市场布局,目前已重组20余家企业,产能超过2500万吨,构建了8个核心利润区。

        2012年上半年,受欧债危机和国家经济增速放缓等大环境影响,全国水泥市场整体需求疲软,价格和效益大幅下滑,但东北三省则一枝独秀。在北方水泥、亚泰水泥等大企业的协同努力下,东北地区在产能过剩、需求下滑的巨大压力下,水泥价格仍保持稳定增长。据了解,今年5月,东北地区的水泥价格比去年同期增长约20%。

        长期以来,中国建材看好东北地区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在东北区域的重组力度不断加大,速度不断加快,尤其是2011年重组黑龙江规模最大的宾州水泥以及2012年北方水泥重组北疆集团等企业,对提升中国建材在东北市场的后续发展实力和对黑龙江地区市场控制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此次增资,又为北方水泥注入了动力,为其实现成为北方地区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的大型水泥集团的目标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 投资1亿新型建材项目落户莱阳照旺庄

        近日,记者在烟台莱阳市照旺庄镇项目现场看到一派火热的建设场景,塔吊林立、机械轰鸣,建筑工人们正在忙碌着赶工程进度。

        “这是今年我们通过招商引资新引进的一个重点项目——鲁明新型建材项目,总投资1亿元,占地面积40亩,主要生产保温板、保温砖等新型建材。目前,已投资500万元,完成围墙的建设和加工车间的基础工程。”项目负责人贾经理指着眼前的建设工地详细地介绍着,“年内要完成一期工程任务,投资6000万元,主要建设1万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和2条生产线。项目于今年5月份开的工,计划9月份竣工,并将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利税1200万元。”

        据了解,除了这个新开工项目外,该镇还储备了汽车后桥配件、生态疗养院、山东金亨农业开发、莱阳梨品质提升等4个重点项目,已基本达成投资意向,预计总投资3.5亿元以上。

  • 产瓷城市集结 打造江西陶瓷名片

        昨日上午,我省黎川、高安和萍乡的政府领导及陶瓷企业代表汇聚景德镇,和景德镇市长、陶艺工作者们共同迎来了属于他们的组织——江西省陶瓷协会。今后,我省这几个主要产瓷区将协同作战,共同打造好我省的陶瓷名片,推进陶瓷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记者从成立大会上了解到,现阶段我省除了有瓷都景德镇这个千年品牌之外,又新增了高安、萍乡、丰城、九江、井冈山和黎川等多个在全国都有重要影响的产瓷区,形成陈设艺术陶瓷、日用陶瓷、建筑陶瓷和高技术陶瓷多品种、全面发展的可喜局面。必须面对的是,由于全省的陶瓷企业总体竞争能力不强,没有一个企业协作机构来团结协调全省各个企业,形成竞争优势,使我们企业的市场份额无法做大;由于全省陶瓷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很难进一步依靠自身力量提升企业的地位,就需要通过行业组织的协调来促进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使我省的企业进一步做强,通过行业组织的对上沟通和对下服务的功能,促进我省陶瓷企业的发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江西省陶瓷协会在中国轻工联合会、中国陶瓷协会、江西省轻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江西省民政厅的重视和帮助下应运而生,协会从此将全省产瓷区的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进而达到打造陶瓷企业品牌,做大我省陶瓷产业的目的。

  • 中国玻璃城欲借期货谋升级

        期货新品种的上市不但可以为相关产业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在一些地方政府看来,如果新品种涉及当地的支柱产业,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新机遇。

        一年多以前,焦炭期货上市前夕,我国焦炭主要生产基地之一的山西省介休市地方政府负责人就曾明确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希望借助期货市场进一步促使当地焦炭产业做优做强。如今,在郑商所玻璃期货呼之欲出之际,有“中国玻璃城”之称的河北省沙河市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也充满了期待。

        沙河市平板玻璃年产量约为1.2亿重量箱(合600万吨),占全国的17%。据沙河市副市长王建江介绍,目前沙河市玻璃年产值200亿元,十二五期间沙河将会从玻璃的生产中心变为全国的集散中心,涵盖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及装备制造等的玻璃产业将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的目标。

        据沙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位负责人介绍,玻璃产业是当地的支柱产业,纳税额占到了当地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可以说玻璃产业就是当地经济的名片。

        “我们市政府对于玻璃期货非常支持。”王建江表示,虽然当地已有三到四家企业被初步确定为玻璃期货的指定交割厂库,但他依然希望郑商所能够在当地设立更多的交割库。“我们期待玻璃期货上市后,对玻璃价格有一个权威的指导作用,并对玻璃企业优化生产起到促进作用”。

        “虽然沙河是玻璃的主要产地,但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现货市场,在销售和贸易方面还主要靠外地市场。”据王建江介绍,沙河市政府正在全力打造本地的玻璃现货市场,他期待玻璃期货上市后,能促进当地现货贸易市场的发展,形成“以期货带现货”的局面。

        沙玻集团是沙河市最主要的玻璃生产企业。该集团于2010年8月由当地10家玻璃骨干企业整合而成,拥有24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年产能超6000万重量箱(合300万吨),是国内超大型玻璃企业集团。目前沙河当地的玻璃交割厂库,也均隶属于该集团。对于即将上市的玻璃期货,该集团上下自然充满了期待。沙玻集团一位负责人表示,除了可以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以外,玻璃期货的厂库交割制度,为该企业提供了一条绝佳的销售途径,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虽然集团少数下属企业已经有了一些参与期货市场的经验,但我们依然希望在期货方面得到更多的培训。目前已经有五六家期货公司和我们接触。”沙玻集团董事长张生运表示,在参与期货市场方面,集团并不会过多地干预下属企业,也就是说其下属的十家企业如果参与期市,可以分别在期货公司开户。

  • 多晶硅企业集体要求启动对美韩双反调查

        炙热的7月,中国多晶硅企业却因国际市场惨烈竞争而感受到“刺骨寒冷”。为度过“严冬”,近日,中国多晶硅企业抱团取暖集体上书,要求商务部启动对美韩多晶硅企业的双反调查。有自称提交申请的光伏企业高管透露,商务部已“积极回应”,业内期盼以中国“反制”抗衡愈演愈烈的国际贸易战争。

        业内龙头保利协鑫、赛维太阳能、大全新能源等多晶硅企业已向商务部提交申请,这一消息得到了中国光伏行业联盟的确认。南都记者采访的数位业内称,如商务部正式立案调查多晶硅倾销,国内多晶硅在鼓励之下,价格将触底反弹,利好国内企业。

        多晶硅企业集体“上书”

        据了解,此次多晶硅企业“上书”主要是向商务部提交相关数据,要求政府对美韩进口的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催促政府对美国进口的多晶硅产品征收关税,以此提高太阳能电池板原材料的价格。

        这一行为是对自2011年底以来美国对中国光伏行业展开双反调查的反击,是中国多晶硅企业为求生存而启动的“复仇者联盟”计划。

        银河证券分析事件认为,如商务部确定双反进口多晶硅,利好国内多晶硅厂。首先中国企业申诉有理,美国、韩国和日本等国正在倾销多晶硅至中国,将30-35美元/千克的多晶硅廉价卖到中国,最低进口多晶硅价格低至19美元/千克,目标是挤压中国多晶硅企业。第二,自美国双反后,国内反国外多晶硅情绪高涨。一旦商务部正式立案调查多晶硅倾销,国内多晶硅价格将触底反弹,利好国内多晶硅企业,特别是龙头保利协鑫,以及具备冷氢化技术和低电价的特变电工(6.73,-0.04,-0.59%)。

        有专家分析称这种贸易战是不得已而为之。“反思我国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我们也要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规则,实施相关的调查,力图保证对他方的威慑力和影响力。这也是当前国际贸易形势恶化的背景下,国际博弈的一种利用国际规则在台面上争斗的方式。”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开发研究中心主任黎友焕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表示。

        “复仇”获政府支持

        “光伏发电促进联盟”于5月24日由国内四家光伏产品供应商牵头成立,联盟明确就美国对华太阳能电池“双反”调查表示强烈不满。当日,商务部也发文力撑。

        除了国外低价多晶硅的冲击这一原因以外,就国内方面来看,我国多晶硅企业多数停留在粗放生产、竞争力不高的阶段。前几年的过度投资、盲目扩张、业内对未来市场预期的失误导致产能过剩,加上日前下游需求的疲软更是严重挫伤了中国多晶硅企业的投资热情,使得中国多晶硅产业哀鸿遍野。生产无法盈利导致国内80%-90%的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在产企业新建或扩产计划纷纷推迟,以应对行业景气大幅下滑对企业的负面冲击。

        “在面临国外企业的冲击时,国家给予国内企业政策上的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单纯依靠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不足以抵抗外企的袭击”,卓创资讯宏观经济分析师吕斌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美国“反倾销”税率几经调整已超过30%,商务部的积极回应对业内是一个好的讯号。

  • 开发商以价换量增长业绩 万达上半年销售额最高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联合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昨天共同发布《2012上半年房企销售TOP50》排行榜显示,今年上半年,地产龙头老大万科以610亿元佳绩再度登上榜首,恒大以630万平方米的销量继续高居榜首。万科、恒大继续领跑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分别是上半年销售额、销售面积冠军。

        在企业降价和各地楼市政策微调的推动下,2012年上半年市场逐步复苏,尤其是二季度以来,多数城市成交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上升。榜单显示,上半年上榜企业销售金额与面积入榜门槛同比均有上升,其中尤其以前十位企业面积增长幅度最为明显。销售金额方面,2012年上半年前十位入榜门槛为170亿元,同比增长9%左右;销售面积方面,对比前十位入榜门槛,2012年上半年为183万平方米,较2011年上半年增长了58%。

        从标杆企业表现来看,上半年200亿元以上销售金额的企业分别万科、中海、保利、绿地、恒大、万达、世茂及华润,其中龙头老大万科以610亿元佳绩再度登上榜首。销售面积突破200万平方米的分别是恒大、万科、绿地、保利、中海、万达及碧桂园这7家企业,其中,恒大以630万平方米的销量继续高居榜首。

        万科上半年采取相对稳健的发展策略,对推案、销售节奏的均衡把控,将外部变化莫测的环境因素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而恒大在今年的一季度采取战略收缩,进入4月份后紧抓市场回暖期,快速调整战略,果断出击,加大推盘量,保证了上半年销售面积冠军的位置。

        报告认为,随着针对刚需购房者优惠政策的力度提升,今年下半年,市场刚需及改善需求将进一步释放,能否抓住窗口期,跑赢大市,在于企业能否顺应大市及时调整产品策略、营销策略,从而实现行业洗牌过程中的成功占位。

  • 十城住宅库存减少7.6万套 北京6月去库存率创年内新高

         “今年5月以来,楼市成交量明显恢复,全国主要的城市成交量均创造了限购来的最高点,市场消化库存明显加速。”一位市场人士向记者如是表示。

        实际上,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1日,全国十大典型城库存比年初减少了76515套,即使排除3月底北京清理掉的3万多套无效库存,上半年商品住宅库存也至少减少了4万多套。值得一提的是,北京6月纯商品住宅成交量达到10247套,达到近18个月以来的最高值。

        其中,这十个纳入统计的典型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苏州、厦门、福州,青岛以及惠州。

        对于库存开始逐渐下行,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向记者表示,这意味着楼市库存进入“负增长”阶段。

        无独有偶,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6月底,京沪广深四大一线城市的库存住宅套数为222450套,环比5月底的232630套,下调了4.4%。其中,以北京为例,从3月修改库存统计办法后,库存可售住宅套数从3月27日的90556套,下调到目前的81587套,库存已经降低了10%。

        对此,陈雪向记者表示,在信贷定向宽松和部分城市政策微调后,长期积压的购买力逐渐释放,购房者的观望情绪减弱,成交上涨迅速。此外,今年年初以来,多数开发商执行“现金为王”的降价促销策略,致力于快速周转套现,“以价换量”的策略明显取得了成效。

        “今年以来,房企地产业务投资有所缩减,缓开工、少拿地成为房企的普遍选择,这也拉低了楼市库存激增的速度。”上述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不过,上述统计数据还显示,今年上半年,上述十大典型城市商品住宅存量达到475889套,存量面积为5974.63万平方米,环比上月分别下降了3%和1.9%,不排除北京市清理库存的影响,同比去年分别上涨20.5%和21.4%。

        对此,有业内人士称,虽然楼市去化率上升,但库存量依然不小,消化库存依然房企首要解决的问题。

        陈雪则向记者表示,如果下半年库存仍持续负增长,周转率提高,开发商的推盘积极性将会有所增加,但降价速度有可能放缓。预计下半年,在9-10月份间,商品住宅的供应和成交会再次出现高峰,整个下半年的商品住宅的成交量会明显高于上半年。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也表示,预计下半年楼市成交量将会超过上半年,但恢复到2009年-2010年的高成交量可能性不存在。

  • 买房除了购房款 你需交纳契税等7类费用

        购房者在买房时,常常会遇到开发商以认购、排号、VIP卡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购款等费用。到底哪些费用才是购房者该交的?

        昨日,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权威解答:市民购房,除了依合同交纳购房款,及在合同中委托出售人代收代交的相关房屋权证登记费用(包括契税、专项维修资金等7大类费用)外,其余在合同约定外向购房者收取的任何费用,均为“巧立名目”的费用,购房者可拒付,并拨打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或市房管局值班电话86279772进行举报。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相关收费类别和相关标准以发改部门正式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为准。任何个人、单位不得违规私设收费类别。

        除房款外的“7大类费用”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专项维修资金:有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非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2(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

        3、合同印花税:按房款总价的0.05%交纳(住宅免收)。

        4、证照印花税:按5元/户交纳。

        5、产权登记费:住宅类房屋按80元/户交纳;非住宅类房屋按550元/户交纳;共有人证书费按10元/人交纳。

        6、交易手续费: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0.35%计算结果交纳。

        7、国土证办证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 6月销售破20亿大关创新高 北京通州房价上涨空间小

         “最近我们的楼盘销售不错,成交周期也缩短了很多。据我所知,项目6月份一个月的成交额都相当于去年底和今年初前后的3个月的交易总额了。”一位通州某楼盘的销售经理向本报记者如是表示。

        据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6月份,北京通州住宅类物业签约值破20亿大关,新建住宅签约套数为1378套,签约均价为15287元每平米,成交量、成交面积、成交总额均创造了限购后的新高。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向记者表示,今年6月份,通州楼市重点成交项目签约均价相比之前全部出现了上涨,但是上涨幅度不大,而且热点项目的价格相比历史最高点依然有一定差距。

        据悉,华业东方玫瑰6月份的成交均价为14236元/平方米,而此前则为13960/平方米,每平米大约涨了276元。

        “我们楼盘成交均价确实略有上涨,但尽管如此,项目单月销售套数依然达到320套,销售金额也达到了4亿元左右。”一位华业玫瑰东方项目的销售顾问记者推介,“如果有意,还是赶紧出手吧。”

        对此,张大伟表示,目前通州均价比较稳定,维持在1.5-1.6万元/平方米之间。不过由于之前过分的开发,导致通州市场特别是二手房市场积压了大量的低成本房源,所以相比大兴等区域,通州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后劲要差很多。

        另外,从热销的几个项目看,其中百合湾是赠送面积比较多,而富力金禧花园等都为精装修。由此推算,目前区域内房屋的实际均价在1.3-1.4万元/平方米左右。不过从整体通州市场来看,相比之前降价也无人问津,6月份明显出现量价齐涨,但是因为大量的潜在供应和库存,区域内价格大涨的可能性并不存在。

        对此,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也表示,下半年的通州楼市成交量将稳定上涨,但是价格不会出现快速上涨。一方面,前期降价项目对消费者产生的心理预期会对其他入市项目有抑价作用;另一方面,三季度通州会有多个项目入市,加上整体市场价格走势较为平稳,通州在下半年不具备价格大幅上涨的动力。

  • 李克强: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保质按期竣工 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据造价168获悉,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北京出席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并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保质按期竣工,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使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更好地发挥保障房建设对改善民生、稳定增长、调整结构的重要作用。

        根据建筑造价了解,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介绍了今年全国保障房建设进展和质量安全、公平分配检查情况,黑龙江、上海、江西、四川、陕西等省(市)政府负责人介绍了本地进展和做法。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李克强说,保障房是社会和群众极为关心、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今年中央财政对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继续增加,相关部门加大了在土地、信贷、税收、债券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并进一步扩大了棚户区改造范围,各地也积极加大投入,努力克服困难,保障房建设整体进展顺利。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是改善民生之必需,也是今年贯彻稳中求进要求的重要举措,具有刺激消费、带动投资、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城镇化等多重效应,对有效应对当前外部环境变化、促进经济增长、调整经济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据造价软件分析,住房是百年大计,保障房更是政府主导建设的民生工程,必须坚持高质量、严要求。从近期全国检查情况看,保障房工程质量总体是好的,但确有少数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零容忍”,哪个地方、哪个环节出问题,就在哪里解决,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决不手软。保障房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工期服从质量。进一步完善制度,对新建和在建工程,严把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供应、工程建设和监理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对建成的项目,要严格验收监管,绝不能走过场,不达标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合作意见

        姜伟新胡春华巴特尔出席签约仪式

        据造价168获悉,6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签署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推进内蒙古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波出席签约仪式。

        仪式上,姜伟新、巴特尔分别代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合作意见上签字。合作意见涉及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材料节能等方面内容。合作意见的签署,对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内蒙古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下发通知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

        据建筑造价了解,6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以多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政策,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据造价168获悉,《通知》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价格面向政府核定的保障对象出租、出售。

        《通知》明确,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依据相关规定对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给予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可采取贴息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棚户区改造,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可以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按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用地上适用国家规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政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

        根据造价软件了解到,《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障碍,加强对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指导监督,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宣贯培训班在山东青岛召开

        据造价168获悉,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使各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学习和了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主要内容,指导各管理机构做好宣贯工作,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12年6月2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宣贯培训班,本标准由中价协副秘书长吴佐民做专题讲解,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近80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中价协副理事长于业伟主持,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站长张道远致欢迎词,介绍了山东省造价行业的发展现状及今后发展思路。本标准的组织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处长唐榕辉就质量标准编制的目的、组织方式和编制过程做了简要介绍。中价协副秘书长吴佐民首先介绍了“工程造价行业发展概述”: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以及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标准建设方面的基本思路与参会代表沟通交流。随后吴佐民副秘书长对本次会议的主题内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进行了宣贯,介绍了本质量标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对条文做了逐条解释,深刻细致、剖析清晰,并对前期的调研内容和编制思路做了介绍,便于与会代表理解具体条文的精神。会上众多代表踊跃发言,通过对“质量标准”条文的研读和听专家的讲解,就条文中不明白或存有异议之处向授课专家请教。吴佐民副秘书长均一一作了详细解答,并就自己多年工作中遇到的同类问题与大家分享。

        中价协会努力适应新形势要求,认真总结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的编制和宣贯经验,不断提高宣贯培训的组织水平,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咨询单位和造价专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

  • 山东入梅 水泥行业雪上加霜

        造价168获悉据山东省气象台6月28日发布预报,从6月29日起,山东省开始进入一年一度的“雨季”。预计2012山东雨季的降水要比往年偏多2到3成。预计6月28日夜间到30日,全省降雨,主要降雨时段集中在29日凌晨到夜间,这次降雨对缓解山东省旱情十分有利。但对整个山东水泥行业来说,却并不利好。

        根据建材价格数据显示,进入2012年,整个水泥行业因受整个经济大环境、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房地产业萎靡不振等影响,水泥市场需求增速回落,水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各个水泥企业利润下滑幅度明显,山东水泥企业已于2012年6月20日开始陆续进行联合停窑限产保价行动,如今雨季来临,对广大正处于停窑限产“被检修”中的水泥企业来说,带来的不光是干燥闷热夏天里的丝丝凉爽,更是水泥市场“丝丝寒意”,每年的雨季来临、雨水较多,原材物料的水分加大不仅给水泥企业组织生产带来困难,更会影响水泥等建筑材料的仓储、物流运输、工程项目施工。因此,雨季期间是山东水泥销售的传统淡季。

        一位资深建筑材料专家分析:“山东今天起进入雨季,对于本来就不算旺的水泥市场来说,犹如雪上加霜,各个企业的熟料及水泥库存消化速度均会受到不利影响,原计划好的停窑限产时间有可能会延长,停窑限产保价联合行动更会遭受严峻考验,因为区域内一些具备一条到三条新型干法生产线的企业或许会出于自身企业利益的角度考虑,在市场疲软压力下,逐步从停窑限产保价联合行动中分化,“价格战”的“硝烟”或会再度燃起。”

  • 晋江市陶瓷经贸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隆重召开

        据造价168获悉,前日,晋江市陶瓷经贸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在晋江召开。

        据晋江市陶瓷经贸行业协会苏志文会长介绍,该会主要是由晋江地区知名陶瓷生产企业、贸易企业及相关行业组织自愿组成,承担陶瓷行业服务协调与自律管理工作的非盈利性行业组织。该会在业务主管部门晋江市商务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通过开展或参与众多行业相关经济、文化、贸易活动,推动陶瓷行业可持续发展和繁荣兴旺。

        据造价员介绍,当日,该会按晋江市民政局《关于发挥社会团体作用促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意见》文件精神,在会议上与广大协会会员进行认真的阅读和讨论学习,反响热烈,理事会在会员积极的交流学习中圆满落下帷幕。

  • FDI连续五个月下降 外商投资房地产降温

        据造价168获悉,商务部17日发布实际使用外资(FDI)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94.8亿美元,同比下降2.8%。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5379家,同比下降9.4%。3月当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7.57亿美元,同比下降6.1%,这已是我国吸收外资连续第五个月下降。

        一些资深造价师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受到欧债危机影响,欧盟对华投资下降明显,降幅达31.2%。此外,受国内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一季度房地产利用外资下降6.3%,而在去年一季度,我国房地产领域利用外资增长了38.6%。

        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对造价软件表示,今年全年来看,吸收外资形势不太乐观,因为目前全球经济复苏仍未见显著转折点。基本的看法是上半年差一些,下半年有所好转。

        他表示,总体来看,我国经济已经不是改革开放初期时那种资金缺乏的状态。在当前全球投资放缓的背景下,吸收外资增速减缓也是正常的,没有必要担心。他还指出,相比起吸收外资的数量增长,更应该着眼于坚持对外资吸收的优化调整,更多吸收一些高质量的,涉及高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的外资。

        中国银行高级分析员方明也向造价168表示,如果全球经济恢复乐观,FDI有望触底反弹,应该可以保持去年的规模。

  • 兴安建制村通水泥路工程全面启动

        据建筑造价获悉,日前,在群众欢呼声和喜庆的鞭炮声中,兴安县高尚至茗田、至神仙田公路硬化建设工程正式开工,拉开了今年兴安县全面实施建制村道路硬化建设的序幕。

        该路全长8.3公里,投资705万元,是兴安县今年建制村通水泥路的一个重点工程项目,也是区、市、县三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之一。项目完成后,将会极大地缓解高尚段的交通压力,沿途近10个自然村8300多名群众受益。

        据造价168了解,今年,兴安县共有高尚至茗田至神仙田、兴安镇田新至自制、莫川至财经、白石至高圩等4个建制村通水泥路工程,总里程28公里,计划总投资2115万元,受益群众近3万人。

  • 十万回扣不算多?建材业乱象期待新规则(上)

        据造价168获悉,日前,一篇题为《购瓷砖17万元设计师拿回扣10万》的报道将建材行业与家装公司的“台底”交易摆上桌面。当行业使用已久的潜规则浮出水面,不少消费者大呼“难以接受”。

        而事实上,拿巨额回扣的事件在建筑材料行业时有发生。拿十万元回扣的这个案例在业内确实“不算多”,目前市场游戏规则如此,希望能促使游戏规则的改变。有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家装行业设计与施工分离将能很好缓解这样的情况。

        最近业内流行仿石产品“微晶石”,该产品零售价每片高达1000~2000不等

        根源——瓷砖产品价格不透明

        资深造价师表示,高额回扣事件之所以发生在陶瓷行业,而不是家电行业,很重要一个根源的远在在于陶瓷行业产品定价不透明,给回扣带来广阔的操作空间。

        以一个企业生产一款瓷砖为例,产品出厂后由企业自身评估其原料、能源、人力、品牌等各方面成本后定价。然后配送到全国各地不同的经销商后,其价格却有了非常大的变化空间,这主要取决于瓷砖运输成本、各城市不同的经济状况等客观原因。当然,此外也有经销商不同经营方式等主管因素——有些经销商喜欢薄利多销,于是定价可能偏低,有些经销商则宁愿高价少卖、没有库存压力,于是又导致同样一款产品的多样化价格。据了解,同一款产品零售价一般为批发价的3~6倍,除去产品本身成本以及经销商店面等方面开资,剩余部分均为利润。

        不了解情况的消费者来到卖场,不同品牌、不同花色的建筑材料产品定价更是五花八门,更是让消费者摸不着头脑——瓷砖又不像家电,没有全国统一(建议)零售价,所以很多消费者会咨询专业的家装公司或设计师,希望他们能提供专业的帮助。于是,这就为设计师与商家合作提供了有利的土壤。

        而事实上,家装“回扣”绝不仅仅在陶瓷卫浴领域,根据建材价格调查显示如衣柜(装修效果图)、地板、壁纸等建材行业也有10%~30%的回扣。部分瓷砖品牌回扣高达60%,据一经销商透露,江浙一带的设计师流行一个说法“想要买车买房,就推博X精工砖”,据造价员介绍,如果一个别墅(装修效果图)都使用这一品牌瓷砖,其回扣可达10~20万。他认为,“之所以设计师能拿如此高的回扣,更多原因在于其产品定价高,若选择一些经济实惠的产品是无法提供如此高的回扣,各种原因消费者想想也明白。”

  • 十万回扣不算多?建材业乱象期待新规则(下)

        现状——“合理”的游戏规则设计师卖产品拿回扣

        拿17万元购瓷砖,结果设计师拿回扣达10万,面对这个赤裸裸被忽悠的现实,广大消费者恐怕都难以接受。但造价168通过多个渠道了解到,只要通过设计师购买建材产品,或多或少都会有一定的回扣给到经销商,一业内人士坦言“这好比导游带游客去购物点拿回扣一样,是行业的普遍现象。”

        佛山一卫浴企业市场部负责人告诉造价软件,大部分经销商与家装公司、设计师都会有一定的协议,设计师带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会提供10%~30%的回扣作为设计师的“辛苦费”。具体金额的多少要看商家与设计师私下的协议,他表示“无论是国内品牌还是国外品牌都有这样的操作,就是返点不同而已。”而对于报道中高达59%的回扣返点,他就认为“这都是经销商与设计师的谈判,大家你情我愿,毕竟亏本生意没人做。”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返点能给这么高,说明卖给消费者的价格也不会低,消费者自己也要有雪亮的眼镜。

        另一位瓷砖企业业内人士就对10万元的回扣很淡定,“这样的现象在业内已经存在很久了,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报道能推动行业新规则的制定。”据造价员了解,59%返点还不算最高,在南宁、江浙等地返点更厉害,而陶瓷企业从业人员无奈地表示都是家装公司定下来的返点率,并不是品牌促使的结果。

        目前建材材料市场正好遇到寒冬期,在产品不好卖的情况下,行业乱象尤为突出。其中金X陶、L&D等企业商家给设计师的回扣就高达45%~50%,有些商家在商场上产品打3.8折,只要是设计师带过来的顾客就卖8折,其余折扣全部给设计师。

  • 全球工程机械行业协会关注标准修订

        5月9~11日,全球工程机械行业协会第二十二届联合技术联络会议(22ndJTLM)在韩国首尔举行。与会的涉及工程机械行业协会有KOCE鄄MA(韩国建筑机械制造商协会)、AEM(美国制造商协会)、CECE(欧盟建筑机械协会)、CEMA(日本建筑机械制造商协会)和CCMA(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等五大协会,德国VDMA协会的代表和法国标准化协会的代表也参加了此次会议。此外,还有ISO/TC127组织和ISO/TC195组织的负责人、世界工程机械主要制造企业的代表、检测机构的代表、研究院所的代表共计41人参加了会议。

        AEM及北美企业代表就北美国家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环保、劳动保护、排放新要求等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做了介绍,特别就美国环保署最近就“黑炭”排放问题(PM25排放)提出关注情况作了介绍,并且希望全球五大协会共同关注,加强联系,做好与政府的沟通。

        CECE及欧盟企业代表就欧盟标准土方机械(EN474.1-13)修订工作计划做了介绍;还介绍了EN500道路工程机械标准与ISO500标准进行协调的有关情况、EN16228钻机和桩工设备安全要求修订、EN13309工程机械电磁兼容标准修订;以及对土方机械视野及起重的应用问题、涉及起重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升降机等WEEE-RoHS指令问题和73项标准拓展问题作了介绍。

        CEMA及日本企业代表就日本政府对混合动力、蓄电池等金融(优惠)政策作了介绍;就日本环保部给混合动力挖掘机叉车补贴情况作了介绍;介绍了日本对涉及化学品的要求以及日本工程机械标准国际化转化情况。

        KOCEMA及韩国企业代表介绍了韩国即将实施的召回法案,涉及30个工程机械产品;介绍了破碎锤术语和商业规格国际标准的起草情况等。

        CCMA的王金星和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陆明介绍了土方机械产品CQC标志自愿认证的有关情况,此项认证计划在今后的几年内逐步向国际互认的方向推进。CQC标志自愿认证工作得到了ISO/TC127主席DANROLEY先生的赞赏,DANRO鄄LEY希望与CCMA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国际互认的发展。此外,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还介绍了2011年协会发布标准情况、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标准情况以及非道路自卸车—矿用自卸车与宽体自卸车分类、定义和ISO20474转化GB25684标准的问题。

        会议最后讨论通过了由CCMA提出的联合技术联络会议确立会议宗旨的议案,会议确定了2013年23ndJTLM在欧洲召开。

  • 社科院教授:土地财政已到尽头 改变税制势在必行

        南都讯记者郑焕坚实习生聂瑞涵中国土地财政已走到尽头,如何重塑增长动力至关重要。昨日,做客“岭南大讲坛”的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平教授表示,随着中国土地建设周期的告一段落,接下来如何重塑城市的增长动力将至关重要,未来如何改正税政结构,将是关键所在。

        张平表示,截至2011年,中国的城市化人口已达到6 .9亿,城市化率达到51.3%,在目前城市化开始区别于工业化独立发展的阶段,可以见到的是,中国的土地城市化远远快于人口城市化,“目前土地建设周期基本告一段落,土地建设周期是中国最兴旺的时代,这个时期所有的人都非常挣钱,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都通过城市基础设施带动发展赚到了钱。”

        但在张平看来,这种好日子即将结束。随着中国的城市化从建设阶段进入运营阶段,中国如何克服城市化扩张带来的问题,已成为当前的紧要话题,“虽然中国城市化的水平提高很快,但是城市化的深度不高。”张平说,中国目前正面临浅度城市化问题,一方面是进城农民无法享受社保随迁政策,另一方面则是随着青壮年人口流入城市,导致部分农村地区老龄化水平甚至高于城市。

        对此张平认为,在2015年中国城市化率达到54%的拐点后,城市化的进程加速度将逐渐减弱,城市化率将从每年提高1.25%降低到0.7%。

        在此情况下,如何通过寻找新的增长动力和怎么找到新的与之匹配政府财政公共管理,将成为支撑中国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中国长期以来都是依靠投资带动增长,但是接下来,我们一是要解决城市化的人口密度问题,二是要解决寻找新动力的问题。”

        张平告诉记者,从2005年开始的人民币升值和土地财政扩张,使得城市化加快扩张,人口密度下降,这导致的问题是房地产价格上涨,人口密度下降,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加上人民币升值,服务业正严重受挫。

        就此张平认为,国内目前的土地财政已基本走到尽头。“分税制使得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来弥补地方财政收入不足问题,但是从未来来看,税制的变革势在必行。目前中国70%的税收来自企业,但是从以后来说,中国税收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税收结构将从以往的重企业,转成向企业和个人征税并重。这其中的突出表现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和不动产的征税。”

  • 40城市个人住房信息已联网 未来将覆盖500城市

        今天(7月1日),住建部相关人士表示,截止到6月30号,全国4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已经达标,未来该系统或将扩大到500个主要地级市,也就是说,个人名下到底有几套房,通过这套系统一查就可以知道了。

        住建部相关人士昨日证实,在6月30日前全国已有40多个城市的住建部门,完成了与住建部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住建部将从中最终选择40个城市作为第一期的联网城市,今后,首套房、二套房标准将统一,联网系统也将遏制异地炒房。

        据CCTV经济信息联播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在北京、成都设有南北两个数据中心。联网后,住建部将对各城市的房地产交易、个人住房产权信息变更等进行实时监控,系统实时更新数据,住建部将和地方政府同时看到相关数据,联网后,对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首套房认房还是认贷”等目前地方政府通常可以自行界定相关概念,住建部今后将完全通过系统进行统一确认。但记者也了解到,虽然目前已有40个城市正式联网,但有一些一线城市并没有被纳入到此次一期联网当中,该联网系统究竟何时能正式正常运转目前也不得而知。

  • 开发商以价换量实现业绩增长 万科恒大领跑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联合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昨天共同发布《2012上半年房企销售TOP50》排行榜显示,今年上半年,地产龙头老大万科以610亿元佳绩再度登上榜首,恒大以630万平方米的销量继续高居榜首。万科、恒大继续领跑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分别是上半年销售额、销售面积冠军。

        在企业降价和各地楼市政策微调的推动下,2012年上半年市场逐步复苏,尤其是二季度以来,多数城市成交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上升。榜单显示,上半年上榜企业销售金额与面积入榜门槛同比均有上升,其中尤其以前十位企业面积增长幅度最为明显。销售金额方面,2012年上半年前十位入榜门槛为170亿元,同比增长9%左右;销售面积方面,对比前十位入榜门槛,2012年上半年为183万平方米,较2011年上半年增长了58%。

        从标杆企业表现来看,上半年200亿元以上销售金额的企业分别万科、中海、保利、绿地、恒大、万达、世茂及华润,其中龙头老大万科以610亿元佳绩再度登上榜首。销售面积突破200万平方米的分别是恒大、万科、绿地、保利、中海、万达及碧桂园这7家企业,其中,恒大以630万平方米的销量继续高居榜首。

        万科上半年采取相对稳健的发展策略,对推案、销售节奏的均衡把控,将外部变化莫测的环境因素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而恒大在今年的一季度采取战略收缩,进入4月份后紧抓市场回暖期,快速调整战略,果断出击,加大推盘量,保证了上半年销售面积冠军的位置。

        报告认为,随着针对刚需购房者优惠政策的力度提升,今年下半年,市场刚需及改善需求将进一步释放,能否抓住窗口期,跑赢大市,在于企业能否顺应大市及时调整产品策略、营销策略,从而实现行业洗牌过程中的成功占位。

  • 7月3日江阴将举行工程机械投资发展论坛

        2012年7月3日,以“工程机械发展趋势.聚焦长三角”为主题的2012工程机械行业投资发展高峰论坛即将在江苏江阴临港工程机械产业园盛大举行。本次论坛旨在对当前与工程机械投资发展密切相关的经济形势与热点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建立官产学研交流合作高端平台,与大家共同探讨企业投资发展的相关热点问题,有效探索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创新经济及风险投资的政策走向,揭示工程机械风险投资的热点与趋势。届时,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江阴市相关领导及柳工、斗山(中国)、中联重科等知名工程机械整机厂家、工程机械配套件企业相关领导将出席本次论坛,与大家就相关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自去年以来整个工程机械行业处于理性调整期,2012年,在国际金融波动、国内银根紧缩、投资放缓的累积作用下,中国市场需求出现了明显下滑。但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往往发掘于经济转型期。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并没有停下前进的步伐,反之,跨国并购、资产重组、产能扩张、各地工程机械产业园的纷纷投建等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如今,在温家宝总理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的指引下,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相继出台,同时市政工程、铁路、农村和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等建设都将成为工程机械强劲的增长点;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公路等一系列建设也将带动相关工程机械产品销量的增长。在此形势下,由组织发起的2012工程机械行业投资发展高峰论坛更显得尤为引人关注。中国工程机械企业正处在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面临创新经济及风险投资所蕴含的巨大机遇,企业该如何寻找机遇,铸就高成长高回报的企业发展史,我们将与您一起共同探寻工程机械发展的新动力,为行业投资指引新方向。

        本次论坛之所以选择在江阴召开,还有其深层次考虑——江阴所处长三角经济圈是中国目前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同时,作为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一个重要集聚地,长三角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具备较好的制造业基础,已形成了具有相当竞争力的工程机械产业集群。

        而江阴临港工程机械产业园业已有中联重科、斗山、东洋机电、信一精密等多家国内外整机及零部件企业入驻,成为工程机械的又一方投资热土,未来更有望吸引越来越多的海内外工程机械巨头们进驻,发展成为中国工程机械行业重要的产业基地。

        据悉,本次论坛将有诸多业内资深专家参与交流,同时也增加了很多新的热点议题,对中国工程机械企业探寻行业投资发展潜在价值将有更深一步的挖掘,值得大家广泛关注!

  • 李克强:推进保障房建设 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据造价168获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日前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现保质按期竣工,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使建设成果惠及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

         李克强强调,住房是百年大计,保障房更是政府主导建设的民生工程,必须坚持高质量、严要求。从近期全国检查情况看,保障房工程质量总体是好的,但确有少数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零容忍”,哪个地方、哪个环节出问题,就在哪里解决,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决不手软。保障房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工期服从质量。

        李克强说,今年保障房在建规模大,各地进展也不平衡,要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尤其是要创新机制拓展资金来源,更多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使计划任务按期完成。同时,随着保障房大规模建设的推进,要更加注重抓竣工、抓配套、抓入住。保障房竣工必须具备入住使用的基本条件。

        据造价软件了解,李克强指出,今年将进入保障房分配的高峰,公平分配是“生命线”。保障房面向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如果建好后分配不合理,就会损害他们的利益,从而失信于民。几年来,各地已探索形成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好做法,核心是规范程序、公正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 地板行业逆境中仍具发展潜力

        据造价168了解,房产市场的动荡和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使房地产市场面临众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些变化势必影响到位于下游的地板行业,而地板作为地板产业其中的一类产品,也必然受此影响,市场对此类建筑材料产品的需求也顺势下降。虽然从行业目前的现状来看,地板下降已成事实,但是具体的数据仍无法统计。

        据建筑造价调查,尽管市场总体情况出现不确定性,品牌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市场表现却各异,在市场中完全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现象:知名品牌并没有出现特别明显的减产迹象,而另一些中小企业却损失严重。一些小型地板企业纷纷关停,中低端产品下降比较明显,是因为它的渠道相对比较狭窄,区域相对较小,而且中低端的产能增长速度非常快。这边供给迅速增加,而销售的渠道却不能快速拓宽,新渠道的开发也需要时间。所以这时候终端一旦发生一丁点小的变化,马上就会对上游的生产企业产生剧烈的反应。

        如今多变的市场环境很难用固定的套路来发展,对于市场的变化,企业经营者怎么看待,在面临整个经济考验时是怎样一个心态,是抓住这个机遇艰难挺过,还是故步自封缩小自己的营销战线,这将决定企业在终端销售过程中的成与败。古文灿的观点是,恶劣的市场环境不可改变,如果都不敢突破自身,勇敢地向前走,那么今年应该会出现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局面。

        有业内资深造价师 指出:“在行业里中小型企业本来就是一个很弱势的心态,当整个市场出现风吹草动时就赶紧收缩,所以导致这个行业的中小型企业一直没办法发展,也就是说企业管理者的心态也没有调整好。国内目前就地板市场来说,从整个行业来看地板产品下滑得确实比较厉害,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开始萎缩,这个不是我们行业和单个企业可以决定的,而是由整个市场决定的。”

        据造价师分析,目前行业的发展空间还较大,特别是对于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企业来说,在无品牌影响力的企业遭遇当前状况让出市场后,为这些品牌带来更大的机会。“狼来了,大家都在喊,都在怕,其实没必要。关于今年最新的房地产报告分析,一线城市新房的成交量是急剧在下滑,但它下滑是相对同期,房子最后还是卖出去了。

  • 水泥减产或将助推节能减排的进程

        近日,据造价168获悉:我国水泥市场已正式进入淡季,价格环比继续下跌,在今年的第一季度,许多地区包括辽宁、浙江、河北、江西以及广东等都出现了水泥减产的现象,其中辽宁同比减产20%,第一季度减产低迷并未让水泥行业在第二季度进入到回暖状态,而是继续维持疲软状态。市场人士分析症结所在头一个便是供需矛盾不断加剧,时时压制着水泥价格的上涨。

        国务院国资委在6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视频会议中通报了“十二五”开局以来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相关措施和具体要求,确保实现今年的节能减排目标。同时,今明两年中国将启动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发布100项重要节能标准,重点是终端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面对国家对“节能减排”的重视与不断推进,造价员认为,或许水泥减产并非是一件坏事,同时,“水泥减产”对水泥产业绿色化将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首先,“节能减排”是目前水泥行业发展的主旋律,国家对节能减排的重视带给水泥企业众多压力,逼迫水泥企业不得不减少产量而跟上国家的步伐。因此才促使了水泥减产,提高了水泥价格,这对水泥市场而言是一个重重的打击。但是当水泥企业开始自发减产,自发的停产整顿,则表明水泥企业已开始重视建筑材料节能减排,并在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节能减排的方法与策略。水泥企业只有从思想上开始重视,才能在行动中去落实。

        其次,“节能减排”要求水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而要淘汰落后产能、整顿落后装备、平衡水泥供需、进行技术革新与产业升级则要求水泥企业必须花费时间与精力,而水泥企业减产整顿则给了节能减排时间与机会。

        根据相关建筑材料数据显示:今年5月,国内水泥产量同比增长4.3%,增速同比减缓14.9个百分点,此外当月重点建材企业水泥平均出厂价每吨为360.5元,比上月下降2.5元,同比下降26.5元,降幅分别为0.7%和6.8%。前四月水泥行业利润95.3亿元,下降了59.9%。如此微利下运行,水泥企业每日如履薄冰。不可想象的是,月末,重点建材企业水泥库存1858万吨,同比上升14.1%。看着每月剩出的水泥数字,让所有人都从头凉到脚。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水泥减产”或许将是水泥企业开展“节能减排”计划的最好时机。

  • 房地产:行业全面复苏 坚定持有为上策

        据建筑造价了解,上半年楼市与行业运行正如预期。2011年11月提出政策见底,调控政策将预调微调,将最先放松刚需信贷支持政策(如利率优惠等),行业估值见底,建议超配万科、保利、招地等。2012年2月又提出,政策将继续微调,行业自身(价量)1季度见底,行业开始进入去库存,销售持续回暖,行业基本面将越来越好。坚定看好全年行业的投资机会,每次回调都是买入的良机,并强烈推荐了招地、保利、中南建设、首开、北京城建、万科、苏宁环球等等公司,它们的涨幅普遍有30%-60%,甚至更高。

        造价师指出,下半年行业销售、房价、投资平稳运行是政府“稳增长”的重要目标。“稳增长”目标下持续信贷放松最利好地产,刚性、改善性需求仍是微调的主要对象。住宅需求、信贷、“铁公基”稳增长背景下行业的调控政策将维持外紧内松,板块的投资环境依然宽松向好,刚性、改善性需求仍将继续释放,支持行业估值持续提升。

        正如预期,楼市量价在1-2季度间已见底,2季度成交保持较好的回升态势。下半年楼市供应稳中有增,刚需与改善性需求在信贷持续放松的背景下将持续释放,销售持续增长下企业资金状况继续改善,将促使年中行业投资见底回升,地市量价也将逐步见底复苏,行业进入全面复苏阶段。

        据造价168获悉,基于下半年行业仍处于库存复苏阶段,判断楼市难以出现价量全面暴涨格局。行业政策面保持稳定,基本面越来越好,销售毛利逐步提升,板块投资环境依然宽松向好。当前行业估值仍处恢复的中间段,伴随着行业的全面复苏,需求与盈利能力的提升,下半年板块估值仍有25%-30%的提升空间,继续坚定持股看好下半年是最佳策略。短期强势震荡回调正是增持潜力公司的好时机。

        资深造价师指出,在选股方面,仍应坚持选择盈利模式独特、销售增长迅速,价值被低估提升空间大的公司。下半年我们重点强烈推荐:招商地产、保利地产、中南建设、苏宁环球、北京城建、首开股份、亿城股份和世茂股份等公司。

        造价168风险提示:行业发展超出我们的预期,出现价量暴涨,调控加紧,销售大幅回落,企业盈利难以实现的风险。

  • 绿色塑料管材受现代都市人青睐稳增

        日常生活中,饮用水的水质及水管的安全性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据建筑材料显示,金属管有四大致命弱点:易生锈、易腐蚀、易渗漏、易结垢。镀锌钢管被腐蚀后将滋生各种微生物,污染管道中的自来水。这些受污染的自来水中携带的细菌像无形的杀手,时时威胁着人们的健康。近10多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已先后立法或建立行业规章禁止使用镀锌钢管作为饮水输送管,并提出全面使用以绿色管道为主体的不生锈、无腐蚀、无渗漏、无结垢的优质管材。

        据有相关造价员,我国生产的绿色管材主要有聚乙烯管(PE)、聚丙烯管(PP)、聚丁烯管(PB)及铝塑复合管(PAP),这些管材80%以上用于建筑给水和辐射采暖。相对于其他塑料管材,其更适合用作室内小口径供水管、辐射采暖和地板采暖、室内低压燃气用管等。1997年之前铝塑管使用范围较窄、产量较少,市场少有销售。但自1997年之后,由于建设部在新建住宅中限制使用镀锌管,推荐使用聚乙烯管、聚丙烯管、聚丁烯管及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绿色管材,因此,绿色管材市场销势活跃、产销两旺,有些品种已供不应求,成为国民经济一个新的增长点,并成为投资热点。这就为进一步维护居室“血脉”的健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市场调查显示,这些绿色管材2002~2003年连续两年产量上升,已达300万吨以上,预计今年将超过350万吨以上。

        据建筑材料市场调查,1997年以后,由于这些绿色管材市场需求升温,生产该产品效益高,各地一哄而上,导致市场很不稳定,质量、产量和价格大起大落。但经过几年的市场激烈竞争和行业整合,一些装备水平差、生产线小、产量小、质量低的小厂已先后退出市场,新的竞争者少有机会进入。预计今后几年聚乙烯管、聚丙烯管、聚丁烯管及铝塑复合管市场将保持平稳发展态势。

  • 我国泵阀将影响机械配件国产化

        据造价168了解,目前,我国工程机械产业正处在高位运行阶段,工程机械企业显示出了欣欣向荣的局面,然而,配套件犹如一条套住企业脖子的绳索,让其寝食难安。近日走访了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工程机械配套件分会秘书长马传伟,请他谈谈我国工程机械配套件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一下发展前景。

        根据建筑材料显示,当前,我国工程机械尤其是小型工程机械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小挖的市场非常明确,预计到“十一五”末,小挖的市场需求可能达到5万台。除此之外,升缩臂叉车、滑移转向装载机、两头忙等小型工程机械市场也都在培育过程中,将有较大发展。但迄今为止,小型工程机械所需要的泵、阀、液压件等配套件基本上全部依赖进口。而国外的配套件企业,第一要满足其国内企业的需要,第二要满足在华外资企业的需要,第三才考虑到我国本土企业的需要。这一局面对我国工程机械生产企业的制约作用将越来越明显。今年我国工程机械企业中,有向国外配套件企业交完钱长达一年半,仍无法拿货的,如合肥振宇;有什么都装好了,就等一个阀,但是日方企业迟迟供应不上的,如玉柴机械;去年的徐挖机械,年初向日本企业定货,结果到了年底还是没给货,导致挖掘机零产出。不仅供货期不能保证,同时,从国外采购的全套液压系统价格一般没有商量的余地;加上售前、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因素,极大制约了国内工程机械企业的发展。

        选择突破口

        鉴于我国工程机械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目前的具体情况,资深造价师建议应以小挖和其他小型工程机械配套件为突破口,来促成我国工程机械配套件行业的整体发展。

  • “质量标杆”或逼油性漆退市

        据造价168了解,近日,工信部发出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质量标杆”活动,以“千家企业学标杆,提升质量促转型”为主题,意在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信部此举或为能耗严重的油性漆敲响警钟。

        “质量标杆”力促节能转型

        工信部开展的“质量标杆”活动,以“千家企业学标杆,提升质量促转型”为主题,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为重点,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引导广大工业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的成功经验,提高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工信部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指出:“‘质量标杆’活动是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质量协会和有关质量机构共同开展的一项长期性质量活动。”

        无独有偶,对于加快工业转型,国务院在《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中也明确提出了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建筑材料显示,能耗严重油性漆“退市”进入倒计时读秒

        早在去年,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就曾指出:“我国工业粗放式发展、能源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我国的GDP占世界比重还不到10%,但消耗的煤炭、钢铁和水泥大约占世界的一半。”晨阳水漆负责人向造价软件介绍,以传统油漆为例,其中70%左右的含量为有机溶剂,这些溶剂从石油或煤炭中提炼出来,最终会挥发到空气中,2011年我国油漆用量为1100多万吨,这就意味着近700万吨的有机溶剂挥发到空气中,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而对于水性漆,其中50%左右的含量为水,挥发到空气中后既节省了能源,又保护了环境。新型环保产品在节能方面的突出表现,无疑将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贡献重要力量。

        造价员表示,随着普及推广的逐步深入,水性漆将成为工业企业低碳发展、转型升级的“助推器”。以晨阳水漆为例,作为中国推行水性化涂装的发起者,晨阳水漆不仅是国家财政支持的节能减排绿色产业示范单位,也是国家十二五重点支持和鼓励类产业,所生产的产品无毒无味,不燃不爆,并且节约能源、杜绝污染物排放。经过不断发展壮大,现年产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各种环保节能水性漆已达10万吨。更通过引入“8S”现代化的管理方法规范企业发展,在产品质量上以“自检”与“质检”双重保险,不断缔造出高品质的节能建筑材料产品,推动了水性漆在工业企业上的普及应用。

  • 上海市质监局通报固定式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据造价168了解,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固定式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9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为3批次。在这19批次产品中,本市生产的产品12批次,不合格的为1批次;外省市生产的产品7批次,不合格的为2批次。

        固定式灯具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认证机构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截止4月底,本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23家,本次抽查本市生产企业23家,实际抽到产品的有11家,另有12家企业由于停产原因未抽到样品。

        据造价员介绍,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7000.201-2008《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构(导线管)、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式)、外部接线(截面积)、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和插入损耗(骚扰电压)(所有检验项目均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安全检验项目)。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下:

        1.防触电保护:GB7000.1-2007第8章规定,灯具应制造成当灯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和接线后以及为更换光源或可替换的启动器而必须打开灯具时,即使不是徒手操作,其带电部件是不可触及的。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属质量问题严重;

        2.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久性试验):GB7000.1-2007第12.3条规定,在模拟工作中周期性的发热和冷却的条件下,灯具不应变得不安全或过早的损坏。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属建筑材料质量问题严重;

        3.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火):GB7000.1-2007第13.3条规定,固定载流部件或安全特低电压部件在其位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制成的外部部件应耐燃烧、防引燃。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属质量问题严重;

        4.谐波电流限值:GB17625.1-2003规定,谐波电流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5.电源端子骚扰电压:GB17743-2007规定,灯具的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本次抽查中,该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 金海浆纸环保投入24亿 一年少排近1亿吨污水

        168造价获悉海南环保世纪行第二调研组来到洋浦开发区,分别对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的废水治理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人员发现,因重视环保投入,两家公司的环保工作都取得了好的成效。

        据造价168了解,为了推动低碳环保绿色产业发展,海南炼化和金海浆纸均采用一流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海南炼化总投资116亿元,其中环保投入7.63亿元,原设计每天排放污水6800吨,目前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基本实现了零排放。

        金海浆纸总投资106亿元,其中环保投入24亿元,每吨浆的排水量,国家标准是50吨,国际先进水平是30吨左右,而金海浆达到了17吨以下,世界领先。仅此一项,金海浆纸一年就要少排近1亿吨污水。

        据造价软件获悉,为了加大环境检查力度,工作人员对工业区内的重点污染源实行24小时不间断在线监测,坚持每周定期对金海浆纸、海南炼化污水进行现场采样检测。

  • 信贷逐步到位 基建投资将迅速回升

        据造价软件获悉,中信证券6月28日发布的2012年下半年中国经济展望报告指出,随着信贷逐步到位,下半年基建投资料将迅速回升。

        中信证券指出,从基建投资的资金来源来看,中央财政只占11%左右。中央财政资金的下达只能起到项目启动作用,项目的顺利完工还得依靠银行信贷和地方政府自筹来完成。

        银行信贷只占资金来源的直接比重达到22%,而地方政府自筹也主要是通过城投公司以及委托代工企业完成,间接也是依靠银行信贷。但从银行资金支持的层面看,银行对基建类项目信贷体现出较强的“顺周期”特征,越是在经济欠佳的时候,银行惜贷情绪越强。

        建筑造价数据显示,前5个月剔除房地产贷款的银行中长期贷款仅为8870亿元,占比不足23%,为近5年来最低水平,因此基建投资增长较为缓慢。

        中信证券认为,6月份存贷款利率的下调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稳增长的决心,预计下半年银行信贷将更多的支持基建领域。假定今年银行对基建项目的支持程度恢复至年均水平,银行对基建项目的新增贷款将达到2.45万亿,对应全年基建投资7.5万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3%。

  • 中国玻璃城”欲借期货谋升级

        造价168获悉,目前沙河市玻璃年产值200亿元,十二五期间沙河将会从玻璃的生产中心变为全国的集散中心,涵盖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及装备制造等的玻璃产业将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的目标。

        据沙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位负责人介绍,玻璃产业是当地的支柱产业,纳税额占到了当地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可以说玻璃产业就是当地经济的名片。

        “我们市政府对于玻璃期货非常支持。”王建江表示,虽然当地已有三到四家企业被初步确定为玻璃期货的指定交割厂库,但他依然希望郑商所能够在当地设立更多的交割库。“我们期待玻璃期货上市后,对玻璃价格有一个权威的指导作用,并对玻璃企业优化生产起到促进作用”。

        “虽然沙河是玻璃的主要产地,但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现货市场,在销售和贸易方面还主要靠外地市场。”据王建江向造价师介绍,沙河市政府正在全力打造本地的玻璃现货市场,他期待玻璃期货上市后,能促进当地现货贸易市场的发展,形成“以期货带现货”的局面。

        沙玻集团是沙河市最主要的玻璃生产企业。该集团于2010年8月由当地10家玻璃骨干企业整合而成,拥有24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年产能超6000万重量箱(合300万吨),是国内超大型玻璃企业集团。目前沙河当地的玻璃交割厂库,也均隶属于该集团。据造价软件了解,对于即将上市的玻璃期货,该集团上下自然充满了期待。沙玻集团一位负责人表示,除了可以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以外,玻璃期货的厂库交割制度,为该企业提供了一条绝佳的销售途径,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 1-5月份绥芬河口岸实木复合地板出口逆市增长

        造价168近日了解到,今年1—5月,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检验检疫出口实木复合地板70批、货值256.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0.7%和7.1%。

        受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影响,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外贸出口货物下降明显。为帮助辖区内企业走出困境,克服不利形势,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动作为,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促进企业扩大出口,全力助推实木复合地板出口实现逆势增长。

        据造价员介绍,绥芬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取措施包括,深化分类管理模式,根据企业类别和产品风险等级重新确定了科学、规范的检验监管方式,降低了抽检批次,减轻了企业负担;主动深入企业调研,掌握企业状况,了解企业需求,以促进企业发展为出发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检验检疫便利优惠政策;同时,向企业积极宣传我国及进口国相关标准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出口产品实行周期性检测,帮助企业持续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安全卫生要求,使企业出口得以不断增长。

  • 智能家居走上低碳环保之路

        节能环保之路能我们还有多远?智能家居也走上低碳环保之路了!生活习惯使节能减排推行难造价员介绍说,大家都在号召节能减排,但是事实上,习惯用洗衣机的人,只怕也没有手洗的兴趣;习惯开私家车的人,如果没有意外,也不会乐意去挤公交地铁;家中的家电才买没多久的人,也不会因为那么几百块的补贴将用的好好的家电换掉,换成节能家电……因此,对于绝大部分人群来说,所谓节能减排往往就是一句有些空洞的口号,很少有人愿意为此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自然,对于能源的消耗依旧是一如既往。

        智能家居环保在何处

        据建筑造价介绍,智能家居产品于节能减排方面的积极作用甚多,比如说,物联智能照明系统,它充分利用了自然光的照明作用,自动调节灯具的亮度,在保证室内明亮度的同时,将能耗降到最低,而对于洗手间、储藏室等地方,更是做到了人来灯亮、人走灯灭,一方面方便了用户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也能防止用户忘记及时关灯而造成浪费。另外,物联智能家居还能对大小家电做出合理的控制,除了电冰箱之外,其余的家电均能够做到只有工作时间才接通电源,其余时间均处于无电状态,这一点同样可以防止孩子们因为好奇或者意外导致触电。

        智能家居必将大行其道

        热效应的出现、地球资源的告急,环保、节能、低碳被世界各国积极倡导!你是否想过,1个人每天对水、电以及其他能源的消耗是多少?在对能源刻意的节约、遏制的过程中,科学的力量让这变的更简单。资深造价师表示,智能家居无需改变人们的正常生活,就能将节能减排工作做到最好,无论是对用户自己还是整个社会,都是有益无害的,因而,智能家居产品势必会如同曾经的手机电脑互联网一般,从小众面向大众,最终推而广之,大行其道。

  • 绥芬河打造进口木材战略储备园区

        虽然近期的国内房地产市场有所活跃,但就国内房地产政策持续保持高压或收紧的政策环境看,其市场在近期的表现,相信仍将难以持久。同时,随着国际大宗商品及木材价格,因全球建筑材料市场需求的不振所导致的回落,也将逐步地反映在国内人造板市场方面。

        据造价168获悉,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布局为“六区一中心”。即龙江对俄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产业园区、进口化工产业园区、新兴产业示范园区、进口木材战略储备园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投资服务中心。

        进口木材战略储备园区,结合绥芬河实际,借助国家战略储备的有利时机,拟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园区。园区占地1.9平方公里,按1000万立方米储备能力进行规划建设。充分利用俄罗斯木材资源优势,扩大木材进口规模,加大精深加工力度,形成全国进口木材资源及产品储备分销中心。

        造价员表示,在前期给业内企业所造成的一部分成本压力,相信在此期间有所缓解。同时,对业内有所影响的,还包括近期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走低。只是正如上述所言,由于国内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性需求的降低,业内所受到的有关政策性住房等政策的影响,将会变得日益突出。如此,对受其政策影响所构成的消费群体的状况,将十分值得业内关注。

  • 国家为民资进入能源领域开绿灯

        据建筑造价获悉,继国土资源部、电监会之后,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等领域将进一步向民间资本开放。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游禁区仍未完全消除,一些关键问题也未提及。专家认为"玻璃门"的破除还需更多的配套政策。

        《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大型炼油项目,以多种形式建设和运营大型炼油项目中的部分装置或特定生产环节。在油气管网建设方面,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投资建设跨境、跨区石油和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等等。

        “这些领域我们早就已经进去在做了,现在国家再次强调鼓励之后,我们以后机会可能会多一些。但是上游不开放的话,下游还是会受到限制。就像原油开采和进口在“三桶油”手里,给多少油还是由他们说了算。”河北某民营油企老总说。

        据造价168了解,虽然《意见》提到,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但在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国家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的还是非常规油气资源方面,传统油气资源并未放开,上游垄断将会依旧存在。比如,《意见》的第七条规定,民营企业可作为开发主体的能源种类并不包括石油和天然气。

        168造价获悉《意见》表示,理顺能源价格,引导民营资本在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调整能源结构中发挥更大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公平享受可再生能源发电、煤层气(瓦斯)综合利用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

  • 河南漯河8个保障房项目9000套房集中开工

        据建筑造价了解,6月27日集中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项目有幸福小镇公租房、创业花园公租房二期、螺湾小镇经济房、东城公寓公租房等八个保障房项目,总占地50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9000套保障房,总投资10多亿元,是漯河市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漯河市广大群众住房条件,为推进该市城镇化,加快产业集聚区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集中开工仪式结束后,一些造价员先后到了郾城区幸福小镇公租房一期、召陵区源升和谐家园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花园廉租房小区和源汇区螺湾小镇经济房、莱茵河畔公租房小区等在建或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召陵区和谐家园小区是已经建成的经适房、廉租房项目,2009年5月开工,现已全部交付使用,记者在该小区看到,目前大部分居民已经入住。其它未建成项目也在

        据造价168了解,2012年,漯河市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1.2万套、66.8万平方米,是河南省定目标任务的150%。其中:公租房9820套,经济房1809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71套。共有11个保障房项目,目前除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外,其他项目已全部具备开工条件,6月底全部开工建设。到今年年底,去年开工的1.6万套保障性住房可基本全部竣工,全市所有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基本都能住上廉租房,产业集聚区所有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工人都能住上公租房。

  • 强化地板五大优势稳居市场主流

        在残酷的地板市场,强化地板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它以物美价廉的特性,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据建材价格数据显示,当下,原材料涨声不断,地板制造工艺不断革新,各式各样的强化地板再次进军地板市场,与同类建材相比,有着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

        强化地板五大优势稳居市场主流这些优势构成了强化复合地板行业蓬勃发展的动力。它使强化复合地板成为市场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的地板品类,使强化复合地板产业在今后的几年仍将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成为地面铺装材料的主流。

        1.政策优势:根据建筑材料显示,强化复合地板的基材为密度板(刨花板),原材料为枝桠材边角料,小径材及人造林的间伐林,因此生产强化地板所用的原材料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及自然环境保护及自然资源保护的总方针,符合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精神。因此,强化复合地板是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

        2.产品优势:强化复合地板以耐磨、美观、环保、防潮、阻燃、防蛀、安装便捷、易清洁护理、经济实用等诸多优点而获得了诸多消费者的青睐;随着科技的不断应用,强化复合地板品质不断提高,产品更加艺术化、个性化、更时尚、美观、更环保,表面处理技术更趋先进和多样化,更能满足不同市场的需要。

        3.市场优势:造价员表示,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将进一步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中国申奥成功带来新的经济发展机遇,强化复合地板消费市场因此进一步扩大。强化地板市场将由大、中城市逐步进入小城市,甚至乡镇;强化复合地板逐渐成为大众化家装消费品,它将在整个铺地材料中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目前,国内已经形成了几个较具生产规模和综合实力的强化复合地板企业,并引领着这个行业继续发展;更多跨国企业和国外品牌进入中国市场,将催化中国强化复合地板行业的迅速发展。

        4.品牌优势:据造价168获悉,强化复合地板企业历来重视品牌培育,已经形成一些强势品牌;强势品牌的配送、销售服务、市场研发、促销推广等系统将逐步以高效率、低成本、专业化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而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推广品牌营销概念与当前中国百姓逐步成熟的消费心理相吻合,品牌形象良好与绿色环保的强化复合地板将受到更多消费者的欢迎。

  • 豪宅别墅爱上L&D陶瓷“高清石材”

        豪宅别墅,以其雍容华贵的建筑风格和别具一格的独创设计,吸引着人们的眼球。2012年,L&D陶瓷重拳出击,推出了高清石材建筑材料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产品理念,又为豪宅别墅增加了一个令人瞩目的闪光点。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高清”这一概念已不再陌生,但高清石材这一颠覆性产品一经推出,便令消费者叹为观止。那到底什么是高清石材呢?

        根据建筑材料了解,高清石材指的是运用高清数码喷印技术设备,100%再现天然石材纹理、色泽、透感、质地的高清晰度仿石材喷印瓷砖。传统瓷砖印花工艺对釉等原材料的使用率不高,浪费极其严重,但高清石材对釉墨的利用率高达99%,极大地提升了利用率。

        同时,高清晰的原石表面纹理、天然石材的视觉和触觉体验,是天然石材的最佳替代产品,在硬度和耐磨度上超越了原石,减少对天然原石的过渡开发造成的对环境的影响。

        据建筑造价了解,在高清石材诞生之前,传统仿石类瓷砖充斥着瓷砖市场。但由于技术限制,传统仿石类瓷砖往往会出现像而不耐磨,抑或是耐磨而不像的尴尬局面,且传统仿石类瓷砖的清晰度不够高,表面不够光滑细腻,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而L&D陶瓷高清石材的出现,填补了这一市场空白。

        高清石材系列产品的推出,不仅受到了广大百姓的喜爱,更是得到了豪宅别墅的青睐。高清石材独有的高清晰度、高光滑度、高润泽度,与豪宅别墅的大气稳重、美轮美奂的建筑风格及其匹配,更能进一步显现出豪宅的华贵气质。

        L&D陶瓷的高清石材的问世,将引导L&D陶瓷进入大品牌时代,也必然会掀起一场瓷砖界的革命,引领行业新的潮流和发展趋势。

  • 既有建筑综合改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通过验收

        近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既有建筑综合改造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顺利通过了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条件财务司、发展计划司共同组织的项目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得到了专家组的一致认可。

        据悉,该项目通过开展既有建筑检测评定与标准规范、抗震加固、供能系统改造、改造专用材料与施工装备等技术研究,完成了震损建筑抗震能力评价、耗能减震加固、预应力碳纤维加固等技术的研发以及墙锯推进系统等改造专用材料的施工装备;编制了《既有建筑设备工程鉴定与改造技术规范》和《既有建筑使用与维护技术标准》等国家技术标准23项、行业标准26项;开发了高耐久发泡陶瓷保温板外保温系统及防火隔离带等新产品95项,获得发明专利31项;建立了铝合金活动外遮阳百叶帘、HR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等生产线12条,既有建筑节水节能关键技术、采暖散热设备与控制设备改造技术等试验基地14个;完成示范工程89项,为我国既有建筑综合改造的顺利开展和推广提供了良好基础,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全球市场饱和恐触发钢铁贸易保护战

        全世界钢铁生产商都宣称对手在向市场倾销廉价产品,这恐将触发一系列小规模贸易战。世界经济前景转暗导致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一些企业高层表示,从美国得州到亚洲的泰国,到处都在发动以邻为壑的销售战,产品售价比成本还低。

        美国逾10年前实行了阻止俄罗斯倾销热轧卷板的措施,目前美国商务部正在对这些措施进行评估。因担心交易或遭美国当局的阻挠,一家主要钢铁贸易商已经停止进口俄罗斯产卷板。

        这种苦恼并非发达国家专有,许多新兴经济体也深受价格大跌困扰,并将此怪罪于廉价的进口产品。澳洲最大钢铁商BluescopeSteel表示,本周将针对进口自日本、台湾、韩国和马来西亚的热轧钢卷提起反倾销诉讼。

        无可否认,价格下跌和激烈的竞争,至少目前来讲对钢铁消费者来说是好事,比如汽车和电器制造商,以及建筑公司。但是,如果这种摩擦引爆了贸易战,一旦那些认为遭到不公正对待的国家采取报复性贸易措施,消费者也可能受牵连。

        身兼世界最大钢铁消费国和生产国的中国,已经向美国一种特殊钢材(4077,10.00,0.25%)“取向性矽电钢”课税。中国上月并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申诉,指责美国对中国产品征收反补贴税,诉讼涉及太阳能电池板等22种产品。

  • 十家标杆房企买地支出缩一半 上半年不足400亿

        截至6月28日,根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10家标杆房企拿地数量为83宗,而2011年上半年为173宗,降幅为52%;拿地金额为343亿元,2011年则为770.06亿元,同比去年减少427.5亿元,降幅为55.5%。

        据记者了解,这十家纳入统计的标杆房企为:万科地产、保利地产、中海地产、富力地产、恒大地产、华润置地,龙湖地产以及碧桂园。

        对此,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向记者表示,上半年楼市虽然逐渐回暖,微调政策频频出台,但房企的拿地意愿仍然比较低迷。实际上,开发商的销售和资金压力依然很大,即使综合实力较强的大型房企也不排除现金流缺血的情况。各大房企不断的甩货,回笼资金,尤其一季度几乎无暇顾及土地市场。

        不过,根据链家地产的统计数据显示,经过了一季度土地市场的沉寂之后,5月以来,土地成交的情况开始明显增多。其中恒大、保利、万科等房企在最近两个月连续多地抢,一度出现拿地小高潮。

        值得注意的是,有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从拿地结构上来看,房企拿地的态度与战略与以往略有不同,减少了一线城市的产品布局。大多数房企只拿企业本身认定的优质土地,积极布局二三线。其中,仅有万科和恒大在上海、广州共成交3宗土地,其余几乎全分布在二三线城市。

  • 上半年北京新房价格创近3年新低

        本报讯 据链家地产、中原地产等多家机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北京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19958元/平方米,同比下降约7%,环比下降约9%,是近3年来的同期最低值。虽然上半年均价同比明显下调,但从5月后逐渐出现回涨,至6月,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达2100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5.2%,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统计显示,今年1-6月,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连续环比上涨,前5月成交均价始终位于2万元/平方米以下,月度价格变化幅度不超过3%,而到了6月,商品住宅价格年内首次突破2万元/平方米,从价格结构上看,2万元/平方米以上的成交占比上涨至35%。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认为,前5月,稳定的成交量使价格稳定于谷底,6月改善性需求明显增加使得价格突破2万元/平方米以上。今年北京商品住宅市场从淡季走出,上半年呈先抑后扬走势,尤其第二季度,成交量持续攀升,环比一季度大幅上涨近70%,5、6月成交量同时过万套的情况,在近5年来也只是2009年才出现过。

  • 玻璃深加工企业在荆州开发区投入生产

        据造价168获悉,日前,一家高效节能减排玻璃深加工企业———湖北晶楚工贸有限公司在荆州开发区正式投入生产。晶楚工贸引进国际一流的全自动玻璃切割机,国内领先的平弯一体钢化炉、自动化中空玻璃生产线和真空夹胶炉,在Low--e玻璃除膜和中空玻璃灌装惰性气体和双组份自动打胶等方面填补了江汉平原行业的空白;中空玻璃真正达到了铝条框自动折弯、干燥剂自动灌装、双道密封的生产工艺。该公司生产的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等系列高尖端产品,在国内建筑材料装饰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

  • 家装环保不能只是水中望月

        生态木环保家装建材越来越深入普通民居了,尤其了经过达芬奇家具造假曝光之后,如今的新装修环保应该引起更大的重视了。

        据建筑材料调查显示,家庭空气污染和辐射污染占到全部家庭装修的80%以上,辐射超标和空气污染已经成为威胁生活安全的新sha手。生态木厂家优粤表示:大力提倡的环保装修不应该是一句空话,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当甲醛氡、苯氨等在内的有害气体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时候,就追悔莫及了。

        生态木的板材是真正的环保材料,完全可以放心使用。而且,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测力度做到消费者有知情权。目前装修行业存在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等状况,这也涉及到消费者知情权这方面的内容。据造价168了解,生态木企业已经普遍采用了分级的措施,E1、E0级标准是欧洲国家根据人造板中游离甲醛含量来划分的,也是中国家居业中人造板材生产使用的标准。(E1级规定游离甲醛含量≤9mg/100g,E0级甲醛含量≤3mg/100g)如今,这个标准已经成为大多数消费者选购地板时的主要参考。

  • 购买橱柜需谨慎 警惕山寨“环保”

        事实上,根据建筑造价相关报告显示:不少号称“环保”的橱柜实际上并不符合环保标准。橱柜的环保是个全方位的概念,远远不是一项“甲醛不超标”所能囊括的,还有诸多的其他因素影响橱柜的环保性能。

        市场上有一些价格便宜的橱柜,对消费者很有诱惑力。但这些价格便宜的橱柜大多采用的是劣质板材,因而很容易有甲醛超标的情况出现。橱柜品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材料的质量,小厂生产的橱柜之所以便宜,除加工设备简单外(部分小厂甚至谈不上什么设备),最主要的是板材成本便宜。如一张进口优质板材的价格是一张劣质板材价格的数倍,有的甚至高达数十倍。很多作坊式小厂为了降低成本赚取最大化利益,使用劣质板材加工,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整个橱柜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建筑材料显示,橱柜上的五金配件可以说是整体厨房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直接影响着橱柜的整体质量,基于国外整体厨房的发展经验,五金配件的好坏已经成为区别橱柜好坏的重要标志,但国内橱柜制造商在这方面仍缺乏关注度。实际点说,橱柜的柜门要开关几千次上万次,国产铰链很难达到这个标准,因此消费者在定制橱柜时一定要舍得把钱花在这点上。

        目前国产橱柜绝大部分使用国产五金配件,主要是为了降低成本,以更低的价格争取客户。而一些服务正规的品牌橱柜则会明确标示所用五金配件的品牌,或标出不同档次的价格,让消费者有选择的余地,这点很值得其他企业效仿。

        面对市场上的山寨橱柜产品,资深造价员给您支两招:第一,橱柜品质的好坏不仅局限于材料,材料只要花钱都可以买到,工艺决定了品质,好的工艺决定了橱柜是否经久耐用,是否能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环保因素。第二,对本地企业可以要求去工厂实地考察,外地企业可以多方搜寻资料,验明正身。掌握这两招,基本上就可以让“山寨版建筑材料”露馅。当然对于不懂行的消费者来说,选择有保障的渠道购买商品,也可以降低风险。

  • 7月起襄阳市装修工程验收要过“环保关”

        7月1日起,装修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检测室内环境,否则不能验收。造价软件昨从襄阳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获悉,今后,市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环保检测。

        近年来,市区装饰行业逐步壮大,现有正规家装公司169家,从业近5万人,每年公装项目近500个,家装约2万套。与此同时,装饰行业存在人员良莠不齐、施工噪音、合同纠纷、室内污染等问题。

        造价师介绍说按照《襄阳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示范工地考评规定(暂行)》,7月1日起,凡临街的装修工地必须封闭施工,工地现场要设置围栏;中午和夜间禁止施工,如需施工,应向环保部门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考评规定,不仅要求装修公司不得使用有害超标材料,还首次提出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环境质量,否则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后除继续查处无证装修外,还将在市区逐步推进装饰装修工程标准合同文本,规范建筑材料及装饰市场,避免合同陷阱和霸王条款。

  • 建筑垃圾再生砖经济又环保

        随着城市的飞速发展,数以万计的建筑垃圾随之而来。据造价168统计,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若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到2020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

        建筑垃圾再生砖经济又环保

        造价师表示,如果将数目惊人的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其创造出来的价值将不可估量。洛阳凯兴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有比较完善的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建筑垃圾经过凯兴矿机处理后,与制砖机相结合,将其转化为免烧砖,从而不仅实现了资源的回收利用,又保护了环境。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节约了我国大量的土地资源,因此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发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市场。

        据168造价获悉我国建筑垃圾的处理一般采用填埋的方法,会占用大量土地面积,不及时处理会对空气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和回收利用的再生砖相比,其优势显而易见。

        建筑垃圾处理流程大致为:将建筑垃圾经由凯兴建筑垃圾设备进行破碎筛分处理,(把废钢筋、废木材、砖石、混凝土等一些废料经粉碎),这些废料破碎成骨料,经过筛分、剔除、去杂质后,经过先进设备制成可利用的沙石,可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打混凝土垫层等可再生建筑材料资源,而且还可以制成各种砖块,如:砌砖、铺道砖、花格砖等。

        建筑垃圾再生砖,是免烧砖,无污染,既带来经济效益,又不污染环境,双管齐下。建筑垃圾再生砖有广阔的市场,它可用于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用途广泛。建筑垃圾既经济又环保,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最佳方式,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让垃圾得到了“重生”。

  • “中国建陶企业到印度设厂是最好选择”?

        6月20日,印度驻广州领事馆、印度“陶瓷之邦”古吉拉特邦政府和企业代表团拜访中国陶瓷行业,并与中国陶瓷企业代表举行行业交流会。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专业副会长黄希然、副秘书长白梅以及近20位陶瓷企业和行业媒体代表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此次印度代表团由古吉拉特邦驻德里首席代表巴拉特.拉尔担任团长,团员包括来自印度工业联合会、风险投资公司以及建筑学教授等行业的专业人士。交流会上,巴拉特.拉尔介绍了古吉拉特邦的陶瓷行业发展及投资政策等内容。

        据介绍,印度陶瓷产品的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2.5%,而古吉拉特邦占印度总产量的70%。这一地区聚集了77%的印度瓷砖生产企业,60%的卫浴企业和98%的日用陶瓷企业。“古吉拉特邦是印度的陶瓷之邦,就像中国的广东省一样,在全国的陶瓷行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同时,印度的陶瓷行业认为佛山的陶瓷企业是最重要的同行。”巴拉特.拉尔说。

        交流会上,反倾销税率和印度政府的优惠政策成企业的关注焦点。近年来,印度经济发展速度快,带动了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目前印度重点发展基建产业,政府已经敲定约1亿美元的投资项目;同时,印度的中产阶级也越来越希望提高自身的居住水平,对陶瓷需求量大。多年来,印度一直是中国陶瓷出口的重要市场。然而,自2003年2月,印度正式向中国陶瓷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以来,中国陶瓷企业已经丧失七成以上的印度市场。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营销中心高级业务经理沈志伟告诉记者,因为反倾销的原因,目前公司还没有出口瓷砖到印度;公司比较关注政府的政策措施,希望能从此次与印度政府的交流中得到好消息。

        对于中国企业如何规避反倾销制裁这一问题,巴拉特.拉尔给中国陶瓷企业的建议是,去印度,特别是古吉拉特邦投资建厂。他认为,古吉拉特邦的陶瓷原材料丰富,天然气和电力等能源资源丰富,价格低;交通便利,接近东亚、西亚、欧洲和海湾地区;而中国是世界领先的陶瓷生产和出口国,在产业价值链和技术方面有优势,“中国企业到印度设厂是最好的选择”。

        针对黄希然提出的古吉拉特邦陶瓷行业生产规模大,企业数量多,但大型企业少,污染严重的问题,巴拉特.拉尔认为,在印度,这一问题目前尚处于可控的范围内。最近几年,凭着技术的革新,该地的陶瓷企业已有很大的进步;污染是全球陶瓷行业需要共同应对的问题。“印度政府不希望陶瓷企业重复高污染的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成立了专门的污染控制委员会,制定行业的排放标准,对于环保问题,绝不妥协。我们更希望佛山的企业可以给印度带去更多更好的技术和环保型的设备。”巴拉特.拉尔表示。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

        评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线职工数量不低于总数的60%

        据造价168获悉,为进一步激励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此次将在全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国有、民营、股份制及其他类型)单位中,评选出200个先进集体;将在全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业单位(不含实行企业管理)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中,评选出450名先进工作者;将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国有、民营、股份制及其他类型)单位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从业人员中,评选出350名劳动模范。

        根据168造价了解,通知还提出了评选条件和方法、奖励办法及评选工作要求。其中明确,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进行差额推荐评选,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质量。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一线职工数量不低于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总数的60%。

  •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宣贯培训班在山东青岛召开

        据造价168获悉,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使各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学习和了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主要内容,指导各管理机构做好宣贯工作, 2012年6月2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宣贯培训班,本标准由中价协副秘书长吴佐民做专题讲解,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近80人出席会议。

        本标准的组织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处长唐榕辉就质量标准编制的目的、组织方式和编制过程做了简要介绍。中价协副秘书长吴佐民首先介绍了“工程造价行业发展概述”: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以及在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标准建设方面的基本思路与参会代表沟通交流。随后吴佐民副秘书长对本次会议的主题内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进行了宣贯,介绍了本质量标准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对条文做了逐条解释,深刻细致、剖析清晰,并对前期的调研内容和编制思路做了介绍,便于与会代表理解具体条文的精神。

        据168造价了解,会上众多代表踊跃发言,通过对“质量标准”条文的研读和听专家的讲解,就条文中不明白或存有异议之处向授课专家请教。吴佐民副秘书长均一一作了详细解答,并就自己多年工作中遇到的同类问题与大家分享。

        中价协会努力适应新形势要求,认真总结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的编制和宣贯经验,不断提高宣贯培训的组织水平,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咨询单位和造价专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

  • 涂料在节能减排大战中大有作为

        据建筑材料显示,在节能减排的进程中,涂料的作为在于二个层面:一个是自身,即以水性化替代溶剂型、高固体份、推进粉末涂料的研究和发展、清洁生产工厂实施等等。另一个是向客户提供节能减排的功能性产品,比如隔热涂料、保温涂料、散热涂料、低温固化粉末涂料、快干涂料、长效涂料、环保甚至有益健康的涂料等等。

        造价员介绍,降低溶剂型涂料比例,包括高固体份,加上清洁生产工厂的实施,每年能节约溶剂上百万吨。为客户提供各种节能减排涂料,社会效益更可观。所以,涂料在节能减排大战中大有可为,不仅功在千秋,而且为涂料行业的发展和提升“话语权”赢得了机遇。

  • 中国最大红木家具二手交易中心开业

        据造价168获悉,日前,北京西三环红木街二手家具交易中心正式挂牌试营业,这标志着我国首个红木家具二手交易中心正式成立,中国红木家具交易进入全业态时代!

        从红木街了解到,红木家具二手交易中心主要经营高端二手家具,家具材质主要以红木为主,同时也兼营楠木等高端材质古典家具。首期规划面积2000余平方米,日前正式投入试运营,为迎接古典家具建筑材料市场新的交易热点、保证高端古旧家具交易业态的可持续发展,二期、三期工程也正在规划建设中。

        对于红木街二手家具交易中心的诞生,故宫(微博)博物院宫廷古典家具研究专家周京南(微博)畅谈了自己的看法。周先生表示,该中心的成立有助于促进中国古典家具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快速良性发展,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审美观的变化,古典家具消费者的群体不断扩大并出现了分化。比如十年前购买了红木家具的人们,眼下正希望对旧家具进行升级;另一部分消费者在看到楠木家具和金丝楠木家具重出江湖之后,也急于将旧家具出手,转而购买宫廷御用风格并更加养生悦目的楠木,家具收藏前景看好。此时成立高端古旧家具市场,非常符合高端消费者的潜在需求。

        造价员从红木街了解到,该中心对于古旧家具将借鉴拍卖市场的交易办法,对参与交易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交易运作方式目前暂时分为置换和代售两种。

        据建筑造价了解,在二手家具交易中心成立的同时,一支丰富经验的古典家具领域专家学者、业内从业技师和古旧家具鉴赏大师组成的专业团队也应运而生。他们将主要负责古旧家具的检验把关、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的评估,并制定科学合理、具有一定操作性的评估、交易和置换办法,以彰显二手家具交易中心的高端化与专业化运营。

  • 家庭装修如何选壁纸 简单实用不可错过

        据建筑材料了解到,壁纸在目前市场上,它的产品种类繁多,图样极其的丰富。壁纸因为是运用在墙面上,它占到人在整个空间里很大的视觉面积,所以它在整个装修风格效果上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这在选壁纸时一定要注意,你装修是那种风格就要在选壁纸时所就考虑进去,假如你家没风格,贴上啥样风格的壁纸,你家大概就是啥样的风格了。

        造价员介绍,在去挑选壁纸时,你就应该对你的预算、思路、风格控制做到心里有数,心里不太有底就找你自己喜欢风格的装修地方逛逛去。要不你总会在壁纸店挑花眼的,在壁纸店里挑选时一定要想着你家里的模样,不要因太喜欢某种壁纸就买了,结果不太适合你家里的风格。还有在挑选风格特别突出时的壁纸一定要慎重,这种不太好把握,职业的设计师因为有一定的经验才能把握好,以为你在挑选壁纸时看到是小样,你不太知道这种壁纸上墙后的效果是什么样的。

        一般职业的设计师帮你挑壁纸时还是喜欢选一些中庸风格、常用色调的壁纸,这样比较保险。那些风格特别突出的,是不太好把握的,除非他对这个有经验。在挑选是要做到整个家居各个房间各有不同又风格统一,除非你有特殊要求。

        资深造价师表示,挑选壁纸是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墙纸最后上墙时受光的效果和版本平放看起来是不一样的,包括壁纸上墙后的明暗度、纯度、彩度都会不一样的,一般在最后定稿时,记得要竖起版本,离开1~3米看看他的效果。尤其你在挑选图案比较突出的壁纸时,更要根据你的居室空间距离来看壁纸的效果,这样更直观些。

  • “开创智能造价 引领企业未来”造价产业高峰论坛暨造价168服务平台启航仪式

        2012年,受欧债危机的冲击,世界经济形势趋于复杂,我国经济同时承受着内外两重压力,市场需求放缓,房产调控、投融资市场持续低迷,造价行业面临极大考验。如何在工程造价过程中应用更加专业、快捷、精准、高效、智能的信息技术,来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创新能力及竞争力?

        凯旋华美达大酒店三楼,造价产业高峰论坛的接待会场热闹非凡,现场布置简洁大方,悠扬的音乐飘来,美丽鲜花傲然绽放。礼仪小姐效应嘉宾,气氛友好热烈。由于之前会务组作了精心的准备,编制了会务流程,整个现场井然有序。


    (会场概况)


        凯旋厅座无虚席,嘉宾都如约而至,并已经一一安排入坐。今天主持人终于揭开了神秘面纱。美女主持正在台上宣读会务注意事项。

    (女主持宣布会议开始)


        本次大会出席嘉宾阵容鼎盛,分量十足,皆是来自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家、业主单位、设计院、工程施工、工程咨询、建材供应厂商以及专业院校等企事业单位等专业人士。下面这两位就是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易冰源秘书长、尹贻林博士等工程造价、咨询资深专家!

    (从左到右: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查世伟;主办方代表易冰原秘书长的简介。《建筑经济》杂志社社长、主编;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秘书长;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IPPCE)创始人尹贻林)


    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易冰源秘书长演讲。

    易冰源秘书长在致辞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杨永副站长发言,十分精彩。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造价总站是广东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由广东省建设厅主管。今天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领导莅临现场指导,蓬荜生辉,实乃华联咨询、华联科技的荣幸,华联全体同事热烈欢迎。

    (杨永副站长发言)

         尹贻林博士演讲。

    尹贻林博士演讲《未来十年中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展望》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雄踞乐从数十里家具长廊的桥头堡,这次与华联科技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它将提供实时、详尽、全面的材价信息,而华联科技也会为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带来价值无限的采购商机。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梁岳峰与广东华联科技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查世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华联科技与广东省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正式签约,双方建立“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和“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党总支书记李华东与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揭幕合作协议)

        六位主礼嘉宾在台上准备就绪,全程灭灯,在整齐有力的10倒数声中,査总宣布:造价168服务平台正式启航!现场礼乐热烈,礼花喷薄,震撼全场。

    (査总宣布:造价168服务平台正式启航!现场礼乐热烈,礼花喷薄,震撼全场。)


        启动仪式之后,迎来了气氛融洽嘉宾交流环节。活动现场设有造价168一站式专业服务平台的试用体验区。看来嘉宾们对造价168服务平台充满期待,现场不少人跃跃欲试,参与到免费操作体验。给力加油。

    (嘉宾交流环节)

        “开创智能造价 引领企业未来”造价产业高峰论坛暨造价168服务平台启航仪式完美落幕,嘉宾器齐聚台上合影留念,记下难忘历史时刻。在此,活动主委会同仁,感谢今天拨冗亲临现场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全体朋友们。大家共度一个别具意义、难忘美好的下午。

    现场嘉宾合影留念(左一: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查世伟;左二: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IPPCE)创始人尹贻林教授;中一:《建筑经济》杂志社社长、主编;中国建筑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主办方代表易冰原秘书长;中二: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杨永副站长;右一: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右二: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尹绍清总经理))


  • 住房城乡建设部培训高强钢筋技术应用

        据造价168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日前在北京召开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培训会,旨在帮助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技术人员提高应用高强钢筋的技术水平。此次参加培训人员包括各地负责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人员、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具体执行人员、高强钢筋应用技术推广骨干。为使培训收到实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邀请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为参加培训人员讲解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参加培训人员回到各地、各单位后,将组织开展高强钢筋应用技术的宣传贯彻培训,切实提高应用技术水平。

        据造价软件了解,建筑工程使用高强钢筋涉及工程设计、材料加工、工程管理、质量监控等方面,包括构建技术支撑平台、改进工程设计方法、改善钢筋加工方式、改良钢筋连接技术、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等内容,这就要求技术人员在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因此,培训工作是推广应用的重要一环。

        据资深造价师介绍,全国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会议后,各地成立推广应用协调组、技术指导组,制订实施方案。其中,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省质监局发布实施意见,在全面应用400兆帕钢筋的基础上,提出到2015年年底实现500兆帕级钢筋应用比例达到50%目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成立协调组,加大高强抗震钢筋推广应用的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合本地实际,重点研究加强高强钢筋连接和稳定钢筋价格等建筑材料方面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区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工作会议,提出了高强钢筋应用执行标准规范监督检查计划,为各地推广应用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 全国建设学子“决战”津门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幕

        6月25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天津市教委、广东省教育厅共同主办的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建设职业技能比赛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拉开帷幕。

        据造价软件了解,本次比赛是面向全国建筑工程技术领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举办的技能竞赛,包括工程算量、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计算机辅助设计(建筑CAD)和电梯维修保养4个竞赛项目。其中,电梯维修保养赛项已于6月19日在广东省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举行。据统计,4个赛项共有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4名选手、236名指导教师和36名领队参赛。

        据造价员介绍,该大赛的举办对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强化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技术综合运用能力、培养适应建设事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均具有重要意义。

  • 如何把关瓷砖地面砖质量

        舟九号飞船即将与天宫一号实施自动交会对接,让人难以想象,这是对么困难的一件事,需要检查多少次,需要做多少紧急预案,大家都知道其实飞船表面都含瓷砖材料,因为耐高温,造价168告诉你在装修过程中,我们如何检查自家的陶瓷地面砖的质量呢??

        168造价提醒你主要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1:面层所用的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的合格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

        质量标准2:面层与下一层的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

        检验方法:用小锤敲击检查,如单块砖边角有局部空鼓。用每个房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忽略不计

        一般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3:砖面层的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平整、深浅一致、周边直顺。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等缺陷。

        检验方法:用眼观察

        质量标准4:面层接邻处的镶边用料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边角整齐且光滑

        检验方法:用眼观察并用钢尺检查

        质量标准5:踢脚线表面应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检验方法:用眼观察并用小锤敲击检查、钢尺检查

        质量标准6:楼梯踏步和台阶板块的缝隙宽度应一致、齿脚整齐。楼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且防滑条应顺直

        检验方法:用眼观察并用钢尺检查

        质量标准7: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倒泛水、无积水,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168造价提醒你检验方法:用眼观察,泼水或坡度尺及蓄水检查

  • 涂料价格上涨的四大因素

        近两年来,国内油漆和涂料的价格呈现出不断上涨的走势,而其涨价的主要原因就是原油价格的上涨。据造价软件了解,油漆、涂料产品的原料均来源于原油制品,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油价上扬迫使涂料原料价格随即上涨,这对本就处于挣扎状态的涂料企业打击极大。

        各方面的压力已经给建筑材料行业遭成了沉重的压力,石油价格上涨推动了原材料价格飙升,涂料价格几近倒挂,涂料行业面临大洗牌。据统计,中国涂料厂家大大小小有7,000家。关于涂料行业大洗牌的评论经常有所耳闻。在金融危机前后,有人提出涂料行业会大洗牌。但是,因为中国政府4万亿的投入,带动了2011年中国涂料业的飞速增长,使得中国成为涂料第一大国。

        涂料价格上涨的四大因素但是2011年的情况不同,总结一下,有这样四个因素:

        成本上涨:原材料价格攀升,提高涂料产品成本。据富思特制漆(北京)有限公司表示,2010年10月份以来,公司原材料乳液、钛白粉、助剂等原材料都出现了10%~30%的不同程度的涨幅。

        需求下降: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在短时间内降低成交量,影响房地产和建筑材料市场,并波及相关的涂料需求。

        提价难度大:中国涂料市场严重同质化,使得下游客户可以轻易更换产品,抑制涂料厂家,特别是没有产品优势的中小企业,对产品价格的控制权。

        通货膨胀:将会给所有的涂料厂家带来问题。但对于长时间以来没有技术投入到中小涂料厂,2011年将是生死交关的一年。

        从建材价格来看,利润空间缩小,生产成本却与日俱增。涂料的原材料--溶剂材料、钛白粉、松香、乳液和助剂等价格大都和石油价格走势密切相关,钛白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助剂是石油副产品,涂料原料中的溶剂材料也是石油产品,而随着近期国际油价大幅走高,这些原材料价格也相应水涨船高。

  • 地板企业:亲民路线打通渠道下沉之路

        近几年来,一线城市商品房销售节节下降,作为房地产下游产业的地板行业也是深受其苦。县镇市场需求受国家调控影响相对较小,三四级市场大有可为。在这一大环境下,地板建筑材料业要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需要厂商两手抓,走品牌路线稳住原有市场份额,并以多渠道挖掘潜力市场。在地板行业渠道下沉中,对于传播方式相对落后的低端消费人群来说,服务更重要,因此,放下身段,走亲民路线是企业的首选。

        渠道下沉需提升营销深度

        据造价员介绍,地板行业原有的市场主要是面向一、二线城市的中高端消费者,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他们已经具有较高的品牌忠诚度。相对而言,开发新市场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有一定的难度。目前,一些地板企业雄心勃勃地向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进发,开始渠道下沉的变革。但渠道下沉,不能为了下沉而下沉。渠道下沉作为市场细分和通路精耕的一种方法,企业的销售控制力是核心。渠道作为营销组合拳中的重要一环,最终是要为销售服务的。渠道下沉意味着营销深度的提升,要求企业具有高效的管理机制,包括销售体系的管理、客服体系的管理、仓储体系的管理等。渠道下沉是一把双刃剑,一旦某一环节出了问题,结果就是渠道下沉了,销量也不见得能提升。

        据造价168了解,地板产品对品质、服务有较高的要求,渠道的控制与管理比较复杂,渠道冲突也最多。特别是今年,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经销商几乎变成了“经销伤”。一再萎缩的利润空间,屡见不鲜的撤店潮,直接威胁着厂商之间的关系。针对新的市场,企业首先要做好渠道结构设计,综合考虑企业渠道现状、竞争渠道现状及目标市场的消费现状等因素。在管理上,从产品管理向顾客管理转变,从交易管理向关系管理转变,加强信息管理。

        消费差异决定产品定位细分

        据造价软件了解,在品牌宣传的过程中,找到目标群体的特殊需求,并针对目标客户作出承诺之后,尽最大努力去兑现这种承诺,品牌理念和品牌文化才能得到市场的认可和追捧。

        目前,地板的品牌定位缺乏创新,大多从人的品位、家的感觉等入手,以“环保、健康、低碳”等定位。这种定位,在高端市场,在注重“符号消费”的时尚人群中有一定的影响力,而面向三四级市场与普通大众的产品,则有着本质的区别。例如,目前,实木地板已经成为京沪、江浙地区的消费热点,但华中地区实木地板和复合实木地板的市场份额则比较小。不同地域,人们的消费习惯亦不同,而且,不同地区对地板产品的防潮性能、抗压性能、色系偏爱度也是不一样的。

        在渠道下沉的过程中,地板产品必须进行差异化的定位,在地域文化中寻找目标群体的特殊需求,从而占领消费者的心智资源。

  • 遂昌竹炭美名扬

        遂昌竹炭是浙江省遂昌县特产。竹炭是以竹子为主的建筑材料中高温烧制而成的炭。遂昌竹炭因其特定区域原材料、独特加工工艺、特殊的地理气候及深厚的文化积淀,具有优良品质。2002年,该县被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中国竹炭之乡”、“中国竹炭产业基地”。

        根据建筑材料显示,竹炭表面细密多孔,表面积是木炭的两倍,具有超强的吸附能力,竹炭对水分有吸放调节作用,加上竹炭的负离子作用,具有阻隔电磁波辐射功能,可广泛用于净化水质、空气,保鲜消臭,吸附湿气、汗水,改良土壤、屏蔽电磁波等。竹醋液含有醋酸、丙酸、丁酸、苯甲酸以及酚类、酮类、醛类等物质,可广泛用于农药、医药、日常保健。

        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在炭材料的使用上就创造了世界奇迹。马王堆木炭的应用就是中国古代使用木炭的杰作之一。中国的先民们就已经知道炭的防腐作用。遂昌县烧炭的历史,源远流长,北宋、辽时期,遂昌就有了筑窑伐薪烧炭的习俗。《遂昌县志》记载,“隋至北宋、辽时期(公元581~1127年),遂昌人开辟县中部和南部的盆地原始林地,在这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伐薪烧炭业和竹、木、薪、炭的市贸活动。”造价员介绍,上世纪80年代开始,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遂昌在国内率先烧制白炭(乌冈栎木炭)出口日本,烧制的白炭以其质地密、比重大、燃烧时间长的特点而风靡日本,年出口额达300万美元,涌现了一批烧制白炭的出口炭商。

        遂昌县位于浙西南,钱塘江、瓯江上游,东倚武义、松阳,南邻龙泉,西接江山和福建浦城,北与衢江、龙游、婺城相连,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县。遂昌竹炭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起步,到90年代末期形成一定的规模。2003年,遂昌成为全国最大的竹炭生产基地。

        据造价168了解,目前,该县研制开发出竹炭和竹醋液两大系列产品200余种,拥有竹炭生产专利22个,其中发明专利两个,新型实用专利20个,竹炭产品实现了原来以竹炭炼制、组织原炭出口的单一粗放型经营向竹炭加工、竹醋液精制、产品开发试验等综合现代科技型企业转变,开发出原炭系列、日用保健系列、调湿除臭系列、洗涤用品系列、工艺手饰系列、竹炭纤维系列、竹醋液系列等7个品系。

  • 家居制造类百强企业2011年营收增幅降17%

        据造价软件了解,近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指数研究院共同主办的“中国家居产业百强企业研究”发布。该白皮书指出,在房产调控的持续影响下,家居百强企业虽依然保持持续扩张态势,但成本的上升让制造类家居百强企业增幅下滑明显。

        报告指出,家居制造类百强企业经营业绩出现明显波动。数据显示,制造类百强企业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5.5亿元,同比增长25.81%,但增幅下降17个百分点;净利润均值为0.92亿元,同比仅增长7.5%。

        造价师分析认为,造成制造类百强企业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原材料、人工成本均快速上涨,给企业净利润增长带来较大难度。通过对部分行业百强企业盈利能力指标进行分析,瓷砖类企业行业净利润率下降最为明显,下降至2011年的5.61%。原因一方面是成本上升和销售不畅造成的产能利用率不足;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业产品出现老化,新产品推出不足造成企业在房地产调控形势下未能形成销售上的突破。同时,人民币升值、国际市场疲软和欧美反倾销力度的加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瓷砖、家具等出口销售占比较高的建筑材料行业。

  • 加快推动楼宇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河东区把加快发展楼宇经济作为促进全面提升、壮大经济实力的重要抓手,专题召开了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推动会,大力推动纳入全市重点扶持的13座楼宇的提升改造、转型升级、招商引资,取得了积极进展。截止到5月底,全区34座商务楼宇共有入驻企业2733家,实现三级税收5.22亿元,留区税收1.5亿元。

        日前造价168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河东区将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中心城区要“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促进城市空间的立体开发,着力提高投资强度、科技含量和产出效益,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标志区”的要求,多措并举,加快推动楼宇经济发展。将进一步拓展招商空间,组织楼宇对入驻企业租赁合同进行筛查。特别是对业态低端、占有面积较大、税收贡献率低的企业进行清退。据造价员介绍,对未纳入清退对象的企业,组织楼宇进行空间置换,尽力实现腾空空间的整体化、连片化,为引进规模企业打好基础。将抓紧对发展区域经济奖励办法中涉及楼宇经济的部分进行修订,鼓励存量企业增强税收贡献,引导楼宇主办方重视税金。将加大规模企业定向引进制度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手段对招商引资进行政策辅导,增进对政策的理解,提高主动推介楼宇的意识,并在企业引进工作中实行事先告知制度,保证企业知情权和选择权;企业在工商登记时,必须如实填写注册楼宇信息等基本情况,经联合审核后,对确认已注册到亿元楼宇的方可享受各项奖励政策。

        168造价还了解到,今年以来,为推动楼宇经济发展,河东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区领导和责任部门“一把手”包楼责任制为重点的楼宇经济工作体系,对每个楼宇都明确了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形成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各街道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更好服务亿元楼宇招商,河东区还组织了一次深入细致的楼宇摸查工作,全面摸清了楼宇资源利用情况、税收结构、产业结构,特别是对入驻企业进行了税收产出率的计算,列出了需要重点关注的高产出率和低产出率企业。在此基础上,指导各楼宇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主题、目标和具体措施,开展了因楼制宜的软硬件升级、企业引进等工作。与此同时,河东区还研究出台了《河东区商务楼宇认定管理办法》,确定了规模企业定向引进制度。截止到5月底,重点扶持的13座亿元楼宇新注册企业112家,总数达到1187家。

  • “家居中国行 品牌赢天下”终端消费调查正式启动

        据168造价了解6月22日,“家居中国行品牌赢天下——2012中国陶瓷家居全国消费调查暨百强经销商”新闻发布会在佛山中国陶瓷城举行,会议宣布活动正式启动。中国陶瓷家居网、《今日陶瓷》杂志、搜狐家居将派出采访调查小组分多路赴全国40个城市做全国陶瓷家居消费调查,中国陶瓷家居网和搜狐家居将同步发布各个城市消费调查报告以及消费者最满意的品牌。

        据了解,本次调查小组由中国陶瓷家居网和《今日陶瓷》杂志社、搜狐家居记者联合组成,他们将走访北京、天津、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石家庄、济南、青岛、郑州、开封、洛阳、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南昌、合肥、南京、苏州、无锡、常州、上海、杭州、嘉兴、绍兴、福州、厦门、广州、深圳、南宁、昆明、贵阳、成都、重庆、西安、宝鸡、兰州、太原、呼和浩特40个省会及地级城市,调查各个城市的建筑材料市场概况,包括品牌影响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客户投诉、主流消费需求、品牌认知途径、产品趋势等方面,活动涉及的范围包括陶瓷、卫浴、石材、西瓦,采访调查对象包括卖场管理人员、经销商、工程业主、装饰公司、设计师、导购以及在卖场欲采购产品的消费者,涉及范围之广、投入之大在行业内开创终端深度调查先河。

        另据造价168了解,主办方还会向消费者和工程业主、装饰公司、设计师等发放问卷调查,并结合各大建材市场的推荐和消费投诉案例,公开发布“消费者最满意的品牌”,为了保证调查评选的严肃性、权威性,消费者投诉资料将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供。为了彰显经销商的力量,还将在活动中评选出“2012中国陶瓷百强经销商”和“2012中国卫浴百强经销商”,评选结果将在8月份的颁奖典礼上与“消费者最满意的品牌”同时揭晓。

  • 莫毁了楼市回 暖的大好形势

        5月的楼市热火朝天,市场一片欣喜。买房的为淘到了“笋货”而高兴,促销的楼盘不少,降价的幅度也不少。卖房的为楼盘热销而高兴,持续一年多的低迷市场终于迎来了爆发,早已对资金无限渴求的开发商如久旱逢甘露……市场好,好得有点让人头脑发昏!

        据造价168了解,5月的热销是多重利好共同作用下的结果,首先是中央为提振经济再一次推行宽松货币政策,虽不针对楼市但也作用于楼市,部分资金难免流入房地产市场,增量资金的进入为市场回暖提供了条件;其次地方政府微调不断。一系列措施让楼价调控回归到最根本的目的———让初次置业,改善型需求的能买得起房;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开发商普遍采用以价换量的策略,就广州为例,4、5月期间金沙洲、番禺、南沙、花都等板块大量楼盘降价促销,少的有15%的幅度,大的更有30%的降价,优惠的价格吸引了众多买家捧场。

        一些造价师表示,走过了红5月进入6月份以后,市场上的不少项目开始普遍提价,或折扣减少,或完全取消优惠,开发商似乎普遍对后市持乐观态度。但我们必须看清两个根本性的问题:1、大城市限购仍旧持续,投资需求仍旧不被允许入市,所以市场整体仍旧面临需求不足,同时没有投资客房价就缺乏上涨的资金与动能;2、促使此次回暖的刚需买家对价格十分敏感,房价必须降到他们能够承受的范围他们才可能入场,涨价无异于把他们赶出市场。所以在此时上调房价最终只会是有能力买的没有资格买,有资格买的买不起。反而会毁了初现端倪的回暖。

  • 地板企业:加速精装修领域布局

        据造价软件了解,由于受国家调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市场观望情绪浓重,许多房地产商通过将已完工项目改造成精装修房的办法,降低因销售滞后可能造成的风险。不少在市场疲软中备受煎熬的地板企业敏锐地捕捉到这一商机,开始与各大地产商建立战略合作,加速在精装修领域的布局。

        精装修项目增加带来的一个明显变化就是渠道更加集中,建材商对渠道的依赖加大。由于企业客户相对于个人客户更容易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市场会出现份额向优势品牌集中的马太效应,一些中小品牌会被淘汰出局,地板建筑材料市场的品牌集中度会明显提高。

        所谓城墙失火,殃及池鱼。楼市调控给内地的地产市场浇了一头冷水。不过,业内对与地产唇齿相依的地板市场依然看好。

        一些造价员表示,目前中国房地产调控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价格,增加供给,解决刚性需求。因为从过去三十年以来,中国的生活水平提高,集聚了庞大的购买力,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解决刚性需求是目前最根本的。

        而且由于房地产在商品房、二手装修房、毛坯房以及3600万套保障房上面都在增长,从这上面看,地板业务在中国还是有很大的市场。

        造价师认为,中国目前商品房、保障房等都在增长,限购政策只是降低了房地产交易增幅,但总量是没有减少的。

        某知名地板负责人也表示,‘十二五’对我们地板行业来讲即是充满了机遇但也有很大的挑战,因为房地产现在是一个调整期,前面几年是最火爆的几年,潮起潮落总有涨的时候和跌的时候,这几年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我觉得可能不会轻易的松懈下来。但是国家为了改善民生的居住环境,计划五年当中要有三千多万套安居房,这是个庞大的机遇。

  • 今夏南通或缺电40万千瓦 钢铁水泥行业将限电

        据造价168了解,20日下午,南通供电公司通报今年迎峰度夏工作部署,今夏全市预计缺电40万千瓦左右,供电部门将严格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强化调度、运行和应急管理工作,努力做到“不拉电、少限电,确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

        供电公司分析,夏季高峰期间南通电网供需矛盾突出,因电源供应不足、外力破坏、自然灾害、机组跳机等因素导致的短时停电、限电肯定会发生。预计我市2012年全社会用电负荷将达到525万千瓦,增长率达17.03%。

        据造价软件获悉,供电公司积极做好电网增容和扩建改造,完成配网建设投资2.9亿元,解决特急项目、紧急项目等卡脖子问题1498个;投资1.7亿元实施迎峰度夏农网项目1711个,新建、改造配电设备647台,改造低压线路1083千米;500千伏仲洋变电站升压工程、220千伏南通西输变电工程等5个迎峰度夏电网建设项目基本完工。

        一些造价员表示,目前,《南通市2012年有序用电方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涉及客户6395户,最大可控负荷达85万千瓦,钢厂、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以及其它高能耗、低产值企业作为有序用电首限对象。供电公司根据不同等级安排不同的客户参与错峰,综合运用紧急错峰、错时生产、集中检修、轮休等多种手段,灵活安排客户错峰,并将减少亮化工程和景观照明用电、限制宾馆及娱乐场所用电等措施纳入方案,确保全市用电安全有序。

  • 大岭山6家无证水泥加工场被查处

        据建筑材料获悉,昨日上午,东莞市住建局、市质检中心和大岭山多个部门联合行动,一举端掉了位于大岭山镇大沙村和鸡翅岭村的6家无牌无证经营的水泥制品加工场。

        现场:执法人员来了老板溜了

        当日上午9时许,造价员随执法人员来到大岭山一处水泥预制品场地。该场地位于荒郊野外,占地上万平方米,空地上堆满了水泥砖、下水管道等水泥制品。

        “你们老板呢?”一位执法人员叫来一名男工人,该男工回答:“老板一早就出去了,估计要到下午才能回来。”

        “你有没有你们老板的电话?”该执法人员问。该工人答:“我没有老板的电话,他有几个手机,不知道他用那个号码。”

        执法人员找遍了所有工棚,仍找不到该场地的负责人。

        调查:“场中套场”以次充好

        大约等了一个多小时,一个自称是负责人的人出现在执法人员的面前。他告诉执法人员,他的水泥预制品场有牌有证,这块场地有五六个老板,他只是其中的一个,他是合法经营的。

        一名执法人员告诉造价师,根据现场调查,发现这块场地上共有8家水泥预制品场,其中6家是无牌无证,他们与大沙村和鸡翅岭村交界,是典型的“场中套场”。

        根据前段时间排查,这两条村的部分水泥制品加工场存在着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现象,导致产品质量低劣,为市政工程埋下了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此外,行业内的竞相压价、恶意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执法: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企业

        据造价168了解,执法部门对6家无牌无证经营的水泥制品加工场依法查封生产机械以及水泥制品,并由电力部门对其进行停止生产用电处理,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责令其于限定时间内到工商分局接受处理。这次行动共出动100多人次,车辆40台检查大沙村和鸡翅岭村共8家水泥制品加工场。

  • 优力电机项目落户秀屿木材加工区

        造价168昨日获悉,秀屿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产业配套取得突破。来自捷克的叉车制造商——优力电机项目前来落地,厂房租赁签约仪式已经举办。该项目还是该园区依托现有厂房进行二次招商的一个成功典范。

        一直以来,秀屿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内企业多以木材加工和下游配套为主。随着园区规模逐渐扩大,需要在质的方面有所提升。尤其是在产业的配套上需要有龙头项目来支撑。该园区抓住辖区内企业大量需要叉车的现状,积极推介招商,与项目业主进行多次对接、洽谈,最终促使该项目落户木材加工区。

        据造价员介绍,该项目租用莆田标准木业有限公司7600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生产各种叉车电机,总投资约1亿元,计划今年年底投产,项目达产后年产值可达1.3亿元,创税收800万元。

  • 城市升级倒逼顺德塑料模具钢铁产业转型(上)

        城市升级引领转型发展,共建共享幸福顺德。据造价168了解,去年,顺德在召开的十一届十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目标之后,“产城融合”、“产城互动”……已经成为顺德规划蓝图中最亮眼的关键词。

        尤其是近一段时间,顺德的“产城融合”频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6月,顺德(均安)国际生态谷出台初步规划;4月,顺德新城规划征集民意;1月,南方智谷启动区开建……这些无不显示着,顺德从“以工业化促进城市化”向“以城促产”的转变。

        城市升级倒逼产业转型

        造价软件介绍,2009年,顺德启动西部生态产业新区建设,依托优越山水自然资源,定位于“宜工、宜居、宜商”现代产业新城,一方面重点提升智能家电、机械装备与模具等传统产业,另一方面突破与培育光电、光伏、生物医药等新兴高新产业。然而,新区的杏坛片区,历来以高污染的塑料行业为支撑。

        “塑料行业因先天不足难以获得进一步发展,但废旧塑料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能广泛用于家电、汽车零配件或者其他建筑材料领域,正好配合新区发展智能家电、机械装备与模具等产业的定位。”国际模协秘书长罗百辉认为,杏坛塑料模具行业恰好借此良机升级转型,鼓励企业走改性塑料和工程塑料的高新技术路线。可以预见,曾经让居民厌恶万分的废旧塑料行业,将借助区域升级的东风,华丽转身为环保再生资源行业。

        一些造价员介绍,位于佛山新城核心区域的小布、腾冲钢材市场,由于和“强中心”区域发展定位不符,再加上“地摊式”运营导致行业出现零散化、价值链短、外观形象差等发展瓶颈,严重制约整个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了同时满足城市升级和产业转型的叠加要求,因此,早在三年前乐从就规划兴建新市场调整产业空间,以期为传统优势产业注入新活力。

  • 城市升级倒逼顺德塑料模具钢铁产业转型(下)

        据造价软件获悉,当前,顺德正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家电、家具、机械设备等八大支柱产业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现代医药、环保装置、新材料、新能源等五大新兴产业也蓄势待发。

        “新的城市升级战略,以生态优先、适度开发、集约用地为首要准则,主要划分三大功能片区提升产业发展。”黄喜忠强调。

        造价师介绍在“全区一盘棋”的规划下,顺德提出的“一城三片区”战略包括,以佛山新城、顺德新城为引擎,打造东部片区“阳光智城”;北部片区“创新新城”;西南片区“生态新城”。这种网络型城市布局,不但不会破坏原有的产业优势,反而有效破解“户户点火,村村冒烟”的弊病,打破镇街行政区域藩篱将资源聚集起来,提升区域的综合承载能力引领产业升级。

         新城建设驱动都市型产业

        据造价168了解,近两年,国内一些城市掀起兴建新城和产业园区的热潮。但由于规划不完善,“城强产弱”或“城弱产强”不协调局面常常导致新城变“睡城”。即使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仍停留在产业聚集层面,配套设施侧重于产业,并不涉及生活居住、休闲娱乐、生态环保等城市生活配套,失去重新整合资源的功能,无助于区域竞争力的整体提升。

        为了避免产业空心化,顺德政府清楚地意识到,新城和产业园区的建设不能再单纯以房地产或产业为主导,而应该以产业为支撑,实现产城的良性互动。而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做好顶层的规划,让产业在新城建设中不断升级,让人们的需求在新城建设中得到满足。于是,产业定位变得极为重要。

        南方智谷衍生都市型经济

        据建筑造价显示,去年12月底,中国南方智谷顶层设计出台。事实上,这也是顺德众多新城和产业园建设中一个破局性的尝试。作为顺德新城重要组成部分、顺德未来产业发展中心,南方智谷将成为智城一体化的高新产业综合发展区。从这一个层面可以看出,顺德终于向“以城促产”之路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 以塑代钢趋势下 改性塑料低迷中强势突围

        据造价168获悉,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的不断波动,整个化工行业逐渐走向下行。在这样的背景下,改性塑料却表现亮眼,在市场的低迷中强势突围。

        我国改性塑料年总需求已有500万吨左右,其产量和消费需求以年均20%和15%的速度迅速增长。改性塑料有着极强的优越性,相比普通塑料,改性塑料十分轻便,却有很大的强度和韧性,可以抗击更大的冲击力,不仅易成型,同时也具有绝佳的阻燃性。在“以塑代钢”的趋势下,改性塑料凭借其独有的优势成为化工材料领域的一颗新星。

        根据建筑材料数据显示,我国的改性塑料主要应用在汽车和家电行业。在彩电、空调等家用电器的应用中,改性塑料的平均使用量1.5kg-2.5kg之间。在在汽车轻量化、节能化的趋势下,轻巧强韧的改性塑料成为降低车体重量、节约生产成本的良好材料。

        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在发展中,专用树脂、无机粉体材料改性、废旧塑料的利用、改性用助剂和添加剂、机械设备制造业等一些技术和产品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据造价师介绍,专用树脂方面,不同于国外以特定牌号树脂为主的生产模式,我国以通用树脂为基础树脂,通过改性使其成为具备各种用途的专用树脂。无机粉体材料改性领域,我国将填料当成降低成本的手段,在门窗异型材产品方面取得了突破。在废旧塑料的利用上,我国把废旧塑料当做合成树脂原料的必要补充,而国外则没有充分利用废旧塑料,一般的处理方式是抛弃或是低档加工。在改性用助剂和添加剂方面,我国也取得了重大进展,稀土偶联剂、成核剂、水镁石粉等产品不仅能满足国内需求,在国际上也处于领先地位。在机械制造设备业,改性塑料常用的平行双螺杆挤出机等设备凭借质优价廉的优势,打破了国外垄断,开创了改性塑料产品多样化、高端化的局面。

        随着节能环保成为全球热潮,世界家电、玩具等产业向我国转移,168造价分析我国的改性塑料行业将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及增长潜力。

  • 龙泉陶瓷考察团考察淄博

        据造价软件了解,以浙江省青瓷行业协会会长、中国陶瓷艺术大师徐朝兴为团长的浙江省龙泉青瓷行业协会考察团一行24人,近日到淄博参观考察陶瓷。山东省陶瓷行业协会理事长、淄博市陶瓷行业协会会长、淄博中国陶瓷馆馆长韩克新,山东省陶瓷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淄博市陶瓷行业协会副会长李雷等陪同,先后参观了淄博中国陶瓷馆,山东硅苑科技和淄博华光瓷业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团在淄博中国陶瓷馆听取了韩克新会长关于筹建淄博陶瓷文化园区的情况介绍后,双方就两个产区共同发展陶瓷事业进行了座谈。

        造价168获悉,在座谈会上,浙江省青瓷行业协会会长、中国陶瓷艺术大师徐朝兴高度评价淄博陶瓷近年来的发展和变化,对淄博陶瓷打造当代国窑品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徐朝兴代表浙江省青瓷行业协会向淄博中国陶瓷馆捐赠了龙泉青瓷艺术作品,山东省陶瓷行业协会理事长、淄博市陶瓷行业协会会长、淄博中国陶瓷馆馆长韩克新,向浙江省青瓷行业协会回赠了淄博华青瓷。并欢迎浙江省青瓷行业协会及各位专家、大师、艺人等到山东淄博参观考察陶瓷。

  • 木门行业迎来品牌和市场商家的淘汰赛

        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加上目前国家推行房产新政,建筑材料行业是一片萧瑟。面对这样的市场行情,中国木门行业迎来了第一轮企业品牌和市场商家的淘汰赛。

        但就是在这样的低谷期,仍有很多木门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他们大多是相关行业转型过来的企业品牌,比如地板、家具、楼梯、板材等,这些企业凭着他们自身的一些优势,例如品牌、技术、渠道、建筑材料供应等,都想来木门行业分一杯羹。另外,还有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开始趁机扩张和兼并,扩大自己的实力。

        那么,中国最近几年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企业涌入木门行业呢?他们下一步又将如何生存和发展下去呢?首先,因为木门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市场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尤其,二三线城市的发展空间更为广阔;其次是因为进入木门行业门槛低,有些人认为只要有厂房、技术工人和少量的资金就可以进入;再次,木门行业整体品牌格局尚未形成,区域品牌有很大的生存空间。

        据造价员了解,正是因为上述各种原因,最近几年木门行业的品牌多了很多,但现在这些企业又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寒的冬天,那就是极少一部分企业在满负荷生产,品质、服务及供货周期都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另一部分企业又无单可做,或者是面临时而有单时而无单的尴尬局面。在这样一种局势下,木门行业的第一轮洗牌已悄然开始。这个时候谁有实力、谁有品牌影响力,谁才能撑到最后,并且随着国家楼市新政的继续推行及更多的后起之秀品牌涌入木门市场,行业和企业的生存战将会变得更加深不可测。

        据建筑材料调查显示,无论是新企业还是老品牌都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从目前市场上了解的经销商销售情况来看。很多新开的门店,一个月接不了几个单,有的甚至半年都接不了几个单,很多新商家的生存也变得异常艰难,于是众商家开始了自己的“杀手锏”计划,不惜代价进行“价格战”,只要消费者给钱就卖。原先的品牌专卖店定位,就变成了杂货铺,钢木门、免漆门、推拉门、铜门等等,统统往店里摆,丧失了自己品牌的特色和风格。这样一来,很多品牌厂家的政策也就没法执行到位,于是,有些厂家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政策不给商家落实,最后的结果,大多是不欢而散,更多的商家选择了换品牌,而厂家也同样面临换商家的不利局面。

        造价师表示,目前有实力的厂家和商家都应该看到,行业混乱和危机的背后,其实隐藏着更大的发展商机,它会令更多想进入木门行业的企业和商家望而却步,同时淘汰一部分企业和商家,从而增加现有品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让行业的发展更加规范。

  • 全球央行料联手推新一轮宽松方案

        据造价168获悉,在本次G20峰会前,法国总统奥朗德向欧盟理事会提交了一份总额达1200亿欧元(约合1517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

        十国领导人峰会聚焦欧元区债务问题

        G20峰会将重点讨论世界经济形势、加强国际金融体系和发展、贸易、就业等问题。市场预计,如果下一步全球货币政策宽松再现,中国央行也将继续推出相应的政策微调措施,包括存款准备金率与基准利率仍有下调空间。

        华联软件了解到,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七次峰会于昨日在墨西哥洛斯卡沃斯开幕。在结束的希腊大选中“紧缩派”获得胜利,欧元区债务纾困将迎来新进展。分析预计,本届G20会议上,二十国领导人将对欧元区新一轮债务危机解决方案取得共识,为下一步世界经济复苏铺平道路。

        在本次G20峰会前,法国总统奥朗德向欧盟理事会提交了一份总额达1200亿欧元(约合1517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

        据汇丰银行昨日发布的全球货币政策预测显示,各国央行联合宣布已做好行动准备,在G20会议后各国央行很有可能就最新的经济形势展望推出相应政策。

        中国将受流动性宽松冲击

        汇丰银行的环球策略部门分析师对造价软件表示,欧元区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西班牙与希腊等国银行的坏账问题,欧盟已经为拯救西班牙银行准备了1000亿欧元的融资。然而,鉴于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的实际杠杆规模有限。市场预计在本届G20峰会上,与会领导人将讨论IMF增资扩容,同时也将讨论增资欧元区救助计划的问题。

        鉴于欧元区债务危机与国内经济下行等问题,中国央行也将推出相应措施刺激经济增长。

        澳新银行大中国区市场总监刘利刚对资深造价师表示,如果美联储再次推出“长短债扭转操作”宽松刺激,中国仍将面临一定程度的外来流动性影响。然而,鉴于在欧元区债务危机加剧后,近期外汇占款仍将处于低位,为央行提供了更多操作空间,因此,预计央行在2012年下半年仍有机会下调准备金率3次至4次,同时基准利率仍有可能下调一次,“如果财政税收改革到位,再配合央行稳健微调政策,中国经济增速将逐步恢复到8.5%以上。”

        印度央行维持基准利率不变

        据建筑造价了解,印度央行18日宣布,维持目前的基准利率不变,即商业银行向印度央行拆借的回购利率和央行从商业银行回收流动性的反向回购利率继续保持在4.75%和8%的水平。印度央行说,尽管经济增长放缓,但如果当下降低利率,可能会进一步加剧通胀压力。

  • 粉末涂料静电涂装如何保证涂膜的平整性?

        造价软件调查显示,影响粉末涂料涂膜平整性的主要因素是粒度大小及其分布、熔融粘度、颜料和固化剂的分散状态等

        一、哪些因素会影响涂膜的平整性

        粉末涂料静电喷涂时,涂膜厚度越厚,表面越趋于平整。

        影响粉末涂料涂膜平整性的主要因素是粒度大小及其分布、熔融粘度、颜料和固化剂的分散状态等。

        通常来讲,对于熔融粘度高的树脂,如果要获得40μm涂膜厚度的平整涂膜,那么粉末粒度最大粒径约为60μm。

        二、影响涂膜厚度的分布因素及解决措施

        根据建筑材料显示,在静电粉末涂装中,由于喷出粉末的不均匀性使涂膜厚度的不均匀程度大约为溶剂涂装的2倍,要正确掌握涂装设备的有效喷束图形、控制好喷涂的间接时间,防止喷涂的不均匀性。

        被涂物面积大于涂装设备的喷束图形时,采用往复式喷粉枪结构是比较适宜的。

        当用并联长冲程排列时,被涂物的中央部位涂膜较薄,而用串联短冲程排列,被涂物中央部位涂膜则较厚。

        三、哪些因素会影响涂着效率?

        造价员介绍,影响粉末涂料涂着效率的主要因素是涂装设备对涂料的带电方式、粉末的粒度分布、涂装环境的温度和湿度等。为此,合适的粉末涂料的范围为10~80μm。

        粒子径与涂着效率的关系大致如下:

        粒子径的涂着效率:粒子径(μm)150以上为35.0、150~100为35~60;涂着效率(%)100~74为60~70,74~20为70~90。

        故:相对于粒子的重量,静电力随着粒子直径的减少而增加,粒子小为36~100μm,150~400目的粉体可完全附着冷态被涂物,较大的74~177μmc,80~200目)粒子在喷射后,粉体可能从被涂物掉落。

        环氧树脂的粒度20~100μm,平衡的粒子径分布标准绳宜为10-80μm,最细的下限是10μm以下为10%以内,60μm以下的粒子为60%以下,宜成20~50μm的尖锐粒度分布,因20μm以下的微粉末容易飞扬,涂料损失也多。

        四、涂膜的颗粒产生原因及解决措施

        根据建筑材料显示,产生的原因为粉末涂料中混进胶化、难溶性粒子和杂质等造成。

        1)粉末涂料中的微细粒子容易堆积在涂装设备后喷枪头部或管道内改变气流方向的部位,当堆积到某种程度时以凝集状态喷出来附着在被涂物上面,烘烤时不会熔融而变成直径为0.5-3mm程度的颗粒,附着在喷粉室内壁和回收设备内的胶化物;

        2)制造粉末涂料过程中由于颜料产生凝聚物;

        3)在熔融混合过程中有部分树脂进行固化反应产生胶化粒子,这些粒子都会形成涂膜上的颗粒。

        4)静电喷涂施工中,环境粉尘问题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灰尘来自空气,操作人员的工作胶布袋回收设备上的纤维和烘烤设备上的剥落物等,这些灰尘在静电喷粉过程中也会引起涂膜的污染和带上颗粒。

  • 红木家具上漆和不上漆有什么样的区别

        据建筑造价获悉,近日,关于上漆还是不上漆的说法众多,有人认为上漆的红木家具可能有毒,会危害人的健康,一点都不环保;有的人则认为,红木家具上漆之后看起来更有色泽;但也有人认为,红木家具最好是不上漆,保持木质的原色、原味纯磨光的效果更好。究竟红木家具要不要上漆?上漆后的红木家具真的会危害人的健康吗?红木家具不上漆又是什么样的情况呢?市场上大部分红木家具是上漆的。

        据造价168了解,目前各家居卖场出售的红木家具基本都是上漆的,红木家具选择上漆出售主要是为了一个美观的问题。红木家具上漆后,整个家具看起来非常饱满富有光泽,符合现在大众的审美眼光,除此之外,红木家具上漆后对家具起到一种保护的作用。在南方,由于气候比较湿润,为了防潮,很多家具的表面基本上都擦上一层薄薄的生漆。例如,苏州制作的红木家具特点是内外都上一层漆,使红木家具里里外外都受到保护。除了苏州,广东制作的红木家具也都是擦上一层漆的,所以广东制作的红木家具不仅豪华气派,而且色泽非常柔美,不易腐坏。

        不上漆的红木家具更加天然、环保

        据建筑材料显示,由于木材本身具有的天然性和环保性,使得一部分的消费者喜欢购买没有上漆的红木家具。因为不上漆的红木家具会随着时间和气候的变化而散发出木材的香气,尤其是小叶紫檀、黄花梨这两种珍稀木材,散发出的木材香气对人体非常有好处,具有一定的保健功能。

        据造价168获悉,北方气候比较干燥,很多红木家具在制作时是不上漆的,只在家具表面烫一层蜡。这种经过烫蜡之后的红木家具,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经过长期反复的摩挲,表面的蜡会渗进木材中,发生氧化,产生包浆。这些已形成包浆的家具表面不能受开水烫,也不能沾可溶性很强的液体,如汽油等,否则会损坏包浆。

        全部使用生漆

  • LED灯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节能减排效果预测

        LED照明推行的性价比怎么样?改造的投资资金来源以及效益如何?这是市场对于LED能否大规模推广最为担心的问题。

        以勤上光电(002638,股吧)100W的LED路灯为例,一年前购置LED路灯的成本为2500—3000元,目前路灯价格下降至1500元—1800元,替换800—1200元高压钠灯的回报期缩减为2—3年。而LED路灯节能50%,寿命达到9年,期间灯具也不需要更换。新建路灯使用LED的性价比已经十分明显。

        关于改造更换LED路灯的资金,广东在《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中提出,地方财政将从随电费征收的城市公共事业附加收入中解决LED照明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根据过去两年LED示范工程的数据,对LED路灯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节能减排效果进行了测算。

        按照200万盏LED路灯来计算,改造前,每年路灯的电费达到20亿元,每年灯具更换费达到5亿元,这样每年总费用达到25亿元。改造后,每年节省总费用为15亿元,包括节省50%的电费以及5亿元的灯具更换费。

        200万盏LED路灯改造的总投资为48.9亿元,加上贷款利率总费用共61亿元。在LED路灯9年的寿命期内,总共将节省135亿元,地方财政获得节能的收益为74亿元。

        此外将节约电量108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379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68万吨,减少烟尘排放7万吨。

        “由此可见,从随电费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节能效益,完全可以支付LED改造的投资,并且能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节能减排效果。”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李兴华表示。

  • 铝合金门窗已成为现代建筑的时尚

        铝合金门窗已成为现代建筑的时尚,作为结构件,铝合金在汽车、涡轮机械等制造业中的使用量正稳步上升,将钢铁部件取而代之。而铝合金,则在轮船制造、海水处理设备、太阳能利用等腐蚀环境中得到重用。

        目前,钻合金还是一种较为珍稀而贵重的材料,这是限制它得以普遍使用的主要原因。

        铝合金、钻合金,作为除钢铁材料之外最重要的金属材料,正以它们高比强、优良的耐蚀能力等特性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它们那美好的外表极易博得人们的好感,这些可爱的材料能帮助我们实现比飞向天空更加美好的梦想。

        不向“热情”屈服的高温合金是多种用途的材料。公路上并肩接压飞速奔驰的汽车,蓝天上超音速飞行的飞机,直冲霄汉、逆游太空的火箭和航天飞机,这些令人类为之自豪并给人类带来极大方便的事物,都有着一颗火热的心——发动机,而构造发动机的重要肌体,就是逐渐为人们所熟知的高温合金。

        在高温状态(通常在650℃以上)使用的合金称高温合金。金属在高温状态工作时要经受高温氧化及腐蚀,同时强度也会下降,因而将在远低于常温强度的应力作用下发生破坏。作为结构材料,金属在用于内燃机、石化工业的裂化炉、蒸汽涡轮机,以及航天飞机的蒙皮时,其工作温度一般需在600℃以上,甚至高达1400℃左右,普通的金属材料根本无法胜任这样的工作,由此导致了高温合金的产生和发展。

  • 购瓷砖17万元 设计师拿回扣10万

        装修房子买一批瓷砖花费17万元,如果其中的10万元流进了设计师的腰包,你作何感想?近来,东莞坊间盛传市区某装饰公司设计师因收受瓷砖经销商巨额回扣被业主发现,导致其他多个与该设计师合作的建材品牌商家被工商部门调查。

        多品牌卷入回扣漩涡

        “最近有七八个建材品牌被调查,都是由特×陶瓷巨额回扣的事件引发的。”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上个月,有装修业主在东莞大×装饰设计师的推荐下,购买了特×陶瓷总价17万元的瓷砖产品,事后经销商给到该设计师的返点竟高达10万元,占总成交额的58%。“巨额回扣”事件偶然被业主发现,举报到相关部门,大×装饰设计师被要求协助调查,与其有过合作关系的博×瓷砖、欧×诺瓷砖等品牌都被牵扯进来。

        针对坊间传闻,涉事商家特×陶瓷负责人称,因回扣问题被工商部门调查确有其事,但与该设计师合作过的商家有好几个,“被调查的不止我们一家”。

        工商部门已掌握部分事实

        报料人则向记者指称,涉事的瓷砖品牌大都为市场上的二、三线品牌,但店面售价一般要比一线品牌高出50%左右,这也是其能够给出设计师高额回扣的原因。记者辗转联系到涉事的大×装饰负责人罗某,他否认巨额回扣一事,并称不知道工商部门在调查。记者随后致电东莞市工商局经检科,有关人士在电话中表示已掌握部分事实,案件没有查清之前不方便对外公开。

        疑问

        设计师回扣为何如此高?

        设计师之所以能拿高回扣,东莞某品牌陶瓷经销商梁先生说,建材产品价格不透明,普通装修业主与设计师、经销商之间信息不对称,加上市场竞争激烈,商家若不“讨好”设计师,他们一句负面评价就可能让订单泡汤。

        律师观点

        高额回扣已达立案标准

        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蒋涛律师认为,建材商家给出的回扣款是否构成商业贿赂,要看是否向业主明示该优惠存在且业主不反对;还有作为优惠让利是打到装饰公司的公账、还是私下打到设计师个人账户。如果回扣数额有10万元之巨,明显有违常理,应已达到商业贿赂的立案标准。

  • 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一律拆除

        当前,一些不具备装修资质的公司通过挂靠、分包等形式得到工程,后期进行违法装修,擅自变更设计图纸、降低技术标准,致使工程留下“先天性”安全隐患。对此,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表示,将严防装饰装修材料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一律拆除更换。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装修材料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今年以来,市公安消防支队针对涉及到的重点商户、高层建筑、大型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工程,严抓防火设计审核、施工检查和消防验收质量。据统计,截至6月19日,昆明消防支队防火处积极协助并指导216个单位填写了告知单,并送检装修材料216个,共送检材料456件,其中合格数393件,不合格数63件。涉及顶棚装饰装修材料有:遮阳膜、纸面石膏板、铝塑复合板、铝单板、矿棉吸音板、硅钙板、耐火板、防火板等;涉及地面材料有:复合木地板、地毯、塑胶地板、竹木地板、强化木地板等;涉及装饰织物有窗帘;涉及电气线路穿管材料,如阻燃PVC管;涉及墙面材料,如铝材装饰板、墙布、难燃板、烤漆板、硅酸钙穿孔板、铝塑板、防火饰面板、大芯板、木挂板防火涂料等。另外,还有阻燃电缆和耐火电缆等。通过对装饰装修材料的严格把关,有效消除了一大批可能发生的潜在火灾隐患。

        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陈硕表示,下一步,支队将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装饰装修材料的重点督察,对材料检测的最终结果,防火处将实施跟踪,严控装饰装修材料关,严把装饰装修消防设施调整关,并将对现场使用的部分装饰装修材料在见证检验的基础上进行监督抽检,严防装饰装修材料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一律拆除更换,对擅自降低施工标准的企业将依法严厉惩处。

  • 7折利率是亏本买卖,基本没有这个可能

        虽说利率已有浮动空间,但一些银行房贷部门人士却不约而同地向记者表示,虽然央行表示个贷利率下限依旧为7折,但2008年的7折利率已成过去,7折利率重现江湖的可能性不大。

        “2008年的7折,是因为金融危机爆发,国务院一纸令下,所有银行首套房贷都强制实行7折利率。现在,央行只是申明个贷下限为7折,具体实行多少折扣由各家银行自行决定。”某国有大行房贷负责人如此说。

        而更多人认为7折利率重现江湖可能性不大的理由是,目前房贷7折利率与存款利率的倒挂。“自2010年10月20日起,央行经历了5次加息,中长期存款和贷款利率之间的利率差越来越小。”

        以建设银行官网上今年6月8日开始执行的利率为例,3~5年(含5年)中长期贷款年利率为6.65%,假如打7折,为4.655%,而5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为5.10%。由此简单对比,不考虑中长期贷款常出现的复利现象,二者已出现倒挂现象。而如果打8折,3~5年(含5年)中长期贷款年利率为5.32%,银行勉强还可以“保本”。

        记者再以2008年12月23日的利率为例,当时3~5年(含5年)中长期贷款年利率为5.76%,假如打7折,为4.032%,而5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当时为3.60%。以那时的存取款利率差看,即使打7折,也不存在倒挂现象。

        由此看来,随着存款利率和货款利率的差距日渐缩小,再要实行7折贷款利率,从银行的成本和利润角度考虑,的确是可能性不大了。

  • 政策松动 聚氨酯保温材料市场或将爆发

         据造价168了解,“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领域累计投入将超过5万亿人民币,其中建筑节能行业有望获得1万亿投入。建筑使用阶段能耗占建筑能耗6成以上,其中墙体能量损失约5成,墙体保温成为推进建筑节能的重要环节。中国外墙保温普及率仅为1成,节能标准显著落后于发达国家,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发达国家经验表明政策刺激对建筑节能有效推广显著奏效。近两年中国外墙保温市场由于房地产调控以及火灾事故等原因出现了短暂停滞,未来随着建筑节能细则的推出,保温材料市场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

        国务院发文为有机建筑材料市场重燃希望,聚氨酯保温材料综合性能优越在中国市场或将大有可为。国内的建筑结构决定了外墙外保温体系成为保温主流体系。2010年上海胶州路大火事故后,公安部强制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必须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使有机保温材料(有机材料基本都属B级)市场需求陷入危机,而以无机材料为主的A级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满足行业需求,外墙保温行业发展出现短暂停滞。据一些造价师了解到2011年12月国务院发布46号文明确规定“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这一举动表明国家对曾经将有机保温材料一刀切的限制规定已经有所松动,为有机保温材料市场重燃希望。而聚氨酯保温材料综合性能优越,阻燃性优于另一有机保温材料聚苯板(包括XPS和EPS)。我们预计聚氨酯保温材料在中国市场或将大有可为。

        据造价168获悉,“十二五”期间聚氨酯保温材料年需求复合增长率有望超过60%,未来3年中国外墙保温市场的需求爆发或将抬升全球MDI行业开工率至83%。聚氨酯硬泡材料在保温性、抗吸水性、抗拉抗压性能方面表现优异,预计未来聚氨酯硬泡在保温材料中的应用比例将从2011年的10%提升至2015年的36%,年需求复合增长率有望超过60%。2011年-2015年外墙保温市场有望为MDI带来50万吨新增需求(2011-2015年需求分别为3、5、8、13、21万吨)。

  • 三大钢企齐降7月出厂价 钢材市场回暖艰难

        据建材价格数据显示,近日,宝钢、武钢以及鞍钢三大钢企先后下调7月份钢材出厂价格,虽然这一动作在市场的预料之中,但其中反映出的钢企对下半年钢价的态度令业内人士感到担忧。下游需求不振,上游供应依然充足,钢材市场回暖困难重重。钢铁股从2011年开始频频爆出巨亏,纷纷下调价格之后,扭亏增效之路更是难上加难。

        下调价格在预期之内

        近日,下调7月份产品出厂价格成为钢厂最受瞩目的动作,先是宝钢在6月11日下调7月份的出厂价格,普遍降幅在200~300元/吨;6月14日武钢也公布了7月份的价格政策,降幅在150~200元/吨;6月18日,鞍钢跟随了宝钢和武钢的降价政策,产品普遍降幅在130~200元/吨。

        “三大钢厂下调7月份的出厂价格基本上在市场的预期之内。”卓越资讯钢铁分析师郭凯告诉造价168,“宝钢已连续三个月维持价格不变,而在此期间市场上钢铁价格却在持续下跌,这使得钢厂的出厂价格与市场价格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这次下调价格实际上是补跌。”

        虽然调低7月份的出厂价格在市场的意料之内,但是调价背后所反映出钢厂对后市的态度却让业内人士感到担忧。“钢厂纷纷下调出厂价格也体现出钢厂对于后市钢材价格持悲观态度。”郭凯表示。

        短暂回暖后再受打击

        “钢材行业刚刚燃起的些许希望又被浇灭了。”有业内人士如此向造价软件形容,其实自6月中旬央行宣布降息开始,房地产市场似有回暖的迹象,钢材市场出现一丝暖意。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螺纹钢期货主力合约一度跌至4000元/吨以下,随后开始震荡上行,目前回升至4100元/吨上方。

        但钢厂下调价格可能扼杀钢材价格难得的小幅反弹,“目前多方面的因素都不支持钢材回升,一方面,制造业不景气,5月份的PMI数据仅为50.4,为今年以来的新低;房地产市场虽然有回暖的迹象,但政府还在不断强调调控政策还将持续。从季节性来看,广东将进入高温时节,上海则进入雨季,不利于工地开工。”郭凯表示。

        上市公司业绩存压力

        据造价师分析,钢企纷纷下调钢价可能给上市钢铁股带来业绩压力。鞍钢股份(000898)从去年以来巨亏累累,2011年亏损高达21.5亿元,在A股市场上成为“亏损王”;今年一季度再度爆出18.88亿元的亏损。长江证券昨日就武钢股份、鞍钢股份下调产品出厂价格专门发布了报告进行点评,认为产品出现价格下调将使鞍钢股份7月份单月盈利下滑。武钢股份目前还在维持微弱的盈利,2011年的净利润为10.83亿元,而到了今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减少至4305万元,同比大幅下降92.85%。长江证券预测,7月份大类产品出厂价格均有下调,单月业绩环比下滑并出现亏损。

  • 如何看待当前房地产市场新动向?

        据造价168调查,近期,我国一些地方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有所增大,个别楼盘甚至出现久违的热销场面。与此同时,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社会上出现一些猜测和议论,甚至是误读。这一系列新动向使房地产市场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房价仍处调整回落趋势中

        国家统计局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3个,持平的有21个,上涨的有6个;二手住宅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0个,持平的有22个,上涨的有18个。

        据造价软件了解,5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虽然比4月份增加了3个,但比3月份减少了2个,而且涨幅均未超过0.2%。

        “上述数据显示,主要城市房地产价格继续处于调整回落趋势之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认为,从供求关系看,2011年房地产在建规模达到40亿平方米左右,销售仅10亿平方米左右,供大于求的格局短期不会改变。

        价随量涨,是当前人们普遍担心的问题,也是一些购房者急于出手的原因。但专家普遍认为,目前尚无房价大幅反弹迹象。

        5月中下旬以来,据建筑造价表明,房地产标杆城市成交量有所放大,部分城市甚至出现近期罕见的整夜排队购房的现象。

        降息直接降低了自住型购房者的成本,增强了他们的支付能力。在北京工作的崔女士关注房地产市场半年多了,一直等待一个好时机购买自己的第一套住房,央行降息的消息让她有些动心:“每月可以少还一两百元的月供。”

        据造价师分析,购房者的心理变化,被房地产开发商充分利用。一些开发商有意释放“房价已见底、调控将放松”的信号,诱导购房者出手。一些开发商利用相对宽松的货币环境,采取“以价换量”策略。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撬动了跃跃欲试的刚性需求。

  • 零甲醛提法不科学 选购地板无需“谈醛色变”

        为了家人的健康,业主们在装修时总是把环保放在第一位的。据建筑造价了解,近来,打着“零甲醛”旗号的地板开始现身市场,虽然比普通地板要贵出一大截来,但还是受到了广大业主的青睐。但是这种地板真的能做到“零甲醛”吗?

        零醛地板现身市场

        近来,市面上出现了一种号称“零甲醛”的板材——建筑材料显示这种板材采用由可循环再生的植物纤维(如稻麦秸秆、苹果树枝等)制作的板材。在加工工艺上采用MDI生态胶替代传统的脲醛树脂胶,从而实现了甲醛释放量为零。市场上还有其他一些地板品牌也打出了“零甲醛”的口号,其核心技术与之大同小异相同。而这类产品的售价,往往比普通地板的价格要贵出20%左右。

        零含量提法不科学

        那么,这种板材真的能做到零甲醛吗?一些资深造价师表示,秸秆纤维板与普通人造板不同,秸秆纤维板采用了异氰酸酯胶,也就是商家所称的MDI生态胶来加工板材,而普通人造板则采用脲醛树脂这样的醛类胶黏剂。醛类胶黏剂是甲醛与尿素反应形成的,在自然条件下会不断自发分解还原,重新释放出游离甲醛,是人造板持续释放甲醛的根本原因,而异氰酸酯胶则不会释放甲醛。从这个角度来看,秸秆板材比普通人造板甲醛释放量确实更低。但专家同时指出,秸秆板材中使用的异氰酸酯胶的量要高于普通人造板中使用的醛类胶黏剂10倍之多,所以秸秆板材的成本也比普通人造板材要高出不少。

        据造价168了解,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专家委员、国家林业局林产品检验中心(长春)主任王军则指出,秸秆是一种天然植物纤维,其中也会含有极微量的甲醛,说这种板材完全“零甲醛”是不科学的提法。而对于地板来说,除了板材的基材之外,还需要经过贴面、油漆、封边等加工处理,在这些加工处理中,很难说不会带入含有甲醛的成分,要做到完全的“零甲醛”几乎是不可能的,最多只能说是趋近于零甲醛。

        选购不必谈醛色变

        “零甲醛”地板之所以能够成为市场的卖点,根本原因就来自于消费者对甲醛的恐惧,生活中四处都流传着甲醛能够致癌、引发白血病等可怕的消息。对于这样的传言,华联软件表示,这里说的危害都是甲醛过量造成的,只要板材中甲醛的释放量符合国家标准(E1级:甲醛释放量)就可以。

  • 房地产调控正在走向前功尽弃的边缘?

        在2012年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发出警示:“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因此,调控不能放松。如果放松,将前功尽弃,而且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而最近住建部、央行和国家发改委等中央权威部门一再表明房地产调控不会放松。

        但是,据建筑造价了解,房价已经“筑底”的预期和持续释放的信贷松动信号,让开发商重拾信心。6月以来,京城新房市场出现“普涨”,在售热销项目的成交均价几乎全线上扬。

        事实上,在全国推行“助购”政策的其它城市中,也出现了类似情况。对此,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主要是近期各地政策微调不断,且力度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笔者深以为然,而早先就在有关时评文章中建议中央最高层面叫停地方楼市微调风——关闭“助购”门。

        据一些造价师表示,6月19日央行公布的城镇储户问卷调查印证了目前房地产市场正在发生的预期变化。2季度,68.5%的居民认为目前房价“高,难以接受”,而未来3个月内准备出手购房的居民占15.7%,较上季提高1.6个百分点,为2011年以来的最高值。而居民房地产投资占比由上季的15.1%升至16.1%。此份调查报告是央行在全国50个城市对2万户城镇储户进行调查后得出的。

        综上所述,地方“助购”政策的大行其道,不但已经导致房价的“普涨”,而且正在把不少国人诱惑到“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的市场中。

        实话实说,“限购”、“限贷”等宏观调控举措,目前还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上的利器,而时下的确缺乏2009年那样的导致房价出现报复性反弹之内外因素,并且最近国家发改委批复的项目中,大部分都与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有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逐步替代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加值将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5%左右。

        综上所述,造价软件认为,中国房地产调控正在走向前功尽弃的边缘。所以,建议各级决策者,都能以“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之中央指令为其行动指南,不要在房价已经呈现“普涨”态势,而“房价还远远没有回到合理价位”的前提下,继续任由“助购”政策大行其道了。否则,中国进行的此番房地产调控“将前功尽弃,而且会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和稳定发展。”另外,还会导致中国社会伦理道德理念更加异化和畸形,并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 “深水海底管道铺设技术”课题通过验收

         “该课题所取得的成果使中国海油的深水技术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使我国进军深海的步伐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造价168表示。近日,国家科技部“十一五”863计划“深水海底管道铺设技术”课题通过验收。

        我国南海深水海域辽阔,被誉为“第二个波斯湾”。守着这样一个聚宝盆却无法从中“取宝”,成为困扰海油人的一块心病。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可依托的装备和技术。为破解南海油气开发难题,海油工程公司决心打造一支深水油气田勘探开发的“深水舰队”。在解决深水硬件装备问题的同时,软件技术的研发也被提上日程。

        “仅有硬件,我们还是没有底气,非常担心新船交船后我们不会用,不知道方案该如何做。”回想起项目立项之初的处境,海油工程公司总工程师李志刚如此感慨。

        据造价软件了解,在国家科技部的大力支持下,多年的努力终于换来了成果。“现在可以这么说,我们已经掌握了深水S型铺设技术,海洋石油201的处女秀将应用于荔湾3-1项目(最深达1480米)6寸管的铺设。”说到这些,李志刚的自豪之情溢于言表。

        其间,“深水海底管道铺设技术”课题组还研制出了铺设作业线系统、自动焊接设备、AUT检验设备、张紧器、深水S型管道铺设托管架、立管提升设备、水下回接位置精确测量设备和水下回接设备,形成了适用于3000米水深的S型铺管成套技术,在深水海管铺设工艺和计算分析技术、深水立管安装工艺和计算分析技术、深水铺管关键装备和试验技术等方面取得了8项创新性成果。课题组所研发的海底管道计算分析软件、深水立管安装计算分析软件、深水铺管关键装备和试验技术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据华联软件了解,该课题组还申请了51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发表了81篇学术论文。在此基础上,课题组还完成了一本专著《深水海底管道铺设技术》,培养了两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6位博士研究生和53位硕士研究生,形成了一支综合实力强大、梯队层次优良的深水海管安装设计和安装关键装备设计技术研发团队,为我国未来深水海洋油气田开发储备了技术和人才。

  •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据造价168了解,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迎来百年华诞之际,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九届一次理事会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程东红等出席会议并讲话。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等出席会议。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理事长谭庆琏代表八届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据造价软件报道,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第九届理事会领导机构。郭允冲当选理事长,卢春房、冯正霖、杨忠诚等当选副理事长,张雁当选秘书长。

        郭允冲表示,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始终致力于促进我国土木工程科技的繁荣和发展,致力于我国土木工程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成长,为我国土木工程科技进步作出了很大贡献。八届理事会在任期内组织开展了很多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活动,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表彰奖励、国际交流等工作,并在服务政府政策研究、参与行业标准制订、参加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168造价获悉,科技创新和进步要以质量安全为前提,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开展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科技创新和进步要以质量安全为目标,要针对工程建设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方面和环节,重点加大科研投入,着力改进设计施工工艺和方法,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和质量安全水平。四是要进一步发挥学会在推动土木工程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

  • 楼上装修飞石块 楼下屋顶被砸坏

        据造价168了解,家住贵阳解放西路和谐家园的刘女士拨打早报热线:我家楼上的住户请装修工人来装修屋顶,结果装修工人在进行操作时,有不少小石块从7层楼高的楼顶飞下来,停在楼下的一辆小轿车挡风玻璃被砸碎,我家屋顶铺的砖块也被砸坏了。

        昨天下午4点左右,记者来到解放西路和谐家园时,楼下被砸的小轿车已经进行了维修,而刘女士家屋顶的砖块依然可以看到被砸坏的缺口。

        “幸亏当时楼下没有人,要不然砸到人麻烦就大了。”刘女士说,虽然她家的屋顶只有一点损坏,但是,她希望对方能够进行补修,同时在装修的时候能够小心点。

        “我们已经和装修工人和住户进行了沟通,让他们在操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和谐家园的管理员王大姐说,早上发生石块掉落的情况后,她就与楼上的住户进行了协调。楼上的住户答应赔偿被小石块砸坏的轿车挡风玻璃,并且嘱咐工人小心做事的同时,也会尽快对刘女士家的屋顶损坏进行维修。

  • 装修工程结束两年 十余万工程尾款拿不到手

        “到现在都快2年了,工程款还差10万多块钱呢,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我该怎么办啊?”6月14日,四川粉刷施工队队长张真奎着急地说道。

        签订装修合同

        2010年,张真奎经朋友介绍,包下了宣化路中段银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A3项目部装修粉刷的活,并于2010年10月20日和银厦建设公司签订了合同。按照合同上的承包价款,以建筑面积75元/平方米和实际贴砖面18元/平方米,工程结束后他可以拿到大约54万元的工程款。 同时,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着付款方式:外粉刷结束付承包价的25%,内粉刷结束付承包价的30%,地砖、卫生瓷等结束且能达到初验付承包价的3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完其剩余工程款。

        “可是这个工程在2010年年底就已经竣工了,工程款仍没有付清。”张真奎说。

        十余万尾款拿不到

        据张真奎回忆,2010年春节前和2011年春节前,银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A3项目部经理李全宗分别付给他30万元和6万,还差18万。

        由于当时关于地砖、卫生瓷这部分是由项目部来做,所以需再扣除一部分。

        另外,再加上拆除钢管架、外架5000块钱和工具补助费1500块钱,还有他之前交的5000块钱保质金,现在A3项目部还有10多万元的尾款没有给他。

        “关于这剩余的10万多块钱,我之前不停地和A3项目部经理李全宗联系,李全宗总是说等到交房之后再说。可在今年4月份房子就已经交房了,项目部也已经撤了,但是钱还是要不回来,对方电话也一直没人接。我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工队上的工人们还等着我给他们发钱呢。可是钱要不回来,我拿什么发啊!”张真奎无奈地说。

        项目部:账目未算清

        根据张真奎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了A3项目部经理李全宗。

        李全宗解释道:“关于这事,我首先要说我和张真奎的账目还没有算清。其次还有好多活他还没有给我干完,所以他必须先来我这把账目算清楚,把该干的活干完,最终是多少钱我给他多少钱。”

        当记者问其之前为什么没有接张真奎的电话时,李全宗说,他不是故意不接电话,只是有时候有事忙没接到。

        至于保质金,李全宗称在干活期间他已经将那5000块钱给了张真奎。

  • 6月底前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将全部下放地方

        据造价168了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江西南昌召开。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在会上介绍了备受关注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纳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改革情况。据悉,6月底前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将全部下放地方。

        根据此前发布的《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铁道部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线路建设,并明确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民营企业和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采用统一的招标条件,确保公平竞争,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铁路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此前,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铁道部共同印发了《关于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取消铁道部和18个铁路局(公司)原有的铁路工程交易中心,并于6月底前将所有的铁路工程项目按照属地或授权原则,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意见》同时表示,将通过对铁路工程招投标的改革,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铁路工程招投标、明标暗定、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

        截至5月底,北京、上海、太原、济南和广铁集团公司等8个铁路局(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已经完成进场工作。而在6月底前,哈尔滨、沈阳、兰州等10个铁路局(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也将完成进场工作。

        中投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蔡建明表示,将招投标放权给地方政府有利于招标工程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也更有利于铁路部门的反贪防腐;最后,地方权力的进一步加大也将更有利于铁路企业股改上市。

        根据铁道部的决定,改革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撤销铁路系统自办的所有工程招投标交易市场,把铁路工程招投标全部推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要是为了从制度层面打破一个系统、一手操办、不公开不透明的局面,消除人为干预的基本条件。

        另据铁道部规划,按照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建设主体的不同,将项目分为两个层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一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并由部署单位实施的项目,按照属地或授权原则,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二是由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原则上进入所在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具体进场时间和方式,以地方政府的要求为准。

        由于以往铁道部集采购、运营、监管于一身,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此项改革措施出台后,有望为地方企业、民营企业等参与铁路市场提供更公平的机会。

        盛光祖在会上还介绍说,在总结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进入地方交易市场做法的同时,年底前还将把铁路利用外资建设项目和机车车辆等专用设备招投标也推入地方交易市场。

  • 审计署发现太中银铁路施工单位变卖采购物资

        据造价168了解,在中国利用国外贷款、赠款、援助等投资、建设或执行的99个项目中,部分项目出现施工单位变卖和转移采购物资,改变资金用途等不合规情况。

        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太原至中卫铁路项目中,铁道部部分施工单位变卖和转移甲供物资(指甲方采购后交乙方施工使用的物资——编者注),共计金额1009.91万元。部分施工单位在物资采购、机械租赁、劳务分包等核算中存在以不合规发票入账问题,金额总计6501.73万元。太中银公司对部分工程进行了虚假验工,涉及金额5444.8万元。

        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简称太中银铁路,全长940余公里。审计材料显示,该工程总投资321亿元,其中利用亚行贷款198681万元。该项目现已整改。

        在世界银行贷款中国节能融资项目中,审计发现部分子项目单位套取节能融资贷款资金6903万元;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辽宁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等改变节能融资贷款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0373.24万元;上述三家企业将部分大额支付化整为零,逃避银行受托支付监管。

        据造价168了解,该项目部分节能子项目贷款审批不规范;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子项目选择标准与项目操作手册规定不一致;辽宁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的子项目未实现目标节能量;部分子项目采购招投标不规范。该项目利用外资66227万元,最终提前收回部分贷款。

        审计署今天发布了这99个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2010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这些贷援款来自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

        审计署称,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执行中还存在违反法规及贷援款协定或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主要为:一是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涉及6个项目,金额共计2.37亿元。二是工程建设与管理不到位,主要是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违规转分包、未按设计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超概算和资产闲置等,涉及18个项目,金额共计6.5亿元。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提前支付合同款,经费支出超标准、未及时清理资产和往来款项等,涉及20个项目,金额共计11.8亿元。四是贷援款机构财务报表披露项目支出分类不准确,涉及19个项目,金额共计0.22亿元。此外,还有5个项目实施进展滞后。

        此次审计的99个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涉及农业、能源、交通、教育、卫生、城市建设等领域,计划投资总额4246.2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外资345.03亿元。截至2010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598.88亿元,其中利用外资202.45亿元。

  • 国家重点项目兰渝铁路层层转包造成资产流失

        国家重点项目非法转包层层分包,工程尾款尚未结算,“总包”竟然开着装载机,纠集人员三四十名抢占“自家”工地,不仅和留守人员对峙,还一度和出警的民警对峙,这场闹剧发生在重庆市合川区境内兰渝铁路LYS-12标段芭蕉湾隧道。

        6月13日14时30分左右,芭蕉湾隧道的留守人员正在宿舍内休息,一阵大型机械轰鸣声由远而近,工人们从宿舍走出后发现,一辆装载机正在沿着崎岖的山路向工地靠近。三四十名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以下简称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LYS-12标段雇来的人员也纷纷向工地聚集,这些人员还带来了大量的管制工具。直觉告诉这些留守人员,中交一公局又来抢工地了,留守人员立即从宿舍内冲了出来。在这家工地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5月10日,这里就曾发生过一次冲突,当时中交一公局派来的挖掘机直接将工地的电动门推倒,如今,价值上千万元的机械设备放置在工地,工地连门都没有,人员可以自由出入工地。

        事发时,芭蕉湾隧道的留守人员只有十几人,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LYS-12标段项目经理部雇佣的人员有三四十人,双方人数悬殊很大。接近下午15时,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LYS-12标段项目经理部派来的装载机强行将隧道施工队停放在隧道口附近一台小松200-8挖掘机和一台柳工50C装载机拖至工地大门附近的一块空地上,装载机的牙箱造成了一定损伤。随后,留守人员向当地警方报警。接警后,派出所民警、一名副镇长、武装部人员和村干部迅速赶到现场,事态才得到进一步控制。留守人员拍摄的音像资料显示,项目部雇佣的人员曾和民警进行对峙,双方还抢夺威胁人身安全的管制工具。

        据造价168了解,兰渝铁路全长818.7公里,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兰渝铁路LYS-12标段是中交一公局承揽的建设项目,这家企业承揽完项目后,将隧道工程以施工总价承包的方式转包给仅有劳务承包资质的福建金诺工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然后,该项目又被倒手给了来自福建的十几家施工队伍。如今,兰渝铁路LYS-12标段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大多已完工,但是尚有部分工程款尾款没有支付,双反因工程款产生纠纷。中交一公局兰渝铁路LYS-12标段项目经理部却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多次使用暴力强行清场。

        资料显示,兰渝铁路建设过程中,一波三折。2011年10月29日,兰渝铁路黑山遂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23人死亡;去年年底,媒体报道,因为兰渝铁路四川段大面积停工,施工方被迫拆工地卖废铁以维持生活及支付沙石料等款项。

  • 家具业出口回升 以旧换新提升行业景气

        据造价168分析指出,5月以来,沪深300指数下跌3.27%,但木业家具板块以4.08%的涨幅跻身三甲。

        数据显示,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家具出口国,对外依存度约25%,其中欧美出口占比超过60%。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家具出口累计金额132.36亿美元,同比增速回升至12.7%。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建材家居景气指数为108.55,沿袭3月份的上升态势,环比增长了9.49%,一季度行业毛利率略微上升至16.04%。

        一些造价员称,北京将从7月1日起实行家具“以旧换新”政策,天津、重庆等地也已启动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家具“以旧换新”的政策有可能逐渐辐射全国,这是在今年的出口回升之外,提升行业景气度的又一重要因素。

        “政策推动与消费升级相结合,行业的高需求弹性将在收入逐渐增长的情况下,迅速得以体现。”爱建证券策略研究员吴正武表示,与其他消费类行业不同的是,家具行业的需求弹性明显偏高。随着居民收入不断增长,在各种消费政策的支持下,消费升级带来的需求释放会迅速体现。

        华联软件认为,今年内外因素同时改善,在消费拉动经济的模式之下,木业家具在实体经济中对海外市场依存度、高需求弹性有别于其他消费类行业,这种独特因素也让其成为了资本市场中的抗跌生力军。

  • 降息将会为陶瓷行业带来了什么?

        6月7日央行存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市场用于可借贷的流动资金增多,或是政府在隐性的通过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那么从央行的降息中我们的陶企乃至于消费者又从中获得什么好处呢?

        楼市带来暖意但短期好处不明显

        据造价168获悉,央行于上周四(6月7日)宣布,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调整后,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25%,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31%。这是央行时隔三年半来首次降息,造价师普遍认为,降息对地产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会对入市犹豫的贷款购房者有一定的刺激作用,此次降息或对刚需型和改善型需求有一定的利好,必定会给楼市带来一股暖意。尤其是对于将要购房的消费者,据悉,各地的楼盘已经开始出现购房优惠,预计,六月底之前将会迎来房贷市场的交易小高峰。

        在这一次的行业寒流中,国家控制房地产是其中一个造成寒流的因素,对于这一次降息,相信将会为不少的购房者减轻负担,而楼市的回暖,相信对于陶瓷行业的复苏将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业内人士估计短期内效果不会太明显,预计到明年年中才能真正尝到本次降息的甜头。

        降息更有利陶瓷行业走稳

        其实众所周知,要运营一家陶瓷企业,充足的资金流动是不可或缺的。“央行降息,银行给陶瓷企业的贷款可能会松动一些,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澳翔陶瓷的相关负责人对造价软件说。其实翻阅一下资料,不能发觉,国家从08年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起,企业的融资环境越来越困难,央行降息之后,相信陶瓷企业向银行贷款有望宽松。

        “央行降息对我们陶瓷企业来说,最大的利好是经营成本下降,原因是利率下调了;再有,向银行贷款可以放松了,今年银行会给行业增加贷款额度,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此外,有了充足的流动资金,对于像我们这类研发创新的企业来讲,在研发技术方面就会更加得心应手。”澳翔的负责人还表示,随着陶瓷行业的环境复苏和楼市开始回暖,下半年的澳翔还有陆续有新品发布,来应对明年消费者刚性需求。

        据建筑材料数据显示,降息确实对于整个陶瓷企业都是有好处的。其一,促进了楼市的发展,解决了楼市购房的刚性需求,从中带动陶瓷行业的发展。其二,融资环境宽松了,使陶瓷经营成本下降,有足够的资金,中端需求也将随之释放,流通领域的蓄水池功能得以发挥,从中远期看,对陶瓷市场肯定是一大利好。另外,随着保障性住房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开工,将会拉动陶瓷需求,明年的陶瓷市场相信也将逐渐复苏、回暖。

  • 楼市调控会导致家具市场萎缩吗?(上)

        据造价168调查,提起近两年的家居市场现状,很多人不禁摇头叹息,“萧条”、“寒冬”、“不景气”、“微利”、“高成本”等词就不约而同从业内人口中奔出来,他们也在找原因找理由,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归咎于宏观环境的,比如物价上涨、房产调控等,这些抑制了人们的消费需求,完全看不见市场的刚需和潜力了,但其实真的是这样么?

        国内楼市萎缩波及家居业

        牵一发而动全身,房地产调控带来的影响,辐射在建材、陶瓷、家具等各行业。据建筑材料显示2009年楼市的疯狂,以及基础建设的积极推进,同时催生了大批经销商如春笋般涌现。而至2011年下半年,在他们渡过了快速发展期之后,不得不面临行业萎缩带来的经营阵痛。即使实力较强的大经销商也纷纷表示,销售额下降厉害,2012年似乎更难过了。

        “现在家具业很多大的经销商都在亏本。”雍博堂经销商老板胡远谦说,就拿五一黄金周来看,价格有优惠才有成交,旗下门店1-5月整体业绩下滑了20%左右,销售旺季也很平淡,蛋糕小了,抢的人多了,生意就更少了。

        广东省家具协会秘书长张承志介绍,家具经销商30%左右处于微利,40%左右处于保本,30%左右亏损。据造价软件了解这一数据在很多家具经销商看来,还较为保守。“我预计40%-50%左右是亏损的。”一位从事该行多年的老板说,“很多人在坚持,企业好不容易做起来,即使亏损,能坚持就坚持下去吧。”

  • 楼市调控会导致家具市场萎缩吗?(下)

        中国买家一年花90亿美元在美国买房

        造价168获悉,美国全国地产商协会最新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鉴于美国房价连跌六年和一些国家货币汇率上升和欧洲的不稳定等因素,外国富人纷纷赴美买房。其中,中国买主投资金额达90亿美元排名第二,加拿大买主投资金额高达198亿美元。报告显示,2011年3月-2012年3月,外国人共投入825亿美元购买美国房产,比前一年度同期增长24%。

         与此同时,外国人购买的房产金额占美国房屋销售总金额的8.9%。在所有外国买主当中,55%来自以下五个国家:加拿大、中国、墨西哥、印度和英国。其中,加拿大买家占外国人在美买房金额的24%,排在首位。中国买家则以占11%的比例位居第二。

        如此数额,足见中国富人还是挺多的,中国人的购买力也是不差的,如果这些消费需求都能在国内得到满足,不仅仅是楼市的利好,对家具市场而言,这也绝对是块“大蛋糕”。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去发觉这部分潜力。

        保障房市场成家居业“大蛋糕”

        经造价软件分析,2011年一系列的楼市调控政策,让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量大幅下降,作为产业链下游的家具行业,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此同时,2011年国家投入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约占到所有住房的60%,即使按每套50平方米计算,也将产生5亿平方米的装修需求。

        造价员粗略测算认为,今年1000万套和“十二五”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计划对水泥、玻璃、陶瓷、涂料、地板、五金、家具、灯饰等产品的销售将产生巨大拉动作用。假如每一套房所带来的家装等方面的平均消费量为1万元,那么其将拉动约3600亿元的消费市场。

        从建筑材料分析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保障房供应量将相当可观,每年完成的保障房建设规模将与一、二手商品住房成交总量相当。房产调控对下游家具产业造成负面影响,保障房建设却给逐渐萎缩的家具市场带来了一丝曙光。中央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视,无疑更加印证了保障房巨大的市场潜力。蛋糕虽大,但如何能够分割到一块或者是分割到更大的一块是每个家具企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综上来看,不管市场情形如何,只要上与发掘,机会和潜力是永远存在的,刚需更是比可避免的,所以企业与其怨天尤人,还不如静心研究,如何破局?

  • 哈尔滨:560亿助力交通、保障房等10大惠民工程

        6月18日,哈尔滨市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情况报告会在市政协召开。据造价168介绍,今年该市计划投资560亿元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公路及公共交通、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等10个方面的工程建设。

        据造价软件获悉,哈尔滨市今年将重点实施城市道路交通、静态交通、轨道交通、公路及公共交通、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城市区域改造、三沟治理和城市绿化、城镇建设等10个方面工程建设,计划投资560亿元。在三环路建设上,该市将重点实施南部联通线和东部联通线(化工路)工程,全面完成三环路江南段工程建设,形成贯穿城市、连通顺畅、快速便捷的城市环路交通体系。新建停车场36处,新增停车泊位3.2万个。全力推进“公交都市”建设,重点实施哈平路、民生尚都等6个公交转乘综合枢纽工程,启动爱建等20座公交首末站建设及200座港湾式停靠站建设,新增和更新600台大容量环保公交车辆。

        经一些造价员了解到,在该市住宅建设工程上,今年将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建设3.9万套,为1.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启动实施3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房屋面积392万平方米、2.4万户,回迁安置居民1.7万户。普通商品房工程,全年计划房地产开发总规模3500万平米,竣工1000万平米。

  • 涂料企业如何更好的应用媒体拓宽市场

        据造价168调查到,涂料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与家电、食品、服装等都不同,涂料是间接向消费者输出的产品,中间因素很多。在互联网时代数码时代电子产业欣欣向荣的今天,涂企如何应用广告优势拓宽品牌出路,成为必不可少的推广手段

        涂料企业需打响自身品牌口号

        首先广告要好,好的标语使得企业推广效果“事半功倍”。传统媒体有85%广告没有人看,如何挤进那15%的成功广告中,吸引了消费者就是成功了一半。反过来讲,只有不到1/5的广告能吸引人。据造价168调查,看广告标题的人数是看广告正文人数的5倍,也就是说标题比内文多5倍的阅读力。换而言之,标题和内文的阅读效力是5:1.显然,你的广告应该有一个标题或者口号类的东西,而若你能在标题里畅所欲言,那么很有可能你就浪费了80%的广告费。这里举一个例子:立邦漆的广告语,我的灵感,我的立邦。该广告语受众面广,颇得大众青睐。文字的吸引艺术是种技巧,能立刻抓住客户眼球。如同立邦漆的广告词中“灵感”一词撬动整句广告的灵魂。将立邦漆的形象从平面变为立体。有别于传统植入式广告,行业类的广告要简短精妙。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口号了。

        广告要留白适度掌握广告心理学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我们先从广告的图文比例吸引观众聚焦点方面,分析这些涂料企业为何没有收到预期效果。根据一个广告营销学的案例数据显示:广告空白增加一倍,注目率增加0.7倍。这是内容与空白比例的关系很难协调得好。由此推理:广告内容要有接续性才能吸引人。可见好的广告效应能带动产品的关注度。剔除成品和媒体推广费用,有了市场关注度有了客户品牌青睐度其利润定呈上升趋势。据华联软件了解在涂料企业明星代言的例子比比皆是:美涂士牵手蒋雯丽,好日子漆携手范冰冰、著名影星梁天代言伊扬化工雅丹士漆、嘉丽士漆再度携手李冰冰代言、赵雪莲时尚代言“小贝漆”、任静付笛生正式代言龙润漆与奥斯卡漆。这些明星代言的效果暂且不说。涂料企业真正应用媒体投放的亮点是明星还是品牌,吸引的到底是市场是消费者的目光。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刀刃上,这是作为大中小型涂料企业必须懂得的道理;把“集中投放、有效投放、务实投放”作为广宣投放的原则,不贪大,不贪多,要注重终端投放的有效性。

  • 优惠电价为解救电解铝将重出江湖

        几年前电解铝行业的集体性亏损现象再度上演,这让地方政府不得不伸出援手。

        造价168从多位行业人士处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正在酝酿出台对包括电解铝行业在内的“优惠电价”政策,以帮助电解铝企业摆脱困境。

        “电解铝企业是河南省支柱产业之一,现在行业非常困难,河南省此前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调研,可能会对电解铝企业进行扶持。”河南电解铝企业焦作万方一位高层说。

        这位企业管理人员透露,可能包括给拥有自备电厂的电解铝企业提供一些价格优惠的煤炭等方式,但是具体的扶持政策尚不知晓,需要等待政策文件。

        根据建筑材料调查,为降低电解铝企业用电成本,河南省发改委将会同能源局、电力公司,尽快组织骨干电解铝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直供电合同。同时,通过降低煤价或提供补贴的方式,降低发电企业成本,并实施铝电价格联动,调动发电企业积极性。

        河南省的电解铝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1/4左右。今年前5个月,河南全省电解铝行业生产和效益下降,产品价格低迷,近50万吨的电解铝产能处于停产状态。

        据一些造价员调研,河南省政府将计划给该地电解铝企业进行电力补贴,初步计划每度电调整5~8分钱。具体获得补贴的企业有神火铝电、中孚集团、万方集团、豫港龙泉、万基铝业等。

        今年以来,电解铝价格持续下滑。不只是河南省电解铝企业出现亏损,全国电解铝企业普遍陷入困境。中国最大的电解铝企业中国铝业一季度甚至出现10.88亿元亏损额。

        为了阻止企业进一步亏损,除了河南省,据多位造价员称,广西等其他电解铝主产区也在酝酿出台扶持电解铝企业的政策,最核心的就是电价补贴。

        电力成本占据电解铝成本的40%左右,是制约电解铝盈利的最大因素。去年,一些省区甚至对电解铝行业上调了两次电价。尤其是去年12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上调电价后,全国平均销售电价上调0.03元/度,进一步加大电解铝行业亏损程度。

        据华联软件调查在国内电解铝企业遭遇困境的同时,国外电解铝行业同样未能幸免。5月4日,年产约11.5万吨铝的德国铝冶炼厂弗尔德铝厂启动破产程序,但业务将继续运作并将寻求重组。随着企业利润下降甚至亏损的出现,国外电解铝企业深入减产甚至从长期角度来考虑直接剥离铝资产。

        然而,由于不同地区能源成本不同,导致国内电解铝行业开工率仍然居于高位,行业仍未出现大面积减产。分析师称,南方地区逐渐进入丰水期,以及地方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下,广西、贵州之前停产的电解铝产能逐渐复产,云南地区电解铝新增产能逐渐启动,此外西北地区之前启动的电解铝产能仍在逐步投产。

  • 亚洲聚甲醛供需天平将失衡

        据ICIS近日报道,众多亚洲聚甲醛项目将于今后两年投产,产能将增加约35%。但全球经济不景气导致需求增速远低于预期,只有4%~5%。因需求增长远不及扩能的速度,亚洲聚甲醛目前供需基本平衡的局面将不复存在。

        据业界估计,目前亚洲地区的聚甲醛年生产能力约81万吨,该地区的聚甲醛年需求接近80万吨,表面上看供求比较平衡。

        据造价168了解到,近年来,由于人们看好工程塑料的需求前景,特别是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促使亚洲地区加大聚甲醛项目投资。从已经公布的项目来看,未来两年,该地区将有约28万吨/年聚甲醛新能力将投运,即产能将增加35%。

        这其中包括:中国河南开封龙宇化工公司的6万吨/年新装置2013年将投产,届时该公司的聚甲醛产能增加到10万吨/年。泰国聚甲醛公司在罗勇府马塔保的4.5万吨/年新装置预计明年第二季度投运,该公司在同一地点现有一套5.5万吨/年聚甲醛装置。沙特阿拉伯国营甲醇公司计划明年完成朱拜勒5万吨/年聚甲醛装置的建设。全球最大的聚甲醛生产商日本宝理塑料公司,目前的产能为21.3万吨/年,预计到2014年年初,该公司在马来西亚关丹建设的9万吨/年新装置将投产,届时宝理塑料公司的聚甲醛总产能将超过30万吨/年。韩国工程塑料公司也在蔚山增建了一套3.5万吨/年装置,到2014年第一季度,该公司的聚甲醛产能将提高到10万吨/年。

        从建筑材料分析,这些装置上马时,亚洲地区特别是中国的汽车和电子电气行业增速十分喜人。但随后全球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目前不确定因素仍很多,消费者信心明显不足——欧元区债务危机深重,美国经济复苏乏力并拖累了亚洲经济,下游需求火暴的局面一去不复返。

  • 夏季装修刷油漆效果好 谨防毒气释放翻倍

        据造价168了解水电改造,贴砖,橱柜和门的测量及复尺,在装修的这些工序中,水电改造所用的时间直接影响了之后程序的动工时间。专家建议,水电尽量少改动。如果没有过于特殊的要求,通常水的改动较小。所以,少改电尤为重要。首先,最好不要改变居住空间最初设置的功能。其次,尽量简化吊顶造型。吊顶造型一旦复杂化,为了保证照明与营造氛围筒灯与开关的数量就会在无形中增加不少,这也将增加电线的难度和时间。

        夏季装修"毒气"成倍释放缩短工期,水电尽量少改动。夏季装修对水电材料的安全性要求也更高。所使用的线管、胶布等材料都要能抗持久高温。从建筑材料分析,目前线管多采用镀锌铁管,如果想要质量更高,可以采用热镀锌铁管,加强材料的强度和硬度。电路的接头是用电安全的保证。

        长时间高温易使绝缘胶布脱落,造成安全隐患,如果想要工艺更好,可以采用连接器取代黑胶布,避免接头处胶布脱落的现象。

        雨多没关系木材要烘干

        据一些造价员了解,鉴于夏季的特殊气候条件,有一些细节需要特别加以注意。首先是瓦工。夏季温度较高,水分蒸发过快,材料如果不适应,很容易开裂变形甚至脱落,所以对瓦工的要求比较高。为了保证瓷砖充分吸水,最好提前浸泡,吸足水分后再捞出,待表面晾干后,还要进行二次浸水,边捞边用,这样吸饱水分的瓷砖就能服服帖帖地粘在地上、墙上了。贴完瓷砖的地面,最好覆盖一层纸板,用水浇透,然后打开窗户通风,让它自然晾干。对于贴好瓷片的墙面,如果碰到气温高又长时间不下雨的情况,还要定期喷水,让瓷砖干得慢一点,粘得更牢一些。

        高温下毒气释放速度加快

        据华联软件了解到,在夏季装修有一个最大的优势,材料是否环保更容易辨别。任何建材多少都会存在一点污染物,不过在夏季装修过程中,木板等基层裸露在外,能尽快挥发其刺鼻味道,经过7、8两个月的高温敞晾,对之后的使用影响将是最小的。

  • 突出品牌建设成木地板企业突破瓶颈转折点

        

        据造价软件了解,中国的地板产业是伴随国民经济、房地产业的持续升温以及居民消费市场的强力带动而发展起来的,每年强化木地板保持着20-30%的惊人速度递增,催生了一批优秀的地板品牌,建立和完善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同时,地板产业也还存在很多问题: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企业规模小重复建设多、生产技术落后、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依然存在、经营过程中的恶性价格竞争、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都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的入世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和深化,地板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挑战,如何突破这些瓶颈问题对地板产业行业发展的制约,成为了地板生产企业的亟需研究和解决的课题。根据目前强化木地板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是地板生产企业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强化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

        据一些造价员分析,品牌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随着品牌意识觉醒,大部分的地板生产企业开始重视品牌建设,因为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导致最终的受害者就是发起者,建设品牌、打造品牌才是健康发展之路。世和地板的品牌发展策略独特新颖,品牌定位为优质平价的大众化休闲地板,通过健康无忧、品质无忧、服务无忧的品牌形象来深化品牌的内涵和附加值。同时世和地板与专业的营销企划机构建立了友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了一套科学、先进、符合世和需要与实际情况的市场运作体系;在品牌的推广方面,世和地板选择受众面广、权威性高的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广告宣传,提升品牌效应。在今后品牌的发展道路上,世和地板将着力于品牌文化、形象建设,以新的经营思路占领国际国内市场份额。

        服务提升品牌附加值

        服务不是一句空口号,服务也不仅是一句承诺,服务是一种品牌理念的升华,服务更需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上。据华联软件调查,木地板属于半成品,服务历来是木地板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当今一些企业和品牌向消费者承诺优质服务,实际过程中的服务质量却并不令人满意。世和地板一直重视品牌的服务建设和创新,通过体贴入微的服务保障,一言九鼎的服务承诺和售前、售中、售后的全程跟踪服务模式成功促进了地板的销售,提高了品牌在市场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无形中品牌价值得到进一步的升华。根据当前的地板市场竞争情况,对于地板企业来说,提供优质、实在、个性化的品牌服务将更能在同类产品竞争中脱颖而出,拉开与竞争对手的距离,增加品牌的附加值,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

        据造价168指出,企业只有真正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作为地板营销的出发点,引导目标顾客科学消费,不断加强产品和技术的创新,强化品牌的建设和服务管理,才能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中最后胜利者,靠低价格、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不正当手段竞争最终将被市场所淘汰。我们有理由相信重信誉、敢创新的世和地板能在品牌之路上愈走愈远。

  • 渠道为王 三因素推高渠道投入

        

        据造价168了解到,目前地板制造企业与经销企业对渠道态度是又爱又恨。随着开拓传统渠道的卖场租金、新店运营成本的不断大幅上涨,地板企业的实体经销渠道正在面临着高成本的挑战。“渠道为王”,渠道强则企业兴。但是,在高成本渠道时代,主动或被动的传统销售渠道扩张,则可能会带来新的风险和考验。

        不只是开店成本的上涨,实际上原有传统渠道的经营成本也在大幅上涨。一方面卖场租金在涨;另一方面,受通货膨胀影响,专卖店员工的工资、提成也在不断大幅提高;再加上物流运输成本的上涨,渠道成本在以年平均15%-30%的幅度递增。

        三因素推高渠道投入

        一些造价员了解到,在业内人士看来,推高渠道成本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其中首推卖场租金。据了解,地板卖场的租金近年来上涨的速度极快,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板企业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地板卖场是一种商业地产形式,本身新开卖场的物业成本就在涨,同时地板卖场的运营成本也逐年提高,加之卖场的强势地位,近年来租金每年的都有超过10%的上涨幅度”。

       华联软件调查到,运营成本的不断提高是造成渠道高成本的另一个原因。目前中国已经开始步入高工资时代,几乎所有的地板企业其渠道运营的人工薪资都在大幅提高,这也导致了渠道经营成本的提高。现在市场竞争很激烈,对于终端而言,优秀店员是稀缺的核心资源。为了留着人,高工资、高提成也是企业不得不做的事情,企业渠道运营的人力硬成本只会继续上升。

  • “开创智能造价 点亮造价人生”专题讲座广东科学馆顺利开讲

      2012年6月15日下午,广东科学馆二楼会议室座无虚席,来自建设、咨询、施工、造价等企业及高等院校的30多名资深造价师、工程师,高级管理人员聚集一堂,参加了造价168服务平台“开创智能造价 点亮造价人生”造价行业专题讲座。会场现场气氛热烈,参会人员反馈效果良好。
     
    (造价168技术总监/规划师陈宁向来宾演示)
     
    (在场来宾)
     
     
      本次专题讲座由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主办,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办。华联科技技术总监、造价168服务平台规划师陈宁、华联科技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分别就造价168一站式服务平台的特色与功能,以及造价168服务平台的合作模式做了详尽介绍。而本期专题讲座在整合往期活动的调查意见的基础上做了有针对性的调整,着重对材价信息以及指标部分进行重点讲评。会上,与会嘉宾积极互动,就他们在工作上遇到的疑难杂症向讲师寻求解决良方,并通过试用体验,了解造价168“一站式专业造价服务”的非凡魅力,也就他们的试用体验情况提出了宝贵的专业意见。现场申购登记成为造价168服务平台的客户会员表示,造价168服务平台的智能高效处理能力给他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选择造价168服务平台,让以往的工作变得事半功倍,这也是他们选择的原因。
     
    (造价168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向来宾讲解)
     
     
     
    (在场来宾热烈鼓掌欢迎)
     
      168服务平台是在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的指导下,广东华联研发的一站式造价服务平台。主要为建设行业主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材厂商、专业院校及工程造价人员等提供集项目商机、计价软件、材价信息、造价指标,造价资讯为一体的一站式专业智能化造价管理服务平台。它的主要特色是专业、快捷、精准、高效、持续,让每个使用者真正体会到一站式服务的强大优势和好处,即选择新的服务平台,开创智能造价,点亮造价人生。
     

     

  •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节约型办公区见成效

        据造价168了解作为今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办公现场会日前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陈大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宝荣出席会议。去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中央国家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节约型办公区建设,目前已初见成效。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等5部门作为建设试点单位,通过开展节能诊断科学分析办公区现状和发展需求,精心编制节约型办公区建设方案,开展了办公区能源资源节约综合治理和改造工作,目前改造成效已初步显现。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年来陆续实施了办公楼外遮阳帘、公共区域LED照明、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雨污水回收利用示范、供热计量改造、用能监测系统、公共自行车、餐厨垃圾生化处理等改造项目,每年可节水3900吨,节电31.5万千瓦时,降低能耗约475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085吨,环境效益、示范效益显著。

        一些造价师表示节约型办公区建设试点项目的实施,标志着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正在从过去单项或分项实施,向系统化、综合性改造转变,并将进一步推动全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行业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据国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15年,40%的中央国家机关将建设成为节约型办公区;到2020年,全部建设成为节约型办公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节能节水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共110人参加现场会,并参观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节约型办公区建设的办公楼外遮阳帘等重点项目。

  • 涂料企业遭遇生存尴尬 新商道迫在眉睫

        据造价168了解涂料网络招商尤其偏好网络平台,这估计与涂料行业招商代理的相对比稳定性是非分不开的。自从各大涂料门户网站开展涂料招商代理栏目以来,一直受到涂料企业和代理商的青睐,相当多的涂料企业何商家都买涂料招商代理的重心转移到网络上来了,网络平台异常热闹。

        走访建材市场发现目前涂料市场的营销渠道多达10种,然而几乎都存有些漏洞,存在一定风险。比如传统营销模式之一的卖场销售,有需定制、耗时长等特点,使得企业在资金周转疲于应对。另外,由于明星代言给涂料企业带来了可观的效益,继而众多涂料企业争先代言。殊不知,这是企业对塑造品牌存在认知误区,能否达到提升品牌效应的功效,在这里我们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由此看出,如何进行市场营销渠道创新成为行业亟待解决的难题。

        涂料销售渠道存在缺陷

        据造价168调查目前涂料市场的营销渠道多达10种,但几乎都存有某些漏洞,存在一定风险,随着市场的逐步发展以及情况的不断变化,如何进行渠道创新成为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数据显示,中国涂料年总产量已经从10年前的181万吨,逐渐增长至900多万吨,年增长率逐年攀升,成为名副其实的涂料第一生产大国。这么快的高速增长下,涂料企业面临着一个发展瓶颈,就是渠道多,却难以让人'省心'。

        包括建材超市、直营专卖店、装饰公司、网络团购、工程渠道等,目前涂料市场的营销渠道多达10种,数量很多,但对涂料企业来说掌控它们十分不易。'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郭总经理在论坛上大倒苦水。

        涂料市场遇冷需专攻网络营销来拓展市场

        由于楼市新政影响,建材家居行业受到拖累,相关企业业绩也增长放缓了。受楼市'冰冻'影响,涂料公司的业绩增长预期也可能将从70%下调到40%-50%之间。

        据造价168了解这种趋势的出现,与网络平台自身的特点优势是分不开。有人将网络招商代理优势总结为四点:一是投入成本低,效益大。二是速度快,效率高。通过电子邮件,在网上几分钟之内就能够完成信息咨询与交流。三是交流简单方便,互动性强。

      

  • 租金压力大 地板经销商转探路自有品牌

        据造价168了解伴随着大卖场租金日渐高企,越来越多地板经销商不得不开始思考,除了大卖场模式,还有没有别的出路?近年来,为了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地板市场也涌现出一些独立店以及自有品牌。在这个偌大的市场中,他们扮演着什么角色?未来地板终端渠道会发生变化吗?

        地板经销商探路自有品牌

         据造价168了解独立店区别于品牌专卖店,品牌专卖店大多数是工厂品牌,由经销商代理经营。90%的专卖店走大卖场模式,10%是自主选址开店。这些我们都认为是非自有品牌,都是跟工厂的品牌走。优势在于品牌资源已经存在,经销商只需要跟着工厂和大卖场走就可以,不存在需要建设自有品牌的问题。但相应的难题就在此,地板经销商过于被动,实际的市场情况并不如想象中好。正因为如此,一些自有品牌家具店便出现在市场上。

          “过去也是在大卖场做店中店,最辉煌的时候,曾开了19家分店,最后有些店中店做不下去了,也只能撤店。”某知名地板品牌负责人坦言,现在坚持走独立店的模式,也是经过一番市场摸索。在他看来,探路自有品牌的初衷,还是因为大卖场的租金上涨速度过快,很难积累自己的品牌。“卖场里大小品牌云集,虽然客流量大,但是消费者不一定会选择你,消费者也不会记得你,消费者只记得卖场。自有品牌则不同,知名度可以一点一点积累起来。”他表示。

  • 灯具标识切莫夸大其辞

        据造价168日前了解,宁波慈溪检验检疫局在对辖区一批出口到奥地利的固定式防水荧光灯检验时发现,灯具主体的铭牌上以及彩盒包装上均标注了ta(即额定最高环境温度)为50℃。施检人员调取了相关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通过查阅当时在电子镇流器表面tc(即镇流器的额定最高工作温度)点处的实测温度,初步怀疑在此环境温度下该批货物可能存在热试验不合格的情况。

        在对该批产品抽封样并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后,确认其整流器表面温度超过额定最高工作温度,该批货物被判定为检验不合格。

        ta温度是由制造商规定的灯具在正常条件下可以工作的最高持续温度,一般情况下不标则默认为25℃。如果产品铭牌上标注了具体的ta温度,则在热试验的测试中需要对环境温度进行校正,实验的条件相对也会变得更加苛刻。据了解,该批货物的铭牌和包装皆为客户指定,此客户为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盲目地在相应的位置上标注了ta温度,反而致使产品的品质满足不了相应的检测标准。

        据造价168了解标记安全是灯具安全性能中的基本要求,也是在每个产品安装、使用、维护等整个生命周期中与普通消费者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如果故意夸大产品的适用条件及性能,不仅产品通不过检测,而且在实际使用中会带来一系列的事故和风险。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生产企业: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及质量意识,建立和规范合同评审制度,避免出现一切以客户要求为准而忽略了进口国标准的情况;在新产品批量生产前,应先取得产品认证或者通过型式试验等相关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 德诺铝业在2012国际铝展凸显铝都风采

        早就有人说过淄博德诺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箔工业冉冉升起的一颗明亮的新星,德诺铝业的“打造世界铝箔之都铸就百年品牌德诺”的口号一直在耳边回响,然而对德诺铝业的近况了解并不多,在2012中国国际铝工业展览会上我们终于能一睹德诺铝业的风采。用德诺铝业潘军总经理的话说,德诺铝业经过五年时间的发展,以全新的规模化、正规化、现代化的生产环境与你见面了。

        据造价168了解2012中国国际铝工业展览会上德诺铝业的展台是非常亮眼的。我们从德诺铝业的商标以及展台的基本色可以看出蓝色是德诺人喜欢的颜色。蓝色是永恒的象征,而商务人士选择蓝色,是因为蓝色代表着自信和稳健。德诺铝业的蓝色足以证明了德诺人的自信和稳健。

        在展台里,德诺人向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德诺铝业的发展史,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德诺人的自豪。

        德诺铝业是在2007年5月份开始建设的,当时投资2.57亿元建3条铝箔生产线,于2008年4月投产,年产铝箔2万吨。据造价软件了解从第一台轧机设备立项到第一卷铝箔下线,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创造了国内行业第一。被誉为德诺铝业速度。记得铝业界的老专家王祝堂曾经用了“空前绝后”的词,为德诺铝业的魄力而惊叹:德诺公司建设速度之快,设备安装调试期之短,实属罕见:“一期工程从轧机合同生效,至第一台设备出产品仅仅用了短短一年的时间,虽不能说可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至少是创造了中国铝加工业第一。”

        2009年德诺铝业产品以质量和信誉逐步打开市场,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赞誉,品牌声名鹊起,产量一路高歌猛进,德诺迎来发展的黄金阶段,大额订单纷至沓来,产品迅速占领欧美日韩等世界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覆盖国内主要中高端市场,供不应求。

        据造价168了解如今德诺铝业正在为建造一个“世界铝箔之都”大步迈进。去年7月,德诺铝业二期工程全面达产达效。至此,德诺铝业已拥有6条铝箔生产线,配备美国霍尼韦尔的测厚系统和英国西门子VAI的AGC/AFC版型测量系统,年生产铝箔能力将达5万吨;冷轧生产线3条和热轧生产线1条,配备SELEMA拉弯矫直机组;同时德诺铝业在建铝箔生产线6条,铸轧生产线20条。在建项目完成后,铝板带箔年产能将超过50万吨,产值100亿元,那时,德诺铝业将成为集生产、研发和经营高档铝箔为一体,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现代铝箔生产基地。

        展台上展示着各类代表当今先进水平的德诺铝业生产的铝箔产品。

  • 2012年全市散装水泥宣传活动启动

        造价168日前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获悉,按照全省统一部署,6月11日—17日,我市将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展开。

        今年“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保护环境,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惠农便农,农村推广散装水泥。活动以低碳环保、节能减排为重点,大力宣传禁止现场搅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重要意义以及发展散装水泥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促进作用。

        据造价168介绍,2011年以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针对散装水泥工作的两难问题,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突破难点,紧紧围绕“一手抓农村推散,一手抓城市禁现”,认真探索和积极实践了具有眉山特色的散装水泥发展之路。2011年,全市农村推广散装水泥10万余吨。2010年12月,我市作为全省第二批禁现城市,开始了预拌砂浆的禁现工作。我市充分利用建设安全管理数字化监控系统“建安网”对施工现场实施立体管理模式,对施工现场“禁现”全程跟踪、全程监管、全面覆盖,做到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执法到位,确保禁现工作顺利实施。

  • 全球家具产业分析 我国主打族品民牌

        在美国,模具工业被认为是“工业的基石”。在日本,模具工业更是被推崇到“进入富裕社会的原始动力”。据造价168获悉,在我国,国务院通过的《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也把模具及其制造装备的技术水平作为重点内容。模具,到底是什么,它又以怎样的魅力进入到工业领域的高层地位呢?国际模具及五金塑胶产业供应商协会负责人罗百辉解析,模具是指由塑料、橡胶、金属、粉墨、玻璃等模具材料经过加工设备制造而成的工艺装备,它属于生产过程中的中间品,但是由于其具有工序少、材料利用率高、低能耗、易生产等优点,在汽车、能源、机械、电子、信息、航空航天工业和日常生活中被广泛应用。比如我们熟知的打印机外壳这类产品叫做OA设备模具,此外还有医疗、消费类电子等使用的行业模具产品。

        全球模具产值1000亿美元

        据国际模具及五金塑胶产业供应商协会负责人罗百辉介绍,从2001年起世界模具业一直处于稳步上升态势,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到2008年市场规模接近 789亿美元,预计2011年模具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美元。我国模具产业虽然起步较早,但是仍被视为附属产业而发展缓慢,销售规模不及国外市场。但是从发展速度来看,中国的增长率远高于世界模具行业整体速度。2001年以后到金融危机前,基本呈现两位数发展势头。众多模具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但是规模效应在逐渐显现,据造价168了解,目前,在华东华南地区聚集了主要的大型模具企业,其中发展最快、模具生产最为集中的省份是广东和浙江,这两个省的模具产值已占全国总量的六成以上。2008年,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模具产量分别达到498.43万套和310.29万套,占到七大区总产量的39%和24%,合计产量占到全国总产量的63%,在众多模具行业中,尤以OA设备行业发展势头猛劲,大概每年达到25%~30%的增长率。

        汽车模具打民族品牌

        2010 年,中国汽车产销双双突破1800万辆,达到1826.47万辆和1806.19万辆,刷新了全球汽车产销纪录,蝉联全球产销第一大国。据国际模具及五金塑胶产业供应商协会负责人罗百辉分析,如此庞大的需求市场,将显著带动为汽车零部件业提供装备的模具行业的高速发展。国内汽车冲压模具行业年生产能力只有 80亿一90亿元,而中国汽车市场的模具需求量已达到200多亿元。中国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对模具工业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也为其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调整,2011年汽车模具产业增速将趋于平缓,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汽车模具企业都将面临更大的机遇与挑战。

        据造价168获悉,中国整车的迅猛发展,直接拉动了汽车售后市场的崛起,中国的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开始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特别是在欧美一些汽车发达地区,中国的汽车零部件产业被称之为黄金产业,全球汽车中心随之向中国转移,这给中国汽车售后市场带来了巨大机会与竞争。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做为国家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未来的发展任重道远。面对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各产品领域都有相应的巨头出现,如法士特的变速器;环球、豹王、弗列加的滤清器;信义、金麒麟、白云的刹车片产品都在国际市场享有一定的声誉并获得相应的市场份额。除此之外,国内很多专注做外贸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发展势头也不容小觑。跨国汽车零部件商大手笔进驻中国市场至今,仅在质量和技术方面领先于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的优势已逐渐消失,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发展中已将产品质量和核心技术做为主要攻破的核心方向。

        很多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纷纷表示,未来将进军国际市场,发展民族汽车零部件企业。目前,国内一些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了急于打开国际市场,报出的价格远远低于国际市场平均价格,实际上这绝非明智之举:一来自己的利润率非常低,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二来在一些大公司眼中并非报价越低越好,一些大公司会认为,一个产品没有合理的利润率其产品质量就有可能大打折扣。更为严重的是,生产出口产品的国内企业相互压价竞争,有可能引起国外反倾销投诉。因此,国内厂家在向外商报价时,一定要先掌握国际行情,避免乱报价造成的不良后果。

        据造价168获悉,近年来中国模具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中国模具产品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大型、精密、复杂、长寿命模具的份额从20%提高到30%,2010年中国模具销售额1120亿元。同时,中国汽车模具企业的装备水平不断得到改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得到加强,汽车模具业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

  • 进口家具将交10%关税 变相为国产家具铺路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官网上公布了近期依法对本市生产领域木制家具产品质量监督的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本市261家企业生产的261批次木制家具产品,依据相关标准和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进行了检验,发现一批不达标家具厂家,其主要问题是:抽屉滑道强度、柜类稳定性、甲醛释放量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据调查发现,在舆论热议、关注了一轮又一轮的知名品牌事件之后,相关机构开始狠抓边缘家具品牌的质量问题。

        不合格企业多为非主流家具品牌

        主流卖场成为把关品质最前线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宋广生主任表示,家具产品必须拥有严格的强制性标准才能维护消费者的安全、健康,从而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所以,监管相对专业和严格的主流卖场就无形当中起到了为消费者把好质量关的作用。因此,消费者要理性地改变消费观念,不要一时图便宜,而忽略其最重要的质量保证,最好去保证品质和售后服务的主流卖场购买。

        而如果卖场内的品牌被查出有不合格的问题,使消费者的权益已经遭到了损害,卖场会立即终止销售相关品牌产品,并同时进行召回和投诉调查,由卖场进行退换或先行赔付。最重要的一点,大型主流卖场的准入门槛高,并且有国家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媒体的舆论监督,卖场自身循环跟进,时刻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发布和调整,在最大程度的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为消费者在选择和购买时把好流通领域的最后一道关。

        整顿边缘品牌将成家具市场重点工作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小品牌或者没有品牌的家具都是以价格取胜,但家具产品属于大额慢速消费品,有特定的消费属性,不能与其他一些只注重设计或价格优势的快速消费品相提并论。家具产品对于质量和环保达标要求极高,而低成本低价格造成的低质量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又因为这些不合格厂家一直处于隐身状态,缺乏舆论的监督,自律意识较弱。北京市家具协会秘书长刘晨说,消费者仅仅追求低价而忽略了其应该具备的刚性标准,此次曝光可以促使这些家居品牌进行自我整改,保证消费者利益,尽快向主流品牌家具靠拢。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 租金低于市场价格

        6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据造价168获悉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规定,政府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如果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出现纠纷仍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解决。

        据造价168获悉,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并定期调整。为稳定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利益,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当事人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约定每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数额。当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制订的标准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在公共租赁住房的退出机制方面,据造价168了解《办法》明确了3种情形:一是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给予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承租人累计拖欠6个月租金、未按规定申请续租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腾退。三是承租人有不符合续租条件、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和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情形的,应当在给予的搬迁期内腾退。搬迁期满不腾退,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继续承租;有其他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腾退。

  • 2012年全市散装水泥宣传活动启动

        据日前造价168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获悉,按照全省统一部署,6月11日—17日,我市将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展开。

        今年“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主题是保护环境,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惠农便农,农村推广散装水泥。活动以低碳环保、节能减排为重点,大力宣传禁止现场搅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重要意义以及发展散装水泥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促进作用。

        据造价168了解,2011年以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办针对散装水泥工作的两难问题,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突破难点,紧紧围绕“一手抓农村推散,一手抓城市禁现”,认真探索和积极实践了具有眉山特色的散装水泥发展之路。2011年,全市农村推广散装水泥10万余吨。2010年12月,我市作为全省第二批禁现城市,开始了预拌砂浆的禁现工作。我市充分利用建设安全管理数字化监控系统“建安网”对施工现场实施立体管理模式,对施工现场“禁现”全程跟踪、全程监管、全面覆盖,做到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执法到位,确保禁现工作顺利实施。

  • 2013年前光伏减反镀膜玻璃将供不应求

        我国光伏减反镀膜玻璃需求旺盛,光伏电池采用减反镀膜玻璃的比例有望从目前的35%到2015年提高到80%,预计国内2012-2015年需求量分别为4192、6867、10214万平米,广发证券分析师王飞表示,光伏减反镀膜能够提高玻璃的光透过率2-3个百分点,进而提高光转换率,是未来晶硅电池封装玻璃的应用趋势,减反镀膜在太阳能集热器和BIPV等领域也有较广阔的应用空间。

        造价168透露,目前,国内仅有亚玛顿、秀强股份达到规模化生产,南玻A、天津泰岳、ST安彩等处于预销售、在建等阶段。但目前国内企业已知的产能有限,2011-2013年有效产能为2700、3800、5400万平米,小于同年的市场需求。王飞认为,这种供不应求状况至少可以持续到2013年。

        具体来说,目前,亚玛顿和秀强股份的规模优势非常明显,在减反镀膜领域已经占得先机。其中,亚玛顿规模优势更加明显,下游客户群体更大,毛利率更高,2010年镀膜加工和镀膜玻璃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31.71%和67.95%,高于同时期秀强股份的25.58%。但亚玛顿产品结构相对单一,而秀强股份产品涵盖彩晶玻璃、家电层架盖板、LOW-E建筑玻璃等,产品结构更完善。同时TCO玻璃即将量产,利润增长点更多。

        据造价168了解亚玛顿是国内最早开展减反膜业务的企业,目前国内已有多家厂商参与到该领域,包括秀强股份、南玻等。其他企业如信义玻璃、中国玻璃、天津泰岳等宣布进行光伏减反玻璃的研发和生产,江苏秀强、苏州良胜等企业也已开展减反玻璃的生产,但由于受到镀膜材料、技术、市场的限制,目前能够产业化生产光伏减反玻璃的企业为数不多。

  • 根据市场情况:我国多地再现新房抢购潮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作为全国楼市的风向标,深圳昨日再现久违的千人排队买房盛况。降息以来,深圳首个开盘的项目“水榭春天”5期,昨日推出近千套房源,当天售出820多套,销售率超过八成,认购金额达16亿元。此外,北京、南京等多个城市的新开盘项目也都迎来了火爆的抢购潮。“早8点左右,现场已是人头攒动,在征信区及VIP客户区,已有数百人在排队进场;9点不到,售楼处已是人山人海,VIP客户区就有一千多客户排号了。”一位购房者告诉记者,由于处于深圳龙华的中心位置,在地段优势及限价低价等原因共同作用下,该楼盘受到购房者追捧。据介绍,开发商要求新客户如要进入开盘现场,需先到银行征信查询区填表,再签到、拿号,之后才能进入购房现场。

        “水榭春天”项目的开发商为莱蒙国际深圳公司,该公司营销总监索忠诚告诉记者,“水榭春天”是降息以来深圳首个开盘的项目。该项目此次推出近千套房源,其规模也是深圳近期最大的。“从上午10点开盘至下午5点,在售楼处进行登记的共有1300多批客户,到场总人数超过4000人。昨天售出820多套房子,销售率超过八成,认购金额约16亿元。”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受当地调控政策深度调控的影响,深圳楼市在去年年底跌至冰点,项目开盘销售率暴跌至20%以下。2012年伊始,深圳部分主打刚需的项目,用低价加促销的方式以期撬动市场。3月,该市一手商品住宅成交面积30.02万平方米,环比大涨76.17%,成交3430套,环比增加77.63%,同比高出28.66%,市场开始复苏,形成“小阳春”。“从近期各地楼市销售情况看,结合刚刚发布的楼市宏观数据,”中原地产一位资深人士表示,“目前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今年3月份以来楼市成交放大的局面下,5月份楼市回暖的势头得到进一步确立。”

  • 债务危机下的希腊石材商机

        据造价168获悉,希腊的债务危机,令世界经济跌宕起伏。渣打银行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中预计,希腊很可能在未来的18个月内退出欧元区,而这对于商人和投资者来说,在危机的背后,将是巨大的商机!如果希腊退出欧元区,代替欧元的希腊主权货币德拉马克将在一定时间阶段内出现大幅贬值。

        希腊将变得超乎想象的便宜!

        值得一提的是,希腊是丰富的石材资源拥有国,雅典的巴特农神庙,以及宙斯庙等都是由希腊大理石建造,其石材人均产量也居世界前列。其中,爵士白、雅士白、银狐、红色大理石、玛瑙红等更是希腊知名于世的大理石品种。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希腊石材出口的主要目的地是第三国(非欧盟国家),中国正是主要的进口国。其他重要的出口市场还包括美国、沙特阿拉伯、巴西、西班牙和德国。

        据造价168获悉,在今年2月21日,中国驻希腊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官方网站发布了一条来自希腊招商机构GreenMis-sion的收购大理石采石场的消息。消息称GreenMission有意寻找投资伙伴,共同收购一处占地100公顷,约800万立方米储量的大理石采石场,投资总额为800万欧元。

        “(我)主要看中这个品种就一个矿,资源(我)能控制。”厦门布拉万贸易公司石材部的洪先生在谈到为何看上了希腊米黄大理石时这样说道。他表示,去年以来因为欧元贬值得比较厉害,公司进口大理石的成本压力小了很多。另外,目前市场上有希腊重新使用德拉马克和货币大幅贬值的预期,所以促使一些进口商去希腊买些质地好的石材。由于不用担心腐烂,买回来后就算暂时放着也可以,等行情好了再经营。

        据造价168获悉自2009年底希腊爆发债务危机以来,其国内经济状况越来越糟糕,大理石矿的主人也坐不住了。谈到新近敲定的一希腊大理石矿买卖时,洪先生向成都商报记者表示,“现在他们(希腊)那经济状况不好,只好出卖资产了。”

  • 市面涂料爱打“环保牌” 消费者还需谨慎

         “快速、超强、有效吸附甲醛等多种有害物质,犹如一个持久有效的空气净化器”“自然带回家,一起"森呼吸",这是我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两家内墙涂料品牌的广告语。据造价168调查发现,“竹炭”、“硅藻”;“分解甲醛”、“超级净味”,一个个打着“环保、健康”旗号的涂料新概念叫人眼花缭乱。

        市面涂料爱打“环保牌”

        6月6日下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的民乐建材市场和民和兴建材城,发现几乎每个品牌都主打“环保、健康”牌,但是价位却从一百多元到七八百元不等,并且销售员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家产品最环保。

        走进民乐建材市场一家涂料专卖店,记者看到涂料桶上写着“净味120”、“净味全效”、“抗甲醛五合一”等字样。记者表示想购买一款比较环保的涂料,销售员说:“我们家全部是环保涂料”,随后便开始极力推荐最新产品“硅藻净味120”,称该产品蕴含吸附力超强的纯天然硅藻,能有效分解空气中的甲醛,“这一款环保性能最高,450元一桶”。销售员一边介绍,一边让记者闻涂料样品的味道。记者闻了闻,味道很像酸奶。销售员又拿出另一款其他品牌的“未净味”产品做对比,记者闻了闻,味道很香,有点像香精。“你想想,添加了香精,肯定就不是很天然,也不环保。”销售员说。

        随后,记者来到民和兴建材城一家知名涂料品牌专卖店,该店销售员也称自家产品全部是环保涂料。但经记者询问得知,该品牌最便宜的涂料是168元一桶,最贵的728元一桶,每桶相差500多元。“最便宜的那个,说实话,不一定能达到国家的环保标准。”销售员告诉记者,最新的环保涂料是“无添加”,也就是不添加甲醛、苯、VOC等有害物质,“我们这款金装无添加产品,也是即刷即住,26合1”。随后,销售员指着产品包装上的“双十环”环保认证标识给记者看,“最环保最健康的涂料才有"双十环"。

        “环保涂料”是炒概念

        曾经一度被我们认为对空气有污染的涂料,竟摇身一变成了“空气净化器”,环保涂料真有这么神奇吗? 据造价168获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委员会秘书长张仁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副会长、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检中心主任宋广生一致认为,“绿色环保涂料”大多是商家炒作的一个概念,一种营销手段,有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只要是工业化生产的东西,不可能完全绿色环保,通过涂料去除空气中的甲醛是不可能的。”张仁告诉记者,消费者不必盲目追求涂料的环保效果,只要涂料是正规厂家生产,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就可以放心购买。所谓的“酸奶味”,张仁说“这也是一种营销手段,真正环保的产品什么味道都没有”。宋广生告诉记者,消费者不必过度追求涂料的多功能性,不一定价格越高越好。“消费者不要光听销售员忽悠,要仔细看看产品包装上的说明,强大的功能是否有国家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数据支撑。”

        另外,张仁和宋广生提醒消费者,现在的建材市场很乱,市场上的山寨产品很多,有的“双十环”环保标识甚至是商家自己贴的,有些专卖店都卖冒牌货。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去大型建材市场或正规专卖店,这些大品牌商家的产品质量更有保证。

        专家教你挑涂料

        面对鱼龙混杂的涂料市场,消费者也不必过于担忧,造价168建议,通过“望闻问切”四个步骤基本可以快速辨别涂料好坏。

        望:首先要从涂料标签、说明书、检测报告中看VOC和甲醛含量,这是涂料环保健康的指标。涂料VOC不能超过200g/L,高档涂料VOC不超过30g/L,VOC越低越好。

        闻:味道越小越好。如有刺鼻气味或浓重的香味都值得怀疑,好的涂料VOC较低,因此味道很小。

        问:多问,多比较,并登陆厂家网站查询产品真假,确认注册商标、商品名、生产地3项与厂家信息完全一致。

        切:首先用木棍搅动涂料,造价168建议看内部是否有沉降、结块或严重的分层现象,如果有结块,说明该涂料已坏。然后用木棍挑出一点涂料,观察其下流状态,如果呈现丝状连续下流,且在棍上停留时间较长、而不是断成一块一块,说明该涂料流动性好,装饰效果好。

  • 家具产业高度关注:我国经济增速何时见底?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一个经济体是否运行良好,主要看经济增长、物价、就业和国际收支四个方面的情况。现从这四方面来看,2012年一季度我国经济运行良好,继续平稳地运行在下行周期中,呈现软着落的态势。然而,笔者认为,我国经济增速回落远远没有见底,将继续运行在下行周期之中。何时见底?现在还很难预测。

        进入下行周期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国潜在经济增长速度已经回落了2—3个百分点。过去33年,我国经济保持了年均10%的增长速度,潜在经济增长速度也大致在10%左右。据广东华联科技预测,我国人口红利边际效应正在降低,很快就会归零,人口负红利效应也将在不久的将来出现。目前城市化率已经越过50%,未来城市化的边际效应亦将下降。工业化和技术水平提升的边际速度也在下降。在某超级大国的战略遏制下,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和出口的增长速度出现下降,外贸依存度也于顶峰逐步回落。同时,由于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经济规模已经很大,在这么大的基数上进一步保持高速增长的难度本身就越来越大。

        在经济内在下行动力较强之际,在宏观经济政策还只是微调之时,在我国潜在经济增长速度回落到7%—8%区间之中,在2012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速度还有8.1%时,判断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见底,显然为时过早了。

        据广东华联科技调查,只有出现了以下信号时,才能判断本轮经济下行周期结束了,经济增速见底了。1)房地产价格见底,出口增速、外商直接投资增速不再下降。经济内在的下行动力开始减弱。2)宏观经济政策出现方向性调整,而不再是微调。货币政策从目前的偏紧转向正常,货币供应量能保持正常的增长。3)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偏离潜在经济增长速度,失业现象明显增加,对应的增长速度至少下降到7%左右。

  • 红木新标准将促市场规范 期待质量过硬

        在新版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到底有没有提出“扩大树种范围”、使用新材料呢?对此,姜恒夫说:“作为基础标准,该标准未对红木家具用材的树种范围作出技术界定,也不存在扩大树种用材范围之说。”

        今年8月1日,新国标《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即将实施,与2000年首次制定的红木国标相比,这版国标显得更细致和明确。

        造价168认为,每一次红木标准,不管是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都是一个在面对行业和市场新的变化不断完善的结果,也是行业本身发展的需求。现在的每一小步,也许就是以后促进整个行业不断提升的一大步。

        “乱”中出手 新标准将促市场规范

        面对乱象丛生的红木市场,新国标的出台也许将是一剂使其更加规范化的“强心剂”。

        “红木市场从来就是一块肥肉。这里头水深着呢。”在北京从事了十几年红木生意的北京东方神龙红木家具公司负责人谈起红木,一脸的神秘和无奈。红木市场水到底有多深,即使干了这么多年,这位负责人也坦言,越来越搞不懂了。与以前相比,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众多的黑檀、红檀、绿檀、紫黑檀,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木头。

        红木,作为一种家具原料,并不是某一特定树种的家具,而是明清以来对稀有硬木家具的统称,是属于中国仅有定义范围内的东西。建国初期,沿袭明清对红木的定义,中国开始有对红木的初印象。

        造价168调查到,近年来,红木家具身价暴涨。一套普通的硬木桌椅不过几千元,而一套小叶紫檀的红木圈椅市场价却高达十多万元。如果是目前市场上几近罕见的海南黄花梨,那就是按斤论价,贵至上万元。巨大的价格落差,让不少商家都想方设法攀上红木的高枝。

        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在不少家具生产企业将普通木料与真红木混搭,表面用真红木皮,普通木料的用料比例在70%左右,有的甚至高达80%。而真红木仅30%,最多也不过40%。虽然不是真材实料,但是到了市场上摇身一变,全成了“100%的红木家具”。

        “像我们这种中小规模的红木家具生产企业,日子是越来越不好过。市场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了,真正的红木家具普通消费者一般消费不起,你不造假,别人就造假,反正普通消费者根本识别不出来真假货。”记者在北京集美家居定慧寺店走访时,不少红木家具商家这样表示。

        而这一切,也许会随着8月1日起国家强制实施的新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而有所改变。

        造价168了解到,“这个标准是一个国内外首次制定的中国传统硬木家具标准,包括红木。”中国家具协会传统家具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姜恒夫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它是用来规范整个传统硬木行业的标准,作为一个强制标准,它的实施将会加大对行业、企业的规范力度,也会在维护企业利益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红木家具行业良性发展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此次新版国标主要包含了红木家具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质量明示等10项内容。该标准“首次对红木家具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规定了以产品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来命名和标识红木家具”。标准还明确规定,每件红木家具必须配一张《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生产企业须在明示卡上详细注明家具的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工艺分类、产品质量等级、产品适用范围、产品主要用材、产品涂饰与装饰工艺等信息。

        此外,与2000版红木国标相比,《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不仅对产品标签做了统一的规范要求,对产品合同进行了补充,更明确了产品使用说明书所涵盖的内容。新国标还将要求所有销售商在销售之后必须提供产品保修、产品退换、超出保修条件及保修期的产品收费条件等相关的售后服务。同时,新国标最大的不同在于,若进入司法鉴定时,消费者和厂家都须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质量保障卡、产品合格证。

        “这个标准实际上对红木家具生产和工艺的规范具有重要的作用。”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红木分会秘书长殷亚方表示。“而且,它明确地提出了缺陷产品售后方面的规定,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行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资源有限 是否扩大树种用材范围成为焦点

        在即将实施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中,有一点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此版新国标有别于过去行业标准对树种的限制,提倡开发和使用新型的红木木料,并规定生产前木材须进行检测。

        据造价168了解,近年来由于非洲、东南亚等地区纷纷收紧红木等名贵木材的出口,许多家具厂商开始争相采购货源,使得红木变得更加紧俏,有专家指出,当传统老红木满足不了生产时,新的红木品种势必出现。而这也注定了红木标准将不再拘泥于传统的5属8类33种。连天红(福建)家具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白云曾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为保证家具生产的正常进行,连天红公司在红木原料采购方面长期投入3~4亿的资金;考虑到红木生长周期长和不可再生的特点,早在公司创办初期,连天红李董事长就早已规划,只要木材本身拥有硬度高、密度大、油脂含量高和耐磨性好,将会被考虑列入以后发展的使用范围。截至目前,连天红公司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发现10多种木性跟红木的木性差不多甚至更好的新物种,这些新物种有可能会在现代时尚家具中隆重推出。

  • 节能补贴正式启动 有望刺激4500亿家电消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彩电产品首次引入节能补贴范围。而从目前家电企业整个行业格局来看,龙头企业收益明显。目前国内家电市场上主营业务中彩电占比较大的是海信、创维。康佳、长虹等企业有望借助节能补贴提升业绩。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公布的空调、彩电的补贴细则,节能彩电、空调补贴已于6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期暂定一年。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补贴标准大致相当于对应产品价格的10%,预计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两项就将拉动消费约1800亿元。

        有望撬动4500亿消费

        按照相关规定,今年6月1日起,中央财政将安排265亿元用于支持扩大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推广期限暂定一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支持扩大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预计拉动消费需求4500亿元,形成1170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

        此轮家电节能补贴新政中备受关注的一条是首次对申请补贴的企业设立了节能产品的销量门槛,要求申请企业每年推广的节能空调不得低于10万台,节能彩电则不得低于50万台。

        由于此次节能补贴政策明显倾向于大企业,那些市场份额较小或者以低能效产品为主的企业将因产能不足而丧失获得补贴的资格。对此,家电专家罗清启表示,这就是用政策“强迫”企业向节能、环保、高科技的方向“转战”。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6月4日,全国1700多家苏宁实体店和网购店铺正式启动节能家电补贴活动,补贴政策在流通环节开始“落地”。由于当天是工作日,苏宁各大卖场并未出现节能家电产品热销的场面。不过苏宁电器北京市场部经理苑金香表示,补贴实施细则3日晚间才由苏宁总部下发到各卖场,消费者对补贴政策会有一个熟悉了解的周期,周末有望出现节能家电产品销售井喷现象。

        与“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补贴政策不同,此次,消费者在接受节能补贴的同时需签署承诺书,同意接受日后可能遇到的关于节能家电推广的回访。这正是为了堵住企业虚报节能家电销售数据骗取补贴款的空子,另一方面通过回访也能了解用户实际使用节能家电的情况,为进一步决策打下基础。

        家电龙头企业受益明显

        今年一季度,家电行业内销出货普遍同比下降,终端零售下降幅度较大,其中空调降幅最大。这是自2008年四季度至2009年一季度调整之后的首次调整。其中,空调、冰箱、洗衣机与液晶电视内销出货量分别同比下降4.1%、5.6%、6.2%与5.2%,行业销售形势不容乐观。由于此前实施的“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节能惠民”三大政策相继到期或即将到期,因此新节能补贴政策对于今年惨淡经营的家电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广东华联科技认为,此次节能补贴政策正式推出之后,仅推广高效节能平板电视和节能空调两项,就有望拉动消费约1800亿元。其中,拉动平板电视销售额将达738亿元,补贴额度为49.5亿元左右;拉动空调销售额将达1060亿元,补贴额度约为78.1亿元左右。

        罗清启指出,“265亿的节能补贴”相比2009年“家电下乡”累计发放的75.4亿元补贴,其力度要大很多,并且通过补贴后拉动的相关产业链的消费将成百倍增长。另外,通过这次补贴,有可能会改善2012年家电行业的盈利状况,同时也会为企业增加盈利作出重要贡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彩电产品首次引入节能补贴范围。而从目前家电企业整个行业格局来看,龙头企业收益明显。目前国内家电市场上主营业务中彩电占比较大的是海信、创维。康佳、长虹等企业有望借助节能补贴提升业绩。

        中银国际分析师指出,在平板电视市场上,海信电器占其市场份额约达到13%,因此海信将成为补贴政策的直接受益者,而四川长虹的等离子电视占据国内市场近一半份额,也将因补贴而受益较大。

        加快家电行业分化速度

        近几年家电行业正大步迈向“节能时代”,其中空调、彩电企业首当其冲成为生力军。然而在这股节能趋势的进程中,依然还存在不少的高能耗企业及产品。此次特别针对节能家电推出的补贴,势必加速高能耗企业及产品的淘汰,同时加速节能家电的推广进程。

        东兴证券分析师指出,补贴政策出台后,消费者将主动选择高能效产品。如此一来,未销售的低能效产品将在渠道和厂家产生积压,造成跌价损失。而存货周转率高的企业将更加从容地投入生产和销售高能效产品,否则业绩将受到拖累。

        广东华联科技了解到,尽管此次补贴可能对家电企业盈利能力水平有一定改善,但是也不排除补贴政策的执行进度低于预期的可能。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节能家电产品的价格要明显高于非节能产品,即便终端获得财政补贴,其最终售价也不存在明显优势。因此,部分消费者在选择过程中可能会更倾向于价格更为低廉的非节能产品。

  • 国家木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通过复审评审

        据造价168获悉,日前,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组对位于江苏省邳州市的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实验室复评审和扩项评审“三合一”进行了现场验收。

        专家评审组听取了国家木检中心情况汇报,检查了有关管理部门和检测实验室,审查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依据CNAS-CL01:2006《检测或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家木检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查证考核,同时采取座谈、提问、现场试验、查阅记录/报告等方式,确认了国家木检中心实验室申报的家具、人造板及胶粘剂复评审及扩项申请项目,包括检测的产品/产品类别126类。

        通过考察,专家评审组充分肯定了国家木检中心复评审及扩项评审的各项工作,认为本中心在认可有效期内能够按照CNAS-CL01:2006和CNAS-CL10:2006以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与检测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体系运行正常有效;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配备、环境设施能满足承检项目的要求,检测方法现行有效,基本符合《准则》的要求,具备了已有承检项目的检测能力,一致同意国家木检中心检测项目继续向CNAS重新推荐/维持认可。

        据造价168获悉,此次CNAS复评审和扩项评审申请新增加认可项目67个,标准变更16项。截止目前,国家木检中心共获得CNAS认可的产品单元179项,具有1805个项目检验能力,此次评审顺利通过,将促进国家木检中心在更高的平台为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行业提供更加高效、准确、权威的检测服务,为区域特色龙头产业跨越式发展、产品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国家木制家具及人造板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06年12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位于江苏省邳州市经济开发区,是集检验、实验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检测服务中心。该中心总投资1.24亿元,占地84.6亩,主体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配备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国内生产的原值1800万元的先进检验检测仪器210余台(套),并与南京林业大学在在人才培养、检验检测、科技研发等领域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欧盟标准、美国标准在内的木制家具、人造板以及原材料等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并为全国家具及人造板产业的发展提供科研、生产工艺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技术支持。

  • 央行降息钢铁产业将直接受益

        据造价168获悉,中国人民银行自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有关专家认为,央行这次降息将进一步降低行业融资成本,增加有效需求,使钢铁行业直接受益。

        “这次降息,更加明确了我国宏观经济稳增长的政策导向,提振了企业家的信心。”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主任侯志芸说,降息体现我国经济加快“稳增长”的速度,将促进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投资市场;同时,企业贷款成本下降,加快资金周转,有利实体经济恢复增长;有利于降低房价,降低生活成本,降低物价通胀带来的压力。

        “对钢铁行业来说,将直接受益此次降息,企业的融资成本下降,有助于企业提高利润。”侯志芸说,降息对于缓解市场投资者忧虑情绪以及减轻贸易、生产企业经营压力都是一大利好。

        据造价168了解,钢铁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贷款成本压力大。据统计,2011年重点大中型企业财务成本同比上升38%;同期销售利润率仅为2.4%,与2010年2.9%的销售利润率相比,下降0.5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持续低迷的钢铁市场加大了我国钢贸企业融资成本的压力。据了解,刚刚过去的5月,在钢价下行风险加大的市场环境下,钢贸企业采取减少从钢厂进货,或临时从市场抓货,而降价加快出库,降低库存,减轻成本压力。

        侯志芸表示,资金使用成本的降低有助于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新建项目经拉动建材需求增加,贷款利率下调使制造业降低融资成本,扩大采购量,也可进一步拉动钢材需求。

  • 中国化工市场价格震荡下行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上周由于欧债危机以及美国经济数据不佳等因素影响,原油价格大幅下挫,拖累化工市场整体表现。在湘财证券化工研究小组监测的138种产品中,仅MDI、醋酸乙烯等12个品种上涨。分行业来看,在金融危机影响原油、天然气等大宗商品价格跌幅明显,带动整个国际石化产业链产品价格下跌,前期表现较好的国际尿素价格上周也下跌5%以上;受国内外装置停产利好,MDI价格持续上涨,烟台万华6月纯MDI挂牌较5月上调1000元/吨,提升了市场看多后市的信心。但是由于此轮原材料价格下跌明显,后市的涨幅还需等待下游需求的进一步确认。

        仍建议关注聚氨酯类上市公司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目前整个化工行业仍处于低位运行状态,此轮经济危机再起,引发油价的大幅下挫,使得对于后市的悲观情绪再度升温。而企业也必须进一步消化高油价时的库存。而短期国内经济仍没有明显的放松信号,美国QE3短期内也不见踪影。因此,行业拐点何时到来仍不明朗。

        从产品价格看,今年来看,仅农化、资源类及近期的MDI产品价格有所上涨,其余均维持跌势。但短期受油价暴跌影响,农化及资源品的价格可能会受到影响。但由于其他化工行业,农化类企业收益与上半年产品价格上涨,半年报业绩增长确定性较强,因此建议经济形式企稳后逢低关注。其中重点关注:华鲁恒升、湖北宜化、鲁西化工、兴发集团、盐湖股份。

        短期来看,烟台万华的调价以及国内外各大装置的停产检修提升了市场对于MDI产品价格的看涨预期,另外油价的下挫也带动了聚氨酯行业原材料成本的降低。因此短期建议重点关注烟台万华、沧州大化。

        作为经济转型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华联科技认为,节能减排在“十二五”期间的任务将更为繁重。这就要求在未来的几年中上游的催化剂净化剂功效,中游的节能材料增强改性研究以及下游的节能减排设备保护上取得新的突破。因此我们建议关注脱硫催化剂龙头三聚环保,节能材料阻燃剂龙头雅克科技以及防腐抗蚀龙头恒大高新。

  • 2012西部水泥脱硝技术研讨峰会

        据造价168悉,2012年,脱硝已成为我国水泥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突破方向。根据国发[2011]26号即《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十二五”末,水泥工业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09年的基础上降低25%。《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新型干法水泥窑要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新建水泥生产线要安装效率不低于60%的脱硝设施”。此外,国家环保部门酝酿的“降低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意在将现有GB4915-20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氮氧化物排放值由800毫克/标准立方米大幅度降低。

        据造价168调查,去年11月全国环保大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签订了NOX责任书。

        由此可见,国家对节能减排、降氮脱硝的出击决心甚大,未来水泥工业氮氧化物减排任务艰巨,脱硝将成为今后减排工作的关键性课题之一。这预示着,新一轮水泥企业的技术改造即将到来,水泥工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2011年,我国有1513条水泥生产线,其氮氧化物排放远远没有达到政策形势的要求。尤其是西部地区,水泥企业数量众多,产能过剩,其中不少企业生产设备较为落后、生产线运转效率不高,成本压力较大。据造价168了解,在当前水泥产业面临市场和政策的双重紧箍,水泥产品价值回归、企业兼并重组还任重道远。加上脱硝所带来的成本压力,使得这一政策对水泥企业的影响巨大。如何实现脱硝、如何进行脱硝成本化解都将成为水泥行业尤其是西部地区水泥行业关注的焦点。

        为此我们将于2012年6月26日特别召开“西部水泥脱硝技术研讨峰会”,即时将邀请到国家环保部及西部各省市环保局深入解读环保政策、探讨脱硝技术。

  • 德环境部长赞同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德国《经济周刊》今年第23期报道,德新任环境部长阿尔特迈尔(PeterAltmaier)日前接受该刊采访时表示,将采取措施保障德光伏产业的竞争力和生存能力,赞同针对中国竞争对手启动反倾销调查。

        他表示,将根据德政府的能源战略,调整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速度,降低光伏产品的新增装机容量,并在6月12日前提出削减光伏补贴的初步方案。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德国光伏产业的没落不应仅仅归咎于削减补贴,其面临的问题由来已久。德政府可以通过限制全球市场上的不公平竞争,保护德国光伏企业不受中国竞争对手的挤压。他强调,美国已对中国企业启动反倾销调查,德国为何不推动也进行同样的调查?这将向德国光伏产业释放一个政治信号,是绝对正确的。

  • 2012西部水泥脱硝技术研讨峰会

        据造价168悉,2012年,脱硝已成为我国水泥行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突破方向。根据国发[2011]26号即《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按照《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十二五”末,水泥工业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09年的基础上降低25%。《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新型干法水泥窑要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新建水泥生产线要安装效率不低于60%的脱硝设施”。此外,国家环保部门酝酿的“降低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意在将现有GB4915-20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氮氧化物排放值由800毫克/标准立方米大幅度降低。

        去年11月全国环保大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签订了NOX责任书。

        由此可见,国家对节能减排、降氮脱硝的出击决心甚大,未来水泥工业氮氧化物减排任务艰巨,脱硝将成为今后减排工作的关键性课题之一。这预示着,新一轮水泥企业的技术改造即将到来,水泥工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据造价168了解到,2011年,我国有1513条水泥生产线,其氮氧化物排放远远没有达到政策形势的要求。尤其是西部地区,水泥企业数量众多,产能过剩,其中不少企业生产设备较为落后、生产线运转效率不高,成本压力较大。在当前水泥产业面临市场和政策的双重紧箍,水泥产品价值回归、企业兼并重组还任重道远。加上脱硝所带来的成本压力,使得这一政策对水泥企业的影响巨大。如何实现脱硝、如何进行脱硝成本化解都将成为水泥行业尤其是西部地区水泥行业关注的焦点。

        为此我们将于2012年6月26日特别召开“西部水泥脱硝技术研讨峰会”,即时将邀请到国家环保部及西部各省市环保局深入解读环保政策、探讨脱硝技术。

  • 中国模具已出口至176个国家和地区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近日开幕的2012中国国际模具技术和设备展中,我国的模具产值接近1800亿元,销售额达1240亿元,但也存在模具企业管理水平较低、创新能力不强、劳动生产率不高等“软肋”,制约着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我国模具企业对专利技术越来越重视,已有发明专利5000多项,实用新型专利7000多项。2011年模具进出口总额为52.40亿美元,同比增加23.06%。其中进口总额为22.35亿美元,同比增加8.37%;出口总额为30.05亿美元,同比增加36.87%。模具已出口到176个国家和地区。

  • 我国门业市场潜力大 环保是其发展重要环节

        高端市场表现不佳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到,近年来,各类卷帘门产品的市场用量以20%至30%的速度增长;推拉门、旋转门为主的自动门,年销售总额达到几十亿元人民币。虽然我国门业产业近年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在高端市场,目前国外品牌仍占有优势,在中端市场则与国外品牌市场占有率平分秋色。

        飞宇门窗负责人在谈到门业发展前景时表示:“市场很大是中国门业取得发展的潜力所在。”在中国门业行业迅猛发展的过程中,涌现了一批大的领军企业。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虽然中国的门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但与世界上大的门业公司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如瑞典的亚萨合莱集团堪称门业的航空母舰,目前在美洲、欧洲、亚洲共拥有近110家工厂、180多家全资和合资子公司,全球雇员30000人,销售总额超过50亿美元,旗下共有近100个国际品牌。

        中国门业市场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单中国住宅用门,每年大概就有2700亿元的市场容量,再加上工业用门,商业用门等。但与国外同行相比,中国的品牌差距大,与国际著名品牌相比,品牌优势更需要补课。市场对门的要求愈来愈高,门业生产商不能仅满足传统意义上要求,除满足隔离、屏蔽、安全、开启等功能要求外,还要满足循环经济的要求,满足低碳经济的要求。这也是门业发展和振兴的潜力。

        环保是发展重要环节

        广东华联科技认为,门产品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环保非常关键和重要。作为建筑能耗的门产品,国家产业政策有要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有要求。门的加工过程有环保,使用的材料有环保,门的使用过程中都有环保问题。但在制造环节上仍有不少门企业,包括一些大型企业存在环境条件差、粉尘大、异味明显,环保指标超标等问题。有资料显示,门窗作为建筑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耗占整个建筑物能耗的 30%以上,因此,建筑物节能,门窗节能是不可以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 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

        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强调

        据广东华联科技悉,6月5日,针对近期媒体关于一些城市以“稳增长”为名拟放松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下一步政策走向等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

        这位新闻发言人表示,去年以来,在中央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作用下,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得到遏制,房价涨幅回落,部分城市房价有所下降,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朝着调控预期方向发展。今年前5个月,房地产市场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回调态势,调控成效进一步显现。

        针对各方比较关心的政策走向问题,这位新闻发言人指出,当前各地要按照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特别是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等措施,巩固调控成果。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有关城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要求,执行好限购措施。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对涉及违规骗取购房资格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购房者,严肃查处。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一方面,要在中央统一政策框架内,落实好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和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政策,坚决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

        这位新闻发言人还指出,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及其用地供应,鼓励和引导开发企业将已批未建或具备条件的在建大套型、高档住房项目转化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对于近期少数地方因降价引发的一些矛盾纠纷问题,各地要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于打砸售楼处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理。要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今年新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的目标任务。

        这位新闻发言人最后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密切关注各地执行调控政策的情况,对于地方出台放松抑制不合理购房政策的,将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

  • 2015年我国光伏产业面临重新“洗牌”产业整合

        日前,从长沙召开的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年会上获悉:到2015年,我国光伏企业的发电成本将下降到0.8元/千瓦时。会上透露,我国光伏产业将在2015年重新“洗牌”,步入产业整合期。

        据造价168预测,到2050年,太阳能光伏占全球能源的比重将达到25%。目前,我国光伏产业规模保持平稳增长,光伏产业配套及发展环境初步建立。根据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力争到2015年,光伏组件成本下降到7000元/千瓦,发电成本下降到0.8元/千瓦时。

        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年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湖南省经信委等举办。大会以“激活内需市场”为主题,就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主题展开交流。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刁石京认为,据造价168悉,目前,太阳能光伏产业面临重新“洗牌”。我国光伏产业将在2015年至2020年步入产业整合期,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下,光伏企业将不足40家。对此,企业必须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创新意识,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湖南省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太阳能光伏全产业链基本拉通,年产值突破百亿元。

  • 橱柜业市场潜力让企业处于一个风高浪尖

        据广东华联科技调查,中国橱柜业的发展催生了一波又一波的发展机会,高额的利润和市场潜力让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都处于一个风高浪尖的地方,面对如此众多的招商企业,很显然这一招商市场显得极为的单纯,“眼前就是近利,品牌就是要求”,在财富的事业中,很多企业和投资人都在扮演投机的角色,根本难于肩责起品牌发展的重任。

        如同橱企招商广告上说的一样——丰富的内容、颇具创意的招商广告,品牌的体验之旅成为企业和投资者(合伙人)能够真正成就事业关系的重要元素——展示其所能看到的,体验其所能感受到的,获得其所能得到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就是一个金字招牌——信誉。

        中国橱柜招商广告具备世界级水准。据广东华联科技调查,一个回国营销爱好者曾经说过“中国橱柜企业具有世界上最具创意和类型最多的的招商广告”,不管其说法是否准确,从另一个层面上考虑,中国橱柜企业利用纸媒体发布的招商广告却是千变万化,花样众多,目前中国绝大部分橱柜企业的招商信息都集中在这些专业平面媒体上,可见其数量之众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从其内容的处理上确实让人感觉到“利诱动人”,招商内容所体现的优势细致而又明了,“事业的舞台、我们准备好了,就等本色出演的你”、“财富金钥匙,为你打开财富之门”、“财富共进、财富共享”、“中国橱柜界最后一座金矿,等待您来挖掘”、“把握商机、孵化财富”、“借我成功模式、助你马上成功”、“强势登陆中国市场、快速抢占生意制高点”、“选择就是近利、更是远见”等等,中国橱柜招商广告的商业化创意水准已经一浪高过一浪,显示了企业的发展决心和魄力。

        我们都把最好的资源放在最专业的媒体上,中国橱柜产业的连锁加盟特色,成为橱企掘金的利器,不管是拿来的还是原创的,都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中国橱柜市场太大,中国橱柜企业急缺发展的资源,《中国橱柜报》做到了肩负的责任,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关键的是看我们的企业如何利用好招商的资源。

  • 三四线市场并非潜力无限 陶卫企不可盲目下沉

        当一个机会摆在所有人面前的时候,大概只能称作危机。抢占一二线硝烟未息,决战三四线风声又起。三四线城市处于城市化发展较低阶段,市场空间无比广阔,商业业态有待培育,消费潜力值得挖掘,曾经乃至目前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美妙的想象空间,正在成为2012年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区域。向三四线城市进军,几乎成为建材、家居、电器等行业一致的路径。据造价168调查,近年,大城市限购为三四线城市的发展预留出空间,也给陶瓷行业渠道下沉提供良好时机。短短两三年内,陶瓷行业大力拓展内销渠道,从一线城市下降到二线城市,乃至三四线城市,其下沉速度之迅猛令人惊叹。这当然也是紧跟房地产步伐的结果。三四线市场盛宴刚刚启幕,但争夺的场域已经挤满了过多的竞争者,三四级市场对于整个市场的支撑作用还未显露出来,就已经在减弱。造价168认为,对三四线市场的美好想象必须破除,因为渠道下沉是企业或商家应对当下市场疲软的法宝,但只怕三四线市场对很多企业来说不是蛋糕,而是鸡肋,甚至只是画饼充饥。

        今天,陶瓷行业已经从“短缺性市场”发展到“过剩性市场”,发生从“企业主导市场”到“市场主导企业”的根本逆转,并由陶瓷产能过剩而导致各种危机。对此,陶瓷企业的普遍策略一是降价走量,二是渠道下沉。在渠道下沉方面,伴随的是市场重心由省及市到县的转移,市场重心转向三四线城市,销售结构发生明显改变。

        据造价168悉,保持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的途径靠城镇化和扩内需,而三四线城市是其主力。但笔者觉得这里面至少已经存在两方面的风险。其一,房产透支。中国的房子不是太少,而是太多,看看中华大地上高楼大厦栉比鳞次、牵连不断,多得不计其数。笔者觉得,盲目而高速发展的城镇化已经过度透支了中国房地产业预期,究其实质,我们的城镇化进程是土地财政之下权力与资本拔苗助长的产物,它不是自然成长的社会规律,它的实质是追逐暴利的房地产化。窃以为,居高不下的库存量和空置率,也许会将房地产业带进十年的萧条期。其二,内需不振。我们把拉动内需的期望寄托在所谓的城镇化上面,但是,没有共富取向的分配方略,单纯依靠城镇化就能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吗?三四线市场真的有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具备很大的消费潜力吗?富裕阶层追求畸形的高消费,而庞大的低收入者,则是大面积地低端消费,“M”型社会结构已经形成,这样的消费结构真正对拉动内需贡献不足。据造价168了解,在经济寒冬,人们消费普遍趋向保守,再购新房或重装旧房的意愿必然大打折扣。基于此,三四线房地产自身难保,根本拯救不了陶瓷建材行业。三四线市场遍布糖果,也充满毒药。

        当然,并非所有的三四线市场都是如此的不良性,区域之间有差异,市场空间有大小。不过,由于普遍房产泡沫和内需不振,三四线市场不仅可以是蓄水池,也可能会是看不清的黑洞。作为连接产消、沟通产消的中介,渠道成为企业向三四线延伸的通道。渠道在市场的变革中往往表现最为剧烈,毕竟谁把握了通路才有可能把握市场。如何迅速扎根三四线,企业、商家可谓神有神道、仙有仙招。据造价168了解,有些企业对渠道运作深度参与,自建通路,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支出庞大的通路费用;有些企业对三四线经销商扶持力度薄弱,半年没有业务人员跟进;有些企业销售计划基本都是依靠经验制定出来的,也缺乏对渠道拓展、深耕的意识,更提不上建立起成熟的营销推广模式。笔者以为,经销商对应着广阔的三四线空白市场,他们的经营能力、渠道拓展能力直接关系企业市场运作的成败,生产企业不必违背产业社会分工原则,延伸到制约自己发展的流通领域,三四线市场因其广阔分散的特性,企业的市场扶持帮助力度将成为三四线经销商的核心力量。

        造价168分析目前,三四线市场危机还未降临,但正在逼近。如何在三四线城市市场乏力、渠道拥堵、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中争得一杯羹,企业和商家需要在危机下思考未来的命运,冷静和理性看待三四线市场。

  • 公共建筑和住宅的供热和空调已成为普遍需求

        据造价168悉,在发达国家中,供热和空调的能耗可占到社会总能耗25-30%;我国的能源消耗因能源利用方式不同、利用效率水平低及节能建筑推广慢等因素,建筑耗能的比例则更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建筑和住宅的供热和空调已成为普遍的需求。

        我国的能源结构主要依靠矿物燃料,并且是以煤炭为主,燃煤所造成的大气污染是严重的。1998年我国大气排放中CO2为6~7亿吨 (其中85%是由燃煤排放形成),SO2的排放为1593万吨(其中90%是由燃煤排放形成),排放的工业烟尘为1175万吨(其中73%是由燃煤排放形成),其中CO2为温室效应的元凶,SO2、NOX等有害气体和大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是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成因,据造价168悉,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统计了 338座城市中的137座城市超过了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占统计城市的40.5%。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根据国家环保局计算,中国环境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国家生产总值的10%左右。环境问题已日益成为各国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我国的供热已经历了一家一户的小煤炉到燃煤锅炉的转变,现在又进一步禁止在城镇建设中小型燃煤锅炉房,体现了政府对保护大气环境的高度重视。因此,造价168认为,除了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型式以外,急需发展其他的替代供热方式。随着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环保和节能已成为建筑能耗的首要问题。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利用可再生能源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降低建筑能耗的根本途径。

        我国能源紧缺,一次能源及各种余热资源利用水平较低,特别是对于30℃~60℃温度段上的余热资源的能量利用水平和效率更低。据造价168悉,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国家制定了“十五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要求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燃煤造成的污染,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技术,其中提到要开发这种中低品位余热资源利用的热泵技术,以充分利用余热资源及有效地保护环境。

        用高温水源热泵机组对各类中低品位的余热资源进行余热回收,没有燃烧过程,不排放废水、废气、废物,利用的是各种余热资源属于可再生能源,符合可持续发展及环保的要求,与传统的各种矿物燃料锅炉及电锅炉相比,节能及环境效益十分明显,更具有良好的经济运行性。据造价168调查,高温水源热泵在办公楼、宾馆、医院、饭店、别墅、住宅小区等建筑的采暖和空调的实际工程项目中正日益得到广泛的应用,同时随着节能、环保意识的提高及工作的展开,高温水源热泵也正在逐步应用于工业余热水的回收利用,回收后的能量用于冬季供暖或生产工艺,并逐渐应用于石油、化工、冶金、纺织、食品等各行业。

        用高温水源热泵机组对各类中低品位的余热资源进行余热回收,应用于我国北方城市的冬季供暖,是热电联产供暖方式的必要、有力的补充。有关部门及业内人士理应给予高度重视,同时国家亦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大力推广。

  • 房地产松绑会不会打包进行“新提振”计划

        据广东华联科技悉,去年亚洲经济体采取的一系列为房地产降温的措施被证明是有效的。莱坊研究总监、该公司《亚太地区住宅市场概览》报告的作者NicholasHolt表示,2009年至2011年亚洲出现的房地产繁荣现象正在降温。

        去年,亚洲经济体采取了包括限制银行放贷及提高房地产交易税在内的多种调控政策,旨在抑制房地产投机及房价大幅上涨。据广东华联科技调查,在几个亚洲市场中,上述政策措施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以及全球经济放缓一同对房价产生了抑制作用。莱坊还公布了该公司全球住房价格指数的最新数据。该指数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球住房价格依旧较前一季度持平,与上年同期相比,涨幅也仅为0.9%,是2009年末以来最低水平。

        全球房价低迷的同时,亚洲经济体房价集体下行,表明有关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取得了成功。按季度折算,新加坡房价下跌0.2%。马来西亚房价跌0.6%,中国台湾房价跌1.5%。只有中国香港第一季度房价上涨1.4%,据广东华联科技分析,这是香港住房存量仍然较低所致。而由于全面经济问题,印度房地产市场也在放缓,第一季度房价下滑0.9%。Holt在亚洲地区惟一看好的是印度尼西亚的房地产市场。按季度计算,印尼房价上涨0.8%;同比涨幅为3.6%。 

        据广东华联科技调查,在亚洲,中国内地住房市场是受政府抑制措施影响最大的市场之一。今年第一季度,特大型城市北京和上海的房价仅较前一季度上涨0.3%。与上年同期相比,中国内地住房价格则下跌了2.2%。而就在一年前,中国房价的同比涨幅达到8%。根据统计数据,5月份中国房价继续下滑,同比降幅达1.5%(这一指数涵盖了中国100个城市数据)。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中央政府的严厉调控政策带来的房地产市场放缓适逢全球经济全面减速之际。住房市场的价格急跌和销售疲弱大大降低了房地产开发商开发新项目的意愿,进而导致中国的经济增长失去了一个主要支撑。

        对中国内地房地产市场来说,广东华联科技认为,最近的焦点当然是中央政府会不会把放松对房地产领域的控制当成促增长的一个手段。目前,还没有任何可靠的证据表明中国政府已经实施了两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会发生重大改变——除了媒体报道和分析师所发现的政府推出的一些小规模措施,包括似乎有意使一线城市抵押贷款利率适当下降。但是,所有人都同意,中国内地二三线城市的抵押贷款利率仍然居高不下。而除非以上情形得以根本改变,住房销量依旧不会大幅上升。 

        然而,2008年4万亿空前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足以证明:任何促增长的政策都需要付出不低的成本。据广东华联科技调查,政府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对包括房地产业和住房消费在内的领域进行大规模放贷固然曾经帮助中国经济平安度过金融危机,但也给中国经济留下了后遗症。随之而来的,明显的通货膨胀上升,潜在的银行坏账风险增加,以及引起社会政治不稳定的住房价格大幅上涨……在中国政府考虑第二次松开信贷龙头之时,不可能不顾及其副作用。所以,高度依赖信贷的房地产市场及其投资者,还不可因呼之欲出的新提振计划而太早兴奋。

  • 到2015年节能门窗所占市场比重将大提升

        据广东华联科技悉,全球门窗需求在历经2005年到2010年间的萧条后,在2011年到2015年间将以每年6.8%的速度增长,2015年全球门窗需求将达到1920亿美元。报告还显示,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可能会将利润过分夸大,广东华联科技预测,由于受2009年到2010年经济萧条影响,发达国家住宅用建筑对门窗的需求可能将超过商用建筑需求。

        广东华联科技预测,到2015年,节能门窗的需求在整体市场的比重将会大大上升,一方面是由于消费者的环保节能意识,另一方面则来自于政府减免税务等政策的支持。防爆门的销售也会随着发达国家人们安全意识的增强而不断增加。

        广东华联科技预计到2015年,中国在全球门窗市场的需求的占有额将会由2010年的27%上升到30%。经济的快速增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及农村人均住宅面积的扩大都将会增加对门窗产品的需求。广东华联科技还预测,相比2008到2010年间的25%的需求下降率,美国门窗市场将会出现强劲反弹,并保持7.7%的年平均增长率直到2015年。同时,日本和西欧地区的需求也将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回升。

        欧洲门窗幕墙产品虽然质量上乘,但价格较高。相比之下,中国和土耳其的门窗幕墙产品在价格上具有明显的竞争力。同时,中国与土耳其的产品在品质上也旗鼓相当,所以无论在东南亚市场,还是俄罗斯市场,两者总是狭路相逢。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俄罗斯由于横跨欧亚大陆,经济明显有东西部之分,且贫富差距很大,甚至有人将东西部经济发展差异比作“拉丁美洲和欧洲的差距”。在经济相对发达的西部地区,土耳其的产品,尤其是像门窗幕墙深加工设备这种远途运输成本高的产品,更受青睐。除了土耳其的地理优势之外,深层次的文化因素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随着中国企业产品制造能力的提升,很多产品已经达到欧洲标准,比如现在一些毛条、五金配件等产品,正在逐步为俄罗斯市场所接受。另外,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俄罗斯远东地区,由于本身在国内即属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很多材料需要从周边国家进口。近年来,该地区经销商和建筑企业经常组团到中国采购,比如,中国的型材品牌海螺、实德、高科、坚美等均已经跟俄罗斯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 全国房价总体仍维持稳中有降的趋势

        造价168获悉国家多楼市加大了宏观调控,如限购令等。使全国楼市降温不少。据了解,楼市房价调整的态势没有改变,5月全国百城住宅均价环比同比再次双降。

        虽然5月数据环比下跌0.31%,但100个城市并不是全部下降。其中26个城市环比上涨,73个城市环比下跌,1个城市持平。数据还显示,房价环比下降的城市个数增加。报告指出,与上月相比,本月环比跌幅基本持平,环比下跌城市个数增加2个,跌幅在1%以上的有17个,较上月增加3个。

        造价168分析从同比来看,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均价再次下跌,跌幅为1.53%,比上月扩大0.82个百分点。另外,按100个城市住宅价格的中位数计算,全国住宅价格中位数为5700元/平方米,与上月持平。

        此外,北京、上海等十大城市住宅均价为15314元/平方米,环比上月下跌0.50%,与去年同期相比下跌3.20%,连续第五个月同比下跌,跌幅进一步扩大。总体来看,5月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连续第九个月环比下跌,连续第二个月同比下跌;十大城市均价同比连续第五个月下跌,且跌幅进一步扩大。

        造价168分析,在货币政策微调的背景下,开发企业推盘力度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尽管少数项目在成交量回升后取消折扣或提高报价,但多数面向首次置业的中低价位楼盘仍保持低价入市策略,也有少数中心区域的中高端楼盘加大优惠力度以促进销售,全国房价总体仍维持稳中有降的趋势。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百城房价指数继续回落是在多地出台微调政策同期取得的成果,这说明在限购、限贷依然严格执行的情况下,楼市很难再现量价齐升式的“井喷”。

        造价168分析5月前三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十大城市新房成交量环比大增22.6%。其中,5月全月,北京新建商品住宅签约套数为10502套,环比涨34%,创年内新高,是全月成交量年内首度突破万套的月份。

  • 复星正式就外滩地块状告SOHO证大和绿城

        造价168获悉,为捍卫自己对外滩8-1地块的优先认购权,复星已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状告SOHO中国 (00410.HK)、证大房地产(00755.HK)和绿城控股(03900.HK)就8-1地块项目股权签署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侵犯其合法利益。目前,上海市一中院已受理此案。

        据造价168了解,在此案中,第一被告为上海长烨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SOHO中国;第二被告为浙江嘉和实业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绿城控股;第三被告为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证大房地产;第四被告为上海长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SOHO中国;第五被告为杭州绿城合升投资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绿城控股;第六被告为上海证大五道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证大房地产。

        而此次诉讼,意味着复星正式启用法律手段争夺外滩地块股权。复星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告诉造价168,半年来几方对外滩地块股权转让问题的沟通无果,是复星此次起诉的主要原因,复星方面也有充分的证据和信心用法律捍卫自己在外滩地块的优先认购权。

        据造价168了解,外滩8-1地块位于南外滩,是黄浦江岸线重要的开发区域。知情人员透露,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对该地块投入了大量精力。在近日举行的上海西郊文化论坛上,郭广昌还表示,目前在上海只关注两个地产项目,其中之一就是外滩8-1地块。

  • 阳光城及子公司拟1.5亿设两公司

        造价168了解阳光城5月28日晚间公告,为了有效推动龙岩“花漾江山”旅游综合体项目的落地实施,促进未来项目的顺利运作,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福建省龙岩市设立两家子公司,该等子公司名称暂定为阳光城集团龙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龙岩花漾江山旅游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造价168了解阳光城集团龙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出资方式为货币;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出资方式为货币。龙岩花漾江山旅游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25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出资方式为货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康实业出资人民币24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出资方式为货币。

  • 红5月楼市明显复苏 十大城市库存减少万套

        据造价168统计数据显示,北京、上海等10大城市的住宅库存套数合计为59.8万套,环比4月底减少了近万套,住宅面积减少了百万平米,十大城市合计库存面积减少了1.5%。

        这10大纳入统计的城市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苏州、青岛、宁波、苏州、厦门和福州。其中,除上海、南京库存小幅上涨外,其他城市均有下调。

        造价168分析认为,目前的市场已经明显出现了走出低谷的趋势,5月市场成交量明显恢复,全国主要的城市成交量均创造了限购来的最高点,市场消化库存明显加速。但市场热销项目依然以刚需产品为主,信贷松动及市场政策微调导致市场部分需求明显降低了观望情绪。

        除此之外,有造价168分析,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普通住宅标准、降低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实施购房落户等微调政策逐渐出台,这促使部分购房者心态变化,部分刚需购房者在这种环境下提前了购房时间,导致市场成交量提升。如果地方政府微调政策持续出台,楼市将有望持续复苏,房地产市场也可能将探底回升。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从全国主要城市来看,热点项目依然是以价格换量,中低价位的刚需项目占据了80%以上的成交量,刚需购房者在5月的观望情绪明显降低。而且大部分开发商供应依然谨慎,不拿地缓开工,市场政策不确定性依然比较多。

        造价168认为,虽然楼市交易回暖刺激了6月开盘量将激增,但首次置业者购房需求经过近半年的集中释放已近尾声,而支撑豪宅市场的高端需求毕竟有限。因此,如果政策不能鼓励改善型置业升级的需求进场交易的话,2012年下半年的市场交易量依旧不乐观。

  • 多地楼市现微调猜测 业内称房价还未见底

        造价168获悉近日,网络上疯传的一则“降低首付,开启楼市微调”的消息将湖南推向了风口浪尖。5月31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紧急公告澄清,才令这场风波戛然而止。在江苏扬州、辽宁营口之后,楼市“微调”的猜测在多地骤然而起。在稳增长的背景下,楼市已开始量价小幅齐升,这是否预示着房地产市场开始回暖?楼市调控政策是否已经“见底”?楼市“微调”还能走多远?

        造价168分析楼市显现回暖迹象的原因,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副总监李国政说,首先是由于政策微调,尤其是首套房贷利率的调整,对首次置业的自住性需求群体影响明显;第二是季节性因素,通常每年的三四月份是个成交量的小高峰;第三就是开发商的价格策略,目前热销楼盘往往采取了低价策略,采取“以价换量”的战术。虽然价格小幅上涨,但销售状况依旧延续之前的旺销势头。

        造价168获悉许多购房者担心,随着成交量的回升,房价会上涨。这种担忧促使许多持币观望的购房者果断出手。而开发商并不这么认为。武汉某大型房地产商销售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大部分房地产企业还是采取“以价换量”策略。“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很难说下一步会出现什么状况,房企在流动性没有根本好转的前提下,仍会‘优惠快销’,房价还没有见底。”

        造价168认为,虽然不排除个别性价高的楼盘出现涨价,但今年内房价依然会保持相对稳定。从佛山、芜湖等地的微调政策被叫停来看,开发商对地方政府大幅放松调控不可抱有奢望,要谨慎对待目前的回暖。

  • 全国陶瓷窑炉产区能耗调查启动

        广东华联科技获悉,5月28日,2012中国陶瓷节能装备技术论坛暨陶瓷砖能耗调查启动发布会在广州召开。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会长叶向阳;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秘书长缪斌;广东陶瓷协会秘书长陈振广;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秘书长尹虹;华南理工大学教授曾令可;景德镇陶瓷学院教授冯青;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窑炉分会秘书长、广东摩德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管火金;广东中窑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柳丹;佛山中鹏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万鹏;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窑炉分会副会长、《创新陶业》报社长、佛山市陶瓷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乔富东,以及众多企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广东华联科技调查到,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秘书长缪斌首先介绍了今年国内陶瓷行业的形势,他表示,我国建筑卫生陶瓷工业的规模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具备由大变强的良好基础;但当前制约行业发展的因素很多,特别是生产成本、环境及资源因素对行业发展的制约日益显现;陶瓷行业是一个高能耗的行业,其中用于烧成和干燥工序的能耗所占比重最大,这其中又以陶瓷窑炉为耗能之最。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在当今能源日趋紧张、价格居高不下的大环境下,降低能耗、节能减排就成为陶瓷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他希望广大陶瓷窑炉设备企业加大创新力度,为行业提供更多性能优良的节能环保设备。 

        华南理工大学的曾令可教授针对当前陶瓷窑炉节能减排的发展态势进行了分析,并从窑炉结构的优化,烧成技术的创新等方面对窑炉节能减排的技术进行了阐述。广东摩德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吴俊良与佛山市陶瓷研究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乔富东分别作了《未来新型陶瓷产品的发展趋势》及《宽体窑对辊棒的要求》专题演讲,广东华联科技调查到,在企业窑炉节能技术创新演讲部分,佛山中鹏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万鹏、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粉体工程事业部总经理段高峰、广东中窑窑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晓丹、湖北黄冈市中亚窑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胜昔、佛山市艾米陶瓷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冯智明等行业知名企业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在窑炉节能降耗减排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

        论坛最后的环节,广东华联科技调查到,由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会长叶向阳宣布全国陶瓷产区窑炉能耗调查活动正式启动,并向窑炉分会秘书长管火金授旗。该能耗调查由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主办,窑炉分会及《创新陶业》报承办,届时将组成专业的调查小组,奔赴全国几大重点的陶瓷产区,以科学、统一、合理、公正的调查方法取得窑炉能耗的真实的数据,以推动中国窑炉进一步节能降耗。

  • 建材业2012第一季度业绩下滑 陶瓷板块业绩最差

        2011年建筑建材业绩仍增长26.13%,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加速下滑。

        据造价168调查,去年行业全年营业总收入26922.16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0.63%,较2010年的31.78%大幅度下滑,创出11年来新低。但2011年行业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95.02亿元,同比仍增长26.13%,较2010年的29.52%仅下滑3.39个百分点。

        2012第一季度,受固定投资增速大幅下滑影响,行业收入和利润增速加速下滑,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005.53亿元,同比降低2.44%;净利润123.66亿元,同比减低了20.83%。

        行业盈利和营运能力分析

        在造价168看来,业绩表现最差的是陶瓷板块,表现最好的是装饰园林板块。盈利能力来看,2011年,对整个行业收入和利润贡献很大基础建设和房屋建设,毛利率和净利率相对2010年均有所提升。

        今年第一季度,大多数子行业的毛利率和净利率都大幅下滑,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水泥板块,上升仅有管材和基础建设,但其净利率并没有上升。管材是因为管理费用率和营业费用率大幅上升,而基础建设板块则是因为财务费用的大幅提高。

        库存方面,造价168调查到,2011年表现最好的是陶瓷制造,装饰园林和基础建设去库存能力下降。2012年一季度,表现最好的是管材,表现最差的是装饰园林。

        估值分析

        而据造价168调查,目前,建筑建材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的估值溢价率为109%,建筑材料估值溢价率高于建筑装饰。最高的是耐火材料板块,其次为玻璃制造和装饰园林,最低的是陶瓷制造。耐火材料、管材、专业工程的估值溢价率处于五年来高点。房屋建筑、基础建设和水泥制造的估值溢价率处于五年来低点。

        投资策略建议

        因为产能过剩和行业周期性低迷,难以取得中长期超额收益,投资策略上应重视择时,不能恋战。展望二季度行业基本面环比将继续向上,但同比增速仍回落。宏观政策面和资金面缺少正面催化剂,但由于行业估值已经较低,预计股价短期将以震荡为主,给予行业“中性”评级。

        而相比建材,造价168更看好建筑。一方面,今年房地产和整个基建的规模难以超出预期,基建某个细分领域更可能超出预期;另外一方面,建材目前的去库存压力依然较大,价格仍然有下跌风险。相对看好的有如下几个方面:

        1)稳定成长的专业工程,造价168建议重点关注近一个季度有大订单预期、产能进入释放期的石油石化地基工程公司中化岩土。

        2)公共建筑装修装饰,主要是因为从一季度数据来看,市政工程建设增速稳定,建议重点关注成长性较好的洪涛股份;

        3)路桥建设,主要是因为其毛利率高,地方政府参与热情较高,建议重点关注基建业务持续高增长、有重组预期的四川路桥。

  • 建材家具销售回暖 企业加快扩张步伐

        据造价168调查,随着建材家居销售回暖,保障房建设等重大有利因素影响,国内部分家居企业加快扩张步伐。整体衣柜业领军企业金柜整体家私企业负责人认为,这标志着业内企业已经对行业的发展重新恢复信心,行业新一轮快速发展即将到来。

        五六月份建材家具销售回暖

        据造价168了解,在今年“五一”期间,由于消费者的购买力重新释放,加之企业采取了众多优惠促销措施,不少的建材家具企业的销售额都有所增长,有的达到了30%-40%。

        金柜整体家私的企业负责人表示,节日期间,金柜通过举行全国促销和团购活动,把实实在在的优惠的让给了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热烈欢迎。据造价168了解,促销活动使金柜各个专卖店的销售额相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金柜很多的专卖店都出现了顾客排长队签单的场面。

        回暖的市场销售,基本扫除了年初以来行业比较悲观的气氛。

        部分企业加快扩张发展步伐

        在销售业绩回暖的情形下,国内部分家居企业重新树立了信心,加快了扩张的步伐。据造价168了解,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等国内家居巨头,近期纷纷公布了充满雄心的开店计划。作为国内发展最快的整体衣柜企业,金柜整体家私也加快了发展的步伐。目前,金柜北京和武汉分公司已经开业,并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造价168分析发现,在本轮扩张中,这些企业加快了向一线城市以外渗透的步伐,深入二三线城市,力图抢占更多市场先机。目前,随着国家保障房建设的深入进行,二三线城市正受到更多企业的关注和重视。

        建材家具企业的机遇在哪里

        建材家具企业信心的恢复,除了市场回暖,还有哪些有利因素?金柜整体家私等知名企业分析认为,行业企业至少还有以下重大发展机遇。

        比如国家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据造价168了解,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其中2011和2012两年各建设1000万套,后面三年共建设1600万套,将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

        造价168认为,这将大大增加建材家具需求,中端和高性价比品牌将受到更多的欢迎,像金柜整体家私这样的高性价比的建材、家具品牌将迎来重大机遇。

        其他的有利因素包括居民的改善性装修需求,对环保、健康的产品需求越来越大。还有我国持续进行的城市化进程,是行业发展的长期动力之一。无疑,这将促使像金柜整体家私这样年轻而充满活力的企业,取得更快的发展,最终诞生出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品牌。

        加快发展,企业怎么做

        面对市场销售状况的恢复,以及一系列的重大发展机遇,部分业内企业认为,当前必须牢牢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千万不能懈怠。造价168认为,首先,建材家居企业应加强创新和品牌塑造。据了解,金柜整体家私作为发展最为迅速的业内企业之一,通过运用新的产品生产工艺和技术、采用E0级健康板材,不断推出新品,坚持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环保和高性价比的家具,产品得到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

        其次,积极创新产品营销模式,顺应建材行业发展潮流。业内人士认为,唯有创新模式,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据悉,金柜整体家私通过创新产品营销模式,短短几年间,就在北京、武汉等全全国大中型城市发展了400余家专卖店,取得了非常快的发展速度,成为发展最为快速的整体衣柜企业。

  • 第二届中俄木材供应与采购商交易大会即将开幕

        广东华联科技获悉,第23届“哈洽会”宾西木材专业分会场暨第二届中俄木材供应与采购商交易大会将于6月14日---19日在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俄木材交易中心举行。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中俄木材交易中心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总投资4.17亿元。目前,被列为“胡锦涛总书记与前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共同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重点项目及国家发改委重点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据广东华联科技调查,中俄木材交易中心位于“同三”高速公路哈尔滨段第一出口处,中心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优势。依托哈尔滨省会城市优势,形成与其他内陆城市、俄罗斯、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现代物流体系,依托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使得国内外的客商可在世界范围内利用互联网,通过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直接参与交易。

        据广东华联科技悉,此次中俄木材供应与采购商交易大会开幕式将邀请白俄罗斯商品交易所、立陶宛克莱佩达经济区、俄罗斯工业木制品集团、俄罗斯阿穆尔航运公司、俄罗斯工业信息化银行、后贝加尔产品展示中心、俄罗斯西伯利亚林业局、俄罗斯林产品集团等鼎力加盟。拉美地区、加勒比地区、非洲地区等40多个国家的政要、驻华大使、使馆官员、商协会及企业代表出席并全程参加系列活动。

        广东华联科技了解到,第三届中国黑龙江万象国际木雕艺术节开幕式也将于6月14日在中俄木材交易中心举行,此次木雕艺术节将以“龙江木秀、秀木可雕”为主题,邀请中国、俄罗斯、格鲁吉亚等国内外百余位雕塑艺术家进行具有北派原木木雕风格的现场艺术创作展示活动。

  • 全国2011日用、建筑和卫生陶瓷产值近7000亿

        据造价168获悉,5月14日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14日举办的“河北省陶瓷玻璃协会第二次理事会”上,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理事长何天雄透露,2011年全国日用、卫生瓷和建筑陶瓷产值已达6849亿元人民币。

        据造价168调查了解到,近十几年来,中国陶瓷产业发展迅速。2011年,全国日用陶瓷产量突破300亿件,产值达849亿元人民币;建筑用陶瓷产量(瓷砖为主)达90亿平方米,卫生瓷产量2亿件,两产品产值达6000亿元人民币。

        此外,去年中国陶瓷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28亿美元。艺术陶瓷虽没有纳入国家统计范畴,从协会掌握情况分析,全国艺术陶瓷产量已达50亿件,产值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据造价168调查了解到,中国陶瓷产量占全球产量70%,整体呈现日用陶瓷技术水平比肩世界,建筑陶瓷机械化、自动化不足,艺术陶瓷为国增光三大特点。

        据造价168获悉,中国已形成广东佛山建筑陶瓷生产基地,广东潮州日用、卫生、艺术陶瓷生产基地,山东淄博日用陶瓷生产基地,江西景德镇艺术陶瓷生产基地,江苏宜兴茶具、园林陶瓷等生产基地。整个行业发展呈现区域化、分工化、同类型产品生产聚集化等特点。

        据造价168了解,中国陶瓷出口受欧债危机和欧盟、巴西、墨西哥等多国反倾销调查双重打击,出口贸易额持续走低。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一方面正积极协调各方积极应诉,争取打赢官司,一方面在行业协会指导下,推进企业产品转型,开发试销产品,扩大国内市场。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研讨会在湖南省张家界召开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为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水平,帮助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了解轨道交通工程的相关知识,2012年5月23-24日,我协会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举办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研讨会,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和造价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相关人员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经理及造价专业人员共计240多人参加会议。

        广东华联科技了解到,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总体介绍和投资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各阶段造价控制要点,包括: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估概算编制与审核、限额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编制、有关合同条款的理解、工程价款的确定、调整与支付、工程变动的风险控制、工程竣工结算等;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相关法律问题。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九所所长李欣从轨道交通工程规划设计、结构构造、施工工艺等方面做了介绍,同时配有图文和多媒体演示的讲课方式得到与会代表的热烈欢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李振辉结合工程施工和造价控制的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轨道交通工程造价各阶段控制要点,博得与会代表的好评。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杨景欣律师介绍了建设工程价款纠纷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相关法律问题,课程的讲解以实际案例为主,介绍了与会代表们比较关心的以建设工程价款纠纷为主要诉因的纠纷案件,并详述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制度。会上和会后代表踊跃提问,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三位老师互动交流切磋,剖析清晰,受益匪浅。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研讨会还安排了参会代表对讲课内容、讲课老师和会务组织等方面的评价活动,鼓励代表对培训工作多提宝贵建议,便于改进工作,更好地为会员和行业服务。与会代表对本次研讨会给与充分的肯定,建议中价协继续扩展和挖掘主题,多开展研讨班或培训班,增加学员与专家面对面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中价协会认真总结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教育和培训工作的经验,努力适应新形势要求,在社会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咨询单位和造价专业人员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

        本次会议得到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 珠江新城东塔拟建116层

        广州在建第一高楼——珠江新城东塔建设进度一直备受关注,最近广州市规划局公布的建筑工程批后公示显示,珠江新城东塔最终确定建设地上111层、地下5层。造价168走访发现,尽管东塔建筑工程仍处于批后公示状态,但其地上建筑已经建到了第四层。

        东塔位于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J2-1、J2-3地块,由广州市新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建设规模为地上111层(部分5、8、67、106、107、108层),面积达404011平方米,地下5层,面积达103671平方米。

         造价168获悉东塔将是一座复合功能的建筑,办公楼、酒店式公寓、五星级酒店分居不同的三节。此前报道称,东塔外形呈现四方形,与西塔的圆形正好遥相呼应。东塔整个建筑外观按不同功能定位分为三节,呈节节高升之势,作为主体部分的写字楼高度还低于西塔,高度、建筑体量、建筑功能上,也能和西塔相协调。站在地面上的人从下往上仰视一二节之间的连接处,其延长线恰好到达电视塔的顶端。东塔将与“姐妹花”西塔和谐“协作”,遥相呼应。在广州长达12公里的中轴线上,东、西双塔和电视塔将一同构筑广州乃至全国具有高度影响力的地标建筑群。

        造价168了解到,目前广州已建成第一高塔为440米的西塔。珠江新城东塔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原设计高度约530米,规划为地上112层。最近的规划公示显示,东塔地上规划建111层,地下5层。尽管公示没有明确东塔总高度有无变化,但东塔地面层数仅减少一层,高度仍将超过西塔,成为广州在建的第一高楼。

        根据该项目奠基时投资方周大福集团透露的消息,东塔预计投资超过100亿元,为华南地区第一高楼,预计2016年建成。不过据造价168了解,目前华南地区深圳平安金融大厦规划高度588米,预计2014年竣工。广州白鹅潭钻石大厦规划建设650米,高度均超过了东塔设计高度。珠江新城东塔成为华南地区第一高楼的目标恐将难以实现。

        广州市规划局公布的规划公示显示,该工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日期为2012年4月20日。但造价168发现,东塔建设工地已经热火朝天,现场地上建筑已经建设到了第4层。

  • 受制限购用子女名买房 北京七成豪宅买家为80后

        据造价168获悉,北京高端住宅市场买家年轻化的趋势愈加明显,近七成豪宅买家为80后年轻人。

        代理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从3月份开始,北京高端豪宅买家年轻化的趋势越加明显。“尽管来看房的一般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但是最后签约的往往是一些”80后“的年轻人。”尤其从3月份以来,70%以上的买方客户为“80后”,主流客户群发生明显变化。

        造价168认为,这种现象是当前成交以刚需为主的市场反馈,传统意义上,豪宅消费人群的年龄结构一直保持在40-50岁,随着社会财富在行业及新老人群之间的转移,高端人士趋于年轻化,另外由于限购政策影响,部分无名额的购房者选择使用成年子女的名额购买房产。

  • 多地重申严格执行楼市调控 湖南否认政策微调

        针对媒体报道的湖南微调楼市政策,湖南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权威人士30日予以否认。

        湖南发改委信息中心副主任田拥军接受《经济参考报》造价168获悉,关于湖南出台楼市微调政策的报道并不属实。他强调“湖南发改委从未研究楼市救市措施”。而媒体在日前报道中称,湖南省发改委在29日召开全省经济形势座谈会时传递出信息,将推出利率优惠、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减免相关税费等楼市微调措施,以促进刚性需求入市。

        此前,虽然中央数次强调楼市政策不动摇,可一些地方政府频频试探政策底线。据造价168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下半年来,先后有北京、上海、杭州、重庆、成都、厦门、武汉、合肥、南京、常州、吉林、中山、长春、芜湖、沈阳等近40个城市出台了不同角度的楼市微调政策。政策内容涉及限购变化、土地出让、普通住宅标准、税费优惠以及购房补贴等。

        但是,在这些微调措施中,造价168分析明显放松楼市调控的政策,如佛山、成都和上海等放松商品住宅限购措施,以及芜湖的扩大对购买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范围和额度等均被叫停。

        中国指数研究院表示,被叫停的4个城市中,3个是由于放松限购政策,造价168分析可见“限购”是中央房地产调控的“政策红线”。当前房地产政策以稳定为主,以往的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仍要继续严格实施。“明显放松楼市调控政策、打破政策稳定预期的行为仍不会被允许”。

  • 松下卖电器 还要在中国搞装修

        造价168获悉在遭遇了创立以来的最大亏损之后,产品“过于丰富” 的松下开始考虑如何让产品形成协同效应, 房子无疑为其提供了一个绝佳的载体。松下上周宣布,正式进军中国的住宅设备建材市场。松下的设想是提供从产品到装修的整体解决方案,目标2015年在中国实现20亿元销售额。

        造价168获悉,在94年的发展历史里,松下已经把自己的触角延伸到了制造业的方方面面。今年1月开始,松下、松下电工、三洋电机又合为一体, 新的松下产品线组合更加让人眼花缭乱。在家用产品领域也同样如此,小到插座、电灯,大到冰箱、电视,松下都无孔不入。据松下环境方案公司专务、住宅系统事业集团长北野亮介绍:“松下将提供从生活提案到空间设计、施工、售后服务的一条龙服务。”

        中国则成为松下推广这种业务模式最重要的海外市场。在2015年所有海外市场32亿元的销售目标中,中国就占到亿元。与之前主要在海外市场组合销售家电产品不同的是,松下还将提供浴室用品、清洁用具等住宅设备,与此同时提供设计施工和售后服务。

        造价168分析松下将加大渠道建设力度。在现有12家室内装修施工销售店的基础上,到2015年共建设300家直营店。同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经销商合作,开展室内精装修事业。在推广方面松下也采用了跟过往相比,更灵活的形式。造价168获悉5月日,在广州广百百货新市店,松下就搞起了美食沙龙,通过现场制作面包、香蕉奶昔等推介松下的厨房电器产品,在业界看来,这也是松下从产品到装修整体解决方案中的重要一环。

  • 繁大高速碾盘沟大桥下部结构圆满收官

        造价168获悉,5月30日黄昏,经现场工人高空奋战,中国铁建中铁十五局集团七公司二分公司繁大高速公路碾盘沟大桥下部结构施工圆满收官,为箱梁架设重启创造了条件。

        由中铁十五局七公司二分公司负责承建施工的繁大高速公路LJ-3合同段位于代县境内,线路全长8.33km,总投资额1.77亿元,工程建设涉及路基、桥涵等工程。桥梁工程有胡峪河大桥、赤岸河大桥、娃沟大桥、干沟大桥、碾盘沟大桥、寨沟大桥和沙河湾中桥,折合1078延米。

        据造价168了解此次下部结构施工圆满收官的碾盘沟大桥位于代县西马村北1100米处跨越一条黄土冲沟,全长157米,以施工便道打通难,运输难和施工难而著称。该桥梁中心桩号为K23+445,右前角90?,上部为5-30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墩为柱式墩、实心墩,最大墩高35m,设计桩基40根,最大桩长51m。

        造价168获悉,自3月底该桥复工以来,该项目坚持早着手、早介入,早安排原则,精心组织,优化工序,科学施工,以业主开展的“4.30”和“6.30”劳动竞赛为强劲力,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狠抓施工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30日黄昏,经现场工人高空奋战,该桥下部结构施工圆满完成,宣告又一节点的胜利,标志着该项目桥梁下部结构施工退守干沟大桥。

        造价168认为碾盘沟大桥下部结构施工的圆满收官,不仅为箱梁架设重启创造了条件,而且对该项目进一步整合资源,鼓舞士气,集中精力,聚力攻坚,迈向胜利开启好头。

  • 2012第二届石材养护大赛即将开幕

        据造价168获悉,近日,由广东省石材行业协会、省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国际石材网、《南方石材》杂志联合举办的“2012第二届石材养护大赛”即将开幕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热烈反响。据悉,自5月10日大赛正式启动以来,短短两三周的时间内,大赛组委会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石材养护企业的踊跃报名,据造价168了解,截至5月28日下午17时30分,报名参赛的养护企业达62家。另外,大赛获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支持,众多工程方企业、石材养护专家及媒体对本次大赛倾注了极大热情。

        为何石材养护大赛在社会各界“一石激起千层浪”,带来如此热烈的反响?造价168了解到作为第二届举办的行业大赛,相比往届有何亮点?大赛开幕在即,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如何?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进了大赛组委会,进行“实地探班”。

        石材养护行业发展迅猛

        据造价168了解,石材作为一种天然的高档建筑装饰材料,以其独特的花纹、质感和返璞归真的装饰效果,在当今的建设浪潮中得到广泛的应用。随着环境的不断恶化和人为因素,各种尘埃、废气、酸雨、紫外线以及化学药剂、油污、生活污汁等对石头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导致石材不断出现诸多如锈斑、油斑、水斑、色素斑、白华、冻融、破裂、褪色等病变现象,严重影响石材的预期装饰效果,引起了建筑业界的强烈关注。与石材密切相关的养护需要开始出现,石材养护行业便应运而生并得到快速发展,渐渐成为石材行业最具特色的分行业之一。

        行业混乱,需要一场公平的较量

        据造价168调查,近几年,石材养护行业发展十分迅猛,随着石材养护市场的不断扩大,一些清洁公司、装饰公司、石材公司和物业公司也相继进入石材养护领域,促使石材养护行业得到更加迅速的推广和普及。

        然而,迅速的发展之下,是行业标准的相对滞后以及部分石材养护企业缺乏自律的竞争表现,石材养护行业的混乱现象逐渐显现,严重影响石材养护行业的发展。如何规范行业秩序,引导企业以先进技术及真才实学进行正当竞争,在社会树立良好的行业信誉,坚定市场对石材养护行业的信心,是石材养护行业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而造价168认为,一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石材养护大赛,无疑就是行业的“一场及时雨”。

        报名参赛的企业向记者坦言:“一场‘真材实料’的比赛,能更真实、无疑将更加直接实际的展示养护企业的技术优势与实力。”“在现场演示操作,能让客户更加清楚我们的效果和实力。

        大赛组委会称,希望通过大赛,在社会树立养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并为养护企业树立以技术与创新为竞争力的学习标杆,以此倡导及鼓励养护行业的正当竞争风气。

        据造价168分析,目前,养护企业需要公平竞争、真实展现实力的舞台;社会各界需要深入了解养护行业的桥梁;市场与工程方亦需要更优秀更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因此,2012第二届石材养护大赛在业界内外“一石激起千层浪”不足为奇,这“恰恰体现了行业、社会及市场的渴求”。

        更多亮点呈现

        据大赛组委会透露,相比起往届大赛,2012第二届石材养护大赛将有更多亮点呈现,这些亮点体现于宣传、合作、赛事、评审等各方面。据造价168悉,截至5月28日,已有28家媒体、37家酒店物业管理企业对大赛投以高度关注。而在比赛方式及评审方面,大赛组委会也启用更高、更直观、更严格评判标准,让2012第二届石材养护大赛“更严谨、更科学、更公平”。

        大赛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

        作为行业的一大盛事,严谨而周密的筹备是确保大赛圆满进行的基础。对此,记者特向大赛组委会征询了大赛筹备工作进展。

        据悉,目前大赛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据造价168了解,5月10日至6月10日为大赛报名阶段,6月10日至13日将进入大赛海选阶段。通过大赛海选的优秀企业将获得正式比赛资格,进入6月15日的总决赛。

        大赛组委会将于2012年6月29日第十届广州国际酒店用品展上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为大赛企业创造巨大的宣传优势和无限的商机。

  • 第二届(中国)国际陶瓷高峰论坛举行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5月29日下午,2012第二届(中国)国际陶瓷高峰论坛于广州琶洲会展中心B区2号会议室举行。本次高峰论坛主题为:“陶瓷进化论”,旨在通过此次论坛为国际陶瓷行业搭建一个共同交流的平台,并且就喷墨打印等新技术话题进行国内外企业的意见交流。据广东华联科技调查了解到,现场汇聚了来自意大利、西班牙、英国等陶瓷行业国际知名人士,以及海外设备生产企业、海外原材料供应商、海外设计公司、国内陶瓷生产企业的企业代表共150多名嘉宾参与。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此次活动是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筑材料行业分会和陶城报社联合主办,目的在于梳理陶业发展脉络,探讨技术创新可能带给行业的发展新格局,以此推动产业的发展。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下午两点钟,高峰论坛正式开始,中国建筑卫生系会会长缪斌和意大利陶瓷机械及设备制造商协会市场推广部代表卡斯塔先生先后作出了精彩发言。而随后上台的几位国外嘉宾则围绕“欧洲陶瓷行业的经验分享”、“瓷砖打印市场的巨大革新”、“喷墨墨水原理及制备”等话题,进行了足够权威并且令人受益匪浅的演讲。

        之后举行的高峰论坛是整场论坛的高潮环节。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在佛山市陶瓷协会秘书长尹虹的主持下,来自国际优秀海外设备生产企业、海外原材料供应商代表与国内企业代表一起展开激烈思想碰撞,就“陶瓷打印技术的进化”以及“喷墨技术本身与应用”两个话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在同声传译的帮助下,现场嘉宾妙语连珠,精彩的论坛让台下的中国听众不仅初步了解到了国际先进的喷墨打印技术,并且对国际先进技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少听众举手向嘉宾提问,现场流露着浓厚的学术气息。

        据广东华联科技悉,多年来,陶瓷行业一直依靠新技术、新产品所构造的新概念来实现超额利润,达成产业进化,而当前火爆的陶瓷喷墨技术对于产业进化的推动作用表现得尤为明显。陶瓷喷墨技术的出现颠覆了传统陶瓷理念,使瓷砖生产从“复印机”向“打印机”转变,是陶瓷装饰效果的一场大变革,也被普遍认为是未来陶瓷发展的主流趋势。

  • 三四线城市存货周转率大降6成 深陷地产泡沫

        据造价168获悉,近日,某知名研究院企业研究中心一份内部研究报告披露,过去几年过于激进的土地出让速度,让包括唐山、扬州、中山、芜湖、连云港等大量三四线城市累积了天量库存。其中,地处华北的唐山市可能要花费52年才能消化掉此前四年的土地出让量。无独有偶,中国房地产协会近日最新披露一则研究报告也显示,上市房地产公司近三年来消化库存能力大幅度退化,2011年存货周转率较2010年下降60.83%,存货周转周期明显拉长。

        造价168了解获悉,直接衡量房地产开发存货压力的两个指标:一个是存货量,另一个正是存货周转率。而来自两个不同机构的两份研究报告不约而同地印证,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高库存风险拉响“警报”,今年中国楼市将全面进入去库存周期。

        三四线城市存量规模堪忧

        据造价168悉,某知名研究院企业研究中心的这份内部研究报告,核心调研内容是2011年商品房销售总量与2008年至2011年这四年来平均土地年成交量的比例,比如唐山这一比例只有7.6%.也就是说,如果按照2011年房地产销售进度,唐山要想消化掉1年的土地成交面积,需要13年时间,消化掉此前四年的土地成交量,需要52年时间。

        除唐山外,桂林、宜昌、宜兴、烟台、连云港、扬州、惠州等地均属去化压力巨大的城市。北海、南通、江阴、中山、洛阳、常州、芜湖等同样榜上有名。其中桂林、宜昌、连云港三地,201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占四年年均土地出让量的比例分别为8.2%、12.7%和18.4%.

        “从数据上看,三四线城市的结构性问题也已经十分明显。”上述研究院企业研究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据造价168调查,华北地区的唐山市,其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和2011年商品房成交量分别相当于北京市的17%、38%和18%,但前四年平均土地出让面积相当于北京的93%.惠州与广州相比,其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和2011年商品房成交量分别相当于广州的17%、36%和31%,但土地成交量相当于广州的94%.连云港和南京相比,其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和2011年商品房成交量分别相当于南京的23%、55%和55%,但土地成交面积已经是南京的117%。

        存货周转率下降61%

        据造价168了解,当三四线城市存量居高不下的同时,开发商的消化能力却持续下降。5月22日中国房地产协会发布的最新报告指出,上市房地产公司周转速度在2010年有所放缓后再次大幅下降。其中,沪深房地产上市公司2011年存货周转率均值为0.28,较2010年均值0.72下降60.83%,存货周转周期明显拉长。

        “这意味着,房地产企业的存货从2010年的400多天周转一次变成了1300多天周转一次。”广东房地产业分析人士吴晓波(微博)表示,与这一趋势一致的是,万科保利等五大房企今年一季度的签约总金额为820.57亿元,与去年第一季度相比,下降10.7%.

        相比于一线城市,三四线楼市泡沫的风险显然更引起业内高度关注。

        “一二线市场为主导,三四线城市随一二线的变动而变动。一二线城市的限贷限购政策造成的市场萎缩,楼盘降价促销,波及影响到三四线的城市。这就是三四线城市出现泡沫的原因之一。”据造价168了解到,广州地产资深人士、寒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表示,三四线的泡沫问题不是简单降价促销可以解决的,因为它的降价程度受成本影响。而政府对于这样的状况是难以作为的,因为政府无法强迫消费者消费,又不能强迫开发商降价。最有可能可以调整是贷款金额上限等等,目前扬州最出格,拿出一些财政来补贴,但作用还是微乎其微的。

        房地产拐点来临?

        造价168调查了解到,有消息传“政府欲动刀库存房,销售超7成才可推新房源”,但至今该消息未经住建部确认。但“去库存是中国楼市之重,迟早要面对,迟早要解决的问题。”汉硕国际管理学院中国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许子枋表示,中国楼市将进入新一轮去库存周期。

        “2012年将是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行业最艰难的一年。”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李恩平日前谈房地产供给时表示,受2011年房地产交易低迷影响,2012年房地产供给将相对充裕,存量供给将进一步积累。受此影响,房地产整体盈利下降,部分前期土地购置成本较高、融资成本较大、商品房积压较多的企业将面临亏损和债务压力,破产、倒逼现象将激增。这也将为大型企业集团和财团并购提供良机,市场垄断格局将进一步增强。

        造价168认为,人口总量增速的衰减和出生率的下降,对应的是高速数量型的城镇化率达到警戒值,实际上,高速城镇化已经过度透支了中国房地产业预期。中国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时,就是中国高速数量型城市化问题爆发期的警戒值了。从目前城镇化速度推算,预计到2017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可达60%.或许只要5年,因过度城镇化的透支,城镇化面临方向性的选择,基于高速城镇化的房价地价持续增长预期将难以为继,中国房地产业的产业景气或将从根本意义上由盛转衰。

  • 工信部拟制定建筑卫生陶瓷产业政策

        据造价168获悉,陶瓷协会接受工信部委托,在今年10月份完成关于国内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产业政策制定,并提交工信部进行进一步讨论。

        广东陶瓷协会秘书长陈振广表示,广东陶瓷协会在半月前接受了工信部的委托。据造价168了解到,此次制定的产业政策是中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历史上第一部产业政策,政策范围包括建筑卫生陶瓷、机械化工等全产业链,将对政策目标、行业技术政策、产业布局、准入门槛、出口贸易等与整个行业相关的方面做出阐述

        据造价168获悉,协会正在对政策制定的步骤以及具体工作进行规划,并将很快进入调研阶段。届时,调研小组将对全国各建筑卫生陶瓷产区、部分企业以及终端市场情况等进行详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制定适合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初稿),并于10月形成意见稿提交工信部。

        同时,据造价168了解到,广东陶瓷协会还将吸纳行业各方面专家一同调研、讨论、制定政策。陈振广表示,建筑卫生陶瓷产业政策一旦出台,将对行业规范、发展等起到指导性作用。

  • 29日建材走势不一 窄幅调整

        造价168获悉,29日开市,华东地区上海、杭州等地建材报价上涨10-20元/吨,南京建材则下跌10-30元/吨,中南及东北地区建材报价平稳为主,西部地区报价混乱,涨跌不一,不过幅度也都在10-20元/吨左右。

        造价168认为从市场来看,期钢昨日在利好消息刺激下,盘面大幅上涨,对现货市场有一定的提振作用,尽管如此,商家对后期市场预期仍然十分谨慎,加紧走货的决心比较坚决,贸易商整体出货状况尚可,从钢价下跌开始已运行两个月,累计跌幅超过6%,继续深跌的可能性不大,市场企稳动力较强。

        造价168认为从成本方面来看,截止到上周末唐山地区普碳方坯累计下跌100至3490元/吨;而进口铁矿石价格则下跌至137美元/吨。此外,昨日昆钢出厂价下调30元/吨,八钢出厂价下调100-150元/吨,涟钢螺纹下调100元/吨,华北地区晋钢、黎城太行等则多以平稳为主。

        造价168综合分析,受昨日期钢大幅上涨的影响,今日现货市场部分开始小幅反弹,不过多数地区商家仍是谨慎观望居多,虽商家盼涨心态较重,但仍需看下游需求的释放程度,因此预计今日建材仍是以窄幅调整为主,幅度为-20~30元/吨左右为主。

  • 珠三角18个重大项目建设提速

        据造价168获悉, 5月23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将《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4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中18个重大项目今年的建设进度调整为稳中求进。《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4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中有84个重大项目,此次调整涉及其中18个项目。根据广东省政府的要求,调整后的进度安排将作为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年度评估考核的依据。

        此次调整的18个项目涉及基础设施、现代产业两大部分。其中,基础设施类的项目包括珠三角各市城市轨道交通、广州地铁、厦深铁路、西部沿海铁路、广深港高速公路、白云机场扩建等项目。

        造价168认为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此次明确要求加快广州地铁续建项目建设,并开工建设7号线、8号线北延段、14号线首期、21号线和知识城线(原14号线支线)等多条地铁线路。

        造价168认为事实上,今年第一季度以来,全国多个省份经济增速均明显放缓。5月中旬,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河北、辽宁、江苏、湖北、广东、陕西六省经济形势座谈会,要求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 中村土地确权 小产权房不可能借机“转正”

        村民明年底前申请办宅基地证可免费

        造价168获悉,广州城中村村民在今年12月31日前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在明年12月31日起申请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都可免费。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广州将在3年内斥资1.2亿元,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今年年底前九成以上宅基地要登记发证。

        小产权房不可能借机合法化

        造价168获悉,深圳小产权房有望确权备受关注,广州在小产权房方面是否也可能借此次确权有所突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总规划师文靖强调,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而合法化。她指出,此次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只对依法报批、报建得到许可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登记,并不受理小产权房的登记。她透露,广州市正在进一步研究如何处理小产权房,待成熟时即会对外公布。

        设定期限内申请办证政府埋单

        造价168获悉,此次全市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受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申请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止,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造价168获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申请截止前,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依法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申请人无需缴费。逾期申请办理的,不再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办理,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据了解,确权登记基础工作的成本大约是每平方公里大约需要1.4万元,视集体土地的具体面积而定,此外还需要证件工本费等。

  • 首套房政策微调加速 湖南明确将降首付减税款

        继信贷优惠后,各地方针对首套房政策的微调再度展开,以便有序释放刚性需求。

        据造价168获悉在5月29日湖南发改委召开的全省经济形势座谈会上,下发文件明确表示在房地产调控总基调不变的情况下,为了促进刚性需求,引导市场形成统一预期,将推出利率优惠、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减免相关税费等措施,支持居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

        而在微调首套房政策的同时,座谈会上下发的文件也显示,今年“不可能出台像2008年底那种大范围、大规模的4万亿投资政策”,也“不可能松动房地产政策”。

        不过,今年5月7日,扬州出台的《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却顺利通过,当地将从2012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4‰-6‰不等的奖励,执行期暂定一年。由此也引发了市场对于政策松绑的预期。

        但中指院认为,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更注重“稳定”,明显放松楼市调控政策、打破政策稳定预期的行为仍不会被允许。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5月19日,温家宝总理在鄂调研,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时也指出要“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

        造价168认为,“全国主要城市的限购、限贷依然将严格执行。但从目前市场来看,再次出台严厉调控政策的可能性已经为零。其他地方则很可能跟进湖南针对首套房政策的微调,并影响有资格购房人群的市场预期。”

  • 中国10月起禁售百瓦以上白炽灯

        据广东华联科技获悉,我国将分五个阶段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从今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然后过渡到60瓦、15瓦,此举可年节电480亿千瓦时、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

        据广东华联科技调查了解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白炽灯产量和国内销量分别为38.5亿只和10.7亿只,为白炽灯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据测算,中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如果把在用白炽灯全部替换为节能灯,年可节电48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对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办有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说,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6 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反射型白炽灯和专门用于科研医疗、火车船舶航空器、机动车辆、家用电器等特殊用途白炽灯不在淘汰范围。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自2007年初澳大利亚政府率先宣布以立法形式全面淘汰白炽灯开始,先后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发布了淘汰白炽灯计划,淘汰时间集中在2010-2012年,淘汰重点是普通照明白炽灯。

  • 广东东莞4家水泥粉磨站将被淘汰【转载】

        造价168获悉,广东省经信委发布了2012年度广东省工业行业需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公告显示,东莞市有4家企业被列入淘汰名单。

        这些被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大部分属于小钢铁、水泥磨粉、铅酸蓄电池、皮革、印染等传统耗能、污染较大的产业。造价168获悉,被列入名单的4家东莞企业都属于水泥粉磨站,其水泥粉年产能达到145万吨,占被淘汰落后产能的水泥粉磨站行业285万吨的半壁江山。据了解,这些水泥粉磨站企业目前已经关闭。

        造价168获悉除深圳市外,包括广州、佛山等较为发达的广东省其他城市都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被列入淘汰名单。对此,东莞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都属于落后产能。水泥和烟花爆竹等高能耗、重污染企业或者项目,在几年前就已经被‘请出’东莞。”

     

  • 太古地产计划发行30亿美元中期票据

        造价168获悉5月25日,太古地产宣布,旗下全资附属公司Swire Properties MTN Financing Limited设立总值30亿美元的中期票据发行计划,发行的票据将由太古地产给予无条件及不可撤回的担保。

        由此计划发行为期多于一年的票据,已分别获惠誉国际评级有限公司给予“A评级”、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评为“(P)A2评级”,以及标准普尔“A-评级”。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渣打银行担任此项中期票据发行计划的安排行。

        造价168获悉太古地产表示,通过此项中期票据发行计划,太古地产在未来有需要时,将可直接从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在此计划下,公司可发行以美元或其他货币结算的票据,金额和票据年期不限。此前于5月10日,太古地产行政总裁郭鹏曾于股东会后表示,过去6个月集团未有找到适合的项目,希望未来12个月内,能寻觅到新的收购项目。

  • 中海上海地王项目低价入市 被指无利可图

        5月27日,中海紫御豪庭终于入市,该项目为精装修项目,主推245平米以上的精装大平层户型,均价为38000-45000元/平。

        据造价168获悉,中海紫御豪庭还开展“付50万意向金开盘可抵130万房款”的优惠活动,知情人士透露,折算下来项目售价将低至3.2万元/平方米起,远低于原来市场预期的7万元/平方米左右的均价。

        资料显示造价168分析该项目是2009年的地王项目。当年9月,中海地产以70亿元竞得长风纯住宅地块,一举成为当时的全国总价地王,折合楼板价高达22400元/平方米。加上建安成本、装修成本等,该价位对于中海长风项目来说,已经是无利可图的价格。

        另据造价168获悉,中海长风项目此次低开,或将形成当地一二手房“倒挂”的现象。因二手房东往往没有急切的套现需求,降价幅度远不如一手新盘。当地周边2000年左右的二手房成交价已达2.8万/平方米,而与中海紫御豪庭品质相当的次新楼盘恒仁河滨花园二手房叫价也在5万元/平方米左右,远远超过中海紫御豪庭新房售价。

  • 国土部:稳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广东华联科技获悉国土部副部长王世元近日表示,积极探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创新,稳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王世元是在与广东省政府联合举办的一场座谈会上作出上述表态的。此前,国土部发文要求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这被认为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

        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广东省具有多年的“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试点经验,其对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一位土地领域专家表示,低效用地的定义主要基于两个指标,即建筑容量低、土地产出效益差。其中,建筑容量低通常表现为容积率不高、建筑密度低等;产出效益则主要针对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而言,通常表现为单位土地上的生产效益和产量较差。。

        此外,加强土地的审批和使用效率,也被认为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房屋供应,并平抑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形势。

        广东华联科技分析本月以来,国土部已三次发出有关土地的政策信号。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家陆续启动基建、钢铁、交通重点项目的背景下,加快土地供应节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无疑有助于项目的审批和开工,并被认为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上述专家表示,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的特殊背景下,将有助于土地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来自国土部的数据显示,广东华联科技获悉目前全国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面积接近40万公顷,是前三年房地产用地平均供应量的3.4倍。

  • 部分房企乍现涨价冲动 业内:下半年楼市存变数

        一处项目销售人员昨天在售楼处指着“45万元起”的广告牌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上周的价格了。上周六晚上刚接到的涨价通知,同样的户型起价如今已变为52万元。”当然,不足百万元的新项目并不在北京,而是位于河北固安。

        造价168认为涨价的冲动已经暗地里传递出来。不得不提的背景是,北京商品住宅成交量连续4周上涨,多家机构判定本月北京新房、二手房的成交量均有可能创限购以来新高。“红5月”真的来了吗?

        造价168认为这一轮市场的回暖十分诡秘。一方面开发商流露出涨价的苗头,如两周前通州梨园某楼盘,从大幅打折降价后每平方米12000元调价成14000元的价格,部分买房人还在犹豫就被告之已没房。大兴的多个楼盘价格也开始止跌回稳,比上一期调高了价格预期。根据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之前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五月中旬,本年度最热销的36个项目中,19个项目的实际成交均价同比2月出现微涨,而且主要集中在大兴、通州等降价区域。

        造价168认为另一方面,固安项目销售员告诉记者,涨价的同时,他们也在揣测买房人心理。“涨价就针对新客户,此前知道价格的老客户就不敢调价了。而如果赶在这几天订房,即使是新客户也还有机会和公司申请和老客户同样价格的折扣。”

  • 造价168服务平台“改变造价技术,点亮造价人生”专题讲座顺利召开

    (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在“改变造价技术,点亮造价人生”专题讲座现场,就造价168服务平台的合作运营模式做精彩演讲)
     

     

    (技术总监陈宁在“改变造价技术,点亮造价人生”专题讲座现场,针对造价168服务平台的技术优势做精彩演讲)


    (“改变造价技术,点亮造价人生”专题讲座现场)

    2012年5月25日下午,由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主办,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华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造价168服务平台“改变造价技术,点亮造价人生”专题讲座在广东科学馆举行,来自建设单位、咨询企业、施工企业等单位的董高层管理人员、总工、造价师,造价员近40名出席参加了本次专题讲座。

    华联科技技术部总监、造价168服务平台设计师陈宁、华联科技董事总经理欧阳宏斌,分别就造价168一站式服务平台的特色与功能,以及造价168服务平台的合作模式做了详尽介绍。会上,嘉宾积极参与互动,就他们在工作遇到的疑难杂症向讲师寻求解决良方,并通过试用体验,了解造价168“一站式专业造价服务”的非凡魅力。本次精彩的专题讲座,对于造价168一站式专业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当天现场申购登记成为造价168服务平台的客户会员表示,他们成功寻找到理想中的最佳工作搭档。

    168服务平台是在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的指导下,华联科技自主研发的一站式专业造价服务平台。主要为建设行业主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材厂商、专业院校及工程造价人员等提供集项目商机、计价软件、材价信息、造价指标,造价资讯为一体的一站式专业智能化造价管理服务平台。它的主要特色是专业、快捷、精准、高效,让每个使用者真正体会到一站式造价服务的强大优势,并实现“改变造价技术,点亮造价人生”的目标。

  •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一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

        639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

        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7.3%

        广东华联科技获悉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了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198座,处理能力达到1.38亿立方米/日;正在建设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约1300个,处理能力约2700万立方米/日。广东华联科技获悉,在657个设市城市中,已有639个城市建有污水处理厂,占设市城市总数的97.3%;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884座,形成处理能力1.15亿立方米/日。全国已有1177个县城建成了污水处理厂,约占县城总数的72.5%,较2010年第四季度增加了5个百分点;县城及部分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314座,处理能力2334万立方米/日。

        广东华联科技获悉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98.2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2%;运行负荷率达到78.68%,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260万吨,同比增长7.8%;平均削减COD浓度258毫克/升。本季度有453座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平均运行负荷率不足60%,处理能力约为1442万立方米/日,占总处理能力的10.4%。部分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效率偏低,本季度有16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削减COD浓度不足100毫克/升。

  • 专家激辩楼市走向 马上反转还是维持调控

        广东华联科技获悉随着中央关于“稳增长”表述的出台,楼市的风向正在发生微妙变化。5月26日在碧桂园凤凰城举办的“2012搜狐财智中国峰会华东站”上,有专家认为,房地产很可能马上就要回春。但也有专家指出,楼市调控的基调没有变化。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说,限购令迟早将退出历史舞台,房价会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霍德明甚至预测,今年房地产可能就在第三季度反转。

        也有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存款准备金的松动不会对楼市带来利好。经济学家、南京大学党委书记洪银兴说,两会后,实际上宏观政策就转向适当放松,货币政策已经由紧缩货币政策转向稳健货币政策,这就意味着将会释放出数量比较大的流动性,广东华联科技分析这些流动性应该重点流向实体经济——而买房显然不在实体经济之列。

  • 碧桂园借穿越剧人物卖房被批低俗

        房子不好卖,开发商把“古人”都请来了。造价168获悉知名房企碧桂园在南京地铁上的另类营销引起热议。虽然COSPLAY被不少消费者所喜爱,但借古代美女在公共场所卖房却让网友们大呼“太低俗”。

        据目击者称,碧桂园的这三位美女出现在南京地铁1号线新街口到三山街段,她们分别扮演近来热播剧中“甄嬛”、“若曦”、“晴川”的形象,全身清代服饰,脚踩高跟鞋,手中举的牌子上书:“穿越不容易,不如穿越到碧桂园凤凰城买房。精装房38万-60万元。”三人先是坐着,然后起身向乘客发糖,并与众人合影留念,在早高峰引发了轰动效果。

        造价168获悉开发商这一创意在网上受到争议。有人称赞“营销创意大爆发”,也有人嫌不吉利:“这还有人敢住吗,卖阴宅还是阳宅?”而更多人则是炮轰这种营销手段太低俗,并且在早高峰的地铁上进行如此营销,容易引起秩序混乱,危及公共安全。

        “地铁一响,黄金万两,” 造价168认为这句坊间俗语揭示了地铁营销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重要性。实际上,这不仅在于地铁乘客的购买力高于公交车乘客,更在于地铁往往能成为标注区位和距离的动态工具。尤其是一些地铁沿线小户型楼盘,潜在买房人大多每天都坐地铁出行,把广告投放在地铁是最精准的客户定位。因此,如何打好地铁营销这张牌便成为许多房企正在琢磨的事。

        随着开发商不断追求营销突破,造价168认为出位营销可能博得眼球,但未必能让购房人对项目产生认可。

  • 房地产限购松绑在即?

        市场似乎终于等到自己盼望的信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显示,2012年中国部分城市具体限购措施可能有所变化。造价168分析可能包括对首套住房定义放宽、对二套住房限购放开、对非户籍人口常住人口限购放宽,限购手段也可能从硬性的交易限制转向信贷限制。

        不过,由于当前房地产开发成本特别是土地购置成本很高,大幅降价意味着多数开发项目面临亏损。因此造价168分析,只要经济形势和政策前景不明朗,多数房地产开发商将选择观望。只可惜,他们的筹码不多了。

        另外,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利用银行贷款,特别是2008年中央政府的刺激资金用于进行房地产开发,甚至炒房,而商业银行将房产用作贷款抵押,形成了巨大的敞口。据《华尔街日报》的Tom Orlik分析,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房地产敞口可能被低估了。中国银行2011年年末39%的贷款都以房产和其他不动产作为担保。

        造价168分析其风险在于,如果房价下跌幅度超过预期,那么开发商偿还贷款的能力就会削弱,银行用作抵押的房产价值也会下降。

        所以,身处宏观调控之中的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成交量和价格都低于上年同期。而如果成交量能够缓慢恢复,多数开发商仍具备偿债条件。但如果销售进一步冻结,造价168分析房地产开发商的债务将诱发新的危机。然而,房地产市场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引擎,其对中国GDP(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比例达到13%。这对市场对于中央政府不会进一步收紧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预期是莫大鼓励。有人甚至推测,政府不仅会在部分城市推出力度温和的放松举措,且时间或早于市场预期。

  • 660米中国第一高楼钢结构开吊

        日前,广东华联科技获悉,中国第一高楼——深圳平安金融中心(660米)钢结构工程正式启动,该工程钢结构重约10万吨,相当于4个深圳地王 大厦或2个深圳京基100大厦的用钢量,和国家体育场鸟巢的用钢量基本相当。

        广东华联科技获悉,深圳平安金融中心采用巨型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外伸臂支撑结构形式,由8根巨型钢柱、7道带状桁架、4道伸臂桁架、钢板剪力墙、巨型V形斜撑、百米塔 尖结构共超过10万吨构件筑成在面积为6800平方米、厚度为4.5米的底板上,钢结构安装及焊接工程量巨大,工程技术难度和工期(3年)压力空前。

        这些大量的异型构件,需要多人同时高空施焊,甚至要有焊工钻进构件内部对隔板进行焊接,对焊接质量控制提出了严格要求。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值得一提的是,设计新颖独特的塔尖结构在600米高空施工过程中 无依靠,桅杆顶高超出塔机最大起吊高度,对保持过程结构稳定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位于深圳福田区商业中心区地段,毗邻购物公园,广东华联科技获悉,与深圳会展中心相对。塔楼最高118层,裙楼10层,地下5层,主体结构高度558米、塔尖高度660米,占地面积1.9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460665平方米,集办公、商业、会议、观光、交易及配套设施于一身,是中国平安的总部大楼,建成后将成为“中国第一高楼”、“世界第二高楼”。

  •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 加强城市内涝防治确保安全度汛

        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

        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养护和内涝防治工作,开展本年度城市防汛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早部署,切实把做好排水设施养护和城市内涝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高度重视城市内涝灾害防治工作,摒弃侥幸心理,本着“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体系和机制,超前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切实把做好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重维护,切实加强管道清淤及设施维护,提高现有设施排泄能力。要指导城市做好汛前排水系统维护工作,及时清淤管渠、雨水进水口,检修维护泵站,确保设施完好,排水排涝通畅;要抓好重点部位地下管线清淤工作,特别是施工工地和新建建筑物周边以及常年易淤积管段,防止沙浆淤堵影响排水;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在管道疏通时,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避免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

        细排查,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精细。各地要加强城市内涝隐患的排查治理,摸清底数,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采用数字信息化手段建立雨情分析与内涝防治数字模型,提高内涝预判和防治水平;要针对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逐一制订和落实除涝方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察,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重保障,切实提升城市应对暴雨灾害等极端天气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预警与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从统筹城市内涝防治出发,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调,完善预警预报,统一指挥调度;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民防治内涝意识,减少排水设施破坏和人为淤堵现象,注重提升内涝紧急情况下群众的自救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深入开展汛前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责任组织体系:城市防汛责任制与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工程设施:管网、具有排水功能的沟渠、泵站、闸阀等排水设施完好情况;供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工地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预警预案体系:与水文、气象等部门协调联动情况,预警预报机制建立情况;城市低洼地、棚户区等内涝易发地区排水除涝应急预案和措施落实情况。保障措施:防汛通信、强制排水设施等必要物资的配备情况;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及应急演练情况;排水设施维护工作的安全管理及其督导情况;群众宣传教育情况。

        通知强调各地要深入开展汛前检查工作,切实把汛前检查工作抓好、抓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制订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做好检查记录,把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单位、项目和岗位,坚决防止自查、抽查工作走过场;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

  • 新版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出台

        新考核标准同时印发

        为进一步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规范国家节水型城市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用水效率,改善城市水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进行了再次修订。日前,两部委印发新修订的《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各地加大城市节水工作力度,并组织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复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申报与考核办法对申报范围、条件、时间和考核年限、程序、材料,考核评审组织管理、程序、动态管理及复查等作了详细规定。根据办法,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考核工作每两年进行1次,接受申报为双数年;复查自命名之日起每4年进行1次。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须获得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满1年(含)以上。被撤销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城市,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申报城市要实事求是准备申报材料,数据资料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造假行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经复查不合格的城市,两部委将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对不按期申报复查、连续两次不上报节水统计数据或工作报告的城市,撤消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考核标准规定了国家节水型城市必须具备的5个基本条件,如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不具备申报资格。此外,考核标准还规定了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考核指标等。

  •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 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及“十二五”有关规划,加快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城市排水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说,目前全国仅有17个省(区、市)的20个城市排水监测站通过了国家级计量认证,仍有14个省(区、市)尚未设立国家级城市排水监测站,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于排水监管工作的需要。随着我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加快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建设,对于实施排水许可制度、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安全等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城市排水监测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城市排水监测网组成。国家网由国家中心站、重点城市排水监测站(以下简称“国家站”)组成;地方网由省级中心站和市(城区、县)级排水监测站组成,省级中心站原则上应设置在国家站。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要结合本辖区地域特点和排水监测任务的需要,提出设立1个~2个国家站的布局建议方案,直辖市设立1个国家站。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根据各地国家站布局建议,统筹确定国家网布局与设置总体方案。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国家站的筹建工作,条件成熟的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后,统一纳入国家网管理,现有成员单位名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应适时更名。纳入国家网的监测站经由国家计量认证供排水评审组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资质认定。纳入地方网的监测站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资质认定。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制订辖区内排水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将拟纳入国家网的监测站名称及其基本情况报部城市建设司。

  • 中发改委明确2012年节能灯和LED灯推广数量

        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5月16日研究确定了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安排363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节能汽车和高效电机四大类产品,预计拉动消费需求约4500亿元,年节能约1200万吨标准煤,其中节电约323亿千瓦时。

        在这些政策措施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2亿元用于支持推广节能灯和LED灯,对于其推广的数量而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赵家荣表示:一是落实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扩大低汞节能灯推广规模,加大农村及边远地区推广力度,在完成今年推广计划1.5亿只的基础上,视情况再增加推广5000万只;二是推广LED室内照明产品1000万只(筒灯、射灯和球泡灯)、LED室外照明产品100万只(路灯和隧道灯)。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加快完善能效标准。加快制修订一批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力争年底前出台10项产品能效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能效准入门槛,强化标准的倒逼机制和引领作用。

        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公告能效"领跑者"产品型号目录,对达到"领跑者"能效指标的超高效产品给予较高补贴,适时将"领跑者"能效指标纳入能效标准中。

        推动节能技术创新。加快节能产品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一批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动高效节能产品生产装置升级改造。

        严格项目能评管理。新上项目采用风机、水泵、空调、照明器具等要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将产品能效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严格节能评估审查。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节能产品推广信息日常监督核查,对查实存在骗补行为的推广企业和销售企业,取消其推广资格,加倍扣减相应的补贴资金,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今年上半年启动"打击能效虚标专项行动",对能效虚标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倡导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为推广高效节能家电等产品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解读政策内容,宣传实施效果,帮助消费者算好"节能账",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响应。

  • 业主拒缴物业费权利受限 被限入业委会

        去年年底,大兴区翡翠城[香留园小区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拒缴物业费,并要求成立业委会监督物业。未料到该区清源街道办事处随后发通知,称按时缴物业费的业主才有权参选业委会,业主不满联名将其告上法庭。昨天造价168获悉,经调解,街道办愿与业主协商,并表态参选资格已无限制。

        拒缴费权利受限

        该小区业主李女士称,去年11月起,因物业服务水平差,一部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并希望成立业委会。今年2月,街道办在小区内张贴了《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其中将“按时缴纳相关费用”作为业主报名参选小区业委会筹备组的必备条件,同时还要求业主在报名时提供“缴付物业费收据复印件”。

        “不缴物业费就没有资格参选,可我们一旦交费不就等同于接受这个物业公司继续服务吗?那小区的环境怎么能得到改善?”业主们表示对街道办的这一规定不解,并质疑其规定业主筹备资格的合法性,5月10日,80名业主联名将街道办告上法庭。

        调解后撤销规定

        昨天上午造价168获悉,经大兴法院调解,清源街道办发布了该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参选公告,称32名报名业主均可参选业委会筹备组,社区居委会将于5月26日下午召开会议,将选出6位业主进入筹备组,参选结果于28日公布。

        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限定小区业委会筹备组参选条件,是认为这样能够推动小区的和谐,改善小区环境。26日召开的会议,凡报名的业主均可参选筹备组,包括未缴费业主,业主与街道办及居委会一同参与此会议,对筹备工作进行表决,尊重多数居民的意愿。

  • “移民热”刺激海外置业 四大细节不容忽视

        近年来,“移民热”已经成为了一种潮流,因为移民的进入刺激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发展。但是广东华联科技分析移民同样也会起到负面的影响,与中国房产市场比起来,国外房地产市场总体呈现不温不火或者小幅增长态势,房屋价格难以持续走高,依靠置业对资产保值增值的期望不能太高,事实上自有物业每年的维护保养费用和地税也不少。那么对于准备海外置业的人们来说,更应当谨慎,特别是细节问题,切记不要忽视。

        广东华联科技提醒海外置业需要注意的几点细节

        1.不要急于做出决定,一定要花时间了解市场和考察各种物业。有可能经纪人会带着看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地方,也只有多看经纪人才能了解你的审美情趣和口味,推荐的房屋更有针对性。

        2.找到合适房子后,雇佣一个好的房屋调查员,考察房屋内所有结构和设备使用情况,并记录成册,这对旧房子更有必要,不要轻易相信卖方的检房报告。

        3.在签名前应请律师审查,以确保自己的法律权力受到保障。在建议书上签字后,地产代理把它交给卖方。当卖方同意并签署后,建议书便成为合法而有约束力的合约。

        4.买卖双方都可互相讨价还价和提出反建议,直至达成协议为止,建议书有改动,最好仍请律师审阅过才签名。在同一时间内只可签一份还价建议书,如果多签须依法完成签过的买卖,卖方签名后无法取消卖房承诺。

        海外置业,多以投资为目的

        国内房企向海外拓展,进入一些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进行开发,造价168认为更多的是看中了投资客热衷于旅游度假型的房地产项目,因为相比于中心城市来说,这些大城市周边的旅游区更吸引有钱人。事实上,国内房企涉足海外还是基于瞄准了国内豪客的“腰包”,如上述几家房企所开发的项目均处于华人较为聚集的地区或者当地旅游的主要目的地,目的就是吸引国内的买家进行投资。

  • 财政部补助公租房660亿元 公租占保障增至逾三成

        广东华联科技获悉2012年全国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30万套。为支持各地完成上述任务,2012年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66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公租房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相比两限房和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并不能出售,资金的回收也只有通过租金来实现,因此对于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的资金要求较高,资金回收的时间较长。此次借助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由此造价168认为公租房的开展难度会更大对会减小。

        根据目前政策的分析来看,从去年开始的保障房大建,因为各种原因,实际对市场的影响低于预期。公租房若要起到切实的保障作用,不仅需要能够按期按量的建设,在地区分布上也需要更加合理,例如加大城区公租房建设的比重。

  • 社科院预计房价无上涨可能 二套住房限购放开

        广东华联科技获悉“2012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24日上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学术报告厅举行。就2012年的房价走势,房地产蓝皮书指出,2012年房价将延续上年末的盘整态势,预期房价将有所回落,但总体降幅不会很大。在经济和政策前景明朗前,多数开发企业将选择观望态势,不情愿轻易降价,房价将延续上年的盘整态势。

        广东华联科技分析就房地产调控政策,蓝皮书指出,2012年我国房地产政策将继续巩固已有的调控成果,调控政策将不断优化和提升,但调控难度也不断增大。一方面,国内外闲置资本仍然对房地产市场形成巨大的投资投机性需求,抑制投机仍将是本年度房地产调控的重要目标;另一方面,宏观经济增速回落,保增长压力增大,宏观经济调控可能逐步由紧缩转向宽松。

        造价168认为值得注意的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根据形势变化加大预调微调力度”。这与蓝皮书提出的宏观经济调控预测相同。

        楼市调控今后是“松与紧”?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这意味着房地产调控无松绑信号,这与房产蓝皮书所预测的放宽二套住房限购等政策明显有别。

  • 家庭装修,省钱要到位

        家庭装修是一项庞大的工程,质量和效果都是重点,而装修过人来最能体会其中的苦乐,也只能他们最能知道装修中什么地方应该省什么地方不应该省,今天,装修过来人就为大家支招装修中最不能省钱的地方,给大家的居家安全加上一层保险。

        开关插座要买好的

        市场上插座假货最多,一般人根本辨不出真假,所以建议插座开关尽量在知名品牌插座专卖店购买,质量才有保证。开关插座是火灾的引发地,特别是过年的时候,亲戚朋友聚餐聚会,用电量肯定增加。家中人口聚集,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这个要特别小心,开关插座都是电,又经常用手碰到,对于家中有小孩的,更应该特别注意防漏电的装置。

        水泥也有保质期

        只要贴瓷砖,就会用到水泥,而水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瓷砖的粘贴强度,大部分的瓷砖空鼓都是因为水泥铺贴时的问题,如果不想瓷砖起鼓、脱落,专家建议在购买水泥时,仔细查看生产日期,谨慎挑选高质量名牌水泥。尽量让这些小细节不影响装修最后的质量和效果。

        大芯板买贵的

        每家装修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用到大芯板,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室内甲醛含量,所以在大芯板的选购上要仔细,尽量到大的卖场购买质量高,环保系数高的板材,在这上面也绝不能省钱。

        名牌洁具更省水

        在购买洁具上,绝对不能为了贪图几百块钱的差价,而购买廉价洁具。廉价产品在用水量、噪声、水封功能等性能上,和名牌产品有很大差异。洁具属于长期和频繁使用的建材,所以磨损性上也较其他建材更大,所以在洁具等建材上,应该选择更为有口碑的品牌洁具。从长远使用上看,它也将更加省水。

        防火、防锈涂料不能少

        你家的木工活上都刷防火涂料了吗?所有的钉子眼上都刷防锈涂料了吗?如果没有的话,那肯定是工人偷工减料了。防火、防锈等工序都是家居安全的必要保护,业主在验收时,一定要特别留意这些小细节。

  • 选择装修公司理性做到五要五不要

        现今装修保证金并非强制性措施,而是家装企业的一种自律行为,装修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我们,一切强制性的行业都不是防止投诉事件发生的根本,最重要的还是消费者自我保护,而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选择装潢公司开始要做到五要五不要。

        五要

        1、选择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行业协会会员证的正规装潢公司。

        2、要选择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装潢公司。

        3、要选择诚信度较高、合同履行能力较强的装潢公司,这些企业一般均是参加创建家装行业规范服务达标和家装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单位。

        4、要选择采用《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的装潢公司,并根据合同规定,认真填写和选择所有合同项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5、装饰装修过程中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时刻与装潢公司保持联系,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诉或举报。另外,支付装潢款时,应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决不可提前支付。

        五不要

        1、不要轻信装潢企业广告。有些装潢广告片面吹嘘、夸大其辞,其目的是诱骗消费者过高估计广告所宣传的装潢效果。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消费者最好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操作的情况;

        2、不要迷信低价装潢。有的企业以免设计费、免管理费、材料费为市场最低价,人工费打折等低价为诱饵,一旦成交,采取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中途加价等种种手法坑害消费者;

        3、不要轻信熟人介绍。有的消费者轻信熟人介绍,不签订装潢合同,搞什么“君子协定”、“友情操作”,一旦出现装潢纠纷,因缺乏依据或有碍情面而无法妥善解决;

        4、不要找马路游击队。马路游击队一无执照、二无资质、三无固定营业场所,如果找其装潢,保修无法保证,出了问题无处申诉、卷款逃跑无法追究;

        5、不要找不可靠的挂靠公司。据调查,卷款而逃的装潢企业,不少是一些装潢公司的挂靠公司,有些总公司只管按月收取一定数量的管理费,对挂靠公司无任何制约措施,极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防止工程款被卷

        付款:分四个阶段

        市装饰协会投诉中心朱茂盛主任认为,为了防范装潢公司卷款逃跑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消费者可以在和装潢公司签订合同时,把付款方式一并写入,千万不要一次性把所有的装潢款全部付出,那样,一旦工程出现问题,消费者就很被动。

        具体来说消费者可以分四步来给付装潢公司的工程款:

        第一步,签订合同之日,给付工程款的30%;

        第二步,隐蔽工程完成后,验收合格,再付35%;

        第三步,木工完成,油漆工进场,付工程款的30%;

        第四步,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清剩余的5%。

        在具体签订装潢合同时,需要注意,正规的装潢公司和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文本,是采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制订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修订版(简称3•15新标准)已被强制写进该合同的修订版内,取代了之前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其三大可关注点是,一、作为订立合同时双方的约定,3•15新标准由原来的推荐性标准变成了强制性标准;二、验收项目分为A、B、C三类,A类是涉及健康安全的项目、B类关乎重大装饰效果和影响使用的项目、C类涉及轻微装饰效果的项目;三、空气质量首次进入了验收标准。消费者可以根据该标准进行验收。

  • 卫生间装修9要素

        对于卫生间和浴室的装修,如何体现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成为装修的一个重点。卫浴间的装修在家庭装修中涉及的细节很多。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直接影响日后居家生活的品质,更会影响心情。卫浴间装修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吊顶:因为卫浴间的水气较重,所以,要选择那些具有防水、防腐、防锈特点的材料。

        二、地面:在铺地砖之前,务必做好防水;在瓷砖铺设之后,要保证砖面有一个泄水坡度(一般以1%左右为宜),坡度朝向地漏;地面在铺设完瓷砖之后必须做闭水实验,时间至少要保证24小时;铺设地砖时要注意与墙砖通缝、对齐,保证整个卫浴间的整体感,以免在视觉上产生杂乱的印象。

        三、墙面:墙面的瓷砖也要做好防潮防水,而且贴瓷砖时要保证平整,并要与地砖通缝、对齐,以保证墙面与地面的整体感;若遇到给水管路出口,瓷砖的切口要小、适当,方便给水器上的法兰罩盖住切口,使得外观完美。

        四、门窗:卫浴间最好有窗户,以利通风;如果没有窗,尤其要注意门的细节。为防止卫浴间的水向外溢,门界要稍高于卫浴间内侧;卫浴间的门与地面的空隙要留得大一点,以利于回风;如果是推拉门,还要在推拉门与卫浴地砖之间做一层防水。

        五、电路铺设:卫浴间的电线接头处必须挂锡,并要先后缠上防水胶布和绝缘胶布,以保证安全;电线体必须套上阻燃管;所有开关和插座必须有防潮盒,而且位置也要视电器的尺寸与位置而定,以保证使用的方便合理。

        六、水路改造:卫浴间的给排水线路最好不要做太大改动,如果要改动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洗衣机的型号不同,上下水的位置也会不同。

        七、洁具安装:最好在装修之前把下水孔距记好,按尺寸选好浴缸、浴房、坐便器、洗手盆等洁具,以免在装修时尺寸不合适;坐便器的安装要先用坐便泥密封好,再用膨胀螺丝或玻璃胶固定,这样,在坐便器发生阻塞时便于修理。

        八、通风换气:卫浴间必须有排风扇,而且排风扇必须安有逆行闸门,以防止污浊空气倒流。

        九、绿化:增添生气。卫生间不应该成为被绿色遗忘的角落。装修时可以选择些耐阴、喜湿的盆栽放置在卫生间里,使这里多几分生气。

  • 住建部称年内建成保障房150万套 业内吁公开明细

        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已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28万套,基本建成150万套,完成投资2470亿元,这是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昨日透露的数据。

        而按照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前4月房地产开发投资数据折算,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即便是按照每套60平方米的平均面积,上述已完工保障房已经占到年内新竣工住宅项目的一半以上,为了确保不出现“滥竽充数”、“挖坑待建”的情况,业内人士呼吁,尽快公布相关开竣工项目的明细。

        而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前4月,新竣工的住宅面积为17809万平方米,上述基本建成的150万套保障房,如果按照60平方米的平均单套面积计算,则为9000万平方米,换句话说,今年前4月竣工的住宅中,有超过50%是保障性住房。

        造价168认为,从150万套的竣工量来看,已经完成了全年任务的1/3,尽管从时间过1/3、任务过1/3的角度看,似乎合乎情理,但却并不符合房地产的投资建设规律。

        此前不乏有被曝光的利用宿舍、集体集资建房来充当保障房完成任务,城建部门应尽快公布每一个保障房的具体开竣工进展、位置情况、承建单位,广东华联科技认为让公众成为“监督人”,避免出现“滥竽充数”、“挖坑待建”的情况。

  • 80后犹豫购房生悲剧 买房勿念更低合适即可

        身边想买房的友人越来越纠结,有些甚至还说到了抓狂状态。为何?造价168认为大体不过是为金钱、为降价所困咯。刚需的购房年代,因为速度而带来更多的悲剧。就这么犹犹豫豫快一周时间,等小两口终于咬牙要交定金时,再次被告知,“对不起,这套房子已经卖了。”该不该说这是杯具呢?

        此事无关天意,全在人为。调控至今,广东华联科技分析楼市市场秩序早已和从前大不同,这是一个买方的时代,精明而有远见的商家都知道如何迎合买家们的实际需求,如何才能令自己的房子更能被大家接受。从2月份至今,广州确实有很多楼盘都以各种方式促销,但是也有那么一小部分楼盘价格坚挺甚至新组团售价比之前还更高一些,这便需要想买房的人切身到每个楼盘详细了解,而非道听途说一味地认为这个楼盘还会继续降价,这不是理性买家应有的行为。

        每个房企、每个楼盘都会有各自的策略,产品各异,价格各异,使得成交也各异。一个楼盘的成交量比较高,那便说明它的价格能为市场接受,未来降价的可能性就低;相反,广东华联科技分析一个楼盘的成交速度慢,这也并非意味着这个楼盘未来就会降价,可能有供应量的原因,也可能有产品定位的原因,不能一概而论。

  • 守住楼市调控的底线

        在一片“救市”的质疑声音中,5月上旬出台的“扬州新政”已满两周。近日,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梁小青指出,对“扬州新政”应当予以支持和肯定,这是住建部相关人士首次对扬州新政进行表态。

        个人买房可获房款的4%至6%的奖励,扬州“楼市新政”在一片质疑声中被住建部相关人士肯定,广东华联科技认为这多少让人感到意外。从“推广全装修房”的角度为其找到了合理性,但下一步不得不思考的是,类似“扬州新政”的政策微调,会不会在一步步试探中,不断地触碰底线?

        更为关键的是,掌握在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的手中的“支持刚需”的动作,并不算少。在常见的公积金政策调整之外,首套首付的比例和贷款利率、限制外地居民本地购房政策空间,以及限购政策中具体年限、范围、力度等,都有给出自选动作的可能。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在“当前已经进入楼市调控生死博弈期”的判断面前,在“扬州新政”的示范效应下,想必会有更多的地方按捺不住,在政策微调上动作频频。如何把控新一轮微调救市的“度”,并能作出正确判断守住楼市调控政策的底线,不至于枉费甚至是失守前期楼市调控成果,相关方面当慎之又慎。

  • 全国20个重点城市因土地流拍减少百亿收入

        今年以来,据造价168观察全国土地市场依旧延续去年以来的冷清状态,流拍和低价成交频频出现。而流拍现象直接导致了土地出让金的减少。据统计,地方财政因流拍而减少的土地收入已经超过百亿。

        截至日前,包括北京、上海、杭州、重庆在内的全国20个重点城市今年以来土地流拍合计为107宗,其规划建筑面积945万平方米。这些流拍地块按照推出价格计算合计为138亿元,广东华联科技分析这意味着地方财政因此减少138亿元。另外,流拍地块中住宅类用地为52宗,占比接近五成。

        尽管,今年以来一些城市个别地块以相对较高的溢价率成交,但总体而言并未促进市场整体升温。当前土地市场与住宅市场表现的趋势截然相反,成交量上涨对于房企资金压力缓解以及后市预期的转变作用有限,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当前房企仍然普遍采用谨慎的拿地策略。

        未来全国的土地市场将整体仍以冷清为主。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两个极端,小部分热点区域地块受追捧,而其他地块可能因为调控的深入继续降温。当前开发商入市的积极性并不高,土地市场短期内难有明显起色。

  • 国土部:非公益性用地退出征地 维护农民权益

        获悉,5月2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主持召开第13次部长办公会,表示要缩小征地范围,让明显属非公益性的用地退出征地范畴。

        国土部指出,有的地方还存在以各种名义圈占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制度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广东华联科技认为下半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对各地工业园区、科技园区、文化产业园建设中存在的违规违法征占土地行为进行全面清理。

        会议还提出,要缩小征地范围,控制征地规模,积极稳妥推进缩小征地范围试点工作,让明显属于非公益性的用地退出征地范畴。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加大征地补偿安置力度,维护农民长远生计,适时调整补偿标准,提高征地补偿水平;造价168认为是这是一项因地制宜,拓展有效安置途径。

  • 西北首座“被动式”节能建筑开建

       月3日,西北首个“被动式”建筑、由中德合建的“幸福堡”综合楼被动式建筑示范工程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建。

      广东华联科技技术名词诠释:被动式建筑是指通过保温和密封技术,营造出一个与外部相对隔绝的空间,将阳光、地热以及家用电器、甚至人体自身产生的热量,通过能量交换设备回收和再利用,满足供暖等需求,不再需要传统的暖气和空调系统。冬天可仅用太阳能、室内电器的散热以及居住者的体温即可保暖,不需暖气;夏天则利用可以制冷、降温的特殊通风装置,免去空调。
      
         这项投资1700万元的被动式建筑示范工程被取名为“幸福堡”,位于乌鲁木齐市幸福路491号的大院内。该项目由新疆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总建筑面积7791平方米,地上1至3层为商业办公区,4至6层为公寓式住宅,在建筑围护结构、外遮阳系统、气密性、热回收系统等方面按照德国技术指标进行设计建造,预计明年8月建成。“幸福堡”综合楼的成本将高出普通建筑物30%,但能耗将比普通建筑物降低85%,可通过采暖等能耗的节约收回成本。
     
     “幸福堡”综合楼由德国海德堡能源研究所、北京文化桥建筑设计公司、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设计,德国柏林科技大学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被动式节能建筑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逐渐成为欧洲国家节能建筑发展的主流。被动式节能建筑不仅可以实现极低的能耗外,室内居住环境也可以得到明显改善,其内部空气可以永远保持新鲜,四季均能保持人体舒适温度,而且住户可以免受户外噪音和有害物质的侵害,大大提高了房屋的居住舒适度,经过隔热处理的墙壁和窗户让传统房屋的冰墙冷窗成为过去。
  • 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为探讨建筑碳排放科学、专业的计算方法,统一建筑碳排放标准,造价168在网上据悉日前,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和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外专家就国际ISO碳计量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建筑能耗数据分类及表述方式、建筑边界划分、清洁发展机制和碳交易等进行了广泛研讨和交流。

      广东华联科技点评:碳排放的计量尤其是建筑的碳计量问题在国际上一直是一个学术难题。建筑能耗和碳排放边界划分及建筑能耗的数据表述方法需要有统一的标准。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研讨会是我国参与国际标准的编制、修订,加强中国因素在国际标准中体现的一次有益尝试,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的国际标准化进程。
      
       在研讨会上,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全国勘察设计大师郁银泉表示,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使命,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统一认识,全球协作,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才能真正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造福人类。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研究所所长刘刚介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和建筑碳排放及建筑节能等方面的相关科研实践及成果,同时介绍了近几年来标准院在建筑节能改造上所做的有益尝试。碳计量国际标准负责起草工作组的召集人、日本东京大学野城智也教授介绍了日本在碳交易、建筑物碳排放监测等方面的实践和经验,指出统一碳计量方式方法的必要性。来自日本东京大学、日本工业标准化协会、德国标准化学会、英国标准协会、加拿大标准理事会、法国标准化协会的国际专家以及中国专家们就建筑碳计量国际标准草案初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日本、德国、加拿大等国专家分别介绍了本国的经验和措施。
  • 水泥技术创新后价格或提升到30000元/吨

       在去年水泥行业利润大增的背景下,几乎所有人士一致看好行业2012年的发展,但是刘长发在去年就表示水泥行业在2012年最晚2013年就会遭遇困境,造价168从今年上半年水泥行业的发展现状分析上也证实了他“预言”。对于水泥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早在去年的由中国水泥网举办的第四届浙商大会上刘长发就曾做过《水泥工业发展将进入深耕细作时代》的主题报告。

      此次会谈中刘长发院长再次强调,由于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今年水泥市场进入了低迷期,如果没有有效的改革发展措施,水泥行业将难以摆脱这种困境。打破目前这种状态的惟一方法就是深耕细作:深耕技术,细作产品、市场。广东华联科技对此经营思路亦深表赞同
     
      交流中刘长发揭示了“深耕细作”的深层次含义:水泥发明至今不到200年,在整个材料发展史上来说它是非常年轻的,充满朝气与活力。水泥的很多功能和价值都未被人类所认识,所以水泥工业的下一步发展就是发现它没有被我们认识利用的价值,这就必须靠深耕技术,细作产品和市场。发现提升水泥自身的价值,水泥的价格就不是现在的300元/吨,而是3000元/吨,30000元/吨,广东华联科技预见到那时水泥行业乃至整个建材行业的高附加值就会体现,整体地位就会得到大跨步提升。
     
      深耕技术,细作市场,以技术支撑为基础进行模式创新,有了技术作支撑才能开发产品的新功能,从而提升产品的价值。刘长发表示:“不要认为水泥就值300元/吨,关键看你的技术水平和整个产业的发展。要想提升水泥的价值,就必须提升整个行业的地位和价值。在生产技术上我们已经有了最先进的新型干法生产工艺,但是在应用技术上我们的应用还十分有限,从这个角度去发展去创新,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十年、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时间。目前行业里所谓的改革都是治标不治本,无法解决其本质问题。没有技术上的创新就没有出路,无法解决本质问题,一味追求形式上的变化是没有丝毫用处的。没有技术上的提升就没有产业地位和价值的提升。”
     
      “没有没有技术的行业,只有没有技术的企业”,刘长发表示:谁掌握了行业内最先进的技术谁就是赢家,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无论是央企还是民企。只要掌握了先进技术,小可以变大,弱可以变强。只要你的理念、思路、技术是先进的、正确的,无论现在多小、多弱将来肯定能变大、变强。而目前企业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观念问题、意识问题,大多数企业都在追求规模效益,追求短期效应,想要实现行业发展的转型就需要所有参与者的管理理念、经营思路发生转变。
  • 玻璃期货合约草案面世 或在下旬上市

       “白银期货刚上市一周,又有新品种的合约草案出来了。”根据郑商所和大商所近期发给各会员公司的新品种合约草案,玻璃期货的交易单位为20吨/手,焦煤期货为60吨/手。造价168分析,这两个新品种的合约设计适宜,有利于激发投资者的参与热情,从而有效地提升合约的活跃程度。

      “玻璃市场价格波动非常剧烈,玻璃企业面临着巨大的价格风险。”杨晓强说,去年,由于玻璃价格大幅下跌,国内大多数玻璃企业都出现了亏损。玻璃期货的上市能使相关产业企业大大加强抗风险能力。
     
      在4月举行的第六届中国期货分析师大会上,郑商所总经理助理张静曾表示,玻璃期货有望在今年6月上市。目前,郑商所准备工作步伐加快,即将于本月21—23日启动玻璃期货培训,目的是为会员单位培养更多的玻璃期货培训师,以便更好地培训各家会员单位员工、更好地服务玻璃相关企业。对于焦煤期货,广东华联科技判断,可能会在今年6月下旬上市。
  • 如何应对建筑公共空间缺失的挑战

       由世界经济危机引起的房地产开发衰退的现象,给了人们充分的时间去表达或重新调整其对当代建筑关注的焦点,即从对建筑外形的要求转向对建筑公共空间的要求。然而,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当下很多建筑为了达到利益的最大化而大大降低公共空间的维度。怎样面对公共空间缺失的现状?又该如何应对建筑公共空间缺失的挑战?

      其实公共空间缺失是很多标志性建筑的精英问题所导致的,这些建筑可能包括艺术博物馆、歌剧院和大学建筑等。它们在一个社区的中心占据重要的位置,并且由公共基金进行补贴。但是仅仅是一种当代建筑的包装,以证明它们使用了公共投资和免税的慈善资金,造价168认为这些建筑却没有起到真正为公众提供公共空间的作用。
     
      这个问题在澳大利亚的佩思市处理得不错。那里有世界上文化机构最独特的结合。它有州图书馆、西澳艺术馆、佩思当代艺术学院、两个表演场所和相邻的公共空间,靠近中央火车站。快速发展的大学和市区,为佩思提供了极大的潜力。美国公共空间规划机构正与东佩思再开发局合作,推进一个短期的物质改善计划和管理战略,打算使这个文化中心在全天和所有的季节更加活跃。其计划是,创造一个美好的空间,让人们有100个理由去访问,吸引更多的人参观文化设施。
     
      怎样打造一个以空间为基础的建筑,并能够应对我们今天面临的巨大挑战?这是很多建筑师为之苦恼的问题。为了完成任务而做的建筑是远远不够的。造价168建议建筑师必须变得更有创造力,开发新的设计战略,维护环境和改善日常生活,为目前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口提供更加人性的服务,增加更多可利用的空间才是“王道”。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专项方案

        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深入开展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方案》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并制定工作方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方案》还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的行为。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负责人现场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规定的行为。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存在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尤其是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要及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同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的统计及报送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并确保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造价168了解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在今年8月,指导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 首届“中国房地产与家居发展之道”高峰论坛举行

        【中国建材网】精装修住宅是居住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方向,也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苏州精装修住宅市场一批批项目纷纷加入精装修住宅行列,苏州市精装修住宅市场也不断扩大。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5月29日,由苏州房地产行业协会和苏州广电总台《第一房产》联合主办此次“中国房地产与家居发展之道”高峰论坛在红蚂蚁创意产业园隆重召开,就苏州精装修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和如何促进展开积极的研讨和交流。

        据造价168了解本次论坛邀请到苏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副会长杨建国先生;住建部专家委员会委员盛承懋教授;亨通地产副董事长、总裁张峰雨先生;朗诗集团苏南区域公司副总经理张捷先生;苏州大学艺术学院教授、苏州市花鸟画研究会副秘书长袁牧先生;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苏州市职业大学艺术与设计系教授、苏州市美术家协会理事副秘书长李涵先生;中国建筑装饰住宅装饰委员会副组委执行主席、苏州市装修装饰行业副会长、红蚂蚁装饰集团企业董事长李荣先生;苏州广电总台第一房产运营中心总监黄健先生,以及众多开发商代表和业内嘉宾一同出席。

        论坛本着“融合,共发展”的主题召开,就“精装修的发展前景、如何弥补精装”、“精装修的发展前景、如何弥补精装修个性化的问题”、“精装修与环保”、“精装修能带给消费者以及商家什么”、“房地产与家装之间的关系”、“如何用中国国学的传统文化展现房地产以及家装的优势”等话题,进行讨论交流。

        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本次论坛大会的协办单位之一,同时又是苏州家装市场上的领头企业,红蚂蚁装饰集团董事长李荣先生也在论坛上谈到未来精装修市场对房产、家装上下游的影响。他认为,精装修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商的品牌形象和以及提升房产商所建造的住宅品质。比如朗诗集团、绿城集团,在精装修这一块做得很好。对于消费者来说,精装修省却很多繁琐过程,节约成本给业主带来便利。精装修不用再去找装修公司装修,对整合社会资源,创造节约型社会都有一定积极作用。当下节能环保成为一种流行理念,精装修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

  • 4月全国房地产税收同比降逾一成

        楼市低迷致多地房产税收减少,据广东华联科技了解,从去年就已经开始了。财政部数据显示,去年前三季度,房地产营业税和契税同比分别增长20.1%和25.0%,比前年同期增速分别回落23.2和18.6个百分点。

        这种下降趋势一直持续到今年。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房地产业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下降22.7%和12.3%,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下降0.4%和15.7%。由于二手房交易减少,今年头两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房屋转让同比减少25.8%。

        针对房地产税收持续下降的现象,造价168分析,这是预料之中的事,主要原因是在房地产调控高压下,房地产交易低迷,成交量大幅下滑,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等必然出现下滑趋势。

        “逼迫政府摆脱依赖”

        广东华联科技认为,房地产业税收大幅下降,说明中国房地产行业正在向理性回归。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占地方收入的四至七成。这两项收入萎缩,对地方财政将构成一定压力。这也逼迫地方政府快速摆脱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依赖。

  • 东部城市竞争力停滞不前 部分房价过高

      《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东部地区城市竞争力出现了相对下降。上海就是典型的例子。2011年上海的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在香港、台北、北京之后的第四位,首次被北京超过。

      造价168认为,尽管过去十年中国城市化取得了极大的进展,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明显的推动作用,但是曾经的模式用到现在已经难以持续,必须寻求新的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结构转型关键期的城市并不只上海一个,整个东南地区城市竞争力的可持续性都需关注。城市竞争力和城市发展阶段息息相关,东南沿海城市正在经历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阵痛,同时东部地区某些城市房价过高,社会矛盾凸显等直接影响其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广东华联科技认为这是东部城市停滞不前的主因所在。

      东部地区城市竞争力的相对下降,意味着我国之前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国的经济和城市建设都处于转型过程当中。“如何理解这种全方位的转型升级,它不仅仅是主观的发展理念,需要做的是如何认识并且顺应这个规律,使我们的城市建设能够跟上历史发展的进程,如建立网上同步造价服务平台

  • 警惕地方“微调”变相给楼市松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湖北考察时再次强调,要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

      前阵子,关注楼市的人们都在紧盯着扬州,确切地说,是在盯着扬州出台的楼市新政是否会被中央叫停。不言而喻,大家是看中央对于地方楼市“微调”的态度,以判断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走向。

      造价168分析,在这些地方楼市微调政策中,大部分因尺度较小且符合“保护刚需”的政策框架而侥幸过关,但也有些因尺度较大,挑战“调控底线”而被直接枪毙。

      目前来看,楼市“微调”过关者为大多数。有统计显示,自去年8月至今,全国共有33个地方政府进行楼市调控微调,其中28个城市获得通过,5个被叫停。

      随着楼市调控的持续深入,地方财政收入还会更加吃紧,一定会有更多地方政府按捺不住加入“微调大军”。有专家甚至表示,“地方‘微调’尺度很有可能进一步加码,一旦有成功闯关者,必有追随者,而一旦追随者达到一定规模,发展成新一轮轰轰烈烈的‘救市’并非没有可能。”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期,房价合理回归的基础尚不稳固。在此情况下,调控楼市的力度一定不能放松。这就好比爬坡,要一鼓作气坚持到底,万不可中途松懈,否则不但何时能爬上去不说,弄不好还会一下子滑下来,前期所有功夫都将白费。

      尽管目前地方楼市“微调”看起来都很合规,大部分都打着“刺激刚需”的旗号,但这与赤裸裸的“救市”行为相比,只不过是多穿了一件“外衣”而已。最主要的是,无论“微调”出于何种理由,市场都可能将其解读为房地产调控政策或将变相松动的信号。

      有人说,我国楼市是“政策市”,任何政策的风吹草动都会牵引各方神经。广东华联科技认为,房地产调控已经取得初步成果,投机者正慢慢退出楼市,在此敏感时期,一定不能发出“放松调控”的信号,以防坏了整个楼市调控的全局。

  • 国务院重申限购 年内房产税或难扩围

      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武汉召开的六省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指出,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房 供给,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造价168认为值得注意的是,温家宝对于这次楼市调控 的表态是在扬州、营口等城市陆续出台放松房地产调控措施的背景下,因此这次讲话被业内解读为:坚持限购为主的调控政策不动摇。

      限购为红线

      月21日,媒体曝出消息称,辽宁营口出台政策,给予当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每人约5万元的购房补贴,当地财政拿出5000万元补贴这些人买商品房。

      广东华联科技认为营口并非个案,在此之前,已先后有佛山、成都、扬州等30余个城市微调楼市调控政策,刺激当地低迷的房地产市场。政策微调内容涉及限购变化、土地出让、普通住宅标准、税费优惠以及购房补贴等。

      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也向记者透露,对于地方政府的微调政策,住建部也是区分看待的,目前基本上属于保刚需和促进楼市合理需求的政策都会过关,但是违反限购政策的地方措施肯定要被叫停。

      在地方微调“不断”之时,中央对于楼市调控的态度却始终未变,住建部政策中心主任秦虹在新京报传媒举办的“房地产世界三周年酒会暨2011高端物业颁奖盛典”上指出,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楼市调控大方向一直未变,地方政府的微调大方向,总的来看属于支持合理购房需求,算不上政策转向。

      住建部房地产监管司副司长张小宏日前表示,继续落实好包括住房限购在内的各项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政策措施。造价168提醒个人住房信息6月底前将实现40个城市联网,届时,个人在40个城市的住房使用情况将一目了然。

  • 稳增长不等于放松楼市调控

      据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当前,从国内经济形势来看,稳增长的问题变得突出起来。在楼市调控 的关键时期,稳增长不仅不等于放松调控,而且还要稳定已有调控政策,绝不让调控出现反复。

      造价168分析在国家有力调控下,房地产市场正朝着社会预期的方向发展。不过,一些城市“以价换量”的空间依然存在,房价与百姓的心理价位和收入水平相比仍有距离,楼市调控远未到需要放松的时候。尤其是当稳增长成为全社会共识的时候,楼市调控更不能放松。

      众所周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仅受调控政策影响,也与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信贷政策的取向密切相关。受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央行连续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随着流动性释放,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如果不严加防范,很可能会有释放的新增投机投资性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推动房价重新反弹。对地方政府而言,由于房地产调控使得土地收入锐减,一些地方政府放松楼市调控的呼声再起。如此种种,都对坚持房地产调控形成压力。

      必须看到,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松劲是中央政府的正确决策,也是社会民众的强烈呼声。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抵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是应当坚持不懈的方向。

      对地方政府而言,要真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去,适应房地产市场“退烧”后正常的土地出让收入、住房成交量和房地产相关税收,逐步减少对房地产业的依赖。

      对寄希望于调控政策松绑的开发商而言,造价168认为必须放弃不切实际的盈利预期,积极应对市场,以价换量,调整产品结构,使房价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这才能换来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 房企预期楼市政策底部已现

      “又一次看到了总理讲话中出现了‘稳增长’、‘更加重要的位置’的提法,造价168看来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又要向扩大内需的方向开始微调了。而且在讲话中对房地产巿场调控政策也用了‘稳定’二字,要求‘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是否也预示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也会出现‘微调’呢?”

      广东华联科技认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因此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房地产调控政策“字字珠玑”的今天,温家宝总理的讲话引发了包括周忻在内的房地产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这标志着房地产政策可能出现转机吗?”这是很多评论人士共同的问题。

      表面来看,温家宝总理的讲话并未有明显的放松之意,但“稳定”两字还是给了市场很多想像空间。他们的判断来自总理几次讲话的对比。在今年两会期间,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目标的表述是“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此次,总理强调“稳定”两字,那是否意味着房价回归的短期调控目标已经实现,进而房地产业将进入稳定发展

      “在一些房企看来,没有再次强调房价回归,代表着没有更严格的政策预期,这就是利好。所谓房地产业的政策底部已经出现。”一位房地产业证券分析师表示。

  • 炒房团最高的境界:投资客最后成了开发商

        严厉的调控目前来看并未有放松迹象,尽管企业的资金压力和库存压力均处于高位。

        事实上,此轮调控政策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扼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进入市场。目前看来,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政策导向比较吻合,投资投机性需求在市场的空间很小,尤其在限购城市。

        那么,昔日的投资投机者都在干吗,他们的资金又去向何方?

        本报了解到,其实,相当一大笔民间投资投机资金仍在静观市场之变,准备随时抄底楼市。因为,在他们眼中,楼市的调整只是暂时的,长期向上的预期和对房地产赚钱效应的期待并没有退去。

        冬天里的炒房团 只在不限购的城市转

        这波“限购令”比想象中来得更长更猛烈。许多投资客在楼市上的“投机主义”不得不戛然而止。

        在财富数字上有稳定增长,这是投机主义一贯的政策,只是楼市门槛越来越高的前提下,这些投机主义也同样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甚至有一些,炒房炒成了开发商。

        限购每增加一个城市,叶青(化名)就会把家里地图上的一个城市涂成黑色,在她的这幅地图中,沿海一带的许多城市,都变成了黑色。

        她是温州炒房团的一个中坚力量,从去年开始,他们所在的这个团,“经济活跃指数就低了很多,以前多的时候,至少每周都要发一个团,现在一个月只发一个团的也有的。”叶青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他们曾经去过许多声名显赫的地方,比如海南、广州、武汉、重庆,这些地方的房价,曾经因为他们的到来,都发生了一些变化。

        可是现在这一脚步不得不放缓许多,他们今年去的大部分地方,也只是在长三角附近,比如江苏的徐州、连云港、扬州等,再或者,就是在安徽的一些不限购的城市转悠。

        成交量低得惊人,很多对炒房有兴趣的投资者逐渐放弃了去看楼盘,“大家对楼市的期望值比较低,这种时候,盲目进入的话,就会进入一个漫长的投资区间,很难出逃。”

        有一些城市,他们已经没有办法再进去了,“像杭州,最近一些开发商抛售的楼盘价格降得比较低,和我们两年前进入的价格基本已经等同了。这个时候想再进去,已经没有办法买了。”叶青说,限购,阻止了他们的脚步。

        比如杭州下沙的一个楼盘,在限购的前夕,2010年下半年,他们买的良渚的一个楼盘,现在的价格,比他们买的价格,要便宜了将近3000元/平方米。

        这价格让他们心痛不已,时隔两年,不仅没有升值,加上银行贷款的成本,这个楼盘想要转手卖出当年的价格,还不知道要隔多久。

        这是此前从来没有过的,炒房也有炒亏了的活生生的案例。“很难出手,这个楼盘我们当时也买了不少,下沙板块也买了一些楼盘,现在也是跌得一塌糊涂。”叶青说,已经很难计算到底跌了多少,至少有20%的损失。

        对这些多年来喜欢投资房产的人来说,一旦有闲钱放在手上,这就是活生生的贬值。

        “之前投资过房地产,买过很多套房子,现在没有办法投资房产,只好看看有没有其他的投资途径。”在浙江科地商业地产投资基金成立大会上,一名来自台州的投资者这样告诉记者,她已经抛售了一些楼盘,还有部分放在手上,对她来说,投资房地产投资基金,或许是一个更好的途径,“没有门槛,没有限购,如果项目投得好的话,一年的收益也有12%或者更高。”

        比如,之前一直炒得沸沸扬扬的平安信托和绿城中国正联合发行“平安财富安城1号房地产基金信托产品”,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包括温州龙湾项目等绿城多个房地产项目,年化收益率25%以上。

        “这个确实很吸引人。”一位浙江的投资者马小姐对记者表示,她曾经仔细去询问过这个项目,这个项目的投资起点比较高,要求300万一份,这对她来说,是一个比较高的门槛,“市面上大部分的房地产投资基金,都是50万左右一份,300万的起点未免太高了点。”

        有业内人士分析,这300万正好面对的就是有能力购买绿城的楼盘,但被限购挡在了门外的投资者。

        这些投资者中的很大一部分,都开始转向了房地产投资基金,这些投资,比他们曾经遭受重创的股市要稳妥得多,跟银行存款相比,收益又要好很多。

        还有一些较有实力的投资客甚至华丽丽地转换了身份,比如,浙江丽水的一个投资客,此前在炒房市场多年颇有建树后,还是很难割舍这块市场,所以联合了几个朋友,在当地一起开发房地产,从投资客转向了开发商,他并没有丝毫的不适应,很果断地从杭州几个大的开发商中招来全套人马做兼职,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开发商事业。

  • 4月房价震荡下跌 跌幅收窄未改房价下调大势

        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3个,持平的城市有24个,上涨的城市有3个。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46个,比3月份增加了8个。

        虽然4月房价环比下降的城市数量较3月有所减少,但综合其他数据,房价回调的整体趋势仍未发生改变。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刚性需求的集中入市,商品房市场成交和价格的震荡趋势将在未来反复出现。

        房价下调趋势未改 调控效果仍在发酵

        来自市场机构的统计显示,继上月新建商品住宅平均同比价格指数近年内首次出现负增长之后,4月平均同比价格指数下调的幅度再次增大,由上月的下调0.47个百分点,扩大为1.03个百分点。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从数据看,本轮调控在4月份的调控效果依然在加深,房价依然处于下调过程中。

        不过与此同时,新建住宅平均环比价格指数与上月0.3个百分点的回调相比出现了小幅收窄,下调0.26个百分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从新建商品房住宅价格指数看,在3月份上涨及持平城市的总量为24个,而在4月,上涨及持平的城市数量达到27个,未跌城市数量达到了2011年10月来的最多值,房价呈现出震荡回稳的状态。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吴晓君分析认为,进入2012年以来,商品住宅成交量跌幅持续收窄,4月开发商的降价力度较3月明显减弱,“原因之一可能是目前开发商的降价依然带有很强的试探性,一旦市场回暖或者回笼资金的目的达到,很可能又会减小降价幅度,造成成交量的回落,这样的循环可能会在未来几个月反复出现。”

        刚性需求集中入市 一线城市跌幅收窄

        不过,在全国房价继续保持下调趋势的同时,作为房地产市场风向标的一线城市房价却出现了环比跌幅收窄的趋势。

        与上月相比,北京、上海的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指数分别由99.5、99.7,收窄为4月的99.8、99.8,广州和深圳的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指数则基本维持不变。

        在吴晓君看来,一线城市出现价升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刚性需求人群较大,3月成交量大幅增长后,一些开发商打折促销的力度有所减弱,未能延续以价换量的趋势。

        以北京为例,北京房价在4月份跌幅有所收窄,包括商品房及二手房,实际市场成交中,房价的跌幅均有收窄的现象,部分商品房项目相比之前取消了优惠,主要典型区域是大兴及通州,这些区域之前跌幅比较大,在3到4月,因为信贷政策的调整,换来了比较大的成交量,刚性需求集中入市,成交的折扣有所收窄。

        “从北京5月上半月的成交量来看,后市大跌可能性减小,成交量可能有所复苏,但是在限购依然不放松的情况下,库存及潜在供应量依然比较大,市场可能会延续量涨价滞的局面。”张大伟说。

        宏观数据全线回落 后市难现大幅反弹

        在房价出现震荡的同时,5月份陆续公布的其他涉房宏观数据再次向人们展现出目前房地产市场深度回调的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1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8.7%,增速比1~3月份回落4.8个百分点。这已经是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第八个月同比增速回落,且回落的幅度进一步增大。张大伟认为,在保障房大量建设的背景下,如果剔除保障房增建影响,实际目前商品房住宅投资已经出现明显衰退。

        与此同时,4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5.62,比上月回落1.3点。创2009年5月95.94以来连续3年的最低点。

        “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持续回落已经将近一年的时间,体现出在2011年宏观调控以来,对于房企的影响持续深化。当前有所好转的成交态势,仍然难以企及调控前的水平,房企销售压力仍然较大,同时5月份仍然有不少楼盘推新,对房企的去库存也会再添压力。”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研究员陈雪说。

        此外,5月的数据还显示,1~4月份,全国房地产资金来源26667亿元,同比增长5.1%,增速比1~3月份回落了3.1个百分点。从单月情况看,4月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均为环比下降,只有其他资金出现小幅上涨。表明目前房企资金仍然需要更多地依赖于销售的回款,尤其是对于更多中小房企来说,对贷款和信托融资都很难寄予希望。

        张大伟分析认为,限购等调控政策执行力度依然很大,在市场方面,由于开发商的库存依然偏大,同时未来潜在供应仍处于较高水平,楼市尚不存在大幅反弹的基础。

  • 一季度香港住宅市场回暖 成交量反弹38.8%

        由于银行按揭有所松动,一季度的住宅市场有所起色,成交量较上季度反弹 38.8%,达 24,756 宗。与疲软的写字楼市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整个住宅市场在一季度明显恢复,买卖合约统计数字较上季度急增 38.8%,达 24,756 宗。

        一季度,多家银行将按揭利率从去年的 2.5% 左右下调到了 2.15% 的水平。随著房屋贷款成本的下降,2月份的新增按揭贷款宗数较上月增加了 19.6%,达3,209 宗,而新增贷款金额亦较上月增加了 44.1%,达 143.6 亿港元。受到刚性需求的推动,本季度的交易以小额成交为主。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中小型公寓的价格创了历史新高,从而提高了市场的信心。尽管机构和海外投资者对于外围经济仍感担忧,从而使得豪宅的交易量保持低迷。但在市场气氛回升及供应稀少的背景下,用家持续入市,令豪宅的价格出现温和上涨。

        展望二季度,尽管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香港的经济基本面造成进一步影响,例如失业率上升,但预计在强大的刚性需求支援下,整体住宅市场的价格将保持平稳。

  • 二线城市中高层薪酬直追一线城市

         近日,人力资源咨询机构太和顾问发布的2011~2012中国薪酬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房地产薪酬年增长率为15.1%,一线城市为15.3%,较2010年有所下降,而二线城市房地产行业薪酬增长率达到15.8%,较2010年有所增加并超过一线城市增长率。相关专家表示,“转型”已经成为今年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

        分析显示,过去一年一线城市房地产企业普遍对薪酬结构进行了调整,很多企业增加了固定薪酬所占比例。此外,从关键一二三线城市高层、中层、一般员工层平均薪酬的对比中也可以看出:成都、天津、杭州中高层薪酬水平处于二线城市中领先位置,且与一线城市之间的差距已越来越小。体现出因二三线城市当地专有人才储备有限,造成短时期内的人才缺口现象,这同时也造成了局部区域部分岗位薪资涨高,当地供需关系失衡现象。

        太和顾问地产行业研究员陈曦表示,薪酬增长率较高的岗位集中于规划设计类、建筑工程类等技术型岗位与营销策划类、招商类、融资类等需要综合能力的岗位,预计今年也是这个趋势。此外,数据显示,目前商业地产主要缺乏运营、销售、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也就是说需要一些资本运作和商业运营的复合型人才,尤其是胜任商业地产类项目运营的人才。

  • 第二届(中国)国际陶瓷高峰论坛29日广州举行

        近日,记者获悉,为了梳理陶业发展脉络,探讨技术创新可能带给行业的发展新格局,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筑材料行业分会和陶城报社联合主办的“陶瓷进化论———2012第二届(中国)国际陶瓷高峰论坛”将于5月29日下午在广州琶洲会展中心B区2号会议室举行。

        据了解,主办方举办本次论坛,旨在为国际陶瓷行业搭建一个共同交流的平台,以此推动产业的发展。在本次论坛中,将汇聚来自意大利、西班牙、英国等陶瓷行业国际知名人士,以及海外设备生产企业、海外原材料供应商、海外设计公司、国内陶瓷生产企业、国内上游企业的代表,就国际陶瓷行业发展趋势激荡思维。

        喷墨成全行业关注焦点

        “科技改变世界,创新成就未来”,多年来,陶瓷行业一直依靠新技术、新产品所构造的新概念来实现超额利润,达成产业进化,而当前火爆的陶瓷喷墨技术对于产业进化的推动作用表现得尤为明显。陶瓷喷墨技术的出现颠覆了传统陶瓷理念,使瓷砖生产从“复印机”向“打印机”转变,是陶瓷装饰效果的一场大变革,也被普遍认为是未来陶瓷发展的主流趋势。

        陶瓷喷墨技术自诞生以来,就在全球陶瓷行业中掀起了一股喷墨狂潮,中国的陶瓷喷墨发展也取得长足进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除中国外,全球共有约800台陶瓷喷墨打印设备。截至今年四月份,中国共有约240台陶瓷喷墨打印机投入生产,遍布广东、湖南、江西、四川、山东、福建等陶瓷产区。有关专家预计,到明年四月份,投入生产的喷墨设备将达500台。

        值得指出的是,虽然陶瓷喷墨技术与设备在全国各大产区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技术尚有提升的空间,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段距离。江西普京陶瓷有限公司瓷片线生产负责人何芬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制于墨水的局限性,目前喷墨产品在成色的丰富度方面或许还不及丝网和辊筒生产的产品,而且有些喷墨设备还容易出现拉线、起线等问题,打印品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同时,何芬洪也表示希望通过一些高端交流平台来了解更多关于喷墨未来发展的信息,以及如何降低喷墨打印的成本,解决在喷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四川新高峰瓷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钟慰任也建议,喷墨技术与设备的创新应该从降低企业使用成本出发,这样更利于喷墨技术的推广。

        随着国内外喷墨设备厂商的增加,目前陶瓷喷墨设备竞争十分激烈。对于喷墨设备的选择,杭州诺贝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钟树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性价比是最主要考量的因素,“评估性价比不只要考量机器本身的成本,也要考虑后期维护的成本。”

        为了进一步完善陶瓷喷墨打印品质,提供更多关于海内外喷墨技术与设备的信息,据了解,在本次国际陶瓷高峰论坛中,与会嘉宾将结合海内外先进的陶瓷喷墨技术与理念,就陶瓷喷墨技术、设备、墨水等方面的创新与运用展开深入的交流,促进陶瓷喷墨技术在创新中不断走向成熟。

        技术创新加速陶瓷产业进化

        “全球变暖”的潘多拉魔盒打开后,“低碳”成为人类挽狂澜于既倒的唯一选择,节能减排、绿色生产成为了社会的热点问题,也是陶瓷行业人士的共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印发的《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预计,到2015年,我国建筑卫生陶瓷产业结构将明显优化,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全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0%。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7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以及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

        有行业专家认为,要实现“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降耗目标,不光需要整个行业形成统一认识,最重要的还是要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据了解,在本次论坛中,与会嘉宾还将就如何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节能减排、绿色生产,新技术的创新与运用对于陶瓷行业进化发展所带来的影响与未来的产业格局等话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实际上,作为陶瓷行业目前最为先进的生产技术,陶瓷喷墨技术也为陶瓷行业在实现节能减排、绿色生产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据意达加销售经理高继雄介绍,传统的印刷工艺是将大量初放型原物料,依靠调色工人的经验,经过混合加工,用丝网或胶辊转印到砖面上。每生产一种花色,既需要十多种包裹色料和印油、印刷粉,还需要很多人力去调试。而喷墨印刷既解放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缩短了开发周期,又实现了集约化管理和订单式生产,除对喷墨机的基本维护外,不产生任何污染和浪费,对于陶瓷行业节能减排和绿色生产有巨大推动作用。

        除此之外,陶瓷喷墨技术作为一项具有革命性变革的新技术,它不仅提高了陶瓷产品印刷的仿真度,对于行业的进化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行业竞争扁平化、个性化产品增加等变化,在喷墨打印设备大量运用到陶瓷行业后表现得十分明显。

        据快达平中国区技术人员关泽良介绍,陶瓷喷墨技术的广泛运用,相对于丝网印花和辊筒印花,减少了工人,节约了人力成本;其次,减少了生产的原材料,降低了原材料的成本;同时,还减少了产品开发时间,节省时间;陶瓷产品的图案会更加多样化、精细化,产品的革新周期更快。

        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国频频爆发“用工荒”的情况下,不少陶瓷企业对于陶瓷喷墨技术能节约大量人力资源和人力成本感到十分满意。何芬洪告诉记者,目前陶瓷企业的劳动力有70%都集中在釉线和分级这两道工序,企业运用陶瓷喷墨打印,生产自动化程度将得到很大提高,同时,由于陶瓷喷墨打印能克服色差的问题,所以在分级工位上至少可以节约50%的人力,釉线也可以节约30%的人力。

        对于中国陶瓷产业广泛使用喷墨印花技术后给陶瓷产业带来的进化,何芬洪也显得很期待。他表示,陶瓷喷墨技术注定将会开启一个新的时代,陶瓷产业将向个性化时代迈进,产品也将从拼价格向拼品质、拼质量、拼个性、拼服务转变,制造成本较之以前也将会有大幅降低。

  • 开发商上半年促销不会再放大 继续“少量多批”推盘

        沪上开发商进一步降价促销的动力继续趋弱。

        新浪乐居和搜房网截至5月17日的监测数据显示,本周末(5月19日-5月20日)上海市内有6个楼盘计划开盘或加推房源,总计推出房源近800套,较上周末450余套的入市量增加了近70%;预计开盘均价约26000元/平方米,较上周末同样提升近70%。

        本周末计划入市的楼盘,分别是位于浦东的毕加索小镇、闵行的古北大成公馆、保利茉莉公馆、万源城尚郡,以及宝山的美兰湖中华园、锦秋御尚。

        某房企营销负责人分析,由于新增入市的房源多系老盘加推,因此开发商进一步降价的动力不足,“近期开盘项目的报价,虽然价格上相比之前都有所下滑,但折扣幅度并不是很大。”

        继续“少量多批”推盘

        “少量多批”依然是主流推盘手法。

        早报记者17日了解到,本周末计划入市的楼盘多为老盘加推。

        以保利茉莉公馆为例,上周末该楼盘已经加推过房源。据该楼盘售楼处一位销售人员介绍,上周保利茉莉公馆主推的是毛坯房,目前已经售完。这次主推的是精装修房源,量也不多,主推的两房和三房房源,总价为200万-300万元。开盘当天有优惠,但该销售人员未透露优惠幅度。

        美兰湖中华园在4月也曾开过盘。该楼盘售楼处一位销售人员介绍,此次美兰湖中华园主推的是一批88平方米房源,均价在1.65万元/平方米,此外还有“2万元抵7万元”的活动,折扣幅度在9.4折。

        沪上某不愿具名的房企营销负责人称,当前开发商乐于采用“小步快跑”的推盘模式,比如积累50组客户,就立刻开相应的房源。以前往往是积累上百组客户才会推盘。之所以采取现在这种推盘模式,主要是因为开发商感觉行情多变,要及时抓住客户群。

        金丰易居-普润地产副总经理周华燕则表示,目前市场的销售速度比预期好,但目前的行情依然是以价换量为主,“企业如果没有太大的资金压力,并不愿意大批量推盘。”

        “不少企业无跑量诉求”

        和上周末相比,本周末计划推盘的楼盘给出的优惠力度“更大”。

        以万源城尚郡为例,该楼盘售楼处一位销售人员介绍,此次该楼盘主推90平方米小户型,报价3.9万元/平方米,折后价格在3.5万元/平方米,较去年4万元/平方米的报价,降幅达5000元/平方米。此外,开盘期间还赠送车和家电。

        上述销售人员称,万源城尚郡此次开盘推出的两栋楼,所在位置和去年开盘房源一致,“价格十分优惠。”

        毕加索小镇售楼处给出的优惠幅度颇高。据售楼处一位销售人员介绍,毕加索小镇此次主推90平方米两房,原价200万元,折后价格160万元,折后报价在1.7万元/平方米。

        周华燕称,总体来看,市场的促销力度在收缩,上半年的促销基本不会出现放大的局面。原因是不少企业在2、3月份集中跑量,资金压力放缓,没有再次跑量的诉求。目前开发商都在酝酿下半年的推盘计划,大家普遍认为,下半年还有一轮价格探底,只是由于不同的企业跑量节点不同,很难预判具体出现在哪个时节。

        中房信研究总监薛建雄也说,在3、4月这轮楼市回暖中,开发商的业绩和资金压力得到缓解,现在就不需要再通过大幅降价达到大规模成交的目的。

        不过,薛建雄提醒,眼下成交回暖的势头能否保持,还有待观察。经过此前一轮降价后,到5、6月份,大量楼盘的性价比优势已显现,加上季节性因素,估计这两个月的成交量可以保持4月的水平。但到了三季度,就不好说了,“如果三季度成交量再度下滑,那到了四季度,可能就得重新降价。”

  • 五月楼市开门迎春 房企“试探性降价”力度已减弱

        多家券商跟踪的重点城市楼市交易情况显示,五月开局普遍红火。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苏州,重庆,厦门和福州10大重点城市中9个城市销售量上升,销售量在第20周录得强劲反弹。交易量和2011年同期差距已经收窄。

        南都记者综合分析人士意见认为,开发商试探性降价已经取得市场回报。中信建投研报认为,目前市场上所谓的“成交不可持续”的观点已然不攻自破,楼市需求者已不简单地关注绝对价格,需求者的预期开始大规模转变,由前期预期房价大幅回落转为房价维持平稳。

        5月销售料将好过4月

        销售的恢复已经带动了成交均价的上升。国泰君安数据显示,五月以来的第20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均价分别录得0.1%、4.6%、6.1%和11.8%的周环比上升。多位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市场正在健康地恢复。

        “从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结构来研究,改善性需求开始释放,不过高端市场依然冷清。”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对南都分析称,近几个月出现的各地政策微调,如房贷利率回归等变化,已经推动市场成交量一定的反弹。

        中银证券跟踪的5月第2周数据,33个城市楼市成交44133套,环比增18.1%,同比涨35%,证明销售明显放量,且好过4月的评价销售水平。

        “成交量难以暴涨,但温和回暖仍可持续。从流动性角度来看,近期存准率下调可望推动开发信贷和购房者房贷,对地产也是利好。”中国银行证券房地产分析师潘玮称,同时政策支持的意愿也很明显,包括扬州出台的购房奖励政策,沈阳、广州的公积金购首套房降低首付比例等支持政策,都显示政府对楼市的求暖心态。

        经纬行研究中心副经理曾英杰对南都记者表示,五一期间房地产市场销售强劲,存货在第20周周环比下跌了0.4%.多数分析人士总结称,虽然五月可能难以实现强劲的超预期增长,但在政策面、流动性等利好下,显著好于四月是可以确定的。

        房企“试探性降价”力度已减弱

        “4月房地产市场较3月显出疲态,开发商降价打折的力度已经减弱。”对后期走势,上海易居研究院如是分析。该研究院向南都提供的数据显示,4月份30个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9029元/平方米的均价实现了11%的同比增长,但是增幅比起3月,缩小了8.7个百分点。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说,预计未来几个月,商品住宅成交量将会在各方博弈中有所震荡,“原因之一是目前开发商降价依然带有很强的试探性,一旦成交放量,资金紧张程度缓解,很可能又会收窄降价幅度,造成成交量的回落。这样的循环可能会在未来几个月反复出现。”

        房地产市场对价格的期冀正在从盼降到求稳。包括中原地产、世联地产等一二手联动中介机构向南都记者透露,购房者的盼降心态已经减弱,当前楼市价格预期悄然转变,“求稳”是普遍心态。

        这也能从库存和推新货源的双双下滑中一探端倪。五月初,十大重点城市可售存货为71 .2万套,库存继续下降。去化周期继续缩短为10 .3个月。易居数据显示,4月20个典型城市小户型成交均价同比下降6.5%;中小户型成交均价同比下降21 .2%;中户型成交均价同比增长9 .8%;大户型成交均价同比下降14.5%.易居分析称,本月中户型呈现量价齐升的局面,预示着虽然市场仍以刚需为主,但改善性需求也已经开始逐步释放。降价预期恐难维持。

        4月标杆性十大上市房企中有七成以上企业出现价跌量升的情况,龙头万科单月销售均价一年多来第二次跌破万元大关。上市房企4月的让利相当给力,而业绩的回升很可能令降价不再急迫。

        二季度有保有压力挺刚需

        市场对二季度的走势开始呈现积极预期。包括国信在内的数家券商认为,二季度政策面不会大幅转变,总体“有保有压”,支持首次置业,投资性需求将继续受抑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可望吸引更多购房者入场,推动成交量继续上行。整个五月份的成交很可能创出年内新高,市场上所谓的“成交不可持续”的观点不攻自破。

        二季度是传统回笼资金、冲刺业绩的关键期。多家龙头房企表示将陆续放量,促销售保增长。

        万科、恒大、保利、雅居乐等一干房企已纷纷表态或开始向中小户型的普通刚需产品倾斜。恒大表示5-6月情况将继续回暖,再创小高峰。保利也表示5-10月将是推货和增长的高峰期,雅居乐称较低的土地成本支持了降价空间,对刚需的寄望明显。

        国信证券分析称,“二季度机会更多来自有能力实现销售超预期,并且受益国家推进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战略的公司。”

  • 6个城市住房信息已联网住建部 被视作房产税开征基础

        为履行年初的承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工作,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4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

        5月17日,财新网作出上述报道。

        早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截至5月17日,至少已有6个城市宣布其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与住建部联网,这6个城市分别是:广州、福州、厦门、南京、无锡和苏州。而长春和石家庄的当地媒体,此前也曾报道过,这两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与住建部联网的消息。

        人民日报今年3月的一篇报道曾援引有关人士的说法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不会向社会开放,相关部门管理人员通过授权和指令,在法律所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程序操作,避免个人隐私被不法分子盗用、滥用。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后,意味着房产税扩围有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但财新网17日援引一位接近住建部人士的话称,联网只是提供了技术手段,对“如何管理、使用、何时使用”尚需要一套完整的管理办法,这套办法还没有制定好,联网也不意味着现有政策即要调整。

        同一天,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小宏在中国网在线访谈节目中称,住建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供需双向调控,促进市场平稳发展和房价合理回归。他认为,近一个时期,市场回调还将是整个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基调。

        据住建部提出的目标,在2012年6月底前,全国40个重点城市将与住建部联网,其中包括4个直辖市,26个省会城市,以及10个其他重点城市;各省区市及其他城市也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争取2013年实现全面联网。

        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推进,被视作楼市调控和房产税开征的基础工作。

        新华社2月曾引述业内专家观点称,个人房产信息全国联网后,可以根据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情况制定税收、信贷标准。

  • 住建部关键期定调:方向不改 决不让调控反复

        加快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房产税试点

        地方政府小动作不断,各方声音此起彼伏——值此房地产调控关键时刻,住建部终于发出声音:明确调控方向不改,回调仍是主基调,并称“决不让调控出现反复。”

        解释回暖 刚需入市所致

        5月17日,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小宏做客中国网时表示,近期楼市成交回升,实为刚需入市所致。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快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同时,全力落实保障房建设。“近期将组织保障房质量大检查。”张小宏说。

        在张小宏看来,当前整个房地产市场正朝着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未来要进一步巩固调控,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截至目前,部分城市房价已经有所松动。”张小宏称,今年前4个月的数据总体上延续了去年以来的回调态势。

        张小宏透露,眼下自住性购房成为主流,投资、投机性购房空间已被大大挤压。

        “敲打”地方 仅靠出让金不靠谱

        值得注意的是,张小宏特别针对地方政府提出要求:首先,促进地方政府心态的回归。“各地应真正地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去,适应市场‘退烧’后正常的土地出让收入,逐步减少对房地产业的依赖。”

        另外,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张小宏力促企业积极应对,采取以价换量策略,回归到售价与投入、利润相匹配。

        而针对购房者,“一方面要保证居民合理的自住性需求,把信贷、税收方面已经明确的支持性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对投资、投机需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继续限购 稳步推进房产税试点

        下一步,住建部的工作重点将包括四个方面,在巩固调控成果的同时,抓紧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落实好包括住房限购在内的各项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政策措施。”

        张小宏补充表示: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积极引导开发企业适应市场变化。

        再者,要密切关注市场的走势,做好政策预案,随时应对市场可能出现的一些变化。

        更为重要的是,“利用市场调整期加快研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税收政策,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城镇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张小宏说。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房产税,张小宏直言:对个人拥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确实是有必要的。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继续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 树立尊重环卫职工的良好社会风气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

        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指出,各地政府要加大对环卫行业用工和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将环卫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纳入环卫单位市场准入和评价条件,规范环卫单位用工行为。要严肃查处殴打侮辱环卫职工事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意见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把健全市容环卫组织管理机构、规范环卫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提升城市形象、体现政府作为的重要工作,保证环卫职工队伍稳定,实现环卫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为此,意见要求,各地要规范劳动人事管理、提高环卫职工待遇、改善工作条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如,切实落实国家有关工资倾斜政策,保障环卫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推广建立一线职工健康疗养制度,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卫职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对环卫职工要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环卫职工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总之,要弘扬环卫职工的奉献精神,教育群众尊重环卫职工的劳动成果,树立尊重环卫职工的良好社会风气。

  • 纸质食品包装容器国家标准6月1日正式实施

        胡朝敏最近遇到了一件尴尬事。

        这位从湖北来北京打工的个体商人,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开了一间自己的理发店。前两天他给顾客倒水,一次性纸杯交到顾客手上没多久就开始渗水了。“我赶紧又多拿了个纸杯套上,本想是图便宜,没想到最后得不偿失。”

        和胡朝敏不同的是,在一家写字楼上班的白领刘小姐,则对那些五颜六色的一次性纸杯心存余悸:“我曾看到过杯身全部涂成红色或蓝色的杯子,倒上热水可看到褪色,更不要说有气味了,这样的杯子我真不敢用。”

        胡朝敏和刘小姐可以感到放心的是,无论是超薄还是彩色的纸杯,从下个月起都有可能在市场上消失了。6月1日,从行标升级为国标的纸杯新标准《纸杯》将正式实施,一同“上岗”的还有国标《纸餐盒》、《纸碗》。随着3个新国标正式实施,不仅结束了我国纸质食品包装容器产品没有国家标准的缺憾,还将引领整个产业升级发展。

        质量参差不齐安全堪忧

        5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附近的一家农贸市场,发现商家对纸杯的质量好坏判断异常简单——看厚度,而且不同价格的纸杯,质量区别很大,至于纸杯的材质以及印刷要求,不仅商户不知道,很多消费者也不关心,他们更多关注外观和价格。

        记者注意到,农贸市场的纸杯产品价格从几分钱到几毛钱不等。一些价格较便宜的产品,有的没有QS(生产许可)标志,而且企业生产信息也不齐全。有的纸杯产品,在拆开包装后,都能闻到明显刺鼻的味道。一些摊主透露,前来购买纸杯产品的,很多都是附近餐馆、理发店等个体商人。

        随后,记者又来到附近的美廉美、永辉等超市,发现相对于农贸市场的纸杯产品,超市里的产品一般比较正规,产品包装上包括卫生许可证、企业执行标准、工业生产许可证、材质、包装物材质、保质期、出厂日期、数量、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在内的标示基本完整,价格相对也会贵一些。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曾对北京、河北等11个省、直辖市135家企业生产的108种纸杯、52种纸餐盒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结果发现有15种产品的一些质量指标实测值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纸杯的成本,从几分钱到一块多都有。”北京天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张海峰告诉记者,用原生木浆和回收纸,一吨成本相差上千元,而纸杯的制作工艺又比较简单,大品牌反而做得少,大部分做一次性纸杯的都是中小企业,质量肯定参差不齐。

        标准升级引领产业发展

        据悉,2006年,国家就出台了行标《纸杯》,取代1997版标准,该标准对涉及纸杯生产使用的物质都做了适用标准规定。今年6月1日,行标正式升级为国标,进一步规范纸杯的质量安全。新国标从根本上对纸杯的原材料、添加剂、制品、包装、印刷等提出了高于行业标准的要求。新标准对纸杯的杯口和杯底印刷位置有严格规定,“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应印刷”,这样可以避免消费者在使用一次性纸杯时误食纸杯外包装上印刷的油墨,从而提高纸杯的使用安全性。

        除明确印刷要求外,对原材料的要求和环保油墨的使用,更是新国标的两大亮点。“其中不得使用荧光增白剂增白、不得使用回收材料,这是在行业标准中也都是没有的,这两项标准为一次性纸杯国标中的强制性标准。”全国造纸工业标准技术委员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因为一旦荧光物质进入人体,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如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使人体细胞发生变异,成为潜在致癌隐患。

        新国标中还规定,生产时要使用环保油墨。“过去我们使用油墨都是苯类的,油墨中含有苯或者甲苯等有毒溶剂,就像报纸一样有味道,其实就是有毒有害有味道。”专家表示,标准还要求“纸杯不应有异味,其底部和侧面均不应漏水、渗水。”

        中国造纸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标实施,好多企业将面临模具、模板甚至工艺的调整,这必将带动整个产业升级发展。与此同时,在行业标准尚未废除,且新国标又未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对执行新国标的积极性不会很高,因此宣贯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 家电能效补贴或达销售价的10%

        【中国建材第一网】纳入补贴的产品为能效等级达一级或二级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五大类。业内人士预计,国家财政给予的能效补贴或达销售价的10%。

        近日家电板块呈现整体性上涨,成为市场为数不多的亮点。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这或许与市场预期新一轮家电业刺激政策即将出台有关。家电行业人士预计,高能效节能家电产品有望获得补贴,这将成为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激励政策之后家电行业新的“发动机”。

        此次或采取直接针对流通环节终端消费者的现金补贴模式。纳入补贴的产品为能效等级达一级或二级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五大类。业内人士预计,国家财政给予的能效补贴或达销售价的10%。

        事实上,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分别在辖区内实行了高效节能家电补贴政策,此次政策若在全国范围施行可能会借鉴北京等地的做法。北京自2011 年9月至2012年2月底,对能效标识为一级或二级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电脑等五类家电产品给予每台100元至300元不等的补贴。

        由于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空调高效节能补贴三大家电业鼓励政策纷纷到期,加上国内外宏观形势的变化,去年下半年开始家电业景气度下滑,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白色家电产品的销售额同比下滑在10%左右。今年以来,下滑趋势依然没有好转。

        业界预计,新一轮家电能效补贴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引导高效节能产品消费,推动家电产业结构升级,带动行业走出目前的低迷。在该政策预期下,家电板块15日表现强势。小天鹅A涨停,青岛海尔上涨7.77%,华帝股份上涨7.48%,美菱电器、海信电器涨幅均超过6%。

  • 网传"扬州购房新政"已被住建部"坚决取缔"

        5月7日,据扬州市房管局发布的通知显示,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另外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该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巨大争议。

        5月11日,广东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余英在微博中透露“刚接到通知,住建部说‘坚决取缔’!”。然而不到一小时,该微博就被删除。这一举动令人生疑,是余英“接到的通知”有误,还是他因为“抢跑”新闻受到某些压力而删除微博?

        而早在5月8日媒体曝出“江苏扬州出台政策奖励个人买房”时,余英就在微博里写道“求证?会不会又是一个短命的政府行为?”。保利作为中国大型国有房地产企业,被业界视为政策的“风向标”,有人甚至公开表示“保利拿地就跟着拿地,保利促销就别抱幻想加紧促销”,保利高层余英对扬州奖励人个买房政策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求证?会不会又是一个短命的政府行为”,可见,他并没有收到住建部会放松楼市调控的“风声”,对地方政府的救市行为保持观望态度。中原集团项目部经理黄韬当天预测“奖励个人买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就目前格局而言,新政还会受到中央政府方面的政治压力,所以综合以上几个原因,扬州新政应该不久也会退出”。

        其实,虽然住建部一直严声将坚定不移推进房地产调控,但各地方政府的放松性试探行为却此起彼伏,造就了一个个“短命新政”。

        2012年2月,上海官方明确表态,外地户籍居民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以享受本地户籍居民同等购房资质,即可以购买第二套房。2月28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文件明确上海市户籍定义,持居住证人员不在上海市户籍之列。对于住房限售政策,上海表态严格执行。

        2012年2月9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2012年在芜湖买房可免契税,购新房发补贴。新政3天夭折。

        2011年10月11日11时49分,佛山住建局宣布12日起放宽限购政策,对四类人放宽限购条件,成为全国首个公开宣布放宽限购的城市。但当晚23时24分,佛山连夜紧急叫停限购“松绑”令,新政不到一天便夭折。

        严格执行限购政策以来,全国大中城市出现房价深跌地价初降的情况,土地市场频频流拍或以底价成交,这对依靠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来说是很大的打击。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4月17日发布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城市地价监测成果报告显示,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环比、同比增幅进一步收窄,全国住宅地价环比增幅由正转负。缺钱的各地方政府开始“倒逼”中央放松楼市调控。

        这场拉锯战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 全国40个大中城市个人住房信息下月将实现联网

        按照住建部今年初的部署,全国40个大中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要在下个月实现联网,届时个人在这40个城市的住房拥有情况将一目了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广州辖下十区两市的个人住房信息日前已经提前实现和住建部的联网。

        “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只是提供了一种技术手段,如果没有政策替代手段,广州不会退出限购。”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广州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调控政策,不会有“自由发挥”。此外,记者了解到,联网后,相关个人信息将只对管理部门公开。(记者赖伟行)

        40个联网城市

        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省会或首府城市:广州、长沙、福州、济南、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郑州、武汉、海口、成都、昆明、西安、贵阳、西宁、石家庄、呼和浩特、银川、乌鲁木齐、南宁

        其他城市:深圳、大连、宁波、无锡、苏州、厦门、温州、青岛、北海、三亚

  • 北京首套房贷利率85折并不难觅

        本报讯(记者高晨马文婷)日前传出的有关工行叫停首套房利率85折的消息让北京不少购房人心存忧虑。记者昨天从多家银行以及二手房中介机构获悉,目前,多家首套房利率能申请85折优惠的银行相关利率优惠政策暂未调整。而工行北京分行今年一直执行的是基准利率,首套房按揭从未实行过85折利率优惠。

        日前,市场盛传工商银行叫停了全国多地分行首套房贷优惠政策,本报记者就此向工行总部进行了求证。对于上述传言,工行方面表示传言不属实,并未全国范围内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工行总部表示:总行只是按照定价原则对贷款利率进行定价,并不是“一刀切”。

        “北京工行今年一直执行的是基准利率,从未实行过首套房85折利率优惠,因此,不存在叫停一说。”针对北京购房人关心的北京首套房利率优惠是否也面临变数这一消息,昨天,工行北京分行相关人士回应。

        昨天,记者从中国银行、北京银行等多家银行相关部门了解到,符合条件的首套购房人可以申请利率85折优惠的政策并未有变,也没有听说要有变化。此外,北京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汇丰银行等银行均可执行首套房利率85折优惠措施。

        对于今后是否有可能叫停首套房贷利率优惠,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首套房贷优惠政策并不宜取消,国家政策是基于鼓励自住型购房需求、打击投机行为为出发点,应该用优惠政策鼓励客户贷款购房。

        表格:相比基准,百万20年利息已经减少15万左右。以贷款100万20年为例,相比基准,9折的月供为7365元每月,比基准少418元,总利息减少了10万。85折月供为7160,总利息少15万左右。

  • 中国LED路灯接受度提升 2012年产量将翻倍

        2012年中国LED路灯总产量将达122万盏,同比增长79%,国内安装量将达85万盏,同比增长60%。

        LED路灯接受程度明显提升

        调查发现,相比前几年,LED路灯被大众的接受程度已经大幅度提高,推广模式已渐渐从示范推广演变为普及推广。LED路灯驱动电源一直是影响 LED路灯推广速度的重要因素 。前几年由于驱动电源以及灯具设计不合理等问题,LED路灯出现光衰、色飘甚至死灯等不良现象,刚装上的灯不到半个月就被撤换,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大众对LED路灯的信任程度。从2011年国内LED路灯推广情况来看,LED路灯被大众所认可,主要原因之一是LED路灯驱动电源已经在性能上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LED户外驱动电源技术取得突破

        2010-2011年,国内各LED电源厂商纷纷加大LED户外驱动电源的研发,经过两年的发展, LED户外驱动电源技术已取得了重大的突破,高可靠性、超高效率、超长寿命、超强特性、智能控制等新产品不断涌现,LED驱动电源问题已不再是LED路灯推广的瓶颈。

        国内生产大功率LED驱动电源的企业不少,其中户外大功率LED驱动电源实力最强的是国内厂商茂硕电源,2010年以来,其LED户外驱动电源市场占有率始终占据全国第一。茂硕电源一直在加大研发力度,其推出的七星系列等产品广泛被LED路灯厂商所认可,包括勤上光电、中微光电子、鑫谷光电、重庆四联、西安立明等知名LED路灯企业均是茂硕电源的客户。

        2012年中国LED路灯产量将达122万盏,同比增长79%

        2012年,随着节能减排的压力,LED路灯接受程度大幅提升。各地方政府均加快LED路灯的推广速度。重庆规划两年内安装5万盏LED路灯;河南郑州计划2015年以前推广安装7.8万盏LED路灯;江苏扬州计划到2015年,100%的次干道照明、小区照明使用LED照明产品,30%的城市主干道照明、使用LED照明产品,LED路灯需求量达5万盏;海南省2012年年底计划将全省21万盏路灯更换为LED路灯;广东中山截止2011年各镇区安装LED路灯已达16000多盏,规划到2012年年底总LED路灯达5万盏;佛山也力争到2012年LED路灯达12万盏。不仅国内,2012年国外很多国家已经开始启动节能减排计划,LED路灯推广就是节能减排计划的主要措施之一。

        预计2012年中国LED路灯总产量将达122万盏,同比增长79%。作为LED路灯最关键的组成部分,LED路灯驱动电源在2012年也会随着LED路灯的快速推广而得到快速发展,对有技术、资金实力作为支撑的LED路灯驱动电源企业,将会是一个机遇。

  • 浙江召开新型城市化高峰论坛和工作会议

        赵洪祝夏宝龙陈大卫等出席并讲话

        推进新时期新型城市化新发展

        近日,浙江新型城市化高峰论坛、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大卫等参加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委副书记李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明、省政协副主席盛昌黎等出席会议。副省长陈加元主持会议。

        据介绍,1998年,浙江省在全国最早提出城市化发展战略;2006年,又率先提出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意见》。经过几年的努力,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2011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62.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居广东省、辽宁省之后,列全国各省区第3位。城乡空间布局有新优化,城市综合功能有新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有新改善,城乡体制改革有新突破,城乡统筹发展有新进展。

        陈大卫对浙江省新型城市化发展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经济、社会、文化有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步伐明显加快,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提高到去年的51.27%,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空间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一批有重要影响与发展活力的城市群,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浙江率先提出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城市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发展阶段和速度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内,浙江仍将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在这个重要历史时期,浙江举办新型城市化高峰论坛、召开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中央战略要求、对新形势下全省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全面部署。他强调,2009年9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关于联动推进浙江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多项举措。两年来,省部之间加强合作,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浙江发展,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做好服务工作。

        赵洪祝在讲话中充分肯定这些年来浙江省推进新型城市化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全面阐述了新形势下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道路。要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形成城乡规划先导机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城乡产业互动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城乡设施共建机制;提高人居环境品质,形成城乡生态共保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城乡民生共享机制;加快城市管理创新,形成城乡协调管理机制;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形成城乡人文共创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形成城乡要素配置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切实加强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各项保障工作。

        夏宝龙在讲话中指出,要树立一个新型城市化的理念,抓住三个关键,重视五个问题,扎实推进新型城市化科学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新型城市化的新内涵新要求,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新动力新模式,努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口素质。要突出新城建设发展与老城的改造提升,抓住规划、建设和管理这三个关键环节,借鉴世界先进城市发展的优秀基因和成功经验,统筹当前与长远、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和乡村、地上和地下,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提升建设的品质品位,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文明形象。要着力优化城市产业发展布局,增强城市发展的经济驱动力;着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规划建设与城市规模、容量相匹配的市政设施;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宜业宜居水平;着力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推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保护城市记忆,延续城市文脉。

        同济大学副校长吴志强教授、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一鸣研究员在浙江新型城市化高峰论坛上作主旨发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以及杭州市、金华市、舟山市、云和县在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会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浙江省领导参观了浙江省优秀城乡规划成果展,并给予高度评价。

  • 城乡规划与公共服务专题研究班举办 仇保兴为学员授课

        全国市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全国市长研修学院院长仇保兴日前在京为参加城乡规划与公共服务专题研究班(57期全国市长培训班)的学员们授课,主讲了《新型城镇化从概念到行动———如何应对我国面临的危机与挑战》。本期研究班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全国市长研修学院承办,40位地级市(区)的主管领导参加了学习。

        仇保兴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市长培训工作非常重视。中央领导曾多次接见市长班学员,并作了重要指示。市长研究班和专题班已经成为培训城市领导的基地,学习城市科学的园地,研讨城市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的平台。他说,搞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所承担的非常重要的任务,希望参加学习的市长们深入研究问题和交流工作经验,争取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为我国的城镇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举办“五一二防灾减灾日”讲座

        姜伟新出席并讲话 齐骥主持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党委组织了以“5•12防灾减灾日”为主题的专题讲座,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范维澄和勘察设计大师王亚勇讲授城市建设公共安全和城市改造中的建筑抗震加固改造方面的有关知识。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出席并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齐骥主持。部机关干部听了讲座。

        姜伟新指出,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公共安全的形势越来越紧迫。城市公共安全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联系密切,涉及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等很多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公共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作水平、增强责任感。城市建设管理要对公共安全给予更多的关注,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建设。建筑抗震加固改造工作也很重要,关系人身和财产安全,要选择正确的方案和技术路线。

        姜伟新表示,听了两位大师的讲座很受教育和启发,部机关广大干部要更多地了解城市安全和建筑抗震方面的知识。

        此次讲座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的组成部分。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机关和院区内也要开展防灾宣传、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 乐从镇创建“国家级智慧城镇试点示范”项目启动仪式举行

        仇保兴出席并讲话

        “城市环境完备智能、城市服务高效灵活、城市治理精准高效、城市更加智慧……”这一切将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得以实现。乐从镇创建“国家级智慧城镇试点示范”项目启动仪式暨专家研讨会日前在北京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仇保兴为建设智慧城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和方案。仇保兴说,智慧城镇须具备7个条件。第一,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度。要充分考虑百姓的意愿,把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相结合,落实在城市规划中。瑞士的小城镇很美,当地政府严格审批所有建设项目,房屋建设必须先搭起木头框架,向社会“公示”,看是否影响景观、影响公共空间,得到大家认可方能动工建设。第二,因地制宜地建立一套可再生能源应用机制。可再生能源包括小水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能源。比如,秸秆压缩之后可提供燃料,像这种可再生能源在整个能源体系中占比20%,是我们的目标。小城镇周边有大量空余土地和自然资源,应尽可能从中获取可再生能源,而不能像大城市那样依赖商品能源。第三,建立一套能为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充电体系。如果像发展电动自行车一样发展电动农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直接从再生电网这个“智能电网”上获得能源,那么,我国的能源压力会大大减轻,新能源汽车在我国起步的问题就迎刃而解。第四,建立一套与绿色农房建设相关的农用绿色建筑推广模式。我国西藏地区推广太阳房,强调的是结合当地技术,因地取材,这样的建筑可称为“乡土绿色建筑”,最有发展潜力。第五,依靠信息技术建立一个没有假货的超市。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可实现产品信息追溯,假货当然就没有市场了。第六,建立一套“三网合一”快速信息传递系统。没有体制障碍的广大小城镇更便于应用“三网合一”,享受先快起来的网速。第七,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小城镇开展饮水安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应用实验。在这个领域,小城镇同样没有体制障碍。

        乐从镇以家具、钢材、塑料三大专业市场享誉国内外。近年来,乐从镇充分发挥“广东省物联网应用产业基地”的发展优势,积极谋划将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到城市经济社会管理的各个领域,运用信息技术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力促城市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此次乐从镇与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专业委员会、广东物联天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携手,已表明乐从镇倾心打造“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产业、智慧金融”新城镇的决心。

  • 九成家庭有住房 首套收益超三倍

        据《北京晨报》报道,人人都关心房价涨跌,是因为大家都有房或渴望有房。13日,西南财经大学和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中国自有住房拥有率高达89.68%,远超世界60%左右的水平,而城市第一套房平均收益率在300%以上。

        家庭金融资产量不大

        报告显示,城市户籍受访者3996个家庭中,有3412.36个家庭拥有各种类型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5.39%;这一比率在农村显然更高一些,为94.60%。“我国的自有住房拥有率,农村高于城市,中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

        而2011年中国城市户均拥有住房已经超过1套,为1.22套。这一数值比2010年中金公司发布的数据0.74套住房相比有大幅提高。

        清华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稻葵对此表示,实际上这并不与旺盛的刚性需求存在矛盾。“很多年轻人可能远离已有房产的家乡,在外地工作或生活,这也是房产刚性需求的另一个表现。”不过,他表示,目前住房已经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虽然有些青年志在四方,不过房子买在哪,可能就不会再流向其他城市,这就阻碍了劳动力的配置。”

        此外,报告显示,在城市中,第一套住房平均收益率均值为340.31%,第二套为143.25%,第三套为96.70%。但这也并没有改变中国人保守的风险偏好。在这份报告中显示,中国家庭无风险的银行存款所占比例,远高于其他金融产品类型所占比例,达到60.91%。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表示,中国家庭金融资产量不大,这里面大多数是无风险的金融资产,美国的银行存款占美国人总金融资产只有12.7%,所以中国风险偏好偏低,金融参与率也很低,表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完善,还有发展的空间。

        10%家庭占社会总收入57%

        截至去年8月,中国内地家庭金融资产平均为6.38万元。其中,城市家庭金融资产平均为11.20万元,农村家庭金融资产平均为3.10万元,城乡之间的差异显著。

        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8月,中国家庭资产平均为121.69万元,城市家庭平均为247.60万元,农村家庭平均为37.70万元。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均值是51569元,城市70876元,农村22278元。从数据中发现有0.5%的中国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超过100万,有150万中国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超过100万元,10%的收入最高的家庭收入占整个社会总收入的57%,说明中国家庭收入不均等的现象已经较为严重。

        炒股家庭不到一成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显示,在有效样本中,家庭对股票市场的参与率为8.84%。其中,股票投资盈利的家庭占22.27%;盈亏平衡的家庭占21.82%;亏损的家庭比例达56.01%。可见,高达77%的炒股家庭没有从股市赚到钱。

        调查发现,学历与股市参与率之间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户主没有上过学的家庭股市参与率为0.47%,而户主学历为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家庭股市参与率分别高达30.66%、43.66%和29.17%。但是,高学历却与炒股赚钱没有必然关系。调查发现,没上过学但是炒股盈利的占33.33%,小学文化炒股盈利的占37.04%,比例最高。而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炒股盈利的只在20%附近徘徊。A股还需要进行区间整理,现在A股并不具备牛市的条件。

        报告显示,中国家庭对股票市场的参与率仅8.84%,所谓“全民炒股”的结论并不成立。

  • 中国城市户均1.22套住房 重庆家庭超两套者众多

        目前,西南财经大学和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称中国自有住房拥有率高达89.68%,另有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城市户均拥有住房已经为1.22套,超过一套。本报记者的抽样调查显示,重庆家庭住房超两套者众多。

        从数据上看,我国住房拥有率高达89.68%,这数据看起来惊人,但理性分析又在情理之中。从中国的传统习惯看,居家过日子,有居才有家,要想安家不得不买房,所以在我国,年轻人购房比例一直居高不下。有数据指出,在中国40岁以下的购房比例接近于60%-70%。

        除了结婚买房之外,如今在重庆,刚毕业工作就置办物业的年轻人不在少数。三年前刚从大学毕业,在某民企工作的小陆,是重庆大足人,他告诉记者,家里人已经准备了60万元,为他在重庆主城区置办一套中小户型的房屋。“主要还是看重重庆楼市的升值潜力。买下房屋后,可以自住,等到过几年,也可再转手卖掉,得到一笔不错的收益。”

        数据显示,2011年重庆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投资2015.09亿元,同比增长24.4%,房地产施工面积20397.24万平方米,增长19%。其中商品住宅施工面积15923.84万平方米,增长15.9%。商品房新开工面积6824.36万平方米。

        根据记者抽样调查发现,75%的被调查者表示在重庆主城都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

        市民郭先生在结婚时购买了一套婚房,如今孩子已经4岁大了,他们去年又在渝北购置一套四居室。郭先生表示,身边的朋友有两套以上住房的不在少数,有一部分是家庭需要或者办公地点变迁而进行的购置改善性住房,还有相当一部分则是在前几年楼市热潮期跟风购买、用来投资的房子。

  • 报告称近九成中国家庭拥住房 网友大呼"拖后腿"

        前日,西南财经大学和人民银行共同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在网上引起热议。据报告显示:中国自有住房拥有率高达89.68%,远超世界60%左右的水平。而2011年中国城市户均拥有住房已经超过1套,为1.22套。不少网友大呼,和自身感觉相距甚远,不少人说:“对不起,我给你拖后腿了,我还没有住房!”

        农村自拥有率高于城市

        昨日,浙江大学金融学系教授柴效武对本报记者表示,调查结果和人们感觉不同的原因在于,调查统计是按在籍人口进行的,城市住房则只统计城市户籍人口。此外,统计是加权平均之后的结果,要全面地看。

        报告中提到,城市户籍受访者3996个家庭中,有3412.36个家庭拥有各种类型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5.39%。而农村显然比城市更高一些,为94.60%。“我国的自有住房拥有率,农村高于城市,中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

        柴效武向记者谈到,此次调查的结果总的来说是科学的,只是它采取的方法和手段还有些落后。不过从前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去年的结果是86%,今年应该略高一点,大约在87%左右,89.68%似乎高了点。

        和华人传统观念有关

        对“中国家庭拥有的住房超过国际水平”这一说法,他解释道:这和华人的传统观念有关系,中国人安土重迁,比如中国人出国,第一件事就是要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不愿意租房住。而西方,租房住的人是很多的。

        对于“2011年中国城市户均拥有住房已经超过1套,为1.22套”的说法,柴效武解释,统计结果是综合了各方面的数据进行加权平均的。比如在统计房价时,既要统计市中心的,也要考虑到城郊或更偏远的地方,那么最终呈现的房价和我们感觉的就有差异。他举例说道,在杭州拥有两三套房的人非常多,这样就拉高了平均值。

        此外,报告显示,在城市中,第一套住房平均收益率均值为340.31%,第二套为143.25%,第三套为96.70%。收益究竟有多少?柴效武说,究竟是不是300%,不好说。他举例,10年前,在杭州买房的,现在很多都是翻了五倍十倍,那么究竟是几倍,要看调查取样的范本了。

  • 9成家庭有住房遭质疑 发布方称京沪低于平均数

        中国自有住房拥有率高达89.68%,远超世界60%左右的水平。西南财经大学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中的这组数据一经公布即遭质疑。很多网友表示数据与现实不符,有种“被平均”的感觉。昨天,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对该数据解释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自有住房拥有率远低于平均数。

        报告称,2011年中国城市户均拥有住房为1.22套。这一数值远高于2010年中金公司发布的数据——0.74套住房。据了解,“大炮”任志强在看到新闻之后也第一时间在微博中转发,并称“城市户均住房总量尚达不到1:1,尤其是成套住宅”,“中金的数据更可靠”。

        对此,上述调查中心昨天解释称,虽然我国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但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区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差异较大。北京、上海、深圳自有住房拥有率低于全国其他城市地区,其中户主年龄在35岁以下家庭中,自有住房拥有率仅为59.88%,在35~45岁和45岁以上家庭中,自有住房拥有率分别为81.45%、82.3%。在其他城市地区相应年龄段家庭中,自有住房拥有率分别为76.98%、87.73%、89.92%。

        解释发布后,仍有专家对这一数据提出质疑,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中国处于城市化过程中,普遍的现象是农村在城市打工人口比例非常高,作为城市移民很多人工作学习都在城市,从数据统计的确是有住房,但是大部分一年最多回老家几天。他认为,全国这样的数据意义不大,农村和城市的自有住房不能混为一谈。

  • 王石回应万科系列"质量门":质不过关 量只是烟云

         “我可以告诉股东们,质不过关,量只是过眼云烟,即使成第一了,也很快就会被后面的拉下去。”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在日前举行的股东大会上发出警告信号,并以此作为对颇受外界关注的“质量门”的回应。 

        近段时间以来,万科饱受各种质量事件的困扰,包括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毒地板门”、“纸板门”以及“金色领域质量门”等等。早在几年前,绿城集团董事长宋卫平曾直接讽刺万科的产品太粗糙,建议万科能做一次反省。

        虽然万科并非房地产行业质量问题惟一的重灾户,不过对于这个已是千亿级的房企而言,大规模的并购和资本运作可助其成为业内公认周转最快的公司,但如何在保证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减少质量问题,仍是一个考验。

        王石当天表示,万科现今已是世界最大的房地产公司,这个地位万科和他都想保持,但这就延伸出一个疑问:是靠数量保持还是靠质量保持?如果要质量,就可能会降低速度,万科也有可能从第一降到第二。王石此前也曾多次警告万科重视质量。他曾公开指出,如果万科一意以利润为导向,那么后千亿时代可能面临覆灭式的危机,最终被消费者所抛弃。

        万科的质与量之争被业内看为是王石与万科总裁郁亮之间的平衡问题。郁亮当天在股东大会上表示,四年以来,万科坚持把质量放在工作第一位,为此还特别举办了千亿计划,把万科工程师送到日本工地学习,希望经过10-15年努力也达到日本工地水平。他称:“今天万科的问题相当于放在一个聚光灯底下被观察,也是提升质量的契机。”

        王石这次质量宣言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企业研究中心总经理周建成说,在行业快速上升的时期,几乎每个项目都赚钱,规模大就很重要。但当行业转型后,规模大不一定等于实力强。所以,丢掉“头把交椅”,也不是什么坏事。

        最新销售数据显示,今年4月,万科销售额环比下滑35.4%,同比下滑5.8%,被中海、保利、恒大一一超越。(李芊)

        万科10.8亿港元收购香港房企试水国际化

        商报讯 万科昨日晚间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万科置业(香港)有限公司已于13日与永泰地产有限公司达成收购南联地产73.9%股权的协议,收购价格约10.79亿港元。据了解,永泰地产、南联地产均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收购重组后,南联地产将仅持有位于香港新界葵涌区约65.7万平方英尺的物业,该物业在去年底评估价值约11.2935亿港元。

        万科董事会秘书谭华杰对媒体表示,此次收购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国际化尝试。国际化是万科需要思考的长期发展方向之一,本次收购属于铺垫工作的一部分。

  • 万科召开股东大会 低比例分红遭小股东质疑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万科5月11日召开股东大会,多位股东在提问环节对公司的分红派息方案提出质疑。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表态称,自己也是小股东,也在乎中小股东的利益。万科总裁郁亮则表示,稳定的派息政策对投资者才是最有利的,同时还要兼顾利益相关者。

        就在万科股东大会召开的两天前,证监会发布通知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事项,要求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在政策预期下,股东对万科的分红要求也在情理之中,不少参会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向管理层提出改变分红比重不高的现状,使投资者能从公司发展中获益。

        万科2011年分红派息方案是每10股派现1.3元(含税)。该方案难以令很多投资者满意,多位股东质疑万科的现金分红方案与利润不相匹配。一位小股东自己算了一笔账,万科今年现金分红金额为14.29亿元,只占公司净利润的14.85%。在该名投资者看来,万科2011年度资产超过3000亿元,现金342亿元,从中多拿出10亿现金进行分红,对公司的影响并不大,“这样才能在公司成长与投资者收益之间实现双赢。”

        万科总裁郁亮回应称,万科长期坚持透明、可预期的分红政策;如果将现金交付股东获得的效益远大于公司留存以备未来投资收益,那么万科也会相应提高分红比例。郁亮的表述并不能让这位股东满意,“这样的话年年都说一遍,一点新意都没有,也不解决问题”“公司不分红肯定会讲出理由,但是万科作为一家蓝筹公司,作为行业的领跑者,是不是该带头响应一下证监会的号召?”这位投资者还称,万科对投资者吝啬分红的同时,对其高管的薪酬却比较“大方”。万科高管的税前总收入超过1亿元,接近全部分红的十分之一。

        万科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合并净利的比例分别为13.63%、14.44%、15.10%。

        根据Wind数据,目前A股共有512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分红方案,其中444家公司的股利支付率(分红总额/净利润)高于万科。资料显示,万科上市以来总融资金额为148.41亿元,累计向A股流通股股东派现54.81亿元,派现金额占募资金额的36.93%,在全部A股中名列第579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本报讯 昨晚,万科A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万科置业(香港)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3日与永泰地产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在南联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公司重组后,万科置业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Wkland Investments Company Limited,以约港币10.79亿元向永泰地产收购重组后的南联地产1.91亿股股份。该股份约占重组后的南联地产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3.91%。

  • 国内钢价全面加速下行

        线数据显示,上周(5月7日-5月11日),国内钢价全面加速下行。经过此前持续半月的阴跌之后,供需矛盾更为加剧,商家心态也趋于恶化,造成上周加速下跌局面。

        【中国建材网】线数据显示,上周(5月7日-5月11日),国内钢价全面加速下行。经过此前持续半月的阴跌之后,供需矛盾更为加剧,商家心态也趋于恶化,造成上周加速下跌局面。

        截至5月11日,国内主要市场优质品二级螺纹钢25mm平均价位在4289元/吨,较前周五下跌74元/吨;6.5mm高线平均价位在4344元/吨,较前周五下跌76元/吨。上海区域钢材价格明显回落,单周价格下调50元/吨左右,北京区域单周价格下调80元/吨左右。

        央行公布从5月18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将一次性释放约4000亿元资金。不过业内分析认为,由于钢材市场供需矛盾占据主导,且原料价格后期仍有较大的补跌压力,此次降准或对钢市利好有限。

        上周,宝钢股份出台6月份板材价格政策,主流产品延续4、5月份趋势继续选择平盘,对二季度整体形势较为谨慎。河北钢铁5月中旬指导价尽管没有调整,但5月全月结算价将面临较大幅度下调。目前各地钢厂价格与市场价格倒挂普遍存在,后期钢厂面临进一步下调价格的压力。

        库存方面,数据显示,从线材、螺纹钢、热轧板卷、冷轧板卷、中厚板五大品种来看,上周全国综合库存总量为1672.30万吨,减少15.74万吨,降幅为0.93%。仅就建筑钢材分区域来看,华东、华北、西北、东北仍在缓慢减仓,而华南市场单周增量达到1.6万吨,这也是当地钢价最为弱势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4月全国粗钢日均产量预估为202.58万吨,创历史新高,粗钢月度日产量连续5个月环比回升,市场供需矛盾加剧。

        此外,国内钢坯价格已经率先回到前期底部,且有再创新低之势。唐山普碳钢坯出厂价格从3月23日的3820元/吨一路回落到目前的3650元/吨,累计跌幅达4.5%。在需求不振,粗钢供给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很可能会拖累矿价及钢价下跌。

  • 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7.26万公顷

        【中国建材网】昨日消息,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7.26万公顷,是前五年年均实际供应量(8.73万公顷)的近两倍。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计划占79.3%。

        国土部近日发布了相关公告,与去年的实际落实量相比,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增加21.3%。能够落实2012年“新开工700万套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的目标任务。

        为确保今年住房供地计划顺利落实,国土资源部要求加强对不同地区住房市场形势研判分析工作,对房价上涨过快、计划实施缓慢的地区要督察指导,加快供应节奏、加大已供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的督察力度。其次,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国土部称要特事特办、加快审批,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土地,鼓励在商品住房小区多安排配建,以有利于方便群众生活和工作,减轻新建设施配套成本压力。

        数字

        13.69万公顷

        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13.69万公顷,比去年提高0.7个百分点。

        5.01万公顷

        今年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5.01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29.1%,超过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际量(4.81万公顷)。

  • “近九成拥有住房”并不说明什么

        据报道,日前西南财经大学和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显示,城市户籍受访者3996个家庭中,有3412.36个家庭拥有各种类型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5.39%,这一比率在农村更高,达到94.6%,远超世界60%左右的水平。

        “近九成中国人拥有住房”的调查结果一出,议论四起。笔者的感觉是:这种数据统计是在玩数字游戏。

        因为在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之间,其实还有第三种情况,即如我这般毕业后留在城市的外地大学生,入城市户籍而不得,但因考上大学而转为了非农户籍,如今依然挂靠在农村。事实上,近些年来,由于大学扩招,大学生队伍逐渐扩大,像我这般挂靠在农村的非农户籍实在不少。我们的农村大家庭出过好几个大学生,表哥表姐和我存在一样的尴尬:根本买不起城市的房子。

        或许这个调查数据是真实的,但因为忽略了我们这样夹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夹生层”,这个数据的意义是值得怀疑的。我们无法回到农村,因为我们无法获得土地,我们已是非农户籍;我们暂时也无法融入城市,虽然工作、生活在城市,但房价如此高企之下,凭自身之力不知何时能在城市买房。

  • 多地政策刺激刚需入市 楼市开始迎接五月旺季

        楼市成交又现反弹。14日,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报告,上周被监测的40个城市中,六成城市楼市成交周均同比均有上升,且苏州、厦门、温州、兰州、海口同比增幅都在100%以上。重点城市中,仅深圳、上海成交周均同比下跌,其余城市均上涨,其中南京涨幅最大,达82.20%。

        刚需大量入市

        报告分析指出,多地刺激刚性需求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成交。随着更多符合首次置业的刚需人群大量入市,成交量有望快速回暖。

        以北京为例,链家地产根据北京市住建委的网签数据统计,上周北京新建商品住宅(包含保障房)网签量为2403套,环比上涨63.8%,比2011年的周均成交量约1700套高出41.4%,比4月周成均成交量高出29.2%;去除保障房成交1476套,环比上涨33.1%。

        “虽然整体市场观望依然明显,但性价比较高的中低端项目仍然受到追捧。”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陈雪说,目前楼市上性价比较高的小户型、低价项目依然是市场的成交热点,“以价换量”还是目前促进销售的最有效的手段,这也说明目前刚需是市场的绝对主力。

        “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5月8日发出通知,给予个人购房以一定奖励,引起较多关注并被指该政策为托市之举。与此同时,武汉、沈阳、广州等地也纷纷出台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为主的微调政策,以此刺激刚性需求入市,这使得5月楼市成交量旺季预期增强。”报告说。

        降准有助购房需求平稳释放

        报告指出,近日央行下调存准率,“旨在应对不断下滑的宏观经济形势,稳定经济增长,但对房地产市场提振有限。”

        对此,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表示,虽然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不是针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专项政策,更谈不上救市,但是市场流动性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首次购房人群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从而有利于购房需求的平稳释放。

        “预计5月中下旬,北京有望迎来新盘的集中入市,随着更多符合首次置业的刚需人群产品的大量入市,这部分人群的购房意愿将再度被激活,成交量有望快速回暖。”他说。

        但是,胡景晖也强调,降低存准对于资金链紧绷的开发商而言,并非政策的松动。“在目前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针对开发企业的开发贷放松的可能性很小。通过降价促销,加快回款速度,来缓解资金压力仍将是大部分开发企业的唯一选择。”胡景晖说。

        他还分析指出,目前楼市供大于求的关系不会改变,房价仍将保持稳中有降的态势,不会出现反弹。

  • 多地旧城改造房租大涨 中低收入者难过

        自去年底以来,全国多个城市房租持续上涨,个别地段价格更是翻番。从买不起房到租不起房,房租的大幅上涨成为许多中低收入者的“切肤之痛”。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一方面加大公租房等保障房供应量,另一方面对困难租房群体进行补贴,确保租房客的“租得起房,住得上房”。

        多地房租大幅上涨

        每年上半年都是租房高峰期,也是集中涨房租的时候。记者近日调研发现,今年房租的上涨幅度比往年更大,大部分地区甚至超过了五成。

        在武汉东亭一家房屋中介,记者看到这个片区的房屋租赁价格普遍集中在1200元到3500元。其中,单间的价格在1200元到1600元之间;两房的月均租金在1700元到2500元之间。销售员小王告诉记者,房租自去年以来一直在涨,10月份后有过一轮大涨。“之前2000元的房子现在都涨到3000元了,不到一年时间就涨了50%。”

        在武汉一网络公司工作的黄培最近一直在光谷周边物色租房。他说,2009年光谷一个单间月租金大约是300元,现在已经普遍在800元以上,两居室的价格基本上超过2000元。即使是旧房,配套设施差点,月租金也涨了近两倍。

        相对来说,各城市中心商业区的房租上涨最快。记者在武汉新华路一房屋中介看到,附近一室居的小单间,月租普遍在1800元以上,最高的达到2800元,比年前涨了近800元。

        毕业两年多的唐国富就租住在武汉市中心。2年间,房租从1000元涨到了1500元,虽然觉得涨得太快,不过他咬咬牙还是接受了。可没想到,最近房子续租,房东再次涨价到2000元。在与房东多次讨价还价无果后,小唐无奈搬到了城郊。

        在与同事交流后,小唐发现身边许多人都面临着房租大幅上涨的困惑。“根本没有选择,周围的房租也都一样贵。如果嫌贵了,房东就会不耐烦地说,等着租的人多着呢。”唐富贵无奈地说。

        与武汉一样,去年底以来,全国多个城市住房租赁价格大幅上涨。其中,北京、上海、郑州、济南、昆明等地尤为明显。武汉一房地产研究机构数据显示,4月份,武汉住房租赁市场,单间平均租金为878元/月,环比增幅高达37%;两室与三室租金挂牌均价环比分别上涨18%和27%。

        旧城改造“廉价居住区”也没了

        房租的上涨,最先感受到压力的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25岁的甘炀,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武汉的一家小公司上班。去年为了“躲避”屡屡上涨的房租,他已经换了三次房子。

        同时,他的工作也因房租的上涨而受到“牵连”。甘炀告诉记者,为了不“啃老”,他只好选择租住在比较偏远的城郊。每天早上6点起床,再坐2个多小时的公交车。他常常因睡眠不足,上班打瞌睡,而被领导批评。

        不断上涨的房租让辛苦攒钱的刚需们看不到“新房梦”。30平方米的小屋,一张双人床,两个写字桌,这就是孙浩明和他女友租住的“家”。孙浩明说,原本打算赚钱了就买房结婚。可毕业4年了,不仅房价涨得快,就连房租也涨了不少,两人的工资勉强应付房租和基本生活,几乎没有结余。孙浩明偷偷对记者说,“毕业时,我们就一起计划着存钱买房,现在看来根本不可能实现。”

        外来务工人员与大学毕业生一样是租房的主力军。但是,相比而言,广大的农民工群体更加“伤不起”了。本来可以蜗居在价格低廉的城中村,但近几年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这个受农民工群体青睐的“廉价居住区”也没了。商品住宅小区里的房屋出租价格比城中村高出许多,他们更租不起,无奈只有挤在条件较差的建筑工棚,甚至乱窜街头。

        今年23岁的李梦波,6年前从湖北农村来到武汉打工,做过搬运工、洗车工等“刚来武汉时,虽然工资不高,但房租也只要两、三百元,还能节余一点,现在,一个月的工资付了房租就吃不起饭了。”小李说,房租已经翻了几倍,而工资只涨了一点。和他一起出来打工的几个伙伴也都租不起房,只好找又脏又乱的建筑工棚住,条件好一点的就五六个人合伙租一个小单间。

        专家建议加大对房屋租赁的监管

        近几年,各地大力推进的“城中村”改造,大量廉价的房源退出市场,使得房租价格相对整体上涨。数据显示,武汉共有近150个城中村。2010年以来,武汉大力推行“旧城改造”,计划3年时间,完成三环内所有“城中村”改造。

        武汉中联地产一门市经理说,正在进行拆迁和旧城改造的区域,去年都有过一轮猛涨房租。目前,房源供不应求的矛盾依然存在,未来预计还会有一定幅度的上涨。

        另一方面,由于二手房交易低迷,很多房主转售为租,市场供应量增加不少。而新增房源多是地段和装修较好,也一定程度上拉升了房租的整体水平。搜房网武汉区域市场负责人姚锐说,这几天,网上个人房源出租量每天新增500多套,比去年同期多15%。

        由于楼市的不稳定,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许多原本出手买房的人转向观望,并转“购”为“租”临时过渡,导致近一年来租房需求持续旺盛。

        武汉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龙炳煌认为,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漏洞是导致租金无序上涨的重要原因。由于房屋租赁市场自由化程度较高,未形成统一的交易场所和买卖合同,有关部门很难全面掌控具体信息。同时,多地已实施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也只是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内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缩短租赁期限、增加租金”,并未详细对价格制定标准、监管程序等予以明确。

        龙炳煌建议,应对大学生毕业生的租房困难给予重点关注。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在大学生毕业后的三五年内,直接给予他们一定的货币补贴,帮助他们渡过一时的难关。

        湖北省社科院经济所副所长叶学平表示,地方政府应更加重视房租过快上涨问题。一方面,努力加大市场供应,大力兴建公共租赁房,扩大公租房供应对象,争取将更多租房困难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对中介公司以及房东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分区分片分类别制定租金指导价,打击恶意哄抬房租的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稳定。

  • 监理工程师需求看涨 应届生占据招聘会主场

        从建筑节能到绿色建筑,国家越来越重视对地球的保护,低碳环保也成为全球面对的共同主题。日前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建立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以新建单体建筑评价标识推广、城市新区集中推广为手段,实现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至此绿色建筑市场人才一路看涨,在5月9日由英才网联旗下建筑英才网主办的第八十二届建筑专场招聘会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本次招聘会吸引了包括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亚泰都会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航工程监理(北京)有限公司、同方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远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景程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上百家企业参加现场招聘,并吸引了3000多名求职者进场求职。

        监理工程师企业需求大

         在今天的招聘会现场,监理工程师岗位招聘需求明显增加。从现场的招聘企业了解到,几乎每一家企业都急需招纳监理工程师人才。据一家企业HR介绍,监理工程师是需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因为监理工程师的特殊性,不仅需要有从业资格,还要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一些法律知识,所以一般企业都急需这样人才。对此,监理工程师的职位待遇也相应较高。

         英才网联就业指导专家表示,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除了要有相关的从业资格,丰富的经验是必不可少的。随着国家大力倡导绿色建筑,该类人才需求也会随之继续增长。

        应届毕业生求职市场大

        在本届招聘会现场很多企业都在海报中特此标注招聘应届毕业生,有的企业还临时增加了相应的职位供给应届生。经走访企业得知,本届招聘会很多求职者都是即将毕业或是应届的毕业生。据一家机电企业HR介绍,现如今可能会更加关注一些应届毕业生,因为相对于建筑行业总体来说,高学历的知识人群还比较匮乏,所以希望改变这种模式,多吸收一些创新型知识人才,营造出知识创新氛围,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对此无论是企业需求还是应聘求职,都给应届生打开了一片天空,让应届生成为市场中的主力军。

         英才网联就业指导专家表示,现如今一些大企业注重谋效益,小企业急需求发展。针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讲,薪资和岗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获取经验,不要急于求成,一心想要进入大企业;像一些企业刚刚起步的时候正需要人才与企业共发展,而这样的企业也是最看重人才的培养,如果想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不妨针对自己的专业和特长,先就业以积累工作经验,为日后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软件实训基地落户百色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建筑工程造价软件捐赠暨百色学院校研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揭牌仪式日前在广西百色学院隆重举行,中国建筑科学院将向百色学院捐赠100套价值100万元的PKPM建筑工程软件和一批配套培训教材。百色市政协主席周炳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建筑工程软件研究所所长顾维平、百色学院党委书记卞成林、百色学院院长唐拥军等出席揭牌仪式。

        周炳群希望百色学院牢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无私帮助,管好、用好这批珍贵的教学软件,抓好软件实训基地建设,使其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不断提升建筑类人才培养质量,不辜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关怀和厚爱;希望百色学院学生尽快熟练掌握软件操作技能,充分运用这一先进的软件技术学好本领,回报社会,成为建设富裕幸福魅力生态和谐百色的有用之才;希望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建筑工程软件研究所今后继续加强与百色市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对百色市的帮助和指导。

        唐拥军在仪式上表示,百色学院将充分利用和挖掘这些软件功能,进一步密切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PKPM建筑工程软件研究所的交流合作,夯实双方合作的基础,拓宽合作的空间,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建筑工程技术人才,为百色乃至广西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繁荣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 建筑业信息化进入放量增长期

        “十二五”期间,实现产业升级是我国宏观调控的一个大方向,坚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是实现产业升级的一个主要手段。目前,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的建设工程领域,将是未来信息化增速最快的领域之一。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建筑业信息化正进入放量增长期,2012年将是建筑信息化的市场爆发年。

        2011年,国家针对建设工程领域信息化建设要求可谓是频频出招。住建部出台的《2011-2015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出要求,而工信部印发的《中国“两化”融合发展报告》,则对发挥信息化助推作用,实现与工业化融合提出强烈需求。这些利好政策将促使建设工程领域信息化需求呈迅猛态势增长。

        “十二五”纲要的实施,无疑将带动勘察设计类企业、工程总包类企业、施工类企业等数万家企业的信息化进程,如果再加上房地产公司、中介机构等近4万余家相关企业的全面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预计将存在每年近百亿的市场。作为国内首家致力于为建设工程领域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上市公司,广联达在2010年底和2011年初,先后以9434万元和3.2亿元超募资金收购了北京梦龙软件有限公司和上海兴安得力公司,不断通过新产品的开发,区域重点布局,来实现对国内市场潜力的挖掘,并对国外市场持续开拓。2011年前三季度业绩同比增长60%,预计全年业绩同比增长高达50%-70%。

        随着施工信息技术的升级和优化,突破资源整合的技术瓶颈,将无形的服务有形化,将分散资源集中化,将孤立系统集成化,将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关注的重点。同时,BIM、绿色建筑、集成平台等前沿技术将成为促进建设工程领域的快速发展的利剑。作为行业领军企业的广联达,把握行业发展趋势,针对市场需求,抓住科研、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的全产业链,通过升级和推出新产品与服务,引领建设工程信息化行业步入快速增长期。

        观察家们指出,信息化建设不是简单的上软件,而是一次对企业自上而下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的改造,尤其是房地产市场调控日益严厉的背景下,住建部对国内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批也随之抬高,这对施工企业的内部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

  • 沪籍单身人士限购二套房 释放政策从严信号

       就在各地纷纷祭出优惠政策刺激楼市之际,上海却进一步收紧了限购政策。综合上海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信息显示,目前,单身上海户籍人士若名下已单独持有一套居住房,就不能再购买第二套居住房。上海市虹口区房产交易中心人士表示,就在一个月前,沪籍单身人士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还可购第二套。

       杨浦区、虹口区、金山区、松江区房产交易中心证实上述消息称,以家庭为单位执行限购政策,单身成年子女已经独立的,可以购置一套住房,但被限制购买第二套房。但奉贤区房产交易中心表示,单身上海户籍人士若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还可购二套房。而目前,在沪的部分中介机构则称,已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通知,暂缓执行上海单身户籍购二套房和外地户籍补办社保的政策。

        实际上,早在今年2月27日,上海市房管局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中就已明确表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但是,由于现有政策仍无法明确对上海已成年子女、未婚,又与父母有共有产权房的情况进行清晰界定,由此出现了限购家庭拆出子女户口购买新房的情况。据悉,未来政策有望对此进行完善,以便限购令得以严格执行。

        针对上海户籍单身人士限购二套房的做法,市场普遍解读为“沪上房地产限购政策进一步从严”,这在各地方政府或明或暗地推行新政的背景下释放出强烈的信号,即上海市政府不会放松楼市调控,而会继续加强,也是对前段时间媒体称上海有意放松楼市调控的回应。分析人士认为,此项政策的信号意义或大于实际影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针对沪籍单身人士限购二套住房的规定,对市场交易影响较为有限。

        根据上海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在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从严基调不变的前提下,一季度上海商品房销售面积继续呈下降态势,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316.47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4.8%,连续26个月呈同比下降态势,且各类型房屋销售面积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一季度本市存量房交易面积181.42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58.9%。

  • 去年全国日用、建筑和卫生陶瓷产值近7000亿

        【中国建材网】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14日举办的“河北省陶瓷玻璃协会第二次理事会”上,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理事长何天雄透露,2011年全国日用、卫生瓷和建筑陶瓷产值已达6849亿元人民币。

        何天雄表示,近十几年来,中国陶瓷产业发展迅速。2011年,全国日用陶瓷产量突破300亿件,产值达849亿元人民币;建筑用陶瓷产量(瓷砖为主)达90亿平方米,卫生瓷产量2亿件,两产品产值达6000亿元人民币。

        此外,去年中国陶瓷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28亿美元。艺术陶瓷虽没有纳入国家统计范畴,从协会掌握情况分析,全国艺术陶瓷产量已达50亿件,产值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何天雄认为,中国陶瓷产量占全球产量70%,整体呈现日用陶瓷技术水平比肩世界,建筑陶瓷机械化、自动化不足,艺术陶瓷为国增光三大特点。

        何天雄介绍说,中国已形成广东佛山建筑陶瓷生产基地,广东潮州日用、卫生、艺术陶瓷生产基地,山东淄博日用陶瓷生产基地,江西景德镇艺术陶瓷生产基地,江苏宜兴茶具、园林陶瓷等生产基地。整个行业发展呈现区域化、分工化、同类型产品生产聚集化等特点。

        何天雄表示,中国陶瓷出口受欧债危机和欧盟、巴西、墨西哥等多国反倾销调查双重打击,出口贸易额持续走低。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一方面正积极协调各方积极应诉,争取打赢官司,一方面在行业协会指导下,推进企业产品转型,开发试销产品,扩大国内市场。

  • 两部门发文力推绿色建筑万亿产业呼之欲出

        【中国建材网】种种迹象显示,我国正以前所未有力度力推绿色建筑发展。

        日前,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文,宣布将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全面提速中国绿色建筑发展,力争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

        这份名为《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是我国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未来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今年以来,我国已发布了关于推广金太阳、长江中下游及北方地方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多个文件。分析人士表示,上万亿元的绿色产业正在加速形成。

        星级越高奖励越多

        除了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两部门还明确:力争到2014年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亿平方米以上。

        发展绿色建筑并非易事。根据通知,在发展初期,以政策激励为主,加快标准标识等制度建设,完善约束机制。

        “将按照绿色建筑星级的不同,实施有区别的财政支持政策。”两部门确定了今年高星级绿色建筑的财政奖励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可获得财政奖励45元,三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奖励80元。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通知强调,中央财政将奖励资金拨至相关省市财政部门,由各地财政部门兑付至项目单位,对公益性建筑、保障房等,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对商业性住宅项目,目前主要奖励给开发企业,各地区应研究采取措施主要使购房者得益。

        此外,中央财政还将支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引导低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并对建设突出的绿色生态城区相应调增补助额度。

        撬动万亿绿色产业

        我国力推绿色建筑,有望撬动建筑节能巨大的市场潜力。“房地产产业链条长,对下游产业的带动作用大,如建筑用钢占全社会钢材消费的50%,建筑用水泥占全社会水泥消费的60%等。”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中国发展绿色建筑将有效带动新型建材、新能源、节能服务等产业发展,有望撬动超过万亿元的绿色市场规模。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绿色建筑从起步阶段迈向高速发展阶段,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政府加快节能减排的坚定决心。”在中国建筑(601668)节能协会副会长王有为看来,目前中国带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总面积不足4000万平方米,未来发展绿色建筑空间巨大。

        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此前预计,2020年前,我国用于节能建筑项目的投资将至少达到1.5万亿元。两部门表示,中国正在加快绿色建筑标准标识等制度建设,同时将以更大力度推进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及产业发展,包括推广使用高强钢、高性能混凝土、防火与保温性能优良的建筑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同时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住宅产业化,切实加强中国绿色建筑综合能力建设。

        编辑点评:

        作为房地产产业链的一环和重要的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商,陶瓷卫浴企业将无法漠视这高达万亿元的产业前景。事实上,近年来陶瓷瓷砖从生产到使用都跟“绿色”两字关系越来越密切。在第8届陶瓷行业新锐榜论坛上,多位企业家不约而同把“环保”列为企业当前面临的最大挑战,实现生产过程的环保很重要,为市场提供绿色的产品更重要,至少,对于摆在面前的万亿产业,每一个陶瓷企业都想分一杯羹吧。

  • 四部门协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

        仇保兴要求加强组织做好保障加大宣传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工作指示精神,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以下简称“四部门”)于5月10日联合召开传统村落调查电视电话会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出席会议并讲话。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发言。

        仇保兴指出,传统村落具有5种功能,是传统文化、传统建筑、传统格局的载体,是保持传统农业循环经济特征的有效载体,是发展农业和农民庭院经济的基础,是国家的一种社会资本,是包括广大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的民族文化之根。目前,我国尚未对传统村落作过全面、科学的调查,传统村落的底数不清,保护工作不成体系。在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中,不少传统村落正在衰落和消失。开展传统村落调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刻不容缓。

        仇保兴对调查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做好服务保障,切实为入村调查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后勤保障,加强新技术的应用,提高调查效率和科技含量。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充分利用第三次文物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等已有的工作基础。这次调查将建立公开网络平台,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提供传统村落的调查线索等信息,调查结束后将对贡献较大的志愿者予以表彰。

        本次会议明确了四部门在本次调查中的职责、作用和要求。调查完成后,各部门将形成传统村落调查和保护工作报告,并上报国务院,有针对性地出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意见,联合命名一批国家级重点保护传统村落,共同推进保护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有关设区市、县(市)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 开发商促销见好就收:不会把摊子铺得很大

        优惠收紧直接压缩了新增入市房源的销售空间。

        早报记者13日从位于宝山区的万业紫辰苑售楼处了解到,该楼盘在上周末加推了约150套房源,12日一天的销量是约27套。据该楼盘一位销售人员称,这批房源中,除了四房房源在5月20日前购买可享“4个点的优惠”(相当于9.6折),其余房源没有折扣。

        沪上一位开发商分析,现在开发商在促销时,不会把摊子铺得很大,一般见好就收。该开发商预计,到了下半年,随着年底临近,企业受资金压力,可能会加大促销力度,但短期内这种情况不太会出现。

        老盘加推折扣收窄

        可见的是,上周末上海新增入市的4个楼盘,普遍未给出大幅折扣。

        综合新浪乐居及搜房网截至5月10日的统计,上周末(5月12日-5月13日)上海有4个楼盘加推房源200余套,均价维持在1.5万元/平方米。

        万业紫辰苑此次推出的房源为139平方米的四房,以及71平方米和95平方米的三房。据销售人员称,除了四房房源有限时折扣,其余房源都没有折扣。

        位于浦东惠南的绿地布鲁斯小镇,上周主推了一批135平方米的房源。据该楼盘售楼处一位销售人员称,这批房源的折后均价在1.2万元/平方米,比折扣前下降800元/平方米。

        位于松江的万宇荣盛名邸三期逸林湾同样在上周末加推了一批房源,单价为1.5万-1.6万元/平方米,如果全额付款,可享9.5-9.8折优惠。

        沪上一不愿具名的开发商分析,上周末新增入市的这4个项目,都属于老盘加推,因此给出的都是常规折扣,“估计是不愿因为促销幅度过大,引发前期业主的不满;另外,也不排除如果购房者现场购房,会有一定议价空间。但由于幅度有限,估计成交量不会有什么惊喜。”

        开发商的“苦衷”

        优惠收紧也在考验当下楼市的热度。

        除了万业紫辰苑,沪上另外3个楼盘均未明确谈及成交量,仅表示“卖得不错,但各类房源都还有”。

        对此,沪上一开发商分析,一般楼盘选择开盘,说明开发商手中已积累到了一定数量的客户。如果行情好,一般开盘当天就可以成交60%以上,如果成交量仅占推盘的20%不到,则意味着后续销售压力较大。

        且不说,眼下开发商每次推盘的量都很小。

        沪上一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营销负责人称,目前楼市分批多次开盘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比如松江的一个项目,一次加推的房源只有40余套,而其最近一次申请预售证获批的房源达438套,推盘量不足获取预售证房源量的十分之一。

        据该开发商介绍,上海现行规定中,申请商品房预售面积,原则上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目前企业大多申请的预售面积都是满3万平方米的,但开发商多会分批多次开盘,因为现在的行情下卖不动,如果一次性推盘太多,反而给后期房源销售造成压力。

        开发商也有“苦衷”。

        某房企销售负责人称,上周末入市的这4个楼盘,其销售价格基本和区域内同类项目均价持平,再加上一些折扣,企业的利润并不高。而且,目前借贷、建材成本居高不下,开发商不愿一次性大面积推盘,造成利润的大面积挤压。

        “房企资金压力缓解”

        可见的是,部分房企回笼资金的压力已有所缓解。

        据上述房企销售负责人称,总体来看,现在开发商的销售策略,大多是低价开盘,或者小范围以特价房的方式促销,以回笼急需的资金。等资金状况稍有缓解,其促销和推盘的意愿就会再次降低,这也是目前市场成交弱、买卖双方僵持的原因。

        另有国企开发商介绍,该公司旗下在宝山的一个项目,近期除了常规折扣,没有进一步促销的打算。该公司在浦东的一个项目,这次的推盘价格预计还会稍稍高于上一批房源。

        据该开发商称,一般新开盘的项目,会采取折扣或者低价来造势消化一批房源,回笼一定的资金,但接下来就会回收优惠。去年以来,不少大型房企带头促销,但目前来看,这些曾经促销的企业,其促销的幅度也有收窄,原因都差不多,“企业是需要资金,但也不会为了回笼资金无限量地压缩利润。”

        但急需回笼资金的房企,似乎还是只有降价一条路。

        “在政策不放松的前提下,只要企业要跑量,就不得不通过降价来实现。”沪上另一不愿具名的开发商说。

  • 房产投资增速连降 明年需求或反弹

        房地产开发投资仍没有止跌的迹象。

        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4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8.7%,增速比1-3月份回落4.8个百分点。这已是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第八个月同比增速回落,且回落幅度进一步增大。国房景气指数更是创下三年来最低点。

        克而瑞分析师杨晨青认为,今年以来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降了很多,去年保持在30%的增速,今年这一增幅将会跌至8%~10%。土地购置面积跌了很多,说明拿地和在建项目都在减少。开发投资到新增供应周期在1年至1年半。如果届时保障房供应没跟上,那么需求会反弹。

        三四月的楼市行情并不算差。

        杨晨青说,今年3月份北京成交创新高,92万平方米,创本轮调控月成交最高值。上海3月份成交79.2万平方米,4月份成交60.9万平方米。

        眼下市场的分歧在于,5月能否延续这种成交热度?

        一高端项目开发商依旧延续不动的策略,“集团资金充裕,而且后期有大量的项目要推,不会降价。去年甚至有零成交,今年每个月就那么三四套。接下来,没有太多期待。”

        即使是热销的开发企业,也持谨慎态度。

        一位在港上市开发企业营销总监称,该公司在售的几个楼盘表现分化,其中商业项目和刚需楼盘去化速度正常,“3月,写字楼卖了100多套,4、5月份增速在下降,但还可以。刚需盘定价1.4万-1.5万元/平方米,精装修,卖得也还不错。”

        上述开发商指出,虽然3月成交量普遍往上跑,但四五月份又降下来了,市场压力再度凸显。

        “下半年蛮严峻的,经济增速和CPI都不乐观。房地产不是孤立行业,不管个人还是机构都深受影响。现在还没听到下半年调控会放松的风声,所以还是非常不乐观的。”上述开发商说。

        土地市场同样承压。

        沪上某房企副总裁称,现在政府都是找到托底公司才招拍挂土地的。今年是一个平稳过渡期,没有太大惊喜。不是太看好市场。该公司计划5月在宝山推出一个经济型别墅,总价200万元左右,230套,送面积,“产证上是105平方米,但使用面积280至300平方米。”

        也有乐观派。

        银亿集团上海公司营销总监王士章认为,5月份能达到3月的成交水平。下半年会更好。现在8折普遍能促进成交,折扣也没必要更低。二季度销售不错,所以三季度、四季度的土地购置会体现出来。现在开发商资金是紧张,但多数都能应付过去,大不了把项目卖掉,不要溢价。

        王士章透露,该公司旗下一个高端项目银亿领墅将于6月份开盘,届时会有送面积等优惠。

        一中型开发商也认为,目前除了个别企业前两年扩张太厉害,有些力不从心,其他房企都还可以。实在不行,就适当处理一些项目过渡。今年融资方面收缩还是主要基调,开发商的资金压力要更多通过市场解决。打折面不会太广,折扣幅度不会更大,主要看四季度。

        莱坊上海研究咨询部董事杨悦晨称:“当前的住宅限售政策仍是需求增长的主要阻力,预计豪宅价格今年将继续下跌10%。”

  • 央行报告称九成中国家庭拥有住房 远超世界平均水平

        远超国际水平 城市第一套房平均收益率超300%

        晨报讯(记者姜樊)人人都关心房价涨跌,是因为大家都有房或渴望有房。昨日西南财经大学和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中国自有住房拥有率高达89.68%,远超世界60%左右的水平,而城市第一套房平均收益率在300%以上。

        报告显示,城市户籍受访者3996个家庭中,有3412.36个家庭拥有各种类型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5.39%;这一比率在农村显然更高一些,为94.60%。“我国的自有住房拥有率,农村高于城市,中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

        而2011年中国城市户均拥有住房已经超过1套,为1.22套。这一数值比2010年中金公司发布的数据0.74套住房相比有大幅提高。

        清华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稻葵对此表示,实际上这并不与旺盛的刚性需求存在矛盾。“很多年轻人可能远离已有房产的家乡,在外地工作或生活,这也是房产刚性需求的另一个表现。”不过,他表示,目前住房已经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虽然有些青年志在四方,不过房子买在那,可能就不会再流向其他城市,这就阻碍了劳动力的配置。”

        此外,报告显示,在城市中,第一套住房平均收益率均值为340.31%,第二套为143.25%,第三套为96.70%。但这也并没有改变中国人保守的风险偏好。在这份报告中显示,中国家庭无风险的银行存款所占比例,远高于其他金融产品类型所占比例,达到60.91%。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表示,中国家庭金融资产量不大,这里面大多数是无风险的金融资产,美国的银行存款占美国人总金融资产只有12.7%,所以中国风险偏好偏低,金融参与率也很低,表明中国金融市场发展还不完善,还有发展的空间。

  • 北京、广州或入选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名单【转载】

        据《华夏时报》报道,房产税最快将于今年晚些时候扩大试点,较为确切的消息显示,北京和广州已经进入房产税第二批试点城市大名单中,而且计划将于今年下半年实行。

        据悉,第二批试点城市在征收方案上参考“上海模式”的可能性较大。第二批试点城市很可能主要针对的也是新增购房需求,即使涉及部分存量房,基本居住需求甚至是改善性居住需求也会得到足够的保护,只会对超出面积外的部分进行征收。(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房产税最开始应该面向占有资源多、房价高的个人住房征收,再到向所有存量住宅征收保有税,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会逐渐被社会接受。70年土地出让金一次收齐‘寅吃卯粮’的做法,也要逐渐被每年征收的房产税所代替,一进一退,避免重复收税。”全国工商联合会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说。

        点评:房产税就像楼市里滴答作响的定时炸弹一般。开发商担心房产税影响楼市预期,业主们担心税收临到自己头上。支持者期待它打击炒房,反对者认为这不过是扩充财政的手段。究竟如何,只要看一下沪渝两地的试点效果便有个大概认识了。到今年年初,重庆房产税收入仅为1亿元左右,而上海尚未有确切数据公布。很显然,这么些钱,无论是扔到庞大的地产市场里还是政府财政收入中,所能起的调节作用都十分有限。

  • 詹长春受聘为景德镇陶院兼职教授

        【中国建材网】5月8日下午,景德镇陶瓷学院82届校友、广东佛山市科捷制釉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詹长春受聘为景德镇陶瓷学院兼职教授仪式在陶瓷学院湘湖校区行政楼307会议室举行。景德镇陶瓷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健儿,院长助理、组织部部长胡林荣,教务处长黄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领导冯青、李月明、汪永清、陈云霞出席了受聘仪式。仪式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李月明主持。

        在全场100余名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周健儿为詹长春颁发景德镇陶瓷学院兼职教授聘书并佩戴校徽。

        周健儿在受聘仪式上说,景德镇陶瓷学院在众多的像詹教授这样杰出校友的支持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詹教授以他的实际行动,以他杰出的业绩,以他赤诚的热情为母校争光,为母校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有詹教授这样杰出的校友加盟我校,成为教师队伍中的又一优秀的教师,景德镇陶瓷学院办学实力一定会更加强大,声誉更加远播,教学质量更加进步。周健儿表示,希望广大教师能够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广大的学生能够认真刻苦学习,将来在社会上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希望众多的校友能够在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学校争取更大的光荣。

        詹长春表示很荣幸能够成为景德镇陶瓷学院的兼职教授,在今后将继续努力并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提高,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受聘仪式后,詹长春从他在学校工作、在工厂工作、创业成长三个重要阶段出发,为在场师生作了题为《我的人生感悟》的专题讲座,分享了他的人生经历。他还向大家讲述了他做人做事方面的感悟和经验,并对广大学生提出了希望,希望大家明白学习的重要性的同时,更要学会珍惜、学会感恩。

  • 胡亚男出任中装协厨卫委秘书长 其前任高世彦任上市公司北方区总经理

        【中国建材网】近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出人事任免通知,免去高世彦同志厨卫工程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由胡亚男出任厨卫工程委员会秘书长。

        本报记者致电胡亚男秘书长了解相关情况。胡亚男表示,目前正在产区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在担任秘书长一职期间,将结合协会完善的产业链优势,尽最大努力引导企业做好厨卫两个空间方面的设计和施工,并搭建装饰企业与建筑卫生陶瓷企业之间强强联合的交流平台与机制,推动厨卫行业的健康发展。当被问及上任后的工作规划时,胡亚男透露,目前的工作还在整理当中,倾听企业声音将是厨卫工程委员会以后的工作方向,实实在在为企业、行业谋福利。

        据业内相关知情人士透露,原厨卫工程委员会秘书长高世彦现担任上市装饰公司——深圳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区的总经理,同时兼任厨卫工程委员会总工程师一职。

  •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会长扩大会议27日召开

        【中国建材网】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长扩大会议暨陶瓷产业发展座谈会将于2012年5月27日在广州召开。

        据了解,中国建筑卫生陶瓷产业的发展已经进入新阶段,为控制总量、加大产品创新和研发设计创新的力度、提升标准及提高产业集中度,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长扩大会议将围绕陶瓷行业控制总量、创新技术、提升标准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研讨,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会长乔龙德将出席会议并讲话。

        同时,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与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将同期联合召开陶瓷产业发展座谈会和建筑卫生陶瓷产区发展论坛。会后还将组织代表参观2012“中国国际陶瓷技术装备及建筑陶瓷卫生洁具产品展览会”。

  • 统计局:1-4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18.7%

        1-4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2.16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3.4%,降幅比1-3月份缩小0.2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1.24万亿元,下降11.8%,降幅缩小2.8个百分点。

        【中国建材网】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8.7%,增速比1-3月份回落4.8个百分点。

        1-4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2.16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3.4%,降幅比1-3月份缩小0.2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1.24万亿元,下降11.8%,降幅缩小2.8个百分点。

        4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5.62,比上月回落1.3点。

  • 今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浙721万吨赣260万吨

        核心提示:5月8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2012年江西省工业行业将淘汰水泥落后产能260万吨。

        2012年5月8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下达2012年全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通知提出,2012年江西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150万吨、炼钢50万吨、焦炭50万吨、铁合金2.5万吨、电石2.4万吨、电解铝1万吨、铜冶炼15万吨、铅冶炼8万吨、水泥260万吨、造纸60万吨、酒精3万吨、味精3万吨、制革25万标张、印染9400万米、铅蓄电池90万千伏安时。

        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已公告企业应淘汰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在今年12月底前全部拆除。

        浙江今年计划淘汰721万吨落后水泥产能

        新华网浙江频道

        核心提示:浙江2012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计划任务为721万吨,涉及企业28家。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吴家曦说,淘汰落后产能并不等同于关停企业,而是淘汰企业中落后的那部分产能,有的只涉及企业的某几台设备,有的涉及企业的某一条生产线。

        5月10日召开的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情况通报会发布消息称,该省2012年计划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炼钢、水泥、造纸、印染、化纤、铅蓄电池、制革等7个行业的97家企业。

        根据国家要求和浙江省实际情况,浙江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任务为:炼钢4。36万吨,涉及企业3家;水泥721万吨,涉及企业28家;造纸16。55万吨,涉及企业14家;印染5。5808亿米,涉及企业28家;化纤4。46万吨,涉及企业5家;铅蓄电池215。948万千伏安时,涉及企业18家;制革30万牛皮标张,涉及企业1家;粘土砖瓦窑淘汰任务共139座。

        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吴家曦说,淘汰落后产能并不等同于关停企业,而是淘汰企业中落后的那部分产能,有的只涉及企业的某几台设备,有的涉及企业的某一条生产线。“除了部分小作坊企业外,绝大部分淘汰的落后产能只占该企业总产能的很小一部分,淘汰的落后产能对于这些企业的正常生产并没有影响。”吴家曦说。

        据吴家曦介绍,2011年浙江省已顺利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其中淘汰水泥产能1040。4万吨,涉及企业42家,超额10%;造纸产能16。1万吨,涉及企业15家,超额7%;印染产能2。108亿米,涉及企业13家,超额3%;化纤产能21。88万吨,涉及企业4家,超额4%;关停小火电机组92。05万千瓦,涉及企业16家,超额1%。

        近年来,浙江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以造纸、冶炼、化工、印染、水泥、化纤等行业为重点,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并大力推动各地主动加压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为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腾出产能、腾出市场、腾出土地空间、腾出能耗、腾出环境容量。

  • 铁老大低头推折扣票 高铁盈利遭质疑

         “铁老大”终于在市场压力下寻求变通。

        5月18日到6月20日期间,城际高铁线的典型代表沪杭线和沪宁线将推出特惠票价——对部分列车的高端商务座和特等座分别推行7折和9折的折扣票价,一等座和二等座仍将维持现行票价不变。

        不过,熟知高铁运营情况的人士分析,这一仅仅针对高端座打折的举措对线路整体客流量影响甚微,一列动车大约有700多个座位,高端的商务座和特等座合计占比不到10%。“占比约80%的二等座票价调整,才更具观测意义。”

        高铁线路高端座的乏人问津无疑是此次折扣票出现的首要原因。2011年曾参与过沪宁线调研的专家组人士透露,即便是普通座,在淡季一些时段的上座率也仅仅30%左右。

        事实上,不仅仅是沪宁线和沪杭线,已经运营两年多的武广高铁的客流也呈现明显的淡旺季特征,春运、暑运、黄金(1595.00,0.80,0.05%)周、小长假是客流高峰期,周五到周日的周末客流也明显多于周一到周四的日常客流,而每天9点和16点是客流的两个高峰时段。

        消息人士说,虽然此次高铁打折的范围有限,但效法民航,根据客流的淡旺季特征推行浮动票价,将会是高铁定价的趋势。

        上述人士透露,目前还没有更多线路被纳入小幅打折的范畴,此前武广高铁曾经推行了7.5折的学生票,广铁集团境内的京广既有线亦曾小范围试行过折扣,但后者诱增客流的效果并不明显。

        实际上,在数条高铁线路的可行性研究方案中,都没有考虑票价浮动对高铁收益的影响。前述人士说,预计铁道部会选择一两条典型线路,对二等票也推行浮动票价,在观察期内,如果折扣的推行确实刺激了客流,浮动票价的做法就将进一步推行和完善,但如果没有实现客流的诱增,进一步扩大打折范围或难实现。

        曾经参与过高铁前期可行性论证项目研究的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副院长帅斌分析,高铁的定价方向无非是公益性、准公益性以及市场化,从当前已经运营的高铁线路定价情况来看,虽然是市场化的方向,但是仍然还有节制。以武广高铁为例,这一线路价格的拟定其实考虑了本身的运营成本、与既有线路、航空、公路的比价关系以及公众的承受能力,“若是按照全成本计价,高铁的票价估计和民航的全价票接近”。

        他说,目前的定价覆盖了水、电、人工等高铁运营成本,但是并未完全覆盖设备折旧以及银行贷款等固定成本,如果在客流低谷期打折,诱增的客流将有效分摊高铁的固定成本,高铁的巨额投资有望更早收回。

        以京沪、京广高铁线为例,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估算,线路20年年化收益率在10%-12%上下,线路一般需要5-8年实现正的现金流,而完全收回投资需要10-13年。

        铁路部门不愿透露上座率 高铁盈利遭质疑

        21世纪经济报道

        5月8日起,沪宁、沪杭高铁正式接受打折票预定。

        “商务座、特等座空座多一些,平时空座、余票多一些,期望通过这样的优惠,不要跑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公司总经理钱桂枫表示,此举是为了吸引更多旅客,提高列车的利用效率。

        目前沪宁高铁商务座票价为438元,特等座为263元,而一等座为220元,二等座车票为140元。这意味着,“豪华座”票价在打折之后,依旧比一、二等座票价位高。自从开通以来,沪杭高铁、沪宁高铁上座率颇有争议,不过,铁路部门并不愿意透露上座率。

        一直以来,高铁能否盈利一直备受争议。

        “沪宁、沪杭高铁主动在淡季票价打折,实际上承认了其上座率并不高。”一位高铁专家表示,实际上沪宁高铁等都面临着盈利困扰。

        有报道称,沪宁高铁、沪杭高铁2011年均已经实现盈利。2011年,沪宁高铁营业收入35.6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5.09亿元,税后净利润为3.8亿元,旅客发送人数约6000万人,日均客流约18万人;2011年,沪杭高铁全年营业总收入15.38亿元,全年换算通过旅客人数约3000万人,日均客流8.19万人,全年实现利润570万元。

        不过,上海铁路局未公开证实以上数据。“这应该是运营盈利,可能并没有扣除银行利息和折旧费用。”一位高铁专家表示,运营成本主要包括,收入部分主要为票务,而成本为能源、人工、设备维护等。

        沪宁高铁建成,总投资超500亿,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等十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贷款获得融资200亿。按贷款年利率6%计算,每年利息为12亿,也就是每天需支付利息328万元。

        上述高铁专家表示,如果按照使用年限30年计算,沪宁高铁每年的折旧费用16.67亿。沪宁高铁每年利息12亿,折旧费用16.68亿,这两笔的成本就高达28.68亿。也就是说,每天折旧和利息的费用高达785.8万,而这还不包括每天的电费、人工等费用。

        沪宁城际高铁日常69对,周末74对,每列车满员640。若按每天785.8万费用计算,即使日常74对,每列车都满员,乘客平均票价约为166元。目前沪宁高铁全程二等座票价140元,这意味着,高铁要盈利,必须有相当高的上座率,且有不错的商务座、特等座和一等座收益。

        “此外京沪高铁与沪宁高铁有直接竞争,比如从上海至南京段落。”上述铁路资深专家直言,这必然导致最终沪宁高铁部分时段的高铁上座率会比较低。

  • 中国水协排水专业委员会2012年工作会召开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排水委)2012年工作会议日前在浙江省嘉兴市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巡视员张悦出席会议。会议除了对排水委全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还就大家重点关注的污泥的处理处置进行了技术交流,

        排水委今年将把中小城镇的污水处理、城镇排水监测等作为工作的重点,并将成立排水设施工作部,建立全国排水行业专家信息库。

        排水委明确了一年内将要召开的相关会议。会议还公布了2012~2014行业标准编制需求分析。今年排水委还将举办第一届“排水杯”乒乓球、摄影比赛。

        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经验,该市污水处理工程通过分散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指明了市域内河污染排放的出路,改善了水环境质量,为全市污染物减排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会议还有一个亮点就是进行了污泥处置技术的交流与参观。在交流中,与会人员发表了关于污泥处理处置的不同见解,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成为共识。与以往会议不同的是,会议安排了参观污泥干化、污泥消化两种技术的项目现场。

        天通新环境技术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污泥干化技术和装备。天通环境解决方案,引进国际主流的超圆盘干化技术,消化、吸收并进行适应性改进和再创新,经大量的工程实践,已经成为国内的主流技术之一,该技术广泛应用于黏性、高含水(或其他液体)物料的干燥,如城镇污水和工业污水污泥的干化,以实现最终利用或处置。

        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嘉兴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天通公司干化设备生产基地。

        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宁海城市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理处置示范工程,该工程采用DBO(设计—建设—运营)模式建设,是国家863示范工程。

        工程项目采用“分级分相厌氧消化+深度脱水+优先土地利用”工艺路线,将县域内污泥、粪便和部分有机垃圾运输到城北污水厂进行一并集中厌氧处理。

        作为一座绿色、生态的厌氧基础设施,该项目将有效解决宁海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容饱和的问题,改善城市水环境和生态环境。

        在项目现场,与会代表也与技术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此次会议还吸引了许多设备厂商参展,北京中科博联、亚通管业、美国罗博思达、加拿大艾维等厂商的设备受到了众多代表的关注。

  • 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建筑装饰展览会在上海举办

        2012年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建筑装饰展览会近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

        本届展会集建筑工程和家居装饰于一身,为采购商提供了2012年新款国际建材产品,发布了新一季度的国际时尚设计潮流。在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展馆内,来自意大利、西班牙、美国、德国、英国、法国以及中国的3000多家优秀企业,为观众呈现了当今世界最前沿的建材产品和时尚装饰设计艺术。

        本届展会秉承和发扬历届展会诚实、守信、重展实效的理念,以全新的面貌展示国内外建筑、装饰行业的新观念、新潮流、新产品、新技术。针对酒店、餐厅、会所、酒吧、商铺、别墅、豪宅等高端消费场所和精装修住宅旺盛的市场需求,展出的上万种产品均属于高端的原创设计产品。新型墙体材料、涂料及化工建材、大理石及石制品、屋面结构和加工技术等,展示了当今建筑建材行业及设计理念的发展趋势。

  • 第七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遴选工作启动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获悉,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将继续扩大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城市的范围。第七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遴选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了《关于协助推荐城乡规划督察员候选人的通知》,请各地推荐规划督察员候选人。

        稽查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是贯彻《城乡规划法》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预防和及时制止城乡规划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保证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担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希望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报名的具体要求可以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稽查执法专栏查询,被聘任的规划督察员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放工资性补贴,具体标准可咨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遴选工作将于今年9月结束,督察员经培训后,计划于10月赴派驻城市工作。

        目前,被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城市普遍反映,督察员能够用较高的规划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各种违反规划的现象,适时提出警示,以避免规划决策的失误。督察员也普遍认为,新的岗位能够让他们继续发挥城乡规划管理经验,以监督者的身份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据了解,本次督察员将继续从长期从事规划管理工作的退休、离岗老同志中选任,以保证规划督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河南省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

        5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在京签署《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河南省省长郭庚茂出席签字仪式。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齐骥,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杜鹃,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重;河南省副省长赵建才出席仪式。

        仪式上,姜伟新和郭庚茂分别代表住房城乡建设部与河南省政府共同签署了《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的内容涉及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建筑市场监管、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节能与科技、住房公积金监管等方面。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合作、共同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河南省政府相关负责人、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 北京“租房新规”会否逼人露宿街头

        北京市发布出租房屋有关问题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出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5月10日《新京报》)

        北京市出台“租房新规”的初衷是想把一些标准细化、量化以有助于出租房屋的规范与管理。但如果标准过于细致、甚至量化到“5平方米”、“2个人”,就是过犹不及、管得太宽了。

        很显然,“单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这样的规定不切合实际,如果三个或者四个外来务工人员愿意合租一间房子住,这样显然能够减少房租开支,人家愿意住在一起,难道也不行?“单间不超2人”的新规,显然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更为重要的是,“租房新规”会不会变相抬高房租,让租房者承受不起?比如“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这样的规定,房子的面积大了是好事,但面积大了,房租肯定贵,租房者承受不起怎么办?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进行分割出租”是应该的,因为改变房屋结构会危及人身安全,但业主会不会借此提高房租?再比如“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这样的规定,可能会逼得那些原本租住在地下室的租房者流离失所、露宿街头。

        出台“租房新规”,规范租房市场很有必要,但是如果相关部门管得太宽了,就变成了抬高房租的推手,缺少人情味不说,也不切实际。

  • 土地抵押面积和贷款增速双降 银行警惕风险

         “储备土地抵押贷款的期限一般在三年期以内,土地价格波动确实是需要考虑,但风险会不会集中爆发,可能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态度。”一位地方城商行人士表示。

        “中国的经济各行业其实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与房地产行业相关,一类为非相关。”一位外资行的银行业分析师认为,一季度以来的“贷款需求不足”现象,实际上是由于房地产业调控带来的副作用,并非真实的贷款需求不足。

        作为房地产行业紧密相关的土地自然首当其冲,据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研究员近日发布的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1年,全国土地抵押面积净增419平方公里,抵押贷款净增1.26万亿元人民币,比年初的土地抵押面积2589平方公里、土地抵押贷款金额3.54万亿元人民币,分别增加了16.2%和35.6%,但增速同比有所下降,与同期人民币各项存贷款增幅回落趋势一致。

        开发商融资环境有所改善

        商业银行在2011年压缩了地产开发贷款,2011年工行房地产贷款减少73.06亿元,下降1.4%,而占比也从2010年的11.2%下降到2011年的9.9%。农行房地产业贷款与2010年相比余额下降了460多亿,占比也从前一年的15%下降到12.5%。交行房地产贷款占比较年初下降0.20个百分点。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指出,2011年,全国土地抵押贷款率总体保持在50%左右,但受稳健货币政策和日趋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加上政策执行的滞后效应,分季度看,2011年新增土地抵押贷款率,第一季度为52.7%、第二季度为52.3%、第三季度为56%和第四季度为49%,第四季度有较大幅度回落。

        “房地产开发商的需求还在,银行方面虽然有政策要求并不会把重点放在房地产行业,但价格方面可以定得高一些。”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信贷部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银行在地产开发贷款方面的“以价补量”方法实际上也起到了市场化的调节作用。今年以来,随着货币政策由紧缩转向稳健,有迹象显示开发商的融资环境出现一定改善。

        渣打银行日前发布的中国房地产调研报告显示,开发商的融资环境自2011年四季度以来并没有进一步恶化,最近数月,银行针对大型房产商的放贷有所增加,融资成本也开始从高点回落。现在工程项目开发的银行贷款平均利率为9.2%,而去年10月为9.9%;信托公司平均利率为17.2%,亦低于去年10月的20%。报告称,这反映出融资环境出现改善迹象。

        银行警惕土地抵押贷款风险

        上述报告指出,2011年,中央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严格土地抵押贷款管理的政策措施下,储备土地抵押越来越被地方政府倚重。

        数据显示,在土地抵押贷款中,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分别占40%和28%。其次是储备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分别占17%和12%。特别是储备用地抵押贷款占比稳步上升,2011年末储备用地抵押贷款占比为16.7%,与一季度末的15.3%、二季度末的16.1%和三季度末的16.4%相比,呈逐步增长趋势。

        “对土地储备贷款,一般是跟地方政府的信用考量,有政府担保,还有土地抵押,这种贷款质量比较有保证,在前两年地价上涨快的时期银行做得很多。这两年房地产调控的政策走向还不明朗,但是有些地方的土地拍卖已经减少了,银行也开始考虑风险。”上述大行人士表示。

        根据2011年报,民生银行2011年前十名贷款客户中,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上海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西安曲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均位列其中。

        正因为有土地作为抵押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遭遇整顿时,抵押土地成为政府继续融资的救命“稻草”。

        中信银行在年报中表示,除少数运作规范、负债适度的土地储备中心外,对其他类型的政府平台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加授信。

        宁波银行行长罗孟波在2011年业绩网上说明会上表示,宁波银行的房地产贷款总量不高,目前的占比为5.84%,其中,包含了土地储备贷款和保障房贷款,纯粹的商业地产开发贷款很少。

        一般来说,各土地储备机构承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部分贷款附带签订银行、财政、土地储备机构三方协议,由财政承诺承担最终还款责任。

        然而,土地作为抵押物的价值正在政策影响下发生动摇,根据国泰君安证券9日发布的研报统计,近两周以来全国16个城市累计土地成交金额同比降33%,一线城市累计同比降59%,二线城市累计同比降18%。2012年以来,累计流拍146宗,占推出宗数的5.0%,其中住宅流拍52宗。

        “储备土地抵押贷款的期限一般在三年期以内,土地价格波动确实是需要考虑,但风险会不会集中爆发,可能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态度。”一位地方城商行人士表示,出于各种目的地方政府不会轻易破坏信用。

        实际上,储备土地抵押还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土地储备机构由政府出面组成,是根据政府的委托或授权行使某些特定职能的部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市场主体。从《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政府及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作为保证人不具备法律效力,即使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其抵押的有效性在法律上也尚无定论。

  • 大马官方否认“唐人街”建筑属于文化遗产

        马来西亚文化遗产局指出,苏丹街(唐人街)80%建筑物已经过改建或改变外观,因此虽然历史悠久,却只能列入“未在宪报上颁布列文化遗产”的组别,不受现有法令保护。

         消息说,因此,在文化遗产的角度上来说,捷运公司不必向文化遗产局申请任何批准,以进行与苏丹街有关的事务。

         “如果针对拆除建筑物来说,捷运公司只须获得地方政府批准,不必通过文化遗产局。”一名来自文化遗产局的高级官员针对苏丹街建筑物遭拆除的情况,这样向《中国报》指出。

         他说,文化遗产局多年前认为苏丹街有素质列为文化遗产,因此该局官员开始自行研究,以找出苏丹街是否符合资格。“经过初步研究结果,文化遗产局于2007年把苏丹街列入‘未在宪报上颁布列文化遗产组别’的文化遗产。”

         他披露,在上述组别下,苏丹街拥有“文化遗产”的名衔,却未能符合在宪报颁布的资格,因此不受法令保护。

         历史价值无庸质疑

         “但因有了这个名衔,教科书内容可列苏丹街为文化遗产区或建筑物。”他指出,但根据2005年国家文化遗产法令(645法令)第67条文,苏丹街是不符合法律条文列出的9项资格或条件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苏丹街只有‘未在宪法颁布的”文化遗产的名衔,不能成为‘在宪法上颁布’的文化遗产。”这名官员说,该局官员这数年来一直研究苏丹街,发现该区建筑物都改建或外貌改变,不再保持原有旧观。

         “苏丹街的集体记忆历史价值是无须质疑,但实际的建筑物不能符合资格,以这些建筑物告诉人们,这是文化遗产。”

         研究保存方法没突破

         消息说,文化遗产局早已针对苏丹街情况展开多次研究,希望协助保存该区,但研究多时始终没有突破。该名文化遗产局官员披露,他了解国人爱苏丹街,但站在文化遗产角度来看,苏丹街的建筑物是“最大的问号”。

         他指出,苏丹街属于地区和建筑物组别,除了历史记忆,一定要有实际物体表达具文化遗产的意义。“研究人员发现苏丹街大部分建筑物已经过改建,外观也有所改变,与之前有太大分别。”

         他举例,在吉隆坡独立广场前阿都沙末路和建筑物,至今仍保持文化真实(Culture Authenticity),才成功列入“在宪报上颁布的文化遗产”。他说,“在宪报上颁布的文化遗产’受到法令保护,任何人或单位都不能拆除这些建筑物。

         已列历史范围组别要成受保护遗产难

         文化遗产局官员指出,苏丹街已列入历史范围(Tapak)组别,因此不能列入2005年国家文化遗产法令中,第9项条件中的“其它条件”组别。

         “法令阐明的9项条件中,最后一项条件虽是‘其它’,但文化遗产局官员不能随意以此条件,把不符合资格的建筑列入‘在宪报上颁布列文化遗产’。”他说,苏丹街基本上必须符合建筑风格(Art Deco)具有特别文化,或符合摩尔式的建筑风格(Moorish)。

         “吉隆坡旧火车站是其中一个,保持上述阐明的建筑物风格和文化的大马建筑物。”

         这名官员重申,苏丹街是在文化遗产局官员本身认为有潜质下,主动研究是否可列为文化遗产,苏丹街业者、负责人或单位不曾向该局申请要求把苏丹街列为文化遗产。

  • 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为探讨建筑碳排放科学、专业的计算方法,统一建筑碳排放标准,日前,由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和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共同主办的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外专家就国际ISO碳计量标准、建筑碳排放计算方法、建筑能耗数据分类及表述方式、建筑边界划分、清洁发展机制和碳交易等进行了广泛研讨和交流。

        碳排放的计量尤其是建筑的碳计量问题在国际上一直是一个学术难题。建筑能耗和碳排放边界划分及建筑能耗的数据表述方法需要有统一的标准。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研讨会是我国参与国际标准的编制、修订,加强中国因素在国际标准中体现的一次有益尝试,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的国际标准化进程。

        在研讨会上,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全国勘察设计大师郁银泉表示,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使命,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统一认识,全球协作,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才能真正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造福人类。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研究所所长刘刚介绍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和建筑碳排放及建筑节能等方面的相关科研实践及成果,同时介绍了近几年来标准院在建筑节能改造上所做的有益尝试。碳计量国际标准负责起草工作组的召集人、日本东京大学野城智也教授介绍了日本在碳交易、建筑物碳排放监测等方面的实践和经验,指出统一碳计量方式方法的必要性。来自日本东京大学、日本工业标准化协会、德国标准化学会、英国标准协会、加拿大标准理事会、法国标准化协会的国际专家以及中国专家们就建筑碳计量国际标准草案初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日本、德国、加拿大等国专家分别介绍了本国的经验和措施。

        据悉,国际标准化组织第59技术委员会第17分技术委员会第4工作组(ISO/TC59/SC17/WG4)建筑碳计量标准工作会议同期在北京召开,来自ISO/TC59/SC17/WG4建筑环境性能委员会的国际专家和中国建筑碳排放领域的专家参加了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田国民、标准规范处处长王果英与参会的国际专家进行了会谈。

  • 旅游地产成房企新出路 全年投资有望再超万亿

        房地产业正在拼命寻找活命机会,“激进”的旅游地产或许成为全行业的救命稻草。据了解,今年一季度进入旅游产业的“游资”高达2600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投资旅游地产,今年全行业投资有望继续超万亿元(去年已经过万亿)。

        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司长张坚钟昨天在2012年国际旅游财富峰会上表示,包括旅游地产在内的旅游产业发展迅猛,成为服务业的重要增长点。旅游地产正在成为从其他行业撤出的游资的新出路。

        一位山西证券人士透露,从山西煤炭行业撤出的3000亿元资金正在寻找新出路。“而旅游地产成了这些游资的共同选择,就像早年游资投资教育地产一样。” 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院长杨卫武表示。

        据了解,国家正在加快制定国民休闲纲要(已经花费两年时间),推动相关产业发展,以期突破旅游业观念和体制。“旅游产业的发展将带动包括城市建设在内的投资。” 张坚钟表示。

        在经济结构转型中,发展旅游地产切合了很多地方政府的施政思路。目前,云南、贵州等地成为各路资金投资旅游地产的集中区。

        正处于十字路口的各路投资豪强正在“集进”旅游地产。万达集团筹建了1700亿元的旅游地产投资基金,其中投资了200亿元的长白山项目和500亿元的金石滩项目(联合中国泛海集团、联想集团、大连一方集团共同投资)。

        万科、恒大、绿地等房地产巨头都高调表示行业转型,一同搭上旅游地产这趟时代快车。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表示,公司转型商业地产,二三线城市的机会非常大。基强联行投资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部执行董事马怡雯透露,中铁集团正在贵州投资3万亩的国际旅游度假中心。

  • “旅游地产”大热之忧

        和大部分商业地产一样,旅游地产也不好做。

        在9日于上海召开的“2012国际旅游财富峰会”上,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地产运营研究所所长蔡为民说,“我感觉旅游地产和温州民间投资一样,最后大半会死去。”

        旅游地产不是必需品,没有亮点别人不会轻易接手。且不说,眼下中国旅游地产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

        一位做分时度假的外资企业高管直言,(旅游地产)在中国很难做,法律不健全,“分时度假2000年就进入中国,但口碑被做差了。而且现在市场上很多公司定价偏高。还有一个问题是,模式不公平。国外的都是有担保公司担保的,中国的大多是没有担保公司,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上述高管介绍,该公司现在正和一些俱乐部和度假村合作开发旅游地产项目。

        一位上市开发企业的高管也对旅游地产显得很犹豫。

        “现在旅游地产大热,只是因为住宅限购,资本要找出路,而且旅游地产的地价一般都比较便宜。我们董事长很谨慎,(旅游地产)这一块还没有想法。”该高管说。

        也有相对乐观的声音。

        一注册地在南京的旅游地产操盘者称,他们操盘的项目是“独一无二”的。其特别之处在于,他们每年都能给业主分红,“我们的住宅和酒店就在景区内。”

        部分企业已经启动了宏大的开发计划。沪上一家开发企业称,该公司计划打造精品农庄模式,分为开心农场、私家农庄和乡村养生公寓。招商册中写下的目标是,3年做到30亿元,5年做到100亿元。

        但有业界人士担心:这样的模式在全国任何一座城市的郊区都可以做,竞争力何在?

        另一位业内人士浇下的冷水更寒,“中国的旅游地产会经历一个大跃进和大死亡的时段。”

  • 三四线城市现“天量”库存 业内呼吁警惕楼市泡沫风险

         “近年来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发展速度已经脱离基本面,过去几年过于激进的土地出让速度,积累成目前的库存高压,将使这些地区的房地产竞争形势更加惨烈。”易居研究院企业研究中心总经理周建成近日表示。基于消化库存,激活市场的考虑,托市政策开始在这些城市首先发起。

        天量供给:消化一年土地出让量需要13年

        根据一份内部研究报告,包括唐山、扬州、中山、芜湖、连云港等大量三四线城市在过去几年土地供给极度膨胀,与去年以来的商品房实际消化速度形成巨大差距。

        此份报告核心调研内容是当地2011年商品房销售总量与2008年至2011年这四年来平均土地年成交量的比例,比如唐山这一比例只有7.6%。也就是说,如果按照2011年房地产销售进度,唐山要想消化掉1年的土地成交面积,需要13年时间,消化掉此前四年的土地成交量,需要52年时间。

        除唐山外,桂林、宜昌、宜兴、烟台、连云港、扬州、惠州等地均属去化压力巨大的城市。北海、南通、江阴、中山、洛阳、常州、芜湖等同样榜上有名。其中桂林、宜昌、连云港三地,201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占四年年均土地出让量的比例分别为8.2%、12.7%和18.4%。细细回顾此前救市政策,中山、芜湖、扬州等不顾中央宏观调控,屡触红线的动作,其真实原因就不难理解了。

        以中山为例,4月份,中山迎来商品房新增量高峰,新增面积超过63万平方米,环比涨72%,其中92%为住宅新增量。“中山的问题就是供给量大,几乎所有的大型开发商都在中山有项目,可是中山这么小的一个城市,哪里需要这么多商品房呢?”中原地产一位中山区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也正因为此,中山市政府在去年底高调出台限价令后,几度暗自调高限价门槛,希望能够刺激更多成交来缓和供需矛盾。

        再看昨天刚刚放出救市消息的扬州。截至4月末,扬州市区商品房月累计可售面积286.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55%,其中商品住宅160.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54%。4月末商品住宅可售房源总计11550套,其中120平方米以下面积的占比33%,近七成可售住宅为120平方米以上高端物业或大户型。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扬州此次救市目标瞄准了精装修房和豪宅市场。

        如果从周期来推算,目前扬州上市房源应该多数来自2010年左右拿地的项目。根据统计,扬州在2010年土地出让取得了爆发式增长,2010年扬州市区住宅用地合计供应426.2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68.58%。实际住宅用地成交金额93.57亿元,同比增加43.05%。同年,扬州完成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01.48亿元,同比增长80%。

        而到了今年前4月,扬州商品房开发投资增速仅为19.05%,商品房合同成交面积只有44.2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96%;其中商品住宅合同成交31.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79%。以扬州2010年各类土地共成交408万平方米计算,即便忽略容积率问题,以目前扬州销售速度,将2010年出让土地全部消化掉的时间是37个月。

        在上述种种压力面前,地方政府开始出手救市。无论扬州政策是否会被叫停,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房地产投资增速下降和成交量下滑对地方经济带来的实质性改变,以及地方政府随时可能出手的救市预期。

        三四线风险大于一线城市

        不过,业内人士坦言,在目前宏观调控大基调下,政府的微调政策对市场不会有本质上的拉动。过于依赖房地产业的结构性矛盾也不会短期内改善。

        “相比于一线城市,我们感觉三四线楼市泡沫的风险需要高度关注,并有可能成为房地产企业的绞肉机。”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坦言。

        从数据上看,三四线城市的结构性问题也已经十分明显。比如华北地区的唐山市,其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和2011年商品房成交量分别相当于北京市的17%、38%和18%,但前四年平均土地出让面积相当于北京的93%。惠州与广州相比,其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和2011年商品房成交量分别相当于广州的17%、36%和31%,但土地成交量相当于广州的94%。连云港和南京相比,其经济总量、人口数量和2011年商品房成交量分别相当于南京的23%、55%和55%,但土地成交面积已经是南京的117%。

        “我们现在城市更新计划才刚刚起步,就遭遇到宏观调控。好比一道大餐,一线城市已经吃了很多了,我们还没上桌,饭局就散了。”一位东北地方知名房企负责人这样解释三四线地方政府的无奈。

  • 国务院明确年内扩大房产税试点 或参考上海模式

        今年年内,房产税扩大试点已是“板上钉钉”。

        5月9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深圳透露,国务院已经明确今年要扩大房产税试点,但具体城市名单、方案还不清楚,“落地还取决于地方政府配合”。

        秦虹是在当日举行的国元(香港)2012年下半年香港证券市场投资策略报告会上透露以上信息的。

        值得一提的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要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房产保有、交易环节税收改革方案。

        与此前关于房产税改革的介绍相比,上述表态出现了新变化,即明确未来房产税扩大试点将同时考虑对保有和交易环节征税。

        据记者了解,财政部会同国税总局、住建部已经对重庆、上海两地进行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效果展开评估,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分析人士预计,第二批试点城市在征收方案上参考“上海模式”的可能性较大。

        自去年1月底开始,上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第二批试点城市很可能主要针对的也是新增购房需求,即使涉及部分存量房,基本居住需求甚至是改善性居住需求也会得到足够的保护,只会对超出面积之外的部分进行征收。”有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

        对此,秦虹也表示:政府调控的目的,是想让市场持续、稳定、活跃,这就需要保护好刚性需求。

        在鼓励市场活跃方面,“支持首次置业的需求是没有政策风险的。”秦虹说。

        “国家对控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决心很大,”秦虹补充指出,虽然在短时间内有些地方出现需求增加的情况,但房价上涨在政策上是得不到允许的。

        秦虹直言:控制投资投机、满足刚性需求的调控方向短期不会变,“限购”还会继续,“国八条”不会轻易改变。

  • 积累专业知识 为城镇化建设作出贡献

        仇保兴为山东省市长专题研讨班授课

        近日,全国市长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全国市长研修学院院长仇保兴在京为参加山东省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市长专题研讨班的市长们授课,主讲了《新型城镇化从概念到行动——如何应对我国面临的危机与挑战》。

        仇保兴指出,搞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我们所承担的非常重要的任务。他希望参加学习研讨的市长们深入研究问题和交流工作经验,争取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作用,为城镇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他在授课中结合中外实例,恳谈了城市优先发展到城乡互补协调发展、高能耗的城镇化到低能耗的城镇化、数量增长型到质量提高型、高环境冲击型到低环境冲击型、放任式机动化到集约式机动化、少数人先富的城镇化到社会和谐的城镇化6方面内容。

        仇保兴表示,上述6方面转型既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也是生态城规划建设的关键。他强调,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给我国带来了新的机遇,这就是城乡最优美的协调发展模式,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城市群和创新基地,全球最为密集的生态城市集群,全球人均能耗和碳排放最低的区域模式。他还听取了市长们结合授课及工作实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 中价协职工积极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的部直属机关健身长走活动

        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办和直属机关工会组织的“讲文明树新风”健身长走活动在北京市玉渊潭公园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齐骥和直属机关各单位的570余人参加了活动。

        中价协代表队由张允宽理事长、马桂芝秘书长亲自带队,大家沿着林荫道一边健步行走,一边欣赏公园美景,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畅快淋漓,笑声不断,当到达终点时,很多员工竟然忘记了长走的疲惫,意犹未尽地回味路过的美景。职工们纷纷表示,走出办公室,融入大自然,身体得到锻炼,心情得到放松,自己也将根据个人体质制定适合自己的健身计划,强健体魄,放松心情,以更好的身心状态投入到工作中。

  • 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禁12行为 严禁公款买房装修

        新京报讯今后,国企负责人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日前,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印发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12种行为予以严格限制。

        禁止用公款买房或装修

        对于一些国企豪华装修办公楼,企业亏损期间购豪车;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支付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费用;公款用于个人家庭买房、装修和交物业费等行为,办法做了严格限制。同时,国企应当加强对负责人年金、住房补助等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办法提出,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度,应当以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开。

        国企负责人须建立诚信档案

        办法要求,国企须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并将方案报同级监察部门和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各级监察部门会同国资委等定期对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企纪检、监察和审计等内部监督机构,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对负责人职务消费进行监督,在企业内部建立负责人个人诚信档案。

        同时,对于违反12条规定的,由纪律监察部门严肃追究国企负责人的责任,直至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2种被禁止行为

        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亏损期间,购买、更换公务车辆、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

        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车辆交通费、通信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

        用公款支付个人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挪用企业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

        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者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

        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书刊费等。

        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

        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

        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或者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者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移消费支出。

        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构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

        对已经配备公车的国企负责人发放用车补贴。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

        专家分析

        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难界定

        昨日,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系主任曾康华表示,此前,关于国企负责人的消费监管,也有过规定,比如中纪委曾禁止公款买烟,国资委发过指导意见,对公车私用、收受礼品、公款旅游等重点监管。但缘何文件再三下发,问题却无法解决呢?

        曾康华表示,其中一个原因是职务消费不好界定。在国企负责人进行职务消费时,有时候是集团或群体消费,不好划分;同时不少单位也会主动把领导的职务消费,转嫁到单位身上。

        据了解,对于高层领导而言,在进行职务消费时基本由下级代办,消费的理由和项目品种繁多,因此公私之间难以划分具体数额,更谈不上认定。对于此次文件规定的12种需要禁止的行为,曾康华表示已比较详细,也说明这些领域是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热点。

  • 恒大地产启动降价出货 星河湾再传降价回款

        恒大、万科、星河湾等龙头房企4月以来的实战经验证明,无论生产的物业产品是中低端还是高端,只有敢于降价,才能收获现金流。

        5月7日,恒大地产发布2012年4月份销售简报。数据显示,4月恒大全国销售额81.9亿元,同比增长33.1%,环比增长103.5%,总额与增速均列全国第一。销售面积13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7.8%,环比增长126.4%,总额与增速同样领先所有房企。

        数据显示,恒大4月销售均价只有5900元/平方米多一些。而2月和3月,恒大销售均价分别为6389元/平方米和6597元/平方米。2011年全年,恒大销售均价为659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恒大4月份的售价比去年全年及今年3月的价格都下跌10%左右。而据市场人士介绍,恒大“五一”期间在部分地区的优惠幅度甚至达到7折左右。

        如果按目前5900元/平方米的均价,减去1500元/平方米的精装修成本,恒大实际销售均价只有4400元/平方米。而按照恒大地产集团主席许家印在今年初关于“合理价位”的解释,恒大无疑已经把价格降至了中央期待的合理水平,甚至部分项目可能已经逼近成本价。

        位于上海三林的五玠坊项目是万科在上海的权重大盘,该项目于上周末开盘。据了解,推出的62套房源中,开盘去化率近一半,回款数亿元。万科对五玠坊项目预期售价曾经高达6至7万元/平方米,而正式开盘,项目最低价锁定在了3.2万元/平方米。

        下一个可能传出降价动作的是豪宅标杆星河湾。近期有市场传言称,星河湾上海部分项目可能启动新一轮降价,以回笼资金。“从星河湾目前销售情况看,其降价回款的可能性很大。”易居中国分析师薛建雄表示。

  • 红五月楼市不尽如人意 降价刺激成交效果递减

        被业内寄予厚望的“红五月”首周成交并不尽如人意。上周(4月30日-5月6日)上海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仅为15.32万平方米,环比前周下跌9%,与去年同期水平相比滑落10.6%;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20618元/平方米,环比前周下跌15%。在开发商推盘提前启动、降价幅度给力的情况下,五月首周仅取得15万平方米的成交量确实不容乐观。业内人士预计,3月小阳春可能已是全年成交高位,5月成交量预计环比4月仍将小幅下降。

        为了备战五月,开发商普遍从4月底开始集中推盘,供货量在前一周一度大增。然而,“五一”假期前的推盘量在上周被陆续消化,成交情况开始反应在上周数据中,因此上周单周成交量仅15万平方米出乎很多业内人士意料。

        德佑地产市场中心监测数据显示,上周全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下跌近15%,成交活跃的仍是降价幅度较大的外环外项目。在成交排名考前的项目中,出现了7000元/平方米的公寓楼盘成交,以及成交价仅12000元/平方米的独栋别墅,如此低的价格近几年极为少见。然而,开发商以降价换成交的难度越来越大。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表示,除了开发商降价意愿降低以外,目前楼市的价格刺激也呈现出边际效应递减之势,即“第一次降价带来销售大涨之后,之后每一次推盘成交情况逐次变差”。受楼盘降价趋势放缓和市场购买力收缩影响,5月上海楼市成交可能会在4月的基础上继续小幅下滑,预计全月上海成交量将在50万-60万平方米左右。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认为,前期积极入市的潜在购买力释放后,目前楼市交投逐步归于平稳,年初部分政策的利好作用也正逐步淡化,故预计未来如无新一轮转机出现,则短期内楼市或延续当前15万-16万平方米的周均成交水平。

  • 取消预售 还会有“房闹”吗

        据《现代金报》报道,5月3日至5日,杭州接连发生3起“房闹”事件。这都是因为房价下跌,老业主认为自己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开发商拒绝补偿差价。今年以来,此类事件在杭州已发生近20起。

        对此,一些专家和舆论多提醒业主“尊重契约”、“理性维权”,在我看来,催生“房闹”的根源不在于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契约,而在于我国实施已久的商品房预售制度。

        我国的商品房交易方式主要是期房交易。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契约(即售房合同),表面上看可能结构严谨、内容公平合理,双方权利与义务也基本对等。但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购房者不仅要承担房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面积缩水、质量下降等重大风险,还要承担从支付预售款到交房期间的房款利息损失,其中还包括更为沉重的贷款利息损失。

        开发商则处于明显强势:一些开发商仅凭图纸就可以向购房者收款,更有甚者一拿到地甚至还没拿到地,就想方设法向外收取认购款——按目前法律要求,大楼封顶即可预售,即可收取全部房款。这对于开发商来说,简直就是“空手套白狼”,与“集资建房”无异,不用成本即可获取暴利。从实质上讲,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不公平的契约,尽管它在目前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但法律的强制性根本无法掩盖其不公平和潜藏风险。

        当前,越来越多“房闹”恰恰是商品房预售制度潜藏风险的集中暴露。在房价处于上升通道时,购房者尽管也付出了巨大成本,却能在快速的价格上升通道中多少获一些利。此时,开发商与预购房业主,都是获益者,其利益总体一致,即使开发商吃肉业主喝汤,也能和平相处。

        而当房价进入下降通道后,开发商依然能从中获利,业主则一方面继续为开发商承担贷款利息,甚至预付全部建房成本,另一方面对自己在预售中买到的“房屋”,却还要承担瞬间贬值的巨大损失,特别是半年前甚至数日前买到的“房号”与现在的“房号”不能等价,让自己半辈子的财富泡汤时,这无论如何都是难以接受和理解的。于是,越来越多业主激烈反弹。此时,他们不认为自己的维权行为不妥,甚至理直气壮。这归根结底是因为业主们在付款之后没有“拿”到房屋,他们拿到的只是一个“符号”即图纸上显示的房号。

        要从根本上防止房闹,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果断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实行现房销售制度,让业主交完房款后就拿到房门钥匙,钱房两讫,从根本上实现开发商与业主在售房和购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致,让“房闹”真正失去土壤。

  • 全国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出台

        据新华社 据中国政府网近日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具有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编制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同期,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区将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地级市处理率达到85%,县级市达到70%,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30%。

        此外,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三部委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投资需要近4300亿元。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已达到1.25亿立方米/日,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77.5%,化学需氧量(COD)污染减排贡献率占“十一五”期间全国COD新增削减总量的70%以上。

        根据三部委《“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58万吨/日。

  • 5亿拿地女幕后人露面:没觉得楼面价买贵了

        “确实,在拍地之前,我们与李小姐都共同关注并看好此地块,为避免竞争过于激烈,最后选择在李燕如小姐拍得地块后再与其合作。”针对近日业界有关“广州5.26亿元神秘拿地女子背后另有‘撑腰人’”的猜测,昨天,香港上市公司佳兆业集团相关负责人如是对记者表示。该负责人还透露,此次备受关注的“神秘拿地人”李小姐与佳兆业集团有长期的经常性合作关系,佳兆业集团将参与并主导其所拿地块今后的开发建设。

        4月28日,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坚红化工厂地块出让,因地理位置优越被广州开发商和业内称为“靓地”。也正是如此,当天的拍卖会上,共有13家竞买人参与了该地块的现场竞价。而让人意外的是,13家参与 拿地的竞买人中,有1个是自然人。

        经过53轮竞地价, “自然人”李燕如最终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此后,广州业内传出了拿地神秘女子李燕如背后“另有其人”的各种猜测,其中香港上市公司佳兆业是被猜测的“幕后人”之一。

        记者连线

        记者:佳兆业看好这个地块,为什么不自己出面拿地?

        佳兆业:据我们所知,该地块拍卖前已经吸引了十几家知名房地产公司的报名竞拍,拍地之前佳兆业与李小姐都共同关注并看好此地块,为避免竞争过于激烈,佳兆业选择在李燕如小姐拍得地块后再与其合作,没预料到拍卖现场依然非常激烈。

        记者: 项目剔除配建公租房面积后楼面地价达到12634元/平方米,您认为这个价格合理吗?是否过高?

        佳兆业:广州楼市发展较为健康,该项目的楼面价与周边目前的楼价相比尚属合理。

        记者:未来佳兆业将以何方式与李燕如合作,是收购股权,还是合作代建,佳兆业是否会控股该项目?

        佳兆业:合作开发,目前具体合作方式还在详谈,但大方向是佳兆业主导该项目。

  • 8毫米钢筋代替12毫米钢筋 绿地自称“小问题”

        据经济之声报道,绿地集团被曝出在安徽马鞍山的项目使用不合格钢筋建高楼的丑闻。这是在万科、星河湾之后,又一家国内知名房企陷入“质量门”。楼市质量事件频发的根源是什么?该由谁为遭受损失的业主负责?

        绿地集团被曝出在安徽马鞍山的项目使用不合格钢筋建高楼的丑闻。原本宽度12毫米的钢筋被8毫米替换。这被业内戏称,用1.6米的马云的脊柱支撑起2米23的姚明。在万科、星河湾之后,又一家国内知名房企陷入“质量门”。经济之声记者赵巍报道。

        近期,安徽省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公开了绿地集团世纪城工程2号楼13层、11号楼19层有“瘦身”钢筋问题,并责成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2号楼,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对已完成结构施工部位进行检测。但绿地集团副总经理薛迎杰接到记者电话时说,那个项目只是出了点小问题,正在解决。

        薛迎杰:现在集团在处理,的确是有些小问题。现在停工了。

        记者:什么时候才能解决?

        薛迎杰:这个我还不清楚。

        马鞍山市建筑管理处的彭先生告诉记者,虽然现在送去省里检测的最终的结果还没出来,但是他也看到过那些有问题的钢筋,他认为绿地的确有偷工减料的嫌疑。

        彭先生:我直观看,比如他8个粗的钢筋,那不就降低标准了么?省里的检测中心人员正在搞检测,具体还没有出来。偷工减料,都是小厂生产的,不是正规钢厂生产的。我在我们单位看到的。

        彭先生所说8个粗的钢筋,就是本来该用12毫米的钢筋,通过拉细,拉成8毫米宽。前有万科的“毒地板”,接着星河湾也有过质量问题,现在绿地又被曝出使用纤体钢筋。国内楼市不景气,难道开发商降低成本只能用偷工减料的办法么?开发商张先生告诉记者,偷工减料的事可不是楼市低迷后才出现的。

        张先生:过去房价不下降的时候,他也会干这个事,就是为了压缩成本。当然房价下降,更明显一点。把钢筋号变小,开发商应该是知道的。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做项目的时候,监理都查的比较严,进货的时候双方都要签字,钢筋多少个圆都是有的。

        在一栋楼盖起来之前,地基中的钢筋用量往往根据整栋楼的受力要预先设计好。钢筋要先固定到地基中,在政府监管方和监理公司都来检验过钢筋的用量合格后,再灌入混凝土。大楼完全封顶盖好要经过层层监管审核。但张先生说,开发商要偷换钢筋型号,并不难:

        张先生:按理说每一个阶段都要查,比如隐蔽工程以下的,埋起来之前要查。施工单位和甲方进行到某一个阶段,要邀请质检单位来检查。

        一般都是一部分偷工减料,比如在地下的,很快就盖住,盖住了就发现不了。

  • 虚构材料买房1.4万家庭被查 北京绿卡5万一张

        本报讯(记者孙雪梅)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自去年2月17日以来,本市共1.4万户申请家庭未通过购房资格审核。首次购房家庭比重持续保持在90%左右,较好地保障了刚性自住和改善性需求,调控效果持续显现。

        北京最严“限购令”出台后,很多外籍人士因在京交社保或纳税不足五年,暂时不具备购房资格,部分人为了购房虚构材料骗购;还有部分家庭已经拥有2套以上房屋,还提供虚假资料,试图买多套房。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士与本地人一样具备同等购房资格。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部分项目持《工作居住证》签约比例出现异常,市住建委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暂停开发企业项目网签,责令其立即与骗购住房家庭解除合同,对持伪造证件骗购的房屋,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同时,市住建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加大对伪造《工作居住证》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材料收缴、审核机制,不断优化和完善购房资格核验流程,通过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有效防止调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样,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改善。

        调查

        北京“绿卡”5万一张

        昨天,记者在网上搜索“代办北京购房资格”,发现有不少网页还在做代办购房资格的广告。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北京代办购房资格一般需要花费5万元,即帮助办一张《工作居住证》,等同于北京“绿卡”。

        昨晚,记者在自称“北京易诺唯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网页上看到,在公司业务范围介绍中,包含“代办北京购房资格,外地人不需要社保和完税可办理”等。记者拨通业务人员裴先生的电话,电话中很吵闹,裴先生先问办什么业务,记者称想购买购房资格后,裴先生较为警惕,称“合适的时机再回电”。

        记者从一名知情人士处获悉,一些开发企业为销售房源,与代办公司合作,配合购房者伪造假《工作居住证》购房。该知情者介绍,购房者想要购买一个购房资格,也就是花钱买个“绿卡”,一张一般在5万元。

        针对这些情况,市住建委表示,郑重提示广大市民和申请购房家庭,要严格遵行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不要听信所谓代办购房资格的谣言,避免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 北京一季度高端住宅客群巨变 80后买下7成豪宅

        近日,专业从事豪宅服务的丽兹行市场研究中心发布数据,尽管目前北京高端住宅的成交量下滑明显,但在已成交的高端住宅中,7成买家为“80后”财富新贵。

        据悉,该机构所选取的统计样本[主要是总价在600万元以上,单价在每平方米4万元以上的住宅和公寓。

        从购房出资人来看,“80后”买房客户出资人38%为父母出资,其中,5%客户购房是出于资格限制以子女名额购买;40%为“80后”购房者自行出资;22%为父母资助一部分,子女自行出资一部分购买。而从这些客户职业构成来看,40%的客户为金融证券业,36%为私营企业高管。

        成交仍低迷

        仲量联行的报告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北京高档公寓成交面积环比下降41.5%,同比减少56.8%,创三年来新低;成交价格继续小幅下降至每平方米39216元,环比下降2.3%,同比下降7.4%。高端别墅市场也不乐观:成交面积在本季度环比下降70.3%,同比下降74.7%

        丽兹行市场研究中心的数据也显示,4月份北京市二手房高端住宅成交量共计176套,环比下降5.38%。

        据丽兹行统计,4月份根据二手房高端住宅成交商圈分布,朝阳公园板块成交量位居第一位,万柳、东直门板块分别位居二、三位。

        对此,丽兹行市场研究中心市场分析师郑海燕认为,尽管高端市场成交量有下滑,但幅度并不大。总体来说,相比低迷期已有所好转。

        “调控已利空出尽,对于高端住宅市场,无论‘刚需’抑或改善型需求均被长期抑制,在未来的楼市传统销售旺季,北京高端市场必然迎来需求的阶段性释放。”郑海燕说,同时,在货币政策方面,持续释放的宽松信号以及8.5折利率重现等利好讯息将进一步刺激需求的释放,对于高端住宅市场而言,货币政策的放松不论对于自住需求还是改善需求都是利好信号。

        “80后”托市

        调控之下,“80后”的高端住宅消费力量浮出水面。

        丽兹行数据显示,目前,北京高端市场的客户群发生明显变化,70%的买房客户为“80后”。

        这些年轻新贵大多生于1980年~1984年,且90%以自住为主;他们大多从事金融证券业,私营企业高管也占了较高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高达40%的“80后”为自己出资购房。另外的近4成购房客户购房款来自父母,但仅有5%是由于限购以子女名义购买的。

        显然,北京高端市场的客户结构正在悄然改变。此前,传统的高端市场消费人群,年龄一直保持在40~50岁。如今,随着社会财富在行业及新老人群之间的转移,高端人士已日趋“年轻化”。

        这也得到了永邦地产豪宅经纪人靳智的证实。靳智是永邦地产朝阳公园店的豪宅经纪人,主做棕榈泉、泛海国际、公园大道、观湖国际、星河湾等高端住宅业务。

        据靳智介绍,根据他的销售经验,目前“75后”以及“80后”占据了高端住宅成交的主导地位,成为低迷市况下的中坚力量。其中,6成比例中为父母出资及父母与子女合资,主要购房人群职业涉及矿业、外贸以及石油系统等。

  • 2012年深圳春交会昨闭幕 房企赚足吆

        [导读]为期6天的春交会昨日闭幕。虽然深圳有25个楼盘参展,但由于极少打折,市民看楼的兴趣不大,不少看楼专线甚至出现零乘客的情况,春交会成交的楼盘大打折扣。

        为期6天的春交会昨日闭幕。虽然深圳有25个楼盘参展,但由于极少打折,市民看楼的兴趣不大,不少看楼专线甚至出现零乘客的情况,春交会成交的楼盘大打折扣。

        本届春交会由于开幕第一天正值五一假期,观展的市民十分踊跃,出现了多年来难得一见的火爆场面。但第二天开始现场人气大为减少。由于此次深圳参展的25个楼盘主要目的在于展示,极少出现降价促销的情况,导致市民看楼的积极性不大。记者在采访时,一位深圳参展楼盘营销人员抱怨说,此次参展吆喝是赚足了,但换来的成交量并不大,看楼车都有很多空位,每天只有几套零星成交。

        与深圳楼盘极少出现降价促销相对应的是,惠州尤其是大亚湾的楼盘出现了贱卖的情况,有的楼盘每平方米的价格不到3000元,一些楼盘甚至只要交2万多元首期就可买到现楼,但实际成交情况也十分惨淡。

        随着楼市调控的深入,房展会这一曾经被视为楼市“风向标”的重要交易展示平台已疲态尽显——在不少深圳龙头房企缺席的同时,参展深圳楼盘的降价诚意也略显不足,开发商在“五一”房展期间的折扣力度有所保留,推出的特惠房数量也较少,而刚需在前期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因此,成交也很有限。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春交会之所以出现成交少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房价还没有回归到市民所能接受的心理价位。消费者仍处于观望状态,期待价格进一步下降,供需双方的博弈仍在持续。

  • 中装协启动业内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推荐工作

        4月23日,全国重点建筑装饰和建材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专题会议在苏州召开。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简称中装协)会长李秉仁、苏州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孔全林及金螳螂、红蚂蚁等企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李秉仁代表主办方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业进行了宏观调控,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受到很大影响,一二线城市房价迅速转入下行轨道。但是,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开发并没有受到太大冲击。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的建筑装饰行业从总体上看,虽然受到了一定影响,但总体发展势头还是良好的。2011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工程总产值2.35万亿元,实现了12%左右的增长速度。其中,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完成产值1.33万亿元,增幅为16%;住宅装饰装修完成产值1.02万亿元,增幅为8%。行业企业总数为14.5万家,比2010年减少了5000家,从业者队伍稳定在1500万人左右。

        由于建筑装饰市场日益成熟,装饰企业的品牌效应越来越大,品牌在工程资源分配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业内具有知名度的大企业发展水平已大大高于行业发展平均水平。2010年行业百强的平均产值已达12.9亿元,百强企业的工程产值总和占行业总产值的近7%,且这一比值呈逐年提高态势。如连续9年获得百强企业第一名称号的苏州金螳螂,其2011年合同额已超过100亿元,增长速度达到50%以上。

        目前,全国有10多万家与建筑装饰密切相关的建材企业。然而,在20多万家装饰和建材企业中,被评为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并不多,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数量更少。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底,建筑装饰行业中仅有10家企业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公装2个、幕墙3个、家装5个)。深圳广田和沈阳远大两家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后,两市市政府分别予以企业300万元奖励。

        为贯彻协会“扶大、扶优、扶强”的战略方针,提升优秀企业形象,帮助企业拓展市场,中装协对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工作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副会长兼秘书长刘晓一担任组长。今年2月,中装协下发4号文件,对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作了具体规定,得到了地方协会和广大会员企业的积极响应。国家工商总局对申报驰名商标工作的要求和评审条件十分严格,中装协有责任把好第一关,把业内最优秀的企业推荐给国家工商局驰名商标评审委员会。

        李秉仁强调,中装协已经把企业申报驰名商标纳入日常工作事宜,这项工作将长期开展下去。地方协会每年可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统一申报,企业也可以直接向中装协驰名商标管理办公室申报。他希望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今后每年都有一批会员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殊荣,进而推动建筑装饰和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

        会上,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工商报企业维权中心主任赵小建还就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有关事宜作了专题讲座,并与企业代表就申报工作的疑点、难点进行了广泛交流。

  • 一季度房地产信托新增442亿 环比降9.43%

        观点地产网讯:5月3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了2012年1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

        截至3月31日,房地产信托余额为6865.7亿元,与2011年末相比下降0.24%,是2010年来首次出现下滑,与此同时,一季度房地产信托新增额为442亿元,环比2011年四季度下降9.43%,延续了2011年二季度以来持续下滑的势头。

        据悉,到今年一季度,为开发商提供融资的信托渠道明显已经进入负增长的新阶段。

        链家地产陈雪表示,2011年二三季度房地产信托新增额增长过快,再加上调控下房地产行业风险增加,使得房地产信托监管趋严;2011年二季度开始,房地产信托净增额出现持续下滑;2012年一季度房地产信托新增额仅为442亿,与2011年最高值相比,下降925亿元,与调控前平均水平相比,也下降近300亿元,为2010年以来最低值。

        据悉,虽然房地产信托余额和新增额均在下滑,但是房企的负债却在不断增加。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146家沪深上市房企总负债为20760亿元,与2011年末相比净增603亿元,同时,房企平均资产负债率也由2011年末的71.59%增加到71.96%,增长0.36个百分点,其中17家房企资产负债率超过80%。

        分析认为,2008年至2009年间,很多房地产开工,且贷款平均期限在2-3年,2012年是房地产行业的还款高峰期,其中3月和8月是房地产信托的集中偿还期,3月因为楼市出现“小阳春”,诸多房企安然度过,而在8月,信托要还、开发贷款也要还,加上市场情况无法确定,二三季度将成为房地产市场调整的敏感时期,而快速清除库存将是开发商最有效,也最风险低的融资方式。

        业内预计,二季度至三季度,开发商有望进一步加速清货,其中一季度降价并不明显的新开项目可能成为主力。

  • 房企高管薪酬逆势上涨创新高 涨幅高于净利增幅

        中央对楼市调控力度未减,上市公司利润空间大幅缩水。根据目前房地产上市公司已公布的2011年年报,房地产行业高管薪酬并未因为业绩下调而下降,再一次刷新历史纪录。

        在沪深港三地上市公司中,万科以11137万元的薪酬高居A股房企之首。其中,董事长王石和总裁郁亮的薪资格外引人注目。公司董事局主席王石从公司领取的税后报酬总额为857万元,算上缴纳的647万元个人所得税,合计金额达1504万元;总裁郁亮紧随其后,税前年薪达到1305万元;还有多位高管的年薪在百万元以上。

        此外,根据正略钧策近期发布的《2012中国薪酬白皮书》,过去的2011年一年,房地产的调薪幅度高于全国平均值13.14%,与2010年相比有明显的增长。

        和讯房地产频道房企高管薪酬情况显示,在已经发布年报的89家A股上市房企中,2011年高管平均薪酬也由上一年的43.43万元上涨至54.55万元,涨幅25.6%,而这些房企在同期的平均净利润增幅则为21%。薪酬涨幅高于净利润增幅。

        有些房企高管的年薪涨幅成为企业业绩的晴雨表。万科董事长王石就是如此。

        根据此前公开数据,2008年王石的年薪是几年最低额,仅有248.5万元,这一年万科实现营业收入409.9亿元,净利润40.33亿元,较上年减少8.1亿元。随后的2009年,在反思以后,万科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达到488.81亿元和53.3亿元,同比增长19.25%和32.15%。王石的年薪翻番,达到590.3万元。随后的2010年,万科份额继续扩大,王石从万科领取的薪酬也继续增长到760万元。

        2011年,据年报显示,万科实现营业收入717.8亿元,同比增长41.5%,实现净利润96.2亿元,同比增长32.2%,并创历史新高。同样,王石和郁亮的年薪也创下历史新高。

        有些业绩不够理想的公司,高管薪酬也得到反映,比如任志强在2011年也拿到了691.66万元(税前)的年薪。但相较2010年,锐减70万元。有坊间消息称,华远地产同期销售面积有所下滑。

        但也有部分上市公司的薪酬与业绩全无关系。比如中航地产尽管业绩有所下降,但总经理石正林的薪酬却由2010年的129万升至2011年的163.67万。

        中粮地产2011年年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41亿元,同比2010年增长1倍,净利润为4.22亿元,同比下降26.82%,归属上市股东所有者权益也下降13.17%。然而,与公司净利润下降和股东投资回报下降形成反差的是,中粮地产整体高管薪酬由2009年的1200万元、2010年的1438万元增加至2011年的1502万元。

        为什么高管的薪酬会与业绩相悖,正略钧策商业数据研究中心林澎认为,行业变革下人员的不稳定性也是房地产行业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在调控之下,房地产业更加渴望高端的地产人才加盟,纷纷通过提高薪酬增加对人才的吸引力,使得行业平均薪酬水涨船高。“2011年,中国80%以上的公司都有一定幅度的涨薪。房地产行业从一线来看薪酬增幅实际有所放缓,比如北京,2011年房地产行业的涨薪幅度,仅为10.02%,低于其他行业。二三四线城市由于人才缺乏增长幅度较快。”林澎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薪酬幅度在营业额的占比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占比最低,仅为6.1%。”

  • 上海楼市进入阴跌季 高端住宅谋二次降价

        “上海市场目前处于连续阴跌。”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得出上述结论的依据之一,是此前成交均价为16000多/平方米的路劲翡丽湾,在去年12月将价格下调至14000元/平方米,4月份其又进一步下调了售价:成交均价仅为12525元/平方米。

        除路劲翡丽湾外,上海的其他房地产项目也有因成交量较少而继续降价的,比如香馥湾[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在上海的项目销售均价曾由23000元/平方米下调至20000元/平方米左右,而4月份的成交价又下调至17000元/平方米。

        上海同策咨询机构研究总监张宏伟说,出现价格连续下调的楼盘多数是那些号称降价,但实际降幅并不多的楼盘。

        进一步大幅降价预期未出现

        此前,本报记者曾对沪、深两市53家已公开一季报的上市公司的资金链进行分析,发现除了“招保万金”等大型地产公司外,中小地产商前3月的资金情况要比2011年底更加糟糕。来自市场的分析认为,由于现金回流有限,开发商将在未来加大降价的幅度。

        从记者调查的情况看,上海开发商的资金情况并未紧张到非降价不可。上海一家地产公司此前以7.2折促销旗下楼盘,但卖出40余套后别墅后,成交量又下滑至每月一套。业内由此传言上述公司资金紧张,并以该公司此前和上海一家上市公司签订的一笔4亿元的委托贷款协议为依据,认为上述贷款的利率达到15%,足以说明该公司的资金压力。

        同策咨询机构提供的一组成交数据显示,该楼盘以7.2折销售后,成交价格依然比周边楼盘高,项目仍然有进一步降价的空间。

        按理上述公司应该选择进一步大幅降价销售的策略,而资料也显示,这家公司即使降价40%,下调至2万元/平方米,仍然可以获得50%的高毛利。但该公司营销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却表示,公司不会给出更大的价格折扣。

        和上述项目的情况相同,截至一季度,货币资金不足1.4亿元,却有超过16亿元到期债务需要偿付的华丽家族,旗下的汇景天地项目销售也不佳。中房信的成交数据显示,截至4月,该项目仅出售4套。但该楼盘销售人员昨日却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对外售价仍然维持在7万元/平方米左右,并没有大的优惠。此前,外界传言该项目3万元/平方米的成交价格,是给关系户的特惠价格。

        高端住宅酝酿二次降价

        然而不继续降价,开发商又将遭遇巨大的销售阻力。搜房网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上海市成交量的环比与同比跌幅位列四个一线城市之首,环比与同比跌幅分别为26.2%和14.7%。

        薛建雄说,前期很多大幅降价的楼盘目前又重新出现了成交量低迷的现象,除了上述路劲翡丽湾、香馥湾等项目外,很多高端住宅在大幅降价后再次卖不动,正在寻找机会,准备第二次降价。

        他认为,这与市场购买力较弱有关。他说,由于整体经济大环境尚不明朗,目前整个市场的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都要比去年差一些。客观上,开发商有再次降价必要。

        张宏伟则认为,主要还是开发商的降价没有到位,很多楼盘的降价更多是噱头,而不是实质性的降价,所以导致降价之后,成交仍然低迷。

        上海一房地产分析师认为,上海房价的下降趋势将会继续。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松动,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中的投资、投机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

  • 上海第一高楼应用金晶超白玻璃

        继鸟巢、水立方、世博会阳光谷、中国馆、世界第一高楼哈利法塔等世界著名建筑后,淄博生产的玻璃产品将再次进入地标性建筑——中国在建第一高楼上海中心。从相关渠道获悉,金晶集团生产的金晶将应用于上海中心外部幕墙及内部装饰。

        据了解,在建的上海中心位于浦东的陆家嘴功能区,占地3万多平方米,主体建筑结构高度为580米,总高度632米,是目前中国国内在建的第一高楼。“这次与上海中心签约是金晶的超白玻璃。”金晶集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工程的玻璃需求为1.4万吨、120万平方米,加工后总价值达1亿元以上,这是金晶集团继鸟巢、水立方、世博会阳光谷、中国馆等建筑后再次签约的又一重大项目。

        作为中国近代最早的玻璃生产地、中国第一片超白玻璃诞生地、世界上唯一可生产25毫米超厚超白玻璃的企业,金晶集团通过引进消化再创新,超薄、超厚、超大的超白玻璃相继问世,以其独有的特殊质感,昂然登上了国家大剧院、香港世贸中心、澳门米高梅酒店、沙特大学城、新加坡金沙酒店、上海世博会的阳光谷、中国馆等上百项国内外地标性建筑的大雅之堂。

        作为淄博重要的生产企业之一,在淄博“转方式、调结构”的过程中,金晶集团也发挥着其“龙头”作用。据了解,在结构调整中,金晶集团创造了一系列第一和唯一,生产出了中国第一片、世界首创25毫米超厚超白玻璃、3.66米×18米特大厚板玻璃、青藏高原列车特殊。

        随着化石能源日益枯竭,发展低耗碳的新兴能源已是大势所趋。金晶相继开发出了专用超白玻璃、太阳能、太阳能减反射玻璃等,广泛用于光伏电池板、槽式聚热发电、太阳能热镜、领域,为创造人类绿色生活做出了贡献。

  • 超级泡沫!政府滥发货币之手再也闲不住了

        货币超发早已经不是新鲜话题,但近日渣打银行的一篇研究报告,还是让稍显平静的宏观经济资讯,掀起了一波不小的浪潮。

        确实,在十年前,恐怕最有想象力的经济学家、分析师,也无法预见到今日中国央行资产规模世界第一。而眼下中国经济所遭受到的诸多麻烦,不管是不断上涨的物价,还是让民众集体焦虑的房价泡沫,以及今日凋敝的实业环境,都与货币的持续滥发有着深度纠缠的关系。

        渣打银行的报告把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与欧美日三大央行进行对比,得出“全球流动性的主要提供者已变身为中国央行,周小川不仅是中国央行的行长,还是全球的央行行长”的结论。数据显示,金融危机之后的三年,全球新增广义货币M2的规模中有48%来自中国,2011年中国新增M2的规模全球占比高达52%。随后,国内主流媒体纷纷跟进,声讨中国央行货币政策的舆论铺天盖地。

        实际上,中国央行资产规模“赶欧超美”早已经完成。梳理历史数据,我们会发现,早在2004年6月,中国央行资产规模就首度超过了美联储,一年后超过欧洲央行,到2006年1月份,又把日本央行甩到后面,跃升世界第一大资产规模的央行。不过,这仅仅是数字意义上的第一,就真实的影响力而言,中国央行的地位仍然不高。

        虽然在2004年到2006年,学术界就已经在热论“流动性过剩”,有关M2/GDP方面的研究论文也早已经充斥于经济学期刊,大众媒体上的评论也汗牛充栋。但是,这丝毫阻挡不了中国货币急速扩张的潮流。尤其是2008年之后的三年多时间,中国的货币扩张速度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2009年中国的广义货币M2增速高达29%,由此带来的当然是当年的房价暴涨和投资井喷。

        终于,在今天,中国货币极度超发的逻辑,彻底演化成了一场超级泡沫和恶性通胀的非理性盛宴。覆水难收之际,政府滥发货币之手再也闲不住。随着今年经济增速不断放缓,重启信贷刺激的迹象又已经显现。其中,3月份新增贷款再度超过1万亿元,为接下来的货币再宽松给出了初步的注脚。若果真如此,在外汇占款增速趋缓之际,新增信贷的激增只能继续恶化十分难看的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

        这只会重复2003年的类似故事。当时,中国央行注资数万亿资本金到国有银行,以表面靓丽的银行资产负债表,启动背水一战的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但背后却是以中国央行资产负债表开始恶化为代价的。

        从此开始,中国央行资产负债表越发难看。若面对这一次的经济下滑,避免硬着陆,再度以扩张货币为代价,只怕依然只能是“掩盖经济矛盾,恶化央行报表”。这样的成本收益是极其不划算的。历经十年宏观折腾,中国经济需要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刮骨疗毒”,而不是继续以货币扩张来豪赌资产泡沫的不会破灭。

        形势逼人,现在到了终结大扩张货币的时刻。过去短短五年间,央行的资产扩张2.4倍,若未来五年再如此扩张,到时候只怕我们真是需要追问“谁来注资中国央行”的问题了。这一议题目前或许还没到那么迫切的时候,但是一旦再度重演过去五年的故事,覆水彻底泛滥,堰塞湖崩塌之际,央行还能拿什么再去豪赌中国经济的未来?

        不妨说,未来十年,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对于中国经济而言,货币供给的逻辑链条必须改变。宏观经济在主动减速,也就必须要渐渐接受货币扩张终结的实际,至少,货币增速要不断地向GDP的增速靠拢。不然,货币不断扩张,何谈什么房地产调控?

        过去这十年,中国经济开启了快速的货币化进程,实体经济领域也在逐步实现资本化,但这一进程或许显得过于迅速了,内中的一些矛盾也显得十分突出。现在是到了认真调整货币金融结构,让货币化的成果能够尽可能地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时候了。

        设想一下,如果货币增速回落到10%以下,中国经济当能在真正意义上摆脱对货币滥发的依赖。而只有货币环境走向了正常化,没有了货币泡沫和通胀的压力,才可能放手一搏,去解决各种微观领域的棘手难题。

  • 工行率先取消首套房优惠利率

        晨报讯 昨天,工商银行通过其电话银行服务告知全国的贷款申请者,暂停实行了将近一个月的针对首套房申请者的85折房贷。

        这是个案还是风向标,目前不得而知。至少其他银行针对刚需的85折优惠仍在持续,监管层也没有明确表态。

        昨天,工商银行有关人士证实此次全国统一,房贷取消85折,首套房贷不论资质,一律恢复到基准利率。各家分行均收到总行的通知。“按照以往的逻辑,房贷松动带有一定惯性,一个月不到就被收掉很少见。”张先生说。

        记者咨询各区多家支行,闸北某支行称最低仍然是八五折,延安西路支行则表示,“要等总行的通知,看最低是否能继续做到八五折。”

        尽管工行官方没有给出调整房贷利率原因,但就目前宏观经济环境看,银根紧仍是最主要原因。昨天,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说,工行提高首套房贷可能与其贷款额度有关。由于年初存款准备金率下调,银根有所放松,银行的房贷业务资金比较充裕。但随着房贷业务大幅增长,额度可能比较有限,工银取消首套房优惠利率在情理之中。

        工行的变化挑动了地产业敏感的神经。“如果工行的额度快用完了,其他银行也差不多了。”昨天,中房信薛建雄表示,毕竟工商银行是先期推出优惠房贷政策的大型银行,率先用完额度也在情理之中,既然已经上调了贷款利率就不可能在短期内再放开。

        从目前沪上各家银行的情况来看,针对首套房的85折优惠利率依然是主流。

        实际上,一直以来,首套房房贷的85利率是否取消与政策并无关系。根据2010年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的房贷调控政策,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也就是说,宏观调控政策并没有对首套房房贷的利率给出明确的政策要求。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2011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情况

        委托初审部门核查被举报的118家企业资质

        7家企业已被处罚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审查3713家建设工程企业升级、增项、延续等各类申请,并委托初审部门对涉及群众举报的118家建设工程企业进行了资质核查。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资质审查、核查情况。

        2011年1月至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组织审查3713家建设工程企业升级、增项、延续等各类申请,其中,工程勘察设计企业1059家,通过631家,通过率59.58%;建筑业企业升级、增项1496家,通过822家,通过率54.95%;工程监理企业580家,通过429家,通过率73.97%;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273家,通过148家,通过率54.21%;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305家,通过205家,通过率67.21%。受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制变更申请179家。其中,工程勘察设计企业75家,建筑业企业76家,工程监理企业21家,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5家,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两家。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初审部门对涉及群众举报的118家建设工程企业进行了资质核查。其中,初审部门按期返回核查意见并认定举报情况不属实的97家,占82.20%;经初审部门调查核实认定举报属实,企业已被处罚的7家,占6.03%。初审部门仍未按时返回核查意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不予核准该企业的资质申请,并在核查意见返回前不受理这些企业的任何资质申请。

  • 今年将淘汰水泥、焦炭、造纸等等十行落后产能

        【中国建材网】近日,工信部向重庆下达了2012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市经信委昨日披露,今年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共涉及水泥、焦炭、造纸等10个行业,其中第一批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涉及103户企业。重庆将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全部拆除已公告应淘汰的落后产能的主体设备、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同时将组织完成对所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和验收

  • 住建部辟谣:尚未听说有刺激楼市刚需新政

        针对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的“住建部酝酿刺激刚需政策”、“住建部调研公积金条例拟扩大使用范围”等说法,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及住建部下属事业单位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近日回应称,尚未听说酝酿新政策出台,并强调住建部有关“抑投资,支持合理购房需求”政策一直未变。

        住建部下属事业单位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肯定表示,并没有听说住建部在研究出台刺激刚需政策。

        另外,针对近日武汉、南昌等城市近期上调公积金贷款余额上限的做法,住建部相关人士表示,有关公积金的调研工作并不是新近才开展的,而是始于去年年底,主要是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并透露二次修订后的条例,有望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 2009年北京“地王”欠缴地价款被收回 雅居乐受罚

        市国土资源局5月2日发布公告称,北京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获得的朝阳区百子湾路14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因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地价款而被收回,同时1年内暂停雅居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参与北京市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资格。

        记者查询资料获悉,2009年12月30日,北京雅居乐公司经过26轮竞价以7.1亿元竞得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路14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击败了在场的北京建工置地、北京国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开发商。该地块规划建筑面积为41464 ,起价为1.6696亿,雅居乐竞价约合楼面地价17123元,溢价率高达325.25%,成为当年“地王”。

        前天,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称,由于雅居乐公司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地价款,依据出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决定与雅居乐公司解除朝阳区百子湾路14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原北京市第一建筑构件厂余留用地)的出让合同,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雅居乐公司已交纳的1700万元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市国土资源局还表示,从今年5月2日起,1年内暂停雅居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参与北京市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资格。

        据记者了解,雅居乐公司隶属于北京华美地产,针对百子湾地块退地一事,华美地产方面未作回应。业内人士称,华美地产以不同的项目公司名义拿地,已经不止一次。

        业内分析

        企业退地或为减少亏损

        “北京地王退地”事件在2010年发生过一起。2009年11月20日,大龙公司以50.5亿元竞得天竺开发区22号土地,因拖欠地价款,2010年2月被收回。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认为,按照规则,如果只是因欠缴地价款,百子湾路14号地块应该在2010年初就收回,而拖延两年才收回,“背后原因不止这么简单”。

        他分析,对政府而言,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发进程、保障市场有效供应是调控政策之需。因此,严厉打击开发企业恶意囤地;此外,当前开发商资金压力较大,加上房价走势已经远远偏离预期,企业退地可能是为了避免更大的亏损。

  • 中国商人冰岛租地或将签协议 回应称租40年不实

        昨日,冰岛国有电视台报道称,北京中坤投资集团董事长黄怒波已经与冰岛政府签署北部一块土地租赁协议。但该集团行政副总裁徐红昨日晚间向本报记者表示,协议暂时并未签署,双方目前仍在沟通,并期望能在6月达成协议。

        冰岛媒体报道不实,尚未签协议

        2011年9月,中坤集团董事长黄怒波提出将斥资约880万美元购买300平方公里的冰岛土地用于开发旅游度假项目。11月25日,冰岛内务部拒绝了中坤集团购买土地的要求。

        冰岛国有电视台昨日称,双方已经签署协议,中坤集团将租借面积为300平方公里农场的70%,租期为40年,租金达到1.6亿美元。对此,徐红澄清:“我们没签这个协议,也没看到这个协议。”

        租期40年还是99年不确定

        她表示,中坤集团之前已经与冰岛方面商定,双方在没有签约之前不再对外公布该项目的信息,避免波动和敏感。但她同时表示,双方谈判确实取得了进展。

        而对于媒体报道的租赁面积、租期和租金,徐红表示,目前这些都未确定。“有可能部分区域实行40年租期,也有可能部分区域是99年,至少我们这边还没有确定。”

        冰岛旅游项目建成还需5年以上

        据悉,去年冰岛内务部以投资者并非冰岛人身份、购买面积过大等理由拒绝了中坤集团的购买计划。现在之所以出现转折,徐红表示,是冰岛主动提供渠道解决障碍。

        “我们是一个很简单的企业行为,尽管内务部反对,但冰岛其他部门很支持这个项目,也期待我们过去做度假旅游投资,后来冰岛旅游工业部和投资冰岛委员会与我们建立沟通机制,双方商量以租赁的形式解决问题。”她表示。

        据她介绍,如果冰岛能在本周或下周向中坤集团提交协议,双方将在6月份完成协议签订。

        据悉,如果协议签订,中坤集团将开始向北京有关部门上报申请,而审批程序也得等待至少半年。徐红表示,审批程序结束后,冰岛旅游项目从开建到完工也还得等待至少5年的时间。

  • 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成本加大

        工信部公布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这将使得相关行业的整合趋势更加明显,有助于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二级市场上看,投资者从中可寻求哪些机会?

        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下发

        工信部昨天公布的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别为:炼铁1000万吨、炼钢780万吨、焦炭2070万吨、铁合金289万吨、电石112万吨、电解铝27万吨、铜冶炼70万吨、铅冶炼115万吨、锌冶炼32万吨、水泥21900万吨、平板玻璃4700万重量箱、造纸970万吨、酒精64万吨、味精14.3万吨、柠檬酸7万吨、制革950万标张、印染28亿米、化纤22万吨、铅蓄电池2000万千伏安时。

        行业整合趋势将更明显

        淘汰落后产能将改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供求关系,也有助于改善相关企业的经营状况;另外,淘汰落后产能将导致部分中小企业破产倒闭,行业集中度得以提高;并且行业整合趋势更加明显,有利于推动市场的规范运作和有序竞争。

        国元证券北京分公司投资顾问曾宏宇表示,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目的在于产业升级。大同证券投资顾问付永翀认为,落后产能淘汰政策的执行会逐步提升行业的准入门槛;另外,落后产能多分散于产业集中度低的行业,被淘汰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行业的整合。

        可以选择参与有色煤炭

        总体来看,这19个行业多为强周期板块,受经济周期影响比较明显。在经济触底回升、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有色、煤炭等行业往往能获得超额收益,投资者可以选择参与;而水泥等受地产、基建等行业的影响较大,参与的时候同样应该先分析经济周期阶段和政策导向;钢铁、化纤、印

        染等行业的公司股价长期处于下落态势,不太适宜投资。

        水泥行业过去几年淘汰落后产能的速度一直在稳步推进,本次目标任务下达后,执行速度可能加快。加上新增产能的速度已放缓,需求将逐渐回暖,相应的水泥价格将得到一定的支撑。造纸行业可能面临一定压力。钢铁行业的产能过剩目前来看依旧比较严重,其业绩也是压制其表现的最重要因素。

        淘汰落后利好行业龙头

        淘汰水泥、平板玻璃落后产能的力度继续加大,主要是因为这些行业是高污染、高消耗的行业,所涉及的企业多为资质较差的小企业。淘汰部分产能后,对于管理能力较强、设备较为先进的上市公司构成利好,一些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可以给予关注。

  • 面对强烈的雨水天气 建筑工地如何应对

        最近一段时间,广东各地大雨不断,给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建筑工地如何应对?

        施工用电是建筑工地的一大危险源,雨天,施工用电潜在的危险性更大。

        基坑存在安全隐患

        暴雨天气,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多环节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特别是基坑、深基坑的施工受到的影响更大,更直接。

        “暴雨天气,建筑工地最容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是基坑。雨天时间过长,雨量过大,如果工地排水系统不畅通,容易造成积水,基坑长期受积水浸泡,边坡受泡变软,就会导致坍塌,最终酿成施工安全生产事故。” 陈健泉首先指出了雨天基坑存在的施工安全隐患。

        “针对雨水天气,施工单位一定要加大加强基坑监测的密度,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密切观测基坑有无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一旦发现基坑出现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一是要注意落实责任人,责任人的职责要明确;二是要落实抢险物质、器材的落实。同时要尽可能及时、迅速地把坡顶的堆载物搬离。有些工地,由于受条件的限制,施工场地狭窄,常常把施工材料、机具放置在坡顶,增加了基坑斜坡的荷载。雨天,斜坡土体受水浸泡,就很容易出现坍塌。另外在居民区密集的地区,还要严密观测基坑周围的建筑。” ”

        基础积水会导致塔吊倾覆

        作为建筑工地上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 塔吊特别受到关注.但是平时关注塔吊安全,主要塔吊的安装、拆卸、使用等等方面的安全。雨天,塔吊基础的安全也是关注的重点。

        “检查塔吊的安全,也要检查塔吊基础的安全。雨天,要特别做好塔吊基础周围的排水,及时抽走集水坑的雨水,防止出现积水。积水长期浸泡塔吊基础,造成塔吊基础松软,导致塔吊倾覆,这方面的例子很多。”

        与塔吊基础类似,雨水天气,外排栅的基础也要加强检查。因为外排栅的基础如果受雨水浸泡也会出现松软,造成基础不稳,导致外排栅扭曲变形,也有可能引起外排栅的坍塌。

        另外,雨水天气,外排栅的脚手板、斜梯由于湿滑,也容易出现安全事故,需要加强检查,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建立完善的防雷体系

        暴雨天气,常常伴有雷电,防雷系统如果存在漏洞,也会给工地的安全带来隐患。

        “高层(超过50米)外排栅、塔吊一定要有完善的防雷系统,雨水天气,要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筑工地的板房是工人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但是建筑工地对于板房的防雷重视不够,造成雷击事故的发生。建筑工地一定要建立起完善的防雷体系。”

  • 买房八大技巧 自住者应该“买跌不买涨”

        买跌不买涨

        对于房价走势,各种预测让人雾里看花。可不论价格走高走低,有需要的消费者总要买房。那么,何时才是买房的最佳时机?业内人士指出,买房有8个技巧,其中买房自住者应该买跌不买涨。

        看银行对房贷的态度普通买房人看市场的方法很简单,那就是看银行对买房贷款的态度。一般而言,银行对贷款的态度比专家的话真实、准确,可信度更高。银行手松,说明市场看好,投资客涌动,房价一般呈上涨趋势;银行手紧,说明市场风险加大,政策调控,投资客抽身,绝大部分卖家着急,买家观望,房价一般呈下跌趋势。

        透过平均价看供需比

        有不少专家认为,平均价格下跌是因为市场上出售的某类房子增多,并不说明房屋价格整体降了。

        业内人士指出,持这种观点的人只说对了问题的表面,却忽略了平均价格反映的真正内涵。某类房子增多,代表着市场的需求和供给情况,如果供给增多真实需求也增多,则此类房屋的价格持平或者小幅上扬,此时是买不到便宜房子的;如果供给增多真实需求保持不变,则此类房屋的价格立刻下跌,此时才是购买房屋的最佳时机。

        别急着买导向类的房屋

        政府的宏观调控历来都会直接影响房价的走势,某类房子增多反映政府的政策导向,一般来说政策导向类的房屋在政策导向初期价格上扬,后期随着供给的增多而价格下滑,这时下手也不迟。

        自住型客户"买跌不买涨"

        "买跌不买涨"是投资客的投资理念,虽然利润达不到最大化,但可以降低投资风险。而一般的买房自住者,房价的涨与跌其实都只是一个数字而已,最关键的是同样的房子买的时候付了多少钱。在下跌时买入的价格肯定低于上涨时买入的价格,所以应该"买跌不买涨"。

        中介推销房子的电话多

        房产中介向你推销房子的陌生电话少,证明市场行情好,市场上并不缺客户,这时不是买房的时候;房产中介向你推销房子的陌生电话多,证明市场行情不好,市场上买房的客户少,跟房东讨价还价的机会就多。

        买"预期"才有升值潜力

        买房要学会买"预期",这样今后的升值潜力才大。比如哪里有一条方便的路要建,哪里要规划成全新的居住区……这些都是影响居住环境的因素。等这些规划政策落实了再买,房价里就已经包含了附加值,价格自然就上去了。

        因此,最好是在政策还未明朗之前买。当然,前提条件是消息的来源一定要准确。

        普通买房人不必一步到位

        如今,有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子是人为造成的。比如说,他手上的钱本可以买个60-70平方米的房子,但他非要买120平方米的房子……诸如此类,在条件不具备的时候,贪大求全,自然买不起房。

        业内人士建议,普通买房人首先考虑方便、实用,不必一步到位。理想的房子,其实是个相对的概念,今天理想未必明天就理想,方便实用才是最实在的。而且,买房前定好自己的目标,多比多看。入住后则不比较、不计较,心理上的平衡比任何物质上的享受都重要。

        养房成本提前算仔细

        相对而言,社区越大,使用和维护成本越低。因为,买了房子不等于您可以免费享用社区所有设施和服务。会所、地下车库这些您用的时候都得花钱;大堂越豪华、公共设施越多,您所付出的费用越多;一个楼门里的户数越少,您要摊的电梯费用就越多。养房的费用,买房时不能不考虑。

  • 五一楼市成交仍低迷 专家称楼市价格处筑底阶段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五一假期甚至整个五月份,历来都有楼市风向标的“美誉”,今年五一楼市,各地扎堆推出房展会,但是北京成交量同比下降38%。

        “五一”历来是楼市销售的重要节气,今年也不例外,从各地扎堆推出的房展会就可见一斑。从一线城市上海、深圳到二、三线城市青岛、合肥,开发商在房展会上招数频出,借此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不过消费者并不埋单。

        消费者:转了一下价位都挺高的,都是八九千、一万多的,还是先看看吧。

        消费者:我是想来给小孩看房子,但是现在这个房价,还是有点高。

        数据显示:五一3天小长假,北京新建住宅、二手房签约合计869套,比去年同期下调38.1%。受到个别高端项目的影响,五一期间北京新建商品房均价为20700元每平米,环比4月份平均价格,略微上涨。截止日前预期在5月北京入市的项目达到了27个,其中不乏可能的热点项目,供应量的加大。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预测,降价仍是主基调。

        张大伟:价格比较低的项目换来了比较明显的成交量。这样其他周围项目要想跟进的话,必须选择以他的价格作为标杆。这样导致后续市场上应该还是以价换量为主流。

        即便如此,张大伟表示,未来市场并不具备继续大跌的可能性,现在的楼市多多少少有些像股市,处于筑底的阶段。而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的观点是成交量在刚需推动下将维护回升。

        陈晟:我个人认为价格还有向下调整的空间,成交量我个人认为以后慢慢往上升的趋势,就是说还是能够维持价跌量升的这么一个状态。

  • 揭开楼盘一成首付可怕内幕:把刚需客户拖下水

         “一成首付应该实现不了,楼盘促销和开发商想出这一方法,就是把刚性需求的客户拖下水,锁定这群客户,提前处理好现金流不足的问题,避免债主找上门来。”4月22日,在广州星汇金沙楼盘所在地,面对“刚需”购房者和记者的层层追问,房产中介促销人员不小心道出了“一成首付”的“实质”。

        领人看房的广州德嘉房产中介业务经理李胜基说:“星汇金沙是最早推出"一成首付"的楼盘,这里的楼盘现在还能用"一成首付"的方式来购买。”

        购房者张斌问:“一成首付除了这里有,哪里还有?”

        “南沙的优山美墅,还有些楼盘预计五一前后也会推出类似的条款。不少开发商和二手房拥有者通过像我们这样的中介机构,用"一成首付"来吸引购房者。”

        记者问:“到底怎样才算是"一成首付"?我们真的只要交10%的房款?”

        李胜基说:“首先你必须是"刚需",也就是第一次买房或者第二次买房者,而且要满足当地户籍、信贷等条件。新楼盘的一成首付是指开发商帮忙垫付余下两成首付,但你们必须在1-3个月的时间里将开发商垫付的这部分费用缴清。到底是1个月还是3个月,这就要看如何进一步跟开发商谈判才行。”

        记者问同样前来介绍房源的中介经理李天利:“想买房的人肯定算不过开发商,但条件看上去又很诱人,到底有什么风险呢?”

        李天利笑着说:“买的不如卖的精,我干这个行当十多年了,现在也想转行了。说白了,"一成首付"只是玩了个噱头,如果你不能按时将开发商垫付的这部分费用缴清,商品房买卖还是无效。别看"一成首付"诱人,其实就是个隐藏着"大陷阱"的"大馅饼"。”

        李天利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垫首付的时间周期为1-3个月,目标指向仅仅针对“刚需”购房者,这一群体完全能够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将银行房贷办下来,这就很好地“锁定”了客户。对于开发商而言,1-3个月恰好是银行信贷资金回笼的“时间段”,这就确保了开放商不会被银行逼债而被迫降价销售。即便出现购房者因各种原因无法办下房贷的情况,房开商还能根据合同条款,适当地收取相关费用。

        李天利说:“这完全是"一箭四雕",开发商完全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却能够很好地把刚性需求拖下水,避免房价跌得太多、房开商赚不到更多的利润。”

        记者电话采访的一位资深经济分析人士认为:"一成首付"表明开发商还是希望通过“短期诱惑”来吸引购房者,从而在今年下半年的楼市中继续维持巨额利润。“购房者越是观望,越是不急于出手,房开商就越着急,现金流压力就越大,最终的结果就只能是降价促销,开发商最怕的就是购房者坚持到下半年还不出手,那时候房价跌去30%完全有可能。”

  • 地产大佬预言一批“过去吃得太多”的开发商会倒下

        4月以来,我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持续下滑。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前景和房价走势如何?在日前由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主办的第三届“中欧私人投资高峰论坛”上,多位地产界人士表达了他们对楼市的看法。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认为,收入不合理和土地制度不合理是影响当前房价的重要因素。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强调,不要看未来五年、十年内的波动,要跳出去看三十年的变化。

        而他们的共识是,会有一批“过去吃得太多”的开发商倒在黎明前。

        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认为,目前房地产市场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一些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破产、销售量下滑等,但所有这些问题没有一个是要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行业之“命”的。现阶段,开发商手里都是优质资产——土地、在建工程和现金,几乎不承受技术贬值和无形损耗。市场就是要波动,要优胜劣汰,要重新整合,要把资源集中。“我们今天有一个共识:有一批过去吃得太多的开发商要倒在黎明前。”

        潘石屹坦言,自己做了20年房地产,看到了一批批死掉的开发商,每五年就会出现一批,多是由于负债导致的。“这些死掉的开发商都不是饿死的,而是撑死的”,从去年四季度到今年,日子不好过的开发商都是负债过高的。因此,未来的市场不确定,政策更不确定,在高速发展当中,一定会有大幅度的波动,所以开发商要先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一定要有现金,绝对不能负债过高。

        任志强将投资人比作地主,通常是在饥荒的时候买农民的地。如果年年丰收的话,农民不会把地卖给地主,因此在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时候,最好是把钱拿出来投资。

  • 部分二三线城市楼盘价格战升温 最高降70万

        “五一”节日期间,部分二三线城市楼盘的“价格战”呈现升温态势,有些项目甚至用送豪车等手段来吸引购房者。对楼市预期不乐观的开发商,纷纷加大促销力度,努力回笼资金,但多数楼盘的销售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促销方式花样百出

        天津各大房企希望利用近期首套房贷下调的机会,再借“小阳春”行情以扭转不利势头,房地产市场激烈的“价格战”正式拉开序幕。

        与清明节相比,近期天津楼市人气明显提升,部分楼盘也给出较大优惠。河东区某楼盘在小长假期间推出了特惠房源,57平方米户型价格在70万/套左右,单价约12000元/平方米,比一个月前便宜了近2000元/平方米。路劲屿东城项目推出一万抵八万优惠,而河西境界梅江项目,120平方米通透户型直降66万元,成为“五一”期间当地最“给力”楼盘。

        据搜房网统计,预计5月天津约有322家楼盘推出不同程度优惠,占全部楼盘总量的61.71%。其中,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远郊区县打折优惠楼盘比例均超六成。除优惠促销外,不少楼盘价格开始明降,将折扣直接折算到房价里。

        南京的一些楼盘也推出特价房源。主打小户型的托乐嘉花园则在“五一”期间推出了41平方米的“一口价”房源,单价10520元起。当地一豪宅项目在售的精装修房源均价为4.4万/平方米,毛坯房均价则为3.3万/平方米,只要在节日期间认购房源,每位客户都会送一辆奔驰轿车,如果不要豪车,可以直接抵扣70万元房款。

        苏州部分楼盘争抢入市跑量,在“五一”苏州住博会上,现场参展的46家楼盘,基本上都有一定数量的优惠房源推出,“一口价”、“购房送万元苏州通卡”、“预约享万元优惠”等优惠促销随处可见。不过项目之间人气呈现出较大差距,万元左右楼盘展位前人气相对较高,而一些中高端的住宅及商业项目展位则略显冷清。时下的购房需求主力,主要来自于自住型购房群体。

        价格优惠需出“实招”

        与广州毗邻的佛山,不少楼盘“五一”期间也纷纷打折。佛山与广州交界的金沙洲板块价格战最为明显,4月29日,中海金沙湾“清澜”组团发售,户型涵盖153-210平方米的户型,均价在12000-13000元/平方米,当天售出近百套。恒大御景半岛、时代糖果、金名都等楼盘均疯狂争抢客户,甚至出现三个楼盘抢客现象。南海区的上林苑、西堤国际花园等刚需项目,价格皆有一定下调,主打户型多为70-90平方米的户型,最低折扣92折。

        珠海报业房展也在节日期间开幕,吸引了32个项目参展。保利香槟国际、时代山湖海、海伦春天等多个单价不足万元的刚需楼盘皆推出优惠。香洲区的金域华府开盘,推出415套房源,多为56-97平方米的刚需产品,起价12700元/平方米,现场吸引了300余人前来选房。

        “五一”期间海南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在海口举行,虽然开发商促销力度不小,其中“特价房”成为房展会的主角,但购房者看的多,买的少。一些市民表示,特价房的户型、楼层等条件偏差,吸引力不够,热门的海口、三亚的楼盘价格优惠幅度并不大。有楼盘销售人员表示,虽然打折力度不小,但是销售情况还是不乐观。

        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促销主要是制造市场氛围,以“降价”的招牌来吸引购房者,以价换量虽然客观存在,但购房者的购房意愿并不强烈,要推动楼市销售回暖,开发商还要在价格上出“实招”。

  • 温家宝与北京环卫公交职工共度“五一”国际劳动节

          5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看望辛勤工作的北京市环卫和公交职工,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家表示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向广大劳动者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在北京西直门桥南公交场站职工学习室,温家宝与来自全市公交系统的20多位职工座谈。新华社记者李涛摄

          今天是“五一”国际劳动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看望辛勤工作的北京市环卫和公交职工,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家表示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向广大劳动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上午8时20分许,温家宝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陪同下,来到北京北四环外的北京环卫集团奥林匹克公园清废综合区。这个清废综合区有300多名工人,负责保障园区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及无害化处理和近280个卫生间的清洁等工作,年均处理各类垃圾2万多吨。

          “节日好,我来看望大家。”一下车,温家宝就快步走上前和环卫工人们亲切握手问候。清废综合区院子里,洗地、扫地、洒水等新型环卫作业车辆整齐排列。近些年,随着环卫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北京在清洁运营、节约资源、降低消耗等方面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工人们自豪地告诉总理,经过新型洗地车清洗后的路面可以“席地而坐”,温家宝听了十分高兴。他还来到调度室,和正在工作的员工交谈,了解园区作业范围等情况。

          随后,温家宝与20多名一线环卫工人座谈。46岁的谭继明子承父业,从事环卫工作已经26年。30岁的刘毅是一名夜间洒水车司机,已经工作了10年。31岁的张永贺是一处垃圾填埋场的场长,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他们述说了近些年北京环卫工作的变化和切身体会。温家宝说,北京是首都,不仅全国,而且全世界都很关注,你们的劳动直接关系着北京的环境,北京市离不开你们!看到路面整洁,人们就心情愉快,北京市民不要忘记环卫工人,要想到干净的环境是环卫工人努力劳动的结果,你们应该得到尊重。感谢你们!

          北京公交集团有近11万名员工,运营车辆有2.8万辆,公交线路948条,一年运送乘客逾48亿人次,在首都城市客运中发挥了主体作用。西直门桥南公交场站是360路、362路、534路等5条公交线路运营车辆到发场站。上午9时15分许,温家宝来到这里,看望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公交职工。

          院子里,停放着液化天然气、纯电动和双源无轨等新能源客车。温家宝先后走进3辆客车,一一察看,仔细了解性能和运行情况。在职工休息室,温家宝向正在休息的职工问好。房间一角挂着一台酒精测试仪,驾驶员上班必须进行酒精测试。随后,温家宝走进调度室,坐在监控系统前,了解360路和534路公交车的实时运行情况。

          温家宝又来到职工学习室,和来自全市公交系统的20多位职工座谈。他说,每到过节,都是公交最忙的时候。你们不仅不能休息,还要加班加点,十分辛苦。发展公交是城市交通发展的方向。如果公交方便、舒适、准点、安全,市民就更愿意坐公交,公交才能真正成为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这样,城市的交通和空气质量才能得到改善。

          站在总理身边的乘务员赵影在1路车上工作。她说,节日期间长安街沿线外宾和游客特别多,我们的服务就特别重要。现在我们乘务员都在学习各种技能,包括手语、英语。她边说边演示起来,逗得大家都笑了。

          34岁的常洪霞是一位驾驶员,曾经在中南海参加过温总理主持召开的座谈会。温家宝对她说,那次你提出要我来公交看看,今天我兑现了承诺。温家宝详细询问了她的收入、住房等情况,叮嘱她开车要注意安全。

          54岁的驾驶员马庆双在北京开通第一条公交专用道时开第一辆车。他说,公交专用道给老百姓节约了乘车时间,希望进一步增加长度,把更多的专用车道连接起来。温家宝说,城市发展就是要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发展公交专用道。

          温家宝对大家说,公交是首都的窗口,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北京形象。公交不仅要为北京市民服务,而且要为全国乃至世界各国来北京的人服务,很辛苦,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今天来看望大家。看到你们饱满的精神风貌,我特别高兴。这表明了大家对公交事业的热爱,有奉献精神。今天是劳动者的节日,我祝大家工作好,身体好,家庭幸福!

  • 中国住房公积金已成无房人补贴有房人制度

        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扩大乃大势所趋,对职工个人提取公积金需要进一步放宽限制,对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需要慎重把握和严格监管,并保证职工个人从中受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前在全国多地进行密集调研,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条例》(简称《条例》)修改正式进入全面调研阶段。据悉,《条例》修改后,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望进一步放开。

        《条例》自1999年颁布实施,2002年曾修订一次。十年后启动第二次修订工作,一个现实的目的,是要解决住房公积金大量闲置且面临贬值风险的问题。从有关试点和调研情况看,解决住房公积金闲置问题主要有两种做法,第一种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等事项的规定;第二种是扩大住房公积金的投资范围,其重点是将公积金贷款用于支持保障房建设。广义地说,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支持保障房建设,也算是扩大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这两种做法具有一定的统一性。

        现行《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条例》设定了以买房为核心的提取条件,未买房者因不涉及住房消费,无法提取公积金,使得许多需要改善住房条件的人,长期承担缴存义务却享受不到公积金的实惠,使得住房公积金制度几乎成为一项“无房人补贴有房人”的制度。

        为解决这个矛盾,应当放宽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限制,使那些没有买房但对公积金有着迫切需求的职工,也能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等个人事项。这样做有助于缓解公积金闲置的压力,同时能够解决一些职工的燃眉之急,并可以调动更多职工缴纳公积金的积极性,可谓一举三得。这在国际上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如新加坡规定,暂时没有通过买房使用公积金的缴纳者,可将公积金余额的一定比例用于支付医疗费。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深圳市和成都市都规定,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因患有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等9种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措施突破了现行《条例》的规定,但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改革的大方向,对其中一些合理的内容,修改《条例》时应予以确认。

        至于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从2010年起已经在全国进行了两轮试点,效果不错,但仍然需要严格把关。毕竟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所有,用以支持保障房建设,相当于以职工私产支持公共项目,应当经由严格程序获得职工认可,否则就有悖基本的法理。修改《条例》时如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支持保障房建设(现行《条例》无此规定),那么还应当规定:第一,地方政府出台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方案前,应召开听证会听取民意,并提交人大审议批准;第二,政府按当期市场的资金价格支付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公积金管理部门须公布公积金利息并按年平均摊入个人账户,确保职工个人从中获得收益。

        总之,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扩大乃大势所趋,对职工个人提取公积金需要进一步放宽限制,对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则需要慎重把握和严格监管。此外,修改《条例》时还可以明确,住房公积金结余可以购买国债或开放性投资基金,委托业绩稳定、诚信程度高的专业机构稳妥操作,努力使其保值增值。

  • “一捏就碎”的水泥砖如何达到最高标准?

        南京否认长江干堤加固砖“一捏就碎”,称报道不实。4月18日,南京媒体报道称南京桥北长江干堤加固工程铺砖一捏就碎,称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近日,南京水利局回应称,堤防工程经过检测合格,工程施工队为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水利局称“一捏就碎的砖头”是将台阶与上堤隔离的水泥砖,无承重要求,检测后抗压强度达最高标准。(4月22日《现代快报》等)

        面对媒体长江干堤加固砖“一捏就碎”的质疑,南京水利局为自己寻找了三条似是而非的借口:其一,这些砖头是将台阶与上堤隔离的水泥砖,无承重要求;其二,砖头的抗压强度合格;其三,对于媒体报道中的两张照片,南京市水利局解释称,“这些水泥砖能用手捏碎”的照片,是上堤台阶水泥砖侧墙完工后剩下的砖头,尚未及时清除。

        通过南京水利局的回应,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事实:媒体所曝光的“一捏就碎的砖头”确实存在。用剩的砖头“一捏就碎”,工程中使用的砖头应该也是同等质量。只是这些砖头没有用于干堤加固,而是用于“将台阶与上堤隔离”。可是,只要略有常识的人想必都知道,不管是什么砖头,都不能也不应该“一捏就碎”——除非它是豆腐渣。将台阶与上堤隔离的水泥砖虽然“无承重要求”,但肯定也不能没有一点质量标准。不管怎么说,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最起码要保证安全、完整吧。“一捏就碎”,即使没有安全隐患,表面上看起来也影响形象啊——更何况,类似的垃圾材料又怎么能够保证没有安全隐患!由此可见,南京水利局的回应和“否认”,更像是强词夺理、推卸责任。

        至于“一捏就碎的砖头”是怎样“抗压强度达最高标准”的,我实在理解不了。如果“一捏就碎”竟然符合“最高标准”,那么豆腐渣是不是也真能堂而皇之用作建筑材料呢?不过,一想到“国家免检”的名牌产品三鹿也能吃死人,便当即释然了——毕竟这是在中国。是标准出了问题?是检测程序出了问题?仔细看新闻,果然有可疑之处:对于报道中提到的问题,南京水利局派人进行了现场调查。19日上午,南京市监察局、市督查办在水利局局纪检组长严宁玉陪同下,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调查人员在现场拆除了台阶局部侧墙,随机抽取了水泥砖,经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检测中心进行了检测……整个调查(或者说是“查看”)的过程,都有水利局的身影;至于负责砖头检测的“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是否也需要看

        水利局的“脸色”,我就不得而知了。我觉得,要保证调查结果客观公正令人信服,当地水利部门应当回避,最好请第三方进行调查,并请南京之外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此前有媒体报道说:尽管承接该项工程的南京第二基础工程公司在承接了该项工程后没有再转包出去,但实际上,该项工程在具体施工中以劳务分包的形式包给了一些施工队。该公司项目部经理康广鹏坦言,具体负责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的一些施工队并无施工资质,只是分片施工,按平方米给钱而已。这就属于更严重的问题了,必须彻查。

        长期以来,工程建设领域乱象频出,各种豆腐渣工程层出不穷,给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2007年,正在修建的山西侯马市西客站两层候车大厅坍塌,造成至少2人死亡。而就在事故发生前10小时,该建筑刚刚举行了封顶仪式。据相关人士透露,工程质量没有问题,主要是工期太紧,刚浇注的主体支柱在没有晾干的情况下就使用。“工程质量没有问题”,却垮塌害死人命;“抗压强度达最高标准”,却“一捏就碎”……类似的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吗?我们难道不该为之怵然而惊吗!近年来频频曝出的“最高检官员:部分项目三分之一工程款用于行贿”、“西气东输项目涉擅自转包获利数亿”等新闻,更是不断挑战着老百姓心理承受的底线。某些工程质量到底有没有问题、到底是不是“豆腐渣”,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必须予以严查。不仅要查施工过程的问题,也要查曝出问题后都有哪些部门哪些人在文过饰非、推卸责任。只有严厉问责、一追到底,方能保证工程质量、保障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威胁。

  • 全球楼市泡沫破裂之路刚走三分之一

        核心提示:2008年以来世界上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大多始于一个史上最大泡沫的破裂。在那之前,房价从来不曾在这么多的国家和这么长的时间里以这么快的速度上涨过。

        不过迄今为止,房地产的萧条还远不如当初房地产的繁荣那么普遍。美国的房价自2006年以来暴跌34%至今年早些时候的低点;爱尔兰的房价跌幅更加令人痛苦,较2007年的峰值下跌了45%;西班牙和丹麦的房价也下跌了15%左右。然而其他大多数国家的房价下跌了还不到10%,比如英国和意大利。在部分国家,比如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瑞典,房价在振荡后又创出了新高。因此,许多房地产市场看来仍然令人不安地被高估了。

        用我们的互动房价工具来查看并比较一下这段时间的全球房地产数据。本刊最近更新的全球房价指数显示,所统计的16个国家中有8个国家的房价目前在下跌,而2010年底时为5个。

        为了评估房价迸一步下跌的风险,我们跟踪了两个评估指标。第—个是房价收入比,它是衡量人们能否买得起房子的一个指标。第二个是房价租金比,它有点儿像用来评估企业价值的市盈率。正如股价应该反映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一样,房价也应该反映业主的预期收益,也就是房产投资者赚到的租金(或自住业主省下的租金)。如果这两个指标都远高于我们自1975年以来在大多数国家统计的长期平均值,就可能意味着房产定价过高。

        根据这两个指标的平均值,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法国、新西兰、英国、荷兰、西班牙和瑞典的房价被高估了至少25%。事实上,在其中前4个国家,房价被高估的程度看上去比美国房地产泡沫达到峰值时还要严重。相比之下,美国、日本和德国的房价则全都被严重低估。20世纪 90年代末,德国的平均房价是法国的两倍,而现在比法国便宜20%。

        这就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既然美国的房子现在看起来很便宜,那么房价是否即将反弹?平均房价相对于租金被低估了8%,相对于收入则被低估了 22%。房价或许已经见底,但这并不能保证它即将反弹。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英国和瑞典,房价曾跌到低于合理价位 35%。但在见底后的近4年时间里,英国的房价并没有真正开始上涨。大约有400万套被取消赎回权的房屋可能进入美国市场,这或许会使房价维持在低位。

        第二,在仍然被高估的房地产市场,房价是否会下跌。一些经济学家不接受我们衡量房价高估的指标,认为低利率为高房价提供了理由,因为购房者可以拿到更多的抵押贷款。这不无道理,但利率不会一直这么低。近期部分欧元区国家的债券收益率飙升,已经提高了新借款人的抵押贷款利率。

        房价并不一定需要大幅下跌才能回归合理价位。调整可以通过租金和工资的提高来实现。不过在低通胀环境下,某些国家可能需要10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使房价收入比和房价租金比回归长期平均值。

        另一个令人担心的问题在于,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荷兰、新西兰、西班牙和瑞典的家庭负债收入比甚至比美国房地产泡沫高峰期还要高。过高的房价和大量的债务使得家庭很容易受到失业率上升或抵押贷款利率上升的影响。信贷紧缩或经济衰退可能导致更多的国家房价暴跌。

  • 中建协绿色施工分会成立

        郭允冲出席成立大会并揭牌

        4月25日,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出席成立大会,并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长易军一起为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揭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司长王宁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大会。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筑业要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2007年,当时的建设部发布了《绿色施工导则》。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积极推动建筑业发展绿色施工。

        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是经中国建筑业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报民政部批准登记而成立的。它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建筑绿色施工的方针政策,积极促进国内外绿色施工经验交流,规范相关企业的经营、生产行为,大力组织开发、推行先进的节能减排通用技术,为建筑节能减排和绿色施工的全面推广作出贡献。

        今后,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建筑绿色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绿色施工方面的信息和建议,为政府管理和决策提供服务;编制绿色施工有关规范和规程;开展绿色施工人才培训、诚信评价等工作;制订和提出绿色施工研究课题,组织会员、大专院校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论证和开发创新;传播、交流、推广绿色施工的理念、知识、方法、经验和研究创新成果;做好绿色施工信息服务,搜集整理、编写有关教材和研究资料;组织开展“两岸三地”和国际建造业绿色施工范畴的交流与合作。

        作为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副会长,易军受郑一军会长的委托,代表中国建筑业协会对绿色施工分会的工作提出建议:绿色施工是建筑业当前的一个工作重点,绿色施工分会要积极工作,广泛开展绿色施工知识普及和培训工作,迅速培育一批推进绿色施工的骨干力量,在全国各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积极进行绿色施工管理和技术研究,搞清楚影响绿色施工推进的主要原因和重大障碍,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有关服务工作,为改善绿色施工的政策环境尽协会应尽的义务;重视样板培育,与各省市有关协会合作,迅速针对各地的不同情况,培育出绿色施工的样板工程,进而带动当地绿色施工的推进;绿色施工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建筑施工行业面临的一项重大变革,绝非单纯的技术创新研究所能解决的,各企业在推进绿色施工过程中务必做到第一管理者挂帅,加大激励措施,制定系统的管理制度,促使绿色施工真正落地生根。

        会议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长易军被聘为名誉会长,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祥明当选为会长,肖绪文为秘书长。

  • 首期广东绿道讲坛在京召开

        共谋绿道可持续发展之路

        仇保兴出席并作主旨报告 许瑞生出席并致词

        4月27日,第一期广东绿道讲坛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出席,并作了主旨报告。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出席并致词。来自美国、法国和北京、香港、广东等地国内外众多知名专家,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相关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围绕“绿道功能综合开发”的主题,共谋绿道可持续发展之路。

        仇保兴在主旨报告中指出,绿道建设有利于生态环保,有利于增进民众健康,有利于保护和利用文化自然遗产,有利于创造就业、增加收入,有利于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有利于促进体制和科技创新,是一项践行科学发展观,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崭新实践。

        仇保兴归纳了实现绿道可持续发展的5个建设要点:依据法定规划,实施法定规划;立项、用地变通节俭;选址科学合理;建设因地制宜;维护监督属地公开。而提高绿道规划水平的设计重点应体现在6个方面:“师法自然”的设计;“多样复合”的交通功能;“平面立体”相融合的绿化布局;“乡土化与数字化”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使用可再生能源充电的租用电动助力车;宜人的休闲设施。

        仇保兴最后强调,绿道是具有明显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内需”,在城镇化的中期应大力加以推广;绿道是基于城乡统筹的“新生事物”,其规划、建设和管理都必须本着“创新”的意识,遵循“高效节俭”的原则;绿道是当地百姓的幸福工程,应充分带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级负责、连线成网、有序推进。

        许瑞生在致词中指出,绿道网已经成为珠三角地区完整、连续、可达的生态廊道,有效舒缓了开发强度高、人口密集造成的城市热岛效应。绿道在涵养水源、净化空气、保护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等方面的功能逐步显现,对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绿道网还是一个连续的、循环的慢行系统,为城乡居民出行提供了一种绿色、低碳的交通方式以及进一步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机会。绿道休闲作为一种新的休闲方式,日益成为珠三角居民锻炼身体、旅游度假的优先选择,慢行、跑步、骑车再次回到都市人的日常生活中。由于占地小且施工难度不大,我们用仅能建设几十公里高速公路的钱建成了贯通珠三角、服务几千万人口的2000多公里绿道,可以说是花小钱办大事,为群众办了一件实事和好事。

        在此次讲坛上,仇保兴和许瑞生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9个城市颁发了全国人居范例奖(珠三角绿道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讲坛。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召开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对2011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当前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管部门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筑市场监管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中央企业、协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天津、吉林、上海、江苏、广东、重庆、甘肃7个省市结合本地实际,分别从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审批后动态监管、强化市场现场的两场联动、创新信息化监管手段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也分别代表协会和企业,结合当前形势,针对如何发挥作用、担当责任提出工作定位和发展目标。

        建筑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对2011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并就当前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立法工作,配合做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意见征集和修改完善工作,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和清出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加强资质资格的动态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工程勘察设计行业2011~2015年发展纲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对企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四是要进一步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启动企业资质申报审批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

        该负责人同时要求各地在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四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中央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又要兼顾到地方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政策、采取措施。二是处理好市场监管与行业发展的关系,市场监管不仅仅是为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处理好目前的工作与未来发展方向的关系,工作要有前瞻性,深入开展研究,特别是基础性研究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储备工作。四是处理好传统管理方式与现代信息化管理方式的关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不断丰富和创新管理手段。

        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各地建管部门不断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资质审批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提高监管效能,优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努力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2011年中国建材企业500强

        由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主办,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协办的2011年中国建材企业500强发布会于9月22日在北京隆重举行。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室参事蒋明麟、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研究部主任郝玉峰、中国建材联合会秘书长张东壮、原国家建材局副局长、中国建材企业管理协会杨志元会长、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许金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国波、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卫平以及建材企管协会副会长、建材500强部分企业代表和相关新闻媒体出席了2011年中国建材企业500强发布会。

        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的工作部署,在各省市自治区行业协会和全国建材企业的支持下,经过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参照国际惯例,向社会发布了2011年中国建材企业500强和2011年中国建材行业最具成长性企业100强名单及其研究报告,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1353亿的骄人成绩位居2011年中国建材500强之首,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分别排列第二和第三位。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2011年中国建材最具成长性企业100强第一位。

        2010年,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建材工业持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巩固并进一步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的成果。经济运行各项指标全面向好,产销实现高速增长、经济效益创历史新高、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以全面增长的成绩为建材工业“十一五”期间的发展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同时也为“十二五”期间的结构调整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行业内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品牌价值和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2011年中国建材企业500强研究报告分析显示,共有来自包括水泥制造、玻璃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造、建材装备制造、铝型材制造、新型建材、综合性企业等在内的14个行业的500家企业入选,其中水泥制造行业在整个建材行业中占据绝对优势,共有168家企业入选,其企业个数占500强企业的33.60%,居行业首位。然而,综合性企业集团虽然只有10家企业入选,占500强企业的2.00%,但是该类企业销售收入占500强总销售收入的26.46%,这表明,综合类企业集团门类众多,实力超众,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行业影响力都在建材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

        2011年入围中国建材500强的企业仍然大多数来自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和华北地区,其中华东地区有228家、华南地区108家、华北地区61家,分别占建材企业500强总数的45.60%、21.60%和12.2%,销售收入占建材500强总销售收入的31.06%、14.42%,和39.52%。这三个地区华北地区入围企业数最少,但销售收入却占建材500强总销售收入的39.52%,这说明华北地区有许多大型建材集团,而大型建材集团在由大变强、靠新出强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带头作用和推动作用。而其他地区如西南地区有45家企业入围,东北地区有32家企业入围,西北地区有26家企业入围。与去年相比华北和中西部地区企业和销售收入较去年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也进一步表明了我国华北和中西部地区建材工业继续引领建材工业较快增长。具体来说全国共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材企业进入2011年中国建材企业500强, 2011年建材500强企业省份分布与去年相比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变化,其中山东省跃居今年首位,有76家企业入选,其次是浙江省有58家企业入选和广东省有57家企业入选。

        中国建材500强企业数据分析表明,我国建材工业增长的态势没有发生变化,经过经济危机的锤炼,行业内企业的整合速度正在加快,这一变化将有助于我国建材行业稳步健康发展。全行业一定要改革创新,奋发努力,牢牢把握发展方向,抓住发展的历史机遇,为促进建材工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中国建材企业500强发布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室参事蒋明麟同志作了推进建材行业节能减排的报告,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研究部主任郝玉峰介绍了中国企业500强的情况,中国建材联合会秘书长张东壮代表乔龙德会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许金华副总经理,北京金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广均向与会代表分别介绍了集团发展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并就企业未来的发展作了介绍。中国建材规划设计研究院王刚主任作了中国建材企业500强发展研究的情况。

  • 美国专家建议推广白色屋顶

        纽约时报消息,170华氏度大约是鸡蛋能煮熟的温度,这也是去年7月热浪期间,纽约市部分沥青屋顶的温度。

        深色的屋顶、建筑、街道等由于吸收阳光,使城市更闷热,这种现象也被称为“热岛效应”,因而纽约的温度经常会比周边地区高上5度。最简单的使城市降温、降低用电量并减少碳足迹的方法,就是将屋顶变成白色,以确保他们反射热量而不是吸收。

        《环境研究快报》日前发表了美国宇航局和哥伦比亚大学地球研究所的研究人员长期对纽约市白色屋顶材料的性能研究结果。他们在纽约的三个监测点分别是不同材质的白色屋顶。位于长岛市皇后区的爱迪生学习中心天台覆盖着三元乙丙橡胶,法拉盛皇后植物园的屋顶涂着TPO,或热塑性聚烯烃。

        在43华氏度时,白色屋顶都表现出相似的降温特性,但随着时间流逝,TPO屋顶和三元乙丙橡胶屋顶的表现更为出色,在研究期间,达到了环保署屋顶反射项目能源之星的标准。两年后,粉刷过的屋顶反射率迅速降低,并不能达到标准。哥伦比亚大学气候系统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斯图亚特加芬表示,在不更换屋顶的情况下,用丙烯酸漆刷房顶是一项有效、廉价并且可自己完成的选择。该油漆成本只要50美分每平方英尺,而专业的合成材料大约需要15-28美元每平方英尺。研究人员说,如果需要更换屋顶,合成材料也不会比传统材料贵,不过在短期内,用一些白色油漆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加芬博士说“毫无疑问,我们需要增加地球的反照率以应对气候变化,一些科学家正在考虑修补与地球的大气层做到这一点,不过我们可以从一些更容易的方法入手——比如白色的屋顶。”

  • 我国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20.9%

        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同比增长14.2%

        国家统计局4月13日发布数据,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同比名义增长20.9%,增速高位趋缓,投资结构继续改善。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一季度,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786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2%),增速比上年全年回落2.9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我国东部地区一季度投资同比增长18.9%,中部地区增长27.1%,西部地区增长26.9%。

        从施工和新开工项目情况看,1-3月份,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383758亿元,同比增长14.2%,增速较1~2月份提高2.1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36341亿元,同比增长23%,增速较1~2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61778个,同比增加8516个。从环比看,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64%。

        此外,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399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3.1个百分点。

  • 双限房申购明日10时关闸 目前申报户已超六千

        [导读]该项目网上申报时间4月21日10时开始,到昨日下午已有6000余户申报,而此次双限房房源仅425套。市住建局提醒,已领取住房补贴者仍可申购。

        周昌和深圳首个“双限房”项目—————龙华长城里程家园的网上申购,明日上午10时截止。该项目网上申报时间4月21日10时开始,到昨日下午已有6000余户申报,而此次双限房房源仅425套。市住建局提醒,已领取住房补贴者仍可申购。

        本次双限房申购采取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进入长城里程家园申购网站(www.cclcjy.com )的“网上申报”模块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自4月21日上午10时至4月28日上午10时,为期七天的申报时间已进入尾声。据长城里程家园方面介绍,至昨日下午已有6000多户申报。

        本项目的网上申报为诚信申报,申报信息由长城控股公司初审,中签申请人及候补申请人的书面材料将由政府部门进行最终核查,最后采取电脑抽签方式决定。

        “深圳市长城里程家园双限房”是深圳首个双限房性质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龙华新区(原宝安区龙华街道)新区大道与简上路交会处,建设6栋11层高住宅楼与一间幼儿园,此次共有房源425套,其中87-90平方米的三房住宅422套,70-71平方米的两房住宅3套。销售价格依据楼层不同,在9740-9840元/平方米之间(按建筑面积计算)。

        ■权威回应

        申购成功后须一次性退还房补

        对于申请条件方面,市住建局昨日透露,已领取住房补贴还可以申购长城双限房。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有关规定,领取住房补贴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该双限房,但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须在中签选房后、签订购房合同前,将已领取的住房补贴一次性退还给政府有关部门,并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再领取相关住房补贴。

        有市民询问“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能否申请长城双限房”,市住建局解释,根据《长城里程家园销售公告》规定,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户籍,故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现役军人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此外,在未取得完全产权前,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家庭或单身居民须退出所购长城双限房。

  • 12年来中国建材企业首次获准参展生活家地板亮相米兰国际设计周

        【中国建材第一网】4月16日,素有国际设计界“奥林匹克”之誉的意大利米兰设计周拉开序幕。和前11届设计周相比,一个重大的变化是中国建材企业第一次获准以参展商的身份亮相。生活家集团以地板为素材创作的高达12米的“雕塑”矗立在米兰市中心的馆外核心展区。这个被命名为“SURFACE”的作品是由生活家地板 CASA产品首席设计师——意大利国宝级设计大师亚历山德罗・门迪尼设计的。

        能够进入米兰设计周进行展览,这对于中国地板行业来说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表明中国地板产品向时尚化艺术化的转型已经获得国际设计界的权威认可。

        矗立在米兰市中心的“SURFACE”由9组垂直立面组成,它们就像舞动的翅膀,在展翅翱翔。从早晨,到下午,再到晚上,不断变幻的光线映照在每一个立面的装饰层上,展现出不同的光影效果。这个由地板构成的巨大“雕塑”吸引着人们好奇和关注的目光,第一次来到米兰的生活家地板也因此成为展会上讨论的热点。

        米兰国际设计周被全球室内设计师们公认为设计界最重要的盛会,已经成为全世界家具、家居、建筑、服装、配饰等设计专业人士每年一度的“朝圣”之地。由于中国在设计领域处于落后状态,加上担心中国企业有“抄袭”行为,在过去的11届米兰设计周上非但没有中国的设计作品参展,主办方甚至对中国企业参观都有严格的限制。生活家的设计作品能够直立在米兰市中心,意味着中国建材的创意设计通过了国际设计领域最严格的“考核”。

        “SURFACE”的创造者亚历山德罗・门迪尼被誉为20世纪意大利最具影响力的设计师之一,“如诗般生活”的设计理念伴随这位大师的一生。他曾被授予法兰西艺术文学骑士勋章、米兰理工大学荣誉博士学位,为纽约建筑联盟荣誉成员

        门迪尼对于和生活家的合作充满了兴致:“在木制品上进行设计创作,让我们开拓了一个全新的领域。我对于生活家产品的喜爱,源自于生活家将单纯的地面装修材料,成功地转化成极具欣赏性的艺术品。作为生活家•CASA设计师中的一员,我非常愿意将多年来在创意设计领域积累的经验,发挥到地面产品创新中去,并且通过生活家把更多艺术化的地面产品分享给更多的人。”

        艺术附加值

        作为一件由地板构成的艺术品,让人惊奇的是“SURFACE”的9组立面分别采用不同的色彩和设计元素,而通常的地板并没有这样丰富的色彩。

        生活家集团企划部门负责人介绍说,之所以地板能够呈现出缤纷的色彩,这是采用转印技术在地板上实现的效果。木材转印技术工艺过程十分复杂,生活家集团从2007年开始进行转印复合木质地板的专项研究,历时两年多使这项技术在商业化生产中获得成功,并于2010年10月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生活家新产品的开发,不仅包括技术与材料的研究,更是追求地面艺术化效果的创意与设计。从2009年开始,生活家研究并发布全球地板流行趋势报告,推动艺术化地板的研发、生产和应用。不久前,生活家又联合国内及全球地面材料领域的权威专家和知名设计师共同发起成立我国首个以地面艺术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创意研究机构——“生活家地面艺术研究院”,力图让原本单调的木地板变成一种时尚产品。

        “没有创意,生活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生活家集团董事长刘硕真表示,“在我们的地板产品中70%是工业品,另外30%是艺术品。这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我们必须能够满足人们的个性化需求,生产出消费者喜欢的产品。”

        由于更多艺术化元素的加入,木地板有了更加丰富的表现力,出现了更加多样的产品形式。从纯手工雕凿的生活家•巴洛克仿古地板,到突破了形状约束可以自由拼装的生活家・曼宁顿地板创意魔方系列产品,再到色彩使用大胆、自由、奔放的生活家•CASA地板,地板一再突破原有的边界,和瓷砖、石材、地毯等其他地面材料进行PK,扩展着行业的发展空间。

        通过将传统产业与创意产业相结合,生活家率先实现地板从传统工业品到工艺品的转化,同时为消费者和地板行业带来了“艺术附加值”。

        世界元素

        创造性来自于开放性。“世界元素,中国创造”是生活家一贯的价值主张。

        “如果没有门迪尼的加入,就不会有生活家在米兰的精彩亮相。”生活家集团CEO刘硕真表示,“中国企业要真正占据世界设计领域的制高点,就必须吸引和聚拢世界第一流的设计人才,建立国际化的创意设计队伍。”

        除了门迪尼外,生活家的创意团队中,还有美国顶尖级地板设计顾问团队,也有来自法国的知名时尚设计师,以及日本的室内装饰设计大师,完全是一个混编的“联合国军团”。

        各种不同的创意思想和设计元素碰撞交织在一起,显然会产生更多的排列组合,一些出人意料的创意效果就是这样被“杂交”出来。由于在产品设计中融入全球先进的设计理念,并注重吸收当地本土文化元素,生活家产品销售到美国、德国、俄罗斯、迪拜等数十国家和地区。

        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室内设计协会副秘书长杨冬江表示:“生活家能够携手世界顶级大师,是与生活家的开放理念及创意实力分不开的,这说明生活家的创意能力已经获得了国际创意界的认可和尊重。除了让中国消费者能够通过这些创意产品,分享到国际最先进的创意理念外,随着生活家产品国际市场的拓展,生活家地板也会把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传播到全世界。”

        据了解,以此米兰国际设计周为契机,生活家联合瑞丽家居启动了以“游走世界的地面艺术”为主题展开的一系列活动,生活家的艺术化地板产品还将赴世界风尚之都东京、纽约、伦敦、巴黎等地巡展,在全球展开一次生动的地面艺术之旅,向世界展示“中国创造”的魅力。

  • 国际能源署提出建筑行业可持续能源政策和技术新举措

        日前,国际能源署(IEA)呼吁各国作出更大的努力以减少建筑能源需求。IEA 总干事Maria van der Hoeven 指出,减少全球建筑行业的能源消费对于加强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的作用。2008年,建筑行业占IEA 大多数成员国一次能源消费的40%左右。这一比例在之后的这几年随着全球人口持续增加、新兴经济体继续发展等因素有所上升。

        IEA 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合作召开了“有效实施建筑节能政策的发展道路”主题研讨会,提出建筑物能源效率政策应基于新建筑和现有建筑节能的长期发展战略,共同分享克服当地管理部门在有效实施建筑节能政策方面障碍(比如缺乏执行力和监控等)的最佳实践。

        IEA 和WBCSD 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将加强在有关可持续能源政策和技术等领域的广泛合作。这些措施包括在建筑行业、交通和可再生能源部门的能源政策,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措施。联合工作将包括审查和分析能源政策和问题,以及交流政策、技术和研究信息等。

  • 家装巨头巨资打造“家居文化”

      重庆家装行业深陷“模式之痛”引发行业深思,连日来,许多业界人士和网友都就此现象进行探讨,重庆家装巨头兄弟装饰更是站在“家文化”的高度创新突围,开始引领新一轮的家装变革。

     
        “整装”模式千篇一律 市场需要企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重庆家装市场发展日臻成熟,越来越多的装饰公司都开始进军“整装”市场,并且使出不同手段争夺市场份额:如业之峰推出的“保价协议”;华欧模块家打造的“产品+服务”等营销模式。
     
        虽然定位和规模都不尽相同的家装公司相继推出“整装”模式,其做法不同,却都有一个共同点:“省时、省心、省力、省钱”,即重庆装饰协会副秘书长周龙鳞先生提到过的“四省服务”。但随
     
    着消费者对家装要求的提高,单纯的“四省服务”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需要一个更加立体的平台来搭建自身的设计方案。
     
        有网友“温柔的强盗”就在两江论坛跟帖表示:“整体家装”的发展,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并不能完全满足我们的需求。在现在的环境下,我们希望能有一个更立体的平台,以设计为
     
    核心,从而更好的呈现自己的家装构想”。
     
        消费者刘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过去进行装修,即使找了家装公司,但自己还必须亲自去建材市场挑选建材,可以说是“劳民伤财”。 “整体家装”的产生,可以为我们省去诸多麻烦,还是很不错的。“但是现在“整装”不仅形式太过单一化,而且每个装饰公司在价格上又没有明显的优势,我倒希望能有一个平台,在花同样价格的情况下,能更完美的呈现消费者的设计想象,更具体的呈现设计空间”,刘女士向记者感叹到。
     
        唐卡装饰总经理张华先生介绍到,作为“整装”的践行者,对这样的市场需求深有体会。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消费者需求越来越高,装饰公司也必须抓住消费者的“脉搏”才能与时俱进。
     
        引领行业变革 家装巨头巨资打造家居文化中心 对于现在的家装市场,营销模式单一化,设计质量不能把控,以及装饰公司为追求“整装”模式舍本逐末,忽略了装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设计”,这让不少企业意识到,缺乏持续发展动力和创新
     
    能力,专业含量较低、缺乏家居文化的建立和传承等问题已经阻碍了装饰企业的发展,这一现象必需得到变革。

     

  • 北上广深楼盘遭遇市场逼宫下跌难免

        降价20% 4月郊区多楼盘再跳水

        京城90%的成交量都集中在大幅降价的10%的楼盘中,显然,降价让开发商尝到了成交量增长的甜头。

        随着部分区域楼盘的集中开盘,大兴、通州等在内的多个楼盘再次出现下跌,近一个月,房价下跌甚至超过20%,价格战再度掀起。

        降幅达25% 五环内楼盘15800元起

        目前,北京市多个区域内的市场价格再探新低,部分已进入筑底的阶段,例如房山、大兴、通州等,这些区域当中,前期已有一个或少数几个项目探明区域“底价”,之后多个项目开始向此“底价”看齐。

        表现最为明显的当数大兴区,该区域目前在售项目多集中于天宫院与黄村区域。对于黄村区域,去年底领海朗文世家项目已探明区域底价为14500元/平方米。

        此次即将开盘的与其隔五环相望,区域内唯一一个五环内项目鸿坤理想城,即将新推房源为15800元/平方米起,下调幅度最大为25%左右。

        同时,记者了解到,价格下调幅度在20%左右的“超跌”楼盘开始在各个区域出现,逐渐成为新入市项目的主流。北京房价的下行趋势再次从“面”走向“点”。

        部分降价幅度较大的项目

        区县 楼盘 开盘时间 本期价格(元/平方米) 最高降幅

        昌平 融创长滩壹号(微博) 上月底 17000 24%

        北京风景 4月下旬 12000 23%

        房山 城建徜徉集 4月上旬 12900 14%

        鸿顺园东区 4月中旬 11000 28%

        大兴 鸿坤理想城 预计月底 15800起 25%

        保利春天里 预计月底 11999 成本价开盘

        郊区房价下行 拉动成交上涨

        目前区域价格的持续下调也使得成交量开始大幅回升,以大兴区为例,该区域3月份共成交1450套,达到调控以来的最高点,而4月份截止到22日也已实现成交1027套,并且其占全部成交的比例为20.5%,超过朝阳区高居首位。

        亚豪机构副总经理任启鑫分析认为,目前多数区域内均有多个项目已进入价格底部区间,基于成本的限制价格继续下行的空间较小,预计此次项目价格将逐步稳定在目前所在区间,并影响周边其他项目随之下调价格区间。

        从中短期来看,出于整体市场环境的考虑,市场价格将维持在底部区间。

        地王楼盘遭遇市场逼宫 价格仍存下降空间

        中国证券报

        高端楼盘价格近期大幅松动,上海楼市的降价潮已经从远郊楼盘蔓延到市区核心地段。曾经的“地王”项目如今无奈调低售价,导致利润缩水。另一些还未上市的“地王”项目正遭遇周边楼盘降价冲击,前景不容乐观。业内人士表示,2009年至2010年一线城市出现众多“地王”,而现在正面临上市定价的尴尬困局。在楼市调控政策延续的背景下,这些“地王”项目很可能出现盈利大幅缩水的情况。

        降价潮扩至核心地段

        上海杨浦区的新江湾城是高端楼盘云集的区域,其中4月21日开盘的“华润新江湾九里”,销售价格由之前的4.3万元/平方米左右,直降至3.4万元/平方米左右,降幅逾20%,引发市场关注。

        “销售价格是在接近开盘时突然决定的,我们也觉得十分意外。”华润新江湾九里的销售人员表示。此前该楼盘在进行认筹等开盘前期准备工作时,对外报价一直是4万元至4.3万元/平方米,而开盘当天却意外推出多重优惠。

        同属于新江湾城的高端楼盘“三湘未来海岸”4月初率先低价开盘,推出60套精装修两居、三居住宅房源,均价约3.3万元/平方米,单价最低的为2.9万元/平方米,开盘一天多时间内订售40余套。而此前新江湾城区域的住宅单价均在4万元/平方米以上,大部分项目均价达每平米五、六万元。

        三月以来,上海多个高端楼盘价格出现大跌,去年11月上市的海珀旭辉曾打8折优惠,今年3月又在8折的基础上再打7.5折,累计降幅达40%。世茂滨江、海珀旭晖、白金湾府邸、佘山珑原等多个项目也大打优惠牌,部分项目降价幅度已超过四成,卢湾区的华丽家族汇景天地更是在近期出现不足3万元/平方米的成交价格。

        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表示,一些沪上知名高端楼盘售价与两年前房价高位时期相比,相当于6折出售,房价大幅下跌的格局已经从去年10月份的远郊地区蔓延至市区核心地段。

        豪宅价格大幅下跌的情况并非仅仅出现在上海地区,广州、深圳地区的部分豪宅价格也出现跳水。深圳华侨城片区的高端楼盘首地容御,从开盘时的最高价4.2万元/平方米降至2.7万元/平方米,水榭山别墅也以20%的降幅推出特价房。

        21世纪不动产(微博)监测,今年一季度在住宅成交量环比大增的情况下,广州高端楼盘销量环比大降53%。广州星河湾盛荟推出19500元/平方米的特价房,与之前该楼盘24000元/平方米的均价相比,直降近5000元。保利天悦、君华天汇等高端楼盘也采取不同名目的手段进行降价促销。

        地王楼盘定价遭遇尴尬

        豪宅市场的降价潮也触动着曾经高价夺下“地王”的开发商,一些“地王”项目楼盘还未上市就先遭遇定价尴尬局面。

        2009年中海地产在上海夺下的长风“地王”项目预计4月底入市销售,该“地王”项目定名为中海紫御豪庭。虽然销售价格尚未对外公布,不过有知情人士透露,公寓定价可能在3.5万至4万元/平方米,相比中海拿地之初预计的7万元/平方米的均价折让近一半。

        2009年7月31日,中海地产以70.6亿元夺下长风“地王”,成为当时全国总价地王,溢价率高达129%,总建筑面积为31.2637万平方米,楼板价达22409元/平方米。在拿下该项目时,楼板价格与周边二手房的价格基本持平。

        中国证券报(微博)记者发现,时隔三年之后,目前长风板块在售的新房,如象源丽都的报价在30000元/平方米左右。周边二手房的价格则普遍在20000—25000元/平方米。而根据2009年中海地产发布的公告显示,该项目总体投资将达到103亿元,由此推算建成楼盘的楼板价将达33000元/平方米。

        “如果从公寓当前的定价来看,这个地块很难赚钱。”这位知情人士表示,如何定价已经成为中海紫御豪庭上市的关键,而从中海地产之前在各地的降价行为分析,该楼盘的定价应该不会太高。

        在豪宅市场纷纷降价的背景下,“地王”项目放低身份,降价出货已成为常态。在经历长达9个月的零销售记录后,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的别墅项目佘山珑原今年推出6折优惠,折后单价从原来的50000元/平方米降到31000元/平方米左右。而在2010年初,招商地产(22.90,0.21,0.93%)(微博)和万科以17.16亿元联合拍下该项目所在地块时,楼板价高达16378元/平方米,成为松江区的单价“地王”。

        而中建总公司2009年12月以3.25万元/平方米的楼板价,总价37.2亿元取得的上海新江湾城地块,为当时国内单价最贵宅地。目前该项目中建大公馆开盘半年只卖出7套,如今其单价从开盘时的12万元/平方米直降到3—6万元/平方米。该项目内部人士透露,此番降价之后,部分房源已经无钱可赚,项目预期收益大幅缩水。

        上海市嘉定区曾经的南翔“地王”项目—新城公馆(微博),去年11月开盘即遭遇市场低迷,为回笼资金低价甩卖,均价仅为1.9万元/平方米。而2009年12月,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9.53亿元拿下嘉定区的该地块时,楼板价为13199元/平方米,成为当时该片区的最高楼板价,实际项目售价已接近开发商项目成本价。

        而一些迟迟不愿意降价的“地王”项目则销售缓慢,几乎无人问津。金地集团(6.53,0.07,1.08%)2010年在上海拿下的项目佘山天境,目前售价在45000元/平方米左右,自去年1月开盘至今,销售持续低迷。而2009年深圳的总价地王观澜横坑某地块被金地集团以24.4亿元拿下后,开发成高端项目,别墅和洋房的均价分别为3.5万元/平方米和2.5万元/平方米,目前销售并不理想。

        价格仍存下降空间

        目前豪宅价格的大幅下跌,让昔日“地王”的命运增添变数。延迟上市、拖延开工甚至转卖,成为一些“地王”项目的无奈选择。

        链家地产对2008年以来北京楼面地价前十位的住宅项目监测,自2011年3月起,已有5个项目入市销售,而另外2个项目也会在近期入市。保利东郡苑、如缘居南里、保利望京苑、中海九浩苑和远洋天著(微博)景园等5个已入市项目中,住宅的平均销售价格为36776元/平方米,截至4月中旬,这些项目平均签约率仅26%。

        而北京几个著名的“地王”项目,如2010年3月北京世博宏业房地产公司以17.6亿元的价格拿下的蓟门桥“地王”项目,后来无奈转卖。该项目被保利地产(12.31,0.00,0.00%)(微博)接手后,由于盈利前景存在不确定性,目前仍迟迟未能开工。朝阳区大望京1号地块,2010年3月被远洋地产以40.8亿元夺得,楼面价超过2.7万元/平方米,创下当时北京成交地块单价之最。目前该项目上市日期一再推迟,预计今年五六月份可能上市。

        而广州市场今年将有15块“地王”项目上市销售,住宅总供应面积达397万平方米,相当于广州去年近一半的新盘成交量。广州当地部分开发商表示,一些资金充足、项目较少的房企,通常会采取拖延的办法,熬过目前的楼市困境。从目前来看,广州“地王”项目直接退地可能性不大,如果有企业因资金问题难以继续开发,可能通过寻求并购等方式继续生存。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中心分析指出,已推出的“地王”级楼盘存在较为明显的共同点:项目多为大面积户型房源,因目前楼市受限购令影响,投资投机需求基本被挤出市场,这些“地王”项目的特点则与楼市调控下的主流购房需求相背离。在今年楼市调控政策不变的背景下,为了能抢夺更多的市场份额,豪宅之间的价格战不可避免,预计未来豪宅价格仍存在下降空间。

  • 玻璃行业景气度有望于12年上半年触底回升

        我们认为浮法玻璃行业景气度将于12年上半年见底后逐步回升进入上行周期、13年起价格会同比实现9%左右的增长。目前浮法玻璃行业毛利率水平仅为1%左右,我们认为下行风险有限。停产冷修放水生产线的比例已经增加到19%,接近09年23%的高点,我们认为短期行业供给压力有望得到阶段性缓解,随着中长期需求的逐步复苏,我们预计玻璃行业的逆境反转悄然来临。

        看好镀膜玻璃等高附加值玻璃产品未来成长空间广阔

        我们看好高附加值玻璃产品未来成长空间广阔。我们认为在建筑节能政策的支持下LOW-E镀膜玻璃消费量有望在“十二五”期间保持33%的复合增速;超薄玻璃中的ITO导电玻璃将受益于电子制造业的发展;TCO镀膜玻璃中长期将受益于太阳能产业的强劲需求以及广阔的进口替代空间。

        我们预计南玻A12-14年的EPS分别为0.43/0.70/0.92元,假设各项业务景气度在12年见底、毛利率从11年的15%上升到13年的23%;我们预计旗滨集团12-14年的EPS分别为0.44/0.77/1.02元,假设公司未来3年产能年均复合增速为24%,受益价格拐点来临及产品结构改善,毛利率从11年的21%提高到13年的28%。

        首次覆盖南玻A和旗滨集团,给予“买入”评级

        我们首次覆盖南玻A和旗滨集团,给予“买入”评级,目标价分别12.50元和11.30元,目标价对应的12/13年的PE水平分别为29x/18x和26x/15x。

  • 建筑业信息化发展历程及趋势

        回顾建筑业信息化这些年的发展历程,总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

        首先是简单应用工具软件阶段。早期施工企业的信息化,应用场所仅限于办公室、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是以文字处理、报表打印和资料管理为主的简单应用。但随着一些工具软件的先后推出,大多建筑企业形成了以工具软件为代表的初步信息化,而且随着各类工具软件的推陈出新,信息化呈加速增长的趋势。伴随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这些工具软件的运用无法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发展的初步需要,无法与日益重要的经营业务相接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个阶段信息化仍然没有实现局部应用。

        接下来是局部应用阶段。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基于局部业务部门的应用软件(例如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项目预算管理)逐步推出,推动了企业以解决局部业务为主的计算机应用。企业一些主要职能部门,如财务、人事、行政办公等有条件的部门率先以自己部门业务为目标,局部地实现部门业务信息化,这不仅提高了局部业务处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打开了对内对外信息应用的一小扇门窗。由于当时缺乏通盘的规划和考虑,导致后来留下了信息孤岛的隐患,但也为建筑企业最初的信息化起到了示范作用,是建筑企业信息化的领导者。

        然后是局域网应用阶段。随着企业一些职能部门率先实现信息化,并对企业的管理和综合实力发挥了一定的示范作用,企业对信息化的建设需求也日益迫切。但是建筑企业的固有特点——总部办公场所与工程施工现场分离,使信息化在职能部门应用的基础上,要利用交换技术对这些职能部门构建局域网络,这才实现了信息和资源共享。硬件价格的下降,为信息化掀起了第一个浪潮,而且在这个时候,财务软件、制表软件、分析软件、库存软件、销售软件也相继上市,建筑企业也和其他企业一样都选择了不同软件去解决企业管理的实际问题,而这些软件同样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散”。实现各种应用软件的整合与集成,让这些分散的、孤立的数据群体建立一个有机的、互通的联系是本阶段所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这个阶段是建筑企业职能部门的办公环境的局部网络化。由于工程项目部远离公司总部,上网条件不具备,不能时刻掌握分散在外地的工程项目情况,所以还不能开展真正意义上的ERP建设。

        现在是互联网应用阶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无线网络的成熟,工程现场的协同办公环境已经可以方便地搭建起来,工程实施过程相关的数据信息可以及时通过互联网传输到公司总部,为真正意义上的ERP奠定了基础。经验证实,“快速的竞争”是企业发展和成功的必然,它需要快速的信息流动、产品和原材料的流动、资金流动,以及强有力的管理。这就是企业信息化的灵魂——现代管理思想的融入。internet给拥有不同资源的企业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顺应这种发展趋势,建筑企业的信息化实现了互联网应用。

        从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趋势来看,可以从行业化应用、服务两方面予以展望。

        在行业化应用方面,中国加入WTO以后,作为建筑企业面临着国际环境的激烈竞争,多项目、高风险、快变化、严质量、短工期、低成本已成为建筑企业管理的主要特征。同时,建筑企业步入10倍速的竞争时代,竞争早已不局限于“窝边草”的争夺。竞争的边界日渐打破,建筑企业面临的是“快鱼吃慢鱼”的生存挑战。而随着企业高速成长、规模发展和资本积累的顺利完成,以及二次创业的崭新开始,迫使企业必须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改进经营和管理模式,加强建筑企业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实力,提高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适应国际国内竞争新形势。

        根据建筑企业生产管理过程的特殊性,建筑企业信息管理一般分为两大部分,企业总部信息管理系统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是建筑企业生产和运营的基本单元,实现项目信息化管理是建筑企业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在企业总部层面的信息管理系统,侧重于辅助决策、数据分析和总体管理。而项目层面的信息管理系统则侧重于过程管理、数据收集和目标控制。两个系统的联接和数据库的共享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业化应用将在全面执行新的国家验收规范的前提下,推动建筑质量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健康轨道发展。建筑企业实现网络化的远程管理,提高企业资源统一调度。在工程现场,行业管理者、监理、业主和施工管理员可在同一平台上协同工作,在提高质检评定、报验、监理验收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保证了质量监督工作的及时、准确、公正。项目的完成和推广,在推动企业信息化的同时必将有力地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信息化的发展,全面提高建筑企业在信息时代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在新的世纪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行业化的初步应用,大大降低了企业对项目成本控制、工程资源配置和标准化管理等工作的难度,为公司总部对各分散的项目部的深化管理提供了评判和指导凭据,有利于质量监管向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从服务化趋势方面来看,市场化及行业本身的残酷竞争,使企业的竞争与管理的压力加大,迫使它们从全国及全球市场格局出发,在战略体系的指导下主动地建立信息化战略目标和操作策略。而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信息建设服务化是企业竞争成功的核心性基础。

        一方面,系统供应商技术服务的过程就是IT企业管理持续改善、循环提升的过程,建筑企业软件供应商认为信息化是“只有开工,没有真正意义上竣工的工程。”现在所产生出来的信息技术与管理结合的管理软件产品,对于我们把握未来的企业管理软件发展方向至关重要。对于企业的管理者如何看待客户关系管理、分销与供应链管理的关系,实际上是正确把握解决企业急需问题的关键。服务化趋势是系统供应商信息化发展的方向和必然目标。

         另一方面,信息化绝对不是简单的一对一。信息化战略的制定,一定不要为信息化而信息化,它一定是为建筑企业的战略目标服务。建筑企业服务于业主、监理方、设计方和分包方等相关方,并要协同办公。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方式又逐步成为主要的工程承包模式的趋势。在新的形势下,我国大型建筑企业通过管理变革和流程再造,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就成为一个必然的选择。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为我们进行管理变革和流程再造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手段。

        目前,国内企业的管理已经从重视传统的企业内部流程型管理走向面向市场、面向渠道、面向客户、面向服务的市场化管理体系。而这一营销体系的建立,必须依赖于现代信息化手段来解决企业市场运作过程中信息传递、资金回笼、库存存量、销售状况的迅速掌握。建筑行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不仅来自国内,而且还来自技术和资金均占有很大优势的国外同行。随着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的提高和普及,信息化已经是大势所趋,只有迅速提升施工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并通过信息化拉动施工企业向智能型和管理型企业转化,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 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在

        近日,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智标委)2011年工作会议暨楼宇通信协议标准化与技术应用研讨会在京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全国智标委秘书长王毅对智标委2011年工作进行了总结。他表示,去年,智标委紧密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标准化工作总体目标,积极开展智能建筑领域标准研制工作,完成了《智能家居标准体系》的编制工作;牵头编写了《建筑自动化和控制系统》概述和定义、硬件、功能三项国际标准的国内转化工作;牵头完成了《居住区数字系统评价标准》编写工作;归口管理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数字城市智能卡通用技术要求》三项国家标准。在技术研讨及行业组织交流方面,智标委先后举办多次行业技术研讨会,探讨物联网、智能家居技术在我国的应用情况;加强与国内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分别与BACnet欧洲协会、澳大利亚Bim、BACnet大中国与亚洲协会进行联系与沟通。同时,智标委在课题研究、应用试点工作等方面都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

        会上,智标委副主任张永刚还对2012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他指出,智标委今年将继续以标准编制为纲,完成一项国际标准的国内转化工作;编写《数字城市智能卡应用技术要求》标准;完成《数字城市智能卡应用技术要求》以及《居住区数字系统评价标准》标准释义等。智标委将组建标准工作组,更好地开展智能建筑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在课题研究方面,智标委计划完成一项关于智慧社区或智能家居方向行业导则的编写工作;根据专家意见对《数字社区物联网应用导则》进行修改并发布;更新完善2012年中国城市居民e家生活指数报告;计划开展物联网及信息安全方面的相关课题研究。此外,智标委还将开展数字社区示范试点项目,依据颁布的《居住区数字系统评价标准》进行应用推广工作。

        会议期间,主办方还宣布了智标委委员、观察员增补名单,并向其颁发证书;向与会代表汇报了智标委工作组的组建、管理情况以及数字社区星级示范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情况。同时,会议还探讨了BACnet、Lonworks、KNX楼宇通信协议在智能建筑中的应用情况,讨论了解决智能建筑产品缺少检测技术依据、市场质量监督体系不规范等制约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等方面的问题与解决方法。与会代表表示受益颇丰。

  • 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的“十二五”期间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日前就推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出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适用于这些地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路径及融资模式,完善相关政策、标准、技术及产品体系,为大规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支撑。

        实施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夏热冬冷地区住宅空调和采暖需求逐年上升,建筑能耗逐年攀升。因此,对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提升建筑用能效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有效缓解建筑能耗增长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筑室内热舒适性,有效改变居住建筑室内夏季过热、冬季过冷的状况,减少室内噪声,更好地惠及民生。

        实施意见明确了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适用。要在充分考虑地区气候特点、建筑现状、居民用能特点等因素基础上,确定改造内容及技术路线,优先选择投入少、效益明显的项目进行改造。二是窗改为主、适当综合。改造应以门窗节能改造为主要内容,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实施加装遮阳、屋顶及墙体保温等措施。三是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改造应根据地区实际与旧城更新、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平改坡、房屋修缮维护、抗震加固等工作相结合,整合政策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四是政府引导、多方投入,中央财政适当奖励、地方财政稳定投入,引导受益居民、产权单位及其他社会资金自愿投资改造,建立稳定、多元的投融资渠道。五是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在实施单一改造项目同时,应选择积极性高、组织能力强、改造资金落实好的市县,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任务,实现集中连片的推进效果。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既有居住建筑现状调查,编制节能改造计划及实施方案。应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制订“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确定节能改造目标、分年度改造计划。实施方案应包括改造目标分解落实情况、节能改造重点市县、改造技术方案和融资模式、改造效益分析、相应保障措施等内容。各省(区、市)要在今年5月31日前将节能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两部门将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确定节能改造任务及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为突出政策综合效益和改造整体效果,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有积极性的重点市县加大改造力度,实施集中连片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并将节能改造与旧城改造、城市市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对节能改造重点市县,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任务及相应补助资金,并在改造完成后根据实际改造效果给予专门资金奖励。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建筑物寿命、建筑所有权人改造意愿等因素选择改造项目。防止假借改造名义实施大拆大建。应根据建筑形式、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节能改造方案优化设计,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改造工程的防火安全管理。加强改造项目选用的门窗、遮阳系统、保温材料等产品的工程准入控制,优先选择获得国家节能性能标识、列入推广目录的材料及产品。同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节能改造项目的评估机制,对改造项目的实施量、工程质量等进行专项验收,委托具备条件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居民室内舒适度改善等情况进行测评。对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应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强化技术标准产品支撑、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等,完善配套措施,保障节能改造任务的落实。

  • 2012年广东省城市轨道预算定额第六次编制会议在广州召开【转载】

        2012年4月18~19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在广州三寓酒店召开了《广东省城市轨道预算定额》的第六次编制会议。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王春生、东莞地铁公司王渊等专家对目前全省城市轨道建设施工造价等情况作了介绍。会议由省造价总站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并主持,来自全省造价、施工、咨询和地铁等单位20多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对定额编制中的典型工程测算、费率取定、盾构技术难题等做了深入研究探讨,以及对下一阶段的编制作了安排。与会人员还对城轨工程中的一些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了交流。

  • 市住建局被评为2011年度党委系统报送信息先进单位

        近日, 市委 办发出表彰 通报 ,表彰一批2011年度 全市党委 系统 报送 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市住建局被评为先进单位,彭兰阶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 坚强 领导下,市住建局紧紧围绕全市 中心工作,全方位、多角度 采编 并 报送了大量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为 领导了解情况 、科学决策 、 指导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年共向市委办上报信息40多条, 大部分被采用, 采用分数累积185份,年终 积分 排名 位居 市直职能 部门 前茅 。一些 重点突出、 内容深刻 、 情况典型 、 质量较高 的信息 ,获得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 真正 起到了服务中心、服务决策的作用。

        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围绕中心, 充分发挥信息工作主渠道作用, 拓展信息的深度和广度 ,提升 信息 的 服务水平,报送更多更好的精品政务信息,为全市住建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更多的信息保障,为建设幸福汕头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市住建局供稿)

  • 2012年度全国工程造价信息员会议在江西召开

        2012年4月17日—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在江西省组织召开了2012年度全国工程造价信息员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徐惠琴巡视员、谭华调研员和来自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定额站的领导和信息员1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王海宏处长主持。部标准定额司徐惠琴巡视员和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胡传海副所长作重要讲话,江西省建设厅喻家凯副巡视员和九江市建设规划局许立仁局长到会并致辞,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罗祯云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近两年来的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进行了回顾,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要求。浙江、江苏、甘肃、江西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做了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还对中国工程造价信息网改版后的相关软件操作进行了交底说明。与会代表讨论了人工成本、住宅、城市轨道交通、政法基础设施造价信息采集、汇总、填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与会代表反映会议开得很成功,对下一步信息工作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 银行刷信用卡付房款 今年1季度额度悄放宽

        张先生去年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住公寓。合同约定房款共分四期交清,每四个月交一次房款,每次八万多元。张先生有一张信用额度为十万元信用卡,他刷信用卡付房款在去年底和今年初却遭遇了完全不同的境遇。

        年底银行信贷额度紧张 刷信用卡付房款受限

        去年七月份张先生第一次付款时,由于没有准备好足够的现金,于是想到刷信用卡支付房款。正好张先生有一张信用额度为十万元的信用卡,通过刷信用卡张先生顺利地支付了首期房款。一个月之后,张先生凑足了现金,按时还清了银行信用卡欠款。

        像张先生这样利用信用卡来付部分房款的买房人不在少数。有些银行优质客户的信用卡透支额度可以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样拥有大额信用卡的人在买房时完全可以通过刷信用卡来支付部分房款甚至首付款。

        在去年底,当张先生去付第二期房款时,他还是想用上次的方法,先刷信用卡把房款付了,然后再去还银行欠款。但是,他连着在POS机上刷了几次都没有刷卡成功。张先生连忙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询问出了什么问题。银行客服告诉张先生,从去年11月开始,银行开始对刷信用卡支付房款的额度进行限制。

        尽管张先生一向信用良好,从未有过信用卡逾期还款记录,但是由于去年底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后,银行信贷额度紧张,各类贷款额度都有所收缩。尤其是房产类贷款,银行正常房贷在当时都变得非常困难。像张先生这样刷信用卡付房款的行为属于银行小额短期信贷,在去年底也受到严格限制。虽然张先生在电话里与银行客服再三沟通,但银行还是没有为他放松信用额度,只是为他支了一些招。当时想用信用卡支付大额房款,只有两种办法。一种办法是:准备几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每张刷两三万元。另一种办法是:如果仅有一张银行信用卡,只能分多次刷卡付清房款,而且每次要间隔很多天。

        张先生当时没有办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也不愿多次往返售楼处刷卡,最终他回去准备好现金支付了第二期房款。

  • 住建部调研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改 使用范围或扩大

        目前全国多个二三线城市开始放松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针对首套房的政策倾向愈加明确。记者昨日获悉,目前住建部正在各地就公积金条例的修改进行全面调研,公积金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另据悉,公积金针对购买首套房的扶持政策目前仍由各地自行制定,住建部暂不会对此出台统一政策。

        记者了解到,就在今年4月9日,住建部曾邀请数名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启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前期工作。目前住建部正在全国多地进行密集调研,了解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条例的修改正式进入全面调研阶段。

        据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条例》于1999年4月颁布,2002年进行第一次修订,经过十年的发展,现有制度的效率、公平等问题已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重视。二次修订后的条例,有望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修改方向是让公积金能更便利地用于包括租房、装修在内的住房消费,改善缴纳者的住房条件。

        同时,尽管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尚未明确,但大量公积金闲置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变。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有望进一步放开。

        不过,据上述人士透露,目前针对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还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住建部暂时不会出台统一文件予以制度化。

        近日多个二三线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悄然提高。4月23日,武汉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人放宽了贷款额度,最高可以申请到八成贷款。呼和浩特也准备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及贷款额度,单身职工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事实上,近期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城市名单仍在进一步扩大。据记者初步统计,近期还有江西南昌、安徽蚌埠、辽宁沈阳、新疆克拉玛依、山东滨州、河南的郑州和信阳等多座城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额度均在15%至25%之间。

        有市场人士认为,各地放松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传达出调控政策将更加精准微调的信号,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予以扶持的政策倾向更加明显。

  • 四成新业主 买房用公贷

        如果你现在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要是前几年开发商还可能不大乐意,而现在则是畅通无阻。记者昨天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随着首套房公贷额度放宽,公积金办事效率提高等原因,我市公贷市场占有率已经史无前例地提升到四成。

        武汉一家大型房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的多个楼盘最新统计,公积金贷款使用比例已经从三年前的29%提高到现在的40%。据介绍,现在公积金放款速度赶得上商贷,开发商没有了后顾之忧,并且公积金对于符合贷款的购房者没有诸多门槛,开发商当然支持公贷。

        对于购房者来说,除了公贷利率优势,首套房额度放宽也是促使越来越多人使用公贷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今年以来,公积金中心针对购买首套住房,且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进行适当调整。单方缴存的职工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一手房,额度上限由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上升至80%,最高可达60万元;二手房最高额度还是40万元。并且月按揭还款额从以前不能超过职工月收入35%上升到45%。

        据了解,目前武汉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已经占到购房贷款总比例的四成以上,今年以来公贷保持了持续发展趋势,已经贷出了21.3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9%以上。

  • 十二五”中国6000亿元整治土地

        提要:整个“十二五”期间,中国政府打算投入6000亿元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整治工作。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24日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将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补充耕地2400万亩。

        整个“十二五”期间,中国政府打算投入6000亿元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整治工作。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24日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将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补充耕地2400万亩。

        所谓土地整治,是对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的统称,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意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粮食产出。

        “未来5年新增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今年1亿亩的指标要马上分解到各省区市。”董祚继说。

        中国虽国土辽阔,但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低,出于对粮食自给率的担忧,所以近年来政府开始加大土地整治力度,一方面可以补充耕地数量,另一方面提高粮食单产。

        “通过整治的土地,平均都提高了一个级别,平均产量都提高10%到20%。”国土部耕地司司长严之尧此前称。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粮食产量57121万吨,已经连续八年增产。

        2011年中国实现补充耕地480多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000多万亩。而在“十一五”期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共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1.6亿亩。这意味着“十二五”的指标将是“十一五”时期的2.5倍。

        指标暴增,钱从何来?

        国土部规划司负责人表示,经测算,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预计总投资约需6000亿元,而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可征收5250亿元,缺口部分可通过聚合农业、水利、农发等相关部门资金投入,基本可达资金供需平衡。

        此外,为了约束地方政府,国土部打算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 世界“造高:竞赛持续升温

        世界“造高:竞赛持续升温

        来源:深圳特区报

        迪拜的哈利法塔自从2009年10月竣工以来一直是世界第一高的摩天大楼。哈利法塔高度为828米。

        阿塞拜疆拟建1050米世界最高建筑

        阿塞拜疆打算在首都巴库西南约25公里的里海水域建造一座世界最高建筑。这座建筑暂时命名为“阿塞拜疆塔”,设计189层,高度1050米。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方认定,世界现有最高建筑是位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的哈利法塔,高828米。

        “阿塞拜疆塔”是巴库大型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按照项目规划,哈扎尔群岛项目占地24平方公里,由41座人工岛和19个区组成,总花费预计1000亿美元(6505亿人民币)。阿塞拜疆政府于2011年3月批准该项目的。 开发商“阿维斯塔建筑集团”总裁易卜拉欣•易卜拉希莫夫告诉媒体,“阿塞拜疆塔”计划作为二期项目于2016年破土动工,到2019年落成。整个哈扎尔群岛项目有望2020年至2025年完成。阿塞拜疆位于亚洲西部里海西岸,是南高加索地区重要能源产地。据阿统计局公布的数据,阿塞拜疆2011年石油产量为4560万吨,天然气253亿立方米。

        因此,尽管有些人可能认为这只是世界最富有的人在“炫富”,但人类还是要敬佩这样的建筑奇迹。材料和设计在过去十年的进步使人类能够实现这样的宏伟计划。尽管阿塞拜疆塔要等到2016年才开工,但是这样的“炫富”竞赛绝不会戛然而止。

        1、多国开发商积极参与

        阿塞拜疆是盛产石油的国度。一个世纪以来,石油给阿塞拜疆带来巨额财富。阿塞拜疆如今希望利用其庞大的财富转型成现代化的国家,一些阿塞拜疆人津津乐道地表示,希望将他们的国家建设成“高加索的科威特”。

        巴库市中心是欧洲人于19世纪末建造的,如今他们依然不甘落后,重量级的欧洲建筑师和石油大亨重返巴库,在海市蜃楼般的悬崖峭壁上建造高楼大厦。巴库郊区的开发也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政府最近公布计划,声称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要兴建惊人的1050米高摩天大楼。像所有的现代建筑一样,它有自己独特的造型:同“迪森真空吸尘器”惊人的相似,在其两侧有几栋管状建筑喷涌而出。

        目前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是迪拜160层的哈利法塔,总高828米。暂命名为“阿塞拜疆塔”的摩天大楼将大大超过哈利法塔。这是巴库迄今最大的开发项目,该计划还包括修建41座人工岛和一处一级方程式赛车场。

        根据规划,在里海兴建41座人工岛,由150座桥梁连接在一起。“阿塞拜疆塔”预计将耗资20亿美元(125亿人民币)。基建工程目前已开始,正在进行道路系统建设。“100万人将住在这里,这将是一座新威尼斯城。”项目负责人易卜拉欣•易卜拉希莫夫说。

        易卜拉希莫夫是“阿维斯塔建筑集团”的总裁,也是总统阿利耶夫的密友。易卜拉希莫夫说,美国、土耳其、阿拉伯和中国的投资者已经表明他们对项目的兴趣。项目预计将耗资约1000亿美元,整个项目有望2020年至2025年完成。

        2、填海造楼技术上可行

        据外电报道,阿塞拜疆一名当地开发商计划在巴库郊区建设世界上最高的大楼。这个大胆的项目出自一家私人开发商之手,旨在成为世界上最高的建筑,而且一定要比准备建造的沙特吉达国王塔还高。在巴库,真的想象不到会有这样疯狂的新闻。

        投资者希望,在巴库西南郊区的萨西尔(原来的普里莫尔斯克)建造189层高的大楼。按照规划,哈扎尔群岛由41个大小不同的岛屿和19个区组成。该群岛的长度为8公里,宽度3公里,总计占地面积为24平方公里。岛屿海岸线总长将达50公里。

        阿塞拜疆国家建设和建筑委员会副主席杜夫拉特哈诺夫称,年初时,该委员会尚未收到开发商的正式申请。

        他说,本地投资者易卜拉欣•易卜拉希莫夫已开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阿维斯塔建筑集团”已经同建造哈利法塔的几家公司进行谈判。“据我们所知,投资者已经聘请了建筑设计师,并已经设计出项目的初步草图,其中除了沿海地区还包括近岸海域,设想建设人工群岛。”

        “在巴库的萨西尔建设189层摩天大楼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国家建设和建筑委员会和紧急情况部评估委员会的专家对开发项目进行充分审查之后,更详细的信息将公之于众。”杜夫拉特哈诺夫说。

        紧急情况部的人士证实,该项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对是否需要建设这样的项目提出了质疑。阿塞拜疆具备填海造田的经验。早在1925年,比比•海巴特的“列宁湾”就是这样的杰作。

        如果易卜拉欣•易卜拉希莫夫的项目最终问世,巴库(萨西尔)的摩天大楼将比世界上最高的建筑——迪拜的哈利法塔还要高。

        3、项目资金外商投资占一半

        据阿塞拜疆通讯社报道,在里海的一座人工岛上建设哈扎尔群岛将耗资1000亿美元,“阿维斯塔建筑集团”总裁易卜拉欣•易卜拉希莫夫说。阿塞拜疆政府是在2011年3月批准该项目的。

        建设工程在2011年3月已开工。目前正在最大的岛屿之一上兴建6~7栋住宅楼。在一般情况下,城市直到2022~2023年才能竣工,届时将有100万居民入住。哈扎尔群岛市场销售部总监凯南•古鲁扎德透露,第一批居民将在2013~2014年到该岛入住。

        自去年开工以来,“阿维斯塔建筑集团”已在哈扎尔群岛投入10亿美元。在41座人工岛上建造的新城位于巴库南部25公里,其中的6座岛屿将由19座桥连接在一起。一期基建工程包括住宅、公共设施、酒店等将在2016年修建完毕。

        虽然目前的建设由“阿维斯塔建筑集团”出资,外国投资者很快将被吸引到建设的行列。总的来说,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建设需要600亿美元。在这笔资金中,其中300亿美元利用外商投资,另外300亿美元来自出售公寓。投资的年回报率可达10~15%。

        哈扎尔群岛将主要包括25~60栋高层住宅楼。项目的设计者称,这些建筑将满足最高安全标准,可经受住9级地震。公寓的销售已经开始,均为成品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4500~5150美元。

        哈扎尔群岛将兴建150所学校、50个幼儿园和医院以及多家电影院、剧院、餐馆和购物中心以及公园。住宅将占800万平方米,其中400万平方米兴建购物及商业中心,另外400万平方米建造酒店和公寓。

        地标项目是建设1公里高的“阿塞拜疆塔”,此外还要在一座岛屿兴建一座机场、一级方程式赛车场和大学校园。在未来,哈扎尔群岛有望获得城市建制。

        4、迪拜经验值得借鉴

        长久以来,迪拜一直是海湾地区新兴城市和经济腾飞的代表。为了急于向全世界展示其成功和活力,建造摩天大楼就是其展现方式之一。

        哈利法塔位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有160层,总高828米。2004年9月21日开始动工,2010年1月4日竣工启用,同时正式更名哈利法塔。哈利法塔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座高度超过800米的建筑物,已经入选吉尼斯世界纪录世界最高建筑物。

        决策者建造哈利法塔的初衷是,为政府作为贸易经济(国内依赖石油贸易)之外的服务、观光使用。迪拜目前有226万的人口,打造世界第一高楼是使迪拜及国家提升国际知名度的重要方式之一。阿联酋当地纳克希尔地产的要员雅克•约瑟夫森表示:“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副总统兼总理及迪拜新任酋长)想要用轰动的要素使迪拜登上地图”。

        20世纪50年代,迪拜还是阿拉伯湾朴素的海滨小镇,到了90年代以后,迪拜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在霍尔河畔奇迹般地崛起,让人感觉仿佛到了纽约一般。

        像其他中东城市一样,迪拜因石油而富庶。但对雄心勃勃想在新世纪大展身手的新兴城市来说,石油当然不是全部。它打开了大门,大力发展旅游业。迪拜在2005年接待了超过600万名游客,旅游业收入已经超越了石油收入,不仅占到了GDP的10%以上,而且旅游业还解决了迪拜25%的就业率。

        酋长穆罕默德声称,在2010年时,迪拜能吸引每年1500万人来迪拜旅游。因此,修建这样一座世界上最高的酒店,一方面是吸引更多的观光客,另一方面也可以容纳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

        5、沙特不甘寂寞计划修建高塔

        沙特也在吉达市兴建“国王塔”,一旦完成,此塔将超过目前世界最高建筑828米的“哈利法塔”,成为世界最高的人造建筑。具体来说,兴建这样尖端的高塔需要现代建筑设计领域为其提供全新的设计理念、材料以及建筑技术。但是,国王塔的建设和未来使用仍然存在着几个潜在的“绊脚石”。

        目前,很多熟悉内幕的人都对计划持怀疑态度。有些专家斥之为“不现实”、“假大空”,或者干脆“建这么高完全没有必要”。根据正式建设规划,国王塔占地350万平方米,距离吉达市中心以北大约20公里,能容纳8万人以及接待多达100万游客。

        当然,问题是注定要发生的,也是已经可以预见的。当时在兴建哈利法塔的过程中,就因为电力和电梯问题经历多次施工延误。即使电梯系统顺利运行,以有效的方式将人从地面送到顶部再下到地面也将是史诗般的壮举。

        另外,尽管国王塔是建筑技术的奇迹,但是对周边区域将会造成诸多可预知的影响。因地处沙漠,所有建筑材料和可支配资源都需要运到这里,由此产生的运输成本会浪费更多的资源,而且对环境造成更多的破坏。这是一个奢侈的创造,人们只能寄望未来居民和周边地区达成折衷。

        世界10大最高建筑亚洲占7席

        阿塞拜疆5月将主办欧洲电视网歌唱大赛,这是巴库向人们展示城市发展的又一次机会。人权组织和居民说,许多新建设项目都牵涉民宅的大规模强制拆迁。

        迪拜的哈利法塔自从2009年10月竣工以来一直是世界第一高的摩天大楼。哈利法塔高度为828米。阿联酋石油蕴藏丰富,原油供应量巨大,经过上个世纪的开采,阿联酋已经变成世界上最富有的阿拉伯国家之一。

        世界第2高的建筑是台湾被称为“台北新地标”的101大楼,完工于2004年,高度508米,但仅作为办公室使用。101大楼有世界最大且最重的“风阻尼器”,还有两台世界最高速的电梯,从一楼到89楼,只要39秒的时间。

        中国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位居世界第3,高度为490米,总计104层。设计上的一大亮点是,大楼顶部镶嵌了一个倒梯形的“风洞”,用来避免强风侵袭时超高层建筑可能产生的轻微摇晃。香港环球贸易广场有118层,高度484米,是世界第4高纪录。

        国家石油公司双塔大楼位于吉隆坡市中心美芝律,高88层,巍峨壮观,气势雄壮,是马来西亚的骄傲。高度为451.9米,是目前世界第5高楼。450米高的南京紫峰大厦位居世界第6。

        世界第7、第8高的建筑均在美国芝加哥。威利斯大厦是一幢办公楼,由SOM建筑设计事务所设计,于1974年建成,楼高442.3米。地上108层,地下3层,共有110层,是当今世界第7高建筑。芝加哥特朗普国际大厦酒店的高度为423米,位居世界第8。

        中国上海的金茂大厦是世界上第9高建筑,高度为420.5米。美国纽约原世界贸易中心双塔是世界第10高建筑,高度为417米。2001年9月11日遭到恐怖分子袭击后被摧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二期是目前的世界第10高建筑,高度为415米。

  • 摩天大楼的冲动与迷失

        摩天大楼的冲动与迷失

        在经济效益与政绩主导下的中国摩天大楼的高度与数量正以几何级数增长着。

        现在,总高度632米的上海第一高楼正以每7天一层的速度悄然拔地而起,到2014年,陆家嘴地区将出现一栋崭新的摩天楼和金茂大厦、环球金融中心分庭抗礼。而号称“华中第一高楼”的606米的武汉绿地中心以及深圳市的660米的平安国际金融中心正紧随其后。更多规划中的摩天大楼也在择机而出。

        据调查指出,当今中国正在建设的摩天大楼总数已超过200座,这一数量相当于今天美国同类摩天大楼的总数。而未来3年,平均每5天就有一座摩天大楼在中国封顶。5年后中国的摩天大楼总数将超过800座,达到现今美国总数的4倍。

        从经济学角度看,超高层建筑对于推进地区经济发展,带动周边交通建设及旅游、酒店业发展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这正是权力主导开发的诱因。然而,超高层建筑所引发的城市峡谷效应、光污染以及致地表不堪重负陆地沉降等问题也在逐渐显示;在微观层面,如果没有足够的财力、人力,更是无法驾驭超高层建筑这个庞然大物;稍有懈怠,潜在风险将会演变为现实的“资本黑洞”。

        因此,世界很多国家对摩天大楼开发持越来越谨慎态度,城市人口已达70%以上、都市化结构早已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已很少大规模发展超高层建筑。

        对于处于大规模城市化发展才20多年的中国的超高层建筑而言,其未来之路是一步步走向为自己设置的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背离下的魔咒中,还是“放低身段”走西方发达国家之路?在能源紧缺、环境保护愈发重要的今天,后者不失为一剂良策。

        身份的象征

        这一股从芝加哥吹向全世界的超高层建筑之风如今正在中国盛行。

        其实,超高层建筑对于城市来说,不仅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价值,降低城市市政设施投入;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度量衡,更是城市身份和地位的彰显,其作用就如帝国大厦之于纽约、埃菲尔铁塔之于巴黎,是城市的品牌和荣光。所以,中国一二线城市不断刷新着新地标建筑的高度。

        根据世联地产研究分析,超高层建筑与城市GDP相关,当GDP达到3000亿元以上,超高层开始出现;6000亿元以上会大量涌现。

        事实是,中国某些城市提前透支了这一地标性建筑的价值,一些并不具备“摩天大楼”消费力的城市,比如海口、昆明、防城港、南宁、东莞等开始规划兴建顶级摩天大楼。广西防城港市计划要兴建528米的亚洲国际金融中心,高度超过上海的环球金融中心,但防城港的城市人口却还不足100万;还有在“中国城市规划摩天建筑总量排行”中,GDP总量刚破1000亿元的贵阳,也规划了17座摩天大楼,在全国居第5位。

        而它们后面是更多前仆后继的跟进者。

  • 中国钢结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钢铁工业跨越式发展,我国从1996年钢产量突破1亿吨,2011年全国粗钢产量达到6.8亿吨。钢结构行业因长期钢材匮乏提出限制和合理使用钢结构转变为推动钢结构发展的政策的指导下,钢结构诸多优势得到广泛重视并迅速发展,从重大工程、标志性建筑使用钢结构到钢结构普遍使用,呈现出从未有过的兴旺景象。

        重大标志性的钢结构工程

        高层、高耸建筑(北京中央电视台新址234米、上海环球金融中心高度490米、广州电视塔高度610米),正在建设中的上海中心632米;工业厂房(曹妃甸钢铁基地、上海江南造船基地、冶金、汽车、电力工业厂房等);桥梁(武汉天兴洲长江公路铁路斜拉大桥主跨504米、南京大胜关长江公路铁路桁拱大桥主跨336米、苏通长江公路双塔斜拉大桥主跨1088米);京沪高铁沿线旅客站台(天津、济南、南京、苏州、上海虹桥枢纽等);北京、昆明、武汉、广州等地航空港改扩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济南全运会、深圳大运会及南阳全国农民运动会等城市兴建大量的体育场馆等,都普遍使用了钢结构。

        民生、民心的安居钢结构工程

        近十年涉及民生、民心安居工程,已经逐步开始采用了钢结构体系,特别是四川新建学校、医院要求设计成最安全的建筑。钢结构不仅提高了结构抗震性能,而且作为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住宅建筑,在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武汉、青岛等地已经建成数百万平方米。而且有的企业已经规模化地提供商品化的钢结构住宅出口到世界各地。

        钢结构住宅与国际钢铁协会课题

        LIVING STEEL国际钢铁协会组织全球钢铁企业开发钢结构住宅,中国宝钢参加并投入大量资金和研究人员。目标解决日益增长的人口住房需求;增加钢铁的消费;倡导绿色环保、环境相宜、舒适健康的住宅。开发适合中国、印度、南非等人口密集的工厂化生产的钢结构住宅,全球征集优秀设计方案,已经开展三次。联合国预计到2050年全球城市化程度将达到70%。仅在过去的20年中,在发展中国家每周都有300万的新增城市人口。据预测,到2030年住房和基础设施服务的需求将比2005年增加40%。这意味着在未来的21年中,每小时盖4000余套住房才能满足这个需求——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尽管这些数据是如此令人震惊,但它们同样让房屋设计和建筑业人士看到等待他们的巨大机遇。

        装备制造及构配件出口

        我国自主创新的港机、容器、塔桅等大量非标设备、成套装备不仅满足了国民经济建设需要还大量出口国外;还有海外工程建设承包和外商采购钢结构产品及构件的贸易日益增多,通过钢材深加工和按照国际先进标准生产制造钢结构产品出口,促进并改变了钢铁原材料的出口现状,增加了钢材的附加值。2010年协会统计,钢结构约10%出口国外。

        新兴钢结构制造行业崛起

        目前从事钢结构制造加工企业全国约1万家左右,但有固定生产场所并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仅4000~5000家。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和制造业的转移、提升及资源、成本、劳动力、市场等优势的推动,中国钢结构制造行业目前已经达到一个空前的崭新阶段。其整体规模、装备水平、制造能力国际领先。截至2011年通过协会认证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六批共225家,其中特级企业60家,一级企136家,二级企业25家,三级企业4 家。这些重点企业总体代表了我国钢结构制造先进水平,具有2000多万吨生产能力,其产量占据全行业一半以上。

        中国钢结构制造行业基本状况

        中国钢结构协会作为行业协会在国资委的领导下,全力推动着新兴钢结构制造业的发展, 2010年全国钢结构产量约2600万吨,产值超过3000亿元。同属于金属制品制造业,对钢材进行深加工并在协会及分会指导管理下的产品还有焊接钢管、金属丝、绳、铰线及冷弯型钢,其产量达6000万吨以上。不完全统计约1亿吨钢材通过深加工提高了附加值并拓展钢材的应用市场。

        钢结构用钢基本情况

        2010年调查168家企业消耗钢材强度等级情况:Q345占总用钢量的62%,Q235占31%,Q390占4%,用量较少的是Q420、Q460约占3%。辅材消耗情况为:焊材21.6万吨;高强螺栓182亿副;油漆16.5万吨。协会调查统计包括建筑钢结构(厂房、多高层、公共建筑)、桥梁、塔桅、非标钢结构及其他五方面内容。在调查总量中房屋建筑钢结构占应用比例的66%,说明房屋建筑为钢结构最主要应用领域。目前建筑钢结构中厂房应用量居首,占53%,应用情况依次为公共建筑、高层钢结构、多层钢结构,占的比例分别是:21%、14%、12%。

        房屋建筑钢结构市场

        我国目前是全球最大的建筑市场,平均每年房屋建筑建设约20亿平方米(2010年房屋施工面积达40亿平方米),其中钢结构约占2~3%,绝大多数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混凝土结构,还有少量木结构、砖石结构及土坯房屋。近8亿平方米/年的城镇居民住宅亦如此。还有大量的危旧房屋,包括四川大地震产生大量没有倒塌的危房。数万生命换来的深刻反思:必须建造安全、经济、适合人居并与环境相协调的钢结构房屋是发展的方向。钢结构符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同时也是钢结构行业的战略发展机遇。

        新农村建设、种植业、旅游、观光

        我国18亿亩粮食用地,保障了全国人民的温饱。随着现代化农业进展,用不了一亿人种田,机械化、工厂化和全天候的温室种植将是未来方向。观光、旅游设施及田园风光的结合。

        铁路、公路、基本建设

        国家每年投资总额上万亿元在四大领域:1.铁路规划总规模12万公里。2009年投资6000亿元基本建设。目前已经建成武汉—广州、京—沪、福—厦等高速客运专线。2.公路网总规模30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0万公里。3.城市轨道交通2500公里。4.民用机场总数244个,其中新建97个。

        文化体育场馆钢结构建设

        北京奥运会、山东全运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的举办,使城市建设提前十年完成了有关基础设施并促进了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上海世博会主体建筑四馆一轴均是钢结构,还有日本、美国、西班牙等国家馆均是钢结构建筑。

        海洋工程及装备制造

        国家提出促进海洋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政策,实际上我国造船、集装箱、岸桥及港机、海洋平台的生产能力名列世界前茅。海洋开发和中国的海岸线的建设开发方兴未艾。

        钢结构桥梁建设

        近代,上海市在黄浦江上建造了世界第一钢拱桥,跨度550米,辉映浦江两岸的世博园区,是现代化中国在桥梁领域自主创新的杰作。还有世界第一(钢管混凝土拱桥)——万县长江大桥,跨度420米;世界第一公路铁路(6线、桁拱结构)——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主跨336米;世界第一(双塔斜拉)——苏通长江大桥,主跨1088米;西堠门大桥是连接舟山本岛与宁波的舟山连岛工程五座跨海大桥中技术要求最高的特大型跨海桥梁,主桥为两跨连续钢箱梁悬索桥,主跨1650米,是目前世界上最大跨度的钢箱梁悬索桥,全长在悬索桥中居世界第二,但钢箱梁悬索长度为世界第一。世界第三的江苏润扬长江公路大桥(悬束桥),跨度1490米。总之,桥梁对于水陆交通、立体交通和城市交通枢纽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公路桥梁建设与钢结构桥梁

        “十一五”前三年平均新建桥梁3万座/年,年平均用钢量1300万吨。600米以上的特大桥梁均为钢结构桥梁。截至2008年底,全国59万座桥梁中钢结构桥梁不足1%。与美国60万座桥梁中钢结构桥梁占33%、日本13万座桥梁钢结构桥梁占41%相比,差距较大。目前在建高速公路混凝土桥梁中可实施改用钢结构桥梁3480座,改用钢结构后可净增加钢材用量546万吨。

        汽车时代与停车场

        我国进入世界最大汽车制造国之一,2010年产量达到1800万辆。交通拥堵及停车困难是大城市日渐难堪的境地,盖高架路桥、交通枢纽、人行天桥及停车场等,将是钢结构用武之地和新的市场。

        高性能钢材与钢结构

        现代化的钢铁工业,从冶炼、连铸、轧制工艺技术已经达到很高。为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和降低成本,钢铁行业提出进一步开发纯净钢、高强钢的战略思路和重大研究课题,并在科技部支持下组建了产业联盟。其目标是提高强度一倍和延长使用寿命一倍以上,有关微量元素、纳米技术、精密冶炼等先进技术为生产该类钢种提供了必要条件。

        日本在建筑、桥梁推广采用强度Q690级钢。他们已成熟采用Q960机械用钢;管道用钢X100;容器低温钢到-100℃,以及澳大利亚BHP公司采用490MPa锌铝合金的涂层钢板。其他如低屈服点钢、耐火耐候钢、制振钢、耐海水腐蚀钢、不锈钢、纯钛钢、抗菌钢、彩色涂层钢板等已经大量开发使用。

        目前正在修订中的国家标准《钢结构钢结构设计规范》,拟将Q390、Q420、Q460纳入规范中,也是近几年钢结构发展推动着高性能钢材的发展,改变长期以Q235、Q345为主要结构钢的局面。正在开发应用的还有Q570在输电钢管塔、Q420、Q500用于桥梁工程;-50℃、-100℃低温钢用于LNG容器制造;钢丝钢绞线使用抗拉强度达到1860MPa。我国钢铁工业多年为工业发展、钢结构重大工程开发了许多,特别是超厚板高性能钢材,高强高性能钢材。目前已生产数百万余吨,替代了进口钢材并获得用户好评。

        中西部钢结构发展

        最近,中部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山东,西部四川、重庆、兰州、昆明、银川、广西以及央企中建、中冶、中铁、钢铁企业、钢铁流通企业都在加大钢铁产业链延伸和钢结构产业的投入,推动行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壮大新兴钢结构制造业的规模。新一轮西部开发规划已经批准。重点将是建立“造血”功能,大量的资金将投入到有关国家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2012年新开工重点投资项目23个,投资规模达6822亿元。其中交通10个、水利4个、能源、电力(水电、风电、光伏)等9个。国家已经批准并正在实施的云南桥头堡战略,呼包鄂榆、北部湾、成渝、黔中、滇中等经济区建设要加快发展,培育新的增长极的目标坚定不移。云南作为东南亚开放的窗口,铁路从昆明到边贸城市瑞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由缅甸进入中国。还有新疆,19个省市对口援建及浦东、滨海新区两个特区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已经在实施的云南桥头堡战略、呼包鄂榆、北部湾、成渝、黔中、滇中等经济区建设要加快发展,培育新的增长极。还有新疆、西藏对口援建及两个特区建设已经启动。

        我国钢结构企业抓住了历史发展机遇,符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战略理念,正在不断创新发展,以市场需要为目标,迈向钢结构强国的发展之路,一条新兴的制造工业崛起之路。

  • 2012东北亚绿色建筑博览会在沈阳开幕

        4月16日, 2012东北亚绿色建筑博览会(简称绿博会)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隆重开幕。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会长姚兵、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正刚、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秘书长邹燕青等领导出席了本届展览大会并启动开幕仪式。

        本次展会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主办,辽宁省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分会、辽宁省建筑节能环保协会承办,本报参与协办。

        开幕式上,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秘书长邹燕青、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王永胜分别致辞,姚兵会长、王正刚厅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邹燕青副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高速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每年全国新建建筑面积近20亿平方米,建筑能耗也快速上升。在“十二五”规划中的《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明确建筑节能重点就是发展绿色建筑,因此发展节能建筑产业有很大的市场前景。她还对本次绿博会寄以厚望,希望绿博会越办越好!

        据辽宁省节能建筑协会宋怀亮常务副会长介绍,本届展览会以“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为主题,展会分两大展区,展期共计3天,400多家企业进行参展。本届展会共有1400多个国际标准展位,展会面积近3万多平方米,行业参展规模已经成为东北地区之首。

        据了解,辽宁能源投资集团、吉林森工、山东圣泉、广东五星、德国洁水、沈阳平和、沈阳顺风、河北日泰、沈阳大富科世、大连实德、海螺型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都以精装特展的形式参展。

        据悉,在会议召开期间,绿博会主论坛、2012辽宁省地面供暖工程技术论坛、低碳与智能暖通空调节能工程技术论坛等20多个专业论坛也同步举行。绿博会为业界搭建了一个展示、会晤、交流、合作的平台。

        “这个会议办得很成功,会议档次也很高,参加的人数也比其他展会多。通过这个展会,我们把产品向来自全国各省市的客商进行了推介,并且已经达成了很多合作意向!”辽宁恒业广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高兴地向记者表示。

  • 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的“十二五”期间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日前就推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出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适用于这些地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路径及融资模式,完善相关政策、标准、技术及产品体系,为大规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支撑。

        实施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夏热冬冷地区住宅空调和采暖需求逐年上升,建筑能耗逐年攀升。因此,对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提升建筑用能效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有效缓解建筑能耗增长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筑室内热舒适性,有效改变居住建筑室内夏季过热、冬季过冷的状况,减少室内噪声,更好地惠及民生。

        实施意见明确了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适用。要在充分考虑地区气候特点、建筑现状、居民用能特点等因素基础上,确定改造内容及技术路线,优先选择投入少、效益明显的项目进行改造。二是窗改为主、适当综合。改造应以门窗节能改造为主要内容,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实施加装遮阳、屋顶及墙体保温等措施。三是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改造应根据地区实际与旧城更新、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平改坡、房屋修缮维护、抗震加固等工作相结合,整合政策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四是政府引导、多方投入,中央财政适当奖励、地方财政稳定投入,引导受益居民、产权单位及其他社会资金自愿投资改造,建立稳定、多元的投融资渠道。五是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在实施单一改造项目同时,应选择积极性高、组织能力强、改造资金落实好的市县,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任务,实现集中连片的推进效果。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既有居住建筑现状调查,编制节能改造计划及实施方案。应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制订“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确定节能改造目标、分年度改造计划。实施方案应包括改造目标分解落实情况、节能改造重点市县、改造技术方案和融资模式、改造效益分析、相应保障措施等内容。各省(区、市)要在今年5月31日前将节能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两部门将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确定节能改造任务及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为突出政策综合效益和改造整体效果,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有积极性的重点市县加大改造力度,实施集中连片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并将节能改造与旧城改造、城市市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对节能改造重点市县,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任务及相应补助资金,并在改造完成后根据实际改造效果给予专门资金奖励。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建筑物寿命、建筑所有权人改造意愿等因素选择改造项目。防止假借改造名义实施大拆大建。应根据建筑形式、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节能改造方案优化设计,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改造工程的防火安全管理。加强改造项目选用的门窗、遮阳系统、保温材料等产品的工程准入控制,优先选择获得国家节能性能标识、列入推广目录的材料及产品。同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节能改造项目的评估机制,对改造项目的实施量、工程质量等进行专项验收,委托具备条件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居民室内舒适度改善等情况进行测评。对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应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强化技术标准产品支撑、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等,完善配套措施,保障节能改造任务的落实。

  • 我国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20.9%

        国家统计局4月13日发布数据,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同比名义增长20.9%,增速高位趋缓,投资结构继续改善。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一季度,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786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2%),增速比上年全年回落2.9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我国东部地区一季度投资同比增长18.9%,中部地区增长27.1%,西部地区增长26.9%。

        从施工和新开工项目情况看,1-3月份,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383758亿元,同比增长14.2%,增速较1~2月份提高2.1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36341亿元,同比增长23%,增速较1~2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61778个,同比增加8516个。从环比看,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64%。

        此外,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399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3.1个百分点。

  • 保障房建设为涂料市场带来利好

        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一年有余,二线城市也在实行限购,持续且不断深入的房产调控政策让房地产市场陷入低迷。房地产市场购房信心指数持续下滑,成交情况频频走低,商品房开工建设率出现负增长。统计局4月1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6.92,比上月回落0.97点。这些情况对涂料业发展会有一些影响,涂料行业正面临严峻挑战。商品房成交面积近4个月下降14%,建材家装市场受到波及,涂料市场冷清。而房地产商在非常时期为了减少预算和降低成本,会选择购买低价涂料等举措。不少涂料厂商为了增加业务量,开始低价促销。然而,降价处理不仅会压缩涂料的利润空间,更会让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产生怀疑,过度的价格战也会使涂料市场陷入混乱。

        为了保障让每个家庭都有新房住,温总理两会期间提出5年内要达到3600万套保障房。保障房市场无疑是巨大的,商机也是无限的。对涂料行业来说,这无疑是一块巨大的蛋糕。日前,北京市住建委主任透露,去年全国开工了一千万套保障性住房,今年是750万套,计划竣工7万套保障房,但这一数据更是有望达到10万套。虽然数量看起来比去年少,但今年新开工的项目加上前两年结转的项目,整体在建规模将超过1700万套,是历史之最,相应的投入也将是历史之最。今年,房地产业进入拆迁还款期,很多保障房等需要交付使用的工程量增加,且大多进入装修程序,这对于涂料业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随着一大批保障性住房的相对集中大量交房入市,涂料市场或将迎来一个宝贵的发展良机。而且保障性住房不会像商品房那样炒来炒去,目前国家政策的调整也在逐步规范这一问题,使房地产进入一个健康的轨道。然而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必将坚持“高品质”与“低成本”的目标,更看重涂料产品的性价比,对于所挑选的涂料供应商也必将要求具备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较低的产品价格,所以如何做好保障房市场是涂料企业都该思考的问题。

  • 陶瓷行业春季打响价格战

        近日,第11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下简称为“广交会”)、第19届中国(佛山)国际陶瓷及卫浴博览春季交易会(下简称陶博会)相继开幕。来自全球各地的采购商奔赴各个展馆,货比三家,挑选物美价廉的产品。不过,参展企业普遍反映,客流量较往届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对于展会人气淡薄早有心理准备,已经降低对展会的期望,预计今年中国陶瓷行业的出口形势仍然吃紧。

        由于国内外大环境不佳,参展企业纷纷推出微晶石、喷墨产品,试图在日益式微的市场上抢夺得更多的份额。

        企业成交明显不足市场观望气氛浓烈

        作为重要接单平台的“晴雨表”,广交会受到了企业的重视。但是,今年广交会参展与采购商的情况,较往年来说不容乐观。往届人满为患的场景,本届不再重现。多数展位前,工作人员明显多于咨询客商。

        据记者观察了解,在本届广交会上,多了不少黑皮肤或穿着阿拉伯服饰、拉着拖箱穿梭于场馆中的外籍采购商身影。欧美由于深陷经济危机之中,当地消费力大大减弱,采购商难觅踪影。参展商普遍反映,巴西、印度等国客人猛增,而且购买力强大,成为企业出口增长的重要推手。

        尽管新兴市场的采购商在这一届广交会上非常踊跃,但秉着谨慎的态度,质量和价格仍是大部分海外采购商所关心的。来自南非的采购商CasTilesandHardwareCompany负责人Muham-madAlly,第六次参加广交会,这次主要采购高端和低端的瓷砖、卫浴等产品,用于工程和零售。在交流中他介绍到,目前南非的建筑发展良好,一些大型的项目主要是针对酒店、购物中心等。对于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他认为是成正比的,如果出低价买到的也只能是质量较差的产品。

        据了解,今年的广交会,订单的类型也从大单和长单转向了小单和短单。有预测说,今年广交会的订单将呈现“短小散”的特点。参展企业普遍反映,成交订单小幅缩水,市场观望气氛浓烈。

        在外贸形势持续低迷、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积极参加国内外展销会成为外贸企业谋求自救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提到出口困境的应对措施时,卓远陶瓷为突破困境,也采取一些新的举措:加大出口投入;多参加展会;推出新产品,加快产品更新换代,让客户更多感受新产品的优点;努力发掘新的市场增长点。欧文莱陶瓷则致力转型,以做高端、休闲产品为主,对于市场则内外兼修。新明珠集团国贸部总经理吴敏刚也表示,尤须注重国内市场。

        喷墨微晶备受推崇各大产区同台竞技

        去年微晶石、喷墨等产品从行业众多产品类别中脱颖而出,引领终端消费热潮,今年春季广交会、陶博会上,数十家参展企业纷纷推出喷墨产品与微晶石。

        在本届广交会上,卓远陶瓷首次推出微晶石新品。卓远陶瓷国际贸易总经理黄先生说,微晶石是一种健康、环保、没有辐射的建材石材、硬度高,开发也比较早,这些优点吸引了很多海外采购商的眼球。但是由于微晶石价格高,所以国外需求的培养需要一个过渡。

        同喜陶瓷多年来一直参加广交会,今年他们推出的产品花式更加丰富。该公司出口一部经理王苑华介绍,推出微晶石比较受客商的欢迎,意向客户也比较多。此外,欧神诺、冠宇等企业都推出了微晶石新品。他们均反映,南美、巴西、中东的客商对微晶石比较感兴趣,主要用于一些高档场所、酒店等工程。

        除了微晶石,欧文莱、金意陶、汇成陶瓷、威尔斯陶瓷、格莱美瓷砖等推出喷墨系列瓷砖同样备受推崇。欧文莱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卓力认为,木纹砖、石纹砖应该追求质感,木纹不一定只是普通的横竖纹理,可以做成年轮的效果,石纹则可做成有裂缝的效果。

        在陶博会期间,新明珠、博德、嘉俊、新粤、新中源旗下微晶石品牌欧洲之星、圣德保陶瓷、星期7瓷砖、佛诺伦莎、嘉利雅、同喜、冠珠、达芬奇陶瓷、新濠陶瓷、ICC瓷砖、恒福陶瓷不约而同地高调举起了微晶石与喷墨旗帜。同时,山东淄博、临沂的金狮王、懋隆瓷砖、格伦凯陶瓷,江西高安的精诚、太阳等不少非广东企业不甘落后,带来了自主生产的微晶石或喷墨产品,一起与广东品牌争奇斗艳。

        值得注意的是,展会人气较为冷清,但价格战却硝烟弥漫。去年售价千元左右的微晶石,现某企业一块800X800(mm)的产品只需要128元。有企业人士表示,微晶石目前已经出现鱼目混珠等情况,乱象亟需规范,勿使此种情况变成行业潜规则。

  • 房价总体下降 上涨压力仍在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月相比,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8个,比2月份增加了11个,是自2011年9月以来下降城市个数最多的月份。

        “从数据可以看出,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总体呈下降态势。”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马晓明指出。

        具体数据显示,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降的38个城市中,有19个城市的降幅比2月份还有所扩大;即使在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29个城市中,21个城市的同比涨幅也比2月份有所回落;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进一步扩大。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成效继续显现。

        从环比数据看,3月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连续6个月下降。东南沿海城市如杭州、宁波等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也进一步扩大。

        马晓明分析说,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整体继续走低,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开发商采取“以价换量”销售策略较为普遍;二是部分商业银行对首套房贷利率实施了优惠措施。但同时,从3月份的数据中也看到,在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整体走低的同时,由于受刚性需求释放、成交相对前两个月较为活跃的影响,部分性价比较高的楼盘降价打折促销优惠力度减弱、买卖双方议价的空间有所缩小,部分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出现了波动。

        马晓明表示,与上月相比,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6个,持平的有16个,环比价格上涨的有8个,比2月份增加了4个。虽然环比上涨幅度均在0.2%以内,未改变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整体下行的趋势,但也说明房价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阶段。今后,仍需要继续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放松、不动摇。

  • 房地产企业再掀高息举债潮 渠道已延至海外

        已经公布的房地产企业一季度财报显示,利润率的下降及销售回款的减少,使房地产企业持续存在的现金流及偿债压力更为突出,房地产企业资金链面临的挑战正在全面升级。除了去库存任务艰巨之外,大量的负债对于房企仍是重压,去年高企的融资成本带来的影响将在今年体现。为缓解资金压力,房地产企业不得不重启新一轮的债券融资。

        4月18日,有消息人士称,北京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筹办一笔13亿元人民币的三年期贷款,用于住宅项目开发。中国中信银行(601998)担任统筹主办行。消息人士称,具体条款还在敲定中,此项贷款利率将基于签署之日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计算,以反映银行实时资金成本,且该交易将于5月或6月结束。

        多渠道融资大幕早已拉开。

        4月16日,新世界(600628)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012年4月11日发行的2015年到期的28亿元8.50%债券与将于2015年到期的15亿元8.50%债券(新债券)综合及组成单一系列。据此前公告显示,4月6日,新世界中国已经向联交所提出了28亿元的融资申请,而此次再增加15亿元之后,新世界中国该笔融资总额可达43亿元。

        同一天,越秀集团宣布,公司已于4月11日与作为中国人寿(601628)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信托人的中国人寿信托有限公司、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就所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正式签署定向发债合同,发行为期8年、票面息率为6.4%的中长期公司债券,定向发债融资10亿港元。本次融资为越秀集团继去年底首次以定向发债方式融资10亿港元后的又一次成功债券融资。

        房地产调控之下,国内的房地产融资审理严格,部分房地产企业不得不“曲线救国”,通过海外融资举债来维持生计。

        由嘉里建设与信和置业两家上市地产商以及私有企业万泰集团组成的财团,正在为一笔港币融资探询意向。据消息人士称,该笔潜在交易的规模可能至少“数十亿港币”,但定价与期限相关细节还不清楚。所得资金将用于支持开发三家公司去年购得的住宅用地。

        建业地产4月11日公告宣布,将发行本金总额1.75亿新加坡元的4年期优先票据,年息率为10.75%。虽然此次融资并不低,但比起建业地产此前的融资成本,这次债券年利息率还是相对收窄。2010年,建业发行3亿美元的债券,当时的年利息率在12.25%,2008年发行的美国债券年利息率大约也在12%左右。

  • 2012年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国际化大事不断

        简介:我国工程机械自给率从“十五”期间的70%左右,提高到目前的80%以上,逐步实现从制造到创造的跨越,销售量和销售额双双超越美国、日本、德国位居世界第一位。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以高速发展的态势在全球工程机械行业大放异彩。2012年新年伊始,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就出现了国产品牌相继出口海外的繁荣景象。

        我国工程机械自给率从“十五”期间的70%左右,提高到目前的80%以上,逐步实现从制造到创造的跨越,销售量和销售额双双超越美国、日本、德国位居世界第一位。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以高速发展的态势在全球工程机械行业大放异彩。2012年新年伊始,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就出现了国产品牌相继出口海外的繁荣景象。

        近日,两套三一180环保搅拌站历经88天的安装调试,在卡塔尔的多哈新港拔地而起。竞标成功的三一环保搅拌站,首次出口海外。

        1月8日,中联重科混凝土机械公司首台40米臂架泵车亮相缅甸,正式交付客户。此次交付的中联40米臂架泵车,是中联在缅甸销售的第一台40米臂架泵车,同时也是缅甸国内目前最长臂架泵车。

        1月10日晚,山推机械公司首台出口旋挖钻机“山推SER22”在天津新港装船启运发往新加坡。

        1月18日,在中国龙年即将到来之际,6台“沭河”900、“沭河”904、“沭河”1004型四轮拖拉机,带着常林人的深情厚谊,远赴马达加斯加,拉开了“沭河”大型轮式拖拉机2012年出口国外市场的序幕。

        自身实力增强吹响国际化战略号角

        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管理及资金进入中国市场,行业的竞争加剧。从总的发展趋势看,由于国外先进资源的引入,大大促进了我国工程机械产品技术的创新,加快工程机械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把企业进一步推向国际市场。正是在2002年,中国工程机械企业迎来了国际化的元年,三一集团率先将产品卖到海外,开创了中国工程机械出口的先河,紧接着,中国工程机械军团向海外市场展开了大规模的攻势。

        入世十年,中国工程机械的出口方式由外贸公司转向以企业自营出口为主;由贴牌转向以企业自主品牌出口为主;由主要向第三世界国家出口转向发达和次发达国家;出口地区由游击战转向阵地战;销售模式由直销转向代理制。同时,在开发海外市场过程中,产品性能质量也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海外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海外投资和资本运作步伐加大,中国工程机械整体的国际化战略布局初见端倪。

        中国工程机械产业“走出去”的动力可以归纳为:第一、整合优质资源;第二、在目标市场,降低成本、减少贸易摩擦。就核心资源而言,中国工程机械产业与国际同行相比较,优势是在市场、规模、产能和人力资源上,中国工程机械产品物美价廉;劣势是在观念、体制、产品技术开发和企业管理上,与发达国家同行业相比差距还很大。在发达国家,整合优质资源(主要是技术资源、市场销售资源、关键配套资源)是重要的内容。强大起来的中国工程机械,将目标瞄准全球,欲在国际扬威,让世界感受中国制造的力量。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6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心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部署工作。要以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目标,及时制定印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指导和督促下级部门和有关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确保取得实效。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开展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及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要积极推进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建设,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活动中的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建筑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继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推进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好事故警示教育、宣讲报告、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各具特色的宣教活动,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到一线。要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全行业营造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 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日前,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自觉践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置于重要地位,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实现安全与发展的统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指导督促建筑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深入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建筑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履行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并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督促监理企业熟练掌握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切实履行建筑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层级督查和现场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定期通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督办约谈工作不力的地区和企业负责人。对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部门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时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效能,强化事故预防。督促建筑企业加强监测监控和预报预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工程项目有关人员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实施治理消除。督促工程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肃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并切实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管,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并强化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积极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推进建筑市场、施工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资格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活动中的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环节中的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行为,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厉打击肢解发包、恶意压价、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严厉打击企业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证书范围承接工程、从业人员无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不按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的行为。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的不良行为信息,引导工程建设单位选用信誉好、能力强、安全生产状况好的企业,促进建筑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了解核实并报送事故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或建议。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的责任,加大对企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规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报送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材料,同时做好对一般事故的查处督办工作。切实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及时公布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基础。

  • 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的“十二五”期间完成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日前就推动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出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适用于这些地区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路径及融资模式,完善相关政策、标准、技术及产品体系,为大规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支撑。

        实施意见指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夏热冬冷地区住宅空调和采暖需求逐年上升,建筑能耗逐年攀升。因此,对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提升建筑用能效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有效缓解建筑能耗增长压力;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建筑室内热舒适性,有效改变居住建筑室内夏季过热、冬季过冷的状况,减少室内噪声,更好地惠及民生。

        实施意见明确了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适用。要在充分考虑地区气候特点、建筑现状、居民用能特点等因素基础上,确定改造内容及技术路线,优先选择投入少、效益明显的项目进行改造。二是窗改为主、适当综合。改造应以门窗节能改造为主要内容,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实施加装遮阳、屋顶及墙体保温等措施。三是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改造应根据地区实际与旧城更新、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平改坡、房屋修缮维护、抗震加固等工作相结合,整合政策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四是政府引导、多方投入,中央财政适当奖励、地方财政稳定投入,引导受益居民、产权单位及其他社会资金自愿投资改造,建立稳定、多元的投融资渠道。五是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在实施单一改造项目同时,应选择积极性高、组织能力强、改造资金落实好的市县,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任务,实现集中连片的推进效果。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既有居住建筑现状调查,编制节能改造计划及实施方案。应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制订“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确定节能改造目标、分年度改造计划。实施方案应包括改造目标分解落实情况、节能改造重点市县、改造技术方案和融资模式、改造效益分析、相应保障措施等内容。各省(区、市)要在今年5月31日前将节能改造规划及实施方案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两部门将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确定节能改造任务及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为突出政策综合效益和改造整体效果,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有积极性的重点市县加大改造力度,实施集中连片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并将节能改造与旧城改造、城市市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对节能改造重点市县,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任务及相应补助资金,并在改造完成后根据实际改造效果给予专门资金奖励。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建筑物寿命、建筑所有权人改造意愿等因素选择改造项目。防止假借改造名义实施大拆大建。应根据建筑形式、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节能改造方案优化设计,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招投标方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改造工程的防火安全管理。加强改造项目选用的门窗、遮阳系统、保温材料等产品的工程准入控制,优先选择获得国家节能性能标识、列入推广目录的材料及产品。同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节能改造项目的评估机制,对改造项目的实施量、工程质量等进行专项验收,委托具备条件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居民室内舒适度改善等情况进行测评。对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应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强化技术标准产品支撑、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等,完善配套措施,保障节能改造任务的落实。

  • 《高标准农田设施设计规范》等编制启动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编制工作流程(试行)》有关要求,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于3月29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了《高标准农田设施设计规范》、《种植塑料大棚技术规范》和《马铃薯贮藏设施技术规范》等3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启动会。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中国农业出版社标准编辑室等特邀领导和专家以及3个标准编制组成员等共33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业工程标准定额研究所赵跃龙所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相关领导从标准编制、执行等角度提出具体要求

        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崔军副院长致辞,指出此次标准编制工作是农业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首次合作,这为以后承担工程建设标准编写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标准规范处王果英处长介绍了标准编制的4个阶段,要求编制组对标准确定的技术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并提供专题报告。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处霍剑波处长指出此次标准编制工作是农业部首次承担住建部的标准,这为以后进一步申请住建部的标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3个标准编制组成员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希望编制组齐心协力把标准做成一个亮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林岚岚高级工程师宣布了“高标准农田设施设计规范”、“种植塑料大棚技术规范”和“马铃薯贮藏设施技术规范”的参编单位和编写人员名单,并表示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要将规范确定的技术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说明规范编制的重要性,最后要形成专题报告。

        二、标准编制组介绍了标准的编制大纲和进度安排

        本规范编制组组长程勤阳高级工程师代表编制组对规范编制工作的准备情况、主要开展的专题研究和编写大纲做了具体的说明,阐明了编写本规范的重要意义。

        三、通过会议研究和讨论,确定了以下主要内容

        1、由于“马铃薯贮藏设施技术规范”包括马铃薯贮藏设施设计、施工与验收,由于各地区气候与地理条件不同,施工要求也不同,范围广,工作量大,因此,标准编制组拟向农业部、住建部请示,对标准名称进行变更,标准名称拟更改为“马铃薯贮藏设施设计规范”。

        2、确定了标准的编制工作进度,2012年12月前完成征求意见稿,2013年3月份完成送审稿,2013年6月份完成报批稿。

        3、确定了3个标准需要开展的专题研究。

        “马铃薯贮藏设施技术规范”编制组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拟赴甘肃、河北、吉林、湖北等地从贮藏类型、规模、优劣情况、工程设计、施工情况等方面开展调研。会议取得预想成果。

  • 我国“十二五”期间将修订国家环保标准600多项

        从日前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保科技大会上获悉,我国将着力加快环保标准体系建设,计划在“十二五”期间修订国家环保标准600多项。

        环保部长周生贤指出,当前,要突出抓好以地表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重点的环境标准修订工作,充分发挥环境标准的导向、依据、规范作用。环保部提出,要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为目标,完善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使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的感受一致。

        据介绍,未来,我国将以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废物等为重点,对现有标准进行系统整合和完善,制定一批便于环境监管和提高环境质量的标准。同时,还将不断提高排放标准和重点行业环境准入门槛,并鼓励地方制定和实施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工程建设国标《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送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作为主编单位,会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承担了国家标准《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制订任务,并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有关要求完成了送审稿。

        2012年3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和标准定额研究所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审查会。

        会议对送审稿的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审查委员会,并一致推举刘燕辉为主任委员、袁镔为副主任委员。

        编制组对《标准》编制的背景、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及其特点作了全面介绍。

        审查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1、《标准》送审文件齐全,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符合标准审查的要求。

        2、《标准》的制定可实现对绿色办公建筑的评定认证,引导并规范办公建筑的绿色设计、建设与运行,对更有效地推进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标准》在总结近年来我国绿色建筑建设与评价工作及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入“建筑环境质量Q”和“建筑环境负荷L”两类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等方法,遵循“性能评价优先、措施评价优化”的评价原则,框架合理,指标分类清晰,提高了评价方法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扩展性。配套的辅助评分工具软件可操作性强,易于推广。

        4、《标准》结合我国国情,在内容和方法上有所创新,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与会专家和代表对《标准》送审稿提出了下列意见和建议:

        1、条文进一步精炼整合,突出办公建筑特点;

        2、明确与现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衔接;

        3、进一步修改和调整附录B的评价内容;

        4、其他具体修改意见(略)。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对《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建议编制组对送审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主管部门。

  • 发展绿色建筑要从“心”开始

        “在绿色建筑这一块,我们首先要给自己安装一颗‘心’。”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韩爱兴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绿色建筑及节能技术论坛上如是说。

        作为该论坛的首位主讲嘉宾,韩爱兴阐述了他近期对中国绿色建筑的思考,认为在这方面必须从“心”开始。

        在演讲中,韩爱兴对“心”的问题作了如下解释:在追求真理方面,现代人不如古人,宜在时空理论方面多进行思考。《黄帝宅经》把建筑定义为连接天地的枢纽,而现代人对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理解得既褊又狭,觉得人与环境和谐就是天人合一了。实际上,古人强调的是人与环境的一致性,而且这种一致性完全可以从每个人身上看出来。我们追求的不应该只是表面,而应该是内在的人与环境的协调。

        被工业革命洗礼以后,西方人将建筑视为住人的机器,崇尚精确、舒适和高性能的房屋,这种住宅观导致了大量能源被消耗。现代人把建筑定义为投资的对象、投机的工具,这与古人的理念相去甚远。“其实在古代,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人们通过建筑实现与天地的和谐,并在追求和谐的过程中创造出相似或相同的建筑形式,如雅典帕提农神庙、埃及金字塔和北京天坛等。但后人越来越不明白这些建筑的寓意,甚至只会拼凑建筑了。时至今日,人们连形式也说不清楚了。”韩爱兴不忘用幽默表述现代建筑的困境。

        韩爱兴介绍说,随着科技进步和对环境的有效治理,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已看不到狄更斯小说中所描写的当年工业化和城市化所造成的“悲惨世界”,如环境污染严重、人的寿命短等。与之相反,工业革命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做了大量节能减排工作,建立了有效的节能管理体系,生态环境看上去比我国的好。在建筑节能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差距,德国1938年颁布的建筑热工设计标准就有了外墙体传热系数,而我国直到1986年才出台了相关标准。另外,我国建筑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不高,具体表现为砌筑和模块技术不成熟、窗口尺寸不精确、节能改造技术不全面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期长等。

        韩爱兴说,自己前不久去德国访问,发现德国工人仅用了21天就完成了一个包括28栋楼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而且更换了全部窗户、厨卫等设备。在酒店享受免费安置的业主搬回后,还将继续享受住“新房子”的待遇。“这样的项目对我们而言,恐怕需要近一年的工期。因为一项外墙保温工程,我们就需要花好几个月的时间。”韩爱兴作了一个横向比较。与此同时,参加论坛的德国TECE(帝希)集团大中华区销售经理茅海琳证实了这一见闻,并透露了一个细节:在这个节能改造项目中,德国人连管道系统都是事先组装好的,而他们公司正是生产这类塑料管道安装系统的。

        韩爱兴还表示,我国在发展建筑节能方面比西方发达国家晚了几十年,但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几乎与西方国家同步,都于上世纪90年代末起步。在绿色建筑理念的引导下,各国都开展了许多绿色建筑活动。英国的生态住宅、美国的绿色建筑、加拿大和荷兰的可持续住宅以及德国的余能房等都是较好的例子。2002年,我国发布了绿色建筑评估标准,并决定采取从建筑节能走向绿色建筑,最终走向低碳生态建筑的发展策略。目前,我国在建筑节能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先进经验,如认识到既有建筑的供热计量收费改革是节能领域的“大西瓜”;以建筑为载体,利用太阳能是解决中国能源短缺问题,实现低碳生态目标的重要途径等。

        “我国发展绿色建筑,必须从国情出发,积极探索中国传统理念与西方先进技术相结合的新模式。既要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又要促进社会和谐与生态文明,实现生态和经济的共同发展。”韩爱兴最后强调。

  • 2012年度第一批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

        建标识[2012] 4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建科[2006]319号)和《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建标工[2007]13号)的规定,我所对你们提交的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申请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经过审查和公示,你们申请标识的产品获得了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现向你们颁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请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证书、印制和使用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年度第一批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及企业名录
    序号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标识实验室
    1
    2012010101003601
    北京三程门窗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检测中心
    2
    2012010101003602
    3
    2012010101003701
    北京天鸿伟业门窗有限公司
    4
    2012010101003801
    北京伊合诚窗业有限公司
    5
    2012200220000801
    广东益森门窗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6
    2012200220000901
    广州利升门窗有限公司
    7
    2012250125000801
    四川铭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8
    2012250125000802
    9
    2012250125000803
    10
    2012250125000901
    中水五局四川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1
    2012250125000902
    12
    2012250125001001
    自贡市华煜商贸有限公司
    13
    2012010207000201
    内蒙古科达铝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国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务院安委办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坍塌事故整治方案

        为重点解决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多发、频发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决定4月至12月,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将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各环节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突出源头治理,依靠先进科技等手段,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努力实现2012年度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降低,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的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是:房屋和市政工程、工业、铁路、高速公路、电力(含核电)和水利(含南水北调)等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省级重点投资开发项目等,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住房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包括龙门吊、架桥机等,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的坍塌、坠落事故等,以及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各种隐患和事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脚手架,特别是支架、脚手架支撑体系的坍塌事故,包括因管件材质、各类模板使用等引发的坍塌事故。

        通知强调,特别要加强发证后的安全执法监管,重点打击起重机械、脚手架无产品合格证、无许可证、无备案登记、无方案设计施工、操作人员无资质证书等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对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作业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督促企业完善施工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制度,严格起重机械、脚手架的验收制度,健全完善对起重机械、脚手架现场管理及施工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体系;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为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通知要求,施工企业要编制完善的总体施工方案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施工方案,突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的报备和审核作用,完善和加强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起重机械未经检测、验收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脚手架及支架使用的钢管、扣件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和工程建设需要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险源的管控,严格对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的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通知还要求积极推广施工先进适用技术,包括抓好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工作,加大相关试点工作力度,并拓展到其他起重机械领域,特别是架桥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的安全监控方面,强化源头控制,提高企业事故预防预警和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根据通知,5月至9月将开展自查自纠,10月至11月中旬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

  • 我国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20.9%

        国家统计局4月13日发布数据,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一季度同比名义增长20.9%,增速高位趋缓,投资结构继续改善。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在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一季度,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786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2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2%),增速比上年全年回落2.9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我国东部地区一季度投资同比增长18.9%,中部地区增长27.1%,西部地区增长26.9%。

        从施工和新开工项目情况看,1-3月份,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383758亿元,同比增长14.2%,增速较1~2月份提高2.1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36341亿元,同比增长23%,增速较1~2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新开工项目61778个,同比增加8516个。从环比看,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64%。

        此外,全国房屋新开工面积399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3.1个百分点。

  •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研讨会召开

        为总结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经验,推进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以下简称“两部局”)于近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研讨会,并对第一、第二批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进行授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出席并讲话。

        仇保兴在讲话中指出,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符合中央关于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适应了人民生活需求多样化和乡村旅游业兴起的时代发展需求,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后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方法,要尊重自然山水,尊重原有的村庄历史格局,尊重本地的历史文化和建筑特色,尊重游客和当地村民的需求,要有一个好的保护规划,有一个好的管理机制,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

        据介绍,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是2006年两部局全国旅游小城镇发展工作会议确定开展的一项工作,也是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的具体措施。这项工作开展几年来,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村镇的拥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自2009年以来,两部局分两批公布了216个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这216个名镇名村分布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工作的开展,推动了乡村自然和人文资源的保护,促进了乡村旅游业发展和村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解决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村镇建设管理的一些难点问题。

        下一步,两部局将继续扩大名镇名村示范规模,下半年将启动第三批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进一步促进特色景观资源的保护利用,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持续不断地推动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工作开展,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 “刚需”释放 楼市期待有成色的“红五月”

         楼市的刚需购买力在2、3月份得以集中释放,致使4月份前两周商品房成交量重新趋于平稳。至此,济南楼市进入一个刚需释放后的调整期。各房企通过各自对市场的把握纷纷调整营销策略,酝酿下一步的销售动作。

         数据显示,济南商品房2012年1月份成交1390套,同比下降88.05%;2月份成交3724套,环比上涨140.39%;3月份济南楼市,迎来了一个“久违”的销售小高峰共成交5427套,创2012年开年以来的最大成交量。

         从2月份开始,济南楼市就慢慢走出低谷,成交量逐步上扬。进入3月份,楼市更加速回暖,成交量明显回升。分析来看,济南楼市3月份的消费高峰本质上是开发商“以价换量”带来的结果,购买力也大都体现在刚需人群。

         楼市的刚需购买力在2、3月份得以集中释放,致使4月份前两周商品房成交量重新趋于平稳。至此,济南楼市进入一个“刚需”释放后的调整期。通过电话采访笔者发现很多楼盘都处在蓄客或是认筹阶段。卓越•时代广场[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的销售人员告诉笔者,他们现在已积累了不少意向客户,预计开盘时间应该在5月份。这说明部分开发企业也正在通过“休整”“积累”为“调整期”过后的高峰期打基础,以便在五月份抢占市场主导。

         品牌房企在“酝酿”

         经过2、3月份的“试水”楼市,开发商通过对市场信息的分析和掌握纷纷调整营销策略,“酝酿”下一步的销售动作。

         根据一季度的销售情况,有业内人士分析,市场表现较好的项目,一类是以价换量的刚需楼盘,一类是品质均衡的高端楼盘。尽管受调控政策影响,但高端项目通常占据地段、品质、配套等多种资源优势,其保值增值性能使其一直受到高端置业者的青睐。所以今年楼市中刚需及高端改善型需求成为楼市的成交两大主流。面对当前的市场情形,部分房企已经开始结合企业战略和短期目标,提前适应市场。同时产品供给也都在向刚需及高端改善型需求上靠拢。另一方面,往年5月份都是重要的销售节点,对于上半年销售业绩至关重要,而上半年的销售业绩直接影响全年的销售和资金链的运转,所以每年5月份各房企都会有集中推盘的大动作。

         “在市场形势好的时候,多做一些或者少做一些,业绩上很难看出分别。但目前的市场形势,品牌房企必须有更为积极的行动,才能够确保市场占有率。”某开发企业向笔者表示。

         基于此,五月房展正符合了品牌房企对市场进行判断的良好时机。“4月积累,5月爆发”将是2012年济南楼市最佳的复苏线路图。

         购房者在“期待”

         王先生参加工作不久,他告诉笔者:未来结婚肯定需要房子,买房对他来说是刚性需求,所以对楼市一直非常关注。上个月温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再次强调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决不让调控出现反复,这让王先生对后市有了更多的期待。他表示,这也许是种信号,他会继续观望等待一段时间,看看这类信号对房地产市场能否产生一些作用。同时他还表示对于5月份举办的房展会非常关注,不只因为其在业内的专业性与权威性,还因为5月份的时间节点更适合购房者对市场进行合理的分析与判断。

         同时也有购房者向笔者反映,“现在好户型太少了!”的确,虽然2012年济南楼市新增供应量环比呈上升趋势,但是经过2、3月份的集中放量,非常优质的房源大都让眼明手快的购房者挑走了。现在虽然购房优惠不减但购房者实际去看房时却发现很难找到合心意的房源。林小姐告诉笔者,三月底时看上了某楼盘的三室户型,一个星期后再去售楼处询问发现,只剩下两套朝向不好的“边角”户型,这让她很矛盾。“花差不多的价钱,挑套不合心意的,不甘心呀”,林小姐如是说,她同时表示,对于5月份的房展会也很期待,希望到时各楼盘能再放量一些优质房源,她相信为冲刺上半年销量,各楼盘不会吝啬自己囊中的“好货”。

  • 首套房贷利率松动不改楼市调控基调

         对于个人首套住房贷款,近期我国北京、上海、武汉、南京等一二线城市的多家商业银行重启利率9折甚至8.5折。这样的一个优惠幅度,对于很多刚需购房者来说,意味着贷款买房之后每月还贷的钱数少了,因此购房成本也会下降了不少。不过,尽管首套房贷利率有所松动,我国楼市调控的总体基调并未改变。目前市场上二套房贷利率依然维持不变。

         4月15日,记者致电多家商业银行的上海分行发现,部分银行已经开始实施收贷8.5折,具体优惠幅度要看房源是否为新房,贷款总额以及申请年限来综合判断。

         对此,建设银行客服人员解释说,贷款这个业务并不是对每一个客户都是统一的,里面涉及很多审核,要具体事情具体对待。

         不过,也有部分银行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调整通知,因此首套房贷将继续维持基准利率。

         记者从上海部分房产中介了解到,不管是中资银行还是外资银行,首套利率都有所松动,优质客户普遍可以申请到9折甚至更低的优惠。不过,对于二套房贷利率,各大行都没有松动迹象,目前执行基本利率上浮10%,首付5成的政策。

         首套房贷利率下降能给消费者带来多大优惠?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商业贷款100万元、20年还款期为例,相比基准利率,9折的月供为7365元,比基准利率对应还款额少418元,总利息减少了10万元;8.5折利率对应的月供为7160元,总利息减少15万元左右。

         首套房个贷利率出现松动,对于房地产市场是个利好。2月以来,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明显回暖,3月份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地楼市成交量逐渐上扬。专家表示,房贷利率出现松动有利于释放刚性需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近期楼市的一波“小阳春”行情。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介绍说,二月份以来,成交量节节攀升。去年最高的时候利率是1.1倍,现在很多城市可以打9折甚至85折,房贷在进一步宽松化。政策松动还表现在地方政府开始调整政策,或者称为放松。比如说,去年8月份以来,大概有18个城市,经过媒体曝光的,调整了政策。其中,有5个城市的调整力度比较大,被中央叫停了。

         不过,专家表示,目前企业信贷需求只是相对减少,风险相对增加,银行并不会大面积地将信贷调整到个贷业务上。此外,目前各家商业银行仍严格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和第三套房的房贷政策。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首套房贷利率的变化只能看做是总体调控从紧背景下的一次微调。

         对此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评价说,与此前一刀切的政策相比,现在更加明确地支持首套自住的需求,这当然标志着房地产政策一个结构性地微调。另外一个方面,我们的政策还是在鼓励对于房地产的自住性需求,现在仍然要抑制投资和投机性的需求。所以对于首套房贷利率的一个调降,实际上同时反映了银行对于国家政策的体现和它自身的业务需求。

  • 信托公司提高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门槛

         随着近期陆续出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例,监管部门近日加强信托公司窗口指导。而为了规避风险,信托公司也进一步提高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门槛。

         随着浙江杭州、广东顺德等地相继出现房地产开发商公开申请破产,外界开始担忧房企资金链断裂将会影响有借贷关系的金融机构风控问题。

         证券时报记者从多家信托公司获悉,日前监管部门对部分信托公司进行窗口指导,再度强调对信托交易对手方资质审核,尤其是融资类业务,要符合“四三二”条件,即“项目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达到30%,开发商有二级以上资质”等条件。

         利得财富研究员王文杰表示,从近日发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情况看,信托公司都普遍抬高了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门槛。例如,用于项目增信的质押物上,单纯的土地质押已经很难通过信托公司的风控规范,目前信托公司更多的是要求直接以项目开发公司股权做质押,以寻求在项目难以为继的情况下,直接掌控项目的后续事宜;或者要求开发商提供如现房等更具流动性的质押物业。

         而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某信托公司相关人士处了解到,该公司要求合作对手近两年内的销售收入必须稳定在10亿元以上,同时质押率要求为质押物评估价的40%。一般来说,质押物评估价要低于其市场价。

         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认为,在资质要求和增信条件均有提升的情况下,普通的中小型开发商很难能通过信托方式融得资金。

  • 中国家居装饰产业潜力可达3至4万亿元人民币

         简介:记者从日前举行的首届家配经济高层论坛”上获悉,中国居产业空间非常大,装饰、家居市场分别达到约1万亿元,加上创意和设计产业,将来整个家居产业潜力可达3至4万亿元人民币。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首届家配经济高层论坛”上获悉,中国家居产业潜力可达3至4万亿元人民币。

         据统计,中国居产业空间非常大,装饰、家居市场分别达到约1万亿元,加上创意和设计产业,将来整个家居产业潜力可达3至4万亿元人民币。目前全国有19万家居品牌,全国每年超过100万对新人结婚。但传统家居产业的服务方式已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具有高科技含量、高信息化水平的家居服务业便应运而生,并成为当前我国经济领域一个热点,而中国家配网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新的社会需求要求设计师们善于运用环保新材料,借用计算机和互联网云技术等,满足消费者的个性需求。”中国家配网董事长孙安妮说。

         在此次论坛上,中国家具行业电商领航者中国家配网正式上线投入运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董宝青,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副司长聂林海,中国家配网CEO孙安妮等正式启动电子球,标志着传统的家居行业有了电子商务。

         据了解,中国家配网具有五大功能,它区别与其它虚拟经济只在线上交易的单向性特征,家配网充分利用各地家具卖场商圈的辐射能量,将家具行业特殊需求的售后物流与服务托付给当地卖场,将处于一地单打独斗的大卖场与线上区域客户对家具与配饰的选择相结合,补充卖场商品的单一性与有限性,将家具与物流、服务相结合,将产业的源头设计、线上配选、落实商圈服务等结合起来,完善了传统行业推广电商瓶颈。

         中国家配网着力打造家居产业新模式使与会者产生了极大兴趣。本次会议期间,北京家居协会秘书长刘晨发表了关于“中国家具未来发展与电商时代”的讲话,表达了对中国家配网及家配经济模式的高度赞扬与期待。上海家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安妮女士发表了题为“财富新十年,合作赢未来”的演讲,赢得如雷的掌声,将会议推向了一次小高潮。

         在全面介绍了中国家配网的新理念、新科技、新模式、新概念,并经历了家配网与卖场之间的相互了解之后,招商活动出现了踊跃的签约情况。兴利集团、百兰寝具、简欧家具、艺峰家具、佛山枫情居家具、香港大班家具等多家家居厂家同中国家配网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众多的卖场纷纷签约加入家配联盟。

         会议期间,各地家居企业对家配经济模式反响热烈,对家配产品及家配服务理念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与会商家代表纷纷表示,与中国家配网合作,是在新的家居商业模式下的一次不可多得的机遇,是在家居行业面临产业升级和资源重新分配的环境下进行的一次彻底改变企业命运的选择。

  • 广州市“珠江黄金岸线”方案提交审议,首提打造“水城”【转载】

         聚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珠江黄金岸线”实施方案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广州打造“珠江黄金岸线”的实施方案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方案首次提出,广州将以打造“水城”品牌为总体目标。同时,将在传统中轴线、城市新中轴线的基础上,在东部再建第三条城市中轴线,该中轴线被定位为生态发展轴,将突出山水自然景观特色。

         珠江黄金岸线重点建设范围

         “一江三轴串八城”

         实施工作方案以促进沿岸产业转型升级、强化重点区域引领带动作用和打造广州“水城”品牌为总体目标,明确了“一江三轴串八城”的空间结构。将通过白鹅潭、太古仓、海珠广场、大沙头、二沙岛、海心沙、广州电视塔、琶洲会展公园、鱼珠核心功能区、洪圣沙岛、黄埔古港、南海神庙、中山公园等重点节点的建设,打造提升沿岸城市品位和居民幸福感的代表性亮点地区,营造市民共享的高品质滨水地区公共空间,进而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水城”品牌,加快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市规划局昨日表示,国外已经有过很多城市河流沿岸随着城市演化,而改变文化结构和功能,从而打造为城市文化地标、节点的成功案例。如法国巴黎塞纳河左岸、英国伦敦泰晤士河、韩国首尔清溪川等滨水区的功能升级和文化传承。“珠江黄金岸线”建设就是在传承珠江作为广州“母亲河”的历史文化功能的基础上,落实广州市打造“世界文化名城”的重要战略举措。

         第三中轴线主打生态

         市规划局表示,现状广州中心城区东部功能亟需升级、景观有待提升,因此迫切需要一条新的城市发展轴来统领该地区的发展,实现功能重组、资源重置、特色突出、景观提升。因此,广州将在传统中轴线、新城市中轴线的基础上打造广州市的第三条轴线——东部生态发展轴(尚未定名)。

         目前,市规划局正在启动编制广州东部生态发展轴的研究工作,系统梳理东部生态发展轴与传统中轴线、新城市中轴线、重点发展区域以及城市自然山水的关系,明确东部生态发展轴的功能定位和形象定位,以优化东部城区的空间布局,突出山水自然景观特色,引导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其公共设施、交通及市政支撑体系。

         “一江三轴串八城”

         ◎“一江”:珠江

         ◎“三轴”:传统城市中轴线、新城市中轴线、东部生态发展轴

         ◎“八城”:

         白鹅潭地区、传统中轴线地区、新城市中轴线地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地区、

         黄埔中心区、黄埔滨江新城、海珠生态城、广州大学城

         相关新闻

         长洲打造文化休闲特色旅游岛

         新快报讯方案提出,将重点打造文化景点,包括积极推进长洲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依托长洲—小谷围岛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把长洲岛建设成为独有魅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广州文化休闲特色旅游岛。

         据了解,目前长洲岛建设基调已经确定,即“不大拆大建”,并着重强化其生态旅游功能,打造一个“适合发呆”的“旅游慢岛”。

         据悉,今年黄埔区将在长洲岛实施“美丽城乡行动计划”,推进深井社区改造。这其中包括通过对建筑立面的改造,赋予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建筑为载体,如以明清风格推进深井社区改造,以民国风格整治黄埔军校周边等。改造后的深井社区,将以传统岭南明清建筑风格为主调,成为集生活休闲、社区活动和旅游服务于一体的特色生态宜居田园。

         岛上将规划建设一批主题公园。其中,即将启动建设的孙中山纪念公园是在原有中山公园的基础上,把紧邻东侧的辛亥革命纪念馆和以东的地块、新担涌体育公园地块总揽在一起,总面积为26.6万平方米,投入2.87亿元,建长洲岛上的新人文景观和适宜群众生态休闲活动的“一江两岸”综合性公园。目前政府正在推进新担涌水闸景观工程建设,投资2亿多元,新建新担涌东闸(含船闸一座)、西闸各一座、码头一座及亲水平台若干,将于2013年7月完工。

         下一步,“十里珠江日游”将开通黄埔军校至南海神庙两大景区的珠江游航线。同时,岛上住宿正在进一步扩建中,将打造的是一个长洲旅游度假村。

  • 水利建设工程近半数出现问题

         近日,水利部通报了自2009年9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一系列问题。建管司司长孙继昌称,在排查的29095个项目中,累计发现了12402个问题,尽管近90%得到了整改,但有些问题仍然反复出现,甚至性质相当严重。

         这些质量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前期工作方面,缺乏必要的勘测工作、初步设计存在错误或缺陷,不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批复意见,或是施工单位不按程序进行设计变更。二是在工程制度方面,工程的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招投标工程不合规,监理工作不到位。

         除此之外,水利工程建设在工程实施和质量监管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之所以出现以上诸多问题,多少也与近年来尤其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大水利投资力度以来,水利投资突飞猛进,大量水利工程仓促上马有关。

         一些地方水利厅分管建管的负责人员也提到,工程大量上马,使原本人手就有点欠缺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穷于应付,导致很多程序出现简化、滞后、“先斩后奏”等情况

  • 广东首现房企申请破产

         简介:杭州金星房地产公司破产案挑起了人们敏感的神经,近日,另一家广东顺德小房企申请破产也令业界浮想联翩, 这是广东首现房企破产。

         顺德小型房企广德业申请破产,业内分析称,不排除未来有更多中小房企面临破产或兼并。

         杭州金星房地产公司破产案挑起了人们敏感的神经,近日,另一家广东顺德小房企申请破产也令业界浮想联翩,这是广东首现房企破产。业内人士分析,两者破产案跟房地产市场调控虽无直接的关系,但随着限购政策的持续,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有效客户群将会逐步减少,未来将会有不少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尤其是项目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面临被破产兼并的局面。

         广德业提出破产申请公开资料显示,4月12日,顺德境内一家小型房地产公司广德业在顺德本地媒体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盘活存量资产,清偿公司债务以及为广大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请与该公司相关的公司或个人见公告后,3天内到该公司位于顺德国际商业城A区四座二层118号办事处洽谈有关破产和解事宜。

         来自顺德法院方面的证实,广德业确实已经以“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提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法院正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尚未正式作出受理或驳回的决定。

         另据有关报道称,广德业老板黄冠芳事业起步于杏坛,十几年前就活跃于顺德地产界。黄冠芳2008年去世后,留下复杂的遗产继承和债务问题,广德业逐渐淡出地产行业。广德业陷入法律诉讼由来已久,仅2011年以来,就有28单相关诉讼,涉及金融债务、借贷、商品房买卖合同、商铺租赁等多个方面。

         更多房企将以价换量经纬行研究中心副经理曾英杰分析,从相关信息来看,顺德房企的破产跟杭州房企破产一样,跟房地产市场调控并无直接的关系。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调控的深入,尤其是限购政策的持续,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有效客户群将会逐步减少,未来将会有不少的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尤其是项目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面临被破产兼并的局面。如何防止项目因为房企破产而烂尾,影响购房者的权益,从而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将极大地考验政府的应对能力。

         曾英杰认为,部分房企的破产,将迫使更多的房企将以价换量,通过降价等措施加速销售来回笼资金,维持稳定的现金流,以应对接下来更加激烈的竞争市场。

  • 房价创近半年最大跌幅

         70大中城市房价报告显示:近三年来房价首次出现同比下跌 一手楼价环比降0.3%

         越来越多的城市正在加入房价同比下跌行列。昨天,国家统计局发布70大中城市房价报告显示,3月份,又有11个城市加入房价同比下跌行列,使得全国房价同比下降的城市高达38个,超过半数。这是自2011年9月以来,房价同比下降城市个数最多的月份,也是近三年来房价首次出现同比下跌,并创下近半年来的最大跌幅。

         有专家表示,当前房价整体仍在下行趋势,但是下行空间已经缩小,今年上半年房价或将停止下跌。

         本报讯 3月份,各大品牌开发商的大力促销,甚至在杭州出现了亏本销售的楼盘。和这种现象相适应,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70大中城市房价迎来了首次同比下跌。

         同比:过半城市房价下跌

         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8个,比2月份增加了11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29个。3月份,同比涨幅比2月份回落的城市有21个,涨幅均未超过2.1%。

         上海易居分析,2012 年3 月份,70 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同比综合指数为99.53,也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47%,是自2009 年6 月以来的首次同比下跌。

         从同比数据看,3月是自2011年9月个别城市再次出现价格同比下降以来,下降城市个数最多的月份。

         在38个同比下降的城市中,有19个城市的降幅比2月份有所扩大。即使在同比上涨的29个城市中,21个城市的同比涨幅也比2月份有所回落。

         环比:8城市上涨 增加4个

         从环比数据看,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6个,仅比2月份增加了1个;持平的城市有16个,上涨的城市有8个,比2月份增加了4个。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2%。

         70 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综合指数为99.70, 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上月下降了0.30%,这是自去年10 月房价环比下跌以来最大的跌幅。主要是由于部分华东城市环比降幅出现大幅扩大所致。

         不过,在整体价格走低的同时,由于受刚性需求释放、成交相对前两个月较为活跃的影响,3月份部分性价比较高的楼盘降价打折促销优惠力度减弱、买卖双方议价的空间有所缩小,部分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出现了波动。

         细分数据可以看到,3月房价环比上涨的城市比2月份增加了4个。虽然环比上涨幅度均在0.2%以内,未改变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整体下行的趋势,但也说明房价上涨的压力依然存在。

         房价环比连降6月 同比降幅扩大

         京沪穗深

         数据显示,最受关注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已经连续6个月下降,同比降幅进一步扩大,3月份比2月份分别扩大0.5个、0.5个、0.6个和0.4个百分点。

         综合来看,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综合指数为99.68,降幅扩大0.12 个百分点;同比综合指数为99.25,降幅扩大0.5 个百分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3 月份,受打折促销楼盘增多的影响,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降幅出现扩大,但由于成交量恢复迅速,预计价格环比降幅扩大的趋势不会持续太久,价格将在上半年内企稳;4 个一线城市已于上月进入同比下跌区间,预计上半年内同比跌幅会继续扩大。

         东南沿海城市如杭州、宁波、温州、金华、青岛等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也进一步扩大,环比降幅分别为4.6%、1.7%、1.1%、4.6%和1.2%,降幅比2月份分别扩大4.3个、1.6个、0.6个、4.5个和1.0个百分点。

         不过,城市房价走势有分化趋势:东部城市跌幅扩大,西部城市基本平稳,西宁、银川、遵义、乌鲁木齐、大理等这些西部城市微幅上涨。

         后市展望

         上半年房价环比或止跌

         中国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目前全国楼市成交量和价格都在向下走,难言回暖。4月份作为一个传统的置业旺季,在信贷出现定向宽松的利好下,成交量有望继续抬升,但量价齐涨的可能性不大,整体市场均价可能会因为跟进降价换量项目的增加而出现下调。

         “预计2012 年二季度,房价可能看不到上涨。”杨红旭表示,但是,上半年内仍能看到价格停止下跌(环比)。预计同比下跌的趋势将一直持续到年底,甚至明年上半年。

         相关报道

         顺德一房企申请破产

         本报讯(记者 蒋悦飞)昨天有消息显示,顺德广德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破产。这是限购以来顺德第一家申请破产的地产公司,也是继杭州金星以来的第二家申请破产的地产公司。不过,业内表示,广德业破产主要是老板身故之后留下大量债务矛盾所致。

         据悉,早在4月12日,广德业在顺德本地媒体发布公告称,拟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而顺德法院证实,广德业确实已经以“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提出申请,进入破产程序。

         有知情人士表示,广德业名下顺德国际商业城建成十几年后,业主还未拿到房产证。而此后也没有新项目推出。破产主要是因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冠芳病故,留下了大量的债务矛盾。

         中国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广德业房地产公司破产与调控无关,但不排除依然会有中小房企因资金链崩断而导致破产的案例发生。”

  • 广东保障房建设将以需定建

         当前,国内一些地方出现了政府建好保障性住房,但却出现群众申请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申请积极性不高问题已引起重视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昨日在广东省政府召开的十件民生实事进展通报会上称,广东暂时没有发现这一情况,但这一问题已引起广东省的重视和思考,保障房的建设要建立申报登记、以需定建、先规划后建设、轮候保障的新举措。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介绍,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有关部署,2012年广东省要开工建设15.15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14.39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7600户),竣工保障性住房3.3万套。《方案》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提出了要建立申报登记、以需定建、先规划后建设、轮候保障的新举措。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30%县市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陈祝生介绍,优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包括:建立长效稳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奖补机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扩大到30%的县(市),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50个以上重点临床专科,转岗培训425名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为全科医生,支持欠发达地区开展地中海贫血干预项目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今年深化医改的重点。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葛国兴介绍,至3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42.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35.1%、25.3%;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22.4万人,完成全年的28%;创业3.65万人,带动就业18.96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的36.6%、37.9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4%。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元醒介绍,到2015年,每个地级以上市要建有一所省一级以上的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县要建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 广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预计年底全面完成

         广东事业单位仍面临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行政化倾向严重等难题

         昨天,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编办了解到,目前,广东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顺利,已接近尾声;深圳、佛山市直及部分区县已率先完成,其他地市也正有序推进,全省分类改革工作预计将于年底前全面完成。

         主要是积极推进政事分开

         “近年来,我们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事业单位作为政府机构的延伸和支撑,面临着诸如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管办不分、行政化倾向严重等难题。”省编办表示,广东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时不是对事业单位简单分类、“贴标签”,而会与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通盘考虑。

         主要做法是明确将行政机关的微观管理、技术性、辅助性事项交给事业单位承担,将事业单位承担的游离于行政机关之外的行政职能回归机关,积极推进政事分开。另外,采取各种措施,改变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既管行业,又兴办相关主体造成的管办不分,“裁判员”、“运动员”不分的局面;同时,大力推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

         正加快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省编办表示,长期以来,我们的公共服务基本上都由政府包办,政府花的钱不少,结果却未必能得到群众认可和社会好评。

         目前,广东正在加快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购买服务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供应方和奖励社会组织的主要依据,加快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吸纳社会人士管理事业单位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行政化倾向严重,存在着用人制度不灵活、人员流动困难、收入分配缺乏弹性等问题。这次改革的具体措施,将淡化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吸纳社会人士、服务相对方组成理事会管理事业单位。还借鉴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的做法,在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探索决策、执行适度分离和相互协调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另外,探索实行法定机构试点,目前已在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和广州、深圳、珠海市试点。

         结合分类推进改革与分行业推进改革

         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门类繁多,职能各异。

         省编办表示,改革中,将分类推进改革与分行业推进改革结合起来进行。例如在卫生领域,出台乡镇卫生院等机构编制标准,将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列为公益一类,将公立医院定为公益二类,促进公共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质。

  • 省住建厅:从保有环节征税促闲置住房回归市场

         省住建厅透露,广东正研究将房地产税收从交易环节改为主要从保有环节征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吕洪清昨日透露,正研究将目前房地产税收主要从交易环节征收改为主要从保有环节征收,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吕洪清同时透露,今年前两月全省商品房量价齐降,但3月以来房企积极促销,主动带低商品住房价格来应对当前市场变化,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1月-2月全省房价同比下降12%

         昨日,广东省房协在广州举办“广州品牌房企新闻发布会”,吕洪清谈到近期全省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新的变化。

         数据显示,1月到2月广东省房地产商品房销售继续呈现量价齐降的态势,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年下降2.6%和28.5%。但是今年3月以来,由于全省多个城市和企业采取了积极有效的促销手段,取得了不错的销售业绩。

         吕洪清表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一定的合理回归。今年1月到2月,全省商品住房均价每平方米7262元,同比下降12%,房价近年来首次出现如此大的下降幅度。说明房企积极响应中央要求,主动拉低商品住房价格来应对当前市场变化。

         从保有环节征税促使闲置住房回归市场

         吕洪清透露,将多管齐下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正研究将目前房地产税收主要从交易环节增收改为主要从保有环节增收,增加房屋所有成本,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同时,通过提高持有住房成本,使闲置住房回归市场,有利增长市场供应,平抑住房价格。

         此外,将主动增加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各地根据房地产运行情况,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并且通过差别化政策,支持居民首次购买住房需求。

  • 首季住宅地价环比负增长,为近三年首次整体

        路透北京4月18日电中国宏观经济与调控政策对土地市场的作用正在显现.中国国土资源部下属土地勘测规划院周二发布报告显示,一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环比、同比增幅进一步收窄,住宅地价环比负增长,为自2009年二季度以来首次出现整体下降,并出现量价齐跌的回落迹象.

        此外新华社另一则报导称,国土部在部署今年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时强调,今年各地要充分估计宏观调控持续推进可能面临的困难,要充分估计一些地方可能松动调控政策.

        国土部表示,今年房地产用地调控可能面临的困难包括:房地产企业拿地意愿下降,稳定供应的难度进一步增大;闲置、囤地等违法违规现象可能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地任务仍然比较重等.

        监测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3,057元/平方米,环比增长率为0.26%,较上一季度下降0.03个百分点,增速连续五个季度回落;同比增长率为3.53%,较上一季度下降2.41个百分点.

        分用途看,一季度主要监测城市住宅地价为4,516元/平方米,环比增长率为-0.04%,同比增长率为3.70%.

        从去年以来土地市场运行逐步趋稳、景气下行,土地供应量开始有所回调;监测地价和成交价款大幅回落,市场趋于谨慎;处于在建状态的已供土地数量充足.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上周五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称,下一阶段要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决不让调控出现反复

  • 2012年建行规定分支机构不得对小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建设银行近期已向全国38家分行下发2012年房地产行业信贷调整的文件,规定“分支机构不得对小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同时,“开发贷占对公贷款比例超过15%的一级分行、各限购地级市所在地分行,应严格控制新增贷款投放,降低集中度。”

        另外,今年建设银行开发贷款的全年增速不得高于10%,其中住宅类开发项目贷款新增占比不得低于80%。普通商品住宅开发贷款和普通商业用房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自营性商用物业开发贷款一般不得超过5年,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对于楼市调控对业务布局的影响,中、农、工、建、交五大行的年报近乎默契的一致,均表示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调整房地产贷款区域结构和客户结构,主动压降房地产贷款规模。据统计,至去年底,建行房地产开发类贷款余额较上年增加6.50亿元,增幅仅0.16%,新增额度是最近5年来最低。

        一些开发商证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贷款就越来越难,小开发商则基本上贷不到款,项目贷款成数也有所降低,有的贷款利率还要比基准利率上浮20%以上。

        4月17日,国际评级机构惠誉警告,尽管中国房价不太可能大跌,但楼市调控措施令大型房地产企业和小型房地产企业的两极分化进一步拉大,若调控不放松,小型房企可能出局。“不过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恒大地产等大型房企依然保持了较好的信用记录,它们规模较大,在地域和地产开发类型方面实现了多元化,而且有多种融资渠道。”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判断:“今年上半年,一些中小房企甚至大型房企都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 

        卖身自救已是进行时。中原研究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房地产股权交易数量明显上涨,达到了38宗,同比上涨65.2%;总股权交易金额达到了102亿元,同比上涨了101.7%,首次突破百亿元交易额

  • 广州市新规定:明确公住房和经适房,今后可售可换可租【转载】

        但2007年12月18日后购经适房的,需按与商品房差价的80%缴纳土地收益

        新快报讯记者 陈齐报道 昨日,广州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广州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缴纳土地出让金及收益分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广州市财政局与国土房管局联合发文,明确了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依规定进行出售、交换、出租等上市行为,但2007年12月18日后购房的,购买五年后才可上市,而且需要缴纳与商品房差价80%的土地收益款。

        已买公住房上市要缴所得收益

        根据《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产权人应按交易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2007年12月18日前已售出或已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年后方可上市,产权人应按交易评估价格的1%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2007年12月18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产权人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8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规定》同时表示,对于个人上市已购公有住房取得的价款,按规定缴纳所得收益。原以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扣除原购房款以及有关税费后的增值额(即所得收益),80%归个人所有,20%交回原产权单位;原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扣除按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后的增值额全部归个人所有。

        业内人士担忧经适房变获利工具

        《规定》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抵押、赠与,纳入上市管理范围。

        《规定》所称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根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1999年第69号)第三条确定,但不含集资合作建房。

        尽管在法规上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经适房可取得完全产权,但作为保障房之一的经适房上市究竟合不合理?有业内人士质疑这种做法可能会让经适房变成获利的工具。楼市名嘴任志强就对此表示质疑,认为这或是公开改变保障性质,以保障之名行财富再分配之实。

        3月份,《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出台,该方案表示将把全省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而现有的经适房将在两年内卖完。

  • 广州市2012年第1季度二手房超8成降价成交【转载】

        一季度二手住宅价格环比降一成

        持续的调控令众多二手住宅业主的叫价松动。羊城晚报记者获悉,一季度广州超八成的二手住宅买卖个案降价成交! 但多数降价集中在一成以内,显示市场并不缺少承接力,尤其是市场有超七成的刚需购房者。

        八成个案降价成交

        目前到中介咨询房价,中介顾问多数会说某小区的某套物业比起前期又下降了。其实一季度降价成交成为广州二手楼市普遍出现的现象, 中介成交数据显示,一季度二手住宅均价环比去年第四季度有所下降,降幅在一成以内。

        目前降价成交已经占据成交主力,中介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二手住宅成交个案当中, 高达84%的个案成交价低于放盘价, 而2011 年四季度仅有78%的二手住宅成交个案成交价低于放盘价。至于买家追高价格成交的个案,仅占今年一季度整体二手住宅成交的4%,比2011 年四季度的水平略降3 个百分点。

        这显示市场已经开始向买方倾斜。一位中介顾问向记者讲述,黄石路某楼盘有一套三房单位, 业主最初放盘价格是万元,后来由于业主急于套现换房,因此爽快降价到105 万元, 不过买家还是嫌万元太贵了, 于是又与业主几番讨价还价,一万一万地磨价,最终业主愿意以万元出售该物业, 累计降价14 万元,降幅12%。

        降幅多集中在一成

        以内值得注意的是,占据主力的中低价位段二手住宅降价幅度大多集中在一成以内。这显示市场还是有“一定程度”的承接力。如放盘价在50万-100 万元以及万-150万元这两个区间段的物业,都有超五成的成交个案最终降价10%以内成交。

        同时,3 月以来广州二手楼市交投活跃度出现明显升温的迹象,合富置业市场部高级主任梁燕明分析: “究其原因主要是刚需拉动,是业主降价出售物业引致‘刚需’发力的结果。”记者获悉,目前二手住宅市场上刚需买家的比例保持在七成以上。而市场又传出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出现优惠的消息,进一步促进交投活跃度回升。

        “五一”将是观察窗口不过,楼市调控政策仍旧从紧,投资性、投机性需求无法“入场”,改善型买家仍受到限贷、二套房贷首付及利率的影响而大多在观望,这让后市发展仍存不确定因素。

        梁燕明表示,当前楼市调控总基调没有变,尽管近期市场受首套房贷利率优惠的消息刺激,再加上刚需入市带动交投活跃度有所上升,但改善型买家以及需求不太急切的首次置业买家估计仍会观察“五一”一手市场状况后才会决定何时入市。

        羊城晚报记者 孟庆利

  • 广珠城轨年内实现全线贯通 深化年票互认

        珠中江区域紧密合作第五次党政联席会议召开

        本报中山讯 (记者王广永、黄庭辉、秦松)昨日下午,记者在中山召开的珠中江区域紧密合作第五次党政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广珠城轨将有望实现全线通车,将极大地方便广州、佛山等地市民前往珠海、澳门等地。

        本次联席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珠中江经济圈2012年重点工作计划方案,根据方案今年将重点加强珠中江区域市政道路、干线公路、轨道交通等项目对接,继续推进和深化年票互认工作,推进珠中江公交一体化,同时继续新增和优化公交线路,扩大珠中江三地公交IC卡“一卡通”的使用范围,加快三地其余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带动珠中江区域融合发展。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广珠城际轨道自2011年1月通车到珠海北站后,目前进展较为顺利,今年珠海北段至珠海站城轨也将顺利贯通,至此广珠城际轨道将全线贯通。

        公交:

        三地有望统一实现“岭南通”

        昨日的会议还明确了新的交通运输专责小组,负责三市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和连接,积极推进区域公共交通管理协调,推进《三市边界道路建设及连接工作计划》以及《三市跨界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合作计划》的实施工作。

        据了解,目前珠中江三市共开通跨市公交线路共21条,已实现了公交IC卡互通。江门公交卡已经与广州等市联网对接,成为全省首批公交“一卡通”的互认城市之一。而珠海已在公交线路上试运行“岭南通”,计划今年6月在全部线路上应用,届时将与所有应用“岭南通”的城市实现公交卡互认。

        记者在采访江门市交通局局长林飞鸣时他表示,目前江门已经开始使用岭南通,跟广州、佛山等城市已经实现了互刷互通,而中山、珠海使用的是另一套系统。他称目前还不清楚岭南通对接的具体时间表,但他建议珠海和中山早日实现“岭南通”试行,与江门等地实现对接。

        西江:

        全河段有望成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在本次会议上,三市还就市民关心的环保问题进行深入的合作。建议将西江全河段调整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保障珠中江三市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 小产权房整治方案已交国务院

         据悉,由国土部牵头、14个部委参与研究制定的小产权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已于3月29前上报给国务院。

         根据国土部初步的清理思路,原则是分类、分步骤推进。其中,侵占耕地等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尚未销售以及新建、续建的小产权房,有望列入清理范围。但具体销售和建设的时间点、何时正式展开清理,尚待最后方案出台才能敲定。

         “国务院就清理整治方案,征求了各部委的意见,目前来看各部委尚未达成共识,还需重新试点研究。”据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其中,分歧最大主要是已售、已住的小产权房如何清理的问题。”

         浙江大学土地管理学院教授杨磷杰表示,小产权房争议的核心是土地升值收益的合理分配。

         国土部知情人士介绍,该部正在启动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拟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整治方案,继而启动全面清理。同时,年底即将完成的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数据,将成为未来小产权房清查的主要参考。

  • 广东省工商局抽检部分涂料和粘胶剂中藏“毒”

         笔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2011年4季度,广东省工商局在广东省流通领域组织了溶剂型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质量监测。这次共抽检了96个样品进行检验,其中不合格14个。木器漆涂料的质量最令人担忧,抽查28个商品,10个不合格,占比36%。其次是胶粘剂,抽样不合格占比12%,内墙涂料质量相对较好,抽样不合格占比2.3%。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涂料和胶粘剂不合格均是苯系物质超标。例如,中山钟意制漆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宝宝”净味全效养金鱼哑光内墙面漆,检测结果是标准限量的4倍多;标称迪葆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时时得万能胶,其“甲苯+二甲苯”项目检测结果超过标准限量的1.7倍,“苯”项目检测结果是标准限量的80多倍,都属于严重不合格。

         专家表示,苯系物质是有机溶剂的主成份,涂料及胶粘剂在制造和使用中需要大量采用有机溶剂,但是有机溶剂中的苯系物质超标则容易引起有机溶剂中毒,有机溶剂高浓度之急性中毒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丧失意识,而产生麻醉现象,初期引起兴奋、昏睡、头痛、目眩、疲怠感、食欲不振、意识消失等;低浓度蒸气引起之慢性中毒则影响血小板、红血球等造血系统,鼻孔、齿龈及皮下组织出血,造成人体贫血现象。

         省工商局表示,涂料及胶粘剂产品作为家庭装修的主材之一,在装饰装修中占的比例较大,因此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合格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体装修效果的好坏和居室环境的环保与否。如果产品不合格特别是环保指标不合格,将直接影响到人体健康,其有害物质在慢性挥发的过程中对人体的影响是长久的,有时甚至会产生极大的危害。

  • 世行:中国房地产调控并未过度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4月12日,世界银行发布的《中国经济季报》。就中国的房地产调控问题,世行表示,当前措施并未过度。

         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韩伟森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并未过度,虽然调控会给地方财政带来压力,但最好的方法不是放松房地产调控,而是在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取得进展。

         世界银行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调整确实导致了较高的经济下行风险,需要随时警惕调整可能带来的负面溢出效应。

         韩伟森说,“我不认为房地产措施是过度的,一度过热的房地产市场的趋势已经有所转变。”世界银行对70个城市房地产变化趋势的统计图显示,中国房地产市场在尽可能地进行逐步调整。

  • 央企加快退出房地产领域

        国资委“退房令”公布已超两年,央企退出房地产项目进展仍然缓慢,不太景气的房地产业数据有望倒逼“退房令”落地。昨日从国务院国资委网站获悉,国资委副秘书长杜渊泉近日在2012年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培训)会议上表示,今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房地产市场调控等都将对搞好资产经营工作产生直接影响。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一些央企退出房产领域进展较慢,加上部分央企以房地产为主业,房地产调控政策今年将对央企经营产生较大冲击,随着调控的不断深入,央企可能会加快逃离房地产行业。

        国资委曾于2010年3月宣布,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但是,“退房令”公布之后效果并不理想,据国资委此前公开的数据显示,78家被要求退出房地产项目的央企旗下共有房地产子公司227家,约占央企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公司数量的60%,资产总额占比15%,销售收入和利润占比为15%和7%。2011年航天科工等27家非房地产主业的央企,退出了房地产项目,仍还有51家央企未完成房地产项目退出。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央企退出房地产缓慢受多种因素影响。首先,房产行业有其自身生产周期,不可能说退就退,还存在销售、回款等问题;其次,一些央企在之前购买了不少土地,市场并不能完全吸收。此外,部分央企目前还掌握着一些利润丰厚的房地产项目,并不愿意马上退出。

        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房地产调控重压、成交量下滑、利润下降,央企可能会加快退出房地产领域。

  • 环保部:土壤环保十二五规划将报国务院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近日在环保部常务会议上宣布,设立并启动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重大科技专项。《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报请国务院审批。

        此次会议听取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汇报。该调查是我国首次组织开展的大规模、系统性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调查,历时6年。通过调查,基本查明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基本掌握了我国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基本查清了主要类型污染场地及周边土壤环境特征及其风险程度,建立了全国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样品库和调查数据库。此次调查情况汇报提出的有关建议将上报国务院。

        他表示,要抓好脱硝电价试点工作,出台《脱硝电价及脱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并按批复脱硝效率运行脱硝设施。全力抓好污水处理厂、造纸厂、畜禽养殖场、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和机动车减排措施的落实,抓紧发布实施《钢铁烧结机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尽快出台《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标准》。

        此外,环保部还将修订完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制定新扩改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尽快出台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加快出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 环境保护部召开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环境保护部今日召开2012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决拥护中央正确决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大力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周生贤指出,近日,党中央作出对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并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的决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表明了我们党保持自身纯洁性的坚强决心,彰显了党和政府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鲜明态度。我们要坚决拥护中央正确决定,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周生贤说,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就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了系统深刻的论述,要求全党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全国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一要弘扬中国环保精神,保持思想上的纯洁性。要以中国环保精神纯洁思想,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二要坚持环保为民惠民,保持作风上的纯洁性。要强化环保为民惠民利民理念,善于“接地气”,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诉求,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大气、重金属、化学品、土壤、持久性有机物等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三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持组织上的纯洁性。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加强对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把竞争性选拔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按照党纪、国法和规定的程序办事,对不合格的党员干部予以严肃处理。四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保持干部清正廉洁。必须牢记常修为政之德,力戒权力滥用,珍惜政治生命;常怀律己之心,力戒放纵自我,珍惜荣誉名声;常思贪欲之害,力戒见利忘义,珍惜家庭亲情;常弃非分之念,力戒浮华攀比,珍惜平凡生活,探索创新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周生贤在回顾总结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时说,2011年,全国环保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十二五”环保工作良好开局,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一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落实。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门对14个省(区)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推动了地方转方式调结构;对全国300多家稀土企业开展环保核查,促进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对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治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了环评审批管理;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巢湖、滇池、太湖等重点流域22个省(区、市)的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始终坚持环保为民,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得到维护。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涉铅行业排查整治,强化环境应急管理,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三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环保行风政风水平得到提升。切实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向全系统专门印发实施办法,坚持把创先争优作为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内生动力来挖掘、作为优秀素质来提高,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融入环保中心工作。环境执法系统开展了执法服务年主题活动、环境监测系统组织了全国环境应急监测演练、环评系统认真兑现了“七项承诺”,12369环保举报热线做出了“有报必接、违法必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服务承诺,涌现出了孟祥民同志等一批先进典型和全国文明单位。四是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得到增强。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教育月、环境报《党风廉政教育》专栏、编印《全国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拍摄警示教育片《绿色警笛》以及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五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得到完善。全面推开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梳理权力事项、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出台《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对95名重大和敏感性突发环境事件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部分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力震慑违纪违法行为。

        周生贤说,2012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是全国环保“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环保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绝不能搞个人说了算、一言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党代会代表推荐和选举工作,严把代表政治素质关,保障党员和代表民主权利。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等,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二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环保“两会”精神贯彻落实。要牢固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战略思想,坚定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抓好“十二五”环境保护的“四件大事”。认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着力完善措施、强化问责,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开展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监督检查,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行为,以及隐藏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化环保系统行风政风建设。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向人民群众学习,培养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制定服务群众的制度措施,突出整治懒散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深入开展环境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态度粗暴等突出问题。强化干部在一线服务、政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广接地气、减少官气、弘扬正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办公室使用标准和办公家具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庆典、研讨会和论坛等活动。四要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效力。各级环保部门要制定出台一批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并在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教育。切实做好制度评估、完善和清理工作,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积极推动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加快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五要严密组织实施,再掀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要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五亮五比五评”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创先争优;大力学习宣传孟祥民同志先进事迹,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营造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的浓厚氛围。深入总结“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新鲜经验,建立健全以思想教育为前提、组织管理为基础、服务群众为核心、模范带头为关键、考评激励为动力的长效机制,使创先争优活动在环保系统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由中央纪委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长傅雯娟主持。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张力军、李干杰,党组成员胡保林、何捷,核安全总工程师徐庆华出席会议。

        环境保护部机关全体干部,在京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在环境保护部机关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负责同志,京外派出机构负责同志等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 两部门通报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整治情况

        两部门通报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整治情况,全国共排查建筑38999栋,督促整改隐患23482处。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通报了2011年两部门在全国开展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指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地整改和查处了一大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通报指出,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均联合制订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职责。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排查采用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38999栋,发现火灾隐患26445处,督促整改隐患23482处,整改合格率88.8%;下发法律文书12336份,提请政府挂牌督办106家,责令“三停”496家,临时查封435家,强制执行19家,罚款1953万元,行政拘留89人。但是,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也发现,部分地方仍然存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部门之间联系不够、整治措施不得力等问题。

        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通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部门联勤联动,对未排查的建筑要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消除。要通过加强地方立法、制订地方标准、研发推广新型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措施,探索建立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监督的长效机制。鼓励大城市制订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强进场材料的数量、品种、质量控制,从源头上强化保温材料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管。

  • 住房建设部召开廉政工作会议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召开部廉政工作会议暨部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部廉政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杜鹃就如何理解和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作了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仇保兴,齐骥,郭允冲出席会议。

        姜伟新对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学习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4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及全系统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总结了国务院近年来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以及取得的成效,全面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对今年乃至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要求。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机关及全系统反腐倡廉形势严峻,不少问题和苗头不容忽视。我们要警钟长鸣,切实按照国务院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要下定决心,完成好、落实好反腐倡廉4项重点工作。一要努力完成好国务院和中央纪委交给我部的6项工作任务: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分配、管理的监管,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由我部牵头的两项工作(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要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三要继续转变作风,形成务实工作、认真严谨、团结合作、有大局意识、学习和研究问题的工作作风。四要继续加强部属单位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建设。要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具体化。各单位在发言中讲到的,下一步要具体化,特别是制度层面的,要形成具体措施。

        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这一重要责任。近年来,大家的责任意识在增强,但也不能松懈,要切实把工作做在前面,确保不发生问题。队伍建设是各单位主要领导第一位的责任,只有抓好队伍建设,才能抓好业务工作。

        杜鹃结合实际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谈了3点意见。一是深刻领会精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6方面工作,都涉及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有关工作。其中,突出强调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二是抓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主要做好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几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情况的监管;着力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继续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三是加强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继续做好几项专项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等19个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部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部管社团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离退休老同志在离退休干部局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 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表彰会召开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表彰大会。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等40个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王聪颖等99名个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北京建工集团保障性住房双合家园(王四营)项目部等79个班组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全总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玉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出席大会并讲话;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主持表彰大会;全总党组纪检组组长、书记处书记王瑞生宣读表彰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重出席会议。

        齐骥在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后指出,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全国新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000万套以上,实现了预定的目标。各级工会组织全力参与和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国总工会发起组织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号召大家“比工程质量、比安全生产、比工程进度、比降本增效、比科技创新、比劳务管理”,激励着奋战在一线的建设者不畏艰辛,争创一流,为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作出了突出贡献。

        齐骥表示,今年将继续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继续发扬拼搏精神,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为契机,引导广大参建企业和建设者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全力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中建五局和北京住总集团代表分别代表企业和职工发言,交流了组织参与劳动竞赛的做法和体会。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的代表,北京市建筑企业职工近700人参加了大会。

  • 让绿色建筑理念实现全覆盖

        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第一届五次委员会会议于3月29日第八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举办期间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到会讲话。仇保兴强调,绿色建筑作为建设领域一种发展趋势在中国已经不可逆转,而且发展会越来越快。要让绿色建筑理念和技术覆盖所有建筑,尤其是对环境冲击较大的建筑一定要用绿色环保的概念覆盖,使建筑对环境的干扰达到最小。

        仇保兴指出,中国绿建委(包括筹备期)已成立8年。8年来队伍越来越大,绿色建筑项目越来越多,绿色建筑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各方面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开发者逐渐达成共识,国家绿色建筑行动计划也已经明确。在这种形势下,发展绿色建筑必须遵循5项准则:一是要从一般绿色建筑的研究、设计、施工延伸到学校、医院、办公楼、厂房等的特定用途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行、优化、保养,让绿色建筑理念和技术覆盖所有建筑,尤其是对环境风险较大的建筑一定要用绿色环保的概念覆盖,使建筑对环境的干扰达到最小。二是要从单体建筑研究转向园区研究,特别是工业区、大型产业园区,创新文化区、创意园区等各种类型的园区都应率先用绿色建筑设计理念来进行全覆盖。三是绿色建筑要从城市走向乡村。因为绿色建筑本身就是一种适宜本地气候的建筑,如延安窑洞的覆土式建筑,通过巧妙的设计实现自然通风等,是非常节能生态的。类似这些农村绿色建筑怎么实施?目前国家对绿色小城镇的建设补贴1000万元到2000万元,希望各地积极把小城镇和村庄逐步改造成绿色生态的小城镇和村庄。四是要从通用走向“因地制宜”,对不同的气候区能很好适应。要对当地气候进行分析,充分利用当地的材料,建设适合当地的气候、有当地风格和当地文化元素的绿色建筑。五是要尽量建高品质的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可以用单项技术也可以使用系统集成技术,目前的绿色建筑有一星、二星和三星的,希望将来会有超过三星的。让绿色建筑的标准、质量更高,使绿色建筑对节能减排的效果更突出,贡献更大。

        仇保兴强调,我们面临的绿色建筑课题很多,必须充分发挥我们的智慧。绿色建筑是最容易集大成的,最容易出出类拔萃的人才,最容易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最容易使我们的聪明才干脱颖而出,最容易让我们抓住机遇。机遇永远垂青有准备的头脑。

  • 中加签署生态城市建设技术合作备忘录

        3月29日,在第八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暨新产品新技术大会开幕式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加拿大联邦政府自然资源部签署了关于生态城市建设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中国北方城市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合作。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中国北方城市开展如下方面的合作:木结构技术和体系在多层建筑中的应用;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和技术标准规范;可再生及替代能源在建筑和社区中的应用;节能建筑系统和材料的应用,如保温材料和地源热泵;采用建筑材料生命周期评估作为科学的分析工具帮助决策者、开发商和相关人员选择最环保的建筑材料;共享管理模型及软件工具来更好地整合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技术,克服传统的限制并获取更为高效和可行的市场化解决方案;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相关技术,包括城市与住区规划、水资源利用、垃圾处理、绿色交通等;合作双方共同感兴趣的其他领域。

        双方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在此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开展合作:信息和技术交流、培训和能力建设、项目规划分析、政策分析、指标基准和最佳实践方案、示范项目、科研、宣传和教育及合作双方同意的其他形式的合作。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召开成立会议

        4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简称“强条委”)在北京召开了成立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兼强条委主任委员田国民、标准规范处处长兼强条委秘书长王果英,强条委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相关领导,以及强条委委员和秘书处成员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强条委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成立并开展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和房屋建筑领域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工作的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根据《关于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函》(建标标函[2012]32号),第一届强条委由58名委员组成,田国民任主任委员,黄强任常务副主任委员,徐文龙、王凯、李铮任副主任委员,王果英任秘书长,程志军任常务副秘书长,王磐岩、鹿勤、林常青任副秘书长,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强条委成立会议由强条委常务副秘书长程志军主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俊院长代表秘书处承担单位致辞。王果英处长宣读了强条委成立文件,并宣布强条委成立。田国民副司长就成立强条委的重要意义和强条委工作任务作重要讲话,提出了做好强条审查、参与重要强制性标准编制、完成政府部门交办工作、研究我国标准管理体制等四点工作要求。强条委副主任委员徐文龙、王凯、李铮也分别作发言。随后,强条委委员集体听取了强条委常务副主任委员黄强所作的《强制性条文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了强条委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2012年工作计划等三个文件。

        2000年发布的《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明确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确立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批准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所迈出的关键性一步,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建筑市场具有重要的作用。此外,制定和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还是我国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重要举措。然而,随着近十余年来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实施和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对强制性条文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检验,强制性条文及其运行机制均有需要调整和完善之处。强条委成立后,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和支持下,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标准化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标准规范处)

  • 我国将加快建立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制度

        日前,在广东省云浮市召开了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会议,围绕创新农业经营的体制机制、建立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制度这两条主线,首批安排的24个试验区将开展的改革工作,以统筹城乡为重点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城乡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是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也是鼓励和引导各地探索创新的重要手段。

        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将通过以下几方面加强认识: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围绕创新农业经营的体制机制、建立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制度这两条主线来开展试验区的改革工作;着力在制度上下功夫,搞改革试验区要立足于建立新制度。

        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户籍制度、要素流动、社会管理创新和投融资等方面的改革,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和体制障碍,逐步形成统一的商品市场、统一的要素市场和完善统一的市场体系,实现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资源和要素的优化配置,推进城乡产业互动、经济相融,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今年是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开局之年,国家将从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将健全试验区工作机制,明确、建立相应联席制度,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突出重点,完善方案。从操作层面完善具体办法,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三是落实政策,强化支持。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在符合规定、程序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试验区的试验项目等。

  • 新农村建设:乡土建筑保护应关注

        随着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农村生存环境正发生着显著的变化。新农村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的局面,但这一过程也对乡土建筑文化内涵、建筑特色以及历史风貌的保护提出了紧迫的要求。

        乡土建筑,在广义上可以泛指具有地方传统文化特色的建筑,在狭义上多指农村地区的传统历史建筑。我国分布着大量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乡土建筑。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乡土建筑面临着被拆、迁、整、改、并的危险。无序的违章搭建随处可见,古建筑变得残缺不全,只能在新建筑的夹缝中得以生存。居住条件在不断改善,而如何解决乡土建筑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矛盾,已成为现阶段城乡建设与文物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

        要有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与技术规范的强有力支持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指出,要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强调,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

        国家文物局曾专门召开研讨会,制定《新农村建设中应予以保护的建筑推荐标准(初稿)》。不少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专项保护条例,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和地方政府的法规条例,都为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好乡土建筑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日益健全的政策支持。关键是城乡建设与文物工作者要把这些政策用足用好,落到实处。

        要加大乡土建筑维修保护资金投入的力度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乡土建筑保护需要资金,需要各地方政府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资金投入机制,在鼓励各级政府和集体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采取多渠道筹集民间资金用于乡土建筑保护;争取中央财政拨款,用于抢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村镇和传统乡土建筑;各级财政分别按比例提取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抢救本区域内的乡土建筑遗产;对于其他未列为保护对象的乡土建筑,可以通过相应的政策规定,鼓励、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对于产权属个人所有的有价值的乡土建筑,政府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要将乡土建筑保护纳入村镇建设规划

        乡土建筑的保护必须从源头做起,它从开始就介入村镇规划的工作中。各地政府要深刻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简单的“拆旧房,建新村”,不能把新农村简单地建成新城镇和拆旧建新。不论是进行局部整治,还是整体性原生态地保留古村落,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理性地进行规划。新的村镇建设要做好规划,必须重视乡土建筑文化内涵的提炼,一定要突出特色,包括地域特色、民族特色、乡土特色等,使其融入新农村的建设过程,同步协调发展。

        对乡土建筑集中、传统文化生态保存较完整的村落实行动态整体保护

        保护老村,就是将古村落整体性原生态地保留,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根据现有各类建筑保存状况不同、历史价值不一的情况,采取“重点保护、合理利用、局部改造、普遍改善”的指导原则,杜绝无限制地拆除老房子、扩展道路,对具有较高价值且保存完整的古建筑严格保存原状;对部分受损或功能有所改变的古建筑应进行小规模修缮,力求恢复原状;对确有价值但损毁严重的建筑应按原样进行复原;坚决拆除新建的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砖混结构建筑,以恢复原来的风貌;改水泥路面为传统的青石板路面。在整体保存原有建筑平面布局和风格的同时,各地应对建筑外观、形式和色调等制定标准,使其风格大体与保留建筑相协调。为了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乡土建筑在进行原貌恢复的过程中,应同时埋设给水电气等管道及线缆;对商铺及民居内部统一安装卫生设施,进行现代化改造,让村民能在传统建筑中享受现代化生活。

        新农村建设给乡土建筑的保护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也给文化事业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如果能够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化不利为有利,对于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 推广隔震减震技术提高建筑抗震能力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在昆明组织召开了抗震防灾工作暨推广建筑隔震减震技术座谈会。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建筑隔震减震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隔震减震技术在提高建筑抗震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水平。

        近年来,我国周边国家地震异常活跃,强震频发。我国城镇化进程高速发展,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突破50%,抗震防灾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经济、高效、合理地提高建筑工程抗震能力,已成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国内外经验证明,进一步完善抗震设防工程性措施,大力开展隔震减震技术研发和工程应用,强化抗震设防监管,对于有效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建筑隔震减震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隔震减震技术在提高建筑抗震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水平。与会专家、学者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继续在建筑减、隔震领域潜心研究,为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隔震减震技术水平作出贡献。

        会议指出,在充分认识隔震减震技术在建筑抗震方面的优势和发展前景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在工程应用阶段可能面临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工程设计施工人员尚未完全掌握隔震减震技术,一些工程采用的设计施工方案不尽合理,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由于专业配合不到位,建筑水、暖、电等专业设计没有考虑隔震减震技术要求,震后可能产生不必要的非结构性破坏;由于业主、物业公司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使用管理不当,可能导致隔震减震设施失效带来安全隐患。

        为此与会代表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工作,从国家层面大力推广建筑隔震减震技术在地震高烈度地区,特别是在学校、医院等重要建筑工程中的应用;要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对我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研究分析,尽快制定建筑隔震设计的行业标准,同时加快《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和《建筑隔震施工与验收规范》的编制工作;要开展建筑隔震减震工程试点示范工作,组织相关技术指南的编制和技术培训。

        会上,近年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委托开展建筑隔震减震技术研究的6个课题组分别汇报了研究成果或研究计划。云南、江苏、四川等部分地震高烈度省市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办公室负责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目前世界上最大单体隔震建筑——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和云南省减隔震技术研发示范基地。

  • 如何制造城市竞争力

        最近,英国《经济学人》智库(EIU)发布了“全球城市竞争力指数”报告,得出全球前120名“最具竞争力城市”。这里笔者将对EIU“最具竞争力城市”位列前10的三个城市的成长经历和发展经验进行介绍。

        1 纽约的成功

        在EIU的全球“最具竞争力城市”排名中,纽约位居榜首。该报告认为,纽约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由多样性带来的多元化就业机会和不断的新想法、创造力,也正是这样的文化及高品质的生活质量让更多的人才汇聚在纽约,为纽约的城市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

        其实,纽约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经是美国经济实力最强的10个城市之一。1961年,经济学家B. Chinitz比较了纽约和匹兹堡的经济增长,指出纽约发展成功的原因就是其具有多样化的产业并充满竞争。如纽约的成衣制造产业,主要是由很多规模很小且相对独立的制造商组成,但是这些小型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孕育出了当地的企业家精神。就像A. E. Lefcourt从擦鞋做起,然后开办了小型的制衣公司,最终成为名誉曼哈顿的摩天大楼建造商之一。M.Porter强调,竞争能够促使企业不断采用他人发明技术并努力提高,从而带动整个产业的增长。在过去几十年里,正是有了这样的竞争气氛,纽约人才有了举世闻名的创新和创造能力,并保持持续增长的竞争优势。

        2 波士顿的重生

        波士顿,位列此次排名第10位。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波士顿的人口不断下降,与罗彻斯特、匹兹堡和圣路易斯等并列被称为“衰退的城市”。但是,2000年后,波士顿成功再生,一举成为美国人均收入第八位的城市。

        哈佛大学经济学家E. Glaeser在《再造波士顿:1630—2003》一文中梳理了过去300多年间波士顿经历几次衰退和不断重生的历史。他认为,波士顿的成功在于其具有通过产业结构转型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再创造能力。19世纪的头50年,波士顿拥有大量航海技能人群,于是波士顿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发展远洋航海产业,将城市从美国重要的货运港口变成重要的远洋航海中心。当蒸汽机发明后,远海航行的技能逐渐被蒸汽船取代。和塞纳姆(Salem)、新贝德福德(New Bedford)等海运城市不一样,波士顿利用逃难而来的爱尔兰移民在技术上的优势和海运贸易积累的财富,大力发展工业制造业,成功转型为工业城市,继续保持很长时间的经济繁荣。

        后来,由于气候寒冷、制造业向境外转移、汽车的出现以及高税收和管制限制等原因,波士顿开始进入衰退——1910年波士顿是全美第五大城市,1980年时美国有19个城市的规模大于波士顿。面对这样的困境,波士顿再次调整了产业结构:放弃制造业,积极发展技术经济。波士顿接受过大学教育者比例在北美都市中居于前列,于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本方面的优势,专注于技能型服务产业的发展。通过这样的转型,1980年以后,波士顿的人口和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再次成为全美竞争力最强的城市之一。

        3 新加坡的崛起

        和欧美老牌城市不同,新加坡是新兴城市的杰出代表。在这次全球“最具竞争力城市”排名中,新加坡位于第三位,是亚洲最有竞争力的城市。EIU的报告认为,新加坡在物质资本投入、金融成熟度、体制效率、环境保护以及全球吸引力等方面表现十分突出。

        新加坡的崛起在于其能够拓展自身优势,积极融入全球产业分工,享受全球贸易带来的好处。1965年,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宣布独立建国。新加坡面积较小,国内消费市场相当有限,独立后更是失去资源丰富的大面积腹地。意识到这样的不足,新加坡政府利用独特的地理区位,果断实行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政策,响应全球市场需求,通过吸引外资来获取技术和知识。

        20世纪70年代,新加坡政府推行多样化工业发展政策,推动产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80年代以后,新加坡开始向技术密集型经济转变,成为那里的“第二次工业革命”。90年代后,新加坡政府抓住全球化良机,通过发展与本国经济相关的外部型经济来提高经济竞争力。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新加坡政府鼓励本国企业外包一些生产流程到要素供给比较丰裕的国家,促进本地企业走向产业链的高端,获取更高附加值;另一方面,新加坡充分利用中国、印度、越南等国的土地和劳动力优势来为本国经济服务。突出案例就是在这些国家发展产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就是一个典型代表。

        亚洲金融危机后,新加坡政府意识到外向型经济的不足,开始逐步调整发展战略。通过调整汇率政策、财政政策,强化本地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植本地企业等方式,来重新焕发新加坡经济,并取得很大成功。2000年以后,随着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新加坡政府开始投入大量资金提升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力资本,打造知识经济,包括培育本地企业家精神和创新精神、提高本地技术能力、拓展本国人力资本、积极吸引外国优秀人才。通过这些持续努力,新加坡在全球竞争中依然保持其高竞争力和领先位置。

        上述三座城市的发展经历,揭示了保持城市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几个共同要素:开放且贸易,充分利用和提高本地技能水平,保持多样化的本地产业结构并适时调整。(作者系复旦大学城市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

  • 长城测量将于今年完成名人故居认定标准拟出台

        今年4月18日是国际古迹遗址日30周年,同时也是《世界遗产公约》颁布40周年。日前,国家文物局在北京召开2012年文化遗产日郑州主场城市活动暨年度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文化遗产日主题和口号,通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对当前文物工作中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说明。

        今年将完成长城测量

        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国家文物局重点工作包括10大类、41项工作,比去年略有增多,涵盖了文物基础工作、重点文物保护、世界文化遗产、考古和大遗址保护、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社会文物管理、文物保护科技等方面。

        其中,西藏重点文物、山西南部早期建筑、涉台文物、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嘉峪关、大足石刻等文物遗址将得到重点保护。

        此外,还将完成长城测量和数据公布,更新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重点推动元上都、哈尼梯田等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文物保护法》将修订

        2012年是《文物保护法》颁布30周年,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核定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启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等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将针对近些年出现的新情况做重点调研,文物认定标准、公众保护文物参与方式、民间文物合法流通等都包含在内。

        名人故居标准将尽快出台

        近期,多处名人故居遭毁引发社会关注。相关负责人认为,名人故居的认定问题比较复杂,有的名人同一时期在不同建筑居住,有的名人故居历史沿革无迹可考,国家文物局将尽快出台相关认定标准,使保护有法可依。

        相关负责人指出,要区分文物复制和文物造假的概念。从事文物复制的单位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文物复制品应有表明复制的标识和编号,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以假乱真、扰乱市场秩序的造假行为将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

        对于文物市场管理中出现的文物鉴定、文物拍卖和古玩旧货市场管理等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相关单位限制媒体中估价类节目,提倡引导文物欣赏类节目,禁止现场交易;并将对文物鉴定单位建立资质认定制度,严厉打击拍卖欺压、知假拍假行为;此外还将引导网络古玩旧货交易,加紧调研,促进文物市场规范化发展。

        今年文化遗产日主题确定

        经过3个多月的征集、遴选、评审,并经过公众投票,今年文化遗产日主题确定为“文化遗产与文化繁荣”,口号是“保护城市根脉留住历史记忆”,“用真心保护用行动传承”,“相约天地之中传承华夏文明”,“今天多一点责任明天少一点遗憾”,“文化遗产人人爱有你参与更精彩”。

        今年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将于6月9日在郑州举行,届时将举办商都博物院开工奠基、河南文物珍宝展、嵩阳书院世界遗产监测中心揭牌、少林寺塔林保护工程启动等一系列活动。

  • 我国既有建筑加固技术与政策体系研究侧记

        2006年10月,青岛市著名的地标建筑——青岛大酒店被整体爆破,寿命仅20年;2007年1月,曾有杭州西湖最高楼之誉的浙江大学原湖滨校区3号楼轰然倒下,存世仅13年;2009年2月,曾是亚洲跨度最大的拱形建筑——沈阳夏宫被拆除,面世15年的夏宫在两秒钟内变成一堆废墟;2010年5月,位于北京建国门黄金地段、建成仅20年的凯莱大酒店宣布停业,它面临的也是被拆除的命运。

        拈取的上述一组实例,仅是“英年早逝”建筑的典型性案例。造成这些建筑“短寿”的原因很复杂,牵涉到前期规划、中期施工和后期的使用。但无论如何,“一拆了之”的做法显然不是上乘之选,国内外很多成功经验表明,“先天不足”完全可以靠“后天弥补”,至少可以让一部分有条件的既有建筑“起死回生”。

        赋予既有建筑新的生命周期,固然节省了很多资金的投入,但比节省金钱更重要的是节能理念的建立。在当今全球节能概念的大势所趋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倡导下,“延长建筑寿命是最大的节能”的观点,得到了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认可。

        日前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和北京筑福建筑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的部级重点科研课题“我国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技术与政策系统研究”,正是本着延长建筑寿命的理念设立的研究课题。课题旨在通过对我国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改造工程中存在的欠缺及不足的分析总结,完善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改造的操作性和实用性。重点研究我国既有建筑加层加固的相关政策与经济分析(包括既有建筑改造相关配套土地、能源供应、税收减免等)、加层结构体系(包括混凝土结构体系、砌体结构体系等)、改造后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分析、加层结构节能改造及既有建筑的各类开发模式,通过该课题的研究,形成技术管理上的一致性,为提高我国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技术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建筑能耗在总能耗中所占比例逐年攀升,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既有建筑的改造利用的前景和潜力已被越来越多的人看好。事实上,我国每年既有建筑加层加固及节能改造工程已呈增长趋势。那么,如何在政府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下,科学利用加层加固技术,对既有建筑实施抗震、节能及扩容改造,已成为国家和主管部门、专家及相关企业关注和研究的焦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农科在该课题的验收会上介绍了北京市已经开始的对老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的规划和设想。他说,北京市财政将会投入600多亿元资金,到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1582个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此次改造将采取专项资金加社会资金的方式,政策保障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按计划,今年北京市将完成1500万平方米房屋的抗震加固节能综合改造,包括680万平方米的老旧房屋抗震加固节能综合改造和既有建筑的节能单项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的楼房将采用外套式工业化加固的方式,用钢筋混凝土等构件实施加固,并加装外墙保温和节能窗户。在综合改造中,由于楼房“加肥”,会给相关户型增加8~15平方米的面积,而恰恰是这十几平方米面积的扩容,将会抑制很多家庭今后10年的改善性需求。

        张农科表示,改造后居民楼抗震能力将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要求,节能能力也将充分提高,降低采暖季标准煤耗2/3,室内温度能够达到北京市冬季室温标准。老旧房屋的管线等附属设施也将得到更新,房屋的使用不仅更加舒适,使用寿命也将延长至少10年。

        该课题的主要承担单位——北京筑福建筑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涉及建筑行业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开发的同时,积极进行既有建筑的改造和再开发,在建筑抗震、节能灯综合改造上,理念、技术和经验都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公司董事长董有介绍了他们在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改造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后表示,既有建筑改造大有可为,他们希望将多年来累积的对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技术的研究成果,服务社会、造福百姓。

        行业专家指出,既有建筑加层改造具备很多优势:原有房屋一般多在地理位置较好、交通方便、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地区,房屋改造可以不用征地就能大幅度增加建筑面积,节约征地费用和配套费;可以在占地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该区域的建筑密度,节约用地的同时却不影响区域环境的协调;套型变化不大的加层,施工时不用搬迁,从而解决了拆迁过渡、安置的难题,同时也节省了大量的搬迁费用;在加层改造的过程中,通过合理调整平面和立面格局,更新原有水暖电等配套设备,达到提升使用功能、美化环境的目的;加层改造的建设周期短、投资小、见效快,可以快速摆脱目前建房速度跟不上需求量的窘境;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承载力的增长剩余,在地基不作处理或略加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加层改造,其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 中日在京共建前瞻性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2006年10月,青岛市著名的地标建筑——青岛大酒店被整体爆破,寿命仅20年;2007年1月,曾有杭州西湖最高楼之誉的浙江大学原湖滨校区3号楼轰然倒下,存世仅13年;2009年2月,曾是亚洲跨度最大的拱形建筑——沈阳夏宫被拆除,面世15年的夏宫在两秒钟内变成一堆废墟;2010年5月,位于北京建国门黄金地段、建成仅20年的凯莱大酒店宣布停业,它面临的也是被拆除的命运。

        拈取的上述一组实例,仅是“英年早逝”建筑的典型性案例。造成这些建筑“短寿”的原因很复杂,牵涉到前期规划、中期施工和后期的使用。但无论如何,“一拆了之”的做法显然不是上乘之选,国内外很多成功经验表明,“先天不足”完全可以靠“后天弥补”,至少可以让一部分有条件的既有建筑“起死回生”。

        赋予既有建筑新的生命周期,固然节省了很多资金的投入,但比节省金钱更重要的是节能理念的建立。在当今全球节能概念的大势所趋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倡导下,“延长建筑寿命是最大的节能”的观点,得到了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认可。

        日前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验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和北京筑福建筑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的部级重点科研课题“我国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技术与政策系统研究”,正是本着延长建筑寿命的理念设立的研究课题。课题旨在通过对我国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改造工程中存在的欠缺及不足的分析总结,完善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改造的操作性和实用性。重点研究我国既有建筑加层加固的相关政策与经济分析(包括既有建筑改造相关配套土地、能源供应、税收减免等)、加层结构体系(包括混凝土结构体系、砌体结构体系等)、改造后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分析、加层结构节能改造及既有建筑的各类开发模式,通过该课题的研究,形成技术管理上的一致性,为提高我国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技术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建筑能耗在总能耗中所占比例逐年攀升,在城市建设发展中,既有建筑的改造利用的前景和潜力已被越来越多的人看好。事实上,我国每年既有建筑加层加固及节能改造工程已呈增长趋势。那么,如何在政府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下,科学利用加层加固技术,对既有建筑实施抗震、节能及扩容改造,已成为国家和主管部门、专家及相关企业关注和研究的焦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农科在该课题的验收会上介绍了北京市已经开始的对老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的规划和设想。他说,北京市财政将会投入600多亿元资金,到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1582个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此次改造将采取专项资金加社会资金的方式,政策保障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按计划,今年北京市将完成1500万平方米房屋的抗震加固节能综合改造,包括680万平方米的老旧房屋抗震加固节能综合改造和既有建筑的节能单项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的楼房将采用外套式工业化加固的方式,用钢筋混凝土等构件实施加固,并加装外墙保温和节能窗户。在综合改造中,由于楼房“加肥”,会给相关户型增加8~15平方米的面积,而恰恰是这十几平方米面积的扩容,将会抑制很多家庭今后10年的改善性需求。

        张农科表示,改造后居民楼抗震能力将达到现行国家规范要求,节能能力也将充分提高,降低采暖季标准煤耗2/3,室内温度能够达到北京市冬季室温标准。老旧房屋的管线等附属设施也将得到更新,房屋的使用不仅更加舒适,使用寿命也将延长至少10年。

        该课题的主要承担单位——北京筑福建筑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涉及建筑行业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开发的同时,积极进行既有建筑的改造和再开发,在建筑抗震、节能灯综合改造上,理念、技术和经验都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公司董事长董有介绍了他们在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改造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后表示,既有建筑改造大有可为,他们希望将多年来累积的对既有建筑加层加固技术的研究成果,服务社会、造福百姓。

        行业专家指出,既有建筑加层改造具备很多优势:原有房屋一般多在地理位置较好、交通方便、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地区,房屋改造可以不用征地就能大幅度增加建筑面积,节约征地费用和配套费;可以在占地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该区域的建筑密度,节约用地的同时却不影响区域环境的协调;套型变化不大的加层,施工时不用搬迁,从而解决了拆迁过渡、安置的难题,同时也节省了大量的搬迁费用;在加层改造的过程中,通过合理调整平面和立面格局,更新原有水暖电等配套设备,达到提升使用功能、美化环境的目的;加层改造的建设周期短、投资小、见效快,可以快速摆脱目前建房速度跟不上需求量的窘境;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承载力的增长剩余,在地基不作处理或略加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加层改造,其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 我国将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日前,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总结表扬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在郑州召开。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会上强调,各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认真学习河南等地经验,全面推动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机制,筑牢基层一线火灾防控网络,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城市社区的火灾防控水平。

        刘金国指出,为期5个月的全国“清剿火患”战役刚刚结束,战役期间,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警种、各部门以前所未有的联合执法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火灾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创造了战役期间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直接财产损失四项指标降幅均在60%以上,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新成绩。其中,河南等地坚持“全民消防”理念,坚持机制创新,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推动消防工作向基层延伸,摸索出了一条破解基层消防工作失控漏管难题的新路子。河南等地的实践证明,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能够有效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有效推动消防工作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问题,是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效载体。

        刘金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坚持消防工作与社区警务工作相结合、消防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以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等为基本单元,将“网格”逐级细化到单位场所、庭院楼栋,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管理网络,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基层、最末端。

        刘金国强调,各地要积极推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协调、指导;积极发展基层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大力推动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充分发挥巡防、保安队伍作用,广泛发展群众性消防组织,鼓励扶持消防公益事业。年内,国家级、省级重点镇和经济发达镇要全部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十二五”期间,全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要达到9万人。

        刘金国表示,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公安消防部门与派出所科学合理划分列管单位,街道、乡镇组织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农村定期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建立经常化宣传教育机制,广泛动员各基层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家庭、楼院,面对面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建立规范化工作运行机制,切实落实隐患移交查处、工作例会、区域协作等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政府工作目标、文明创建等内容。

        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了郑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做法。河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和江苏、云南、重庆、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新疆公安厅(局)及深圳市公安局等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总队,铁道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林业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 我国城市在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方法

        目前,“人口众多”与“地大物博”在空间上分离,运输成本高,构成了我国城市广大居民谋求生存和发展时所面临的基本矛盾。这也决定了中国城镇化必须实施精明增长的方式,即社会和谐、建筑紧凑型和多样性、公共交通优先、生态文明和低碳生活方式等。

        人口由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集聚,越来越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地理特征。200年前,世界上只有不到3%的人口住在城市里,100年前这一比例增加了10%,21世纪初该比例上升至50%,而2050年世界人口在城市居住的预期比例将是70%。

        多数城市仍在“应付奋力成长”

        根据国际著名城市与区域规划大师彼得•霍尔于2005年提出的划分标准,目前世界上的城市有三种类型:

        一类是发达国家“应付老龄化的成熟城市”,这类城市的特点是人口总量稳定或者下降、经济成长和转型缓慢,并且有处理环境问题的相关资源;第二类是“对付非正式超限发展的城市”,这包括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印度次大陆的很多城市,绝大部分伊斯兰中东城市以及某些拉美和加勒比地区的贫困城市等,其特点是人口总量快速增长(包括迁移和自然增长),经济严重依赖非正式行业,贫困现象非常普遍,环境和公共卫生等基本问题突出、管理困难;第三类是“应付奋力成长的城市”,主要分布在东亚、拉美、加勒比和中东地区,其特点是人口总量增长率在递减,某些城市还面临老龄化的前景;经济成长依然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经济成长所带来的环境和其他社会问题。

        当前,中国多数城市属于上述第三类城市,但也不乏自身特点。在过去30多年里,中国快速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备受关注。目前影响中国人口从农村向城市部门转化的主要因素:一是农村具有很高的人口密度,有些甚至超过西方国家的城市人口密度;二是数量巨大且过剩的劳动力,为非农就业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三是市场经济激发了农民脱贫致富的置业经商潜能。

        城市人口规模巨大

        目前,中国城市人口接近7亿,到2030年预计将有大约10亿人居住在城市。根据麦肯锡预测,届时中国将出现221座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而目前欧洲只有35座类似规模的城市),其中有23座5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

        中国现在的人口总量,已大于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人口总和。如果每年新增1%的城镇人口,就意味着有超过1000万的人口由农村进入城市,这相当于许多欧洲国家的人口总量。2006年,欧洲40多个国家中,人口过1000万的只有15个。以上这些数字,其含义相应地包括了规模巨大的资源利用和环境影响以及就业、住房、交通、社会保障的匹配问题,意味着将出现更多的城市景观和国土整治优化,意味着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互动,也意味着二三产业大量增加和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将有更多的人群参与社会关系的建构。

        城镇化模式具有多样性

        城镇化模式具有多样性,这与中国的地域结构、人口和经济规模紧密相关。一方面,中国地形西高东低,地理条件和人文环境区域差异明显。绝大多数人口集中于东南部,而处于干旱或高寒地区的新疆和青藏高原所占空间是我国陆地的1/3,其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却不到2%。同时,中国的资源包括矿产、水能资源和水资源却呈现逆向分布,使人和物的空间分布产生巨大反差。“人口众多”与“地大物博”在空间上分离,运输成本高,构成了广大居民谋求生存和发展时所面临的基本矛盾。这也决定了中国城镇化必须实施精明增长的方式,即社会和谐、建筑紧凑型和多样性、公共交通优先、生态文明和低碳生活方式等。

        另外,中国各省的经济和人口规模都相当可观,但差距甚大。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08年,中国34个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GDP总量,与同期其他国家相比,其中有6个超过泰国,10个超过新加坡,15个超过新西兰,24个超过越南。而且,每个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的GDP总量,都超过了同期的蒙古、老挝、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就人口规模而言,中国的人口总量不仅位于世界前列,有些省份的人口已然过亿,超过很多国家的总人口。2006年,全球范围内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仅11个。因此,与许多国家只有一个城市群不同,中国多样性的特征,需要区域间的竞争合作,需要多个城市群以及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

        地方政府城市治理水平亟须提高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的发展以及城市中人口和产业活动的聚集,大大促进了经济增长。同时,由于自身经济地理特点尤其是制度性约束,中国的城镇化也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如在全球化作用下出现的经济、社会、环境等不均衡;大量移民对城市的永久性迁移、就业以及教育、医疗、社保等诸多方面的诉求日益增强。

        在继续推进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同时,提高地方政府的城市治理水平是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任务。这包括转变地方经济增长方式、改进分配体系和社会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等。中央政府则需主要针对要素市场进行改革,以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土地和资本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 2012我国主要城市建筑节能目标一览

        北京:4年新建35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

        按照规划,未来4年内,全北京市要新建3500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这些建筑将主要设置在新城和重点功能区,并包括一部分旧城内的重建项目。据北京市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开始,新城和重点功能区建设要建立包括节能减排目标、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纳入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落实到具体的地块和项目中。

        上海:七举措推进建筑节能

        《中国建设报》记者从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获悉,为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上海将采取7项措施:一、聚焦重点区域、重大项目,推广绿色建筑,建设低碳城区;二、加强信息管理,构建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三、立足实际,探索适合本地气候特征与城市发展特点的节能技术体系;四、借鉴国际经验,用市场机制开展建筑节能服务工作;五、依照“重点公建、全面落实”原则,逐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六、结合新农村建设,拓展建筑节能工作领域;七、切实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天津: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00万平方米

        2012年天津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天津今年将重点开展节能建筑结构体系和单一保温体材料研究,大力推广砂加气等墙体保温材料应用,实施400万平方米四步节能住宅试点。

        四川:2015年年底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

        3月初出台了《“十二五”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明确城市规划区内城镇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必须全面严格执行国家节能50%的设计标准,鼓励农村建筑参照执行国家节能50%的设计标准。到2015年年底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全省实现全面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实心页岩砖的使用量不超过25%,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比例平均达到75%的目标。

        深圳:多项举措推进节能节材绿色建筑

        深圳市建设局推出多项措施推进绿色节能建筑,100%的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将严格按照《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施工。这些节能设计标准有多项强制要求,设计图纸不符合这些节能标准,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工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大监督执法的力度,对新建建筑强制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陕西:绿色建筑工作是重点

        “2012年陕西省建筑节能领域将把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评价等相关技术的研发攻关,加快绿色建筑适用技术、适用产品的转化应用;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技术支撑单位;着力推动10个重点县、3~5个重点镇的绿色建设。

        苏州:将建公共建筑能耗数据库

        加强新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苏州市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依据公共机构能耗普查统计数据,建立公共机构能耗数据库,并定期进行维护。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平台,及时对部分能耗高的单位进行专项调查,不断提高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效率。

        河北: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

        2012年,河北省建筑节能的工作目标是: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100%;城镇节能建筑占既有建筑总量比例比上年提高2%,达到29%;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率达38%,按要求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建设任务;各市建成1个以上10万平方米绿色小区项目,县级市绿色小区建设见成效,全省建成绿色小区达到20个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及承德、保定两市中转平台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山东:民用建筑节能年内立法

        目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已列入今年山东省人大立法计划,山东省建筑及各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确保下半年提请省人大审议,力争年底前颁布实施。在建筑节能的具体实践方面,山东省将大力发展节约资源的绿色建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今年该省每个城市至少应有3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甲级设计单位应至少完成1个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这将作为年底全省建筑节能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山东省今年继续全面推进新建建筑节能,确保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8%。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方面,该省要求,2012-2013年要完成3485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江西:新建建筑节能达50%,设计标准执行率达100%

        西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工作2011年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使建筑节能工作更上一层楼,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明确2012年建筑节能工作目标:新建建筑节能达50%,设计标准执行率达100%。

        内蒙古:全年完成节能改造任务1000万平方米

        2011年,内蒙古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成果显著,全区共完成节能改造任务1100万平方米,拨付国家和自治区节能改造奖励补助资金9亿多元,改造量为历年之最。与此同时,内蒙古还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自治区23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已建设完成17个,新增国家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9个。2012年,内蒙古将继续大力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计划全年完成节能改造任务1000万平方米。

        贵州:201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强力推进建设节能

        以科技为支撑,全面推动建设领域节能,重点加强县城及以下民用建筑施工阶段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争取提前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任务,按时完成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任务,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范围,完善绿色建筑示范、评价标识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制定城市道路照明改造指导意见,引入企业开展路灯节能合同能源管理,开展西秀区试点,扩大建设领域节约能源支持工业加快发展的规模。

  • 推广高强钢筋务必多管齐下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专家赴武汉调研,召开了由钢企、设计、审图、施工、业主和物流配送等22家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并重点对市场供应和物流现状及高强钢筋的项目应用进行走访,主要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钢筋标识不清,容易混用;二是负公差值超规问题突出,影响工程安全和质量;三是钢筋市场供需不平衡,信息难衔接,销售计量不统一;四是尚未形成完善的集中加工配送机制。

        武汉顺乐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钢铁生产企业反映,厂家利润空间小,销售环节不统一,供需间信息不衔接,大型钢企与小型钢企的产品质量偏差大,没拉开价差。如小型钢企售往县级或农村市场的高强钢筋仅比大型企业生产的高强钢筋便宜约300元/吨;335MPa级钢筋售价仅比400MPa级钢筋便宜约50元/吨。这样导致一些大型钢企、特种钢企生产不积极,特别是市场上存在负公差较大的钢筋,对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造成影响。

        中南建筑设计院、武汉市建筑设计院、湖北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设计和审图单位反映,按照2010版《混凝土设计规范》设计,部分钢筋品种采购不到。目前湖北市场上还没有500MPa级钢筋在售,且300MPa级钢筋采购也困难;个别设计院不熟悉2010版《混凝土设计规范》对高强钢筋应用的要求,设计中受力钢筋仍全部采用335MPa级钢筋。钢筋强度提高后其延性如何控制?减少用钢量后混凝土表面裂缝如何控制?这些亟须通过统一规范和标准解决。

        中建二局、三局,武汉建工集团,万科等建筑业施工、监理单位和业主反映,高强钢筋标识不清,难与普通钢筋区分;钢筋品种规格不全,造成部分产品采购困难影响工期。虽然钢筋现场加工已形成一种观念,且现场加工灵活方便,有利于保证现场施工进度,业主和监理单位也便于对钢筋加工质量进行检查,但钢筋强度提高,现场加工难度增大,加工成本提高。若钢筋采取集中加工配送的方式,质量难以保证,且效率低,监理单位还需派人到加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使得监理费用增加。

        武汉长江金属交易中心、湖北华融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钢材物流企业反映,高强钢筋目前还没形成性价比优势的原因是物流成本过高、服务半径缩小,尚未形成完善的加工配送机制。此外,半成品运输费用增加、运输中如何保证成型钢筋运输质量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为此,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们建议,一是应转变钢企的生产方式,淘汰中小钢企的落后产能,提升高强钢筋的经济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二是加强对二三线城市、农村建材市场的监管,不允许负差钢筋上市;三是要统一销售和配送模式,采取“计数不计量”的销售方式对产品质量进行双控、多控;四是减少中间环节费用,特别是降低物流成本,保证供货品种齐全、优质优价;五是避免因供货不畅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现场堆放生锈;六是在减钢量的同时要减少各种加工成本和用工成本,通过现场培训规范捆扎和加工流程,确保高强钢筋在“最后一米”的工艺和质量。

        率队前往武汉调研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副司长宋友春表示,目前推广应用高强钢筋的技术条件已逐步成熟,但仍需各方配合、多管齐下做好此项工作,调研组将针对大家的意见建议提出下一步改进意见和措施。

  • 55项工程荣获第10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3月27日,第10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颁奖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上海世博会永久性场馆工程、广州亚运会场馆工程、新疆乌鲁瓦提水利枢纽工程等55项工程荣获第10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在颁奖仪式上表示,通过詹天佑奖优中选优评出的土木工程精品,代表了我国当前土木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最高水平,展示了最新科技创新和应用成果。目前,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已经发展成为涵盖我国工程建设各领域的科技创新最高奖项,在发挥科技奖励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激发工程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促进工程建设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詹天佑奖评选符合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代要求,并根据国家的建设方针不断调整。2007年,詹天佑奖将贯彻执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以及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方针作为参选工程申报的重要条件之一,倡导土木工程建设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节能环保意识,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努力。2009年,詹天佑奖评选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更加注重新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对高能耗、高污染、浪费资源的项目不予考虑,大力倡导土木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为推动和引领土木工程领域科技创新与进步作出了努力。

        郭允冲强调,工程建设的技术创新要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为根本,要将真正可靠有效的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到工程建设实践,以创新来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升。郭允冲寄望詹天佑奖评委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促进土木工程科技发展与创新为根本工作,通过多部门协作、多学科集成,促进重大科技攻关,突破核心技术,通过建设重大工程,努力促进土木工程事业发展与科技创新;要通过奖励促进制约工程建设领域发展的关键技术的突破,促进土木工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土木工程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土木工程领域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着力点,着力提升土木工程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希望获奖单位要带头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带头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带头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在保证优质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工程技术创新,利用工程技术创新促进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进一步提高。

        据悉,詹天佑奖于1999年设立,至今已经评选了10届,奖项涵盖了建筑、桥梁、铁道、隧道、轨道交通、公路、港口、水运设施、水利设施、市政工程、住宅小区等土木工程行业的各个领域,经过10届评选,共有276项土木建设工程获得詹天佑奖(香港和澳门地区7项)。获奖工程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作用,对促进我国土木工程行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中国城镇化战略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3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亚州开发银行共同主办,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承办的“中国城镇化战略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此次研讨会主要是就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完成的“中国城镇化战略选择政策研究”课题进行陈述与研讨。这项课题是国家发改委与亚洲开发银行的招标课题,由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持,联合国土部土地整理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共同完成。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亚洲开发银行副行长斯蒂芬•格罗夫致辞。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陈亚军主持研讨会。

        徐宪平指出,中国城镇化已进入质量与速度并重发展的新阶段,其基本态势是城镇化仍将处于较快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模式亟待转型;城镇化转型发展条件日趋成熟。未来应该走公平共享、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城镇化道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

        格罗夫祝贺课题组完成了这个课题。他说,中国城镇化率超过50%,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中国未来城镇化道路的政策选择问题关系重大,需要认真研究对待。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在研讨会上就“中国城镇化战略选择政策研究”课题进行报告陈述。他回顾了中国城镇化的发展历程与现状,指出中国城镇化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城镇化质量不高、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粗放、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机会不均等、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突出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户籍制度改革缓慢;土地利用制度改革滞后;等级化行政管理体制下公共资源过度向行政等级高的城市集中;现行财政体制与城镇化发展不相适应等。

        李铁在报告陈述中建议:要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完善其它相关配套改革。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毛其智就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区域布局和影响因素、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京文就中国城镇化战略选择和预测、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邱爱军就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关键性制度研究做分报告。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原新加坡市区重建局局长刘太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级规划司副司长张勤、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主任、教授唐子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副司长许长旺、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副院长王一鸣、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刘国洪等专家对李铁主任的主报告及三个分报告分别进行点评。专家们积极评价该报告所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同时也提出相关建议。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地区经济司、固定资产投资司、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地区经济司、基础产业司、社会发展司、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外事司;亚洲开发银行总部及其代表处;欧盟、世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国省级发改委有关部门共30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 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国发〔2012〕1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关于2012年工作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意见如下: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适度的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今年拟安排财政赤字8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代发地方债2500亿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对“三农”、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水利、地质找矿等的支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继续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和标准,压缩大型运动会场馆建设投入。全面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实施结构性减税。认真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继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违规担保、承诺。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计署、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管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总量适度、审慎灵活的要求,兼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稳定和防范金融风险。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好货币信贷供求,保持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广义货币预期增长14%。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继续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大力发展外汇市场,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汇率避险工具,管好用好外汇储备。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协调机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控。规范各类借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机构、环境保护部、审计署等负责)

        (三)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大力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完善鼓励居民消费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家政、物业、医疗保健等服务业。鼓励文化、旅游、健身等消费,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支持引导环保建材、节水洁具、节能汽车等绿色消费。扩大消费信贷。加强城乡流通体系和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体育总局、旅游局、全国老龄办等负责)

        (四)不断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促进投资和消费良性互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加强政府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优先保证重点在建、续建项目,有序推进国家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把好土地、信贷、节能、环保、安全、质量等准入和审核关,加强对重大项目特别是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的监管、督查,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审计署、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银监会、统计局、能源局等负责)

        二、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五)搞好价格调控,防止物价反弹。增加生产、保障供给。继续把抑制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作为稳定物价的重点。落实好“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大中城市要有合理的菜地保有量,稳定和提高本地应季蔬菜自给水平,同周边地区和优势产区协作建设“菜篮子”产品基地。加强重要商品产运销衔接,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体系,做好主要农产品收储和投放,增强市场调控能力。搞活流通、降低成本。严格执行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认真落实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社区平价菜店等的扶持政策,鼓励城市连锁超市、高校、大型企业、社区与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对接,减少流通环节,增加零售网点,充分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税收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农产品批发、零售增值税政策,推动流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管、规范秩序。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价格和医疗、通信、教育等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治理交通运输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纠正大型零售商业企业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把握好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人民银行、农业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卫生部、税务总局、统计局等负责)

        三、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六)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着力提高单产。引导农民调整结构,扩大紧缺、优质农产品生产,支持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产。农业补贴继续增加总量,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完善机制,新增补贴重点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种生产服务组织倾斜。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今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7.4元和16元。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大县奖励补助资金。实施新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加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力度,让扶贫对象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扶贫办、林业局、粮食局等负责)

        (七)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良种繁育、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完善农业技术补贴制度,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到田到户。建好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高产创建和标准化创建。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农业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中科院、林业局、粮食局等负责)

        (八)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安排12287亿元。搞好灌区配套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加强农村水电路气以及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文化部、环境保护部、林业局、气象局、粮食局等负责)

        (九)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认真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严格保护耕地。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国有农场、林场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林业局、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等负责)

        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促进新能源利用的机制,加强统筹规划、项目配套、政策引导,扩大国内需求,防止太阳能、风电设备制造能力的盲目扩张。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扩大技改专项资金规模,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以汽车、钢铁、造船、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落实并完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活力。实施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海关总署、国资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金融监管机构、电监会、能源局、监察部等负责)

        (十一)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抓紧制定出台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加快理顺能源价格体系。突出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和千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用能管理,发展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实施节能发电调度、合同能源管理、政府节能采购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推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水电,加快页岩气勘查、开发攻关,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强能源通道建设。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开展节能认证和能效标识监督检查,鼓励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着力解决重金属、饮用水源、大气、土壤、海洋污染等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严格监管危险化学品。今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PM2.5)等项目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推进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草原生态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治理,严格保护江河源、湿地、湖泊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建设性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进程。(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科技部、外交部、电监会、林业局、国管局、气象局、海洋局等负责)

        (十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充分发挥各地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新10年的政策措施,加大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力度,加快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积极支持东部地区转型发展、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强和完善跨区域合作机制,消除市场壁垒,促进要素流动,引导产业有序转移,推动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扶贫办、国家民委、质检总局、海洋局等负责)

        (十三)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从各地实际出发,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根据资源环境和人口承载能力,优化全国生产力布局,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和与国土规模、资源分布、发展潜力相适应的人口布局。各类城市都要夯实经济基础,创造就业机会,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管理服务,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合理引导人口流向,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服务,着力解决农民工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入园上学、住房租购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逐步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让农民无论进城还是留乡,都能安居乐业、幸福生活。(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公安部、农业部、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全国老龄办等负责)

        五、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十四)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教育经费要突出保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提高使用效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负责)

        (十五)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素质教育,逐步解决考试招生、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进学校民主管理,逐步形成制度。(教育部牵头。只明确一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十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源配置要向中西部、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继续花大气力推动解决择校、入园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农村中小学布局要因地制宜,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孩子们就近上学的关系。办好农村寄宿学校,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校车和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负责)

        (十七)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办好民族教育。高等教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紧密结合,提高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完善国家助学制度,逐步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覆盖到所有农村学生,扩大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各级各类教育领域。(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中国残联、民政部负责)

        (十八)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支持企业加强研发中心建设,承担国家和地区重大科技项目。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更好地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倡导学术诚信,鼓励独立思考,保障学术自由,弘扬科学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国防科工局等负责)

        (十九)全面加强人才工作。深化人才体制改革,大力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完善人才培养、任用、评价、激励机制。努力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社会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资委、侨办等负责)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扶持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与就业安置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中西部地区建设。加强职业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管理,开展劳动关系争议排查,加强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农业部等负责)

        (二十一)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今年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多渠道增加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社保服务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各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整合归并,有些服务可委托银行、商业保险机构代办。加快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发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会等负责)

        (二十二)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负责)

        (二十三)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负责)

        (二十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医药分开、管办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形成对外开放的多元办医格局。充分调动医务工作者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中央编办负责)

        (二十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控制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加强药品安全工作。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二十六)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加快实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覆盖,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范围扩大到60%的县(市、区)。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殊扶助标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面,提高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保障水平。(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安部、国务院妇儿工委、民政部负责)

        (二十七)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抓紧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民政部、公安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银监会等负责)

        (二十八)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实行居住证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好服务。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电子政务网。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民政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司法部、法制办、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总署、海关总署等负责)

        (二十九)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推进应急产业发展。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告和共享、社会动员等应急机制建设,推进应急处置突击力量建设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国务院办公厅牵头)

        (三十)加强安全生产、食品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部门监管责任,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安全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电监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总署负责)

        (三十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求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和基层。采取综合措施,集中精力化解信访积案。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畅通和拓宽诉求表达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加大从政策层面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推进群体性利益诉求矛盾解决。(信访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等负责)

        七、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三十二)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提供优质丰富的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努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守诚信、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档案事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深入开展对外人文交流,促进中外文化相互借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文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体育总局、社科院、文物局、教育部、档案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侨办负责)

        八、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三十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消费税制度。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等负责)

        (三十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控股大型金融机构改革,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推动实施银行业新监管标准。推进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健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三十五)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研究推进铁路、电力等行业改革。完善和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财政部、铁道部、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机构、电监会、教育部、卫生部、能源局等负责)

        (三十六)深化价格改革。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逐步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完善成品油价格改革,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各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电监会、能源局等负责)

        (三十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促进机会公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效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统计局等负责)

        (三十八)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三十九)加快推进政府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粗暴执法、渎职失职和执法腐败等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依法设定、实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严禁领导干部插手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矿业权拍卖等经济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监察部、法制办、审计署等负责)

        九、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四十)适应新形势,创新对外经济工作。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形成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四十一)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保持外贸政策基本稳定。稳定出口退税政策,扩大贸易融资和信用保险,改进海关、质检、外汇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帮助企业克服订单不足、成本升高、摩擦增多等多重困难和压力。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深入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品牌、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向中西部转移。巩固美日欧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稳定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承接服务外包。制定加强进口、促进贸易平衡的指导意见,完善进口政策,搭建更多的进口促进平台,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负责)

        (四十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更加注重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实施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中西部地区。(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四十三)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宏观指导,强化政策支持,简化审批手续,健全服务保障。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能源、原材料、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合作和跨国并购。(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创新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模式,支持“走出去”的企业相互协同、集群发展。规范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放宽居民境外投资限制。加强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维护我境外企业人员和资产安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四十四)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努力保持与发达国家经贸关系稳定发展,全面深化与发展中国家的互利合作。继续推进自贸区建设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建设,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继续在多哈回合谈判、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十、加强民族、宗教、国防、港澳台侨、外交工作

        (四十五)进一步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和发展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维护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国家民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扶贫办、宗教局、侨办负责)

        (四十六)继续加强侨务工作。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支持他们积极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侨办、外交部负责)

        (四十七)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大力提高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的能力。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局、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保障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四十八)全力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支持特区政府积极应对国际经济风险挑战,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长期繁荣发展。衔接和落实好支持港澳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大幅提升内地对港澳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对接,深化合作,支持港澳参与国际和区域经济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建设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推进横琴新区建设,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港澳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旅游局、铁道部、海关总署等负责)

        (四十九)拓展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继续坚持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增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意基础。全面深化经济金融合作,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商谈取得新进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积极扩大各界往来,开展文化、教育等交流,使两岸同胞联系更紧密,感情更贴近,利益更融合。(台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民政部等负责)

        (五十)继续推进全方位外交。继续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积极参与周边各种合作机制,推动区域合作深入发展,共同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地区环境。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扩大互利合作,推动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和共同利益。加强与各大国的战略对话,增进战略互信,拓展合作领域,推进相互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多边事务和全球治理,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做好政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国家、人民和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善始善终,恪尽职守,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一要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并于4月20日前报国务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全面负起责任。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二要通力协作,强化配合。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认真履行职责。要坚决克服推诿扯皮的现象,摒弃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切实提高办事效率。需要多个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三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所有工作都要讲求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诚倾听民意,不回避矛盾和问题。要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四要加强检查,健全问责。要强化考核和行政问责,严肃责任追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执行力。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维护中央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国务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 2012城镇化高层国际论坛引起媒体高度关注

        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突破50%,城镇化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新的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为了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联合各方力量,广泛邀请中国城镇化政策的制定者、实践者以及海内外专家学者,于3月25日在上海举办中国城镇化高层论坛,共同讨论中国城镇化发展的重大政策与实践问题。

        这次论坛充满了国际化元素,来自世界各地的数十位国际嘉宾们围绕着“城镇化与可持续发展” 、“农民工社会融入”、“城市发展与城市规划”等重点、热点问题展开多视角、深层次的探讨,为此引起各方媒体的高度关注。

        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房地产报、上海电视台、东方早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对于本次论坛予以了不同层次的报道。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营报、财经等市场化媒体也参与了报道。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上海电视台、河南卫视对本次论坛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上海电视台在报道中引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的发言,推进城镇化首先应完善城乡平等要素交换关系,城镇化发展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城镇化、工业化成本,政府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受益中分配比例,积极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先后发出五篇报道。报道中关注了“城镇化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文中引用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的发言,中国城镇化率的快速增长建立在低成本的基础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欠帐;相当一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障残缺不全;公共服务能力明显低于城市的扩张;在这些背景之下,当前中国城镇化的推进模式不可持续。不进行改革,城镇化是很难走上合乎国情、合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道路。

        另外,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报道中显示了对我国耕地资源被过度侵占的担忧:“随着城市开发,水泥正在侵占耕地和绿地,影响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文中引用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杨伟民的建议,控制土地开发强度需调整空间结构,同时构建两横三纵的城镇化战略格局。

        中国房地产报在报道中关注了“农民工融入”问题。文中引用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主任李铁的观点,户籍制度导致的公共服务差异化,已成为解决当前农民工融入社会的最大难题。他认为,首先要厘清改革方向,然后从户籍管理制度、中央财政体制、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综合配套改革,才能实质性推动农民工融入社会。

        在网络媒体方面,新浪网在新浪首页、新浪新闻中心、新浪财经的重要位置发布了本次论坛新闻,并与东方网同时对本次论坛进行了全程图文直播,编发了专题网页。为更好的交流探讨,新浪网在会场设置了微博大屏幕,延伸了论坛交流平台。新华网在城市频道头条位置对本次论坛进行了报道。腾讯网新闻频道首页进行了报道。中国网、中国经济网、上海政府网、腾讯网、大洋网、新民网等多家媒体转载。

        在“城市发展与城市规划”的问题上,凤凰网进行了重点报道。文中引用了原新加坡市区重建局局长刘太格的观点,做城市规划要像人体一样把将功能处理得完善。现在许多政府,包括中国政府在内,做形象工程,却没有完善的体系将形象工程融入,应该有选择找一个亮点的工程,其它的应该是做成比较背景式的建筑。就好像合唱团,背景建筑是合唱团的团员,唱得是谐音,地标建筑就是独唱者,需相互映衬。

  • 观念误区阻碍地热开发利用

        “地球正处在壮年期,热量很大,可供我们利用的地热资源潜力巨大。”3月30日,中国科学院院士汪集旸在成都理工大学作题为《地热能开发利用与节能减排》专题报告时呼吁,加大地热能资源开发力度,促进节能减排。

        “地热能将在未来能源结构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汪集旸指出,地热能是蕴藏在地球内部巨大的自然资源,已成为21世纪能源发展中不可忽视的可再生能源之一,也是可再生资源中最现实和最具竞争力的资源之一。相对于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最大优势在于稳定、连续和利用效率高。

        “地热不受天气和季节变化影响,任何时候都能发电,可以避免风能、太阳能利用中产生的垃圾电。”汪集旸指出,地热发电的利用系数高达73%,约为风能发电的3倍,太阳能发电的4倍。“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最具现实意义,将替代化石能源为我国未来能源提供基础负荷。”

        其实,早在上世纪70年代,我国就认识到了地热能的重要性,曾掀起过全国性地热勘探和开发利用的高潮,然而地热却没有持续“热”起来。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汪集旸表示,观念的误区导致地热开发利用不温不火。“一种观念认为地热量太少,另一种观念认为中低温地热资源不能用来发电。”

        对此,汪集旸援引相关数据纠正,我国现有的地热资源相当于8600亿吨标准煤,仅中东部沉积盆地中就探明地下热水资源491.7亿立方米,蕴涵的能量相当于18.54亿吨标准煤。“我国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量较保有量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汪集旸认为,应大力推进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优化其开发利用模式,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据汪集旸介绍,地热利用可分为地热发电和地热直接利用两大类。一般来讲,150摄氏度为高温地热与中低温地热的分界点,高温地热用来发电,而中低温地热则直接利用。我国以中低温地热为主,高温地热主要集中在西藏羊八井和云南西部腾冲等地。

        “利用中低温地热发电大有可为。”汪集旸认为,我国高温发电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了,而中低温发电需要在关键技术上进一步突破,以解决其发电效率低的问题。他坦言,从资源评价到勘探技术再到发电技术,我国都与国际先进水平有很大差距。

        “经历了地热开发热潮后,我国地热利用技术尤其是地热发电技术没有形成积累,也正是这段时间拉大了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汪集旸指出,人才资源匮乏、研究力量薄弱以及缺乏扶持政策制约着地热的发展,而初期投资太大则成为地热开发过程中的最大瓶颈。“不过,开发地热,需要冒一定风险。”汪集旸说。

        “现在正是地热开发利用的最好时期,一定要牢牢抓住。”汪集旸建议,一要加大支持力度,摸清资源家底;二要建立国家级平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三要加强新技术研发,实施示范工程;四要制订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地热发电产业化。

  • 第四届中国房地产科学发展论坛举办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日前在上海举办第四届中国房地产科学发展论坛。与会代表以“完善保障制度,推进住有所居”为主题,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言献策。

        论坛既有大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和实践,也有中小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经验介绍。北京市的代表介绍了特大城市加快解决外来工作人员住房问题的经验,上海市的代表交流了利用集体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和做法,天津市滨海新区的代表谈了通过“分层保障”构建可持续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体会。在住房保障实践中积累了一定创新经验的安徽铜陵、湖北黄石、山东泰安的代表,分别就住房保障的并轨运行、评分轮候、住房公积金的“零余额账户”管理交流了经验。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的代表介绍了公共租赁住房标准化与部品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在创新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方面,与会代表建议,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争取信托资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以股权式投资形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的作用。

        此外,为了给住房保障科学发展、系统发展、连贯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论坛还开设了“住房保障制度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保障房住区规划与建筑设计”、“保障房建造质量与人居环境”、“保障房投资融资与运营管理”4个分论坛。

  • 造价168特别推荐:历时十年一建考试真题等你下载!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安排(人社厅函〔2012448号),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14日至15日,考试科目共设4个。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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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建筑市场步入信用管理时代

         日前,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暨常州市建设工程“三合一”评标系统启动仪式在常州举行,标志着该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正式由试点转向全面推进阶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江苏省副省长何权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郭允冲指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我国建筑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建筑市场中各方主体信用缺失的情况还比较普遍。一些建设单位不按工程建设程序办事,强行要求垫资承包、肢解发包、明招暗定、拖欠工程款;一些承包企业层层转包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导致质量和安全问题;一些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中介不中。这些问题不但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而且容易产生腐败问题。因此,加强整顿建筑市场非常重要。而建筑市场存在较多不规范行为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意识比较薄弱,建筑市场各管理环节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缺乏联动,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违法违规的失信成本比较低。因此,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郭允冲表示,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工程项目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建筑市场和现场联动为切入点,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省域范围内省、市、县一体化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建筑企业、执业注册人员和工程项目信息资源共享,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及其信用行为等信息数据的互通、互用和互认的目标。为省、市、县上下联动监管、市场和现场联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常州市创新管理手段,建立了技术、商务、诚信的“三合一”综合评标系统,将诚信引入招投标,实行失信惩戒机制。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启用和常州市建设工程“三合一”评标系统的运用,进一步增强了建筑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在全国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其他地方和国家层面上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对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何权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作为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水平的突破口,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倾斜,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快建设步伐,加快各省辖市“子系统”建设,力争年底前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库,并与省平台实现对接。要注重完善制度,围绕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抓紧制订建筑市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将工程建设项目置于政府、市场和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信用信息的约束力和威慑力,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提高信用水平。

         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江里程等出席启动仪式,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代表该厅与各市签订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

         按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江苏省各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完整的企业库、人员库和项目库,明年12月底前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工程招投标。在各地级市本级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向其所属县(市)延伸,实现完整意义上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全覆盖。

         摘自《中国建设报》

  •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做到“五个求深化”

         2月16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会在南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郭允冲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明办主任近80人参加会议,来自7个地区的8个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

         郭允冲指出,去年以来,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中央提出的目标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具体部署,突出为民服务导向,结合实际,精心策划,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对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进步、树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良好形象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郭允冲要求,今年全系统的创先争优活动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在5个方面求深化。一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求深化。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和本部门中心工作的完成确定争创主题,紧紧围绕推动“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确定争创主题,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确定争创主题。二是在增强服务意识上求深化。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主动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求深化。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办好利民便民实事,推动征收拆迁、信访工作、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市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四是在努力改进作风上求深化。要紧贴行业特点,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出发,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转变服务作风,优化服务流程。五是在丰富创新载体上求深化。要把创先争优活动和各类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将文明单位、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赋予创先争优的理论内涵,努力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建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和展示科学发展的形象窗口。

         郭允冲强调,要积极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探索建立教育、考核评价、弘扬先进等长效机制;要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结合今年即将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把远学重大典型和树立身边典型结合起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要全面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既要总结活动的特点、做法、成效和经验,也要抓住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文化成果的转化运用。

         摘自《中国建设报》

  • 住建部全面部署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2月15日至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加大城乡规划实施监督力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会前接见全体督察员并讲话,副部长仇保兴作工作报告。

         姜伟新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定要认真履行这一重要职责。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通过直接向地方派驻督察员,对经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防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确保城乡规划能发挥出在城市建设中的指引和约束作用。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形成快速反馈和及时处置的监督机制,减少违反规划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和经济损失,是完善城乡规划层级监督机制的制度创新。

         姜伟新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从2006年开始,先后分6批向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9个城市派驻了共102名城乡规划督察员。6年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对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督察员的工作得到了派驻城市政府的认可与尊重,取得了明显成效。督察员通过列席会议、调阅资料、踏勘现场和卫星遥感等方式,对事关城市长远发展的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等核心资源进行监控,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苗头,及时发出督察建议书和意见书,督促地方进行整改,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几百余起,在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不可再生资源和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姜伟新表示,2011年年底,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达到51.27%,这标志我国开始进入城市型社会,城镇化成为继工业化之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这一时期,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城乡建设突飞猛进。中央提出要“强化规划约束力,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当前形势下,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加强和改善城乡规划综合调控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围绕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总结前6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督察员派驻范围,2012年基本覆盖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同时,各省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向省辖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

         会上,仇保兴作了题为《紧凑、多样与低碳———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的工作报告,从目前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源短缺等问题出发,阐述了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核心理念,即推行紧凑城市发展模式、保持城市多样性和建设低碳城市,对督察员履行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

         仇保兴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提高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效能。督察员要督促各地严格执行已经公布的城市规划,对规划确定的绿线、蓝线、黄线、紫线以及禁建区、限建区等强制性内容进行严格监管,努力将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严格实施,为促进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座谈会期间,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围绕进一步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加大城乡规划实施监督力度进行了讨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摘自《中国建设报》     

  • 省建设系统政研会粤中片(2011.中山)

     

         11月17-18日,省建设系统政研会粤中片(2011.中山)研讨会在中山市召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省建设系统政研会副会长谭龙海同志作会议总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调研员、省建设系统政研会秘书长何思权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第五届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暨推广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用心惠民”品牌文化建设经验现场会议精神,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杨玉平,党委副书记钟庆延以及粤中片各会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山、广州、珠海、韶关、东莞、江门、省直等7个单位紧紧围绕“创先争优促发展,加强和创新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这个主题,分别就坚持为民服务、围绕业务抓党建、创先争优、努力打造机关文明新貌、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人文关怀等方面交流了研究成果。

         会议指出:这次会议主题鲜明,研讨成果比较好,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目的,对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会议要求:各会员单位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这次片会为新的起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突出重点,奋发进取,不断提高政研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形势需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积极贡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办供稿)

  • 省建设系统政研会粤西片(2011.阳江)

     

         2011年10月27-28日,省建设系统政研会粤西片(2011.阳江)研讨会在阳江市召开。粤西片片长肖广明主持会议,省建设系统政研会谭龙海副会长出席并作会议总结,何思权秘书长传达了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第五届企业文化建设论坛暨推广青岛市市政公用局“用心惠民”品牌文化建设经验现场会议精神,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李孟志、党组书记冯国强以及粤西片各会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共53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阳江、湛江、茂名、高要、清远、云浮等6个单位就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文明行业、深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交流了研究成果。

         会议指出:这次会议主题鲜明,研讨成果比较好,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目的,对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会议要求:各会员单位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一是认真抓好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化发展繁荣水平;二是认真总结成绩经验,不断提高政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自身建设。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办供稿)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吉林省签署合作备忘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吉林省签署合作备忘录,姜伟新孙政才王儒林出席签约仪式

         2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在长春市签署了《关于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健康发展合作备忘录》。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儒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房俐,副省长王祖继出席签约仪式。姜伟新、王儒林代表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双方还举行了工作会谈。

         根据备忘录,双方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东北地区及吉林省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有关决定精神,大力开展“暖房子”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工程以及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共同促进城乡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备忘录具体包括了将“暖房子”工程与建筑节能和城市减排、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景观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以及供热计量改革相结合的运作模式,探索北方寒冷地区解决冬季城市供热问题的新模式等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和吉林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2月13日,姜伟新在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和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等陪同下,现场考察了长春市师大一教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长春市市政公用综合监管平台和“东方家园”廉租住房项目,详细了解了项目的组织实施、运行效果等情况。

         摘自《中国建设报》

  • 创新手段 强化监管 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创新手段 强化监管 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在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台然(2011年3月9日)

    同志们:

         大家好!

         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建设工作的要求,传达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建筑业会议精神,回顾2010年全省造价管理工作情况,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围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中心任务,研究部署今年的造价管理工作。

         刚才袁庆华站长已对2010年全省造价管理工作进行了很好的总结,客观分析了当前我省造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全省建设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对今年的造价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总结全面、分析客观、安排合理,我完全赞同!佛山、广州、深圳还就工程造价互联网备案、招标控制价监管、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等交流了工作经验,值得大家借鉴。希望大家会后能有机会多到交流地市观摩学习。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克服困难,迎难而上,2010年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过去一年,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紧紧围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具体而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我省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建筑业的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以下几个亮点值得总结和发扬:

         (一)克服困难,履行职责,积极应对机构改革

         自2009年底,全国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以后,全省绝大多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都没有了经费来源,甚至有些地方到现在还没有解决经费问题,包括省造价管理总站。坐吃山空,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费“有出无入”矛盾越来越突出。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大局为重,恪尽职守,坚定信念,继续履行政府赋予的各项职责,确保了造价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内部做好在职员工的思想工作,稳定机构、减少和避免技术人员的流失;外部积极加强与各有关单位沟通,寻求政策理解和支持,并且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努力做好机构、职能、人员等定位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全省22个地市区(含顺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经费问题都有不同程度解决,但有些解决的程度非常有限,有些是临时性的,还存在反复的可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以重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对造价机构改革十分关注,并积极支持更加合理的定向,力争为造价管理创造更为理想的事业环境。

         (二)狠抓重点,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没有财力作保障,工作开展的难度可想而知。就是在这种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围绕工程造价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狠抓重点,成效明显。

         首先,在计价依据的制定方面,顺利完成了2010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含计价通则、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绿化等)的后续审查、出版和发行,并组织专业人员编制了清单计价指引和技术交底报告;承担了4项国家标准、定额和1项行业标准的编制任务,分别是《建设工程工料机数据标准》、《工程造价基础术语标准》、《全国轨道交通费用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附录B和《工程计量与支付操作规程》;完成或基本完成5项省内标准、定额的编制,分别是《广东省钢结构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轨道交通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标准》。

         其次,在计价政策的执行上,狠抓了2010计价依据的宣贯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全省2010计价依据宣贯会,宣传政策变化和水平变化情况;二是统一部署,精心安排,组织了宣传月(2010年4月)活动,分赴全省22地市(含顺德)进行技术交底;三是多种形式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包括举办省直造价员和师资培训班,举办专门的研讨交流会,将2010计价依据列入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等。广泛的宣传和深入的技术培训,使广大从业人员熟悉了新的计价依据,为2010计价依据的贯彻执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去年4月1日起,全省各地都陆续开始使用新的计价依据。

         (三) 不断创新,实施工程造价互联网备案系统

         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造价灵活多变、不确定性大,是建筑市场最为活跃的因素,也是建设各方主体最为关切的内容。长期以来,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局限于计价标准的制定、造价信息的发布,缺少对具体建设项目的跟踪,没有形成市场监督的有力抓手。工程造价监管不到位,也给恶性竞争、违法转包、围标串标、拖欠工程款、高估冒算等不良市场行为甚至违法违规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为强化市场监管,全省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不断探索,丰富监管手段,在招标控制价备案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概算价备案、合同价款备案、竣工结算备案等多个环节。由省造价管理总站牵头、在佛山市实施的“四价”互联网备案系统突破传统管理方式,采用先进的网络平台和系统,以具体建设项目为对象,跟踪其建设各阶段的计价行为,是建筑经济监管中的一大亮点。以跟踪具体项目为抓手,监督计价主体资格和执业行为,可以扭转过往造价监管不力的局面,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值得总结和推广。

         (四) 发挥优势,主动参与建筑市场的监管工作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雄厚的专业力量,技术优势明显,可以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挥重要作用。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紧紧围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发挥专业优势,注重配合,积极主动地参与了大量建筑市场的监管工作。招标控制价备案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竣工结算备案范围进一步扩大,施工合同备案工作稳步开展;广州市造价站积极推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设工作,出台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标准,促进信用体系的建立;深圳造价站将合同“静态”备案延伸至“动态”监管,积极创建合同履约动态监管体系,极大地提升了合同监管水平;惠州市造价站参与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计价的引导和约束,提高项目投资效益;顺德市场站参与日常的招标监督和施工合同管理,并通过变更管理、结算备案等多种手段对招标工程进行事后监督,确保中标结果的执行。此外,去年年底,全省造价系统还参与了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许可后的核查工作,省造价管理总站承担了省核查组的组织工作,核查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05家,抽检项目259个;105家企业中合格66家,基本合格28家,不合格11家,发出整改通知书和问题确认书40份。基本摸清了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状况、发育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不仅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针对性采取措施积累了第一手资料,而且对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也为市场清出开了个好头,震撼效果很明显。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够保证机构不倒、军心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能够积极参与建筑市场的监管,进行如此大量的基础性技术研究,并在大胆创新方面,进行了一些试点工作,实属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省各级造价管理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造价管理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共同做好今后的造价管理工作。

     

         二、认清形势,正视问题,把准工程造价管理发展方向

         2010年,我省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大家都知道,汪洋书记在虎年最后一天专程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拜年,并作了重要讲话,讲话对全省的建设系统主要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和表杨。但尽管如此,我省的建设管理工作仍在某些方面或环节还存一些问题,刚才袁站长已经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很好的归纳,需要大家认真分析和对待。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如何认清形势,把准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方向,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我提三点要求:

         (一)认真贯彻汪洋书记讲话精神,科学谋划工程造价管理事业

         高水平的管理一定是科学的管理,有科学的目标。设定科学的目标要有远见。汪洋书记来建设厅拜年讲话谈到“三旧”改造时,对比了我国的建筑与欧美国家的差距,指出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到三五十年甚至上百年后的物质水平,并期待我们提高建设理念。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就应当充分发挥工程造价的引导和约束功能。汪洋书记说:“仅仅考虑当前的需求,看起来好像是节约,其实不然。考虑长远的需要,可能现在觉得浪费,其实是最大的节约”。汪书记的讲话蕴含了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哲理。工程造价不应该仅仅考虑建设期的建造费用,还应包括建设项目的使用、维护、拆除和旧料回收等的影响,这是科学发展的需要。工程造价作为建筑经济的集中反映,不仅要服务工程建设,更要引导工程建设。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是一个很好的命题,具有科学性,而且在一些欧美国家已经实践,需要我们从战略的高度,好好谋划,让它能够在我省工程项目建设中生根发芽

         (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需要准确定位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定位问题,不仅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己应该考虑的问题,更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今天各地市行政主管部门都有人到会,在此提出一些要求。当前面临的客观情况是:机关编制少,工作开展人手捉襟见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人员、有技术,但职责在各地不是很明确,“英雄需用武之地”。因此,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好位,应结合实际,客观分析建设管理工作开展的需求,做到职责与定位相呼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了“关于界定对省造价管理总站职责和被委托职责的意见”(列入本次会议资料中),赋予了省造价管理总站参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管理等各项职责,并委托省造价管理总站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和专业人员的计价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这不仅是工作的需要,更是一种导向,值得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借鉴。刚才,有三个地级市也介绍了相关的工作经验,他们的一些具体工作措施,在我们工程造价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了作用,希望大家相互取长补短,加以研究。

         (三)工程造价管理需要依托监管和服务

         监管和服务是政府部门永恒的话题,监管是手段,服务是目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开展必须依托监管和服务。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动态监管的参与度,通过监督,制约不规范行为,制裁违法行为,达到建立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的效果;要加大行业发展的指导力度,加快技术性标准的制定,提高服务水平,达到提高行业发展水平、促进建筑业发展的目的。

         三、发挥优势,创新管理,不断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造价管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工程造价动态监管,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和谐发展。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到所肩负的责任,服务于提高城市(镇)化水平,正视问题,创新思路,为“十二五”规划开个好头。刚才袁站长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下面我再强调四点:

         (一) 注重调研,夯实基础

         首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是实施造价管理的主体,其生存状态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开展、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建设管理工作等,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目前,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尚未明确,事业机构分类改革的去向还不明朗,经费来源及其保障程度还存在变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要多调研,开阔视野,开拓思路,筹划多种改革方案,尽最大的努力,坚定最好的信念,预备最坏的准备,打好机构改革的基础。其次,要大力推进工程造价管理的立法。依法行政,立法是前提。法律法规的严重滞后,已经给工程造价管理带来了职能界定的模糊、机构定位不力、执法依据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还将影响到人员的稳定、技术的研究、行业的发展等。“亡羊”还须“补牢”,法制建设仍然是今后一段时期内造价管理工作的重点。近年来,甘肃、云南、四川等省都陆续出台了条例,湖南、江苏、湖北等省也出台了新的政府令,省造价管理总站要多组织调研,学习兄弟省市成功立法的经验,大力推进立法工作,着眼长远,夯实工程造价管理事业的基础。我们相关经济特区有立法权的市,应大力推进工程造价立法工作。

         (二) 创新手段,强化监管

         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管理都将以规范市场秩序为主线,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力度。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围标串标、违法转包、挂靠、不执行中标结果、“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诸多不诚信或违法违规行为,都与工程造价有密切关系。因此,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必须创新手段、强化工程造价的监管。创新手段、强化工程造价监管,首先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研究开发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库(造价师、造价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库,将人员和企业的资格(资质)与资质许可、注册管理、诚信记录等串起来,实施联动系统化管理,堵住各环节脱节的管理漏洞,为全面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创新手段、强化工程造价监管,其次要注意总结经验,推进建设工程造价互联网备案系统。研究开发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互联网备案系统,将主体资格、执业行为与具体的建设项目串起来,让工程造价的确定阳光化,全面约束计价行为,不遗漏管理死角。佛山市实施的“四价”互联网备案系统,借助先进的网络平台,监管的方式简明实用,监管手段先进科学,推广容易;以建设项目为对象,抓住项目不放手,找准了着力点,约束效果非常明显,佛山的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经验值得总结;创新手段、强化工程造价监管,还应配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体系的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实施工程计价行为的主力军,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主动承担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核查任务,进一步细化核查标准。针对分支机构运作较为混乱的局面,制定切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政策性管理文件,明确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运作模式等,规范分支机构的管理。针对工程造价文件较为混乱的问题,制定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范本,统一质量要求,加强对咨询服务的引导和约束。

         (三) 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全过程造价管理是工程造价的远景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有具体的时间表,要研究确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稳步提升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的形势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职责,当务之急是要积极应对机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机构职能、定位等的问题;其次是要围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新手段,加强监管,扭转过往工程造价管理不力的局面;三是要围绕工程造价信息化和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稳步推进各项工程计价依据和标准的制定工作。

         (四) 关注诉求,服务民生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摆正位置,深刻领会管理也是服务的内涵,密切关注建设各方主体的诉求,包括及时准确的工程造价信息、公平的造价纠纷调解、工程计价政策的问答、建筑工人工资的动态调整、工程计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程造价咨询的操作指引等。回应这些诉求都是造价管理机构应履行的职责,这是一项民生、民心工程,涉及到建筑工人合法利益的保障、建筑群体最基本的工作条件以及社会矛盾的化解等,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列入日常管理之中,充分利用己有的技术力量和业务优势,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满足市场需求,让社会满意、让群众满意。

         同志们,问题需要正视,困难需要克服,目标需要有远见,发展需要有创新,工程造价管理已经处在发展的关键路口,更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工程造价管理事业的新发展,为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 广东省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

         2012年2月13日,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及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省“两会”精神,总结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谋划部署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林木声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庆方厅长在会上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报告,省纪委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长、厅党组成员李锡洪同志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书面报告。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分管副市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计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人民政府签订了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与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城乡住房建设局签订了201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林木声指出,2011年,全省各级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认真履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职责,在探索城市化发展新路子方面开拓了新思路,在推进区域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在宜居城乡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调控方面取得新突破,为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林木声强调,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一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把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作为统领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核心任务,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坚定不移抓好城乡规划建设,大力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二是要坚定不移推进宜居城乡建设,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三是要坚定不移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实现“住有所居”;四是要坚定不移抓好房地产调控,大力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五是要坚定不移完善绿道网建设,大力发挥绿道网综合功能;六是要坚定不移狠抓建筑节能,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城市。

         房庆方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2012年要认真贯彻落实林木声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以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统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着力创新住房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大力规范建设市场,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提高全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的贡献。

  • 住房城乡建设会议:全省今年新建保障房约15万套

         2月13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副省长林木声代表省政府与各地签订了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据悉,2012年国家下达我省实物建房任务为14.39万套,新增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7600户。而根据各市责任书的汇总,全省实物建房任务为14.67万套,租赁补贴8363户,共约15.5万套,比国家下达的任务有所增加;但相较2011年国家下达31万套、最终实际新开工33万套相比,今年的任务数几乎减半。对此,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昨日强调,今年保障房的工作重点是加快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并提高竣工率。

         广深分别为4.5万和3.5万套

         在我省15.5万套目标任务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约10.86万套,经济适用住房4766套,限价商品住房16670套,其余为各类棚户区改造。

         具体到各市的任务来看,广州市为4.5万套,其中租赁补贴5000户;深圳市为3.5万套。公租房也是两市建设的重点,均超过2万套。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和深圳市2012年仍将保留较大规模的限价房,其中广州市9000套,深圳市5700套。

         此外,2012年保障房建设任务量较大的市还包括佛山市7500套(不含顺德区的3000套)、东莞市7500套、惠州市5400套、江门市5032套;在粤东西北地区,汕头市、韶关市也超过5000套。

         今年建设规模根据需求确定

         关心保障房建设的人会发现,2011年国家下达广东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是31万套,最终广东实现新开工33万套,因此2012年约15.5万套的新开工任务比上年大幅缩减约一半。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表示,“2011年全国的任务数是1000万套,今年减至700万套;而广东的任务数从去年的31万套缩减到15.5万套,缩减幅度超过全国,令人感到意外。

         对此,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昨日接受南方日报专访时表示,以往保障房建设规模的确定是自上而下的,即中央确定全国总数,再分解到各省、市、县。这一办法行政色彩过浓,也往往与真正的需求脱节。省政府已审议通过并将在近日出台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确立了“问需于民、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解决”的新思路。这15.5万套建设任务的确定,就是贯彻了这一思路,是根据各市县上报的需求数汇总而成的。

         省住建厅厅长房庆方在会上也强调,今年保障房的工作重点是加快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并提高竣工率,“竣工率将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

         彭澎对此表示,以需定建的工作思路只要能够保证建设量足够应付实际需求,是可以理解的。“此外今年更多地追求竣工率,把去年大量的新开工消化,这可能传递出一个信息:未来也许会形成第一年新开工任务多、第二年任务少的开工竣工周期,以形成良性循环,防止‘挖坑开工’的现象。”

         链接

         实施差别化

         信贷税收限购政策

         去年是楼市调控的关键一年,广东的调控成绩如何?今年广东楼市调控将何去何从?昨日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传递出一些宝贵的信息。

         据了解,去年广东及时公布了各城市房价控制年度目标,建立了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约谈问责机制。广州、深圳、佛山和珠海先后完善细化或出台了商品住房限购政策,韶关、中山、湛江等市相继实行商品住房限价政策。

         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商品住房均价7612元/平方米,同比上涨8.65%,涨幅比上年收窄1.4个百分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市区新建住房价格均未突破年度控制目标。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899亿元,同比增长33.9%;购置土地面积229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4%;商品房销售面积77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总体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

         对于今年的政策动向,省住建厅厅长房庆方表示,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是坚定的,各地一定要坚决执行。要根据当地的实际,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落实地方政府对房价调控的责任,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和限购政策。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独家向南方日报表示,房庆方的表述并不意味着广东的楼市调控政策将有所调整,也不意味着首套房可能松绑,“广东还是会按全国的统一政策来办”。

  • 佛山三年砸千亿 广佛线二期工程今年动工

         103个项目中,“广佛地铁南延线”等多个项目与广州密切相关

         三年砸1000亿元完成包括“广佛地铁南延线”、“魁奇路东延缩短与广州南站距离”等103个项目,用三年时间实现佛山城市升级,用三年时间摘取“全国文明城市”牌匾……2月10日,佛山召开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暨201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并定下了一系列宏伟目标——如果进程顺利,3年之后,佛山将可能成为珠三角最具竞争力的强市。

         尽管佛山目前仍背负着300亿的债务,但佛山的主政者并不打算给相关项目责任部门留下些许余地,抛出了“三年后开庆功大会”的豪迈之言。

         千亿元资金民间资本是重头

         2月10日,佛山市政府礼堂内坐满了来自佛山各大部门的一把手,与会者人手一沓关于《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暨201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的资料,上面记录了未来佛山城市升级的103个项目以及创文计划书。

         据悉,103个项目覆盖佛山五区,涉及佛山组团中心提升工程、“三旧”改造工程、公共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态环境和宜居城乡建设工程、产业新城建设工程、城市管理智能化建设工程等六大方面。政府计划为此投入的资金更是高得令人咋舌——1000亿元。这对于原本已经背负着300亿元政府债务的佛山市而言,无疑是倾力一搏。

         不过,对于项目所需的巨额资金,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并不担心。他指出,政府出资是一部分,来自民间的资本才是重头戏。

         此外,李贻伟透露,目前佛山已争取到一定的土地指标,足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

         精心选项目

         顺德只有10多个

         当日,佛山五个区都立下“军令状”,表态会倾尽全力攻坚佛山城市升级三年计划和创文行动。记者留意到,在这103个项目中,五个区所分得的“蛋糕”似乎存在很大差距。其中,南海区分得36个重点项目,禅城区次之有26个,顺徳则只有10多个。

         对此,李贻伟解释,五区对于此次升级项目的申报都很踊跃,政府共收到来自五区提交的城市升级项目300多个,但“好钢用在刀刃上”,结合佛山当前的发展状况和区域特征,政府最终精挑出了103个“有把握完成的”的项目。

         “把这103件大事做成后,佛山会比其他城市好得多。”行事一向豪爽的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在动员大会上,并没有给相关项目的责任部门留下些许余地,他说:“103个项目必须完成,3年后我们在这里开庆功大会”。

         “创文”不停歇

         佛山争取3年成事

         在李贻伟的理想蓝图中,3年后值得庆祝的除了城市升级外,还有“创文”这块成为佛山人民翘首以盼的牌匾。为了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佛山早在2006年就立下战书并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创文行动,与“老大哥”广州的经历类似,佛山的创文之路走得并不顺利,去年全力冲刺,最终获“提名资格”。今年佛山依然“屡败屡战”,并提出“3年拿下‘创文’牌子”的日程表。

         曾亲历了广州“创文”路、从广州天河区委书记调任佛山已半年的市长刘悦伦称,争取借城市升级这步棋来缩短“创文”之路。他说,佛山去年创文认同度和支持度分别高达96.4%和97.5%。有群众支持,这项文明之役的胜算很大。

         【现场花絮】

         “高明区投2.7亿元?不是高明选择”

         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这句话,令高明区区长黄棋泰窘得忙擦汗

         在动员大会上,佛山五区要职人员都上台一表决心。当高明区区长黄棋泰发言表示高明区要花2.7亿元来支持落实城市升级时,一向说话直率的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当场不高兴了。“2.7亿元这么少?(这)显然不是个高明的选择啊!”李贻伟一句话,令黄棋泰窘得忙擦汗。

         佛山市长刘悦伦则给高明区圆了一下场。他直言,如果南海、顺德走在前面了,可以放手让他们去干。市政府会多支持和帮助高明、三水两区。哪个区没有做好,佛山的城市升级都不能说是成功的。

         “只有佛山五虎个个生威,那才是全面的提升。”刘悦伦说。

         【权威解答】

         千亿巨资主要来自民间

         3年内推进103个项目会不会太多?进程如此快,会不会催生出豆腐渣工程?1000亿元资金投入,压力会否太大?这是很容易产生的疑问。毕竟103个项目涉及到整个佛山五区未来3年的发展,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一步慢,步步慢,我们的城市建设不能再等。”佛山市长刘悦伦语气坚定地回应。

         李贻伟将此次城市升级计划比喻成“愚公移山”,他认为,佛山城市建设已远远落后于经济建设,若不把这座“拦路山”移走,前方就没有路可走了。

         刘悦伦表示,此次推进升级的力度比较大、动作比较快。但强力推进并不等于放弃精品。特别是一些重点规划、重大项目、重点区域,佛山会进行“精雕细琢”,比如说佛山新城的建设,要打造几个精致的、漂亮的地方,或者一看就“很佛山”的地方,做佛山的明信片。

         在资金上,目前佛山已有300亿元政府债务,原本计划5年内还完,却因三年城市升级计划的推出而重组债务,延迟至10年后还清。此举引起的争议很大,谨慎的人认为,升级计划会拖垮佛山经济。对此,李贻伟重申,在1000亿元中,政府财政投入只占一部分,更主要的还是靠激活民间资本。

         刘悦伦表示:“假如现在所有的钱都用来还了,恰恰失去了最好的时机”。

         项目聚焦

         佛山“升级”缩短广佛距离

         新快报记者留意到,此次佛山103个城市升级项目中,广佛地铁南延线、佛山魁奇路东延等项目完工后,将进一步拉近广佛之间的距离。

         广佛线二期今年动工

         作为重大项目之一的广佛线二期工程线路长约6.57公里,共设置4座车站,从目前的广佛线起点站魁奇路站延伸到澜石站、世纪莲站、东平站、小涌站,与规划佛山三号线、广佛环线、广佛江珠城际线换乘。该工程将佛山中心城区与正在建设的佛山新城连接起来,使佛山的交通系统与广州市强大的交通系统连为一体。按照计划,南延线计划今年9月动工,2015年12月开通。

         禅城15分钟到广州南站

         佛山魁奇路东延线桂澜路至一环段新建工程,全长3.494公里,初步计划建成双向8条主车道、4条辅道。项目建成后,经魁奇路从禅城到广州南站只需15分钟。

         据了解,目前禅城直通广州的主干道只有广佛高速。魁奇路东延线项目的规划早在8年前就做了规划,但一直未建设。目前,有关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已出炉。当地政府仍在为18亿元的巨大耗资筹集资金,并作沿线居民动迁准备。

         佛山新城建设提速

         作为佛山未来的新核心,佛山新城(原佛山东平新城)从2003年提出开建,至今9年仍难聚人气。最新公布的103个项目将佛山新城列入重点,包括加快新城文化中心(公共文化综合体,包括特色步行街区)建设,新城滨江景观带建设等。

         据了解,两年前,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曾在佛山经济分析会上坦言为其进展缓慢而“吃不下饭,(新城)几十亿元放在银行动不了,每天的利息都够买一辆奥迪了!”去年5月开始,佛山新城建设得以大提速,公共文化综合体、交通枢纽中心、商务中心等十多项重点项目总投资达220多亿元。

         目前,佛山新城内佛山科技馆、青少宫项目已封顶。佛山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等项目仍在施工中,部分项目有望今年内落成,滨江改造工程也计划在明年内完成。

  • 鹤山市30家实心粘土砖厂全部关停 全面推广新型墙材

         继第一阶段查封了一批实心粘土砖厂之后,鹤山市多部门于日前联合进行了第二阶段查封,共查封了19家无证无照实心粘土砖厂。至此,全市共30家实心粘土砖厂被全部查封关停。

    据悉,实心粘土砖(俗名红砖)的生产制作由于耗能高,污染环境,国家早已有规定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让空心砖等新型墙材取代现有实心粘土砖。鹤山市也被列入2008年年底前全国第二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

     

         根据《鹤山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实心粘土砖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鹤山市政府从11月18日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整治粘土实心砖厂第一阶段工作。日前,由鹤山市府办、工商、国土、环保、建设、公安、安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开展了第二阶段整治粘土实心砖厂专项行动,行动组深入龙口、雅瑶、址山、共和、鹤城等镇,共查封了19家无证无照实心粘土砖厂。

         据了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明年初起,所有的实心粘土砖厂将转入转产或自行拆除粘土实心砖生产线阶段,为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2011年广东省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

    关于2011年广东省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粤建公示〔2011〕8号)

         经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蔡凤维等 1251人通过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通过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人员的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负责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和信访受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登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dcic.net)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张榜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的有效投诉举报,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均应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12年1月13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我厅。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投诉。单位投诉要加盖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及有关投诉信件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506室,邮编:510405。

         附件:1.2011年广东省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吴学斌、李洁丽,电话:020-83133571、83133604)

  • 深圳:公布2011年造价咨询企业年度综合考评得分

    关于公布201年深圳市造价咨询企业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对全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实施办法(试行)》,我站对全市造价咨询企业的整体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综合考评得分及排名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请各企业对照排名情况,继续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共同推动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2011年深圳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及排名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住建部推容积率奖励:保障房试点住宅产业化

         为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成本,住建部拟推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住宅产业化的激励办法。

         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文林峰透露,住建部已经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集中采购平台,接下来将出台鼓励性的经济措施,包括必要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贷款贴息等政策。

         文林峰透露,住宅产业化一旦规模化推行,有利于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成本。而且,住宅产业化推行初期需要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也可避免产生争议。

         容积率奖励

         文林峰介绍,国家住宅产业政策的推动力差,是住宅产业化进程慢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源于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没有相应的政策激励,民营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大。

         以万科北京长阳半岛项目为例,该项目采用住宅产业化,每平方米的建设成本较此前高出1/3。

         文林峰透露,正在修改的《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72号文”)将鼓励民营企业和资本进入,推进住宅产业化。

         “北京通过3%的面积奖励激励企业参与,政策优惠力度很大。”文林峰介绍,已经有很多城市仿效北京,接下来住建部准备将这个做法纳入“72号文”修改当中。

         2010年年初,北京市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产业化住宅项目实施面积奖励》等政策。

         其中规定,如果开发单位申请采用产业化建造方式,在原规划的建筑面积基础上,奖励一定数量的建筑面积。奖励面积总和不超过实施产业化的各单体规划建筑面积之和的3%。受益于上述政策,万科长阳半岛项目拿到了1400平米的奖励面积。

         “一个企业拿到了奖励,将带动全行业的高度关注和参与度,”文林峰介绍,“我们将积极的推进,并协助地方政府出台类似政策。”

         一位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的人士在电话中向记者透露,比如,政府以容积率和住房面积奖励,吸引房企参与;给予积极推广应用经权威部门认证的产品和技术,在财政政策和融资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倾斜。

         此外,“72号文”修改当中还提出,对生产节能和材料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增值税减免;以及因为住宅工业化的产业造价和销售价格高于同类型的毛坯房,导致开发商多缴营业税、购房者多缴契税,也将在税收上给予减免。

         降低保障房成本

         除了要从国家层面上尽快研究出经济激励政策,文林峰介绍,住宅产业化仍有多重瓶颈待解。

         住宅产业化的试点企业并没有掌握住宅产业化的核心技术。比如剪力墙的连接技术,其决定着住宅的抗震性能、受力状况;以及预制墙体间的连接和构造技术处理等。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介绍,制定标准和技术认定是推进住宅产业化的关键步骤。据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刘灿透露,住宅产业化的技术标准体系始终未能建立,仍在摸索之中。

         文林峰介绍,由国家主导建设的5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标准化程度较高,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较低,刚好为住宅产业化提供了难得的市场机遇和发展空间。而保障房产业化运作后,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可以确保质量。

         文林峰表示,设计是产业化的龙头,但从刚刚结束的全国保障性住房设计竞赛来看,保障房设计的总体水平偏低,在推进设计方面住建部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除此之外,保障房产业化的基础,材料供给的前景也不明朗。

         按照住建部的设想,为了降低保障房建设成本,住建部成立住房采购信息平台,平台涵盖建筑初期的原材料提供,到最后的物业管理,以全产业链的部品体系推进保障房的产业化进程。

         一位建材企业代表坦言,“企业的关注度很高,但参与度不大,主要原因就是住建部要求的价格控制,价格需下调10%以上,民营企业没有利润,参与积极性不高。”

         上述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人士表示,住房保障司已经拟文要求各地推荐符合建设产品标准认证的企业名单,为最终平台运转提供支撑,如果支撑力度不高,不排除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

  • 应亚运会违法分包 承建公司被罚177万元

        广州市建委对亚运城运动员村等工程违法分包开出的天价罚单,在近年的行政处罚中实属罕见。
      昨日,广州市建委对亚运会场馆建设审计出的违法分包问题作出回应,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处理结果,承建部分亚运城工程的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177万元罚单,这是近年来广州市建委开出的最高罚款之一。目前协安公司对此处罚不满,已申请召开听证会,而市建委也同意了这一申请,将于本月19日召开听证会。
      亚运城运动员村等工程违法分包
      在这份昨日刚挂出来的公告中,市建委初步认定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广州亚运城运动员村(不含国际区、东停车场、运动员餐厅)、媒体村、技术官员村房屋建筑标段四工程中存在违法分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第九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本委拟依法对该公司分别作出163880元和1606500元罚款(两项累积177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次对协安公司开出的天价罚单在近年来市建委的行政处罚中实属罕见。一位工程人员告诉记者,虽然违法转包和分包在实际工程招投标中屡禁不止,但真正被查处的案例极少,原因是行政部门取证很难,违法分包转包一般都有两个合同(业内称黑白合同),行政部门前来检查,施工单位只拿出台面上的合同(俗称白合同),行政部门也查不出问题来,另外,只要工程不出质量和安全事故,一般行政部门也很少主动就违法转包、分包进行专项调查,除非是出于特殊安全事故,“这次市建委如此处罚,应该与亚运会场馆建设被审计出存在违法转包有关。”
      市建委同意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
      协安公司这次被处罚的施工项目是亚运城房屋建筑标段四,记者昨日查询当时招标公告得知,整个亚运城房屋建筑工程发包总价为26.3亿元,其中标段四的工程内容为运动员村(4区、体能恢复中心)房屋建筑工程,发包价约3.5亿元,总建筑面积15.2万m2。不过记者并未查到协安公司中标的实际造价。
      广州市建委的公告中并没有明确解释177万元的罚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不过,记者查询得知,根据《招标法》第五十八条,违法分包可处以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该项目3.5亿价格计算,罚款金额应该在175万—350万元之间。
      对于被开出天价罚单,记者昨日联系了广州市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市建筑集团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市建筑集团内部对于此事的调查结果和市建委的初步认定不一样,所以他们要求市建委召开听证会,至于市建筑集团内部的认定结果如何,该负责人并没有详细透露。
      公告表示,由于协安公司申请对该行政处罚开听证会,市建委已经同意于2011年12月19日专门就此召开听证会。
     

  • 打造全国首家轨道交通培训学院

       广州地铁通过“知识型输出”服务,在全国20多个城市开展业务,广州地铁与南昌地铁筹备合资成立设计研究院。同时,与多个城市合办全国首家轨道交通培训学院,培育专业人才。
        西安地铁二号线在广州地铁帮助下,去年正式运营,甚至先于其一号线开通。这条广州地铁的翻版缓解了西安市交通压力,也填补了西北地区的城市轨道运输空白。
         2009年年底,已有10多年线网运营经验的广州地铁,向国内同行输出地铁咨询和运营管理服务。当时,广州地铁派出160多人的技术队伍,为西安地铁提供了6000多人次的技术服务,通过开展22项综合联调和23项运营演练,实现全线路开通。
        近年来,广州地铁加快了与国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并且利用自身的经验和教训,让国内同行少走了很多弯路。广州地铁设计院在全国20多个城市同时开展业务,地铁监理公司的足迹遍布全国12个城市,咨询服务也吸引苏州、长沙、东莞、青岛等城市纷纷抛出了橄榄枝。
        从规划设计、建设、监理、运营,到企业管理、咨询、培训,广州地铁为其他城市提供一条龙服务。今年4月,广州地铁与南昌地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筹备合资成立设计研究院。“也就是说,以后的南昌地铁将是广州设计、广州造。”广州地铁方面表示。
        如果有人对你说起地铁“黄埔军校”,那就是指广州地铁。广州地铁2010年11月联合重庆、宁波、苏州、无锡、南昌、南宁、佛山等7个城市的轨道交通企业,成立了全国首家轨道交通培训学院。
        今年,学院不单为广州地铁做员工培训,还为佛山、南昌、西安等多个城市地铁提供人才培训服务和提供师资,马来西亚维保公司的员工也远道而来参与培训。
        目前,培训学院先后为全国19家城轨企业培训了2000多人,涉及轨道交通26个专业和岗位,培训总量超过7200万人/天。

  • 发改委副秘书长称全年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难度大

        日前发改委副秘书长赵家荣表示,今年初确定的全年节能减排目标可能难以完成。
      据悉,几乎与此同时,一些地区因节能减排再次对部分企业拉闸限电。由于今年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难度较大,拉闸限电可能卷土重来并对相关行业造成负面影响。
      发改委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单位GDP能耗仅下降1.6%。根据3月发改委发布的2011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目标,今年单位GDP能耗应下降3.5%。截至目前,距离完成年度目标的时间仅剩不到一个月,要在短时间内大幅降低单位GDP能耗,各地祭出拉闸限电的可能性大大提升。
      去年的拉闸限电潮至今让人记忆犹新。为完成“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去年各地使用拉闸限电手段,限制高耗能企业发展,部分地区甚至长时间拉停居民生活用电。受此影响的诸多上市公司曾陆续发布公告,调低企业的业绩预期。尽管如此,“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仍未完成。
      显然,部分地区已吸取这种“五年算总账”的教训,在“十二五”的第一年就开始强制分解五年的目标。根据以往经验,面对拉闸限电,首当其冲的仍是高耗能行业。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经历了去年的拉闸限电潮后,高耗能企业用电开始出现反弹。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前5个月,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六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近一半。这一趋势在下半年仍未明显改观。因此,应警惕再次拉闸限电对相关企业形成的冲击。
      实际上,国家主管部门不鼓励拉闸限电。发改委近期表示,尽管今冬进入需求高峰时段,但各地要尽量减少拉闸限电,绝不能拉限居民生活用电。但在未找到更加行之有效的方式之前,类似“军令状式”的行政手段仍然有效。从长远看,如何设计出一套市场化机制,使用价格杠杆,让低耗能低污染企业获得更多市场激励,让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才是解决节能减排难题的长久之计。
      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可通过资源品价格改革,理顺资源品价格,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通过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排污权交易、阶梯分时电价等方式,创造出能耗与主要污染物要素的流动交易体系,让节能减排由被动变为主动。
     

  • “最低价中标”易影响工程质量滋生行业腐败

      现在,在大型工程建设招投标中,“最低价中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昨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王树平坚定表示:如此规定容易影响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寿命,也易滋生行业腐败。
    此前,王树平曾任职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对建筑业质量安全有着深入研究。
    2000年,国家颁布的《招标投标法》中明确提出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一评标原则实施以来,最低价中标在工程建设招标中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同时这个问题也在政府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学者之间争论不休。
    王树平认为,目前已发现很多工程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而市场经济的不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与实行最低价中标有相当大的联系。
    其表现形式有四种情况:第一种是所谓的最低价中标,实际上压低了成本,引起了恶性竞争,最后的结果就是施工企业和建设方有默契,最后还要追加投资;第二种形式是建筑企业单方面变更设计,施工方和建设方互相扯皮,最后拖欠工程款;第三种是层层转包,最后真正做基础施工的都是中小企业,最后受损失的也是中小企业;第四种形式就非常严重了,因为不能达到真正合理的造价,最后发展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影响到了工程的质量安全。
    与会多数人赞同王树平观点,在可能的情况下,招标单位都是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希望少花钱多办事。可是,评标不应一味看中价格,调整《招标投标法》一些老规定,建立考察企业综合实力,在合理利润下,保证工程质量,推进综合设计和工程总包。
    国家住建部处长陈波表示,国家八部委正在会商出台新的《招标文本》,对出现的焦点问题,《招标文本》将做出相应修改。

  • 广州市常务会议通过按绿色建筑标准,使用财政资金建房【转载】

        明确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50%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纳入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并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包括以上相关内容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已获市政府常委会通过。
     

        据悉,广州市政府第13届159次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依法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强化绿色建筑的监管体系,同时制定相关的鼓励激励措施,进一步推进广州市绿色建筑的科学发展。
     

        据悉,《通告》规定以下四类由政府建设或政府主导的项目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土地出让、立项、建设和管理: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旧城改造项目;进入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新广州知识城、白云新城、珠江新城—员村CBD、琶洲片区、白鹅潭商务区、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南站商务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大学城南区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
     

        为做好绿色建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通告》从绿色建筑的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实施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十二层以下(含十二层)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宾馆等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在立项、土地出让和规划环节,分别由市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国土房管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绿色建筑项目进行审核和把关。
     

        《通告》着重提出了以下二类激励政策:绿色建筑投入运行后,评价标识结果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及以上等级或者获得《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5-83)运行评价标识ⅡA级以上(含ⅡA级)的,建设单位可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励,明确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50%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纳入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并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链接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因地制宜,通过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自2006年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以来,广州市着手组织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总共有14个项目310万平方建筑面积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认证。其中5个项目列入国家“双百”之绿色建筑示范,4个项目获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标识,3个项目获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绿色生态建筑住宅奖,2个项目获美国LEED金奖。

  • “广东斜拉第一桥”江顺大桥BT工程启动 雷于蓝出席

        12月21日上午,“广东斜拉第一桥”江顺大桥BT工程项目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天河顶南侧举行了动工誓师大会,建设正式启动。副省长雷于蓝出席大会。
        记者在活动现场了解到,广佛江快速通道江顺大桥工程跨越西江,在顺德区杏坛镇与佛山市快速路网相接;佛山岸通过互通立交与顺番公路、高富路快速对接,并顺接顺德区主干线杏龙路;江门岸通过互通立交连接滨江大道,并顺接后续建设的江门大道工程。项目路线全长约3.58公里,其中桥长约2290米,桥宽36.9米;主桥为双塔斜拉桥;索塔采用塔高186m的H形桥塔;项目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标准设计,概算总投资约21.2亿元,被称为“广东斜拉第一桥”。
        据悉,项目按照BT模式组织建设,已通过公开招标确认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承建。项目建成后,将对进一步完善珠中江地区交通网络、优化投资环境,推进珠三角《规划纲要》的实施、加快珠三角一体化进程、扩大广佛经济圈的辐射面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茂名规划开发滨海新区

        茂名规划开发滨海新区,国家发改委制作的规划初稿已在当地征集完意见,谋求成为国家级新区


        传统工矿城市茂名正在规划开发一个滨海新区,面积达到1688平方公里,仅略小于天津滨海新区,比上海浦东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都大。茂名希望用20年时间建设这一新区,以此摆脱对石化产业的过度依赖。这项开发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的肯定。本月5日,广东省政府发出通知,提出了茂名滨海新区建设的工作方案。
    茂名长期依赖石化
        茂名长期以石化为第一支柱产业。中石化茂名分公司自1955年建立以来,至今已经成为全国生产规模最大的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像许多地方和央企的博弈一样,茂名也在感叹为石化产业牺牲掉了生态环境。
        目前,茂名石化一年对茂名市的财政收入贡献接近10亿元,占该市财政收入近1/5。除了在产业上对石化的依赖,茂名目前的中心城区集中在茂南区,由于长期围绕石化产业建城,空间拓展有限,中心城区宜居性下降。基于这两点,茂名近年来开始谋划向滨海区域发展。
    该市有220公里海岸线。茂名发改局副局长黄胜介绍,早在2002年,市发改和交通部门就建议在海边建设深水港,进而带动临港工业,建设一个新的工业支撑点。但这一建议久拖未决。
    茂名滨海新区筹备小组常务副组长梁罗跃说,2008年,当地委托新加坡裕廊国际公司为茂名的整个临海区域发展做了战略性研究。这次研究结果认为,茂名应该走“港口-产业-城市”的布局定位。即先建设港口,再布局产业,最后吸引人的聚集和配套,建设一座新城。
    汪洋提出“茂名滨海新区”概念
        2009年,广东召开了改革开放历史上第一次粤西工作会议。会议认为,就广东而言,粤东土地少,开发空间有限,粤北是生态屏障,不宜开发大工业,而粤西地处大珠三角和环北部湾经济圈接合部,土地面积是粤东的两倍,三个城市(湛江、茂名、阳江)土地储备比较丰富;这里的1600多公里海岸线占全省一半,全国1/10,深水良港众多,环境容量大,加上濒临南海,有条件发展临海重化工业,上大项目。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当时说,未来二三十年内,粤西是广东的一个新增长极。
        在湛江获得发展中科石化项目后,茂名更加着急寻找出路。
        今年3月31日,汪洋视察茂名,并实地查看了茂名海湾。梁罗跃说,茂名原来只想在博贺湾建一个100多平方公里的经济区,但汪洋认为,茂名应该思想更解放一点,应该把港口、产业、城市一起考虑,向省里申请一个滨海新区。“‘滨海新区’这个提法,就是汪洋书记提出来的。”梁罗跃说。
        新区规划面积全国第二
       目前,茂名方面已经委托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制作了《广东省茂名滨海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30)(初稿)。根据规划初稿,茂名滨海新区规划面积1688平方公里,包括了现在茂南区、茂港区、电白县的19个镇、3个街道办和高新技术开发区。
    中国目前正迎来新区开发建设的高峰,除了各省市的新区外,目前国家级新区有4个,分别是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和浙江的舟山群岛新区。
    天津滨海新区规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超过茂名滨海新区面积。但天津新区的海岸线长为153公里,比茂名滨海新区短。浦东新区面积1210.41平方公里、重庆两江新区面积1200平方公里,都小于茂名滨海新区。
        作为中国海洋经济的试验田,今年6月舟山群岛新区成为国家级新区后,更加刺激了茂名市抓紧利用滨海资源。舟山群岛新区地理特殊,包含了11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但其陆域面积为1440平方公里,也小于茂名滨海新区的规划面积。
    未来十个功能区,旧城仅占其一
        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制作的规划初稿,茂名滨海新区的总体布局为“一城两核三湾十区”。
        “一城”为滨海新城,计划10年后建成区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150万人。
        “两核”为水东湾核、博贺湾核,构成滨海新城的核心。前者用来放置中央政务区和中央商务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金融商贸、商务办公、文化体育等,都在水东湾核。博贺湾核用来放置物流、会展贸易、先进制造业,港口和运输是这里的重点。
    “三湾”为水东湾、水东-博贺湾;博贺-吉达湾。三者分别定位为城市滨海景观线(建滨水步行道和广场等)、休闲度假区(建沙滩度假区和主题公园等)和物流港湾(建物流园和保税港区等)。
        “十区”则包含了中央商务区、中央政务区、高新技术区、休闲旅游湾、物流会展区等。
        按照这一规划,茂名的城市重心将南移,摆脱了原来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对石化产业的单一依赖。关于原有老城区的定位,梁罗跃说,老城区不会被空心化,这里将被定位为“十区”中的商贸居住区。
        总体规划今年内要报省政府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制作的规划初稿已经在茂名当地征集完意见,即将进入修改阶段。梁罗跃说,其中会有多处修改,最终的规划尚无定论。
        12月5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提出茂名滨海新区建设工作方案。方案要求由省发改委牵头编制茂名滨海新区发展规划,省直各部门和茂名市要抓紧研究财税、土地、产业、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林业、海洋、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创新。按照通知要求,《总体规划》要在今年底前由省发改委报省政府审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规划要在明年上半年前由茂名市政府报省发改委审批。
        梁罗跃说,虽然茂名滨海新区作为一个重大概念是今年才提出来,但前期工作已经做了很多年。目前,在滨海新区的规划范围内,茂名市第一中学已经迁建完。其他如市民大道、滨海国际会议中心、港口的粤电工程都已经开工。据梁罗跃透露,在成为广东省的战略后,这一新区还有意争取进入国家战略,谋求成为国家级新区。
     

  • 全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会议强调树立城市转型发展新理念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会议,强调树立城市转型发展新理念
        城市发展价值取向:人民幸福
        我省城市化发展仍然存在城市建设“拼土地、拼资源、拼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城市管理水平较低等一些突出问题,存在专家所概括的“建筑洋了,特色没了;档次高了,生活难了;城市大了,空间小了;人口多了,交往少了”的问题。
        提高广东城市化发展水平要树立城市转型发展新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的,文明、宜居、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城市化道路。要把人民的幸福作为城市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建设经济持续发展、景色优美怡人、交通安全便捷、生活舒适方便、文化气息浓厚、社会和谐稳定、公共服务健全、人文关怀备至的理想城市。
        12月8日,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市召开了全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研究部署推进广东特色新型城市化工作。
        省委书记汪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朱小丹主持上午的会议并作大会总结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肖志恒主持了下午的会议。省领导陈小川、林木声、许瑞生、温兰子等出席会议。
        汪洋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城市化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实现了城市化的超常规发展,用30多年的时间走过了许多发达国家用更长时间才走完的城市化历程。特别是“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城市化发展最快、投入最大、成效最明显的时期,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66.2%,居全国各省区前列,珠三角地区城市化率超过80%,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是,与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我省城市化发展仍然存在城市建设“拼土地、拼资源、拼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城市管理水平较低等一些突出问题,存在专家所概括的“建筑洋了,特色没了;档次高了,生活难了;城市大了,空间小了;人口多了,交往少了”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化工作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是顺应世界发展潮流,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以城市转型升级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是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消费的重要抓手,是提升群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切实增强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紧迫感。
        汪洋强调,提高广东城市化发展水平要树立城市转型发展新理念,积极探索符合广东实际的,文明、宜居、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城市化道路。要把人民的幸福作为城市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建设经济持续发展、景色优美怡人、交通安全便捷、生活舒适方便、文化气息浓厚、社会和谐稳定、公共服务健全、人文关怀备至的理想城市。特别要树立四大理念,促进广东在未来的竞争中占得先机,使广东的城市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一是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从粗放的城市发展方式向更加重视低碳生态转变。二是树立智慧发展理念,从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向更加重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转变。三是树立包容发展理念,从“本外二元”、“千城一面”向更加重视共建共享和文化传承转变。四是树立以人为本发展理念,从城市建设重物轻人向更加重视民生导向和人的素质提高转变。 
        汪洋指出,推进广东特色新型城市化工作,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事关广东科学发展大局,事关全省人民福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真抓实干,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在探索中勇于创新,扎实抓好六项重点任务。一是科学谋划,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要有战略思维、长远眼光和从容心态,按照宜居的要求修编规划,把宜居作为对新区开发和旧城更新改造的重要目标,按照宜居的要求突出城市建筑设计的岭南文化特色。二是加速推进城市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的集聚力、竞争力和辐射力。要继续深化粤港澳合作,携手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不断优化城市体系,加快城市转型升级;强化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三是大力推进城市公用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民生服务功能。要强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解决好城市民生突出问题。四是大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要建设低碳城市,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推进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整治市容市貌。五是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制度创新加快推进城市化。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探索改革城市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城市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深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各种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集聚,提升城市化的质量与速度。六是强化组织保障,为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提供有力支撑。要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加强考核评价和宣传,以倒逼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朱小丹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工作,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全省掀起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新高潮,不断开创新时期我省城市化发展新局面。特别是要狠抓工作重点,进一步突破制约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提升的关键环节,力争在六个方面率先取得新突破:一是坚持推动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加快珠三角城市群建设与提升粤东西北城市体系并重,在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上有新突破;二是坚持城市转型升级与产业转型升级同步推进,在提高城市经济辐射力和带动力上有新突破;三是坚持发扬文化传统与突出城市个性相结合,在打造富有岭南特色和时代气息的城市风貌上有新突破;四是坚持低碳城市建设与生态城市建设相融合,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上有新突破;五是坚持促进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和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双提升,在增强城市民生服务功能上有新突破;六是坚持土地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协调发展,在创新城市化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
        会上,与会同志还观看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作的《人之城》和广州市政府制作的《筑梦广州》两个城市化专题片,并就学习领会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进行了分组讨论。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包括城乡规划、房管、城建、市政园林)主要负责同志,省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约280人参加了会议。

     

  • 胡锦涛:继续深化改革 确定顶层设计

        中共中央12月5日在中南海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就当前经济形势和明年经济工作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温家宝、贾庆林、习近平、李克强出席座谈会。温家宝通报了经济工作有关情况,介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明年经济工作的考虑。
        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农工党中央主席桑国卫、致公党中央主席万钢、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台盟中央主席林文漪、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无党派人士胡四一先后发言。他们赞同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当前我国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对明年经济工作的考虑,并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鼓励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完善基本住房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他表示,大家在发言中积极评价和客观分析了今年经济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胡锦涛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胡锦涛指出,明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经济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键是要把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更好结合起来。一是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根据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政策协调配合,注重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统筹处理好增长、结构、物价关系。二是要继续抓好“三农”工作,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丰富农产品供应,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要继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定不移推动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四是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深入研究和确定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适时推进改革,保持出口稳定增长,扩大进口规模,促进国际贸易基本平衡。五是要继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办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通过办实事、办好事、办难事,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发展成果。
        胡锦涛最后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优势,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优势,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深入了解和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深入开展社会服务,为推动“十二五”规划深入实施贡献智慧和力量。

  • 广州市“十二五”规划每年完成200万m2绿色建筑工程项目【转载】

      12月07日, 广州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建房要按绿色建筑标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前天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稿)》,未来5年,广州每年都要完成200万㎡绿色建筑建设任务。


        近期颁布的《广东省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将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其中950万㎡的建设任务下达给广州,约占全省的1/4。据此推算,“十二五”期间,广州市每年须完成200万㎡绿色建筑建设任务。


    为此,广州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符合特定条件和一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实施绿色建筑技术。根据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稿)》,今后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旧城改造项目、进入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各城市发展新区的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等四类项目,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土地出让、立项、建设和管理。
     

        市长万庆良在会上强调,发展绿色建筑是“低碳广州”的必然选择,广州将不断提高建筑领域的绿色发展水平,大力推进绿色建筑任务的落实,知识城、南沙新城以及天河智慧城、员村金融区、琶洲会展区等新区建设,要率先垂范,成为全市推行绿色建筑的示范区。


     

  • 省府安排96万元支持10课题研究

        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广东省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题目及支持经费安排。
        10个2011年广东省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总共将有96万元的研究经费,其中4个向社会公开招标,包括“广东现代服务业新业态研究”、“广东发展云计算产业的对策研究”、“广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研究”和“广东建设亚太服务外包中心研究”。剩下6个项目作为委托研究课题,不对社会招标。
        “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社会招标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大举措。”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每年组织一次,旨在广泛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的研究力量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的专题研究,由省政府安排专项经费支持。”
        具体说到今年的项目经费,该负责人表示,整个项目经费的盘子虽然没有放大,但是项目本身有了“精简”,因此每个项目的经费还是有所提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4个项目,每个课题的支持经费为15万元,相比去年增长了1万到2万元。
        据介绍,从现在开始,相关机构有1个月左右的时间应标,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还将利用1个月左右进行评标,最后选定研究机构。而整个研究过程将在半年左右,届时,相关研究就将得出成果。
        除此之外,省府发展研究中心在广泛向社会各界征集课题的基础上,还确定了6个委托研究课题,分别是“广东产学研联盟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广东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支持中小企业研究”;“广东拓展新兴市场对策研究”;“幸福广东建设的法治路径探索”;“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研究”;“推广应用中医特色诊疗技术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研究”,每个课题支持经费为6万元。

     

  • 汪洋:寻找“最大公约数” 使之成为“广东精神”

        广东将提炼“广东精神”!在昨日(11月28日)的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汪洋表示,要在公民价值、公民道德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中寻找最大公约数,提炼出社会共同认可、体现广东特色、群众乐于接受、容易传承传播的价值理念,使之成为我们新时期“广东精神”,这样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
    “广东精神”应集纳多数广东人意志
    “爱国、创新、包容、厚德”——历时18个月,经293万北京市民投票选出的八字“北京精神”日前公布。中央政法委近日又概括出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如今,“广东精神”呼之欲出。
    提炼“广东精神”的必要性在哪里?南方日报记者就此连线研究政治哲学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肖滨,他认为有两点——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直受到社会关注。5年后,中央又将其上升到兴国之魂的高度。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任务。各地各部门总结自己的核心价值观,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的题中之义。
    深层原因则是社会的内生需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和广东经济高速增长,但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滑坡,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社会价值缺乏共识。社会亟需共性的价值观支撑道德重建。”肖滨说。
    广东应该如何提炼出公众认可的“广东精神”?肖滨认为,提炼“广东精神”要力避领导“一言堂”,防止领导个人偏好渗入提炼过程,相反,应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集纳最大多数人的意志。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叶小文表示,既然要提炼某一地方的精神,就要善于将共性要求寓于鲜明的地域特点之中。不能讲得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体系”,却讲不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核心”。不能强调它是兴国之魂,但“魂”飘逸不定;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但“髓”模糊不清。
    弘扬“为人类谋福祉”幸福文化
    汪洋还表示,要着力提升公民文化道德素质,塑造良好的社会心态,倡导健康的幸福文化。
    对此,省民盟一位委员表示,广东应该大力弘扬亚运的奉献精神。亚运期间,112万志愿者满面的微笑和超强的劳动,感动了中国人民和亚洲人民,“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口号风行南粤大地,热情助人、奉献爱心成为了“幸福新生活”的元素。要采取种种措施推广这种奉献精神,激励广东人平时也能展现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品德。
    省政协委员、香港影星汤镇业表示,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将其融入法制轨道。“有关部门特别是旅游主管部门应制定一套专门的公民素质法律规范,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中不文明的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有损于国家形象和社会公德的,进行必要的惩罚。”
    “我认为幸福是有高度的。高度在哪里?我觉得就是为人类谋福祉,为全人类的利益奋斗,这种幸福是最高的。”省社科联主席田丰表示,马克思在中学毕业论文中说,假如我们选择了为全人类事业奋斗的职业,那么我们就不会被重负所压倒,虽然我们的生命不能永存,但是精神是永存的。人是社会的人,为人类的发展做出努力是值得肯定的,我们应该大力弘扬“为人类谋福祉”这样的幸福文化。
    省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会秘书长张勇认为,倡导健康的幸福文化,媒体至关重要。“媒体可以通过新闻、专题、综艺等各种形式,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上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倡导大力弘扬健康向上的幸福价值观,提升广东的文化软实力,为建设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 广东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居全国前列

        2011年11月20日新闻,广东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在2003年至2007年的五年间实现了“五大转变”
        从较早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到如今的最高报价值备案制度、劳务分包计价管理,广东工程造价管理始终没有停止其探索和创新的坚定步伐,其管理水平居全国前列。
        4月23日,一年一度的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在素有“建筑之乡”的开平市举行。该次会议的主题是总结过去五年的经验,对今后五年展开系列部署。
    如广东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在讲话中所指出,过去五年,是广东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
        早在2003年前,广东就在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上进行大胆创新,开始试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同年7月1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称《计价规范》)颁布并实施,自此拉开了全国范围内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帷幕。《计价规范》很大程度借鉴了广东试行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实际上就是对广东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肯定。目前,广东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均已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在条件许可时也都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已被建设各方普遍接受。建设部对此予以充分肯定,称广东是“全国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最早、最全面的省份”。
        近年来,针对针对招标交易市场出现的串标、恶性低价竞标等违法现象,广东省建设厅相继下发了《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办法的意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办法工作导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此,广州市开始探索建立最高报价值备案制度;深圳市在全省首推清标试点,拟定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清标工作规程》,对报价的合理性作出总体判断;珠海市起草了《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程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值的确定办法》,指引建筑企业理性报价。
        回首过去五年,陈英松用“实现了五个转变”作了概括。一是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实现了从定额计价向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转变;二是建设工程定价机制,实现了从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三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实现了从单一定额管理向结合市场、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系统管理的转变;四是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实现了从被动开展工作向主动开展工作的转变;五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现了从依附政府向自负盈亏、独立经营的转变。
        展望未来五年,广东工程造价管理将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加大探索步伐。针对目前广东工程造价管理法制建设相对落后的状况,广东将在今后几年加大工程造价法制建设力度,明确在新的历史时期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目标,建立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监管体系。目前,广东省建设厅已经着手《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40号令)的修订工作。
        在工程造价基础性理论研究方面,广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目前,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造价控制管理系统》已列入建设部科学技术项目计划。此外,广东正在研究制订建设工程优质优价管理办法,以明确合同双方对工程优质优价的责、权、利。为配合工程建设的节材、节能,广东将开展相关工程内容的定额项目、计量规则、计价办法等计价依据的制订,及时收集、测算和发布相应的造价信息,指导社会正确确定建筑节能工程造价。

     

  • 广东省住建厅援建林芝地区住建局网站开通

        10月24日,林芝地区住建局在八一镇隆重举行林芝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开通仪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台然、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书记李鸿辉率考察团一行8人出席了开通仪式。李台然代表广东省住建厅和房庆方厅长对林芝地委行署、广东省援藏工作队和住建局长期以来理解和支持广东省住建厅对口援助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广东省住建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援藏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援藏工作的整体部署,动员全行业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各项援藏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他强调,在下一步的对口援藏工作中,广东省住建厅将一如既往的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围绕汪洋书记“提高目标、加大力度、创新方式、越做越好”、“当好全国科学援藏排头兵”和厅领导对援藏工作一系列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口援助工作从“量”向“质”的转变,在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质量监督、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等环节上,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引进广东的成熟经验和先进技术,建立健全林芝地区建设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度,大力支持和保障林芝地区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地发展。
        林芝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由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经半年多的开发建成。林芝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广东省第六批援藏干部卢立明还积极协调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无偿捐赠20万元用于购置网站设备。网站的建成为林芝人民向外界展示林芝形象、推介林芝建设事业新发展提供了一个崭新的窗口,搭建了向社会推行政务公开的平台,也是广东省建设系统用实际行动技术、智慧援藏的具体体现。
        广东省住建厅考察团一行在林芝期间还向地区住建局捐赠10万元工作经费。
     

  • 造价师考试考生不堪售题短信扰

        “绝对原题试卷,100%一次通过。”2011注册造价师考试即将在本周末进行,正在专心准备考试的唐先生却接连接到售卖考题的短信。“他们是怎么知道我的个人信息的?考试题不会真的泄漏吧?”
    唐先生说,他报名参加了即将在今年10月末举行的注册造价师考试,从10月初开始他每天都会接到七八条不同号码发来的出售考题的短信。“再创造价工程师考前奇迹。你信或者不信,答案就在这里,不增不减。你Q或者不Q,我就在这里,不悲不喜。”“权威操作11年造价绝对包过,出成绩后付款,零风险高回报最直接的应试技巧让您赢在起跑线。”
    “我还接到过售卖考题的电话。收费方式分为两种,考前付费或考后付费。每科目考题收取的费用从500至2500元不等,所有的电话都声称可以帮助一次通过考试。”唐先生说,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共需要考4个科目。“我都不知道这些人从哪里弄来的我的电话,怎么知道我要参加注册造价师的考试,想想都觉得挺恐怖。”
    唐先生称自己曾经报名参加过两家考试培训课程,但他并不清楚自己的信息到底是被何人如何泄露出去的。“我没有联系过这些短信里的QQ号或者电话,所以我也不清楚这些短信里售卖的考题是不是真的。想到之前有的考试曾经泄题,如果这答案是真的,那对我们这些认真复习的考生来说就太不公平了。”
    昨天,记者在网上搜索“2011注册造价师考试答案”,搜到数十条结果。记者联系其中一人,对方称保证自己提供的答案,但需要先交每科500元的费用,对于答案的来源则称“不用管”。网上也有不少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对答案表示质疑。
     

  •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1年7月6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九号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7月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7月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市政公路、交通港口管理部门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可以委托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水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履行质量义务,依法承担质量责任。

      第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应当在安全性、耐久性、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等方面,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 本市鼓励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建造优质工程;鼓励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第二章 工程质量责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招标投标、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建设,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耐久性、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等工程质量负总责。
      实行代建制的建设工程,代建单位在受委托范围内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八条 勘察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勘察,出具勘察文件,对其勘察质量负责。
      勘察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内容应当真实全面,数据可靠,评价准确。
      勘察文件应当由参加勘察的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并对勘察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第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标准、勘察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出具设计文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不得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设计文件应当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允许最大沉降量、抗震设防裂度和防火要求。
      设计文件应当由参加设计的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并对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安全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对超限高层和超大跨度建筑、超深基坑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工程质量保障措施,并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处理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上述工程的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并承担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及合同约定配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建造师资格,并且不得擅自更换。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或者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
      施工单位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当要求设计单位核对或者修改。
      本条所指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和其他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监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并且不得擅自更换。
      监理人员对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的执行、建筑材料核验和工序验收等实施监理,不得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范围内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不得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应当由进行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建立检测结果台账,出现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如实记入不合格项目台账,并及时书面通知委托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三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查,不得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
      施工图审查机构发现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设计技术标准 的,应当退回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原因。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修改后,由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由进行审查的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签 字,并对其科学性、安全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三章 工程验收和质量保修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分阶段验收。
      在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建筑节能工程等不同阶段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通知 建设单位进行阶段验收;建设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并告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未经阶段验收或者阶段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施工,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勘察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工程的地基验收,经检查工程地基土与勘察报告一致的,出具检查验收文件;不一致的,应当修改和补充勘察文件,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建筑节能工程等分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施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的,出具分阶段检查验收文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设计文件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参加验收活动。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当与建设工程进度同步记录,并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隐蔽工程和每一检验批及时进行检查,合格后通知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工程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查处。
      第十九条 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进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人员见证下现场取样封存,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对未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建筑材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不得出具见证取样检测报告。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竣工验收。
      对住宅工程,应当先组织分户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竣工验收报告;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二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 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责令建设单位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在工程明显位置镶嵌标志牌,标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名称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外墙保温、门窗和地下室外围防水工程最低保修期为五年。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销售的商品房保修期,自交付购房人之日起计算,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及时予以保修.
      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购房人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保修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予以保修。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发生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使用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保修责任单位应当立即到达现场采取 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维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维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保修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将验收报告报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第三十条 在建设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工程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
      (二)检查工程项目法定建设程序、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者资格,抽查有关质量文件和技术资料,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抽查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工程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重要部位的质量,抽查用于工程建设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
      (四)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对有关工程质量的举报;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三)发现存在工程质量隐患时,责令被检查单位就该质量隐患进行整改,其中涉及结构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
      (四)查封、扣押施工现场存在质量问题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需要,可以组织编制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时,发现应当由其他管理部门予以处理的违法行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管理部门处理。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情况及时予以反馈。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不按照规定参与验收或者出具的验收文件不真实的;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五)设计单位不按照规定派驻设计代表,设计文件未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允许最大沉降量、抗震设防裂度和防火要求,不按照规定参与验收或者出具的验收文件不真实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施工单位未配备相应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者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二)工程监理单位未配备相应监理项目负责人和其他监理人员,或者擅自更换监理项目负责人的;
      (三)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的相关行为未予以制止和报告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一)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
      (二)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
      (三)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 签字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越资质范围从事检测业务的;
      (二)出现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未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
      (三)对未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出具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的。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未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或者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撤销其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
      对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记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与建设工程进度不同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阶段验收要求施工单位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施工单位未经阶段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或者对所送检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提供虚假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可以将其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记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取消其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在本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10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制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规程》突出“三个做到”规范审计行为

    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日前,朝阳区审计局出台了《朝阳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规程》,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范围,做到依法行政。凡是《审计法》和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范围,在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二是规范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程序,做到程序合法。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计划开始,对实施方案、审计通知书、入户会议、工作底稿、现场审核、报告内容、三级复核等进一步明确,规范审计流程,提高审计质量效率。

    三是规定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内容及对应方法,做到操作合法。该规程结合基本建设程序特点,明确了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不同阶段中审计的重点内容及所用方法,并对审前调查、监理费核算等具体环节做出了工作模版,实行统一管理,为具体操作提供了指南,提高了工作效率。

  • 拉萨市:关于批转《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审计局关于《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〇年元月二十一日

    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

      2009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区市党委有关会议精神,坚持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目标;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社会大局,实现促发展、保稳定两大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把保障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长作为首要职责,统筹安排审计项目,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为重点,以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水平为核心,以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为手段,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制度建设,抓好服务质量,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在深化改革、保持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认真总结2009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各业务科室分别走访被审计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听取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部门意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明确了2010年审计工作目标和重点,理清了工作思路,拟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工作计划。现就201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拉萨市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研究审计环境,部署审计项目,确定审计重点,真正为拉萨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抓住审计质量和队伍建设两个关键。强化三项工作。一是以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全面提高财政审计宏观效果。围绕推进财政部门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和约束力,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财政资金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重点,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在审计过程中做到审点和审面相结合,既要审计财政、税务等财政收入组织部门和预算安排部门,又要延伸审计重点到财政支出比重大、预算外收入多、具有一定资金分配权的部门以及各类专项资金较多的部门。通过审计,实现全面掌握资金运行规律和资金管理松紧程度,促进增收节支,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二是以建设项目审计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围绕我市基本建设项目,认真把好财政资金使用关,查纠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通过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严肃查处高估冒算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以及建设单位不进行可行性研究、不进行规范性招投标而导致财政资金浪费问题,促进建设项目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推动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领域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三是以专项资金审计为重点,全面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及社会热点问题,将社会保障资金、农业、救济救灾等专项资金作为重点,从立项、拨付管理和使用等各环节进行检查,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行为,促进有关部门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通过审计,规范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分配、管理和使用,全面提高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财政收支审计

      1、进一步深化财政绩效审计。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财政收支分类改革,努力探索和深化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实施审计监督的办法与措施,推进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规范。根据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认真组织好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城关区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努力摸清市、县两级政府的家底,对政府性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审计评价,并加强对政府负债、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的审计力度。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6项。重点关注市政协、市发展改革委、市团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等部门预算管理的规范性、执行的有效性,推动深化预算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审查收费及财政财务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揭露和查处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严,乱收、乱支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一方面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另一方面注重服务,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规范管理制度入手,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审计。统一安排国家拉动内需重大措施落实到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公路等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事前或事中,减少和避免出现违法违规、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安全,保证国家拉动内需的建设项目发挥最好的效益,防止和避免干部犯错误。尤其要针对当前建设领域突出存在的体制、机制和管理问题以及重大损失浪费问题,如招投标、超概算、监理不到位等情况,深化造价竣工决算审计。根据项目结算情况安排3-4个重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通过审计要坚决遏制高估冒算工程价款等行为,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质量和管理情况,揭露和解决效益不高、质量不好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节约政府投资,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方针,结合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以保障干部在特殊形势下权力的干净运行。加强对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使用经济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强化对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腐败多发环节及资金使用的监督。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10项(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安排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5项,实事求是进行责任评价,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促进规范权力运行,为组织部门考察、使用和管理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认真搞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审计监督。

      (四)企业审计。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以“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为目标,坚持和完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逐步探索效益审计的企业审计路子,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五)进一步推动各类专项资金审计。紧密结合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区党委七届六次会议精神,监督检查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查处和纠正影响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管理使用中的漏洞,着重从制度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重点抓好堆龙德庆县柳梧村采砂场建设项目、城关区纳金乡采砂场扩建项目、曲水县俊巴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达孜县雪乡土地治理项目、墨竹工卡县甲玛乡赤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斯布牦牛养殖项目、尼木县帕古乡运输合作社、拉萨市奶源基地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

      除认真完成以上审计项目外,按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或授权的其他审计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 其他审计事项。

  •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公文名:津政令第100
    作者:天津市人民政府密级:无
    签发:戴相龙
    签发时间:20060430
    主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标题: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公文内容: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已于20064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6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房屋拆除等施工活动及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对施工现场实行联合检查制度。 环保、市容环境、卫生、质监、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行企业负责、 中介评估、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在相关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远程视频监控。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依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一次性存入规定的银行专项账户,在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时,一并提供专项账户存款有效凭证,没有提供专项账户存款凭证的,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予备案。
      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其使用、划拨接受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八条 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评估制度。
      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达标评估,达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的,开户银行凭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备案证明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给施工单位。
      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建筑业的安全评价资质,对作出的达标评估结果负责,并将管理达标评估报告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的内容同步实施。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施工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分别负责。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直接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文明施工方案,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章 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 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区划管理。生活、办公设施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 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施工现场堆放砂、 石等散体物料的, 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 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实体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围挡材质采用砌体或者定型板材,有基础和墙帽。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二)城镇建成区、风景旅游区、市容景观道路、交通主干道及机场、 码头、 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三)围挡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其宽度不得小于6;
      (四)市政工程、道路维修及地下管线敷设工程项目工地围挡可以连续设置,也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
      (五)拆除工程应当在拆除前采用金属板材做临时围挡,拆除完成后设置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围挡。
      第十六条 在城市建成区、机场、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内,地面应当实行混凝土硬化;其他地区的施工现场从大门入口处应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裸露地面应当采取绿化措施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在大门入口处应当设置冲车设备,对驶出场区的车辆进行冲洗。
      第十七条 建筑物外檐脚手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的全封闭的绿色安全立网,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粉尘飞扬。安全立网应当定期冲洗,保持清洁。
      第十八条 施工产生的渣土、 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或者露天存放。
      施工现场渣土和垃圾清运应当采取喷淋压尘装载。禁止将建筑物内的垃圾凌空抛撒。
      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第十九条 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采用符合要求的作业方式,拆除、清运时要采取喷淋措施。
      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后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实施简易绿化、绿色防尘网苫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
      第二十条 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和外环线以外的区县建成区、风景旅游区内施工, 应当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使用清洁能源。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在施工现场不得将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
      第二十一条 在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活动板房,搭建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并设置符合安全规定的通道和钢制楼梯。搭建的单层建筑物屋顶不得高出施工现场围挡。禁止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及利用现场围挡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设施。
       第二十二条 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 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每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得超过15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 保障职工冬季取暖和居住安全。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应当实行封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 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坐落在建成区内的施工现场厕所,应当采用密闭水冲式,保持干净清洁。高层建筑施工应当隔层设置简易厕所。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或河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及各类河道、水域排水。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可能危及公共设施的施工作业, 应当提前采取保护措施,以保障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 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前述标准予以罚款,并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 定的安全违规记分办法进行处理,直至停止施工单位参加施工投标活动。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前述标准予以罚款, 并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违规记分办法进行处理,直至停止施工单位参加施工投标活动。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程项目负责 人根据前述标准予以罚款, 并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违规记分办法进行处理,直至停止施工单位参加施工投标活动。
      第三十一条 接受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三款,提供虚假安全文明施工达标评估报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向颁发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机关通报并向社会曝光。
      第三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并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违规记分办法进行处理,直至停止监理单位参加监理投标活动。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进行施工侵害施工人员民事权益的,除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应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并给予民事赔偿。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投诉,有关部门应予受理并予以查处。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第三十七条 法律、 行政法规对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没有相关规定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农村村民自建低层住宅的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661日起施行。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规定
    发: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天津警备区,各人民团体。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429日印发

     


  • 天津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稽察办法

    (2005年11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稽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稽察工作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
        (一)由国家和本市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
        (二)使用市级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建设项目;
        (三)使用市财政担保的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
        (四)使用国债资金的建设项目;
        (五)国家和本市出资、融资的其他地方建设项目;
        (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者市人民政府指定、委托稽察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三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组织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市稽察办)对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稽察。
    市稽察办具体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稽察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当事人及其他有关单位的招标投标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的有关文件、资料,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三)监督检查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是否合法以及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并进行相关的调查核实;
        (四)监督检查招标投标结果的执行情况;
        (五)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其行政监督职责提出处理建议,并提请有关单位处理。
        第四条 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当事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稽察,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稽察工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条 稽察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项目的审批程序和资金拨付情况等;
        (二)检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和资信情况等;
        (三)监督开标、评标活动,旁听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向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证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五)审阅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合同及其有关文件;
        (六)现场查验,调查、核实招标结果执行情况。
        第六条 稽察可以采用经常性稽察和专项性稽察两种方式。
    经常性稽察是对重大建设项目所有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经常性稽察项目的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专项性稽察是对经常性稽察项目之外的其他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通过抽查方式实施的检查。
        第七条 列入经常性稽察项目的重大建设项目,其招标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招标文件发售前5个工作日,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情况和有关时间安排情况一式三份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稽察人员有权依法调取、复制有关文件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稽察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有关保密事项,不得泄露。
    稽察人员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直接参与评标。
        第九条 市稽察办开展稽察活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联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进行,也可以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市发展改革委投诉。
    市稽察办负责具体承办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案件。
    其他行政监督部门受理的招标投标投诉案件,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天内通知市发展改革委。
        第十一条 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市稽察办应当向被稽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建议,并听取被稽察单位的意见。
        第十二条 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市稽察办应当据实作出稽察报告,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三条 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属于市发展改革委监督处理范围内的,由市发展改革委视情节依法给予以下处罚:
        (一)警告;
        (二)责令限期改正;
        (三)罚款;
        (四)没收违法所得;
        (五)取消在一定时期参加国家及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标资格;
        (六)暂停安排建设资金或暂停审批有关建设项目。
        第十四条 对需要暂停或取消招标代理资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稽察办的稽察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移交建设、交通、水利、工商、监察等部门予以处理。
    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市发展改革委依法移交有关司法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被稽察单位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拒绝接受稽察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情况阻碍稽察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市稽察办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与被稽察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稽察办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被稽察单位商业秘密,造成其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005年10月20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贯彻为经济建设和为人民生活服务的宗旨,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远期近期结合、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积极开发和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道路,是指本市市区、建制镇和独立工业区范围内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街坊路等道路设施和桥梁设施。
    道路设施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里巷道路、楼间甬道、路面边缘至现有合法建筑之间的土路、广场,以及路肩、分隔带、道路两侧边沟、路名牌、吨位牌等道路附属设施。
    桥梁设施包括:跨河桥、立体交叉桥及垂直投影部分、过街人行天桥、地道、涵洞等各种桥梁以及桥上和地道内照明灯具、桥名牌、吨位牌等桥梁附属设施。
    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征用的道路建设用地和局部拆迁退线后道路建设用地,属于本条例所称的城市道路范围。
        第四条 从事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路政管理以及使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 城市道路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和区、县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市管道路和区、县管道路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保护道路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八条 城市道路的远期、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交通发展的需求编制草案,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城市道路发展与建设应当坚持超前建设、协调发展、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
    城市道路应当预留各种管线的位置。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供电、通信、消防、交通标志、城市绿化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和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与城市道路建设同步。
    跨越河道的城市桥梁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道口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城市道路与铁路双方的技术标准;应当逐步建设立体交通设施;城市规划应当预留城市道路桥梁的建设位置。
        第十条 城市道路的设计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城市道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理制度,接受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城市道路建设资金采取政府和社会投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措。
        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必须经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后,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应当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应当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十四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道路可以实行有偿使用。其收入用于贷款偿还、投资回报以及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管理和建设,不准挪作他用。
        第三章  养护维修
        第十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技术等级、数量和养护维修费用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核定一定数量的经费,用于城市道路设施和桥梁设施的养护维修。
        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第十八条 单位投资建设的专用道路、桥梁设施和单位内部的道路、桥梁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或者委托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第十九条 道路与铁路平交道口的养护管理,钢轨之间和距钢轨两米范围内的铺面部分,由铁路产权单位负责;距钢轨两米以外的路面,由道路产权单位负责。铁路、道路产权单位应当相互配合,保证道口路面平顺。
        第二十条 从事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在执行特殊施工任务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证其顺利通行。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 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监察管理队伍,依法行使道路设施、桥梁设施管理职能。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坏道路设施的行为:
        (一)在道路上拌合水泥、砂浆、混凝土等;
        (二)在道路上打砸硬物,碾压炉灰、铁板,晾晒农作物等;
        (三)在道路上洒漏白灰、腐蚀性物质,油浸或者水泡道路;
        (四)在道路上焚烧物品、明火或者焊接作业;
        (五)两吨以上的机动车擅自在里巷道路和楼间甬道中通过;
        (六)机动车和兽力车擅自在人行道上通行和停放;
        (七)履带式车辆、铁轮车以及其他对道路有损坏的车辆在铺装路面的道路上行驶;
        (八)挪动、拴拽、涂改、遮挡、损坏路名牌、标志牌、吨位牌等道路附属设施;
        (九)在非指定的道路上进行机动车试刹车;
        (十)在道路、路肩和道路两侧挖掘取土,倾倒垃圾、污水以及其他废弃物;
        (十一)其他损坏道路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设置在道路上的窨井井口,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路面十五毫米,发生窨井塌陷、井盖缺损等现象,产权单位应当及时修复。
    地下管道发生渗漏时,产权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标准修复。
        第五章  临时占用和挖掘道路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占用城市道路。因建设等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有关项目批准文件,到城市道路管理部门 办理许可手续,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经许可占用的,申请人应当交纳占路费和占路损坏修复保证金。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清退占路市场、停车场,恢复道路设施功能。
        第二十五条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所收占路费应当用于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和用途占用。确需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和改变占路用途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占用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延期的占路费累进收取。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不得损坏道路设施,占用期满后,应当恢复城市道路的原状;造成道路设施损坏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根据损坏面积与程度,责令予以赔偿。
        第二十七条 根据特殊需要,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决定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缩小占用面积、减少占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
        第二十八条 未经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挖掘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申请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一)申请书;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三)相关设计资料;
        (四)施工方案和保证措施。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经许可挖掘的,申请人应当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第二十九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在竣工后五年内不准挖掘。因地下管线事故进行紧急抢修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其他原因确需挖掘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加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
    冬季不准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加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
        第三十条 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挖掘的位置、面积和时间进行施工。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一条 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负责将路面清理干净,并在三日内通知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第三十二条 各种地下管线的产权单位,因管线事故进行抢修需要立即挖掘道路的,应当同时向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口头通报,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补办手续。
        第三十三条 道路挖掘后的沟槽回填工作,由挖掘道路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规定的土质和方法分层夯实,并符合土基密实度和沟槽回填标高等技术标准。
    路面结构修复工作,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负责。修复时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冬季除外。
        第六章  桥梁设施管理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下列损坏桥梁设施的行为:
        (一)在桥梁上下游二十米的河道范围内擅自埋设管线,挖沙取土;
        (二)在桥梁下停泊船只;
        (三)船只通过桥梁时,碰、撞或者用篙杆点触桥桩,或者拴拉桥桩和纵横架;
        (四)在桥梁设施上乱贴滥画、堆放物料、摆设摊点、停放各种车辆;
        (五)在桥梁上架设有腐蚀性、易燃易爆或者降低桥梁承载能力和改变桥梁设施结构的管线;
        (六)擅自侵占桥孔和立体交叉桥垂直投影部分;
        (七)擅自在桥梁和桥梁照明设施上设置广告牌以及其他悬挂物;
        (八)其他各种损坏桥梁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车辆通过桥梁时,应当在标志牌标示的重量、高度、速度范围内通行。
    超重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桥梁的,申请人应当持下列资料到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一)申请书;
        (二)行车证件和车辆轴数资料;
        (三)安全保证措施。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经许可通行的,申请人应当按照许可的路线、时间和标准通行,并交纳超重车辆过桥补偿费;需要采取桥梁加固保护措施的,还应当交纳桥梁加固费用。
        第三十六条 需要依附桥梁架设管线的,申请人应当持下列资料到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一)申请书;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设计资料;
        (四)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经许可架设的,申请人应当与桥梁管理专业单位签订管线过桥使用协议,并交纳补偿费用。
        第三十七条 开启式桥梁开启时,各种船只、车辆应当在距桥梁五十米以外的地方停泊或者停驶,待许可通行的信号发出后方可通过。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分别情况责令限期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履行修复义务造成人员、车辆事故的,由产权单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退或者改正,按照规定的标准追缴占路费,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责令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回填质量不合格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责令道路挖掘单位返工。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设施,对个人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不服从管理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可以暂扣其违法机具、物品,强行拆除或者清除其违法设施,由违法者支付拆除费用或者以料抵工。
        第四十五条 无正当理由逾期缴纳本条例规定的费用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可以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四十六条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监察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佩戴识别标志,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否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接受其管理。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八条 故意损坏城市道路设施,阻碍城市道路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中占路费、道路、桥梁通行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道路设施和桥梁设施的损坏赔偿标准、超重车辆过桥损失补偿费、管线过桥损失补偿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标准,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北京市:加强造价咨询企业监管 促进咨询行业健康发展

      加强对全市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建筑市场经济活动的有序竞争,进一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自身建设和全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我们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和造价管理协会按照建设部74号、135号部令和278号公告,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涉及企业的年检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04]7号文件等文件精神,近日对我市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我们认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经过多年的规范管理,从总体上看咨询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加大管理力度。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现状

      我国从1996年开始实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制度,通过九年来的发展北京市造价咨询企业现有236家其中甲级资质64家,乙级资质151家,暂定级资质21家。据我们统计,目前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的专职专业人员有3300余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2400人,约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2%;在咨询企业执业的造价工程师约1300人。年完成造价咨询额约180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约5亿元,已具备了一定的规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对规范建筑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合理控制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管理上必须从实践中探索,从制度上完善,从执业中规范,从行业上自律。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正确引导咨询企业向规范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也离不开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引导,这就需要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和谐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发展势头强劲

      (一)企业领导重视

      接受检查的造价咨询企业的主要领导从思想上十分重视,他们能够端正态度,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咨询企业的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或专业骨干都能积极参与检查活动,认真接受检查,如实介绍情况,表现出对检查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二)业务渠道不断拓展

      从咨询企业开拓市场来看,部分咨询企业从过去单一的编制标底、预结算等业务,逐步发展到全过程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但在北京有固定的客户群,而且把业务范围拓展到外省市以及国外市场。多数企业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发展之路。他们在改进服务态度,狠抓咨询质量下功夫,以提高自身的社会信誉,因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显著提高。有的企业为了拓宽业务渠道,以适应建设部提倡的项目管理公司的要求,在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同时还申办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有的咨询单位对公司的发展制定了长远规划,大多数企业表示有信心有决心向工程造价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发展。

      (三)社会保障及内部规章制度较完善

      从被查单位的情况来看,基本能够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业,制定了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大多数企业根据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为本企业人员办理了“三险”手续,即失业、养老、大病统筹等保险。同时各咨询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单位从业的各类人员签订了较为完备的劳动合同。有了社会保障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为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四)咨询企业人员构成和综合素质有了较显著的提高

      多数咨询企业比较注重人员的配备和人员素质的培养,基本上能达到建设部资质标准的要求。部分咨询企业人员力量比较强,已经超过建设部135号部令的要求,为企业在咨询市场上竞争创造了强有力的条件。有相当部分单位能注重公司内部人员专业学习和后期继续教育培训,不仅能按时参加造价处和协会等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而且公司内部能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内部学习和工作交流,促进自身人员向复合型人才发展,努力创办综合性咨询公司,增强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从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已转到各类人才交流中心,从一定意义上保证了咨询企业从事造价咨询活动的公正性。

      (五)、咨询单位的办公条件和设施有了较大的改善

      检查的咨询企业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多数咨询企业的办公条件有较大改善,办公场所面积人均超过了规定的10平方米,有个别企业办公面积已超过标准几倍。自动化办公设备比较普遍,微机、网络应用尤为突出。

      咨询企业档案管理有了很大提高,有的单位的档案资料装订、整理、存放整齐划一,并有专人管理,配有专用的存放设施;有的装订精美,内容清晰,存查便利;有的建立了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系统。

      三、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检查的咨询企业总体情况看,我市造价咨询业仍处于发展阶段,况且发展不平衡。不论是外部环境,还是企业自身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面对市场的变化和竞争还不能及时应对。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完善、配套,监管力度不够,行业自律规则还未形成,行业管理力度较弱。因而造成部分造价咨询企业还不能完全“独立、公正、客观”地执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没有建立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

      行业管理不够规范,管理的力度也不够。还没有制定与北京市实际情况相适应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没有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合理的收费标准;对咨询企业业主自行组织招标没有明确规定,造价咨询业务多数没有实行公开招标,少数业主自行招标缺乏规范,随意性强。部门垄断、行业封锁等诸多方面原因使造价咨询业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各造价咨询机构间不能完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地竞争。

      (二)人员素质和知识结构还不能满足行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虽然目前从业人员中90%左右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是知识结构及从业水平都有待于更新和提高。由于历史的原因,在80年代前没有一所大学培养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人才,整个工程造价行业的专业人员基本上是从工程技术或者工程经济专业毕业后转行。所以相当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从业人员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基础知识较为欠缺,缺乏国际竞争的知识、经验、能力,还不具备项目策划、可行性分析、项目评估等全过程管理的综合能力。

      在职业道德上,极个别咨询企业及个人违背执业原则,不按规定办事,缺乏公正性,损害了造价咨询企业的形象。

      (三)市场竞争能力有待加强

      由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现有咨询企业成立之初多数是具有相关行业背景的政府部门或企业主办的;因而,依赖性强,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和能力。目前,仍有一部分咨询企业与原主管、主办单位有着连带的关系,影响着企业间的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在京中央直属机构主办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没有实行属地管理,也没有建立登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北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有序发展。

      由于市场竞争力弱,主要是缺乏宣传。因此,咨询客户对咨询服务的意义不了解,工程造价咨询业还没有被社会充分认识。

      我市造价咨询企业,多数业务比较单一,主要以编制标底、概(预)算、结算、审核为主,缺少提供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涵盖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的企业。

      (四)缺乏统一运行规则和标准

      在检查过程中很多单位建议,行政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适合北京实际情况,并与国际贯例接轨的行业规则和业务标准。如:合同文本要统一、咨询业绩报告格式要统一、质量标准要统一。

      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行业主管部门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对咨询企业实行日常监督检查是我们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还处于发展阶段,与国外工程造价咨询业相比,在技术上、规则上、标准上都不成熟。因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十分必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利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向规范化、正规化、标准化方向健康发展。正确引导咨询企业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经济实体。

      (二)完善规章制度 加强行业自律

      1、加强组织建设

      我们认为加强行业协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更好地为我市控制工程造价的需要。协会也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首先要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协会的手续。把工程造咨询企业纳入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行业管理中,组织咨询企业起草《行业自律公约》,本着签约自愿、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诚实守信、平等竞争的原则。以咨询企业签约《行业自律公约》为契机,大力提倡咨询企业诚信执业、行业自律。

      2、制定行业规则和标准 完善规章制度

      制定行业规则和标准,是为了规范咨询企业行为,提高业务水平,正确引导咨询企业向规范化、正规化方向发展的重保证。加大行业管理的力度,建立、完善造价咨询市场的规章制度,为造价咨询企业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创造条件。

      (1)在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的《职业准则》和《执业规则》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北京市行业管理的《职业准则》和《执业规则》的细则,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

      (2)制定《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公约》,使工程造价咨询业在建设工程造价领域里体现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原则。

      (3)制定《招投标规范》,以规范咨询市场的招投标行为。

      (三)加强造价咨询队伍建设

      加强造价咨询队伍建设,主要是通过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素质必须加强素质教育,包括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

      工程造价咨询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不断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素质,国内自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以来,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中发挥作用越来越大,但在工程造价咨询业中,具有较高层次的造价工程师所占比率不高,资信好、技术水平高、影响大的大型造价咨询企业尚未形成。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着力于现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水平和能力的提高,主要通过短期和长期培训相结合方式以提高职业素质。组织造价工程师在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拓宽知识面,学习国际上工程造价管理好的经验,使造价工程师的职业水平能够达到国际上相同专业人员的水平。

      按照建设部建标[2005]69号文件《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北京市造价管理部门将做好预算人员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建标[2005]69号文件中的“加强工程造价专业队伍的行业管理和整体素质提高,确保工程概预的编制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等精神。北京市造价管理部门以全面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为切入点,从工程造价管理队伍的基础抓起,强化对专业人员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的培养,以此推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今后随着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发展机制,必然会有一些企业不可避免的被淘汰出局,而那些管理技术水平高、服务贴近市场的企业将拥有更大的商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兼并、重组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趋势。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对咨询企业今后的发展和自身建设加强引导和服务,做好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开拓工程造价咨询市场,鼓励和支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增强实力,提高水平,开展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即为业主提供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开始到工程竣工决算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5年9月22日




  • 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

    建市[2005]13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举措,也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贯彻党中央、国 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一个指导思想,二者同步推进,三方协调配合,实现四个统一”的基本思路,现就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 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对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管理,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建筑市场监管提供有力的手段。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构建起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各类企业和执业人员)行为诚信标准更 符合建筑市场监管的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完善,信用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做到有法可依;建立起有力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做到守法经 营,依法活动;综合信用评价的市场化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即,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按照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诚信环境,共同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二、同步推进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开展的综合信用评价
       (一)根据建筑市场监管的需要,目前要以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为重点。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 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具体标准由建设部制定,内容包括对市场主体违反各类行政法律规定强制义务的行政处罚记录以及其他不良失信行为记 录。具体工作思路是:1.制定标准和评价方法。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进行整理、分类,力求简明、科学,便于理解、记录和应用。对社 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可有所侧重,如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招投标弄虚作假、质量安全问题、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2.进行 采集和评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现有的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业务监管服务体系,做好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发布工作,推进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全国 地级以上城市要在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可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守法诚信信息平台;在建设部统一组织下,开展区域和城市试 点,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提供网络查询,披露诚信情况。
       (二)要以政府对市场主体守法诚信评价为前提和基础,积极推进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开展的综合信用评价。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 (主要指经济信用,包括市场交易信用和合同履行信用)、守德(主要指道德、伦理信用)、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经营、资本、管理、技术等)为基础进行综合评 价。具体评价指标由有关协会指导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思路是:1.由建设部指导有关协会根据综合实力和相关条件确定若干家社会中介信用机 构,并制定从事建筑市场信用综合评价机构准入和清出的管理办法。2.社会中介机构在有关协会指导下,研究制定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征信和信用评 价,提供和发布信用信息。3.综合评价中有关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优良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要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记录为基础。
        三、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评价机构的作用,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包括制订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实施方案等;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通过加大管理资源整合和组织协调力度,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联动的业务监管体系,发挥有形建筑市场的资源优势,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 开相关信息;组织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对建筑市场失信行为进行惩处;对征信和被征信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为, 如信息采集、信息使用、信用评估等依法实施监管,建立准入和清出机制;推进与工商、金融、商务等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行业协会的主要工作:参与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信用标准,参与信用征信和评价,负责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建立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 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加强对信用征信和评估机构的监督;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专题研究,指导有关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研究建筑市场 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模型和评价方法,并适时修改完善;组织有关交流研讨和业务培训,开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努力提高建筑市场信用征信和评价工 作的质量。
       (三)信用征信和评价机构的主要工作:加强对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的研究,掌握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经营管理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筑市场信用征信和 评价的工作建议;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下,依法从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咨询、征信和信用评价等业务;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及其与全社 会信用体系融合提供专业支持,参与构建市场化的信用征信和评价机制。
        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努力实现四个统一
        根据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形势和要求,推进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是当前工作的重点。为此,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共同努力,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四个统一。
        1、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
        完善的诚信信息系统是诚信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能够确保诚信信息搜集整理及时准确和实现共享。在现有诚信档案系统的 基础上,首先要推动南北两大区域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试点工作;即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三地为主构建一个统一的长三角地区诚信信息平台,以北京、天 津、石家庄、济南、青岛、沈阳、大连等地为主构建一个区域性城市间联合诚信信息平台;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其他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级 城市要在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方面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区域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待条件成熟时,研究逐步将区域间的诚信信 息平台实现互联,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构建全国性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并在建设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设立诚信信息交流、发布 的窗口,逐步实现诚信信息的互通、互用和互认。为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协调和整合力度,要在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逐步 建立可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守法诚信信息平台;要求相关业务监管部门把对建筑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常处罚决定和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整理,并按照各自权限 通过监管综合信息系统自行上网记录,形成基础性诚信信息,为诚信评价提供信息保障。诚信信息平台的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业务监管体系的联 动作用,并依托有形建筑市场在人员、技术、业务和硬件等方面资源优势,注重提高政府对建筑市场主体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创造诚信得彰、失信必惩的良好市 场环境,推进建筑市场诚信建设。
        2、统一的诚信评价标准
        要根据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实际需要,制定发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诚信标准。针对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的法 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先易后难、简便易行、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诚信标准。重点评价在建筑市场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和执业资格 人员的诚信行为。要结合日常建设行政监管和执法工作的需要,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合同签订履行、业主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 资支付、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应达到的最基本诚信要求。对建筑市场的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建造师等各类注册人员),也要开展诚信行为的评价。诚信标准发 布后,各省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诚信标准进行细化,并制定相应的诚信管理办法和失信惩戒办法等。为确保诚信标准的推广和尽快实施,保证实施过程中的公 正、公平,同时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行业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可以开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等级的评定工作,并将相关 信息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向全社会发布。
        3、统一的诚信法规体系
        建立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要有法律保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诚信法律法规,制定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诚信体系 的建设和运行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内容包括对诚信信息的采集、整理、应用和发布,对诚信状况的评价,对征信机构的管理,特别是运用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 失信行为的主体进行适当的惩罚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研究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和完善诚信法规体系的建议和措施,加快建筑市场诚信法规制度建 设,加强对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
        4、统一的诚信奖惩机制
        诚信奖惩机制是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守信者进行保护,对失信者进行惩罚,发挥社会监督和约束的制度保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诚信建设与招标 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等相结合,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对于一般失信行为,要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诚信法制教育,促使其知法、懂法、守法; 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社会舆论等综合惩治措施,对其依法公布、曝光或予以行政处罚、经济制裁;行为特别 恶劣的,要坚决追究失信者的法律责任,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诚信体系建设要注意调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在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 场稽查、评优评奖等建筑市场监管的各个环节,要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人员给予鼓励的政策和措施,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使建筑市场形成诚实光荣和守信 受益的良好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

    (2005年7月20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规范历史风貌建筑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确定、保护、利用和管理。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历史风貌建筑是指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人文价值,反映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建筑。
    本条例所称历史风貌建筑区是指历史风貌建筑集中成片,街区景观较为完整、协调的区域。
        第四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规划、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
        第七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工作。
    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工商、公安、旅游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市设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有关评审工作。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规划、建筑、文物、历史、社会、经济、文化、法律和房地产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九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腾迁、整理等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承担保护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危害历史风貌建筑的行为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 对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确    定
        第十二条 建成五十年以上的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一)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
        (二)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
        (三)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
        (四)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五)在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
        (六)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
        (七)名人故居;
        (八)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
    符合前款规定但已经灭失的建筑,按原貌恢复重建的,也可以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
        第十三条 历史风貌建筑划分为特殊保护、重点保护和一般保护三个保护等级。
        第十四条 建筑的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历史风貌建筑。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单位、个人的推荐和历史资料,提出历史风貌建筑的建议名单和保护等级,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十五条 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建议名单,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第十六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设立保护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涂抹、改动、损毁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标志。
        第十七条 城市建设中发现有保护价值建筑尚未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的,在按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为历史风貌建筑前,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
        第十八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保证历史风貌建筑的结构安全,合理使用,保持整洁美观和原有风貌。
        第十九条 特殊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重要装饰。
    重点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和色彩,不得改变内部的重要结构和重要装饰。
    一般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不得改变建筑的外部造型、色彩和重要饰面材料。
        第二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区的保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新建建筑时,应当在高度、造型、材料、色调等方面与该地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
        (二)原有建筑与该地区的历史风貌不协调的,或者影响、破坏历史风貌建筑区景观的,应当按照保护规划逐步拆除;
        (三)不得新建妨碍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的生产型企业,现有妨碍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的生产型企业,应当按照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逐步迁移。
    从事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活动的,应当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批。
        第二十一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消防设施、通道,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予以完善、疏通;确实无法达到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的,应当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消防机构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在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的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建筑群和单体建筑的高度、体量、用途、色调、建筑风格应当与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相协调,与原有空间景观相和谐。
        第二十三条 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的,应当符合该建筑的保护要求,并与该建筑外部造型相协调。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的规范标准。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范标准,依法审批在历史风貌建筑上设置牌匾、霓虹灯,对泛光照明等外部设施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屋顶、露台、挑檐或者利用房屋外墙悬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拆改院墙、开设门脸、改变建筑内部和外部的结构、造型和风格;
        (三)损坏承重结构、危害建筑安全;
        (四)占地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违章圈占道路、胡同;
        (六)在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
        (七)在庭院、走廊、阳台、屋顶乱挂或者堆放杂物;
        (八)沿街或者占用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机动车清洗和餐饮等经营活动;
        (九)其他影响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修缮和装饰装修历史风貌建筑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要求,修旧如旧。
        第二十六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按照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要求,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保养。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保养予以督促和指导。
    使用人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保养,应当予以配合。
    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承担修缮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申请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七条 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修缮、装饰装修,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委托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历史风貌建筑修缮、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方案,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报送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定;未经审定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 历史风貌建筑发生损毁危险的,该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派人进行现场指导。
        第二十九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等特殊需要,涉及必须迁移、拆除或者异地重建历史风貌建筑的,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迁移、拆除历史风貌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建筑的详细测绘、信息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并及时报送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 历史风貌建筑的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
    确需改变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用途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或者其委托的申请人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件的,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予以核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编制年度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按照年度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历史风貌建筑,按照年度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需要历史风貌建筑承租人腾迁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应当向市房 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腾迁许可,并对承租人实行货币安置或者异地房屋安置。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安置或者异地房屋安置。实行货币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应当高于 被腾迁房屋市场评估的价格。实行异地房屋安置的,安置标准应当高于承租人原居住水平。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腾迁安置方案已经落实的,核发腾迁许可证,并将许可证载明的事项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腾迁安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已经获得腾迁许可,并按照规定标准向承租人提供货币安置或者房屋安置,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腾迁期限内拒不腾迁、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执行市场租金标准的历史风貌建筑,按照年度综合整修和保护利用计划需要历史风貌建筑使用人腾迁并解除租赁关系的,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租赁合同无约定的,出租人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历史风貌建筑办公的,按照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规划需要腾迁的,应当逐步进行腾迁。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所有的历史风貌建筑,单位无力对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保护的,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可以收购。
    出售政府给予修缮补贴的历史风貌建筑,在同等条件下,历史风貌建筑整理机构可以优先收购。
        第四章  管    理
        第三十五条 市和区、县应当设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项资金,主要来源是:
        (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资金;
        (二)单位和个人的捐赠;
        (三)直管公有历史风貌建筑产权转移的部分收益;
        (四)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由市和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专门账户,统一用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补贴和奖励,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历史风貌建筑分别编制保护图则,明确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和利用的具体要求,并告知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 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历史风貌建筑转让、出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护义务。出让人、出租人应当将有关保护要求告知受让人、承租人。
        第三十七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历史风貌建筑的使用和保护状况进行普查。
    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配合普查工作。
        第三十八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历史风貌建筑档案。历史风貌建筑档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历史风貌建筑的技术资料;
        (二)历史风貌建筑现状使用情况;
        (三)历史风貌建筑权属变化情况;
        (四)修缮、装饰装修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五)迁移、拆除或者异地重建的测绘、信息记录和相关资料;
        (六)有关历史沿革、历史事件、地名典故、名人轶事等资料。
        第三十九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投资,对本市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保护利用和恢复重建,发展与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相适应的旅游业和相关产业。
    鼓励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利用历史风貌建筑开办展馆,对外开放。
    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历史风貌建筑,应当创造条件开辟展室,定时对外开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擅自设置、移动或者涂抹、改动、损毁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标志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迁移,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按照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装饰装修不符合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保护图则要求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未及时修缮、保养,致使建筑发生损毁危险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督促限期抢 救修缮;拒不抢救修缮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专业单位代为抢救修缮,所需合理费用由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历史风貌建筑修缮、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方案未报送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定擅自施工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迁移、拆除历史风貌建筑的,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改变历史风貌建筑使用用途的,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妨碍历史风貌建筑修缮施工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妨碍。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公安、工商、文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 处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 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

    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

    (2005年7月19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档案的范围,包括国家所有的档案,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的档案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档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 档案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好各自的档案管理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有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档案事业,对本市的档案工作依法实行监督和指导,并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管档案工作的机构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工作部门和档案工作人员,业务上受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明确档案工作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对所属机构的档案业务实行监督和指导。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业务上受同级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把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是收集、保管档案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的机构,业务上受同级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按照下列原则设置:
        (一)市和区、县应当设置综合档案馆;
        (二)市可以设置城建、科技等专门档案馆;
        (三)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设置部门档案馆。
        第十一条 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的布局,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综合档案馆的设置,由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专门档案馆和部门档案馆的设置,由设置单位或者部门提出意见,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档案馆的变更或者撤销,按照设置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各单位应当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 档案鉴定、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由文书部门或者业务部门按照归档范围收集齐全,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六条 应当重点收集和保管的档案范围,由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信息:
        (一)行政区划的变动;
        (二)单位的建立、变更或者撤销;
        (三)列入市或者区、县的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有关普查项目的立项;
        (四)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和区、县举办或者承办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第十八条 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
    市和区、县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鉴定前,应当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该项目档案进行验收。属于档案馆收集范围的,应当通知有关档案馆参加。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归国家所有,列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转为非国有单位的,其党群、行政等管理类档案,按照隶 属关系分别归属于原主管部门或者综合档案馆,其产品、设备、基建、科研等类档案按照双方的协议、合同的规定确定归属。
    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转为国有单位的,其档案归国家所有。
        第二十条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以及中外合资、合作项目在协议、合同生效后形成的档案,为中外双方共同所有。该协议、合同终止时,档案原件归中方所有,外方可以保存复制件。
    外资企业形成的档案归外资企业所有。
        第二十一条 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部门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其主管部门提出,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企业、事业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本单位提出,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 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一)列入市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年,向市综合档案馆移交;
        (二)列入区、县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向区、县综合档案馆移交;
        (三)列入专门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项目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专门档案馆移交;
        (四)列入部门档案馆或者企业、事业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向部门档案馆或者企业、事业档案馆移交。
    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长移交期限的,应当征得有管辖权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三条 档案馆和其他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置适宜保管档案的专门库房和设施,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接收、整理、保管档案,防止档案的损毁和散失。
        第二十四条 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列入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经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由有关档案馆提前接收入馆;
        (二)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经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由综合档案馆代为保管、收购或者征购;
        (三)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取的其他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五条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鼓励集体和个人向综合档案馆捐赠、寄存或者出卖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
        第二十六条 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出卖;需要向国外组织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其复制件的,应当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严禁倒卖牟利,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前款规定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其所有者向综合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必须经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赠送、交换、出卖兼有档案性质的文物、古本图书资料或者其复制件的,适用本条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下列国有档案复制件,不得向国外组织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
        (一)未向社会开放的档案;
        (二)未解密的档案;
        (三)有损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档案;
        (四)影响社会稳定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档案。
        第二十八条 向市或者区、县综合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卖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档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
        (二)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档案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邮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对进馆档案界定有异议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三十一条 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编制开放档案计划和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
        第三十二条 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档案信息网络,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
    区、县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档案馆以及其他档案机构,应当定期向市综合档案馆报送档案目录。
        第三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实行有偿服务,提供档案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制定。
    单位或者个人需要调用其移交、捐赠档案,档案馆应当无偿和优先提供。
    国家机关因公务需要查阅档案的,档案馆应当无偿提供。
        第三十四条 港、澳、台同胞和华侨需要利用开放档案的,须由本市邀请单位、合作单位或者接待单位的主管部门介绍,经有关档案馆同意。
    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开放档案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利用合资、合作中方单位原有档案的,按照双方协议、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或者其他部门保存档案的,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时,应当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档案内容,不得在档案上勾抹、描摹、涂改或者伪造、剪裁、抽取档案材料。
        第三十八条 档案的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第四十一条 携带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海关依法没收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应当移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有关档案管理规定,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民事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赔偿损失时,应当出具处罚决定书或者责令赔偿损失通知书。
    罚没财物时,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罚没款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国库。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外资企业的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办[2005]8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六月七日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 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 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 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 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 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 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六月七

  •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005年5月24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以及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的加工、生产、经营等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市场管理应当遵循统一、开放、有序的原则。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不受境内外、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
       
    第二章  资质管理
        第五条 下列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或者资格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或者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单位;
        (二)建设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和工程招标代理的单位;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四)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经营企业;
        (五)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资质或者资格证书的其他单位。
        第六条 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资格证书后,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方可从事相关建筑活动:
        (一)建筑师;
        (二)结构工程师;
        (三)监理工程师;
        (四)造价工程师;
        (五)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资格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前款规定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
        第七条 取得资质或者资格证书的单位、机构和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和资格管理。
       
    第三章  发包管理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本市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持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备案。
        第九条 建设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十条 招标发包的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发包和邀请招标发包。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以及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应当依法    公开招标,但经国家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除外。其他建设工程,可以实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发包条件的,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行发包。
        第十一条 房屋建筑工程应当以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为施工发包的最小标段。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发包工程应当具有相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不得以承包单位带资承包或者垫资施工作为投标和中标条件。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领取施工许可证。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施工许可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批准开工的建设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但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四章  承包管理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单位不得将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单位应当自主完成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
        第十八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接工程的主体必须自行完成;对主体工程的劳务作业可以分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对非主体工程可以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
        专业承包单位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对承接的分包工程自行完成,对其中的劳务作业可以分包给劳务分包单位。
        劳务分包单位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十九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分包,应当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作出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选择确定分包单位,并订立书面形式的分包合同。
        第二十条 禁止下列分包行为: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作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非主体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包建设工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转包行为:
        (一)承包单位将主体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由分包单位采购的;
        (二)承包单位在主体工程施工中,没有使用自备的大型机具和主要施工装备的。
        第二十二条 承包单位承接建设工程后,应当确定与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并对整个工程的合同履行、进度控制、主要施工设备、工程材料供应、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造价等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外省市和境外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来本市承接工程的,应当自承接工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资质文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有形建筑市场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有形建筑市场是指为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分包交易活动提供工程信息服务和招标投标活动服务的固定场所。
    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分立。
        第二十六条 有形建筑市场的开办者应当为发包、承包、分包交易活动的各方当事人提供设施齐全的场所和规范的服务;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标投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材料价格信息、科技和人才等信息,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七条 有形建筑市场的开办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二)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和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企业参加投标活动;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五)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六)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七)对在服务活动中接触的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八条 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
        (二)不得向建设单位推荐投标单位;
        (三)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招标投标活动的内部信息;
        (四)在履行服务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设立面向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办公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报建备案,招标投标和合同备案,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登记,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申请,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第三十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必须在有形建筑市场内依法公开招标。
        其他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也可以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发包。
       
    第六章  建设工程造价与合同
        第三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发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的计算规则、计价方法和计价依据。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或者劳务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形式的建设工 程承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简称建设工程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可以采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
        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和中标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第三十三条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时,发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承包单位应当提供担保;发包单位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要求承包单位继续施工,承包单位要求发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发包单位应当提供担保。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建设工程合同对竣工结算期限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 定;协商不成的,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竣工结算文件,发包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 日起五十日内完成审核;逾期未完成审核的,以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文件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内容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而不公开招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建设工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招标文件中以承包单位带资承包或者垫资施工作为投标和中标条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招标。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质量标准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建设工程合同材料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承包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确定与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或者不履行相应管理职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外省市和境外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本市承接工程未备案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有形建筑市场的开办者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有形建筑市场的开办者可处以一万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将建设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专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指定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 位,明示、暗示或者指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产品,或者故意拖延办理审批、验收手续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建筑市场管理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95年1月18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2005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6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第十二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三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使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2005年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6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第十二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三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第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使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 天津市招标投标条例

    (2004年11月12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和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
    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建设、商务、工业、财政、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范围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选择下列项目的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的,应当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采取拍卖等方式确定的,从其规定:
        (一)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二)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等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三)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四)政府投资或者融资项目;
        (五)政府组织或者资助的重大科研项目。
        第六条 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采购项目、住宅前期物业管理项目和市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七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八条 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不招标:
        (一)抢险救灾项目;
        (二)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而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秘密的;
        (四)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前款规定项目不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属于本市重点项目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法规对批准主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
        第九条 招标人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也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但国家和本市规定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公开招标。
        第十条 下列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
        (二)使用国家融资的;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四)本条例第五条和第六条所列项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因特殊原因不宜公开招标的,经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可以邀请招标。属于国家重点项目的,应当经国家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属于本市重点项目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必须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国家或者本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同一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内容应当一致。
        第十三条 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自行招标,并在招标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三)具备完善的招标、评标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并与其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招标人不得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有形市场等组织,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收费,不得强制招标投标人接受服务。
       
    第三章  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依法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性的市评标专家库,具体组建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有关部门、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也可以建立专业评标专家库。
        第十七条 建立评标专家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法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五百人;
        (二)专业分类合理并能够满足评标的基本要求;
        (三)各专业分库的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二十人;
        (四)有满足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所需要的必要设施和条件;
        (五)有专门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的人员。
        第十八条 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实行聘任制。
    受聘评标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评标工作;
        (三)熟悉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身体条件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第十九条 评标专家库应当建立受聘专家工作档案,对其参与评标的具体情况予以记载。
    建立评标专家库的机构,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招标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对不符合评标专家条件或者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可以解聘。
        第二十条 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依法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可以依法取得劳务报酬。
        第二十一条 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客观、公正的评标;
        (二)成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后,对其身份和评标项目保密;
        (三)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得与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对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四章  招标投标程序
        第二十二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需要履行相关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的,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备案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备案的内容组织招标。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范围、性质和数量;
        (三)招标项目实施的地点和时间;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
        招标人不得通过资格预审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接受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书面通知预审结果。符合预审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允许其参加投标。
        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资金落实情况、技术和质量要求等与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
        (二)对投标价格和计算方式的要求;
        (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
        (四)对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五)对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的要求;
        (六)开标地点;
        (七)评标的标准、办法和定标原则;
        (八)合同订立方式和主要条款;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包括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担保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编制投标文件经济补偿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补偿的具体标准。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有权自主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评标标准、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等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十七条 禁止投标人有下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行为:(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哄抬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内定中标者,并以此为报价策略参加投标;
        (三)与招标人在投标前商定投标报价;
        (四)与招标人商定在投标文件上加注标记;
        (五)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前二十四小时内组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不得将评标内容通知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
    招标人组织招标应当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评标专家。必须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从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定评标专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现场监督。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第二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负责,在评标过程中独立评标,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预。
    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内容含义不明确的,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未申请回避的,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发现后,应当立即停止其参与评标活动:
        (一)是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者亲属的;
        (二)是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的;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
    投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回避要求。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担保的;
        (三)组成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四)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的。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根据评标结果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参考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四条 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的三日内,将中标结果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国家或者本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
    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将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五条 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送招标投标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二)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等基本情况;
        (三)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五)评标报告;
        (六)中标结果。
    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第五章  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招标人的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并提供相关的证据。
        第三十七条 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备案部门对规避招标和违反批准或者核准、备案内容的招标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并受理相关投诉。
    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并受理相关投诉。
        第三十八条 行政机关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第三十九条 招标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审批结果自批准之日起三日内抄送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备案部门,由审批或者核准、备案部门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四十条 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对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其受理投诉的渠道、范围和条件,并为投诉人保密。
        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不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其不受理理由。超过三个工作日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第四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投诉内容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通知投诉人;
        (二)经调查、核实不存在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书面向投诉人说明调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作出处理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向投诉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三条 行政监督部门有权依法调取、查阅、复制相关文件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或者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的;
        (二)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符合条件要求的;
        (三)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四)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而未按照排序确定的。
        因重新进行招标或者重新确定中标人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已经部分履行重新进行招标或者重新确定中标人,对公共利益可能造成更大损害的,可以不责令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或者重新确定中标人,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从重处罚。
        第四十五条 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监督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二)不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的;
        (三)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内容不一致的;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五)干预评标委员会评标的;
        (六)对开标过程不记录的;
        (七)应当报送招标投标报告而不报送的。
        第四十六条 评标专家库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解散评标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建立评标专家库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二)受聘专家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三)对评聘过程和结果不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的;
        (四)对受聘专家不进行必要培训的;
        (五)不建立受聘专家个人工作档案的;
        (六)违反程序和规则提供评标专家的;
        (七)在评标前向投标人泄露选定的评标专家或者向选定的评标专家泄露评标项目的。
        第四十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监察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 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

    人民政府令第66号 

      《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 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城镇范围内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所有人、 使用人、经营管理人和相关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合法使用、定期检查、及时修缮、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 施。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和使用的行政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房地产管理局的领导。规划、建设、市容、环保、工商、公安、安全生产、城 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屋使用
      
      第五条 房屋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 房屋使用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屋顶、露台、挑檐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利用房屋外墙悬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在屋顶堆放杂物;
      
      (四)在阳台、露台超荷载堆放物品;
      
      (五)在非承重墙体和预制阳台栏板外侧悬挂空调室外机等设施、设备;
      
      (六)在阳台栏板上设门;
      
      (七)利用房屋外墙占地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八)倚墙堆放有损墙体的物品;
      
      (九)在住宅房屋内存放经营性酸、碱、易燃、易爆等腐蚀性、危险性物品;
     
      (十)在住宅房屋内安装动力、压力性设备;
     
      (十一)将居民住宅楼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的;
      
      (十二)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 住宅楼房不得开设门脸。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批准住宅楼房开设门脸。
      
      第七条 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 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应当征得房屋所有人、房屋经营管理人的同意,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 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 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修缮、改建或者拆除房屋时,其高耸 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管理人,应当主动配合,及时自行处理,不得借故阻挠。
      
      第八条 房屋使用人确需改变住宅房屋使用性质的, 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和相邻房屋的使用,不得影响文物和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应当符合城市市容、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并征得房屋所有人、经营管理人、相邻关系人的书面同意。
      
      第九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在房屋窗户、阳台安装护栏的,应当按照有关护栏设计安装规范,在同一居住小区、同一路段两侧或者同一幢楼房采用相同颜色和式样,并接受下列房屋经营管理人的管理和监督:
      
      (一)已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屋,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公有房屋,由房屋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已售出的公有住房和商品房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售房单位负责;

      (四)其他房屋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

      护栏安装单位应当按照统一的护栏设计安装规范进行护栏安装施工,具体护栏设计安装规范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另行制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强行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安装护栏。

      第十条 房屋所有人拆除自有房屋不涉及补偿安置的, 应当在拆除前10日内持拆除房屋现状图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到房屋所在 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灭失登记手续。

    第三章 房屋装饰装修

      第十一条 房屋装饰装修,应当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耐久性和结构安全,并符合规划、抗震、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因装饰装修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第十二条 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三条 房屋使用人对房屋的装饰装修, 不得影响房屋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修缮。
      
      第十四条 装饰装修住宅房屋或者与砖混多层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房屋时,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拆改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
      
      (二)拆改上、下水主管或者改变地漏的位置;
      
      (三)在混凝土楼板上或者底面剔槽埋管、凿孔;
      
      (四)在楼板、阳台、露台超荷载铺设地面材料,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
      
      (五)在住宅楼房外檐墙体上拆改、增设门窗。
      
      第十五条 除本规定第十四条禁止行为以外, 装饰装修房屋涉及拆改的,应当向下列房屋经营管理人申报: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向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申报;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公有房屋,向房屋产权单位、经营管理单位申报;
      
      (三)已售出的公有住房和商品房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向售房单位申报;
      
      (四)其他房屋,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管理单位申报。
      
      房屋经营管理人接到申报后,应当对装饰装修项目进行现场查勘、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 经营管理人和申请人签订书面协议后,申请人方可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其中非住宅房屋装饰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 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第十六条 房屋经营管理人应当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房屋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整 改。对装修人违反协议的,房屋经营管理人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房屋经营管理人应当对所管理的房屋加强巡查,受理房屋装饰装修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四章 房屋修缮

      第十八条 房屋所有人应当承担房屋修缮责任。其他房屋修缮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租赁房屋的修缮,由租赁双方约定修缮责任;
      
      (二)委托管理房屋的修缮,由受托人按照委托合同承担修缮责任;
      
      (三)代管房屋的修缮,由代管人承担修缮责任;
      
      (四)保管自修公产房屋的修缮,由使用单位承担修缮责任;
      
      (五)在保修期限内的房屋修缮,由负有保修责任的一方承担修缮责任;
      
      (六)实行物业管理的房屋,保修期限届满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缮,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承担修缮责任;
      
      (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设施设备的修缮,由其专业经营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承担修缮责任;
      
      (八)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市政、电讯、绿化、人防等施工造成房屋损坏的,由组织施工的专业部门承担修缮责任;
      
      (九)已售出的公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缮,由售房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承担修缮责任;
      
      (十)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房屋修缮责任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查勘, 发现损坏及时修缮,保障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 公有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从房屋租金中提取房屋修缮资金,专款用于房屋修缮,不得挪作他用。缴存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已售出的公有住房,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缮资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提取使用。
      
      第二十一条 房屋修缮工程应当参照修缮工程定额、 取费标准和相关规定计算工程造价。实行招投标的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编制标底。
      
      第二十二条 房屋修缮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签订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合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包括承包方式、工程内容、工程范围、施工期限、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结算方式、保修期限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大、 中修的房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责任人应当委托监理单位实施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理。房屋修缮责任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各负其责,确保房屋修 缮工程质量。房屋修缮工程竣工后,房屋修缮责任人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对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修缮时,房屋使用人和相邻人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挠或者拒绝,因修缮造成其自有装饰和设备损坏的,修缮责任人应当修复或者给予合理赔 偿;如拒绝配合或者阻挠修缮而造成其自有装饰和设备损坏的,修缮责任人不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房屋修缮应当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音,防止环境污染。


    第五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二十五条 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符合安全条件的,方准开业;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得开业。
      
      第二十六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 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符合安全条件的,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七条 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 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进行房屋查勘、检测、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出具的鉴定报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受理鉴定申请后,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二)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三)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四)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
      
      (五)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第三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后5日内进行现场查勘。 查勘完毕后,一般项目应当在10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的以及需要延期观察的项目, 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并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长期观察的项目除外。
      
      第三十一条 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应当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鉴定人员进行正常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第三十二条 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和其他关系人对房屋安全性能均可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鉴定费。

      第三十三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鉴定报告副本转给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


    第六章 危险房屋治理

      第三十四条 危险房屋应当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查勘鉴定,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解除危险,并视房屋危险程度不同,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二)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或者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立即拆除。适用于整体危险已无修缮价值,且危及相邻建筑或者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第三十六条 异产毗连房屋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由占房屋建筑面积最多的所有人负责组织解除危险,所需费用由各所有人共同筹集,具体分摊比例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产权不清或者所有人下落不明的危险房屋, 由房屋使用人负责出资解除危险。
      
      第三十八条 危险房屋解除危险时,需要使用人暂时迁出的,使用人应当及时迁出。拒不迁出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予以强制迁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房屋倒塌的, 房屋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和使用人应当立即组织抢险,并及时报告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帮助排除危险。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三) 项规定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代为清理。发生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违 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一) 、(二)、(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清理;逾期仍不拆 除或者清理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拆除或者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对非经营性的, 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性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利用住宅楼房开设门脸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仍不恢复原状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强制恢复原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安装护栏的, 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强制拆除,发生的费用由设置人承担,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 下的罚款。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护栏安装单位不按照护栏设计安装规范施工的, 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不办理房屋灭失登记手续,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 由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进行装饰装修的, 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修缮加固。逾期仍不修缮加固的,对非经营性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经营性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进行装饰装修的, 由市或者区、 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恢复原状, 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违反第(一)项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有关规定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房屋经营管理人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不履行房屋经营管理职责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未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由市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对非经营性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性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市或者区、 县房地产管理局对正在进行的违法装饰装修、拆改房屋、安装护栏等行为,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继续施工的,可以暂扣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待补办手续或者恢复原状后予以返还。
      
      第四十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未按照本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对鉴定人员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市或者区、 县房地产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 市或者区、 县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装饰装修, 是指为使房屋的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房屋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本规定所称房屋修缮,是指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拆改、翻修。
      
      本规定所称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的完好与损坏程度和使用状况的安全进行查勘、鉴别和判定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经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第五十三条 单位产房屋的管理, 推行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体制。条件不成熟的,应当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加强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
      
      第五十四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工作,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0年5月12日发布的《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同时废止。
     

  •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2004年6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桥梁、隧道、地铁、轻轨、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委托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招   标
           第五条  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或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必须进行施工招标。
      依照前款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
      (二)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三)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四)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其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建设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国家发展改革管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工程,可以实 行邀请招标。
      依法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已办理报建备案手续;
      (三)建设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满足施工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持下列材料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本规定第七条所列的各项文件、资料;
      (二)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规定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一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在国家或者本市规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一个公告期内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再延长一个公告期。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具有承担招标工程能力的施工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财务状况、在建工程情况、业绩、拟投入的技术装备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不少于7个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招标人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后5日内,应当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名单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 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要求等;
      (二)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书的格式及附录;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工程保修要求;
      (七)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八)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八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进行。
      第二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人提出备选标的,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并作出相应报价作为备选标。
      第二十二条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书;
      (二)投标报价及主要材料用量;
      (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情况;
      (四)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
      (五)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六)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的情况;
      (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 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 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其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进行调整的,应当附详细 的调整内容和价格,以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80万元。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二十七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一)投标人未提供合法、有效的项目法人(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者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四)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五)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六)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无效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而项目经理未参加的。
      第三十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 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由招标人从市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 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工程,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确定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当在开标前24小时内进 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一)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提出评审意见后应当签字确认,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且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
      (四)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根据前款规定将投标人的投标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三十四条  评标人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应当评审出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要求的投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文件中设有标底的,评标时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人可以参考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标。
      第三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工程,以及国家融资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依排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六条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三十七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时间30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时间30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八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工程,其开标、评标活动应当接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将中标结果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网络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报告、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名单、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 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以及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实名举报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四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合同订立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包括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二)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终止或者暂停的;
      (三)依照本规定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
      第四十二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拒绝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罚   则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违反本规定,应当招标而未招标或者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并处项目合同金额0.5%以上1%以下的罚款,且所确定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未按本规定依法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按工程施工部位结算后退场,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且退场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并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金额1%以上2%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违反本规定,不具备自行施工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评标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招标人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中标项目金额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一)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工程,以及国家融资的招标工程,未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的。
      第四十八条  招标人违反本规定,未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者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或者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备案职责的;
      (二)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三)不履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其他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采用招标方式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法律、法规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2004年6月2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和兼营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以及工程建设咨询单位。
      第三条  本市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监理行业协会,作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应当依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反映监理行业的意见和要求, 维护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行为予以惩戒。
      本规定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过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分为建设前期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全部阶段的监理,也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部分阶段或者某个阶段的某项内容的监理。但是,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应当委托同一个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具体监理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七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八条 建设前期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投资项目的决策研究;
      (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第九条  设计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准备设计招标文件;
      (二)设计方案的评选;
      (三)勘察、设计单位的选定;
      (四)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
      (五)核查施工图设计和投资概算。
      第十条  施工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
      (二)施工图预算的审核;
      (三)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监督实施;
      (四)参与施工图的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五)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的审查;
      (六)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施工;
      (七)施工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检查;
      (八)设计变更的审核、施工现场的签证、工程的检查验收、工程付款的签证、工程结算的审查。
      第十一条 保修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工程质量状况检查;
      (二)工程质量责任分析;
      (三)工程保修监督。
      第十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应当在报建前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关系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可以邀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三章 工程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  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职从业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
      第十五条  新成立的工程监理单位,其资质等级从最低等级核定。
      工程监理单位在资质定级3年后,其资质条件达到上一资质等级标准的,可以申请晋升上一资质等级。
      第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央驻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持资质等级证书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禁止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三)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四)不得承包建设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五)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年度检查制度,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  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二十条  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在工程监理单位任职或者受聘;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监理单位任职或者受聘;
      (二)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三)不得在政府机关或者被监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兼职,不得与这些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四)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或者涂改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注册;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收回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未逾3年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三)被吊销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未逾5年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监理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订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成立由符合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监理机构。
      承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当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面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具体履行监理职责,并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监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二)按建设工程进度,分专业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细则;
      (三)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进行监理;
      (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五)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第二十七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二十八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姓名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第二十九条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工程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完整、必要的资料。
      第三十条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建设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三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规范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发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三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公正协调建设单位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的收取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和提高。
      外资、中外合资和国外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及付款方式,参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不得低于国内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纳入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从工程概算中列支。
      第三十五条  外国公司、社团组织或者港、澳、台地区的公司、社团组织在本市独立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委托外国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的,应当聘请国内工程监理单位参加,进行合作监理。
      中外合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委托国内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确有必要的,可以委托与该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外国工程监理单位监理或者聘请外国监理顾问。
      国外贷款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当由国内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如果贷款方要求外国监理单位参加的,应当与国内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合作监理。
      外国或者境外捐款、赠款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由国内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工程监理单位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持有关证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对应当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未实行监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应当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而不进行招标的,或 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暂停项 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一条  中央驻津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经备案擅自在本市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备案手续擅自在本市进行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或 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 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接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四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虽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而擅自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以及监理工程师违反从 事监理业务规定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第五十条  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国家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园区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04年6月21日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令第11号)

      第一条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及其处理活动。
      前款所称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
      第三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前款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建设、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通信、电子)等招标 投标活动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含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不再受理。
      第五条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高效原则,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确定本部门内部负责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第八条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第十条 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第十一条 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二)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五)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第十三条 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一)近亲属是被投诉人、投诉人,或者是被投诉人、投诉人的主要负责人;
      (二)在近三年内本人曾经在被投诉人单位担任高级管理职务;
      (三)与被投诉人、投诉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诉事项公正处理的。
      第十四条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投诉事项,有权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会同其他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共同研究后由受理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 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取证时,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并做笔录,交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在投诉处理过程中,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第十七条 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投诉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于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也不得将投诉事项透露给与投诉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十八条 对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第十九条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由行政监督部门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准予撤回:
      (一)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应当不准撤回,并继续查处直至做出处理决定;
      (二)撤回投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准予撤回,投诉处理过程终止。投诉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提出投诉。
      第二十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和取证情况,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按照下列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一)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驳回投诉;
      (二)投诉情况属实,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做出处罚。
        第二十一条 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第二十二条 投诉处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住址;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三)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四)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五)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第二十三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档案,并做好保存和管理工作,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法、违规或者违纪行为的,应当建议其行政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招标代理机构有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行政监督部门逾期未做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行政监督部门驳回投诉,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行政监督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九条 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投诉事项,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将投诉处理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接受舆论和公众监督。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004年3月25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六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和毗邻海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分管其他业务的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六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行业组织应当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提供安全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技术改造。对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第九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必须用于保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整改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等,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机械电气设备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机械、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和改造,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禁止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超期限和带故障运行。
        (二)电气设备、电动工具和电气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应当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采取保护性接零的,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当分别敷设。
      (三)潮湿和产生粉尘、蒸汽、腐蚀性气体的工作场所,应当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
        (四)作业场所需用临时性的电气线路,应当由电气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敷设和使用;使用完毕,应当及时拆除。
        (五)各种机械的外露传动、转动和施压等部位,应当有安全防护装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设备的检修、故障排除、清理等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停机并切断电源,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作业场所保持整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码放稳固,废料废物及时清除。
      (二)厂(场)区道路平坦、畅通;拐弯、交叉口和险要作业地段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警示标志。管、线、栈桥的架设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三)生产需要的坑、口、壕、池必须加盖或者设置围栏。施工挖掘的坑、沟应当设置护栏,在夜间和能见度差的天气应当设置警示灯。
      (四)在架空输电线路下,禁止起重机械作业;在架空输电线路两侧起重吊装或者从事其他作业的,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五)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设施的布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便于从业人员安全操作。
      (六)禁止使用屋架或者屋面梁作为起重梁架。
        (七)在空气不畅、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可能造成人员窒息、中毒的厂房、洞室、井坑、管道、容器和船舱等场所进行作业,应当采取检测、通风、排气、专人监护等防护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具。
        (八)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保持完好,防止泄漏。
        (二)禁止穿戴和使用易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鞋帽和工具。
        (三)易爆作业场所应当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设施。
        (四)易燃易爆的场所、设备、设施应当装设仪表信号、超限报警、防爆泄压、保险控制以及防静电等安全监控系统,并保证其灵敏可靠。
        (五)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动火批准制度。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
        (一)工程施工前,必须对现场环境和地下设施进行勘察,按照施工程序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多个单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建筑工程的各类预留口,必须用栏杆、盖板等加以防护。
        (三)吊装作业应当划定危险区域,明确指挥人员和指挥信号。
        (四)拆除和改建工程必须对建筑物现状进行勘察鉴定,制定拆、改方案,并有专人指挥。
        (五)基坑、涵洞、深井等土石方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设置安全边坡或者护壁支架;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式。
        (六)建筑施工工程必须按规定架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网。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必须设立在城镇以外的独立安全地带。对在城镇已建成的上述项目,应当纳入城市改造规划,限期迁出城镇或者改产。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宿舍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使用取暖设施应当采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火灾事故发生等措施。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并将验收报告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规定在设计阶段进行安全预评价,在验收阶段进行验收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从事安全生产评价的机构,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地进行评价。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一名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岗位安全技能操练,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有关方面按照行业特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三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内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物资的储备,并组织检查。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 负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职责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七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生产、储存危险物品或者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商业保险,作为工伤社会保险的补充。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通报情况,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第二十九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情况。
        市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或者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三)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而不及时维修的;
        (四)对已发现的较大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五)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六)对查封的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七)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八)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的;
        (九)员工宿舍取暖设施未采取防止一氧化碳中毒措施的。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安全设施未验收合格,或者验收报告未备案的;
        (二)重大建设项目或者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建设项目,未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价报告未备案的。
        第三十三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分类目录,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1996年1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 第三章,第六章至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一百一十二条至第一百一十五 条,同时废止。
  • 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002年1月1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

    第一条  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建筑节能,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墙体材料的生产、使用、建筑节能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守本规定。
    农村村民自建住房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采用粘土烧结而成的实心和空心粘土砖以外的墙体材料。
    本规定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活动中采用节能技术和产品,使建筑物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本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在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改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
        自2003年7月1日起,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地区和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内的建成区,以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工程,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自2003年1月1日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前款所列地区范围内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住宅项目建设计划和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再予以批准。
    第七条  本市推广发展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轻型)结构、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结构、钢结构、承重复合墙体结构等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第八条  本市推广发展下列新型墙体材料:
       (一)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和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
       (二)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条板;
       (三)多功能、轻质(复合)墙板;
       (四)高掺量的利废制品;
       (五)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的其他墙体材料。
    第九条  新型墙体材料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地方标准;无 地方标准的,由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无质量标准或者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得生产、销售。
    第十条  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墙体材料,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防止对人体造成危害和污染环境。
    第十一条  利用废渣、废灰等生产的墙体材料,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变化,结合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标准。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未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
       (一)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与应用技术的科研项目;
       (三)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开发的科研项目;
       (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费用;
       (五)奖励在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五条  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二)、(三)项情况之一,需要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使用单位或个人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二)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对项目进行论证;
        (三)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核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市财政部门审定;
        (四)市财政部门根据审定意见拨付项目所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第十六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本市推广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和材料;
        (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和设备;
        (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和产品;
        (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和产品;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第十八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委托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文件,并在建筑工程竣工后,接受建筑节能检查。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节能设计,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对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对不符合标准和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同意在建筑工程中安装和使用。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新建、扩建、改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生产、销售无质量标准或者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建设单位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而擅自施工的,由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办公室责令其限期补缴;对逾期仍不补缴的,每日按应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数额的1%加收滞纳金,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  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2001年12月28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的以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发展为目的的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依法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在本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的继续教育,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继续教育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讲求实效和创新提高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继续教育中、长期规划,逐年加大投入,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自主实施继续教育,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凋和管理监督工作。
        教育、经济、科技、卫生、劳动、财政、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继续教育以及相关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具体负责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指导和推动工作。
        第七条  继续教育的内容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的发展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确定,进行先进的理论、知识、技术和技能的学习。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需要,制定继续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以参加本单位、本行业组织的学习和有计划、有考核的自学活动为主,也可以根据单位的需要和可能通过以下形式进行:
        (一)参加进修班、培训班和研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四)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五)通过公众传播媒体和互联网接受远程教育;
        (六)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十二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事高新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 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十八天。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与个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增加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倡导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安排的继续教育任务之外,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继续教育。
        第十一条  经营困难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办法,要利用停产、半停产或者转产的空余时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继续教育。
        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多种渠道解决。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经费列人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保证继续教育所需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其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和进行课题研究的继续教育费用,可以在管理费用和项目资金中安排。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继续教育事业的捐助。
        第十三条  市人事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确定通用知识、技能等继续教育的公共科目,制定计划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市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确定继续教育导向性内容,编写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组织继续教育示范活动,指导本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的师资可以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坚持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的原则。
        第十五条  高等院校和取得办学资格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办学单位,是实施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开展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活动。
    办学单位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时,应当保证教学质量,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遵守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服从单位安排。接受继续教育后有义务为本单位更好地服务。
        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以向所在区、县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本人。
        第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同在国内连续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学习半年以上、半脱产学习一年以上,以及被派出国、出境进修、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就接受继续教育后为本单位服务的年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
    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的,分别按照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的有关规定解决。
         第十九条  本市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所在单位应当将其学习情况和考核结果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
        继续教育证书应当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并将其作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主要内容和聘任、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当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人事行政部门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一)未按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
        (二)来按规定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的;
        (三)未按规定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的;
        (四)来按规定提供继续教育经费的;
        (五)未按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登记的。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追偿继续教育费用,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扣发脱产、半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情节严重的,可以缓聘、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管理职务:
        (一)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本单位继续教育安排的;
        (二)未经单位批准,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学习的;
        (三)学习期间违反办学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达到学习目标的要求,修业不合格的。
        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工作中侵害企业、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2年2月 1日起施行。1989年10月11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同时废止。
  •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2000年1月25日建设部令第7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中介组织或咨询服务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四条 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分割、封锁、垄断工程造价咨询市场。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负责本行业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七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大型或者8个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
      (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八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
    (六)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批。
      第十条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四)主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和委托方证明材料;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单位章程。
      第十一条 新开办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只能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的申请,经资质管理部门审批后,颁发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 遗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应当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原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取得乙级资质证书三年后,达到甲级资质标准的,可以申请晋级。

    第四章  资质管理
        第十六条 资质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行资质年检。
      资质年检的内容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条件、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社会资信等。
      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资质年检或者资质年检不合格的,资质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或者限期整改,逾期不办理或者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资质管理部门可以注销其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结果,由资质管理部门公布。
      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自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一)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二)停业半年以上,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三)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四)宣布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章  业务承接
        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禁止超越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一条 甲、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业务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全国范围内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承接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二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到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国有单位投资以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控股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国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造价咨询。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资以及利用国外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工程,原则上由国内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确需国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加时,应当以中方为主,采取中外合作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二)咨询项目的名称、委托内容、要求、标准;
      (三)履行期限;
      (四)咨询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注明资质证书的等级和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及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当事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收费标准的规定,任意压低工程造价咨询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由资质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申请资质等级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不办理备案、注销或者变更手续的,由资质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对于逾期不办理的,资质管理部门可以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第三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超载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过失,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依法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与内地企业合资、合作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2000年1月25日建设部令第7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保障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中介组织或咨询服务机构。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四条 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分割、封锁、垄断工程造价咨询市场。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负责本行业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七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大型或者8个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
      (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八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
    (六)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批。
      第十条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四)主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和委托方证明材料;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单位章程。
      第十一条 新开办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只能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的申请,经资质管理部门审批后,颁发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 遗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应当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原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取得乙级资质证书三年后,达到甲级资质标准的,可以申请晋级。

    第四章  资质管理
        第十六条 资质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行资质年检。
      资质年检的内容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条件、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社会资信等。
      第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资质年检或者资质年检不合格的,资质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或者限期整改,逾期不办理或者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资质管理部门可以注销其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结果,由资质管理部门公布。
      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自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一)分立或者合并,应当交回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二)停业半年以上,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三)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四)宣布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章  业务承接
        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禁止超越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一条 甲、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业务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全国范围内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二)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承接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二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到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国有单位投资以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控股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国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造价咨询。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资以及利用国外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工程,原则上由国内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确需国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加时,应当以中方为主,采取中外合作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二)咨询项目的名称、委托内容、要求、标准;
      (三)履行期限;
      (四)咨询费、支付方式和时间;
      (五)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注明资质证书的等级和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及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七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当事人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收费标准的规定,任意压低工程造价咨询费。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由资质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申请资质等级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不办理备案、注销或者变更手续的,由资质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对于逾期不办理的,资质管理部门可以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第三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超载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注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
      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过失,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依法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与内地企业合资、合作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2000年1月21日建设部令第7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规范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
      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有关协会办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负责本行业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初始注册
       第四条 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三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第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三)工作业绩证明。
      超过规定期限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
      (三)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
      (四)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七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无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准予注册,并颁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核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续期注册
        第十条 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
      第十一条 造价工程师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造价继续教育证明。
      第十二条 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期注册:
      (一)无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的;
      (二)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三)未按照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五)在工程造价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在工程造价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三条 申请续期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无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准予续期注册;
      (四)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续期注册后三十日内,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续期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准予续期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变更注册
        第十六条 造价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两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
      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一并上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准予变更注册;
      (四)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变更注册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变更注册人员情况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的,其变更注册无效。
      第十九条 造价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一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

    第五章  执    业
        第二十条 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
        第二十一条 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二)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三)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四)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五)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六)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
      (七)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作为办理审批、报建、拨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独立执行业务;
      (三)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
      (四)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四条 造价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三)在执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
      (四)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造价资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 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时,由省级注册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 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 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2000年1月21日建设部令第7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规范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注册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
      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有关协会办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注册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特殊行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注册机构)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负责本行业内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初始注册
       第四条 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当在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后三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第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三)工作业绩证明。
      超过规定期限申请初始注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五年的;
      (三)在工程造价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且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两年的;
      (四)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七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无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准予注册,并颁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第八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核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续期注册
        第十条 注册有效期满要求继续执业的,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向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
      第十一条 造价工程师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工程造价继续教育证明。
      第十二条 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期注册:
      (一)无业绩证明和工作总结的;
      (二)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
      (三)未按照规定参加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五)在工程造价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在工程造价活动中有过失,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三条 申请续期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无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准予续期注册;
      (四)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续期注册后三十日内,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续期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准予续期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将准予续期注册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变更注册
        第十六条 造价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两个月内到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
      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一并上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
      (三)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准予变更注册;
      (四)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应当在准予变更注册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变更注册人员情况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的,其变更注册无效。
      第十九条 造价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一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

    第五章  执    业
        第二十条 造价工程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
        第二十一条 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二)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三)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
      (四)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五)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六)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审核;
      (七)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和单位公章。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作为办理审批、报建、拨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独立执行业务;
      (三)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
      (四)申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正当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四条 造价工程师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三)在执业中保守技术和经济秘密;
      (四)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工程造价资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人员,在申请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 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时,由省级注册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造价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 造价工程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0年3月1日起施行。

  • 天津市公路管理条例

    (1997年1月28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九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路事业发展,保障公路完好畅通,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和国防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干线公路、市级公路、区县级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管理。
          本条例对专用公路有规定的,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路系指按照公路规划建设经公路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认定,主要供机动车行驶的公共道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
          公路用地系指公路两侧边沟(坡顶截水沟)和边沟(坡顶截水沟)以外不少于1米的用地,公路两侧无边沟(坡顶截水沟)的,为公路缘石外不少于5米的用地,有征地界线的,从其界线;已征用的公路建设用地;为修建、养护公路建于公路沿线的有关设施用地。
          公路设施系指公路排水设备、防护构造物、交叉道口、界碑、测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检测监控设施、收费设施、养护管理设施、服务设施、林木花草、专用房屋等。
          专用公路系指专供或者主要供厂矿、油田、农场、林区、旅游区、军事要地等内部联络的公路。
    第四条 从事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路政管理、规费征稽管理以及使用公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 公路的建设和养护,遵循全面规划、建养并重、确保质量、强化管理、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 公路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市市政工程局是本市公路行政主管部门。
          市公路管理局和区、县公路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公路管理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公路管理工作。
          市车辆购置附加费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公路的权利,有爱护公路和依照国家规定缴纳公路规费的义务。
    第八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公路事业,把公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公路的建设、养护资金,除国家投资外,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筹集:
         (一)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投资;
         (二)按照国家规定开征公路规费;
         (三)经国家批准征收公路建设基金;
         (四)国内外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赠款;
         (五)经国家批准发行公路建设债券;
         (六)国内外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资、捐款;
         (七)国家允许的其他筹集资金方式。
    第十条 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积极开发和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公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 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乱收费、乱罚款。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设置收费站(卡)、检查站(卡)。
    第二章 公路规划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公路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依据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和国防的需要编制实施。
    第十三条 本市公路规划由市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本市公路规划的调整和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专用公路规划由专用公路使用单位编制,并应当征求公路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的意见,报市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专用公路需要与区、县级以上公路相连接的,应当经市公路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公路建设应当依据公路建设规划和计划,并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公路建设应当节约使用土地。公路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市公路管理部门会同沿线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建设单位管理、公开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督和行政监督制度。
    第十八条 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设计、施工。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竣工项目,公路管理部门或者项目建设单位不予接管。

    第十九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保护环境和文物古迹。

    第三章 公路养护管理

    第二十条 公路养护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公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保证工程质量,逐步改善公路使用质量,提高抗灾能力,保持公路完好、畅通。
    第二十一条 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的日常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路养护施工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需中断交通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事先发布通告,并设置车辆绕行标志。
    第二十二条 公路养护人员作业时,应当穿着安全标志服。
            公路养护作业车辆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养护作业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因公路养护、施工需要确定料场和取土、取水处时,公路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非法索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因自然灾害致使公路交通中断时,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抢修。必要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地驻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参加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第二十五条 公路管理部门应当本着美化路容、改善环境的原则,在公路范围内实施绿化工程,做好林木花草的抚育、更新、补植、病虫害防治等养护管理工作。

    第四章 公路路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非法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的行为。
             公路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稽管理的车辆,应当设置统一标志和标志灯。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线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设施。公路建筑控制线范围为:自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处缘起向外延伸,国道20 米,市道15米,区、县道10米。确需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线范围内修建临时性建筑的,必须征得公路管理部门的同意。
             铁路、河道管理范围与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线相互重叠或者交叉的,应当按照各自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确需在相互重叠或者交叉的管理范围内修建临时性建筑的,由公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八条 在公路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填垫边沟、建筑非公路设施;
      (二)摆摊设点、碾压物料、设置障碍、倾倒废弃物、晾晒农作物;
      (三)毁坏花草或者擅自移动、涂改、拆除公路标志、界碑、测桩、护栏和其他公路设施;
      (四)滥伐、盗伐公路林木;
      (五)洒漏、扬尘污染路面和污染环境;
      (六)在大型桥梁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进行采矿、挖砂、取土、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爆破作业等活动(治理河道的除外);
      (七)借助桥梁敷设易燃、易爆管道和10千伏以上高压电线;
      (八)其他侵占、损坏公路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实施下列行为,应当事先向公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一)确需临时占用公路、挖掘公路的;
      (二)因建设工程影响公路设施或者需要利用公路的;
      (三)在公路上设置非公路设施和标牌、广告牌的;
      (四)修建与公路相接道口、桥涵的;
      (五)在公路上试刹车的;
      (六)砍伐公路两侧行道树、铲除花草、占用绿地的;
      (七)在公路上行驶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运输机具的;
      (八)在公路上行驶超过公路桥梁技术标准的运输车辆的;
      (九)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借助桥梁敷设管线的。
      实施前款第(一)、(三)、(五)项行为的,还应当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地下管线发生紧急故障确需掘路、抢修时,可以先行掘路,但应当同时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3日内补办手续。
    第三十条 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所列的行为一经批准,申请人应当与公路管理部门签定协议并缴纳相关的占路费、挖掘修复费、管线过桥损失补偿费、公路及其设施损坏赔偿费。
      超限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公路管理部门为保障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而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所需费用和公路及其设施损坏赔偿费。
    第三十一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路,在竣工后5年内或者在冬季不准挖掘。因特殊情况经公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挖掘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倍以收取挖掘修复费。
    第三十二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管线,应当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和净空要求。
    第三十三条 车辆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路和公路设施损坏的,公路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勘验损失,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协助。


    第五章 公路规费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公路规费包括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和国家批准征收的用于公路建设、养护的专项费用等。
              公路规费由市公路管理部门和市车辆购置附加费管理部门负责征收,专款专用。
    第三十五条 公路规费的缴费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公路规费。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路规费不得减免。
              减征免征公路养路费的车辆,改变使用性质、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不按期办理减征免征公路养路费手续的,应当按照重新核定的规费标准缴纳公路养路费。
    第三十六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路管理部门可以在公路上设立公路规费征收稽查站。公路规费征稽人员可以对客货车集散地、车辆存放地和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公路规费稽查。
    第三十七条 上路行驶的车辆必须携带有效的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的缴费凭证或者减免凭证。
    第三十八条 公路规费的缴、免凭证和收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印制、核发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倒卖。
    第三十九条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市公路管理部门提供本市车辆统计资料。
    第六章 收费公路管理
    第四十条 本市鼓励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本市合资、合作或者独资建设、经营国家级主干线、高速公路、一级汽车专用线、大型独立的桥梁、隧道等,并享受国家和本市的有关优惠待遇。
    第四十一条 利用国内外贷款和融资新建、改建的符合国家规定工程规模等级和工程技术标准的公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
    第四十二条 收费公路的建设经营期限、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期满公路产权的处置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三条 设有专门装置并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务车、抢险救灾车以及成建制地执行紧急军事任务、军事演习、换防的军用车队免缴通行费。其他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通行费。
    第四十四条 利用贷款、融资修建的非经营性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以免缴税费和基金。除正常维修管理开支外,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应当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和融资,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条 收费公路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公路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收费公路的养护、收费和经营管理等事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收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停止违章行为、限期改正、补办审批手续,对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恢复原状、限期修复、赔偿损失,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五章的规定,逃缴、拒缴、抗缴公路规费或者伪造、涂改、转借公路规费票证,以及既不随车携带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的缴费 或者减免凭证又不能出示有效凭证的,由公路管理部门或者车辆购置附加费管理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补缴公路规费,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重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公路管理部门和车辆购置附加费管理部门对拒绝接受管理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暂扣其违章机械、工具或者物品,强行拆除(清除)其 违章设施、物品,并由违章者支付拆除(清除)违章设施、物品所需费用,或者以拆除的物品、材料、设施折抵工时和费用。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费用的,每日按应缴费用数额的5‰,加收滞纳金;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应缴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 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 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 故意损坏公路设施,阻碍公路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公路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市高速公路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中的各项收费标准执行市人民政府和其授权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